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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宋会要辑稿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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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3801–4000 段

:「涟水县界海口土军管营王皋等杀死海口杨巡检夹古阿打并巡〔检〕夹古尚叔,及(提)[捉]到婢夹古阿海并器甲等。照得王皋、康源当王代之初,能背戎向华,为首率众,(补)[捕]杀夹古阿打等,忠愤可嘉。今欲各与补承节郎。』从之。其后,三省枢密院计算开禧用兵前后属出给过立功官转官、转资告命、宣札、绫纸、文帖、公据、赠告并借下项:一、官告院:文臣一百三十六人,武臣三万八〔千〕七百四十三人,计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人。一、枢密院:承信郎一百二十四人,进武校尉八十四人,计二百八人。一、吏部右选:进武校尉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人,进义校尉三万九千五百二十六人,计五万二千五百人。一、兵部:下班祗应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二人,进义副尉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七人,守阙进义副尉三万一千一百七十六人,进勇副尉四万一千七百四十二人,同进勇副尉二万五百四十四人,摄进勇副尉二万六百八十三人,守阙进勇副尉一十万二千二百四人,守阙进武副尉四人,计二十五万四千一十七人。都指挥使六百八十人,都虞候四千六百六十七人,指挥使八千九百二十七人,副指挥使一万五千一百三十九人,都头九千九百四十九人,副都头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四人,军使五千九百二十三人,副兵马使四千七百三十六人,计六万三千二百七十五人。十将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五人,将、虞候七万六百一十三人,承局二万四千四百一十人,押官七万七千四百七人,计一十八万七千三百九十五人。一、兵部:十资一人,八资四人,七资一十九人,六资二百五十八人,五资二千一百七十九人,四资三百七十八人,三资三千二十九人,二资二千三百六人,一资五千七十五人,计一万三千二百四十九人。殿前司〔转〕资公据一千八百五十八人,步军司出给未圆公据七百三十五人,官告院借补公据进义校尉三十人。一、官告院:文臣六人,武臣四万六百七十三人,计四万六百七十九人。一、司封:承信郎至守阙进勇副尉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六人。通计六十九万六千三百一人。详见《开禧功赏总类》。

七月七日,诏忠翊郎吕渭孙特转三官,仍令宣司更与升擢。以湖北京西宣抚司言其诛戮私作过(点)[黥]徒蔡飞等三十八人故也。

二十八日,诏〔武〕经郎安丰军土▯厥涧镇沿淮巡检〔何〕汝霖特转一官,弓兵令本军优支犒设一次。军言汝霖收(补)[捕]结集拦路劫夺之贼,乞加旌赏,故有是命原批:「军言至是命系小注。」。

八月十五日,诏:「临安府抄(佑)[估]苏师旦物业,约及百万贯,多系馈遗所积,令封桩库先次各总三十万贯付三宣抚司桩管,专充激犒立功〔将〕士使用。

译充江淮宣抚使邓友龙上奏说:「涟水县境内海口土军管营王皋等人杀死海口杨巡检夹古阿打,以及巡检夹古尚叔,并擒获婢女夹古阿海及器甲等物。查得王皋、康源在王代之初,能够背弃金人、归附中华,率众为首,捕杀夹古阿打等人,忠愤可嘉。现在请求各授予承节郎。」皇上依从了这一请求。此后,三省、枢密院统计开禧年间用兵前后颁发的立功官员转官、转资告命、宣札、绫纸、文帖、公据、赠告以及借用的各项,共计如下:

一、官告院:文臣一百三十六人,武臣三万八千七百四十三人,共计三万八千八百七十九人。

一、枢密院:承信郎一百二十四人,进武校尉八十四人,共计二百零八人。

一、吏部右选:进武校尉一万二千九百七十四人,进义校尉三万九千五百二十六人,共计五万二千五百人。

一、兵部:下班祗应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二人,进义副尉二万二千三百八十七人,守阙进义副尉三万一千一百七十六人,进勇副尉四万一千七百四十二人,同进勇副尉二万零五百四十四人,摄进勇副尉二万零六百八十三人,守阙进勇副尉十万二千二百零四人,守阙进武副尉四人,共计二十五万四千零十七人。都指挥使六百八十人,都虞候四千六百六十七人,指挥使八千九百二十七人,副指挥使一万五千一百三十九人,都头九千九百四十九人,副都头一万三千二百五十四人,军使五千九百二十三人,副兵马使四千七百三十六人,共计六万三千二百七十五人。十将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五人,将、虞候七万零六百一十三人,承局二万四千四百一十人,押官七万七千四百零七人,共计十八万七千三百九十五人。

一、兵部:十资一人,八资四人,七资十九人,六资二百五十八人,五资二千一百七十九人,四资三百七十八人,三资三千零二十九人,二资二千三百零六人,一资五千零七十五人,共计一万三千二百四十九人。殿前司转资公据一千八百五十八人,步军司出给未办完公据七百三十五人,官告院借补公据进义校尉三十人。

一、官告院:文臣六人,武臣四万零六百七十三人,共计四万零六百七十九人。

一、司封:承信郎至守阙进勇副尉共四万三千四百七十六人。

总计六十九万六千三百零一人。详见《开禧功赏总类》。

七月七日,下诏忠翊郎吕渭孙特转三官,仍令宣抚司再加以升擢。这是因为他诛杀了私自作乱、涉黥刑的贼徒蔡飞等三十八人的缘故。

二十八日,下诏武经郎、安丰军□厥涧镇沿淮巡检何汝霖特转一官,弓兵令本军优厚犒赏一次。这是因为奏报说何汝霖捕获纠集拦路抢劫的贼寇,请求予以旌赏,所以有这道诏令。

八月十五日,下诏:「临安府查抄估算苏师旦的家产,约值一百万贯,大多是馈赠积聚而来,命封桩库先分出三十万贯共三份交付三宣抚司桩管,专门用于激赏犒劳立功将士。用金、会各半支给。其中四川宣抚司全用金支给,并按原纳成色及价值折算。」参见赃估门。

十六日,湖北京西宣抚司上奏:「

以金、会中半支降。内四川宣抚司全金给降,并照元纳色及价直纽计。」互见赃估门。

十六日,湖北京西宣抚司言:「出戍大军多阙衣,遂逐急计置,责令鄂州水军统制秉义郎柳〔世〕修穿修旧甲,打造刀、锅。一月之内,穿修人甲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副,打造提刀五千口,皮□全熟铁锅八百口。已接续发赴军前了当,委是 力办事,乞量行推赏。」诏柳世修特转一官。

二十一日,诏左军统制兼知安丰军王大才特转一官。以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等言(具)[其]昨寿州城下应援亲冒矢石,委有劳 故也。

九月二十八日,诏武功大夫、左骁卫将军殿前司选锋军统制毕再遇特带行遥郡刺史,武(艺)[翼]大夫、殿前司中军统制何汝霖特转武功大夫,武翼郎殿前司前军(制)[统]制耶律域特转武功郎,忠翊郎镇江前军统制刘元鼎、保义郎镇江前军同统制郭(撰)[僎],各特转两官。以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言其昨于凤凰山掩截番军,见阵立功。内刘元鼎、郭僎该暴露赏,并行推恩故也。

同日,诏武功大夫、忠州刺史、镇江武锋军统制陈孝庆特转遥郡团练使。以郭倪言其(技)[收]复泗州,又在凤凰山获捷故也。

同日,诏秉义郎、山东京东路招抚使司参议官吴衡特转两官。以郭倪言其前知盱眙军悉力应助陈孝庆等收复泗州,及进取灵璧虹县等处故也。

十一月二十八日,诏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身先士卒,力战拔围,特转三官;统制官马谨、统领官宋琮各特转两官,雍政特补承信郎。

十二月十七日,淮南运判兼淮西提刑提举李洪言:「无为军治素无城壁。近者濠州安丰水寨丁壮老小数万奔溃杂(还)[▯]而至,所〔至〕未免焚掠。其它流(徒)[徙]之众,亦复因以假劫,寝及近境,阖郡骇惧。亟委本司铁冶干(辨)[办]公事儒林郎王汉往抚谕。慨然肯行,匹马深入其屯聚之窟,谕以赤心,开以祸福,诚意孚感,举皆退听。及询其众所归心者,民兵统制夏琼、曹智通二人,皆以为(使)[便],臣已随宜给以粮米,责以保守阙庭,人心赖之以安。臣顷被随军之命,檄汉偕往。忠义自许,略无难色。今所遇出于仓卒,易于生变,而汉能抗志自往,奋身敢为,其举员虽未及格,已为工部职司。乞将汉特赐旌擢,以示褒劝。」诏王汉特改合入官。

同日,诏承直郎淮南转运司干办公事黄□特转一官,候改官了日收使;从政郎添差监真州造船场赵希蔡特循两资。以淮南运判兼淮东提刑孟猷言其于楚州道梗之时,津运粮食,得达石梁,应副支遣,遂无阙(之)[乏]故也。

十九〔日〕诏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从政郎、杨州推官陈壁特转儒林郎,准备差遣、迪功郎楚州州学教授应镛特转文林郎。

译出戍的大军大多缺少衣物,于是紧急筹措置办,责令鄂州水军统制、秉义郎柳世修穿修旧甲,打造刀、锅。一个月之内,穿修甲衣一万一千四百五十四副,打造提刀五千口,皮□全熟铁锅八百口。已陆续发往军前使用完毕,实属尽力办事,请求酌情予以推赏。」下诏柳世修特转一官。

二十一日,下诏左军统制兼知安丰军王大才特转一官。这是因为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等人上奏说他此前在寿州城下应援时亲冒矢石,确有劳绩的缘故。

九月二十八日,下诏武功大夫、左骁卫将军、殿前司选锋军统制毕再遇特带行遥郡刺史,武翼大夫、殿前司中军统制何汝霖特转武功大夫,武翼郎、殿前司前军统制耶律域特转武功郎,忠翊郎、镇江前军统制刘元鼎,保义郎、镇江前军同统制郭僎,各特转两官。这是因为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上奏说他们此前在凤凰山截击敌军,临阵立功。其中刘元鼎、郭僎应得暴露赏,一并予以推恩的缘故。

同日,下诏武功大夫、忠州刺史、镇江武锋军统制陈孝庆特转遥郡团练使。这是因为郭倪上奏说他收复泗州,又在凤凰山获胜的缘故。

同日,下诏秉义郎、山东京东路招抚使司参议官吴衡特转两官。这是因为郭倪上奏说他此前任知盱眙军时全力协助陈孝庆等人收复泗州,以及进取灵璧、虹县等地的缘故。

十一月二十八日,下诏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身先士卒,奋力作战、突围而出,特转三官;统制官马谨、统领官宋琮各特转两官,雍政特补承信郎。

十二月十七日,淮南运判兼淮西提刑提举李洪上奏说:「无为军治所一向没有城墙。近来濠州、安丰水寨的壮丁老幼数万人溃逃、杂乱涌至,所到之处难免焚烧抢掠。其他流亡逃散的百姓,也趁机假借名义劫掠,逐渐波及附近地区,全郡惊惧不安。我急忙委派本司铁冶干办公事、儒林郎王汉前往安抚晓谕。他慨然应命前往,单人匹马深入贼众聚集的巢穴,以赤诚之心晓谕他们,用祸福利害开导他们,诚意感人,众人都纷纷听从退去。等到询问他们众人心中归附的对象,是民兵统制夏琼、曹智通二人,都认为可行,我已酌情发给他们粮米,责成他们保守本境,人心因此得以安定。我此前接到随军的命令,檄调王汉一同前往。他以忠义自许,毫无为难之色。如今所遇之事出于仓促,容易生变,而王汉能够抗志独自前往,奋身向前,敢于担当,他的举荐虽未达到规定资格,但已足以担任工部职司。请求特别对王汉予以旌擢,以示褒奖劝勉。」下诏王汉特改为应入之官。

同日,下诏承直郎、淮南转运司干办公事黄□特转一官,等到改官之日再收用;从政郎、添差监真州造船场赵希蔡特循转两资。这是因为淮南运判兼淮东提刑孟猷上奏说他在楚州道路阻塞之时,运送粮食,得以抵达石梁,应付支遣,因而没有短缺的缘故。

十九日,下诏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从政郎、扬州推官陈壁特转儒林郎,准备差遣、迪功郎、楚州州学教授应镛特转文林郎。这是因为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上奏说他们

以山东京东路招抚使郭倪言其合该暴露赏。数内应镛碍(正)[止]法,缘军功暴露,与捕盗运粮事体不同,乞特与转行,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诏德安府守臣李师尹特与转行右武大夫,通判王允初、统辖李谊,各特转三官;立功人并守城官兵各令宣抚司开具军分、职次、姓名,保明申三省枢密院,以凭推赏。

三年正月四日,诏:「知楚州节制出戍军马李郁坚壁御虏,智勇可尚,特转遥郡观察使,仍疾(连)[速]开具御战功兵将官等人职位、姓名及已唱转过官资,申三省、枢密院推恩。

二月八日,诏:「鄂州江陵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兼知南阳府赵淳保守襄阳屡获胜捷,忠节显著,备见勤劳,特转忠州团练使;武经郎、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特转武翼大夫。」

二十五日,诏右军统制武翼郎王大才特转武功大夫、忠州刺史。以权知楚州节制出戍军马李郁言虏城冲〔突〕清河口,侵犯本州岛,大才节次立功,共唱转一十六官,开具月日,申乞施行,故有是命

三月五日,诏彭辂特转正任刺史,依旧金州副都统制;策应荆襄军马随行军兵各补转三资,各支犒设钱二十贯,令湖北、京西宣抚司支给。内兵将官开具职位、姓名申三省、枢密院,优异推恩。以辂系知金州兼管内安抚金州副都统制,以吴曦谋叛,欲招辂用之,故辂弃城及全军,独率帐下三百人从兴山路出归州,夔路运判李▯同至江陵府,自归于朝廷。时荆襄宣抚使吴猎具以奏闻,故有是命。

十三日,诏李淳坚守围城,忠节▯励,不假外援,破贼立功,特转武安军承宣使。

十六日,诏右武大夫知德安府李师尹、武德郎知郢州王宗廉坚壁御虏,备见忠劳,李师尹特转遥郡防御使,王宗廉特转三官。

二十四日,诏承议郎、京西随军转运权运司职事邵衮特转三官,别与监司差遣。以衮自陈,「去(各)[冬]虏骑围闭襄阳,衮亲率官隶,擐甲执兵,坚守城壁,群虏退散。今衮年踰五十,心志早衰,当此惊忧,筋力雕耗,虏骑既退,流民盗贼正赖抚集,诚非养屙之所,欲乞陶铸一宫观发遣。」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诏朝请郎、随军转运权四川宣抚副使兼陕西河东招抚使安丙特转中大夫,除端明殿学士、知兴州兼四川宣抚副使。以诛吴曦之功故也。

四月十二日,诏兴州中军副将李好义、踏白军统制王喜各特转正任防御使。以三省枢密院言其与安丙同谋剿杀逆曦之人,理合先次推赏,故有是命。

十七日,诏训武郎、兴州驻札御前踏白军统制王喜特除转武军节度使转武军:「转」字当误。、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以安丙言其(物)[与]谋(谋)[诛]戮逆曦,备罄忠劳,乞赐优异推恩,故有是命。

译应得暴露赏。其中应镛因碍于止法,但因军功属暴露赏,与捕盗运粮的情况不同,请求特予升转,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二日,下诏德安府知府李师尹特转行右武大夫,通判王允初、统辖李谊,各特转三官;立功人员及守城官兵各令宣抚司开列军分、职次、姓名,据实上报三省、枢密院,以凭推赏。

三年正月四日,下诏:「知楚州节制出戍军马李郁坚守城池抵御敌虏,智勇可嘉,特转遥郡观察使,仍令迅速开列作战立功的将官等人的职位、姓名,以及已升转过的官资,上报三省、枢密院,以推恩奖赏。」

二月八日,下诏:「鄂州江陵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兼知南阳府赵淳保守襄阳屡次获胜,忠节显著,备见勤劳,特转忠州团练使;武经郎、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特转武翼大夫。」

二十五日,下诏右军统制、武翼郎王大才特转武功大夫、忠州刺史。这是因为权知楚州节制出戍军马李郁上奏说敌虏进逼清河口,侵犯本州,王大才屡次立功,共升转十六官,开列月日,上报请求施行,所以有这道命令。

三月五日,下诏彭辂特转正任刺史,仍旧担任金州副都统制;策应荆襄军马随行的军兵各补转三资,各支犒赏钱二十贯,令湖北、京西宣抚司支给。其中兵将官开列职位、姓名上报三省、枢密院,予以优异推恩。这是因为彭辂时任知金州兼管内安抚、金州副都统制,因吴曦图谋叛乱,想要招揽彭辂为其所用,所以彭辂放弃城池、带领全军,独自率领部下三百人从兴山路出走归州,夔路运判李□同到江陵府,自己归附朝廷。当时荆襄宣抚使吴猎将此事详细上奏朝廷,所以有这道命令。

十三日,下诏李淳坚守围城,忠节勉力,不依靠外援,破敌立功,特转武安军承宣使。

十六日,下诏右武大夫、知德安府李师尹,武德郎、知郢州王宗廉坚守城池抵御敌虏,备见忠诚勤劳,李师尹特转遥郡防御使,王宗廉特转三官。

二十四日,下诏承议郎、京西随军转运权运司职事邵衮特转三官,另外给予监司差遣。这是因为邵衮自陈说:「去年冬天敌虏骑兵围困襄阳,我亲自率领属官,披甲执兵,坚守城墙,敌虏最终退散。如今我年过五十,心志已经衰退,经历这场惊惧忧患,体力大为耗损,敌虏骑兵虽已退去,但流民盗贼正需要安抚招集,实在不是我这养病之人所能胜任的,请求另调一个宫观闲职予以安置。」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五日,下诏朝请郎、随军转运权四川宣抚副使兼陕西河东招抚使安丙特转中大夫,授端明殿学士、知兴州兼四川宣抚副使。这是因为他诛杀吴曦有功的缘故。

四月十二日,下诏兴州中军副将李好义、踏白军统制王喜各特转正任防御使。这是因为三省、枢密院上奏说他们与安丙共同谋划剿杀叛逆吴曦,理应优先推赏,所以有这道命令。

十七日,下诏训武郎、兴州驻扎御前踏白军统制王喜特授转武军节度使(「转」字疑有误)、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这是因为安丙上奏说他参与谋划诛

开禧三年五月一日,建康都统、权发遣庐州节制淮西军马田琳言:「庐州被虏围闭之时,在城见任州县文武官未沾恩赏,乞各量行循转官资,庶以激励。」诏奉直大夫、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转元老转元老:「转」字当误。,武功大夫、权发遣淮西马步军副总管张 ,奉议郎、通判解邦俊,奉议郎、添差通判何中实,武节郎、驻泊兵马都监柴安国,各特转两官;淮西安抚司指挥使、进武校尉李良臣,承节郎施昌祖,承信郎梅桧,承直郎节度推官吴千能,迪功郎、司理参军祝宽夫,修职郎、司户参军赵昌,武经郎、东南第二副将李枃,武经郎、兵马都监沈锐,修武郎、添差兵马都监范坚,武翼郎、添差兵马都监魏肇,承信郎、监在城都酒务李熹,保义郎、准备差使沈胜、洪济、陶荣、吴昌、林茂,承节郎、前安丰军安丰县尉丁松,各特转一官。内选人比类施行,碍(正)[止]法人依条回授。

二日,诏进士杨巨源特补朝奉郎,仍赐绯,与通判差遣,兼宣抚副使司参议官;成忠郎、中军马军正将李好义特转承宣使,敢勇军士李贵特补武功大夫、遥郡团练使;进士安焕、安蕃特补承务郎,安癸仲特补通直郎,赐钱三千贯;冯兴、李好古等四百一十四人,无官者与官,有官者增秩,赏钱物有差。以权四川宣抚使兼陕西河东路招抚使安丙言其各系元与同谋诛戮叛将吴曦之人故也。

九日,诏从政郎、和州历阳县令谢德舆特改次等合入官。以权发遣和州周虎言其自受闱闭之日,应(辨)[办]大军粮食,日逐带甲上城,同为守御故也。

二十一日,诏从政郎勾龙公永、秉义郎杨叔虎、忠训郎陈昕各特转两官。以金州副都统制权发遣金州彭辂言其于逆曦僭叛之始,与之同谋出蜀故也。

六月十日,诏儒林郎、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所干(辨)[办]公事兼户部分差襄阳府粮料院唐悫特改合入官,从事郎、添差京西安抚司干(辨)[办]公事章时可特改次等合入官,借补承信郎、特差京西招抚司准备差遣徐之纪特补文学,借补登仕郎、权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密文字蔡武子特补下州文学,奉议郎、通判襄阳府周思谦、迪功郎、京西北路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陈师文,各特转三官;文林郎、监襄阳府户部大军库钱大鼎、从事郎、监襄阳府户部大军仓李如莹、修武郎、权发遣襄阳府兵马钤辖黎炳、成忠(节)[郎]、襄阳府排岸王环、从义郎、襄阳府兵马监押张资、修武郎、添差襄阳府兵马都监高锺、修武郎、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计议吴冲、忠训郎、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主管机宜文字程元鼎、武经大夫、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干(辨)[办]公(字)[事]张钧、忠训郎、鄂州驻札御前前军副将兼京西北路招抚司进差遣赵(高)[万]年、承节郎、鄂州江陵府都统司随提点医药饭食张遂安各特转两官;从事郎、京西安抚司干办公事朱侪、承直郎、奏辟添差京西转运司干办公事王佐、从事郎襄阳府学教授姚朝佐、从政郎观察推官兼司户杨尧、迪功郎司法参军刘益之、修职郎谷城县尉权司理参军折思学、迪功郎录事参军孟叔献、迪功郎监在城酒税晏世臣、修武郎前峡州兵马都监吕庆祖、承信郎襄阳郢州光化军巡辖马递铺夏晟各特转一官。

译杀叛逆吴曦,备极忠劳,请求给予优异推恩,所以有这道命令。

开禧三年五月一日,建康都统、权发遣庐州节制淮西军马田琳上奏说:「庐州被敌虏围困之时,在城的现任州县文武官员尚未获得恩赏,请求各自酌量给予升转官资,以示激励。」下诏奉直大夫、淮西安抚司参议官转元老(「转」字疑有误),武功大夫、权发遣淮西马步军副总管张□,奉议郎、通判解邦俊,奉议郎、添差通判何中实,武节郎、驻泊兵马都监柴安国,各特转两官;淮西安抚司指挥使、进武校尉李良臣,承节郎施昌祖,承信郎梅桧,承直郎、节度推官吴千能,迪功郎、司理参军祝宽夫,修职郎、司户参军赵昌,武经郎、东南第二副将李枃,武经郎、兵马都监沈锐,修武郎、添差兵马都监范坚,武翼郎、添差兵马都监魏肇,承信郎、监在城都酒务李熹,保义郎、准备差使沈胜、洪济、陶荣、吴昌、林茂,承节郎、前安丰军安丰县尉丁松,各特转一官。其中选人依照相应条例施行,碍于止法之人依条回授他人。

二日,下诏进士杨巨源特补朝奉郎,仍赐绯衣,给予通判差遣,兼任宣抚副使司参议官;成忠郎、中军马军正将李好义特转承宣使,敢勇军士李贵特补武功大夫、遥郡团练使;进士安焕、安蕃特补承务郎,安癸仲特补通直郎,赐钱三千贯;冯兴、李好古等四百一十四人,无官职的授予官职,有官职的增加官秩,赏赐钱物各有等差。这是因为权四川宣抚使兼陕西河东路招抚使安丙上奏说他们都是最初一同谋划诛杀叛将吴曦之人的缘故。

九日,下诏从政郎、和州历阳县令谢德舆特改次等应入之官。这是因为权发遣和州周虎上奏说他自城池被围困之日起,负责供应大军粮食,每天披甲登城,一同防守抵御的缘故。

二十一日,下诏从政郎勾龙公永、秉义郎杨叔虎、忠训郎陈昕各特转两官。这是因为金州副都统制、权发遣金州彭辂上奏说他们在吴曦僭越叛乱之初,与他一同谋划出蜀的缘故。

六月十日,下诏儒林郎、总领湖广江西京西路财赋所干办公事兼户部分差襄阳府粮料院唐悫特改应入之官,从事郎、添差京西安抚司干办公事章时可特改次等应入之官,借补承信郎、特差京西招抚司准备差遣徐之纪特补文学,借补登仕郎、权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密文字蔡武子特补下州文学,奉议郎、通判襄阳府周思谦,迪功郎、京西北路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陈师文,各特转三官;文林郎、监襄阳府户部大军库钱大鼎,从事郎、监襄阳府户部大军仓李如莹,修武郎、权发遣襄阳府兵马钤辖黎炳,成忠郎、襄阳府排岸王环,从义郎、襄阳府兵马监押张资,修武郎、添差襄阳府兵马都监高锺,修武郎、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计议吴冲,忠训郎、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主管机宜文字程元鼎,武经大夫、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司干办公事张钧,忠训郎、鄂州驻扎御前前军副将兼京西北路招抚司准差遣赵万年,承节郎、鄂州江陵府都统司随提点医药饭食张遂安,各特转两官;从事郎、京西安抚司干办公事朱侪,承直郎、奏辟添差京西转运司干办公事王佐,从事郎、襄阳府学教授姚朝佐,从政郎、观察推官兼司户杨尧,迪功郎、司法参军刘益之,修职郎、谷城县尉权司理参军折思学,迪功郎、录事参军孟叔献,迪功郎、监在城酒税晏世臣,修武郎、前峡州兵马都监吕庆祖,承信郎、襄阳郢州光化军巡辖马递铺夏晟,各特转一官。其中选人依照相应条例施行。这是因为鄂州江陵府都统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知襄阳府赵淳上奏说:「唐悫自敌虏围城以来,稽核钱粮

