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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周礼纂训十八

周礼纂训卷十七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286–297 段

,亦不必是使者征之,葢王国亦自有徴召侯国法。

旅贲氏掌执戈盾,夹王车而趋,左八人,右八人。车止则持轮【盾常凖反,又音允。夹古洽反,刘古协反。后仿此】

译这也不一定必须是使者去征召,大概周王室本身就有征召诸侯国的法令。

旅贲氏负责手持戈和盾,夹在王车两侧快步跟随,左边八人,右边八人。王车停下时,他们就扶着车轮【盾,常准反,又音允。夹,古洽反,刘古协反。以下仿此】

注:夹王车者,其下士也。下士十有六人,中士为之帅焉。

  凡祭祀防同宾客则服而趋

注服而趋,夹王车趋也。防同宾客,王亦齐服。服衮冕,则此士之齐服;服▯端。

丧纪则衰葛执戈盾【衰七雷反】

  注▯▯绖武士尚轻

疏:臣为王,贵贱皆服斩衰,至葬乃服▯,惟武士始死即服葛。

  军旅则介而趋

节服氏掌祭祀朝觐衮冕六人,维王之大常。

注服衮冕者,从王服也。维维之以缕,王旌十二旒,两两以缕缀连,旁三人持之。礼,天子旌曳地。

疏天子旌,曳地礼;纬文引之者,若不遣持,则旒曳地也。

诸侯则四人,其服亦如之。郊祀裘冕,二人执戈送逆,尸从车。

注:裘冕者,亦从尸服也。裘,大裘也。从车,从尸。车送逆往来。《春秋传》曰:晋祀夏郊,董伯为尸。

疏按《礼纬》云:「天子旌九仞,十二旒,曳地;诸侯七仞,九旒,齐轸;大夫五仞,五旒,齐较;士三仞,三旒,齐首。」彼或异代法,故旒不依命数。周时诸侯旌皆交龙,上公九旒,侯伯七旒,子男五旒。诸侯惟二王后与鲁得祭天,服衮冕;其余止祭宗庙,服▯冕。节服氏亦与君同服,故云「服亦如之」。训按注引董伯为尸之事,韦昭注云:「董伯葢姒氏之裔。」引此者,欲见为尸必以其子孙。然则郊祀之尸,葢配祭者与?凡人物之神有尸可象者也,天地之神当无尸不可象者也。其诸所言天地之祭有尸者,皆为配祭设耳。若五帝之尸,则亦太皥、祝融之苗▯与?

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衣朱裳,执戈▯盾,帅百▯而时难,以索室敺疫【难,乃多反;注,同敺,起俱反】

注:时难,四时作方相氏以难却凶恶也。

疏按《月令》难有三时:季春命国难,以季春曰歴,大梁有大陵积尸之气,与民为厉,此惟天子、诸侯有国者得难,故云「九门磔禳」。九门谓路、应、雉、臯、库、国近郊、逺郊、闗也。中秋云天子乃难,时斗建酉,亦有积尸之气,此月难阳气,阳气至此不止,害将及人,此惟天子得难,诸侯亦不得。季冬命有司大难,以此日月歴虚、危有坟墓厉鬼将随强隂出害人,故难之。命有司者,命方相氏,言「大」则民庶亦难矣。

  大丧先匶

  疏丧所多有凶邪故使之道

及墓入圹,以戈击四隅,敺方良【圹,苦冕反;人,音旷;方良,上音罔,下音两】注:方良,罔两也。《国语》曰:「木石之怪,夔罔两。」

太仆掌正王之服位,出入王之大命。

注服,王举动所当衣也。位立处也。出大命,王之教也。入大命,羣臣所奏行。

  掌诸侯之复逆

  注服谓奏事逆谓受下奏

王眡朝则前正位而退,入亦如之。

  注退谓退居路门左

疏入,亦如之者,王退入路寝,聴事时亦前正位,郤退立也。

建路鼔于大寝之门外,而掌其政。

注:大寝、路寝也。政,鼔节与早晏。训愚谓政,即下待达穷与遽令是也。

以待达穷者,与遽令闻鼔声则速逆御仆与御庶子。注:穷谓穷寃失职则来击此鼔,以达于王。谓司寇之属朝士,以肺石达穷民,聴其辞以告于王。遽▯也,若今时驿马军书当急闻者,亦击此鼔。御仆、御庶子直事鼔所者,大仆闻鼓声则速逆此二官而受其事以闻。疏:大仆在路寝中,穷民先在肺石,朝士达之,乃得击鼔。其御仆、御庶子直在鼔所者,则入告大仆。大仆逆此二官,以所告之事白王也。知御仆、御庶子直事鼔所者,见御仆云,以序守路鼔云。御庶子者,御仆有下士十二人分之为御庶子也。

祭祀、賔客、丧纪、正王之服位,诏法仪,赞王牲事。

  注牲事杀割▯载之属

疏言牲事,据祭祀之时,王亲射牲,大仆及射人、太宰等皆赞之。云「▯载者」,按《易》卦云「不丧▯鬯」,注云「祭祀之礼,人君▯牲荐鬯,其余不亲,少牢不亲▯下,人君也,特牲亲▯,士卑不嫌也。」训按:下文有燕饮相其法,则此宾客之法仪,当谓防同朝觐及飨食之类。

  王出入则自左驭而前驱

注前驱,居左,自驭,不参乗

译注:夹在王车两侧的人,是下士。下士有十六人,由中士担任他们的统领。

凡是祭祀、会同、接待宾客时,就穿着礼服快步小跑。

注:穿着礼服快步小跑,是指夹在王车两侧快步小跑。会同、接待宾客时,王也穿着斋戒的礼服。王穿着衮冕,那么这些士就穿着斋戒的礼服;王穿着玄端,他们也就相应穿着。

丧葬之事,就穿着麻布丧服,手持戈和盾。【衰,音七雷】

注:〇〇绖,武士崇尚轻便。

疏:臣子为君王服丧,无论贵贱都穿斩衰,直到下葬时才改穿〇服,只有武士在刚死时就直接穿葛布丧服。

军队出征时,就穿着铠甲快步小跑。

节服氏掌管祭祀、朝觐时,穿衮冕的六人,维系君王的大旗。

注:穿衮冕的人,是跟随君王服饰的人。维,用丝线维系。王旗有十二旒,两两用丝线缀连,旁边三人持着它。礼制规定,天子的旗帜拖在地上。

疏:天子的旗帜拖在地上,这是礼制;纬书引用它,是因为如果不派人持着,那么旒就会拖在地上。

诸侯则是四人,他们的服饰也像这样。在郊祀时穿裘冕,两人手持戈送迎,神主跟随车驾。

注:穿裘冕的人,也是跟随神主的服饰。裘,是大裘。跟随车驾,是跟随神主。车驾送迎往来。《春秋传》说:晋国祭祀夏郊,董伯做神主。

疏:根据《礼纬》说:“天子的旗帜九仞高,十二旒,拖在地上;诸侯七仞高,九旒,与车轸齐平;大夫五仞高,五旒,与车较齐平;士三仞高,三旒,与车首齐平。”那些或许是不同时代的制度,所以旒数不依照命数。周代诸侯的旗帜都是交龙纹,上公九旒,侯伯七旒,子男五旒。诸侯中只有二王之后和鲁国得以祭天,穿衮冕;其余只祭宗庙,穿〇冕。节服氏也与国君穿同样的服饰,所以说“服饰也像这样”。训按:注中引用董伯做神主的事,韦昭注说:“董伯大概是姒氏的后裔。”引用这个,是想表明做神主的一定是其后代子孙。那么郊祀的神主,大概是配祭的人吧?凡是人物之神有可以形象化的尸,天地之神应当没有尸,因为不可形象化。那些所说天地之祭有尸的,都是为配祭而设的。如果是五帝的神主,那大概也是太皥、祝融的后代〇吧?

