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礼纂训卷九
,史二人,徒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译史官二人,徒役二十人。
大卜,下大夫二人;卜师,上士四人;卜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官二人;史官二人;胥吏四人;徒役四十人。
▯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菙,时髓反】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簭同筮】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眡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祲,子鸩反;李,且祍反】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诅音阻,荘助反,又侧虑反】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冯音凭,相亮反】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其史百有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巾车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车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数
凡以神士者,无数。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
注:建立也,保安也。既立,则自能安矣。无礼,即无以立,而神人上下胥失其理,又何以安乎?独举吉祭者,明其重也。《记》曰:「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音祗,本或作祗。禋音烟。槱,羊九反。飌音风立氏曰:祭祀有受福之理,上以鬼神▯,神鬼示言上下也;此以鬼神▯言内外也】注: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槱积也。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昊天上帝,乐以云门。实柴,实牛柴上也。星谓五纬,辰谓日月,所防十二次。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祀五帝,亦用实柴之礼云。
疏:此谓歆神始也。案《周语》云:“精意以享,谓之禋。”义并与禋得相叶也。云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者。司中、司命等言槱燎,则亦用烟也。于日月言实牲,至昊天上帝言烟祀,则三牲互相备矣。但先积柴,次实牲,后取烟,事列于卑祀,义全于昊天,作文之意也。云或有玉帛,则有不用玉帛者。《肆师职》云:“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牷。”今以天神言之,则大小次祀皆有也。烟祀中有玉帛牲牷,实柴中则无玉,惟有牲币;槱燎中但止有牲。云所以报阳者。案《郊特牲》云:“升首于室,以报阳。”彼论宗庙之祭,以首报阳。今天神首阳,烟气上闻,亦是以阳报阳,故取特牲为义也。辰虽据日月防时而言,辰即二十八星也。二十八星面有七,不当日月之防,直谓之星;若日月所防,则谓之宿,谓之辰,谓之次,谓之房。又案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文昌宫六星,第一曰上将,第二曰次将,第三曰贵相,第四曰司命,第五曰司中,第六曰司禄。三台一名
译〇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菙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八人【菙,音时髓】
占人下士八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簭人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簭同筮】
占梦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
眡祲,中士二人,史二人,徒四人【祲,音子鸩;李,音且祍】
大祝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祝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丧祝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甸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
诅祝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四人【诅音阻,荘助反,又侧虑反】司巫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一人,徒十人。
男巫无数,女巫无数。其师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大史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小史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冯相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冯音凭,相亮反】
保章氏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八人。内史中大夫一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外史,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御史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其史百二十人,府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巾车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工百人,胥五人,徒五十人。
典路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车仆,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常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家宗人如都宗人之数
凡以神士者,无数。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
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以佐王建保邦国。
注:建立也,保安也。既立,则自能安矣。无礼,即无以立,而神人上下胥失其理,又何以安乎?独举吉祭者,明其重也。《记》曰:“礼有五经,莫重于祭。”
以吉礼事邦国之鬼神祇,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祇音祗,本或作祗。禋音烟。槱,羊九反。飌音风立氏曰:祭祀有受福之理,上以鬼神祇,神鬼示言上下也;此以鬼神祇言内外也】注:禋之言烟,周人尚臭,烟气之臭闻者,槱积也。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所以报阳也。昊天上帝,乐以云门。实柴,实牛柴上也。星谓五纬,辰谓日月,所防十二次。司中、司命,文昌第五、第四星,或曰中能上能也。风师,箕也;雨师,毕也。祀五帝,亦用实柴之礼云。
疏:此谓歆神始也。案《周语》云:“精意以享,谓之禋。”义并与禋得相叶也。云三祀皆积柴,实牲体焉,或有玉帛,燔燎而升烟者。司中、司命等言槱燎,则亦用烟也。于日月言实牲,至昊天上帝言烟祀,则三牲互相备矣。但先积柴,次实牲,后取烟,事列于卑祀,义全于昊天,作文之意也。云或有玉帛,则有不用玉帛者。《肆师职》云:“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币;立小祀,用牷。”今以天神言之,则大小次祀皆有也。烟祀中有玉帛牲牷,实柴中则无玉,惟有牲币;槱燎中但止有牲。云所以报阳者。案《郊特牲》云:“升首于室,以报阳。”彼论宗庙之祭,以首报阳。今天神首阳,烟气上闻,亦是以阳报阳,故取特牲为义也。辰虽据日月防时而言,辰即二十八星也。二十八星面有七,不当日月之防,直谓之星;若日月所防,则谓之宿,谓之辰,谓之次,谓之房。又案三台与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文昌宫六星,第一曰上将,第二曰次将,第三曰贵相,第四曰司命,第五曰司中,第六曰司禄。三台一名
天柱,上台司命为太尉,中台司中为司徒,下台司禄为司空。云祀五帝亦用实柴之礼者。《记》云:“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祭天以日为主,故知五帝与日月用实柴也。然五帝与昊天,其服同大裘,其牲同茧栗,于燔柴退与日月等者,礼有损之而益,亦如社稷服絺冕,及其血祭,即在五岳之上,亦此类也。训先儒言郊祀者,其说有二。郑氏以为天有六号,而圜丘与郊又各不同。六号者:东方威灵仰,南方赤熛怒,西方白招拒,北方叶光纪,中央含枢纽,并天皇大帝耀魄寳为六。五方之帝,即大微五帝座星。天皇大帝则紫微宫北辰,是谓六天。又祭法,虞、夏、商、周各有禘、郊、祖、宗。郑氏谓禘即圜丘之祭,郊即元日祈谷之祭。周以冬至祀天皇大帝于圜丘,尊帝喾,配之以建寅之月,郊祀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尊后稷配之,三代迭兴圜丘之祀,不殊其感生帝者,则以五徳推之,各以所感为祭,而毎代有异,此禘郊之别也。又引《易纬》文云:「三王之郊,一用夏正,明冬至所祭为圜丘,与郊不同也。」《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郑解「长日」为建夘,云:「建夘而昼夜分,分而日长,以建寅之月郊,故为迎长日之至耳。」又云:「周之始郊日以至。」郑谓此鲁礼也,鲁无圜丘之祀,故以冬至郊示不敢与天子并。周衰礼废,儒者见《周礼》在鲁,因推鲁礼以言周事,遂执冬至之郊为周礼。如郑所解,则《郊特牲》二处日至之文,一为建寅,一为建子,一为周郊,一为鲁郊矣。孔疏推郑所以委曲如此者,盖《周礼》司服既有大裘祀天之文,而《郊特牲》云「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是服不同也。大宗伯文既以苍璧礼天矣,典瑞又云「四圭有邸以祀天」,是玉不同也。宗伯文云「牲币各放其器之色」,则祭天牲宜用苍,祭法谓「燔柴乃用骍犊」,是牲不同也。《周礼》玉辂以祀天,而《郊特牲》云「乗素车」,是车不同也。《尔雅》曰:「圜丘,非人为之丘。」《祭法》云:「燔柴于泰坛。」泰坛则人功所作,是圜丘与泰坛异也。故郑以苍璧、苍犊之等为祀圜丘所用,以骍犊、四圭有邸之等为祀感生帝所用,其衮冕、素车并为鲁礼,不系于周。此则郑氏丘郊各异之説。王肃难康成,谓「天体惟一,不应有六」,《周礼》所称五帝,指五人帝,太皥、炎帝之属耳,实非天也。又谓郊与圜丘祗是一事,《祭法》説禘不称圜丘,《周官》圜丘不名为禘,《大▯》「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乃宗庙之祭,不谓圜丘及郊」。《孝经》云:「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何不闻禘喾于圜丘以配天也?《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何不及帝喾也?是知郊即圜丘,圜丘即郊,以所在言之谓之郊,以所祭言之谓之圜丘。《郊特牲》云:「周之始郊曰以至」,《周礼》云:「冬至祭天于圜丘」,明丘与郊一也。又谓冬至夏正二祭,鲁与周皆同之。明郑氏所谓鲁无圜丘而以冬至郊者,非也。孔疏述郑、王二家同异如此,今以其説衷之。六天名号,经▯所无,但五时生育各有主者,统言之则谓之天耳。杨信斋曰:天犹信也,帝犹心也,五帝谓仁义礼智信之心也,随感而应者也。由此言之,天者全体之五气,而五帝者各司一气之天,故祀之之服亦大裘而冕,与昊天同。其五人帝者,乃古之神后,有功五行,死而配食。贾氏疏以为如勾龙、弃之于社稷是也,岂得谓祀勾龙、弃而不及社稷哉?然则六天之法,当以月令五方迎气及圜丘之祀为正。至于各立姓氏名字,或不可信。又王氏所论,谓禘者宗庙之祭,不指圜丘,其圜丘、祈农二祭所配之人,俱以后稷,无帝喾配天之事,此言正矣。独郑氏所谓鲁惟一郊之説,又未可厚非也。春秋二百四十年中,鲁无一嵗两郊之事,见于经▯。又案《家语·郊问》篇,孔子之言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故周之始郊,其月以日至,其日用上辛。至于启蛰之月,则又祈谷于上帝。此二者天子之礼,鲁无冬至大
译天柱星,上台司命星为太尉,中台司中星为司徒,下台司禄星为司空。祭祀五帝也使用实柴之礼。《礼记》说:“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祭天以日为尊,所以知道五帝与日月都使用实柴之礼。然而五帝与昊天上帝,所穿礼服同为大裘,所用牺牲同为茧栗,在燔柴之礼后与日月同等,这是因为礼制有减损也有增益,就像社稷之礼穿絺冕,等到血祭时,地位就在五岳之上,也是这类情况。
先儒关于郊祀的论述,主要有两种说法。郑玄认为天有六个称号,而圜丘之祭与郊祀又各不相同。六个称号是:东方威灵仰,南方赤熛怒,西方白招拒,北方叶光纪,中央含枢纽,加上天皇大帝耀魄宝,共为六天。五方之帝,即大微五帝座星。天皇大帝则是紫微宫北辰星,这就是所谓的六天。又据《祭法》,虞、夏、商、周各有禘、郊、祖、宗之祭。郑玄认为禘就是圜丘之祭,郊就是元日祈谷之祭。周朝在冬至于圜丘祭祀天皇大帝,尊帝喾配享;在建寅之月,于南郊祭祀感生帝灵威仰,尊后稷配享。三代相继兴起,圜丘之祭并不区分感生帝,这是因为按照五德推演,各以其所感应的帝为祭,而每代都有不同,这就是禘与郊的区别。
