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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考二

春秋考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11 段

则虽晋、楚之史,葢亦名以春秋矣。春者,阳之中;秋者,隂之中。天道所以生杀万物者,春秋赏罚之法,法天者也。岂古之史槩以是为名,特鲁能守之不易乎?韩宣子聘鲁,称见鲁春秋,而礼记载杀奚齐与昭公去夫人姓事,皆曰『鲁春秋』,此非孔子所修也。鲁之有是名,久矣。故公羊、谷梁或言以春秋为春秋,或言不修春秋之类,则孔子之作春秋,亦史而已。故其书之体,皆与史同。若乗与梼杌,其义葢不可尽考,殆诸侯僭乱,各私其好,以变旧典欤?如楚之君初未有諡号,皆曰敖,其后犹有称堵敖、郏敖者,其君之名尚尔,则史可知矣。」

译那么即使是晋国、楚国的史书,大概也都以“春秋”命名了。春,是阳气运行的中点;秋,是阴气运行的中点。天道用来生养和肃杀万物的规律,就是春秋所体现的赏罚法则,这是效法天道的。难道古代史官只是笼统地以此命名,唯独鲁国能够坚守而不改变吗?韩宣子出使鲁国,称看到鲁国的《春秋》,而《礼记》记载杀奚齐和昭公去掉夫人姓氏的事情,都称为“鲁春秋”,这并非孔子所修订的。鲁国拥有这个名称,已经很久了。所以《公羊传》、《谷梁传》有时说“以春秋为春秋”,有时说“不修春秋”之类的话,那么孔子所作的《春秋》,也不过是史书罢了。因此它的体例,都与史书相同。至于《乘》和《梼杌》,它们的含义大概无法完全考证,大概是诸侯僭越作乱,各自私心偏好,从而改变了旧有的典制吧?比如楚国的君主起初没有谥号,都称为“敖”,后来还有称“堵敖”、“郏敖”的,他们的君主名字尚且如此,那么史书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

古之为书者,皆有凡有目。凡者,其略也;目者,其详也。其设官,则尊者治其略,卑者治其详。故《周官》有官府之八职,师掌官成以治凡,司掌官法以治目。未有一官而无副贰者也。以大史、小史推之,大史言掌建邦之六典,而小史言掌邦国之志,则大史宜尊而治凡,小史宜卑而治目。二者更相备也。故经者,史所谓凡者也;传者,史所谓目者也。而学者多言《春秋》自为一经,不期于传而自明,岂有是哉?且如公子翚实弑隠公,而经不载翚弑;赵盾非实弑君,而经加之弑;晋文公实召防王,而经言狩;季孙意如实逐昭公,而经言孙若。不假之传,则其事何从而见?以左氏考之,若董孤书赵盾弑其君,南史书崔杼弑其君,孙林父言臣之名,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甯殖逐其君」。以《礼记》考之,若言鲁《春秋》,晋里克曰「杀其君之子奚齐及其君卓」;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呉」,其死曰「孟子卒」。而杜预又载汲冢《周书》、魏史之文曰:「鲁隠公及邾荘公盟于姑蔑,晋献公防虞师伐虢灭下阳,周防王防诸侯于河阳,卫懿公及赤翟战于洞泽」之类,此犹可略见古史之体。使古史之文皆止于此,则事之详,后世乌得而闻乎?吾以是知《春秋》者,古史之凡,而其目则在史,第未必为今之左氏尔。公羊、谷梁多言一事而再见者,前目而后凡。此虽知凡目之辨,而未知经史之别。孟子言孔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夫褒贬之义,在我而不废,其事与文,则《春秋【案此下原本有阙文】专记其人之身,虽有所纵失,无伤于《春秋》也。而公羊、谷梁每为传疑之説,其亦不足以知经之防矣。司马迁言孔子厄陈蔡,作《春秋》。为公羊者证《家语》:孔子厄陈蔡,当哀六年,而谓孔子尝言晋文有霸心,起于曹卫;越王勾践有霸心,起于防稽、陈蔡之间。丘之幸也,以为作《春秋》之意始于陈蔡,至获麟而遂为书。此葢成其作经在获麟后之説。晋文图霸之心固已久矣,曹卫乃其成事,而谓霸心起于此,不应疎谬乃尔,岂孔子之言哉?而司马迁之论亦未必有据,学者自不必深考,乃其为説则不可不辨。戴宏为解疑论,谓西狩获麟,知天命去周,赤帝方起,麟为周亡之异,汉兴之瑞。且云孔子言“丘览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爲汉帝制名有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之语”。嗟夫,孰谓汉儒而无所忌惮,敢至是乎?至始隠公为谷梁者曰:“惠公之初,平王犹赖晋郑未甚衰弱,末年陵替始极,遂托始于隠。”夫幽王为犬戎所杀,周不得保其王畿而东迁,此不为衰弱,而区区依晋郑以为强乎?然此言犹不过鄙陋而已。乃公羊家言,张三世,借位于鲁以托王义,谓隠公为受命王,黜周为二王后,故以哀定昭已与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为所闻之世,隠桓荘闵僖曾祖高祖时事为所传闻之世,遂谓诸侯不得改元,隠公为受命王,故得称元年,以所传闻为治之始,所闻为升平,所见为太平。其原皆自严彭祖、顔安乐始,虽未必全出公羊,然“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公羊自为此论,而严颜传于晆孟,则其来葢有自矣。为左氏者又曰:“五经皆无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独左氏有明文。”葢谓文十三年言“士防之族处秦者为刘氏”,班固《汉书》亦证汉为尧后,孔氏为《左氏》正义,疑汉増此一言以媚于世。凡此见两汉诸儒之罪,殆不胜诛,尚何足与言经?今谶纬诸书虽不传,而其言犹存,世之好竒者或未免有所蔽,故略为出之。此岂直孟子所谓“滛辞之所防,邪辞之所离”者而已哉?惟何休言:“十二公法天之大数,适与吾合。”吾非取于休,取于经也。孟子曰:“春秋天子之事”,此得之矣,犹未尽也。夫王政不行,以褒贬代天。子赏罚以为天子之事可也。然诸侯有善恶,固可代天子而行。天子有善恶,则孰当代而行之乎?《春秋》有贬诸侯而去王者矣。诸侯而无王,则王之所絶也

