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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周礼纂训六

周礼纂训卷五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76–97 段

;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上士一人;闾胥,毎闾中士一人;比长,五家下士一人【比,毗志反】

译乡大夫,每乡设卿一人;州长,每州设中大夫一人;党正,每党设下大夫一人;族师,每族设上士一人;闾胥,每闾设中士一人;比长,每五家设下士一人【“比”字音同“毗”】

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县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谏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贾师二十肆,则一人;皆二史。司虣十肆,则一人。司稽五肆,则一人。胥二肆,则一人。肆长毎肆,则一人【贾音古】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毎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闗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毎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大夫毎遂中大夫一人,县正毎县下大夫一人,鄙师毎鄙上士一人,酂长毎酂中士一人,里宰毎里下士一人,邻长五家则一人【酂作管反】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有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山虞毎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毎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川衡,毎大川,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泽虞毎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中泽中薮,如中川之衡;小泽小薮,如小川之衡。

迹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卝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卝音矿,虢猛反;刘侯猛反;广韵音澋,呼防切】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

译封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鼓人中士六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舞师下士二人,胥四人,舞徒四十人。

牧人下士六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六十人。

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充人下士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载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闾师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县师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遗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均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师氏中大夫一人,上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谏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司救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

调人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媒氏下士二人,史二人,徒十人。

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质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廛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胥师每二十个肆设一人;都配两名史官。贾师每二十个肆设一人;都配两名史官。司虣每十个肆设一人。司稽每五个肆设一人。胥每两个肆设一人。肆长每个肆设一人【贾音古】

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贾八人,徒八十人。

司门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每座门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座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遂人中大夫二人,遂师下大夫四人,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旅下士三十二人,府四人,史十二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

遂大夫每遂中大夫一人,县正每县下大夫一人,鄙师每鄙上士一人,酂长每酂中士一人,里宰每里下士一人,邻长每五家设一人【酂作管反】

旅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稍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二人。

委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草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十二人。

稻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十人,徒百人。

土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

山虞每座大山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座中山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每座小山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林衡,每座大林麓,下士十二人,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每座中林麓,如同中山的虞官配置;每座小林麓,如同小山的虞官配置。川衡,每座大川,下士十二人,史四人,胥十二人,徒一百二十人;每座中川,下士六人,史二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每座小川,下士二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泽虞每座大泽大薮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座中泽中薮,如同中川的衡官配置;每座小泽小薮,如同小川的衡官配置。

迹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史二人,徒四十人。

卝人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卝音矿,虢猛反;刘侯猛反;广韵音澋,呼防切】

角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羽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徒八人。

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染草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八人。

掌炭下士二人,

史二人,徒二十人。

掌荼,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荼,音徒;徐,音余;《广韵》音徒,同都切】

译史官二人,徒役二十人。

掌管茶事,由下士二人负责;府吏一人;史官一人;徒役二十人【荼,音徒;徐,音余;《广韵》音徒,同都切】

掌蜃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蜃,上忍反】

囿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人,毎▯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司稼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奄,于检反;刘,于騐反;抌,音由,又音揄,或羊笑反】饎人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饎,音炽,昌志切】

稾人奄八人,女稾毎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

注:九州,▯荆、豫、青、兖、雍、幽、冀、并也。积石曰山,竹木曰林。注渎曰川,水钟曰泽,土髙曰丘,大阜曰陵,水崖曰坟,下平曰衍,髙平曰原,下湿曰隰。名物者,十等之名与所生之物。

疏:马融云,东西为广,南北为轮,训此节承上土地之图,下“土防”“土宜”“土均”皆辨土地名物之事也。

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

注: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壝坛与堳埒也。田主,田神、后土、田正之所依也。

疏辨邦国之数者,谓分别畿外诸侯邦国多少之数;辨都鄙之数者,谓分别畿内三等采地之数。制其畿疆者,王畿千里,中置王城,面有五百里,其邦国都鄙亦皆有畿界也。沟封之者,谓于疆界之上设沟,沟为封树,以为阻固也。设其社稷之壝者,谓于中门之外右边设大社、大稷、王社、王稷,又于庙门之屏设胜国之社稷,其社稷外皆有壝埓于四面也。树之田主者,谓籍田之内,依树木而为田主,各以其野之所宜木云。“各”者,总据邦国都鄙并王者而言也。遂以名其社与其野者,假令以松为社,则名松社之野,余皆放此。又云:“社者,五土之总神,以句龙为后土官,有功于土,死配社而食稷。”是原隰之神,原隰宜五谷,稷者五谷之长,立稷以表神名,弃为稷官,有功于民,死乃配稷而食,名为田正也。注云:“田主、田神者,谓《郊特牲》云‘先啬神农’是也。田正则司啬是也。直以神农为主,祭尊可以及卑,故使后土、田正二神凭依之,同坛共位耳。”训土圭以下,皆所以辨邦国都鄙而制其畿疆者也。

以土防之灋,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皁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専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防,古外反;皁,音早,本或作早;覈,音核;専,徒丸反;荚,音颊,古协反;晳,音锡,白色也;臝,力果反;庳,音婢】

注防计也,以土计贡税之法,因别此五者也。毛物,貂、狐、貒、貉之属,缛毛者也。皁物,柞、栗之属。膏物,当为櫜字之误。莲、芡之实,有櫜韬津润也。覈物,李、梅之属,専圜也。荚物,荠、荚、王棘之属。臝物,虎、豹之属,浅毛者。丛物,萑、苇之属。庳,犹短也。

疏:五地之内,以民之资生,取于动植之物,故先言动植,后言民也。训家君子曰:山林积草,故其物毛;川泽积水,故其物鳞;丘陵多树,故其物羽;坟衍多石,故其物介;原隰积土,故其物臝。毛肖草之茎,鳞肖水之文,羽肖木之叶,介肖石之体,臝肖土之形,各感其气而成其类。盖毛物生于山林者,金生于土也;鳞物生于川泽者,木生于水也;羽物生于丘陵者,火生于木

译掌蜃的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八人【蜃,音忍】

囿人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胥八人,徒八十人。〇人,每〇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徒二十人。

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府八人,史十六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

舍人的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司禄的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四十人。司稼的下士八人,史四人,徒四十人。

舂人的奄二人,女舂抌二人,奚五人【奄,音检;刘,音验;抌,音由,又音揄,或音羊笑】饎人的奄二人,女饎八人,奚四十人【饎,音炽,昌志切】

稾人的奄八人,女稾每奄二人,奚五人。

大司徒的职掌,是掌管建立邦国的土地地图,以及人民数量的统计,以此辅佐王安定安抚邦国。凭借天下的土地地图,周遍知晓九州地域的广轮数量,辨别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的名称与物产。

注:九州,〇荆、豫、青、兖、雍、幽、冀、并。积石称为山,竹木称为林。注渎称为川,水汇聚称为泽,土高称为丘,大阜称为陵,水崖称为坟,下平称为衍,高平称为原,下湿称为隰。名物者,指十等名称与所生长的物产。

疏:马融说,东西为广,南北为轮,训此节承接上文土地之图,下文“土防”“土宜”“土均”都是辨别土地名物的事情。

并且辨别邦国都鄙的数量,划定其畿疆,挖掘沟渠并设立封界,设置社稷的〇,并树立田主,各自根据其野外适宜生长的树木,从而命名其社与其野。

注:社稷、后土及田正之神的壝坛与堳埒也。田主,是田神、后土、田正所依附的对象。

疏:辨别邦国之数者,是指分别畿外诸侯邦国的多少数量;辨别都鄙之数者,是指分别畿内三等采地的数量。划定其畿疆者,王畿千里,中间设置王城,每面有五百里,其邦国都鄙也都有畿界。挖掘沟渠并设立封界者,是指在疆界之上设置沟渠,沟渠作为封树,以此作为阻固。设置其社稷之壝者,是指在王城中门之外右侧设置大社、大稷、王社、王稷,又在庙门之屏设置胜国之社稷,其社稷外面四面都有壝埒。树立田主者,是指在籍田之内,依照树木而设立田主,各自根据其野外适宜生长的树木而言。“各”者,是总括邦国都鄙以及王者而言。从而命名其社与其野者,假设以松为社,则命名为松社之野,其余都仿照此例。又说:“社者,是五土的总神,以句龙为后土官,有功于土,死后配享社而食稷。”这是原隰之神,原隰适宜五谷,稷是五谷之长,立稷以表明神名,弃为稷官,有功于民,死后配享稷而食,名为田正也。注云:“田主、田神者,是指《郊特牲》说‘先啬神农’是也。田正则司啬是也。直接以神农为主,祭祀尊神可以及卑神,所以使后土、田正二神凭依之,同坛共位耳。”训土圭以下,都是用来辨别邦国都鄙而划定其畿疆的。

用土防的法度,辨别五种土地所生长的物产。一曰山林,其动物适宜毛物,其植物适宜皁物,其民毛发浓密而面方。二曰川泽,其动物适宜鳞物,其植物适宜膏物,其民肤色黑而润泽。三曰丘陵,其动物适宜羽物,其植物适宜覈物,其民专一而身材长。四曰坟衍,其动物适宜介物,其植物适宜荚物,其民白皙而瘦弱。五曰原隰,其动物适宜臝物,其植物适宜丛物,其民丰满而矮小【防,古外反;皁,音早,本或作早;覈,音核;専,徒丸反;荚,音颊,古协反;晳,音锡,白色也;臝,力果反;庳,音婢】

注:防,计也,用土计算贡税之法,因而分别这五种土地。毛物,貂、狐、貒、貉之类,是浓密毛发的动物。皁物,柞、栗之类。膏物,当为櫜字之误。莲、芡之实,有櫜韬津润。覈物,李、梅之类,是专圆的果实。荚物,荠、荚、王棘之类。臝物,虎、豹之类,是浅毛的动物。丛物,萑、苇之类。庳,犹短也。

疏:五种土地之内,以民之资生,取于动植之物,所以先言动植,后言民也。训家君子曰:山林积草,所以其物毛;川泽积水,所以其物鳞;丘陵多树,所以其物羽;坟衍多石,所以其物介;原隰积土,所以其物臝。毛肖草之茎,鳞肖水之文,羽肖木之叶,介肖石之体,臝肖土之形,各自感应其气而成其类。大概毛物生于山林者,金生于土也;鳞物生于川泽者,木生于水也;羽物生于丘陵者,火生于木

也;介物生于坟衍者,水生于金也;臝物生于原隰者,原隰备燥湿髙下,土寄旺于四行也。皁物、覈物,刚之属也;膏物、荚物,柔之属也;丛物,和气之属也。亦各感其气而生也。毛而方者,得金土之气;黑而津者,得水木之气;専而长者,得木火之气;晳而瘠者,得金水之气;丰肉而庳者,得土之气也。盖五地应乎五行,而民物之生不离五行之化,形体既异,性情亦殊。先王因物以施教,盖由乎此矣。下文十有一教,是教之事;土宜之法,是养之事。先言教,后言养者,承上文五地之物生而遂及施教之条,所谓「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者也。然则随俗施教,既得以类相从,而下文任土作贡,亦得以类相从矣。