郑玄又引用《易纬》的话说:“三王之郊,一用夏正”,说明冬至所祭的是圜丘,与郊祀不同。《郊特牲》说:“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郑玄解释“长日”为建卯之月,说:“建卯时昼夜平分,平分后白昼变长,所以在建寅之月行郊祀,是为了迎接长日之至。”又说:“周之始郊日以至。”郑玄认为这是鲁国的礼制,鲁国没有圜丘之祭,所以在冬至行郊祀,表示不敢与天子并列。周朝衰微礼制废弛,儒者看到《周礼》在鲁国,于是推演鲁礼来谈论周朝的事,遂坚持冬至之郊是周礼。如果按照郑玄的解释,那么《郊特牲》两处关于“日至”的记载,一处指建寅,一处指建子;一处指周郊,一处指鲁郊了。
孔颖达疏推究郑玄如此曲折解释的原因,大概是《周礼》司服篇既有大裘祀天的记载,而《郊特牲》说“祭之日,王被衮以象天”,这是礼服不同。大宗伯篇既已用苍璧礼天,典瑞篇又说“四圭有邸以祀天”,这是玉器不同。宗伯篇说“牲币各放其器之色”,那么祭天牺牲应用青色,而《祭法》说“燔柴乃用骍犊”,这是牺牲不同。《周礼》用玉辂祀天,而《郊特牲》说“乘素车”,这是车驾不同。《尔雅》说:“圜丘,非人为之丘。”《祭法》说:“燔柴于泰坛。”泰坛则是人工修筑的,所以圜丘与泰坛不同。因此郑玄认为苍璧、苍犊等是用于祭祀圜丘的,而骍犊、四圭有邸等是用于祭祀感生帝的,衮冕、素车都是鲁礼,不属于周礼。这就是郑玄认为圜丘与郊祀不同的学说。
王肃驳斥郑玄,说“天体唯一,不应有六”,《周礼》所称的五帝,指的是五人帝,如太皥、炎帝之类,实际上并非天。又说郊祀与圜丘之祭只是一件事,《祭法》讲禘不称圜丘,《周官》圜丘不名为禘,《大传》说“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这是宗庙之祭,不是说圜丘及郊祀。《孝经》说:“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怎么没听说在圜丘禘祭帝喾以配天呢?《颂》说:“思文后稷,克配彼天”,怎么没提到帝喾呢?由此可知郊祀就是圜丘之祭,圜丘之祭就是郊祀,以地点而言称为郊,以所祭对象而言称为圜丘。《郊特牲》说:“周之始郊曰以至”,《周礼》说:“冬至祭天于圜丘”,明确说明圜丘与郊祀是一回事。又说冬至与夏正二祭,鲁国与周朝都相同。说明郑玄所谓鲁国没有圜丘而在冬至行郊祀的说法,是不对的。
孔颖达疏叙述郑玄、王肃两家的同异如此,现在综合他们的说法加以评判。六天的名号,经典中没有记载,只是五时生育各有主宰,统而言之称为天罢了。杨信斋说:天犹如信,帝犹如心,五帝是指仁义礼智信之心,随感而应的。由此说来,天是五气的全体,而五帝是各司一气的天,所以祭祀它们的礼服也是大裘而冕,与昊天相同。那五人帝,乃是古代的神后,对五行有功,死后配享。贾公彦疏认为就像勾龙、后稷配享社稷一样,难道能说祭祀勾龙、后稷而不涉及社稷吗?那么六天之法,应当以《月令》五方迎气及圜丘之祭为正。至于各自设立姓氏名字,或许不可信。又王氏所论,说禘是宗庙之祭,不指圜丘,其圜丘、祈农二祭所配享的人,都是后稷,没有帝喾配天的事,这话是对的。唯独郑玄所谓鲁国只有一郊的说法,又不可过分指责。春秋二百四十年中,鲁国没有一年两郊的事,见于经典。又查《家语·郊问》篇,孔子的话说:“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所以周朝开始郊祀,其月以日至,其日用上辛。至于启蛰之月,则又祈谷于上帝。这两者是天子之礼,鲁国没有冬至大
郊之事,是不同也。《谷梁▯》曰:「鲁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若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若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若不从,则止。」合《家语》《谷梁》之説观之,鲁惟无冬至大郊,止有祈农之祭,故得以迭用三正而不拘于定时。若周则以冬至之月郊,建寅之月祈谷,不得以转卜三正也。郑氏弟子尝举《谷梁》以答王氏之难,至为有理。盖郑氏所失者,以圜丘为禘祭,以郊祀为感生,以迎长日为建寅之月。王氏尽反郑氏,而亦有所未尽者,谓五方止祀人帝而无主气之天,谓鲁兼有冬至大郊而并于天子之礼,各取二家之是,则可以定其论矣。然则牲玉之类不同何也?案临川吴氏曰:「邸本也,以璧为邸而圭出四旁,四珪有邸两。」珪有邸者,盖四青圭而托于苍璧,两青圭而托于黄琮也。吴氏此説近是,而其释四圭与两圭皆用青色,不知何据。然经但云四圭有邸,两圭有邸,而不着其色,或圭之色与所托之璧琮同,未可知也。又巾车职云:王玉辂以祀。而郊特牲云:乗素车。郑氏以为鲁礼是也。明堂位云:鲁君孟春乗大辂。注谓大辂木辂也。殷祭天车,礼器云:大路繁缨一就。注亦以为殷车。盖周之玉辂则繁缨十有再就,不得言一就也。郊特牲所云素车,注亦以为殷辂。盖当时成王所以赐鲁者,多取殷礼,犹之乎牲用白牡耳。又家语云:郊之日,王大裘以黼之。既至泰坛,脱裘服衮以临燔柴。郊特牲“周之始郊”一条,孔疏引家语乃云:临燔柴脱衮冕服大裘。或孔氏所见家语与今世有异耶?然以周礼大裘祀天之文合之,则郊祀无用衮冕者,抑衮冕素车并为鲁礼与?又宗伯职云:牲币各放六器之色,文在礼神之下,则非燔柴时所用之牲也。祭法“燔柴泰坛”其下文云:用骍犊。意者骍犊不用之于正祭,而燔柴用之耳。泰坛圜丘,名虽不同,而实则用泰坛者尊之之辞,言圜丘者明因天地之自然耳,非实不同也。程子曰:古者一年之间祭天甚多,春则因民播种而祈谷,夏则恐旱暵而大雩,秋则明堂,冬则圜丘。又案郊特牲“郊血”一条,孔疏引皇氏云:天有六天,嵗有六祭,冬至圜丘一也,夏正郊天二也,五月大雩三也,季秋飨帝四也,五时迎气五也,通前为九也。孔疏又以仲春祠于髙禖,谓立髙辛氏之君为媒神以配天,而同谓之郊禖,此未可据。止以上九者为是,实祭有九,而云六祭者,夏正祈农,五月大雩祈祭也,季秋飨帝报祭也。除此三者,正祭惟六耳。其余若类造、大旅及廵守侯国、燔柴告至焉,非典祀无常数。郑氏又以季秋之祭为总飨五帝于明堂。案程子曰:郊祀配天宗祀。配上帝,天与上帝一也。以其冬至,生物之始,故祭于圜丘,而配以祖;季秋成物之时,故祭于明堂,而配以父。然则一年九祭之中,除五时迎气,各于其方之帝,其余经中或言帝,或言天,大抵不异祭天之处。则郊特牲「周之始郊」一条,孔疏引郑弟子马昭云:「圜丘无常处,凡地上之丘皆可祭焉。」盖因天事天之义也。夏正祈农,当于南郊。案《家语·郊问》篇,定公问鲁郊,孔子曰:「兆丘于南,就阳位也。」于郊,故谓之郊。鲁惟夏正一郊,而无圜丘,则孔子所言即夏正祭天之处。其云「兆丘」云者,祭天必为坛位,盖丘与坛通称也。且天子借田在南郊,则于南郊祈谷,亦其方也。又《郊特牲》「郊血」一条,孔疏云:「大雩亦当于国城南。」故郑注《论语》云:「沂水在鲁城南,雩坛在其上」是也。九月大飨,则于明堂;五时迎气,则于四郊,此不可易者也。其配食之人,则圜丘、祈谷二祭,配以后稷,固详言之。仲夏、季秋二祭,郑氏并以为兼祀五帝。仲夏大雩,则配以五方人帝;季秋大飨,则兼五人帝及文武,配之以文王,配五天帝而称祖;以武王配五人帝而称宗。按郑以帝为五帝,既以程子之言正之矣。其言季秋之祭兼配文武,则书籍所载仅有「宗祀文王」之説,而不及武王。《祭法》有「虞禘黄帝」一条,刘氏曰:「宗祀明
译郊祀之事,与其他祭祀是不同的。《谷梁传》说:“鲁国在十二月的下辛日占卜正月的上辛日,如果占卜不吉,就在正月的下辛日占卜二月的上辛日,如果占卜不吉,就在二月的下辛日占卜三月的上辛日,如果占卜还不吉,就停止。”综合《孔子家语》和《谷梁传》的说法来看,鲁国只有没有冬至的大郊祀,只有祈求农事的祭祀,所以能够交替使用三种历法而不拘泥于固定的时间。如果周朝则在冬至的月份举行郊祀,在建寅的月份祈求谷物,不能通过轮流占卜来确定三种历法。郑玄的弟子曾经引用《谷梁传》来回答王肃的诘难,非常有道理。大概郑玄的错误在于,把圜丘当作禘祭,把郊祀当作感生帝之祭,把迎接长日当作建寅之月。王肃完全反对郑玄,但也有未尽之处,他说五方只祭祀人帝而没有主宰气运的天,说鲁国兼有冬至的大郊祀并合并到天子的礼仪中,各自取两家的正确之处,就可以确定这个论点了。那么牺牲和玉器等不同为什么呢?查考临川吴氏说:“邸是基座,用璧作为基座而圭从四方伸出,四圭有基座两。”圭有基座的,大概是四根青圭依托在苍璧上,两根青圭依托在黄琮上。吴氏的这个说法接近正确,但他解释四圭和两圭都用青色,不知道依据是什么。然而经文只说四圭有基座,两圭有基座,而没有注明颜色,或许圭的颜色与所依托的璧琮相同,也未可知。又《周礼》巾车的职掌说:用玉辂祭祀。而《郊特牲》说:乘坐素车。郑玄认为这是鲁国的礼仪,是正确的。《明堂位》说:鲁君在孟春乘坐大辂。注解说大辂是木辂。殷代祭天的车,礼器说:大路繁缨一就。注解说也是殷代的车辆。大概周朝的玉辂繁缨有十再就,不能说一就。《郊特牲》所说的素车,注解说也是殷代的车辆。大概当时成王赐给鲁国的,多取用殷代的礼仪,就像牺牲用白牡一样。又《孔子家语》说:郊祀那天,王穿大裘并绣上黼纹。到达泰坛后,脱下大裘穿上衮服来主持燔柴。《郊特牲》“周之始郊”一条,孔颖达疏引《家语》却说:临燔柴时脱下衮冕穿上大裘。或许孔氏所见的《家语》与今世不同?然而结合《周礼》大裘祀天的文字来看,那么郊祀不用衮冕,或许衮冕和素车都是鲁国的礼仪?又《宗伯》的职掌说:牺牲和币帛各自按照六器的颜色,这句话在礼神之下,那么就不是燔柴时所用的牺牲。《祭法》“燔柴泰坛”其下文说:用骍犊。或许骍犊不用于正祭,而燔柴用它。泰坛和圜丘,名称虽然不同,但实质是用泰坛是尊称,说圜丘是阐明因循天地的自然,并非实质不同。程颐说:古时候一年之间祭天很多,春天因为百姓播种而祈求谷物,夏天担心干旱而大雩,秋天在明堂,冬天在圜丘。又查考《郊特牲》“郊血”一条,孔颖达疏引皇氏说:天有六天,一年有六祭,冬至圜丘是一,夏正郊天是二,五月大雩是三,季秋飨帝是四,五时迎气是五,通前为九。孔颖达疏又把仲春祠于高禖,说设立高辛氏的君主为媒神来配天,而同称为郊禖,这不可依据。只以上述九者为是,实际祭祀有九次,而说六祭,是因为夏正祈农,五月大雩是祈祭,季秋飨帝是报祭。除去这三者,正祭只有六次。其余如类造、大旅以及巡守侯国、燔柴告至等,不是常例的祭祀没有固定次数。郑玄又把季秋的祭祀当作在明堂总飨五帝。查考程颐说:郊祀配天宗祀。配上帝,天和上帝是一样的。因为冬至是生物的开始,所以在圜丘祭祀,而配以祖;季秋是成物的时候,所以在明堂祭祀,而配以父。那么一年九祭之中,除去五时迎气,各自在其方之帝,其余经文中或说帝,或说天,大体不异于祭天的地方。那么《郊特牲》“周之始郊”一条,孔颖达疏引郑玄弟子马昭说:“圜丘没有固定的地方,凡是地上的丘陵都可以祭祀。”这是因天事天的道理。夏正祈农,应当在南郊。查考《家语·郊问》篇,定公问鲁郊,孔子说:“在南郊立丘,是就阳位。”在郊外,所以称为郊。鲁国只有夏正一次郊祀,而没有圜丘,那么孔子所说的就是夏正祭天的地方。他说“兆丘”,祭天必须设立坛位,大概丘与坛是通称。而且天子借田在南郊,那么在南郊祈谷,也是其方位。又《郊特牲》“郊血”一条,孔颖达疏说:“大雩也应当在国城南。”所以郑玄注《论语》说:“沂水在鲁城南,雩坛在其上”是正确的。九月大飨,则在明堂;五时迎气,则在四郊,这是不可改变的。其配食的人,则圜丘、祈谷二祭,配以后稷,已经详细说了。仲夏、季秋二祭,郑玄都认为是兼祀五帝。仲夏大雩,则配以五方人帝;季秋大飨,则兼五人帝及文武,配之以文王,配五天帝而称祖;以武王配五人帝而称宗。按郑玄以帝为五帝,已经用程颐的话纠正了。他说季秋的祭祀兼配文武,那么书籍所载仅有“宗祀文王”的说法,而没有提到武王。《祭法》有“虞禘黄帝”一条,刘氏说:“宗祀明
堂之宗,与祖功宗徳之宗不同。祖有功而宗有徳,宗庙之祭,百世不迁者也;宗祀父于明堂,配天之祭,一世一易者也。」刘氏此论,亦未见其确证,止是以「严父配天」之文为据耳。然程子有云:「周公当时祭祀,应推成王为主,则当以武王配上帝;若是文王,则周公当自祭矣,必不其然。」又朱子有言:「严父配天,非圣人语也,多启人僭乱之心。若《中庸》所论舜、武之孝,乃着舜、武言之耳。设论人人之孝,而必以此为説,则不可。」窃以为「宗祀文王」之典,周公必有意焉,非谓尊父配天乃得为孝。数▯而下为天子者,不论其父功徳大小,必以宗祀明堂云耳。而配天之位,一世不易者也。其所用之牲,则郊特牲,郊血一条。孔疏谓上帝与配坐皆用特牲,故记云「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召诰》云「用牲于郊,牛二」,此其证也。我将祀文王于明堂,而其诗云「维羊维牛」,据配食之人得用太牢也。又孔安国之义,后稷配天亦用太牢,谓比天为贬。然周尊后稷,或隆其礼,而以特牲异之。我将所云,或是日月之祭。盖祭天则主日,配月,礼有羊豕,故羊人之衅积共羊牲。其圜丘行礼,或云用冬至之日,或云用冬至之月。案《周礼》祀五帝有卜日,祀大神示亦如之。注云「大神▯谓天地」,然则祭天日既须卜,是圜丘之祭不得正用冬至之日。又孔疏据《礼记》郊日用辛,而冬至不恒在辛,则用冬至之月明矣。其祭天之位,则《礼器》云「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祭法》又云「燔柴于泰坛者」,《郊特牲》孔疏引皇氏云「先燔柴及牲玉于丘上,王升坛以降其神,次奏圜钟之乐六变,次则扫地而祭,祭则置苍璧于神坐以礼之」。其在先燔者,亦苍璧也,然后以豆荐血腥。祭天无祼,郑氏云「惟人道宗庙有祼」,然则祭天惟七献也。王后无祭天之事,大宗伯亚献而已。又孔氏言祭天之节礼,亦有尸説者,以为稷尸也。日月星辰以下,祀典疏称郑氏离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六宗,盖以日月合祭于郊,仅有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六者,故为六宗。又谓六宗之説不一,或云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时,恍惚居中,神助变化,故郊祭之。或云天宗三,地宗三,日月为隂阳宗,北辰为星宗,此天宗三也。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此地宗三也。祀天则天文从祀,祀地则地理从祀。郑氏引《虞书》驳之,谓六宗言禋山川,言望,则六宗无山川明矣。疏又引王肃所定六宗,据《家语》孔子之言云「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雩禜祭水旱也。孔氏注《尚书》,并同《家语》,蔡氏从之,此説似属有据。又案《月令》“祈来年于天宗”,郑释“天宗”为日月星辰,明日月虽胪于郊祀,而兼得言宗矣。然大宗伯备列祀典,乃不详六宗者,《祭法》孔疏云:“宗伯所陈嵗时恒祭,若其余祭四时寒暑水旱,则须有不时之灾方行祈祷。”故《祭法》所言者祈祷之祭,盖孔氏言六宗不主《家语》,故其説云云。若依《家语》所云,则四时寒暑等祭既为六宗,即有常祀,不得言祈祷矣。王肃又云:“宗伯不言六宗,文不具也。”其祀日月之礼,则《郊特牲》孔疏引崔氏云:“一嵗有四迎,春迎秋之时,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一也;春分朝日,秋分夕月,二也。”此等二礼,日月各祭于一处,皆为坛焉,所谓“王宫祭日夜明祭月,并用燔柴也。”郊天之时则主日而配以月,三也;大蜡之时则祈来年于天宗,四也。此等二祭并日月于一处而礼之,则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则实柴坎则瘗埋也。案疏中崔氏所云至详悉矣,然而迎春迎秋无祭日月之文,孔疏盖尝论之。又合祭日月之时,于日用实柴,于月用瘗埋,此义未通。大抵日月皆天神,同用实柴,其四时常祀则除郊天大蜡合祭之外,止有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耳。其所用之牲,则《祭法》中“埋少牢于泰昭”以下六祭,郑氏谓皆