译古代著书的人,都有“凡”和“目”。“凡”是大概的纲领;“目”是详细的条目。在设置官职时,地位尊贵的掌管纲领,地位卑下的掌管细节。所以《周官》中有八种官职,师掌管官府的成例以治理纲领,司掌管官府的法规以治理细节。没有哪一个官职是没有副手的。以大史、小史来推论,大史掌管建立国家的六典,小史掌管邦国的志书,那么大史应该尊贵而治理纲领,小史应该卑下而治理细节。两者互相补充完备。所以经,就是史所说的“凡”;传,就是史所说的“目”。然而学者大多说《春秋》本身就是一部经,不依赖传就能自我阐明,哪有这样的事呢?况且像公子翚实际上弑杀了隐公,而经不记载翚弑君;赵盾并非实际弑君,而经却加给他弑君的罪名;晋文公实际上召见周天子,而经说成是狩猎;季孙意如实际上驱逐了昭公,而经说成是孙若。如果不借助传,那么这些事怎么能够显现出来呢?用《左传》来考证,像董狐书写赵盾弑杀他的君主,南史书写崔杼弑杀他的君主,孙林父说出臣下的名字,在诸侯的史策上记载为“孙林父、宁殖驱逐他们的君主”。用《礼记》来考证,像鲁《春秋》中,晋里克说“杀死了他的君主的儿子奚齐以及他的君主卓”;鲁《春秋》去掉夫人的姓氏称为“吴”,她去世称为“孟子卒”。而杜预又记载汲冢《周书》、魏史的记载说:“鲁隐公和邾庄公在姑蔑结盟,晋献公联合虞师讨伐虢国灭掉下阳,周襄王在河阳会见诸侯,卫懿公和赤翟在洞泽作战”之类,这还可以大致看到古代史书的体例。假如古代史书的文字都只停留在这个程度,那么事情的细节,后世怎么能听到呢?我因此知道《春秋》是古代史书的纲领,而它的细节则在史书中,只不过未必就是现在的《左传》罢了。《公羊传》、《谷梁传》大多说一件事出现两次,前面是细节后面是纲领。这虽然知道纲领和细节的区别,却不知道经和史的区别。孟子说孔子道:“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褒贬的道义,在我这里不废弃,而事情和文字,则《春秋》专门记载那个人的行为,即使有所放纵失误,也不损害《春秋》的道义。而《公羊传》、《谷梁传》每每提出怀疑的说法,这也不足以理解经书的宗旨了。司马迁说孔子在陈蔡遭遇困境,作《春秋》。为《公羊传》的人用《家语》来证明:孔子在陈蔡遭遇困境,正当哀公六年,而说孔子曾经说晋文公有称霸之心,起于曹、卫;越王勾践有称霸之心,起于会稽、陈蔡之间。我的幸运,认为作《春秋》的意图始于陈蔡,到获麟就写成书。这大概是成就作经在获麟之后的说法。晋文图霸之心本来早就有了,曹、卫乃是他的成事,而说霸心起于此,不应疏漏荒谬到如此地步,难道是孔子的话吗?而司马迁的议论也未必有根据,学者自不必深究,然而他的说法则不可不辨明。戴宏作《解疑论》,说西狩获麟,知道天命离开周朝,赤帝将要兴起,麟是周亡的异象,汉兴的祥瑞。并且说孔子说“我阅览史记,援引古图,推究天变,为汉帝制定名号有赤受命,仓失权,周灭火起薪,采得麟”的话。唉,谁说汉儒无所忌惮,敢到这种地步呢?至于开始于隐公,为《谷梁传》的人说:“惠公之初,平王还依赖晋、郑未甚衰弱,末年衰败才达到极点,于是寄托始于隐公。”周幽王被犬戎所杀,周朝不能保住王畿而东迁,这不算是衰弱,而仅仅依仗晋、郑以为强吗?然而这话也不过是鄙陋而已。至于《公羊传》家的说法,张三世,借位于鲁以寄托王道之义,说隐公是受命之王,贬黜周朝为二王之后,所以以哀公、定公、昭公以及父时事为所见之世,文公、宣公、成公、襄公父时事为所闻之世,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曾祖高祖时事为所传闻之世,于是说诸侯不得改元,隐公是受命之王,所以能称元年,以所传闻为治之始,所闻为升平,所见为太平。其源头都来自严彭祖、颜安乐,虽然未必全出于《公羊传》,然而“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公羊传》自有此论,而严、颜传于何休,那么其来源大概有自了。为《左传》的人又说:“五经都没有证明图谶,明确刘氏是尧的后代,唯独《左传》有明文。”大概是说文公十三年说“士会之族处秦者为刘氏”,班固《汉书》也证明汉是尧的后代,孔颖达为《左传》作正义,怀疑汉朝增加这一句话以讨好世人。凡此可见两汉诸儒的罪过,几乎不可胜诛,还值得和他们谈论经书吗?现在谶纬诸书虽然不流传,但其言论尚存,世上喜好新奇的人或许难免有所蒙蔽,所以略为指出。这难道只是孟子所说的“淫辞之所蔽,邪辞之所离”而已吗?只有何休说:“十二公法天之大数,适与吾合。”我不是取信于何休,而是取信于经。孟子说:“《春秋》天子之事”,这是对的,但还不够全面。王政不行,以褒贬代替天子的赏罚,作为天子之事是可以的。然而诸侯有善恶,固然可以代替天子而行赏罚。天子有善恶,那么谁应该代替而行之呢?《春秋》有贬黜诸侯而去除王者的例子。诸侯而没有王,那么王所断绝的

。然则《春秋》葢天事,非止天子之事也。故以名取于旧史之文,虽同;以义取于《春秋》之意,则异。凡《春秋》所书,皆天之所为云尔。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歴一时无事,则书首月,以见时。歴一月无事,则各于有事之月,以见时。此虽损益旧文,正《春秋》之所以为天事者也。而公羊、谷梁皆以为《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若是其浅哉!帝王法天之事,无不以十二为节。葢周之为十有二次,运之为十有二辰,别之为十有二月,皆天之所以为天而成一歳者也。王者旣曰天王矣,则无往而不法天。故冕十有二旒,服十有二章,圭十有二寸,食十有二鼎,分天下为十有二州,而十有二歳一廵守,而立于天下。小而服食器用,无不取则,不如是不足为天王。鲁子服景伯曰:「周之王也,制礼,上物不过十二,以为天之大数也。」古之人葢有知之者矣。周公制礼,以天地四时名官,而六官之属各六十,以当期之日,亦曰《周礼》者,王政之所由出,而王之所以法天者在是也。然则《春秋》作于《诗》亡,而断自隠公始,至于哀公而备,十有二公之数,其亦以代天赏罚而取其节者欤?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而序《诗》者言:「变风止乎礼义,先王之泽也。」今变风止乎陈灵公,在鲁宣公之末,后《春秋》百六十余年,二雅止于幽王,前《春秋》四十余年。王者之迹与王者之泽,异迹者其政也,以二雅言也;泽者其化也,以国风言也。平王之后,《黍离》降于国风,所谓《诗》亡者,非无诗无王诗也,因縁及于陈灵公之世。葢文武之化犹有存乎人心者,至灵公而后絶,则《春秋》之作,其以幽王之后、平王之初,二雅絶而无王。诗乎?然隠公立于平王之四十九年,其在诗亡平王之初,则惠公其人也。春秋不始于惠公,而始于隠公,吾然后知均为平王略惠公而始隠公,正以足十二公之数,以备天道云尔。葢春秋之义,不在惠公与隠公,则不嫌于去彼而就此。是説也,何休微得之,故言春秋据哀録隠,取法十二公,天数备足。然以所见、所闻、所传闻为辨,则去之又逺矣。故非深明帝王之道,而知其所以为天子者,未足与议此也。

译那么,《春秋》大概是记载天意的事务,不仅仅是天子个人的事务。所以,从名称上沿袭旧史的文体,虽然相同;但从义理上探求《春秋》的本意,则有所不同。凡是《春秋》所记载的,都是天所做的事情罢了。将事件系于日,将日系于月,将月系于季节,将季节系于年。如果一个季节没有大事,就记载第一个月,以显示季节;如果一个月没有大事,就分别记载在有事的月份里,以显示季节。这虽然是增减旧史的文体,正是《春秋》之所以成为记载天意事务的原因。而公羊学派和谷梁学派都认为《春秋》是编年体,四季齐全才构成一年,这种看法多么浅薄啊!帝王效法天意的事务,没有不以十二为节律的。大概周代有十二次,运行有十二辰,划分有十二个月,都是天之所以为天而构成一年的要素。王者既然称为天王,就没有不效法天意的。所以冠冕有十二条旒,礼服有十二种纹章,玉圭长十二寸,饮食用十二个鼎,将天下划分为十二州,并且每十二年巡视一次,从而立于天下。小到服饰饮食器物,无不取法于天,不这样做就不配称为天王。鲁国的子服景伯说:“周朝称王的时候,制定礼制,上等物品不超过十二,因为这是天的最大数目。”古人大概是有知道这一点的。周公制定礼制,用天地四时来命名官职,而六官的属官各六十人,以凑足一年的天数,也称之为《周礼》,这是王政产生的根源,也是王者效法天意所在。那么,《春秋》作于《诗经》衰亡之后,从隐公开始,到哀公完备,正好是十二位国君的数量,这也是为了代替天进行赏罚而取法于天的节律吗?孟子说:“王者的踪迹熄灭而《诗经》衰亡,《诗经》衰亡之后《春秋》才作。”而给《诗经》作序的人说:“变风止于礼义,这是先王的恩泽。”现在变风止于陈灵公,在鲁宣公末年,晚于《春秋》一百六十年;二雅止于周幽王,早于《春秋》四十多年。王者的踪迹与王者的恩泽,踪迹不同是指政治,这是从二雅来说的;恩泽是指教化,这是从国风来说的。周平王之后,《黍离》降入国风,所谓《诗经》衰亡,并不是没有诗、没有王者的诗,而是因缘际会涉及到了陈灵公的时代。大概文王武王的教化还存在于人心之中,到了陈灵公才断绝,那么《春秋》的作,是因为幽王之后、平王之初,二雅断绝而没有王者的诗吗?然而隐公即位是在周平王四十九年,在《诗经》衰亡的平王之初,那么惠公就是那个人。《春秋》不始于惠公,而始于隐公,我这才知道,无论是略去惠公还是始于隐公,都是为了凑足十二位国君的数量,以完备天道罢了。大概《春秋》的义理,不在于惠公与隐公,就不嫌去掉那个而取这个。这种说法,何休略微懂得一些,所以说《春秋》依据哀公、记录隐公,取法十二位国君,天数完备充足。然而用所见、所闻、所传闻来辨别,那就离正道更远了。所以,不深明帝王之道,知道天子之所以为天子的人,不足以和他讨论这个问题。

