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家有《化书》一册,云宋齐邱撰。宋学士景濂《诸子辩》云:“《齐邱子》六卷,一名《化书》,世传为伪唐宋齐邱子嵩作,非也。作者终南山隐者谭峭景升,齐邱窃之者也。”后见一书有云:“景升因游三茅,道过金陵,见宋齐邱,出《化书》授之,曰:‘是书之化,化化无穷。愿子序而传之后世。’齐邱以酒饮景升,虐之盛醉,以革囊裹景升,缝之,投深渊中,夺此以为己书,作序传世。后有隐者渔渊,获革囊,剖而视之,一人ぴ睡囊中。渔者大呼,乃觉。问其姓名,曰:‘我谭景升也。宋齐邱夺我《化书》,沈我于渊。今《化书》曾无行乎?’渔者答曰:‘《化书》行之久也。’景升曰:‘《化书》若行,不复人世矣。吾睡此囊中,得大休歇,烦君将若囊再缝,而复投斯渊,是亦愿望。’渔者如其言,再沈之。齐邱后为南唐相,不得其死。”宜哉!此记齐邱夺书颇详,而似涉怪诞。《化书》,《道藏》中亦有之,云真人谭景升撰。沈渊事若信有之,景升其所谓真人耶。
尝闻一医者云:“酒不宜冷饮。”颇忽之,谓其未知丹溪之论而云然耳。数年后,秋间病利,致此医治之,云:“公莫非多饮凉酒乎?”予实告以遵信丹溪之言,暑中常冷饮醇酒。医云:“丹溪知热酒之为害,而不知冷酒之害尤甚矣。”予因其言而思之,热酒固能伤肺,然行气和血之功居多;冷酒于肺无伤,而胃性恶寒,多饮之必致郁滞其气。而为亭饮,盖不冷不热,适其中和,斯无患害。古人有温酒、暖酒之名,有以也。
宋祥兴二年己卯,元主忽必烈灭宋,大兴彼教,任番僧拊迂等灭道教。十月二十日,尽焚道藏经书。是日,火焚其庙悯忠等寺一十三处,其徒被火焚死者八十三人,雷震死想埋等一十九人,及张伯淳、王磐等五人。北方奉彼教者,以非时雷震为惧,每年至是日,拜天谢过,出《岁时类纪》。此事若信有之,神异甚矣!但恐是道家者流附会之说。
今人以正、五、九月,新官不宜上任。俗吏信之,而见道明者固不忌也。或云:宋尚道教,正、五、九月禁屠宰,新官上任,祭告应祀神坛,必用宰杀,故忌之。今人多不知其原,遂有吉凶禁忌之疑。此说有理。然其事非始于宋,始于唐高祖武德二年正月甲子诏天下每年正、五、九月,并不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杀。意者宋因之而益严耳。详见《挥麈新录》。
古称肩舆、腰舆、板舆、笋舆、兜子,即今轿也。洪武、永乐间,大臣无乘轿者,观两京诸司仪门外各有上马台可知矣。或云乘轿始于宣德间,成化间始有禁例:文职三品以上得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宋儒谓乘轿以人代畜,于理不宜,固是正论。然南中亦有无驴马雇觅外,纵有之,山岭陡峻局促外,非马驴所能行。两人肩一轿,便捷之甚,此又当从民便,不可以执一论也。
《诸司职掌》,是唐、宋以来旧书,本朝因而损益之。洪武二十三年,改户、刑二部所属皆为浙江等十二部,后又改六部,子部为清吏司。然今衙门名目,制度改革,官员品秩,事体更易,又多与国初不同,亦多该载未尽者。衙门名目不同,如吏部所属文选等四清吏司,旧云选部、司封等部;鸿胪寺旧云仪礼司之类是也。制度改革不同,如北平都、布、按三司,今改为顺天府,并直隶府卫,承天门待诏、观察使、中都国子监、回回钦天监、五军断事司、蒙古卫,今皆裁革。旧有左右春坊而无詹事府之类是也。官员品秩不同,如六科都给事中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从八品,给事中、行人司正俱九品,各衙门司务、行人司行人皆未入流之类是也。事体更易不同,如兵部之整点军士,飞报声息,旧属司马部,今属职方清吏司之类是也。该载未尽者,如兵部之将官、将军、勇士之类是也。必得删订增广成书,使一代之制,粲然明白,垂之万世,而足征可也。
酇有二音,一则旰切,一才何切,皆地名。才何者,县属沛国,萧何初封邑。则旰者,县属南阳,萧何子孙所封也。杨震三鳣事,音当作鱓,若作本字,则其鱼长一二丈,鹳雀岂能兼致乎?近见一诗有“只恐留侯笑酇侯”之句,一诗以三鳣押入天字韵,皆失之矣。
译我家有一册《化书》,说是宋齐邱撰写的。宋学士景濂的《诸子辩》说:“《齐邱子》六卷,另名《化书》,世间相传是伪唐宋齐邱、字子嵩所作,不对。作者是终南山隐士谭峭、字景升,齐邱只是窃取了它。”后来我看见另一部书说:“谭景升因为游历三茅山,取道经过金陵,见到宋齐邱,便拿出《化书》交给他,说:‘这部书所讲的化,变化无穷。希望您为它作序并传给后世。’齐邱用酒款待景升,把他灌得大醉,用皮囊将景升装进去,缝好后投入深渊,夺取这部书作为自己的著作,作序流传于世。后来有一位隐居的渔夫在深渊中捕鱼,捞到了皮囊,剖开一看,里面有一个人蜷睡着。渔夫大声呼喊,那人才醒来。渔夫问他的姓名,他说:‘我是谭景升。宋齐邱夺了我的《化书》,把我沉入深渊。如今《化书》曾经流传于世吗?’渔夫回答说:‘《化书》流传已经很久了。’景升说:‘《化书》既然已经流传,我就不再回到人世了。我睡在这个皮囊中,得到了极大的休息,烦请您把这个皮囊再缝好,重新投入这深渊,这也正是我的愿望。’