内选人比类施行。以鄂州江陵府都统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知襄阳府赵淳言:「悫自虏人围城,勾稽钱粮,应(辨)[办]无阙;时可尝出城与虏人打话,而虏人语言不逊,时可以大义责之而去;之纪日夕擐甲上城守御,冲冒矢石,备极劳苦;武子尝掌机〔密〕,议论有取;思谦自虏人围城,凡需攻具,随即应办,措置赈粜,流民得安,及运司委以督运,悉无遗阙;师文(作)[昨]自虏人侵犯襄阳,请出求援,往(数)[返]数千里,劳苦备殚;大鼎、如莹自虏人围城,恪守本职,出入钱米,一意公勤;炳、环招集水手,照管舟船,凡百措置,悉得为用;资锺觉察奸细,巡警备勤;冲、元鼎、钧分察四隅盗贼烟火,驱磨官兵券历,〔日〕夕究心,恪勤职务;万年被甲上城,身冒矢石,凡委职事,悉能(辨)[办]集;遂安医治官兵,留意药饵;侪等守御围闭,各能效职,未尝少怠,俱有劳绩。」故有是命。既而随军转军邵衮、李直养及湖北京西宣抚司言:「悫公勤尽职,遇事有谋,虏人侵犯襄阳,能展尽所长,应(辨)[办]措置,略无阙误,协助为多,乞赐优赏。」故有是命。

七月十一日,诏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宜文字保义郎赵洖、江陵府都统司随军提点医药饭食承节郎张遂安、京西北路招抚司准备差遣借补承信郎徐之纪、京西北路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迪功郎陈师文、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密文字蔡武子各特(准)[转]两官资。以鄂州江陵府都统(司)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赵淳言其合该暴露赏,故有是命。

嘉定元年九月十二日,诏秉义郎镇江府都统司书写机宜文字毕胜之特转两官。以其兄都统再遇言其尝〔掌〕机密,裨赞军事,及参谋解围楚州,令来结局,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二年二月十日,诏义井寨忠义头目人统制官承信郎杨敏、统领官承信郎谢思各特转一官,副将守阙进勇副尉秦顺、进勇副尉路显各特转一资,借补官资人王宪等十一人并特补守阙进勇副尉,无借补官资人周润等三十六人令淮西安抚司斟量借补名目,仍具申枢密院。以淮西安抚司言:「已降指挥,见今忠义头目之人虽是部伍,多有归农,亦且存留,(今)〔令〕守旧职。乞将有官之人各与转官,借补之人量与补授。」故有是命。

七月十四日,诏保义郎武定后军统制(下)[卞]兴特转修武郎,仍赐金带一条,许令服系。以淮西安抚司言其贾率官兵,擒杀贼首王泉,委有劳效,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诸军战阵立功合得恩赏,经隔日久,陈乞收使,源源不已,多是故意迟留,公然货卖,作弊不一。」诏:「诸军有战功合得补转官资已给公据之人,不以内外远近除程,并限一月,于所属陈乞,结罪保明,申枢密院。

译,供应无缺;章时可曾出城与敌虏交涉对话,敌虏言语不逊,章时可以大义斥责后离去;徐之纪日夜披甲登城守御,冒着矢石,极其辛劳;蔡武子曾掌管机密,见解可取;周思谦自敌虏围城以来,凡是需要的攻城器具,随即办理供应,处理赈济粜卖,使流民得以安定,转运司委托他督运粮草,也全无遗漏;陈师文此前从敌虏侵犯襄阳时起,请命出城求援,往返数千里,极其辛劳;钱大鼎、李如莹自敌虏围城以来,恪守本职,出入钱粮,一心公务勤谨;黎炳、王环招集水手,照管船只,各项措置,都能派上用场;张资、高锺察觉奸细,巡逻警戒勤勉;吴冲、程元鼎、张钧分别巡察四方盗贼、烟火情况,稽查官兵名册,日夜用心,恪尽职守;赵万年披甲登城,冒着矢石,凡是委派的职事,都能办妥;张遂安医治官兵,留心药物;朱侪等人在围城中各能尽职防守,从未懈怠,都有劳绩。」所以有这道命令。此后,随军转运邵衮、李直养及湖北京西宣抚司又上奏说:「唐悫勤勉尽职,遇事有谋略,敌虏侵犯襄阳时,能充分发挥所长,办理措置,几无差错,协助之功甚多,请求给予优厚赏赐。」所以又有这道命令。

七月十一日,下诏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宜文字、保义郎赵洖,江陵府都统司随军提点医药饭食、承节郎张遂安,京西北路招抚司准备差遣、借补承信郎徐之纪,京西北路招抚司主管机宜文字、迪功郎陈师文,鄂州都统司主管机密文字蔡武子,各特转两官资。这是因为鄂州江陵府都统制兼京西北路招抚使赵淳上奏说他们应得暴露赏,所以有这道命令。

嘉定元年九月十二日,下诏秉义郎、镇江府都统司书写机宜文字毕胜之特转两官。这是因为他兄长都统毕再遇上奏说他曾经掌管机密,协助军事,以及参与谋划解楚州之围,如今前来结束任职,请求予以推赏。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年二月十日,下诏义井寨忠义头目统制官、承信郎杨敏,统领官、承信郎谢思,各特转一官,副将、守阙进勇副尉秦顺,进勇副尉路显,各特转一资,借补官资人员王宪等十一人一并特补守阙进勇副尉,无借补官资人员周润等三十六人令淮西安抚司酌量借补名目,仍据实上报枢密院。这是因为淮西安抚司上奏说:「已经降下指挥,如今忠义头目之人虽然编入部伍,但大多归农,也应予以保留,命他们仍旧任职。请求将有官职之人各自升转官职,借补之人酌量给予补授。」所以有这道命令。

七月十四日,下诏保义郎、武定后军统制卞兴特转修武郎,仍赐金带一条,准许佩系。这是因为淮西安抚司上奏说他率领官兵,擒杀贼首王泉,确有功劳,请求予以推赏,所以有这道命令。

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枢密院上奏说:「各军作战立功应得的恩赏,往往拖延很久,陈请收用源源不断,大多是故意拖延,公然买卖,作弊情形不一。」下诏:「各军中有作战立功、应补转官资、已发给公据之人,不论内外远近路程,一律限期一个月内,向所属机关陈请,具结保明,上报枢密院。逾期不再受理。」

二十五日,沔

限外更不施行。」

二十五日,沔州都统司言:「权选锋军统制秉义郎张威,元系诛戮吴曦及随李好古收复西(河)[和]等州立功。承宣抚司节次升差摧锋军统领,又升权选锋军统制,乞给降逐项付身。」诏特给摧锋军统领付身。其统制官候管干年限及日保明,取旨施行。

四月四日,诏进勇副尉镇江府前军准备借班世兴特补忠翊郎,给赏钱五千贯。以镇江都统淮东安抚毕再遇言其在岗门生擒贼首胡海,功绩显著,乞依元降募赏指挥推恩。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诏义勇军副将主父清特补忠翊郎;小旗军吕升特补承节郎,减二年半磨勘;敢勇军兵承信郎孙胜特转两官,减二年半磨勘;义勇军正将刘绪特补承信郎,赐钱有差。以淮东安抚毕再遇言清于乱军中生擒贼首王傅,令绪斫之。升等于都梁迎杀余徒。故有是命。

五月十三日,诏安庆府讨(补)[捕]凶贼军张大立功官兵第一等三百五十人,各特补转两资,内准备将周才等三人各特更转一资。第二等四百六十一人,各特补转一资。仍于江淮制置司支拨会子五千贯,付淮西安抚司等第支犒一次。第三等八十人,各特补转一资。以淮西

译州都统司上奏说:「权选锋军统制、秉义郎张威,原本因诛杀吴曦及随李好古收复西和等州立功。经宣抚司多次升差为摧锋军统领,又升为权选锋军统制,请求发给相应的付身文书。」下诏特发摧锋军统领付身。其统制官等到管干年限满及日期,再具结保明,听候旨意施行。

四月四日,下诏进勇副尉、镇江府前军准备借班世兴特补忠翊郎,给赏钱五千贯。这是因为镇江都统、淮东安抚毕再遇上奏说他在岗门生擒贼首胡海,功绩显著,请求依照原降募赏指挥推恩。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三日,下诏义勇军副将主父清特补忠翊郎;小旗军吕升特补承节郎,减磨勘二年半;敢勇军兵、承信郎孙胜特转两官,减磨勘二年半;义勇军正将刘绪特补承信郎,赐钱各有等差。这是因为淮东安抚毕再遇上奏说主父清在乱军中生擒贼首王傅,命刘绪将其斩杀。吕升等人在都梁迎击斩杀余党。所以有这道命令。

五月十三日,下诏安庆府讨捕凶贼张大的立功官兵中,第一等三百五十人,各特补转两资,其中准备将周才等三人各再特转一资。第二等四百六十一人,各特补转一资。仍从江淮制置司支拨会子五千贯,交付淮西安抚司按等级犒赏一次。第三等八十人,各特补转一资。这是因为淮西……(原文至此中断)

安抚司斟酌等第,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诏进勇副尉前光州忠义军统制朱明特转两资。以知光州傅诚言其捐万余缗招集忠义,随逐王师进取。继回本州岛守御蕃兵,排日出战;不受凶贼军张大之饷遗,遂力战,溃散其徒,及尝剔肝救知州武舜忠之疾。故有是命。

译安抚司斟酌等级,请求朝廷予以奖赏,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二十三日,诏令进勇副尉、前光州忠义军统制朱明特升转两级官资。因光州知州傅诚上言,说朱明捐出一万多缗钱招募聚集忠义之士,随军跟从王师进军攻取。后来又回到本州防守抵御蕃兵,每天轮番出战;不接受凶贼张大的馈赠钱粮贿赂,于是奋力作战,击溃打散其党羽,又曾割肝救治知州武舜忠的疾病。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诏讨捕岗门、宫家庄(疆)[强]盗胡海等立功官兵,第一等孙兴等一万五千一百七十三人,各特补转一官资;第二等董珍等五千四百九十二人,第三等汤德等八千二十六人,各赐钱有差。从枢密院之请也。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诏雅州碉门寨免解进士部押乡丁副将山鸣凤特补进义副尉。以本州岛言蕃部寇掠边面,鸣凤率领乡丁折伏蕃贼,坐致告降,乞与推恩。故有是命。

二月二日,诏许定远特与补承信郎。以节制江淮军马李珏言:「池州副都统制许俊有子定远,尝随其父讨捕李元励等,与贼鏖击,擒捕贼众。乞借补受官资。」故有是命。

五月四日,诏借补将仕郎阎仲友特与补下州文学。以四川制置大使安丙言其差随副帅李好义领兵收复(四河)〔西和〕河州,充随军措置粮运,并措置沿边(阙)[关]隘及建置门内屯田,首尾三年,功绩显著。故有是命。

九月一日,臣僚言:「往者江湖之寇皆深据溪洞峻绝之地,缘崖触石,人迹罕到。惟有比近土豪隅官之家所养义丁与之相习,故能上下山阪,闯窥巢穴。连年官军虽暴露于外,而每每假土人以为乡导。至于死损人丁,丧失生业,亦可怜悯。间有一家父子兄弟之间连遭屠戮,又因冒寒暑、染疾疠,与其队伍相毙于军中者。今上自主帅,下至将校,皆次第蒙赏,而土豪隅官之徒捐躯于兵间者尚有所遗。乞下江西、湖南安抚司广加体访,仍许各人自陈,选委清强有心力官核实。应土豪隅官除曾系(补)[捕]贼立功已(摧)[推]赏外,其余实因讨捕受害阵亡之家,并与保明,具申朝廷,量与赏犒。」从之。

同日,诏:「左翼摧锋军统制王津特转两官,副将王廷、准备将王达、朱彦辅、主将毕安世、同巡检苏显祖,各特补转一官资,每人更支钱二十贯;准备将尹建、主将巡检昌尧佐各特转一官资,每人更支钱一十五贯;准备将周世显、魏孝义、姜仁各特转一资,每人更支钱一十贯;隅官谭鄂飞、姚兴祖各特补一资,仍各支钱二十贯;同巡寨兵蒙先等一十六名,各特补一资;鄂州等军立功官兵奇功一十四人,各特补转一官资,各支钱一十贯。第一等九百六十二人,每名特支钱三十贯;第二等一千九十九人,每名特支钱二十贯;第三等六百二十三人,每名特支钱一十五贯。暴露官兵副将邵斌特支钱三十贯,官兵八百三十九人,每名特支钱一十贯;摧锋军正将林政、准备将彭添、麦逵、林真各特转一官资,每人更支钱一十五贯;正将周兴、副将朱烈各特转一官资,左翼军副将萧忠显、准备将王大同、额外准备将张宗显各特转一官资,(擢)[摧]锋军准备将曾彦、陈焕各特补转一资,迪功郎乐昌县尉陶崇、迪功郎新广州录参苏应龙各特循两资,进武校尉随军机(丙)[宜]官肇庆府指挥使苏可仁特转一官,待补太学生余枢特补一资,亲效拨发刘明等一十名各特补一资,随军弓箭手刘飞等一十九名各特支钱一十贯。

译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下诏对讨伐捕杀岗门、宫家庄强盗胡海等有功的官兵进行奖赏:立第一等功的孙兴等一万五千一百七十三人,各特别晋升转官一资;立第二等功的董珍等五千四百九十二人,立第三等功的汤德等八千零二十六人,各按等级赐予钱财。这是听从枢密院请求而下的诏令。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下诏雅州碉门寨免解进士、部押乡丁副将山鸣凤特别补授进义副尉。因为本州上奏说吐蕃部落侵扰边境,山鸣凤率领乡丁挫败降服吐蕃贼寇,招致其归降,请求给予恩赏,所以有此诏令。

二月二日,下诏许定远特别补授承信郎。因为节制江淮军马的李珏上奏说:"池州副都统制许俊有个儿子叫许定远,曾随他父亲讨伐捕杀李元励等人,与贼寇激战,擒获贼众。请求破格补授官职品级。"所以有此诏令。

五月四日,下诏借补将仕郎阎仲友特别补授下州文学。因为四川制置大使安丙上奏说他被差遣随同副帅李好义领兵收复西和、河州,充任随军措置粮运,并负责措置沿边关隘以及在建置门内屯田事宜,前后三年,功绩显著。所以有此诏令。

九月一日,臣僚上奏说:"过去江湖间的贼寇都深据溪洞险峻绝险之地,攀崖触石,人迹罕至。只有附近土豪隅官家中所豢养的义丁与他们相互熟悉,所以能够上下山坡,窥探他们的巢穴。连年来官军虽然在外风餐露宿,但常常要借助当地人做向导。以至于死伤人丁,丧失产业,也很可怜。其中有的人家父子兄弟之间接连遭到屠戮,又有因冒受寒暑、感染疾病,与队伍一起死在军中的。如今上自主帅,下至将校,都依次得到赏赐,而土豪隅官之类在军中捐躯的人尚有遗漏未及。请下令江西、湖南安抚司广泛查访,并允许各家自行陈述,选派清廉能干、用心尽力的官员核实。凡是土豪隅官除了曾经因捕贼立功已经获得推恩奖赏的以外,其余确实因讨贼而受害阵亡的人家,一并加以保明,具文申报朝廷,酌情予以赏赐慰劳。"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同日,下诏:"左翼摧锋军统制王津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副将王廷、准备将王达、朱彦辅、主将毕安世、同巡检苏显祖,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每人再支钱二十贯;准备将尹建、主将巡检昌尧佐各特别转官一资,每人再支钱十五贯;准备将周世显、魏孝义、姜仁各特别转官一资,每人再支钱十贯;隅官谭鄂飞、姚兴祖各特别补授一资,仍各支钱二十贯;同巡寨兵蒙先等十六人,各特别补授一资;鄂州等军立功官兵中立奇功的十四人,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各支钱十贯。立第一等功的九百六十二人,每人特支钱三十贯;第二等一千零九十九人,每人特支钱二十贯;第三等六百二十三人,每人特支钱十五贯。风餐露宿的官兵中,副将邵斌特支钱三十贯,官兵八百三十九人,每人特支钱十贯;摧锋军正将林政、准备将彭添、麦逵、林真各特别转官一资,每人再支钱十五贯;正将周兴、副将朱烈各特别转官一资,左翼军副将萧忠显、准备将王大同、额外准备将张宗显各特别转官一资,摧锋军准备将曾彦、陈焕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迪功郎乐昌县尉陶崇、迪功郎新任广州录参苏应龙各特别循迁两资,进武校尉随军机宜官肇庆府指挥使苏可仁特别转官一资,待补太学生余枢特别补授一资,亲效拨发刘明等十人各特别补授一资,随军弓箭手刘飞等十九人各特支钱十贯。官兵义兵中立第一等功的一百五十九人,各特支钱三十贯。第二等二百三十六人,各特支钱二

官兵义兵第一等一百五十九人,各特支钱三十贯。第二等二百三十六人,各特支钱二十贯。第三等五百六十八人,各特支钱一十五贯。不分等第一千九百四十五人,各特支钱一十贯。」以广东提刑司言收捕李元励等立功推赏故也。

十一月二十日,南郊赦:「官兵昨因出战阵亡等人,除已节次推恩外,其间尚虑主帅不肯从实尽数保明申奏,或因一时漏落,以至一等死事之人未沾恩赏。仰主帅更切契勘诣实,尽行(限)[根]刷,开具保奏。如违,许阵亡人家属越诉。」八年十一月明堂赦并同。

十二月十一日,臣僚言:「应军官及行伍以阵亡而得恩泽者,许子孙或女婿承受。近年受赏之家不体此意,或无子孙亲婿者,以所得恩泽公然鬻卖。同姓之人则作子孙,异姓之人则作亲婿,多以资财计嘱军将经由去处,递相保明,即补之官。彼其冒受之人一受告命,即赴部参注。是致为獘愈众。乞下诸军,凡以阵亡军功陈乞恩泽者,应(彼)[被]受人除亲子亲孙(计)[许]令赴部照条参注外,其女婿只许从军支破请给。若从军及二十年后,如筋力果衰,不堪任使,方许拣汰,赴部注授。离军添差遣。其已参部注授之人,或已参未注者,或有未到部者,并仰元来保明军分照籍物回前后所保明已得官人,各在本军执役差使。仍令吏部开具已参注姓名,销落名阙,及照元是何处军分保明申到者,分项行军分,照应施行。」从之。

七年二月二日,〔诏〕进勇副尉蒙文谓特转两资,余人等第犒设一次。以宜州守臣刘湛之言其捕获傜峒贼徒韦显故也。

四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昨来诛戮逆曦立功补授之人,窃虑有司未曾放行差注,有失朝廷优恤之意。」诏将应诛戮(送)[逆]曦立功补授人,特与照嘉定五年十二月二日指挥,并嘉定六年七月十三日指挥,召保放行,参部注授施行。

二十五日,臣僚言:「曩者两淮之围,西蜀之变,或以豪领统率民兵捍御,或以小官结习忠义俘斩逆贼,茂着伟续。事定之后,命爵策勋,理宜优厚。然两淮民兵之赏,始以滥予,而终以滥格,使毕力用命与夤缘侥幸者例无一品一级之升。朝廷虽旋(如)[加]考核,表实去伪,而奉行(减)[灭]裂,遗恨尚多。豪杰英雄,谁不解体。至若诛曦之功,厚薄轻重,尤有未称。窃以为两淮、西蜀立功之人,除有功受(责)[赏]已登显任外,其余宜加褒奖。或崇其官资,厚其禄秩,录其子孙,表其门闾,图形定谥,立庙赐额,随其功之轻重,以为报之隆杀。乞下两淮、四川州军,更与从实保(保)[明]先来立功之人,再议褒奖施行。」从之。

二十六日,臣僚言:「比自边陲息戍,凡荆襄、两淮、关外等处曾立军功补(役)授官资之人,并免呈试,参部注授诸路州军添差使唤等阙。

译十贯。第三等五百六十八人,各特支钱十五贯。未分等第的一千九百四十五人,各特支钱十贯。"这是因为广东提刑司上奏说收捕李元励等人立功应予推恩奖赏的缘故。

十一月二十日,南郊大赦令说:"官兵此前因出战阵亡等人,除已多次予以推恩奖赏外,其间还担心主帅不肯据实全数保明申奏,或因一时疏漏,以致有的死于王事的人未能沾受恩赏。命主帅再切实查勘核实,全部查清,开列上报请赏。如有违反,允许阵亡人的家属越级申诉。"八年十一月明堂大赦令内容与此相同。

十二月十一日,臣僚上奏说:"凡军官及行伍中因阵亡而获得恩赏的,允许由子孙或女婿承受。近年来受赏之家不体察这个用意,有的没有子孙亲女婿的,竟公然把所得的恩赏出卖。同姓的人就冒称是子孙,异姓的人就冒称是女婿,多用财物贿赂托请军将经手的人,辗转互相保明,就得以补授官职。那些冒领的人一得到告身,就前往吏部注册。因此弊病越来越多。请下令各军,凡是因阵亡军功陈请恩赏的,被受人除了亲子亲孙允许依条前往吏部注册外,女婿只允许从军领取俸给。若从军满二十年后,如筋力确实衰退,不堪任用,方才允许淘汰,前往吏部注册授官,离军另行差遣。其中已在吏部注册授官的人,或已申报未注册的,或还未到吏部的,一并令原来保明的军分依籍册核对,将前后所保明已得官之人,各留在本军执役差使。仍命吏部开列已注册人的姓名,注销名额,并查明原是何处军分保明申报的,分别归属该军分,据以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七年二月二日,下诏进勇副尉蒙文谓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其余人等按等第犒赏一次。因为宜州守臣刘湛之上奏说他捕获了徭峒贼徒韦显的缘故。

四月二十六日,枢密院上奏说:"此前诛杀叛逆吴曦有功而应补授官职的人,恐怕有关部门尚未予以放行注授,有负朝廷优恤的用意。"下诏对应诛杀吴曦立功而应补授官职的人,特别依照嘉定五年十二月二日的指挥令,以及嘉定六年七月十三日的指挥令,加以召保放行,前往吏部注册授官施行。

二十五日,臣僚上奏说:"从前两淮遭围困,西蜀发生变乱,有的凭借豪杰统率民兵抵御,有的凭借小官联结忠义之士俘杀叛逆,都建立了显著的功绩。事情平定之后,论功行赏、授予爵位,理应从优。然而两淮民兵的封赏,起初因滥予而失当,最终又因滥定标准而失当,使得尽力效命的人与钻营侥幸的人一样都得不到一品一级的升迁。朝廷虽然随即加以考核,去伪存真,但执行时马虎草率,遗留的遗憾仍然很多。豪杰英雄,谁不因此心灰意冷。至于诛杀吴曦的功劳,赏赐的厚薄轻重,也有很多不相称的地方。臣以为两淮、西蜀立功的人,除了已因功受赏、已居显要职位的以外,其余的应当加以褒奖。或者提升其官职品级,增厚其俸禄,录用其子孙,表彰其门第,绘制画像、确定谥号,建立祠庙、赐予匾额,根据其功劳的轻重,作为报答的隆重或简省的标准。请下令两淮、四川的州军,再据实保明先前立功的人,重新商议褒奖办法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六日,臣僚上奏说:"自从边境战事平息以来,凡荆襄、两淮、关外等地曾立军功而补授官职的人,一律免予呈试,前往吏部注册

赏非不当,柰何奸弊百出,顶名伪冒者有之,故不得不为之限制。然惩创太过,真伪混殽。元在军者自有格法,已无可议。至于白身及忠义等人,初令就本贯陈乞,召文臣升朝官、武臣大使臣以上各一员,责追勒文状,保其非伪,而知、通亦结追勒之罪,保明申部,然后放行。今以嘉定六年七月续降指挥观之,则令今后所召保官并知、通止照旧甘伏朝典保明,即前日之严,今固以宽之矣。而臣犹虑限制尚严。盖保官以升朝、大使臣及知、通,仍拘本贯,则新立功之人有系泗州、开封府等处户贯,则何从而保明 有襄、汉间僻小边郡,素无升朝以上官,则亦何从而保明 乞下吏、兵部遍牒诸路州军,照元降指挥,军功名色合该赴部参注人,依旧法保明申部。所有保官,只用小使臣。若本贯开封府等处,即经见今所居州军召保。使天下军士知真赏之可慕,莫不竭忠尽力,以报效国家矣。」从之。