译明堂之宗,与“祖有功而宗有德”之宗不同。祖有功而宗有德,宗庙之祭,百世不迁;宗祀父于明堂,配天之祭,一世一易。刘氏此论,亦未见其确证,止是以“严父配天”之文为据耳。然程子有云:“周公当时祭祀,应推成王为主,则当以武王配上帝;若是文王,则周公当自祭矣,必不其然。”又朱子有言:“严父配天,非圣人语也,多启人僭乱之心。若《中庸》所论舜、武之孝,乃着舜、武言之耳。设论人人之孝,而必以此为说,则不可。”窃以为“宗祀文王”之典,周公必有意焉,非谓尊父配天乃得为孝。数世而下为天子者,不论其父功德大小,必以宗祀明堂云耳。而配天之位,一世不易者也。其所用之牲,则郊特牲,郊血一条。孔疏谓上帝与配坐皆用特牲,故记云“帝牛不吉,以为稷牛”。《召诰》云“用牲于郊,牛二”,此其证也。我将祀文王于明堂,而其诗云“维羊维牛”,据配食之人得用太牢也。又孔安国之义,后稷配天亦用太牢,谓比天为贬。然周尊后稷,或隆其礼,而以特牲异之。我将所云,或是日月之祭。盖祭天则主日,配月,礼有羊豕,故羊人之衅积共羊牲。其圜丘行礼,或云用冬至之日,或云用冬至之月。案《周礼》祀五帝有卜日,祀大神示亦如之。注云“大神者谓天地”,然则祭天日既须卜,是圜丘之祭不得正用冬至之日。又孔疏据《礼记》郊日用辛,而冬至不恒在辛,则用冬至之月明矣。其祭天之位,则《礼器》云“至敬不坛,扫地而祭”,《祭法》又云“燔柴于泰坛者”,《郊特牲》孔疏引皇氏云“先燔柴及牲玉于丘上,王升坛以降其神,次奏圜钟之乐六变,次则扫地而祭,祭则置苍璧于神坐以礼之”。其在先燔者,亦苍璧也,然后以豆荐血腥。祭天无裸,郑氏云“惟人道宗庙有裸”,然则祭天惟七献也。王后无祭天之事,大宗伯亚献而已。又孔氏言祭天之节礼,亦有尸说者,以为稷尸也。日月星辰以下,祀典疏称郑氏离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六宗,盖以日月合祭于郊,仅有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六者,故为六宗。又谓六宗之说不一,或云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时,恍惚居中,神助变化,故郊祭之。或云天宗三,地宗三,日月为阴阳宗,北辰为星宗,此天宗三也。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此地宗三也。祀天则天文从祀,祀地则地理从祀。郑氏引《虞书》驳之,谓六宗言禋山川,言望,则六宗无山川明矣。疏又引王肃所定六宗,据《家语》孔子之言云“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夜明祭月也,幽禜祭星,雩禜祭水旱也。孔氏注《尚书》,并同《家语》,蔡氏从之,此说似属有据。又案《月令》“祈来年于天宗”,郑释“天宗”为日月星辰,明日月虽胪于郊祀,而兼得言宗矣。然大宗伯备列祀典,乃不详六宗者,《祭法》孔疏云:“宗伯所陈岁时恒祭,若其余祭四时寒暑水旱,则须有不时之灾方行祈祷。”故《祭法》所言者祈祷之祭,盖孔氏言六宗不主《家语》,故其说云云。若依《家语》所云,则四时寒暑等祭既为六宗,即有常祀,不得言祈祷矣。王肃又云:“宗伯不言六宗,文不具也。”其祀日月之礼,则《郊特牲》孔疏引崔氏云:“一岁有四迎,春迎秋之时,祭日于东,祭月于西,一也;春分朝日,秋分夕月,二也。”此等二礼,日月各祭于一处,皆为坛焉,所谓“王宫祭日夜明祭月,并用燔柴也。”郊天之时则主日而配以月,三也;大蜡之时则祈来年于天宗,四也。此等二祭并日月于一处而礼之,则祭日于坛,祭月于坎坛,则实柴坎则瘗埋也。案疏中崔氏所云至详悉矣,然而迎春迎秋无祭日月之文,孔疏盖尝论之。又合祭日月之时,于日用实柴,于月用瘗埋,此义未通。大抵日月皆天神,同用实柴,其四时常祀则除郊天大蜡合祭之外,止有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耳。其所用之牲,则《祭法》中“埋少牢于泰昭”以下六祭,郑氏谓皆
以少牢礼之,则日月亦用少牢也。又《郊特牲》孔疏引《周官》“羊人”云:“衅积供其羊牲。”注云:“积,积柴。”熊氏曰:“谓祭日月以下燔燎用羊也。”《小司徒》云:“小祭祀奉牛牲。”郑云:“小祭祀亦有牛牲。”则王者之祭无不用牛,此与《祭法》及《羊人》所言异者,盖日月以下常祀则用羊,王亲祭则用牛。《小司徒》文据王亲祭而言也。案祭用特牲,惟郊为然,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则日月与天一礼,故经▯所载只有帝牛、稷牛,不言日月,其余大蜡祈于天宗,及春分朝日,秋暮夕月,则祭日月之礼,或牛羊豕具也。窃以为六宗之义,如《家语》所称,尚有可疑。盖六宗皆天神,宜燔柴以降之,而彼云埋少牢,一也。六宗之祭亦大矣,而宗伯无文,二也。小祀尚有牛牲,而日月用小牢,三也。郑氏解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六宗,而进日月于郊主,埋少牢之文,则以为祈禳之祭,而不系于常祀。其埋之者,以隂阳之气俱出入于地中也。又疏引先儒言,埋者不荐熟,惟杀牲埋之而已。郑説虽未确,当然差为可通。
译用少牢之礼祭祀,那么日月也使用少牢。又《郊特牲》孔颖达疏引《周官》“羊人”职文说:“衅积供其羊牲。”注解说:“积,指积柴。”熊氏说:“是说祭祀日月以下用燔燎之礼时,使用羊作为牺牲。”《小司徒》说:“小祭祀供奉牛牲。”郑玄说:“小祭祀也有牛牲。”那么王者祭祀没有不用牛的,这与《祭法》及《羊人》所说的不同,大概是日月以下的常规祭祀使用羊,君王亲自祭祀则使用牛。《小司徒》的条文是根据君王亲自祭祀而言的。考察祭祀使用特牲,只有郊祀是这样,大报天而主祭日,配祭月,那么日月与天同礼,所以经文所载只有帝牛、稷牛,不提日月,其余大蜡祭祀向天宗祈祷,以及春分朝日、秋暮夕月,那么祭祀日月的礼仪,或许牛羊猪都具备。我私下认为六宗的含义,如《家语》所称,尚有可疑之处。大概六宗都是天神,应当燔柴以降神,而那里说埋少牢,这是第一点。六宗的祭祀也很重大,而宗伯职文中没有记载,这是第二点。小祀尚有牛牲,而日月用小牢,这是第三点。郑玄解释星辰、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为六宗,而将日月进于郊祀主位,埋少牢的条文,则认为是祈禳之祭,而不属于常规祭祀。其埋牲的原因,是因为阴阳之气都出入于地中。又疏引先儒的话说,埋牲不荐熟食,只是杀牲埋之而已。郑玄的说法虽然不确切,当然大致还能讲得通。
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以疈辜祭四方百物【貍亡皆反,刘莫拜反,疈孚逼反,一音方麦反】
注不言祭地,此皆地祗,祭地可知也。隂祀自血起,贵气臭也。社稷,土谷之神,有徳者配食焉。共工氏之子曰勾龙,食于社;有厉山氏之子曰柱,食于稷。汤迁之而祀弃。郑司农云:五祀,五色之帝于王者官中曰五祀。▯谓五祀者,五官之神在四郊,四时迎五行之气于四郊而祭,五徳之帝亦食此神焉。少昊氏之子曰重,为勾芒,食于木;该为蓐収,食于金;脩及熙为▯冥,食于水。颛顼氏之子曰黎,为祝融,后土食于火。土,五岳:东曰岱宗,南曰衡山,西曰华山,北曰恒山,中曰嵩髙山。不见四窦者,四窦五岳之匹,或省文。祭山林曰埋,川泽曰沈。疈,疈牲胸也。疈而磔之,谓磔攘。及蜡祭,《郊特牲》曰:八蜡以祀四方。又曰:蜡之祭也,主先啬而祭司啬也,祭百种以报啬也,飨农及邮表畷禽兽,仁之至,义之尽也。
疏:此亦是歆神始也。谓先荐血以歆神,已下二祀不复用血也。注云:不言祭地,此皆地祗祭地可知者,社稷亦土神,故举社以表地祗。鼓人职云:灵鼓鼔社祭,亦举社以表地,此其类也。若大地方泽,当用瘗埋与昊天烟相对,故云不言祭地。此皆地祗祭地可知也。云五祀五官之神在四郊者,生时为五官,死乃为神,知在四郊者,迎气在四郊,并季夏迎土气,是五迎气,故云迎五行之气于四郊也。赵商问昭公二十九年《左▯曰:颛顼氏之子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勾龙为后土,其二祀五官之神及四郊,合为黎食后土。祭法曰:共工氏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社即句龙。答曰:黎为祝融,勾龙为后土。《左氏》下言后土为社,谓暂作后土,无有代者,故先师之说黎兼之,因火土俱位南方。此注云云,亦惟见先师之説也。云南岳衡山,按《尔雅》霍山为南岳,霍山即衡山也,今在庐山,与冀州霍山在嵩华者别。五岳四渎歆神虽与社稷同用血,岳渎山川之类亦当貍沈也。云磔攘及蜡祭者,案《月令》云九门磔攘,又十二月大傩时亦磔攘,是磔牲攘去恶气之礼也。训祭地之礼如注疏所言,社稷地之别神,非地祗正祭。地祗之祭凡二,社稷之别凡三。宗伯文云:以黄琮礼地,注曰:神在昆崘。典瑞文云:两圭有邸以祀地,注曰:神在神州。大司乐职:以冬日至祭天于圜丘,以夏日至祭地于方丘。注云:地祗主昆仑。疏据《尔雅》土之髙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圜者象天,既取丘之自然,则未必要在郊,无论东西南北方皆可。地言泽中方丘者,因髙以事天,因下以事地。水钟曰泽,不可于泽中设祭,故亦取自然之方丘,象地方也。祭天以冬至,祭地以夏至,天阳地隂,是以还于阳生、隂生之日祭之。郊天祈谷,实以三阳生之月。然则祭神州于北郊,与南郊对经。虽无文,亦应取三隂生之月也。牧人职云:「隂祀用黝牲毛之。」注云:「隂祀谓祭地北郊及社稷也。」疏云:「昆崘则牲用黄,据大宗伯文牲币各放其器之色。」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坼祭地也。」用骍犊,注云:「地隂祀用黝牲,与天俱用犊,连言耳。」疏云:「此经论祭感生帝于南郊,祭神州地祗于北郊也。」以上数处皆言地祗祀事,不及社稷。注疏之意以为有昆崘地祗,又有神州地祗。昆仑之神方泽所祭者,其坛位则取自然之丘,而不拘于南朔。其礼神之玉则用黄琮,其牲则用黄犊。神州之神泰坼所祭者,其坛位则在北郊,其礼神之玉则用两圭有邸,其牲则用黒犊。司服职云:「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社稷之礼,郑氏以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原隰宜稷,故以表其神名。稷乃社之别耳。句龙有平水土之功,配社而食;弃有播种之功,配稷而食。王肃谓勾龙弃即为社稷,更无土谷之神,此义未当,无难辨者。祭法曰:「王为羣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
译用血祭来祭祀社稷、五祀和五岳,用埋祭和沉祭来祭祀山林川泽,用分裂牲体来祭祀四方百物【“貍”读作“亡皆反”,刘读作“莫拜反”,“疈”读作“孚逼反”,另一读音为“方麦反”】。
注解说没有提到祭祀大地,但这些都是地祇,祭祀大地是显而易见的。阴祀从血祭开始,这是重视气味和香气。社稷是土神和谷神,有德行的人配享祭祀。共工氏的儿子叫勾龙,配享社神;厉山氏的儿子叫柱,配享稷神。商汤迁徙后,改祀后稷。郑司农说:五祀,是五色之帝在王者宫中的祭祀称为五祀。〇所谓五祀,是指五官之神在四郊,四季在四郊迎接五行之气进行祭祀,五德之帝也配享这些神。少昊氏的儿子叫重,担任勾芒,配享木神;该担任蓐收,配享金神;脩和熙担任玄冥,配享水神。颛顼氏的儿子叫黎,担任祝融,后土配享火神。五岳:东岳叫岱宗,南岳叫衡山,西岳叫华山,北岳叫恒山,中岳叫嵩高山。没有提到四渎,是因为四渎与五岳相匹,或许是省略了文字。祭祀山林叫埋祭,祭祀川泽叫沉祭。疈,是剖开牲体的胸部。剖开并分裂它,称为磔攘。以及蜡祭,《郊特牲》说:八蜡用来祭祀四方。又说:蜡祭,主要祭祀先啬,同时祭祀司啬,祭祀百种以报答啬神,宴请农官以及邮表畷的禽兽,这是仁爱的极致,道义的尽善。
疏解说:这也是神灵开始享用祭品的时候。意思是先进献血液让神灵歆享,以下两种祭祀不再使用血祭。注解说:没有提到祭祀大地,但这些都是地祇,祭祀大地是显而易见的,社稷也是土神,所以举社来代表地祇。《鼓人》职掌说:灵鼓用于社祭,也是举社来代表大地,这类情况很多。如果是大地和方泽,应当用瘗埋与昊天的烟祭相对,所以说没有提到祭祀大地。这些都是地祇,祭祀大地是显而易见的。说五祀是五官之神在四郊,活着时是五官,死后成为神灵,知道在四郊,是因为迎气在四郊,加上季夏迎接土气,是五次迎气,所以说在四郊迎接五行之气。赵商问昭公二十九年《左传》说:颛顼氏的儿子黎担任祝融,共工氏有儿子叫勾龙担任后土,这两个祭祀是五官之神及四郊,合起来是黎配享后土。《祭法》说:共工氏称霸九州,他的儿子叫后土,能平定九州,所以祭祀他作为社神,社就是勾龙。回答说:黎担任祝融,勾龙担任后土。《左传》下文说后土作为社神,是说暂时担任后土,没有替代者,所以先师的说法是黎兼管,因为火土都位于南方。此注所说,也只是看到先师的说法。说南岳衡山,按《尔雅》霍山是南岳,霍山就是衡山,现在在庐山,与冀州霍山在嵩山华山不同。五岳四渎神灵歆享虽然与社稷同用血祭,岳渎山川之类也应当用埋祭和沉祭。说磔攘及蜡祭,按《月令》说九门磔攘,又十二月大傩时也磔攘,这是磔牲攘去恶气的礼仪。祭祀大地的礼仪如注疏所说,社稷是地的别神,不是地祇的正祭。地祇的祭祀共有两种,社稷的别神共有三种。《宗伯》文说:用黄琮礼敬大地,注说:神灵在昆仑。《典瑞》文说:用两圭有邸祭祀大地,注说:神灵在神州。《大司乐》职掌:在冬至日于圜丘祭天,在夏至日于方丘祭地。注说:地祇主神在昆仑。疏据《尔雅》土的高处叫丘,取自然的丘,圆形象征天,既然取丘的自然形态,则不一定在郊外,无论东西南北方向都可以。地言泽中方丘,是因为高处事天,低处事地。水汇聚叫泽,不可在泽中设祭,所以也取自然的方丘,象征地方。祭天在冬至,祭地在夏至,天阳地阴,所以在阳生、阴生之日祭祀。郊天祈谷,实在三阳生之月。那么祭神州于北郊,与南郊相对。虽然没有明文,也应当取三阴生之月。《牧人》职掌说:“阴祀用黑色毛的牲口。”注说:“阴祀指祭地北郊及社稷。”疏说:“昆仑则牲用黄色,据《大宗伯》文牲币各仿其器之色。”《祭法》说:“在泰坛燔柴祭天,在泰坼瘗埋祭地。”用红色小牛,注说:“地阴祀用黑色牲口,与天都用小牛,连言耳。”疏说:“此经论祭感生帝于南郊,祭神州地祇于北郊。”以上几处都言地祇祀事,不及社稷。注疏之意以为有昆仑地祇,又有神州地祇。昆仑之神方泽所祭者,其坛位则取自然之丘,而不拘于南朔。其礼神之玉则用黄琮,其牲则用黄犊。神州之神泰坼所祭者,其坛位则在北郊,其礼神之玉则用两圭有邸,其牲则用黑犊。《司服》职掌说:“祭社稷五祀则穿絺冕。”社稷之礼,郑氏以社为五土总神,稷为原隰之神,原隰宜稷,故以表其神名。稷乃社之别耳。勾龙有平水土之功,配社而食;弃有播种之功,配稷而食。王肃谓勾龙弃即为社稷,更无土谷之神,此义未当,无难辨者。《祭法》说:“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
