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类考卷十四
,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伍师为军。以起军旅,以作田役,以比追胥,以令贡赋。」邱葵氏云:「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乡制也。乡有比、闾、族、党、州、乡之名,故军有伍、两、卒、旅、师、军之数。此制一定,则士不待选,将不改设。有事置之行阵,无事归之田里,无招集之扰,无廪给之费,此先王之所以足兵也。」愚窃谓不然。比、闾、族、党、州、乡乃田里不易之制,而伍、两、卒、旅、师、军之法则于征伐之时,以见在调▯之兵而编定之耳。盖当其无事,兵藏于农,及其有事,自依司马法:四邱为甸,出长毂一乘,六十四井之内,五百七十二家,可任用者一千二百八十人之中,取其七十五人,籍于司马,而民力始寛。其七十五人非尽调▯为兵也。又按《司马法》:「通十为成,成百井,八百家。士十人,徒二十人。」是八百家之中可任用者二千人,二千人之中调▯三十人而已。是籍于司马者,一成之中百二十人有竒,四分当兵之数,▯兵一分之强,以起军旅,而民力愈寛。安得谓伍、两、卒、旅、军、师即依比、闾、族、党、州、乡之法哉?况军旅之起,有大司马将之以行,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皆▯兵时始置。安得谓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卿大夫皆帅兵以行,而将不改置、士不待选哉?彼徒见军制与乡制之数相合,而即以军出于乡。然天子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次国二乡二遂,小国一乡一遂。乡有比、闾、族、党、州、乡,犹遂有邻里、鄼、鄙、县、遂也。在乡者无一家非兵,而在遂者独佚焉,何其厚逺薄近如此哉!天子六军,姑勿论。且以大国三军言之:伍五人,两二十五人,三两七十五人,出车一乘。百人为卒,三卒三百人,出车四乘。五百人为旅,二千五百人为师,三师七百五十人,出车百乘。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出车五百乘。而大国千乘,共计六军,乃緫三乡三遂之全数。其交互调▯,止取其半,故曰三军耳。岂谓三军皆三乡之民,而无三遂之民哉?《尚书·费誓》云:“鲁人三郊三遂。”孔颖达疏云:“三郊三遂,谓鲁人三军也。”又《坊记》疏云:“凡出军之法,乡为正,遂为副。”《左传》疏云:“古者用兵,先取之乡,乡不足,取之遂,遂不足,取之公邑采地。”然则军制兼出乡遂,而不専于乡也,明矣。《鲁颂·閟宫》篇云:“公车千乘,公徒三万。”郑▯注云:“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大国三军,合三万七千五百人。言三万者,举成数也。”然《管子·小匡》篇云:“三分齐国以为三军,万人为一军,三军教士三万人。”则其数又与《鲁颂》合。或者乃以一军万人为古法,而《周礼》一军之数多二千五百人,为妄加之数。此又执一之见也。
译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此征发军队,以此兴作田役,以此检阅追捕逃犯,以此命令缴纳贡赋。」邱葵氏说:「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这是乡里的制度。乡里有比、闾、族、党、州、乡的名称,所以军队有伍、两、卒、旅、师、军的数目。这个制度一定,那么士兵不需要选拔,将领不需要改设。有事时编入行伍,无事时回归乡里,没有招集扰民的麻烦,没有粮饷供给的费用,这是先王之所以兵源充足的原因。」我私下认为并非如此。比、闾、族、党、州、乡是乡里不可更改的制度,而伍、两、卒、旅、师、军的法则,是在征伐之时,根据现成调发的士兵来编定罢了。大概当无事时,士兵隐藏在农民之中,等到有事时,自然依据《司马法》:四个邱为一个甸,出一辆长毂战车,六十四井之内,五百七十二家,可以任用的有一千二百八十人,从中选取七十五人,登记在司马名下,而民力才开始宽裕。这七十五人并非全部调发为兵。又查《司马法》:「十个甸为一个成,成有一百井,八百家。士十人,徒二十人。」这是八百家之中可以任用的有二千人,二千人之中调发三十人罢了。这样登记在司马名下的,一个成之中有一百二十余人,占当兵人数的四分之一,实际出兵只有十分之一多一点,以此征发军队,而民力更加宽裕。怎么能说伍、两、卒、旅、军、师就是依照比、闾、族、党、州、乡的法度呢?况且军队的兴起,有大司马率领出征,而军司马、舆司马、行司马都是在出兵时才设置的。怎么能说比长、闾胥、族师、党正、州长、卿大夫都率领士兵出征,而将领不改设、士兵不选拔呢?他们只是看到军制与乡制的数目相合,就认为军队出自乡里。然而天子有六乡六遂,大国三乡三遂,次国二乡二遂,小国一乡一遂。乡里有比、闾、族、党、州、乡,就像遂有邻里、鄼、鄙、县、遂一样。在乡里的没有一家不是兵,而在遂里的却独自安逸,为什么厚待远方而薄待近处如此呢!天子六军,暂且不谈。且以大国三军来说:伍五人,两二十五人,三两七十五人,出一辆战车。百人为卒,三卒三百人,出四辆战车。五百人为旅,二千五百人为师,三师七百五十人,出一百辆战车。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三军三万七千五百人,出五百辆战车。而大国千乘,共计六军,乃是汇总三乡三遂的全部人数。其交互调发,只取其中一半,所以说三军罢了。难道说三军都是三乡的百姓,而没有三遂的百姓吗?《尚书·费誓》说:「鲁人三郊三遂。」孔颖达疏说:「三郊三遂,是说鲁人的三军。」又《坊记》疏说:「凡是出兵的法度,乡里为正,遂为副。」《左传》疏说:「古时用兵,先取之于乡,乡里不足,取之于遂,遂不足,取之于公邑采地。」这样看来,军制兼出于乡遂,而不专属于乡里,是很明显的。《鲁颂·閟宫》篇说:「公车千乘,公徒三万。」郑玄注说:「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大国三军,合计三万七千五百人。说三万,是举成数而言。」然而《管子·小匡》篇说:「将齐国分为三份以设三军,一万人一军,三军教士三万人。」那么其数目又与《鲁颂》相合。有人竟然以一军万人为古法,而《周礼》一军的数目多二千五百人,认为是妄加的数字。这又是固执一面的见解。
师旅 军旅
朱子曰:「二千五百人为师,五百人为旅。」
元按《易·彖》云:“师,众也。”《尔雅》云:“师,旅,众也。”凡《诗》《书》言师与旅,注多以“众”为训。古人穪兵,或云师旅,或云军旅,皆世俗之常语,初无二义。《书》云:“班师振旅。”此即师旅之谓。周制,旅积而为师,师积而为军。而《小宰》《大司徒》《小司徒》《乡师》《封人》《皷人》《县师》《保氏》《遂师》《稍人》《鸡人》《典瑞》《小史》《大史》《典路》《司右》《旅贲氏》《大仆》《衔枚氏》《象胥》皆有军旅之文。孔子曰:“军旅之事,未学。”又曰:“王孙贾治军旅。”子路曰:“加之以师旅。”盖军旅、师旅之穪,皆常语也。
帅
邢昺氏曰帅谓将也
元按周制,统军曰将,统师统旅曰帅,统卒曰长,统两曰司马,统伍亦曰长。是帅者,统师与旅者耳。谓之三军,则为军将者三人,为师帅者十五人,为旅帅者七十五人,为卒长者三百七十五人,为两司马者一千五百人,为伍长者七千五百人。今曰“三军可夺帅”,则又以统乎三军者言之,是帅之为言,通乎上下之称也。管仲军令云:“五家为轨,故伍人为伍,轨长帅之;十轨为里,故五十人为小戎,里有司帅之;四里为连,故二百人为卒,连长帅之;十连为乡,故三千人为旅,乡良人帅之;五乡一帅,故万人为一军,五乡之师帅之。”是帅也者,主也,可以上下称者也。《牧誓》云:“千夫长,百夫长。”孔颖达疏云:“长与帅其义同。夫《周礼》五人、二十五人皆穪长,牧誓千百人亦称长。是三军可以称帅,亦可以称长也。”
陈
朱子曰陈谓军师行伍之列
元按传云: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春秋之时,列国相攻,非复成周之旧制矣。苏轼氏谓周制万二千五百人为军,其数竒而不齐,是以多为之曲折,以尽其变而不可败。管仲变其制,以万人为军,三军三万人,如贯绳然,法令简一,而民有余力以致其死,故可以取胜。愚因是考之,变周制者不独齐有内政而已,秦、楚、晋、郑、鲁、卫皆非旧制。秦作陷阵,五人为伍,十伍为队,一军凡二百五十队,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竒兵,队七十有五以为中垒,正门为握竒,大将军居之。六纛、五麾、金皷、府皷、辎积皆在中垒外,余八千七百五十人分为八陈,每陈各千九十四人,又有独比、参伍、烈火、队官、曲部、校禆、军之称,此秦制也。楚武王作荆尸以伐随,又授帅孑以立陈法,其后又有左盂、右盂、两甄之陈。至荘王,又以三军为正军,二广为亲军,游阙为游兵,而陈之左右,分为二拒,此楚制也。晋献公作州兵,文公作上、中、下之三军,十家九县长軗九百,其余四十县遗守四千,又置三行,又更为上下新军,此晋制也。郑则有鱼丽、鹅鹳之阵,着于《左氏春秋传》,此郑制也。鲁成公作邱甲,每甸加步卒二十四人,甲士一人,三甸而加一乘,三桓改作三军,季氏専将一军,而孟、仲各専一军之半,此鲁制也。卫有王孙贾治军旅,其制虽不经见,而陈法必与列国异,故灵公问焉,而孔子以为未学者,欲其先礼后兵耳。孔子尝曰:“我战则克”,而夹谷之防,以兵加莱人、费人之乱,以兵伐费人,孔子岂真未学者哉?
兵车
朱子曰:「不以兵军言,不假威力也。」
金履祥氏曰:「齐桓亦不无兵车之合,而语云『不以兵车』,盖虽有兵车而未尝用之,大战也。故《国语》云:『诸侯甲不解,累兵不解,翳弢无弓,服无戾。』胡安国云:「自伐山戎以前二十余年,未尝命大夫为主将,未尝与大众出征伐也。」
元按韵书,兵戎器也。兵车,谓以车载戎器以战也。司马法所谓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是已。传云:「秦之鋭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此五霸所以惟桓、文为盛与?
