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集传纂例卷二
仲子。隐二年,书夫人子氏薨,不书塟,不袝庙。夫人文姜【三年公子翚所逆,书夫人姜氏至自齐】庄二十一年薨,二十二年塟。庄公桓公子,名同,立三十二年薨。母文姜【已见上】夫人哀姜【二十四年公自逆夫人姜氏入也】僖元薨于夷【齐所杀也】二年书塟。闵公庄公庶子,名开。庄公薨后,子般立【般庄长子】公子庆父使圉人荦杀之,立闵公。闵公立二年,庆父又使卜齮杀之。母不见,未取夫人。
译仲子。鲁隐公二年,史书“夫人子氏薨”,不记载下葬,也不祔祭于宗庙。夫人文姜【是鲁桓公三年公子翚从齐国迎娶的,史书“夫人姜氏至自齐”】,在鲁庄公二十一年薨逝,二十二年下葬。庄公是桓公的儿子,名同,在位三十二年薨逝。母亲文姜【前文已见】。夫人哀姜【是鲁庄公二十四年庄公亲自从齐国迎娶的夫人姜氏】,在鲁僖公元年薨逝于夷地【是被齐国人所杀】,僖公二年史书记载下葬。闵公是庄公的庶子,名开。庄公薨逝后,子般即位【子般是庄公的长子】,公子庆父指使圉人荦杀死了子般,拥立闵公。闵公在位二年,庆父又指使卜齮杀死了他。闵公的母亲不见记载,也没有娶夫人。
僖公亦庄公庶子,名申,闵公兄也。立三十三年薨。母成风【庄公妾也】文四年书薨,五年书塟【并僭用夫人袝礼,与哀姜并】夫人声姜,文十六年书薨,文十七年书塟。
文公僖公子名兴,立十八年薨。母声姜,夫人姜氏【四年逆妇姜于齐,子赤被杀,后归齐也】经云“归于齐”,左氏谓之“出姜”,是也。宣公文公子名防,立十八年薨。母敬嬴,公谷谓之顷熊。宣公八年书薨,书塟,夫人穆姜【元年公子遂所逆,书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有敬嬴故,所以称妇也】襄九年书薨,书塟。
成公,宣公子,名黑肱。十八年薨。母穆姜【已见上】夫人齐姜【十四年侨如所逆,书“侨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有穆姜故,所以称“妇”也】襄二年,书薨,书塟。
襄公成公子名午立三十一年薨母定姒襄四年书薨书塟【与齐姜并附也】夫人不见
昭公,襄公子,名稠,立二十五年,书逊,三十二年,薨于干侯【在外七年】母齐归,昭十一年,书薨,书塟【僭追用夫人之礼故也】夫人呉孟子,哀十二年,卒,不书塟,不可以袝也,定公,昭公弟,名宋,立十五年,薨,母不见,夫人不见,哀公,定公子,名蒋,立十四年,春,西狩,获麟,十六年,四月,孔子卒,二十四年,公逊于邾,遂如越,母定姒,定十五年,书卒,书塟,夫人不见,哀公自越归,卒于有山氏,子悼公宁立,悼公卒,子元公嘉立,元公卒,子穆公显立,穆公卒,子共公奋立,共公卒,子康公屯立,康公卒,子景公偃立,景公卒,子平公叔立,平公卒,子文公贾立,文公卒,子顷公雠立,顷公二十四年,为楚所灭,迁于下邑,为家人,鲁起周公至顷公,三十四世
公即位例第十
凡经文下所引五家之传,皆略言其意,亦不备。如传文后,并放此。学者宜知之。
隐元年春王正月【左氏不书即位,摄也。公谷意亦同此】
桓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而言即位,与闻乎弑也?公谷云】
庄元年春王正月
闵元年春王正月【继子般也】
僖元年春王正月
文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成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襄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昭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定元年夏六月戊辰,公即位【凡公即位,皆于朔日,故不书日。定公待昭公防至,既殡而即位,故书日。公谷啖意并同此也】
哀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啖子曰:凡天子崩,诸侯薨,既殡而嗣子为君,康王之诰是也【周书曰:乙丑,成王崩,七日既殡,康王麻冕黼裳,出在应门之内,临百官羣臣,既聴命,相揖趋出,王释冕,反防服】未就阼阶之位,来年正月朔日,乃就此南面而改元,春秋此书是也【下不标赵子者,并是啖子义,它皆放此】凡先君正终,则嗣子逾年行即位礼,谷梁云:继正即位也,此説是【文成襄昭哀等五公是此例也】凡先君遇弑,则嗣子废即位之礼【不忍行也】谷梁云:继弑君不书即位,正也,此説是也【庄闵僖三公是公羊同此】凡继弑君而行即位礼,非也,谷梁云:桓公继弑君而行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公羊云:宣公继弑君而行即位,其意也【意欲为君,故党于贼而行即位,二説并是】左氏不达其意,曲为其説,而云:庄公不言即位,文姜出故也;闵公不言即位,乱故也;僖公不言即位,公出故也【左氏云:闵公弑后成季,以僖公适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事,见闵二年】公出复入不书,讳故也【此言经中无僖公出入之文也】其母以得罪去国,犹曰不忍父为他国所弑,其情若何?不举其大而举其细,非通论也。且三月文姜方逊,何妨正月即位乎?故知解庄公不言即位妄也。国有危难,岂妨行礼?故知解闵公不言即位妄也。若君出讳而不书,昭公何以书乎?假如实出,亦当非时即位,如定公也。故知解僖公不言即位妄也。
告月视朔第十一
隐元年春王正月【隐自元年之外,余并不书正月。谷梁曰:隐十年无正,隐不自正也。元年有正,所以正隐也。
译僖公也是庄公的庶子,名叫申,是闵公的兄长。在位三十三年后去世。他的母亲成风【庄公的妾室】在文公四年记载去世,文公五年记载下葬【都僭越使用了夫人的祔祭礼仪,与哀姜并列】。夫人声姜,在文公十六年记载去世,文公十七年记载下葬。
文公是僖公的儿子,名叫兴,在位十八年后去世。他的母亲声姜,是夫人姜氏【文公四年从齐国迎娶妇姜,后来儿子赤被杀,她随后返回齐国】。《春秋》经文记载“归于齐”,《左传》称她为“出姜”,这是正确的。宣公是文公的儿子,名叫防,在位十八年后去世。他的母亲敬嬴,《公羊传》和《谷梁传》称她为顷熊。宣公八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夫人穆姜【宣公元年由公子遂迎娶,经文记载“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因为有敬嬴在,所以称她为“妇”】,在襄公九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
成公是宣公的儿子,名叫黑肱。在位十八年后去世。他的母亲穆姜【上文已提及】。夫人齐姜【成公十四年由侨如迎娶,经文记载“侨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因为有穆姜在,所以称她为“妇”】,在襄公二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
襄公是成公的儿子,名叫午,在位三十一年后去世。他的母亲定姒,在襄公四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与齐姜一同祔祭】。夫人不见记载。
昭公是襄公的儿子,名叫稠,在位二十五年,记载退位,三十二年,在干侯去世【在外流亡七年】。他的母亲齐归,在昭公十一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因为僭越追用夫人的礼仪】。夫人吴孟子,在哀公十二年去世,不记载下葬,因为不能祔祭。定公是昭公的弟弟,名叫宋,在位十五年,去世。他的母亲不见记载,夫人不见记载。哀公是定公的儿子,名叫蒋,在位十四年,春天,向西狩猎,捕获麒麟,十六年四月,孔子去世,二十四年,昭公退位到邾国,于是前往越国。他的母亲定姒,在定公十五年记载去世,记载下葬。夫人不见记载。哀公从越国回来,死在有山氏家中。儿子悼公宁继位,悼公去世,儿子元公嘉继位,元公去世,儿子穆公显继位,穆公去世,儿子共公奋继位,共公去世,儿子康公屯继位,康公去世,儿子景公偃继位,景公去世,儿子平公叔继位,平公去世,儿子文公贾继位,文公去世,儿子顷公雠继位,顷公二十四年,被楚国所灭,迁到下邑,成为平民。鲁国从周公到顷公,共三十四世。
公即位例第十
凡是经文下面所引用的五家传文,都简略地陈述其大意,也不完备。如传文后面,都照此处理。学者应当知道这一点。
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左传》不记载即位,因为是摄政。《公羊传》《谷梁传》的意思也与此相同】
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继弑君之后而记载即位,是参与弑君吗?《公羊传》《谷梁传》这样说】
庄公元年春王正月
闵公元年春王正月【继子般之后】
僖公元年春王正月
文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襄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昭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定公元年夏六月戊辰,公即位【凡是公即位,都在初一,所以不记载具体日期。定公等待昭公的灵柩到达,已经殡殓后才即位,所以记载具体日期。《公羊传》《谷梁传》和啖助的意思都与此相同】
哀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啖助说:凡是天子驾崩,诸侯去世,已经殡殓后嗣子成为君主,《康王之诰》就是这样【《周书》说:乙丑日,成王驾崩,七天后殡殓,康王穿着麻冕黼裳,出到应门之内,面对百官群臣,听完命令后,相互作揖快步退出,康王脱下冕冠,返回丧服】。没有登上阼阶的位置,到第二年正月初一,才登上这个位置南面而坐并改元,《春秋》这样记载就是如此【下面不标注赵子的人,都是啖助的意思,其他都照此处理】。凡是先君正常去世,那么嗣子过一年举行即位礼,《谷梁传》说:继正君而即位,这个说法是对的【文公、成公、襄公、昭公、哀公等五位国君属于这个例子】。凡是先君遭遇弑杀,那么嗣子废除即位礼【不忍心举行】。《谷梁传》说:继弑君不记载即位,是正当的,这个说法也是对的【庄公、闵公、僖公三位国君,《公羊传》与此相同】。凡是继弑君而举行即位礼,是不对的。《谷梁传》说:桓公继弑君而举行即位,那就是参与弑君了;《公羊传》说:宣公继弑君而举行即位,这是他的意图【想要做君主,所以偏袒贼人而举行即位,两种说法都是对的】。《左传》不理解其中的意思,曲解来为自己辩解,说:庄公不记载即位,是因为文姜出国的缘故;闵公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动乱的缘故;僖公不记载即位,是因为国君出奔的缘故【《左传》说:闵公被弑后,成季让僖公适邾,共仲逃到莒国,于是进入立为君主的事,见闵公二年】。国君出奔又回来不记载,是因为避讳的缘故【这是说经文中没有僖公出奔和回来的文字】。他的母亲因为得罪而离开国家,还说不忍心父亲被他国所弑,他的情理是怎样的呢?不举出大的原因而举出小的原因,不是通达的议论。况且三月文姜才退位,妨碍正月即位吗?所以知道解释庄公不记载即位是荒谬的。国家有危难,难道妨碍行礼吗?所以知道解释闵公不记载即位是荒谬的。如果国君出奔避讳而不记载,昭公为什么记载呢?假如确实出奔,也应当非时即位,像定公那样。所以知道解释僖公不记载即位是荒谬的。
告月视朔第十一
隐公元年春王正月【隐公除了元年之外,其余都不记载正月。《谷梁传》说:隐公十年没有正月,隐公不能自我端正。元年有正月,是用来端正隐公的。
公羊意同】
桓三年正月【桓即位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四处有“王”字,余皆无“王”字。赵云:“王者,人伦之所系。桓无王,恶桓之灭人伦也。桓之有王,是谬増加,书之也】