大夫以下成羣立社曰置社。」天子诸侯社稷各二,又各有胜国之社稷。郊特牲孔疏据春秋书「亳社灾」,左▯云「鸟鸣于亳社」,是鲁宋皆有之也。记曰:「丧国之社屋之。」是天子亦有之也。胜国之社稷亦有祭,故士师职云:「祭胜国之社稷则为尸。」孔氏曰:「亡国之社用刑官为尸,略之也。」其余社稷则不用刑官。大社王社建立之处,孔氏云:「大社在库门之内右,故小宗伯云右社稷是也。」王社所在,书▯无文,或云与大社同处。王社在大社之西,崔氏云:「王社在借田,王自所祭以供粢盛,故诗颂云春借田而祈社稷。」诸侯国社亦在公宫之右,侯社亦在借田。其胜国之社稷,谷梁▯云:「亡国之社以为庙屏。」郊特牲孔疏云:「或在庙,或在库门内之东,故左▯云间于。」两社为公室辅,鲁之外朝在库门之内,东有亳社,西有国社。庙廷执政之处,故云间于两社也。大夫以下亦置社,郑云:「大夫不得特立社。」与民族居,百家以上则共立一社,今时里社是也。疏曰:「虽云百家以上,然惟治民大夫乃得立社,故郑驳异议云:『有国及治民之大夫乃有社稷。』案《论语·子路》使子羔为费宰曰:『有社稷焉』,可见治民大夫乃得立社也。」《郊特牲》疏又云:「六乡之内,惟州祭社,其余族祭酺,党祭禜。虽百家以上不祭社也。」言百家以上者,疏据《诗》颂云:「杀时犉牡,百室盈止」,故以百家以上为率也。秦汉以来,虽非大夫,民二十五家以上则得立社,命曰里社。民得立社自秦始也。其四时常祭,疏云:「一嵗有三:仲春命民社一也。《诗》云:『以社以方』,谓秋祭二也。孟冬大割祠于公社三也。」案三祭之外,仲春教振旅献禽以祭社,此因田而祭,非常礼,故不在祀典。社亦有主,郑氏云:「社主用石。」其社坛之祭,《白虎通》曰:「天子社稷广五丈,诸侯半之。天子有太社焉,东方青色,南方赤色,西方白色,北方黒色,上冒以黄土。将封诸侯,各以其方色土苴以白茅与之。」其礼社稷之玉,经无明文,崔氏云:「亦用两圭有邸,以四望亦用两圭故也。」其所用之牲,《王制》曰:「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白虎通》曰:「宗庙俱太牢,社稷独少牢。何?宗庙太牢所以广孝道也,社稷为报功,诸侯一国所报者少故也。」其齐酒献数则用三献,《礼器》曰:「三献。」文注谓社稷五祀之祭。社稷所在皆有树木,司徒云:「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其祭社稷粢盛,《记》曰:「惟社丘乗供粢盛。」疏引皇氏曰:「天子诸侯祭社则用借田之谷,大夫以下无借田,若祭社则丘乗之民共之,示民出力也。」其牲牷毛色亦用黒牛,经曰:「隂祀用黝牲毛之。」注云:「隂祀谓祭地北郊及社稷也。」然则地祗与社稷。果有二与《尚书》曰:「用牲于郊次,曰乃社于新邑。」是以郊社对言,不言别有地祗也。《中庸》曰:「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是以郊社对言,而举上帝以兼后土也。《王制》曰:「祭天地之牛角茧栗,宗庙之牛角握,賔客之牛角尺。」亦以天地并列,不更言社稷用牛也。《礼运》曰:「祀帝于郊,所以定天位;祀社于国,所以列地利。」亦以郊社相配而言。若社非地祗,不应与郊并称也。郊特牲,而社稷太牢,亦不别言地祗也。惟《周礼》祭地于方丘,不言社稷。司服云:「祭社稷用絺冕。」乃更卑于四望山川。若以为地祗,即是社稷,则方泽祭地礼之大者,似不当仅服絺冕。勉斋黄氏曰:「社祭土,稷祭谷,土谷之祭达于上下,故方丘与社皆祭地也。」宗伯叙祭有社无祗,举社则其礼达于上下,举祗则天子独用之。鼓人职曰:「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不曰祗祭,而曰社祭,亦是礼之达乎上下也。大司乐:「雷鼓雷鼗以祀天神,灵鼓灵鼗以祭地祗。」则祭祗祭社,其用同矣。马贵与曰:「北郊之名出于纬书,礼经所不载。郑氏因祭法有泰折之语,而以
译大夫以下结成群体建立社坛,称为“置社”。天子与诸侯各有两个社稷,又各自拥有战胜国的社稷。《郊特牲》孔颖达疏据《春秋》记载“亳社发生火灾”,《左传》说“鸟在亳社鸣叫”,可知鲁国和宋国都有亳社。《礼记》说:“亡国的社坛要加盖屋顶。”由此可知天子也有亡国之社。战胜国的社稷也有祭祀,所以《士师职》说:“祭祀战胜国的社稷时,由刑官担任尸。”孔氏说:“亡国之社用刑官做尸,是表示轻略之意。”其余的社稷则不用刑官。大社和王社建立的位置,孔氏说:“大社在库门之内右侧,所以《小宗伯》说‘右社稷’是正确的。”王社所在之处,经传中没有明文记载,有人说与大社在同一地方。王社在大社的西边,崔氏说:“王社在借田,君王亲自祭祀以供应祭品,所以《诗经·颂》说‘春天在借田祈求社稷’。”诸侯的国社也在公宫右侧,侯社也在借田。至于战胜国的社稷,《谷梁传》说:“亡国的社坛用来作为庙堂的屏障。”《郊特牲》孔疏说:“有的在庙里,有的在库门内的东边,所以《左传》说‘夹在两社之间’。”两社作为公室的辅佐,鲁国外朝在库门之内,东边有亳社,西边有国社。庙廷是执政的地方,所以说夹在两社之间。大夫以下也建立社坛,郑玄说:“大夫不能单独建立社坛。”与同族居住的人,百家以上就共同建立一个社,现在的里社就是这样。疏说:“虽然说是百家以上,但只有治理百姓的大夫才能建立社坛,所以郑玄驳斥异议说:‘有国家以及治理百姓的大夫才有社稷。’查《论语·子路》让子羔做费邑长官时说:‘那里有社稷’,可见治理百姓的大夫才能建立社坛。”《郊特牲》疏又说:“六乡之内,只有州一级祭祀社,其余族一级祭祀酺,党一级祭祀禜。即使百家以上也不祭祀社。”说百家以上,疏是依据《诗经·颂》说:“杀这头黄黑相间的公牛,百室充盈”,所以以百家以上为准则。秦汉以来,虽然不是大夫,百姓二十五家以上就能建立社坛,称为里社。百姓能建立社坛是从秦国开始的。关于四季常祭,疏说:“一年有三次:仲春命令百姓祭祀社坛是一次。《诗经》说:‘祭祀社和方’,指秋季祭祀是第二次。孟冬在公社大割祭祀是第三次。”查这三次祭祀之外,仲春教导振旅献禽来祭祀社,这是因田猎而祭,不是常规礼仪,所以不在祀典之中。社坛也有主,郑氏说:“社主用石头。”关于社坛的祭祀,《白虎通》说:“天子社稷宽五丈,诸侯减半。天子有太社,东方青色,南方赤色,西方白色,北方黑色,上面覆盖黄土。将要分封诸侯时,各自用其方位颜色的土,用白茅包裹赐给他们。”关于祭祀社稷的玉器,经文中没有明文,崔氏说:“也用两圭有邸,因为四望也用两圭。”关于所用的牺牲,《王制》说:“天子社稷都用太牢,诸侯社稷都用少牢。”《白虎通》说:“宗庙都用太牢,社稷却只用少牢。为什么?宗庙用太牢是为了弘扬孝道,社稷是为了报答功德,诸侯一国所报答的功德较少,所以如此。”关于斋戒饮酒献数的次数则用三献,《礼器》说:“三献。”文注说是社稷五祀的祭祀。社稷所在之处都有树木,《司徒》说:“设置社稷的围墙,并种植田主,各自按照田野所适宜种植的树木。”关于祭祀社稷的谷物,《礼记》说:“只有社坛的丘乘供应祭品。”疏引用皇氏说:“天子诸侯祭祀社坛就用借田的谷物,大夫以下没有借田,如果祭祀社坛就由丘乘的百姓共同提供,以示百姓出力。”关于牺牲毛色也用黑牛,经说:“阴祀用黑色牺牲的毛。”注说:“阴祀指祭祀地北郊以及社稷。”那么地祇与社稷果真是两个吗?《尚书》说:“在郊外用牺牲祭祀,接着说在新邑建立社坛。”因此郊社对举,不说另有地祇。《中庸》说:“郊社的礼仪,是用来侍奉上帝的。”因此郊社对举,而举上帝来兼括后土。《王制》说:“祭祀天地之牛角如茧栗,宗庙之牛角如握,宾客之牛角如尺。”也是将天地并列,不再说社稷用牛。《礼运》说:“在郊外祭祀天帝,用来确定天的位置;在国都祭祀社,用来排列地的利益。”也是将郊社相配而言。如果社不是地祇,就不应与郊并称。郊特牲,而社稷太牢,也不另说地祇。只有《周礼》在方丘祭祀地,不说社稷。《司服》说:“祭祀社稷用絺冕。”这比四望山川更卑微。如果认为地祇就是社稷,那么方泽祭地是礼仪中最大的,似乎不应该只穿絺冕。勉斋黄氏说:“社祭土,稷祭谷,土谷的祭祀通达上下,所以方丘与社都祭祀地。”《宗伯》叙述祭祀有社无祇,举社则其礼仪通达上下,举祇则只有天子使用。《鼓人职》说:“用雷鼓鼓动神祀,用灵鼓鼓动社祭。”不说祇祭,而说社祭,也是礼仪通达上下。《大司乐》:“雷鼓雷鼗用来祭祀天神,灵鼓灵鼗用来祭祀地祇。”那么祭祇与祭社,其用法相同了。马贵与说:“北郊的名称出自纬书,礼经中没有记载。郑氏因为《祭法》中有泰折的话,而以此……”
为泰折即北郊,又非方泽,其支离亦甚矣。」今以《尚书》《中庸》《礼记》诸书考之,祭天地之名,无出于郊社之外者。然有王社,又有大社。大社在库门内,而王社无文。疏称:「圜丘方丘皆取丘之自然而不论其东西南北之方,故王社即方丘也。」惟不论其东西南北之方,故于经无文焉耳。但言社稷则通乎上下,言方丘则天子之礼,此大司乐之文所以着方丘不着社稷也。其絺冕所祭,或是大社,大社盖为京师报功所,报止及王城百里之内,故其礼比四望山川尤降也。其祭用三献,或无礼神之玉,盖列于次序,止用牲币而已。崔氏所谓玉用两圭者,非也。王社既是方丘,则其用事宜与昊天畧同,但牲用太牢耳。至于祭祀之裘冕、齐酒之献数,疑无异者,牲用太牢非卑也。盖天之徳至髙,报之以诚而已。地之功至博,故报之之典宜从丰,所以尊天而亲地也。王社只有方丘行礼,其春秋祭社及大蜡割祠公社之属,或俱在大社用事。其牲色则大社用黒,王社用黄。盖郑氏所别,地祗之礼即为王社,其社稷之礼即为大社耳。凡祭皆有血,此独言血祭者疏。盖曰歆神始也。五祀,郑氏以为五官之神,然五官之神既配食于五帝,不当从地祗之祀,或是戸灶之属为五祀,如月令春祀戸,夏祀灶。盖天子亦有祭五祀之礼也。大社、王社之义,《白虎通》曰:大社为天下执功,王社为京师报功。恐彼直以字义为解耳。张子曰:大社祭天下地祗,王社祭京师地祗。盖用《白虎通》之説也。
译泰折就是北郊,又不是方泽,其说法支离破碎也太过分了。」如今用《尚书》《中庸》《礼记》等书来考证,祭祀天地的名称,没有超出郊社之外的。然而有王社,又有大社。大社在库门内,而王社没有文献记载。疏称:「圜丘方丘都是取用土丘的自然形态,而不讨论其东西南北的方位,所以王社就是方丘。」正因为不讨论其东西南北的方位,所以在经文中没有记载罢了。只说社稷则贯通上下,说方丘则是天子的礼仪,这就是《大司乐》的经文之所以记载方丘而不记载社稷的原因。那用絺冕所祭祀的,或许是大社,大社大概是京师报功的场所,报功只限于王城百里之内,所以其礼仪比四望山川还要降低。其祭祀用三献,或许没有礼神的玉,大概列在次序中,只用牺牲和币帛罢了。崔氏所谓玉用两圭的说法,是不对的。王社既然是方丘,那么其使用的仪节应当与昊天大致相同,只是牺牲用太牢罢了。至于祭祀的裘冕、斋戒饮酒的献数,怀疑没有不同,牺牲用太牢并不是卑微。大概天的德行至高无上,用诚心来报答罢了。地的功绩至为广博,所以报答它的典制应当从丰,这是为了尊崇天而亲近地。王社只有方丘行礼,其春秋祭社以及大蜡割祠公社之类,或许都在大社举行。其牺牲的颜色则大社用黑色,王社用黄色。大概是郑氏所区分的,地祗的礼仪就是王社,其社稷的礼仪就是大社罢了。凡是祭祀都有血祭,这里唯独说血祭,疏文解释。大概说是神灵开始歆享的缘故。五祀,郑氏认为是五官之神,然而五官之神既然配食于五帝,不应当从属于地祗的祭祀,或许是户灶之类为五祀,如《月令》春季祭户,夏季祭灶。大概天子也有祭祀五祀的礼仪。大社、王社的意义,《白虎通》说:大社为天下执掌功绩,王社为京师报功。恐怕他们只是以字义来解释罢了。张载说:大社祭祀天下的地祗,王社祭祀京师的地祗。大概是采用《白虎通》的说法。
以肆献祼享先王,以馈食享先王,以祠春享先王,以禴夏享先王,以尝秋享先王,以烝冬享先王【肆他厯反,祼古乱反,禴余若反,烝之承反】
注:宗庙之祭,有此六享。肆献祼馈食在四时之上,则是祫也,禘也。肆者,进所解牲体,谓荐熟时也。献,献醴,谓荐血腥也。祼之言灌,灌以郁鬯,谓始献尸求神时也。《郊特牲》曰:「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故祭所以求诸隂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隂,灌是也。祭必先灌,乃复荐腥、荐熟于祫。逆言之者,与下共文明。六享俱然,祫言肆献祼,禘言馈食者,着有黍稷,互相备也。鲁礼,三年丧毕而祫于太祖,明年春禘于羣庙。自尔以后,率五年而再殷祭,一祫,一禘。
疏此经总而言之亦有三等之差:肆献祼是祫之大祭,馈食是禘之次祭,春享以下是时祭之小祭。若以总用衮冕太牢言之,皆为大祭也。故酒正注云:“大祭者,王服大裘衮冕所祭是也。”云“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隂”者,祭时作乐为阳,灌地为隂。殷人先求诸阳,谓未灌先合乐;周人先求诸隂,谓未合乐先灌。吉礼十二,皆歆神始。案大司乐分乐而祀之下,复云:“若乐六变,天神皆降;若乐八变,地祗皆出;若乐九变,人鬼可得而礼。”郑云:“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则天神、人鬼、地▯皆以乐为下神始也。郑云“礼之以玉”,据天地而祼焉;据宗庙,则此天神言禋,地▯言血,宗庙六享言祼。是天地宗庙皆乐为下神始,禋、血与祼为歆神始也。又案《礼器》、《郊特牲》皆言“郊血,大飨腥,三献爓,一献熟”,者彼皆是荐馔始也。赵氏曰:“予以为禘、郊、祖、宗并叙,永世▯叙而不废絶者也。禘者,帝王立始庙之庙,犹谓未尽其▯逺尊先之义,故又推尊始祖所出之帝而▯叙之,以其祖配之者,谓于始祖庙祭之,而便以始祖配祭也。此祭不兼羣庙之主,为其疏逺,不敢防狎故也。其年数或每年,或数年,未可知也。”郑氏注《祭法》云:“禘谓配祭昊天上帝于圜丘也。”盖见《祭法》所説文在郊上,谓为郊之最大者,故为此説耳。《祭法》所谓禘、郊、祖、宗者,谓六庙之外,永世不絶者有四种耳,非闗配祭也。禘之所及最逺,故先言之耳,何闗圜丘哉?又云:“祖之所自出,谓感生帝威灵仰也。”此何妖妄之甚!此文出自防纬,始于汉哀平间伪书也。郑又见《吉禘》于荘公,遂云“禘小于祫”,儒者通之。云“三年丧毕,小禘于祢,五年大祫”,自此便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若禘不迎羣庙之主,何得谓之大?若迎羣庙之主,何得于祢庙迎之?又《曾子问》篇中,何得不序,乖谬之甚也!且《春秋》宣八年《公羊》云“大”事大祫也,毁庙之主皆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曽子问篇云:「祫祭于太祖,祝迎四庙之主。」明毁庙之主皆素在太庙,故不迎也。又云:「非祫祭则七庙五庙无虚主。」并无説禘为殷祭处,则禘不为殷祭,明矣。训祫禘之义,其于经无明据。郑氏所释禘祫,后儒多訾之,然亦有可取者。盖郑氏之言禘祫,大概有五:谓禘祭非一祀,圜丘亦称禘,夏正郊天亦称禘,其在宗庙则五年而一禘。又夏殷之时,夏祭亦曰禘,是禘之名无専指一也。又谓古者丧毕而祫,越明年春而禘。据春秋文公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于礼虽少四月,犹为丧毕而祫也。明年春禘虽无正文,但以文公二年祫例之,僖宣二年亦当有祫。二年祫则三年禘,后乃越二年而祫,越一年而禘,率以为常。故僖宣之八年皆有禘。是原其始,则禘祫之二嵗相连而祫为丧毕之祭,二也。又谓祫禘疏数之数,率三年而一祫,五年而一禘。亦据文公二年有祫,推僖宣二年亦祫,自二年祫至八年禘,中央相距五年,其间必有一禘一祫。是故二年祫则三年禘,歴四年五年至六年又祫,歴七年至八年又禘,后以为常。公羊▯所谓「五年再殷祭」,纬书所谓「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者也。盖其始则禘祫之