干戈
孔安国氏曰干楯也戈防也
元按干戈皆兵器。干一名楯,一名橹,即今旁牌。方言云:「自
译师旅:即军旅。
朱熹说:“二千五百人称为师,五百人称为旅。”
元按:《周易·彖传》说:“师,就是众多的意思。”《尔雅》说:“师、旅,都是众多的意思。”凡是《诗经》《尚书》中说到师与旅,注释大多以“众”来解释。古人称呼军队,有时说师旅,有时说军旅,都是世俗的常用语,起初并没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尚书》说:“班师振旅。”这就是师旅的意思。周代的制度,旅累积而成师,师累积而成军。而《周礼》中的《小宰》《大司徒》《小司徒》《乡师》《封人》《鼓人》《县师》《保氏》《遂师》《稍人》《鸡人》《典瑞》《小史》《大史》《典路》《司右》《旅贲氏》《大仆》《衔枚氏》《象胥》等篇,都有关于军旅的记载。孔子说:“军旅的事情,我没有学过。”又说:“王孙贾治理军旅。”子路说:“再加上师旅。”大概军旅、师旅的称呼,都是常用语罢了。
帅:
邢昺说:帅就是将领。
元按:周代的制度,统领军队称为将,统领师和旅称为帅,统领卒称为长,统领两称为司马,统领伍也称为长。所以帅,是统领师与旅的人。称为三军,那么作为军将的有三人,作为师帅的有十五人,作为旅帅的有七十五人,作为卒长的有三百七十五人,作为两司马的有一千五百人,作为伍长的有七千五百人。现在说“三军可以改变主帅”,那么又是从统领三军的角度来说的,可见帅这个称呼,是上下通用的。管仲的军令说:“五家为轨,所以五个人编为伍,由轨长来率领;十轨为里,所以五十个人编为小戎,由里有司来率领;四里为连,所以二百个人编为卒,由连长来率领;十连为乡,所以三千个人编为旅,由乡良人来率领;五乡为一帅,所以一万个人编为一军,由五乡的帅来率领。”可见帅,就是主领的意思,可以上下通用。《牧誓》说:“千夫长,百夫长。”孔颖达疏说:“长与帅意义相同。《周礼》中五人、二十五人都称为长,《牧誓》中千百人也称为长。所以三军可以称帅,也可以称长。”
陈:
朱熹说:陈指军队行伍的行列。
元按:传文说:善于用兵的人不摆阵势,善于摆阵势的人不交战。春秋时期,各国互相攻伐,已经不是成周时期的旧制度了。苏轼说:周代制度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这个数目奇数而不整齐,因此要多设曲折变化,以尽其变化而不可被击败。管仲改变这个制度,以一万人为一军,三军共三万人,像贯穿绳索一样,法令简单统一,而民众有余力去效死,所以可以取胜。我因此考证,改变周代制度的不只是齐国有内政,秦、楚、晋、郑、鲁、卫都不是旧制度。秦国设立陷阵,五人为伍,十伍为队,一军共二百五十队,以三千七百五十人为奇兵,其中七十五队作为中垒,正门称为握奇,大将军驻守其中。六纛、五麾、金鼓、府鼓、辎重都在中垒之外,其余八千七百五十人分为八阵,每阵各一千九十四人,又有独比、参伍、烈火、队官、曲部、校裨、军等称呼,这是秦国的制度。楚武王设立荆尸来讨伐随国,又授予帅孑来确立阵法,后来又有左盂、右盂、两甄的阵势。到了楚庄王,又以三军为正军,二广为亲军,游阙为游兵,而阵势的左右,分为二拒,这是楚国的制度。晋献公设立州兵,晋文公设立上、中、下三军,十家九县长轒九百,其余四十县留守四千,又设立三行,又改为上下新军,这是晋国的制度。郑国有鱼丽、鹅鹳的阵势,记载于《左氏春秋传》,这是郑国的制度。鲁成公设立邱甲,每甸增加步卒二十四人,甲士一人,三甸增加一乘,三桓改为三军,季氏专掌一军,而孟孙、仲孙各专掌一军的一半,这是鲁国的制度。卫国有王孙贾治理军旅,其制度虽然不见于经典,但阵法必定与列国不同,所以卫灵公问孔子,而孔子说没有学过,是想让他先礼后兵罢了。孔子曾说:“我作战就能胜利”,而在夹谷之会,用武力对付莱人;费人作乱,用武力讨伐费人,孔子难道是真的没有学过吗?
兵车:
朱熹说:“不以兵车言,是不借助威力。”
金履祥说:“齐桓公也不无兵车的会合,而话语说‘不以兵车’,大概虽然有兵车而没有使用,是指大战而言。所以《国语》说:‘诸侯铠甲不解,兵器不解,弓袋无弓,衣服无裂。’胡安国说:‘自从讨伐山戎以前二十多年,不曾任命大夫为主将,不曾率领大众出征讨伐。’”
元按:韵书说,兵是兵器。兵车,是指用车载兵器作战。《司马法》所说的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就是这样。传文说:“秦国的精锐士兵不能抵挡桓公、文公的节制。”这就是五霸中只有桓公、文公最为兴盛的原因吗?
干戈:
孔安国说:干是盾牌,戈是戈矛。
元按:干戈都是兵器。干又名楯,又名橹,就是现在的旁牌。《方言》说:“自
关而东,或谓之楯,或谓之干;关西谓之楯。」《诗》云:「师干之试。」注云:「干即楯也。」楯上施纷,而后可持。《费誓》云:「敿乃干。」注云:「敿,系也;楯之纷也。纷如绶而小,繋于楯以持之,且以为饰也。」又干之为言扞也。《牧誓》云:「比尔干。」注云:「并以扞敌。」《左传·成公二年》:「齐侯抽戈楯以冒之。」是也。戈似防。《周礼·夏官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颁之。」注云:「戈,今时句孑防也。或谓之鸡鸣,或谓之拥头。」《考工记》云:「冶氏为戈防。戈则两刃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防则三刃广寸有半,内三之,胡四之,援五之。」又《庐人》为庐器:「戈柲六尺有六寸,防柲一丈六尺。」《诗》云:「修我戈矛。」又云:「脩我矛防。」是戈与防不同,而郑▯以戈为句孑防者,盖以汉制言耳。汉氏戈有旁出者为句孑,亦名胡孑。《顾命》云:「兊之戈在东房。」又云:「执戈上刃,夹两阶戺。」而不言防者,岂非以防长于戈,不可以执于东房阶戺之间耶?故知戈与防形相肖,而长短大小不同。朱子集注以戈为防,未之考耳。若谓戈为短防,可也。
译关东地区,有的称它为楯,有的称它为干;关西地区称它为楯。《诗经》说:“师干之试。”注解说:“干就是楯。”楯上系上纷带,然后才可以手持。《费誓》说:“敿乃干。”注解说:“敿,是系结的意思;指楯上的纷带。纷带像绶带但较小,系在楯上以便手持,同时也作为装饰。”另外,“干”这个词的意思是“扞”(抵挡)。《牧誓》说:“比尔干。”注解说:“排列起来以抵挡敌人。”《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侯抽戈楯以冒之。”就是这个意思。戈与防(戟)相似。《周礼·夏官司戈盾》说:“掌管戈和盾这类兵器并分发它们。”注解说:“戈,就是当今所说的句孑防。有的叫它鸡鸣,有的叫它拥头。”《考工记》说:“冶氏制作戈和防。戈有两个刃,刃宽二寸,内(连接柄的部分)是刃宽的两倍,胡(横出的部分)是刃宽的三倍,援(直出的部分)是刃宽的四倍;防有三个刃,刃宽一寸半,内是刃宽的三倍,胡是刃宽的四倍,援是刃宽的五倍。”又《庐人》制作庐器:“戈的柄长六尺六寸,防的柄长一丈六尺。”《诗经》说:“修我戈矛。”又说:“修我矛防。”这说明戈与防是不同的,而郑玄把戈解释为句孑防,大概是以汉代的制度而言罢了。汉代的戈有旁出刃的称为句孑,也叫胡孑。《顾命》说:“兊之戈在东房。”又说:“执戈上刃,夹两阶戺。”而不提到防,难道不是因为防比戈长,不适合在东房和台阶之间手持吗?所以知道戈与防形状相似,但长短大小不同。朱熹在《集注》中把戈当作防,是没有考证清楚罢了。如果说戈是短防,那是可以的。
九合 一匡
邢昺氏曰:九合者,兵车之防,三乘车之防,六。《谷梁传》云:衣裳之防,十有一。范▯注云:十三年防北杏,十四年防鄄,十五年又防鄄,十六年防幽,二十七年又防幽,僖元年防柽,二年防贯,三年防阳谷,五年防首戴,七年防▯母,九年防葵邱,凡十一防。不取北杏及阳谷为九也。
朱子曰:「九春秋传作紏督也,古字通用。」
元按《左传·僖公二十六年》齐伐我北鄙,公使展喜犒师,曰:“周公、太公夹辅成王,成王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书在盟府,太师职之。桓公是以紏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朱子谓“九作紏”,盖据展喜之词而“紏合宗族”之“紏”,亦其证也。公谷辈不考,乃直以为九防诸侯。至数桓公之防不止于九,则又因不以兵车之文而为之説曰:“衣裳之防九,余则兵车之防。”然齐侯之防十有五,衣裳之防十有一,而兵车之防四,岂有九合之数哉?罗泌云:“九合者,以葵邱之防言之也。”咸淮之防固出其后,而贯谷之举又非其盛。若乃兵车之防,则荘公十四年伐宋,二十八年救郑,僖公元年救邢,四年侵陈、蔡,六年伐郑,与十五年之救徐,首止之役,定王世子所谓“一匡天下”者也。夫以九合为葵邱之防,是矣;而又以“一匡天下”为兵车之防,岂孔子所谓“九防一匡”者有二防耶?昔晋平公问于叔向曰:“齐桓公九合诸侯,一正天下,繄君之力乎?臣之力乎?”对曰:“譬之衣然,管仲制裁之,隰朋削缝之,宾胥无纯縁之君举而服之尔,臣之力也。”师旷倚瑟笑之,平公问焉,对曰:“凡为人臣,犹庖丁之于味也,管仲断割而隰朋熬煎之,宾胥无齐和之,爰进之君,君不食,谁其强之?是君之力也。”夫九合诸侯,一匡天下,齐桓之盛举也,而孔子以为管仲之力,又曰:“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而不及桓公者何也?”盖以桓公当佐天子,恢王纲,纂旧服,而不当挟天子以九合诸侯耳。《诗》于《卫风》存木▯,所以美桓公也,而《齐风》则于桓公无述焉。然则桓公本无伊、周之志,而管仲器小,不能引以大道,其身没而国乱也,宜哉。
请讨
