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集藏礼部集十二

礼部集卷十      元 吴师道 撰杂著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38–43 段

传于备来奔【云云】嘉曰:“备有雄才而甚得众心,终不为人下,宜早为之所防。”操使备击袁术,嘉与程昱俱谏。时备已去,操恨不用嘉言。曹操不杀昭烈,此自英雄之度。嘉、昱筭畧之士,恨图之不早耳。昱传载与嘉并谏遣昭烈,谓前日不图备,昱等诚不及,则二人皆尝言之矣。按董昭亦劝操止备三人者,其智畧同,而操之所深信也。三人皆言之,而操不听,岂非伟度乎?纲目据《魏书》,使嘉掠美,而操没善,岂其实哉?田畴田畴感伯安之遇,痛公孙之暴,厉志矢言,义存报主,可谓壮矣。苟量力不敌,衔愤莫遂,独徃终身,固无尤焉。既能合众致强,谓宜伺时乗隙,得正而辅,孰能御之?幸而获逞,不择所从,事成脱屣,以明素志,可也。当鲜于辅连乌桓之众,袁绍督易京之师,辅乃故吏,畴尝与之比肩。绍有徴命,亦可因以殄贼。于此之时,靡闻感奋,何乃操使临门,闻命恐惧,输智猾贼,用为啓导,饰言乡部之忿,以掩非义之从。是致蹋顿陨命,熈尚授首。不念公孙之殄灭,实由假手于二族为讐人,报能无愧乎?頋乃哭尚以徼义辞爵,以为髙,可谓轻重乖宜,去就无当者矣。赤壁之战赤壁之役,奸贼褫魄,迹其轻敌浅谋,无以自掩。操贻孙权书云:「值有疾病,孤烧船自退,横使周瑜虚获此名。」评者谓操欲间瑜,故为是言,果谁欺乎?考之史,瑜劝权战也,谓操众不习水土,必生疾病,且然之辞也。魏志则曰:「战不利,于是大疫。」则疫在战后矣。于瑜传乃云:「时有疾疫,此不足信也。」黄盖献谋,因风纵火,瑜传所载着甚于吴志,乃云:「操烧其余船引退。」夫烧尽北船,延及岸上营落,岂复有余?自烧其余,岂人情也?原夀之意,只欲附合操书,掩饰败衂之丑,故为异同以乱其实,不知明者观之,岂能▯哉?曹植操之诸子,彰最为鸷暴,玺授之问,诚有异心。仓舒早慧而谲,年稍延,殆未可量。植文艺而已,加以任性不饰,素志无他,非丕所忌也。当仪廙见诛,灌均希防,而祸不烈者,良以此欤?逮叡之世,上疏求自试,求存问亲戚。夫以植之才,固宜见用,曹氏大计,固宜厚亲戚。然当时疎逺猜忌之▯已成,言之者适所以为迂,于事而昧于智也。植乎,吾知免矣。司马懿司马懿请与武侯战,曹叡使辛毗监其军以制之。请战者,外示武,而监其军者知其不敌而饰其事也。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苟能制吾,岂千里而请战耶?武侯料之明矣。史又谓先是,懿数请与亮战。按建兴六年春,出祁山;冬,围陈仓。魏皆遣曹真来拒。八年,真请由斜谷入,叡遣懿泝汉水,由西域与真防汉中。以大雨道絶,而还。九年,出祁山,叡始遣懿来拒,遇于上邽,敛兵不交。至卤城,登山掘营,不肯战。贾诩魏平有“畏蜀如虎”之讥,不得已而战,遂大败。由是论之,懿始终不敢战,战则败耳。史氏之言,抑何诬哉?虚夸其勇,实露其怯,所谓欲盖而章者欤。华歆邴原管宁、华歆、邴原,史称三人相与为友,徃徃并以名徳之士尊之。愚尝评汉魏之际,清风全节,髙蹈不汚,惟幼安一人;从恶灭义,无若歆;而原亦簒贼之臣。岂二子者,矫饰于初年,而狼籍于晚暮耶?与宁并列,岂直麟鳯之于猰犬哉?裴氏着龙头腹尾之评,亦止为不当以先后论,而不斥其非伦,何也?考之《世説》载挥鉏掷金及分坐割席二事,又《魏略》称宁尝笑邴华有仕宦意,则知当时已辨其贤否,裴氏所宜着録,而反不之及,盖亦有同乎世识,崇饰其贤,掩匿其恶,而孰知恶之终不可以掩也。谯周谯周、陈夀皆巴郡人也。夀于《杜琼传》载周问“当涂髙”之义,明魏之当兴,推备禅之名,知蜀之必亡,与《周传》劝禅降魏之言相表里。大槩谓天命在魏,又以尊司马氏之继綂尔。周言于禅曰:“若降魏,魏不裂土以封,请以古义争之。”此诚大谬无识之语,而夀谓众人无以易之。理又云:“刘氏无虞,一邦蒙頼,皆周之谋。”吁!卖降覆国,俯首事仇,曾是不以为非,而反以是为善乎?又载其与周别,周语予曰:“孔子七十二,刘向、扬雄七十一,今吾年近七十,庶慕孔子遗风,可与扬、刘同轨。”虽因年嵗比方,实则显自附儗雄之失节,周尤有甚更生忠诚。周自视何如?而况敢上议圣人乎?周不可胜诛矣。夀之着此,若以矜其平素亲遇之荣,其他褒賛如所谓“后进通儒”,所谓“行止有取”,“子孙亦忠笃质素”,又引董子比之,所以尊扬周者,不一而足,徇私党恶,一至于此,其罪当与周同科矣。郤正郤正身草降笺,臣事讐贼,故其论姜维也,不斥其不孝不忠之大罪,而举其小善,以为称降叛之相为党也。陈夀取而着之篇,其自为论也,亦止责其黩战屡扰而已,君臣之义置而不论,可乎?孟宗