译用肆、献、祼来祭祀先王,用馈食来祭祀先王,用春祠来祭祀先王,用夏禴来祭祀先王,用秋尝来祭祀先王,用冬烝来祭祀先王【肆音历,祼音古乱,禴音余若,烝音之承】
注:宗庙的祭祀,有这六种享祭。肆、献、祼、馈食在四季祭祀之上,这就是祫祭和禘祭。肆,是进献已解剖的牲体,指进献熟食的时候。献,是进献甜酒,指进献带血生肉的时候。祼的意思是灌,用郁鬯酒灌地,指初次向受祭者献酒以祈求神灵降临的时候。《郊特牲》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所以祭祀是为了探求阴阳的意义。殷人先探求阳,周人先探求阴,灌地就是探求阴。祭祀必须先灌地,然后再在祫祭中进献带血生肉和熟食。这里倒着说,是为了与下文共同阐明义理。六种享祭都是如此,祫祭说肆献祼,禘祭说馈食,是为了表明有黍稷,互相补充完备。鲁国的礼制,三年丧期结束后在太祖庙举行祫祭,第二年春天在群庙举行禘祭。从此以后,大约每五年举行两次大祭,一次祫祭,一次禘祭。
疏:这段经文总的来说也有三个等级的差别:肆献祼是祫祭的大祭,馈食是禘祭的次祭,春享以下是时祭的小祭。如果从总体使用衮冕、太牢来说,都算是大祭。所以《酒正》的注说:“大祭,是君王穿着大裘、衮冕所举行的祭祀。”说“殷人先探求阳,周人先探求阴”,是因为祭祀时奏乐为阳,灌地为阴。殷人先探求阳,是指未灌地前先合奏音乐;周人先探求阴,是指未合奏音乐前先灌地。吉礼有十二种,都以神灵享用祭品为开始。查考《大司乐》分乐而祭祀之下,又说:“如果音乐演奏六变,天神都降临;如果音乐演奏八变,地祇都出现;如果音乐演奏九变,人鬼就可以礼遇了。”郑玄说:“先演奏这些音乐来招致神灵,用玉礼遇并灌地。”那么天神、人鬼、地祇都以音乐作为神灵降临的开始。郑玄说“用玉礼遇”,是针对天地而灌地;针对宗庙,则这里天神说禋,地祇说血,宗庙六享说祼。这是天地宗庙都以音乐作为神灵降临的开始,禋、血与祼作为神灵享用祭品的开始。又查考《礼器》、《郊特牲》都说“郊祭用血,大飨用腥,三献用爓,一献用熟”,那些都是进献饮食的开始。赵氏说:“我认为禘、郊、祖、宗并列叙述,是永远有序而不废绝的。禘,是帝王建立始祖庙的庙,还觉得未尽尊崇祖先的意义,所以又推尊始祖所出的帝而有序地祭祀,以其祖配祭的,是指在始祖庙祭祀,而顺便以始祖配祭。这种祭祀不兼及群庙的主牌,因为关系疏远,不敢轻慢的缘故。其年数或者每年,或者数年,不可知。”郑氏注《祭法》说:“禘是指在圜丘配祭昊天上帝。”大概是看到《祭法》所说的文字在郊祭之上,认为是郊祭中最大的,所以有此说法。《祭法》所说的禘、郊、祖、宗,是指六庙之外,永远不绝的有四种罢了,与配祭无关。禘所涉及的年代最远,所以先说,何关圜丘呢?又说:“祖之所自出,是指感生帝威灵仰。”这多么荒谬!此文出自谶纬,始于汉哀帝、平帝之间的伪书。郑玄又看到《春秋》庄公的“吉禘”,于是说“禘小于祫”,儒者通晓此理。说“三年丧毕,小禘于祢,五年大祫”,从此便三年一禘,五年一祫。如果禘不迎请群庙的主牌,怎么能称为大?如果迎请群庙的主牌,怎么能只在祢庙迎请?又《曾子问》篇中,为什么不叙述,错误太严重了!况且《春秋》宣公八年《公羊传》说“大”事是大祫,毁庙的主牌都陈列在太祖庙,未毁庙的主牌都升合食于太祖庙。《曾子问》篇说:“祫祭于太祖,祝迎四庙之主。”明白毁庙的主牌都素来在太庙,所以不迎请。又说:“非祫祭则七庙五庙无虚主。”并没有说禘为殷祭的地方,那么禘不为殷祭,明白了。解释祫禘的意义,在经文中没有明确依据。郑氏所解释的禘祫,后儒多指责,但也有可取之处。大概郑氏之言禘祫,主要有五点:一是说禘祭不是一种祭祀,圜丘也称禘,夏正郊天也称禘,在宗庙则五年一禘。二是夏殷之时,夏祭也称禘,是禘之名无专指一义。三是说古者丧毕而祫,越明年春而禘。据春秋文公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于礼虽少四月,犹为丧毕而祫也。明年春禘虽无正文,但以文公二年祫例之,僖宣二年亦当有祫。二年祫则三年禘,后乃越二年而祫,越一年而禘,率以为常。故僖宣之八年皆有禘。是原其始,则禘祫之二嵗相连而祫为丧毕之祭,二也。四是说祫禘疏数之数,率三年而一祫,五年而一禘。亦据文公二年有祫,推僖宣二年亦祫,自二年祫至八年禘,中央相距五年,其间必有一禘一祫。是故二年祫则三年禘,歴四年五年至六年又祫,歴七年至八年又禘,后以为常。公羊所谓「五年再殷祭」,纬书所谓「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者也。五是盖其始则禘祫之
二嵗相连,自此以后乃分禘祫于五年之中,三也。又谓夏商祫于三时,周惟秋祫。盖据王制「天子有祫禘、祫尝、祫烝之法」,郑氏谓为殷礼,故曰「夏商祫于三时」也。又据春秋文公以八月大祫推之,周礼亦当秋祫,四也。又王制孔疏称郑氏分别祫禘,谓祫者合祭于始祖之庙,毁庙之主、未毁庙之主皆在始祖庙中,始祖东向,余各从其昭穆以西为上。禘则太王、王季以上迁主祭于后稷之庙,坐位与祫相似。其文武以下若穆之迁主则祭于文王之庙,文王东面,穆主北面,无昭主;若昭之迁主则祭于武王。之庙,武王东向,昭主南向,无穆主,此为禘祭。又据《左▯》闵二年禘于荘公,昭十五年禘于武宫,昭二十五年将禘于襄公,禘皆就各庙为之,故曰「禘于羣庙五也」。夫禘之名虽杂出于诸经,而禘之义则惟《大▯》所载:「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一条而已,何得据以言圜丘郊天哉?此其不可者也。至以为丧毕而祫,明年春而禘,则闵二年吉禘于荘公,谓之丧毕而禘可也,何以云祫也?孔氏疏《▯鸟》诗引「祫禘志」云:「四月祫,五月禘。不讥祫者,庆父作乱,公惧于难,务自専成,以厌其祸。四月则祫,又即以五月禘,仍于礼少四月,比月而为大祭,故讥其速。」明当异嵗也。禘祫祭亦郑所着,其言四月祫亦无明文。盖三年之中不与祖考接者已久,故始除丧则连二嵗行禘祫,或先禘后祫,或先祫后禘,俱不可定。如先君之未年祫,则今君之初年禘;先君之未年禘,则今君之初年祫耳。故叔向对诸侯曰:「以寡君之未禘祀言,时未终丧,犹未得行吉祭。」可见除丧而即吉,斯祫禘皆可行,不惟祫为丧毕之祭也。所谓三年祫,五年禘者,盖《公羊▯》有五年再殷祭之文,则未知其再殷祭者为祫与为祫禘与?疏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乃纬书之文,然则郑氏盖以《公羊▯》文合之纬书,而知禘祫相距之年,于经▯无徴也。然《尔雅》文云:「禘,大祭也。」可谓之大祭,则亦可谓之殷祭,安知《公羊》子所谓五年再殷祭者,非一祫一禘之谓乎?今考之《公羊》则有五年再殷祭之説,稽之纬书则有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之文,适与《公羊》之年数有合也。求之于义,则五年之中,三年而祫者,其世近;五年而禘者,其世逺也。较之于名,则以大为殷,无不可者。《王制》所谓「祫禘祫尝祫烝」皆指时祫而言,恐非三年之祫,未可断夏殷祫于三时也。且文二年秋祫,直以逆祀故书耳,乃据此而为周。惟秋祫不亦过乎?大抵禘祭之説,赵氏为正。且质之以大▯之文,而合固无可议者。然接左▯言禘者五:闵二年五月禘于荘公,僖八年七月禘于太庙,宣八年六月禘于太庙,昭十五年二月禘于武公,昭二十五年八月将禘于襄公,定八年十月禘于僖公。终左▯二百四十年间,无祫祭之文。杜氏因此遂并文二年八月大事于太庙,亦通为禘。以禘为三年大祭之名,而解禘祫为一事,取其序昭穆谓之禘,取其合羣祖谓之祫耳。然曽子问云:“七庙五庙无虚主,虚主者惟天子崩与去其国与祫祭于祖为无主耳。”若禘都为合祭,则曽子问何不列之,而仅言祫也?且谓禘为祫,则是亦合祭也,则是凡禘皆当于太庙也?何以或禘于武宫,或禘于襄宫与?是故杜氏见▯无祫文,遂为祫禘合一之説。郑氏见各庙皆有禘祭,遂谓谛于羣庙之説。是故禘必在太祖庙者,赵氏之所谓禘也。其或有禘于诸庙者,吾之所谓时祭也。▯又曰:“烝尝禘于庙。”又曰:“以寡君之未禘祀。”吴氏曰:“肆献祼五年之禘也,馈食三年之祫也。”丘氏曰:“四时之祭虽有祼馈,然其节文比禘祫为畧。观孔子论禘失礼,而専以灌言,则禘之所重在灌可知。灌重于禘,馈食重于祫,各举所重言也。”陈氏曰:“祫有三年之祫,有时祭之祫。时祭之祫,小祫也;三年之祫,大祫也。”《公羊▯》曰:“大事者何?大祫也。”则将时祭之祫为小祫矣。陈氏曰:“时祭之祫,则羣庙之
译连续两年举行祫祭,自此以后便将祫祭与禘祭分散在五年之内进行,这是第三点。又有人说夏、商两代在三个季节举行祫祭,而周代只在秋季举行祫祭。这是依据《王制》中“天子有祫禘、祫尝、祫烝之法”的记载,郑玄认为这是殷代的礼制,所以说“夏、商在三个季节举行祫祭”,这是第四点。又根据《春秋》记载鲁文公在八月举行大祫祭来推断,周代的礼制也应当在秋季举行祫祭,这是第五点。又《王制》孔颖达的疏引郑玄区分祫祭与禘祭的说法,认为祫祭是将毁庙与未毁庙的祖先神主都合祭于始祖庙中,始祖神主面朝东,其余神主各自按照昭穆次序排列,以西边为上位。而禘祭则是将太王、王季以上迁主的神主祭于后稷庙,座位安排与祫祭相似。至于文武以下属于穆系的迁主,则祭于文王庙,文王神主面朝东,穆系神主面朝北,没有昭系神主;属于昭系的迁主则祭于武王庙,武王神主面朝东,昭系神主面朝南,没有穆系神主,这就是禘祭。又根据《左传》记载,闵公二年禘祭于庄公庙,昭公十五年禘祭于武公庙,昭公二十五年准备禘祭于襄公庙,禘祭都是在各自的庙宇中举行,所以说“在群庙中举行禘祭”,这是第五点。虽然“禘”这个名称杂乱地出现在各种经典中,但“禘”的含义只有《大传》所载:“不称王就不举行禘祭,王者禘祭其祖先所从出的始祖,以其父祖配享”,这一条而已,怎么能据此来说禘祭就是圜丘郊祭天呢?这是不可行的。至于认为丧期结束后举行祫祭,第二年春天举行禘祭,那么闵公二年吉禘于庄公,可以说丧期结束后举行禘祭,但怎么能说是祫祭呢?孔颖达疏解《鸱鸮》诗引用《祫禘志》说:“四月举行祫祭,五月举行禘祭。不讥讽祫祭,是因为庆父作乱,国君惧怕祸难,急于独自完成祭祀以厌胜灾祸。四月举行祫祭,紧接着五月又举行禘祭,仍然比礼制规定少了四个月,接连两个月举行大祭,所以讥讽其太快。”明确说明应当在不同年份举行。禘祫之祭也是郑玄所著,他说四月举行祫祭也没有明文依据。大概因为在三年丧期中不与祖先神主相接已经很久了,所以刚除丧就连续两年举行禘祫祭,或者先禘后祫,或者先祫后禘,都不能确定。如果先君末年举行祫祭,那么今君初年就举行禘祭;如果先君末年举行禘祭,那么今君初年就举行祫祭。所以叔向回答诸侯说:“以寡君尚未举行禘祀来说,丧期尚未结束,还未能举行吉祭。”可见除丧后立刻举行吉祭,祫祭和禘祭都可以举行,并非只有祫祭是丧期结束的祭祀。所谓三年举行祫祭,五年举行禘祭,大概是因为《公羊传》有五年两次殷祭的记载,那么不知道这两次殷祭是指祫祭,还是指祫祭和禘祭?疏称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是纬书的文字,那么郑玄大概是把《公羊传》的文字与纬书相合,从而知道禘祫相隔的年份,但在经传中没有证据。然而《尔雅》文字说:“禘,是大祭。”既然可以称为大祭,那么也可以称为殷祭,怎么知道《公羊传》所说的五年两次殷祭,不是一次祫祭一次禘祭呢?现在考察《公羊传》则有五年两次殷祭的说法,查考纬书则有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的文字,恰好与《公羊传》的年份相符。从义理上探求,那么在五年之中,三年举行祫祭,是因为世代较近;五年举行禘祭,是因为世代较远。从名称上比较,把大的称为殷,没有不可行的。《王制》所说的“祫禘祫尝祫烝”都是指时祫而言,恐怕不是三年的祫祭,不能断定夏、商在三个季节举行祫祭。而且文公二年秋季举行祫祭,只是因为是逆祀所以记载罢了,据此认为周代只在秋季举行祫祭,不也太过分了吗?大体上关于禘祭的说法,赵氏的观点是正确的。而且用《大传》的文字来验证,确实没有可议之处。然而接《左传》记载禘祭有五次:闵公二年五月禘祭于庄公庙,僖公八年七月禘祭于太庙,宣公八年六月禘祭于太庙,昭公十五年二月禘祭于武公庙,昭公二十五年八月准备禘祭于襄公庙,定公八年十月禘祭于僖公庙。整个《左传》二百四十年间,没有祫祭的文字。杜预因此就连文公二年八月在太庙举行的大事,也通称为禘祭。以禘祭为三年大祭的名称,而解释禘祫为一件事,取其排列昭穆次序称为禘,取其合祭群祖称为祫罢了。然而曾子问说:“七庙五庙没有空置的神主,空置神主的情况只有天子驾崩、离开国家以及在祖庙举行祫祭时。”如果禘祭都是合祭,那么曾子问为什么不列出禘祭,而只说祫祭呢?况且说禘祭就是祫祭,那么也是合祭,那么凡是禘祭都应当在太庙举行吗?为什么有时禘祭于武公庙,有时禘祭于襄公庙呢?所以杜预看到经传中没有祫祭的文字,于是提出祫禫合一的说法。郑玄看到各庙都有禘祭,于是提出在群庙中举行禘祭的说法。所以禘祭一定在太祖庙举行的,是赵氏所说的禘祭。那些在诸庙举行禘祭的,是我所说的时祭。《春秋》又说:“烝尝禘于庙。”又说:“以寡君尚未举行禘祀。”吴氏说:“肆献祼是五年一次的禘祭,馈食是三年一次的祫祭。”丘氏说:“四时之祭虽然有祼礼和馈食,但其节文比禘祫简略。看孔子论述禘祭失礼,而专门以灌礼来说,那么禘祭所重视的是灌礼可知。灌礼重于禘祭,馈食重于祫祭,各自举其所重而言。”陈氏说:“祫祭有三年之祫,有时祭之祫。时祭之祫,是小祫;三年之祫,是大祫。”《公羊传》说:“大事是什么?是大祫。”那么就把时祭之祫称为小祫了。陈氏说:“时祭之祫,则是群庙之
以凶礼哀邦国之忧
注哀谓救患分灾
以丧礼哀死亡
注哀谓亲者服焉疏者含襚
疏据上文云:「哀邦国之忧」,则此亦据诸侯邦国之内而言。但天子诸侯絶傍期,傍期以下无服。若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亦有服。今郑云尔者,广解哀义,不専据天子诸侯之身也。《士丧礼》注云:「大功以上有同财之义,无归含法。」然则小功以下有含,并有服也。若然,此据大夫以下説,天子诸侯虽无服,其含襚则有之。《春秋》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士丧礼》君使人禭,明天子诸侯于臣子皆有含襚也。
以荒礼哀凶札
注:荒人物有害也。《曲礼》嵗凶年谷不登札,读为截,谓疫疠。
疏云:「人物有害者,荒中有凶,是物有害;荒中兼有札,是人有害。」