八年七月十六日,诏守阙进勇副尉陈朝卿特与加转两资。以朝卿招集义丁收捕峒贼李元励故也。

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淮制置司言:「北寇直犯光州,武锋军放散统制王辛,以庐州兵钤自请于淮西帅司,首往安丰,纠集武定忠义等共二百四十余人,到光山县以来,迎见番军鏖战,杀死统军(元)[完]颜俺定,及斫到首级二十二颗,与他立功不同。除王

(莘)[辛]以蒙推赏外,所有一行人兵,乞议旌赏。」诏上等一百三十八人内有资人特转一资,无资人特补一资,仍令江淮制置司更支钱三千贯,给付王辛,等第犒设一次。

嘉定十一年正月十日,诏从义郎沈铎特转两官。以枢密院言铎统驭归附人兵防拓劳,故旌赏之。是年四月,以捍御有劳,特转武节郎;八月,以淮阴获捷,特转武翼大夫。

同日,诏李全特补武翼大夫,充京东路兵马副都总管;刘全特补武翼郎,充京东路兵马副总管;杨友、季先各特补修武郎,并充京东路兵马钤辖。以枢密院言全等率众归附, 复东海涟水等处,备见忠义。故有是命。

三十日,诏镇江都统司前军统制王明特转一官,差充殿前司神勇军统制,仍令封桩库(结)[给]赐钱一千贯。以枢密院言明在楚州淮阴县八里庄监督官兵筑城,捍御有劳,故有是命。

二月二十三日,诏承信郎信阳军指挥使兼部辖义士辑捕盗贼袁海,更特与转一官,特添差东南七将,信阳军驻札,仍厘务请给人从,并依正例支破。先是,京湖制置司言海嘉定十年节次立功,诏特转两官,赐钱二千贯。至是,三省枢密院复以为言,故有是命。

三月四日,诏忠翊郎、前枣阳军使兼知随州枣阳县事、弹压戍守官兵总辖忠义大保捷赵观、从义郎、权鄂州前军统制、部押枣阳守御官兵(部)[邵]彦,各特转三官。

译授予各路州军添差使唤等空缺。赏赐并非不当,但奈何奸弊百出,冒名顶替的人不少,所以不得不加以限制。然而惩治过于严厉,又导致真假混淆。原在军中的人自有格法可循,已无须再议。至于平民百姓及忠义军等人,起初命令他们在本贯陈请,召请文臣升朝官、武臣大使臣以上各一员,责令出具担保文状,保证不是伪冒,而知州、通判也一并追究连带责任,保明申报吏部,然后才予放行。如今按嘉定六年七月续颁的指挥来看,则命令今后所召的保官以及知州、通判,只须依照旧法甘伏于朝典之下保明即可,比起以前的严格,如今已经放宽了。但臣仍担心限制还是过严。因为担保的官员限于升朝官、大使臣以及知州、通判,又拘于本贯,那么新立功的人如果是泗州、开封府等地的户籍,又从何处找人保明呢?又有襄、汉之间偏僻狭小的边远郡县,向来没有升朝以上的官员,那又从何处保明呢?请下令吏部、兵部普遍行文各路州军,依照原颁的指挥,凡军功名色应当赴部注册的人,依旧法保明申报吏部。所需的担保官员,只需用小使臣即可。如果本贯是开封府等地,就在其现居的州军召保。这样使天下军士知道真正的赏赐是可以向往的,无不竭忠尽力,以此报效国家。"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八年七月十六日,下诏守阙进勇副尉陈朝卿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因为陈朝卿招集义丁收捕峒贼李元励的缘故。

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淮制置司上奏说:"北方敌寇直接侵犯光州,武锋军已放散的统制王辛,凭借庐州兵钤的身份自请于淮西帅司,率先前往安丰,招集武定忠义等共二百四十余人,前往光山县一带,迎战敌军激战,杀死统军完颜俺定,并斩获首级二十二颗,与其他人立功情况不同。除王辛已蒙推恩奖赏外,其余一同出征的士兵,请求商议予以表彰奖赏。"下诏对上等一百三十八人中有官资的人特别晋升转官一资,无官资的人特别补授一资,仍命江淮制置司再支钱三千贯,交给王辛,等第犒赏一次。

嘉定十一年正月十日,下诏从义郎沈铎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沈铎统率归附的人兵,防守有功劳,所以予以表彰奖赏。这一年四月,因防御抵抗有功劳,特别晋升武节郎;八月,因在淮阴获胜,特别晋升武翼大夫。

同日,下诏李全特别补授武翼大夫,充任京东路兵马副都总管;刘全特别补授武翼郎,充任京东路兵马副总管;杨友、季先各特别补授修武郎,一并充任京东路兵马钤辖。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李全等人率众归附,收复东海、涟水等地,充分显示出忠义之心。所以有此诏令。

三十日,下诏镇江都统司前军统制王明特别晋升转官一资,差遣充任殿前司神勇军统制,仍命封桩库给赐钱一千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王明在楚州淮阴县八里庄监督官兵筑城,抵御有功劳,所以有此诏令。

二月二十三日,下诏承信郎信阳军指挥使兼部辖义士辑捕盗贼袁海,再特别晋升转官一资,特别添差东南七将,驻扎信阳军,仍主管公务,其请给依人从的正例支给。此前,京湖制置司上奏说袁海在嘉定十年多次立功,下诏特别晋升转官两资,赐钱二千贯。到这时,三省枢密院再次提及此事,所以又有此诏令。

三月四日

第一等立功官兵张俊等各特转两官资,无资人各特补两资;第二等傅显等特转一官资,无资人特补一资,更各特支官会五贯;第三等郝清等各特支犒一十五贯,内两次立功人添支五贯。以京湖制置司言「观等节次部押人兵出城,在三清冈北八里及五城门外河南泰山庙、刘琪冢等处与虏贼见阵,获捷立功。」故有是命。

十四日,诏忠义统制刘世兴特与转三官,更特赐二千贯。第一等韩兴等各特转两官资,无资人各特补两资;第二等王安国等各特转一官资,无资人各特补一资;第三等刘康等各特支犒官会一十五贯。以世兴等解围枣阳,于荆荡落湖陂与虏见阵立功故也。

四月三日,守阙进义副尉、忠义军统领夏端仁特与承信郎,仍赐钱五百贯;民兵统制王云、归正统领周虎各特与补下班祗应,仍赐钱三百贯,并令江淮制置司桩管会子内支拨。以光州言端仁等设伏剿贼,斫到番官统军首级,及过淮烧毁彼界黄岗等处寨(称)[栅],前后出战(志)[忠]勇,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七月十一日,诏忠义统制吴彦特与补承信郎,令四川安抚制置司于降下空名告命内书填给付。其统领杜孝忠等一百一十一人各特转两官资,无资人特补两资;李显等三百二十八人各特转一官资,无资人各特补一资。以金州副都统制吴政言彦等部领(志)[忠]义,深入北境,杀获虏贼,烧毁寨栅,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诏知泉州真德秀特转一官。以德秀遣发兵船,出海擒捕贼首及徒党百余人,海道宁静。密院言其功,故有是命。

八月十二日,诏武经郎、京东路兵马钤辖季先特与转武郎「武」下疑脱一字。。以枢密院言先(旧)[奋]勇获(提)[捷],故有是命。

同日,枢密院言楚州申忠义等人剿退虏贼,解围淮阳县得功人数,乞赐推赏。诏陈秀等三千八百二十八人各特转三资,无资人各特补三资。内重伤、轻伤人更各与等第优加犒赏。所有合支犒钱银,亦仰于朝廷降下桩管钱银内,斟酌支拨给散。

嘉定十二年正月十八日,诏武翼大夫京东路兵马副都总管李全特转三官,赐金带一条,仍令楚州于桩管银绢内支银五千两、绢一万匹,充激犒人兵。以枢密言全等收复密州,乞加旌赏故也。

五月七日,又诏武德大夫密州刺史京东兵马副总管李全特授右武大夫、利州观察使。九月,特除广州观察使、左骁卫将军、京东忠义诸军都统制,楚州驻札。

同日,诏武翼郎京东路兵马副总管刘全特转两官。以京东节制司言全不从伪地招诱,备见尽忠。故有是命。

二月二日,诏京西路钤辖兼枣阳军使孟宗政特转五官,与带行合门宣赞舍人,仍赐金束带一条;奇功何文虎、彭兴特补四资,内彭兴与改刺效用补授。

译,下诏忠翊郎、前枣阳军使兼知随州枣阳县事、弹压戍守官兵总辖忠义大保捷赵观,从义郎、权鄂州前军统制、部押枣阳守御官兵邵彦,各特别晋升转官三资。立第一等功的官兵张俊等各特别晋升转官两资,无官资的人各特别补授两资;立第二等功的傅显等特别晋升转官一资,无官资的人特别补授一资,再各特支官会五贯;立第三等功的郝清等各特支犒赏十五贯,其中两次立功的人再加支五贯。因为京湖制置司上奏说"赵观等人屡次带兵出城,在三清冈北八里以及五城门外河南泰山庙、刘琪冢等处与敌军交战,获胜立功。"所以有此诏令。

十四日,下诏忠义统制刘世兴特别晋升转官三资,再特别赐钱二千贯。立第一等功的韩兴等各特别晋升转官两资,无官资的人各特别补授两资;立第二等功的王安国等各特别晋升转官一资,无官资的人各特别补授一资;立第三等功的刘康等各特支犒赏官会十五贯。因为刘世兴等人在枣阳解围,在荆荡落湖陂与敌军交战立功的缘故。

四月三日,守阙进义副尉、忠义军统领夏端仁特别补授承信郎,仍赐钱五百贯;民兵统制王云、归正统领周虎各特别补授下班祗应,仍赐钱三百贯,一并命江淮制置司在桩管的会子款项内支拨。因为光州上奏说夏端仁等人设伏剿贼,斩获敌方统军首级,并渡淮烧毁对方境内黄岗等地的营寨,前后出战忠勇,请求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七月十一日,下诏忠义统制吴彦特别补授承信郎,命四川安抚制置司在颁下的空名告命内书写填给。其统领杜孝忠等一百一十一人各特别晋升转官两资,无官资的人特别补授两资;李显等三百二十八人各特别晋升转官一资,无官资的人各特别补授一资。因为金州副都统制吴政上奏说吴彦等人率领忠义军,深入北方境内,杀获敌军,烧毁营寨,请求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二十二日,下诏知泉州真德秀特别晋升转官一资。因为真德秀派遣兵船,出海擒获贼首及其党羽百余人,海道因此安宁。枢密院上奏说他的功劳,所以有此诏令。

八月十二日,下诏武经郎、京东路兵马钤辖季先特别晋升转武(?)郎("武"字下疑脱一字)。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季先奋勇获胜,所以有此诏令。

同日,枢密院上奏说楚州申报忠义等人剿退敌军,解淮阳县之围而立功的人数,请求予以推恩奖赏。下诏陈秀等三千八百二十八人各特别晋升转官三资,无官资的人各特别补授三资。其中重伤、轻伤的人再各按等第加倍犒赏。所需犒赏的钱银,也命从朝廷颁下的桩管钱银内斟酌支拨发放。

嘉定十二年正月十八日,下诏武翼大夫京东路兵马副都总管李全特别晋升转官三资,赐金带一条,仍命楚州在桩管的银绢内支银五千两、绢一万匹,充作激励犒赏士兵之用。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李全等人收复密州,请求加以表彰奖赏的缘故。

五月七日,又下诏武德大夫密州刺史京东兵马副总管李全特别授右武大夫、利州观察使。九月,特别授任广州观察使、左骁卫将军、京东忠义诸军都统制,驻扎楚州。

同日,下诏武翼郎京东路兵马副总管刘全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因为京东节制司上奏说刘全不听从伪地的招诱,充分显示出尽忠之心

第一等各特补三官资,第二等各特补两官资,第三等各特补一官资;在城捍御各特支犒官会一十五贯;本军差职事官郑天彝、韩献臣、刘澡各特转两官资。以宗政等在城捍御,节与虏贼见阵故也。

同日,诏统领花遇春所部正将借承信郎郭彦、借承信郎王悦、副将借下班祗应茅文智、守阙进勇副尉崇仲彬、准备将守阙进勇副尉段成,各特与补转五官资。以虏入侵,犯盱眙青平山寨,彦等分布四门,戮力死战,杀退番军,劳效议赏,故有是命。

三日,诏京西神劲左右军统制扈再兴特转四官,仍赐金带一条。第一等各特转三官资,第二等并医官杨师孟各特补转两官资;第三等各特补转一官。以京湖制置司申:「保明到嘉定十一年正月九日至三月二十二日,终在枣阳城北三清观桐 庙等处,节次与虏贼见阵立功官民兵共五千九百九十二人,乞行推恩。」故有是命。

同日,诏权鄂州左军统制随州屯戍李珪特转四官,仍赐金束带一条。官兵四百五十人,内第一等各特补转三官资,第二等各特补转两官,第三等各特补转一官。以京湖制置司言,珪同所部军马于随州铁山追袭虏贼,节次立功,故有是命。

二十日,诏保义郎利州都统司右军同统制张政等九十三人,各特补转一官资;官兵一千五百八十八人,犒设有差。以四川安抚〔制〕置司言「政等深入(比)[北]境,攻破铁窟堡等处,乞行推赏。」故有是命。

三月四日,诏从义郎四川总押诸关右军统制陈立、统领萧建、准备将元阜,忠义总辖秦贵、马真各与补转一官资;立功官兵三百五十人各等第犒设。以四川安抚制置司言「虏贼侵犯大散关,立等与之血战获捷,保守无虞。」故有是命。

同日,诏忠义正将赵宣、刘换、冯世忠各特转三官资,官军副将等各特与补转一官资,军兵秦雄等第支犒。以兴元都统司言宣等战虏获捷,乞赐优赏,故有是命。

二十一日,诏利州都统司准备将杨桧,忠义统领路德、许大椿、李兴、正将黄钺各特补转三官资;队官李勇等一十五名各特补转两官资。其余官兵、忠义等人,各等第支犒。以四川制置司言桧等攻打彼界,剿败金贼,故有是命。

二十六日,四川制置司言:「据利路安抚丁▯(中)[申],利路副总管李好古妄称朝省指挥,正除沔州都统,诱说兵官蔡佑、李大享、张鄂、李义、李世昌、上官荣、郭千、质俊等,擅斩统制张斌,发总所鱼关官钱,径自喝犒,妄作威福,领兵二千余众,前来沔州,仍出榜文谋害张威、张虎等事,意谋不轨。▯已将好古斩首,号令抚定诸军,遣回元来守把去处。本司照得李好古妄立事端,辄擅杀戮,又驱引军兵径下沔州,惊扰一城,若非▯就近区处,则必有意外之虑。

译。所以有此诏令。

二月二日,下诏京西路钤辖兼枣阳军使孟宗政特别晋升转官五资,加带行合门宣赞舍人,仍赐金束带一条;立奇功的何文虎、彭兴特别补授四资,其中彭兴改刺为效用补授。立第一等功的各特别补授三资,第二等各特别补授两资,第三等各特别补授一资;在城中抵御的各特支犒赏官会十五贯;本军差遣的职事官郑天彝、韩献臣、刘澡各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因为孟宗政等在城中抵御,屡次与敌军交战的缘故。

同日,下诏统领花遇春所部正将借承信郎郭彦、借承信郎王悦、副将借下班祗应茅文智、守阙进勇副尉崇仲彬、准备将守阙进勇副尉段成,各特别补授转官五资。因为敌军入侵,进犯盱眙青平山寨,郭彦等人分布把守四门,戮力死战,杀退敌军,功劳应予商议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三日,下诏京西神劲左右军统制扈再兴特别晋升转官四资,仍赐金带一条。立第一等功的各特别晋升转官三资,第二等以及医官杨师孟各特别补授转官两资;第三等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因为京湖制置司申报说:"保明从嘉定十一年正月九日到三月二十二日,在枣阳城北三清观桐柏庙等地,屡次与敌军交战立功的官兵民兵共五千九百九十二人,请求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同日,下诏权鄂州左军统制、驻守随州的李珪特别晋升转官四资,仍赐金束带一条。官兵四百五十人,其中第一等各特别补授转官三资,第二等各特别补授转官两资,第三等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因为京湖制置司上奏说,李珪率所部军马在随州铁山追击敌军,屡次立功,所以有此诏令。

二十日,下诏保义郎利州都统司右军同统制张政等九十三人,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官兵一千五百八十八人,按等第犒赏。因为四川安抚制置司上奏说"张政等深入北方境内,攻破铁窟堡等地,请求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三月四日,下诏从义郎四川总押诸关右军统制陈立、统领萧建、准备将元阜,忠义总辖秦贵、马真各补授转官一资;立功官兵三百五十人各按等第犒赏。因为四川安抚制置司上奏说"敌军进犯大散关,立即与之血战获胜,得以安然守住。"所以有此诏令。

同日,下诏忠义正将赵宣、刘换、冯世忠各特别晋升转官三资,官军副将等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士兵秦雄等按等第犒赏。因为兴元都统司上奏说赵宣等人与敌军作战获胜,请求给予优厚的赏赐,所以有此诏令。

二十一日,下诏利州都统司准备将杨桧,忠义统领路德、许大椿、李兴、正将黄钺各特别补授转官三资;队官李勇等十五人各特别补授转官两资。其余官兵、忠义军等人,各按等第犒赏。因为四川制置司上奏说杨桧等人攻打对方境内,剿败金国贼寇,所以有此诏令。

二十六日,四川制置司上奏说:"据利路安抚丁申报告,利路副总管李好古谎称是朝廷的指令,声称正式除授为沔州都统,诱说兵官蔡佑、李大享、张鄂、李义、李世昌、上官荣、郭千、质俊等人,擅自斩杀统制张斌,动用总所鱼关的官钱,径自宣布犒赏,妄自作威作福,率领二千余名士兵,前来沔州,还张贴榜文谋害张威、张虎等人,图谋不轨。已将李好古斩首,安抚号令各军,

」诏丁▯特转朝奉大夫,除直龙图阁,依旧制沔州制:疑当作「知」。,主管利州西路安抚司公事,节制本路屯戍军马。」

闰三月十一日,诏沔州(利)都统〔制〕张威特与转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以枢密院言「威节次调遣兵将,前往大安军金牛镇等处剿败虏贼, 复立功。」故有是命。五月七日,推行功赏,又诏特转右武大夫、杨州观察使。十三年六月十五日,以威讨捕溃兵张福、莫简,贼徒就擒,特落阶官,除扬州观察使,依旧沔州都统制兼知沔州。

四月三日,诏京东忠义统制李福、彭义斌、刘庆福并特与补修武郎。以枢密院言福等出战立功,故有是命。十三年六月,李福又以制司调遣立功,诏转武经郎兼京东路兵马钤辖。

二十四日,诏忠义于洋特补武义郎、差充忠义统制兼京东路兵马钤辖。以枢密院言洋累立战功,故有是命。

五月二十日,诏借训武郎、京东路钤〔辖〕权知海州王琳特补修武郎,借从义郎、忠勇军计议官权通判姜琛特补保义郎。以琳等忠义来归,收复州县,屡战立功,从京东节制司之请也。

六月十八日,诏修武郎、京东路钤辖杨友特与转武翼郎,忠义军统制徐福、周岊并特补承信郎,统领王弼、于水、刘赟、葛佑、王全、孔挥、姜孝忠各特补进武校尉。战获捷,故旌赏之。 以京东节制司言友等屡与番军

七月二十日,诏淮东路钤辖梁昭祖特转两官,军兵李椿等一百六十四人各特补转一资,薛威等一千三人各特支犒官会一十五贯。以淮东提刑司言「(照)[昭]祖领兵攻打三夹沟寨等处,烧毁望楼铺屋,见阵立功,乞赐推恩。」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一日,诏石珪特转武义郎,依前京东钤辖,都提举诸军事;统制夏全、时青各特转忠翊郎。一行忠义人兵,令京东节制司等第支犒一次。以枢密言珪等近在嘉山剿虏获捷,乞议推赏故也。十月十日,以珪等拣刺三军忠义了当,又(照)[诏]珪特转武略郎,京东钤辖,全、青各特转修武郎,并特升差充京东路兵马钤辖,各统率本部军马。

九月十九日,诏沔州中军步军第一将正将、权统领下班祗应李虎特转保义郎。先是,叛卒张福、莫简啸聚巴州作过。招安免罪,发遣上边,复于中途纠合徒众,突入利州,杀害总领杨九鼎,劫夺公(松)[私]钱物。至是,虎(卒)[率]部下捉获。制司乞以元立赏格推恩,故有是命。

十月十一日,诏涟水统辖人兵季先特转武显大夫,特升差充京东路马步军副总管,仍特赐银绢三百匹两。本部下人兵共犒交子一十万贯。以京东路节制军焉司言「先捍御边面有劳,部下人兵各守纪律,乞赐旌赏。」故有是命。

十二日,诏忠义统制兼京东路钤陈孝忠、镇江游奕军统领张明、范成进、李世雄各特补转三官资,其部下军马人兵特支犒交子五(禹)[万]贯。

译遣返他们原来的守把地方。本司查得李好古妄自制造事端,随意擅自杀戮,又带领军兵直下沔州,惊扰全城,若不是及时就近处置,必定会有意外的祸患发生。"下诏丁申特别晋升朝奉大夫,除授直龙图阁,依旧知沔州制(疑当作"知"),主管利州西路安抚司公事,节制本路屯戍军马。

闰三月十一日,下诏沔州都统制张威特别晋升转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张威屡次调遣兵将,前往大安军金牛镇等地剿败敌军,又立下战功。"所以有此诏令。五月七日,推行奖赏,又下诏特别晋升右武大夫、扬州观察使。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因张威讨捕溃兵张福、莫简,贼徒被擒获,特别落去阶官,除授扬州观察使,依旧任沔州都统制兼知沔州。

四月三日,下诏京东忠义统制李福、彭义斌、刘庆福一并特别补授修武郎。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李福等人出战立功,所以有此诏令。十三年六月,李福又因受制置司调遣立功,下诏晋升武经郎兼京东路兵马钤辖。

二十四日,下诏忠义于洋特别补授武义郎、差遣充任忠义统制兼京东路兵马钤辖。因为枢密院上奏说于洋屡次立下战功,所以有此诏令。

五月二十日,下诏借训武郎、京东路钤辖权知海州王琳特别补授修武郎,借从义郎、忠勇军计议官权通判姜琛特别补授保义郎。因为王琳等人怀忠义之心来归附,收复州县,屡次作战立功,是听从京东节制司的请求。

六月十八日,下诏修武郎、京东路钤辖杨友特别晋升武翼郎,忠义军统制徐福、周岊一并特别补授承信郎,统领王弼、于水、刘赟、葛佑、王全、孔挥、姜孝忠各特别补授进武校尉。因为京东节制司上奏说杨友等人屡次与敌军作战获胜,所以予以表彰奖赏。

七月二十日,下诏淮东路钤辖梁昭祖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士兵李椿等一百六十四人各特别补授转官一资,薛威等一千零三人各特支犒赏官会十五贯。因为淮东提刑司上奏说"梁昭祖率兵攻打三夹沟寨等地,烧毁望楼铺屋,交战立功,请求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八月二十一日,下诏石珪特别晋升武义郎,依旧任京东钤辖,都提举诸军事;统制夏全、时青各特别晋升忠翊郎。一同出征的忠义军士兵,命京东节制司按等第犒赏一次。因为枢密院上奏说石珪等人近日在嘉山剿败敌军获胜,请求商议予以推恩奖赏。十月十日,因石珪等人拣选拔刺三军忠义之事办理得当,又下诏石珪特别晋升武略郎,任京东钤辖,夏全、时青各特别晋升修武郎,一并特别升任京东路兵马钤辖,各统率本部军马。

九月十九日,下诏沔州中军步军第一将正将、权统领下班祗应李虎特别晋升保义郎。此前,叛卒张福、莫简聚众在巴州作乱。招安免罪后,被遣送上边境,又在中途纠集党徒,突入利州,杀害总领杨九鼎,抢劫公私钱财物品。到这时,李虎率部下将其捉获。制置司请求依照原定的赏格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十月十一日,下诏涟水统辖人兵季先特别晋升武显大夫,特别升任京东路马步军副总管,仍特别赐银绢三百匹两。他所统率的部下人兵共犒赏交子十万贯。因为京东路节制军马司上奏说"季先防守边境有功劳,部下人兵各自遵守纪律,请求予以表彰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十二日,下诏忠义统制兼京东路钤辖陈孝忠、镇江游奕

以淮东提刑、京东节制司言孝忠等往滁州解围及淮西策应劳效,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三日,诏武节郎张林特转武翼大夫、合门宣赞舍人、权知青州。以从京东节制司之请也。〔十三〕年六月,又以林倡义归附,战守有功,特除忠州团练使、知青州,京东路安抚马步军都总管。十四年三月,京东、河北节制司又言:「林忠勇知义,李信反侧,遣总管邢德诛戮,委有劳效。」诏除均州防御使。