春秋讳国恶欤?曰:然。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欤?曰:不然。春秋公天下,信后世之书也。所以公天下、信后世者,为其善恶不敢秋毫加损益于其间也。今尊者有罪讳而迁其辞曰:“是吾尊也。”亲者有罪讳而迁其辞曰:“是吾亲也。”贤者有罪讳而迁其辞曰:“是吾贤也。”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凡鲁君曰:“孰非吾尊且亲?”而列国之中,亦何时而无贤?春秋将迁其辞之不暇,其所以为公且信者,将安施乎?然而吾鲁臣也,其所为鲁史也。昔者杨子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以为无君;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以为无父。君与父,吾之所独非夫人而可同也?知为己而不知物,则吾之君亦人之君,谓之“吾君”可乎?知为人而不知己,则吾之父亦人之父,谓之“吾父”可乎?古之为臣与子者,丧其君与父,斩衰三年,虽母犹厌而为朞。是君与父天下所不得同者也。墨者夷之葬其亲厚,谓爱无差等,施由亲始,孟子以为贱其亲。曰:“天之生物也,使之一本,而夷子二本。”今春秋书鲁事,未尝与列国等。列国不书即位,鲁书即位;列国不卒葬夫人,鲁卒葬夫人;列国不卒大夫,鲁卒大夫;列国女嫁为夫人不书归,鲁内女嫁为夫人书归;列国战书败绩,鲁不书败绩【案荘公九年战于干时未尝不书败绩此失考】列国公与微者防皆书爵,鲁与微者防非内志不书公。如是之类,曰“内辞焉”。虽周不得同,则夫国有恶如他国焉,而直书之,春秋亦有二本乎?荘子曰:“蹍市人之足,则辞以放骜;兄则以妪,大亲则已矣,以其出于情者异也。”孟子曰:“越人弯弓而射之,则已谈笑而道之;其兄弯弓而射之,则己垂涕泣而道之,为其责于恩者殊也。”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隠,子为父隠。”故陈司败尝问于孔子曰:「昭公知礼乎?」子曰:「知礼。」陈司败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娶于呉,为同姓,谓之呉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故记言鲁《春秋》,去夫人之姓曰呉,其死曰孟子卒。由是言之,《春秋》之义葢亦可见矣。以为吾之父非人之父也,则有美焉,有恶焉,称其美,不称其恶,所以别乎人之子。吾之君非人之君也,则有美焉,有恶焉,亦称其美,不称其恶,所以别乎人之臣也。乃《春秋》将以公天下,则有不得而私;将以信后世,则有不得而诬。故其小恶虽愆于礼义,而未絶于王法,则着其实而使自见,如夫人如齐九月用郊之类是也。其大恶王法所诛,絶不可通于天下,则微其辞而徐见之,桓无王,定无正月之类是也。虽隠其迹而使人徐察焉,终不没其实,葢不敢废其为公,也不敢弃其为信也。是以隠弑不书,而不得葬与列国之君弑而不葬者同,谓之非弑可乎?灭国不书,而灭项不见公与列国之灭国而书者同,谓之无灭可乎?故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夫不畏其有党,而能为法受其过,则其为公天下、信后世者,孔子固自有以处之矣。此其所以为《春秋》者也。

或问:“内大恶讳,小恶不书,春秋之义则固然矣。大恶虽讳,必婉其辞而微见之,所以申臣子之道而不失其为劝惩者也。小恶不书,则遂没而不见乎?亦各于义而已矣。夫人孰无过?虽汤不贵无过,而贵于改过不吝;颜子不贵无过,而贵于不贰过。所谓小恶者,谓其不干于法,不害于教,没之不为纵。失有罪者也,纵有罪于义为轻,内其君于义为重,则没之可也。鲁之小过没而不书者,吾不得而知矣。乃子般弑,而季友出奔,内无与主,而致季友不敢保其身,则荘公之为也。始即位,既不能强而自立以修其国政,又不能弱而朝霸主以幸苟容,至于欲讨而后见之,则文公之为也。故季友出奔,文公如晋,皆没而不书。然季友归而鲁复存,则季友之功不可不録,故复见“季子来归”。晋为霸主,受公朝而以大夫为

译《春秋》难道是为了避讳国家的丑恶吗?回答说:是的。是为了避讳尊贵者、亲近者、贤能者的丑恶吗?回答说:不是这样。《春秋》秉持天下为公的原则,是取信于后世的书。之所以能天下为公、取信于后世,是因为它在善恶之间不敢有丝毫的增减歪曲。现在如果尊贵者有罪就避讳而改变措辞说:“这是我的尊贵者。”亲近者有罪就避讳而改变措辞说:“这是我的亲近者。”贤能者有罪就避讳而改变措辞说:“这是我的贤能者。”在二百四十二年间,凡是鲁国的君主,谁说不是我的尊贵且亲近的人呢?而在各国之中,又什么时候没有贤能的人呢?《春秋》将忙于改变措辞都来不及,它之所以能天下为公且取信于后世的原则,将如何施行呢?然而我是鲁国的臣子,我所做的是鲁国的史书。从前杨朱认为为我拔一根汗毛而有利于天下也不做,孟子认为他无君;墨子主张兼爱,摩顶放踵有利于天下也去做,孟子认为他无父。君与父,难道是我所独有而别人可以相同的吗?如果只知为自己而不知为他人,那么我的君主也是别人的君主,称之为“我的君主”可以吗?如果只知为他人而不知为自己,那么我的父亲也是别人的父亲,称之为“我的父亲”可以吗?古代做臣子和儿子的人,为君主和父亲服丧,穿斩衰服三年,即使是母亲也压抑而只服期年之丧。这说明君主和父亲是天下人不能等同看待的。墨家夷之厚葬他的亲人,说爱没有等级差别,施行从亲人开始,孟子认为他轻视亲人。说:“天生育万物,使它们有一个根本,而夷子有两个根本。”现在《春秋》记载鲁国的事,从未与各国等同。各国不记载即位,鲁国记载即位;各国不记载夫人卒葬,鲁国记载夫人卒葬;各国不记载大夫卒,鲁国记载大夫卒;各国女子嫁为夫人不记载归宁,鲁国女子嫁为夫人记载归宁;各国作战记载败绩,鲁国不记载败绩【案:庄公九年战于干时并非不记载败绩,此处失考】;各国与地位低微者防皆记载爵位,鲁国与地位低微者防若非内志不记载公。像这类情况,称为“内辞”。即使是周王室也不能等同,那么如果国家有丑恶像其他国家一样,而直书其事,《春秋》也有两个根本吗?庄子说:“踩了市人的脚,就用傲慢的言辞道歉;如果是兄长,就用温和的言辞道歉;如果是至亲,就罢了,这是因为出于情感的差异不同。”孟子说:“越国人拉弓射他,他就谈笑风生地谈论;他的兄长拉弓射他,他就垂泪哭泣地谈论,这是因为对恩情的责任不同。”叶公对孔子说:“我们乡里有正直的人,他的父亲偷了羊,儿子作证揭发。”孔子说:“我们乡里的正直人与此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所以陈司败曾经问孔子:“昭公懂礼吗?”孔子说:“懂礼。”陈司败说:“我听说君子不偏私,君子也偏私吗?君主娶吴国女子,是同姓,称为吴孟子。君主如果懂礼,谁不懂礼?”孔子说:“我孔丘幸运,如果有过错,别人一定会知道。”所以记载鲁国《春秋》的话,去掉夫人的姓称为吴,她死时称为孟子卒。由此说来,《春秋》的大意大概可以看到了。认为我的父亲不是别人的父亲,那么有美德,有丑恶,称颂其美德,不称颂其丑恶,以此来区别于别人的儿子。我的君主不是别人的君主,那么有美德,有丑恶,也称颂其美德,不称颂其丑恶,以此来区别于别人的臣子。然而《春秋》想要天下为公,就不能有私心;想要取信于后世,就不能有诬陷。所以小的丑恶虽然违背礼义,但未断绝王法,就记载其实事而让其自然显现,如夫人如齐、九月用郊之类就是这样。大的丑恶为王法所诛杀,断绝不可通行于天下,就隐晦其措辞而慢慢显现,桓公无王、定公无正月之类就是这样。虽然隐藏其痕迹而让人慢慢察知,终究不掩盖其实事,大概是不敢废弃其天下为公的原则,也不敢抛弃其取信于后世的原则。因此隐藏弑君不记载,但不能与各国君主被弑而不葬的情况等同,称之为非弑可以吗?灭国不记载,但灭项不见公与各国灭国而记载的情况等同,称之为无灭可以吗?所以说:“我孔丘幸运,如果有过错,别人一定会知道。”不害怕有偏私,而能为法度承受过错,那么他之所以能天下为公、取信于后世,孔子本来自有他的处理方式。这就是《春秋》之所以为《春秋》的原因。

