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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朱子学的十二

仁礼第十四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48–53 段

者而已矣。」或问:「某欲克己,而患未能。」曰:「人患未知耳,既知之,便合下手做,更有甚商量?为人由己,而由人乎哉!」圣门之学,必以求仁为要,而语其所以行之者,则必以孝弟为先;论其所以贼之者,必以巧言令色为甚。

译如此罢了。」有人问:「我想克制自己的私欲,却担心做不到。」回答说:「人们只怕不知道罢了,既然知道了,就应当着手去做,还有什么可商量的呢?做人是由自己决定,还是由别人决定呢!」孔子门下的学问,必定以追求仁德为关键,而谈到实践仁德的方法,必定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为首要;论及损害仁德的因素,必定以花言巧语、伪善的面貌最为严重。

朱子曰:「人之性惟五常为大,五常之中,仁尤为大。而人之所以为是仁者,又当守敬之一字。」又曰:「学者最是此一事为要,所以孔门只是教人求仁,求仁只是主敬,求放心。若能如此,道理便在这里。」为仁之要,固不出乎圣贤之言。若子夏所谓「博学笃志,切问近思」,夫子所谓「克己复礼」「所谓恭敬忠恕」,可以备见其用力之始终矣。

或问仁与公之别。朱子曰:「仁在内,公在外。」又曰:「惟仁然后能公。」又曰:「仁是本有之理,公是克己工夫极至处。」故惟仁然后能公。理甚分明,熟底是仁,生底是恕。

朱子曰:「亲亲,仁民,爱物,三者是为仁之事。古人必由亲亲推之,然后及于仁民,又推其余,然后及于爱物,皆由近以及远,自易以及难。仁人之恩,自内及外;不仁之祸,由疏逮亲。」

朱子曰:「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故为仁者,必有以胜私欲而复于礼,则事皆天理,而本心之德复全于我矣。」

朱子曰:「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凡礼有本有文,其所施于家者,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则有家日用之常体,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终始。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者也。」

朱子曰:「人之生,无不本乎祖者。故报本反始之心,凡有血气者之所不能无也。古之圣王,因其所不能无者,制为典礼,所以致其精诚,笃其恩爱。有义有数,本末详焉。人之气传于子孙,如木之气传于实。此实之传不泯,则其生木虽枯毁无余,而气之在此者犹自若也。」

朱子曰:「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旁亲无后者,以其班祔。置祭日,具祭器。主人晨谒于大门之内,出入必告。至正朔望则参,俗节则献以时食。有事则告笾豆簠簋之器。乃古人所用,故当时祭享皆用之。今则燕器代祭器,常馔代俎肉,楮钱代币帛。是亦以平生所用,是谓从宜也。」

朱子曰:祭祀须用宗子法,非嫡长子不敢祭。其父若与嫡长同居,则死而后其子孙为立祠于私室。古人宗子越在他国,则不得祭,而庶子居者代之。今人主祭者游宦四方,或贵仕于朝,又非古人越在他国之比,则以其田禄修其荐享,尤不可阙,不得以其身去国而使支子代之也。宗子所在,奉二主以从之,于事为宜。但支子所得自主之祭,则当留以奉祀,不得随宗子而徙也。兄弟异居,庙初不异,只令兄祭,而弟与执事,或以物助之为宜。向见说前辈有如此而相去远者,则兄家设主,弟不立主,只于祭时旋设位以纸榜标记,逐位祭毕焚之,如此似亦得礼之变。又曰:礼文品物亦当少损,或但一献无祝可也。凡祭主于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骨而行之,财力可及者则当如仪。祭祀之礼,亦只得依本子做,诚敬之外,别未有着力处也。问:而今士庶亦有始基之祖,莫亦只祭得四代,但四代以上则可不祭否?曰:若是始基之祖,想只存得墓祭。李尧卿问墓祭之礼,于亲尽之墓合祭否?曰:墓祭无明文,虽亲尽而祭,恐亦无害。又问:自高祖至祢忌日之衣服饮食当如何?曰:主祭者易以黪素之服可也。