以吊礼哀祸烖
注:祸烖,谓遭水火。宋大水,鲁荘公使人吊焉。廏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拜之。士一,大夫再,亦相吊之道。
以禬礼哀围败【禬,刘户外反;徐,古外反】
注:同盟者,防合财货,以更其所丧。
以恤礼哀冦乱
注恤忧也,邻国相忧,兵作于外,为冦于内,为乱,疏此不损财物,当遣使往谘问安不而已。
以賔礼亲邦国
注亲谓使之相亲附
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时见曰防,殷见曰同。
注此六礼者,以诸侯见王为文。六服之内,四方以时分来,或朝春,或宗夏,或觐秋,或遇冬,名殊礼异,更递而徧。时见者,言无常期。诸侯有不顺服者,王将有征讨之事,则既朝觐,王为坛于国外,合诸侯而命事焉。《春秋》▯曰:“有事而防,殷犹众也。”十二嵗,王如不廵守,则六服尽朝。朝礼既毕,王亦为坛,合诸侯以命政焉。所命之政,如王廵守殷见,四方四时分来,终嵗则徧。疏云:“命事者,谓命以征讨之事。”《大行人》云:“时防以▯四方之禁,禁是九伐之法也。”云“既朝觐”者,若不当朝之嵗,则不须行朝觐于国中,直坛朝而已。其当朝之嵗者,则于国中春夏行朝宗于王朝,受享于庙;秋冬则一受之于庙也。故郑云:“既朝觐,王为坛于国外也。”
时聘曰:「问殷。」覜曰:「视【覜,他吊反。一音,他尧反】
注时聘者亦无常期,天子有事乃聘之焉。竟外之臣,既非朝嵗,不敢渎为小礼。殷覜谓一朝服之嵗,以朝者少,诸侯乃使卿以大礼众聘焉。一服朝在元年、七年、十一年。
疏:此经是诸侯遣臣聘问天子之事,知时聘是无常期者,以与时见同,云天子有事乃聘之者,上时是当方诸侯不顺服,其顺服者当方尽朝,无遣臣来之法,其余三方诸侯不来,诸侯闻天子有征伐之事,则遣大夫来问也,必知时聘遣大夫者,以其经称问,案聘礼,小聘曰问,使大夫,郑知使卿以大礼者,见聘礼大聘使卿。
以军礼同邦国
注同谓威其不协僭差者
大师之礼用众也
注用其义勇
疏:大师者,谓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出征之法。
大均之礼恤众也
注:均其地政、地守、地职之赋,所以忧民。
疏:此大均,亦据邦国徧天下皆均之地政,谓地守、地职之税也。地守,虞衡之属;地职,农圃之属。若然,地征者,与下地守、地职为目也。
大田之礼简众也
注:古者因田习兵,简其车徒之数。
大役之礼任众也
注筑宫邑所以事民力强弱
疏灵台、隄防之等,皆役民力,郑畧之也。
大封之礼合众也
注正封疆、沟涂之固,所以合聚其民。
以嘉礼亲万民
注嘉善也,所以因人心所善者而为之制。
疏:此言“万民”者,余四礼,“万民”所行者少,故举“邦国”;此嘉礼六者,“万民”所行者多,故举“万民”。其实上下通也。注云:因人心所善而为之制者,《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此嘉礼有饮食、男女之等,皆是人心所善者,故设礼节以裁制之。
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注:亲者,使之相亲人君有食宗族
译用凶礼来哀悼邦国的忧患。
注:哀,指救助患难、分担灾祸。
用丧礼来哀悼死亡。
注:哀,指亲近的人服丧,疏远的人赠送含玉和助丧衣物。
疏:根据上文所说“哀邦国之忧”,那么这里也是依据诸侯邦国之内而言。但天子、诸侯对于旁系亲属只服期年之丧,期年以下的亲属没有丧服。如果是始封之君不臣服于天子,那么诸父、兄弟也有丧服。现在郑玄这样解释,是为了广泛阐释“哀”的含义,不专门依据天子、诸侯自身的情况。《士丧礼》注说:“大功以上亲属有共同财产的意义,没有归还含玉的规矩。”那么小功以下的亲属有含玉,并且也有丧服。如果这样,这里是依据大夫以下来说的,天子、诸侯虽然没有丧服,但有含玉和助丧衣物。《春秋》记载:周王派荣叔归还含玉并赠送助丧财物;《士丧礼》记载:国君派人赠送助丧衣物,这表明天子、诸侯对于臣子都有含玉和助丧衣物。
用荒礼来哀悼饥荒和瘟疫。
注:荒,指人和物受到损害。《曲礼》说:年成凶荒,谷物歉收;“札”读作“截”,指瘟疫。
疏说:“人和物受到损害,是指荒灾中包含着饥荒,这是物受到损害;荒灾中兼有瘟疫,这是人受到损害。”
用吊礼来哀悼灾祸。
注:灾祸,指遭遇水灾火灾。宋国发生大水,鲁庄公派人去吊唁。马厩发生火灾,孔子下拜,乡里来救火的人,他也下拜。士人拜一次,大夫拜两次,这也是相互吊唁的礼节。
用禬礼来哀悼被围困和战败【禬,刘音户外;徐音古外】
注:同盟的国家,聚集财物,以补偿所遭受的损失。
用恤礼来哀悼寇乱。
注:恤,即忧虑。邻国相互忧虑,在外发生战争,在内成为寇乱。疏:这里不损耗财物,应当派遣使者前往咨询问候安好与否罢了。
用宾礼来亲近邦国。
注:亲,指使它们相互亲近依附。
春天朝见称为朝,夏天朝见称为宗,秋天朝见称为觐,冬天朝见称为遇,临时朝见称为防,大规模朝见称为同。
注:这六种礼节,是以诸侯朝见周王为规范。六服范围内的诸侯,四方按时节轮流前来,有的春天朝见,有的夏天宗见,有的秋天觐见,有的冬天遇见,名称不同,礼节各异,轮流遍行。临时朝见,指没有固定的日期。如果有诸侯不顺服,周王将要征讨,那么在朝见之后,周王在国都之外筑坛,召集诸侯并命令征讨之事。《春秋》说:“有事而防,殷犹众也。”十二年,如果周王不巡守,那么六服诸侯全部朝见。朝见礼节结束后,周王也筑坛,召集诸侯并命令政事。所命令的政事,如同周王巡守时的大规模朝见,四方诸侯按四季轮流前来,一年之内便遍行。疏说:“命令征讨之事,是指命令征讨之事。”《大行人》说:“临时会盟以纠察四方违禁之事,禁就是九伐之法。”说“既朝觐”,如果不当朝见的年份,就不需要在国都内举行朝觐,直接在坛上朝见即可。如果是当朝见的年份,那么在国都内春夏举行朝宗于周王,在宗庙接受享礼;秋冬则只在宗庙接受一次享礼。所以郑玄说:“既朝觐,周王在国都之外筑坛。”
临时聘问称为问,大规模聘问称为视【覜,音他吊。另一音,他尧】
注:临时聘问也没有固定日期,天子有事才聘问。边境之外的臣子,既然不是朝见的年份,不敢轻率地行小礼。大规模聘问指一朝服的年份,因为朝见的人少,诸侯于是派遣卿以大礼众聘。一服朝见在元年、七年、十一年。
疏:这段经文是诸侯派遣臣子聘问天子之事,知道临时聘问没有固定日期,是因为与临时朝见相同,说天子有事才聘问,上文临时是指当方诸侯不顺服,那些顺服的当方诸侯全部朝见,没有派遣臣子前来的规矩,其余三方诸侯不来,诸侯听说天子有征伐之事,就派遣大夫前来问讯。必定知道临时聘问派遣大夫,是因为经文称“问”,考察聘礼,小聘称为问,派遣大夫;郑玄知道派遣卿以大礼,是因为看到聘礼中大聘派遣卿。
用军礼来统一邦国。
注:统一,指威慑那些不协调、僭越差错的人。
大师的礼节是用众。
注:使用他们的义勇。
疏:大师,指天子六军,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出征的法度。
大均的礼节是体恤众民。
注:均平土地政令、土地守卫、土地职事的赋税,以此来忧恤百姓。
疏:这个大均,也是依据邦国遍及天下都均平土地政令,指土地守卫、土地职事的税收。土地守卫,指虞衡之类;土地职事,指农圃之类。如果这样,土地征赋,与下面的土地守卫、土地职事作为条目。
大田的礼节是简阅众民。
注:古人因田猎而习兵,简阅车兵和步兵的数量。
大役的礼节是任用众民。
注:修筑宫室城邑,以此来役使民力的强弱。
疏:灵台、堤防等,都役使民力,郑玄略去了。
大封的礼节是聚合众民。
注:划定封疆、沟渠的界限,以此来聚合民众。
用嘉礼来亲近万民。
注:嘉,即善。所以依据人心所喜好而制定礼节。
疏:这里说“万民”,其余四礼,“万民”所行的较少,所以举“邦国”;这嘉礼六项,“万民”所行的较多,所以举“万民”。其实上下是相通的。注说:依据人心所喜好而制定礼节,《礼运》说:“饮食、男女,是人最大的欲望所在。”这嘉礼有饮食、男女等项,都是人心所喜好的,所以设立礼节来裁制。
用饮食的礼节来亲近宗族兄弟。
注:亲,指使他们相互亲近,国君有宴请宗族的礼节。
、饮酒之礼,所以亲之也。《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大▯》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百世而昏姻不通者,周道然也。”
译饮酒的礼仪,是用来亲近族人的。《文王世子》说:“同族共食,世代依次降低一等。”《大传》说:“用姓氏来联系而不加以区别,用饮食来维系而不加以差异。百世之内不通婚的,是周代的礼法如此。”
疏:此经云饮食亦尊卑通有,下文别有飨燕,则经云饮者非飨燕,是私饮酒法,其食可以通燕食俱有,以其下不别云食,故也。注引《文王世子》据人君法,引《大▯据大夫、士法,则万民亦有此饮食之礼也。
以昏冠之礼亲成男女【冠,古乱反】
注亲其恩成其性
疏云:成其性者,冠义云礼始于冠。既冠,责以为人父、为人子、为人臣之礼。又《内则》云:二十敦行孝弟,是成其性。
以賔射之礼亲故旧朋友
注射礼虽王亦立賔主,王之故旧朋友,为世子时共在学者,天子亦有友诸侯之义。武王誓曰:「我友邦冢君是也。」司冦职,有议故之辟,议賔之辟。
疏案大射礼以大夫为賔主
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賔客
注賔客谓朝聘者
疏:此经飨燕并言,殊食于上者,食无献酢之法,故别言于上,与私饮同科。此飨燕即大行人上公三飨三燕,侯伯再飨再燕,子男一飨一燕。飨烹大牢以饮賔,献依命数,在庙行之。燕者,其牲□行一献四举,旅降脱屦升坐,无算爵,以醉为度,行之在寝。此谓朝賔若聘客,则皆一飨,其燕与时赐无数。
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脤,音唇;时忍切。膰,音烦】
注「脤膰社稷宗庙之▯」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疏「郑总名脤膰社稷宗庙之▯」,分而言之,则「脤」是社稷之▯,「膰」是宗庙之肉。《左▯》「祀有执膰,戎有受脤」。注「脤宜社之▯也」。《公羊》《谷梁》皆云「生居俎上曰脤,熟居俎上曰膰」。此文虽主兄弟之国,至于二王之后,乃异姓有大功者,得与兄弟之国同。故僖九年「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注云「胙膰▯」。《周礼》以亲兄弟之国不赐异姓,敬齐侯比之賔客。又僖二十四年「宋成公如楚,还入郑,郑伯享之,问礼于皇武子,对曰:『宋先代之后,于周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丧拜焉』」,是以「大行人直言归脤以交诸侯之福」,不辨同姓异姓,是亦容有非兄弟之国亦得脤膰也。
以贺庆之礼亲异姓之国
注异姓王昏姻甥舅
疏言:「贺庆者,王使大夫以物贺庆之。大行人云:『贺庆以賛诸侯之喜,不别同异姓,则兼同姓可知。』」
以九仪之命正邦国之位
注每命异仪贵贱之位乃正
壹命受职
注始见命为正吏,谓列国之士于子男为大夫,王之下士亦一命。
疏云:王之下士,亦一命者,典命大夫四命之下,空文宜有三命、二命、一命,故以王之下士解之。
再命受服
注此受▯冕之服,列国之大夫再命于子男为卿,卿大夫自▯冕而下,如孤之服,王之中士亦再命,则爵弁服。
疏云:卿大夫自▯冕而下,如孤之服者,此据司服文。公之有孤之国,孤絺冕,卿大夫同▯冕;若无孤之国,则公、侯、伯、子、男卿絺冕,大夫▯冕。云士则爵弁者,凡言士者,无问天子士、诸侯士,例皆爵弁,以助祭也。
三命受位
注此列国之卿始有列位于王为王之臣也,王之上士亦三命。
疏:诸侯之卿大夫,皆得聘天子。然再命已下,卑虽得聘天子,不得言位于王朝。
四命受器
注此公之孤始得有祭器者也,王之下大夫亦四命。
五命赐则
注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五十里,合今俗説子男之地。独刘子骏等识古有此制焉。
六命赐官
注此王六命之卿赐官者,使得自置其臣,治家邑如诸侯。
七命赐国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
八命作牧
注谓侯伯有功徳者,加命得専征伐于诸侯。」郑司农云:「一州之牧,王之三公,亦八命。」
疏案《曲礼》云:“牧于外曰侯。”今郑兼言伯者,牧用侯、伯不定。若有贤侯,则用侯;无贤侯,则用伯可也。其牧下二伯,亦或用侯,或用伯。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徳者,加命为二伯,得征五侯、九伯者,郑司农云:“长诸侯为方伯。”
疏云:得征五
译疏:经文说饮食之礼尊卑都有,下文另有飨燕之礼,那么经文中所说的“饮”就不是飨燕,而是私人饮酒的礼法;其中的“食”可以通用于燕食,因为下文没有另外说明“食”,所以如此理解。注中引用《文王世子》是依据人君的礼法,引用《大戴礼记》是依据大夫、士的礼法,那么万民也有这样的饮食之礼。
用昏礼和冠礼来亲近男女,【冠,音古乱】
注:亲近他们的恩情,成就他们的本性。
疏说:所谓成就本性,冠义中说礼始于冠礼。已经行过冠礼,就要求他履行为人父、为人子、为人臣的礼义。又《内则》说:二十岁要笃行孝悌,这就是成就本性。
用宾射之礼来亲近故旧朋友
注:射礼虽然由王主持,也设立宾主。王的故旧朋友,是世子时一起求学的人,天子也有与诸侯交友的道理。武王誓师时说:“我的友邦冢君就是如此。”司寇的职掌中,有审议故旧之罪的刑罚,审议宾客之罪的刑罚。
疏:案大射礼中以大夫为宾主。
用飨燕之礼来亲近四方宾客
注:宾客指朝聘的人。
疏:此经文中飨燕并提,特别指出在上位者进食,是因为进食没有献酢的礼法,所以特别在上文说明,与私人饮酒同类。此飨燕即大行人所述上公三飨三燕,侯伯再飨再燕,子男一飨一燕。飨是用大牢烹煮来宴请宾客,献酒依据命数,在庙中举行。燕是用牲口行一献四举之礼,旅酬后脱鞋升座,不限杯数,以醉为度,在寝宫举行。这是指朝见之宾或聘问之客,则都是一飨,其燕饮和随时赏赐没有定数。
用脤膰之礼来亲近兄弟之国【脤,音唇;时忍切。膰,音烦】
注:“脤膰是社稷宗庙的肉”,用来赐给同姓之国,共享福禄。疏:“郑玄总称脤膰为社稷宗庙之肉”,分开来说,则“脤”是社稷的肉,“膰”是宗庙的肉。《左传》说“祭祀有执膰,战争有受脤”。注说“脤是宜社的肉”。《公羊传》《谷梁传》都说“生的放在俎上叫脤,熟的放在俎上叫膰”。此文虽然主要针对兄弟之国,至于二王之后,以及异姓中有大功的人,也能与兄弟之国同等对待。所以僖公九年“王派宰孔赐给齐侯胙”,注说“胙即膰肉”。《周礼》规定不赐给异姓,这里尊敬齐侯把他比作宾客。又僖公二十四年“宋成公去楚国,回来经过郑国,郑伯宴请他,向皇武子问礼,回答说:‘宋是先代之后,对周来说是客,天子有祭祀时赐给他膰,有丧事时拜见他’”,所以“大行人只说归脤以交诸侯之福”,不分辨同姓异姓,这也意味着非兄弟之国也能得到脤膰。
用贺庆之礼来亲近异姓之国
注:异姓指王室的姻亲甥舅。
疏说:“贺庆,是王派大夫带着礼物去祝贺庆贺。大行人说:‘贺庆是用来赞颂诸侯的喜悦,不区别同姓异姓,那么兼及同姓就可以知道了。’”
用九仪之命来端正邦国的位次
注:每级命数礼仪不同,贵贱的位次才能端正。
一命受职