十七日,知合门事李庆宗特与带行武翼大夫。以枢密院言「庆宗昨任主管马军行司公事,统率官军,出戍濠州,战御有劳,未曾推赏。」故有是命。

十三年五月八日,诏沔州中军统制、承节郎董照特与转修武郎。以都统张威言照在双林子夕阳镇白壁堡等处,经战获捷故也。

六月二十四日,诏武义郎、忠勇军统制兼知郓州严实特转武节大夫、达州刺史。〔以实〕(昌)[倡]义归顺,战御有功故也。

同日,诏宣教郎、京东安抚司干(辨)[办]公事张亚夫特转奉议郎,特差充京东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儒林郎、京东安抚司干(辨)[办]公事冯 特与转宣教郎。以枢密院言其赞画有劳故也。

二十五日,诏训武郎通判青州兼京东路兵马钤辖邢德特转武略郎。以德(暮)[慕]义归顺,屡立战功故也。十四年三月,京东河北节制司言德诛戮李信劳效,诏特转武翼大夫,差知淄州、兼东东路马步军副总管。

同日,诏承节郎、京东安抚司帐前统制崔钦特转修武郎。以钦慕义归顺、任责运饷故也。

十二月八日,诏:「武翼郎、京东路兵马钤辖、统制本部军马时青,近因剿虏,屡曾获捷,忠勇可嘉,特转一官。」十六年正月,京东河北节制司言青不时过淮,剿虏破塞,屡获胜捷,又诏特转两官。

十四年二月九日,诏朝奉郎四川茶马邹孟卿、承议郎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张已之各特转两官。以叛贼张福、莫简作过,孟卿任利州、已之任普州,皆能随宜措置,贼徒迄就擒戮。故有是命。

十一日,诏朝奉郎直(閟)[秘]阁成都运判范仲武特转一官。以叛贼(作)[张]福等作过,制司委仲武督捕,委有劳效故也。

六月十一日,京东河北节制司言:「契勘于潭、生辉、郑祥、姜孝忠、武德见在淮阴守御,累次与贼鏖战,杀获甚多,清口宁谧。欲将于潭特与转保义郎,升充京东东路兵马钤辖;生辉特与转承节郎,升充忠义军统制;郑祥特与转承节郎,升充忠义军同统制;武德、姜孝忠各特与转承信郎,仍旧忠义军统领。内于潭升充淮东制置司帐前路钤。」并从之。

十六日,德音赦文:「蕲、黄州诸军捍御官兵及武定忠义人等,剿逐贼虏,立到战功,其有用命率先斩获首级,贾勇出奇,剿荡残寇,委是戮力效忠,合行优加官赏。

译军统领张明、范成进、李世雄各特别补授转官三资,其部下军马人兵特支犒赏交子五万贯。因为淮东提刑、京东节制司上奏说陈孝忠等人前往滁州解围以及在淮西策应有功劳,所以有此诏令。

十一月十三日,下诏武节郎张林特别晋升武翼大夫、合门宣赞舍人、权知青州。这是听从京东节制司的请求。十三年六月,又因张林倡导义举归附,防守作战有功,特别除授忠州团练使、知青州,京东路安抚马步军都总管。十四年三月,京东、河北节制司又上奏说:"张林忠勇明知大义,李信心怀反侧,派遣总管邢德将其诛杀,确有功劳。"下诏除授均州防御使。

十七日,知合门事李庆宗特别加带行武翼大夫。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李庆宗此前担任主管马军行司公事,统率官军,出戍濠州,作战防御有功劳,尚未曾予以推恩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十三年五月八日,下诏沔州中军统制、承节郎董照特别晋升修武郎。因为都统张威上奏说董照在双林子、夕阳镇、白壁堡等地,屡经作战获胜的缘故。

六月二十四日,下诏武义郎、忠勇军统制兼知郓州严实特别晋升武节大夫、达州刺史。因为严实倡导义举归顺,防守作战有功的缘故。

同日,下诏宣教郎、京东安抚司干办公事张亚夫特别晋升奉议郎,特别差遣充任京东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儒林郎、京东安抚司干办公事冯□特别晋升宣教郎。因为枢密院上奏说他们襄助策划有功劳的缘故。

二十五日,下诏训武郎通判青州兼京东路兵马钤辖邢德特别晋升武略郎。因为邢德仰慕大义归顺,屡立战功的缘故。十四年三月,京东河北节制司上奏说邢德诛杀李信有功劳,下诏特别晋升武翼大夫,差遣知淄州、兼京东路马步军副总管。

同日,下诏承节郎、京东安抚司帐前统制崔钦特别晋升修武郎。因为崔钦仰慕大义归顺、承担运送粮饷之责的缘故。

十二月八日,下诏:"武翼郎、京东路兵马钤辖、统制本部军马时青,近来因剿灭敌军,屡次获胜,忠勇可嘉,特别晋升转官一资。"十六年正月,京东河北节制司上奏说时青不时渡淮,剿敌破塞,屡获胜利,又下诏特别晋升转官两资。

十四年二月九日,下诏朝奉郎四川茶马邹孟卿、承议郎四川宣抚司参议官张已之各特别晋升转官两资。因为叛贼张福、莫简作乱,邹孟卿任职利州、张已之任职普州,都能随机应变妥善处置,贼徒终于被擒获诛杀。所以有此诏令。

十一日,下诏朝奉郎直秘阁成都运判范仲武特别晋升转官一资。因为叛贼张福等人作乱,制置司委派范仲武督办追捕,确有功劳的缘故。

六月十一日,京东河北节制司上奏说:"查得于潭、生辉、郑祥、姜孝忠、武德现今在淮阴守御,多次与贼寇激战,杀获甚多,清口因此安宁。想将于潭特别晋升保义郎,升任京东东路兵马钤辖;生辉特别晋升承节郎,升任忠义军统制;郑祥特别晋升承节郎,升任忠义军同统制;武德、姜孝忠各特别晋升承信郎,仍旧任忠义军统领。其中于潭升任淮东制置司帐前路钤。"朝廷都听从了这个请求。

十六日,德音大赦文说:"蕲州、黄州诸军防御的官兵以及武定忠义军等人,剿灭驱逐敌寇,立下战功,其中有奋勇争先斩获首级、勇武出奇、剿灭残余贼寇的

仰淮西制置司从实保明申上,当议旌别施行。」又赦文:「应蕲、黄州并管下县镇官吏士民及乡村总首保伍,赤心为国,剿杀虏寇,立到奇功,忠勇显著者,令本州岛从实具申淮西制置司,保明闻奏,当议优加旌赏。」

七月二日,诏江陵副都统扈再兴特与先次转行右武大夫、带行忠州团练使;赵范特与转通直秘阁、依旧京湖制置司主管书写机宜文字;赵葵特与转承事郎、特免铨试,特差充京西安抚司主管书写机宜文字。以枢密院言「虏犯蕲、黄,驱策未退。制置赵方遣再兴同监军赵范、赵葵率兵至蕲州(久)[及]黄州神马岗,连日继夜鏖战获捷,边面平静,乞加旌赏。」故有是命。

十一日,诏承节郎、淮西制置司帐前统制兼总辖归附忠义祝文尉特与转修武郎,添差淮西路兵马钤辖,庐州驻札,仍厘务,请给依正官例支破。以文尉统兵直趋蕲、黄,与扈再兴击虏败溃故也。

十五年十月二日,枢密院言,京东忠义都统李全近亲提所部将士人兵前去收复京东州军等处都统:原脱「统」字,据《宋史全文》卷三○补。,一行立功之人合议赏犒。诏:「应立功头目人内总管、路钤、计议、统制、统领以至将佐、训练官等,各特与等第补转官资。令京东、河北节制司疾速从实契勘有无官资人数,并职位、姓名,等第保明具申,推恩施行。仍仰本司日下先次于朝廷见桩管钱内取拨交子五十万贯,将今来立功忠义人兵特与支犒一次。」

十七年七月十日,枢密院言:「武经郎、右骁卫中郎将焦思忠昨在淮西等处,屡经剿虏,

译,确实是尽力效忠,应当从优给予官职奖赏。命淮西制置司据实保明申报,当另行商议予以表彰甄别施行。"又一份赦文说:"凡蕲州、黄州以及所辖县镇官吏士民及乡村总首保伍,赤诚为国,剿杀敌寇,立下奇功,忠勇显著的人,命本州据实具文申报淮西制置司,保明后上奏,当另行商议予以优厚表彰奖赏。"

七月二日,下诏江陵副都统扈再兴特别提前晋升右武大夫,加带行忠州团练使;赵范特别晋升通直秘阁,依旧任京湖制置司主管书写机宜文字;赵葵特别晋升承事郎,特别免去铨试,特别差遣充任京西安抚司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因为枢密院上奏说"敌军侵犯蕲州、黄州,驱赶策应还未退去。制置使赵方派遣扈再兴同监军赵范、赵葵率兵到蕲州及黄州神马岗,连日连夜激战获胜,边境因此平静,请求加以表彰奖赏。"所以有此诏令。

十一日,下诏承节郎、淮西制置司帐前统制兼总辖归附忠义祝文尉特别晋升修武郎,添差淮西路兵马钤辖,驻扎庐州,仍主管公务,请给待遇依照正官的规格支给。因为祝文尉率兵径直赶赴蕲州、黄州,与扈再兴一同击败敌军的缘故。

十五年十月二日,枢密院上奏说,京东忠义都统李全近来亲自率领所部将士人兵前往收复京东州军等地,一同立功的人应当商议奖赏犒劳。下诏:"凡立功的头目人员,包括总管、路钤、计议、统制、统领以至将佐、训练官等,各特别按等第补授转官资。命京东、河北节制司迅速据实查勘有无官资的人数,以及职位、姓名,按等第保明具文申报,据以推恩施行。仍命本司当日先从朝廷现存桩管钱内支取交子五十万贯,将现今立功的忠义人兵特别犒赏一次。"

十七年七月十日,枢密院上奏说:"武经郎、右骁卫中郎将焦思忠此前在淮西等地,屡次剿灭敌军,……"(原文至此中断)

战功居多。今见任环列之职,忽因箭疮发动,服药无效,申乞守本官(到)[致]仕。诏焦思忠特与转武翼大夫、阁门宣赞舍人致仕。

淳熙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宰执进呈兴州驻札都统制吴挺奏:「到任点看军马,乞依例犒设一次。」三省拟定支钱一十万贯,上曰:「恐支散诸军太少,可依员琦例支二十万贯。」

译战功很多。如今担任要职,忽然因箭疮发作,服药无效,申请以本官职致仕。诏令焦思忠特升为武翼大夫、阁门宣赞舍人致仕。

淳熙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宰执进呈兴州驻札都统制吴挺的奏章:「到任检阅军马,请求依照惯例犒赏一次。」三省拟定支给钱十万贯,皇上说:「恐怕分发给各军的太少,可依照员琦的先例支给二十万贯。」

二年九月十一日,诏建康府于桩管银内依省则纽支三万贯文,付马军都虞候王明,犒设马军行司支用。以到任点看军马故也。

二十二日,诏于建康府桩管银、会子内中半支二万贯,付池州都统制鲁安仁本军犒设。内银依省则纽折。以到任激赏官兵也。

二十四日,诏鄂州于桩管会子内支六万贯,付荆鄂驻札御前诸军总制李川支用。以到任点看马军犒设也。

闰九月十四日,执政进呈江西茶寇官兵「江西」上疑脱「剿除」之类字词。,江州军令皇甫倜、鄂州军令解彦详统押归军。诸路禁军、弓兵令帅宪司各发归元来去处,并令歇泊。土豪、乡义丁等,日下放散,仍令都统帅漕司等第优支犒设。以剿除茶寇故也。

二十四日,执政进呈两浙、福建路起发禁军、土兵赴行在忠锐、忠武军教阅。上曰:「可量地里远近,依例支犒设一次。差编修官一员传旨给散。其福建路道途遥远,与依例倍支。」

二十五日,诏诸路起发禁军、土兵赴行在建康府。其管押官并与等第减年推赏。内碍止法人特与犒设。以部辖整肃故也。

三年正月七日,诏:「明州摆泊诸处发到海船,令统制官林文犒赏一次。押船主、梢碇、招头、水手各给钱有差。」以到岸日久故也。

二十三日,诏:「忠锐军人兵内教已毕,发遣归逐州,可依初发到行在日犒设一次。忠武军依此。」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诏内外诸军士卒有家累重大之人,可于朝廷封桩钱内,每处各拨钱,委两浙漕臣总领所措置营运,将趁到息钱,每月令诸军开具的实人数,各与添支。除军中合添支外,更与添支。以殿前步军司、御前水军共二十万贯,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诸军共二十万贯,兴州、兴元府、金州诸军共二十万贯,镇江诸军、武锋共十五万贯,江州、鄂州、荆南诸军共十五万贯。

六年正月六日,宰执进呈武功大夫平江府许浦水军都统郭大用奏到任,乞支犒军钱。上曰:「郭大用似麤勇而能谨细,旧曾在水军立功,可令左藏库支会子一万二千贯充犒军使用。」

三月十七日,诏淮东总领所支四万贯钱付李思齐。以到任点看军马并新并到武锋军犒设也。

二十八日,诏岳建寿差权马军司职事,令南库以银依省则纽支钱一千五百贯犒军。从所请也。

四月二十一日,鄂州江陵府都统制郭钧言收捕陈峒等贼阵亡官兵,乞令湖广总领所批勘全分请给一年。从之。

七月十九日,诏两淮总领所支降钱付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镇江府都统司,两浙转运司支降钱付平江府许浦御前水军,令各添支五口以上人外,更于御前桩管钱内降钱付逐处军,给赐口累重人一次。(以)

八月十四日,诏湖广总领所支降钱八万一千贯,付鄂州、江陵府、江州,给散诸军五口以上人。

译二年九月十一日,诏令建康府从桩管银内按照朝廷规定的比例折支三万贯钱,交给马军都虞候王明,用于犒劳马军行司军队的开支。这是因为到任后要检阅军马的缘故。

二十二日,诏令从建康府桩管的银、会子内各一半支取二万贯,交给池州都统制鲁安仁,用于犒劳本军。其中银按朝廷规定的比例折算。这是因为到任后要奖赏激励官兵的缘故。

二十四日,诏令鄂州从桩管的会子内支取六万贯,交给荆鄂驻扎御前诸军总制李川,用于开支。这是因为到任后要检阅马军并加以犒劳的缘故。

闰九月十四日,执政向皇帝进呈关于江西茶寇官兵("江西"之上疑脱漏"剿除"之类的字词)的奏报,江州的军令由皇甫倜、鄂州的军令由解彦详统领押送归队。各路禁军、弓兵命令各路帅司、宪司分别遣送回原来的驻地,并令其就地驻扎休整。土豪、乡义丁等,即日遣散,仍命令都统、帅臣、漕司按等级从优给予犒赏。这是因为剿除茶寇的缘故。

二十四日,执政向皇帝进呈关于两浙、福建路调发禁军、土兵前往行在参加忠锐军、忠武军操练检阅的奏报。皇帝说:"可以酌量路程远近,按照惯例给予一次犒赏。派遣一名编修官前去传旨发放。福建路路途遥远的,按惯例加倍支给。"

二十五日,诏令各路调发禁军、土兵前往行在建康府。押送的官员按等级减年推恩奖赏。其中涉及止法(受限制)的人特别予以犒赏。这是因为整顿部队军纪的缘故。

三年正月七日,诏令:"明州停泊各处发来的海船,命统制官林文予以一次犒赏。押船的船主、梢碇、招头、水手各按等级给予不同数额的钱。"这是因为船只到岸已久的缘故。

二十三日,诏令:"忠锐军的军士操练已经结束,遣送回各自所属州,可以按照当初到达行在那天的标准给予一次犒赏。忠武军也照此办理。"

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诏令内外各军中家庭负担沉重的士卒,可以从朝廷封桩钱中,每处各拨给一笔钱,委托两浙漕臣、总领所安排经营运作,将所得的利息,每月命令各军开列确实的人数,各给予添加的补贴。除军中原本应添支的之外,再额外添支。给殿前司、步军司、御前水军共二十万贯,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诸军共二十万贯,兴州、兴元府、金州诸军共二十万贯,镇江诸军、武锋军共十五万贯,江州、鄂州、荆南诸军共十五万贯。

六年正月六日,宰执向皇帝进呈武功大夫、平江府许浦水军都统郭大用到任奏报,请求支给犒军钱。皇帝说:"郭大用看似粗豪勇猛,实则谨慎细致,从前在水军中曾立过功,可命左藏库支给会子一万二千贯充作犒军之用。"

三月十七日,诏令淮东总领所支出四万贯钱交给李思齐。这是因为到任后要检阅军马,以及新并入的武锋军需要犒赏的缘故。

二十八日,诏令岳建寿差任代理马军司职事,命南库以银按照朝廷规定的比例折支一千五百贯钱犒赏军队。这是依照他的请求办理的。

四月二十一日,鄂州、江陵府都统制郭钧报告收捕陈峒等贼寇时阵亡的官兵情况,请求命令湖广总领所核批给予全额请给一年。皇帝准许了。

七月十九日,诏令两淮总领所拨发钱交给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镇江府都统司,两浙转运司拨发钱交给平江府许浦御前水军,命令各军除给家中五口以上人添支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四川总领所支降钱五万九千贯,付兴州、兴元府、金州司,委主帅给散诸军五口以上人。八年五月十八日,臣僚言:「朝廷比年支降缗钱,赐内外诸军口累重者,然其间有入队不入队〔劳〕逸之殊。乞将诸军入队自五口以上,依数支给;不入队并减半。」从之。

十二月十四日,诏广西经略司收捕贼徒李接,所遣官兵、弓兵、土豪、义丁等,令刘焞先次等第犒设一次。

七年五月七日,诏广州统领刘安、统制张喜所将官兵一千九百九十六人,令广东安抚司犒设一次。以知广州周自强言收捕柳寇陈峒有劳也。

八年正月二十一日,宰执进呈诸军犒设钱,上曰:「此内外诸军射射精熟人数也。乡来诸军只习右手射,近又教习左手射颇精,各支犒设,以示激劝。」

七月十三日,诏左藏南库支降会子一万二千贯,付殿前司,委官前去犒设许浦水军。以其初拨隶本司故也。

十九日,上谓辅臣曰:「江州副都统刘光祖极精细,好兵官。闻财赋甚窘乏,无以激赏士卒,可于鄂州总领所支钱三万缗与之。」

十一年二月二日,诏:「今后因病身故官兵,本司具军额、职次、姓名,保明有无家累,关报所属,实时大历内开落名粮,随历批勘请给两月,趁次旬宣限支给。」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殿前马步军司官兵因病患身亡,其家累特与支破请给两月。访闻所属以会门为名,动经月日,方始批放,有失存恤之意」故也。

五月二十七日,诏:「四川驻札御前诸军将士戍边滋久,常轸朕怀,可令总领所支拨桩管钱三十万道,特与犒设一次。」

六月二十四日,诏两浙转运司、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依淳熙十一年上半年已支过钱数,付逐军主帅,充淳熙十一年下半年添支诸军口累重大之家。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十五年十二月终。上下半年添支诸军钱皆如之。

十二年九月十九日,淮东总领吴琚言:「本路先准已降指挥,内外诸军差出牧马并更戍官兵,免分擘口券,特令每人支盐菜钱三十文、米二升半。照对镇江屯驻诸军,每遇差出盱眙、高邮军、梅、楚州守戍,所支盐菜钱米,自来粮料院直候到戍守处方起支。比其更替,又自离戍日,即便住支,往回并无支破钱米。窃见步军司差出六合县守戍人,自出门日起支,其更替到寨日方始住支,理合一体。」从之。

十三年正月一日,诏:「殿前司马军旧司、步军司官兵、诸班直军兵、皇城司亲从亲事辇官等人,并依则例,令主帅并所隶官司,各日下从实开具所管人同合支钱数,报提领封桩库所。以桩库所(以)桩管会子降付逐处,实时当官支给。其出戍人,依赦文仰主帅将降到则例报所在州军。

译外,再从御前桩管钱内拨钱给各处军队,给予家庭负担重的人一次赏赐。

八月十四日,诏令湖广总领所拨发钱八万一千贯,交给鄂州、江陵府、江州,发给各军中家中五口以上人。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令四川总领所拨发钱五万九千贯,交给兴州、兴元府、金州司,委托主帅发给各军中家中五口以上人。八年五月十八日,有臣僚上奏说:"朝廷近年拨发钱给内外各军中家庭负担重的人,然而其中有入队、不入队之别,劳苦程度不同。请求对各军入队、家中五口以上者,按数支给;不入队者减半支给。"皇帝准许了。

十二月十四日,诏令广西经略司在收捕贼徒李接的行动中,所派遣的官兵、弓兵、土豪、义丁等,命刘焞先按等级给予一次犒赏。

七年五月七日,诏令广州统领刘安、统制张喜所率领的官兵一千九百九十六人,命广东安抚司给予一次犒赏。这是因为知广州周自强报告在收捕柳寇陈峒的行动中有功劳的缘故。

八年正月二十一日,宰执向皇帝进呈各军犒赏钱的奏报,皇帝说:"这是内外各军中射箭精熟人员的犒赏。以往各军只练习右手射箭,近来又教练左手射箭颇为精熟,各给予犒赏,以示激励劝勉。"

七月十三日,诏令左藏南库拨发会子一万二千贯,交给殿前司,委派官员前去犒赏许浦水军。这是因为该军最初拨归本司隶属的缘故。

十九日,皇帝对辅臣说:"江州副都统刘光祖极为精细,是个善于用兵的官员。听说他那里财赋十分匮乏,没有钱来激励奖赏士卒,可以从鄂州总领所拨钱三万缗给他。"

十一年二月二日,诏令:"今后因病身故的官兵,本司要详列军额、职务、姓名,核实其有无家属,报告所属机构,随即在大历簿内注销其名粮,按其历簿核批发给两个月请给,随下一季发放限期支给。"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已经下达指挥,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官兵因病身亡的,其家属特别给予两个月请给。听说所属机构以需要会门核对为名,动辄拖延数月才开始核批发放,有失存恤体恤之意"的缘故。

五月二十七日,诏令:"四川驻扎御前诸军将士戍守边境时间已久,朕常常挂念于心,可命总领所拨发桩管钱三十万道,特别给予一次犒赏。"

六月二十四日,诏令两浙转运司、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按照淳熙十一年上半年已经支出的钱数,交给各军主帅,作为淳熙十一年下半年发给各军中家庭负担重大者的添支钱。自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至十五年十二月终,上下半年添支各军钱都照此办理。

十二年九月十九日,淮东总领吴琚上奏说:"本路先前遵照已下达的指挥,内外各军派出去牧马以及轮流戍守的官兵,免除分擘口券,特别命令每人支给盐菜钱三十文、米二升半。对照镇江屯驻各军,每逢派出到盱眙、高邮军、梅州、楚州守戍,所支的盐菜钱米,向来是粮料院一直等到到达戍守地才开始起支。等到轮换,又从离开戍地那天起就立即停支,往返途中都没有支给钱米。我看到步军司派出到六合县守戍的人,从出门那天起支,等换防的人到寨那天才开始停支,按理应当一体办理。"皇帝准许了。

十三年正月一日,诏令:"殿前司马军旧司、步军司官兵,诸班直军兵,皇城司亲从

候到,令知、通同部辖兵将官给散。马军行司主帅开具所管人同合支钱数,报建康府,实时于降去第七界会子内支给。屯驻大军于屯驻州府仰知、通同兵将官据合支钱数,以本处应桩管朝廷会子支给。如不敷,或无桩管会子去处,于上供并诸司不以是何名色窠名内取拨给付。州府军监禁、厢军等准此。」以尚书省言:「庆寿赏给则例:殿前司马军旧司步军司统制七十贯,统领四十贯,正将二十五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同副将例,准备将十二贯,额外比正员下一等。谓如额外统制支统领四十贯之类,至准备将不减。使臣至带甲入队官兵九贯,傔人、辎重、火头五贯。队外官兵三贯。班直、行门二十五贯,余人十贯。班直下军兵三贯。皇城司亲从亲事官五贯,院子三贯,辇官五贯。后苑厨子、御厨、仪鸾司、翰林司将校兵级四贯,军头司将校兵级四贯。御药院工匠、御酒库、御丝鞋所、内东门司、内藏库、内军器库、修内司、御马院、骑御马直、左右骐骥院将校兵级,德寿宫摆铺将校兵级,并造作人三贯。步军司厢军并行在百司军兵、逐处自行招刺人一贯五百。差出人准此。行司统制五十贯,统领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同副将例。准备将十(员)[贯],额外比正员下一等,至准备将不减。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人入队官兵六贯,傔人、辎重、(大)[火]头四贯。队外官兵二贯五百。殿前司摧锋军、左翼军,许浦水军,兴州、兴元府、金州、镇江府、鄂州、江陵府、池州驻札大军统制四十贯,统领二十五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同副将例,准备将十贯,额外比正员下一等,至准备将不减。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入队官兵五贯,傔人、辎重、火头三贯,队外官兵二贯。诸州府军监拣中禁军二贯五百,禁军、土军、水军二贯,厢军、铺兵一贯。诸路安抚司忠义军亲兵二贯五百。」