朱子集注:「胡氏曰:『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人人得而诛之。仲尼此举,先▯后闻可也。』」
黄震氏曰:「沐浴而朝,告于哀公,君臣之义尽矣。责以先▯后闻,是以仲尼为未足也。」
元按杨慎氏云:孔子时已致仕,家无藏甲,身非兵主,何所为▯?若欲先▯,是非司寇而擅杀也。聚众则逋逃主也,独往则刺客靡也,二者无一可焉。而曰先▯后闻,谬矣。此在《论语》注第一碍而不通,即有疑者,亦谓胡氏之失耳。详考胡氏此言,见于《春秋》隐公四年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之传,引《论语》此章而继之曰:“然则邻有弑逆,声罪致讨,虽先▯而后闻可矣。”盖指宋、陈之国移兵以讨州吁为言,而非谓孔子也。朱子集注引之,増“仲尼此举”四字,殊非胡氏之本意。若可以先▯,孔子当先为之,不待后人之纷纷也。
奔殿
马融氏曰:「殿在军后,前曰啓,后曰殿。」
金履祥氏曰:「殿兵家所谓防后也。」
元按《司马法·谋帅篇》云:“夫前驱啓乘车,大震倅车属焉。”注云:“大震即大殿也。”《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先驱谷荣御王孙挥,大殿商子游御夏之御冦。注云:“先驱,前锋军名;大殿,后军名。王孙挥为前锋帅,谷荣为御;夏之御冦为大殿后军帅,商子游为御。”故曰:“殿在军后也。”《哀公十一年》,齐为鄎,故国书帅师伐鲁,孟孺子泄帅右师,冉求帅左师,及齐师战于郊。樊迟请逾沟师入,齐军右师奔,齐人从之,涉泗。孟之反后入以为殿,抽矢防其马曰:“马不进也。”然则孟之反为殿者,为右师之殿耳。是时顔羽、邴泄俱在右师而同奔,其左师有冉求为帅,管周父为御,樊迟为右,乃获齐之甲首八十而不与右师同奔者,岂冉求以
译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邢昺说:所谓“九合”,是指以兵车会盟的场合,三乘兵车为一防,共六防。《谷梁传》说:以礼服会盟的场合,共有十一次。范宁注说:十三年在北杏会盟,十四年在鄄地会盟,十五年又在鄄地会盟,十六年在幽地会盟,二十七年又在幽地会盟,僖公元年在柽地会盟,二年在贯地会盟,三年在阳谷会盟,五年在首戴会盟,七年在母会盟,九年在葵邱会盟,总共十一次会盟。不选取北杏和阳谷这两次,凑成九次。
朱熹说:“‘九’在《春秋》传中写作‘纠’,意为纠集督率,古字通用。”
我按:《左传·僖公二十六年》记载,齐国侵犯我国北部边境,鲁公派展喜去犒劳军队,展喜说:“周公、太公辅佐成王,成王赐给他们盟约,说:‘世世代代子孙不要互相侵害。’盟书保存在盟府,由太师掌管。桓公因此纠集诸侯,谋划那些不协和的事,弥补他们的缺失,匡正挽救他们的灾难,这是彰显旧日的职守。”朱熹说“九”当作“纠”,大概是依据展喜的话,而“纠合宗族”中的“纠”,也是证据。公羊、谷梁等学者没有考证,就径直认为是九次会盟诸侯。至于数桓公会盟的次数不止九次,于是又因为不采用“兵车之防”的说法而解释说:“以礼服会盟九次,其余则是以兵车会盟。”然而齐侯会盟共十五次,以礼服会盟十一次,以兵车会盟四次,哪有九次会盟的数目呢?罗泌说:“九合,是以葵邱会盟来说的。”咸淮的会盟固然发生在葵邱之后,而贯、谷的举动又不是最盛大的。至于以兵车会盟,则是庄公十四年伐宋,二十八年救郑,僖公元年救邢,四年侵陈、蔡,六年伐郑,以及十五年救徐,首止的战役,这是定王世子所说的“一匡天下”。如果把九合当作葵邱会盟,是对的;而又把“一匡天下”当作以兵车会盟,难道孔子所说的“九合一匡”有两种会盟吗?从前晋平公问叔向说:“齐桓公九次会盟诸侯,一次匡正天下,这是君主的力量呢?还是臣子的力量呢?”叔向回答说:“好比穿衣服一样,管仲裁制,隰朋缝制,宾胥无镶边,君主举起穿上罢了,这是臣子的力量。”师旷靠着瑟笑他,平公问他,师向回答说:“凡是做臣子的,就像厨师对待味道一样,管仲切割,隰朋熬煎,宾胥无调和,然后进献给君主,君主不吃,谁能强迫他吃呢?这是君主的力量。”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是齐桓公盛大的举动,而孔子认为是管仲的力量,又说:“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要披散头发、衣襟左开,而不及桓公的是为什么呢?”大概是认为桓公应当辅佐天子,恢弘王纲,继承旧日的职分,而不应当挟持天子来九次会盟诸侯。《诗经》在《卫风》中保留《木瓜》,是为了赞美桓公,而《齐风》中对桓公却没有称述。那么桓公本来没有伊尹、周公那样的志向,而管仲器量狭小,不能引导他走上大道,他死后国家就乱了,是理所当然的。
请讨
朱熹集注:胡氏说:“《春秋》的法度,杀害国君的贼人,人人都可以诛杀。仲尼这样做,先诛杀后报告也是可以的。”
黄震说:“沐浴后上朝,向哀公报告,君臣的道义已经尽到了。责备他先诛杀后报告,是认为仲尼做得还不够。”
我按:杨慎说:孔子当时已经退休,家中没有藏甲,身份不是军队统帅,凭什么去诛杀?如果想要先诛杀,那就是身为司寇却擅自杀人。聚集众人就是窝藏逃犯的主谋,独自前往就是刺客,这两者没有一个是可行的。却说先诛杀后报告,是错误的。这在《论语》注疏中是第一处不通顺的地方,即使有怀疑的人,也认为是胡氏的失误。详细考证胡氏这句话,见于《春秋》隐公四年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的传注,引用《论语》这一章接着说:“那么邻国有弑君逆乱,声讨罪行进行征伐,即使先诛杀后报告也是可以的。”大概是指宋、陈两国移兵讨伐州吁而言,而不是指孔子。朱熹集注引用它,增加了“仲尼此举”四个字,完全不是胡氏的本意。如果可以先诛杀,孔子当时就应当先做,不需要后人的纷纷议论。
奔殿
马融说:“殿在军队后面,前面叫启,后面叫殿。”
金履祥说:“殿是兵家所说的后卫。”
我按:《司马法·谋帅篇》说:“前驱的启乘车,大殿的倅车跟随。”注说:“大殿就是后军。”《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秋,齐侯伐卫,前锋谷荣为王孙挥驾车,后军商子游为夏之御冦驾车。注说:“前锋,是前军的名称;后军,是后军的名称。王孙挥是前军主帅,谷荣是驾车人;夏之御冦是后军主帅,商子游是驾车人。”所以说:“殿在军队后面。”《哀公十一年》,齐国为鄎的缘故,国书率领军队伐鲁,孟孺子泄率领右师,冉求率领左师,在郊外与齐军作战。樊迟请求越过沟渠让军队进入,齐军右师逃跑,齐人追赶他们,渡过泗水。孟之反最后进入,作为后卫,抽出箭射他的马说:“马不前进。”那么孟之反作为后卫,只是作为右师的后卫罢了。当时颜羽、邴泄都在右师并且一同逃跑,他们的左师有冉求作为主帅,管周父作为驾车人,樊迟作为车右,于是获得齐军甲士的首级八十颗而不与右师一同逃跑,难道冉求因为
论语类考卷十四
总校官知县【臣】杨懋珩
校对官中书【臣】程 琰
誊録监生【臣】徐 苞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巻十五
明 陈士元 撰
宫室考
宗庙
陈祥道氏曰:「庙所以象生之有朝也,寝所以象生之有寝也。建之观门之内,不敢逺其亲也;位之观门之左,不忍死其亲也。」《家语》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庙,自虞至周所不变也。」是故《虞书》「禋于六宗」,以见太祖;《周官》「守祧八人」,以兼姜嫄之宫,则虞、周七庙可知矣。伊尹言七世之庙,商礼也。《礼记》《荀卿》《谷梁》皆言天子七庙,不特周制也。则自虞至周七庙,又可知矣。
朱子曰:「王制『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大夫士降杀以两而祭。法又有『适士二庙,官士一庙』之文。大抵士无太庙,而皆及其祖考也。其制皆在中门之左,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别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以次而南。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髙祖以上亲尽则迁。诸侯无二宗,大夫无二庙,其迁毁之次与天子同。『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
季本氏曰:「礼纬云:『唐虞五庙,亲庙四,祖庙一;夏四庙,至子孙五;殷五庙,至子孙六;周五庙,至子孙七。』孔頴达云:『夏无太祖,宗禹惟五庙;殷祖契而宗汤,则六庙;周尊后稷,宗文王、武王,则七庙。』文、武二祧,当时谓之庙,如《诗》所谓『于穆清庙』是也。或以文、武二世室,亦礼家之附防耳。《明堂位》曰:『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春秋武公、▯公、桓公、僖公皆称宫,鲁公伯禽亦不应独有世室之称。所谓世室屋坏者,葢指祧主所藏之处也。古者祧主未瘗之前,虽其世在太祖之上,必别有一屋以安神主,而世世藏之,各一室焉。此以同堂异室为义,故不曰某宫、某庙,而曰世室屋也。礼家以为祧主藏于太庙左右夹室者,非矣。苟藏于夹室,则祭有不及祧主之时,其祝号、笙磬之声,岂不彻于一壁之外?何以妥逺祖之灵乎?《周礼》有先公之祧,是祧以世分先后,不以室分左右也。」
