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医藏经穴汇解五

胸博第五

医藏 · 已译 · 第 16–17 段

按玉。宝鉴作五误。素问云。任脉气所发者。喉中央二。次注曰。谓廉泉天突二穴。千金。千金翼。外台。作五寸。甲乙注。引气府论注曰。五寸。今本作四寸。聚英。医统。宝鉴。吴文炳。同。明堂。作五分。发挥。入门。大成。作一寸。类经作三寸。共不是。次注。入门。

作低针取之。字误。骨度篇曰自结喉至天突四寸。是主骨度而言之。正面正身取之。甲乙经。以为结喉下。至天突二寸。是主取穴刺针而言之。故曰。低头取之也。取此穴者。低头取之。故资生经曰。其下针直横下。不得低手。何则低手伤咽喉此解低头取之义也。低头则咽喉沉而针刺无害。不可不知也。今人不知低头则二寸。正面则四寸之义。谩作二说。非也。近世多自天突。至岐骨际。折作八寸四分。如然则中庭当岐骨际。不可从也。按骨度篇。自天突至岐骨际九寸。又云。膺中骨间。各一。今用九寸。即八寸四分。为中庭穴。其下至岐骨际六分。是古法也。

璇玑(甲乙)天突下一寸。中央。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

按玑。千金。作机。恐误。气府论云。膺中骨陷中。各一。次注曰。谓璇玑。华盖紫宫膻中。中庭。六穴也。胸博。载分寸。举其大概也。故曰陷者中。只取骨间。下同。大成。作华盖(甲乙)璇玑下一寸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

按发挥。作二寸。入门。宝鉴。大成。金鉴。作一寸六分。共非矣。又不合骨度之数。一二肋骨。密而不疏。作一寸者。取之骨间之义也。

紫宫(甲乙)华盖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

玉堂(难经)一名玉英(甲乙)紫宫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头取之。(甲乙)

膻中(难经)一名元儿。(甲乙)一名上气海(类经)一名元见(大全)玉堂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横直两乳间。(千金)禁刺(千翼)

按膻。千金。千金翼。外台。作HT 。古通用。大全曰。一名HT 中不取。资生。类经。而作卧金心脏篇曰。胸痹心痛灸HT 中百壮。穴在鸠尾上一寸。忌针非也。

中庭(甲乙)膻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明堂。作膻中下一寸。入门。金鉴。作鸠尾上一寸。此自天突至岐骨际。作八寸四分之胸第二行。自俞府。挟璇玑两旁各二寸。下行至步廊。凡十二穴。

俞府(素问)一名输府(大全宝鉴)巨骨下。去璇玑旁。各二寸。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甲乙。外台。明堂。俞作输。下皆同。资生。圣济。大全。宝鉴。作 。千金千金翼。

发挥聚英作俞是也。俞府出内经。俞。输。 。以音通用。大全。宝鉴以为一名。今暂从之。千金翼。而作卧。外台作仰卧。而巨骨胸前巨骨也。非穴名。璇玑。次注。作任脉非也。大全曰。璇玑之旁三寸所。不是。医门摘要曰。胸博间一肋取穴。不可泥。一寸六分。可谓能知取穴之法也。

中(甲乙)俞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而。千金。并翼方作卧。外台。作仰卧而骨间。各取一穴。同上。明堂云。一寸。非矣。

下诸书。每穴有去中行二寸之解。不是。说见下。

神藏(甲乙) 中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而。千金翼作卧。

灵墟(甲乙)神藏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千金曰。墟。或作墙。入门。作虚。聚英。医统。作去中行各开一寸。字误。

神封(甲乙)灵墟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步廊(甲乙)神封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廊。千金。外台。圣济资生。作郎。类经曰。挟中庭。入门曰。去中庭外。非也。横对中庭。稍下六分许。

胸第三行自气户挟俞府。两旁各二寸。下行至乳根。凡十二穴。

气户(甲乙)巨骨下。俞府两旁。各二寸。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气府论云。膺中骨间。各一。类经。聚英。医统。吴文炳。金鉴。大成。每穴有去中行。

四寸之解。说见下。次注曰。去膺窗上。四寸八分。聚英。医统。吴文炳。无上字。金鉴曰。巨骨下。一寸。并拘。宝鉴曰。资生云。自气户。至乳根六穴。去膺中行。各四寸。相去各一寸六分。今本不载。

库房(甲乙)气户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按冈本。作一寸。非也。取诸骨间。不必拘。说既见。