十九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统制张诏言:「出戍楚州高〔邮〕军官兵请庆赏给钱,以楚州四千八百九十一人,计请钱二万三千一百一十八贯;高邮军六百八十七人,计请钱三千二百八十七贯。今据楚州申:本州岛自来不曾有朝廷桩管钱物,兼系全行展免上供去处,亦无诸司合拨窠名等钱。本州岛别无那兑支拨去处。又据高邮军申:本军目今未有钱支给,申转运司、提举司,取指挥行下支拨。已上二项共二万六千三百九十六贯,乞下镇江府于桩管会子内支给。本司差官押发前去逐处布押官交割,点名俵散。」从之。

二十四日,诏:「平江府顾径港摆泊当番海船适轻雪寒,可令守臣到岸,〔依〕则例将总辖官、船主、梢上招头、 手等特与犒设一次。

译、亲事、辇官等人,一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命主帅及所隶属的官司,各自当天从实际列出所管人员共应支给的钱数,报告提领封桩库所。由桩库所把桩管的会子拨发到各处,即时当官支给。至于出戍的人,按照赦文命主帅将规定标准的数目报告所在州军。等到收到后,命知州、通判会同部辖兵将官发给。马军行司主帅列出所管人员共应支给的钱数,报告建康府,即时从拨发的第七界会子内支给。屯驻大军所在的屯驻州府,命知州、通判会同兵将官依据应支钱数,用本处应有桩管的朝廷会子支给。如果不够,或者没有桩管会子的地方,从上供以及各司不论是何名目的钱款内拨取给付。州府军监禁军、厢军等照此办理。"这是因为尚书省上奏说:"庆寿赏给的规定标准是:殿前司马军旧司、步军司统制七十贯,统领四十贯,正将二十五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与副将标准相同,准备将十二贯,额外的比正员低一等,比如额外统制支给统领四十贯之类,到准备将时不再减少。使臣至带甲入队的官兵九贯,傔人、辎重、火头五贯。队外官兵三贯。班直、行门二十五贯,其余人十贯。班直下军兵三贯。皇城司亲从、亲事官五贯,院子三贯,辇官五贯。后苑厨子、御厨、仪鸾司、翰林司将校兵级四贯,军头司将校兵级四贯。御药院工匠、御酒库、御丝鞋所、内东门司、内藏库、内军器库、修内司、御马院、骑御马直、左右骐骥院将校兵级,德寿宫摆铺将校兵级,以及造作人三贯。步军司厢军以及行在百司军兵、各处自行招募的人一贯五百。差出的人照此办理。行司统制五十贯,统领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与副将标准相同。准备将十贯,额外的比正员低一等,到准备将时不再减少。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的入队官兵六贯,傔人、辎重、火头四贯。队外官兵二贯五百。殿前司摧锋军、左翼军,许浦水军,兴州、兴元府、金州、镇江府、鄂州、江陵府、池州驻扎大军统制四十贯,统领二十五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五贯。拨发官与副将标准相同,准备将十贯,额外的比正员低一等,到准备将时不再减少。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入队官兵五贯,傔人、辎重、火头三贯,队外官兵二贯。各州府军监拣中禁军二贯五百,禁军、土军、水军二贯,厢军、铺兵一贯。各路安抚司忠义军亲兵二贯五百。"

十九日,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统制张诏报告说:"出戍楚州、高邮军的官兵请求庆赏赐钱,楚州四千八百九十一人,共计应给钱二万三千一百一十八贯;高邮军六百八十七人,共计应给钱三千二百八十七贯。现在据楚州申报:本州向来没有朝廷桩管的钱物,加之全部延期减免上供,也没有各司应拨的名目钱款。本州没有其他可以调拨支付的地方。又据高邮军申报:本军目前没有钱可支给,已申报转运司、提举司,请求指挥下达调拨。以上两项共计二万六千三百九十六贯,请求命镇江府从桩管会子内支给。本司将派官员押送前往各处,交割布置,点名散发。"皇帝准许了。

二十四日,诏令:"平江府顾径港停泊的当值海船正逢轻雪严寒,可命守臣到岸,按照规定标准将总辖官、船主、梢上、招头、水手等特别给予一次犒赏。依据应用的

据合用钱数,日下于桩管会子内支拨,差官同主兵官给散。」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积雪冱寒,军人不易。其行在殿步司及诸军可依已支雪寒钱体例,再支一次。令主帅并所隶官司各日下将见管人数从实保明,报提领封桩所,并实时以见钱降付逐处,当官支给。」以二十四日权侍卫马军司职事梁师雄言:「所有诸处差出并在军半分请给等共五百八十九人,粮料院以无体例,不肯批放。窃详逐人亦隶兵籍,各有家累,比之在寨全分请给之人,尤不为易。乞下所属,将前项差出等有家累官兵,自今岁为头,每年特与依例批放雪寒钱,及下提领封桩库所,再支一次,给付他家应付使用。」从之。

二十八日,诏殿前司差出有家累及在军半分请给等官兵共一千六百四人,依军司已得指挥施行。

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诏弓弩手、枪手并于镇江府桩管钱内各特支犒设一贯。其枪手撺数,仰本军斟酌审验讫,开具闻奏。以镇江府都统制张诏等言:「准御前札子,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今春所进兵帐等一一躬亲审验,并要实年甲、斗力,以备抽摘,发赴行在引呈。恐须薄犒设,却具奏来。本司诸军应管如右:弓箭手正带甲一万六十二人,准备带甲二千三百八十六人。弩手正带甲八千八百四十二人,准备带甲一千八百二十八人,计二万三千一百一十八人。诸军见管枪手正带甲五千六百八十人,准备带甲一千四百六十四人。除审验年甲外,未审合与不合审验撺数。」故有是诏。又,三月六日,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雷世贤言:「已将本司兵帐内弓箭手八千三百六十一人、弩手四千三百一十七人躬亲审验的实年甲、各人斗力外,有见管枪手共三千八百七十人,亦行审验年甲,撺数了当。委实各人少壮,武艺精熟,所有犒设,合取圣裁。」诏弓弩手、枪手并于建康府桩管钱内各特支犒设一贯。

二月十三日,诏封桩库支会子五万六千五十八贯四百,西上库支会子二十四万八千四百六十四贯六百,充殿前马步军司教阅犒设。

六月十九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均〕贴黄缺言:「今年下半年累重官兵六千七百四人,合用添支钱四万八百六十六贯。三万一百七十四贯年例漕司科降,一万六百九十二贯未有支拨去处。乞将四千八百二十六贯令漕司贴科,余令本司自备。」从之。

十二月十五日,诏归正忠义人兵添支米,特更与展支一年。以殿前司言:「昨承指挥,远来充军,理宜优恤。每月添支米数相兼养(瞻)[赡]。续准(备)指挥,更特与展支一年。今来将及一年,缘并皆家累重大,指拟添支米相兼养(瞻)[赡]。乞下所属照应见请券历,依旧勘支。

译钱数,当天从桩管会子内拨支,派官员会同主兵官发给。"

十二月二十一日,诏令:"积雪严寒,军人不易。行在殿前司、步军司以及各军可以按照已经支给雪寒钱的标准,再支给一次。命主帅及所隶属官司各自当天将实际统辖的人数从实核实,报告提领封桩所,并即时以现钱拨发到各处,当官支给。"这是因为二十四日代理侍卫马军司职事梁师雄上奏说:"各处差出以及在军中领半分请给的共五百八十九人,粮料院因为没有相应规定,不肯核批发放。我详细考虑到这些人也隶属于军籍,各有家属负担,比起在寨中领全分请给的人,尤其不容易。请求命所属机构,对前述差出等有家属负担的官兵,从今年起,每年特别按规定核批发放雪寒钱,并让提领封桩库所再支给一次,交给他们家中使用。"皇帝准许了。

二十八日,诏令殿前司差出的有家属负担及在军中领半分请给的官兵共一千六百四人,依照军司已得到的指挥办理。

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诏令弓弩手、枪手一并从镇江府桩管钱内各特别支给犒赏一贯。至于枪手的撺数(挑选甄别的数目),命本军斟酌审核验证后,详列上报。这是因为镇江府都统制张诏等上奏说:"依照御前札子,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今春所呈报的兵帐等一一亲自审核验证,都要求核实真实年龄、力量,以备挑选,发送到行在呈报。担心稍加犒赏,特此详细上奏。本司各军统辖情况如下:弓箭手正带甲一万六十二人,准备带甲二千三百八十六人。弩手正带甲八千八百四十二人,准备带甲一千八百二十八人,共计二万三千一百一十八人。各军现统辖枪手正带甲五千六百八十人,准备带甲一千四百六十四人。除了审核验证年龄之外,不知是否也应该审核撺数。"因此有此诏令。又,三月六日,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雷世贤上奏说:"已将本司兵帐内弓箭手八千三百六十一人、弩手四千三百一十七人亲自审核验证确实年龄、各人力量之外,还有现统辖枪手共三千八百七十人,也一并审核年龄,甄别撺数完毕。这些人确实都年轻力壮,武艺精熟,至于犒赏之事,理应请皇帝裁定。"诏令弓弩手、枪手一并从建康府桩管钱内各特别支给犒赏一贯。

二月十三日,诏令封桩库支出会子五万六千五十八贯四百,西上库支出会子二十四万八千四百六十四贯六百,充作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操练检阅的犒赏之用。

六月十九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均的奏报(贴黄部分缺失)说:"今年下半年家庭负担重大的官兵六千七百四人,共应用添支钱四万八百六十六贯。其中三万一百七十四贯是照惯例由漕司拨支,一万六百九十二贯还没有拨发的来源。请求将其中四千八百二十六贯命漕司贴支,其余令本司自行筹备。"皇帝准许了。

十二月十五日,诏令归正、忠义人兵的添支米,特别再展延支给一年。这是因为殿前司上奏说:"先前遵照指挥,这些人远道而来充军,理应从优体恤。每月添支的米数用来相互接济供养。后来又遵照指挥,特别再展延支给一年。如今将近一年,因为这些人都家庭负担沉重,指望添支的米相互接济供养。请求命所属机构照应现有请给的券历,仍旧照数核批支给

照得递年各降指挥,更特与展支。」故有是诏。

淳熙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诏两浙转运司、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依淳熙十六年上半年已支散钱数,付逐军充当年下半年添支口累重大之家,仍委主帅一并点名支散。绍熙元年至绍熙五年终,每年各分上下半年,预于一月前枢密院检举取旨。添支诸军钱亦如之。

绍熙二年二月三日,诏:「为雪寒,行在殿步司及诸军,可依已支雪寒钱体例,更支柴炭钱一次。令主帅并所隶官司,各日下将见管人实数保明,报提领封桩库所,并实时以见钱降付逐处,当官支给。」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马军行〔司〕官兵连日排立,可依淳熙十二年郊祀大礼体例,使臣各特支钱三贯, 用军兵各支二贯,令户部支给。」

二十六日,诏:「为天寒,应从驾诸班直亲从亲事官并诸军指挥军兵、将校等,并特依淳熙六年郊礼例,增三分给赐柴炭。愿依例折钱者听。」

庆元元年七月二日,枢密院进呈建康都统制吴(羲)[曦]乞钱二十万缗,以为营运赡军之资。先是,又乞全支到任犒军钱,御笔已依所乞。余端礼、郑侨同奏曰:「旧例:朝廷只是减半与犒军钱。」上曰:「今若全支,便为成例,后来必有攀援者,宜别作名色与之。」端礼等曰:「陛下圣明,洞见他日利害。」于是别降指挥,借拨并按例,共支十五万贯。

六年九月十七日,诏:「马军行司军兵连日排立,可依绍熙五年明堂大礼体例,使臣各特支钱三贯,效用军兵各支二贯,令户部支给。」

开禧元年十二月三日,诏行在诸军依年例支雪寒钱。内被差出戍官兵之家,特与(信)[倍]支一次。自是岁有此命。

二年正月十一日,诏:「雪寒,军人不易。行在殿步司及诸军,可依自来雪寒钱数,再支柴炭钱一次。令主帅并所隶官司,各日下将见管人数从实保明,报提领封桩库所,并实时以见钱降付逐处,当官支给。」自是岁有是命。

五月十四日,诏:「内外诸军各有调发战守之人,并已支犒外,在寨及自余差出未经支犒官兵,令户部四总领所日下每人各特支犒设钱二贯,毋致漏落。」

六月九日,诏:「诸军因出战间有阵亡及因伤归栅身亡、并出戍暴露病患身故之人,除推恩外,阵亡人可并依旧放行全分诸般请给一年;因伤身死于栅中人,支破半年;曾经出戍暴露病患身故人,支破一季。并令所属,按月帮勘,给付各家。」继而枢密院言:「窃虑所立限满,老幼失所,理宜存恤。」诏:「诸军阵亡等人请给,除今来已立年限帮支外,候今限满日,内阵亡人更特与展支半年;因伤死于栅中人,展支一季,出戍暴露病〔患〕身故人,展支两月。

译。查照历年各次下达的指挥,都特别予以展延支给。"因此有此诏令。

淳熙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诏令两浙转运司、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按照淳熙十六年上半年已经发放的钱数,交给各军充作当年下半年发给家庭负担重大者的添支钱,并委托主帅一并点名发放。绍熙元年至绍熙五年终,每年各分上下半年,都在一个月前由枢密院检举请示皇帝裁决。添支各军的钱也照此办理。

绍熙二年二月三日,诏令:"因为下雪寒冷,行在殿前司、步军司以及各军,可以按照已经支给雪寒钱的标准,再支给一次柴炭钱。命主帅及所隶属官司,各自当天将实际统辖的人数核实,报告提领封桩库所,并即时以现钱拨发到各处,当官支给。"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令:"马军行司官兵连日排列(仪仗),可以按照淳熙十二年郊祀大礼的标准,使臣各特别支给钱三贯,效用军兵各支给二贯,命户部支给。"

二十六日,诏令:"因为天气寒冷,随从驾从的各班直、亲从、亲事官以及各军指挥、军兵、将校等,都特别按照淳熙六年郊礼的标准,增加三分给赐柴炭。愿意按照惯例折算成钱的,也听凭其意。"

庆元元年七月二日,枢密院向皇帝进呈建康都统制吴曦请求拨给钱二十万缗,作为经营运作赡养军队资本的奏报。此前,他又请求全额支给到任犒军钱,皇帝的御笔已经依照他的请求批准。余端礼、郑侨一同上奏说:"按旧例:朝廷只是减半给予犒军钱。"皇帝说:"如今如果全额支给,便会成为惯例,以后必定有人援引攀比,应该另立一个名目给他。"端礼等人说:"陛下圣明,能洞察到日后的利害关系。"于是另外下达指挥,借拨并按惯例,共支给十五万贯。

六年九月十七日,诏令:"马军行司军兵连日排列(仪仗),可以按照绍熙五年明堂大礼的标准,使臣各特别支给钱三贯,效用军兵各支给二贯,命户部支给。"

开禧元年十二月三日,诏令行在各军按照年例支给雪寒钱。其中被派出戍守的官兵之家,特别加倍支给一次。从此每年都有此项命令。

二年正月十一日,诏令:"下雪寒冷,军人不容易。行在殿前司、步军司以及各军,可以按照原有的雪寒钱数,再支给一次柴炭钱。命主帅及所隶属官司,各自当天将实际统辖的人数从实核实,报告提领封桩库所,并即时以现钱拨发到各处,当官支给。"从此每年都有此项命令。

五月十四日,诏令:"内外各军各有调发出战守卫的人员,除已经支给犒赏的以外,在寨内以及其余尚未支给犒赏的差出官兵,命户部及四总领所当天每人各特别支给犒赏钱二贯,不要有遗漏。"

六月九日,诏令:"各军因出战而有阵亡的,以及因受伤回到营寨而身亡的,以及出戍暴露病死的人员,除了推恩以外,阵亡的人可以一并照旧全额发给各种请给一年;因受伤在营寨中死亡的人,支给半年;曾经出戍暴露病患身故的人,支给一季。都命所属机构,按月核批,发给各家。"随后枢密院上奏说:"担心所定期限满了以后,老幼失去依靠,理应加以体恤。"诏令:"各军阵亡等人的请给,除了如今已经确定年限帮支之外,等到现今期限满的那天,其中阵亡的人再特别展延支给

」

三年正月十五日,三省、枢密院言:「节次已降指挥,隆冬已支出戍官兵犒设,又倍支戍兵口累雪寒钱,并降钱赈给都城贫民外,行在诸军不曾差出官兵,亦宜优恤。」诏令封桩库每名特支犒设钱两贯,并(巳)[以]见钱支降。

五月十四日,诏:「三衙所差更替、屯戍官兵,当此备边之(降)[际],即与常年更戍事体不同。起发犒设,合行优异。权依开禧三年殿司已支等则数目,支给一(以)[次]。以后更戍官兵,却依旧例支给。」

六月五日,三省、枢密院言,诸处戍守军兵当此隆暑,宜加优恤。诏每人各特支犒设钱两贯。两淮令行府,湖北、京西、四川令宣抚司,各就便取拨有管官钱,目下照数分拨,付逐军主兵管,点名给散。

十五日,三省、枢密院言:「诸军摆铺及诸路摆铺兵级,当此边事未宁,时方暑伏,传送军期文字,(季)[委]是有劳,理宜支犒。」诏令户部并四总领所各随所隶地分,每人特支犒设钱三贯。

十二月十三日,中书门下省言:诸路宣抚都、副统制及行在三衙马军行司、诸路都统司统制官以下,并已各赐金两、战袍、缗钱外,所有同、权、额外、未填阙、降授统制以下兵将官,亦合等第支犒。」诏令封桩库将同、权、额外、未填阙、降授统制以下兵将,依正官例,减半支给。内战袍不减。外路都统制司、马军行司等处,依此施行。不曾被受朝廷付身之人,止依本等,给赐合用战袍。

嘉定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诏:「收捕峒寇阵亡官兵钱米,已支半年,更特支半年。内伤归栅身死,已支一季,更特支一季。暴露因病身死,已支两月,更特支两月。」从臣僚之言也。

四月十一日,诏:「兵兴以后,旱蝗相仍,物价踊贵,都城尤甚。行在诸军,宜加优恤。可于内藏库拨钱会共二十万贯,支犒一次。照雪寒例,倍支钱会,中半给散。如不敷,于封桩库贴降。」

七年十月一日,诏:「雨水连绵,三衙军人内有口累重大之家,理宜优恤。令封桩支拨官会一万二千贯付殿前司,一百二十贯付马军司龙卫等指挥,一千五百贯付步军司。各仰照应嘉定七年下半年添支口累重大钱则例,日下给散一次。」八年四月十二日,以时雨未霁,亦有是命。

同日,枢密院言:「雨水连绵,殿前司、步军司各有昨来阵亡并孤遗妻口老小,及目今病患官兵,理宜存恤。」诏令封桩库支拨会子一千五百贯付殿前司,六百贯付步军司。仰各司取见的实孤幼病患人数,斟酌照等例给散一次。

八年五月八日,枢密院言:「近因时雨未霁,令封桩库支拨官会付三衙。照应嘉定八年上半年添支口累重大钱则例,给散一次。已将见请累重官兵人数逐一点名俵散讫。

译半年;因伤死在营寨中的人,展延支给一季,出戍暴露病故的人,展延支给两月。"

三年正月十五日,三省、枢密院上奏说:"按次序已经下达指挥,隆冬时节已经支给出戍官兵犒赏,又加倍支给戍守士兵家属负担重的雪寒钱,并拨发钱赈济都城贫民之外,行在各军没有被派出的官兵,也应该加以优恤。"诏令由封桩库每人特别支给犒赏钱两贯,一并以现钱支给。

五月十四日,诏令:"三衙所派遣更替、屯戍的官兵,正当此边防戒备之际,与平常年份轮换戍守的情况不同。起发时的犒赏,应该从优办理。暂且依照开禧三年殿前司已经支给的等级标准数目,支给一次。以后轮换戍守的官兵,则依照旧例支给。"

六月五日,三省、枢密院上奏说,各处戍守军兵正当此隆暑天气,应该加以优恤。诏令每人各特别支给犒赏钱两贯。两淮命行府,湖北、京西、四川命宣抚司,各自就便调拨有管辖的官钱,当天按数分拨,交给各军主兵官,点名发给。

十五日,三省、枢密院上奏说:"各军摆铺以及各路摆铺兵级,正当此边事未安宁、时值暑热之际,传送军情文书,确实辛苦,理应给予犒赏。"诏令户部及四总领所各按所隶属的地区,每人特别支给犒赏钱三贯。

十二月十三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各路宣抚都、副统制以及行在三衙马军行司、各路都统司统制官以下,都已各自赐给金两、战袍、缗钱之外,还有同、权、额外、未填阙、降授统制以下的兵将官,也应按等级给予犒赏。诏令封桩库将同、权、额外、未填阙、降授统制以下的兵将,依照正官的标准,减半支给。其中战袍不减。外地都统制司、马军行司等处,照此办理。没有接受朝廷授职文书的人,只依照本等标准,赐给应用的战袍。

嘉定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令:"收捕峒寇阵亡官兵的钱米,已经支给半年,再特别支给半年。其中因伤回到营寨而死亡的,已经支给一季,再特别支给一季。暴露因病身死的,已经支给两月,再特别支给两月。"这是听从了臣僚的建议。

四月十一日,诏令:"自兵事兴起以后,旱灾蝗灾接连而来,物价飞涨,都城尤其严重。行在各军,应加以优恤。可从内藏库拨钱会共二十万贯,支给一次犒赏。按照雪寒钱的惯例,加倍支给钱会,一半一半地发给。如果不够,由封桩库贴补拨发。"

七年十月一日,诏令:"雨水连绵,三衙军人中有家庭负担重大的,理应加以优恤。命封桩库拨发官会一万二千贯交给殿前司,一百二十贯交给马军司龙卫等指挥,一千五百贯交给步军司。各自照应嘉定七年下半年添支家属负担重大者钱的规定标准,当天发给一次。"八年四月十二日,因为当时雨天未晴,也有此项命令。

同日,枢密院上奏说:"雨水连绵,殿前司、步军司各有以往阵亡以及孤儿遗孀妻子老小,以及目前患病的官兵,理应加以存恤。"诏令封桩库拨发会子一千五百贯交给殿前司,六百贯交给步军司。命各司查实核实孤儿老幼、病患人员的实际数目,酌量按等级标准发给一次。

八年五月八日,枢密院上奏说:"近来因为雨天未晴,命封桩库拨发官会交给三衙。照应嘉定八年上半年添支家属负担重大者钱的规定标准,发给一次。已经将现有请给的负

今来窃虑各司尚有不该请添支累重钱官兵,其间岂无老小重大贫乏之人,合议矜恤。照得近据殿前司有散不尽钱一千一百一十六贯,马军司有支不尽钱三十四贯八百。」诏令封桩库日更支降会子一万贯付殿前司,一百二十贯付马军司龙卫等指挥,并通凑见桩管散不尽钱数,并支降会子二千贯付步军司。仰各将见管不该请添支累重钱贫(之)[乏]官兵,特与斟量支犒一次。

九月十一日,知真州六合县刘昌诗言:「本县屯戍岁一更替。去年蒙拨到人马,逐名点拣,并无老弱残疾;兼日逐教阅,颇谙事艺,亦熟地里,军民之心,上下和协。今若循例更替,不唯徒废两项起发钱米,且又往来迢递,动涉月余。乞权留人马在县守御一年,缓急可使,诚为利便。」〔诏〕权行存留一年,统制官特支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副将五员各一十贯,准备将七(员)[贯],入队官兵每(各)[名]两贯,不入队人各一贯五百。令尚书省日下于户部窠名钱内照数科降。

九年闰七月五日,京湖制置赵方言:「江陵都统制史(志)[忠]辛苦奉职,明效可数。今不幸遂为病人,忠又至廉,家无余财。乞褒赏而锡赉之,不特施恩于忠,且将以为奉职至廉者之劝。」诏令京西、湖北制置司于本司见桩管行在会子内支拨三千贯付史忠,充起发盘费。

十二月九日,枢密院言:「淮东西沿边州县各有见出戍官兵。目今隆冬,合议支犒。」诏:「统制官特支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一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两贯,官兵每名一贯。仰各州于有管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日下一并点名给散。续(其)[具]的实支散过人钱数目,申取指挥科降,拨还元借窠名,不得稍有泛滥减 。仰更切契勘。如有见差开壕烧窑等的实工役、别项官兵及民兵、忠义等人,并照今来所降指挥等则,更切斟酌,特与支犒一次,不得泛滥。续并具实支用过人〔钱〕数目各项,保明开具,申枢密院。」湖北、京西沿边州县亦颁是命。

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诸处出戍官兵,旧例系分擘口券前去。访闻在塞家口,却至赡给不敷,合宜优恤。」诏诸军见出戍官兵,特与并免分擘口券,全给其家。所有本身每日合添支钱,并与添作一百文。自今降指挥日为始。内更愿依旧分擘者听。

十一年三月十二日,枢密院言:「诸军摆铺官兵及诸路摆铺兵(给)[级],承传往来,军期递角,委是不易,理宜支犒。」诏令户部并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各随所隶地分,将见在铺执役人数,每人特支犒设钱三贯。