方相氏掌管蒙上熊皮,戴上黄金四目的面具,穿〇衣朱裳,手持戈〇盾,率领百〇按时举行傩祭,来搜索房屋驱除瘟疫。【难,音乃多;注,同敺,音起俱】

注:时难,是四季都设立方相氏来傩祭以驱除凶恶。

疏:根据《月令》,傩祭有三个时节:季春命令国傩,因为季春月亮经过歴宿,大梁有大陵积尸之气,与民为厉,这只有天子、诸侯等有国者才能傩祭,所以说“九门磔禳”。九门指路门、应门、雉门、臯门、库门、国近郊、逺郊、闗门。中秋说天子乃傩,这时斗建酉,也有积尸之气,这个月傩祭阳气,阳气至此不止,害将及人,这只有天子能傩祭,诸侯也不能。季冬命令有司大傩,因为这个月月亮经过虚、危宿,有坟墓厉鬼将随强阴出来害人,所以傩祭。命令有司,是命令方相氏,说“大”则百姓也能傩祭了。

大丧时走在棺柩前面。

疏:丧事多有凶邪,所以让他走在前面引导。

到了墓地进入墓穴,用戈敲击四个角落,驱赶方良。【圹,音苦冕;人,音旷;方良,上音罔,下音两】

注:方良,就是罔两。《国语》说:“木石之怪,夔罔两。”

太仆掌管端正王王的服饰和位置,传达君王的重要命令。

注:服,是君王举动时所应当穿的衣物。位,是站立的地方。出大命,是君王的教令。入大命,是群臣所奏请执行的事。

掌管诸侯的复命和迎送。

注:服,指奏事;逆,指接受下属的奏报。

君王上朝时,太仆在前面端正位置然后退下,君王进入时也像这样。

注:退,指退到路门左边。

疏:入,也像这样,君王退入路寝,听政时也先端正位置,然后退立。

在大寝门外树立路鼓,并掌管其政令。

注:大寝,就是路寝。政,指鼓的节奏和早晚。训:我认为政,就是下面等待传达穷民冤屈和紧急命令的意思。

用来等待传达穷民冤屈的人,以及紧急命令,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御仆和御庶子。

注:穷,指穷困冤屈失职的人,就来击此鼓,以通达于王。指司寇的属官朝士,通过肺石传达穷民的冤屈,听取他们的言辞以报告给王。遽,是急也,像现在的驿马军书应当紧急传达的,也击此鼓。御仆、御庶子是值班在鼓所的人,大仆听到鼓声就迅速迎接这两官而接受他们的事以报告。

疏:大仆在路寝中,穷民先在肺石,朝士传达,才得以击鼓。那御仆、御庶子值班在鼓所的,就入告大仆。大仆迎接这两官,把所报告的事禀告王。知道御仆、御庶子值班在鼓所的,见御仆说,以序守路鼓云。御庶子,是御仆有下士十二人分之为御庶子。

祭祀、宾客、丧葬之事,端正王王的服饰和位置,告知法度礼仪,辅助王处理牺牲之事。

注:牲事,指杀割〇载之类。

疏:说牲事,据祭祀之时,王亲自射牲,大仆及射人、太宰等都辅助他。说“〇载者”,按《易》卦云“不丧〇鬯”,注云“祭祀之礼,人君〇牲荐鬯,其余不亲,少牢不亲〇下,人君也,特牲亲〇,士卑不嫌也。”训:按:下文有燕饮相其法,则此宾客之法仪,当谓防同朝觐及飨食之类。

君王出入时,太仆从左边驾车并作为前驱。

注:前驱,居左,自驭,不参乗

,辟王也。亦有车右焉。

  凡军旅田役赞王鼔

  注王通鼔佐击其余面

疏云:王通鼔者,谓王亲将军众,待王击乃击之,谓若鼔人云,以金铎通鼔之类也。云佐击余面者,按司马云:王执路鼓,路鼔四面,将居鼔下,则前面不得击之,惟有三面。王击一靣,大仆佐击一面,戎右亦赞王鼔,亦击一面。若然,王与御者、戎右已有三人,今更有大仆者?按《春秋》有驷乗四人共车,与此同也。

译“辟”是王的意思。也有车右在旁。

凡是军队出征、田猎、役事,都协助王击鼓。

注:王通鼓,是辅助击打其余的鼓面。

疏说:所谓王通鼓,是说王亲自率领军队,等待王击鼓后才击打,就像鼓人所说的“用金铎通鼓”之类。说“佐击余面”,按照《司马》篇说:王手持路鼓,路鼓有四面,将领位于鼓下,那么前面就不能击打,只有三面。王击打一面,大仆辅助击打一面,戎右也协助王击鼓,也击打一面。如果这样,王与御者、戎右已经有三人,现在怎么还有大仆呢?按照《春秋》有驷乘四人同乘一车,与此相同。

救日月亦如之

注:日月食时,《春秋》传曰:「非日月之眚,不鼔。」

疏云:「亦如之者,亦赞王鼔,佐击余面也。」按:日食当与鼔神祀同,用雷鼔;月食当用灵鼔。

大丧始崩,戒鼔▯达于四方。窆亦如之【窆,彼騐反】

  注戒鼔击鼔以警众也

疏▯达四方,谓以鼔声相▯,闻达四方。

县丧首服之法于宫门【县音▯】

注:首服之法,谓免、髽、笄、总广狭长短之数。

疏云:免髽笄总者,按《小宗伯》县衰冠之式,彼云冠専据男子,云衰则兼妇人,此云首服,眀无男子冠与衰,直是妇人首服也。宫门即路门,训愚谓《小宗伯》云路门之外是男子服法,此但云宫门,不云外,是妇人服法,或言首服,或兼言衰,可相▯也【免音问,髽庄瓜反】

  掌三公孤卿之吊劳

疏:此等王合亲往,有故则使大仆。

  王燕饮则相其法

疏:「燕饮谓上公三燕,侯伯再燕,子男一燕之等,及王与羣臣燕皆是训。按燕饮之法,即燕礼是。」

  王射则赞弓矢

  注赞谓授之受之

疏按:小臣职宾射,掌事如大仆之法,则大仆所掌者,是大射,其小臣所掌宾射,亦当授受可知。训按:大仆兼掌燕朝,则燕射亦掌之矣。

  王眡燕朝则正位掌摈相

注:燕,朝朝于路寝之庭。王图宗人嘉事,则燕。

  朝

  疏宗人嘉事谓冠婚嘉礼之等

  王不眡朝则辞于三公及孤卿

注:辞谓以不视朝之意告之。《春秋》传曰:「公有疾,不视朔。」

小臣掌王之小命,诏相王之小法仪。

注:小命时事所勅问也。小法仪,趋行拱揖之容。

掌三公及孤卿之复逆,正王之燕服位。

注,谓燕居时也。《玉藻》曰:「王卒食,▯端而居。」

疏:燕服位者,谓在路寝中聴事讫,适小寝燕居之时。

  王之燕出入则前驱

  注燕出入若今游于诸观▯

  大祭祀朝觐沃王盥

疏:王将献尸,先盥手,洗爵;小臣为王沃水。

小祭祀,宾客飨食,宾射掌事,如大仆之法。

  注宾射与诸侯来朝者射

疏:小宾客,谓诸侯遣臣聘问,天子飨食,亦是为小宾客者也。宾射对大射,亦为小。

掌士大夫之吊,劳。凡大事,佐大仆。

祭仆掌受命于王,以眡祭祀,而警戒祭祀,有司纠百官之戒具。

注谓王有故不亲祭也。祭祀有司,有事于祭祀者。

既祭,帅羣有司而反命,以王命劳之,诛其不敬者。大丧,复于小庙。

注:小庙,髙祖以下也。始祖曰太庙。

疏祭仆复小庙,夏采复太庙。其小寝、大寝则▯仆复,二祧不言复,亦应祭仆复,但无寝耳。

凡祭祀,王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

注:郑司农云「王所不与,谓非郊庙尊祭祀,则王不与也。则赐之禽,公卿自祭其先祖,则赐之禽也」。▯谓「王所不与,同姓有先王之庙」。

疏:都家据三等采地,则上文祭祀是畿外同姓诸侯,鲁、卫之属是也。

  凡祭祀致福者展而受之

注:臣有祭事,必致祭肉于君,所谓归胙也。展谓録视其牲体数,体数者,太牢则以牛左肩、臂臑、折九个;少牢则以羊左肩七个;特豕则以豕左肩五个。

疏:太牢以下,引《少仪》文。周人尚右,故右胖皆祭,而以左胖致人。祭言太牢,天子大夫已上;少牢,谓天子之士,羊豕不言臂臑,亦同可知。折九个者,肩臂臑一体,折为三段,以人多故也。皆用前体者,前体贵也。训案:祭仆一职,俱不掌大祭祀。葢大祭祀则王亲祭,自省牲视具之属,皆冢宰、宗伯诸官所主,祭仆无事。马受命而警戒,既祭而反命,此皆国之祭事也。王所不与,则赐之禽,都家亦如之。故曰:「以脤膰亲兄弟之国」,此葢同姓之公卿大夫及采邑之君也。祭祀致福者,葢统同姓异姓、畿内畿外之君卿大夫也。注所谓「有先王之庙者」,其法有在,辨见都宗人。或谓此一职总言祭祀,未尝别其孰为诸臣之祭也。曰:然则祭祀受福者,将亦谓是王自祭乎?或曰:诸臣之祭而着之,曰「王所不与」,何其赘与?曰:正所以着自此以下之