有人问:“国内大的丑恶避讳,小的丑恶不记载,《春秋》的大意本来就是这样。大的丑恶虽然避讳,必定婉转其措辞而隐约显现,以此来申明臣子的道理而不失去劝善惩恶的作用。小的丑恶不记载,就完全掩盖而不显现吗?也是各自符合大义罢了。夫人谁没有过错?即使是商汤不贵在没有过错,而贵在改过不吝;颜回不贵在没有过错,而贵在不重复犯错。所谓小的丑恶,是指其不触犯法律,不危害教化,掩盖它不算纵容。过失有罪的人,纵容有罪在义上较轻,国内的君主在义上较重,那么掩盖它是可以的。鲁国小的过失掩盖而不记载的,我无法知道。然而子般被弑,季友出奔,国内没有主持的人,导致季友不敢保全自身,这是庄公造成的。刚即位,既不能强而自立以修治国政,又不能弱而朝见霸主以求苟且容身,以至于想要讨伐而后显现,这是文公造成的。所以季友出奔,文公如晋,都掩盖而不记载。然而季友归来而鲁国复存,那么季友的功劳不可不记录,所以再次出现‘季子来归’。晋国为霸主,接受公朝而以大夫为

盟,则晋侯之罪不可不正,故复见“及处父盟”。见“季子归”,则知其尝出而不书者,全其美也;见“处父盟”,则知公尝朝而不书者,杀其耻也。此《春秋》之微也。”

译举行盟誓,那么晋侯的罪过就不能不纠正,所以再次出现“与赵处父盟誓”的记载。看到“季子回国”,就知道他曾经出奔而史书没有记载,是为了保全他的美德;看到“与赵处父盟誓”,就知道鲁公曾经朝见晋侯而史书没有记载,是为了掩盖他的耻辱。这就是《春秋》笔法的精微之处。

春秋》内事,有讳而不书者,有略而不书者。讳而不书者,所以隠国恶;略而不书者,所以显民志。国恶之隠,所见多矣;民志之显,未有能明之者。子般见弑,季友尝奔于陈矣,不书其出,略也。至其盟而复国也,则书「季子来归」。夫岂有无出而归者乎?季子者,国之所恃以存亡者也。季子在,则国可存;季子出,则国必亡。故不书其出,所以见鲁人缱绻,不忍使去,而欲其留也。桓公薨,文姜尝孙于齐矣,不书其归,略也。至其入而复见也,则书「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夫岂有既孙而复在者乎?文姜者,举国之所恶也。存之不能讨其罪而逐之,所以逺其恶。故不书其归,所以见鲁人厌鄙,无所容,而欲其去也。一隠一显之间,不待加之辞,而国人之情昭然着见于千载之下,若生乎其时而闻其言者,非圣人莫能为也。

人之所以为人者,莫大于礼义。国之所以为国者,亦莫大于礼义。孟子曰:「羞恶之心,义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夫惟智足以择是非,然后义足以辨羞恶。使是非不明于中,不惟无耻之耻不能知羞恶,正使羞非其所羞恶,非其所恶,亦何取于义乎?」司马牛问君子,子曰:「君子不忧不惧。」曰:「不忧不惧,斯谓之君子矣乎?」子曰:「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夫子之为是言,为桓魋也。魋之过,何累于牛?虽无兄弟,庸何伤乎?子产为丘赋,而国人谤之。子产不改,以诗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为证子产之言,则是矣。而谓丘赋为善,其是非犹未择也。是非之难明,惟《春秋》为能详。故有内讳,以杀耻者,虽与微者盟,犹不以见。有当讳而不讳者,虽君臣俱辱于大国,犹正其辞而不少隠。沙随之防,郤犫取货于叔孙侨如,诉成公于晋侯,不得见,而执季孙行父于苕丘。平丘之防,十三国并集,王人在焉,而昭公以邾莒蛮夷之诉辞,不得盟,皆执其大夫。自人言之,国之大耻也。而《春秋》书「公防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公至自防,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公防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盟于平丘,公不与盟。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由是言之,礼义可不明哉?如是而后,弑而曰薨,奔而曰孙,杀大夫而言刺,被侵伐而言鄙者,君子可以深耻矣。

春秋立天下之常道,以垂万世者也。或者以为亦有从权者焉?非也。今天下之所以能立者,为其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行之以礼乐政刑,持之以纲纪文章者也。汤武非不仁也。孔子曰:“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尽美矣,又尽善也。”终不以桀纣而易天下之君臣也。卫辄受命于灵公而有其国者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终不以辄而乱天下之父子也。何者?权者有时而行,而常者万世不可改者也。虽大圣人,岂以一时之宜而废万世之正乎?春秋之时,三纲亡,五常絶,凡天下之所以立者,无一而不坏矣。上无道揆,下无法守,明王不作,既无与出而治之者。孔子方将以空言拨其乱而反其正,举其所谓常而不可改者,揭而示之天下,使昭然如日月之不可掩其明,屹然如山岳之不可易其位,几何而不正乎?若是而通其权,是以乱济乱也。故曰:“春秋无权道。”此其説葢起公羊,以祭仲出郑忽为知权而春秋贤之者也。故谓权者反于经而后有善学。者虽知其失而斥之,然终不能不以吾圣人言之近似者而惑之也。夫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孔子固言之矣。此岂舍常而用权者哉?孟子曰:“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夫道固有常变,惟明道者虽守其常,而变自存乎其间,此君子之所谓权者也。世之知常而不知变,知变而不知常者,皆分乎道而各蔽于一偏,则孟子所谓执一而贼道者是也。恶覩夫权而议之哉?是故春秋朝聘