元按宗尊也,尊奉之庙,故曰宗庙。《考工记》云:“夏后氏世室,堂脩二七,广四脩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阶,四旁两夹防,白盛门,堂三之二,室三之一。”殷人重屋,堂脩七寻,崇三尺,四阿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室中度以几,堂上度以筵,宫中度以寻,野度以步,涂度以轨。庙门容大扄七个,闱门容小扄三个。注云:“世室者,宗庙也;重屋者,正寝也。三代或举宗庙,或举正寝,或举明堂,互言之,以明同制也。”夫周之明堂有五室,《孝经》云:“周公宗祀文王于明堂”,则明堂亦为宗庙矣。有明堂必有太室,《书》云:“王入太室祼。”注云:“太室,清庙也。”则明堂亦为清庙矣。又《月令》以五室皆为太庙,则太室亦为太庙矣。古人建国,左祖,五庙乃在雉门之左,而明堂则在南门之外。有五庙之寝,则明堂非祖庙,即寝庙也。《周礼》夏官▯仆掌五寝,注云:“五寝之庙,葢明堂有五室,故有五寝。”明堂之名不见于《周礼》,而见于《考工记》,意在当时或称为寝庙也。朱子云:“一世各为一庙,庙有门,有堂,有室,有房,有夹室,有寝,四面有墙。”宋祁氏云:“周制有庙有寝,以象人君前朝后寝也。庙藏木主,寝藏衣冠。至秦乃出寝于墓侧,故陵上更穪寝殿,后世因之。今宗庙无寝,葢始于秦也。”《尔雅》云:“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庙中路谓之唐,堂途谓之陈,閍谓之门,宫中之门谓之闱,其小者谓之闺,小闺谓之閤。夫谓东西厢者,即夹室前堂也。寝前庙后,宜有道有闱门有閤门。或谓閤门在庙门外,然《説文》以閤为门旁户耳,岂
译《论语类考》卷十四
总校官知县臣杨懋珩
校对官中书臣程琰
誊录监生臣徐苞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卷十五
明 陈士元 撰
宫室考
宗庙
陈祥道说:“宗庙是用来象征生前有朝廷的,寝宫是用来象征生前有寝居的。建在观门之内,是不敢远离亲人;位在观门之左,是不忍心让亲人死去。”《孔子家语》说:“天子七座宗庙,诸侯五座宗庙,从虞代到周代都没有改变。”因此《虞书》中“禋祭六宗”,是为了显现太祖;《周官》中“守祧八人”,是为了兼管姜嫄的宫室,那么虞、周两代实行七庙制就可以知道了。伊尹所说的七世宗庙,是商代的礼制。《礼记》、《荀子》、《谷梁传》都说到天子七庙,不仅仅是周代的制度。那么从虞代到周代实行七庙制,又可以知道了。
朱熹说:“《王制》说‘天子七庙,三昭三穆,加上太祖的宗庙共七座’,诸侯、大夫、士依次递减两座来祭祀。礼法中又有‘适士二庙,官士一庙’的文字。大抵士没有太庙,但都祭祀到祖父和父亲。它们的制度都在中门的左侧,外面建有总体的宫墙,里面各自有寝宫和宗庙,另有门和围墙。太祖在北面,左昭右穆,依次向南排列。天子的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作为宗庙,也百世不迁。二昭二穆作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缘尽了就迁毁。诸侯没有两个宗庙,大夫没有两个宗庙,它们迁毁的顺序与天子相同。《仪礼》所说的‘按照班次附祭’,《檀弓》所说的‘附祭于祖父’,就是这个意思。”
季本说:“《礼纬》说:‘唐虞五座宗庙,亲庙四座,祖庙一座;夏代四座宗庙,到子孙时五座;殷代五座宗庙,到子孙时六座;周代五座宗庙,到子孙时七座。’孔颖达说:‘夏代没有太祖,尊崇禹,只有五座宗庙;殷代尊崇契而宗奉汤,就是六座宗庙;周代尊崇后稷,宗奉文王、武王,就是七座宗庙。’文王、武王的祧庙,当时称为庙,就像《诗经》所说的‘于穆清庙’那样。有人认为文王、武王两代室,也是礼学家附会罢了。《明堂位》说:‘鲁公的宗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宗庙,是武世室。’春秋时期武公、〇公、桓公、僖公都称为宫,鲁公伯禽也不应该独有世室的称呼。所谓世室屋坏,大概是指祧主所藏的地方。古代祧主在埋藏之前,虽然其世代在太祖之上,必定另外有一间屋子来安放神主,并且世代藏之,各占一室。这是以同堂异室为义,所以不叫某宫、某庙,而叫世室屋。礼学家认为祧主藏在太庙左右的夹室中,这是错误的。如果藏在夹室中,那么祭祀时有不及祧主的时候,祝祷的号呼、笙磬的声音,难道不传到墙壁之外吗?怎么能让远祖的灵魂安适呢?《周礼》有先公的祧庙,这是祧庙以世代分先后,不以室分左右。”
元按:宗是尊的意思,尊崇奉祀的庙宇,所以叫宗庙。《考工记》说:“夏后世的世室,堂长十四步,宽是长的四分之一,五室,每室三步四尺,四旁两夹室,白盛门,堂占三分之二,室占三分之一。”殷人的重屋,堂长七寻,高三尺,四阿重屋。周人的明堂,以九尺的筵为度,东西九筵,南北七筵,堂高一筵,五室,每室二筵,室内用几来度量,堂上用筵来度量,宫中度用寻来度量,野外用步来度量,道路用车轨来度量。庙门能容纳大扄七个,闱门能容纳小扄三个。注说:“世室,就是宗庙;重屋,就是正寝。三代有时举宗庙,有时举正寝,有时举明堂,互相提及,以说明制度相同。”周代的明堂有五室,《孝经》说:“周公在明堂宗祀文王”,那么明堂也是宗庙了。有明堂必有太室,《尚书》说:“王进入太室祼祭。”注说:“太室,就是清庙。”那么明堂也是清庙了。又《月令》以五室都为太庙,那么太室也是太庙了。古人建国,左边是祖庙,五庙就在雉门的左边,而明堂则在南门之外。有五庙的寝宫,那么明堂如果不是祖庙,就是寝庙了。《周礼》夏官〇仆掌管五寝,注说:“五寝之庙,大概是因为明堂有五室,所以有五寝。”明堂的名称不见于《周礼》,而见于《考工记》,意在当时或许称为寝庙。朱熹说:“每一世各为一庙,庙有门,有堂,有室,有房,有夹室,有寝,四面有墙。”宋祁说:“周代制度有庙有寝,用来象征人君前朝后寝。庙藏木主,寝藏衣冠。到了秦代才把寝宫移到墓侧,所以陵上又改称寝殿,后世沿袭。现在宗庙没有寝宫,大概是从秦代开始的。”《尔雅》说:“室有东西厢的叫庙,没有东西厢有室的叫寝。”庙中的路叫做唐,堂前的路叫做陈,閍叫做门,宫中的门叫做闱,小的叫做闺,小闺叫做閤。所谓东西厢,就是夹室前的堂。寝在前庙在后,应该有道路、闱门、閤门。有人说閤门在庙门外,然而《说文》以閤为门旁的户,难道
得在庙门外哉?朱子谓堂下之壁闱门在焉,妇人入庙由闱门,闱门如今东西掖在旁壁。夫闱门既为妇人所由,则当在庙屋之后,而男子所由为閤门,当在庙屋之前矣。孙毓氏云:“宗庙之制,外为都宫,内各有寝庙,各有门垣。”太祖在北,左昭右穆差次而南。贾公彦氏云:「诸侯五庙,太祖之庙居中,二昭居东,二穆居西。每门之前两旁有隔墙,墙皆有閤门。诸侯受聘于太祖庙。太祖庙以西隔墙有三閤门,东行至太祖庙,凡经三閤门。」夫谓东行至太祖庙者,自外门入,折而东也。葢以路寝门为内门,又谓之中门,则天子诸侯之雉门也。其外门则臯门也。入外门而曲折以入于庙门,则大门在雉门之外,而为臯门可知矣。是公彦之説与孙毓「左昭右穆差次而南」者不同。既云太庙西有三閤门,则东亦以此为定规,而无所容世室矣。然则世室岂必居于太祖左右,而列于昭穆之上哉?
译难道(世室)在宗庙门外吗?朱熹说堂下的墙壁上有闱门,妇人进入宗庙走闱门,闱门就像现在的东西掖门,位于旁边的墙壁上。既然闱门是妇人通行的路,那么它应当在宗庙房屋的后方,而男子通行的閤门,应当在宗庙房屋的前方了。孙毓说:“宗庙的制度,外面是都宫,里面各有寝庙,各有门墙。”太祖庙在北面,左昭右穆依次向南排列。贾公彦说:“诸侯有五个宗庙,太祖庙在中间,两个昭庙在东边,两个穆庙在西边。每个门的前面两旁有隔墙,墙上都有閤门。诸侯在太祖庙接受聘问。太祖庙以西的隔墙有三个閤门,向东走到太祖庙,总共经过三个閤门。”所谓向东走到太祖庙,是指从外门进入,转弯向东走。大概把路寝门作为内门,又称为中门,这就是天子诸侯的雉门。它的外门就是皋门。进入外门然后曲折进入宗庙门,那么大门在雉门外面,是皋门就可以知道了。这样贾公彦的说法与孙毓“左昭右穆依次向南排列”的说法不同。既然说太庙西边有三个閤门,那么东边也以此作为定规,就没有地方安置世室了。那么世室难道一定要居于太祖的左右,而排列在昭穆之上吗?
太庙
朱子曰太庙鲁周公庙
元按《春秋》文公十三年,世室屋坏。公羊氏云:“世室者,何?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羣公称宫。周公何以称太庙?于鲁封鲁公以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鲁公拜乎后。曰:‘生以养周公,死以为周公主。’此鲁之太庙,所以为周公庙也。”《春秋》成公三年,新宫灾。六年,立武宫。定公元年,立▯宫。哀公三年,桓宫、僖宫灾。又《明堂位》云:“鲁公之庙,文世室也;武公之庙,武世室也。”然则诸侯葢不止于五庙矣。又僖公八年,禘于太庙。夫太庙为周公庙,禘文王于周公之庙,见文王无庙也。文王无庙,主藏于世室。以世室仅可藏主,其制不广,不可以周公就文王,故迁文王主禘于周公庙也。文王迁就其庙,则周公元妃安得不退避后寝乎?昔人有女主退避之说,葢以此也。《荀子·宥坐》篇云:“子贡观于鲁庙之北堂,出而问于孔子。孔子曰:‘太庙之堂,亦尝有説。官致良工,因丽节文,非无良材也。’葢曰贵文也。”庄公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明年春,刻桓宫桷。皆非礼也。《明堂位》云:“鲁之太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臯门;雉门,天子应门;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天子之庙饰也。”若然则鲁庙僣甚,非周公所定侯国之礼制矣。孔子之每事问也,岂无意哉?
