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宋会要辑稿三

第 3 页

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401–600 段

独试学官之法,尚未闻罢去。伏望特赐罢去试选之法,悉取于学校。」从之。详见国子监。

九月七日,给事中俞 言:「窃虑学校方兴之际,监司州县不知朝廷本意,专为育(大)[人]材,有务为丰腆饮食,其弊至于以实直时佑移为市价;务为假借学生,其弊至于犯法害教,多至讼庭,或戾知佐,或侵良民,而不敢问;务为从事外饰,则有枉用钱粮之费;务为申请遗利,则有与民争利之过。惟申明条令,密赐戒告密:疑误。,乃可杜绝其源。」诏札与提举学事司。

二十五日,给事中俞 言:「学生祖父母、父母老病,或无兼侍,许归宿者。若实在斋者二十人,即乞不得过五人,十人即乞不得过三人,三人以上不得过一名。」诏诸学生满五人听一名出宿,五人以上二人,每十人加二人。又言:「教授谒禁等法,可谓详备,盖欲诸生执经问难,请见无时,循循诱人,贵得成材,以为时用。而诸州教授,有或多务出入,罕在学校,至如过客到发,亦与郡官同讲将迎之礼。愿申明条令,违者必罚。」从之。

十月二日,诏诸赡学田业,免纳二税。

二十二日,尚书省检会给事中俞 奏:「今县令佐御带管勾,专切捡察学事。欲乞注拟有出身人,令专管学事,常留在县,不得州郡及诸司差出。不充师长人,更不管学事,御内仍不带。」

十一月六日,怀德军言:「军学补试到

合格学生一十五人,委(士)[是]士人渐多,难以并附镇戎军教养。所有教授,亦乞差注。」诏除差教授别作施行外,余依。

十七日,国子司业苏(某)[烨]言:「乞下诸路提举学事司,索州县养士之余,除量存留外,各据所余之数,旋还常平旧拨产业之价。又其余促州县置买物业,择其尤者,优与推赏。」从之。

三年正月十八日,敕令所删定官李嘉言:「教授入学,堕而弗虔,有未尝升堂者,往往止托逐经学谕撰成口义,传之诸斋,抄录上簿而已,未尝亲措一辞于其间。至于本斋轮流覆讲,则亦未尝过而问焉。欲乞委知、通觉察点检,有似此者觉察,申提举司,按实以闻。」从之。

二月十三日,臣僚言:「学生虽已经公试,其仲月私试,亦合并引三场。」从之。

二十五日,辟廱看详:「诸路州军,有校定内舍止有一人处,既难以分为三等校定,今相度,欲考察及十五分,为下等校定。」从之。

三月十八日,臣僚言:「诸州教授任满赏格,有轻于本州岛曹掾官处,理当依曹掾官法推赏。」从之。

闰四月三日,礼部言:「翰林医学充驻泊之人,系理为任,即是有官品之人。欲比附外任官条制,令随侍子弟等入邻州学,为随行亲。」从之。

四日,诏八行添置诸州教授。

译参照选拔资格,都由朝廷任命。唯独考试学官的办法,还没有听说废止。恳请特别赐令废止考试选拔的办法,全都从学校中选取。」朝廷听从了。详见国子监条。

九月七日,给事中俞栗上奏说:「私下担忧学校正当兴盛之际,监司州县不了解朝廷的本意,专门为了培育人材,有的一味丰厚饮食供给,其弊端至于用实价的时价来抬高市场价格;有的一味放纵学生,其弊端至于犯法妨害教化,多至于诉讼公堂,有的顶撞长官佐吏,有的侵害良民,而不敢过问;有的一味追求表面上的装饰,就有枉费钱粮的开支;有的一味申请谋取利益,就有与民争利的过失。只有申明条例法令,秘密加以告诫,才可以杜绝这种弊端的根源。」诏令下发文书给提举学事司。

二十五日,给事中俞栗上奏说:「学生的祖父母、父母年老生病,如果没有兄弟侍奉的,允许回家探视留宿。如果实际在校住宿的有二十人,就请求不得超过五人外出,十人的就请求不得超过三人,三人以上的不得超过一名。」诏令各学生满五人的允许一名外出留宿,五人以上的两名,每十人增加两名。又上奏说:「教授拜谒禁令等法规,可以说已很详备,本意是想让学生们持经请教质疑问难,随时可以求见,循循善诱以引导人,希望能成材,以供当时任用。而各州教授,有的多有外出,很少在学校,甚至遇到过往客人来去,也与郡官一样举行迎来送往的礼节。希望申明条例法令,违反的必定处罚。」朝廷听从了。

十月二日,诏令各处赡学田产,免征二税。

二十二日,尚书省汇总核查给事中俞栗的奏疏说:「现在县令、佐官带管勾职务,专门负责检查督察学校事务。请求任用有出身的人,让他专门管理学校事务,经常留在县里,不得被州郡以及各司差遣外出。不能担任师长的人,就不再管理学校事务,官职衔上也不再挂此名号。」

十一月六日,怀德军上奏说:「本军学补试

合格的学生十五人,可见士人正逐渐增多,难以一并附于镇戎军教养。所需教授,也请求差派任命。」诏令除差派教授另作处理外,其余依此办理。

十七日,国子司业苏烨上奏说:「请求下达命令给各路提举学事司,核查州县养士经费中的结余,除酌量留存外,各自根据剩余的数目,逐渐归还常平旧拨的产业价值。又将其余的钱责成州县购置物产产业,选择其中好的,优加奖赏。」朝廷听从了。

三年正月十八日,敕令所删定官李嘉上奏说:「教授到学校任职,懈怠而不恭敬,有的从未曾登堂讲学,往往只是托付各经的学谕撰写好口头解义,传给各斋,抄录记入簿册而已,从未曾亲自在其中说过一句话。至于本斋轮流复讲,也从未曾过问。请求委托知州、通判察觉检查,有像这样的情况被发现的,上报提举司,核实情况后上报朝廷。」朝廷听从了。

二月十三日,臣僚上奏说:「学生虽已经过公试,仲月的私试,也应当一并施行引试三场。」朝廷听从了。

二十五日,辟廱审议详情:「各路州军,有校定内舍生只有一人的地方,既难以分为三等来校定,现在斟酌,想考核达到十五分的,列为下等校定。」朝廷听从了。

三月十八日,臣僚上奏说:「各州教授任满的奖赏规格,有的比本州曹掾官还轻。理应依照曹掾官的办法给予奖赏。」朝廷听从了。

闰四月三日,礼部上奏说:「翰林医学充任驻泊之人,按理算作在任,这就是有官品的人。请求比照外任官的条例规定,让随侍的子弟等进入邻州学,作为随行亲属。

御制学法,诸士以八行中选,为诸生之首选,充职事长、谕。其已命官之人,窃虑亦合先差。估望以八行应格人为教官选首。」从之。 七日,太学博士陆德先言:「伏

五月二十日,

诏:「诸路已拨良田赡学,提举学事司更不拨还常平价钱。」

六月十一日,尚书省言:「诸县令、佐,差有出身一人。缘见任令、佐以三年为任,伺候差注,乃在三年之外。学校不可缓,欲令转运、提举司契勘诸县官,对移上、内舍发科人,随资序到任二年以下充令、佐。于学事司钱内支食钱三贯。如不足,吏部注人替。满两考人,其被替人理一任,减一考改官。」从之。

六月十三日,诏:「诸路教授,尚多阙员,旷职废事非便。令尚书省置籍,每季左右司 刷半年以上阙,从本省榜示,许合格人投状指射。左右司勘会合格人,具名呈禀讫,送中书省。限二日差充。以曾试中或曾经两任教授人,次充教授一年以上,次曾充两学正录,次曾充两学大职事半年以上,次曾充两学长谕,次曾为贡首,次曾在公试十人名内,于格内中二事以上者,为合格。即无中格人,愿就者,但一中格,听选。无一事中格人者,以曾补内舍人选充。即非上舍登科,不在选限,以中格多者为上。同者,以格内一事先后为上。俱同者,具名禀宰(丞)[臣],选一名。尚书省吏房那拨手分二名,专一注行;左右司增置手分二名,贴书二名,专一行遣。」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政和学规

政和学规

政和三年六月庚申,尚书省言:「学校养士,以待天下贤能,可以作人材,敦士行,兴教化。自县学升之州,自州升之辟雍,自辟雍升之太学,然后命官。则县学为升贡之本。今天下令佐令:原缺,据下文「令佐」补。,吏部注授,多非

其人。俗吏则以学为不急,不加察治,纵其犯法。庸吏则废法学奸,漫不加省,有罪不治。以故学生近来在学,(欧)[殴]斗争讼,至或杀人。盖令佐不加治训,州县不切举察,提举官失于提按,以致如此。不惟士失其行,亦官废其职。今具下项:

一、州县学生有犯,在学杖以下从学规,徒以上若在外有犯,并依法断罪。

一、州县学生有犯,教授、令、佐、职事人不纠举,与同罪。知、通失按,减一等。提举官又减一等。若故纵,并加二等。欲令转运、提举司契勘诸县官对移上内舍登科人,随资序到任二年以下,充令、佐。于学事司钱内支食钱三贯。如不足,吏部注人替。满两考人,其被替人理一任,减一考(政)[改]官。」

诏依。

七月五日,濠州州学教授陈汤求言:「监宫观岳庙之人,其间有在本贯居住,其随侍子弟,自合入本贯学,不当却入邻州学。

译」朝廷听从了。

四日,诏令按八行标准增设各州教授。

御制学法规定,士人凭八行标准中选,作为诸生中的首选,充任职事长、谕。已经任命为官的人,我私下认为也应当优先差派。恳请以合乎八行标准的人作为教官选任的首选。」朝廷听从了。 七日,太学博士陆德先上奏说:「我

五月二十日,

诏令说:「各路已拨给的良田充作赡学之用的,提举学事司不再拨还常平钱价。」

六月十一日,尚书省上奏说:「各县令、佐,差派有出身的一人。因为现任令、佐以三年为一任,等到差派任命时,已经在三年任期之外了。学校事务不能拖延,请求让转运、提举司核查各县官员,对调上舍、内舍登科人,按资历顺序,到任两年以下的充任令、佐。从学事司经费内支给食钱三贯。如果不够,由吏部任命人接替。任满两考的人,其被替代的人任期算作一任,减一考予以改官。」朝廷听从了。

六月十三日,诏令说:「各路教授,还有很多空缺,荒废职事有害于政务不便。命令尚书省设立簿籍,每季由左右司

清点半年以上的空缺,由本省张榜公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投状申请补任。左右司核查符合条件的人,开列姓名上报,送中书省。限两日内差派任命。以曾考试中选或者曾经任两任教授的人,其次曾任满一年以上教授的人,其次曾任两学正录的人,其次曾任两学大职事半年以上的人,其次曾任两学长谕的人,其次曾任贡首的人,其次曾在公试成绩十人之内的人,在这些条件中符合两项以上的,算作合格。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人,愿意就任的,只要符合一项条件,也听任选用。没有一项符合条件的人,就以曾经补为内舍的人选任充任。如果不是上舍登科,不在选拔限内,以符合条件多的为优先。相同的,以条件中排列在前的项目为优先。都相同的,开列姓名禀报宰相,选定一名。尚书省吏房拨出手分二名,专门负责登记办理;左右司增设手分二名,贴书二名,专门负责办理此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政和学规

政和学规

政和三年六月庚申,尚书省上奏说:「学校养士,用以等待天下的贤能之人,可以借此培养人才,敦厚士人品行,兴办教化。从县学升入州学,从州学升入辟雍,从辟雍升入太学,然后才任命为官。那么县学就是升贡的根本。现在天下的县令、佐官(原缺),由吏部任命,大多不是

合适的人选。庸俗的官吏就认为学校事务不紧急,不加以察治,放纵学生犯法。平庸的官吏就荒废法度、纵容奸邪,漫不经心不加省察,有罪不加惩治。因此学生近来在学校中,殴斗争讼,甚至有的杀人。这是因为县令、佐官不加以治理训导,州县不切实举报察查,提举官失于督察,以致造成这种情况。不仅是士人失去了品行,也是官员荒废了职责。现列出以下几项:

一、州县学生有犯法行为的,在校内杖刑以下的依照学规处理,徒刑以上的如果在校外犯的,一并依法定罪判刑。

一、州县学生有犯法行为的,教授、县令、佐官、职事人不予举报检举的,与之同罪。知州、通判失于查察的,减一等处罚。提举官再减一等。如果是故意放纵的,都加二等处罚。请求让转运、提举司核查各县官员,对调上舍、内舍登科人,按资历顺序,到任两年以下的充任令、佐。从学事司经费内支给食钱三贯。如果不够,由吏部任命人接替。任满两考的人,其被替代的人任期算作一任,减一考改官。」

诏令依此办理。

七月五日,濠州州学教授陈汤求上奏说:「监管

」从之。

十一月,新差提举河东路常平等事毕仲愈言:「学田户兼佃职田,于是水旱减放,每在学校,丰穰厚利,常归令、佐。乞应学田佃户,不得令兼佃职田。」从之。

十五日,假将仕郎李雨状:「自兴三舍,预籍升补。昨被本路劝籴军储,补前件名目,缘此使(雨)[两]引去学校。伏望许令进纳人元系上舍升补者,听依荫补人入学听下「听」字:疑有误。。」从之。《玉海》:政和三年九月,诏诸州每岁燕贡士于学,因讲射礼。

十一月,中书省言:「检会政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广西路提举学事司申,五月十六日圣旨,乡举里选

三代所以宾兴贤能,以善养人者也。今学校之兴,教养之令具矣。后来寖失本旨,至参以科举。罢废县学,给粮之法,害令惑众者非一。可并依大观三年四月以前指挥。其后降指挥,更不施行。本司已牒诸州,依旧取拨以前应有拘收到户绝田宅,并隶本司于行于行:疑为「施行」之误。。诸路学已足者,若不罢取拨户绝田舍,有害常平法。」诏罢取拨户绝等田充学费,诸路依此。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礼部言:「将仕郎前阶州将利县尉丁兴宗,乞比附宫观差遣人,入学读书等事。寻取到辟廱状,欲令入学。」从之。更有似此之人,并依此。

二月十二日,诏:「今后逐县令、佐,有贡士出身人内,从上差一员兼县学教谕,仍月给食钱七贯。其管勾在学职事,依教授法。」

二月三日,中书省言:「小学生见近一千人,入学者尚未已。今来只有贡士教谕十人,今欲分为十斋。小学教谕,增与月俸,给钱两贯,不许受束修。」从之。据《实录》,宣和元年七月,有范致厚自国子小学录为校书郎,未见初置小学录旨挥。

三月二日,诏〔诸路〕应小学生及百人处诸路:原缺,《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二六补。,并添差教谕一员。因开封府雍丘县申请,故有是命。

四月十五日,新知颍昌军事崔直躬言:「县学文士不满一季,武士不满半年,皆不与试。县学并以孟月试补,而引试常在下旬,考授预选,入学又须累日。岁升乃以正月上旬锁院,缘此,秋试武士,科试文士,到来春试补入州学,多有日数不足,遂

又次年方与试升补。乞诏有司,使县学试补,须于孟月上旬了毕。到来岁岁升之日,生员在县学月日得足,庶使天下寒俊,一 不至滞留。」从之。

五月三日,新提举广东路常平等事柳忞言:「乞今后州县文移,系干学校者,并因公牒,不得依前止行帖引。」从之。

政和四年二月十四日,臣僚言:「乞应元符末上书邪等人,虽在未入仕以前,不差教授官及充考试官。」从之「二月」至「以之」:原在「五月」条与「五月二十二日」条之间,今依时序调整。

译宫观岳庙的人,其中有的在本籍居住,其随侍子弟,本应进入本籍的学校,不应当却进入邻州学。」朝廷听从了。

十一月,新差派提举河东路常平等事毕仲愈上奏说:「学田佃户兼种职田,遇到水旱灾害要减免租税时,每每在学校丰收获利厚的时候,好处常归令、佐所有。请求凡是学田佃户,不得让他们兼种职田。」朝廷听从了。

十五日,假将仕郎李雨上状说:「自从兴办三舍法,就预先登记升补的资格。前不久被派往本路劝募军粮储备,补充了这个名目,因此使我两头耽误了学业。恳请允许进纳人原本属于上舍升补的,听任依照荫补人入学(后一「听」字疑有误)。」朝廷听从了。《玉海》记载:政和三年九月,诏令各州每年在学校设宴款待贡士,趁机演习射礼。

十一月,中书省上奏说:「核查政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广西路提举学事司呈报的,五月十六日的圣旨,乡举里选是

三代用来招纳贤能之人、以善道培养人才的办法。现今学校兴办,教养的法令已经具备。后来渐渐失去了本来的宗旨,甚至掺杂了科举的做法。废止县学,取消供给粮食的办法,有害法令、迷惑众人的情况不止一处。可以一并依照大观三年四月以前的指挥文书办理。此后颁布的指挥文书,不再施行。本司已经行文各州,依照旧例取拨从前已经收缴的绝户田宅,一并隶属本司施行。各路学校经费已经充足的,如果不停止取拨绝户田舍,会有害于常平法。」诏令停止取拨绝户等田充作学校经费,各路都依此办理。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礼部上奏说:「将仕郎前阶州将利县尉丁兴宗,请求比照宫观差遣人,办理入学读书等事。随后取得辟廱的呈状,同意让他入学。」朝廷听从了。以后再有类似情况的人,都依此办理。

二月十二日,诏令说:「今后各县令、佐,凡是有贡士出身的人,从中选派一名兼任县学教谕,仍按月给食钱七贯。其管理学校在学职事的,依照教授的办法。」

二月三日,中书省上奏说:「小学生现在将近一千人,入学的人还未停止。现在只有贡士教谕十人,现在打算分为十斋。小学教谕,增加月俸,给钱两贯,不许收受学费。」朝廷听从了。据《实录》记载,宣和元年七月,有范致厚从国子小学录升任校书郎,还没见到最初设置小学录的旨意文书。

三月二日,诏令各路凡是小学生达到百人的地方,一并增设教谕一名。这是因为开封府雍丘县申请,才有此命令。

四月十五日,新任知颍昌军事崔直躬上奏说:「县学的文士入学不满一季,武士入学不满半年的,都不给予测试。县学都在每季首月进行试补,而引试常常在下旬进行,考核授职预先选拔,入学又需要很多天。岁升考试于正月上旬封锁考院,因此秋季测试武士、考核文士的时间,到来年春天试补进入州学时,往往日数不够,于是

又要等到第二年才能参加升试补录。请求诏令有关部门,让县学的试补,必须在每季首月上旬完成。到来年岁升考试之日,生员在县学的月日就足够了,希望使天下贫寒俊秀之士,一律不至于滞留。」朝廷听从了。

五月三日,新任提举广东路常平等事柳忞上奏说:「请求今后州县的文书往来,凡是涉及学校事务的,都用公文,不得再像从前一样只用帖引。」朝廷听从了。

政和四年二月十四日,臣僚上奏说:「请求凡是元符末年上书被列为邪等的人,即使在未入仕以前,也不差派他们担任教授官及考试官。」朝廷听从了(「二月」至「以之」原在「五月」条与「五月二十二日」条之间,今依时序调整)。

五月,停

。

五月,罢支食钱。

五月二十二日,尚书省言:「小学生为无考选升补之法,故外任官随行亲应入小学者,许入任所州县小学。大观续降指挥,称依随行亲条违法意。」诏删去。

六月二十五日,礼部言:「新差杨州司户高公粹,乞外州军小学生并置功课簿籍。国子监状:检承小学令,诸学并分上、中、下三等,能通经为文者,为上;日诵本经二百字、《论语》或《孟子》一百字以上,为中;若本经一百字《论语》或《孟子》五十字者,为下。仍置历书之。欲依本官所请。」从之。

六月,尚书省言:「自合依令作有官国子生。」诏三年七月十五日旨挥更不施行。

政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辟廱申明:『乞将当年牓上名次通比,从一高者相压。』已可其请,仍以在学月日先之,所以优其久被教养者。欲乞颁降诸路州学,并依此施行。」从之。 七月二日,新差提举京西北路学事辛炳言:「伏

十三日,新差提举荆湖北路学事徐行可奏:「乞立法,令诸州钱粮官,须逐日入

学支收官物,庶不致亏失。」从之。

八月九日,诏:「学校以善养人,设师儒,建黉宇,备 羞,教天下士。十有二年,道日益明,士日益众,庶几于古。而养士之额尚循前数,有司拘以定额,士游学校,不被教养于学者,尚多有之,则野有遗材矣。诸路学校,及百人以上者,三分增一分;百人以下者,增一分之半。即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路,学生数少者仰提举学事司具可与不可增及所增数闻奏。」按:《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载此诏于「五年八月十日」。

二十七日,新差提举广南西路学事洪拟言:「编户之间,有预学籍者,其父兄尽以辞诉之事付之,校争锥刀之末,而不知以为耻。欲望特降睿旨,应州县学,非为户首,而辄诉本户事者,官司不得受理,仍坐以谤詈争讼之罚。」从之。

二十三日,臣僚言:「迩者,大学小学教谕受赇,并以赃论。州县学职事违法受赇,乞依大学小学教谕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江南西路提举学事司言:「吉州州学,依额养士七百九十二人,即日见在学生计六百三十四人,委是在学人数至多。除见任教授二员外,

译止发给食钱。

五月二十二日,尚书省上奏说:「小学生因为没有考选升补的办法,所以外任官随行的亲属应当进入小学的,允许进入任所州县的小学。大观年间又颁布指挥文书,说是依照随行亲属的条例违反法令本意。」诏令删去此项规定。

六月二十五日,礼部上奏说:「新差派扬州司户高公粹,请求外州军小学生都设置功课记录簿册。国子监回复说:查考小学的令文,各学都分为上、中、下三等,能通晓经书写文章的,为上等;每日背诵本经二百字、《论语》或《孟子》一百字以上的,为中等;如果本经一百字、《论语》或《孟子》五十字的,为下等。仍要设簿登记。请求依照该官员所请求的办理。」朝廷听从了。

六月,尚书省上奏说:「应当依照令文,作为有官职的国子生。」诏令三年七月十五日的指挥文书不再施行。

政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辟廱申明:『请求将当年榜上名次一并比较,从名次高的排列相压。』已经批准了这个请求,仍以在学月日的先后来排列,以便优待那些长久受教养的人。请求颁布给各路州学,一并依此施行。」朝廷听从了。 七月二日,新任提举京西北路学事辛炳上奏说:「恳请

十三日,新任提举荆湖北路学事徐行可上奏说:「请求立法,命令各州钱粮官,必须每日进入

学校收支登记官方物资,才不至于造成亏损遗失。」朝廷听从了。

八月九日,诏令说:「学校用善道培养人才,设立师儒,建立学堂,备办祭祀之礼、教化天下士人。已经十二年了,道德日益昌明,士人日益增多,几乎接近古代的水平。但是养士的名额还沿袭以前的数目,有关部门拘泥于固定名额,士人游学于学校,却得不到学校教养的,还有很多,那么民间就有遗漏的人才了。各路学校,达到一百人以上的,增加三分之一;一百人以下的,增加一半。至于陕西、河北、河东、京东路,学生人数少的,责成提举学事司具体上报可以增加还是不可以增加以及增加的数目。」(按:《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二七记载此诏在「五年八月十日」。)

二十七日,新差派提举广南西路学事洪拟上奏说:「编户百姓之中,有的在学籍之中的,他们的父兄将所有诉讼争执之事都交托给他,去争夺细小的利益,却不知道以此为耻。恳请特别降下圣旨,凡是州县学校的学生,如果不是户主,却擅自诉讼本户的事情的,官府不得受理,仍以诽谤诟骂争讼的罪名惩处。」朝廷听从了。

二十三日,臣僚上奏说:「近来,大学、小学教谕接受贿赂的,都按贪赃论罪。州县学职事人员违法收受贿赂的,请求依照大学、小学教谕已经得到的指挥文书施行。」朝廷听从了。

八月二十五日,江南西路提举学事司上奏说:「吉州州学,按定额养士七百九十二人,目前实际在学生员共有六百三十四人,实际上在学人数是相当多的。除现任教授两名外,

依大观元年七月十七日敕条指挥,更合添置教授一员。」从之。

九月十五日,左司员外郎蔡靖言:「建州额养文士一千三百二十八人,依条合差教授二员为额。乞差三员。」诏依。又言:「检会近降指挥,八行出身官,许添差诸州教授。及续承敕,八行应格人为教官选首。缘见选教授格内,并无该载八行之人,未审逐次

译根据大观元年七月十七日敕令的指示,应当增设教授一员。皇帝准奏。

九月十五日,左司员外郎蔡靖上言:建州按定额供养文士一千三百二十八人,按规定应差派教授二员为定额,请求差派三员。皇帝下诏准许。又上言:查检近日颁下的指示,八行出身的官员,允许添差为各州教授。此后又接连奉到敕令,八行合格之人为教官人选之首。但现今所定选任教授的条例中,并无记载八行出身之人的条文,不知道每次

指挥合如何施行 」诏今后从中书省差。

十七日,新河北路转运判官张孝纯言:「古者诸侯贡士,天子必试之于射宫。凡燕飨之际,未尝不用射也。国家恢崇学校,又学置射圃俾士人旬休讲射,特未闻用射于燕飨之际。欲望诏诸路州郡,每岁燕贡士于学,因讲射礼。」从之。

十八日,诏养士五百人已上处,守令并堂除。

十月七日,永兴军等路提举学事司言:「乞差定边军教授。」又广西提举学事司奏举额外摄官周元充平州文材堡教授,填复置阙。取到吏部状,准敕节文,新创置州军管下县寨新民教授,合从本司奏举。诏定边军许差教授一员,余依。

二十九日,吏部言:「齐州状,州学先差到小使臣一员,管勾钱粮什物,并部辖诸色人应干在学烟火等。后来随教授指挥减罢。今来本学生员数多,官物浩瀚,虽依大观学制,于倚郭县令佐内差委钱粮官,系是兼管,难以日逐躬亲赴学应副。乞下吏部,依旧差注。」从之。仍诏诸路依此。

九月十一日,权发遣泉州郑南言:「窃观州县小学额,大州止五十人,其下三万户县四十人,其下止于五人,恐从学者众,额有定员。欲乞委学事司,或人材多、户口众处,增广旧额,量添教谕员数。」诏令诸路学事司相度闻奏。后梓州增十五人,共六十五人。温州增三十人,共七十人。

迩者立小学三舍之法,固宜推而广 十一月二十一日,国子博士李迈言:「伏

之,使州郡小学遵仿新令,分为三舍,庶几内外均一。」从之。

十一月二十日,利州(降)[路]提举学事司言:「州县学所管祭器及节镇州府祭服,自合供应本学释奠使用。窃虑诸州俯所管器服,将来损坏,关借本学祭器等使用。乞申明行下诸路,今后州县学器服,乞依私借陈设什物出学条断罪。」从之。

二十六日,诏:「荫补入官人,随处入所在州学。仍别为斋,公私试附州学生,别作号考校。岁终校定,不通作在学人数。余并依国子生法。若请特给假,通计及三日已上,不理为在学月日。候及年,本州岛给公据,参部日照使。年未及十五人,愿入学者,听。曾犯第三等已上罚之人,自犯罚后,别理一年。如入学后,故犯第一等规矩情重者,教授申州,取勘施行。」

十一月十二日,诏随行亲合入邻州学,所随亲非替移已移者,不许再移。

十二月十七日,诏内舍生降充外舍之人,额外给食。候有外舍阙日,即先次拨填。

十二月四日,尚书省言:「大观新格,诸州县小学职事人,小长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诸小学,八岁以上听入。若在家、在公有违犯,违谓违父母尊长之训,犯谓犯盗窃伪滥之类,皆迹状者。若不孝不悌,不在入学之限。

译指挥合如何施行」诏今后从中书省差。——诏令今后由中书省委派。

十七日,新河北路转运判官张孝纯言:「古者诸侯贡士,天子必试之于射宫。凡燕飨之际,未尝不用射也。国家恢崇学校,又学置射圃俾士人旬休讲射,特未闻用射于燕飨之际。欲望诏诸路州郡,每岁燕贡士于学,因讲射礼。」从之。——十七日,新任河北路转运判官张孝纯上奏说:"古时诸侯向天子推荐贤士,天子一定会在射宫考核他们。凡是宴饮的场合,没有不用射礼的。国家大力振兴学校,又在学校中设置射圃,让士人在旬休时讲习射艺,但还未听说在宴饮场合中使用射礼。希望下诏各路州郡,每年宴请贡士于学校时,趁机讲习射礼。"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八日,诏养士五百人已上处,守令并堂除。——十八日,下诏凡供养士子五百人以上的地方,其长官都由中书省堂除任命。

十月七日,永兴军等路提举学事司言:「乞差定边军教授。」又广西提举学事司奏举额外摄官周元充平州文材堡教授,填复置阙。取到吏部状,准敕节文,新创置州军管下县寨新民教授,合从本司奏举。诏定边军许差教授一员,余依。——十月七日,永兴军等路提举学事司上奏说:"请求委派定边军教授。"又广西提举学事司奏请举荐额外摄官周元充任平州文材堡教授,以填补重新设置的空缺。据吏部呈报,按照敕令条文,新设置的州军所辖县寨新民教授,应当由本司奏请举荐。朝廷下诏,定边军准许委派教授一员,其余按原议办理。

二十九日,吏部言:「齐州状,州学先差到小使臣一员,管勾钱粮什物,并部辖诸色人应干在学烟火等。后来随教授指挥减罢。今来本学生员数多,官物浩瀚,虽依大观学制,于倚郭县令佐内差委钱粮官,系是兼管,难以日逐躬亲赴学应副。乞下吏部,依旧差注。」从之。仍诏诸路依此。——二十九日,吏部上奏说:"齐州呈报,州学此前委派了一名小使臣,掌管钱粮什物,并统辖各类相关在学人员的日常事务,后来随着教授职位的裁撤而一并减去。如今本学生员人数众多,官府物资繁多,虽然依照大观年间学制,在附郭县的县令、县丞内委派钱粮官,但这属于兼管性质,难以每日亲自到学校处理应付。请求下达吏部,仍旧委派专职人员。"朝廷采纳,并诏令各路依此办理。

九月十一日,权发遣泉州郑南言:「窃观州县小学额,大州止五十人,其下三万户县四十人,其下止于五人,恐从学者众,额有定员。欲乞委学事司,或人材多、户口众处,增广旧额,量添教谕员数。」诏令诸路学事司相度闻奏。后梓州增十五人,共六十五人。温州增三十人,共七十人。——九月十一日,权发遣泉州郑南上奏说:"我观察州县小学的名额,大州只有五十人,其次三万户的县四十人,再次的只有五人,恐怕求学的人多,而名额有限。希望委托学事司,在人才多、户口众多的地方,扩增原有名额,酌情增添教谕的员数。"朝廷下诏令各路学事司审议后上奏。后来梓州增加十五人,共六十五人;温州增加三十人,共七十人。

迩者立小学三舍之法,固宜推而广之,使州郡小学遵仿新令,分为三舍,庶几内外均一。」从之。——十一月二十一日,国子博士李迈上奏说:"近来设立了小学三舍之法,本应推广开来,使各州郡的小学遵照新法,分为三舍,这样内外才能统一。"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二十日,利州路提举学事司言:「州县学所管祭器及节镇州府祭服,自合供应本学释奠使用。窃虑诸州俯所管器服,将来损坏,关借本学祭器等使用。乞申明行下诸路,今后州县学器服,乞依私借陈设什物出学条断罪。」从之。——十一月二十日,利州路提举学事司上奏说:"州县学所掌管的祭器以及节镇州府的祭服,本应供本学释奠典礼使用。担心各州所辖的器物服饰,将来若损坏,会向本学借用祭器等物。请求申明下达各路,今后州县学的器物服饰,若有借出,请依照私自借用陈设什物携出学校的条例治罪。"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十六日,诏:「荫补入官人,随处入所在州学。仍别为斋,公私试附州学生,别作号考校。岁终校定,不通作在学人数。余并依国子生法。若请特给假,通计及三日已上,不理为在学月日。候及年,本州岛给公据,参部日照使。年未及十五人,愿入学者,听。曾犯第三等已上罚之人,自犯罚后,别理一年。如入学后,故犯第一等规矩情重者,教授申州,取勘施行。」——二十六日,下诏:"凭恩荫补官入仕之人,随所在地进入当地州学,仍单独设立斋舍。公试、私试时附于州学生一起考试,但另编号考核。年终考核评定时,不计入在学人数之内,其余都依照国子生的法规办理。如请特别假期,累计达三日以上的,不计为在学月日。等到满一年,由本州给予公据,供参选吏部时凭验。年龄未满十五岁而愿意入学的,听从其愿。曾经犯第三等以上处罚的人,从受罚之日起,另行计算满一年方可入学。如入学后,故意触犯第一等规矩、情节严重的,由教授上报本州,审问核实后处理。"

十一月十二日,诏随行亲合入邻州学,所随亲非替移已移者,不许再移。——十一月十二日,下诏,随行亲属应当进入邻近州的学校就读,其所随亲属若非因职务替换调动而已经调动的,不准再次转移学籍。

十二月十七日,诏内舍生降充外舍之人,额外给食。候有外舍阙日,即先次拨填。——十二月十七日,下诏,内舍生降为外舍生的人,额外供给饮食。等到外舍有空缺时,即优先拨补进入。

十二月四日,尚书省言:「大观新格,诸州县小学职事人,小长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诸小学,八岁以上听入。若在家、在公有违犯,违谓违父

即年十五者,与上等课试。年未及而愿与者,听。食料各减县学之半。愿与额外入学者,听,不给食。州教授县学长总之,训导较试,教谕掌之。看详校试,诸州当委教授,亦兼校试。其国子

小学生上舍等能文,试太学内舍。诸路亦合比附,与州县外舍生同试内舍。其国子小学生试程文,即附孟月引试。缘诸州学生私试系仲月,今小学生除季试书诵者,定日引试,其试程文,当随州学私试月附试。其诸路封弥官,自可一就管勾,仍别为号。八岁以上诵经书等第,及挑经通数、升补等级,并同在京小学法。今诸路小学生应升补上、内舍,及季试合格,当申知、通引试。能文学生,每季附本学私试,别设一所,不得与太学交互。上舍等为文优异者,其名及所试程文,申提举学事司审察讫,保明奏贡入太学。仍每岁州不得过一人。如无,听阙。」从之。

十二月四日,大司成刘嗣明等言:「近降小学条制,小学八岁能诵一大经,日书字二百,补小学内舍下等。诵二经,一大一小,书字三百,补小学生内舍上等。十岁加一大经,字一百,补小学上舍下等。十二以上,文加一大经,字二百,补上舍上等。即年未及,而能书诵及等者,随所及等补。今欲季一试,申监定日。欲每一大经挑三十通,小经挑二十通,及七分已上者,为合格。近降三舍法,诸学生能文而书诵不及等,博士引试,考其文理稍通,与补内舍上等,优者补上舍下等。今欲试本经义各一道,丞封弥,博士考校通否,申监升补。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职事人小长每教谕斋集正斋计同。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集正同。从之。

五年三月十五〔日〕日:原缺,依例补。,

诏:「外任(官)[宫]观岳庙官,随行亲入所居州学者,并依随行亲法。」

五月二十二日,大司成冯熙载言:「试小学生,合格优等四人。」诏:「曹芬骆、庭芝赐同上舍出身;金时泽、李徽赐童子出身。并赴将来廷试。」

七月九日,臣僚言:「乞应见任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之类。庶几日力有余,办举职事,以副陛下责任师儒之意。」从之。

九月五日,大司成刘嗣明言:「宗室见任不厘务官,愿入学者,听。其考选校定升补之类,依国子生条例施行。」从之。

六日,开封府尹盛章言:「大观元年三月五日,元降圣旨:开封府博士序位立班请给等,依太学博士法。所有到任后关升改官,亦合依太学、博士法。」诏府学、博士改官,依辟廱正录法。

十月八日,假将仕郎程崧进状:「昨入建昌军学,升补内舍,后因进纳,补充将仕郎。后来依荫补人例入学,公私试艺入等。乞依荫补人推赏。

译母尊长之训,犯谓犯盗窃伪滥之类,皆迹状者。若不孝不悌,不在入学之限。即年十五者,与上等课试。年未及而愿与者,听。食料各减县学之半。愿与额外入学者,听,不给食。州教授县学长总之,训导较试,教谕掌之。看详校试,诸州当委教授,亦兼校试。其国子小学生上舍等能文,试太学内舍。诸路亦合比附,与州县外舍生同试内舍。其国子小学生试程文,即附孟月引试。缘诸州学生私试系仲月,今小学生除季试书诵者,定日引试,其试程文,当随州学私试月附试。其诸路封弥官,自可一就管勾,仍别为号。八岁以上诵经书等第,及挑经通数、升补等级,并同在京小学法。今诸路小学生应升补上、内舍,及季试合格,当申知、通引试。能文学生,每季附本学私试,别设一所,不得与太学交互。上舍等为文优异者,其名及所试程文,申提举学事司审察讫,保明奏贡入太学。仍每岁州不得过一人。如无,听阙。」从之。——十二月四日,尚书省上奏说:"大观年间的新法规定,各州县小学的职事人中,设小长一人,三十人以上增设一人。凡小学,八岁以上听许入学。若在家、在外有违犯行为——'违'指违背父母尊长的教诲,'犯'指犯有盗窃、作伪等类行为,皆需有明确迹证的。若不孝不悌者,不在入学之列。年满十五岁者,与上等生一同考课。年龄未满而愿意参加的,也听从其愿。伙食供给各减县学之半。愿意作为额外生入学的,听从其愿,但不供给伙食。州教授总管县学之长,训导考校则由教谕掌管。至于审核考试,各州应委派教授,也兼管考校事务。国子监小学生中上舍等能作文章的,可参加太学内舍试。各路也应比照办理,与州县外舍生一同参加内舍试。国子监小学生的程文考试,附于孟月(正月、四月、七月、十月)引试。因为各州学生私试在仲月(二月、五月、八月、十一月)举行,如今小学生除季试书写诵读科目外,另定日期引试,其程文考试,应随本州学私试的月份一并附试。各路的封弥官可以一并委派管理,但另编号次。八岁以上诵经书的等第,以及挑经通数、升补等级,都与京城小学法相同。如今各路小学生应升补上舍、内舍的,以及季试合格的,应申报知州、通判引试。擅长作文的学生,每季附本学私试,另设一处考试场所,不得与太学混杂。上舍等中文章优异的,将其姓名及所试程文,申报提举学事司审查核实后,保荐奏报贡入太学,每年每州不得超过一人。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四日,大司成刘嗣明等言:「近降小学条制,小学八岁能诵一大经,日书字二百,补小学内舍下等。诵二经,一大一小,书字三百,补小学生内舍上等。十岁加一大经,字一百,补小学上舍下等。十二以上,文加一大经,字二百,补上舍上等。即年未及,而能书诵及等者,随所及等补。今欲季一试,申监定日。欲每一大经挑三十通,小经挑二十通,及七分已上者,为合格。近降三舍法,诸学生能文而书诵不及等,博士引试,考其文理稍通,与补内舍上等,优者补上舍下等。今欲试本经义各一道,丞封弥,博士考校通否,申监升补。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职事人小长每教谕斋集正斋计同。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集正同。」从之。——十二月四日,大司成刘嗣明等上奏说:"近来颁布的小学条制规定,小学生八岁能背诵一部大经,每日写字二百字,补为小学内舍下等;能诵二经(一大经一小经),写字三百,补为小学内舍上等;十岁再加一部大经,字数增加一百,补为小学上舍下等;十二岁以上,文章再加一部大经,字数增加二百,补为上舍上等。若年龄未到而能达到书写诵读标准的,按所达等级补授。现在打算每季考试一次,申报国子监确定日期。打算每部大经挑试三十通、小经挑试二十通,达到七分以上者为合格。近来颁布的三舍法规定,各学生若擅长作文而书写诵读未达标准的,由博士引试,考核其文理稍通顺的,可补为内舍上等,优异者补为上舍下等。现在打算考试本经经义各一道,由丞封弥考卷,博士考校是否通过,申报国子监批准升补。大观年间重修的国子监小学规格,职事人小长每教谕斋、集正斋人数相同,设一人,三十人以上增一人,集正斋同样办理。"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五年三月十五日,诏:「外任宫观岳庙官,随行亲入所居州学者,并依随行亲法。」——五年三月十五日,下诏:"外任宫观岳庙官,其随行亲属入所居州学的,都依照随行亲属的法规办理。"

五月二十二日,大司成冯熙载言:「试小学生,合格优等四人。」诏:「曹芬骆、庭芝赐同上舍出身;金时泽、李徽赐童子出身。并赴将来廷试。」——五月二十二日,大司成冯熙载上奏说:"考试小学生,合格且优等者共四人。"下诏:"曹芬骆、庭芝赐予同上舍出身;金时泽、李徽赐予童子出身。都令其参加将来的殿试。"

七月九日,臣僚言:「乞应见任教授,不得为人撰书启简牍乐语之类。庶几日力有余,办举职事,以副陛下责任师儒之意。」从之。——七月九日,臣僚上奏说:"请求凡现任教授,不得替人撰写书信、启文、简牍、乐语之类文字,这样才能有充裕的精力,办理本职事务,以不辜负陛下责成儒师尽职的心意。"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九月五日,大司成刘嗣明言:「宗室见任不厘务官,愿入学者,听。其考选校定升补之类,依国子生条例施行。」从之。——九月五日,大司成刘嗣明上奏说:"宗室现任不管理具体事务的官员,愿意入学的,听从其愿。其考选、校定、升补等事项,依照国子生的条例办理。"朝廷采纳了这个建

」吏部勘会,进纳人即无许依荫补人入学试中等第推恩朝旨。诏弃毁补授文字,依永不得入学。

十一月十五日,辟廱言:「乞今后应县学生三经赴岁升,而不预升入州学者,依三不赴条例除籍。」从之。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州郡学舍随所添人数增修,以学事司钱充支用。

六月五日,诏应州县系籍学生,不许身自佃赁系官田产及开坊场,如违,依辄请佃学田业法。

八月十五日十五日:《宋大诏令集》卷一五七作「十六日」。,诏令提举学事司:「自今有人材拔俗者,不待考选校定之

数,具实状以闻。朕将不次而用之。」

九月十四日,提举江南西路学事郑滋乞「今后诸州已参定上舍贡士,后却见得系贡人,不该升贡,不得用下名人填额,亦以其阙,次年补贡。庶使学生无所侥求,杜绝词讼纷争之弊。」从之。

七年七月四日,成都府路提举常平司言:「本路州县居养院,有孤贫小儿,内有可教导之人。欲令小学听读。逐人衣服襕椁,欲乞于本司常平头子钱内支给置造。仍乞与免入斋公用。」从之。余路依此。

八月十五〔日〕日:原缺,据文例补。,臣僚言:「近以国子有官人于法责在学一年,方许参选。近来往往身不在学,但将告假月日通理成数,有失法意。」诏自今特给假,仍补填。在京委太学,在外委本州岛当职官保明,关申吏部。

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毛支言毛支:本书食货三八之一四有「毛友」,未知同一人否 :「乞应补试入学之人并如州学帘试县学生,应预岁升试,止免身丁。」从之。

十一月十四日,提举京畿学蔡佃言:「诸州每年秋季依学法燕犒贡士,遂州支使钱数不多,别作名目,费用过当。乞量立钱数。」(诲)[诏]每分不得过三贯,余费不得过三十贯。

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诸州教授,兼用元丰法,仍止试一经。详见国子监七月十二日。前提举利州路学事李处逊奏:「乞应系籍学生,不许为本州岛县及本路见任官门客。庶几书考升选之公,无所侥幸。」诏申明行下,如违,以违制论。

八月七日,诏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今后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

闰九

月十一日,诏:「昨立八行,以取老成行能之士。已经考察,又令赴殿试,虽登科,却不得与诸生讲学,于预职事。其政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并八月七日指挥,更不施行。」

十月二日,中书省言:「初登科人,去学校未久,理合除内外学官。」诏:「今后初登科人,许除内外学〔宫〕,次历州县一任。其见任未历州县人,依此。」

重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秦凤等路提举学事司言:「改震武城为军,已盖修学舍。乞依积石军例,差置教授一员。

译议。

六日,开封府尹盛章言:「大观元年三月五日,元降圣旨:开封府博士序位立班请给等,依太学博士法。所有到任后关升改官,亦合依太学、博士法。」诏府学、博士改官,依辟廱正录法。——六日,开封府尹盛章上奏说:"大观元年三月五日,原颁圣旨规定:开封府博士的班次序列、俸给等待遇,依照太学博士的法规办理。所有到任后关涉升迁改官的,也应依照太学博士的法规办理。"下诏,府学博士的改官事宜,依照辟廱正、录的法规办理。

十月八日,假将仕郎程崧进状:「昨入建昌军学,升补内舍,后因进纳,补充将仕郎。后来依荫补人例入学,公私试艺入等。乞依荫补人推赏。」吏部勘会,进纳人即无许依荫补人入学试中等第推恩朝旨。诏弃毁补授文字,依永不得入学。——十月八日,假将仕郎程崧呈状说:"先前我进入建昌军学,升补为内舍生,后来因为向朝廷进纳财物,补授为将仕郎。后来依照荫补人的先例入学,公试、私试的技艺都达到合格等第。请求依照荫补人的标准给予推恩奖赏。"吏部核查后认为,对于纳粟入仕的人,并没有准许依照荫补人身份入学并按考试等第推恩的朝廷诏令。朝廷下诏,废除其补授的文书,永远不得入学。

十一月十五日,辟廱言:「乞今后应县学生三经赴岁升,而不预升入州学者,依三不赴条例除籍。」从之。——十一月十五日,辟廱上奏说:"请求今后凡县学生三次赴岁升考试,而未能升入州学的,依照三次不赴考的条例除去学籍。"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州郡学舍随所添人数增修,以学事司钱充支用。——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下诏,各州郡的学舍依照所增加的人数扩建修缮,费用由学事司的经费支付。

六月五日,诏应州县系籍学生,不许身自佃赁系官田产及开坊场,如违,依辄请佃学田业法。——六月五日,下诏,凡州县在籍学生,不准亲自承租官府田产或开设坊场,如有违反,依照擅自请佃学田产业的法规处理。

八月十五日,诏令提举学事司:「自今有人材拔俗者,不待考选校定之数,具实状以闻。朕将不次而用之。」——八月十五日,下诏令提举学事司:"从今以后,若有才能出众超群之人,不必等到按考选校定的名额,可如实上报详情,朕将破格录用。"

九月十四日,提举江南西路学事郑滋乞「今后诸州已参定上舍贡士,后却见得系贡人,不该升贡,不得用下名人填额,亦以其阙,次年补贡。庶使学生无所侥求,杜绝词讼纷争之弊。」从之。——九月十四日,提举江南西路学事郑滋请求:"今后各州已核定的上舍贡士,后来若查明其不应升贡,不得用排名靠后的人填补名额,而应将此空缺留到次年补贡。这样才能使学生没有侥幸求取的机会,杜绝纷争诉讼的弊端。"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七年七月四日,成都府路提举常平司言:「本路州县居养院,有孤贫小儿,内有可教导之人。欲令小学听读。逐人衣服襕椁,欲乞于本司常平头子钱内支给置造。仍乞与免入斋公用。」从之。余路依此。——七年七月四日,成都府路提举常平司上奏说:"本路州县的居养院中,有孤苦贫困的小孩,其中有可以教导成才的人。想让他们到小学旁听学习。每人的衣服、襕衫等,请求从本司常平头子钱中支付置办,并请求免除他们入斋的公用费用。"朝廷采纳,其余各路依此办理。

八月十五日,臣僚言:「近以国子有官人于法责在学一年,方许参选。近来往往身不在学,但将告假月日通理成数,有失法意。」诏自今特给假,仍补填。在京委太学,在外委本州岛当职官保明,关申吏部。——八月十五日,臣僚上奏说:"近来因为国子监中有官人法规规定必须在学满一年,方许参加铨选。近来常常本人不在学,却把请假的月日一并计算凑数,有违法规的本意。"下诏,从今以后特别请假的,仍须补足在学天数。在京城的由太学负责核查,在外地的由本州当职官员保明属实,然后转报吏部。

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毛支言:「乞应补试入学之人并如州学帘试县学生,应预岁升试,止免身丁。」从之。——九月十七日,给事中毛支上奏说:"请求凡是补试入学的人,都比照州学帘试县学生的办法,应参加岁升考试,只免除其身丁税。"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十四日,提举京畿学蔡佃言:「诸州每年秋季依学法燕犒贡士,遂州支使钱数不多,别作名目,费用过当。乞量立钱数。」诏每分不得过三贯,余费不得过三十贯。——十一月十四日,提举京畿学蔡佃上奏说:"各州每年秋季依照学法宴请犒劳贡士,于是各州支用的钱数虽不多,却另立名目,花费过当。请求酌情规定钱数限额。"下诏,每份不得超过三贯,其余花费不得超过三十贯。

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诏诸州教授,兼用元丰法,仍止试一经。前提举利州路学事李处逊奏:「乞应系籍学生,不许为本州岛县及本路见任官门客。庶几书考升选之公,无所侥幸。」诏申明行下,如违,以违制论。——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下诏,各州教授兼采用元丰年间的法规,考试仍只考一经。前任提举利州路学事李处逊上奏:"请求凡在籍学生,不准充任本州县及本路现任官员的门客,这样考核升选才能公正,杜绝侥幸。"朝廷下诏申明并颁行,若有违反,以违制罪论处。

八月七日,诏诸州添差八行教授,今后止许添差大藩,不预职事。——八月七日,下诏,各州添设八行教授,今后只准在大藩镇添设,不参与具体职事。

闰九月十一日,诏:「昨立八行,以取老成行能之士。已经考察,又令赴殿试,虽登科,却不得与诸生讲学,于预职事。其政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并八月七日指挥,更不施

」从之。

宣和元年四月,新泉州教授罗复上书,乞舍选登第人,必先历州县。诏依,候一任还,方与教授。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县学给食,及州县小学或武学、医学八行贡士给券,并罢见免身丁措借,依官户法者,依元丰进士法施行。」

七月一日,诏:「诸路教授,除见系左右司依格选拟八行人,自令后不许添差。应依元丰法,许堂除者,自依旧例。」

(七月)二十九日,诏小学生上舍上等,特许赴来年公试。如合格,与补大学外舍。

八月二十五日,大司成黄齐言随行亲移籍入学。从之。详见国子监。

〔九月〕五日九月:原缺,依上下文补。,中书省言:「七月十九日圣旨:在京小学,近岁增立三舍法,有害乡举里选本□乞可并依元丰法。契勘元丰时,在京小学止有就(传)[傅]、初筮两斋,差教谕一员,即无立定官吏并直学等。今承指挥,小学既罢三舍,即无讲解、考选、直学、医官等。依元丰法,自合更不差置。乞置小学生两斋,于太

学生内选差二人充教谕。其俸给依元丰旧制。」诏依。今后如学生数多,令本监相度,增拨斋舍。

三年二月二十日,诏罢天下三舍。太学以三舍考选,开封府及诸路以科举取士,州县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及养士去处,并依元丰旧制。

三月十五日,左右司言:「奉圣旨,诸路州县学,并依元丰旧法。所有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去处,未审合与不合从本司选拟。」诏:「教授应法并差注,并依元丰条例。其〔政〕和三年六月十三日政和:原无「政」字,据上下文意补。『令左右司刷阙许人指射』指挥,更不施行。」

四月十日,诏诸路见任官带管勾学事,并罢。

二月十四日二月十四日:该条依时应在『二月二十日』条前。,都省言:「诸路教授见任官,若系未行三舍以前旧制窠阙,合依旧外,余并合减罢。」从之。

六月十日,中书省言:「勘会未行三舍以前,旧赡学田产房廊等,自(舍)[合]依旧赡学外,其行三舍后来应平添置到数,自合拘收。」从之。

二十六日,中书省言:「饶州申,有三舍旧在学学生,其间愿在学听读之人,未审合与不合比附辟廱人愿入太学事理施行 契勘今年二月二十日指挥,诸路内舍上等校定人,愿入太学者,免补。今来本州岛学系籍学生,欲令免补入学。未曾系籍学生,合依元丰旧制,以春秋补试。」从之。

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知拱州 着言:「本州岛已于崇宁四年修建到州学一区,差教授二员,养士五百余人。宣和三年二月二十日圣旨,诸路以科举取士,并依元丰法。窃惟本

州崇宁四年创置建盖,元丰所无。今虽罢四辅,而近在畿甸。

译行。」——闰九月十一日,下诏:"此前设立八行制度,用以选取老成有德行才能之士。已经考察合格后,又令其赴殿试,虽然登科及第,却不得与其他学生一起讲学、参与职事。政和八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及八月七日的指挥,不再施行。"

十月二日,中书省言:「初登科人,去学校未久,理合除内外学官。」诏:「今后初登科人,许除内外学官,次历州县一任。其见任未历州县人,依此。」——十月二日,中书省上奏说:"初登科的人,离开学校不久,理应授予内外学官之职。"下诏:"今后初登科的人,准许授予内外学官职务,然后再历任州县一任。现任而未曾历任州县的人,也依此办理。"

重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秦凤等路提举学事司言:「改震武城为军,已盖修学舍。乞依积石军例,差置教授一员。」从之。——重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秦凤等路提举学事司上奏说:"将震武城改为军,已经建好学舍。请求依照积石军的先例,委派教授一员。"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宣和元年四月,新泉州教授罗复上书,乞舍选登第人,必先历州县。诏依,候一任还,方与教授。——宣和元年四月,新任泉州教授罗复上书,请求凡由舍选登第之人,必须先历任州县。朝廷下诏依从,等其任满归来后,才授予教授之职。

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县学给食,及州县小学或武学、医学八行贡士给券,并罢见免身丁措借,依官户法者,依元丰进士法施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下诏:"县学供给饮食,以及州县小学、武学、医学八行贡士发放券帖,一并废除现行的免身丁税、借贷措施,依照官户法办理的,改依元丰年间的进士法施行。"

七月一日,诏:「诸路教授,除见系左右司依格选拟八行人,自令后不许添差。应依元丰法,许堂除者,自依旧例。」——七月一日,下诏:"各路教授,除现由左右司依照规格选拟的八行人以外,从今以后不准再添设差遣。应依元丰法规定,准许由中书省堂除的,仍依旧例办理。"

二十九日,诏小学生上舍上等,特许赴来年公试。如合格,与补大学外舍。——二十九日,下诏,小学生上舍上等的,特许其参加来年的公试,如合格,可补为太学外舍生。

八月二十五日,大司成黄齐言随行亲移籍入学。从之。——八月二十五日,大司成黄齐上奏关于随行亲属转移学籍入学之事,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九月五日,中书省言:「七月十九日圣旨:在京小学,近岁增立三舍法,有害乡举里选本意,乞可并依元丰法。契勘元丰时,在京小学止有就傅、初筮两斋,差教谕一员,即无立定官吏并直学等。今承指挥,小学既罢三舍,即无讲解、考选、直学、医官等。依元丰法,自合更不差置。乞置小学生两斋,于太学生内选差二人充教谕。其俸给依元丰旧制。」诏依。今后如学生数多,令本监相度,增拨斋舍。——九月五日,中书省上奏说:"七月十九日圣旨规定:京城的小学,近年来增设三舍法,有损乡举里选的本意,请求一并依照元丰法办理。经核查,元丰年间,京城小学只设就傅、初筮两斋,委派教谕一员,并没有设立固定的官吏及直学等职。如今遵照指挥,小学既然废除三舍法,就不应再设讲解、考选、直学、医官等职。依照元丰法规,自然应当不再另外委派设置。请求设置小学生两斋,从太学生中选派二人充任教谕,其俸给依照元丰旧制发放。"朝廷下诏依从,今后如果学生人数增多,令国子监酌情增拨斋舍。

三年二月二十日,诏罢天下三舍。太学以三舍考选,开封府及诸路以科举取士,州县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及养士去处,并依元丰旧制。——三年二月二十日,下诏废除全国的三舍法。太学仍以三舍法考选,开封府及各路则以科举取士,州县在未实行三舍法以前应设置学官及养士的处所,都依照元丰旧制办理。

三月十五日,左右司言:「奉圣旨,诸路州县学,并依元丰旧法。所有未行三舍以前应置学官去处,未审合与不合从本司选拟。」诏:「教授应法并差注,并依元丰条例。其政和三年六月十三日『令左右司刷阙许人指射』指挥,更不施行。」——三月十五日,左右司上奏说:"奉圣旨,各路州县学一并依照元丰旧法办理。所有未实行三舍法以前应设置学官的处所,不知是否应由本司选拟。"下诏:"教授的选任法规及差派注授,一并依照元丰条例办理。政和三年六月十三日'命左右司清理空缺、允许他人指名请求任用'的指挥,不再施行。"

四月十日,诏诸路见任官带管勾学事,并罢。——四月十日,下诏,各路现任官兼管勾学事的职务,一律废除。

二月十四日,都省言:「诸路教授见任官,若系未行三舍以前旧制窠阙,合依旧外,余并合减罢。」从之。——二月十四日,都省上奏说:"各路现任教授,如果是在未实行三舍法以前旧制中的职位空缺,应依旧保留外,其余都应当裁减废除。"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六月十日,中书省言:「勘会未行三舍以前,旧赡学田产房廊等,自合依旧赡学外,其行三舍后来应平添置到数,自合拘收。」从之。——六月十日,中书省上奏说:"经核查,在未实行三舍法以前,原有的赡学田产、房廊等,应依旧供给学校使用外,其实行三舍法以后新增置办的部分,理应予以收回。"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十六日,中书省言:「饶州申,有三舍旧在学学生,其间愿在学听读之人,未审合与不合比附辟廱人愿入太学事理施行。契勘今年二月二十日指挥,诸路内舍上等校定人,愿入太学者,免补。今来本州岛学系籍学生,欲令免补入学。未曾系籍学生,合依元丰旧制,以春秋补试。」从之。——二十六日,中书省上

又学舍具存,独无一士子肄业其间。伏望取邻近州府养士之数,立为定额,置教授一员。标拨系官产业,以为粮食之用。」从之。仍依应天府立额,仍支降告敕三道付 着修葺学舍。

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鄜延路经略使薛嗣昌言:「延安府自罢三舍之后,不置学官。伏望许置教授一员。」从之。

十月二十九日,臣僚言:「窃见迩来外路守臣申陈,乞添置教授。若元丰所未尝有,而辄乞添置,臣恐他州援引,陈请不已。望特诏诸路,各务依禀近降诏令,不得妄有建(昌)白」诏延安府置教授指挥,更不施行。

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诸路赡学户(皆)绝田产,令归常平司。

五月十日,左谏议大夫冯解澥言:「愿诏有司,训饬学校,布告中外:凡考校去取,不得专主元佑之学,亦不得专主王氏之学。或传注,或己说,惟其说之当理而已。」从之。详见国子监。

高宗建炎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诏:「今后赡学钱粮,并从户部置籍拘催。诸路提刑司收桩,敢有隐漏不实,并依供报无额钱物隐漏法断罪。」

绍兴三年四月三日,尚书省(日)[言]:「明州教授系新置阙,依建炎三年六月二十日指挥,合行减罢。」缘本州岛士人稍众,诏特许存留。

十日,诏:「建炎二年六月内,复置教授处共四十三州四十三州:《通考》卷四六同;同书卷六三及《宋史》卷一六七均作『四十二州』。,至建炎三年六月内并罢,任满更

不差人。今将建炎二年复置教授窠阙,并行存留。」从给事中黄叔(教)[敖]之请也。

七月九日,诏:「特奏名第一等、赐进士及同进士出身四人除教官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僚言侥幸也。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康彦文系于宣和七年秋试中学官第一人,吏部供,合在殿试第一甲之上,可免铨试。今后曾试中学官、注授教授窠阙之人,依此施行。」

十二月十五日,诏将淮西州县教授并行减罢。令逐州有出身官兼。

五年正月二十五日,诏罢试学官科,今后应干教授员阙,并从朝廷选差。臣僚言:「国家有试学官之科,又近年以来,将教授阙尽归吏部差注。欲为人师,而先纳所业求有司,以幸中程度。又校计格法,以争得之,甚非建学校立师儒之本意。」故有是命。马端临《通考》:建炎初,复教官试。绍兴中,议者谓欲为人师,而自纳所业于有司,以幸中度。乃诏罢其试,而教授自朝廷选差。已而复之。凡有出身,许应先具经义、诗试各三首,赴礼部,乃下省闱,分两场试之。而取其文理优长者,不限其数。初任为诸州教官,繇是为两学之选。

八月十四日,诏:「江阴军置教官一员,量拨官田数顷,以赡生徒。

译奏说:"饶州呈报,原来实行三舍法时在学的学生,其中愿意继续在学旁听的人,不知是否应比照辟廱学生愿意进入太学的先例办理。经核查今年二月二十日的指挥,各路内舍上等经校定的人,愿入太学的,可免补试。如今本州在籍学生,打算准许其免补入学;未曾在籍的学生,则应依照元丰旧制,以春秋两季补试。"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知拱州着言:「本州岛已于崇宁四年修建到州学一区,差教授二员,养士五百余人。宣和三年二月二十日圣旨,诸路以科举取士,并依元丰法。窃惟本州崇宁四年创置建盖,元丰所无。今虽罢四辅,而近在畿甸。又学舍具存,独无一士子肄业其间。伏望取邻近州府养士之数,立为定额,置教授一员。标拨系官产业,以为粮食之用。」从之。仍依应天府立额,仍支降告敕三道付着修葺学舍。——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知拱州事某着上奏说:"本州已于崇宁四年修建了州学一区,委派教授二员,供养士子五百余人。宣和三年二月二十日圣旨规定,各路都以科举取士,一并依照元丰法。窃以为本州学舍是崇宁四年创设建造的,元丰年间并没有。如今虽然废除了四辅之制,但本州靠近京畿。而且学舍尚存,却没有一个士子在其中肄业。恳请依照邻近州府养士的数额,制定固定名额,设置教授一员,划拨官府产业,作为供给粮食之用。"朝廷采纳,仍依照应天府的先例设立名额,并颁发三道告敕交付某着,用以修葺学舍。

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鄜延路经略使薛嗣昌言:「延安府自罢三舍之后,不置学官。伏望许置教授一员。」从之。——五年九月二十九日,鄜延路经略使薛嗣昌上奏说:"延安府自从废除三舍法之后,就没有设置学官。恳请准许设置教授一员。"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月二十九日,臣僚言:「窃见迩来外路守臣申陈,乞添置教授。若元丰所未尝有,而辄乞添置,臣恐他州援引,陈请不已。望特诏诸路,各务依禀近降诏令,不得妄有建白」诏延安府置教授指挥,更不施行。——十月二十九日,臣僚上奏说:"我观察到近来外地州郡长官上奏陈情,请求添设教授。如果是元丰年间未曾设置的,却擅自请求添设,我担心其他州郡会援引此例,陈请不断。希望特别下诏各路,都务必遵循近来颁布的诏令,不得随意提出建议。"于是下诏,前面关于延安府设置教授的指挥,不再施行。

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诸路赡学户绝田产,令归常平司。——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下诏,各路用于赡养学校的户绝田产,令归常平司管理。

五月十日,左谏议大夫冯解澥言:「愿诏有司,训饬学校,布告中外:凡考校去取,不得专主元佑之学,亦不得专主王氏之学。或传注,或己说,惟其说之当理而已。」从之。——五月十日,左谏议大夫冯解澥上奏说:"希望下诏有关部门,整顿告诫学校,布告朝廷内外:凡是考核取舍,不得专门推崇元祐年间的学说,也不得专门推崇王安石的学说。无论是各家传注,还是自己的见解,只要其说法合乎道理即可。"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高宗建炎三年十月二十四日,诏:「今后赡学钱粮,并从户部置籍拘催。诸路提刑司收桩,敢有隐漏不实,并依供报无额钱物隐漏法断罪。」——高宗建炎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下诏:"今后赡学的钱粮,一并由户部登记造册追缴。各路提刑司负责收储积存,若有敢隐瞒漏报不实的,一律依照隐瞒漏报无定额钱物的法规治罪。"

绍兴三年四月三日,尚书省言:「明州教授系新置阙,依建炎三年六月二十日指挥,合行减罢。」缘本州岛士人稍众,诏特许存留。——绍兴三年四月三日,尚书省上奏说:"明州教授之职是新设置的空缺,依照建炎三年六月二十日的指挥,应当裁减废除。"因本州士人较多,朝廷下诏特许保留。

十日,诏:「建炎二年六月内,复置教授处共四十三州,至建炎三年六月内并罢,任满更不差人。今将建炎二年复置教授窠阙,并行存留。」从给事中黄叔敖之请也。——十日,下诏:"建炎二年六月内,恢复设置教授的地方共四十三州,到建炎三年六月内一并裁撤,任满后不再另外委派人员。如今将建炎二年恢复设置教授的职位空缺,一并保留。"这是采纳了给事中黄叔敖的请求。

七月九日,诏:「特奏名第一等、赐进士及同进士出身四人除教官指挥,更不施行。」以臣僚言侥幸也。——七月九日,下诏:"特奏名第一等、赐予进士及同进士出身共四人除授教官的指挥,不再施行。"这是因为臣僚认为这种做法带有侥幸性质。

十一月十二日,诏:「康彦文系于宣和七年秋试中学官第一人,吏部供,合在殿试第一甲之上,可免铨试。今后曾试中学官、注授教授窠阙之人,依此施行。」——十一月十二日,下诏:"康彦文是宣和七年秋试考中学官第一名的人,据吏部呈报,其地位应在殿试第一甲之上,可免除铨试。今后凡是曾考中学官、注授教授职位空缺的人,都依此办理。"

十二月十五日,诏将淮西州县教授并行减罢。令逐州有出身官兼。——十二月十五日,下诏将淮西州县的教授一并裁减废除,令各州由有科举出身的官员兼任。

五年正月二十五日,诏罢试学官科,今后应干教授员阙,并从朝廷选差。臣僚言:「国家有试学官之科,又近年以来,将教授阙尽归吏部差注。欲为人师,而先纳所业求有司,以幸中程度。又校计格法,以争得之,甚非建学校立师儒之本意。」故有是命。——五年正月二十五日,下诏废除试学官科,今后凡涉及教授的空缺,一并由朝廷选派委任。臣僚上奏说:"国家设有试学官科,而近年以来,又把教授的空缺全都归吏部差派注授。想

」从(之)[知]事王棠之请也。

六年三月三日,诏:「南剑州沙县赠谏议大夫陈瓘祠堂,许依福州州学陈襄等例,遇春秋释奠就祭。」从给事中张致远之请也。

十月三日,诏遂宁府增置教官一员,从本府士民之请也。

七年三月十九日,知临安府吕颐浩奏:「前任潭州,将安抚司收到各项官钱五千贯文支与州学,充修盖屋舍之费用。」诏行下,委知潭州刘洪道于今年秋冬间,渐次修盖,以处生徒。从之此句疑衍。。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州教授除代不得过二 。以御史中丞常同之请也。

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普州许置教官一员,从本州岛士民之请。

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学,委守臣修葺,具次第申尚书省。」王应麟《玉海》:绍兴十二年,诏诸州守臣修学。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七日,诏并置教授。十八年七月九日,贾直清请立县学,教授于乡。嘉佑中,福之周希孟、(杨)[扬]之孙侔、颍之常秩,元佑中,杭之吴师仁、虢之尹材、襄之田述古、邠之苏 、徐之陈师道,绍圣则眉之家素,元符则楚之徐积,绍兴则建之明宪,干道则遂宁之雍山,兴化之林彖,皆以文行,命为本州岛学官。胡瑗主湖州学,庆历中,有司请下湖州取其法,以为太学法。

五月十二日,诏:「无教官州军,令吏部开具,申尚书省选差。」

九月十三日,诏:「江州城南甘棠湖一所,每年菱鱼之利,及郡庠前地上岳飞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拨充本州岛养士,久远支用。仍委通判拘收。」从本州岛请也。

十三年三月十五日,类试所状:「契勘今来本所引试教官共一十六员,考校到第一场经义五号,文理优长;其第二场诗赋,并无合入

等者。欲望朝廷详酌,据今春所试程文,许依祖宗旧制,只以经义优长者收取一次。」诏依。

闰四月七日,诏:「诸路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子,免补试,许入所在学听读。若所随官替移,即许移籍通理。」

九日,国子司业高闶奏:「诸路郡学,有养士额窄,艰于供赡。欲委守倅教授随宜措置,量增员额。若已补中在额外,并许先系学籍。其有营私养亲,难久住学之人,只令趁赴奠谒课试;有疾故,听免,与理为在学月日。」从之。

十四日,诏置归州教授一员。

二十七日,诏诸州军,并各差置教授。其礼部长贰正所系所隶,理合依崇宁、大观格法,许按〔劾〕体量及岁举改官。从国子司业高闶之请也。

五月十三日,诏置楚州州学教授一员。

六月三日,国子司业高闶等言:「在京例,应诸州教授到罢,并报本监置籍揭贴。欲乞指挥都进奏院,诸州教授见任并待阙员数,监置籍揭贴。

译要成为他人的老师,却先要向有关部门呈献自己的学业作品,以求侥幸考中;又要按照条例格法争相谋取,这很不符合建立学校、树立师儒的本意。"因此有这道命令。

八月十四日,诏:「江阴军置教官一员,量拨官田数顷,以赡生徒。」从知事王棠之请也。——八月十四日,下诏:"江阴军设置教官一员,酌情拨给官田数顷,用以供养学生。"这是采纳了知军事王棠的请求。

六年三月三日,诏:「南剑州沙县赠谏议大夫陈瓘祠堂,许依福州州学陈襄等例,遇春秋释奠就祭。」从给事中张致远之请也。——六年三月三日,下诏:"南剑州沙县追赠谏议大夫陈瓘的祠堂,准许依照福州州学陈襄等人的先例,遇到春秋释奠典礼时一并祭祀。"这是采纳了给事中张致远的请求。

十月三日,诏遂宁府增置教官一员,从本府士民之请也。——十月三日,下诏遂宁府增设教官一员,这是采纳了本府士民的请求。

七年三月十九日,知临安府吕颐浩奏:「前任潭州,将安抚司收到各项官钱五千贯文支与州学,充修盖屋舍之费用。」诏行下,委知潭州刘洪道于今年秋冬间,渐次修盖,以处生徒。——七年三月十九日,知临安府吕颐浩上奏说:"我前任潭州知州时,曾将安抚司收到的各项官钱五千贯拨给州学,充作修建屋舍的费用。"朝廷下诏颁行,委托知潭州刘洪道在今年秋冬期间,逐步修建,以安置学生。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州教授除代不得过二。以御史中丞常同之请也。——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下诏,各州教授的更替接任不得超过二人。这是采纳了御史中丞常同的请求。

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普州许置教官一员,从本州岛士民之请。——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下诏,普州准许设置教官一员,这是采纳了本州士民的请求。

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学,委守臣修葺,具次第申尚书省。」——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下诏:"各路州学,委托各州长官负责修缮,按次第上报尚书省。"

五月十二日,诏:「无教官州军,令吏部开具,申尚书省选差。」——五月十二日,下诏:"没有教官的州军,令吏部开列名单,上报尚书省选派委任。"

九月十三日,诏:「江州城南甘棠湖一所,每年菱鱼之利,及郡庠前地上岳飞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拨充本州岛养士,久远支用。仍委通判拘收。」从本州岛请也。——九月十三日,下诏:"江州城南甘棠湖一处,每年菱角、鱼类的收益,以及郡学前空地上岳飞所建造的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所收租金一贯四百三十文,一并拨充本州养士之用,作为长久支用的费用,仍委托通判负责收取。"这是采纳了本州的请求。

十三年三月十五日,类试所状:「契勘今来本所引试教官共一十六员,考校到第一场经义五号,文理优长;其第二场诗赋,并无合入等者。欲望朝廷详酌,据今春所试程文,许依祖宗旧制,只以经义优长者收取一次。」诏依。——十三年三月十五日,类试所呈状说:"经核查,本所此次引试教官共十六员,考校后第一场经义有五人文理优长;第二场诗赋,没有合格入选的人。希望朝廷详加斟酌,依据今春所试的程文,准许依照祖宗旧制,只按经义优长者录取一次。"朝廷下诏依从。

闰四月七日,诏:「诸路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子,免补试,许入所在学听读。若所随官替移,即许移籍通理。」——闰四月七日,下诏:"各路监司及州县官员,随侍其有服亲属本宗,以及亲生女儿、姐妹的丈夫子女,免除补试,准许进入当地学校旁听。若所随从的官员职务调动,则准许转移学籍,合并计算年限。"

九日,国子司业高闶奏:「诸路郡学,有养士额窄,艰于供赡。欲委守倅教授随宜措置,量增员额。若已补中在额外,并许先系学籍。其有营私养亲,难久住学之人,只令趁赴奠谒课试;有疾故,听免,与理为在学月日。」从之。——九日,国子司业高闶上奏说:"各路郡学,有的养士名额狭窄,供养困难。希望委托州郡长官、教授酌情处置,适当增加名额。如果已录取但超出定额的,都准许先登记学籍。其中有因经营私事、赡养亲属而难以长期住校的人,只令其按时赶来参加释奠、谒庙、课试等活动;如有疾病等缘故的,可以准予免除,并计算为在学月日。"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四日,诏置归州教授一员。——十四日,下诏设置归州教授一员。

二十七日,诏诸州军,并各差置教授。其礼部长贰正所系所隶,理合依崇宁、大观格法,许按劾体量及岁举改官。从国子司业高闶之请也。——二十七日,下诏各州军,一并各自委派设置教授。其中礼部正副长官所直接统辖隶属的,理应依照崇宁、大观年间的格法,准许其弹劾考核以及每年举荐改官。这是采纳了国子司业高闶的请求。

五月十三日,诏置楚州州学教授一员。——五月十三日,下诏设置楚州州学教授一员。

六月三日,国子司业高闶等言:「在京例,应诸州教授到罢,并报本监置籍揭贴。欲乞指挥都进奏院,诸州教授见任并待阙员数,监置籍揭贴。仍每月具有无替移到罢供报。」从之。仍令敕令所立为着令。——六月三日,国子司业高闶等上奏说:"按照京城的惯例,凡各州教授到任、离任,都要报知国子监登记造册张贴公示。希望指挥都进奏院,各州教授现任及待补空缺的人数,也由国子监登记造册张贴公示,并每月详细报告是否有人员调动或离任情况。"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令敕令所将此定为正式法令。

四日,宰执进呈临安府府学宗子学生师闵、师颜进状,论教授鲍同不法事,上曰:「朕不喜此事,乃是论师长,恐长告讦之风。可将宗子押送宗正司,令拘管。为教授者,须先正己,然后可以率人。若

仍每月具有无替移到罢供报。」从之。仍令敕令所立为着令。

四日,宰执进呈临安府府学宗子学生师闵、师颜进状,论教授鲍同不法事,上曰:「朕不喜此事,乃是论师长,恐长告讦之风。可将宗子押送宗正司,令拘管。为教授者,须先正己,然后可以率人。若自为不法,岂能服人 鲍同令临安府体充。充:疑误。。如果有上件事,亦当黜责。」

八月十九日,宰执进呈左朝散大夫宋宙奏,乞尽复教官。上曰:「教授须逐州置。昨绍兴十

二年,已有指挥,恐是川路远未到,更令契勘。仍须是择通经心术正者为之。若教官非其人,士人心术一坏,再整理费力。切宜遴选。」

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西外宗正司保明到拘管宗子赵善时年满,放逐便事,上曰:「今后宗子,可许入所在学,令与寒士同处。只别作斋舍,仍差士人作长谕。庶几尽变积习,将来文行俱有可取。宜令礼部措置。」

十一月十七日,诏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令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他用。仍令逐州军各开其养士并见摽拨钱粮数目,申尚书省。以知信州刘子翼言「学粮至微,无以资给。」故也。

十四年二月六日,诏:「靖州置新民学,学生三十人为额。令附州学教养,仍令教授兼行训导。其籍没见出卖杨秀章田土,令本路转运司量度摽拨,应副赡学。」从本州岛请也。

三月二日,国子监言:「昨行大观法,诸路监司亲戚,许入邻路近便州军学。州军并倚郭县官亲戚,许入邻州学。外县官亲戚,许入本州岛学听读。缘上件大观法,昨因兵火,散失不存。虽申降到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七日指挥:『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亲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免补试,入见任路分州军学听读。』窃虑妨嫌。望将诸路监司州县官亲戚,若应得前项服属者,依大观法免补入学听读施行。」从之。

十月三日,诏:「昨降指挥:『令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委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它用。』

可令诸州守臣限一月摽拨定,委提举官检察开具奉行加意并 慢去处职位姓名,申尚书省,取旨赏罚。」

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诏:「试诸州教授,自来春为始,除第二场,仍旧诗赋。其第一场,于六经中临时取二经,各出两题,试以讲解,不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从国子监丞文浩之请也。

十一月六日,诏:「二广诸郡,于见任有出身官,差兼教授。如无,差特奏名补官人。又无,即申提举学事官,于邻州对换兼差。」知浔州杜天举言:「自来止差士官充教谕,而士官止系本路两举之人,未足为后进模范。」上曰:「天举所陈事,颇有条理。却曾留心士大夫所言,有益于事,不可不行。

译自为不法,岂能服人 鲍同令临安府体充。如果有上件事,亦当黜责。」——四日,宰执进呈临安府府学宗室学生师闵、师颜的呈状,论劾教授鲍同的不法之事。皇上说:"朕不喜欢这类事情,因为这是在论劾师长,恐怕会助长互相告发攻讦的风气。可将这两位宗室子弟押送宗正司,令其拘管。作为教授,必须先端正自身,然后才能统率他人。如果自己行为不法,怎能使人信服?鲍同的事情,令临安府核实查证。如果确有上述情况,也应当予以罢黜惩处。"

八月十九日,宰执进呈左朝散大夫宋宙奏,乞尽复教官。上曰:「教授须逐州置。昨绍兴十二年,已有指挥,恐是川路远未到,更令契勘。仍须是择通经心术正者为之。若教官非其人,士人心术一坏,再整理费力。切宜遴选。」——八月十九日,宰执进呈左朝散大夫宋宙的奏章,请求全部恢复教官职位。皇上说:"教授必须每州都设置。此前绍兴十二年已有相关指挥,恐怕是因为四川路途遥远尚未落实,再令详加核查。而且必须选择精通经义、心术端正的人担任。如果所用教官不得其人,士人的心术一旦败坏,再要整顿就很费力,务必要慎重遴选。"

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西外宗正司保明到拘管宗子赵善时年满,放逐便事,上曰:「今后宗子,可许入所在学,令与寒士同处。只别作斋舍,仍差士人作长谕。庶几尽变积习,将来文行俱有可取。宜令礼部措置。」——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西外宗正司核实呈报的关于拘管宗室子弟赵善时期满、准予放归自便一事。皇上说:"今后宗室子弟,可以准许其进入当地学校,让他们与贫寒士子同处一室学习,只是另外设立单独的斋舍,仍委派士人担任斋长、斋谕。这样才能彻底改变旧有积习,将来在文章、品行方面都能有所长进。应令礼部妥善措置办理。"

十一月十七日,诏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令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他用。仍令逐州军各开其养士并见摽拨钱粮数目,申尚书省。以知信州刘子翼言「学粮至微,无以资给。」故也。——十一月十七日,下诏各州军将原有的赡学钱粮拨还用于养士,令监司经常留意察查,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并令各州军分别开列其养士人数及现今拨给钱粮的数目,上报尚书省。这是因为知信州刘子翼上奏说"学粮极为微薄,无法供给"的缘故。

十四年二月六日,诏:「靖州置新民学,学生三十人为额。令附州学教养,仍令教授兼行训导。其籍没见出卖杨秀章田土,令本路转运司量度摽拨,应副赡学。」从本州岛请也。——十四年二月六日,下诏:"靖州设置新民学,以学生三十人为定额,令其附于州学教养,仍令教授兼行训导之职。已没收、正在出售的杨秀章田产,令本路转运司酌情拨给,以应付赡学之用。"这是采纳了本州的请求。

三月二日,国子监言:「昨行大观法,诸路监司亲戚,许入邻路近便州军学。州军并倚郭县官亲戚,许入邻州学。外县官亲戚,许入本州岛学听读。缘上件大观法,昨因兵火,散失不存。虽申降到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七日指挥:『监司并州县官,随侍本宗有服亲并亲女及姊妹之夫,免补试,入见任路分州军学听读。』窃虑妨嫌。望将诸路监司州县官亲戚,若应得前项服属者,依大观法免补入学听读施行。」从之。——三月二日,国子监上奏说:"此前实行大观年间的法规,各路监司的亲戚,准许进入邻路较近便的州军学校就读;州军以及附郭县官员的亲戚,准许进入邻近州学;外县官员的亲戚,准许进入本州学校旁听。由于上述大观法规,之前因战乱而散失不存。虽然已颁降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七日的指挥:'监司及州县官员,随侍本宗有服亲属以及亲生女儿、姐妹的丈夫,免除补试,进入现任所在路分的州军学校旁听。'但我担心其中有妨碍嫌疑之处。希望将各路监司州县官员的亲戚,若符合前述服属关系的,依照大观法规免除补试入学旁听办理。"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月三日,诏:「昨降指挥:『令诸州军将旧赡学钱粮,拨还养士,委监司常切觉察,不得辄将它用。』可令诸州守臣限一月摽拨定,委提举官检察开具奉行加意并慢去处职位姓名,申尚书省,取旨赏罚。」——十月三日,下诏:"此前颁降的指挥:'令各州军将原有的赡学钱粮,拨还用于养士,委托监司经常留意察查,不准擅自挪作他用。'可令各州长官限一个月内拨定完毕,委托提举官检查核实,列出认真执行及怠慢的处所、职位、姓名,上报尚书省,听候旨意予以赏罚。"

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诏:「试诸州教授,自来春为始,除第二场,仍旧诗赋。其第一场,于六经中临时取二经,各出两题,试以讲解,不拘义式,以贯穿该赡为合格。」从国子监丞文浩之请也。——十五年九月二十六日,下诏:"考试各州教授,从来年春天开始,除第二场仍旧考诗赋外,其第一场从六经中临时抽取二经,各出两道题目,以讲解的方式作答,不拘泥于经义的固定格式,以贯通该博为合格标准。"这是采纳了国子监丞文浩的请求。

十一月六日,诏:「二广诸郡,于见任有出身官,差兼教授。如无,差特奏名补官人。又无,即申提举学事官,于邻州对换兼差。」知浔州杜天举言:「自来止差士官充教谕,而士官止系本路两举之人,未足为后进模范。」上曰:「天举所陈事,颇有条理。却曾留心士大夫所言,有益于事,不可不行。」故有是命。——十一月六日,下诏:"广南东、西两路各郡,从现任有科举出身的官员中,委派兼任教授。如果没有,就委派特奏名补官的人。若仍没有,即申报提举学事官,与邻州对换兼任。"知浔州杜天举上奏说:"向来只委派士官充任教谕,而士官只是本路两次举荐考中

」故有是命。

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万安昌化吉阳军,许依琼州例,各置教谕一 。」从琼管安抚徐念道之请也。

五月四日,诏:「诸路提举学事,委转运司有出身官一 兼领。如本司官俱无出身,即委从上一员。」以礼部有请故也。

八月六日,诏:「广(内)[南]诸郡,见阙教官去处,令于本州岛并倚郭县内,差见任有出身官兼充。如无,即于特奏名补官人内,选差未昏耄有术业之人。又无,即选差摄官术业行义众所推服者充教谕。如已供职,后来见任官内却有出身之人,其摄官教谕,即令罢去。」从臣僚之请也。

十八年七月九日,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贾直清奏:「请立县学,于县官内选有出身人兼领教导。」上因宣谕曰:「州县选官教

导,乃治化本原,将来三年科举亦有人材,以备采择。可令礼部检坐旧法,参酌措置,申尚书省。」

八月八日,礼部寻下国子监参酌措置,欲比附旧(去)[法],县学委知、通于令、佐内选有出身官一员,兼领教导职事。及诸州军如未差教授去处,即令本路提举学事司于本州岛有出身官选差一 兼领。若州县官俱无出身,止令本学长、谕专主教导,却令知州、县令觉察点检。从之。

闰八月二十一日,诏:「珍州教授任满,许依本州岛幕职官例推赏。」从本州岛备申教授蔡霆之请也。

十九年十月十六日,诏添置光化军教授一员。从守臣范洁之请也。

二十年六月二十日,诏置梅州教授一员。从本路转运判官李利用之请也。

二十一年九月一日,大理寺主簿丁仲景奏:「远方赡学公田,多为形势侵占请佃。望诏有司,申严行下诸路提举官,常切觉察。如有似此去处,并令根究。」上曰:「缘住卖度牒,常住多有绝产。其令户部一就措置,拨充赡学支用。」

本部言:「欲令诸路州军取见确实,报提举学事司,置籍拘管。并僧道违法擅置庵院,若无敕额,其所置田产屋宇,亦有绝产,合依前项已措置到事理施行。」诏依此。马端临《通考》:朱子《崇安县学田记》曰:「予惟三代盛时,自家以达天子、诸侯之国,莫不有学。而自天子之元子,以至于士庶人之子,莫不入焉。则其士之廪于学宫者,宜数十倍

译之人,不足以成为后进学子的模范。"皇上说:"杜天举所陈述之事,颇有条理,确实曾留意士大夫们的进言,这有益于政事,不可不实行。"因此有这道命令。

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诏「万安昌化吉阳军,许依琼州例,各置教谕一。」从琼管安抚徐念道之请也。——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下诏:"万安、昌化、吉阳军,准许依照琼州的先例,各设置教谕一员。"这是采纳了琼管安抚徐念道的请求。

五月四日,诏:「诸路提举学事,委转运司有出身官一员兼领。如本司官俱无出身,即委从上一员。」以礼部有请故也。——五月四日,下诏:"各路提举学事一职,委托转运司中有科举出身的官员一人兼任。如果本司官员都没有科举出身,就委托排名靠前的一员担任。"这是因为礼部有此请求的缘故。

八月六日,诏:「广南诸郡,见阙教官去处,令于本州岛并倚郭县内,差见任有出身官兼充。如无,即于特奏名补官人内,选差未昏耄有术业之人。又无,即选差摄官术业行义众所推服者充教谕。如已供职,后来见任官内却有出身之人,其摄官教谕,即令罢去。」从臣僚之请也。——八月六日,下诏:"广南各郡,现在教官出缺的地方,令在本州以及附郭县内,委派现任有科举出身的官员兼任。如果没有,就从特奏名补官的人中,选派尚未年老昏聩、有学术专长的人担任。若仍没有,就选派学术、品行受众人推崇信服的摄官充任教谕。如果已经就职,后来现任官员中却出现了有科举出身的人,那么原先的摄官教谕,就令其罢免离职。"这是采纳了臣僚的请求。

十八年七月九日,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贾直清奏:「请立县学,于县官内选有出身人兼领教导。」上因宣谕曰:「州县选官教导,乃治化本原,将来三年科举亦有人材,以备采择。可令礼部检坐旧法,参酌措置,申尚书省。」——十八年七月九日,江南西路转运判官贾直清上奏说:"请求设立县学,从县官中选拔有科举出身的人兼任教导。"皇上因此宣谕说:"州县选拔官员担任教导之职,是教化治理的根本,将来三年一次的科举也能有人才可供选拔。可令礼部查检旧有法规,斟酌措置,然后上报尚书省。"

八月八日,礼部寻下国子监参酌措置,欲比附旧法,县学委知、通于令、佐内选有出身官一员,兼领教导职事。及诸州军如未差教授去处,即令本路提举学事司于本州岛有出身官选差一员兼领。若州县官俱无出身,止令本学长、谕专主教导,却令知州、县令觉察点检。从之。——八月八日,礼部随即下达国子监斟酌措置,打算比照旧法办理:县学委托知县、通判从县令、县丞中选出一名有科举出身的官员,兼领教导职事。至于各州军若尚未委派教授的地方,即令本路提举学事司从本州有科举出身的官员中选派一员兼领。如果州县官员都没有科举出身,就只令本学的斋长、斋谕专门负责教导,而由知州、县令负责察查考核。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闰八月二十一日,诏:「珍州教授任满,许依本州岛幕职官例推赏。」从本州岛备申教授蔡霆之请也。——闰八月二十一日,下诏:"珍州教授任期届满,准许依照本州幕职官的先例推恩奖赏。"这是采纳了本州详细呈报的教授蔡霆的请求。

十九年十月十六日,诏添置光化军教授一员。从守臣范洁之请也。——十九年十月十六日,下诏增设光化军教授一员,这是采纳了长官范洁的请求。

二十年六月二十日,诏置梅州教授一员。从本路转运判官李利用之请也。——二十年六月二十日,下诏设置梅州教授一员,这是采纳了本路转运判官李利用的请求。

二十一年九月一日,大理寺主簿丁仲景奏:「远方赡学公田,多为形势侵占请佃。望诏有司,申严行下诸路提举官,常切觉察。如有似此去处,并令根究。」上曰:「缘住卖度牒,常住多有绝产。其令户部一就措置,拨充赡学支用。」本部言:「欲令诸路州军取见确实,报提举学事司,置籍拘管。并僧道违法擅置庵院,若无敕额,其所置田产屋宇,亦有绝产,合依前项已措置到事理施行。」诏依此。——二十一年九月一日,大理寺主簿丁仲景上奏说:"远方用于赡学的公田,多被有权势之人侵占请佃。希望下诏有关部门,严格申明下达各路提举官,令其经常留意察查,如有类似情况,一并令其彻底追查。"皇上说:"因为停止出售度牒,寺院常住多有户绝的田产。可令户部一并措置,拨充赡学支用。"户部上奏说:"打算令各路州军查明确实情况,上报提举学事司,登记造册予以管理。以及僧道违法擅自设置的庵院,如果没有敕额,其所置办的田产屋宇,也有属于户绝的,应依照前述已措置的办法处理。"朝廷下诏依从此议。

于今日。而考之礼典,未有言其

费出之所自者。岂当时为士者之家,各已受田,而其入学也有时,故得以自食其食,而不仰给于县官也欤 至汉元、成间,乃谓孔子布衣,养徒三千,而增学官弟子,至不复限以员数。其后遂以用度不足,无以给之,而至于罢。夫谓三千人者聚食于孔子之家,则已妄矣。然养士之需,至于以天下之力奉之而不足,则亦岂可不谓难哉!盖自周衰,田不井授,人无常产,而为士者尤厄于贫,反不得与为农工商者齿。上之人乃欲聚而教之,则彼又安能终岁裹饭而学于我 是以其费虽多,而或取之经常之外,势固有不得已也。」

译直到今天,考察礼典,却没有记载这些费用出自何处的。莫非当时做士人的人家,各自已经受了田地,而他们入学又是有一定时间的,所以能够自己供给自己的饮食,而不必仰仗官府供给吧。到了汉朝元帝、成帝年间,便说孔子是平民百姓,养弟子三千人,于是增设学官弟子,以至于不再限定人数。此后便因为费用不足,无法供给,以致于停办。说三千人聚集在孔子家里吃饭,那已经是虚妄之说了。然而供养士人的需要,竟到了用天下的财力供奉还不够的地步,这难道不能说是难事吗!大概自从周朝衰落,田地不再按井田制授予,人没有固定的产业,而做士人的尤其困厄于贫穷,反而不能与务农、做工、经商的人相提并论。在上位的人竟想要把他们聚集起来加以教育,那他们又怎能整年自带干粮来向我求学呢。因此那费用虽然多,而有的要从常规开支之外去取,这在形势上原本是有不得已的原因的。

二十二年三月十二日,诏「潼川府郪县界(闪)[闲]生田地一百四十二亩,拨赐府学,永充养士。」(后)[从]守臣沈该之请也。

二十四年七月三日,诏:「赡学钱粮,于学中自置帑廪,委教官检察。」从大理评事俞长吉之请也。

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太平州芜湖县,合拘收何汝贤违法(祖)[租]佃圩田一十六顷八十五亩,拨充本州岛养士。」

二十六年五月七日,诏:「诸路州军教授,并不许差兼它职。令提举学事司常切遵守。」从知郢州路采之请也。

八月九日,建康府上元县丞汪贲奏:「臣闻有学校必有法度,有法度然后教官、士子咸知所以遵守。今州县学校,徒有其名,而主管学事之官,徒带虚衔。良(田)[由]学法未曾颁降,以凭遵守故也。掌仪置于释奠之时也,而职事之中,间有掌仪一员者;司正置

于乡饮酒之时也,而职事之中,间有司正一员者。或职事多于生员,或月俸倍于常制,或生徒系籍而斋无几案,或早晚破食而学无厨灶,或贫士托为聚徒之所、闲官指为寄居之地,而州县漫不加省。望诏有司,将元丰、崇宁以来并见行举法纂集颁降,俾州教授、县教谕及主管学事官常切遵守,以励诸生。仍委监司出巡,兼行按察。」从之。

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诸州军教授,选人任满,许依本处幕职官推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赏「赏」前:原本有六个缺空,似有缺文,而眉批有「渭请按:『推赏连文,中间并不阙字。』」。其京朝官,依选人已得指挥。」此后,苗校从本书选举一七之一至四移来『绍兴三十二年』条至『绍熙五年』条,可参阅。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乡学

乡学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六月,以江州白鹿洞主明起为蔡州褒信县主簿,赐陈裕三传出身。起、裕并以讲学为业,太宗闻之,故有是命,所以劝儒业,荣乡校。

(贞)[真]宗咸平四年三月二十日,知泽州供备库副使李允则奏:「岳麓山书院修广舍宇,有书生六十余人听诵。乞下国子监,降释音文疏史记篇韵,庶兴学校,以厚民风。」从之。

祥符四年十一月,益州申,永康军进士李畋明经术,聚徒教授,士行可称。诏发遣赴阙,授试秘书省校书郎,仍赐装钱三十千,还归乡校讲说。《文献通考》:祥府八年,赐潭州岳麓书院额。始,开宝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创宇,以待(田)[四]方学者。李允则来为州,请于朝,乞以书藏。方是时,山长周式以行义着。八年,召见便殿,拜国子主簿,使归教授。诏赐书院名,增赐中秘书。右宋兴之初,天下四书院建置之本末如此。此外,则又有西京嵩阳书院,赐额于至道二年。

译二十二年三月十二日,皇帝下诏:「潼川府郪县境内的闲置生田一百四十二亩,拨给府学,永久用来供养士人。」这是听从了守臣沈该的请求。

二十四年七月三日,下诏:「用于资助学校的钱粮,让学校自行设置钱库粮仓,委派教官检查督察。」这是听从了大理评事俞长吉的请求。

二十五年九月二十一日,下诏:「太平州芜湖县,应当拘收何汝贤违法租佃的圩田十六顷八十五亩,拨给本州用来供养士人。」

二十六年五月七日,下诏:「各路州军的教授,一律不许差遣兼任其他职务。命提举学事司经常严格遵守。」这是听从了知郢州路采的请求。

八月九日,建康府上元县丞汪贲上奏说:「臣听说有学校就必须有法度,有了法度,然后教官、士子才都知道该如何遵守。如今州县学校,只是徒有虚名,而主管学事的官员,也只是徒挂虚衔。这实在是由于学校的法令还未曾颁布下发,可以凭以遵守的缘故。掌仪一职本是设于释奠典礼之时的,可如今日常职事之中,也间或设有掌仪一员;司正一职本是设于乡饮酒礼之时的,可如今日常职事之中,也间或设有司正一员。有的地方职事人数多于生员人数,有的地方月俸比平常的定制高出一倍,有的地方生徒虽然入了学籍,斋舍中却没有几张桌案,有的地方早晚要供给饮食,学校中却没有厨房灶台,有的地方贫寒士人把学校当作聚徒讲学的场所、闲散官员把它当作寄居之地,而州县对此漫不经心,毫不省察。希望下诏有关部门,将元丰、崇宁以来以及现行的各项学法汇集起来颁布下发,使州教授、县教谕及主管学事的官员经常严格遵守,以此来勉励诸生。同时委派监司出巡时,一并进行按察。」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诏:「各州军教授,选人任满之后,许依照本处幕职官推□□□□□□□,即依照选人已得的指挥办理。」此后的内容,苗校从本书选举一七之一至四移来「绍兴三十二年」条至「绍熙五年」条,可以参阅。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二 乡学

乡学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六月,任命江州白鹿洞洞主明起为蔡州褒信县主簿,赐陈裕以三传出身。明起、陈裕二人都是以讲学为业,太宗听说此事后,因此有这道任命,用以劝勉儒业,使乡校获得荣耀。

真宗咸平四年三月二十日,知泽州、供备库副使李允则上奏说:「岳麓山书院正在扩建修缮房舍,有六十多名书生在此听讲诵读。请求下诏国子监,颁发释音文疏、史记篇韵等书籍,以便兴办学校,以此敦厚民风。」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祥符四年十一月,益州申奏说,永康军进士李畋精通经术,聚集门徒讲授学问,士人品行值得称道。皇帝下诏派人送他到京城,授予试秘书省校书郎之职,仍赐给装钱三十千,让他回到乡校讲学。《文献通考》记载:祥符八年,赐给潭州岳麓书院匾额。当初,开宝年间,郡守朱洞最先度量地基创建屋宇,用来接待四方求学的人。李允则来担任本州长官后,向朝廷请示,请求赐给书籍收藏。当时,山长周式因德行道

江宁府茅山书院,赐田于天圣二年。嵩阳、茅山,后来无闻,独四书院之名著。是时未有州县之学,先有乡党之学。盖州县之学,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乡党之学,贤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规后随,皆务兴起。后来所至,书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锡,教养之规,往往过于州县学。盖皆欲仿四书院云。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知江宁府光禄卿王随言:「处士侯遗于茅山营葺书院,教授生徒,积十余年,自营粮食。望于茅山斋粮剩数,就庄田内量给三顷,充书院赡用。」从之。

三年十一月,枢密直学士知应天府李及言:「本府书院甚有学徒,自建都以来,文物尤盛。欲望量于发解进士元额之外,乞添解三人。」从之。

景佑三年九月十五日,西京留守言:重修大室嵩阳书院,乞降 额。 以「嵩阳书院」为额。(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

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都省言:「窃以书用于世,先王为之立学以教之,设官以达之,置使以谕之。盖一道德,谨(守)[家]法,以同天下之习。世衰道微,官失学废,人自为学,习尚非一,体画各异,殆非所谓书同文之意。今未有校试劝(尚)[赏]之法,欲仿先王置学设官之制,考选简(牧)[拔],使人自奋所身于图画工技。朝廷图绘神像,与书一体,令附书学,为之校试约束。谨修成《书画学敕令格式》一部,冠以『崇宁国子监』为名。」从之。

五年四月十二日四月:苗校:『《宋史》卷二○、《长编拾补》卷二六、《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均作「正月」。』,诏:「书、画、筭、医四学并罢,更不修盖。其官私宅舍屋宇,并依旧修盖给还。已到官据资任,与先次差遣。人吏归元来去处。系召募到者,放停。其书画学,于国〔子〕监擗▯▯报屋宇(克)[充]。每学置博士各〔一〕员「各」下:原脱一字。依苗校『据《玉海》卷一一二、《长编拾补》卷二六补。』,生员各以三十为额。其合行事件,令国子监条画,申尚书省。」

宣和六年八月十四日八月:苗校:『《长编拾补》卷四八、《宋史》卷二二、《群书考索 后集》均作「正月」。』,诏:「书艺置提举措置书艺所,生徒五百人为额,篆正法锺鼎,小篆法李斯,隶法锺繇、蔡邕,真法欧、虞、褚、薛,草法王羲之、颜、柳、徐、李。有兼经义举人及贵游子弟,又分士流、杂流为二。以尚书主客员外郎杜从古、大宗正丞徐竞、编修《汴都志》米友仁,并为措置管勾官。」先是,王黼进唐告三道,虞世南书《狄仁杰告》、

颜真卿书《颜允南母兰陵郡太夫人张氏告》及《徐浩封赠告》进呈,上曰:「朕欲仿习前代书法告命,使能者书之,不愧前代。

译义而著称。祥符八年,皇帝在便殿召见周式,授予国子主簿之职,让他回去主持教授之事。皇帝下诏赐给书院匾额名称,又增赐中秘所藏的书籍。以上是宋朝建国之初,天下四大书院建置的始末情况。此外,还有西京嵩阳书院,于至道二年获赐匾额;江宁府茅山书院,于天圣二年获赐田地。嵩阳、茅山两书院后来没有什么名声,唯独四大书院的名声显著。当时还没有州县官学,却先有了乡党私学。这是因为州县官学,是由有关部门奉皇帝诏旨建立的,所以有的建了又停办,不免只是流于形式;而乡党私学,是留心斯文之道的贤良士大夫所建立的,所以前人立下规范、后人相继跟随,都致力于兴办发展。后来所到之处,书院尤其多,其田地的赏赐、教养的规制,往往超过州县官学,这大概都是想效仿那四大书院。

仁宗天圣二年五月,知江宁府、光禄卿王随进言说:「处士侯遗在茅山营建修缮书院,教授生徒,已经积累十多年,一直是自己筹办粮食。希望从茅山斋粮结余的数目中,就庄田内酌量拨给三顷,用以资助书院的开支。」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天圣三年十一月,枢密直学士、知应天府李及进言说:「本府书院学徒很多,自建都以来,文物尤其兴盛。希望能够在发解进士的原定名额之外,酌量请求增加三个解送名额。」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景佑三年九月十五日,西京留守上奏说:重新修建了大室嵩阳书院,请求颁赐匾额。皇帝以「嵩阳书院」为匾额名称。(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书学

【宋会要】

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都省进言说:「私下以为书法之用施于世间,先王为此设立学校来教授它,设置官员来推行它,设置使者来晓谕它。这是为了统一道德,谨守家法,以此使天下的习尚趋于一致。世道衰微、大道式微以后,官学的教授荒废,人们各自为学,所崇尚的风气不一,字体笔画各不相同,这实在不是所谓「书同文」的本意。如今还没有考校测试、劝勉奖赏的办法,想要效仿先王设立学校、设置官员的制度,考核选拔人才,使人人都能自我奋发投身于图画工技之学。朝廷绘制神像,与书法是一类事,命令一并附属于书学,为此设立考校测试的约束办法。现已谨慎地修撰完成《书画学敕令格式》一部,冠以『崇宁国子监』之名。」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崇宁五年四月十二日,下诏:「书学、画学、筭学、医学四学一并罢废,不再修建。其官家或私人的宅舍屋宇,一律按原样修葺归还。已经到官任职的人,依据其资历任期,优先给予差遣安排。原来的官吏各自回归其本来的去处。凡是招募而来的人,一律放归停用。至于书学、画学,则在国子监内择地修建屋宇容纳。每学各设博士一员,生员名额各以三十人为限。有关应当施行的事项,命国子监拟定条画,上报尚书省。」

宣和六年八月十四日,下诏:「书艺方面设置提举措置书艺所,生徒名额以五百人为限,篆书取法锺鼎文,小篆取法李斯,隶书取法锺繇、蔡邕,真书取法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草书取法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徐浩、李邕。兼通经义的举人以及贵族子

」时书学已罢,故特置是局。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算学

算学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六月二十八日,看详编修国子监太学条制所状:「准朝旨,同共看详修立国子监太学条例,及续准指挥,国、律、武学条贯令一就修立外,检准官制格子,国子、太学、武学、律学、筭学五学之政令。今取到国子监合千人状,称本监自官制奉行后来,检坐上件格子,申乞修置筭学。准朝旨,踏逐到武学东大街北,其地堪修筭学。乞令工部下所属检计修造。奉圣旨依。今看详上件筭学已准朝旨盖造,即未曾兴工。其试选学官,未有人应格。切虑将来建学之后,养士设科,徒有烦费,实于国事无补。令欲乞赐详酌寝罢。」诏罢修建。

徽宗崇宁六月十一日「徽宗崇宁」四字:原本无。原稿此条标「宋会要 算学」,题下批:「《大典》附崇宁三年之后。」又眉批:「渭清按:『六月十一日,即前之书学门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又下文所述神宗「将建」算学,因「元佑异议」未果。「方今绍述圣绪」,宜「推而行之」云,又谓学规宣命以「崇宁国子监筭学敕令格式」,俱是徽宗崇宁时事。以是知此「六月十一日」为徽宗崇宁三年事,因据补此四字。,都省札子:「切以筭数之学,其传人矣。《周官》大司徒以(卿)[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则周之盛时,所不废也。历代以来,(囚)[因]革不同,其法具(官)在。神宗皇帝追复三代,修立法令,将建学焉。属元佑异议,遂不及行。方今绍述圣绪,小大之政,靡不修举,则筭学之设,实始先志。推而行之,宜在今日。今将《元丰筭学条制》重加删润,修成(刺)[敕]令,并对修看详一部,以

《崇宁国子监筭学敕令格式》为名,乞赐施行。」从之。都省上《崇宁国子监筭学书画学 令格式》,诏:「颁行之,只如此书可也。」

【宋会要】

〔大观〕三年三月十八日大观:原稿作「□□」。按该条原拟题「宋会要 算学」,题下批「此附崇宁五年后」,眉批:「疑是大观。渭清按:是大观三年。《宋史 礼志 吉礼八》『文宣王庙下有载』。」又洪迈《容斋随笔》亦载为「大观中」事。因据补「大观」二字。,礼部状:「据太常寺申,筭学以文宣王为先师,其配享从祀,合依太学、辟雍例,于殿上设兖、邹、荆三国公为配享,及十哲为从祀外,有自来著名筭数之人,即绘画于两廊。本寺据修盖筭学骆询等申,契勘合塑画神象,除大殿上先师、三公、十哲,可以依太学等处体例施行,有两廊绘画从祀人等,即未审有官人合装着是何服色冠带,无官人如何画造。

译弟,又分为士流、杂流两类。任命尚书主客员外郎杜从古、大宗正丞徐兢、编修《汴都志》的米友仁,一并担任措置管勾官。」在此之前,王黼进献了三道唐代告身,即虞世南书写的《狄仁杰告》、颜真卿书写的《颜允南母兰陵郡太夫人张氏告》以及《徐浩封赠告》,呈献给皇帝,皇帝说:「朕想要效仿前代书法所写的告命,让擅长书法的人来书写,不辱没于前代。」当时书学已经罢废,所以特别设立了这个机构。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算学

算学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六月二十八日,看详编修国子监太学条制所上状说:「按朝廷旨意,共同看详修订立定国子监太学条例,又按后续所奉指挥,国子学、律学、武学的条例规定一并修立之外,查照按官制格子,国子、太学、武学、律学、筭学五学的政令。现在取来国子监联合上呈的状文,称本监自从奉行官制以来,查照这份格子,申请修建设置筭学。按朝廷旨意,已探查到武学东大街北面,该地适合修建筭学。请命工部下达给所属部门核算修造。奉圣旨批准照办。如今看详这项筭学已按朝旨获准建造,但尚未动工。而考选筭学官员,也还没有人符合资格。恐怕将来建学之后,供养士人、设置科目,徒然浪费经费,实在对国事没有补益。因此希望赐予详细斟酌,予以停罢。」皇帝下诏停罢修建。

徽宗崇宁三年六月十一日,都省札子说:「窃以为筭数之学,其传承已经很久了。《周官》中大司徒以乡三物教化万民并以此选拔贤才,第三项就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可见在周朝兴盛之时,这门学问并未被废弃。历代以来,因革损益各不相同,其法度都记载于官府之中。神宗皇帝追慕恢复三代之制,修订建立法令,正打算建立筭学。当时正逢元佑年间的异议纷起,于是没能实行。如今正致力于继承先志、推行圣绪,大小政事,无不加以修举,那么设立筭学一事,实际上是先帝遗志的开端。推行实施它,正应当在今日。现将《元丰筭学条制》重新加以删削润色,修撰成敕令,连同对照修订看详的一部,以《崇宁国子监筭学敕令格式》为名,请求赐予施行。」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都省上呈《崇宁国子监筭学书画学令格式》,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只依此书办理即可。」

【宋会要】

大观三年三月十八日,礼部上状说:「据太常寺申报,筭学以文宣王为先师,其配享从祀的礼制,应当依照太学、辟雍的成例,在正殿上设兖国公、邹国公、荆国公为配享,以及十哲为从祀之外,还有历来著名的筭数之人,就绘制画像于两廊。本寺根据修建筭学的骆询等人申报,查勘应当塑造画绘神像,除大殿上的先师、三公、十哲,可以依照太学等处的成例施行外,其余两廊绘画从祀人等,还不清楚其中有官职的人应当穿戴何种服色冠带,无官职的人又该如何绘画。本寺如今查勘到应绘画的从祀人当中,有的本来就是孔子庙庭的从祀之人,已经追封官爵的,如汉中垒校尉刘向追封为彭城伯等;也有本来就有公侯爵位的人,如汉留侯张良等;也有

本寺今契勘到绘画,从祀人内,有系孔子庙廷从祀,已追封官爵,漠中迭校尉刘向追封彭城伯等;及旧有公侯爵人,汉留侯张良等;并有官无封爵人风后等;不见官爵无官封人大桡等。契勘筭学文宣王并三公、十哲所服,合依太学体例外,其余乞从朝廷加赐五等之爵,然后随所封,以定其所服之服。」从之。

十一月七日,太常寺〔奏〕:「奉诏,天文筭学,合奉安先师,并配飨从祀绘像,未合典礼。可否礼官考古稽否:疑误。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二八改为『令』字,当是。礼,讲究以闻者。臣等窃详黄帝获宝鼎,迎日推策,举风后、力牧、常(先)[仪]、大鸿以治民,顺天地之纪、幽明之占、死生之说,又使大桡造甲子,隶首作筭数,容成综之,所以考定气象,建五行,察发敛,起消息,正闰余,其精

粗显微,无不该极。今筭学所习天文、历、筭、三式法筭四科,其术皆本于(皇)[黄]帝。臣等稽之载籍,合之典礼,谓尊黄帝为先师,而以其当时之臣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为配飨,又以后世精于数术者,定其世次,分绘两序,以为从祀。今具下项: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已上八人,今欲拟配飨商巫咸、周箕子、周商高、周荣方、晋史苏、秦卜徒父、晋卜偃、鲁梓慎、晋史赵、鲁卜楚丘、郑 灶、赵史墨、齐甘德、魏石申、汉留侯张良、汉丞相张苍、汉司马季主、汉太史丞邓平、汉方士唐都、汉洛下闳、汉鲜于妄人、汉大司农耿寿昌、汉太子太傅夏侯胜、汉魏郡太守京房、汉谏议大夫翼奉、汉骑都尉李寻、汉严君平、汉中垒校尉刘向、汉侍中贾逵、后汉尚书张衡、后汉尚书郎周兴嗣、后汉北海人郎觊、后汉平原人襄楷、后汉尚书单扬、后汉光禄大夫樊英、后汉谷城门侯刘洪、后汉左中郎将蔡邕、后汉大司农郑康成、魏刘徽、魏少府丞管辂、吴太史赵达、晋征南大将军当阳侯杜预、晋尚书郎郭璞、晋天水人姜岌、张丘建、夏侯阳、宋御史中丞何(丞)[承]天、宋长水校尉祖冲之、后魏侍中崔浩、后魏太常卿高允、后魏筭学、博士商绍、北齐丞相仓曹参军信都芳、北齐散骑侍郎宋景业、北齐开府田曹记室许遵、后周甄鸾、隋卢太翼、隋太府(十)[寺]卿萧吉、隋上仪同临孝恭、隋散骑侍郎张胄元、隋太史丞

耿询、隋太学博士刘焯、隋太学博士刘炫、唐太史令传仁均、唐筭历博士王孝通、唐太史令李淳风、唐太史令瞿昙罗、唐内供奉王希明、唐左拾遗李鼎祚、唐太子少詹事边冈、周枢密使王朴,已上七十人,今欲拟从祀。容斋洪氏《随笔》:大观中,置筭学,如庠序之制。

译有官职而无封爵的人,如风后等;也有查不到官爵、又无官封的人,如大桡等。查勘筭学中文宣王以及三公、十哲的服饰,应当依照太学的成例,其余的人,请求朝廷加赐五等爵位,然后依照所封爵位,来确定其所应穿戴的服饰。」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大观三年十一月七日,太常寺〔上奏〕说:「奉诏,天文、筭学,应当奉祀安置先师,以及配享从祀的绘像之事,还不合乎典礼制度。是否应当由礼官考订研究后再上奏,请以此定夺。臣等私下详细考察,黄帝获得宝鼎,推演历法迎候太阳,任用风后、力牧、常仪、大鸿来治理民众,顺应天地的纲纪、幽明的占卜、死生的道理,又命大桡创制甲子,隶首创作筭数,容成综合整理这些知识,用来考订天象,建立五行,观察日月的运行盈亏,推演气候的消长,厘正闰余,其中精微深奥之处,无不包罗至极。如今筭学所修习的天文、历法、筭数、三式筭法四科,其学术都本于黄帝。臣等考察典籍,参照礼制,认为应当尊奉黄帝为先师,而以他当时的臣子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作为配享,又将后世精通数术之人,按照其时代先后,分别绘制于两侧廊庑,作为从祀。现开列如下:风后、力牧、大鸿、大桡、隶首、容成、臾区、常仪,以上八人,如今拟定为配享;商代巫咸、周代箕子、周代商高、周代荣方、晋国史苏、秦国卜徒父、晋国卜偃、鲁国梓慎、晋国史赵、鲁国卜楚丘、郑国裨灶、赵国史墨、齐国甘德、魏国石申、汉留侯张良、汉丞相张苍、汉司马季主、汉太史丞邓平、汉方士唐都、汉洛下闳、汉鲜于妄人、汉大司农耿寿昌、汉太子太傅夏侯胜、汉魏郡太守京房、汉谏议大夫翼奉、汉骑都尉李寻、汉严君平、汉中垒校尉刘向、汉侍中贾逵、后汉尚书张衡、后汉尚书郎周兴嗣、后汉北海人郎顗、后汉平原人襄楷、后汉尚书单飏、后汉光禄大夫樊英、后汉谷城门侯刘洪、后汉左中郎将蔡邕、后汉大司农郑康成、魏国刘徽、魏国少府丞管辂、吴国太史赵达、晋征南大将军当阳侯杜预、晋尚书郎郭璞、晋天水人姜岌、张丘建、夏侯阳、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宋长水校尉祖冲之、后魏侍中崔浩、后魏太常卿高允、后魏筭学博士殷绍、北齐丞相仓曹参军信都芳、北齐散骑侍郎宋景业、北齐开府田曹记室许遵、后周甄鸾、隋卢太翼、隋太府寺卿萧吉、隋上仪同临孝恭、隋散骑侍郎张胄元、隋太史丞耿询、隋太学博士刘焯、隋太学博士刘炫、唐太史令傅仁均、唐筭历博士王孝通、唐太史令李淳风、唐太史令瞿昙罗、唐内供奉王希明、唐左拾遗李鼎祚、唐太子少詹事边冈、周枢密使王朴,以上七十人,如今拟定为从祀。」洪迈《容斋随笔》记载:大观年间,设置筭学,如同太学的规制。中书舍人张邦昌确定其名号:风后、大桡、隶首、容成、箕子、商高、常仪、鬼臾区、巫咸九人,封为公爵。史苏、卜徒父、卜偃、梓慎、卜楚丘、史赵、史墨、裨灶、荣芳、甘德、石申、鲜于妄人、耿寿昌、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张衡

中书舍人张邦昌定其名:风后、大桡、隶首、容成、箕子、商高、常仪、鬼臾区、巫咸九人,封公。史苏、卜徒父、卜偃、梓(贞)[慎]卜、楚丘、史赵、史墨、 灶、荣芳、甘德、石申、鲜于妄人、耿寿昌、夏侯胜、京房、翼奉、李寻、张衡、周兴(嗣)、单扬、樊英、郭璞、何承天、宋景业、萧吉、临孝恭、张恭、张曾元、王朴二十八人,封伯。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芳、许遵、耿询、刘炫、传仁均、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王希明、李鼎祚、边冈、郎觊、襄楷二十人,封子。司马季主、洛下闳、严君平、刘徽、姜岌、张立建、夏侯阳、甄鸾、卢大翼九人,封男。考其所条具,固有于传记无闻者,而高下等差,殊为乖谬。如司马季主、严君平,止于男爵。鲜于妄人、洛下闳,同定《太初历》,而妄人封伯,下闳封男,尤可笑也。十一月,又改以黄帝为先师。

【宋会要】

四年三月二日四年三月二日:原稿题下批「与上条接。」而上条谓「在崇宁五年后」,似谓此条亦崇宁中事,按时事核之,此条亦大观四年事。,诏:「筭学生并入太史局,学官及人吏等并罢。有合条画事,并具奏听事。」

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大司成刘嗣明奏:「承前筭学内舍筭学生武仲宣进状,

旧筭学见今空闲,舍屋具存,别无官司拘占。相度欲乞依旧为筭学。」从之。 昨于去年三上封章,乞留筭学等。奉圣旨令国子监依元丰六年九月十六日指挥施行。本监申,伏元丰□检未获。

六月二十八日,筭学奏:「承朝旨,复置筭学。今检会崇宁国子监筭学条令,乞下诸路提举学事司行下诸州县等,诸命官入学,投纳家状,差使以下许服襕缴。仍呈验历任或出身文学缴纳在官司者听先入,仍勘会。诸命官,未入。在入限诸命官及未出官人若殿侍,谓非诸军补授者。欲入律学或筭学者,听入诸试,以通、粗并计,两粗当一通。《筭义问》以所对优长,通及三分为合格。诸学生本科所习外,占一小经,遇太学私试,间月一赴。欲占大经者,听补试命官公试同。《九章》义三道《筭问》二道。筭学命官公试,一入上等,转一官。殿侍、差使、借差同,已下减年试准此。幕职、州县官循两资,未入官选人、知、令、录仍占射差遣一次。内文学免召(外)[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三入中等,循一资。使臣即减二年磨勘。愿占射差遣者,听。殿侍指射合入本等差遣,愿候借差已上收使者,听。未入官选人,占射差遣一次。文学免召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五入下等,占射差遣。使臣即减一年磨勘。未入官选人,不依名次注官。

译、周兴嗣、单飏、樊英、郭璞、何承天、宋景业、萧吉、临孝恭、张恭、张曾元、王朴二十八人,封为伯爵。邓平、刘洪、管辂、赵达、祖冲之、殷绍、信都芳、许遵、耿询、刘炫、傅仁均、王孝通、瞿昙罗、李淳风、王希明、李鼎祚、边冈、郎顗、襄楷二十人,封为子爵。司马季主、洛下闳、严君平、刘徽、姜岌、张丘建、夏侯阳、甄鸾、卢太翼九人,封为男爵。考察这份所拟定的名单,固然有些人在传记中并无记载,而这高下等级的差别,也实在有诸多乖谬之处。比如司马季主、严君平,只封到男爵;鲜于妄人、洛下闳,二人共同制定《太初历》,可鲜于妄人却封为伯爵,洛下闳却只封为男爵,这尤其可笑。同年十一月,又改以黄帝为先师。

【宋会要】

大观四年三月二日,下诏:「筭学的学生一并并入太史局,学官以及吏人等一并罢除。有应当拟定条画的事项,一并具文奏报听候处理。」

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大司成刘嗣明上奏说:「此前筭学内舍生武仲宣呈上状文,称旧日筭学如今空闲,屋舍尚且完好保存,另外也没有别的官司占用。斟酌请求依旧恢复为筭学。」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武仲宣去年曾三次上呈奏章,请求保留筭学等事。奉圣旨命国子监依照元丰六年九月十六日的指挥施行。本监申报,称元丰年间的档案已查检不到。

六月二十八日,筭学上奏说:「按朝廷旨意,恢复设置筭学。现查照会同崇宁国子监筭学条令,请下达诸路提举学事司,转发诸州县等处:凡是命官入学,应当投纳家状;差使以下的人许服襕衫参加考试,仍需呈验历任或出身的文学证明,缴纳在官司处以便核实的,允许优先入学,仍须查勘核实。凡是命官,尚未入……」(原文残缺)在入学期限内的命官以及尚未出官任职之人,若是殿侍,即指并非由诸军补授的人,想要进入律学或筭学的,允许入学参加各项考试,以通晓、粗通两个等级合并计算,两个粗通折算为一个通晓。《筭义问》按照所答内容的优长程度评定,通晓部分达到三分以上即为合格。各学的学生除本科所修习的内容之外,可兼占习一门小经,遇太学举行私试时,隔月参加一次。想要兼占大经的,需听候参加补试,命官则与公试相同,《九章》义考三道,《筭问》考二道。筭学命官参加公试,考入上等的,升转一官(殿侍、差使、借差同此,以下减年考试皆按此例);幕职官、州县官循转两资,尚未入官的选人、知县、县令、录事参军仍占射差遣一次,其中因文学出众而免于召试、升朝官以及经运司保明的,注授相应官职。考入中等的,循转一资,使臣则减去两年磨勘年限,愿意占射差遣的允许;殿侍指定占射入本等差遣,愿意等候借差以上收使的,允许;尚未入官的选人,占射差遣一次,因文学出众而免于召试、升朝官及经运司保明的,注授相应官职。考入下等的,占射差遣,使臣则减去一年磨勘年限,尚未入官的选人,不依名次注授官职,殿侍等候补授借差以上,允许收使,其中因文学出众而免于召试、升朝官及经

殿侍候补借差已上,听收使。内文学免召,(升)朝官及运司保明,注合入官。筭学升补上舍上等通任郎、

上舍中等登仕郎、上舍下等将仕郎学生,习《九章》、《周髀》义及《筭问》。谓假令疑数。兼通《海(坞)[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筭法。私试,孟月:季月同。《九章》(仪)[义]二道《周髀》义一道,《筭问》二道。仲月《周髀》义二道,《九章》义一道,《筭问》一道。升补上内舍,第一场《九章》义三道,第二场《周髀》义三道,第三场《筭问》五道。」从之。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通仕郎武仲宣,自大观初兴复筭学后来,注释考正见行筭经一百八十九卷,特与循一资。」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筭学元丰中虽存有司之请,未尝兴建。又所议置官,不过传授二员。今张官置吏,考选而任使之,大略与两学同,即失先帝本旨;赐第之后,不复责以所学,何取于教养 可并罢。官吏依省罢法。应文籍钱物,令国子监拘收。」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律学

律学

【宋会要】

熙宁三年九月己亥,始用断案律义试法官。判大理寺臣〔崔〕台符等考试。掌教刑名之学,隶于国子监。

熙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熙宁六年:原底本缺,校者于行间补「熙宁七年」,眉批云:「四字原缺,据《通考》补」。并引「《通考》,熙宁七年四月,设律学教授四员。」又本条原有「宋会要 律学」小题,题下有校者批曰:「附:《通考》『六年置教授四员』至『五事』至『三事』后,当为熙宁六年。」眉批有:「渭清按:『《通考 学校》、《玉海》卷一百十二熙宁律学』。《宋史 选举志三》、《本纪》神宗二,置律学并在熙宁六年。」是知原作「熙宁七年」乃「六年」之误,兹据改。,诏于国子监置律学,差教授四员。

四月二日,诏:「律学士授、诸般请给、当直人等,并就国子监直讲。应(本)[命]官举人,并许入学。内举人仍召命官二人,委保行止。其试中学生,依国子监等第给食。所要屋宇。令将作监相度修擗。其课试条约及应合节次施行事件,并委本监详定。」

二十四日,

国子监进定条约事件:「初入律学命官举人,并于本监投纳家状。内举人更纳保状,召命官二人,委保行止。勘会诣实,方许入学听读。委本监主判官同教授补试,取通数多者充生员。仍令各于家状内,指定乞习律令,或断案,或习大义兼断案。补试人试前于监、丞、主簿厅投纳试卷连家状,共享纸一十张、草纸五张连粘,卷头用印。至试日,于监、丞、主簿处收纳,封弥卷首。补试日,依条赍所习刑名文字赴试。

译运司保明的,注授相应官职。筭学升补上舍,上等授通任郎,中等授登仕郎,下等授将仕郎,学生修习《九章》、《周髀》义以及《筭问》——即假设疑难数目问题——同时兼通《海岛》、《孙子》、《五曹》、《张丘建》、《夏侯阳》等筭法。私试方面:孟月(季月同此),考《九章》义二道,《周髀》义一道,《筭问》二道;仲月,考《周髀》义二道,《九章》义一道,《筭问》一道。升补入内舍,第一场考《九章》义三道,第二场考《周髀》义三道,第三场考《筭问》五道。」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六年四月十九日,下诏:「通仕郎武仲宣,自大观初年振兴恢复筭学以来,注释考订校正现行筭经一百八十九卷,特别给予他升转一资的奖励。」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下诏:「筭学在元丰年间虽然存有有司的奏请,却未曾真正兴建。当时所议设置的官员,也不过是传授之职二员而已。如今设置官吏,进行考核选拔并加以任使,规模大致与另外两学相同,这就失去了先帝的本来意旨;赐给出身之后,也不再要求他们运用所学,那么设立教养之制又有何用?可以一并罢除。官吏依照省罢的成例处理。相关的文籍、钱物,命国子监一并拘收。」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律学

律学

【宋会要】

熙宁三年九月己亥日,开始用判案与律义来考试法官人选,由判大理寺臣崔台符等人主持考试,掌管教授刑名之学,隶属于国子监。

熙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下诏在国子监设置律学,差派教授四员。

四月二日,下诏:「律学的学士教授、各项请给待遇、当值的人员等,一并到国子监听候直讲教授。凡是应命官、举人,一并允许入学,其中举人仍须召请两名命官加以担保其品行操守。凡是考试合格的学生,依照国子监的等第标准给予饮食供给。所需的屋宇,命将作监相度勘察后加以修建。有关课试条约以及应当依次施行的各项事宜,一并委托本监详细拟定。」

四月二十四日,国子监上呈拟定的条约事项:「凡初入律学的命官、举人,一律在本监投纳家状;其中举人还须缴纳保状,召请两名命官加以担保其品行操守,查勘核实无误后,方才准许入学听讲。委托本监主判官会同教授一起主持补试,选取答对通晓题数较多者充任生员,仍命各人在家状内注明想要修习律令,还是判案,还是兼习律令大义与判案。参加补试的人,在考试之前在监、丞、主簿厅投纳试卷连同家状,共用纸十张、草纸五张,粘连在一起,卷首加盖印章。到考试当日,在监、丞、主簿处收纳,封弥卷首。补试当日,依照条例携带所修习的刑名文字前来应试。其中修习判案的人,考试一道案例,每道涉及刑名五件至七件;修习律令大义的人,考试大义五道,委托主判官会同教授依照考试刑法官的格式加以考校。生员初入学时,暂且命其先入学听讲,补试合格的,给予饮食供应,其余的旁听人若在本学就食,依照太学的成例,须缴纳陪厨钱,愿意自己准备饮食的,也听凭其便。仍设立学正、学录各一员,从考试合格者中选任,依照

内习断案人,试案一道,每道刑名五件至七件。习律令大义人,试大义五道五道:苗校:『《长编》卷二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编年备要》卷一九均作「三道」。』,委主判官同教授依考试刑法官格式考校。生员初入学,且令赴学听读。补中者,给食,其余听读人就本学食者,依太学例,令陪厨钱。愿自备饮食者,亦听。仍立学正、学录各一员,于试中选充,依太学例给俸。其官举人,各为一斋,每斋立斋长、谕各一员。虽未试中,亦给食。每月公试一次,习断案者,试断案一道,刑名如补试例。习律令大义者,试律令义三道。私试一次一次: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长编》卷二四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通考》卷四二学校改』为『三次』。,每次试案一道,刑名三件至五件,律令义二道。每日讲律一授,遇试日,其主掌敕书及检用条例,乞于诸路及百司将来试中吏人内,指差两人充。其本学诸杂文字,乞于审刑院、刑部大理寺指名差手分二人行遣。本学合要刑统编敕律令格式及应系刑法文字,并乞于合属去处取索。今后应系续降条贯,并乞降一本付律学。一、今来教授生员学食钱及

供给,并在学储,支费浩大。窃虑太学所管钱粮不足,欲乞更赐钱万贯,依例于开封府检校库出(自)自:疑误。,以助支用。」诏审刑院、大理寺手分约条不得抽差,特且权差。(今)[令]本监策射诸路州军有行止谙会刑召吏人,依试形名人吏条试充用。续降条贯,仰刑部凡遇承受,于当日内关部,余并依所定施行。

【宋会要】

六月三日,国子监言:「律学除以假在外,遇直讲,并须回避。及上元、寒食、冬至、元日,给假在客一日。分为三番,并以昏鼓还舍,不得宿外。公试怀挟,于律学不行外,其系犯降舍殿试者,并罚钱五百。余依太学规矩施行。内命官充生员,愿出宿者,听。每日讲 前日晚食还舍, 后归。

律学生同进士出身王 七月二十三日,国子监言:「奉诏立律学正,窃(曰)[白]旧通经艺,已有渊源,初习刑名,复明指意。本监虽以补充律学,正缘白见于守选,未有俸给,难以居学。欲乞令流内铨特与免试,注合入官,支与实俸。仍理为资考,充学正。其当直剩 ,并给食。欲将本监剩 内破四人,及依监主簿例给食。」并从之。仍(令)[今]后命官充在学职掌者,并准例。

七年七月二日,律学教授李昭远等言:「本学生 习试断案,并合用熙宁新编 。其间 意或有疑难,须至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窃见开封府法曹三司检法官,并许大理寺商议公事。今

来本学如有疑难刑名,欲乞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

译太学的成例给予俸禄。凡是应命官学生,各自编为一斋,每斋设立斋长、斋谕各一员,即使尚未考试合格,也给予饮食供应。每月举行公试一次,修习判案的人,考试判案一道,涉及刑名的规格与补试相同;修习律令大义的人,考试律令义三道。每次举行私试,每次考试判案一道,涉及刑名三件至五件,律令义二道。每日讲授律学一次,遇考试之日,主掌敕书以及检用条例的人员,请从各路及百司将来考试合格的吏人中,指派差遣两人充任;本学的各项其他文字事务,请从审刑院、刑部、大理寺指名差遣两名手分人员处理;本学所需的刑统、编敕、律令、格式以及各种应属刑法方面的文字,一并请从相关部门调取;今后凡是陆续颁降的条例文书,也一并请求各降发一本交付律学。另外,如今教授生员的学食用度及各项供给,都由本学储备支出,支出费用浩大,恐怕太学所管辖的钱粮不足以支应,因此请求再赐钱一万贯,依照旧例在开封府检校库支出,以帮助支用。」皇帝下诏,命审刑院、大理寺的手分人员按条约不得被抽调差遣,特别暂且权宜差用;命本监策试选拔各路州军中有品行操守、熟悉刑名的吏人,依照考试刑名人吏的条例考核后录用;今后凡是陆续颁降的条例文书,一律命刑部凡遇承受之时,当日之内知会有关部门,其余的一并依照所定办法施行。

【宋会要】

六月三日,国子监上言说:「律学的学生除请假在外者外,遇直讲之日,都必须回避;以及上元、寒食、冬至、元日等节日,给予在外住宿假一日,分为三班轮值,都须在昏鼓之后回学舍,不得在外留宿。公试中夹带作弊之事,虽在律学中不曾发生,但若有触犯者,一律罚钱五百,降低舍等、殿废其考试,其余一并依照太学的规矩施行。其中命官充任生员的,愿意在外过夜的,听凭其便。每日讲课……前一日晚饭后返回学舍……后归。」

律学生、同进士出身……

七月二十三日,国子监上言说:「奉诏设立律学正一职。窃以为已经通晓经艺、原本就有渊源,起初修习刑名,又能通晓明晰其中要旨的人,本监虽已用以补充为律学生,但正因为他清白无瑕、见于守选,却还没有俸禄,难以在学中维持生计。请求命流内铨特别免除考试,注授相应官职,支给实际俸禄,仍计入资历考核,充任学正。其应值宿的剩员,一并给予饮食供应,请求从本监剩员中拨出四人,依照监主簿的成例给予饮食。」皇帝一并听从了这些请求,仍规定今后凡是命官在学中充任职掌的,一并按照此例办理。

熙宁七年七月二日,律学教授李昭远等人上言说:「本学生员修习判案考试,一律须用熙宁新编的条例。其中若条例意旨或有疑难之处,就须前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臣等看到开封府法曹以及三司检法官,都获准前往大理寺商议公事。如今本学若遇到疑难刑名,也请求获准前往审刑院、大理寺商议。」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八月二十二日,国子监上言说:「太学现设有管勾规矩官一员,如今律学的学生逐渐增多,如今却缺少官员管理规矩事务

」从之。

八月二十二日,国子监言:「太学见有管勾规矩官一 ,今来律学生渐多,见今阙官管勾规矩。乞从本监就律学教授内,选一员兼管勾本学规矩。仍依大学例给食。」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言:「刑书看详此句疑有误。,律学教授、国子监直讲差遣同。直讲以三年为一任,选人到监一年,通计历任,及五(年)考,即与转官,更不用举主。其律学教授资序,欲并依直讲条例施行。所有通理前任日月,自依条制。」从之。

【宋会要】

元丰二年四月十三日,以新科明法及第王壬为律学教授。

八年四月十七日八年:苗校『据《长编》卷三三四、《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宋史》卷一五七改』为『六年』。,国子监司业朱服言:「相度入律学命官,公试律义断案,考中第一人,许依吏部试法与注官。其太学生,或精于律义断案,就律学公试中第一,与比私试第二等注籍。」从之。

哲宗元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诏省律学博士一员,命官学生不给食。

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诏律学博士依元丰条,置二员。

元符二年闰九月四日,国子司业刘逵言:「朝廷立三学,置博士教导,事体均一。欲乞今后律学博士阙,从朝廷选通知法律人充。」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奏:「续修到《律学敕令格式》,看详并净条,冠以『绍圣』为名。」

政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访闻律

学官员,(郡)[群]居终日,惟务博奕,不供课试,相习衩袒,嬉游市肆,昼则不告而多出,夜则留门俟归,假历门簿,徒为虚设。愿戒饬所隶官司,举行学(观)[规]。」诏:「今后律学博士、学正,可依不理寺官格除授外,仍不许用恩例陈乞及无出身之人。学门启闭,视太学法。学生所犯,依规罚;再犯者,罚讫,取印历,或补授文字批书出官,到部理。」(遗阙)遗阙:不词,当系此外原有阙遗,抄者批「遗阙」二字以示。。《长编纪事》:六年六月丁卯,户部尚书兼详定一司敕令孟昌龄等奏:「今参照熙宁旧法,修成《国子监律学敕令格式》一百卷,乞以『政和重修』为名颁降。」从之。