渔夫按照他的话,又把他沉入水中。齐邱后来做了南唐的宰相,却没有记载他是怎样死的。”这就对了!这段记载把齐邱窃取《化书》的事情说得很详细,但似乎带有怪诞色彩。《化书》在《道藏》中也有,称是真人谭景升撰写的。如果沉入深渊的事情确实存在,那么谭景升大概就是所谓的真人吧。我曾听一位医生说:“酒不适合冷饮。”我很不以为然,认为他是不知道丹溪的论述才这样说。几年后,秋天我患了泄泻,请这位医生来治疗,他说:“您莫非喝了很多凉酒吗?”我如实告诉他,我遵信丹溪的说法,暑天常常冷饮醇酒。医生说:“丹溪只知道热酒的危害,却不知道冷酒的危害更加严重。”我根据他的话思考起来:热酒固然能够损伤肺,但它运行气血、调和血脉的功效更多;冷酒对肺没有损伤,但胃的性质厌恶寒冷,喝得多了必然使胃气郁滞。至于在酒亭饮酒,大概酒不冷不热,正好处于中和状态,这样就没有危害。古人有温酒、暖酒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宋祥兴二年己卯年,元主忽必烈灭宋,大力兴奉那种教法,任用番僧拊迂等人消灭道教。十月二十日,把道藏经书全部焚毁。当天,火烧了悯忠等十三处寺庙;他的徒众中被火烧死的有八十三人,被雷震死的有想埋等十九人,以及张伯淳、王磐等五人。北方信奉那种教法的人,因为非时发生雷震而害怕,每年到了这一天,都要拜天谢罪;此事见于《岁时类纪》。如果这件事确实存在,那就太神异了!不过恐怕是道教徒众附会出来的说法。如今人们认为正月、五月、九月新任官员不宜上任。庸俗的官吏相信这一说法,而见识明达的人本来就不忌讳。有人说:宋代崇尚道教,正月、五月、九月禁止屠宰;新官上任时,要祭告应当祭祀的神坛,必然要使用牲畜宰杀,所以有所忌讳。如今人们大多不知道它的根源,于是产生了关于吉凶禁忌的疑惑。这种说法有道理。不过这件事并不是从宋代开始,而是始于唐高祖武德二年正月甲子日的诏令:天下每年正月、五月、九月,一律不得执行刑罚;各地公私方面,都应停止屠宰。想来宋代是沿用了这一制度而使它更加严格罢了。详细内容见《挥麈新录》。古人所说的肩舆、腰舆、板舆、笋舆、兜子,就是今天的轿子。洪武、永乐年间,大臣没有乘轿的;从两京各衙门仪门外都有上马台这一点,就可以知道。有人说乘轿始于宣德年间,成化年间才开始有禁令:文职三品以上可以乘轿,四品以下乘马。宋代儒者说,乘轿是用人来代替牲畜,按道理不合适,这确实是正确的议论。不过南方有些地方既没有驴马可供雇用,即使有驴马,山岭陡峭、道路狭窄,也不是马驴能够行走的地方。两个人抬一顶轿子,非常便捷;这一点又应当顺从百姓的方便,不能拘泥于一种说法。《诸司职掌》是唐、宋以来的旧书,本朝沿用它并加以增删。洪武二十三年,把户部、刑部所属改为浙江等十二部,后来又改为六部,部下的司改称清吏司。不过如今衙门的名称、制度的变革、官员的品秩、事务的情况都已经改变,而且多半同建国初年不同,其中许多应当记载的内容也没有记完。衙门名称不同,例如吏部所属的文选等四个清吏司,旧称选部、司封等部;鸿胪寺旧称仪礼司,都是这种情况。制度改革不同,例如北平都司、布政司、按察司三司如今改为顺天府,并统辖直隶府卫;承天门待诏、观察使、中都国子监、回回钦天监、五军断事司、蒙古卫,如今都已经裁撤;又如旧有左右春坊而没有詹事府。官员品秩不同,例如六科都给事中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为从八品,给事中、行人司正都为九品,各衙门司务、行人司行人都属于未入流。事务情况改变,例如兵部负责整点军士、飞报军情,过去属于司马部,如今属于职方清吏司,都是这种情况。应当记载却没有记完的内容,例如兵部所属的将官、将军、勇士等。一定要删订、增补、扩充,编成完整的书,使一个朝代的制度清楚明白地流传万世,并且足以作为考证依据,这才可以。“酇”有两种读音:一种切音为“旰”,另一种切音为“才何”,都是地名。读“才何”的,是沛国所属的县,萧何最初受封的封邑;读“旰”的,是南阳所属的县,是萧何子孙受封的地方。杨震“三鳣”的故事,字音应当写作“鱓”;如果写作本字,那么这种鱼长一二丈,鹳雀怎么能够同时带来三条呢?近来看到一首诗有“只恐留侯笑酇侯”一句,另一首诗把“三鳣”押入“天”字韵,都是错误的。
尝闻父老云:太宗初无入承大统之意。袁珙之相,有以启之。近见姚少师广孝撰珙《墓志》有云:洪武间,上在潜邸,闻先生名,遣使以币礼聘焉。既拜受,即沐浴戒行李而起。及见上,大悦,于是肃恭而前,面对圣容,俯仰左右,一目而尽得矣。先生再拜稽首而言曰:“圣上,太平天子也。龙形而凤姿,天广地阔,日丽中天,重瞳龙髯,二肘若肉印之状。龙行虎步,声如钟,实乃苍生真主,太平天子也。年交四十,髯须长过于脐,即登宝位时。”上虽听其说而未全信。居无何,先生辞还故里。洪武三十五年壬午六月十七日,上诞膺天箓,嗣登大宝。因感先生昔言之验,于是敕遣内侍驿召至京,拜太常寺丞,授承直郎,待以特礼,赐冠服鞍马,文绮钞锭及居第在京,以便其老。珙别有《纪》云:“洪武二十三年九月,敬蒙燕府差人取至北平。”观此,则知太宗之有大志久矣。珙之相,特决之耳。珙,字廷玉,号柳庄,鄞人。相术之妙,详见九灵山人戴良所著《传》。
