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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论语类考十七

论语类考卷十八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124–139 段

十八

  明 陈士元 撰

  冠服考【第二】

译十八

明代陈士元撰写

冠服考【第二】

绅 带

邢昺氏曰:「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谓之绅。」

  朱子曰绅大带之垂者

陈祥道氏曰:「玉藻: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辟垂;士练带,率下辟。并纽约用组,三寸长,齐于带。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五寸;大夫大带四寸。杂带:君朱緑,大夫▯华,士缁辟二寸,再缭四寸。凡带有率,无箴功。辟犹冠裳之辟积也,率缝合之也。天子诸侯大带终辟,则竟带之身辟之;大夫辟其垂,士辟其下而已,杂饰也。饰带:君朱縁,大夫▯华,士缁。故《仪礼》士冠,主人朝服缁带,冠者爵弁、皮弁、缁布冠,皆缁带,则士带练而饰以缁也。士辟下二寸,则所辟其下端二寸也;再缭四寸,则结处再缭屈之四寸也。天子至士带,皆合帛为之,或以素,或以练,或终辟,或辟垂,或辟下,其饰或朱緑,或▯华。葢素得于自然,练成于人功;终辟则所辟者备,辟垂、辟下则所积者少。朱者正阳之色,緑者少阳之杂,▯与缁者隂之体,华者文之成。天子体阳而兼乎下,故朱里而禆以朱緑;诸侯虽体阳而不兼乎上,故饰以朱緑而不朱里;大夫体隂而有文,故饰以▯华;士则体隂而已,故饰以缁。然于大夫言带广四寸,则其上可知,而士不必四寸;于士言绅三尺,则其上可知,而有司止于二尺五寸也。凡带有率,无箴功,则带繂而已,无刺绣之功也。以至并纽约组三寸,再缭四寸,绅韠结三齐,皆天子至士所同也。夫所束长于饰,则失之太拘;所饰长于束,则失之太文。绅韠结三齐,然后为称,则有司之约韠葢亦长二尺五寸也。古者于物言华,则五色备矣;于文称凡,则众礼该矣。郑氏以华为黄,以凡带为有司之带,以率为士与有司之带,以辟为禆,以二寸为士带广,大夫以上用合帛,士以下襌而不合,皆非经据之论也。」

元按,古人之带二,有革带,有大带。革带以皮为之,用以悬佩,亦以系韨,在裳之上,衣之内。《易》云:“鞶带。”《内则》云:“男鞶革。”《玉藻》云:“革带博二寸。”《士丧礼》云:“韐带搢笏。”《左传》云:“鞶厉,游缨。”杨子云:“綉其帨鞶是也。”既服革带,然后于衣上加以大带。大带以缯为之,围于腰,结于前,其两头垂在下者曰绅,即今深衣之带。《诗》云:“垂带而厉。”毛苌、杜预皆以“厉”为带之垂者是也。《玉藻》子游曰:“参分带下,绅居一焉。”绅、韠、结三齐。注云:“绅谓绅带,韠谓蔽膝,结谓约纽,余组三者俱长三尺,故为三齐也。”革带与韠其用相因,则革带之色当与韠同。而大带施于衣上,其朝祭常服之制,及君臣贵贱之等,必有不同也。故公西赤之束带立朝,与孔子之朝服拖绅,皆朝服之带。而子张所书之绅,非居士之锦带,则弟子之缟带耳。

  佩

朱子曰:「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觽砺之属亦皆佩也。」许谦氏曰:「凡佩有徳佩,有事佩。徳佩则有琚、瑀、珩、璜、冲牙。《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徳焉。天子佩白玉而▯组绶,公侯佩山▯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珉而緼组绶。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否。若事佩,则如《内则》所谓:左佩纷帨、刀、砺、小觽、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觽、木燧是也。纷帨,拭物之巾也。刀、砺,小刀及砺石也。小觽,解小结;大觽,解大结,状如锥,鋭以象骨为之。金燧,取火于日;木燧,所以鑚火。玦,发▯者也。捍,拾也。管,笔彄;遰,刀鞸也。《玉藻》又云:『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盐鐡论》云:『子思银佩。』」

元按《释名》:“去佩,倍也。言其非一物,有倍二也。”君子居防则去佩,君在不佩玉。左结佩,右设佩。居则设佩,朝则结佩。齐则綪结佩,而爵韠去。丧则无所不佩。《诗》云:“杂佩是也。”其制上有折冲,下有双璜,中有琚瑀,下有冲牙。贯之以组绶,纳之以蠙珠。而其色有白、苍

译绅带

邢昺说:“用带子束腰,垂下多余的部分作为装饰,叫做绅。”

朱熹说:绅是大带垂下的部分。

陈祥道说:“《玉藻》记载:天子用素色带子,朱色内里,带身全部有饰边;诸侯用素色带子,带身全部有饰边;大夫用素色带子,垂下的部分有饰边;士用熟绢带子,下端有饰边。都使用组带打结,长三寸,与带子齐平。绅的长度规定:士为三尺,有司为二尺五寸;大夫的大带宽四寸。杂色带子:国君用朱色和绿色,大夫用黄色和花色,士用黑色饰边二寸,再缠绕四寸。凡是带子都有缝合的边,没有刺绣的功夫。‘辟’就像冠和衣裳的饰边一样,‘率’是缝合的意思。天子和诸侯的大带全部有饰边,那么整个带身都有饰边;大夫只有垂下的部分有饰边,士只有下端有饰边,这是杂色的装饰。装饰带子:国君用朱色边缘,大夫用黄色和花色,士用黑色。所以《仪礼》中士冠礼,主人穿朝服系黑色带子,冠者戴爵弁、皮弁、缁布冠,都系黑色带子,那么士的带子是用熟绢制成而用黑色装饰。士的下端饰边二寸,那么所饰的就是下端二寸;再缠绕四寸,那么打结处再缠绕弯曲四寸。从天子到士的带子,都是用双层帛制成的,有的用素色,有的用熟绢,有的全部有饰边,有的垂下部分有饰边,有的下端有饰边,其装饰有的用朱色和绿色,有的用黄色和花色。大概素色得之于自然,熟绢成之于人工;全部有饰边则所饰部分完备,垂下部分和下端有饰边则所积部分较少。朱色是正阳的颜色,绿色是少阳的杂色,黄色和黑色是阴的本体,花色是文采的完成。天子体现阳气而兼及下方,所以内里用朱色而辅以朱色和绿色;诸侯虽然体现阳气但不兼及上方,所以用朱色和绿色装饰而不内里用朱色;大夫体现阴气而有文采,所以用黄色和花色装饰;士则只体现阴气,所以用黑色装饰。然而对于大夫说带子宽四寸,那么上面的宽度可以推知,而士不必是四寸;对于士说绅长三尺,那么上面的长度可以推知,而有司只到二尺五寸。凡是带子都有缝合的边,没有刺绣的功夫,那么带子只是缝合而已,没有刺绣的功夫。至于都使用组带打结长三寸,再缠绕四寸,绅、韠、结三者齐平,都是从天子到士所相同的。如果束腰的部分长于装饰的部分,就失之于过于拘谨;如果装饰的部分长于束腰的部分,就失之于过于文饰。绅、韠、结三者齐平,然后才称为适中,那么有司的短韠大概也是长二尺五寸。古人在物品上说‘华’,那么五色就完备了;在文章中说‘凡’,那么众礼就概括了。郑玄把‘华’解释为黄色,把‘凡带’解释为有司的带子,把‘率’解释为士和有司的带子,把‘辟’解释为‘禆’,把二寸解释为士带子的宽度,大夫以上用双层帛,士以下用单层而不双层,这些都不是依据经文的论断。”

元按,古人的带子有两种,有革带,有大带。革带用皮革制成,用来悬挂佩玉,也用来系韨,在裳的上面,衣的里面。《易经》说:“鞶带。”《内则》说:“男鞶革。”《玉藻》说:“革带宽二寸。”《士丧礼》说:“韐带搢笏。”《左传》说:“鞶厉,游缨。”扬雄说:“绣其帨鞶”就是这个意思。既穿戴了革带,然后在衣上加上大带。大带用缯制成,围在腰间,结在前面,其两头垂在下方的叫做绅,就是现在深衣的带子。《诗经》说:“垂带而厉。”毛苌、杜预都把“厉”解释为带子垂下的部分,这是对的。《玉藻》子游说:“把带子下方分成三份,绅占一份。”绅、韠、结三者齐平。注解说:“绅指绅带,韠指蔽膝,结指约纽,剩下的组带三者都长三尺,所以称为三齐。”革带和韠其作用相互关联,那么革带的颜色应当与韠相同。而大带施于衣上,其朝祭常服的制度,以及君臣贵贱的等级,必定有所不同。所以公西赤束带立于朝廷,与孔子穿朝服拖绅,都是朝服的带子。而子张所写的绅,如果不是居士的锦带,就是弟子的缟带。

佩

朱熹说:“君子没有特殊原因玉不离身,觽、砺之类也都佩带。”许谦说:“凡是佩带有德佩,有事佩。德佩则有琚、瑀、珩、璜、冲牙。《玉藻》说:‘古之君子必佩玉,没有特殊原因玉不离身。’君子把玉比作德行。天子佩白玉而用黄色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用朱色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用纯色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用黑色组绶,士佩瓀珉而用杂色组绶。凡带必有佩玉,只有丧事除外。如果是事佩,就像《内则》所说的:左边佩纷帨、刀、砺、小觽、金燧,右边佩玦、捍、管、遰、大觽、木燧。纷帨,是擦拭物品的巾。刀、砺,是小刀及砺石。小觽,解开小结;大觽,解开大结,形状像锥,锐利,用象骨制成。金燧,从太阳取火;木燧,用来钻火。玦,是发饰。捍,是拾。管,是笔彄;遰,是刀鞸。《玉藻》又说:‘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用黑色组绶。’《盐铁论》说:‘子思银佩。’”

元按《释名》:“去佩,倍也。说它不是单一物品,有加倍二的意思。”君子居防则去佩,君在不佩玉。左边结佩,右边设佩。居家则设佩,上朝则结佩。斋戒则綪结佩,而爵韠去掉。丧事则无所不佩。《诗经》说:“杂佩”就是这个意思。其制度上面有折冲,下面有双璜,中间有琚瑀,下面有冲牙。用组绶贯穿,用蠙珠纳入。而其颜色有白、苍

、赤之辨,其声有角、徴宫、羽之应。其仃有采齐、肆夏之节,其象有仁、智、礼、乐、忠、信、道、徳之备。故非僻之心无自入也。然古制佩绶长短无所考见。汉制,贵者縌长三尺二寸,卑者縌长三尺。佩之防曰縌,所以贯玉也。盖与绅相比矣。岂古制亦若此与?