【宋会要】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诏律

译。请求从本监在律学教授中,选一员兼任管勾本学规矩,仍依照太学的成例给予饮食供应。」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九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上言说:「(刑书看详,此句疑有误。)律学教授与国子监直讲的差遣相同,直讲以三年为一任,选人到监一年后,通计历任年资,等到满五年考核,即予升转官职,不再需要举主推荐。律学教授的资序,也一并依照直讲的条例施行。至于通计前任的日月年资,自然依照原有条制办理。」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宋会要】

元丰二年四月十三日,任命新科明法及第的王壬为律学教授。

元丰八年四月十七日,国子监司业朱服上言说:「斟酌进入律学的命官,参加公试考律义、判案,考中第一名的,准许依照吏部考试法律的成例注授官职。至于太学的学生,如果精通律义判案,在律学公试中考中第一名,可与私试第二等的待遇相同,予以注籍。」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哲宗元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下诏减省律学博士一员,命官、学生不再供给饮食。

绍圣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下诏律学博士依照元丰条例,设置二员。

元符二年闰九月四日,国子司业刘逵上言说:「朝廷设立三学,设置博士教导学生,各方面的体制都应当一致。请求今后律学博士出现空缺时,从朝廷中选通晓法律之人充任。」皇帝听从了这个请求。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上奏说:「续修完成的《律学敕令格式》,经过看详并核定条文,冠以『绍圣』为名。」

政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有臣僚进言说:「访闻律学官员,成群聚集,终日无所事事,只顾着下棋赌博,不认真供职课试,相互习惯于衣衫不整、袒露身体,嬉戏游荡于市井之间,白天不请假就常常外出,夜晚留着大门等待归来,假造出入的历簿,徒然成为虚设的规矩。希望能够告诫所属官司,重新整顿学规。」皇帝下诏:「今后律学博士、学正,可以依照不理寺官的资格予以除授之外,仍不许用恩例陈情乞求以及任用没有出身的人。学门的开启关闭,比照太学的成例施行。学生所犯的过错,依照规矩处罚;再犯的,处罚完毕后,取消印历,或者补授相应文字批书出官,到部核实处理。」《长编纪事本末》记载:政和六年六月丁卯日,户部尚书兼详定一司敕令孟昌龄等人上奏说:「如今参照熙宁旧法,修撰完成《国子监律学敕令格式》一百卷,请求以『政和重修』为名颁行发布。」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会要】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八日,下诏律……(后文缺)

学官替成资。(阙)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医学

医学

徽宗崇宁二年九月十五日,讲议司奏:「昨奉圣旨,令议医学。臣等窃考熙宁追遹三代,遂诏(与)[兴]建太医局,教养生员,分治三学诸军疾病,为惠甚博。然未及推行天下,继述其事,正在今日。所有医工,未有奖进之法。盖其流品不高,士人所耻,故无高识清流习尚其事。今欲别置医学,教养上医。切考熙宁、元丰置局,以隶太常寺。今既别兴医学,教养上医,难以更隶太常寺。欲比三学,隶于国子监。仿三学之制,欲(制)[置]博士四员「四员」前: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二、《宋史》卷一五七补「正、录各」三字。。分科教导,纠行规矩。欲立上舍四十人,内舍六十人,外舍二百人,逐斋长、谕各一人。(令)[今]参酌修定,设三科,通十三事,教诸生一

译学官更替,完成任期资历。(此处原文缺)

【宋会要辑稿·崇儒三·医学】

医学

宋徽宗崇宁二年九月十五日,讲议司上奏说:"昨日奉皇帝圣旨,命令商议医学之事。臣等私下考察,熙宁年间追法夏商周三代之制,于是下诏兴建太医局,教育培养学生,分别诊治太学、武学、律学三学及诸军的疾病,施惠很是广博。然而尚未能推行到全国各地,继承发扬这件事,正在今日。所有医官医工,至今还没有奖励升进的办法。大概因为医官这一流品地位不高,是士人所耻于从事的,所以没有见识高远的清流之士崇尚从事这项事业。现在打算另外设置医学,教育培养高明的医者。谨考熙宁、元丰年间设置医局,是隶属于太常寺的。如今既然另外兴办医学,教育培养高明医者,就难以再隶属太常寺。打算比照太学、武学、律学三学之例,改隶国子监。仿照三学的制度,打算设置博士、(正、录各)四员,分科教导学生,督察纠正其品行、执行规矩。打算设立上舍生四十人,内舍生六十人,外舍生二百人,每斋各设斋长、斋谕一人。现在参酌修订,设立三科,共十三项事务,教导众生员……"

十人。通习大小方、脉,一风科「通习」以下九字: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校改为:『一、方脉科,通习大小方、脉、风产。』以下校改同此。,一针科,通习大针炙、口齿、咽喉、眼耳。一疡科。通习疮肿、伤折、金疮书禁。其试补考察,仿太学立法。

一、三科各习七书:《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大小)《〔千金〕方》。内方脉科兼习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炙经》、《龙本论》。疡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灾经》、《千金翼方》。

一、考试三场:第一场三经大义五道,方脉科,《素问》、《难经》、《伤寒论》。〔针〕、疡科,《素问》、《难经》、《三部针炙经》。第二场,(诸)[方脉]科:脉证大义(三)[二]道,运气大义二道。针、疡科:小经大义三道,谓《病源》、《龙本论》、《千金翼方》。运气大义二道。第三场,假令病法三道。

一、补试一场:大义三道,内运气一道。假令病法一道。

一、曾犯刑责经决人,不得补试。私试三场,季一周之。公试二场,第一场三经大义三道。方脉科,脉证大义二道。针疡科,小经大义二道。第二场,假令病法二道,运气大义一道。公私试分上、中、下三等,以外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三入等,或试各一入上等,不犯第二等已上罚,而试在中等已上,及无考察而试在上等者,补内舍。若阙多,就试人少,即以就试人为率,所取不得过三分之一。仍先取有考察,或皆无考察,即以考试名次为先后。

一、试上舍,分优平二等,以内舍生私试三入上等,或公私试各一入上等,不犯学规,而试在优等者,补上舍。(郎)[即]试在平等,而医治入上等者,依试入优等法。若阙多,就试人少,即以就试

人为率,所取不得过三分之一。仍先取医治,次程文。若均,即以考试名次为先后。

一、上舍生私试,五入上等,不犯学规,而医治比校入中等以上者,本学保明推恩。

一、五学生谓太学、武学、律学、筭学、艺学。疾病,本处关到置籍,轮差上舍、内舍生医治。用本监医人医治者,听。各给印历,书其所诊疾状,经本学官押,实时书簿给付。候愈或失,逐处限当日阙报本学销簿。仍批书于历,岁中比校。分上中下三等,十全为上,十失一为中,十失二为下。若入上等内舍生试上舍,虽平等,听升补。及上舍但一入上等,听保明推恩。若入中、下等,如该考察,方得升补,或保明推恩。全愈不及七分,降舍;失及五分,屏出学。宜视诸学赐出身,以待清流,庶有激励。

译十人。全面学习大方脉、小方脉,一为风科"通习"以下九字:苗校根据《宋史》卷一五七、《群书考索·后集》卷三○校改为:"一、方脉科,通习大小方、脉、风产。"以下校改仿此。,一为针科,全面学习大针灸、口齿、咽喉、眼耳,一为疡科。全面学习疮肿、伤折、金疮、书禁等科目。其考试录取、考察选拔的办法,仿照太学的规制建立。

一、三科各自学习七部医书:《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大小《〔千金〕方》。其中方脉科还兼习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灸经》、《龙本论》;疡科兼习《黄帝三部针灾经》、《千金翼方》。

一、考试分三场:第一场考三部经典的大义五道题。方脉科考《素问》、《难经》、《伤寒论》;针科、疡科考《素问》、《难经》、《三部针灸经》。第二场,方脉科考脉证大义二道题、运气大义二道题;针科、疡科考小经大义三道题(指《病源》、《龙本论》、《千金翼方》)、运气大义二道题。第三场考假令病法三道题。

一、补试为一场:大义三道题(其中运气一道)、假令病法一道题。

一、曾经犯刑事被判罪革职的人,不得参加补试。私试每季考一次,共三场;公试每年考两场。公试第一场,考三经大义三道题;方脉科加考脉证大义二道题,针科疡科加考小经大义二道题。第二场,考假令病法二道题、运气大义一道题。公试、私试分上、中、下三等评定。外舍生私试三次都入上等,或公私试三次都入等,或私试、公试各一次入上等,且没有触犯第二等以上的处罚,而考试成绩在中等以上,以及没有考察记录而考试成绩在上等的,都可补为内舍生。若名额空缺多而参加考试的人少,就按实际参试人数确定比例,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仍优先录取有考察记录的人,如果都没有考察记录,就按考试名次排先后录取。

一、考试上舍生,分优、平二等。内舍生私试三次都入上等,或公私试各一次入上等,且没有违反学规,考试成绩在优等的,补为上舍生。若考试成绩在平等,而医治病人的成绩达到上等的,也按考入优等的办法办理。若名额空缺多而参试人少,就按实际参试人数确定比例,录取不得超过三分之一,仍优先录取医治成绩好的,其次是文章成绩。若两项相同,就按考试名次排先后。

一、上舍生私试五次都入上等,且没有违反学规,而医治病人的成绩考核在中等以上的,由本校出具证明予以推恩奖赏。

一、五学(指太学、武学、律学、算学、艺学)的学生患病,由本处开具凭证登记造册,轮流派内舍生、上舍生前去诊治。若使用太医局的医官诊治,也听其自便。各给医治病历,记录所诊病情,经本学官员签署,随时登记入册发给。等病人痊愈或死亡,各处限当日向本学申报注销该病历。同时把诊治情况登记在案,每年年终考核比较,分上、中、下三等:十人全治愈的为上等,十人中有一人没治好的为中等,十人中有两人没治好的为下等。若医治成绩为上等的内舍生参加上舍生考试,即便成绩只是平等,也允许升补;上舍生只要医治成绩有一次入上等的,允许出具证明予以推恩奖赏。若医治成绩为中、下等,须等到考察合格后,方可升补或

今欲试补考察充上舍生,赐医学出身。除七等选人,阶官依格注授差遣,上舍生高出伦辈之人,选充尚药局医师以次医职。上等从事郎,除医学博士、正、录;中等登仕郎,除医学正、录,或外州大藩医学教授;下等将仕郎,除诸州军医学教授。医之治病,必在于药。今之所用,皆取于市廛,据凭铺户,真伪难分。今来太医局欲依《唐典》,近城置药园种莳。其医学生员,亦当(诸)〔诣〕园,辨识诸乐。人吏专库、厨子剩 之类,并量事差置。欲仿三学例,立额召募。」诏:「览所修格,目条析周尽,意义显明,宜令遵守施行。」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见诸路郡守许补医学博士、助教,明着格令。京府、上中州,各一人;下州一人,选本州岛医生,以次选补。仍许依禄,令供本州岛医职。岂容额外补授,滥纡命服,以散居他郡 臣体访诸路州军不遵条格,名以守阙为名,或酬私家医药之劳,或徇亲知非法之请,违法补授,不可胜数。况贡举条制,有官锁试,而医学博士、助教与焉。若与贡附试辟雍,如入中、上等,乃有升二等差遣及免省之优命,岂容医学博士、助教旋求补牒,妄希仕进,以败坏学制,检会下项元符格,置医学博士、助教,京府及上中等州,医学博士、助教各一人;下州医学博士一人。医生人数,京府、节镇一十人,余州七人。试所习方书,试义十道。元符令:诸州医学博士、助教阙、于本州岛县医生内,选术优 者人充;无其人,选能者比试,虽非医生,听补。诏令诸州军,遵依条格施行。仍令提举学事司常切觉察。点检得钤辖司自大观元年已来,前后知州补过医助教丘仁杰、李德赡、陈居、熊安、刘明、万处仁等六人,充钤辖司助教名目,皆依条随曹官参集,受公使库供给。检会从初并无专一条格许令补授,又无条格不许补授。有此疑虑。乞今有司契勘,立法施行。」从之。其江西钤辖司补(遇)[过]医助教丘仁杰等,并改正。

三年闰四月九日,敕:「建学之初,务欲广得儒医。窃见诸州有在学内外舍生,素通医术,令诸州教

授、知、通保明,申提举学〔事〕司,具姓名闻奏,下本处,尽依贡士法律,遣赴本学,就私试三场。如中选,元外舍生即补内舍,内舍理为中等校定。其学生执公据入学日,即关公厨破本等食。」诏并依贡法。其前降指挥,更不施行。

【宋会要】

九月二十七日,尚书省〔奏〕:「依元格注官:上等从事郎,中等(将)[登]仕郎,〔下等将仕郎〕下等将仕郎:原阙,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及本书崇儒三之一一补。。初任注在京自来合破医官去处,一任理为诸州军曹掾资任。

译推恩。若治愈率不到十分之七,则降级;治愈率不到十分之五,则开除学籍。宜比照其他各学赐予出身的做法,以吸引清流人才,用来激励学生。现在打算通过考试、补录、考察,选拔充任上舍生,赐予医学出身。除七等以外的候选人,阶官依照规格注授差遣官职:上舍生中才能出众超群的,选拔充任尚药局医师及以下的医职;上等的授从事郎,任命为医学博士、正、录;中等的授登仕郎,任命为医学正、录,或外州大藩的医学教授;下等的授将仕郎,任命为诸州军的医学教授。医生治病,必定要用药。现在所用的药材,都是从市面店铺购买,只凭铺户的说辞,真假难以分辨。现在太医局打算依照《唐典》旧例,在靠近城池的地方设置药园,种植药材。医学的学生,也应当到药园去,辨识各种药材。有关的人员如专门管理库房、厨子等,也酌情安排设置。希望仿照三学(太学、武学、律学)的先例,设立名额招募学生。"皇帝下诏说:"看了所修订的规章,条目分析周详,意义明白清楚,应当遵守施行。"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六日,有官员上奏说:"我看到各路州郡长官被允许补授医学博士、助教,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京府和上中等州各设一人,下州设一人,从本州的医生中选拔补授,依次选用。并按照惯例,让其供职于本州医职。怎么能容许在定额之外滥加补授,随意授予官服,让这些人分散居住在其他州郡 我查访得知各路州军不遵守规章制度,以"守阙"为名义,有的是为了酬谢私人诊治的恩情,有的是为了顺从亲友不合规定的请托,违法补授的情况数不胜数。况且贡举的规定,有官员锁院监考的制度,医学博士、助教也在其中参与。如果和贡生一同附试于辟雍,如果考入中、上等,还能享有升迁两等差遣以及免省试的优待,怎么能容许医学博士、助教随意谋求补授文牒,妄图求取功名,败坏学制 我核查了元符年间的规定:设置医学博士、助教,京府及上中等州各设医学博士、助教一人;下州设医学博士一人。医生的人数,京府、节镇各十人,其余州七人。考试内容是所学的方书,考经义十道题。元符年间的规定是:各州医学博士、助教出现空缺,从本州县的医生中,挑选医术优秀的人补充;如果没有合适的人,就选拔有能力的人来考试比较,即便不是医生,也可以补授。"皇帝下诏命令各州军遵照规章制度执行,并命令提举学事司经常认真督察。经过查核发现,钤辖司从大观元年以来,先后有知州补授过医助教丘仁杰、李德赡、陈居、熊安、刘明、万处仁等六人,充任钤辖司助教这一名目,都依照惯例随同其他曹官一起参加集会,享受公使库的供给。经核查,从起初就没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允许补授,但也没有规章制度不允许补授,因此存在这样的疑虑。请求现在由有关部门核实商议,制定规章制度施行。"皇帝批准。江西钤辖司补授过的医助教丘仁杰等人,一并予以改正。

政和三年闰四月九日,敕令说:"建立医学之初,务必要广泛招收儒医人才。我看到各州有在学的内舍生、外舍生,本来通晓医术,命令各州教授、知州、通判出具证明,申报提举学事司,将姓名上报朝廷,下发到本处,一律依照贡士的法律规定,派遣他们前往本学,参加私试三场。如果考中,原来是外舍生的就补为内舍生,

除有许举荐数外,令医学司业各举改官二 。兼元得指挥,俾通籍仕版,治官政,掌医事。况学生多是两学移籍,并得解与贡之人,其三舍之法,并依两学体例。今来除初任差遣外,未有明降指挥。窃恐吏部将来尚依崇宁格,只注医官三等差遣。(令)[今]欲乞医学上舍出身人,初任自依近降朝旨注格(格)[注]在京医职外格格: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改为『新授』。,其后并依两学上舍出身人,赴吏部注合入差遣,用清其选,而革伎术之弊。庶使学者益知磨励,而得异能之士。」从之。

十月十七日,礼部奏,检会政和三年七月四日 ,知洪州充江南西路兵马钤辖吴居厚奏,检会「检会」下:疑有脱文。。

【宋会要】

四年八月四日,尚书省言:「勘会诸州内、外舍通医术学生已降指挥,许津遣贡赴太医学,与在京学生同试。即未曾立定试补舍额,及试不中却还本贯之文。今乞立条:诸州贡到通医术内、外舍生,附太医学补试。如试中,

各依元舍额注籍;若或试下,还本贯旧舍额。」从之。

五年正月十八日,提举入内医官编类《政和圣济经》曹孝忠等奏:「尚书札子,勘会太医学依仿两学措置贡士法并钱粮,具状申尚书省。本学除具下(顷)[项]:

一、诸路贡士,与本学内舍同试上舍,三岁(其)[共]取下项合格人数,升补上舍,以(下)[上]、中等一百人为额。上等阙,于中等补;中等阙,以下等升补,并附文士引见释褐。下等不该升补人,贡士补内舍,元内舍与理考察。贡士不中选,听还本学外舍。第一年,上等一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二年,上等一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三年,谓大比,上等一十五人,中等二十五人,下等四十人。

一、诸路贡士,同本学内舍就试上舍,若不满二百人,即每十人取二人合格。零数及三人,听取一人。以合格人十分为率,一分六厘为上等,二分四厘为中等,五分为下等,余分从多数。谓三等各有余分,就三余分中等,从数多之等取一人。若两等余分,各从其等,而共理取一人者,听从优。

一、契勘医学上舍推恩,依格上等从事郎,中等登仕郎,下等将仕郎。依旧在学满三季日,不犯学规第二等以上罚者,发遣赴吏部,依两学上舍法,注受差遣。

一、乞两学于朝廷封(椿)[桩]钱内,支拨本钱十万贯,付开封府检校库,依两学法抵当。据每年收息数,以十分为率,将五分充本学支用。

一、乞于抽买石炭场岁给石炭三万秤。

一、

乞将两浙路州县学费,目今见在及自今后逐年余剩钱物粮斛,计数(椿)[桩]留七分,祇备本路支用外,三分限春季内差因便纲船一起附带,赴学送纳。

译原来是内舍生的评定为中等。学生持公文入学的当日,即到公厨领取相应等级的伙食。"皇帝下诏一律依照贡士的办法执行,之前颁布的指示不再施行。

【宋会要】

九月二十七日,尚书省上奏说:"依照原有规格注授官职:上等的授从事郎,中等的授登仕郎,下等的授将仕郎下等的授将仕郎:原文缺失,依苗校根据《群书考索·后集》卷三○及本书《崇儒三》之一一补足。。初次任职注授在京城原来该注授医官的去处,一任期满后理算为诸州军曹掾的资历任期。除了原有荐举名额之外,命令医学司业各自荐举改官二 。而且原来得到的指示,是让他们进入仕途,办理政务,掌管医事。况且学生大多是从两学(太学、辟雍)转籍而来,都是取得解试资格并参与贡举的人,其三舍法,都依照两学的体例办理。现在除初任差遣之外,还没有明确的指示。我担心吏部将来还是依照崇宁年间的规格,只把他们注授为医官三等差遣。现在打算请求医学上舍出身的人,初任仍依照近来颁布的朝廷旨意注授规格,在京城注授医职以外的资格,其后一律依照两学上舍出身人的办法,前往吏部注授应得的差遣,以此使选官清明,革除医术方面选人的弊端,使学习的人更加懂得勉励自己,从而获得特殊才能的人才。"皇帝批准。

十月十七日,礼部上奏,查核政和三年七月四日的文书,知洪州、充任江南西路兵马钤辖的吴居厚上奏,查核"检会"以下:疑有脱漏文字。。

【宋会要】

政和四年八月四日,尚书省上奏说:"查核各州内舍生、外舍生中通晓医术的学生,已经颁布指示,允许护送他们前往太医学,与在京学生一同考试。但还没有确定试补的名额限制,以及考试不中返回原籍的规定。现在请求制定规定:各州贡送来的通晓医术的内舍生、外舍生,附属太医学一同补试。如果考中,都依照原有的名额登记入籍;如果考试不中,仍返回原籍原来的舍级。"皇帝批准。

政和五年正月十八日,提举入内医官、编纂《政和圣济经》的曹孝忠等人上奏说:"尚书省的札子,查核太医学仿照两学(太学、辟雍)设置贡士法及钱粮供给事宜,已具状上报尚书省。本学除已具报的事项外,还有下列几项:

一、各路贡送来的学生,与本学内舍生一同参加上舍生考试,三年共录取下列名额合格人数,升补为上舍生,以上等、中等共一百人为限额。上等有空缺时,从中等补充;中等有空缺时,从下等升补,一并附于文士榜后引见释褐。下等中不该升补的人,贡士补为内舍生,原内舍生仍按考察成绩处理。贡士考试不中选的,允许返回原学的外舍生资格。第一年,上等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二年,上等十人,中等二十人,下等三十人。第三年(即大比之年),上等十五人,中等二十五人,下等四十人。

一、各路贡送来的学生,与本学内舍生一同参加上舍生考试,若不满二百人,就每十人录取二人合格。若余数达到三人,允许再录取一人。按合格人数的十分之几为比例,十分之一分六厘的定为上等,十分之二分四厘的定为中等,十分之五的定为下等,剩余的名额按数量多少分配(是指上、中、下三等各有剩余名额,就在三个剩余名额中,从数量多的那一等再录取一人;如果有两等的剩余名额,就各按其等级,共同理算录取一人,允许从优处理)。

一、查核

仍委本路学事司管勾文字官计置,催督津遣。见今本学支费钱粮,并乞依元降指挥,日于国子监支拨。候将来两浙路支拨到今来所乞钱粮日,本学足用,即报国子监(支拨:候将来两浙路支拨到今来所乞钱粮日,于本学足用,即报国子监)住支「住支」前:「支拨」至「国子监」二十八字,盖涉上文衍。。」从之。

曹孝思等奏曹孝思: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五、《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所载,以下均为曹孝思所奏。』故『思』当为『忠』字之误。:「承尚书省札子云云,本学今参详,条具下项:

一、乞诸州县并置医学,各于学内别为斋教养,隶于州县学,开封隶府学。

一、乞县学补试,以文理稍通,并取及一季谓上三月。不犯学规第二等罚者,令(左)[佐]保明申州学,赴岁升试,合格人补外舍。

一、应公私试合格分数,并月引试,分月关书。考选、校定、升降舍、除籍、规矩、讲解、假告、给依、差补职事及应干事件,并依诸州县学法;公私试并附州学公私试院。

一、出题考校,县委令、佐,州军委教授。仍逐路提举学事司选差本州岛见任官通医术能文者一 ,开封府选开、祥两县官,兼权医学教授。并依正教授条法。

一、应曾系州学生,及曾得解人,依条格合赴补试者,与免县学试。法行之初,恐士人兼习医术者未广,难以逐州立额,欲乞每路量立逐岁贡额。今(此)[比]仿诸州县学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十分中以一分五厘人数,创立诸路医学贡〔额〕,分为三年。内

岁供不及五人处,添作五人,并不近州军类试不得过三上『不』:疑误。。附州学公试院此句疑有脱文。,其所取合格并升补分数仍通取。

一、医学教授,讲一经,谓《素问》、《难经》。其讲义,逐月付县。学生分三科:兼治五经内一经。方脉科,通习大小方脉、风产。针科,通习针炙、口齿、咽喉、眼目。疡科。通习疮肿、伤折、金镞、书禁。

一、三科学生,各习七书。方脉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炙经》、《龙本论》。疡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炙经》、《千金翼方》。

一、诸州县学及提举学事司试法,县学补试《素问》义一道,《难经》义一道,运(气)[ ]义一道,假令病法一道,儒经义一道。谓五经内治一经。州学岁升试,依县学补试道数。

译医学上舍生推恩的规定,依照规格:上等授从事郎,中等授登仕郎,下等授将仕郎。依照旧例,在学满三季(每季一年)之久,没有触犯第二等以上学规处罚的,就派遣他们前往吏部,依照两学上舍生的办法,注授差遣官职。

一、请求从两学在朝廷封桩的钱款中,拨出本钱十万贯,交付开封府检校库,依照两学的办法放贷生息。按每年收取的利息数额,以十分为比例,将五分用作本学的支出费用。

一、请求从抽买石炭场每年拨给三万秤石炭。

一、请求将两浙路州县学的费用,目前现存及从今以后每年剩余的钱物粮食,计算数目,桩留七分,供本路支用外,三分限于春季内派遣顺路的纲运船只一并附带,运送到学校缴纳。并委托本路学事司管勾文字官核算安排,催促督办护送。目前本学支付的钱粮费用,请求仍依照原颁布的指示,每日由国子监拨给。等到将来两浙路拨付到本次所请求的钱粮之日,本学经费充足了,就报知国子监停止拨给。"皇帝批准。

曹孝思等人上奏曹孝思:苗校说:"根据《长编拾补》卷三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三五、《群书考索·后集》卷三○所记载,以下均为曹孝思所奏。"所以"思"字应当是"忠"字的讹误。:"接到尚书省的札子说了以上内容,本学现在详细商议,逐条列具于下:

一、请求各州县都设置医学,各自在学校内另设专门的斋舍教养学生,隶属于州县学,开封府的隶属于府学。

一、请求县学补试,凡文理稍能通顺,并且在学时间达到一季(指前三个月)以上,没有触犯第二等学规处罚的,命令县佐出具证明申报州学,赶赴年度升试,合格的人补为外舍生。

一、凡公试、私试合格的分数,一并按月安排考试,分月发文通知。考选、校定、升降学舍、除籍、规矩、讲解、请假告假、供给待遇、差补职事及相关事宜,都依照各州县学的规定办理;公试、私试都附属于州学的公试、私试院。

一、出题考核,县里委托县令、县佐负责,州里委托教授负责。并由各路提举学事司选派本州现任官员中通晓医术又擅长文章的一人,开封府选派开封、祥符两县的官员,兼任代理医学教授,都依照正教授的规章制度办理。

一、凡曾是州学生,以及曾取得解试资格的人,依规定应当参加补试的,可免除县学考试。法令刚开始施行时,恐怕兼习医术的士人还不多,难以按每州确定名额,请求每路酌情设立每年的贡额。现在比照各州县学规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取其中十分之一分五厘的人数,创立各路医学贡额,分作三年(内每年供额不到五人的地方,补足为五人,且不靠近州军的、参加同类考试的不得超过三个上等——"不"字疑有误。附属于州学的公试院——此句疑有脱漏文字,其所录取的合格及升补分数仍一并统计。

一、医学教授,讲授一经(指《素问》、《难经》),其讲义每月发给各县。学生分为三科,兼学五经中的一经:方脉科,全面学习大小方脉、风产;针科,全面学习针灸、口齿、咽喉、眼目;疡科,全面学习疮肿、伤折、金镞、书禁。

一、三科的学生,各自学习七部医书。方脉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王氏脉经》、张仲景《伤寒论》。针科:《黄帝素问》、

私试,孟月,《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仲月,运 义一道,处方义一道。季月,假令病法三道。公试二场,第一场,《素问》、《难经》义二道,运(气)[ ]义一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处方义一道,假令病法二道。学事司所在州,试上舍三场,第一场《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运(气)[ ]义一道,处方义二道。第三场,假令病法三道。

一、出题,儒经《素问》、《难经》,并于本经内出;运(气)[ ]义,于《素问》内出。临时指问五运六气、司天在泉、太过不及、平气之纪,上〔下〕加临、(时问)[治淫]胜(复)[腹]、所掌病疾上下加临治淫胜腹:原作「上加临时问胜复」,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补、改。下文『设』改『证』、『岁』改『 』、『都』改『部』,并同。,随岁所宜,如何调治。或设问病(设)[证],于今运

(岁)[ ]如何理疗。处方义,于所习经方内出。假令病法,方脉科,于《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杂病门中出。针科,于《三(都)[部〕针〔炙]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龙本论》治杂病及口齿咽喉眼目门中出。疡科,于《三部针炙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疮疡门中出。

一、医学应合干行事,本路提举学事司、州知、通、博士、教授、县令(左)[佐]、学长,并通管。

一、本学贡士法初行,窃恐天下州县未能一一谙晓奉行,兼所出题目,或有异同。欲乞逐路并置医学教谕一员,以今来本学上舍出身人差充。仍从提举学事司差往点对。

一、路、州、县医学事,其请给人从叙位,并依本路州教授除医学〔管〕勾。」从之。

【宋会要】

太医学奏:「据河北西等路提举学事司申,契勘州学教授月给食钱五贯文,今来逐州兼权医学教授,事体一同,别无月给食钱。今相度,欲乞比正教授例,量行裁定,月给食钱三贯文。」从之。

六月二十四日,岳州奏:「承朝旨,州县并置医学,遂专切委用教授措置。据教授申,县学补试,除已有教谕处,自合教谕出题考校,如未有上(上)舍出身人处,即合有出身人管勾学事,令、佐试补。州司已实时分门定夺,行下诸县遵守去讫。」诏:「医学选试,如无通医术文臣,许于本处医长、医职、医工内选差一员,同州县有出身官出题考校。如阙医长等,即选(大)〔本〕处

有出身管勾学事官管勾。」

八月二十日,礼部奏:「太医学申:(一)已承朝旨,许诸路州县次第升贡学生。本学契勘,自政和五年方有入学之人,政和六年岁升赴学,充外舍,积累校定。

译《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灸经》、《龙本论》。疡科:《黄帝素问》、《难经》、《巢氏病源》、《补注本草》、《千金方》、《黄帝三部针灸经》、《千金翼方》。

一、各州县学以及提举学事司的考试办法:县学补试,考《素问》义一道、《难经》义一道、运气义一道、假令病法一道、儒经义一道(指五经中治一经)。州学年度升试,依照县学补试的题目数量。私试,孟月(每季首月)考《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仲月考运气义一道,处方义一道;季月考假令病法三道。公试分两场,第一场考《素问》、《难经》义二道,运气义一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考处方义一道,假令病法二道。学事司所在州,考上舍生分三场:第一场考《素问》、《难经》义三道,儒经义二道;第二场考运气义一道,处方义二道;第三场考假令病法三道。

一、出题:儒经、《素问》、《难经》,都从本经内出题;运气义,从《素问》内出题,临时指定询问五运六气、司天在泉、太过不及、平气的规律,上下加临、治淫胜腹(原文误作"上加临时问胜复",依苗校根据《群书考索·后集》卷三○补充、改正。下文"设"改为"证"、"岁"改为"运气"、"都"改为"部",皆同此),根据当年运气的适宜情况,说明应如何调治;或者设问某种病证,说明在当今运气条件下应如何调理治疗。处方义,从所学的经方内出题。假令病法:方脉科从《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杂病门中出题;针科从《三部针灸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龙本论》治杂病及口齿咽喉眼目门中出题;疡科从《三部针灸经》、《千金翼》、《外台圣惠方》治疮疡门中出题。

一、医学应当共同办理的事务,由本路提举学事司、州的知州、通判、博士、教授、县令、县佐、学长共同管理。

一、本学贡士法刚开始施行,我担心天下州县未必都能一一通晓明白并遵照执行,而且所出的题目也可能有所不同。请求各路都设置医学教谕一员,由现在本学取得上舍出身的人担任,并由提举学事司派遣前往核对指导。

一、路、州、县医学事务,其中相关人员的俸给供给和职位排序,都依照本路州教授的标准,除医学教授外另外管理。"皇帝批准。

【宋会要】

太医学上奏说:"据河北西路等地的提举学事司申报,查核州学教授每月发给伙食费五贯文,现在各州兼任代理医学教授,情况相同,却没有另外发给伙食费。现在酌情核定,请求比照正教授的先例,酌量裁定,每月发给伙食费三贯文。"皇帝批准。

六月二十四日,岳州上奏说:"接到朝廷旨意,州县都设置医学,于是专门委派教授办理此事。据教授申报,县学补试,除已经设有教谕的地方,自然应当由教谕出题考核外,如果没有取得上舍出身的人的地方,就应当由有出身的人管理学事,由县令、县佐负责试补。州司已随时分门定夺,下发各县遵照执行。"皇帝下诏:"医学的选拔考试,如果没有通晓医术的文臣,允许在本处的医长、医职、医工中选派一人,与州县有出身的官员一同出题考核。如果没有医长等人,就选本处有出身、管理学事的官员管理。"

八月二十日,礼部上奏说:"太医学申报:已经接

政和七年公试,升补内舍此下脱文,误置于本卷八年十月七日条后,当调整。。

【宋会要】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礼部奏:「修立到诸太医学上舍推恩人,于所任州兼医学教授,仍令医职于医 外置。若任县官者,准此。至通直(即)[郎]罢医职。」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礼部尚书许光凝奏:「臣等契勘崇宁三年立法,本部岁许诸州军置医学处,见任官通医术能文者一员,兼权医学教授。其荐举改官,并依正教授条法。臣等窃详医学教授每州一员,其荐举改官既依正教授法,虑合抵正教授荐举员数。」从之。

七月戊子,太医学奏:「乞本学三舍生依太学、辟雍、国子监法,隶属礼部。」从之。

八月十日,臣僚言:「伏观朝廷兴建医学,教养士类,使习儒术者通《黄素》,明诊疗,而施于疾病,谓之儒医,甚大惠也。暨锡命后,人才既成,(▯▯执▯贝)[宜]试其能。又元降指挥,便合赴评评:苗校:「评字疑是试字。」,注授诸州曹掾、簿尉,而于诊疗略无所预。虽有成才,莫获试用,而朝廷亦无以核诊疗之实。昨降指挥,有初任注在京医官住程去处差遣一次,则似之矣。又旋即冲罢,臣实未谕。若谓欲清其选,则既锡之名第,又加之品秩,且得为州县亲民之官,视两学无异,其选固已矣此句疑有脱误。。至

于诊疗疾病,乃设学求才之本指。而命官之后,终不良之良:疑误。,岂朝廷循名责实之意哉 伏望特诏有司,今后太医学生已行推恩,即于诊疗之际,量行试用,校其全失,以为参部注官久近之期。则学生未入仕者,知其必用,不待考察,而自知勉励于诊疗。庶使医学平昔所养,皆有所用。」诏令尚书省立法。

七月三十日,太医学奏:「契勘先承朝旨,本学生既依三舍法,其应缘事务,并依太学、辟雍、国子监条法施行。内事有不同者,从本学逐旋条具,申尚书省。今切见太学、辟廱、国子监所行三舍生等事,尽隶礼部。即今太医三舍生事务,只依伎术隶属祠部。所有选试注授工济等职事隶祠部外,其两学、诸路学法若有增损条文,礼部既系所隶,自可誊报在学遵守,参照行遣。贵免所行三舍学法不致抵牾。」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太医学奏:「据太医学录郑绩札子,契勘太医学旧法内一项,学生所习,有方脉,有针科,〔有疡科〕有疡科:原缺,据本书所称医学『三科』例补。。每遇试日,即于《素问》、《难经》及方书内三科出题为问。今习大经外,又兼《素问》、《难经》、方书,诸般科目,并在其间。其分科之文、显属虚设。乞于学生家状内,删去方脉、针、疡等科字,却添入某经、《素问》、《难经》、方书字」。

译到朝廷旨意,允许各路州县依次升贡学生。本学查核,从政和五年才开始有学生入学,政和六年年度升学赴学充任外舍生,逐年累积校定。政和七年公试升补内舍生(此下有脱漏文字,误置于本卷政和八年十月七日条之后,应当调整)。"

【宋会要】

政和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礼部上奏说:"修订制定的各太医学上舍生推恩人员,任命于所任州兼任医学教授,且命其医职单独设置在医官之外。如果担任县官职务的,也照此办理。到通直郎时,罢免医职。"皇帝批准。

七月二十八日,礼部尚书许光凝上奏说:"臣等查核崇宁三年制定的法规,本部每年允许各州军设置医学之处,由现任官员中通晓医术又擅长文章的一人,兼任代理医学教授。其荐举改官事宜,都依照正教授的规章制度办理。臣等详细考虑,医学教授每州一员,其荐举改官既然依照正教授的办法,恐怕会占用正教授的荐举名额。"皇帝批准。

七月戊子日,太医学上奏说:"请求本学三舍生依照太学、辟雍、国子监的规定,隶属于礼部。"皇帝批准。

八月十日,有官员上奏说:"我看到朝廷兴办建立医学,教养士人,使学习儒术的人也通晓《黄帝内经》、《素问》,明白诊疗之道,用来治疗疾病,称之为儒医,这是很大的恩惠。自从赐予名号之后,人才已经培养成就,应当考核他们的实际能力。又依照原来颁布的指示,便应当赴任,注授各州曹掾、主簿、县尉,然而对于诊疗疾病却几乎没有参与。虽然培养出了人才,却无处考核使用,而朝廷也无从考核诊疗的实际效果。以前颁布的指示,规定初任注授在京医官后须停任一段时间再有一次差遣,看似合理,但随即又被撤销,臣实在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如果说是想要清明选拔标准,那么既然赐予了名第,又加授了品秩,并且能担任州县的亲民官,与两学出身没有区别,那么选拔标准本来就已经清明了(此句疑有脱漏错误)。至于诊疗疾病,才是设立医学、选拔人才的根本用意,然而授官之后,终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难道是朝廷循名责实的本意吗 恳请特别下诏有关部门,今后太医学生已经获得推恩授官的,即在诊疗病人时,酌情加以考核试用,考核其治愈或失误的情况,作为参部注官任职久暂的依据。这样学生还未入仕的,知道他们的诊疗能力必定会被使用,不须等待考察,也会自觉在诊疗方面勉励自己。这样才能使医学平日所培养的人才,都能有所用处。"皇帝下诏命令尚书省制定规章。

七月三十日,太医学上奏说:"查核先前接到朝廷旨意,本学学生既然依照三舍法,其相关事务,都依照太学、辟雍、国子监的条例施行,其中事情有不同的,由本学随时逐条列出,申报尚书省。现在切实看到太学、辟雍、国子监所办理的三舍生等事务,都隶属于礼部。而目前太医学三舍生的事务,只依照技艺方术隶属于祠部。所有选拔考试、注授工济等职事隶属祠部之外,其余两学、各路学校的规章如果有增减条文,礼部既然是所隶属的部门,自然可以誊报在学者遵守,参照施行,以免所施行的三舍学法产生抵触矛盾。"皇帝批准。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太医学上奏说:"据太医学录郑绩的札子,查核太医学旧规中有一项:学生所学,有方脉科,有针科,有疡科。每逢考试之日,都从《素

从之。

八年十月七日,尚书省言:「勘会太医学上舍出身人,自来改官不依贡士上舍,只作余人。缘本学升补校定、释褐殿试等,并已依两学法,所有改官,理合比附有出身人施行。」诏申

明行下八年明行下八年:此句至下政和六年闰正月四日条系错简,当接前政和五年八月二十日条下,参前校记。,赴学事司类试,升补上舍,秋季贡发。政和九年春,赴太医学。即候五年,纔有该贡之人,窃恐迟缓。今相度,欲乞权降一时指挥,候至政和九年试补升贡,并依本法施行。所贵早得应先之人,该预升贡。并政和九年只乞就本县投状,县保明申州,依县学补试条法,试补入州学,充外舍等。勘合太医学所乞,系是将五年中次第公、私试升补校定,于一岁中并行升贡。窃虑考选无素,兼恐未应前降『依仿两学贡士』指挥。本部今勘当,难议施行。」诏令太学比仿崇宁年辟廱贡士权行指挥,将可以施行事条具申尚书省。

九月八日九月八日:苗校:「按《长编拾补》卷四一系此诏在政和五年九月甲戌。」,诏诸州医学博士并改作医博士。

十六日十六日:苗校:「《群书考索 后集》卷三○此条系在政和五年九月。」,礼部奏:「契勘诸路医学,每年合贡及该推恩人数,今纽计下项:诸路医学三年合贡人数共七百三十三人。第一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二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三年二百五十五人;合该推恩人数,第一年三十人,第二年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又契勘下项:

一、旧进士并诸科解额并五路剩额,及国子监开封府解额,共四千八百九十二人。内一百三十人充武士贡额,二十四人充贡孝悌特起之士,四千七百三十八人立为见今诸路贡额。

一、旧额进士五百六十人,诸科四十人。

一、见今贡士,三年推恩额六百人。太医学供到状,契勘诸路升贡医士,系每年春以一路医学内舍赴学事司所在州类试上舍,以合格三等对校

定三等参定等第,奏贡赴太医学,与本学内舍同(舍依试,依额升贡,赴太医学,与本学内舍同)试,依额取推恩之人。其试入等不该推恩人,补内舍。不入等人,并补外舍。

一、未贡到人年分,即且依政和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指挥施行,余并依见行条法。

一、候将来诸路通医士人渐多,即令本路学事司申取朝廷指挥。

一、如有未尽事件,仰太医学条具,申尚书省。」诏依拟定推恩,以十五人为额,仍先次施行。

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路提举学事司奏:「承 ,契勘诸路医学每年合贡及该推恩人数,诏令尚书省别行措置。切缘本路八州军,昨蒙拨到开封府及五路二项解额共一百九十七人,充文贡士额。系逐州分三岁入贡,每州所拨人数不等。

译问》、《难经》及方书内三科出题提问。现在学生除学习大经之外,又兼学《素问》、《难经》、方书,各种科目都混在其中,其分科的规定,显得徒有虚名。请求在学生的家状记录内,删去方脉、针、疡等科的字样,改为添入某经、《素问》、《难经》、方书的字样。"皇帝批准。

政和八年十月七日,尚书省上奏说:"查核太医学上舍出身的人,向来改官时不依照贡士上舍生的办法,只当作普通人处理。因为本学的升补校定、释褐殿试等,都已经依照两学的办法办理,所以有关改官事宜,理应比照有出身的人施行。"皇帝下诏重申并颁布施行,此处误接政和八年八月二十日条下,参见前面校勘记,赴学事司类试,升补上舍生,秋季贡发。政和九年春天,赴太医学。即使等候五年,才有该贡送的人,恐怕过于迟缓。现在酌情考虑,请求暂时颁布一次指示,等到政和九年试补升贡时,都依照本法施行,以便尽早得到应先录取的人,得以及早参与升贡。并规定政和九年只须在本县投状,由县出具证明申报州,依照县学补试的规定,试补入州学,充任外舍生等。核查太医学所请求的事宜,是要将五年中依次公试、私试升补校定的人,在一年之内一并升贡。恐怕考选没有一贯标准,也担心不符合以前颁布的"仿照两学贡士"的指示。本部现在核查商议,难以施行。"皇帝下诏命令太学比照崇宁年间辟雍贡士的先例暂行处理,将可以施行的事项条列上报尚书省。

九月八日(苗校说:"按照《长编拾补》卷四一,此诏应系在政和五年九月甲戌。"),皇帝下诏,各州医学博士一律改称医博士。

十六日(苗校说:"《群书考索·后集》卷三○此条记在政和五年九月。"),礼部上奏说:"查核各路医学,每年应贡送及应推恩的人数,现在核算列具于下:各路医学三年应贡送人数共七百三十三人。第一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二年二百三十九人,第三年二百五十五人;应推恩的人数,第一年三十人,第二年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又查核以下事项:

一、原来进士及诸科的解试名额并五路增加的名额,以及国子监、开封府的解试名额,共四千八百九十二人。其中一百三十人充作武士贡额,二十四人充作贡送孝悌特起之士的名额,四千七百三十八人立作现今各路贡额。

一、原来的名额是进士五百六十人,诸科四十人。

一、现今贡士,三年推恩的名额为六百人。太医学呈报的公文,查核各路升贡医士的办法,是每年春天由一路医学的内舍生前往学事司所在的州参加类似上舍生的考试,按合格情况分上、中、下三等参照校定,评定等第,奏报贡送到太医学,与本学内舍生一同考试,按名额录取,予以推恩的人。其考试入等而不该推恩的人,补为内舍生。不入等的人,都补为外舍生。

一、还没有贡送到的年份的人,暂且依照政和五年正月二十七日的指示施行,其余的都依照现行条例法规。

一、等到将来各路通晓医术的人渐渐增多,就命本路学事司申请朝廷的指示。

一、如果有没有涉及到的事项,命太医学列具条款,申报尚书省。"皇帝下诏依照拟定的推恩办法,以十五人为定额,并先行施行。

十二月二十九日,福建路提举学事司上奏说:"接到旨意,查核各路医学每年应贡送及应推恩人数,皇帝下诏命令尚书省另行商议

今来桩留一分,充医士贡额,即合随州将所拨到开封府及五路二(顷)[项]解额内桩留一分。其间至有零数,不及十人,未审有无,亦桩留一名。兼文士贡额,分三年入贡。政和(年)[五]年系第一年,已贡过一年人数;政和六年系第二年,未曾入贡。其桩留一分医士贡额,合从文士三岁贡额内豁除。又缘医学生政和六年方赴州学岁升充外舍,政和七年上舍,其贡额系比仿诸州学格内文士三年所贡人数,十分中以一分五厘人数创立诸路医学贡额,分为三年,贡额并不侵占文士。贡额有本学上舍推恩人额,第一年、第二年各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并不在文武

士推恩额内。」七月七日,诏令尚书省别行措置。尚书省勘会:「诸路文贡士系三年共取旧省额推恩人数,及诸路贡额系以旧解额人数立定。今来太医学于创立百人推恩,其数太优。兼法行之初,窃虑诸路少得通医士人升贡,其所立贡额亦多,理合裁定。今措置下(顷)[项]:

一、诸路贡额,依下项人数,以昨来拨充贡额内桩留一分人数充。府畿十五人,京东东路五人,京东西路五人,京西北路五人,河北东路三人,河北西路(回)[四]人,河东路三人,永兴军路二人,秦凤路二人,江南东路四人,江南西路四人,淮南东路四人,淮南西路四人,荆湖北路三人,两浙路六人,福建路六人,广南东路三人,广南西路三人,成都府路三人,利州路三人,梓州路三人,夔州路三人。

一、推恩额十人。一、殿试前一年,依武士法,以诸州内舍生有校定人赴本路提举学事司所在州公试。七年,赴公试,升补内舍。其政和七年系殿试前一年,本年系合类试上舍年分。当年医学生方就公试升补,却未有合赴试上舍之人,亦未审有无,便从今年桩留一分医士贡额。乞降指挥遵守。」尚书省勘会:「医士贡额,系以昨拨充文士贡额内桩留一分武士贡额人数充,即不合于文士贡额除豁。今来福建提举学〔事〕司所申除豁文士贡额,显未允当。其上件贡额,候将来有合贡医士年分,方合用额升贡。今既未有合贡之人,即合依旧存留。窃虑诸

路更有疑惑去处。」诏令礼部疾速申明,遍牒行下。仍关太医学照会。

六年闰正月四日,太医学奏:「契勘本学博士,乃

译处置。查本路八州军,先前蒙受拨给开封府及五路二项解试名额共一百九十七人,充作文士贡额,分别由各州分三年入贡,每州所拨人数不等。现在桩留其中一分,充作医士贡额,即应当随同各州将所拨到的开封府及五路二项解试名额一并桩留一分。其间若有零数不足十人的,也不明确是否应当也桩留一名。而文士贡额,分三年入贡,政和五年是第一年,已贡过一年的人数;政和六年是第二年,还未曾入贡。其桩留的一分医士贡额,应当从文士三年贡额内扣除。又因为医学生政和六年才在州学升入外舍,政和七年才升入上舍,其贡额是比照各州学规格内文士三年所贡的人数,取其十分之一分五厘的人数创立各路医学贡额,分作三年,贡额并不占用文士的名额。贡额中本学上舍生推恩的名额,第一年、第二年各三十人,第三年四十人,都不在文武士推恩名额之内。"七月七日,皇帝下诏命令尚书省另行商议处置。尚书省查核认为:"各路文贡士是三年共同取用原有省试名额的推恩人数,各路贡额是按原有解试人数确定的。现在太医学一次创立一百人的推恩名额,这个数目太多了。而且法令刚开始施行,恐怕各路很少有通晓医术的人可以升贡,所立的贡额也过多,理应重新裁定。现在商议如下几项:

一、各路贡额,依照下列人数,用先前拨充贡额内桩留一分的人数充当:京府畿甸十五人,京东东路五人,京东西路五人,京西北路五人,河北东路三人,河北西路四人,河东路三人,永兴军路二人,秦凤路二人,江南东路四人,江南西路四人,淮南东路四人,淮南西路四人,荆湖北路三人,两浙路六人,福建路六人,广南东路三人,广南西路三人,成都府路三人,利州路三人,梓州路三人,夔州路三人。

一、推恩名额十人。一、殿试前一年,依照武士的办法,让各州内舍生中有校定成绩的人前往本路提举学事司所在州参加公试。七年参加公试,升补为内舍生。而政和七年正是殿试前一年,本年正是应当参加上舍生类试的年份。当年医学生方才参加公试升补,却还没有应当参加上舍生考试的人,也不清楚是否有,姑且从今年桩留一分医士贡额算起。请求颁布指示遵照执行。"尚书省查核认为:"医士贡额,是用先前拨充文士贡额内桩留一分武士贡额的人数充当,就不应该从文士贡额中扣除。现在福建提举学事司所申报要求扣除文士贡额的做法,显然不妥当。上述贡额,等到将来有应当贡送医士的年份,才应当动用此名额升贡。现在既然还没有应贡送的人,就应当依旧保留。恐怕各路还有更多疑惑不清的地方。"皇帝下诏命令礼部迅速申明规定,普遍发文下达执行,并知会太医学知悉。

政和六年闰正月四日,太医学上奏说:"查核本学博士,乃……"(文字至此中断)

专解传授诸生,任为师儒,皆朝廷所选。然天下州军,以医隶职而为郡将所差补者,亦曰医学博士。欲乞依仿诸州医士之称以易之,庶有辨别。」祠部检会 ,诸州医学博士并改「医博士。」又取到太医学状:「今来虽有改为『医博士』指挥,缘尚与本学博士称呼相犯,即未有许改博士字指挥。」诏改诸州「医博士」为「职医」。

译专门负责传授教导各位学生、担任师儒之职的,都是由朝廷选拔任命的。但是天下各州、军中,那些隶属于医职、由郡将差遣补授的人,也称作"医学博士"。(奏请者)请求依照各州"医士"的称呼加以更改,以便有所区别。祠部查核后,将各州的"医学博士"一律改称"医博士"。后来又收到太医学的呈文说:"如今虽有改称'医博士'的指令,但因这一称呼仍与本学'博士'的称呼相冲突,所以并未获准更改'博士'二字的指令。"于是下诏将各州的"医博士"改称为"职医"。

太医学教养多士升贡,合选任学官,恩数悉视两学,略无少异。乃若训导之官,独未推掌。而无出身之人,十居其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臣僚言:「伏(上)[五]。伏望依诸学教导官,于有出身人内选除。其见任博士、正、录、学谕无出身官,并乞别与一等差遣。」从之。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诏罢在京医筭学。

二十九日,诏:「太医学俟殿试人,特许赴来年特奏名试。」

二年七月己未,诏曰:「先帝董正治官,太医局置丞、教授,立学生员额,成宪具存。今医局之外,复建医学,既违元丰旧制;舍选之法,本示教养,今又医学生赐第之后,尽官州县,不复责以医术,平昔考选,遂成虚文。(任)[在]京医学,可并罢;应医学三舍生,旧系内外学籍,愿入学者,上内舍并特令于见医学舍额上降一舍。外舍许通理医学校定入学。令礼部国子监限五日条具闻奏。」

二十七日,礼部国子监奏:「准 节文,在京医学可

并罢;应医学三舍生,旧系内外学籍,愿入学者,上内舍(持)[特]令于见医学舍额上降一舍,外舍许通理医学校定入学。内舍降充外舍之人,比之元系外舍人,却无较定者,许通理。」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画学

画学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四日,国子监修立到画学补试外舍,于本贯出给保明公据照验,或召命官一员委保诣实,投纳家状试卷,听收试等条,并系创业,冲改旧条。从之。先是,崇宁五年九月三日,大司成薛昂言:「书画学止系置籍,注人年甲乡贯三代。入学条三年条:疑误。,经大比,定夺等第,方分三舍。昨来两学各以二(顷)[项]为额,今来止各以三十人为额。近本监条画,以五(千)[十]人为上舍,十人为内舍,其外舍止各十五人。而旧法元无补试,乞愿入学者逐季附太学补试院,以所习书画文义量行校试,取合格者补充外舍生,仍依武学法破食。所有量行校试,乞令国子监详酌立法。」至是始上:

一、画学,令诸补试外舍,于本贯出给保明公据照验,或召命官(官)一员委保诣实,投纳家状试卷,称说士流、杂流,听收试。限试前五日(生)[收]接。诸补试外舍,士流各试本经义二道;或《论语》《孟子》义。杂流各诵小经三道。各及三十字已上,或读律三板,附太学孟月私试院引试。次日,本学量试画,间略设色。诸补试外舍,士流试到经义卷,仍附太学私试,封弥誊录,送本学考校,限五

日毕。其试到士流画卷封印,长、贰同定高下。诸补试外舍,取文理通者为(舍)[合]格;俱通者,以所习画定高下。每二人取一人,余分亦取一人。本学官不 额,赴监试(厅)参定,注籍出榜。

译太医局教养众多学子并升贡,符合条件的应当选任为学官,恩例待遇全都比照两学(律学、算学),丝毫没有差异。至于训导之官,唯独没有推举掌管。而没有出身(科举功名)的人,十个里面占了大半。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臣僚上言:「伏(原文残缺)。恳请依照诸学教导官的成例,从有出身的人当中选任除授。现任的博士、正、录、学谕当中没有出身的官员,一并请求另外给予一等差遣。」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宣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诏令罢废在京的医学、算学。

七月二十九日,诏令:「太医学等待参加殿试的人,特许其参加来年的特奏名考试。」

宣和二年七月己未日,下诏说:「先帝整顿治理官制,太医局设置丞、教授,确立学生名额,完备的法令一直保存着。如今在医局之外,又另建医学,既违背了元丰年间的旧制;而舍选之法本来是为了体现教养的用意,如今医学生获得出身之后,全都到州县任官,不再要求他们精通医术,平日的考核选拔于是变成了一纸空文。在京的医学,可以一并罢废;凡是医学三舍生,原本兼有内外学籍的,若愿意入学,上舍、内舍特令在现有医学舍额基础上降一等;外舍则许通理医学校定后再入学。命礼部、国子监在五日内拟定条例上奏。」

七月二十七日,礼部、国子监奏报:「遵照诏令,在京医学予以一并罢废;凡是医学三舍生,原本兼有内外学籍的,若愿意入学,上舍、内舍特令在现有医学舍额基础上降一等,外舍则许通理医学校定后入学。内舍降为外舍的人,与原本就是外舍的人相比,却没有比较评定的办法,也准许他们通理。」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画学

画学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四日,国子监修订确立画学补试外舍生的办法:在其原籍出具保明公据以供核验,或者召集一名有官职的人担保核实,投纳家状、试卷,听候收考,这些条规都是新创,改动了旧有条例。朝廷听从了。此前,崇宁五年九月三日,大司成薛昂说:「书学、画学只是设立学籍,登记学生年龄、籍贯、三代。入学条例规定三年一次:此处疑有脱误。,经过大比,评定等第,才分为三舍。此前两学各以二(顷,疑误)为定额,如今只各以三十人为定额。近来本监条规规定,以五十人为上舍,十人为内舍,外舍则各只十五人。而旧法原本没有补试,恳请愿意入学的人,每季附于太学补试院,以所学的书画文义酌情考校,录取合格者补为外舍生,仍依武学的办法供给饮食。至于酌情考校一事,请命国子监详加斟酌订立办法。」到此时才上奏:

一、画学:命凡补试外舍者,在原籍出具保明公据以供核验,或召集一名有官职的人担保核实,投纳家状、试卷,注明是士流还是杂流,听候收考。限于考试前五天收接。凡补试外舍,士流各考本经义两道;或《论语》《孟子》义。杂流各诵小经三道。各须达到三十字以上,或读律三板,附于太学孟月私试院引试。次日,本学酌量考试绘画,兼略略设色。凡补试外舍,士流考到的经义卷,仍附于太学私试,封弥

诸补试中外舍,候入学讫,本学(其)[具]姓名关太学公厨给食,依武学法。诸补试发榜、议题引试及画官吏秪应人食钱等,并依武学条例。给诸试画日应用作物等,监库排辨。

十七日,诏:「书画学(论)[谕]、学正、学录、学直各置一名。筭学已隶秘书省,医学可令复置。其合行事件,并依崇宁四年十二月已前指挥施行。」崇宁四年指挥,检未获。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武学

武学

【宋会要】

〔天圣七年〕天圣七年: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卷一○七、《宋史》卷九补。,因唐之制,置武举。应三班院使人、文武子弟实有军谋武艺,许诣兵部投牒取应。先报军机策论三卷,每卷三道,召人保委。主判官先详所业,视人才,验行止,先试步射一石弓力、〔马射七斗弓力〕马射七斗弓力:原阙,依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问策一道,合格,即引见召试。

【宋会要】

掌教授兵法、书学以朝官已上判学「掌教授」句:有错简,当在「诏置武学于武城王庙」句后。。庆历三年五月庆历:原作「□□」,原校批曰:「查《玉海》系庆历。」兹据补。,诏置武学于武城王庙,以太常丞阮逸为教授。

八月八月:苗校据《长编》卷一四一、《玉海》一一二补「戊午」二字。,罢武学,改教授太(当)[常]丞阮逸兼国子监丞。其有愿习兵书者,(详)[许]于本监听读。

【宋会要】

皇佑中,尝罢是科。言事者以「文武并用,废一不可,宜复此科。分为三等:上等:取其学识深远、策对优绝;次等:取其策对优长、骑射兼有;下等:取(有)[其]击(剌)[刺]抛射、翘杰魁俊。量能而官,因材而任。委以巡警之司、县尉之职。观其提一旅之众,佐一司之重,能激(厉)[励]士卒,剪灭盗贼,然后(取)[从]而取之,岂不利于国家乎 岂有不胜于卒伍而为之乎 惟陛下复之无疑。」嘉佑八年,枢密院奏,以为:「文武二选,不可阙一。与其任用不学之人,临时不知应变,不若素习韬略之士,缓急驱策,可以折冲。况今朝廷所用人,稍用称声者,多由武举而得。则此举不可废罢明矣。」

熙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七月:苗校:「《玉海》卷一一二、《治迹统类》卷一二、《长编》卷二三四、《群书治要 后集》卷二九及本书选举一七之一二等均作『六月』。」,枢密院言:「古者出师,受成于学,文武弛张,其道一也。将帅之任,民命是司,长养其材,安得无(索)[素] 洪惟仁祖,尝建武学。横议中辍,有识悼之。国家承平,及此闲暇,臣等欲乞复(制)[置]武学,以广教育,以追成先朝之志。

译誊录后,送本学考校,限五天完毕。其考到的士流画卷,加封后由学官长、贰共同评定高下。凡补试外舍,取文理通顺者为合格;都通顺的,则以所擅长的绘画来评定高下。每两人取一人,余数也取一人。本学官不设名额,赴监试厅参加评定,登记学籍、张榜公布。凡补试中外舍者,等入学后,本学具报姓名,转关太学公厨供给饮食,依武学的办法。凡补试发榜、议定题目引试以及绘画时的官吏、供应人员的食钱等,都依照武学的条例。供给各次试画当天所用的器物等,由监库负责置办。

(崇宁五年九月)十七日,诏令:「书学、画学的学谕、学正、学录、学直各设一名。算学已经隶属秘书省,医学可以命令恢复设置。其中应当施行的事项,都依照崇宁四年十二月以前的旨令施行。」崇宁四年的旨令,查检未能找到。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三 武学

武学

【宋会要】

〔天圣七年〕,沿袭唐朝的制度,设置武举。凡三班院使臣、文武子弟确实具备军事谋略、武艺的,许其到兵部投递文书请求应试。先呈报军机策论三卷,每卷三道题,召人担保。主判官先详细审察其所学,考察其人才,核验其品行操守,先测试步射一石弓力、马射七斗弓力。再问策论一道,合格的,即引见召试。

【宋会要】

掌管教授兵法、书学,由朝官以上的官员主管学务此句有错简,应当在「诏置武学于武城王庙」句之后。。庆历三年五月,诏令在武城王庙设置武学,以太常丞阮逸为教授。

八月,罢废武学,将教授太常丞阮逸改任兼国子监丞。凡有愿意学习兵书的人,允许到国子监听讲。

【宋会要】

皇佑年间,曾经罢废这一科目。上言者认为「文武并用,废弃一方都不可以,应当恢复这一科目。分为三等:上等:录取学识深远、对策特别优秀的人;次等:录取对策优长、又兼有骑射的人;下等:录取善于击刺抛射、才貌超群魁伟的人。根据才能授官,依据材质任用。委任他们担任巡警之职、县尉之任。观察他们统领一旅之众、辅佐一司重任的表现,若能激励士卒、剪灭盗贼,然后才录用他们,岂不是有利于国家吗?难道有不能胜任行伍却能担当此职的人吗?恳请陛下毫不迟疑地恢复此制。」嘉佑八年,枢密院上奏,认为:「文武二科选拔人才,不可缺一。与其任用不曾学习的人,临事不知应变,不如平素习练韬略的士人,一旦有事驱使调遣,可以折冲御敌。况且如今朝廷任用之人,稍微有些声名的,大多是通过武举获得的。那么此科不可废止是很明显的了。」

熙宁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枢密院上言:「古时出兵作战,从学校中获得成就,文治武功,其道理是一致的。将帅的重任,关系到百姓的性命,培养他们的才能,怎能没有平素的准备?想到仁宗皇帝,曾经建立武学。当时众议纷纭而中途停止,有识之士为此感到痛惜。如今国家承平已久,趁此空闲,臣等恳请恢复设置武学,以扩大教育,来追随完成先朝的志向。」诏令:「在武成王庙设立武学,选任精通兵法的太武官担任教授。凡

」诏:「于武成王庙置学,选太武官知兵者充教授。凡使臣未参班,并门荫草泽人,并许召京朝官两员保任。仍先试验人材、弓马,应武举格者,方许入学,给常膳,习诸家兵法。教授官纂次历代用兵成败次第及前世士大夫忠义之节足以训者讲释之。愿试阵队者,量给兵伍肄习。在学及三年,则具艺业,保明考试,以等第班行安排。未及格者,逾年再试。凡试中,三班使臣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白身试中,与往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三年无遗阙,与亲民或巡检。如至大使臣,历任中无赃罪杖以上及私罪情理重大者,两省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司)[同]罪保举堪将领者同:原作「司」,依苗校据本书选举一七之一二改。,并与兼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学徒试中,并家状内开坐于某人下受学来。任用有劳 ,教授官并优与旌奖。如不勤其职,致学徒废堕,亦等第行罚。仍差韩缜判武学,郭固同判。赐钱万缗充食本。」

【宋会要】

熙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武学言:试密州司法参军蔡硕边策一道,词理稍优。诏除杨等职官武学教授。

【宋会要】

熙宁八年十月十三日,武学言:「上舍生员曹安国昨不预荐名,契勘本人未建学已应武举,两试秘阁中选,兼久充职掌,委实材略可用。欲乞将来依得解人例,赴秘阁再试。」后之。

【宋会要】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诏:「经任大小使臣无赃私罪,听召保官二人量试验,充武学外舍生。

在学一年在学一年:苗校据《长编》卷二八九、《长编纪事末本》卷七四补「六月癸丑诏武学上舍生」十字,则此下别为一事。,不犯第二等过,委主判同学官保明免解。从上毋过二人。内于贡举法自应免解,及该免解,后又在学二年以上,无殿罚,免阁试。」

三年六月十八日,武学上新 令格式,诏行之。

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武学博士蔡硕罢博士,专 修军器什物法度,(的)[仍]支旧任(铁)[职]钱仍、职:原作「的」、「铁」,误。依苗校据《长编》卷三三四、《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四改。。先是,监察御史王(相)[桓]奏:「近武学补上、内舍生,其博士蔡硕以修军器法制权罢职事。乞权差官考试。」按硕自元丰四年以兼编修,除本学直日外。余悉不复总领,已一年有余。且博士职专教导,而硕一月之间,诣学者不过七八。硕知力不能兼,当辞其一,而乃利其俸入,不自祈免者,盖恃兄确为宰相,而人莫(不)敢议故也。如此,何以示天下 故有是命。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四日,国子监言:「武学上舍生刘贯公试弓马、策义,累入优等。比科场策艺俱优之人,自

为异等。

译是尚未参与朝班的使臣,以及门荫、草泽之人,都许召两名京朝官作担保。还须先测试其人才、弓马,凡符合武举标准的,才许入学,供给常规膳食,学习各家兵法。教授官编纂历代用兵成败的先后次第,以及前代士大夫忠义气节中足以训诫的事迹,为学生讲解阐释。愿意演练阵法队列的,酌量拨给士兵队伍供其练习。在学满三年,则整理其技艺学业,加以保明,考核评定,按等第安排官职。未达标准的,隔年再考。凡考试合格的,三班使臣的,与三路巡检、监押寨主之职;白身的,与往略司教押军队准备差使之职。三年内没有过失,授予亲民官或巡检之职。如果是大使臣,历任中没有赃罪杖刑以上以及私罪情节严重的,由两省或本路钤辖以上三人共同担保认为堪任将领的,一并授予兼任诸卫将军。外任回归环卫班的学徒考试合格的,一并在家状内注明是跟随某人受学而来。任用后有功劳的,教授官一并优予嘉奖。如果不勤于职守,导致学徒荒废学业的,也按等第加以处罚。仍命韩缜判武学,郭固同判。赐钱一万缗作为供膳费用。」

【宋会要】

熙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武学上言:考试密州司法参军蔡硕的边策一道,词理颇为优长。诏令授予杨某职官武学教授之职。

【宋会要】

熙宁八年十月十三日,武学上言:「上舍生员曹安国此前未被推荐入选,查得此人尚未建立武学时已参加武举,两次考试秘阁均中选,又长期担任职掌,确实才略可用。恳请将来依照得解人的成例,赴秘阁再试。」朝廷听从了。

【宋会要】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诏令:「历任大小使臣而没有犯赃罪、私罪的,听凭召请两名担保官加以酌量测试考核,充任武学外舍生。在学满一年,若未曾犯第二等以上的过失,由主判会同学官保明后免除解试。从上等选取不超过二人。凡按贡举法本应免解的,以及应予免解、之后又在学满两年以上、没有殿罚记录的,免除阁试。」

元丰三年六月十八日,武学上呈新订的令、格、式,诏令施行。

元丰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令武学博士蔡硕免去博士之职,专门负责修订军器什物的法度,仍支给原任职务的俸钱。此前,监察御史王桓上奏:「近来武学补录上舍、内舍生员,其博士蔡硕因负责修订军器法制而暂时免去职事。请求暂时另派官员主持考试。」查蔡硕自元丰四年以来因兼任编修,除了在本学值日之外,其余事务都不再统领,已经一年多了。况且博士的职责专在教导学生,而蔡硕一个月之内,到学的次数不过七八次。蔡硕自知精力不能兼顾,应当辞去其中一职,却贪图其俸禄收入,不主动请求免职,大概是倚仗其兄蔡确身为宰相,而无人敢加以非议的缘故。如此下去,用什么向天下人示范呢?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四日,国子监上言:「武学上舍生刘贯公,考试弓马、策义,多次列入优等。与科场中策艺俱优的人相比,自成一档异等。恳请详加斟酌施行。」诏令刘贯特授三班差使,等武学谕出现空缺时再予

乞详酌施行。」诏刘贯(时)[特]与三班差使,候武学谕有阙与差。

【宋会要】

七月二十九日,诏武学上舍生补〔中〕及一年中:原无,依苗校据《长编》卷三八三补。又「一年」下,苗校据上书补「公试弓马策议皆入优等,不曾犯五等罚,令明奏闻,量材录用,仍每年不得过一名」三十三字。,(今)[令]看详国子监太学条制所立法。

绍圣四年十一月五日,诏武学博士自今中书省选差,从三省请也。

【宋会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续修到《武学敕令格式》,看详,冠以「绍圣」为名。从之。

【宋会要】

十一月十七日十一月十七日:苗校据《玉海》卷一一二补「大观二年」,则此十一月非建中靖国元年事。,学制局言:「奉御笔,武学三人取一名为上舍生。虽多,以百人为额,分三十人为上等,七十人为中等,其余为下等。看详诸路武士入贡到阙,类聚试上舍,合格者对本路元贡等应补上等者释褐,中等者赴殿试,下等者补武学内舍,不合格者为外舍,系是四等。今上、中二等依前御笔分数,其余若并为下等,又缘有不合格人,(舍)[合]降充外舍。今欲乞除上、中等依前御笔外,将其余人以十分为率,内取合格者三分为等,补入武学内舍,余不合格者为外舍(者)。」从之。

【宋会要】

四年八月十二日,诏:「武学监厨,旧系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系生员。崇宁四年专差使臣,所管职事不多。其

监厨,可依旧令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依旧差生员。」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元年:原缺「元」字,依苗校据本书选举一七之二三补。,大司成张邦昌等言:「准《大观重修武学令》,诸贡士以年终集于武学,次年春试,应补上等者取旨释褐,中等俟殿试。契勘文士上等留太学俟殿试,其武士上等,欲依文士上等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二年三月五日二年:苗校据《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拾补》卷三二,改为「三年」,当是。,诏:「武学博士依太学博士法,朝廷差人。」大观四年归吏部,至是复堂除。

六月八日,诏武学、〔州县〕外舍生称「武选士」州县:依苗校据《长编拾补》卷三二、《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内舍生称「武俊士。」

十七日,武学博士孙宗鉴言:「武士马射射亲之格,上垛、中贴皆有第等分数苗校此句下,据《长编》卷三二、《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补「而中的独为阙文,则贴广三尺二寸,而的又十之一,其工拙不同明甚」二十七字。,一中贴已比两上垛,〔乞〕以一中的比两中贴。」乞:原缺,依苗校补。下同。从之。

译补授。

【宋会要】

七月二十九日,诏令:武学上舍生补中已满一年,公试弓马、策议都列入优等,不曾犯五等以上的过失的,命明白具奏,酌量才能录用,但每年不得超过一名,命国子监、太学条制所详加审核,依此订立办法。

绍圣四年十一月五日,诏令武学博士自今由中书省选任差派,这是听从了三省的请求。

【宋会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三月十七日,详定所续修成《武学敕令格式》,经审核,冠以「绍圣」为名。朝廷听从了。

【宋会要】

(大观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学制局上言:「奉御笔旨意,武学三人取一名为上舍生。人数虽多,以一百人为限额,分三十人为上等,七十人为中等,其余的为下等。审察诸路武士入贡到京,聚集考试上舍,合格的对照本路原贡的等第,应补为上等的直接授官,中等的赴殿试,下等的补为武学内舍生,不合格的为外舍生,共分四等。如今上、中二等依照原御笔的分数,其余的若都归为下等,又因为其中有不合格的人,应当降为外舍。如今恳请除上、中等依照原御笔办理外,其余的人以十分为比率,其中取合格的占三分为一等,补入武学内舍,其余不合格的为外舍。」朝廷听从了。

【宋会要】

(大观)四年八月十二日,诏令:「武学的监厨,原来由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由生员担任。崇宁四年专门委派使臣负责,所管的事务并不多。其监厨,可依旧命国子监公厨官兼管,司计依旧派生员担任。」

【宋会要】

政和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大司成张邦昌等上言:「按照《大观重修武学令》,凡贡士在年终集中到武学,次年春天考试,应补为上等的,请旨直接授官,中等的等候殿试。查得文士上等留在太学等候殿试,其武士上等,恳请依照文士上等已颁降的旨令施行。」朝廷听从了。

(政和)三年三月五日,诏令:「武学博士依照太学博士的办法,由朝廷委派官员。」大观四年曾归吏部管理,至此又恢复由朝廷堂除。

(政和三年)六月八日,诏令武学、州县外舍生称为「武选士」,内舍生称为「武俊士」。

(政和三年六月)十七日,武学博士孙宗鉴上言:「武士马射射亲的标准,上垛、中贴都有等第分数,而中的一项独独缺文,贴广三尺二寸,而的的大小又是贴的十分之一,其难易程度明显不同,一中贴已经相当于两次上垛,恳请以一中的相当于两次中贴。」朝廷听从了。

(政和三年)十月七日,尚书省上言:「查检大观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学制局(此处疑有脱文),武士考入贡入上等,次年春试又入上等,是两次入上等的人,应当按上舍上等推恩。若两次入上等的人不满三十人之数,就依照文士的办法,根据缺额增补为中等。」朝廷听从了。

【宋会要】

宣和二年十月二日,尚书省上言:「武学依照仿照元丰年间的法令,礼部会同国子监、武学商议拟定条例。查得州县武学已经罢废,就再没有武士升贡的办法。凡在京外愿意进入在京武学的人,恳请依元丰法考试补入学。举试人按

十月七日,尚书省言:「检会大观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学制局,「局」下:疑有脱文。,武士充贡入上等,次年春试又入上等,系两上人,合作上舍上等推恩。若两上人不足三十人之数,即依文士法,据阙增作中等。」从之。

【宋会要】

宣和二年十月二日,尚书省言:「武学依仿元丰法令,礼部同国子监、武学集议条画。契勘州县武学已罢,即别无武士升贡之法。内外愿入在京武学人,〔乞〕依元丰法试补入学。举试人旧制系与武学外舍人类试,取一百人,同上、内舍生发解。缘科举已罢,不当循旧发解。今比仿新旧法令,尚书省于大比试前一年一年:苗校:《群书考索 后集》卷二九、《长编拾补》卷四二作「二年」。,春季检举,降敕下

兵部,依元丰法奏举。其被举人,限当年冬季到阙,与免补试入学,充外舍生。依与校定人此句疑有误。,赴次年公试。举试人将来到阙,并入在京武学人,并由学校升选。其考选升补推恩,并依大观武学法。已上并候过将来大比试施行。武士该贡人,已降指挥,特许贡发,特赴来年大比试。」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武学替成资(阙)。

【宋会要】

(元丰)[绍兴十六年]三月一日绍兴十六年:原稿无年。原校旁批「元丰」二字。眉批曰:「案:元丰恐误,据《玉海》为绍兴十六年。」今据改。,诏令临安府修建武学。先是,上宣谕宰执曰:「近有士人陈献利害,多以修建武为言。文武之道,不可偏废,祖宗自有典故。令有司讨论以闻。」故有是命。四月二日,宰执进呈临安府踏逐到造武学去处。上曰:「旧日武士按试弓马,全不如法。可令有司讨论。若弓马习熟,仍稍知书,则不负教养。」

十九日,宰执进呈兵部讨论到《武士弓马及试选去留格》,寻下国子监,具到旧法,并殿前司省托子弟所格法,权行参照拟定。初补入学,步射弓九▯。今欲依子弟所第四等格,步(躬)[射]弓一石。公私试,若步骑射不中,不许试程文。第一等,国子监法一硕三▯,子弟所格一硕五▯,暗压二▯。(令)[今]欲作一硕五▯。第二等,国子监法一硕二▯,子弟所格一硕三▯,暗压一▯。今欲作一硕三▯。第三等,国子监法一硕一▯,子弟所格一硕二▯,暗压二▯。今欲作一硕二▯。第四等,国子监法一硕,子弟所格一硕,暗压二▯。今欲作一硕。第

五等,国子监法九▯,子弟所格无。今欲作九▯,并不暗压。」上可其奏。因宣谕曰:「国家设武选,所系非轻。今诸将子弟皆耻习弓马,求换文资。数年之后,将无人习武矣。岂可不劝诱之 」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已降指挥,复(与)[兴]武学,理宜一新。

译旧制是与武学外舍人一同考试,取一百人,与上舍、内舍生一同发解。因为科举已经罢废,不应再沿袭旧例发解。如今比照仿照新旧法令,由尚书省在大比试前一年的春季检举,降敕下达兵部,依照元丰法奏举。被举荐的人,限当年冬季到京,给予免除补试入学,充任外舍生。依照与校定的人(此句疑有误),赴次年公试。举试人将来到京,以及并入在京武学的人,一并由学校升选。其考选升补推恩,一并依照大观年间武学的办法。以上都等到将来的大比试举行之后再施行。应当贡入的武士,已经颁降旨令,特许贡发,特许赴来年的大比试。」朝廷听从了。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十八日,诏令武学生替代已满一任资历者(原文残缺)。

【宋会要】

绍兴十六年三月一日,诏令临安府修建武学。此前,皇帝向宰执宣谕说:「近来有士人陈说利害,多以修建武学为言。文治武功,不可偏废,祖宗自有先例可循。命有关部门讨论后上奏。」所以才有这道命令。四月二日,宰执进呈临安府踏勘选定的建造武学地点。皇帝说:「往日武士考核弓马,全然不合规矩。可命有关部门加以讨论。如果弓马熟练,又稍微通晓书文,就不辜负教养的本意了。」

(三月)十九日,宰执进呈兵部讨论拟定的《武士弓马及试选去留格》,随即下发国子监,具报旧有的法令,并参照殿前司诸位子弟所定的格法,权且斟酌拟定。初次补入学,步射弓为九斗。如今拟依照子弟所第四等的标准,步射弓为一石。公试、私试,如果步射、骑射不合格,不许再测试程文。第一等,国子监法规定为一石三斗,子弟所标准为一石五斗,相差二斗。如今拟定为一石五斗。第二等,国子监法规定为一石二斗,子弟所标准为一石三斗,相差一斗。如今拟定为一石三斗。第三等,国子监法规定为一石一斗,子弟所标准为一石二斗,相差二斗。如今拟定为一石二斗。第四等,国子监法规定为一石,子弟所标准也是一石,相差二斗。如今拟定为一石。第五等,国子监法规定为九斗,子弟所没有此项标准。如今拟定为九斗,并且不再相差。」皇帝批准了这个奏请。于是宣谕说:「国家设立武选制度,所关涉的并不轻微。如今各位将领的子弟都以练习弓马为耻,纷纷谋求改换为文职。数年之后,恐怕将没有人习武了。怎能不加以劝导诱勉呢?」

(绍兴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令:「已经颁降旨令,恢复兴办武学,理应焕然一新。所有原来在武学的人,已经在此前罢学时按等第推恩完毕,难以恢复旧有学籍。依照恢复兴办太学时对文士入学的体例,一律命令重新试补入学。」这是听从了国子司业陈诚之的请求。

(绍兴)二十六年四月八日,执政进呈奏事次第,皇帝说:「昨日前往景灵宫朝献,看见武学的屋舍颓败破损,几乎全都没有人使用,向来宣谕宰执,臣下虽然对房舍略加修葺,但对于养士一事,却从来没有加以措置。文武本为一体,如今太学养士已经步入正轨,而武学却几近荒废,恐怕会遗漏人才。祖宗以来,武学养士,自有一套

所有旧在武学之人,已经昨来罢学等第推恩了当,难以复还旧籍。依复兴太学文士入学体例,并令试补入学。」从国子司业陈诚之之请也。

二十六年四月八日,执政进呈(于)[次]次:原作「于」,依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二改。,上曰:「昨因诣景灵宫朝献,见武学屋舍颓弊,亦全一▯尢士人,向宣谕宰,臣虽舍宇略曾修葺,至于养士,元未尝措置。文武一道,今太学养士已见就绪,而武学几废,恐有遗材。祖宗以来,武学养士,自有成法,可令礼、兵部疾速措置,条具以闻。」沈该等曰:「陛下崇尚学校,兼隆文武。其留神如此!臣等敢不奉行 」

二十二日,诏:「武学生上舍十五人,内舍二十五人,外舍四十人为额。其外舍使臣至下班祗应,不得过十人。」礼、兵部讨论,旧教养额共二百人,上舍生不得过三十人,内舍生七十人,外舍生一百人,使臣下班祗应不得过三十人。故有是命。同日,诏:「武学博士、学谕各置一员,内博士于文臣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预高选人充。其学谕差武举人。」同日,诏:「武学置学正〔一〕员兼学录一:原脱,据上下文例补。,掌仪一员兼司书。直学一员兼司计。」同日,诏:「武学置六斋,每斋差置长、谕各一人。」同日,诏:「武学补外舍生,类聚五人以上,附私

试,仍别为号。先试步射一硕弓,如不合格,不许试程文。既无私试可附,候及十人以上者,听试以步射、程文,合格者,约五人取一人。」同日,诏:「将来武士补入,拨斋参入之后,依文士例。令长、谕具名次等申堂,博士帘试七书义一道。」

七月二十四日,诏:「武学生元降指挥,以八十人为额。缘所立外舍生额太窄,其外舍生元系四十人,可添作七十人;内舍生二十五人,可减作二十人;上舍生十五人,可减作一十人。通以一百人为额。」从兵部、国子监请也。

二十七年二月八日,诏武学补中生员,依太学生例给绫纸赞词。

【宋会要】

刘才邵曰「刘才邵」条:原无年月,原校:「隆兴无。」又眉批:「案,刘系高宗时工部侍郎」,才邵北宋宣和中进士及第,高宗时为工部侍郎,卒于绍兴二十八年。此奏即在宋高宗时。:「臣闻文所以致治,武所以定功。二者相须,阙一不可。故上之人选材以为用,下之人因时以有为。虽不一致,然会其大要,不过文与武而已。自昔盛时,莫不并用而不偏废。至唐,设为武举,其校试选举之法,可谓详矣。然不闻兴学,是养之无其素,安得为尽善哉 必也养之有其素,则武勇之士,蕴奇谋,负绝艺者,莫不有以成其才,争挟所(张)[长],以趋功名。用才之际,岂患其乏乎 国朝规摹,远出前古,设科置学,既两得之。

译成法,可命礼部、兵部尽快加以措置,拟定条例上奏。」沈该等人说:「陛下崇尚学校,兼重文武。陛下如此留意此事!臣等岂敢不奉行呢?」

(四月)二十二日,诏令:「武学生上舍以十五人、内舍以二十五人、外舍以四十人为定额。其中外舍生自使臣至下班祗应,不得超过十人。」礼部、兵部讨论后认为,原来的教养定额共二百人,上舍生不得超过三十人,内舍生七十人,外舍生一百人,使臣下班祗应不得超过三十人。所以才有这道命令。同日,诏令:「武学博士、学谕各设一员,其中博士从文臣中有出身,或武举出身、曾经参加高等选拔的人中选任。学谕则委派武举出身的人担任。」同日,诏令:「武学设学正一员兼学录,掌仪一员兼司书,直学一员兼司计。」同日,诏令:「武学设六斋,每斋各委派斋长、斋谕各一人。」同日,诏令:「武学补录外舍生,凡聚集五人以上,即附于私试,另立字号。先测试步射一石弓,若不合格,不许再测试程文。若没有私试可以附考,等到人数满十人以上时,听凭测试步射、程文,合格者约五人取一人。」同日,诏令:「将来武士补入学,编入斋舍参加学习之后,依照文士的成例办理。命斋长、斋谕列出名次等第申报朝廷,由博士帘试七书义一道。」

(绍兴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诏令:「武学生原颁降的旨令以八十人为定额。因为所定的外舍生名额太窄,其外舍生原本是四十人,可增加为七十人;内舍生二十五人,可减为二十人;上舍生十五人,可减为十人。合计以一百人为定额。」这是听从了兵部、国子监的请求。

(绍兴)二十七年二月八日,诏令武学补录中式的生员,依照太学生的成例,给予绫纸和赞词。

【宋会要】

刘才邵说此条原无年月,原校批注「隆兴年间没有」,又眉批说:「按,刘才邵是高宗时的工部侍郎」,刘才邵于北宋宣和年间进士及第,高宗时任工部侍郎,卒于绍兴二十八年。此奏即在宋高宗时。:「臣听说文治用来招致太平,武功用来奠定功业。二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所以在上位的人选拔人才加以任用,在下位的人顺应时势有所作为。虽然表现不尽一致,但归纳其大要,不外乎文与武罢了。自古以来的兴盛时期,没有不是文武并用而不偏废的。到了唐代,设立武举,其考核选拔的办法,可以说是详备了。但没有听说兴办武学,这是培养人才没有平素的准备,怎能算得上尽善尽美呢?一定要平素就加以培养,那么勇武的士人,怀藏奇谋、身负绝艺的,没有不能借此成就其才能的,争相施展所长,以谋求功名。到了用人之际,难道还担心人才匮乏吗?我朝的规模制度,远远超过前代,既设科举,又设学校,两者兼得。到了当今的圣明时代,恢弘隆盛,太平大治,恭敬遵循祖宗的成法,振兴推崇学校的教化,文治之美,蔚然兴盛,超过了周代。近来又重建武学庙学,教养武士,用三舍法来升迁他们,对待他们可以说是极为优厚了!众多士人蒙受教养作成的恩泽,没有不想着自我激励,以仰答朝廷的恩德的。可用的人才,将会

逮兹圣时,恢隆至治,祗率祖宗之成宪,兴崇学校之教法,文化之美,郁郁乎此隆于周。乃者复建庙学,教养武士,用三舍之法以升迁之,待之可谓至矣!多士家被教养作成之赐,莫

不思自策励,以仰称德泽。而可用之才,将辈出矣。于是兼收而无遗,岂不盛哉!」

【宋会要】

干道二年二月八日,诏复置太学正、武学谕各一员。

四年二月十四日,诏武学放行公试一次。如有应格,(内设)[合该]升补内舍人此句疑有误。按下文,「内设」疑当作「合该」。,即候有阙日,依名次填拨。先是,兵部言:「国子监申,据武学外舍生邹(翊)[诩]等状,本学每年开公试一次。目今内舍二十名额已满,内舍林镛等已系优等校定。今年八月上舍试,合该升补。敕令格式兼行不同者,从本学法。国子监、太学令:诸请长候,已填阙而参假者,候有阙拨入。又承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已降指挥节文,当年补试,额外取放。如有拨填(下)[不]尽人数,候有阙,依名次对拨施行。照得上项并系无缺,先次取放,(假)[候]有阙填拨。今来武学内舍既有定额,其邹诩等所乞先试公试,候内舍有阙日拨填,既非额外增取,依(放)[仿]太学外舍补试待阙,委无妨碍。兼本学每年十二月月各有试,内公试系当一月月试之数,其月书季考等,排月参考。今若不行申请,乞与先试,放行公试,即一年之内,常阙一试。又每年三月一日书簿,无可抄转,委系阙碍。兼学校教养士人,除科举外,惟每月私试,用以激励。今若无公试可为升补内舍之阶,即外舍私试校定并为无用,无以诱劝。兼今年系上舍试年分,及来年系省试年分,必有升

补上舍及过省人数。若先次取放,不过待阙半年以上,必有阙额可拨。欲乞依今来邹诩等所乞,放行公试一次。如有应格,合该升补内舍人,即候有阙日,依名次拨填施行。」故有是命。

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诏:「武学补试,依太学条法,仍将在外奏举得解到省试下人补试。临期比较合格人数,取放施行。」兵部言:「臣僚(曰)札子:乞放行武备,仍乞将去年武学发解人数与四方待试士子同试,如太学补例。据国子监(甲)[申],契勘干道二年武学补试,依已降旨挥,将过省阙额十七人,许行补试了当。今据武学申,有过省外舍生计八人,合行作阙收使。」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重修贡举 二十七日,诏:「武学补试,令兵部将曾比试中人,与曾得解人衮同补试。」先是,进士王材等状:「伏(今)[令],武举补试,并不曾该载。昨来司业申请,绍兴初建立武学,少有士人就试,所以权将下省人填阙。

译辈出了。于是兼收并蓄而没有遗漏,岂不是盛事吗!」

【宋会要】

干道二年二月八日,诏令恢复设置太学正、武学谕各一员。

(干道)四年二月十四日,诏令武学放行公试一次。如有符合标准、应当升补内舍的人此句疑有误。,等到出现空缺之日,依照名次递补。此前,兵部上言:「国子监申报,据武学外舍生邹诩等呈状,本学每年举行公试一次。如今内舍二十个名额已满,内舍生林镛等已被列入优等校定。今年八月上舍考试,应当升补。敕令格式与此不同的,依照本学的法规办理。国子监、太学令规定:凡请假等候的,已有空缺而请假的,等有空缺时补入。又接到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已颁降的旨令,当年补试,额外取放。若有拨补不完的名额,等有空缺时,依照名次对应递补施行。查得以上都是没有空缺、先行取放,等有空缺再补拨的情形。如今武学内舍既已有定额,邹诩等所请求的先测试公试,等内舍有空缺时拨补,既不是额外增取,依照太学外舍补试待阙的成例,应当没有妨碍。而且本学每年十二月各有考试,公试算作当年一月月试的次数,其月书季考等,按月排列考核。如今若不予以申请,恳请准予先行考试,放行公试,那么一年之内,就常常缺少一次考试。又每年三月一日登录学簿,就没有可以抄转的内容,也确实有妨碍。而且学校教养士人,除科举之外,只有每月的私试,用来激励士人。如今若没有公试可作为升补内舍的途径,那么外舍私试评定就都成了无用之举,无从劝勉激励。而且今年正是上舍考试之年,明年是省试之年,必定有升补上舍以及过省的人数。若先行取放,不过等待空缺半年以上,必定有空缺可以递补。恳请依照如今邹诩等所请,放行公试一次。若有符合标准、应当升补内舍的人,即等到出现空缺之日,依照名次拨补施行。」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干道)五年四月二十六日,诏令:「武学补试,依照太学的条法,仍将在外地奏举获得解额、到省试却落第的人补入考试。到时比较合格人数,取放施行。」兵部上言臣僚的札子:请求放行武备考试,并请求将去年武学发解的人数,与四方等待考试的士子一同考试,如同太学的补录成例。据国子监申报,查得干道二年武学补试,依照已颁降的旨令,将过省的十七个空缺名额,许可进行补试完毕。如今据武学申报,有过省的外舍生共八人,应当作为空缺收纳录用。」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干道元年重修贡举,(干道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诏令:「武学补试,命兵部将曾经比试中选的人,与曾经得解的人一并合并补试。」此前,进士王材等呈状说:「伏见(原文),武举补试,从来不曾记载。此前司业申请,绍兴初年建立武学时,很少有士人前来应试,所以权且将过省落第的人拨补空缺。如今前来应补试的人很多,在学生员中有等候空缺的。恳请命武举过省落第的人与等候补录的生员一同考试。听闻武举过省落第的人径直赴朝廷,陈请拨入学中。况且文武二学

今来就补试人甚众,在学生徒有待阙者。乞令武举下省人与待补生同试。比闻武举下省人径就赴(干)[朝]廷,陈请拨入学。且文武二学,事体一同。岂武学无补,而太学有补 太学既以下省人及旧举人方许就试,而武学特以下省人径拨入学,理实未当。又况祖宗法,武学补试,本待外舍人。至揭榜(曰)[日],先将外舍生尽拨入学,方许旧举人参。而旧举人亦不许就私试争校定,未有只拨旧举〔人〕,不许外人补试之理。且太学补试,士人泛滥,动以万

数。朝廷欲革其弊,遂许下省,与旧举人应试。若(或)[武]举士人仅有数百,非文举之比,自合与旧举人一例收试。若恐太滥,则已前曾比试中人,自弓马、程文,凡二中选,可与旧举人同试。」故有是命。

一十八日,诏:「武学升补内舍,每年公试一次。其外舍有校定人,中参考榜上等者,只以弓马、程文相称榜为正,据阙升补。即住学曾满三季以上,不与校定,而参考入上等者,候满一年,私试四入等,及不犯三等以上罚;或有校定,而参考在中、下等,候再试参考入中等,听〔升补上舍生〕升补上舍生:原缺,依苗校据《宋史》卷一五七及本书崇儒三之四○补。。」以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勘会,而博士刘敦义等参酌来上也。又诏:「武学公试,并依比太学上舍法,不以马步射亲,并许通计五等。」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看详,而博士刘敦义等言:「武学外舍生赴公试,元降指挥,除射亲许试五等弓外,步射马射止许试第三等以下弓。其已上两等弓力,即无法试。设使试人于三项设法俱中极等,方得十一分。其或稍有差(趺)[跌],便成不及十分。切恐分数太窄,程文虽入优等。及至参考弓马之时,分数难以对入优等,即升补内舍绝难,无以诱进在学之人。」故有是命。同日,诏:「兵部请解移籍人,自今后不以曾未上待阙簿,并不许拨入武学。」亦以国子司业程大昌有请,下本学看详,而博士刘敦义等言:「勘会昨来初兴武学,生员尚少,遂许兵部曾请解人充补,移籍入学。今来兴学日久,逐次补中生员,尚

自无阙拨填。欲乞武学只许曾经补试中人与前曾参入学籍,破食后请长假人两项对拨外,所有兵部请解〔移〕籍人,不许

译,事体应当一致。难道武学没有补试的规矩,而太学却有?太学都是等到过省落第的人及旧举人方才许可应试,而武学却特意让过省落第的人径直拨入学中,道理上实在不妥。又况且祖宗的法令,武学补试,本来是等待外舍人参加的。到揭榜之日,先将外舍生全部拨入学中,方才许可旧举人参加。而旧举人也不许参加私试争夺校定名次,从没有只拨旧举人、不许外人补试的道理。况且太学补试,士人极为泛滥,动辄以万计。朝廷想革除其中弊病,于是许可过省落第的人与旧举人一同应试。如果武举士人仅有数百人,不能与文举相比,自然应当与旧举人一例收考。若担心过于泛滥,那么此前曾经比试中选的人,从弓马、程文两方面都曾中选的,可以与旧举人一同应试。」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干道五年四月)十八日,诏令:「武学升补内舍,每年举行公试一次。其外舍中有校定名次的人,若在参考总榜中列入上等的,只以弓马、程文相称的名次为准,依照空缺升补。若在学已满三季以上、未被列入校定,而参考成绩列入上等的,等到满一年、私试四次列入合格等第、且没有犯三等以上处罚的;或者虽被列入校定,而参考成绩在中、下等的,等再次参考列入中等,听凭升补上舍生。」这是因为国子司业程大昌有此请求,下发本学核查,由博士刘敦义等斟酌后呈报上来的。又诏令:「武学公试,一并依照比照太学上舍的办法,不论马步射亲,都许通算合计为五等。」国子司业程大昌有此请求,下发本学审核,博士刘敦义等上言:「武学外舍生赴公试,原颁降的旨令,除射亲许可测试五等弓外,步射、马射只许测试第三等以下的弓。其中已达到上面两等弓力的,却没有办法加以测试。假设让应试人在三项测试中都达到极等,才能得十一分。若稍有差错跌漏,便不满十分。恐怕分数标准过于狭窄,程文虽然列入优等,等到参考弓马之时,分数难以对上优等,那么升补内舍就极为困难,无从劝勉在学的人。」所以才有这道命令。同日,诏令:「兵部所请求解发、移转学籍的人,自今以后不论是否曾经在等待名册中,一律不许拨入武学。」这也是因为国子司业程大昌有此请求,下发本学审核,博士刘敦义等上言:「查得此前初兴武学时,生员尚少,于是许可兵部曾经请求解发的人补入、移转学籍入学。如今兴学已久,历次补中的生员,已自然没有空缺可拨补。恳请武学只许曾经补试中选的人,与此前已经在学籍中、供食后请长假的人两项互相对拨之外,所有兵部请求解发、移转学籍的人,不许

拨入。」故有是命。

五月二日,兵部言:「国子监申,武学公试已降指挥,依干道四年并前后己得指挥,许附太学补试,同吏部铨试一处锁院引场试。所有合差考试官一员,就用吏部铨试已差官外,于武学官及武学有出身官内,止合差一员,充武学公试考校官(官)。合于锁院日降敕,宣押入院。」从之。

译五月二日,兵部上奏说:"国子监申报,武学的公试已经下达指挥,依照乾道四年以及前后已得的指挥,允许附于太学补试,与吏部铨试一同锁院、设场考试。所需差派的考试官一员,除了吏部铨试已差派的官员外,应从武学官以及有出身的武学官员中,只须差派一员,担任武学公试考校官。应于锁院之日下达敕令,宣召押送入院。"朝廷同意了这一奏请。

十日诏:「武学许行补试,所有差办人物,及应于合用公使钱杂费之类,并依干道二年补试及前后已得指挥施行。」

六月二十七日,诏:「武学补试中蔡镐等已下人已下人:原作「已人下。」据文义乙。武学敕令格式,与太学兼行。切见太学每遇补中学生,尽给绫纸。震等未蒙申请给付,乞依太学生例申给。」国子监勘会,依已降指挥合给绫纸。故有是命。 ,所属给降素白绫纸八道付监,依例书填给付。」先是,武学正高震等状:「伏

六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太学生员见有阙额,特与放行今来秋补一次。仍不以得解人为限,并依干道二年以前指挥体例施行。其武学增作一百人为额。今后太学阙二百人,武学阙三十人,取旨试补。」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武学上舍试,取放优等一名。今后若及十人以上,方合取放。」以武学博士言:「内舍校定,太学则六名放优等二人,〔十〕名则通放三名。惟武学则八名止放一名。又上舍亦合放优等,

乃以内舍校定人少之故,上舍未尝取及十人,因亦不放优等。皆非所以为激励多士之道。欲乞增置武学员额及添放优等。」得旨送国子监看详,本监申:「本官所请上舍试与放优等一名。照得在法,试上舍,以就试人每三人取合格者一人。不及三人,亦取一名。人才不及则阙之。所取人十分为率,上等一分,中等二分,下等七分。缘武学上舍试依上条系十人以上,合取放优等一名。其内舍生,元额止二十人赴上舍试,取到六人合格,即系不及十人以上分数,(舍生元额止二十人赴上舍试取到六人合格即系不及十人以上分数)不合取放优等「不合取放」前:「舍生元额」至「以上分数」二十八字,原校以笔画去,乃为衍文。。今来内舍生虽以二十六人为额,取八人,亦系不及十人之数。」故有是命。

【宋会要】

淳熙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武学外舍生,有校定公试合格,用程大昌所请五等弓马法,与程文五等相参,入上中等者,即与据阙升补;入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等,依名次据阙升补。其忝入上中等,当年无阙升补不到之人,候将来再试入等,亦与依名次据阙升补。」先是,武学博士樊仁远言:「武学生以一百三十人为额,自绍兴二十七年国子祭酒杨椿申请,以外舍生岁终预校定,次年公试合格,不分等弟,尽行据阙升补,遂至每榜升补少至七八人,多至十四五人。至干道五年,国子司业

程大昌病其滥进者多,申请以外舍生赴公试,有校定人入上等者,听补入;中下等者,候将来再试入中等者,听补。又立格(大)[太]严,两年公试,仅升补一名。至干道七年,国子祭酒芮烨乞依旧行杨(桩)[椿]所立之法,当年补至十五人,复有滥进之弊。

译侍郎陈恕、知制诰杨亿一同在银台司考试诗、论各一篇,评定其优劣。选中前大名府馆陶县尉刘筠,前陈州宛丘县尉慎镛,前均州郧乡县尉沈京,前寿州安丰县令张正符,前蔡州上蔡县尉张遵,前光州固始县尉聂震等六人。又诏令有关部门推荐挑选,再选得四人,也命陈恕等人加以考试。选中前舒州桐城县主簿王昱,一共七人。都命令在崇文院从事校勘,发给本官的俸禄薪水,由太官供给膳食。张正符这个人,还未完成任务就去世了。

三年十月,诏令挑选官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命直秘阁黄夷简、钱惟演,直史馆刘蒙叟,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直集贤院宋某,秘阁校理戚纶校勘《三国志》。又命杜镐、戚纶与史馆检讨董元亨、直史馆刘锴详加复校。直昭文馆许衮、陈充校勘《晋书》,黄夷简随后也参与其事,而杜镐、戚纶、刘锴仍如前详加复校。直昭文馆安德裕、勾中正,直集贤院范贻孙,直史馆王希逸校勘《唐书》。五年校勘完毕,送交国子监刻板印行。校勘官按等第赐予银钱、丝帛,刘锴当时还获赐绯袍鱼袋。当初,诏令校勘《晋书》时,有人说两晋之事多有鄙陋丑恶之处,不宜流传发行。皇帝把这话告诉宰臣,毕士安回答说:「记载恶事用以警戒后世,记载善事用以劝勉后人。善恶之事,《春秋》都一一记载。」皇帝认为说得对,因此下令刊刻。唯独《唐书》因为浅陋谬误、疏漏简略,况且将要另外命官重修,所以没有下令刊板印行。

六年四月,诏令挑选官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馆刘锴共同校勘。当年六月校勘完毕,连同《释文》一卷,一并送交国子监刊

乞将前后申请斟酌中制,别立升补校定法。」故有是命。

二月二十日,诏:「武学内舍生,如曾犯第二等、第三等规罚,止碍当年选考行艺及当年升补。若系上舍试年分,不曾犯第三等以上罚,即与升补。」以兵部勘当,从武学学生之请,比付太学法。

二十四日,兵部、国子监言:「武学生郑突等,乞依干道四年内舍无阙,先将上(名)[舍]名阙放行公试升补。候上舍发榜日拨填。照得干道四年武学即无内舍阙额,承指挥,借阙放行公试,共升补过一十人。今来内舍亦无阙额,乞依例借已成优等校定人三人,及将来有校定人试中升补上舍退下内舍阙额二名,通借五名放行今年公试,遇阙升补。」从之。

【宋会要】

二年十二月十七日,太上皇帝庆寿赦:「应绍兴三十二年以前补中武学生,见年七十以上人,可令礼、兵部保明以闻,特与补承信郎。内舍、上舍生父母年七十以上,外舍生父母年八十以上,并与初品官,妇人与封号。已经官封者,(入)[父]与转一官资,母与冠帔。令经所属自陈保奏。」

先是先是:苗校据本书崇儒一之四一所载,以为下文三年即为淳熙三年,与上条不相接,遂删去「先是」二字。当是。,

三年四月三日,礼部国子监言:「武学大小职事,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入)[人]:大职事三名,并与(承兑)[永免]解试上舍免省人一名,候将来殿试唱名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小职事十一人,并与将来解试一次。学生各赐束帛。」诏并依拟定。

四年二月十一日,诏武学武成王神像并两廊从祀,令重行塑绘。其旧像,权迁后殿四廊。详见褒崇先圣。」

七月十八日,诏:「自今武学博士,武学谕,并(与)[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

五年五月七日,诏:「礼部国子监量立武学国子员额,依太学国子例,收补武臣亲属教育。如文臣亲属愿就武学国子补试者,听。」先是,臣僚奏:「来岁省试后,太学、武学例有补试。欲量立武学、国子员数,收补武臣亲属。」诏令兵部看详。既而条具来上,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诏:「武学博士改官,依太学博士条施行。」先是,武学博士樊扩言:「在法,国子博士及京官、太学博士在职一年以上,减磨勘二年。至干道元年六月初十日所降指挥,于『太学』字下添入『武学』二字,则是武学博士事体一同。今来选入太学博士,通历任四考,在职一年,改合入官;而武学博士,通历任却用五考,在职又须及二年。且武学博士立班、序位、官品、请给,并与太学博士一同,初无京官选人之别。而尚左侍左,立法自相抵捂。今来武学谕既已依太学正、录在职一年,通历任五考,改合入官,修入淳熙侍左司勋格,今只乞依武学谕已降

指挥,在职一年,通历任五考,用礼部国子监长、贰举主贰员,改合入官。

译板印行。

景德元年三月,直秘阁黄夷简进呈校勘完毕的新抄写御书,共计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卷。诏令按等第赐予束帛、缗钱。将校勘官刘筠等六人一并授予大理评事、秘阁校理之职。在此之前,缮写御书以及校雠之事,都由高班内品刘崇超专门掌管。到此时,特别升迁为内侍高品。

二年二月,国子监直讲孙奭上言说:「诸子的著作中,《老子》、《庄子》堪称首要。它们的道理讲求清静虚无以自守、卑弱谦下以自持、逍遥无为、养生济物,都是圣人治理天下的方术。所以历代先儒加以论述撰写,将其列于诸经之后。唐代陆德明撰写《经典释文》三十卷,其中《老子释文》一卷,《庄子释文》三卷。如今诸经以及《老子释文》共二十七卷,都已经雕版印刷颁行,唯独缺少《庄子释文》三卷。希望能够雕版印刷,以期完备这一家的学问。此外,《庄子》的注本,前后有很多种,大多都是一偏之见的才学之士,妄自窜改、编造奇谈怪论。唯独郭象所作的注,特别能够契合庄子的本旨,也请求依照《道德经》的先例,委派官员校定后雕版印刷。」诏令准许。仍旧命孙奭与龙图阁待制杜镐等人,一同校定刻板。杜镐等人认为《庄子序》并非郭象所写的文章,因此删去了它。真宗曾经拿出这篇序文,对宰臣说:「看它的文理值得推崇,只是传抄有讹误罢了。」于是命翰林学士李宗谔、杨亿,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人,另外加以校雠,列于全书的首篇。

四年八月,诏令三馆、秘阁、直馆、校理分别校勘《文苑英华》、李善注《文选》,摹印颁行。《文苑英华》因为以前编排次序不够精当,于是命令文臣挑选古代贤人的文章,重新加以编录,删削繁冗、补充遗阙、更换替代其中的篇章,卷

」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诏:「太学内舍,既以十分方预优较,武学内舍,亦以十分方入上等。无人,则阙。」从礼部侍郎齐庆胄请也。

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武学博士、学谕,并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比类文臣条格推赏。仍下敕令所司删修。」继而武学博士孔异、武学谕蔡镐言:「已降旨,武学博士、武学谕,并于武举出身人内选差,其赏格未尝删修异等。见任博士、学谕各及一年以上,亦合照京官武学博士推赏。兼武谕杂压在(人)国子、太学正之下,国子、太学录之上。亦合照京官任正、录条格、一体施行。」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二十一日,诏:「武学国子生补试,有阙额七人,就试终场九人。依指挥,每十人取三人,合取二人外,零分,更取一名,共取三名。」

十年十二月三十日,礼部国子监言:「武学大小〔职〕事该遇庆寿赦参酌推恩人:上舍生免省人二名,已有减二年磨勘恩例,候将来殿试唱名到部日,与占射差遣一次。上舍生免解人一名,已有减二年磨勘恩例。候将来过省,殿试唱名日,更与减一年磨勘。内舍生永免解人一名,内舍生今举得解人二名,外舍生永免解人一名,即无恩例。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一年磨勘。内舍生未该免解人五名,即无恩例,欲并与免解一次。学生五十九人,各倍赐束帛。」诏并依拟定。

十三年四月八日,诏:

「武学生年七十以上柯箕,特与补承信郎。免省上舍生潘子震、周应迪、蔡纮,依太学免省上舍生释褐恩数,并特与补承节郎。内愿赴淳熙十四年殿试者,听。守年免省上舍〔生〕郑觉,与径〔赴〕淳熙十四年殿试,永免解内舍生陈昌龄,中等校定方公辅、黄士卿,并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二年磨勘。永免解外舍生沈仲刚等,并候将来过省,赴殿试唱名日,各与减一年磨勘。」以该庆寿恩,依兵部拟故也。祖父母、父母封(叔)[叙]见「太学」

十六年二月一日,礼部言:「武学堂名上一字,犯皇太子名,合行回避。乞改作『立武堂。』」从之。

二月一日,诏:「武学『教阅堂』改为『立武堂』。」

【宋会要】

绍熙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见武学教导之职,有博士,有谕。复置之初,两员皆差文臣。近年以来,两员皆差武臣。议者以谓,莫若一文一武之为当。盖见今诸生较艺,一场弓马,一场文字。习于(文)[武]者,察其弓马之优劣;习于文者,审其文字之精粗。固有武举全才之人,文字弓马皆能服众,人无异议者。然不常而得也。中间固有不值其人,而徒以充数,亦以弓马绝伦而得之者,出题乖谬,所出论题至云『赵国充可为忠言』,岂不贻笑士类 况武臣而为博士者,多得州麾而去,则其选亦焉可不重哉。

译数仍照旧数。又命工部侍郎张秉、给事中薛映、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复核校勘。李善注《文选》校勘完毕后,先命刻板,又命官员复核校勘。不久,宫城失火,两部书都被焚毁。到天圣年间,掌管三馆藏书的刘崇超上言说:「李善注《文选》援引广博丰富、典故明晰,希望召集国子监官员校定出洁净的定本,送交三馆雕版印刷。」朝廷依从了这一请求。天圣七年十一月刻板完成,又命直讲黄鉴、公孙觉加以校对。

十一月,诏令将新修定的《韵略》送交国子监,刻板颁行。此前因为举人们所使用的韵书多有舛误差异,于是诏令殿中丞丘雍重新校订《切韵》。当时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言说:「尚书省考试举人,还没有固定的格式规范。」又命翰林学士晁迥、龙图阁待制戚纶、直史馆崔遵度、姜屿,与陈彭年一同详细拟定条例格式,刻印在《韵略》的末尾。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又命令详细拟定各州发解(解送举人)的条例,附于其后。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诏令:「崇文院校勘完成的《列子冲虚真经》,仍加封『至德』的封号。」当时真宗祭祀汾阴、朝拜皇陵,回程至中牟县,驾临列子观,因而查访列子所著的书籍,命直史馆路振、崔遵度,直集贤院石中立加以校勘。到五年校勘完毕,刻板颁行。

五年十月,诏令国子监校勘《孟子》。直讲马龟符、冯元、说书吴易直共同校勘。判国子监龙图阁待制吴奭、都虞员外郎王勉复核校勘,内侍刘崇超总领其事。吴奭等人上言说:「《孟子》旧有张镒、丁公着两家的撰录,文理互有舛误。如今采纳各家的优长之处,删削去异端邪说,仍依照《经典释文》的体例,刊定《音义》二卷。」当年四月进呈。诏令两制官

欲望今后武学官阙,如是武举之

中有全材者,不妨并置。万一阙出而未有其人,则莫若一文一武以相济。庶几可以为择人,而无冗滥员数之患。」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六日,诏:「武学放行公试一次,候将来(舍)过省有阙日,依名次拨填施行。」从阅礼斋学生徐习之请也。(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勘书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勘书

【宋会要】

宋朝三馆书,直馆官校对。太祖、太宗朝收诸伪国图籍实馆阁,亦或召京朝官校对,皆题名卷末。

太宗淳化五年七月,诏选官分校《史记》前、后《汉书》。崇文院检讨兼秘阁校理杜镐、秘阁校理舒雅、吴淑、直秘阁潘慎修校《史记》,朱昂再校。直昭文馆陈充、史馆检讨(院)[阮]思道、直昭文馆尹少连、直史馆赵况、直集贤院赵安仁、直史馆孙〔何〕校前后《汉书》。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板。咸平〔中〕,真宗谓宰臣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闻当时校勘未精,当再刊正。」乃命直史馆陈尧佐、周起,直集贤院孙仅、丁逊覆校《史记》。寻而尧佐出知寿州,起任三司判官。又以直集贤院任随领之。

景德元年正月,校毕。篇末并录差(务)[误]文字五卷同进。诏赐帛有差。又命直秘阁刁衎、直史馆晁迥与丁逊覆校前、后《汉书》版本。迥知制诰,又以直史馆陈彭年同其事。

景德二年七月衎等上言:「《汉书》历代名贤竞为注释,其得失相 ,至有章句不同,名氏交错。除无可考据外,博访 书, 观诸本,校定凡三百四十九,签正三千余字,录为六卷以进。」即赐器币有差。今之行者,止是淳化中定本。后虽再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

真宗咸平二年闰三月,诏三馆写四部书一本来上,当置禁中太清楼,以便观览。崇文院言:

「先准诏写四部书一本,以备藏于太清楼。今未校者,仅二万卷。」真宗曰:「如龙图阁所藏书,朕尝阅览,其间尚多讹舛。大凡雠校尤须精至,可特诏委流内铨于常选人中,择历任无过知书者,以名闻。」又命吏部侍郎陈恕、知制诰杨亿同试诗论各一首于银台司,第其优劣。得前大名府馆陶尉、刘筠,前陈州宛丘尉慎镛,前均州郧(卿)[乡]尉沈京,前寿州安丰令张正符,前蔡州上蔡尉张遵,前光州固始尉聂震等六人。又诏有司推择,再得四人,亦命恕等考试。得前舒州桐城簿王昱凡七人。并令于崇文院校勘,给本官俸料,太官供膳。张正符者,未卒业而死。

三年十月,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以直秘阁黄夷简、钱惟演,直史馆刘蒙叟,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直集贤院宋 ,秘阁校理戚纶校《三国志》。

译员与丁谓详细审看,请求送交国子监刻板印行。

六年九月,翰林学士陈彭年、集贤校理吴锐、直集贤院丘雍进呈《奉诏新校定玉篇》三十卷,请求雕版印刷颁行。诏令两制官员详细审定其中需要改动更正之处。到天禧四年七月,刻板完成,赐予丘雍金紫(服色)。

八年十二月,诏令枢密使王钦若总领提举抄写校勘三馆秘阁的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担任副职。又命令吏部从幕职官、州县官中铨选有文学才能的人,前往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当初,馆阁书籍因为那年夏天延烧火灾,多有残缺散失,所以命令购求抄本重新抄写。于是命吏部调取常选官员的履历状文,先试考判文三节,每节一百五十字以上,再从中挑选合适的人,又送交学士院考试诗、赋、论,命其入馆校勘。凡满三年,就改任京朝官,也有特别下令校勘的。京官担任校勘官满三年的,都奏请授予校理之职。大理评事晁宗悫改官及担任校勘官都满三年,于是命令先转任官阶,等到转官之后再满一年,才授予校理。校勘官于是都要满四年才授予校理,这是从晁宗悫开始的。当时陈彭年又提议请求让直馆、校理以及吏部考试合格入选的人分别担任校勘官。又命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王曾、钱惟演,知制诰盛度、陈知微在馆阁京朝官当中,各自推举一名勤勉尽职、精通文学的人,担任覆校勘官。晁迥等人于是以集贤校理宋绶、直集贤院孙奭、直集贤院麻温直,集贤校理晏殊、崇文院检讨冯元充任入选。凡是校勘官校勘完毕的,送交覆校勘官复核校勘;复核校勘完毕的,送交主管馆阁的官员点检详校。又在两制官员中挑选一两人,担任覆点检官。等到主管馆

又命镐、纶与史馆检讨董元亨,直史馆刘锴详校。直昭文馆许衮、陈充校《晋书》,黄夷简续预焉,而镐、纶、锴详校如前。直昭文馆安德裕、勾中正,直集贤院范贻孙,直史馆(而)[王]希逸〔校《唐书》〕王希逸校唐书:原无「校唐书」三字。又「王希逸」:原作「而希逸」,史一▯尢其姓。考《宋史》卷二六八《王显传》,谓王显之子希逸「好学,尤熟唐史」,则「而希逸」当为「王希逸」之误。而下之缺文,当与《唐书》有关。又考前既云「诏选官校勘《三国志》、《晋书》、《唐书》,上文既有校《三国志》、《晋书》之事,而独缺《唐书》无人校勘。依例当有所属,因据补。。五年校毕,送国子监镂板。校勘官赐银帛有差。锴时赐绯鱼。初,诏校《晋书》,或谓两晋事多鄙恶,不可流行者。帝以语宰臣,毕士安对曰:「恶以戒世,善以劝后。善恶之事,《春秋》备载。」帝然之。故命刊刻。惟《唐书》以浅谬疏略,且将命官别修,故不令刊板。

六年四月,诏选官校勘《道德经》。命崇文院检讨直秘阁杜镐,秘阁校理戚纶,直史

馆刘锴同校勘。其年六月毕,并《释文》一卷,送国子监刊板。

景德元年三月,直秘阁黄夷简上校勘新写御书,凡二万四千一百六十二卷。赐束帛缗钱有差。以校勘官刘(均)[筠]等六人并为大理评事、秘阁校理。先是,缮写御书及雠校,并高班内品刘崇超专掌其事。至是,特迁内侍高品。

二年二月,国子监直讲孙奭言:「诸子之书,《老》、《庄》称首。其道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逍遥无为,养生济物,皆圣人南面之术也。故先儒论撰,以次诸经。唐陆德明撰《经典释文》三十卷,内《老子释文》一卷《庄子释文》三卷。今诸经及《老子释文》共二十七卷,并已雕(即)[印]颁行。唯阙《庄子释文》三卷。欲望雕印,冀备一家之学。又《庄子》注本,前后甚多,率皆一曲之才,妄窜奇说。唯郭象所注,特会庄生之旨,亦请依《道德经》例,差官校定雕印。」诏可。仍命奭与龙图阁待制杜镐等,同校定刻板。镐等以《庄子序》非郭象之文,因(册)[删]去之。真宗(当)[尝]出序文,谓宰臣曰:「观其文理可尚,但传写讹舛耳。」乃命翰林学士李宗谔、杨亿,龙图阁直学士陈彭年等,别加雠校,冠于首篇。

四年八月,诏三馆、秘阁、直馆、校理分校《文苑英华》、李善《文选》,摹印颁行。《文苑英华》以前所编次未精,遂令文臣择古贤文章,重加编录,芟繁补阙换易之,卷数如旧。又令工部侍郎张秉、给事中薛映、龙图阁待制戚纶、陈彭年〔覆〕校之。李善《文选》校勘毕,先令刻板,又命官覆勘。

译阁的官员点检详校完毕后,再加以点检。这些都各有考核课程,以考察其勤惰情况。

天禧四年四月,利州转运使李防请求雕版印刷《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颁发给各路劝农司用以提点劝课农事。诏令馆阁加以校勘,刻板颁行。

干兴元年十一月(仁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年号),判国子监孙奭上言说:「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是范晔先在前面撰写正文,刘昭后来加以补述注解。起初因为原书散佚,最终得以补全。其中关于舆服、职官的记载,足以补充前代史书的缺漏。请求命令加以校勘,雕版印刷颁行。」朝廷依从了这一请求。命本监直讲马龟符、王式、贾昌朝、黄鉴、张维翰、公孙觉,崇文院检讨王崇道担任校勘。孙奭以及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负责详加校核。天圣二年,送交本监刻板印行。

仁宗天圣二年六月,诏令直史馆张观,集贤校理王质、晁宗悫、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并命知制诰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此事。宋绶等人请求就在崇文内院进行校勘,完成后,再迁往外馆。又奏请国子监直讲黄鉴参与此事。《隋书》有诏令刻板印行,宫内特意拿出板样给他们看。三年十月刻板完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勘完毕进献,各自按等第赐予器物、钱币。《南北史》,大中祥符年间秘阁校理刘筠曾经请求刻板印行,未能完成。此外还有《天和殿御览》四十卷,干兴初年,命侍读学士利瓦伊、晏殊取材于《册府元龟》,摘取其中善美之事编撰而成。到此时编成,也命令刻板印行,命秘阁校理陈诂负责校勘。

三年六月,诏令馆

未几,

宫城火,二书皆烬。至天圣中,监三馆书藉刘崇超上言:「李善《文选》援引该赡,典故分明,欲集国子监官校定净本,送三馆雕印。」从之。天圣七年十一月板成,又命直讲黄鉴、公孙觉校对焉。

十一月,诏以新定《韵略》送国子监,镂板颁行。先以举人所用(印)[韵]多有舛异,乃诏殿中丞丘雍复位《切韵》。时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言:「南省考试举人,未有定格。」又命翰林学士晁迥、龙图待制戚纶、直史馆崔遵度、姜屿、与彭年同详定条格,刻于《韵略》之末。大中祥符四年六月,又令详定诸州发解条例附之。

大中祥符四年三月,诏:「崇文院校勘到《列子冲虚真经》,仍(如)[加]『至德』之号」。时真宗祀汾阴、朝陵,回至中牟县,幸列子(劝)[观],因访所著书,命直史馆路振、崔遵度、直集贤院石中立校勘。至五年校毕。镂板颁行。

五年十月,诏国子监校勘《孟子》。直讲马龟符、冯元、说〔书〕吴易直同校勘。判国子监龙图阁待制吴奭、都虞员外郎王勉覆校;内侍刘崇超领其事。奭等言:「《孟子》旧有张(鉴)[镒]、丁公着二家撰录,文理舛互。今采众家之善,削去异端,仍依《经典释文》,刊《音义》二卷。」是年四月以进。诏两制与丁谓看详,乞送本监镂板。

六年九月,翰林学士陈彭年、集贤校理吴锐、直集贤院丘雍上《准诏新校定玉篇》三十卷,请雕印颁行。诏令两制官详定改更之事。至天禧四年七月,刻板成,赐雍金紫。

八年十二月,诏枢密使王钦若都大

提举抄写校勘三馆秘阁书籍;翰林学士陈彭年副之。又令吏部铨选幕职、州县官有文学者,赴三馆秘阁校勘书籍。初,馆阁书籍以其夏延火,多复阙略,故命购本抄写。因命(户)[吏]部取常选人状,先试判三节,每节百五十字以上,仍择可者,又送学士院试诗赋论,命入馆校勘。凡三年,改京朝官,亦有特命校勘者。京官校勘若三年,皆奏授校理。大理评事晁宗悫改官及校勘皆三年,遂令先转官,俟转官后又一年,与校理。校勘官遂皆四年授校理,自宗悫始也。时彭年又起请以直馆校理及吏部试中选人分为校勘官。又令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王曾、钱惟演,知制诰盛度、陈知微于馆阁京朝官中,各举服勤文学者一人,为覆校勘官。迥等遂以集贤校理宋绶、直集贤院孙奭、直集贤院麻温直,集贤校理晏殊、崇文院检讨冯元充选。凡校勘官校毕,送覆校勘官覆校勘毕,送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复于两制择官一二人,充覆点检官。俟主判馆阁官点检详校讫,复加点检。皆有程课,以考其勤惰焉。

天禧四年四月,利州转运使李(昉)[防]请雕印《四时纂要》及《齐民要术》,付诸道劝农司提与劝课。

译阁校勘官,直昭文馆陈从易降职为直史馆,集贤校理聂冠卿、李昭遘一并被革去职名,这是因为他们校勘太清楼藏书出现差错舛误的缘故。当初,抄写馆阁书籍时,诏令借用太清楼藏本。抄写完成后归还原本,多有污损,于是命令将其留作三馆的正本,另外抄写一份送交太清楼收藏。这一年,工作完成后进呈,等到皇帝阅览《十代兴亡论》时,发现差错谬误尤其严重,于是才有这道处分的命令。其余的校勘官,则按等第赐予金钱、丝帛。

四年十月十二日,翰林医官副使赵拱等人进呈奉诏校定的《黄帝内经素问》、《巢氏病源》、《难经》,诏令委派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石居简、李淑、李昭遘,依照校勘馆藏书籍的先例,平均分配详细审看校勘。

十一月,翰林侍读学士判国子监孙奭上言说:「各科举人当中,唯独明法一科的律文及疏义没有刻印的本子,这就导致举人难以得到可靠的真本来研习诵读。请求下令加以校定,刻板颁行。」朝廷依从了这一请求。命本监直讲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担任校勘,判监孙奭、冯元负责详加校核,到七年十二月完成。

七年四月,孙奭上言说:「奉诏校定律文及疏义,因为律文、疏义与《刑统》有所不同,这是由于律疏本来是依据律文而生发阐释的文字,《刑统》则参照采用了后来的敕令,虽然完全引用了疏义,却颇有增删改动。如今既然已经校定为定本,就必须依照原本的疏义为准。《刑统》当中属于衍文的加以删削,属于阙文的加以增补,务求以遵照沿用旧有的典籍为原则,与《刑统》一并通行。此外,旧本多使用俗字,逐渐产生讹误,也已经详细加以改正。至于前

诏令馆阁校勘,镂板颁行。

干兴元年十一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判国子监孙奭言:「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其于舆服、职官,足以备前史之阙。乞令校勘,雕印颁行。」

从之。命本监直讲马龟符、王式、贾昌朝、黄鉴、张维翰、公孙觉,崇文院检诗王崇道为校勘。奭洎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详校。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

仁宗天圣二年六月,诏直史馆张观,集贤校理王质、晁宗悫、李淑,秘阁校理陈诂,馆阁校勘彭乘,国子监直讲公孙觉,校勘《南北史》、《隋书》,及令知制诰宋绶,龙图阁待制刘烨提举之。绶等请就崇文内院校勘,成,复徙外馆。又奏国子监直讲黄鉴预其事。《隋书》,有诏刻板,内出板样示之。三年十月版成,四年十二月,《南北史》校毕以献,各赐器币有差。《南北史》,大中祥符中秘阁校理刘筠常请刻板未成。又有《天和殿御览》四十卷,干兴初,令侍读学士利瓦伊、晏殊取《册府元龟》,撮善美之事为之。至是成,亦令刻板,命秘阁校理陈诂校勘。

三年六月,诏馆阁校勘官,直昭文馆陈从(义)[易]降直史馆,集贤校理聂冠卿、李昭遘并落职,坐校勘太清楼书舛互故也。初,写馆阁书,诏借太清楼本。既成复还,多有污损,遂令留为三馆(本)[正]本,别写送太清楼。是岁,功毕上之,及览《十代兴亡论》,差谬尤甚,遂有是命。自余校勘官,第赐金帛。

四年十月十二日,翰林医官副官赵拱等上准诏校定《黄帝内经素问》、《巢氏病源》、《难经》,诏差集贤校理晁宗悫、王举正、石居简、李淑、李昭遘,依校勘在馆书籍例,均分看详校勘。

十一月,翰林侍读学士判国子监孙奭言:「诸科举人,惟明法一科律

文及疏未有印本,是致举人难得真本习读。乞令校定,镂板颁行。」从之。命本监直讲杨安国、赵希言、王圭、公孙觉、宋祁、杨中和校勘,判监孙奭、冯元详校,至七年十二月毕。

七年四月,孙奭言:「准诏校定律文及疏,缘律、疏与《刑统》不同,盖本疏依律生文,《刑统》参用后敕,虽尽引疏义,颇有增损。今既校为定本,须依元疏为正。其《刑统》内衍文者减省,阙文者添益,要以遵用旧书,与《刑统》兼行。又旧本多用俗字,寖为讹谬,亦已详改。至于前代国讳,并复旧字。圣朝庙讳,则空缺如式。又虑字从正体,读者未详,乃作《律文音义》一卷。其文义不同,即加训解。乞下崇文院雕印,与律文并行之。」

景佑四年十月十七日四年十月十七日:本书选举三之一八系在五年正月八日。,翰林学士李淑言:「切见近日发解进士,多取别书小说、古人文集,或移合经注,以为题目,竞务新奥。

译代已故君主的名讳,都恢复使用本字;本朝的庙讳,则按照惯例空缺不写。又考虑到文字改从正体字后,读者未必能够详细了解,于是编撰了《律文音义》一卷,凡是文字含义有出入的地方,就加以训释解说。请求下交崇文院雕版印刷,与律文一并通行。」

景佑四年十月十七日,翰林学士李淑上言说:「窃见近来解送发解进士考试,多摘取别的书籍、小说、古人文集,或者拼凑经书注解,作为出题依据,争相追求新奇隐奥。朝廷凭学问选取士人,本来是想要振兴崇尚教化风俗,反而使得后学之辈习尚异端邪说,这并非所谓教化养成人才的本意。况且考核进士,只看重词章文艺的优劣,不必嫌避使用正经典籍出题。经典子书当中,有《国语》、《荀子》、《文中子》,是儒学所崇尚的著作,与六经贯通相合。先朝以来,也曾经从这些书中出题,只是国家一直没有刻印的官方本子。希望取上述三部书,委派官员校勘刻板,撰定音义,交付国子监施行。」诏令准许。

嘉佑四年二月,设置馆阁编定书籍官,任命秘阁校理蔡抗、陈襄,集贤校理苏颂,馆阁校勘陈绎,分别负责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的藏书加以编定整理。当初,右正言吴及上言说:「祖宗革除五代的积弊,设立文馆以招揽延纳四方的士人,而卿相大多由此晋升,所以政令号召、风采气象,不逊于汉唐。近年来任用内臣监管馆阁书库,借出的书籍,散失遗亡的已经很多。又有简编脱落散乱、图书典籍补写不够精审的情况,这并非国家崇尚重视儒生的本意。请求挑选馆职二三人,分派馆阁的人员、吏员编写整理书籍。凡私自借出书籍以及借书的人,一并依法治罪。仍请求广泛访求已

朝廷从学取士,本欲兴崇风教,返使后进习尚异端,非所谓化成之义也。况(孝)[考]较进士,但观词艺优劣,不必嫌避正书。其经典子书之内,有《国语》、《荀子》、《文中子》,儒学所崇,与六经通贯。先朝以来,尝于此出题,只是国序未有印本。欲望取上件三书,差官校勘刻板,撰定音义,付国子监施行。」诏可。

嘉佑四年二月,置馆阁编定书籍官,以秘阁校理蔡(杭)[抗]、陈襄,集贤校理苏颂,馆阁校(理)[勘]陈绎,分史馆、昭文馆、集贤院、秘阁书而编定之。初,右正言吴及言:「祖(宋)[宗]更五代之弊,设文馆以待四方之士,而卿相率繇此

进,故号令风采,不减唐汉。近(古)[年]用内臣监馆阁书库,借出书籍,亡失已多。又简编脱落,书史补写不精,非国家崇向儒生之意。请选馆职三两人,分馆阁人吏编写书籍。其私借出与借之者,并以法坐之。仍请重访所遗之书。」因命(杭)[抗]等,令不兼他局,二年一出之。

六月,又益置编校官,每馆二员,给(太)[本]官食公使十千。及二年者,选人京官除馆阁校勘,朝官除校理。

六年四月,以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兵书。先是,四馆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秘书,独不预。大(▯)[臣]有言固晓知兵法,乃命就秘阁编校,抄成黄本一百七十二册。固初以选换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以编书毕,迁内藏库副使、路分都监。

十二月,三馆、秘阁上写黄本书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补白本书(一)[二]千九百五十四卷。

二十二日,遣中使诏中书枢(秘)[密]院,合三馆、秘阁官属四十一人,赐晏,以嘉其勤。先是,白本书岁久多蠹,又多散失。即置官校正补写,易以黄纸,以绝蠹败,至是上之。其编校官:昭

译经遗失的书籍。」于是命蔡抗等人负责此事,命令他们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每两年编成一批进呈一次。

六月,又增设编校官,每馆二员,发给本官俸禄、公使钱十千。任满二年的,选人、京官的,授予馆阁校勘之职;朝官的,授予校理之职。

六年四月,任命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秘阁所藏的兵书。在此之前,四馆设置官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之书属于秘密文书,唯独没有参与编校之列。有大臣进言说郭固通晓兵法,于是命他到秘阁编校兵书,抄成黄本共一百七十二册。郭固起初凭借选人身份改换为六宅副使,治平四年六月,因为编书完成,升迁为内藏库副使、路分都监。

十二月,三馆、秘阁进呈抄写完成的黄本书六千四百九十六卷,补写完成的白本书二千九百五十四卷。

二十二日,派遣宫中使者传旨中书、枢密院,会同三馆、秘阁官员属吏共四十一人,赐予宴会,以嘉奖他们的勤勉。在此之前,白本书年代久远,多有蠹蚀,又多有散失。于是设置官员加以校正、补写,改用黄纸抄写,以杜绝蠹蚀败坏,到此时进呈。担任编校的官员:昭

文馆职方员外郎孟恂、大理评事赵彦若、史馆集贤校理窦卞、太平州司法 军曾巩、集贤院国子监直讲钱藻、秘阁馆阁校勘孙洙、国子监直讲孙思恭。校定小学,太常博士张次立。自置局以来,历差太常博士陈洙、太子中允王陶、国子博士傅卞、都官员外郎龚鼎臣、国子监说书郑穆、屯田员外郎王猎、宣州太平县令孙觉、屯田员外

译文馆职方员外郎孟恂、大理评事赵彦若、史馆集贤校理窦卞、太平州司法参军曾巩、集贤院国子监直讲钱藻、秘阁馆阁校勘孙洙、国子监直讲孙思恭,这些人都参与了校订工作。负责校定小学类典籍的,是太常博士张次立。自从设立编校局以来,先后委派了太常博士陈洙、太子中允王陶、国子博士傅卞、都官员外郎龚鼎臣、国子监说书郑穆、屯田员外郎王猎、宣州太平县令孙觉、屯田员外……

郎丁宝臣、杨州司理 军沈括、宣州泾县主簿林布、国子监直讲顾临、秘阁校理李常、史馆校勘王存、著作(左)[佐]郎吕惠卿、知睦州寿昌县事梁焘、崇文院校书王安国,亦造补四馆之职,至熙宁中罢局。

七年三月,诏参知政事〔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写校书籍欧阳修:原缺,依苗校据《长编》卷一九六、《玉海》卷五二补。。

六月,秘阁上补写御览书籍。先是,判阁(殴)[欧]阳修言:「秘阁初为太宗藏书之府,并以黄绫装之,谓之太清本。后因宣取入内,多留禁中,而书颇不完。请降旧本,令补写之。」遂诏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管勾内臣检所阙书录本,于门下省誊写。至是上之。赐判阁范镇及管勾补写官银绢有差。

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书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馆。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以校勘功毕,明年遂罢局。(以上《国朝会要》)

【干道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六日, 知政事赵抃进新校《汉书》印本五十册,及陈绎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赐绎银绢有差。

元丰三年四月一日,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板行之。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子司业朱服言:「承诏校定《孙子》、《吴子》、《司马(兵)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诸家所注《孙子》,互有得失,未能去取。他书虽有注解,浅陋无足采者。臣(诸)[谓]宜去注行本书,以待学者之自得。」诏《孙子》止用魏武帝注,余不用注。《卫公问对》者,出阮逸家,盖逸依仿杜氏所载靖兵法为之,非靖成书也。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马光言:「秘书省校书郎黄廷坚,好学有文,欲令与范祖禹及男康,同校定《资治通鉴》。」并从之。

徽宗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大司成(非)[分]委国子监分委:原作「非委」,误。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改。、太学、辟雍等官校本监书籍,候毕,令礼部覆校。

政和七年八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庄、列、亢桑、文子,皆著书以传后世,有唐号为经,并列藏室。宋朝始加《庄》、《列》『南华』、『冲虚』之号,以其书入国子学。而《亢桑子》、《文子》未闻颁行。乞取其书,于秘书省精加雠定,列于国子学之籍,与《庄》、《列》并行。」从之。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宣和殿大学士宝箓宫使蔡攸言:「窃考《内经》所载,皆道德性命之理,五行造化之

妙。唐有王冰者,尝以意辄有增损,故所传失真。本朝命儒臣校正,然与异同之说俱无所去取,错乱失次,学者疑惑,莫知折中。

译郎丁宝臣、杨州司理军沈括、宣州泾县主簿林布、国子监直讲顾临、秘阁校理李常、史馆校勘王存、著作佐郎吕惠卿、知睦州寿昌县事梁焘、崇文院校书王安国,亦造补四馆之职,至熙宁中罢局。

郎丁宝臣、扬州司理军沈括、宣州泾县主簿林布、国子监直讲顾临、秘阁校理李常、史馆校勘王存、著作佐郎吕惠卿、知睦州寿昌县事梁焘、崇文院校书王安国,也都在四馆担任补职,到熙宁年间机构被撤销。

七年三月,诏参知政事〔欧阳修〕提举三馆秘阁写校书籍。

熙宁七年三月,下诏命参知政事欧阳修主管三馆秘阁抄写校勘书籍事务。

六月,秘阁上补写御览书籍。

六月,秘阁进呈补抄的御览书籍。

先是,判阁欧阳修言:「秘阁初为太宗藏书之府,并以黄绫装之,谓之太清本。后因宣取入内,多留禁中,而书颇不完。请降旧本,令补写之。」

此前,主管秘阁的欧阳修上言说:"秘阁最初是太宗藏书的地方,书籍都用黄绫装裱,称为太清本。后来因为宫中传取,多留在宫内,书籍已经很不完整。请求发下旧本,命人补抄。"

遂诏龙图、天章、宝文阁、太清楼管勾内臣检所阙书录本,于门下省誊写。至是上之。

于是下诏命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太清楼的管勾内臣检出所缺书籍的录本,在门下省誊写。至此进呈上去。

赐判阁范镇及管勾补写官银绢有差。

赐给主管秘阁的范镇及管勾补写事务的官员银绢,数目各有差等。

十二月,诏以所写黄本书一万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悉送昭文馆。

十二月,下诏将抄写的黄本书一万零六百五十九卷、黄本印书四千七百三十四卷,全部送交昭文馆。

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国子监。

七史的雕版印本四百六十四卷,送交国子监。

以校勘功毕,明年遂罢局。(以上《国朝会要》)

因校勘工作已经完成,第二年就撤销了这个机构。(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干道会要】

【干道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六日,知政事赵抃进新校《汉书》印本五十册,及陈绎所著是正文字七卷,赐绎银绢有差。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六日,参知政事赵抃进呈新校勘的《汉书》印本五十册,以及陈绎所著订正文字的书七卷,赐给陈绎银绢,数目各有差等。

元丰三年四月一日,诏校定《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镂板行之。

元丰三年四月一日,下诏校订《孙子》、《吴子》、《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靖问对》等书,雕版刊行。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子司业朱服言:「承诏校定《孙子》、《吴子》、《司马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诸家所注《孙子》,互有得失,未能去取。他书虽有注解,浅陋无足采者。臣谓宜去注行本书,以待学者之自得。」

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国子司业朱服上言说:"我奉诏校订《孙子》、《吴子》、《司马法》、《卫公问对》、《三略》、《六韬》,各家给《孙子》所作的注解各有优劣,无法取舍。其他书虽然也有注解,但都浅陋不值得采用。我认为应当去掉注解只刊行本书,让学者自己去领会。"

诏《孙子》止用魏武帝注,余不用注。

诏令《孙子》只采用魏武帝的注解,其余各书不用注解。

《卫公问对》者,出阮逸家,盖逸依仿杜氏所载靖兵法为之,非靖成书也。

《卫公问对》这部书,出自阮逸家中,是阮逸依照杜氏所记载的李靖兵法仿造而成的,并非李靖亲自撰写的书。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九日,宰臣司马光言:「秘书省校书郎黄廷坚,好学有文,欲令与范祖禹及男康,同校定《资治通鉴》。」并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九日,宰相司马光上言说:"秘书省校书郎黄庭坚,好学而有文才,想让他与范祖禹以及我的儿子司马康,一同校订《资治通鉴》。"朝廷都准许了。

徽宗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七日,诏大司成分委国子监、太学、辟雍等官校本监书籍,候毕,令礼部覆校。

徽宗大观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下诏命大司成分别委派国子监、太学、辟雍等处官员校勘本监的书籍,等完成后,再命礼部覆核校对。

政和七年八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庄、列、亢桑、文子,皆著书以传后世,有唐号为经,并列藏室。

政和七年八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上言说:"庄子、列子、亢桑子、文子,都著书流传后世,唐朝时被尊为经典,一并收藏在藏书室中。

宋朝始加《庄》、《列》『南华』、『冲虚』之号,以其书入国子学。而《亢桑子》、《文子》未闻颁行。

本朝才加给《庄子》、《列子》'南华'、'冲虚'的封号,将这两部书列入国子学。但《亢桑子》、《文子》却没听说颁行过。

乞取其书,于秘书省精加雠定,列于国子学之籍,与《庄》、《列》并行。」从之。

请求取来这两部书,在秘书省精心校订,编入国子学的书籍名录,与《庄子》、《列子》一并刊行。"朝廷准许了。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宣和殿大学士宝箓宫使蔡攸言:「窃考《内经》所载,皆道德性命之理,五行造化之妙。

政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宣和殿大学士、宝箓宫使蔡攸上言说:"我私下考察《内经》所记载的内容,都是道德性命的道理,五行造化的奥妙。

唐有王冰者,尝以意辄有增损,故所传失真。

唐朝有个叫王冰的人,曾经凭主观臆断随意增删,所以流传下来的版本失去了本真。

本朝命儒臣校正,然与异同之说俱无所去取,错乱失次,学者疑惑,莫知折中。

本朝命儒臣校正过,但对各种异同的说法都没有加以取舍,内容错乱失序,学者对此感到疑惑,不知道该以何为准。

今建学,俾专肄业,亲洒宸翰,作为一经。伏望特命儒臣精加刊正,断自圣学,择其中而行之。」诏依奏,送礼制局。

如今建立学校,让人专门研习此经,皇上亲自挥笔书写,作为一部经典。恳请特命儒臣精心校勘订正,以圣上的学问

今建学,俾专肄业,亲洒宸翰,作为一经。伏望特命儒臣精加刊正,断自圣学,择其中而行之。」诏依奏,送礼制局。

五月十三日,太师鲁国公蔡京言:「奉诏,礼制局选建官吏,校正《内经》。其详定、详义、承授官自合兼领外,合置检讨、检阅、参议官。其理任请给,并依礼制局校讨官,仍许兼领。」诏太医学司业刘植、李庶、通元冲妙先生张虚白充参详官;大素处士赵壬、明堂颁朔皇甫自牧、黄次公、迪功郎龚璧、从事郎王尚充检讨官;上舍及第宋乔年、助教宋炳充检阅官。后又诏刑部尚书薛嗣昌充同详定官。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曰:「朕阅《内经》,考建天地,把握阴阳,其理至矣!然相生相 ,相刑相制,周流六虚,变动不居,非常理(非常理)所能究者,唯《天元玉册》尽之。可令颁政府与校正所,以《内经》考其常,以《玉册》极其变。庶几财成其化,辅相其宜,以诏天下后世。」

二十八日,提举成都府路学事翟栖筠言:「窃惟字形书画,纤悉〔委〕曲,咸有不易之体。世之学者,知究其义,而至于形画,则或略而不讲。从俗就简,转易偏傍,传习既殊,渐失本真。如期朔之类从肉,胜服之类从舟,丹青之类从丹,靡不有辨,而今书者乃一之。若此者不可胜举,故幼学之士,终年诵书,徒识字之近似,而不知

字之正形,甚可孍也!臣窃见国子监有唐人张参、唐玄度所撰《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所以辨证书名,颇有依据。然其法本取蔡邕石经、许氏《说文》而邕等之学,顾有未尽。如『是』从日而从曰,『昏』从氏而从民,谬戾者甚众。愿诏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讹谬,存其至当,分次部类,号为《新定五经字样》,颁之庠序。」从之。

宣和初,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以(待)[侍]从官十人为参详官,余官为校勘官。又进士以白衣充检阅者数人,及年皆命以官。

四年四月十八日,诏:「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秩)[帙],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乃命建局,以补完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

六年四月七日,诏殿中监察行户部侍郎王义叔并兼校正御前文集。

九月十九日,诏减罢校正御前文籍官吏,校勘官、校正官、对读官,各减一年磨勘。内吕画进书,已减三年磨勘,并今来减年恩例,与转一官。任况进书,已减一年磨勘。并今来减罢恩例,许赴将来殿试。

译为准断,择取其中正确的部分施行。"下诏依照所奏,交礼制局办理。

五月十三日,太师鲁国公蔡京言:「奉诏,礼制局选建官吏,校正《内经》。其详定、详义、承授官自合兼领外,合置检讨、检阅、参议官。其理任请给,并依礼制局校讨官,仍许兼领。」

五月十三日,太师鲁国公蔡京上言说:"奉诏,礼制局选拔设置官员,校正《内经》。其中详定官、详义官、承授官自然应当兼任其他职务,另外还应设置检讨官、检阅官、参议官。这些官员的任职资历及俸给,都依照礼制局校讨官的标准办理,仍许兼任其他职务。"

诏太医学司业刘植、李庶、通元冲妙先生张虚白充参详官;大素处士赵壬、明堂颁朔皇甫自牧、黄次公、迪功郎龚璧、从事郎王尚充检讨官;上舍及第宋乔年、助教宋炳充检阅官。

下诏命太医学司业刘植、李庶、通元冲妙先生张虚白担任参详官;大素处士赵壬、明堂颁朔皇甫自牧、黄次公、迪功郎龚璧、从事郎王尚担任检讨官;上舍及第宋乔年、助教宋炳担任检阅官。

后又诏刑部尚书薛嗣昌充同详定官。

后来又下诏命刑部尚书薛嗣昌担任同详定官。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诏曰:「朕阅《内经》,考建天地,把握阴阳,其理至矣!然相生相 ,相刑相制,周流六虚,变动不居,非常理所能究者,唯《天元玉册》尽之。

重和元年十一月十五日,下诏说:"朕阅读《内经》,其中考察建立天地、把握阴阳的道理,已经极为精深了!但是万物相生相克、相刑相制,周流于六虚之间,变化不定,这些不是寻常义理所能穷尽探究的,唯有《天元玉册》能够详尽阐明。

可令颁政府与校正所,以《内经》考其常,以《玉册》极其变。庶几财成其化,辅相其宜,以诏天下后世。」

可下令颁给政府及校正所,用《内经》考察其中常规的道理,用《玉册》穷究其中变化的道理。这样或许可以裁成天地化育之功,辅助成就应有的事宜,以此昭示天下后世。"

二十八日,提举成都府路学事翟栖筠言:「窃惟字形书画,纤悉委曲,咸有不易之体。

二十八日,提举成都府路学事翟栖筠上言说:"我私下认为字形笔画,纤细曲折之处,都有其固定不变的体式。

世之学者,知究其义,而至于形画,则或略而不讲。从俗就简,转易偏傍,传习既殊,渐失本真。

世上的学者,只知道探究字义,至于字形笔画,则往往忽略而不加讲求。顺从俗体、趋于简省,改换偏旁部首,辗转传习各不相同,渐渐失去了本来的真实面貌。

如期朔之类从肉,胜服之类从舟,丹青之类从丹,靡不有辨,而今书者乃一之。若此者不可胜举,故幼学之士,终年诵书,徒识字之近似,而不知字之正形,甚可孍也!