译救日月食也,也是如此。

注:日月发生食象时,《春秋》传中说:“如果不是日月本身的灾异,就不击鼓。”

疏说:“‘亦如之’的意思是,也辅助君王击鼓,协助敲击其余的鼓面。”按:日食应当与击鼓祭祀雷神相同,使用雷鼓;月食应当使用灵鼓。

重大丧事君王刚去世时,警戒击鼓,传达到四方。下葬时也是如此【窆,音彼騐】

注:警戒击鼓,是敲击鼓声来警示众人。

疏:传达到四方,是说用鼓声相互传递,使四方都能听到。

在宫门上悬挂丧礼首服的制度【县,音悬】

注:首服的制度,是指免、髽、笄、总等头饰的宽窄长短的数目。

疏说:免、髽、笄、总,按照《小宗伯》悬挂丧服冠帽的样式,那里说冠专指男子,说衰则兼指妇人,这里说首服,明确没有男子的冠与衰,只是妇人的首服。宫门就是路门,训愚认为《小宗伯》说路门之外是男子的服法,这里只说宫门,不说外,是妇人的服法,有的说首服,有的兼说衰,可以互相参证【免,音问;髽,音庄瓜】

掌管三公、孤、卿的吊唁和慰劳。

疏:这些人君王应当亲自前往,如果有原因不能去,就派遣大仆。

君王宴饮时,辅助其礼仪。

疏:“燕饮”是指上公三次宴饮,侯伯两次宴饮,子男一次宴饮等,以及君王与群臣宴饮都包括在内。按:燕饮的礼仪,就是燕礼。

君王射箭时,辅助授予和接受弓矢。

注:辅助,是指授予和接受。

疏按:小臣的职掌中,宾射时,掌管事务如同大仆的法度,那么大仆所掌管的是大射,小臣所掌管的宾射,也应当是授予和接受,这是可以推知的。训按:大仆兼掌燕朝,那么燕射也应当由他掌管。

君王视察燕朝时,端正位置,掌管傧相。

注:燕朝,是指在路寝庭院中的朝会。君王图谋宗人嘉礼之事,就举行燕朝。

朝

疏:宗人嘉事,是指冠礼、婚礼等嘉礼。

君王不视察朝政时,向三公及孤、卿说明原因。

注:说明,是指把不视察朝政的原因告诉他们。《春秋》传说:“国君有病,不视察朔日。”

小臣掌管君王的小命令,宣告并辅助君王的小法度礼仪。

注:小命令,是指时事中君王敕令询问的事。小法度礼仪,是指趋行、拱手、作揖的仪容。

掌管三公及孤、卿的复魂和迎灵,端正君王燕居时的服饰位置。

注:是指君王闲居的时候。《玉藻》说:“君王吃完饭,端正衣冠而居。”

疏:燕服位,是指在路寝中听政完毕,前往小寝闲居的时候。

君王闲居出入时,在前面开道。

注:闲居出入,就像现在游览于各个台观一样。

重大祭祀,朝见和觐见时,为君王洗手浇水。

疏:君王将要献祭给尸,先洗手,洗爵;小臣为君王浇水。

小祭祀,接待宾客飨食,宾射时掌管事务,如同大仆的法度。

注:宾射,是与来朝见的诸侯射箭。

疏:小宾客,是指诸侯派遣臣子聘问,天子飨食,也是属于小宾客。宾射相对于大射,也属于小。

掌管士大夫的吊唁和慰劳。凡是重大事务,辅助大仆。

祭仆掌管接受君王的命令,去视察祭祀,并警戒祭祀,纠察百官的警戒器具。

注:是指君王有原因不能亲自祭祀。祭祀有司,是指负责祭祀事务的人。

祭祀结束后,率领群有司回报使命,用君王的命令慰劳他们,惩罚那些不恭敬的人。重大丧事,在小庙复魂。

注:小庙,是指高祖以下的庙。始祖的庙称为太庙。

疏:祭仆在小庙复魂,夏采在太庙复魂。至于小寝、大寝则由仆复魂,二祧没有提到复魂,也应当由祭仆复魂,只是没有寝宫罢了。

凡是祭祀,君王不参与,就赐给他们禽兽。都邑和采邑也是如此。

注:郑司农说:“君王不参与,是指不是郊庙尊贵的祭祀,君王就不参与。赐给他们禽兽,是指公卿自己祭祀先祖,就赐给他们禽兽。”玄说:“君王不参与,是指同姓中有先王庙的人。”

疏:都邑和采邑依据三等采地,那么上文祭祀是指畿外同姓诸侯,鲁、卫之类就是。

凡是祭祀,致送福肉的,检视并接收。

注:臣下有祭祀事务,必须把祭肉送给君主,这就是所谓的归胙。检视,是指记录查看牲体的数目,牲体数目,太牢就用牛的左肩、臂臑,折成九段;少牢就用羊的左肩七段;特豕就用猪的左肩五段。

疏:太牢以下,引用《少仪》的文字。周人崇尚右边,所以右半部分都用于祭祀,而用左半部分致送给人。祭祀说太牢,是指天子大夫以上;少牢,是指天子之士,羊和猪不说臂臑,也相同可知。折成九段,是指肩、臂、臑一体,折成三段,因为人多所以这样。都用前体,是因为前体尊贵。训案:祭仆这一职,都不掌管大祭祀。大概大祭祀君王亲自祭祀,自省牲视具之类,都是由冢宰、宗伯等官员主持,祭仆无事可做。接受命令而警戒,祭祀结束后回报使命,这都是国家的祭祀事务。君王不参与,就赐给他们禽兽,都邑和采邑也是如此。所以说:“用脤膰亲近兄弟之国”,这大概是指同姓的公卿大夫及采邑的君主。祭祀致送福肉的,大概统指同姓异姓、畿内畿外的君卿大夫。注所说的“有先王庙的人”,其法度存在,辨析见都宗人。有人说这一职总说祭祀,未曾区别哪些是诸臣的祭祀。说:那么祭祀接收福肉的,也将是说君王自己祭祀吗?有人说:诸臣的祭祀而特别指出,说“君王不参与”,为什么多余呢?说:正是为了表明从此以下之

为诸臣之祭也。言凡祭祀外内之臣,皆兼之矣。

御仆掌羣吏之逆,及庶民之复,与其吊劳。

  注羣吏府史以下

译这是为众臣举行的祭祀。意思是,凡是祭祀内外的大臣,都一并包括在内了。

御仆掌管众吏的迎送,以及庶民的吊唁慰问,还有对他们的哀悼与慰劳。

注:众吏指府、史以下的人员。

疏不见大夫士之复逆者,小臣孤卿中兼之矣。

  大祭祀相盥而登

注:相盥者,谓奉槃、授巾与登,谓王登牲体于爼。特牲馈食礼,主人降盥,出举,入乃▯载。

疏:小臣云沃,此人云盥眀,是奉槃授巾。

  大丧持翣【翣所甲反】

  注翣棺饰也持之者夹蜃车

疏按《丧大记》注引汉礼:翣以木为匡,广三尺,髙二尺四寸,方两角,髙衣以白布,画云气者为画翣,画斧者为黼翣。天子八翣,诸侯六,大夫四,士二。在路夹蜃车,入圹则树之四旁,故云棺饰。