朱子尝书戒子塾曰:「吾不孝为先公,弃捐不及供养事先妣四十年,然愚无识知,所以承颜顺色,甚有乖戾。今思之,常以为终天之痛,无以自赎。惟有岁时享祀,致其谨洁,犹是可着力处。汝辈及新妇等,切宜谨戒。凡祭肉脔割之余及皮毛之属,皆当存之,勿令残毁亵慢,以重吾不孝。」

陈安卿问:“贫者举事有费财浩瀚者,不能不计度繁约而为之裁处,此与正谊不谋利意相妨否?”朱子曰:“当为而力不及者,权宜处乃是义也;力可为而计费吝惜,则是谋利而非义矣。”

或问:“士人欲

译朱子说:“人的本性中,只有五常最为重要,而在五常之中,仁又最为重要。而人之所以能成就仁德,又应当恪守‘敬’这一个字。”又说:“求学的人,最紧要的就是这一件事,所以孔子门下只是教人追求仁德,追求仁德的关键在于主敬,在于收束放纵的心。如果能这样,道理就在这里了。”追求仁德的要领,固然不出圣贤的言论。像子夏所说的“博学笃志,切问近思”,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恭敬忠恕”,可以全面地看到用力的始终了。

有人问仁与公的区别。朱子说:“仁在内,公在外。”又说:“只有具备仁德,然后才能做到公。”又说:“仁是本有的天理,公是克制私欲功夫达到极致的地方。”所以只有具备仁德,然后才能做到公。道理非常分明,熟透的是仁,生疏的是恕。

朱子说:“亲爱亲人,仁爱百姓,爱惜万物,这三者是行仁的事情。古人必定从亲爱亲人推演出去,然后才及于仁爱百姓,又推演其余,然后才及于爱惜万物,都是从近到远,从易到难。仁人的恩泽,从内向外扩展;不仁的祸患,从疏远波及亲近。”

朱子说:“心的全部德行,无非是天理,但也难免被人欲所败坏。所以行仁的人,必定要有办法战胜私欲而回复到礼,那么事情都符合天理,而本心的德行就在我身上完全恢复了。”

朱子说:“礼就是理。但如果说理,似乎没有形迹可言;制定为礼,就有品节文章可以看见了。凡是礼都有本有文,它施用于家庭的,是名分的遵守、爱敬的实质,这是它的本;冠礼、婚礼、丧礼、祭礼的仪章度数,这是它的文。它的本,是家庭日常生活的常道,固然不可以一天不修持;它的文,又都是用来纲纪人道的始终。虽然实行它有时节,施行它有场所,然而如果不平时讲习明白、练习熟练,那么在临事的时候,也就无法合乎适宜而应合节度。这是不可以一天不讲习的。”

朱子说:“人的出生,无不以祖先为根本。所以报答根本、追念初始的心,凡是有血气的人都不能没有。古代的圣王,根据这种不能没有的心,制定为典礼,用来表达其精诚,加深其恩爱。有义理有数目,本末都详细了。人的气传给子孙,就像树木的气传给果实。这果实的传承不灭绝,那么生长的树木虽然枯毁无余,而气在这里仍然如故。”

朱子说:“君子将要建造宫室,先在正寝的东边建立祠堂,设置四个龛来供奉先世的神主。旁系亲属没有后代的,按照班次附祭。设置祭祀的日子,备办祭器。主人在清晨在大门内谒告,出入必定禀告。到了正朔望日就参拜,世俗节日就献上当时的食物。有事就禀告,使用笾豆簠簋等器具。这是古人所用的,所以当时祭祀都用它们。现在则用日常器皿代替祭器,常用食物代替俎肉,纸钱代替币帛。这也是用平生所用的东西,可以说是因地制宜。”