译《传》记载刘备来投奔【下文省略】。郭嘉说:“刘备有雄才,又很得人心,终究不会屈居人下,应当及早采取措施防备他。” 曹操派刘备攻打袁术,郭嘉和程昱一同进谏。当时刘备已经离开,曹操后悔没有听从郭嘉的话。曹操没有杀昭烈帝刘备,这是英雄应有的气度。郭嘉、程昱都是有谋略的人,只是遗憾没有及早谋害刘备罢了。程昱传记记载,他与郭嘉一同劝曹操不要派遣昭烈帝,并说先前没有谋害刘备,是因为他们确实不如刘备;这样看来,这两人都曾经说过这些话。考察《魏书》,董昭也曾劝曹操阻止刘备;这三人的智谋相同,而曹操又深深信任他们。三个人都这样说,曹操却不听,难道不是有伟大的气度吗?《资治通鉴纲目》依据《魏书》,让郭嘉掠取美名,而使曹操失去善行,这难道符合事实吗?田畴 田畴感念刘虞的知遇,痛恨公孙瓒的暴虐,磨砺志向,发誓报仇,把报答主上的大义存于心中,可以说是壮烈了。假如估量力量不敌,含着愤恨而不能实现志愿,独自远行终身不仕,本来没有什么可责怪的。既然能够聚集众人、壮大力量,就应该等待时机、乘敌人的空隙,取得正当名义而辅佐主上,这样谁能抵挡他呢?幸而计划得以成功,却不选择归附的对象,事情成功后便弃之如敝屣,以此表明平素的志向,也是可以的。当鲜于辅联合乌桓众人,袁绍统率军队进攻易京时,鲜于辅是旧日属吏,田畴曾和他地位相当。袁绍有征召命令,也可以借此消灭贼寇。可是正在这时,却没有听到田畴感奋而起;为什么曹操派人来到门前,他听到命令便恐惧,反而向奸贼献计,把自己变成引导者,还用乡里部众的愤怒作为饰词,来掩盖自己非义的归附?这导致蹋顿丧命,袁熙、袁尚也被斩首。他不考虑公孙瓒的灭亡,实在是借两个部族之手来消灭仇人,这样的报仇能不惭愧吗?反而为袁尚哭泣,以求取义的辞藻来推辞爵位,并把这当作高尚行为,真可说是轻重失当、进退都没有准则了。赤壁之战 赤壁之战中,奸贼曹操魂不附体;考察他轻敌而谋略浅薄的表现,实在无法掩饰。曹操写信给孙权说:“正好遇到疾病流行,我独自烧船退兵,反而让周瑜白白获得了这个名声。”评论者说曹操是想离间周瑜,所以才这样说;究竟是谁在欺骗谁呢?考察史书,周瑜确实劝孙权交战,说曹操的军队不习惯水土,一定会发生疾病,这也是合乎情理的话。《魏志》却说:“交战失利,于是发生大疫。”这样说来,疫病是在交战以后才发生的。《周瑜传》又说:“当时有疾病流行,这件事不足以相信。”黄盖献上计策,借着风势放火,《周瑜传》的记载比《吴志》还详细,却说:“曹操烧掉其余的船只后退兵。”北方的船都烧尽了,火势还延烧到岸上的营寨,哪里还会有剩余的船?自己烧掉剩余船只,难道人情会如此吗?原寿的用意,只是想附会曹操的书信,掩饰战败的丑态,所以故意制造不同说法来扰乱事实,却不知道明白的人看了,哪里会被他蒙蔽呢?曹植 曹操的几个儿子中,曹彰最为凶猛暴虐;在传国玺授予谁的问题上,他确实怀有异心。曹冲早年聪慧而狡黠,如果寿命稍长一些,大概难以估量他的成就。曹植不过有文学才艺,又任性而不加修饰,平素没有别的志向,并不是曹丕所忌惮的人。当杨修、丁仪、丁廙被杀,灌均又伺机陷害时,而曹植所受的祸患并不深,大概正是因为这个缘故吧?到了魏明帝曹叡时期,他上疏请求让自己出来任职,又请求准许他问候亲戚。凭曹植的才能,本来应该任用;从曹氏的大计来说,本来也应该优待亲戚。然而当时疏远亲族、彼此猜忌的弊病已经形成,进言的人反而会被认为迂阔;对于政事无益,对于智谋也昏昧。曹植啊,我知道你得以免祸的原因了。司马懿 司马懿请求与诸葛武侯交战,曹叡派辛毗监督他的军队来制止他。请求交战,是在外表上显示勇武;而派人监督军队,是因为知道他敌不过对手,只是替他掩饰这件事。将领身在军中,君主的命令有时也可以不接受。如果真能制止我,难道还会相隔千里请求交战吗?诸葛武侯早已看透了这一点。史书又说,在这以前,司马懿多次请求与诸葛亮交战。考察建兴六年春,诸葛亮出兵祁山;冬天,包围陈仓,魏国都派曹真前来抵御。建兴八年,曹真请求从斜谷进兵,曹叡派司马懿沿汉水上行,从西面和曹真一起防守汉中;因为大雨道路断绝,才退兵回来。建兴九年,诸葛亮出兵祁山,曹叡才派司马懿前来抵挡,两军在上邽相遇,司马懿收拢军队不交战。到了卤城,他登山挖掘营垒,仍不肯交战。贾诩、魏平讥讽他“畏惧蜀军如同畏惧老虎”,他不得已才出战,结果大败。由此看来,司马懿始终不敢交战,交战就失败罢了。史家的话,为什么这样诬蔑呢?表面上虚夸他的勇敢,实际上暴露他的怯懦,这就是所谓想掩盖反而更加显露吗?华歆、邴原 管宁、华歆、邴原,史书称三人互相结交为友,往往把他们并列为有名望、有德行的人。我曾评论汉魏之际,能够保持清白风操、守全节义、高尚自持而不受污染的,只有幼安一人;跟随恶人而毁灭义理的,没有比华歆更严重的;邴原也是篡贼的臣子。难道这两个人,早年只是矫饰自己,到了晚年却狼狈不堪吗?把他们和管宁并列,岂止是把麒麟凤凰同猰犬相比呢?裴氏提出“龙头、腹、尾”的评价,也只是说不应按照先后次序评论三人,却没有斥责他们不相配,这是为什么呢?考察《世说新语》,其中记载了挥锄掷金和分坐割席两件事;《魏略》又说管宁曾经嘲笑邴原、华歆有做官的意图。由此可知,当时已经辨明了他们的贤与不肖。裴氏本应把这些记载下来,却反而没有提及,大概也是和世俗的看法相同,推崇修饰他们的贤名,掩盖隐匿他们的罪恶;但谁知道罪恶终究是无法掩盖的呢。谯周 谯周、陈寿都是巴郡人。陈寿在《杜琼传》中记载谯周询问“当涂高”的含义,说明魏将要兴起;又推崇刘备接受禅让的名义,知道蜀汉必然灭亡,这与《谯周传》中劝刘禅禅让投降魏国的话相互呼应。大体上是说天命在魏,又是为了尊崇司马氏的继承罢了。谯周对刘禅说:“如果向魏国投降,魏国不割地封爵,请让我依据古义同他们争辩。”这实在是极其荒谬、毫无见识的话,而陈寿却说众人没有办法改变他的意见。陈寿又说:“刘氏没有忧患,一个国家蒙受他的恩赖,都是谯周的谋划。”唉!出卖投降、覆灭国家,低头侍奉仇敌,难道他竟不认为这是错误,反而把它当作善行吗?陈寿还记载他和谯周分别时,谯周对我说:“孔子七十二岁,刘向、扬雄七十一岁,现在我的年龄将近七十岁,希望能够仰慕孔子的遗风,可以和扬雄、刘向走同一条道路。”这虽然是按照年龄作比,但实际上显露出他把自己比作扬雄的失节;谯周比刘向更为严重,更谈不上刘向的忠诚了。谯周把自己看成什么样的人?何况竟敢上评圣人吗?谯周实在罪不可胜诛。陈寿写这些内容,如果是为了夸耀自己平日受到谯周亲近礼遇的荣耀,那么其他赞美之词,如所谓“后辈中的博通儒者”、所谓“行为举止都有可取之处”、“子孙也忠诚笃厚质朴”,以及引用董仲舒来比拟他,都是为了尊崇抬高谯周。徇私偏袒、包庇恶人,竟到了这种地步;他的罪过应当和谯周同样论处。郤正 郤正亲自起草投降的笺表,向仇敌称臣侍奉,所以他评论姜维时,不斥责姜维不孝不忠的大罪,反而举出一些小的善行,作为称赞投降叛变者的同党。陈寿把这些话收入篇中;他自己作评论时,也只责备姜维好战而屡次扰乱,却把君臣大义放在一旁而不加评论,这可以吗?孟宗

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古之人不得已,则宁辍忠而全孝。

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亲,亦不可夺亲也。」金革之事,无辟,孔子以为有为为之,盖临事而制,是岂可以为常也哉?孙氏之制,奔丧者死伤化悖,典甚矣!有人心者,肯捐其亲而委质乎?当时顾悌丧父,权强令释服,悌畵壁作棺柩象,对之哭泣,服未阕而卒夺情灭孝,谁之罪欤?孟宗丧母,奔赴自拘聼刑,陆逊为之请,减一等,其秉志纯笃,不为淫刑所挠,可谓絶无而仅有者矣。朱子尝谓此事闗系甚大按《吴志》司空孟仁卒注,引《吴録》及《楚国先贤传》所载「寄鲊」「生笋」等事,当并书之。宗事他见亦多,如孙琳废亮而为之告庙,仕虐酷之朝,无所匡救而不能止,此是其失,不可以此而废彼也。甘皇后昭烈祖雄父▯,名字仅见。至于母嫡室,皆不知谁氏。元年既立宗庙祫祭,髙皇帝即不必更建亲庙,并有諡号,嫡室追崇礼亦宜之。岂有此之未及,而下议皇后之諡乎?孔明举事,必不其然。此皆记载缺畧之罪。按《志》:建安元年,吕布袭下邳,虏昭烈妻子,求和得还。三年,布遣髙顺攻之,复虏妻子。曹操禽布,昭烈得妻子。五年,操击昭烈,虏妻子。据此,则昭烈妻凡三见虏也。《甘后传》云:昭烈住小沛时,纳为妾。昭烈数丧嫡室,摄内事,随至荆州,产后主。昭烈以建安六年至荆州,十二年后主生。十三年,操追及于当阳长坂,赵云抱子禅保防,甘夫人得免。又《刘封传》云:「昭烈至荆州,未有继嗣,养为子。」则未至荆州以前未有子,史之所言,自相戾也。汉魏正朔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司奏以为魏得地綂宜以建丑之月为正,三月定厯改年为孟夏四月。其春夏秋冬孟仲季月,虽与正嵗不同,至于郊祀、迎气、祀祠、烝尝、廵狩、搜田、分至、啓闭、颁宣时令、中气早晚、敬授民事,皆以正月斗建为▯数之序。齐王芳正始元年春正月,始改从旧。景初元年四月至正始元年正月,即汉建兴十五年三月至延熈二年十二月也。魏志所书例差一月,今纲目所书上着汉年而下从魏,正如延熈元年正月立皇后张氏,今书二月;冬十一月蒋琬出屯汉中,今书十二月;二年二月蒋琬为大司马,今书夏。其余皆当正。自昔言汉初及秦元年冬十月,皆谓不改月,独顔师古谓此皆太初正厯以后追书。吕子《大事记》是【阙】顾注史最精,必有所据。且贾山言有云:“愿以夏嵗二月”,使当时不改月,何以有是言?魏明之制,固为不典。其改月不改时,亦因可以推见前代之必然也。纲目改定文建兴十五年春正月,魏黄龙见。以三月为夏四月,夏五月,魏地震。魏以陈矫为司徒。魏制三祖为不毁之庙。六月,魏击辽东不利,公孙渊自称燕王。皇后张氏崩。八月,魏大水。魏主杀其后毛氏。九月,魏营圆方丘,南北郊。冬十月,吴以诸葛恪为威北将军。十二月,魏遣太尉司马懿击辽东。魏铸铜人,起土。山于芳林园。魏光禄勲髙堂隆卒。魏作考课法,不果行。延熈元年春正月,魏以韩暨为司徒。立皇后张氏,立子璿为皇太子。吴铸当千大钱。秋七月,魏司马懿克辽东,斩公孙渊。八月,吴中书郎吕乙伏诛。冬十一月,蒋琬出屯汉中。魏主叡有疾,立郭夫人为后,召司马懿入朝,以曹▯为大将军。十二月,魏司马懿至洛阳,与爽受遗诏辅政。魏主叡卒,太子芳立。二年正月,魏以司马懿为太傅,何晏为尚书。三月,以蒋琬为大司马。秋九月,吴遣将军吕岱屯武昌。冬十一月,魏复以建寅之月为正。吴将周▯有罪,废徙庐陵。附録纲目:延熈八年冬十一月,大司马蒋琬卒;十二月,尚书令董允卒;以宦者黄皓为中常侍。按《汉志》九年十一月琬卒,董允传九年卒,此皆仍《通鉴》误。《目録九年琬卒不误。又考允传,陈只代允为侍中,与黄皓互相表里,始预政事。只死后,皓以黄门令为中常侍、奉车都尉,操弄威柄,终至覆国。陈只景耀元年卒,据此文,则皓此年未为中常侍也。然専政,则自允卒后始。九年,以姜维为卫将军,与费祎共録尚书事。按维传在十年亦仍通鉴误景耀二年秋八月,陈只卒,以董厥为尚书令,诸葛瞻为仆射。按祗卒在元年亦仍通鉴误读左传并注数事左氏所引夫子曰【云云】多非是。张子长辨之,因録其遣。宣传二年,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云云】书法不隐,一语当是夫子之言,其下二语,后人依托文饰之辞,末语尤谬。九年,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泄冶谏死,无可非议。説者以书名无褒词,强生异説,引诗【云云】使诚夫子之言,是以忠为讳也。其不然,决矣。昭传十四年,仲尼曰:「叔向,古之遗直【云云】杀亲益荣,平丘之防止,犹义也。夫当是传者,申言之,杀亲益荣,必非夫子语。以子产古之遗爱,语例之,恐止一句为是。」