译红与赤的辨别,其声音有角、徵、宫、羽的应和。其停顿有《采齐》、《肆夏》的节拍,其象征具备仁、智、礼、乐、忠、信、道、德。所以邪僻的心思没有途径侵入。然而古代制度中佩绶的长短没有考证可见。汉代制度,尊贵者的绶带长三尺二寸,卑贱者的绶带长三尺。佩玉的系带叫作绶,是用来贯穿玉器的。大概与绅带相比拟了。难道古代制度也像这样吗?

绀緅饰

邢昺氏曰:绀,▯色;緅,浅绛色。孔氏云:一入曰緅。按《考工记》云: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黒则为緅。緅,今俗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黒乃成缁矣。郑司农谓《尔雅》云: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竀,三染谓之纁。凡▯色者,在緅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一入曰緅,未知何据。又云:緅者,三年练服,则似读緅为縓。按《檀弓》云:练衣黄里縓縁。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丧服也。又云:绀为齐服,盛色者。《説文》云:绀,帛深青▯赤色。是绀为青赤色,齐服也,皆不可为领袖縁饰。朱子曰:绀,深青▯赤色,齐服也。緅,绛色,三年之防,以饰练服者,饰领縁也。

许谦氏曰:「按诸书言染色,一入曰縓,再入曰□,三入曰纁,四入曰朱,五入曰緅,六入曰▯。▯即绀也,七入曰缁。经所谓『不以绀緅饰』者,则齐用▯衣,已明緅在朱▯之间,则自赤渐变黒者,但不知此色本为何用,而决非饰练之縓矣。」

元按《尔雅》云:“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竀,三染谓之纁。”此三者皆以丹汁染之也。《考工记》云:“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夫《尔雅》与《考工记》皆不言四入、六入之色。然《士冠礼》有“朱纮”之文,郑注云:“朱则四入者,是更以纁入赤汁而为朱也。”《淮南子》云:“以涅染绀,则黒于涅。涅即黒色也。”纁若入赤汁则为朱,若不入赤汁而入黒汁则为绀矣。若更以此绀入黑汁则为緅,所谓“五入为緅”是也。绀緅相类之色,若更以此緅入黒汁则为▯,是六入为▯。故《士冠礼》注亦云:“▯六入也。”更以此▯入黒汁则为缁,是七入而为缁。▯、缁亦相类之色,故礼家每以缁布衣为▯端也。然则绀葢四入之色,而邢氏、许氏以▯即绀,似谬。

  寝衣

  孔融氏曰今之被也

朱子曰:「齐主于敬,不可解衣而寝,又不可着明衣而寝,故别有寝衣,其半盖以覆足。」

  元按齐寝不以衾致严也谓之寝衣其制或与衣相类但长半以覆足可寝而不可行専为齐之寝衣而已岂可以为今之被哉

  袗絺绤

朱子曰:「袗单也。葛之精者曰絺,麤者曰绤。表而出之,谓先着里衣,表絺绤而出之于外,欲其不见体也。《诗》所谓『蒙彼绉絺』是也。」

元按《鄘风·君子偕老》:“草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注云:“蒙,覆也。绉絺,絺之蹙蹙者,当暑之服也。”以展衣蒙絺绤而为之绁袢,所以自敛饰也。夫展衣者,礼衣也。礼衣蒙于絺衣之上,则絺衣之内必有中衣以表絺衣也。绤乃麄葛,而绉絺则葛之极细靡者。然《论语》“表絺绤”,絺绤在外也;《诗》“蒙绉絺”,绉絺在内也。《説文》云:“袗,▯服也。”若以絺绤染为▯服,即当为表,不宜别有礼衣以蒙之矣。

  缁衣羔裘

邢昺氏曰:「中衣外裘,其色皆相称。缁衣羔裘,谓朝服。」

  也

  朱子曰缁黒色羔裘用黒羊皮

元按:朱子谓“衣以裼裘,欲其相称。以单衣加裘上而见其羙,曰裼;以全衣蒙之,曰袭。”古者衣裘,不欲其文之着,故裼以单衣,故曰“裘之裼也,见羙;服之袭也,充羙不文,餙不裼”是也。旧注以羔裘为朝服,《诗》郑风:“云羔裘如濡”,注云:“羔裘,大夫服也。”《桧风》:“云羔裘逍遥”,注云:“缁衣羔裘,诸侯之朝服。”《唐风》:“云羔裘豹袪”,注云:“君纯羔,大夫以豹饰也。”夫《郑风》《唐风》以羔裘刺在位之臣,而《桧风》则大夫赋羔衣以忧其君者,是羔裘乃君臣视朝之通服也。又《郑风》“缁衣”注云:“缁衣,卿大夫居私朝之服。”葢卿大夫朝君毕,则退而去朝服,惟着羔裘上之缁衣也。又《周礼·司裘》云:“掌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注云:“大裘,黒羔裘。”《玉藻》云:“羔裘豹饰,缁衣以裼之。”注云:“卿大夫助祭于君之服。”是缁衣羔裘,又为

译绀、緅作为装饰

邢昺说:绀,是深青微赤色;緅,是浅绛色。孔颖达说:染一次叫緅。查《考工记》说:染三次叫纁,染五次叫緅,染七次叫缁。注解说:染成纁色需浸染三次,再浸染黑色便成了緅色。緅,现在俗写作“爵”,意思是像爵鸟头部的颜色。再浸染黑色便成了缁色。郑司农认为《尔雅》说:染一次叫縓,染两次叫竀,染三次叫纁。凡是深青微赤色,在緅和缁之间,大概是染六次的颜色吧?现在孔颖达说:染一次叫緅,不知依据是什么。又说:緅色用于三年丧期练祭时的服饰,这似乎是将“緅”读作“縓”。查《檀弓》说:练祭的衣服,内衬黄色,边缘用縓色装饰。注解说:小祥练祭时戴练冠、穿练中衣,内衬黄色,用縓色作装饰,这是丧服。又说:绀色用于齐衰丧服,是浓重的颜色。《说文解字》说:绀,是深青微赤色的丝织品。可见绀是青赤色,用于齐衰丧服,都不适合用来做领袖边缘的装饰。朱熹说:绀,是深青微赤色,用于齐衰丧服。緅,是绛色,用于三年丧期练祭时,用来装饰练祭的服饰,即装饰领口和边缘。

许谦说:“查各书关于染色的说法,染一次叫縓,染两次叫竀,染三次叫纁,染四次叫朱,染五次叫緅,染六次叫〇。〇就是绀,染七次叫缁。经文所说的‘不以绀緅饰’,那么齐衰丧服用〇色衣服,已经明确緅色在朱色和〇色之间,也就是从红色逐渐变黑的颜色,只是不知道这种颜色原本用于什么,但决不是装饰练祭服饰的縓色。”

我按:《尔雅》说:“染一次叫縓,染两次叫竀,染三次叫纁。”这三种都是用丹砂汁染成的。《考工记》说:“染三次叫纁,染五次叫緅,染七次叫缁。”然而《尔雅》和《考工记》都没有提到染四次、六次的颜色。但是《士冠礼》中有“朱纮”的记载,郑玄注解说:“朱色是染四次的,是将纁色再浸入赤色汁液中而成朱色。”《淮南子》说:“用涅染绀,则比涅更黑。涅就是黑色。”纁色如果浸入赤色汁液就变成朱色,如果不浸赤色汁液而浸入黑色汁液就变成绀色。如果再将这绀色浸入黑色汁液就变成緅色,这就是所谓的“染五次叫緅”。绀和緅是相近的颜色,如果再将这緅色浸入黑色汁液就变成〇色,这就是染六次叫〇。所以《士冠礼》注也说:“〇是染六次的颜色。”再将这〇色浸入黑色汁液就变成缁色,这就是染七次叫缁。〇和缁也是相近的颜色,所以礼学家常把缁布衣称为〇端。那么绀大概是染四次的颜色,而邢氏、许氏认为〇就是绀,似乎错了。

寝衣

孔融说:就是现在的被子。

朱熹说:“齐衰丧服重在恭敬,不能解衣睡觉,又不能穿着明衣睡觉,所以另有寝衣,它的一半是用来盖脚的。”

我按:齐衰丧期睡觉不用衾被以示庄重,称为寝衣。它的形制可能与衣服相似,只是长出一半用来盖脚,可以睡觉但不能行走,专门作为齐衰丧期睡觉用的衣服罢了,怎么能把它当作现在的被子呢?

袗絺绤

朱熹说:“袗,是单衣。葛布精细的叫絺,粗糙的叫绤。表而出之,是说先穿里衣,把絺绤穿在外面,目的是不让身体显露。《诗经》所说的‘蒙彼绉絺’就是这个意思。”

我按:《鄘风·君子偕老》:“草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注解说:“蒙,是覆盖。绉絺,是皱缩的细葛布,是当暑天的衣服。”用展衣覆盖在絺绤外面做成绁袢,是为了自我约束修饰。展衣是礼服。礼服覆盖在絺衣外面,那么絺衣里面一定有中衣来衬托絺衣。绤是粗葛布,而绉絺则是极细软的葛布。然而《论语》说“表絺绤”,絺绤在外面;《诗经》说“蒙绉絺”,绉絺在里面。《说文解字》说:“袗,是〇色衣服。”如果把絺绤染成〇色衣服,就应当是表衣,不适宜另外有礼服覆盖在上面。

缁衣羔裘

邢昺说:“内穿中衣外穿皮裘,它们的颜色都相称。缁衣羔裘,指的是朝服。”

朱熹说:缁是黑色,羔裘是用黑羊皮做的。

我按:朱熹说“用单衣覆盖皮裘,希望它们颜色相称。用单衣加在皮裘上而显露其美,叫裼;用完整的衣服覆盖它,叫袭。”古人穿皮裘,不希望其花纹显露,所以用单衣覆盖,所以说“皮裘的裼,是为了显露美;衣服的袭,是为了充实美而不显露花纹,装饰时不裼”就是这个道理。旧注认为羔裘是朝服,《诗经·郑风》说:“羔裘如濡”,注解说:“羔裘,是大夫的服饰。”《诗经·桧风》说:“羔裘逍遥”,注解说:“缁衣羔裘,是诸侯的朝服。”《诗经·唐风》说:“羔裘豹袪”,注解说:“国君穿纯羔裘,大夫用豹皮装饰。”《郑风》《唐风》用羔裘讽刺在位的臣子,而《桧风》则是大夫赋羔衣来担忧他的国君,可见羔裘是君臣上朝时的通用服饰。又《郑风》“缁衣”注解说:“缁衣,是卿大夫在私朝时的服饰。”大概卿大夫朝见国君完毕后,就退下脱下朝服,只穿着羔裘上面的缁衣。又《周礼·司裘》说:“掌管大裘,以供君王祭祀上天时的服饰。”注解说:“大裘,是黑羔裘。”《玉藻》说:“羔裘豹饰,用缁衣覆盖它。”注解说:“这是卿大夫辅助君王祭祀时的服饰。”可见缁衣羔裘,又是

祭服矣。

  素衣麑裘

邢昺氏曰:「此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皆然,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麑裘。」

译祭服已经准备好了。

穿着白色的衣服,披着小鹿皮制成的皮袍。

邢昺说:“这是在国都内观看初一朔日时所穿的衣服。卿、大夫、士都是这样,他们接受外国使节的聘问和享礼时,也是穿白衣服、披小鹿皮袍。”

朱子曰麑鹿子色白

元按聘礼疏云:「诸侯与其臣视朔及行聘礼,皆服麛裘。但君之麛裘,以麛为褎;臣则不敢纯如君,用青豻褎。其裼衣,君臣亦有异。若在国视朔,君臣同素衣为裼;若聘礼,君臣同用麛裘。但主君用素衣为裼,使臣则用绞衣为裼。然君臣视朔既可以同裼而行聘,独不可以同裼乎?」《玉藻》注云:「绞,苍黄之色,则非可以称麛色矣。」孔子素衣麛裘,盖用以朝朔而非行聘也。《玉藻》麑作麛,而《聘礼》注引《论语》亦作麛裘。按韵书,麑与麛俱训鹿子,岂义固可相通与?