译介类生物生长在坟衍之地,是因为水生于金;裸类生物生长在原隰之地,是因为原隰具备燥湿高下,土气寄旺于四行之中。皁类、覈类生物,属于刚性的类别;膏类、荚类生物,属于柔性的类别;丛类生物,属于和气的类别。它们也都是各自感应相应的气而生长。毛色方正的,是得到了金土之气;黑色润泽的,是得到了水木之气;专一修长的,是得到了木火之气;白皙瘦弱的,是得到了金水之气;肉丰满而矮小的,是得到了土气。大概五种土地对应五行,而人民和万物的生长不脱离五行的化育,形体既然不同,性情也就各异。先王根据物性来施行教化,大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下文提到的十一种教化,是教化的事务;土宜之法,是养育的事务。先说教化,后说养育,是承接上文五地所生之物,进而推及施行教化的条例,这就是所说的“修明教化,不改变当地风俗;整齐政令,不改变当地适宜的做法”。既然这样,那么顺应风俗施行教化,就可以让同类事物相互归附;而下文根据土地适宜性征收贡赋,也可以让同类事物相互归附了。

因此五物者,民之常,而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隂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愉,音偷;虣,薄报反】

注: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隂礼,谓男女之礼。昏礼以时,则男不旷,女不怨。仪,谓君南靣,臣北靣,父坐子伏之属。俗,谓土地所生习也。偷,谓朝不谋夕。恤,谓灾危相忧。民有凶患,忧之则民不解怠。度,谓宫室车服之制。世事,谓士农工商之事。少而习焉,其心安焉。因教以能,不易其业。慎德,谓矜其善德,劝为善也。庸功也,爵以显贤,禄以赏功。

疏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者,父祖所为之业,子孙述而行之,不失本职。训以刑教中,凡教皆中道,而民或不从,刑者所以防其过不及,而纳之于中道,故曰『刑以防之,教中之説也』。十有二教,所以范天下之智愚贤否,而齐五方之民。敬让和亲,教之所以起此人治之大者,故必以此为先焉。知敬让,而后等可辨;知和亲,而后俗可安。以刑教中,所以纠其不敬让和亲之失也。以誓教恤,所以固其敬让和亲之情也。以度教节,则贫富不得相耀,而等威益以不越矣。以世事教能,则四民各世其业,而习俗益以不偷矣。至于以爵劝德,以禄劝功,则民皆兴起于贤能,此教之终也。以度教节,如食之以时,用之以礼。誓教恤者,约结其民,使相救恤也。」临川呉氏曰:「唐虞司徒所敷者五教,而周司徒施十有二教,盖五教举其纲,十有二教则详其目。自一至六,是德礼之属也;自七至十二,是刑政之属也。」爵禄亦刑政之事。

以土宜之灋,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蓺【相上声,毓音育】

注:十二土分野十二邦。任谓就地所生,因民所能疏知其利害者,十二土之中,利处居之,害处逺之,以阜盛人民,以蕃息鸟兽,以毓生草木者,皆由知利害使之然也。十二壤即十二土。上经既欲居民,不必皆须树蓺,故曰“土取万物自生为名”。此经据树蓺而言,故变云“壤”。训家君子曰:“五地者,经也;十二土者,纬也。”十二土各有五地焉,故以土宜之灋辨之。任土事者,即稼穑树蓺之事也。以其事重,必察其物而知其种,故又特言之。

以土均之灋,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

注五物,五地所生之物也。九等,骍刚、赤缇之属。疏言天下则并畿外邦国所税入天子而言也。此地征与下为目也。训郎氏曰:九等,上中下各三等也。民职即九职,地贡即九贡,财赋即九赋。家君子曰:均平也。土地有肥硗之异,而贡赋有多寡之殊,所以均之也。此节承上土宜之法,为任土以作贡也【骍虽荣反,缇音纸】

以土圭之灋测土深,正曰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隂。

注:土圭所以致四时日月之景也。测,犹度也。不知广深,故曰测。测土深,谓南北东西之深也。日南,谓立表处太南,近日也。日北,谓立表处太北,逺日也。景夕,谓日趺,景乃中,立表之处太东,近日也。景朝,谓日未中而景中,立表处太西,逺日也。昼漏半而置土圭表,隂阳审其南北。景短于土圭,谓之日南,是地于日为近南也。景长于土圭,谓之日北,是地于日为近北也。东于土圭,谓之日东,是地于日为近东也。西于土圭,谓之日西,是地于日为近西也。凡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

  疏郑云不知广深故曰测者广深喻逺近云日南谓立表处太南近日

译因此这五种事物,是百姓的常情,于是施行十二种教化。第一,用祭祀之礼教化恭敬,百姓就不轻率;第二,用阳礼教化谦让,百姓就不争夺;第三,用阴礼教化亲爱,百姓就不怨恨;第四,用乐礼教化和顺,百姓就不背离;第五,用仪制辨别等级,百姓就不越轨;第六,用风俗教化安分,百姓就不苟且;第七,用刑罚教化适中,百姓就不暴乱;第八,用誓约教化忧患,百姓就不懈怠;第九,用制度教化节制,百姓就知足;第十,用世事教化能力,百姓就不失职;第十一,用贤能制定爵位,百姓就谨慎修德;第十二,用功绩制定俸禄,百姓就兴建功业。

依据适宜土地的法度,辨别十二种土地的名称与物产,以辅助百姓选择居所,从而了解其利害,使人民繁盛,使鸟兽繁殖,使草木生长,以承担土地的事务。辨别十二种土壤的物产,从而了解其种类,以教导耕种与种植。

依据均平土地的法度,辨别五类物产与九等土地,制定天下的土地赋税,以设立百姓的职事,以命令地方进贡,以征收财赋,以均平天下的政事。

依据土圭的法度测量土地的深浅,校正日影,以寻求大地之中。日影偏南则影子短,多暑热;日影偏北则影子长,多寒冷;日影偏东则傍晚才有正影,多风;日影偏西则早晨就有正影,多阴湿。

云云者日于地中而在南故以南表为近日北表为逺日日出东方而西流故以东表为近日西表为逺日云表隂阳者东方西方是隂阳故别云审其南北也云日景于地千里而差一寸者三光考灵耀云四游升降于三万里中下云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则是半三万里而万五千里与土圭等周公度日景之时置五表五表者于颍川阳城置一表为中表中表南千里又置一表北千里又置一表东千里又置一表西千里又置一表日南景短多暑者据中表之南而言昼漏半立八尺之表表北得尺四寸景不满尺五寸日北者据中表之北而言亦昼漏半表北得景尺六寸日东据中表之东昼漏半中表景得正时东表日已趺是昼漏半已得夕景日西为中表之西昼漏半中表景得正时西表日未中仍得朝时之景此经皆未得所求耳

译所谓“云云”,是说太阳在地中偏南,所以以南方的表为近日,北方的表为远日;太阳从东方升起向西运行,所以以东方的表为近日,西方的表为远日。所谓“云表阴阳”,是指东方和西方属于阴阳,所以要特别说明审察其南北。所谓“日影在地,千里之差为一寸”,《三光考灵耀》说太阳在四游升降于三万里之中,下文说夏至日的日影为一尺五寸,称为地中,那么就是三万里的一半,即一万五千里,与土圭的长度相等。周公测量日影的时候,设置五座表,五座表是指在颍川阳城设置一座表作为中表,中表以南千里再设置一座表,以北千里再设置一座表,以东千里再设置一座表,以西千里再设置一座表。所谓“日南影短多暑”,是依据中表以南而言,在昼漏过半时,立八尺高的表,表北得到一尺四寸的影,不满一尺五寸;所谓“日北”,是依据中表以北而言,也是在昼漏过半时,表北得到一尺六寸的影;所谓“日东”,是依据中表以东而言,在昼漏过半时,中表的日影正好,而东表的太阳已经偏西,此时昼漏过半,已经得到傍晚的日影;所谓“日西”,是中表以西,在昼漏过半时,中表的日影正好,而西表的太阳还未到正午,仍然得到早晨的日影。这些经文都没有达到所求的目的。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防也,隂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注:景尺有五寸者,南戴日下万五千里,地与星辰四游升降于三万里之中,是以半之,得地之中也。畿方千里,取象于日,一寸为正。司农云:「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为然。」

疏然则百物阜安者,总结上句所合。已下然,犹如是训家君子曰:此所谓地中及东西南北之偏,就九州以内言之耳。如今南方多暑,北方多寒,近海处多风,近山处多隂。故惟中州气候为得其正,而其日景则夏至之日与土圭齐,故取以为凖。是日景以土中而定,非土中因日景而得也。经云:「正日景以求地中者,求之为言,犹标识之义耳。」景短多暑,谓景短时多暑也;景长多寒,言景长时多寒也;景夕多风,言景夕时多风也;景朝多隂,言景朝时多隂也。景短谓夏景,长谓冬景,夕谓午后,景朝谓午前。自古天地道理,日月晷景之说多矣。至于今日西厯之家,其说弥详。盖以为地在天中,止一弹丸,四方上下去天之数皆均。其四表极处,非能与天相际也。所谓「天圆地方」者,言其动静之性耳。实则地亦圆体,如卵裹黄,上下周围与天度相应。其地气寒暑则以去日逺近为差。赤道之下,正与日对,其地最热,其景则四时常均,无冬夏短永。两极之下,取日最逺,其地最寒,其景则短者极短,长者极长。正当两极之处,常以半年为昼,半年为夜。惟二极与赤道相去之间,当日南北轨之外,起二十三度至四十度许,其地不寒不热,温和可居,其景则与冬夏进退长短之极皆无过十之七,此气之平而数之中也。环地上下皆有国土人居,各以戴天为上,履地为下,南北东西随处改观,午夜晨昏毎毎相反。盖皆负气而生,丽阳而明,周游环匝,初无定位。其名有亚细亚、欧罗巴、利末亚、亚墨利如四大洲,今之九州及四夷之地,皆亚细亚国土也。其所记亲歴各洲风土山川,寥廓荒忽,虽不可尽信,然其实测道里晷景见诸施行者,颇为信而有征。其理盖不可诬。今以其说考之,则中国九州正当黄道北轨,距赤道二十四度之外,起于广州夏至戴日之下,迤逦而北至于夏至,去日十六度许,则今直▯也。自此复出塞而北,风气渐寒,昼夜短永渐逾其度。自广州越海而南,则气渐酷热,而昼夜之刻渐无短永矣。故惟九州之内,风气和,时刻平,而洛又其中之中也。是以天地四时之所交合,隂阳风雨之所防和。昔之达者,其知之矣。而周公岂欺我哉?或曰:此以言南北寒暑则可矣,东西风隂之理亦可得闻与?曰:由前之说,则环处于地者迭为东西,未可以先儒日出日入、午前午后之说拘之也。盖九州之域,西则多山,而东际海,近山则多隂,滨海则多风。騐之闽蜀之地可见。然则《周礼》之风隂,亦就九州言之,明洛邑之为中耳。其所以风所以隂,恐山水之为,而非日出入朝暮之故。家茂夫叔父申言之曰:夏至日道下直衡岳晷。

无景北距嵩髙,▯径九度余,阳城衡岳地平,鸟道相去约二千五百里,去止二千五百里,一则尺五寸一无景是百六十余里,景已差一寸矣。况晷景之移,视日斜竖以为迟速,非可以平率定乎?则郑注所云千里而差一寸,恐未然也。又云景夕者,东表日跌中表,景乃中;景朝者,西表日未中而中表景已中。如此则极东之地,日出方及三五寻丈,日景已中;极西之地,日昃将及三五寻丈,日景方中。夫地在天中,不过成形之大耳,弹丸浮寄四际,距天之逺若一。虽日之出也,极东先见;及其入也,极东先昏。然南北有常,东西无定,各随其处,自为晓午昏暮。安知日东者不以吾为景朝乎?日西者不以吾为景夕乎?且此尺有五寸,东西直此一带中,日景皆然,又何以定其为东西之中乎?愚谓日南,谓从此中表而南;日北,谓从此中表而北;东西皆然。