朱子说:“祭祀必须使用宗子法,不是嫡长子不敢祭祀。如果父亲与嫡长子同居,那么死后他的子孙在私室为他立祠。古人宗子如果在别的国家,就不能祭祀,而由在家的庶子代替。现在主持祭祀的人游宦四方,或者在朝廷做高官,又不同于古人越在他国的情况,那么应该用田禄来修治荐享,尤其不可缺漏,不能因为自己离开本国而让支子代替。宗子所在的地方,供奉两个神主跟随他,在事情上是适宜的。但是支子所能自主祭祀的,就应当留下来奉祀,不能随着宗子迁徙。兄弟分家,庙堂起初不分开,只让哥哥祭祀,弟弟参与执事,或者用财物资助,这样是适宜的。以前听说前辈有这样做而相距很远的,那么哥哥家设立神主,弟弟不立神主,只在祭祀时临时设立位置用纸条标记,逐个位置祭祀完毕烧掉,这样似乎也符合礼的变通。又说:礼文的品物也应当稍微减少,或者只一献没有祝辞也可以。凡是祭祀主要在于爱敬的诚心罢了,贫穷就根据家境的有无,有病就量力而行,财力能达到的就应当按照仪节。祭祀的礼,也只能依照本子做,诚敬之外,没有别的着力处了。问:现在士人百姓也有始基之祖,莫非也只祭祀四代,但四代以上就可以不祭祀吗?回答说:如果是始基之祖,想必只保留墓祭。李尧卿问墓祭的礼节,在亲尽的墓前合祭可以吗?回答说:墓祭没有明文规定,虽然亲尽而祭祀,恐怕也没有害处。又问:从高祖到祢忌日的衣服饮食应当怎样?回答说:主祭者换上浅淡素色的衣服就可以了。”

朱子曾经写信告诫子塾说:“我不孝,先父去世,来不及供养;先母去世四十年,然而我愚昧无知,所以承颜顺色,很有乖戾之处。现在回想起来,常常认为是终身的痛悔,无法自我赎罪。只有每年按时祭祀,表达谨慎洁净,还是可以用力的地方。你们以及新妇等,切宜谨慎戒慎。凡是祭肉切割剩下的以及皮毛之类,都应当保存,不要让它们残毁亵慢,以加重我的不孝。”

陈安卿问:“贫穷的人办事有耗费钱财巨大的,不能不估计繁简而加以裁处,这与正谊不谋利的意思相妨碍吗?”朱子说:“应当做而力量不及的,权宜处理就是义;力量可以做而计算费用吝惜,那就是谋利而不是义了。”

有人问:“士人想要

行婚礼,而彼家不从,如何?”朱子曰:“这也只得婉转,使人去与他商量。但古礼也省径人,何苦不行?”

译举行婚礼,但对方家庭不遵从,该怎么办?”朱子说:“这也只能委婉曲折,派人去与他们商量。但古礼也有简省便捷的,何必苦于不实行呢?”

朱子曰丧礼须从仪礼为正

朱子曰:「古者葬地、择日,皆决于卜筮。今人不晓古法,且从俗择之可也。丧具称家之有无,贫而厚葬,不循礼也。」

朱子曰:「丧礼自葬以前皆谓之奠,其礼甚简。盖哀不能文,而于新死者未忍遽以鬼神之礼事之也。自虞以后方谓之祭,故礼家又谓奠为丧祭,而虞为吉祭,盖渐趋于吉也。」

朱子曰:「反哭升堂,反诸其所作也;主妇入于室,反诸其所养也。」须知得这意思,则所谓践其位、行其礼等事,行之自安,方见得继志述事之事。

朱子曰:「卒哭之礼,近世以百日为期。盖自开元失之,今从周制。葬后三虞,而后卒哭,得之矣。卒哭之后,便除几席,则孝子之心,岂能自安乎?」《大戴礼》诸侯迁庙篇云:「君及从者皆元服。」则是三年大祥之后,既除丧而后迁矣。其词但告迁,而不言祔。是既祔之后,主复于寝,而至此方迁于庙矣。迁主礼,经所说不一。窃意当以大祥前一日祭,当迁之主告而迁之,然后次日撤几筵,奉新主入庙,似亦稍合人情。