屋翳(甲乙)库房下。一寸六分(甲乙)陷者中。仰而取之(千金)

按次注曰。气户下。三寸二分。聚英曰。巨骨下四寸八分隔穴而说分寸者。不能无误。

膺窗(甲乙)屋翳下。一寸六分。(甲乙)陷中。(圣济)

按资生。窗作 。同字。次注。作胸两旁。挟中行。各相去四寸。巨骨下四寸八分。误。

乳中(甲乙)当乳(资生)即乳头上。(入门)禁刺灸(甲乙)微刺。(资生又宝鉴。引入门曰。针宜浅。刺二分。今本不见。)

译按“玉”字。《宝鉴》作“五”,是错误的。《素问》说:任脉之气所发出的穴位,在喉部中央,二寸。王冰次注说:指的是廉泉、天突两个穴位。《千金方》。《千金翼方》。《外台秘要》。作五寸。《甲乙经》注说:引用《气府论》注说:五寸。今本写作四寸。《针灸聚英》。《医统》。《宝鉴》。吴文炳。相同。《明堂》。作五分。《发挥》。《入门》。《大成》。作一寸。《类经》作三寸。这些说法都不对。次注。《入门》。写作“低针取之”。字写错了。《骨度篇》说:从结喉到天突是四寸。这是按照《骨度篇》所说的骨度来讲的。应取正面、身体端正时的定位。《甲乙经》。认为是在结喉下方,到天突处为二寸。这是按照取穴和针刺的方法来讲的。所以说:要低下头来取穴。取这个穴位时,要低下头来取穴。所以《资生经》说:针刺此穴时,针要直向下横刺。不得把手压低。为什么呢?手压低会损伤咽喉;这就是“低头取之”含义的解释。低下头时,咽喉会下沉,针刺就不会造成伤害。这是不可不知道的。如今有人不知道,低头时是二寸,正面取穴时则是四寸的含义。却随意编造出两种说法。不是这样的。近世多从天突穴,量到岐骨交界处。折算为八寸四分。如果是这样,那么中庭穴应当位于岐骨交界处。不能按这种说法取穴。按照《骨度篇》所说,从天突到岐骨交界处是九寸。又说:胸部两骨之间,左右各一处。现在采用九寸,即八寸四分,用来定位中庭穴。从中庭穴向下到岐骨交界处是六分。这是古代的方法。璇玑(《甲乙经》),在天突穴下方一寸。在正中央。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玑”字。《千金方》。写作“机”。恐怕是错误的。《气府论》说:在胸部两骨之间的凹陷中央,左右各一处。次注说:指的是璇玑、华盖、紫宫、膻中、中庭,共六个穴位。“胸博”。记载了尺寸。只是举出大概的情况。所以说“在凹陷的中央”。只取骨缝之间。以下同此。《大成》。写作华盖(《甲乙经》),在璇玑穴下方一寸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发挥》的记载,作二寸。《入门》。《宝鉴》。《大成》。《金鉴》。作一寸六分。都不是这样。又不符合《骨度篇》的尺寸数目。第一、第二肋骨之间,肋骨排列紧密而不疏松。写作一寸的说法,是取骨缝之间这一含义。紫宫(《甲乙经》),在华盖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玉堂(《难经》),又名玉英(《甲乙经》),在紫宫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膻中(《难经》),又名元儿。(《甲乙经》)又名上气海(《类经》),又名元见(《大全》),在玉堂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在两乳之间的横向正中线上。(《千金方》)禁用针刺(《千金翼方》)。按“膻”字。《千金方》。《千金翼方》。《外台秘要》。作“HT”。古代通用这种写法。《大全》说:又名“HT”,在中央,不取。《资生经》。《类经》。并且《卧金心脏篇》说:胸痹、心痛,在“HT”处灸一百壮。这个穴位在鸠尾上一寸处。说忌用针刺,是不对的。中庭(《甲乙经》),在膻中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明堂》的记载,写作在膻中穴下方一寸。《入门》。《金鉴》。写作在鸠尾上一寸处。这是从天突到岐骨交界处,按八寸四分计算的胸部第二行穴位。从俞府穴开始,在璇玑穴两旁各二寸处,向下排列到步廊穴。总共十二个穴位。俞府(《素问》),又名输府(《大全》《宝鉴》),在巨骨穴下方。