  掌王之燕令

  注燕居时之令

  疏燕令▯之于外

  以序守路鼓

  注序更

疏,此即大仆所云逆御仆与御庶子者也。

▯仆掌五寝之埽除粪洒之事【埽素报反,粪方问反,洒所卖反,刘霜竒反】

注五寝五庙之寝也。周天子七庙,惟祧无寝。诗曰:「寝庙绎绎,相连貌也。」前曰庙,后曰寝。汜埽曰埽,埽席前曰拚。

疏案《尔雅·释宫》云:有东西厢曰庙,无曰寝。庙必须寝者,祭在庙,荐在寝。五寝既▯仆埽除其庙,案守祧注,皆宗伯埽除。

  祭祀修寝

注于庙祭寝,或有事焉。月令:「凡新物,先荐寝庙。」训案:「修寝,即埽除粪洒是也。」不得非时修之,当在欲祭时修之。

  王行洗乗石

注:乗石,王所登上车之石也。诗曰:「有扁斯石,履之卑兮。」

  掌跸宫中之事

注:宫中有事,则跸。谓止行者,清道。

  大丧复于小寝大寝

注:小寝,髙祖以下庙之寝也。始祖曰大寝。

弁师掌王之五冕,皆▯冕,朱里,延纽。

注:冕服有六,而言五冕者,大裘之冕盍无旒,不聨数也。延冕之覆在上,是以名焉。纽小鼻在武上,笄所贯也。

疏云:「▯冕者,古者三绩麻,三十升布,染之上以▯,下以朱。衣之延,即是上▯者,纽者缀于冕之两旁,垂之武两旁作孔,以笄贯之,使得牢固。冕体,《周礼》无文,叔孙通作汉礼器制度,以版度八寸,长尺六寸,上▯下朱,以五采缫绳贯五采玉,垂于延之前后,谓之邃延。冕者,俛也,前低一寸余,谓之冕;前后平,谓之爵弁。」

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玉笄,朱纮【缫音早,古藻字】注:缫,杂文之名,合五采丝为之,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就成也。绳之每一帀而贯五采玉十二,斿则十二玉也。毎就间盖一寸,朱纮以朱组为纮也,纮一条属两端于武。缫不言皆有,不皆者,此为衮衣之冕,十二斿则用玉二百八十八;鷩衣之冕,缫九斿,用玉二百一十六;毳衣之冕,七斿,用玉百六十八;希衣之冕,五斿,用玉百二十;▯衣之冕,三斿,用玉七十二。

疏云:五采缫十有二者,谓以五采丝为绳,十二道也。就皆五采玉十有二者,各据一道而言。以此五色玉贯于缫绳,毎玉间相去一寸,就成也。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也。云纮一条属两端于武者,谓以一条绳先属一头于左旁笄上,以一头绕于颐下,向上于右旁笄上绕之,垂为饰。云属于武者,据笄贯武,故以武言之,其实在笄。云缫不言皆有不皆者,谓五冕缫有十二,有九,有七,有五,有三也。玉言皆,则五冕旒皆十二玉也。训按:典瑞注以一采为一,就此以五采合为就。

诸侯之缫斿九就,瑉玉三采,其余如王之事。缫斿皆就,玉瑱玉笄【侯依注:音公瑉,本又作珉,亡贫反;瑱,吐练反】

注:侯当为公字之误也。三采,朱、白、苍也。其余谓延、纽皆▯覆朱里,与王同也。出此则异。缫斿皆就,皆三采也。毎缫九成,则九旒也。公之冕,用玉百六十二。玉瑱,塞耳者,故书瑉作璑。

疏知三采朱白苍者,据《聘礼》“公侯伯缫借云出此则异者”,天子朱纮,诸侯当青组纮之等也。云瑉为璑者,按许氏《説文》,“璑,三采玉”,以经云三采,故从璑也。上文王不言玉瑱者,互见为义。

王之皮弁防五采玉璂象邸玉笄【防,古外反;一音户外反;璂,音其,本亦作▯邸,丁礼反】注:防,缝中也。璂

译经文中没有提到大夫和士的复逆之礼,是因为小臣的职责中已经包含了孤卿的这部分内容。

在大祭祀时,协助君王洗手并登上祭台。

注:协助洗手,是指捧着水盘、递上毛巾;登,是指君王将牺牲的肢体放到祭案上。《特牲馈食礼》中,主人走下台阶洗手,出来举起祭品,进入室内才放置。

疏:小臣的职掌中说“沃”,这里说“盥”,明显是指捧着水盘、递上毛巾。

在大丧礼中,手持翣。

注:翣是棺木的装饰,手持翣的人夹在蜃车两侧。

疏:按照《丧大记》注引用的汉代礼制:翣用木头做框,宽三尺,高二尺四寸,两角呈方形,上面蒙着白布,画有云气图案的叫画翣,画有斧形图案的叫黼翣。天子用八翣,诸侯用六翣,大夫用四翣,士用二翣。在路途上夹在蜃车两侧,下葬时树立在墓穴四周,所以说它是棺饰。

掌管君王宴饮时的命令。

注:君王闲居时的命令。

疏:将宴饮的命令传达出去。

按次序守卫路鼓。

注:序,指更替。

疏:这就是大仆所说的迎接御仆和御庶子的人。

仆掌管五寝的清扫、除粪、洒水之事。

注:五寝,是五座宗庙的寝宫。周天子有七座宗庙,只有祧庙没有寝宫。《诗经》说:“寝庙绎绎”,是相连的样子。前面叫庙,后面叫寝。全面清扫叫埽,清扫席位前面叫拚。

疏:按照《尔雅·释宫》说:有东西厢房的叫庙,没有的叫寝。庙必须配有寝,因为祭祀在庙中进行,进献食物在寝中进行。五寝既然由仆来清扫,那么它们的庙宇,按照守祧的注,都是由宗伯来清扫的。

在祭祀时修整寝宫。

注:在庙中祭祀,寝宫可能有事需要处理。《月令》:“凡是新收获的物品,先进献给寝庙。”郑玄注说:“修整寝宫,就是清扫、除粪、洒水的意思。”不能在不该修整的时候去修整,应当在准备祭祀的时候去修整。

君王出行时,设置登车石。

注:登车石,是君王登上车时所踏的石块。《诗经》说:“有扁斯石,履之卑兮。”

掌管宫中清道戒严的事。

注:宫中有事,就清道戒严。意思是制止行人,清理道路。

在大丧礼中,到小寝和大寝招魂。

注:小寝,是高祖以下宗庙的寝宫。始祖的寝宫叫大寝。

弁师掌管君王的五冕,都是玄冕,内衬朱色,有延和纽。

注:冕服有六种,而说五冕,是因为大裘冕没有旒,不计算在内。延是覆盖在上面的部分,因此得名。纽是武上的小孔,笄所贯穿的地方。

疏:玄冕,古代用三绩麻,三十升布,染成玄色,上面用玄色,下面用朱色。衣上的延,就是上面用玄色的部分;纽是缀在冕的两旁,垂在武的两旁作孔,用笄贯穿,使其牢固。冕的形制,《周礼》没有记载,叔孙通制定汉代礼器制度,规定版宽八寸,长一尺六寸,上玄下朱,用五彩缫绳贯穿五彩玉,垂在延的前后,叫做邃延。冕,意为俯,前面低一寸多,叫做冕;前后平的,叫做爵弁。

五彩缫绳有十二就,都有五彩玉十二颗,玉笄,朱色纮。

注:缫,是杂色花纹的名称,用五彩丝制成,绳垂在延的前后各十二根,这就是所谓的邃延。就,是成的意思。绳每绕一圈就贯穿五彩玉十二颗,旒就有十二玉。每两就之间大约一寸,朱纮是用朱色丝带做的纮,一条纮的两端系在武上。缫不说“皆”,是因为不都是一样的,这是衮衣之冕,十二旒就用玉二百八十八颗;鷩衣之冕,缫九旒,用玉二百一十六颗;毳衣之冕,七旒,用玉一百六十八颗;希衣之冕,五旒,用玉一百二十颗;玄衣之冕,三旒,用玉七十二颗。

疏:五彩缫十二就,是指用五彩丝做绳,有十二道。就都有五彩玉十二颗,是各据一道而言。用这五色玉贯穿在缫绳上,每颗玉之间相距一寸,就成也。以一玉为一成,结住使它们不相并。说纮一条两端系在武上,是指用一条绳先系一头在左旁笄上,另一头绕到下巴下,向上在右旁笄上绕之,垂下作为装饰。说系在武上,是根据笄贯穿武,所以用武来说,其实是在笄上。说缫不说“皆”是因为不都是一样的,是指五冕的缫有十二、九、七、五、三的区别。玉说“皆”,则五冕的旒都是十二玉。郑玄注:《典瑞》注以一采为一,这里以五彩合为就。