河南、湖广之俗,树衰将死,以沸汤灌之,令浃洽,即复茂盛,名曰灸树。种竹成林者,时车水灌之,故其竹不衰。
宋朝崇信道教,当时宫观寺院,少有不赐名额,神鬼少有不封爵号者。如上虞曹娥立庙表曰“始自汉世”,亦足以示劝矣。宋大观四年八月封为灵孝夫人,政和五年十一月封为灵孝昭顺夫人,淳祐六年六月封为灵孝昭顺纯懿夫人,又封娥父为和应侯,母为庆善夫人,各有封敕尚存。予尝谓当时中书省官一半岁月,与神鬼干事;其代言之臣,尤为孟浪。如汉碑言娥父盱,能按节歌舞,婆娑乐神。婆娑,盖舞貌。其封和应侯敕乃云:“尔迎婆娑之神,至于溺死。”不亦可笑乎!本朝著令,有司春秋致祭神主曰“汉孝女曹娥之神”,革去前代封爵,名正言顺,真可谓万世法矣。然娥之孝,岂待爵号显哉?今其江、其镇、其馆驿、盐场、坝堰、急递铺之类,皆以曹娥为名,盖将历万世而不泯矣。
旧制,军职疾故,子弟年十五,得承袭官职者,比试武艺而官之;试不中者,不得辄入选。老而无子者,月给全俸;早亡而妻守寡者,月给俸二石;子患残疾不能承袭者,月支俸三石。十年内有子,仍袭祖职;十年后有子,不准袭,令为民。无子而有孤女者,月给俸五石,年至十五住支,名曰优养。故官子弟,年幼未袭者亦给全俸,名曰优给。在任犯罪监故,子弟应优给者,月给半俸;出幼即承袭者免调别卫,年二十以上者俱调卫,仍支全俸。至永乐间,凡以奉天征讨得功者,子弟俱容至十六岁承袭,且免比试武艺。子患残疾者,给全俸终身;十年后有子俱准承袭。父犯罪监故,子承袭者,不拘年之长幼,一例免调卫。孤女优养者,不拘出幼,至适人始住给。凡事优厚于旧,名曰新官,而以开国功臣名曰旧官。予官武选时,尝窃以为高皇起布衣,得天下于群雄之手;文皇起藩邸,得天下于一家之亲。其难易固当有辨,而待功臣之典厚薄如此。揆之治体,似未稳当。尝欲建白其事而一之,使法制适均,事迹不显。未久,外升而止。
宁波奉化县有鲒■〈鱼奇〉巡检司,初不解其名义。考之志书,引颜师古云:鲒,音结,蚌也。长一寸,广二分,有小蟹在其腹中。埼,钜依反,曲岸也,其中多鲒,故以名。今埼作■〈鱼奇〉,韵书并无,因印文之误耳。
梁山伯、祝英台事,自幼闻之,以其无稽不之道也。近览《宁波志》,梁、祝皆东晋人,梁家会稽,祝家上虞,尝同学。祝先归,梁后过上虞寻访之,始知为女。归乃告父母,欲娶之,而祝已许马氏子矣,梁怅然若有所失。后三年,梁为鄞令,病死,遗言葬清道山下。又明年,祝适马氏,过其处,风涛大作,舟不能进。祝乃造梁冢,失声哀恸,忽地裂,祝投而死焉。马氏闻其事于朝,丞相谢安请封为义妇。和帝时,梁复显灵异,效劳于国,封为义忠,有司立庙于鄞云。吴中有花蝴蝶,橘蠹所化也,妇孺以梁山伯、祝英台呼之。
世传■〈元荅〉吉太后寓怀庆时,恶闻蛙声。传旨谕之,蛙不复鸣。及僧法衍禁蛙池事,盖皆后人附会之说耳。吾昆城半山桥人家,夏月不设蚊帐,而终夜无蚊。余杭抵富阳各县,皆深山茂林中,暑月不闻蝉鸣。渡江至萧山界,则蝉声满耳。触类而长之,乃知蛙事之妄也。
译我曾听老人说:太宗最初并没有入承大统的意图。袁珙的相面之说,对此有所启发。近来我看到姚少师广孝撰写的袁珙《墓志》说:洪武年间,皇上当时还住在潜邸,听说先生的名声,便派使者带着财帛礼物前去聘请。袁珙接受任命后,立即沐浴、整理行装出发。等见到皇上,非常高兴,于是恭敬地上前,面对圣容,上下左右仔细观察,一眼便全看清了。先生拜了两拜,叩头说道:“圣上是太平天子。身形如龙,姿态如凤;额头像天一样宽广,面势像大地一样开阔;眼睛像正当空的太阳一样明丽;有重瞳、龙须,两肘像有肉印的形状。行走如龙,步态如虎,声音像钟一样洪亮,实在是天下百姓真正的君主,是太平天子。等到年满四十,胡须长过肚脐,就会登上皇位。”皇上虽然听了这些话,却没有完全相信。过了不久,先生辞别回到故乡。洪武三十五年壬午六月十七日,皇上突然承受天命,继承帝位。于是感念先生从前所说的话应验了,便下令派内侍乘驿马召他到京城,任命为太常寺丞,授予承直郎,按照特别礼遇对待,赏赐冠服、鞍马、文绮、钞锭,并在京城赐给住宅,以便他养老。袁珙另有《纪》记载:“洪武二十三年九月,恭敬地承蒙燕王府派人把我带到北平。” 由此看来,可以知道太宗很早就有远大的志向。袁珙的相面之说,只是替他下了决断罢了。袁珙字廷玉,号柳庄,是鄞县人。相术的精妙之处,详细见于九灵山人戴良所著的《传》。河南、湖广一带的习俗是:树木衰弱将要枯死时,就用沸水浇灌,使水浸透树身,树便重新茂盛起来,这叫作“灸树”。种竹成林的人,常常用车取水浇灌,所以竹子不会衰败。宋朝崇尚信奉道教,当时的宫观寺院,很少有不赐给名额的;神鬼也很少有不封爵号的。例如上虞曹娥所立的庙,庙表说“始自汉世”,也足以作为劝善的明证了。宋大观四年八月,封曹娥为灵孝夫人;政和五年十一月,封为灵孝昭顺夫人;淳祐六年六月,又封为灵孝昭顺纯懿夫人;又封曹娥的父亲为和应侯,母亲为庆善夫人,各自的封敕现在还保存着。我曾说,当时中书省的官员一年中有一半时间是在替神鬼办理事情;那些负责起草诏令的臣子,尤其荒唐。例如汉碑说曹娥的父亲名叫盱,能够按着节拍歌舞,婆娑起舞来娱神。