译夏至日正午的日影长度为一尺五寸,这地方被称为地中。这里是天地交汇之处,四季交替之所,风雨汇聚之地,阴阳调和之所。既然万物因此繁盛安宁,于是便在此建立王都。划定其王畿范围,方圆千里,并树立封疆标志。

注:日影一尺五寸,是因为南方距离日下之地一万五千里,大地与星辰在三万里范围内四游升降,取其一半,便得到了地中的位置。王畿方圆千里,取象于太阳,一寸代表一里。郑司农说:“土圭长一尺五寸,在夏至那天树立八尺高的表杆,其日影恰好与土圭等长,这就叫地中。如今颍川阳城的地就是如此。”

疏:所谓“百物阜安”,是总结上文所说的天地交汇。以下“然则”,意为“既然如此”。家氏君子说:这里所说的地中以及东、西、南、北的偏斜,只是就九州范围内而言罢了。如今南方多暑热,北方多寒冷,近海的地方多风,近山的地方多阴湿。所以只有中原地区的气候最为中正,而且夏至那天的日影与土圭齐平,因此将其作为标准。这是用日影来测定地中,而不是用地中来决定日影。经文说:“通过测定日影来寻求地中”,这里的“求”,意思是标识、确定。日影短则多暑热,是说日影短时气候多暑热;日影长则多寒冷,是说日影长时气候多寒冷;日影偏西则多风,是说日影偏西时多风;日影偏东则多阴湿,是说日影偏东时多阴湿。日影短指夏至日影,长指冬至日影,偏西指午后,偏东指午前。自古以来,关于天地道理、日月日影的说法很多。至于今天西方历法家的说法,更加详尽。他们认为大地在天的中央,不过像一颗弹丸,四方上下距离天的距离都相等。大地四极之处,并不能与天相接。所谓“天圆地方”,说的是天地动静不同的性质罢了。实际上大地也是球体,像鸡蛋包裹蛋黄一样,上下周围与天的度数相应。地气的寒暑,以距离太阳的远近为差别。赤道之下,正对着太阳,那里最热,日影四季都相等,没有冬夏长短的变化。两极之下,距离太阳最远,那里最冷,日影短的极短,长的极长。正当两极之处,常常半年是白天,半年是黑夜。只有两极与赤道之间,当日行南北轨道之外,从二十三度到四十度左右的地方,气候不寒不热,温和适宜居住,那里的日影与冬夏进退长短的极限相比,都不超过十分之七,这是气候平和、度数中正的地方。环绕大地上下都有国土和居民,各自以头顶天为上,脚踏地为下,南北东西随处景观不同,午夜晨昏常常相反。这都是凭借气而生,依托阳光而明亮,周游环绕,没有固定的位置。其名称有亚细亚、欧罗巴、利末亚、亚墨利加四大洲,现在的九州及四夷之地,都属于亚细亚的国土。他们记载亲身经历各洲的风土山川,辽阔荒远,虽然不能全部相信,但其中实测里程和日影见于施行的,颇为可信且有证据。其中的道理大概不可歪曲。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来考察,那么中国九州正当黄道北轨,距离赤道二十四度之外,从广州夏至日下开始,逐渐向北直到夏至,距离太阳十六度左右,这就是现在的直隶。从此再出塞向北,风气逐渐寒冷,昼夜长短逐渐超过那个限度。从广州越海向南,则气候逐渐酷热,而昼夜的时刻逐渐没有长短变化了。所以只有九州之内,风气和顺,时刻平正,而洛阳又是其中的中心。因此天地四季在此交汇,阴阳风雨在此汇聚调和。古代的通达之人,是知道这一点的。周公怎么会欺骗我们呢?有人问:用这个说法解释南北寒暑是可以的,那么东西风向阴湿的道理也可以听听吗?回答说:根据前面的说法,环绕大地居住的人轮流成为东西,不能先用儒家日出日入、午前午后的说法来拘泥。大概九州的区域,西边多山,东边濒临大海,近山就多阴湿,滨海就多风。验证闽蜀之地就可以看见。那么《周礼》所说的风阴,也是就九州而言,明确洛阳是中心罢了。它之所以有风有阴,恐怕是山水造成的,而不是日出日落早晚的缘故。家茂夫叔父进一步阐述说:夏至日道下直衡岳日影。

无日影北距嵩高,〇径九度余,阳城衡岳地平,鸟道相去约二千五百里,去止二千五百里,一则尺五寸一无影是百六十余里,日影已差一寸了。况且日影的移动,看太阳斜竖的快慢来决定迟速,不能以平均速率来确定吗?那么郑注所说的千里差一寸,恐怕是不对的。又说日影偏西者,东表日跌中表,日影才居中;日影偏东者,西表日未中而中表日影已居中。这样那么极东之地,太阳刚升起三五寻丈,日影已居中;极西之地,太阳偏西将及三五寻丈,日影才居中。大地在天的中央,不过是形体巨大罢了,像弹丸浮寄在四方,距离天的远近是一样的。虽然太阳升起时,极东先看见;太阳落下时,极东先昏暗。然而南北有常,东西无定,各自随着所在的地方,自有晓午昏暮。怎么知道日东的人不以我们为日影偏东呢?日西的人不以我们为日影偏西呢?况且这一尺五寸,东西直这一带中间,日影都是如此,又凭什么确定它是东西的中心呢?我认为日南,是指从这中表向南;日北,是指从这中表向北;东西都是如此。

景短即夏至,非短于尺有五寸也;景长即冬至,非长于尺有五寸也。东地滨海,则多风,而风起于夕,故以景夕言之;西地多山,则云气盛,故多隂而隂霾于朝,则以景朝言之。惟洛邑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则无多寒多暑之患;风雨之所防也,则无多风;隂阳之所和也,则无多隂何以定之?以騐寒暑隂风于五土,而惟此为不偏也。然特就中国九州而奠其四方之中耳。若论大地之中,当在南戴赤道下之国,则未知其何如也。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者,非谓日景尺有五寸乃为地中也,是言地中之处,其景尺有五寸也。夏至日道北距嵩高十二度,而家茂夫叔父言九度余者,十二度以天体之圜言之,九度余以径直言之,四分之而得三分有竒也。晷景之移,视日斜竖以为迟速者,日斜照则晷景移速,日直照则晷景移迟。晷景移速者,地相去不甚逺而景长景短之差至多也;晷景移迟者,地相去有至逺而景长景短之差不多也,皆以日之斜竖有异故也。言此者,明晷景之移既有迟速,则不可以千里而差一寸之定例律之也。此建王国之事。

译日影最短就是夏至,并非说日影短于尺有五寸;日影最长就是冬至,并非说日影长于尺有五寸。东部地区濒临大海,就多风,而且风多在傍晚兴起,所以用傍晚的日影来说明;西部地区多山,云气就旺盛,所以多阴天,且早晨常有阴霾,就用早晨的日影来说明。只有洛邑是天地之气相合的地方,四季交替的枢纽,就没有严寒酷暑的忧患;是风雨有所遮蔽的地方,就没有大风;是阴阳调和的地方,就没有过多的阴霾。凭什么确定这一点呢?通过验证寒暑、阴天、大风在五种土地上的情况,只有这里是不偏不倚的。但这只是就中国九州而言,确定它作为四方之中的位置罢了。如果谈论整个大地之中,应当在南戴赤道之下的国家,那就不知道情况如何了。夏至时日影长尺有五寸,被称为地中,并不是说日影长尺有五寸才是地中,而是说地中之处,其日影长尺有五寸。夏至时太阳运行轨迹距离嵩高山北去十二度,而家茂夫的叔父说九度多,十二度是按天体的圆周来说的,九度多则是按直线距离来说的,将圆周分为四份,得到三分有余。日影的移动,视太阳照射的倾斜或垂直来决定快慢,太阳斜射则日影移动快,太阳直射则日影移动慢。日影移动快的地方,两地相距不远而日影长短的差别却很大;日影移动慢的地方,两地相距很远而日影长短的差别却很小,这都是因为太阳照射的倾斜与垂直不同所致。说这些,是为了阐明日影的移动既有快慢,就不能用千里差一寸的固定标准来衡量。这是建立王国的事情。

凡建邦国以土圭,土其地而制其域。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参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疆,居良切,下同】

注土其地,犹言度其地。司农云“土其地”,但为正四方耳。其食者半,公所食租税得其半耳。其半皆附庸小国,属天子。参之一亦然。▯谓食者半,参之一,四之一者,土均均邦国地贡轻重之等。大国贡重,正之也;小国贡轻,字之也。凡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为其有禄者当取焉。公无附庸,侯附庸九同,伯附庸七同,子附庸五同,男附庸三同。进则取焉,退则归焉。鲁于周法不得有附庸,故言锡之也。地方七百里者,包附庸以大言之也。附庸二十四,言得兼此四等矣。

疏注言诸侯为牧正帅长及有德者乃有附庸。案《王制》云:州有伯,伯即牧也。牧正帅长皆是有功诸侯乃得为之。有功即有附庸。又诸侯有德,虽不为牧正帅长,亦得有附庸。云谓其有禄者当取焉,谓取闲田为附庸以为禄也。云公无附庸者,以其天子畿方千里,上公五百里地极,故无附庸。侯附庸九同者,以侯有功进受公地。盖公方五百里,开方之方百里者五,五二十五;侯四百里,开方之四四十六,加九同则为二十五同与公等。伯地三百里,三三而九,加七同则为十六同与侯等。子有功进受伯地,加五同与伯等。男有功受子地,男本一同,加三同与子等。云进则取焉,谓附庸者;退则归焉,谓为闲田者也。云鲁不得有附庸者,鲁虽侯爵,以其王子母弟画服如上公,受五百里之地。成王以周公制典法之勲,赐鲁以侯伯子男四等附庸,故云方七百里,包附庸以大言之也。凡言同者,皆百里地。百里则为国。周法不满百里乃为附庸。今皆名附庸为同者,积集附庸成同并数之矣。训朱子曰:先儒说封建,古者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至周公则斥大疆界,始大封侯国: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此则将那小底移动添封为大国,岂有此理?禹涂山之防,执玉帛者万国,当时所谓国者,如今溪洞之类,或五六十家,或百十家,各立个长。后来到夏商衰时,皆相吞并,渐渐大了。至周时只有千八百国,便是万国吞并为千八百国,不及五分之一矣。可见其又大了。周毕竟是因而封之,岂有移去许多小国却封为大国?然圣人立法亦自有低昻,不如此截然。如封五百里这一段,四面大山如大行,却有六百里不成?又挑出那百里外加封四百里这一段,却有三百五十里不成?又去别处讨一段五十里来添,都不如此杀定。盖孟子时去周已七八百年,如今去隋时,既无人记得,又无载籍可考,所以难见得端的。又周封齐鲁之地,是诛纣伐奄,灭国者五十,所以封齐鲁之地极广。如鲁地方千里,如齐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是多少广濶。朱子所谓欲封五百里,适有一段地方六百里。

者,余一百里,当即是附庸闲田矣。或有不满五百里、四百里之数,当亦有絶长补短之法。要之,所谓自有低昂,不截然杀定,知此者可以言《周礼》矣。

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畮古文亩字】

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王制》曰:「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此盖夏时采地之数,周未闻矣。城郭之宅曰室,以其室数制之,谓制丘甸之属。郑司农云:「不易之地,嵗种之地;美一易之地,休一嵗乃复种;再易之地,休二嵗乃复种。」