译《春秋》记载鲁国内部事务,有因避讳而不记载的,有因简略而不记载的。避讳而不记载,是为了掩盖国家的丑恶;简略而不记载,是为了彰显百姓的意志。掩盖国家丑恶,人们所见到的很多;彰显百姓意志,却没有谁能阐明它。子般被弑杀,季友曾经出奔到陈国,史书不记载他出奔,这是简略。等到他结盟后返回鲁国,史书就记载“季子来归”。难道有不出奔而能归来的吗?季子是鲁国赖以存亡所倚重的人。季子在,国家就可以保存;季子出奔,国家就必然灭亡。所以不记载他出奔,是为了显示鲁国人情意缠绵,不忍心让他离开,而希望他留下。桓公去世,文姜曾经逃到齐国,史书不记载她返回,这是简略。等到她进入鲁国并再次出现,史书就记载“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难道有已经出逃而又留在国内的吗?文姜是全国人所厌恶的人。留着不能讨伐她的罪过而驱逐她,是为了远离她的恶行。所以不记载她返回,是为了显示鲁国人厌弃鄙薄她,没有地方容纳她,而希望她离开。在一隐一显之间,不需要添加额外的言辞,而国人的情感就清晰地呈现在千载之后,就像生活在当时而听到他们的言语一样,这不是圣人做不到的。

人之所以成为人,没有比礼义更重要的了。国家之所以成为国家,也没有比礼义更重要的了。孟子说:“羞耻厌恶之心,是义的开端。是非之心,是智的开端。只有智慧足以辨别是非,然后义才足以分辨羞耻厌恶。如果心中是非不明,不仅不知道无耻之耻,即使羞耻的不是他所该羞耻的,厌恶的不是他所该厌恶的,又怎么能取义呢?”司马牛问什么是君子,孔子说:“君子不忧愁不恐惧。”司马牛说:“不忧愁不恐惧,这就叫做君子了吗?”孔子说:“自我反省没有愧疚,那有什么忧愁恐惧呢?”孔子说这话,是针对桓魋的。桓魋的过错,怎么连累到司马牛呢?即使没有兄弟,有什么损害呢?子产征收丘赋,而国人都诽谤他。子产不改变,认为符合诗礼义没有过失,何必顾虑别人的言论?作为子产言论的证明,这是对的。但说丘赋是善政,他的是非还没有辨别清楚。是非难以辨明,只有《春秋》能详细记载。所以有内部避讳,以减轻耻辱的,即使与地位低微的人结盟,也不记载见面。有应当避讳而不避讳的,即使君臣都在大国受辱,仍然用正当的言辞而一点也不隐瞒。沙随的盟会,郤犫向叔孙侨如索取贿赂,向晋侯控告成公,不能见面,而在苕丘拘捕了季孙行父。平丘的盟会,十三个国家同时聚集,王人在那里,而昭公因为邾国、莒国蛮夷的控告,不能结盟,都拘捕了他们的大夫。从人的角度看,这是国家的大耻辱。而《春秋》记载“公在沙随会见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不见公”。公从盟会回来,晋人拘捕了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公在平丘与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结盟,公不参与盟会。晋人拘捕了季孙意如带回去。由此说来,礼义能不辨明吗?像这样之后,弑君而说薨,出奔而说孙,杀大夫而说刺,被侵伐而说鄙,君子就可以深感耻辱了。

《春秋》确立天下的常道,以流传万世。有人认为也有权变的地方吗?不是的。现在天下之所以能建立,是因为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用礼乐政刑来实行,用纲纪文章来维持。商汤、周武王不是不仁。孔子说:“武舞尽美,未尽善。韶舞尽美,又尽善。”终究不会用夏桀、商纣来改变天下的君臣关系。卫辄接受灵公的命令而拥有国家。孔子说:“必须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终究不会用卫辄来扰乱天下的父子关系。为什么呢?权变有时才实行,而常道万世不可改变。即使是伟大的圣人,难道会因为一时的适宜而废弃万世的正道吗?《春秋》时代,三纲灭亡,五常断绝,凡是天下赖以建立的东西,没有一样不坏。上面没有道德准则,下面没有法律遵循,圣明的君王不出现,既没有人出来治理它。孔子正要用空言拨乱反正,举起那些所谓常而不可改变的东西,揭示给天下,使它们像日月一样光明不可掩盖,像山岳一样稳固不可移动,怎么能不正呢?像这样而通权变,是用混乱来救济混乱。所以说:“《春秋》没有权道。”这种说法大概起源于《公羊传》,以祭仲出郑忽为知权而《春秋》认为他贤德。所以认为权变是违背常道而后有善。学者虽然知道他的错误而斥责他,但最终不能不用我们圣人言语中近似的话来迷惑他。可以和别人一起走向道,未必可以和别人一起坚守;可以和别人一起坚守,未必可以和别人一起权变。孔子本来就说过了。这难道是舍弃常道而使用权变吗?孟子说:“子莫坚持中道,坚持中道是接近的。坚持中道没有权变,就像坚持一端。我所厌恶坚持一端的,是因为它损害道,举一端而废弃百端。”道本来有常变,只有明道的人虽然坚守常道,而变自然存在于其中,这是君子所说的权变。世上知道常道而不知道变,知道变而不知道常道的人,都是分道扬镳而各蔽于一偏,就是孟子所说的坚持一端而损害道的人。怎么能看到权变而议论它呢?所以《春秋》朝聘

盟防,非无善也,以为诸侯不得擅相见,则未有异文而与之以礼者也。战伐围取,非无功也,以为诸侯不得擅相讨,则未有异文而与之以义者也。以类而求,凡王法之所不得为者,其辞未尝不一。施之焉,乃若华元不终于战,而与楚平,不可谓不贤,而人其变命者不能免也。赵盾不终于纳捷葘而还,不可谓不正,而人其专君者不能恕也。里克志于立嫡,而奚齐之死,不得逃于弑。赵鞅力于去恶,而晋阳之入,不得别于叛。若是之类,虽欲秋毫假之,无自而通焉。然而等于盟也,召陵之役,孰不知其仁?均于战也,城濮之胜,孰不知其义?华元可抑而不可废其平,赵鞅可退而不可夺其正。则明乎道者,固有以处之矣。乃孔子则不以是立法也。法者,可以常立,不可以变,见者也。《公羊》葢亦微得于此,故常为「实与文不与」之论,几若近之。惟不尽逹乎道,是以施之毎不当其所。故若以夏徴舒人楚而谓之贬,专讨以宋仲几人晋而谓之不与,专执,乌在其为文实之辨欤?或曰:《春秋》无权道,则然矣。若有所谓出乎礼之变与礼之正,未尝不该焉,庸非权乎?曰:非也。《公羊》固云权也,反经而后有善,是舍常而从变,分而为两之言也。圣人之权则异乎是,所以着乎礼者,固有定制矣,而有出于礼之不及备者焉。爲其不可废也,而以义起之,则庶子得为母筑宫祭,以公子不幸不及其身,而至于孙,亦从而祭考仲子之宫,是也。非权也,亦所以为礼也。所以着乎法者,固有定数矣,而有出于法之所不及该者焉。为其不可已也,而以情通之,则大夫卒于祭所,既不可用乐,又不可废祭,姑去乐而存祭,叔弓卒而去乐卒事,是也。非权也,亦所以为法也。诸侯以时朝王于方岳正也,有不及时而不至于方岳者,不可以非其地而不朝也,则朝于王所者有之,僖公是也。非权也,亦所以为尊王也。诸侯继世逾年而即位正也,有不及年丧至而得立者,不可以过时而不即位也,则既殡五日而即位者有之矣,定公是也。非权也,亦所以为定位也。若是者,其何废于常乎?乃筑王姬。之馆可辞而不辞,以是为礼,则凡在丧者皆可得主婚矣。是谓变礼者也。知筑宫可祭,而因为之献六羽,以是为乐,则夫人之庙皆可得用舞矣。是谓易乐者也。古者诸侯变礼易乐,其君流尚何权之云乎?此《春秋》之所以为诛也。知此,而后知《春秋》之不用权矣。