“婆娑”大概是舞蹈的样子。可是封和应侯的诏敕却说:“你迎接婆娑之神,以至于溺水而死。”这不是很可笑吗!本朝制定法令,有司春秋祭祀神主时称作“汉孝女曹娥之神”,革除了前代的封爵,名分端正、言辞合理,真可以说是万世遵行的法则了。不过,曹娥的孝行难道要等到有了爵号才显扬吗?如今她所渡的江、她的镇、馆驿、盐场、坝堰、急递铺之类,都以曹娥命名,大概将历经万世而不会泯灭了。旧制度规定,军职人员因病去世后,子弟年满十五岁,能够承袭官职的,要比较、考核武艺后授官;考试不中的,不得擅自参加选补。年老而没有儿子的,每月发给全俸;早死而妻子守寡的,每月发给俸禄二石;儿子患有残疾、不能承袭官职的,每月发给俸禄三石。十年以内生有儿子,仍准许承袭祖职;十年以后才生有儿子,不准承袭,令其成为平民。没有儿子而有孤女的,每月发给俸禄五石,年满十五岁停止发给,称为“优养”。故去官员的子弟,年幼尚未承袭官职的,也发给全俸,称为“优给”。在任时犯罪而被监禁或去世,子弟本应享受优给的,每月发给半俸;成年后立即承袭官职的,免于调往别的卫所;年满二十岁以上的,都调往卫所,但仍发给全俸。到了永乐年间,凡因奉天征讨立功的人,其子弟都准许到十六岁承袭官职,并且免试武艺。儿子患有残疾的,终身发给全俸;十年以后生有儿子的,都准许承袭官职。父亲犯罪被监禁或去世,儿子承袭官职的,不论年长年幼,一律免于调往卫所。孤女享受优养的,不论是否成年,直到出嫁才停止发给。各项待遇都比旧制度优厚,称为“新官”;开国功臣则称为“旧官”。我任武选官时,曾私下认为:高皇帝从平民起兵,从群雄手中取得天下;文皇帝从藩王府邸起兵,从一家亲属手中取得天下。其中的难易本来应当有所区别,但这样对待功臣,待遇的厚薄却差别如此悬殊。按照治国的体制来衡量,似乎不够妥当。我曾想上奏提出这件事,把两种制度统一起来,使法制适当均衡,但事情没有显露出来。不久,我外调升任,此事也就停止了。宁波奉化县有鲒■〈鱼奇〉巡检司,起初我不了解这个名称的含义。考察地方志书,其中引用颜师古的话说:鲒,音“结”,是蚌的一种,长一寸,宽二分,腹中有一只小蟹。埼,音“钜依反”,是弯曲的岸边;那里鲒很多,所以以此命名。如今“埼”写作“■〈鱼奇〉”,韵书中并没有这个字,这是因为印刷文字错误罢了。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我从小就听说过,但因为没有根据,所以没有把它当回事。近来读《宁波志》,才知道梁山伯、祝英台都是东晋人:梁家在会稽,祝家在上虞,两人曾经同学。祝英台先回家,梁山伯后来经过上虞去寻找她,这才知道她是女子。梁山伯回去后告诉父母,想娶祝英台,但祝英台已经许配给马氏的儿子了,梁山伯怅然若失。三年后,梁山伯任鄞县县令,因病去世,遗言要葬在清道山下。又过了一年,祝英台嫁给马氏,经过梁山伯墓所在的地方时,风浪大作,船不能前进。祝英台于是到梁山伯墓前,放声悲痛哭泣,忽然地面裂开,祝英台投入裂缝而死。马氏把这件事报告朝廷,丞相谢安请求封祝英台为义妇。和帝时,梁山伯又显现灵异,为国家效劳,被封为义忠,有司在鄞县为他立庙。吴中有一种花蝴蝶,是橘树蛀虫变化而成的,妇女儿童都称它为梁山伯、祝英台。世间传说■〈元荅〉吉太后住在怀庆时,厌恶听到蛙声。她传下旨意晓谕蛙类,蛙便不再鸣叫。至于僧人法衍禁止池中青蛙鸣叫的故事,大概都是后人附会编造的说法。我家乡昆城半山桥一带的人家,夏天不设置蚊帐,却整夜没有蚊子。余杭到富阳各县,都在深山茂林之中,暑月听不到蝉鸣;渡江到了萧山境内,蝉声却充满耳边。由此类推,便知道蛙声的故事是荒诞的。
骆宾王《灵隐寺诗》有“待入天台路,看予渡石桥”之句。释之者云:赤城山上有石桥悬渡,石屏风横截其上。赤城山,即天台山之一也。又引顾凯之云:天台石桥,广不盈尺,长数十步,至滑,下临绝冥六涧。尝问之天台人,亦极夸其幽迥奇绝,似非人世所有者。壬子七月十八日,与潘佥宪应昌乘兴往观,跋涉岭涧,行三十余里,至其处,路极险僻。盖天台诸山之水,自西北流者,中分二派,一下自南,一下自东,皆会于此。当二水之冲,有石隐隐横亘其下者三。横石之外,石势直下,壁立数丈,飞瀑下泻,其声如雷,而石桥正当其前。桥之两端抵涧两崖,约长数十步,其上中隆而旁杀,若■〈马蒙〉背然。其下齐平如截,桥之下,石势壁立而下者又数丈。飞瀑出其下,■〈贲攴〉激震怒,势益湍急。自此而下。其深莫测矣。始信其幽怪奇绝,诚非人间所有。又以知石桥本在山下深涧中,彼以为悬渡赤城山上,石屏风横截其上者,皆妄也。应昌生长天台,亦未之到,则台人所云,其中方广寺为罗汉出没之处,皆谬妄不足信矣。
雁荡山之胜,著闻古今,然其地险远,至者绝少。弘治庚戌十月,按部乐清,尝一至焉。荡在山之绝顶,中多葭苇,每深秋鸿雁来集,故名。山僧亦不能到其处,闻之樵者云然耳。山下有东西二谷:东谷有剪刀峰、瀑布泉,颇奇,大龙湫在其上;西谷有常云峰,在马鞍岭之东,展旗、石屏、天柱、玉女、卓笔诸峰,皆奇峭耸直,高插天半,而不沾寸土。其北最高且大,横亘数十里,石理如涌浪,名平霞嶂。灵岩寺在诸峰巑岏中。于此独立四顾,心自惊悸,清气砭骨,似非人世,令人眷恋裴回,不忍舍去。回视西湖飞来等峰,便觉尘俗无余韵矣。平霞嶂西一洞,中有石,下垂泉,涓涓出二窍中,名象鼻泉。古今题咏颇多,别有《游雁荡山记》