译侍奉父母孝顺,所以这种孝心可以转移到对君主的忠诚上。古人如果实在不得已,就宁可停止尽忠,也要保全孝道。传记说:“君子不夺取别人的亲人,亲人也不可被夺取。” 战争之事没有回避的余地,孔子认为有时必须有所作为而去做,这大概是临事随机制宜;难道能把它当作常法吗?孙氏的制度规定,奔赴父母丧事的人会被处死或受伤,败坏教化,实在太残酷了!有良知的人,哪里肯舍弃自己的亲人而向君主献身呢?当时顾悌的父亲去世,孙权强迫他脱下丧服;顾悌在墙上画出棺柩的形状,对着它哭泣,丧服期限还没有满,就被强行夺去服丧资格而破坏孝道,这是谁的罪过呢?孟宗的母亲去世,他奔赴丧所,主动拘押自己听候刑罚;陆逊替他请求,刑罚减轻一等。他秉持志向纯正笃实,不被滥施的刑罚所动摇,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人了。朱子曾经说,这件事关系非常重大。考察《吴志》,其中“司空孟仁卒”的注文引用《吴录》和《楚国先贤传》所记载的“寄鲊”“生笋”等事情,应当一并记录下来。孟宗的其他事迹也有许多见于别处,例如孙琳废黜孙亮时,他替孙琳告祭宗庙;又在暴虐残酷的朝廷做官,却没有加以匡正、也不能制止。这是他的过失,但不能因此抹杀他其他方面的优点。甘皇后 昭烈帝的祖父刘雄、父亲刘弘,名和字只偶有记载。至于母亲和嫡母,都不知道是哪一家的女子。建元元年已经建立宗庙并举行合祭,高皇帝既然不必再另建亲庙,也已经有了谥号,那么嫡母追尊的礼制也应当如此。哪里有宗庙和先人的追尊尚且没有办完,却先议论皇后的谥号呢?诸葛孔明办事,必不会这样。这都是记载简略造成的错误。考察《三国志》:建安元年,吕布袭击下邳,俘虏昭烈帝的妻子和儿女;后来求和,才让他们回来。建安三年,吕布派高顺进攻,又俘虏了他的妻子和儿女。曹操擒获吕布,昭烈帝才得到妻子和儿女。建安五年,曹操攻打昭烈帝,又俘虏了他的妻子和儿女。这样看来,昭烈帝的妻子总共三次被俘。《甘皇后传》说,昭烈帝住在小沛时,纳甘氏为妾。昭烈帝多次失去嫡妻,甘氏代理处理内务,跟随他到了荆州,生下后主。昭烈帝于建安六年到达荆州,十二年后主出生。建安十三年,曹操在当阳长坂追上他们,赵云抱着刘禅保护他,甘夫人才得以免难。《刘封传》又说:“昭烈帝到荆州时,还没有继承人,便把刘封收养为儿子。”这样说来,到达荆州以前并没有儿子;史书的记载彼此相互矛盾。汉魏正朔 魏明帝景初元年,有关官员上奏认为魏国承受土德,应当以建丑之月作为正月;三月确定历法,改年号,从孟夏四月开始。春夏秋冬的孟、仲、季各月,虽然和正朔年份不同,但郊祀、迎气、祭祀、烝尝、巡狩、搜田、春分秋分、冬至夏至、启闭、颁布时令、中气早晚、敬授民时等,都以正月斗柄所指的次序作为数字排列的依据。齐王芳正始元年春正月,才开始改回旧制。景初元年四月至正始元年正月,就是汉建兴十五年三月至延熙二年十二月。魏志所记载的日期,按惯例差一个月;如今《纲目》上面记汉朝年号,下面又依从魏制,正如延熙元年正月立皇后张氏,现在记作二月;冬十一月蒋琬出兵驻屯汉中,现在记作十二月;二年二月蒋琬任大司马,现在记作夏季。其余日期都应当按照正朔校正。自古说汉初以及秦元年冬十月,都是说没有改动月份;只有颜师古认为这些记载都是太初改定历法以后追记的。吕祖谦《大事记》这里有【缺字】,顾炎武注释史书最为精审,必定有所依据。而且贾山的话中说:“希望按照夏历的岁次二月”,如果当时没有改月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话呢?魏明帝的制度本来就不合典制。他改动月份而不改动时令,也因此可以推知前代必然也是这样做的。《纲目》改定的文字 建兴十五年春正月,魏国出现黄龙。把三月改作夏历四月。夏五月,魏国发生地震。魏任命陈矫为司徒。魏规定三祖的宗庙永远不毁。六月,魏进攻辽东失利,公孙渊自称燕王。皇后张氏去世。八月,魏国发大水。魏主杀死他的皇后毛氏。九月,魏营建圆丘和方丘,设置南郊、北郊。冬十月,吴任命诸葛恪为威北将军。十二月,魏派太尉司马懿进攻辽东。魏铸造铜人,开掘土方。在芳林园的山上。魏光禄勋高堂隆去世。魏制定考课法,没有真正施行。延熙元年春正月,魏任命韩暨为司徒。立张氏为皇后,立皇子璿为皇太子。吴铸造当千大钱。秋七月,魏国司马懿攻克辽东,斩杀公孙渊。八月,吴中书郎吕乙伏法。冬十一月,蒋琬出兵驻屯汉中。魏主曹叡患病,立郭夫人为皇后,召司马懿入朝,以曹爽为大将军。十二月,魏国司马懿到达洛阳,和曹爽接受遗诏辅政。魏主曹叡去世,太子曹芳即位。二年正月,魏任命司马懿为太傅,何晏为尚书。三月,任命蒋琬为大司马。秋九月,吴派将军吕岱驻屯武昌。冬十一月,魏又以建寅之月为正月。吴将周胤获罪,被废黜并迁徙到庐陵。附录 《纲目》记载:延熙八年冬十一月,大司马蒋琬去世;十二月,尚书令董允去世;任命宦官黄皓为中常侍。考察《汉志》,记载蒋琬在九年十一月去世;《董允传》也记载他在九年去世。这些都是沿袭《资治通鉴》的错误。《纲目目录》记蒋琬在九年去世,没有错误。又考察董允传,陈祗代替董允任侍中,和黄皓内外勾结,开始参与政事。陈祗死后,黄皓以黄门令任中常侍、奉车都尉,操弄权柄,最终导致国家覆亡。陈祗在景耀元年去世;据此文看来,黄皓这一年还没有任中常侍。然而他专擅政权,则是从董允去世以后开始的。九年,任命姜维为卫将军,和费祎共同掌管尚书事务。考察《姜维传》,记载在十年,这也仍然是沿袭《资治通鉴》的错误。景耀二年秋八月,陈祗去世,任命董厥为尚书令,诸葛瞻为仆射。考察陈祗在景耀元年去世,这也仍然是《资治通鉴》的错误。读《左传》及其注文时想到的几件事 《左传》所引用的“孔子说”【下文省略】,大多不是孔子的话。张子长辨析过这些问题,因此我记录他的遗说。宣公二年,孔子说:“董狐,是古代的良史【下文省略】。” 秉笔直书而不隐瞒事实,这一句应当是孔子的话;下面两句,是后人假托孔子而加以文饰的话,最后一句尤其荒谬。宣公九年,于是杀死泄冶。孔子说:“《诗经》说:‘人民多有邪僻,不要自行制定邪僻的法则。’这说的不就是泄冶吗?” 泄冶因进谏而死,没有什么可以非难的地方。评论者因为史书没有使用褒扬他的词语,便强行产生不同的说法,引用《诗经》【下文省略】;如果这真是孔子的话,就是以忠臣为忌讳了。它不是孔子的话,这是确定无疑的。昭公十四年,仲尼说:“叔向,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正直之士【下文省略】。杀死亲人反而获得荣耀,平丘之盟的防范停止了,这还算合乎义。大概这段传文的作者又加以申说;“杀亲益荣”一定不是孔子的话。按照“子产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仁爱之人”的说法来类推,恐怕只有这一句是正确的。