距离璇玑穴旁,左右各二寸。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甲乙经》的记载,《外台秘要》。《明堂》。把“俞”写作“输”。以下都相同。《资生经》。《圣济总录》。《大全》。《宝鉴》。写作“”。《千金方》《千金翼方》。《发挥》《聚英》作“俞”,是正确的。俞府一名出自《内经》。“俞”字。“输”字。原文仅有句号,缺少文字。因读音相同而通用。《大全》。《宝鉴》认为这是一个别名。现在暂且依从这种说法。《千金翼方》。又写作“卧”。《外台秘要》写作仰卧。这里的巨骨,是指胸前的巨骨。并不是穴位名称。璇玑。次注。写作任脉,是不对的。《大全》说:在璇玑穴旁三寸处。不是这样。《医门摘要》说:在胸部“博”之间的一根肋骨处取穴。不能拘泥于这种说法。一寸六分。可以说是懂得取穴的方法了。“中”(《甲乙经》),在俞府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而”字。《千金方》。《千金方》和《千金翼方》都写作仰卧。《外台秘要》。写作仰卧,在骨缝之间。左右各取一个穴位。与上文相同。《明堂》说:一寸。这是不对的。下面所列的各部书,都解释为每个穴位距正中线二寸。不是这样。具体说法见下文。神藏(《甲乙经》),在“中”下方。一寸六分。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而”字。《千金翼方》写作仰卧。灵墟(《甲乙经》),在神藏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千金方》说:“墟”字。有的写作“墙”。《入门》。写作“虚”。《聚英》。《医统》。写作距正中线左右各一寸。字写错了。神封(《甲乙经》),在灵墟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步廊(《甲乙经》),在神封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廊”字。《千金方》。《外台秘要》。《圣济总录》《资生经》。写作“郎”。《类经》说:夹在中庭穴两旁。《入门》说:距离中庭穴向外,不是这样。应当横向与中庭穴相对。再向下约六分。胸部第三行,从气户穴开始,夹着俞府穴排列。左右两旁各二寸。向下排列到乳根穴。总共十二个穴位。气户(《甲乙经》),在巨骨穴下方。在俞府穴两旁。左右各二寸。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气府论》说:在胸部两骨之间,左右各一处。《类经》。《聚英》。《医统》。吴文炳。《金鉴》。《大成》。每个穴位都有距正中线的说法。说是四寸。具体说法见下文。次注说:在膺窗穴上方,四寸八分处。《聚英》。《医统》。吴文炳。没有上面的字。《金鉴》说:在巨骨穴下方,一寸处。并且拘泥于此。《宝鉴》说:《资生经》说:从气户穴开始,到乳根穴,共六个穴位。距离胸部正中线,各四寸。各穴之间相距一寸六分。今本没有记载。库房(《甲乙经》),在气户穴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按冈本的记载,作一寸。不是这样。应当在各骨之间取穴。不必拘泥于此。相关说法已经见于前文。屋翳(《甲乙经》),在库房穴下方。一寸六分(《甲乙经》),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千金方》)。按次注说:在气户穴下方,三寸二分处。《聚英》说:说在巨骨穴下四寸八分,并以相隔穴位来说明尺寸的说法,不可能没有错误。膺窗(《甲乙经》),在屋翳穴下方。一寸六分。(《甲乙经》)在凹陷处的中央。(《圣济总录》) 按《资生经》的记载,“窗”字后面的文字缺失。是同一个字。次注。写作在胸部两旁,夹着正中线。左右各相距四寸。在巨骨穴下四寸八分处。这是错误的。乳中(《甲乙经》),在乳房正中(《资生经》),也就是乳头的正上方。(《入门》)禁用针刺和艾灸(《甲乙经》),只能浅刺。(《资生经》又见《宝鉴》。引用《入门》说:针刺宜浅。刺入二分。今本没有这段记载。)