译公羊传认为意义相同。
桓公三年正月【桓公即位十八年间,只有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这四处出现了“王”字,其余年份都没有“王”字。赵岐说:“王,是人伦纲常所系属的对象。桓公时期不书‘王’,是为了憎恶桓公灭绝人伦纲常。桓公时期出现‘王’字,是错误地增补,史官将其记载了下来】
文六年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左氏云:不告闰朔,非礼也;谷梁云:犹可以已也】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谷梁云:以公为厌政矣】
襄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赵説在下】
昭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此时郓溃,公无所容,寄在干侯,既非其地,不得书居,故毎嵗首皆书所在也】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赵子曰:天子常以今年冬班明年正朔于诸侯,诸侯受之。每月奉月朔甲子以告于庙,所谓禀正朔也。故曰「王正月」,言王之所以班也。因以特牲荐,谓之告月,亦曰告朔。故《论语》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也。」文公以闰非正,不行告朔之礼,而以其朔日但身至庙拜谒而已。故曰「犹朝于庙」,以此朝空庙谒,故经文讥之。襄二十九年书「公在楚」者,记君之所在,且明不得告朔。此史家之常事,诸公在外多矣,悉不书者,国之常事,不足备书,从省之义。此则因公正旦在逺,故举此一事以示常法也。书「昭公在干侯」,其义所同。凡君在,不应都废告朔之礼,当是执政大臣摄行矣。
郊庙雩社例第十二
啖子曰:「凡祭常事多不书,失礼及变故则书。」赵子曰:「凡郊庙社稷,所以奉天地、尊祖考而重生本,咸国之大礼也。故过则书之。」
郊望
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公谷云:四卜非礼,四月不时。左氏、公谷皆云讥。犹三望,卜郊不从而免牲,足知不郊,故不云不郊】
宣三年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犹三望【谷梁云:书郊牛之变,犹三望,义同僖三十一年】
成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不郊,犹三望【书“郊牛之变”,义同宣三年“犹三望”,义同僖三十一年,谷梁云“免牛礼也】十年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谷梁云“五卜强也】十七年九月辛丑,用郊【谷梁云“九月不当郊,故云用郊】
襄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谷梁云:三卜礼也,四月不时也】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不郊【四月四卜郊,同僖三】
【十一年也】
定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夏五月辛亥郊【五月不时也。赵子曰:「予早年常恠鼷鼠食郊牛致死。上元二年,因避兵旅于防稽,时有水旱疫厉之苦。至明年而牛灾,有小鼠能噬牛,才伤皮肤,无有不死者】
哀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夏四月辛巳,郊【四月不时】
郊时
啖子曰:天子以冬至祭上帝,又以夏之孟春祈谷于上帝。礼曰:「于郊」,故谓之郊【不敢斥言祀天,故但言其祭处而已】鲁以周公之故,特得以孟春【周之三月】祈谷于上帝,亦谓之郊。郊皆用辛日,故以二月卜三月上辛,不吉则卜中辛,又不吉则卜下辛。所谓吉事先近日也。谷梁曰:「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也。」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此説非也。若以冬至,则不当卜;若以夏之孟春,则不当起周正而卜【公羊旧注及郑司农注礼亦同此説,皆是谬也】左氏云:「啓蛰而郊,郊而后耕是也【啓蛰为建寅之月,百蛰惊出耳,略举时侯,非必取厯惊蛰之节也】
养牲
礼曰:养牲必在涤三月【涤者,养牲之官名也】故自周之十一月下旬而养牲,至二月中旬而牲成,故得以二月下旬卜三月上辛也。
改卜牛
凡养牲,必养二牲,一以祀上帝,一以祀后稷。帝牛有变【变,所谓伤食之类】则改卜稷牛以代之,而别以他牛为稷牛可也。礼曰:「帝牛必在涤三月,稷牛唯具【言稷牛但令备即可,不必在涤,帝牛必在涤也】
不郊
凡卜三旬皆不吉,则不郊。牛死及牛有灾害,则卜稷牛而代之。若卜稷牛不吉,及既养稷牛又死,亦皆不郊【所言稷牛义与上同】
免牲
凡不郊皆卜免牲。谷梁曰:「卜免牲吉则免之【免
译文公六年闰月没有举行告朔之礼,但仍然到祖庙朝拜。【左氏说:不告闰月朔日,是不合礼的;谷梁说:这种做法本来可以省略的】十六年夏五月,鲁公四次没有视朔。【谷梁说:这表明鲁公厌恶政事了】
襄公二十九年春王正月,鲁公在楚国。【赵氏的解释在下面】
昭公三十年春王正月,鲁公在干侯。【此时郓地溃败,鲁公无处容身,寄居在干侯,既然不是他的封地,不能记载为“居”,所以每年岁首都记载他所在的地点】三十一年春王正月,鲁公在干侯。三十二年春王正月,鲁公在干侯。
赵氏说:天子经常在当年冬天向诸侯颁布次年的正朔,诸侯接受它。每月拿着月朔的甲子日在祖庙报告,这就是所谓的禀受正朔。所以说“王正月”,是说这是天子所颁布的。接着用特牲进献,称为告月,也叫告朔。所以《论语》说:“子贡想要去掉告朔用的活羊。”文公因为闰月不是正朔,不举行告朔之礼,只是在那天亲自到祖庙拜谒而已。所以说“犹朝于庙”,因为这是朝拜空庙,所以经文对此加以讥讽。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公在楚”,是记录国君所在的地点,并且表明他不能举行告朔之礼。这是史家的常例,国君在外地的情况很多,全部不记载,是因为这是国家的常事,不值得详细记载,遵循简略的原则。这里是因为国君在正旦远在异地,所以举出这一件事来显示常法。记载“昭公在干侯”,意义与此相同。凡是国君在世,不应该完全废除告朔之礼,应当是由执政大臣代理举行。
郊庙雩社例第十二
啖氏说:“凡是祭祀,常事大多不记载,失礼以及变故则记载。”赵氏说:“凡是郊祀、宗庙、社稷,是用来供奉天地、尊崇祖先而重视生命根本的,都是国家的大礼。所以有过失就记载。”
郊望
僖公三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但仍然举行三望之祭。【公羊、谷梁说:四次占卜不合礼,四月不合时。左氏、公羊都说这是讥讽。仍然举行三望,因为占卜郊祀不吉利而免除牺牲,足以知道没有举行郊祀,所以不说“不郊”】
宣公三年正月,郊祀用的牛口受伤,改卜另一头牛,牛死了,于是没有举行郊祀,但仍然举行三望之祭。【谷梁说:记载郊祀牛的变故,仍然举行三望,意义与僖公三十一年相同】
成公七年正月,小老鼠吃了郊祀牛的角,改卜另一头牛,小老鼠又吃了它的角,于是免除牛,没有举行郊祀,但仍然举行三望之祭。【记载“郊祀牛的变故”,意义与宣公三年相同;“仍然举行三望”,意义与僖公三十一年相同;谷梁说“免除牛是合乎礼的”】十年四月,五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没有举行郊祀。【谷梁说“五次占卜是勉强”】十七年九月辛丑日,举行郊祀。【谷梁说“九月不应该举行郊祀,所以说‘用郊’”】
襄公七年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免除牺牲。【谷梁说:三次占卜是合乎礼的,四月不合时】十一年夏四月,四次占卜郊祀,都不吉利,于是没有举行郊祀。【四月四次占卜郊祀,同僖公三十一年】
【这是十一年】
定公十五年正月,小老鼠吃了郊祀牛,牛死了,改卜另一头牛。夏五月辛亥日举行郊祀。【五月不合时。赵氏说:“我早年常常奇怪小老鼠吃郊祀牛导致死亡。上元二年,因为躲避战乱在会稽,当时有水旱瘟疫之苦。到了第二年发生牛灾,有小老鼠能咬牛,才伤皮肤,没有不死的”】
哀公元年春王正月,小老鼠吃了郊祀牛的角,改卜另一头牛。夏四月辛巳日举行郊祀。【四月不合时】
郊时
啖氏说:天子在冬至祭上帝,又在夏历的孟春祈谷于上帝。礼说:“在郊外”,所以称为郊【不敢直说祭祀天,所以只说祭祀的地方而已】鲁国因为周公的缘故,特别得以在孟春【周历的三月】祈谷于上帝,也称为郊。郊祀都用辛日,所以在二月占卜三月的上辛日,不吉利就占卜中辛日,再不吉利就占卜下辛日。所谓吉事要靠近近日。谷梁说:“从正月到三月,是郊祀的时节。”我认为在十二月下辛日占卜正月上辛日,如果不吉利,就在正月下辛日占卜二月上辛日,如果不吉利,就在二月下辛日占卜三月上辛日,如果不吉利,就不举行郊祀了。这种说法不对。如果以冬至为准,就不应该占卜;如果以夏历的孟春为准,就不应该从周正开始占卜。【公羊旧注以及郑司农注礼也同此说,都是错误的】左氏说:“启蛰而郊,郊而后耕”是对的。【启蛰是建寅之月,百虫惊动而出,只是大致举出时节,不一定取历法惊蛰之节】
养牲
礼说:养牲必须在涤宫三个月。【涤,是养牲的官名】所以从周历十一月下旬开始养牲,到二月中旬牲养好,所以得以在二月下旬占卜三月上辛日。
改卜牛
凡是养牲,必须养两头牲,一头用来祭祀上帝,一头用来祭祀后稷。帝牛有变故【变故,指受伤、被吃之类】就改卜稷牛来代替,另外用其他牛作为稷牛也可以。礼说:“帝牛必须在涤宫三个月,稷牛只要具备即可。”【说稷牛只要备齐就行,不必在涤宫,帝牛必须在涤宫】
不郊
凡是占卜三旬都不吉利,就不举行郊祀。牛死以及牛有灾害,就占卜稷牛来代替。如果占卜稷牛不吉利,以及已经养了稷牛又死了,也都不能举行郊祀。【所说的稷牛意义与上面相同】
免牲
凡是不举行郊祀都占卜免除牺牲。谷梁说:“占卜免除牺牲吉利就免除它。”【免
牲之礼见僖三十一年】不吉则但不郊而已。」又曰:「卜之不吉则系而待庀牲【庀具也,待明年具牲时卜用也】然后左右之【左右随所用也】此説是免牛。凡未成牲曰牛,谷梁云:「牲伤者亦曰牛。」又曰:「已牛矣而又免之,何也?尝置之上帝矣【置之涤官】故卜而免之,不敢专也。」此説是公羊云:「免牲礼也,免牛非礼也。」此説不如谷梁之义精【已前并啖子説】
译关于牺牲的礼仪,可见于《僖公三十一年》的记载:如果占卜不吉利,那么只是不进行郊祀罢了。又说:“如果占卜不吉利,就将牛拴起来等待,等到明年准备牺牲时再占卜使用,然后左右随行,随所用而处置。”这种说法是“免牛”。凡是尚未成为牺牲的称为牛,《谷梁传》说:“牺牲受伤了也称为牛。”又说:“已经称为牛了,却又免除它,为什么呢?因为已经把它安置在上帝的涤官那里了,所以通过占卜来免除它,是不敢擅自做主。”这种说法是《公羊传》所说的:“免除牺牲是合乎礼的,免除牛是不合乎礼的。”这种说法不如《谷梁传》的道理精微。(以上都是啖助的说法)
赵子曰:郊者,天子所以事上帝也。鲁曷为之【诸侯不合郊祀】周公故也。成王尊周公之徳,故锡天子之礼焉。不于日之至,避王室也【周郊天用冬至之日】卜用夏正【建寅之月】于农耕之始也【因祭祀遂祈嵗事故于郊前】比旬而卜之,逺怠慢也【比近也,谓二月下旬卜,三月上辛卜吉,则有司庀事。若逺日卜之得吉,则未庀事,则似堕之也】必更三旬,礼尽于三也【凡礼以三为节】且郊之月殚矣【言此月日尽不可复郊,故不复卜也】
望
啖子曰:「寻春秋义,郊后必望祭,若不郊,则不当望。凡书犹三望,犹皆非礼也【三传义同】
赵子曰:「三望之名,公羊云泰山、河、海也。而左氏、谷梁无其名。説左氏者云:分野之星及封内山川。説谷梁者云:泰山、淮海。据礼篇云:诸侯祭名山大川,在其封内者,而不言星辰。又淮海非鲁之封内。公羊云:山川不在其封内则不祭,而云祀河、海【河、海不在鲁界也】则三家之义皆可疑也。」