诸侯的缫旒九就,瑉玉三采,其余与君王相同。缫旒都是就,玉瑱玉笄。

注:侯应当是公字的误写。三采,是朱、白、苍。其余是指延、纽都是玄色覆盖朱色内衬,与君王相同。除此之外就不同了。缫旒都是就,都是三采。每缫九成,就是九旒。公的冕,用玉一百六十二颗。玉瑱,是塞耳朵的,故书瑉作璑。

疏:知道三采是朱白苍,是根据《聘礼》“公侯伯缫借云出此则异者”,天子用朱纮,诸侯当用青组纮之类。说瑉为璑,按照许慎《说文》,“璑,三采玉”,因为经文说三采,所以从璑。上文君王不言玉瑱,是互见为义。

君王的皮弁,缝中饰有五彩玉璂,象牙邸,玉笄。

注:防,是缝中。璂

,读如綦,綦,结也。皮弁之缝中,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谓之綦。诗云:「防弁如星」,又曰:「其弁伊綦」。邸,下柢也,以象骨为之。

译“读”字读音如同“綦”,“綦”意为结。在皮弁的缝合处,每处贯穿并打结十二颗五彩玉石作为装饰,这被称为“綦”。《诗经》说:“皮弁上的饰物如星辰般明亮”,又说:“那皮弁上有綦饰”。“邸”指下端的底座,是用象牙制成的。

疏云:「每贯结五采玉十二,以为饰者,约同冕旒。天子以十二为节也。」云:「邸下柢者,谓于弁内顶上,以象骨为柢。」

  王之弁绖弁而加环绖

注:弁绖,王吊所服也。其弁如爵弁而素,所谓素冠也。而加环绖。环绖者,大如缌之麻绖,纒而不纠。《司服》职曰:「凡吊事,弁绖服。」

疏云:所谓素冠者,诗《素冠》谓祥冠,与此虽异,同是素为之。云加环绖者,谓先着素弁于下,乃上加环绖也。

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弁、皮弁、弁绖,各以其等为之,而掌其禁令。

注:各以其等缫斿玉璂,如其命数也。冕则侯伯缫七就,用玉九十八;子男缫五就,用玉五十。缫玉皆三采。孤缫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缫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缫再就,用玉八。缫玉皆朱緑。韦弁、皮弁则侯伯璂饰七,子男璂饰五,玉亦三采。孤则璂饰四,三命之卿璂饰三,再命之大夫璂饰二,玉亦二采。弁绖之弁,其辟积如冕缫之就然。庻人吊者素委貎。一命之大夫冕而无旒,士变冕为爵弁。其韦弁、皮弁之防无结饰。弁绖之弁不辟积。禁令者不得僭逾也。《玉藻》曰:「君未有命,不敢即乗服。」不言冠弁兼于韦弁、皮弁矣。不言服弁,服弁自天子以下无饰无等。

疏上,天子与公不言韦弁者,与此互见为义。知二采是朱緑者,亦据《聘礼》记知。一命之大夫冕无旒者,见一命大夫衣无章。又冕旒所以为饰,一命若有,则止一旒一玉而已,非华美也。引王藻者,彼谓侯臣聘天子,天子赐之冕服,归须告国君,乃敢服,否则为僭逾也。此经总包诸侯及臣,不言天子之臣者,天子之臣冕弁之属,当亦各以命数为之,可知。

  司甲【阙】

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

注五:盾、干橹之属,其名未尽闻也。等谓功沽上下,五兵者,戈、殳、防、酋矛、夷矛。

疏注所云五兵,是车之五兵,下文注又有步卒五兵,云五盾,未尽闻者。按《祭统》有朱干,秦诗“蒙伐”有苑,注云“伐中干”,《左传》“建大车之轮以为橹”,是有朱干、中干及橹三者,其余未闻也。按下丧祭皆有五兵,云待军事者,以军事为主也。

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及其授兵,输亦如之;及其用兵,亦如之。

注:从司马之法令师旅卒两人数所用多少也。兵输,谓师还,有司还兵也。用兵,谓出给卫守。

  祭祀授舞者兵

  注授以朱干玉戚之属

疏云:「授朱干玉戚者,以司干所授,是羽籥之等,非干戚也。」

  大丧廞五兵【廞虚金反】

注:兴作明器之役,器五兵也。士丧礼下篇有甲胄干【笮】

  军事建车之五兵防同亦如之

注:车之五兵,戈、殳、防、酋矛、夷矛是也。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

疏云:「建车之五兵者,凡器在车,皆有铁器,屈之在车较及舆,以兵揷而建之,故有出先刃、入后刃之事。」

  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

疏颁之,即下文“祭祀防同”之等,皆是。

祭祀,授旅贲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注亦颁之,故士、王族、故士也,与旅贲当事,则卫王也。殳如杖,长寻有四尺。

疏:按,《旅贲氏》掌执戈盾而趋,此执殳者,以其与故士同,卫王时以为仪卫,故不执戈盾。知殳如杖者,庐人所为,不见有刃,故也。

军旅防同,授贰车戈盾;建乗车之戈盾,授旅贲及虎士戈盾。

注:乗车,王所乗车也。军旅则革路,防同则金路。疏贰车及王所乗车,皆有车右,故授之以戈盾。

  及舍设藩盾行则敛之

  注舍止也藩盾盾可以藩卫者

疏:按掌舍不言藩盾者,宿卫之事非止一重,除彼梐枑之外,别有此藩盾也。

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其守藏与其出入。

  注法曲直长短之数

疏云:曲直者,谓合九成规以下长短,如弓人云:「弓之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尺」是也。

中春献弓弩,中秋献矢箙【中音仲,下同;箙音服】

注:弓

译疏文说:“每串结上十二颗五彩玉,作为装饰,大约与冕旒相同。天子以十二为节度。”又说:“邸下柢,是指在弁的内顶上面,用象骨做底。”

王的弁绖,是戴着弁并加上环绖。

注:弁绖,是君王吊丧时所穿的服饰。这种弁像爵弁一样但是白色的,就是所说的素冠。并且加上环绖。环绖,大小如同缌麻的麻绖,缠绕而不绞结。《司服》的职责说:“凡是吊丧之事,穿弁绖服。”

疏文说:所说的素冠,是指《诗经·素冠》中的祥冠,这与这里虽然不同,但都是白色的。说加上环绖,是指先在下边戴上素弁,然后在上面加上环绖。

诸侯以及孤、卿、大夫的冕、韦弁、皮弁、弁绖,各自按照他们的等级来制作,并且掌管相关的禁令。

注:各自按照他们的等级确定缫、斿、玉璂的数量,如同他们的命数一样。冕的话,侯伯的缫七重,用玉九十八颗;子男的缫五重,用玉五十颗。缫上的玉都是三色。孤的缫四重,用玉三十二颗。三命之卿的缫三重,用玉十八颗;再命之大夫的缫两重,用玉八颗。缫上的玉都是朱色和绿色。韦弁、皮弁的话,侯伯的璂饰七个,子男的璂饰五个,玉也是三色。孤的璂饰四个,三命之卿的璂饰三个,再命之大夫的璂饰两个,玉也是两色。弁绖的弁,其辟积如同冕缫的重数一样。庶人吊丧时戴素委貌冠。一命之大夫戴冕但没有旒,士则将冕变为爵弁。他们的韦弁、皮弁没有结饰。弁绖的弁没有辟积。禁令是指不得僭越逾越。《玉藻》说:“国君没有命令,不敢立即穿戴礼服。”这里没有提到冠弁兼用于韦弁、皮弁。没有提到服弁,因为服弁从天子以下都没有装饰和等级之分。