二十年,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云云】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官不外道,岂有舍道而能守官耶?孟子所引「无之」,决非夫子语也。杜注「君招当徃」,道之常也,非物不进,官之制也。其説似美,而非「君招当徃」,岂非制?非物不徃,岂非道乎?子产卒仲尼曰古之遗爱也注子产见爱有古之遗风见爱,注非爱者,惠爱之爱,即所谓惠人也。犹言“叔向,古之遗直也”。前注“叔向之直,有古人之遗风”,此注亦当从之。二十八年,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云云】其长有后于晋国乎?末句必后人附防之言与?毕万之后,必大。语类僖十五年,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渉河,侯车败。注:秦伯之军渉河,则晋侯车败也。此秦伯车败也。盖筮既吉,而今车败,惧不祥,故诘之。徒父复告之【云云】按文势,渉河,侯车败,三败必获,晋君三败及韩下,即接晋侯【云云】非指晋侯车败明矣。杜盖因侯字即指为晋侯,误。获其雄狐夫狐蛊即其君也注以狐蛊为君,其义欲以喻晋惠公,其象未闻,晋惠公烝于贾君,故喻之如此。诗刺齐襄,亦云雄狐。晋戎马还泞而止注:还便旋也。小驷不调,故堕泥中。按注,以还字句,愚恐作一句读,言还转于泞而止也。以还为旋,改字而义又过曲。仪礼堕祭説士虞礼尸取奠,左执之。取菹,擩于醢,祭于豆间。祝命佐食堕祭。注: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释文:「堕,许恚相恚二反。」犹隳,许规反。今按,犹隳即是指犹言隳下之文,然字不同,释作音亦异。特牲馈食礼祝命挼祭,尸左执觯,右取菹,防于醢,祭于豆间。注命诏尸也挼祭祭神食也士虞礼古文曰祝命佐食堕祭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堕与接读同。今文改挼,皆为绥;古文皆为挼祭也。防醢者,染于醢。释文:依注音堕,许恚;相恚二反。后堕祭、挼祭皆仿此。防如悦而,▯而谁?三反。佐食取黍稷肺祭授尸尸祭之主人拜受角,尸拜送。主人退,佐食授挼祭。注:退者,进受爵,反位。妥,亦当为挼。尸将嘏,主人佐食授之挼祭者,亦使祭尸食也。其授食,亦取黍稷肺祭。今文或皆改妥作挼矣。主妇适房,南面,佐食挼祭。主妇左执爵,右抚祭。注抚祭,示亲祭,佐食不授,而祭于地,亦仪简也【云云】少牢馈食礼祝反南面注堕祭尔敦释文堕许规如规二反下同尸取韭菹,辨防于三豆,祭于豆间。上佐食取黍稷于四敦,下佐食取牢,一切肺于爼,以授上佐食,兼以黍而授尸。尸受,同祭于豆祭。注:牢、羊、豕也,同合也。合祭于爼豆之祭也,黍稷之祭为堕祭。将食神余,尊之而祭之。上佐食取四敦黍稷,下佐食取牢一切肺,以授上佐食。上佐食以绥祭。注:绥,或作挼挼,读为堕。将受嘏,亦尊尸余而祭之。古文堕为肵【音折】释文:绥、许规相规二反,并注挼及堕,亦放此下同。主人左执爵右受佐食坐祭之注:右受佐食,右手受堕于佐食也。至此言坐祭之者,明尸与主人为礼。堕祭,所以祭鬼神之物,犹生者之饮,必祭也。其礼则尸与主人、主妇皆有之。祝出迎尸,尸入即席坐。既举奠,祝命尸,尸取菹防于醢,祭于豆间及祭黍稷、肺等,是谓尸堕祭,祭神食也。尸酢主人,主人拜受爵,上佐食取黍稷、肺授主人,主人受,佐食坐祭之,所谓主人堕祭,祭尸食也。主妇亦然。仪畧尔士虞礼所载及特牲祝命挼祭【云 云】 少牢尸取韭菹条尸堕祭也 特牲主人拜受角条少牢上佐食取四敦黍稷以下主人堕祭也特牲主妇适房条主妇堕祭也按疏云:三处经中“堕”皆不同,此五字或为“堕”,或为“挼”,为“羞”,为“绥”,为“防”。郑以“羞”“绥”“挼”三者已从“堕”,复云古文作“防”,以《特牲》及此《士虞》皆有“防”祭,故亦兼“防”解。今考郑注作挼,不作防。窃恐防字似绥,而义同。又有而谁音,亦与绥、堕易混。防或据别本尔。但士虞、特牲俱有防醢祭豆文,郑虽兼解,而于皆为挼祭也。下始云防醢者,染于醢,则自有先后,初非混言之。其释挼则主于堕与三者不异,疏似不察也。又按此字凡八又,有隋妥肵疏不出,皆字讹音转所致。释文既依注音,堕而士虞特牲从去声,少牢从平声,亦失于考定从一也。礼记曾子问绥平声周礼》守祧大祝隋,或去声,或通用二音,亦皆类此,然其义则同也。社主説

译二十年,齐侯在沛地打猎,用弓召唤虞人【下文省略】。仲尼说:“遵守道义不如遵守职守。” 官职规范并不在道义之外,哪里有舍弃道义却能够守住职守的道理呢?孟子所引用的“没有这种说法”,确定不是孔子的话。杜预注说“君主召唤就应当前往”,这是通常的道理;没有相应物品就不能进见,是职官制度的规定。这种说法似乎很漂亮,却不是这样:君主召唤就应当前往,难道不是制度吗?没有相应物品就不前往,难道不是道义吗?子产去世,仲尼说:“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仁爱之人。” 注文说:“子产受到人们爱戴,是因为有古代遗留下来的风尚。” “见爱”一词,注文并不是把它解释为爱人的“爱”,而是惠爱、仁爱的“爱”,也就是所谓的施惠于人。它和“叔向,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正直之人”意思相同。前一条注文说“叔向的正直,有古人的遗风”,这一条注文也应当依此解释。二十八年,仲尼听说魏子举荐人才,认为这是义举【下文省略】;他的后代难道会在晋国有后嗣吗?最后一句一定是后人附会的话吧?毕万的后代必定会兴盛。以上属于同类语句。僖公十五年,秦伯攻打晋国,卜徒父为此占筮,得到吉兆。渡过黄河,晋侯的战车失败。注文说:秦伯的军队渡过黄河,于是晋侯的战车失败。这是说秦伯的战车失败。大概因为占筮已经得到吉兆,如今战车却失败了,担心这是不祥之兆,所以才追问。卜徒父又告诉他【下文省略】。按照文章的语势,“渡河,侯车败,三败必获,晋君三败及韩下”是连续的文意,接着才是“晋侯【下文省略】”,显然不是指晋侯的战车失败。杜预大概因为“侯”字便把它解释为晋侯,错了。捕获了那只雄狐。所谓“狐蛊”,就是指他的国君。注文把“狐蛊”解释为国君,是想借它比喻晋惠公;但它的象征意义从未听说过。晋惠公曾和贾君通奸,所以用这样的形象来比喻他。《诗经》讽刺齐襄公时,也说到雄狐。晋国的战马回转,陷在泥中而停下。注文说:“还”是回转的意思。小马驹没有调教好,所以跌进泥中。按照注文把“还”断句,我恐怕应当把它读成一句,意思是回转到泥中而停下。把“还”解释为盘旋,不仅改动了字义,意思也太曲折了。《仪礼》中关于“堕祭”的解释 《士虞礼》尸取下祭品,左手拿着它;又取腌菜,蘸入肉酱,在豆器之间祭祀。祝命令佐食行“堕祭”。注文说:把祭品向下祭叫作“堕”,所谓“堕之”,就是使它下落。《周礼》说:“祭祀完毕,就把它的堕祭物收藏起来。”说的就是这件事。今文把“堕”写作“绥”,《特牲》《少牢》中有时写作“羞”,这是失去了古代的正字。《释文》说:“堕,读作许恚、相恚二反。”它和“隳”相同,读作许规反。现在考察,这里所谓“犹隳”,就是指“犹言隳下”的文字;但所用的字不同,《释文》所注的读音也不同。《特牲馈食礼》祝命令行挼祭。尸左手拿着酒觯,右手取腌菜,蘸入肉酱,在豆器之间祭祀。注文说:“命”是告诫尸;“挼祭”是祭祀神灵所食之物。《士虞礼》古文写作:“祝命令佐食行堕祭。” 《周礼》说:“祭祀完毕,就把它的堕祭物收藏起来。”这里的“堕”与“绥”读音相同。今文改作“挼”,各本又写作“绥”;古文都写作“挼祭”。所谓“防醢”,就是蘸取肉酱。《释文》依注文把“堕”读作许恚、相恚二反,后面“堕祭”“挼祭”都依此类推。“防”读作如悦反,“而”读作玄而谁三反。佐食取黍、稷和肺作为祭品,交给尸;尸祭祀这些祭品。主人拜谢后接受角爵,尸拜送角爵。主人退下,佐食交给他挼祭物。注文说:“退”,是上前接受爵后返回原位。“妥”也应当写作“挼”。尸将要赐福给主人,佐食交给他的挼祭物,也是让他祭祀尸所食之物。所交给他的祭品,也取黍、稷和肺。今文有的版本都把“妥”改作“挼”。主妇到房中,面向南站立,佐食行挼祭。主妇左手拿着爵,右手按着祭品。注文说:“抚祭”,是表示亲自祭祀;佐食不把祭品交给她,而是在地上祭祀,这也是礼仪从简【下文省略】。《少牢馈食礼》祝返回,面向南。注文说:行堕祭于尔敦。《释文》说:“堕”读作许规反、如规反,以下相同。尸取韭菜腌菜,分别蘸入三个豆器中的肉酱,在豆器之间祭祀。上佐食从四个敦中取黍稷;下佐食取牲肉,从俎上切下一块肺,交给上佐食,并连同黍一起交给尸。尸接受后,把这些和豆器中的祭品一同祭祀。注文说:“牢”是羊和猪;“同”是合在一起。就是把俎、豆中的祭品合在一起祭祀。黍稷的祭祀叫作堕祭。将要食用神灵剩下的食物,出于尊敬而先祭祀它。上佐食从四个敦中取黍稷,下佐食取牲肉和一块肺,交给上佐食。上佐食用绥祭。注文说:“绥”有的版本写作“挼”;“挼”读作“堕”。将要接受神灵赐福,也要尊敬尸所剩的食物而祭祀。古文把“堕”写作“肵”【读音为折】。《释文》说:“绥、许规、相规二反”,以及注文中的“挼”和“堕”,也都依此类推,以下相同。主人左手拿爵,右手从佐食那里接受祭品,坐下祭祀它。注文说:“右受佐食”,是用右手从佐食那里接受堕祭物。到这里说“坐祭之”,是为了表明尸和主人之间行的是相应的礼。堕祭,是用来祭祀鬼神所享用的食物,就像活人饮食时一定要祭祀一样。这种礼仪,尸、主人、主妇都有。祝出门迎接尸,尸入内后立即就席坐下。举行奠祭完毕,祝命令尸行礼;尸取腌菜蘸肉酱,在豆器之间祭祀,又祭祀黍稷、肺等,这叫尸的堕祭,是祭祀神灵所食之物。尸向主人献酒,主人拜受爵,上佐食取黍稷、肺交给主人;主人接受后,佐食让他坐下祭祀,这叫主人的堕祭,是祭祀尸所食之物。主妇也是这样。礼仪大略是:《士虞礼》所记以及《特牲》中“祝命令行挼祭”【下文省略】,是尸的堕祭;《少牢》中“尸取韭菜腌菜”一条,是尸的堕祭;《特牲》中“主人拜受角爵”一条,以及《少牢》中“上佐食取四敦黍稷”以下,是主人的堕祭。《特牲》中“主妇到房中”一条,是主妇的堕祭。考察《疏》,说三处经文中的“堕”都不相同。这五个字有的写作“堕”,有的写作“挼”、写作“羞”、写作“绥”、写作“防”。郑玄认为“羞”“绥”“挼”三字已经从“堕”解释,又说古文写作“防”;因为《特牲》和这部《士虞礼》都有“防祭”,所以也兼用“防”来解释。现在考察郑玄的注文写作“挼”,不写作“防”。我私下认为“防”字形似“绥”,意义也相同;又有“而谁”的读音,也容易和“绥”“堕”混淆。“防”或许只是依据别的版本。但《士虞礼》《特牲》都有“蘸肉酱、在豆器间祭祀”的文字,郑玄虽然兼作解释,却都归于挼祭。下面才说“防醢”是蘸取肉酱,这样前后自有次序,起初并不是混在一起说的。他解释“挼”时,主要认为它和“堕”以及另外三个字没有差别,《疏》似乎没有察觉这一点。又考察这个字一共出现八次,另外还有“隋”“妥”“肵”等字,《疏》没有列出,都是因为字形讹误、读音转变造成的。《释文》既然依照注文注音,却把“堕”在《士虞礼》《特牲》中读作去声,在《少牢》中读作平声,也是没有考定而统一处理的失误。《礼记·曾子问》中“绥”读平声。《周礼》中“守祧”“大祝”的“隋”,有的读去声,有的通用两种读音,也都属于这种情况;但意义是相同的。社主的解释