朱子曰:「按丧礼,凡丧父,在父为主,则父存子无主丧之礼。又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注云:『各为妻子之丧为主』,则是凡妻之丧,夫自为主,以子为丧主未安。古人居丧,皆与平日绝异,故宗庙之祭虽废,而幽明之间两无憾焉。今人居丧,平日之所为皆不废,而独废此一事,恐亦有未安。卒哭葬后,用墨衰常祀于家庙可也。」问:「子为母大祥及禫,夫已无服,其祭当如何?」曰:「今礼,几筵必三年而除,则小祥、大祥之祭皆夫主之。但小祥之后,夫即释服,大祥之祭,夫亦恐须素服以祭,但改其祝词,不必言为子而祭也。」问:「妻丧逾期,主祭?」曰:「此未有考,但马氏大小祥祭已除服者皆与祭,则主祭者须已除服,亦何害于与祭乎?但不可纯用吉服,须如吊丧及忌日之服也。」窦文卿问:「子之所生母死,题主当何称?祭于何所?祔于何所?」曰:「若避嫡母,止称亡母而不称妣,以别之。伊川云:祭于私室。」问:「夫在,妻之神主宜书何人奉祀?」曰:「旁注施于所尊以下,则不必书也。」

问祧主。朱子曰:「天子诸侯有太庙夹室,则就主藏于其中。今士人家无此,祧主无可置处。礼记说藏于两阶闲。今不得已,只埋于墓所。」

朱子曰:「荐新告庙,吉凶相袭,似不可行。未葬可废,既葬则使轻服,或已除者入庙行礼可也。四时大祭,既葬亦不可行。如韩魏公所谓节祠者,则如荐新行之可也。又云:正祭三献,受胙非居丧所可行;而俗节则惟普同一献,不读祝,不受胙也。」

朱子曰:「宗子虽未能立,然服制自当从古,是非爱礼存羊之意,不可妄有改易也。如汉时宗子法已废,然其诏令犹云『赐民当为父后者爵一级』,是此礼意犹存,岂可谓宗法废而诸子皆得为父后乎?」

曾择之问:“三年丧而复有期丧者,当服期丧之服以临其丧,卒事则反初服。或者以为方服重,不当改衣轻服,不知何如?”朱子曰:“或者之说非是。”李晦叔问:“程氏祭仪谓凡配止以正妻一人,或奉祠之人是再娶所生,即以所生母配。”曰:“程先生此说恐误。”《唐会要》中有论:“凡是嫡母无先后,皆当并祔合祭。”

朱子曰:「出妻入庙,决然不可,无可疑者。为子孙者,只令岁时就其家之庙拜之,若相去远,则设位望拜可也。族祖及诸旁亲,皆不当祭。有不可忘者,亦放此例足矣。」

朱子曰:「朋友之丧,古经但云朋友麻,则如吊服而加麻绖耳。然不言日数。至于祭奠,则温公说:『闻亲戚之丧者,但当为位哭之,不当设祭,以其神灵不在此也。』其大槩如此,亦当以其厚薄、长少而为之节,难以一定论也。」

问改葬。朱子曰:「须告庙,而后告墓。方启墓以葬,葬毕奠而归。又告庙哭,而后毕事。」

朱子曰:「伯有为厉,伊川云:『别是一般道理,为其人气未尽而强死,自是能为厉。如子产为之立后,使有所归,遂不

译朱子说:丧礼必须以《仪礼》作为标准。

朱子说:“古代人选择葬地和日期,都依靠占卜来决定。现在的人不懂古法,暂且依照世俗的习惯来选择也可以。丧葬用品应根据家庭的贫富状况来准备,贫穷却厚葬,是不符合礼制的。”

朱子说:“丧礼中,从下葬之前都称为‘奠’,其礼仪非常简略。这是因为哀痛至极无法讲究文饰,而且对于刚去世的人,不忍心立刻用对待鬼神的礼仪来侍奉他。从虞祭之后才称为‘祭’,所以礼学家又把奠称为丧祭,把虞祭称为吉祭,这是因为逐渐趋向于吉庆了。”

