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医藏经穴汇解一

(卷首)

医藏 · 已译 · 第 1–2 段

经穴汇解

叙

余重表弟山崎子政(善)世以针科仕。

朝尤妙手爪之运见为侍医。兼医学教谕。尝语余曰。灵素之外。明堂尚矣。甲乙收而传焉。继之有徐叔向秦承祖甄权等书。俱系于亡佚。是可惜也。宋仁宗仿贞观故事命翰林医官王唯一撰定铜人针灸图经。于是三阴三阳合任督而为十四孔穴。三百六十五其义始备矣。元滑寿着发挥一根据忽公泰金兰循经云。

忽氏之书此间无传。然考其文。正与铜人同。则循经全采之于铜人而滑氏不及。寓目于铜人也。自此而降。各家撰述颇多。得失互存后学不能无迷。今本之于灵素甲乙。参之于铜人图经。而上自千金外台。下至明清诸书。搜罗众说。会粹精要。正之以经脉。流注量之以尺度分寸。揣之以定 骨间动脉宛宛中。则莫有孔穴乖错之弊。明堂之能事毕矣。若夫方圆迎随之。微吹云见苍之妙。则在于得之心手。岂可言传水藩侍医原子子柔撰经穴汇解八卷纂二十有余家之说。考证辨订。定为一家之学。以嘉惠后学。殆与子政之言符。盖其用心也。勤矣书已上梓以问序于余。余非颛门。故昧乎经俞之义焉。得折辞然子柔在数百里之外。恳请不已。回缀所闻于子政。揭于卷端。以念读斯书者云。

文化四年岁在丁卯仲春上 东都医官督医学丹波元简撰水户藩 扈从士员立原任书

自序

舅氏淡园 翁作经穴汇解上下二卷。以其季子失明。从事于针刺。故有此着也。余幼时。在武城侍膝下是。想往时汇解之事。乞之翁再阅。则所引仅仅三五家而已。未足以取征于斯焉。余乃以家藏书修补之。增为八卷。顷得堀立考。遂输通攻诸说。颇具余业。已脱稿。故不取其说。安井元越俞穴折衷全抄通攻采择之不精憾多遗漏。余固浅见寡闻。引证疏脱。岂啻遂输通攻而已哉。希后之览者正之。

享和癸亥仲春之日南阳原昌克撰

凡例

一孔穴注解。以甲乙经。为古。千金方。外台秘要。次之。至后世。随意增减。诸说纷纭。使人茫然。故此编务。辨诸家之谬。令学人知所适从。

一今世言经穴者。率皆奉滑氏。十四经发挥穴歌。以为金科玉条。乃就各经。揣摩以认俞穴。或自手而到于头。或自足而到于头。唯其流注是视。不更审各体全穴。故至数穴相接之处。动致混错。如下廉。丰隆。耳门。听宫。听会。重取一穴。而莫之能省。盖发挥穴注。虽据资生经为文。然其部分穴名。不主各体。而主各经。盖仿外台秘要。更于手足十二经之外。加奇经任督二脉。创设十四经之目。因配以诸穴。学人由是而学焉。所以失也。今取俞穴。先就头面腹背项颈各部。悉详其处所。然后推求络经上下前后。犹指掌。故此据甲乙。千金。以分诸部为图。若其流注。则具之于后。

一经络流注交会。及穴歌。尽具十四经发挥。其与经脉篇有异同。则冈本为竹。着脏腑详解悉之。奇经八脉。亦同。今诸经俞穴。有异同者。外台秘要。移肺经中府云门入脾经之类。必记之备参考。灸壮刺分。则诸书异同稍少。而至攻病。则有不可守者。故不载穴下。