按甲乙。千金。千金翼。外台。无注。古书之所妙。次注曰。膺窗之下。即乳中也。资生注云。亦相去寸六分非是相去二字。不成义。类经曰。一传胎衣不下。以乳头向下尽处。俱灸之即下。

乳根(甲乙)一名薛息(千金)乳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千金)

按千金方曰。薛息。在乳下第一肋间宛宛中是也。今移入一名。宝鉴。作一寸四分。非矣。医学正传曰妇人在乳房下起肉处陷中。只陷中二字。可取。

胸第四行自云门挟气户。两旁各二寸。下行至食窦。凡十二穴。

云门(素问)巨骨下。气户两旁各二寸。陷者中。动脉应手。举臂取之。(甲乙)刺太深令人逆息。(甲乙)禁针(入门)

按气穴论云。膺俞十二穴。次注曰。谓云门中府。周荣。胸乡。天溪。食窦。左右则十二穴也。资生。 作云。通用。次注有每穴横去任脉六寸之解。类经。聚英。从之。说见下。

中府(脉经)一名膺中俞。(甲乙)一名肺募。(千金)一名府中俞。(大全)云门下。一寸。

乳上三肋间。陷者中。动脉应手。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

按凡胸博诸穴。各在骨间。不待折量。而言分寸者。言大概也。千金。外台。一云。一寸六分。明堂。大成。冈本。从之非也。胸骨状如偃月。故第二行折量稍长第三行与中行平。学者察诸。膺中俞。聚英。医统。作膺俞。素问曰。膺俞。次注曰。中府穴。

周荣(甲乙)中府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禁灸(入门宝鉴)

按荣。甲乙作营误。今订之。

胸乡(甲乙)周荣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天溪(甲乙)胸乡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

食窦(甲乙)天溪下。一寸六分。陷者中。仰而取之(甲乙)举臂取之。(千金)

按金鉴作腹哀上行三寸。或从乳上。三肋间。动脉应手处。往下六寸四分。迂甚矣。次注曰。云门。食窦。举臂取之。余并仰取之。

卷之三

腹部第六

腹部折量。诸说众多。不知所适从。按除中行法。内经云。冲脉气所发者。二十二穴挟鸠尾外各半寸。至脐寸一。挟脐下旁各五分。至横骨寸一。腹脉法也。甲乙经云。自幽门。挟巨阙两旁。各半寸。循冲脉下行至横骨。又至肓俞云。直脐旁五分。甲乙铜人等皆云冲脉足少阴之会。盖以骨空论为主也。独难经云。并足阳明之经挟脐上行。恐非也。鸠尾。内经所称。

指蔽骨。不可以为穴名也。其名本以蔽骨状似鸠尾。古书。指蔽骨者十之八九。不可不知也。鸠尾外无穴。而言挟鸠尾外。即除蔽骨。而取之也。又至脐言挟脐则除脐可见也。鸠尾与脐上下相照。其中间明于言外。是古文辞法也。又内经云足阳明脉气所发者膺中骨间各一。挟鸠尾之外。当乳下三寸。挟胃脘。各五。挟脐广三寸。各三。下脐二寸。挟之各三。甲乙经云。自不容挟幽门。两旁各一寸五分。至气冲。又自期门。上直两乳。挟不容两旁各一寸五分。下行至冲门因此考之。脐旁五分。足少阴经也。其旁一寸五分足阳明经也。其旁一寸五分。上直两乳。

足太阴经也。共计三寸五分。取一绳自脐旁。横量至直乳下。断去之。又去二分半。折为三寸五分。以定三经。此不问除任脉几寸。始得其法矣。去二分半。说见下。

世人皆云。胸博每行至腹内屈五分。两乳间八寸。腹脾经。相去七寸。不知何据。骨度篇曰。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腰减于胸三寸。虽今人皆然。两乳相去九寸半。是古法也。胸部。各相去凡三寸半。而为七寸。合任脉之分一寸半。凡八寸半。胸去中行。四寸七分强至乳中。腹去中行四寸二分强至直乳中。此腰减于胸三寸。则腹居于其中可知减于胸。自脐至横骨六寸半。又横骨长六寸半。腹部四行。共不出其两端。然则自胸至腹渐渐狭。而腹至横骨更狭故二行三行。四行根据分量目巧取之。何有内屈之理。诸书一据两乳八寸说。故如其所载去中行几寸去任脉几寸。皆无稽之言。故不取也。而今不言任脉广几寸者。无明文也。甲乙经。不容注曰。

去曰。去任脉二寸。所余五分。两旁合。为一寸。不知孰是。故今以脐与鸠尾。定除任脉之分量。不言几寸者。内经之意也。世人以两乳八寸之度。除任脉果如何耶。其说至中府云门去乳中二寸。而穷矣。故其言曰。以同身寸奚一胸之际。而乳间用长尺。乳后用短尺。岂有此理乎。极知两乳间八寸。无稽之言也。

腹中行自鸠尾。下行至会阴。凡十五穴。

鸠尾(素问)一名尾翳(灵枢)一名 HT 。(甲乙)一名神府(千金)一名HT 。(聚英大成)臆前。

蔽骨下五分。(甲乙)其骨垂下如鸠尾形。故以为名。人无蔽骨者。从岐骨下行一寸。(圣济)禁刺灸(甲乙)宜针(外台。引甄权)此穴大难针。大好手。方可针。(资生)