朝廷
朱子曰朝廷政事之所出
元按周制,天子有四朝:一曰外朝,秋官朝士掌之;二曰中朝,夏官司士正其位;三曰内朝,即路寝之朝;四曰询事之朝,小司冦掌其政。恒言三朝者,以询事之朝非常朝,故不言也。杜佑云:天子路寝门有五,其最外曰臯门,二曰库门,三曰雉门,四曰应门,五曰路门。路门之内则路寝也。臯门之内曰外朝。朝有三槐,左右九棘,近库门有三府九寺。库门之内有宗庙社稷,雉门之外有两观,两观之外有询事之朝,在宗庙社稷之间。雉门内有百官宿衞之廨,应门内曰中朝。中朝东有九卿之台。燕朝即路寝之朝,太仆掌之。陈祥道云:周官太仆掌燕朝之服位,宰夫掌治朝之法,司士掌朝仪之位,朝士掌外朝之法。此言天子之朝也。《礼记·文王世子》云:公族朝于内朝,庻子掌之;其在外朝,司士掌之。又《玉藻》云:朝服以日视朝于内朝,退适寝路听政。然则《文王世子》与《玉藻》所谓朝者,诸侯之朝也。葢天子库门之外,外朝也,朝士掌之;路门之外,治朝也,宰夫司士掌之;路寝燕朝也,太仆掌之。诸侯亦有路寝,有外朝,则《文王世子》所谓内朝者,《玉藻》所谓路寝也;《玉藻》所谓内朝者,《文王世子》所谓外朝也。《玉藻》于路寝之外言内朝,则又有外朝矣。诸侯内朝。
司士掌之,其官与天子同。燕朝庻子掌之,其官与天子异。天子有五门,而诸侯惟有臯、应、路三门而已。《明堂位》穪鲁公之宫,云库门,天子臯门、雉门;天子应门,言名制二兼四。”是鲁无臯门、应门矣。《檀弓》云:“鲁庄公之丧,既塟而绖不入库门。”是库门在雉门外矣。《郊特牲》云:“绎于库门内。”言逺当于庙门,庙在库门之内也。《小宗伯》云:“右社稷,左宗庙。”则外朝在库门之外、臯门之内,明矣。又《鲁语》云:“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注云:“神事谓祭祀也,民事谓颁政事也。”然则孔子之在朝廷,葢在外朝也。
公门
元按诸侯有三门皆谓之公门此所谓公门乃孔子入朝之处葢应门也《曲礼》云「龟防几杖席葢重素袗絺绤不入公门苞履扱祍厌冠不入公门书方衰凶器不入公门」葢公门尊严不轻入也又《考工记》云「应门二彻参个」注云「正门谓之应门谓朝门也彻辙也二彻之内八尺参个三八二丈四尺也」此言天子之门而诸侯之礼则有降杀其门或狭于此然《聘礼》乃侯国之礼而疏引二彻三个为证岂门制或有同与
中门
朱子曰:「中门,中于门,谓当枨闎之间,君出入处。」元按:《
译太庙
朱子说:太庙是鲁国周公的庙。
元按:《春秋》文公十三年,世室的屋顶损坏。公羊学派说:“世室是什么?是鲁公的庙。周公的庙称为太庙,鲁公的庙称为世室,其他诸公的庙称为宫。周公为什么称为太庙?因为在鲁国分封鲁公,是为了尊崇周公。周公在前受拜,鲁公在后受拜。说:‘生前供养周公,死后以周公为主。’这就是鲁国的太庙之所以作为周公庙的原因。”《春秋》成公三年,新宫发生火灾。六年,建立武宫。定公元年,建立某宫。哀公三年,桓宫、僖宫发生火灾。又《明堂位》说:“鲁公的庙,是文世室;武公的庙,是武世室。”既然如此,那么诸侯大概不止五座庙了。又僖公八年,在太庙举行禘祭。太庙是周公的庙,在周公的庙里禘祭文王,可见文王没有专门的庙。文王没有庙,神主藏在世室。因为世室仅能容纳神主,其规制不宽敞,不能以周公迁就文王,所以将文王的神主迁出,在周公庙举行禘祭。文王迁就其庙,那么周公的正妻怎么能不退避到后寝呢?从前有人主张女主退避的说法,大概就是这个原因。《荀子·宥坐》篇说:“子贡在鲁庙的北堂参观,出来后问孔子。孔子说:‘太庙的殿堂,也曾有过说法。官员提供优秀的工匠,依照华丽的节制来修饰,并不是没有好的材料。’大概是说重视文饰。”庄公二十三年秋天,给桓宫的柱子涂丹漆。第二年春天,雕刻桓宫的椽子。这都是不合礼制的。《明堂位》说:“鲁国的太庙,是天子的明堂。库门,是天子的皋门;雉门,是天子的应门;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反坫出尊,崇坫康圭,疏屏。这些都是天子庙堂的装饰。”如果这样,那么鲁国的庙堂僭越太严重了,不是周公所制定的诸侯国的礼制。孔子凡事都要询问,难道没有深意吗?
朝廷
朱子说:朝廷是政事发出的地方。
元按:周代的制度,天子有四朝:一是外朝,由秋官朝士掌管;二是中朝,由夏官司士端正其位次;三是内朝,就是路寝的朝堂;四是询事之朝,由小司寇掌管其政令。通常只说三朝,是因为询事之朝不是常设的朝堂,所以不提。杜佑说:天子路寝的门有五座,最外面的是皋门,第二是库门,第三是雉门,第四是应门,第五是路门。路门里面就是路寝。皋门里面是外朝。朝堂上有三棵槐树,左右有九棵棘树,靠近库门有三府九寺。库门里面有宗庙社稷,雉门外有两观,两观外面有询事之朝,位于宗庙社稷之间。雉门内有百官宿卫的官署,应门内是中朝。中朝东面有九卿的台。燕朝就是路寝的朝堂,由太仆掌管。陈祥道说:周官太仆掌管燕朝的服饰位次,宰夫掌管治朝的法度,司士掌管朝仪的位次,朝士掌管外朝的法度。这是说天子的朝堂。《礼记·文王世子》说:公族在内朝朝见,由庶子掌管;他们在外朝,由司士掌管。又《玉藻》说:穿着朝服在白天于内朝视朝,退下后到路寝听政。那么《文王世子》和《玉藻》所说的朝,是诸侯的朝堂。大概天子库门之外是外朝,由朝士掌管;路门之外是治朝,由宰夫司士掌管;路寝是燕朝,由太仆掌管。诸侯也有路寝,有外朝,那么《文王世子》所说的内朝,就是《玉藻》所说的路寝;《玉藻》所说的内朝,就是《文王世子》所说的外朝。《玉藻》在路寝之外说内朝,那么还有外朝了。诸侯的内朝,由司士掌管,其官职与天子相同。燕朝由庶子掌管,其官职与天子不同。天子有五门,而诸侯只有皋、应、路三门而已。《明堂位》称鲁公的宫,说库门是天子的皋门、雉门;应门是天子的应门,说名称和制度两者兼有四种。”这说明鲁国没有皋门、应门了。《檀弓》说:“鲁庄公去世,安葬后,戴绖不入库门。”这说明库门在雉门外。《郊特牲》说:“在库门内举行绎祭。”说远离应当对着庙门,庙在库门之内。《小宗伯》说:“右边是社稷,左边是宗庙。”那么外朝在库门之外、皋门之内,就明白了。又《鲁语》说:“天子和诸侯,在外朝合办民事,在内朝合办神事。”注解说:“神事指祭祀,民事指颁布政事。”那么孔子在朝廷,大概是在外朝。
公门
元按:诸侯有三门都称为公门,这里所说的公门是孔子入朝的地方,大概是应门。《曲礼》说:“龟、筴、几、杖、席、盖、重素、袗絺绤,不进入公门;苞履、扱祍、厌冠,不进入公门;书方、衰、凶器,不进入公门。”大概是公门尊严,不轻易进入。又《考工记》说:“应门二彻参个。”注解说:“正门称为应门,就是朝门。彻是辙,二彻之内八尺,参个三八二丈四尺。”这是说天子的门,而诸侯的礼制则有降等,其门或许比这窄,但《聘礼》是侯国的礼制,而疏引二彻三个为证,难道门制或许有相同的吗?
中门
朱子说:“中门,在门中间,指当枨闑之间,是君主出入的地方。”元按:《
尔雅》云:「枨谓之楔。」注云:「门两旁木,葢门有二扉,其两旁有长木,谓之枨,又名楔。门之中有一短木,谓之闑,又名橛。左右扉各有中,左扉之中在闑东、枨西,右扉之中在闑西、枨东。此左右以内视外而言也。然门以向堂为正,谓自外视内也。大抵左扉是主出入之道,右扉是宾出入之道。古人常掩左扉,惟以右扉出入。故《玉藻》云:「阖门左扉,立于其中。」谓右扉之中也。又云:「君入门,介拂闑;大夫中闑与闑之间;士介拂枨。」宾入不中门,不履阈。公事自闑西,私事自闑东。此皆言宾客之事也。又《燕礼》与《大射礼》俱云:「卿大夫皆入门右。」《曲礼》云:「大夫士出入君门,由闑右。」此所谓右,自外而视之者也。故《燕礼》注云:「凡入门而右,由闑东;左则由闑西。由闑东者,是臣朝君之法;由闑西者,是聘宾入门之法。」《论语》所记「立不中门」者,左扉之中也。中者,君出入之道,臣入不敢由此,必近闑东,况敢中门而立乎?
译《尔雅》说:“枨叫做楔。”注释说:“门两旁的木头,大概门有两扇,其两旁有长木,叫做枨,又名楔。门中间有一短木,叫做闑,又名橛。左右两扇门各有中间位置,左扇门的中间在闑的东边、枨的西边,右扇门的中间在闑的西边、枨的东边。这是从里面看外面而言的。然而门以面向厅堂为正,即从外面看里面。大体上左扇门是主人出入的道路,右扇门是宾客出入的道路。古人常掩上左扇门,只用右扇门出入。所以《玉藻》说:‘关上左扇门,站在其中。’指的是右扇门的中间。又说:‘国君入门,副使擦过闑;大夫在闑与闑之间;士副使擦过枨。’宾客入门不走在门中间,不踩门槛。公事从闑的西边,私事从闑的东边。这些都是说宾客的事。又《燕礼》与《大射礼》都说:‘卿大夫都从门的右边进入。’《曲礼》说:‘大夫和士出入国君的门,从闑的右边。’这所谓的右,是从外面看而言的。所以《燕礼》注释说:‘凡是入门而向右,是从闑的东边;向左则是从闑的西边。从闑的东边,是臣子朝见国君的法度;从闑的西边,是聘问宾客入门的法度。’《论语》所记载的‘站立不处在门中间’,指的是左扇门的中间。中间是国君出入的道路,臣子进入不敢由此,必定靠近闑的东边,何况敢站在门中间呢?