朱子说:“反哭升堂,是回到死者生前活动的地方;主妇进入内室,是回到死者生前被供养的地方。”必须懂得这层意思,那么所谓站在死者的位置、执行死者的礼仪等事情,做起来自然心安,才能体现出继承志向、叙述事迹的意义。

朱子说:“卒哭的礼仪,近代以一百天为期。这是从开元年间开始出错的,现在应遵循周代的制度。下葬后进行三次虞祭,然后进行卒哭,这才是正确的。卒哭之后,就撤去灵位的几案和席位,那么孝子的心,怎么能安宁呢?”《大戴礼记·诸侯迁庙篇》说:“国君和随从的人都穿黑色的丧服。”这说明在三年丧期的大祥祭之后,已经除去丧服,然后才迁移神主。文中只说迁移,没提附祭。这说明在附祭之后,神主又回到了寝宫,到了这个时候才迁移到宗庙。关于迁移神主的礼仪,经典中的说法不一致。我私下认为,应当在大祥祭的前一天祭祀,向即将迁移的神主禀告并迁移它,然后第二天撤去灵位的几案席位,奉迎新的神主进入宗庙,这样似乎也更合乎人情。

朱子说:“按照丧礼,凡是父亲去世,在父亲在世时由父亲做主,那么父亲在世时儿子没有做丧主的礼仪。又如果父亲去世,兄弟同居,各自主持自己那一房的丧事。注解说:‘各自为妻子之丧做主’,这意味着凡是妻子的丧事,丈夫自己做主,让儿子做丧主是不妥当的。古代人居丧,都与平日截然不同,所以虽然宗庙的祭祀废除了,但阴阳两界都没有遗憾。现在人居丧,平日所做的事情都不废除,唯独废除了这一项,恐怕也有不妥当的地方。卒哭和下葬之后,穿着墨衰绖在家庙进行常规祭祀是可以的。”问:“儿子为母亲举行大祥祭和禫祭,丈夫已经没有丧服了,祭祀应当如何进行?”回答说:“现在的礼制,灵位必须三年后才撤除,那么小祥祭、大祥祭都由丈夫做主。只是小祥祭之后,丈夫就脱去丧服,大祥祭时,丈夫恐怕也需要穿素服来祭祀,只是更改祝词,不必说为儿子而祭祀。”问:“妻子去世超过期限,谁做主祭?”回答说:“这没有考证,但马氏说大小祥祭已经脱去丧服的人都参与祭祀,那么做主祭的人必须已经脱去丧服,参与祭祀又有什么妨害呢?只是不能纯粹穿吉服,必须像吊丧和忌日所穿的服装那样。”窦文卿问:“儿子所生的母亲去世,神主上应当怎么称呼?在哪里祭祀?附祭在哪里?”回答说:“如果为了避讳嫡母,只称亡母而不称妣,以作区别。伊川先生说:在私室祭祀。”问:“丈夫在世,妻子的神主应当写谁奉祀?”回答说:“旁注施于所尊以下,那么就不必写了。”

问关于祧主的事。朱子说:“天子诸侯有太庙的夹室,就把神主藏在那里。现在士人家里没有这个,祧主没有放置的地方。《礼记》说藏在两阶之间。现在不得已,只能埋在墓地。”

朱子说:“荐新祭告宗庙,吉凶交替,似乎不可实行。未下葬时可以废除,已经下葬则让穿轻丧服的人,或者已经除服的人进入宗庙行礼是可以的。四季的大祭,已经下葬后也不可行。如韩魏公所说的节祠,那么像荐新那样实行是可以的。又说:正祭三献,接受胙肉不是居丧期间所能做的;而世俗节日则只是普遍一献,不读祝词,不接受胙肉。”

朱子说:“宗子虽然未能确立,但丧服制度自然应当遵循古制,这不是爱护礼制、保存礼意的意思,不可随意更改。比如汉代宗子法已经废除,但诏令中还说‘赐给应当作为父亲后嗣的人爵位一级’,这说明礼制的意义还存在,怎么能说宗法废除了,所有的儿子都可以作为父亲的后嗣呢?”

