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刑案汇览三编二十八

刑案汇览》卷五十七(2147)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68–68 段

人犯教令杖罪,人犯越狱(2147)他盗越狱,代去锁竏,未经同逃(2148)监犯商谋越狱,畏法不从之犯(2148)监狱失火,提犯解州,乘间逃走(2149)官房看禁,蒙古遣犯出门脱逃(2150)门仓枷号之贼逃走,复窃(2150)门监枷号,旗人贿役领出逃走(2151)司狱带同监犯,在街上游荡(2151)情有可原,盗犯赦后越狱脱逃(2151)邪教会匪拟遣之犯,越狱脱逃(2152)情重遣犯,越狱脱逃(2153)缓决绞犯,在监讹诈殴伤人(2153)斩犯越狱,获犯过半,典史拟徒(2154)斩犯越狱,他人捕得,吏目拟徒(2155)刑部官犯越狱脱逃,自行投首(2155)

行窃,水参,拟流,减徒两次,越狱(2156)

徒流人逃回,民拦抢,拟遣;逃后复犯拦抢(2157)逃遣纠窃,蒙古逾贯,照蒙古例(2158)蒙古免死盗犯与寻常遣犯同(2159)免死盗犯情轻,毋庸正47。

法(2159)洋盗投首入伍逃走,拟遣复逃(2160)免死,发遣之盗犯在配发冢(2161)免死,盗犯脱逃投回,免其正法(2162)由黑龙江改发内地,盗犯脱逃(2162)改回内地,盗犯逃走五日被获(2164)免死,盗犯脱逃被获五日为断(2164)免死,盗犯解审脱逃,毋庸正法(2165)

土人迁徙、盗犯脱逃一体正法(2166)赦前赦后脱逃盗犯分别办理(2166)斩决盗犯自首改遣在配脱逃(2167)谋叛缘坐加重发遣在配脱逃(2168)平常遣犯逃出藏躲复犯绞候(2168)平常遣犯脱逃复犯军罪(2169)平常遣犯脱逃复犯笞杖(2170)积匪改发新疆之犯在配脱逃(2170)拟绞减军中途脱逃复犯斩决(2170)新疆改回内地军犯脱逃加等(2171)酌发烟瘴之邪教脱逃被获(2172)永远枷号之遣犯脱逃被获(2172)逃徒自首免罪接算役过日期(2173)

徒犯解审,发回因病在押脱逃(2173)族邻侦缉,专指军流,并非逃徒(2174)缓决减军解配脱逃,复犯死罪(2174)逃军被获,年逾七十,仍发原配(2175)逃流年已八十,仍发原配(2175)逃流成废,收赎之后,不准再赎(2176)蒙古逃遣成笃,止准收赎逃罪(2176)年逾八十,盗犯脱逃,仍应缉拿(2176)徒满官犯,不候给咨,私自回籍(2177)援免绞犯,递籍追赃,中途脱逃(2177)准释准免流犯,未奉部覆,逃走(2178)

疏脱流犯,限内捕获,分别减免(2178)军犯在配脱逃,看役畏罪不报(2179)

刑案汇览》卷五十八(2180)

徒流人逃回,民因窃拟遣调发,中途脱逃(2180)新疆回民调发烟瘴,脱逃(2180)

东省拟军之贼脱逃,改发复逃(2181)东省拟军贼犯脱逃,免其调发(2182)逆犯邻族安插回疆脱逃,治罪(2182)张逆案内被胁缘坐遣犯脱逃(2183)缘坐回犯私自逃走,并未出卡(2185)

主守不觉失囚,疏脱解审徒犯兵役,减等拟徒(2185)疏脱递解未定案之命盗重犯(2186)是否疏纵,未经审明,解役候质(2187)解役疏脱未定罪人犯通行(2187)禁卒疏防,尚未审定盗犯越狱(2188)禁卒疏防免罪人犯越狱脱逃(2189)军徒越狱,限内协获刑禁免罪(2189)绞犯越狱57。