举具于续编主治部中。如禁刺灸穴。亦不可不知焉。载在各穴下。

一此编。一主甲乙经。故系诸本注。但内经文。可征者。先记而后及甲乙。使学人知古书可目者。又从其古者。

一千金方曰。吴蜀多行灸法。有阿是之法。阿是。天应穴。取病患称快者。自是陷中而经脉所历也。故奏验。不鲜。乃古所谓痛所为 之义也。然徒执阿是。而谓经穴之似迂者。去大道。而从快捷方式也。疗其病不知其所以愈也。所谓阿是而无名称者。皆载之续编主治部中。

一凡奇穴。别分部。其阿是穴而无名目者。不收录。

本邦之灸法。传异域者。载在圣济总录。神应经等。又如九曜点之类。乃今不录。详诸一同身寸者不必用。只急卒之际。或用之。而其法不一。诸说载在开卷第一者。所以先一孔穴注解。资生经等。引他书者。就其所引之书校之。若不见其文者。直书资生经。

一阅书之际。遇其异名。则不易知。乃细书异称于目录穴名下便其搜索。

一引书目录。只载其孔穴下。所引据者。于考案条中。所证订。如素难诸注。诸史注疏。总不注于穴下者。皆不列目录而夸博洽。且偶有目录外书而注穴下者。则正录题名。若癸辛杂识。幼幼新书五云抄等。是也。引书省题名。例细书目录下。