曾择之问:“服三年丧后又遇到期丧的人,应当穿着期丧的丧服去临丧,事情结束后再换回原来的丧服。有人认为正穿着重丧服,不应当改穿轻丧服,不知怎么样?”朱子说:“这种说法不对。”李晦叔问:“程氏的祭仪说凡是配享的只以正妻一人,或者奉祠的人是再娶所生的,就以生母配享。”回答说:“程先生这个说法恐怕有误。”《唐会要》中有论述:“凡是嫡母无论先后,都应当一并附祭合祭。”

朱子说:“被休弃的妻子入庙,绝对不可以,毫无疑问。作为子孙的,只在岁时到她的家庙去拜祭,如果相距遥远,就设位遥拜也可以。族祖以及各位旁系亲属,都不应当祭祀。有不可忘记的,也照这个例子就足够了。”

朱子说:“朋友的丧事,古经只说朋友麻,那么就像吊丧的服装加上麻绖罢了。但不说天数。至于祭奠,温公说:‘听到亲戚丧事的人,只应当设位哭祭,不应当设祭,因为他的神灵不在此地。’大概如此,也应当根据关系的厚薄、年龄的长少来调节,难以一概而论。”

问改葬的事。朱子说:“必须告祭宗庙,然后告祭墓地。刚开墓下葬,葬毕奠祭后回家。又告祭宗庙哭祭,然后事情才完毕。”

朱子说:“伯有为厉鬼,伊川先生说:‘这是另一种道理,因为他的人气未尽而强死,自然能成为厉鬼。如子产为他立后,使他有所归依,于是就不……’

为厉,亦可谓知鬼神之情状矣。』」

译成为厉鬼,也可以说是了解鬼神的性情状态了。

朱子曰:「一家之主,则一家之鬼神属焉;诸侯守一国,则一国之鬼神属焉;天子有天下,则天下之鬼神属焉。」看来为天子者,这个神明是多小大?如何有些子差忒得?若纵欲无度,天下许多星辰,地下许多山川,如何不变怪[以上分二十九节]

  为治第十五

朱子曰:「为举与为治,只是一统事。他日之所用,不外乎今日之所存。」

朱子曰:「士之所以能立天下之事者,以其有志而已。然非才则无以济其志,非术则无以辅其才。古之君子,未有不兼是三者而能有为于世者也。」

朱子曰:「凡事须是敬,则能立;才有慢心,事日趋于弊坏。」

或问论治便要识体?朱子曰:“然,且以一县言之,则治告讦,劝农桑,抑末作,其体也。若不识得体时,正大体事都不管,所为皆是细碎之事。”

朱子曰:「仕宦只是廉勤自守,进退迟速,自有时节,切不可起妄念也。守官只是律己公廉,执事勤恪,昼夜孜孜,如临渊谷,便自无他患害。」才是有所依倚,便使人怠惰放纵,不知不觉错做了事。当官廉谨,是吾辈本分,事不待多说,然细微处亦须照管,不可忽略因循怠惰。又云:「自治既不苟,更能事上以礼,接物以诚,临民以宽,驭吏以法,而簿书期会之间,亦无所不用其敬焉,则庶乎其少过矣。」

朱子曰:「大率天下事,循理守法,平心处之,便是正当。当官勿避事,亦勿侵事。」

朱子曰:「事上使下,皆必诚意交孚,而后可以有为。平易近民,为治之本。」

或问:“为政必当以宽为本,而以严济之。”朱子曰:“某尝谓当以严为本,而以宽济之。居上克宽,盖自政教法度而行之以宽,非废弛之谓也。今人说宽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谓坏了这宽,为政必有规矩,使奸胥猾吏不得行其私,然后刑罚可省,赋敛可薄。所当以宽为本体,仁长人,孰大于此者乎?”