疏文说:上面,天子和公不提及韦弁,是与此处互相补充以阐明义理。知道两色是朱色和绿色,也是根据《聘礼》的记载知道的。一命之大夫的冕没有旒,是因为一命大夫的衣服没有章纹。又因为冕旒是用来装饰的,一命如果有旒,那就只有一旒一玉而已,并不华美。引用《玉藻》的话,那里说的是侯国的臣子出使天子,天子赐给他冕服,回去必须报告国君,才敢穿戴,否则就是僭越。这段经文总括了诸侯及其臣子,没有提到天子的臣子,是因为天子的臣子的冕弁之类,也应当各自按照命数来制作,这是可以推知的。

司甲【缺】

司兵掌管五种兵器、五种盾牌,分别辨别它们的种类和等级,以等待军事行动。

注:盾、干橹之类,它们的名称没有全部听闻。等级是指功绩的上下,五种兵器是:戈、殳、防、酋矛、夷矛。

疏文说:注中所说的五兵,是车战用的五兵,下文注中又有步兵的五兵。说五盾没有全部听闻,查《祭统》有朱干,秦诗“蒙伐”中有苑,注说“伐中干”,《左传》“建大车之轮以为橹”,是有朱干、中干及橹这三种,其余的没有听闻。查丧葬祭祀都有五兵,说等待军事行动,是以军事行动为主。

等到授予兵器时,遵循司马的法令来颁发;等到归还兵器时,交付也如同这样;等到使用兵器时,也如同这样。

注:遵循司马的法令,根据师、旅、卒、两的人数来确定所用的数量多少。兵输,是指军队返回,有司归还兵器。用兵,是指出给守卫之用。

祭祀时,授予舞者兵器。

注:授予朱干玉戚之类。

疏文说:“授予朱干玉戚,因为司干所授予的,是羽籥之类,不是干戚。”

重大丧事时,陈列五种兵器。【廞读虚金反】

注:兴起制作明器的役事,制作五种兵器。《士丧礼》下篇有甲胄干。

军事行动时,建立车上的五种兵器,防同也如同这样。

注:车上的五种兵器,是戈、殳、防、酋矛、夷矛。步兵的五种兵器,则没有夷矛,而有弓矢。

疏文说:“建立车上的五种兵器,凡是器物在车上,都有铁器,弯曲着放在车较及舆上,用兵器插着建立起来,所以有出时先露刃、入时后露刃的情况。”

司戈盾掌管戈盾之类的物品并颁发它们。

疏文说:颁发它们,即下文“祭祀防同”之类,都是如此。

祭祀时,授予旅贲殳;授予故士戈盾;授予舞者兵器,也如同这样。

注:也是颁发给他们,故士、王族、故士,与旅贲当事,就护卫君王。殳像杖,长八尺。

疏文说:查《旅贲氏》掌管拿着戈盾快步走,这里拿着殳,是因为与故士相同,护卫君王时作为仪仗,所以不拿戈盾。知道殳像杖,是因为庐人所制作,没有看到有刃,所以如此。

军旅防同时,授予贰车戈盾;建立乘车上的戈盾,授予旅贲及虎士戈盾。

注:乘车,是君王所乘的车。军旅时是革路,防同时是金路。

疏文说:贰车及君王所乘的车,都有车右,所以授予他们戈盾。

等到驻扎时设置藩盾,行进时就收敛它们。

注:舍是停止,藩盾是可以用来藩卫的盾牌。

疏文说:查掌舍没有提到藩盾,是因为宿卫之事不止一层,除了那里的梐枑之外,另外还有这藩盾。

司弓矢掌管六种弓、四种弩、八种箭的法度,辨别它们的名称和种类,并且掌管它们的收藏和出入。

注:法度是指曲直长短的数量。

疏文说:曲直,是指符合九成规以下的长短,如弓人说:“弓的上制六尺六寸,中制六尺三寸,下制六尺”就是这样。

中春进献弓弩,中秋进献箭和箭袋。【中音仲,下同;箙音服】

注:弓

弩,成于和矢;箙,成于坚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

及其颁之王弓、弧弓以授射甲革、椹质者,夹弓、庾弓以授射豻侯、鸟兽者,唐弓、大弓以授学射者、使者、劳者【射甲食亦反,下以意求之;椹,张林反;夹,古洽反;庾,师儒相▯读,庚本或作庾;豻,音岸;使者,所史反】

译弩,配合和矢才能发挥作用;箙,配合坚箙才能发挥作用。箙是盛放箭矢的器具,用兽皮制作。

等到分发给王弓、弧弓,授予那些射穿铠甲皮革、椹质靶子的人;分发给夹弓、庾弓,授予那些射豻侯、鸟兽的人;分发给唐弓、大弓,授予学习射箭的人、使者、慰劳的人。

注:王弧、夹庾、唐大六者,弓异体之名也。往体寡,来体多,曰王弧;往体多,来体寡,曰夹庾;往体、来体若一,曰唐大。甲革革,甲也,质正也。树椹以为射正,射甲与椹试弓,习武也。豻侯五十步,及射鸟兽,皆近射也。近射用弱弓,则射大侯者用王弧,射参侯者用唐大矣。学射者,弓用中,后习强弱则易也。使者、劳者,弓亦用中,逺近可也。劳者,勤劳王事,若晋文侯、文公受王弓矢之赐者。

疏,此据体而言;若以色而言,则彤弓、卢弓之等是也。

  其矢箙皆从其弓

  注从弓数也每弓一箙百矢

疏知一弓百矢者,按文侯之命云:「彤弓一,彤矢百」,是也。

凡弩夹庾,利攻守;唐大利,车战野战。

注:攻城垒者,与其自守者相迫近,弱弩▯疾也。车战野战进退非强则不及。弩无王弧,王弧恒服,▯往体少者,使矢不疾。

疏云:恒服▯者,若弓用则服▯,不用则弛。惟弩则用与不用,一张之后竟不弛。若然,恒服▯,用弱者以强弓,乆不弛,则就▯而使矢不疾;弱则随体不就▯也。

凡矢、枉矢、絜矢、利火射,用诸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诸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恒矢、痹矢,用诸散射【鍭音▯,刘音侯;矰音增,茀刘扶弗反,李一音孚忽反;痹方二反,散素旦反】

注此八矢者,弓弩各有四焉。枉矢、杀矢、矰矢、恒矢,弓所用也。絜矢、鍭矢、茀矢、痹矢,弩所用也。枉矢者,取名变星,飞行有光,今之飞矛是也。或谓之兵矢,絜矢象焉。二者皆可结火以射,敌守城、车战,前于重又,防轻行疾也。杀矢,言中则死,鍭矢象焉。鍭之言▯也,二者皆可以司▯射敌之近者及禽兽,前尤重中深而不可逺也。结▯于矢谓之矰,茀矢象焉。茀之言刜也,二者皆可以弋飞鸟、刜罗之也,前于重又,微轻行不低也。恒矢,安居之矢也。痹矢象焉。痹之言伦比,二者皆可以散射也,谓礼射及习射也,前后订其行平也。凡矢之制,枉矢之属,五分二在前,三在后。杀矢之属,参分一在前,二在后。矰矢之属,七分三在前,四在后。恒矢之属,轩輖中所谓志也。

疏:八矢两两相配,必知分属弓弩者,以上文弓在上,弩在下,故以在上配弓,在下配弩也。云「絜矢象焉」者,谓轻重象枉矢也。枉矢、絜矢,云「前于重,又防轻者」,对杀矢最重而言。矰矢、茀矢,云「前于重,又防轻者」,又对枉、絜五分者,是重也。云「结缴于矢」谓之矰,缴者,绳也。云「礼射者」,大射、賔射、燕射皆是。其习射亦于此三射中为之。云「轩輖中」所谓志者,既夕记云「志一乗轩輖中」是也【刜孚物反,輖音周】

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句者,谓之弊弓【弊,婢世反】

注体往来之衰也,往体寡,来体多,则合多;往体多,来体寡,则合少。而圜弊恶也。句者恶,则直者善矣。疏,此皆据角弓及张不被▯而合之。按上注,王弧射大侯,夹庾射豻侯,言之,则天子之弓,王弧也,往体寡,故合多;诸侯之弓,则唐大,往体来体若一;大夫之弓,则夹庾,往体多;士之弓,则在六弓之外。云句者,谓之弊弓者,句之至极,无过合三。按天子、诸侯射三侯,大夫、士同射近侯。今以士与大夫弓别者,以尊卑之次,暂以合三者托之于士,其实士无合三之弓也。其合三之外,虽别言句者,实还指合三者而言耳。训按,经明言士弓合三,恐未必如数之説,或士亦有用弊弓之时,意在私家自行賔射时与。