比如"期""朔"一类字从"肉","胜""服"一类字从"舟","丹青"一类字从"丹",无不各有区别,而如今写字的人却把它们混为一谈。像这样的情况数不胜数,所以初学的读书人,整年诵读书籍,只认识近似的字形,却不知道字的正确写法,实在非常可叹啊!

臣窃见国子监有唐人张参、唐玄度所撰《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所以辨证书名,颇有依据。

我私下看到国子监藏有唐人张参、唐玄度所撰的《五经文字》及《九经字样》,用来辨正字体,颇有依据。

然其法本取蔡邕石经、许氏《说文》而邕等之学,顾有未尽。如『是』从日而从曰,『昏』从氏而从民,谬戾者甚众。

但是这两部书的方法本来取自蔡邕的石经、许慎的《说文》,而蔡邕等人的学问,也有未尽完备之处。比如"是"字应从"日"却写从"曰","昏"字应从"氏"却写从"民",这类谬误很多。

愿诏儒臣,重加修定,去其讹谬,存其至当,分次部类,号为《新定五经字样》,颁之庠序。」从之。

希望下诏命儒臣重新加以修订,去除其中的错误,保留最恰当的写法,按部类分别编次,命名为《新定五经字样》,颁行各地学校。"朝廷准许了。

宣和初,提举秘书省官建言,置补完御前书籍所于秘书省,稍访天下之书,以资校对。

宣和初年,提举秘书省的官员建议,在秘书省设立补完御前书籍所,逐步访求天下的书籍,用以参照校对。

以侍从官十人为参详官,余官为校勘官。又进士以白衣充检阅者数人,及年皆命以官。

以侍从官十人担任参详官,其余官员担任校勘官。又有几名进士以平民身份担任检阅官,等到年限满后都任命他们为官。

四年四月十八日,诏:「三馆图书之富,而历岁滋久,简编脱落,字画讹舛,较其卷帙,尚多逸遗。甚非所以示崇儒右文之意。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下诏说:"三馆藏书极为丰富,但年代久远,简编多有脱落,文字多有讹误,核对其卷帙,仍有很多散失遗漏。这很不符合崇尚儒学、重视文教的本意。

乃命建局,以补完校正文籍为名,设官综理,募工缮写。一置宣和殿,一置太清楼,一置秘阁。仍俾提举秘书省官兼领其事。凡所资用,悉出内帑,毋费有司。庶成一代之典。」

于是命令设立机构,定名为补完校正文籍局,设置官员总理其事,招募工匠缮写。一处设在宣和殿,一处设在太清楼,一处设在秘阁。仍命提举秘书省的官员兼管此事。所有的经费开支,全部出自宫廷内库,不耗费有关衙署的经费。希望能成就一代的典章制度。"

六年四月七日,诏殿中监察行户部侍郎王义叔并兼校正御前文集。

六年四月七日,下诏命殿中监、代理户部侍郎王义叔一并兼任校正御前文集的职事。

九月十九日,诏减罢校正御前文籍官吏,校勘官、校正官、对读官,各减一年磨勘。

九月十九日,下诏裁减撤销校正御前文籍的官员吏员,校勘官、校正官、对读官,各减去一年磨勘年限。

内吕画进书,已减三年磨勘,并今来减年恩例,与转一官。任况进书,已减一年磨勘。并今来减罢恩例,许赴将来殿试。

其中吕

使臣专副,依省员法施行。中书省请并补完校正御前文籍,并归秘书省,只用馆职校勘少监充校勘官,校书郎正字充初校正官,丞、郎著作佐郎充覆校正官

详定官十员,管勾一员,并依旧。对读官于校正,对读官内通留十员,其余合留人数,取押绫纸等使臣四人,点检文字一人,手分五人,楷书六人,专副二人,对筭二人,通引官二人,库子、库司八人,兵士五十人。和雇人据合用数逐旋和雇。」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手诏:「唐开元中,以《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声不协韵,遂改『颇』为『陂』,诬伪汨真。可(卜)[下]国子监、秘书省,复从旧文,以『陂』为『颇』,使学者诵习,不失箕子之言。」

(十)[七]年九月十八日七年:原作「十年」,眉批曰:「宣和止七年,十年疑有误。」因据改。秘书省校(书省校)书郎卫肤敏转一官,以校正所进书故也。(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四日,秘书少监王昴言:「本省承节次降下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今又有曾▯▯也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未经校正。欲依故例,将降到书籍,分定经、史、子、集四库,拨充秘阁,专人各行主管,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分)[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尾亲书『臣某校讫』字。置课程,每月结押,旬申本省照会。遇入伏传宣主校,内有损坏脱落,大段错谬,不堪批凿者,许将别本参考,重行补写。所有造帐簿纸,并装背物料等,及校书朱红、雌黄、纸札、笔,欲从本省遇合用报户部,下左藏库支供。」诏可。其后,逐旋以馆职雠校到书籍,本省缴进焉。

七月(七月)十三日,诏:「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脱落不同,又九卷不载旧史。付史馆再加研考,仍专令胡珵、李弥正等校勘。」

二十

七年八月十五日,昭庆军永宣致仕王继先上《重加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书,诏令秘书省官修润汔,付国子监刑行。初,以《本草》之书经注异同,治说讹舛,令继先辟御医张考直、柴源、高绍功检阅校勘。继先言,今之为书,自嘉佑补注一千八十二种,唐慎微续添八种。唐本余七种,食疗余八种,海药馆余(十一)[一十]六种,新分条三十五种,陈藏器四百八十八种,本经外草本类九十八种。绍兴新添六种,通前合一千七百四十八种,以为定数。乃至旁搜方书,钩探经典,续历世之或阙,释古今之重疑,目曰《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其卷目品类并校定序说,依前三十二卷,及新添《释音》一卷,于是秘书省官修润,共成五册。并元本三十二卷,通三十八册上焉。(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书省状:「勘会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以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阁。

译画进献书籍,已经减去三年磨勘年限,加上此次减年的恩例,给予转一官的奖赏。任况进献书籍,已经减去一年磨勘年限。加上此次裁减撤销的恩例,准许他参加将来的殿试。

使臣专副,依省员法施行。中书省请并补完校正御前文籍,并归秘书省,只用馆职校勘少监充校勘官,校书郎正字充初校正官,丞、郎著作佐郎充覆校正官

使臣、专知官、副知官,依照裁省人员的法令办理。中书省请求将补完校正御前文籍局并入秘书省,只用馆职中的校勘少监担任校勘官,校书郎、正字担任初校正官,丞、郎、著作佐郎担任覆校正官。

详定官十员,管勾一员,并依旧。对读官于校正,对读官内通留十员,其余合留人数,取押绫纸等使臣四人,点检文字一人,手分五人,楷书六人,专副二人,对筭二人,通引官二人,库子、库司八人,兵士五十人。和雇人据合用数逐旋和雇。」从之。

详定官十员,管勾官一员,都依照旧制。对读官从校正官、对读官内一共留用十员,其余应当留用的人数,取押绫纸等使臣四人,点检文字一人,手分五人,楷书六人,专副二人,对算二人,通引官二人,库子、库司八人,兵士五十人。雇佣人员根据所需数目陆续雇佣。"朝廷准许了。

十二月二十六日,手诏:「唐开元中,以《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声不协韵,遂改『颇』为『陂』,诬伪汨真。可下国子监、秘书省,复从旧文,以『陂』为『颇』,使学者诵习,不失箕子之言。」

十二月二十六日,皇帝亲手下诏说:"唐朝开元年间,因为《洪范》中'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声调不协韵,于是把'颇'字改为'陂'字,这是以讹诬正、扰乱了原文的真实面貌。可下达国子监、秘书省,恢复原来的文字,把'陂'字改回'颇'字,使学者诵读研习时,不违背箕子的原话。"

七年九月十八日,秘书省校书郎卫肤敏转一官,以校正所进书故也。(以上《续国朝会要》)

宣和七年九月十八日,秘书省校书郎卫肤敏转授一官,是因为他校正进呈书籍的缘故。(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四日,秘书少监王昴言:「本省承节次降下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今又有曾〇〇也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未经校正。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四日,秘书少监王昴上言说:"本省先后接到朝廷交下的御府书籍四百九十二种,如今又有曾某家藏书二千六百七十八卷,尚未经过校正。

欲依故例,将降到书籍,分定经、史、子、集四库,拨充秘阁,专人各行主管,置进帐、副帐、门牌、库经一本,仍分官日校二十一板,于卷尾亲书『臣某校讫』字。

希望依照旧例,把交下的书籍,分为经、史、子、集四库,拨归秘阁收藏,专门指派人员各自负责管理,设置进呈账簿、副账簿、门牌、库存清册各一份,并且分派官员每日校勘二十一版,在卷尾亲笔写上'臣某校讫'字样。

置课程,每月结押,旬申本省照会。遇入伏传宣主校,内有损坏脱落,大段错谬,不堪批凿者,许将别本参考,重行补写。

设立课程定额,每月结算画押,每旬申报本省查照。遇到入伏时节传旨主持校勘,其中有损坏脱落、大段错误,难以直接批改增删的,准许用其他版本参照,重新补写。

所有造帐簿纸,并装背物料等,及校书朱红、雌黄、纸札、笔,欲从本省遇合用报户部,下左藏库支供。」诏可。

所有制造账簿的纸张,以及装订所需物料等,还有校书用的朱红、雌黄、纸张、毛笔,希望由本省在需要使用时申报户部,交左藏库拨付供应。"皇帝下诏准许。

其后,逐旋以馆职雠校到书籍,本省缴进焉。

此后,陆续由馆职人员校勘完成的书籍,都由本省呈缴进上。

七月十三日,诏:「昨曾统所进《神宗皇帝实录》,脱落不同,又九卷不载旧史。付史馆再加研考,仍专令胡珵、李弥正等校勘。」

七月十三日,下诏说:"先前曾统进呈的《神宗皇帝实录》,多有脱漏与差异,另外九卷没有记载旧史内容。交付史馆再加以研究考订,仍专门命胡珵、李弥正等人负责校勘。"

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昭庆军永宣致仕王继先上《重加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书,诏令秘书省官修润汔,付国子监刑行。

绍兴二十七年八月十五日,昭庆军节度使、永州宣州致仕官王继先进呈《重加校定大观证类本草》一书,下诏命秘书省官员修改润色完毕后,交国子监刊行。

初,以《本草》之书经注异同,治说讹舛,令继先辟御医张考直、柴源、高绍功检阅校勘。

当初,因为《本草》这部书经文和注文互有异同,医治的说法多有讹误,命令王继先延请御医张考直、柴源、高绍功检阅校勘。

继先言,今之为书,自嘉佑补注一千八十二种,唐慎微续添八种。唐本余七种,食疗余八种,海药馀一十六种,新分条三十五种,陈藏器四百八十八种,本经外草本类九十八种。绍兴新添六种,通前合一千七百四十八种,以为定数。

王继先说,如今编成的这部书,从嘉祐年间补注的一千零八十二种起,唐慎微又续添了八种。《唐本草》多余的七种,《食疗本草》多余的八种,《海药本草》多余的十六种,新分条目的三十五种,陈藏器新增的四百八十八种,本经之外草本类的九十八种。绍兴年间新添的六种,合计前面所有共一千七百四十八种,定为确定的数目。

乃至旁搜方书,钩探经典,续历世之或阙,释古今之重疑,目曰《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

以至广泛搜求方书,钩考探求经典,续补历代或有的缺漏,解释古今重大的疑难,命名为《绍兴校定经史证类备急本草》。

其卷目品类并校定序说,依前三十二卷,及新添《释音》一卷,于是秘书省官修润,共成五册。并元本三十二卷,通三十八册上焉。(以上《中兴会要》)

这部书的卷目品类以及校定的序言说明,依照原来的三十二卷,加上新增的《释音》一卷,于是秘书省官员加以修改润色,共编成五册。连同原本三十二卷,一共三十八册进呈皇帝。(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书省状:「勘会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太祖一朝,已蒙降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以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送本省校勘,藏之秘阁。」有旨依。

孝宗乾道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秘书省上状说:"查核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其中

」有旨依。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以上《干道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求〔遗〕书 藏书

求〔遗〕书求遗书:原缺「遗」字,依苗校据《永乐大典》卷一七四二事目补。藏书

【宋会要】

太祖干德元年,平荆南,诏有司尽收高氏图籍,以实三馆。国初,三馆书裁数柜,计万(三)[二]千余卷二千:原作「三千」。依苗校,据《文献通考》卷一七四、《玉海》卷五二、《治迹统类》卷三、本书职官十八之四九改。。

三年九月,命右(舍)[拾]遗孙逢吉往西川取伪蜀法物、图书、经籍、印篆赴阙。至四年五月,逢吉以伪蜀图书、法物来上。其法物不中度,悉命毁之;图书付史馆。

四年闰八月,诏讲亡书,凡进书者,先令史馆点捡,须是馆中所阙,即与收纳。仍送翰林学士院引试,验问吏理,堪任职官者,官得具名以闻。是岁,三礼涉弼、三传彭翰彭翰:《长编》卷七、《文献通考》卷一七四、《治迹统类》卷二均作「干」。、学究朱载,皆应诏献书,总千二百二十八卷。命分置馆阁,赐弼等科名。

开宝九年,江南平,命太子洗马吕龟祥( )[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余卷,送史馆。伪国皆聚典籍,惟吴、蜀为多,而江左颇精,亦多修述。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诏诸州搜访先贤笔迹、图书以献。荆湖献晋张芝草书及唐韩干画马三本,潭州石熙载献唐明皇所书《道林寺王乔观碑》,袁州王澣献宋之问所书《龙鸣寺碑》,升州献晋王羲之、王献之、桓温(二)[凡]十八家石版书迹凡:原作「二」,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三、本书崇儒四之二七改。,韶州献唐相张九龄画像及《文集》九卷。

四年五月,太原平,命左赞善大夫雷德源入城点检书籍图画。

六年十二月,诏开封府及诸道转运 下(营)[管]内州县,搜访锺繇墨迹,听于所在进纳,优给缗贯偿之。并下御史台,告谕文武臣僚,如

有收者,亦令进纳。是岁是岁:苗校:「据《玉海》卷四五作『七年正月己未』。」,镇国军节度使钱惟(演)[治]以锺繇、王羲之、唐明皇墨迹凡七轴献钱惟治:原作「钱惟演」,依苗校据《玉海》卷四五、《宋史》卷四八○本传改。。

八年,秘书监钱昱又献锺繇、羲之墨迹八轴,并优诏荅之。

八年十月,越州以王羲之画像并其石砚来献。

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勤求古道,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宜在询求。致治之先,无以加此。宜令三馆所有书籍,以《开元四部书目》比校,据见阙者,特行搜访。

译太祖一朝的部分,已蒙旨交付国史日历所之外,其余太宗以后的文字部分,恳请朝廷发给纸札,交由本官抄录,送交本省校勘,收藏在秘阁。"有旨准许。

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秘书省修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实录》,精加雠校,逐旋进呈。(以上《干道会要》)

乾道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诏命秘书省修撰抄写太祖、太宗、仁宗、英宗、神宗、哲宗皇帝的《实录》,精心加以校勘,陆续进呈。(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求〔遗〕书 藏书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四 求遗书 藏书

求〔遗〕书藏书

求遗书 藏书

【宋会要】

【宋会要】

太祖干德元年,平荆南,诏有司尽收高氏图籍,以实三馆。

太祖乾德元年,平定荆南后,下诏命有关衙署将高氏(荆南统治者)的全部图书典籍收缴上来,以充实三馆。

国初,三馆书裁数柜,计万二千余卷。

建国之初,三馆的藏书仅有几柜,总计一万二千余卷。

三年九月,命右拾遗孙逢吉往西川取伪蜀法物、图书、经籍、印篆赴阙。至四年五月,逢吉以伪蜀图书、法物来上。其法物不中度,悉命毁之;图书付史馆。

乾德三年九月,命右拾遗孙逢吉前往西川,取来伪蜀(后蜀)的礼仪法物、图书、经籍、印章篆刻送到朝廷。到乾德四年五月,孙逢吉将伪蜀的图书、法物送呈朝廷。其中法物不合规制的,全部下令毁弃;图书交付史馆收藏。

四年闰八月,诏讲亡书,凡进书者,先令史馆点捡,须是馆中所阙,即与收纳。仍送翰林学士院引试,验问吏理,堪任职官者,官得具名以闻。

乾德四年闰八月,下诏征求缺失的书籍,凡是进献书籍的人,先让史馆核对清点,必须是馆中所缺少的,才予以收纳。同时送交翰林学士院进行考核测试,考验询问其处理政务的能力,能够胜任官职的,主管官员可以具名上报朝廷。

是岁,三礼涉弼、三传彭翰、学究朱载,皆应诏献书,总千二百二十八卷。命分置馆阁,赐弼等科名。

这一年,精通三礼的涉弼、精通三传的彭翰、精通经义的学究朱载,都应诏献书,共计一千二百二十八卷。朝廷下令将这些书分别收藏在馆阁,赐给涉弼等人科举出身。

开宝九年,江南平,命太子洗马吕龟祥就金陵,籍其图书,得二万余卷,送史馆。

开宝九年,平定江南后,命太子洗马吕龟祥前往金陵,登记造册当地的图书,共得二万余卷,送交史馆。

伪国皆聚典籍,惟吴、蜀为多,而江左颇精,亦多修述。

各割据政权都聚藏典籍,其中以吴、蜀两地最多,而江南地区的藏书颇为精良,也多有自己编撰的著作。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诏诸州搜访先贤笔迹、图书以献。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下诏命各州搜访前代先贤的笔迹、图书进献朝廷。

荆湖献晋张芝草书及唐韩干画马三本,潭州石熙载献唐明皇所书《道林寺王乔观碑》,袁州王澣献宋之问所书《龙鸣寺碑》,升州献晋王羲之、王献之、桓温凡十八家石版书迹,韶州献唐相张九龄画像及《文集》九卷。

荆湖进献晋代张芝的草书以及唐代韩干所画的马图三本,潭州石熙载进献唐明皇所书写的《道林寺王乔观碑》,袁州王澣进献宋之问所书写的《龙鸣寺碑》,升州进献晋代王羲之、王献之、桓温等共十八家的石刻书法拓片,韶州进献唐代宰相张九龄的画像及《文集》九卷。

四年五月,太原平,命左赞善大夫雷德源入城点检书籍图画。

太平兴国四年五月,平定太原后,命左赞善大夫雷德源入城清点检查书籍图画。

六年十二月,诏开封府及诸道转运使下管内州县,搜访锺繇墨迹,听于所在进纳,优给缗贯偿之。并下御史台,告谕文武臣僚,如有收者,亦令进纳。

太平兴国六年十二月,下诏命开封府及各道转运使下辖的州县,搜访钟繇的墨迹真迹,允许在当地缴纳,给予优厚的钱贯作为偿付。同时下达御史台,告谕文武百官,如有收藏钟繇墨迹的,也命令进献缴纳。

是岁,镇国军节度使钱惟治以锺繇、王羲之、唐明皇墨迹凡七轴献。

这一年,镇国军节度使钱惟治将钟繇、王羲之、唐明皇的墨迹共七轴进献朝廷。

八年,秘书监钱昱又献锺繇、羲之墨迹八轴,并优诏荅之。

太平兴国八年,秘书监钱昱又进献钟繇、王羲之的墨迹八轴,朝廷用优厚的诏书答谢他。

八年十月,越州以王羲之画像并其石砚来献。

太平兴国八年十月,越州将王羲之的画像连同他用过的石砚一并进献朝廷。

九年正月,诏曰:「国家勤求古道,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宜在询求。致治之先,无以加此。

太平兴国九年正月,下诏说:"国家勤勉地探求古代治道,开启教化的本源,国家的典章制度,都要努力振兴;散佚的典籍简册,应当加以访求。这是致力于治理天下的首要之事,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

宜令三馆所有书籍,以《开元四部书目》比校,据见阙者,特行搜访。仍具录所少书,于待漏院榜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上之。

应命三馆将所有藏书与《开元四部书目》相比对校勘,根据现存所缺的书目,特别进行搜访。同时详细开列所缺书目,在待漏院张榜公示朝廷内外。如果臣僚家中藏有三馆所缺的书籍,允许进献。

及三百卷以上者,其进书人送学士院引验人才书判,试问公理。如堪任职官者,与一子出身;或不亲儒墨者,即与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据卷帙多少,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毕,却以付之。」

进献书籍达到三百卷以上的,进书人送交学士院考核验证才能及书判能力,测试询问公文法理知识。如能胜任官职的,给予一名子弟出身资格;如果不擅长儒学文墨的,就给予适当安排。如果不到三百卷的,根据卷帙多少,给予优厚的金帛赏赐。如果不愿意将原书交纳给官府的,借来原本抄写完毕后,仍归还原主。"

先是

仍具录所少书,于待漏院榜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上之。及三百卷以上者,其进书人送学士院引验人才书判,试问公理。如堪任职官者,与一子出身;或不亲儒墨者,即与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据卷帙多少,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毕,却以付之。」先是,太宗谓侍臣曰:「夫教化之本、治乱之原,苟非书籍,何以取法 今三馆贮书数虽不少,比之开元,则遗逸尚多,宜广求访。」乃下诏焉。

雍熙二年三月,殿直潘昭庆以褚遂良、(殴)[欧]阳询、虞世南墨迹三(十)本来献。

淳化四年四月,诏以所购募先贤墨迹为《历代帝王名臣法帖》十卷,赐近臣。

五年四月, 知政事苏易简言:「故知制诰赵邻几留心史学,以《新唐书》纪传及近朝史书多有漏略,遂寻访自唐以及近代将相名贤事迹,及家状、行状甚多。虽美志不就,而遗槁尚在。望遣直〔史〕馆钱熙暂往宋州,询问邻(家)[几]家人,寻检奏御。」从之。熙还,得邻几所撰《补会昌己后日历》二十六

卷、《文集》三十四卷,所著《鲰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及宅书又五十余卷来上,皆邻几涂窜笔削之迹也。诏本郡以钱十万赐其家。

至道元年六月十日,命内品监秘阁三馆书籍裴愈(叶)[乘]传往江南、两浙诸州购募图籍。愿送官者,优给其直;不愿者,就所在差能书(史)[吏]缮写,以旧本还之。仍赍御书石本,所在分赐之。愈还,凡购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墨迹共八本,藏于秘阁。

真宗咸平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宇,访羽陵、汲冢之书,法汉氏之前规,购求虽至,验开元之旧目,亡逸尚多。庶坠简以毕臻,更出金而示赏,式广献书之路,且开与进之门。应中外士庶,有收得三馆所少书籍,每纳到一卷,给千钱。仰判馆看详,委是所少之书,及卷帙别无违碍收纳。其所进书,如及三百卷已上,量材试问,与出身酬奖。或不亲儒墨,即与安排。宜令史馆抄出所少书籍名目,于待漏院张挂,及遣牒诸路转运司遣:疑误。,严行告示。」时直集贤院李建中上表,以所写太清楼群书恐有谬滥,乞更选择。直宗因阅书目,见亡书尚多,特有是命。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荥)[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提举管勾。彭年请募人以书籍鬻于官者,验真本酬其直,与顾笔工佣等。五百卷以上,优其赐。或艺能可采

者,别奏候旨。于是献书者十九人,悉赐出身,及补三班。得万七百五十四卷万七百五十四卷:苗校:「《长编》卷八五作『一万八千七百五十四卷』。

译,太宗谓侍臣曰:「夫教化之本、治乱之原,苟非书籍,何以取法 今三馆贮书数虽不少,比之开元,则遗逸尚多,宜广求访。」乃下诏焉。

此前,太宗对侍臣说:"教化的根本、治乱的根源,若不是依靠书籍,又拿什么作为取法的依据呢?如今三馆所藏的书籍数量虽然不少,但和开元年间相比,散失遗漏的仍然很多,应当广泛搜求访察。"于是下达了这道诏书。

雍熙二年三月,殿直潘昭庆以褚遂良、欧阳询、虞世南墨迹三本来献。

雍熙二年三月,殿直潘昭庆将褚遂良、欧阳询、虞世南的墨迹共三本进献朝廷。

淳化四年四月,诏以所购募先贤墨迹为《历代帝王名臣法帖》十卷,赐近臣。

淳化四年四月,下诏把购募到的前代先贤墨迹编成《历代帝王名臣法帖》十卷,赐给近臣。

五年四月,知政事苏易简言:「故知制诰赵邻几留心史学,以《新唐书》纪传及近朝史书多有漏略,遂寻访自唐以及近代将相名贤事迹,及家状、行状甚多。虽美志不就,而遗槁尚在。望遣直史馆钱熙暂往宋州,询问邻几家人,寻检奏御。」从之。

淳化五年四月,参知政事苏易简上言说:"已故知制诰赵邻几留心研究史学,因《新唐书》的纪传以及近代史书多有遗漏疏略,于是搜访了从唐代以至近代将相名贤的事迹,以及很多的家状、行状。虽然他的美好志愿未能完成,但遗留下来的稿本还在。希望派遣直史馆钱熙暂时前往宋州,向赵邻几的家人询问查访,找到后奏呈御览。"朝廷依从了。

熙还,得邻几所撰《补会昌己后日历》二十六卷、《文集》三十四卷,所著《鲰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及宅书又五十余卷来上,皆邻几涂窜笔削之迹也。诏本郡以钱十万赐其家。

钱熙回来后,得到赵邻几所撰的《补会昌己后日历》二十六卷、《文集》三十四卷,所著的《鲰子》一卷、《六帝年略》一卷、《史氏懋官志》五卷,以及家藏书籍又五十余卷进呈朝廷,都是赵邻几亲笔涂改删削的手稿。下诏命本郡赐钱十万给他的家人。

至道元年六月十日,命内品监秘阁三馆书籍裴愈乘传往江南、两浙诸州购募图籍。

至道元年六月十日,命内品官、监管秘阁三馆书籍的裴愈乘驿传前往江南、两浙各州购求募集图书典籍。

愿送官者,优给其直;不愿者,就所在差能书吏缮写,以旧本还之。仍赍御书石本,所在分赐之。

愿意把书交给官府的,给予优厚的价钱;不愿意的,就在当地派遣善于书写的吏员抄写副本,把旧本原书归还给原主。同时携带御书的石刻拓本,分别赐给当地。

愈还,凡购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墨迹共八本,藏于秘阁。

裴愈回朝后,共购得古书六十余卷,名画四十五轴,古琴九张,王羲之、贝灵该、怀素等人的墨迹共八本,收藏于秘阁。

真宗咸平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曰:「国家设广内、石渠之宇,访羽陵、汲冢之书,法汉氏之前规,购求虽至,验开元之旧目,亡逸尚多。

真宗咸平四年十月二十七日,下诏说:"国家设立如广内、石渠一样的藏书之所,搜访如羽陵、汲冢一样的古书,效法汉代原有的规制,购求访察虽已做到位,但核对开元年间的旧书目,散亡遗失的仍然很多。

庶坠简以毕臻,更出金而示赏,式广献书之路,且开与进之门。应中外士庶,有收得三馆所少书籍,每纳到一卷,给千钱。

希望使散佚的典籍都能重新齐备,再拿出钱财予以奖赏,以此扩大献书的途径,并开辟士人得以进用的门路。凡朝廷内外的士人百姓,收藏有三馆所缺书籍的,每缴纳一卷,给予一千钱。

仰判馆看详,委是所少之书,及卷帙别无违碍收纳。其所进书,如及三百卷已上,量材试问,与出身酬奖。或不亲儒墨,即与安排。

命主管馆阁的官员详加核查,确认确实是所缺的书籍,并且卷帙没有其他妨碍的,予以收纳。进献的书籍,如果达到三百卷以上,酌量才能加以试问考核,给予出身作为酬劳奖赏。如果不擅长儒学文墨的,就给予适当安排。

宜令史馆抄出所少书籍名目,于待漏院张挂,及遣牒诸路转运司,严行告示。」

应命史馆抄录出所缺书籍的名目,在待漏院张挂公示,并派发文牒到各路转运司,严格予以告示。"

时直集贤院李建中上表,以所写太清楼群书恐有谬滥,乞更选择。直宗因阅书目,见亡书尚多,特有是命。

当时直集贤院李建中上表,认为所抄写的太清楼群书恐怕有讹误冗滥之处,请求重新加以选择校订。真宗因此查阅书目,见散失的书籍仍然很多,特意下达了这道诏令。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火,延燔崇文院秘阁,于皇城外别建外院,重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提举管勾。

大中祥符八年四月,荣王宫发生火灾,延烧到崇文院秘阁,于是在皇城之外另建外院,重新抄写书籍。命翰林学士陈彭年负责提举管勾此事。

彭年请募人以书籍鬻于官者,验真本酬其直,与顾笔工佣等。五百卷以上,优其赐。或艺能可采者,别奏候旨。于是献书者十九人,悉赐出身,及补三班。得万七百五十四卷。

陈彭年请求招募把书籍出售给官府的人,核验为真本后按价酬付钱款,与雇请抄书工匠的佣金相同。献书达五百卷以上的,给予优厚的赏赐。或者才艺技能可以录用的,另外奏请等候旨意。于是献书的人共十九人,都赐予出身,并补授三班的官职。共得书一万零七百五十四卷。

九月七日,以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男克勤为奉职。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枢密使王钦若闻其事故也。

九月七日,任命已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之子母克勤为奉职。母克勤上表进献《文选》、《六帖》、《初学记》的印刷雕版。这是因为枢密使王钦若听闻了此事的缘故。

天禧元年八月,提举勘书籍所言:「学究刘溥、侯惟哲献太清楼无本书各五百卷,请依前诏甄录。」从之。

天禧元年八月,提举勘书籍所上言说:"学究刘溥、侯惟哲各自进献太清楼所无的书籍各五百卷,请依照先前

」。

九月七日,以故国子祭酒知容州母守素男克勤为奉职。克勤表进《文选》、《六帖》、《初学记》印板。枢密使王钦若闻其事故也。

天禧元年八月,提举勘书籍所言:「学究刘溥、(候)[侯]惟哲献太清楼无本书各五百卷,请依前诏甄录。」从之。

十二月,王钦若言:「进纳书籍,元敕以五百卷为数,许与安排。后来进纳并多,书籍繁杂,续更以太清楼所少者五百卷为数,往往伪立名目,妄分卷帙,多是近代人文字,难以分别。今欲别具条贯,精访书籍。」从之。

二年五月,长乐郡主献家藏书八百卷,赐钱三十万。以书藏秘阁。

五年六月,景德寺僧溥清献其祖库部员外郎陈鄂所撰《四库韵对》九十八卷印板,诏赐钱十万,度行者一人。

仁宗景佑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张观等言:「看详馆阁书籍内古书或缺少三五卷,便成不全部帙。欲据见少卷数晓示,许人诣馆投纳。」从之。

谬重复,并从删去。朕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以今秘府所藏,比唐开元旧录,遗逸尚多。宜开购赏之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并许上馆阁所阙书。每卷支绢一疋, 嘉佑五年八月,诏曰:「国家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建隆之初,三馆聚书,仅纔万卷。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募异本,补缉渐至。景佑中,尝诏儒臣校定篇目,

及五百卷,特与文(武)资内安排。」先是,谏官吴及乞降三馆秘阁书目,付诸郡长吏,于所部求访遗书。故降是诏。

六年八月,诏三馆、秘阁校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书有不完者,访求之。

十二月,诏两制看详天下所上应募之书,择其可取者,付编校官覆校,写充定本。编校官常以一员专管勾定本。(以上《国朝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诏两淛、成都府路有民间镂板奇书,令漕司取索,送秘书省。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言:「汉着《七略》,凡为书三万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入)[八]万九千六百卷。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之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距今未远也,按籍而求之,十纔六七,号为全本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门)[阙]逸之数浸多。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选文学博雅之士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或官给笔札,即其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从之。

政和二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赵存诚言:「诸州取访遗书,乞委监官总领,庶天下之书,悉归秘府。」从之。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诏:「朕惟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记求亡逸。

译的诏令予以甄别录用。"朝廷依从了。

十二月,王钦若言:「进纳书籍,元敕以五百卷为数,许与安排。后来进纳并多,书籍繁杂,续更以太清楼所少者五百卷为数,往往伪立名目,妄分卷帙,多是近代人文字,难以分别。今欲别具条贯,精访书籍。」从之。

十二月,王钦若上言说:"进献缴纳书籍,原来的敕令以五百卷为标准数额,允许给予安排。后来进献缴纳的人渐渐增多,书籍繁杂,接着又改以太清楼所缺的五百卷为标准,往往有人假立书名,胡乱划分卷帙,多是近代人的文字,难以分辨真伪优劣。如今想另行制定条例规章,精心访求书籍。"朝廷依从了。

二年五月,长乐郡主献家藏书八百卷,赐钱三十万。以书藏秘阁。

天禧二年五月,长乐郡主进献家藏书八百卷,朝廷赐钱三十万。把书收藏于秘阁。

五年六月,景德寺僧溥清献其祖库部员外郎陈鄂所撰《四库韵对》九十八卷印板,诏赐钱十万,度行者一人。

天禧五年六月,景德寺僧人溥清进献其祖父库部员外郎陈鄂所撰《四库韵对》九十八卷的印刷雕版,下诏赐钱十万,并给予一名度牒名额剃度僧人。

仁宗景佑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张观等言:「看详馆阁书籍内古书或缺少三五卷,便成不全部帙。欲据见少卷数晓示,许人诣馆投纳。」从之。

仁宗景祐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张观等上言说:"查核详审馆阁的藏书,其中有些古书或缺少三五卷,就成了不完整的部帙。想根据现存所缺的卷数予以公告晓示,允许人们前往馆阁投献缴纳。"朝廷依从了。

嘉佑五年八月,诏曰:「国家承五代之后,简编散落。建隆之初,三馆聚书,仅纔万卷。祖宗平定列国,先收图籍,亦尝分遣使人,屡下诏令,访募异本,补缉渐至。景佑中,尝诏儒臣校定篇目,谬重复,并从删去。朕听政之暇,无废览观。然以今秘府所藏,比唐开元旧录,遗逸尚多。宜开购赏之科,以广献书之路。应中外士庶之家,并许上馆阁所阙书。每卷支绢一疋,及五百卷,特与文资内安排。」

嘉祐五年八月,下诏说:"国家承接五代战乱之后,典籍简册多有散失。建隆初年,三馆聚集的藏书,仅仅才一万卷。祖宗平定各割据政权时,最先收缴图书典籍,也曾多次分遣使者,屡次下达诏令,访求募集各种异本,逐渐补充搜集齐全。景祐年间,曾下诏命儒臣校订篇目,凡有谬误重复的,都予以删去。朕在处理政务之余,也不废弃阅览典籍。然而如今秘府所藏,比起唐代开元年间的旧书目,散失遗漏的仍然很多。应当开设购募奖赏的科目,以扩大献书的途径。凡朝廷内外士人百姓之家,都允许进献馆阁所缺的书籍。每卷支给绢一匹,献书达到五百卷的,特别给予文资官职的安排。"

先是,谏官吴及乞降三馆秘阁书目,付诸郡长吏,于所部求访遗书。故降是诏。

此前,谏官吴及请求颁降三馆秘阁的书目,交付各郡的长官,在所辖地区访求散佚的书籍。所以颁下了这道诏令。

六年八月,诏三馆、秘阁校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书有不完者,访求之。

嘉祐六年八月,下诏命三馆、秘阁校勘宋、齐、梁、陈、后魏、后周、北齐七史,其中有不完整的书籍,予以访求补齐。

十二月,诏两制看详天下所上应募之书,择其可取者,付编校官覆校,写充定本。编校官常以一员专管勾定本。(以上《国朝会要》)

十二月,下诏命两制官员查核详审天下所进献的应募书籍,选择其中可取的,交付编校官覆核校勘,抄写成为定本。编校官常设一名专门负责管理定本事务。(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诏两淛、成都府路有民间镂板奇书,令漕司取索,送秘书省。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四日,下诏命两浙、成都府路凡有民间雕版刊印的珍奇书籍,命转运司搜取索求,送交秘书省。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言:「汉着《七略》,凡为书三万三千九百卷。隋所藏至三十七万卷,唐开元间八万九千六百卷。

大观四年五月七日,秘书监何志同上言说:"汉代所著《七略》,收录的书籍共三万三千九百卷。隋代所藏的书籍多达三十七万卷,唐代开元年间有八万九千六百卷。

庆历间尝命儒臣集四库为籍,名之曰《崇文总目》,凡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庆历距今未远也,按籍而求之,十纔六七,号为全本者,不过二万余卷。而脱简断编,亡散阙逸之数浸多。

庆历年间曾命儒臣汇集经、史、子、集四库编成书目,命名为《崇文总目》,共收录三万零六百六十九卷。庆历年间距今并不遥远,依照书目查访,也仅能找到十分之六七,号称完整的版本,不过二万余卷。而残缺散乱的简册,散失阙漏的数量正逐渐增多。

谓宜及今有所搜采,视庆历旧录,有未备者,颁其名数于天下,选文学博雅之士求访。总目之外,别有异书,并借传写,或官给笔札,即其家传之。就加校定,上之策府。」从之。

我认为应当趁现在有所搜集采录,对照庆历旧目录,凡有未收齐备的,将书名数目颁布到全国,选派通晓文学、学识渊博的人士进行访求。总目之外,另有一些珍异书籍,一并借来传抄,或者由官府提供纸笔,让其本人家中誊写。收集到后就地加以校订,进呈国家藏书之府。"朝廷依从了。

政和二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赵存诚言:「诸州取访遗书,乞委监官总领,庶天下之书,悉归秘府。」从之。

政和二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赵存诚上言说:"各州访求散佚的书籍,请求委派监官统一总领此事,希望天下的书籍,都能收归秘府收藏。"朝廷依从了。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诏:「朕惟太宗皇帝底定区宇,作新斯文,屡下诏书,记求亡逸。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传。

宣和四年四月十八日,下诏说:"朕想到太宗皇帝平定天下之后,振兴斯文,屡次下达诏书,记录访求散佚的典籍。国家册府、经史子集四部的收藏,几乎能比得上古代。但历年既久,有关衙署因习以为常而疏忽,

册府、四部之藏,庶几乎古。历岁寖久,有司翫习,多致散缺。私室所閟,世或不传。可令郡县谕旨访求,许士民以家藏书所在

自陈,不以卷(秩)[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递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以崇奖。其书录毕给还。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令礼部疾速遍牒施行。」

五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言:「奉旨搜访士民家藏书籍,悉上送官,参校有无,募工缮写,藏之御府。近荥州助教张颐进五百四卷,开封府进士李东进六百卷,与三馆秘阁参校,内张颐二百二十一卷,李东一百六十二卷,委系阙遗,乞加褒赏。」诏张颐赐进士出身,李东补迪功郎。

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秘书省言:「取索到王阐、〔张宿〕等家藏书张宿:原缺,依苗校「据《通考》卷一七四及本条下文补」。,与三馆秘阁见管帐目比对到所无书六百五十八部、一千五十一册轴,计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秘书省官校勘得并系善本。看详逐人家藏书籍,比前后所进书数稍多。」诏王阐补承务郎,张宿补迪功郎。(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十日,上谕辅臣及吴说写大字,张守曰:「臣昨闻圣训,欲就苏迟宣取苏轼书。迟近将到数轴,未敢投进。」上曰:「可令进来(试)[轼]书无非正论,言皆有益。朕不独取其字画之工而已。」

绍兴元年三月十八日,进士何克忠上《太祖皇帝实录》四册,《国朝宝训》一十二册,《名臣列传》二册,《国朝会要》三册。诏:「何克忠所献书,内《会要》虽系节本,当文籍残缺之际,首先投进,可特与补下州文学。其

书付秘书省,仍令录本进入。」

六月十六日,故右金吾卫上将军张楙妻镇国夫人王氏,以亡夫家藏六朝《实录》、《会要》、《国史志》等书计二百二十二册来上。诏令礼部降度牒十道付张楙家,其书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四日,处州缙云县若澳巡检唐开上王珪《重修国朝会要》三百卷,诏再与转一官。其书降付秘书省。仍令本省录本进入。

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蒙上《太祖皇帝(五)[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诏送秘书省。既而赐蒙空名度牒五道,不受,乞白身补官恩例。诏与循一资。

十一月八日,太常少卿赵子(画)[昼]等言:「本寺见阙陈祥道《理书》、《开元礼》、《义镜》、《礼义》,罗礼《粹通典》、《开宝通礼》、《三礼图》、《郊庙奉祀礼文》、《国朝会要》王珪、章得象编。

译导致藏书多有散失缺漏。而私人家中密藏的珍本,世上有的也不曾流传于外。

可令郡县谕旨访求,许士民以家藏书所在自陈,不以卷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举秘书省以闻,听旨递进。可备收录,当优与支赐。或有所秘未见之书,有足观采,即命以官,议以崇奖。其书录毕给还。

可命各郡县传达旨意加以访求,允许士人百姓自行陈报家中所藏书籍的所在,不论卷帙多少,先详列篇目呈报提举秘书省,等候旨意再逐级递呈进上。凡可以收录入藏的,应当给予优厚的赏赐支付。有的家中秘藏尚未流传于世的书籍,如果内容值得采录,就命以官职,商议给予崇高的奖赏。这些书籍在抄录完毕后归还原主。

若率先奉行,访求最多州县,亦具名闻。庶称朕表章阐绎之意。令礼部疾速遍牒施行。」

如果有率先遵旨奉行、访求书籍最多的州县,也要一并具名上报朝廷。这样才符合朕表彰、阐扬文教的本意。命礼部迅速将此文牒遍发各地施行。"

五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言:「奉旨搜访士民家藏书籍,悉上送官,参校有无,募工缮写,藏之御府。

宣和五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上言说:"奉旨搜访士人百姓家中所藏的书籍,全部呈送官府,参照校对馆中有无收藏,招募工匠抄写,收藏于御府。

近荥州助教张颐进五百四卷,开封府进士李东进六百卷,与三馆秘阁参校,内张颐二百二十一卷,李东一百六十二卷,委系阙遗,乞加褒赏。」诏张颐赐进士出身,李东补迪功郎。

近来荥州助教张颐进献书籍五百零四卷,开封府进士李东进献六百卷,与三馆秘阁的藏书参照校对,其中张颐的书籍有二百二十一卷、李东的书籍有一百六十二卷,确实是馆中所缺失遗漏的,请求加以褒扬奖赏。"下诏赐张颐进士出身,李东补授迪功郎。

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秘书省言:「取索到王阐、张宿等家藏书,与三馆秘阁见管帐目比对到所无书六百五十八部、一千五十一册轴,计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及集秘书省官校勘得并系善本。看详逐人家藏书籍,比前后所进书数稍多。」诏王阐补承务郎,张宿补迪功郎。(以上《续国朝会要》)

宣和七年四月九日,提举秘书省上言说:"取索到王阐、张宿等人的家藏书籍,与三馆秘阁现管藏书的账目比对,得出馆中所无的书籍六百五十八部、一千零五十一册轴,共计二千四百一十七卷,并召集秘书省官员校勘,确认都是善本。查核详审各人所献的家藏书籍,比前后历次所进献的书籍数量都要稍多。"下诏王阐补授承务郎,张宿补授迪功郎。(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十日,上谕辅臣及吴说写大字,张守曰:「臣昨闻圣训,欲就苏迟宣取苏轼书。迟近将到数轴,未敢投进。」上曰:「可令进来。轼书无非正论,言皆有益。朕不独取其字画之工而已。」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十日,皇上谕示辅臣以及吴说要书写大字,张守说:"臣昨日听闻圣上训示,想要就近向苏迟宣召取用苏轼的书法作品。苏迟近日已带来数轴,尚未敢呈送进上。"皇上说:"可命他呈送进来。苏轼的书法作品所写的内容都是正当的议论,所言的道理都对世事有益。朕不仅仅是取其书法字画的精妙而已。"

绍兴元年三月十八日,进士何克忠上《太祖皇帝实录》四册,《国朝宝训》一十二册,《名臣列传》二册,《国朝会要》三册。诏:「何克忠所献书,内《会要》虽系节本,当文籍残缺之际,首先投进,可特与补下州文学。其书付秘书省,仍令录本进入。」

绍兴元年三月十八日,进士何克忠进献《太祖皇帝实录》四册,《国朝宝训》十二册,《名臣列传》二册,《国朝会要》三册。下诏说:"何克忠所献的书籍,其中《会要》虽然是节略本,但正当典籍残缺之际,能率先呈送进献,可特别给予补授下州文学的职位。这些书交付秘书省收藏,仍命抄录副本呈进宫中。"

六月十六日,故右金吾卫上将军张楙妻镇国夫人王氏,以亡夫家藏六朝《实录》、《会要》、《国史志》等书计二百二十二册来上。诏令礼部降度牒十道付张楙家,其书付秘书省。

六月十六日,已故右金吾卫上将军张楙的妻子镇国夫人王氏,把亡夫家中所藏六朝《实录》、《会要》、《国史志》等书共二百二十二册进献朝廷。下诏命礼部颁降度牒十道交付张楙家,这些书籍交付秘书省收藏。

七月二十四日,处州缙云县若澳巡检唐开上王珪《重修国朝会要》三百卷,诏再与转一官。其书降付秘书省。仍令本省录本进入。

七月二十四日,处州缙云县若澳巡检唐开进献王珪所编《重修国朝会要》三百卷,下诏再给予转授一官的奖赏。这部书发交秘书省收藏,仍命本省抄录副本呈进宫中。

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蒙上《太祖皇帝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一十册。诏送秘书省。既而赐蒙空名度牒五道,不受,乞白身补官恩例。诏与循一资。

九月十三日,将仕郎黄蒙进献《太祖皇帝实录》五十卷、《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真宗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仁宗皇帝实录》二百卷、《英宗皇帝实录》三十卷、《天圣南郊卤簿册记》十册。下诏送交秘书省收藏。随后赐给黄蒙空名度牒五道,黄蒙不肯接受,请求按平民补官的恩例予以奖赏。下诏给予循一资的奖励。

十一月八日,太常少卿赵子昼等言:「本寺见阙陈祥道《理书》、《开元礼》、《义镜》、《礼义》,罗礼《粹通典》、《开宝通礼》、《三礼图》、《郊庙奉祀礼文》、《国朝会要》王珪、章得象编。《六典礼阁新编》续编附。政和、宣和续编《太常因革礼》、《大观礼书》、并看详。《六家谥法》、《政和续编会要》、《开元礼百问》、《太常新礼》、《江都集礼》、《曲台礼》、《宗藩庆系录》、《开元礼义纂》、《五礼精义》。切虑臣僚之家有誊写本,许令投进。乞依昨进《会要》体例

《六典礼阁新编》续编附。政和、宣和续编《太常因革礼》、《大观礼书》、并看详。《六家谥法》、《政和续编会要》、《开元礼百问》、《太常新礼》、《江都集礼》、《曲台礼》、《宗藩庆系录》、《开元礼义纂》、《五礼精义》。切虑臣僚之家有誊写本,许令投进。乞依昨进《会要》体例推恩。」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诏:「御前图籍,以累经迁徙,散亡殆尽。访闻平江府贺铸家所藏,见行货之于道涂。可委守臣尽数收买,秘书省送纳。」已而将仕郎贺廪以所藏书籍五千卷上之,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廪仍令吏部先次注

合入近便差遣。

三月四日,故太常少卿曾▯▯也男温夫以家藏累朝典籍二千余卷来上,诏并送秘书监收管。温夫与补将仕郎。

七月一日,太平州芜湖县进士韦许上家藏太宗皇帝御书并书籍,诏特补迪功郎。

十月九日,右司(监)[谏]刘棐言:「臣少尝游蜀,见眉州进〔士〕杜谔萃八十余家《春秋》之说,而又自立说以断之。愿诏宣抚处置使司上其书各十部,留之禁中,颁之经筵。赐秘书省国子监等处。」诏札与张浚,如有本,令津发前来。

十一月二十三日,秘书少监洪炎言:「福州故相余深、泉州故相赵梃之,家藏国史实录善本。严州前执政薛昂,收书亦广。太平州芜湖县僧寺寄收蔡京书籍,望下逐州,谕令来上,优加恩赉。内有蔡京寄书,乞令本路转运司差官前去根取。」从之。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曰:「湖州管下故执政林摅家有道君皇帝御书,太祖以来国史、实录、国朝会要等书,及历代经、史、子、集书(集)[籍]全备。开元寺有仁宗皇帝御书一大匣,道场山天圣、报本二寺各有祖宗御书。令本州岛守臣,劝诱献纳。」

二月六日,臣僚言:「切知韩琦家书有《二府忠义》百卷,所谓嘉谋嘉猷,皆在于

译推恩。」从之。

十一月八日,太常少卿赵子昼等上言说:"本寺现缺陈祥道《理书》、《开元礼》、《义镜》、《礼义》,罗礼《粹通典》、《开宝通礼》、《三礼图》、《郊庙奉祀礼文》、王珪与章得象所编的《国朝会要》(附续编《六典礼阁新编》)、政和及宣和续编的《太常因革礼》、《大观礼书》以及相关的看详文字、《六家谥法》、《政和续编会要》、《开元礼百问》、《太常新礼》、《江都集礼》、《曲台礼》、《宗藩庆系录》、《开元礼义纂》、《五礼精义》。恐怕臣僚之家藏有抄写本,希望允许他们进献。请求依照先前进献《会要》的体例给予推恩奖赏。"朝廷依从了。

二年二月二日,诏:「御前图籍,以累经迁徙,散亡殆尽。访闻平江府贺铸家所藏,见行货之于道涂。可委守臣尽数收买,秘书省送纳。」已而将仕郎贺廪以所藏书籍五千卷上之,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廪仍令吏部先次注合入近便差遣。

绍兴二年二月二日,下诏说:"御前所藏的图书典籍,因多次辗转迁移,散失殆尽。访闻平江府贺铸家中所藏的图书,如今正在沿途贩卖。可委派地方长官全部收买,送交秘书省收纳。"随后将仕郎贺廪把家藏书籍五千卷进献朝廷,下诏给予贺氏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贺廪仍命吏部优先安排注授就近便利的差遣。

三月四日,故太常少卿曾〇〇也男温夫以家藏累朝典籍二千余卷来上,诏并送秘书监收管。温夫与补将仕郎。

三月四日,已故太常少卿曾某的儿子曾温夫把家藏历朝典籍二千余卷进献朝廷,下诏一并送交秘书监收藏保管。曾温夫补授将仕郎。

七月一日,太平州芜湖县进士韦许上家藏太宗皇帝御书并书籍,诏特补迪功郎。

七月一日,太平州芜湖县进士韦许进献家藏的太宗皇帝御书及书籍,下诏特别补授迪功郎。

十月九日,右司谏刘棐言:「臣少尝游蜀,见眉州进士杜谔萃八十余家《春秋》之说,而又自立说以断之。愿诏宣抚处置使司上其书各十部,留之禁中,颁之经筵。赐秘书省国子监等处。」诏札与张浚,如有本,令津发前来。

十月九日,右司谏刘棐上言说:"臣年少时曾游历蜀地,见眉州进士杜谔汇集了八十多家关于《春秋》的解说,并且又提出自己的见解加以论断。希望下诏命宣抚处置使司呈进这部书各十部,留在宫中,颁给经筵讲读使用,并赐给秘书省、国子监等处。"下诏命行文张浚,如果有底本,就命他派人送来京城。

十一月二十三日,秘书少监洪炎言:「福州故相余深、泉州故相赵梃之,家藏国史实录善本。严州前执政薛昂,收书亦广。太平州芜湖县僧寺寄收蔡京书籍,望下逐州,谕令来上,优加恩赉。内有蔡京寄书,乞令本路转运司差官前去根取。」从之。

十一月二十三日,秘书少监洪炎上言说:"福州已故宰相余深、泉州已故宰相赵梃之,家中藏有国史实录的善本。严州前执政薛昂,所收藏的书籍也很广博。太平州芜湖县的寺院寄放收藏着蔡京的书籍,希望下达各州,晓谕命他们呈缴进献,给予优厚的恩赏赐予。其中寄放的蔡京书籍,请求命本路转运司派遣官员前往追取。"朝廷依从了。

三年正月十二日,诏曰:「湖州管下故执政林摅家有道君皇帝御书,太祖以来国史、实录、国朝会要等书,及历代经、史、子、集书籍全备。开元寺有仁宗皇帝御书一大匣,道场山天圣、报本二寺各有祖宗御书。令本州岛守臣,劝诱献纳。」

绍兴三年正月十二日,下诏说:"湖州管辖下已故执政林摅家中藏有道君皇帝(徽宗)的御书,太祖以来的国史、实录、国朝会要等书籍,以及历代经、史、子、集各类书籍齐全完备。开元寺藏有仁宗皇帝御书一大匣,道场山的天圣、报本二寺各藏有祖宗御书。命本州长官,劝导诱导他们进献缴纳。"

二月六日,臣僚言:「切知韩琦家书有《二府忠义》百卷,所谓嘉谋嘉猷,皆在于……」

二月六日,有臣僚上言说:"据悉韩琦家中藏书有《二府忠义》一百卷,其中所记载的美好谋略、美好治道,都记录在……"(原文至此中断)

是。而世不传,独琦之孙梠有之。乞诏梠取索真本,付秘书省誊录投进。候录毕,却行给还本家。」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右司员外郎刘岑言:「切惟祖宗创业之初,开三馆以储未见之书。艰难以来,兵火百变,文书之厄,莫甚

译是的。但这部书世间已不流传,只有韩琦的孙子韩梠家中藏有此书。请求下诏命韩梠取出真本,交付秘书省抄录后进呈朝廷。等抄录完毕,再发还给他家。」皇上依从了这个建议。

四月二十一日,右司员外郎刘岑上言说:「臣深切地想到,祖宗开创基业之初,设立三馆来收藏世间未曾见过的书籍。自国家多难以来,兵火屡经变乱,典籍文书所遭受的厄难,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今日。虽三馆之制具在,而向来之书画亡。乞诏四方求遗书,以实三馆。果得异书,且应时用,则酬以厚赏。」从之。

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上家藏道君皇帝御书承奉郎:苗校据《中兴圣政》卷一三、《建炎要录》卷六五补「左」字。、御画、御笔札答共七轴,并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及古文文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俨仍令吏部先次与合入近便差遣。

七月六日,秘书少监曾统等言:「伏闻前任本省官洪楫,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实录》、神宗、哲宗两朝国史、哲宗《实录》、国朝典章、故事文字,望取索名件,官给纸札,借本缮写各一部。仍选差官校对,赴本省收藏。」从之。

十月二十三日,知静江府许中上《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一部,《政和修定谥法》一部,《宣和重修卤簿记》一部。诏《国朝会要》送中书门下省,准备检照,《谥法》并《卤(部国)[簿]记》并送秘书省。

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赴居郎常同言:「渡江以来,始命搜访典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得于搢绅士庶之家,残缺之余,补缉仅足,良亦艰矣。然今三馆、秘阁、尚书、佛庐签轴苟简,藏贮不精。且宅都未定,有迁徙之虑,闾阎相比,有延烧之虞。一旦守护不谨,则累朝盛典,又复散落矣。臣愚谓宜少给笔札之费,别录副贰之书,藏之名山道观、僧寺,依收掌御书例,量赐拨放,以酬守护之劳。庶使国朝之书,永久常存,不至散缺。」诏比搜访到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令史馆各抄录二本。一本进入,一本付秘书

省。

五年闰二月十二日,诏史馆、秘书省:「四库书籍未备,令下诸路州县学,及民间见收藏官书,并(开)[刊]到书板,不以经、史、子、集、小说异(时)[书],仍具目录一本,申纳秘书省。」

三月十九日,承节郎毛刚中上仁宗皇帝康定中于(殿)[观]文殿所纂《鉴古图记》一十卷,诏特转一官。

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取索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藏《哲宗皇帝实录》缴进。

七月二十八日,僧宝月上《李卫公必胜集》、《兵钤》、《水镜》、《武略要义》、《管子》、《青田记》、《墨子》、《鬼谷子》、《风云论》曹武祖《新书》、诸葛亮《玉局通关秘诀》、郭元振《安边策》、《六宾集》、《平胡策》、论天地、龙虎、风云、鸟水、六花、八阵等营图阵图凡三十九种,诏宝月特补下州文学。初,枢(秘)[密]院言:「其僧宝月,乃国初功臣史珪之后,自来传习家藏古(令)[今]兵书。当国家艰难之时,不吝所有,尽出投献,其志可嘉,仍能通晓意义。」故有是命。

九月四日,大理评事诸葛行仁献《册府元龟》等书凡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卷,诏与本家将仕郎恩泽一名。

译今天,虽然三馆的制度都还完备,但从前收藏的书画却已经散失了。请求下诏向四方征求遗留的书籍,以充实三馆。如果真能得到珍稀的图书,并且能及时派上用场,就给予丰厚的奖赏。」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五月一日,承奉郎林俨进献家中收藏的道君皇帝(宋徽宗)御书、御画、御笔手札答共七轴,以及祖宗实录、国朝会要、国史等,还有古文典籍二千一百二十二卷。诏令赐给他本家一名将仕郎的恩泽,林俨也命吏部优先给予就近方便的差遣。

七月六日,秘书少监曾统等人说:「听闻本省前任官员洪楫,藏有神宗皇帝朱墨本《实录》、神宗哲宗两朝国史、哲宗《实录》、国朝典章、故事文字等。希望向他索取这些书籍的名目,由官府提供纸张,借来抄写各一部。并选派官员校对,送到本省收藏。」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二十三日,知静江府许中进献《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一部,《政和修定谥法》一部,《宣和重修卤簿记》一部。诏令《国朝会要》送交中书门下省,以备查检核对,《谥法》和《卤簿记》都送秘书省。

绍兴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居郎常同说:「渡江以来,才开始下令搜寻访求典籍记录、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从缙绅士人百姓家中获得,在残缺之余,勉强补缀完整,也实在是很艰难的了。但如今三馆、秘阁、尚书省、佛寺中的卷轴装帧简陋,收藏也不够精细。而且都城尚未确定,有迁移的顾虑,民居相邻密集,有延烧的隐患。一旦守护不慎,那么历朝的盛典,又将再次散失了。臣愚见认为应当稍微拨给一些笔札的费用,另外抄录副本,收藏在名山的道观、寺庙里,依照收藏御书的先例,酌量给予拨付放赏,以酬谢守护的辛劳。这样才能使国朝的典籍,长久保存,不至于散失残缺。」诏令将近来搜访得到的祖宗正史、实录、宝训、会要,命史馆各自抄录两本。一本进呈朝廷,一本交付秘书省。

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二日,诏令史馆、秘书省:「四库书籍尚未齐备,命令下达各路州县学,以及民间现存收藏的官府刊行的书籍,以及刊刻的书板,不论是经、史、子、集、小说等各类书籍,都要开具一份目录,呈报秘书省。」

三月十九日,承节郎毛刚中进献仁宗皇帝康定年间在观文殿所编纂的《鉴古图记》十卷,诏令特别升转一官。

五月三日,诏令婺州向已故直龙图阁赵明诚家中索取所藏的《哲宗皇帝实录》缴纳进呈。

七月二十八日,僧人宝月进献《李卫公必胜集》、《兵钤》、《水镜》、《武略要义》、《管子》、《青田记》、《墨子》、《鬼谷子》、《风云论》、曹武祖《新书》、诸葛亮《玉局通关秘诀》、郭元振《安边策》、《六宾集》、《平胡策》,以及论天地、龙虎、风云、鸟水、六花、八阵等营图阵图共三十九种,诏令特补宝月为下州文学。当初,枢密院上奏说:「这个僧人宝月,是国初功臣史珪的后代,一直传习家藏的古今兵书。在国家艰难之时,他毫不吝惜所藏,全部拿出来进献,他的志向值得嘉奖,而且他还能通晓这些书的意义。」所以有这样的任命。

九月四日,大理评事诸葛行仁献上《册府元龟》等书共一万一千五百一十五卷,诏令赐给他本家一名将仕郎的恩泽。

绍兴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诏令:「史馆现在缺少元佑七年十一月至十二月、元佑

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史馆见阙元佑七年十一月至(二十)[十二]月、元佑八年一全年实录文字,应臣僚士庶有收藏者,许赴史馆送纳。其先到者,与转一官。如不愿转官,或白身人,与恩泽一资。仍并与升擢差(遗)[遣]。」从史馆修撰范冲请也。

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李弥(孙)[逊]缴王问改正审量追官不当状。先是,宣和间,于王问取书万卷,补问承务郎。吏部以近有诸葛行

仁进书,止补迪功郎为不伦,追问两官。问(欣)[诉]之,得旨改正。上因谓宰臣曰:「搜访书籍,自亦美事。朕遭多难,方右武之时,故行仁之赏,不得不薄。太上皇朝承平无事,留意坟典,因人献书,而授一京官,亦不为过也。然既有论驳,可止镌一官。」

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平江府吴江县进士李德光上《真宗皇帝语录》及五帝功臣绘像图,共二册,诏送史馆。

五月四日,史馆言:「见阙神宗正史地理而下十三志,及哲宗一朝纪、志、列传全书。窃见中原初复,东京及诸州旧史必有存者。望委留司,于国史院秘书省等处检寻上件正史。如无正本,但有副本净草,或部秩不全,并差人津发前来。仍乞下臣僚之家,搜访投进,降付本馆,优与推恩。」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鉌言:「窃见国朝会要备载祖宗以来良法美意,凡故事之损益,职官之因革,与夫礼乐之文,赏罚之章,宪物容典,纤细毕具,粲然一王之法,永贻万世之传。今朝廷讨论故事,未尝不遵用此书。比经兵火之余,公私所藏,类皆散逸。深虑岁月既久,寝成湮坠。望诏秘书省,令访求善本,精加雠校。」从之。

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福州故相余深家有收藏监书,可委万庭实说谕投进,据所进取旨推恩。

十三年闰四月一日,诏沈嘉猷进监本《春秋三传》,可令户部倍赐束帛。

三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吴说上殿札子,理会搜求书籍,云湖、台之间,

寄居士大夫家多有之。缘无立定恩赏,人家不肯将出。卿等可令捡会太宗朝搜访遗书推赏之制,依仿立定。」

十二月,诏绍兴府陆寘家藏书甚多,令本府取(睦)[目]录缴申秘书省,据现阙数,许本家投进。仍委帅臣关借,誊写缴奏。陆寘子孙散居它州,令守臣依此施行。

二十五日,权发遣盱眙军向子(固)言:「比降旨,令秘书省以《唐艺文志》乃《崇文总目》,据所阙者,榜之捡鼓院,许外路臣庶以所藏上项之书投献。尚恐远方不知所阙名籍,难于搜访抄录。望下本省,以《唐艺文志》及《崇文总目》应所阙之书,注阙字于其下,镂板降付诸州军,照应搜访。」从之。

七月九日,内降诏曰:「国家用武开基,右文致治,自削平于僭伪,悉收籍其图书。

译八年整整一年的实录文字,凡有臣僚士人百姓收藏的,允许送到史馆缴纳。先送到的,给予升转一官。如果不愿升官,或是没有官身的百姓,给予一次恩泽。并且都给予升擢差遣。」这是听从史馆修撰范冲的请求。

绍兴七年十一月十八日,李弥逊呈缴王问改正审量追官不当的状文。此前,宣和年间,朝廷向王问索取书籍一万卷,补授王问为承务郎。吏部因为近来有诸葛行仁进献书籍,只补授迪功郎,认为(对王问的授官)不相称,于是追夺王问两官。王问上诉此事,得到旨意予以改正。皇上于是对宰臣说:「搜访书籍,本来也是美事。朕遭逢多难,正当崇尚武功之时,所以对诸葛行仁的赏赐,不得不菲薄。太上皇朝天下太平无事,留意于典籍,因为有人献书,就授予一个京官,也不算过分。但既然已有议论驳正,可以只削减一官。」

绍兴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平江府吴江县进士李德光进献《真宗皇帝语录》以及五帝功臣绘像图,共两册,诏令送交史馆。

五月四日,史馆上奏说:「现在缺少神宗正史中地理志以下的十三志,以及哲宗一朝的纪、志、列传全书。私下认为中原刚刚收复,东京以及各州旧有的史书必定还有留存的。希望委托留守司,在国史院、秘书省等处查检寻找上述正史。如果没有正本,只要有副本的干净草稿,或者部帙不全,也都派人转发送来。同时请求下令给臣僚之家,搜访投献,下发交给本馆,从优给予酬劳。」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八月二十三日,起居舍人王鉌说:「私下见国朝会要完备记载了祖宗以来的良法美意,凡是典章制度的增损,职官的沿革,以及礼乐的条文,赏罚的章程,法度典章,纤细之处都一一具备,灿然成为一代的法典,永远流传后世。如今朝廷讨论旧有典章制度,没有不遵循采用这部书的。近来经过兵火之后,公私收藏的,大都散失遗逸。深恐年深日久,逐渐湮没失传。希望下诏秘书省,命令访求善本,精心加以校勘。」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绍兴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诏令福州已故宰相余深家中藏有秘府书籍,可以委派万庭实前往劝说其进献,根据所进献的书籍奏请旨意给予酬劳。

绍兴十三年闰四月一日,诏令沈嘉猷进献监本《春秋三传》,可以命户部加倍赐给布帛。

三日,皇上向辅臣宣谕说:「昨天吴说上呈奏札,谈到搜求书籍的事,说湖州、台州一带,寄居的士大夫家中大多藏有书籍。因为没有制定确切的恩赏,人家不肯拿出来。你们可以命人检索会同太宗朝搜访遗书推行奖赏的制度,仿照制定。」

十二月,诏令绍兴府陆寘家中藏书很多,命本府取来目录呈报秘书省,根据现今缺少的书目数量,允许陆家投献。同时委派帅臣借取,誊写后缴纳奏进。陆寘的子孙分散居住在其他州,命地方长官依此办理。

二十五日,权发遣盱眙军向子固说:「近来下达旨意,命秘书省依据《唐艺文志》和《崇文总目》,把所缺少的书目张榜公布在检鼓院,允许外地的臣民士庶把收藏的上述书籍投献。但恐怕远方之人不知道所缺的书目名称,难以搜访抄录。希望下达本省,把《唐艺文志》和《崇文总目》中所缺的书籍,在其下注明「阙」字,刻板颁发下达各州军,以便对照搜访。」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七月九日,

列圣相承,明诏屡下。广行访募,法汉氏之前规;精校遗亡,按开元之旧目。大辟献书之路,明张立赏〔之〕科。简编用出于四方,卷秩遂充于三馆。藏书之盛,视古为多。艰难以来,散夫无在。朕虽处干戈之际,不忘典籍之求。每令下于再三,十不得其四五。今幸臻于休息,宜益广于搜寻。夫监司总一路之权,郡守寄千里之重。各谕所部,悉上送官。苟多献于遗编,当优加于褒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先是,上谓辅臣曰:「向累降指挥,搜访遗书,至今未有到者。朕观国朝初承五代之后,文籍散缺,太宗皇帝留意于此。及得李煜、孟昶两处图籍,一时号称足备。又诏天下访求先贤墨迹,当

时升州等处,以羲、献而下十八人书迹及锺繇书《急就章》为献。南渡以来,祖宗御府旧藏,举皆散失。计士庶之家应有存者,可委诸路转运司,遍下逐州县寻访。如有投献,并令具名实封附递以闻。其所纳过,当义分等给赏。或命以官,或酬以帛。」至是降诏行下。

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上谕辅臣曰:「秘府书籍尚少,宜广求访。」秦桧曰:「陛下崇儒尚文,是宜四方翕然向化。」上曰:「崇儒尚文,治世急务。」李文会曰:「若非干戈偃息,此事亦未(是)[易]举也。」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左朝奉郎知建州李德昭以家藏南齐褚渊墨迹一轴来上,赐银绢一百疋两。

九月二十一日,秘书省言:「明州进士陈晹投献书籍七百五十六卷,并是本省合用之数。」诏与永免文解。

十月二日,普州安岳县进士秦真卿上家藏书明皇赐近臣古史三节,墨迹一轴,诏真卿与免文解一次。仍令本州岛支赐(锡)[钱]一千贯。

十一月三日,秘书省言:「忠训郎张棆投献书籍五十一种张棆:《建炎要录》卷一五四作「张抡」。,并系本省见阙数目。」奉诏与转一官。

闰十一月七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奉诏下诸路搜访遗书,(乃)[及]先贤墨迹图画。如愿径赴秘阁投献者,并许从本所保明,依故事推赏。不愿投献者,令所在州军借本,专委见任官一员,依本(下)所定下册样字体传写。候岁终,据已传录申发到,取卷秩最多、缮写如法,及最灭裂处,取旨赏罚。及臣僚藏书之家,仍乞从本所说谕,置

历逐旋关借,令所在州军差人如法送秘书省,候抄录毕给还。如遇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看详,如实系阙书并卷秩全备者,方许计数推赏。今(错)[措]陛下比岁以来屡下求书之令,然州县施行,未称上旨。盖州县以谓文籍之事,固非刑政所急,秘书之缴,初无赏罚之权,是以得而慢之。臣以谓宜以求书之政令,命以专行,施于四方,皆知有重。

译内降诏书说:「国家凭借武功开创基业,崇尚文教以致太平,自从平定僭伪政权以来,都已收集他们的图书典籍。历代先帝相继,屡次颁下明诏。广泛推行访求征募,效法汉朝前代的规制;精心校勘遗留散佚之书,参照开元年间旧有的书目。简策图书因此从四方涌出,卷帙于是充实于三馆。藏书的兴盛,比之古代更多。自从国家多难以来,散失殆尽,荡然无存。朕虽然身处兵戈战乱之际,也不曾忘记对典籍的访求。屡次下达诏令,却十次也难得到四五次的成效。如今幸而已经趋于休养生息,应当更加广泛地进行搜寻。监司总揽一路的权力,郡守肩负一方千里的重任。望各自晓谕所辖之地,全部送交官府。若能多献出遗留的典籍,当从优给予褒奖赏赐。特此下诏晓谕,望知悉此意。」此前,皇上对辅臣说:「先前屡次下达指挥,搜访遗书,至今还没有送到的。朕看国朝初年承接五代之后,文献典籍散失残缺,太宗皇帝留意于此。等到得到李煜、孟昶两处的图籍,一时号称充足完备。又下诏天下访求前代贤人的墨迹,当时升州等地,进献了王羲之、王献之以下十八人的书法真迹,以及锺繇书写的《急就章》。南渡以来,祖宗御府旧有的收藏,都已散失。料想士人百姓家中应当还有留存的,可以委托各路转运司,遍下所属州县寻访。如果有人投献,都要命其详实密封附递上报。所献纳的书籍,应当按等级分别给予赏赐。有的授予官职,有的酬以布帛。」到此便颁下诏书施行。

绍兴十四年七月二十九日,皇上对辅臣说:「秘府的书籍还是太少,应当广泛搜求访寻。」秦桧说:「陛下崇尚儒学、重视文教,理应使四方之人纷纷归化。」皇上说:「崇尚儒学重视文教,是治理国家的当务之急。」李文会说:「如果不是兵戈平息,此事也不易推行。」

绍兴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令左朝奉郎、知建州李德昭进献家藏的南齐褚渊墨迹一轴,赐给银绢一百匹两。

九月二十一日,秘书省上奏说:「明州进士陈晹投献书籍七百五十六卷,都是本省所需要的数目。」诏令永远免除他的文解考试资格限制。

十月二日,普州安岳县进士秦真卿进献家藏唐明皇赐给近臣的古史三节,墨迹一轴,诏令赐给秦真卿免除一次文解考试。并命本州支给钱一千贯。

十一月三日,秘书省上奏说:「忠训郎张棆投献书籍五十一种,都是本省现今所缺的书目。」奉旨给予升转一官。

闰十一月七日,提举秘书省秦桧说:「奉诏下达各路搜访遗书,以及前代贤人的墨迹图画。如果愿意直接送到秘阁投献的,都允许由本所保明,依照先例推恩奖赏。不愿意投献的,命所在州军借本,专门委派现任官员一人,依照本所规定的册样字体誊写。等到年终,根据已经传录呈报到的数量,取卷帙最多、抄写最符合规范的予以奖励,以及最草率马虎的予以处罚。至于臣僚藏书之家,仍请从本所出面劝说,设置簿册随时借用,命所在州军派人依法送到秘书省,等抄录完毕后归还原书。如果遇到投献来的书籍,先下发秘书省审查核实,如果确实是所缺之书并且卷帙完整齐备的,才准予计数推恩。如今措置陛下多年来屡次下达求书的诏令,但州县执行,未能称

臣一意总核,则一卷之书,必有受其功者。搜裒以献,当不敢后。」上谕辅臣曰:「可令秦 专领其事。私家所收书,亦甚爱惜,宜立赏以劝之。」至是, 条且行下。 置,欲行下逐路专委转运司,逐州军专委知、通广行搜访。仍每季具见行抄录名件申所。」并从之。先是,秘书省正字王曮言:「恭

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诏:「明州奉化县陈泰初投进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御集,共一百一十八册,与转一官。」上因〔谕〕辅臣曰:「书籍尚未备,宜有以劝诱之。可令秦 措置,(定)[立]定赏格,镂板行下。」既而提举秘书省比拟赏格,如投献到晋、唐墨迹真本者,取旨优异推恩。秘阁阙书善本,及二千卷者,有官人与转官,士人与永免文解,或免解。不及二千(石)[卷]以上者,比类增(灭)[减]推赏。如愿给者,总计工墨纸札,优与支给。诸路监司守臣求访到晋、唐(到)真迹及善本书籍,应得上件赏格者,比类推赏。其投献到书籍,先下秘书省校对,如委是善本,方许收留。

八月四日,诏:「闻四〔川〕藏书甚多四川:原缺「川」字。据本书崇儒四之三一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阎苍舒奏「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知其时四川地区为朝廷秘阁收书注目之重点。因补「川」字。又苗校据《建炎要录》卷一五五改为「西蜀」,亦通。」,宜委逐

路帅臣恪意搜访。仍令提举秘书省,每月检举催促。」

二十九年二十九年:本条应在二十五年条后。,诏:「昨降指挥,求访书籍,至令投献尚少。盖监司郡守视为不急,奉行灭裂,可检举申严行下。」

十月十二日,上因谕辅臣曰:「秘府求访书籍,近日来者稍多,前日所立赏格,宜更加劝诱,庶几继有来者。」

十九日,诏右文林郎贺廪献碑刻二百七十三本,与堂除差遣。

二(干)[十]五年二十五年:本条应移十八年后。,诏右迪功郎陈友迪投进(书)[所]藏书籍,特差监潭州南岳庙。

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眉州进士苏藻献《苏元老文集》二十五册、柳公权等书画三轴。又彭州进士王偃献蔡襄、未芾书、黄筌、孙知微等画,共一十五轴,望赐推恩。」诏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宗室秉义郎不 ▯角以家藏米芾临王羲之《破羌帖》来上,诏与优便遣。

十一月八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右迪功郎前严州建德县主簿钱云骙家首(必)[先]关借到阙书二千九百九十余卷,望量与推恩,以劝来者」。诏与循一资。

十八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进士武杰献李邕《披云帖》,已缴进。」诏与免文解一次。

三月一日,提举秘书省秦 言:「左迪功郎新(城)[成]都府司理参军郭师心献唐褚遂良临《黄〔庭〕经》一轴,已缴进。

译合圣意。这是因为州县认为文献典籍之事,本来不是刑政急务,秘书省的督促,起初又没有赏罚的权力,因此才会怠慢此事。臣认为应当把求书的政令,交由专人施行,推行于四方,使大家都知道朝廷对此十分重视。臣一心统筹核查,那么每一卷书,必定会有受赏的人。这样搜集献书,应当不敢落后。」皇上对辅臣说:「可以命秦桧专门负责此事。私人收藏的书籍,也十分珍惜爱护,应当设立奖赏来劝勉他们。」到此,便将这些条款颁布施行。设置的方案,打算下发到各路专门委托转运司,各州军专门委托知州、通判广泛搜访。并且每季度具报现行抄录的书目名件呈报本所。」都听从了这个建议。此前,秘书省正字王曮说:(原文残缺)

绍兴十六年七月十八日,诏令:「明州奉化县陈泰初投进神宗皇帝、哲宗皇帝御集,共一百一十八册,赐予升转一官。」皇上因此对辅臣说:「书籍还没有齐备,应当有办法加以劝诱。可以命秦桧筹划安排,制定奖赏标准,刻板颁行。」不久,提举秘书省拟定了奖赏标准:如果投献晋、唐墨迹真本的,奏请旨意从优推恩奖赏。秘阁所缺的善本书籍,达到两千卷以上的,有官职的人给予升转官职,士人给予永远免除文解考试,或免除解试。不到两千卷的,比照类推酌情增减推赏。如果愿意由官府支付费用的,总计工本笔墨纸札的费用,从优支给。各路监司守臣搜访到晋、唐真迹以及善本书籍的,凡够得上前述奖赏标准的,也比照推恩奖赏。所投献的书籍,先下发秘书省校对,如果确实是善本,才准予收留。

八月四日,诏令:「听说四川藏书极多,应当委派各路帅臣诚心尽意地搜访。并命提举秘书省,每月检查督促。」

(绍兴)二十九年,诏令:「先前下达指挥,搜求访问书籍,至今投献的还是很少。这是因为监司郡守把它看作不紧要之事,执行草率马虎,可以检举督查后严格下达执行。」

十月十二日,皇上于是对辅臣说:「秘府搜求访问书籍,近来送来的稍微多了一些,前些日子所定立的奖赏标准,应当更加以劝诱,希望能够继续有人送来。」

十九日,诏令右文林郎贺廪进献碑刻二百七十三本,赐予堂除差遣。

(绍兴)二十五年,诏令右迪功郎陈友迪进献所藏书籍,特地差他监潭州南岳庙。

十一月二十五日,提举秘书省秦桧说:「眉州进士苏藻献上《苏元老文集》二十五册、柳公权等人的书画三轴。又有彭州进士王偃献上蔡襄、米芾的书法,黄筌、孙知微等人的画作,共十五轴,希望给予推恩奖赏。」诏令给予永远免除文解考试。

绍兴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宗室秉义郎不□以家藏米芾临摹王羲之的《破羌帖》进献,诏令给予优便的差遣。

十一月八日,提举秘书省秦桧说:「右迪功郎、前严州建德县主簿钱云骙家中率先借出所缺书籍二千九百九十余卷,希望酌量给予推恩,以此来劝勉后来者。」诏令给予晋升一资。

绍兴十八年二月二日,提举秘书省秦桧说:「进士武杰进献李邕的《披云帖》,已经缴纳进呈。」诏令给予免除一次文解考试。

三月一日,提举秘书省秦桧说:「左迪功郎、新任成都府司理参军郭师心献上唐代褚遂良临摹的《黄庭经》一轴,已经缴纳进呈。请求给予推恩。」诏令给予晋升一资。(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乾道七年正月十

乞推恩。」诏与循一资。(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七年正月十日正月十日:该条,本书职官一八之五八至五九系于七年二月十一日。,国史院言:「本院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神宗皇帝昨在京所修正史帝纪、志、传等,并《四朝圣旨》

御笔及应干诏旨等文字。本院获降到指挥,许令投进。昨据资州助教杨志发缴进元佑宰臣吕大防家所藏神宗皇帝、哲宗皇帝两朝御笔,元佑皇太后遗诏,已蒙朝廷将杨志发特补荣州文学出官了当,委是优异。本院窃虑诸路州县臣僚士庶之家,有收得上件四朝文字,不知杨志发推恩因依,未肯投献。乞朝廷(等)[特]降指挥下礼部等:疑误。据文义改。,将杨〔志〕发推恩事(礼)[体]镂板,遍下诸路州军,专委知、通多出文榜晓谕搜访,许令投献,优与推恩。如文字详备者,亦乞将知、通推恩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兼(司)[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等言:「本院见修《四朝国史》,缘岁月深远,文字散逸,首尾考证甚难。今闻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乐于收书,勤于考古。尝纂《丁未录》,卷秩浩澣,起治平之末,迄靖康之元。其间议论更革,往往编年,该载殆备。乞给札传写。如见得此书果可以稽考四朝未尽事迹,即乞从本院保明,量加旌擢。不唯有助大典,亦足为学者之劝。」诏依。其合用纸札,令临安府应付。(以上《干道会要》)

淳熙三年五月九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李焘言:「见编修《四朝正史》,合要名臣墓志、行状、奏议、著述等文字照使。今询问得吏部侍郎徐度有自着《国纪》一百余卷,其子行简见在湖州寄居。乞下所属,给札抄录赴院,以备参照。」从之。

良言:「严州近 十一月二十四日,参知政事龚

刊《资治通鉴纪事》一书,乃袁枢所编。其书有补治道。或取以赐东宫,增益见闻。」诏本州岛印十部,仍以(卿)[印]本先次来上。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言:「伏见四川州郡藏书最多,皆是边防利害、修城制度、军器法式、专司法令,不可悉数,皆三馆所当有。臣在蜀时,见《泸州军器 模》一书,最为详备。乞下秘书省,录见有书目,送四川制置司,参对四路州军官书目录。如有所(关)[阙],即令本司抄写,赴秘书省收藏。」从之。

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言:「国家崇建馆阁,文治最盛。太上皇帝再造区夏,绍兴之初,已下借书分校之令。至十三年,诏求遗书。十六年,又定献书推赏之格。图籍于是备矣。然至今又四十年,承平滋久,四方之人,益以典籍为重。凡搢绅家,世所藏善本,监司郡守搜访得之,往往锓板,以为官书。

译日,国史院上奏说:「本院正在编修《四朝正史》,需要神宗皇帝当年在京城时所修撰的正史帝纪、志、传等,以及《四朝圣旨》御笔和相关的诏旨等文字。本院已获得批准,允许人们投进。此前有资州助教杨志发缴进元佑宰相吕大防家所藏的神宗皇帝、哲宗皇帝两朝御笔,元佑皇太后遗诏,已经蒙朝廷特别补授杨志发为荣州文学出官了结,这实在是十分优厚的待遇。本院担心各路州县的臣僚士人百姓之家,有收藏上述四朝文字的,因不知道杨志发受赏的缘由,而不肯投献。请求朝廷特别下达指挥给礼部等,将杨志发受赏之事刻板公布,遍发各路州军,专门委托知州、通判多出文告晓谕搜访,允许投献,从优给予推恩。如果所献文字详实完备的,也请求给予知州、通判推恩。」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二十二日,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赵雄等人说:「本院正在编修《四朝国史》,因为年代久远,文字散失,首尾考证十分困难。如今听说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喜好收藏书籍,勤于考证古事。曾编纂《丁未录》,卷帙浩繁,起于治平末年,止于靖康元年。其间的议论变革,大都按年编排,记载得很齐备。请求发给纸札抄写。如果确实认为这部书可以用来考证四朝未尽的事迹,就请从本院出面保明,酌量加以旌表擢升。这不仅对大典有帮助,也足以作为对学者的劝勉。」诏令依从此议。所需用的纸札,命临安府供给。(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淳熙三年五月九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李焘说:「正在编修《四朝正史》,需要名臣的墓志、行状、奏议、著述等文字以供查照使用。如今询问得知吏部侍郎徐度自己撰有《国纪》一百余卷,他的儿子徐行简现在寄居湖州。请求下达其所在地,发给纸札抄录送到本院,以备查照参考。」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二十四日,参知政事龚茂良说:「严州近来刊印《资治通鉴纪事》一书,是袁枢所编。这部书对治国之道有所裨益。可以拿来赐给东宫太子,增长见闻。」诏令本州印制十部,并把印本先行送呈进上。

淳熙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吏部侍郎阎苍舒说:「臣看到四川各州郡藏书最多,都是关于边防利害、修城制度、军器法式、专门法令的书籍,多得数不清,都是三馆所应当有的。臣在蜀地时,看到《泸州军器□模》一书,最为详备。请求下达秘书省,抄录现有的书目,送到四川制置司,与四路州军的官书目录相互参对。如有所缺的,就命本司抄写,送到秘书省收藏。」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

淳熙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秘书郎莫叔光说:「国家崇尚兴建馆阁,文治最为兴盛。太上皇帝重整天下,绍兴初年,已经颁下借书分校的诏令。到十三年,下诏求取遗书。十六年,又制定了献书推恩奖赏的标准。图书典籍因此得以齐备。但到如今又过了四十年,太平日久,四方之人,更加看重典籍。凡是士大夫之家,世代所藏的善本,监司郡守搜访得到后,往往刻板印行,作为官府刊行的书籍。请求下诏各路监司守臣,各自把本路本郡的书目开列送到秘书省,听凭本省用《中兴馆阁书目》一一核对。如果有尚未收录的书籍,就发文到当地取来,以便充实秘府的收藏。」诏令秘书省,把尚未

乞诏诸路监司守臣,各以本路本郡书目解发至秘书省,听本省以《中兴馆阁书目》点对。如有未收之书,即移文本处取索,庶广秘府之储。」诏秘书省,将未发书籍径自关取。

十五年七月十一日,实录院言:「奉旨编集高宗皇帝御(制)[制],今来合要臣僚士庶之家并僧道等处被受或收藏高宗皇帝御笔手诏,及诗颂、杂文、注解经义等文字照使。内行在从本院取索抄录,其临安府并诸州军,欲乞令逐路转运司,严切遍下所管州军县镇等处搜访,借本抄录。仍出赏,募人投献。如稍

多者,从本县保明,优与推恩。」从之。(以上《孝宗会要》)

抚州刊行《祖宗官制旧典》一书,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吏部尚书兼侍读颜师鲁言:「臣顷者伏(吕)[品]式制度,粲然明备,诚当今之龟鉴,万世之法程。臣试摭一二,为陛下言之。太师之官,旷世不拜,使相节度,非勋贤不除。禁从例必先考其履历,始以选授。省府之任,寔为繁剧之地,尤加推择;馆阁之职,皆须荐进,未有不由召试而入藩府监司,先理资序;未有超躐数等而除正郎。员外则有三行之异,官虽未分左右,而出身清浊,于此可辨。京官选人,则有勋阶之转,人材欲其谙练,故仕进新旧,于此别焉。至于衔带阁职,拘以员数,管军立格,尤为至严。横行诸司,使带遥郡者,边功优异,始得落为正任。内臣任都知久次者,方带留后观察,未尝辄以正任承宣使予之。若此之类,未易 举。皆所以别其(留)[流]品,而限其名秩也。故当时人知要官显职,不可以妄求;高爵厚禄,不容于幸得,各安义命,以修职业。而奔兢之门塞,躁进之俗销矣。今朝廷官制,行之既久,固未易遽改。然祖宗立法之意,周思熟虑,至严且密,备见此书,深为有关时政。望下抚州,宣取一帙,置之禁庭。万机之暇,特赐亲览。庶几仰体成规,熟知旧典。除授之际,抑扬高下,皆有据依,而无侥(渝)[踰]之失。」从之。(以上《光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朝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直学士院徐铉、中书舍人宋白、知制诰贾黄中、吕蒙正、李至、司封员外郎李穆、库部员外郎杨徽之、监察御史李范、秘书丞杨砺、著作佐郎吴淑、吕文仲、胡汀、著作佐郎直史馆战贻庆、国子监丞杜镐、将作监丞舒雅,阅前代文集,撮其精要,以类分之,为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书成,号曰《文苑英华》。昉、蒙、蒙正、至穆、范、砺、淑、文仲、汀、贻庆、镐、雅继领他任,续命翰林学士苏易简、中书舍人王佑、知制诰范杲、宋湜与、宋白等共成之。

译发来的书籍直接自行索取。

淳熙十五年七月十一日,实录院上奏说:「奉旨编集高宗皇帝御制文字,如今需要臣僚士人百姓之家以及僧道等处受赐或收藏的高宗皇帝御笔手诏,以及诗颂、杂文、注解经义等文字以供查照使用。其中行在所的由本院自行取来抄录,至于临安府以及各州军,请求命令各路转运司,严格遍发所管辖的州军县镇等地搜访,借本抄录。并颁布奖赏,招募人们投献。如果所献稍多的,由本县出面保明,从优给予推恩。」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以上出自《孝宗会要》)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五日,吏部尚书兼侍读颜师鲁说:「臣先前见抚州刊行《祖宗官制旧典》一书,其中的品式制度,灿然明白完备,实在是当今的借鉴,万世的法度准则。臣试举一二,为陛下说明。太师这一官职,历世罕有授拜的,使相、节度使,如果不是有功勋贤德的人不会授予。禁从官员照例必须先考核他的履历,才能选授。省府的职位,实在是繁重的要职,尤其要加以慎重选拔;馆阁的职位,都必须经过举荐,没有不经过召试就能进入的;地方藩府监司的官员,也要先按资历排序,没有跨越数等就能授予正郎的。员外郎则有三种品级的差异,官职虽然没有分左右,但出身的清浊,由此可以辨别。京官和选人,则有勋阶的升转,人才要讲求历练,所以仕途升进的新旧资历,由此加以区别。至于兼带阁职,受员额限制,管军立下的规格,尤其极为严格。横行诸司中,带遥郡官衔的,必须是边功特别优异的,才能改授为正任。宫中内侍担任都知久任的,才能兼带留后、观察使,从来不曾轻易把正任承宣使授予他们。像这样的例子,不容易一一列举。这些都是用来区分他们的流品,限定他们的名分品秩的。所以当时人们都知道,重要显赫的官职,不可以妄自求取;高官厚禄,不容许侥幸获得,各自安守本分,专心修习本职。因而奔走钻营的门路堵塞,急躁进取的风气也消除了。如今朝廷的官制,施行已久,固然不容易骤然更改。但祖宗立法的用意,周密深思,极其严格细密,都完备地体现在这部书中,与当今的政事深有关联。希望下达抚州,索取一部,放置在宫廷之中。在处理政务的闲暇时间,特赐亲自阅览。或许能够上体祖宗成规,熟知旧有的典章制度。授予官职的时候,或抑或扬、或高或低,都有所依据,而不会有侥幸逾越的过失。」皇上听从了这个建议。(以上出自《光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文苑英华

【宋朝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直学士院徐铉、中书舍人宋白、知制诰贾黄中、吕蒙正、李至、司封员外郎李穆、库部员外郎杨徽之、监察御史李范、秘书丞杨砺、著作佐郎吴淑、吕文仲、胡汀、著作佐郎直史馆战贻庆、国子监丞杜镐、将作监丞舒雅等人,检阅前代文集,摘取其中的精华,分类编排,编成一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书成,命名为《文苑英华》。李昉、扈蒙、吕蒙正、李至、李穆、李范、杨砺、吴淑、吕文仲、胡汀、战贻庆、杜镐、舒雅等人相继调任其他职务,朝廷又命翰林学士苏易简、中书舍人王佑、知制诰范杲、宋湜与宋白等人共同完成此书。皇帝阅览此书

帝览之,称善,降诏褒谕。以书付史馆,赐器(弊)[币]各有差。《崇文总目》原稿眉批:「自此下皆非会要,宜销。」谨按,辑稿体例,有引相关文献以补会要者,宣留参考。今改大字为小字夹注,以示区别。:《文苑英华》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采前世诸儒杂着之文。李焘《续通鉴长编》:太宗以诸家文集其数实繁,虽各擅所长,亦榛芜相间,乃命翰林学士宋白等,精加铨择,以类(偏)[编]次为《文苑英华》一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上之,诏书褒答。(熊克《九朝通略》并川本小类书所载,并取诸此。名世《姓氏辨证》,元有战姓,后汉初战兢为谏大夫,今修书官战贻庆,殆其后欤 《国史》并《会要》,并作战,惟惇)[淳]太宗皇帝丁时太平,以文化成天下。既得诸国图籍,聚名士 熙馆阁官以稀姓为疑,偶失稽考,既修《中兴馆阁书目》,乃改为戴贻庆,误矣。今有忠训郎〔周必大《文苑英华序》〕:战迪、两任汀州差遣,见居于汀。『臣伏(丁)[于]朝,诏修三大书,曰《太平御览》,曰《册府元龟》,曰《文苑英华》,各一千卷。』今二书闽、蜀已刊,惟《文苑英华》,士大夫家绝无,而仅

有。盖所集止唐文章,如南北朝,间存一二,是时印本绝少,虽韩、柳、元、白之文,尚未甚传。其它如陈子昂、张说、九龄、李翱等诸名士文集,世尤罕见。故修书官于宗元、居易、权德舆、李商隐、顾云、罗隐辈,或全卷收入。当真宗朝,姚铉铨择十一,号《唐文粹》,由简故精,所以盛行。近岁唐文摹印浸多,不假《英华》而传,况卷秩浩繁,人力难及,其不行于世则宜。臣事孝宗皇帝,间闻圣谕,欲刻江钿《文海》。臣奏其去取差谬,不足观。帝乃诏馆职裒集《宋朝文鉴》,臣因及《英华》,虽秘阁有本,然舛误不可读。俄闻传旨取入,遂经乙览。时御前置校正书籍一二十员,皆书生稍习文墨者,月给餐钱,满数岁,补进武校尉。既得此为课程,往往妄加涂注,缮写装饰,付之秘阁,后世将遂为定本。臣过计,有三不可:国初,文籍虽写本,然雠校颇精。后来浅学改易,浸失本指。今乃尽以印本易旧书,是非相乱,一也。凡庙讳未祧,止当阙笔,而校正者,于赋中以商易殷,以洪易弘,或值押韵,全韵随之。至于唐讳及本朝讳,存改不定,二也。元阙一句或数句,或颇用古诏,乃以不知为知,擅自增损。使前代遗文幸存者,转增庇颣。三也。顷尝属荆帅范仲艺、均倅丁介,稍加校正。晚幸退休, 求别本,与士友详议,疑则阙之,凡经、史、子、集传注、《通典》、《通鉴》及《艺文类聚》、《初学记》,下至乐府、释老、小说之类,无不参用。

译,称赞它编得好,下诏加以褒奖晓谕。把这部书交付史馆,赏赐器物布帛各有等差。

《崇文总目》:《文苑英华》一千卷,宋白等奉诏撰。采录前代诸儒的各类杂文。李焘《续通鉴长编》:太宗因为各家文集数量实在繁多,虽然各有所长,但也良莠混杂,于是命翰林学士宋白等人,精心加以选择,按类编排为《文苑英华》一千卷。雍熙三年十二月壬寅日进呈,诏书加以褒奖答复。(熊克《九朝通略》以及四川本的各种小类书所记载的,都取材于此。)

〔以下为周必大《文苑英华序》所载〕:「臣曾侍奉朝廷,太宗皇帝在太平之世,以文教教化天下。既已获得各国的图书典籍,又召集名士,下诏编修三部大书,即《太平御览》、《册府元龟》、《文苑英华》,各一千卷。如今这两部书福建、四川已经刊刻,只有《文苑英华》,士大夫家中几乎没有,只有秘阁收藏。大概因为所辑录的只是唐代的文章,至于南北朝的作品,只是间或保存一两篇,当时印本极少,即使韩愈、柳宗元、元稹、白居易的文章,也还没有十分流传。其他如陈子昂、张说、张九龄、李翱等名士的文集,世人更是罕见。所以修书的官员对柳宗元、白居易、权德舆、李商隐、顾云、罗隐等人的作品,有的是整卷收录。到了真宗朝,姚铉选取其中十分之一,编成《唐文粹》,因为简约所以精当,因而广为流传。近年来唐代文章刊刻印行渐渐增多,不需要借助《文苑英华》而流传,何况这部书卷帙浩繁,人力难以顾及,它不能在世间广泛流行也是理所当然的。臣侍奉孝宗皇帝时,曾听到圣上的旨意,想要刊刻江钿的《文海》。臣上奏说这部书取舍多有差错谬误,不值得观览。皇帝于是下诏命馆阁官员编辑《宋朝文鉴》,臣因此提到《文苑英华》,虽然秘阁有藏本,但错误很多,难以卒读。不久传旨取入宫中,于是经过皇帝亲自审阅。当时在御前设置校正书籍的一二十名人员,都是些略通文墨的书生,每月发给餐费,任满数年后,补授进武校尉。他们既然把这当作了考课任务,往往胡乱加以涂改批注,抄写装订完成后,交付秘阁,后世将会把它当作定本。臣过分忧虑,认为有三点不妥:国初的时候,文献典籍虽然是抄写本,但校勘却相当精审。后来一些浅学之人擅自改动,渐渐失去了原来的本意。如今竟然全部用印本换掉旧本,把是非混淆颠倒,这是第一点不妥。凡是庙讳还没有除去避讳的,只应当缺笔书写,但校正的人,却在赋文中把「商」改成「殷」,把「洪」改成「弘」,有的恰好碰到押韵之处,就把整韵都随之改动。至于唐朝的避讳以及本朝的避讳,是保留还是更改也不确定,这是第二点不妥。原本缺失一句或数句的,有的还沿用古老的诏令用语,校正者竟然把不知道的当作知道的,擅自增删。使前代幸存下来的遗文,反而增添了瑕疵,这是第三点不妃。臣先前曾嘱托荆南帅臣范仲艺、均州通判丁介,稍加校正。晚年幸而退休,又寻求别的版本,与士人朋友详加商议,遇到疑问的地方就予以存疑,凡是经、史、子、集中的传注,《通典》、《通鉴》以及《艺文类聚》、《初学记》,下至乐府、释道、小说之类的书籍,无不参照采用。只是当初编修此书时,历时颇久,

惟是元修书时,历年颇多,非出一手,丛脞

重复,首尾衡决。一诗或析为二,二诗或合为一。姓氏差互,先后颠倒,不可胜计。其间赋多用『员来』,非读《秦誓正义》,安知今之『云』字乃『员』之省文 以『尧韭』对『舜荣』荣:《文苑英华》前序作「英」。,〔非读〕(服)《本草注》,安知其为菖蒲 又如切瑳之瑳、驰驱之驱、挂帆之帆、僊装之装,《广韵》各有侧音,而流浴改切瑳为效课,以驻易驱,以席易帆,以仗易装。今皆(止)[正]之,详注逐篇之下,不复 举。始雕于嘉泰改元春,至四年秋讫工。盖欲流传斯世,广熙陵右文之盛,彰阜陵好善之优,成老臣发端之志。深惧来者,莫知其由,故列兴国至雍熙成书岁月,而述证误本末如此。阙疑尚多,谨俟来哲。七月七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公、食邑一万伍千六百户、食实封伍千八百户臣周必大谨记。」

【文苑英华】

目录:

赋: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云十首);天象十二(云十首);天象十三(风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雾、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仪、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气象、空、光明、骄阳,共十首)。岁时一(春、元日,共五首);岁时二(春令、中和节、春傩麦秋、七夕,共八首);岁时三(七夕、秋、冬大傩、岁,共九首);岁时四(寒、四,时、闰、漏共九首)。地类一(地土、地图、土牛,共九首);地类二(土、风、麈泥,共六首);地类三(山四首);地类四(山九首);

译不是出自一人之手,因而内容杂乱重复,首尾不相连贯。有的一首诗被拆分为两首,有的两首诗被合并为一首。姓氏错乱,先后颠倒的地方,不可胜数。其中赋文多处用「员来」一词,如果不读《秦誓正义》,怎么知道如今的「云」字原是「员」字的省写形式?用「尧韭」对「舜荣」,如果不读《本草注》,怎么知道那是指菖蒲?又比如「切瑳」的「瑳」、「驰驱」的「驱」、「挂帆」的「帆」、「僊装」的「装」,《广韵》各自都有另外的读音,而流俗版本却把「瑳」改切为「效课」音,用「驻」代替「驱」,用「席」代替「帆」,用「仗」代替「装」。如今都一一加以订正,详细注明在各篇之下,不再一一列举。此书开始雕版于嘉泰元年春天,到嘉泰四年秋天完工。这样做是想让此书流传后世,彰显徽宗(熙陵)崇尚文教的兴盛,表彰孝宗(阜陵)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完成老臣(周必大自称)未竟的心愿。深恐后来的人,不知道这部书的原委,所以列出从太平兴国到雍熙年间成书的年月,并叙述考订更正的本末经过如此。存疑之处还有很多,谨此等待后来的贤达。七月七日,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益国公、食邑一万五千六百户、食实封五千八百户臣周必大谨记。」

【文苑英华】

目录:

赋:天象一(天,十首);天象二(日,九首);天象三(日,十首);天象四(日,十一首);天象五(日,十首);天象六(月,十首);天象七(月,十首);天象八(星,十首);天象九(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星斗、天河,共十二首);天象十一(云,十首);天象十二(云,十首);天象十三(风,十首);天象十四(雨,十首);天象十五(露,九首);天象十六(露、霜、雪,共九首);天象十七(雷、雹、霞、雾、虹,共十首);天象十八(天仪、大衍,共五首);天象十九(律管,九首);天象二十(气象、空、光明、骄阳,共十首)。岁时一(春、元日,共五首);岁时二(春令、中和节、春傩、麦秋、七夕,共八首);岁时三(七夕、秋、冬大傩、岁,共九首);岁时四(寒、四时、闰、漏,共九首)。地类一(地土、地图、土牛,共九首);地类二(土、风、麈泥,共六首);地类三(山,四首);地类四(山,九首)。

地类五(山十首);地类六(山九首);地类七(石十二首)。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镜、水轮、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译地类五(山十首);地类六(山九首);地类七(石十二首)。水一(水十首);水二(水、水镜、水轮、曲水,共十首);水三(海、河、渭,共十一首);水四(潭、池、

译文:

地部类第五(关于山的十篇);地部类第六(关于山的九篇);地部类第七(关于石的十二篇)。水部类第一(关于水的十篇);水部类第二(关于水、水镜、水轮、曲水,共十篇);水部类第三(关于海、河、渭,共十一篇);水部类第四(关于潭、池、

共十首);水五(泉、湍水、泻沟,共九首);水六(沤、潢污、尺波、溺,共六首);水七(水九首);水八(水十一首);水九(井十首)。帝德一(二首,表附);帝德二(九首)。京都(西都、东都,共二首)。邑居一(城阙共九首);邑居二(桥、堤、市,共十首)。宫室一(明堂、宫共十一首);宫室二(殿二首);宫室三(象魏、楼,共八首);宫室四(台八首);宫室五(台九首);宫室六(台阁、厦、柱、础、阶、堂,共九首)。苑囿、朝会(共九首)。禋祀一(郊、大礼,共四首,表附);禋祀二(郊十首);禋祀三(九首);禋祀四(十首)。行幸一(七首);行幸二(九首)。讽谕(四首)。儒学一(十首);儒学二(十首);儒学三(十首)。军旅一(十一首);军旅二(十一首);军旅三(十首)。治道一(九首);治道二(十首);治道三(十首)。耕藉(田,农附九首)。乐一(筝、錞、琵琶、笙、箫、埙,共六首);乐二(箜篌、笛罄、匏、乐器,共十首);乐三(观乐、听乐、乐,共十首);乐四(十首);乐五(十一首);乐六(十首);乐七(琴九首);乐八(丝竹、声歌,共八首);乐九(舞十首)。锺鼓(十首);杂伎一(九首);杂伎二(八首)。饮食(九首)。符瑞一(十一首);符瑞二(十四首);符瑞三(十一首);符瑞四(十首);符瑞五(十一首);符瑞六(十一首)。人事一(九首);人事二(六首);人事三(六首);人事四(十首);人事五(十首);人事六(梦,九首);人事七(妇人,九首)。志一(四首);志二(七首);志三(二首)。射博奕(十二首)。工艺(九首)。器用一(鼎、剑,共十首);器用二(剑九首);器用三(衡、量、度、金柅,共十首);器用四(镜十首);器用五(书架、书轴、书袋、笔、砚,共十首);器用六(歌器、扑满,共十首);器用七((扇、如意、鹿)[麈]尾、剪刀、瓢,共十三首);器用八(九首);器用九(十首)。服章一(玉,九首);服章二(玉、象环、印、笏、冠,共十一首);服章三(衣、表、履、舄,共十一首)。图画(十首)。宝一(玉十首);宝二(玉十一首);宝三(珠十首);宝四(金十首);宝五(五首)。丝帛一(五首);丝帛二(十首)。舟车一(车十一首);舟车二(舟八首)。

薪火(十一首);畋渔(十一首)。道释(十首)。纪行(二首)。游览一(五首);游览二(八首)。哀伤一(三首);哀伤二(八首)。鸟兽一(兽十首);鸟兽二(兽十首);鸟兽三(兽十首);鸟兽四(兽十首);鸟兽五(鸟十二首);鸟兽六(鸟九首,表附);鸟兽七(鸟十二首);鸟兽八(鸟十一首)。

译类:收赋物、送人,共五十六首,并附歌。

留别第一类:共六十首;留别第二类:共五十七首;留别第三类:共七十七首。

行迈第一类:共六十一首;行迈第二类:共四十六首;行迈第三类:共五十三首;行迈第四类:共六十二首;行迈第五类:共六十二首;行迈第六类:共七十四首;行迈第七类:共十二首;行迈第八类:收奉使,共五十首;行迈第九类:收奉使、馆驿,共六十四首;行迈第十类:收馆驿,共八十首。

军旅第一类:收讲阅、征伐、边塞,共七十六首;军旅第二类:收边将,共六十四首。

悲悼第一类:收追述,共三十七首;悲悼第二类:收哭人,共三十八首;悲悼第三类:收哭人,共六十一首;悲悼第四类:收哭人,共六十二首;悲悼第五类:收

虫鱼一(十一首);虫鱼二(十二首);虫鱼三(九首);虫鱼四(十四首)。草木一(木七首);草木二(木十一首);草木三(木十二首);草木四(竹九首);草木五(十首);草木六(五首);草木七(九首);草木八(十首)。

诗:天部一(日、月,共六十四首);天部二(月、星,共七十一首);天部三(雨七十七首);天部四(雪五十六首);天部五(雪、晴、霁,共五十八首);天部六(风、云、霜、露、雾、烟、霞、天河、虹蜺,共六十八首);天部七(元日、春、人日、上元、寒食、上已、夏、端午、伏日,共八十八首);天部八(秋、七夕、九日、冬、除夜,共八十八首)。地部一(山五十六首);地部二(山四十九首);地部三(山洞、峡石,共五十九首);地部四(海、江、潮,共六十一首);地部五(河湖、潭、水泉,共五十七首);地部六(泉、瀑布杂题,曲江、昆明、温汤,共六十七首);地部七(池游泛,共六十三首);地部八(池杂题,溪游泛,溪杂题,共六十五首)。帝德(六十首)。应制一((锡)宴、酺宴,共五十二首);应制二(侍宴七十二首);应制三(巡幸五十七首);应制四(巡幸、扈从,共五十七首);应制五(岁时六十七首);应制六(七夕、九日、雨、喜晴、雪,共六十三首);应制七(宫、台、宅,共四十三首);应制八(殿、楼、阁、亭园、幸宅,共七十首);应制九(昆明池、兴度池、降庆池、公主林亭、送公主,共七十四首);应制十(送饯四十三首);应制十一(寺院、宫观,共六十五首)。应令。应教(六十一首)。省试一(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二(州府试附,四十九首);省试三(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四(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五(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六(州府试附,四十七首);省试七(州府试附,四十四首);省试八(州府试附,四十五首);省试九(州府试附,四十六首);省试十(州府试附,四十七首)。朝省一(趋朝、寓直,六十

四首);朝省二(寓直五十八首)。乐府一(五十四十首);乐府二(六十九首);乐府三(五十四首);乐府四(四十八首);乐府五(四十四首);乐府六(六十六首);乐府七(六十首);乐府八(四十六首);乐府九(三十六首);乐府十(六十三首);乐府十一(五十七首);乐府十二(四十二首);乐府十三(八十九首);乐府十四(四十七首);乐府十五(五十六首);乐府十六(四十首);乐府十七(七十一首);乐府十八(五十二首);乐府十九(四十七首);乐府二十(四十四首)。

译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第六类:收坟墓,共五十五首;悲悼第七类:收第宅,共五十九首;悲悼第八类:收怀古,共四十八首;悲悼第九类:收遗迹,共四十八首;悲悼第十类:收挽歌,共八十六首。

居处第一类:收宫苑、殿楼,共五十一首;居处第二类:收楼,共七十一首;居处第三类:收楼台,共六十九首;居处第四类:收阁台,共六十三首;居处第五类:收亭,共七十三首;居处第六类:收亭,共六十九首;居处第七类:收园斋,共八十五首;居处第八类:收别业、村墅,共六十四首;居处第九类:收村墅、山庄、田家,共六十四首。

郊祀类:收宿斋、祠庙,共六十四首。

花木第一类:收牡丹、桃、杏、紫薇,

音乐一(乐、琴、筝、笙、琵琶、箜篌、箫、笛、杂乐,共七十六首);音乐二(歌、舞、歌妓,共七十二首)。人事一(宴集六十七首);人事二(宴集六十八首);人事三(宴集五十六首);人事四(宿会七十五首);人事五((逄)[逢]遇六十八首)。释门一(五十首);释门二(六十五首);释门三(五十九首);释门四(七十首);释门五(六十五首);释门六(六十九首)。道门一(仙五十八首);道门二(宫观六十四首);道门三(宫观、送赠道人,共五十九首);道门四(送赠道人、送宫人入道,共六十四首)。隐逸一(征君、居士、处士,共六十二首);隐逸二(处士、山人,共六十六首);隐逸三(山人、隐士,共七十五首)。寺院一(塔附,四十四首);寺院二(塔附,四十九首);寺院三(塔附,六十一首);寺院四(塔附,六十五首);寺院五(塔附,五十六首);寺院六(塔附,六十七首);寺院七(塔附,六十九首)。詶和一(三十七首);詶和二(四十一首);詶和三(四十四首);詶和四(五十九首);詶和五(四十八首);詶和六(六十七首);詶和七(五十五首)。寄赠一(三十首);寄赠二(三十首);寄赠三(二十九首);寄赠四(四十五首);寄赠五(三十一首);寄赠六(四十一首);寄赠七(四十九首);寄赠八(四十九首);寄赠九(五十一首);寄赠十(四十九首);寄赠十一(四十五首);寄赠十二(四十一首);寄赠十三(五十一首);寄赠十四(五十二首);寄赠十五(八十二首);寄赠十六(五十七首);寄赠十七(六十二首);寄赠十八(八十三首);寄赠十九(六十六首)。送行一(六十三首);送行二(六十三首);送行三(五十九首);送行

四(五十首);送行五(四十九首);送行六(六十九首);送行七(六十二首);送行八(六十首);送行九(六十二首);送行十(七十首);送行十一(六十四首);送行十二(五十六首);送行十三(六十八首);送行十四(七十八首);送行十五(七十一首);送行十六(五十七首);送行十七(六十首);送行十八(六十二首);送行十九(送人省觐七十六首);送行二十(歌附,赋物,送人,五十六首)。留别一(六十首);留别二(五十七首);留别三(七十七首)。行迈一(六十一首);行迈二(四十六首);行迈三(五十三首);行迈四(六十二首);行迈五(六十二首);行迈六(七十四首);行迈七(十二首);行迈八(奉使五十首);行迈九(奉使、馆驿,共六十四首);行迈十(馆驿八十首)。

译共五十三首;花木第二类:收花,共七十五首;花木第三类:收花、柳,共七十七首;花木第四类:收松、(缺一字)、桂、桧、桐、槐,共五十七首;花木第五类:收竹、笋,共五十四首;花木第六类:收果实、木藤,共六十八首;花木第七类:收药、茶、兰、萱草、苔、苇、萍、枸杞、杂咏、木叶,共五十七首。

禽兽第一类:收禽,共七十七首;禽兽第二类:收禽、虫,共八十三首;禽兽第三类:收虫、兽、鱼、龟,共六十七首。

歌行部分:天部类。四时类:共二十七首。仙道类:共二十二首。纪功征戍类:共十四首。音乐类上篇:共十九首;音乐类下篇:共二十三首。酒类:共十八首;草木类:共二十首。书类:共十三首。图书类

军旅一(讲阅、征(代)[伐]、边(寒)[塞]共七十六首);军旅二(边将六十四首)。悲悼一(追述三十七首);悲悼二(哭人三十八首);悲悼三(哭人六十一首);悲悼四(哭人六十二首);悲悼五(哭人、哭僧道、哭伎、送葬,共七十一首);悲悼六(坟墓五十五首);悲悼七(第宅五十九首);悲悼八(怀古四十八首);悲悼九(遗迹四十八首);悲悼十(挽歌八十六首)。居处一(宫苑、殿楼,共五十一首);居处二(楼七十一首);居处三(楼台共六十九首);居处四(阁台共六十三首);居处五(亭七十三首);居处六(亭六十九首);居处七(园斋八十五首);居处八(别业、村墅,共六十四首);居处九(村墅、山庄、田家,共六十四首)。郊祀(宿斋、祠庙,共六十四首)。花木一(牡丹、桃、杏、紫微,共五十三首);花木二(花七十五首);花木三(花、柳,共七十七首);花木四(松、 、桂、桧、桐、槐,共五十七首);花木五(竹、笋,共五十四首);花木六(果实、木藤,共六十八首);花木七(药、茶、兰、萱草、苔、苇、萍、枸杞、杂咏、木叶,共五十七首)。禽兽一(禽七十七首);禽兽二(禽、虫,共八十三首);禽兽三(虫、兽、鱼、龟,共六十七首)。

歌行:天。四时(共二十七首)。僊道(二十二首)。纪功征戍(共十四首)。音乐上(十九首);音乐下(二十三首)酒(十八首);草木(二十首)。书(十三首)。图书(十六首)。杂赠(十四首)。送别(十七首)。山石、

隐逸、佛寺(共二十二首)。楼台、宫阁、园亭、(经)[松]竹(共二十九首)。兽(十五首)。禽(十五首)。愁怨(十八首);服用(十八首)。博戏(十二首);杂歌上(三首);杂歌中(十二首);杂歌下(十七首)。

杂文:问答一(七契、七励,共十六首);问答二(七召、答蜀父老问,共九首);问答三(五首)。骚一(五悲文、吊屈辞,共八首);骚二(释疾文、祝疠文,共四首);骚三(十三首);骚四(七首);骚五(十首)。帝道(四首)。明道(三首)。杂说一(八首);杂说二(释(办)[辩]共十三首);杂说三(十一首)。辩论一(八首);辩论二(十七首);辨论三(五首);辩论四(十四首);辩论五(五首)。赠送(三首);箴诫(十三首)。谏(剌)[刺]杂说(三首)。纪述一(四首);纪述二(七首);纪述三。辩论(共十一首)。讽谕一(九首);讽谕二(九首)。论事(五首)。杂制作(三十八首)。征伐杂制作(共十六首)。识行杂制作(共九首)。

译:共十六首。杂赠类:共十四首。送别类:共十七首。山石、隐逸、佛寺类:共二十二首。楼台、宫阁、园亭、松竹类:共二十九首。兽类:共十五首。禽类:共十五首。愁怨类:共十八首;服用类:共十八首。博戏类:共十二首;杂歌类上篇:共三首;杂歌类中篇:共十二首;杂歌类下篇:共十七首。

杂文部分:问答第一类:收七契、七励,共十六首;问答第二类:收七召、答蜀父老问,共九首;问答第三类:共五首。骚第一类:收五悲文、吊屈辞,共八首;骚第二类:收释疾文、祝疠文,共四首;骚第三类:共十三首;骚第四类:共七首;骚第五类:共十首。帝道类:共四首。明道类:共三首。杂说第一类:共八首;杂说第二类:收释

纪事杂制作(共九首)。

中书制诰:北省一(侍中、中书令、门下侍郎、左右常侍,共二十七首);北省二(给事中、谏议,共三十三首);北省三(中书舍人、知制诰,共三十一首);北省四(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补阙,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共三十首)。翰苑(二十一首)。南省一(左右仆射、左右丞,共二十三首);南省二(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共二十首);南省三(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侍郎,共十七首);南省四(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刑部侍郎、礼部侍郎、工部侍郎,共二十首);南省五(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六(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七(员外郎三十二首);南省八(员外郎,共三十三首)。宪台一(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共二十七首);宪台二(御史、知杂御史,共二十六首);宪台三(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共三十三首)。卿寺一(太常卿、宗正卿、光禄卿、卫尉卿,共二十三首);卿寺二(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卿太府卿,共二十五首);卿寺三(少卿,三十首)。诸监(少监,十九首)。馆殿(监官,附史馆修撰、校理、太常博士、秘书郎、著作郎、祭酒、司业、共三十一首)。环卫一(上将军、大将军,共二十四首);环卫二(将军,三十八首)。东宫官一(三太、三少、宾客、詹事,共二十六

首);东宫官二(庶子、中允、司义、谕德、赞善、洗马、舍人,共三十七首)。王府(二十七首)。京府一(京兆尹、河南尹、京府少尹、次府少尹,共二十八首);京府二(县令,三十五首)。诸使一(观察十六首);诸使二(防御十四首、团练八首)。郡牧一(刺史二十九首);郡牧二(刺史二十一首)。幕府一(副使、判官、记室、支使、推官,共二十七首);幕府二(幕职,共制二十三首)。上佐(长史、别驾、司马,共三十八首)。邑宰(簿,尉附,共三十五首)。封爵(封公、封侯、封伯、封子男爵,共二十二首)。加阶、开府、特进(共二十七首)。内官(内侍省,内谒者监局丞令,内官加恩共二十九首)。命妇(国夫人、太夫人、郡夫人、郡君、大君、县君、共二十四首)。

翰林制诏:赦书一(登极四首);赦书二(改元五首);赦书三(尊号四首);赦书四(尊号二首);赦书五(禋祀六首);赦书六(禋祀六首);赦书七(禋祀二首);赦书八(禋祀一首);赦书九(禋祀一首);赦书十(禋祀一首);赦书十一(禋祀一首);赦书十二(平乱五首);赦书十三(立太子六首);赦书十四(杂赦八首)。德音一(宣慰四首,放减十首);德音二(赈恤七首);德音三(赈恤六首);德音四(招抚五首);德音五(征伐五首);德音六(诛罪五首);德音七(杂德音十一首);德音八(杂德音七首)。

译辩,共十三首;杂说第三类:共十一首。辩论第一类:共八首;辩论第二类:共十七首;辩论第三类:共五首;辩论第四类:共十四首;辩论第五类:共五首。赠送类:共三首;箴诫类:共十三首。谏刺杂说类:共三首。纪述第一类:共四首;纪述第二类:共七首;纪述第三类:含辩论,共十一首。讽谕第一类:共九首;讽谕第二类:共九首。论事类:共五首。杂制作类:共三十八首。征伐杂制作类:共十六首。识行杂制作类:共九首。纪事杂制作类:共九首。

中书制诰部分:北省第一类:收侍中、中书令、门下侍郎、左右常侍,共二十七首;北省第二类:收给事中、谏议,共三十三首;北省第三类:收中书舍人、知制诰,共三十一首;北省第四类:收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补阙

册文一(皇帝即位六首,尊号四首);册文二(皇太子二十一首);册文三(诸王二十首);册文四(诸王十八首);册文五(皇后四首,公主九首,公主制七首);册文六(九锡六首)。制书一(命相二十五首);制书二(命相十七首);制书三(命相十七首);制书四(都元帅、副元帅、都统、招讨、异姓王,共七首)。制书五(节镇十四首);制书六(节镇十三首);制书七(节镇二十首(首)二十二首:原作「二十首首」,令按《文苑英华》卷四五四,该目下实二十二首,因据改。);制书八(节镇十四首);制书九(节镇二十三首);制书十(节镇十六首);制书十一(节镇十六首)。诏 一(命将、赐将士书,共九首);诏 二(朝集使十三首);诏 三(巡抚、宣抚、宣慰、巡察共十四首);诏 四(巡幸、搜贤、籍田、劝农,共十六首);诏 五(改革、兴复,共五首);诏 六(废置、条理共十一首);诏 七(戒励职官,戒

励风俗,禁制,共十九首)。批答一(答上尊号,答贺赦,答贺德音,共二十二首);批答二(答驾破贼,答贺表,答谢表,共二十七首)。蕃书一(回(体)[鹘],突厥,党项,共十三首);蕃书二(吐蕃十一首);蕃书三(吐蕃黠 斯,纥扢斯、南诏,共十三首);蕃书四(骠国,新罗,渤海,溪,契丹突骑施,护密,诸国,共二十六首)。铁券、青词、孍文(共十八首);策门、贤良、秀才(共十五道)。进士(十九道);进士、明经(共二十二道);进士、明经(共二十八道)。文苑、元经(共四道)。将相(八道)。宁邦、经国、长才(共九道)。方正、沈谋(共五道)。方正文苑(共七道)。方正(七道);方正(四道)。雅丽(二道);雅丽(四道)。直言(一道)。体用(二道);体用(二道);体用、直言(共二道)。直言(二道)直言、茂才(共二道);直言(一道);直言(一道)。帝王(十道);任官(十二道)。政化(十一道)。礼乐(五道)。刑法上(五道);刑法下(十道);平农商(八道)。历运、灾祥(共七道)。泉货、边塞(共十二道)。求贤、文学、射御(共十道)。判、干象、律历(二十三道)。岁时(十九道)。岁时雨雪傩(十九道)。水旱灾荒(二十一道)。礼乐(二十六道)。乐(十九道)师学(十六道)。勤学、堕教、师殁、直讲(共十六道)。教授文书(二十一道)。书数、师学、射、投(壸)、围棋(共二十七道)。射御(三十一道)。选举(三十道)。礼贤(二十七道)。祭祀一(天地、岳、渎,共十九道);祭祀二(山川、百神、宗庙,共十七道);祭祀三(封君、诸候、大夫,共十九道);祭祀四(杂祭祀二十八道)。

译、左右拾遗、通事舍人,共三十首。翰苑类:共二十一首。南省第一类:收左右仆射、左右丞,共二十三首;南省第二类:收吏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共二十首;南省第三类:收礼部尚书、工部尚书、吏部侍郎,共十七首;南省第四类:收兵部侍郎、户部侍郎、刑部侍郎、礼部侍郎、工部侍郎,共二十首;南省第五类:收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第六类:收郎中,共二十三首;南省第七类:收员外郎,共三十二首;南省第八类:收员外郎,共三十三首。宪台第一类:收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共二十七首;宪台第二类:收御史、知杂御史,共二十六首;宪台第三类:收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共三十三首。卿寺第一类:收太常卿、宗正卿、光禄卿、卫尉卿,共

丧礼上(二十七道)。丧礼下(二十六道)刑狱(二十八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四道);田农(二十二道);田农(二十道)。田税、沟渠(共二十八道)。堤堰、沟渠、陂防(共二十三道);户贯、帐籍(共二十三道)。商贾(十八道);商贾、佣赁(共十七道)。封建、拜命、请命、职官(共二十一道)。为政(十五道)。县令(十六道)。县命、曹官、

小吏(共十九道)。继嗣、封袭(共二十三道);袭封孝感(共十八道);孝感(十七道)。畋猎(十七道)。卤簿、刻漏、印鉴、枕钧(共十三道)。军合上(十九道);军合下(十九道)。衣冠、扇、食、酒器、炭、槁、瓦(共十八道)。国城、官宅、墙井(共三十二道)。关门、道路(共三十一道)。钱帛、玉璧、果木(共二十三道);鸟兽(二十四道)。易卜、疾病、占相、妖言、巫梦(共二十三道)。杂判(三十七道)。双关上(十二道);双关中(十二道);双关下(十二道)。