  黄衣狐裘

邢昺氏曰:此大蜡息民之祭,服人君以歳事成熟,搜索羣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于大蜡之后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以其大蜡之后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歳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于是劳农以休息之事,息民之祭用黄衣也。

元按《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注云:“黄衣,大蜡时腊先祖之服也。”《郊特牲》既云:“皮弁素服而祭蜡矣”,又云:“黄衣黄冠而祭以息田夫。”是蜡祭之后始为息民之祭,息民、腊先祖五祀,故谓之腊祭。是黄衣乃腊祭之服也。《月令》云:“孟冬祈来年于天宗,割祀于公社。”又云:“腊先祖五祀。”夫祈与腊不同,然则“皮弁素服而祭祈来年于天宗”者,蜡祭也;“黄衣黄冠而祭腊先祖五祀”者,腊祭也。蜡以息老,腊以息民。周蜡于十二月,即夏正建亥之月。《左传》晋侯以十二月防虢,遂袭虞,宫之奇曰:“虞不腊矣。”是腊与蜡同月也。然蔡邕《独断》乃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曰腊。”郑▯注《月令》“腊先祖五祀”,乃云:“此周礼所谓蜡也。”故注《论语》者遂以黄衣狐裘为大蜡息民之祭服,岂知蜡腊祭服不同哉?自秦以建丑之月为腊,而后世因之,遂谓衰曰腊,昧先王息民之礼矣。

  防裘

  邢昺氏曰此私家所着之裘也

元按《许慎〈説文〉》入声糸部有絬字,注引《论语》云:“絬衣长短右袂。”又《五音篇》海絬与防义不同,絬坚絬也,防私服也。然絬亵同音,皆思列切,岂慎为音同而误书耶?夫慎在东汉,与马融、郑▯軰不甚相先后,而融、▯注《论语》皆作“亵裘”,不知慎何以独作“絬衣”也。

  狐貉之厚

邢昺氏曰:「狐貉之厚以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也。」

朱子曰:「狐貉毛深温厚,私居取其适体。」

元按《豳风》云:“一之日于貉,取彼狐貍,为公子裘。”毛苌

传引狐貉之厚以居为证,郑▯注云:“于貉往搏貉以自为裘也,狐貍以共尊者。”夫书传多言狐裘,而未尝言貉裘,据豳人取狐貍为公子裘,取貉自为裘,岂非貉贱而狐贵乎?説文云:“狐有三徳,其色中和,小前后大,死则首丘。”

  敝緼袍

朱子曰:「敝,坏也;緼,枲着也;袍,衣有著者也。」

元按《玉藻》云:“纩为茧,緼为袍。”郑▯注云:“茧、袍,衣有着之异名也。纩谓今之新绵,緼谓今纩及旧絮也。”是緼袍者,乃以纩与旧絮为之,非枲着也。枲,牡麻也。枲著者,用枲极细,以当绵而着于袷衣之中也。孔安国谓緼为枲着,是异于《玉藻》之緼袍矣。葢因其与衣狐貉者立,故云緼为枲着,以见其贫而不耻也。《説文》云:“袍,茧也。”注引《论语》云:“衣弊緼袍。”而“弊”、“敝”字不同。

  亵服

朱子曰:「红紫间色,不正,且近于妇人女子之服也。亵服,私居服也。言此,则不以为朝祭之服,可知。」又曰:「青、黄、赤、白、黒,五方之正色也。緑、红、碧、紫、骝,五方之间色也。葢以木之青

译朱子说:“麑,是鹿子,毛色洁白。”

元按:《聘礼》疏说:“诸侯与他的臣子观看朔日以及施行聘礼,都穿麛裘。但君主的麛裘,用麛皮做袖子;臣子则不敢完全像君主那样,用青豻皮做袖子。那外面的裼衣,君臣也有区别。如果在国中观看朔日,君臣都用素衣做裼衣;如果是聘礼,君臣都用麛裘。但主君用素衣做裼衣,出使的臣子则用绞衣做裼衣。然而君臣观看朔日既然可以穿同样的裼衣,施行聘礼难道不可以穿同样的裼衣吗?”《玉藻》注说:“绞,是苍黄的颜色,那就不能与麛色相配了。”孔子穿素衣、麛裘,大概是用来朝见朔日而不是施行聘礼。《玉藻》中“麑”写作“麛”,而《聘礼》注引用《论语》也写作“麛裘”。查考韵书,“麑”与“麛”都解释为鹿子,难道意义本来就可以相通吗?

黄衣狐裘

邢昺说:“这是大蜡祭中让百姓休息的祭祀,君主穿着这身衣服,因为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答祭祀,称为大蜡。又祭祀先祖和五祀,趁机让百姓尽情饮酒,农事休息,称为息民。在大蜡祭之后举行息民之祭,这时就有黄衣狐裘。大蜡祭与息民之祭不同,息民之祭用黄衣狐裘,大蜡祭则用皮弁素服。因为大蜡祭之后才开始举行息民之祭,息民之祭与大蜡祭在同一个月,事情相承接,所以连在一起说罢了。《郊特牲》说:‘蜡,就是搜索。岁末十二月,汇聚万物而搜索飨祭它们。’穿皮弁素服祭祀,是大蜡祭用素服。《郊特牲》又说:‘穿黄衣戴黄帽祭祀,是为了让田夫休息。’注说:‘祭祀是指大蜡祭之后祭祀先祖五祀。’于是用休息的事来慰劳农夫,息民之祭用黄衣。”

元按:《玉藻》说:“狐裘,用黄衣来裼衬。”注说:“黄衣,是大蜡祭时祭祀先祖的服饰。”《郊特牲》既然说:“穿皮弁素服祭祀蜡”,又说:“穿黄衣戴黄帽祭祀以让田夫休息。”这是蜡祭之后才开始举行息民之祭,息民之祭、祭祀先祖五祀,所以称为腊祭。因此黄衣是腊祭的服饰。《月令》说:“孟冬向天宗祈求来年,在公社割牲祭祀。”又说:“祭祀先祖五祀。”祈求与腊祭不同,那么“穿皮弁素服祭祀祈求来年于天宗”的,是蜡祭;“穿黄衣戴黄帽祭祀先祖五祀”的,是腊祭。蜡祭是为了让老人休息,腊祭是为了让百姓休息。周朝在十二月举行蜡祭,就是夏历建亥之月。《左传》记载晋侯在十二月防备虢国,于是袭击虞国,宫之奇说:“虞国不能举行腊祭了。”这是腊与蜡在同一个月。然而蔡邕《独断》却说:“夏朝叫嘉平,殷朝叫清祀,周朝叫大蜡,汉朝叫腊。”郑玄注《月令》“祭祀先祖五祀”,却说:“这就是周礼所说的蜡。”所以注《论语》的人于是把黄衣狐裘当作大蜡息民之祭的服饰,哪里知道蜡祭与腊祭的服饰不同呢?自从秦朝以建丑之月为腊,后世沿袭它,于是把衰败称为腊,不明白先王让百姓休息的礼制了。

防裘

邢昺说:这是私家所穿的皮衣。

元按:《许慎〈说文〉》入声糸部有“絬”字,注引用《论语》说:“絬衣长短右袂。”又《五音篇》中“海絬”与“防”意义不同,“絬”是坚硬的絬,“防”是私人的衣服。然而“絬”与“亵”同音,都读思列切,难道许慎因为音同而写错了吗?许慎在东汉,与马融、郑玄等人年代不相上下,而马融、郑玄注《论语》都写作“亵裘”,不知道许慎为什么独自写作“絬衣”。

狐貉之厚

邢昺说:“‘狐貉之厚以居’,是说在家接待宾客时穿的皮衣。”

朱子说:“狐貉毛深温暖厚实,私下居住时取它的舒适合体。”

元按:《豳风》说:“一之日去捕貉,取那狐狸,为公子做皮衣。”毛苌传引用“狐貉之厚以居”作为证据,郑玄注说:“去捕貉,是为了给自己做皮衣,狐狸是给尊者用的。”书中多言狐裘,而没有说过貉裘,根据豳人取狐狸为公子做皮衣,取貉给自己做皮衣,难道不是貉贱而狐贵吗?《说文》说:“狐有三种德行,它的颜色中和,前后小中间大,死了头朝向故丘。”

敝緼袍

朱子说:“敝,坏;緼,枲着;袍,有里的衣服。”

元按:《玉藻》说:“纩为茧,緼为袍。”郑玄注说:“茧、袍,是有里的衣服的不同名称。纩指现在的新的绵,緼指现在的绵以及旧的絮。”因此緼袍,是用绵和旧絮做的,不是枲着。枲,是牡麻。枲着,是用极细的枲,当作绵而夹在袷衣之中。孔安国说緼是枲着,这与《玉藻》中的緼袍不同。大概因为孔子与穿狐貉的人站在一起,所以说緼是枲着,以显示他贫穷却不以为耻。《说文》说:“袍,就是茧。”注引用《论语》说:“衣弊緼袍。”而“弊”、“敝”字不同。

亵服

朱子说:“红紫是间色,不正,而且接近妇女的服饰。亵服,是私下居住时穿的衣服。这样说,那么不把它当作朝祭的服饰,就可以知道了。”又说:“青、黄、赤、白、黑,是五方的正色。绿、红、碧、紫、骝,是五方的间色。大概以木之青

克土之黄,合青黄而成緑,为东方之

间色以金之白克木之青,合青白而成碧,为西方之间色。以火之赤克金之白,合赤白而成红,为南方之间色。以水之黒克火之赤,合赤黒而成紫,为北方之间色。以土之黄克水之黒,合黒黄而成骝,为中央之间色。