宋建炎初,孔子四十八代孙袭衍圣公端友扈驾南渡。端友殁,子玠袭封,始寓衢州。绍兴六年,诏权以衢州学为家庙,赐田五顷。孙搢文、远万、春洙,六十年间俱袭封。淳祐乙卯,郡守孙子秀请于朝,以城北闲地建孔氏家庙,规制视祖庭。丙子毁于盗,洙遂即其家以祀。元至元十九年,有诏孔氏子孙寓衢者赴阙,洙及弟演、子楷入觐,奉问劳奖谕,授国子祭酒浙东提学,以宋政和年所降袭封铜印纳于朝。其封爵逊于曲阜,弟袭焉。
浙江王都指挥泽,尝宿嘉兴天宁寺,既去,有僧入其卧处,见一蛇蟠榻上,乃阖门而出。俄而二健卒趋至,取其所遗金带去。盖即僧所见蛇也。
浙江银课,洪武间岁办二千八百七十余两,永乐间增至七万七千五百五十余两,宣德间增至八万七千五百八十余两。后镇守太监李德、兵部尚书孙原真奏坑户实办银二万五千七百九十余两,陪纳六万一千七百八十余两。正统间减数,止办三万八千九百三十余两。景泰七年,实得一万六千零六十五两。天顺六年,三万零四十八两。成化三年,奉敕办银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成化五年,减数一万零二百三十七有奇,因太监卢永之奏也。未几,又奉敕照天顺六年三万零四十八两。成化十九年,又因太监张庆之奏,照成化三年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以后额办处州府所属各县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温州府泰顺县九百九十一两八钱,共二万二千二百四十一两。比之成化三年额数多九百九十一两。弘治二年,减免一万一千四百两,止办解一万零八百四十一两,又禁取额外耗银三千余两,从巡按御史畅亨之奏,而刑部侍郎彭公韶核实其事。今人全归功于彭,非也。畅后以事调外任,而其功不可泯。故记之。
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物供簿正,释者谓先以簿书正其祭器,使有定数,而不以四方难继之物实之。今之祭礼,通行天下,器有定数,物有定品,使易遵行,正合此意。然天下风气不同,土产异宜,自有不能律者。如鹿兔北方最易得,南方泽国,则得之已难。今苏、松、嘉兴二祭,鹿兔皆买之邻郡,价亦颇费。广东全不产兔,每以胡孙代之。圣人知周天下,而犹如此,然则尧、舜犹病,亦势然也。
广西有蚺蛇,其肉无毒,土人食之。其脂与涎沫著男阴,即消缩不举。尝闻有军士若干涉一水,皆病阴痿,盖此水乃蚺蛇出没处,有涎沫其中故也。《辍耕录》记佻■〈亻达〉少年奸淫,药被人左使,致终身不举者,疑即其脂也。又见孙思邈《千金方》,鹿脂亦然。
译骆宾王《灵隐寺诗》中有“待入天台路,看予渡石桥”的句子。解释这句诗的人说:赤城山上有悬空横渡的石桥,石屏风横截在它上面。赤城山就是天台山的一部分。又引用顾凯之的话说:天台石桥宽不到一尺,长数十步,非常光滑,下面临着深不可测的六条涧水。我曾向天台人询问,他们也极力夸赞那里幽深偏远、奇异绝妙,仿佛不是人间所有的地方。壬子七月十八日,我和潘佥宪应昌乘兴前去观看,跋山涉水,走了三十多里,才到那里,路极其险峻偏僻。大概天台各山的水,从西北流来的,在中途分成两支:一支向南流,一支向东流,最后都汇聚在这里。两股水流冲击的地方,下面有三块若隐若现、横向延伸的石头。横石之外,石势直下,石壁高数丈,飞瀑从上倾泻而下,声音像雷鸣,而石桥正对着瀑布。桥的两端抵着山涧两岸,约有数十步长;桥面中间隆起,两旁渐低,像■〈马蒙〉的背一样。桥底平齐如刀削,桥下石壁又向下直立数丈。瀑布从桥下流出,■〈贲攴〉激震怒,水势更加湍急。从这里往下,深度就无法测量了。这才相信那里幽深、怪异、奇特而绝妙,确实不是人间所有的景象。由此也知道,石桥本来在山下的深涧之中;那些认为它悬空横渡在赤城山上、石屏风横截在桥上的说法,全都是荒诞的。应昌在天台长大,也没有到过那里,那么天台人所说的其中有方广寺、是罗汉出没的地方等话,也都是荒谬而不值得相信的。雁荡山的胜景古今闻名,但那里地势险峻而遥远,到达的人极少。弘治庚戌十月,我在乐清巡察时,曾经去过一次。雁荡在山的最高处,中间有很多芦苇,每到深秋,大雁来此聚集,所以得名。山僧也不能到达那里,只是听樵夫这样说罢了。山下有东西两谷:东谷有剪刀峰、瀑布泉,颇为奇特,大龙湫在它们上方;西谷有常云峰,在马鞍岭的东面;展旗、石屏、天柱、玉女、卓笔等山峰,都奇异峻峭、高耸直立,高插半空,峰上却不沾一寸泥土。北面最高也最大,横向延伸数十里,石头的纹理像翻涌的波浪,名叫平霞嶂。灵岩寺在各座高峻山峰之间。在这里独自站立,环顾四周,心中自然惊惧;清冷之气刺入骨髓,仿佛不是人间,使人留恋徘徊,不忍离去。回头看西湖、飞来等山峰,便觉得尘世俗气荡然无余了。平霞嶂西面有一个洞,洞中有石头,泉水向下垂落,从两个孔窍中涓涓流出,名叫象鼻泉。古今题咏很多,另有《游雁荡山记》。宋建炎初年,孔子第四十八代孙、袭封衍圣公的端友随驾南渡。端友去世后,他的儿子玠承袭封爵,开始寄居衢州。