表:贺登极、贺郊礼(共十六首);上尊号一(十二首);上尊号二(十五首)。封禅明堂(共十首)。后妃、太子(共十八首)。贺赦一(十六首);贺赦二(十七首);贺赦三(十一首)。贺祥瑞一(二十七首);贺祥瑞二(二十三首);贺祥瑞三(二十二首)。贺祥瑞四(十四首);贺祥瑞五(十六首)。贺捷一(十六首);贺捷二(十八首);贺捷三(十四首)。杂贺一(十五首);杂贺二(十四首)。迁祔、慰贺(二十一首)。宰相让官一(十五首);宰相让官二(十六首);宰相让官三(十一首);宰相让官四(十六首)。节察(剌)[刺]史让官(十七首)。文官让官(二十首)。藩王让官(杂让附,二十一首)。让起复(二十四首)。辞官一(十二首);辞官二(二十一首)。宰相杂谢一(十八首);宰相杂谢二(十七首)。藩镇谢官一(十六首);藩镇谢官二(十九首);藩镇谢官三(十七首);藩镇谢官四(十二首)。公卿杂谢一(十七首);公卿杂谢二(十六首);公卿杂谢三(二十一首)。谢亲属加官(二十三首)。谢文章(十二首);谢春冬衣(禄廪附,二十六首)。谢茶药(果子、彩帛附,二十三首)。节朔谢物(宴赐附,二十二首);节朔谢物(二十四首)。谢追赠官丧葬(二十六首)。谢诏 慰问(二十一首)。请听政(十八首)。请劝进及村岳行幸(十一首)。陈情一(十四首);陈情二(自叙附,九首)。请致仕一(十首);

请致仕二(谢附,十三首)。太子、公主上请(僧请附,十四首)。请朝观(十八首)。杂上请一(十三首);杂上请二(十七首);杂上请三(十九首)。

译二十三首;卿寺第二类:收太仆卿、大理卿、鸿胪卿、太府卿,共二十五首;卿寺第三类:收少卿,共三十首。诸监类:收少监,共十九首。馆殿类:收监官,并附史馆修撰、校理、太常博士、秘书郎、著作郎、祭酒、司业,共三十一首。环卫第一类:收上将军、大将军,共二十四首;环卫第二类:收将军,共三十八首。东宫官第一类:收三太、三少、宾客、詹事,共二十六首;东宫官第二类:收庶子、中允、司义、谕德、赞善、洗马、舍人,共三十七首。王府类:共二十七首。京府第一类:收京兆尹、河南尹、京府少尹、次府少尹,共二十八首;京府第二类:收县令,共三十五首。诸使第一类:收观察,共十六首;诸使第二类:收防御十四首、团练八

进文章一(十七首);进文章二(十一首)。举荐(七首)。进祥瑞(十八首)。杂进奉、上礼食(共二十首)。边防一(八首);边防二(十首);边防三(屯田、仓牧附,十一首)。刑法一(九首);刑法二(十首);刑法三(十三首)。谏畋猎游宴(十三首)。谏营造(寺观、佛像、都邑,共六首)。上封事(六首)。杂谏论一(十一首);杂谏论二(十三首);杂谏论三(十三首)。遗表(七首)。笺(九首)。

状:谢恩一(十二首);谢恩二(二十二首);谢恩三(二十二首);谢恩四(十八首);谢恩五(二十三首);谢恩六(二十七首);谢恩七(二十首)。贺上(十一首);贺中(十三首);贺下(十七首)。荐举上(一十四首)荐举下(十三首)。进贡上(二十五首);进贡中(二十五首);进贡下(十五首)。杂奏状(二十一首)。陈情(十五首)。

檄:檄一(七首);檄二(六首)。露布一(四首);露布二(四首)。弹文(六首)。移文(八首)

启:谏诤(十一首)。劝学、荐士、贺官(杂贺附,共十四首)。谢官(十九首)。谢辟署(十九首)。谢赐赉杂谢(共二十六首);谢文序和诗(八首);上文章上(八首);上文章下(十七首)。投知一(九首);投知二(七首);投知三(九首);投知四(十首);投知五(十七首);投知六(十四首);投知七(十五首)。杂启上(十七首);杂启下(十六首)。

书:太子诸王(十三首)。宰相上(二首);宰相中(七首);宰相下、北省(共七首);省上(十二首);省下(七首)。节度上((剌)[刺]史附,四首);节度下((剌)[刺]史附,八首)。幕职上(二首);幕职下(二首)。州县(二首);刑法上(三首);刑法下(四首)。谏诤上(五首);谏诤下(六首)。赠答上(十三首);赠答中(五首);赠答下

(十二首)。文章上(四首);文章中(十二首);文章下(七首)。边防上(七首);边

译首。郡牧第一类:收刺史,共二十九首;郡牧第二类:收刺史,共二十一首。幕府第一类:收副使、判官、记室、支使、推官,共二十七首;幕府第二类:收幕职制文,共二十三首。上佐类:收长史、别驾、司马,共三十八首。邑宰类:收簿,并附尉,共三十五首。封爵类:收封公、封侯、封伯、封子男爵,共二十二首。加阶、开府、特进类:共二十七首。内官类:收内侍省、内谒者监局丞令、内官加恩,共二十九首。命妇类:收国夫人、太夫人、郡夫人、郡君、大君、县君,共二十四首。

防中(五首);边防下(七首)。劝谕上(四首);劝谕下(四首)。宗亲上(七首);宗亲下(四首)。交友上(五首);交友下(三首)。道释(隐逸附,九首)。荐举上(铨选附,十首);荐举下(一首)。经史(十首)。迁谴上(七首);迁谴中(八首);迁谴下(二首)。杂书(六首)。

译防中(五首);边防下(七首)。劝谕上(四首);劝谕下(四首)。宗亲上(七首);宗亲下(四首)。交友上(五首);交友下(三首)。道释(附隐逸,九首)。荐举上(附铨选,十首);荐举下(一首)。经史(十首)。迁谴上(七首);迁谴中(八首);迁谴下(二首)。杂书(六首)。

疏:封建、行幸、边防书籍(共十三首)。直谏(九首)。选举(五首)。刑法(八首)。货殖上(三首);货殖下(一首)。水旱杂疏(共八首)。

序:文集一(三首);文集二(四首);文集三(八首);文集四(六首);文集五(八首);文集六(七首);文集七(七首);文集八(二首);文集九(九首)。游宴一(二十首);游宴二(十九首);游宴三(二十一首);游宴四(十六首)。诗集一(九首);诗集二(八首);诗集三(九首)。诗序一(二十一首);诗序二(十六首);诗序三(十八首)。饯送一(十六首);饯送二(二十二首);饯送三(二十六首);饯送四(十九首);饯送五(二十四首);饯送六(二十六首);饯送七(二十四首);饯送八(二十三首);饯送九(十九首);饯送十(十三首);饯送十一(二十二首);饯送十二(二十四首);饯送十三(十七首);饯送十四(二十一首);饯送十五(十五首);饯送十六(十四首)。赠别(共十八首)。杂序一(九首);杂序二(八首);杂序三(十三首);杂序四(八首)。

论:天道(共十首)。阴阳(七首)。封建(七首)文(九首)。武(八首)。贤臣(十一首)。臣道(十一首);政理(七首)。

释:食货(共七首);兄弟、宾友(四首)。刑赏(六首)。医卜相时令(共十首)。兴亡上(三首);兴亡中(六首);兴亡下(八首)。史论一(六首);史论二(十四首);史论三(八首);史论四(十首);杂论上(十首);杂论中(八首);杂论下(

十三首)。

议:封禅、郊祀、庙乐(共九首)。明堂(十首)。宗庙(十一首)。祭祀(十首)。选举(十首)。冠冕、经籍(共六首)。丧服(七首)。刑法(八首)。货食、边防(共八首);杂议(十一首)。连珠、喻对(共五十八首)。

颂: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颂德上(六首);颂德下(二十五首);宫阙上(九成宫一首);宫阙下(三首);杂颂上(二首);杂颂下(七首)。

赞:帝德、圣贤(共四十九首)。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道像附,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写真(二十五首)。图画杂赞(共三十一首)。

铭:纪德(三首)。塔庙上(画像附七首);塔庙下(八首)。山川(十七首)。楼观、关防、桥梁(共十四首)。器用(十七首)。杂铭(十三首)。

箴:杂箴(共二十三首)。

传:传一(三首);传二(六首);传三(六首);传四(七首);传五(十三首)。

记:宫殿(一首)。厅壁一(中书、翰林,共六首);厅壁二(尚书省、御史台,共九首);厅壁三(寺、监、府、署,共七首);厅壁四(藩镇、州郡上,共八首);厅壁五(州郡中,七首);厅壁六(州郡下、监军、使院、幕职上,共八首);厅壁七(幕职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厅壁八(州官下、县令上,共十一首);厅壁九(县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厅壁十(簿尉下,宴(响)[飨],共八首)。

译译文:

疏类:封建、行幸、边防书籍(共十三首)。直谏(九首)。选举(五首)。刑法(八首)。货殖上(三首);货殖下(一首)。水旱杂疏(共八首)。

序类:文集一(三首);文集二(四首);文集三(八首);文集四(六首);文集五(八首);文集六(七首);文集七(七首);文集八(二首);文集九(九首)。游宴一(二十首);游宴二(十九首);游宴三(二十一首);游宴四(十六首)。诗集一(九首);诗集二(八首);诗集三(九首)。诗序一(二十一首);诗序二(十六首);诗序三(十八首)。饯送一(十六首);饯送二(二十二首);饯送三(二十六首);饯送四(十九首);饯送五(二十四首);饯送六(二十六首);饯送七(二十四首);饯送八(二十三首);饯送九(十九首);饯送十(十三首);饯送十一(二十二首);饯送十二(二十四首);饯送十三(十七首);饯送十四(二十一首);饯送十五(十五首);饯送十六(十四首)。赠别(共十八首)。杂序一(九首);杂序二(八首);杂序三(十三首);杂序四(八首)。

论类:天道(共十首)。阴阳(七首)。封建(七首)文(九首)。武(八首)。贤臣(十一首)。臣道(十一首);政理(七首)。

释类:食货(共七首);兄弟、宾友(四首)。刑赏(六首)。医卜相时令(共十首)。兴亡上(三首);兴亡中(六首);兴亡下(八首)。史论一(六首);史论二(十四首);史论三(八首);史论四(十首);杂论上(十首);杂论中(八首);杂论下(十三首)。

议类:封禅、郊祀、庙乐(共九首)。明堂(十首)。宗庙(十一首)。祭祀(十首)。选举(十首)。冠冕、经籍(共六首)。丧服(七首)。刑法(八首)。货食、边防(共八首);杂议(十一首)。连珠、喻对(共五十八首)。

颂类: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颂德上(六首);颂德下(二十五首);宫阙上(九成宫一首);宫阙下(三首);杂颂上(二首);杂颂下(七首)。

赞类:帝德、圣贤(共四十九首)。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附道像,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写真(二十五首)。图画杂赞(共三十一首)。

铭类:纪德(三首)。塔庙上(附画像,七首);塔庙下(八首)。山川(十七首)。楼观、关防、桥梁(共十四首)。器用(十七首)。杂铭(十三首)。

箴类:杂箴(共二十三首)。

传类:传一(三首);传二(六首);传三(六首);传四(七首);传五(十三首)。

记类:宫殿(一首)。厅壁一(中书、翰林,共六首);厅壁二(尚书省、御史台,共九首);厅壁三(寺、监、府、署,共七首);厅壁四(藩镇、州郡上,共八首);厅壁五(州郡中,七首);厅壁六(州郡下、监军、使院、幕职上,共八首);厅壁七(幕职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厅壁八(州官下、县令上,共十一首);厅壁九(县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厅壁十(簿尉下,宴飨,共八首)。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馆驿、楼上(共九首);楼下、阁上(共九首)。城(四首)。城门、水门、斗门、桥、井(共九首)。河渠(五首)。祠庙上(八首);祠庙下(七首)。祈祷(二首)。学校校讲论文章(

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馆驿、楼上(共九首);楼下、阁上(共九首)。城(四首)。城门、水门、斗门、桥、井(共九首)。河渠(五首)。祠庙上(八首);祠庙下(七首)。祈祷(二首)。学校校讲论文章(共十首)。释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释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释氏三(佛像下、经上,共十首);释氏四(经下、塔、石柱、石阶,共八首);释氏五(幢、方丈、西轩、僧,共八首)。观尊像(童子,共七首)。宴游一(宴游、溪谷、丘、园、圃,共十四首);宴游二(亭上,九首);宴游三(亭中,十首);宴游四(亭下,十一首);宴游五(居处、堂上,八首);宴游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游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纪事上(六首);纪事下

(六首)。刻候、歌乐、图尽(共十首)。灾祥、质疑、寓言(共八首)。杂记(七首)。

谥哀册:谥册(四首)。哀册上(四首);哀册下(七首)。后妃上(七首);后妃下(七首)。太子(八首)。

谥议:谥议上(十八首);谥议下(十二首)。

诔: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封禅(一首)。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道一(二首);道二(三首)。释一(三首);释二(三首);释三(二首);释四(二首);释五(二首);释六(三首);释七(四首);释八(二首);释九(四首);释十(四首);释十一(四首);释十二(三首);释十三(三首);释十四(四首);释十五(四首);释十六(三首);释十七(五首);释十八(五首);释十九(四首)。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纪功一(三首);纪二(平淮西,二首)。隐居、孝善(共四首)。遗爱(三首)。台(一首)。陵庙(四首)。祠堂(二首)。祠庙一(五首);祠庙二(三首)。家庙一(三首);家庙二(三首);家庙三(三首)。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职官一(北省三首);职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职官三(南省一四首);职官四(南省二三首);职官五(南省三三首);职官六(南省四四首);职官七(寺、监五首);职官八(东宫官一三首);职官九(东宫官二三首);职官十(东宫官三三首);职官十一(王府三首);职官十二(诸将军一二首);职官十三(诸将军二三首);职官十四(诸将军三三首);职官十五(诸将军四三首);职官十六(诸将军五四首);职官十七(诸将军六三首);职官十八(诸将军、将校,五首);职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职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职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职官二十二(节度一二首);职官

二十三(节度二三首);职官二十四(节度三二首);职官二十五(节察防团使副四首);职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职官二十七((剌)[刺]史一三首);职官二十八((剌)[刺]史二四首);职官二十九((剌)[刺]史三四首);职官三十((剌)[刺]史四四首);职官三十一((剌)[刺]史五三首);职官三十二((剌)[刺]史六四首);职官三十三(长史一二首);职官三十四(长史、二司马,共六首);职官三十五(别驾、判官,共三首);职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职官三十七(县令一二首);职官三十八(县令二,丞、尉附,共四首)。

译共十首)。释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释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释氏三(佛像下、经上,共十首);释氏四(经下、塔、石柱、石阶,共八首);释氏五(幢、方丈、西轩、僧,共八首)。观尊像(童子,共七首)。宴游一(宴游、溪谷、丘、园、圃,共十四首);宴游二(亭上,九首);宴游三(亭中,十首);宴游四(亭下,十一首);宴游五(居处、堂上,八首);宴游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游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纪事上(六首);纪事下(六首)。刻候、歌乐、图尽(共十首)。灾祥、质疑、寓言(共八首)。杂记(七首)。

谥哀册类:谥册(四首)。哀册上(四首);哀册下(七首)。后妃上(七首);后妃下(七首)。太子(八首)。

谥议类:谥议上(十八首);谥议下(十二首)。

诔类: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类:封禅(一首)。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道一(二首);道二(三首)。释一(三首);释二(三首);释三(二首);释四(二首);释五(二首);释六(三首);释七(四首);释八(二首);释九(四首);释十(四首);释十一(四首);释十二(三首);释十三(三首);释十四(四首);释十五(四首);释十六(三首);释十七(五首);释十八(五首);释十九(四首)。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纪功一(三首);纪功二(平淮西,二首)。隐居、孝善(共四首)。遗爱(三首)。台(一首)。陵庙(四首)。祠堂(二首)。祠庙一(五首);祠庙二(三首)。家庙一(三首);家庙二(三首);家庙三(三首)。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职官一(北省,三首);职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职官三(南省一,四首);职官四(南省二,三首);职官五(南省三,三首);职官六(南省四,四首);职官七(寺、监,五首);职官八(东宫官一,三首);职官九(东宫官二,三首);职官十(东宫官三,三首);职官十一(王府,三首);职官十二(诸将军一,二首);职官十三(诸将军二,三首);职官十四(诸将军三,三首);职官十五(诸将军四,三首);职官十六(诸将军五,四首);职官十七(诸将军六,三首);职官十八(诸将军、将校,五首);职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职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职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职官二十二(节度一,二首);职官二十三(节度二,三首);职官二十四(节度三,二首);职官二十五(节察防团使副,四首);职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职官二十七(刺史一,三首);职官二十八(刺史二,四首);职官二十九(刺史三,四首);职官三十(刺史四,四首);职官三十一(刺史五,三首);职官三十二(刺史六,四首);职官三十三(长史一,二首);职官三十四(长史、二司马,共六首);职官三十五(别驾、判官,共三首);职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职官三十七(县令一,二首);职官三十八(县令二,附丞、尉,共四首)。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妇人上(六首);妇人下(四首)。

志类:皇亲(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职官一(六首);职官二(五首);职官三(七首);职官四(六首);职官五(四首);职官六(七首);职官七(四首);职官八(附京官,七首);职官九(六首);职官十(四首);职官十一(六首);职官十二(五首);职官十三(六首);职官十四(五首);职官十五(六首);职官十六(四首);职官十七(五首);职官十八(七首

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妇人上(六首);妇人下(四首)。

志:皇亲(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职官一(六首);职官二(五首);职官三(七首);职官四(六首);职官五(四首);职官六(七首);职官七(四首);职官八(京官附,七首);职官九(六首);职官十(四首);职官十一(六首);职官十二(五首);职官十三(六首);职官十四(五首);职官十五(六首);职官十六(四首);职官十七(五首);职官十八(七首);职官十九(八首);职官二十(五首);职官二十一(五首);职官二十二(十二首)。杂一(七首);杂二(十二首)。妇人一(十首);妇人二(八首);妇人三(八首);妇人四(八首);妇人五(八首);妇人六(八首);妇人七(六首)。墓表(七首)。

行状:行状一(三首);行状二(三首);行状三(三首);行状四(二首);行状五(三首);行状六(五首);行状七(四首)。

祭文:交旧一(十三首);交旧二(十一首);交旧三(十二首);交旧四(十首);交旧五(十五首);交旧六(十二首);交旧七(七首);交旧八(八首);交旧九(十三首);交旧十(十三首);交旧十一(十一首);交旧十二(八首);交旧十三(四首)。亲族一(十一首);亲族二(九首);

亲族三(七首);亲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祷十三首);神祠三(报赛十九首)。古圣贤(十三首)。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校勘经籍

校勘经籍

【宋会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诏临安府校正开雕《圣宋文海》,专委秘书郎吕祖) ([谦]。既而祖谦言:「《文海》元是书坊一时刊行,去取未精。名贤高文大册,尚多遗落。今乞一就增损,仍断自中兴以前铨次,庶几可以行远。」从之。

六年二月八日,诏:「秘书郎吕祖谦编次《文海》采取精详,观其用意,有益治道。可除直秘阁,添差浙东安抚司参议官。」祖谦以病丐祠,故宠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献书升秩

献书升秩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八月,以乡贡进士孟瑜为光州固始县主簿。瑜长沙人,尝着《野史》三十卷。石熙载在湖南时,瑜尝出入门下,颇见厚。至是来献,其所著书,熙载以言,而有是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乐史献所著书《贡举事》二十卷、《登科记》三十(二)卷、《题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选》五十卷、《唐孝悌录》十五卷、续五卷、《续卓异〔记〕》三卷。

译);职官十九(八首);职官二十(五首);职官二十一(五首);职官二十二(十二首)。杂一(七首);杂二(十二首)。妇人一(十首);妇人二(八首);妇人三(八首);妇人四(八首);妇人五(八首);妇人六(八首);妇人七(六首)。墓表(七首)。

行状类:行状一(三首);行状二(三首);行状三(三首);行状四(二首);行状五(三首);行状六(五首);行状七(四首)。

祭文类:交旧一(十三首);交旧二(十一首);交旧三(十二首);交旧四(十首);交旧五(十五首);交旧六(十二首);交旧七(七首);交旧八(八首);交旧九(十三首);交旧十(十三首);交旧十一(十一首);交旧十二(八首);交旧十三(四首)。亲族一(十一首);亲族二(九首);亲族三(七首);亲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祷,十三首);神祠三(报赛,十九首)。古圣贤(十三首)。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校勘经籍

校勘经籍

【宋会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下诏命临安府校正雕印《圣宋文海》,专门委派秘书郎吕祖谦负责。不久吕祖谦上言说:"《文海》原本是书坊一时刊刻发行的,取舍不够精当。名家贤士的高妙文章大作,还多有遗漏。现在请求就着原书一并增删,并且断限只收录南宋中兴以前的作品,加以编次,这样或许可以流传久远。"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六年二月八日,下诏说:"秘书郎吕祖谦编次《文海》,采录取舍精审详备,看他的用意,是有益于治国之道的。可授予直秘阁,加派为浙东安抚司参议官。"吕祖谦因病请求担任祠官,所以朝廷给予他这样的恩宠。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献书升秩

献书升秩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八月,任命乡贡进士孟瑜为光州固始县主簿。孟瑜是长沙人,曾撰写《野史》三十卷。石熙载在湖南任职时,孟瑜曾出入他的门下,很受厚待。到这时孟瑜前来进献,他所著的书,石熙载为他进言,因此有了这道任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乐史进献自己所著的书《贡举事》二十卷、《登科记》三十二卷、《题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选》五十卷、《唐孝悌录》十五卷及续编五卷、《续卓异记》三卷。太宗嘉许他,任命乐史为著作郎、直史馆。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苏易简进献已故著作郎直史馆罗处约生平所著的文章十卷,命名为《东观集》。苏易简与罗处约都是蜀地人,年轻时相互友善。哀悼他的去世,收拾整理他的遗稿进献上去。朝廷下诏收藏在史馆。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冯翊县百姓李元真到朝廷进献《养蚕经》一卷,主管官员因为这不是前代名贤所撰写的,不敢上报。皇帝立即索取来看,怜惜他不忘农桑根本之业,将书留在宫中。赐给李元真钱一万。

二年四月

太宗嘉(定)[之],以史为著作郎,直史馆。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苏易简献故著作郎直史馆罗处约平生所著文十卷,号《东观集》。易简与处约俱蜀人,少相友善。哀其死也,收拾遗草上之。诏藏史馆。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冯翊县民李元真诣阙献《养蚕经》一卷,有司以非前代名贤所撰,不敢以闻。帝遽索观之,怜其不忘本业,留书禁中。赐元真钱一万。

二年四月,知长州乐史献《总仙集》三十七卷,并《目录》四卷。帝宣示宰臣等,称其从政之余,能有諲述,诏付史馆。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该条内容与上下文不协,原眉批:「咸平二年条,可归召试除职。」,比部员外郎刁衎献《本说》十卷,召试学士院,授秘阁校理。

三年四月,直昭文馆勾中正上石本大小篆、八分三体书《孝经》。真宗召至便殿坐,问其直馆凡几岁。中正言:「太平兴国二年自潞州录事召入,太宗擢寘馆殿」。帝又问所书《孝经》几许时方毕,曰:「凡十年。」遂赐金紫。藏其

书于秘阁。仍命别进三本送三馆。

八月二十四日,又赐中正诏书曰:「汝志在儒书,精通字学。得史籀之旧法,见蔡邕之古文。深穷旨归,老益遒健。省阅之外,嘉孍尤多。」

八月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宋白言:「看详烂柯山人蔡望所进《新注阴符经》,难于施行,乞付史馆。」从之。望特授中岳庙主簿。

四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知河南府李至表上故史馆编修杨文举所注尹玉羽《春秋字源赋》,诏以赋送秘阁,赐文举子宁同学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致仕朱昂上《资理论》三卷,诏付史馆,仍令写本留中。

六年五月,知广州(陵)[凌]策献《海外诸蕃地里图》。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上《咸平圣政录》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馆宋惟翰献新注扬雄《太玄经》十卷,诏付史馆。

二(十)[年]十一月,二年:原作「二十」,眉批:「渭清按:『二十』是二年之误」。因据改南郊卤簿使王钦若上《卤簿记》三卷,诏奖之,《记》付史馆。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怀安军鹿鸣山人黄敏为本军助教。敏通经术,尝注《九经余义》四百九十篇。转运使滕涉以其书上进,帝令学士晁迥等看详,迥等言:「所著撰甚有可采。」故特有是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上其父翰林侍读学士贽集三十卷,诏赐名《文懿集》,仍付史馆。贽谥文懿,因以名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顺监言:「本监神龟山人李见撰《易枢》十卷。」诏附递以闻。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郑向表进所撰《五代开皇纪》三十卷,及《天

禧圣德颂》一首,求试。诏令与优便任使。

译,知长州乐史进献《总仙集》三十七卷,并《目录》四卷。皇帝将书宣示给宰臣等人看,称赞他在处理政务之余,还能有这样的著述,下诏交付史馆。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比部员外郎刁衎进献《本说》十卷,被召到学士院考试,授予秘阁校理之职。

三年四月,直昭文馆勾中正呈上用大篆、小篆、八分三种字体书写的石刻本《孝经》。真宗召他到便殿赐坐,询问他在馆任职共有几年。勾中正说:"太平兴国二年从潞州录事被召入朝,太宗提拔安置在馆殿任职。"皇帝又问所书写的《孝经》花了多长时间才完成,回答说:"共用了十年。"于是赐给他金紫官服。将这部书收藏在秘阁,又命令他另外再进呈三本,分送三馆。

八月二十四日,又赐给勾中正诏书说:"你志在儒家典籍,精通文字之学。得到史籀的古老笔法,展现蔡邕的古文风采。深入探究其中要旨,年纪越老而书艺越发遒劲。朕阅览之余,嘉许赞叹良多。"

八月十八日,翰林学士承旨宋白上言说:"审看详核烂柯山人蔡望所进献的《新注阴符经》,难以施行,请求交付史馆收藏。"朝廷听从了。特授蔡望为中岳庙主簿。

四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知河南府李至上表进献已故史馆编修杨文举所注释尹玉羽的《春秋字源赋》,下诏将此赋交付秘阁,赐杨文举之子杨宁同学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致仕朱昂进献《资理论》三卷,下诏交付史馆,并命令抄写副本留存宫中。

六年五月,知广州凌策进献《海外诸蕃地里图》。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阁钱惟演进献《咸平圣政录》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馆宋惟翰进献新注扬雄《太玄经》十卷,下诏交付史馆。

二年十一月,因南郊卤簿使王钦若进献《卤簿记》三卷,下诏嘉奖,将《卤簿记》交付史馆。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任命怀安军鹿鸣山人黄敏为本军助教。黄敏精通经学,曾注释《九经余义》四百九十篇。转运使滕涉将他的书进献朝廷,皇帝命令学士晁迥等人审看详核,晁迥等人说:"他所著述的内容很有可取之处。"所以特有这样的任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进献他父亲翰林侍读学士郭贽的文集三十卷,下诏命名为《文懿集》,交付史馆。郭贽谥号文懿,因此以此命名文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顺监上言说:"本监神龟山人李见撰写了《易枢》十卷。"下诏令随附递送呈报。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郑向上表进献所撰写的《五代开皇纪》三十卷,以及《天禧圣德颂》一首,请求应试。下诏给予他优便的任使安排。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十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御史中丞刘筠、知制诰钱易、龙图阁待制滕涉、刘烨、知杂蔡齐上表进献徐州文学刘颜所编的《辅弼名对》连同目录共四十一卷,下诏让刘颜出任家乡便利的簿、尉之职,并且晓谕宰臣等人说所进献的书很有可取之处,命令抄录副本,以备参阅。

九月十六

仁宗天圣元年七月十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御史中丞刘筠、知制诰钱易、龙图阁(侍)[待]制縢涉、刘烨、知杂蔡齐表上徐州文学刘颜集《辅弼(召)[名]对》并目录四十一卷,诏颜与家便簿、尉,仍谕宰臣等以所进书甚有可采,见令录本,以备观览。

九月十六日,中书门下言:「将作监致仕胡(但)[旦]先撰《汉春秋》一百卷,久未进纳。」诏令本州岛附递进纳,候(致)[至]取旨。

二年二月,州以旦书上进,诏授秘书监致仕,仍命一子为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故司空致仕赠中书令张齐贤妻临淮郡夫人柴氏上齐贤《文集》,仍言孙男子奭进士登第,历官两任,乞为末品京官。诏与奉礼郎。

五年二月,知宁州杨及上《重修五代史》。仁宗曰:「五代乱离,事多浅近。」宰臣王曾等曰:「五代安危之迹,本末昭然,其余可为鉴诫,而不足师法。」帝深以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玉海》卷四七作「二十一日辛卯」。,秘书监致仕胡旦上《演圣通论》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帅要略》五十三卷,乞给赐钱米,充纸札之费,仍乞男彤赐一名目。诏襄州旧俸外,月特给米麦各三石,彤与文资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王沿上《春秋集传》(五十)[十五]卷。帝嘉其好学,降诏奖谕。仍加直昭文馆。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经序》,诏编修院令司天监再看详,写录以闻。编修院言:「与司天监王立等看详修定,乞改名《土牛

经》,送崇文院镂板颁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员外郎充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直讲贾昌朝上言:「撰到《春秋要论》五册,如堪圣览,乞付臣点句及音切字,乞进纳。」诏昌朝令舍人院试。

宝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上《君臣龟鉴》六十卷。诏书奖谕,仍令审官院与先次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上《锺律制议》并图三卷,诏送秘阁。

七月五日,集贤校理李昭遘上《太宗晋邸圣制》三卷、《永熙政范》二卷。降诏褒谕。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上大理评事苏舜宾集《献纳大典》一百卷。翰林学士王尧臣等上前渭州军事推官魏庭坚撰《四夷龟鉴》三十卷。殿中丞充武胜军院伴读王琥献《平戎万略》。大理寺丞王缜上《少阳佳范》十卷。诏舜宾、庭坚候得替与试,琥、缜降诏奖谕,书并送史馆。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学士王尧臣上通判滑州秘书丞蔡亶撰《通志论》十三篇,「备言攻守之策,如其可采,乞于陕西缘边任使。」诏知干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阁门祗候濠州都监赵珣上所撰《聚米图》,诏(询)[珣]赴阙。

译日,中书门下上言说:"将作监致仕胡旦先前撰写了《汉春秋》一百卷,久未进献。"下诏令本州随附递送进献,等到送到后听候旨意。

二年二月,该州将胡旦的书进献上去,下诏授予他秘书监致仕,并命令他的一个儿子担任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已故司空致仕、追赠中书令张齐贤的妻子临淮郡夫人柴氏进献张齐贤的《文集》,同时说孙子张奭已考中进士,历任两任官职,请求授予末品京官。下诏授予奉礼郎。

五年二月,知宁州杨及进献《重修五代史》。仁宗说:"五代战乱分裂,所记之事大多浅近。"宰臣王曾等人说:"五代兴亡安危的事迹,本末清楚明白,其余部分可以作为鉴戒,但不值得效法。"皇帝深以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秘书监致仕胡旦进献《演圣通论》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帅要略》五十三卷,请求赐给钱米,充作纸札的费用,并请求为儿子胡彤赐予一个名目官职。下诏在襄州原有俸禄之外,每月特别给予米麦各三石,胡彤授予文资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员外郎、河北转运使王沿进献《春秋集传》十五卷。皇帝嘉许他勤奋好学,降诏褒奖晓谕,并加授直昭文馆。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进献《春牛经序》,下诏令编修院让司天监再次审看详核,抄写记录后呈报。编修院上言说:"与司天监王立等人审看详核修订,请求改名为《土牛经》,送崇文院刻板颁行。"朝廷听从了。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员外郎兼充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直讲贾昌朝上言说:"撰写了《春秋要论》五册,如果堪供皇上御览,请求让臣加注标点句读及音切文字,请求进献。"下诏令贾昌朝到舍人院应试。

宝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进献《君臣龟鉴》六十卷。下诏书褒奖晓谕,并命审官院优先给予他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进献《锺律制议》连同图三卷,下诏送交秘阁。

七月五日,集贤校理李昭遘进献《太宗晋邸圣制》三卷、《永熙政范》二卷。降诏褒奖晓谕。

九月四日,翰林学士晁宗悫等人进献大理评事苏舜宾所编的《献纳大典》一百卷。翰林学士王尧臣等人进献前渭州军事推官魏庭坚所撰《四夷龟鉴》三十卷。殿中丞充武胜军院伴读王琥进献《平戎万略》。大理寺丞王缜进献《少阳佳范》十卷。下诏苏舜宾、魏庭坚等到任满候缺时予以考试,王琥、王缜降诏褒奖晓谕,所献之书都送交史馆。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学士王尧臣进献通判滑州秘书丞蔡亶所撰《通志论》十三篇,说其中"详备论述了攻守的方略,如果可以采用,请求让他在陕西沿边地区担任任使之职。"下诏任命他为知干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阁门祗候濠州都监赵珣进献所撰《聚米图》,下诏令赵珣赴朝廷。

八月,下诏规定臣僚子孙进献家集的,必须全部编录完整。如果有分批重复投进、企图侥幸求取恩泽的,命令中书查核以后上报,必依朝廷法

八月,诏臣僚子孙进纳家集,须得尽以编录。如或分次重迭投进,苟求恩泽者,仰中书勘会以闻,必行朝典。

庆历五年闰五月闰五月:《长编》卷一五六本年作「六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上泽州进士刘羲叟注释司马迁《天官书》及着《洪范灾异》,召试舍人院,命以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七月九日,参

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纪年通谱》。庠取十七代正史,并百家杂说,凡正伪年号成一书,诏送史馆。

八年三月,中书言臣僚子孙将父祖文集编进,陈乞恩泽,多是亡殁多年,狂妄侥求。诏今后丞、郎并龙图阁直学以上,薨卒五年内,如有家集,并许亲的子孙投进,当议送两制看详。如文章典雅,为众所推,即具闻奏,特与依例施行。其文集仍(乞)[付]馆阁。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评事孙坦进《周易析蕴》十卷。帝赏其(勒)[勤]博,命任回与试馆职。

十二月十二月:苗校:《长编》卷一七一本年、《群书考索 后集》卷一六作「十月」。,观文殿学士丁度等上前后《汉书节义》赐名曰《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卫大将军克继上《广夏竦所集古文韵》六卷。帝谓辅臣曰:「宗室中向学者鲜,独克继孜孜于字学,宜降诏奖谕,仍以其书送秘阁。」

五月二日,以太常丞致仕代渊为祠部员外郎致仕,以臣僚上其所著《周易旨要》二十卷,而帝嘉其高尚,故特宠之。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军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奖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虚一上《溉漕新书》四十卷,诏送河渠司,以备检阅。其书盖记古今河渠事。虚一特循一资。

闰七月二十五日,以益州布衣章▯为本州岛助教,以田况上其所撰扬雄《太玄经发隐》三篇,特录之。

十一月,管勾司天监公事周琮上《军中占》三卷,诏送秘阁。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学士王洙上《周礼器图》。先是,洙讲《周礼》,帝因命画车服、冠冕、笾豆、簠簋之

制及图,成而上之。

十二月十八日,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宋咸上所著《周易》十卷,下两制看详。翰林学士杨察等乞送馆阁,仍加褒谕。从之。

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宗谔上纂历代宗属事迹六卷,名曰《太平盘维录》。降诏奖谕。

三年正月三年正月:苗校:《长编》卷一七八系于至和二年正月庚辰。,定州乡贡进士赵肃上《兵民总论》十卷。诏免将来文解省试,虽不合格,令贡院特以名闻。

九月,诏臣僚进家集,自(令)[今]量与支赐,更不推恩。

。今偶录其事,纂成三册。并北庭建国而来僭位之人子孙图一本。」诏许进入,仍转官移通判陈州。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黄州赵至忠言:「陷蕃年深,异类之种,皆耳目所

五月十六日,国子博士寇諲进祖准文集一十卷,诏以准曾任宰相,文集特送馆阁,諲赐银绢各五十疋两。

译典处置。

庆历五年闰五月,龙图阁直学士欧阳修进献泽州进士刘羲叟所注释的司马迁《天官书》及所著《洪范灾异》,召至舍人院考试,任命他为试大理评事。

六年七月九日,参知政事宋庠进献所撰《纪年通谱》。宋庠采取十七代正史,并参考各家杂说,将正统与僭伪的年号汇编成一部书,下诏交付史馆。

八年三月,中书上言说臣僚子孙将父祖的文集编录进献,借此陈情请求恩泽,其中多有已经去世多年、狂妄侥幸求取的情况。下诏今后凡丞、郎以上及龙图阁直学士以上官员,去世五年之内,如果有家集,都准许其嫡亲子孙进献,应当交由两制大臣审看详核。如果文章典雅,被众人所推重,就具体上奏,特别按照旧例施行。其文集仍交付馆阁收藏。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评事孙坦进献《周易析蕴》十卷。皇帝嘉许他勤奋博学,命令等他任满回朝后予以馆职考试。

十二月,观文殿学士丁度等人进献前后《汉书节义》,赐名为《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卫大将军赵克继进献所编《广夏竦所集古文韵》六卷。皇帝对辅臣说:"宗室之中向学之人稀少,唯独克继孜孜不倦致力于文字之学,应当降诏褒奖晓谕,并将他的书送交秘阁。"

五月二日,任命太常丞致仕代渊为祠部员外郎致仕,因为有臣僚进献他所著的《周易旨要》二十卷,皇帝嘉许他品行高尚,所以特别给予这样的恩宠。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军赵宗谔进献《治原》十五卷,降诏褒奖晓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虚一进献《溉漕新书》四十卷,下诏送交河渠司,以备查阅。这部书大概是记载古今河渠事务的。李虚一特别晋升一级官资。

闰七月二十五日,任命益州布衣章某为本州助教,因为田况进献了他所撰的扬雄《太玄经发隐》三篇,特别录用他。

十一月,管勾司天监公事周琮进献《军中占》三卷,下诏送交秘阁。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学士王洙进献《周礼器图》。此前,王洙讲授《周礼》,皇帝因此命令绘制车服、冠冕、笾豆、簠簋的形制图,完成后进献上去。

十二月十八日,广南西路转运判官宋咸进献自己所著《周易》十卷,交付两制大臣审看详核。翰林学士杨察等人请求送交馆阁,并加以褒奖晓谕。朝廷听从了。

二十七日,睦州团练使赵宗谔进献编纂的历代皇室宗属事迹六卷,命名为《太平盘维录》。降诏褒奖晓谕。

三年正月,定州乡贡进士赵肃进献《兵民总论》十卷。下诏免除他将来解试省试的资格限制,即使考试不合格,也命令贡院特别将他的名字上报。

九月,下诏臣僚进献家集的,从今以后酌情给予赏赐,不再另外推恩授官。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黄州赵至忠上言说:"我陷落敌境多年,异族之地的情况,都是我耳闻目见的……如今偶然记录下这些事情,编纂成三册。以及北庭建国以来僭越称帝之人的子孙世系图一本。"下诏允许他进献,并升官调任通判陈州。

五月十六日,国子博士寇諲进献祖父寇准的文集一十卷,下诏因为寇准曾任宰相,文集特别送交馆阁收藏,赐给寇諲银绢各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咸上所注《论语》。司封员外郎吴秘上所注《(大元)[太玄]经》及《音义》。集贤校理(河)[何]涉上所著《治道中术》三十篇。并降敕奖谕,书送秘阁。

三年闰十二月,皇侄右千牛卫奖军克頠上《周礼乐图》降 奖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权广南西路转运使宋咸上所注《杨子》及《孔丛子》,赐三品服。

七月十七日,赐故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何涉子前永兴军临潼县主簿,(接)[给]钱百千。以果州上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及判河州府文彦传奏「乞赐涉赠官,仍优录其子孙」故也。

八月,殿中丞致仕龙昌期上所注《周易》、《论语》、《孝经》、《道德》、《阴符经》,诏赐五品服,绢百疋。即而翰林学士(殴)[欧]阳修等以为异端害道,不可以推奖,乃夺所赐服而罢遣之。

五年五月五年五月:苗校:「《长编》卷一八五嘉佑二年四月辛未条小注作『六年五月』。」,国子博士赵至忠献《契丹蕃汉兵马机密事》十册,并《契丹出猎图》,诏赐银绢一百疋两。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通判保州路纶献其父振所纂《九国志》五十卷,诏付史馆。振在真宗时知制诰,所谓「九国」者,吴杨行密、南唐李升、前蜀王建、后蜀孟知祥、闽王潮、(东)[北]汉刘崇、南汉刘隐、楚马(商)[殷]、西楚〔高〕季兴、吴越钱(璆)[镠]。行密等当五代时,分据州县以自立,其实十人,而振以为九国者,以前、后蜀同一国名也。(以上《国朝会要》)

【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县草茅王▯上篆书《正宗要略》三卷,命为御书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诏颍州令欧阳修家上修所撰《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赵至忠上虏廷伪主宗族、蕃汉仪制、文物宪章、命将出师、攻城野战次第,兵众户口、州城钱粟都数,四至邻国、远近地里、山河古迹等,共十一册,并戎主阅习武艺,于四季出猎射虎等图,各二副,外有戎主登位仪制图、拜木叶山图,并入国人使宴图。诏赐绢三百疋。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议大夫沈立进《都水记》二百卷、《名山记》一百卷。降诏奖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宗)[徽]北院使王拱辰上《平蛮杂议》十篇,诏送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诏宰臣王安石,令具故男雱所注《孟子》入进。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上所注《司马穰苴兵法》三卷。诏送武学看详。其后,武学言义有可采,诏璋候武学教授有阙,试兵机时务策一道取裁。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学赵世卿进《安南边说》五篇,及自陈安南战棹司差使有功。

译五十匹两。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咸进献他所注释的《论语》。司封员外郎吴秘进献他所注释的《太玄经》及《音义》。集贤校理何涉进献他所著的《治道中术》三十篇。一并降敕褒奖晓谕,书送交秘阁。

三年闰十二月,皇侄右千牛卫将军赵克頠进献《周礼乐图》,降诏褒奖晓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权广南西路转运使宋咸进献他所注释的《杨子》及《孔丛子》,赐给三品官服。

七月十七日,赐给已故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何涉之子、前永兴军临潼县主簿钱一百千。因为果州进献了何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以及判河州府文彦博上奏"请求赐给何涉追赠官职,并优待录用他的子孙"的缘故。

八月,殿中丞致仕龙昌期进献他所注释的《周易》《论语》《孝经》《道德经》《阴符经》,下诏赐给五品官服、绢一百匹。不久翰林学士欧阳修等人认为这是异端邪说、有害正道,不可以推许褒奖,于是收回所赐的官服并将他罢黜遣返。

五年五月,国子博士赵至忠进献《契丹蕃汉兵马机密事》十册,以及《契丹出猎图》,下诏赐给银绢一百匹两。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通判保州路纶进献他父亲路振所编纂的《九国志》五十卷,下诏交付史馆。路振在真宗时任知制诰,所说的"九国",是指吴国杨行密、南唐李昪、前蜀王建、后蜀孟知祥、闽王王潮、北汉刘崇、南汉刘隐、楚马殷、西楚高季兴、吴越钱镠这十国。杨行密等人在五代之时,分别割据州县自立为国,实际上是十国,而路振称为九国,是因为把前蜀、后蜀算作同一个国名的缘故。(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续会要】

神宗熙宁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县平民王某进献篆书《正宗要略》三卷,任命他为御书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下诏令颍州命欧阳修家进献欧阳修所撰的《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赵至忠进献辽国伪主宗族、蕃汉礼仪制度、文物典章、命将出师、攻城野战的次第安排,以及兵众户口、州城钱粮的总数、四邻各国、远近地理、山河古迹等内容,共十一册,并附有辽主四季练习武艺、出猎射虎等图,各两副,另外还有辽主登位仪制图、祭拜木叶山图,以及各国使者入朝宴会图。下诏赐给绢三百匹。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议大夫沈立进献《都水记》二百卷、《名山记》一百卷。降诏褒奖晓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徽北院使王拱辰进献《平蛮杂议》十篇,下诏送交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下诏令宰臣王安石,命令将已故儿子王雱所注释的《孟子》呈交进献。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县主簿吴璋进献他所注释的《司马穰苴兵法》三卷。下诏送交武学审看详核。此后,武学上言认为其中有可取之处,下诏令吴璋等到武学教授有空缺时,通过考试兵机时务策一道来加以录用。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学赵世卿进献《安南边说》五篇,并自陈在安

诏世卿与正官,注荆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三年五月十五日:苗校:《玉海》卷六一、《长编》卷二九八作:元丰二年,五月十四日辛巳。,太子少师致仕赵 上所集《谏林》,上批:「可降诏奖谕,庶以劝为学老而无斁者。」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御使克敦进父保

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文集十卷。诏:「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有宠褒。可加赠安定郡王,克敦降诏奖谕。」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范百禄进所撰《诗传补〔注〕》二十卷。诏以其书送秘书省。

译南战棹司担任差使有功。下诏授予赵世卿正官,注授荆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太子少师致仕赵某进献所收集的《谏林》,皇帝批示说:"可以降诏褒奖晓谕,以此勉励那些为学到老而不懈怠的人。"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御使萧克敦进献他父亲保静军节度使萧国公萧承干的文集十卷。下诏说:"萧承干父子,世代以文艺儒学闻名于宗室藩王之中,在朝廷表彰善行、褒扬才能的道义上,应当给予宠信褒奖。可以追赠萧承干为安定郡王,萧克敦降诏褒奖晓谕。"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范百禄进献所撰《诗传补注》二十卷。下诏将此书送交秘书省。

五年十一月一日,给事中范祖禹言:「太祖时,以聂崇义所撰《三礼图》画于国子监讲堂。伏见太常博士陈祥道专意礼学,所进《礼书》一百五十卷,比之聂从义图,尤为精密。乞送学士院及两制或经筵,看详如何施行,请付太常寺,与聂从义图 用。」诏送两制看详以闻。

译五年十一月一日,给事中范祖禹说:"太祖时,把聂崇义所撰的《三礼图》画在国子监讲堂上。我见太常博士陈祥道专心研究礼学,所进献的《礼书》一百五十卷,比起聂从义的图来,更为精密。请送交学士院及两制官员或经筵官,审阅详议应如何施行,请交付太常寺,与聂从义的图一并使用。"皇帝下诏交两制官员审阅详议后上报。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权秘书监王钦臣言:「高丽献到书内有《黄帝针经》,篇(秩)[帙]俱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学者诵习。」依所请。同日,翰林侍读学士、国史院修撰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陈祥道《注解仪〔礼〕》三十二卷,精详博洽,非诸儒所及。乞下两制看详,并所进礼图付太常,以备礼官讨论。」从之。

绍圣二年正月十七日,国子司业龚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尚书洪范传》,解释九畴之义,本末详备。乞雕印颁行,以便学者。」从之。

三月九日,龚原言:「赠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尝进其子雱所撰《论语》、《孟子义〔乞〕》,取所进本雕印颁行。」诏令国子监录本进纳。

五月二十八日,国子监看详,尚书左仆射章惇奏兴化军处士张弼所著《易义》,可备采录。诏张弼与葆光处士,其《易义》送秘书省。

十一月

八日,龚原请下王安石家取所进《字说》雕印,以便学者传习。从之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言:「知怀安军雍黄中言『乞将本军金堂县前任雅州严道县令谢湜所撰《周易义》十二卷、《春秋义》二十四卷、《总义》三卷,投进。』本部勘会今来所乞事,缘元符令文系于元佑敕内删去『诗赋杂文(字)[书]札』六字。看详意义已明。近来尚有申乞投进之人。欲乞申明行下,如有进献诗赋杂文书札之人,在外即令所在州军自陈,委本处知、通;在〔内〕即经礼部,委国子监长、贰取索看详。如实可采,即行保明进纳。」从之。

大观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长沙县丞朱克明言:「伏见许氏《说文》,其间字画形声,多与王文公《字说》相戾。辄于许氏《说文》部中,撮其尤乖义理者,凡四百余字,名《字括》。」诏克明除书学谕。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详定《九域图志》何志同等奏,送到新汉州教授陈坤臣所进《郡国人物志》一部,合一百五十卷。送编修《九(阅)[域]志》所看详。据编修官陆修等状:「看详所进《郡国人物志》,包括诸史,上下千载间,文婉而事详,因成一书,可藏诸馆阁。缘汉、晋郡国之境与今不同,人物往往不合,窃虑不须编入《九域志》。」诏依奏,其书送秘书省。陈坤臣与改合入官。

七年二月十一日,诏:「唐耜进《字说集解》三十册,极有功力,有助学者。与知州差遣。其《字说集解》令国子监传示学生。」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诏朝请郎、直秘阁管勾江州太平观林虚直龙图阁,以所进文集可采,故有是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知虢州安泳进《周易解义》,特赐进士出身。

钦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朝请郎知(杨)[扬]州叶焕于政和八年曾进《继明集论》,言嫡长建储之意,兼闻其人明爽有词学,可召赴阙,量才擢用。

译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权秘书监王钦臣说:"高丽进献来的书籍中有《黄帝针经》,篇卷俱全,不可不向国内公布,让学者诵读研习。"朝廷依照他的请求办理。同一天,翰林侍读学士、国史院修撰范祖禹说:"太常博士陈祥道所著《注解仪礼》三十二卷,精细详审、渊博融通,不是一般儒生所能达到的。请求下达两制官员详加审阅,并将他所进的礼图交付太常寺,以供礼官讨论。"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绍圣二年正月十七日,国子司业龚原等人说:"已故宰相王安石,在先朝时曾进献《尚书洪范传》,解释洪范九畴的含义,首尾详备完整。请求雕版印刷颁行,以方便学者。"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三月九日,龚原说:"已故追赠太傅的王安石,在先朝时曾进献他儿子王雱所撰写的《论语》《孟子义》,请求取用所进呈的版本雕版印刷颁行。"朝廷下诏命国子监抄录副本进呈。

五月二十八日,国子监审阅详议后,尚书左仆射章惇上奏说兴化军处士张弼所著的《易义》,可以收录备用。朝廷下诏授予张弼"葆光处士"的称号,他的《易义》交送秘书省。

十一月八日,龚原请求向王安石家中取来他所进献的《字说》,雕版印刷,以方便学者传习。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徽宗崇宁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说:"知怀安军雍黄中说'请求将本军金堂县前任雅州严道县令谢湜所撰写的《周易义》十二卷、《春秋义》二十四卷、《总义》三卷,呈献朝廷。'本部审核了如今所请求之事,因为元符年间的法令条文,是在元佑敕令内删去了'诗赋杂文书札'六个字。审阅后意义已经明确。近来仍有申请呈献书籍的人。请求申明下达,如有进献诗赋杂文书札的人,在外地的就令所在州军自行陈报,委托本地知州、通判审核;在朝内的就经由礼部,委托国子监长官、副长官审查详核。如果确实值得采纳,就予以核实保荐进呈。"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大观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长沙县丞朱克明说:"我见到许氏的《说文解字》,其中文字的形体、声旁,很多地方与王安石《字说》相抵触。于是就在许氏《说文》部类中,摘取其中特别违背义理的地方,共计四百余字,命名为《字括》。"朝廷下诏授予朱克明书学谕一职。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负责详定《九域图志》的何志同等人上奏,送来新任汉州教授陈坤臣所进献的《郡国人物志》一部,共计一百五十卷,送交编修《九域志》所审阅详核。据编修官陆修等人的状文说:"审阅详核所进献的《郡国人物志》,包括各朝史书,涵盖上下千年之间,文辞婉转而叙事详尽,写成一部书,可以收藏在馆阁之中。但由于汉、晋时代郡国的疆界与现今不同,人物记载往往不相符合,私下认为不必编入《九域志》。"朝廷下诏依照所奏,此书送交秘书省。陈坤臣获准改任合适的官职。

七年二月十一日,朝廷下诏说:"唐耜进献《字说集解》三十册,极有功力,对学者有帮助。授予知州职务。其《字说集解》命令国子监传示给学生。"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朝廷下诏授予朝请郎、直秘阁管勾江州太平观林虚直龙图阁一职,因为他所进献的文集可以采录,所以有这道任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朝廷下诏,新任知虢州安泳进献《周易解

焕先于宣和四年四(日)[月]上《继明集论》总六十五卷。时焕权发遣兴元府,以狂妄犯分,送吏部,与监当。至是召用。(以上《续国朝会要》)

【中兴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诏令婺州州于进士李季处,取索所献编次传习异书。选见任官一员,官给纸札誊写。即令所委官,同李季点对,申送前来。内李季日给食钱一贯。

七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谢克家等言:「伏见故翰林学士范祖禹所著《唐鉴》,既已进及《仁皇训典》、《帝(书)[学]》二书,有益治道,可备睿览。今祖禹之子前宗正少卿冲,寓居衢州,望下本州岛,给以笔札,令冲勘读投进。」从之。

绍兴元年六月三日,诏明州慈溪县丞诸葛行言上家藏《国朝典训》等书,特补行言兄行仁将仕郎。初,行言先以其书投献,与转两官。而行言自陈:「此书皆系父兄(自)[历]年(褒)[裒]集,乞将转官恩改授兄行仁一官,庶几得以自安。」特从其请。

七月七日,监行左都进奏院章效上(殴)[欧]阳修纂《太常因革礼》一百〔卷〕。诏降付太常寺,仍令秘书省逐旋借本,校勘抄录,藏于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书少监程俱上所编《麟台故事》五卷,诏送秘书省。

二十一日,进呈次,富直柔曰:「近张冲等进《太(乞)[乙]光照辩误归正论》十首,送赵公竑看详。」上曰:「其书可用否 」秦桧曰:「臣素不习其书。」上曰:「朕从来不好问占卜术数,此皆无益于治要。当修人事,以承天命耳。」直柔曰:「人主造命,固不当问命。」上曰:「极是。」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与权言:「尝历考

典籍,凡圣贤所以立言垂训,与夫往昔君臣刻意庶狱之事,断章取义,类聚条分,凡三百事,列十门,总为一书,名曰《士师龟总》,写成五册。望赐宣取。」诏令与权别录副本,缴申尚书省。

四年九月六日,诏:「史馆校勘邓名世以所著《春秋〔四〕谱》六卷、《辨论谱说》十篇、《古今姓氏书辨证》(十四)[四十]卷来上,赐进士出身。」

五年四月一日,诏:「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经筵旧臣,令以所著《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入,以称朕崇儒重道之意。」十年三月,书成来上,降诏奖谕。既而(摧)[推]恩,除宝文阁直学士,仍赐银绢三百匹两。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讲朱震言:「故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到)[致]仕杨时,学有渊源,行无瑕玷,尝着《三经义辨》,有益于学。(日)者许令本家进入,诏旨方颁,时已沦谢,恐此书遂致散落,诚为可惜。望下南剑州取索,抄录投进。」从之。至绍兴十年,时子适止以父解《中庸篇》及《论语义》来上,与适升等差遣。

译义》,特赐进士出身。

钦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朝廷下诏说朝请郎知扬州叶焕在政和八年曾经进献《继明集论》,论述嫡长子建储的道理,同时听说此人明达爽朗、有文学才华,可召到朝廷,量才提拔任用。叶焕先前在宣和四年四月呈上《继明集论》,总共六十五卷。当时叶焕暂代兴元府事务,因为狂妄不守本分,被送交吏部,授予监当之职。到这时被召见任用。(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中兴会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朝廷下诏命令婺州就进士李季处,取索他所献的编排整理、传习的异书。选派现任官员一名,由官府发给纸张誊写。就命令所委派的官员,会同李季核对,呈送到朝廷。其中李季每日供给食钱一贯。

七月二十九日,礼部尚书谢克家等人说:"我见到已故翰林学士范祖禹所著的《唐鉴》,已经进呈过,还有《仁皇训典》《帝学》两部书,都有益于治国之道,可供皇上御览。如今范祖禹的儿子、前任宗正少卿范冲,寄居在衢州,希望下令本州,供给他纸笔,命范冲校勘阅读后进献。"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绍兴元年六月三日,朝廷下诏明州慈溪县丞诸葛行言进献家藏的《国朝典训》等书,特意补授诸葛行言的兄长诸葛行仁将仕郎一职。当初,诸葛行言先将此书进献,被授予转两官的奖励。而诸葛行言自己陈述说:"这部书都是父兄历年收集编纂的,请求将转官的恩赏改授给兄长诸葛行仁一官,或许可以使自己心安。"朝廷特意准许了他的请求。

七月七日,监行左都进奏院章效呈上欧阳修所编纂的《太常因革礼》一百卷。朝廷下诏交付太常寺,仍命令秘书省随即借来底本,校勘抄录,收藏在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书少监程俱呈上他所编纂的《麟台故事》五卷,朝廷下诏送交秘书省。

二十一日,进呈奏章之际,富直柔说:"近来张冲等人进献《太乙光照辩误归正论》十篇,送交赵公竑审阅详核。"皇上说:"这部书可以采用吗?"秦桧说:"臣一向不熟悉这类书。"皇上说:"朕向来不喜欢过问占卜术数之事,这些都对治理国事没有益处。应当修明人事,来承受天命而已。"富直柔说:"君主创造命运,本来就不应当过问命理。"皇上说:"说得极是。"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与权说:"我曾经详细考察典籍,凡是圣贤用以立言垂训的言论,以及往昔君臣刻意处理各类狱讼案件的事迹,断章取义,分类归纳,共三百件事,分列十门,总汇成一部书,名叫《士师龟总》,抄写成五册。希望能蒙宣召取用。"朝廷下诏命李与权另外抄录副本,呈缴尚书省。

四年九月六日,朝廷下诏:"史馆校勘邓名世将他所著的《春秋四谱》六卷、《辨论谱说》十篇、《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进呈朝廷,赐予进士出身。"

五年四月一日,朝廷下诏:"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胡安国,是经筵的旧臣,命令他将所著《春秋传》纂述成书进呈,以符合朕崇尚儒学、重视道统的心意。"十年三月,书写成进呈,皇上降诏嘉奖慰谕。不久予以推恩,授予宝文阁直学士,并赐予银绢三百匹两。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讲朱震说:"已故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致仕杨时,学问有渊源,品

七月八日,衢州进士毛邦彦献《春秋正义》,诏赐绢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诏迪功郎林儵以纂述《易》书来上,特循两资,与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靖康间编修到《奉迎录》,诏送史馆。

五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林虡以先臣希元丰中所修《宝训》副本(善)[缮]写来上,诏送史馆。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以高祖文易所编《皇

宋大典》三卷来上,诏其书送秘书省,李沇与转一官。

八月三日八月三日:《玉海》卷六二作「五年四月庚午」。,中书门下省言:「右中奉大夫,直宝文阁曾纡男右通直郎惇,亲赍祖布所著《三朝正论》(直)[真]迹投进,已送史馆。缘曾纡身故,诏惇与转一官,仍令户部支赐银绢一百匹两。

六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文旦《春秋要义》,及校正崔岩上祖先子方著述《春秋经解》,乞与推恩。」诏文旦转一官,岩补上州文学。

十九日,诏:「前国学生冯邦杰所进《注孙子》,文详意备,实见用心。可赐绢二十疋。」

九月二十七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兼侍(请)[讲]陈与义言:「看详进士何畴进《孙子解》全备,见其用心,粗可观览。又成忠郎徐衡进《诸葛武侯书》,观其文理,恐是后人附托,非亮之书。或可存之,以备广览。」诏何畴、徐衡并令户部赐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林保所献《中兴龟鉴》颇有可采,可特赐紫章服,其书令进入。

七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徽猷阁待制邵(溥)[博]上先臣伯温所著《辨诬》,诏送史馆。

闰十月三日,诏江浚明献《阵图策》,颇有可采,赐绢十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右迪功郎李时雨上《玉垒忠书》,文采议论,俱有可采,可循一资一资:《建炎要录》卷一一七该年作「二资」。。

八月二十三日八月:前文已叙至十一月,此夏出「八月」顺序有错落。,夔州州学教授李昌言,请献所撰《要览》,见在本任,诏令本州岛取索,实封以进。

四月十五日八年:原一▯尢。按上文叙七年事,下文叙九年事,皆在有文唯此两年之间四月、五月、六月三条,一▯尢系年。疑脱,兹据上下文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详布衣王悱《孝

经解义》,推广孝弟,言有可采。」诏赐绢三十疋。

五月六日,诏布衣柴宗愈上《(忠)[中]兴圣统》,博采传记,次序详明,其言有补。与兑文解一次。

六月五日,知简州李授之上所著《易解》,诏送秘书省。授之与除直秘阁。

九年正月一日,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龙庭实编类《春秋三传》,至《十七史》,共二十部,令临安府给纸札,缮写以进。

译行没有瑕疵,曾经著有《三经义辨》,对学问有益处。曾经命令他本家进献,诏令刚刚颁布,杨时已经去世,恐怕这部书就此散失,实在可惜。希望下令南剑州取索,抄录后进呈。"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到绍兴十年,杨时的儿子杨适只将他父亲解说的《中庸篇》和《论语义》呈上,授予杨适升等的差遣。

七月八日,衢州进士毛邦彦进献《春秋正义》,朝廷下诏赐给绢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朝廷下诏迪功郎林儵因纂述《易》书进呈,特意晋升两资,授予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呈上靖康年间编修的《奉迎录》,朝廷下诏送交史馆。

五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林虡将先父林希在元丰年间所编修的《宝训》副本缮写后进呈,朝廷下诏送交史馆。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将他高祖李文易所编纂的《皇宋大典》三卷进呈,朝廷下诏此书送交秘书省,李沇获准转一官。

八月三日,中书门下省说:"右中奉大夫、直宝文阁曾纡的儿子右通直郎曾惇,亲自携带祖父曾布所著的《三朝正论》真迹进献,已经送交史馆。因为曾纡本人已经去世,朝廷下诏曾惇获准转一官,并命令户部支给赐予银绢一百匹两。"

六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说:"奉诏审阅详核文旦的《春秋要义》,以及校正崔岩呈上其祖先崔子方所著的《春秋经解》,请求给予推恩。"朝廷下诏文旦转一官,崔岩补授上州文学。

十九日,朝廷下诏:"前国学生冯邦杰所进献的《注孙子》,文辞详备、内容完整,确实看出用心之处。可以赐给绢二十匹。"

九月二十七日,中书舍人兼直学士院兼侍讲陈与义说:"审阅详核进士何畴所进献的《孙子解》,内容完备,看得出他的用心,大致值得一看。又成忠郎徐衡进献的《诸葛武侯书》,看其文理,恐怕是后人假托之作,并非诸葛亮所著。或许可以留存下来,以备广泛参阅。"朝廷下诏何畴、徐衡二人都由户部赐给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朝廷下诏林保所献的《中兴龟鉴》颇有值得采纳之处,特赐给紫色章服,命他将此书进呈。

七月十二日,左朝请大夫、充徽猷阁待制邵博呈上先父邵伯温所著的《辨诬》,朝廷下诏送交史馆。

闰十月三日,朝廷下诏江浚明进献的《阵图策》,颇有可取之处,赐给绢十匹。

十一月二十三日,朝廷下诏右迪功郎李时雨呈上的《玉垒忠书》,文采议论都有可取之处,可晋升一资。

八月二十三日,夔州州学教授李昌言请求进献他所撰写的《要览》,此书现存于本任所,朝廷下诏命本州取索,实封后进呈。

四月十五日,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兼资善堂翊善朱震说:"奉诏审阅详核布衣王悱的《孝经解义》,推广阐发孝悌之道,所言有可取之处。"朝廷下诏赐给绢三十匹。

五月六日,朝廷下诏布衣柴宗愈呈上的《中兴圣统》,广泛采集传记资料,条理次序详明,所言有所裨益。授予他一次兑换文解的资格。

六月五日,知简州李授之呈上他所著的《易解》,朝廷下诏送交秘书省。李授之获准授予直秘阁一职。

九年正月一日,朝廷下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龙庭实编类整理的《春秋三传》直到《十七史》,共二十部,命令临安府供给纸张,缮写后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王铚以编集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补录及《七朝国史》来上,诏特转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殴)[欧]阳安永上祖宗《龟鉴》,令户部赐束帛,仍令秘书省录本进入。

七月一日,左奉议郎试中书舍人王鉌言:「左朝请大夫邓合献《稽古武备集》,看详所献文字,援引该贯,备见用心。」诏(▯)[合]与升等差遣。

十月十六日,枢秘都承旨周聿言:「泉州进士王文献注解《司马车▯巂》二万余言,用心精专,颇有文理。其间时有舛误。」诏文献特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十日,国子监言:「国学永免解进士程全一进《孝经解》,发明经意,有足观采。」诏与差充太学职事。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诏抚州布衣吴曾进《春秋左氏传发挥》等书,据立议证此句疑当作「据证立议」。,多有可观。特与补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布衣林独秀所进《孝经指解释义》虽不尽明,而文理稍通。令户部倍赐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诏进士董自任所上《春秋总鉴》,委有可采,与永免文解,差充太学职事。其

书送秘书省,录本进入。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书省言:「看详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王普所进先臣宾讲《论语口义》,议论纯正,有补治道。」诏送史馆。

闰四月二十一日,进士蔡直方撰到《椒通览》二册,与永免文解。

五月十一日,中书后省言:「看详左迪功郎何(补)] [上《中兴龟鉴》,学术通明,议论纯粹。观其所陈,有补治道。」诏与转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诏湖南路安抚司 议官王铚上《太(元)[玄]经解义》等,令户部赐银三百两。其后又进祖宗《八朝圣孝通纪》,《论语》,转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益〕上《春秋尊王聚断》。上谓辅臣曰:「柴翼所进《春秋》,止是编成门类,后立说甚无意思。朕以为大率说经,不可远三纲五常之道。若好立异,便须穿凿,不足道也。」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荣州杨朴进《礼部韵括遗》,诏转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贵州文学刘翔所进《易解》,通达经旨,与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上谓辅臣曰:「(进)[近]日郑邦哲投进《左氏韵类》,却曾留心,宜薄有以旌赏之。」诏邦哲与转一官。

二十二日,处州学生耿世南以编类徽宗朝诏诰、宰执以下词章来上,赐绢二十疋。

四月十七日,左奉议郎郭伸上所著《易解》,上因宣谕辅臣曰:「《易》象深微,极难穷究。近时学者皆蹈袭前人之说,大率须有自得之学,仍不穿凿,始可谓之通经。郭伸议论亦粗通,可略加旌劝。

译进呈。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王铚将他编集的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补录以及《七朝国史》进呈,朝廷下诏特意转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朝廷下诏欧阳安永呈上的祖宗《龟鉴》,命令户部赐给束帛,并命秘书省抄录副本进呈。

七月一日,左奉议郎试中书舍人王鉌说:"左朝请大夫邓合进献的《稽古武备集》,审阅详核他所进献的文字,援引广博贯通,可以看出用心之处。"朝廷下诏邓合获准晋升差遣等级。

十月十六日,枢密都承旨周聿说:"泉州进士王文献注解《司马车巂》二万余字,用心精深专一,颇有文理。其中间或有讹误之处。"朝廷下诏王文献特赐一次免解资格。

十二月十日,国子监说:"国学永免解进士程全一进献的《孝经解》,阐明经义,有值得观览采纳之处。"朝廷下诏授予太学职事一职。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朝廷下诏抚州布衣吴曾所进献的《春秋左氏传发挥》等书,论证有据、立论周详,多有可观之处,特意补授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朝廷下诏布衣林独秀所进献的《孝经指解释义》,虽然阐释不尽明晰,但文理还算通顺。命令户部加倍赐给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朝廷下诏进士董自任所呈上的《春秋总鉴》,确有可取之处,授予永免文解的资格,命他充任太学职事。此书送交秘书省,抄录副本进呈。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书省说:"审阅详核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王普所进献的先父王宾讲授的《论语口义》,议论纯正,对治国之道有所裨益。"朝廷下诏送交史馆。

闰四月二十一日,进士蔡直方所撰的《椒通览》两册,授予他永免文解的资格。

五月十一日,中书后省说:"审阅详核左迪功郎何某所进献的《中兴龟鉴》,学问通达明晰,议论纯正精粹。观其所陈述的内容,对治国之道有所裨益。"朝廷下诏获准转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朝廷下诏湖南路安抚司议官王铚进献的《太玄经解义》等书,命令户部赐给银三百两。此后他又进献了祖宗《八朝圣孝通纪》《论语》,获准转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进献《春秋尊王聚断》。皇上对辅臣说:"柴翼所进献的《春秋》,只是编成了门类,后面所立的论说没有多少意义。朕认为大凡解说经书,不可以背离三纲五常之道。如果喜好标新立异,便需要穿凿附会,不值得称道。"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荣州杨朴进献《礼部韵括遗》,朝廷下诏获准转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朝廷下诏贵州文学刘翔所进献的《易解》,通达经义旨趣,授予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皇上对辅臣说:"近日郑邦哲进献《左氏韵类》,看来是曾经用心研究的,应当略微给予旌赏。"朝廷下诏郑邦哲获准转一官。

二十二日,处州学生耿世南将编类的徽宗朝诏诰、宰执以下的词章进呈,赐给绢二十匹。

四月十七日,左奉议郎郭伸呈上他所著的《易解》,皇上因此宣谕辅臣说:"《易》象深奥精微,极难穷究透彻。近来的学者都是沿袭前人的说法,大凡应当有自己独得的见解,同时又不穿凿附会,才可以称得上通晓经义。郭伸的

」于是

诏伸与转一官。

七月四日,饶州进士董凌上编集徽宗皇帝御笔手诏两册,赐绢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议郎守监察御史王镃以编述《戚里元龟》来上,诏与转一官。

九月六日,秘书省国子监言:「抚州布衣吴澥进《宇内辨》、《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见论》、《责实论》各二卷。《谨始论》五卷。又抚州布衣吴沆进《易璇玑》、《三坟训义》各三卷,《群经正论》四卷。文(里)[理]皆有可采。」内《易璇玑》犯仁宗皇帝旧名,诏吴沆为犯庙讳,吴澥与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上谓秦桧曰:「近览迪功郎吴适所进《大衍图》,辨证《易》中差误,可令秘书省看详。如委有可采,卿更询审其人,当处以庠序之职。」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权给事中韦寿成言:「看详福州进士陈梦协进《十七史蒙求》,文理可采。」上宣谕曰:「所进《蒙求》,昨日降出,可令有司加赐束帛,以为奖劝。」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请郎张永年以故父阁文集来上,诏永年除直秘阁。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故左朝散大夫洪兴祖男蒧以父兴祖先尝编纂《徽宗皇帝御集》七十二卷上之,已降付史馆。未蒙推恩。诏兴祖特赠直敷文阁。

九月,秘书省同学官看详兴化军免解进士彭与上所撰《周易义解》一十册,《神授易图》四册,《太极歌》一册,《易证诗》一册,《(义)[羲]文图》贰轴。潜心象数,多所发明。训释卦爻,辞义淹贯。诏与补上州文学,仍特许免解、令赴省试。

二十九年七月

十七日,国史院言:「知成都府双流县李焘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内九十卷系私自编纂,乞下所属给笔札,雇工抄录。欲从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录赴院,以备 照。」从之。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进士宋大明上《周易解》,给事中王晞亮看详,文理简当,极有可采。诏大明该今次特奏名殿试,候唱名日与升等。(以上《中兴会要》)

【干道会要】

孝宗隆兴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请郎直龙图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朱夏卿状:「先父观文殿大学士左光禄大夫致仕胜非手录《渡江》、《复辟(事)事迹》各一帙,乞令本家(善)[缮]写投进。」诏从之。

干道二年六月四日,诏尚书兵部员外郎张行成,以疾丐外,兼进《易》可采,除直徽猷阁、知潼川府。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给札付左朝散郎李焘,抄录所著《续资治通鉴》太宗已后文字。四川制置汪应辰札子:「切见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书。于实录、正史之外,凡传记小说,采摭殆尽。考其异同,定其疑谬,精密切当,皆有依据。

译议论也大致通达,可以略加旌奖勉励。"于是朝廷下诏郭伸获准转一官。

七月四日,饶州进士董凌呈上编集的徽宗皇帝御笔手诏两册,赐给绢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议郎守监察御史王镃将他编述的《戚里元龟》进呈,朝廷下诏获准转一官。

九月六日,秘书省国子监说:"抚州布衣吴澥进献《宇内辨》《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见论》《责实论》各二卷,《谨始论》五卷。又抚州布衣吴沆进献《易璇玑》《三坟训义》各三卷,《群经正论》四卷。文理都有可取之处。"其中《易璇玑》一书触犯了仁宗皇帝的旧名讳,朝廷下诏认定吴沆触犯庙讳,吴澥获准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皇上对秦桧说:"近来阅览迪功郎吴适所进献的《大衍图》,辨析考证《易》经中的差误,可以命令秘书省审阅详核。如果确实有可取之处,卿再详细询查此人情况,应当授予他学官之职。"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权给事中韦寿成说:"审阅详核福州进士陈梦协所进献的《十七史蒙求》,文理有可取之处。"皇上宣谕说:"所进献的《蒙求》,昨天已经降旨颁出,可以命令有司加赐束帛,以示奖励勉励。"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请郎张永年将他已故父亲的文集进呈,朝廷下诏张永年授予直秘阁一职。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已故左朝散大夫洪兴祖的儿子洪蒧,因为父亲洪兴祖先前曾经编纂《徽宗皇帝御集》七十二卷进呈,已经降旨交付史馆,尚未蒙受推恩。朝廷下诏特意追赠洪兴祖为直敷文阁。

九月,秘书省会同学官审阅详核兴化军免解进士彭与所撰写的《周易义解》十册、《神授易图》四册、《太极歌》一册、《易证诗》一册、《羲文图》两轴。潜心研究象数之学,多有阐发。训释卦爻,辞义连贯融通。朝廷下诏获准补授上州文学,并特许免解,命他赴省试。

二十九年七月十七日,国史院说:"知成都府双流县李焘申报:'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其中九十卷是私自编纂的,请求下令所属官府供给纸笔,雇人抄录。希望朝廷从本路漕司下令,借用底本抄录送交国史院,以备参照。'"朝廷采纳了这个意见。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进士宋大明呈上《周易解》,给事中王晞亮审阅详核,认为文理简明得当,极有可取之处。朝廷下诏宋大明改为此次特奏名殿试,等到唱名之日再授予升等待遇。(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干道会要】

孝宗隆兴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请郎直龙图阁、权发遣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朱夏卿奏状说:"先父观文殿大学士左光禄大夫致仕朱胜非亲手记录的《渡江》《复辟事迹》各一部,请求命本家缮写后进呈。"朝廷下诏依从其请。

干道二年六月四日,朝廷下诏尚书兵部员外郎张行成,因为患病请求外任,加上他所进献的《易》学著作可以采纳,授予直徽猷阁、知潼川府一职。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朝廷下诏发给纸张,交付左朝散郎李焘,抄录他所著《续资治通鉴》太宗以后的文字。四川制置使汪应辰奏札说:"我私下见到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的《续资治通鉴》,从建隆年间到元符年间,全部都已经写成。在实录、正史之外,凡是传记小说,几乎全都

其太祖一朝编年,已经投进,蒙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已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发送秘书省校勘,藏之秘阁。」故诏从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尚书礼部员外郎李焘进《续资冶通鉴长编》一百八卷,纂述有劳,特转两官。先是,(寿)[焘]奏得旨,依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奏,取所著《(绩)[续]通鉴长编》,自建(炎)[隆]迄元符,令有司缮写校勘,藏于秘阁。焘面奉圣旨,令投进。今先写成五朝事迹,起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闰三月,计一百八(十)年,共一百八卷。宰执进呈,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日,诏:「降下《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并《资治通鉴》

一册,付秘书省,令依《通鉴》纸样及字样大小缮写《续通鉴长编》一部,仍将李焘衔位于卷首,依司马光衔位书写,限日(近)进纳。」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故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梁材孙卫卿进崇宁以来手诏一十六册,并编录诏旨宽恤文字七册,与免解一次。

十二月三日,诏右修职郎、处州龙泉县丞方拟录进徽宗皇帝御笔手诏等六十三项,与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从国史院请也。

八年六月二日,诏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所录到《丁未录》一百册,计二百卷,淹贯该博,用功甚多。特转右承事郎。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阁直学、左通直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胡铨言:「昨奉圣训,令臣所解诸经,可缮写进来。今先次缮写到《周易》、《周礼》、《礼记》、《春秋》四经解,未敢擅便投进。」诏令投进。

二月二日,故尚书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故祖存日闻见抄写崇宁以来诏旨等文字,誊录成二十册,并御制御书,通计一百一十三件,诏与补下州文学。(以上《干道会要》)

【孝宗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进士沈忞上《海东三国史记》五十卷。诏与免文解一次,仍赐银绢一百匹两。其书付秘阁。

三年正月二十日,监临安府粮料院钱阅上父周材所著《毛诗解》一部。(候诏)[诏候],任满日,与堂除差遣一次。

五月十六日,知资州冯震上其父轓建炎初被(梦)[蒙]太上皇帝御笔一轴梦:疑是「蒙」字之误。,诏付国史日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进(褒)[裒]集到祖宗以来因革法令,并《修法枢要》,诏与转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权刑部侍郎程(太)[大]昌上所著《禹贡论》五十二篇,《后论》八篇,诏付秘阁。

五年六月九日,军器少监张珖上所著《论语(舍遣)[拾遗]》二十篇,诏付秘阁。

六年八月八日,新知池州王日休上所撰《九兵总要》三百四十卷,诏与转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 议官。

译采集摘录。考订其中的异同,判定其中的疑误,精密恰当,都有所依据。他的太祖一朝编年部分,已经进呈,蒙恩交付国史日历所之外,所有太宗以后的文字,恳请朝廷发给纸张,交付本官抄录,发送秘书省校勘,收藏在秘阁。"所以朝廷下诏依从其请。

四年五月一日,朝廷下诏尚书礼部员外郎李焘进献《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零八卷,编纂述作有功劳,特意转两官。此前,李焘上奏获得旨意,依照敷文阁直学士汪应辰的奏请,取用他所著的《续通鉴长编》,从建隆到元符年间,命有司缮写校勘,收藏在秘阁。李焘当面接受圣旨,命他进呈。如今先写成五朝事迹,从建隆元年起,到治平四年闰三月止,共计一百零八年,共一百零八卷。宰执大臣进呈,所以有这道命令。

六年三月二日,朝廷下诏:"颁下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一百七十六册,以及《资治通鉴》一册,交付秘书省,命令依照《资治通鉴》的纸张样式和字体大小缮写《续通鉴长编》一部,同时将李焘的官衔职位写在卷首,依照司马光官衔职位的书写方式,限期进呈缴纳。"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朝廷下诏已故广南东路转运判官王梁材的孙子王卫卿进献崇宁年间以来的手诏十六册,以及编录的诏旨宽恤文字七册,授予他一次免解资格。

十二月三日,朝廷下诏右修职郎、处州龙泉县丞方拟抄录进呈的徽宗皇帝御笔手诏等六十三项,授予他减免两年磨勘、比照类似情况施行的待遇。这是采纳国史院的请求。

八年六月二日,朝廷下诏右修职郎、监临安府都盐仓李丙所抄录的《丁未录》一百册,共计二百卷,内容渊博该洽,用功很深。特意转授右承事郎。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阁直学士、左通直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胡铨说:"先前奉圣训,命臣将所解说的各种经书,可以缮写进呈。如今已先行缮写完成《周易》《周礼》《礼记》《春秋》四经解,不敢擅自进呈。"朝廷下诏命他进呈。

二月二日,已故尚书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因先祖健在时听闻记录抄写崇宁年间以来的诏旨等文字,誊录成二十册,连同御制御书,共计一百一十三件,朝廷下诏授予下州文学一职。(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孝宗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进士沈忞呈上《海东三国史记》五十卷。朝廷下诏授予他一次免文解资格,并赐给银绢一百匹两。此书交付秘阁。

三年正月二十日,监临安府粮料院钱阅呈上他父亲钱周材所著的《毛诗解》一部。朝廷下诏等他任满之日,授予一次堂除差遣。

五月十六日,知资州冯震呈上他父亲冯轓在建炎初年蒙受太上皇帝御笔的一轴,朝廷下诏交付国史日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进献他收集编纂的祖宗以来的因革法令,以及《修法枢要》,朝廷下诏获准转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权刑部侍郎程大昌呈上他所著的《禹贡论》五十二篇、《后论》八篇,朝廷下诏交付秘阁。

五年六月九日,军器少监张珖呈上他所著的《论语拾遗》二十篇,朝廷下诏交付秘阁。

六年八月八日,新任知池州王日休呈上他所撰写的《九兵总要》三百四十卷,朝廷下诏获准转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议官。

先是,日休投进《九兵总要》二十卷,降付中书后省。国史院看详可采,令宁国府给札录写,以书来上。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七日,知剑州王章上《圣朝赦令德音》一部。诏送秘阁自建隆开国止崇宁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吕凝之上《易》书四十卷,上谓辅臣曰:「卿等更细看其书如何。」周必大奏曰:「此雍之学,蜀人张行成尝推衍之。干道中,陛下曾召行成为兵部郎官,凝之必讲学于行成。」上曰:「行成所著颇略。」必大奏曰:「凝之能逐年配以卦爻,所以加密。」上曰:「可与寺监丞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潭州林栗奏所著《春秋经传集解》,乞下所属给笔札,缮写投进。从之。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进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二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进《周易经传集解》三十二卷、《系辞》上下二卷,《文言》、《说卦》、《序杂》本文共为一卷,《河图》、《洛书》、《八卦九畴》、《(太)[大]衍总会图》、《六十四卦立成图》、《大衍揲蓍解》共为一卷,总三十六册。诏付秘书,令学士院降敕书奖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十一年:上文已出十一年,此则当与上十一年内容合并。,知台州熊克进《九朝通略》六十册六十册:苗校:「《玉海》卷四七《淳熙九朝通略》条作『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册』。《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著录『《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诏特转一官,其书付秘书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十二年:上文已出十二年,此则当与之合并。,迪功郎任清叟进曾祖伯两所撰《春秋绎圣传》,诏付秘书省。

十月二十一日,权发遣江阴军胡介进父世将措画川峡边防战守钱粮奏议三十卷,诏付史馆。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赵汝愚言:「臣尝备数三馆,获观秘府四库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载忠臣良士便宜奏章,论议明切,私窃忻慕。收拾编缀,殆千余卷。因事为目,以类分次去其复重与不合者,犹余数百卷,厘为百余门。始自建隆,迄于靖康,推寻岁月,粗见本末。欲更于其间,择其至精至要尤切于治道者,每缮写成十卷,即作十次投进。伏望时于间〔闲〕燕深赐考详,庶因药石之规,能致涓麈之益。」从之。其书一百五十卷、目录五卷。

三月五日,宰执进呈郑大中进父建德所著《汉规》。上曰:「建德虽甚能文,议论可采,可付秘书省。大中与免文解。」

八月二十六日,诏新知龙州王称所进《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计四十册,目录一册,付国

史院。即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学士兼侍讲兼修国史洪迈奏:「国家史册,虽本于金柜石室之藏,然天下遗文轶事,散落人间,实赖山林博洽之(氏)[士]广记备言,上送有司,以为汗青之助。

译此前,王日休进献《九兵总要》二十卷,降旨交付中书后省。国史院审阅详核认为可以采纳,命令宁国府供给纸张抄录,全书写成后进呈。所以有这道命令。

八年六月七日,知剑州王章呈上《圣朝赦令德音》一部。朝廷下诏送交秘阁,此书从建隆开国一直记到崇宁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吕凝之呈上《易》学著作四十卷,皇上对辅臣说:"卿等再仔细看看这部书写得怎样。"周必大上奏说:"这是邵雍的学说,蜀人张行成曾经加以推演阐发。干道年间,陛下曾经召张行成担任兵部郎官,吕凝之必定是向张行成学习的。"皇上说:"张行成所著的内容颇为简略。"周必大上奏说:"吕凝之能够逐年配以卦爻,所以更加周密。"皇上说:"可以授予寺监丞的差遣。"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知潭州林栗上奏他所著的《春秋经传集解》,请求下令所属官府供给纸笔,缮写后进呈。朝廷依从了这个请求。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进呈《春秋经传集解》三十二卷,朝廷下诏特意转一官,此书交付秘书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进献《周易经传集解》三十二卷、《系辞》上下二卷,《文言》《说卦》《序杂》本文共合为一卷,《河图》《洛书》《八卦九畴》《大衍总会图》《六十四卦立成图》《大衍揲蓍解》共合为一卷,总计三十六册。朝廷下诏交付秘书省,命学士院降敕嘉奖慰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知台州熊克进献《九朝通略》六十册。朝廷下诏特意转一官,此书交付秘书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迪功郎任清叟进献他曾祖父任伯雨所撰写的《春秋绎圣传》,朝廷下诏交付秘书省。

十月二十一日,权发遣江阴军胡介进献他父亲胡世将筹划川峡边防战守钱粮的奏议三十卷,朝廷下诏交付史馆。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赵汝愚说:"臣曾经在三馆任职,得以观览秘府四库所收藏的图书,以及历代史官所记载的忠臣良士切合时宜的奏章,论议明白恳切,私下十分敬慕。于是收集编纂,将近一千余卷。按事情分类,依类别删除重复和不相符合的部分,还剩下数百卷,整理为一百余门。起自建隆年间,止于靖康年间,按年月推寻,大致能看出事情的本末。想要再从其中,挑选出最精要、最切合治国之道的部分,每缮写成十卷,就作为一批进呈十次。恳请陛下在闲暇之时详加考察审阅,或许能因为药石般的规谏,得到些微的益处。"朝廷依从了这个请求。此书共一百五十卷,目录五卷。

三月五日,宰执大臣进呈奏章,郑大中进献他父亲郑建德所著的《汉规》。皇上说:"郑建德虽然很擅长写文章,议论也有可取之处,可以交付秘书省。郑大中获准免文解。"

八月二十六日,朝廷下诏新任知龙州王称所进献的《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共计四十册,目录一册,交付国史院。此后,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学士兼侍讲兼修国史洪迈上奏说:"国家的史册,虽然本源于金柜石室的收藏,但天下遗留的文献、散佚的事迹,散落在民间,实在有赖于山林间博学之士广泛记录、详备叙述,呈送有司,作为编写正史的辅助。臣近来担任四朝国史院的职务,虚度光阴,仅仅能够奏上一些篇章。既然蒙受圣恩,晋升崇高的官秩,在这方面有些人,曾经付出过努力,成就卓著,臣

臣比承乏四朝史院,翫岁引日,仅能奏篇。既蒙圣恩,裒进崇秩,于此有人焉,尝施功绪,卓然成劳,敢以姓名,冒(开)[关]宸扆。龚敦颐者,和州布衣也。其曾祖原昔为泰陵实录院官,故其家藏书故其家藏书:下文疑有脱漏。。念元佑党籍诸臣及建中上书(雅)[邪]等人,表表名节,经崇宁禁锢,靖康流离,子孙不能尽存,平生施为漫不可考,故慨然属意,访求阙遗,遂成《列传谱述》一百卷。凡名在两籍者三百九人,而书于编者三百五人,其不可得而详者四人而已。王称之父赏在绍兴中亦为实录修撰,称承其绪余,刻意史学,断自太祖,至于钦宗,上下九朝,为《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其非国史所载,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皆信而有证,可以据依。臣之成书,实于二者有赖。敦颐举进士不第,今为不理选限登仕郎。称今以承议郎差知龙州。欲望鉴二人铅椠这勤,特加甄录,以为学士大夫之劝。」诏王称除直秘阁,龚敦颐特补与上州文学。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朱佺进伯父长文所著《春秋通志》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义大夫谢谔进编集《孝史》五十卷,并《序》及目录,共一十一册。诏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

五日,中书后省言:「看详郑钧所进《钦天要略》,编次有伦,其间评论切于事理,委有可采。」诏郑钧循文林郎,与近关教授差遣。钧任从政郎,前明州州学教授。采摭祖宗钦天事实,(褒)[裒]类为书,名曰《钦天要略》,总十有二门,析为二十五卷,上之。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进《尚书讲议》二十二卷。诏付秘书省。(以上《孝宗会要》)

【光宗会要】

绍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显谟阁学士、通议大夫韩

译斗胆将他们的姓名,冒昧呈报皇上知晓。龚敦颐,是和州的布衣百姓。他的曾祖父龚原从前担任泰陵实录院官,所以他家中收藏图书。他念及元佑党籍诸位大臣以及建中年间上书获罪的等人,节操名声卓著,经历崇宁年间的禁锢、靖康年间的流离,子孙未能全部存续下来,生平事迹作为已经难以详考,所以慨然立志,访求遗漏散佚的事迹,于是编成《列传谱述》一百卷。凡是名列在元佑、建中两籍中的共三百零九人,而记载在此书中的有三百零五人,其余无法详细考证的只有四人而已。王称的父亲王赏在绍兴年间也担任实录修撰,王称承继父业,专心致力于史学,断代记事从太祖开始,到钦宗为止,上下共九朝,撰成《东都事略》一百三十卷。其中不是国史所记载、而是从旁搜集得来的内容,占了十分之一。都真实可信、有证据可依。臣之所以能够写成此书,实在得益于这两个人。龚敦颐参加进士考试未能及第,如今是不理选限的登仕郎。王称如今以承议郎的身份差任知龙州。恳请陛下鉴于二人在著述上的辛勤努力,特加表彰录用,以此来勉励士大夫。"朝廷下诏王称授予直秘阁一职,龚敦颐特意补授上州文学。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荆湖北路提点刑狱公事朱佺进献他伯父朱长文所著的《春秋通志》十一册,朝廷下诏交付秘书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议大夫谢谔进献他编集的《孝史》五十卷,连同序文及目录,共十一册。朝廷下诏交付秘书省。

七月二十五日,中书后省说:"审阅详核郑钧所进献的《钦天要略》,编排有条理,其中的评论切合事理,确有可取之处。"朝廷下诏郑钧晋升文林郎,授予近处相关的教授差遣。郑钧现任从政郎,此前担任明州州学教授。他搜集摘录祖宗以来有关钦天历法的事实,分类汇编成书,命名为《钦天要略》,总共分十二门,分为二十五卷,进呈朝廷。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进献《尚书讲议》二十二卷。朝廷下诏交付秘书省。(以上出自《孝宗会要》)

【光宗会要】

绍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显谟阁学士、通议大夫韩……

彦直上《水心镜》一百六十七卷,诏彦直与转两官,其书宣付史馆。(以上《光宗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宋会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杨中和言:「念臣《九经》第一名及第。今差知温州平阳县,夙专讲诵,政事非长。欲乞依旧在监说书。」诏充国子监说书。

译彦直进献《水心镜》一百六十七卷,皇帝下诏给杨彦直转升两级官阶,此书交付史馆收藏。(以上出自《光宗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五 编纂书籍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说书除职讲书赐予

【宋会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杨中和上奏说:"臣曾考中《九经》科第一名。如今被差任温州平阳县知县,臣向来专精于讲习诵读经书,并不擅长处理政务。恳请仍旧回国子监担任说书之职。"皇帝下诏任命他为国子监说书。

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赐大名府国子监讲书进士马章绢十匹、米麦各十硕。(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

真宗天禧四年十一月壬戌,诏从丁谓等请,作天章阁眉批:「按《方域》内亦有天章阁,南宋建置也。」,奉安御集。十一月,中书言:「圣制已约分部帙,望命内臣规度禁中严净之所,别创殿阁缄藏。」从之。又出御制七百二十二卷,付之宰相。十二月,辅臣以御书、御制共二卷进呈,皆帝亲笔及亲作草本。诏藏御集阁以天章为名。

十二月己巳兴工,五年三月戊戌阁成。五年二月,修天章阁功毕。庚子,有司具两街僧道威仪,教坊作乐,奉御书自玉清昭应宫安于天章阁。

四月,召近臣、馆阁、三司、京府官观御书、御集于阁下,遂宴于 玉殿。时辅臣集御制三百卷,又取至道元年四月讫大中祥符岁中书、枢密院时(正)[政]记、史馆日历、起居注善美之事,录为《圣政经》,凡百五十卷。并命工镂板。又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命中使岑守素等主其事。至是毕功焉。五年四月,诏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藏天章阁。阁在真宗时未尝建官,至仁宗天圣八年十月初置待〔制〕,命范讽、鞠咏充职。景佑四年增置侍讲,以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等为之。庆历七年,又置学士、直学士。仁宗于干兴元年八月辛亥赐辅臣先帝《御集》三百卷、《释奠文集》一部、《清景殿诗》二卷、《三惑论》并《欹器论》、《天童经》各一册、《圣政经略》一百五十卷

【宋会要】

真宗宴后苑,作《钓鱼诗》赐吕蒙正。

【宋会要】

(真宗宴后苑,作《钓鱼诗》赐吕蒙正该条眉批:「重复」。。)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孝宗御制

孝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元年六月,召上天竺寺僧若讷讲《法华经》,在御批问荅,类成一书。诏以《大乘妙法莲华经释义》为名。

九月十八日,幸玉津园宴射,赋七言诗赐宰臣曾怀以下,预宴臣僚赓和以进。

二年五月十日,御制诗一首,赐新进士詹骙以下。详见进士。

三年六月一日,御制诗书扇,赐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四年二月一日,御制《改幸学诏》,赐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

三月一日,御制《妙堂诗》,赐淮东提举吴琚。

十月一日,御制诗一篇,赐少保史浩。以浩潜藩旧学,赐宴内苑,乃命宿于玉堂。翌日,有诗来上,因俯同其韵,复以赐之。

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御制《秋日幸秘阁观图书宴群臣》近体诗一首,赐右丞相史浩以下。 臣咸皆赓和也。

六年六月四日,御制诗赐明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张子仁。

译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赐给大名府国子监讲书进士马章绢十匹、米麦各十石。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制

【宋会要】

真宗天禧四年十一月壬戌,下诏依从丁谓等人的请求,建造天章阁,用来奉安御集。十一月,中书上奏说:「陛下的御制文章已经大致划分了部帙,希望命内臣在宫禁中选定一处庄严洁净的地方,另建殿阁加以密藏。」皇帝准许了。又拿出御制文章七百二十二卷,交给宰相。十二月,辅臣把御书、御制共两部分进呈,都是皇帝亲笔所写以及亲自撰作的草本。诏令把收藏御集的阁子命名为天章阁。

十二月己巳日动工,五年三月戊戌日阁建成。五年二月,修建天章阁的工程完毕。庚子日,有关部门安排两街僧道的仪仗,教坊奏乐,把御书从玉清昭应宫奉迎安放到天章阁。

四月,召集近臣、馆阁官员、三司、京府官员到阁下观看御书、御集,随后在玉殿设宴。当时辅臣编集御制文章共三百卷,又采取自至道元年四月到大中祥符年间中书、枢密院的时政记、史馆日历、起居注中的美善事迹,编录为《圣政经》,共一百五十卷。一并命工匠雕刻印板。又把御书的石刻本编为九十编,命宦官岑守素等人主管此事。到这时全部完成。五年四月,下诏把御书石刻本编为九十编,收藏在天章阁。天章阁在真宗时从未设置过官员,到仁宗天圣八年十月才初设待制,任命范讽、鞠咏充任此职。景祐四年增设侍讲,由贾昌朝、赵希言、王宗道等人担任。庆历七年,又设置学士、直学士。仁宗在乾兴元年八月辛亥日,赏赐辅臣先帝的《御集》三百卷、《释奠文集》一部、《清景殿诗》二卷、《三惑论》和《欹器论》、《天童经》各一册、《圣政经略》一百五十卷。

【宋会要】

真宗在后苑设宴,作《钓鱼诗》赐给吕蒙正。

【宋会要】

(真宗宴后苑,作《钓鱼诗》赐吕蒙正一条,眉批说:「重复」。)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孝宗御制

孝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元年六月,召上天竺寺僧人若讷讲解《法华经》,把御批中的问答,汇编成一部书。诏令命名为《大乘妙法莲华经释义》。

九月十八日,驾临玉津园设宴射箭,赋七言诗赐给宰臣曾怀以下,与宴的臣僚唱和进呈。

二年五月十日,御制诗一首,赐给新科进士詹骙以下诸人。详见进士门。

三年六月一日,御制诗书写在扇上,赐给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四年二月一日,御制《改幸学诏》,赐给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

三月一日,御制《妙堂诗》,赐给淮东提举吴琚。

十月一日,御制诗一篇,赐给少保史浩。因为史浩是潜邸时的旧日老师,特赐宴于内苑,又命他留宿玉堂。第二天,史浩献诗上来,皇帝便依其韵和诗,再度赐给他。

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御制《秋日幸秘阁观图书宴群臣》近体诗一首,赐给右丞相史浩以下诸臣。众臣都作诗唱和。

六年六月四日,御制诗赐给明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张子仁。

十一月一日,宰臣赵雄等人上奏说:「想在堂中请侍从宣示御制文字。」皇帝说:「很好。」

宸翰,不胜战栗。」上曰:「此论欲戒饬臣下趋事赴功而已。岂为卿等耶 迩来年谷屡丰,雨晹时若,中外晏然,皆卿等赞襄之力。」雄等奏:「孔子有言:『迅雷风烈必变。』夫迅雷不为孔子设明矣,而孔子所以必变者,敬天之威故也。陛下训 十一月一日,宰臣赵雄等奏:「欲就堂中,请侍从宣示御制文字。」上曰:「甚好。」雄等奏:「前日恭

教如此,何啻迅雷 臣等及中外小大之臣,无不震惧。」先是,上着论数百言,欲革取士用人之弊,论及诛赏,宣示从臣,故有此奏。

七年五月一日,御制《狠石铭跋》,赐右丞相赵雄等。

八年八月十一日,御制诗赐丞相史浩。以浩屡上丐归之请,留之不可,于其行也,锡燕以赐之。

十年二月十一日,御注《(图)[圆]觉经》一部,赐径山能仁禅寺僧宝印。淳熙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一部二卷,赐(上)[天]竺僧若(纳)[讷]慧持。

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御制《送行诗》赐太保史浩。

十一月一日,宰执奏事谢赐《太上稽山诗》石刻,上曰:「《太上诗》规模宏大,所以赐卿者,正欲仰体太上之意,如『属意种、蠡臣』之句。」

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寔录院依典故编高宗皇帝御制。详(此)[见]国史院。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光宗御制

光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御赞《顶相》一轴,赐左右街僧若讷。

绍熙元年四月二日,诏高宗《芝草赞》、隆兴御制《芝草诗》、寿皇《芝草赞》、诏熙御制《芝草诗》,共四本,宣付史馆。

五月十五日,赐闻喜宴于礼部贡院。是日,赐新及第进士余复以下御制诗一首。

三年十二月二日,御制、御书《至尊寿皇圣帝圣政序》。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赐闻喜宴于礼部贡院。是日,赐新及第进士陈亮以下御制诗一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

御书

【宋会要】

淳化四年,内出(分)[八]分书《千字文》,赐宰臣、枢密使已下各一轴。

五年十〔一〕月,赐近臣飞白书各一轴,别赐参知政事寇准飞白草书十八轴。先是,宰臣吕蒙正等皆以赐得,时准出使在外,至是始及焉。

至道元年,〔六月〕六月:原无,依苗校据《玉海》卷三三及《长编》卷三八补。,太宗草书经史故事三十纸,诏翰林侍读吕文仲一一读之,因遣刻石,以数百本,并列秘阁官吏姓名,付内侍裴愈,令于江东名山福地道宫〔佛〕庙各藏一本。或高逸不仕,敦朴有行,为州里所称者,亦分赐之。

二年六月,出飞白书二十轴,赐宰相吕端等人五轴。又以四十轴藏于秘阁。字皆方圆数尺,端等相率诣便殿称谢。

译赵雄等人上奏说:「前几天恭读宸翰,不胜战栗。」皇帝说:「这篇议论是想告诫臣下要努力办事、勤于职守罢了,哪里是针对你们呢!近来年年丰收,风调雨顺,朝廷内外安定,都是靠你们辅佐之功。」赵雄等人上奏说:「孔子说过:『遇到迅雷疾风必定改变神色。』迅雷本不是为孔子而设,孔子之所以必定改变神色,是因为敬畏上天的威严。陛下这样的教诲,何止是迅雷!臣等以及朝廷内外大小臣子,无不感到震惊惶恐。」此前,皇帝撰写了数百字的议论,想要革除选拔士人、任用官员的弊病,谈到诛罚赏赐的问题,宣示给侍从之臣看,所以有这次上奏。

七年五月一日,御制《狠石铭跋》,赐给右丞相赵雄等人。

八年八月十一日,御制诗赐给丞相史浩。因史浩多次上表请求告老还乡,皇帝挽留不住,就在他离去之时,设宴赐诗送行。

十年二月十一日,御注《圆觉经》一部,赐给径山能仁禅寺僧人宝印。淳熙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又将一部两卷赐给天竺寺僧人若讷慧持。

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御制《送行诗》赐给太保史浩。

十一月一日,宰执大臣上奏谢恩,感谢赏赐《太上稽山诗》石刻,皇帝说:「太上皇的诗气魄宏大,之所以赐给你们,正是想让你们仰体太上皇的心意,比如『属意种、蠡臣』这一句。」

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下诏命实录院依照旧例编纂高宗皇帝御制文字。详见国史院门。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光宗御制

光宗御制

【宋会要】

淳熙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御赞《顶相》一轴,赐给左右街僧人若讷。

绍熙元年四月二日,下诏将高宗《芝草赞》、隆兴年间御制《芝草诗》、寿皇《芝草赞》、绍熙御制《芝草诗》,共四本,宣付史馆保存。

五月十五日,在礼部贡院赐闻喜宴。这一天,赐给新及第进士余复以下诸人御制诗一首。

三年十二月二日,御制并御书《至尊寿皇圣帝圣政序》。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在礼部贡院赐闻喜宴。这一天,赐给新及第进士陈亮以下诸人御制诗一首。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

御书

【宋会要】

淳化四年,内廷拿出八分书《千字文》,赐给宰臣、枢密使以下各一轴。

五年十一月,赐给近臣飞白书各一轴,另外单独赐给参知政事寇准飞白草书十八轴。此前,宰臣吕蒙正等人都已经获得赏赐,当时寇准出使在外,到这时才轮到他。

至道元年六月,太宗草书经史故事三十张纸,下诏命翰林侍读吕文仲逐一诵读,随后派人刻石,制作数百份拓本,一并列上秘阁官吏的姓名,交给内侍裴愈,命他在江东的名山福地、道观佛庙中各收藏一本。有的隐居不出仕、朴实有德行、被乡里所称道的人,也分别赐给一份。

二年六月,拿出飞白书二十轴,赐给宰相吕端等五人各一轴。又将其中四十轴收藏在秘阁。字体都是方圆数尺大小,吕端等人相继到便殿称谢。皇帝对他们说:「飞白书依照小草书体,与隶书体不同。我身为天子治理天下,何必再费心于笔砚之事,只是心里喜爱,不忍轻易放弃,年深日久,便掌握了这门技法。不过小草书的书法

帝谓之曰:「飞白依小草,书体与隶〔体〕不同。朕君临天下,复何事于笔砚,但中心好之,不能轻弃,岁月既久,遂尽其法。然小草书字学难究,飞白笔势罕工。朕习此书,使不废绝耳。」

三年六月,真宗谓宰臣曰:「先帝多能,尤于笔法精妙,尽得诸家之体。所有御笔墨迹,遍赐天下名山胜境,用垂不朽。」

真宗大中(详)[祥]符二年十一月,真宗以太宗镂文红管供御笔十有二管,分赐宰臣王旦以下。因谓旦等曰:「先帝听政之暇,常以观书及攻笔法为意,每见诸家字体精妙,无不学者,学之必成。」旦等言:「先帝笔法神气英异,非人臣所及。如侍书王着有名于时,然望先帝甚远。」帝曰:「王着于侍书待诏中,亦无其比焉。」知节言:「先帝奕鸉甚

妙,但圣人泛涉游艺,必至精绝,然终非所好。」帝曰:「先帝亦着鸉格势。朕顷在宫中侍先帝,尝见学锺繇书,或自夙兴,常手不释卷。」

五年十一月,内出太宗御集及御书法帖,总三百三十六卷三百三十六卷:苗校:《长编》卷七九作「三百六十卷」。,示辅臣。曰:「太宗嗜〔学〕,实由天纵太宗嗜:「嗜」前,疑脱一字。,属思(授)[援]翰,心极精妙。朕孜孜寻访,殆无遗者。四方以朕购求,所纳者甚众。然或因先朝赐其家宝藏,即复付之。」王旦曰:「以文章化人成俗,(青)[实]自太宗始也。五代以来笔札无体,锺、王之法几乎绝矣。太宗在南宫,留意翰墨,断行片简,传之于外,则争求之,实为楷法。自是学者,书体丕变。实圣教所致。」帝曰:「太宗所用笔,亦与人间不同。」顾向敏中、丁谓曰:「卿等未尝见。」咸再拜陈乞。翌(曰)[日],命赐之,人一双。太宗御草《孝经》一卷,刻石在秘阁。赞后法帖十二卷、小字法帖一卷、古诗一卷、仿锺繇书一卷、草书笔法一卷、草书故事簇子七轴、草书杂时簇子十七轴、草书 字簇子一轴、草书《急就(草)[章]》一卷、草书《千字文》一卷、颠草书一卷、八分书故事一卷、八分《千字文》一卷、飞白书簇子二轴、着飞白书杂诗二轴、飞白书大字簇子二轴、帝字一轴、佛字四体书一卷、五体书一卷、三般大字簇子一轴,已上刻石在御书院。墨迹杂书四千八百九十四卷册、八百七十八卷八百七十八卷:此前疑有脱文。、御制四千一十六卷册、古诗故事、药方墨迹杂书簇子一千六百七十一卷、墨迹杂书扇百三十六柄、刻石杂书八百一十八卷、御制七百

九十三卷、古诗故事刻石杂书簇子四百五十二轴,已上分藏于龙图阁、太清楼、秘阁、御书院及内中。御制御书《逍遥咏》十一卷、《缘识》五卷、《秘阁铨》三十卷、《秘藏诠禅枢要》三卷、《莲花心经回文倡颂》三十卷、《心轮图》一轴、注《金刚经》宣演一部,已上并印本,随《大藏经》颁行。

译理论难以穷究,飞白书的笔势也很少有人擅长。我练习这种书体,只是使它不至于失传罢了。」

三年六月,真宗对宰臣说:「先帝多才多艺,尤其精通笔法之妙,把各家书体都学到了。凡是先帝的御笔墨迹,都遍赐给天下名山胜境,用以垂示后世,永不磨灭。」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真宗把太宗镂刻花纹的红管御用毛笔十二支,分赐给宰臣王旦以下诸人。于是对王旦等人说:「先帝处理政事之余,常常留意读书和研习笔法,每见到各家字体精妙,没有不学的,一学必定学成。」王旦等人说:「先帝的笔法神韵气度非凡出众,不是臣子所能企及的。像侍书王著在当时也是有名的,但比起先帝还是相差很远。」皇帝说:「王著在侍书待诏中,也是无人可比的。」知节说:「先帝下棋也非常精妙,但圣人广泛涉猎各种技艺,必定都能达到精妙绝伦的地步,然而这终究不是他最爱好的。」皇帝说:「先帝也曾撰写过棋谱格局。我从前在宫中侍奉先帝时,曾见他学习钟繇的书法,有时清晨早起,常常手不释卷。」

五年十一月,内廷拿出太宗的御集及御书法帖,共三百三十六卷,出示给辅臣观看。皇帝说:「太宗天资聪颖,喜好学问,构思提笔,心思极为精妙。我孜孜不倦地寻访搜求,几乎没有遗漏的。四方之人因我购求御书,进献的很多。但有的是因为先朝赏赐给他们家中珍藏的,我又把它还给了他们。」王旦说:「用文章教化人、形成风俗,实在是从太宗开始的。五代以来书法没有法度,钟繇、王羲之的笔法几乎断绝了。太宗在南宫时,就留意翰墨,随手写的片纸只字,一旦流传到外面,人们就争相求取,实际上成了楷模法度。从此以后学书法的人,书体大为改变,这实在是圣人教化所致。」皇帝说:「太宗所用的笔,也和民间的不同。」回头对向敏中、丁谓说:「你们从未见过。」二人都再拜请求赏赐。第二天,皇帝下令赏赐,每人一双。太宗御笔草书《孝经》一卷,刻石收藏在秘阁。此外还有赞后法帖十二卷、小字法帖一卷、古诗一卷、仿钟繇书一卷、草书笔法一卷、草书故事簇子七轴、草书杂时簇子十七轴、草书字簇子一轴、草书《急就章》一卷、草书《千字文》一卷、颠草书一卷、八分书故事一卷、八分《千字文》一卷、飞白书簇子二轴、着飞白书杂诗二轴、飞白书大字簇子二轴、帝字一轴、佛字四体书一卷、五体书一卷、三般大字簇子一轴,以上都刻石收藏在御书院。墨迹杂书四千八百九十四卷册、八百七十八卷、御制四千一十六卷册、古诗故事、药方墨迹杂书簇子一千六百七十一卷、墨迹杂书扇一百三十六柄、刻石杂书八百一十八卷、御制七百九十三卷、古诗故事刻石杂书簇子四百五十二轴,以上分别收藏在龙图阁、太清楼、秘阁、御书院及宫内。御制御书《逍遥咏》十一卷、《缘识》五卷、《秘阁铨》三十卷、《秘藏诠禅枢要》三卷、《莲花心经回文倡颂》三十卷、《心轮图》一轴、注《金刚经》宣演一部,以上都是印本,随《大藏经》一同颁行。副本一百三十三部,共一千九百四十四卷,也都是印本。从文集中抄录出来的歌诗文赋另行编成三百七十六卷,也都是印本。刻石杂书三百四十七轴,刻石杂书簇子七百五十三轴,以上都赐给天下名山寺观,以及朝廷内外的

副本百三十三部,总千九百四十四卷,并印本。文集中录出歌诗文赋别行三百七十六卷,并印本。刻石杂书三百四十七轴,刻石杂书簇子七百五十三轴,已上赐天下名山寺观,并中外臣僚,及兖州至圣文宣王庙。

天禧五年二月,召辅臣观御书于龙图阁。四月,诏以御书石本为九十编,藏天章阁。

干兴元年三月,仁宗遣内侍至中书,赐御书飞白字一轴。仁宗因至真宗灵位之侧,阅视有飞白书笔,其笔以木皮为之,遂取试书数字。帝素亦未尝攻此书,偶兹阅试,而笔力(遇)[遒]健,有(知)[如]夙习。寻命置其书于真宗灵御前,以申哀慕,及分赐执政近臣。是后书法(盗)[益]精,屡赐近臣。

仁宗天圣三年四月,遣内侍以御书飞白书(各)一十轴,赐宰〔臣〕宸翰(犹)[遒]逸,笔势有法,飞白书尤为精妙。至是,命工模刻以赐之。

四年五月端午,遣内侍赐中书枢蜜院御书飞白扇子各一合。

五年九月,慈孝寺真宗御容殿成,帝亲飞白书额曰「崇真殿」,宣示宰臣等。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日,遣内侍就(转)[辅]臣第,赐御飞白书各一轴。次日,面谢,再拜讫。宰臣等奏

曰:「陛下万机之烦,翰墨不倦,神笔奇奥,旷古未(常)[尝]有。」帝曰:「听政之暇,无所用心,特以此为乐尔。」

康定元年六月八日,内侍省押班赵永德上真宗御制、御书碑铭歌诗三十三轴,诏领恩州(剌)[刺]史。永德在先朝,尝管勾御药院也。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以〕飞白书文词字赐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淑出〔守〕许州,为《飞白(状)宝章记》,摹石州廨。

庆历二年正月,大相国寺新修宝奎殿,摹太宗御书寺额于石。帝飞白题之,命宰臣吕夷简撰记,章得象篆额,枢密使晏殊撰御飞白书记。初,帝谓辅臣曰:「昨构一小殿禁中,而有司不谕朕意,过为华丽,然不欲毁其成功。今大相国寺方构殿,藏太宗亲书寺额,可迁致之。」因言:「朕内寝多以黄布为茵褥。」宰相吕夷简等对曰:「陛下孝以奉先,俭以率下。虽圣人之盛德,孰加乎此!」帝曰:「此(遇)[偶]与卿等言及之,非欲闻于外,恐其近名耳。」

佞,察小忠,鉴 四年三月,帝御迩英阁,出亲书十有三轴,凡三十五事:遵祖宗之训,奉真考之业,念祖宗艰难,思真宗爱民,守信义,不巧诈,亲硕学,精六艺,慎言语,待耆老,崇静退,求忠直,惧贵骄,保勇将,尚儒术,议释老,重良臣,广视听,功无迹,戒喜怒,明巧媚,杜希旨,从民欲,慎满盈,伤暴露,哀鳏寡,访屠钓,构远图,绝朋比,斥(近)[迎]合,罪己为民,损躬抚军,求善使过。

译臣僚,还有兖州的至圣文宣王庙。

天禧五年二月,召辅臣到龙图阁观看御书。四月,下诏将御书石刻本编为九十编,收藏在天章阁。

乾兴元年三月,仁宗派内侍到中书省,赐给御书飞白字一轴。仁宗到真宗灵位旁边,见有飞白书的笔,那支笔是用树皮做的,就拿来试写了几个字。皇帝平素也从未练习过这种书体,偶然一试,笔力却遒劲刚健,如同素来熟习一般。随即命人将这幅字放置在真宗灵位前,以表达哀思之情,并分赐给执政近臣。此后皇帝的书法日益精湛,屡次赏赐给近臣。

仁宗天圣三年四月,派内侍拿御书飞白书各十轴,赐给宰臣。皇帝的御笔遒劲飘逸,笔势有法度,飞白书尤其精妙。到这时,命工匠摹刻用以赏赐。

四年五月端午节,派内侍赐给中书、枢密院御书飞白扇子各一合。

五年九月,慈孝寺真宗御容殿建成,皇帝亲笔飞白书写匾额「崇真殿」,宣示给宰臣等人看。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日,派内侍到辅臣府第,赐给御笔飞白书各一轴。第二天,辅臣当面谢恩,再拜行礼完毕。宰臣等人上奏说:「陛下日理万机,如此繁忙,仍然孜孜不倦地钻研翰墨,神奇的笔法极为精妙,自古以来未曾有过。」皇帝说:「处理政事之余,无所事事,只是把这当作一种乐趣罢了。」

康定元年六月八日,内侍省押班赵永德进献真宗御制、御书碑铭歌诗三十三轴,下诏授予他恩州刺史之职。赵永德在先朝时,曾经掌管御药院。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把飞白书文词字赐给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李淑出任许州知州,撰写《飞白宝章记》,摹刻在许州官署的石碑上。

庆历二年正月,大相国寺新修宝奎殿,把太宗御书的寺额摹刻在石上。皇帝亲笔飞白题字,命宰臣吕夷简撰写碑记,章得象篆写碑额,枢密使晏殊撰写御飞白书记。当初,皇帝对辅臣说:「前不久在宫中修建了一座小殿,但有关部门没能领会我的意思,修得过于华丽,不过也不想毁掉已经建成的工程。现在大相国寺正在修建殿堂,收藏太宗亲笔书写的寺额,可以把那座小殿迁移过去。」于是又说:「我的寝宫多用黄布做垫褥。」宰相吕夷简等人回答说:「陛下以孝道奉养先人,以节俭统率臣下。即便是圣人的盛德,又怎能超过这个呢!」皇帝说:「这只是偶然和你们说到罢了,并不想让外人知道,只怕落个求名的嫌疑。」

四年三月,皇帝驾临迩英阁,拿出亲笔书写的十三轴文字,共三十五件事:遵循祖宗的训诫,继承真宗的事业,思念祖宗创业的艰难,怀念真宗爱护百姓的情怀,坚守信义,不弄巧诈,亲近博学之士,精研六艺,谨慎言语,礼待年高之人,崇尚静退,寻求忠直之臣,戒惧尊贵而生骄纵,保全勇武之将,崇尚儒家学说,评议佛道二教,看重贤良之臣,广开视听,功成而不居其迹,戒除喜怒无常,明察巧言谄媚,杜绝迎合上意,顺从百姓的愿望,谨慎对待盈满之势,哀伤百姓的劳苦暴露于外,怜悯鳏寡孤独之人,探访屠夫渔人中的贤才,谋划长远大计,杜绝结党营私,斥退阿谀逢迎之人,归罪于己以利百姓,降损自身以抚慰军队

五年十二月,以宝相佛阁为慈尊阁,飞白书榜赐之。凤翔府上清、太平宫,五

台山真容院、宝章阁,并州舍利阁,奉先资福院、观音殿、妙法院、正觉殿,洎景灵宫等处,神御殿榜,皆帝飞白。每赐,即先召侍臣观焉。

六年八月,赐宰臣贾昌朝洎从臣御飞白书,人一幅。

七年八月,御崇政〔殿〕,召近臣观御书真宗皇帝加谥位版。初,帝跪设位版讫,再拜泣涕久之。又观新作郊庙祭器。

八年九月,御延和殿,召辅臣观御书。

皇佑元年二月二日,广济军都监李惟贤进二圣御书一轴,诏移曹州兵马都监。

三月十五日,飞白书「天性」字赐端明殿学士李淑。时帝以御书赐近臣,淑方侍养,遣使就第赐之。

九月,(迢)[召]近臣宗室及台谏官、三司、开封府推判官、武臣(剌)[刺]史以上,赴迎阳门,观先朝御书。是月,新篆「明堂」二字,飞白「明堂之门」四字,诏词以藏宗正寺。

三年五月,召辅臣、馆阁、台谏官,观书于御书院。

至和元年九月二十一日,故知明州慈溪县王利用妻张氏进先帝御书飞白一轴,乞男度一名目。诏王度与下班殿侍、三班差使。奏纳先帝御书者多矣,不过赐以金帛,今以优命,非常制也。

二年五月,诏开封府自今有模刻御书字鬻卖者,重坐之。

嘉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驸马都尉李玮进飞白四字,帝书二十五字,赐之宠之。

三年七月二十四日,帝御迎阳门,宣宰臣以下,观御书妙法正览殿牌额。次赴天章阁观御书,复出三圣御容以示群臣。

五年十月,诏自今臣僚之

家,毋得陈乞御篆神道碑额。

六年三月,御崇正殿,召辅臣观御书「兖州至圣文宣王庙」榜。

七年十二月,幸龙图天章阁,召辅臣至待制、三司副使已上,及台谏官、皇子、宗室、驸马都尉、管军,观三圣御书。又幸宝文阁,亲为飞白书。

英宗嘉佑八年,(未改元。)十二月,诏以仁宗御书藏宝文阁,命翰林学士王珪撰记,立石。

治平元年十二月,英宗召辅臣观御篆「孝严殿」额于迎阳门,御篆神道碑额。太宗御制赵普碑文并书,又篆其额。

皇佑中,王子融自河中府还,以唐明皇所题裴耀卿碑额上进,仁宗遂赐其兄曾碑曰「旌贤」。自后勋戚之家,多赐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赐勋戚

御书赐勋戚

仁宗:旌贤(故相王曾)、旌忠(故相莱国公寇准)旧学(故相晏殊)、旌功(故枢密使曹利用)、怀忠(故相吕夷简)、旌忠、勋德(故枢密使张耆)、显功(赠(大)[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李继隆)、纯孝(观文殿学士张观)、褒贤(赠礼部尚书范仲淹)、褒亲(献穆大长公主)、儒贤(观文殿学士高若讷)、崇儒(观文殿学士丁度)、清忠(故枢密使王德用)、思贤(故相刘沆)、旌忠、元勋(故枢密使狄青)、褒忠(故相陈执中)、全德元老(故相王旦)、亲贤(陇西郡王李用和)(教)忠积庆(宰相文彦博父洎)、显功(鲁国忠武公李继隆)、遗直(故相李迪)、旌劳(故相程琳)、英宗:大儒元老(故相贾昌朝)、忠规德范(故相宋庠)。

译,寻求善于纠正过失的人。

五年十二月,把宝相佛阁改名为慈尊阁,飞白书写匾额赐给它。凤翔府上清宫、太平宫,五台山真容院、宝章阁,并州舍利阁,奉先资福院、观音殿、妙法院、正觉殿,以及景灵宫等处的神御殿匾额,都是皇帝飞白所书。每次赏赐,都先召集侍臣观看。

六年八月,赐给宰臣贾昌朝以及从臣御笔飞白书,每人一幅。

七年八月,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近臣观看御书真宗皇帝加谥的位版。起初,皇帝跪着安放位版完毕,再拜流泪许久。又观看新制作的郊庙祭器。

八年九月,皇帝驾临延和殿,召辅臣观看御书。

皇祐元年二月二日,广济军都监李惟贤进献两位先帝的御书一轴,下诏调任曹州兵马都监。

三月十五日,飞白书写「天性」二字赐给端明殿学士李淑。当时皇帝把御书赐给近臣,李淑正在家侍奉双亲,皇帝派使者到他府上赐给他。

九月,召近臣、宗室以及台谏官、三司、开封府推判官、武臣刺史以上官员,到迎阳门观看先朝御书。这个月,新篆写「明堂」二字,飞白书写「明堂之门」四字,下诏收藏于宗正寺。

三年五月,召辅臣、馆阁、台谏官,到御书院观看御书。

至和元年九月二十一日,已故明州慈溪县知县王利用的妻子张氏进献先帝御书飞白一轴,请求让儿子王度补授一个官职名目。下诏让王度担任下班殿侍、三班差使。进献先帝御书的人很多,通常不过赏赐金帛,这次给予优厚的任命,并非通常的制度。

二年五月,下诏规定开封府从今以后有摹刻御书文字贩卖的人,从重治罪。

嘉祐二年十一月十五日,驸马都尉李玮进献飞白四字,皇帝书写二十五字,赏赐给他表示宠幸。

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皇帝驾临迎阳门,宣召宰臣以下官员观看御书妙法正览殿的牌额。随后前往天章阁观看御书,又拿出三位先帝的御容给群臣观看。

五年十月,下诏从今以后臣僚之家,不得请求赐予御篆神道碑额。

六年三月,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观看御书「兖州至圣文宣王庙」的匾额。

七年十二月,驾临龙图阁、天章阁,召辅臣直至待制、三司副使以上官员,以及台谏官、皇子、宗室、驸马都尉、管军将领,观看三位先帝的御书。又驾临宝文阁,皇帝亲自书写飞白书。

英宗嘉祐八年(尚未改元)十二月,下诏把仁宗御书收藏在宝文阁,命翰林学士王珪撰写记文,立碑。

治平元年十二月,英宗在迎阳门召辅臣观看御篆「孝严殿」匾额,以及御篆神道碑额。太宗御制赵普的碑文并亲笔书写,又篆写碑额。

皇祐年间,王子融从河中府回朝,把唐明皇所题裴耀卿的碑额进献,仁宗于是赐给王曾的兄长墓碑名为「旌贤」。此后勋戚之家,多蒙赐予碑额。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御书赐勋戚

御书赐勋戚

仁宗朝:旌贤(已故宰相王曾)、旌忠(已故宰相莱国公寇准)、旧学(已故宰相晏殊)、旌功(已故枢密使曹利用)、怀忠(已故宰相吕夷简)、旌忠、勋德(已故枢密使张耆)、显功(追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李继隆)、纯孝(观文殿学士张观)、褒贤(追赠礼部尚书范仲淹)、褒亲(献穆大长公主)、儒贤(观文殿学士高若讷)、崇儒(观文殿学士丁度)、清忠(已故枢密使王德用)、思贤(已故宰相刘沆)、旌忠、元勋(已故枢密使狄青)、褒忠(已故宰相陈执中)、全德元老(已故宰相王旦)、亲贤(陇西郡王李用和)、忠积庆(宰相文彦博之父文洎)、显功(鲁国忠武公李继隆)、遗直(已故宰相李迪)、旌劳(已故宰相程琳)。英宗朝:大儒元老(已故宰相贾昌朝)、忠规德范(已

神宗元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上御崇(正)[政]殿,宣宰臣已下至中书舍人、观察使以上,观景灵宫御书十一殿榜。

六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文彦伓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以卷轴甚大,私家难以宝藏。遂送功德院宝胜禅院安置。因建阁奉安,愈为精严。每年乞特赐拨放童行一人。」从之。

哲宗元佑二年九月十五日,赐宰臣、执政、经筵官宴于东宫。上亲书唐人诗分赐之。(详之经筵门)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御迩英阁,宰臣、执政、讲读、记注官,各赐御书诗一首。上亲书姓名于其后。(详见经筵门)

六年三月一日,御迩英阁,宰臣吕大防奏曰:「仁宗所书三十六事,禁中有否 」上曰:「有」。大防请令图写置坐隅,以备亲览。从之。

车驾临幸辟廱,亲书手诏,面赐国子司业吴絪等。乞下有司模勒刊石,颁赐诸路州学。」从之。 徽宗崇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蔡京等言:「伏

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书省检会应颁降天下御笔手诏摹本,已刊石讫,诏并用金填,不得摹打,违者以违制论。

大观元年八月十七日,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郑居中言:「近蒙赐臣御笔八行八刑书,欲望许以所赐模写于石,立之宫学,次及太学、辟廱、天下郡邑,与石经比。」从之。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尚书户部侍郎蔡居厚等言:「比从近臣之请,凡御笔手诏,刊印成策,半岁一颁。然内外之事,总于六曹,六曹之司二十有四,逐司颁降,各有先后,而日月不次,检照寔难。欲乞(命)[今]后六曹及诸处被受御笔手诏,实时关刑部,别策编次,专责官吏,分上下半年,雕印颁

行。」即从之。

政和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乞以御书《政和新修五礼序》,摹勒立石于太常寺。从之。

三年三月十六日,大司成刘嗣明言:「检会去年五月九日 节文,所赐莫俦等御笔 书,许令辟廱摹写刊石,颁之四方,申命词臣撰次本末,刊于 书之下。近准降下郑居中撰到记文,乞差官书写并题盖。」诏差中书侍郎刘正夫。

是年,郑居中再知枢密院,赐第建阁,藏宸翰。上书其榜曰「勋贤承训。」

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御〔书〕「摛文堂」榜赐学士院。以学士强渊明迁承旨,上为增广直庐,书榜宠之。

七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毕仲愈言:「奉御笔,近闻金耀门文字库有祖宗潜藩亲书庙讳奏牍,洎元丰内批诏旨,皆得于尘坏之间。恭阅数四残楮断幅,随手纷纷,怆然于怀。可委官编次,集类来上,札付臣〔僚〕编次。乞下书艺局,应副工匠物料,委近侍总领,置局计会,编类指画,表背进呈。」诏令秘书省应副,更不置局。

九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言:「伏闻国子监、辟廱已挂御书『大成殿』牌,乞许尚书、学士、侍郎、给舍、(侍)[待]制、两省同诣两学赡仰,仍分作两日。

译故宰相宋庠)。

神宗元丰五年九月二十七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宣召宰臣以下直到中书舍人、观察使以上官员,观看景灵宫御书十一座殿的匾额。

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文彦博说:「仁宗皇帝赐给臣的御书,因为卷轴很大,私人家中难以妥善珍藏。于是把它送到功德院宝胜禅院安置。因此建造了阁楼奉安,更加显得精致庄严。每年请求特别赐予拨放一名童行。」皇帝准许了。

哲宗元祐二年九月十五日,在东宫设宴赐给宰臣、执政、经筵官。皇帝亲笔书写唐人诗,分别赐给他们。(详见经筵门)

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皇帝驾临迩英阁,宰臣、执政、讲读官、记注官,各赐御书诗一首。皇帝亲笔在诗后署上他们的姓名。(详见经筵门)

六年三月一日,皇帝驾临迩英阁,宰臣吕大防上奏说:「仁宗所写的三十六件事,宫中是否还保存着?」皇帝说:「有。」吕大防请求命人绘制图画放置在座位旁边,以备随时观览。皇帝准许了。

徽宗崇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蔡京等人上奏说:「恭逢皇帝车驾亲临国子监,亲笔书写手诏,当面赐给国子司业吴絪等人。请求交付有关部门摹刻上石,颁赐给各路州学。」皇帝准许了。

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书省核查各处应当颁降天下的御笔手诏摹本,已经刻石完毕,下诏一律用金粉填字,不得再摹拓打印,违反的人以违制罪论处。

大观元年八月十七日,资政殿学士、中太一宫使兼侍读郑居中上奏说:「近来蒙皇帝赏赐臣御笔书写的八行八刑之书,希望获准将所赐之字摹刻于石,立在宫学中,再依次推及太学、辟廱、天下郡县学宫,与石经相媲美。」皇帝准许了。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尚书户部侍郎蔡居厚等人上奏说:「先前依照近臣的请求,凡是御笔手诏,刊印成册,每半年颁行一次。然而朝廷内外的政事,都归总于六部,六部所属的司衙共二十四个,各司分别颁降,先后不一,日期也不按次序,检查核实实在困难。请求从今以后六部及各处所接受的御笔手诏,随时报送刑部,另外编次成册,专门责成官吏负责,按上下半年分别雕版印刷颁行。」皇帝当即准许了。

政和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请求把御书《政和新修五礼序》摹刻上石,立于太常寺。皇帝准许了。

三年三月十六日,大司成刘嗣明说:「查核去年五月九日的节文,所赐给莫俦等人的御笔书,准许辟廱摹写刻石,颁行天下,并申命词臣撰写始末,刻在御书之下。近来接到郑居中撰写的记文,请求委派官员书写并题写封面。」下诏委派中书侍郎刘正夫。

这一年,郑居中再次掌管枢密院,皇帝赐给他宅第并允许建阁,收藏御笔墨迹。皇帝亲笔题写匾额「勋贤承训」。

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御笔书写「摛文堂」匾额赐给学士院。因学士强渊明升任承旨,皇帝为他扩建了值宿之所,题写匾额以示恩宠。

七年七月十七日,秘书少监毕仲愈上奏说:「奉御笔旨意,近来听说金耀门文字库中有祖宗在潜邸时亲笔书写的避讳庙讳的奏牍,以及元丰年间宫内批复的诏旨,都是在尘封破损中发现的。反复查阅,只见残破的纸张断片,随手散落,心中不胜感伤。可委派官员编次整理,汇集类别呈送上来。」札付臣僚编次整理。请求下令交给书艺局,配给工匠和物料,委派近侍总管,设局筹划,编排整理,装裱

」从之。

宣和二年四月四日,姚古言:「自叨窃帅阃,并先兄雄累帅熙河,皆蒙降到宸翰不少,已于私家创造高阁宝藏。乞逄赐阁名。」奉御笔赐名「褒勋之阁」。

十六日,兵部侍郎蔡庄言:「先臣墓道,先蒙赐题碑首,近日大臣及从官被受御书,例皆建阁。伏望锡

之美名」。依故相何执中、刘正夫家已得旨挥,诏许建阁,仍以「褒忠显功」为名。

八月二十日,御笔:「门下侍郎白时中于寿春府私第修建御书阁毕工,可赐御书『醇儒之阁。』」

十二〔月〕一日,新知福州少傅、镇(西)[江]军节度使余深言:「奉御笔,以臣私第建御书阁,蒙降赐御书『贤弼亮功之阁』牌一面。缘臣私第建阁,系在福州。今欲乞依白时中私第御书阁例,差破使臣。其潜火兵士,止乞差一十五人。」从之。

三年正月十七日,诏差开州防御使徐位押赐唐州方城县范致虚所建神霄玉清炼真宫殿阁门室御书牌额,共一十五轴。

八月二十四日,赐梁子美私第御书牌阁额为「耆英之阁。」

四年三月五日,驾幸秘书省,太宰王黼 其事,乞宣付秘书。其略曰:「銮辂幸秘书省,诏宰辅从臣暨馆阁之士观书于秘阁,俾恭阅祖宗谟训,崇宁以来御书。复召辅臣侍从及秘书少监至提举官听事,宣示御书《千文》、十体书《洛神赋》、行草近诗,并御尽。即恩许分赉,臣蒙恩独赐匹纸金花《千文》一轴、御书二十二轴。上亲出建隆真迹诗帖数幅,于是群臣始识艺祖书。又出太宗、真宗、仁宗翰墨,至神考书《孟子章句》,上曰:「此先帝在藩邸时所作也。」上色蹙然。」

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司乐毕完言:「为装成神宗皇帝御笔石本二轴投进,乞宣付秘阁收藏。」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赐太傅王黼私第御书「载赓堂」、「膏露堂」、「移山堂」、

「宠光亭」、「老山亭」、「荣观斋」、「四友斋」、「隐庵」九牌。

崇儒 ~ 御书神道碑额 实录有,止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言御书者。别载「丧\华\\葬\

御书神道碑额实录有,止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言御书者。别载「丧(华)[葬]门。

神宗:两朝顾命定策元勋(赠尚书令韩琦),忠勤懿戚(赠侍郎向经),决策定难显忠基庆(卫王高琼),克难敏功锺庆(康王高继勋),两朝顾命定策亚勋(赠太师中书令曾公亮。初,赐「两朝顾命赞策勋德」,后诏改之)。

哲宗:显忠尚德(赠太师富弼),忠清粹德(赠太师温国公司马光)。

徽宗:旌忠(赠镇童)[潼]军节度使赵隆,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臣(赠太师。《徽宗实录》止云「赐碑额曰『元丰受遗定策宰臣』,蔡额)[确]之墓。

译后进呈。下诏命秘书省负责办理,不再另设专局。

九月一日,宣和殿大学士蔡攸说:「听闻国子监、辟廱已经悬挂了御书『大成殿』的牌匾,请求准许尚书、学士、侍郎、给事中、中书舍人、待制、两省官员一同前往两学瞻仰,仍分作两天进行。」皇帝准许了。

宣和二年四月四日,姚古说:「自从我忝任统帅一方以来,加上先兄姚雄多次统帅熙河,都蒙皇帝赏赐了不少御笔墨迹,已经在私家建造高阁妥善珍藏。请求赐给阁名。」奉御笔旨意,赐名「褒勋之阁」。

十六日,兵部侍郎蔡庄说:「先臣的墓道,先前蒙皇帝赐题碑首,近日大臣及侍从官员接受御书的,照例都建造阁楼收藏。恳请赐予美好的名字。」依照已故宰相何执中、刘正夫家中已经获得的旨意,下诏准许建阁,并赐名「褒忠显功」。

八月二十日,御笔旨意:「门下侍郎白时中在寿春府私宅修建御书阁完工,可赐御书『醇儒之阁』。」

十二月一日,新任知福州、少傅、镇江军节度使余深说:「奉御笔旨意,因臣在私宅建造御书阁,蒙皇帝赐下御书『贤弼亮功之阁』牌匾一面。因为我的私宅位于福州建阁,现在恳请依照白时中私宅御书阁的先例,派遣使臣前往。其中防火的兵士,只请求派十五人即可。」皇帝准许了。

三年正月十七日,下诏派开州防御使徐位护送赐给唐州方城县范致虚所建神霄玉清炼真宫殿阁门室的御书牌额,共十五轴。

八月二十四日,赐给梁子美私宅御书牌阁额,名为「耆英之阁」。

四年三月五日,皇帝驾临秘书省,太宰王黼记述此事,请求宣付秘书省。大略说:「皇帝车驾驾临秘书省,下诏命宰辅、从臣以及馆阁之士到秘阁观看图书,让他们恭敬地阅览祖宗的训诫,以及崇宁以来的御书。又召辅臣、侍从官及秘书少监到提举官厅堂,宣示御书《千字文》、十体书《洛神赋》、行草近体诗,以及御画。当即恩准分赏,臣蒙皇恩特别赐给花纹金饰纸《千字文》一轴、御书二十二轴。皇帝亲自拿出建隆年间的真迹诗帖数幅,于是群臣才第一次得见太祖艺祖的书法。又拿出太宗、真宗、仁宗的翰墨,直到神宗御笔所书的《孟子章句》,皇帝说:『这是先帝在藩邸时所作的。』皇帝面色为之动容。」

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司乐毕完说:「因为装裱了神宗皇帝御笔石本两轴进献,请求宣付秘阁收藏。」皇帝准许了。

十二月二十四日,赐给太傅王黼私宅御书「载赓堂」、「膏露堂」、「移山堂」、「宠光亭」、「老山亭」、「荣观斋」、「四友斋」、「隐庵」九块匾额。

崇儒 御书神道碑额(实录中有记载,只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说明是御书的。另外记载在丧葬门。)

御书神道碑额(实录中有记载,只称「赐神道碑额」,而不说明是御书的。另外记载在丧葬门。)

神宗朝:两朝顾命定策元勋(追赠尚书令韩琦),忠勤懿戚(追赠侍郎向经),决策定难显忠基庆(卫王高琼),克难敏功锺庆(康王高继勋),两朝顾命定策亚勋(追赠太师中书令曾公亮。最初赐名「两朝顾命赞策勋德」,后来下诏改为此名)。

哲宗朝:显忠

确本传所载,又有「殊勋」二字。乃其子渭请御书,因而赐之。

钦宗:张商英(靖康元年九月,工部员外郎李士观乞诏词臣撰商英神道碑、诏:「依奏,碑额朕当亲书。」实录不载额名,亦不载赐御书月日)

高宗建炎元年九月十七日元年:《玉海》卷三四作「二年」。,上书《资治通鉴》第四册,赐黄巘善(称)。翌日,巘善称谢,奏曰:「昨晚锡与执政同观,皆言陛下笔力益妙于昔,盖圣学日新之盛。」上曰:「朕退朝,省览章奏罢,多游意翰墨,不以为倦。」又曰:「近将《孟子》论(语)治道处「论」下:原有「语」,一似所写有《孟子》、《论语》二书。而下文则仅称「今陛下写《孟子》王道政教之言」;又说:「朕每日温阅《孟子》五卷爱其文词简明知要,所以信手多书于屏」云云,都表明所书仅《孟子》一书,故知此「论」下之「语」字为衍文,兹删去之。,手写于绢屏,积之遂多。佗日回銮,亦留屏于此。」巘善曰:「昔人几杖盘孟,皆铭识之,以自警发。今陛下写《孟子》王道政教之言在屏障间,亦古人自警发之意。」上曰:「朕每日温阅《孟子》五卷,爱其文词简明知要,所以信手多书于屏。」汪伯彦曰:「陛下留神此书,取其宜于今者力行之,天下幸甚。」

二十二日,内出亲书座右素屏《旅獒》一篇、《大有》、《大畜》二卦,与《孟子》之言七章,凡十扇。遣中使宣示宰执。翌日,黄巘善等称谢,奏曰:「陛下于《书》取『谨德昭德』之规,于《易》记《大有》畜贤之〔

译尚德(追赠太师富弼),忠清粹德(追赠太师温国公司马光)。

徽宗朝:旌忠(追赠潼军节度使赵隆),元丰受遗定策殊勋宰臣(追赠太师。《徽宗实录》只说「赐碑额曰『元丰受遗定策宰臣』」,是蔡确的墓碑。据蔡确本传所载,还有「殊勋」二字,是他的儿子蔡渭请求御书,因而赐给的)。

钦宗朝:张商英(靖康元年九月,工部员外郎李士观请求下诏命词臣撰写张商英的神道碑文,皇帝下诏:「依照所奏,碑额朕当亲自书写。」实录未记载碑额的名称,也未记载赐御书的具体月日)。

高宗建炎元年九月十七日,皇帝亲笔书写《资治通鉴》第四册,赐给黄潜善。第二天,黄潜善上表称谢,上奏说:「昨晚与执政大臣一同观看,都说陛下的笔力比从前更加精妙,这是圣学日益精进的盛况。」皇帝说:「我退朝之后,批阅奏章完毕,多留意于翰墨之事,并不感到厌倦。」又说:「近来把《孟子》中论述治国之道的地方,亲手书写在绢屏之上,积累下来已经很多了。日后回銮之时,也要把这屏风留在这里。」黄潜善说:「古人在几案、手杖、盘盂上,都刻铭文以自我警醒。如今陛下把《孟子》中王道政教的言论写在屏障之间,也是古人自我警醒的用意。」皇帝说:「我每天温习阅读《孟子》五卷,喜爱它文辞简明扼要,所以随手多次书写在屏风上。」汪伯彦说:「陛下留心这部书,取其中适合当今时势的道理身体力行,是天下的大幸。」

二十二日,内廷拿出皇帝亲笔书写在座右素屏上的《旅獒》一篇、《大有》《大畜》两卦,以及《孟子》中的言论七章,共十扇。派遣中使宣示给宰执大臣看。第二天,黄潜善等人上表称谢,上奏说:「陛下从《尚书》中取『谨德昭德』的法度,从《周易》中记取《大有》蓄养贤才的……

义〕义:原作「盖」,当系涉下文而混淆。。盖曰正心诚意,以齐

家治国者在德;立政造事,以致君泽民者在贤。所摭孟轲当年之格言,皆切本朝今日之急务。屏帏之内,圣贤满前,因知心术之接在兹,非以字画之妙为贵。臣等愧衮职之非宜,幸圣学之多进。」有旨勿拜,潜善等皆再拜。

译正心诚意,以此来整治家庭、治理国家的,靠的是德行;确立政令、创办事业,以此使君主受益、恩泽百姓的,靠的是贤才。所摘录的孟轲当年的格言,都切合本朝当今的急迫要务。屏风帷帐之内,圣贤之言列于面前,由此可知与心术相接的正在于此,并非以字画的精妙为可贵。臣等惭愧于辅弼之职不称职,庆幸圣上之学问多有长进。」皇上下旨不必拜谢,李潜善等人仍然再拜。

四年八月八日,上手写《郭子仪传》付范宗尹,呼诸将示之。时韩世忠以进官到堂,上知世忠洎诸将不亲文墨,故执政因而谕之。

绍兴元年三月二十五日,宰执奏拟柯赐上所藏道君皇帝赐(扎)[札]欲给还此句疑有误。。上曰:「此上皇御书,当须藏置内阁,不当降出。」

四月九日,以经筵,上亲书扇赐讲读官。

九月十一日,进士黄朝美上仁宗皇帝御书「明堂」牌碑本二轴,诏送秘书省藏之。

二年七月一日,进士韦许上太宗皇帝御书,补迪功郎,兼进书籍,特有是命。

。」上曰:「朕瞻仰古先圣王之治,以为规戒。」秦桧曰:「以此见圣学不废。」 八月十六日,上出所写《孝经》、《诗》、《书》篇章,遣中使宣示宰执。翌日,进呈毕,吕颐浩等奏:「蒙宣示御书,仰窥圣意,若稽于古。臣等不胜欣

陛下躬洒宸翰,亲裁睿诏,命有司摹黄庭坚所书《太宗皇帝戒石铭》,勒诸坚 ,拓为墨本, 赐郡县守令。伏闻近命五使廉按诸路,臣以谓与其驰驿而颁,孰若付之五使,赍行而赐之,仍使州县誊本,揭诸通衢。」诏依,令五使附行赍赐,其余州县,令礼部颁降。碑石于尚书省龛立。 十月二十七日,臣僚言:「伏

三年正月十一日,诏

恤刑手诏,委尚书左右司刻石颁降天下。其亲(扎)[札]候刻石(子)[了]毕,付大理寺置之治事厅。既而命枢密都承旨赵子(画)[昼]篆额,以《绍兴恤刑手诏》为目。其后以碑刻赐侍从及寺官,人各一本。

五月十三日,将仕郎谢慥上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一轴,诏赐银绢二十匹两。

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韩世忠私第御书阁以「懋功」为名,从其请也。

八月三日,处州进士王杨缴进太宗皇帝御书诗二轴,计一十篇。诏令户部支赐绢二十匹。

九日,秦鲁国大长公主上家藏仁宗皇帝在东宫时真宗皇帝所赐御制亲书《元良述》一轴,诏送史馆秘书省。

二十五日,赐故相韩忠彦御书神道碑额曰「世济厚德之碑。」

五年四月七日,上亲书《无逸篇》为图,设于讲殿之壁。先是,范冲轮对,论仁宗皇帝建迩英阁,尝命儒臣蔡襄等写《尚书 无逸篇》,并《孝经 天子》、《孝治》、《圣治》、《广要道》四章,为二图,列于左右。元佑初,先臣祖禹为侍讲,乞检寻二图,如仁宗故事。哲宗皇帝从之。愿陛下修祖宗故事,躬写《无逸篇》,为图设于讲殿。」至是,上乃书之。

九月二十日,赐赵鼎御书《尚书》一部。翌日,鼎称谢,上曰:「《尚书》所载君臣相戒 之言,所以赐卿,乃欲共由此道,以成治功。」六年十月,摹勒上石,鼎乞安于私第。

九月,赐新及第汪应辰以下御书石刻《中庸篇》。

译四年八月八日,皇上亲手书写《郭子仪传》交给范宗尹,召集众将出示给他们看。当时韩世忠因升官到殿堂,皇上知道韩世忠和众将不熟悉文墨之事,所以执政大臣借此机会晓谕他们。

绍兴元年三月二十五日,宰相执政大臣奏请拟旨,赐还皇上所藏道君皇帝(徽宗)所赐御札(此句疑有误)。皇上说:"这是上皇的御笔书写,应当收藏在内阁,不应当降出。"

四月九日,因经筵讲读之事,皇上亲手书写扇面赐给讲读官。

九月十一日,进士黄朝美进献仁宗皇帝御书"明堂"牌匾碑本二轴,诏令送秘书省收藏。

二年七月一日,进士韦许进献太宗皇帝御书,补授迪功郎,同时进献书籍,特有此项任命。

……皇上说:"朕瞻仰古代先圣先王的治国之道,以此作为规范和鉴戒。"秦桧说:"由此可见圣学未曾废弛。"八月十六日,皇上拿出自己所写的《孝经》、《诗》、《书》篇章,派遣中使宣示给宰相执政大臣。第二天,进呈完毕,吕颐浩等奏道:"承蒙宣示御书,仰窥圣上心意,若能稽考古法。臣等不胜欣……陛下亲自挥毫御笔,亲自裁定睿智的诏书,命有司摹刻黄庭坚所书写的《太宗皇帝戒石铭》,刻于坚石之上,拓印为墨本,颁赐郡县守令。听闻近日命五位使者巡察诸路,臣以为与其驿马传递颁发,不如交付给这五位使者,携带前往赐予,同时命州县誊写副本,张挂在通衢大道上。"诏令依此办理,命五位使者随行携带颁赐,其余州县,命礼部颁发。碑石在尚书省龛内立起。十月二十七日,臣僚上言:"伏……"

三年正月十一日,诏令……体恤刑罚的亲笔诏书,委托尚书左右司刻石颁发天下。这份御笔诏书等到刻石完毕后,交付大理寺放置在治事厅。不久命枢密都承旨赵子昼篆写碑额,以《绍兴恤刑手诏》为题目。此后又将碑刻赐给侍从官和寺官,每人一份。

五月十三日,将仕郎谢慥进献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书一轴,诏令赐银绢二十匹两。

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令韩世忠私宅的御书阁以"懋功"为名,依从他的请求。

八月三日,处州进士王杨进献太宗皇帝御书诗二轴,共计十篇。诏令户部支给赐绢二十匹。

九日,秦鲁国大长公主进献家藏的仁宗皇帝在东宫时真宗皇帝所赐御制亲书的《元良述》一轴,诏令送史馆秘书省。

二十五日,赐给已故宰相韩忠彦御书神道碑额,名为"世济厚德之碑"。

五年四月七日,皇上亲手书写《无逸篇》制成图,设置在讲殿的墙壁上。此前,范冲轮值奏对,论及仁宗皇帝建造迩英阁,曾命儒臣蔡襄等书写《尚书·无逸篇》,以及《孝经》中的《天子》、《孝治》、《圣治》、《广要道》四章,制成两幅图,陈列在左右两侧。元佑初年,臣的先父范祖禹担任侍讲,请求查检寻找这两幅图,效仿仁宗旧例。哲宗皇帝听从了。希望陛下效法祖宗旧例,亲自书写《无逸篇》,制成图设置在讲殿。"到这时,皇上于是书写了此篇。

九月二十日,赐给赵鼎御书《尚书》一部。第二天,赵鼎称谢,皇上说:"《尚书》所记载的君臣互相告诫的话语,之所以赐给爱卿,是想与卿共同遵循此道,以成就治国之功。"六年十月,摹刻上石,赵鼎请求安放在

廷试毕,赐御书自此始。其后以《周官》或《儒行》、《大学》、《 陶谟》及《学记》、《经解》等篇,皆就闻

喜宴日赐之。举故事也。

十月三日,上书《车功》诗,赐宰臣赵鼎等。翌日,宣谕曰:「朕观《鸿鴈》、《车攻》,乃宣王中兴之诗,当与卿等夙夜勉励,修政事,攘夷狄。」鼎曰:「陛下游戏翰墨之间,亦不忘恢复。臣等敢不自勉!」

六年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家藏道君皇帝御笔真迹,诏送史馆。

十一月二十五日,故翰林侍读学士王洙孙男楚老上庆历皇佑御(扎)[札]手诏飞白等,赐银绢各一百匹两。楚老兼进四朝御容,故有是赐。

二十八日,赐成都府府学御书「大成之殿」四字,揭于宣圣殿额。先是,成都府府学教授范仲殳言:「府学大成殿建于东汉初平中,制度简扑,气象雄浑。汉人以大隶记其修筑岁月,刻于东楹。至于今,九百四十三年矣。盖天下栋宇之古,无过于此。臣愿陛下万机之闲,因御翰墨,作『大成之殿』四字,揭之殿额,以着(升)[陛]下(腃)[眷]蜀之意。」至是,从之,仍带赐本学。

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枢密使秦桧言:「乞以赐臣御书《羊(佑)[祜]列传》付有司刊石,以墨本颁诸宰执、大将、侍从。」上谦逊再三,赵鼎等奏:「陛下笔法精诣,实宜传之天下后世,以幸学者。」从之。

十二月十一日,上宣谕辅臣曰:「刘光世喜书,前日来乞朕所临《兰亭帖》,亦以一本赐之。」因论书法甚详,遂及法帖,曰:「其间甚有可议,如古帝王帖中,有汉章帝《千文》,《千文》是梁周兴嗣所作,何缘章帝书之 举此一事,其它可知。岂不误后世学者!」

九年

二月十二日,诏绍兴府天章寺祖宗御书,令守臣取进。先是,建炎四年,(王▯困)[巡]幸江(淅)[浙],御书凡五百五十轴卷,悉留越州。至是,驻驆临安,降诏取焉。

同日,诏兴化军进士蔡珌上太宗皇帝御书,可赐(来)[束]帛。

此御书,收而藏之。至是还朝,投进。 四月二十三日,亲从额外指挥使王琪进太宗皇帝御书一百件,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五件,徽宗皇帝御书三件,「德成之宫」大字牌文一本。诏令进入。先是,琪诈陷虏庭时,在京于北军处

六月十三日,宰臣秦桧乞以上所赐御书真草《孝经》刻之金石,以布宣德意。上曰:「十八章,世人以为童蒙之书,不知圣人精微之学(不)出乎此也。朕宫中无事,因学草圣,遂以赐卿,岂足传后 」桧请至再三,乃从之。

十年五月十六日,御书《中庸扁》,赐秦桧,乞刊石分赐墨本。从之。

十一年二月二日,诏:「余深被遇徽宗皇帝,擢任宰辅,当时所赐御笔,许令本家投进。

译自己家中。

九月,赐给新及第进士汪应辰以下诸人御书石刻《中庸篇》。殿试完毕后赐御书从此开始。此后又用《周官》,或《儒行》、《大学》、《皋陶谟》及《学记》、《经解》等篇章,都在闻喜宴当日赐予,这是沿袭旧例。

十月三日,皇上书写《车攻》诗,赐给宰臣赵鼎等人。第二天,宣谕说:"朕看《鸿雁》、《车攻》,是周宣王中兴时的诗篇,应当与诸卿日夜勉励,修明政事,抵御夷狄。"赵鼎说:"陛下即使在游戏翰墨之间,也不忘恢复中原之志。臣等岂敢不自我勉励!"