履阈
朱子曰:「阈,门限也。礼,士大夫出入公门,由闑右,不践阈。」
元按《尔雅》云:“柣谓之阈。”郭璞、孙炎皆注为门限。邢昺云:“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谓门下横木为内外之限也。”俗谓之地柣。
过位
朱子曰:「位君之虚位,谓门屏之间,人君宁立之处。」元按:《曲礼》云:「天子当依而立,诸侯北面而见天子曰觐。天子当宁而立,诸公东靣,诸侯西面曰朝。」孔頴达疏云:「依状如屏风,以绛为质,髙八尺,东西当户牖之间,绣为斧文也,亦曰斧依。」《觐礼》云:「天子设斧依于户牖之间。」郑▯注云:「依如今绨素屏风,斧谓之黼是也。」依一作扆。《尔雅》云:「牖户之间谓之扆,门屏之间谓之宁。」即《周礼》所谓外朝也。但天子外屏,其屏在路门外;诸侯内屏,其屏在路门内。则宁立之处,天子当在门外屏内,诸侯当在屏外门内,此为不同耳。朱子谓人君宁立,饶鲁谓古无坐见臣下之礼,至秦尊君卑臣,始有君坐臣立之制,是今之朝仪用秦制也。古者朝防,君臣皆立,公西赤束带立于朝。《史记》谓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是也。孔子过君之虚位者,葢国有朝防,则君立于门屏之间,而卿大夫士之朝位各列于门外之东西,故孔子入门之时,须过门屏之间以就朝位,君犹未视朝,故云虚位也。
萧墙 树塞
朱子曰:「萧墙,屏也。」又曰:「屏谓之树,塞犹蔽也。设屏于门,以蔽内外也。」
元按邢昺氏云:「萧之为言肃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焉,是以谓之萧墙。」金履祥氏云:「谓之萧墙者,虽设屏以限内外,而萧疎可以通望内外,如汉罘罳之类。」夫既曰蔽内外,而又曰萧疎通望,非墙屏之制矣。葢因《明堂位》云:「疏屏,天子之庙饰。」注云:「疏,刻也;屏,树也。刻为云气虫兽,如今桴思也。」桴思一作罘罳,故
金氏以屏为罘罳耳。然汉之桴思乃阙上小楼,虽萧疎通望,而非蔽内外之屏也。古者天子、诸侯、大夫、士皆有物以蔽内外。天子、诸侯谓之屏,以木为之,髙八尺,足髙二尺,漆赤。中大夫以帘,士以帷。天子设于门外,诸侯设于门内,大夫、士设于庭中。《尔雅》云:“屏谓之树。”注云:“树立也,立墙当门以自蔽也。”又《郊特牲》云:“台门而旅树。”注云:“旅,道也。树所以蔽行道也。”夫鲁之季氏有萧墙,齐之管仲有树塞,皆以大夫而僣诸侯之制者也。
宫墙
朱子曰:「古人宫外惟有墙,无今人廊室。」
元按《释名》云:宫,穹也。言屋见于垣上,穹崇然也。《尔雅》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注云:同实而两名也。古者宫室上下通称。《庄子》云:黄帝筑特室。《管子》云:尧有衢室之问。《帝王世纪》云:尧见舜处于二宫,而孟子则谓之二室。又曰:宫室之羙。又曰:取诸宫中。则宫室可以通。
称至秦汉以后,始以宫为至尊所居之称耳。《释名》云:墙,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左传》云:有墙以蔽恶,是也。夫有宫,则有墙。及肩之墙,士庻人之墙也,窥见室家之好。室家亦谓之宫。《礼记》云: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是也。数仞之墙,天子诸侯之墙也,不见宗庙之羙宗庙亦谓之宫。《诗》云:公侯之宫;《春秋》桓宫、僖宫,是也。故子贡以室家之墙与宗庙之墙,总谓之宫墙云。
阼阶
朱子曰阼阶东阶也
元按《説文》云:「阶陛也,谓设级以升也。」《考工记云:「夏后氏九阶注云:「南面三,三面各二,故为九阶窃谓尧时土阶三尺,夏制当崇于唐虞,而有九级之阶非为四面共设九阶也。古者堂前无阶惟左右设两阶由东西序以上。地道尊右,故右为宾阶东方仁也,主人居之,故左为阼阶阼阶主人之阶也。天子之尊,其堂亦惟两阶君立于阼,以宾延其羣臣,所以下之也。《曲礼
云践阼临祭祀。注云:天子履主阶以行事也。自秦皇始,中为甬道,亢然自尊,而有中阶矣。《明堂位》云:三公中阶之前
译跨过门槛
朱子说:“阈,就是门限。按照礼制,士大夫出入公门,应从门闑的右侧通过,不踩踏门槛。”
元按:《尔雅》说:“柣叫做阈。”郭璞、孙炎都注释为门限。邢昺说:“经传的各种注释都把阈解释为门限,指的是门下横木作为内外的界限。”俗称为地柣。
经过君位
朱子说:“位,是君主的虚位,指门和屏之间的地方,是人君站立的地方。”元按:《曲礼》说:“天子靠着斧依站立,诸侯面向北朝见天子叫做觐。天子在宁处站立,诸公面向东,诸侯面向西叫做朝。”孔颖达疏说:“依的形状像屏风,以绛色为底色,高八尺,东西方向正对门窗之间,绣有斧形花纹,也叫斧依。”《觐礼》说:“天子在门窗之间设置斧依。”郑玄注说:“依就像现在的绨素屏风,斧就是黼。”依有时写作扆。《尔雅》说:“门窗之间叫做扆,门屏之间叫做宁。”这就是《周礼》所说的外朝。但是天子在外屏,其屏在路门外;诸侯在内屏,其屏在路门内。那么宁立之处,天子应当在门外屏内,诸侯应当在屏外门内,这是不同的。朱子说人君站立,饶鲁说古代没有坐着接见臣下的礼节,到了秦朝尊崇君主、贬低臣下,才开始有君主坐、臣子站的制度,现在的朝仪用的是秦制。古代朝会,君臣都站立,公西赤束带站在朝廷上。《史记》说秦王一旦抛弃宾客而不站立,就是这个意思。孔子经过君主的虚位,大概是因为国家有朝会,君主就站在门屏之间,而卿大夫士的朝位分别列在门外的东西两侧,所以孔子进门时,必须经过门屏之间去就朝位,君主还没有视朝,所以说虚位。
萧墙 树塞
朱子说:“萧墙,就是屏。”又说:“屏叫做树,塞就是遮蔽的意思。在门前设置屏,用来遮蔽内外。”
元按:邢昺说:“萧的意思是肃,君臣相见的礼节,到了屏前就增加肃敬,所以叫做萧墙。”金履祥说:“叫做萧墙,虽然设置屏来限制内外,但萧疏可以通望内外,像汉代的罘罳之类。”既然说遮蔽内外,又说萧疏通望,这就不是墙屏的形制了。大概是因为《明堂位》说:“疏屏,是天子宫庙的装饰。”注说:“疏,是雕刻;屏,是树立。雕刻成云气虫兽,就像现在的罘罳。”罘罳有时写作桴思,所以金氏把屏当作罘罳。然而汉代的罘罳是阙上的小楼,虽然萧疏通望,但不是遮蔽内外的屏。古代天子、诸侯、大夫、士都有物品来遮蔽内外。天子、诸侯叫做屏,用木头制作,高八尺,足高二尺,漆成红色。中大夫用帘,士用帷。天子设在门外,诸侯设在门内,大夫、士设在庭中。《尔雅》说:“屏叫做树。”注说:“树立的意思,立墙当门来自我遮蔽。”又《郊特牲》说:“台门而旅树。”注说:“旅,是道路。树用来遮蔽道路。”鲁国的季氏有萧墙,齐国的管仲有树塞,都是以大夫的身份僭越诸侯的礼制。
宫墙
朱子说:“古人宫外只有墙,没有现在人的廊室。”
元按:《释名》说:宫,就是穹。意思是房屋显露在墙垣之上,高耸的样子。《尔雅》说:宫,叫做室;室,叫做宫。注说:实质相同而名称不同。古代宫室上下通称。《庄子》说:黄帝建造特室。《管子》说:尧有衢室之问。《帝王世纪》说:尧见舜处于二宫,而孟子则称为二室。又说:宫室之美。又说:取诸宫中。那么宫室可以通称。到了秦汉以后,才开始把宫作为至尊所居的称呼。《释名》说:墙,是障,用来自我遮蔽。《左传》说:有墙来遮蔽丑恶,就是这个意思。有宫,就有墙。及肩的墙,是士庶人的墙,可以窥见室家的美好。室家也叫做宫。《礼记》说:从命士以上,父子都住在不同的宫,就是这个意思。数仞高的墙,是天子和诸侯的墙,看不见宗庙的美好,宗庙也叫做宫。《诗经》说:公侯之宫;《春秋》桓宫、僖宫,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子贡把室家的墙和宗庙的墙,总称为宫墙。
阼阶
朱子说:阼阶是东阶。
元按:《说文》说:“阶是陛,意思是设置台阶以便登升。”《考工记》说:“夏后氏九阶。”注说:“南面三阶,三面各二阶,所以是九阶。”我私下认为尧时土阶三尺,夏代的制度应当比唐虞时期更高,而有九级之阶,并不是四面共设九阶。古代堂前没有台阶,只在左右设置两个台阶,由东西序以上。地道尊右,所以右边为宾阶;东方属仁,主人居住,所以左边为阼阶。阼阶是主人的台阶。天子尊贵,他的堂也只有两个台阶,君主站在阼阶,以宾客之礼延请群臣,所以下降台阶。《曲礼》说:践阼临祭祀。注说:天子踏上主阶来行事。从秦始皇开始,中间设甬道,高傲自尊,于是有了中阶。《明堂位》说:三公在中阶之前
,北面东上;诸侯之位,阼阶之东,西面北上;诸伯之位,西阶之西,东面北上。夫中阶之名,不经见,惟《明堂位》言之。葢《明堂位》乃秦汉人所撰也。孔子朝服立阼阶,孔安国谓庙之阼阶。葢以大夫服朝服以祭神,故用祭服以依神也。而朱子不言庙者,岂谓孔子立于主人之阶,而以宾礼待乡人也耶?
译(天子)面向北,以东为上;诸侯的位置,在阼阶的东边,面向西,以北为上;诸伯的位置,在西阶的西边,面向东,以北为上。那中阶的名称,在经典中未曾出现,只有《明堂位》一书中提到。大概《明堂位》是秦汉时期的人所撰写的。孔子穿着朝服站在阼阶上,孔安国认为这是宗庙的阼阶。大概因为大夫穿着朝服来祭祀神灵,所以用祭服来依凭神灵。而朱子不说是宗庙,难道是说孔子站在主人的台阶上,用接待宾客的礼节来对待乡人吗?