疏:「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家邑二十五里,小都五十里,大都百里。是造都鄙制其地域也。以其室数制之者,室在都邑之内,三等采地皆有城郭。依其城内室数,于四野之中制地与之。

译凡是建立邦国,都要用土圭来测量土地,从而划定疆域。公爵的封地,方圆五百里,其中直接受禄的占一半;侯爵的封地,方圆四百里,其中直接受禄的占三分之一;伯爵的封地,方圆三百里,其中直接受禄的占三分之一;子爵的封地,方圆二百里,其中直接受禄的占四分之一;男爵的封地,方圆百里,其中直接受禄的占四分之一。

注:所谓“土其地”,就是测量土地的意思。郑司农说,“土其地”只是指规划成正方形罢了。“其食者半”,是说公爵所征收的租税有一半归自己所有。剩下的一半都属于附庸小国,这些附庸隶属于天子。侯爵“参之一”的情况也是如此。〇所谓受禄占一半、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是指土均官根据邦国土地贡赋的轻重等级来调节。大国贡赋重,这是纠正其过度;小国贡赋轻,这是体恤其不足。凡是诸侯中担任州牧、帅长以及有德行的人,才拥有附庸,这是因为他们享有俸禄,应当有所获取。公爵没有附庸,侯爵有九个“同”(百里之地)的附庸,伯爵有七个“同”的附庸,子爵有五个“同”的附庸,男爵有三个“同”的附庸。进升时获取附庸,退位时归还附庸。鲁国按照周朝的法度本不该有附庸,所以说它是被赏赐的。方圆七百里的说法,是包括附庸在内的总称。附庸共二十四“同”,是说鲁国兼得了侯、伯、子、男四等的附庸。

疏:注解说诸侯担任州牧、帅长及有德行的人才有附庸。查考《王制》记载:州有伯,伯就是牧。牧、正、帅、长都是有功的诸侯才能担任的。有功就有附庸。另外,诸侯有德行,即使不担任牧、正、帅、长,也可以拥有附庸。注解说“谓其有禄者当取焉”,是说获取闲置的土地作为附庸,以此作为俸禄。注解说“公无附庸”,是因为天子王畿方圆千里,上公的五百里封地已达极限,所以没有附庸。侯爵有九个“同”的附庸,是因为侯爵因有功进升而接受公爵的土地。大概公爵方圆五百里,开方计算是五个百里,即二十五“同”;侯爵方圆四百里,开方计算是四个百里,即十六“同”,加上九个“同”的附庸,就与公爵的二十五“同”相等。伯爵方圆三百里,开方计算是九个“同”,加上七个“同”的附庸,就与侯爵的十六“同”相等。子爵因有功进升接受伯爵的土地,加上五个“同”的附庸,就与伯爵相等。男爵因有功接受子爵的土地,男爵原本是一个“同”,加上三个“同”的附庸,就与子爵相等。注解说“进则取焉”,指的是附庸;“退则归焉”,指的是变为闲置土地。注解说鲁国不该有附庸,是因为鲁国虽然是侯爵,但因为是周天子的同母弟,礼服规格如同上公,受封五百里的土地。成王因为周公制定典章法度的功勋,赏赐给鲁国侯、伯、子、男四等的附庸,所以说方圆七百里,这是包括附庸在内的总称。凡是说“同”的,都是指百里之地。百里就可以称为国。周朝的法度,不满百里的才称为附庸。现在都将附庸称为“同”,是将积累的附庸凑成一个“同”来计算的。朱子说:先儒谈论封建,说古代公侯封地百里,伯爵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到了周公时代才扩大疆界,开始大规模分封侯国: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这难道是将那些小国移动添封为大国吗?哪有这种道理?大禹在涂山会盟时,执玉帛朝见的有万国,当时所谓的“国”,就像现在的溪洞部落一样,有的五六十家,有的百十家,各自立一个首领。后来夏商衰微时,各国互相吞并,渐渐变大。到了周朝只剩下千八百国,这是万国吞并后剩下的,不及原来的五分之一。可见国家规模又变大了。周朝毕竟是因循旧制而分封,难道有移去许多小国却封为大国的事吗?然而圣人立法也有高低起伏,不会如此截然划一。比如封五百里这一带,四面大山如太行山,难道会有六百里吗?又比如挑出那百里外加封四百里这一带,难道会有三百五十里吗?又去别处讨一段五十里来添补,都不如这样大致划定。大概孟子时距离周朝已有七八百年,就像现在距离隋朝一样,既无人记得,又无典籍可考,所以难以看清真相。又周朝分封齐鲁之地,是因为诛伐纣王、讨伐奄国,灭掉的国家有五十个,所以分封齐鲁之地极为广阔。比如鲁地方圆千里,比如齐国东到大海,西到河南,南到穆陵,北到无棣,是多么广阔。朱子所谓想封五百里,恰好有一段地方六百里,多出一百里,这多出的百里应当就是附庸或闲置土地了。或者有不满足五百里、四百里数量的情况,应当也有截长补短的方法。总之,所谓自有高低起伏,不会截然划一,懂得这一点的人就可以谈论《周礼》了。

凡是建造都城和边邑,要划定它们的疆域并挖掘沟渠作为界限,根据住户的数量来制定制度。不需休耕的土地,每家分给一百亩;一年休耕一年的土地,每家分给二百亩;两年休耕一年的土地,每家分给三百亩。

注:都鄙是王子弟、公卿大夫的采邑,其边界称为都鄙,是居住的地方。《王制》说:“天子王畿之内,方圆百里的国家有九个,方圆七十里的国家有二十一个,方圆五十里的国家有六十三个。”这大概是夏朝时采邑的数量,周朝的情况没有听说过。城郭内的住宅称为室,根据住户的数量来制定制度,是指制定丘、甸等基层行政单位。郑司农说:“不易之地,是每年耕种的土地;一易之地,休耕一年再耕种;再易之地,休耕两年再耕种。”

疏:四个丘组成一个甸,四个甸组成一个县,四个县组成一个都。家邑方圆二十五里,小都方圆五十里,大都方圆百里。这就是建造都鄙、划定疆域的意思。根据住户数量来制定制度,是指室在都邑之内,三等采邑都有城郭。依据城内的住户数量,在四郊之中划定土地分配给他们。

」训谢氏曰:「邦国主分地,故度地制域;都鄙主治民,故地域大小,除山川邑居等虚数,以居民实数计之。又知受田之数,知室家之数也。」

译训谢氏说:“邦国主要负责划分土地,所以要测量土地、划定疆域;都鄙主要负责治理百姓,所以根据地域的大小,扣除山川、城邑等虚占的面积,以实际居住的人口数量来计算。这样就能知道授田的数量,也就知道家庭户数的数量了。”

乃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而颁职事焉,以为地灋,而待政令。

注:分地职,分其九职所宜也。定地守,谓衡、麓、虞、候之属。制地贡,谓九职所税也。颁职事者,分命使,各为其所职之事。地职,农、圃;地守,虞、衡;地贡,如载师任地法、园防二十而一以下。

训自土圭以下,至此皆承辨其邦国都鄙之数而言,先王国,次畿外诸侯,次都鄙采地。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防,七曰眚礼,八曰哀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弛式氏反,舍音舍,杀所界反,除所例反,蕃力袁反】

注:散利,贷种,食也;薄征,轻租税也;弛力,息繇役也;舍禁,若公无禁,利去防,去其税▯礼杀吉礼,杀哀省凶礼,蕃乐,闭蔵乐器而不作,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索鬼神,求废祀而修之;除盗贼饥馑,则盗贼多,急其刑以除之。

疏:贷种食者,谓丰时敛之,凶时散之。民无者,从公贷之,或为种子,或为食用。至秋熟,还公。据公家为散,据民往取为贷。荒政,据大凶年为义。五谷不升,谓之大饥;一谷不升,谓之嗛;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四谷不升,谓之康;五谷不升,谓之大侵,即大饥也。案《均人》云:凶札则无力征财赋。此既据大饥,犹云薄征者,此经虽主大饥,兼记一谷、二谷不熟之嵗,故有轻税也。舍禁山泽,所遮禁者,舍去其禁,使民取蔬食,去饥。案《司关》云:国凶札则无门关之征,犹防多昏,使有女之家得减口数,有男之家易得其妻。训索鬼神,固是求废祀而修之,然亦有祷祠诸神,以求御灾捍患之事焉。散利、薄征,以君养民也;缓刑、弛力,使民得自养也。五至六,与民通财也;七至十,与民省用也。索鬼神,以祈其福;除盗贼,以去其害。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寛疾,六曰安富。

注:保息,谓安之使蕃息也。慈幼,如十四以下不从征;养老,七十养于乡,五十异粻之属;振穷抍捄,天民之穷者也。穷者有四:曰矜,曰寡,曰孤,曰独。恤贫,贫无财业,禀贷之;寛疾,若今癃不可事,不算;卒可事者,半之也。安富,平其繇役,不専取。

疏上,经既陈凶荒不安之事故,此经陈安养万民之道。注云:养老七十,养于乡。案《王制》云:五十养于乡,彼谓大夫士也。《王制》又云:凡三王养老皆引年。注云:已而引户校年,当行复除也。老人众多,非贤者不可皆养,故《食货志》云:七十已上所养也。此云七十养于乡,亦谓有贤行者也【抍音拯,本亦作拯;捄音救,卒子忽反】

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聨师儒,五曰聨朋友,六曰同衣服【媺音美,聨兄弟一本作聚兄弟】注:本犹旧也,媺善也,谓约椓攻坚风雨攸除,各有攸宇。族犹类也,同宗者生相近,死相迫。聨犹合也,兄弟昏姻嫁娶也。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同师曰朋,同志曰友。同犹齐也。民虽有富者,衣服不得独异。

疏经云:美宫室,明不使华美,故以攻坚解之。云兄弟是昏姻嫁娶者。案《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母与妻党为兄弟。又案《丧服记》:兄弟皆有外邦及与兄弟居,彼皆据同宗小功以下,知此兄弟是昏姻非同宗者。上云族坟墓是同宗,明此兄弟施于外姓昏姻。《尔雅》又云:妇之党为昏兄弟,夫妇相名亦为兄弟。故曽子问曰:不得嗣为兄弟,是以知兄弟是昏姻也。云师儒乡里教以道艺者,以其乡立庠,州党及遂皆立序,致仕贤者使教乡闾子弟,乡闾子弟皆相聨合同就师儒。保息者养其人也,本俗者安其俗也。此二者养民之经,荒政者救民之权。

正月之吉,始和布教于邦国都鄙,乃县教象之灋于象魏,使万民观教象。挟日而敛之,乃施教灋于邦国都鄙,使之各以教其所治民【县音▯,挟于协反】

疏据邦国,则使诸侯教所治民

译于是分别土地的职责,确定土地的守护,制定土地的贡赋,并颁布职事,作为土地的法度,以等待政令的施行。

用十二种荒政来聚集万民。第一是散利,第二是薄征,第三是缓刑,第四是弛力,第五是舍禁,第六是去防,第七是眚礼,第八是哀杀,第九是蕃乐,第十是多昏,第十一是索鬼神,第十二是除盗贼。

用六种保息来养育万民。第一是慈幼,第二是养老,第三是振穷,第四是恤贫,第五是寛疾,第六是安富。

根据旧有的风俗用六种方法来安定万民。第一是媺宫室,第二是族坟墓,第三是联兄弟,第四是联师儒,第五是联朋友,第六是同衣服。

正月吉日,开始调和并颁布教化于邦国都鄙,于是将教化的法度悬挂在象魏,让万民观看教化的法度。等到日落时分便将其收起,于是将教化的法度施行于邦国都鄙,让他们各自教化自己所治理的百姓。