六年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进献家藏道君皇帝(徽宗)御笔真迹,诏令送史馆。

十一月二十五日,已故翰林侍读学士王洙的孙子王楚老进献庆历、皇佑年间的御札手诏、飞白书等,赐银绢各一百匹两。王楚老同时进献四朝御容画像,所以有此赏赐。

二十八日,赐给成都府府学御书"大成之殿"四字,揭挂在宣圣殿匾额上。此前,成都府府学教授范仲殳上言:"府学大成殿建造于东汉初平年间,规制简朴,气象雄浑。汉人用大隶书记载其修筑年月,刻在东边柱子上。到如今,已经九百四十三年了。天下建筑之古老,没有超过这座的。臣愿陛下在万机之余暇,凭借御笔,书写'大成之殿'四字,揭挂在殿额上,以彰显陛下眷顾蜀地之意。"到这时,皇上听从了,同时赐给本学一份御书。

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枢密使秦桧上言:"请求把赐给臣的御书《羊祜列传》交付有司刊刻上石,用墨本颁发给宰相执政、大将、侍从官。"皇上再三谦逊推辞,赵鼎等人上奏:"陛下笔法精妙至极,实在应当流传天下后世,使学者受益。"皇上听从了。

十二月十一日,皇上宣谕辅臣说:"刘光世喜爱书法,前几天来向朕求取朕所临摹的《兰亭帖》,朕也把一本赐给了他。"于是详细谈论书法,进而谈到法帖,说:"其中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古代帝王的法帖中,有汉章帝的《千字文》,但《千字文》是梁代周兴嗣所作,怎么会是汉章帝书写的呢?举这一件事为例,其他的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岂不是要误导后世的学者!"

九年

二月十二日,诏令绍兴府天章寺所藏祖宗御书,命守臣取来进呈。此前,建炎四年,皇上巡幸江浙,御书共五百五十轴卷,全都留在越州。到这时,皇上驻跸临安,降诏取来。

同日,诏令兴化军进士蔡珌进献太宗皇帝御书,可赐给束帛。

……这份御书,收藏起来。到这时回到朝廷,进呈上去。四月二十三日,亲从额外指挥使王琪进献太宗皇帝御书一百件,仁宗皇帝御书飞白五件,徽宗皇帝御书三件,"德成之宫"大字牌匾文书一本。诏令收进宫中。此前,王琪诈陷入敌营时,在京城北军处……

六月十三日,宰臣秦桧请求把皇上所赐御书真草《孝经》刻在金石上,以宣扬圣德恩意。皇上说:"这十八章,世人认为是童蒙启蒙之书,不知道圣人精微的学问不出乎此。朕在宫中无事,借此学习草书,于是把它赐给爱卿,哪里值得流传后世?"秦桧再三请求,皇上才听从了。

十年五月十六日,御书《中庸篇》,赐给秦桧,秦桧请求刻石分赐墨本。皇上听从了。

十一年二月二日,诏令:"余深曾受徽宗皇帝知

」从深男日章请也。

六月二十四日,诏万安军,于蔡攸家收取徽宗皇帝御笔立皇太子诏,叙宣和末策立渊圣皇帝事,因及罪已奏天密表投进宣付史馆实录院编类,送敷文阁藏之。从吉阳军使杨雍请也。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衢州学生赵▯▯缶上家藏徽宗皇帝御书一纸,诏〔锡〕绢十匹。

十月二十二日,右承议郎、直龙图阁张茂上〔言〕,政和中徽宗皇帝御书《上清大洞真经》一部,赐先臣商英,乞赐宣取。诏令尚书省取进。

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亲书经史,令户部尚书张澄,将行在见有墨本先次计置,颁降施行。先是,湖州守臣秦(□)[梓]言:「祖宗御书赐在州郡,虽经兵火,多获(实)[宝]存。乞将前后御书经史,颁诸泮宫,使士子得以师承,咸仰崇儒设教之德意。」故有是命。

二月,内出御书《左氏春秋》及《史记》列传于秘书省,宣示馆职。观阅毕,少监秦 以下〔皆作〕诗以进皆作:原无。据《玉海》卷三四及文义补。。

是年六月,内出御书《周易》。

十四年正月,出御书《尚书》。

十月,出御书《毛诗》。

十六年六月,又出御书《春秋左传》,皆就本省宣示馆职,观阅毕,并作诗以进。上又书《论语》、《孟子》,皆刊石立于太学首善阁、及大成殿后三礼堂之廊庑。

七月,赐御书宣圣殿及门榜,并曰「大成」,御书阁曰「首善」。先是,修建太(同)[学]、国子监请依徽宗故事,乞赐宣圣殿及御书阁名榜。内御书阁,徽宗赐曰「求贤」,上改今名。至是,殿、阁告成,赐之。用钧容乐迎至学安挂。

九月四日,上谕辅臣曰:「洪兴祖欲进碑刻,此安用学 书只是看笔法精神,若不善刻者,字画皆失真。朕收得王献之《洛神赋》墨迹六行,置之几案间,日阅十数次,颇觉书有所得。近又写《尚书》一部,已终篇矣。学写字,不如便写经书,不惟可以学字,又得经书不忘。」已而降付秦桧,奏曰:「寻常诸生,终年未曾写得一部经书。欲宣示从官,不惟观陛下书法之妙,又令知圣学不倦也。」上曰:「朕宫中无所嗜好,唯学字观书,所得甚多,可以

养神。兼日闻所未闻,其乐无涯。」既而《尚书》委知临安府张澄刊石,仍颁诸路州学。

十四年六月十四日,上书《干卦》赐龙图阁学士、知宣州秦梓;又以湖州昨刊诸臣所书《易》十碑赐梓,令于私第御书堂一处安置。从梓请也。

七月二十二日,左宣教郎、守殿中侍御史汪勃言:「窃观陛下万机之余,亲写《孝经》,近颁之诸郡,皆止奉安于泮水。虽卿大夫,多有不获藏蓄为恨,而况于庶人乎 乞令诸郡募工摹刻,自郡达县,自县达(卿)[乡],皆使家藏而户晓。

译遇,被提拔担任宰辅,当时所赐的御笔,准许其本家进呈。"这是依从余深之子余日章的请求。

六月二十四日,诏令万安军,从蔡攸家中收取徽宗皇帝立皇太子的御笔诏书,叙述宣和末年册立渊圣皇帝(钦宗)之事,以及后来因罪自劾奏事的秘密表章,进呈交付宣付史馆实录院编排整理类目,送敷文阁收藏。这是依从吉阳军使杨雍的请求。

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衢州学生赵某进献家藏徽宗皇帝御书一纸,诏令赐绢十匹。

十月二十二日,右承议郎、直龙图阁张茂进言,政和年间徽宗皇帝御书《上清大洞真经》一部,赐给他已故的父亲张商英,请求宣取进呈。诏令尚书省取来进呈。

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令亲自书写的经史,命户部尚书张澄,把行在现有的墨本先行统计安排,颁发施行。此前,湖州守臣秦梓上言:"祖宗御书赐在各州郡,虽然经历了战火,大多得以保存。请求把前后的御书经史,颁发给各地学宫,使士子们得以师承,都能仰承崇儒设教的深厚旨意。"所以有此命令。

二月,内廷拿出御书《左氏春秋》及《史记》列传交给秘书省,宣示馆职官员。观览完毕,少监秦桧以下都作诗进呈。

这一年六月,内廷拿出御书《周易》。

十四年正月,拿出御书《尚书》。

十月,拿出御书《毛诗》。

十六年六月,又拿出御书《春秋左传》,都在本省宣示馆职官员,观览完毕,都作诗进呈。皇上又书写《论语》、《孟子》,都刊刻上石立在太学首善阁,以及大成殿后三礼堂的廊庑之间。

七月,赐御书宣圣殿及殿门匾额,都题名为"大成",御书阁题名为"首善"。此前,修建太学、国子监时请求依照徽宗旧例,请求赐宣圣殿及御书阁的匾额名称。其中御书阁,徽宗曾赐名为"求贤",皇上改为现在的名称。到这时,殿、阁建成,赐予匾额。用钧容乐队迎至学宫安挂。

九月四日,皇上对辅臣说:"洪兴祖想要进献碑刻,这有什么用?学习书法只是要看笔法精神,如果刻工不精良,字画都会失真。朕收藏得到王献之《洛神赋》墨迹六行,放置在几案之间,每日观阅十几次,颇觉得书法有所长进。最近又写了一部《尚书》,已经写完全篇了。学习写字,不如就写经书,不仅可以学习书法,又能温习经书不至于遗忘。"不久降旨交给秦桧,秦桧上奏说:"平常的众多生员,一年到头也未曾写完一部经书。想要宣示给侍从官员,不仅可以观赏陛下书法的精妙,又能让他们知道圣上治学不知疲倦。"皇上说:"朕在宫中没有其他嗜好,只是学字读书,收获很多,可以颐养精神。而且每天听到从未听过的道理,其乐无穷。"不久《尚书》就委托知临安府张澄刊刻上石,同时颁发给各路州学。

十四年六月十四日,皇上书写《乾卦》赐给龙图阁学士、知宣州秦梓;又把湖州先前刊刻的诸臣所书《易经》十块碑石赐给秦梓,命他在私宅御书堂一处安置。这是依从秦梓的请求。

七月二十二日,左宣教郎、守殿中侍御史汪勃上言:"窃见陛下万机之余,亲手书写《孝经》,近来颁发给各郡,都只是供奉安放在学宫。即便是卿大夫,也多有不能获得收藏而引以为憾的,何况普通百姓呢?请求命各郡招募

庶几普天之下,风俗旷然而大变。」诏令诸州刊石,赐见任官,并系学籍诸生。

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邵武军进士吴行成进徽宗皇帝御书吴融《晓赋》一轴,诏令户部支赐绢十匹。

十月三日,上遣中使赐(大)[太]师秦桧第御书阁榜曰「一德格天之阁」,仍就赐御筵。

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处州学士耿世南进徽宗皇帝御笔亲帖三轴,赐绢二十匹。

四月十四日,修武郎张燕上太祖皇帝御书一卷,赐绢十匹。

六月五日,饶州乐平县进士马孝友上仁宗皇帝飞白「风水」二字,赐绢十匹。

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御书太师秦桧像赞,藏于秘阁。

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赐太师秦桧父敏学御书神道碑额曰「清德启庆之碑。」

二十五年十一月五日,赐故太师秦桧御书神道碑额曰「决策元功精忠全德之碑。」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七日,上书玉牒殿并殿门及

祖宗属籍堂榜,令揭于殿堂之额。以新建殿堂毕,从玉牒所请也。

十二月二十八日,新知池州贵池县陆沇上宝藏哲宗皇帝赐故外祖翰林学士顾临御书《即事诗》一轴,诏送秘阁。

二十七年四月,御试,上曰:「指陈时〔事〕切直者「时」下:疑脱「事」字。,令寘之上列。」因亲书以赐编排官吏部侍郎李琳等。宰臣沈该请刻石颁诸臣僚,诏可。

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处州缙云县进士朱逢辰缴进仁宗皇帝御书,诏令户部倍赐束帛。

戒谕,崇尚清白,禁止赂遗诏书亲 七月二十四日,尚书右仆射汤思退等言:「近恭(北)[札],上曰:「朕自少时,留心翰墨,至今不倦,然(乞)[迄] 思退请以御书刊石,颁中外臣僚。」诏可。 不能臻其要妙。在唐惟太宗好二王书,当时士大夫翕然相尚。如欧、虞、褚、薛,皆有可观。朕有旧藏文皇数帖,其间有好谦自牧,上畏天,下畏群臣等语。不惟字画可喜,其用心实可为后世矜式。」思退曰:「陛下天纵多能,精于艺学,过文皇远甚。当与本朝太宗皇帝俪美齐驱,岂前代帝王所能髣

三十年,〔五月辛巳〕五月辛巳:原无。苗校据《玉海》卷三四、《建炎要录》卷一八五补。,上以「玉堂」二字亲洒宸翰〔赐翰〕苑。知制诰周麟之言:「欲以御书依典故就都堂宣示宰执,许本院摹勒上石,俟石刻成日,于秘书省曝书会宣示馆阁官,并以石本分赐。」诏可。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十四日,诏金山寺御书御制诗令刊石,将碑本投进。从两淅运使朱夏卿之请也。

干道元年二月三日,赐(大)[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和义郡王

杨存中第御书阁榜曰「风云庆会之阁。」

三年二月,赐故赠太师陈康伯御书神道碑额曰「旌忠显德之碑。」

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御书《戒诏》赐宰臣虞允文等。

译工匠摹刻,从郡到县,从县到乡,都使家家收藏、户户知晓。或许普天之下,风俗能够焕然一新地大为改变。"诏令各州刊石,赐给现任官员,以及在学籍的众生员。

十五年三月十八日,邵武军进士吴行成进献徽宗皇帝御书吴融《晓赋》一轴,诏令户部支给赐绢十匹。

十月三日,皇上派遣中使赐给太师秦桧宅第御书阁匾额,题名"一德格天之阁",同时就便赐予御筵。

十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处州学士耿世南进献徽宗皇帝御笔亲帖三轴,赐绢二十匹。

四月十四日,修武郎张燕进献太祖皇帝御书一卷,赐绢十匹。

六月五日,饶州乐平县进士马孝友进献仁宗皇帝飞白书"风水"二字,赐绢十匹。

十九年九月二十九日,皇上御笔书写太师秦桧的画像赞语,收藏在秘阁。

二十年三月二十八日,赐给太师秦桧的父亲秦敏学御书神道碑额,题名"清德启庆之碑"。

二十五年十一月五日,赐给已故太师秦桧御书神道碑额,题名"决策元功精忠全德之碑"。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七日,皇上书写玉牒殿以及殿门和祖宗属籍堂的匾额,命揭挂在殿堂的匾额上。因为新建的殿堂已经完工,这是依从玉牒所的请求。

十二月二十八日,新任知池州贵池县陆沇进献所珍藏的哲宗皇帝赐给他已故外祖父翰林学士顾临的御书《即事诗》一轴,诏令送秘阁。

二十七年四月,皇上举行殿试,说:"对时事指陈切直的考生,命列在前列。"于是亲手书写以赐给编排官吏部侍郎李琳等人。宰臣沈该请求刻石颁发给各位臣僚,诏令准许。

二十九年六月十九日,处州缙云县进士朱逢辰进献仁宗皇帝御书,诏令户部加倍赐给束帛。

……戒谕,崇尚清廉,禁止贿赂馈赠的诏书……七月二十四日,尚书右仆射汤思退等人上言:"近来恭承亲笔诏书,皇上说:'朕从年少时起,就留心翰墨之事,至今不知疲倦,然而终究……'"汤思退请求把御书刻石,颁发给中外臣僚。诏令准许。……不能达到其精妙之处。在唐代只有太宗喜好王羲之、王献之二人的书法,当时士大夫都一致效仿崇尚。像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等人,都有值得称道之处。朕有旧藏太宗皇帝的几个帖子,其间有关于谦虚自守、上敬畏上天、下敬畏群臣等语句。不仅字画令人喜爱,其用心实在可以作为后世的典范。"汤思退说:"陛下天生多才多艺,精通艺学,远远超过太宗皇帝。应当与本朝太宗皇帝比美并驾齐驱,岂是前代帝王所能相比的?"

三十年,五月辛巳日,皇上把"玉堂"二字亲笔书写赐给翰林院。知制诰周麟之上言:"想把御书依照旧例先在都堂宣示宰相执政大臣,允许本院摹刻上石,等石刻完成之日,在秘书省曝书会上宣示馆阁官员,并把石刻拓本分别赐予。"诏令准许。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十四日,诏令金山寺所藏御书御制诗命刊刻上石,把碑刻拓本进呈。这是依从两浙运使朱夏卿的请求。

干道元年二月三日,赐给太傅宁远军节度使和义郡王杨存中宅第御书阁匾额,题名"风云庆会之阁"。

三年二月,赐给已故赠太师陈康伯御书神道碑额,题名"旌忠显德之碑"。

六年五月二十四日,皇上御书《戒诏》赐给宰臣虞允文等人。

八月二十八日,御书汉代议

八月二十八日,御书汉议郎崔实《政论》赐宰臣虞允文等。

七年正月八日,御书郭熙《秋山平远诗》赐宰臣虞允文等。是日,宰执进呈毕,上宣谕曰:「朕无他嗜好,或得暇,惟书字为娱尔。」允文等奏曰:「允文等外日对罢,顾见石墀上陛下草圣,笔力天纵,有飞动之状。」上曰:「戏书,不足观。朕近写得一轴。」因顾内侍取示允文等,乃郭熙《秋山平远诗》,因以赐允文。且顾梁克家曰:「俟别写赐卿。」上又曰:「太上真草皆极古今之妙,来日与卿等」。允文等顿首谢。

十一日,遣中使赐左丞相虞允文《养生论》、右丞相克家《长笛赋》,皆太上真书。又赐克家御草书《古柏行》一轴。是日,宰执进呈,上宣谕曰:「前日过德寿宫,侍宴太上,饮酒(权)[欢]甚,宫中熙熙,和而有礼。本朝家法,前世所不及也。已与卿等觅得御书,俟请宝来,即赐卿等。」已而,遂有是赐。

二月,御书孙绰《游天台山赋》,赐容州观使干办皇城司夏执中。

六月,御书上天竺灵应观音寺并殿碑。

九月二十一日,故少宰观文殿学士吴敏,孙楠进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特与补将仕郎。

十月二十二日,诏右迪功郎刘愈进钦宗皇帝御书二轴,与减二年磨勘比类施行。

八年二月六日,御书:「尚书左右仆射,可依

汉制改作左右丞相,学士院降诏。」

八日,御书赐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比来一二大臣同心辅(正)[政],夙夜匪懈,渐革苟且之风,以副综核之意,深可嘉尚。今因除授,宜示褒典。虞允文可特授正奉大夫、(右)[左]丞相。」

四月二十一日,赐新进士御〔书〕《益稷篇》(上与宰执虞允文等论写此篇赐进士之意,详见进士门。)

七月十二日,诏朝请大夫毛奎孙劝进钦宗皇帝御书十轴,与免文解一次。同日,诏故端明殿学士、赠少保、亲侄孙毛勒进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少保」下:疑脱人名。,特与补上州文学。

八月一日,赐故太师和王杨存中御书神道碑额曰「安民定功翊运忠德之碑。」

九年二月二日,诏故中书侍郎陈过庭孙进士述进钦宗御书十四轴,端明殿学士张深曾孙伯成进三朝御书十三轴,并续进钦宗皇帝诏旨一轴,各与免文解一次。同日,诏故刑部侍郎程振孙饶州乡贡进士邵进靖康御笔八十八轴。又宣和间为钦宗皇帝东宫舍人(曰)[日],赐亲书《玉〔不〕琢不成器赋》、杜甫《喜雨诗》各一轴,及政和间颁降石刻御笔手诏等三册,与补下州文学。

四月二十八日,御书《荔枝赋》,赐阁门宣赞舍人张延年。

淳熙元年五月一日,御书唐元稹《牡丹花诗》扇,赐临安府通判吴琚。

译郎崔寔的《政论》赐给宰臣虞允文等人。

七年正月八日,御书郭熙的《秋山平远诗》赐给宰臣虞允文等人。这一天,宰相执政大臣进呈完毕,皇上宣谕说:"朕没有其他嗜好,得空闲时,只是写字自娱而已。"虞允文等人上奏说:"臣等前几日退朝之后,望见石阶上陛下的草书,笔力天纵,有飞动之势。"皇上说:"那是随意写着玩的,不值得看。朕最近写成一轴。"于是回头命内侍拿出给虞允文等人看,原来是郭熙的《秋山平远诗》,于是就把它赐给虞允文。并且回头对梁克家说:"等以后另外写了再赐给爱卿。"皇上又说:"太上皇(高宗)的真书草书都达到了古今至极的妙境,改天再赐给诸位爱卿。"虞允文等人叩首致谢。

十一日,皇上派遣中使赐给左丞相虞允文《养生论》,赐给右丞相梁克家《长笛赋》,都是太上皇的真书。又赐给梁克家太上皇御笔草书《古柏行》一轴。这一天,宰相执政大臣进呈,皇上宣谕说:"前几天前往德寿宫,侍奉太上皇宴饮,饮酒尽兴,宫中气氛和乐融融,和睦而有礼节。本朝的家法,是前代所比不上的。朕已经为诸位爱卿求得了御书,等取来印玺之后,就赐给诸位爱卿。"不久,于是就有了这次赏赐。

二月,御书孙绰的《游天台山赋》,赐给容州观察使干办皇城司夏执中。

六月,御书上天竺灵应观音寺以及大殿的碑文。

九月二十一日,已故少宰观文殿学士吴敏的孙子吴楠进献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特别补授将仕郎。

十月二十二日,诏令右迪功郎刘愈进献钦宗皇帝御书二轴,比照同类事例减去两年磨勘年限施行。

八年二月六日,皇上御书:"尚书左右仆射,可依照汉代制度改为左右丞相,命学士院降诏。"

八日,御书赐给权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周必大:"近来一二大臣同心辅佐朝政,日夜不懈,渐渐革除苟且因循的风气,以符合综核名实之意,深为嘉许推重。如今借着除授的机会,应当宣示褒奖的恩典。虞允文可特授正奉大夫、左丞相。"

四月二十一日,赐给新进士御书《益稷篇》(皇上与宰执虞允文等人讨论书写此篇赐给进士的用意,详见进士门。)

七月十二日,诏令朝请大夫毛奎的孙子毛劝进献钦宗皇帝御书十轴,赐免除一次文解考试。同日,诏令已故端明殿学士、赠少保……的亲侄孙毛勒进献钦宗皇帝御书一百轴,特别补授上州文学。

八月一日,赐给已故太师和王杨存中御书神道碑额,题名"安民定功翊运忠德之碑"。

九年二月二日,诏令已故中书侍郎陈过庭的孙子进士陈述进献钦宗御书十四轴,端明殿学士张深的曾孙张伯成进献三朝御书十三轴,并续进献钦宗皇帝诏旨一轴,各赐免除一次文解考试。同日,诏令已故刑部侍郎程振的孙子、饶州乡贡进士程邵进献靖康年间御笔八十八轴。又在宣和年间担任钦宗皇帝东宫舍人时,蒙赐亲书的《玉不琢不成器赋》、杜甫《喜雨诗》各一轴,以及政和年间颁发的石刻御笔手诏等三册,赐补下州文学。

四月二十八日,御书《荔枝赋》,赐给阁门宣赞舍人张延年。

淳熙元年五月一日,御书唐代元稹的《牡丹花诗》扇面,赐给临安府通判吴琚。

六月一日,御书刘禹锡诗赐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二年三月四日,宰臣叶衡奏谢:「昨日蒙遣中使宣示太上皇帝宸翰十轴,并御制跋语,得旨令臣阅毕,

可饮 酒,以庆荣遇。仍宣示执政、侍从、台谏,以其书省以其书省:疑有缺文。。翼日拜谢讫,乞勒石,率预观臣僚奉表称谢。」从之。上曰:「当以此表转于德寿宫。」 。臣欲就都省具 酒,与执政而下共侈非常之赐。」上曰:「甚好。」 知事龚茂良、李彦颖同奏曰:「太上皇帝宸翰刻石赐郡国者,臣等固尝得窥,此十轴藏在御府,群臣无繇见者。今遂获拜观,不胜千载荣遇。」上曰:「太上皇帝于翰墨间,盖是天纵,非寻常学力所能到。如锺、王辈不足道。」「臣等与侍从、台谏、两省官环立展视,莫不骇心动目,即所未

三年九月十五日,太上皇帝御书白居易《大巧若拙赋》,赐干办皇城司夏势中。

十一月一日,御书杜牧《战论》,赐皇太子。同日,御书诗赐皇太子嗣濮王士輵、永阳郡王居广各一轴。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知临安府赵磻老就太学建阁,奉安太上皇帝御书石经,碑石可置之阁下,墨本于阁上,以『光尧〔御书〕石经之阁』为名。朕当亲写。」参知政事龚茂良等言:「自古帝王未有亲书诸经及传至数千万言者,不惟宸章奎画,照耀万世,其所以崇儒重道者,可谓至矣。陛下圣孝,又欲亲书题额,以增斯文之重。天下幸甚!」上曰:「太上于字画盖出天纵,朕尝谓锺繇字最工,犹带隶体。如太上宸翰,冠绝古今。」

五月二十四日,知临安府赵磻老言:「得旨,就太学建造光尧太上皇帝御书石经阁,将欲就绪。其见在石经《周易》、《毛诗》、《尚书》、《春秋左氏传》、《论

语》、《孟子》外,尚有太上皇帝御书《礼记 中庸》、《(太)[大]学》、《学记》、《儒行》、《经解》五篇,不在太学石经之数。今搜访得旧本,重行模勒,欲补《礼经》之阙。」从之。

淳熙十六年四月七日,故太师秦申王府进纳高宗皇帝御书二轴,诏送实录院。

五月三日,御书「归隐」二字赐天竺弥陀福兴院。

九月十八日,御书「弥陀(兴福)[福兴]之院」六字,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绍(兴)[熙]元年正月四日绍熙:原文作「绍兴」。上文载淳熙十六年九月十八日御书赐若讷。若讷显系宗朝人(光宗以孝宗十六年二月即位,次年乃改元绍熙),不得为高宗朝人。据上文改。苗校则移置绍兴元年之首。,御书偈颂一首,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七月九日,御书四季草书扇面四轴,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二年正月五日,御书草书胜常帖,赐左右街僧录若讷。

译六月一日,御书刘禹锡诗赐给集英殿修撰主管佑神观张子仁。

二年三月四日,宰臣叶衡上奏致谢:"昨日承蒙派遣中使宣示太上皇帝御笔十轴,并附有御制跋语,蒙旨命臣阅览完毕,可以饮酒,以庆祝这份殊荣的际遇。同时宣示给执政、侍从、台谏官员知晓……第二天拜谢完毕,请求刻石,率领事先观览此事的臣僚上表称谢。"皇上听从了。皇上说:"应当把这份表章转呈德寿宫。"……臣打算就在都省准备酒宴,与执政大臣以下共同分享这份非同寻常的恩赐。"皇上说:"很好。"知枢密院事龚茂良、参知政事李彦颖一同上奏说:"太上皇帝御笔刻石颁赐各郡国的,臣等固然曾经得以瞻仰,但这十轴收藏在宫廷御府之中,群臣无从得见。如今得以观览,不胜千载难逢的荣幸际遇。"皇上说:"太上皇帝在翰墨方面,大概是天赋异禀,不是寻常学力所能达到的。像锺繇、王羲之这些人都不足挂齿。"……"臣等与侍从、台谏、两省官员一同环立展视,无不为之震撼动容,这是前所未见的……"

三年九月十五日,太上皇帝御书白居易的《大巧若拙赋》,赐给干办皇城司夏执中。

十一月一日,御书杜牧的《战论》,赐给皇太子。同日,御书诗赐给皇太子的堂兄弟嗣濮王赵士輵、永阳郡王赵居广各一轴。

四年二月十七日,诏令:"知临安府赵磻老就太学建造阁楼,奉安太上皇帝御书石经,碑石可以安放在阁下,墨本拓印安放在阁上,以'光尧御书石经之阁'为名。朕将亲自书写匾额。"参知政事龚茂良等人上言:"自古帝王没有亲手书写各经并流传数千万字的。不仅这些御笔宸章照耀万世,其崇儒重道之意,也可以说是至高无上了。陛下秉持圣孝,又想亲自书写题额,以增添斯文的分量。天下真是万幸啊!"皇上说:"太上皇在书法方面大概是天赋所致,朕曾经说锺繇的字最为工整,但还带有隶书的笔意。像太上皇的御笔,冠绝古今。"

五月二十四日,知临安府赵磻老上言:"承蒙旨意,在太学建造光尧太上皇帝御书石经阁,即将建成。现有的石经《周易》、《毛诗》、《尚书》、《春秋左氏传》、《论语》、《孟子》之外,还有太上皇帝御书《礼记》中的《中庸》、《大学》、《学记》、《儒行》、《经解》五篇,不在太学石经的数目之中。如今搜访得到旧本,重新摹刻,想要补全《礼经》的缺失。"皇上听从了。

淳熙十六年四月七日,已故太师秦申王府进献所藏高宗皇帝御书二轴,诏令送实录院。

五月三日,御书"归隐"二字赐给天竺弥陀福兴院。

九月十八日,御书"弥陀福兴之院"六字,赐给左右街僧录若讷。

绍熙元年正月四日,御书偈颂一首,赐给左右街僧录若讷。

七月九日,御书四季草书扇面四轴,赐给左右街僧录若讷。

二年正月五日,御书草书《胜常帖》,赐给左右街僧录若讷。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录贤

录贤

【宋会要】

仁宗嘉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司使张方平等人上言:"已故国子监直讲孙复撰写《春秋》学说四十余年,一并抄录到他所撰写的《春秋尊王发微》两部。孙复只有一个儿子孙大年,希望特赐甄别录用。"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录贤

录贤

【宋会要】

仁宗嘉佑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三司使张方平等言:「故国子监直讲孙复著述《春秋》之说四十余年,并抄录到所撰《春秋尊王发微》二部。复惟一子大年,欲望特赐甄录。」诏孙复尝在迩英阁讲书,今又进到《春秋尊王发微》,其男大年特补郊社斋郎。后太常博士胡瑗卒常:原作「宰」,下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条作「学」。按《宋史》瑗本传,瑗系以太常博士致仕,据改。,近臣共援此例,官其一子。

神宗熙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常秩言:「昨召对,蒙问及臣友王回之为人,又被旨进其文编。窃以先(生)[王]之法善善以及子孙,故士者世禄。下逮汉、魏,管宁之徒一时之笃行,被召不至,而犹得拜子为郎。况回未及进用而不幸,有子汾,宜加甄录。」诏以汾补郊社斋郎。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诏录故监察御史王回一子为(为)[郊]庙斋郎,以从臣王觌、曾肇、丰稷、张舜民、贾易、岑象求、上官均等列奏:「回有学术行义,尝因邹浩得罪。自蒙昭雪,擢为御史,不数日而殒。家贫无归,愿加优恤。」故有是命。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赵普佐命之勋,犹汉萧何。今子孙流落,所宜悯恤。令诸州郡博加寻访,如法敦遣赴行在,量才录用。」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及节度使,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如有子孙,许于所在州军投状,委长吏以下勘验

诣实,保明闻奏,当议量才录用。若系国朝以来勋臣,虽不曾任前件官,亦依此施行。

三十一年,(赦):「国朝勋臣后嗣,无人食禄,录用子孙,许召升朝官三员保明陈乞。内有全去失勋臣元授告敕等干照,若实系勋臣之家,可令更召监察御史以上,管军、知阁、御带、监司、郡守二员委保勋臣元任官职去失来历因依,如无伪冒,特与推恩。」三十一年:该条当在绍兴年之末尾,编者误窜于此。

十月二十六日,唐故尚书右丞相张九龄十二代孙进士昭:「乞依(赦)书,应曾任宰臣、执政官,明有勋德,载在史册者,见今后嗣无人食禄子孙,许量才录用。念祖九龄之后,并无人食禄,见今有祖九龄中书令告一道、明皇御书一道,并朝廷两次用九龄勋臣之荫录用高祖瑛、曾祖锡出身告二道、及宗枝图一本投进。」诏昭特补中州文学。其张九龄告令尚书省给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赵鼎奏:「契勘洪州昨有试〔将〕作监主簿潘兴嗣,自幼得官,高蹈不仕。朝廷察其高行,常除差遣,抗志不就。嘉佑间,宰相韩琦等奏,乞加拔擢,凡所旌宠,每至辄辞。

译令说孙复曾经在迩英阁讲授经书,如今又进献《春秋尊王发微》,他的儿子孙大年特补授郊社斋郎。后来太常博士胡瑗去世,近臣们共同援引这个先例,授予他一子官职。

神宗熙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常秩上言:"昨日蒙召对,承蒙询问到臣的朋友王回的为人,又蒙旨进献他的文集。臣私下以为先王之法,是善待善人以延及其子孙,所以士人世代享受俸禄。下延至汉、魏时期,管宁一类人一时的笃厚品行,虽被征召而不至,仍然得以让儿子拜官为郎。何况王回还未及被进用就不幸去世,他有个儿子王汾,应当加以甄别录用。"诏令补授王汾郊社斋郎。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正月六日,诏令录用已故监察御史王回的一个儿子担任郊庙斋郎,因为从臣王觌、曾肇、丰稷、张舜民、贾易、岑象求、上官均等人联名上奏:"王回有学问品行,曾经因邹浩之事获罪。自从蒙受昭雪以来,被提拔为御史,没过几天就去世了。家中贫困无所归依,希望加以优待抚恤。"所以有此任命。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诏令:"赵普辅佐开国的功勋,犹如汉代的萧何。如今子孙流落各地,应当加以怜悯抚恤。命各州郡广泛寻访,依法妥善遣送到行在,量才录用。"

九月十五日,明堂大赦诏书:"凡是曾经担任宰相、执政官以及节度使,功德显著,记载在史册中的,如果现今后嗣没有人享受俸禄,如果有子孙,允许在所在州军投递状纸,由地方长官以下核验查实,保荐上报,应当再议量才录用。如果是本朝以来的功臣,即使不曾担任前面所说的官职,也依此办理。"

三十一年,大赦诏书:"国朝功臣的后嗣,没有人享受俸禄的,录用其子孙,允许召集升朝官三人保荐陈述请求。内中如果全部丢失了功臣原来所受的诰命敕书等凭证,如果确实是功臣之家,可以再召集监察御史以上、管军、知阁门、御带、监司、郡守二人担保功臣原任官职失落的来历原因,如果没有作伪冒充的情况,特别给予恩典。"

十月二十六日,唐代已故尚书右丞相张九龄的十二代孙进士张昭上言:"请求依照赦书,凡是曾经担任宰相、执政官,功德显著,记载在史册中的,如今后嗣没有人享受俸禄的子孙,允许量才录用。臣念及先祖张九龄的后代,并没有人享受俸禄,如今有先祖张九龄的中书令诰命一道、唐明皇御书一道,以及朝廷两次因张九龄功臣之荫录用高祖张瑛、曾祖张锡的出身诰命二道,以及宗族谱系图一本,一并进呈。"诏令张昭特补中州文学。张九龄的诰命令尚书省发还本家。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赵鼎上奏:"查得洪州先前有试将作监主簿潘兴嗣,从小就获得官职,志向高远不愿出仕。朝廷体察他的高尚品行,常常授予差遣,他都坚持志向不肯就任。嘉佑年间,宰相韩琦等人上奏,请求加以提拔,凡是要表彰他的,他每次都推辞。到元符三年,尚书右丞黄履又援引孙侔、王回等人的先例,请求录用他的后人,于是授予他的孙子潘淳官职,授太庙斋郎,调任南康军星子县尉。蔡京当权时,言官揣摩上意,说潘淳与陈瓘有牵连,每次到京城,必定寄住在陈瓘家中,实际参与了议论;又与曾布有同乡旧交,所以屡次因此

至元符三年,尚书右丞黄履又引孙侔、王回等例,乞录其后,遂官其孙淳,授太庙斋郎,调南康军星子县尉。蔡京用事,言者观望,谓淳与陈瓘有连,每至京师,必馆于瓘家,实预论议;又与曾布有乡曲之旧,故(履)[屡]因缘论荐,遂降指挥追夺,士论冤之。三十余年,今兴嗣与淳皆卒,唯有孙涛,亦复垂老。乞给还

所夺官资与之,以为廉退自守之劝。」诏潘涛特与补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唐颜真卿之后颜邵补右修职郎、颜卓补右迪功郎,并特命词给告。初,温州发遣颜真卿远孙颜邵、颜卓赍真卿所自书告身,赴行在投进。上曰:「人皆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太山,在处死为难耳。真卿在唐死节,可谓得所处矣。况今艰难之际,欲臣下尽节,其颜邵等可量与推恩,以为忠义之劝。况仁祖时曾召颜似贤赴阙,亦尝命之以官。自有故事。」故有是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元佑石刻党人葛茂宗男辅国,与补惠州文学。

五月二十四日,给事中朱震言:「本朝西(路)[洛]程颢、程颐以传道为己任,学者负笈抠衣,亲承其教。散之四方,或隐或见,莫能尽纪。其高弟曰谢良佐,曰(扬)[杨]时,曰游酢。时晚遇靖康、建炎之间,致位通显,诸子世禄。酢仕至监察御史,出典州郡,亦有二子仕宦。独良佐终于监竹木务,名在党籍,着于石刻,终身不遇。虽以朝奉郎致仕奏补其子克已入官,后逢巨贼于德安府,举家被害。今止有一子克念,流落台州,贫窭一身,朝夕不给。窃见党籍诸人及上书得罪、身后无人食禄者,朝廷皆宠之以官。良佐之贤,亲传道学,举世莫知,又遭禁锢而死,诸子衰替,最为不幸。乞依党人及上书人例,特官其子克念,使奉良佐之祀。」诏谢克念特与补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言:「故太学博士、天章阁待

制、侍讲胡瑗,以儒学被遇仁宗朝。今其家论替,别无子孙,唯有胡涤服习儒业,乡闾推重。欲望仰追仁祖待瑗之意,矜念胡涤已系免解进士,特褒录,以为天下学者之劝。」诏胡涤特与补下州文学。

译牵连被论劾,于是降旨追夺官职,士人舆论都为他感到冤屈。三十多年过去了,如今潘兴嗣与潘淳都已去世,只剩下孙子潘涛,也已经年迈。请求发还所追夺的官职资格给他,以此作为对廉洁退让、自我操守之人的勉励。"诏令潘涛特补授右迪功郎。

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诏令唐代颜真卿的后人颜邵补授右修职郎、颜卓补授右迪功郎,并特别命令撰写诰词发给诰身。当初,温州派遣颜真卿的远孙颜邵、颜卓携带颜真卿亲笔书写的诰身,赶赴行在进呈。皇上说:"人都有一死,有的轻于鸿毛,有的重于泰山,关键在于如何面对死亡的处境。颜真卿在唐代为忠义气节而死,可以说是得其所了。何况如今艰难之际,想要让臣下尽忠守节,颜邵等人可以酌量给予恩典,以此作为对忠义之人的勉励。况且仁宗时曾经召见颜似贤到朝廷,也曾经任命他官职。这是有先例可循的。"所以有此任命。

六年二月六日,诏令元佑年间被列入党人碑的葛茂宗之子葛辅国,补授惠州文学。

五月二十四日,给事中朱震上言:"本朝洛阳程颢、程颐以传承道学为己任,学者们背负书箱、整理衣襟前来求教,亲身承受他们的教诲。这些学生散布四方,有的隐居,有的出仕,无法一一详细记载。其中优秀的弟子有谢良佐、杨时、游酢。杨时晚年遇上靖康、建炎年间,官位显达,几个儿子都享有世禄。游酢官至监察御史,出任州郡长官,也有两个儿子出仕为官。唯独谢良佐终身只做到监竹木务这样的小官,名字被列入党籍,刻在石碑上,终身怀才不遇。虽然凭借朝奉郎致仕的身份奏请补任他的儿子谢克己入仕,后来在德安府遇到大盗,全家遇害。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谢克念,流落在台州,孤身一人贫困窘迫,衣食不继。臣私下见到党籍中的诸人以及因上书获罪、死后无人享受俸禄的,朝廷都恩赐官职给予优待。谢良佐的贤德,亲身传承道学,然而世人却都不知道他,又遭受禁锢而死,几个儿子也衰落凋零,最为不幸。请求依照党人及上书获罪之人的先例,特别授予他儿子谢克念官职,让他能够奉祀谢良佐。"诏令谢克念特补授右迪功郎。

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湖州上言:"已故太学博士、天章阁待制、侍讲胡瑗,凭借儒学受到仁宗朝的知遇。如今他的家族已经衰落,没有别的子孙,只有胡涤研习儒家学业,在乡里颇受推重。希望追念仁宗对待胡瑗的深意,特别加以褒奖录用,以此作为天下学者的勉励。"诏令胡涤特补授下州文学。

十二月五日,唐太师鲁国公颜真卿远孙颜师与言:「昨蒙朝廷下温州搜访颜氏之后,臣系嫡长,特以病患,缘本州岛催督,且令弟卓赍远祖诰 赴朝廷,蒙拘收,就补迪功郎,未几身故。今先臣之后,依旧布衣,不继世禄。乞将弟所得名目,改正与臣被受,庶几仰副国家兴灭继绝、不泯世禄之意。」诏颜师与可特与补右迪功郎。

译十二月五日,唐太师鲁国公颜真卿的远代子孙颜师与上言说:「昨日承蒙朝廷下令到温州搜访颜氏的后人,臣是嫡长子孙,只因患病,本州又催促赴任之事,便让弟弟颜卓携带远祖的诰命前往朝廷,承蒙收录,就补授为迪功郎,不久此人便去世了。如今先臣的后代,依旧是平民百姓,未能继承世代的俸禄。恳请将弟弟所获得的官职名目,改授给臣,或许能上合国家兴灭继绝、不使世代俸禄断绝的用意。」诏令颜师与可以特别授予右迪功郎之职。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曰:「赐处士号」。

【宋会要】

干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学士许光凝奏:「昨守邓州,伏见宣教郎致仕王襄经术登科,年未六十,毅然请老,退归田园,事孀嫂如其母,养孤甥若已子。乡党后进,教诲成就者,不知几人;邻里贫民,吉凶赒恤者,不知几家。伏望采察施行。」诏王襄赐处士。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赐临江军玉笥山人朱旦「善济处士。」旦善医术,召至京师访问,故赐。

【宋会要】

干道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诏峡州长阳县隐逸郭雍,特赐「冲晦处士。」以湖北帅臣张孝祥等言:「雍名臣之后。父忠孝师伊川程颐,尽得其学。雍推原本意,着《易》、《中庸》之书十余万言。隐于峡州长阳县山中,安贫乐道,行义高洁。乞赐褒擢。」故有是命。

【宋会要】

嘉佑二年六月七日,赐绛州草泽韩退「安逸处士。」退居稷山,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言韩退有行义,故赐号。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九日,永兴、秦凤两路察访司言:「虢州卢氏县有退安处士刘易户下役钱,未敢依品官例减半均纳。」诏依七品官例。

【宋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兴化军处士(良)[张]弼,(诏)[赐]与「葆光处士」,以左仆射(张)[章]惇奏其所著《易义》可采故也。

【宋会要】

徽宗大观元年闰十月六日,诏睦州清溪县主簿张舟▯光羊茹切特赐「正素处士」,与一子初品官。以两浙路转运提刑司(奉)[奏]:「举初以郊社斋郎应进士举及第,缘家无兼侍,不忍远去父母,遂不出官,孝行着闻。元丰五年,父朝郎次道告老于朝「朝」下:疑脱一字。,举子錞例合受恩,乃以叔祖子侄无在任者,遂请以官命其曾孙,宗党无不推服。元佑初,朝廷除命,并辞不受。一时士人,愈高其节。崇宁四年身亡,有子未录,家益贫窘,乞赐谥号。」故有是命。

【宋会要】

宣和六年十月十四日,诏今后处士更不令披度道士为小师,所有天宁节回赐恩泽,并罢。

十二月二十二日原书眉批曰:「此条似有脱佚。」,诏「丹华处士」刘知常不出有(司)[时],自炼丹金,造神霄宝轮四百九枚,所以州人列其性识高明、行义修洁、勤苦该博、通晓典故、精于属文,为诸生师表。而前辈诸公,常所钦重。乞加召用,故有是命按,此节年时顺序有误。。

【宋会要】

政和三年三月三十日,诏濮州王老志赐「安泊处士。」

(宣和)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宣和三十二年:原稿于「宣和」下有旁批,以示校补之意。

译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说:"赐处士号"。)

处士(处士:原书眉批说:"赐处士号"。)

【宋会要】

干道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翰林学士许光凝上奏说:"我从前担任邓州知州时,见到宣教郎致仕的王襄精通经术并考中科举,年纪不到六十岁,就毅然请求退休,回归田园。他侍奉守寡的嫂子如同侍奉自己的母亲,抚养孤苦的外甥如同自己的儿子。乡里的后辈中,被他教诲而有所成就的,不知有多少人;邻里的贫民中,遇到婚丧喜庆而受他周济的,不知有多少家。恳请朝廷采察并加以表彰施行。"皇帝下诏赐王襄"处士"称号。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八年九月二十六日,赐临江军玉笥山隐士朱旦"善济处士"称号。朱旦精通医术,皇帝召他到京师询问,因此赐号。

【宋会要】

干道五年三月二十六日,下诏特赐峡州长阳县隐士郭雍"冲晦处士"称号。因湖北帅臣张孝祥等人上奏说:"郭雍是名臣的后代。他的父亲郭忠孝师从伊川程颐,尽得其学问。郭雍推究其本意,撰写了《易》、《中庸》等书十余万字。隐居在峡州长阳县山中,安贫乐道,品行高洁。恳请赐予褒扬提拔。"因此有此任命。

【宋会要】

嘉佑二年六月七日,赐绛州草泽隐士韩退"安逸处士"称号。韩退隐居稷山,翰林学士承旨孙抃等人上言韩退品行端正,因此赐号。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九日,永兴、秦凤两路察访司上言:"虢州卢氏县退安处士刘易户下的役钱,尚不敢依照品官的先例减半均纳。"皇帝下诏依照七品官的先例办理。

【宋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下诏赐兴化军处士张弼"葆光处士"称号,因左仆射章惇上奏说他所著的《易义》值得采纳的缘故。

【宋会要】

徽宗大观元年闰十月六日,下诏睦州清溪县主簿张舟(舟字读音羊茹切),特赐"正素处士"称号,并赐给他一个儿子初品官。因两浙路转运提刑司上奏:"举荐张初以郊社斋郎的身份应进士举考中及第,因家中没有其他人侍奉父母,不忍心远离父母,于是不出仕做官,孝行显著闻名。元丰五年,其父朝奉郎次道告老于朝廷("朝"字下疑脱一字),按理其子张錞应当受恩荫,因叔祖辈子侄中没有在任的,于是请求将官职授给自己的曾孙,宗族乡党无不佩服。元佑初年,朝廷授予官职命令,他都推辞不接受。当时士人,更加推崇他的节操。崇宁四年去世,有儿子尚未获恩录,家中更加贫困窘迫,恳求赐予谥号。"因此有此任命。

【宋会要】

宣和六年十月十四日,下诏今后处士不再准许剃度道士收为小师,所有在天宁节按例应得的赏赐恩泽,一并停止。

十二月二十二日(原书眉批说:"这一条似有脱漏遗失。"),下诏:"丹华处士"刘知常长时间未出仕任职,自己炼制丹金,造神霄宝轮四百零九枚,因此州人列举他性情识见高明、品行修洁、勤苦博学、通晓典故、精于文章,堪为诸生的师表。而前辈诸公,也常常敬重他。恳求加以召用,因此有此任命(按:此节年代顺序有误)。

【宋会要】

政和三年三月三十日,下诏赐濮州王老志"安泊处士"称号。

(宣和)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宣和三十二年:原稿在"宣和"下有旁批,表示要校补的意思。又眉批说:"宣和年号只有七年,这里的三十二

又眉批云:「宣和止七年,此三十二年误。」据《建炎要录》卷一九九,应为「绍兴」之误,当移置绍兴年间末尾。,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寄资武义大夫邝询为久病,可将见任官特与换白云处士,赐名守宁,仍命词给告。」

【宋会要】

政和十一年十月十日政和十一年:政和仅八年,疑此处有误。,诏虔州赣县免解进士李珙赐号「养素处士」。

【宋会要】

绍兴五年十一月七日,中书舍人朱震言:「朝廷近以陈得一改造《统元新历》一十七卷,赐号『通微处士』,与一子下州文学。窃见本朝熙宁间,如翰林待诏之类,皆命之辞。得一历学专精,通贯古今,运策之妙,不愧前人。欲望给告命辞,以为韦布之光」从之。▯

【宋会要】

绍兴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温州平阳县敦遣到道氏俞居一,道学通博,特补「通元处士。」

【宋会要】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日高宗绍兴三年:本条应在前绍兴五年条之上。,诏婺州东阳县进士张志行,赐号「冲素处士。」以(淅)[浙]东福建路宣谕朱异奏「志行力学有行,乡里推服。(常)[尝]应举宣和中」此处疑有脱文。。知州刘安上、转运使詹度等列奏其「甘贫守道,不求闻达,杜门穷经,虽老不倦。」故也。

【宋会要】

干道六年十一月十六日,诏邛州隐逸刘浩,特赐「冲隐处士。」四川宣抚制置使司状:「据邛州申,以本州岛乡官刘环等状言,浩自壮岁,弃儒慕道,专以符箓济活为心,庵舍静(谥)[谧],纤毫无取于人,济活之功甚多。其祈晴祷两,果有应验。」故有是命。

【宋会要】

干道七年,百姓王庆年九十,赐「耆德处士。」此据政和七年五月高邮军奏状此至本条末疑有舛误。,不得其时。加六字处士,特依例许封赠父母,依例月给(乳)药钱。

【宋会要】

干道七年八月二十八日,诏润州丹阳县东太一宫道士居宗惠,特赠「虚静处士」,给告,速行给降。仍下江宁府润州量行应副葬地,并官给事毕应副过事件闻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赐先生号

赐先生号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六年三月十六日,虞部员外郎史温之祖虚白进赐「冲静先生」。虚白有高节,善为文。五代乱离,隐居山岩。江南李氏累以禄秩诱之,介然不屈。至是,以家集来上,特有追褒。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二日,泰山隐士秦辨(说)[赐]号「贞素先生」。辨自言百三十岁,帝召至京与语,多言五代事,亦无他术,但能服食致长年,故赐号,放还山。

【宋会要】

大中祥符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华山隐士郑隐赐号「(正)[贞]晦先生」(正字本音同仁宗讳)。

译年有误。"据《建炎要录》卷一九九,应是"绍兴"之误,当移到绍兴年间末尾。),下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寄资武义大夫邝询因长期患病,可将其现任官职特别改换为白云处士,赐名守宁,并命令给他撰写词文并颁发文告。"

【宋会要】

政和十一年十月十日(政和十一年:政和年号只有八年,疑此处有误。),下诏赐虔州赣县免解进士李珙"养素处士"称号。

【宋会要】

绍兴五年十一月七日,中书舍人朱震上言:"朝廷近来因陈得一改造《统元新历》十七卷,赐号'通微处士',并给他一个儿子下州文学的官职。我私下看本朝熙宁年间,像翰林待诏这类人,都是由朝廷命人撰写文辞授予。陈得一的历法学问专精,通贯古今,运筹推算之妙,不愧于前人。希望能颁给他诰命文告的文辞,以此为百姓中的光荣之事。"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会要】

绍兴七年正月二十四日,下诏温州平阳县被劝勉出仕的道士俞居一,道学通达渊博,特补授"通元处士"称号。

【宋会要】

高宗绍兴三年六月二日(高宗绍兴三年:此条应排在前面绍兴五年条之上。),下诏婺州东阳县进士张志行,赐号"冲素处士"。因浙东福建路宣谕使朱异上奏说"张志行勤于学问且品行端正,乡里人都佩服他。他曾在宣和年间应举(此处疑有脱文)。"知州刘安上、转运使詹度等人列举上奏他"甘于贫困坚守道义,不追求闻达于世,闭门苦读经书,年纪虽老而不知疲倦。"因此有此任命。

【宋会要】

干道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下诏邛州隐士刘浩,特赐"冲隐处士"称号。四川宣抚制置使司呈状说:"据邛州申报,本州乡官刘环等人陈状说,刘浩从壮年起,就抛弃儒学而向慕道教,专门以符箓救济他人为心愿,他的庵舍清静安宁,一丝一毫都不取于他人,救济活人的功劳很多。他祈晴祷雨,也果然应验。"因此有此任命。

【宋会要】

干道七年,百姓王庆九十岁,赐"耆德处士"称号(此条据政和七年五月高邮军奏状,此条至本条末尾疑有讹误),不能确定其确切时间。加封六字处士,特依照惯例准许封赠其父母,并依例每月发给药钱。

【宋会要】

干道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下诏润州丹阳县东太一宫道士居宗惠,特赠"虚静处士"称号,颁给诰告,速速办理颁发。仍命江宁府、润州酌情办理供应葬地,并由官府供给应办事项,事情办完后应将有关事宜上报朝廷。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赐先生号

赐先生号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六年三月十六日,虞部员外郎史温的祖父史虚白,被追赐"冲静先生"称号。史虚白节操高尚,擅长写文章。五代战乱离散之时,他隐居于山岩之中。江南李氏屡次用官禄爵位来诱他出仕,他坚定不屈。到这时,因他家中呈献上他的文集,朝廷特意加以追封褒扬。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二日,泰山隐士秦辨赐号"贞素先生"。秦辨自称一百三十岁,皇帝召他到京城与他交谈,他多谈五代之事,也没有其他方术,只是能靠服食养生延年益寿,因此赐号,让他返回山中。

【宋会要】

大中祥符三年二月二十六日,华山隐士郑隐赐号"贞晦先生"(正字本音与仁宗名讳相同,故避讳改为贞)。郑隐自称起初以经术为业,遇到一位道士,传授他辟谷炼气之法,他修习后颇有验

隐自言始以经术为业,遇道士,传辟粟炼气之法,修习颇验,遂居华山之王刀岩,二十余年,冬夏常衣皮裘。帝祀汾阴,召对行宫,作诗赐之,加赉茶药、束帛。固辞不受。

【宋会要】

徽宗崇宁四年六月,诏信州龙虎山上清观汉天师三十代孙张继先,特赐号「虚靖先生」。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诏凤翔府于仙姑,特(受)[授]「靖真冲妙先生。」

【宋会要】

(致)[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赐信州贵溪县龙虎山上清观张嗣宗为「冲静先生」。

【宋会要】

(致)[至]和元年十月十日,赐处州祥符宫道士洞渊大师李

思聪为「玄妙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诏左街道录观妙元明冲真虚台大师徐知常,可特授「通虚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诏茅山元符万宁宫法箓道士笪静之,特赠「冲隐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三年十月一日,诏(元)[玄]观法师程若清,可特授「宝录先生」。

【宋会要】

(致)[政]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通直郎、管句埭州玉清韩君丈人观、兼注解《圣济经》所编修道史检讨官刘拣奏:「伏蒙圣慈宣谕,授臣『守静先生』,陛下所以待高尚有道之士。如臣学术无取,昧于大道,兼臣见有家属,(宗)[踪]迹同俗,若忝冒『先生』之号,恐未允(心)议心:疑误。,上负陛下盛时清净之化。所有告命,乞赐追号『虚靖先生乞赐追号虚靖先生:此句文字疑有脱误。此处本为追还「守静先生」赐号之奏,何以辞一「先生」之号,复更求一「先生」之号 且「虚靖先生」之号乃徽宗崇宁四年以赐张继先者,以处何能复乞此号 。』」

【宋会要】

宣和七年二月三日,诏丹华广范崇真处士刘知常,除「金庭辅教先生。」续诏知常特授「金庭辅教元明先生」,视中大夫。

【宋会要】

宣和七年六月十九日,诏通妙处士刘厚,特补「通妙真应先生」,及与封赠父母一次,仍视中奉大夫。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姓氏赐名赐第

姓氏赐名赐第

【宋会要】

赵抃自钱塘请老归,加太子太保致仕,居高斋。东南名士,多从之游。卒谥清献。哲宗命苏轼为碑,赐名「爱直」。韩琦尝称抃「真世人标表」云。子屼、 ▯月▯或▯、从子峋、从孙霈、亿。屼字景仁,擢进士第,再擢御史。论事忠鲠,清修有行义,能世其家,终太仆少卿。」 ▯月▯或少登进士第,从胡瑗学,有文名。早夭,终监西京粮料院。峋字孟远。抃任以官,调德顺法曹。元符末,应诏上书,言章惇、蔡(抃)[卞]托绍述以陷忠良,蔡京朋比奸邪,用之终必误国。

译效,于是居住在华山的王刀岩,二十余年,冬夏常穿皮裘。皇帝祭祀汾阴时,召他到行宫应对,作诗赐给他,又加赏茶叶药材、成束的丝帛。他坚决推辞不肯接受。

【宋会要】

徽宗崇宁四年六月,下诏信州龙虎山上清观汉天师第三十代孙张继先,特赐号"虚靖先生"。

【宋会要】

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下诏凤翔府于仙姑,特授"靖真冲妙先生"称号。

【宋会要】

至和元年八月十二日,赐信州贵溪县龙虎山上清观张嗣宗为"冲静先生"。

【宋会要】

至和元年十月十日,赐处州祥符宫道士洞渊大师李思聪为"玄妙先生"。

【宋会要】

政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下诏左街道录观妙元明冲真虚台大师徐知常,可特授"通虚先生"称号。

【宋会要】

政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下诏茅山元符万宁宫法箓道士笪静之,特赠"冲隐先生"称号。

【宋会要】

政和三年十月一日,下诏玄观法师程若清,可特授"宝录先生"称号。

【宋会要】

政和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通直郎、管句埭州玉清韩君丈人观、兼注解《圣济经》所编修道史检讨官刘拣上奏:"承蒙圣上恩慈宣谕,授臣'守静先生'的称号,这是陛下用来对待德行高尚之士的做法。至于我的学术并无可取之处,对大道理解不深,加上我现有家眷,行迹与常人无异,如果忝居'先生'的称号,恐怕不能符合圣上的心意,反而辜负了陛下当今清明之世崇尚清净的教化。所有的告命,恳求赐予追还'虚靖先生'的称号(此句文字疑有脱误。此处本是追还"守静先生"赐号的奏章,为何要推辞一个"先生"的称号,却又求另一个"先生"的称号?况且"虚靖先生"的称号是徽宗崇宁四年赐给张继先的,此处怎能又请求此称号?)。"

【宋会要】

宣和七年二月三日,下诏丹华广范崇真处士刘知常,授予"金庭辅教先生"称号。随后又下诏刘知常特授"金庭辅教元明先生"称号,比照中大夫的待遇。

【宋会要】

宣和七年六月十九日,下诏通妙处士刘厚,特补授"通妙真应先生"称号,并给予一次封赠父母的恩典,比照中奉大夫的待遇。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姓氏赐名赐第

姓氏赐名赐第

【宋会要】

赵抃从钱塘请求告老还乡,加封太子太保致仕,居住在高斋之中。东南地区的名士,大多与他交游。他去世后谥号清献。哲宗命苏轼为他撰写碑文,赐名"爱直"。韩琦曾称赞赵抃是"真正的世人楷模标杆"。他的儿子有赵屼、某(月字旁某,或缺一字)、侄子赵峋、侄孙赵霈、赵亿。赵屼字景仁,考中进士,又升任御史。议论政事忠诚耿直,清正修身且有品行道义,能承继家风,最终官至太仆少卿。某(月字旁某,或缺一字)年少时考中进士,跟从胡瑗求学,有文名。早年夭折,终官监西京粮料院。赵峋字孟远。赵抃以官荫任用他,调任德顺军法曹。元符末年,他应诏上书,说章惇、蔡卞借绍述之名陷害忠良,蔡京结党营私任用奸邪之人,任用他最终必定会误国。崇宁初年,蔡京任宰相,查考这份奏书,将赵峋革职停用,羁管于处州。建炎年间追赠朝奉郎。赵霈字公时,考中上舍第。绍兴年间,任右司谏,请求命有关部门开列一年钱粮收支的数目,以节省浮滥的开支,皇帝称赞他极为切中治国的要害,升任谏议大夫。晋升为吏部侍郎,兼任侍讲,后以祠禄官身份出任苏州、秀

崇宁初,京相,考此书,将峋勒停,羁管处州。建炎赠朝奉郎。霈字公时,中上舍第。绍兴间,为右司谏,乞令有司具一岁钱谷之数,以节浮费,上称其极关治体,迁谏议大夫。晋贰吏部,兼侍讲,祠守苏、秀卒。卒,其孙芹终永守。忆,历郡守、监司,以才称。司颖,熙宁三年,诸路长吏应诏敦遣行义之士,送舍人院试论,来者仅三千人,颖入优等,赐进士出身。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置守坟

置守坟

【宋会要】

开宝三年十月五日,诏前代帝王已创兴祠庙,修葺园陵,仍据事迹高卑,各置守陵庙户外,其功臣烈士,今定名德高者二十三人,各置守坟三户,孙膑、陈平、韩信、周亚夫、长孙无忌、魏征、李绩、尉迟敬德、浑、瑊墓十,并破损;公孙杵臼、乐毅、晏婴、曹参、卫青、霍去病、霍光、刘备、诸葛亮、关羽、张飞、段秀实墓十二,并不破损。功名次者八人,各置两户。赵简子、孟尝君、唐俭、高士廉、岑文本、马周墓六,并破损;赵奢、丙吉墓二,不破损。功名又次者三人,常禁樵采,不得侵耕。慕容德、裴寂、元稹墓,并不破损。其尝经开毁者,仰逐处给官钱,备置棺椁,如法修崇。太常礼院,各随朝廷及逐人官品、当时制度,下少府监,择好罗锦修置礼衣,给付诸州长吏,选日致祭掩闭。仍令所司定仪注以闻。所置守坟户,并以侧近中等以下户充,二税外,免诸色差役。庙宇常须洒扫,无致摧圮;坟陇林木,常禁侵伐,无林木者,常令栽植。委逐县检校,每岁终,具有无破损申州。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先贤丘坟,不得樵采。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十八日,祀汾阴(赦)书:「应车驾经由州县,有建隆以来佐命及有勋劳、公主、将相坟墓在其境内者,委逐处差官致祭。如有孝子坟冢,量禁樵采。」奉祀路中亦依此制。

景佑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陕西州军

应有前代名臣坟墓碑碣、林木,不得损(怀)[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尧陵

尧陵

【宋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河东路

河东路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九日,知濮州韩铎言:「尧陵在本州岛雷泽县东谷林山,陵南有尧母庆都灵台庙,历代碑记具存。县北有樊侯仲山甫墓,傍有大碑断缺仆地,不可辨。前有石室,高寻广丈,制度精密,如成都文翁之石室。唐(剌)[刺]史赵冬曦祭文刻于石碑。望 本州岛春秋致祭尧陵,置守陵三五户;樊侯墓取仲姓者二户,免其租,俾奉洒扫。」诏太常礼院详定。礼院言:「干德诏书,祠尧于郓州,本处但有庙,即陵在濮州谷林。望依礼例,给守陵五户。仲山甫别有史策证据,难议施行。

译州知州,任上去世。他去世后,他的孙子赵芹最终官至永州知州。赵亿,历任郡守、监司之职,以才干著称。司颖,熙宁三年,各路长官奉诏令劝勉推举品行端正之士,送到舍人院考试策论,前来应试的将近三千人,司颖考入优等,赐进士出身。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置守坟

置守坟

【宋会要】

开宝三年十月五日,下诏前代帝王已经建立祠庙的,重新修葺其园陵,并根据其事迹地位的高低,各自设置守陵庙户;至于其中的功臣烈士,现今评定名声德行高的有二十三人,各置守坟三户,即孙膑、陈平、韩信、周亚夫、长孙无忌、魏征、李绩、尉迟敬德、浑瑊等人的墓十座,都已破损;公孙杵臼、乐毅、晏婴、曹参、卫青、霍去病、霍光、刘备、诸葛亮、关羽、张飞、段秀实等人的墓十二座,都没有破损。功名次一等的有八人,各设置两户守坟。赵简子、孟尝君、唐俭、高士廉、岑文本、马周的墓六座,都已破损;赵奢、丙吉的墓二座,没有破损。功名再次一等的三人,常年禁止在其墓地砍柴,不得侵占耕种。即慕容德、裴寂、元稹的墓,都没有破损。那些曾经被挖掘毁坏过的,责令当地官府拨给官钱,备置棺椁,依照礼法重新修整安葬。太常礼院,根据各人在朝廷及生前的官品、当时的制度,下发给少府监,选用好的罗锦缝制礼服,交付给各州长官,选定日子举行祭祀并封闭墓室。仍命令有关部门制定仪注上报朝廷。所设置的守坟户,都用附近中等以下的人家充任,除去二税之外,免除各种差役。庙宇要经常打扫,不得使其倾颓毁坏;坟墓及周围林木,要经常禁止侵占砍伐,没有林木的,要经常命人栽种。委托当地县衙检查核实,每年年终,将有无破损情况上报州府。

开宝四年二月二十五日,下诏先贤的坟墓,不得在其附近砍柴。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十八日,祭祀汾阴的赦书说:"凡是车驾经过的州县,有建隆年间以来辅佐帝业以及有功勋劳绩之人、公主、将相的坟墓在其境内的,委托当地官府派官员前往祭祀。如果有孝子的坟墓,也酌量禁止在附近砍柴。"皇帝奉祀所经之路上也依照此制度办理。

景佑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陕西各州军,凡是有前代名臣的坟墓碑碣、林木,不得损坏。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尧陵

尧陵

【宋会要】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六 河东路

河东路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九日,濮州知州韩铎上言:"尧陵在本州雷泽县东边的谷林山,陵墓南边有尧母庆都灵台庙,历代的碑记都完整保存着。该县北边有樊侯仲山甫墓,旁边有一块大碑断裂缺损倒在地上,字迹不可辨认。墓前有一间石室,高一寻宽一丈,制度精密,就像成都文翁的石室一样。唐代刺史赵冬曦的祭文刻在石碑上。恳请本州每年春秋两季祭祀尧陵,设置守陵三五户;樊侯墓选取姓仲的人家二户,免除他们的租赋,让他们负责打扫。"皇帝下诏命太常礼院详加议定。礼院上言说:"干德年间的诏书,规定在郓州祭祀尧,那里只有庙,而陵墓实际在濮州谷林。恳请依照礼制的先例,设置守陵五户。至于樊侯仲山甫,另有史书记载为证据,难以议定施行。"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守陵户仍从第四等以下的人家中挑选差派。

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礼部上言:"郓州陶唐氏庙每年的祭祀,应当移到濮州雷泽

」从之。守陵仍差第四等以下户。

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五日,礼部言:「郓州陶唐氏庙岁祭,当移于濮州雷泽县陵庙祭享。」从之。先是,知濮州范子谅奏请祀尧于濮州,而太常亦言濮州尧陵所在,宜如子谅所奏。故有是诏。(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三月十一日,讲筵所言:「旧例,初御经筵讲读经史,先具奏请点定。」诏讲《论语》,读《资治通鉴》。

四月七日,诏讲读官:「故事,端午谢节料毕罢讲筵,至八月再开。可勿罢。」上谓宰执曰:「朕以寡昧,适兹艰难。政事之余,与卿等 语,知学先王之道为有益。方且夙夜孜孜于经史,今若讲筵暂缀,则朕诵读既多,有疑无质,徒(废)[费]日力。此事合如何 」黄潜善等奏:「讲筵愿如圣意勿罢。」故有是命。

四年八月四日,诏经筵日,令侍从官一员具前代及本朝故事关涉治体者一两事进入。从参知政事谢克家请也。

十三日,资政殿大学士王绹言:「蒙恩除侍读,依旧制,每年二月八日取旨,择日开讲。目今讲筵所人吏未到,有失举行。」诏候防秋日取旨。时边事未宁,将有事于亲征也。

绍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讲筵所言:「近依旧制,春讲于二月上旬择日,奉旨差定讲读官开讲。今已差秦桧兼侍读,汪藻、胡交修并兼侍讲。自来讲读官并不限员,欲依令开讲。除旦、望假故系择只日讲筵,仍乞令(大)[太]史局选日。」从之。

二月三日,诏越州只今差拨人匠将带合用料物,赴行宫门外东阙庭,擗截东壁二间,充讲筵所、御览书籍库、讲筵官直舍、人吏司房等。

四月九日,内

出御书扇赐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延庆各一柄。

二年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苗校:《建炎要录》卷五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七月甲戌(七月十六日)」。,上谓辅臣曰:「儒臣讲读,若其说不明,则如梦中语耳。何以启迪朕意 将来开讲,欲令胡安国兼读《春秋》,随事解释,不必作义。朕将欲咨询。昔英宗皇帝时,司马光为讲筵官,有请乞诘问,若知则进献其说,不知则退而讨论。此于帝学,最为有补。」

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苗校:本书职官六之五九作「十月二十九日」,《建炎要录》卷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十一月辛酉(十一月四日)」。,诏讲筵所:「今后住讲日,令讲读官依讲筵日分,除假、故、旦、望,隔日轮官接续供进《春秋口义》一授,开讲日依旧。所有日进故事,仍令侍从官依先降旨挥,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共进,却遇开讲权免。

译县的陵庙举行祭享。"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此前,濮州知州范子谅上奏请求在濮州祭祀尧,而太常寺也说尧陵所在地是濮州,应当依照范子谅所奏办理。因此才有这道诏令。(舒大刚校点)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经筵

【宋会要】

高宗建炎二年三月十一日,讲筵所上言:"按旧例,初次举行经筵讲读经史时,要先开列拟讲书目上奏请皇帝点定。"皇帝下诏讲《论语》,读《资治通鉴》。

四月七日,下诏讲读官说:"按旧例,端午节谢节料完毕就停止讲筵,到八月再重新开讲。这次可以不要停止。"皇帝对宰执大臣说:"朕生性愚昧,正当此艰难之时。处理政事之余,与各位卿家交谈,知道学习先王之道是有益处的。朕正日夜孜孜不倦地钻研经史,如今若讲筵暂时中断,那么朕即使诵读很多,有疑问也无处求证,白白耗费时日。这件事应当怎么办?"黄潜善等人上奏说:"讲筵愿依照圣意不要停止。"因此有此命令。

建炎四年八月四日,下诏在经筵之日,命侍从官一员开列前代及本朝有关涉及治国要道的一两件故事进呈皇帝。这是听从参知政事谢克家的请求。

八月十三日,资政殿大学士王绹上言:"承蒙恩命授为侍读,依照旧制,每年二月八日请示皇帝旨意,选定日子开讲。如今讲筵所的吏员尚未到任,恐怕会耽误此事的举行。"皇帝下诏等到防秋结束之后再请示旨意。当时边境战事未宁,将要举行亲征之事。

绍兴元年正月十三日,讲筵所上言:"近来依照旧制,春讲在二月上旬选定日子,奉旨委派讲读官开讲。如今已委派秦桧兼任侍读,汪藻、胡交修一并兼任侍讲。历来讲读官并不限定人数,恳请依照旧例开讲。除了元旦、朔望假期及事故日之外,凡属单日都作为讲筵日,仍请命太史局选定日子。"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二月三日,下诏越州立即调拨工匠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行宫门外东阙庭,在东墙隔出两间房屋,用作讲筵所、御览书籍库、讲筵官值班房、吏员办公用房等。

四月九日,宫中拿出御书扇赐给侍读王绹、胡直孺,侍讲汪藻、胡交修、候延庆各一把。

绍兴二年七月十五日(七月十五日:苗校:《建炎要录》卷五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七月甲戌〈七月十六日〉"。),皇帝对辅臣说:"儒臣讲读经书,如果讲解不明白,那就如同说梦话一般。用什么来启发朕的心意呢?将来开讲,想让胡安国兼任讲读《春秋》,随事加以解释,不必拘泥于讲义体例。朕将要向他咨询请教。从前英宗皇帝之时,司马光担任讲筵官,遇有疑问就请求诘问,若知道就进献他的见解,若不知道就退下再作讨论。这对于帝王之学,最有裨益。"

十一月三日(十一月三日:苗校:本书职官六之五九作"十月二十九日",《建炎要录》卷六○、《两朝圣政》卷一二均作"十一月辛酉〈十一月四日〉"。),下诏命讲筵所:"今后遇到停讲之日,命讲读官依照讲筵排定的日分,除去假期、事故、元旦、朔望之外,隔日轮流呈进《春秋口义》一份,开讲之日仍依旧例。至于每日进呈的故事,仍命侍从官依照先前颁布的旨意,与讲读官、翰林学士、两省官一同进呈,遇到开讲之日则暂免。"又下诏:"六月十二日,也一并暂免呈进。"

十二月五日,新任江阴军知军赵祥

」又诏:「六月十二日,并权免供进」。

十二月五日,新知江阴军赵祥之言:「请以讲筵官兼读史书。」上曰:「朕观六经,皆论王道;如史书,多杂霸道。其间议论,又载一时(押)[捭]阖辩士游说。」朱胜非曰:「《春秋》虽鲁史,实尊王黜霸。」上又曰:「孔子作经,经之祖;左氏作传,史之祖也。」

三年四月九日,户部尚书兼侍读黄叔敖言:「今后开讲日分,遇圣节开启罢散日,乞权住讲筵。」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左司谏唐辉言:「讲筵所书写人莫允中经进书,与换进义副尉,特不作非泛补授,乞行追改。」上曰:「此讲筵所奏御宝批也。既有例,当依例施行。」席益(日)[曰]:「此事固有前比,当如圣旨。然副尉而烦谏官论执,且乞赐允。」上卒从辉奏。

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遇开讲筵,令殿前司依旧制差过茶殿侍一十人过

茶祗应。

十月七日,诏:「讲读官进讲义、从官进故事权罢。候过防秋日,依旧供进。其讲筵所应掌书籍,令祗应御书使臣等,先次管押,于稳便州县安顿。其请给船夫等,令所在应副。仍仰常切差人防护,无令散失。」时淮海有警,将有事于亲征,从臣僚请也。

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臣僚言:「仰惟陛下复开经筵,宜依仿仁宗时,于经筵中读三朝宝训。仍令侍读之官如李淑所请,先取论政体听断,更益以谨灾祥、省费用数卷进读。则内修之道尽矣。次取议武备、制军旅、论边防、抚夷狄数卷进读,则外攘之策举矣。事要理切,既有以开广圣志,兴利除弊,庶足以拯济阽危。帝王之学,莫大于此。」从之。已而御前降《三朝宝训》一部,付讲筵所,令录讫却行进纳。仍就所录正本进读,更不立义。

六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依建炎四年指挥,权罢讲,候过防秋,依旧开讲,仍进故事。先是,左司谏陈公辅言:「扈驾从官员数不多,又当道路之间,讲读故事,皆所未暇。」故有是诏。

七年七月三日,讲筵所言:「本所今来已到行在,所有今年秋讲一节,准令合至八月上旬择日取旨外,其供进故事,欲乞令讲筵所依开讲日分,除休假、旦、望,隔日依旧轮官供进。」从之。

八月九日,诏仲秋开讲,用八月二十三日。时礼部侍郎陈公辅言:「窃观陛下自闻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凶讣,哀毁过制。虽从 臣所请,以日易月,而退朝宫中,实行三年

之丧。恐间日下临讲筵,有防退朝居丧之制。乞自后讲日,止令讲读官供进口义,更不亲临。」继而吏部尚书孙近、刑部尚书胡交修、翰林学士朱震奏:「近闻陈公辅言乞罢开讲筵,臣等论之,本朝真宗以至道三年三月即位,改咸平,则在谅闇之中也。

译之上言:"请让讲筵官兼读史书。"皇帝说:"朕看六经,都是论述王道;至于史书,则多杂有霸道的内容。其间的议论,又记载了一时纵横捭阖的游说之士的言论。"朱胜非说:"《春秋》虽是鲁国的史书,实际上是尊崇王道贬黜霸道的。"皇帝又说:"孔子作经,是经书的鼻祖;左氏作传,是史书的鼻祖啊。"

绍兴三年四月九日,户部尚书兼侍读黄叔敖上言:"今后开讲的日分,遇到圣节开启斋醮结束之日,恳请暂停讲筵。"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七月二十六日,左司谏唐辉上言:"讲筵所的书写人莫允中经考核合格,被授予义副尉一职,这不是按照正常升迁程序补授的,恳请予以追改。"皇帝说:"这是讲筵所奏请后经御宝批准的。既然已有先例,就应当依照先例施行。"席益说:"这件事固然有先前的比照先例,应当依照圣旨办理。但是义副尉这样的小事却烦劳谏官论奏执议,姑且请求准许照旧。"皇帝最终听从了唐辉的奏请。

绍兴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下诏遇到举行讲筵时,命殿前司依照旧制派遣过茶殿侍十人供应茶水。

十月七日,下诏:"讲读官进呈讲义、侍从官进呈故事一事暂时停止。等过了防秋之后,再依旧进呈。讲筵所所收藏的书籍,命侍奉御书的使臣等先行押运,运到便利安全的州县安置。所需的雇请船夫等费用,命当地负责供应。仍命经常派人加以防护,不得使其散失。"当时淮海地区有战事警报,将要举行亲征,这是听从臣僚的请求。

绍兴五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臣僚上言:"仰惟陛下重新开设经筵,应当仿效仁宗时的做法,在经筵之中诵读三朝宝训。并请命侍读官依照李淑先前所请,先选取论述政体、听断政务的篇章,再加上关于谨慎灾异祥瑞、节省费用的数卷进呈诵读。这样对内修养治道之法就完备了。其次选取讨论武备、制订军旅、论述边防、安抚外族的数卷进呈诵读,那么对外抵御的策略也就完善了。事情既紧要又切合实际,既能够开阔陛下的圣志,又能兴利除弊,也许足以挽救危亡困顿的局面。帝王的学问,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不久宫中颁下《三朝宝训》一部,交付讲筵所,命抄录完毕后再送还进纳。仍就所抄录的正本进读,不再另立讲义体例。

绍兴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下诏依照建炎四年的指挥,暂停讲筵,等过了防秋之后,依旧开讲,仍旧进呈故事。此前,左司谏陈公辅上言说:"扈从的侍从官员人数不多,又正当路途行进之中,讲读故事,都无暇顾及。"因此有此诏令。

绍兴七年七月三日,讲筵所上言:"本所如今已到达行在,如今年的秋季讲筵一事,按规定应到八月上旬选日请示旨意,此外,进呈故事一事,恳请命讲筵所依照开讲的日分,除去休假、元旦、朔望之外,隔日依旧轮流进呈。"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八月九日,下诏仲秋开讲,定在八月二十三日。当时礼部侍郎陈公辅上言:"我私下看陛下自从听闻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的凶讯以来,哀伤憔悴超过了礼制的规定。虽然听从大臣的请求,以日代月来服丧,但退朝回宫之后,实际上仍在行三年之丧。恐怕间隔一日就亲临讲筵,会妨碍退朝守丧的制度。恳请从今以后讲筵之日,只命讲读官进呈讲义口义,不再亲临听讲。"随后吏部尚书孙近、刑部尚书胡交修、翰林学士朱震上

是年正月,访明达经义者,参知政事李至以崔颐正为对。翌日,召颐(下)[正]讲《尚书》于广福殿。又于苑中说《尚书 大禹谟》。自是(月)[日],令赴御药院侍对,说《尚书》至十卷。二年,置翰林侍讲学士,命(刑)[邢]昺讲《左氏春秋》,亦在三年之制。」又给事中胡世将亦言:「神宗皇帝治平初治平初:疑「初」为「末」字。治平为英宗年号。英宗以治平四年卒,神宗即位。神宗于当年即令儒臣进口义。,同知(陈)[谏]院傅卞请开经筵,诏候祔庙毕取旨。按祖宗旧制,即无供进口义典故。乞更令侍从讨论故事以闻。」而公辅又上章辩论,必欲遂其说。于是右正言李谊奏:「窃考之《诗》,成王访洛之初, 臣进戒之始,其言曰『日就月将,学有缉熙于光明。』真宗皇帝即位之初,亦尝命臣下讲书于内殿。及英宗皇帝初(师)大宝初嗣大宝:原「嗣」作「师」。按《建炎要录》卷二五作「嗣服之始」。「师」盖「嗣」之音近而误。,司马光首以开讲筵为言者三。夫立纪纲、设制度,在人主,莫如周之成王、本朝之章圣;识道理、严礼法,人臣莫如司马光。而三年之丧,皆欲不废夫学。以是天子之孝,在于安国家、定社稷,其于先生之道,不可一日而忘也。臣质之礼典,论之人情,以谓三年之制,听备乐,悦备色,享备味。则有所不可。至于闻先王之正道、监祖宗之成训,亦何不可之有 乞断自圣志,依旧间日御迩英,讲至道,庶

几聪明不蔽,以阐大猷。」至是,〔公〕辅之请寝焉。

九月一日,内出《无逸篇》四轴,付讲筵所,遇讲日安挂。

十月,诏仍开讲筵。

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讲筵所言:「昨进讲《论语》终篇,据忠翊郎、讲筵祗应御书、兼修纂迩英殿记注袁汝楫乞依经筵旧制,讲读经书,每遇终篇,例蒙推恩,其官吏等各转两官资,白身人补大将,及于皇城司赐御筵,袛应御书使臣等赴座。缘推恩旧例昨因渡江而失不存,欲望特赐睿旨,比旧例〔降〕等推恩施行。」诏讲筵所官吏各转一官,内白身补进义副尉,装界作赐钱三十贯。

九月二十八日,诏每遇讲筵,宣赐讲官等吃食。内有食素员数,将已定荤料,令御厨变造宣赐。

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主管讲筵所言:「三月二十五日开讲筵,是日系转员诸班直等赐宣,后殿视事毕,御射殿再引,与开讲日相妨。」诏引转员毕,再座御经筵。

四月五日四月五日:《玉海》卷二七、本书职官六之六○俱作「四月九日」。,赐侍读吴表臣、苏符新茶。

十四年二月五日,讲筵所言:「车驾幸太学,御敦化堂听讲。至日进讲经书,乞依旧制,其正经只用印本签贴,起立进读毕,以次奉设缮写讲义进讲。

译奏说:"近来听闻陈公辅上言请求停罢开讲经筵,臣等议论此事,本朝真宗皇帝在至道三年三月即位,改元咸平,那时还在守丧期间。这一年正月,访求明达经义的人才,参知政事李至推荐崔颐正应对。第二天,召崔颐正到广福殿讲《尚书》。又在御苑中讲说《尚书·大禹谟》。从这天起,命他到御药院侍候应对,讲说《尚书》直到第十卷。咸平二年,设置翰林侍讲学士,命邢昺讲《左氏春秋》,这也是在服丧三年的期间内进行的。"给事中胡世将也上言:"神宗皇帝治平末年(治平初:疑"初"为"末"字之误。治平是英宗年号。英宗在治平四年去世,神宗即位。),神宗当年就命儒臣进呈口义。同知谏院傅卞请求开设经筵,皇帝下诏等祔庙完毕后再请示旨意。按照祖宗旧制,本来就没有服丧期间进呈口义的先例。恳请再命侍从官考订故事上报。"而陈公辅又上章辩驳,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说法。于是右正言李谊上奏:"我考证《诗经》,成王巡访洛邑之初,大臣们开始进言劝诫,其中说道'日积月累,学问才能日渐光明。'真宗皇帝即位之初,也曾命大臣在内殿讲书。到英宗皇帝刚刚继承大统之时,司马光首先三次进言,请求开设讲筵。树立纲纪、设立制度,作为人君,没有谁能超过周成王、本朝的真宗皇帝;懂得道理、严守礼法,作为臣子,没有谁能超过司马光。而三年的丧期,他们都不愿荒废学问。因此天子的孝道,在于安定国家、稳固社稷,对于先王之道,是不能有一天忘记的。臣揣度礼典,衡量人情,认为三年守丧的规定,是指听奏完备的音乐、悦纳丰盛的容色、享用美味的饮食这类事情,才有所不可。至于听闻先王的正道、借鉴祖宗的成训,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恳请陛下自行决断圣意,依旧隔日亲临迩英殿,讲习至道,或许能使圣明不被蒙蔽,以此弘扬治国大道。"到这时,陈公辅的请求就搁置下来了。

九月一日,宫中拿出《无逸篇》四轴,交付讲筵所,遇到讲筵之日悬挂展示。

十月,下诏仍旧开设讲筵。

绍兴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讲筵所上言:"昨日进讲《论语》讲完全篇,据忠翊郎、讲筵祗应御书、兼修纂迩英殿记注袁汝楫请求依照经筵旧制,讲读经书,每逢讲完一篇,照例都蒙受推恩,其中官吏等各升转两官阶,白身人补授大将,并在皇城司赐宴,祗应御书的使臣等前往赴宴。因为推恩的旧例在渡江南来时已经散失不存,恳望特赐圣旨,比照旧例降等推恩施行。"皇帝下诏讲筵所的官吏各升转一官,其中白身人补授进义副尉,装订成册后赏赐钱三十贯。

九月二十八日,下诏每逢讲筵,赐给讲官等人吃食。其中有吃素食的人员,就将已定的荤食材料,命御厨改换烹制赐给。

绍兴十一年三月二十一日,主管讲筵所上言:"三月二十五日开讲筵,这一日正逢转员,诸班直等赐宴,后殿处理政事完毕,还要在御射殿再次接见,这与开讲之日互相冲突妨碍。"皇帝下诏接见转员完毕后,再坐御座举行经筵。

四月五日(四月五日:《玉海》卷二七、本书职官六之六○都作"四月九日"。),赐给侍读吴表臣、苏符新茶。

绍兴十四年二月五日,讲筵所上言:"皇帝车驾巡幸太学,亲临敦化堂听讲。到时进讲经书,恳请依照旧制,正经只用印本粘贴,起立进读完毕,再依次呈奉缮写好的讲义进讲。在卷首大略题写篇目,不再抄写正文,命供检文

于卷首略题篇目,更不书正文,令供检文字以下入殿听旨宣取。」从之。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诏:「赐讲读说书修注官寒食、端午、冬至节料,观文殿大学士以上钱一佰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钱一佰贯、酒八瓶,待制以上〔钱〕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钱三十贯、酒四瓶。

着为令。」

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诏进讲《孟子》终篇,依《论语》例推恩。先是,绍兴初开讲,至是进讲终篇。翌日,上特遣中使赐讲官段拂鞍马、牙笏、金砚、水瓶、笔墨等。越三日,赐讲读官御筵于皇城司,遣中使宣(劝)[ ]第赐香茶。侍读秦(僖)[ ]等翌日上表称谢。

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诏讲筵所可依在京日,于资善堂内置局,候春讲毕,令临安府相度更修。

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讲读官以下,可依《孟子》终篇例推恩。内人吏无资可转人,候有官日收使。愿换支赐者,听。先是,绍兴八年三月开讲,至是进讲终篇。是日,特诏宰执听讲进读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上悦甚,以玉带、笏、简、金鞍勒、亲御调习名马,遣中使就桧第赐之。仍第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史才、侍讲魏师逊、说书郑仲熊、修注官杨迥金带、牙简、鞍马。桧等皆上表以谢。越二日,赐宰执洎讲读、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用教坊乐;遣中使第赐香茶。主管讲筵所、讲筵阁官吏免御筵,赐食有差该名疑有讹误。既而讲读官以下作诗以进。

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进讲《周易》终篇,讲读官以下并转官推恩有差。是日,进讲终篇,特召宰执听讲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上甚悦,以犀带、牙简、金鞍勒、良马、银绢,命内侍就桧第赐之。仍第赐侍读秦 、签书枢密院事郑仲熊、侍讲董德元、王 、修注官林一飞金带、牙简、鞍马、银绢有差。内王 加赐金鱼及砚、匣。

越二日,赐御筵于秘书省,遣中使第赐香茶。秦桧等各上表称谢。

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大中大夫、守御史中丞汤鹏举言:「方今于祁寒隆暑,暂罢讲筵,许近臣进故事。是欲令禁从少竭愚忠, 补国论,当进入以备乙夜之观。近来讲筵所胥吏,辄违旧制,取索副本,称讲筵要用,自绍兴十三年为始,臣窃疑之。

译字以下的人员进殿听候旨意取用。"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绍兴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下诏:"赐给讲读说书修注官寒食、端午、冬至的节料,观文殿大学士以上的赐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的赐钱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的赐钱五十贯、酒六瓶,未任两制官职的赐钱三十贯、酒四瓶。著为定制。"

绍兴十六年三月十九日,下诏进讲《孟子》讲完全篇,依照《论语》讲完的先例推恩。此前,绍兴初年开讲,到此时进讲完全篇。第二天,皇帝特意派遣中使赐给讲官段拂鞍马、牙笏、金砚、水瓶、笔墨等物。过了三天,在皇城司赐宴给讲读官,派遣中使宣布赏赐并分别赐给香茶。侍读秦(檜)等人第二天上表称谢。

绍兴十七年三月二十六日,下诏讲筵所可以依照在京城时的做法,在资善堂内设置办公处所,等到春讲结束后,命临安府酌情重新修缮。

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下诏进讲《尚书》讲完全篇,讲读官以下,可以依照《孟子》讲完全篇的先例推恩。其中吏员没有官资可以升转的人,等到有官职之日再收录使用。愿意改换支取赏赐的人,听凭其便。此前,绍兴八年三月开讲,到此时进讲完全篇。这一天,皇帝特意下诏命宰执大臣一同听讲,进读完毕,太师秦桧以下的人称贺。皇帝非常高兴,将玉带、笏板、简册、金鞍勒、亲自调习驯养的名马,派遣中使前往秦桧的府第赏赐。又分别赐给侍读秦(檜)、签书枢密院事史才、侍讲魏师逊、说书郑仲熊、修注官杨迥金带、牙简、鞍马。秦桧等人都上表称谢。过了两天,在秘书省赐宴给宰执大臣及讲读、修注官,使用教坊的音乐;派遣中使分别赐给香茶。主管讲筵所、讲筵阁的官吏免于赴宴,按等级赐给食物(该名字疑有讹误)。不久讲读官以下的人作诗进献。

绍兴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下诏进讲《周易》讲完全篇,讲读官以下都按等级升转官职推恩。这一天,进讲完全篇,皇帝特意召宰执大臣一同听讲,讲完毕后,太师秦桧以下的人称贺。皇帝非常高兴,将犀带、牙简、金鞍勒、良马、银绢,命内侍前往秦桧的府第赏赐。又分别赐给侍读秦(檜)、签书枢密院事郑仲熊、侍讲董德元、王(纶)、修注官林一飞金带、牙简、鞍马、银绢,各有等差。其中王(纶)另外加赐金鱼袋及砚台、匣子。

过了两天,在秘书省赐宴,派遣中使分别赐给香茶。秦桧等人各自上表称谢。

绍兴二十六年七月二十四日,左大中大夫、守御史中丞汤鹏举上言:"当今在严寒酷暑之时,暂时停止讲筵,允许近臣进呈故事。这是想让禁从近臣稍尽愚忠,补益国家大计,应当将所进呈的内容备皇帝在深夜时观览。近来讲筵所的吏员,动辄违背旧制,索取副本,声称讲筵需要用到,从绍兴十三年开始,臣私下对此感到疑惑。"

是必怀奸之人,自为朋党,惟恐臣下献忠,违背其意,故令胥吏取索。今后臣下奏陈故事,不许讲筵所取索副本,只就令通进司进入。庶几臣下得以输忠。」从之。

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终篇,可依《周易》终篇例推恩。先是,绍兴五年闰二月讲读,至是终篇。是日,侍读王师心顿首称贺,上赐师心牙简、金鞍勒、良马、象管、端砚、檀香匣、复右殿墨、象牙粘版、压纸、金砚、水瓶。越二日,赐讲读并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用化成殿乐,仍遣中使第赐香茶。师心等上表称谢。

译这一定是心怀奸诈之人,结成朋党,唯恐臣下献上忠言,违背他们的意愿,所以让胥吏来索取(副本)。今后臣下奏陈典故旧事,不许讲筵所索取副本,只需交由通进司进呈。这样臣下才能得以效忠。」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下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完毕,可按照《周易》讲毕的先例推恩赏赐。此前,绍兴五年闰二月开始讲读,到此时讲完全篇。这一天,侍读王师心叩头称贺,皇上赐给王师心牙简、金鞍勒、良马、象管、端砚、檀香匣、复右殿墨、象牙粘版、压纸、金砚、水瓶。过了两天,在皇城司赐宴给讲读官及修注官以下官员,用化成殿乐,又派中使分别赐予香茶。王师心等人上表称谢。

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起居舍人洪遵言:「恭惟陛下延见儒臣,紬绎经史,惟以讲学为务。但左右二史,袭沿近例,旋进旋退,于嘉言善行,缺无所纪述,不足以称圣天子隆儒效古之意。望载笔之臣,应经筵中侍臣升绌、封章进对、燕会、赐与、讲读问答,断自今年八月秋讲为始,悉行编录。以《迩英记注》为名。仍敕讲读官已后奏对之间,面得天语,实时以实具执,无得隐漏。庶几一代盛典,大书特书,与《(日)[时]政记》、《日

历》、《起居注》相为表里,有以考信。」从之。

九月二十六日,左朝散郎、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洪遵言:「窃见春秋二讲,每于双日,先期书历,经筵官讲读毕,许留身奏事。修注官虽与佥书,未尝有奏事者,不应别为二体。」诏自今后,许依讲读官奏事。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讲筵所言:「罢讲日,令合进故事官写副本,同进卷实封赴本所,排日编之记注。近以臣寮言,不许本所排日,本只令通进司投进本:疑误。,遂使迩英记注有阙编录。乞降旨依旧。」从之。

【宋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讲筵所言:「见今排办今年秋讲。检准令,皇帝初御经筵,合具奏请,点定讲读经史。」有旨讲《尚书》、《周礼》,读《三朝宝训》。

九月四日,诏:「朕仰稽祖宗故事,开讲其日,可召辅臣观讲。」

七月,上初御讲筵,翰林学士承旨洪遵进读《三朝宝训》,给事中金安节、礼部侍郎黄中讲《周礼》,权工部侍郎张阐讲《尚书》。先是,讲筵所被官用二月十五日开讲被官:疑误。,上以谓日分稍远,(时)[特]用是日,至十一月二十七日罢讲。故例,开讲,赐宰执御厨食各二十味,执政各十五味,经筵官各十味,讲读、说书、修注官每遇讲筵日,赐食一合、法酒各二升;及遇寒食、端午、冬至节,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以上,赐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五十贯、酒六瓶;未系两制三十贯、酒四瓶。年例,春季取赐茶、墨;自隆兴元年,止赐茶,不赐墨。

十月二十六日,诏讲筵见讲《周礼》、《尚书》,令分篇进讲。以兵部侍郎兼侍讲周葵言:「臣伏见讲筵见讲《周礼》系礼部侍郎黄中,给事中金安节同讲。《尚书》系权工部侍郎张阐与臣同讲。故事,每两员同讲一经,人各一(授)[篇],上下相接,不分卷秩、篇章。窃缘孟轲以后,圣道不

传,经义渊深,后学未易窥测。虽有见行传注,所说不同。讲筵群臣,未免各随所见,临时去取。有一篇之文,经意未终,两人同讲,互相抵牾。他日修成《迩英殿记注》,同为一篇,而先后是非如此,委未允当。

译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起居舍人洪遵进言:「恭敬地想,陛下召见儒臣,反复研读经史,专以讲学为要务。但左右二史官,沿袭近来惯例,随讲随退,对陛下的嘉言善行,缺乏记载,不足以称扬圣明天子崇尚儒学、效法古人的用意。希望执笔记录的史臣,凡是经筵中侍臣的升降黜陟、上呈奏章、进对答问、宴会、赏赐、讲读问答,从今年八月秋讲开始,全部加以编录,命名为《迩英记注》。并请敕令讲读官此后在奏对之时,凡当面得到皇帝谕旨的,即时如实记录,不得隐瞒遗漏。这样才能使一代盛典,大书特书,与《时政记》、《日历》、《起居注》互相印证,有据可考。」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九月二十六日,左朝散郎、守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洪遵进言:「窃见春秋两次讲筵,每逢双日,事先撰写历注,经筵官讲读完毕后,允许留下来奏事。修注官虽一同署名记录,却从未有奏事的,不应当区别为两种体例。」诏令自今以后,允许修注官依照讲读官的例,也可奏事。

二十九年三月四日,讲筵所进言:「停讲之日,命一同进呈故事的官员写成副本,与正本一并封缄送到本所,按日编入记注。近来因有臣僚进言,不许本所按日编录,只命通进司呈进正本:此处疑有讹误。于是使得迩英殿记注出现缺漏未编的情形。请求降旨仍照旧例办理。」皇帝听从了。

【宋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孝宗已即位,尚未改元)讲筵所进言:「现在正安排今年秋讲事宜。查照法令,皇帝初次亲临经筵,应当具奏请示,选定所讲读的经史。」皇帝降旨讲《尚书》、《周礼》,读《三朝宝训》。

九月四日,下诏:「朕仰慕效法祖宗旧例,开讲之日,可召辅臣前来观讲。」

七月,皇帝初次亲临讲筵,翰林学士承旨洪遵进读《三朝宝训》,给事中金安节、礼部侍郎黄中讲《周礼》,权工部侍郎张阐讲《尚书》。此前,讲筵所安排官员定于二月十五日开讲(「被官」二字疑有讹误),皇帝认为日期尚远,特意改用此日开讲,一直到十一月二十七日结束讲筵。按照旧例,开讲之日,赏赐宰相执政御厨膳食各二十味,执政官各十五味,经筵官各十味,讲读官、说书官、修注官每逢讲筵之日,各赐食一合、法酒二升;遇到寒食、端午、冬至节令,观文殿大学士、学士以上,赐钱一百五十贯、酒十瓶;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以上,赐钱一百贯、酒八瓶;待制以上,赐钱五十贯、酒六瓶;未任两制官的,赐钱三十贯、酒四瓶。按年例,春季领赐茶、墨;自隆兴元年起,只赐茶,不再赐墨。

十月二十六日,下诏讲筵现今所讲的《周礼》、《尚书》,命分篇进讲。因兵部侍郎兼侍讲周葵进言:「臣见讲筵现今所讲的《周礼》,是礼部侍郎黄中、给事中金安节共同讲授;《尚书》则是权工部侍郎张阐与臣共同讲授。按照旧例,每两人共讲一经,各人分讲一篇,前后相接,不区分卷次篇章。臣以为孟子以后,圣人之道失传,经义精深,后学难以窥测。虽有现行的传注,各家所说却不相同。讲筵诸臣,难免各依自己的见解,临时取舍。往往一篇文章,经义尚未讲完,两人合讲,便互相抵触。将来编成《迩英殿记注》,同为一篇,而先后说法不一,实在有失妥当。臣初次侍讲筵时,就曾当面奏陈此事,请求许臣等各讲一经,至今未蒙裁决。恳请特降旨意,明确各人应讲何经何文。倘若一定要先讲完这两部经书,也愿敕令

臣初侍讲筵,即曾面奏上项事理,许臣等各讲一经,至今未蒙处分。欲望特降指挥,各讲是何经文。万一必欲先了此二经,亦愿敕讲筵臣寮见讲《周礼》者,一员起自天官,一员起自夏官。讲《尚书》者,一员起自《尧》、《舜》,一员起自《洪范》,庶几篇目相远,抵牾不多。」故有是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学士院官、经筵官,自今月七日,每日通轮二员宿直于学士院。

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已降指挥,学士院官、经筵官自今月七日每日通轮二员宿直于学士院。所有轮当宿直官,如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等,缘和宁门阻隔,难以趁赴;并遇其余假日,合取旨施行。」有旨:「每月二日,合赴德寿宫起居。圣节开启满散、国忌行香前一日,及旬假、节假,并与免宿。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诏讲筵所,将来大金报问使人到阙,权住讲筵,候朝辞毕依旧。

二年十月五日,上御讲筵,先遣中使谕讲读官,赐茶罢,可同班奏事。是日,权礼部尚书周执羔、侍读给事中王曮、中书舍人梁克家、权兵部侍郎陈岩肖、侍讲起居郎陈良(佑)[佑]侍立,讲罢赐茶。上命讲读官稍前,上曰:「朕虽无大过,岂无小失 卿等不闻有所规谏,恐思虑有所未

至,赖卿等补益。」执羔等奏:「陛下圣明,事无过举。」上曰:「卿等若只备位,非所望于卿等。」克家奏:「容臣等退思,苟有阙失,敢不尽言」

三年九月二十四日,诏进讲《礼记》官,择诸篇至要切者进讲。以中书舍人梁克家言:「臣闻六经皆圣人阐道,以诏后世,而《易》为之原,《书》、《诗》次之,《春秋》《周礼》又次之。《礼记》则出汉儒杂记,虽其间所载道德、性命、礼乐、刑政、制度文为委曲纤悉,虽然毕备,然皆诸儒纂辑成书,非全经也。臣昨者蒙恩待罪经筵,是时讲官颇多,以最后至,因讲《礼记》,首尾两年,遇有缺员,不敢改他经。而臣今所讲《曲礼》,类多闺门、乡党、扫洒、应对、饮食、衣履之末,诚不足以开广聪明, 助治道。臣实惧焉。欲乞今后令经筵官随其员数多寡,分经进讲。以《易》、《诗》、《书》、《春秋》、《周礼》、《礼记》为序。谓如讲官三员,即讲、《易》、《书》、《诗》,四员即讲《易》、《书》、《诗》、《春秋》是也。遇有六员,合讲《礼记》,即乞除《丧礼》十三篇不讲外,余篇中有不须讲者,亦节讲,如元佑中范祖禹申请故事,或许择诸篇最要切者,如《王制》、《学记》、《中庸》、《大学》之类,先次进讲。庶几有补圣德万分之一。」诏从之。

八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先降指挥,经筵官日轮二员学士院宿直,自今可止轮一员,以后遵依,永为定制。

译讲筵臣僚,现今讲《周礼》的,一人从天官起讲,一人从夏官起讲;讲《尚书》的,一人从《尧典》、《舜典》起讲,一人从《洪范》起讲,这样篇目相隔较远,可以减少相互抵触。」因此才有此项诏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下诏学士院官、经筵官,自本月七日起,每日轮流二人在学士院值宿。

八日,中书门下省进言:「已经颁下指令,学士院官、经筵官自本月七日起,每日轮流二人在学士院值宿。但轮到值宿的官员,如每月初二须赴德寿宫朝见问安等事,因和宁门阻隔,难以及时赶赴;并且遇到其余假日,应当请旨定夺。」皇帝降旨:「每月初二须赴德寿宫问安。圣节道场开启、法事结束,以及国忌行香的前一日,还有旬假、节假,都可免除值宿。」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下诏讲筵所,将来大金国来使抵达朝廷时,暂停讲筵,等朝辞礼毕之后照旧进行。

二年十月五日,皇帝亲临讲筵,先派宦官告知讲读官,赐茶完毕后,可以一同上前奏事。这一天,权礼部尚书周执羔、侍读给事中王曮、中书舍人梁克家、权兵部侍郎陈岩肖、侍讲起居郎陈良佑侍立一旁,讲毕赐茶。皇帝命讲读官上前,说道:「朕虽然没有大的过失,难道就没有小的过失吗?各位不曾听说有所规劝进谏,恐怕是朕思虑有所不周之处,还要依靠各位补正弥缝。」周执羔等人奏道:「陛下圣明,凡事都没有过失举措。」皇帝说:「各位如果只是充数任职,就不是朕对各位的期望了。」梁克家奏道:「容臣等退下后细思,如有缺失,岂敢不尽言直谏。」

三年九月二十四日,下诏进讲《礼记》的官员,选择诸篇中最为切要的进讲。此因中书舍人梁克家进言:「臣听闻六经都是圣人阐明大道、以此诏示后世的典籍,而《易》为其本原,《书》、《诗》次之,《春秋》、《周礼》又次之。《礼记》则出自汉代儒者的杂录,其中虽记载了道德、性命、礼乐、刑政、制度文为等,细致周详、大体完备,然而都是众儒纂辑而成的书,并非完整的经典。臣先前蒙恩在经筵任职,当时讲官较多,臣是最后到任的,因而讲授《礼记》,前后两年,遇到有讲官缺员,也不敢改讲其他经书。而臣现今所讲的《曲礼》,多是有关闺门、乡党、洒扫、应对、饮食、衣履之类的琐末内容,实在不足以开阔圣听、有助于治国之道,臣对此实感忧惧。恳请从今以后,命经筵官根据人数多寡,分经进讲,以《易》、《诗》、《书》、《春秋》、《周礼》、《礼记》为顺序。譬如讲官三员,就讲《易》、《书》、《诗》;四员,就讲《易》、《书》、《诗》、《春秋》。遇到有六员时,才轮到讲《礼记》,即请除《丧礼》十三篇不讲外,其余各篇中有不必讲授的,也酌情节讲,如元祐年间范祖禹奏请的旧例,或许可以选择诸篇中最为切要的,如《王制》、《学记》、《中庸》、《大学》之类,优先进讲。这样或许能对陛下的圣德稍有补益。」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诏此前曾颁指令,经筵官每日轮流二员在学士院值宿,自今以后可只轮一员,以后依此遵行,永为定制。详情见「翰林学士」门。

淳熙元年十二月一日,下诏:「按经筵旧例,三经讲毕、进呈《迩英记注》后,照例蒙受恩赏,有官职可转的各转一官,其中没有官资可转、以及本人不愿转官资的,一并依照绍兴二十四年已进记注的推恩旧例,改换支给赏赐。」

详见翰林学士门。

淳熙元年十二月一日,诏:「经筵旧例,三经进呈《迩英记注》,例蒙推恩,有官资人各转一(员)[官],内无资可转人并应不愿转官资人,并依绍兴二十四年已进记注推恩例,比换支赐。」从

侍读赵雄请也。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讲筵所言:「今来秋讲,准令,大礼习仪前五日权住。今太常寺十月六日阅乐,合于二十七日权住。」诏展至十一月五日住讲。

七年四月十一日,诏:「《宝训》进读岁久,尚有十二册。今每读必多,至重午前可以彻章。侔彻章日,令丞相赵雄等皆赴经筵。」

二十六日,诏:「将来进读《三朝宝训》终篇日,赐宰执、侍读、说书、修注官御〔筵〕内主管讲筵所官以下,依绍兴二十三年例免赐。令主管赐御筵诸司,依等第列赐。

五月四日,诏侍读史浩、周必大候讲读毕,同班留身奏事。上曰:「进读《三朝宝训》几时终篇 祖宗谟训,日尽一卷,亦未为多。虽双日(亦)[及]休假,亦当(时)[特]坐。」浩曰:「臣等敢不(奏)[奉]诏 」自是,每讲读率漏下十刻。

同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彻章,真宗皇帝正说藏在秘阁,宜以进读。」

十一日,诏:「进读《三朝宝训》终篇,赐宰执、经筵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道山堂,及牙简、金带、砚、匣、涂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并特与转一官,修注官各特与减三年磨勘,本所官吏依绍兴二十七年例推恩。」翌日,赴坐官有诗来上,诏宣付史馆。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八年:苗校考证此条「当在淳熙十一年十月十日或稍后」。,诏丞相赵雄等赴经筵,听读《正说》终篇,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兼侍读史浩,吏部尚书、兼侍读王希吕,户部侍郎、兼侍讲盖经,侍御史、兼侍读黄洽,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崔敦诗,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木待问,起居舍人宇文价言:「淳

陛下尝因讲《泰卦》之九二,玉音有曰:『君子以其类进而为善,小人以其类进而为恶。未有无助者也。』讲《萃》之上六,玉音有曰:『盛极则衰,乱极生治。』三复圣言,皆以深得《大易》之旨。若此之类,不一而足。是以见之事业,措之天下,皆《易》之用也。近者又蒙宣谕 熙七年夏五月乙卯,经筵《三朝宝训》彻章,臣等上奏,请继读何书。翌日有旨,真宗皇帝《正说》藏在秘阁,宜以进读。经史及祖宗谟训已屡终篇,缉熙光明,愈久不倦。惟《易》一经,实为六艺之原,致治之成法也。乃辛丑岁九月甲申,得旨,令侍讲、说书专讲是经。每遇进讲,玉音发扬,随义折衷,圣言宏奥,固已载之《记注》,以诏万世。臣等窃谓《易》之为书,广大悉备,然其大旨,不过推原阴阳消长之理,以明治乱兴衰,以辨君子、小人而已。

译这是听从了侍读赵雄的请求。

三年九月二十二日,讲筵所进言:「今年秋讲,依照法令,在大礼习仪前五日应暂停讲筵。现今太常寺定于十月六日阅乐,应在二十七日暂停讲筵。」诏令延至十一月五日再停讲。

七年四月十一日,下诏:「《三朝宝训》进读已历时甚久,尚余十二册。如今每次讲读必须多讲一些,到端午节之前可以讲完。到讲完那日,命丞相赵雄等一并前来经筵。」

二十六日,下诏:「将来进读《三朝宝训》讲完之日,赐宰相执政、侍读、说书、修注官御筵,内中主管讲筵所的官员以下,依照绍兴二十三年旧例免于赏赐。命主管赐御筵的各司,按等第依次颁赐。」

五月四日,下诏侍读史浩、周必大在讲读完毕后,一同留下奏事。皇帝说:「进读《三朝宝训》要到何时才能讲完?祖宗的谋略训诫,每日读完一卷,也不算多。即使遇到双日或者休假,也应当特意安坐讲读。」史浩说:「臣等岂敢不奉诏。」从此以后,每次讲读大都要到深夜十刻左右。

同日,下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讲完之后,真宗皇帝的《正说》藏在秘阁中,应当用以进读。」

十一日,下诏:「进读《三朝宝训》讲毕之日,赐宰相执政、经筵修注官在秘书省道山堂设御筵,并赐象牙简、金带、砚、匣、镀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官一并特别转一官,修注官各自特减三年磨勘年限,本所官吏依照绍兴二十七年旧例推恩。」次日,与宴官员献诗上呈,诏令宣付史馆。

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苗校考证此条「应当在淳熙十一年十月十日或稍后」),下诏丞相赵雄等前赴经筵,听读《正说》讲完,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兼侍读史浩,吏部尚书、兼侍读王希吕,户部侍郎、兼侍讲盖经,侍御史、兼侍读黄洽,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崔敦诗,起居郎、兼权中书舍人木待问,起居舍人宇文价进言:「淳熙七年夏五月乙卯日,经筵《三朝宝训》讲完,臣等上奏,请示接下来讲读何书。次日降旨,真宗皇帝《正说》藏于秘阁,应当用以进读。经史及祖宗谟训已屡次讲完,陛下缉熙光明的德行,历时愈久而愈加不倦。唯独《易》这一经,实为六艺之本原、致治的成法。于是辛丑年九月甲申日,得旨命侍讲、说书专讲此经。每逢进讲,陛下圣音阐发,随经义而权衡折中,圣言宏深奥妙,本已载入《记注》,以昭示万世。臣等私下以为《易》这部经书,广大周备,但其大旨,不过是推究阴阳消长的道理,以此阐明治乱兴衰,辨别君子、小人罢了。每日讲两卦,如今讲完,臣等庆幸之余,不胜拳拳归美之心,恳请宣付史馆。」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陛下曾经在讲《泰卦》九二爻时,圣言说道:『君子以其同类而共进以行善,小人以其同类而共进以作恶,没有无所依附的。』讲《萃卦》上六爻时,圣言说道:『盛极则衰,乱极则生治。』臣等再三体会圣言,都深得《周易》的旨要。像这样的例子,不止一处。因而体现在事业上、施行于天下,都是《易》理的运用。近来又蒙宣谕。(十月十三日按,苗校考订,此条应当在淳熙十一年。)宰相执政进呈讲筵所所编的《周易》讲完记录,官吏一并受到推恩。皇帝说:「转官依照淳熙八年旧例。」王淮等人奏道:「吏部人员中出身白身的,大多列在前三名。」皇帝说:「怎么才能让更多人受益?可以从名次靠后的减省,只是多加犒赏而已。」又说:「陆贽《奏议》也快要讲完了。」王淮等人奏道:「陛下圣学高

伏(曰)[日]讲两卦,今遇彻章,臣等庆幸之余,不胜拳拳归美之意。乞宣付史馆。」从之。

十月十三日按,苗校考订,此条当在淳熙十一年。,宰执进呈讲筵所《周易》终篇,官吏推恩。上曰:「转官依淳熙八年例。」王淮等奏:「吏部人白身者,多以前三名。」上曰:「如何得多 可从下减却,只是优与犒设。」又曰:「陆贽《奏议》又将终篇。」淮等奏:「陛下圣学高明,而讲筵如此留意,可以为后世法。」

十一月一日,诏:「经筵进讲《周易》终篇,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是日,侍读张大经、侍讲宇文价、萧燧、王蔺、葛邲、起居郎陈居仁、舍人李巘上表,以进讲《周易》终篇,赐御筵及简、带、鞍马、香茶,各撰成

谢恩诗上进。诏宣付史馆。

(于是)九月秋讲此句前后疑有脱误。,「臣浩尝读《正心篇》,论黄帝无为而天下治,上曰:『所谓无为者,岂燕安无所事之谓乎 』臣浩又读《刚继篇》,论汉武帝知郭解能使将军,为言其家不贫。上曰:『武帝于此,可谓洞照事情。』臣浩又读《大中篇》,论为政之道本乎大中。上曰:『勿浑浑而浊,勿察察而明,即此理也。』臣等侧闻至言,咸极钦孍。窃以久而必怠者,中主之常情;新而不已者,上圣之盛德。自昔人主临御日久,非内惑声色,则外事畋游,其蔽则至于溺浮图、求神仙。今陛下天纵聪明,日跻睿智,爰自即位,今二十年,方且孳孳典训,愈久愈厉。岁时甫浃,篇帙再周,诚经席之所未见。求之往圣,则帝王之汲汲、孔子之皇皇,不是过也。乞付史馆。」从之。

五月四日,诏进读真宗皇帝《正说》终篇,赐宰执、经筵、修注官御筵于秘书省道山堂,及牙简、金带、砚匣、涂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吏依淳熙七年例推恩。翌日,赴坐官有诗来上,诏宣付史馆。

七月四日,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九月十日,诏侍读、说书通共进讲《周易》一经。

十一年九月九日,诏侍读、侍讲见今进讲《周易》,将欲终篇,可自开讲日每讲两卦。

十月十日,礼部尚书、兼侍读张大经等奏:「恭惟陛下稽古典学,万机之暇,亲御经筵讲该句疑有脱误。。」

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诏见进读陆贽《奏议》,可自后讲每讲进读半册,作六讲终篇。

五月

淳熙八年四月甲戌经筵,读真宗皇帝《正说》终篇。六月壬申有旨宣谕:『陆贽《奏议》可与不可进读 』王希吕等言:『贽论谏数十百篇,皆本仁义。元佑中,苏轼等乞缮写进呈,置之座右。将来开讲,如令进读,实有补于治道。』七月丙子,制曰可,且令日读五版。

译明,讲筵又如此留意,可以为后世立下典范。」

十一月一日,下诏:「经筵进讲《周易》讲完,侍读、侍讲、修注官,一并特别转一官。」这一天,侍读张大经、侍讲宇文价、萧燧、王蔺、葛邲、起居郎陈居仁、舍人李巘上表,因进讲《周易》讲完,蒙赐御筵以及象牙简、带、鞍马、香茶,各自撰写谢恩诗上呈。皇帝下诏宣付史馆。

(此句前后疑有脱漏讹误)九月秋讲,「臣史浩曾读《正心篇》,论及黄帝无为而天下大治,皇帝说:『所谓无为,难道是指安逸闲散、无所事事吗?』臣史浩又读《刚继篇》,论及汉武帝知道郭解能够使唤将军,为他说家中并不贫穷之事,皇帝说:『汉武帝在这件事上,可以说是洞察事理人情。』臣史浩又读《大中篇》,论及为政之道本于中正不偏,皇帝说:『不要浑浑噩噩地昏浊,也不要事事苛察地自诩明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臣等在旁聆听陛下至理名言,无不十分钦佩敬服。臣等私下认为,为时长久便容易懈怠,这是中等资质君主的常情;日新又新而永不停止,这才是上圣之君的盛德。自古以来人主在位日久,若不是内心沉溺声色,便是外出游猎无度,其弊端甚至会发展到沉迷佛法、求仙问道的地步。如今陛下天生聪明,日益增进睿智,自即位以来,至今已二十年,仍然孜孜不倦地讲习典训,历时愈久而愈加勤勉。岁月刚刚过去不久,典籍又重新研读了一遍,这实在是历代经筵所未曾见过的。求诸古代圣王,那么即便是帝王的孜孜不倦、孔子的席不暇暖,也不过如此罢了。恳请交付史馆。」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五月四日,下诏进读真宗皇帝《正说》讲完,赐宰相执政、经筵、修注官在秘书省道山堂设御筵,并赐象牙简、金带、砚匣、镀金鞍马、香茶。侍读、侍讲、说书、修注官一并特别转一官,本所官吏依照淳熙七年旧例推恩。次日,与宴官员献诗上呈,皇帝下诏宣付史馆。

七月四日,下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九月十日,下诏侍读、说书共同进讲《周易》一经。

十一年九月九日,下诏侍读、侍讲现今进讲《周易》,即将讲完,可从开讲之日起,每次讲两卦。

十月十日,礼部尚书、兼侍读张大经等人奏道:「恭敬地想,陛下考究古代典籍、勤学不辍,在处理万机政务的闲暇之时,亲自临御经筵讲授……」(此句疑有脱误)

十三年三月二十七日,下诏现今进读的陆贽《奏议》,此后每次讲读可进读半册,共分六次讲完。

五月……淳熙八年四月甲戌日经筵,读完真宗皇帝《正说》。六月壬申日,皇帝降旨询问:「陆贽《奏议》可否进读?」王希吕等人进言:「陆贽的论谏数十百篇,都以仁义为本。元祐年间,苏轼等人曾请求缮写进呈,置于座右。将来开讲,如命进读,实在有益于治国之道。」七月丙子日,皇帝下令许可,并命每日读五版。九年四月辛亥日,下诏讲读官一同奏事,皇帝说:「朕每次读陆贽论及唐德宗之事,未尝不感到寒心。正担心自己未免也有德宗那样的过失,各位可分别列出朕的缺失上奏。」侍读芮……(一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葛邲、蒋继周、洪迈、起居郎李巘、舍人吴燠进言:「恭敬……」)辉奏道:『陛下推诚相待臣下,可以说是极尽至诚了。』侍讲黄洽说:『唐德宗猜忌刻薄,《唐书》中的一篇赞语已将其说尽了。』皇帝说:『唐德宗刚愎