一家藏圣济总录。誊写本也。其分寸字画。不能无疑。故多不取征于此。吴文炳。针灸大成。无注于穴下者。杨继洲。针灸大成。往往载其说于穴下。单记大成者杨氏之大成也。

氏。针灸大成。只记吴文炳。不言大成。以别之。

译《经穴汇解》叙 我的表弟山崎子政(名善),世代以针灸医术出仕。他尤其精通针刺手法,因而被任命为侍医。同时兼任医学教谕。他曾对我说:在《灵枢》《素问》之外,《明堂》一书也已经年代久远了。后来有人收集《甲乙经》并把它流传下来。此后又有徐叔向、秦承祖、甄权等人的著作。但这些著作全都散失亡佚了。这实在令人惋惜。宋仁宗仿照唐太宗贞观年间的旧例,命翰林医官王唯一编撰、审定《铜人针灸图经》。从此,三阴三阳经脉合并任脉、督脉,成为十四条经脉。三百六十五个腧穴的体系,其义理才算完备。元代滑寿所著《发挥》,一概依据忽公泰的《金兰循经》说:忽氏的著作在这里没有流传。然而考察其中的文字,却正好与《铜人》相同。那么,《循经》大概全部取自《铜人》,而滑氏没有见到这一点。这说明他只是偶然看到了《铜人》。从这以后,各家撰写的著作很多。其中有得有失,彼此并存,使后来的学习者不能不感到迷惑。如今,我以《灵枢》《素问》和《甲乙经》为本,再参照《铜人针灸图经》。上自《千金方》《外台秘要》,下至明代、清代的各种著作,广泛搜集各家的说法,汇聚其中精粹而简要的内容,用经脉循行加以校正,用经脉流注来核量,并以尺度、分寸来确定位置。再通过揣摸,确定在骨间、动脉搏动明显的部位。这样就不会有经穴位置偏差、错乱的弊病。关于《明堂》的主要工作,也就完成了。至于针刺方圆、迎随等手法,以及微妙得如同轻吹云气、看见苍天那样的奥妙,就在于心领神会,并能在手上熟练掌握。水户藩侍医原子子柔撰写《经穴汇解》八卷,汇编了二十多家关于此事的说法。他加以考证、辨析和订正,建立了一家之学,用来惠益后来的学习者。这大概与子政所说的话相符,因为他正是这样用心做的。他的勤勉可见一斑;书已经刻印出版了,还来请我为它作序。我并不是专门研究这一门学问的人,所以对经脉和腧穴的义理很不明白。我想推辞,但子柔在数百里之外,他仍然恳切请求,始终没有停止。于是我回想并整理从子政那里听到的内容,题写在书卷的开头,以此让阅读这部书的人知晓。文化四年丁卯年仲春上旬,东都医官、督医学丹波元简撰;水户藩扈从士员立原任书。自序 我的舅父淡园翁撰写了《经穴汇解》上下两卷。因为他的幼子失明,便从事针刺治疗,所以写下了这部著作。我年幼时,曾在武城侍奉在舅父膝下。我回想当初编纂《汇解》的事情。请舅父再次审阅。那么,书中所引用的仅仅只有三五家的著作罢了。还不足以据此作为征引考证的依据。于是我用家中收藏的书籍加以修补。把它增补为八卷。近来又得到《堀立考》。于是把各家的学说汇通考订。其中颇有补益我这部书的内容。现在已经脱稿了。所以没有采用他的说法。安井元越的《俞穴折衷》把各家学说全部抄录,考订取舍却不够精审,令人遗憾的是遗漏很多。我本来就见识浅陋,听闻不广。所作引证也不够周详。哪里只是汇通考订各家学说而已呢?希望后来阅读此书的人加以订正。享和癸亥年仲春之日,南阳原昌克撰。凡例 第一,关于腧穴的注解,以《甲乙经》作为依据,因为它是古代的著作。其次采用《千金方》,以及《外台秘要》,依次作为次要依据。至于后世的著作,往往随意增删。各家的说法纷繁不一,使人感到茫然。所以本书致力于,辨析各家的谬误,使学习者知道应当遵循哪一种说法。第二,当今谈论经穴的人,大多都尊奉滑寿。把《十四经发挥》的腧穴歌诀,当作不可更改的金科玉律。于是对于各条经脉,只是揣摩考察来辨认腧穴,有的从手部一直推到头部,有的从足部一直推到头部,只看经脉的流注方向,却不再仔细审察各个部位的全部腧穴。所以到了几个腧穴彼此相接的地方,往往就会造成混淆和错乱。