;据都鄙,则使公卿大夫教所治民。训教法十二,教以下皆是十二教其纲也,以下详其目也。

译占据都城和边邑,就派遣公卿大夫去教化他们所管辖的百姓。训导教化的方法有十二种,教化的纲领如下,以下详细列举其具体条目。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受;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赒;五州为乡,使之相宾【比,毗志反,下同;赒,音周】

注:使之者,皆谓立其长而教令使之,保犹任也。受者,宅舍有故,相受寄托也。

疏:五家相保,不为过恶。训郎氏曰:五家为比,使之相保,羣相亲近,则易相督察也。注:谓相受为受寄托者,如托其妻子于其友之类。盖一乡之中,其情意有亲疏之殊焉,其服容音声有生熟之别焉。此所以因地而教不同。至于乡人之聚,则其论公矣,故使之相与賔贤能而进之也。

颁职事十有二于邦国都鄙,使以登万民。一曰稼穑,二曰树艺,三曰作材,四曰阜蕃,五曰饬材,六曰通财,七曰化材,八曰敛材,九曰生材,十曰学艺,十有一曰世事,十有二曰服事【饬音勑】

注:司农云,生材即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学艺谓学道艺,世事谓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谓生材,谓养竹木者。

疏:大司徒主天下人民之数,故颁下民之职事十有二条于天下,使以登成万民。不言乡遂及公邑者,举外以包内。一曰稼穑,以下八曰敛材,以上即太宰九职中八者也。此又重掌者,以大宰尊官,总知其事,此司徒是主民之官,亲自颁行服事,谓若府史胥徒庶人在官者,是公家服事者也。注云:生材谓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此颁职事不可颁无常职使民行之,故后郑易之以为养竹木解之。

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婣、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知音智,行下孟反,婣音因】

注物,犹事也;兴,犹举也。民三事教成,乡大夫举其贤者、能者,以饮酒之礼,宾客之。既而献其书于王矣。睦亲于九族,婣亲于外亲,任信于友道,恤振忧贫者。疏注云:「睦亲于九族者,尧典云『九族既睦』,是睦亲于九族也。九族者,上自髙祖,下至▯孙,旁及缌麻之内。」此婣对睦,施于外亲,不对睦,亦施于内亲。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防意、指事、转注、假借、谐声。九数:方田、粟布、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

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婣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弟音悌】

注:不弟,不敬师长,造言,讹言,惑众,乱民,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

疏上:言友専施于兄弟,此变言弟兼施于师长,故退在睦婣之下。训呉氏曰:「造言乱民,害其六行之教也。」六行与此二者相为消长,以二者之刑而列于八刑之后,则六行之教修矣。德与艺皆学士大夫之事,惟士为能,故不可设刑,而六行有刑也。

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注《礼》所以节止民之侈伪,使其行得中;乐所以荡正民之情思,使其心应和。

疏案《乐记》云:「礼者,着诚去伪,故以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使得中正也。」不覆申射、御、书、数,而独申礼乐二事,但化民以礼乐为急。

凡万民之不服教而有狱讼者,与有地治者,听而断之。其附于刑者,归于士【治直吏反,断丁乱反】

注:争罪曰,狱;争财曰,讼。有地治者,谓乡、州及治都鄙者也。士司冦、士师之属,司农云,与有地治者聴而断之。与其地部界所属吏共听断之。

疏附于五刑,则归于士。若有小罪,则司徒决之。训,不服教,不服于礼乐之教也。

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肆,托歴反;司农音四】

注:牛能任载,地类也。肆进,所肆解骨。体士丧礼曰:「肆解去蹄」。

训奉牛牲,谓初牵入时,羞其肆豚解也。案《国语》禘郊之事,则有全烝。若然,则禘郊之事先全烝,始后豚解。若宗庙之祭,则无全烝,先豚解,次体解也。

  享先王亦

译规定五家组成一“比”,让他们互相担保;五个“比”组成一“闾”,让他们互相收留寄托;四个“闾”组成一“族”,让他们互相办理丧葬;五个“族”组成一“党”,让他们互相救助;五个“党”组成一“州”,让他们互相周济;五个“州”组成一“乡”,让他们互相以宾客之礼相待。【“比”读作“毗志”,以下同;“赒”读作“周”】

注:所谓“使之”,都是指设立他们的长官并教导命令他们去做,“保”就是担保的意思。“受”,是指住宅有变故时,互相收留寄托。

疏:五家互相担保,不做过错恶事。训郎氏说:五家组成一“比”,让他们互相担保,大家亲近,就容易互相督察。注解说“相受”是互相寄托,就像把妻子儿女托付给朋友之类。大概在一个乡里之中,人们的情意有亲疏的不同,服饰容貌声音有生疏熟稔的区别。这就是根据地域不同而教化不同的原因。至于乡人聚集时,议论就是公正的了,所以让他们互相推举贤能之人并提拔他们。

向邦国和都鄙颁布十二种职事,用来使万民各得其所。第一是耕种收获,第二是种植培育,第三是制作材料,第四是繁育增多,第五是整治材料,第六是流通财物,第七是教化材料,第八是征收材料,第九是生产材料,第十是学习技艺,第十一是从事世事,第十二是服侍公事。【“饬”读作“勑”】

注:司农说,“生材”就是闲民,没有固定的职务,转移从事各种事务,“学艺”是指学习道艺,“世事”是指用世事来教导,这样百姓就不会失职。〇我认为“生材”,是指养育竹木的人。

疏:大司徒主管天下人口的数量,所以向天下颁布十二种职事,用来使万民各得其所。没有提到乡遂和公邑,是举外以包含内。第一“稼穑”到第八“敛材”,就是太宰九职中的八项。这里又重复掌管,是因为太宰是尊贵的官员,总知其事,而司徒是主管百姓的官员,亲自颁布执行服事,所谓服事,是指府、史、胥、徒等庶人在官府任职的人,他们是公家的服役人员。注解说:“生材”是指闲民没有固定职务转移从事各种事务,这颁布职事不能颁布给没有固定职务的人让百姓去做,所以后郑改易为养育竹木来解释。

用乡学的三种内容教导万民,并推举贤能之人。第一是六德:智、仁、圣、义、忠、和;第二是六行:孝、友、睦、婣、任、恤;第三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知”读作“智”,“行”读作“下孟”,“婣”读作“因”】

注:“物”,就是事的意思;“兴”,就是举荐的意思。百姓三种事情教导成功,乡大夫举荐其中的贤者和能者,用饮酒的礼仪,像对待宾客一样对待他们。然后把他们的名册献给君王。“睦”是亲近九族,“婣”是亲近外亲,“任”是诚信于朋友之道,“恤”是救济忧虑贫困的人。疏注解说:“‘睦’是亲近九族,《尧典》说‘九族既睦’,就是亲近九族。九族,上自高祖,下至玄孙,旁及缌麻之内的亲属。”这里“婣”对应“睦”,施行于外亲,不对应“睦”,也施行于内亲。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军表、舞交衢、逐禽左。六书:象形、防意、指事、转注、假借、谐声。九数:方田、粟布、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

用乡学的八种刑罚来纠察万民。第一是不孝的刑罚,第二是不睦的刑罚,第三是不婣的刑罚,第四是不悌的刑罚,第五是不任的刑罚,第六是不恤的刑罚,第七是造谣的刑罚,第八是扰乱民众的刑罚。【“弟”读作“悌”】

注:不悌,是不尊敬师长;造谣,是散布谣言,迷惑大众;扰乱民众,是混淆名分,更改制度,执持邪道以扰乱政事。

疏:上面说“友”专门施行于兄弟,这里改说“弟”兼施行于师长,所以排在“睦”“婣”之下。训吴氏说:“造谣扰乱民众,是损害六行的教化。”六行与这两者互为消长,用这两者的刑罚列在八刑之后,那么六行的教化就修明了。德与艺都是学士大夫的事情,只有士才能做到,所以不能设刑,而六行有刑罚。

用五种礼仪来防范万民的虚伪,并教导他们合乎中道;用六种音乐来防范万民的情欲,并教导他们和谐。

注:《礼》用来节制制止百姓的奢侈虚伪,使他们的行为合乎中道;乐用来荡涤端正百姓的情思,使他们的心意和谐。

疏:按《乐记》说:“礼,是彰显真诚去除虚伪,所以用礼来防范万民的虚伪,并教导他们,使他们得到中正。”不再重复申述射、御、书、数,而单独申述礼乐两件事,是因为教化百姓以礼乐为急务。

凡是万民中不服从教化而有狱讼的,以及有土地治理事务的,听取并判决。那些依附于五刑的,交给士官处理。【“治”读作“直吏”,“断”读作“丁乱”】

注:争罪叫狱;争财叫讼。有土地治理事务的,是指乡、州以及治理都鄙的人。士指司寇、士师之类,司农说,与有土地治理事务的人一起听取并判决。与他们土地部界所属的官吏共同听取判决。

疏:依附于五刑的,就交给士官。如果有小罪,就由司徒判决。训:不服教,是不服从礼乐的教化。

祭祀五帝,奉献牛牲,进献其解割后的肉。【“肆”读作“托歴”;司农读作“四”】

注:牛能承载,属于地类。“肆进”,是进献解割后的骨肉。《士丧礼》说:“肆解去蹄”。

训:奉献牛牲,是指最初牵入时,进献其豚解的肉。按《国语》禘郊之事,则有全烝。如果是这样,那么禘郊之祭先全烝,然后才开始豚解。如果是宗庙之祭,则没有全烝,先豚解,次体解。

享祭先王也

如之

疏享先王不辨祭之大小,彼大宗伯四时及禘祫六者,皆称享,亦如之者,亦如上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不言祭地者,祭地之礼与天同。

译至于“如之”这一说法,在祭祀先王时,并不区分祭祀规模的大小。那《大宗伯》中提到的四季祭祀以及禘、祫这六种祭祀,都称为“享”,说“亦如之”,也就是如同上祀五帝那样,奉献牛牲,陈列其肉,其中没有提到祭祀地祇,是因为祭祀地祇的礼仪与祭祀天神相同。

大宾客令,野修道,委积。大丧帅六乡之众庶,属其六引,而治其政令。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于王门,令无节者不行于天下。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札,侧八反】

注少曰,委多曰积,皆所以给宾客,令遗人使为之也。众庶所致役也。司农云:六引,谓引丧车索也。六乡主六引,六遂主六绋。旗画熊虎者,征众刻日树旗,期于其下。大故谓王崩及冦兵也。大荒、大凶年、大札、大疫病,移民辟灾,就贱。其有守不可移者,则输之谷疏。大宾客,据诸侯来朝。大丧,谓王丧,致万民于王门者,以待任用也。移民通财,此谓两事。移民谓分口往就贱,财是米谷也。其有留守不得去者,贱处通谷米与之。