译用土之黄色克制木之青色,混合青黄而成绿色,作为东方的间色;用金之白色克制木之青色,混合青白而成碧色,作为西方的间色;用火之红色克制金之白色,混合赤白而成红色,作为南方的间色;用水之黑色克制火之红色,混合赤黑而成紫色,作为北方的间色;用土之黄色克制水之黑色,混合黑黄而成骝色,作为中央的间色。

元按齐夣龙云:后世朝祭服緑服紫服绯制度服色尽变于拓防魏。杜佑云:以紫绯緑青为命服,仿于隋帝巡游之时,而其制遂定于唐。然夏侯胜谓取青紫如拾地介,扬雄谓纡青拖紫,则汉时贵官之服已尚青紫,非始于魏与隋也。今考汉制,百官服▯,无服青紫者,岂汉时章服尚▯,而青紫乃贵官燕居之服,非微贱者可得服耶?不然,何胜、雄之致羡也?夫谓红紫不以为亵服,则当时防服或有用红紫者,而孔子独不用耳。红紫间色,《礼记》注作奸色。

  摄齐

朱子曰:「摄,抠也。齐,衣下缝也。礼,将升堂,两手抠衣,使去地尺,恐蹑之而倾跌失容也。」

元按《曲礼》云:“两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裳下缉也。”盖衣裳对言,则上为衣,下为裳;偏言衣,则可以兼裳。记谓“抠衣”者,乃抠裳也。提挈裳齐,使去地一尺,则可升阶,无颠仆之患。集注以齐为衣下缝,然齐实裳下缝也。

  齐衰

邢昺氏曰:「言齐衰,则斩衰从可知也。」

  朱子曰齐衰丧服

元按:丧服有五,斩衰、齐衰、大小功、缌麻是也。惟斩衰二者谓之衰,其制同,但缉不缉异耳。丧服重极于斩衰,其次莫如齐衰。然齐衰服有三年杖、期不杖、期、五月、三月之异,用布则粗细不同。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五服皆同,惟于斩衰二服称衰者,以其用布当心,长六寸,博四寸,谓之衰,此斩衰、齐衰所由称也。《仪礼·丧服》篇载齐衰之制:“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期者不杖,麻屦者无受者。子夏传云:“齐者,何?缉也。牡麻者,枲麻也。疏屦者,藨蒯之菲也。”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大功之绖,齐衰之带也。丧服又云:“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注云:“齐衰正服五升,其冠八升;义服六升,其冠九升也。”视斩衰三升,冠六升,粗细有间矣。

  凶服

  孔安国氏曰凶服送死之衣物

元按凶服説者,多以为居丧之服,是与上文齐衰相似,故集注但云哀有丧,而不明言为何凶服也。孔氏以为送死之衣物,即士丧礼所谓敛衾、角柶、君隧、庶隧、鬠笄、弁带、布巾、掩练、瑱纩、幎缁、握决、綦絇、袭衣、散衣之属,与杂记所谓子羔之袭、鲁人之赠,皆凶服之类也。或曰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谓斩衰、齐衰之服后有负版,孔子式凶服,式其有负版者耳。此说载于玉唾壶,与旧注异。

  襁

朱子曰:「襁,织缕为之,以约小儿于背者。」

元按包咸云:「负者以器曰襁,然襁字从衣,非器也。」《博物志》云:「襁,织缕为之,广八寸,长二尺,以约小儿于背上。」邢昺疏云:「长丈二尺。」

  左衽

朱子曰:「衽衣衿也,被髪左衽,夷狄之俗也。」

元按衽有二义,一为衽席之衽。《礼记》云:“请衽何趾?”又云:“玉府衽席。”《仪礼》云:“御衽于奥。”《中庸》云:“衽金革。”是也。

故朱子《中庸集注》云:「衽席也。」然衽从衣,而以为席者,葢席縁以帛耳。其一为襟衽之衽,史云:「楚必敛衽而朝。」又云:「连衽成帷。」与此左衽是也。衽本衣衿,然《集韵》以衽为裳际,而《通义》又以衿为衣带,俱非葢衿与襟同,襟胷衣也。中夏胷衣掩幅向右,惟夷俗向左,故谓。

  之左衽

  论语类考巻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巻十九

  明 陈士元 撰

  器具考

  木铎

邢昺曰:「木铎金铃,木舌施政敎时所振也。」

朱子曰:「木铎金口,木舌,施政敎时所振以警众者也。」元按:「金铎、木铎,其体皆以金为之,而舌有金、木之异。金舌谓之金铎,木舌谓之木铎。」邢谓:「木铎金铃,木舌。」而朱子则谓:「金口木舌。」者葢铎音出于口。《说文》云:「铎,大铃也。」是铎乃铃之别名。木铎乃金口木舌之钤也。《释名》云:「铎,度也,号令之限度也。」郑▯云:「文事奋

译元按:齐夣龙说:后世的朝祭服、绿服、紫服、绯服等制度服色,全都在拓跋魏时发生了改变。杜佑说:以紫、绯、绿、青作为命服,是仿效隋帝巡游时的做法,而其制度最终在唐代确定下来。然而夏侯胜说取得青紫官服如同拾取地上的贝壳一样容易,扬雄说身佩青绶拖着紫绶,那么汉代高官的服饰已经崇尚青紫,并非始于魏和隋。现在考察汉代制度,百官穿〇色衣服,没有穿青紫的,难道汉代章服崇尚〇色,而青紫只是高官闲居时的服饰,不是微贱之人可以穿戴的吗?不然的话,为什么夏侯胜、扬雄会如此羡慕呢?如果说红紫不用于亵服,那么当时常服或许有用红紫的,只是孔子独自不使用罢了。红紫是间色,《礼记》注中称为奸色。

摄齐

朱子说:“摄,就是抠。齐,是衣服下边的缝。礼仪规定,将要登上堂时,两手提起衣服,使衣摆离地一尺,是担心踩到衣摆而跌倒失态。”

元按:《曲礼》说:“两手提起衣服,使衣摆离地一尺。”郑〇注说:“齐,是下裳下边的缉边。”大概衣裳相对而言,上边为衣,下边为裳;单说衣,则可以兼指裳。《礼记》所说的“抠衣”,其实是抠裳。提起下裳的缉边,使离地一尺,就可以登上台阶,没有跌倒的祸患。朱子集注把齐解释为衣下边的缝,然而齐实际上是裳下边的缝。

齐衰

邢昺说:“说了齐衰,那么斩衰就可以推知了。”

朱子说:齐衰是丧服。

元按:丧服有五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只有斩衰和齐衰这两种称为衰,它们的形制相同,只是缉边与不缉边的区别。丧服中最重的是斩衰,其次就是齐衰。然而齐衰又有三年持杖、一年不持杖、一年、五月、三月等区别,所用布的粗细也不同。凡是丧服,上身穿的叫衰,下身穿的叫裳,五种丧服都一样,唯独在斩衰和齐衰这两种中称为衰,是因为所用布料当心处,长六寸,宽四寸,叫做衰,这就是斩衰、齐衰名称的由来。《仪礼·丧服》篇记载齐衰的制度:“粗衰裳,齐缉牡麻绖,布冠布缨,削杖,布带,粗屦。”三年丧和一年丧不持杖,麻屦没有受服。子夏传云:“齐,是什么意思?就是缉边。牡麻,就是枲麻。粗屦,就是藨蒯做的草鞋。”齐衰的绖,是斩衰的带;大功的绖,是齐衰的带。丧服又说:“凡是衰的外边削去幅边,裳的内边削去幅边,幅宽三袧。”齐衰用四升布,其冠用七升布,因为冠是受服,受冠用八升布。注说:“齐衰正服用五升布,其冠用八升布;义服用六升布,其冠用九升布。”相比斩衰用三升布,冠用六升布,粗细是有区别的。

凶服

孔安国说:凶服是送死之衣物。

元按:关于凶服的说法,大多认为是居丧之服,这与上文齐衰相似,所以朱子集注只说哀有丧,而不明言是什么凶服。孔氏认为是送死之衣物,就是《士丧礼》所说的敛衾、角柶、君隧、庶隧、鬠笄、弁带、布巾、掩练、瑱纩、幎缁、握决、綦絇、袭衣、散衣之类,以及《杂记》所说的子羔的袭衣、鲁人的赠衣,都属于凶服一类。有人说凶服,是指式之式,负版者,是说斩衰、齐衰的服饰后面有负版,孔子式凶服,就是式那有负版的人。这个说法载于《玉唾壶》,与旧注不同。

襁

朱子说:“襁,是用织缕做成的,用来把小儿绑在背上的东西。”

元按:包咸说:“背负者用器具叫襁,然而襁字从衣,不是器具。”《博物志》说:“襁,是用织缕做成的,宽八寸,长二尺,用来把小儿绑在背上。”邢昺疏说:“长一丈二尺。”

左衽

朱子说:“衽是衣襟,披发左衽,是夷狄的风俗。”

元按:衽有两个含义,一是衽席的衽。《礼记》说:“请衽何趾?”又说:“玉府衽席。”《仪礼》说:“御衽于奥。”《中庸》说:“衽金革。”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朱子《中庸集注》说:“衽是席。”然而衽从衣,却解释为席,大概是因为席的边缘用帛装饰。另一个是衣襟的衽,史书说:“楚必敛衽而朝。”又说:“连衽成帷。”与此处的左衽相同。衽本是衣襟,然而《集韵》把衽解释为裳际,而《通义》又把衿解释为衣带,都不对。大概衿与襟同义,襟是胸衣。中原胸衣掩幅向右,只有夷狄风俗向左,所以称为左衽。

之左衽

论语类考卷十八

钦定四库全书

论语类考卷十九

明 陈士元 撰

器具考

木铎

邢昺说:“木铎是金铃,木舌,施政教时振动的。”

朱子说:“木铎是金口,木舌,施政教时振动以警示众人的。”元按:“金铎、木铎,它们的形体都是以金做的,而舌有金、木的区别。金舌叫做金铎,木舌叫做木铎。”邢昺说:“木铎是金铃,木舌。”而朱子则说:“金口木舌。”这是因为铎的声音从口发出。《说文》说:“铎,大铃。”所以铎是铃的别名。木铎就是金口木舌的铃。《释名》说:“铎,度也,是号令的限度。”郑〇说:“文事奋