译在防地结盟,并非没有好处,但认为诸侯不得擅自相见,那么就没有其他条文可以依礼授予他们。战争讨伐围攻夺取,并非没有功劳,但认为诸侯不得擅自互相讨伐,那么就没有其他条文可以依义授予他们。按照类别来推求,凡是王法所不允许做的,其措辞未曾不是一致的。施加于他们,就像华元没有坚持到底去作战,而与楚国讲和,不能说不贤,但人们认为他改变命令,就不能免罪。赵盾没有坚持到底去迎立捷菑而返回,不能说不正,但人们认为他专断君权,就不能宽恕。里克立志于立嫡,但奚齐之死,不能逃脱弑君的罪名。赵鞅致力于去除恶人,但晋阳之入,不能区别于叛乱。像这类事情,即使想要细微地宽贷他们,也没有途径可以通达。然而在结盟方面,召陵之战,谁不知道它的仁德?在战争方面,城濮之胜,谁不知道它的正义?华元可以压制但不能废除他的讲和,赵鞅可以退让但不能剥夺他的正义。那么明白道的人,本来就有办法处理这些了。但孔子不以此作为立法。法,是可以恒常确立的,不可以改变的,是显而易见的。《公羊传》大概也略微懂得这一点,所以常常提出“实质肯定而文辞否定”的论点,几乎接近了。只是没有完全通达道,所以施行时往往不得其所。所以如果因为夏徵舒进入楚国而称之为贬斥,因为宋仲几专断讨伐进入晋国而称之为不认可,专断拘捕,这哪里是文辞与实质的区别呢?有人说:《春秋》没有权变之道,确实如此。如果有所谓超出礼的变通与礼的正统,未曾不涵盖,难道不是权变吗?回答说:不是。《公羊传》固然说权变,违背常经而后有善,这是舍弃恒常而顺应变通,分为两端的说法。圣人的权变则不同于此,所以著录于礼的,本来有固定的制度,但有超出礼所不能完备的。因为不可废除,而依义兴起,那么庶子可以为母亲筑宫祭祀,因为公子不幸不及其身,而到了孙子,也从而祭祀考仲子的宫,就是这样。这不是权变,也是作为礼的缘故。所以著录于法的,本来有固定的数目,但有超出法所不能涵盖的。因为不可停止,而依情通达,那么大夫死于祭祀场所,既不可用乐,又不可废除祭祀,姑且去掉音乐而保留祭祀,叔弓去世而去乐卒事,就是这样。这不是权变,也是作为法的缘故。诸侯按时朝见天子于方岳是正确的,有不及时而不到方岳的,不可以因为不是那个地方而不朝见,那么朝见天子于天子所在地的就有,僖公就是这样。这不是权变,也是作为尊王的缘故。诸侯继位逾年而即位是正确的,有不及年丧至而得立的,不可以因为过时而不即位,那么既殡五日而即位的就有,定公就是这样。这不是权变,也是作为定位的缘故。像这些,它们哪里废除了常道呢?至于为王姬筑馆可以推辞而不推辞,以此作为礼,那么所有在丧期的人都可以主持婚礼了。这叫变礼。知道筑宫可以祭祀,而因此献六羽,以此作为乐,那么夫人的庙都可以用舞了。这叫易乐。古代诸侯变礼易乐,他们的君主流放,还说什么权变呢?这就是《春秋》之所以诛责的原因。知道这些,然后才知道《春秋》不使用权变了。

孔子、孟子俱欲以王道援天下,拨乱世而反之正者也。而其行之则不同,孔子欲道其常以垂万世,孟子欲乘其变以救一时。故孔子之言得天下,未尝不在舜与文王;而孟子之説诸侯,一以汤、武。学者固疑之矣。不知孟子于孔子,葢相与为终始。非深知《春秋》之义者,不能成孔子之志也。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是孔子之志,虽武王且有所不足,必至于舜、文而后可矣。顔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使孔子而得志,必将参三王之文质,终之以为舜。在齐闻《韶》,而三月不知肉味,葢有当于其心也。无己,则文王焉。所谓“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孔子固自任之矣。至于“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者,谓之至徳”,此所以立万世之常法。君君、臣臣,虽极天下之乱,尽人道之变,终不可易。此其着之《春秋》者也。故曰:“如有用我者,朞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其节如是之缓,其效如是之迟,而孔子终卒老于行而不悔。及其病且死,则喟然伤之曰:“明王不作,而天下莫能宗予。”不知孔子之意,以世无贤君,不得有天下如舜耶?抑抱其可以为王之道,不得尺地而行之如文王耶?不可知也。原孔子之道,不自为舜、文王,则辅其君使为舜、文王而已。乃孟子则不然,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镃基,不如待时。”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环辙于天下,而告其君者,必曰:“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王不待大。”至于汤放桀,武王伐纣,则曰:“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甚矣,孟子之危言!自孔子言之,几若氷炭之不相侔。使天下后世不幸真有如桀、纣之君在上,孔子或自有其位,或佐其君,将拱手坐视而弗顾耶?抑有不得已而权以济之耶?然而诸侯之不专伐,春秋之道也。陈恒弑其君,则孔子沐浴告哀公而请讨,是诸侯可得而伐也。人臣之死职,春秋之义也。子紏之难,召忽死之;管仲不死。孔子以为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管仲之力,而与其仁,是人臣可得而废其职也。由是言之,使孔子而处道之变,必有为之所者矣。要不可遽言而立法也,其所以为万世之训也,姑正其常而已。惟孟子之学,足以见孔子之心。故其以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固以天子之事着之《春秋》,虽乱臣贼子闻之而无不惧。吾岂复更加毫末于其间哉?乃其救民于水火,拯民于涂炭,使天下匹夫匹妇无不被其泽者,则孟子之心亦孔子之心也。故取邑、取附庸,《春秋》之所禁也;而孟子则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征伐自诸侯出,《春秋》之所恶也;而孟子则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诸侯不得专杀大夫,孟子曰「国人皆曰可杀,见可杀然后杀之」。新作南门,且不可,齐宣王欲毁明堂,孟子曰「王欲行王政,则勿毁之矣」。凡此皆非有异乎《春秋》。充孟子之志,诸侯诚有汤武者作,发政施仁,推其泽于天下,兼弱攻昧,正有罪而诛之,使天下皆为尧舜之民,则大国五年,小国七年,虽使之坐明堂而朝诸侯,《春秋》之所期,亦不过如是焉。是亦《春秋》而已矣。故惟孟子为善学《春秋》。

春秋有可以事见者,求以事事;不可见而可以例见者,求以例事,与例义在其中矣。有事与例俱不可见,而义独可推者,求以义;义者,理之所在也。有事与例与义俱不可见,而意可通者,求以意;意者,人情之所同也。莫易乎事,莫难乎意。僖四年春,公防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遂伐楚。夏,许男新臣卒。楚屈完来盟于师。以例推之,许男之卒,师犹未还,当书卒于师而不言师。宣九年九月,书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防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以例推之,晋侯之卒尚在扈,则当书卒于防而不