注:初次见命成为正吏,指列国之士在子男国中为大夫,王的下士也是一命。
疏说:王的下士也是一命,典命大夫四命之下,空缺的职位应当有三命、二命、一命,所以用王的下士来解释。
再命受服
注:这是接受冕服,列国的大夫在子男国中为卿,卿大夫从冕服以下,如同孤的服饰,王的中士也是再命,穿爵弁服。
疏说:卿大夫从冕服以下,如同孤的服饰,这是依据司服的记载。公的有孤的国家,孤穿絺冕,卿大夫同穿冕;如果没有孤的国家,则公、侯、伯、子、男的卿穿絺冕,大夫穿冕。说士穿爵弁,凡是说士的,无论天子士、诸侯士,惯例都穿爵弁,用来助祭。
三命受位
注:这是列国的卿开始有位列于王廷,成为王的臣子,王的上士也是三命。
疏:诸侯的卿大夫,都能聘问天子。但是再命以下,地位低微,虽然能聘问天子,不能说在王朝有位。
四命受器
注:这是公的孤开始有祭器,王的下大夫也是四命。
五命赐则
注:则是地未成国之名,王的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给方圆百里、二百里之地,方圆三百里以上才算成国。王莽时以二十五成为则,方圆五十里,符合今俗说的子男之地。只有刘子骏等人知道古代有此制度。
六命赐官
注:这是王六命的卿赐官,使得能自己设置臣下,治理家邑如同诸侯。
七命赐国
注:王的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
八命作牧
注:指侯伯中有功德者,加命得以专征伐诸侯。郑司农说:“一州之牧,王的三公,也是八命。”
疏:案《曲礼》说:“牧在外叫侯。”现在郑玄兼说伯,是因为牧用侯、伯不固定。如果有贤能的侯,就用侯;没有贤能的侯,用伯也可以。牧下面的二伯,也有的用侯,有的用伯。
九命作伯
注:上公有功德者,加命为二伯,得以征伐五侯、九伯。郑司农说:“统领诸侯叫方伯。”
疏说:得以征伐五
侯九伯者,僖公四年《左▯》云:「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贾服曰:「五等诸侯,九州之伯,若然与天子何殊?故郑以五侯者,九州有九牧,牧即侯,但二伯共分,各得四侯半,侯不可分,故二伯皆言五侯也。九伯者,九州有十八伯,各得九伯,故云九伯也。」先郑云:「长诸侯为方伯者,方伯可及州牧,并二伯伯长也,是一方之长也。」
译所谓“侯九伯”,在僖公四年的《左传》中说:“从前召康公命令我先君太公说:‘五等诸侯和九州之长,你都可以征伐他们’,以此来辅佐周王室。”贾逵和服虔说:“五等诸侯,九州之长,如果这样,那与天子有什么不同呢?所以郑玄认为‘五侯’是指九州有九位州牧,州牧就是侯,但两位方伯共同统领,各自得到四位半侯,侯不可分割,所以两位方伯都称‘五侯’。‘九伯’是指九州有十八位方伯,各自统领九位方伯,所以说‘九伯’。”郑众说:“统领诸侯担任方伯的人,方伯可以兼管州牧,以及两位方伯中的长者,是一方之长。”
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
注等犹齐等也
王执镇圭
注:镇安也。所以安四方,镇圭者,盖以四镇之山为瑑饰。圭长尺有二寸。
疏:此镇圭,王祭祀时所执。典瑞云:「王搢大圭,执镇圭以朝。日则余祭祀,亦执之。」四镇者:扬州之防稽,青州之沂山,幽州之医无闾,冀州之霍山。
公执桓圭
注:公二王之后及王之上公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桓圭盖以桓为瑑饰,圭长九寸。疏案《檀弓》云:“三家视桓楹。”彼注:“四植谓之桓者”,彼据柱之竖者而言。桓若竖之,则有四棱,故云四植。植谓棱也。此于圭上而言,下二棱着圭不见,惟有上二棱,故以双言之也。
侯执信圭,伯执躬圭【信音身】
注:信当为身声之误也。身,圭,躬,圭,盖皆象以人形为瑑饰,文有麤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
子执谷璧男执蒲璧
注:谷所以养人,蒲所以安人。二圭,盖或以谷为饰,或以蒲为饰。璧皆径五寸。不执圭者,未成国也。
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挚,音至,本或作贽】
注挚之言至所执以自致
疏《尚书》五玉,亦云贽,则玉亦是贽。此上下文,玉为瑞,禽云贽者,以相对为文。
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鴈,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注:皮帛者,束帛而表以皮为之饰,皮虎豹皮,羔,小羊,取其羣而不失其类,鴈取其▯时而行,雉取其守介而死不失其节,鹜取其不飞迁,鸡取其守时而动。《曲礼》曰:「饰羔鴈者以缋,谓衣以布而又画之者。」自雉以下执之无饰。士相见之礼,卿大夫饰挚以布,不言缋,此诸侯之臣与天子之臣异也。然则天子之孤饰挚以虎皮,公之孤饰挚以豹皮,与此孤、卿、大夫、士之挚皆以爵不以命数。凡挚无庭实。
疏:凡此所执,天子之臣尊,诸侯之臣卑。虽尊卑不同,命数有异,爵同则挚同。此文虽以天子之臣为主,文兼诸侯之臣,是以士相见,卿大夫士所执亦与此同,但饰有异耳。言表以皮为之饰者,凡以皮配物者,皆手执帛以致命,而皮设于地。云凡挚无庭实者,案士相见皆不见有庭实、对享、私觌、私面之等,有庭实故此言无也。
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
注《礼》谓始告神时,荐于神坐,书曰:“周公植璧,秉圭是也。”
疏云:礼谓始告神时,荐于神坐者,此以玉礼神,在作乐下神后,故郑注《大司乐》云:「先奏是乐以致其神,礼之以玉而祼焉。」是其以玉礼神与宗庙祼同节。
以苍璧礼天,以黄琮礼地,以青圭礼东方,以赤璋礼南方,以白琥礼西方,以▯璜礼北方【琮,才宗反;璋,音章;琥,音虎;璜,音黄】注:此礼天以冬至,礼地以夏至,礼东方以立春,谓苍精之帝,而太昊句芒食焉;礼南方以立夏,谓赤精之帝,而炎帝祝融食焉;礼西方以立秋,谓白精之帝,而少昊蓐收食焉;礼北方以立冬,谓黒精之帝,而颛顼▯冥食焉。礼神者,必象其类:璧圜,象天;琮八方,象地;圭鋭,象春物初生;半圭曰璋,象夏物半死;琥猛,象秋严;半璧曰璜,象冬闭蔵,地上无物,惟天半见。
疏:此经神不见中央,含枢纽者,郑云:「黄帝亦于南郊是也。」
皆有牲币,各放其器之色【放,方往反】
注币以从爵若人饮酒有酬币
疏知币是从爵非礼神者,若是礼神,当在牲上,以其神币与玉俱设,若肆师云“立大祀用玉帛牲牷”,是帛在牲上,今在下,明非礼神者也。云“若人饮酒有酬币者,献尸从爵之币无文”,案《聘礼》飨时有酬币,明此币既非礼神之币,则献尸后酬尸时亦有币之从爵也。
以天产作隂徳,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徳,以和乐防之。注:品物散殊,髙下参差,天之产万物者然也。然生生之运,苟一往而无节,则气数或至于失序者有矣。于是作之以严肃之隂徳,而制为中礼以防之,然后有以序其散殊,秩其参差,而所谓天产者,皆有条有理而无乱杂之患。赋予有定,小大各正。地之产万物者然也
译用玉器制作六种瑞玉,用来区分诸侯国的等级。
注:等,就是齐等、区分等级的意思。
周王手持镇圭。
注:镇,就是安定。用来安定四方。镇圭,大概是以四镇之山作为纹饰。圭长一尺二寸。
疏:这镇圭,是周王祭祀时所手持的。《典瑞》篇说:“周王插着大圭,手持镇圭去朝见。日常祭祀,也手持它。”四镇之山分别是:扬州的会稽山,青州的沂山,幽州的医无闾山,冀州的霍山。
公爵手持桓圭。
注:公,指二王之后以及周王的上公。双植,称为桓。桓是宫室的象征,用来安定其上位。桓圭大概是以桓作为纹饰,圭长九寸。疏:查考《檀弓》说:“三家视桓楹。”那里的注解说:“四植称为桓者”,那是根据柱子的竖立而言。桓如果是竖立的,就有四棱,所以说四植。植,就是棱的意思。这在圭上而言,下面两棱附着在圭上看不见,只有上面两棱,所以用“双”来表述。
侯爵手持信圭,伯爵手持躬圭【信,音同“身”】
注:信,应当是“身”字的声误。身圭、躬圭,大概都是以人形作为纹饰,只是纹饰有粗细繁简的区别。希望他们谨慎行事以保全自身,圭都长七寸。
子爵手持谷璧,男爵手持蒲璧。
注:谷用来养育人,蒲用来安定人。这两种圭,大概有的以谷为饰,有的以蒲为饰。璧都直径五寸。不手持圭的,是因为尚未成为完整的诸侯国。
用禽鸟制作六种挚礼,用来区分众臣的等级【挚,音至,有的版本写作贽】
注:挚,意思是至,所执持用来自我致意的礼物。
疏:《尚书》中的五玉,也说贽,那么玉也是贽。这里上下文,玉称为瑞,禽鸟称为贽,是因为相对成文。
孤手持皮帛,卿手持羔羊,大夫手持大雁,士手持野鸡,庶人手持鸭子,工商手持鸡。
注:皮帛,是束帛而外面用皮作为装饰,皮是虎豹皮。羔,是小羊,取它群居而不失其类的特性;大雁,取它按时节迁徙的特性;野鸡,取它坚守节操至死不失节的特性;鸭子,取它不飞迁的特性;鸡,取它守时活动的特性。《曲礼》说:“装饰羔羊和大雁用绘有花纹的布,意思是给它们穿上布衣并且画上花纹。”从野鸡以下,手持时没有装饰。《士相见礼》中,卿大夫装饰挚礼用布,不说绘有花纹,这是因为诸侯的臣子与天子的臣子不同。那么,天子的孤装饰挚礼用虎皮,公的孤装饰挚礼用豹皮,这与孤、卿、大夫、士的挚礼都是依据爵位而不是命数。凡是挚礼都没有庭实。
疏:凡是这些所执持的,天子的臣子尊贵,诸侯的臣子卑下。虽然尊卑不同,命数有异,但爵位相同则挚礼相同。这段文字虽然以天子的臣子为主,但也兼及诸侯的臣子,因此《士相见礼》中,卿、大夫、士所执持的也与此相同,只是装饰有所不同。说外面用皮作为装饰,凡是皮与物品搭配的,都是手执帛来致意,而皮放置在地上。说凡是挚礼都没有庭实,查考《士相见礼》都没有看到庭实、对享、私觌、私面等,有庭实,所以这里说没有。
用玉器制作六种礼器,用来祭祀天地四方。
注:《礼》指刚开始告神时,进献给神位,《尚书》说:“周公植璧,秉圭”就是如此。
疏:说礼指刚开始告神时,进献给神位,这是用玉器祭祀神灵,在奏乐降神之后,所以郑玄注《大司乐》说:“先奏乐以致其神,用玉器祭祀并灌酒。”这就是用玉器祭祀神灵与宗庙灌酒在同一环节。
用苍璧祭祀天,用黄琮祭祀地,用青圭祭祀东方,用赤璋祭祀南方,用白琥祭祀西方,用玄璜祭祀北方【琮,音才宗;璋,音章;琥,音虎;璜,音黄】
注:祭祀天在冬至,祭祀地在夏至,祭祀东方在立春,指苍精之帝,太昊和句芒享用;祭祀南方在立夏,指赤精之帝,炎帝和祝融享用;祭祀西方在立秋,指白精之帝,少昊和蓐收享用;祭祀北方在立冬,指黑精之帝,颛顼和玄冥享用。祭祀神灵,一定要象征其类别:璧是圆的,象征天;琮有八方,象征地;圭尖锐,象征春天万物初生;半圭叫璋,象征夏天万物半死;琥凶猛,象征秋天肃杀;半璧叫璜,象征冬天闭藏,地上没有万物,只有天半露。
疏:这段经文神灵中没有提到中央,包含枢纽的,郑玄说:“黄帝也在南郊祭祀。”
都有牺牲和币帛,各自仿照其玉器的颜色。【放,音方往】
注:币帛用来随从爵位,就像人饮酒有酬币。
疏:知道币帛是随从爵位而不是祭祀神灵的,如果是祭祀神灵,应当在牺牲之上,因为神币与玉器一起设置,如果像肆师所说“立大祀用玉帛牲牷”,那是帛在牺牲之上,现在在下面,说明不是祭祀神灵的。说“就像人饮酒有酬币”,献尸随从爵位的币帛没有明文记载,查考《聘礼》飨宴时有酬币,明确这币帛既然不是祭祀神灵的币帛,那么献尸后酬尸时也有随从爵位的币帛。
用天产之物来成就阴德,用中正的礼仪来防范;用地产之物来成就阳德,用和谐的乐舞来防范。
注:物品分散殊异,高低参差不齐,天产生万物就是这样。然而生生不息的运行,如果一味向前而没有节制,那么气数可能会失序。于是用严肃的阴德来制作,并制定中正的礼仪来防范,然后才能有序地排列其分散殊异,整顿其参差不齐,而所谓天产之物,都条理分明而没有混乱杂乱的祸患。赋予有定数,大小各得其正。地产生万物也是这样。
。然凝聚之气,苟留滞而不通,则气数或至于乖戾者有矣。于是作之以舒畅之阳徳,而制为和乐以防之,然后有以动荡血脉,疏通精神,而所谓地产者,皆交感旁达而无郁湮之虞。故曰:乐由阳来,礼由隂作,此之谓也。然所谓防之云者,非所以防天地也。天地之化,自然流行,而人物之生于天地之间者,或纷纭乖忤而不得其理,则因以干天地之化焉。故防人物,即所以防天地;犹尽人物之性,即所以賛化育也。
译然而,凝聚之气如果留滞而不通畅,那么气数或许就会变得乖戾。于是用舒畅的阳德来激发它,并制定和乐来防范它,这样才能够动荡血脉,疏通精神,从而使所谓地产之物,都能交感旁达而没有郁结壅塞的担忧。所以说:乐由阳来,礼由阴作,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然而所谓防范,并不是用来防范天地的。天地的化育,自然流行,而人物生于天地之间,有时纷乱乖违而不能得其理,就会因此干扰天地的化育。所以防范人物,就是用来防范天地;就像尽人物之性,就是用来赞助化育一样。
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
注天地之化,言其统体;百物之产,言其散殊。盖天地之化,百物之产,原未有无序而不和者。故圣人始焉有得于天地百物之所以然而作礼乐,则其理固足以相符。既焉,因礼乐之既作而有以感通乎天地百物,则其气又足以相应。故曰合也。
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
注事鬼神,则鬼神来格矣;谐万民,则亲顺成风矣;致百物,则四灵毕至矣。此礼乐之成也。盖礼乐之未作,必原本乎天地之徳焉;礼乐之既作,必推行乎天地之间焉;而及夫礼乐之成也,必防合于天地之神焉。是故,以天产作隂徳,以地产作阳徳,此礼乐之原本乎天地者也。以礼乐合天地之化,百物之产,此礼乐之推行乎天地者也。以事鬼神,以谐万民,以致百物,此礼乐之防合于天地者也。统言之,则曰「天产、地产而已」,从而分之,则有天地之化焉,百物之产焉;又从而分之,则有鬼神、有万民、有百物焉。《大宗伯》一章,吉、凶、军、賔、嘉五条,达乎上下之礼也。自九仪以下四条,行乎朝廷之礼也;自天产以下一条,则推制作之原,与夫功化之极,而礼乐之源流备矣。
凡祀大神,享大鬼,祭大▯,帅执事而卜日,宿眡涤濯,涖玉鬯,省牲镬,奉玉齍,诏大号,治其大礼,诏相王之大礼【镬,户部反;齍,音咨】
注「执事诸有事于祭者宿申戒也」,涤濯溉祭器也,玉礼神之玉也,始涖之祭,又奉之镬烹牲器也,大号六号之大者,以诏大祝,以为祝辞,治犹简习也,预简习大礼,至祭当以诏相王羣臣礼为小礼。
疏云:涖玉鬯者,天地有礼神之玉,无郁鬯;宗庙无礼神之玉,有郁鬯。但宗庙虽无礼神玉,仍有圭瓉、璋瓉,亦是玉,故《曲礼》云:“玉曰嘉玉”,《郊特牲》云:“用玉气”是也。云奉玉齍者,此玉还是上文所涖者。齍谓黍稷,天地当盛以瓦簠。但齍与上鬯互见为义,皆始时临之祭,又奉之。
若王不与祭祀则摄位
注王有故代行其祭事
疏有故,谓王有疾及哀惨皆是量人。注云:冢宰佐王祭,亦容摄祭。此宗伯又摄者,冢宰贰王治事,宗伯主祭事,容二官俱摄。
凡大祭祀,王后不与,则摄而荐豆笾,彻。
注荐彻豆笾王后之事
疏:天地及社稷外神等,后夫人不与此所言。谓后应与而不与。又云:大祭祀,明非羣小祀。则大祀者,惟宗庙而已。
大賔客则摄而载果【果音祼,又古乱反】