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枢密院言:「京东刘全首先倡义,率众来归。

译担重大官兵人数逐一点名散发完毕。如今担心各司还有不符合请给添支负担重大钱标准的官兵,其中难道没有老幼负担重大、贫困之人吗,应当加以矜恤。查得近来殿前司有散发未尽的钱一千一百一十六贯,马军司有支用未尽的钱三十四贯八百。"诏令封桩库再拨发会子一万贯交给殿前司,一百二十贯交给马军司龙卫等指挥,一并汇总现桩管的散发未尽钱数,并拨发会子二千贯交给步军司。命各军将现统辖的不符合请给添支负担重大钱标准的贫困官兵,特别酌量给予一次犒赏。

九月十一日,知真州六合县刘昌诗上奏说:"本县屯戍每年轮换一次。去年蒙拨来的人马,逐一点验挑选,都没有老弱残疾之人;加上每日操练检阅,颇为熟悉军事技艺,也熟悉当地地理,军民之间的关系,上下和睦协调。如今如果按照惯例轮换,不但白白浪费两项起发的钱米,而且往来路途遥远,动辄要花一个多月时间。请求暂且留下这批人马在本县守卫防御一年,遇有紧急情况可以调用,确实有利便之处。"诏令暂且留存一年,统制官特别支给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副将五员各十贯,准备将七贯,入队官兵每名两贯,不入队的人各一贯五百。命尚书省当天从户部的名目钱内照数拨发。

九年闰七月五日,京湖制置赵方上奏说:"江陵都统制史忠辛苦奉职,成效明显。如今他不幸得了重病,史忠又极其清廉,家中没有多余的财产。请求给予褒赏和赠赐,不仅是对史忠一人施恩,而且可以作为对奉职清廉者的一种勉励。"诏令京西、湖北制置司从本司现桩管的行在会子内拨发三千贯交给史忠,充作起发返乡的路费。

十二月九日,枢密院上奏说:"淮东西沿边州县各有现在出戍的官兵。目前正值隆冬,应当议定给予犒赏。"诏令:"统制官特别支给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两贯,官兵每名一贯。命各州从有管辖的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当天一并点名发给。随后详细列出确实发放过的人钱数目,申报请示指挥拨支,归还原来所借的名目钱,不得有丝毫泛滥浮支。命更加仔细核查。如果有正在开挖壕沟、烧制砖瓦等确实的工役、其他官兵及民兵、忠义军等人员,也一并照现在所下达的指挥等标准,更加斟酌,特别给予一次犒赏,不得泛滥。随后一并将确实支用过的人数、钱数各项,核实开列,申报枢密院。"湖北、京西沿边州县也颁布了同样的命令。

十年四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上奏说:"各处出戍的官兵,按旧例都是分擘口券前去。听说在边塞的家属,反而供给不足,理应加以优恤。"诏令各军现出戍的官兵,特别一并免除分擘口券,全额给予其家属。至于本人每日应添支的钱,一并添作一百文。从今日诏令下达之日起为始。其中愿意仍旧分擘的,也听凭其意。

十一年三月十二日,枢密院上奏说:"各军摆铺官兵以及各路摆铺兵级,负责传递往来的军情递角文书,确实不容易,理应给予犒赏。"诏令户部及淮东西、湖广、四川总领所各按所隶属的地区,将现在铺内执役的人数,每人特别支给犒赏钱三贯。

十二年六月十七日,枢密院上奏说:"京东刘全率先倡导忠义,率领

念其忠节,实可嘉尚。今虽见任淮东总管,宜加优异。」诏刘全特与转武翼大夫,特赐金带一条,许令服系;更特赐钱五千贯,于淮东转运司朝廷桩管钱内支破。

十一月一日,枢密院言:「殿前司见行择日教阅本司诸军马军官兵呈使器械,并呈试骁骑。」诏除本司自行支犒外,令桩库日下支降官会二万贯付殿前司,更特等第支犒一次。

十二月八日,诏:「盱眙军、楚州、光州、濠州、安丰军、淮阴县、光山县、固始县、安丰县、霍邱县出戍、战御、筑城、开濠等工役大军,并武定诸军人兵,又差出沿边往来巡逴雄胜军人兵内,统制官特支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一十五贯,准备将一十贯,拨发训练官七贯,部队将合干人四贯。官军武定军人兵每名二贯。其逐州县屯驻兵效并淮阴县屯驻水军内,统制官特支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一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二贯,官兵每名一贯。合用钱仰各州县于有管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日下一并点名给散。续行开具的实支散过人钱数目,申取指挥科拨,还元借窠名,不得稍有泛滥减 。」以枢密院言久戍极边,隆寒暴露,乞议支犒故也。十五年十二月,亦有是命,并入海州。

十四年三月七日,侍卫步军司言:「殿前司去岁令收回司骑军等带甲教阅阵队并呈试骁骑,轮使器械,蒙降官钱二万贯,应副犒赏。本司今岁差发下菰西溪牧放人马,递年于三月内呈有有:疑当作「省」。。欲照例将骑军教阅阵队,呈试骁骑及使器械一次。所是入教人兵合支犒设,实缘本司财计素窄,别无宽余钱物劳赏。乞降指挥下所属支降官钱,付本司按教骑军激犒。」诏除本司自行支犒外,令封桩库日下特支降官会七千贯付步军司,更特与等第支犒一次。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言:「汀、赣州解到寄招叉镋手共三百人,见在殿步两司权管。今来合行试验支犒,部押发遣前去淮西安抚司交管。」诏:「叉镋手每名特支官会一十贯,殿前司步军司部押将官每员三十贯,训练官每员一十五贯,队将每员一十贯,教头、旗头每人七贯,将司医人每人五贯,白直每人三贯。其钱令封桩库日下照应支拨,仍令承旨司检

译众人前来归顺。念及他的忠诚气节,实在值得嘉奖。如今他虽然现任淮东总管,也应加以优待。"诏令刘全特别转任武翼大夫,特别赐给金带一条,允许他佩戴系用;再特别赐给钱五千贯,从淮东转运司朝廷桩管钱内支付。

十一月一日,枢密院上奏说:"殿前司现在挑选日期操练检阅本司各军马军官兵展示使用器械的情况,并展示试验骁骑军。"诏令除本司自行给予犒赏之外,命桩库当天拨发官会二万贯交给殿前司,再特别按等级给予一次犒赏。

十二月八日,诏令:"盱眙军、楚州、光州、濠州、安丰军、淮阴县、光山县、固始县、安丰县、霍邱县出戍、作战防御、筑城、开凿壕沟等工役的大军,以及武定各军人兵,又派出沿边往来巡逻的雄胜军人兵中,统制官特别支给钱五十贯,统领官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五贯,准备将十贯,拨发训练官七贯,部队将合干人四贯。官军武定军人兵每名二贯。至于各州县屯驻的兵效以及淮阴县屯驻水军中,统制官特别支给钱三十贯,统领官二十贯,正将十贯,副将七贯,准备将五贯,拨发训练官三贯,部队将合干人两贯,官兵每名一贯。应用的钱命各州县从有管辖的官钱内以一色会子照数当天一并点名发给。随后详细列出确实发放过的人钱数目,申报请示指挥拨支,归还原来所借的名目钱,不得有丝毫泛滥浮支。"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这些人久戍极边、隆冬严寒暴露在外,请求议定给予犒赏的缘故。十五年十二月,也有同样的命令,并把海州也纳入其中。

十四年三月七日,侍卫步军司上奏说:"殿前司去年命令本司回司的骑军等带甲操练阵队并展示试验骁骑,轮流展示使用器械,蒙皇帝下拨官钱二万贯,用以给予犒赏。本司今年差发下菰西溪牧放人马,历年在三月内呈报有省(有:疑当作"省")。想要照例将骑军操练阵队,展示试验骁骑及使用器械一次。这些参加操练的人兵应给予犒赏,实在是因为本司财力素来窘乏,没有多余的钱物用来奖赏。请求下达指挥,命所属拨发官钱,交给本司按操练情况激励犒赏骑军。"诏令除本司自行给予犒赏之外,命封桩库当天特别拨发官会七千贯交给步军司,再特别按等级给予一次犒赏。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上奏说:"汀州、赣州解送来寄招的叉镋手共三百人,现在殿前司、步军司两司暂行统管。如今应当进行试验并给予犒赏,派人押送前往淮西安抚司交接统管。"诏令:"叉镋手每名特别支给官会十贯,殿前司、步军司押送将官每员三十贯,训练官每员十五贯,队将每员十贯,教头、旗头每人七贯,将司医人每人五贯,白直每人三贯。这些钱命封桩库当天照应拨支,仍命承旨司检……

详所于试验日逐一点名给散发遣。」十五年七月十二日招发到一百人,起发前去扬州。十月八日九十一人,起发前去扬州。七月十四日,庆元府招发到水军一百五十人,起发前去池州,并如之。

译逐一点名,发给遣散,详情记录在试验当日。十五年七月十二日招募发遣到一百人,起程前往扬州。十月八日又有九十一人,起程前往扬州。七月十四日,庆元府招募发遣到水军一百五十人,起程前往池州,办法都照此办理。

十五年正月十六日,皇帝受恭膺天命之宝赦文:「应内外诸军将士等,及忠义官兵并沿边创置军分,及拘集见今守御民兵等,并诸路安抚司神劲、忠义军亲兵,诸州府军监禁军、土军、水军、厢军、铺兵,并特与犒设一次。仍令户部检照淳熙十三年正月一日赦文则例,行下合属去处。」既而户部检具则例:内外诸军并见今出戍军兵、忠义官兵并沿边并并置军分,及拘集见今守御民兵去处,统制五十贯,统领三十贯,正将二十贯,副将十三贯,拨发官同副将例,准备将十二贯,额外比正员下一等。谓如额外统制只支统领三十贯之类,至准备将免减。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入队官兵各十贯,傔人、辎重、火头各六贯,队外官兵各四贯,诸路州府军监拣中禁军在寨人各两贯五百,禁军、土军、水军各二贯,厢军、铺兵各一贯。诸路总领所忠义官兵及民兵等,令制置司总领所并各照则例支拨,付部辖兵将官给散。所有诸路安抚司神劲等军,并诸州府军监厢、禁军、土军等,并令所在州郡知通照则例给散。其合用钱,许于逐处桩管或上供及诸司不以是何名色官钱内取拨兖支,具数闻奏。诏:「忠义官兵并沿边并创置军分及拘集见守御民兵等,令并照三衙内外大军一体支犒。其诸军统制、将佐等,已该赦转官外,并与(诏)[照]赦支给犒设。三衙江上安抚司忠义、亲兵各二贯五百,班直押行门三十贯,余人十二贯。班直下军兵各四贯,皇城司亲从亲事官各七贯,院子五贯,辇官各七贯。后苑厨子、御厨、仪鸾司、翰林司将校兵级各五贯,军头司将校兵级各五贯,御药院工匠、御酒库、御丝鞋所、内东门司、内藏库、内军器库、修内司、御马院、骑御马直、左右骐骥院将校兵级、寿慈宫摆铺将校兵级各四贯,枢密院亲兵各三贯,省马院、军器所、牛羊司、金吾街仗司各二贯。令户部今来立定则例,遍牒合属去处,支犒施行。」

十七年三月七日,诏:「绍兴府五攒宫见管防守将校军兵四百九十三人,并诸色祗应人一百七名,每岁雪寒钱,与照临安府体例,于本府经总制钱内支给。具已支散数目申尚书省。以检察宫陵所言:「昭慈、永佑、永思、永阜、永崇陵五攒宫军兵等,元系步军司差拨赴宫防守祗应,分擘文历,在绍兴府经总制库支请诸般请给,并依步军司禁军体例支破。数内每次雪寒,各人一贯,未蒙支给。」故有是命。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牧养上下监二监。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 牧制置使(奉)[奏]请以在京诸坊监及诸军病马就京城西开远门外草地,分作两监,量破草料牧放。诏以为牧养上下监。

译十五年正月十六日,皇帝接受"恭膺天命之宝"的赦文:「凡内外各军将士等,以及忠义官兵并沿边新设立的各军分,以及现在征集来的守御民兵等,还有各路安抚司的神劲、忠义军亲兵,各州府军监的禁军、土军、水军、厢军、铺兵,一并特意犒劳赏赐一次。仍命户部查照淳熙十三年正月一日赦文的成例,下发给相关所属地方。」不久户部查核开列出成例:内外各军以及现在出戍的军兵、忠义官兵以及沿边并新设置的军分,以及现在征集来的守御民兵所在之处,统制给五十贯,统领给三十贯,正将给二十贯,副将给十三贯,拨发官与副将同例,准备将给十二贯,额外的比正员低一等。就是说额外统制只支给统领的三十贯之类,到准备将这一级则免于降等。使臣至带甲、准备带甲入队的官兵各给十贯,傔人、辎重、火头各给六贯,队外官兵各给四贯,各路州府军监拣选中的禁军在寨的人各给二贯五百,禁军、土军、水军各给二贯,厢军、铺兵各给一贯。各路总领所的忠义官兵及民兵等,命制置司总领所各自按照成例支拨,交付部辖兵将官发放。所有各路安抚司神劲等军,以及各州府军监的厢军、禁军、土军等,都命所在州郡的知州、通判按照成例发放。所需用的钱,允许在各处桩管或上供以及诸司不论以何种名目的官钱中支取拨用,将数目开列上奏。诏令:「忠义官兵以及沿边新创置军分及征集来的现在守御民兵等,命一并照三衙内外大军同样支给犒赏。其中各军统制、将佐等,已经在赦文中给予转官的之外,一并按照赦文支给犒赏。三衙江上安抚司的忠义、亲兵各给二贯五百,班直押行门给三十贯,其余人给十二贯。班直下军兵各给四贯,皇城司亲从亲事官各给七贯,院子给五贯,辇官各给七贯。后苑厨子、御厨、仪鸾司、翰林司的将校兵级各给五贯,军头司的将校兵级各给五贯,御药院工匠、御酒库、御丝鞋所、内东门司、内藏库、内军器库、修内司、御马院、骑御马直、左右骐骥院将校兵级、寿慈宫摆铺将校兵级各给四贯,枢密院亲兵各给三贯,省马院、军器所、牛羊司、金吾街仗司各给二贯。命户部现在制定成例,遍行文书给相关所属地方,支给犒赏施行。」

十七年三月七日,诏令:「绍兴府五座攒宫现管防守的将校军兵四百九十三人,以及各色祗应人员一百七名,每年的雪寒钱,比照临安府的成例,在本府经总制钱内支给。将已支散的数目申报尚书省。」这是因为检察宫陵所奏称:「昭慈、永佑、永思、永阜、永崇陵五座攒宫的军兵等,原本是由步军司差拨前赴宫陵防守祗应,分开造册,在绍兴府经总制库支领各种请给,都依照步军司禁军的成例支给。其中每次雪寒钱,各人一贯,还没有蒙准支给。」所以才有这道诏令。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监牧

牧养上、下二监。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群牧制置使奏请把在京各坊监以及各军的病马集中到京城西开远门外的草地,分作两个监,酌量拨给草料放牧。诏令定名为牧养上、下监。马病重的送到下监,病轻的送到上监。

太宗雍熙二年九月,太宗亲临天驷监阅马,诏令宰相、枢密、三司

马重病者送下监,轻者上监。

太宗雍熙二年九月,太宗幸天驷监阅马,诏宰相、枢密、三司节度使、上将军、翰林枢密直学士军校自选名马军校:疑有脱误。。既而帝亲选赐之,历四监而还。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以郑州养马务病马于京城置坊养饲之。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 牧制置司言:内外▯牧月供马籍,未有惩劝之法。今为定式以付之,违者欲差置其罪。」从之。

二年五月,诏:「在京养马院务坊监槽头刷刨,各依元旧军例支给请受外,槽头每人日别支口食米豆各一升,刷刨日支米一升。如阙刷刨,于长行内拣差。阙槽头,于刷刨内不拘名次选小心勤劳者,依例奏补。其节级即于槽头内拣差,委提调使臣常切觉察。如有慢易不得力者,申群牧司勘断讫,勒充长行。」

九月,诏左右骐骥院及诸坊监马数自今旬奏月日。省日奏之繁也。

三年正月,诏:「左右骐骥院及诸坊监马官,自今并以三年为满。如笃知马事欲留者, 牧司保荐以闻,当徙 他监。」

四年十二月,诏:「 牧司在京两院坊监,自今病患马数,令医兽人逐匹当监官使臣前看验,排所患病名轻重,分作两等记号,委 牧司官员点检过,转送与养马务养放、医疗。如本务人少,即于坊监押那差拨。其医较抛死马数,并令养马务一面(官)[管]认,比较施行。每年所管医疗马,至年终,据本务应管病马内抛死数目比较。其使臣勾当二周年,即将前界医较抛马比较,分数开坐。以抛马一分至三分,乞与改转二分已下,赏钱五十贯;三分已上,一十六〔贯〕;四分、五分已上,不支赏;六分已上,罚一月俸;七分已上,罚一季俸;八分已上,勘罪以闻,乞行严断。又两院坊监止养好马,如有转却病马并在坊监抛死数目,候至年终比较,一处算数。如比诸坊监最少,即给赏钱。若是数多,即相度第等科罚。仍委两骐骥院监官或 牧官员逐时点阅病患马数,逐旋转送,无致积压。候至十二月终,须管尽转与养马务医疗,即不得公然启幸藏隐,留在坊监,致有来年,方始转送。如违,其干系人并劾罪科断。其使臣三周年一度磨勘,及兽医人比较,将转却病笃与死数一处纽算分数,并依元 施行。」

五年四月, 牧制置使言:「左右骐骥六坊监见饲马万七千匹,所费刍粟四百万。今请止留马二千,余悉遣就淳泽滥放牧。」或言有给用,可信宿而至,岁省刍粟三百余万。从之。

七年九月,诏自今坊监兵士有会诸作工艺,并令止绝,不得更于诸处交陈文状,有所规避。

天禧二年六月,诏:「应内外臣僚,自今有差出勾当公事,若经马监州军路分过往,如不系管辖,不得辄于坊监内安下。

译、节度使、上将军、翰林枢密直学士以及军校各自挑选名马("军校"二字疑有脱误)。不久皇帝亲自挑选赐给他们,巡历四监之后返回。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因郑州养马务的病马,在京城设坊喂养。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群牧制置司奏称:内外各牧监每月上报马匹名册,尚未订立惩劝之法。现在拟定制度交付执行,违反的要按其罪状加以处置。」朝廷准奏。

二年五月,诏令:「在京养马院务坊监的槽头、刷刨,各依照原来旧军的成例支给俸给之外,槽头每人每天另外支给口食米、豆各一升,刷刨值日当天支给米一升。如果缺刷刨,就从长行兵内挑选差补。如果缺槽头,就从刷刨中不拘名次挑选小心勤劳的人,依例奏请补授。节级则从槽头中挑选差补,委托提调使臣经常留意察看。如果有懈怠不出力的,申报群牧司审问定罪,降为长行兵。」

九月,诏令左右骐骥院及各坊监的马匹数目,自今起改为每旬上报,每月上报一次日期。这是因为每天上报太繁琐。

三年正月,诏令:「左右骐骥院及各坊监的马官,自今起都以三年为任满。如果确实精通马事想要留任的,由群牧司保荐上奏,可以调往别的监。」

四年十二月,诏令:「群牧司在京两院坊监,自今起病患马匹的数目,要命医兽人逐匹在当监官、使臣面前查验,排列所患病症的名目轻重,分作两等做上记号,交由群牧司官员核对检查后,转送给养马务喂养放牧、医疗。如果本务人手不够,就在坊监中调拨差遣。医治比较后抛死的马数,一并命养马务自行承担,比较施行。每年所管的医疗马匹,到年终,根据本务应管病马中抛死的数目进行比较。使臣任职满两年,就把前一任期医治比较抛死的马匹进行比较,分数开列。抛死马匹一分至三分的,请给予改转二分以下者,赏钱五十贯;三分以上的,赏十六贯;四分、五分以上的,不给赏;六分以上的,罚一月俸禄;七分以上的,罚一季俸禄;八分以上的,审问定罪上奏,请求严加惩处。又两院坊监只养好马,如果有转出病马以及在坊监抛死的数目,等到年终一并比较,合并计算数目。如果比其他坊监最少,就发给赏钱。如果数目多,就酌情分等治罪。仍委托两骐骥院监官或群牧官员随时点检病患马数,及时转送,不要积压。等到十二月底,必须全部转送给养马务医疗,不得公然隐瞒藏匿,留在坊监中,导致拖到来年才转送。如有违反,相关责任人一并弹劾治罪。使臣任职满三年进行一次考核,以及兽医人比较,将转出病重的马和死马数一并合计分数,都按原来规定施行。」

五年四月,群牧制置使奏称:「左右骐骥六坊监现在喂养的马匹一万七千匹,所耗费的刍草粮食四百万。现请求只留马二千匹,其余全部遣送到淳泽一带放牧。」有人说这样安排调用,可以隔宿到达,每年节省刍粟三百余万。朝廷准奏。

七年九月,诏令自今起坊监兵士中有会各种工艺的,一并命令禁止,不得再向各处递交陈情文状,借机规避职责。

天禧二年六月,诏令:「凡内外臣僚,自今起有差遣外出办理公事的,如果途经马监所在的州军路分,如果不是自己管辖的,不得擅自在坊监内安歇。如有违反,命群

如违,仰 (艺)[牧]司具职位、姓名以闻。」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六日,诏以左右天驷四监并作左右天驷两监。

八年二月十一日,诏权废罢左右天▯坊。

八年三月,诏:「牧养监裁减兵员,其将校委步军司比类军分移隶,兵士依废左右天▯坊例施行。」从 牧司所请也。以上《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左右骐骥院官吏减半。

绍兴四年三月二十日,诏左右骐骥院今后入殿供进祗应御马每匹每分支破十分草料。

二十一年三月三日,诏交址郡王大礼,给赐马二匹,令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一面应副。

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诏骐骥院左右教骏四指挥,每指挥通见管人数,权作一百人为额。先是,在京日共二千九百四十八人。绍兴八年十月十日,诏每指挥权作五十人为额,至是以本院言差使不足,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九年五月十八日,诏左右骐骥院、御前马院:「近年诸处进马数多,阙人照管养马,限一月并招刺教骏一百五十人。今后遇阙,于御前马院马监拣刷谙练鞍马子弟招刺。如不足,一面收刺。御马院同此制。」以上《干道会要》

诸州监务。诸州牧马监附。河南府洛阳监。旧曰飞龙院,太平兴国五年改牧龙坊。景德四年十一月,陈尧叟奏请以东京右养马务人员、兵士送河南府牧龙坊牧养,在京送去少嫩马,仍改为洛阳监。天圣六年十一月, 牧司言废监,见马支配诸军兵级,充本京厢军,其地募民耕佃。景佑二年五月复置。

大名府大名三监。太平兴国三年,内置养马务,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五月,分为二坊。七月,改为大名第一、第二监。大中祥符二年,又置第三监于洺州境。

洺州广平二监。建隆二年置养马务,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广平监。大中祥符三年闰三月, 牧置使言河北孳生马多,可更于邢、洺、赵州境标地万顷,以广放牧。因诏增置第二监。景佑二年废其一。

卫州淇水二监。周显德中,置牧马监。建隆初增葺,后改东西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淇水监,后又分为第一、第二监。熙宁七年四月,合并为一。

管城原武监。旧曰马务。建隆初增葺,后改为牧龙坊。景德二年二月,分为第一、第二牧监。七月,改为广武监。大中祥符二年,改原武监,仍合为一。熙宁七年四月废并,分擘 马于洛阳单镇两监牧放。

同州沙苑二监。建隆初葺故地为监,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沙苑监。治平六年十一月,分为二监,每监牧马四千五百匹。

相州安阳监。周显德中置马坊,建隆初增葺,后改牧龙坊。景德三年七月改今名。

澶州镇宁监。建隆初,濮州置养马务。

译牧司开列职位、姓名上奏。」

神宗熙宁三年三月六日,诏令把左右天驷四监合并为左右天驷两监。

八年二月十一日,诏令暂时废罢左右天驷坊。

八年三月,诏令:「牧养监裁减兵员,其中将校委托步军司比照军分调派安置,兵士依照废罢左右天驷坊的成例施行。」这是听从群牧司的请求。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十三日,诏令左右骐骥院官吏减半。

绍兴四年三月二十日,诏令左右骐骥院今后入殿供进祗应的御马,每匹每份支给十分草料。

二十一年三月三日,诏令交址郡王举行大礼,赐给马二匹,命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立即应办供给。