例如下廉、丰隆、耳门、听宫、听会,还把它们重复取作一个腧穴,却没有人能够察觉。这是因为《十四经发挥》的腧穴注释,虽然依据《资生经》来撰写,然而其中各部分所列的穴名,并不是以身体各部位为主,而是以各条经脉为主。这大概是仿照《外台秘要》的编排方式。又在手足十二经之外,加上奇经中的任脉、督脉两条经脉。创立了十四经这一分类名称,并因此将各个腧穴分别归入其中。学习的人由此来学习。这就是产生错误的原因。现在取用腧穴,先从头面、腹部、背部、项部和颈部的各个部位开始,把它们的位置全部详细说明。然后推求络脉、经脉在上下、前后的循行关系,就会像看自己的手掌一样清楚。所以这里依据《甲乙经》、《千金方》,把各个部位分别绘制成图。至于经脉的流注,则详细列在后面。第一部分讲经络流注和交会,以及腧穴歌诀,全部依据《十四经发挥》。至于它与《经脉篇》有相同和不同之处,则见于冈本为竹的著作。《脏腑详解》中对此都有详细说明。奇经八脉的内容,也是如此。现在各条经脉的腧穴中,凡是有不同之处的,《外台秘要》中,有把肺经的中府、云门等穴移入脾经之类的情况,必须记载下来,以备参考。艾灸的壮数和针刺的分寸,各部书籍之间的不同就稍微少一些。至于针灸攻治疾病,则有些说法不能拘守。所以不把这些内容列在各穴之下,而是全部列在续编的主治部分中。例如禁止针刺和艾灸的腧穴,也不能不加以了解。这些内容都记载在各穴的条目之下。第一,本编,第一,以《甲乙经》为主要依据。所以把它列在各书的原注中。至于《内经》中的文字,凡是可以作为依据的,先行记载,然后再涉及《甲乙经》,让学习者知道古书中可以查考的内容。又选取其中较为古老的内容。《千金方》说:吴地、蜀地大多施行艾灸法。其中有“阿是”的方法。所谓“阿是”,就是天应穴。选取患者认为舒服、疼痛减轻的部位。这个部位正在凹陷之中,也是经脉所经过的地方。所以施治往往能够奏效。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就是古人所说的以疼痛部位作为取穴依据的意思。然而如果只是拘泥于“阿是”二字,认为经穴的位置迂曲难明,便舍弃正道,而去采取便捷的方法,虽然治好了疾病,却不知道疾病痊愈的原因。所谓“阿是”而没有正式名称的腧穴,都记载在续编的主治部分中。第一,凡是奇穴,分别按身体部位编排。其中那些称作阿是穴、没有正式名称的腧穴,不予收录。本国的灸法,凡是流传到外国的,记载在《圣济总录》、《神应经》等书中。又如九曜点一类的方法,现在也不予收录。凡是详细说明各穴与同身寸关系的内容,没有必要全部采用。只有在病情紧急、仓促之际,有时才采用这种方法。而且具体方法并不相同。各种说法都记载在开卷第一部分,所以先逐一注解各个腧穴。《资生经》等书,凡是引用其他书籍的,都根据所引用的原书加以校勘。如果找不到原文,就直接写作《资生经》。阅读书籍时,遇到同一腧穴的异名,就不容易辨认。所以把异名小字列在目录中的穴名之下,以便查找。关于引用书籍的目录,只记载在所引腧穴的条目之下。凡是作为引用依据的书,都列在考证条目中。凡是考证、订正所依据的书,如《素问》《难经》的各种注本,以及各种史书的注疏,凡是不直接注在腧穴条目下的,都不列入目录,以免夸耀自己博学多闻。另外,偶尔也有目录之外的书籍被用来注释腧穴,这种情况就照实写出书名。例如《癸辛杂识》,《幼幼新书》《五云抄》等,就是这种情况。引用书籍时,如果省略书名,例在目录之下用小字注明。有一家收藏的《圣济总录》,是抄写本。其中关于分寸的字句,不能没有疑问。所以大多不把它作为考证的依据。吴文炳的《针灸大成》,没有在各穴条目下加注的内容,不列入。杨继洲的《针灸大成》,往往把他的说法记载在各穴条目下。所以单独记作《针灸大成》时,指的是杨氏编纂的《针灸大成》。杨氏。《针灸大成》。只记作吴文炳,而不写《针灸大成》,用来加以区别。