译按《甲乙经》的记载,《千金方》。《千金翼方》。《外台秘要》。没有注释。这正是古书的精妙之处。次注说:膺窗穴的下方,就是乳中穴。《资生经》注说:也相距一寸六分;如果不是“相去”这两个字,句意就不成立。《类经》说:有一例说胎衣不能排下。取乳头向下尽头的位置。两处都施灸,胎衣就会排下。乳根(《甲乙经》),又名薛息(《千金方》),在乳房下方一寸六分处。在凹陷的中央。仰起头来取穴(《甲乙经》),在乳房下方。在第一肋间隙微微凹陷的中央(《千金方》)。按《千金方》说:薛息。就是在乳房下方第一肋间隙微微凹陷的中央。现在把它移入别名一项。《宝鉴》。定为一寸四分。并不是这样。《医学正传》说:妇女在乳房下方隆起的肉处,有一个凹陷的中央部位。只能取“陷中”这两个字所指的部位。可以据此取穴。胸部第四行的穴位,从云门旁边经过气户。左右两旁各相距二寸。向下排列,一直到食窦穴。总共十二个穴位。云门(《素问》):位于巨骨穴下方。气户穴两旁各二寸。在凹陷的中央处。按之有脉搏应手而动。抬起手臂来取这个穴位。(《甲乙经》)针刺过深,会使人呼吸逆乱。(《甲乙经》)禁针(《针灸入门》)。按《气穴论》说:胸部的俞穴有十二个。王冰的注文说:指的是云门、中府、周荣、胸乡、天溪、食窦这些穴位。左右两侧合计就是十二个穴位。《资生经》。《资生经》作“云”。这是通行的说法。注文中有解释每个穴位横向距任脉六寸的说法。《类经》。《聚英》。都依从这种说法。相关说明见下文。中府(《脉经》):又名膺中俞。(《甲乙经》)又名肺募。(《千金方》)又名府中俞。(《针灸大全》)说它在云门穴下方。一寸。位于乳房上方第三肋间。在凹陷的中央处。按之有脉搏应手而动。让患者仰卧后取穴。(《甲乙经》)禁灸(《针灸入门》)。按:凡是胸博部位的各个穴位,都分别位于肋骨之间。不必等到折量取穴。至于还要说几分、几寸的,只是说一个大概的尺寸。《千金方》。《外台秘要》。另一种说法是:一寸六分。《明堂》。《大成》。《冈本》。依从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胸骨的形状像弯月。所以,第二行取折量时稍长一些,第三行就与中行相平。学习者应当仔细考察这些情况。膺中俞穴。《聚英》。《医统》。《医统》作“膺俞”。《素问》说:膺俞穴。王冰的注文说:就是中府穴。周荣(《甲乙经》):在中府穴下方。一寸六分。在凹陷的中央处。让患者仰卧取穴。(《甲乙经》)禁灸(《入门宝鉴》)。按:“荣”字,《甲乙经》写作“营”,是错误的。现在把它订正过来。胸乡(《甲乙经》):在周荣穴下方。一寸六分。在凹陷的中央处。让患者仰卧取穴。(《甲乙经》)。天溪(《甲乙经》):在胸乡穴下方。一寸六分。在凹陷的中央处。让患者仰卧取穴。(《甲乙经》)。食窦(《甲乙经》):在天溪穴下方。一寸六分。在凹陷的中央处。让患者仰卧取穴(《甲乙经》说抬起手臂取穴)。(《千金方》)。按:《金鉴》作“在腹哀穴上方三寸”。也有人说从乳房上方量取。在第三肋间。即脉搏应手而动的地方。向下量六寸四分。这样说实在太迂曲了。注文说:云门穴、食窦穴,都要抬起手臂来取穴。其余的穴位都让患者仰卧取穴。卷三。腹部第六。腹部取穴的折量法。关于这些说法,种类很多。不知道应当听从哪一种。按:除去中行的取穴方法,《内经》说:冲脉之气所发出的部位,共有二十二个穴位,位于鸠尾穴外侧各半寸处。向下到脐部,距离为一寸。在脐下两旁各五分处。向下到横骨穴,距离为一寸。这就是腹部取脉穴的方法。《甲乙经》说:从幽门穴开始,沿巨阙穴两旁,各相距半寸。沿冲脉向下排列,一直到横骨穴。又到肓俞穴,《经文》说:在脐旁五分处。《甲乙经》《铜人腧穴针灸图经》等都说,这是冲脉与足少阴经交会的穴位。大概是以《骨空论》的说法为依据。