  嵗终则令教官正治而致事

注:嵗终,周季冬也。教官其属六十,正治明处其文书,致事,上其计簿。

正嵗令于教官曰:「各共尔职,修乃事,以听王命。其有不正,则国有常刑。」

疏不正,谓文书不正直而有滥失训。或曰:司徒以教名官,而兼言养,何也?曰:此其所以为教也。故于篇端即以十二教言之,而其后法制品节之详,莫能外焉。是故十二教首言礼乐之事,则所谓以五礼防民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民情而教之和者也。以仪辨等,则封国立家之制也。以俗教安,则本俗安民之事也。以刑教中,则八刑纠民之条也。以誓教恤,则荒政保息及相保相受之属也【荒政保息者,君恤民也;相保相受者,民相恤也】以度教节,以世事教能,则职事之颁也【民有职事,则因勤苦而爱惜物力矣,故曰以度教节】以贤制爵,以庸制禄,则宾兴作人之盛也。十二教举其纲,以下详其目。举其纲者,以礼乐始;详其目者,以礼乐终。始乎礼乐者,以教化之本末言之,则先本而后末;终乎礼乐者,以功效之浅深言之,则由浅而入深。礼乐据其两端,而政以行之,刑以防之,莫不经纬条理于其中焉。要之,莫非教也。曰:既有十二教矣,又有三物,何也?曰:一也。得此教之大原而心知其意者,谓之德;务此教之实行而身履其事者,谓之行;习此教之文章而通其器数者,谓之艺。此其所以为一也。且夫十有二教,王者所以觉悟黎蒸;三物者,天子所以登进髦士。其用则不同矣。曰:三物之有行与艺也,固所以成教化育人材。若夫智、仁、圣、义、忠、和,则安得而教之,而安得而取之?曰:三代之世,所以陶淑斯人之事详矣。于是有气质清明者出于其间,故设是科以待之耳。固非如行与艺之得以即事而考者也。曰:经言教养之事,参差不齐,若前后重复者,何也?曰:王道之始终具矣。是故首于用天因地之宜,中于建国立家之事,终于宜民善俗之功用天因地,则民有资生之利而善心复矣;建国立家,则君知理民之责而政有经矣;宜民善俗,则天下皆得其所,人有士人君子之行,而教化洽矣。何为其重复哉?若乃其间之或养或教,参伍错综,则因立言之次第,设施之先后以求之,莫不有序存焉。故曰:「司徒一篇,教养并行,而教即寓于养者也。」

小司徒之职,掌建邦之教灋,以稽国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凡征役之施舍,与其祭祀、饮食、丧纪之禁令。

注:夫家,犹言男女也。九比者,冢宰职出;九赋者,之人数也。施,当为弛。

疏并言都鄙者,司徒是主土地之官,故亦兼主采地之法。辨其贵贱、老幼、废疾,谓别其贵贱、老幼、废疾合科役者。科役之施,舍者贵与老幼、废疾不科役,故言弛也。祭祀者,谓乡中州祭社,党祭禜,族祭酺。饮食者,谓若行乡饮酒及族食。丧纪者,谓若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之等。禁令者,祭祀以下皆有禁令,不使失礼法。训家茂夫叔父云贱,谓服公事者。稽其夫家者,总言之也。辨其贵贱、老幼、废疾者。

别言之也,疏于祭祀饮食丧纪,独举州祭社及乡饮酒之属言之者,寻常民间之祭祀饮食

译大宾客到来时,修整道路,储备物资。遇到重大丧事,率领六乡的民众,分配他们牵引丧车的绳索,并治理相关的政令。在大规模军事行动或大型农田劳役时,用旗帜召集万民,并治理徒众庶民的政令。如果国家发生重大变故,就召集万民到王宫门前,命令没有符节的人不得通行于天下。遭遇大饥荒或大瘟疫时,就命令诸侯国迁移百姓,互通财物,解除禁令,放宽劳役,减轻赋税,宽缓刑罚。

年终时,命令教官整理政务并上报政绩。

正月初一,向教官发布命令说:“各自供给你们的职责,修好你们的事务,以听从王的命令。如果有不端正的,国家有固定的刑罚。”

小司徒的职责,掌管建立国家的教化法令,以核查国中及四郊、都鄙的成年男子和家庭的九种统计数目,以辨别他们的贵贱、老幼、残疾。凡是征发劳役的减免,以及祭祀、饮食、丧葬的禁令。

丧纪,礼法简,不须小司徒掌其禁令。如疏所言三事,其礼法多,故掌其禁令也。

译丧礼的仪节,礼法简略,不需要小司徒掌管其中的禁令。像疏文中所说的三件事,其礼法繁多,所以由小司徒掌管其中的禁令。

乃颁比灋于六乡之大夫,使各登其乡之众寡、六畜、车辇,辨其物,以嵗时入其数,以施政教,行征令【畜许六反,后六畜皆同】疏:比法,谓若下经五人为伍,五伍为两是也。众寡,据人民;六畜,马、牛、羊、豕、犬、鸡;车,谓革车及大车、辇,人挽行。以嵗之四时,具録其数,入小司徒,以施政教者,小司徒所施政教,依其数而施行之;以行征令者,以征索于民,及所施政令,亦据民物等数而行之。训家茂夫叔父云:施政教者,祭祀三者是也;行征令者,征役与其施舍是也。然颁六乡,则六遂至邦国皆颁之矣。故县师职云:掌邦国都鄙稍甸郊里,而辨其夫家人民田莱之数,及其六畜车辇之稽。辨其物,谓辨其可征役者,与其施舍者也。

及三年,则大比。大比,则受邦▯之比要。

注:大比,谓使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受邦▯之比,要亦受乡遂矣。要,谓其簿。

疏上。经颁比法。毎嵗之四时简阅众寡及其物等。此经三年大比。则并天下邦国而言。训比要。亦谓众寡六畜车辇之计簿也。乡遂之计簿。则嵗时入之。邦国之计簿。则三年大比时受之上。文言小司徒主稽人民之数。自乃颁比法至此二条。言六乡邦国之吏以时各登其数而入之。此所谓比也。下文五人为伍。以五相乘。即所谓比法也。小司徒之所以稽其数者。以欲施政役行禁令。不得其数。则政役必不均。禁令必不遍。而壅蔽之患起。然而其数至繁。故欲稽之者。必以五五纪之。而后居为族党。出为军师。人户无隠匿之▯。财产有一定之籍。贫富贵贱不相为病。于是案之以施政役。则政役得其平。按之以行禁令。则禁令得其治。此小司徒所以稽其数而辨之。六乡邦国之属所以登其数而入之也。

乃防万民之卒伍,而用之: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职。

注:此皆先王所因农事而定军令者也。追逐寇也,胥伺捕盗贼也。乡之田制,与遂同。

训问都鄙四丘为甸甸六十四井出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不审乡遂车赋则何如?曰:乡遂亦有车,但不可见其制。六乡一家出一人,排门是兵。都鄙七家而出一兵,在内者役重而赋轻,在外者役轻而赋重。六军只是六乡之众,六遂不与。六遂亦有军,但不可见其数。侯国三军亦只是三郊之众,三遂不与。大国三郊,次国二郊,小国一郊。蔡季通説:车一乘不止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此是轻车用马驰者,更有二十五人将重车在后,用牛载糗粮、戈甲、衣装。见七书,如鲁颂「公徒三万」亦具其説矣。又曰:遂所以必为沟洫不为井者,以欲起兵数故也。五比五邻五伍之后,变五为四闾四里四两者,用四则成百之数,复用五则自此竒零不齐整矣。丘氏曰:《司马法》曰:「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是则一乘七十五人也。约而言之,兵车一乘则三两之数,四乘则三卒之数,百乘则三师之所合,五百乘则三军之所合。积而至于千乘,则六军聚焉。是则六军之数,适足以容千乘,乃天子宿卫之兵。其余六遂都鄙之兵,悉天子之畿内,则为万乘矣。诸侯大国则有千乘,而三乡三军则仅止于五百乘耳。

乃均土地,以稽其人民,而周知其数。上地,家七人,可任也者,家三人;中地,家六人,可任也者,二家五人;下地,家五人,可任也者,家二人。

注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则授之以上地,所养者众也。男女五人以下则授之以下地,所养者寡也。正以七人、六人、五人为率者,有夫有妇然后为家。自二人以至于十为九等,七、五、六者为其中可任,谓丁强任力役之事者出。老者一人,其余男女强弱相半,其大数疏均土地者,制上地下地,使得均平。稽其人民者,既给土地,则据土地计考其人民可任不可任之事。训上文五伍之法,毎家只出一人,乃正卒也。此条悉数人民户口而总计其可任者,乃羡卒也。羡卒、正卒皆可任者也。其贵仕、老幼、废

译于是将统计户籍的法令颁布给六乡的大夫,让他们各自统计本乡人口的多寡、六畜的数量以及车辇的情况,辨别这些物资的种类,按四季的时节上报其数目,用来施行政教,执行征召的命令。【“畜”读作“许六反”,后文“六畜”同此音】疏:比法,说的是如下文所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这样的编制。众寡,指的是人口;六畜,指马、牛、羊、猪、狗、鸡;车,指革车和大车;辇,是人拉的车。在每年的四季,详细记录这些数目,上报给小司徒,用来施行政教,是指小司徒所施行的政教,依据这些数目来实施;用来执行征召命令,是指向百姓征索赋役,以及所施行的政令,也都依据人口和物资的数目来执行。贾公彦说:施政教,指的是祭祀等三类事务;行征令,指的是征发徭役以及施舍救济等事务。既然颁布给六乡,那么六遂乃至邦国也都颁布了。所以《县师职》说:掌管邦国、都鄙、稍、甸、郊、里,并辨别其中的夫家、人口、田莱的数目,以及六畜、车辇的稽查。辨其物,是说辨别其中可以征发徭役的,以及可以施舍救济的。

到了第三年,就进行大比。大比时,就接收邦国的比要。

注:大比,是说让天下重新清点人口及其财物。接收邦国的比要,也包括了乡遂的比要。要,指的是簿册。

疏:上文说颁布比法,每年四季清点人口及其物资等。这里说三年大比,则是连同天下的邦国而言。贾公彦说比要,也是指人口、六畜、车辇的统计簿册。乡遂的统计簿册,在四季时上报;邦国的统计簿册,则在三年大比时上报。经文说小司徒主管稽查人口数目。从“乃颁比法”到这里这两条,是说六乡、邦国的官吏按时各自统计数目并上报。这就是所谓的比。下文说五人为伍,以五相乘,就是所谓的比法。小司徒之所以稽查这些数目,是因为想要施行政役、执行禁令。如果得不到准确的数目,那么政役一定不均衡,禁令一定不周全,从而产生壅塞蒙蔽的祸患。然而这些数目极其繁杂,所以想要稽查它们,一定要以五五相乘来纪事,然后居处时编为族党,出征时编为军师。人户没有隐匿的情况,财产有确定的籍册,贫富贵贱互不干扰。于是依据这些来施行政役,政役就能公平;依据这些来执行禁令,禁令就能治理得当。这就是小司徒稽查数目并辨别它们的原因,也是六乡、邦国的属吏统计数目并上报的原因。

于是编组万民的卒伍,并加以使用: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用来组建军队,用来兴修田役,用来统计追捕盗贼,用来命令进贡职事。