九年四月辛亥,诏讲读官同班奏事,上曰:『朕每见陆贽论德宗事,未尝不寒心。正恐未免有德宗之失,卿等可各条具阙失来上。』侍读芮 一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葛邲、蒋继周、洪迈、赴居郎李巘、舍人吴燠言:「恭(辉)[辉]奏:『陛下推诚待下,可谓曲尽其至。』侍讲黄洽言:『德宗猜忌刻薄,《唐书》一赞尽之矣。』上曰:『德宗强明,不肯推诚待下。虽更奉天离乱,终不悔悟。当彼难艰之时,所宜与贽朝夕论义,犹恐不济。而每事但遣左右宣旨,罕尝面谕,岂能深究利害 此所以知德宗之不振也。』侍讲崔敦诗言:『德宗于军旅间,亦多是中人传旨,实情安得上达。』上曰:『德宗欲以此济其猜忌刻薄。』辉又奏:『圣言及此,社稷之福。』于是合辞奏言:『臣等敢不仰遵圣训,愿竭愚忠!』十三年三月癸卯,开讲,时《奏议》犹有三帙,凡三万五千余字。有旨谕讲读官,令自后每读以半帙为率。四月庚戌,臣燧读贽《论度支令折税市草事状》,臣燧言:『自古聚敛之臣,务为欺诞以衒能,未有不先纷更制度者。』上曰:『天下本无事,庸人扰之耳。』庚申,臣燧读贽所论裴延龄书,上曰:『贽论延龄奸恶,反复曲

折如此。延龄可谓至小人!』臣燧言:『延龄之奸最甚,世所罕有。』又有旨,特以十八日、二十二日御讲(延)[筵],臣燧又读贽所论裴延龄书,读毕,臣燧言:『君子未尝不欲去小人,然常为小人所胜。如萧望之为恭、显所胜,张九龄为李林甫所胜,裴度为皇甫镈所胜。』上曰:『皇甫镈亦延龄之徒也。』惟臣等以庸琐之材,幸得备员华光,日侍左右,仰惟陛下以天纵典学,缉熙光明,一话一言,皆足以贻诸万世。尧舜之圣,不过如是。岂唐德宗所当同日而语 然宸心惕惕,每虑或蹈其失,以为寒心。夫德宗亲闻贽言,而弃之如土梗,陛下进诵贽语,而宝之如元龟。至以退朝之后,倾听数千言而不为倦厌,又特于双日躬御迩英,盖故事所未有。圣愚相去,何止高天之与下地也!臣等不胜大愿,乞宣付史馆,以彰着陛下不矜不伐、执古御今之意。」从之。

是日,宰执进呈,上曰:「昨与添入数语。」王淮等奏:「此真可为万世法程。」上曰:「德宗不明,不能压服臣下,故当时藩镇,敢尔妄作。」

五月六日,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终篇,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装界作依淳熙八年例推恩,其人吏依例不得过一十六人。内白身人与补进武副尉,仍不得过二名。余不该推恩五人,各支犒设钱五十贯。」

十三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洪迈、葛邲、蒋继周、起居郎李巘、舍人吴燠上表,以进读陆贽《奏议》终篇,赐御筵及砚、金匣、笔格、鞍马、香

茶、笔墨,各撰成谢恩诗上进,诏宣付史馆。

译自用而不肯推诚待下。即便经历过奉天之乱,始终也不曾悔悟。在那艰难危急的时刻,本应当与陆贽朝夕商议大计,尚且担心事情不成,而他每件事只是派左右近臣传旨,很少当面告谕,这样怎能深入探究利害得失呢?这就是朕知道唐德宗终不能振作的原因。』侍讲崔敦诗说:『唐德宗在军旅之间,也多是由宦官传旨,实情怎能上达呢?』皇帝说:『唐德宗是想借此来满足他猜忌刻薄的心理。』萧燧又奏道:『陛下圣言及此,实为国家社稷之福。』于是众人一同奏道:『臣等岂敢不仰遵圣训,愿竭尽愚忠!』十三年三月癸卯日开讲,当时《奏议》还剩三帙,共三万五千余字。皇帝降旨晓谕讲读官,命此后每次讲读以半帙为标准。四月庚戌日,臣萧燧读陆贽《论度支令折税市草事状》,臣萧燧说:『自古以来聚敛财货的臣子,总是以欺诈虚妄来炫耀才能,没有不先更改制度的。』皇帝说:『天下本来无事,是庸人自扰罢了。』庚申日,臣萧燧读陆贽论裴延龄的奏章,皇帝说:『陆贽论裴延龄的奸恶,反复曲折竟至如此。裴延龄真可称得上是极小人!』臣萧燧说:『裴延龄的奸恶最为严重,世间罕见。』皇帝又降旨,特意在十八日、二十二日亲临讲筵,臣萧燧又读陆贽论裴延龄的奏章,读完后,臣萧燧说:『君子未尝不想除去小人,然而常常被小人所胜。如萧望之被石显所胜,张九龄被李林甫所胜,裴度被皇甫镈所胜。』皇帝说:『皇甫镈也是裴延龄一类的人。』臣等以庸碌浅陋的才能,有幸得以忝列华贵的经筵,每日侍立左右,仰见陛下以天纵的资质讲习经典,缉熙光明的德行,一言一语,都足以传示万世。尧舜的圣德,也不过如此,岂是唐德宗所能相提并论的?然而陛下心中仍常怀警惕,每每担忧自己或许会重蹈唐德宗的覆辙,因而感到寒心。唐德宗亲耳听闻陆贽的谏言,却弃之如粪土;陛下诵读陆贽的言论,却珍视如元龟宝物。以至于退朝之后,仍倾听数千言而不觉倦怠,又特意在双日亲临迩英殿讲读,这实在是旧例中前所未有的。圣明与愚昧的差距,何止是高天与厚地的悬殊!臣等不胜殷切期望,恳请宣付史馆,以彰显陛下不自矜不自夸、以古鉴今的用意。」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这一天,宰相执政进呈奏章,皇帝说:「昨日又添入了几句话。」王淮等人奏道:「这实在可以作为万世的法则典范。」皇帝说:「唐德宗昏庸不明,不能镇服臣下,所以当时藩镇才敢那样胡作非为。」

五月六日,下诏:「经筵进读陆贽《奏议》讲完,侍读、侍讲、修注官一并特别转一官。本所官员装订成册的费用,依照淳熙八年旧例推恩,其中吏员依例不得超过十六人。其中出身白身的人补授进武副尉,仍不得超过二名。其余不在推恩之列的五人,各自支给犒赏钱五十贯。」

十三日,侍读萧燧、侍讲宇文价、洪迈、葛邲、蒋继周、起居郎李巘、舍人吴燠上表,因进读陆贽《奏议》讲完,蒙赐御筵以及砚、金匣、笔格、鞍马、香茶、笔墨,各自撰写谢恩诗上呈,皇帝下诏宣付史馆。

六月十三日,新任知建宁府程大昌朝辞时奏道:「臣见讲殿进读陆贽《奏议》,两日便讲完一卷,异代的谏言,也蒙采纳记录,这是自古以来所未有的先例。但臣仍有话要进献。唐代以谏诤闻名于世的人,除陆贽之外,还有魏征,二人大都以仁义为根本,并且能够透彻阐明事理人情。陆贽所侍奉的是唐德宗,所以他的仁义之言成了空谈;魏征所侍奉的是唐太宗,所以他的仁义之言收到了实效。陆贽的言论如同医家

六月十三日,新知建宁府程大昌朝辞奏:「窃见讲殿进读陆贽《奏议》,两日而彻一卷,异代谏语,亦蒙采录,古无前比。然臣愿有献。唐人以谏名世者,贽外,更有魏(证)[征]率皆主本仁义,而能发达事情。贽之所事者德宗,故其仁义为空言,(证)[征]之所事者太宗,故其仁义为实效。贽语如医家之脉书,阁于不试,则无效可考;(证)[征]书如良医,诊疗皆效,则其方药悉可循用也。乞宣取魏(证)[征]《谏录》,接续览观,则(失)[夫]德宗之所从失,与夫太宗之所从得,皆昭昭如白黑矣。」诏缮写进入。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三日,诏讲筵所,依令用此月中旬,择日开讲。

十四日,诏:「朕仰稽祖宗故事,开讲日可诏辅臣观讲。」

十八日,讲筵所言:「皇帝初御经筵,合具奏,请点定讲读经史。」诏读《尚书》,读《三朝宝训》,接续东宫所讲《尚书》。

五月十四日,讲筵所言:「见进读《三朝宝训》,今准指挥,合进读《资治通鉴》,即未审与《三朝宝训》相兼或相间进读 」诏《宝训》与《通鉴》间日进读。

【宋会要】

光宗绍熙元年十月十二日,讲筵所言:「经筵见今进讲《尚书》将欲终篇。」诏再讲《春秋》。

二十五日,权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郑侨等言:「臣等仰惟皇帝陛下,以天纵上圣之资,承寿皇亲传之统,道同舜禹,稽古为先。乃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登大宝位甫涞日,命诹辰开经筵,续东宫所讲《尚书》。是月二十三日,御迩英初讲,用祖宗故事,召辅臣与观。自是只日,率以为常。间遇休假,亦特命讲。始自《无逸》,顾问咨访,玉音折衷,动与理会。讲《立政》,上曰:『《立政》一篇,大抵以用人为本。』胡晋臣言:『信任则不以小人参之。』上曰:『任则勿疑。』讲《君陈》『斯谋斯猷,惟我后之德。』上曰:『此乃万世人臣之龟鉴。后之人臣,多是沽名。』讲《君牙》『丕显哉文王谟,丕承哉武王烈,』上曰:『文王功业甚大,武王又能承之,可谓授受一道。』讲《冏命》『侍御仆从,罔匪正人』,上曰:『文武之圣,犹先辨邪正,则邪正诚不可(可)以不辨。』余端礼言:『古者人主,左右必择贤士大夫,不专用近习。』上曰:『左右近习能移人之性。』又曰:『士大夫进见有时,若左右近习,则朝夕亲近,所以能移人之性。』又曰:『邪正混淆,尤当深察。』讲《吕刑》,〔上曰:『《吕刑》〕一书,非有意于用刑,盖欲使人知畏而不敢犯。』绍熙元年十月二十五日终篇。

臣等窃惟《尚书》一经,帝王轨范,陛下养德储闱,进讲是书,已至于再;临御未几,亟诏侍臣续业金华,遂究五十八篇之旨。

译的脉书,搁置不用,便无从验证其效果;魏征的著作如同良医,诊治都收到实效,那么他所开的方药便都可以依循沿用。恳请宣取魏征的《谏录》,接续研读,那么唐德宗因何而失、唐太宗因何而得,都将如黑白一般昭然分明了。」皇帝下诏命人缮写进呈。

淳熙十六年二月十三日,下诏讲筵所,依照法令在本月中旬,择日开讲。

十四日,下诏:「朕仰慕效法祖宗旧例,开讲之日可诏令辅臣前来观讲。」

十八日,讲筵所进言:「皇帝初次亲临经筵,应当具奏请示,选定所讲读的经史。」皇帝下诏读《尚书》、读《三朝宝训》,接续东宫时所讲的《尚书》。

五月十四日,讲筵所进言:「现今进读《三朝宝训》,如今按照指令,应当进读《资治通鉴》,尚不清楚是与《三朝宝训》同时兼讲,还是间隔轮流进读?」皇帝下诏《三朝宝训》与《资治通鉴》隔日轮流进读。

【宋会要】

光宗绍熙元年十月十二日,讲筵所进言:「经筵现今讲《尚书》即将讲完。」皇帝下诏再讲《春秋》。

二十五日,权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郑侨等人进言:「臣等仰见皇帝陛下,凭借天纵圣明的资质,承继寿皇亲传的统绪,其道德与舜禹相同,凡事以考究古法为先。淳熙十六年二月二日,陛下登上大宝之位不久,便下令择日开经筵,接续东宫时所讲的《尚书》。当月二十三日,亲临迩英殿初次开讲,依照祖宗旧例,召辅臣一同观讲,自此凡逢单日,都以此为常例,其间遇到休假,也特命照常开讲。从《无逸》开始,陛下顾问咨询、反复探究,圣言折中义理,随讲随有所领会。讲《立政》篇时,皇帝说:『《立政》一篇,大抵以用人为根本。』胡晋臣说:『若能信任贤臣,就不会让小人参与其间。』皇帝说:『既然任用,就不要猜疑。』讲《君陈》篇「这种谋略这种见识,都是靠我们君主的德行」一句时,皇帝说:『这正是万世人臣的鉴戒。后世的人臣,大多是借此沽名钓誉。』讲《君牙》篇「多么显赫啊文王的谋略,多么隆盛啊武王的功业」一句时,皇帝说:『文王的功业极为宏大,武王又能承继发扬,可谓授受一以贯之。』讲《冏命》篇「侍从仆役,没有不是正直之人」一句时,皇帝说:『以文王、武王的圣明,尚且要先分辨邪正,可见邪正确实不可不加以辨别。』余端礼说:『古时人君,左右近臣必定选用贤能的士大夫,不专任亲信之人。』皇帝说:『左右亲信之人能够改变人的心性。』又说:『士大夫进见有一定的时候,而左右亲信之人则朝夕相伴亲近,所以才能改变人的心性。』又说:『邪正混杂难辨,尤其应当深加体察。』讲《吕刑》篇时,皇帝说:『《吕刑》这一篇,并非有意提倡用刑,而是想使人心存敬畏而不敢触犯法度。』绍熙元年十月二十五日讲完。

臣等私下认为,《尚书》这部经典,是帝王的法度规范,陛下在东宫时便已涵养德行,进讲此书,已经不止一次;即位以来时间尚短,便急切下诏命侍臣接续讲授,于是研究完了五十八篇的旨要。臣曾在经筵奏事时,蒙陛下宣谕道:『人年幼时学习,成年后践行。朕在东宫时,常与众位儒臣讲论经义道理,至今颇得学问的助力。由此可知这件事一日也不可荒废。』臣等听闻此言,无不赞叹称美。臣等私下认为,经书说『学习古训方能有所收获』,又说『始终不忘学习』,陛下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尊崇自己所听闻的道理,践

臣尝于经筵奏事,蒙宣谕曰:『夫人幼而学之,壮而行之。朕在东宫时,每与诸儒讲论经理,至今颇得学力。乃知此事不可一日废。』臣等闻之,赞美一词。窃谓经曰『学于古训乃有获』,又曰:『念终始典于学』,陛下于此,可谓尊其所闻,行其所知矣。臣等不胜庆幸。乞宣付史馆。」从之。

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宰执、侍读、侍讲、修注官并特与转一官,本所官吏装界作依淳熙八年例推恩,其人吏依例不得过一十六人。内白身人与补进武副尉,仍不得过二名。余不该推恩五人,各支犒设钱五十贯文。诸色祗应人一十七人,支犒设一次。

三年九月十六日,讲筵所言:「今来秋讲,据太史局申,宜用九月二十五日。」从之。先是,吏部尚书、兼侍读郑侨言:「二月开讲,止于重午,八月复开,止于冬至,着为定令。自时厥后,定令虽存,间以事妨,亦有春讲用三月,秋讲用九月,则渐失祖宗之旨。窃谓将来秋讲,自会庆重明节,北使到阙前后日分,皆有相妨。加以今岁初郊,习仪前五日,例是辍讲。若自八月开经筵,日数已是希少,设用九月,则愈少矣。乞诏有司,择日于八月上旬,则御迩英,庶几日分稍宽,可以仰副陛下从容访道、终始典学之意。」

【宋会要】

《高宗皇帝圣政》、《孝宗皇帝圣政》二书,皆是两朝七十年间大政事,藏诸金匮。不惟盛德大业、醲化懿纲,一一所训式,而纪载明白,事理较然,观阅之闲,易于着心而入耳,固不侍讲理而后明也。欲望陛下以高宗、孝宗宫中读书定课为法,而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臣寮奏:「恭闻高宗皇帝谕宰臣赵鼎曰:『朕居宫禁中,自有日课,早阅章疏,午后读《春秋》、《史记》,夜读《尚书》。率以三 罢。』孝宗皇帝谕讲官周操曰:『朕在宫中,并无他用心,只是看经史耳。』大哉,皇祖之训!学有缉熙于光明,所谓贻孙谋而燕翼子者,盖必由于学也。仰惟陛下践祚之初,未遑他务,首开经幄,添置讲员,增益诸经,早晚两讲,不以崇高富贵为乐,而以盛德日新为念。臣去岁八月二日面奏讲学札子,陛下慨然垂听,出示讲官。越三日,宣召徽臣,玉音谕以悉行所奏。中外交贺,咸仰陛下念学之笃,根于至诚。盖二帝三王之用心,上继高宗、孝宗圣学之盛也。仰惟陛下日御经筵,固有定式,惟是暇日与退朝之际,皆是清间之燕,宫中庶务,必不上关圣怀。当此暇隙之时,稍思日课之学,如高宗、孝宗之训,定课式于禁中,庶几既有外朝讲读之勤,又有内廷课学之益。恭

复以《圣政》之书专为宫中课程之学,下秘书省缮写两朝《圣政》二书,留寘日所御殿,日阅数条,以为定式。

译行自己所知晓的知识了。臣等不胜庆幸,恳请宣付史馆。」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十一月七日,下诏进讲《尚书》讲完,宰相执政、侍读、侍讲、修注官一并特别转一官,本所官吏装订成册的费用依照淳熙八年旧例推恩,其中吏员依例不得超过十六人。其中出身白身的人补授进武副尉,仍不得超过二名。其余不在推恩之列的五人,各支给犒赏钱五十贯文。各类供役人员十七人,支给一次犒赏。

三年九月十六日,讲筵所进言:「今年秋讲,据太史局申报,宜用九月二十五日开讲。」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此前,吏部尚书、兼侍读郑侨曾进言:「按旧例,二月开讲,到端午节为止;八月再开讲,到冬至节为止,此已定为固定制度。此后虽然定制仍在,但其间因事有所妨碍,也有春讲改用三月、秋讲改用九月的情况,这样便渐渐失去了祖宗定制的本意。臣私下认为,将来秋讲,从会庆节、重明节,以及北方使者到京前后的日子,都有妨碍。加上今年正逢初次郊祀,习仪前五日,照例要停讲。若从八月开经筵,讲学的日数已经很少,倘若改用九月开讲,就更少了。恳请诏令有司,在八月上旬择日,即亲临迩英殿开讲,这样时日或可稍微宽裕,能够更好地顺应陛下从容访求治道、始终勤于学习的用意。」

【宋会要】

《高宗皇帝圣政》、《孝宗皇帝圣政》这两部书,都记载了两朝七十年间的重大政事,收藏在金匮之中。这些内容不仅是崇高德行、宏大功业、醇厚教化、美好纲纪一一垂示的典范,而且记述明白、事理清晰,翻阅之时,容易入心入耳,本不需借助讲习义理才能明白其中道理。因此希望陛下以高宗、孝宗在宫中读书定为日课的旧例为法则……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臣僚上奏说:「臣恭敬地听闻,高宗皇帝曾对宰相赵鼎说:『朕居于宫禁之中,自有每日的功课,早晨阅览奏章,午后诵读《春秋》、《史记》,夜晚研读《尚书》,大约读到三更才停。』孝宗皇帝对讲官周操说:『朕在宫中,并没有其他用心之处,只是研读经史罢了。』伟大啊,皇祖的训示!学问要不断增进至于光明境地,正是所谓为子孙谋福、辅佐后代的根本所在,都必定要依靠学习才能做到。臣恭敬地想,陛下自登基以来,未曾顾及其他事务,首先开设经筵,增添讲官人员,增加所讲经书的种类,早晚两次讲筵,不以崇高富贵为乐,而以德行日新为念。臣去年八月初二日曾面奏关于讲学的札子,陛下慨然听纳,将其出示给讲官过目。过了三天,又特意召见微臣,圣言告谕说已经全部按照臣的建议施行。朝廷内外无不相互庆贺,都仰慕陛下专注学问的诚笃之心,根源于至诚的本性,正是继承了二帝三王的用心,也是上承高宗、孝宗圣学昌盛的传统。臣恭敬地想,陛下每日亲临经筵,固然已有固定的仪制,但闲暇之日以及退朝之后的时间,都是清静闲暇之时,宫中的一般事务,一定不会上劳圣怀。趁此闲暇之时,不妨稍加思虑每日的功课,效法高宗、孝宗的训示,在宫中制定固定的课程,这样既有外朝讲读的勤勉,又有内廷自修课业的益处。臣恭敬地建议,再将《圣政》这部书专门作为宫中日课的内容,下令秘书省缮写两朝《圣政》二书,留置于陛下日常所在的宫殿,每日阅读数条,作为定式。仔细体察其中施政的美好用意,效法其中修明的政事,反复熟读细品,日积月累而不超出定

详其施置之美意,法其政事之修明,熟味细观,再三紬绎,积日累月,不踰定课,则两朝《圣政》之书,尽毕观览,良法美意,皆在陛下胸中。出而见诸政治者,将自▯合而无间矣。此其事不劳,其道易行,而其 必至者也。臣拳拳爱君,愿 圣学,惟陛下财幸。」诏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权工部侍郎兼知临安府钱象祖言:「仰惟国家圣圣相承,莫不锐情经术,博考古今,参稽洽要。逮高宗皇帝当艰难再造之日,亦不忌贻训,常诏侍从官遇住讲日,轮进故事,俾从臣时得以前代及本朝之事有关治体者,述录以闻。虽汉世祖之投戈讲艺、息马论道,不是过也。恭惟陛下以天纵之资,留意圣学,粤自龙飞九五而来。益加圣心,崇尚儒臣,访求治道,日御经筵,靡间寒暑。虽于旧制罢讲之时,犹日讲不辍。缉熙光明之盛,度越前古。惟是侍臣所进故事,以绍兴之制,系于住讲日,依讲筵日分,以次轮进。今讲筵既无住讲日分,有司遂未举行。窃谓所进故事,皆摘取切近时务、足以观省者,以为规益。或以古语而明令,或以往事而申鉴,非徒为多闻也,讵可废而不举哉 欲望圣慈特降睿旨,自今虽非住讲日分,亦令侍从官从旧制轮进,庶几古先之成续、列圣之良规,时得以彻闻聪听。不惟有以副

升下博询广问、孜孜不倦之意,而且俾侍从之臣咸得输忠效美,以罄爱君忧国万一之诚。实非虚文,不为小补。」诏从之。

十月十七日,太中大夫、试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叶翥,中奉大夫、权兵部尚书、兼侍读张叔椿,通奉大夫、御史中丞、兼侍读何澹,太中大夫、守尚书户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讲袁说友,朝议大夫、新除刑部侍郎、兼侍讲黄艾,朝奉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沐,朝请郎、试国子祭酒、兼权兵部侍郎、兼侍讲杨大车▯巂去,朝散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黼,朝奉大夫、行右正言、兼侍讲刘德秀言:「内侍王德(兼)[谦]白札子,

译课,那么两朝《圣政》之书,便能全部阅览完毕,其中的良法美意,都将铭记于陛下胸中。到那时表现在施政上,自然会与前贤的治绩融会贯通、毫无隔阂了。这件事做来并不费力,方法也容易施行,而其效果却是必定可以达到的。臣拳拳爱君之心,愿陛下能增进圣学,恳请陛下裁夺定夺。」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建议。

四月二十五日,权工部侍郎兼知临安府钱象祖进言:「臣恭敬地想,国家历代圣君相承,无不专心致志于经术学问,广泛考究古今治道,参酌融汇治国要义。到高宗皇帝在艰难中重建国家之时,也不忘留下训示,常常诏令侍从官在遇到停讲之日,轮流进呈前朝故事,使侍从之臣能够时常将前代及本朝有关治国之道的事迹,加以撰述记录上奏。即便是汉光武帝投戈讲学、息马论道的美事,也不过如此。臣恭敬地想,陛下凭借天纵的资质,留心圣学,自登基以来,愈加用心,尊崇儒臣,访求治道,每日亲临经筵,无论寒暑从不间断。即便在旧制规定的停讲之时,仍然每日讲学不辍,缉熙光明的盛德,超越前代古人。只是侍从之臣所进呈的故事,按照绍兴年间的旧制,系在停讲之日、依照讲筵的日分依次轮进。如今讲筵既然没有停讲的日分,有司便未曾举行此项事宜。臣以为所进呈的故事,都是摘取切近时务、足资借鉴省察的内容,以作为规谏补益之用,或者借古语以昭明当今的政令,或者借往事以申明鉴戒,并非只是为了增广见闻,怎么可以废弃而不施行呢?恳请陛下特降圣旨,自今以后,即使不是停讲的日分,也命侍从官依照旧制轮流进呈,这样古代的良好成绩、历代圣君的美好法度,便能时常传达陛下的耳目。这不仅可以顺应陛下广泛征询、孜孜不倦求治的心意,而且能使侍从之臣都能够竭尽忠诚、贡献美意,以尽爱君忧国的一份心力。这实在不是虚文,对治国不无小补。」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十七日,太中大夫、试吏部尚书、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叶翥,中奉大夫、权兵部尚书、兼侍读张叔椿,通奉大夫、御史中丞、兼侍读何澹,太中大夫、守尚书户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讲袁说友,朝议大夫、新除刑部侍郎、兼侍讲黄艾,朝奉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沐,朝请郎、试国子祭酒、兼权兵部侍郎、兼侍讲杨大车(此处「巂去」二字疑有讹误),朝散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黼,朝奉大夫、行右正言、兼侍讲刘德秀进言:「内侍王德谦所上的白札子……」

得旨宣谕侍读、侍讲等,自今后晚讲,各要讲解义理,引古证今,庶不为文具。若只读过,恐无益于事。请具知委回奏。翥等除已遵依圣旨外,尝于十一日早讲毕,同班面奏讫,乞宣付史馆。」诏从之。

译得到旨意,晓谕侍读、侍讲等官员:从今以后的晚讲,都要讲解经义道理,引用古事来证明今事,才不至于流于形式。如果只是照本诵读,恐怕无益于实事。请将知悉遵办的情况回奏。翥等人除已遵照圣旨执行外,曾在十一日早讲结束后,同班面奏此事完毕,请求宣付史馆记录。皇帝下诏依从了这个请求。

十二月七日,诏:「自今已后,如遇开讲,只日,早一讲,晚两讲,一读;双日,止晚讲,两读、两讲。如将来遇垂拱殿坐,双只日并晚讲,免早讲。不系开讲之时,除假、故外,并特晚讲,依旧两读、两讲。

庆元五年四月二十七日,通义大夫、权礼部尚书、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黄由札子奏:「臣恭惟陛下天资(浚)[睿]明,圣意冲澹,肃御经殿,朝夕讲说。虽祁寒盛暑,亹亹忘倦。此尧之日行其道、汤之日新厥德、成王之日就于学也。比者,讲官进讲之次,尝颂仁祖圣语,以(剌)[刺]诗乱世之事为监戒,

讲读敷演,未尝讳避。陛下恪遵成宪,即赐允俞。至今臣子得以肆言无忌,而陛下每每倾听不厌。臣以谫薄,备数进读《资治通鉴》,自接续汉宣帝之后,至世祖建武之十二年。每同读官,得以管见援引敷奏,不敢缄默。然臣窃观《通鉴》正本计二百九十四卷,所记兴君谊辟与中才庸主之事, 有可法,亦有可戒。今进读节本,类多芟摭,为进士科举计。其间急政要务,关于君子小人进退用舍之际、天下国家安危理乱之机者,或阙不载,甚非所以广聪明而示龟鉴也。宣帝五凤三年,张敞请明饬郡国挟诈伪;元帝竟宁元年,候应奏罢边备设置戍卒;成帝河平二年,胡三老等讼王尊之冤,以指(纔)[谗]贼之罪;哀帝建平二年,扬雄等论鼓妖之异,以明听失之象。凡此等事,或切于吏治,或熟于边防,或系于国是,或兆于天变。考之节本,一切遗轶。甚至当时阉寺小人恃权挟术以误人家国者,乃复略焉。宣帝本汉英主,弘恭、石显信任非才,自是基祸于后。至元帝时,大为欺罔。有如宫门不可夜开,自有着令,显恐左右间已,取一信以为验,辄先自白请,使诏吏开门,故投夜还,称诏开门。入后,虽有上书告显,而颛命矫诏之奏遂不得行。是托信以济其诈也。而元帝不之悟,由是奸谋阴计,诡秘百端,小夫憸人,党友交结,于时民间,有『牢邪石邪,五鹿客(夜)[邪]』之歌。此在《通鉴》中最为要切,可以为后世戒者,而节本不载。

臣自去冬进读,殆及半岁,其泛然无益,不足勒乙览者,既不敢有所删削;至关系治体,可以为规警者,复不敢有所增益。以陛下讲学日勤,顺考古道,而臣悠悠岁月,塞责目前,读得不读失,读存不读亡,或尽如本朝赵抃之论,岂不负陛下细旃之意哉!陛下始初践祚,深以宗社大计为重,如王德谦之积奸稔恶、怙势邀宠,殆与弘恭、石显无异。陛下奋发英断,窜投远方,天下竦然,咸服陛下之刚明。而臣遭遇最蚤,窃窥陛下识度昭晰,其于小人情状,灼见有素,固不待罪衅满盈而后知也。

译进讲《诗经》,尤其可见陛下圣心迫切地想要探究、明了三百零五篇诗的大义。陛下和颜悦色地垂问访求,命讲官坐着讲授。章句虽然繁多,陛下始终垂耳倾听、毫不厌倦,于是最终完成了这项讲学的盛业。陛下还宣召宰相大臣一同前来参与这场盛大的观礼,实在是非常美好、非常隆盛的事情。臣等才疏学浅,忝居讲读之职,却毫无阐发之功,心中一直深感惭愧惶恐。

臣等私下认为,三代以后,君主号称尊崇儒家学术的,没有能超过汉武帝、唐太宗的。汉武帝表彰六经,然而他好大喜功,在私欲过多方面有所欠缺。唐太宗严格地访求儒生,然而他内心多有失德之处,被后人非议。实在没有像陛下这样,始终如一、笃志向学而又身体力行的君主啊。

《诗经》当中赞美与讽刺的内容,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兴衰,周文王、周武王的王业之所以兴起,周幽王、周厉王的统治之所以衰败,以及那些保持盛世、拨乱反正、治理内政外交的规模法度,都不能不作为后世效法的准则。陛下深明六艺之义,又岂止是效仿寻章摘句的经生学士,仅仅拘泥于多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而已,而是想要以此为根本来修养自身、以此来规范治理家庭,最终推广到美化教化、转移风俗,因此陛下的施政举措,无不是从《诗经》中有所得益的。

陛下敬畏上天的告诫,做到不刻意去了解认知,而自然顺应天帝的法则。陛下遵守既定的法度,做到不出差错、不曾忘记,一律依循旧有的典章。陛下效法《下武》诗中周武王继承文王之业的精神,来尽到自己的孝道。陛下效法《行苇》诗中忠厚待人的精神,来推广自己的仁德。陛下从早到晚恭敬谨慎,以此来体现自己的勤勉。陛下奉养尊长有节制,以此来显示自己的节俭。不用劝谏就能采纳善言,说明陛下从善如流的速度非常快。像太阳一晒露水就消散一样,说明陛下去除邪恶非常容易。以「政令繁多如雨」为戒,说明陛下能够自我克制、不滥用威权福禄。以巧言如流为戒惕,说明陛下听政决断极为精审明察。

阴险邪僻、徇私请托的行为,不能施行于宫廷之中,这正体现了《关雎》诗中所赞美的美德。忠厚诚信之风,都显现在公室宗族之中,这正是《麟趾》诗中教化施行的体现。诛除铲平元凶巨恶,是用来惩戒像尹氏那样擅权专政的行为;提拔任用年高德劭的旧臣,是为了借助老成持重之人来重视典章法度。像《棫朴》诗中所写的量才任官,使得英才俊士各得其

盖臣甲寅之夏,执经潜邸,同列或在告,或丐外,独臣朝夕得侍陛下左右。时孝宗圣躬违豫、太上亦以疾不得以时问安。宰辅寡谋,仓皇无策。臣尝罄竭愚虑,谓孝宗诒谋燕翼,垂诸子孙,休戚一体,太上以疾未出,陛下即孝宗之长孙,盍谓于太上躬往省侍。于是具札闻奏,得前旨诏,陛下即日过宫。(奏)[诏]下之时,臣犹在讲席未退,陛下欣喜踊跃,更衣趣驾。而王德谦时为都监,辄为间言,妄立异说,执留省札久之,谓当审奏,抑陛下不得前。臣正色力争,德谦坚持不下。臣又得省札,乃太上亲旨。子持父命,亟当钦承。德谦何见,敢迩稽违!陛下天日熙烛,怒其言为非,而以臣言为是,断自圣意,随即登车。仍令臣留邸,以▯问安之回。德谦迫不获已,勉强从往,而愤怒偃蹇,形于色辞。盖其无君无亲之心、大奸大恶之态,固已发露于此矣。陛下祗见孝宗,赐坐移时,告语慰藉,不一而足。自是

日往省问,率以为常。向使陛下明断不果,德谦之言或入,则孝宗爱孙之怀、太上命子之意,与陛下事两宫之孝诚,讵能彰着于天下后世哉!是事始末,惟陛下实能轸记,而廷臣所未知,国史所未载。臣隐而不言则有罪,故臣因论进读《资治通鉴》,辄并及之。臣窃谓德谦之奸欺,甚于弘恭、石显,而陛下之明断,非元帝所能及。继今进读,止用节本,而汉、唐间所以贻祸于此曹者,不获彻闻。则是奸邪之谋,不惟可以取信于当时,而亦可以肆欺于后世,臣实惧焉。臣闻神宗制《通鉴》序文,有曰:『荒坠颠危,可见前车之失;乱贼奸宄,厥有履霜之渐。』欲乞诏许读官径将《通鉴》正本择其要切,反复进读。凡自昔君子小人进退用舍之际,天下国家安危理乱之机,该载日月,具以时闻。间有泛然无益于治体者,则削去之。仍乞下臣札子,宣付史馆,登记潜邸省侍孝宗始末,使千万世知陛下之孝德不可及,小人之奸谋不可欺。实宗庙生灵之福也。」诏从之。

嘉泰元年十一月三日,朝请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权礼部尚书、兼给事中、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费士寅,中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陈宗召,新授中大夫、试尚书兵部侍郎、兼侍讲赵介,太中大夫、中书舍人、兼侍讲万锺,朝请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林采,朝散大夫、行右正言、兼侍讲施康年札子奏:「臣等恭惟皇

朝家法,以亲近儒臣讲论经义,商较古今,为求治之本。列圣相承,所守一道。典学之勤,盖汉、唐贤君所莫能及。然考之故实,皆二日一开经筵,率用双日一读一讲。惟仁宗皇帝自干兴后,只日亦或讲说,而亦未以为常也。

译宜;像《菁莪》诗中所写的乐育人才,使得英才辈出。

至于说到确立常法、树立武备,从而获得保卫中原的方略;不失去自己的声誉威望,从而获得驾驭夷狄的策略。抚慰招徕、使百姓安定,从而使得鳏寡孤独之人也都能各得其所。体恤民情、怜悯劳苦,从而使将士们都乐于为国效力。凡此种种数十项重大政务,虽说是陛下天资高明、举动自然与义理相合,然而实际上都是考求古代典籍、勤于学问的功力所致。

《诗经》的进讲,开始于陛下登基之初,那是绍熙年间的盛美之事,如果不能完整记述这件事的始末,将其记载于典籍之中、传示于万世,那就是臣等的罪过了。谨此撰写札子奏闻,伏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从绍熙五年甲寅八月开始,到嘉定改元戊辰年三月结束。日积月累、渐进不息,光明美好的德行,陛下已然获得了。就如同上天的运命,深远庄穆、永不停息;周文王纯粹的德行,也纯正而永不停歇,臣等还希望陛下能对此多加留意。臣等能够遭逢这样清明的时代,亲……

嘉定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朝议大夫、权礼部尚书、兼侍读章颍,朝散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许奕,朝议大夫、试尚书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侍读蔡幼学,朝奉大夫、侍御史、兼侍讲陈晦,朝请大夫、行左司谏、兼侍讲刘某,承义郎、右正言、兼侍讲黄中,朝奉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右谕德曾从龙,承议郎、起居舍人、兼权直学士院留元刚上札子奏道:「臣等敬仰地想,陛下上天赋予的圣德,冠绝历代帝王,日新又新的德行,光耀四方。陛下自从登上大位以来,即使日常政务繁忙,每日亲自听政决断,仍然虚心向学,即使严寒酷暑之时,也不曾废止讲读。陛下确实曾经下达明诏,增加讲官人员,谆谆告诫,务必要求得广博见闻的益处。

在此之前,从未有过晚讲的制度,是从陛下开始实行的;在此之前,从未有过坐讲的制度,也是从陛下开始实行的。这些都应当记载于国史之中,作为后世效法的准则。陛下每次临御殿帷讲席,都向经书咨询探求,以探究治理与荒废的根源;参照史书,以借鉴得失的痕迹。援引古事验证今事,表现于陛下的圣言之中。言辞简练而道理透彻,臣下无不叹服。

至于效法先王、依循旧有的法则,兢兢业业地承继历代先帝的重要规范。此前进读《三朝宝训》已经完毕,接着进读《两朝宝

皇帝陛下至诚天纵,好学不倦,自登宝位,双日只日,咸御经筵,两读两讲,《宝训》、《通鉴》、《诗》、《书》、《礼记》、《春秋》、《语》、《孟》,分日更进,率以为常。每当讲读,凝神审听,诸儒之说,间有理到词达,足以发明微旨,默契圣心者,必首肯意受,喜见天颜。或诵说之多,至漏移十数刻,亦未尝有倦色。盖自昔帝王好学之诚笃不厌,未有如今日之盛者也。《孟子》一书,自绍熙五年八月十七日,诏续潜邸所讲之章,至今年十一月三日讲彻。臣等窃惟孟子之道,大抵先义后利,教民孝悌力田,使之不饥不寒,为王道之本。此二帝三王所以君天下者。而当时之君,乃以其说为迂阔。又以距杨、墨,放淫辞,使邪说者不得作,以着孔子之道为已任,此禹、周公、孔子三圣人所以善天下者。而当时之人,乃以其说为好(辨)[辩],则其不遇亦已甚矣!今陛下于千载之后,乃好其道,讲明其书,举其言而措之天下,崇俭约,省徭役,捐帑廪,以厚民力;辟邪说,距诐行,放淫辞,以正人心,一政一事,无非取诸其书。然则孟子之言,虽不用于战国之君,而见用于陛下;孟子之道,虽不行于当时,而实行于今日也。臣等陋学谀闻,充员讲读,式际

休嘉,不胜庆幸。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开禧元年正月二十三日,朝请郎、试兵部尚书兼侍读张泽,中大夫、权礼部尚书、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萧逵,太中大夫、守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直学士院、兼侍读颜棫,朝请大夫、试中书舍人、兼侍讲陆峻,朝散大夫、权尚书刑部侍郎、兼侍讲、兼中书舍人杨炳,朝奉大夫、侍御史、兼侍讲林行可札子奏:「臣等近于十二月十三日恭侍经幄,因奏陈民间望雪甚久,陛下精祷通天,加之前日颁诏改元,推行宽大之泽,百姓 舞,和气感召,瑞雪应期,速若桴鼓。更愿陛下益加兢业,畏天爱民,茂宗社无穷之福。臣等又奏,陛下当隆冬雪寒之时,不辍讲诵,仰见圣学无倦,盛德日新。臣等一介寒儒,获际休明,实千载难逢之会。皆蒙陛下嘉纳。臣等拳拳愚衷,欲望圣慈特降睿旨,下臣等所奏宣付史馆,昭示将来。臣等不胜幸甚。」诏从之。

嘉定元年三月十一日,资政殿大学士、中大夫、提举万寿观、兼侍读赵彦逾,通奉大夫、守吏部尚书、兼翰林学士、兼修国史、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楼钥,宝谟阁学士、太中大夫、充湖北京西宣抚使、兼侍读宇文绍节,中大夫、权兵部尚书、兼修国史、兼实录院修撰、兼侍读倪思,朝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修玉牒官、兼侍讲章良能,朝散大夫、试中书舍人、兼侍讲蔡幼学,朝奉

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讲叶时,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畴若,宣教郎、试起居郎、充奉使通谢使许奕,朝议大夫、起居舍人、兼太子侍讲陈希点札子奏:「臣等仰惟皇帝陛下,锐情经术,退朝暇豫,再御迩英,隆冬祁寒,曾弗少怠。

译训》。此书讲读结束之后,主管官员又请求进讲其他书籍,陛下下诏进读《高宗皇帝圣政》。到嘉泰三年四月,一共花了六年时间,才将六十卷的书全部在陛下面前陈说完毕。

臣等敬仰地想,高宗皇帝的圣学高明渊博,神威武功震耀四方,在天下动荡之中重新确立朝纲,再造大宋王室,其中枢机运转、开合变化的运数,与天地同其功业,恐怕不是寻常情理所能揣测的。三十六年的治理,恩泽施及四方,仁德的风范传扬到四海之外,天下人本来就已经歌颂赞美他了。而其英明睿智的庙堂谋略、威武果敢的雄才决断,料敌制胜的方略,保全大业、安定功业的谋划,无论大纲还是小节,法度详尽、条理清晰,规划天地般宏大的功绩,如金石般铿锵的美妙治国之道,都大略地体现在这部书中。

陛下临朝理政、一心求治,一举一动都遵循宏大的法度,对答、发扬先祖的美好功业,时时省察、不曾忘怀。这与商朝君主借鉴先王成法、周朝君主斟酌祖宗之道,虽然处于不同的时代,却是一脉相承、相互吻合的。臣等恳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嘉定五年九月十四日,中大夫、新除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俞烈,朝请郎、试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承议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徐宏,朝奉郎、左司谏、兼侍讲郑昭先,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董居谊,朝请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爚,朝散大夫、守太常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弥正上札子奏道:「臣等敬仰地想,陛下承继光大祖宗的圣明基业,恭敬遵循先辈的谋略,考求古道、任用贤才,谨慎地遵守同一个原则。不亲近声色之乐,不从事游览玩乐,而在处理政务之余,每天延请儒臣,讲论经义道理、进读史书事迹,凝神静心地聆听,其间又不时展开商讨议论,畅达地阐发经义旨趣,从未露出疲倦的神色。这即使是舜帝喜好询问、大禹拜受善言、商汤又日新其德、周成王光明勤勉,也不过如此罢了。

只有从前的三位圣人,共同成就了《周易》这部经典,伏羲画卦、文王重卦,具备了天地人三才变化贯通的体统;周公的情理、孔子的思想,扶持了百代纲常伦理的根本。这岂是浅薄的见识所能窥测的,只能等待上等圣人的再度出现。只有我朝皇室,历代先帝相继承袭,崇尚文治、尊重经学,将其作为家法。考察旧有的先例,都是两天开一次经筵,通常在双日一读一讲。只有仁宗皇帝在庆历二年进讲《周易》时,自干兴年间以后,逢单日有时也讲说经义,但也没有把它当作常例。

陛下的睿智谋略是上天所赋予的,圣明的德行一天

多闻建事之效,固已度越前王矣。迨兹更化,又令权寝他经,专一以《诗》进说,尤见圣心急于究闻三百五篇大义。温颜访逮,命之坐讲。章句虽多,垂听不倦,遂卒金华之业。宣召宰辅,同豫荣观,甚休甚盛。臣等猥以未学,获备讲读之职,无所发明,积怀愧惧。窃惟三代而下,人主号为尊尚儒术,莫如汉之武帝、唐之太宗。武帝表章六经,然好大喜功,失于多欲。太宗严访儒生,然内多 德,人得以议。诚未有如陛下,始终惟一,笃学而力行者也。夫《诗》之美(剌)[刺],关系治忽,文、武王业之所由兴,幽、厉主业之所由替,与夫持盈拨乱,治内治外之规模,不可为后世法。陛下深明六艺,夫岂效经生学士,区区于多识鸟兽草木之名 盖欲本之修身、刑之齐家,极于美教化、移风俗,是以施为注措,莫不有得于《诗》。敬畏天戒,则不识不知,顺帝之则也。遵守成宪,则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也。《下武》继文,于以尽其孝。《行苇》忠厚,于以广其仁。夙夜敬止,于以致其勤。奉养有节,于以示其俭。不谏亦入,则从善为甚速。见晛曰消,则去邪为甚易。戒政多如雨,则威福自已。惩巧言如流,则听断惟精。险诐私

谒,不行于宫庭,《关雎》之美着焉。振振信厚,皆显于公族,《麟趾》之化行焉。诛鉏元凶,所以惩尹氏之专于秉国;登进耆旧,所以藉老成之重于典刑。《棫朴》能官,而髦士休宜;《菁莪》乐育,而英才并出。至若有常立武,而得卫中国之道;不陨厥问,而得御夷狄之术。劳来还定,而鳏寡不失其所。叙情闵劳,而将士咸乐为用。凡此大政数十,虽陛下天资高明,动与理合,然实稽古典学之力也。盖《诗》进讲,始于陛下登极之初,绍(兴)[熙]盛美,若不能备述始末,登载简策,传示万世,则为有罪。谨具札子奏闻,伏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五年甲寅八月,终于嘉定改元戊辰三月。日就月将,缉熙光明,陛下既得之矣。维天之命,于穆不已,文王之德之纯,纯亦不已,抑臣等愿陛下加之意焉。臣等遭逢明时,亲

嘉定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朝议大夫、权礼部尚书、兼侍读章颍,朝散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许奕,朝议大夫、试尚书吏部侍郎、兼直学士院、兼侍读蔡幼学,朝奉大夫,侍御史、兼侍讲陈晦,朝请大夫、行左司谏、兼侍讲刘 ,承义郎、右正言、兼侍讲黄中,朝奉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右谕德曾从龙,承议郎、起居舍人、兼权直学士院留元刚札子奏:「臣等仰惟陛下天纵之圣,冠于百王,日新之德,光于四表。自履大位,虽万几之繁,日亲听断,然犹逊志于学,祁寒盛暑,不废讲读。

译比一天更新,秉承先辈的教诲训导,专门效法仁宗,选取《周易》这部书,白天诵读、夜晚思索。又延请经学之士,诵读讲说、反复推演。这件事大约开始于嘉泰改元的那年冬天,到如今已经过去十二年了。陛下内心警惕自励,专心致志于经学。每天讲授两卦,虚心正意地持守,端然拱手地聆听,白天漏刻有时移动十几刻,也从不懈怠,反而更加勤勉。讲官敷陈演绎经义,有契合陛下圣心之处,陛下还不时加以褒奖勉励,以示激励。

臣等极为愚钝,仰望窥测陛下的圣明运数,垂衣拱手、无为而治,其间又不时作出英明的决断,这正是《乾》卦「与时偕行」的体现;圣明的教化日益更新,崇尚贤俊、摒除邪恶,这正是《丰》卦「日中则盛」的体现;清心寡欲,行为不逾越法度,这正是《大壮》卦「非礼勿履」的体现;施行政令、推行仁德,使百姓得以休养生息,这正是《无妄》卦「顺应天时、化育万物」的体现;不断绝与邻邦的友好关系,同时更加严密边防戒备,这正合乎《师》卦「居中得吉」之义;留意刑狱之事,不辞辛劳地详加审查,这正合乎《贲》卦「不敢草率断案」之义。陛下天赋的英明决断,如雷霆疾风般迅捷果断,无不是《周易》精妙作用的体现。然而陛下仍旧每日开设经筵,欣然聆听讲解推演,就好像饥渴难耐一样迫切。

从前孔子研读《周易》,以至于编联竹简的皮绳都断了三次。圣人身处困厄、地位低微,却以阐明大道、传示后人为自己的责任,于是竭尽每日的精力,不辞辛劳地讲学不辍。如今陛下贵为天子,每日亲理万千政务,然而在听政决断的间隙,还像孔子那样穷究经义、剖析义理。圣人与帝王相隔一千多年,但尊崇经典、乐于求道的精神,却如同符契一般彼此吻合。臣等学识浅薄、见闻鄙陋,滥竽充数担任讲读之职,得以遇上这清明美好的盛世。臣等怀着无比恳切的心愿,恳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嘉定七年十月十三日,朝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朝奉郎、试中书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石宗万,朝奉大夫、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应武,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黄序,朝议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兼权工部侍郎徐应龙,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兼权礼部侍郎李某,朝散郎、守起居舍人、兼玉牒所

固尝下

明诏,增讲员,训辞丁宁,务求多闻之益。前乎此,未有晚讲,自陛下始行之;前乎此,未有坐讲,自陛下始行之。书之国史,为法来世。每御殿(惟)[帷],诹诸经,以究治忽之原;访诸史,以(凿)[鉴]得失之迹。因古验今,形于天语。辞简理到,臣下叹服。至于法先王、由旧则,业业乎累圣之重规。向者进读《三朝宝训》既终,继以《两朝宝训》。其后终篇,有司以他书为请,诏读《高宗皇帝圣政》。至于嘉泰三年之四月,凡六年而后六十卷之书毕陈于冕旒之前。仰惟高宗皇帝圣学高明,神武震耀,中天立极,再造王室,枢机阖辟之运,与天地同其功,殆非常情之所能窥测。三十六年之治,利泽施四方,仁风翔海表,天下固已颂而歌舞之。而明明之庙谟,赳赳之雄断,料敌制胜之方,保大定功之略,大纲小纪,详法略则,规天条地之绩,声金振玉之妙,略见于此书。陛下临政愿治,动循丕矩,对扬休烈,观省不忘。其与商宗之鉴成宪、周王之酌祖道,盖异世而同符。臣等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嘉定五年九月十四日,中大夫、新除吏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俞烈,朝请郎、试中书舍人、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承议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徐宏,朝奉郎、左司谏、兼侍讲郑昭先,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董居谊,朝请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爚,朝散大夫

、守太常少卿、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立修注官刘弥正札子奏:「臣等仰惟陛下绍隆圣祚,祗遹先猷,稽古用贤,谨守一道。不迩声色,不事观游,而政机余暇,日延儒臣,讲论经理,进读史事,凝神静听,间形商榷,敷畅经旨,曾无倦容。此虽舜之好问、禹之拜言、汤之又日新、成王之光明缉熙,不是过也。惟昔三圣,成《易》一经,羲画、文重,具三才变通之体;周情、孔思,扶百世纲常之宗。岂浅知之可窥,俟上圣之复起。惟我皇家,列圣相承,右文尊经,以为家法。考之故实,皆二日一开经筵,率用双日一读一讲。独仁宗皇帝于庆历二年进讲《周易》,而自干兴以后,(双)[只]日亦或讲说,未以为常也。陛下睿谋天纵,圣德日新,猷训是承,专法仁祖,取《易》一书,昼诵夜思。复延经生,诵说紬绎。盖昉于嘉泰改元之冬,迄今十有二载。宸衷惕厉,锐情经术。日讲二卦,虚心正守,端拱以听,昼漏下或十余刻,不懈盆壮。讲官敷绎,有契圣心,间形褒拂,以示激厉。臣等至愚,仰窥圣运,垂衣拱手,间发英断,则《干》之时行也;圣化聿新,崇俊去邪,则《丰》之日中也;清心寡欲,行不踰矩,则《大壮》之非礼勿履;发政施仁,与民休息,则《无妄》之对时育物;不绝邻好,益严边备,则得《师》之中吉;垂意臬事,不惮详覆,则得《贲》之无敢折狱。

译检讨官、兼权直学士院、兼太常少卿真德秀上札子奏道:「臣等恭读《两朝宝训》,见仁宗皇帝命丁度等人讲授《春秋》至全篇讲完,圣训中有这样的话:『《春秋》所记述的,都是前代治乱兴衰之事,我怎敢不引以为鉴戒。』由此可见祖宗在古代典籍中学习,并将所学施行于政事治理,对于《春秋》这部经典,尤其加以留意。

臣等恭敬地想,陛下凭借上天赋予的资质,弘扬日新又新的德行,恪守祖宗家法,勤勉地亲临经筵讲席。近年以来,屡屡讲完各种典籍篇章。如今《春秋》这部记载麟经的史书宣告讲读完毕,于是隆重地举行盛大的典礼。臣等私下认为,自从周朝王室东迁以后,各诸侯强国分裂并立,治理天下的常道无人举行,尊崇王室的宗旨也不再明白。这部《春秋》一经确立,惩恶劝善,扶持名分伦理,岂止关系到二百四十二年间的历史事迹;它用来树立百姓的准则、匡正人心的作用,即使经过千百年,仍然依赖于它。因此正应当以深邃的圣心洞察其中义理,颁发圣明的言论,深深地从中汲取彰明君臣大义的道理。这是多么美好、多么隆盛的事情啊!

前代圣人著述立言的用心,虽处不同时代却相互吻合。先朝典章制度的美好,一重接着一重、一矩接着一矩。臣等曾恭敬地考订岁月,陛下自潜邸时期精研经义的深厚积累,延续至今,起自绍熙五年的仲秋,在从容闲暇之中,勤勉向学,一直到嘉定七年的这个美好月份。反复推求探研的时间久了,所获得的道理就更加宏大;体察领会得深入了,施行起来就有条不紊。运筹应对,无不左右逢源、切合根本。君道之所以能够昭明,治国的功业之所以能够超越前代,难道不正在于此吗?臣等才疏学浅、忝居讲读之职,得以遇上这清明美好的盛世,不胜庆幸欣喜。恳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嘉定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朝散郎、试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石宗万,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应武,中大夫、权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徐应龙,朝奉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序,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袁燮,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枢密副都承旨赵汝述,朝议大夫、军器监、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检正、兼侍立修注官聂子述上言道:「臣等敬仰地想,陛下圣心深沉宁静,志趣纯正专一,留心经典学问,延请接纳儒臣士绅。自从登上帝位以来,已经历了二十四年,努力精进、渐入光明之境,时间越久越加笃实。自从无

天造神断,雷厉风飞,无非《大易》之妙用。而犹日开经闱,欣闻讲绎,有若饥渴。昔孔子读《易》,韦编三绝。圣人

穷而在下,以明道传后为己责。遂穷日力,不惮讲席。今陛下贵为天子,日亲万几,而听断之隙,有似于孔圣之穷经析义。圣王相去千有余岁,而尊经乐道,若合符节。臣等末学谀,闻充员讲读,获际休嘉。臣等不胜大愿,欲望圣慈宣付吏馆。」诏从之。

嘉定七年十月十三日,朝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范之柔,朝奉郎、试中书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石宗万,朝奉大夫、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应武,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黄序,朝议大夫、试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兼权工部侍郎徐应龙,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侍读、兼权礼部侍郎李▯,朝散郎、守起居舍人、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直学士院、兼太常少卿真德秀札子奏:「臣等伏读《两朝宝训》,仁宗皇帝命丁度等讲《春秋》终篇,圣语有曰:『《春秋》所述,皆前世治乱,敢不鉴戒』 仰见祖宗学于古训,施于政理,于《春秋》一经,尤所加意。恭惟陛下以天纵之资,茂日新之德,恪遵家法,勤御经帷。比年以来,荐彻篇帙。今麟史告备,载举盛仪。窃惟周辙既东,疆国分列,治世之经莫举,尊王之旨不明。此书一立,惩劝善恶,扶植名分,岂惟二百四十二年之行事 其所以建民极而正人心者,虽数千百年犹赖之。是宜渊衷洞究、玉音涣发,深有取于明君臣之义。猗欤盛

哉!前圣述作之心,异世同符。先朝宪章之美,重规迭矩。窃尝敬考岁月,接续龙潜研精之素,起于绍熙五年之仲秋,从容燕闲,务学之勤,迄于嘉定七年之良月。紬绎之久,则所得益闳;体察之深,则所施不紊。运量酬酢,左右逢原。君道之所以昭明,治功之所以超越者,不在兹乎 臣等猥以非才,备员讲读,获际休嘉,不胜庆幸。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嘉定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朝散郎、试兵部侍郎、兼中书舍人、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石宗万,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应武,中大夫、权吏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徐应龙,朝奉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黄序,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子祭酒、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袁燮,朝议大夫、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枢密副都承旨赵汝述,朝议大夫、军器监、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检正、兼侍立修注官聂子述言:「仰惟陛下宸衷渊靖,趋向纯一,留神典学,延纳儒绅。

译论双日单日都亲临经筵以来,晚讲、坐讲的制度,也是陛下所创立并定为常制的。至于陛下凝神思虑、审慎聆听,脸上流露出欣喜的神色,商讨评议经义大旨,颁发圣明的言论,前后被史官记载下来的,本来就不止是屡次特意书写记录而已。

远而言之,历代帝王的经典书籍,近而言之,祖宗留下的家法,都依次进行讲读,全面举行、没有遗漏。自从《三朝宝训》讲完全篇后,接着讲授《孟子》一书;自从《两朝宝训》讲完全篇后,接着讲授《论语》。嘉定年间以来,《诗经》率先宣告讲完,而《高宗圣政》也随即讲完了全部篇帙。《周易》讲完全部课业之后,《孝宗圣政》也接着讲完了全篇。至于《春秋》所讲述的史事,则近在甲戌年那个美好的月份也已讲完。到了丙子年的暮春三月,《尚书》又宣告全篇讲完。

尊崇经典是隆盛的典礼,史册对此从不间断地记载;讲完全篇是罕有的盛仪,然而年年都会举行。凡是斯文教化之所以能够兴起,众人耳目之所以为之震动,诗歌声教之所以能够彰显美好,光耀简册、流传后世的这些事情,实在是汉、唐以来所未曾有过的。以至于陛下私下宴饮欢乐的场合,也屡屡出现在石渠阁的讲舍之中;朝廷颁赐的恩典,也接连不断地送达讲读近臣的家中。这尤其是清明兴盛朝代的盛事,多么美好啊!

臣等私下认为,《尚书》这部经典,实在是君主治国的法度典范,尧、舜、禹、汤、周文王、周武王的行事,都如指掌一般清晰可见。陛下精心研究、深入思索这部书,已经有多年了,本来就已经举行了明白显著的讲读制度,与前后的法度相符合。近来讲官奉旨,明确地在御座之前敷陈奏对,陛下的圣训中说道:『《尚书》中典、谟、训、告等篇章,朕留意研读已经很久了。尧帝的教诲一经宣示颁布,我就对其中每一句话都称赞不已。』

臣等私下认为,陛下悠游于六艺的园地、潜心于圣人的境界,实在不是那种拘泥于分章摘句、局限于纸面文字、只求耳目末节之学的做法。臣等曾以浅陋的见识揣测,仰观陛下圣明的作为,比如「精一」的宗旨,是尧舜相传的心法,陛下节俭勤勉的德行,与大禹相比毫无差别。不亲近声色之乐,不聚敛财货私利,这与商汤检点自身的做法没有两样。谨慎处理各种刑狱案件而不沉迷游猎,建立至公至正的准则而不偏袒结党,这与周文王、周武王忧勤治国的用心没有两样。这岂不是因为平日留意学问已久,其成效才达到如此地步吗?

臣等听说伊尹告诫

自登宝位,行历二纪,就将缉熙,久而弥笃。粤从双日只日,咸御经筵;晚讲坐讲,创为定制。至于凝虑审听,喜见天颜,商榷大义,玉音涣发,前后见于史臣之登载者,固不止于屡书特书而已也。远而帝王之经藉,近而祖宗之家法,以次讲读,兼举无遗。自《三朝宝训》终篇三:原作「二」,据本卷前嘉定二年十一月十六日奏改。,而轲书继之;自《(二)朝宝训》终篇,而鲁语

继之。嘉定以来,《诗》首告备,而《高宗圣政》随竟宝帙。《易》既卒业,而《孝宗圣政》载毕瑶篇。若《春秋》说事,则又近在甲戌之良月也。越丙子季春,《书》复以彻章告。夫尊经盛典也,而史不绝书;彻章旷仪也,而靡岁不举。凡斯文之所以起兴,群目之所以动荡,声诗之所以声美,耀简册而传方来者,实汉、唐以来之所未有也。以至燕衎之私,屡见于石渠之庐;匪颁之式,迭至于迩臣之室。尤为熙朝之盛事,猗欤休哉!臣等窃惟《尚书》一经,实为人主轨范,尧、舜、禹、汤、文、武之行事,如指诸掌。陛下研精覃思,有年于兹,固已举坦明之制,合前后之揆矣。迩者讲官得旨,灼趱敷奏黼扆之前,圣语有云:『典谟训告之书,朕留意已久。尧言宣布,一词称赞。』窃谓陛下游神艺圃,潜心圣域,诚非分章摘句,泥纸上之言,事口耳之末也。盖尝蠡测管窥,仰观圣运,如精一之旨,传之尧舜,俭勤之德,无间大禹。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则与汤之检身者无二道。谨庶狱而无游畋,建皇极而无偏党,则与文武之忧勤者无两心。岂非平时留意之久,其效遂至是乎 臣等闻伊尹之告太甲曰:『终始惟一,时乃日新。』传说之告高宗曰:『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惟陛下谨终始如,自强不息,则高明光大,悠久无疆,将与天地同其德矣。臣等不胜大愿,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太中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

读徐应龙,朝奉大夫、新除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袁燮,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黄序,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李楠,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刘棠,中奉大夫、行起居郎、兼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工部侍郎聂子述,朝散郎、行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侍读宣缯言:「仰惟皇帝陛下,天资冲澹,惟性高明。日御讲筵,就学不倦。经籍奥义,以次咨访,罔有逸遗。自庆元戊午,至嘉定丙子,凡十彻章。虽商高宗典于终始,周成王学有缉熙,殆不是过。猗欤懿哉!甚盛德也。厥今《通鉴》进读,复告讫篇,非汲汲皇皇,畴尧臻此!緬惟是書之作,昉我英宗,命司馬光論次於中祕,起周威烈,下竟五代,研精極慮,窮竭日力,久迺克就,卷帙曠分,綱目井列,不但 擷故實而已,蓋將便清燕之觀,示元龜之鑒也。

译太甲说:『从始至终保持专一,这样才能日新月异。』傅说告诫高宗说:『要念念不忘从始至终专注于学问,这样德行的修养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提升。』只要陛下谨慎地保持始终如一,自强不息,那么陛下的德行就会高明光大、悠久无疆,将与天地同其德行了。臣等怀着无比恳切的心愿,恳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嘉定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太中大夫、守尚书吏部侍郎、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徐应龙,朝奉大夫、新除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袁燮,朝请大夫、试右谏议大夫、兼侍读黄序,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兼侍讲李楠,朝奉郎、右正言、兼侍讲刘棠,中奉大夫、行起居郎、兼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兼玉牒所检讨官、兼权工部侍郎聂子述,朝散郎、行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太子侍读宣缯上言道:「臣等敬仰地想,皇帝陛下天资恬淡平和,本性高明睿智。每日亲临讲筵,孜孜求学而不知疲倦。经籍中的深奥义理,依次向讲官咨询探访,从无遗漏。自庆元戊午年,到嘉定丙子年,一共讲完了十部典籍。即使是商高宗自始至终专注于学问、周成王学问渐进光明,恐怕也不过如此。多么美好啊!这真是极为隆盛的德行啊!

如今《资治通鉴》的进读,又宣告讲完全篇,若不是孜孜不倦、勤勉急切,谁又能够达到这样的成就呢!追想这部书的编撰,开始于我朝英宗皇帝,命司马光在宫中秘阁编排论次,上起周威烈王,下至五代之末,殚精竭虑、耗尽心力,经过很长时间才终于完成,全书卷帙浩繁,纲目排列井然有序,不仅仅是摘取历史事迹而已,更是为了方便陛下清闲之时观览,昭示宝贵的借鉴之义。

神宗皇帝恭敬地承继先帝的遗志,特地为此书亲撰序文加以褒扬,说:『天与人相互感应之间的道理,各种吉凶征兆所以产生的根源,威权祸福盛衰美恶的根本,各种谋划利害得失的成效,良将用兵的方略,循吏施政的教条,这部书中全都完备无遗。』这显赫的谋略、宏大的训诫,如同日月星辰般光辉灿烂。诏示晓谕后人,永远流传、无穷无尽。

陛下诚挚地留意这部书,特意下令勉励诵读,其中听闻可以效法的善事、可以引以为戒的恶事,有的关系到陛下圣听,有所触动、领悟圣心的,陛下便颁发圣明的言辞,一举一动都与义理相合。前前后后侍讲之臣的进言,陛下都恭敬地聆听接纳,不止一次而已。自庆元乙卯年二月,才正式开始翻阅这部书,除了东魏、西魏、陈、隋以及五代末年荒淫祸乱的史事,陛下有旨意不予讲读之外,其余的记载,都不曾懈怠地翻阅讲读。一直

裕陵钦承先志,宠以序文,谓『天人相与之际,休咎庶证之原,威福盛美之本,规摹利害之效,良将之方略,循吏之教条,于是悉备。』显谟大训,炳若日星。诏燕后人,永永无斁。陛下笃意此书,肆命劝诵,其闻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或关宸听,有悟圣心,涣(法)[发]玉音,动与理会。前后侍臣之言,钦聆敬孍,不一而足。维庆元乙卯二月,实始启帙,除东西魏、陈、隋及五季渎乱之事,有旨不读,自余纪载,弗怠幡阅。逮嘉定戊寅季春,遂底终篇。

陛下稽古之懋、典学之勤,可谓同符祖宗,有光帝王矣。昔唐开元中,日选耆儒侍读,以质史籍疑义,然而锐始怠终,徒文亡实。秉史笔者,犹且特书,以为美谈。矧陛下历览前代兴亡理乱之故,尊所闻,行所知,首末惟一,顾可不登之汗简,以诏万世 欲望睿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二年五月十三日,通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徐应龙,朝散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表燮,朝请郎、新除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楠,朝奉郎、新除殿中侍御史、兼侍讲盛章,朝请郎、新除右正言、兼侍讲胡卫,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柴中行,朝奉郎、新除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扬汝明,朝奉郎、新除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李安行言:「仰惟陛下,天纵之圣,议挹弗居,日就之功,缉熙不已。粤自临御以来,锐情经术,垂意史

译到嘉定戊寅年暮春三月,终于讲完了全部篇章。

陛下考求古道的勤勉、研习经典的用功,可以说是与祖宗前辈同符共辙,为历代帝王增添了光彩。从前唐朝开元年间,每日选拔年高德劭的儒臣侍读,用来质询史籍中的疑难义理,然而这项制度开始时锐意进取、到后来却懈怠松弛,徒有其表而无实效。执掌史笔的史官,尚且还特意加以记载,将它作为美谈传颂。何况陛下遍览前代兴亡治乱的缘由,尊崇所听闻的道理并加以践行,自始至终专一不变,难道能够不将此事载入史册,用来昭示万世吗?恳望陛下圣明恩慈,将此事宣示交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了他们的奏请。

嘉定十二年五月十三日,通议大夫、权刑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徐应龙,朝散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袁燮,朝请郎、新除右谏议大夫、兼侍讲李楠,朝奉郎、新除殿中侍御史、兼侍讲盛章,朝请郎、新除右正言、兼侍讲胡卫,朝散郎、试秘书监、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崇政殿说书柴中行,朝奉郎、新除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扬汝明,朝奉郎、新除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李安行上言道:「臣等敬仰地想,陛下天生赋有圣明的德性,谦逊自持而不自居,每日精进的功业,渐进光明而从不停息。自从临朝御政以来,专心致志于经学之道,留意于史……

传。凡三五帝王学聚问辨之方,暨历代兴(忘)[亡]理乱之迹,亦既洞究其颠末,而深造其渊微矣。比岁记注之臣,欲以上 聪明,复取先朝讲官范祖禹所进《帝学》一编,续以五宗之懿,厘为十卷,仰尘乙览。顷因《资治通鉴》彻章,有旨以是进读。圣心亹亹,咨阅靡殆。乃嘉定乙卯仲夏,实竟其帙。自非陛下典学之诚,有加无已,畴克臻此 钦惟元佑更化,作新之治,符靖始初,清明之

译历代帝王学习聚焦、发问辨析的方法,以及历代兴亡治乱的事迹,(陛下)既已彻底探究了它们的始末,又深入领会了其中精微的道理。近年掌管记注的臣子,想用来使圣上更加聪明睿智,又取来先朝讲官范祖禹所进献的《帝学》一编,续以五朝(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的美德,整理编次为十卷,恭呈御览。此前因《资治通鉴》讲读完毕,有旨意让进呈此书讲读。圣上心思勤勉不倦,咨询披阅从不懈怠。于是到嘉定乙卯年仲夏,终于完成了全书。若不是陛下研习经典的诚心,与日俱增而无止境,怎能达到这样的境地。恭敬地想到元祐年间革新政治,重新振作的治理,正与靖康之初、清明之(治相符)。

政,无非皇皇汲汲之所繇致。高宗、孝宗若稽于古,高明光大之效,尤极其盛。今观三圣学问之精微,诸儒讲说之本末,是书所载,炳如日星。臣等进读之次,陛下穆垂天听,莫不心领意会,抑亦尊所闻而行所知矣,岂但虚文而已哉!昔傅说之告商高宗曰『王人求多闻,时惟建事,学于古训,乃有获。』又继之曰:『监于先王成宪,其永无愆。』陛下学于古训矣,而复以五宗之家学为法,是则监于成宪之谓也。视商之贤王,真可齐休匹美。逮兹彻卷,固宜纪诸汗简,以侈万世之传。臣等劝诵罔功,迭睹盛事,不胜庆幸。欲望睿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太中大夫、试工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叶时,朝请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盛章,朝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杨汝明,朝请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张攀,朝请郎、左司谏、兼侍讲张次贤,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龙盖卿,朝请郎、守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杜孝严,朝奉大夫、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权直舍人院程珌言:「窃谓圣学无倦,固治道之所当先。皇祖有训,尤圣学之不可后。商宗学于甘盘,其永无愆,必监先王成宪。成王学有缉熙,其养天下,必酌先祖之道。盖近承家法,皆易知而易行。视泛稽于古昔,又不侔也。仰惟皇帝陛下,德冠百王,绍休列

圣,聪明本于天纵,兢业着于日行。垂精艺文,笃意学问,万几之暇,惟求多闻;一日之间,至勤再讲。诹经读史,尊道崇儒,博考前代或得或失之原;以为今日可戒可法之鉴。自复大宝,逮今二十八年,日月就将,一诚不斁。至于仰绳祖武,率由旧章,凡典之昭垂,益加意于省览。初读《五朝宝训》,继以《高宗皇帝圣政》,又继以《孝宗皇帝圣政》,皆已终篇。惓惓圣心,复欲参稽高宗皇帝之《宝训》,及诏攸司,自嘉定六年十(二)[一]月三日进读。阅八年,而七十卷之书篇帙毕陈,亦已尽经睿览。(逮)[建]炎、绍兴之圣治,条贯统纪,皆备见其始终。尊闻行知,实为大训,信无负高宗皇帝贻谋燕翼、启佑后王之意矣。臣等窃观高宗皇帝以神武之资,履艰厄之运,身济大业,光启中兴。仁足以兼覆夷夏,明足以洞烛忠邪,勇足以成戡定之功,刚(则)[定]以大自强之德。宵衣旰食,三十六年,立政用人之要,料敌制胜之谋,裕民足国之方,御外理内之策,大纲小纪,详法略则,炳如日星,皆聚于《宝训》一书。陛下以圣继圣,骏惠先猷,不但观省之克勤,每思尊奉而唯谨。重熙累洽,根本于兹。

译政事,无不是由勤勉不懈所导致的。高宗、孝宗如果考察古代,其高明光大的功效,尤其达到极盛。如今看三位圣君学问的精微,各位儒臣讲说的本末,这部书所记载的,明白如日月星辰。臣等进呈诵读的时候,陛下肃穆地垂听,无不心领神会,也就是尊崇所听闻的道理并践行所知晓的知识了,这岂止是一纸空文而已!从前傅说告诫商高宗说:"君王要多方求取见闻,这才能建功立业,向古代的训诫学习,才会有所收获。"又接着说:"借鉴于先王已成的法度,这样才能永远没有过失。"陛下向古代的训诫学习了,又以五宗的家学作为法则,这就是所说的借鉴已成法度的意思。比起商代的贤王,真可以并列媲美。到如今读完此书,本应记载于史册,以彰显万世流传。臣等劝导诵读没有什么功劳,屡次见到这样的盛事,不胜庆幸。希望陛下圣明恩慈,宣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

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太中大夫、试工部尚书、兼修玉牒官、兼侍读叶时,朝请郎、试尚书吏部侍郎、兼侍读盛章,朝奉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侍读杨汝明,朝请大夫、行殿中侍御史、兼侍讲张攀,朝请郎、左司谏、兼侍讲张次贤,朝请郎、右正言、兼侍讲龙盖卿,朝请郎、守起居郎、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杜孝严,朝奉大夫、起居舍人、兼国史院编修官、兼实录院检讨官、兼权直舍人院程珌上言:"臣等私下认为圣人的学问不知疲倦,本来就是治国之道所应当优先的事。皇祖有训诫,尤其是圣人学问不可落后的事。商宗向甘盘学习,永远没有过失,一定要借鉴先王已成的法度。成王学问不断精进光明,他要养育天下百姓,一定要斟酌先祖的治国之道。这是因为近处承继家法,都容易知晓而容易践行。比起泛泛地考察古代,又有所不同。仰惟皇帝陛下,德行冠绝历代帝王,继承发扬列位圣君的功业,聪明本于上天所赋予,勤勉谨慎体现在日常行事之中。专心致力于文章艺业,笃志于学问,处理万机政务的闲暇,唯独致力于多方求闻;一天之内,甚至勤勉地两次进讲。询问经书,阅读史籍,尊崇道义,崇尚儒学,广泛考察前代或得或失的根源;以此作为今日可以引以为戒、可以效法的鉴戒。自从登上皇位,到如今二十八年,岁月流逝,而一片诚心从不懈怠。至于向上遵循祖先的功业,遵循旧有的典章制度,凡是典籍所昭示流传的,更加用心地省察阅览。起初诵读《五朝宝训》,接着诵读《高宗皇帝圣政》,又接着诵读《孝宗皇帝圣政》,都已经读完全篇。陛下恳切的圣心,又想要参考稽考高宗皇帝的《宝训》,于是下诏交付相关部门,自嘉定六年十一月三日开始进呈诵读。经过八年,七十卷的书全部陈列完毕,也已经全部经过陛下圣览。建炎、绍兴年间的圣明治世,条理纲纪,都完备地看到了它的始末。尊崇所听闻的道理并践行所知的知识,实在是重大的训诫,确实没有辜负高宗皇帝为后代留下谋略、辅佐启迪后世君王的心意了。臣等私下观察高宗皇帝凭借神武的天资,经历艰难困厄的时运,亲身成就大业,光大开启中兴之治。仁德足以兼顾覆盖华夏与四夷,聪明足以洞察忠奸,勇武足以成就平定天下的功业,刚毅

商宗监成宪而永无愆,成王酌祖道以养天下,讵容专美于古先 臣等猥以 庸,充员讲读,复有际遇,何补圣明。惟知归美报上,出于诚实,不容自默,用敢奏闻。欲望圣慈宣付史馆。」诏从之。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观赏观赏:眉批有:「帝系、」「帝治观赏」字样。

观赏观赏:眉批有:「帝系、」「帝治观赏」字样。

【宋会要】

太宗至道三年九月四日,御滋福殿,召辅臣观《西鄙地图》,历指山川堡壁,曰:「朕已令屯兵于内地州郡,而简其闲冗,冀以省费,而息关辅之民也。」先是,命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候李允则,乘傅(传)视山川郡县形胜,以图上焉。

真宗咸平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御龙图阁,召辅臣观太宗皇帝草、行、飞白、篆籀、八分书,及阅古今〔名〕画;移御崇和殿,阅张去华所著《元元论》及《国田图》。帝曰:「经国之道,必以养民务穑为先。朕常冀边鄙稍宁,兵革粗息,则可以力行其事,富庶吾民矣。」

六年十月三日,(对)辅臣于龙图阁,观种放《山居图》。放别业在终南山,聚徒讲学,性嗜酒,常种秫自酿,林泉之景,颇为幽胜。时帝遣使携画工图之而观焉。

景德元年十二月五日,召辅臣于龙图阁。观契丹礼物,国母所致御衣缀珠银貂鼠裘、细锦刻丝透背合线、御绫罗绮纱縠御样,皆百匹,金银饰箱缄之;果实、杂礝、腊肉凡百品,贮于栋棂器;水精鞍勒、新罗酒、青白盐。国主所致戎器宾铁刀,鸷禽曰海东青。又太祖、太宗朝契丹所上衣物,尽在禁中,至是,亦发笥宣示。自是,遣使契丹所持礼物,皆召辅臣临观,着为例。

四年二月十四日,车马驾驻西京,召宗室、辅臣游内苑,御西北小亭,观寒林石。登东楼,望老君祠。

二十日,幸内园,登砌台,召亲王、辅臣、吏部尚

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寇准等,赐座。因阅台西婆罗石,观东亭御制御书《朝拜诸陵因幸西京记》。

之兴感,命有司设龛护覆之。至是,启而观焉。 二十三日,召辅臣于内东门,观太祖弹凡壁。初,开宝九年,太祖幸西都,因行郊礼,常戏弹于门之北壁,其迹三在焉。帝

大中祥符二年十月二十二日,(对)辅臣于崇政殿之西庑,内出太宗圣制歌诗、御书故事,皆有以鉴戒者,示王旦等曰:「此先帝朱才人所藏,近者上进,自言至道初许度为道士,以永熙晏驾而止。昨祥符初,再有陈请,已为修观处之。」又出安王元杰歌诗真草行书,帝曰:「安王好学,有天然性格,生平著述尤多。王薨,皆已亡逸。朕惜其乐善勤古,而世不及知,购求所得,悉以编次,因纪序纪之上「纪」字疑误。

译坚定足以成就自强不息的大德。夜以继日地操劳政务三十六年,确立政令用人的要领,判断敌情、制定取胜谋略的方法,使百姓富裕、国家充足的方略,统御外邦、治理内政的策略,大的纲领、小的细则,详尽的法度、简要的准则,明白如日月星辰,都汇集在《宝训》这一部书中。陛下以圣德继承圣德,深切遵循先人的谋略,不但能勤勉地观览省察,而且每每想着要恭敬地尊崇奉行。国家累世昌盛安定,根本就在于此。商宗借鉴已成法度而永远没有过失,成王斟酌祖先之道来养育天下,岂能容许专美于古代先贤呢?臣等以平庸之才,忝列讲读之职,又逢遇此盛事,对圣明之治有何补益。只知道归美报答君上,出于诚实之心,不敢自行沉默,因此冒昧奏闻。希望陛下圣明恩慈,宣付史馆。"皇帝下诏依从。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观赏

【宋会要】

太宗至道三年九月四日,皇帝驾临滋福殿,召辅臣观看《西鄙地图》,逐一指点山川堡垒,说:"朕已经命令屯兵驻扎在内地州郡,而精简其中的闲散冗员,希望以此节省费用,使关中一带的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此前,命令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候李允则,乘坐驿传车马察看山川郡县的形势险要,绘制成图进呈。

真宗咸平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皇帝驾临龙图阁,召辅臣观看太宗皇帝的草书、行书、飞白书、篆籀、八分书,以及阅览古今名画;移驾崇和殿,阅览张去华所著的《元元论》及《国田图》。皇帝说:"治理国家的道理,一定要以养育百姓、致力农事为先。朕常希望边境稍微安宁,战事大致平息,就可以致力于推行这些事,使我的百姓富庶起来。"

六年十月三日,皇帝在龙图阁面对辅臣,观看种放的《山居图》。种放的别墅在终南山,他聚集门徒讲学,生性嗜好饮酒,常常种植高粱自己酿酒,山林泉水的景致,颇为清幽秀丽。当时皇帝派遣使者带着画工绘图后进呈观看。

景德元年十二月五日,召辅臣到龙图阁。观看契丹的礼物,契丹国母所赠送的御衣、缀珠银貂鼠裘、细锦刻丝透背合线、御用绫罗绮纱縠料,都是各一百匹,用金银装饰的箱子封存;果实、各种珍奇果品、腊肉共计上百种,储存在棂格器具中;水晶鞍勒、新罗酒、青白盐。契丹国主所赠送的兵器有宾铁刀,猛禽叫做海东青。还有太祖、太宗年间契丹所进献的衣物,都保存在宫禁之中,到这时,也打开箱笼展示。从此以后,凡是出使契丹带回的礼物,都召辅臣前来观看,成为惯例。

四年二月十四日,车驾停驻西京,召宗室、辅臣游览内苑,皇帝在西北小亭,观看寒林奇石。登上东楼,眺望老君祠。

二十日,驾临内园,登上砌台,召亲王、辅臣、吏部尚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寇准等人,赐座。于是观看台西的婆罗石,在东亭观看皇帝御制御书的《朝拜诸陵因幸西京记》。

……有感而发,命令主管官员设置神龛加以保护覆盖。到这时,打开来观看。

二十三日,召辅臣到内东门,观看太祖弹丸射壁的痕迹。当初,开宝九年,太祖驾临西都,趁着举行郊祀典礼,常常在门的北墙戏耍弹丸,那痕迹还留有三处。皇帝……

大中祥符二年十月二十二日,皇帝在崇政殿的西廊面对辅臣,拿出宫中所藏太

,仍付史馆。」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召辅臣于崇政殿北廊观中使任文庆于茅山郭真人池中所获龙,体长二寸许,鳞极细,腹如玳瑁,置手中,仰覆无惧。帝作《观龙歌》,复送茅山池中。又出楚王笔札,圣制记及赐山人秦辩、道人刘元诗,因看《金液诀歌》示之。

九月十一日,(对)辅臣于龙图阁,观《宫中迎奉天书图》二,一绘天书出宫,一绘入宫。又绘帝行大礼毕入宫之仪。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编联祥瑞所上祀汾阴、后土坛、〔朝觐坛〕、亲奠西岳庙三图,及祥瑞图百四十八,置龙图阁下。召宗室、辅臣、两制、尚书丞郎、两省给谏、三司副使、刺史已上观之。

九

年三月四日,召宗室观书于玉宸殿。

十月十四日,召辅臣至龙图阁,观圣祖天尊大帝宸篇、圣翰、药金、药银、功德什器、钱宝、花珠等物,及《降临内记真纪》书名疑有误。。

十一月二十三日,召近臣观书于龙图阁,秘书监杨亿、知杂御史吕夷简预焉。帝作七言诗五首,分赐辅臣、宗室、两制、诸帅、待制等,命儒臣即席皆赋。

十二月十一日,召辅臣至崇德殿,观新制真圣宝册、衮服、仙衣等。又至崇政殿,观玉皇法从道具物。

袍,命辅臣临观焉。 二十五日,权三司使马元方等诣崇政殿,上新作天书、金辂、帝服、

天禧二年四月四日,召近臣及馆阁、三司、京府、谏官、御史诣宜圣殿,朝拜太宗圣容。又至龙图阁,观书及圣制赞颂石本。时升王未出合,始预座,令从臣赋《龙图阁观书》、《宜圣殿赏花诗》各一首。是日,先赐食于殿门。

十一月十三日,召近臣观书于太清楼。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召宗室、近臣、馆阁、三司、谏官、御史官、法官两制官诣真游殿,观豫设,赐御制《圣祖降临记》人一匣。

九月二十三日,召近臣观书崇政殿。

十月十八日,召辅臣于后苑,观滑州所献鹿、河阴县所献龙卵。

四年十一月十日,召辅臣、两制丞郎、给谏、三司副使、御史知杂、直龙图阁赴龙图阁观书,赐食承明殿门。

十二月二十三日,(对)辅臣洎王钦若于承明殿,示以御制文章数轴,及粉片▯戈销金纸,赐中宫诗什手书等。

仁宗天圣七年十月十

二日,皇帝听彻《尚书》,召辅臣、侍读、侍讲、翰林学士、三司使副、知制诰、待制、宗室诸司使副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上太清楼观书,宴于楼下。

八年六月六日,召近臣元真殿烧香,水心殿赐茶,赴天章阁观书,看瑞粟。退赴御制御书殿看御书,分赐宰臣已下。

九年闰十月二十四日,召近臣太清楼观书,御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预。

景佑二年十月八日,召近臣后苑亲稼殿赏稻,赐酒三行,遂宴射太清楼。

译宗圣制歌诗、御书旧物,都有可供借鉴警戒的内容,出示给王旦等人看,说:"这是先帝朱才人所收藏的,最近进献上来,她自称在至道初年曾请求出家为道士,因为永熙皇帝驾崩而作罢。昨日祥符初年,她又有此请求,已经为她修建道观安置了。"又拿出安王元杰的诗歌真草行书,皇帝说:"安王喜好学问,天生有独特的性情品格,一生的著述尤其丰富。安王去世后,这些著述都已散失。朕痛惜他乐于行善、勤于稽古,而世人来不及知晓,收购求取所得到的,全部加以编排整理,因此记录……仍旧交付史馆保存。"

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召辅臣到崇政殿北廊,观看中使任文庆在茅山郭真人池中所捕获的龙,身长约二寸,鳞片极细小,腹部像玳瑁,放在手中,仰卧俯伏都没有畏惧的样子。皇帝作《观龙歌》,又把它送回茅山池中。又拿出楚王的笔札、御制的记文以及赐给山人秦辩、道人刘元的诗,趁便拿出《金液诀歌》给他们看。

九月十一日,皇帝在龙图阁面对辅臣,观看《宫中迎奉天书图》两幅,一幅描绘天书出宫的情景,一幅描绘天书入宫的情景。又绘有皇帝举行大礼完毕入宫的仪仗。

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编辑整理祥瑞所进献的祭祀汾阴、后土坛、朝觐坛、亲自祭奠西岳庙三幅图,以及祥瑞图一百四十八幅,安放在龙图阁下。召宗室、辅臣、两制官、尚书丞郎、两省给事中谏议大夫、三司副使、刺史以上官员观看。

九年三月四日,召宗室在玉宸殿观看图书。

十月十四日,召辅臣到龙图阁,观看圣祖天尊大帝的宸篇、圣翰、药金、药银、功德器物、钱宝、花珠等物品,以及《降临内记真纪》。

十一月二十三日,召近臣在龙图阁观看图书,秘书监杨亿、知杂御史吕夷简参与其中。皇帝作七言诗五首,分别赐给辅臣、宗室、两制官、诸位统帅、待制官等,命儒臣当场都赋诗应和。

十二月十一日,召辅臣到崇德殿,观看新制作的真圣宝册、衮服、仙衣等。又到崇政殿,观看玉皇法从的道具器物。

二十五日,权三司使马元方等人到崇政殿,进献新制作的天书、金辂、皇帝服饰、袍服,命辅臣前来观看。

天禧二年四月四日,召近臣以及馆阁官、三司官、京府官、谏官、御史前往宜圣殿,朝拜太宗的圣容画像。又到龙图阁,观看图书以及皇帝御制赞颂的碑刻拓本。当时升王还未出阁,才开始参与座次,命随从大臣各赋《龙图阁观书》、《宜圣殿赏花诗》各一首。这一天,先在殿门赐食。

十一月十三日,召近臣在太清楼观看图书。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召宗室、近臣、馆阁官、三司官、谏官、御史官、法官、两制官前往真游殿,观看预先陈设的物品,赐给御制《圣祖降临记》每人一匣。

九月二十三日,召近臣在崇政殿观看图书。

十月十八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滑州所进献的鹿、河阴县所进献的龙卵。

四年十一月十日,召辅臣、两制官、丞郎、给事中谏议大夫、三司副使、御史知杂、直龙图阁官前往龙图阁观看图书,在承明殿门赐食。

十二月二十三日,皇帝在承明殿面对辅臣以及王钦若,出示御制的文章数轴,以及粉片、销金纸,赐给中宫的诗作手书等物。

仁宗天圣七年十月十二日,皇帝听读完《尚书》,召辅臣、侍读、侍讲、翰林学士、三司使副、知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御化成殿,以芝草生于殿楹,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刺史以上,观帝作《芝草》五言诗,赐王随以下。随等拜谢,召座赐茶。翌日,各为诗赋以献。

五年八月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观察使以下,观新制南郊仪仗法物于宣德门内。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召辅臣后苑翠芳亭观稻,赏枨实,命座赐茶。康定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庆历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六年九月十八日,八年八月七日,皇佑元年九月九日,二年十月十六日,五年九月十八日,嘉佑三年十一月六日,又观。

庆历三年九月三日,召辅臣天章阁,朝拜太祖、太宗御容,及观瑞物。既而面问御边策,移刻罢。

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召宗室及侍读、侍讲观枨实,遂宴后苑。

五年九月九日,召辅臣、两制、修起居注、宗室、(剌)[刺]史以上,后苑观稻赏枨,宴太清楼,命赋诗。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召辅臣崇政殿观

祭器。是曰传诏,须观已,再座延和殿,始起居。

八年九月四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御书。

十一月四日,召辅臣、两制崇政殿观祭器。

皇佑元年二月十七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馆阁官、宗室(剌)[刺]史已上,崇政殿朝拜三圣御容。即退,命赐茶酒。

五月十五日,召近臣后苑宝歧殿观刈麦。帝曰:「朕新创此殿,不欲植花卉为游玩之所。民以粒食为先,而岁种麦于此,庶(和)[知]穑事之不易也。」至和元年五月二日,嘉佑四年五月一日,又观。

七月二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宗室,赴沈德妃位,朝拜三圣御容。

八月三日,召辅臣后苑观粟。至和元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八月二日,嘉佑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又观。

六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浑仪图》。

十一月一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宗室大将军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迎阳门观三朝宝字,并三朝训鉴图,延和殿命座赐茶。

二年九月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台谏官、三司、开封府推官、管军臣僚,崇政殿观大乐。

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宗室观察使以上、管军臣僚、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迎阳门观三圣御书,并唐明皇《山水图》。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三司开封府推判官,后苑观双竹。

五月十八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崇政殿观御书。

五年六月七日,召辅臣

紫宸殿观大乐。

七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群牧判官,后苑观瑞莲。

九月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详定官、宗室正任(剌)[刺]史已上、管军臣僚,崇政殿观大乐。

译制诰、待制官、宗室诸司使副以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到太清楼观看图书,在楼下设宴。

八年六月六日,召近臣在元真殿烧香,在水心殿赐茶,前往天章阁观看图书,观看祥瑞的粟米。退朝后前往御制御书殿观看御书,分别赐给宰臣以下官员。

九年闰十月二十四日,召近臣在太清楼观看图书,皇帝下诏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参与其中。

景祐二年十月八日,召近臣在后苑亲稼殿观赏稻谷,赐酒三巡,于是在太清楼设宴射箭。

四年五月二十五日,皇帝驾临化成殿,因为殿柱上生长灵芝,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宗室刺史以上官员,观看皇帝所作的《芝草》五言诗,赐给王随以下官员。王随等人拜谢,被召入座赐茶。第二天,各自作诗赋进献。

五年八月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观察使以下官员,在宣德门内观看新制作的南郊仪仗法物。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召辅臣在后苑翠芳亭观看稻谷,赏赐橙子果实,入座赐茶。康定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庆历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六年九月十八日,八年八月七日,皇祐元年九月九日,二年十月十六日,五年九月十八日,嘉祐三年十一月六日,又如此观看。

庆历三年九月三日,召辅臣到天章阁,朝拜太祖、太宗的御容画像,以及观看祥瑞之物。随后当面询问防御边境的策略,过了一段时间才结束。

四年九月二十八日,召宗室以及侍读、侍讲观看橙子果实,于是在后苑设宴。

五年九月九日,召辅臣、两制官、修起居注官、宗室、刺史以上官员,在后苑观看稻谷、赏赐橙子,在太清楼设宴,命令赋诗。

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召辅臣在崇政殿观看祭器。这一天传下诏令,须等观看完毕,再到延和殿入座,才开始处理朝政。

八年九月四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观看御书。

十一月四日,召辅臣、两制官在崇政殿观看祭器。

皇祐元年二月十七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馆阁官、宗室刺史以上官员,在崇政殿朝拜三位先帝的御容画像。随即退朝,命令赐予茶酒。

五月十五日,召近臣在后苑宝岐殿观看收割麦子。皇帝说:"朕新建造这座殿宇,不想种植花卉作为游玩的场所。百姓以粮食为先,而每年在这里种植麦子,希望能知道耕作收获的不易。"至和元年五月二日,嘉祐四年五月一日,又如此观看。

七月二十五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宗室,前往沈德妃的宫位,朝拜三位先帝的御容画像。

八月三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粟米。至和元年七月二十七日,三年八月二日,嘉祐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又如此观看。

六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观看《浑仪图》。

十一月一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修起居注官、宗室大将军以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在迎阳门观看三朝的宝字,以及三朝的训鉴图,在延和殿命令入座赐茶。

二年九月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宗室、台谏官、三司官、开封府推官、管军臣僚,在崇政殿观看大乐。

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馆阁官、宗室观察使以上官员、管军臣僚、三司官、开封府推判官,在迎阳门观看三位先帝的御书,以及唐明皇的《山水图》。

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三司官、开封府推判官,在后苑观看双竹。

五月十八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在崇政殿观看御书。

十月二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崇政殿观宝册。

至和二年二月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宗室观察使已上、驸马都尉、管军臣僚,迎阳门观御飞白书上清太平宫牌。

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管军臣僚,后苑观瑞莲。

嘉佑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御崇政殿,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馆阁、三司、开封府推判官,观交州进异兽,赐食于殿门。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观天章阁御书。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三司副使、宗室大将军已上、管军臣僚赴迎阳门,观御书景灵宫孝严殿牌。

神宗熙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从官,迎阳门观御书景灵宫英德殿牌,如治平元年例。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御亲稼殿,召辅臣观粟,命座赐茶。三年八月十三日,五年闰七月二十一日,六年八月十四日,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月十六日,十年八月十二日,又观。

三年四月十九日,御集英殿,召辅臣观岐国长公主房卧,命座赐茶。

五月

六日,御亲稼殿,召辅臣观麦,命座赐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七年五月十三日,八年闰四月二十一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又观。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台谏官、修起居注、三司副使、宗室(剌)[刺]史已上、管军臣僚,化成殿观芝草,赐食崇政殿门外。

十月十九日,召辅臣后苑观稻,命座赐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七年九月五日,八年八月十一日,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又观。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浑仪,命座赐茶。

九年三月十三日,御崇政殿,召辅臣观韩国大长公主房卧。

十一月二十七日,御景福殿,召辅臣观鲁国大长公主房卧。

元丰元年五月七日,召辅臣后苑观麦。二年五月三日,五年五月十三日,六年五月十六日,七年五月一日,又观。

二年八月六日,召辅臣后苑观谷。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又观。

十月二日,召辅臣后苑观稻。六年十月二日,又观。

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朝献景灵宫,至天元殿观芝草。

哲宗元佑二年十月一日,观稻于后苑。

三年八月十四日,召辅臣观谷于后苑。五年八月八日,六年八月十六日。七年八月四日,又观。

四年正月十三日,诏讲筵官许依秘书省职事官例,观新乐。从崇殿说书颜复请也。

七年八月八日,召辅臣观稻于后苑。绍圣元年八月十七日,又观。

绍圣元年闰四月二十七日,召辅臣观麦

于后苑。绍圣三年五月四日,三年五月九日,又观。

译

五年六月七日,召辅臣在紫宸殿观看大乐。

七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馆阁官、三司官、开封府群牧判官,在后苑观看祥瑞的莲花。

九月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馆阁官、三司官、开封府推判官、详定官、宗室正任刺史以上官员、管军臣僚,在崇政殿观看大乐。

十月二十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在崇政殿观看宝册。

至和二年二月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宗室观察使以上官员、驸马都尉、管军臣僚,在迎阳门观看御笔飞白书写的"上清太平宫"匾牌。

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馆阁官、三司官、开封府推判官、管军臣僚,在后苑观看祥瑞的莲花。

嘉祐三年八月二十五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馆阁官、三司官、开封府推判官,观看交州所进献的奇异野兽,在殿门赐食。

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观看天章阁的御书。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九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修起居注官、三司副使、宗室大将军以上、管军臣僚前往迎阳门,观看御书景灵宫孝严殿匾牌。

神宗熙宁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召辅臣、从官,在迎阳门观看御书景灵宫英德殿匾牌,如同治平元年的先例。

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皇帝驾临亲稼殿,召辅臣观看粟米,入座赐茶。三年八月十三日,五年闰七月二十一日,六年八月十四日,八年八月十二日,九月十六日,十年八月十二日,又如此观看。

三年四月十九日,皇帝驾临集英殿,召辅臣观看岐国长公主的嫁妆用具,入座赐茶。

五月六日,皇帝驾临亲稼殿,召辅臣观看麦子,入座赐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七年五月十三日,八年闰四月二十一日,九年五月十五日,又如此观看。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召辅臣、两制学士、待制官、台谏官、修起居注官、三司副使、宗室刺史以上官员、管军臣僚,在化成殿观看灵芝草,在崇政殿门外赐食。

十月十九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稻谷,入座赐茶。六年九月二十九日,七年九月五日,八年八月十一日,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又如此观看。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观看浑仪,入座赐茶。

九年三月十三日,皇帝驾临崇政殿,召辅臣观看韩国大长公主的嫁妆用具。

十一月二十七日,皇帝驾临景福殿,召辅臣观看鲁国大长公主的嫁妆用具。

元丰元年五月七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麦子。二年五月三日,五年五月十三日,六年五月十六日,七年五月一日,又如此观看。

二年八月六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谷子。六年七月二十一日,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又如此观看。

十月二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稻谷。六年十月二日,又如此观看。

七年四月二十一日,朝拜祭献景灵宫,到天元殿观看灵芝草。

哲宗元祐二年十月一日,在后苑观看稻谷。

三年八月十四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谷子。五年八月八日,六年八月十六日,七年八月四日,又如此观看。

四年正月十三日,下诏讲筵官准许依照秘书省职事官的先例,观看新制作的乐器。这是听从崇政殿说书官颜复的请求。

七年八月八日,召辅臣在后苑

高宗绍兴十四年七月二十七,幸秘书省,召群臣观累朝御书、御制、晋唐书画、三代古器。

十六年十月二日,御射殿,召辅臣观新制郊庙礼器。侍从正任(剌)[刺]史以上,与管军、侍从、台谏、南班、宗室、卿监、两省官、礼官、馆阁,皆立班,命作朝会乐,次作宫架乐,合赴座官,宣坐赐茶。

哲宗绍(兴)[圣]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权礼部侍郎范镗等言:「刈麦观稼,系同一时,今车驾观麦,乞候礼毕,移幸稻池彩殿以观稼。」诏可。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却贡却贡:原书眉批云:「帝系」,「帝治却贡」。

却贡却贡:原书眉批云:「帝系」,「帝治却贡」。

【宋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十三日,荆南节度使高继冲籍伶官一百四十二人来献,悉分赐大臣。

太宗端拱元年二月九日,诏诸道、州、军,诸色人今后不得以珍禽异兽来充贡奉。

十一月十四日,故秦国王钱俶子惟浚等,进金万五千两,锦绮透背绫罗纱縠衣着三万匹,钱万五千贯,

通犀牯犀玉带一百八十条,牯犀四十株,象牙十三株,丁香三百斤,此行眉批有「博具器」三字。象笏二百,马二十疋,金玉玛瑙鞍勒副之,金玉、珠翠、首饰、乐器皿什物各数千计,橐▯十头,牛五十头,驴一百头,车十乘。

十五日,俶夫人余氏又进牯犀一十株,通犀带十八条,赭玉带四条,水精佛象十二事,金三万五千两,银十万两。女乐十人,帝不纳,各赐锦彩三十段,遣还之。《宋鉴》太宗:夏州赵保忠献鹘,号海东青,上曰:「朕久罢游畋,无事此也。保忠时出捕猎,今当还赐之。」淳化三年十月壬子,府州观察折御卿贡白花鹰,上令对其使放之,仍诏御卿勿复以珍禽异兽来献。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知来州齐化基献白鹰。帝曰:「珍禽异兽,何所用也 」命还之,给来使缗钱。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十三日,濮州举人郭邮等四百六十二人以车驾东巡,进粟豆二千石,草四万围。帝曰:「邮等意虽可嘉,然纳之即诸路尽以为贡,益成烦扰。可优给其直,仍谕京东州军民不得复然。」

九月二十一日,西京诸州民王延卿等,以车驾东封,各以香药银器来贡。诏特令引对,赐酒食。所贡之物,酬其直以遣之。

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知梓州崔端献白鹤一。帝以地还劳人,赐牙吏缗钱遣之。仍令诸州,依前诏不得以珍禽异兽为献。

六年八月十八日,诏奉祀一路诸色人不得以技巧雕绘宝装物来献。《长编》:景德三年五月辛酉,抚州献白鸟,诏还给其道里之费。大中祥符二年五月丙寅,韶州献婆果,后以道远还之。九年九月戊午,申禁诸路贡瑞物。时辽献白免,荆门军献绿毛龟故也。

译观看稻谷。绍圣元年八月十七日,又如此观看。

绍圣元年闰四月二十七日,召辅臣在后苑观看麦子。绍圣三年五月四日、三年五月九日,又如此观看。

高宗绍兴十四年七月二十七日,驾临秘书省,召群臣观看历朝的御书、御制文章、晋唐书画、三代古器物。

十六年十月二日,皇帝驾临射殿,召辅臣观看新制作的郊庙礼器。侍从官、正任刺史以上官员,与管军官、侍从官、台谏官、南班官、宗室、卿监官、两省官、礼官、馆阁官,都排列班次,命令奏作朝会乐曲,接着奏作宫架乐曲,让参加聚会的官员,宣布入座赐茶。

哲宗绍圣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权礼部侍郎范镗等人上言:"收割麦子与观看庄稼,本属同一时节,如今车驾去观看麦子,请等到礼仪完毕后,移驾稻池彩殿观看庄稼。"皇帝下诏批准。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却贡

【宋会要】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十三日,荆南节度使高继冲登记伶官一百四十二人前来进献,皇帝全部分赐给大臣。

太宗端拱元年二月九日,下诏各道、州、军,各色人等今后不得用珍禽异兽来充当贡品进献。

十一月十四日,已故秦国王钱俶的儿子钱惟浚等人,进献黄金一万五千两,锦绮透背绫罗纱縠衣料三万匹,钱一万五千贯,通犀牯犀玉带一百八十条,牯犀四十株,象牙十三株,丁香三百斤,象笏二百枚,马二十匹,配有金玉玛瑙鞍勒,金玉、珠翠、首饰、乐器皿器等各类物品数以千计,骆驼十头,牛五十头,驴一百头,车十辆。

十五日,钱俶夫人余氏又进献牯犀十株,通犀带十八条,赭玉带四条,水晶佛像十二尊,黄金三万五千两,白银十万两,女乐十人,皇帝不予接纳,各自赐给锦彩三十段,遣送她们回去。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知莱州齐化基进献白鹰。皇帝说:"珍禽异兽,有什么用处?"命令送还,赏给使者铜钱。

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十三日,濮州举人郭邮等四百六十二人因为车驾东巡,进献粟豆二千石,草料四万围。皇帝说:"郭邮等人的心意虽然值得嘉许,但如果接纳了,各路都会以此为例进贡,更加造成烦扰。可以从优给予他们价钱,仍旧晓谕京东州军百姓不得再这样做。"

九月二十一日,西京各州百姓王延卿等人,因为车驾东巡封禅,各自用香药银器前来进贡。皇帝下诏特意召见他们对答,赐予酒食。所进贡的物品,按价付钱后遣送他们回去。

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知梓州崔端进献白鹤一只。皇帝因为地处遥远、劳累百姓,赐给押送的差吏铜钱后遣送回去。仍旧命令各州,依照先前的诏令不得用珍禽异兽进献。

六年八月十八日,下诏奉祀所经过的一路各色人等不得用技巧雕绘的珍宝装饰之物进献。

仁宗天圣四年四月五日,职方员外郎、知宁州杨及,因为干元节派遣使者进献绣佛。皇帝说:"这是个虚妄谄媚之人。百姓安定、政令得以推行,才是地方官员的职责,哪里用得着这个?"命令官府的差吏晓谕退还。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修进献白乌鸦,赐给绢帛五十匹,把鸟退还给他。

哲宗元祐二年七月二十三日,下诏退还坤成节臣僚所进献的金酒器。

元符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永兴军王环进献玉器,皇帝下诏退还。

高宗绍兴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宰相执政官进呈奏

交州进驯犀,上曰:「此犀远来,深遘物性。朕将还之。」交州尚牧献白御马一疋,上曰:「无名进贡,何所用 」亟还之。

仁宗天

圣四年四月五日,职方 外郎、知宁州杨及,以干元节遣使献绣佛。帝曰:「此妄人也。民安政举,乃守臣之职,焉用此为 」令邸吏谕还之。《长编》是年却川陕献织绣。

英宗治平三年五月,太子右赞善大夫陈世修献白乌,赐帛五十匹,以鸟还之。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二十三日,诏还坤成臣僚所进金酒器。

元符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永兴军王环进玉器,诏还之。

高宗绍兴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藤州守臣侯彭老进本州岛卖盐宽剩钱一万贯买到金一百六十六两、银一千八百两。上曰:「朕意此必刻剥民财,以为盐息。就使贡是盐息宽剩,自当归之有司。」徐俯曰:「广西盐息固有宽剩,自不当进献。」上曰:「不归之有司,而守臣独御进献,盖求媚朝廷,可降一官放罢。」先是,彭老上章进献,上亲批其奏付三省:「可特降一官,以惩妄作。所进物退还。」至是覆奏讫行出,遂并罢其任。

四年三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进呈抚州献刻观音像,极精工。上曰:「朕平日未尝佞物,然亦不敢加訾。顾饰像设以祈福,流俗之事,非朕心也。」宰臣朱胜非曰:「抚州又

收得玉坛,刻成龙文,恐是御府旧物,未敢进呈。」上曰:「此尤无谓也。异时茶司窃市马之直,质易贝货,以充玩好,是举山泽之利,而投之无用之地耳。朕甚悼之。其观音像、王 ,可皆勿受。」同日,抚州临川县布衣宁子思进状:「以白银木刻成大悲一堂,与襄阳大悲真相不差毫发,体挂缨络,手中法器悉皆镇动。望特赐宣取。」诏:「自今奇巧技艺之物,并不许投进。其宁子思所进物像,更不宣取。今后更有似此进状之人,令登闻检院不得收接,仍令逐院出榜晓谕。」

十二月十七日,宰执进呈沿江诸将奏报文字,上曰:「韩世忠近以鲟鱼鲊来进,朕戒之曰:『朕艰难之际,不厌菲食。卿当立功报朕,至于进贡口味,非爱君之实也。』已却之。」

十四年五月六日,宰执进呈饶州姜楼等献钱十万贯,以助国用。上曰:「国用有常,日不至阙。若用不节,所入虽多,亦有不足之患。可令给还。」

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上谓辅臣曰:「近日大将入觐,有以宝

货鞍马为献者,马固不可阙,余皆却而不受。盖虑以进奉为名,公肆掊刻,有害军政。」

《孝宗中兴圣政》:干道五年九月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诸郡守臣欲郡计办集,而不恤县道之匮乏,致使横敛及民。」上曰:「甚不体朕宽恤之意。且如税赋大重,朕欲除减,但有所未及,当次第为之。

译报,藤州守臣侯彭老进献本州出卖食盐所得的宽剩钱一万贯,用来买到黄金一百六十六两、白银一千八百两。皇帝说:"朕料想这必定是搜刮民财,作为食盐的息钱。即使确实是食盐的息钱、属于宽余部分,也应当归还给主管部门。"徐俯说:"广西的盐息本来就有宽余部分,本不应当进献。"皇帝说:"不归还给主管部门,而地方官单独进献邀功,这是想要谄媚朝廷,可以降职一级并罢免。"此前,侯彭老上奏章进献,皇帝亲笔批示他的奏章交付三省:"可以特别降职一级,以惩戒这种妄自行事的做法。所进献的财物退还。"到这时再次上奏后执行,于是一并罢免了他的官职。

四年三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进呈奏报,抚州进献雕刻的观音像,做工极为精细。皇帝说:"朕平日不曾佞信神佛之物,但也不敢加以毁谤。只是装饰佛像来祈求福佑,这是世俗的事情,不是朕心中所愿的。"宰相朱胜非说:"抚州又收得一块玉坛,雕刻成龙纹,恐怕是宫廷旧物,没敢进呈。"皇帝说:"这更是没有意义的事。从前茶马司私自窃取买马的钱财,用来兑换购买珍宝货物,充当玩赏之物,这是拿出山林湖泽的利益,却投放到无用的地方罢了。朕十分痛惜此事。那观音像、玉坛,都可以不予接受。"同一天,抚州临川县平民宁子思进献状文说:"用白银木雕刻成大悲观音一堂,与襄阳的大悲真相丝毫不差,佛像身披璎珞,手中的法器都可以转动。希望特别下令征取。"皇帝下诏:"从今以后奇巧技艺之物,一律不许进献。宁子思所进献的佛像,不再征取。今后再有像这样进献状文的人,命令登闻检院不得收受接纳,仍命令各院张榜晓谕。"

十二月十七日,宰相执政官进呈沿江各将领的奏报文书,皇帝说:"韩世忠近来用鲟鱼鲊来进献,朕告诫他说:'朕处在艰难的时候,不厌恶粗劣的饮食。你应当建功来报答朕,至于进贡美味口食,并不是真正爱护君主的表现。'已经退还了。"

十四年五月六日,宰相执政官进呈,饶州姜楼等人进献钱十万贯,用来资助国家用度。皇帝说:"国家用度有常规定额,不至于短缺。如果用度不加节制,收入即使很多,也会有不足的忧患。可以命令退还。"

三十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皇帝对辅臣说:"近日大将入朝觐见,有用珍宝财货、鞍马作为进献的,马匹固然不可缺少,其余的都退还不予接受。是因为担心以进奉为名义,公然肆意搜刮,损害军政。"

《孝宗中兴圣政》:干道五年九月丙寅,起居郎林机论述"各郡守臣想要使本郡的财政计划得以完成,却不体恤各县的财政匮乏,导致横征暴敛加于百姓身上。"皇帝说:"这很不体察朕宽厚体恤的心意。而且像赋税过重的地方,朕想要削减,只是还未能顾及到,应当依次逐步实行。"林机又上奏说:"各处有多余财物的进献,都是拆东补西,用来求取恩宠。希望陛下明察此事。"皇帝说:"所说的很恰当。如今的财政赋税,怎么会有多余?今后如果有人进献,朕一定退还。"

广南提举官廖颙的札子中提到:广州都盐仓有积存未用完的食盐本钱银两,核算实数为十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贯文,堆存在库中,没有其他支出安排。又查点得到本路各州府历年拘收催缴的常平各色名目钱物中

」机又奏曰:「诸处有羡余之献,皆移东易西,以求恩幸。愿陛下察之。」上曰:「所言甚当。今日之财赋,岂得有余 今后若有献,朕当却之。」

关报广南提举官廖颙札子:广州都盐仓有积下不尽盐本银,计实十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贯文,桩积在库,别无支遣。又点检得本路诸州府逐年拘催常平诸色窠名钱物内,有现在宽剩五万贯,欲行起发,少助朝廷经费。奉圣旨依,并令赴南库送纳者。臣切谓陛下即位以来,屡却羡余之献,故近年监司州郡稍知遵守。此盛德之事,书之吏册,足以为万世法。而小人急于自进,不能革心,时以一二尝试。朝廷只缘干道七年提举官章潭献二十万贯,以此特转一官,不及期年,擢为广西运判。廖颙实继其后,故到官未几,便为此举,其为愚弄朝廷,莫此为甚!访闻此钱并系盐本钱,潭到任时,尚有三四十万缗,是前官累政差问,不敢妄用,潭取其半以献。今颙所献止十一万缗,已是竭潭所余无几。颙年岁间必须别得差遣而去,后人何以为继 异时 九年三月己巳,侍御史苏峤奏:「伏

课额不登,谁将任其咎者 今淮南、浙西,其事已自可见。兼此钱本是朝廷钱物,桩在州郡者,岂必献之内帑然后为富 所谓移东库实西库,何以异此!欲望特降睿旨,却而不受。即以此钱付之本司,依旧充盐本钱。常平宽剩钱,亦乞桩留本路,为水早赈贷之备。使四方之人,知陛下捐利子民之意。」诏从之。

史臣曰:「羡余之弊,上欺人主,下蠹生民,非难知者,而小人屡敢以是为进,岂非谓利之可动人欤 《记》曰『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孟轲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陆贽曰:『理天下者,以义为本,以利为末。以人为本,以财为末。』诚知义利之说明于上,则奸罔之徒何自乘间耶 寿皇谕臣僚损利之请,却桩积宽剩之献而不受,所以正君德、清化原、惊吏治者至矣!」

淳熙五年四月辛未,知绍兴府张津奏:「本府支用已是宽裕,尚

译,有现存宽余的五万贯,想要起运发送,稍微资助朝廷的经费。奉皇帝旨意准许,一并命令送到南库缴纳。臣私下认为陛下即位以来,屡次退还多余财物的进献,所以近年来监司、州郡稍微知道遵守法度。这是盛大的德行之事,记载在官府的典册中,足以作为万世的法则。但小人急于自我表现,不能改变心意,时常拿一两件事来试探。朝廷只因为干道七年提举官章潭进献了二十万贯,因此特别升迁一级官职,不到一年,就被提拔为广西运判。廖颙实际上是继承他之后的做法,所以到任没多久,便做出这样的举动,这种愚弄朝廷的做法,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打听得知这笔钱都是盐本钱,章潭到任的时候,还有三四十万缗,是前任官员历经多次差遣,不敢随意动用的,章潭拿出其中一半来进献。如今廖颙所进献的只有十一万缗,已经是耗尽了章潭所剩下的余额没剩多少。廖颙年内必定另外得到差遣离任而去,后来的人拿什么来接续呢?以后……

九年三月己巳,侍御史苏峤上奏:"我私下认为课税定额达不到,将来会有谁来承担这个责任呢?如今淮南、浙西的情况,此事已经可以看得清楚。况且这笔钱本来就是朝廷的财物,堆存在州郡的,难道一定要进献到内库中才算是使国家富足吗?这就是所说的拆东库来充实西库,这与前面所说的有什么不同呢!希望特别降下圣旨,退还而不接受。就把这笔钱交付给本司,仍旧充当盐本钱。常平的宽剩钱,也请堆存留在本路,作为水旱灾害赈济借贷的储备。使四方的百姓,知道陛下舍弃利益、体恤百姓的心意。"皇帝下诏依从。

史臣评论说:"多余财物进献的弊端,对上欺骗君主,对下损害百姓,这不是难以知晓的道理,但小人屡次敢以此邀功进献,难道不是认为利益可以打动人心吗?《礼记》说:'与其有搜刮聚敛的臣子,宁可有盗窃的臣子。'这说的是治理国家不把财利当作利益,而把道义当作利益。孟轲说:'只有仁义罢了,何必说利益?'陆贽说:'治理天下的人,把道义作为根本,把财利作为末节。把百姓作为根本,把财货作为末节。'确实知道道义与财利的道理在朝廷上讲明了,那么奸邪欺诈之徒又怎么能有机可乘呢?宋孝宗听从臣僚减损财利的请求,退还堆积的宽剩之献而不接受,用来端正君主的德行、澄清教化的根源、警惕整肃吏治,可谓做到极致了!"