堂室
朱子曰:「升堂入室,喻入道之次第。」
元按《説文》云:堂,殿也。《释名》云:室,实也。言人物满实于中也。《礼记云: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尚书大传云:天子之堂高九雉,公侯七雉,子男五雉。葢古人前堂后室,负隂而抱阳堂向明以中为尊,室朝生气以右为尊。室南为堂,堂之中为两楹之间室则左右为东西房,而堂之左右则通达显明,不间隔者也。
奥
元按《尔雅》云:“室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宧,东南隅谓之防。”邢昺氏云:“此别室中四隅之异名也。”孙炎氏云:“奥者,室中隠奥之处。古者为室户不当中而近东,则西南隅最为深隠,故谓之奥。而祭祀及尊者常处焉。”《曲礼》云:“凡为人子者,居不主奥。”是也。
灶
朱子曰灶者五祀之一
元按《释名》云:灶,造也,创造食物也。《月令》云:孟夏之月,其祀灶。又云:灶者,老妇之祭,盛于盆,尊于瓶。《庄子》云:仲尼读书,老▯倚灶觚而听之。何孟春氏云:是宾位也。古人穴地为灶,故席地可冯其觚。今人称灶东厨,尚存其防。《史记》云:李少君以祀灶术见武帝,于是天子始亲祠灶。自汉以来,始有灶神之称。《淮南子》云:炎
帝死为灶神。《路史》云:苏伯死为灶神。《东观汉记》云:隂氏腊日晨炊,见灶神,以黄羊祀之。《抱朴子内篇》云:灶神每月晦日上天,言人罪状,大者夺纪,小者夺筭。《宋史》云:彭介夜闻厨宇有声,窥之,见一人具王者服,曰:「我灶君也,为公理家事耳。」又《茅君内传》及《杂五行书》述灶神事甚繁。葢人心徼福而撰奇,如此仲尼不语神恠,非此类也哉!
牖
朱子曰:「牖南牖也。礼,病者居北牖下。君视之,则迁于南牖下,使君得以南面视已。」
元按《丧大记》云:“疾病,外内皆埽。君大夫撤县,士去琴瑟。东首于北牖下。”孔頴达氏云:“病者恒在北牖下,若君来视,则暂移南牖下,东首令君得南面而视之。”金履祥氏云:“北牖之牖当作墉。葢室中北墉而南牖,古人室北墙上起柱为壁,壁间西北角有小圆窗名扉,谓之屋漏,然无北牖之名。夫牖、墉不同,墉,墙也;牖,窗也。《书》云:“既勤垣墉”,谓墙也;《易》云:“纳约自牖”,谓通明之窗也。
长府
郑▯氏曰:「长府,藏名也。藏货财曰府。」
元按《周礼·天官》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之职。大府为王治藏之长,玉府掌王之金玉玩好,内府主良货财藏在内者,外府主泉藏在外者。府犹聚也,言货财所聚也。鲁国聚财之处名为长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公居于长府,以伐季平子。而叔孙氏之司马騣戾帅徒以救,防西北隅以入。”则长府葢在宫内,其亦鲁之内府也乎?
厩
邢昺氏曰:「厩焚,谓孔子家廐被火也。」
许谦氏曰:厩养马之闲也。凡牧马之数,四马为乘,三乘为皁,三皁为系,六系为厩。一厩二百一十六马,厩即闲也。牧马之人谓之圉。而马有良鴑、良马,则匹一人;驽马则丽一人。良马则乘有圉师,皁有趣马,系有驭夫,厩有仆夫。驽马则六丽一师,六师一趣马,六趣马一驭夫。天子十二闲马,六种五良一鴑。鴑三良马之数。诸侯六闲,三良三鴑。此章为邦国之厩,良马三闲六百四十八马,掌圉牧者总一千二百七十三人。鴑马三闲,马与人数亦如之。故厩焚,夫子问人而不问马。
元按《家语》《杂记》皆载此事,而《家语》乃云“国厩”,故许氏据之以为邦国之厩。夫既为国厩,则路马亦重矣。问人之后,独不可问马乎?邢氏以为“孔子家厩者,因其退朝而知之也”。《杂记》云“厩焚,孔子拜乡人为火来者”。孔颖达疏云:“厩焚,孔子马厩被焚也。”是厩乃孔子之私厩,故于退朝而后问耳。
节棁
包咸氏曰:「节者,栭也。刻镂为山,棁者,梁上楹;画为藻文,言其奢侈。」
朱子曰:节,柱头斗栱也
译堂室
朱子说:“升堂入室,比喻进入大道的次第。”
元按:《说文》说:堂,就是殿。《释名》说:室,就是实。是说人物充满充实于其中。《礼记》说:天子的堂高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尚书大传》说:天子的堂高九雉,公侯七雉,子男五雉。大概古人前堂后室,背靠阴面而怀抱阳面,堂朝向光明,以中间为尊;室朝向生气,以右边为尊。室的南面是堂,堂的中间是两楹之间;室则左右为东西房,而堂的左右则通达显明,没有间隔。
奥
元按:《尔雅》说:“室的西南角叫做奥,西北角叫做屋漏,东北角叫做宧,东南角叫做防。”邢昺说:“这是区分室中四个角落的不同名称。”孙炎说:“奥,是室中隐蔽幽深的地方。古人建造房屋,门不在正中间而靠近东边,那么西南角最为深隐,所以叫做奥。而祭祀以及尊者常常待在那里。”《曲礼》说:“凡是做儿子的,居住不占据奥位。”就是这个意思。
灶
朱子说:灶是五祀之一。
元按:《释名》说:灶,就是造,创造食物。《月令》说:孟夏之月,祭祀灶神。又说:灶神,是老年妇女祭祀的对象,用盆盛放祭品,用瓶作为尊器。《庄子》说:仲尼读书,老妇倚靠在灶的角上听他读。何孟春说:这是宾客的位置。古人挖地为灶,所以席地而坐可以倚靠它的角。现在人称灶为东厨,还保留着这个遗俗。《史记》说:李少君凭借祭祀灶神的方术被汉武帝召见,于是天子开始亲自祭祀灶神。自汉朝以来,才开始有灶神的称呼。《淮南子》说:炎帝死后成为灶神。《路史》说:苏伯死后成为灶神。《东观汉记》说:阴氏在腊日早晨做饭,看见灶神,用黄羊祭祀他。《抱朴子内篇》说:灶神每月最后一天上天,向天帝报告人的罪状,大罪减损寿命,小罪减损寿命的计数。《宋史》说:彭介夜里听到厨房里有声音,偷看,看见一个人穿着王者的服装,说:“我是灶君,来为你料理家事罢了。”又《茅君内传》及《杂五行书》叙述灶神的事情很多。大概人心祈求福报而编造奇事,就像这样。仲尼不谈怪异,不就是这类事情吗!
牖
朱子说:“牖是南面的窗户。按照礼制,病人住在北窗下。君主来探视,就移到南窗下,让君主得以面南来看他。”
元按:《丧大记》说:“生病时,内外都要打扫。君大夫撤去悬挂的乐器,士去掉琴瑟。头朝东躺在北窗下。”孔颖达说:“病人通常在北窗下,如果君主来探视,就暂时移到南窗下,头朝东,让君主得以面南来看他。”金履祥说:“北牖的‘牖’应当是‘墉’。大概室中北墙而南窗,古人室北墙上起柱为壁,壁间西北角有小圆窗名扉,叫做屋漏,然而没有北牖的名称。牖、墉不同,墉是墙;牖是窗。《尚书》说:‘既勤垣墉’,说的是墙;《易经》说:‘纳约自牖’,说的是通明的窗户。”
长府
郑玄说:“长府,是仓库的名称。储藏货财叫做府。”
元按:《周礼·天官》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的职官。大府是管理王室仓库的长官,玉府掌管王室的金玉玩好,内府主管良货财藏在内者,外府主管泉布藏在外者。府就是聚集,是说货财聚集的地方。鲁国聚集财物的地方名叫长府。《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住在长府,用来讨伐季平子。而叔孙氏的司马騣戾率领士兵来救援,从西北角攻入。”那么长府大概在宫内,它也是鲁国的内府吗?
厩
邢昺说:“厩焚,是说孔子的家马厩被火烧了。”
许谦说:厩是养马的栏舍。凡是牧马的数量,四匹马为一乘,三乘为一皂,三皂为一系,六系为一厩。一厩二百一十六匹马,厩就是栏舍。牧马的人叫做圉。而马有良马、良马,则每匹马配一人;劣马则每两匹马配一人。良马则每乘有圉师,每皂有趣马,每系有驭夫,每厩有仆夫。劣马则每六匹马配一师,每六师配一趣马,每六趣马配一驭夫。天子十二栏马,六种五良一劣。劣马是良马数量的三倍。诸侯六栏,三良三劣。这一章说的是邦国的马厩,良马三栏六百四十八匹马,掌管牧马的人总共一千二百七十三人。劣马三栏,马与人数也如此。所以马厩被烧,夫子问人而不问马。
元按:《家语》《杂记》都记载这件事,而《家语》却说“国厩”,所以许氏据此认为是邦国的马厩。既然已经是国厩,那么路马也很重要了。问人之后,难道就不能问马吗?邢氏认为是“孔子的家马厩”,是因为他退朝后才知道这件事。《杂记》说“厩焚,孔子拜谢乡里来救火的人”。孔颖达疏说:“厩焚,是孔子的马厩被焚。”这是孔子的私厩,所以在退朝后才问。
节棁
包咸说:“节,就是栭。雕刻成山形,棁是梁上的短柱;画成藻文,是说其奢侈。”
朱子说:节,是柱头的斗栱。
。藻,水草名。棁,梁上短柱也。元按《尔雅》云:杗廇谓之梁,其上楹谓之棁,閞谓之槉,栭谓之楶。注云:棁,侏儒柱也。閞,柱上欂也,亦名枅,又名防。楶即栌也。疏云:杗廇,柱也。其梁上短柱名棁,一名侏儒柱,以其短小也。閞者,柱上木名,又谓之槉,又名欂,又名枅,柱上方木是也,又名防,是一物而五名也。栭一名楶,又名节,即栌也,谓斗栱也。据此,则节为攎而非欂矣。《明堂位》云:山节,藻棁,天子之庙饰。注云:山节,刻栌欂为山也。藻棁,画侏儒柱为藻文也。又《礼器》云:管仲山节藻棁。注云:栭谓之节,梁上楹谓之棁。
译藻,是水草的名称。棁,是梁上的短柱。元氏按:《尔雅》说:“杗廇叫做梁,梁上面的楹叫做棁,閞叫做槉,栭叫做楶。”注解说:“棁,就是侏儒柱。閞,是柱上的欂,也叫枅,又名叫防。楶就是栌。”疏解说:“杗廇,是柱。那梁上的短柱名叫棁,又名叫侏儒柱,是因为它短小。閞,是柱上的木名,又叫做槉,又名叫欂,又名叫枅,就是柱上方的木,又名叫防,是一种东西而有五个名称。栭一名楶,又名叫节,就是栌,指的是斗栱。根据这些,那么节就是攎而不是欂了。《明堂位》说:“山节,藻棁,是天子宫庙的装饰。”注解说:“山节,是把栌欂雕刻成山的形状。藻棁,是在侏儒柱上画藻文。”又《礼器》说:“管仲用了山节藻棁。”注解说:“栭叫做节,梁上的楹叫做棁。”
疏云:欂栌亦名节,山节谓刻柱头为斗拱形如山也。据此则节之名总为欂栌矣。又熊氏以栭上着木穏谓之欂栌,即今之防木,则节与欂栌异矣。葢古今宫室之制,方言穪谓不同如此。《尚书·益稷》篇云:山龙华虫,又云藻火粉米。疏云:山取其静镇,且能兴云雨;藻取其有文。此古人服制之法象也。今以山藻为宫室之象者,岂亦取此义与?