庙
公羊曰:周公称太庙【鲁之始祖,故称太庙】鲁公称世室【伯禽始受封,其庙称世室,言世世不毁也】羣公称宫【尊始祖,不令子孙同其称,故曰宫也】
隐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赵子曰:舍八佾,用六佾,犹谓之僭,故曰献】
桓二年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太庙【三传皆云非礼也】八年正月己卯,烝;五月丁丑,烝【公谷皆云黩祀也】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赵子曰讥不时又不】
【改卜也】
庄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左谷皆云非礼也】二十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义同丹楹】
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三传并云:不当吉。赵云:不当禘,不称宫,不及于祖也】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谷梁云:不宜致也】文二年二月丁丑作僖公主【三传皆云:失虞练之时】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三传皆云:逆祀也】六年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左氏云:不告朔非礼;谷梁云:不当朝庙】十三年秋七月,大室屋壊【三传皆云:书不敬也】十六年夏五月,公四不视朔【谷梁云:讥公厌政也】
宣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籥【三传皆云:卿卒不当绎】
成三年二月甲子,新宫灾,三日哭【公谷并云礼也】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三传并云非礼】
昭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定元年九月,立炀宫【义同武宫】八年冬,从祀先公【公谷皆云复正】
啖子曰:「凡宗庙之礼,有常。四时之祭,虽失其月,亦非大故,皆不书。其失时及失礼之大者,乃书。」左氏云:「始杀而尝,闭蛰而烝,过则书。」公羊云:「春曰祠,夏曰禴,秋曰尝,冬曰烝。常事不书【言失礼非常乃书之】此説皆是。
赵子曰:四时之祭皆用夏时【言祠禴尝烝皆用夏之四时也】从物宜也【若以周之四时用四祭于义理及所用之物都不相合,故用夏时为宜也】周虽以建子为正,至于祭祀则用夏时,本月以行四时之祭,故桓八年正月烝,则夏之仲冬也;闵二年五月禘,即夏之三月也。凡四时之祭,盖用孟月。宣八年六月有事于太庙,即夏之孟月也。若有故及日不吉,即用仲月,桓八年正月烝是也。若又有故及日不吉,即用季月,昭十五年二月有事于武宫,即夏之季月也。经文并无讥,故但不失时,即非僭礼,啖説是也。然吉事先近日,苟有其故而用季月,渉于怠矣,当用仲月为嘉也。时物既登,且得二至二分之节,故也。此事礼制都无定证,今考经推理宜耳,故也【向下别无标题,亦并无赵子义,他皆放此】又曰:礼不王不禘【礼篇大传及防服小记并云尔】鲁曷为之?周公故也。周之王也,文王兴之【王业大兴】武王成之【伐纣有天下也】周公康治之【辅幼主治天下】是以鲁得郊焉,所以崇周公也【令鲁子孙用天子礼,所以尊崇周公故也】曰:崇之宜乎【问合礼之宜否】非宜也。国之所以树者
译赵子说:郊祀,是天子用来侍奉上帝的礼仪。鲁国为什么进行郊祀呢?因为周公的缘故。成王尊崇周公的德行,所以赐给鲁国天子的礼仪。不在冬至日进行,是为了避讳王室(周天子在冬至日郊祀)。占卜使用夏历(建寅之月),在农耕开始的时候(因为祭祀顺便祈求年成,所以在郊祀之前)。临近十天进行占卜,是为了避免怠慢(比,近的意思,指二月下旬占卜,三月上旬辛日占卜吉利,那么官吏就准备事务。如果提前很久占卜得到吉利,那么还没有准备事务,就好像怠慢了一样)。必须经过三个旬期,礼仪以三次为极限(凡是礼仪以三次为节度)。况且郊祀的月份已经用尽了(说这个月的日子用尽不能再郊祀,所以不再占卜)。
望祭
啖子说:“推求《春秋》的大义,郊祀之后必定有望祭,如果不郊祀,就不应当望祭。凡是记载‘犹三望’的,‘犹’字都表示不合礼(三传的解释相同)。”
赵子说:“三望的名称,《公羊传》说是泰山、黄河、大海。而《左传》、《谷梁传》没有提到这些名称。解释《左传》的人说:是分野的星辰以及封地内的山川。解释《谷梁传》的人说:是泰山、淮水、大海。根据《礼》篇说:诸侯祭祀名山大川,只祭祀在其封地内的,而不说星辰。况且淮水、大海不在鲁国的封地内。《公羊传》说:山川不在其封地内就不祭祀,却说祭祀黄河、大海(黄河、大海不在鲁国境内),那么三家经义都值得怀疑了。”
庙
《公羊传》说:周公称为太庙(鲁国的始祖,所以称为太庙),鲁公称为世室(伯禽开始受封,他的庙称为世室,说世代不毁弃),众公称为宫(尊崇始祖,不让子孙与他同用一个称呼,所以称为宫)。
隐公五年九月,考仲子之宫。初次进献六佾舞队(赵子说:舍弃八佾,使用六佾,还被称为僭越,所以说‘献’)。
桓公二年夏四月,从宋国取得郜国的大鼎。戊申日,把它纳进太庙(三传都说这是不合礼的)。八年正月己卯日,举行烝祭;五月丁丑日,举行烝祭(《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这是亵渎祭祀)。十四年秋八月壬申日,御廪发生火灾。乙亥日,举行尝祭(赵子说:讥讽不合时宜又不合礼)。
【改卜】
庄公二十三年秋,把桓公庙的柱子漆成红色(《左传》、《谷梁传》都说这是不合礼的)。二十四年春,王三月,雕刻桓公庙的椽子(意义同漆柱子一样)。
闵公二年夏五月乙酉日,在庄公庙举行吉禘祭(三传都说:不应当举行吉禘。赵子说:不应当禘祭,不称宫,没有追溯到祖先)。
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祭夫人(《谷梁传》说:不应当致祭)。文公二年二月丁丑日,为僖公制作神主(三传都说:错过了虞祭和练祭的时机)。八月丁卯日,在太庙举行大事,僖公的神位排在先公之上(三传都说:这是逆祀)。六年闰月,不告朔,仍然朝拜太庙(《左传》说:不告朔是不合礼的;《谷梁传》说:不应当朝拜太庙)。十三年秋七月,大室的屋顶毁坏(三传都说:记载这是不敬)。十六年夏五月,公四次不视朔(《谷梁传》说:讥讽公厌恶政事)。
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死在垂地。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三传都说:卿死了不应当举行绎祭)。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日,新宫发生火灾,哭了三天(《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这是合礼的)。六年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三传都说这是不合礼的)。
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籥舞进入,叔弓死了,去掉音乐,完成祭祀。
定公元年九月,建立炀宫(意义同武宫一样)。八年冬,从祀先公(《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这是恢复正道)。
啖子说:“凡是宗庙的礼仪,有常规。四季的祭祀,即使错过了月份,也不是大过错,都不记载。那些错过时机以及严重失礼的,才记载。”《左传》说:“开始杀戮时举行尝祭,昆虫闭藏时举行烝祭,过了时节就记载。”《公羊传》说:“春天叫祠,夏天叫禴,秋天叫尝,冬天叫烝。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说失礼非常规才记载)。”这些说法都是对的。
赵子说:四季的祭祀都使用夏历(说祠、禴、尝、烝都使用夏历的四季),顺合物候的适宜(如果用周历的四季进行四祭,在义理以及所使用的物品上都不相合,所以使用夏历为宜)。周朝虽然以建子为正朔,至于祭祀则使用夏历,本月进行四季的祭祀,所以桓公八年正月举行烝祭,就是夏历的仲冬;闵公二年五月举行禘祭,就是夏历的三月。凡是四季的祭祀,大概使用孟月。宣公八年六月在太庙举行祭祀,就是夏历的孟月。如果有变故以及日子不吉利,就使用仲月,桓公八年正月举行烝祭就是这样。如果又有变故以及日子不吉利,就使用季月,昭公十五年二月在武宫举行祭祀,就是夏历的季月。经文并没有讥讽,所以只要不失时,就不是僭越礼制,啖子的说法是对的。然而吉事应当靠近吉日,如果有变故而使用季月,就涉及怠慢了,应当使用仲月为美。时物已经成熟,而且得到二至二分的节气,所以如此。这件事礼制都没有确定的证据,现在考察经文推究事理应当如此,所以如此(下面没有别的标题,也没有赵子的解释,其他都仿照这个)。又说:礼制规定不称王不举行禘祭(《礼记·大传》及《丧服小记》都这样说)。鲁国为什么举行禘祭呢?因为周公的缘故。周朝称王,文王兴起王业(王业大大兴起),武王完成王业(讨伐纣王拥有天下),周公安抚治理天下(辅佐年幼的君主治理天下),所以鲁国得以郊祀,这是为了尊崇周公(让鲁国子孙使用天子礼仪,是为了尊崇周公的缘故)。说:尊崇他合适吗?不合适。国家之所以树立
,法制也。法制所以限尊卑【不得陵僭】诸侯而行天子之礼,非周公之意也。其用乎?庄又僭也【成王令鲁得用禘礼,已为僭矣,本止施于周公之庙,今又僭于庄之庙行之,非礼之甚,用其丰备之礼而不能配文王也】不称宫,不及于祖也【若言吉禘于庄宫,即似于庄庙祭及文王,今既不尔,故指言庄公以明之也】凡祭而非者称祭【祭而失礼则书祭名】以本下者称事【祭非失礼为下事张本者则不书祭名,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之类是也】又曰:禘者,本帝王之大祭,诸侯不得行之,成王以特尊周公,令鲁行耳。闵二年遂僭用于庄庙,故经书以讥之。《公羊》云:「其言庄公何?未可以称宫庙也。必若不合于宫庙,行禘而今行之,则当明书以示讥,不应隐避也。」自縁不配文王,故斥言庄公以明之尔。又云:「讥始不三年也。」若然,则当有「初」字,故知皆非也。
译这是法制。法制的目的在于限制尊卑不得僭越诸侯的身份而施行天子的礼仪,这并非周公的本意。它被使用了吗?庄公又僭越了【成王允许鲁国使用禘礼,已经是僭越了,原本只施行于周公的庙,现在又在庄公的庙中施行,这是极大的非礼,使用了丰盛完备的礼仪却不能配享文王】不称宫,是不涉及祖先的意思【如果说“吉禘于庄宫”,就似乎是在庄庙祭祀并涉及文王,现在既然不是这样,所以特意指明庄公以阐明此事】凡是祭祀而失礼的称祭【祭祀如果失礼就书写祭名】以本下者称事【祭祀并非失礼而是为下事张本的就不书写祭名,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之类就是这种情况】又说:禘,本是帝王的大祭,诸侯不得施行,成王因为特别尊崇周公,才允许鲁国施行罢了。闵公二年于是僭越用于庄庙,所以经书书写此事以讥讽它。《公羊传》说:“说庄公是什么意思?还不可以称宫庙。如果确实不合于宫庙,施行禘礼而现在施行,就应当明确书写以示讥讽,不应该隐避。”只是因为不配享文王,所以斥言庄公以阐明罢了。又说:“讥讽开始不守三年之丧。”如果这样,就应当有“初”字,所以知道这些说法都不对。
辨鲁无祠礿义【四时祭名,礼诸篇及诸经书説之不同,故儒者纷然,赵氏辨之】
问曰:「周礼」记四时祭名云:「春祠,夏礿,秋尝,冬烝。」《公羊》亦同。《毛诗》云:「礿祠烝尝,于公先王【协韵,故云尔,其实祠礿尝烝】而《春秋》无礿祠二祭,何也?答曰:「《春秋》中一书烝【虽再书之,其实一事】一书尝,两书禘,皆为失礼及有变故乃书耳。」于祠礿二祭无他故,所以不书,何足怪哉!