淳熙五年四月辛未,知绍兴府张津上奏:"本府的支出费用已经十分宽裕,还……

有剩钱四十万贯,起发应副御前臣赏支用。」诏令绍兴府将张津所献钱为人户(贷)[代]纳今年知买身丁之半。仍令本府印给文榜,遍下诸县乡村晓谕,通(谕)知人户,今年已多纳折帛钱在官,与理充来年应输之数。务要实惠均济,即不得因而重迭,别作名色搔扰。如稍有违戾,许人户径诣尚书省陈诉。

译有剩余钱财四十万贯,请求拨发用于皇上跟前赏赐支用的费用。皇上下诏,命绍兴府将张津所献的钱用来替百姓代缴今年应缴丁身钱的一半。并命本府印发榜文,遍告各县乡村,晓谕百姓,使人户都知道,今年已多缴纳的折帛钱存在官府,可用来充抵来年应缴纳的数额。务必要使实惠均等地惠及百姓,不得因此重复征收,另立名目骚扰百姓。如稍有违反,允许百姓直接前往尚书省陈述申诉。

史臣曰:「干道五年,臣僚尝言:『诸州所献羡余,类皆移易以觊恩幸。』圣训有曰:「今日财赋,安得有余 自今若有此献,朕当却之。』至是,张津犹以羡余四

十万缗来,则寿皇圣帝却而不受,复俾为民代输。以其所敛之民者,还以畀民,岂惟所取予而示之好恶,其所以警厉臣工,风动中外者,亦宏矣。臣故特着于篇。」

淳熙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雄等奏:「光州复置中渡榷场官,御前恐有曾经在榷场干事之人,可以差充监官,庶可检,察禁物,不令过界。」上曰:「御前自来不曾差人在淮上买物,如淮白北果之属,毫发不曾买,宫中并无。唯遇太上皇帝赐来,则有之。向来刘度守盱贻,尝献淮白,却而不受。近蒙太上皇帝赐得数尾,每进膳,即食一小段,可食半月,记得元居实知盱眙军,初之任日,朕虑其在任辄献北物,再三戒敕,令供责文状,不得买物以献。其状留尚书省,卿等可取观之。」

宁宗开禧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庆元府言:「真里富国进献瑞象一头,象牙二株,犀角十株。」诏令(度)[庆]元府以礼馆待,发遣回归,仍责委纲首说谕本官,所遣官海道远涉,今后免行入贡。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宋会要】

干德四年四月十七日,诏光州罢贡鹰鹞,其养鹰户并放归农。《宋长编》:知光化军张全操上言:「三司令:诸处场院主吏,有羡余粟及万石、刍五万束以上者,上其名,请行赏典。此苟非倍加民(祖)[租]私减军食,亦何以致之 宜追寝其事,勿复颁行。除官所定耗外,严加止绝。「宋长编」至此:原为正文,大字。眉批:「宋长编起至止绝一段,应小旁注。」今依之敢为小五号。

开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三司:「凡经度上供物,非郡国土地所生者,无得抑致。」

四年正月十四日,诏罢襄州岁贡鱼腊。《长编》:五年,诏罢荆襄道贡鱼腊。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三月一日,诏江南诸州岁贡干蜂,伤生挠民,宜罢之。

雍熙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先是,郊祀、干明节,及国家大庆,州郡多遣官入贡。自今罢之。」《宋鉴》:至道三年六月,帝谓宰相曰:「诸州多以祥瑞之物来献,此甚无益。但令稼穑丰稔,且得贤臣,乃为现状瑞也。」辛丑,诏天下勿献珍禽奇兽及诸瑞物。

难得之物,宜充贡。本州岛遂以为献。上怒,黜愈崖州,仍绝其贡。是岁,又减罢剑、陇、夔州贡。 真宗井《宋鉴》:咸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至交州,谓龙花

咸平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民有自眉州来贡奉者,帝曰:「巴庸遐远,可念其劳,即诏禁止。

译史臣说:「干道五年,臣僚曾经说过:『各州所进献的盈余财物,大都是挪移变换名目来求取恩宠侥幸。』圣上教诲说:「如今的财赋,哪里会有多余 从今以后如果再有这样的进献,朕应当退还。』到这时,张津仍然拿盈余四十万缗前来进献,寿皇圣帝就退还不接受,又让用这笔钱替百姓代为缴纳赋税。用从百姓那里搜刮来的钱,又还给百姓,这岂止是在取舍之间表明了好恶态度,他用来警戒勉励臣下、感化朝廷内外的作用,也是很宏大的。臣因此特意记载在这篇里。」

淳熙六年正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雄等奏报:「光州重新设置中渡榷场官,御前担心找不到曾经在榷场办过事的人,可以差遣充任监官,这样才能检查、稽察禁运物品,不让它们越境。」皇上说:「御前从来不曾派人在淮河一带购买物品,像淮白鱼、北方水果这类东西,一丝一毫也没有买过,宫中根本没有。只有遇到太上皇帝赏赐时,才会有。以前刘度镇守盱眙,曾经进献淮白鱼,被退还没有接受。近来承蒙太上皇帝赏赐了几尾,每次进膳,就吃一小段,可以吃半个月。记得元居实任盱眙军知军,刚上任的时候,朕担心他在任上会随意进献北方物产,再三告诫敕令,让他出具保证文书,不得购买物品来进献。那份文书留存在尚书省,卿等可以取来看看。」

宁宗开禧元年八月二十三日,庆元府奏报:「真里富国进献瑞象一头,象牙两株,犀角十株。」诏令庆元府以礼相待接待,打发他们回国,并且责令委托纲首告知该国官员,说他们所派遣的官员远涉海路,今后可以免除前来入贡。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罢贡罢贡:眉批原有:「帝系」、「帝治罢贡。」字样。

【宋会要】

干德四年四月十七日,诏令光州停止进贡鹰鹞,养鹰的人户一并放归务农。《宋长编》:知光化军张全操上奏说:「三司下令:各处场院的主管官吏,有盈余粮食达一万石、草料五万束以上的,上报姓名,请求给予奖赏。这如果不是加倍征收百姓的田租、私自削减军粮,又怎么能弄到这么多 应当追究停止这件事,不要再颁行了。除了官方规定的损耗数额之外,要严加杜绝。」「宋长编」至此:原为正文,大字。眉批:「宋长编起至止绝一段,应小旁注。」今依之敢为小五号。

开宝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令三司:「凡是需经度支的上供物品,不是本州本郡土地所出产的,不得强行摊派征收。」

四年正月十四日,诏令停止襄州每年进贡鱼干腊肉。《长编》:五年,诏令停止荆襄一带进贡鱼干腊肉。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三月一日,诏令江南各州每年进贡的干蜂,有伤生灵、扰害百姓,应当停止。

雍熙二年十一月十二日,诏令:「此前,郊祀、干明节,以及国家大庆典,各州郡大多派遣官员入朝进贡。从今以后停止这种做法。」《宋鉴》:至道三年六月,皇帝对宰相说:「各州大多拿祥瑞之物来进献,这很没有益处。只要让庄稼丰收,并且得到贤臣,这才是真正的祥瑞。」辛丑日,诏令天下不要进献珍禽奇兽以及各种祥瑞之物。

难得的物品,应当充作贡品。本州于是就拿来进献。皇上发怒,将龙花愈贬黜到崖州,并且断绝其进贡。这一年,又减免停止了剑州、陇州、夔州的

」

景德四年闰五月二日,诏:「任土贡输,虽存旧典,经途遐邈,亦念重劳。特用(特)推恩,俾从蠲省。三司所定剑、陇等三十九州岛、军所贡土物。并与减(于)[放]。夔、贺等二十七州军,悉罢所贡。每岁正旦,止令具表以

闻。诸州长吏,不得以土贡为名,因缘配率,务于便民,以称朕意。」《宣城志》:是年,诏宣州岁贡细笔、竹簟、望春茶,可罢之。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诸州军每岁进茶,并宜停废。先是,诸路贡新茶者三十余州,越数千里,有岁中再三至者。帝悯其劳扰,罢之。

二年六月十九日,诏罢邕、宜等州岁贡药箭。

六年七月五日,诏皇族岁时进献皆无用之物,徒成冗废。自今(际)[除]天庆、天贶、先天、降圣四节进供养物外,余悉罢。相王元墦等奉表(穮)〔恳〕请,仍旧不许。

仁宗井《长编》:天圣元年七月己丑,罢广东岁进异花。诏罢夔州玳瑁、紫贝等贡。

天圣五年三月九日,琼州奏:「近准诏,不许生取玳瑁,以供器玩。其常年土贡玳瑁、族▯ 皮、紫螺,未敢依例取采。」帝曰:「此皆非切须之物,仍劳率远民,杀害生命。自今并权住进奉。」

六年正月十四日,诏川峡诸州军,自来织造功德进奉之处,今后并罢。先是,帝宣谕,西川每岁织〔造〕功德进奉造:原稿圈除,考上文「织造」连词,不得删弃。,甚费机巧,宜令止绝。宰臣等奏,不作无益害有益,止之甚便。乃下是诏。

五月十六日,枢密副使姜遵言:「永兴军咸阳县民元守亮,恃豪夸里中,岁进酥梨,朝廷优给酬之,望罢所献。」从之。是日,诏温州、鼎州、广州每年贡柑子,并糖密煎果子,无得以贡为名赴京。时宰相王曾等奏:「温州等处濒海近山,路险而远,赉送劳费」。故罢之。《训典》,是年罢永兴咸阳民元守亮家岁贡梨。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详定所言:「自来臣僚家,但经赐冠帔,例得进奉,甚费回赐之物。乞除现任、前任执政、使相、节度,见任管军臣僚妻,乞依旧例,并许进奉。女并男妇、亡故管军臣僚妻,其余文武臣僚,不该上件官,并自来妻女、新妇有冠帔得入内者,并乞减罢。」诏皇城司,应臣僚家并命妇自来已曾进奉干元节者,并许依旧。其十月一日及非次进奉,自来未曾进奉人,今后并依减省。国戚、家女,并见任、前任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及内人妻、行人等,令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依减定施行。

十二月十七日,以益、(粹)[梓]、利、夔路饥,罢皇子生进奉物。《长编》:庆历七年,上封者言:「诸路转运司广要出剩,求媚于上,以民输赋税,已是大半之赋,又令加耗,谓之润官。

译进贡。真宗时《宋鉴》:咸平二年,内侍裴愈因事到交州,对龙花说(此处原文有误)。

咸平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有百姓从眉州前来进贡的,皇帝说:「巴蜀路途遥远,应当体恤他们的辛劳。」随即下诏禁止。

景德四年闰五月二日,诏令:「按土地物产进贡,虽然是沿袭旧有的典制,但路途遥远,也应当顾念这种繁重的劳苦。特此施以恩惠,让他们得以减免。三司所核定的剑州、陇州等三十九州军所进贡的土产物品,一并予以减免。夔州、贺州等二十七州军,全部停止所贡物品。每年正月初一,只需具表以闻即可。各州长官,不得以土贡为名,趁机摊派征收,务必以便利百姓为准,以符合朕的心意。」《宣城志》:这一年,诏令宣州每年进贡的细笔、竹簟、望春茶,可以停止。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二十三日,诏令各州军每年进贡的茶叶,一并应当停止废除。此前,各路进贡新茶的有三十余州,跋涉数千里,有的一年之中要往返两三次。皇帝怜悯他们的辛劳骚扰,就停止了这项进贡。

二年六月十九日,诏令停止邕州、宜州等州每年进贡的药箭。

六年七月五日,诏令皇族每年按时节的进献都是无用之物,白白造成繁冗浪费。从今以后除了天庆、天贶、先天、降圣四个节日进献供养之物外,其余全部停止。相王赵元俨等人上表恳切请求,仍旧不予允许。

仁宗时《长编》:天圣元年七月己丑日,停止广东每年进贡的异花。诏令停止夔州进贡的玳瑁、紫贝等物。

天圣五年三月九日,琼州奏报:「近来遵照诏令,不许活取玳瑁,以供制作器玩之用。那么每年常规土贡的玳瑁、〇〇皮、紫螺,就不敢依照惯例采取了。」皇帝说:「这些都不是切实必需的物品,还要劳烦远方百姓,杀害生灵。从今以后一并暂停进奉。」

六年正月十四日,诏令川峡各州军,历来织造用于功德进奉的地方,今后一律停止。此前,皇帝宣谕,西川每年织造用于功德进奉的物品,非常耗费工巧心力,应当加以禁止。宰臣等人奏报,不做无益之事而损害有益之事,禁止这种做法十分适宜。于是下达了这道诏令。

五月十六日,枢密副使姜遵上奏说:「永兴军咸阳县百姓元守亮,仗着豪富夸耀乡里,每年进献酥梨,朝廷从优给予酬报,希望停止他的进献。」皇上听从了。这一天,诏令温州、鼎州、广州每年进贡柑子,以及糖蜜煎果子,不得以进贡为名送到京城。当时宰相王曾等人奏报:「温州等地濒临海边靠近山地,道路险峻而遥远,运送耗费人力财力。」所以停止了这项进贡。《训典》记载,这一年停止了永兴咸阳百姓元守亮家每年进贡的梨。

宝元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详定所奏报:「历来臣僚之家,只要经过赐予冠帔,照例就要进奉,非常耗费回赐的物品。请求除现任、前任执政、使相、节度使,以及现任管军臣僚的妻子,请依照旧例,仍然允许进奉。女儿以及儿媳、已故管军臣僚的妻子,其余文武臣僚,不属于上述官职的,以及历来的妻女、新妇有资格得到冠帔进入宫内的,都请求减免停止。」诏令皇城司:凡是臣僚家以及命妇历来曾经在干元节进奉的,都允许依旧照办。至于十月一日以及非常规时候的进奉,历来未曾进奉过的人,今后一律依照减省的规定办理。国

臣恐诸路转运使尚有似此无名刻削。陛下阅其奏,自或有横加收敛,名为出剽,乞赐出贬,使民知陛下之意。」上览之曰:「古称聚敛之臣过于盗贼,今如此掊敛,与朕结怨于民也。」亟下诏止绝之。

《皇佑宝训》:元年,罢广州岁贡密果。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诸岁贡茶果饮食之物,系灾伤州军,并令止绝。

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罢广州岁贡密果子。已在道者,留所至州军公用。其余牙校兵力,即遣还之。

治平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神宗即位未改元眉批云:「神宗即位句,应旁注。」)手诏曰:「四方入贡,虽云古礼,考之禹制,亦未有若兹之繁也。今则一郡岁有三四而至者,言念道路之勤,疲瘵亦多矣。至

闻主押衙校,有破业终身不能偿者,良可矜悯。耗蠹民物,莫不由斯。又所贡之物,辄多食类,虽阙之亦无害也。《书》不云乎:『不作无益害有益』,非此谓耶 朕甚不取。今后并可令罢。」所罢贡物,西京:樱桃八百棵,紫樱桃三十斤,又内园司十六斤笋,两次共九百条,紫姜一百斤。河阳:玉版鲊二百罐。襄州:红姜蘘荷一百罐。郓州:阿胶一斤。大名府:鹅梨一千颗,棠梨二千颗。成德军:栗子一十五石。太原府:葡萄三次共一百三十罗,榛子仁二十袋,林檎钱五十袋。潞州:葡萄一百罗,人参一十五简。晋州:葡萄一百五十斤。泽州:人参一十八简。永兴军:新笋一百斤。陕州:凤栖梨一千颗。同州:石饼三百枚,崱桲两次二千颗,梨一千颗。邠州:桃条一百五十斤,剪刀二十具,火筋二双。虢州:麝香五脐。淮南等路发运司:海盐一千二伯斤。(杨)[扬]州:新茶一银合,藏姜五十罐。寿州:新茶芽一十斤。舒州:新茶一银合。光州:新茶四十斤。楚州:糟藏淮白鱼三百斤。通州:海味截脐五百个,▯子一百,海▯一百个,红虾五百个,臑子二十斤,春子一斤。蕲州:乌蛇一十条。高邮军:立▯羲茈粉五十斤。荆南府:药橘子一万颗,新法药橘五千颗。鄂州:雨前茶二百斤。鼎州;柑子一万颗。池州:九华山石菖蒲一银合。处州:白沙糖七百斤。宣州:花木瓜三百枚。广德军:先春茶六十六两三钱。建昌军:银珠稻米一十石。成都州:色样糖、捻糖各一百

斤。梓州:曾青一十两,空青一十两。涪州:干荔枝二万颗。苏州:熏橘一万五千颗。杭州:盐、瓜、姜。湖州:柑子一千颗。睦州:麦门冬煎。广州:金橘一万颗,椰子一百个。漳州:山姜花一万朵。泉州:山姜花三千朵,橄榄子上色一万颗,次三万颗。《镇江志》:神宗朝,王岩叟奏:「臣伏以陛下即政之初,宜示俭薄,为天下先。臣窃知四方贡献,其有非国朝旧例,出于继增而创起者,所在不能无扰。

译戚、家女,以及现任、前任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还有内人的妻子、行人等,命令入内内侍省、御药院、内东门司,依照减定的规定施行。

十二月十七日,因为益州、梓州、利州、夔州一带闹饥荒,停止了皇子出生时的进奉物品。《长编》:庆历七年,有上密封奏疏的人说:「各路转运司广泛谋求多余的进项,向朝廷邀宠献媚,用百姓交纳的赋税,已经占了大半的赋税收入,又要求加征损耗,称之为『润官』。臣担心各路转运使还有类似这样没有名目的搜刮盘剥。陛下看他们的奏报,自然可能有横加收敛的情况,名义上说是多余所出,请求予以贬斥,让百姓知道陛下的心意。」皇上看了奏疏说:「古人说聚敛之臣比盗贼还要可怕,如今这样搜刮盘剥,是在替朕与百姓结怨啊。」急忙下诏制止杜绝这种做法。

《皇佑宝训》:元年,停止广州每年进贡的蜜饯果子。

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令各地每年进贡茶果饮食之类的物品,凡是遭受灾害的州军,一并予以停止。

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停止广州每年进贡的蜜饯果子。已经在路上的,留在所到的州军作公用。其余随行的牙校兵力,就遣送回去。

治平四年二月二十六日(神宗即位尚未改元。眉批云:「神宗即位句,应旁注。」),手诏说:「四方入贡,虽说是古代的礼制,考察大禹所定的制度,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繁多的。如今是一个郡一年之中有三四次贡物送来的,想到道路上的辛劳,因劳致病的也很多了。以至于听说主管押送的衙校,有因此倾家荡产终身都无法偿还的,实在值得怜悯。耗费损害百姓财物,没有不是由此而起的。而且所进贡的物品,大多是食物类,即使没有也没有什么妨害。《尚书》不是说过吗:『不做无益之事而损害有益之事』,说的不正是这个吗 朕很不赞同这种做法。从今以后都可以下令停止。」所停止的贡物有:西京:樱桃八百棵,紫樱桃三十斤,又内园司十六斤竹笋,两次共九百条,紫姜一百斤。河阳:玉版鲊二百罐。襄州:红姜蘘荷一百罐。郓州:阿胶一斤。大名府:鹅梨一千颗,棠梨二千颗。成德军:栗子十五石。太原府:葡萄三次共一百三十罗,榛子仁二十袋,林檎干五十袋。潞州:葡萄一百罗,人参十五简。晋州:葡萄一百五十斤。泽州:人参十八简。永兴军:新笋一百斤。陕州:凤栖梨一千颗。同州:石饼三百枚,蒴〇两次二千颗,梨一千颗。邠州:桃条一百五十斤,剪刀二十具,火筋两双。虢州:麝香五脐。淮南等路发运司:海盐一千二百斤。扬州:新茶一银盒,藏姜五十罐。寿州:新茶芽十斤。舒州:新茶一银盒。光州:新茶四十斤。楚州:糟藏淮白鱼三百斤。通州:海味截脐五百个,〇子一百,海〇一百个,红虾五百个,臑子二十斤,春子一斤。蕲州:乌蛇十条。高邮军:〇〇茈粉五十斤。荆南府:药橘子一万颗,新法药橘五千颗。鄂州:雨前茶二百斤。鼎州:柑子一万颗。池州:九华山石菖蒲一银盒。处州:白沙糖七百斤。宣州:花木瓜三百枚。广德军:先春茶六十六两三钱。建昌军:银珠稻米十石。成都州:色样糖、捻糖各一百斤。梓州:曾青十两,空青十两。涪州:干荔枝二万颗。苏州:熏橘一万五千颗。杭州:盐、瓜、姜。湖州:柑子一千颗。睦州:麦门冬煎。广

如空州之花绫、祁州之花絁,臣所见而知之者。婺州之细花罗,润州之花罗,臣所闻而知之者。臣见闻所不及,若此类必多。伏望诏皆停贡,庶成俭(扑)[朴]之风,以隆盛德。」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七日,诏诸州军每岁土贡,除旧进数外,近年添进者罢之。

徽宗大观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州军,见贡六尚局供奉物,多不急之用,兼闻栋选科配,劳民费财。可令殿中省并提举六尚局同共相度具的确合用名色外,余停贡。即而殿中省同共相度的确合用对象斤数,并合停贡名色(不)[下]项:一,减数十二项。西京:蜜六百斤,减作五百斤。青州:颗枣十万颗,减作五万颗。越州:白梅二百斤,减作一百斤。辰州:颗块光明辰砂十斤,减作五斤;芙蓉辰砂一斤四两减作一斤。沅州:朱砂四十斤,减作三十斤。宜州:朱砂五十斤,减作三十斤。嘉州:太黑附子十斤,减作五斤,内藏库桩留。江宁府:生白瓜子罗三百疋,减作二百疋。京西转运司:御炉木炭四千秤,

减作二千秤。河东转运司:白毡五十领,减作三十领,各长八尺,阔四(寸)(尺)。真定府:明花天净纱共四百疋,减作素直纱二百疋。

停贡六项:登州:石决明三十斤。福州:鲨鱼三十斤。(庶)广州此句疑误。:赤鱼三十斤。宣州:拣蜂儿二十斤。婺州:天净纱三百匹。抚州:莲花纱二百匹。诏依。

十一月十日,中书、尚书省言:「奉诏比诸路州郡岁贡殿中省六尚局供奉之物,多有不急,劳民搔下,罢四百四十余名,所存纔什一二。乞下刑部镂版,遍牒施行。」从之。

宣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诏:「近命有司考不急之务,无名之费,特加裁定,允协厥中。然化自内始,政由身率,乃克有济。仰惟熙宁诏书,首罢四方岁贡,明训具在,祗若先猷,蔽自朕躬,理宜损益。应殿中省六尚局诸路贡物,可止依今来裁定施行:尚食局,京畿转运司:御麦二万石,减五千石;茴香二十斤,减十斤;汜水白波辇运司:柴三十六万斤,减二十万斤。卫州共城县: 米二百石,减一百石。平江府:箭子 米一百五十石,减五十石;橘皮三十斤,减二十斤。滑州:英粉三百斤,减一百斤。(决)[洪]一百斤,减八十斤;蜜五百斤,减四百斤。西京:三乡镇椒一百斤,减七十斤。孟州:梁谷五十石,减一十石。寿州:隔 光米一十石,减五石。沧州:虾蜛五十斤,减三十斤。渭州:莳罗五十斤,减三十斤。温州:干姜五十斤,减三十斤。荆南:笃芹子五十斤,减四十斤。阳武:林白小豆三石,减一石。 州:红

颍州:白脂麻三石,减一石。广州:胡椒五十斤,减二十斤。

译州:金橘一万颗,椰子一百个。漳州:山姜花一万朵。泉州:山姜花三千朵,橄榄子上色一万颗,次等三万颗。《镇江志》:神宗朝,王岩叟上奏说:「臣认为陛下刚刚亲政之初,应当表示节俭朴素,为天下作出表率。臣私下了解到四方进贡的物品,其中有并非国朝旧例、是后来陆续增加、新创设起来的,所到之处没有不受骚扰的。像空州的花绫、祁州的花絁,是臣亲眼所见而知道的。婺州的细花罗、润州的花罗,是臣听闻而知道的。臣耳目所不及的,像这类的情况一定还有很多。恳请下诏一并停止进贡,以成就俭朴的风气,来彰显盛大的德行。」

哲宗元佑二年七月七日,诏令各州军每年的土贡,除去原有旧额之外,近年新增添的部分一律停止。

徽宗大观三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令各路州军,现在进贡给六尚局的供奉物品,大多是不急需之物,又听说有摊派科配的情况,劳民伤财。可以命令殿中省会同提举六尚局一起商议核定确实需要使用的名目品类,其余的一律停止进贡。随后殿中省会同商议核定确实需要使用的品名斤数,以及应当停止进贡的名目,分列如下:

减数十二项。西京:蜜六百斤,减为五百斤。青州:颗枣十万颗,减为五万颗。越州:白梅二百斤,减为一百斤。辰州:颗块光明辰砂十斤,减为五斤;芙蓉辰砂一斤四两,减为一斤。沅州:朱砂四十斤,减为三十斤。宜州:朱砂五十斤,减为三十斤。嘉州:太黑附子十斤,减为五斤,归内藏库存留。江宁府:生白瓜子罗三百疋,减为二百疋。京西转运司:御炉木炭四千秤,减为二千秤。河东转运司:白毡五十领,减为三十领,各长八尺,宽四尺。真定府:明花天净纱共四百疋,减为素直纱二百疋。

停贡六项:登州:石决明三十斤。福州:鲨鱼三十斤。广州(此句疑有误):赤鱼三十斤。宣州:拣蜂儿二十斤。婺州:天净纱三百匹。抚州:莲花纱二百匹。诏令依此办理。

十一月十日,中书省、尚书省奏报:「奉诏比对各路州郡每年进贡殿中省六尚局供奉的物品,大多不是急需之物,劳民伤财,已经停罢四百四十余种名目,所留存的才十分之一二。请求下发刑部刻版印制,遍行各地依照施行。」皇上听从了。

宣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令:「近来命令有关部门考核不急需的事务、无名目的耗费,特加以裁定,力求恰当适中。然而教化要从内部开始,施政要靠自身表率,才能有所成就。仰想熙宁年间的诏书,首先停罢四方每年的进贡,明确的训示都还在,恭敬遵循先前的谋略,由朕本人开始,道理上应当有所增减。凡属殿中省六尚局各路贡物,可以一律按照现在裁定的办理:尚食局,京畿转运司:御麦二万石,减五千石;茴香二十斤,减十斤;汜水白波辇运司:柴三十六万斤,减二十万斤。卫州共城县:米二百石,减一百石。平江府:箭子米一百五十石,减五十石;橘皮三十斤,减二十斤。滑州:英粉三百斤,减一百斤,洪〇一百斤,减八十斤;蜜五百斤,减四百斤。西京:三乡镇椒一百斤,减七十斤。孟州:粱谷五十石,减十石。寿州:隔光米十石,减五石。沧州:虾蜛五十斤,减三十斤。渭州:莳萝五十斤,减三十斤。温州:干

尚仓局司珍,尉氏县:栗三千五百斤,减二千斤。建州:火前石乳龙茶一百斤,减五十斤。明州、泉州:松子共五百斤,减三百斤。越州:白梅三百斤,减一百斤。福州:荔枝台万颗,减五千颗;圆荔枝一万颗,减五千颗。广州:糖霜一百斤,减五十斤。京西:胡桃五千颗,减四千颗。尚药,琼州:笺香二千斤,减一千斤。广州:檀香二千斤,减一千斤;肉豆蔻仁一百斤,减五十斤;零陵:香五十斤,减二十斤;舶上茴香一千斤,减五百斤;没药四斤,减三斤;没石子三斤,减二斤。兖州:香墨二斤,减一斤。供奉库:西京槐花五百斤,减三百斤。尚食局:吉州沙糖六百斤,池州糟姜三百斤,真州糟姜三百斤,襄州荀一百斤,永兴军冬笋一百斤,开德府白蕈五十斤,台州金簟三十斤,镇江府笋叶三十斤,北京杏仁五斗,宿州无荑一十斤,福州鹿角菜二十斤,紫菜二十斤,广州石耒▯曷一十斤,辽州官桂一十斤,化州高良姜一十斤,中山府兹▯瓦中样矮足里拨盘龙汤盏一十只,河中府干柿二百斤,辽州榛子二石。尚药局:广州丁香母一十斤,补骨脂二斤。辰州:芙蓉砂一斤。雄州:人参一百五十斤,白附子一十斤。温州:干姜二十斤。江宁府:陈橘皮二十斤,露蜂房五斤。潞州:赤石脂一十斤。陕州:白胶香二斤,瓜蒌根一十斤。冀州:生地黄四十斤。兖州:伏神一十斤,松脂一斤,赤箭二斤。三门白波辇运司:寒水石十斤。邢州:京三棱六

斤。商州:腻粉三斤,枳壳二斤。单州:免丝子五斤,紫草五斤。归州:厚朴一十斤。南剑州:土茴香一十斤。澧州:香附子一十斤。开封县:龙脑薄荷一十斤。祥符县:龙脑、薄荷一十斤。颍昌府:苍术五斤,苁蓉五斤。代州:石膏五斤,五味子三斤。越州:牵年六斤,麦冬三斤。江州:白梅三斤。〔贴黄〕贴黄:疑衍一「贴」字,「黄」字连下文「州」字,即黄州也。:州:白强蚕五斤。北京:干山药二斤,鹅梨五十颗。真定府:地骨皮五斤。河间府:元参三斤。卫州:槁木五斤,葳灵仙一斤。汝州:枳实二斤。京西路转运司:槐白皮二斤。金州:黄蘗二斤。南京:药薄荷五斤,脱蚕蛾一斤。永兴军:甘菊花三斤。成州:秦皮三斤。泽州:桔梗四斤,芍药四斤,黄芩二斤,苦参三斤。晋州:白矾二斤。海州:山茱萸二斤。镇江府:丹参二斤。荆门军:蛇退一斤。衡州:大括蒌二十个。宜州:生豆蔻二斤,草豆蔻五斤。雷州:高良姜二斤。郁林州:缩砂六斤,蓬莪戍二斤。昌化军:高良姜三斤。尚衣局:镇江府:花罗一百匹。梓州:青丝绫六十匹。南京:轻薄金条纱三十匹。供奉库:兴仁府:白脂府三百石。

译姜五十斤,减三十斤。荆南:笃芹子五十斤,减四十斤。阳武:林白小豆三石,减一石。颍州:红〇白脂麻三石,减一石。广州:胡椒五十斤,减二十斤。尚仓局司珍,尉氏县:栗三千五百斤,减二千斤。建州:火前石乳龙茶一百斤,减五十斤。明州、泉州:松子共五百斤,减三百斤。越州:白梅三百斤,减一百斤。福州:荔枝台万颗,减五千颗;圆荔枝一万颗,减五千颗。广州:糖霜一百斤,减五十斤。京西:胡桃五千颗,减四千颗。尚药:琼州:笺香二千斤,减一千斤。广州:檀香二千斤,减一千斤;肉豆蔻仁一百斤,减五十斤;零陵香五十斤,减二十斤;舶上茴香一千斤,减五百斤;没药四斤,减三斤;没石子三斤,减二斤。兖州:香墨二斤,减一斤。供奉库:西京槐花五百斤,减三百斤。尚食局:吉州沙糖六百斤,池州糟姜三百斤,真州糟姜三百斤,襄州笋一百斤,永兴军冬笋一百斤,开德府白蕈五十斤,台州金簟三十斤,镇江府笋叶三十斤,北京杏仁五斗,宿州芜荑十斤,福州鹿角菜二十斤,紫菜二十斤,广州石〇〇一十斤,辽州官桂十斤,化州高良姜十斤,中山府瓷器中样矮足里拨盘龙汤盏十只,河中府干柿二百斤,辽州榛子二石。尚药局:广州丁香母十斤,补骨脂二斤。辰州:芙蓉砂一斤。雄州:人参一百五十斤,白附子十斤。温州:干姜二十斤。江宁府:陈橘皮二十斤,露蜂房五斤。潞州:赤石脂十斤。陕州:白胶香二斤,瓜蒌根十斤。冀州:生地黄四十斤。兖州:伏神十斤,松脂一斤,赤箭二斤。三门白波辇运司:寒水石十斤。邢州:京三棱六斤。商州:腻粉三斤,枳壳二斤。单州:免丝子五斤,紫草五斤。归州:厚朴十斤。南剑州:土茴香十斤。澧州:香附子十斤。开封县:龙脑薄荷十斤。祥符县:龙脑、薄荷十斤。颍昌府:苍术五斤,苁蓉五斤。代州:石膏五斤,五味子三斤。越州:牵牛六斤,麦冬三斤。江州:白梅三斤。黄州:白强蚕五斤。北京:干山药二斤,鹅梨五十颗。真定府:地骨皮五斤。河间府:元参三斤。卫州:槁木五斤,葳灵仙一斤。汝州:枳实二斤。京西路转运司:槐白皮二斤。金州:黄蘗二斤。南京:药薄荷五斤,脱蚕蛾一斤。永兴军:甘菊花三斤。成州:秦皮三斤。泽州:桔梗四斤,芍药四斤,黄芩二斤,苦参三斤。晋州:白矾二斤。海州:山茱萸二斤。镇江府:丹参二斤。荆门军:蛇退一斤。衡州:大栝蒌二十个。宜州:生豆蔻二斤,草豆蔻五斤。雷州:高良姜二斤。郁林州:缩砂六斤,蓬莪戍二斤。昌化军:高良姜三斤。尚衣局:镇江府:花罗一百匹。梓州:青丝绫六十匹。南京:轻薄金条纱三十匹。供奉库:兴仁府:白脂府三百石。安州:红花五百斤,一并停止进贡。」

钦宗靖康元年八月十九日,诏令:「六尚局既然已经停罢,那么规定之内每年进贡的品物,为数极多,还在成为百姓的祸害,并非祖宗旧有的法度,应当一并废除。」《维阳志》记载:这一年,因度支员外郎李知几上奏说:「扬州进贡第二期的糟姜送到六尚供奉库,如今六尚局已经废止,所进贡的又不是祖宗朝的贡额,请求予以停止杜绝。各路如果有类似这种果木口味之类的贡品,不属于祖宗原有

安州:红花五百斤,并罢贡。」

钦宗靖康元年八月十九日,诏:「六尚局既罢,其格内岁贡品物,(万)数极多,尚为民害,非祖宗旧法,可并除之。」《维阳志》:是年,以度支员外(员)郎李知几言:「扬州进贡第二限糟姜赴六尚供奉库,今六尚局已废,所进非祖宗朝贡额,乞止绝。诸路如有似此果木口味之类,非祖宗元额,乞降指挥,更不起发。」上从之,诏限三日开具合

发之额并今来住罢数目申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诸路常供之物,内有时新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因缘供奉,数外取索,多归公库,更相馈送,搔扰为甚。仰礼部措置,除缘天地宗庙陵寝荐献所须外,余并罢贡。

三年四月八日,(赦):应诸路上供木炭、油蜡、干姜、秦艽之类,有困民力,非急用之物,并行住罢。

十一月三日,德音:「应天下土贡,如金银、匹帛,以供宗庙祭享之费用,以赡内外官兵之请给,不可阙者,合依格起发外,其余土贡,如药材、海错,若邠州火筋,襄阳府漆器,象州藤合,扬州照子之类,一切罢贡。」

绍兴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户部言:「先准敕,诸路军土贡物色,权免投进。候边事宁息日依旧。所有绍兴三年正月合供进土物,诏权免。」同日,诏楚州土贡纻布一十匹,特与蠲免。

三年十月六日,诏扬州岁贡白苎布二十匹,更免一年。《文献通考》:四年,先是,和州言:「本州岛残破之余,乞蠲免大礼银绢。」户部奏准半年。中书舍人王居正言:「生辰及大礼进贡,乃臣子飨上之诚,初非朝廷取于百姓。若民力无所从出,合预降诏,曲加慰谕,止其进奉。则君臣恩礼两尽。既不能然,至使州县自乞,盖已非是,矧又不许,臣切以为过矣!望特与蠲免,仍诏户部,淮南诸郡如合行除放,不须令本处再三申请。庶使恩意自出朝廷,人知感悦。」乃诏淮南州军进奉大礼银绢并蠲之。

五年六月十六日,诏住罢福

清县观音院尼岁织土贡及进奉花蕉布二百余疋。

六年正月八日,诏光州土贡葛布一十匹,收复之初,无可出(辨)[办],与免五年。

七年六月十六日,诏吉州有未起发建炎四年分土贡葛苎布等,见下荆湖南路转运使,究治催发。可依(处)、抚州、临江、兴国军例,特与除放。

《长编》: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进呈,御笔批下安丰军,▯鲊白鱼不欲以口腹劳人,令自今后罢进。上曰:「去年已降指挥,罢温州柑橘、福建贡荔枝,独▯鲊淮白未罢。此皆祖宗岁供之物,朕恐劳百姓,所以再降指挥。

《圣政》:二十三年十二月丁酉,上曰:「舶司及都大茶马司,诸处进贡珍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 当批出禁止。

译的定额,请求下达指挥,不再起解发运。」皇上听从了,诏令限三日内开列应当发运的数额以及现在停罢的数目呈报尚书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令各路日常进贡的物品,其中有时鲜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地方借着进贡的名义,超出额定数目索取,大多归入公库,又相互馈赠,骚扰百姓最为严重。责令礼部安排处置,除了用于祭祀天地宗庙陵寝所需之外,其余一律停止进贡。

三年四月八日,(赦文):凡各路上供的木炭、油蜡、干姜、秦艽之类,有困扰民力、并非急用的物品,一律予以停罢。

十一月三日,德音:「凡天下的土贡,像金银、匹帛,用来供给宗庙祭祀的费用,用来供应内外官兵的俸给,不可缺少的,都依照规定起解发运;其余的土贡,像药材、海产,以及邠州的火筋、襄阳府的漆器、象州的藤合、扬州的镜子之类,一律停止进贡。」

绍兴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户部奏报:「先前奉敕:各路军的土贡物品,暂且免于进献,等边事平息之后再依旧办理。现今绍兴三年正月应当进贡的土产物品,诏令暂且免除。」同日,诏令楚州土贡纻布十匹,特予免除。

三年十月六日,诏令扬州每年进贡白苎布二十匹,再免除一年。《文献通考》:四年,此前,和州奏报说:「本州经过残破之余,请求免除大礼银绢。」户部批准免除半年。中书舍人王居正说:「生辰及大礼的进贡,本是臣子敬奉君上的诚意,起初并非朝廷向百姓征取。如果百姓财力无从出办,应当预先下诏,好言加以慰谕,停止他们的进奉。这样君臣的恩义礼节两方面都能周全。既然不能这样做,以至于让州县自己请求免除,已经不妥当,何况又不允许,臣私下认为这是过错。希望特予免除,并且诏令户部,淮南各郡如果应当予以免除的,不须让当地再三申请。这样才能使朝廷的恩意自然显现,人人知道感恩喜悦。」于是诏令淮南州军进奉的大礼银绢一并免除。

五年六月十六日,诏令停罢福清县观音院尼姑每年织造的土贡以及进奉的花蕉布二百余疋。

六年正月八日,诏令光州土贡葛布十匹,因收复之初,没有能力出办,予以免除五年。

七年六月十六日,诏令吉州有未曾起解发运的建炎四年份土贡葛苎布等,现交由荆湖南路转运使,追究处理催令发送。可以依照处州、抚州、临江军、兴国军的先例,特予免除。

《长编》:二十一年十二月辛巳日进呈,御笔批示安丰军,〇鲊白鱼不想因口腹之欲劳烦百姓,命令从今以后停止进贡。皇上说:「去年已经下达指挥,停止了温州柑橘、福建贡荔枝的进贡,唯独〇鲊淮白鱼还没有停止。这些都是祖宗每年进贡的物品,朕担心劳烦百姓,所以再次下达指挥。」

《圣政》:二十三年十二月丁酉日,皇上说:「市舶司以及都大茶马司,各处进贡的珍珠文犀等物,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 应当批示禁止。」

二十五年七月十二日,皇上宣谕辅臣说:「各州的贡物,朕担心官吏借机劳扰百姓,都已经停罢了。唯独福建贡茶,是祖宗旧有的制度,所以还不想遽然停止。」

十二月七日,诏令:「安丰军依照旧例进贡〇鲊白鱼,朕不想因口腹之欲劳烦百姓,可以下达命令给本军,从今以后免除进贡。」

」

二十五年七月十二日,上宣谕辅臣曰:「诸州贡物,朕恐官吏并缘劳民,皆已住罢。独福建贡茶,祖宗旧制,故未欲遽罢。」

十二月七日,诏:「安丰军依旧例进▯鲊白鱼,朕不欲口腹劳人,可行下本军,自今后免进。」

二十四日,上谓辅臣曰:「近日两浙、闽、广市舶司及四川茶马司诸处收买进贡真珠文犀等,此物何所用 当批出禁止。」魏良臣等奏曰:「陛下勤俭,不贵珠玉,恭承圣训,降旨行下。

二十六年二月三日,执政进呈内藏库申绍兴府自绍兴十九年已后署欠岁贡小绫署:疑误。。上曰:「闻小绫民间织造亦费力,已令折钱。可自二十三年已前,并与放。」

七月二十七日,诏临安府岁贡御服绫二百疋,自二十六年以后,特与放免。

闰十月八日,

诏:「廉州岁贡珠子,虽系祖宗旧制,闻取之颇艰,致伤人命,朕甚悯之。自今可特罢贡。其籍定蜑丁,并放逐便。」翌〔日〕,上谕辅臣曰:「朕尝(独)[读]《太祖实录》,见刘鋹进珠子、马鞍,太祖询问因知鋹所采珠子甚多,日役蜑丁数千人,死者亦不少。朕以谓珠子非急用之物,既是艰得,致(伤)人命,朕甚悯之。兼官司搔扰,因缘为奸。遂特命罢贡,以为一方无穷之利。」宰臣沈该曰:「臣等仰见陛下不贵异物,推仁民爱物之德,及于遐远。其所用心,与尧舜异世而同符也。」

十二月二十一日,吏部 外郎续觱面对,觱言:「果州黄柑,广(案)[安]紫梨,涪陵荔子,遂宁糖水,合阳细茗,洋州香枨,左绵耿梨,抛科掊敛,动以千数,文移督促,过于税租。村瞳穷甿,所产既竭,不免转市旁求。一果之直,率数百金;一夫之费,至十余千。其间又虆笼妆奁,争(奸)[妍]巧,谀悦当路,幸掩己私。弊俗相承、民不堪命。望严赐诫敕,自 (自)今四川监司,尚敢狃于旧态,重寘典宪。」上曰:「不知何用此物 」觱奏曰:「多以更相馈送,殊以为扰。」上曰:「如廉州采珠,朕亦无用,惧伤人命,立诏禁止。」觱曰:「如监司,岂可不上体圣意。」上曰:「当严行禁止。」于是诏四川置制司,常切觉察,仍令御史台采访弹劾。

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上谓辅臣曰:「王会知平江府,有钱三十余万贯,以羡余为名,未曾起发。闻近日已侵使大半。今既罢进羡余,不知其钱何用 卿等可问,若当时系正名收簇,即合起发。万

一是巧作名目,掊刻取便,将窠名尽行除去,盖恐取之不已,百生难堪。此亦宽恤一事,宜速理会。」

五月八日,宰执进呈四川便民事,上曰:「蜀中制造锦绣帟幕,以充岁贡,闻十岁女子皆拘在官(剌)[刺]绣。自朕即位以来,不欲土木被文绣,首为罢去,蜀人便之。

译

二十四日,皇上对辅臣说:「近日两浙、福建、广南市舶司以及四川茶马司各处收买进贡真珠文犀等物,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 应当批示禁止。」魏良臣等人上奏说:「陛下勤俭节约,不看重珠玉,恭敬承奉圣上的教诲,下达旨意施行。」

二十六年二月三日,执政大臣进呈内藏库申报绍兴府自绍兴十九年以后拖欠每年进贡的小绫(「署」字疑有误)。皇上说:「听说小绫在民间织造也很费力,已经命令折算成钱。二十三年以前的,可以一并免除。」

七月二十七日,诏令临安府每年进贡御服绫二百疋,从二十六年以后,特予免除。

闰十月八日,诏令:「廉州每年进贡珍珠,虽然是祖宗旧有的制度,听说采取起来颇为艰难,导致伤害人命,朕对此很怜悯。从今以后可以特别停止进贡。其登记在册的蜑户人丁,一并放归自便。」次日,皇上对辅臣说:「朕曾经读《太祖实录》,看到刘鋹进献珍珠、马鞍,太祖询问之后得知刘鋹所采的珍珠很多,每天役使蜑丁数千人,死的人也不少。朕认为珍珠不是急用的物品,既然难得,又导致伤害人命,朕对此很怜悯。加上官府的骚扰,趁机作奸犯科。于是特意下令停止进贡,把这作为一方百姓无穷的利益。」宰臣沈该说:「臣等看到陛下不看重奇异之物,推行仁爱百姓、爱惜万物的德行,恩泽施及边远之地。陛下这样的用心,与尧舜虽处不同的时代却有相同的精神。」

十二月二十一日,吏部员外郎续觱当面奏对,续觱说:「果州的黄柑,广安的紫梨,涪陵的荔枝,遂宁的糖水,合阳的细茗,洋州的香橙,左绵的耿梨,摊派搜刮,动辄以千计,公文催督,超过了正常的税租。乡村穷苦的百姓,自己出产的既已用尽,不得不转而到别处购买寻求。一件果品的价钱,往往要数百金;一个人的花费,甚至达十余千钱。其间又有藤笼、妆奁之类的包装,争相斗巧,用来谄媚讨好当权者,侥幸掩盖自己的私心。这种弊俗相沿相承,百姓已不堪忍受。希望严加告诫敕令,从今以后四川的监司如果还敢因循旧态,就要重加以法律惩处。」皇上说:「不知道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处 」续觱奏道:「大多是用来相互馈赠,实在成为骚扰。」皇上说:「就像廉州采珠一样,朕也没有用处,又担心伤害人命,立刻下诏禁止。」续觱说:「像监司这样的官员,怎么可以不上体圣上的心意。」皇上说:「应当严加禁止。」于是诏令四川制置司,经常留心觉察,并命令御史台采访弹劾。

二十七年二月十一日,皇上对辅臣说:「王会执掌平江府,有钱三十余万贯,以盈余的名义留存,未曾起解发运。听说近来已经动用了大半。如今既然已经停止进献盈余,不知道这笔钱是做什么用的 卿等可以查问,如果当时确实是正当名目收纳积存的,就应当起解发运。万一是巧立名目、盘剥取巧的,就应当把这项名目全部除去,因为担心征取不止,百姓生计将难以承受。这也是宽减体恤百姓的一件事,应当尽快加以处理。」

五月八日,宰执进呈四川便民事宜,皇上说:「蜀中制造锦绣帏幕,用来充作每年的贡品,听说十岁的女孩都被拘留在官府中刺绣。自朕即位以来,不想让宫室建筑披上华丽的文绣,首先加以废除,蜀地百姓因此受益。加上后来陆续的摊派征收

兼后来节次科敷,多所蠲减。想今民力稍宽矣。」宰臣沈该曰:「四川之民,自此丰足。皆圣恩所及。」

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郊(赦):「淮南酒▯淮白,已住罢进贡。访闻州县应干所产果实口味等物,见任官及监司守臣互相馈送,劳民害物,理合禁止。如今后尚(取)[敢]依前科扰,其馈送及收受之人,并计赃科罪,许人户越诉。州县,令监司按劾;监司、帅臣,委御史台觉察弹奏。」

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诏:「安丰军旧例土贡葛布,淮东诸州土贡白苎布,并与免一年。」时以金人侵扰之后,民力不苏故也。是年,孝宗即位未改元。

六月十三日,登极(赦):「应诸路出产时新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州郡,因缘贡奉,烦扰道上,疲费过所此句疑有误。,至于数外取索,多归公库,更相馈遗,习以成风。或假贡奉为名,渔夺民利。果实则封闭园林,海错则张夺商贩,至于禽兽昆虫、珍味之属,则抑配人户。致使所在居民,以土产之物为苦。不唯因口腹之故,广害物命,亦使斯民冒犯险阻,或至丧失躯命。岂不甚痛!太上皇帝已赏降诏禁约,窃虑岁久,未能遵奉。自今仰州军条其土产合贡之物

申尚书省,下礼部参酌,天地、宗庙、陵寝合用荐献,及德寿宫甘旨之奉,当议指挥,止许长吏修贡外,其余一切并罢。如州县奉行灭裂,因缘多取,当以违制论。」时诸州军所贡,依制岁上户部者,绍兴府越绫十匹、轻葺纱三匹,明州绫十匹,衢州、处州绵各百两,婺州(各)春罗三十匹、绵百两,临安府绫三十匹,镇江府绫、罗各十匹,平江府葛布三十匹,秀州绫、常州白平纱、苎布各十匹,胡〔州〕白苎匾布二十匹,严州白苎布十匹、绢二十匹,建康府罗二十匹,饶州麸金十两,太平州暗花纱、徽州、宁国苎布各十匹,隆兴府葛布三十匹,赣州布二十匹,吉州葛布、袁州、筠州苎布、临江军、建昌军绢各十匹,抚州葛布,扬州苎布各二十匹,滁州银二十两,盱眙军绢十匹、神林基丝十两,楚州苎布折银三十两,泰州隔织折银二十两(租)桑丝二十两租:疑误。,庐州纱、绢各十匹,以银三十七两四钱二分四厘代之,黄州苎布十匹,舒州银五

译,也多有减免。想来如今百姓的财力应该稍有宽裕了。」宰臣沈该说:「四川的百姓,从此变得丰足富裕。这都是圣上恩德所致。」

二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南郊赦文:「淮南酒〇、淮白鱼,已经停止进贡。访查得知各州县凡是出产的果实口味等物品,现任官员以及监司、守臣相互馈赠,劳扰百姓、损害物力,按理应当加以禁止。如果今后还敢依照以前那样科敛骚扰,馈送以及收受的人,一并按照赃罪计算论处,允许百姓越级申诉。州县由监司加以查办弹劾;监司、帅臣,则委托御史台觉察弹奏。」

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诏令:「安丰军旧例土贡葛布,淮东各州土贡白苎布,一并免除一年。」当时因为金人侵扰之后,民力还没有恢复的缘故。这一年,孝宗即位尚未改元。

六月十三日,登极赦文:「凡各路出产的时鲜口味、果实之类,所在州郡,借进贡的名义,沿路烦扰骚扰,疲于费用(此句疑有误);以至于超出额定数目索取,大多归入公库,又相互馈赠,习以为常。有的假借进贡的名义,掠夺百姓的利益。果实一类的,就封闭果园林地;海产一类的,就强行夺取商贩的货物;至于禽兽昆虫、珍贵美味之类,就强行摊派给百姓。致使当地的居民,把本地出产的物品当作苦累的事。不仅因为口腹之欲的缘故,大肆伤害生灵物命,也使百姓冒险涉阻,甚至有的因此丧失性命。岂不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太上皇帝已经曾经降下诏令加以禁约,只是担心时日已久,未能遵照奉行。从今以后责令各州军条列其土产应当进贡的物品,申报尚书省,下发礼部斟酌,天地、宗庙、陵寝所需用的祭献,以及德寿宫的甘旨供奉,应当再议定指挥,只允许州郡长官办理进贡,其余的一律全部停止。如果州县奉行敷衍马虎,趁机多加征取的,应当以违反制度论处。」当时各州军所进贡的,依照规定每年上交户部的有:绍兴府越绫十匹、轻葺纱三匹,明州绫十匹,衢州、处州各绵一百两,婺州春罗三十匹、绵一百两,临安府绫三十匹,镇江府绫、罗各十匹,平江府葛布三十匹,秀州绫、常州白平纱、苎布各十匹,湖州白苎匾布二十匹,严州白苎布十匹、绢二十匹,建康府罗二十匹,饶州麸金十两,太平州暗花纱、徽州、宁国苎布各十匹,隆兴府葛布三十匹,赣州布二十匹,吉州葛布、袁州、筠州苎布、临江军、建昌军绢各十匹,抚州葛布、扬州苎布各二十匹,滁州银二十两,盱眙军绢十匹、神林基丝十两,楚州苎布折银三十两,泰州隔织折银二十两、桑丝二十两,庐州纱、绢各十匹,以银三十七两四钱二分四厘代替,黄州苎布十匹,舒州银五(原文至此中断)。

十两,无为军、濠州绢折银各二十五两,和州苎布(綀)[练]布各十匹,蕲州贡布(拆)[折]银七十七两,安丰军、光州葛布、(葛)各十匹,建宁府练布五十匹,兴化军葛布、泉州蕉布、葛布各十匹,绵各百两,邵武军布、荆南府绫并布各十匹,荆门军布折银十两六钱三分,复州苎布、汉阳军赀布、岳州、归州纻布、德安府布各十匹,鄂州银三十两,靖州金二两,班紬、白绢各二匹,常德府白纻布并纻布、练布三色折银四十

译十两,无为军、濠州的绢各折银二十五两,和州的苎布(綀)[练]布各十匹,蕲州贡布折银七十七两,安丰军、光州的葛布各十匹,建宁府的练布五十匹,兴化军的葛布、泉州的蕉布、葛布各十匹,绵各百两,邵武军的布、荆南府的绫和布各十匹,荆门军的布折银十两六钱三分,复州的苎布、汉阳军的赀布、岳州、归州的纻布、德安府的布各十匹,鄂州银三十两,靖州金二两,班紬、白绢各二匹,常德府的白纻布并纻布、练布三色折银四十

五两,澧州绫折银三十两,信阳军苎布折银十两,潭州葛布三十匹,永州布十匹,衡州(虆)[麸]金五两、纻布十匹,柳州、道州苎布各十匹,桂阳军银五十两,邵州金二两、银十两,泉州葛布并武冈军、英州布各十匹,潮州蕉布五匹,新州银十两,韶州绢十匹,肇庆府代绢银二十两,南恩州、封州银各十两,连州白苎布、夔州绢各十匹,开州绢五匹,万州、忠州(虆)[麸]金各三两,达州鉴紬五匹,涪州、恭州、南平军绢各一匹,梁山军绵百两,叙州葛布一匹,潼州府盘雕熟白绫五匹、涛头水波纹绫五匹,并常贡物,遂宁府常贡、土贡樗蒲绫各十匹,果州生白绫十匹,昌州土贡麸金三两、常贡绢十匹,渠州生白大绫五匹,泸州金五两,怀安军紬十匹,富顺监金十两,嘉州(麸)[垔▯ ]金三两,蜀州军丝罗十匹,常贡罗四匹,彭州罗十匹,石泉军金一两,雅州、眉州麸金各五两,永康军绢十匹,成都府花罗六疋、绶带锦三匹、高纻布十匹,绵州苎布十匹、绫五匹,汉州苎布、邛州苎布、邛州丝布各十匹,简州锦紬二十匹、(虆)[麸]金五两,襄阳府纱、郢州白纻布、光化军白素金条纱各十匹,随州银七十七两,房州纻布五〔匹〕,金州(虆)[麸]金二两,洋州隔织五匹。常贡隔织三匹,利州麸金五两、岗铁十斤,兴元府烟脂十斤、红花五十斤,阆州莲绫十匹,龙州(虆)[麸]金三两,巴州线紬五匹,蓬州黄纻绫十匹、绵紬、白绫各五匹,西和州甘草十斤,静江府银五十两,容州、昭州银各十两,邕州银三十两,梧州银十五两,数内五两常贡,充白石英。藤州、贵州、浔州、柳州、贺州、横州、宜州、廉州、琼州、昌州银各十两,宾州、化州、高州、万

安军银各五两,融州、象州金三两,郁林州银十五两:五两本州岛,十两认发旧白州。

二十六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张浚奏:「准登极(赦),合依例进贡。今来两淮残破,及新复州军人民凋弊,府库匮乏,乞止(今)[令]奉表,与免进贡。」从之。

隆兴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宰执奏:「有司近进年节银,陛下批出:自今节序并免进。可谓甚盛德事!臣等今相盛礼,乞免大农金缯之赐,以承节俭之化。」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四州宣抚使岁进胡羊,路远劳民,可令住罢。《维扬志》:三年(赦)文罢扬州岁贡纻布二十匹。以孝宗登极(赦),条具州军土产贡物,天地祖宗荐献及德寿甘旨外,并罢。故扬州纻布罢贡。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七日,登极(赦):「应诸路帅臣、监司、郡守,许依例进贡推恩。内郡守系权官者,免进贡。其表附递以闻。应监司、郡守及在外侍从官以上,许上表陈贺,余毋得受。

译五两,澧州绫折银三十两,信阳军苎布折银十两,潭州葛布三十匹,永州布十匹,衡州麸金五两、纻布十匹,柳州、道州苎布各十匹,桂阳军银五十两,邵州金二两、银十两,泉州葛布并武冈军、英州布各十匹,潮州蕉布五匹,新州银十两,韶州绢十匹,肇庆府代绢银二十两,南恩州、封州银各十两,连州白苎布、夔州绢各十匹,开州绢五匹,万州、忠州麸金各三两,达州鉴紬五匹,涪州、恭州、南平军绢各一匹,梁山军绵百两,叙州葛布一匹,潼州府盘雕熟白绫五匹、涛头水波纹绫五匹,以及常年进贡的物品,遂宁府常年进贡、土贡樗蒲绫各十匹,果州生白绫十匹,昌州土贡麸金三两、常贡绢十匹,渠州生白大绫五匹,泸州金五两,怀安军紬十匹,富顺监金十两,嘉州麸金三两,蜀州军丝罗十匹,常贡罗四匹,彭州罗十匹,石泉军金一两,雅州、眉州麸金各五两,永康军绢十匹,成都府花罗六匹、绶带锦三匹、高纻布十匹,绵州苎布十匹、绫五匹,汉州苎布、邛州苎布、邛州丝布各十匹,简州锦紬二十匹、麸金五两,襄阳府纱、郢州白纻布、光化军白素金条纱各十匹,随州银七十七两,房州纻布五匹,金州麸金二两,洋州隔织五匹。常贡隔织三匹,利州麸金五两、岗铁十斤,兴元府胭脂十斤、红花五十斤,阆州莲绫十匹,龙州麸金三两,巴州线紬五匹,蓬州黄纻绫十匹、绵紬、白绫各五匹,西和州甘草十斤,静江府银五十两,容州、昭州银各十两,邕州银三十两,梧州银十五两,其中五两为常年进贡,用来充作白石英。藤州、贵州、浔州、柳州、贺州、横州、宜州、廉州、琼州、昌州银各十两,宾州、化州、高州、万安军银各五两,融州、象州金三两,郁林州银十五两:其中五两由本州进贡,十两认由旧白州进贡。

二十六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张浚上奏说:"遵照皇帝登基赦令,本应依照惯例进贡。如今两淮残破,且新收复的州军百姓困弊,府库空虚匮乏,请求只让我们上表称贺,而免除进贡。"皇帝准奏。

隆兴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宰相执政大臣上奏说:"有关部门近来进献年节银两,陛下批复说:从今以后每逢节令一律免除进献。这真可以说是极大的仁德之事!臣等如今相互庆贺这一盛大礼制,恳请免除大农寺所献的金帛之赐,以顺应崇尚节俭的教化。"

隆兴二年七月二十八日,下诏说四州宣抚使每年进贡胡羊,路途遥远劳苦百姓,可以停止。《维扬志》记载:隆兴三年赦文停止了扬州每年进贡的纻布二十匹。因为孝宗登基赦令,逐条核定各州军的土产贡物,除了献给天地祖宗以及进献给德寿宫(太上皇)的日常供品外,其余一律停罢。所以扬州的纻布进贡被停止。

光宗绍熙五年七月七日,登基赦令说:"各路的帅臣、监司、郡守,准许依照惯例进贡以求推恩。其中郡守如果是代理官员的,免除进贡。他们的表章附随驿递上奏即可。各监司、郡守以及在外的侍从官以上官员,准许上表陈贺,其余的人不得进献。"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存先代后 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存先代后 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下诏说:"分封前朝两代帝王的后代,以备三恪之宾礼,这是为了显示子传孙、兴灭国继绝世的道理。夏、商两代分别居于杞国、宋国,周朝时郁国的后代被封在介、酅两地,古代的先哲圣王,实在都是用这样的方法。何况我德行浅薄,曾在前朝历练任职,虽然周朝的德运已经衰落,我是勉强顺应禅让之礼登

」

崇儒 宋会要辑稿 崇儒七 存先代后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存先代后原书眉批有:「帝系」、「帝治存先代后」等字。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四日,诏曰:「封二王之后,备三恪之宾,所以示子传孙、兴灭继绝。夏商之居杞、宋,周郁之启介酅,古先哲王,实用兹道。矧予凉德,历试前朝,虽周德下衰,勉从于禅让;而虞在位此句疑脱一字。,岂忘于烝尝。其封周帝为郑王,以奉周嗣。正朔服色,一如旧制。务遵典礼,称朕意焉。」又尊帝太后为周太后,并迁于西宫。所司供给,务令丰厚。

五日,诏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高阳而宗尧,祀不止于本朝,义必尊于有德。着于祭法,朕甚慕焉。矧惟眇躬,逮事周室,讴歌狱讼,虽归新造之邦;庙貌园陵,岂忘旧君之礼。其周朝嵩、庆二陵,及六(朝)[庙],宜令有司以时差官,朝拜祭享,永为定式。仍命周宗正卿郭 行礼。」

二十九日,有司请迁周六庙于西京。

五月,庙成,遣光禄少卿郭 奉迁神主入庙。

七月二十七日,遣工部侍郎艾颖拜嵩、庆二陵。

八月四日,遣光禄少卿郭 享周庙。

干德六年八月,诏于周太祖、世宗陵寝侧,各设庙宇,塑像,命右赞善大夫王硕管勾修盖。

开宝六年三月一日,房州上言:「周郑王殂,太常礼院请辍朝参。」

七日,诏宜辍朝十日,素服发哀于便殿。命知制诰扈蒙撰陵名,张澹定谥。三陵总管窦思俨择陵地。澹按《谥法》让德奉上曰恭,请谥曰周恭皇帝。蒙请名陵曰顺陵。并从之。

十月二日,太常礼院上言:是月四日,葬周恭帝于顺陵,准汉隐帝例,合辍其日朝参。诏特辍四月五日朝参。

太宗雍熙四年八月十二日,命勾当嵩陵内品吴禄荣,以十八日朝拜嵩、庆、懿三陵。自建隆元年后,每岁差官朝拜。「今检详前代并无此礼,惟开宝通礼,先代帝王春秋二时州长史摄三献官祭享。其周三陵,合准通礼故事。自「今检详」至「故事」:似为奏文,唯前缺言主,疑为太常礼院文,蒙上文省。」从之。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太常礼院言:「周嵩、庆二陵各设庙像外,其世宗影帐,历代并无故事,伏请停废。懿陵即世宗宣懿皇后陵,不当更立庙宇。顺陵有恭帝木主殿,昨议赴西京祔庙,续命置于下宫。窃以《春秋》之义,国君即位未踰年者,不应别序昭穆。又唐高宗太子薨,追谥孝恭皇帝,神主驸太庙。大历十四年,有司言『孝恭皇帝尊非正统,不列昭穆。今庙废主存,请毁之。』遂瘗主于庙地。今周恭帝即位半年,是时年裁七岁,葬以王礼,止设三虞,望依孝恭皇帝故事,瘗主庙地。

译基的;但对于前朝的虞宾之礼(此句疑脱一字),又怎能忘记祭祀之礼呢。现封周朝末帝为郑王,以延续周朝的宗嗣。正朔服色,一律依照旧有的制度。务必遵循典章礼仪,以符合朕的心意。"又尊周朝的太后为周太后,一并迁往西宫居住。有关部门供给用度,务必要丰厚充足。

五日,下诏说:"有虞氏禘祭黄帝而郊祭帝喾,祖祭颛顼而宗祭尧帝,祭祀不局限于本朝,道理上必须尊崇有德之人。这记载在祭法之中,朕十分仰慕这种做法。何况朕以微薄之身,曾侍奉周室,百姓的讴歌与诉讼虽已归于新建立的国家;但对于周室的宗庙陵寝,又怎能忘记对待旧君的礼节。周朝的嵩陵、庆陵二陵,以及六庙,应命有关部门按时派遣官员,前往朝拜祭祀,永远作为定制。仍命周朝的宗正卿郭[某]主持行礼。"

二十九日,有关部门请求将周朝的六庙迁往西京。

五月,庙宇建成,派遣光禄少卿郭[某]恭迎神主入庙。

七月二十七日,派遣工部侍郎艾颖前往拜祭嵩陵、庆陵二陵。

八月四日,派遣光禄少卿郭[某]祭享周庙。

干德六年八月,下诏在周太祖、世宗陵寝旁,各建设庙宇,塑造神像,命右赞善大夫王硕负责管理修建事宜。

开宝六年三月一日,房州上奏说:"周郑王去世,太常礼院请求停止朝参。"

七日,下诏应停止朝参十日,穿素服在便殿发丧志哀。命知制诰扈蒙撰写陵名,张澹拟定谥号。三陵总管窦思俨选择陵地。张澹依照《谥法》,"让德奉上"称为"恭",请求谥为周恭皇帝。扈蒙请求将陵墓命名为顺陵。皇帝一并准许。

十月二日,太常礼院上奏说:本月四日,将安葬周恭帝于顺陵,依照汉隐帝的先例,应当在那一天停止朝参。诏令特别停止四月五日的朝参。

太宗雍熙四年八月十二日,命勾当嵩陵的内品吴禄荣,于十八日前往朝拜嵩陵、庆陵、懿陵三陵。自建隆元年以来,每年都派遣官员前往朝拜。"如今详细查考前代典章,并没有这样的礼制,只有开宝通礼记载,对先代帝王,每逢春秋二季由州长史代理主祭。周朝的三陵,应当依照通礼的旧例(自"今检详"至"故事":似为奏文,唯前缺言主,疑为太常礼院文,蒙上文省略)。"皇帝准奏。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周朝的嵩陵、庆陵二陵各自设有庙宇塑像外,世宗的影帐,历代都没有先例,恳请停止废除。懿陵即世宗宣懿皇后的陵墓,不应再另立庙宇。顺陵原有恭帝的木主殿,之前商议将其迁入西京祔庙,后又下令改置于下宫。窃以为按照《春秋》的义理,国君即位不满一年的,不应另外排入昭穆序列。又唐高宗时太子去世,追谥为孝恭皇帝,神主曾祔入太庙。大历十四年,有关部门说'孝恭皇帝的名号不属正统,不应列入昭穆'。如今庙宇已废而神主仍存,请求将其毁去。'于是将神主埋于庙地。如今周恭帝即位仅半年,当时年仅七岁,是按照王礼安葬的,只设了三虞之祭,希望依照孝恭皇帝的旧例,将神主埋于庙地。"皇帝准奏。

景德四年正月二十九日,朝拜陵墓的德音诏书说:"周朝嵩陵、懿陵的庙宇,委托官吏用官府的财物加以修缮并致祭。"

二月三日,下诏命吏部尚书张齐贤撰写祭祀周朝六庙的祝文,特进呈书写。

太常礼院上奏说:"留司选定二月十五日,派遣官员前往仲飨祭祀周朝六庙。如今奉旨,时祭也定在这一天。现请求以十五日先举行时祭,另择吉日举行仲飨之礼。"皇帝准奏。

二十七日,下诏说:"朕俯顺众人的心愿,前来省察民情风俗,暂时驾临

」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朝陵德音:「周朝嵩、懿陵庙,委官吏以官物修葺致祭。」

二月三日,诏吏部尚书张齐贤致祭周六庙祝文特进书。

大常礼院言:「留司选二月十五日,遣官仲享周六庙。今奉敕,时祭亦在其日。今请以十五日先行时祭,别择吉辰行仲飨礼。」从之。

二十七日,诏曰:「朕俯从众欲,来省民风,暂临西洛之都,首访前朝之庙。特陈明祀,用达虔诚。

然而丰洁牲牷,既申于荐享,缮完栋宇,尤在于精严。其神主每遇祠祭,方得出石室,祭毕,即如法安置。庙宇特加修葺,不得别藏官物,务在精严,副朕意焉。」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内侍季知信自嵩、庆陵回,言周世宗影殿陈设损坏,及无供物,乃遣内侍白崇庆制造周三陵供物赉送。崇庆言春秋祭拜及逐月合用物,令本州岛支送;其香茶,乞自京以时供给。从之。

仁宗天圣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录晋肃袒孙内殿承制合门祗候石保庆子介为三班奉职。

四年九月十六日,周后故虢州防御使柴贵孙元亨,自言世宗侄孙,今家绝禄仕,有母贫甚,乞赐禄叙。帝曰:「如其非伪,可寘之班行。」乃录为三班借职。

六年六月四日,录贵子肃为三班奉职。帝曰:「世宗开鹢土宇,本为国家。其末裔不同他等,当加收恤。」

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录周世宗从子、故太子少傅柴守礼孙咏为三班奉职。

九年二月十二日,录贵孙吉为三班奉职。

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录贵孙熙为三班奉职。

十二月十三日,诏修河南府周六庙,郑州周太祖、世宗庙,以省钱量加修饰,仍令太常礼院详定周恭帝塑像、依冠制度以闻。议具先代陵庙。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唐李氏、梁朱氏、后唐李氐、晋石氏、汉刘氏、周郭氏、柴氏宗支子孙未仕者,委所在求访,及许自陈,特与甄叙。已有官者,与迁官。」《仁皇训典》:景佑二年冬至,祀(圆)[圜]丘(赦)书节文:「唐李氏、梁朱氏、后唐李氏、晋石氏、汉刘氏、周郭氏、柴氏宗属子孙未仕者,特与甄叙。已有官者,与迁官。两浙钱氏、泉州陈氏、伪蜀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州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子孙未仕者,择其近属一人,特录用之。」

三年二月二日,编排录用所言:「前朝之后,内后唐李氏缘庄宗、明宗本是二族,合依周朝郭、柴二族例,各与甄叙。又后唐李氏,有因赐姓附入宗籍者。欲除本宗嫡亲外,更不甄叙。」从之。

四年六月五日,录唐李氏之后,曰石、曰汝弼、曰明、曰继宗、曰寿、曰舜臣、曰祥、曰尚、曰敢,并为三班借职。曰沂,为试将作监主簿。周柴氏之后,曰博、曰励、曰济、曰永拱,为三班奉职。

译西京洛阳,首先造访前朝的庙宇。特意陈设明祀之礼,以表达虔诚之心。然而丰洁的祭祀牲礼,虽已按时进献,修缮完好的殿宇,尤其应当精细严谨。神主每逢祭祀,才可以请出石室,祭祀完毕后,就应依法妥善安置。庙宇要特别加以修缮,不得另外收藏官府财物,务必做到精细严谨,以符合朕的心意。"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内侍李知信从嵩陵、庆陵回来,说周世宗影殿的陈设已经损坏,也没有供奉的物品,于是派遣内侍白崇庆制造周朝三陵的供物送去。白崇庆说春秋祭拜以及每月应当使用的物品,命本州支应送去;至于香茶,请求从京城按时供给。皇帝准奏。

仁宗天圣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录用晋肃的旁系子孙内殿承制合门祗候石保庆之子石介为三班奉职。

天圣四年九月十六日,周朝后裔、已故虢州防御使柴贵的孙子柴元亨,自称是世宗的侄孙,如今家中已断绝俸禄仕途,母亲贫困已极,请求赐予官禄叙用。皇帝说:"如果他不是假冒的,可以安置在班行之中。"于是录用为三班借职。

天圣六年六月四日,录用柴贵之子柴肃为三班奉职。皇帝说:"周世宗开创国家疆土,本是为了国家社稷。他的后代子孙不同于其他人,应当加以收留抚恤。"

天圣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录用周世宗的侄子、已故太子少傅柴守礼之孙柴咏为三班奉职。

天圣九年二月十二日,录用柴贵之孙柴吉为三班奉职。

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录用柴贵之孙柴熙为三班奉职。

十二月十三日,下诏修缮河南府的周朝六庙,以及郑州的周太祖、世宗庙,要求节省钱财适当加以修饰,并命太常礼院详细制定周恭帝塑像及冠服的制度,然后上奏。此议是讨论先代陵庙之事。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令说:"唐朝李氏、梁朝朱氏、后唐李氏、晋朝石氏、汉朝刘氏、周朝郭氏、柴氏的宗族子孙中未曾出仕的,委托所在地方查访,以及允许他们自己陈情,特予甄别叙用。已经有官职的,予以升迁。"《仁皇训典》记载:景佑二年冬至,祭祀圜丘的赦书节录文字说:"唐朝李氏、梁朝朱氏、后唐李氏、晋朝石氏、汉朝刘氏、周朝郭氏、柴氏宗族子孙中未曾出仕的,特予甄别叙用。已经有官职的,予以升迁。两浙钱氏、泉州陈氏、伪蜀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州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的子孙中未曾出仕的,选择其近亲中的一人,特予录用。"

景佑三年二月二日,编排录用所上奏说:"前朝的后代中,后唐李氏因为庄宗、明宗本属两个不同的家族,应依照周朝郭氏、柴氏两族的先例,各自予以甄别叙用。又后唐李氏中,有因被赐姓而编入宗籍的。希望除本宗嫡亲之外,其余不再甄别叙用。"皇帝准奏。

景佑四年六月五日,录用唐朝李氏的后代,名叫石、名叫汝弼、名叫明、名叫继宗、名叫寿、名叫舜臣、名叫祥、名叫尚、名叫敢的,都授为三班借职。名叫沂的,授为试将作监主簿。周朝柴氏的后代,名叫博、名叫励、名叫济、名叫永拱的,授为三班奉职。晋朝石氏的后代,右侍禁石介升为左侍禁,石世昌授为三班借职。

十六日,录用唐朝李氏的后代干易等十一人都授为三班借职,某某等五十三人为遂州助教,琮等五人免除将来的文解考试,竦等三十七人免除州县徭役;周朝柴氏的后代三班奉职柴熙升为右班殿直,名叫愈、名叫若拙、名叫上善的,都授为三班奉职,其余柴发授为许州长史,柴织授为某州助教,柴贻廓等十一人免除州县徭役,并各赐钱一万。

庆历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录用周世宗的曾侄孙柴揆为三班奉职。

皇佑二年闰十

晋石氏之后,右侍禁介为左侍禁、世昌为三班借职。

十六日,录唐李氏之后干易等十一人并为三班借职,▯等五十三人为遂州助教,琮等五人免将来文解,竦等三十七人免州县徭役;周柴氏后三班奉职熙为右班殿直,曰愈、曰若拙、曰上善,并为三班奉职,余发为许州长史,织为□州助教,贻廓等十一人免州县徭役,仍各赐钱一万。

庆历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录周世宗曾侄孙柴揆为三班奉职。

皇佑二年闰十一月十九日,录周后柴贵曾孙日宣为三班奉职。

至和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录周后柴守礼

曾孙若讷为三班奉职。

嘉佑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录周世宗从孙柴雨▯革为三班奉职。

四年四月九日,诏曰:「先王推绍天之序,尚尊贤之义,褒其后嗣,宾以殊礼。岂非圣人稽古报功之大典哉!国家受命之元,继周而王,虽民灵欣戴,历数允集,而虞宾将逊,德美丕显。顷者推命本始,褒及支庶。每遇南郊,许奉白身一名充班行,恩则厚矣,而义则未称。将上采姚姒之旧,略循周汉之典,详其世嫡,优以公爵,异其仕进之路,申以土田之锡。俾庙寝有奉,享祀不辍,庶几乎《春秋》通三统、厚先代之制矣。宜令有司取柴谱系,于诸房中推最长一人,令岁时亲奉周室祀事。如白身,即与京主簿;如为班行者,即比类换文资。仍对崇义公,与河南府郑州合入差遣。给公田十顷,专管勾陵庙。应缘祭享,礼料所须,皆从官给。如至知州资序,即别典差遣。却取以次近亲,令袭爵授官,永为定式。」先是,著作佐郎何鬲言:「窃闻朝廷以皇嗣未立,而祠高禖。夫求神贶者远而难测,修人事者近而可必。昔舜受尧天下,而尧子丹朱为国宾;禹受舜天下,而舜子商均亦为国宾。故《书》曰:『虞宾在位,群后德让。』汤放桀,其事不载;武王伐纣,未及下车,封五帝之后,命夏为杞,绍商于宋。武庚作乱诛之,而命微子启以代商后。故《书》曰:『惟稽古崇德象贤,统承先王,修其礼物,作宾于王家。』《周颂》亦有『来见祖庙之诗』,曰:『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其『来助祭』之诗曰:『我客戾至,亦有斯(客)[容]。』以《诗》《书》论之,示天子不敢以臣也。孔子作《春秋》,正月、二月、三月皆书《王》,何休说曰:『正月,周正月。二月,商正月。三月,夏正月。盖王者必尊先圣,通三统,所以自立于天下也。』及秦灭六国、夷二周,不有师法,故先圣神灵委于草莽,子孙困于编户。至汉初定天下,未遑制作。及武帝东巡过洛,考其后,得周子南君,封百里之地,以奉祭祀。至成帝时,久无继嗣,梅福进言曰:『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亡也。

译一月十九日,录用周朝后裔柴贵的曾孙柴日宣为三班奉职。

至和元年正月二十二日,录用周朝后裔柴守礼的曾孙柴若讷为三班奉职。

嘉佑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录用周世宗的从孙柴雨(某)革为三班奉职。

嘉佑四年四月九日,下诏说:"先代帝王推行继承天命的次序,崇尚尊贤的道义,褒奖前朝的后嗣,以殊礼待之为宾。这难道不是圣人稽考古制、报答功德的重大典礼吗!国家受命之初,承继周朝而称王,虽然是百姓欣然拥戴、历数天命归集所致,但对于虞宾(前朝后裔)应当谦让,其美德更加彰显。往昔追述立国之本,恩泽也及于支系庶出的旁族。每逢南郊祭祀,允许推举一名平民出身者进入班行,恩德固然深厚,但礼义上还不够相称。现打算上采虞舜时代的旧制,略微循用周朝、汉朝的典章,审定其世系嫡长,以公爵优待之,另开一条仕进之路,加赐土地田产。使其宗庙祭祀有所依托,祭祀香火不断,或许可以接近《春秋》中'通三统'、厚待前代的制度。应命有关部门取来柴氏的家族世系,从各房中推举出辈分最长的一人,命他每年按时亲自主持周室的祭祀事务。如果是平民身份,就授予京官主簿之职;如果已在班行任职,就按类别改换为文官品级。并且比照崇义公的先例,给予河南府、郑州相应的差遣。赐给公田十顷,专门负责管理陵庙。凡是有关祭祀的事宜,所需礼品物料,都由官府供给。如果做到知州资序,就另外委任差遣。再由以次近亲承袭爵位、授予官职,永远作为定制。"此前,著作佐郎何鬲曾进言说:"臣私下听闻朝廷因为皇嗣尚未确立,而祭祀高禖之神。祈求神明的赐福,遥远而难以测度;修明人事,则切近而必定有效。从前舜承受尧的天下,而尧的儿子丹朱成为国宾;禹承受舜的天下,而舜的儿子商均也成为国宾。所以《尚书》说:'虞宾在位,诸侯以德相让。'商汤放逐夏桀,这件事没有记载;周武王讨伐商纣,还未及下车,就分封五帝的后代,命夏的后代居于杞地,延续商的祭祀于宋地。武庚作乱被诛杀后,又命微子启代替商的后嗣。所以《尚书》说:'考察古制,尊崇有德、效法贤能之人,使他们承继先王的统绪,修明礼仪制度,作为王室的宾客。'《周颂》中也有'前来朝见祖庙'的诗篇,说:'有客到来,他的马也是白色的。'其中'前来助祭'的诗篇说:'我的宾客到了,仪容也很得体。'以《诗经》《尚书》来论证,说明天子不敢把前朝后裔当作臣子看待。孔子撰写《春秋》,正月、二月、三月都记作'王正月',何休解释说:'正月,是周朝的正月。二月,是商朝的正月。三月,是夏朝的正月。这是因为称王者必定尊崇前代圣王,通融三代正朔,以此来确立自己在天下的地位。'到了秦朝灭掉六国、夷灭东西二周,不遵循这一礼法,所以先代圣王的神灵沦落于荒草之中,其子孙也困顿于编户齐民之中。到汉朝初年平定天下,还来不及制定礼乐制度。到汉武帝东巡经过洛阳,考求周朝的后代,找到周子南君,封给他百里之地,以供奉祭祀。到汉成帝时,因久无继嗣,梅福进言说:'保存前代之人的后嗣,正是用来巩固自身统治;壅塞前代之人的后嗣,正是自取灭亡之道。应当分封孔子的后代,以承奉成汤的祭祀。'皇帝于是封孔吉以及周承休侯,都封为公爵。不幸遭遇赵皇后之祸,使梅福的进言最终成为空文。可惜啊!魏文帝封后汉献帝协为山阳县公,享用天子的旌旗仪仗,地位在诸侯王之上。宋武帝封晋恭帝为零陵王,仍用晋朝的正朔服色。

宜封孔子之后,以奉成汤祀。』帝乃封孔吉及周承休侯,皆为公。不幸遭赵后之祸,使福之言遂为空文。惜哉!魏文帝封后汉协为山阳县公,戴天子旌旗,位在侯王上。宋武封晋恭帝为零陵王,行晋正朔服也。隋封周靖介国公,亦依晋、宋故事。迨唐武德初,封隋为酅公,亦行隋正朔服色。至(正)[贞]观诏曰:『二王之后,礼数宜崇。今寝庙不修,饔饩多阙,非所以恭国宾也。宜(今)[令]营立国官、置庙宇。』又天宝中,封魏孝文十代孙元伯明为韩国公,以备三恪。然考其前代,虽昏明不同,其意亦不绝前烈,延及苗裔。周、汉、唐所以长久,而秦所以二世而亡,以魏、晋、宋、隋区区之主,独不敢废,况盛世乎 国家有天下,以圣继圣,遗纲坠纪,靡不补缉。至于裂数里草莽之地,访前代孤弱之嗣,乃独遗焉。抑有司讲求之未至也 今

皇嗣(来)[未]立,臣窃危之。奈何绝人之世、灭人之祀,而妨继嗣之福也 本朝受周天下,而近代之盛,莫如唐。自梁以下,皆不足以崇袭。臣愿考求唐、周之苗裔,以备二王之后,授以爵命,封县立庙,世世承袭,永为国宾。」下太常礼院议,而言曰:「按唐(正)[贞]观二年诏,二王后置国官、立庙宇;开元二年 ,二王后每年四时享庙牲及祭器,并官给,主客司四时省问,子孙准同王三品荫。隋后岁给绢三百疋、粟三百石,周后岁给绢二百疋、粟二百石。又十五年 ,二王后为宾者,会赐并同京官正三品。本朝因周六庙,春秋遣官祭享,及修饰陵寝。至于唐之子孙,亦屡推恩,寘之仕籍。今鬲上言,乞访周、唐苗裔,以备二王之后。臣等按礼,尊贤不过二代,以其近己而易法,故周以杞、宋,唐以介、酅是也。今推次本朝之前二代,即当立汉与周后。又缘古者立二王后,不惟继绝,兼取其明德可法。五代草创,载祀不永文章制度,一无可考。如上取唐室,又世数已远,于经不合。惟周则我朝受禅之所自,义不可废。且今之制度,与古不周,难以遽行。若参酌中制,宜访求周之子孙,如孔子后衍圣公之比,授一京官,爵以公号,使专奉庙享,岁时存问,赐之粟帛牲器以祭。每遇时祀,并从官给,其庙宇亦加严饰。如此,则上不失先王尊德继绝之义,度之于今,简而易行。」故降是诏。

八月,太常礼院言:「定到内殿崇班相州兵马都监柴咏,于柴氏诸房最长。」诏换殿中丞,封崇义公,签书奉宁军节度判官事。

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录周世宗后柴元信为三班借职。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诏太常礼院:「比封柴氏后为崇义公,以奉周祀。其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享,无器服之数。

译隋朝封北周静帝为介国公,也依照晋、宋的旧例。到唐朝武德初年,封隋朝后裔为酅公,也沿用隋朝的正朔服色。到贞观年间,下诏说:'前两代帝王的后裔,礼遇应当隆重。如今他们的宗庙寝殿得不到修缮,祭品也多有欠缺,这不是用来恭敬对待国宾的做法。应当为他们营建立国官署,修建庙宇。'又天宝年间,封北魏孝文帝的十代孙元伯明为韩国公,以充备三恪之礼。综观历代考察,虽然君主贤愚不同,但用意都在于不断绝前代的功业,延续到其后裔子孙。周朝、汉朝、唐朝之所以能够长久存续,而秦朝之所以二世而亡,正因如此;即便是魏、晋、宋、隋这样局促一隅的君主,尚且不敢废除这一礼制,何况是盛世之朝呢?国家拥有天下,以圣君承继圣君,凡是遗缺的纲纪,无不加以补缀完善。至于分出数里荒芜之地、访求前代孤弱后嗣这件事,却唯独遗漏了。这恐怕是有关部门讲求得还不够周全。如今皇嗣尚未确立,臣私下感到忧虑。怎能断绝他人的世系、灭绝他人的祭祀,而妨碍继承皇嗣的福泽呢?本朝承受周朝的天下,而近代最为兴盛的朝代,莫过于唐朝。从后梁以下的各代,都不足以崇奉承袭。臣希望考求唐朝、周朝的后裔苗裔,以备前两代帝王之后的礼遇,授予爵位官职,分封县邑、建立庙宇,世世代代承袭,永远作为国家的宾客。"此事交由太常礼院议定,礼院议论说:"按唐朝贞观二年的诏令,前两代帝王的后裔设置国官、建立庙宇;开元二年的诏令,前两代帝王的后裔每年四季祭祀庙宇所用的牲礼和祭器,都由官府供给,主客司每季前往省问,其子孙比照同品级王爵三品的荫补待遇。隋朝的后裔每年供给绢三百匹、粟三百石,周朝的后裔每年供给绢二百匹、粟二百石。又十五年的诏令,前两代帝王的后裔作为国宾的,朝会赏赐都比照京官正三品。本朝因承周朝的六庙,每年春秋派遣官员祭祀,并修缮陵寝。至于唐朝的子孙,也屡次推行恩泽,安置在官籍之中。如今何鬲进言,请求访求周朝、唐朝的苗裔,以充备前两代帝王之后的礼遇。臣等按照礼制,尊崇贤者不超过前两代,因为距今较近容易考证效法,所以周朝用杞、宋二国,唐朝用介、酅二地正是这个道理。如今推算本朝之前的两代,应当是汉朝与周朝之后。又且古代设立前两代帝王之后,不仅是为了延续绝嗣,也兼取其德行昭著、可为效法。五代草创之际,史籍典章制度,全无可考之处。如果上采唐朝,又因世代已远,于礼制不合。只有周朝是我朝受禅的本源所在,道义上不可废弃。况且如今的礼制,与古代不尽相同,难以立即施行。若参酌折中之制,应当访求周朝的子孙后代,比照孔子后裔衍圣公的先例,授予一个京官之职,以公爵之号相待,使其专门主持宗庙祭祀,每年按时省问,赐给粟帛牲器以供祭祀。每逢按时祭祀,都由官府供给,其庙宇也要加以严格修饰。这样一来,对上不失先王尊崇德行、延续绝嗣的道义,衡诸当今,也简便易行。"因此降下这道诏令。

八月,太常礼院上奏说:"已确定内殿崇班、相州兵马都监柴咏,在柴氏各房中辈分最长。"下诏改授殿中丞,封为崇义公,签书奉宁军节度判官事。

嘉佑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录用周世宗后裔柴元信为三班借职。

嘉佑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下诏太常礼院说:"此前已封柴氏的后裔为崇义公,以供奉周朝的祭祀。他们的六座庙宇都在西京,但每年按时祭祀,却没有祭器祭服的规定数量。现在有关部门,按三品服一套、四品服两套

今其有司,以三品服一、四品服二,及所当用祭器给之。」

治平四年九月十七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录周世宗侄曾孙柴贻廓为三班奉职。以上即位推恩也。

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唐李氏、周郭氏、柴氏,有亲的诸孙,谱系分明,见在民籍,仍自来别无过恶者,许于所在官司自陈。仰州府当职官考验不虚,更召命官一人结除名保识,具录闻奏,当议特加录用。」乃以唐高祖道王房下李杲为三班借职,太宗濮王房下李德臣为均州长史,睿宗宁王房下孛养年为京兆府长史,纪王房下李余庆、太郑王房下李忱,各赐钱三十千。又分上等赐钱二十千,次等十千,沾及者余百人。柴氏延贵房下柴迥为三班借职,柴(衷)[衮]为长史。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周后柴氏与二名借职、三名长史,唐后李氏与一名借职、二名长史。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比部员外郎分司西京崇义公柴咏守本官致仕,诏崇义公于柴氏诸房中,推最长一名以闻。

二月十七日,供备库副使、曹州兵马都监柴愈言:「

叔咏致仕,愈是诸房中最长近亲,乞依例换文资袭封。」送太常礼院详定,太常礼院言:「取到柴氏谱系,定得咏堂侄愈于诸房以为最长。检会令文,诸王公侯伯子男,皆子孙承嫡者传袭如无嫡子,及有罪疾,立嫡孙;无嫡孙,以次立嫡子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子;无庶子,立嫡孙同母弟;无母弟,立庶孙,曾孙以下准此。无后者国除。若身亡之后,嫡子已经命袭,未袭间犯除名者,听以次承袭。据此,则始封之时,须推诸房最长;即封之后,自合世嫡相传。今来参详,欲取柴咏嫡长子孙一名承袭崇义公封爵,庶得不违着令,协于典礼。」诏依所定,勘会保明合承袭人以闻。

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言:「柴咏长子已亡,有嫡孙夷简,依人合当承袭人:疑误。。咏状称夷简作过,乞以次子西头供奉官若讷承袭。本院保明未得。」诏以若讷为卫尉寺丞、封崇义公、佥书河南府判官厅公事。

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崇义公柴若讷、柴咏状称,若讷有嫡长男务简,系嫡孙,合依礼令承袭。太常礼院勘会,柴务简系白身,见居父若讷服内。合候服阕日,除官承袭。

七月,咏卒,务简承祖咏重服。至九年四月二日,若讷妻赵氏状:「男务简所持祖父及父两重丧服,未委合于将来是何月日服阕 」太常礼院看详:「崇义公柴咏致仕,嫡子若拙早亡,嫡孙夷简以罪废,朝廷遂立嫡子同母弟若讷,袭封崇义公。昨若讷卒,已准朝旨,令若讷嫡子务简候服阕日袭封。今咏卒,有庶子若水、若经等。其务简虽非嫡孙,缘已系传袭封爵之人,合比附嫡孙承重,以后丧二十七月满日服除,依先降指挥施行。

译,以及应当使用的祭器供给他们。"

治平四年九月十七日(神宗即位尚未改元),录用周世宗的侄曾孙柴贻廓为三班奉职。以上都是因皇帝即位推行恩泽之事。

熙宁元年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令说:"唐朝李氏、周朝郭氏、柴氏,凡有嫡亲的各房子孙,家族世系分明,现居民籍之中,且历来没有过失恶行的,允许在所在地官府自行陈情。命当地州府主管官员核实无误后,再召集一名有官职的人为其出具担保结保,详细记录上奏,届时再议特予录用。"于是任命唐高祖道王房下的李杲为三班借职,太宗濮王房下的李德臣为均州长史,睿宗宁王房下的孛养年为京兆府长史,纪王房下的李余庆、太郑王房下的李忱,各赐钱三十千。又将其余分为上等赐钱二十千,次等赐钱十千,受到恩泽的有一百余人。柴氏延贵房下的柴迥为三班借职,柴衮为长史。

熙宁三年正月二十一日,下诏周朝后裔柴氏给予二名借职、三名长史,唐朝后裔李氏给予一名借职、二名长史。

熙宁五年正月二十三日,比部员外郎分司西京崇义公柴咏以本官身份致仕,下诏命崇义公在柴氏各房之中,推举辈分最长的一人上奏。

二月十七日,供备库副使、曹州兵马都监柴愈上言说:"叔父柴咏已经致仕,我在各房之中辈分最长且是近亲,请求依照惯例改换文官品级承袭封爵。"此事送交太常礼院详细审定,太常礼院说:"取来柴氏的家族世系,确定柴咏的堂侄柴愈在各房中辈分最长。检查有关法令,诸王公侯伯子男,都由承嫡的子孙承袭,如果没有嫡子,或者有罪疾,就立嫡孙;如果没有嫡孙,就依次序立嫡子的同母弟;如果没有同母弟,就立庶子;如果没有庶子,就立嫡孙的同母弟;如果没有同母弟,就立庶孙,曾孙以下的情形依此类推。如果没有后嗣,就撤除该国封号。如果本人去世之后,嫡子已经获准命袭,但尚未正式承袭期间犯了除名之罪的,则允许由次一位者依次承袭。依据这一点,则最初受封之时,须推举各房中辈分最长者;一旦受封之后,就应当按照世代嫡长相传。如今详细参核,应当选取柴咏的嫡长子孙一人,承袭崇义公的封爵,这样才不违背现行法令,也符合典章礼制。"下诏依照所议定的办理,核实并具明应当承袭之人后上奏。

九月十六日,太常礼院上奏说:"柴咏的长子已经去世,有嫡孙柴夷简,依照规定应当由他承袭('依人合当承袭人':疑有误)。柴咏本人陈状说柴夷简犯有过失,请求改由次子西头供奉官柴若讷承袭。本院尚未能核实清楚。"下诏任命柴若讷为卫尉寺丞、封崇义公,佥书河南府判官厅公事。

熙宁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崇义公柴若讷、柴咏陈状说,柴若讷的嫡长子柴务简,属于嫡孙身份,应当依照礼制法令承袭。太常礼院核查后认为,柴务简目前仍是平民身份,且正处于父亲柴若讷的丧服期内。应等到丧服期满之日,再授官承袭。

七月,柴咏去世,柴务简需承担祖父与父亲的双重丧服。到熙宁九年四月二日,柴若讷之妻赵氏陈状说:"儿子柴务简所守的祖父及父亲两重丧服,未知应当在何年何月何日服满除服?"太常礼院详细审议说:"崇义公柴咏致仕后,嫡子柴若拙早已去世,嫡孙柴夷简因罪被废黜,朝廷于是改立嫡子的同母弟柴若讷,承袭崇义公之封。此前柴若讷去世,已依照朝廷旨意,命柴若讷的嫡子柴务简等到服满之日承袭。如今柴咏也已去世,还有庶子柴若水、柴若经等人。柴务简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嫡孙,但因他已经是承袭封爵之人,应比照嫡孙承担重丧的规矩,以此后丧期二十七个月期满之日

」从之。

十年五月十七日,诏郑州长史柴衮令流内铨与(汪)[注]远处簿尉。(褒叙)[衮系]周世宗之侄元孙,昨日授命,已及十年,乞注一正官故也。

元丰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河东提举保甲司言:「唐高祖后徐王宗子李諲等状,乞依唐氏之后干州李有方例,免保甲。」从之。

十有七日,开封府言:「周柴氏之后,乞自今诸房子孙,令具生年月日注籍。」从之。

哲宗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吏部言:「柴氏之后,自元佑七年南郊,先取无官之族,推恩其最长者,诸族毕已官。后值郊庙恩,据今十一位,次第从长官之。」诏可。

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七日,(徽宗即位未改元)尚书省言:「柴岐奏,伏念臣系周世宗之后六世亲侄孙,本族累蒙异恩,褒其后嗣,例沾仕进之路。惟臣本房,三世无人食禄相继。伏望圣慈矜悯,与臣推恩,庶使孤遗,得赖寸禄。」诏:「昔我艺祖,受禅于周。嘉佑中,择柴氏旁枝一名,封崇义公。义者谓不当封周。然禅国者周,而二恪之封不及,礼盖未尽。除崇义公依旧外,择柴氏最长见在者,以其祖父为周恭帝后,以其孙世世为宣义郎,监周陵庙,与知县请给,以示继绝之仁,为国二恪,永为定

制。」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夫圣人所以兴灭国、继绝世者,咸使其宗庙不绝血食也。如唐李氏、后汉刘氏、后周郭氏、柴氏子孙存者,并各与一班行名目,仍许于所在自陈,保明闻奏。」已而得周世宗孙柴孝广、唐太郑王〔房〕下李烨(适)[嫡]长孙寘,上谓辅臣曰:「继绝举废,此最好事。唐太宗初定天下,使访隋后子孙,载美前史。可依(赦)并补承信郎。」

五年四月九日,吏部言:「太常寺看详到承节郎柴叔夏,系周世宗亲元孙。本家自嘉佑四年曾祖咏始封崇义公,袭封至堂兄恪,因金人全家被害,并无继嗣之人。今叔夏合该承袭,相继主祭。录白宗枝图,并无隔蓦诈冒。」诏柴叔夏特与换迪功郎,袭封崇义公,与衢州合入遣。即而援故事,乞换京官。吏部谓选人与公爵未称,寻诏特换右(丞)[承]奉郎。

十一月十九日,诏不理选限登仁郎柴安逸,特许理选限。以袭封崇义公柴叔夏言,安逸乃周后,引(赦)推恩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吏部定到武德郎监潭州南岳庙柴有,乞承袭陵庙推恩。据袭封崇义公柴叔夏保明:「先有弟四房从义郎柴莘,于绍兴八年准告换授右宣义郎,监周陵庙事,因疾身故。其世袭恩例系永法,至今未曾陈乞。其房叔柴存系鹃八房下,目今系江南见在诸房最长,亦系柴莘之叔。依得诏旨,合该换官,承袭继绝故周恭之后,即无隔蓦重迭违碍。

译服除,依照此前所降的旨意施行。"皇帝准奏。

熙宁十年五月十七日,下诏郑州长史柴衮,命流内铨为其注授一个较远处的簿尉之职。(柴衮是周世宗侄子的玄孙,此前授职,至今已满十年,因此请求注授一个正式官职。)

元丰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河东提举保甲司上奏说:"唐高祖后裔徐王的宗族子孙李諲等人陈状,请求依照唐朝后裔干州李有方的先例,免除保甲之役。"皇帝准奏。

十七日,开封府上奏说:"周朝柴氏的后裔,请求从今以后,各房子孙,都要将出生年月日登记入籍。"皇帝准奏。

哲宗绍圣元年十一月十一日,吏部上奏说:"柴氏的后裔,自元佑七年南郊祭祀以来,先选取尚未出仕的族人,推恩其中辈分最长者,其余各族已陆续都有人出仕。此后每逢郊祀恩泽,依据现在的十一支房系,依次从辈分最长者开始授官。"皇帝下诏准许。

政和八年闰九月二十七日(徽宗即位尚未改元),尚书省上奏说:"柴岐上奏称,念及臣是周世宗的六世亲侄孙,本族屡蒙特殊恩泽,褒奖其后嗣,历来都能沾得出仕的机会。唯独臣这一房,已经三代无人承继俸禄。恳望圣上垂怜怜悯,给臣推恩,使孤苦的遗族,能够依靠些微俸禄维生。"皇帝下诏说:"往昔我朝太祖,受禅于周朝。嘉佑年间,选择柴氏旁支一人,封为崇义公。'义'的用意是说不应当直接封为'周'。然而禅让国祚的正是周朝,而三恪之封却未能顾及,这在礼制上还不够周全。除崇义公依旧保留外,另选柴氏中现存辈分最长者,追认其祖父为周恭帝之后,命其孙世世代代担任宣义郎,掌管周朝陵庙,享有知县同等的俸禄供给,以此彰显延续绝嗣的仁德,作为国家的二恪之礼,永远作为定制。"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明堂赦令说:"圣人之所以要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都是为了使其宗庙祭祀香火不绝。如唐朝李氏、后汉刘氏、后周郭氏、柴氏的子孙尚在世的,都各自授予一个班行名目,并允许他们在所在地自行陈情,经核实后上奏。"不久便寻得周世宗之孙柴孝广、唐朝太郑王房下李烨的嫡长孙李寘,皇帝对辅臣说:"延续绝嗣、复兴废弃之事,这是最好的善举。唐太宗刚平定天下之时,就派人访求隋朝后裔的子孙,这件事被前代史书传为美谈。可以依照赦令一并授补为承信郎。"

绍兴五年四月九日,吏部上奏说:"太常寺详细审定,承节郎柴叔夏,是周世宗的嫡系元孙。他家自嘉佑四年曾祖父柴咏最初受封崇义公起,历代承袭封爵,直到堂兄柴恪,因遭金人杀害全家,没有留下继嗣之人。如今柴叔夏应当承袭爵位,接续主持祭祀。已录呈家族世系图谱,并无隔代蒙混冒充的情况。"下诏特别改授柴叔夏为迪功郎,承袭崇义公封爵,给予衢州相应的差遣。不久他援引旧例,请求改换为京官。吏部认为选人身份与公爵之位不相称,随后特改授为右承奉郎。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九日,下诏对不合理选限规定的登仕郎柴安逸,特许其理选限。这是因为袭封崇义公柴叔夏上言说,柴安逸是周朝的后裔,援引赦令请求推恩的缘故。

绍兴十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吏部确定武德郎、监潭州南岳庙柴有,请求承袭陵庙、推行恩泽之事。依据袭封崇义公柴叔夏保明所说:"此前有第四房从义郎柴莘,于绍兴八年获准换授右宣义郎,监理周朝陵庙事务,后因病去世。他的世袭恩例本属永久法令,至今未曾有人陈请。他的堂叔柴存属于鹃八房之下,如今是江南地区现存诸房中辈分最长者,也是柴莘的叔父。按照诏旨,

」从之。

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右宣义郎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特添差衢州西安县丞,不厘务。任满,更不差人。

嘉佑四年诏,如至知州资序,即别与差遣。却取以次近亲,合袭爵受官承替,永为定式。乞令次男国器受官,主奉烝尝,与臣一别处差遣。」诏依。柴国器特补右承务郎,袭封崇义公。 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三日,衢州言:「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状,系周世宗孙,专一主祭祀事,今已关升知州资序。恭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新差充荆湖南路安抚司参议官柴叔夏言,系周世宗五世亲孙,见待两政三年关。望特改一近阙合入差遣。诏改差江南东路安抚司参义官,替陈政由到任成资阙。

孝宗皇帝隆兴元年六月九日,吏部言:「监周陵庙柴太有亡,其袭封崇义公柴国器,保明到保义郎柴安宅,系以次最长,合该换官,承袭填阙。」从之。

干道二年八月一日,诏以右承事郎柴国器,系承袭周庙祭祀人,添差权通判衢州,不厘务。五年,添差权通判婺州,不厘务如例。已上《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三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改差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先是,国器添差权通判平江府,仍厘务。臣僚言:「已降指挥,虽宗室戚里添差,亦不许厘务。今国器乃周世宗六世孙,袭封崇义公,已累任添差,正以此故,少加优异,与宗室戚里恩例一等。今与

之添差,诚未为过。但许之厘务,则有碍见行指挥,乞不厘务。」故有是命。

八年十月十六日,诏宣教郎柴国器,添差通判严州,仍厘务。十四年正月,添差通判衢州,仍厘务。

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诏忠训郎柴安实,特授宣义郎,监周陵庙。以衢州奏安实系周世宗之后最长故也。

崇儒 ~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录诸国后原书题上眉批云:「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东封(赦)应吴越忠懿王近亲未食禄者,特与叙用。泉州陈氏近亲未食禄者,分析闻奏。伪蜀孟氏、吴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河东刘氏亲嫡子孙未食禄者,特与甄叙。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诏录南平王高季兴、吴王李煜、楚王孟昶、彭城郡王刘继

译应当为他更换官职,承袭延续断绝的故周恭帝之后,并无隔代或重叠违碍之处。"皇帝准奏。

绍兴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下诏右宣义郎、袭封崇义公柴叔夏,特添差为衢州西安县丞,不实际管理政务。任满之后,不再另行差遣人员。(此处引嘉佑四年诏令:如果做到知州资序,就另外委任差遣。再由以次近亲,依制承袭受官承替,永远作为定制。"请求让次子柴国器受官,主持祭祀事务,另外给臣一个别处的差遣。"皇帝下诏准许。柴国器特补授右承务郎,袭封崇义公。)

绍兴二十六年闰十月二十三日,衢州上奏说:"袭封崇义公柴叔夏陈状,自己是周世宗的孙子,专门主持祭祀之事,如今已升至知州资序。恭……"

绍兴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新差充任荆湖南路安抚司参议官的柴叔夏上言说,自己是周世宗的五世嫡孙,如今已任满两届共三年。希望特别改任一处邻近的适合差遣。皇帝下诏改差为江南东路安抚司参议官,接替陈政的职位,等到任满成为正式资序。

孝宗皇帝隆兴元年六月九日,吏部上奏说:"监周朝陵庙的柴太有已去世,其袭封崇义公柴国器,保明推举保义郎柴安宅,按次序辈分最长,应当改换官职,承袭补缺。"皇帝准奏。

干道二年八月一日,下诏任命右承事郎柴国器,作为承袭周朝庙宇祭祀之人,添差为权通判衢州,不实际管理政务。干道五年,添差为权通判婺州,依照惯例不实际管理政务。以上均见于《干道会要》。

淳熙元年五月三日,下诏宣教郎柴国器,改差为两浙东路安抚司参议官。此前,柴国器曾添差为权通判平江府,并且实际管理政务。有臣僚进言说:"已降下的指挥,即便是宗室外戚添差之职,也不许实际管理政务。如今柴国器是周世宗的六世孙,袭封崇义公,已经多次担任添差之职,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稍加优待,与宗室外戚的恩例相同。如今给他添差之职,实在并非过分。但若允许他实际管理政务,则与现行的指挥相抵触,请求命他不实际管理政务。"因此才有了这道诏令。

淳熙八年十月十六日,下诏宣教郎柴国器,添差为通判严州,仍实际管理政务。淳熙十四年正月,添差为通判衢州,仍实际管理政务。

淳熙十五年七月十八日,下诏忠训郎柴安实,特授宣义郎,监理周朝陵庙。这是因为衢州上奏称柴安实是周世宗后裔中辈分最长者的缘故。

崇儒 ~ 录诸国后 原书题上眉批写道:"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录诸国后 原书题上眉批写道:"帝系"、"帝治录诸国后"字样。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二十六日,东封赦令:凡吴越忠懿王的近亲中尚未食禄出仕的,特予甄别叙用。泉州陈氏的近亲中尚未食禄出仕的,分别详细上奏。伪蜀孟氏、吴地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及河东刘氏的嫡亲子孙中尚未食禄出仕的,特予甄别叙用。

仁宗明道二年六月十三日,下诏录用南平王高季兴、吴王李煜、楚王孟昶、彭城郡王刘继……

元、南越王刘鋹嫡子或孙一人官,愿文资,与簿尉,班行与三班奉职。

景佑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赦):两浙钱氏、泉州陈氏、西川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子孙未仕者,于所在投状,择其近亲一人,特录用之。钱俶: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供备库使守让领荣州刺史;景佑四年六月,录其从孙曜为三班借职。李煜:干兴元年九月,录其从孙宗庆为三班借职。天圣元年三月,又录其从孙宗谅;明道二年九月,录其侄仲文,并为三班奉职。景初四年六月,又录其侄仲舒为三班借职。孟昶: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录其孙元恭为三班借职;天圣二年四月,录其孙故屯田郎中隆悦子朴。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曾孙责,并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又录其孙隆敬为三班供职。刘鋹: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西头供奉官守素为东头阁门祗候,右侍禁守道为西头供奉官。明道二年九月,又录其孙翊昌为三班奉职。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仲宣为三班借职。刘继元:天禧元年七月,录其孙克昌为三班奉职,国昌为三班借职。四年闰十二月,以其子右屯卫将军守节为右武卫将军;嘉佑五年正月,录其曾孙允为三班借职。马商:景佑四年六月,录其后应肇为三班借职。高季兴:天圣七年六月,录其曾孙焘为江陵府枝江县尉;景佑四年六月,又录其后济为三班借职。

译原(南越王)刘鋹的嫡子或孙子中授一人官职:若愿任文官,则授予主簿、县尉一类职位;若愿任武职班行,则授予三班奉职。

景祐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南郊祭天颁布赦令:两浙钱氏、泉州陈氏、西川孟氏、江南李氏、湖南马氏、荆南高氏、广南刘氏、河东刘氏,这些家族中尚未出仕的子孙,可在所在地递交状文,选取其中一位近亲,特予录用。

钱俶: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任命他的儿子供备库使钱守让兼领荣州刺史;景祐四年六月,录用他的堂孙钱曜为三班借职。

李煜:乾兴元年九月,录用他的堂孙李宗庆为三班借职。天圣元年三月,又录用他的堂孙李宗谅;明道二年九月,录用他的侄子李仲文,两人都授为三班奉职。景初四年六月,又录用他的侄子李仲舒为三班借职。

孟昶: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录用他的孙子孟元恭为三班借职;天圣二年四月,录用他已故的孙子、屯田郎中孟隆悦的儿子孟朴。明道二年九月,又录用他的曾孙孟责,两人都授为三班奉职。景祐四年,又录用他的孙子孟隆敬为三班供职。

刘鋹: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任命他的儿子西头供奉官刘守素为东头阁门祗候,右侍禁刘守道为西头供奉官。明道二年九月,又录用他的孙子刘翊昌为三班奉职。景祐四年六月,又录用他的后人刘仲宣为三班借职。

刘继元:天禧元年七月,录用他的孙子刘克昌为三班奉职,刘国昌为三班借职。天禧四年闰十二月,任命他的儿子右屯卫将军刘守节为右武卫将军;嘉祐五年正月,录用他的曾孙刘允为三班借职。

马商:景祐四年六月,录用他的后人马应肇为三班借职。

高季兴:天圣七年六月,录用他的曾孙高焘为江陵府枝江县尉;景祐四年六月,又录用他的后人高济为三班借职。

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三省言:「明堂(赦)文,欲兴继前国无后者,特与官其子孙,使宗庙血食,内两浙钱氏未有该载。」诏两浙钱氏特与访寻嫡长子孙推恩。

二年十月七日,御笔批出:「起居舍人王洋,因面奏不急之务,可特降一官。」于是宰执进呈,上曰:「朕虚己求言,务济时病。如夷狄盗贼,又朝廷阙失等事,今日可言者非一,洋姑应诏旨,岂朕所以望臣下之意 至如钱氏纳土,子孙世受国恩。其余在五季一时割据,类(背)[皆]盗贼,非若

古帝王之后。洋欲封其后,是奖贼也!洋言无取,与降一官。若后来献言之人有补治道,朕当旌赏,庶使臣下得以尽言无隐。」

崇儒 ~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出宫人原书该题上眉批,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宋会要】

太祖开宝五年五月十六日,以久雨,帝谓宰相曰:「霖雨成灾,得非阙政使之然耶 朕恐宫掖中有所幽闭。」令编籍后宫,得二百八十余人,谕以愿归者以情言。其应命者五十余人,各赐以白金惟帐,遣还其家。赵普等咸称万岁。

太宗淳化四年七月二十四日,雍邱县尉武程上疏,愿减后宫嫔嫱。帝谓宰相曰:「程 远小臣,不知宫中事尔。内庭给使不过三百,皆有掌执,不可去者。朕视妻妾如脱屣耳,恨未能离世绝俗,追踪羡门王乔。宁能学秦皇、汉武,作离宫别馆,取良家子女以充其中,贻万代讥议 卿等固合知之。」李昉等奏,曰:「臣等家人朔望朝集禁中,备见宫闱简俭之事。武程 贱妄言,宜加黜削。」帝曰:「朕岂恶其言 但念其不知尔。」终不加罪。

至道三年五月十九日,帝谓宰臣曰:「宫中嫔御,颇多幽闭可悯,朕已令择给事岁深者出之。」吕端等曰:「陛下践祚之初,首行兹令,实哲王之懿范也!」

真宗景德九年二月十三日,帝谓侍臣曰:「宫人掌事者,朕常恐其多。然所掌皆不可阙。其解音律者,非皇太后诞辰及节序外,经时未尝施用。近令籍在宫及私身人,唯留高年者,余悉定其名氏,谕令出宫。昨日晓谕,皆号泣愿给侍宫庭,至有推托不去者。」李沉等奏曰:「陛下焦劳万机,退朝未尝宴乐,中外所知。宫闱之人,蒙至仁抚育,不忍违离左右。」帝曰:「

朕念其深处宫闱,俾其遂性,而坚不愿去。有一宫人,年七十余,有二女子,其年长者留之,少者令出,号泣无已。朕谕以访求良家,方令属聘,再三遣之始去。」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曰:「掖庭之中,名职素定,各司其事,咸率旧规。肆予纂承,无所增益。八月之算,废而不行;九御之列,阙而未备。

译高宗皇帝绍兴元年九月二十一日,三省上言:「明堂大赦文中,说要兴继前朝无后嗣者的宗祀,特意授官给其子孙,使宗庙得以血食供祭,其中两浙钱氏一族未曾载入此列。」诏令两浙钱氏特许访求其嫡长子孙,推恩授官。

绍兴二年十月七日,皇帝御笔批出:「起居舍人王洋,因当面奏陈不急之务,可特降一官。」于是宰执进呈此事,皇帝说:「朕虚心求纳谏言,务必解决当今时弊。像夷狄、盗贼,以及朝廷政事的缺失等事,今日可以进言的不止一件,王洋姑且应诏进言,这难道是朕对臣下所期望的意思吗?至于像钱氏纳土归顺,其子孙世代蒙受国恩。其余在五代十国时期割据一方的势力,都类同盗贼,不像古代帝王的后代。王洋想要给他们的后代封赏,这是在奖赏盗贼啊!王洋所言不足取,降他一官。日后如有进言之人所言有益于治国之道,朕自当予以表彰奖赏,希望能使臣下畅所欲言,无所隐瞒。」

崇儒 出宫人 原书该题上眉批,写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出宫人 原书该题上眉批,写有「帝系」「帝治出宫人」字样。

【宋会要】

太祖开宝五年五月十六日,因久雨不停,皇帝对宰相说:「久雨成灾,莫非是朝政有缺失才导致这样的吗?朕担心宫中有被幽禁压抑的人。」于是下令登记后宫人员,共得二百八十余人,晓谕她们愿意回家的可如实说明。其中应命愿归者有五十余人,各赐给白银帷帐,遣送回家。赵普等人都称颂万岁。

太宗淳化四年七月二十四日,雍邱县尉武程上疏,希望减省后宫嫔嫱人数。皇帝对宰相说:「武程是个地方小臣,不了解宫中的事情。宫内供役使用的人不过三百人,都各有职掌,不可裁去。朕看待妻妾如同脱鞋一般随意,只恨不能离世绝俗,追随羡门、王乔那样的仙人。哪能学秦始皇、汉武帝那样,修建离宫别馆,选取良家子女充实其中,留下万代讥议呢?卿等本该知道这一点。」李昉等人上奏说:「臣等家人每逢初一十五进宫朝见,亲眼见到宫闱简朴节俭的情形。武程妄发浅陋之言,应当加以贬斥。」皇帝说:「朕难道是厌恶他的进言吗?只是怜悯他不了解实情罢了。」最终没有加罪于他。

至道三年五月十九日,皇帝对宰臣说:「宫中的嫔妃侍女,有不少被幽闭深宫,令人怜悯,朕已下令挑选侍奉年岁已久的人放出宫去。」吕端等人说:「陛下即位之初,便先行此令,实在是贤明君主的美好典范啊!」

真宗景德九年二月十三日,皇帝对侍臣说:「宫中管事的宫人,朕常担心人数过多。但她们所掌管的事务又都不可缺少。其中通晓音律的人,除了皇太后诞辰及节庆之外,平时很少派上用场。近来命人登记在宫中及私自留用的人员,只留下年长者,其余的都记下姓名,晓谕她们出宫。昨日宣布晓谕之后,她们都哭泣着表示愿意留下侍奉宫廷,甚至有推托不肯离去的。」李沆等人上奏说:「陛下为万机政务操劳焦虑,退朝之后也不曾宴饮享乐,这是朝廷内外都知道的。宫中的人蒙受陛下至仁的抚育,不忍心离开陛下左右。」皇帝说:「朕考虑到她们久处深宫,想让她们顺遂心愿,可她们却坚持不愿离去。有一个宫人,

虑尚违于物性,颇用轸于朕怀。比因余闲,特从临问。式遂其意,以洽至仁。其宫人一百二十人,宜令入内内侍省优与资给遣放,令从便。」

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宫人百八十四人,令入内内侍省放出掖庭,优与资给,听其从便。

仁宗明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放出宫人二百人。时帝宣示宰臣吕夷简曰:「昨出却内人不少,并令聘嫁,免至幽怨。」夷简云:「此乃陛下盛美之事。自前放出宫人甚多,比来时物稍贵,只恐出外不易。」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诏曰:「曩者母后临朝,而臣僚戚属,多进女口入宫,并于遂便。」

宝元二年四月五日,帝谓辅臣曰:「近出宫人百余,令从良,免幽闭深宫,亦可减禁中浮费。」对曰:「此乃陛下盛德之事,其利甚博。」帝曰:「近有人邀军驾,进双生二子,言年可十五已来,各有姿色。寻不受,遣去,亦不问罪。」对曰:「前代帝王尚多采纳,陛下却而不受,又复矜容,足彰圣德。」

庆历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出宫人一百五十余人。

嘉佑四年七月十四日,出宫人二百三十六人。

英宗治平元年四

月十七日,出宫人一百三十五人。闰五月十五日,内出尼女冠九十六人归本寺观,愿嫁者听之。皆先因事得入,遂留内内寺观不出者内内:疑有误字。。仍命内东门,自今称被召者勿内,而执奏之。

三年七月十八日,放出宫人一百八十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一日,殿直张荣垂拱殿起居,唐突自陈:因勒停罢俸,有女卖在禁中。诏贷其罪,令内东门还其女。以上《国朝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十一月,出宫人九十一人。

四年五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元符二年四月,出宫人一十一人。

三年九月,出宫人六十九人。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出宫人七十六人。

三年四月,出宫人六十二人。

大观二年正月,出宫人七十七人。

三年正月,出宫人三十二人。

二月,出宫人二十四人。

四年,出宫人四百八十六人,诏以监嫁遣放内人所为名。初,干当内东门司杨日言:监嫁放出宫人于广福妙法两院,因有所请,故有是诏。

政和九年,出宫人八十人。

二年,出宫人三百八十三人。

三年,出宫人二百七十九人。

四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五年,出宫人五十人。

六年,出宫人六百人。

七年,出宫人六十八人。

八年,出宫人一百七十八人。庄季裕《鸡助编》:渊圣皇帝以星变责躬诏曰:「常膳百品,十减其七;放减宫女,凡六千余人。」则道君朝,盖以万计也。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四日,诏:「朕以凉昧,荐历险难。深为不德。天未悔祸,是以仓卒南渡,驻于江浙。念国势之易削,慨宗社之仅存。

译年纪七十多岁,有两个女儿,年长的那个留下,年幼的那个命她出宫,哭泣不止。朕晓谕她说会为她访求良家子弟,才让她许配出嫁,再三劝遣才终于离去。」

大中祥符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下诏说:「宫中的职位名分,向来有固定制度,各人各司其职,都遵循旧有规矩。朕继承大统以来,并无增加。八月的簿籍核算,早已废弃不行;九御之列的编制,也有缺额未曾补齐。朕考虑到此事有违人之常情,心中颇为忧虑。近来趁着闲暇,特地亲自过问此事。为顺应她们的心愿,以彰显至仁之德。其中一百二十名宫人,应命入内内侍省从优给予资费遣散放出,听凭她们自便。」

大中祥符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令一百八十四名宫人,命入内内侍省放出宫廷,从优给予资费,听凭她们自便。

仁宗明道二年十二月十六日,放出宫人二百人。当时皇帝对宰臣吕夷简宣示说:「昨日放出的宫人不少,都命她们婚配嫁人,以免她们心怀幽怨。」吕夷简说:「这是陛下的盛德之事。以前放出宫人的数量很多,近来时值物价稍贵,只恐怕她们出宫后生活不易。」

景佑元年八月十五日,下诏说:「从前太后临朝听政之时,臣僚外戚多进献女子入宫,如今一并任凭她们自便离去。」

宝元二年四月五日,皇帝对辅臣说:「近来放出宫人一百余人,让她们从良嫁人,免于幽闭深宫之苦,也可减省宫中的浮滥花费。」臣下回答说:「这是陛下的盛德之事,其恩泽极为广博。」皇帝说:「近日有人拦驾进献一对孪生姐妹,说年纪约十五岁上下,都有姿色。朕当即没有接受,命她们离去,也不予问罪。」臣下回答说:「前代帝王尚且多有采纳此类进献,陛下却拒而不受,又能宽容以待,足以彰显圣德。」

庆历七年三月二十五日,放出宫人一百五十余人。

嘉佑四年七月十四日,放出宫人二百三十六人。

英宗治平元年四月十七日,放出宫人一百三十五人。闰五月十五日,从宫中放出尼姑、女道士九十六人回归本寺观,愿意出嫁的听凭其意。她们都是先前因事被送入宫中,于是留在宫内寺观中未能放出(「内内」二字疑有误)。仍命内东门自今以后,凡称是被召入宫者一律不许收留,并要求据实奏报。

治平三年七月十八日,放出宫人一百八十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一月一日,殿直张荣在垂拱殿朝见起居,唐突地自行陈述:因被降职停俸,有个女儿卖入宫中。皇帝下诏宽恕其罪,命内东门归还他的女儿。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哲宗绍圣二年十一月,放出宫人九十一人。

绍圣四年五月,放出宫人二十四人。

元符二年四月,放出宫人十一人。

元符三年九月,放出宫人六十九人。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放出宫人七十六人。

崇宁三年四月,放出宫人六十二人。

大观二年正月,放出宫人七十七人。

大观三年正月,放出宫人三十二人。

大观三年二月,放出宫人二十四人。

大观四年,放出宫人四百八十六人,诏令以「监嫁遣放内人所」为名设立机构。当初,干当内东门司杨日进言:监督嫁放宫人于广福、妙法两院,因有所请求,所以才有此诏令。

政和元年,放出宫人八十人。

政和二年,放出宫

虽政事宜有改更,在朕躬尤

当省惧。自今以往,尤当益务为勤畏俭约,修德立教,庶几上当天心,转祸为福;下慰人意,易危为安。所有应缘供奉禁省事,专属朕身者,如仪物之饰、膳羞之奉,仰有司痛行裁损,必遵菲薄。其后宫有职事掌管人不可减放外,其余悉行减放,各听从便。仰三省行下,体朕至诚之意。」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四日,上曰:「邦计匮乏,苟有一毫可以节者,亦当行之。朕宫人仅给使令,然昨日亦搜(柬)[拣]三十出之。」赵鼎等言:「节省之道,始于宫庭。此陛下之盛德也。」

三十一年六月六日,出宫人三百一十九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诏:「朕适当多事之时,务从俭省。在内宫人虽不多,今更减放三十余人出外。」是日,宰执进呈御笔减放宫人。宰臣陈康伯奏曰:「此盛德之事。在外减省,见今条具上卿此句疑有误。,类聚进呈。」故有是诏。

干(德)[道]三年闰七月,诏典字王氏等八十九人,并放逐便。」以上《干道会要》。

内批吴才人令逐便,仰见陛下圣虑高远,《书》称成汤不迩声色,亦不过此。」上曰:「此慈福之孙,乃朕姑行。前日是太上皇后遽然送来,亦不曾子细商量。只得姑留数日。」镗等奏言:「外间亦知非出圣意,亦知别留一合分,不曾宠辛。」镗与 庆元五年五月十三日,诏:「才人吴氏,可令归家逐便。本位内人,元破红霞帔等请受二十五分,并日下住支。本位官并发归合属去处,官告并宣令内东门司毁抹。」翌日,宰臣京镗等奏:「昨日恭

谢深甫、何澹、许及之同奏曰:「尤见陛下盛德,前古圣王之所不可及。」上曰:「又与钱三万贯办奁具,出外嫁人。」镗等奏曰:「臣不胜赞叹!」以上《宁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灵应真人:原无,据本书下文体例补。

【宋会要】

邛州灵应真人:白鹤山卢舍那院神仙张四郎,干道元年八月封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应真人

冲应真人

婺州金华县赤松山宝积观初、平二仙,淳熙十六年五月封冲应真人、养素真人。明州象山县陶正白真人,淳熙十六年十一月封冲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妙真人

冲妙真人

合州赤水县龙多山至道观冯盖罗,淳熙元年九月封冲妙真人;绍熙四年七月,加封冲妙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定应大师

大师

定应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六月,诏南安岩均庆禅院开山和尚特加封号曰定应大师。

译人三百八十三人。

政和三年,放出宫人二百七十九人。

政和四年,放出宫人六十八人。

政和五年,放出宫人五十人。

政和六年,放出宫人六百人。

政和七年,放出宫人六十八人。

政和八年,放出宫人一百七十八人。庄季裕《鸡肋编》记载:渊圣皇帝因星象异变而下罪己诏说:「日常膳食一百品类,减去其七成;放减宫女,共计六千余人。」由此可见道君皇帝在位时,宫女总数当以万计。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十四日,下诏说:「朕以德行浅薄之资,屡经险难之境。深感自身德行有亏。上天尚未消解灾祸,因此仓促南渡,驻跸江浙。念及国势容易削弱,感慨宗庙社稷仅能勉强保全。虽然政事应当有所改革更张,但对于朕自身,尤其应当加以省察戒惧。从今以后,更应当致力于勤勉敬畏、节俭朴素,修养德行、树立教化,希望能上合天心,转祸为福;下安民心,转危为安。凡属供奉宫禁、专属朕自身之事,如仪仗器物的装饰、膳食的供奉,都命有关部门大力裁减削减,务必遵行俭朴。至于后宫中有职事需要掌管的人员不可裁减遣放之外,其余的人一律予以裁减遣放,各自听凭自便。命三省颁布施行,体察朕至诚的心意。」

绍兴五年十一月十四日,皇帝说:「国家用度匮乏,只要有一丝一毫可以节省的地方,也应当去做。朕宫中的宫人仅够供使唤,但昨日也搜选了三十人放出宫去。」赵鼎等人说:「节省之道,应当从宫廷开始。这是陛下的盛德啊。」

绍兴三十一年六月六日,放出宫人三百一十九人。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下诏说:「朕正当多事之时,务求节俭省费。宫内的宫人虽然不多,如今再裁减放出三十余人。」当日,宰执进呈皇帝御笔裁减放出宫人的旨意。宰臣陈康伯上奏说:「这是盛德之事。宫外的裁减节省事宜,如今按条目开列上报(此句疑有误字),分类汇集后进呈。」因此才有此诏令。

干道三年闰七月,下诏典字王氏等八十九人,一并放出听凭自便。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此段文字有错乱残缺,大意如下)皇帝内批命吴才人听凭自便离去,可见陛下圣虑高远,《尚书》中称赞成汤不近声色犬马,也不过如此。皇帝说:「这是慈福太后的孙女,是朕的姑辈。前几日是太上皇后仓促间送来的,也未曾仔细商议,只得姑且留她住了几日。」京镗等人上奏说:「外间也知道此事并非出自陛下本意,也知道另外留有一份名分,不曾得到宠幸。」京镗与……(下文衔接)……庆元五年五月十三日,下诏说:「才人吴氏,可令她归家听凭自便。她原有品位的宫人,原本按二十五分标准支取红霞帔等待遇,一并从即日起停止支给。她本人官职一并发回其原属之处,官告文书以及宣命一并交内东门司销毁涂抹。」次日,宰臣京镗等人上奏说:「昨日恭……」

谢深甫、何澹、许及之一同上奏说:「更能看出陛下的盛德,是前代圣王也难以企及的。」皇帝说:「又赐给她钱三万贯用来置办嫁妆,放她出宫嫁人。」京镗等人上奏说:「臣等不胜赞叹!」以上出自《宁宗会要》。(舒大刚校点)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胜力大师

胜力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九年九月,诏通惠示相大师特加赐今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明妙应大师

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含山县天宁慧宗禅寺慈济定明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元年十月,加「法护」二字。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宋会要】

大洪山崇宁保寿禅院应感慈忍灵济大师真足,光尧皇帝绍兴三年二月,特封圆通应感慈忍灵济大师,以知州李道言灵迹同大洪山神故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宋会要】

宁国府宣城县寿昌寺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六年,加普慈妙应大师。以祈祷灵应,本路诸司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宋会要】

灵泉县长松山嘉福寺应感灵悟惠济大师,绍兴七年八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神济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妙应」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宋会要】

同安县鹿苑寺佛应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普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人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法威大师,绍兴二十五年八月,加「慈济」二字。以祈祷有应,从郡中请也。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加封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惠大师

普惠大师

【宋会要】

抚州府宜黄县白土院饶氏菩萨,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封普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真教寺灵感通济大师,干道二年六月,加封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济大师

慈济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阳宠山寿圣寺白鹿大师,干道三年四月,赐额号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西和州长道县骨谷镇广福院静应慈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赐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宋会要】

汀州南安岩寿圣院威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灵应威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宋会要】

城北广教院感慈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十月,加封感慈灵济大师。

译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灵应真人(「灵应真人」四字原本没有,据本书下文体例补入。)

【宋会要】

邛州灵应真人:白鹤山卢舍那院的神仙张四郎,干道元年八月被封为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应真人

冲应真人

婺州金华县赤松山宝积观的初、平二仙,淳熙十六年五月被封为冲应真人、养素真人。明州象山县的陶正白真人,淳熙十六年十一月被封为冲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封号真人 冲妙真人

冲妙真人

合州赤水县龙多山至道观的冯盖罗,淳熙元年九月被封为冲妙真人;绍熙四年七月,加封为冲妙灵应真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定应大师

大师

定应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六月,下诏南安岩均庆禅院的开山和尚特加封号为定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胜力大师

胜力大师

【宋会要】

神宗熙宁九年九月,下诏通惠示相大师特加赐今日的封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明妙应大师

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含山县天宁慧宗禅寺的慈济定明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元年十月,加封「法护」二字。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应感慈忍灵济大师

【宋会要】

大洪山崇宁保寿禅院的应感慈忍灵济大师真足,光尧皇帝绍兴三年二月,特封为圆通应感慈忍灵济大师,因知州李道说他的灵迹与大洪山神相同的缘故。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普慈妙应大师

【宋会要】

宁国府宣城县寿昌寺的妙应大师,光尧皇帝绍兴六年,加封为普慈妙应大师。因祈祷灵验有应,本路各司请求所致。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应感灵悟惠济慈勇大师

【宋会要】

灵泉县长松山嘉福寺的应感灵悟惠济大师,绍兴七年八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妙应神济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的神济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封「妙应」二字。因祈祷有应验,依从郡人的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佛应普济大师

【宋会要】

同安县鹿苑寺的佛应大师,绍兴二十四年八月,加封「普济」二字。因祈祷有应验,依从郡人的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宋会要】

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的法威大师,绍兴二十五年八月,加封「慈济」二字。因祈祷有应验,依从郡中的请求。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加封为法威慈济妙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普惠大师

普惠大师

【宋会要】

抚州府宜黄县白土院的饶氏菩萨,孝宗隆兴二年二月,被封为普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真教寺的灵感通济大师,干道二年六月,加封为灵感通济广惠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济大师

慈济大师

【宋会要】

临桂县阳宠山寿圣寺的白鹿大师,干道三年四月,赐予寺额及封号为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西和州长道县骨谷镇广福院的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资教禅院僧令珪,寿皇圣帝干道八年三月,(对)[封]慈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简州东安护国天王禅院头陀圣师施智通,干道九年十一月,赐号慧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宋会要】

遂宁府小溪广利禅寺圆觉慧应慈感大师,淳熙十六年九月,加封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汉州什邡县慧剑禅寺真慧妙应大师,绍熙四年六月,加封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宋会要】

建康府蒋山太平兴国禅寺通林真觉慈应大师,绍熙四年八月,加封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宋会要】

安溪县清水岩昭应广惠慈济大师,嘉定三年四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悟大师

灵悟大师

【宋会要】

临安府富阳县灵岩山灵岩大师,嘉定四年十一月,封灵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润大师

慈润大师

【宋会要】

犍为县华严山宝乘禅院戈头陀尊者,嘉定五年八月,封慈润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道人山瑞云庵神济妙应大师,嘉定六年闰七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宋会要】

临邛县胜因院妙德慈慧大师,嘉定七年九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宋会要】

太平禅师院唐僧正觉慈应禅师,隆兴元年八月,加赐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禅师杂录

大师禅师杂录

【宋会要】

仁宗嘉佑七年十二月,杭州灵隐沙门契嵩上《传法正宗记》,诏入《藏教》,仍赐号明教大师。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育王寺掌管仁宗御容僧行可,赐师号、度牒各二道,用为酬奖。或愿(师将)[将师]号换紫衣,亦听。

宣和元年二月四日,诏:「天下见住持长老,可委逐州军守臣取索姓名,并赐师号,如有师号者,添两字。」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与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译静应慈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赐为灵感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灵应威济大师

【宋会要】

汀州南安岩寿圣院的威济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八月,加封为灵应威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感慈灵济大师

【宋会要】

城北广教院的感慈大师,孝宗干道三年十月,加封为感慈灵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资教禅院的僧人令珪,寿皇圣帝干道八年三月,封为慈应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应大师

慈应大师

【宋会要】

简州东安护国天王禅院的头陀圣师施智通,干道九年十一月,赐号为慧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宋会要】

遂宁府小溪广利禅寺的圆觉慧应慈感大师,淳熙十六年九月,加封为圆觉慧应慈感普救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宋会要】

汉州什邡县慧剑禅寺的真慧妙应大师,绍熙四年六月,加封为真慧妙应慈济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宋会要】

建康府蒋山太平兴国禅寺的通林真觉慈应大师,绍熙四年八月,加封为通林真觉慈应慧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昭应广惠慈济善利大师

【宋会要】

安溪县清水岩的昭应广惠慈济大师,嘉定三年四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灵悟大师

灵悟大师

【宋会要】

临安府富阳县灵岩山的灵岩大师,嘉定四年十一月,封为灵悟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慈润大师

慈润大师

【宋会要】

犍为县华严山宝乘禅院的戈头陀尊者,嘉定五年八月,封为慈润大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济妙应圆照大师

【宋会要】

邵武县道人山瑞云庵的神济妙应大师,嘉定六年闰七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妙德慈慧通应大师

【宋会要】

临邛县胜因院的妙德慈慧大师,嘉定七年九月加封。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禅师

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宋会要】

太平禅师院唐代高僧的正觉慈应禅师,隆兴元年八月,加赐为正觉慈应普济禅师。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大师禅师杂录

大师禅师杂录

【宋会要】

仁宗嘉佑七年十二月,杭州灵隐寺沙门契嵩进献《传法正宗记》,皇帝下诏将其收入《藏教》,并赐号明教大师。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下诏明州育王寺掌管仁宗御容的僧人行可,赐予师号、度牒各两道,作为酬奖。若愿意将师号换取紫衣,也听凭其意。

宣和元年二月四日,下诏:「天下现任住持长老,可命各州军守臣搜集查取其姓名,一并赐予师号,如已有师号者,再加添两个字。」

宣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下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许剃度为僧,充任僧职,赐予师号,管理教门公事,

建炎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福建路转运司言:「建州崇安县管下新丰乡昊屯里瑞严禅院有开山扣水和尚,俗姓翁,名藻,凡遇水旱,祈求辄应,乞赐塔额、师号。」诏以慧应塔为额。六年,加法威大师,从转运司请也。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以昭慈献烈皇太后歹▯赞宫修奉香火,泰宁寺更与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并赐紫衣,内住持人仍赐二字师号。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岳飞言:「臣驻军江州,请到禅僧惠海住持江州庐山东林禅寺。本僧禅学精通,戒行孤洁,欲望特与一佛心禅师师号。」从之。

隆兴元年八

月二十八日,诏临安府径山能仁禅院大慧禅师宗杲赐号普觉禅师,塔以「宝光」为额。先是,上尝赐宗杲御书「妙喜庵」以及御制赞诵杲:原作「果」,据上文改。下同。,宗杲死,其徒了贤等请以宗杲所居妙喜庵奉御书于阁上,臣乞赐师号、塔额,故有是命。

二年三月十三日,诏平江府吴江县洞庭包山显庆禅院慈受普照大师怀深追号慈受禅师,赐塔以「普明」为额。以其徒法骏等言:「师住持名山三十余载,行业显著,道路推重。」故有是命。

干道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径山住持僧蕴闻对选德殿。上问佛法,蕴闻以所学对。上曰:「三教,一也,但门户不同。」又一岁再造,宣问合旨,赐钱三千缗,号慧日禅师。

淳熙二年五月二十日,诏前住潭州大沩山密印禅寺传祖沙门守惠塔院可特赐,「妙明」为额。

八月九日,诏邛州南津胜因院杨乐和尚特封妙德大法法:疑当作「师」。。十年九月二十二日,加妙德慈慧大师。皆以祈求有感,从本路漕臣奏请故也。

淳熙五年二月四日,诏崇报功德院住持僧崇粹赐号圆悟禅师。以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赵伯圭言:「见住持、先臣秀王崇报功德院僧崇粹道行清高,衲子归乡,住本院已一十年,山门整肃,香火精虔,院去先王坟茔不远,乞特赐一禅号。」从之。

淳熙十三年五月八日,诏雅州名山县蒙顶山智炬院甘露大师特赐普惠大师。以祈祷感应,从本州岛请也。

十七日,诏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慧应塔妙应法威慈济大师赐妙应法

威慈济普照大师。以两旸祈祷感应,从本府请也。

十四年十二月,诏怀安军云顶山惠应塔妙慧大师加封妙慧慈应大师。以雨旸祈祷感应,从本军请也。

绍熙二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住持景德灵隐禅寺僧蕴衷特与赐佛慧禅师。

九月二十七日,诏径山兴圣万寿禅寺僧宝印赐号慈辩大师,塔名「智光」。

【宋会要】

绍熙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僧尼、道士、女冠年八十以上,并与紫衣;已紫衣者,与师号。

译法名善因。

建炎四年十月二十八日,福建路转运司上言:「建州崇安县所辖新丰乡昊屯里瑞严禅院有一位开山扣水和尚,俗姓翁,名藻,每逢水旱灾害,祈求便有应验,请求赐予塔额、师号。」皇帝下诏以「慧应塔」为额。绍兴六年,加封为法威大师,依从转运司的请求。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下诏因昭慈献烈皇太后神御殿修奉香火之事,泰宁寺再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一并赐予紫衣,其中住持一职仍赐予两字师号。

绍兴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任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岳飞上言:「臣驻军江州,请得禅僧惠海住持江州庐山东林禅寺。此僧禅学精深通达,戒行清高纯洁,希望特赐予一佛心禅师的师号。」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隆兴元年八月二十八日,下诏临安府径山能仁禅院的大慧禅师宗杲赐号为普觉禅师,其塔以「宝光」为额。此前,皇帝曾赐宗杲御书「妙喜庵」及御制的赞颂之词,宗杲去世后,其弟子了贤等人请求将宗杲所居的妙喜庵中供奉御书于阁楼之上,并请求赐予师号、塔额,因此才有此诏命。

隆兴二年三月十三日,下诏平江府吴江县洞庭包山显庆禅院的慈受普照大师怀深,追赠师号为慈受禅师,赐塔以「普明」为额。因其弟子法骏等人上言:「先师住持这座名山三十余年,行业德操显著昭明,为世人推重敬仰。」因此才有此诏命。

干道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召径山住持僧蕴闻于选德殿应对。皇帝询问佛法之事,蕴闻以其所学作答。皇帝说:「儒释道三教,其理是相通的,只是门户不同罢了。」此后一年之内又两次召对,所答皆合圣意,赐钱三千缗,赐号慧日禅师。

淳熙二年五月二十日,下诏前任潭州大沩山密印禅寺传祖沙门守惠的塔院可特别赐予「妙明」为额。

淳熙二年八月九日,下诏邛州南津胜因院的杨乐和尚,特封为妙德大师。淳熙十年九月二十二日,加封为妙德慈慧大师。这些都是因为祈求有感应,依从本路漕臣的奏请所致。

淳熙五年二月四日,下诏崇报功德院住持僧崇粹赐号为圆悟禅师。因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赵伯圭上言:「现任住持、先臣秀王崇报功德院的僧人崇粹,道行清高,僧众归附敬重,住持本院已达十年,山门整肃有序,香火虔诚精进,此院距先王坟茔不远,请求特赐一个禅师封号。」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淳熙十三年五月八日,下诏雅州名山县蒙顶山智炬院的甘露大师,特赐为普惠大师。因祈祷有感应,依从本州的请求。

淳熙十三年五月十七日,下诏建宁府崇安县瑞岩禅院慧应塔的妙应法威慈济大师,赐号为妙应法威慈济普照大师。因两次祈晴祈雨都有感应,依从本府的请求。

淳熙十四年十二月,下诏怀安军云顶山惠应塔的妙慧大师,加封为妙慧慈应大师。因祈晴祈雨有感应,依从本军的请求。

绍熙二年五月二十一日,下诏住持景德灵隐禅寺的僧人蕴衷,特赐为佛慧禅师。

绍熙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下诏径山兴圣万寿禅寺的僧人宝印,赐号为慈辩大师,塔名为「智光」。

【宋会要】

绍熙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文中说:「僧尼、道士、女冠年满八十岁以上的,一并赐予紫衣;已经有紫衣

」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僧道官

僧道官

【宋会要】

景德二年,御便殿引对诸寺院主首,询行业优长者次补左右街僧官。先是,道官上令功德使选定迁补,所置或非其人,多致谤议,故帝亲阅试焉。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诏:「诸州僧、道依资转至僧道正者,每年承天节前,具所管僧、道及寺观,分析为僧、道正已来年月岁数、名行、有无过犯,开坐以闻。」

三年闰二月,命知制诰利瓦伊、直史馆路振、直集贤院祁暐宿于中书,出经论题考试左右街僧官而迁序焉。

八年七月,诏:「今后诸州、军、监僧道正有阙,委知州、通判于见管僧道内从上选择。若是上名人不任勾当,即以次拣选有名行经业及无过犯、为众所推、堪任勾当者,申转运司体量诣实,令本州岛军差补勾当讫奏,候及五周年,依先降指挥施行。」

天圣八年正月,以僧道官阙,诏开封府选试僧,具名以闻。

五月,开府封言:「勘会左右街僧正、僧录管干教门公事,其副僧录、讲经论首座、鉴义,并不管干教门公事。」诏今后左右街副僧录,并同管干教门公事。

僧官每年遇圣节,许令进功德疏,自僧录至鉴义十人,各蒙赐特敕,祠部度一名系帐行者。缘道、释二教遭圣辰,祗应修崇,事体相类,唯道门人数最少,乞依僧官体例。"」从 嘉佑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左街道录陈惟几等状:"窃

之。

崇宁元年五月四日,诏:「僧道官免试超越职名补额外守阙鉴义之类,自今虽奉特旨冲改旧条等指挥,令省子细契勘,具有碍是何条法闻奏,更不施行。」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一日,诏:「前右街额外守阙鉴义宝月大法师训,系考试敕补僧官,昨缘与慈孝寺整会常住地主,勒令还俗,已于宣和元年八月内复宝月大师,依旧为僧,自差充主管昭慈献烈皇太后梓宫前道场,并无遗阙,可特与依旧充右街额外守阙鉴义。」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左鉴义德信特补右街副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令承替思彦住持(图)[圆]觉院,依旧崇奉太上本命香火。

三十年七月六日,中书诏中书诏:疑有脱误。:皇后功德院住持天竺时思荐福寺慈授法灯大师子琳,特与补右街鉴义。

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五日,诏:凡以雨旸,祈祷观音必获感应,上天竺住持僧若讷特补右街僧录。

十月六日,诏:天竺时思荐福寺系寿皇太上皇后功德寺,住僧右街鉴义子琳特补右街僧录,监寺僧利宗特补右街鉴义。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披度普度度牒附

披度普度度牒附

【宋会要】

凡僧道童行,每三年一造帐上祠部,以五月三十日至京师,童行念经百经或读五百纸,长发念七十纸或读三百纸合格,每诞圣节,州府差本州岛判官、录事参军于长吏厅试验之。

译的,赐予师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僧道官

僧道官

【宋会要】

景德二年,皇帝在便殿亲自接见诸寺院的主首僧人,询问其中品行优良、才干出众者,依次补授左右街僧官。此前,道官的升迁一向由功德使选定迁补,所安置的人选有时不得其人,多招致非议,因此皇帝亲自考核试验。

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下诏:「各州的僧、道人员按资历升迁至僧正、道正者,每年在承天节之前,须详细开列所管辖的僧、道人员及寺观情况,分析呈报担任僧正、道正以来的年月岁数、品行名声、有无过犯,据实呈报朝廷知晓。」

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命知制诰利瓦伊、直史馆路振、直集贤院祁暐留宿中书省,出经论试题考试左右街僧官,据此评定升迁次第。

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下诏:「今后各州、军、监的僧正、道正一职如有空缺,委托知州、通判在现有管辖的僧道人员中从名列前茅者中选择。如果排名靠前之人不能胜任其职,就依次挑选有名望品行、精通经业且无过犯、为众人所推重、能够胜任其职者,申报转运司核实确认,命本州军差补任职完毕后上奏,等到任满五年,依照先前颁布的指令施行。」

天圣八年正月,因僧道官出现空缺,下诏命开封府选拔考试僧人,将名单呈报朝廷知晓。

天圣八年五月,开封府上言:「查勘核实左右街僧正、僧录管理教门公事,其副僧录、讲经论首座、鉴义等职,并不管理教门公事。」皇帝下诏今后左右街副僧录,一并同管教门公事。

僧官每年遇到圣诞节,允许进献祝寿的功德疏文,从僧录至鉴义共十人,各自蒙受特别恩赐的敕令,祠部度僧一名列入名册充作侍从。嘉佑七年二月二十四日,开封府上言:「左街道录陈惟几等人呈状说:"私下认为道、释二教在遇到圣诞之日,都要恭谨举行修崇法事,事体相类似,只是道门人数最少,请求依照僧官的体例给予同等待遇。"」皇帝依从了这一请求。

崇宁元年五月四日,下诏:「僧道官员凡是免试而超越职名,补授额外守阙鉴义之类职位的,自今以后即便奉有特旨要求变更旧有条例的指令,也命尚书省仔细核查,详细说明有何窒碍难行之处、依据何种条法上奏,暂不施行。」

绍兴元年六月二十一日,下诏:「前任右街额外守阙鉴义宝月大法师训,本是经考试合格而被敕补为僧官,此前因与慈孝寺整顿核算常住田产之事有牵连,被勒令还俗,已于宣和元年八月内恢复宝月大师的称号,仍旧为僧,自此差任主管昭慈献烈皇太后梓宫前的道场事宜,并无任何遗漏疏忽,可特别恩准仍旧充任右街额外守阙鉴义。」

绍兴五年正月十五日,下诏左鉴义德信特别补授为右街副僧录,主管教门公事,命他接替思彦住持圆觉院,仍旧崇奉太上皇本命的香火。

绍兴三十年七月六日,中书省下诏(此处「中书诏」三字疑有脱误):皇后功德院住持天竺时思荐福寺的慈授法灯大师子琳,特别补授为右街鉴义。

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五日,下诏:凡因祈晴祈雨之事,向观音祈祷必获感应,上天竺住持僧若讷特别补授为右街僧录。

干道元年十月六日,下诏:天竺时思荐福寺是寿皇太上皇后的功德寺,住持僧右街鉴义子琳特别补授为右街僧录,监寺僧利宗特别补授为右街鉴义。

道释 宋会要

国初,两京、诸州僧尼六万七千四百三人,岁度千人,平诸国后,籍数弥广,江、浙、福建尤多。至天禧五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六人,女冠七百三十一人:东京道士、女冠共九百五十九人,京东五百六十人,京西三百九十七人,河北三百六十四人,河东二百二十九人,陕西四百六十七人,淮南六百九十一人,江南三千五百五十七人,两浙二千五百四十七人,荆湖千七百一十六人,福建五百六十九人,川峡四千六百五十三人川峡:原作「州陕」,按《宋史 地理志》是时益、梓、利、夔称「川峡四路」,据改。,广南三千七十九人;僧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五人,尼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东京僧尼共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一人,京东万八千一百五十九人,京西万八千二百一十九人,河北三万九千三十七人,河东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人,陕西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淮南万五千八百五十九人,江南五万四千三百一十六人,两浙二千二百二十人,荆湖二万二千五百三十九人,福建七万一千八十人,川峡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一人峡:原作「陕」,据前校记改。,广南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山堂考索》:天禧二年八月,诏普度道士、女冠、僧尼,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余人。「山堂索」至「九百余人」一段文字,原在后文「淳化二年」条后,今据原眉批移入于此。

景佑元年,道士万九千五百三十八人,女冠五百八十八人,僧三十八

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人。

庆历二年,道士万九千六百八十人,女冠五百二人,僧三十四万八千一百八人,尼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人。

熙宁元年,道士万八千七百四十六人,女冠六百三十八人,僧二十二万七百六十一人,尼三万四千三十七人。

十年,道士万八千五百一十三人,女冠七百八人,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尼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人。

太祖开宝六年四月,诏:「自今诸路据僧

译辑稿 道释一 披度普度度牒附

披度普度度牒附

【宋会要】

凡是僧道的童行(未受具足戒的少年出家人),每三年造一次名册呈报祠部,须在五月三十日之前到达京师,童行须能念经一百卷或诵读五百页经文,年长的须能念诵七十页或诵读三百页方为合格,每逢皇帝诞辰节庆,各州府派本州判官、录事参军在长吏厅进行考核检验。宋朝建国之初,两京及各州的僧尼共有六万七千四百零三人,每年度僧一千人,平定各割据政权之后,登记在册的人数愈加广泛,其中江、浙、福建地区尤其众多。到天禧五年,道士有一万九千六百零六人,女冠有七百三十一人:东京道士、女冠共九百五十九人,京东五百六十人,京西三百九十七人,河北三百六十四人,河东二百二十九人,陕西四百六十七人,淮南六百九十一人,江南三千五百五十七人,两浙二千五百四十七人,荆湖一千七百一十六人,福建五百六十九人,川峡四千六百五十三人,广南三千七十九人;僧人有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一十五人,尼姑有六万一千二百三十九人:东京僧尼共二万二千九百四十一人,京东一万八千一百五十九人,京西一万八千二百一十九人,河北三万九千零三十七人,河东一万六千八百三十二人,陕西一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人,淮南一万五千八百五十九人,江南五万四千三百一十六人,两浙二千二百二十人,荆湖二万二千五百三十九人,福建七万一千零八十人,川峡五万六千二百二十一人,广南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九人。《山堂考索》记载:天禧二年八月,下诏普遍度化道士、女冠、僧尼,共度化二十六万二千九百余人。

景佑元年,道士一万九千五百三十八人,女冠五百八十八人,僧人三十八万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姑四万八千七百四十二人。

庆历二年,道士一万九千六百八十人,女冠五百零二人,僧人三十四万八千一百零八人,尼姑四万八千四百一十七人。

熙宁元年,道士一万八千七百四十六人,女冠六百三十八人,僧人二十二万零七百六十一人,尼姑三万四千零三十七人。

熙宁十年,道士一万八千五百一十三人,女冠七百零八人,僧人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尼姑二万九千六百九十二人。

太祖开宝六年四月,下诏:「自今以后各路据僧……(原文至此中断)」

帐见管数目,七十人至百三十人,每年放一人,至百七八十人放两人;如六十已下,据见在数积累年岁,候及前件分数,依例放一人。」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二月太平兴国元年二月:疑误。,户部郎中侯陟言:「沙弥童行剃度文牒,每道纳钱百缗,自今望令罢纳,委〔逐〕处据名申奏,于祠部给牒送逐处。」诏祠部实封下本州岛,令长吏与本州岛判官给付。

七年九月,诏曰:「朕方隆教法,用福邦家。眷言求度之人,颇限有司之制。俾申素欲,式表殊恩。应先系帐沙弥长发未剃度者,并特许剃度许:原作「于」,据《长编》卷二三改。,祠部即给牒。今后不得为例,不得将不系帐人夹带充数,犯者当行决配。」

译登记在册的现有人数,七十人到一百三十人的,每年放出一名度僧;到一百七八十人的,放出两名;如果不满六十人的,根据现有人数逐年累积,等达到前面所说的比例时,依例放出一名。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二月,户部郎中侯陟上言:「沙弥、童行剃度所用的文牒,每道要纳钱一百缗,从今起希望停止收纳,委托各处依据名籍申报上奏,由祠部发给文牒送到各处。」诏令祠部密封发下本州,命长官与本州判官一同发放。

太平兴国七年九月,诏书说:「朕正大力弘扬佛教之法,用以为国家造福。念及求度出家的人,颇受有关官署制度的限制。为让他们得申平素的心愿,以此表示特殊的恩典。凡是先前已登记在册、头发已长而尚未剃度的沙弥,一律特许予以剃度,祠部随即发给度牒。今后不得以此为常例,不得把没有登记在册的人夹带在内凑数,违犯的人应当处以杖刑并发配。」

雍熙二年十月,诏:「天下应系读经二年、所供帐有名者,并许剃度。僧、尼自今须读经及三百纸,差官考试,所业精熟,方许系籍。」

淳化二年十月,诏:「五台诸寺院今后每至承天节,依例更不试经,特许剃度行者五十人,内二十人与真容院,余依等第轮次

均分诸寺院。」《山堂考索》:二年,诏自今经业精熟者,方许系籍。

熙宁八年,在京僧九千七百三人,诸州军僧一十九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人。十年,僧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还俗

还俗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六月,诏:「江南、两浙、福建僧尼,今后以见在僧数,每三百人放一人,仍依原敕比试念读经纸,合格者方得以闻。不如此式而辄奏者,知州、通判、职官并除(若)[名],干系人吏、三纲主首、本犯人决配。僧尼死及还俗者,祠部画时追毁讫,缴送祠部。应衷私剃度及买伪滥文书为僧者,所在官司点检,许人陈告,犯者刺面,决配牢城,尼即决还俗。」先是,僧尼读经止以三百纸为限,而无念诵者,是岁,太宗阅泉州僧籍已度数万余籍,未度者犹四千余,始定此制。明年,又诏淮南、川陕路并依此制。《绣锦万花谷》:建隆初,诏佛寺已废,不得再兴。开宝中,令僧尼百人许岁度一人。至道初,又令二百人岁度一人。先是,