周礼》大司徒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野之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谓若松、栢、栗者。小宗伯若大师,则帅有司而立军社,奉主车。注:主曰军社,盖用石为之。此各一説也。后之言树者,《白虎通》云:用树尊而识之,使民望见敬之,又所以表功。《尚书·无逸篇》云:太社惟松,东社惟柏,南社惟梓,北社惟槐。《庄子》齐栎社,汉史丰枌榆之类。言石者,孔頴达引许慎云:今山阳俗祠有石主,石是土类。崔灵恩云:社主用石,以地产最实。《吕氏春秋》云:殷人社用石。后魏天平中迁太社主石之类。按《宋史·张齐贤传》:「问周家田主所宜木,今社主石,奈何?」齐贤等对:「周之田主,用所宜木;其民间之社,非太社也。」陈祥道《礼书》曰:「诸侯立社,皆树为之主,以象其神。」大夫以下但各以地之所宜,木以二説考之,则用各有当矣。《春秋传》陈侯拥社,见郑子展陈祥道云:“果长五尺,不可得而拥。”盖周制尺有六寸,后世定为五尺,陈失考也。但其制半埋地中,必旧已然,果埋而又取以载,恐不可尔。朱子谓古人多用主命,如出行大事,则以币帛就庙社请神以徃,然不可考。按《礼记》:“君行载迁庙主,无迁主则以主命。”盖庙无虚主,则社亦不当虚主矣。仁山金先生尝引朱子説,恐当以此为是。《论语》问社章,孔氏用大司徒文及注,又释朱子因之,窃谓三代之社虽有迁改,其所置之处,即其境内之土,何宜松、宜柏之不同耶?又夏土何以独宜松,殷土何以独宜柏耶?意此三木乃天下常植之物,无土不宜,树之不同,以示改制,如子丑寅之建,黑白赤之尚尔。杨复《仪礼通解》续具载陈氏説,引唐儒议,石尺寸不同,当考。唐书》旧主长尺有六寸,方尺七寸,今宜长五尺,方二尺。通解旧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七寸,今宜长五尺,方。二尺,又唐儒云:「社稷主用石。」按稷旧制无主。朱子《社坛议》云:

读太▯经圣人之作易也,果有心乎哉?法象着形,龙马献图,假手于羲皇。一而二,二而四,四而八,又三重而六十四。犹木之有榦,榦之有枝,秩然而成,整然而序,纵横上下,错综参伍,无徃弗合。殆若极天下之至巧者,而史迁谓伏羲至淳厚,画八卦盖自然而然。巧者固无庸其间,虽以文王、周公、孔子为之,爻象彖系不过因理以明数,即卦而示道。而其为道也,变动屡迁,不为典要。三百八十四爻,不三百八十四用而止。故天地鬼神之秘,万事万物之理,▯摄而无外,贯通而无遗,触之而值,象之而合,筮之而灵。天下之人,神之而莫知其故。信夫天之为之,而非圣人心思智虑之所为也。千载而下,岂有加哉?扬雄作太▯,以一生三,三生九,极于八十一。其防揲以三虚三,用三十三。此其法大与易异者也。易有彖,▯有首;易有爻,▯有賛;易有象,▯有测;易有文,▯有▯;易有系辞,▯有攡莹掜图;告易有説卦,序卦,杂卦;▯有数,有冲,有错。此又同其义例而异名者也。且▯以凖易,实将模放拟议,自比于圣人。汉儒以讥其非圣人而作经。后之为之辞者曰:「▯所以賛易,其大异于易者如是,不识何以为賛也?」盖雄深沉好思,尝覃思浑天,三摹而四分之。本有见于厯尔,因厯作▯,而巧求其合。其思幽苦,故其词艰深。易以天,▯以人;易以无心,▯以有心。孰谓▯足凖易哉?故其纪日不及月,无▯望晦朔,以冬至为天元,三月地元,七月人元,而夏至反在地元之中。隂阳之为气也,二嵗之为物也。方以三数乗之,则皆不可得。四分而加一率,四嵗而加一日,则千载之后,大冬为大夏。旦筮用三经,夕筮用三纬,日中夜中用二经一纬。吉防不在其逢,而在其时。日中夜中,夕筮无大休咎,而旦筮者不大休则大咎。数者,昔人尝论之,是皆不得乎自然而强出于心思智虑之为,毋怪乎。支离舛谬之至此也,或曰:折篿毁瓦,可知吉防易道无徃弗存。况▯十余万言,髙者出苍天,深者入黄泉,其言奥颐,悉寓至理,讵无谓耶?曰:折篿毁瓦,将以求卦也。卦者,无心之具,故假之无心之物,求之而后吉防之理得。今▯也,出于有心之为,殆犹设不平之权衡而称物之轻重,乌可信已!昔者雄自谓后世复有扬子云,则知好▯君子立法,为其当为而已。▯之书今犹昧昧也,吾诚惜其人,而非天将自附于易而逾远,卒劳而无所用。之后之才智出雄下,而好为穿凿附防以求易者,可不戒哉!