一流注编中。穴下所细注一载甲乙经文。故不记甲乙经。若有引他书者。则必记其所引书名。又不曰。某经之所发某经之所溜。单记所发所溜者。省本经之字也。但肺经一条。悉加太阴经之字。以示之。其经络别走某经之类。亦省本经字。

一奇穴部。所载穴名。注文不同而其穴相同者。不敢改论焉。以其不拘经络流注也。

一凡奇穴同名异穴者。于各条。不下注说。但如与 穴同名者。必注曰。与某部某穴。

同名异穴。教读者不误。

卷之一

折量分寸法

凡取 穴折量分寸之法。说者不一。以其专主同身寸而不据。灵枢骨度篇。故多为参差。夫 穴所在。即肌肉之分理。节解骨缝陷罅处也。故曰动脉应手。或曰宛宛中。或曰陷者中。

则索宛陷摸动脉以得 穴。不必用分寸者。可知矣。古人虽或言分寸。亦大概言之。不必拘拘也。且夫同身寸者。古书所无也。又名同指寸始见孙真人之说。以本人手指度本人之身体。故曰同也。非布医师之手指于病者而度之之谓也。王太仆注素问。每穴曰同身寸之几寸。后人遂废骨度篇。而用同身寸。明堂灸经。引扁鹊载同身寸。医书动假扁鹊而为根蒂。未详其由来。按寸字起于寸口。从HT 。从一本取布指。诊脉之象。是人身专以寸口为一寸。又家语云。

布指知寸。公羊传云。肤寸而合。注曰。侧手为肤。皆言布指为寸。非度手指两纹中间。而为寸之谓也。试度两乳间为九寸半。以指布之。一指当一寸。则布指之义。不为强定 穴之际。