译孔子、孟子都想要用王道来拯救天下,拨乱反正。但他们实行的方法不同,孔子想要遵循常道以垂范万世,孟子想要顺应时变以挽救一时。所以孔子谈论治理天下,没有不在舜和文王身上体现的;而孟子游说诸侯,一概推崇商汤、周武王。求学的人本来对此感到疑惑。不知道孟子对于孔子,大概是相辅相成、互为始终的。不深知《春秋》大义的人,不能成就孔子的志向。孔子说《韶》乐尽善尽美,说《武》乐尽美但未尽善。这是孔子的志向,即使是武王也还有所不足,一定要达到舜、文王的境界才可以。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采用夏朝的历法,乘坐殷朝的马车,穿戴周朝的礼帽,音乐则用《韶》乐和《武》乐。”假如孔子得志,必定会参酌三王的文质,最终以舜的境界为归宿。在齐国听到《韶》乐,三个月不知肉味,大概是因为它符合自己的心意。如果没有舜,那么就是文王。所谓“文王死了,文化难道不在我这里吗”,孔子本来就已经自任承担这一使命了。至于“拥有天下三分之二的土地,却仍然臣服侍奉商朝,这叫做至德”,这就是确立万世常法的原因。君要像君,臣要像臣,即使天下极度混乱,人道发生极大变化,终究不可改变。这就是孔子写在《春秋》里的道理。所以说:“如果有人用我,一年就可以初见成效,三年就能成功。善人教导百姓,七年也可以让他们参战。如果有王者兴起,必须经过一个世代才能施行仁政。善人治理国家,百年也可以战胜残暴、废除杀戮。”其节奏如此缓慢,其成效如此迟缓,而孔子最终老于行教也不后悔。等到他病重将死时,就叹息悲伤地说:“圣明的君王不再兴起,天下没有人能尊奉我。”不知道孔子的意思,是因为世上没有贤明的君主,不能像舜那样拥有天下呢?还是怀抱可以称王的道理,不能像文王那样得到方寸之地来实行呢?不可得知。推究孔子的道理,不自己成为舜、文王,就是辅佐他的君主使他成为舜、文王罢了。然而孟子却不是这样,他说:“虽然有智慧,不如顺应形势;虽然有农具,不如等待时机。”所以做事只有古人的一半,功效必定加倍。他周游天下,告诉他的君主,必定说:“商汤凭借七十里土地,文王凭借百里土地,称王不需要等待国土广大。”至于商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孟子就说:“只听说诛杀独夫民贼纣,没听说弑君。”孟子的言论真是危险啊!从孔子的角度来看,这几乎像冰炭一样不相容。假如天下后世不幸真的有像桀、纣那样的君主在位,孔子或者自己拥有君位,或者辅佐他的君主,将会拱手坐视而不顾呢?还是有不得已而权变以济世呢?然而诸侯不能擅自讨伐,这是《春秋》的道理。陈恒弑杀了他的君主,孔子就沐浴斋戒告诉鲁哀公请求讨伐,这说明诸侯是可以讨伐的。臣子以死尽忠,这是《春秋》的大义。子纠的危难中,召忽为他而死;管仲没有死。孔子认为桓公多次会合诸侯,匡正天下,是管仲的功劳,因而肯定他的仁德,这说明臣子是可以废弃其职责的。由此说来,假如孔子处于道义变化的境地,必定会有所作为。但不可轻易立言立法,他作为万世的训诫,姑且只是端正常道罢了。只有孟子的学问,足以体现孔子的心意。所以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本来已经将天子之事写在《春秋》里,即使乱臣贼子听到也没有不恐惧的。我难道还要在其中增加丝毫吗?至于他拯救百姓于水火,挽救百姓于涂炭,使天下男女老少无不蒙受恩泽,那么孟子的心也是孔子的心。所以夺取城邑、夺取附庸,是《春秋》所禁止的;而孟子却说“夺取它而燕国百姓高兴,就夺取它”。征伐由诸侯发起,是《春秋》所厌恶的;而孟子却说“作为天子的官吏就可以讨伐”。诸侯不能擅自杀害大夫,孟子说“国人都说可以杀,看到可以杀然后才杀”。新建南门,尚且不可以,齐宣王想要毁坏明堂,孟子说“大王想要施行王政,就不要毁坏它”。所有这些都没有违背《春秋》。扩充孟子的志向,诸侯中确实有像商汤、周武王那样的人兴起,发布政令施行仁政,将恩泽推广到天下,兼并弱小、攻击昏昧,纠正有罪而诛杀他们,使天下都成为尧舜时代的百姓,那么大国的话五年,小国的话七年,即使让他们坐在明堂接受诸侯朝拜,《春秋》所期望的,也不过如此罢了。这也是《春秋》罢了。所以只有孟子善于学习《春秋》。

《春秋》中有可以通过事件看出来的,就通过事件来探求;不能直接看出但可以通过条例看出来的,就通过条例来探求,条例和义理就在其中了。有事件和条例都看不出,但义理独自可以推求的,就通过义理来探求;义理,是道理所在的地方。有事件、条例和义理都看不出,但意旨可以贯通的,就通过意旨来探求;意旨,是人心所共同认可的。没有什么比事件更容易的,没有什么比意旨更难的。僖公四年春天,鲁公在召陵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合,侵犯蔡国,接着讨伐楚国。夏天,许男新臣去世。楚国屈完来军中结盟。根据条例推求,许男去世时,军队还没有返回,应当记载为在军中去世而不提军队。宣公九年九月,记载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合,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根据条例推求,晋侯去世时还在扈地,那么应当记载为在会合地去世而不

言防。此事不可见,而又与例违,求其义,则褒贬无预焉。而左氏解许男乃为卒于师,而晋侯不为説,固不知经也。谷梁以许男为内桓师,凡推齐侯毎异于他诸侯者,公羊、谷梁之意,非春秋之旨也。桓师非汤武之兵,何内之有?公羊解晋侯以扈为晋邑,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自公羊之误。若为其在会,则自当言会,不当言地。谷梁曰:“其地于外也,其日未逾境也。”则谷梁葢不别卒于防、卒于外之辨,其陋与左氏言许男同矣。此皆不得其事与例,而强以义求之之过也。若以意推之,则许男虽从伐楚之师,而以疾先归,卒于国中,安得不以常例书卒乎?不言先归,但以卒见,可知其在国中也。晋侯虽会于扈,而中隔晋荀林父帅师伐陈,则防扈之诸侯已散,晋侯以疾独留而卒,则安得不以常例书地乎?不言其留,但以地见,可知其非会也。此亦孟子论诗所谓“以意逆志”,是为得之者。学春秋而至是,然后能出传注之外,而察千载之上,如在其目前也。

译这是关于“防”的论述。这件事无法直接看见,又与常例相违背,探究其义理,则与褒贬无关。而《左传》解释许男是死于军中,晋侯因此不高兴,这原本就不懂《春秋》经义。《谷梁传》认为许男是死于桓公的军队中,凡是推论齐侯与其他诸侯不同的地方,《公羊传》和《谷梁传》的意思,都不是《春秋》的宗旨。桓公的军队并非商汤、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之师,有什么理由说许男是死于“内”呢?《公羊传》解释晋侯,认为扈是晋国的城邑,诸侯死在封地内不记载地点,这自然是《公羊传》的错误。如果是因为他在会盟之中,那就应当记载“会”,不应当记载地点。《谷梁传》说:“记载地点是因为在外,记载日期是因为没有越过国境。”那么《谷梁传》大概是不区分“死于防”和“死于外”的差别,它的浅陋与《左传》说许男死于军中的说法相同了。这些都是没有掌握事实与常例,而强行用义理去推求的过错。如果以意推究,那么许男虽然跟随伐楚的军队,但因病先回,死在国内,怎么能不按常例记载“卒”呢?不记载先回,只通过记载“卒”来体现,就可以知道他是在国内。晋侯虽然在扈地会盟,但中间隔着晋国荀林父率军伐陈一事,那么防地和扈地的诸侯已经散去,晋侯因病独自留下而死,怎么能不按常例记载地点呢?不记载他留下,只通过记载地点来体现,就可以知道这不是会盟。这也是孟子论诗所说的“以意逆志”,这才是真正领会了经义。学习《春秋》到了这一步,然后才能超出传注的局限,而考察千年之前的事,就像就在眼前一样。