辨禘义【禘义尤迷误,故赵子辨之】
赵子曰:礼记大传云:「礼不王不禘【明诸侯不得有也】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所出谓所系之帝】以其祖配之;诸侯及其太庙【诸侯有五庙,唯太庙百世不迁。及者,言逺祀之所及也。不言禘者,不王不禘,无所疑也。不言祫者,四时皆祭,故不言祫也】大夫有大事省于其君,干祫及其高祖【有省,谓有功徳见省记者也。干者,逆上之意也。言逆上及高祖也】予据此事体势相连,皆説宗庙之祀,不得谓之祭天【已上注义并赵子义,非郑▯旧释。下祭法亦然也】礼记防服小记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又下云:「礼不王不禘。」正与大传同,则诸侯不得行禘礼明矣。是以祭法云:「有虞氏禘黄帝【舜祖颛顼,颛顼出于黄帝,则所谓禘其祖之所自出也】而郊喾【帝王郊天,当以始祖配天,即舜合以颛顼配天也。为身继尧绪,不可舍唐之祖,故推喾以配天,而以颛顼为始祖,情祀之至也】祖颛顼【舜之世系出自颛顼,故以为世始也】而宗尧【凡祖者,创业传世之所出也。宗者,徳髙而可尊其庙,并不迁也】夏后氏亦禘黄帝【义同舜也】而郊鲧【禹尊父,且以有水土之功,故以配天也】祖颛顼【禹世系亦出于颛顼也】而宗禹【当禹身亦宗舜,子孙乃宗禹也】殷人禘喾【殷祖契出自喾】而郊防【有水功,故推以配天】祖契【汤出契后】而宗汤【当汤身未有宗】周人禘喾【义与殷同】而郊稷【有播植之功,且为始祖也】祖文王而宗武王【当武王身亦未有宗】
赵子曰:予以为禘、郊、祖宗并叙,永世追祀而不废絶者也。禘者,帝王立始祖之庙,犹谓未尽其追逺尊先之义,故又推尊始祖所出之帝而追祀之,以其祖配之者,谓于始祖庙祭之,而便以始祖配祭也。此祭不兼羣庙之主,为其疎逺,不敢防狎故也。其年数或每年,或数年,未可知也。郑▯注《祭法》云:「禘谓配祭昊天上帝于圜丘也。」葢见《祭法》所説文在郊上,谓为郊之最大者,故为此説耳。《祭法》所论禘、郊、祖宗者,谓六庙之外,永世不絶者有四种尔,非闗配祭也。禘之所及最逺,故先言之尔,何闗圆丘哉?若实圜丘,五经之中,何得无一字説处?又云:「祖之所自出,谓感生帝灵威仰也。」此何妖妄之甚!此文出自纎纬,始于汉哀平间僞书也。桓谭、贾逵、蔡邕、王肃之徒,疾之如雠,而郑▯通之于五经,其为诬蠧甚矣。或问曰:「若然,则《春秋》书鲁之禘何也?」答曰:「成王追宠周公故也。」故《祭统》云:「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禘尝是其义也【郊禘,天子之礼;社与尝,诸侯所自有。撰礼者见《春秋》书尝、社,以为郊禘同,遂妄言耳】鲁之用禘,盖于周公庙而上及文王,文王即周公之所出也,故此祭唯得于周公庙为之。闵公时遂僭于庄公庙行之【亦犹因周公庙有八佾,季氏遂用之于私庭也】以其不追配,故直言庄公而不言庄宫,明用其礼物耳,不追配文王也。本以夏之孟月为之,至孟献子乃以夏之仲月为之【礼杂记》云:「孟献子曰: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献子为之也】今备引诸经书之文证之于左:闵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讥其不当吉,又不当禘于庄】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讥其非时之禘,又讥致于夫人也】左氏云:「烝尝禘于庙。」又云:「禘于武宫、僖宫、襄宫。」又晋人云:「以寡君之未禘祀【时未终防也】又云鲁有禘乐賔祭用之礼运云鲁之郊禘非礼也周
译辨析鲁国没有祠、礿两种祭祀的道理【四时祭祀的名称,在《礼》的各篇及诸经书中说法不同,所以儒者们议论纷纷,赵氏对此进行了辨析】
问:“《周礼》记载四时祭祀的名称说:‘春祠,夏礿,秋尝,冬烝。’《公羊传》也相同。《毛诗》说:‘礿祠烝尝,于公先王’【为了协韵,所以这样说,其实应该是祠、礿、尝、烝】,而《春秋》中没有礿、祠这两种祭祀,为什么呢?”答:“《春秋》中记载了一次烝【虽然记载了两次,其实是一件事】,记载了一次尝,两次记载了禘,都是因为失礼以及有变故才记载的。”对于祠、礿这两种祭祀没有其他缘故,所以不记载,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
辨析禘祭的道理【禘祭的道理尤其令人迷惑错误,所以赵子对此进行了辨析】
赵子说:《礼记·大传》说:“礼制规定,不是王者不能举行禘祭【说明诸侯不得拥有禘祭】。王者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所出是指所系的帝】,用他的祖先配享;诸侯祭祀到太庙【诸侯有五座庙,只有太庙百世不迁。及,是说远祭所到的范围。不说禘,是因为不王不禘,没有疑问。不说祫,是因为四时都祭祀,所以不说祫】。大夫有大事向君主省视,干祫祭祀到其高祖【有省视,是指有功绩被省视记录。干,是逆上的意思。是说逆上到高祖】。我根据这些事理形势相连,都是说宗庙的祭祀,不能称之为祭天【以上注释义理都是赵子的解释,不是郑玄旧的注释。下面《祭法》也是这样】。《礼记·丧服小记》说:“王者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又下面说:“礼制规定,不是王者不能举行禘祭。”正好与《大传》相同,那么诸侯不得举行禘祭就明白了。所以《祭法》说:“有虞氏禘祭黄帝【舜的祖先是颛顼,颛顼出于黄帝,这就是所说的禘祭其祖先所由出的帝】,而郊祭喾【帝王郊祭天,应当以始祖配天,即舜合以颛顼配天。因为自身继承尧的基业,不可舍弃唐的祖先,所以推尊喾以配天,而以颛顼为始祖,这是情祀的极致】,祖祭颛顼【舜的世系出自颛顼,所以以他为世始】,而宗祭尧【凡是祖祭,是创业传世所由出的。宗祭,是德行高尚而可尊其庙,并且不迁的】。夏后氏也禘祭黄帝【义理与舜相同】,而郊祭鲧【禹尊崇父亲,且因为有治理水土的功劳,所以以他配天】,祖祭颛顼【禹的世系也出于颛顼】,而宗祭禹【当禹在世时,也宗祭舜,子孙才宗祭禹】。殷人禘祭喾【殷的祖先契出自喾】,而郊祭防【有水功,所以推尊以配天】,祖祭契【汤出自契之后】,而宗祭汤【当汤在世时,没有宗祭】。周人禘祭喾【义理与殷相同】,而郊祭稷【有播植的功劳,且为始祖】,祖祭文王,而宗祭武王【当武王在世时,也没有宗祭】。
赵子说:我认为禘、郊、祖、宗并列叙述,是永世追祀而不废绝的。禘祭,是帝王建立始祖的庙,还认为未尽其追远尊先的义理,所以又推尊始祖所由出的帝而追祀他,以其祖配享,是指在始祖庙祭祀,而便以始祖配祭。这种祭祀不兼用群庙的主牌,因为疏远,不敢轻慢狎昵的缘故。其年数或者每年,或者数年,不可知。郑玄注《祭法》说:“禘是指配祭昊天上帝于圜丘。”大概是因为看到《祭法》所说的文字在郊祭之上,认为是郊祭中最大的,所以有此说法。《祭法》所论的禘、郊、祖、宗,是指六庙之外,永世不绝的有四种罢了,不关乎配祭。禘祭所及最远,所以先说它罢了,何关乎圜丘呢?如果真的是圜丘,五经之中,怎么没有一个字说明的地方?又说:“祖之所自出,是指感生帝灵威仰。”这多么妖妄!此文出自谶纬,始于汉哀帝、平帝间的伪书。桓谭、贾逵、蔡邕、王肃之徒,痛恨它如仇敌,而郑玄通用于五经,其诬害蠹蚀太严重了。有人问:“如果这样,那么《春秋》记载鲁国的禘祭为什么呢?”答:“是成王追宠周公的缘故。”所以《祭统》说:“成王追念周公,赐给他重祭,郊、社、禘、尝是其义理【郊、禘,是天子的礼;社与尝,是诸侯所自有的。撰礼的人看到《春秋》记载尝、社,以为郊、禘相同,于是妄言】。鲁国使用禘祭,大概是在周公庙而上及文王,文王就是周公所由出的,故此祭只能在周公庙进行。闵公时遂僭越在庄公庙举行【也就像因为周公庙有八佾,季氏遂用于私庭一样】。因为不追配,所以直言庄公而不言庄宫,明白是用其礼物罢了,不追配文王。本来以夏历的孟月进行,到孟献子才以夏历的仲月进行【《礼记·杂记》说:‘孟献子说: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七月而禘,是献子做的’】。现在备引诸经书的文字证明如下:闵公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讥讽其不当吉,又不当禘于庄公】。僖公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讥讽其非时之禘,又讥讽致于夫人】。左氏说:“烝、尝、禘于庙。”又说:“禘于武宫、僖宫、襄宫。”又晋人说:“以寡君之未禘祀【当时未终丧】。又说鲁有禘乐,宾祭用之。《礼运》说鲁之郊禘非礼也,周
公其衰矣【鲁郊多失时又于诸宫用禘礼】郊特牲曰春禘而秋尝【郑▯注禘当为礿】明堂位曰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夏之四月】祭义曰春禘秋尝【郑无注】祭统曰春礿夏禘【郑▯夏时礼也】下文云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禘尝是也【郑无注】杂记云七月之禘献子为之也【义已见上】仲尼燕居云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王制云春礿夏禘【郑▯注殷时礼】又云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尝则不烝烝则不礿【郑▯云虞夏诸侯嵗朝废一时祭也】诗周颂序云雍禘太祖也【郑▯云禘大于时祭而小于祫】又商颂云长发大禘也尔雅云禘大祭也论语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国语曰禘郊之牛角茧栗问者曰左传云蒸尝禘于庙何也答曰此为见春秋经前后祭祀唯有此三种以为祭名尽于此但据经文不识经意所以云尔又见经中禘于庄公以为诸庙合行之故妄云禘于武宫僖宫襄宫皆妄引禘文而説祭尔问者曰若禘非时祭之名则礼记诸篇所説其故何也曰礼记诸篇或孔门之后末流弟子所撰或是汉初诸儒私撰之以求购金【汉初以金购遗书故儒者私撰礼篇鬻之】皆约春秋为之见春秋禘于庄公遂以为时祭之名【若非末流弟子及汉初儒者所着不应差互如此也】见春秋唯两度书禘一春一夏【闵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今之三月僖八年七月禘于太庙今之五月也】所以或谓之春祭或谓之夏祭各自著书不相符防理可见也而郑▯不达其意故注郊特牲云禘当为礿祭义与郊特牲同郑遂不注其注祭綂及王制则云此夏殷时礼也且祭统篇末云,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尝禘是也。