至其无骨节缝会可以凭认者则据骨度分寸。折量之。而后肥瘦长短。各得其所。及病急卒。

以己手布病者身体。肥瘦长短。以意将息。譬鸠尾至脐中布指容八指则一指当一寸。四指为中脘三指为上脘。容七指则一指弱为一寸。庶乎其不差。其他同身寸。未必用焉。顷三人相会。一人长五尺六寸。以曲尺度同身寸。得七分半。一人长五尺三寸而得八分。一人长五尺。

而得七分半。且目口取一寸。或以两乳八寸之法。取脊胁类。皆无稽之甚。不可从焉。

崔知悌曰。凡孔穴尺寸。皆随人形大小。须男左女右量手中指一节两纹中心。为一寸。

曰凡孔穴皆逐人形大小。取手中指第一节。为一寸(千金翼无一字)一云。三寸者尽一中指也此二说同义。徐凤曰。大指与中指。相屈如环。取中指中节横纹。上下相去长短。为一寸。

谓之同身寸法。杨继洲曰。手中指第二节内廷横纹头。相去为一寸。取稻秆心量。或用薄篾量。皆易折而不伸缩为准。用绳则伸缩不便。故不准。后人多从此说。

孙真人曰。凡孔穴在身。皆是脏腑荣卫。血脉流通。表里往来。各有所主。临时救难。

审详。人有老少。体有长短。肤有肥瘦皆须精思商量。准而折之。无得一概致有差失。其尺寸之法。根据古者八寸为尺。仍病者男左女右。手中指上第一节为一寸。亦有长短不定者。即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以意消息。巧拙在人。又曰。以肌肉纹理。节解缝会。宛陷之中。及以手按之。病者快然如此仔细安详。用心者。乃能得之耳。此说为得。吾门以此说为法。世人偶误读横度大拇指第一节纹。度大拇指上下两横纹间。为一寸者。非孙氏之意也。凡言横者。以人身直立言焉。手指亦同太渊大陵曲泽等条下。皆有横纹语。可见也。千金方。又曰。以古尺比今尺得八分。

本邦曲尺与唐尺同。则八分今曲尺八分也。试宛转随指。横度横纹。得曲尺一寸。横度第一节。则得八分。此言指广即布指之义也。且千金不言横纹。乃横度第一节耳。

肘后方曰以病患手横掩下并四指。名曰一夫。夫。家语作扶。公羊作肤。盖以音同千金方曰凡量一夫法。覆手并舒四指。对度四指上中节。横过为一夫。夫。有两种。有三指为一夫者。

此脚弱灸。以四指为一夫也。亦根据支法存。旧法。外台秘要方曰。谨按明堂制。当以立为正取有长短。取穴必不着。又按秦承祖华陀等取穴。并云三指四指为准。取三里穴四指。指阔六分。四六二十四只阔二寸四分。取穴如何。得着黄帝为本。诸说并不可信。今按灸香港脚八种法之类三里上下廉。从肘后方。以下诸书多有一夫法。处穴致参差。故不取一夫之法也。只记诸说备考案。

图 孙思邈取手大拇指第一节横度为一寸图 量手中指而为一寸

卷之一

头面部第一

灵枢骨度篇曰。人长。七尺五寸。○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发所覆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角(额角)以下。至柱骨。(天柱骨)长一尺。○两颧之间。相去七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项发以下。至背骨。(背。甲乙作脊)长二(二甲乙作三)寸半。○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中。天突也)