注:这些都是先王依据农事而制定的军令。追,是追逐寇敌;胥,是伺察捕拿盗贼。乡的田制,与遂相同。

贾公彦问:都鄙四丘为一甸,甸有六十四井,出一辆战车,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不知道乡遂的车赋制度是怎样的?回答说:乡遂也有战车,只是看不到其制度。六乡一家出一人,挨门挨户都是兵。都鄙七家出一兵,在内地的徭役重而赋税轻,在外地的徭役轻而赋税重。六军只是六乡的人众,六遂不参与。六遂也有军队,只是看不到其数目。侯国的三军也只是三郊的人众,三遂不参与。大国三郊,次国二郊,小国一郊。蔡季通说:一辆战车不止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这是轻车用马奔驰的,还有二十五人将重车跟在后面,用牛装载干粮、戈甲、衣装。见《七书》,如《鲁颂》“公徒三万”也详细说明了这一点。又说:遂之所以一定要开沟洫而不划井田,是为了凑成兵数。五比、五邻、五伍之后,变为四闾、四里、四两,用四就能凑成百的整数,再用五就会从此零散不齐整了。丘氏说:《司马法》说:“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那么一乘就是七十五人。约略来说,兵车一乘就是三两的人数,四乘就是三卒的人数,百乘就是三师所合的人数,五百乘就是三军所合的人数。积累到千乘,就是六军聚集了。那么六军的数目,恰好容纳千乘,这是天子的宿卫之兵。其余六遂、都鄙的士兵,都在天子的畿内,就是万乘了。诸侯大国则有千乘,而三乡三军则仅止于五百乘罢了。

于是平均土地,以稽查其人口,从而周知他们的数目。上等土地,一家七人,可以服役的,一家三人;中等土地,一家六人,可以服役的,两家五人;下等土地,一家五人,可以服役的,一家二人。

注一:一家男女七人以上就授予上等土地,因为所供养的人多。男女五人以下就授予下等土地,因为所供养的人少。之所以以七人、六人、五人为标准,是因为有夫有妇然后才称为家。从二人到十人为九等,七、五、六为其中等,可任,指丁壮能承担力役事务的人。老者一人,其余男女强弱各半,其大数。均土地,是说制定上等土地和下等土地,使得均平。稽其人民,是说既然给予了土地,就依据土地来考核其人口中可任与不可任的事务。贾公彦说:上文五伍之法,每家只出一人,这是正卒。这条悉数人口户口而总计其可任者,这是羡卒。羡卒、正卒都是可任的。那些贵仕、老幼、废

疾而施舍者,即通寓于七人、六人、五人之中。盖必先立正卒,而后有以定五伍之制。必周知人民,然后有以辨可任不可任之事。此制一定,则政役可均,禁令可行矣。

译生病时进行施舍的人,就混杂在七人、六人、五人组成的队伍之中。大概必须先确立正规的士兵编制,然后才能确定五伍的组织制度。必须全面掌握百姓的情况,然后才能分辨哪些人可任用、哪些人不可任用。这种制度一旦确定,那么政令和劳役就可以公平分配,禁令就可以推行了。

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毋,音无;羡,钱,靣反】

疏:六乡以上,剂致民一人,正卒;其余为羡。六遂以下,剂致民一人,正卒一人为羡卒;其余为余夫,饶逺故也。训家一人,即五人为伍节;其余为羡,即可任节。

凡用众庶,则掌其政教,与其戒禁,听其辞讼,施其赏罚,诛其犯命者。

疏凡用众庶则上经所云是也,犯命谓若大司马羣吏听誓于陈前,司徒北靣以誓之,小子斩牲以左右徇陈训。此条凡用众庶,兼正卒羡卒言也。

  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

注:大事,谓戎事。大故,谓冦灾。郑司农云:国有大事,当征召防聚百姓,则小司徒召聚之余子,谓羡也。训此条,分正卒、羡卒言也。

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

注此谓造都鄙也。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重立国小司徒为经之立,其五沟五涂之界,井牧者,《春秋》▯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小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九夫为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此制小司徒经之,匠人为之沟洫相包乃成耳。邑丘之属相连比以出田税,沟洫为除水害。四井为邑,方二里;四邑为丘,方四里;四丘为甸,甸之言乘也,读如衷甸之甸,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积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出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洫。四甸为县,方二十里;四县为都,方四十里;四都方八十里,旁加十里乃得方百里为一同也。积万井,九万夫,其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出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二万七百三十六夫治洫,三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浍。井田之法备于一同,今止于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国,凡四都,一都之田税入于王;五十里之国,凡四县,一县之田税入于王;二十五里之国,凡四甸,一甸之田税入于王。地事谓农牧衡虞也,贡谓九谷山泽之材也,赋谓出车徒给繇役也。《司马法》曰:六尺为步,步百为畮,畮百为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井十为通,通为匹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为终,终千井,三千家,革车十乗,士百人,徒二百人。十终为同,同方百里,万井,三万家,革车百乗,士千人,徒二千人。

疏:“井牧其田野者,次田二牧,当上地一井。授民田之时,上地不易,家百亩;中地一易,家二百亩;下地再易,家三百亩。通率三家受六夫之地,一家受二夫,与牧地同,故云‘井牧其田野’。”郑知此谓造都鄙者,乡遂、公邑之中,皆为沟洫之法。此经为井田之法,故知谓造都鄙也。“云采地制井田,异于乡遂,虽不言异于公邑,公邑亦与遂同。”云“九夫为井,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者”,郑据地有九夫而言,非谓有九家也。“治沟洫者皆不出税,独言治洫者,据外而言,其实治沟亦不出税,总在六十四井之内,以洫言之矣。”云“甸之言乗者,欲见甸中出长毂一乗。”云“采地食者皆四之一者”,案上诸男之地亦四之一,故云“采地食者皆四之一也。”云“其制三等者,谓家邑、小都、大都。”云“赋谓出车徒给繇役者,以采地无赋入天子之法,故以赋为军赋解之。”太宰九赋有家、稍、邦县、邦都之赋者,谓三等采地外有公邑赋入王家,但公邑无名,故举三等之号以表之耳。“司马法云:‘井十为通,通为匹马者。’井有九夫,十井为九十夫之地,宫室、涂巷三分去一,唯有六十夫地,在不易、一易、再易,通率三夫受六夫之地,三十夫受六十夫之地,唯三十家使出马一匹也。”云“士一人,徒二人者

译凡是征发劳役,每家不超过一人,其余的人作为预备役。只有农田耕作和追捕逃犯时,才全力劳作。

【疏】六乡以上,征发一人作为正卒;其余的人作为羡卒。六遂以下,征发一人作为正卒,一人作为羡卒;其余的人作为余夫,因为路途遥远所以宽裕。所谓每家一人,即五人为伍的编制;其余作为羡卒,即可担任辅助任务。

凡是动用民众,就掌管他们的政令教化,以及警戒禁令,审理他们的诉讼,施行赏罚,诛杀违抗命令的人。

【疏】凡是动用民众,就是上文所说的内容。违抗命令,比如大司马和众吏在阵前听誓,司徒面向北方宣誓,小子杀牲在阵前左右巡行告诫。这条凡是动用民众,是兼指正卒和羡卒而言的。

凡是国家的大事,征召正卒;重大的变故,征召余子。

【注】大事,指军事行动。大故,指寇乱灾害。郑司农说:国家有大事,应当征召聚集百姓,那么小司徒召集的余子,就是指羡卒。这条规定,是分别正卒、羡卒而言的。

于是规划土地,按照井田和牧田的制度治理田野。九夫为一井,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四甸为一县,四县为一都,以此来承担土地事务,并命令缴纳贡赋。凡是税收征敛的事务。

【注】这是说建立都鄙制度。采邑实行井田制,不同于乡遂,重新设立小司徒来规划,确立五沟五涂的界限。井牧,就是《春秋》所说的“井衍沃、牧隰皋”。低湿高燥之地,九夫为一牧,两牧相当于一井。现在建立都鄙,授予民田,有不休耕的,有一年休耕一次的,有两年休耕一次的,平均两夫相当于一井,这就叫井牧。从前夏朝小康时期,在虞思那里,有一成田地,有一旅民众。一旅的民众耕种一成的田地,那么井牧的制度在古代就是这样了。九夫为一井,是指方圆一里,九夫所耕种的田地。这个制度由小司徒规划,匠人开凿沟渠,相互包含才完成。邑、丘等相连比邻以缴纳田税,沟渠用来排除水害。四井为一邑,方圆二里;四邑为一丘,方圆四里;四丘为一甸,甸的意思是乘,读如衷甸的甸,甸方圆八里,旁边加一里则方圆十里为一成,累计百井,九百夫,其中六十四井,五百七十六夫缴纳田税,三十六井,三百二十四夫治理洫渠。四甸为一县,方圆二十里;四县为一都,方圆四十里;四都方圆八十里,旁边加十里才得到方圆百里为一同。累计万井,九万夫,其中四千九十六井,三万六千八百六十四夫缴纳田税,二千三百四井,二万七百三十六夫治理洫渠,三千六百井,三万二千四百夫治理浍渠。井田的制度完备于一同,现在只说到都,是因为采邑的食邑都是四分之一,其制度分三等。方圆百里的国家,共有四都,一都的田税归入王室;方圆五十里的国家,共有四县,一县的田税归入王室;方圆二十五里的国家,共有四甸,一甸的田税归入王室。地事指农牧衡虞,贡指九谷山泽的材用,赋指出车徒供给徭役。《司马法》说:六尺为步,百步为畮,百畮为夫,三夫为屋,三屋为井,十井为通,通为一匹马。三十家,出一士,二徒。十通为一成,成有百井,三百家,出一革车,十士,二十徒。十成为一终,终有千井,三千家,出十革车,百士,二百徒。十终为一同,同方圆百里,万井,三万家,出百革车,千士,二千徒。

【疏】“井牧其田野”,意思是次等田地两牧,相当于上等田地一井。授予民田时,上等田地不休耕,每家百亩;中等田地一年休耕一次,每家二百亩;下等田地两年休耕一次,每家三百亩。平均三家受六夫之地,一家受二夫,与牧田相同,所以说“井牧其田野”。郑玄知道这是说建立都鄙,因为乡遂、公邑之中,都实行沟洫之法。这条经文说的是井田之法,所以知道是说建立都鄙。“说采地制井田,不同于乡遂,虽然没说不同于公邑,公邑也与遂相同。”说“九夫为井,方圆一里。九夫所治之田”,郑玄是根据田地有九夫而言,不是说有九家。“治理沟洫的都不出税,只说治理洫渠的,是根据外部而言,其实治理沟渠的也不出税,总共在六十四井之内,用洫来代表了。”说“甸的意思是乘”,是想表明甸中出一辆长毂车。“说采地食邑都是四分之一”,考察上文诸男之地也是四分之一,所以说“采地食邑都是四分之一”。“说其制度分三等”,是指家邑、小都、大都。“说赋指出车徒供给徭役”,因为采地没有赋税入天子的制度,所以把赋解释为军赋。太宰九赋有家、稍、邦县、邦都之赋,是指三等采地之外有公邑赋税入王家,但公邑没有名称,所以举三等的名称来表示它。“《司马法》说:‘十井为通,通为一匹马。’井有九夫,十井为九十夫之地,宫室、道路占去三分之一,只有六十夫地,在不休耕、一年休耕一次、两年休耕一次的情况下,平均三夫受六夫之地,三十夫受六十夫之地,只有三十家出一匹马。”说“一士,二徒”

”,三十家出三人,士谓甲士,徒谓步卒。此谓天子畿内采地法。郑注《论语》“道千乘之国”,亦引《司马法》“革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彼是畿外邦国法也。“凡出军之法,先六乡赋不止,次出六遂赋,犹不止,征兵于公邑及三等采赋犹不止,乃征兵于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此军等皆出于乡遂赋犹不止,则诸侯有遍境出之法,则千乘之赋是也。”训问:“古以百步为亩,今如何?”曰:“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当今四十一亩。”丰镐去洛邑三百里,长安所管六百里,王畿千里,亦有横长处,非若今。世之为图画方也,恐井田之制亦是类此,不可执画方之图以定之。丘氏曰:甸方八里,旁加一里,则方十里,为一成,积百井。其中六十四井为田,其三十六井则山川城郭。方八十里,旁加十里,则方百里,为一同,积万井。其中六千四百井为田,而三千六百井为山川城郭。以四数之,言田之实数。司马法以十数之,兼山川城池而言也。附録:畿内大夫采地二十五里,三分去一,除八里有竒,为山川城郭,余十六里为实田,正合此经一县之里数。卿采地五十里,三分去一,除十七里为山川城郭,余三十里为实田,正合此经小都之里数。公采地百里,除山川城郭三十余里,余六十四里,合大都实田之里数。盖周公造都鄙,惟计实田,不通言封域大小,故大司徒造都鄙而曰:「以其室数制之也。」