译《周礼》说,大司徒设置社稷的围墙,并为田社树立社主,各自采用郊野适宜生长的树木,于是用树木名称命名社和野。比如松、柏、栗。小宗伯遇到大战,就率领有关官员建立军社,奉载社主的车。注文说:社主叫作军社,大概是用石头制成的。这是各自的一种说法。后来主张用树木的人,《白虎通》说:使用树木,是因为树木尊贵而且可以作为标志,使百姓远远看见便产生敬意,也用来表彰功劳。《尚书·无逸篇》说:太社用松树,东社用柏树,南社用梓树,北社用槐树。《庄子》有齐国栎社,《汉书》有丰地枌榆之类。主张用石头的人,孔颖达引用许慎的话说:如今山阳民间祭祀有石制社主,石也是土类。崔灵恩说:社主用石头,是因为地产之物最为坚实。《吕氏春秋》说:殷人祭社用石头。后魏天平年间迁移太社社主而用石头,也是这一类。考察《宋史·张齐贤传》:“问周朝田社的社主应当用适宜的树木,现在社主用石头,怎么办?”张齐贤等回答:“周朝的田社社主,采用当地适宜的树木;民间的社,不是太社。”陈祥道《礼书》说:“诸侯建立社,都种树作为社主,用来象征社神。” 以下大抵都是各自采用当地适宜的树木。用这两种说法考察,看来各有适当之处。《春秋传》说陈侯抱着社主,去见郑子展。陈祥道说:“果树长五尺,不可能抱得动。”大概周代的尺有六寸,后世定为五尺,陈祥道没有考察清楚。不过这种社主半埋在地下,旧制必然已经如此;如果把果树埋入地下后又取出来装载,恐怕不可能。朱子说古人多使用社主的命令,如君主出行办大事,便带着币帛到宗庙、社请求神灵随行,但这件事无法考证。考察《礼记》说:“君主出行,要载着迁庙主;如果没有迁庙主,就用社主的命令。”大概宗庙不能没有社主,社也不应当没有社主。仁山金先生曾引用朱子的说法,恐怕应当以此为正确。《论语》“问社”一章,孔安国采用大司徒的文字和注文,后来朱子也依此解释。我私下认为三代的 社虽然有迁移改置,但所设置的地方都是本国境内的土地,为什么会有适宜松树、适宜柏树的不同呢?夏代的土地为什么只适宜松树,殷代的土地为什么只适宜柏树呢?我认为这三种树木都是天下普遍种植的树木,没有哪种土地不适宜;树木有所不同,是用来表示制度的改变,就像子、丑、寅三个月建正,以及崇尚黑、白、赤三种颜色一样。杨复《仪礼通解》续编详细记载了陈氏的说法,又引用唐代儒者的讨论;社主用石头制成时的尺寸各不相同,还应当进一步考察。《唐书》记载旧制社主长一尺六寸,方一尺七寸;如今应当长五尺,方二尺。《通解》记载旧制社主长二尺五寸,方一尺七寸;如今应当长五尺,方。二尺。又有唐代儒者说:“社稷主用石头。”考察稷在旧制中没有社主。朱子《社坛议》说:读《太玄经》圣人创作《易经》,果真是用心构思出来的吗?法则和卦象显现成形,龙马献出河图,借伏羲之手而成。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再三重而成为六十四卦。就像树木有树干,树干有枝条,层次井然地形成,整齐而有次序;纵横上下,错综参伍,没有一处不相合。它几乎像是穷尽了天下最精巧的事物,可是司马迁说伏羲淳厚至极,画八卦大概是自然而然的。既然是自然形成的,巧思本来就无从介入;即使有文王、周公、孔子参与,爻象、彖辞、系辞也不过是依据道理说明数理,依托卦象显示道理罢了。而《易经》所说的道,变化流动,反复迁移,并不固定成某种常法。三百八十四爻,并不是只限于三百八十四种用途。因此天地鬼神的奥秘、万事万物的道理,无不包摄其中而没有遗漏,贯通而没有遗失;触及它便能相应,以它为象便能符合,占筮便会灵验。天下人都认为它神妙,却不知道其中的缘故。确实是上天造就了它,而不是圣人的心思智虑所造。千年以后,难道还会有人增加什么吗?扬雄创作《太玄》,以一生三,三生九,最终达到八十一。它的蓍草推演以三虚三实为法,使用三十三种数。这是它的法则和《易经》差异很大的地方。《易经》有彖,《太玄》有首。《易经》有爻,《太玄》有赞;《易经》有象,《太玄》有测;《易经》有卦辞,《太玄》有玄;《易经》有系辞,《太玄》有摛莹、掜图;《易经》有说卦、序卦、杂卦,《太玄》有数、冲、错。这些又是意义和体例相同而名称不同的地方。而且《太玄》以《易经》为准绳,实际上是在模仿、仿效和拟议,自比于圣人。汉代儒者讥讽它不是圣人所作的经典。后来的作家替它辩解说:“《太玄》是用来赞助《易经》的;它和《易经》有这些重大差异,不知道为什么还要说它是赞助《易经》的呢?”大概扬雄深沉而好思考,曾经深入思考浑天说,三次摹拟、四次分割。本来对历法有所见解,于是依据历法创作《太玄》,并且巧妙地寻求与《易经》相合。他的思虑幽深而艰苦,所以文辞艰深。《易经》取法于天,《太玄》取法于人;《易经》是无心自然形成的,《太玄》是有心构造的。谁说《太玄》足以比拟《易经》呢?所以它记日而不能配合月,没有弦、望、晦、朔,以冬至为天元,三月为地元,七月为人元,而夏至反而处在地元之中。阴阳只是气,二年才形成事物。现在又用三数去乘它们,就都不可能得到准确结果。每四年增加一天,每四年加上一个比例,千年以后,大寒就会变成大暑。早晨占筮用三经,傍晚占筮用三纬,日中和夜中用二经一纬。吉凶不在于它所遇到的卦象,而在于所处的时辰。日中、夜中占筮,傍晚占筮没有大的福祸;早晨占筮则不是大福就是大祸。这些数理,古人曾经讨论过;它们都没有得到自然之理,而是勉强出自人的心思智虑,难怪会如此。它们支离破碎、错误荒谬到了这种地步。有人说:折断蓍草、毁坏瓦片,尚且可以知道吉凶,《易经》的道理无处不在,何况《太玄》有十多万字,高远的地方达到苍天,深邃的地方深入黄泉,文辞奥妙深邃,全部寄托着至理,难道会毫无意义吗?我说:折断蓍草、毁坏瓦片,是用来求取卦象的;卦象是无心之物,所以借助无心的事物,求取它以后才能得到吉凶的道理。如今《太玄》出自有心的构造,几乎就像设置一杆不平的秤来衡量物体轻重,怎么能够相信呢?从前扬雄自称后世还会有扬子云,这正说明喜好《太玄》的君子不过是建立自己的法则,做自己认为应当做的事罢了。《太玄》这部书如今仍然晦暗难明,我确实爱惜扬雄这个人,但它并不是上天要把自己附会到《易经》上而距离《易经》更远,最终只是徒劳而无用。后世才智低于扬雄,却喜好穿凿附会来求合于《易经》,难道不应当引以为戒吗?

秦隋论三代而后混一天下者凢六姓。秦、汉、晋、隋、唐、宋。享国长久称汉、唐、晋,未久而分裂;宋稍久而播迁。秦、隋最先亡。夫合天下而为一,强盛之势,秦、隋、唐一也,而偾身丧邦,或若是亟者,何哉?昔人以忠厚者延长,暴虐者不永,固不易之论。愚尝因而求之:剏始之君,艰难经营,角智力而得之,非若三代之积徳累仁者,独汉为近正,其余已不能然,况秦、隋乎?以仁得之,以仁守之,不可尚已;以不仁得之,以仁守之,独不愈于不仁乎?当其取之之际,威武之时,多惠泽之日少,无以大相过,必其子孙有贤圣者出于一再传之后,有以结天下而固人心,然后植长久之计。文帝之于汉,太宗之于唐,是已。彼秦、隋一传,而又得暴虐之主,无怪也。晋武之兴,继以惠帝,特以昏庸召祸,已不可救,其实非若二世、隋炀之恶也。民犹哀之而戴其后。宋兴数世守文,当靖康间,享国已防二百年,故亡而犹存,而混一之盛终不可以复得。彼论徒知忠厚者足以延长,而不知忠厚之泽当上承开国之初而为之。斯时也,治乱脩短之决也。武帝穷兵纵欲,虚耗海内,向使继髙帝之后,髙宗、中宗孱庸不君,向使居太宗之先,汉、唐之祚不保其徃而扶蘓不废,杨广不立,秦、隋之为秦、隋,亦未可知也。是故善观人者,不于其先,不于其后,惟于其一再传之君之贤否而知之。千金之家有子不肖,荡其货财,而曰其孙犹贤也,不知孙虽贤,而其富已不得而有矣。吾观子婴慨然诛赵髙似果而材;隋之末世,亦仁柔无罪,天下大势已去,其何救于亡?呜呼!以是观之,则知前説之益可信矣。异端説自佛老祸中国,垂二千载,莫盛于今日。昔者其徒属于有司而未尝自为官府,别为异教而未尝假以名位。弃家舍身也,无妻妾子女之畜;恶衣菲食也,无财货车服之养。当度者给牒于朝,未有捐数十缗于主者,而即去民籍也。金紫银青,开府之号,间见前代,特记其异,未有设大宦儗政府在外者,与州县并也。主其教者,尊礼若神,王公在其下,宫居玉食,服御拟万乗。天下塔庙,一郡动千百区。其后率占民籍十三,赀产半,有司之赋,商贾室家无异众庶,是以惰游者入焉,无赖者入焉,退官豪民见惩于有司者入焉。假借以肆贪邪,而言之者以为讳治之者不得逞甚盛之势,旷古未有也。余闻二氏之教,以清静寂灭,离世弃俗为务,凡纷华盛丽皆彼所禁而不得为者,今一切反是,则其教固不行矣。二氏之立言,髙者直指性命,为宏濶胜大之説,聪明者惑焉;卑者谈祸福縁业,辅以禳祷禁呪,愚昧者信焉。今之目之者曰:“是能祈天永命也,是能救灾致福也。”如是而已,不知其诞也。是尊信其粗,而未始及其精也。夫其能自立者,在禁欲忍难,而其溺人心则性命之説为尤甚。今也为其徒而不知其道,尊其教而不及其精,徒曰佛老之盛,盖▯于耳目之外而不察其实,固未尝盛也。是犹横潦之无根,羸人之盛气,岂足恃也哉!昔者进取词章之学,方行于世,遂以为儒道之盛,已而大▯,议者犹未悟。今之大经大法,纲常之教,礼乐刑政之具,脩明于上海内乂安,兵寝刑措,此儒之效也。向使佛老之实用,则且大乱,乌睹今日之治哉!进取词章之不用,而儒道之实用于隐然之中,所谓盛者不在兹乎?彼之盛者,实则衰;而吾之衰者,实则盛。本则立矣,持之以久,胜之以渐,异端之害有不息者乎?原士士之名,何始乎?生人之初,防愚▯▯,有聪明才智者出,为之君,始求其才智者自辅而为之公卿大夫。于是举贤于愚,防秀于庸,而士之名立焉。其后制度益脩,选举益精,纳言试功,察徳考萟,自家而举于乡,自乡而升于国都。王朝上之取者无异途,下之进者无他道,学焉而后仕耳。当是之时,四民并称,次则农工商,惟士得仕焉。夫农,竭其力者也,其人椎钝而贱陋;工,治其技者也,其人泥小道而弗周,操鄙事而弗惭;商,通货财者也,其人贪冒以嗜利,狡诈以厉民,故不可以仕。外是则处官府,职簿书,有吏焉;下是而任奔走服役,有胥徒焉,皆治于人而不可以治人者也。