只有《难经》说:它与足阳明经一起,挟着肚脐向上运行。恐怕不是这样。鸠尾穴。《内经》所说的鸠尾,是指蔽骨。不能把它当作穴名。这个名称本来是因为蔽骨的形状像鸠尾。古书中,把它解释为蔽骨的,十之有八九。这一点不可不知道。鸠尾之外没有穴位。所谓挟鸠尾之外,就是除去蔽骨,在其外侧取穴。又说到脐部时,所谓挟脐,就是除去脐部本身,这一点可以看出。鸠尾与脐在上下位置上彼此相应。其中间的意思,已经包含在字面之外。这是古文的措辞方法。《内经》又说,足阳明经脉之气所发出的部位,在胸部中央骨骼之间,左右各有一个。位于鸠尾外侧。在乳房下方三寸处。挟着胃脘。左右各五个。挟着脐部,横向宽三寸。左右各三个。在脐下二寸处。在其两旁各有三个。《甲乙经》说:从不容穴开始,挟着幽门穴,左右两旁各一寸五分。一直到气冲穴。又从期门穴开始,向上正对两乳,挟着不容穴,左右两旁各一寸五分。向下排列直到冲门穴;根据这些来考察,脐旁五分处,属于足少阴经。其旁一寸五分处,属于足阳明经。再向旁边一寸五分处,向上正对两乳,属于足太阴经。合计三寸五分。取一根绳子,从脐旁量起。横向量到正对乳房下方的位置。在那里截断绳子。再减去二分半。折算为三寸五分。用它来确定三条经脉的位置。这样就不必计较除去任脉后究竟相距几寸。这样才算掌握了取穴的方法。减去二分半。相关说法见下文。世人都说:胸博部每一行到了腹部,就向内屈入五分。两乳之间为八寸。腹部的脾经。彼此相距七寸。不知道这是依据什么。《骨度篇》说: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腰围比胸围少三寸。即使现在的人也都如此。两乳之间相距九寸半。这是古代的取量方法。胸部各行穴位,彼此相距总共三寸半。合计就是七寸。再加上任脉所占的一寸半,总共是八寸半。胸部距身体中线,到乳房中央约四寸七分。腹部距身体中线,到正对乳房中央处约四寸二分。这是因为腰围比胸围少三寸。那么腹部处在胸部与腰部之间,其宽度比胸部有所减少,这是可以知道的。从脐部到横骨穴为六寸半。横骨本身的长度也是六寸半。腹部有四行穴位。总的来说,四行都没有超出横骨两端的范围。这样看来,从胸部到腹部会逐渐变窄。而从腹部到横骨处更加狭窄,所以第二行、第三行和 第四行,都应根据分寸量取,灵活取穴。哪有向内屈曲的道理呢?各部书籍都依据两乳之间八寸的说法。所以按照它们所记载的,说明穴位距中线几寸、距任脉几寸。这些都是没有根据的话。所以不采用这种说法。如今不说任脉的宽度是多少寸,是因为没有明确的文字记载。《甲乙经》。《甲乙经》为不容穴作注文说:距离任脉,为二寸。剩下五分。左右两旁合计,为一寸。不知道哪一种说法才对。所以现在以脐部和鸠尾,来确定除去任脉后的分寸。至于不说具体有几寸,是因为这符合《内经》的本意。世人用两乳之间八寸的尺度,除去任脉后究竟该怎样计算呢?他们的说法到了中府、云门穴,就说它们距乳房中央二寸。于是就再也无法说明了。所以他说:用同身寸量取,胸部这一处〔原文“奚一”语义不明〕,乳房之间却使用长尺量取,乳房后方又使用短尺。哪有这样的道理呢?确实知道两乳之间是八寸,但这仍是没有根据的话。腹部中行从鸠尾穴开始,向下排列直到会阴穴。总共有十五个穴位。鸠尾穴(《素问》),又名尾翳(《灵枢》),又名 HT。(《甲乙经》)又名神府(《千金方》),又名HT。(《聚英》《大成》)位于胸骨前方。在蔽骨下方五分处。(《甲乙经》)这里的骨头向下垂,形状像鸠尾。所以用鸠尾作为穴名。有些人没有蔽骨,就从岐骨向下量一寸。(《圣济总录》)禁刺、禁灸;(《甲乙经》)适宜针刺;(《外台秘要》引甄权)。这个穴位很难针刺。必须是医术非常高明的医生,才可以针刺。(《资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