何得云夏殷礼哉?遂都不注。郑又见吉禘于庄公,遂云禘小于祫【见毛诗雍篇注】儒者通之,云三年防毕,小禘于襧;五年大祫。自此便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若禘不迎羣庙之主,何得谓之大?若迎羣庙之主,何得于祢庙迎之?又《曾子问》篇中,何得不序【引文在下】乖谬之甚也。且《春秋》宣八年《公羊》云:大事祫也,毁庙之主皆陈于太祖【陈者明素皆蔵于太祖庙,今但出而陈之也】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升者明自本庙而来升也】礼记·曾子问》篇云:祫祭于太庙,祝迎四庙之主【明毁庙之主皆素在太庙,故不迎也】又云:非祫祭则七庙五庙无虚主【义与公羊同】并无説禘为殷祭处,则禘不为殷祭明矣【殷重大之义也】问曰:若禘非三年防毕之殷祭,则晋人云“以寡君之未禘祀”何也?答曰:此左氏之妄也。左氏见经文云“吉禘于庄公”,以为防毕当禘,而不知此本鲁礼,不合施于他国。故左氏亦自云“鲁有禘乐,賔祭用之”,即明诸国无禘了,可知矣。是左氏自相违背,亦可见矣。其左氏虚妄之传,非一,又何疑哉【具在纂例及辨疑中】或曰:禘非殷祭,则《论语》云“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何也?答曰:此夫子为大夫时,当禘祭而往助祭,叹其非礼,故云尔也。初酌酒灌地以降神之时,其礼易行;既灌之后,至于馈荐,则事繁而生懈慢,故夫子退而嫌之。或人因而问其故,夫子不欲指斥君之恶,便云不知也,言其礼难知也。若能知者,则于天下大事,莫不皆知,可如掌中之物。言如此者,是禘礼至难知,以隐其前言非斥之意耳。注家不达其意,遂妄云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为跻僖公,恶之。且祫祭之时,固当先陈设座位,位定之后,乃灌以降神。《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明牲。至即杀之以献。何得先灌然后设位乎?先儒不达经意,相防致误,皆此类也【或难曰:夫子所叹,若非为逆祀而别亏礼,则《春秋》何不书乎?答曰:《春秋》所纪祭祀,皆失时及非常变故乃云尔。至于懈慢亏失,史官如何书乎?若如此细故尽书,则《春秋》一年经当数万言,不当如此简也】述《祭统》者不达此意,遂云:「明乎郊社之义,禘尝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乎?」此不达圣人掩君恶之意,遂云尔。假令达于祭礼,亦仪表中一事尔。若别无理化之徳,何能治天下乎?此并即文为説,不能逺观大指
译公大概衰败了吧【鲁国在郊祀时多失掉时节,又在各宫使用禘礼】。《郊特牲》说:“春禘而秋尝。”【郑玄注:禘应当为礿】。《明堂位》说:“季夏六月,以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即夏历四月】。《祭义》说:“春禘秋尝。”【郑玄无注】。《祭统》说:“春礿夏禘。”【郑玄注:这是夏时的礼制】。下文说:“成王追念周公,赐给他重祭,郊、社、禘、尝就是。”【郑玄无注】。《杂记》说:“七月的禘,是献子做的。”【义理已见上文】。《仲尼燕居》说:“明白了郊社的礼、禘尝的意义,治理国家就像指着手掌一样容易。”《王制》说:“春礿夏禘。”【郑玄注:这是殷时的礼制】。又说:“礿就不禘,禘就不尝,尝就不烝,烝就不礿。”【郑玄说:虞夏时期诸侯岁朝废除一个时祭】。《诗·周颂》序说:“《雍》是禘祭太祖。”【郑玄说:禘大于时祭而小于祫】。又《商颂》说:“《长发》是大禘。”《尔雅》说:“禘是大祭。”《论语》说:“禘祭从既灌之后,我就不想看了。”《国语》说:“禘、郊的牛角像茧栗一样。”
问者说:“《左传》说‘烝、尝、禘于庙’,为什么呢?”答曰:“这是因为看到《春秋》经前后祭祀只有这三种,以为祭名尽于此,只是依据经文,不了解经意,所以这样说。又看到经中‘禘于庄公’,以为诸庙合行,所以妄说‘禘于武宫、僖宫、襄宫’,都是妄引禘文来解说祭祀罢了。”
问者说:“如果禘不是时祭之名,那么《礼记》诸篇所说的缘故是什么呢?”答曰:“《礼记》诸篇或是孔门之后末流弟子所撰,或是汉初诸儒私撰之以求购金【汉初以金购遗书,故儒者私撰礼篇鬻之】,都约略依据《春秋》而作,看到《春秋》‘禘于庄公’,遂以为时祭之名【若非末流弟子及汉初儒者所著,不应差互如此也】。看到《春秋》只有两度书禘,一春一夏【闵二年五月吉禘于庄公,即今之三月;僖八年七月禘于太庙,即今之五月】,所以或谓之春祭,或谓之夏祭,各自著书,不相符防,理可见也。而郑玄不达其意,故注《郊特牲》云‘禘当为礿’,《祭义》与《郊特牲》同,郑遂不注;其注《祭统》及《王制》则云‘此夏殷时礼也’。且《祭统》篇末云:‘成王追念周公,赐之重祭,郊、社、尝、禘是也。’何得云夏殷礼哉?遂都不注。郑又见‘吉禘于庄公’,遂云‘禘小于祫’【见毛诗《雍》篇注】。儒者通之,云‘三年丧毕,小禘于祢;五年大祫。自此便三年一禘,五年一祫。若禘不迎群庙之主,何得谓之大?若迎群庙之主,何得于祢庙迎之?又《曾子问》篇中,何得不序【引文在下】,乖谬之甚也。且《春秋》宣八年《公羊》云:‘大事祫也,毁庙之主皆陈于太祖【陈者,明素皆藏于太祖庙,今但出而陈之也】,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升者,明自本庙而来升也】。’《礼记·曾子问》篇云:‘祫祭于太庙,祝迎四庙之主【明毁庙之主皆素在太庙,故不迎也】。’又云:‘非祫祭则七庙五庙无虚主【义与公羊同】。’并无说禘为殷祭处,则禘不为殷祭明矣【殷,重大之义也】。”
问曰:“若禘非三年丧毕之殷祭,则晋人云‘以寡君之未禘祀’何也?”答曰:“此左氏之妄也。左氏见经文云‘吉禘于庄公’,以为丧毕当禘,而不知此本鲁礼,不合施于他国。故左氏亦自云‘鲁有禘乐,宾祭用之’,即明诸国无禘了,可知矣。是左氏自相违背,亦可见矣。其左氏虚妄之传,非一,又何疑哉【具在纂例及辨疑中】。”
或曰:“禘非殷祭,则《论语》云‘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何也?”答曰:“此夫子为大夫时,当禘祭而往助祭,叹其非礼,故云尔也。初酌酒灌地以降神之时,其礼易行;既灌之后,至于馈荐,则事繁而生懈慢,故夫子退而嫌之。或人因而问其故,夫子不欲指斥君之恶,便云不知也,言其礼难知也。若能知者,则于天下大事,莫不皆知,可如掌中之物。言如此者,是禘礼至难知,以隐其前言非斥之意耳。注家不达其意,遂妄云既灌之后,列尊卑序昭穆,为跻僖公,恶之。且祫祭之时,固当先陈设座位,位定之后,乃灌以降神。《郊特牲》云:‘既灌然后迎牲,明牲至即杀之以献。’何得先灌然后设位乎?先儒不达经意,相沿致误,皆此类也【或难曰:夫子所叹,若非为逆祀而别亏礼,则《春秋》何不书乎?答曰:《春秋》所纪祭祀,皆失时及非常变故乃云尔。至于懈慢亏失,史官如何书乎?若如此细故尽书,则《春秋》一年经当数万言,不当如此简也】。”
述《祭统》者不达此意,遂云:‘明乎郊社之义,禘尝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乎?’此不达圣人掩君恶之意,遂云尔。假令达于祭礼,亦仪表中一事尔。若别无理化之德,何能治天下乎?此并即文为说,不能远观大指。
,致此▯耳。问者曰:《王制》所云:「礿则不禘,禘则不尝,尝则不烝,烝则不礿」,信如郑説乎?答曰:撰此篇者,亦縁见《春秋》中唯有禘烝尝三祭,谓鲁唯行此三祭,遂云尔。若信如郑注,诸侯每嵗皆朝,即逺国来往,须厯数时,何独废一时而已?又须往来常在道路,如何守国理民乎?问者曰:《明堂位》云:「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又云:「夏礿,秋尝,冬烝。」此即以禘为大祭,而时祭阙一时,义甚明着也。答曰:《礼》篇之中,「夏礿,秋尝,冬烝」,庸浅鄙妄,此篇为甚,故云:「四代之官,鲁兼用之。」又云:「君臣未尝相弑也,礼乐刑法未尝变也。」其鄙若此,何足徴乎?郑▯不能寻本讨原,但随文求义,解此禘礼,輙有四种。其注《祭法》及《小记》则云:「禘是祭天。」注《毛诗》颂则云:「禘是宗庙之祭,小于祫。」注《郊特牲》则云:「禘当为礿。」注《祭统》《王制》则云:「禘是夏殷之时祭名。」殊可怪也。问者曰:禘若非圆丘,《国语》云:「郊禘之牛角茧栗」,何也?答曰:凡禘皆及五帝,五帝之功髙,遂为五方之主,则《月令》所谓「其帝太昊」等是也。以其功髙,厯代兆于四郊以祭之,比之次于天帝。且郊祀稷牛角犹茧栗,则太皥黄帝之牛不得不尔,何足疑哉?儒者又云:禘祫俱大祭,祫则于太祖庙列羣庙之主,禘则于文武庙各迎昭穆之主【文为穆列武为昭列,已毁庙及未毁之主,各以昭穆分集于文武】予谓凡太庙之有祫祭,象生有族食之义,列昭穆则齿尊卑之义,今乃分昭穆各于一庙,集之有何理哉?又五经中何得无似是之説【言不独无明文,亦无疑似之説】若有此礼,五庙七庙有虚主,其《曾子问》篇中何得不该【义已见上】盖儒者无以分别禘祫之异,强生此义,又何怪哉
译导致这样罢了。提问者说:《王制》中所说的:“举行礿祭就不举行禘祭,举行禘祭就不举行尝祭,举行尝祭就不举行烝祭,举行烝祭就不举行礿祭”,真的像郑玄所说的那样吗?回答说:撰写这篇文章的人,也是因为在《春秋》中只看到禘、烝、尝这三种祭祀,认为鲁国只实行这三种祭祀,于是便这样说。如果真像郑玄注释的那样,诸侯每年都去朝见天子,那么遥远的国家往返,需要经历好几个季节,为什么偏偏只废除一个季节的祭祀呢?而且必须经常往来在路上,怎样治理国家、管理百姓呢?提问者说:《明堂位》说:“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祭祀周公。”又说:“夏祭为礿,秋祭为尝,冬祭为烝。”这就是把禘祭作为大祭,而时祭缺少一个季节,道理非常明确。回答说:《礼》篇之中,“夏祭为礿,秋祭为尝,冬祭为烝”这种说法,平庸浅薄、鄙陋妄诞,这一篇最为严重,所以说:“四代的官制,鲁国兼而用之。”又说:“君臣未曾互相杀害,礼乐刑法未曾改变。”如此鄙陋,哪里值得作为证据呢?郑玄不能探求本源,只是顺着文句寻求意义,解释这禘礼,竟然有四种说法。他在注释《祭法》和《小记》时说:“禘是祭天。”注释《毛诗》颂篇时说:“禘是宗庙之祭,小于祫祭。”注释《郊特牲》时说:“禘应当是礿。”注释《祭统》《王制》时说:“禘是夏、殷时期的时祭名称。”真是奇怪啊。提问者说:如果禘祭不是圆丘祭,《国语》说:“郊祭和禘祭的牛角像茧栗一样小”,这是为什么呢?回答说:凡是禘祭都涉及五帝,五帝的功业崇高,于是成为五方的主宰,就是《月令》所说的“其帝太昊”等。因为他们的功业崇高,历代在四郊立坛祭祀他们,地位仅次于天帝。况且郊祭稷神的牛角还像茧栗一样小,那么太昊、黄帝的牛角不得不这样,有什么可怀疑的呢?儒者又说:禘祭和祫祭都是大祭,祫祭是在太祖庙排列群庙的神主,禘祭是在文、武庙分别迎接昭穆的神主【文王为穆列,武王为昭列,已毁庙及未毁庙的神主,各自按昭穆分别聚集在文、武庙】。我认为凡是太庙举行祫祭,是象征生前有家族共食的意义,排列昭穆是区分长幼尊卑的意义,现在却把昭穆分别安置在一个庙里,聚集他们有什么道理呢?又在五经中哪里会有似是而非的说法【意思是不仅没有明文,也没有疑似的说法】。如果有这种礼仪,五庙、七庙会有空置的神主,那么《曾子问》篇中为什么没有涵盖这一点【道理前面已经说过】。大概是因为儒者无法区分禘祭和祫祭的不同,强行生出这种意义,又有什么奇怪的呢?