译在流注编中,各穴下面详细注释的内容,凡是载有《甲乙经》原文的,所以不再标记《甲乙经》。如果引用了其他书籍,就一定记下所引用的书名。又不写成:某经所发、某经所溜。如果只记“所发”“所溜”,就是省略了本经的名称。但肺经这一条,全部加上“太阴经”三个字,用来明确标示它。至于经络分支通往某经之类的情况,也省略本经的名称。第一,奇穴部分。其中所记载的穴名,如果注释不同而腧穴实际相同,也不敢擅自改动说法。因为奇穴并不受经络流注规律的拘束。第一,凡是奇穴中同名而位置不同的腧穴,在各个条目中,不在注释中另加说明。但如果有与其他腧穴同名的,一定注明:与某一部位的某穴,同名而位置不同,以使读者学习时不致混淆。第一卷 折量分寸法 凡是取穴时折算、量定分寸的方法,各家的说法并不一致。因为它们专门以同身寸为依据,而同身寸本身并不可靠。《灵枢·骨度篇》所说的,所以大多会有参差不齐的情况。腧穴所在的部位,就是肌肉纹理的分界处,关节分解、骨缝凹陷的地方。所以说腧穴处的动脉搏动能够应合于手指。有的说是在动脉脉动隐约显现的中央,有的说是在凹陷的中央。因此要寻找凹陷处,触摸动脉搏动来确定腧穴。由此可知,有些腧穴不必使用分寸来定位。这一点就可以明白了。古人虽然有时也说分寸,也只是大概说说而已,不必拘泥于字面和具体数字。况且所谓同身寸,是古书中没有的说法。又称同指寸,最早见于孙真人的说法。就是用本人的手指来量取本人的身体。所以称为“同”。并不是说把医师的手指放在患者身上来量取。王太仆注释《素问》时,每个腧穴都说是同身寸几寸。后人于是废弃《骨度篇》的方法,而改用同身寸。《明堂灸经》引用扁鹊的话,记载了同身寸。医书动辄假托扁鹊,把他作为立论的根基。却没有详细说明这种说法的来历。考察“寸”字的起源,它出自寸口。从HT。从一本书中取“布指”的说法。这是诊察脉象时所说的。也就是说,在人体上专门以寸口作为一寸。《家语》又说:展开手指就可以知道一寸的长度。《公羊传》说:肤寸就可以合拢。注释说:侧着手指称为肤。这些说法都说展开手指就是一寸。并不是量取手指两条横纹之间的距离,把那段距离称为一寸。试着量取两乳之间的距离,作为九寸半。再用手指展开来测量。每一根手指相当于一寸。那么,展开手指来测量的含义,并不是在确定腧穴时强行规定一个固定标准。至于那些没有骨节、骨缝和交会处可以凭借辨认的腧穴,就依据《骨度篇》的分寸,折算量取。然后再根据人的肥瘦、长短,使各自都能符合实际情况。遇到病情紧急、仓促的时候,就用自己的手指在患者身上展开测量。至于患者身体的肥瘦、长短,则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例如,从鸠尾到脐中的距离,展开手指可以容纳八指,那么每指就相当于一寸。四指处就是中脘,三指处就是上脘。如果只能容纳七指,那么每指稍短一些,也作为一寸。这样大概可以减少误差。至于其他采用同身寸的方法,未必一定要使用。前不久三个人相聚,其中一人身高五尺六寸。用曲尺量取同身寸,得到七分半。另一个人身高五尺三寸,量得八分。还有一个人身高五尺,却量得七分半。而且有人以眼、口来取一寸。又有人采用两乳之间八寸的方法,来量取脊背、胁肋一类的部位。这些说法都非常没有根据。不能照此采用。崔知悌说:凡是腧穴的尺寸,都要随着每个人形体的大小而定。应当按照男左女右,量取手的中指一节两条横纹的中央,作为一寸。他说,凡是腧穴,都应随人的形体大小而定。取手的中指第一节,作为一寸(《千金翼方》中没有“为一寸”三个字)。另一种说法是:三寸就是整个中指的长度;这两种说法的含义相同。徐凤说:将拇指和中指,相互弯曲成环形。取中指中节的横纹,以其上下两端之间的长度,作为一寸。这叫作同身寸法。杨继洲说:取手的中指第二节内侧横纹的两端。两端之间的距离作为一寸。取稻秆的芯来量取。也可以用薄竹篾来量取。这些材料容易折弯,而且不会伸缩,可以作为标准。如果用绳子,就会有伸缩不便的问题。所以不能作为准确标准。后人多采用这种说法。孙真人说:凡是人体上的腧穴,都与脏腑、营卫之气有关,使血脉得以流通,内外相互往来,各有各自所主管的作用。在临时救治危难时,必须审慎详细地辨察。人的年龄有老有少,身体有长有短,皮肤肌肉有肥有瘦,都必须仔细思考、斟酌衡量。以此为准加以折量。不可一概而论,以致产生差错。关于测定尺寸的方法,依据古制,以八寸作为一尺。至于患者,则男取左、女取右。以手的中指上方第一节作为一寸。但也有长短不固定的情况。那么就取手的大拇指第一节,横向量取作为一寸。具体还要根据情况灵活斟酌。其中巧妙还是笨拙,全在操作者本人。又说:以肌肉的纹理,关节的分界和骨缝的交会处,以及隐约凹陷的地方,再用手按压这些部位,如果患者感到舒适、疼痛减轻,就应当这样仔细、安稳地确定。用心体会的人,才能够真正掌握它。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我们这一门就把这种说法作为准则。世人偶尔会误读为:横向量取大拇指第一节的纹路,量取大拇指上下两条横纹之间的距离,作为一寸。这并不是孙真人的本意。凡是说“横”的,都是以人的身体直立时的方向来说的。手指也是如此,正如太渊、大陵、曲泽等穴条下所说的那样。那里都有“横纹”的说法。这一点可以看出。《千金方》又说:用古尺与今尺相比,得到八分。本国的曲尺与唐代的尺相同。那么八分就是如今曲尺的八分。试着随着手指的弯曲转动,横向量取横纹,得到曲尺一寸。横向量取第一节,就得到八分。这里说的“指广”,就是展开手指来量取的意思。而且《千金方》并没有说横纹。也就是横向量取第一节。《肘后方》说:让患者把手横放在下方,并拢四指。这种方法称为“一夫”。“夫”。《家语》写作“扶”。《公羊传》写作“肤”。大概是因为读音相同。《千金方》说,凡是量取“一夫”的方法:把手掌向下,伸直并拢四指。对准四指上方的中节,横向量取的长度就是一夫。“夫”。关于“一夫”有两种说法。有的说三指为一夫。这是用于脚部痿弱时施灸的说法。也有以四指为一夫的说法。这也是根据分支取法而保存下来的。这是旧法。《外台秘要方》说:谨慎考察《明堂》的制度,应当以直立测量作为正确方法,但人体各有长短。取穴时必然不能完全固定不变。又考察秦承祖、华佗等人的取穴方法,都说以三指、四指作为标准。取足三里穴时用四指量取。每指宽六分。四乘六等于二十四,所以宽度是二寸四分。这样取穴究竟如何呢?应当以黄帝的说法作为根本。其他各种说法都不能完全相信。现在考察灸治香港脚的八种方法,以及三里、上廉、下廉等穴。这些内容取自《肘后方》。以下各种书籍大多有“一夫”的方法。用它来定位腧穴,会造成参差不齐。所以不采用“一夫”的方法。只记载各家的说法,以备考证。图:孙思邈取手的大拇指第一节,横向量取作为一寸;图:量取手的中指作为一寸。第一卷 头面部第一 《灵枢·骨度篇》说:人的身长,是七尺五寸。○头部大骨的周长,是二尺六寸。○被头发覆盖的部位,从头颅到项部,长一尺二寸。○从头发以下到下颏,长一尺。○从额角以下,到柱骨,(即天柱骨),长一尺。○两颧骨之间,相距七寸。○耳前正对耳门穴处,宽一尺三寸。○耳后正对完骨穴处,宽九寸。○从项部发际以下,到背部的脊骨,(背部,《甲乙经》作“脊”)长二寸半(《甲乙经》作“三寸”)。喉结。从这里向下到缺盆中央。长度为四寸。(缺盆中央。天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