木铎,武事奋金铎。」故金铎惟司马行军执之,而木铎之用最广。《礼记·檀弓》云:「执木铎以狥于宫。」《明堂位》云:「振木铎于朝。」《月令》云:「仲春奋木铎以令兆民。」《尚书·▯征》云:「每歳孟春,遒人以木铎狥于路。」《周礼·小宰》云:「正歳观治象之法,狥以木铎。」《小司徒》云:「正歳观敎象之法,狥以木铎。」《小司冦》云:「正歳观刑象,令以木铎。」《宫正》云:「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司烜》云:「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乡师》云:「凡四时之徴令有常者,以木铎狥于市。」《朝士》师云:「掌国五禁之法,皆以木铎狥之于朝。」夫《檀弓》之木铎狥于宫,所以示祔礼也;《明堂位》之木铎振于朝,所以示禘礼也;《月令》之仲春奋木铎,所以儆婚礼也;《▯征》之遒人,宣令之官,所以敷治敎者也;《周礼》之小宰、宫正、治官之属也;小司徒、乡师、敎官之属也;小司冦、士师、司烜、刑官之属也。刑以弼敎,敎以明礼,礼以出治,此之谓文事也。故皆用木铎焉。然则乐舞有木铎、金铎者,亦以象文武而已。马端临云:「木铎振文事,在帝王天子则行而为政,在元圣素王则言而为敎。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岂非言而为敎者与?」

译木铎用于文事,金铎用于武事。」因此金铎只有司马在行军时执持,而木铎的用途最为广泛。《礼记·檀弓》说:「手持木铎在宫室中巡行宣告。」《明堂位》说:「在朝廷上摇动木铎。」《月令》说:「仲春时节摇动木铎来号令百姓。」《尚书·多士》说:「每年孟春时节,遒人手持木铎在路上巡行宣告。」《周礼·小宰》说:「每年正月初一观察治理法则,用木铎巡行宣告。」《小司徒》说:「每年正月初一观察教化法则,用木铎巡行宣告。」《小司寇》说:「每年正月初一观察刑罚法则,用木铎号令宣告。」《宫正》说:「春秋两季用木铎巡行宣告以整顿火禁。」《司烜氏》说:「仲春时节用木铎在国都内巡行宣告以整顿火禁。」《乡师》说:「凡四季中那些有固定常例的征召命令,都用木铎在市场上巡行宣告。」《朝士》说:「掌管国家五种禁令的法规,都用木铎在朝廷上巡行宣告。」那《檀弓》中木铎在宫室中巡行宣告,是用来展示祔祭之礼的;《明堂位》中木铎在朝廷上摇动,是用来展示禘祭之礼的;《月令》中仲春时节摇动木铎,是用来警示婚礼的;《多士》中的遒人,是宣达命令的官员,是用来推行治理与教化的;《周礼》中的小宰、宫正,属于治官一类;小司徒、乡师,属于教官一类;小司寇、士师、司烜,属于刑官一类。刑罚用来辅助教化,教化用来阐明礼仪,礼仪用来产生治理,这就叫做文事。所以都使用木铎。那么乐舞中既有木铎又有金铎,也不过是用来象征文治与武功罢了。马端临说:「木铎摇动文事,在帝王天子那里就实行成为政令,在元圣素王那里就言说成为教化。上天将要把夫子当作木铎,难道不就是言说成为教化吗?」

权

  包咸氏曰权秤也

朱子曰:「权,秤锤也。所以称物而知轻重者也。」

辅广氏曰:「权与物钧,而生衡;而铢、两、斤、钧皆着于衡。物加于衡之首,而权移于衡之尾,所以能知其轻重也。」

元按《虞书》言量衡而不言权,孟轲言权度而不言衡。衡者,平也;权者,重也。衡以任权而钧物,平轻重也。其在天曰玉衡,以其斟酌七政也。《汉志》云:“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铢者,殊也。物由微至着,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之重也。二十四铢而为两,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而为斤,《易》爻之象也。钧者,均也。万有一千五百二十铢而为钧,与万物之数均也。一钧三十斤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一石四钧,四时之象也。百二十斤,十二月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隂阳之数也。铢、两、斤、钧、石而五权谨矣。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凖,凖正则衡平而权钧矣。是为五则。又《小尔雅》云:“二十四铢曰两,两有半曰捷,倍捷曰举,倍举曰锊。锊谓之锾,二锾有四两谓之斤,斤十谓之衡,衡有半谓之秤,秤十五斤,秤二谓之钧,钧四谓之石,石四谓之皷。”《诗》云:“秉国之钧,言持国之权衡也。”孔子所谓“未可与权”者,葢借权衡以明时措之宜耳。夫常变时也,可以安常,可以通变,与时推移,未尝执一,而轻重适中者,权也。非谓权济变,经守常也。以经权分常变,无乃以襌受征伐为二道耶?

  量

  朱子曰量斗斛也

冯奇之曰:「不知量,谓斛斗升合大小不同也。」

元按《家语》云:黄帝设五量。《明堂位》云:周公颁度量。《汉志》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凖其槩。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又《孙子筭术》云:六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应劭云:圭者,自然之形,隂阳之始,四圭为撮。孟康云:六十四黍为圭。是应、孟圭数与孙子不同。又祖冲之以筭术考黄钟之斛,当径一尺四寸二分六厘一毫九抄二忽,庣旁一分九厘有奇。刘歆则庣旁少一厘四毫有奇。是歆与冲之庣数亦不同矣。《汉书》云:白炜象平考《量》以铨注云量斗斛铨权衡也。《吕氏春秋》云:仲春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正权槩;仲秋日夜分,则一度量平权衡,齐升角。《管子》曰:凖者,五量之宗也。《论语》称:武王谨权量,审法度。《书》称:舜巡狩,同律度量衡。律者,黄钟之数。《集韵》云:律,法也。葢武王之法度权量,即舜之律度量衡也。但汉儒注《论语》,以法度为车服旌旗之礼仪,故朱子以为礼乐制度。若然,则权量非制度乎?况法度曰审,则谓致审于音尺之间云尔。

  釡

  马融氏曰六斗四升曰釡

元按《集韵》:“釡,一作鬴。”《考工记》云:“防氏为鬴,深尺,内方尺而圜其外,其实一鬴,其臋一寸,其实一豆,其豆三寸,其实一升,重一钧,其声中黄钟之宫,槩而不税。其铭曰:‘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啓厥后,兹器维则。’”郑▯注云:“四升曰豆,四豆曰区,四区曰鬴。鬴六斗四升。”是鬴即釡也。地官廪人掌九谷,凡

万民之食,人四鬴上也。陶人甗,实一鬴是也。又《左传·昭公三年》齐晏子曰:“齐旧四量,豆、区、釡、钟。四升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釡。釡十为钟。”陈氏三量皆登一焉。钟乃大矣。杜预注云:“釡六斗四升,钟六斛四斗。古之斛,今之石也。”陈氏登一,谓加旧量之一,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釡

译权

包咸说:“权,就是秤。”

朱熹说:“权,就是秤锤。是用来称量物品从而知道轻重的事物。”

辅广说:“权与物品重量相等,从而产生衡器;而铢、两、斤、钧都标记在衡器上。物品加在衡器的一端,权移到衡器的另一端,所以能够知道它的轻重。”

元按:《尚书·虞书》中谈到量器和衡器,却没有谈到权;孟子谈到权和度量,却没有谈到衡。衡,是平的意思;权,是重的意思。衡用来承载权并均衡物品,以平衡轻重。它在天上称为玉衡,因为它用来斟酌七政(日月五星)。《汉书·律历志》说:“权,就是铢、两、斤、钧、石。”它本源于黄钟律管的重量,一龠容纳一千二百颗黍,重十二铢。两之所以称为两,是因为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铢,是殊的意思。物品从微小到显著,可以区分差异。两,是两个黄钟律管重量的意思。二十四铢为一两,是二十四节气的象征。斤,是明的意思。三百八十四铢为一斤,是《易经》爻数的象征。钧,是均的意思。一万一千五百二十铢为一钧,与万物的数量均衡。一钧三十斤,是一个月的象征。石,是大意。权中最大的单位。一石四钧,是四季的象征。一百二十斤,是十二个月的象征。一千九百二十两,是阴阳的数目。铢、两、斤、钧、石这五种权量就完备了。权与物品重量相等从而产生衡,衡运转产生规,规画圆产生矩,矩画方产生绳,绳取直产生准,准端正则衡器平衡而权量均衡。这就是五则。又《小尔雅》说:“二十四铢称为两,两加半称为捷,加倍捷称为举,加倍举称为锊。锊也称为锾,两个锾加四两称为斤,十个斤称为衡,衡加半称为秤,秤十五斤,两个秤称为钧,四个钧称为石,四个石称为皷。”《诗经》说:“秉国之钧”,意思是掌握国家的权衡。孔子所说的“未可与权”,大概是借权衡来阐明因时制宜的适宜性罢了。常道与变通是时机的体现,可以安守常道,可以通达变通,随着时机推移,不曾固执一端,而轻重适中,这就是权。并不是说权用来济应变,经用来守常规。用经和权来区分常和变,岂不是把禅让和征伐当作两种不同的道路吗?

量

朱熹说:“量,就是斗和斛。”

冯奇之说:“不知量,是说斛、斗、升、合大小不同。”

元按:《孔子家语》说:黄帝设立了五种量器。《明堂位》说:周公颁布度量标准。《汉书·律历志》说:“量,就是龠、合、升、斗、斛,是用来衡量多少的。”它本源于黄钟律管的龠,用度数审定它的容量,用中等大小的黑黍一千二百颗装满它的龠,用井水校准它的平齐。十个龠为一合,十个合为一升,十个升为一斗,十个斗为一斛,这样五种量器就完美了。它的方法是用铜制方尺而外面做成圆形,旁边有宽余。上面是斛,下面是斗,左耳是升,右耳是合。又《孙子算经》说:六粒粟为圭,十圭为抄,十抄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应劭说:圭,是自然的形状,阴阳的开始,四圭为撮。孟康说:六十四颗黍为圭。这是应劭、孟康的圭数与《孙子算经》不同。又祖冲之用算数考据黄钟的斛,应当直径一尺四寸二分六厘一毫九抄二忽,旁边宽余一分九厘有余。刘歆则旁边宽余少一厘四毫有余。这是刘歆与祖冲之的宽余数目也不同。《汉书》说:白炜象平考《量》以铨,注解说:量是斗斛,铨是权衡。《吕氏春秋》说:仲春日夜平分,就统一度量衡,校正权量;仲秋日夜平分,就统一度量,平衡权量,齐整升角。《管子》说:准,是五种量器的根本。《论语》称:武王谨慎权量,审察法度。《尚书》称:舜巡视四方,统一律度量衡。律,是黄钟的数目。《集韵》说:律,是法度。大概武王的法度权量,就是舜的律度量衡。但是汉儒注解《论语》,把法度当作车服旌旗的礼仪,所以朱熹认为是礼乐制度。如果这样,那么权量就不是制度吗?况且法度说审察,就是说在音律和尺子之间达到极致的审察罢了。

釡

马融说:“六斗四升称为釡。”