译秦隋论 三代以后统一天下的总共有六个姓氏:秦、汉、晋、隋、唐、宋。享国长久的称为汉、唐;晋虽然享国不短,却后来分裂;宋延续稍久,却发生播迁。秦、隋最早灭亡。把天下合为一体,形成强盛的势力,秦、隋、唐三朝是一样的;可是有的败坏自身、丧失国家,竟然如此迅速,为什么呢?古人认为忠厚的政权能够延长,暴虐的政权不能长久,这本来是不易的结论。我曾因此进一步探求:开创基业的君主,经历艰难经营,较量智力才取得天下,并不像三代那样积累德行、累积仁义;只有汉朝比较接近正道,其余各代已经不能这样,何况秦、隋呢?用仁取得天下,再用仁守住天下,这是最高的;用不仁取得天下,却用仁守住天下,难道不仍然胜过用不仁守天下吗?当他们夺取天下时,施用威武的时候多,施加恩惠的时候少,彼此没有太大差别;一定要等到他们的子孙中有贤圣之人出现在一两代以后,能够收拢天下、稳固人心,然后才能建立长久的计策。汉文帝对于汉朝,唐太宗对于唐朝,就是这样。秦朝、隋朝一代以后,又遇到暴虐的君主,灭亡就不奇怪了。晋武帝兴起以后,继承他的惠帝只是因为昏庸而招来祸患,已经无法挽救;但他的罪恶其实并不像秦二世、隋炀帝那样严重。百姓仍然哀悼他们,并拥戴他们的后代。宋朝兴起后,几代都守持文治;到靖康年间,享国已经接近二百年,所以虽然灭亡,影响仍然存在,但统一天下的盛况终究不可能重新获得。那种议论只知道忠厚足以延长国运,却不知道忠厚的恩泽应当承接于开国之初,并由此施行。这个时候,正是决定治乱、长短的关键。汉武帝穷兵黩武、放纵欲望,使天下虚耗;假如继承汉高帝的是汉高宗、汉中宗那样软弱平庸的君主,假如他们处在唐太宗之前,汉、唐的国运就不能保全往日的基业,国家复兴也不会停止;如果杨广没有即位,秦、隋会不会成为秦、隋,也还不能确定。因此善于观察人的人,不看开头,也不看结局,只看继承开国君主一两代的君主是否贤明,便可以知道结果。千金之家有个不肖子孙,败尽家产,却说他的孙子还贤明;殊不知孙子即使贤明,原有的财富也已经不能再拥有了。我看子婴慨然诛杀赵高,似乎果断而有才能;隋朝末世的君主也只是仁弱而无罪,但天下大势已经失去,他又能对灭亡挽救什么呢?唉!由此看来,就知道前面所说的道理更加可信了。异端说 自从佛教、道教给中国带来祸害以来,将近两千年,没有比今天更兴盛的了。从前,它们的徒众隶属于官府,却从未自行设置官府;作为不同的宗教,也从未借此取得官职名位。他们弃家舍身,没有妻妾子女的蓄养;穿粗劣的衣服,吃菲薄的食物,没有财货、车马、服饰的供养。凡应当受度的人,只从朝廷领取度牒,从没有向主持者捐出数十缗钱便立即脱离民籍的。金紫、银青以及开府之类的称号,偶尔见于前代,也只是特意记载其异常;从没有设置大宦官,仿照政府在外行事,与州县并列。主持这种宗教的人,被尊敬礼待如同神明,王公都在他们之下;他们住宫殿、吃玉食,车服仪仗几乎可以比拟天子的万乘。天下的塔寺,一郡动辄有数百处。后来,他们往往占有十三分之一的民籍和一半的财产;官府的赋税、商人的财货、百姓的家产,也没有什么不同,于是懒散游荡的人加入其中,无赖之徒加入其中,被官府惩处而退职的官员和豪民也加入其中。他们借此肆意贪婪邪妄,而议论此事的人却以为忌讳,主持治理的人又不能施展手段。这种极盛的势头,自古以来从未有过。我听说佛、道二教,以清静、寂灭、离开尘世、抛弃世俗为宗旨,凡是纷华盛丽,都是它们所禁止、不能做的;如今却一切反过来了,那么它们的教义本来就没有实行。佛、道二教立论,高深的部分直接指向人的性命,提出宏阔广大、超胜高远的学说,聪明人会被它迷惑;浅陋的部分谈论祸福和因缘报应,辅以祈禳、禁咒,愚昧的人便相信。如今那些把它们当作目标的人说:“它能向上天祈求长久的寿命,能救灾而招福。”如此而已,却不知道这是荒诞之说。这是只尊崇、信奉它粗浅的一面,从未涉及它精微的一面。它能够自立的地方,在于禁欲、忍受艰难;而它最严重地迷惑人心的地方,则是关于性命的学说。如今做它们的徒众却不了解它们的道理,尊崇它们的教义却不涉及精微之处,只说佛、道兴盛,大概是被耳目所见蒙蔽而不考察实际;这样本来就不能称为兴盛。这就像横流的积水没有根基,衰弱之人一时鼓起的气势,哪里值得依靠呢!从前,进取词章的学问正在世间流行,于是人们便以为儒道兴盛,后来弊病大起,议论的人仍未醒悟。如今,大经大法、纲常的教化,以及礼乐刑政等制度,在朝廷上得到修明,天下安定,兵事停止,刑罚搁置,这就是儒学的功效。假如佛、道真有实际功用,那么天下将大乱,哪里还能看见今天这样的治理?进取词章不被采用,而儒道的实际作用却在无形中发挥,所谓兴盛,难道不正在这里吗?他们表面的兴盛,实际上是衰败;我们的表面衰败,实际上却是兴盛。根本既然已经树立,长期坚持,逐渐胜过它们,异端的祸害难道还有不能止息的吗?原士 “士”这个名称,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在人类初生之时,防止愚昧[疑字],有聪明才智的人出现,成为君主;君主开始寻求有才智的人来辅佐自己,使他们担任公卿大夫。于是把贤能的人从愚昧者中选拔出来,把优秀者从平庸者中选拔出来,“士”的名称便确立了。后来制度越来越修明,选举越来越精细,通过进言来考察言论,通过试验功效、考察德行和考核技艺来选人;从家中推荐到乡里,再由乡里升入国都。王朝向上选取人才没有别的途径,下面进身也没有别的道路,只是先学习然后出仕罢了。在那个时候,四民并称,次序是农、工、商,只有士可以出仕。农民,是竭尽力气劳动的人,他们往往迟钝、卑贱而鄙陋;工匠,是专治技艺的人,他们拘泥于小道而不能周全,操持卑下的事务却不以为惭;商人,是流通货财的人,他们贪婪冒险而嗜好利益,狡诈而残害百姓,所以不能出仕。除此之外,处在官府中、主管文书簿册的,有吏;地位在这以下而承担奔走服役的,有胥徒;他们都是受人治理而不能治理别人的人。

传曰:「辨上下,定民志,使士农工商交致其能,吏胥各守其分,上下有章,贵贱有则,礼乐刑政有所措。」善治天下者,不出此道而已。后世不然,士焉失其所以为士,农工商吏胥失其所以为农工商吏胥,侵紊汨乱,凌越倒置,荡无经常,民志之不定,上下不止其所。若是而求治,犹适粤而北辕也。盖数者之中,必有一重焉,重焉者,士而已。治国平天下之道,必出于士,而爵禄名位皆士所宜有。今也,士不専有,而彼得以有焉,安得不杂然而兴,悍然而争,而骛其嗜欲无涯之心哉?故士者,众民之纲,纲先壊而余随之。必也变今之道,反古之制,使士有常用,用有常尊,而贤者出焉,为之范防裁制,则一正而民定,何乱之足云?呜呼!天之生斯人也,畀之所以生之道,必使知是道者司其生焉。彼农工商之徒,守一能,匪不足知道焉,鲜耳。士虽不能皆知道,学焉者众耳。人而不学,不足以为人,犹衿裾而禽兽,举而加诸人之上,而令其治人,也可乎哉?夫欲治天下者,必定天下之民,而定民者,必先定天下之士。愚故作原士。任人有国者必有法,任法者必任人,二者治道之大端也。法有常制,虽甚庸之国不能皆非;人无常情,虽至治之朝不能皆善。世之所尚论治体者,遂以为人之难任,法之易守也,始有任法不任人之説。其言曰:成周盛时,周召毛原更迭执政,极治者数百年,晚节祸败,迄不可救,此任人之▯也。后世一定于法,虽庸君中才,相与坐而守之,可以无事,此任法之効也。是不然,周召之徒能用周之法,所以盛;其衰则反是。任人非要乎?秦人蔑弃贤智,纯任法律,迨其亡也,未尝改一刑而摇一禁,任法可恃乎?法者,具也;人者,所以操是具也。操得其人,则完而不废。法之用有穷,而人之用无穷。吁!后世之法非古矣,若其大者,则固百世相因而无改,今之有司负今之法尔。夫上而公卿大臣,下而方伯连帅,不得持生杀之柄而擅利社稷之事;下而为州县之属者,皆得与守令之政,吏具成案,牵引比附,拱手聼命,一笞弗得増损。其权轻,其势卑,是虽有大奸慝,亦无所惩;而上之人亦将曰:「彼不能出意以有为,则所办于吾法而自足。」不知任之既轻,彼亦应我以轻,苟简其职,卤莽其政,一有不惠,则扞格而为害;国有大禁,则消沮而为容,啓民玩愒,而示天下以不信,积习陵夷,益病吾法。法之不行,自上壊之,盍亦反本矣?将欲任法,必先任人,安能逆料人之难继哉?然则所谓任人者,必如何而后可?曰:所谓任者,非必予之以太甚之权也,専之以责其功,尊之以励其节,予夺操纵,使得稍尽其才,而防文细责,不得以激挠之,亦可矣。吁!今之任人者,固所未论也。今之取人,则愚窃惑焉。儒焉而不尽出于儒,吏焉而不尽出于吏,旁进杂出,不试而用者居多。今将得人以任法,其势不得不择人而授任。古选举之道众矣,岂无适其中而宜于今者乎?必使进取一新,有以振厉天下之才,然后徐议其责任之道,亦适乎其可也。