二十六年八月二十一日,诏令骐骥院左右教骏四个指挥,每个指挥通计现在管辖的人数,暂定以一百人为额。此前,在京时共有二千九百四十八人。绍兴八年十月十日,诏令每个指挥暂定以五十人为额,到这时因本院奏称差使人数不够,所以才有这道命令。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九年五月十八日,诏令左右骐骥院、御前马院:「近年来各处进贡的马匹数目多,缺人照管养马,限一个月内一并招募刺补教骏一百五十人。今后遇到缺额,就在御前马院马监中挑选熟练鞍马的子弟招募刺补。如果人数不足,就直接就地招募。御马院也依此办理。」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各州监务。各州牧马监附录于此。河南府洛阳监。原名飞龙院,太平兴国五年改名牧龙坊。景德四年十一月,陈尧叟奏请把东京右养马务的人员、兵士调送到河南府牧龙坊喂养,在京送去的是幼小的马,仍改名为洛阳监。天圣六年十一月,群牧司奏称废除该监,现有的马匹分配给各军兵级,充作本京的厢军,其地招募百姓耕种佃作。景佑二年五月又恢复设置。

大名府大名三监。太平兴国三年,在内设置养马务,改名牧龙坊。景德二年五月,分为两坊。七月,改名为大名第一、第二监。大中祥符二年,又在洺州境内设置第三监。

洺州广平二监。建隆二年设置养马务,改名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名为广平监。大中祥符三年闰三月,群牧置使奏称河北孳生的马匹多,可以再在邢、洺、赵州境内划定草地一万顷,用来扩大放牧。因此诏令增设第二监。景佑二年废除其中一个。

卫州淇水二监。后周显德年间,设置牧马监。建隆初年增修,后来改为东西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名为淇水监,后来又分为第一、第二监。熙宁七年四月,合并为一个。

管城原武监。原名马务。建隆初年增修,后来改名为牧龙坊。景德二年二月,分为第一、第二牧监。七月,改名为广武监。大中祥符二年,改名原武监,仍合并为一个。熙宁七年四月废除合并,把马匹分拨到洛阳、单镇两监牧放。

同州沙苑二监。建隆初年,在旧地修建为监,后来改名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名为沙苑监。治平六年十一月,分为二监,每监喂养马匹四千五百匹。

相州安阳监。后周显德年间设置马坊,建隆初年增修,后来改名牧龙坊。景德三年七月改用现在的名称。

澶州镇宁监。建隆初年,濮州设置养马务。开宝八年迁移到澶州,后来改名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用现在的名称。干兴元年

开宝八年移于澶州,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今名。干兴元年十二月废。

白马灵昌监。旧龙马监。后改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为灵昌监。天禧三年河决, 牧司请以监马送大名淇水五监牧放,候水落别为规画,后遂废。

邢州安国监。大中祥符二年,河北诸监言邢、赵草地甚广,宜置监牧。遣 牧判官括视闲田,得万余顷,可牧马万匹。其年八月,置监养放,孳生鞍马。景德二年春废,后给充天庆观庄田。

郓州东平监。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置,天禧五年正月废。 牧司请以监马分配诸处,其地分募民分佃之。熙宁七年二月六日废。

中牟县淳泽监。大中祥符四年置,干兴元年四月废。

许州单镇监。大中祥符六年七月, 牧制置使言单镇有牧地,诏置监。自天圣五年,凡再置而废。

同州病马务。景德元年置。初以以沙苑监官兼主之,别养本监及诸处病马。天圣二年,别差使臣勾当。

真宗咸平六年十二月, 牧司言牧龙坊兵士乞给皮毛裘牧放。上曰:「迥野苦寒,赐之可也。若郊野之内被毳牧马,有类胡服,可令以皁紬表之以赐。」

景德二年七月四日, 牧司言:「按唐《六典》,凡马有左右监,仍以土地为名。欲将诸州牧龙坊改为监,以本州岛军土地为名。先是,诸坊借用奉使印,今请各铸印给用。」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帝谓知枢密院王钦若等曰:「诸州(防)[坊]监各有提点使臣,唯京师监牧本司官员无暇纠察。可差使臣二人提点坊监,仍隶本司统辖。」又 牧制置使上言:「提点坊监使臣相度:同州沙苑监自来祇养牝马,乞改充孳生监。缘无四时草地,初冬即须还▯,与河北诸监不同。自前亡失马数甚多,生驹皆不壮健。欲令 牧副使阎承翰等相度,如别有草地,可四时牧放,即具以闻。如须初冬还▯,即罢经度。」从之。

仁宗景佑元年三月二日,定夺所言:「臣僚起请,乞废河北马监等事。今勘会河北诸监所管鞍马不少,即未见逐色有无岁数过大及病患孳生马数。乞差官往彼拣选编排,各别立项申奏。」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河北都转运使杜衍等言:「准敕,同 牧判官边调相度,将大名广平两监见管马数拨并,就便牧放。已将广平两监马数内第一监拨赴大名两监。其广平第二监拨与安阳淇水第一监,就草地牧放去讫。今点记下三岁大马三千一百四十匹,乞令便拨赴左右厢大马监收管。」从之。

二年二月七日, 牧司言:「洺州废罢广平两监。缘此监兴置年深,自来少有抛死。今拣到好骨格马一千九百余匹,欲乞且存留广平监,以就养牧。」诏存留一监。

庆历五年闰五月二十八日, 牧司言:「同州沙苑一监见管草地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余顷,所管马才及一千八百余匹,请自本司那官一员检案。

译十二月废除。

白马灵昌监。原名龙马监。后来改名牧龙坊。景德二年七月,改名为灵昌监。天禧三年黄河决口,群牧司请求把该监马匹送到大名淇水五监牧放,等水退后另行规划,后来就废除了。

邢州安国监。大中祥符二年,河北各监奏称邢州、赵州草地十分广阔,适宜设置监牧。派遣群牧判官勘察闲田,得到一万余顷,可以牧养马匹一万匹。这年八月,设置该监养放,孳生鞍马。景德二年春天废除,后来拨给充作天庆观庄田。

郓州东平监。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设置,天禧五年正月废除。群牧司奏请把该监马匹分配到各处,其地分别招募百姓分别佃种。熙宁七年二月六日废除。

中牟县淳泽监。大中祥符四年设置,干兴元年四月废除。

许州单镇监。大中祥符六年七月,群牧制置使奏称单镇有牧地,诏令设置该监。从天圣五年起,先后两次设置又废除。

同州病马务。景德元年设置。起初以沙苑监官兼管,另外喂养本监以及各处的病马。天圣二年,另外差派使臣管理。

真宗咸平六年十二月,群牧司奏称牧龙坊兵士请求发给皮毛裘衣以便放牧。皇上说:「远野苦寒,赐给他们是可以的。但如果在近郊之内穿着毛皮放牧,就有类似胡人服装了,可以命他们用黑绸做面子来赐给。」

景德二年七月四日,群牧司奏称:「按照唐代《六典》,凡马都设有左右监,都以所在土地为名。请把各州牧龙坊改名为监,以本州军的土地为名。此前,各坊都是借用出使的印章,现请各铸印章发给使用。」朝廷准奏。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皇帝对知枢密院王钦若等人说:「各州坊监各自有提点使臣,只有京师的监牧,本司官员无暇纠察。可以派遣使臣二人提点坊监,仍隶属本司统辖。」又群牧制置使上奏说:「提点坊监使臣酌量情况:同州沙苑监向来只喂养母马,请求改充孳生监。因为没有四季可用的草地,初冬就必须收回,与河北各监不同。此前亡失的马匹数目很多,所生的马驹都不健壮。请命群牧副使阎承翰等人酌量,如果另外有草地,可以四季放牧,就把情况上报。如果必须初冬收回,就作罢不再经营。」朝廷准奏。

仁宗景佑元年三月二日,定夺所奏称:「臣僚提出建议,请求废除河北马监等事。现在查核核实河北各监所管的鞍马数目不少,只是不清楚各类马匹中有没有年岁过大以及病患孳生的马数。请派官员前往当地挑选清点,各自另立项目上奏。」朝廷准奏。

四月二十五日,河北都转运使杜衍等人奏称:「遵照敕令,与群牧判官边调一同酌量,把大名、广平两监现有的马匹数目拨并,就近方便牧放。已经把广平两监马数中第一监拨归大名两监。其广平第二监拨给安阳、淇水第一监,就近草地牧放完毕。现在清点登记三岁大马三千一百四十匹,请求立即拨送到左右厢大马监收管。」朝廷准奏。

二年二月七日,群牧司奏称:「洺州废除广平两监。因为此监设立年代已久,历来很少抛死。现在挑选到骨格好的马一千九百余匹,请求暂且保留广平监,用以就地喂养放牧。」诏令保留一个监。

庆历五年闰五月二十八日,群牧司奏称:「同州沙苑一监现管草地一万一千四百六十余顷,所管的马匹才有一千八百余匹,请从本司调拨官员一名前去检查。」朝廷准奏。

皇佑元年四月二十五日,群牧司奏称:「许

」从之。

皇佑元年四月二十五日, 牧司言:「许州长葛马监乞更不令知县并都监管勾,专令许州知州、通判今后要兼同监牧事,仍令通判逐季往本监点检诸般官物。」从之。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十七日,诏同州沙苑监令隶陕西提举监牧司。本监使臣,亦令选举,更不属左厢提点。

十九日, 牧司言:「欲令河北、河东、陕西有都总管,各于本路近环庆系官草地置监一所,令陕西监牧司将马约定年额,牵送上京外,据余数逐旋分拨与诸路马监。久远既成伦序,即本路马军可以自办。」从之。

十一月十四日,环庆路经略使李肃之、鄜延路经略使陆诜、陕西制置解盐判官李师锡并言:「本路无系官草地,又密迩西界,难以兴置马监。其同州沙苑监近割属陕西监牧司,可以增添马。」诏陕西四路都总管司,更不兴置马监。仰陕西监牧司广市善种,务令(审)[蕃]息,以备逐路诸军阙马。又诏河东路都总管司于太原府交城县置马监。先是,遣尚书(北)[比]部员外郎崔台符往河北东路按官田,将以牧马。汾州得故牧马地三千二百顷,其中有民先佃者,令纳刍豆,以备寒月马上槽秣饲。仍俟明年春,于沙苑监移牡牝五百匹,往本监牧养。

熙宁元年,诏河南诸大马监为孳生监。仍量度宜畜牧地土。在外诸监马地分属两使。时分置河北、河南监牧使,仍有是旨。

八月五日, 牧司言:「系牧马监县令,逐县主簿同管兼令本监主簿同管勾帐籍官物。」从之,仍令转运提刑司不得差出。

二年五月,河北监牧使崔台符言:「诸马监各有奇巧工匠及有会奇艺者不少,欲乞尽拣送本监,换厢军入监。」从之。

八年闰四月五日,诏沙苑监令复属 牧司,余北京元城等八监并废罢之。时废河南、河北两监牧司,故有是诏。

九年三月七日,诏河北已废诸监廨宇、草场等,并许人户租赁。以上《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十月四日,臣僚言乞置牧马监。诏令三省、枢密院措置。既而枢密院言:欲专委饶州知、通于四望山东西岸等处踏逐系官堪充孳牧 马地(士)[土],置监孳养,蕃息 马。知、通专一提领,每月各给茶汤钱十贯。令枢密院取旨,差曾经马事使臣五员前去饶州,与本州岛提领官同共措置。其孳生马母,令神武诸军并诸路州军 刷系官马,先次具数申枢密院,差人管押前去饶州交割。候纲马到,却令支填。其合行事件,令提领官疾速条具,申枢密院。从之「令枢密院取旨」以下为诏意,文末「从之」二字疑衍。。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进呈置监牧养马事,上曰:「马政不可缓,然须择人而任之。杀马之禁,尤当严切。

译州长葛马监,请求今后不再命知县及都监管理,专门命许州知州、通判今后兼管同监牧事务,仍命通判每季前往本监点检各种官物。」朝廷准奏。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尚未改元。六月十七日,诏令同州沙苑监命隶属陕西提举监牧司。本监的使臣,也命令另行选举,不再隶属左厢提点。

十九日,群牧司奏称:「请命河北、河东、陕西各设有都总管的地方,各自在本路靠近环州、庆州一带系官草地设置一所监,命陕西监牧司把马匹按定额,牵送到京城之外,其余数目就依次分拨给各路马监。时间久了自然形成秩序,本路马军就可以自行筹办。」朝廷准奏。

十一月十四日,环庆路经略使李肃之、鄜延路经略使陆诜、陕西制置解盐判官李师锡一同奏称:「本路没有系官草地,又靠近西夏边界,难以设置马监。同州沙苑监最近已划归陕西监牧司,可以增添马匹。」诏令陕西四路都总管司,不再兴建马监。命陕西监牧司广泛购置良种,务必使其繁衍生息,以备各路诸军缺马之用。又诏令河东路都总管司在太原府交城县设置马监。此前,派遣尚书比部员外郎崔台符前往河北东路查核官田,准备用来放牧马匹。汾州查得旧牧马地三千二百顷,其中有百姓先前耕种的,命他们缴纳刍豆,以备寒冬时马匹入槽喂饲。仍等到明年春天,从沙苑监迁移公母马五百匹,前往本监牧养。

熙宁元年,诏令河南各大马监改为孳生监。仍酌量适宜畜牧的地土。在外各监马匹的地分归属两使管辖。当时分设河北、河南监牧使,所以有这道旨意。

八月五日,群牧司奏称:「系牧马监的县令,各县主簿一同管理,兼命本监主簿一同管理帐籍官物。」朝廷准奏,仍命转运提刑司不得将其差派外出。

二年五月,河北监牧使崔台符奏称:「各马监中各有奇巧工匠以及擅长奇艺的人不少,请求全部挑选送到本监,换出厢军入监。」朝廷准奏。

八年闰四月五日,诏令沙苑监恢复隶属群牧司,其余北京元城等八监一并废罢。当时废除河南、河北两监牧司,所以有这道诏令。

九年三月七日,诏令河北已废除的各监廨宇、草场等,一并允许百姓租赁。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十月四日,臣僚奏称请求设置牧马监。诏令三省、枢密院筹划安排。不久枢密院奏称:想专门委托饶州知州、通判在四望山东西两岸等处勘察系官可以充作孳生牧马的地土,设置监养育繁殖,繁衍马匹。命知州、通判专门提领,每月各给茶汤钱十贯。命枢密院请旨,派遣曾经办理过马政事务的使臣五名前往饶州,与本州提领官一同筹划安排。至于孳生马母,命神武诸军以及各路州军拣选系官马匹,先行开列数目申报枢密院,派人管押前往饶州交割。等纲马运到后,再命补足。所应办理的事项,命提领官迅速逐条开列,申报枢密院。朝廷准奏("令枢密院取旨"以下为诏令内容,文末"从之"二字疑为衍文)。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进呈设置监牧养马之事,皇上说:「马政不可缓办,但必须选择适当的人来担任。禁止杀马的法令,尤其应当严格执行。」吕颐浩等人说:「杀马之罪与杀牛相同,只是百姓尚不知道这条法令。」皇上说:「

」〔吕〕颐浩等曰:「杀马之罪与牛等,顾民间未知之。」上曰:「可令有司举行,犯者必捕之,则奸可戢矣。」

八月十九日,提举饶州孳生监牧事郄渐言:「朝廷遵仿祖宗旧制,置监鄱阳,推行孳生之利。牧地不可以不广,棚井不可以不备,草料不可以不储,林木不可以不植,烽堠、壕堑不可以不置。务在当职之吏公共办集。今主管监牧已委知,通,而责令佐未有明文。」枢密院勘会:「双港置孳生监牧地,去州不远,已降指挥,专委知、通兼行主管,难以更责令佐。」诏孳生监牧司棚井及应合用物色如阙,仰郄渐一面移文知、通应办。

九月二十二日,郄渐言:「近降指挥,监牧地踏逐系官地土。缘双港近下难得全系官田,如有民田,将系官田拨换。如不足,即支还价钱。切详所降指挥,盖欲使地土宽广,以便出牧。缘创置之初,务在早获就绪。今来内有合行拨换官田,肥瘠高下,事须相当。充置民田,所估价直,理须优厚。以至给还之间,无令减 留滞,方始易于兑买。仍出给公据,付人户收执照会,庶几公私平允,无搔扰之患。」兵部勘当,欲下江南东路转运司,依郄渐所乞事理施行外,户部右曹契勘:「常平司所管田产,依法并估价出卖。如未售,即量立租课,权召人承佃。其卖到钱并所收租课,并系充常平赈济等支用。欲乞下江东提刑司及常平司,取见置监牧地内有常平司所管田产,令本监依(宝)[实]直价钱兑买,并行下提举饶州监牧司照会。」诏依户部勘当到事理施行。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提点临安府孳生牧马监杨志悯申,得(有)[旨],临安府置孳生牧马监,差志悯兼充提点官。所有合行事件,条具申枢密院。(令)[今]先次条具下项:一、契勘更令诸处官马甚多,若不别立印号,切恐无以辨别。欲乞行下所属,打造篆文牧字火印,于 马左跨上烙印记号。仍乞本监添置如意郡记,于马尾靶上烙号。所贵与诸处号记不同,有所辨别,亦隔弊幸。一、合用等仗星、拍子,乞下所属制造四尺一寸至四尺七寸七色等仗并拍子;给降应付行使。」诏依工部行下所属制造,缴申枢密院给降。

八月十八日,诏于余杭县南上下湖置孳生牧马监,知州充兼提举官,通判充兼同提举。

二十一日,诏孳生牧马监巳差官外,其余杭县知县、尉并兼主管牧地。

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吏部言:「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熙河兰巩秦凤等路茶事、兼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公事贾思诚契勘:『成都府里外两马务监官,依元佑六年 令,从本司辟差小使臣充。自建炎三年,宣司改差文臣主管。今乞将上件员阙,依法专差能干事小使臣,仍从本司选择奏辟。

译可以命有关部门推行,触犯的人一定要缉捕,那么违法之事就可以禁绝了。」

八月十九日,提举饶州孳生监牧事郄渐奏称:「朝廷遵循效法祖宗旧制,在鄱阳设置监,推行孳生繁殖之利。牧地不能不广阔,棚舍水井不能不齐备,草料不能不储备,林木不能不种植,烽堠、壕堑不能不设置。务必要靠当职的官吏共同办理筹集。现在主管监牧已经委托知州、通判,但责成县令、县丞还没有明文规定。」枢密院查核:「双港设置孳生监牧地,距离州城不远,已经下达指挥,专门委托知州、通判一同兼管,难以再责成县令、县丞。」诏令孳生监牧司的棚舍水井以及应当用的物品如有缺乏,命郄渐直接行文知州、通判予以办理。

九月二十二日,郄渐奏称:「近来下达指挥,勘察监牧的地土系官地。因为双港附近很难得到全是系官的田地,如果有百姓的田地,就用系官田地拨换。如果不足,就补给还价钱。仔细考量所下达的指挥,本意是要使地土宽广,以便于放牧。因为是初创设置,务必要早日办理完备。现在其中有应当拨换的官田,其肥瘦高下,必须要相当。所充入的百姓田地,所估的价钱,理应从优。至于给还的过程中,不要让百姓有拖延停滞的现象,这样才容易兑换购买。仍要出具凭证,交给百姓收执作为凭据,这样才能公私两便,没有骚扰百姓的弊病。」兵部审核,请求下达给江南东路转运司,依照郄渐所请的道理施行之外,户部右曹查核:「常平司所管的田产,依法都要估价出卖。如果卖不出去,就酌量订立租课,暂且招人承佃。所卖得的钱以及所收的租课,都用来充作常平赈济等项开支。请求下达给江东提刑司及常平司,查明设置监牧地内有没有常平司所管的田产,命本监依照实价兑买,一并行文给提举饶州监牧司知会。」诏令依照户部审核的道理施行。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枢密院奏称:「提点临安府孳生牧马监杨志悯申报,得到旨意,临安府设置孳生牧马监,委派志悯兼任提点官。所有应当办理的事项,逐条开列申报枢密院。现先行开列如下:一、查核到今后各处的官马很多,如果不另外设立印记标号,恐怕无法辨别。请下达给相关所属,打造篆文'牧'字火印,烙在马匹左跨骨上作为记号。仍请本监添设如意郡记,烙在马尾骨上。这样就与各处的标记不同,有所区别,也可以杜绝作弊侥幸。一、所需的等仗星、拍子,请下达给相关所属制造四尺一寸至四尺七寸七种颜色的等仗以及拍子,发给使用。」诏令依工部下达给相关所属制造,缴纳申报枢密院发放。

八月十八日,诏令在余杭县南上下湖设置孳生牧马监,命知州兼任提举官,通判兼任同提举。

二十一日,诏令孳生牧马监已经差派官员之外,其余杭县知县、县尉一并兼管牧地。

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吏部奏称:「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熙河兰巩秦凤等路茶事、兼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公事贾思诚查核:『成都府里外两处马务的监官,依照元佑六年的令文,从本司征辟差派小使臣充任。自建炎三年起,宣抚司改差文臣主管。现请求把上述职位的空缺,依法专门差派能干做事的小使臣,仍由本司选择奏请征辟。所有其他州府马务监官,也请依此办

所有其它州府马务监官,亦乞依此。』本部勘当,欲乞依本官所乞施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江东安抚大使司参谋官观国言:「濒江沿海水草宽美之地,皆可分置马监,以广孳生之利。然牧养之道,亦必有方。宜择精明强干之人,先备行在马监使令,俾令习知其事,然后委用分典监牧,必能审寒暑之节,适饮饲之宜,羁剪调御,皆得其所。量劳绩等次,以加旌赏,人人得尽所能,马必至于蕃息矣。」从之。

十六年九月十六日,宰执进呈四川茶马司等处相度到马监利害,上曰:「太祖皇帝初有天下,沙苑置监牧马,就渭州水草,后来京师亦于门外置监。南方与北地水土不同,难得牧马去处,更宜详究利害。」

十九年四月六日,诏:「孳生牧马以五百匹为一监,差置监官二员。每牝马一百匹、牡马二十三匹为一群,零匹付群。每群差军兵、医兽七十人,将病〔马〕别置监,差官一员,军兵、医兽据马数差破,医治养喂。如倒(弊)[毙]一厘以下、生驹五分,监官转一官;倒毙三厘以下、生驹四分,减三年磨勘;倒毙六厘以下、生驹三分,减二年磨勘。军兵、医兽全无倒〔毙〕,节级、槽头、医兽各转一资,军兵支钱一十贯;倒毙一厘以下、生驹五分,节级、槽头各转一资,仍支钱七贯,医兽支钱一十贯,军兵支钱一十五贯。选牧放岁久,依名次补二人充槽头。(倒)[头]毙三厘以下、生驹四分,节级、槽头各转一资,仍支钱五贯,医兽支钱七贯,军兵支钱一十贯;倒毙五厘以下、生驹三分,节级、槽头各转一资,医兽支钱五贯,军兵支钱七贯。倒毙及二分、生驹三分,监官罚俸一月;倒毙及三分、生驹二分,展一年磨勘;倒毙及四分、生驹一分,展二年磨勘;倒毙及五分、生驹不及一分,展三年磨勘。军兵、槽头、节级、医兽倒毙及二分、生驹三分,杖六十;倒毙及三分、生驹二分,杖七十;倒毙及四分、生驹一分,杖八十;倒毙及五分、生驹不及一分,杖一百。」从枢密院承旨司所请也。

八月二日,诏:「牧马监孳生蕃息,官吏推恩下项:武节郎合门宣赞舍人崔良辅特转一官,武经大夫合门宣赞舍人班毅、从义郎合门祗候黄思齐各特转两官,白身人华安道、庄思永并特与补承信郎。」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九月十六日,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魏国公张浚奏:「承中使邓从义传旨,令置孳生马监。欲乞于扬州踏逐水草稳便去处,起盖监屋,就委守臣向子固提举,许差监官文武臣共二员。内先差一员干置,余候措置就绪日差。」从之。

十月十四日,诏支钱五万贯与向子固,措置马监使用。

十二月三十日,诏茶马司将岁额川陕纲马,差人管押至汉阳军驿歇泊。

译理。』本部审核,请求依照该官所请施行。」朝廷准奏。

十二月二十一日,江东安抚大使司参谋官观国奏称:「沿江沿海水草丰美的地方,都可以分别设置马监,以扩大孳生繁殖之利。但是牧养的方法,也必须有一定的规范。应当挑选精明强干的人,先安排在行在马监听候差遣,让他们熟悉这些事务,然后委任他们分别掌管监牧,一定能审察寒暑的时节,适当调配饮食喂养,笼头调教驾驭,都能各得其所。再酌量功劳等次,加以褒奖赏赐,使人人都能尽其所能,马匹一定会繁衍生息。」朝廷准奏。

十六年九月十六日,宰执进呈四川茶马司等处酌量勘察到的马监利害情况,皇上说:「太祖皇帝当初取得天下,在沙苑设置监牧养马,就着渭州水草放牧,后来在京师也在城门外设置了监。南方与北方的水土不同,难以找到适宜牧马的地方,还应更详细地探究其中利害。」