元按:《集韵》:“釡,也写作鬴。”《考工记》说:“防氏制作鬴,深一尺,内部方形一尺而外部圆形,它的容量是一鬴,它的底部厚一寸,它的容量是一豆,它的豆高三寸,它的容量是一升,重一钧,它的声音符合黄钟的宫音,刮平而不溢出。它的铭文说:‘时文思索,允臻其极。嘉量既成,以观四国,永啓厥后,兹器维则。’”郑玄注说:“四升称为豆,四豆称为区,四区称为鬴。鬴六斗四升。”这是鬴就是釡。地官廪人掌管九种谷物,凡是万民的粮食,每人四鬴是上等。陶人制作甗,容量是一鬴,就是这个意思。又《左传·昭公三年》齐国晏子说:“齐国旧有四种量器,豆、区、釡、钟。四升为豆,各自乘以四上升到釡。十个釡为钟。”陈氏的三种量器都增加了一等。钟就大了。杜预注说:“釡六斗四升,钟六斛四斗。古代的斛,就是现在的石。”陈氏增加一等,是说增加旧量的一等,以五升为豆,五豆为区,五区为釡。

。则一釡容旧量之八斗矣。

译那么一个釜的容量就是旧制八斗了。

庾 秉

  包咸氏曰十六斗曰庾

马融氏曰:「十六斛曰秉,五秉合为八十斛。」

  元按聘礼云十斗曰斛十六斗曰防十防曰秉四秉曰筥十筥曰稯十稯曰秅四百秉为一秅郑▯注云江淮之间量名有为防者古文防今文逾也又集韵作匬注云匬器受十六斗是庾也防也逾也匬也乃字书之转耳其义一也小尔雅广量篇云一手之盛谓之溢两手谓之掬掬四谓之豆豆四谓之区区四谓之釡釡二有半谓之防防二有半谓之缶缶二谓之钟钟二谓之秉秉十六斛是防即庾而缶乃四斛与庾异也然国语云季孙以田赋使冉有访诸仲尼仲尼曰先王制土借田以力而眡其逺近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其歳收田一井出稯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注云此有军旅之歳所征也缶者庾也十六斗曰庾十庾曰秉四秉曰筥十筥曰稯稯六百四十斛此以缶为庾与前四斛之缶不同矣周礼陶人庾实二觳郑▯注云觳受三斗又旊人豆实三而成觳郑▯乃注云觳受斗二升此与十六斛之庾又不同矣夫庾与秉皆有二义一为量名一为收稼之名韩诗外传谓曾子仕于莒得粟三秉及论语之庾秉皆量名也诗谓曽孙之庾注云庾露积之禾也左传谓取秆一秉诗谓彼有遗秉注云秉刈禾之把也小尔雅广物篇云把谓之秉此庾秉非量名也然则聘礼之稯秅国语之稯秉其皆以车载禾之数也与

  斗筲

朱子曰:「斗量名,容十升;筲,竹器,容斗二升。斗筲之人,言鄙细也。筭数也。」

元按《集韵》:筲与防同一作防。《説文》云:「□饭筥也,受五升。」《方言》云:「筥,秦谓之防。」又「陈留谓饭器为筲。」又「宋魏谓箸筩为防。」其称谓虽殊,然皆以为饭器也。盖古者

饮酒以斗,掬饭以筲。孔子所谓斗筲之人,即孟子所谓饮食之人耳。筭者,计数之具,以竹为之,长六寸,用以计厯数者也。斗筲其量有限,何必以厯数之具计之哉?

  六尺

孔安国氏曰:「六尺之孤,幼少之君。」

郑▯氏曰:「六尺之孤,年十五以下者。」

元按《周礼》乡大夫各掌其乡之政敎,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孔颖达疏云:“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者,七尺谓年二十。《韩诗外传》谓二十行役,则知七尺年二十也。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者,六尺谓年十五。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对六十野云六尺对六十五,晚校五年,则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故以六尺为十五也。今郑谓六尺之幼,年十五以下者,言幼少之君,虽不及十五,亦可以。”

寄托非谓六尺可通乎十五以下,而十四、十三皆称六尺也。然则五尺之童,视六尺又少五年矣。

  数仞

  朱子曰七尺曰仞

元按仞与轫同《周书》云“为山九仞”,孔安国注云“八尺曰仞”,郑▯注云“七尺曰仞”。朱子于《论语》“夫子之墙数仞”注云“七尺曰仞”,又于《孟子》“掘井九轫”则注云“八尺曰仞”。盖两存孔郑之说也。今考《周礼·匠人》“为沟洫,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广二寻,深二仞,谓之浍”。盖其为沟洫浍皆加一倍之数,寻八尺也,仞亦八尺也。度修广则计之以寻,度髙深则计之以仞。是浍之广与深各一丈六尺,以此观之,则孔説为是。故王肃注《家语》,顔师古注《汉书》,皆云八尺为仞也。

  箪

  孔安国氏曰箪笥也

  朱子曰箪竹器

元按《曲礼》云:“圆曰箪,方曰笥。”是箪与笥方圆异矣。孔注以箪为笥,葢笥、箪皆竹器,举彼以明此也。《汉律令》云:“箪,小筐也。”《集韵》云:“箪笥,小箧也。”《説文》云:“箪,饭器也。”箪食者,古人以箪盛食,赵宣子见翳桑饿人,与之箪食,是也。

  瓢

  朱子曰瓢瓠也

元按瓢与瓠不同《集韵》瓠亦作壶又音互瓢瓠皆以匏为之盖全用匏而窍其蔕者为瓠剖匏而用其半者为瓢是瓢与瓠异矣《诗》云八月断壶注云壶瓠也传云箪食壶浆夫以壶盛浆取其不渗漏耳顔子所饮之瓢乃剖匏而成者盖贫贱者之所用也恵子谓庄子曰魏王贻我大瓠之种我树之

译庾、秉

包咸说:十六斗叫做庾。

马融说:“十六斛叫做秉,五秉合起来是八十斛。”

元按:《聘礼》说:十斗叫做斛,十六斗叫做防,十防叫做秉,四秉叫做筥,十筥叫做稯,十稯叫做秅,四百秉为一秅。郑玄注说:江淮之间有量名叫做防的,古文作“防”,今文作“逾”。又《集韵》作“匬”,注说:匬这种容器容纳十六斗,就是庾、防、逾、匬,只是字书上的转写不同,意思是一样的。《小尔雅·广量篇》说:一手能盛的叫做溢,两手盛的叫做掬,四个掬叫做豆,四个豆叫做区,四个区叫做釜,两个半釜叫做防,两个半防叫做缶,两个缶叫做钟,两个钟叫做秉。秉是十六斛,那么防就是庾,而缶是四斛,与庾不同。然而《国语》说:季孙用田赋,派冉有向孔子请教。孔子说:先王制定土地制度,借田给百姓耕种,根据劳力远近来征收赋税,根据收入多少来衡量有无,根据劳力大小来商议老幼。一年的收成,一井田出产一稯禾、一秉刍、一缶米,不超过这个数。注说:这是有军旅之年的征收标准。缶就是庾,十六斗叫做庾,十庾叫做秉,四秉叫做筥,十筥叫做稯,一稯是六百四十斛。这里把缶当作庾,与前面四斛的缶不同。《周礼·陶人》说:庾容纳二觳。郑玄注说:觳容纳三斗。又《周礼·旊人》说:豆容纳三而成觳。郑玄注说:觳容纳斗二升。这与十六斛的庾又不同了。庾和秉都有两个含义,一个是量名,一个是收割庄稼的名词。《韩诗外传》说曾子在莒国做官,得到粟三秉;《论语》中的庾、秉都是量名。《诗经》说:曾孙的庾。注说:庾是露天堆积的禾。《左传》说:取秆一秉。《诗经》说:彼有遗秉。注说:秉是收割禾束。《小尔雅·广物篇》说:把叫做秉。这里的庾、秉不是量名。那么《聘礼》中的稯、秅,《国语》中的稯、秉,大概都是指用车载禾的数量吧?

斗筲

朱熹说:“斗是量名,容纳十升;筲是竹器,容纳二斗。斗筲之人,是说鄙陋细小的人。筭是计算。”

元按:《集韵》说:筲与防同,一作防。《说文》说:“□是饭器,容纳五升。”《方言》说:“筥,秦地叫做防。”又说:“陈留把饭器叫做筲。”又说:“宋、魏把筷子筒叫做防。”它们的称谓虽然不同,但都认为是饭器。大概古代饮酒用斗,捧饭用筲。孔子所说的斗筲之人,就是孟子所说的饮食之人。筭是计数的工具,用竹子制成,长六寸,用来计算历数的。斗筲的容量有限,何必用历数的工具来计算呢?

六尺

孔安国说:“六尺之孤,是年幼的君主。”

郑玄说:“六尺之孤,是十五岁以下的人。”

元按:《周礼》说:乡大夫各自掌管其乡的政教,国都内从七尺到六十岁,野外从六尺到六十五岁,都征发服役。孔颖达疏说:“国都内从七尺到六十岁,七尺指二十岁。《韩诗外传》说二十岁服劳役,就知道七尺是二十岁。野外从六尺到六十五岁,六尺指十五岁。因为国都内七尺是二十岁,对应六十岁;野外六尺对应六十五岁,晚五年,就知道六尺与七尺早五年,所以六尺是十五岁。现在郑玄说六尺之幼,是十五岁以下的人,说年幼的君主,虽然不到十五岁,也可以。”寄托并非说六尺可以通指十五以下,十四、十三都称六尺。那么五尺的孩童,比六尺又少五年了。

数仞

朱熹说:七尺叫做仞。

元按:仞与轫同。《周书》说:“为山九仞”,孔安国注说:“八尺叫做仞”,郑玄注说:“七尺叫做仞”。朱熹在《论语》“夫子之墙数仞”注中说:“七尺叫做仞”,又在《孟子》“掘井九轫”注中说:“八尺叫做仞”。大概两存孔、郑之说。现在考察《周礼·匠人》:“为沟洫,宽四尺,深四尺,叫做沟;宽八尺,深八尺,叫做洫;宽二寻,深二仞,叫做浍”。大概沟、洫、浍都是加倍的数目,寻是八尺,仞也是八尺。度量长度宽度则用寻计算,度量高度深度则用仞计算。这样浍的宽和深各是一丈六尺,由此看来,孔安国的说法是对的。所以王肃注《家语》,颜师古注《汉书》,都说八尺为仞。

箪

孔安国说:箪是笥。

朱熹说:箪是竹器。

元按:《曲礼》说:“圆的叫做箪,方的叫做笥。”这样箪与笥方圆不同。孔注把箪当作笥,大概笥、箪都是竹器,举彼以明此。《汉律令》说:“箪,小筐。”《集韵》说:“箪笥,小箧。”《说文》说:“箪,饭器。”箪食,古人用箪盛食物,赵宣子在翳桑见到饿人,给他箪食,就是这样。