人之常情,有出于自然而不可已者。善者,人之所共好也。见有善焉,其推之惟恐其不至也。故曰:「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犹有见于手足以舞蹈者矣。」不善者,人之所共恶也。见不善焉,其絶之惟恐其不急也。故曰:「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若是者,非吾故欲为是别也,其出于情者,莫知其所由然而然也。故《春秋》之辞,有繁者焉,有约者焉。孔子曰:「书之重,辞之复,不可不蔡也。其中必有美焉。」《公羊》曰:「《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以经考之,防王世子既见首止矣,俄而复曰「诸侯盟于首止」;防宰周公既见葵丘矣,俄而复曰「盟于葵丘」。一地而再见,非止此也。宋之盟,平丘之防,亦然。首止所以定世子,葵丘所以明王禁;宋以弭诸侯之兵,而平丘以申天子之制,皆君子所谓善焉而不能己者也。溴梁之盟,大夫固有名矣,略而暴之曰「大夫盟而不目其人也」;缘陵之城,诸侯固有列矣,略而总之曰「诸侯城缘陵而不序其人也」。非止此也,两盟于扈,一防于扈,亦然。溴梁,大夫之专命也;缘陵,诸侯之有阙;扈防,诸侯之无能为也。前扈大夫而专废置,后扈诸侯不能讨簒弑,皆君子所谓不善焉而不欲道者也。是君子所以善善而恶恶者也。虽然,皆繁也,亦有不正其所为而示之以缓而不切之辞者焉。霸主执诸侯以归京师,当其罪曰「归于不当其罪」,则曰「归之于故」。凡辞间有之于者,皆谬悠而不正其所为者也。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之类,何其文之衍也?皆约也,亦有微而不敢尽示之以特异之辞者焉。偏战皆书「某师及某师战于某某师败绩」,而内辞不言败,直曰「及某师战于某」。故凡有不得尽其辞与不必尽者,皆直书而不备也。若天王崩,王室乱之类,何其文之约也?惟善学。者不但知言必知其所以言故曰言岂一端而已各有所当也而况春秋之言乎孔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成人之美则天下皆可使为善而无不与之迁善也不成人之恶则天下可使皆不为不善而无不与之改过也其于事君亦然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惧其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也则见一善焉必推之于己惟恐其不专以为非君莫能为也故曰将顺其美惧其以小恶为无伤而不畏也则见一不善焉必分之于人惟恐其不逺以为非君所敢为而人为之也故曰匡救其恶春秋内事凡与外诸侯连者荀王法之所禁虽有以为功者皆与诸侯列而序之曰是恶也众人之所为也分之于众而不独责于己则知己不可有是过而不为也盟会征伐之类或言公防或言公及或没公而不见或略公而不序是也至于城楚丘释宋公朝王所戍陈戍郑虎牢归粟于蔡诸侯皆预焉而独以内为文曰是美也吾君之所能为也专之于己而不兼取于人则知独有是之为美而惟恐人之先己而力为也夫然岂独万世之为君者皆思慕善而畏恶哉抑凡为人臣者皆将以是为心则其君孰不皆至于善此为君之道而事君之法也

春秋无虚加之道,此固然矣。亦有义之所在,而为之变辞者,必有见焉,然后着之,未尝苟也。虞师、晋师灭下阳,下阳,邑也。邑不言灭,下阳,虞虢之塞邑,下阳灭,则虞亦灭矣。以其后见执,虞公知虞国之前亡,是故可以非灭而言灭也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止无弑君之实,坐不尝药而同之弑也。以其后见葬,许悼公知贼不讨而得葬,故可以非弑而言弑也。此春秋之微,不可不察也。公羊虽知无虚加之道,贵文公以丧娶。至于天王败绩于贸戎,曰执败之晋也,以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与谷梁以戎伐凡伯为卫者同。夫如是,纵失晋无王之罪,而加戎以乱华之咎,未闻春秋善善恶恶而如是者也。大抵公羊、谷梁多主讳而不逹经旨,如无骇灭极为讳内大恶而言入,宋公入曹为讳灭同姓而言以归之类。凡此皆不疑于虚加,而独疑于丧娶,而不知其説也。

  春秋考卷一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考卷二

  宋 叶梦得 撰

  统论

译人的常情,有出于自然而不可抑制的。善,是人们共同喜爱的。见到善行,人们推崇它惟恐不够深切。所以说:“言语不足以表达,就叹息;叹息不足以表达,就咏唱;咏唱不足以表达,还表现在手舞足蹈上。”不善,是人们共同厌恶的。见到不善,人们断绝它惟恐不够急切。所以说:“墙上有蒺藜,不可扫除;内室中的话,不可宣扬。可以宣扬的,说了也丑。”像这样,不是我故意要这样做区别,而是出于情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所以《春秋》的文辞,有繁复的,有简约的。孔子说:“记载的重复,文辞的反复,不可不仔细推敲。其中一定有值得赞美之处。”《公羊传》说:“《春秋》文辞繁复而不删减的,是为了纠正。”用经文来考察,防王世子已经在首止出现,不久又说“诸侯在首止结盟”;防宰周公已经在葵丘出现,不久又说“在葵丘结盟”。同一个地方再次出现,不止这些。宋国的盟会,平丘的防,也是这样。首止是为了确定世子,葵丘是为了明确王禁;宋国是为了平息诸侯的战争,而平丘是为了重申天子的制度,都是君子认为善而不能停止的。溴梁的盟会,大夫本来有名,简略而暴露地说“大夫结盟而不列举人名”;缘陵的筑城,诸侯本来有行列,简略而总括地说“诸侯筑缘陵而不排列人名”。不止这些,两次在扈结盟,一次在扈防,也是这样。溴梁,是大夫专命;缘陵,是诸侯有缺失;扈防,是诸侯无能为力。前扈大夫专废置,后扈诸侯不能讨伐篡弑,都是君子认为不善而不愿宣扬的。这是君子所以善善而恶恶的原因。虽然如此,都是繁复的,也有不正其作为而用缓和而不切近的文辞来表示的。霸主执诸侯归京师,当其罪说“归于不当其罪”,就说“归之于故”。凡文辞中间有“之”字的,都是荒谬而不正其作为的。像晋侯派韩穿来说汶阳的田地归之于齐之类,文辞多么冗余啊?都是简约的,也有细微而不敢完全用特异文辞来表示的。偏战都记载“某师及某师战于某某师败绩”,而内辞不说败,直接说“及某师战于某”。所以凡有不能尽其辞与不必尽的,都直接记载而不完备。像天王崩,王室乱之类,文辞多么简约啊?只有善于学习的人,不但知道言语,还知道言语的原因,所以说言语岂止一端,各有所当,何况《春秋》的言语呢?孔子说:君子成全别人的善,不促成别人的恶。成全别人的善,那么天下都可以使人为善而没有不与之迁善的;不促成别人的恶,那么天下都可以使人为不善而没有不与之改过的。对于侍奉君主也是这样。善不积累不足以成名,担心以小善为无益而不做,那么见到一善必推之于己,惟恐不专以为非君莫能为,所以说将顺其美。担心以小恶为无伤而不畏,那么见到一不善必分之于人,惟恐不远以为非君所敢为而人为之,所以说匡救其恶。《春秋》内事凡与外诸侯相连的,苟王法之所禁,虽有以为功者,皆与诸侯列而序之,说这是恶,众人之所为也。分之于众而不独责于己,则知己不可有是过而不为也。盟会征伐之类,或言公防,或言公及,或没公而不见,或略公而不序,是也。至于城楚丘,释宋公,朝王所,戍陈,戍郑,虎牢,归粟于蔡,诸侯皆预焉,而独以内为文,说这是美,吾君之所能为也。专之于己而不兼取于人,则知独有是之为美而惟恐人之先己而力为也。夫然,岂独万世之为君者皆思慕善而畏恶哉?抑凡为人臣者皆将以是为心,则其君孰不皆至于善?此为君之道而事君之法也。

《春秋》无虚加之道,这固然如此。也有义之所在,而为之变辞的,必有见焉,然后着之,未尝苟也。虞师、晋师灭下阳,下阳,邑也。邑不言灭,下阳,虞虢之塞邑,下阳灭,则虞亦灭矣。以其后见执,虞公知虞国之前亡,是故可以非灭而言灭也。许世子止弑其君买,止无弑君之实,坐不尝药而同之弑也。以其后见葬,许悼公知贼不讨而得葬,故可以非弑而言弑也。此《春秋》之微,不可不察也。《公羊》虽知无虚加之道,贵文公以丧娶。至于天王败绩于贸戎,曰执败之晋也,以为尊者讳,敌不讳败。与《谷梁》以戎伐凡伯为卫者同。夫如是,纵失晋无王之罪,而加戎以乱华之咎,未闻《春秋》善善恶恶而如是者也。大抵《公羊》、《谷梁》多主讳而不达经旨,如无骇灭极为讳内大恶而言入,宋公入曹为讳灭同姓而言以归之类。凡此皆不疑于虚加,而独疑于丧娶,而不知其说也。

《春秋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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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考》卷二

宋 叶梦得 撰

统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