门社
庄二十五年夏六月,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左氏云:当伐鼓于社,不当用牲】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左氏云:凡天灾,有币无牲】三十年九月,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左氏云:非正阳之月】
【当伐鼔不当用牲】
文十五年六月,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义同庄二十五年】
左氏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又曰:「日有食之,唯正阳之月朔慝未作【正月为建巳之月,慝谓隂气】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又曰:「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不鼓。」啖子曰:「据左氏所説,正礼也。」此书「门社」皆记非常也。
雩
赵子曰:凡祈泽曰雩【泽,润泽也。谓祈雨也。凡祈雨,祭毕星及山林川泽也】称大国徧雩也【谓都邑徧修之,所以称大也】勤民之祀也,故志之【勤,忧念也。建巳之月,雩祭自是常事,不书】
桓五年秋大雩
僖十一年秋八月大雩。十三年秋九月大雩。成三年秋大雩。七年冬大雩。
襄五年秋,大雩。八年九月,大雩。十六年秋,大雩。十七年九月,大雩。二十八年秋八月,大雩。
昭三年八月大雩。六年秋九月大雩。八年秋大雩。十六年九月大雩。二十四年八月大雩。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啖子云:「辛不言大者,承上文可知也】
定元年九月大雩。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十二年秋大雩。
赵子曰:左氏云「龙见而雩,过则书之」,又曰「书不时也」,盖并为逾建巳之月为不时耳。若然,则但言某月日雩可知也。「不时」何用书「大」哉?故知此説非也。雩者,为旱书也,以明旱而雩,有益也,忧民故书之,与「书不雨」义同。《谷梁》云:「雩得雨曰雩,不得曰旱。」此説是也。旧説大谓礼物有加也。若礼物有加,即书「大」,何者是祈雨之雩乎?假令实谓礼物有加故书「大」,则礼物合度,但失时者当但书雩,何得总云「大」哉?《公羊》曰:「大雩者,旱祭也。」何以不言「旱」?言「雩」则「旱」见,言「旱」则「雩」不见。此説亦非也。雩祭名尔,旱乃灾也。以「雩」言「旱」,非举重之义。
婚姻例第十三【太子生附】
啖子曰:凡婚姻合礼者,皆不书。赵子曰:凡男女之礼【谓诸侯婚姻之礼也】人伦之本也,风教之始也。是以先王敬之,故纪其阙耳【阙失则书之也】
纳币
庄二十二年冬,如齐纳币【公谷皆云亲纳币,非礼;啖子云时居丧,又娶雠女也】文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公羊云讥丧娶;赵子云又讥使公子纳币也】成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赵子云婚礼不当使公孙也】
啖子曰:鲁往他国纳币,皆常事,不书。凡书者,皆讥也。他国来,亦如之。《公羊》云:「纳币不书【合礼者皆不书】此説是也。《左氏》不达此例,云:「襄仲如齐纳币」,为合礼,误亦甚矣【説具辨疑】赵子曰:婚礼有六: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即纳币也】五、请期;六、亲迎【即逆女也】春秋》独书其二【纳币及逆女也】以纳币方契成【已前三礼并未结定】逆女为事终,举重之义也。
逆王后
桓八年冬,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赵子曰:言遂逆者,讥不躬白于王】襄十五年春,刘夏逆王后于齐【左氏曰:卿不行,非礼也】
啖子曰:古儒者或言天子当亲迎,或言不当亲迎,二説不同,未敢定也。然《春秋》所载,皆讥也【合礼则常事不书也】
赵子曰:先儒争此义。郑康成据《毛诗》义,以文王亲迎为证据。文王乃非天子,不可为证。考之大体,固无自逆之道。王者之尊,海内莫敌。故嫁女,即使诸侯主之;适诸侯,诸侯莫敢有其室。若屈万乗之尊,而行亲迎之礼,即何莫敌之有乎?问曰:夫子对哀公云:「为天地社稷宗庙之主,非谓天子乎?」答曰:「鲁有郊天祀地之礼,故云尔。何得言天子之礼乎?」
内逆女
桓三年秋公子翚如齐逆女【文姜也谷梁云当亲迎使大
译门社
庄公二十五年夏六月,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祭祀【左氏说:应当在社坛击鼓,不应当使用牺牲】秋天,发生大水灾,在社坛和宫门击鼓并使用牺牲祭祀【左氏说:凡是天灾,只用币帛不用牺牲】三十年九月,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祭祀【左氏说:不是正阳之月】
【应当在社坛击鼓,不应当使用牺牲】
文公十五年六月,发生日食。在社坛击鼓并使用牺牲祭祀【意义与庄公二十五年相同】
左氏说:“发生日食,天子不举行宴乐,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用币帛祭祀,在朝廷击鼓。”又说:“发生日食,只有在正阳之月的初一,阴气尚未发作时【正月是建巳之月,慝指阴气】,才在社坛用币帛祭祀,在朝廷击鼓。”又说:“凡是天灾,只用币帛不用牺牲。不是日食月食,不击鼓。”啖子说:“根据左氏所说,这才是正规的礼制。”《春秋》记载“门社”,都是记录不合常规的事情。
雩
赵子说:凡是祈求雨水润泽都称为雩【泽,润泽。意思是祈求雨水。凡是祈求雨水,祭祀完毕还要祭祀星宿以及山林川泽】称为大国遍行雩祭【意思是都城普遍举行,所以称为大】这是忧念百姓的祭祀,所以记载下来【勤,忧念。建巳之月,雩祭本是常事,不记载】
桓公五年秋,大雩
僖公十一年秋八月,大雩。十三年秋九月,大雩。成公三年秋,大雩。七年冬,大雩。
襄公五年秋,大雩。八年九月,大雩。十六年秋,大雩。十七年九月,大雩。二十八年秋八月,大雩。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六年秋九月,大雩。八年秋,大雩。十六年九月,大雩。二十四年八月,大雩。二十五年七月上辛日,大雩,季辛日又行雩祭【啖子说:“辛日不称‘大’,是承接上文可知”】
定公元年九月,大雩。七年秋,大雩。九月,大雩。十二年秋,大雩。
赵子说:左氏说“龙星出现时行雩祭,过时则记载”,又说“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大概都是把超过建巳之月视为不合时宜。如果这样,那么只说某月某日行雩祭就明白了。“不合时宜”为什么还要记载“大”呢?所以知道这种说法不对。雩祭,是因为干旱而记载,以表明因干旱而行雩祭,是有裨益的,因为忧念百姓所以记载,与“记载不雨”的意义相同。《谷梁传》说:“雩祭求得雨水称为雩,求不得称为旱。”这种说法是对的。旧说认为“大”是指礼物有增加。如果礼物有增加就记载“大”,那么什么是祈求雨水的雩祭呢?假使确实是因为礼物有增加所以记载“大”,那么礼物合乎法度,只是不合时宜的,应当只记载“雩”,怎么能一概称为“大”呢?《公羊传》说:“大雩,是干旱时的祭祀。”为什么不直接说“旱”?说“雩”则“旱”意自见,说“旱”则“雩”意不见。这种说法也不对。雩是祭祀的名称,旱才是灾害。用“雩”来表示“旱”,不符合举重以明轻的原则。
婚姻例第十三【太子生附】
啖子说:凡是婚姻合乎礼制的,都不记载。赵子说:凡是男女之礼【指诸侯的婚姻之礼】是人伦的根本,风化教化的开端。因此先王敬重它,所以只记载其缺失【有缺失才记载】
纳币
庄公二十二年冬,前往齐国纳币【《公羊》《谷梁》都说亲自纳币,不合礼;啖子说当时居丧,又娶仇敌之女】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前往齐国纳币【《公羊》说讥讽居丧娶妻;赵子说又讥讽派遣公子纳币】成公八年夏,宋公派遣公孙夀来纳币【赵子说婚礼不应当派遣公孙】
啖子说:鲁国前往他国纳币,都是常事,不记载。凡是记载的,都是讥讽。他国前来,也是如此。《公羊传》说:“纳币不记载【合乎礼制的都不记载】”这种说法是对的。《左氏》不通晓这个条例,说:“襄仲前往齐国纳币”,是合乎礼制的,错误也太严重了【说明见辨疑】赵子说:婚礼有六项: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即纳币】五、请期;六、亲迎【即迎娶新娘】《春秋》只记载其中两项【纳币和迎娶新娘】因为纳币时婚约才确定【此前三项礼仪并未最终定案】迎娶新娘是事情的终结,这是举重以明轻的原则。
逆王后
桓公八年冬,祭公前来,于是从纪国迎娶王后【赵子说:说“于是迎娶”,是讥讽没有亲自向周王禀告】襄公十五年春,刘夏从齐国迎娶王后【左氏说:卿不亲自前往,不合礼】
啖子说:古代儒者有的说天子应当亲自迎娶,有的说不应当亲自迎娶,两种说法不同,不敢确定。然而《春秋》所载,都是讥讽【合乎礼制则是常事不记载】
赵子说:先儒争论这个意义。郑康成依据《毛诗》的意义,以文王亲自迎娶为证据。文王并非天子,不能作为证据。考察大体,本来就没有亲自迎娶的道理。天子的尊贵,海内无人能敌。所以嫁女,就派遣诸侯主持;嫁给诸侯,诸侯不敢拥有自己的居室。如果委屈万乘之尊,而行亲自迎娶之礼,那还有什么无敌的呢?问:夫子对哀公说:“作为天地社稷宗庙的主宰,不是指天子吗?”答:鲁国有郊祀天、祭祀地的礼仪,所以这样说。怎么能说是天子的礼仪呢?