居蔡
朱子曰居犹藏也
元按《周礼·龟人》云:“凡取龟,用秋时;攻龟,用春时。”各以其物入于龟室。郑▯云:“六龟各异室也。”孔颖达云:“龟有六室,六龟各入于其室。”然古者藏龟之室,惟天子诸侯得为之。臧孙以大夫而僣焉,且有山节藻棁之奢,以謟事鬼神,故孔子以为不智。
市朝
朱子曰肆陈尸也
吴仲迂氏曰:「市朝不过连言之。《左传》云:『晋杀三郤,尸诸朝;杀安于,尸诸市。』贱者在市也。」
应劭氏曰:「大夫以上于朝,士以下于市。」
元按《考工记》云:“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面朝后市,市朝一夫。”注云:“王宫所居,面犹向也。一夫谓各方百步之地也。”又《秋官》乡士各掌其乡之民数,辩其讼狱,异其死刑之罪,而要之旬,而职听于朝。狱讼成,士师受中协日,刑杀肆之三日。郑▯谓“肆犹申也,陈也”。有罪既杀,陈其尸曰“肆”,且引《论语》“肆诸市朝”为陈尸之证。又掌囚,告刑于王,奉而适朝士,加明梏以适市而刑杀之。又掌戮刑盗于市。葢刑于市者,即《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者也。凡罪当死,不在八议,而后可以戮于市。公伯寮愬子路之罪,揆之周制,未知合至死否,而子服景伯力能肆诸市朝,则鲁之士师不受中协日者多矣。宜乎栁下恵直道而三黜也。
论语类考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卷十六
明 陈士元 撰
饮食考
醯
朱子曰醯醋也
元按《周礼》有醯人掌五齐七菹,注云:“齐菹须醯而成。”《集韵》云:“醯,酸味也。”《释名》云:“醯,苦酒也。”六经无“醋”字,读《汉书》始见。
酱
马融氏曰鱼脍非芥酱不食
朱子曰食肉用酱各有所宜
元按《内则》云:「濡豚,包苦实蓼;濡鸡,醢酱实蓼;濡鱼,卵酱实蓼;濡鼈,醢酱实蓼。」《说文》云:「酱,醢也。」《集韵》云:「酱,醯也。」《周礼·膳夫》云:「凡王之馈,食酱用百有二十罋。」注云:「酱,谓醯醢也。」今人则谓醯为醋,不谓酱为醯矣。风俗。
通云:“雷不作酱,世谓令人腹内雷声。”王充《论衡》云:“作豆酱,恶闻雷,欲人急作,不欲积久也。”《太平御览》云:“子路感雷精而生,尚鬭好勇,死衞人醢之。孔子覆醢,每闻雷,心恻怛耳。”是又以醢即酱也。
祭肉
元按祭肉谓之胙。《左传》云:宰孔赐齐侯胙。《史记》云:天子赐楚成王胙,是也。胙亦谓之福。《说文》云:胙,祭福肉也。《谷梁》云:胙,致福肉也。《周礼·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注云:致福,谓进祭祀之余肉。故《左传》谓申生致胙于公,而《国语》则谓致福于公,是福即胙也。祭于公,君庙之胙也;朋友之馈,家庙之胙也。朋友且拜,则拜公胙,可知胙肉生曰脤,熟曰膰。《孟子》云:膰肉不至,谓熟胙也。
腥
朱子曰腥生肉
元按:生肉有腥气,故谓之腥。《少仪》云:「切葱若薤,实之。」
醯以柔之。注云:杀腥气也。《周礼》庖人:秋行犊麋,膳膏腥。注云:膏腥,鸡膏也。此特论因时煎和之法,然几肉。
之生者皆谓之腥,不独牛羊鸡鱼而已。又饮食之秽者,亦皆谓之腥。《书》云:“庶羣自酒腥闻在上”,是也。又郭璞注《尔雅》云:“饭中有腥,谓有生米也。”
脍
朱子曰:「牛羊与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
元按朱子之言出《少仪》。郑▯注云:「聂之为言防也。先藿叶切之,复报切之,则成脍。」又孔颖达《郊特牲
译疏文说:欂栌也叫作节,山节是指把柱头雕刻成斗拱形状,像山一样。根据这个说法,那么“节”这个名字就总括了欂栌。又熊氏认为,在栭上放置木穏叫做欂栌,就是现在的防木,那么节与欂栌就不同了。大概古今宫室的制度,方言称呼不同就是这样。《尚书·益稷》篇说:山龙华虫,又说藻火粉米。疏文说:山取其安静镇守,且能兴起云雨;藻取其有文采。这是古人服饰制度的法象。现在用山藻作为宫室的象征,难道也是取这个意义吗?
居蔡
朱子说:居就是藏的意思。
元按:《周礼·龟人》说:“凡是取龟,在秋天;攻治龟甲,在春天。”各自用它们的物品放入龟室。郑玄说:“六龟各有不同的室。”孔颖达说:“龟有六个室,六龟各自进入它们的室。”然而古代藏龟的室,只有天子诸侯才能建造。臧孙作为大夫却僭越了,而且有山节藻棁的奢侈,用来谄媚侍奉鬼神,所以孔子认为他不智。
市朝
朱子说:肆是陈列尸体。
吴仲迂氏说:“市朝不过是连在一起说的。《左传》说:‘晋国杀了三郤,在朝廷陈列尸体;杀了安于,在市场上陈列尸体。’地位低贱的在市场上。”
应劭氏说:“大夫以上在朝廷,士以下在市场。”
元按:《考工记》说:“匠人营造都城,边长九里,四面各三门,前面是朝廷后面是市场,市朝各占一方百步之地。”注说:“王宫所居,面就是向的意思。一夫指各方百步的土地。”又《秋官》乡士各自掌管其乡的民数,辨别诉讼案件,区分死刑的罪行,而汇总于每旬,并在朝廷听职。狱讼判决后,士师接受中协日,刑杀后陈列尸体三天。郑玄说“肆就是申、陈列”。有罪既杀,陈列其尸体叫“肆”,并且引用《论语》“肆诸市朝”作为陈列尸体的证据。又掌囚,向王报告刑罚,捧着囚犯到朝士,加上明梏到市场刑杀。又掌戮在市场刑杀盗贼。大概在市场行刑的,就是《礼记》“刑人于市,与众弃之”的意思。凡是罪当死,不在八议之列,然后可以在市场戮杀。公伯寮诬告子路的罪行,按照周制,不知道是否合该处死,而子服景伯极力能在市朝陈列尸体,那么鲁国的士师不接受中协日的情况就多了。难怪柳下惠坚持正道而三次被罢免。
论语类考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卷十六
明 陈士元 撰
饮食考
醯
朱子说:醯是醋。
元按:《周礼》有醯人掌管五齐七菹,注说:“齐菹需要醯才能做成。”《集韵》说:“醯,酸味。”《释名》说:“醯,苦酒。”六经中没有“醋”字,读《汉书》才见到。
酱
马融氏说:鱼脍没有芥酱不吃。
朱子说:吃肉用酱各有适宜。
元按:《内则》说:“煮猪肉,包苦实蓼;煮鸡肉,醢酱实蓼;煮鱼肉,卵酱实蓼;煮鳖肉,醢酱实蓼。”《说文》说:“酱,醢。”《集韵》说:“酱,醯。”《周礼·膳夫》说:“凡是王的馈赠,食酱用一百二十罋。”注说:“酱,指醯醢。”现在的人则称醯为醋,不称酱为醯了。风俗。
通说:“雷不作酱,世人说让人腹内雷声。”王充《论衡》说:“作豆酱,讨厌听到雷声,想要人急作,不想积久。”《太平御览》说:“子路感雷精而生,尚鬭好勇,死衞人醢之。孔子覆醢,每闻雷,心恻怛耳。”这是又把醢即酱。
祭肉
元按:祭肉叫做胙。《左传》说:宰孔赐齐侯胙。《史记》说:天子赐楚成王胙,是的。胙也叫作福。《说文》说:胙,祭福肉。《谷梁》说:胙,致福肉。《周礼·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注说:致福,谓进祭祀之余肉。所以《左传》说申生致胙于公,而《国语》则说致福于公,是福即胙。祭于公,君庙之胙;朋友之馈,家庙之胙。朋友且拜,则拜公胙,可知胙肉生曰脤,熟曰膰。《孟子》说:膰肉不至,谓熟胙。
腥
朱子说:腥是生肉。
元按:生肉有腥气,所以叫腥。《少仪》说:“切葱若薤,实之。”
醯以柔之。注说:杀腥气。《周礼》庖人:秋行犊麋,膳膏腥。注说:膏腥,鸡膏。此特论因时煎和之法,然几肉。
之生者皆谓之腥,不独牛羊鸡鱼而已。又饮食之秽者,亦皆谓之腥。《书》说:“庶羣自酒腥闻在上”,是的。又郭璞注《尔雅》说:“饭中有腥,谓有生米。”
脍
朱子说:“牛羊与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
元按朱子之言出《少仪》。郑玄注说:“聂之为言防也。先藿叶切之,复报切之,则成脍。”又孔颖达《郊特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