瓢

朱熹说:瓢是瓠。

元按:瓢与瓠不同。《集韵》说:瓠也作壶,又音互。瓢、瓠都用匏做成,大概全用匏而挖去蒂部的是瓠,剖开匏而用其一半的是瓢,这样瓢与瓠就不同了。《诗经》说:八月断壶。注说:壶是瓠。传说:箪食壶浆。用壶盛浆,取其不渗漏。颜回所饮的瓢,是剖开匏而成的,大概是贫贱者所用的。惠子对庄子说:魏王送给我大瓠的种子,我种下它

成而实五石剖以为瓠濩落无所容《尔雅》云康瓠谓之甈贾谊所谓

译葫芦长成后,容量有五石,剖开它用来做瓢,却空大而无用,无法盛装任何东西。《尔雅》中说,空大的葫芦叫做“甈”,这就是贾谊所说的

寳康瓠是也。《通俗文》云:「瓠瓢为蠡。」《方言》云:「蠡,陈楚宋魏之间谓之瓢。」《楚辞·九叹》云:「瓠蠡筐簏。」是蠡即瓢也。

东方朔客难所谓以蠡测海,是也。

  觚

马融氏曰:「觚,礼器。一升曰爵,二升曰觚。」

朱子曰:「觚棱也,或曰酒器,或曰木简,皆器之有棱者也。」

元按《仪礼》云:“二爵二觚四觯一角一散。”《礼器》云:“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郑▯注云:“凡觞一升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觯,四升曰角,五升曰散。”孔颖达疏云:“二升曰觚,觚寡也,饮当寡少也。”据

此则觚为二升矣。《考工记》云:「梓人为饮器,勺一升,爵二升,觚三升。」献以爵,而酬以觚。一献而三酬,则为一。

豆,《韩诗外传》亦云:“三升曰觚。”《博古图》云:“觚口容一爵,足二爵。”《説文》云:“觚者,乡饮酒之爵也。”觞受三升者,谓

之觚据此,则觚又为三升矣。觚亦祭器,秦使蒙恬筑城,祭之以觚,有鹑飞止觚上,因以名县。周地图记所。

谓鹑觚县是也。觚有四足,汉之宫阙放之以为角。《文选》所谓“上觚棱而栖金雀”是也。足有四象,礼所谓“象觚”是也。《三礼图》云:“觚锐上方,足漆赤,中青云饰,小其尾。”此所称觚皆酒器也。《论衡》云:“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言圣人以徳持酒也。或曰木简者,史游《急就章》云:“急就奇觚与众异。”陆士衡《文赋》云:“或操觚而率尔。”《太平御览》云:“觚,木简有棱角者是也。”杨慎《丹铅续录》云:“孔子所叹之觚乃酒器而非木简,葢以觚为简起于秦汉以后,孔子未尝见。又酒觚可削而圆,木简不。

可削而圆也。愚谓不然。古之木简,方而厚,非今薄版也。顔师古云:「觚者,学书之牍,或以记事,削木为之,或六靣,或八靣,靣皆可书。其形有棱,故顿置穏也。」削而

为圆者,欲周旋书之耳。《史记》所谓“破觚而为圆”者,是也。安得谓木简不可削而圆哉?

  篑

  包咸氏曰篑土笼也

元按《集韵》云:「篑,一作籄,如筐□之类,所以运土。」《尚书》

旅獒云:「功亏一篑。」郑▯注云:「篑,盛土器是也。」

  蒉

  朱子曰蒉草器也

元按《説文》云:防,草器。又引《论语云:有荷防而过孔子之门是古《论语蒉作防也。又《集韵作防。

  蓧

  包咸氏曰蓧竹器也

元按包氏以蓧为竹器,朱子集注从之。然蓧字从草从条,则非竹器矣。《周礼》条狼氏注云:“条,除也,与涤同。”蓧从条,葢除草之器,故《説文》云:“蓧,芸田器也。”引《论语》“以杖荷蓧”为证。然则丈人植其杖而芸者,是立其荷。

蓧之杖,而即以其所荷之蓧芸田耳。《説文》蓧作莜,注云:从省文。

  鞭

  朱子曰防鞭也

元按《集韵》云:鞭,马防也。《説文》云:防,马棰也。《初学记》云:

鞭、防、棰,皆马挝之名。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以辟行人,亦因以驱马。故鞭文从革。《书》云:“鞭作官刑。”《周礼》云:“执鞭辟行。”此施于民者也。《传》云:“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施于马者也。其后以竹代革,故防、棰二文并从竹。葢因驱防、棰击之义,以立名耳。《礼记》所谓“献车马者,执防绥”,君车将驾,则仆执防立于马前,是也。《左传》谓孟之反抽矢防其马曰:“马不进也。”则是以矢击其马,非以鞭,非以棰矣。

  席

元按《集韵》云:席,荐席,又借也。《释名》云:席,释也,可卷可释也。《礼》:天子诸侯席有黼黻纯饰。《尚书》云:成王将崩,牖间南向,敷重▯席,黼纯;西序东向,敷重底席,缀纯;东序西向,敷重丰席,画纯;西夹南向,敷重笋席,▯粉纯。《说文》云:筵,竹席也。《三礼图》云:士蒲筵,长七尺,广三尺三寸,无纯。《周礼·玉府》云:掌王之祍席。又《司几筵》掌五几五席之

译宝康瓠就是它。《通俗文》说:“葫芦瓢叫做蠡。”《方言》说:“蠡,陈、楚、宋、魏一带叫做瓢。”《楚辞·九叹》说:“瓠蠡筐簏。”可见蠡就是瓢。

东方朔《客难》中所说的“以蠡测海”,指的就是这个。

觚

马融说:“觚,是礼器。容量一升的叫爵,二升的叫觚。”

朱熹说:“觚就是棱,有人说它是酒器,有人说它是木简,都是指有棱角的器物。”

元按:《仪礼》说:“两个爵,两个觚,四个觯,一个角,一个散。”《礼器》说:“地位尊贵的人用爵进献,地位卑贱的人用散进献;地位尊的人举起觯,地位卑的人举起角。”郑玄注说:“凡是酒器,一升的叫爵,二升的叫觚,三升的叫觯,四升的叫角,五升的叫散。”孔颖达疏说:“二升的叫觚,觚就是寡,饮酒应当寡少。”根据这些,那么觚就是二升。《考工记》说:“梓人制作酒器,勺是一升,爵是二升,觚是三升。”用爵进献,用觚酬答。一次进献而三次酬答,就算作一礼。

豆,《韩诗外传》也说:“三升的叫觚。”《博古图》说:“觚的口能容纳一个爵,足能容纳两个爵。”《说文解字》说:“觚,是乡饮酒礼中的爵。”酒器容量三升的,叫做觚。根据这些,那么觚又是三升。觚也是祭器,秦派蒙恬筑城,用觚祭祀,有鹌鹑飞落在觚上,因此用这个命名县名。《周地图记》所说的鹑觚县就是它。觚有四个脚,汉代的宫阙仿照它做成棱角。《文选》所说的“上觚棱而栖金雀”就是它。脚有四个方向,礼中所说的“象觚”就是它。《三礼图》说:“觚尖而上方,脚漆成红色,中间有青云装饰,尾部较小。”这里所说的觚都是酒器。《论衡》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是说圣人用德行节制饮酒。有人说它是木简,史游《急就章》说:“急就奇觚与众异。”陆士衡《文赋》说:“或操觚而率尔。”《太平御览》说:“觚,是有棱角的木简。”杨慎《丹铅续录》说:“孔子所感叹的觚是酒器而不是木简,大概把觚当作简是从秦汉以后开始的,孔子未曾见过。而且酒觚可以削成圆形,木简不可以削成圆形。”我认为不对。古代的木简,方正而厚实,不是现在的薄板。颜师古说:“觚,是练习写字的木牍,或者用来记事,削木制成,有的六面,有的八面,每面都可以写字。它的形状有棱角,所以放置稳固。”削成圆形,是为了方便四周书写。《史记》所说的“破觚而为圆”,就是这个意思。怎么能说木简不可以削成圆形呢?

篑

包咸说:篑是土笼。

元按:《集韵》说:“篑,也写作籄,像筐篓之类,用来运土。”《尚书·旅獒》说:“功亏一篑。”郑玄注说:“篑,是盛土的器具。”

蒉

朱熹说:蒉是草器。

元按:《说文解字》说:“防,草器。”又引用《论语》说:“有荷防而过孔子之门”,这是古本《论语》中蒉写作防。又《集韵》写作防。

蓧

包咸说:蓧是竹器。

元按:包氏把蓧当作竹器,朱熹《集注》沿袭了这个说法。然而蓧字从草从条,就不是竹器了。《周礼》条狼氏注说:“条,清除,与涤相同。”蓧从条,大概是除草的器具,所以《说文解字》说:“蓧,是芸田的器具。”引用《论语》“以杖荷蓧”作为证据。那么丈人植杖而芸,就是立起他扛着蓧的杖,随即用他所扛的蓧来除草。《说文解字》蓧写作莜,注说:是从省文。

鞭

朱熹说:防就是鞭。

元按:《集韵》说:鞭,是马防。《说文解字》说:防,是马棰。《初学记》说:

鞭、防、棰,都是马挝的名称。古代用皮革扑打罪人,驱赶行人,也用来驱马。所以鞭字从革。《尚书》说:“鞭作官刑。”《周礼》说:“执鞭辟行。”这是施于百姓的。《左传》说:“左执鞭弭。”又说:“虽鞭之长,不及马腹。”这是施于马的。后来用竹代替革,所以防、棰二字都从竹。大概是因驱防、棰击的意义,来确立名称罢了。《礼记》所说的“献车马的人,执防绥”,君主的车将要驾马时,仆人就执防站在马前,就是这个。《左传》说孟之反抽箭防他的马说:“马不前进。”那么是用箭击打他的马,不是用鞭,也不是用棰了。

席

元按:《集韵》说:席,是荐席,又通借。《释名》说:席,是释,可以卷可以释。《礼》说:天子诸侯的席有黼黻纯饰。《尚书》说:成王将要去世时,在窗间面向南,铺设重席,黼纯;在西墙面向东,铺设重底席,缀纯;在东墙面向西,铺设重丰席,画纯;在西夹室面向南,铺设重笋席,粉纯。《说文解字》说:筵,是竹席。《三礼图》说:士用蒲筵,长七尺,宽三尺三寸,无纯。《周礼·玉府》说:掌管君王的祍席。又《司几筵》掌管五几五席

名。《物仪礼·公食大夫礼》云:司宫具几与蒲筵,常缁布纯,加萑席,寻▯帛纯。郑▯注云:丈六尺曰常,半常曰寻,纯,縁也。孔颖达疏云:席无异物为记,但织之者自有首尾,可为记识耳。陈馔之时,正馔在左,庶馔在右。陈馔虽不在席上,皆陈于席前,当席左右,其间容人,故谓之长筵。羣居则可同席联坐,故《曲礼》云:坐不中席。又云:羣居五人,则长者必异席。是席可同坐四人也。若宾主礼席,则无同坐之制,故乡饮酒礼云:宾介异席。又云:众宾之席皆不属焉,此燕防之席也。燕礼及大射礼云:公席三重,大夫再重。其常礼则天子席五重,诸侯三重。耳席依户牖而设,与宫室相向。有忧者侧席而坐,有丧者専席而坐。南向北向,以西方为上;东向西向,以南方为上。故曰:席不正不坐。又曰:必正席,先尝。凡坐皆有席,故师冕及席子曰:「席也。」