绍兴六年,诏令暂以衢州学校作为孔氏家庙,赐田五顷。端友的孙子搢文、远万、春洙,在六十年间相继承袭封爵。淳祐乙卯年,郡守孙子秀向朝廷请求,在城北的空地修建孔氏家庙,规制仿照曲阜祖庭。丙子年,家庙被盗毁,春洙于是就在自家祭祀。元至元十九年,诏令寄居衢州的孔氏子孙进京,春洙及其弟演、儿子楷入朝觐见,受到询问、慰劳和奖谕;春洙被授为国子祭酒、浙东提学,并把宋政和年间颁下的袭封铜印交还朝廷。他的封爵比曲阜一支低一级,于是由弟弟承袭。浙江王都指挥泽曾经住在嘉兴天宁寺,离开以后,有个僧人进入他的卧房,看见一条蛇盘在床榻上,便关门出来了。不久,两个健卒快步赶来,取走了王泽遗落的金带。原来那就是僧人所看见的蛇。浙江的银课,洪武年间每年办理二千八百七十余两,永乐年间增加到七万七千五百五十余两,宣德年间增加到八万七千五百八十余两。后来镇守太监李德、兵部尚书孙原真上奏,坑户实际缴纳银二万五千七百九十余两,陪纳六万一千七百八十余两。正统年间减少数额,只办理三万八千九百三十余两。景泰七年,实际得到一万六千零六十五两。天顺六年,得到三万零四十八两。成化三年,奉敕办理银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成化五年,因太监卢永上奏,减少数额为一万零二百三十七有奇。不久,又奉敕照天顺六年的三万零四十八两办理。成化十九年,又因太监张庆上奏,照成化三年的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办理。以后规定额数为:处州府所属各县二万一千二百五十两,温州府泰顺县九百九十一两八钱,共二万二千二百四十一两。与成化三年的额数相比,多了九百九十一两。弘治二年,减免一万一千四百两,只办理解送一万零八百四十一两;又禁止征取额外耗银三千余两。这是采纳巡按御史畅亨的上奏,刑部侍郎彭公韶核实了此事。现在的人把功劳全归给彭公,并不是这样。畅亨后来因事调任外地,但他的功劳不能泯灭。所以把这件事记下来。孔子先登记、核定祭器,不用四方所产的物品来供给登记核定的祭器。解释者说,这是先用簿书核定祭器,使其有固定的数目,而不采用四方难以持续供应的物品来充实它。如今的祭礼通行天下,器物有固定的数目,物品有固定的品类,使人容易遵行,正合乎这个意思。不过,天下风俗不同,土产也各有适宜和不适宜,本来就有不能一概限定的地方。例如鹿和兔在北方最容易得到,南方水乡却很难得到。如今苏州、松江、嘉兴的两次祭祀,鹿兔都要到邻郡购买,价格也相当昂贵。广东完全不产兔子,每每用猢狲代替。圣人了解天下的情况,尚且还会这样,那么即使是尧、舜也会感到困难,这也是形势所造成的。广西有蚺蛇,它的肉没有毒,当地人吃它。它的脂肪和涎沫沾到男子的阴茎上,就会使阴茎消缩而不能勃起。曾听说有若干军士一起涉过一条水,都患了阳痿,大概是因为这条水是蚺蛇出没的地方,水中有它的涎沫。《辍耕录》记载,有轻薄的少年奸淫,药物被人从旁使坏,导致终身不能勃起;我怀疑那就是用了蚺蛇脂。又见孙思邈《千金方》说,鹿脂也有这种作用。
张御史云:成化间,盗发韩魏公冢,得金银器颇多,黄金带至三十六腰,其富可知。予意此带必是君赐。若其自置,则失之不俭;受之人,则失之不廉。以此殉葬,非徒无益,而反害之。魏公在当时,伟然人望也。必其子孙愚昧,致有此耳。按:叶文庄尝问永宁仓官,言魏公坟去彰德城不及二十里,碑石羊虎,悉因营建赵王府凿炼尽矣。数年前,亦经盗发。此当是公为山西参政,在宣府修理八城时所记。则魏公冢被发久矣,此盖别一韩姓者。
客商同财共聚者,名火计。古《木兰辞》云:“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唐兵制,以十人为火,五十人为队。火字之来久矣。今街市巡警铺夫,率以十人为甲,谓之火夫。盖火伴之火,非水火之火也。俗以火计为伙计者,妄矣。
高皇尝问刘三吾所居山川形势,三吾具言其家所面峰峦甚奇,乃图以上。上笑云:“何用如许?”以笔视山峰尖起处,悉涂抹之。未几,其山一夕被雷,尖起处悉击去。意者圣天子动与天合而然耶!闻之刘时雍云。
成化间,山东鱼台县民穿窖,得古冢中一瓮,取以贮水,贮之辄涸。民以其不利,置之大树上,时呜呜作声,民怪而破之。后有识者云:“此宝器也。”一镜,照野外数里村落,人畜皆见,县官闻而取之。浙江督漕张都指挥洪尝买其石椁二板,亲闻其事。
投壶,射礼之变也。虽主乐宾,而观德之意在焉。后世若司马公图格,虽非古制,犹有古人遗意。近时投壶者,则淫巧百出,略无古意。如常格之外,有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之类,是以壶矢为戏具耳。予初时于燕集见人写字画卦,亦尝为之,后即惭悔,虽违众不恤,盖非欲自重,亦以礼制心之一也。近见镇江一倅有铁投壶,状类烛檠,身为竹节梃,下分三足,上分两岐,横置一铁条,贯以三圈,为壶口耳。皆有机,发矢触之,则旋转不定。转定复平,投矢其中。昔孔子叹觚不觚,其所感者大矣。今壶而不壶,能无感乎?盖世之炫奇弄巧,废坏古制,至此极矣,岂但投壶之非礼而已哉!