  凡祭祀共射牲之弓矢

注射牲,不亲杀也。杀牲,非尊者所亲,惟射为可。《国语》曰:「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

  泽共射椹质之弓矢

注:泽泽宫也,所以习射选士之处也。

疏:此所共弓矢,据王孤故,上云「王弓、弧弓以射椹质」,训愚谓泽宫之射即大射也。而下文复云「大射共弓矢」,则此所共者,谓共王所用;下所共者,云如数,则公卿大夫皆共之

译注:王弧、夹庾、唐大,是弓的不同形制的名称。往体(弓背向外弯曲的部分)少,来体(弓腹向内弯曲的部分)多,称为王弧;往体多,来体少,称为夹庾;往体与来体相等,称为唐大。甲革,即铠甲,质地端正。树立椹质作为射箭的目标,用射铠甲和椹质来测试弓的性能,这是练习武艺。豻侯设在五十步处,以及射鸟兽,都属于近距离射击。近距离射击使用弱弓,那么射大侯的就用王弧,射参侯的就用唐大了。学习射箭的人,弓先用中等强度的,后来练习强弓或弱弓就容易掌握。使者、慰劳者,弓也用中等强度的,远近都适用。慰劳者,指为王事勤劳的人,像晋文侯、晋文公接受天子赐予弓矢的人那样。

疏:这是根据弓的形制来说的;如果根据颜色来说,那么彤弓、卢弓等就是。

其箭筒都跟随其弓

注:跟随弓的数量,每弓配一个箭筒,装一百支箭。

疏:知道一弓配一百支箭,依据《文侯之命》说:“彤弓一张,彤矢一百支”,就是这样。

凡是弩用夹庾,利于攻守;唐大利于车战和野战。

注:攻城垒的人,与自守的人相距很近,弱弩射得更快。车战和野战进退,不强弓就达不到。弩没有王弧,王弧总是保持张弦状态,往体少的,使箭射得不快。

疏:说“总是保持张弦状态”的,如果是弓,用时就张弦,不用时就松弛。只有弩,无论用与不用,一张弦之后就一直不松弛。如果这样,总是保持张弦状态,用弱弓,长久不松弛,就会使弓体变形而让箭射得不快;弱弓则随弓体变形而不保持张弦状态。

凡是箭,枉矢、絜矢、利火射,用于守城、车战;杀矢、鍭矢,用于近射;田猎、矰矢、茀矢,用于弋射;恒矢、痹矢,用于散射【鍭音侯,刘音侯;矰音增,茀音扶弗反,李一音孚忽反;痹音方二反,散音素旦反】

注:这八种箭,弓和弩各有四种。枉矢、杀矢、矰矢、恒矢,是弓所用的。絜矢、鍭矢、茀矢、痹矢,是弩所用的。枉矢,取名于变星,飞行时有光,现在的飞矛就是。有的叫它兵矢,絜矢与之相似。这两种都可以绑上火把来射,敌人守城、车战,前面沉重,后面防止轻浮,行进迅速。杀矢,意思是射中就会死,鍭矢与之相似。鍭的意思是钩,这两种都可以用来瞄准射近处的敌人和禽兽,前面尤其沉重,射得深但不能远。在箭上绑上丝绳叫矰,茀矢与之相似。茀的意思是砍,这两种都可以用来射飞鸟、砍罗网,前面沉重,后面微轻,行进不低。恒矢,是安居时用的箭。痹矢与之相似。痹的意思是伦比,这两种都可以用来散射,指礼射和习射,前后订正其行进平稳。凡是箭的规格,枉矢一类,五分之二在前面,三分之三在后面。杀矢一类,三分之一在前面,三分之二在后面。矰矢一类,七分之二在前面,四分之四在后面。恒矢一类,轩輖中所谓志。

疏:八种箭两两相配,必定知道分别属于弓和弩,因为上文弓在上,弩在下,所以以上配弓,以下配弩。说“絜矢与之相似”的,是说轻重与枉矢相似。枉矢、絜矢,说“前面沉重,后面防止轻浮”,是相对于杀矢最重而言。矰矢、茀矢,说“前面沉重,后面防止轻浮”,又相对于枉、絜五分而言,是重的。说“在箭上绑上丝绳”叫矰,缴是绳。说“礼射”的,大射、宾射、燕射都是。其习射也在这三种射中为之。说“轩輖中”所谓志的,《既夕记》说“志一乘轩輖中”就是这样【刜音孚物反,輖音周】

天子的弓,合九而成规;诸侯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弯曲的,叫做弊弓【弊,音婢世反】

注:弓体往来之衰,往体少,来体多,则合多;往体多,来体少,则合少。而圆弊恶。弯曲的恶,那么直的善。

疏:这都是根据角弓及张不被弦而合之。按上注,王弧射大侯,夹庾射豻侯,这么说,天子的弓,是王弧,往体少,所以合多;诸侯的弓,是唐大,往体来体相等;大夫的弓,是夹庾,往体多;士的弓,在六弓之外。说弯曲的,叫做弊弓的,弯曲到极点,不超过合三。按天子、诸侯射三侯,大夫、士同射近侯。现在把士与大夫的弓区别开,是因为尊卑之次,暂且把合三的托之于士,其实士没有合三的弓。其合三之外,虽然另说弯曲的,其实还是指合三而言。训按,经文明言士弓合三,恐怕未必如数之说,或者士也有用弊弓的时候,意在私家自行宾射时。

凡是祭祀供给射牲的弓矢

注:射牲,不亲手杀。杀牲,不是尊者所亲自做的,只有射是可以的。《国语》说:“禘郊之事,天子必自射其牲。”

泽宫供给射椹质的弓矢

注:泽泽宫也,是练习射箭选拔士人的地方。

疏:这里所供给的弓矢,根据王孤,上文说“王弓、弧弓以射椹质”,训愚认为泽宫之射即大射。而下文又说“大射共弓矢”,那么这里所供给的,是说供给王所用的;下面所供给的,说如数,那么公卿大夫都供给。

。

大射、燕射,共弓矢如数,并夹【夹音甲】

译举行大射礼、燕射礼时,按照规定的数量提供弓和箭,并且将弓夹在腋下。

注:如数,如当射者之数也。每人一弓,乗矢并夹矢,籋也。

疏矢籋汉时,言训愚谓如数中有公大夫,则唐大夹庾皆共之矣。上文恒矢、痹矢用诸散射。注云:散射谓礼射、习射之属,则此所共矢谓恒矢也【籋奴辄反,又女十反】

  大丧共眀弓矢

注:弓矢,眀器之用器也。士丧礼下篇曰:“用器,弓矢。”疏:“眀器中有用器,有役器。役器中有甲胄、干笮;用器中有弓矢。”

凡师役,防同颁弓弩,各以其物从,授兵甲之仪。

注物弓弩矢箙之属,训愚谓以其物者所共,不一师役纯乎兵射,防同或有礼射,六弓四弩葢竝共之,授兵甲之仪,所谓从司马之法以颁之,计人而授也。言弓弩则矢亦颁之,师役防同之矢,葢枉矢杀矢之属,防同容亦共恒矢痹矢。

田弋充笼,箙矢共矰矢【笼也,东反】

注:笼竹箙也。矰矢不在箙者,为其相绕乱。将用,乃共之。

疏云:矰矢不在箙者,以其共矰矢文在箙下。

凡亡矢者,弗用,则更【更音庚】

  注更偿也用而弃之则不偿

缮人掌王之用弓弩矢箙矰弋抉拾【抉,古穴反】

注:抉挟矢时,所以持▯饰也,着右手巨指。士丧礼曰:「抉用正王棘,若择棘,则天子用象骨与拾。」谓鞲扞,着左臂里,以韦为之。

疏缮人所掌,谓司弓矢,选择大善者入缮人,以共王用也。

  掌诏王射

  注告王当射之节

疏:王射,以大夫为宾,宾与王为耦,所告之事,亦如大射礼。大射正告公之仪。

  赞王弓矢之事

注:授之受之训,按《大仆职》有“授之受之”,此复然者,葢大仆授受于王,此官掌弓矢,又以弓矢授受于大仆与?