译名。《仪礼·公食大夫礼》说:司宫准备几案和蒲草席,用寻常的缁布做边缘,上面再加萑草席,用八尺长的帛做边缘。郑玄注说:一丈六尺叫常,半常叫寻,纯,就是边缘。孔颖达疏说:席上没有其他物品作为标记,但织席的人自有首尾,可以作为记认的标志罢了。陈列饮食的时候,主菜在左边,副菜在右边。陈列饮食虽然不在席上,都陈列在席前,对着席子的左右两侧,中间容得下人,所以叫长筵。众人聚居就可以同席联坐,所以《曲礼》说:坐不坐在席子中间。又说:众人聚居五人,那么长辈一定另设席子。这是说席子可以同坐四个人。如果是宾主礼仪的席子,就没有同坐的制度,所以《乡饮酒礼》说:宾客和介宾席子不同。又说:众宾客的席子都不相连,这是燕礼和射礼的席子。燕礼和大射礼说:公的席子三重,大夫的席子再重。平常的礼仪则是天子的席子五重,诸侯的席子三重。耳席依着门窗而设,与宫室相对。有忧患的人侧着席子坐,有丧事的人独坐一席。南向北向,以西方为上;东向西向,以南方为上。所以说:席子不正不坐。又说:一定要摆正席子,先品尝。凡是坐都有席子,所以师冕到了席子边说:“这是席子。”

杖

  孔安国氏曰杖者老人也

元按《集韵》云:杖,所以扶行也。《王制》云: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曲礼》云:必赐几杖。《周礼》云:共其杖函,是也。乡党尚齿,其饮酒之礼,视杖者以为节。子路遇丈人,以杖荷蓧,谓之丈人,其年可知。子路之拱立,固亦敬杖者之礼哉?

  负版

孔安国氏曰:「负版者,持邦国之图籍。」

元按《周礼·天官·小宰》云:“听闾里以版图。”注云:“版,户籍;图,地图也。”又《司防》云:“凡在书契版图者,逆羣吏之治,而听其防计。”注云:“版,户籍;图,土地形象,田地广狭也。”又《司书》云:“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周知出入百物。”疏云:“版图即《司防》版图也。”又《秋官司民》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异其男女,歳登下其死生,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冦,司冦献其数于王,王拜受之,登于天府。”注云:“男八月,女七月而生齿,版今户籍也。夫图与籍不同,未子注《论语》,从孔氏之説,以版为图籍,然版可以言籍,而不可以兼图也。

  桴

马融氏曰:「桴,编竹木。大者曰栰,小者曰桴。」

  朱子曰桴筏也

元按《尔雅》云:“舫,泭也。”郭璞注云:“泭,水中▯筏。”《尔雅》又云:“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乗泭。”郭璞注云:“泭,并木以渡。”孙炎注云:“舫,水中泭筏也。”《方言》云:“泭,谓之▯,▯,谓之筏,筏,秦晋之通语也。”《诗》云:“江之永矣,不可方思。”毛传云:“方,泭也。”盖方、舫、泭、桴音本同也。近见《击汰雅》书云:“楚人编竹木曰泭,秦人曰拨泭,又谓▯。江淮家居▯中,谓之荐▯,音敷,荐音符。”是皆桴音之转耳。邢昺亦云:“桴,竹木所编小筏也。”夫孔子语子路以浮海,若乘竹木之小筏,子路何喜于从哉?《说文》云:“桴,海中大船也。”似是。

  弋

  朱子曰弋以生丝系矢而射也

元按《周礼·司弓矢》云:“矰矢、茀矢,用诸弋射。”注云:“结缴于矢,谓之矰。矰,髙也。茀矢,象焉。茀之言刜也。矰矢,弓所用;茀矢,弩所用,皆以缴射也。”邢昺云:“缴射,谓以绳系矢而射。”《説文》云:“缴,生丝为绳也。”《诗》云:“弋鳬与鴈。”《孟子》云:“思援弓缴而射之。”是弋射飞鸟也。《易》云:“公弋,取彼在穴。”是射兽亦可称弋也。孔颖达云:“结绳于矢,以弋射鸟兽,是也。”弋者,取也。故《书》云:“非我有,周敢弋殷命。”

  博奕

  朱子曰博局戱也奕围棋也

元按《説文》:「博,作簙,局戏也。六箸,十二棋也。」古者,鸟曽作簙。邢昺云:「围棋,谓之奕。棋者,所执之子,以子围而相杀故谓之围棋。围棋称奕者,取其落奕之义也。」又陶侃云:「博,纣所造也。」张华博物志》云:「尧造围棋,以敎丹朱。」传云:「象棋有六博。」《汉书云:「吾丘夀王善格五。」注云:「格五,博类也,亦谓之塞。」庄周所谓博塞以游是也。然古之博与今之象戏不同。晁无咎云:「象戏戏兵也,以三十有二棋为两军而博则十二棋耳。」

  缧絏

孔安国氏曰:「缧,黒索也;絏,挛也。所以拘罪人。」

元按:古者称罪人,不曰在狱中,而曰在缧絏之中,亦当时恒言耳。絏一作绁。《左传》云:“越石父贤,而在缧绁之中。”晏子出,遭之,涂解左骖,赎之,载与归,弗谢。入闺,乆之,越石父请絶。晏子戄然,摄衣冠出,曰:“婴免子于难,何子求絶之速?”石父曰:“君子诎于不知己,而伸于知己。方吾在缧絏之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感悟而赎我,是知己矣。知己而无礼,不如在缧绁之中。”晏子于是延入,为上客。公冶长之贤,岂下越石父哉?汉儒谓长能解禽语,故系之缧絏。此言不经,君子不论焉。

  论语类考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

译杖

孔安国说:“杖”是指老人。

元按:《集韵》说:“杖,是用来扶持行走的。”《王制》说:“五十岁在家可以拄杖,六十岁在乡里可以拄杖,七十岁在国都可以拄杖,八十岁在朝廷可以拄杖。”《曲礼》说:“一定要赐给几案和手杖。”《周礼》说:“供给手杖和装手杖的匣子”,就是这样。乡党崇尚年长,饮酒的礼仪,以拄杖的老人为节制。子路遇见老丈人,用拐杖挑着除草工具,称他为老丈人,他的年龄可想而知。子路拱手站立,本来也是尊敬拄杖老人的礼节啊?

负版

孔安国说:“负版,是拿着邦国的图籍。”

元按:《周礼·天官·小宰》说:“听取闾里的情况依据版图。”注说:“版,是户籍;图,是地图。”又《司防》说:“凡是记载在书契版图上的,检查群吏的治理,听取他们的防计。”注说:“版,是户籍;图,是土地的形象,田地的宽广狭窄。”又《司书》说:“邦中的户籍,土地的地图,用来周知出入的各种物品。”疏说:“版图就是《司防》所说的版图。”又《秋官司民》说:“掌管登记万民的数量,从长牙以上,都写在版上,区分男女,每年登记死亡和出生,等到三年大比,用万民的数量告知司寇,司寇向王进献数量,王拜受,登记在天府。”注说:“男八月,女七月长牙,版就是现在的户籍。图与籍不同,未子注《论语》,跟随孔氏的说法,把版当作图籍,然而版可以说籍,却不能兼指图。

桴

马融说:“桴,是编竹木。大的叫栰,小的叫桴。”

朱子说:“桴就是筏。”

元按:《尔雅》说:“舫,就是泭。”郭璞注说:“泭,水中的筏。”《尔雅》又说:“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庶人乘泭。”郭璞注说:“泭,并木以渡。”孙炎注说:“舫,水中的筏。”《方言》说:“泭,叫作〇,〇,叫作筏,筏,是秦晋的通语。”《诗》说:“江之长啊,不可方思。”毛传说:“方,就是泭。”大概方、舫、泭、桴音本来相同。近来见到《击汰雅》书说:“楚人编竹木叫泭,秦人叫拨泭,又叫〇。江淮家居〇中,叫荐〇,音敷,荐音符。”这都是桴音的转音罢了。邢昺也说:“桴,是竹木所编的小筏。”孔子告诉子路浮海,如果乘竹木的小筏,子路怎么会高兴跟随呢?《说文》说:“桴,海中的大船。”似乎是对的。

弋

朱子说:“弋,是用生丝系箭而射。”

元按:《周礼·司弓矢》说:“矰矢、茀矢,用于弋射。”注说:“结缴于箭,叫作矰。矰,高。茀矢,象焉。茀的意思是刜。矰矢,弓所用;茀矢,弩所用,都用缴射。”邢昺说:“缴射,是用绳子系箭而射。”《说文》说:“缴,生丝为绳。”《诗》说:“弋凫与雁。”《孟子》说:“思援弓缴而射之。”这是弋射飞鸟。《易》说:“公弋,取彼在穴。”这是射兽也可以称弋。孔颖达说:“结绳于箭,以弋射鸟兽,是对的。”弋,是取。所以《书》说:“非我有,周敢弋殷命。”

博奕

朱子说:“博是局戏,奕是围棋。”

元按:《说文》:“博,作簙,局戏。六箸,十二棋。”古时候,鸟曾作簙。邢昺说:“围棋,叫作奕。棋,是所执的子,用子围而相杀所以叫围棋。围棋称奕,是取其落奕的意义。”又陶侃说:“博,是纣所造。”张华《博物志》说:“尧造围棋,以教丹朱。”传云:“象棋有六博。”《汉书》云:“吾丘寿王善格五。”注云:“格五,博类,也叫塞。”庄周所谓博塞以游就是这样。然而古之博与今之象戏不同。晁无咎说:“象戏是戏兵,以三十二棋为两军,而博则十二棋。”

缧絏

孔安国说:“缧,是黑索;絏,是挛。用来拘罪人。”

元按:古时候称罪人,不说在狱中,而说在缧絏之中,也是当时的常言。絏一作绁。《左传》说:“越石父贤,而在缧绁之中。”晏子出,遇到他,解下左骖,赎他,载他回去,不谢。入闺,很久,越石父请求断绝。晏子惊惧,整理衣冠出来,说:“我免你于难,为什么你求断绝这么快?”石父说:“君子屈于不知己,而伸于知己。当我在缧绁之中,他们不知我。夫子既感悟而赎我,是知己了。知己而无礼,不如在缧绁之中。”晏子于是延入,为上客。公冶长的贤,岂下越石父?汉儒说长能解禽语,所以系之缧絏。此言不经,君子不论。

论语类考卷十九

钦定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