内逆女
桓公三年秋,公子翚前往齐国迎娶新娘【文姜。《谷梁传》说应当亲自迎娶,派遣大
文四年夏逆妇姜于齐【出姜也。谷梁云:讥礼成于齐,故曰妇。不书公,不斥言】宣元年春公子遂如齐逆女【齐姜也。义与公子翚同】
啖子曰:诸侯亲迎,皆常事,不书。谷梁云:“亲迎常事,不志。”是也【公羊意同】公子翚、公子遂、叔孙侨如为君逆夫人,皆以非礼书。翚、遂公子而行婚礼,尤不可也。左氏以卿逆为合礼,殊误矣。
外逆女
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公谷并云:讥不亲迎】
庄二十七年冬,莒庆来逆叔姬【公羊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礼也。谷梁意同】僖二十五年夏,宋荡伯姬来逆妇【谷梁云:姑不当自逆,称妇,有姑之辞也】
宣五年九月,齐髙固来逆子叔姬【义同莒庆赵子云,时君之女也,以别非姑姊妹,故加子字也,皆放此也】
啖子曰:「凡外逆女,皆以非礼。书《公羊》云:『外逆女,不书【合礼者不书】是也。」
王后归
桓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
左氏曰: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赵子曰:敬王室也【言所以书】记其是以着其非【天下之母当取之于诸侯,其归也当赴告天下。春秋时王室无纲,少能如此,故记此则不书者皆受讥也】谷梁曰:为之中者,归之也【言鲁为媒,居中问导成之所以书也】按:王后者,天下之母,不同于诸侯,自合书之,不关鲁为之媒,乃书也。
王女归
庄元年冬,王姬归于齐【赵子曰:时齐鲁雠,讥其为婚主也】十一年冬,王姬归于齐【义同元年】
赵子曰:「凡外女归,皆以非常乃书【合礼则不书也】谷梁云:『为之中者,即归之【中谓内与其礼】若然,则他公何不见有婚主之事,而庄公独两处书乎?则知书归者皆非常也,讥与雠为婚主也。」
内女归
隐二年九月,纪履緰来逆女。冬十月,伯姬归于纪【讥,义见上】七年三月,叔姬归于纪。
庄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归于酅【啖子曰:非姬而归,故加纪字,义见本传】二十五年夏伯姬归于▯
僖十五年秋季姬归于鄫
成九年二月伯姬归于宋
啖子曰:「公羊、谷梁并云:妇人谓嫁曰归,是也。凡内女归嫁为夫人,则书【以尊卑敌公为之服,故书其归】但言归而不云逆者,知自来逆,常事不书。」
夫人至
桓三年秋,夫人姜氏至自齐【文姜也,谷梁曰:不言翚之以来,公亲受之于齐侯也】
庄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哀姜也,谷梁云:以雠之子荐宗庙,故曰入也】
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声姜也,赵子曰:讥禘,以讥致也】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穆姜也,赵子曰:书以,言不当以也。夫人者,将以承宗庙,也可不敬乎】
成十四年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齐姜也,义同宣元年赵子曰:书氏谬増也,言传写谬误也】
啖子曰:凡夫人初至,皆书告于庙也。赵子曰:文四年逆归姜【出姜也】不书至,贬成礼于齐也。昭公娶吴孟子,不书至,耻娶同姓,不告庙也。襄公、定公、哀公,并不迎夫人。文九年夫人姜氏至,不入,此例者,以非初逆之至。
夫人如及防飨
庄二年冬十一月,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文姜也,左谷皆云非礼。赵子曰:姜氏齐侯之恶着矣,亦所以病公,言不能正家也】四年春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谷梁云:飨甚矣,言其恶甚于防】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赵子曰:不当如也,见其奸】七年春,夫人姜氏防齐侯于防【义同二年】冬,夫人姜氏如齐【义同五年】二十年春王正月,夫人姜氏如莒
僖十七年秋,夫人姜氏防齐侯于卞【赵氏云:参议也】
文九年春,夫人姜氏如齐【赵子曰:无父母而归宁,故曰如,讥之也】
啖子曰:凡夫人行,皆书比于公也。赵子曰:诸侯之女,既嫁父母存,则归宁,不然则否。今则不尔,故书曰如【如者,朝聘之名,非妇人之事。若合礼者之归宁,则当云寜于某】左氏例云:夫人归宁曰如某,此説非也。据经文所书者,皆以非礼故也。若以文姜如齐为合礼,则天下无非礼事矣
译鲁文公四年夏,从齐国迎娶妇姜【这是出姜。《谷梁传》说:讥讽婚礼在齐国完成,所以称“妇”。不记载鲁公,也不斥责言辞】。鲁宣公元年春,公子遂前往齐国迎娶女子【这是齐姜。其义与公子翚相同】。
啖子曰:诸侯亲自迎娶,都是常事,不记载。《谷梁传》说:“亲自迎娶是常事,不记录。”这是对的【《公羊传》意思相同】。公子翚、公子遂、叔孙侨如替国君迎娶夫人,都因为不合礼制而记载。翚、遂身为公子却执行婚礼,尤其不可。《左传》认为由卿大夫迎娶符合礼制,大错特错了。
外邦迎娶女子
鲁隐公二年九月,纪国的履緰来迎娶女子【《公羊传》《谷梁传》都说:讥讽不亲自迎娶】。
鲁庄公二十七年冬,莒国的庆来迎娶叔姬【《公羊传》说:大夫越过国境迎娶女子,不合礼制。《谷梁传》意思相同】。鲁僖公二十五年夏,宋国的荡伯姬来迎娶妇【《谷梁传》说:婆婆不应当亲自迎娶,称“妇”,是有婆婆的措辞】。
鲁宣公五年九月,齐国的高固来迎娶子叔姬【其义与莒庆相同。赵岐说:当时是国君的女儿,为了区别于姑母或姐妹,所以加上“子”字,其他情况都仿照此例】。
啖子曰:“凡是外邦迎娶女子,都因为不合礼制。《公羊传》记载:‘外邦迎娶女子,不记载【符合礼制的不记载】。’这是对的。”
王后出嫁
鲁桓公九年春,纪国的季姜嫁到京师。
《左传》说:凡是诸侯的女儿出嫁,只有王后记载。赵岐说:尊敬王室【说明记载的原因】。记载这件事是为了彰显那些不记载的是错误的【天下的母亲应当从诸侯中选取,她出嫁时应当通告天下。春秋时期王室没有纲纪,很少能这样做的,所以记载这件事,那么不记载的都受到讥讽】。《谷梁传》说:为之中者,归之也【说鲁国做媒,居中问导促成,所以记载】。按:王后是天下之母,不同于诸侯,自然应当记载,不是因为鲁国做媒才记载的。
王女出嫁
鲁庄公元年冬,王姬嫁到齐国【赵岐说:当时齐鲁是仇敌,讥讽鲁国做婚主】。十一年冬,王姬嫁到齐国【其义与元年相同】。
赵岐说:“凡是外邦女子出嫁,都因为非常规才记载【符合礼制则不记载】。《谷梁传》说:‘为之中者,即归之【中指内部参与其礼】。如果这样,那么其他国君为什么没有做婚主的事,而庄公偏偏两处记载呢?就知道记载出嫁的都是非常规的,讥讽与仇敌做婚主。”
内女出嫁
鲁隐公二年九月,纪履緰来迎娶女子。冬十月,伯姬嫁到纪国【讥讽,其义见上文】。七年三月,叔姬嫁到纪国。
鲁庄公十二年春王三月,纪叔姬嫁到酅【啖子曰:不是姬姓却出嫁,所以加上“纪”字,其义见本传】。二十五年夏,伯姬嫁到〇。
鲁僖公十五年秋,季姬嫁到鄫。
鲁成公九年二月,伯姬嫁到宋国。
啖子曰:“《公羊传》《谷梁传》都说:妇人称出嫁为归,这是对的。凡是内女出嫁成为夫人,就记载【因为尊卑相当,公为之服丧,所以记载其出嫁】。只说归而不说迎,知道是自来迎娶,常事不记载。”
夫人到达
鲁桓公三年秋,夫人姜氏从齐国到达【这是文姜,《谷梁传》说:不说翚把她带来,是鲁公亲自从齐侯那里接受】。
鲁庄公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这是哀姜,《谷梁传》说:把仇敌的儿子荐入宗庙,所以说“入”】。
鲁僖公八年秋七月,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致送夫人【这是声姜,赵岐说:讥讽禘祭,借此讥讽致送】。鲁宣公元年三月,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到达【这是穆姜,赵岐说:记载“以”,说不应当用“以”。夫人是用来承继宗庙的,能不恭敬吗】。
鲁成公十四年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到达【这是齐姜,其义与宣元年相同。赵岐说:记载“氏”是谬误增加,传抄错误】。
啖子曰:凡是夫人初次到达,都记载告知宗庙。赵岐说:文公四年迎娶归姜【出姜】不记载到达,贬低在齐国完成礼制。昭公娶吴孟子,不记载到达,耻于娶同姓,不告知宗庙。襄公、定公、哀公,都不迎娶夫人。文公九年夫人姜氏到达,不入,这些例子,是因为不是初次迎娶的到达。
夫人如及防飨
鲁庄公二年冬十一月,夫人姜氏在禚地会见齐侯【这是文姜,《左传》《谷梁传》都说非礼。赵岐说:姜氏与齐侯的恶行昭著了,也用来指责鲁公,说不能正家】。四年春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侯【《谷梁传》说:宴请太过分了,说其恶行甚于防地】。五年夏,夫人姜氏前往齐军【赵岐说:不应当前往,显示其奸邪】。七年春,夫人姜氏在防地会见齐侯【其义与二年相同】。冬,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其义与五年相同】。二十年春王正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鲁僖公十七年秋,夫人姜氏在卞地会见齐侯【赵氏说:参议】。
鲁文公九年春,夫人姜氏前往齐国【赵岐说:没有父母而回娘家省亲,所以说“如”,讥讽她】。
啖子曰:凡是夫人出行,都记载,比附于国君。赵岐说:诸侯的女儿,既已出嫁,父母健在,就回娘家省亲,不然就不。现在不是这样,所以记载为“如”【“如”是朝聘的名称,不是妇人的事。如果符合礼制的回娘家省亲,就应当说“宁于某”】。《左传》条例说:夫人回娘家省亲叫“如某”,这种说法不对。根据经文所记载的,都因为不合礼制。如果把文姜前往齐国视为符合礼制,那么天下就没有不合礼制的事了。