朱子曰:「为政如无大利害,不必议更张。更张则所更之事未成,必哄然成扰,卒未已也。治道去泰甚,诚出于黄老之意。然吾言亦颇有近似者,但在用者如何?若看得准则,定当不可易处,然后随其深浅而不求备焉。此则儒者之去泰甚也。」

朱子曰:「作县固非易事,然尽心力而为之,必无不济。」许公自言:「吾作县有八字法,请问之,则曰:『开收人丁,推割产税而已。』」版籍不正,田税不均,虽若小事,然其实最为公私莫大之害。顷在同安,见官户富家吏人中户典买田产,不肯受业,操有余之势力,以困破卖家,计狼狈之人,殊使人扼腕。每县中有送来整理者,必了于一日之中,盖不如此,则村民有宿食废业之患,而市人富家得以持久困之,使不敢伸理,此最弊之大者。孟子论王道,以制民产为先,今井地之制未能遽讲,莫若令逐州逐县各具民田一亩,岁入几何,输税几何,非泛科率又几何,州县一岁所收金谷总计几何,诸色支费总计几何,有余者归之何许,不足者何所取之?俟其毕集,然后选忠厚通练之士,数人类会考究而大均节之,有余者取,不足者与,务使州县贫富不至甚相悬,则民力之惨舒亦不至大相绝矣。是则虽未能遽复古人井地之法,而于制民之产之意,亦髣髴其万一。

朱子曰:「省刑罚,薄税敛,此二者,仁政之大目也。」

朱子曰:「凡天下疲癃残疾、惸独鳏寡,皆兄弟颠连而无告者也。君子之为政,宜要主张这等人。先王养民之政,导其妻子,使之养其老而恤其幼;不幸而有鳏寡孤独之人,无父母妻子之养,尤宜怜恤。」

朱子曰:「夫民衣食不足,则不暇治礼义;而饱暖无教,则又近于禽兽。故既富而教以孝弟,则人知爱亲敬长,而代其劳。」

朱子知南康军,榜示其民,略曰:“天性人心,不易之理,在昔既有,今岂无之?患在师帅不良,不加敦劝,是致颓靡,日陷偷薄。今请管下士民、乡邻父老,岁时集会,并加教戒。间或因事反复丁宁,使后生赤子咸知修其孝弟忠信之行,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敦厚亲族,和睦乡邻,有

译朱子说:“一家的主人,这一家的鬼神就归属于他;诸侯镇守一国,这一国的鬼神就归属于他;天子拥有天下,天下的鬼神就归属于他。”看来做天子的,这神明的力量是多么广大?怎么容得有一点点差错呢?如果纵欲无度,天下众多的星辰,地下众多的山川,怎么会不发生怪异变化呢?[以上分二十九节]

治理国家第十五

朱子说:“举荐人才与治理国家,只是同一件事。将来所运用的,不外乎今天所积蓄的。”

朱子说:“士人之所以能够成就天下的事业,是因为他们有志向罢了。然而没有才能就无法实现志向,没有方法就无法辅助才能。古代的君子,没有不兼具这三者而能在世上有所作为的。”

朱子说:“凡事必须恭敬,才能建立;一旦有了轻慢之心,事情就会一天天趋向败坏。”

有人问:谈论治理就要认识根本吗?朱子说:“是的。且以县为例,治理告发揭短之风,鼓励农桑,抑制工商业,这就是根本。如果不认识根本,那些重大的事情都不管,所做的都是琐碎的事情。”

朱子说:“做官只是廉洁勤勉地自我约束,进退的快慢,自然有它的时节,切不可产生非分的念头。做官只是严于律己、公正廉洁,处理事务勤勉谨慎,日夜孜孜不倦,如同面临深渊峡谷一样,自然就没有其他的祸患。一旦有所依赖,就会使人怠惰放纵,不知不觉做错了事。做官廉洁谨慎,是我们本分,事情不必多说,但细微之处也必须照管,不可忽略因循怠惰。”又说:“自身修养既不苟且,又能以礼侍奉上级,以诚对待他人,以宽厚对待百姓,以法度驾驭官吏,而在文书簿籍和期限集会之间,也没有不竭尽恭敬的,那么大概过错就会很少了。”