刘梓汝材名字记木之类非一,而经独称梓材,言木工以梓人,非以其良故耶?愚尝读《诗》“定之方中”,而求梓之为物,遍考传注诸説,或云椅梓即楸,云梓似楸,云楸之疏理白色而生子者是楸与梓相乱,未易明。因记《家语》谓北山有梓实,而俯楸属多乔耸,但当以俯而实者求梓,自谓此説或得之。夫以梓为材之良,其名显著,又如是而数千百年言其种类形状尚不能定,则世之用梓者未必得其真,真者或混而莫之辨也,惜哉!木有梓,未尝即人人即而用之,故有干云蔽日、瑰巨杰异之姿,徃徃立枯山阿,湮腐涧壑。彼固安之,而世之小有才者惟恐不见知,惟恨不见用,贾炫焉,鸣号焉,其自处反不若无知者,亦可愧矣。故愚因论梓而窃有感焉,识之而未有所发。大梁段吉父偕其友刘生见予问之,则“梓”其名,“汝材”其字,且求予为之説,因其适有合也,举以告之。生质美而敏,从学来南,乐交贤士大夫以蓄徳进业,他日庶防有成者充于身,惟患其不能大其用,毋苟于自售。圣贤之道不出乎此,生诚有志焉,其必因予言而知自励也。

礼部集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礼部集巻十一     元 吴师道 撰书

译古书说:“辨明上下的等级,安定百姓的心志,使士、农、工、商各自发挥才能,吏、胥各自守住本分;上下有章法,贵贱有规范,礼乐刑政各有施行之处。” 善于治理天下,不过就是不超出这条道路罢了。后世却不是这样:士失去了成为士的原因,农、工、商、吏、胥也失去了各自成为农、工、商、吏、胥的本分,彼此侵夺、混乱、淹没,凌驾逾越、颠倒错置,完全没有常规。百姓的心志不能安定,上下也不能各安其位。这样还想求得治理,就像要到南方的粤地去,却驾车向北一样。上述几类人中,必定有一种最为重要的,最重要的就是士。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道路,必定出自士,而爵禄名位也都应当由士取得。如今,士不专有这些东西,其他人却也能取得,怎么能不杂然兴起、强悍争夺,并放纵无边的嗜欲之心呢?所以士是众民的纲领,纲先坏了,其余便会随之坏掉。一定要改变今天的道路,恢复古代的制度,使士有固定的用途,用途有固定的尊崇;让贤者出来,替他们作榜样、加以防范和裁制,那么只要一端端正,百姓就会安定,还有什么混乱可说呢?唉!上天生养这些人,赋予他们赖以生存的道路,也必定要使懂得这条道路的人来主管他们的生计。农、工、商这些人,只守着一种技能,并非完全不能懂得这条道路,只是很少而已。士即使不能人人懂得这条道路,学习它的人却很多。人若不学习,就不足以成为真正的人;这就像穿着衣冠的禽兽,把它举到人的上面,还要让它治理人,可以吗?想要治理天下,必须先安定天下的百姓;想要安定百姓,必须先安定天下的士。因此我写了《原士》。任人 拥有国家就一定要有法令,任用法令就一定要任用人才,这两者是治理之道的大端。法令有固定的制度,即使非常平庸的国家也不可能全都错误;人的情性没有固定不变的,即使是治理最好的朝廷,也不可能人人都是善人。世上那些崇尚谈论治国体制的人,于是认为任用人很难,守法却容易,开始形成只任用法令而不任用人才的说法。他们说:成周盛世时,周公、召公、毛公、原公轮流执政,极盛的治理持续了数百年;到了晚期祸乱败亡,终于不可挽救,这是任用人才的弊病。后世一概限定于法令,即使是平庸的君主和中等才智的人,也可以相互坐守法令而无事,这是任用法令的功效。这是不对的。周公、召公等人能够运用周代的法令,所以国家兴盛;后来衰败,正是反过来了。任用人才难道不是关键吗?秦人轻视、抛弃贤能智慧之士,完全任用法律,到它灭亡时,并没有改变一条刑法、放松一项禁令;任用法令真的可以依靠吗?法令,是器具;人才,是操持这些器具的人。操持者得到合适的人,器具就会完整而不废弃。法令的作用有穷尽,人的作用却无穷。唉!后世的法令并不比古代更好;至于其中大的原则,本来就是百世相承而没有改变的,只是今天的官吏辜负了今天的法令罢了。上至公卿大臣,下至方伯、连帅,都不能掌握生杀之权而擅自处理关系国家利益的事情;下至州县属官,都只能参与守令的政务,面对吏员已经办成的案卷,牵引比附,拱手听命,连一鞭也不能增减。他们的权力轻微,势位卑下,即使有大奸大恶,也没有什么可以惩治的;上面的人还会说:“他不能出自己的主意来有所作为,只要按照我的法令办理就够了。”却不知道任用既然轻视,他们也会用轻慢的态度回应我;他们苟且简略地办理职务,草率地处理政务,一旦有所不便,便互相抵触而造成祸害;国家有重大禁令,他们就消磨阻挠,姑息容忍,诱使百姓玩忽拖延,并向天下表示不守信用;积习日益衰败,更加损害我们的法令。法令不能实行,是从上面毁坏了它,为什么不返回根本呢?想要任用法令,必须先任用人才,怎么能预先断定人才难以继承呢?那么所谓任用人才,究竟怎样才可以做到?回答说:所谓任用,并不一定要给他过分大的权力,而是把责任专门交给他以考核功绩,尊重他以激励节操,掌握任免进退,使他能够稍稍尽展才能;同时防止以琐细的文字责难来激怒、扰乱他,这也就可以了。唉!如今所谓任用人才的做法,本来还谈不上。至于今天选取人才,我私下更感到疑惑。称为儒者的未必全由儒者出身,称为吏者也未必全由吏员出身;从旁边进用、杂乱出现,而且未经考试便被任用的,占了多数。如今要得到人才来任用法令,形势上就不能不选择人才并授予职任。古代选举人才的方法很多,难道没有适合其中而宜于今天采用的吗?必须使进身取士的制度焕然一新,以此振奋、激励天下的才俊,然后再从容讨论承担责任的方法,这也就合乎时宜了。刘梓汝材名字记 木类并不只有一种,但经典唯独称说梓材,是说木工把梓木作为材料,难道不是因为它优良吗?我曾读《诗经》“定之方中”一章,想考察梓究竟是什么树,遍查传注和各种说法:有人说椅、梓就是楸,有人说梓像楸,有人说楸是纹理疏松、颜色白而结子的树;这些说法把楸和梓混在一起,很难弄清。于是我记得《孔子家语》说北山有梓树果实,而低垂的楸类大多高大挺拔;只应当以树枝低垂而结实的树来寻找梓,我自认为这种说法或许是有根据的。梓作为优良木材,名称显著如此;可是经过数千百年,人们谈论它的种类形状仍不能确定,那么世上使用梓木的人,未必找到了真正的梓木;真正的梓木也许混杂其中而无人辨认,实在可惜!树木中有梓,并不曾因为人人立即寻找并使用它,所以有些树长到高入云霄、遮蔽日光,呈现瑰伟巨大、杰出奇异的姿态,却常常挺立在荒山山坳,湮没腐烂于山涧沟壑。它们本来安于如此;而世上稍有才华的人,只怕不被人知道,只恨不能被任用,便到处自我夸耀,放声呼喊,他们自处的方式反而不如无知之人,也值得惭愧。因此我因谈论梓木而私下有所感触,把它记下来,却还没有发表。大梁段吉父和他的朋友刘生一同来见我,向我询问这件事;刘生名“梓”,字“汝材”,又请求我为他写一篇说,因此他的情形恰好与我所说的相合,我就举出这些话告诉他。刘生资质优美而聪敏,从北方来到南方求学,乐于结交贤士大夫,以积蓄德行、增进学业;将来或许有成就充实于自身,我只担心他不能扩大自己的作用,不要急于苟且自我推销。圣贤之道不外乎此,刘生如果确实有志于此,一定会因我的话而懂得自我勉励。《礼部集》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礼部集》卷十一 元代吴师道撰写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