罗状元应魁复官后,以病请告还乡,从游者颇众,遂立为!断缭肌罚悍参为不善者,众不之齿,大恶者弃之。于是有强梁者一二人,皆被执而投之水。乡人不平,讼于官,而应魁适已卒。其徒十余人皆坐谋杀人,为罗伦从者律。使应魁不死,将置之重辟无辞矣。今幸而不受显戮,然杀人之名,沾污案牍,传道人口,宁不为文法吏之所诋笑哉?借曰起自草茅,未尝读律,然臣而作福作威,及非士师而杀人者,经传具有明训,而妄作如是,何耶?予初闻此,不信。近审之刘方伯时雍,乃知诚然,未尝不深为之惜也。
花蕊夫人有二:以宫词著者,本蜀主孟昶妾费氏,宋太祖取蜀,收入掖庭。其有墓在闽之崇安者,本南唐宫人,随后主归宋,选入后宫,太祖以其亦能诗,谓之小花蕊云。
司礼太监怀恩,成化初,以祖充云南某卫军,乞取其族子一人为后,寻官之太仓。有武职以将才举者,久不迁,夤缘其族子求见,恩笞其族子而拒之。都御史王公越,尝至其内宅,恩命小火者二三人,以头拄其腰而出之。越之不得入兵部,王公恕之得召为吏部,皆其力也。成化末,邵妃方被宠,上将有废易意,召恩与谋之,恩叩头曰:“此朝廷大事,不敢苟且。明早退朝时,当与内阁大臣议之。”上以为然。明日,将临御,呼恩,左右以疾对,使问之,云:“本无疾,昨闻圣旨,惊成疾耳。”由是事不谐而止。未几,发遣司香皇陵。今上即位,复召入,多所匡正,卒于官。
内阁文臣之设,始于永乐年间,此予所旧闻。故弘治初,论事尝及之。近闻李子易内翰云:尝见《太祖实录》,洪武中,黄子澄、齐泰皆太常少卿,方孝孺翰林侍讲,同在内阁。意者其时备顾问而已,未必若后来诸公宠任之隆,得专政柄也。
温州乐清县近海有村落,曰三山黄渡,其民兄弟共娶一妻。无兄弟者,女家多不乐与,以其孤立,恐不能养也。既娶后,兄弟各以手巾为记。日暮,兄先悬巾,则弟不敢入;或弟先悬之,则兄不入。故又名曰其地为“手巾嶴”。成化间,台州府开设太平县,割其地属焉。予初闻此风,未信。后按行太平,访之,果然。盖岛夷之俗,自前代以来因袭久矣。弘治四年,予始陈言于朝,请禁之。有弗悛者,徙诸化外。法司议,拟先令所司出榜禁约,后有犯者,论如奸兄弟之妻者律。上可之,有例见行。
●卷十二
译张御史说:成化年间,盗贼挖掘韩魏公的坟墓,得到很多金银器物,黄金带竟有三十六腰,由此可以知道他的富有。我认为这些腰带一定是君主所赐。如果是他自己置办的,就是不够节俭;如果是别人送给他的,就是不够廉洁。用这些东西殉葬,不仅没有益处,反而给他带来祸害。魏公在当时是声望卓著的人物。一定是他的子孙愚昧,才导致了这种事。考察得知,叶文庄曾询问永宁仓的官员,对方说魏公的坟墓距离彰德城不到二十里,碑石以及石羊、石虎等,全都因为营建赵王府而被凿取烧炼尽了。几年前,那里也曾被盗掘过。这应当是韩魏公任山西参政、在宣府修理八座城池时所记的事。这样看来,魏公的坟墓早已被盗掘,这里所说的大概是另一个姓韩的人。客商共同出资聚集在一起做生意,称为“火计”。古代《木兰辞》说:“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唐代兵制规定,十人为一火,五十人为一队。“火”字的来历已经很久了。如今街市上的巡警铺夫,大多以十人为甲,称作“火夫”。这里“火伴”的“火”,不是水火的“火”。俗人把“火计”写作“伙计”,是错误的。高皇帝曾询问刘三吾他家乡的山川形势,刘三吾详细说他的家乡面对的山峰非常奇特,于是画图献上。高皇帝笑着说:“哪里用得着这样?”便用笔把山峰尖突的地方全都涂掉了。不久,那座山一夜之间遭到雷击,尖突的地方全都被击掉了。难道是圣明天子的一举一动都与上天相合,所以才这样吗!这是听刘时雍说的。成化年间,山东鱼台县的百姓挖地窖,得到古墓中的一只瓮,拿来贮水,水一装进去就干涸了。百姓认为它不吉利,便把它放在大树上;它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百姓觉得奇怪,就把它砸破了。后来有见识的人说:“这是宝器啊。”还有一面镜子,能够照见野外数里之内的村落,村民和牲畜都看得见,县官听说后把它取走了。浙江督漕张都指挥洪曾经买到那座古墓的石椁两块,并亲自听说过这件事。投壶,是射礼的变体。