注载为也,代王祼賔客以鬯,君无酌臣之礼,言为者摄酌献耳,拜送则王也。郑司农云:王不亲为主。疏案:大行人云「上公之礼再祼而酢」,此再祼者有后祼,则亦摄为之内宰賛之。侯伯一祼而酢,子男一祼不酢,此皆无后祼。王不亲酌,则皆使太宰、宗伯摄而为之。
朝觐防同,则为上相。大丧亦如之。王哭诸侯亦如之。注:相,诏王礼也。出接賔曰摈,入诏礼曰相。相者五人,卿为上摈。大丧,王后及世子也。哭诸侯者,谓薨于国为位而哭之。《檀弓》曰:「天子之哭诸侯也,爵弁绖防衣疏。」大丧亦如之者,后世子丧,王为主哭及拜賔,则宗伯亦为上相云。哭诸侯亦如之者,谓诸侯薨于国,天子为位哭之,大宗伯亦为上相与王为摈耳。注云:相者五人,卿为上摈者,依《大行人》摈上公而言。此大宗伯为上摈,若大朝觐则肆师为承摈,四时来朝,小行人为承摈。案《觐礼》,啬夫为末摈。若待子男则三人足矣,若侯伯四人者,加一士;上公五人者,加二士云。大丧,王后及世子者,以其与王为上相,则王在矣,然所相或嗣王,则大丧中兼王丧也。云哭诸侯谓薨于国为位而哭之者,若来朝薨于王国,则王为之缌麻,不应直哭之而已。
王命诸侯则傧
注傧进之也。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傧者进,当命者,延之。命使登,内史由王右以防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防以出。此其畧也。诸侯爵禄其臣,则于祭焉。
疏《祭统》十伦之义,五曰:“见爵赏之施焉。”又曰:“古者于禘也,
译用礼乐来契合天地的化育和万物的生成。
注:天地的化育,说的是其整体;万物的生成,说的是其个别差异。大概天地的化育、万物的生成,原本没有无序而不和谐的。所以圣人起初领悟了天地万物生成的道理而制定礼乐,那么其中的道理自然足以相符合。后来,凭借已经制定的礼乐来感通天地万物,那么其中的气机又足以相应和。所以说“契合”。
用礼乐来侍奉鬼神,来协和万民,来招致万物。
注:侍奉鬼神,那么鬼神就会降临;协和万民,那么亲顺的风气就会形成;招致万物,那么四灵就会全部到来。这是礼乐成就的表现。大概礼乐尚未制定时,必定本源于天地的德性;礼乐已经制定后,必定推行于天地之间;等到礼乐成就时,必定与天地之神相契合。因此,用天产来体现阴德,用地产来体现阳德,这是礼乐本源于天地的表现。用礼乐来契合天地的化育、万物的生成,这是礼乐推行于天地的表现。用礼乐来侍奉鬼神、协和万民、招致万物,这是礼乐与天地相契合的表现。统而言之,就说“天产、地产罢了”,进而细分,就有天地的化育、万物的生成;再进而细分,就有鬼神、万民、万物。《大宗伯》一章中,吉、凶、军、宾、嘉五礼,是通达上下之礼。自九仪以下四条,是施行于朝廷之礼;自天产以下一条,则是推究制作的根源以及功效教化的极致,礼乐的源流就完备了。
凡祭祀大神,享祭大鬼,祭祀大示,率领执事人员占卜日期,提前告诫并视察洗涤祭器,临视玉器和郁鬯,省视牺牲和镬,捧持玉器和黍稷,宣告大号,整治大礼,诏告并辅助君王的大礼【镬,音户部;齍,音咨】
注:“执事”指所有参与祭祀的人,“宿”指提前告诫,“涤濯”指清洗祭器,“玉”指礼神的玉器,开始临视祭器,后来又捧持它;“镬”指烹煮牺牲的器具,“大号”指六号中最大的,用来诏告大祝,作为祝辞,“治”指简习,预先简习大礼,到祭祀时应当诏告并辅助君王,群臣的礼仪属于小礼。
疏:临视玉器和郁鬯,天地祭祀有礼神的玉器,没有郁鬯;宗庙祭祀没有礼神的玉器,有郁鬯。但宗庙虽然没有礼神玉,仍有圭瓒、璋瓒,也是玉,所以《曲礼》说:“玉称为嘉玉”,《郊特牲》说:“用玉气”就是这个意思。说捧持玉器和黍稷,这玉还是上文所临视的那个。黍稷称为“齍”,天地祭祀应当用瓦簠盛放。但“齍”与上面的“鬯”互见为义,都是开始时临视祭器,后来又捧持它。
如果君王不参与祭祀,就代理其位置。
注:君王有故,代理执行祭祀事务。
疏:有故,指君王有病以及哀伤等情形。注说:冢宰辅助君王祭祀,也允许代理祭祀。这里宗伯又代理,是因为冢宰辅佐君王处理政务,宗伯主管祭祀事务,允许两官都代理。
凡重大祭祀,王后不参与,就代理她进献豆笾,撤除豆笾。
注:进献和撤除豆笾是王后的职责。
疏:天地及社稷等外神祭祀,后夫人不参与,这里所说的,是指王后应当参与而没有参与。又说:重大祭祀,说明不是群小祀。那么重大祭祀,只有宗庙而已。
接待大宾客时,就代理君王进行祼礼【果音祼,又古乱反】
注:载意为做,代君王用郁鬯祼礼宾客,君王没有酌酒给臣下的礼仪,说“做”是指代理酌酒献祭,拜送则是君王的事。郑司农说:君王不亲自做主人。疏:《大行人》说“上公之礼再祼而酢”,这再祼中有后祼,那么也代理内宰赞礼。侯伯一祼而酢,子男一祼不酢,这些都没有后祼。君王不亲自酌酒,就都让太宰、宗伯代理。
朝觐会同,就担任上相。重大丧事也如此。君王哭诸侯也如此。
注:相,指诏告君王礼仪。出迎宾客叫摈,入内诏告礼仪叫相。相有五人,卿担任上摈。重大丧事,指王后及世子。哭诸侯,指诸侯死在封国,君王为之设位而哭。《檀弓》说:“天子哭诸侯,戴爵弁,系绖,穿防衣,披疏布。”大丧也如此,指后世子丧事,君王为主哭及拜客,那么宗伯也担任上相。哭诸侯也如此,指诸侯死在封国,天子为之设位哭,大宗伯也担任上相,与君王一起做摈。注说:相有五人,卿担任上摈,是依据《大行人》接待上公而言。这里大宗伯担任上摈,如果是大朝觐,则肆师担任承摈,四时来朝,小行人担任承摈。案《觐礼》,啬夫担任末摈。如果接待子男,三人就够了,如果接待侯伯,四人,加一士;接待上公,五人,加二士。大丧,指王后及世子,因为与君王一起担任上相,那么君王在位,然而所相的可能是嗣王,那么大丧中兼有君王丧事。说哭诸侯指诸侯死在封国为之设位而哭,如果来朝时死在王国,那么君王为之穿缌麻,不应只是哭而已。
君王命令诸侯,就担任傧相。
注:傧,进引之意。君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面。傧者进,当命者,延之。命使登,内史由王右以诏命之。降,再拜稽首,登受诏以出。这是大概。诸侯爵禄其臣,则在祭祀时。
疏:《祭统》十伦之义,五曰:“见爵赏之施焉。”又曰:“古者于禘也,
▯爵赐服,顺阳义也。”是诸侯命臣,必于祭时;若天子命臣,不要在祭时。欲命臣当时为祭以命之,故《洛诰》成王命周公后云:“烝祭嵗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是非时而特假祖庙,故文、武各特牛也。
译“爵位、赏赐和服饰,顺应的是阳刚之义。”因此,诸侯任命臣子,一定在祭祀之时;如果天子任命臣子,则不必在祭祀之时。想要任命臣子时恰逢祭祀,便借祭祀之机来任命他,所以《洛诰》中成王任命周公之后说:“在岁末的大祭中,祭祀文王用一头红牛,祭祀武王用一头红牛。”这是因为并非正常的祭祀时节,而是特意借用祖庙举行祭祀,所以文王、武王各自特意使用一头牛。
国有大故则旅上帝及四望
注:故谓凶烖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
疏云:「礼不如祀之备者,但祈为祈,请求福得福,乃祠赛之祠赛,则备而与正祭同。」
王大封则先告后土
训案:丘氏曰:「王封诸侯,取大社之土,苞之以白茅,而授之,故大宗伯先告焉,敬其事也。」
乃颁祀于邦国都家乡邑
注颁读为班。班其所当祀及其礼,都家之乡邑,谓王子弟及公卿大夫所食采地。
疏班其所当祀及其礼者,谓若诸侯不得祭天地,二王后与鲁惟祭天,仍不得祭地,大都亦与外诸侯同其礼。若献尸,上公九,侯伯七,子男五,皆太牢之属。其小都与家,则依卿大夫之献,亦太牢也。云都家之郷邑者,谓都家之内郷邑耳。其都家之内郷邑,未必一如六乡六遂家数,但采邑之内亦有二十五家为里以上,以相统领,故一成之内得有革车一乗,士十人,徒二十人。▯兵及出税之法,即谓之郷邑。训附録:都家不当有乡邑,考之于经,无文焉。还指王国之乡邑是也。盖乡邑之中,亦有祀,如祭禜、祭酺之类,且先邦国,次都家,次乡邑,自外及内,序亦较然。
周礼纂训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纂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十
安溪李钟伦撰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
注库门内雉门外之左右
疏案:匠人亦云“左宗庙,右社稷”。彼掌其营作,此掌其成事,位次耳。丘氏曰:“右,隂也。地道尊右,故社稷居之;左,阳也。人道尚左,故宗庙居之。”
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
注:兆为坛之营域,四望谓五岳、四镇、四窦、四类。谓兆日于东郊,兆月与风师于西郊,兆司中、司命于南郊,兆雨师于北郊。
疏知兆日于东郊,兆月于西郊者,祭义云:「大眀生于东,月生于西」。知风师亦于西郊者,秋气之时,万物熛落,由风故,风亦于西郊也。云兆司中、司命于南郊者,以其南方盛阳之方,司中、司命又是阳,故司中、司命在南郊也。云兆雨师于北郊者,雨是水,宜在水位也。训《周礼》「于天神言祀,于地示言祭」,大司乐分乐而祀,亦曰「以祀四望」。若望为岳窦,则是地示,当言祭,不当言祀。又此经「四望四类」为列,皆是天神,无縁有岳窦在其中。且岳窦虽尊,亦不应序在四类天神之上。盖郑氏所解「四类」或即为四望,与诸经所言「望」,如鲁有三望,《尚书·舜典》「望于山川」,《左▯》楚昭王曰:「江汉睢漳,楚之望也。」又《尔雅》云:「梁山,晋望。」此皆无以天神言者。然一经自有一经义例,《周礼》眀于四望言祀,而祀眀属天神,其不得以为岳渎,昭昭矣。类类上帝也,「四类」谓类于四郊也。类非常祀,有故而祭焉。《肆师职》云:「凡甸师类造上帝。」疏云:「四郊自有寻常兆域,今战讫而祭,故须新为坛兆。」则四郊有类,眀甚。又经中言类之处,多属上帝,而日、月、星辰、风师、雨师等祭名,无称类之文,则亦未可以为信也。然类礼行于上帝,而在四望下者,本非正祭,以其礼依郊祀而为之,故曰「类」耳。
兆山川丘陵坟衍各因其方
疏案大司徒地有十等,此不言林泽原隰,亦顺所在可知,畧不言也。训山川之中,亦兼有岳渎焉。岳渎,山川之大者也。自右社稷,左宗庙至此,皆建国之神位,小宗伯掌之者,指授其位次也。列建国之神位,而不言圜丘、方丘者,彼皆取丘之自然而不定其东西朔南之方,故其位无常在耳。
掌五礼之禁令与其用等
训五礼,吉、凶、军、宾、嘉也。其禁令与其用等,谓下文所云也。
辨庙祧之昭穆
注:祧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后,父曰昭,子曰穆。疏:「周以文、武为二祧,自文、武后,穆之主入文王祧,昭之主入武王祧。故迁主所藏之庙曰祧也。诸侯无二祧,谓始封大祖庙为祧。故《聘礼》云:『不腆先君之祧』,是太祖庙为祧也。」
译国家有重大变故时,就向上帝和四方神灵举行旅祭。
注:故,指凶灾;旅,指陈列。陈列祭品来祈祷。礼制上,不如正式祭祀那样完备。
疏说:“礼制不如正式祭祀完备,是因为这只是祈祷,请求福分得到福分,乃是祠赛中的祠赛,那么完备程度就与正祭相同了。”
君王大规模分封诸侯时,先向土地神报告。
训案:丘氏说:“君王分封诸侯,取大社的土,用白茅包裹,授予诸侯,所以大宗伯先向土地神报告,以示对这件事的敬重。”
于是将祭祀之事颁行于邦国、都、家、乡、邑。
注:颁,读为班。班,指颁布应当祭祀的对象及其礼仪。都、家之乡邑,指王子弟及公卿大夫所食的采地。
疏:所谓颁布应当祭祀的对象及其礼仪,是说如果诸侯不得祭祀天地,二王之后与鲁国只祭祀天,仍然不得祭祀地,大都也与外诸侯的礼仪相同。如果献尸,上公九献,侯伯七献,子男五献,都属于太牢一类。那些小都和家,则依照卿大夫的献祭,也是太牢。所谓都、家之乡邑,是指都、家内部的乡邑罢了。都、家内部的乡邑,未必完全像六乡六遂那样按家数划分,但采邑内部也有二十五家为里以上,互相统领,所以一成之内有革车一辆,士十人,徒二十人。〇兵员及出税之法,就称为乡邑。训附録:都、家不应当有乡邑,考证经文,没有这样的记载。还是指王国的乡邑才对。大概乡邑之中,也有祭祀,如祭禜、祭酺之类,而且先邦国,次都家,次乡邑,从外到内,次序也很明显。
周礼纂训卷九
<经部,礼类,周礼之属,周礼纂训》>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十
安溪李钟伦撰
小宗伯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神位的位次,右边是社稷,左边是宗庙。
注:在库门内、雉门外的左右两侧。
疏案:匠人也说“左边宗庙,右边社稷”。那里掌管营建制作,这里掌管建成后的位次。丘氏说:“右边,属阴。地道尊崇右边,所以社稷居于右边;左边,属阳。人道崇尚左边,所以宗庙居于左边。”
在四郊为五帝立坛,四望、四类,也像这样。
注:兆,指为坛划定区域。四望,指五岳、四镇、四渎、四类。说在东郊为日立坛,在西郊为月和风师立坛,在南郊为司中、司命立坛,在北郊为雨师立坛。
疏:知道在东郊为日立坛,在西郊为月立坛,是因为《祭义》说:“大明生于东,月生于西”。知道风师也在西郊,是因为秋气之时,万物凋零,是由于风的原因,所以风师也在西郊。说在南郊为司中、司命立坛,是因为南方是盛阳之方,司中、司命又是阳神,所以司中、司命在南郊。说在北郊为雨师立坛,是因为雨是水,适宜在水位。训:《周礼》“对天神说祀,对地祇说祭”,大司乐分乐而祀,也说“以祀四望”。如果望是岳渎,那就是地祇,应当说祭,不应当说祀。又此经“四望四类”并列,都是天神,没有理由有岳渎在其中。况且岳渎虽然尊贵,也不应当排在四类天神之上。大概郑氏所解“四类”或许就是四望,与其他经文中所说的“望”,如鲁国有三望,《尚书·舜典》“望于山川”,《左传》楚昭王说:“江汉睢漳,楚之望也。”又《尔雅》说:“梁山,晋望。”这些都没有以天神来说的。然而一经自有一经的义例,《周礼》明确对四望说祀,而祀明确属于天神,其不能认为是岳渎,是很明显的。类,是类祭上帝,“四类”指在四郊类祭上帝。类不是常祀,有故而祭。《肆师职》说:“凡甸师类造上帝。”疏说:“四郊自有寻常兆域,现在战毕而祭,所以须新立坛兆。”那么四郊有类,是很明显的。又经文中说类的地方,多属上帝,而日、月、星辰、风师、雨师等祭名,没有称类的文字,那么也不能完全相信。然而类礼行于上帝,而在四望之下,本来不是正祭,因为其礼依郊祀而为之,所以叫“类”罢了。
为山川、丘陵、坟衍各依其方位立坛。
疏案:大司徒地有十等,这里不说林泽原隰,也是顺所在可知,略而不说。训:山川之中,也兼有岳渎。岳渎,是山川中最大的。从右边社稷,左边宗庙到这里,都是建国之神位,小宗伯掌管它们,是指授其位次。列举建国之神位,而不说圜丘、方丘,是因为那些都取丘之自然而不定其东西南北之方,所以其位无常在。
掌管五礼的禁令及其用器等第。
训:五礼,吉、凶、军、宾、嘉也。其禁令及其用器等第,指下文所说。
辨别庙祧的昭穆次序。
注:祧,是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后,父曰昭,子曰穆。疏:“周以文、武为二祧,自文、武后,穆之主入文王祧,昭之主入武王祧。所以迁主所藏之庙叫祧。诸侯无二祧,谓始封大祖庙为祧。所以《聘礼》说:‘不腆先君之祧’,是太祖庙为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