泉州奏僧尼未度(未)[者]四千人,已度万数,天子惊骇,曰:「今一夫耕十人食,天下安得不重困 」故立此制。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台州天台山有五十四所寺院,行者每遇承天节,与度二十人。

二十四日,诏越州天章寺,每年承天节度行者五人。

十二月,诏嘉州峨嵋山白水普光王寺上下共六处寺院,每年承天节与度五人。

真宗咸平二年三月,福州言:「两浙伪命首僧二千九十四人,准诏:试经合格者给公凭为僧,不者还俗。欲望更不比试,止勘会见在数给公凭,仍旧为僧。」从之。

三年四月,诏西京白马寺两院每年承天节时,逐院度行者一人。

四年四月,诏:「在京并府略外县僧、尼、道士、女冠下行者、童子、长发等,今后实年十岁,取逐处纲维、寺主结罪委保,委是正身,方得系帐,仍须定法名申官,不得将小名供报。尼年十五,僧年十八,方许剃度受戒;道士、女冠即依旧例,十八许

受戒。不得交互礼师,擅移院舍。如本师身亡,或移居院宇,即仰逐时申官,候改正帐籍,方得回礼师。迁移居处,所有转念经纸数、卷数,一准久例施行,更不增减。」

五年十月,诏:「天下有窃买祠部牒冒为僧者,限一月隶军籍陈首,释其罪,违者论如律,少壮者隶军藉。

译雍熙二年十月,下诏:「天下凡是已系籍读经满二年、且供帐上有名的僧尼,都准许剃度。僧、尼从今以后须读经满三百纸,由官员考试,所学精熟的,才准许列入僧籍。」

淳化二年十月,下诏:「五台诸寺院今后每逢承天节,照例不再考试经业,特许剃度行者五十人,其中二十人分给真容院,其余按等第轮次均分给各寺院。」《山堂考索》记载:淳化二年,诏令从今以后经业精熟的人,才准许列入僧籍。

熙宁八年,京城僧人有九千七百零三人,各州军僧人共十九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人。熙宁十年,僧人共二十万二千八百七十二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一 还俗

还俗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六月,下诏:「江南、两浙、福建的僧尼,从今以后按照现有僧人数,每三百人放度一人,仍依原来的敕令比试念读经纸,合格的才准许上报。不按此式却擅自奏报的,知州、通判、职官一并除名,相关吏人、三纲主首、本犯人杖决发配。僧尼死亡及还俗的,祠部立即追缴毁掉度牒,缴送祠部。凡私自剃度以及购买伪滥文书冒充僧人的,所在官司要查验,许人告发,犯者黥面,杖决发配牢城,尼姑则勒令还俗。」在此之前,僧尼读经只以三百纸为限,且不考察念诵,这一年,太宗查阅泉州僧籍,已度僧已达数万人,未度的还有四千多人,于是才定下此制度。第二年,又诏令淮南、川陕路一并依照此制度执行。《绣锦万花谷》记载:建隆初年,诏令已废弃的佛寺,不得再兴建。开宝年间,规定僧尼满百人才许每年度一人。至道初年,又规定二百人才许每年度一人。在此之前,泉州奏报僧尼未度的有四千人,已度的有上万人,天子闻之惊骇,说:「如今一人耕种十人吃饭,天下怎能不深受其困 」所以立下此制度。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诏:台州天台山有五十四所寺院,行者每逢承天节,准许度二十人。

二十四日,下诏越州天章寺,每年承天节度行者五人。

十二月,下诏嘉州峨眉山白水普光王寺上下共六处寺院,每年承天节准许度五人。

真宗咸平二年三月,福州上奏说:「两浙伪命时首僧共二千零九十四人,依照诏令:考试经业合格的发给公凭为僧,不合格的勒令还俗。希望不再比试考核,只是查核核实现有人数发给公凭,仍旧为僧。」朝廷准许所请。

咸平三年四月,下诏西京白马寺两院每年承天节时,各院度行者一人。

咸平四年四月,下诏:「京城以及府城以外各县的僧、尼、道士、女冠下的行者、童子、长发等,从今以后须实际年满十岁,由所在的纲维、寺主承担罪责作保,确认是本人,才准许列入帐籍,还须确定法名申报官府,不得用小名申报。尼姑年满十五,僧人年满十八,才准许剃度受戒;道士、女冠仍依旧例,年满十八准许受戒。不得交叉礼拜师父、擅自迁移院舍。如果本师已经身亡,或者迁移居住院宇,即应及时申报官府,等到改正帐籍后,才得改换礼拜师父。迁移居

」

六年五月,诏:「僧人等或命无出家文字及受业处簿籍、主首法眷保明买得祠部者,限一月内自首。自首者放罪,任便归俗。或出限不自首者,依法断(违)[遣],仍勒还俗。如内有自来曾作凶恶过犯者,即配军。」

景德元年闰九月,诏:「河北州军监,今后有北界过来僧人,先取问往止乡县有无亲的骨肉,及召本州岛公人二人保明结罪文状后,仰长吏已下当面试验经业。如稍精通,仰具奏闻,当议给与祠部,依旧为僧;其不过经业者,即令还俗,分付本家。如无亲的骨肉者,押来赴阙。」

二年九月,诏:「福建寺院今年正月一日已前,循伪命例依僧尼真影出家童行僧」;原作「增」,据《长编》卷六一改。,许仍依旧附帐试经业外,今后出家者,并须礼见存僧尼为师。」先是,知兴化军文钧言:「本军系帐童行五千七百八十八人,内一千三百五人皆依僧影出家,如违犯,则本师照证。」故条约之。又诏:「河北缘边诸州军寨,今后应是先落北界来归僧人,取问如不愿出家者,其随身公凭并僧(依)[衣],遂处纳下,文字缴连纳省,僧衣本处收附,愿为僧者,并许披挂,将带归乡。仍令本属州军呈

乞试验经业,兼令州军勘会。如经半年后不到者,更不得试验为僧,其随身文字、僧衣,即并纳官。内有试经业不精通,如志愿为僧者,召公人二人结罪保明以闻。余依景德元年闰九月诏命指挥。」

十二月,诏嘉州大像凌云寺,每年承天节与度行者一人。

三年十一月,诏曰:「老氏立言,实宗于众妙;能仁垂教,盖诱于 迷。用广化枢,式资善利。应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各于元额十人外更放一人。其寺观院舍及僧、道、童行不及十人者,每院特放一人,并取系帐年深从上者,更不试经业。」

四年正月,诏:「两畿及孟、郑州僧、尼、道士、系帐童行,五人内特放一人五人:原作「五行」,据《长编》卷六五改。,住房僧道不及五人者,(遂)[逐]院(持)[特]放一人。」

二月,诏西京右街崇德院每年特与度行者三人。

□月,诏并州惠明寺舍利塔主启麟,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五人。

七月,诏:「西京永昌禅院,今后逐年许剃度行者五人,仍勘会的实系帐月日编排,并逐年依上名下次剃度,不得蓦越,候度到行者并旧管僧人共五十人为额,更不在此。若今后额内有阙,逐年遇承天节,实时剃度行者充填,不得过五人,兼依例逐年具帐通计人数以闻,不得将本院差出及游礼诸处僧人便为阙额。」

十一月,诏涟水军僧澄因大师赐紫守坚,今后每年承天节,特与度不拘系帐行者一人。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诏:「嘉州凌云寺,每年承天节更特度行者一人,

仍令本州岛勘会,委是本寺行者,方得给付。

译所后,所有应转念的经纸数、卷数,一律按照原有旧例执行,不得增减。」

咸平五年十月,下诏:「天下有私自购买祠部度牒冒充僧人的,限一个月内自首归入军籍,免除其罪,逾期不首的依法论罪,年轻力壮的编入军籍。」

咸平六年五月,下诏:「僧人等如果没有出家的文书,以及受业处的簿籍、主首法眷担保买得祠部度牒的,限一个月内自首。自首的免罪,任凭还俗归籍。逾期不自首的,依法断遣,仍勒令还俗。如其中有向来曾犯凶恶过错的,即编入军籍。」

景德元年闰九月,下诏:「河北各州军监,今后凡有从北界过来的僧人,先询问其原籍乡县有无亲生骨肉,并召集本州二名公人担保出具结罪文状后,令长吏以下当面测试其经业。如果尚算精通,即据实奏闻,再商议给予祠部度牒,仍旧为僧;经业不过关的,即令还俗,交付其本家。如果没有亲生骨肉的,押送赴京。」

景德二年九月,下诏:「福建寺院在今年正月初一以前,按照伪命时的旧例依僧尼真影出家的童行僧(此二字原作「增」,据《长编》卷六一改),准许仍依旧附籍考试经业外,今后出家的人,都须礼拜在世的僧尼为师。」在此之前,知兴化军文钧上言:「本军帐籍中的童行共五千七百八十八人,其中一千三百零五人都是依僧影出家的,如有违犯,则由本师负责查证。」所以订立此约束。又下诏:「河北沿边各州军寨,今后凡先前从北界落籍归来的僧人,如查询不愿出家的,其随身公凭及僧衣,就在当地收缴,文字缴连上报省部,僧衣就地收存,愿为僧的,都准许披挂,携带归乡。仍令所属州军呈报请求测试经业,并令州军查核。如经过半年后仍不到的,就不再准许测试为僧,其随身文字、僧衣,一并收归官府。其中有经业测试不精通、但仍志愿为僧的,召集二名公人结罪担保后上奏。其余依照景德元年闰九月诏令执行。」

景德二年十二月,下诏嘉州大像凌云寺,每年承天节准许度行者一人。

景德三年十一月,下诏说:「老子立言,实以众妙为宗;释迦垂教,本为开导迷途之人。用以广施教化之枢机,籍此资助善利。凡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各于原定名额十人外再多放一人。其寺观院舍以及僧、道、童行不满十人的,每院特放一人,都取列籍年深居先者,不再测试经业。」

景德四年正月,下诏:「两京以及孟、郑二州的僧、尼、道士、系帐童行,五人之内特放一人(原作「五行」,据《长编》卷六五改),住房僧道不满五人的,各院特放一人。」

二月,下诏西京右街崇德院每年特准度行者三人。

□月,下诏并州惠明寺舍利塔主启麟,每年承天节特准度行者五人。

七月,下诏:「西京永昌禅院,今后每年准许剃度行者五人,仍须核实其列籍月日编排,并每年按名次先后依序剃度,不得越次,等度到的行者与原有僧人合计满五十人为定额,此后不再准许再度。若今后名额内有空缺,每年遇承天节,即时剃度行者补足,不得超过五人,并依例每年具帐上报总计人数,不得将本院差出及游历朝礼各处的僧人也算作

」

十月,东封毕,诏:「兖州诸寺度童行各十人,院各五人,宫观披戴各十人,汾阴、亳州亦如之。至朝坛陪位者,各度弟子一人。」

十一月,诏郓州三学僧院,逐年度行者三人。

十二月,以东封礼毕,诏:「天下僧尼、童行除合放数外,见系帐童行每百人试验经业,特度二人;不及百人处亦与二人;道士弟子在宫观,与一人披戴。」

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曰:「朕拜祝膺符,升坛展礼,遂行庆赐,仰答神休。爰均雷雨之恩,普及缁黄之众。冀因善利,永福苍黔。应两京、诸路州府军监僧尼除准敕度人数外,逐处系帐童行每百人试验经业精熟者更度两人,不满百人处亦如之,道士每宫观特度一人人:原阙,据文意补。。」

三月,诏嘉州白水普贤寺、黑水华藏寺、中峰干明寺三寺,每年各度行者三人。

五月,诏右街福田院对换得景德寺大悲院,仍依诸院例,每年试放行者一人。

七月,知开封府李浚言:「请京城寺院宫舍僧继主首者,无得以童行系籍。」从之。

八月,诏舒州天柱山三祖干明寺,逐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三人。

九月,以吴国长公主出家,诏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每寺观十人内度一人,不及十人及住房各礼师者,亦度一人,取系帐童(深)[行]上名者,更不试经业。

十月,诏天下寺观曾赐得太宗御书处,自今除承天节比试额定数外承:原脱,按下文天禧二年五月条及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僧道比试经业在承天节,据补。,于见在童行外,从上名特度一人。

十二

月,诏扬州建隆寺,每年承天寺特与度行者一人。

三年正月,诏:遇天庆节,天下宫观道士系帐童行,每十人特放一人,不及十人者亦放一人,其住房礼师各别童行不及十人者,亦放一人,更不试经业。

五月,诏怀安军云顶山大中祥符寺,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三人。

七月,诏瀛州感圣阁院系帐旧管行者,每年承天节特与从上各度二人,顺安军静云寺经阁院系帐童行者,每二年承天节特与从上名度一人,并不试经业。

四年五月,诏福州雪峰山崇圣禅院,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五人。

五年十二月,诏(谭)[潭]州衡岳善果庵住持内品僧守德下行者,特与二年度一人。

六年二月,诏:「自今诸寺院童行,令所在官吏试经业,责主首僧保明行止,乃得剃度。如试验不公及保明失实者试:原作「是」,据《长编》卷八○改。,并寘深罪。」先是,岁放童行皆游堕不逞之民逞:原作「呈」,据《长编》卷八○改。,靡习经戒,至有为寇盗以犯刑者甚众,故条约之。

四月,诏定州开元寺讲经论修塔功德主演法大师赐紫希古,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一人。

译空缺。」

十一月,下诏涟水军僧澄因大师赐紫守坚,今后每年承天节,特准度不受帐籍限制的行者一人。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下诏:「嘉州凌云寺,每年承天节再特度行者一人,仍令本州核实,确是本寺行者,才准发给。」

十月,东封泰山礼毕,下诏:「兖州各寺各度童行十人,各院五人,宫观各披戴十人,汾阴、亳州也照此办理。凡到朝坛陪位的人,各度弟子一人。」

十一月,下诏郓州三学僧院,每年度行者三人。

十二月,因东封礼毕,下诏:「天下僧尼、童行除按定额准放的数目外,现列帐籍的童行每百人测试经业,特度二人;不满百人的地方也给二人;道士弟子在宫观的,给一人披戴。」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下诏说:「朕拜受祥符,登坛展礼,于是施行庆赐,以答谢神灵之福佑。特施雷雨般的恩泽,普及僧道众人。望借此善利,永远造福百姓。凡两京、各路州府军监僧尼除依敕准度的人数外,各处帐籍童行每百人中测试经业精熟的再度二人,不满百人处也照此办理,道士每宫观特度一人(「人」字原阙,据文意补)。」

三月,下诏嘉州白水普贤寺、黑水华藏寺、中峰干明寺三寺,每年各度行者三人。

五月,下诏右街福田院对换得的景德寺大悲院,仍依各院旧例,每年试放行者一人。

七月,知开封府李浚上言:「请令京城寺院宫舍僧人继任主首的,不得以童行身份列籍。」朝廷准许。

八月,下诏舒州天柱山三祖干明寺,每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三人。

九月,因吴国长公主出家,下诏天下僧尼、道士系帐童行,每寺观十人中度一人,不满十人以及住房各自礼师的,也度一人,取帐籍中童行居先者,不再测试经业。

十月,下诏天下寺观曾获赐太宗御书之处,从今以后除承天节比试定额外(「承」字原脱,据下文天禧二年五月条及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补),于现有童行外,取居先者特度一人。

十二月,下诏扬州建隆寺,每年承天节特准度行者一人。

大中祥符三年正月,下诏:每逢天庆节,天下宫观道士系帐童行,每十人特放一人,不满十人的也放一人,其住房礼师各别的童行不满十人的,也放一人,不再测试经业。

五月,下诏怀安军云顶山大中祥符寺,每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三人。

七月,下诏瀛州感圣阁院系帐原有行者,每年承天节特准取居先者各度二人,顺安军静云寺经阁院系帐童行,每两年承天节特准取居先者度一人,都不再测试经业。

大中祥符四年五月,下诏福州雪峰山崇圣禅院,每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五人。

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下诏潭州衡岳善果庵住持内品僧守德所下行者,特准每两年度一人。

大中祥符六年二月,下诏:「从今以后各寺院童行,令所在官吏测试经业,责成主首僧担保其品行,才得剃度。如测试不公正以及担保失实的,一并治以重罪。」在此之前,每年放度的童行多是游手好闲、行为不端之人,不学习经戒,甚至有沦为盗寇触犯刑律的人很多,所以订立

六月,诏开宝寺灵感塔福圣禅院主绍宠宠:原作「龙」,据下文改。、知塔沙门守愿,除逐年依例拨放七人外,每年承天节绍宠特与度行得五人,守愿特与度行者一人。

九月,诏泗州僧正文秘,每年承天节特与度行者一人。

七年十月,诏:「兖州延寿寺十九院之中,今后于逐院内从上名轮系帐行者一人,专切看管所贮御书经阁,

候一年别无遗阙,特与剃度。」

天禧元年,诏:「道士、童行不由课试而披戴者,自今(五)[后]五年内不得离宫观;特赐师号紫衣者,三年内不得妄托假告。出求省亲者,须计程给假。」

八月十五日,诏升州蒋山太平兴国寺岁度行者二人,给米百石。

二年三月,诏:「祖父母、父母在别无子息侍养,及刑责奸细恶党山林亡命贼徒负罪潜窜,及曾在军带瑕痕嗜,并不得出家。寺观容受者,本人及师主、三纲知事僧尼、邻房同住并科罪。有能陈告收捉者,以本犯人衣钵充(实)[赏]。其志愿出家者,并取祖父母、父母处分;已孤者,取问同居尊长处分,其师主须得听许文字,方得容受。童行、长发候祠部,方许剃发为沙弥。如私剃者,勒还俗,本师主徒二年,三纲知事僧尼杖八十,并勒还俗。」时大理评事张师锡上言:「民有出家为僧者,父母皆羸老无依,丐食他所。」故条约焉。

五月,诏:「应今年闰四月终以前在京住房僧及五年以上者,各与弟子一人系帐,俟至来年承天节,依例试验经业,后不得为例。」

三年八月三日,赦书:「天下僧尼、道士、女冠见系帐童行,并与普度。」

二十八日,命尚书右丞林特、右谏议大夫兼太子右庶子张士逊提举祠部普度文牒。先是,诸州童行披剃祠部,胥吏纳赂启幸幸:原作「俸」,据下文改。,有若市价,或十年不得文牒者,故命特等立限发遣。特等言:「旧例移牒诸州取索籍名,今请止以祠部见管天禧三年帐

出给文字,权于馆阁或经诸司抽差八人赴祠部,并手填写发遣,驲递付逐州。至日,长吏以名(以名)籍参验。其遁亡还俗者,咸毁讫以闻。仍令诸州先谕寺观,勿得敛钱行用,州县惊举惊:疑当作「检」。,犯者断讫以闻。又旧童行帐所作弊,楷改通注,小有差误,即不给祠部,从前启此幸门,邀纳贿赂。今欲勘会,止是小有错谩,非涉诈伪伪:原作「为」,据文意改。,即以空名祠部下本州岛,委知州、通判勘会诣实,填名给付讫奏。仍令祠部置簿(杪)[抄]上,印押拘管,候了日勾销。」从之。士逊为枢密,又令知制诰宋绶终其事,凡度二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人,道士七千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僧二十三万一百二十七人,尼万五千六百四十三人。

译此约束。

四月,下诏定州开元寺讲经论修塔功德主演法大师赐紫希古,每年承天节特度行者一人。

六月,下诏开宝寺灵感塔福圣禅院主绍宠、知塔沙门守愿,除每年依例拨放七人外,每年承天节绍宠特准度行者五人,守愿特准度行者一人。

九月,下诏泗州僧正文秘,每年承天节特准度行者一人。

大中祥符七年十月,下诏:「兖州延寿寺十九院之中,今后各院内取居先者轮列帐籍行者一人,专门负责看管所藏御书经阁,等到一年后别无遗漏差错,特准剃度。」

天禧元年,下诏:「道士、童行不经考试就披戴的,从今以后五年之内不得离开宫观;特赐师号紫衣的,三年内不得虚假托词请假。外出探亲的,须按路程给假。」

八月十五日,下诏升州蒋山太平兴国寺每年度行者二人,给米百石。

天禧二年三月,下诏:「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无子女侍养的,以及刑责奸细恶党、山林亡命贼徒负罪逃窜的,以及曾在军中带有伤痕嗜杀的,都不得出家。寺观容留接纳的,本人及师父、三纲知事僧尼、邻房同住者一并治罪。有能揭发抓获的,以本犯人的衣钵作为赏赐。愿意出家的人,都须取得祖父母、父母的许可;如已成孤儿的,须取得同居尊长的许可,其师父须得到许可文书,才准许收留。童行、长发要等到祠部批复,才准许剃发为沙弥。私自剃度的,勒令还俗,本师父徒刑二年,三纲知事僧尼杖八十,一并勒令还俗。」当时大理评事张师锡上言:「民间有出家为僧的人,父母都年老体弱无依无靠,只能到别处乞讨为生。」所以订立此条约。

五月,下诏:「凡今年闰四月底以前在京城住房满五年以上的僧人,各准收弟子一人列入帐籍,等到明年承天节,依例测试经业,此后不得援以为例。」

天禧三年八月三日,赦书:「天下僧尼、道士、女冠现列帐籍的童行,一并普度。」

二十八日,命尚书右丞林特、右谏议大夫兼太子右庶子张士逊提举祠部普度文牒事务。在此之前,各州童行剃度的祠部度牒,胥吏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如同买卖一般,有的十年得不到文牒的,所以命林特等人订立期限发放。林特等上言:「按旧例要移文诸州调取名册,如今请只依据祠部现存的天禧三年帐册出具文书,暂时从馆阁或各司抽调八人到祠部,一并动手填写发放,用驿传送到各州。到达当日,长吏以名册核对参验。其中逃亡还俗的,一并追缴毁掉后上报。并令各州先晓谕寺观,不得敛钱行贿,州县加以检查,犯者依法处置后上报。此外旧童行帐册作弊的问题,凡是有涂改重注、稍有差错的,就不给祠部度牒,从前正是借此开启贿赂之门。现在要核查,如果只是小的笔误、并非涉及诈伪,就用空名祠部度牒发给本州,委托知州、通判核查核实,填名发给后上奏。并令祠部设立簿册抄录存档,加盖印章保管,等事情办完后核销。」朝廷准许所请。张士逊后来任枢密,又令知制诰宋绶完成此事,共度僧尼道众二十六万二千九百四十人,其中道士

十月,河北缘边安抚使刘承宗言:「僧人有从北走来者,自今望令勘会,如不系两地供输人,及近里州军因虏到北界为僧来,即(今)[令]结罪保明,委无虚诳,试经申奏,给与祠部。」从之。时边民有私度为僧,隐于村院,妄称自北界走来,给祠部牒者,故条约之。

十一月,诏:「三京及诸路州军委知州军、通判等,据今来普度僧尼,催促逐处并与开坛受戒。如本处元无戒坛,即发遣就近邻有处受戒。候毕,具逐州县人数单名开坐入急递以闻。仍仰祠部便出给戒牒,空留受戒州军名目,候到,本州岛军书填,仍依发放祠部例放:原脱,按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一九云:「今后每年发放祠部」,「自来祠部承例发放」,据改。,于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送纳勘会遣:原作「递」;勘:原作「堪」,均据下文及文意改。,入递赴本州岛军。」

四年四月,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言:「尚书

祠部印下白本祠部并封皮,系慎镛阶衔系书发遣,本官丁母忧,祠部承例用木押字龊子发遣。其白〔本〕祠部并封皮万数不少,并系三月终已前印下,今来已是三司并手书填,若更候新判官员自新着字,伏恐积压住滞。欲乞委新判祠部冯元于慎镛官位下面用镛木押字龊子发遣。」从之。

六月,开封府言:「去年准 ,并令普度,即日别无系帐数。案太平兴国七年普度,后至八年供申,重行 帐试经 :疑当作「编」。,将来承天节望依此例。」从之。

闰十二月,玉清昭应宫副使、工部尚书兼太子詹事林特言:「提举发遣普度祠部了毕,其普度戒牒若再令祠部书填印押,必恐展转延迟。今欲只从当所将天禧二年奏帐并逐处今来缴回承领普度祠部内,引据见在实给过祠部人数、寺院名额、法名,便书填戒牒用印,并写内引,不以远近先后,实封发往逐处给散。所有合支用钱物,各依天禧三年十一月 ,并从官给。仍乞催从管于天禧五年承天节前受戒,给付戒牒讫,仍具帐供报勾销文簿。如有受得普度祠部未得受戒牒日前事故、归俗、身死,其戒牒并祠部仰知州军、通判躬亲勘会毁抹,大书因依,具状封回,赴本所送纳。」从之。

五年三月,诏:「自今在京寺院房廊住持僧及五年已上,委实不是自外暂来者,令本寺三纲、主首及僧司结罪保明,每人许判状系行者一人,候至承天节,依例试经。」先是,枢密

直学士李浚言:「在京诸寺院多有外来僧人,于寺院主首处伪作借钱借房文字,冒称住房僧人,以图收系童行入帐。请自今应外来僧尼,并不得收系童行。」诏从其请。至是,僧徒上言,故降条约。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以真宗大祥,诏在京寺观等第特度童行,其经行幸及所过,亦特剃度:玉清昭应宫七人,景灵宫、会灵宫、会灵观各五人,祥元观三人,开宝寺塔下一人宝:原脱,按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一○,开宝寺真宗祥符六年临幸,赐塔名灵感,据补。

译七千零八十一人,女冠八十九人,僧人二十三万零一百二十七人,尼姑一万五千六百四十三人。

十月,河北缘边安抚使刘承宗上言:「有僧人从北方投奔而来,从今以后请令核查,如不是两地供输之人,以及附近州军因俘虏到北界为僧后归来的,就令其结罪担保,确认无虚假诳骗,测试经业后奏报,给予祠部度牒。」朝廷准许所请。当时边地百姓有私自出家为僧、隐藏在村院中,谎称是从北界逃来以求领取祠部度牒的,所以订立此约束。

十一月,下诏:「三京以及各路州军委托知州军、通判等,依据此次普度的僧尼,催促各处一并开设戒坛受戒。如本处原无戒坛,就发送到附近有戒坛之处受戒。等完成后,将各州县人数、名单开列以急递上奏。并令祠部即时发给戒牒,空留受戒州军的名目,等收到后,由本州军书填,仍依照发放祠部旧例(「放」字原脱,按同书职官一三之一八、一九云:「今后每年发放祠部」,「自来祠部承例发放」,据改),在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送纳查核后,以驿递送到本州军。」

天禧四年四月,提举发遣普度祠部所上言:「尚书祠部印发的白本祠部度牒以及封皮,本应由慎镛在官阶衔上署书发遣,但本官正丁母忧,祠部按旧例用木刻押字图章发遣。白本祠部度牒以及封皮数量不少,都是在三月底以前印制的,如今已由三司经手填写,如果再等新任判官到任自行署名,恐怕会积压滞留。请求委托新任判祠部冯元在慎镛的官位下面,使用镛的木刻押字图章发遣。」朝廷准许所请。

六月,开封府上言:「去年依照诏令,一并普度,当日并未另行造册。查太平兴国七年普度,到八年才上报,重新编帐测试经业,将来承天节希望依此例办理。」朝廷准许所请。

闰十二月,玉清昭应宫副使、工部尚书兼太子詹事林特上言:「提举发遣普度祠部之事已经办完,其普度戒牒如果再令祠部书填盖印,必恐辗转延误。现在只想从本所依据天禧二年的奏帐,以及各处此次缴回承领的普度祠部度牒内,据实给出现有的祠部人数、寺院名额、法名,便直接书填戒牒盖印,一并写好内引,不论远近先后,实封发往各处给散。所有应支用的钱物,各依照天禧三年十一月的规定,一并由官府支给。仍请督促相关人员在天禧五年承天节以前受戒,发给戒牒完毕后,仍须具帐上报核销文簿。如有已领得普度祠部度牒但未及受戒牒即因故亡故、还俗、身死的,其戒牒及祠部度牒都令知州军、通判亲自核查销毁,详细记录缘由,具状封回,送交本所。」朝廷准许所请。

天禧五年三月,下诏:「从今以后京城寺院房廊住持满五年以上、确实不是从外地暂来的僧人,令本寺三纲、主首及僧司结罪担保,每人准许判状收一名行者列籍,等到承天节,依例测试经业。」在此之前,枢密直学士李浚上言:「京城各寺院多有外来僧人,在寺院主首处伪造借钱借房的文字,冒称住房僧人,以图收留童行入籍。请从今以后凡外来僧尼,一律不得收留童行。」朝廷诏令准许所请。到此时,僧徒又上言,所以再颁此条约。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因真宗大祥(周年忌),下诏京城寺观等第特度童行,凡真宗巡幸经过之处,也特予剃度:玉清昭应宫七人,景灵宫、会灵

、寺众一人,相国寺知殿一人、寺众一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景德寺、显宁寺、显净寺、显圣寺、报恩寺、启圣院、定力院、实相院、观音院、天寿院、皇建院、普净院、洪福院、普安院、等觉院、奉先资福院、鸿禧院、长庆院、护国院、广福院、光教院、干明寺、崇夏寺、崇真资圣院、妙觉院、上清宫、太一宫、建隆观、寿宁观、同真观、太和宫、崇真观各二人,法济观、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西报恩寺、香积院、智度院、万寿院、禅惠院、永宁院、广济院、净福院、寿宁院、东普济院、惠圣院、惠济院、积庆院、福圣院、延祥院、灵芝院、普济院、广济院、惠安院、报恩院、报恩院、兴教院、福田院、崇福院、受厘院、仁和院、多庆院、崇因院、广惠院、妙法院、卫王公主院、惠民院、开圣院、净惠院、旌孝院、崇国院、报国院、承天院各一人;其曾经行幸处,西京及永安县,南京、兖州及奉符县、亳州及卫、真符、天雄军、澶州、河中府、庆成军逐路,各度二人;行幸曾经过处,开封府、濮州、

郓州、郑州、华州、同州、孟州、滑州、陕府,各度一人。

十二月,尚书右丞、集贤院学士马亮言:「天下僧徒数十万,多游堕凶顽隐迹为僧,结为盗贼,污辱教门。欲望今后除额定数剃度外,非时更不放度,及常年聚试之际,先委僧司看验保识,如行止不明,身有雕刺及曾犯刑宪者,并不得试经。仍于逐年试帐前牓此条贯。」从之。

三年四月,开封府以干元节,请放寺观童行千三百六十二人。诏僧礼念经四卷已上、读八卷已上,尼、道士、女冠礼念三卷已上、读七卷已上者,为格试。

四年正月,开封府以长宁节,请放试到僧、尼、道士、女冠、童行,及诸禅院拨放者三百八十九人,止放三百人。宰臣王曾等言:「剃度太多,皆堕农游手之人,无益政化。」张知白曰:「臣任枢密日,尝断劫盗,有一火之中全是僧徒者。」仁宗曰:「自今切宜渐加澄革,勿使滥也。」

剃度僧尼,崇奉法教,其中修行者少,违犯者多,盖由为师者务收徒弟,官中无法以革其弊也。乞自今欲出家者,须父母骨肉舍施,委本院保明行止,申所属州军长吏呈验,仍须亲知三二人委保无过犯,委是尊亲听许,即官给公凭,然后得收名入帐。试经日,更勘会实有公据,即得就试。其实无骨肉者,亦召三二人保明,出给公凭,方得收充行者。」 五年九月,枢密直学士李及言:「伏

七年八月,知道州陈覃言:「臣自到任后,据降僧道童行祠部,内道童二十五人。

按本州岛四县所管道士计七百六十九人,放二十五人,又按先降敕命,僧道每百人放行者一人,以此披度,是元无定数条约。

译宫、会灵观各五人,祥元观三人,开宝寺塔下一人(「宝」字原脱,按李濂《汴京遗迹志》卷一○,开宝寺真宗祥符六年临幸,赐塔名灵感,据补)、寺众一人,相国寺知殿一人、寺众一人,太平兴国寺、天清寺、景德寺、显宁寺、显净寺、显圣寺、报恩寺、启圣院、定力院、实相院、观音院、天寿院、皇建院、普净院、洪福院、普安院、等觉院、奉先资福院、鸿禧院、长庆院、护国院、广福院、光教院、干明寺、崇夏寺、崇真资圣院、妙觉院、上清宫、太一宫、建隆观、寿宁观、同真观、太和宫、崇真观各二人,法济观、龙华院、英惠院、南法济院、西报恩寺、香积院、智度院、万寿院、禅惠院、永宁院、广济院、净福院、寿宁院、东普济院、惠圣院、惠济院、积庆院、福圣院、延祥院、灵芝院、普济院、广济院、惠安院、报恩院、报恩院、兴教院、福田院、崇福院、受厘院、仁和院、多庆院、崇因院、广惠院、妙法院、卫王公主院、惠民院、开圣院、净惠院、旌孝院、崇国院、报国院、承天院各一人;凡曾经巡幸之处,西京及永安县,南京、兖州及奉符县、亳州及卫、真符、天雄军、澶州、河中府、庆成军各路,各度二人;曾经途经巡幸之处,开封府、濮州、郓州、郑州、华州、同州、孟州、滑州、陕府,各度一人。

十二月,尚书右丞、集贤院学士马亮上言:「天下僧徒数十万人,多是游手好闲、行为凶顽之人隐迹为僧,结党为盗贼,玷污佛教。希望今后除按定额剃度外,非定期不再放度,并且在每年集中测试之际,先委托僧司查验担保辨识,如果品行不明、身有刺青或曾触犯刑律的,都不得参加测试经业。并在每年测试帐册张贴此条例。」朝廷准许所请。

天圣三年四月,开封府因干元节,请求放度寺观童行一千三百六十二人。诏令僧人念经四卷以上、读经八卷以上,尼、道士、女冠念经三卷以上、读经七卷以上的,作为合格标准。

天圣四年正月,开封府因长宁节,请求放度经测试合格的僧、尼、道士、女冠、童行,以及各禅院拨放的共三百八十九人,朝廷只准放三百人。宰臣王曾等上言:「剃度太多,都是些游手好闲不事农耕的人,无益于政治教化。」张知白说:「臣任枢密时,曾审断劫盗案件,其中有一伙盗贼全是僧徒。」仁宗说:「从今以后应逐渐加以澄清革除,不要使其滥度。」

剃度僧尼,本应尊崇佛法教化,但其中真正修行的人少,违反戒律的人多,这是因为做师父的只求招收徒弟,而官府又无法可依以革除此弊。请求今后凡想出家的人,须有父母骨肉的舍施,由本院担保其品行,申报所属州军长吏呈验,还须由亲知二三人共同担保无过犯,确认是尊长许可的,才由官府发给公凭,然后才得收其名入籍。测试经业当日,再核实确有公凭,才准许参加测试。如果确实没有骨肉亲属的,也要召集二三人担保,出具公凭,才准许收为行者。」

天圣五年九月,枢密直学士李及上言:「……」

天圣七年八月,知道州陈覃上言:「臣自到任以来,依所降的僧道童

欲乞自今依僧尼例,每道士百人放一人,仍添续经纸数,与僧童条同等,庶勤经业,兼免烦费。」下荆湖南转运使详度以闻。转运言:「潭州管道士二百九十人,本州岛试道童二十二人,除五人不合格及门引不到外,试到合格十七人。当司相度,若将道士每百人依僧尼例放一人,即潭州每岁合放三人,所有不及百人道士州(吴)[与]放一人,如此,又放人全少,宫观阙人焚修。乞下祠部定夺,据州郡大小道士数目,酌中额定逐年合放人数降下,经久遵守。」诏令荆湖南、北路,今后道士每百人放童行二人,不及百人放一人。

八年三月,诏:「应男子愿出家为僧道者,限年二十已上,方得为童行。若祖父母、父母在,须别有亲兄弟侍养,方得出家。其先经还俗,或曾犯刑责负罪逃亡,及景迹凶恶、身有文刺者,并不得出家。若系帐童行犯刑责者,亦勒还俗。寺观故违容受者,人及师主、三纲、知事、邻房同住僧道并行勘断,本师虽会赦,仍勒还俗。官司常行觉察,许人陈告,以犯人衣钵、资财给赏,不过五十千。女子限年十五以上,方得出家;虽年幼,其尊长骨肉肯舍出家者亦听。」

四月,诏:「五台山每年特敕度童行五十人,并收掌御书放度行者一人。代州自来差量试经业,自今后更不差

官,只委本官司(正)[止]量试经业,具人数保明申州,缴连闻奏,下尚书(词)[祠]部依旧例给度牒。」

至和元年二月,诏:「干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度一人;道士、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十七日,诏寿圣节所赐师号、紫衣、祠部以二百道为限。旧例圣节所赐三百道赐:原脱,据《长编》卷二○○补。,而贵妃、修仪、公主别有陈乞不在其数,至是,帝以谓圣节州郡已度僧尼、道士,而别赐之数可减,遂减为二百道,而贵妃、修仪、公主岁例所得者,皆在其内,更不别乞。以上《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定应见任两府、亲王、长公主、入内都知押班许陈乞守坟等寺额,许于十年内依见在例,仍两经圣节与度行者一名。

八年六月十六日,诏增河南府超化寺岁度僧二人「岁」下原衍一「增」字,据《长编》卷二六五删。,赐紫衣一人。以上批「寺乃释迦佛舍利所在,于畿内最为灵迹,近两祷雨近、雨:原无,据《长编》卷二六五补。,随获嘉应,闻岁止度僧一人,颇阙人修奉」故也。

九年十月十七日,诏赐开宝(等)[寺]福圣禅院师号,赐紫衣共十人,及度行者十人,其主首僧智满特授右街守阙鉴义,别与度弟子一名,赐紫衣一名,仍令自今本院逐年随御书牌拨放行者三人。

译行祠部度牒,其中道童二十五人。查本州四县所管道士共七百六十九人,放度二十五人,又按先前所降敕命,僧道每百人放度行者一人,据此推算披度人数,是原本没有定数的约束。请求今后依照僧尼之例,道士每百人放一人,并延续增加经纸数目,与僧童条例相同,以便勤于经业,同时也免除烦费。」下发荆湖南转运使详加考量后上奏。转运使上言:「潭州所管道士二百九十人,本州测试道童二十二人,除五人不合格及未到门引外,测试合格的十七人。经本司考虑,如果道士每百人依僧尼之例放一人,那么潭州每年应放三人,所有不满百人道士的州也各放一人,这样一来,又放度人数过少,宫观缺人焚修。请下发祠部定夺,依据各州道士数目多少,酌定折中的名额,确定每年应放人数后颁下,长久遵行。」诏令荆湖南、北路,今后道士每百人放行者二人,不满百人的放一人。

天圣八年三月,下诏:「凡男子想出家为僧道的,须年满二十岁以上,才准许作童行。如果祖父母、父母健在,须另有亲兄弟侍养,才准许出家。其中先前曾经还俗,或曾触犯刑律负罪逃亡的,以及行迹凶恶、身有刺青的,都不得出家。如果是已列帐籍的童行触犯刑律的,也勒令还俗。寺观故意违规容留的,本人以及师父、三纲、知事、邻房同住的僧道一并加以查处,本师即便遇赦,仍须勒令还俗。官府应经常查察,允许他人告发,以犯人的衣钵、资财作为奖赏,不超过五十千。女子须年满十五岁以上,才准许出家;即使年幼,如果尊长骨肉愿意舍其出家的,也准许。」

四月,下诏:「五台山每年特敕度童行五十人,并收掌御书的准许放度行者一人。代州向来是差官测量经业,从今以后不再另行差官,只委托本官司测量经业,具报人数担保后申报本州,缴连上奏,下发尚书祠部依旧例发给度牒。」

至和元年二月,下诏:「干元节度僧尼,从今以后两浙、江南、福建、淮南、益、梓、利、夔等路,大致以僧人百人度一人,尼姑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其他路,僧尼大致五十人度一人;道士、女冠不分路分,大致二十人度一人。」

英宗治平元年正月十七日,下诏寿圣节所赐师号、紫衣、祠部度牒以二百道为限。旧例圣节赐度牒三百道(「赐」字原脱,据《长编》卷二○○补),而贵妃、修仪、公主另有陈请不在此数之内,到此时,皇帝认为圣节各州郡已经度僧尼、道士,而另外赏赐的数目可以削减,于是减为二百道,而贵妃、修仪、公主每年例得的份额,都包含在其中,不再另行陈请。以上出自《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规定凡现任两府、亲王、长公主、入内都知押班准许陈请守坟等寺额的,准许在十年内依照现行之例,仍在两次遇到圣节时各准度行者一名。

熙宁八年六月十六日,下诏增加河南府超化寺每年度僧二人(「岁」字下原衍一「增」字,据《长编》卷二六五删),赐紫衣一人。以上批示是因为「此寺乃释迦佛舍利所在,在京畿内最为灵验,近来两次祈雨(「近」「雨」二字原无,据《长编》卷二六五补),都获得

以增修庆寿崇因(合)[阁]毕功,车驾临幸推恩也。

自熙宁八年至十年,祠部共给过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度牒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

道:八年九千一百八道,九年八千三百六十四道,十年九千三百九十三道。拨放计九百五十九道:同天节一百五十五道,太皇太后生辰一百道,皇太后生辰五十道,皇后生辰二十五道,韩、汾、冀三大长公主,陈、蜀蜀:原作「独」,据《宋史》卷二四八《魏国大长公主传》考改。、卫三长公主生日各十五道,及遇同天节,并各得五道,系御前奏乞随同天节例差降出德妃、贤妃生日各三道,魏国安人、保佑夫人张氏生日三道,婕妤生日二道,淑寿、延禧两公主生日各四道,婉仪、才人、充容生日各二道,皇子、永国公生日各四道,同天节在京并外州军寺院宫观于内东门进奉功德疏回赐计二百七十八道。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一日,河州请慈济院依太原府例太:原作「大」,据《长编》卷二八九改。,二年度僧一人,从之。

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译:原作「绎」,据《长编》卷二九○改。,依法护例遗恩度七人,慧辩院岁增度僧一人辩:原作「办」,据《长编》卷二九○改。。

二年十月十七日,诏在京宫观寺院童子年四十、长发童行年三十五以上子:原作「行」;五:原脱,均据《长编》卷三○○改补。、三帐及十年者,度为尼、道士,令御药院于启圣院作大会,以度牒授之。以太皇太后不豫故也。

六年八月一日,诏崇信军节度使任泽赐坟寺为旌孝禅院,岁度僧二人、紫衣或师号一人。以泽仙游夫人母弟也。

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师潞国公致仕文彦博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以卷轴甚大,私家难宝藏,遂送功德院宝胜禅

译灵验回应,听闻此寺每年只度僧一人,颇缺人手修奉」的缘故。

熙宁九年十月十七日,下诏赐开宝寺福圣禅院师号,赐紫衣共十人,度行者十人,其主首僧智满特授右街守阙鉴义,另准度弟子一名,赐紫衣一名,仍令自今本院每年随御书牌拨放行者三人。这是因为增修庆寿崇因阁工程完工,皇帝亲临巡视而给予的推恩。

从熙宁八年到十年,祠部共发给天下僧尼、道士、女冠度牒二万六千八百六十五道:熙宁八年九千一百零八道,九年八千三百六十四道,十年九千三百九十三道。拨放合计九百五十九道:同天节一百五十五道,太皇太后生辰一百道,皇太后生辰五十道,皇后生辰二十五道,韩、汾、冀三大长公主,陈、蜀、卫三长公主生日各十五道,以及遇到同天节,也各得五道,是由御前奏请依照同天节之例差降发出;德妃、贤妃生日各三道,魏国安人、保佑夫人张氏生日三道,婕妤生日二道,淑寿、延禧两公主生日各四道,婉仪、才人、充容生日各二道,皇子、永国公生日各四道,同天节京城及外州军寺院宫观在内东门进奉功德疏、朝廷回赐的共计二百七十八道。

元丰元年四月二十一日,河州请求让慈济院依照太原府之例,两年度僧一人,朝廷准许所请。

七月九日,下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依法护之例给予遗恩度七人,慧辩院每年增度僧一人。

元丰二年十月十七日,下诏京城宫观寺院中童子年满四十、长发童行年满三十五以上、已列入帐籍三年以及十年的,度为尼、道士,令御药院在启圣院设大会,以度牒授给他们。这是因为太皇太后身体不适的缘故。

元丰六年八月一日,下诏崇信军节度使任泽的赐坟寺为旌孝禅院,每年度僧二人、赐紫衣或师号一人。这是因为任泽是仙游夫人的母弟。

十二月二十九日,太师潞国公致仕文彦博上言:「仁宗皇帝赐臣御书,因卷轴很大,私家难以珍藏,于是送到功德院宝胜禅……」(后文未完)

院安置,因建阁奉安,愈为精严,每年乞特赐拨放童行一人。」从之。

七年正月十四

日,诏贤妃邢氏于奉先资福院侧修佛寺,赐名多庆禅院,岁度僧一人、紫衣或师号一人。

二月十日,礼部言:「诚州净化寺、怀化寺乞岁度僧二人。」从之。

译院内安置,因此建阁奉安,更加精美严整,每年请求特别恩准拨给一名童行。」朝廷听从了这个请求。

七年正月十四日,下诏贤妃邢氏在奉先资福院旁边修建佛寺,赐名多庆禅院,每年度僧一人、赐紫衣或师号一人。

二月十日,礼部上奏说:「诚州净化寺、怀化寺请求每年度僧二人。」朝廷听从了这个请求。

四月十二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融口石门溪洞新路侧创僧寺,乞给度牒僧五道,岁度僧一人。」从之。

十七日,荆路相度公事所言荆路:疑当作「荆湖南路。」:「邵州莳竹县感化寺乞许度僧。」诏三年度一人。

五月十一日,诏皇后父、祖坟寺左街资福禅寺,可除每年拨放外,遇同天节,度僧二人、紫衣一人。

七月十六日,诏雍王颢乳母孙氏葬报先禅院,每岁同天节度僧一人。

八年哲宗已即位,未改元。二月十九日,诏:「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生辰为坤成节,三京、诸州比试,拨放童行。今年以大行皇帝梓宫在殡,依干兴元年干元节故事,惟开封府度僧道,余权罢。其开封府比兴龙节与度三之一,来年已后,四京、诸州军府比试拨放,每二年与一名者,四遇坤成节与一名;三年与一名者,六遇坤成节与一名。

哲宗元佑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开封府言:「将来坤成节已在从吉后,请依长宁节故事,度僧道共三百人为额。」从之。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日,诏以皇太后久不豫,普度在京僧尼。

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新知真定府吕嘉问奏问:原作「闻」,据《北宋经抚年表》卷二改。:「天下建崇宁禅院,遇天宁节度僧、赐紫衣,所以崇佛乘,祝圣算,功德甚大。切谓诸路极有真迹、福地、(蓝伽)[伽蓝],并未有拨度恩泽

承续洒扫者,欲乞汝州香山慈寿禅寺、襄州福圣院并改赐天宁观音禅院名额,每遇天宁节,拨放紫衣恩泽各一名。」从之。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明州育王山寺掌管仁宗御容僧行可赐师号、度牒各二道,用为酬奖,或愿将师号换紫衣亦听。

二年五月二日,诏:「道门近添试经拨放年额,数内女冠试经旧额人数甚微,天下之大,只度三十三人,可通旧数增作七十人为额,内在京畿三十人,诸路四十人,亦仰礼部依道士例均拨。」

政和三年九月十四日,蔡攸奏:「醴泉观咸通殿佑圣真武灵应真君位牌,乃陛下宸翰题写殿额,亦仁宗皇〔帝〕御书,乞每岁遇天宁节,许本殿披戴道士及紫衣师号各一名。」从之。

五年八月十日,礼部言:「湖州申:慈感院灵感观音圣像,四方祈求,或岁有水旱、疾(役)[疫]:飞蝗,州县祈祷感应,乞依熙宁七年杭州上天竺灵感观音院体例,每遇圣节,特与拨放童行一名。」诏每二年特与拨放一名。

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诏:「已降诏为德士,所有寺院拨放试经进疏度牒,并改作披戴,为德士。」

二月七日,(太)[大]宗正司言:「宗子公述愿舍俗披戴八道。」从之。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天庆节试经拨放道童住罢。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兴剃度为僧,充僧职,与师号,管干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译四月十二日,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上奏说:「融口石门溪洞新修的道路旁边新建了一座僧寺,请求发给度牒五道供僧人使用,每年剃度一名僧人。」朝廷批准了。

十七日,荆路(疑当作"荆湖南路")相度公事所上奏说:「邵州莳竹县感化寺请求允许剃度僧人。」诏令三年剃度一人。

五月十一日,诏令皇后父亲、祖父坟寺左街资福禅寺,除每年按例拨放度牒外,遇到同天节,可剃度僧人二名、赐紫衣一名。

七月十六日,诏令雍王赵颢乳母孙氏所葬的报先禅院,每年同天节剃度僧人一名。

(元丰)八年,哲宗已即位,尚未改元。二月十九日,诏令:「太皇太后七月十六日生辰定为坤成节,三京及各州依例考试,拨放童行剃度名额。今年因大行皇帝梓宫尚在停殡,依照干兴元年干元节的旧例,只在开封府剃度僧道,其余各处暂且停罢。开封府按兴龙节的三分之一名额拨放度僧,明年以后,四京、诸州军府依例考试拨放,原本每两年拨放一名的,遇四次坤成节各拨放一名;原本每三年拨放一名的,遇六次坤成节各拨放一名。」

哲宗元佑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开封府上奏说:「即将到来的坤成节已在服丧从吉之后,请依照长宁节的旧例,僧道合计以三百人为定额。」朝廷批准了。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日,诏令因皇太后久病不愈,在京城普度僧尼。

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新任知真定府吕嘉问上奏说("奏"原作"闻",据《北宋经抚年表》卷二改):「天下各地建立崇宁禅院,遇天宁节剃度僧人、赐紫衣,这是为了尊崇佛法、为圣上祝寿延年,功德很大。臣以为各路极有真迹灵异、福地、伽蓝古刹,却都没有获得拨放度僧的恩泽,

以承续香火洒扫供奉的人。恳请汝州香山慈寿禅寺、襄州福圣院一并改赐天宁观音禅院的名额,每逢天宁节,各拨放紫衣恩泽一名。」朝廷批准了。

大观元年闰十月二十六日,诏令明州育王山寺掌管仁宗御容的僧人行可,赐予师号、度牒各二道,作为酬赏奖励,若他愿意将师号换成紫衣也听凭其意。

二年五月二日,诏令:「道门近来增添了试经拨放的年度名额,其中女冠试经的旧有名额很少,天下这么大,却只剃度三十三人,可以在旧数上增加为七十人为定额,其中京畿三十人,各路四十人,也一并令礼部依照道士的先例均匀拨放。」

政和三年九月十四日,蔡攸上奏说:「醴泉观咸通殿佑圣真武灵应真君的神位牌匾,是陛下亲笔题写的殿额,也是仁宗皇帝御笔所书,恳请每年遇天宁节,允许本殿披戴道士及紫衣师号各一名。」朝廷批准了。

五年八月十日,礼部上奏说:「湖州申报:慈感院灵感观音圣像,四方民众前来祈求,若遇年岁水旱、疫病或蝗灾,州县祈祷后多有感应,请求依照熙宁七年杭州上天竺灵感观音院的先例,每逢圣节,特别拨放童行一名。」诏令每两年特别拨放一名。

宣和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令:「已经下诏令僧人改称德士,所有寺院原本要拨放试经进疏的度牒,一并改为披戴受度,成为德士。」

二月七日,大宗正司上奏说:「宗室子弟公述愿意舍弃俗家身份披戴出家,共八道。」朝廷批准了。

二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令天庆节试经拨放道童的做法停止。

三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令解州防御使郑明之特许剃度为僧,充任僧职,赐予师号,管理教门公事,法名善因。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提举道录院上奏说:「奉诏:天宁节进疏的

道官,从金坛郎以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提举道录院奏:「奉诏:天宁节进疏

道官,自金坛郎以上,各人所得特赐度牒,许回授诸路宫观道童,内道录院官并带贴职人至大夫以下愿度在京宫观道童者,并听。」

七年八月八日,诏度牒、紫衣、师号上展限二年,限满并行,仍旧给降。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应内外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并仍旧给降。」以上《续宋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应寺院宫观有隔下拨放,并许于所属自陈,保明申礼部,限三日给降。其今岁干龙节合拨放去处,虽不曾投进功德疏,特与依例拨放。试经者兴额外添数一次,合就试一百人以下添一名,一百人已上两人,三百人以上三人。」同日,赦:「应暴露遗骸,许所在寺院埋瘗,每及一百人,令所属勘验申礼部,给度牒一道。」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德音同。绍兴二年四月十一日德音: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五年八月二十四日德音同,仍许愿换紫衣者听。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言:「诸州军每遇圣节,宫观道童试经依元丰法,《政和令》合念《道德》等经四十纸为合格,即无念过《御解真经》。诏依元丰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赦:「勘会州县曾经金人或 寇经由去处,暴露遗(骇)[骸],令所在州县委官监督收瘗,仍召募寺观童行专管收瘗。内命官量给钱,于寺院内如法瘗埋,每及二百人,给度牒一道。如僧道愿主管,准此。愿请紫衣或师号者,计价比折度牒支给。

三年六月二十七

日,诏:「行下东京礼部及诸路转运使,应寺院宫观童行试经拨放及该遇圣节恩例等,并权住,条法全备日,申取朝廷指挥。」

绍兴元年三月四日,诏赐参知政事秦桧坟寺,每岁圣节拨放童行一名,以「移忠报慈禅院」为额。从桧请也。

六月二十四日,诏以昭慈献烈皇太后殡宫修奉香火,泰宁寺更与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并赐紫衣,内住持人仍赐二字师号。

九月十八日,明堂赦:「应诸军将校战没,在法:母、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孙愿为女冠或尼者,所属具奏。虑其间有未及之人,官司以未应条法,不许披戴披剃。许所在州军如有上件人年虽未及五十,亦许具奏。」四年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南郊赦并同。

三年九月七日,陕西诸路都统制兼宣抚处置司都统制吴玠母刘氏坟寺乞赐名额,诏以报功显亲院为额,仍岁给度牒一道。

八月,诏:「凤翔府和尚原中兴寺,每岁许拨放童行一名外,仍令宝鸡县特拨赐官田五顷。」从吴玠请也。

六年四月九日,尚书省言:「近年僧徒猥多,寺院填溢,冗滥奸蠹,其势日甚。诸州每年经试,其就试者率不过三四十人,经业往往不通,州郡姑息,惟务足额,盖给降度牒,许人进纳。

译上,各人所得的特赐度牒,允许转授给各路宫观的道童,其中道录院官员以及带贴职、官至大夫以下的人若愿意剃度在京宫观道童的,一并听许。」

七年八月八日,诏令度牒、紫衣、师号的拨放期限延展两年,期满后一并施行,仍照旧例发给。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令:「凡朝廷内外拨放试经、特旨等度牒、紫衣、师号,都仍照旧发给。」以上出自《续宋会要》。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凡寺院宫观有被搁置未拨放的,都允许在所属州自行陈述,保明后申报礼部,限三日内发给。今年遇干龙节应当拨放之处,即使未曾进呈功德疏,也特许依例拨放。试经的名额额外增加一次,凡应试一百人以下的增加一名,一百人以上的增加两人,三百人以上的增加三人。」同日,赦文:「凡有暴露的遗骸,允许所在寺院掩埋,每满一百人,令所属官府勘验后申报礼部,发给度牒一道。」四年二月二十三日的德音也同此。绍兴二年四月十一日的德音:满二百人,发给度牒一道。五年八月二十四日的德音也相同,并允许愿意换取紫衣的人听从其意。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上奏说:「各州军每逢圣节,宫观道童试经依照元丰旧法,《政和令》规定须诵念《道德经》等经文四十纸为合格,其中并不包含诵念《御解真经》。」诏令依照元丰旧法。

十一月二十二日,赦文:「查勘各州县曾经被金人或盗寇经过之处,暴露的遗骸,令所在州县委派官员监督收殓掩埋,并招募寺观童行专门负责掩埋事务。其中委派的官员酌量拨给钱财,在寺院内依法掩埋,每满二百人,发给度牒一道。若僧道愿意主管此事,也照此办理。愿意请领紫衣或师号的,按价值折算度牒支给。」

三年六月二十七

日,诏令:「传令东京礼部及各路转运使,凡寺院宫观童行试经拨放及遇圣节的恩例等,一律暂停,待相关条法完备之日,再申报朝廷听候指示。」

绍兴元年三月四日,诏令赐给参知政事秦桧坟寺,每年圣节拨放童行一名,以「移忠报慈禅院」为寺名。这是依从秦桧的请求。

六月二十四日,诏令因昭慈献烈皇太后殡宫修奉香火,泰宁寺再增度僧一名,本寺知事僧一并赐予紫衣,其中住持人再赐二字师号。

九月十八日,明堂赦文:「凡诸军将校战死,依法规定:其母、妻年五十以上又无子孙、愿意出家为女冠或尼姑的,由所属官府具文上奏。担心其中有未达年龄的人,官府因其不合条法而不许披戴剃度。今许所在州军,若有上述之人虽年龄未满五十,也许具文上奏。」四年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十三年十一月八日南郊赦文都与此相同。

三年九月七日,陕西诸路都统制兼宣抚处置司都统制吴玠的母亲刘氏坟寺请求赐予寺额,诏令以报功显亲院为寺名,并每年拨给度牒一道。

八月,诏令:「凤翔府和尚原中兴寺,除每年允许拨放童行一名外,再令宝鸡县特别拨赐官田五顷。」这是依从吴玠的请求。

六年四月九日,尚书省上奏说:「近年来僧徒过多,寺院人满为患,冗滥奸弊之事日益严重。各州每年举行经试,参加应试的人往往不过三四十人,经业大多不能通晓,州郡官员姑息迁就,只求凑足名额,于是发给度牒,允许人纳钱换取。官方原定价格一百二十贯,民间却只卖三十千,稍能钻营的人便随便剃度出家,谁还肯勤苦经年去应试经业?可见这一科目也已形同虚设。」诏令暂停三分之一的名额("诏权住三分之一",原文无此句,据《建炎要录》

官中旧价百二十贯,民间止卖三十千,稍能营图,便行披剃,谁肯勤苦试经 显见此科亦是虚设。」诏权住三分之一诏: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补。。

十月七日,诏:「新法绫纸度牒,除抚给使用

外,其余今后更不给降。应童行试经并权住三年,仍自今年为始。其已前年分未给之数,亦令住给。」

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延寿教院安厝故张贤妃灵柩,可岁度僧一人。

十三年六月八日,三省言:「寿星寺乞每年拨放,有碍昨降权住指挥。」上曰:「既有指挥权住,且休放行。朕观昔人有恶释氏者,欲非毁其教,绝灭其徒;有喜释氏者,即崇尚其教,信奉其徒,二者皆不得其中。朕于释氏,但不使其大盛耳。献言之人有欲多卖度牒以资国用者,朕以为不然。一度牒所得不过一二百千,而一人为僧,则一夫不耕,其所失岂止一度牒之利 若住拨放,十数年之后,其徒当自少矣。」

二十七年八月十八日,礼部言:「勘会诸路州军有换不尽新法空名度牒、紫衣、师号,并纳到换给旧度牒等,自绍兴十年五月内承指挥:"住行换给,将新、旧度牒等并令缴申赴部。"自降上件指挥以来,尚有全未开具,及虽有申到见在数目,未行申缴去处,窃虑存留在外,别生奸弊。欲行下逐路运司,遍下所部州军,尽数缴申赴部。」诏依,仍限一月。先是,宰相进呈诸州有给换不尽僧道度牒,乞令尽数缴纳尚书礼部。上曰:「前日贺允中上殿,朕问即今僧道之数。允中言:道士止有万人,僧有二十万。朕见士大夫奉佛,其间议论多有及度牒者,朕谓目今田业多荒业:原作「菜」,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改。,不耕而食者犹有二十万人,若更给卖度牒,是驱农为僧。且

一夫受田百亩,一夫为僧僧: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七七补。,即百亩之田不耕矣。佛法自东汉明帝时流入中国,前代以来,非不禁绝,然终不可废也。朕亦非有意绝之,所以不禁度牒者不:据文意似当作「严」。,正恐僧徒多则不耕者众耳。」沈该等奏曰:「陛下宵旰图治,尤以农事为先,天下幸甚。」

十二月十五日,礼部侍郎贺允中言:「近来僧道身死、还俗、避罪逃亡,寺观主首并州军过限并不缴申度牒,及州县人吏卖亡僧度牒,与僧行洗改、重行书填。欲遍下州县遵依现行条限缴申。若州县、寺观主首有违条限,依法断罪,主首仍还俗。许诸色人陈告,比依告获私自披剃或私度人为僧道条格支偿。如人吏将亡僧度牒私自披剃,及私度人若伪冒者,告赏依前项格法倍之。其童行告获,已有指挥许给度牒披剃外,缘改易书填唯是一般僧道深知弊幸,如能告获,欲支赏钱一百贯。

译卷一百补)。

十月七日,诏令:「新法印制的绫纸度牒,除赈济抚恤使用外,

其余今后一律不再发给。凡童行试经一律暂停三年,从今年开始施行。此前年份尚未发放的名额,也一并停止发放。」

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令延寿教院安葬已故张贤妃灵柩,可每年剃度僧人一名。

十三年六月八日,三省上奏说:「寿星寺请求每年拨放度牒,但此事与先前下达的暂停指挥相抵触。」皇上说:「既然已有指挥令暂停,就暂且不要放行。朕观察古人,有厌恶佛教的,便想诋毁废除其教义、灭绝其信徒;有喜好佛教的,便一味崇尚其教、信奉其徒,这两种做法都不得中道。朕对于佛教,只是不让它过分兴盛罢了。进言的人有想多卖度牒以补充国库用度的,朕以为不然。一道度牒所得不过一二百千钱,而一人出家为僧,则少一人耕种,国家所损失的哪里只是一道度牒的利益?若停止拨放,过十几年后,僧徒自然会减少。」

二十七年八月十八日,礼部上奏说:「查勘各路州军有未换完的新法空名度牒、紫衣、师号,以及已收纳待换的旧度牒等,自绍兴十年五月内奉到指挥:"暂停换发,将新旧度牒等一并令州郡缴纳呈报礼部。"自下达此指挥以来,仍有全未上报详情的,以及虽已申报现存数目、却未曾缴纳的地方,臣担心留存在外,另生奸弊。请求行文各路转运司,遍告所属州军,将全部数目缴纳呈报礼部。」诏令依此办理,并限期一月。此前,宰相进呈各州仍有未换发完的僧道度牒,请求令其全部缴纳尚书礼部。皇上说:「前几日贺允中上殿奏事,朕问及当今僧道的数目。贺允中说:道士只有一万人,僧人有二十万。朕见士大夫崇奉佛教,其间议论多涉及度牒之事,朕以为如今田业大多荒芜("荒业","业"原作"菜",据《建炎要录》卷一百七十七改),不耕作而坐食的人已有二十万,若再发放买卖度牒,就是驱赶农民去做僧人。况且

一个男丁受田百亩,一个男丁出家为僧("为僧",原脱"僧"字,据《建炎要录》卷一百七十七补),那百亩田地便无人耕种了。佛法自东汉明帝时传入中国,历代以来,不是没有禁止过,但始终无法废除。朕也并非有意要断绝佛教,之所以不严格禁止度牒("不"疑当作"严"),正是担心僧徒过多则不耕种的人也会增多。」沈该等人上奏说:「陛下宵衣旰食励精图治,尤其以农事为先,实是天下之幸。」

十二月十五日,礼部侍郎贺允中上奏说:「近来僧道身死、还俗、或因犯罪逃亡,寺观主管人员以及州军官府都超期不将其度牒缴纳呈报,还有州县胥吏私自贩卖已故僧人的度牒,让人洗改重新填写。请求普遍下达州县,令其遵照现行条例期限缴纳呈报。若州县、寺观主管人员有违反期限的,依法治罪,主管人员一并勒令还俗。允许各色人等前来告发,比照告发私自剃度或私自度人为僧道的条例给予奖赏。若有胥吏将已故僧人的度牒私自用来剃度他人,以及私自度人或伪造冒用的,告发的赏格依照前项加倍。至于童行告发的,已有指挥允许给予度牒剃度,只是因改易填写这类弊端只有僧道深知内情,若能告发,请求给予赏钱一百贯。同时僧道每年供报帐目及批验行游文书,以及每年缴纳免丁钱,都令随身携带度牒到所属州验核,若经办官员能用心查验的,请依照验获伪造印信之法给予奖赏

兼僧道供帐及判凭行游及每年纳免丁钱,并令赍执度牒赴所属州验,如当职官能用心验获者,欲依验获伪印法推赏。仍令逐路转运司每岁取索帐状,照递年人数点磨身死及还俗、避罪逃亡之人。有不申缴,即根究依法施行。」从之。

二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诏:「应僧尼、道士、女冠年八十已上,并与紫衣,已有紫衣者,与师号。经所属自陈,勘会诣实,保明奏闻。」

三十一年十二月,赦:「应僧尼、道士、女冠受到(今)[金]国度牒,并经所属陈乞,换乞换给换乞:文意不通,疑当作「验讫」。。」

三十二年三月六日,诏显仁

皇后崇先显孝功德院住持左街鉴义僧广因下童行图照、圆与二人,特与剃度。以上《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干道元年正月一日,南郊赦书:「僧道身死若还俗,其度牒、紫衣、师号往往不行缴纳,冒法承代。在法:赦后三十日不改正者,复罪如初,并若降指挥应未曾缴纳,却与童行冒法披剃披戴之人,限一月自首改正,并与免罪。切虑因所立日限太窄,及避罪未能尽行出首,自今赦到日,除依法限三十日外,更与展限一月,许令首纳,免罪改正。限满不首,因事彰露,复罪如初。」三年十一月六日、六年十一月六日南郊赦书,并同此例。

六月六日,诏以上天竺观音院祈祷感应,赐空名度僧牒二道。

二十一日,诏湖州马墩镇行者祝道诚赐度牒,并给紫衣剃度。以刑部侍郎方滋言:「先任两浙漕臣,被旨收瘗运河遗(骇)[骸],道诚出力亡劬,收葬千二百六十有余,勤实可取。」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三日,诏赐建康府正觉禅院僧普立童行彭普海度牒一道。以管干皇兄元懿太子道歹▯赞所香火已及三年,援旧旨有言也。

五月二十八日,知饶州王秬言:「奉诏赈济饥民,僧绍禧、行者智修煮粥供赡,计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五人;僧法传、行者法聚煮粥供赡,计三万八千五百六十一人。」诏绍禧、法传各赐紫衣,行者智修、法聚各赐度牒披剃。

九年闰正月十八日,诏昭慈永佑陵泰宁寺每岁度僧一

人。绍兴初,以本寺焚修殡宫〔香〕火,诏度僧二人,后罢度牒,本寺因不复有请。至是自言,事下礼部,乃引绍兴七年「应臣僚恩例,许本院执奏」指挥,持之不决。本寺复言系崇奉陵寝之所,岂臣僚恩例事体可比 特有是命。

三月十五日,诏叙州男子郭惠全给赐度牒一道披剃。(为)以本州岛言:「惠全自少出家,母死,负土成坟,孝节感着。」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景德三年八月,诸王府侍讲孙奭转对,请减修寺度僧。真宗曰:「道、释二门释:原脱,据《长编》卷六三补。,有助世教,人或偏见,往往毁誉,假使僧道辈时有不检,安可即废也 」

崇宁二年十月九日,诏:「崇宁寺观,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为始。

译。再令各路转运司每年取索帐册,核对历年人数,清查身死及还俗、犯罪逃亡的人员。若有不缴纳呈报的,即予追究依法处置。」朝廷批准了。

二十九年十二月一日,诏令:「凡僧尼、道士、女冠年满八十以上的,一并赐予紫衣,已有紫衣的,赐予师号。须经所属官府自行陈报,查勘核实后保明奏闻。」

三十一年十二月,赦文:「凡僧尼、道士、女冠领受到金国度牒的,都需经所属官府陈报请求,验核换给("换乞换给换乞"文意不通,疑当作"验讫")。」

三十二年三月六日,诏令显仁

皇后崇先显孝功德院住持左街鉴义僧广因门下的童行图照、圆与二人,特许剃度。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干道元年正月一日,南郊赦书:「僧道身死或还俗的,其度牒、紫衣、师号往往未能缴纳,被人冒名顶替。依法规定:赦令下达后三十日不予改正的,仍按原罪论处,另若已下达指挥凡未曾缴纳、却让童行冒法披剃披戴的人,限一月内自首改正,都可免罪。臣担心因所定期限太紧迫,以及有人为躲避治罪未能全部出面自首,从此次赦令下达之日起,除依法限定三十日外,再展宽一月,允许前来自首缴纳,免罪改正。若期限已满仍不自首,日后因事发被察觉的,仍按原罪论处。」三年十一月六日、六年十一月六日的南郊赦书,都依此先例。

六月六日,诏令因上天竺观音院祈祷有感应,赐予空名度僧牒二道。

二十一日,诏令湖州马墩镇的行者祝道诚赐予度牒,并给予紫衣剃度。这是因刑部侍郎方滋上奏说:「他先前任两浙漕臣时,奉旨收殓掩埋运河边的遗骸,祝道诚出力毫不辞劳,收葬了一千二百六十余人,其勤恳确实可嘉。」故有此命。

八年二月三日,诏令赐给建康府正觉禅院僧人普立门下童行彭普海度牒一道。因其管理皇兄元懿太子道歹赞所的香火已满三年,援引旧例有此奏请。

五月二十八日,知饶州王秬上奏说:「奉诏赈济饥民,僧人绍禧、行者智修煮粥供给赈济,共计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五人;僧人法传、行者法聚煮粥供给赈济,共计三万八千五百六十一人。」诏令绍禧、法传各赐紫衣,行者智修、法聚各赐度牒剃度。

九年闰正月十八日,诏令昭慈永佑陵泰宁寺每年剃度僧人一

名。绍兴初年,因本寺焚修殡宫香火,诏令剃度僧人二名,后来停止发放度牒,本寺因此未再申请。到此时自行陈奏,此事交礼部办理,礼部便援引绍兴七年"凡臣僚恩例,允许本院坚持奏请"的指挥,迟迟未决。本寺又申辩说自己是崇奉陵寝的场所,岂能与臣僚恩例的事体相比?于是特有此命。

三月十五日,诏令叙州男子郭惠全给赐度牒一道,允许剃度。这是因本州上奏说:「郭惠全自幼出家,母亲去世后,他负土成坟,孝行节操令人感佩。」故有此命。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景德三年八月,诸王府侍讲孙奭轮对时,请求减少修建寺院、剃度僧人。真宗说:「道教、佛教二门,对世教有所助益,人们有时看法偏颇,往往横加毁誉,即便僧道之中有时有不检点之人,又怎能因此就废除整个教门呢?」

崇宁二年十月九日,诏令:「崇宁寺观,一律依照十方丛林制度设立住持,其中的披剃及紫衣,自崇宁二年天宁节起开始施行。若尚未有童行,即令所差主管僧道保荐其手下童行披剃。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

大观二年十月三十日,诏令:「大相国寺慧林禅院住持长老元正坐化,赐绢三百匹、钱三百贯,赐予寂照之塔的称号,看守此塔的人每年剃度僧人一名。」

【宋会要】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

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的手下童行披剃。崇宁三年以后,即依此施行。」

大观二年十月三十日,诏:「大相国寺慧林禅院住持长老元正坐化,赐绢三百疋、钱三百贯,赐寂照之塔,看塔人间岁度僧一名。」

【宋会要】

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特旨:还俗僧道许自陈,与依旧为僧道,令本州岛出给公据。」

绍兴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上因还俗僧圆觉、宗杲撰造圣旨,偈妙喜禅,皆菑祥谤讟之语,诞谩无理,鼓惑军民,此最害事,宜严行禁止。

【宋会要】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诏:「僧道年六十以上并笃废残疾之人,并比附民丁放纳免丁钱,自干道元年为始。仍令州县榜谕。」

嘉泰三年拾壹月拾壹日,南郊赦文:「在法:僧道年六十以上及笃废残疾人,本身丁钱听免。访闻州军却将依法合放免人仍旧催纳,深可怜悯,兼近年给降度牒、披剃至多,若尽实根括入帐,从实起发,于额

自无拖欠。可令州军今后并仰照应前项合免丁钱条法放免,却从实根括新披剃僧道,依等则送纳,不得过有多收。仍令提刑司常切觉察,毋致违戾。自后明堂大礼赦亦如之。(本卷郭声波点校)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

凡童行得度为沙弥者,每岁遇诞圣节,开坛受戒。坛上设十座,释律僧首十阇梨说三百六十戒,授讫,祠部给牒赐之。东京于太平兴国寺置坛,大中祥符三年赐名奉先甘露戒坛。后慈孝建大乘戒坛。诸州各置坛,听从地便往受。东京四,青、郓、徐、登。京西六,河南、许、襄襄:原作「兖」,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随、颍、郢。河北三,大名、真定、沧沧:原作「仓」,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河东五,并、潞、晋、绛、汾。淮南九,(杨)[扬]、庐、寿、楚、泗、通、泰、舒、蕲。江南十四,江宁、宣、歙、池、江、太平、饶、信、洪、抚、处、吉、筠、袁。两浙十五,杭、苏、明、越、湖、润润:原作「闰」,据《宋史 地理志》考改。、常、秀、睦、温、台、衢、婺、处、江阴。荆湖六,潭、衡、永、郴、全、道。福建三,福、泉、漳。川陕七。益、绵、汉、眉、彭、邛、陵。

太祖开宝五年二月,诏曰:「男女有别,着在礼经;僧尼无间,实紊教法。自今尼有合度者,只许于本寺起坛受戒,令尼大德主之。其尼院公院公事,大者送所在长吏鞫断,小者委逐寺三纲区分,无得与僧司更相统摄。如违,重寘其罪。僧徒本教,不许习他义,自今无得习天文、地理、阴阳之学。」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八月,诏:「自今后诸处申请祠部戒牒,当职官交付本处进奏知后官讫知:原作「如」,据下文改。

译特旨:还俗的僧道允许自行陈述,可依旧恢复为僧道身份,令本州出给公据证明。」

绍兴二十一年正月十一日,皇上因还俗僧人圆觉、宗杲编造圣旨之词,写下偈语宣扬妙喜禅,其中都是妖言诽谤之语,荒诞无理,蛊惑煽动军民,这最是危害事体,应当严加禁止。

【宋会要】

干道元年四月四日,诏令:「僧道年六十以上以及笃疾、残废之人,都比照普通民丁的做法免征免丁钱,从干道元年开始施行。并令州县张榜晓谕。」

嘉泰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南郊赦文:「依法规定:僧道年六十以上以及笃疾、残废之人,本人的免丁钱可以免征。访察得知各州军却仍将依法应当免征的人照旧催缴,实在令人怜悯。同时近年发放的度牒、剃度的人数很多,若能全部据实登记入册,据实征收,在原定名额之内

自然不会有拖欠。可令各州军今后一律依照前述应免丁钱的条法予以免征,却应据实清查新剃度的僧道,依照等级征收,不得多征滥收。并令提刑司经常督察,不得违反。此后明堂大礼赦文也依此办理。」(本卷由郭声波点校)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坛受戒

【宋会要】

凡童行得以剃度成为沙弥的,每年遇到皇帝诞辰的圣节,便开坛受戒。戒坛上设十个座位,由精通戒律的十位阇梨僧人讲授三百六十条戒律,授戒完毕,祠部发给戒牒。东京在太平兴国寺设置戒坛,大中祥符三年赐名奉先甘露戒坛。后来慈孝寺建立大乘戒坛。各州也都各自设置戒坛,听凭民众就近前往受戒。东京地区有四处:青州、郓州、徐州、登州。京西地区有六处:河南府、许州、襄州("襄"原作"兖",据《宋史·地理志》考订改正)、随州、颍州、郢州。河北地区有三处:大名府、真定府、沧州("沧"原作"仓",据《宋史·地理志》考订改正)。河东地区有五处:并州、潞州、晋州、绛州、汾州。淮南地区有九处:扬州("杨"改"扬")、庐州、寿州、楚州、泗州、通州、泰州、舒州、蕲州。江南地区有十四处:江宁府、宣州、歙州、池州、江州、太平州、饶州、信州、洪州、抚州、处州、吉州、筠州、袁州。两浙地区有十五处:杭州、苏州、明州、越州、湖州、润州("润"原作"闰",据《宋史·地理志》考订改正)、常州、秀州、睦州、温州、台州、衢州、婺州、处州、江阴军。荆湖地区有六处:潭州、衡州、永州、郴州、全州、道州。福建地区有三处:福州、泉州、漳州。川陕地区有七处:益州、绵州、汉州、眉州、彭州、邛州、陵州。

太祖开宝五年二月,下诏说:「男女有别,明载于礼经;僧尼若无区分,实在有紊乱教法。从今以后尼姑中应当受戒的,只许在本寺设立戒坛受戒,命尼姑大德主持此事。尼院内的公事,重大的送交所在地方长官审断,细小的委托本寺三纲僧官处置,不得与僧司互相统摄管辖。若有违反,从重治罪。僧徒本应专修其教义,不许兼习其他学问,从今以后不得学习天文、地理、阴阳之类的学问。」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八月,下诏说:「从今以后各处申请祠部戒牒,应当由值班官员交付本处进奏院的知后官("知"原作"如",据下文改正),并具文注明期限上报。知后官等人接到戒牒时,应依法密封盖印,递送到本处后,再具文申报。同时行文各路转运司及本属转运司、州、府、军、监,普遍传达到各处,委派长官

,具限以闻。知后官等获时,如法封角,递赴本处讫,具状申报。兼下诸路转运司及本属转运司、州、府、军、监遍行逐处,委长吏实时勾集给付讫,分析申奏。」先是,州市吏为募人,以缗钱市取,赍以至外郡,卖得善价,即付与之,故命条约。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诏祠部戒牒并破官物书写,旧纳官钱悉除之。

二年七月,赐升州崇圣寺戒坛名曰承天甘露。是州僧德

明年八十,习律,为临坛大德五十年,长讲经纶,江左僧众皆其受戒也。所习律藏旧百三十卷,德明删补为十三卷,每为人讲说,三年一周。真宗召至,屡对便殿,求赐坛名故也。

天禧三年二月,知越州高绅言:「当州僧尼既受戒,还家即受父母拜礼。伏以为臣为子,忠孝之道居先;在家出俗,怙恃之情匪异。苟乖斯道,是曰乱伦。且子于父母,恩报皆一,在儒书则曰昊天罔极,在释教则曰恩重莫报,安可用小加大,使卑逾尊 盖瓯越之民僧俗相半,溺于信奉,忘序尊卑。切见唐太宗(正)[贞]观五年尝禁僧尼受父母拜,方今鸿化风行,革除侥幸,望敕特行戒止,奏有违者,重决罚。」从之。

十一月,尚书右丞林特言:「请(今)[令]诸路普度僧尼处开坛受戒,如本处无戒坛,即就邻州有戒坛处,祠部即出戒牒给付。」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二日,诏:「坤成节,依降 命令开封度僧外,诸州军有戒坛处,依在京开坛与沙弥受戒。」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七月二十日,中书门下省言:「已披剃、披戴僧尼、道士自来该遇天申节,预前依例合行受戒,天宁节未有指挥。」诏自今后天宁节与依例开坛受戒,上祝道君皇帝圣寿。

绍兴二年闰四月二十四日,详定一司 令所言:「今参酌绍兴法,拟修下条:"诸未受戒僧尼遇圣节,执度牒僧司验讫,本州岛出戒牒,并以度牒六念连粘用印,仍于度牒内注给戒牒年月日,印押给讫,申尚书礼

部。诸僧道岁当供帐,官司前期取度牒验讫,听供帐。候申帐到州,州委职官一员取度牒对帐验寔,申发所属。其行游在外者,所在官司于度牒后连纸批书所给公凭。"右并入《绍兴道释令》,以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详定。冲改本条不行。"诸僧尼遇开坛受戒及供僧道帐,若度牒有伪冒,失于验认,并帐不寔,经历官司杖一百,所供官减一等。"右入《绍兴诈伪 》,以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详定。系创立。」诏仍先以施行。先是,吉州天宁节开坛受戒,有僧伪作度牒,守臣徐宇有请,故至是立法。

绍兴三十二年寿皇圣帝已即位,未改年。八月二十四日,礼部言:「新制斥卖度牒,已批剃、披戴僧尼、女冠除遇天申节受戒外,未有条式。

译及时召集人员发给,并将办理情况分条陈报。」此前,州府中的市井胥吏借募人受戒之名,用钱财购买戒牒名额,携带到外地州郡,高价出售,一旦有人愿出好价便交付给他,因此朝廷下令加以约束。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十月,下诏令祠部戒牒一律用官方物料书写,原先须缴纳的官钱一律免除。

二年七月,赐予升州崇圣寺戒坛「承天甘露」的名号。这是因为该州僧人德

明年已八十岁,精研戒律,担任临坛大德已有五十年,长期讲解经论,江左一带的僧众都曾在他座下受戒。他所研习的律藏原本有一百三十卷,德明删削补订为十三卷,每次为人讲解,三年讲完一遍。真宗召他到京城,多次在便殿接见,正是为了向他请求赐予戒坛名号。

天禧三年二月,知越州高绅上奏说:「本州僧尼受戒后,回家仍接受父母的跪拜礼。臣以为无论作臣子还是作儿子,忠孝之道都应居于首位;出家离俗与在家侍奉父母,孝养之情并无差异。若违背这个道理,便可称为乱伦。况且子女对父母,恩情与报答都应是一致的,在儒家典籍中说是恩深如天、无以为报,在佛教教义中也说恩重难报,怎能以卑幼之礼加于尊长、让地位低下的人凌驾于尊贵之上呢?大概是瓯越一带僧俗人口各占一半,民众沉溺于信奉佛教,因而忘记了尊卑的次序。臣详察唐太宗贞观五年曾禁止僧尼接受父母跪拜,如今教化盛行,正应革除这种侥幸的陋习,恳请特别下令严加禁止,并奏明若有违反的,从重惩罚。」朝廷批准了。

十一月,尚书右丞林特上奏说:「请令各路普度僧尼之处开坛受戒,若本处没有戒坛,就到邻近州郡有戒坛之处受戒,祠部随即发给戒牒。」朝廷批准了。

哲宗元佑元年五月十二日,诏令:「坤成节,依照已下达的命令在开封剃度僧人之外,各州军凡有戒坛之处,可依照京城的做法开坛为沙弥受戒。」

光尧皇帝建炎四年七月二十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已经披剃、披戴的僧尼、道士,历来遇到天申节,按例应事先受戒,但天宁节尚未有相关指挥。」诏令从今以后天宁节也依例开坛受戒,为道君皇帝祝寿祈福。

绍兴二年闰四月二十四日,详定一司

令所上奏说:「如今参酌绍兴法,拟定条文:"凡尚未受戒的僧尼遇到圣节,持度牒由僧司查验属实后,本州发给戒牒,并将度牒的六念(简历项目)连粘用印,同时在度牒内注明发给戒牒的年月日,加盖印章后发给,并申报尚书礼部。凡僧道每年应供报帐目,官府预先取来度牒查验属实,才准予供报。等到帐册申报到州后,州府委派一名职官取度牒核对帐册验证属实,再申报所属官府。其中在外游历的僧道,由所在官府在度牒后面连纸批注所发给的公凭。"以上一并编入《绍兴道释令》,是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所详定,原来冲改的条文不再施行。"凡僧尼遇开坛受戒及供报僧道帐目,若度牒有伪造冒充,官府查验时失于辨认,以及帐目不实的,经手的官员杖责一百,供报的官员减一等治罪。"以上编入《绍兴诈伪》条,是绍兴二年二月十八日尚书省批状所详定,属于新创设的条文。」诏令姑且先照此施行。此前,吉州天宁节开坛受戒时,有僧人伪造度牒,守臣徐宇为此上奏请示,因此才有此次立法。

绍兴三十二年,寿皇圣帝已即位,尚未改年号。八月二十四日,礼部上奏说:「新制度规定停止出卖度牒,已披剃、披戴的僧尼

乞遇会庆节,依例逐州开坛受戒,令都进奏院遍下诸路州军(于)[施]行。」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道士受戒

道士受戒

徽宗宣和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天下州府道士受戒,并就神霄玉清万寿宫殿下坛上,在京道士只就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笔受译经

笔受译经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六月,译经,诏梵学僧笔受缀文。七月,诏左右街义学僧详定。十二月,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其后以惟净为梵学笔受惟:原作「推」,据下文改。,自此其始也。

《谈苑》曰:译经常以梵僧,后令惟净同译经,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唐世翻译有笔受官,以朝臣为之,佛佗多罗之译《圆觉经》也,房融为笔受是矣。皇朝太宗始用梵学僧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兴化院

兴化院

【宋会要】

袁州兴化禅院,元符二年八月八日礼部言;「绍圣三年二月,袁州木平山兴化禅院西南出红光,有石塔七层,高十五丈,上有巨室压顶。」诏赐塔额曰「会庆」。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功德院

功德院

【宋会要】

淳熙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干办皇城司谢澄该遇皇后受册,许赐功德院,乞将镇江府丹徒惠王坟所皇后阁自行修盖到僧庵二所,乞以「显亲胜果寺」为额,从之。

又庆元三年五月四日,诏:「应臣僚已请到守坟功德院,其家子孙并不得占据屋宇居止,干预常住钱谷出入,及差使人夫等。如违,许守僧经台省陈诉。其自盖造及置到田产者非。」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传法院

传法院

【宋会要】

传法院旧曰译经院,太祖干德三年十二月,沧州僧道圆诣西域还,表献贝叶梵经四十二夹。道圆晋天福中往,在涂十二年,住天竺六年,还经于阗,与其使偕至。太祖召问所历山川道里,赐紫衣、器(币)[币],馆于京寺。

四年三月,僧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请游西域取经,各赐钱三万遣之。自是往取经者颇众。咸平六年知开府陈恕言:「此辈多学问生疏,受业年浅,状貌庸恶,且自汉入蕃,经由国土不少,见之必生鄙慢。望令僧录司试问经业堪令去者,送府覆验。」真宗曰:「恕早曾乞废译经院,然三教之兴,其来已久,然代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论可也。此奏宜可之。」

开宝七年,知鄜州王龟从表上中天竺摩伽陀国僧法天、河中府梵学僧法进所译《圣无量寿》《尊胜》二经、《七佛赞》,诏法天等赴阙,召见慰劳,赐紫衣。法天姓剎地利, 通三藏,与其兄达理摩荦义多、西印度僧尼啰、南印度僧尼没驮计哩帝等四人同造中国,惟法天与其兄得达,余皆没于路。

译、女冠除遇天申节受戒外,尚无其他条文规定。请求遇到会庆节时,也依例由各州开坛受戒,令都进奏院普遍传达各路州军施行。」朝廷批准了。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道士受戒**

道士受戒

徽宗宣和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令:「天下各州府的道士受戒,一律到神霄玉清万寿宫的大殿之下设坛举行,京城的道士只到京城的神霄玉清万寿宫受戒。」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笔受译经**

笔受译经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七年六月,翻译佛经,诏令精通梵文的僧人担任笔受、缀文。七月,诏令左右街义学僧人负责详定校核。十二月,选拔一名精通梵文的僧人担任笔受,十名义学僧人担任证义,此后由惟净担任梵学笔受("惟"原作"推",据下文改正),从这时起开始设立此职。

《谈苑》记载:翻译佛经通常由梵僧担任,后来又命惟净一同参与译经,设梵学笔受二人,译经缀文二人,证义八人。唐代翻译佛经设有笔受官,由朝廷大臣担任,佛陀多罗翻译《圆觉经》时,房融就担任笔受之职。本朝太宗才开始起用精通梵学的僧人。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兴化院**

兴化院

【宋会要】

袁州兴化禅院,元符二年八月八日礼部上奏说:「绍圣三年二月,袁州木平山兴化禅院的西南方出现红光,有一座七层石塔,高十五丈,塔顶有巨大的石室覆盖顶端。」诏令赐予该塔「会庆」的名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功德院**

功德院

【宋会要】

淳熙四年八月二十七日,干办皇城司谢澄因遇上皇后受册之礼,请求赐予功德院,请求将镇江府丹徒惠王坟旁皇后阁自行修建的僧庵二所,恳请以「显亲胜果寺」为寺名,朝廷批准了。

又,庆元三年五月四日,诏令:「凡臣僚已经请得的守坟功德院,其家中子孙一律不得占据屋宇居住,也不得干预寺院常住钱粮的收支,以及差遣使唤僧人等。若有违反,允许守寺僧人向台省陈诉。但若是臣僚自行出资建造以及购置的田产则不在此限。」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传法院**

传法院

【宋会要】

传法院原名译经院,太祖干德三年十二月,沧州僧人道圆从西域返回,进献贝叶梵文经卷四十二夹。道圆是后晋天福年间前往西域的,在路途中花了十二年,在天竺住了六年,返程经过于阗,与该国使者一同抵达。太祖召见询问他所经历的山川道路,赐予紫衣、器物,安置在京城的寺院中。

四年三月,僧人行勤等一百五十七人请求前往西域取经,各赐钱三万送行。从此以后前往取经的人渐渐增多。咸平六年,知开封府陈恕上奏说:「这些人大多学问生疏,修行时日尚浅,相貌也平庸粗陋,况且从中原进入蕃地,途经的国土不少,蕃人见了必定心生轻蔑怠慢。望令僧录司考核其经业,能够胜任者才准许前往,送交开封府再加复核验证。」真宗说:「陈恕早先曾请求废止译经院,然而三教的兴起,由来已久,历代议论此事的人也很多,只需保存而不必强行争论便可。这次的奏请可以批准。」

开宝七年,知鄜州王龟从上表进献中天竺摩伽陀国僧人法天、河中府精通梵学的僧人法进所翻译的《圣无量寿经》《尊胜经》二经、《七佛赞》,诏令法天等人赴京城,召见慰劳,赐予紫衣。法天俗姓剎地利,通晓三藏,与他的兄长达理摩荦义多、西印度僧人尼啰、南印度僧人尼没驮计哩帝等四人一同

法天携梵经至鄜州,偶河中梵学僧法进其详经义其:据文意疑当作「与」。,始出。已上经,法进执笔回缀,龟从润色之。法天求诣五台,礼文殊,遂 游江、浙、岭表、巴蜀,许之。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开宝寺僧继从等自西天回,献所得梵夹经等,诏赐继从等紫衣。自是每献者多诏赐方袍焉。

五年,北天竺迦湿弥罗国僧天息灾、乌填曩国僧施护至京曩:原脱,据同书蕃夷四之八九、《长编》卷二三补。,诏赐紫衣,又令天息灾等与法天阅旧献梵夹。太宗崇尚释教,又以梵僧晓二方言,遂有意于翻译焉。是年,诏中使郑守钧就太平兴国寺大殿西度地作译经院钧:原作「约」,据《长编》卷二三改。同书道释二之一二作「均」。。中设译经堂,其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正义堂,译经僧以次分设堂室。至七年六月院成,召天息灾等三人入院,赐天息灾号明教大师,法天号传教大师,施护号传教大师,令以所赍梵本各译一经上

进。诏梵学僧法进、常谨、清沼等笔受缀文,又命光禄卿汤悦汤:原作「杨」,据《长编》卷二三改。实饮食二时供养,礼拜旋绕,请祈民佑,以殄魔障,僧罗日二时虔祷。译 、兵部员外郎张洎润色,殿直刘素为都监。悦等言:「天息灾等所述自古译经仪式,将欲翻经于本院,建立道场。施护请于东堂面西粉布圣坛,坛开四门,梵僧四,各主其一,持秘密 七昼夜。又设木坛作圣贤位,布圣贤字轮,目曰大法曼挐,众迎请圣贤阏伽沐浴,香花灯涂、(曰)[日],第一译主当面正坐,前梵学。其左第二证梵义梵僧,与译主评量梵义。第三证梵文梵僧,听译主高读梵本,以验差误。其右第四梵学僧,观梵夹梵:原作「焚」,据前后文改。,当听译主宣赞读书,为隶字。第五梵学僧笔受,第六梵学僧删缀成文文:原作「人

译前往中国,只有法天与其兄抵达,其余人都死在路途中。法天携带梵文经卷到鄜州,恰好遇到河中府精通梵学的僧人法进与他探讨经义,才得以翻译出来。以上诸经,都是法进执笔回缀成文,王龟从加以润色。法天后来请求前往五台山,礼拜文殊菩萨,随后又游历江、浙、岭表、巴蜀等地,朝廷都允准了他的请求。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开宝寺僧人继从等人从西天返回,进献所得的梵文经夹等,诏令赐予继从等人紫衣。从此以后每次有僧人进献经卷,朝廷大多下诏赐予方袍(僧衣)。

五年,北天竺迦湿弥罗国僧人天息灾、乌填曩国僧人施护抵达京城,诏令赐予紫衣,又命天息灾等人与法天一同查阅先前所献的梵文经夹。太宗崇尚佛教,又因梵僧通晓两方语言,于是有意开展翻译佛经之事。这一年,诏令中使郑守钧在太平兴国寺大殿西侧划地建造译经院。院中设译经堂,堂的东侧为润文堂,西侧为正义堂,译经的僧人依次分别在各堂室中办事。到七年六月译经院建成,召天息灾等三人入院,赐予天息灾「明教大师」的称号,法天「传教大师」的称号,施护「传教大师」的称号,命他们各自用所携带的梵文经本翻译一部经文

进呈朝廷。诏令精通梵学的僧人法进、常谨、清沼等人担任笔受、缀文,又命光禄卿汤悦负责早晚两次的饮食供养,礼拜绕行,祈求护佑百姓,以消除魔障,众僧每日两次虔诚祈祷。翻译工作由兵部员外郎张洎负责润色,殿直刘素担任都监。汤悦等人上奏说:「天息灾等人陈述了自古以来的译经仪式,准备在本院进行译经,并设立道场。施护请求在东堂面向西方粉布设置圣坛,坛开四门,四位梵僧各自主持一门,持诵秘密真言七昼夜。又设置木坛供奉圣贤神位,布列圣贤字轮,称为"大法曼拏罗",众僧迎请圣贤、以阏伽水沐浴,用香花灯烛供奉。译经仪式当天,第一位译主面朝正前方端坐,前方安排精通梵学的僧人。译主左侧的第二人负责证梵义的梵僧,与译主评议核对梵文经义。第三位负责证梵文的梵僧,听译主高声诵读梵文原本,以核验有无差错。译主右侧的第四位梵学僧人,负责查阅梵文经夹,专门听译主宣读讲解,将其转录为汉字。第五位梵学僧人负责笔受,第六位梵学僧人负责删削缀合成文……(后文缺失)

」,据上文改。,第七证义僧参详向义,第八字梵学僧刊定字,第九润文官,于僧众南别设位,参详润色。译僧每日沐浴,严洁三衣,坐具威仪整肃。凡入法筵,依位而坐,不得紊乱。翻译应须受用,悉从官给。译之日,别设斋席。译文有与御名庙讳同者,前代不避,于礼未允,若变文避讳,虑妨经义,今欲依国学九经书御名回避,讳但阙点画。」诏御名不避,余悉从之。

译译僧每天沐浴净身,郑重穿戴三衣,坐具及威仪都要整肃。凡是进入译经的法筵,都依照座位次序而坐,不得紊乱。翻译时所应受用的一切物品,全都由官府供给。翻译之日,另外设置斋席。译文中如有与皇帝名讳、庙讳相同的字,前代不加避讳,这在礼法上不够妥当;如果改动文字来避讳,又恐怕妨碍经文原义。如今打算依照国学九经的做法,遇到皇帝名讳时回避,避讳之字只缺其点画即可。」诏令皇帝御名不必避讳,其余都依照所奏施行。

七月十二日,天息灾上新译《圣佛母经》,法天上《吉祥持世经》,施护上《如来庄严经》,各一卷。诏左街选京城仪学僧百人详定。左右街僧录神曜与诸义学僧以为译场久废,传演至难,迭兴诤难,天息灾等即持梵本先翻义,以华(华)文证之,众僧乃服。诏入藏,刻板流行。

十四日,帝临幸,召译僧坐,慰谕,给卧具、幕、绘彩、什器等物,悉度其院童行十人为僧,增修佛殿经藏。自是尽取禁中所藏梵央,令天息灾等视《藏录》所未载者翻译之。

十二月,诏选梵学沙门一人为笔受,义学沙门十人为证义,又赐《大藏经》以备撰阅。自是每岁再三献新经,后每诞圣节、五月一日即献经,皆召坐,赐缗帛,以其经付藏。

八年十月,天息灾等言:「臣窃以教法未流,历朝翻译,宣传佛语,并在梵僧,而方域遐阻,或梵僧不至,则译场废绝。望令两街选童子五十人,令习梵字学。」从之,命高品王文寿集京城童行五百人,选得惟净等十人引见便坐,诏送院受学。惟净者,吴王李煜弟从镒之子弟:原作「第」;镒:的作「鉴」,均据《新五代史》卷六二、陆游《南唐书》卷三考改。,性颖悟,口授梵章,即晓其义, 识西域字,岁余,度为僧,手写梵经以献。自后依法贤授学,为梵学笔受,赐紫衣,号光梵大师。大中祥符后,令同译经,为试光禄卿。

是年,诏改译经院为传法院,又置印经院。

雍熙元年九月,诏自今新译经论,并刊板摹印,以广流布。

二年,帝览所译经,诏宰相曰:「译经辞义圆好,天息灾等三人及此地数僧皆深通梵学,得翻传之体。」遂诏天息灾、法天、施护并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又诏译经月给酥酪钱有差。法贤,年十二依本国密林寺达声明学,从父兄施护亦出家,法贤语之曰:「古

圣贤师皆译梵从华,而作佛事。」即相与从北天竺国(诸)[诣]中国,至炖煌,其王固留不遣数月,因弃锡杖缾盂,惟持梵夹以至,仍号明教大师。三年十月戊午,御制《新译三藏圣教序》以冠经首,令刊石御书院。真庙祗遹先训真庙祗遹先训:此句疑有错简,当移于下句「咸平二年」后。参后文「真宗咸平二年」条。,雍熙四年,诏改名法贤,累加试光禄卿、朝奉大夫。咸平二年,继作《圣教序》赐之。咸平三年八月卒,谥慧辩。法天,初名达理摩荦义多,后改今名,累试鸿胪卿、朝奉大夫,转光禄卿,咸平四年五月卒,谥玄觉。施护,十五依帝释宫寺僧悲贤学五天真草及师子、于阗、三佛齐、阇婆文字,累加试鸿胪卿、朝奉大夫,又试光禄卿。祥符三年九月,天竺僧觉称献《赞圣序》称:原脱,据同书《道释》二之八补。

译七月十二日,天息灾进献新译的《圣佛母经》,法天进献《吉祥持世经》,施护进献《如来庄严经》,各一卷。皇帝下诏命左街选拔京城精通佛学仪轨的僧人一百名加以详细审定。左右街僧录神曜与各位义学僧人认为译场荒废已久,传承演绎十分困难,接连引发争论诘难,天息灾等人便手持梵文原本先翻译出大意,再用汉文加以验证,众僧这才心服。皇帝下诏将新译经典编入藏经,刻版印行流通。

十四日,皇帝亲临,召集译经僧人赐坐,加以慰问晓谕,赐给卧具、帐幕、彩帛、器具等物,并将该院的童行十人全部剃度为僧,增修佛殿经藏。从此把宫中所藏的全部梵文经卷取出,命天息灾等人查看《大藏经目录》中未收录的部分加以翻译。

十二月,皇帝下诏选拔一名精通梵学的沙门担任笔受,十名精通义理之学的沙门担任证义,又赐予《大藏经》以备撰写时查阅参考。从此以后每年两三次进献新译经典,后来每逢皇帝诞辰节、五月一日便进献经书,皇帝都召见赐坐,赏赐缗钱布帛,并将所献经书收入藏经。

太宗雍熙八年十月,天息灾等人上言:「臣等私下认为佛教教法尚未广泛流传,历代翻译,宣扬传播佛语,全靠梵僧,然而边远地区路途阻隔,一旦梵僧不来,译场便会荒废断绝。希望命令左右两街选拔童子五十人,令其学习梵文。」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命高品官王文寿召集京城童行五百人,选得惟净等十人引见入朝赐坐,下诏送入译经院受学。惟净,是吴王李煜之弟李从镒的儿子,天性聪颖领悟力强,经口授梵文章句便能立即明白其义理,又能识辨西域文字,一年多以后,被剃度为僧,亲手抄写梵文经典进献。此后跟随法贤学习,担任梵学笔受,被赐予紫衣,号光梵大师。大中祥符年间以后,命其一同参与译经,试授光禄卿。

这一年,下诏将译经院改为传法院,又设置印经院。

雍熙元年九月,下诏从今以后新译的经论,一律刊刻印版印制,以广泛流传散布。

雍熙二年,皇帝阅览所译经书,对宰相下诏说:「译经的文辞义理圆满精妙,天息灾等三人以及本地几位僧人都深通梵学,掌握了翻译传述的要领。」于是下诏封天息灾、法天、施护并授朝散大夫、试鸿胪少卿。又下诏按等级发给译经僧人每月的酥酪费用。法贤,十二岁时依本国密林寺学习声明之学,随父兄施护一同出家,法贤对他们说:「古代圣贤大师都是将梵文译为汉文,以成就佛事。」于是一同从北天竺国前往中国,到达炖煌,当地君主坚决挽留不放行数月,于是他们便舍弃锡杖钵盂,只携带梵文经箧前来,因而被称为明教大师。雍熙三年十月戊午日,皇帝亲自撰写《新译三藏圣教序》置于经卷之首,命刻石立于御书院。真宗恭敬遵循先帝遗训,雍熙四年,下诏改名为法贤,累加官职至试光禄卿、朝奉大夫。咸平二年,真宗又撰作《圣教序》赐给他。咸平三年八月去世,谥号慧辩。法天,最初名叫达理摩荦义多,后改为今名,历任试鸿胪卿、朝奉大夫,转任光禄卿,咸平四年五月去世,谥号玄觉。施护,十五岁时依帝释宫寺僧人悲贤学习天竺真书草书以及师子国、于阗、三佛齐、阇婆等地文字,累加官职至试鸿胪卿、朝奉大夫,又试授光禄卿。祥符三年九月,天竺僧人觉称进献《赞圣序》称颂。祥符六年八月,

。六年八月,参政赵安仁等纂集新经并所降制,诏赐名《祥符法宝箓》,丁亥,御制赐。八年闰六月甲辰,出太宗御制《妙觉集》五卷,付院入藏。天禧二年正月卒,谥明悟。后又有法护者,与法贤同国人,依中天竺摩伽陀国坚固铠宫寺,解八转音,年二十五至京师,赐方袍。景德三年,诏参证梵文,号传梵大师,累试光禄卿。法进者,学梵书,达梵义,博究教典,缀文婉约,得古经格致,今翻(释)[译]仪范自其着定也。其年,诏:「应西天僧有精通梵语可助翻演者,悉馆于传法院。」自是梵僧至者,悉召见,赐以紫服、束帛,华僧自西域还者亦如之。又自天息灾言:「闻陕西诸州颇有僧俗收藏梵夹,望降诏购放放:疑当作「访」。,以资翻译。」从之。

是年当是雍熙三年。,义学沙门知则上新译《无量寿经疏》,赐号演教大师。其后献新经者,僧司集义学僧详定入藏。十月,帝作《新译三藏圣教序》赐译僧,仍令应新译经逐部之首皆载之,又令刊石御书院。

淳化四年五月,诏:「西面缘边及黎、阶、秦、广州,应梵僧自天竺来及中国僧游天竺还者,所赍梵经并先具奏闻,仍封题进上。」

五年,诏所译经写二本,一编入大藏,一藏本院。是年,于阗僧吉祥献《大乘秘藏经》二卷,诏法贤等定其真伪。法贤等言;「吉祥所献经是于阗书体,经题是《大乘方便门》,三摩题经,且非《大乘秘藏经》也。其经中文义无请问人,及听法徒众非法印次第,前后六十五处文义不正,互相乖戾,非是梵文正本。」帝召见法贤等及吉祥,谕之,曰:「使邪伪得行,非所以崇正法也。宜令两街集义学沙门,将吉祥所献经搜检前后经本对众焚弃。」从之。

至道元年,沙州曹延禄乞赐新译经,给之。

真宗咸平二年,真宗以继作《圣教序》赐传法院。帝曰:「法贤多上表章,乞制序引,属谅阴之内,不欲措意。(禅)[禫]服已除,近方构思,乞时赐也乞时赐也:此句当有夺误。。」初刻石御书院,法贤等累表求降付院,与太宗《圣教序》对,三年九月始得请,备威仪迎导以归,令于便殿安置。又有僧可升献《注解序》,对便殿,赐束帛。

景德元年,天竺译经三藏法护入贡梵经,真宗召见便殿,恩赐甚厚,馆于译经院。天圣末,注辇国贡金叶(文)[天]

竺字,诏令翻译之。法护姓憍尸迦氏,婆罗门之族,累号普明慈觉传梵大师,嘉佑三年卒,谥曰演教大师,盖寿九十余。

二年九月,车驾幸传法院。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中天竺僧觉称献《赞圣颂》,令惟净译之。觉称请还,诏造金襕袈裟置本国金刚坐,及赐装钱茶药,觉称复作颂为谢,帝嘉之。

译参知政事赵安仁等人编纂新译经典以及所颁布的制诏,下诏赐名《祥符法宝箓》,丁亥日,皇帝亲撰御序赐予。祥符八年闰六月甲辰日,取出太宗御制的《妙觉集》五卷,交付传法院编入藏经。天禧二年正月去世,谥号明悟。后来又有一位法护,与法贤是同国人,依附中天竺摩伽陀国坚固铠宫寺,通晓八种语法变化,二十五岁时抵达京师,被赐予方袍。景德三年,下诏命其参与校证梵文,号传梵大师,累加官职至试光禄卿。法进,学习梵文经书,通晓梵文义理,广泛研究佛教典籍,撰写文辞婉转典雅,得古代经文的格调风致,如今翻译的仪轨规范便是由他所制定确立的。这一年,下诏说:「凡西天僧人中有精通梵语能够协助翻译演说者,一律安置于传法院居住。」从此以后凡有梵僧到来,都一一召见,赐予紫色僧服、束帛,从西域归来的汉地僧人也是如此对待。又因天息灾进言:「听闻陕西各州颇有僧俗人家收藏梵文经箧,希望降旨访求征购,以资助翻译事业。」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这一年(当是雍熙三年),精通义理之学的沙门知则进献新译《无量寿经疏》,被赐号演教大师。此后凡进献新经的,都由僧司召集义学僧人详加审定后编入藏经。十月,皇帝撰写《新译三藏圣教序》赐给译经僧人,并命此后新译经典每部卷首都要刊载此序,又命刻石立于御书院。

淳化四年五月,下诏:「西部边境沿线以及黎州、阶州、秦州、广州,凡有梵僧从天竺前来以及中原僧人游历天竺归来的,所携带的梵文经卷一律先详细奏明,并加封题记进呈朝廷。」

淳化五年,下诏所译经典抄写两份,一份编入大藏经,一份藏于本院。这一年,于阗僧人吉祥进献《大乘秘藏经》二卷,皇帝下诏命法贤等人鉴定其真伪。法贤等人上言:「吉祥所献经典是于阗书体,经题名为《大乘方便门》,用三摩地题名此经,况且并非《大乘秘藏经》。经文中义理上没有设问答疑之人,且所列听法信众并非按照佛法印证的正当次第,前后共有六十五处文义不正,互相矛盾抵触,并非梵文的真正原本。」皇帝召见法贤等人以及吉祥,晓谕他们说:「若让邪伪之说得以流行,就不是推崇正法之道了。应命左右两街召集精通义理的僧人,将吉祥所献经书搜检出来,在前后经本对照之下当众焚毁。」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至道元年,沙州曹延禄请求赐予新译经典,皇帝准许赐给他。

真宗咸平二年,真宗接续撰写《圣教序》赐给传法院。皇帝说:「法贤多次上表章,请求撰写序文引言,因适逢居丧期内,不愿分心构思。守丧服制已除,近来方才构思,请求择时赐予。」当初刻石立于御书院时,法贤等人屡次上表请求降旨颁发给传法院,与太宗的《圣教序》相配对,咸平三年九月方才获准请求,备齐仪仗恭迎引导而归,命安置于便殿。又有僧人可升进献《注解序》,在便殿对答,被赐予束帛。

景德元年,天竺译经三藏法护入朝进贡梵文经卷,真宗在便殿召见,恩赐十分丰厚,安置于译经院居住。天圣末年,注辇国进贡金叶天竺文字经典,皇帝下诏命翻译。法护姓憍尸迦氏,出身婆罗门种族,历加封号至普明慈觉传梵大师,嘉佑三年去世,谥号演教大师,享年九十余岁。

景德二年九月,皇帝车驾亲临传法院。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中

六年八月,译经润文兵部侍郎赵安仁言:「准诏编修藏经表,乞赐名题制序。」诏以《大中祥符法宝录》为名,御制序给之。录凡二十一卷,惟净写译,证义启冲、修静、证殊、文一、重珣、简长同编次,内侍李知和勾当。安仁又请以太宗及皇帝圣制编次《东土圣贤集》,既成,赐诏褒(饰)[饬],加金帛,秘书监杨亿常预编修,亦(如)[加]赉焉。

八年闰六月,内出太宗皇帝御制《妙觉集》五卷付传法院,编入《大藏》。

天禧元年四月,诏曰:「金仙垂教,实利于含生;具叶誊文,是资于传译。苟师承之或异,必邪正以相参。既失精详,寖成讹谬。而况荤血之祀,颇渎于真乘;厌诅之词,万乖于妙理。方增崇尚,特示发明。其新译《频那夜迦经》四卷,不得编入藏目。今传法院似此经文,无得翻译。」时中书阅此经词意与经教戾,乃令传法院详之,且请不附藏目,故有是诏。

三年九月,起居舍人吕夷简言:「故御史中丞赵安仁尝刻《圆觉道场礼忏禅观法》印板,望送传法院附入经藏。」从之。

三年二月,译经三藏法护等请降御注四(年)[十]二章《遗教经》,传写入藏,从之。

四年二月,秘演等请以圣制《述释典文章笺注》附大藏,诏可。是年,以宰臣丁谓兼充译经使。润文官常一员,天禧中以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同润文,始置润文二员,丁谓罢使后,亦不常置。天圣三年又以宰相王钦若为之,自后首相继领,然降麻不入衔。又以参政、枢密为润文,其事浸重。每生辰,必进新经。前两日,二府皆集以观翻译,谓之开堂。庆历三年,吕夷简罢相,以司徒为使致仕,既章得象代之既;原作「即」,据文意改。,自是降麻入衔。

仁宗天圣四年,润文官翰林学士夏竦与僧众上新译经章义七十卷,是书大中祥符九年诏惟净撰,(今)[令]润文官赵安仁、杨亿刊定,至是始毕。是年,惟净言:「藏乘名录类例尤多,(令)[今]所流进凡有三录,僧智升撰即《开元录》,圆升撰《正元录》,圆照《(绩)[续]正元录》,今请将皇朝经总成一录。」诏惟净合三录,令续译《经律论》、《西方东土圣贤集传》,为之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八年,润文官夏竦、王(晓)[曙]上大藏经《名礼忏经》十卷。初,五台山沙门崇庆撰进,今竦等详定颁行。

景佑二年九月,帝作《景佑天竺字源序》赐译经院。是书即三藏法护、惟净以华、梵对参为之,凡七卷。

十月,刑部尚书夏竦上《奉诏撰传法院译经碑铭》,诏本院刊石。

三年十二月,译经使吕夷简、润文宋绶言:「准诏续修《法宝录》,请依旧体御制序。」序曰:「自兴国壬午,距今乙亥五十四

载,其贡献并内出梵经无虑一千四百二十八夹,译成经论凡五百六十四卷,译者释文、释华梵、对传、句读。

译天竺僧人觉称进献《赞圣颂》,命惟净翻译此文。觉称请求归国,皇帝下诏制作金襕袈裟安置于其本国金刚坐处,并赐给装备费用及茶药,觉称又作颂文表示谢恩,皇帝对此嘉许。

祥符六年八月,译经润文官兵部侍郎赵安仁上言:「遵照诏令编修藏经的表章,请求赐予名称并撰写序文。」皇帝下诏定名为《大中祥符法宝录》,亲自撰写序文赐予。此录共二十一卷,由惟净负责撰写翻译,证义启冲、修静、证殊、文一、重珣、简长共同参与编纂次序,由内侍李知和主管此事。赵安仁又请求将太宗及当今皇帝的御制文章编纂为《东土圣贤集》,编成之后,皇帝下诏加以褒奖,赏赐金帛,秘书监杨亿常参与编修,也一并获得赏赐。

祥符八年闰六月,宫中取出太宗皇帝御制的《妙觉集》五卷交付传法院,编入《大藏经》。

天禧元年四月,皇帝下诏说:「佛祖垂示教化,实在有利于众生;经卷誊录文字,有赖于传译之功。倘若师承有异,必然使邪说正法相互混杂。既失去了精审详密,就会渐渐酿成讹误谬说。何况以荤腥血食祭祀,颇为亵渎真正的佛法;厌胜诅咒之言辞,与妙理万般相悖。如今正当增崇佛法之时,特此予以阐明。其中新译的《频那夜迦经》四卷,不得编入藏经目录。此后传法院若有类似此经文的内容,不得翻译。」当时中书省审阅此经文辞义理与佛教教义相悖,于是命传法院详加审查,并请求不将其编入藏经目录,因此有此诏令。

天禧三年九月,起居舍人吕夷简上言:「已故御史中丞赵安仁曾刻印《圆觉道场礼忏禅观法》版本,希望送交传法院附入经藏。」皇帝听从了这一请求。

天禧三年二月,译经三藏法护等人请求颁降御注《遗教经》四十二章,抄写编入藏经,皇帝听从了此请求。

天禧四年二月,秘演等人请求将御制的《述释典文章笺注》附入大藏经,皇帝下诏准许。这一年,命宰臣丁谓兼任译经使。润文官通常设一员,天禧年间以翰林学士晁迥、利瓦伊二人共同担任润文官,始设润文官二员,丁谓卸任译经使后,也不常设此职。天圣三年又命宰相王钦若担任此职,此后历任首相相继担任,但颁降诏命时不列入官衔。又命参知政事、枢密使担任润文官,此事渐渐变得重要。每逢皇帝诞辰,必定进献新译经典。前两日,中书门下与枢密院两府官员都聚集观看翻译,称为开堂。庆历三年,吕夷简罢去相职,以司徒身份致仕,章得象接替其位,从此颁降诏命时便列入官衔。

仁宗天圣四年,润文官翰林学士夏竦与众僧进献新译经典章义共七十卷,此书是大中祥符九年下诏命惟净撰写,命润文官赵安仁、杨亿加以刊定,至此方才完成。这一年,惟净上言:「佛教经藏名目类例极为繁多,如今所流传进呈的共有三种目录,僧人智升所撰即《开元录》,圆升所撰《正元录》,圆照所撰《续正元录》,如今请求将本朝经典总汇合并为一录。」皇帝下诏命惟净合并三录,并继续翻译《经律论》、《西方东土圣贤集传》,共编成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天圣八年,润文官夏竦、王曙进献大藏经《名礼忏经》十卷。当初,是由五台山沙门崇庆撰写进献,如今由夏竦等人详加审定颁行。

景佑二年九月,皇帝撰写《景佑天竺字源序》赐给译经院。此书是由三藏法护、惟净以汉文、梵文对照参校编成,共七卷。

景佑二年十月,刑部尚书夏竦进献《奉诏撰传法院译经碑铭》,皇帝下诏命本院刊刻立石。

景佑三年十二月,译经使吕夷简、润文官宋绶上言:「遵

辩佉楼之笔,简韦佗之辞。云云。」诏刊于石,赐名,诏以《景佑新修法宝录》为名。是录即自大中祥符四年以后至景佑三年,惟净与法众并预编纂。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传法院言:「建立译经碑铭工毕。」诏官吏恩赉有差。

庆历三年十月,赐传法院、寺务司钱岁五百千。

五年正月,命宰臣章得象撰《御制传法院译经碑后记》。

三月二十二日,以传法院新建御书《西竺声原字母碑》殿为干华殿。

皇佑四年正月八日,参知政事高若讷进枢密使,诏仍兼同译经润文。

至和元年十二月八日,赐传法院译经三藏大师法护为普明慈觉传梵大师。法护,西天僧,有戒行,特以六字师号赐之。

神宗熙宁四年三月,废印经院。

元丰元年七月九日,诏故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赐谥曰阐教,仍依法护例遗恩度僧七人,慧(辨)[辩]院岁增度僧一人。

十月三日,参知政事元绛参定传法院新编《法宝箓》。先是,译经僧日称死,同译经僧慧询等皆不能继,乞罢译场。乃诏令在院习学,续修宝元以后《法宝箓》,候有通达义理梵僧,依旧翻译,而降因有是命而降因有:语义重复,当衍二字。。

二年六月十一日,参知政事蔡确参定编修传法院《法宝箓》。

三年十月九日,详定官制所言:「译经僧官有授试光禄鸿胪卿、少卿者,今除散阶已罢外,其带少卿官名实有妨碍。欲乞以授试卿者改赐译经三藏大法师,试少卿者改赐译经三藏法师,其师号及请俸之类并依旧。」诏试卿者改赐六字法师,试少卿者四字,并冠「译经三藏」,余依旧。

五年七月八日,诏译经润文使、同译经润文并罢,自今令礼部尚书领之,废译经使司印。

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传法院智觉言:「本院原系东京右街太平兴国寺传法院,自(诏)[绍]兴初间,僧众随从车驾至此,兴建佛殿寺宇,乞赐"太平兴国传法寺"为额。」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应天院

应天院

【宋会要】

西京应天禅院,即太宗诞生之地。景德四年二月,真宗每幸每:疑当作「临」。,诏建院,设太祖神御,如启圣制度。吏部尚书张齐贤、翰林学士晁迥、入内都知石知显择地。(天)[大]中祥符元年,又命翰林学士李宗谔与河南府王化基覆视。二年,赐名。祀汾阴回,幸院焚香,又命礼宾副使贾文寿同修。天禧元年成,凡九百九十一区,令洪州僧智新住持。寺旁有骁胜军营,寺僧常请为马▯,真宗曰:「颇闻太祖生于此营,今营有二冈,殆是乎 」二年,又令增院常住钱日三千,每朔望,士庶瞻礼焚香。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崇恩延福院

崇恩延福院

【宋会要】

淳熙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嗣濮王士歆言:「乞将临安府在城蒲桥修盖庵舍一所,以"崇恩延福院"为额。

译照诏令继续修撰《法宝录》,请求依照旧例由皇帝撰写序文。」序文说:「自太宗兴国壬午年,到如今乙亥年共五十四年,其间各地进贡以及宫中取出的梵文经卷不下一千四百二十八夹,译成的经论共五百六十四卷,译者分别负责释文、释华梵、对传、句读等事。研习佉楼文字之笔法,简省韦佗之辞句。」云云。皇帝下诏刊刻于石碑,并赐予名称,命名为《景佑新修法宝录》。此录记录的是自大中祥符四年以后到景佑三年之间的事迹,惟净与众僧一同参与编纂。

宝元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传法院上言:「所建立的译经碑铭已经完工。」皇帝下诏按等级对相关官吏加以恩赏。

庆历三年十月,赐给传法院、寺务司每年五百千钱。

庆历五年正月,命宰臣章得象撰写《御制传法院译经碑后记》。

庆历五年三月二十二日,将传法院新建立御书《西竺声原字母碑》的殿宇命名为干华殿。

皇佑四年正月八日,参知政事高若讷晋升为枢密使,皇帝下诏仍命其兼任同译经润文官。

至和元年十二月八日,赐传法院译经三藏大师法护为普明慈觉传梵大师之号。法护,是西天僧人,持守戒行,因此特赐六字师号。

神宗熙宁四年三月,废除印经院。

元丰元年七月九日,下诏已故的西天译经三藏试鸿胪卿日称赐谥号阐教,并依照法护的先例,作为遗恩度僧七人,慧辩院每年增加度僧一名。

元丰元年十月三日,参知政事元绛参与审定传法院新编的《法宝箓》。此前,译经僧日称去世,同译经僧慧询等人都无法继续其事业,请求停罢译场。于是皇帝下诏命他们留院学习,继续修撰宝元年间以后的《法宝箓》,等到有精通义理的梵僧出现,再依照旧例翻译。

元丰二年六月十一日,参知政事蔡确参与审定编修传法院的《法宝箓》。

元丰三年十月九日,详定官制所上言:「译经僧官中有被授予试光禄卿、鸿胪卿、少卿之职的,如今散官阶已经废除,而其中带少卿官名的实在有所妨碍。请求将授予试卿者改赐为译经三藏大法师,授予试少卿者改赐为译经三藏法师,其师号以及领取俸禄的规定仍照旧例。」皇帝下诏命授试卿者改赐六字法师号,试少卿者改赐四字法师号,并在前面冠以「译经三藏」四字,其余依照旧例。

元丰五年七月八日,下诏罢去译经润文使、同译经润文之职,从今以后命礼部尚书统领此事,并废除译经使司的印信。

孝宗淳熙二年二月二十三日,传法院智觉上言:「本院原是东京右街太平兴国寺的传法院,自绍兴初年,僧众随从车驾南迁至此,兴建佛殿寺宇,请求赐予"太平兴国传法寺"作为匾额。」皇帝听从了这一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应天院

应天院

【宋会要】

西京应天禅院,即是太宗诞生之地。景德四年二月,真宗每次临幸,下诏兴建此院,设置太祖神御,仿照启圣院的规制。命吏部尚书张齐贤、翰林学士晁迥、入内都知石知显选择地址。大中祥符元年,又命翰林学士李宗谔与河南府王化基复核勘察。祥符二年,赐予名号。祭祀汾阴归来时,亲临该院焚香,又命礼宾副使贾文寿一同督修。天禧元年建成,共九百九十一间,命洪州僧人智新住持。寺院旁有骁胜军营地,寺僧常请求划归寺院作为马厩,真宗说:「颇听闻太祖诞生于此军营,如今营中有两处高地,莫非就是此处吗?」天禧二年,又命增加该院常住经费每日三千钱,每逢初一十五,士人百姓前来瞻仰礼拜焚香。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从之。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永宁崇福院

永宁崇福院

【宋会要】

绍熙元年六月十四日,诏:「故贵妃张氏坟所修盖屋宇,可特充本家功德院,仍赐"永宁崇福院"为额,差僧法云住持。日后阙人,从甲乙选请有戒行人焚修香火。」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奉先资福院

奉先资福院

【宋会要】

奉先资福院,即安陵卜定,干德二年改卜。五月,诏就陵域置院,设宣祖、昭宪太后铜像。太平兴国二年,命圆觉大师守篆主之。真宗每行幸大礼,必诣院。又秦国夫人刘氏、孙贵妃、吴昭容、代国公、曹国长公主悉葬院侧。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百福院

百福院

【宋会要】

建康府崇恩百福院,即建康府江宁县百福院。绍兴三十年七月十三日,诏依左中大夫、知建康府王纶所乞,充本家坟寺,赐是额。以纶前系同知枢密院故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安院

普安院

【宋会要】

普安禅院,周显德中建,建隆初赐额,昭宪太后建佛殿。端拱二年,遣内侍郑守均部兵卒以重建,又造法华千佛、地藏不动尊佛阁,凡六百三十八区。初,元德太后攒宫在此院,及改,上又别起殿塑元德真容,亦守篆住持。守篆,五台僧,跣足游京城,结庵此院,卒,赐谥明悟塔,曰正慧。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惠安院

惠安院

婺州惠安禅院,绍兴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右朝奉大夫、直秘阁、主管台州崇道观吕用中言:「父好问昨为尚书右丞,除资政殿大学士,累赠太师,今葬婺州武义县惠安院之侧,乞充功德院。」赐是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明院

普明院

【宋会要】

淳熙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诏秀王坟庵在湖州府乌程县,以「普明禅院」为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资圣院

资圣院

【宋会要】

资圣院,一在新并州城内。天禧五年,真宗以祖宗皆尝亲征,为阵亡将士追福,得(袖)[神]虎三部落二营地,遣内侍杨守信造,凡七百二十区,天圣初成,赐名,给田园,太祖、太宗忌日,皆就建道场。一在隆安坊坊:原作「场」,据下文改。。初,太宗第七女陈国长公主幼不茹荤,许出家,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制,进封吴国,号报慈正觉大师,赐紫,名清裕。九月,出居是院,以教坊乐、释门威仪导送。前一日,车驾临视。初在建初坊,后以迫隘,徙城西隆安坊。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十方寺

十方寺

【宋会要】

绍熙元年五月四日,真秘阁张镃言:「乞以临安府艮山门里所居屋舍为十方禅寺,仍舍镇江府本家庄田六千三百余亩,供赡僧徒。」礼部、太常寺拟「庆寿慈云禅寺」为额,从之。

译崇恩延福院

崇恩延福院

【宋会要】

淳熙十四年二月十七日,嗣濮王赵士歆上言:「请求将临安府城内蒲桥所修建的庵舍一所,以"崇恩延福院"为匾额。」皇帝听从了这一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永宁崇福院

永宁崇福院

【宋会要】

绍熙元年六月十四日,下诏:「已故贵妃张氏坟茔所修建的屋宇,可特别作为本家的功德院,并赐予"永宁崇福院"作为匾额,差遣僧人法云住持。日后若缺人,从甲乙僧籍中选取有戒行的僧人负责焚修香火。」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奉先资福院

奉先资福院

【宋会要】

奉先资福院,即是安陵所卜定之地,干德二年改卜。五月,下诏就陵域设置该院,设置宣祖、昭宪太后铜像。太平兴国二年,命圆觉大师守篆主持此事。真宗每逢出行举行大礼,必定亲往该院。又秦国夫人刘氏、孙贵妃、吴昭容、代国公、曹国长公主都安葬在该院旁边。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百福院

百福院

【宋会要】

建康府崇恩百福院,即是建康府江宁县百福院。绍兴三十年七月十三日,下诏依照左中大夫、知建康府王纶所请,将该院作为本家坟寺,赐予此匾额。因为王纶此前曾任同知枢密院之故。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安院

普安院

【宋会要】

普安禅院,后周显德年间建造,建隆初年赐予匾额,昭宪太后曾建造佛殿。端拱二年,派遣内侍郑守均率领兵卒重新建造,又建造法华千佛、地藏不动尊佛阁,共六百三十八间。当初,元德太后的灵柩暂厝在此院,等到改葬之后,皇帝又另外建造殿宇塑造元德太后的真容像,也由守篆住持。守篆,是五台山的僧人,赤脚云游京城,在此院结庵居住,去世后,被赐予明悟塔谥号,法号正慧。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惠安院

惠安院

婺州惠安禅院,绍兴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右朝奉大夫、直秘阁、主管台州崇道观吕用中上言:「先父吕好问此前担任尚书右丞,后授资政殿大学士,多次追赠至太师,如今安葬于婺州武义县惠安院旁边,请求将其作为功德院。」皇帝赐予此匾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普明院

普明院

【宋会要】

淳熙五年六月二十四日,下诏秀王坟庵位于湖州府乌程县,以「普明禅院」为匾额。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资圣院

资圣院

【宋会要】

资圣院,一处在新并州城内。天禧五年,真宗因祖宗皆曾亲自出征,为阵亡将士追福,取得神虎三部落两处营地,派遣内侍杨守信建造,共七百二十间,天圣初年建成,赐予名号,给予田产园圃,太祖、太宗忌日,都在此举行道场法事。另一处在隆安坊。当初,太宗第七女陈国长公主自幼不食荤腥,获准出家,大中祥符二年八月下制,进封为吴国长公主,号报慈正觉大师,赐紫衣,法名清裕。九月,迁出居住此院,用教坊乐舞、佛门仪仗加以导送。前一日,皇帝车驾亲临视察。此院原本在建初坊,后来因地方局促狭窄,迁徙到城西的隆安坊。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十方寺

十方寺

【宋会要】

绍熙元年五月四日,真秘阁张镃上言:「请求将临安府艮山门内的居所房舍作为十方禅寺,并捐出镇江府本家庄田六千三百余亩,供养僧徒。」礼部、太常寺拟定「庆寿慈云禅寺」作为匾额,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僊林寺

僊林寺

指挥,僧宗满特补右街僧录。命下之日,外议藉藉,咸谓宗满乃么庸释耳,安能上动冕旒,护降中旨 意有与之为地者。若非左右之近习,则必肺腑之懿亲也。陛下与之,固不害于为治,至于重烦内降,三省施行,给舍读书,乃为一缁黄之流委曲若此,人其谓何 臣观国朝僧职有阙,命两街各选一人,较艺而补。今日僧官充创都城,未闻有清修之士可以厌服众望者,安得较艺而补哉 近日有女冠季贞咏干犯天听,补左街鉴义,中书缴奏,随即寝命。未及两日,忽有宗满希求僧录,可谓无忌惮之甚矣。欲乞寝罢。」故有是命。 庆元四年三月十七日,诏:「仙林住持慈恩宗教赐紫真教大师宗满,已降"特补右街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仍旧住持"指挥更不施行。」臣僚言:「伏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宝仁王寺

开宝仁王寺

【宋会要】

绍熙四年三月四日,诏开宝仁王寺特与蠲免借官员指占。从住持僧文坦请也。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嘉定五年二月二十九日,诏令两浙转运司取索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并径山兴圣万寿禅寺砧基契照究,见着实有无隐寄别人产业,仍截自今降指挥日为限。如日后如有增置田产,并不在蠲免之数不:原无,据文意补。,其两寺得免和买役钱之额,令所隶官司各与消豁,不得暗于其它人户产上均摊。如违,许被害人户越诉。兼虑其它寺观不体朝廷以两寺系祈祷去处及有元降指挥,援例陈乞,源源不已,重为民困。今后如有似此之类,并令给、舍缴驳,户部执奏,不得放行。」先是,临安府言:「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进状,乞下临安、嘉兴、平江府照绍兴二十四年已降指挥,将本寺和买役钱、保正役次及科敷并与蠲。」既得旨依,而径山兴圣万寿禅寺援以为请,亦复从之。臣僚言,谓所降指挥但泛然蠲免,初无限则,其弊必至隐寄外人田产,积久不已,所免愈多,则他人受害愈重。故有是诏。

十二年正月四日,诏令封桩库于见桩管度牒内支拨一十道,付上天竺寺变卖价钱,专充修造殿宇使用。以住持僧善月言:「本寺系是朝廷祈祷去处,殿宇经涉年深,多有摧损,今重行修换,乞矜轸给赐。」故有是诏。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东山太平禅寺

东山太平禅寺

【宋会要】

嘉定三年十一月一日,诏怀安军复建东山太平禅寺。以本州岛乡官士庶言祈祷感应,从其请。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天台东教寺

天台东教寺

【宋会要】

庆元三年十二月十四日,诏上天竺灵感观音寺为系祈祷去处,今永作天台教寺。

译 僊林寺

僊林寺

诏令,僧人宗满特别补授右街僧录。诏令下达之日,外界议论纷纷,都说宗满不过是个庸碌的僧人罢了,怎能上达天听,得到皇帝降下特旨呢?想必是有人为他从中周旋斡旋。若不是皇帝身边的近侍,就必定是皇亲国戚的至亲。陛下赏赐给他这一职位,固然不妨碍治理国事,然而至于劳烦皇帝降下特旨,让三省施行,让给事中、中书舍人为此审读文书,竟然为了一个僧道之流如此费尽周折,别人会怎么说呢?臣观察本朝僧官职位若有空缺,向来是命左右两街各选一人,比试才艺而后补任。如今京城各处僧官充斥,却未曾听闻有清正修行之士足以令众望心服的,怎能通过比试才艺来补任呢?近日有女道士季贞咏冒犯天听,被补任为左街鉴义,中书省封还奏章,随即此命作罢。未过两日,忽然又有宗满请求僧录之职,可谓肆无忌惮到了极点。请求将此命作罢。」因此有了这道诏令。庆元四年三月十七日,下诏:「仙林寺住持慈恩宗教赐紫真教大师宗满,此前已颁布的"特补右街僧录,主管教门公事,仍旧住持"的指挥不再施行。」这是因为有臣僚上言如此。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开宝仁王寺

开宝仁王寺

【宋会要】

绍熙四年三月四日,下诏开宝仁王寺特别予以豁免官员借占寺产之事。这是应住持僧文坦的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上天竺灵感观音寺

嘉定五年二月二十九日,下诏命令两浙转运司调取核查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以及径山兴圣万寿禅寺的地基契约凭证,查明是否确实存在隐匿寄存他人产业的情况,并从此次颁降指令之日起为限。此后如有增添田产,一概不在豁免之列,这两寺所享有的免除和买役钱的额度,命所属官司分别予以核销注销,不得暗中向其他人户的产业上摊派。如有违反,允许受害人户越级申诉。同时担心其他寺观不体察朝廷对这两寺是因其为祈祷之地而有此前颁降指令的用意,援引此例陈情请求,接连不断,将大大加重百姓的负担。此后如有类似情况,一律命给事中、中书舍人予以驳回,户部据理力争,不得予以放行。此前,临安府上言:「上天竺灵感观音教寺进呈状文,请求下达命令给临安、嘉兴、平江府,依照绍兴二十四年已颁降的指令,将本寺的和买役钱、保正役次以及科敷税额一并予以豁免。」皇帝已批准同意,而径山兴圣万寿禅寺便援引此例提出请求,也同样获得批准。有臣僚进言,认为所颁降的指令只是泛泛地予以豁免,起初并无限制标准,其弊端必然导致寺院隐匿寄存外人的田产,日积月累不加限制,所豁免的越来越多,那么其他人受到的损害就越重。因此有了这道诏令。

嘉定十二年正月四日,下诏命从现有储存的度牒中拨出十道,交付上天竺寺变卖所得价钱,专门用于修缮殿宇之用。这是因为住持僧善月上言:「本寺是朝廷祈祷之地,殿宇历经多年,多有损坏,如今重新加以修缮更换,请求体恤赏赐资助。」因此有了这道诏令。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东山太平禅寺

东山太平禅寺

【宋会要】

嘉定三年十一月一日,下诏命怀安军重新修建东山太平禅寺。这是因本州乡官士庶称祈祷感应灵验,故而听从了他们的请求。

道释 宋会要辑稿 道释二 天台东教寺

天台东教寺

【宋会要】

庆元三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