译人趁机出门脱逃。

2150年:被枷号在门仓的贼犯逃走,又重新行窃。

2151年:门监枷号的旗人贿赂差役被领出后逃走。

2151年:司狱带同监犯在街上游荡。

2151年:情有可原,盗犯赦免后越狱脱逃。

2152年:邪教会匪本应判处流放,却越狱脱逃。

2153年:罪情较重的遣犯,越狱脱逃。

2153年:缓决绞犯,在监中讹诈并殴伤他人。

2154年:斩犯越狱,捕获的犯人过半,典史判处徒刑。

2155年:斩犯越狱,由他人捕获,吏目判处徒刑。

2155年:刑部官吏犯罪越狱脱逃,自行投案自首。

2156年:因行窃被水路解送,判处流刑,两次减为徒刑后又越狱。

2157年:徒流之人逃回后,百姓拦截抢夺,判处流放;逃跑后又重新犯拦抢之罪。

2158年:逃遣之犯纠集他人行窃,蒙古人超过原籍贯,按蒙古条例处理。

2159年:免死的盗犯与一般遣犯同等处理。

免死的盗犯罪情较轻,不必执行正法(2159)

2160年:洋盗投首后入伍又逃走,判处流放后又逃跑。

2161年:由黑龙江改发内地的盗犯在配所脱逃。

2162年:免死的盗犯脱逃后自行投回,免除其正法处死。

2162年:由黑龙江改发内地的盗犯脱逃。

2164年:改发内地的盗犯逃跑五日后被抓获。

2164年:免死的盗犯脱逃被抓获,以五日为限定断。

2165年:免死的盗犯在押解审讯途中脱逃,不必执行正法。

2166年:土人被迁徙、盗犯脱逃,一律按正法处理。

2166年:赦免前后脱逃的盗犯分别办理。

2167年:斩决盗犯自首后改判流放,在配所脱逃。

2168年:谋反缘坐加重发遣,在配所脱逃。

2168年:一般遣犯逃出后藏躲,又重新犯下应处绞刑候决之罪。

2169年:一般遣犯脱逃后又重新犯下军罪。

2170年:一般遣犯脱逃后又重新犯下笞杖之罪。

2170年:积匪改发新疆的犯人在配所脱逃。

2170年:判处绞刑减为军刑,途中脱逃后又重新犯下应斩决之罪。

2171年:从新疆改回内地的军犯脱逃,加等治罪。

2172年:发往烟瘴之地的邪教犯人脱逃后被抓获。

2172年:判处永远枷号的遣犯脱逃后被抓获。

2173年:逃犯自首免罪,接续计算逾期未到之日。

2173年:徒犯被押解审讯,因病在押期间脱逃。

2174年:族人邻人侦察缉捕,专门针对军流犯人,并非普通逃徒。

2174年:缓决减为军刑,在配所押解途中脱逃,又重新犯下死罪。

2175年:逃军被抓获,年龄已超过七十岁,仍发往原配所。

2175年:逃流之犯年已八十,仍发往原配所。

2176年:逃流之犯致人残废,收赎之后,不准再次收赎。

2176年:蒙古逃遣之犯致人残废,只准收赎逃跑之罪。

2176年:年龄超过八十岁的盗犯脱逃,仍应予以缉拿。

2177年:徒刑期满的官犯,未等到发给凡文书,私自返回原籍。

2177年:援引免死条例的绞犯,在递解回籍追缴赃物途中脱逃。

2178年:获准释放或免罪的流犯,尚未得到部里批复,便逃走。

2178年:疏于防范致使流犯脱逃,在限期内捕获,分别减免处罚。

2179年:军犯在配所脱逃,看守差役畏罪而不上报。

《刑案汇览》卷五十八(2180)

徒流之人逃回:百姓因行窃判处流放调发,途中脱逃(2180)

2180年:新疆回民被调发烟瘴之地后脱逃。

2181年:东省判处军刑的贼犯脱逃,改发后又逃跑。

2182年:东省判处军刑的贼犯脱逃,免除其调发。

2182年:逆犯的邻人族人被安插到回疆后脱逃,予以治罪。

2183年:张逆案中因牵连获罪的遣犯脱逃。

2185年:因牵连获罪的回民私自逃走,但并未逃出边卡。

主守之人失察致使囚犯脱逃:疏于防范导致被押解审讯的徒犯及兵役,减等判处徒刑(2185)

2186年:疏于防范导致递解中尚未定案的命案盗案重犯脱逃。

2187年:是否属于疏纵,尚未审明,押解差役被留待质证。

2187年:差役疏于防范导致尚未定罪的犯人通行脱逃。

2188年:禁卒疏于防范,尚未审定的盗犯越狱。

2189年:禁卒疏于防范导致犯人越狱脱逃,免除其罪。

2189年:军徒之犯越狱,在限期内被协助抓获,看守人员免罪。

2190年:绞犯越狱,在限期内被协助抓获,看守人员治罪。

2192年:押解差役自行分散行走,导致犯人脱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