  凡乗车充其笼箙载其弓弩

  注充笼箙以盛矢

疏言:凡乗车,则除革路之外,玉、金、象、木之车,皆有笼箙、弓弩。

  既射则敛之

疏乗车上有弓矢者,既射,还敛藏之。训愚谓:「既射,通承自王射以下而言。」

  无防计【防古外反】

  注亡败多少不计

稾人掌受财于职金,以赍其工【赍音咨,后皆同】

  注赍其工者给市财用之直

疏:弓、弩、矢、箙,皆冬官百工造之,故云赍其工。

  弓六物为三等弩四物亦如之

注三等者,弓人职曰:「弓长六尺六寸,谓之上制,上士服之;弓长六尺三寸,谓之中制,中士服之;弓长六尺,谓之下制,下士服之。」弩及矢箙长短之制未闻。疏:「按矢人云:『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注云:『羽者六寸』,羽六寸则矢当长三尺。」云未闻者,以无正文,且弓长短既不同,则矢亦当有差等,故云未闻也。

矢八物,皆三等;箙亦如之。春献素,秋献成。

  注矢箙春作秋成

疏矢三等者,亦据长短为三等。法言「皆」者,八物中兼有弓弩,故言「皆」也。按《士丧礼》有「献素」「献成」,注云:「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

  书其等以飨工

注:飨,谓酒肴劳之也。上工作上等,其飨厚;下工作下等,其飨薄。

疏注不言中飨者,举上下,眀有中,可知。

乗其事,试其弓弩,以上下其食,而诛赏。

注乗计也,计其事之成功也,故书试为考,考之而善则上其实,尤善又赏之,否者反此。训愚谓飨工承上文,葢春秋皆飨之,书其等,葢上弓弩矢之三等也,于献素献成之时,志其等焉。乗其事者,计所作弓矢之多少也。乗其事,试其弓弩,或宜在献成时。

  乃入功于司弓矢及缮人

  注功成

凡赍财与其出入皆在稾人,以待防而攷之。亡者阙之。注:皆在稾人者所赍工之财及弓弩矢箙出入其簿书,稾人藏之。阙,犹除也。弓弩矢箙弃亡者除之,计今见在者。

  周礼纂训卷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十八

  安溪李钟伦撰

戎右掌戎车之兵革,使【使色吏反】

注:使谓王使,以兵有所诛斩也。《春秋》▯曰:战于殽晋莱驹为右,襄公缚秦囚,使莱驹以戈斩之。训按:《戎仆》掌倅车之政,则不独革路而已,五戎之政皆掌之。戎右亦当然,盖五戎各有仆右,

译注:如数,即按照应当射击的人数。每人一弓,乘矢和夹矢,都是籋矢。

疏:籋矢在汉代,郑玄解释为“如数”,意思是如果射者中有公、大夫,那么唐矢、大矢、夹矢、庾矢都共同使用。上文恒矢、痀矢用于散射。注解说:散射指的是礼射、习射之类,那么这里共同使用的矢就是恒矢【籋,音nuò,又音nǚ】。

大丧时,提供明弓和明矢。

注:弓矢,是明器中的用器。《士丧礼》下篇说:“用器,包括弓矢。”疏解说:“明器中有用器,有役器。役器中有甲胄、干笮;用器中有弓矢。”

凡是军队服役,防备同姓诸侯国会盟时,分发弓弩,各自按照其用途跟随,授予兵甲的礼仪。

注:物,指弓、弩、矢、箙之类。郑玄解释“以其物”为所供给的,不单一。军队服役纯粹是军事射击,防备同姓诸侯国会盟有时是礼射,六弓四弩大概都共同提供。授予兵甲的礼仪,所谓按照司马的法度来分发,计算人数而授予。提到弓弩,那么矢也一并分发。军队服役和防备同姓诸侯国会盟的矢,大概是枉矢、杀矢之类,防备同姓诸侯国会盟或许也共同提供恒矢、痀矢。

田猎弋射时,装满箭笼,提供矰矢【笼,音lóng】。

注:笼,竹制的箭箙。矰矢不放在箙中,是因为它们互相缠绕混乱。将要使用时,才提供。

疏解说:矰矢不放在箙中,是因为提供矰矢的文字在箙字之下。

凡是丢失矢的,不再使用,就更换【更,音gēng】。

注:更,即赔偿。使用而丢弃的不赔偿。

缮人掌管王所用的弓、弩、矢、箙、矰、弋、抉、拾【抉,音jué】。

注:抉,在挟持矢时,用来持握和装饰,戴在右手大拇指上。《士丧礼》说:“抉用正王棘,若择棘,则天子用象骨。”拾,指鞲扞,戴在左臂内侧,用皮革制成。

疏解说:缮人所掌管的,是指司弓矢选择大善的弓矢,交给缮人,以供王使用。

掌管告诫王射箭。

注:告诉王应当射箭的节度。

疏解说:王射箭,以大夫为宾,宾与王为耦,所告诫的事情,也像大射礼一样。大射正告诫公的礼仪。

辅助王弓矢的事务。

注:授予和接受。郑玄解释,按照《大仆职》有“授予和接受”,这里再次出现,大概是大仆授予和接受于王,此官掌管弓矢,又通过弓矢授予和接受于大仆吗?

凡是乘车,装满其箭笼和箭箙,装载其弓弩。

注:装满箭笼和箭箙以盛放矢。

疏解说:凡是乘车,那么除了革路之外,玉路、金路、象路、木路之车,都有箭笼、箭箙、弓弩。

射完后,就收敛它们。

疏解说:乘车上有弓矢的,射完后,回来收敛收藏。郑玄解释:“射完后,通承自王射以下而言。”

没有防备,计算【防,音fáng】。

注:亡失败坏多少,不计算。

稾人掌管从职金那里接受财物,以供给工匠【赍,音jī,后皆同】。

注:供给工匠,即支付市场财用的价值。

疏解说:弓、弩、矢、箙,都是冬官百工制造的,所以说供给工匠。

弓有六物,分为三等;弩有四物,也是如此。

注:三等,弓人职说:“弓长六尺六寸,称为上制,上士使用;弓长六尺三寸,称为中制,中士使用;弓长六尺,称为下制,下士使用。”弩和矢、箙长短的制度没有听说。疏解说:“按照矢人说:‘五分其长而羽其一’,注解说:‘羽者六寸’,羽六寸则矢应当长三尺。”说没有听说的,是因为没有正文,况且弓长短既不同,那么矢也应当有差等,所以说没有听说。

矢有八物,都分为三等;箙也是如此。春天进献素材,秋天进献成品。

注:矢和箙春天制作,秋天完成。

疏解说:矢三等,也是根据长短分为三等。法言说“皆”,是因为八物中兼有弓弩,所以说“皆”。按照《士丧礼》有“献素”、“献成”,注解说:“形法定为素,饰治毕为成。”

记录其等级以犒劳工匠。

注:犒劳,指用酒肴慰劳。上等工匠,其犒劳丰厚;下等工匠,其犒劳微薄。

疏解说:注说不提中等犒劳,是因为举出上下,明显有中等,可知。

计算其事务,测试其弓弩,以此升降其俸禄,并施行惩罚和奖赏。

注:乘,计算。计算其事务的成功,故书试为考,考核之而好则提升其俸禄,特别好又奖赏,否则反之。郑玄解释:犒劳工匠承接上文,大概春秋都犒劳,记录其等级,大概是弓弩矢的三等,在献素献成之时,记录其等级。计算其事务,指计算所作弓矢的多少。计算其事务,测试其弓弩,或许应当在献成时。

于是将功绩报告给司弓矢及缮人。

注:功成。

凡是供给财物及其出入都在稾人,以待防备而考核。亡失的缺记。注:都在稾人,指所供给工匠的财物及弓弩矢箙出入的簿书,稾人收藏。阙,即除去。弓弩矢箙弃亡的除去,计算现在存在的。

周礼纂训卷十七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十八

安溪李钟伦撰

戎右掌管戎车的兵革,执行王命【使,音shǐ】。

注:使,指王的命令,用兵器有所诛斩。《春秋》〇说:战于殽,晋莱驹为右,襄公缚秦囚,命令莱驹用戈斩之。郑玄按:《戎仆》掌管倅车的政令,那么不独革路而已,五戎的政令都掌管。戎右也当然如此,大概五戎各有仆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