虽然有主人奏乐、宾客观礼,但其中仍有观察品德的意义。后世如司马公所制定的图格,虽然不是古代制度,仍然保留着古人的遗意。近来投壶的人却制造出许多过分巧妙的玩法,几乎没有一点古意。例如在通常格式之外,还有投小字、川字、画卦、过桥、隔山、斜插花、一把莲等花样,这简直把壶箭当成了玩具。我起初在宴会聚集时看见有人写字、画卦,也曾经这样做过;后来便感到惭愧后悔,即使违背众人的做法也不顾惜。这样做并不是想显示自己高尚,也是用礼制来约束心志的一种方式。近来见镇江有一位副职官员使用铁制投壶,形状像烛台,壶身像竹节竖立,下面分成三只脚,上面分成两岔;横放一根铁条,穿着三个圆环,作为壶口。这些部件都有机关,箭一碰到它们,便不停旋转;旋转停止后又恢复平稳,投箭便投入其中。从前孔子感叹觚不像觚,他所感慨的事情意义很大。如今壶不像壶,能不令人感慨吗?世人炫耀奇巧、玩弄技巧,毁坏古代制度,竟到了这种地步,难道只是投壶不合礼制而已吗!罗状元应魁复官以后,以生病为由请求告假回乡,跟随他学习的人很多,于是便立为〔原文疑有脱误〕。对于不善的人,众人不与之交往;对于罪恶很大的人,则抛弃他。后来有一两个强横的人,都被捉住投入水中。乡人认为不公平,向官府诉讼,而应魁恰好已经去世了。他的十多个门徒都因谋杀人而获罪,按照罗伦从者的法律定罪。假如应魁没有死,将会把他处以重刑,他也无从辩解。如今幸好没有受到公开处死,但杀人的名声沾污了案牍,也流传在人们口中,难道不会被执掌法律的官吏讥诮嘲笑吗?即使说他出身草野,没有读过法律,但身为臣民却擅自施恩作威,并且不是司法官却杀人,经传中都有明确的训诫;他竟然这样胡乱作为,这是为什么呢?我起初听说此事时不相信。近来向刘方伯时雍详细查问,才知道确实如此,没有一次不深深替他惋惜。花蕊夫人有两位:以宫词著名的那位,本是蜀主孟昶的妾费氏;宋太祖攻取蜀地后,将她收入后宫。另有一座墓在闽地崇安的花蕊夫人,本是南唐宫人,后来随南唐后主归附宋朝,被选入后宫。太祖因为她也能作诗,称她为“小花蕊”。司礼太监怀恩,成化初年以祖先充任云南某卫军的名义,请求选取其族中一人为后嗣,不久又把这个族子授官于太仓。有一名武职人员因具有将帅才能被荐举,却长期得不到升迁,便通过关系让怀恩的族子求见;怀恩鞭打他的族子而拒绝了他。都御史王公越曾经到怀恩的内宅,怀恩命令两三个小火者用头抵住王越的腰,把他顶了出去。王越不能进入兵部,是因为怀恩;王公恕能够被召为吏部官员,也全靠怀恩的力量。成化末年,邵妃正受宠,皇上将要产生废后更立的想法,召怀恩来商议。怀恩叩头说:“这是朝廷的大事,不敢草率行事。明早退朝时,应当同内阁大臣商议。”皇上认为有道理。第二天将要临朝时,皇上召见怀恩,左右近侍以他生病回答;皇上派人询问,怀恩说:“我本来没有病,昨天听到圣旨,惊吓得成了病。”因此这件事没有谈成而停止。不久,怀恩被发遣去守护皇陵、主管司香。今上即位后,又召他入朝,他纠正匡正了许多事情,最终死在任上。内阁文臣的设置,开始于永乐年间,这是我过去听说的。因此弘治初年议论政事时,我曾谈到这件事。近来听内翰李子易说:他曾见过《太祖实录》,洪武年间,黄子澄、齐泰都任太常少卿,方孝孺任翰林侍讲,他们同在内阁。我想,当时大概只是负责顾问而已,未必像后来诸公那样受到皇帝的隆宠重用,能够专掌政权。温州乐清县靠近海边有个村落,叫三山黄渡,当地百姓中有兄弟共同娶一个妻子的。没有兄弟的,女方家大多不愿意把女儿嫁过去,因为认为这样的人孤立无伴,恐怕不能养活女儿。娶妻以后,兄弟各自用手巾作标记。天黑时,哥哥先把手巾挂起来,弟弟就不敢进去;有时弟弟先挂,哥哥就不进去。因此,这个地方又叫“手巾嶴”。成化年间,台州府设置太平县,把这里划归太平县管辖。我初次听说这种风俗时并不相信。后来巡视太平,访问当地,果然如此。大概这是海岛夷人的风俗,从前代以来沿袭已久。弘治四年,我才向朝廷陈述此事,请求禁止这种风俗。有不肯悔改的,就把他们迁到教化范围以外的地方。法司商议后,拟定先命主管部门张榜禁止约束;以后再有违反的,按照奸淫兄弟之妻的律条论处。皇上批准了此议,已有成例施行。●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