译三十户人家出三个士兵,“士”指的是披甲的战士,“徒”指的是步兵。这是指天子王畿内采邑的赋税制度。郑玄在注释《论语》“道千乘之国”时,也引用《司马法》说“一辆革车,配备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那是王畿外诸侯国的制度。“大凡出兵的方法,先征调六乡的赋税,如果还不够,再征调六遂的赋税,如果仍然不够,就在公邑以及三等采邑中征兵,如果还是不够,才向诸侯征兵。大国设三军,次国设二军,小国设一军。这些军队等级如果都从乡遂的赋税中征调仍不够,那么诸侯就有遍及境内征调的方法,这就是‘千乘之赋’的意思。”有人问:“古代以一百步为一亩,现在如何呢?”回答说:“现在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百亩相当于现在的四十一亩。”丰镐距离洛邑三百里,长安管辖的范围六百里,王畿方圆千里,也有横向较长的地方,不像现在这样。世人所画的方形地图,恐怕井田制度也是类似这样,不能拘泥于画成方形的地图来定论。丘氏说:甸地方圆八里,四周各加一里,就成了方圆十里,称为一成,共有一百井。其中六十四井作为农田,三十六井则是山川城郭。方圆八十里,四周各加十里,就成了方圆百里,称为一同,共有一万井。其中六千四百井作为农田,三千六百井为山川城郭。用四来计数,说的是农田的实际数量。《司马法》用十来计数,是连同山川城池一起计算的。附录:王畿内大夫的采邑方圆二十五里,减去三分之一,除去八里有余的地方作为山川城郭,剩下的十六里作为实际农田,正好符合经文中一县的里程数。卿的采邑方圆五十里,减去三分之一,除去十七里作为山川城郭,剩下的三十里作为实际农田,正好符合经文中小都的里程数。公的采邑方圆百里,除去三十多里作为山川城郭,剩下的六十四里,符合大都实际农田的里程数。大概周公制定都鄙制度时,只计算实际农田,不笼统地说封域的大小,所以大司徒制定都鄙时说:“根据户数来制定。”

乃分地域而辨其守,施其职而平其政【政,依注音征】

注分地域,谓建邦国,造都鄙,制乡遂也。

训附録此条,属上文,皆是造都鄙之事,即都鄙夫家之比法也。分地域,即大司徒之制,其地域而封沟之也。辨其守,施其职,平其政,即大司徒之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也。大司徒以立家为义,故先言制地,而后及授田;小司徒以比法为重,故先言田野,而后及分地也。

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肆,托歴反】

  注小祭祀王▯冕所祭

疏案《司服职》云:「羣小祀则▯冕。」彼注云:「小祭祀林泽百物,其于天神亦有小祀,则风师、雨师之等。」小祭祀既用牛,则王之祭祀无不用牛者。

  小宾客令野修道委积

  注小宾客诸侯之使臣

疏:大司徒注「令,令遗人」,此虽无注,亦与彼同。

大军旅,帅其众庶;小军旅,廵役治其政令。

注:帅帅而致于大司徒,廵役、小力役之事,则廵行之。

  大丧帅邦役治其政教

  注丧役正棺引窆复土

疏注解经,丧役不据初死,以其初死所役无多,故据塟时而言。正棺谓七月而塟,朝庙之时,正棺于庙。引谓葬时引柩,窆谓下棺于坎。天子六绋,四碑,背碑挽引而下棺。复土者,掘坎之时,掘土向外,下棺之后,反覆此土以为丘陵。

凡建邦国,立其社稷,正其畿疆之封。

疏:「邦国,谓畿外诸侯邦国,立其社稷者,诸侯亦有三社三稷,谓国社、侯社、胜国之社,皆有稷配之。言立其社稷,谓以文书法度与之,不可国国身往也。正其畿疆者,谓九畿,畿上皆有疆界,封树以为阻固。」

凡民讼,以地比正之;地讼,以图正之。

注:郑司农云,「以田畔所与比正,断其讼地,讼争疆界者,图谓邦国本圗」。

疏:“民讼,谓六乡之民有争讼者,是非难辨,故以地之比邻知其是非者共正断其讼。‘言图’为邦国本,图者,凡量地以制邑,初封量之时,即有地图在于官府,民有讼者,即以此图正之。训‘建国’,次在‘小祭祀’以下之后者,‘小祭祀’以下皆所以令乡遂者也,故因言之。”

嵗终则考其属官之治成而诛赏,令羣吏正要防而致事【治直吏反,下文同】

  注治成治事之计

正嵗则帅其属而观教灋之象,徇以木铎曰:「不用灋者,国有常刑。」令羣吏宪禁令,脩灋纠职以待邦治。

疏:待邦治者,待国家有治则供之。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攷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疏言及大比者,亦是三年大校比户口,训附録。夫屋即夫家也,注疏以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三三相保,不得隠误解之。然六乡无九夫之制,难以相通。上文颁比法于六卿,使各登其数而嵗入之,此则三年大比,受其比要而平之,正之攷之也。大比六乡,则甸稍县都邦国亦大比之矣。故县师职云:「三年大比,则以攷羣吏而以诏废置。」

  周礼纂训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六

  安溪李钟伦撰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疏乡师四人,其乡有六,二人共主三乡。训乡师之职,所掌皆稽器属徒之令;乡大夫之职,所掌皆德行道艺之教。盖乡大夫以卿为之,其职贵,其事重,故复有乡师以▯其部分督率之政焉。此其职事所以相成也。

以国比之,灋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

  注施舍谓应复免不给繇役

疏:国比之法,案小司徒职云:“稽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训戒令,纠禁狱讼之事。”自大役以下,皆是。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辟,婢亦反】

注而至,至作部曲也。役要,所遣民徒之数,辟功作章程。逆犹钩考也。以役要攷司空之辟者,以人之众寡稽所作事之多少也。以逆其役事者,以所作事之苦良,别踵董事者之修堕也。

  凡邦事令作秩叙

注事,

译于是划分地域并明确其守卫职责,施行其职务并公平其政令(政,依注音为征)。

注:划分地域,是指建立邦国,营造都城与边邑,制定乡遂制度。

训:附录此条,属于上文,都是营造都城与边邑的事务,即都城与边邑夫家的比法。划分地域,即大司徒的制度,划定其地域并修筑封沟。明确其守卫,施行其职务,公平其政令,即大司徒的划分地、职奠、地守、制地、贡赋。大司徒以建立家户为义,所以先说制定土地,而后才谈到授予田地;小司徒以比法为重,所以先说田野,而后才谈到划分土地。

凡小祭祀,供奉牛牲,进献其肉(肆,音托歴)。

注:小祭祀,是王穿〇冕所祭祀的。

疏:按《司服职》说:“群小祀则穿〇冕。”其注说:“小祭祀是祭祀林泽百物,对于天神也有小祀,如风师、雨师之类。”小祭祀既然用牛,那么王的祭祀没有不用牛的。

小宾客,命令野外修治道路并储备物资。

注:小宾客,是诸侯的使臣。

疏:大司徒注“令,是命令遗人”,这里虽然没有注,也与那里相同。

大军旅,率领其众庶;小军旅,巡视役事并治理其政令。

注:帅,是率领并集结到大司徒处;廵役,是小力役之事,就巡视执行。

大丧,率领邦役治理其政教。

注:丧役,是端正棺木、牵引下葬、复土。

疏:注解经文,丧役不依据初死之时,因为初死时所役使的人不多,所以依据下葬时而言。正棺,是指七月下葬,朝庙之时,在庙中端正棺木。引,是指下葬时牵引柩车;窆,是指将棺木放入墓穴。天子用六绋,四碑,背碑挽引而下棺。复土,是指挖掘墓穴之时,挖出的土向外堆放,下棺之后,反复这些土以形成丘陵。

凡建立邦国,设立其社稷,端正其畿疆的封界。

疏:“邦国,是指畿外的诸侯邦国。‘立其社稷’,是指诸侯也有三社三稷,即国社、侯社、胜国之社,都有稷配享。说‘立其社稷’,是指以文书法度授予他们,不能每个国家都亲自前往。‘正其畿疆’,是指九畿,每畿上都有疆界,种植树木作为屏障坚固。”

凡民众诉讼,以地邻来公正裁决;土地诉讼,以地图来公正裁决。

注:郑司农说,“以田畔所与比邻来公正裁决,断决其土地诉讼,诉讼争辩疆界的,图是指邦国原本地图”。

疏:“民讼,是指六乡的民众有争讼者,是非难以辨别,所以以地的比邻知道其是非的人共同公正裁决其诉讼。‘言图’为邦国本图,是指凡测量土地以制定邑,初封测量之时,就有地图在官府,民众有诉讼者,就以此图公正裁决。训‘建国’,次在‘小祭祀’以下之后,‘小祭祀’以下都是用来命令乡遂的,所以借此而言。”

年终则考核其属官的治绩并诛赏,命令群吏正要防而致事(治,音直吏,下文同)。

注:治成,是治事的计簿。

正岁则率领其属而观教法之象,巡行以木铎宣告说:“不守法者,国有常刑。”命令群吏宪禁令,修法纠职以待邦治。

疏:待邦治者,是等待国家有治则供给之。

及大比,六乡四郊之吏平教治,正政事,考核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以待政令。

疏:言及大比者,也是三年大校比户口,训附录。夫屋即夫家也,注疏以夫三为屋,屋三为井,三三相保,不得误解之。然而六乡无九夫之制,难以相通。上文颁比法于六卿,使各登其数而岁入之,此则三年大比,受其比要而平之,正之考之也。大比六乡,则甸稍县都邦国亦大比之矣。故县师职云:“三年大比,则以考群吏而以诏废置。”

周礼纂训卷五

钦定四库全书

周礼纂训卷六

安溪李钟伦撰

乡师之职,各掌其所治乡之教,而听其治。

疏:乡师四人,其乡有六,二人共主三乡。训:乡师之职,所掌皆稽器属徒之令;乡大夫之职,所掌皆德行道艺之教。盖乡大夫以卿为之,其职贵,其事重,故复有乡师以〇其部分督率之政焉。此其职事所以相成也。

以国比之法,以时稽其夫家众寡,辨其老幼、贵贱、废疾、马牛之物,辨其可任者与其施舍者,掌其戒令,纠禁,听其狱讼。

注:施舍,谓应复免不给繇役。

疏:国比之法,案小司徒职云:“稽九比之数,以辨其贵贱、老幼、废疾,训戒令,纠禁狱讼之事。”自大役以下,皆是。

大役则帅民徒而至,治其政令;既役则受州里之役,要以考司空之辟,以逆其役事(辟,音婢亦)。

注:而至,至作部曲也。役要,所遣民徒之数,辟功作章程。逆犹钩考也。以役要考司空之辟者,以人之众寡稽所作事之多少也。以逆其役事者,以所作事之苦良,别踵董事者之修堕也。

凡邦事令作秩叙

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