朱子说:“大抵天下的事,遵循道理、遵守法度,平心静气地处理,就是正当的。做官不要回避事务,也不要侵夺他人的事务。”

朱子说:“侍奉上级、役使下级,都必须以诚意相交、彼此信任,然后才能有所作为。平易近民,是治理国家的根本。”

有人问:“为政必须以宽厚为根本,而以严厉来补充它。”朱子说:“我曾经说应当以严厉为根本,而以宽厚来补充它。居上位者能够宽厚,大概是从政教法令方面施行宽厚,并不是说废弛政令。现在人说宽政,大多是事事不管。我说破坏了这宽厚,为政必须有规矩,使奸诈的胥吏无法行其私欲,然后刑罚才可以减少,赋税才可以减轻。所应当以宽厚为根本,仁爱百姓,还有比这更大的吗?”

朱子说:“为政如果没有重大的利害,不必议论变革。变革的话,所变革的事情尚未成功,必然闹得纷乱扰民,最终也不会停止。治理之道去除过分极端的做法,确实出自黄老的意思。然而我的话也有相近的,关键在于运用的人如何?如果看得准则,确定不可改变的地方,然后随其深浅而不求完备。这就是儒者去除过分极端的做法。”

朱子说:“做县令固然不是容易的事,但尽心竭力去做,必然没有不成功的。”许公自己说:“我做县令有八字法则,请问是什么,就说:‘登记人口,推割田产税赋罢了。’”户籍不正,田税不均,虽然看似小事,但实际上是公私最大的祸害。从前在同安,见官户富家吏人中人典买田产,不肯过户,凭借多余的势力,来困迫卖家,算计狼狈之人,实在让人扼腕叹息。每当县中有送来整理的人,必定在一天之内了结,因为不这样,村民就有住宿废业的祸患,而市井富家得以持久困迫他们,使他们不敢伸张道理,这是最大的弊病。孟子论述王道,以制定百姓的产业为先,现在井田的制度未能立刻推行,不如命令各州各县各自统计百姓田地一亩,年收入多少,缴纳赋税多少,非泛泛科率又多少,州县一年所收金谷总计多少,各种支费总计多少,有余的归于何处,不足的从哪里取?等全部汇集后,然后选拔忠厚通达干练的人士,分类汇总考究而大大均衡调节,有余的取,不足的给,务必使州县贫富不至于相差悬殊,那么民力的惨舒也就不至于大相径庭了。这样虽然未能立刻恢复古人的井田之法,但对于制定百姓产业的意思,也仿佛有一点点相似。

朱子说:“减少刑罚,减轻赋税,这两者,是仁政的大纲目。”

朱子说:“凡是天下疲弱残疾、孤苦无依的人,都是兄弟颠连而无告的人。君子为政,应当主张照顾这些人。先王养民的政令,引导他们的妻子儿女,使他们养老恤幼;不幸而有鳏寡孤独的人,没有父母妻子儿女的供养,尤其应当怜恤。”

朱子说:“百姓衣食不足,就没有闲暇治理礼义;而饱暖无教,又接近禽兽。所以既富之后以孝悌教化他们,那么人们就知道爱亲敬长,而代替他们的劳苦。”

朱子知南康军,榜示百姓,略说:“天性人心,是不变的道理,过去既有,现在难道没有吗?祸患在于师长不好,不加敦劝,导致颓靡,日益陷入偷薄。现在请管下的士民、乡邻父老,岁时集会,一并加以教戒。间或因为事情反复叮咛,使后生赤子都知道修养孝悌忠信的品行,入家侍奉父兄,出外侍奉长上,敦厚亲族,和睦乡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