。又书如莒,岂是归宁乎?谷梁每经下皆云:妇人既嫁,不逾竟,逾竟非礼也。若然,则父母存,岂得絶其归宁乎?又未嫁之女、孀居之妇,岂得逾竟乎?故不足取。
译又说“如莒”这件事,难道是归宁吗?《谷梁传》在每一条经文下都说:妇女既然已经出嫁,就不应越过国境,越过国境是不符合礼制的。如果这样,那么父母健在时,难道就能断绝她们归宁的权利吗?再说未出嫁的女子、守寡的妇女,难道就能越过国境吗?所以这种观点不值得采纳。
夫人归本国
文十八年冬,夫人姜氏归于齐【子赤之母,文公夫人,左氏云:襄仲杀子赤,夫人归于齐】
赵子曰:「言归不反之辞也。」左氏云:「夫人出曰归于某。」据文公夫人归于齐,乃是襄仲杀子赤后自归耳,不可以此为例。若夫人实有罪见出,必当云「出归于某」,以示贬,不应但云「归」尔。
内女来
庄二十有七年冬,▯伯姬来【赵子云:讥无父母而来也】
僖五年春,▯伯姬来朝,其子【公羊云:参讥之】二十有五年夏,宋荡伯姬来逆妇【谷梁云:姑不当自逆妇也】二十有八年秋,▯伯姬来【义同庄二十七年伯姬来】三十有一年冬,▯伯姬来归【义同宋伯姬也】
宣五年冬,齐髙固及子叔姬来【啖子云:“大夫非公事与妻出竟,非礼也。时叔姬初嫁,未合归宁,假令合归宁,如此书之,以明髙子之非也】
赵子曰:「凡内女称来,不宜来也。讥无父母而归也。左氏曰:『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言礼当来也。』窃谓合礼者悉常事不书,岂有二百四十二年内女唯两度归宁乎?盖知非礼而来,故书云尔。若须归宁耳。公羊云:『内女直来曰来,』此盖见无他事故云尔。殊不知经意。」
内女出
文十有五年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啖子云:不言齐叔姬,不售于齐也。赵子云:书来归于姬上者,非嫁后之出,故异其文焉】
宣十有六年秋郯伯姬来归
成五年正月▯叔姬来归
啖子曰:「内女见出,皆书曰『来归』,大其事也【三传意同】郯伯姬▯叔姬,不书嫁而书出,或嫁时夫未为君也。赵子曰:「为妇而出,着其非也【言妇道不修故被出若出非其罪经必异文但无非罪者尔】
杂婚姻事
桓三年九月,齐侯送姜氏于讙【左氏云:诸侯不当自送女,公谷同】庄元年夏,单伯送王姬【赵子云:不书送】二十有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谷梁云:娶雠人女,故云入;左氏云:妇人用币,非礼也;公羊意亦同此】
成九年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赵子云不当使卿致也】
啖子曰:「凡杂婚姻事,亦以非常乃书。」
媵
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成八年冬,卫人来媵。九年夏,晋人来媵。十年夏,齐人来媵。
啖子曰:凡媵,常事不书。公子结为遂事起,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故书【礼当二国媵】公羊云:媵不书。谷梁云:媵浅事也,不志。此説皆是。左氏云: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若然,则莒姓己,郯姓己,邾姓曹,此三国同姓,至少如嫁女,孰为媵乎?恐此礼难行,今不取。赵子曰:左氏云异姓则不合媵,则成十年直云齐人来媵,足知非礼,何假先书卫乎?所以先书二国者,明九女已足,而又来媵,所以为失礼。非谓讥异姓来媵,其义亦甚明。
太子生
桓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
啖子曰:「君嫡子生,以太子生之礼接之,则史书之。庄公是嫡夫人之子,又以太子生之礼接之,故书【余公虽有是嫡夫人之子,不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故不书也】赵子曰:「太子生多矣,曷为书子同?礼备故也。礼备于嫡,是重宗庙【太子将承先君之宗庙】记其是以着其非也【但书备礼者,则不备礼者自见】言太子生备其礼,常事也,不当书。为余公皆不备礼,不可书之,但举有礼者足以示诫。」
春秋集传纂例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纂例卷三
唐 陆淳 撰
崩薨卒塟例第十四
左氏曰:「凡崩薨来告,则书;不然,则否。」
啖子曰:天子卒曰崩,诸侯卒曰薨,皆臣子之辞。外诸侯则曰卒,卒终也。本国不言卒【言卒如合终然】故异其文。如今凶仪称亲属亡没,异于吊者之辞,情礼然也。
公羊曰: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按此説,不了何者?天子至尊,天下称曰崩,可也。诸侯曰薨,则本国臣子言之。至于赴告,犹曰不禄。王史及他国之史,则书卒。自此以下,其家臣赴告,并
译夫人归本国
文公十八年冬天,夫人姜氏回到齐国【她是子赤的母亲,文公的夫人,《左传》说:襄仲杀了子赤,夫人便回到齐国】
赵岐说:“‘归’字是表示不再回来的说法。”《左传》说:“夫人被休弃出宫,称为‘归于某国’。”根据文公夫人回到齐国,这其实是襄仲杀了子赤后她自行返回的,不能以此为例。如果夫人确实有罪而被休弃,必定应当记载为“出归于某国”,以表示贬斥,不应该只记载为“归”。
内女来
庄公二十七年冬天,〇伯姬来【赵岐说:讥讽她没有父母陪同而来】
僖公五年春天,〇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公羊传》说:这三处记载都是讥讽】二十五年夏天,宋国的荡伯姬来迎接儿媳【《谷梁传》说:婆婆不应当亲自去迎接儿媳】二十八年秋天,〇伯姬来【意义同庄公二十七年的伯姬来】三十一年冬天,〇伯姬来归【意义同宋伯姬】
宣公五年冬天,齐国的高固和子叔姬来【啖助说:“大夫如果不是因公事而带着妻子出国,是不合礼的。当时叔姬刚出嫁,不符合归宁的条件,假设符合归宁条件,这样记载,是为了表明高固行为的错误”】
赵岐说:“凡是本国女子记载为‘来’,是不应该来的。讥讽她没有父母陪同而归来。《左传》说:‘凡是诸侯的女儿回娘家省亲称为‘来’,是说合乎礼制应当来的。’我私下认为,合乎礼制的事情都是常事不记载,难道二百四十二年间本国女子只有两次回娘家省亲吗?大概是因为不合礼制而来,所以记载下来。如果是必须回娘家省亲,《公羊传》说:‘本国女子直接来称为‘来’,’这大概是因为没有其他缘故才这样记载。殊不知经文的本意。”
内女出
文公十五年十二月,齐国人送子叔姬回来【啖助说:不称齐叔姬,是因为在齐国没有成功立足。赵岐说:记载‘来归’在‘姬’字之上,是因为这不是出嫁后的休弃,所以文字有所不同】
宣公十六年秋天,郯国的伯姬来归
成公五年正月,〇叔姬来归
啖助说:“本国女子被休弃,都记载为‘来归’,是夸大这件事【三传意思相同】郯伯姬、〇叔姬,不记载出嫁而记载休弃,或许出嫁时丈夫还不是国君。赵岐说:“作为妇人而被休弃,是彰显她的过错【意思是妇道不修所以被休弃,如果被休弃并非她的过错,经文必定会改变文字,只是没有无罪被休的情况罢了】
杂婚姻事
桓公三年九月,齐侯送姜氏到讙【《左传》说:诸侯不应当亲自送女儿,《公羊传》《谷梁传》意思相同】庄公元年夏天,单伯送王姬【赵岐说:不记载送】二十四年八月丁丑,夫人姜氏进入;戊寅,大夫和宗妇相见,使用币帛【《谷梁传》说:娶仇人的女儿,所以用‘入’;《左传》说:妇人使用币帛,不合礼;《公羊传》意思也与此相同】
成公九年夏天,孙行父到宋国送女儿【赵岐说:不应当派卿去送】
啖助说:“凡是杂乱的婚姻事务,也是因为非常规才记载。”
媵
庄公十九年秋天,公子结在鄄地替陈国人送陪嫁女子,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成公八年冬天,卫国人来送陪嫁女子。九年夏天,晋国人来送陪嫁女子。十年夏天,齐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啖助说:凡是送陪嫁女子,常事不记载。公子结是因为随后的盟约之事才记载,这是根本。三国来送陪嫁女子,不合礼,所以记载【礼制规定应当由两国送陪嫁】《公羊传》说:送陪嫁女子不记载。《谷梁传》说:送陪嫁女子是浅近的事,不记录。这些说法都是对的。《左传》说:凡是诸侯嫁女,同姓国家送陪嫁,异姓国家则不送。如果这样,那么莒姓己,郯姓己,邾姓曹,这三个国家同姓,至少像嫁女时,谁送陪嫁呢?恐怕这种礼制难以实行,现在不采纳。赵岐说:《左传》说异姓国家不送陪嫁,那么成公十年直接记载齐国人来送陪嫁,足以知道不合礼,何必先记载卫国呢?之所以先记载两国,是为了说明九个女子已经足够了,却又来送陪嫁,所以是失礼。并不是讥讽异姓国家来送陪嫁,其意义也很明白。
太子生
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出生
啖助说:“国君的嫡子出生,用太子出生的礼仪接待,史官就记载。庄公是嫡夫人之子,又用太子出生的礼仪接待,所以记载【其他国君虽然有嫡夫人之子,不用太子出生的礼仪接待,所以不记载】赵岐说:“太子出生很多,为什么记载子同?因为礼仪完备。礼仪完备于嫡子,是重视宗庙【太子将继承先君的宗庙】记载他是为了彰显不合礼制的【只记载礼仪完备的,那么礼仪不完备的自然显现】说太子出生礼仪完备,是常事,不应当记载。因为其他国君都不完备礼仪,不可记载,只举出有礼制的足以示警。”
春秋集传纂例卷二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集传纂例卷三
唐 陆淳 撰
崩薨卒塟例第十四
《左传》说:“凡是国君去世,有使者来报告,就记载;不然,就不记载。”
啖助说:天子去世称为崩,诸侯去世称为薨,都是臣子的说法。外国的诸侯则称为卒,卒是终结的意思。本国不称卒【称卒就像合乎终结一样】所以文字不同。如今凶仪中称呼亲属亡故,不同于吊唁者的说法,是情理如此。
《公羊传》说:天子称为崩,诸侯称为薨,大夫称为卒,士称为不禄【按此说法,不通顺的是什么?天子至尊,天下称为崩,可以。诸侯称为薨,是本国臣子说的。至于赴告,还称为不禄。王室史官和其他国家的史官,则记载为卒。自此以下,其家臣赴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