十九年四月六日,诏令:「孳生牧马以五百匹为一个监,设置监官二员。每一百匹母马、二十三匹公马编为一群,零头的马匹并入群中。每群差派军兵、医兽七十人,把病马另外安置,差派官员一名,军兵、医兽根据马数差派配足,医治喂养。如果倒毙率在一厘以下、生驹率达到五分的,监官加转一官;倒毙率三厘以下、生驹率四分的,减三年磨勘;倒毙率六厘以下、生驹率三分的,减二年磨勘。军兵、医兽如果完全没有倒毙,节级、槽头、医兽各转一资,军兵支给钱十贯;倒毙率一厘以下、生驹率五分的,节级、槽头各转一资,仍支给钱七贯,医兽支给钱十贯,军兵支给钱十五贯。牧放年久经挑选的,依名次补授二人充任槽头。倒毙率三厘以下、生驹率四分的,节级、槽头各转一资,仍支给钱五贯,医兽支给钱七贯,军兵支给钱十贯;倒毙率五厘以下、生驹率三分的,节级、槽头各转一资,医兽支给钱五贯,军兵支给钱七贯。倒毙率达到二分、生驹率三分的,监官罚俸一个月;倒毙率达到三分、生驹率二分的,展延一年磨勘;倒毙率达到四分、生驹率一分的,展延二年磨勘;倒毙率达到五分、生驹率不到一分的,展延三年磨勘。军兵、槽头、节级、医兽倒毙率达到二分、生驹率三分的,杖六十;倒毙率达到三分、生驹率二分的,杖七十;倒毙率达到四分、生驹率一分的,杖八十;倒毙率达到五分、生驹率不到一分的,杖一百。」这是听从枢密院承旨司所奏请的。

八月二日,诏令:「牧马监孳生繁衍,官吏应给予推恩,开列如下:武节郎合门宣赞舍人崔良辅特转一官,武经大夫合门宣赞舍人班毅、从义郎合门祗候黄思齐各特转两官,白身人华安道、庄思永一并特予补授承信郎。」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九月十六日,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魏国公张浚上奏:「承蒙中使邓从义传旨,命设置孳生马监。请求在扬州勘察水草便利的地方,起造盖建监屋,就近委托守臣向子固提举,允许差派监官文武臣共二员。其中先差派一员前去办理,其余等到筹措安排就绪之日再差派。」朝廷准奏。

十月十四日,诏令支给钱五万贯给向子固,用作筹措马监的费用。

十二月三十日,诏令茶马司把每年额定的川陕纲马,派人管押到汉阳军驿站歇泊。仍命三衙以及江上各军

仍令三衙及江上诸军将合得纲马,差人前去,就汉阳军取押。委虞允文提领措置。合用钱粮等项,仰湖广总领所应副。合行事件,令兵部看详,条具申枢密院。

二年二月十二日,知扬州向子固言:「准指挥,于本州岛踏逐水草稳便处,起置到孳生监了当。今相度,且以一千匹作一监。近缘江淮都督府拘刷过户马计四千余匹,即目无可收买。今诸路大军春拣,欲乞下镇江、建康、江、池州驻札军,于拣退马内,选无肺疾四尺四寸以上堪充马公、马母,发付本监。」诏:「马虽有疾,不妨孳生,但将不中披带发付扬州监。」

五月十四日,户部侍郎、淮东宣谕使钱端礼言:「契勘扬州孳生马监有名无实。见今牧养马一百二十八匹,皆驽骀下驷。设有孳生,亦不堪用,枉费官钱。欲委本路招抚司相视堪披带者,分拨诸军;不堪者估价出卖。钱同见在钱桩管,听候指挥。所有监屋,乞存留应副军马安泊。」从之。

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勘会川陕纲马经由水路,已降指挥废罢。所有陆路,合行置监歇泊。」诏令方滋踏逐措置,申枢密院。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令赵撙于汉阳军踏逐地段,修盖马监,令纲马歇泊。专委赵撙提领,以收发马(盗)[监]为名,仍于鄂州诸军拣汰军兵内选差五(伯)[百]人养喂,及于统制、统领官内选差一员提辖。所有修盖监屋、槽具、请给、草料等,令总领所应副。余合行事件,令赵撙条具申枢密院。

五月十四日,兵部言:「茶马司差使臣自成都府及兴元府押马至汉阳军马监。全纲至,倒毙不及二分,减二年半磨勘;倒毙寄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展二年磨勘;倒毙寄留及三分,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更展一年磨勘,余分数准此递展。若纲中有疮疥瘦瘠者,亦合除豁。已行约束,今寄留倒毙,犹自数多。」诏:「今后纲马到监,将寄留倒毙及四分以上押马使臣并所押纲马,令赵撙差人管押赴枢密院,听候指挥。」

十二月七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奏:「京西、荆南之地,宜置孳生监。于陕、蜀买骒马四千,岁率以二马计一驹之数,不五年,

译应得的纲马,派人前去,就在汉阳军领取押运。委托虞允文提领筹划安排。所需用的钱粮等项,命湖广总领所应办供给。应当办理的事项,命兵部详细审议,逐条开列申报枢密院。

二年二月十二日,知扬州向子固奏称:「遵照指挥,在本州勘察水草便利的地方,起造设置孳生监完毕。现在酌量,暂且以一千匹为一个监。近来因为江淮都督府拘刷过户马共计四千余匹,目前无处可以收买。现在各路大军春季拣选,请求下达镇江、建康、江州、池州驻扎的军队,在拣退的马匹中,挑选没有肺病、四尺四寸以上可以充作公马、母马的,发交本监。」诏令:「马匹虽然有病,只要不妨碍孳生,只要是不适合披甲乘骑的都发送到扬州监。」

五月十四日,户部侍郎、淮东宣谕使钱端礼奏称:「查核扬州孳生马监有名无实。现在牧养的马匹一百二十八匹,都是低劣的驽马。即使有孳生,也不堪使用,白白耗费官钱。请求委托本路招抚司查看,可以披甲乘骑的,分拨给各军;不能用的估价出卖。所得钱与现有的钱一并桩管,听候指挥。所有监屋,请求保留下来供军马安置歇息之用。」朝廷准奏。

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奏称:「查核川陕纲马经由水路运送,已经下达指挥废止。所有陆路运送,应当设置监来歇泊。」诏令方滋勘察筹划安排,申报枢密院。

四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令赵撙在汉阳军勘察地段,修建马监,供纲马歇泊。专门委托赵撙提领,以收发马监为名,仍在鄂州各军拣汰的军兵中挑选差派五百人喂养,以及在统制、统领官中挑选差派一员提辖。所有修建监屋、槽具、请给、草料等费用,命总领所应办供给。其余应当办理的事项,命赵撙逐条开列申报枢密院。

五月十四日,兵部奏称:「茶马司差派使臣从成都府及兴元府押送马匹到汉阳军马监。整纲马匹到达,倒毙率不到二分的,减二年半磨勘;倒毙寄留率达到二分至不到三分的,展延二年磨勘;倒毙寄留率达到三分的,降一官资。每增加一分,再展延一年磨勘,其余分数依此类推展延。如果纲队中有生疮疥、瘦弱的,也应予以除豁。已经实行约束,现在寄留倒毙的,仍然数目很多。」诏令:「今后纲马到达监中,倒毙寄留率达到四分以上的押马使臣以及所押的纲马,命赵撙派人管押送到枢密院,听候指挥。」

十二月七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奏:「京西、荆南一带地方,适宜设置孳生监。从陕西、蜀地购买母马四千匹,每年以两匹母马计算一匹马驹之数,不到五年,……

可得万马。况草地丰余,马食自足。臣顷使京湖,见荆南鄂州军亦以骒马为用。臣已拨钱十万与张松年额外计置,不数月间,已买到五百余匹。若得旨奉行,不三数年,可足四千之数。」诏令张孝祥、司马倬、赵撙、张青同共相度措置,条具利害,申枢密院。

译可以得到一万匹马。何况草地丰饶富余,马匹的饲料自然充足。臣近来出使京湖,见荆南、鄂州的军队也用母马作为坐骑。臣已经拨出十万钱交给张松年额外筹办购置,不到几个月,已经买到五百多匹。如果能得到旨意奉行推广,不用三五年,就可以凑足四千匹的数目。」皇帝下诏命令张孝祥、司马倬、赵撙、张青一同商议筹划办理此事,逐条列出利害得失,申报枢密院。

五年四月十四日,枢密院奏:「勘会近降指挥,于汉阳军收发马监。已选差统制官赵宏提辖,并汉阳知军同提点。合立赏罚,以示惩劝。诏令赵撙岁终开具到监并倒毙纲马匹数,申枢密院,比较赏罚。医兽合干人,一就具申施行。

六年三月八日,知荆南军府刘珙言:「得旨,于荆南管下踏逐到地名龙居山措置牧马。养五百匹,合差官兵二百四十人。已行下荆南等一十州军,于拣(大)[汰]离军人内依数刷差,尚虑不足。今又承鄂州都统赵撙备坐指挥,所置马监二(十)千匹,合用养马官兵二百二十人。切虑差拨不行,必致误事。欲望行下邻差浙西州事此句疑有误。,于拣汰人内选差。」从之。

六月七日,枢密院奏:「勘会昨赵撙于德安府应城县置孳生马监,乞用骒马二千匹,令茶马司计纲起发前来。」诏令茶马司将年应付赵撙军骒马十纲尽数起发,赴应城县马监,仍令赵撙照会,措置施行。

九月八日,三省、枢密院奏:「勘会三衙战马,见于浙西州军牧放。缘地气卑湿卑湿:原作「黑蒸」,据本卷二一之三四载同奏改。,并喂饲茭草,多致病瘦。已降指挥,移去建康府。所有衙日后取到纲马,理合一体。」诏令三衙行下取马官并(阙)[关]沿路州军,径赴建康府。委总领同统制官审验印烙,日下放行草料,交付逐司牧马官。其赏罚,并依纲马到建康府体例施行。仍具收到马毛色、尺寸、齿岁数目,申枢密院。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言:「本司承准应城县孳生马监,自置监至今三年,收到监马六百三十疋。除倒毙外,见管三百三十疋,占破养马军兵三百三人,用过钱米草料添支共约十万余贯;收到驹子五十一疋,除倒毙外,见管三十五疋。不唯委是虚费财用,欲乞将本监截日废罢,马拨归军中,军兵各归元来去处。」从之。

二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勘会昨置汉阳军收发马监,遇茶马司发到纲马,并许歇泊一月,将肥壮者拨发。其病瘠者,责令养餧医治。今来到监日久,病瘦者甚多,而方到监者有臕无病,显是本监提辖有失督责。已降指挥,委鄂州都统制提领,并差统制提辖,汉阳知军同提点。切恐都统制军务至重,汉阳知军权轻,难以责办。理宜措置。」诏更令湖北漕臣每旬轮差到监提督。依立定格法,每旬与见今提领、提点、提辖官同(御)[衔]具申枢密院,仍关牒茶马司,照会施行。有每岁比较赏罚,照应前后素降指挥施行。

五月六日,枢密都丞旨兼知荆南府华衡言:「照得荆南龙居山马监见在骒马等一百二十疋,置监数年,止生到驹子十余疋,不堪披带乘骑。见今差破官吏军兵一百五十余人,岁费万缗,诚为无补。

译五年四月十四日,枢密院上奏:「查核近来颁降的指挥,在汉阳军设置收发马匹的监所。已经选派统制官赵宏提辖,并令汉阳知军一同提点管理。应当订立赏罚制度,以示惩戒鼓励。」诏令赵撙每年年终开列上报监中及路途死亡的纲马数目,申报枢密院,据以比较行赏行罚。兽医等相关人员,也一并具文申报施行。

六年三月八日,知荆南军府刘珙上言:「奉旨,在荆南辖境内勘察选定名叫龙居山的地方筹办牧马事宜。计划养马五百匹,应当派遣官兵二百四十人。已经行文荆南等十州军,在淘汰离军人员中依数抽调差遣,但仍担心人数不足。现今又接到鄂州都统赵撙备文告知的指挥,所设马监养马二千匹,应用养马官兵二百二十人。担心差拨不能落实,必然会耽误事情。希望能行文邻近州郡(此句疑有误),在淘汰人员中选派差遣。」朝廷同意了这个请求。

六月七日,枢密院上奏:「查核此前赵撙在德安府应城县设置繁殖马匹的马监,请求用母马二千匹,命茶马司计算按纲起运发送前来。」诏令茶马司将本年应当拨付赵撙军队的母马十纲全数起运发送,送到应城县马监,同时命赵撙知会核对,安排办理。

九月八日,三省、枢密院上奏:「查核三衙的战马,目前在浙西州军放牧。因为当地地势低湿(卑湿:原文作「黑蒸」,据本卷二一之三四所载同一奏文改正),又喂食茭草,多导致马匹生病消瘦。已经颁降指挥,移到建康府。凡衙门日后收到的纲马,理应一体处理。」诏令三衙行文取马官及沿途相关州军,径直送往建康府。委派总领与统制官一同审验烙印,即日放行草料,交付各司牧马官。有关赏罚,一并依照纲马到建康府的旧例施行。仍需详列收到马匹的毛色、尺寸、齿岁数目,申报枢密院。

九年闰正月二十三日,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上言:「本司承奉指挥应城县繁殖马监一事,自设监以来三年,共收到监马六百三十匹。除去死亡的以外,现存三百三十匹,占用养马军兵三百三人,耗费钱米草料共约十万余贯;收到马驹五十一匹,除去死亡的,现存三十五匹。不仅确实是白白耗费财用,希望能将本监从即日起废止,马匹拨归军中,军兵各自返回原来的去处。」朝廷同意了。

二月二十三日,枢密院上言:「查核此前在汉阳军设置收发马匹的马监,每逢茶马司送到纲马,都准许停歇一个月,将肥壮的挑出拨发。那些病弱瘦削的,责令留养医治。如今马匹到监已久,病瘦的很多,而刚到监的马匹却膘肥无病,显然是本监提辖失于督责。已经颁降指挥,委派鄂州都统制统领,并派统制提辖,汉阳知军一同提点。只是担心都统制军务繁重,汉阳知军职权较轻,难以负责办理。理应加以整顿安排。」诏令另派湖北漕臣每旬轮流到监督察。依照已订立的规定,每旬与现任提领、提点、提辖官一同联署申报枢密院,同时关牒茶马司,知会办理。每年比较行赏行罚,照应从前颁降的指挥施行。

五月六日,枢密都丞旨兼知荆南府华衡上言:「查得荆南龙居山马监现存母马等一百二十匹,设监数年,只生下马驹十余匹,不能用于披甲乘骑作战。如今差派官吏军兵一百五十余人,每年耗费万缗,实在无益。请求将马监废止,马匹拨归荆南神劲军,官吏、军

乞将马监废罢,马拨归荆南神劲军,官吏、军兵发归元来去处。及见管钱物、草料、马监、屋宇之类,委自安抚司拘收,申枢密院。」从之。

十九日,诏:「御前南荡孳生马监可罢。见管马令丞旨司验火印讫,均拨付殿前步军司。官兵发归元来去处。其所占地,令转运司拘收,召人请佃。内有侵占民地,照契给还。」

二十日,诏李楷:「马监驹子内选留骑成大驹子二十疋,拨付御马院收养,并合发军兵内存留一百人。」

二十四日,宰执进呈御前马院开具到罢南荡孳生马监官兵并见管马及草料等数。上曰:「马监所占田地极广,今既还之于民,甚便。」宰臣梁克家奏曰:「此事出自圣虑,断然行之,民受其利。」

十一月十二日,枢密院言:「勘会四川纲马已降指挥,令三衙并江上诸军差人前去取押。所有汉阳军马监系歇泊去处,将病马权留医治,后痊可附纲起发。全藉监官专一管干医牧排发。」诏令吴挺于本军统兵官内选差官一员,专一措置。岁终比较赏罚。以上《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估马司

估马司

在建隆坊,咸平元年置。掌纳诸州所市马估直、验记、置牧养。以诸司使副一人勾当。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十(十)三日,西京左藏库使杨允恭言:「准诏,估蕃部及诸色进贡马价,请印一(釭)[钮]。」诏以估马司印为文。

六年七月,诏自今蕃部中卖骡马及诸班格尺者,量与添钱收市。

景德元年九月,诏估马司收到蕃部省马,将良驽中分,与两骐骥院收管。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诏估马司:「每省马到京,若军士慢易,失于 举,不(甚)[堪]者量行区分,或与免放。」

三年正月,诏诸州差押蕃部省马到京,令逐处具肥瘠分数公文付之。令估马司据以交割点检。

四年五月,诏:「应臣僚进马,委本司看验。如无病堪支遣,即分送骐骥院。若有病患及十五岁以上不堪支配,即回赐本官,仍具因依牒报讫奏。」

八月,诏估马司每收蕃部鞍马,须依久例相度,两平估计,不得亏损官司。

七年八月,诏定押省马上京纲(宫)[官]殿侍抛死寄留决罚条例。

天禧元年十一月,诏估马司今后收纳臣僚谢恩并节序进奉马时,监勒兽医人子细看验。以上《国朝会要》。《续会要》以下无此门。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牧马官

牧马官

监牧使:河北、河南各置一员,以朝臣二人充。旧有 牧制置使,以枢密使领之。嘉佑五年八月,以权陕西转运副使薛向专领本路监牧及(贺)[买]马公事,相度原州德顺军置买马场。其同州沙苑监并凤翔府牧地勾当使臣,更不下 牧司举官,并令薛向保荐。

译兵发回原来的去处。以及现存的钱物、草料、马监、房屋等,委托安抚司收管,申报枢密院。」朝廷同意了。

十九日,下诏:「御前南荡繁殖马监可以废止。现存马匹命丞旨司验证火印后,一并拨付殿前步军司。官兵发回原来的去处。所占用的土地,命转运司收回,召人承租佃种。其中若有侵占民田的,按契约归还。」

二十日,诏令李楷:「马监驹马中挑选留下能骑乘的成年大马驹二十匹,拨付御马院收养,并留存所需军兵一百人。」

二十四日,宰执呈进御前马院开列的关于废止南荡繁殖马监的官兵及现存马匹和草料等数目的报告。皇上说:「马监所占田地极为广大,如今既已归还百姓,很好。」宰臣梁克家上奏说:「此事出自圣上的深谋远虑,断然施行,百姓因此受益。」

十一月十二日,枢密院上言:「查核四川纲马已经颁降指挥,命三衙及江上诸军派人前去接押。所有汉阳军马监是马匹停歇之处,将病马暂时留下医治,痊愈后再附纲起运。全靠监官专心负责医治放牧及排列发送事宜。」诏令吴挺在本军统兵官中选派一员,专门负责安排此事。年终比较行赏行罚。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估马司

估马司

设在建隆坊,咸平元年设立。掌管收纳各州所购买马匹的估价、验记、安置牧养。由诸司使副一人负责。真宗咸平元年十一月十三日,西京左藏库使杨允恭上言:「奉诏,为估定蕃部及各色进贡马匹的价格,请刻制一枚印。」诏令以「估马司」为印文。

六年七月,诏令自今以后蕃部中卖骡马及各班格尺马匹的,酌量增加价钱收购。

景德元年九月,诏令估马司收到的蕃部省马,将良马与驽马分开,交由两骐骥院收管。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诏令估马司:「每有省马送到京城,若军士轻慢懈怠,未能好好照料,不合格的可酌情处分,或予以免除放归。」

三年正月,诏令各州凡派人押送蕃部省马到京城的,命所在之处开列马匹肥瘦分数的公文一并送来。命估马司据此进行交割点检。

四年五月,诏令:「凡有臣僚进献马匹的,委托本司查验。若无病可堪配发,即分送骐骥院。若有病患及年满十五岁以上不堪配用的,即退还本官,仍需开列缘由行文报告上奏。」

八月,诏令估马司每收蕃部鞍马,须依照旧例斟酌估算,公平估价,不得使官府蒙受损失。

七年八月,诏令订立押送省马进京的纲官殿侍马匹死亡寄留的处罚条例。

天禧元年十一月,诏令估马司此后收纳臣僚谢恩及节序进奉的马匹时,须监督兽医人员仔细查验。以上出自《国朝会要》。《续会要》以下无此门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牧马官

牧马官

监牧使:河北、河南各设一员,以朝臣二人担任。原先设有群牧制置使,由枢密使兼领。嘉佑五年八月,命权陕西转运副使薛向专门负责本路监牧及买马事务,勘察原州德顺军设置买马场。其中同州沙苑监及凤翔府牧地负责的使臣,不再由群牧司举荐官员,一律由薛向保荐。熙宁元年,诏令河南、河北设置监牧使统领外监,不隶属于群牧制置司。八年,诏令废止河南、河北监牧司,沙苑监重新隶属于群牧司。

政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枢密院上

熙宁元年,诏河南、河北置监牧使统领外监,不隶 牧制置。八年,诏废河南、河北监牧司,沙苑监复属 牧司。

政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专(功)[切]提举京畿监牧司状:『准令,祠庙献马,限一日申所属州。本州岛二日具牡牝、毛〔色〕、齿岁、尺寸,差人依程牵赴提举监牧司纳。本司契勘自来止是据凭诸处差人牵送到献马匹数,送孳生监牧养,即未有约束关防。深虑逐处及至京沿路不顾公法之人,与差牵送马人得以作弊,隐匿贸易,难以检察。本司相度,欲乞今后合送纳祠庙献马,辄敢隐匿贸易者,依条断遣外,并不以去官赦降原减,庶革奸弊。』今检会大观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枢密院修立下条:诸州纳到祠庙献马,送孳生监牧养。政和令:诸祠庙献马,限一日申所属州。本州岛三日内具牡牝、毛色、齿岁、尺寸,差人依程牵赴提举京畿监牧司纳。本司看详诸祠庙献马,若盗诈或贸易,虽有条断罪,诚恐未足禁戢。况关防亦未严备,理宜增立约束及注籍拘管。其在官之人有犯,既非缘公,无用去官之理,不须修立去官。若以隐匿为文,亦似未至详显,合明立盗诈之文。今拟立如后:『诸盗诈或贸易祠庙献马者,不以赦降(厚)[原]减。诸承报祠庙献马计程不到者,移文勘会。诸祠庙献马,本州岛依限差人牵纳外,别具马记验去处,记验谓吊星、玉面、前后脚白之类。入马递预报。专切提举京畿监牧司仍岁终具献马人姓名、逐匹字号,供报本司。』」诏依条修定。

宣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兵部奏:「检会已奉御笔,罢给地牧马,置监去处,并如旧制。札付兵部,遵依已降御笔处分,具今来合置监及官吏人兵等具状申。本部检准政和三年四月二十日三省同奉圣旨,罢郓州东平监。宣和二年九月二日,三省、枢密院同奉御笔:『政和二年十二月以后给地牧马条法,可并不施行。应租佃牧地及置监去处,并如旧制。应合措置事件,令逐路提刑司措置以闻。』勘会给地召人养马,系自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推行,时只管同州沙苑监、东平府东平监时:原作「日」,据本卷兵二一之三二所载兵部奏改。。至政和三年四月内,因给地牧马,废罢东平监一所。今承指挥,给地牧马条法更不施行。应租佃牧地故置监去处,并如旧制。窃虑合以政和二年十二月未行给地养马旧制置监去处施行。所有差置官吏人兵等,伏乞令本路提刑司依已降指挥疾速措置施行。」诏复置东平府东平监,余依兵部所申。以上《续国朝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祷马祀

祷马祀此题原作眉批。又此门之前有手批「马政」二字,为《永乐大典》原有事目,今限于体例删去。

译言:「专切提举京畿监牧司呈状:『依照规定,祠庙所献之马,限一日内申报所属州。本州岛须在二日内开列牡牝、毛色、齿岁、尺寸,派人依程限牵送提举监牧司交纳。本司查考,向来只是根据各处差人牵送来的献马匹数,送到繁殖监牧养,尚未订立相关防范措施。深恐各处以及送到京城沿途不顾法度的人,与押送马匹之人相勾结作弊,隐匿马匹私自贸易,难以查察。本司斟酌,请求此后凡应交纳祠庙献马而胆敢隐匿贸易的,依法治罪之外,一律不因遇赦降罪或原减而免罪,以革除奸弊。』现查核大观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枢密院所订立的条文:各州交纳的祠庙献马,送繁殖监牧养。政和令规定:凡祠庙献马,限一日内申报所属州。本州岛须在三日内开列牡牝、毛色、齿岁、尺寸,派人依程限牵送提举京畿监牧司交纳。本司详加查考,祠庙献马,若有盗窃诈骗或私自贸易的,虽有条文治罪,恐怕仍不足以禁绝。况且防范措施也尚未严密完备,理应增订约束办法并登记造册管理。其中在职官吏若有违犯,既非因公事所致,就没有以去职原谅的道理,不须另订去职条例。若以「隐匿」二字立文,似乎也未能详尽明确,应当明确订立盗窃诈骗方面的条文。现拟订如下:『凡盗窃诈骗或私自贸易祠庙献马的,不因遇赦降罪而原减处罚。凡接报祠庙献马而按路程计算未按期送到的,行文查核。凡祠庙献马,本州岛依限派人牵送交纳之外,另需详列马匹记验特征,记验是指吊星、玉面、前后脚白之类特征。送马时须预先申报。专切提举京畿监牧司每年年终须开列献马人姓名及每匹马的字号,呈报本司。』」诏令依此条文修订。

宣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兵部上奏:「查核已奉圣旨御笔,废止拨地养马之法,设监之处一律恢复旧制。札付兵部,遵照已颁御笔处理,将如今应设的监所及官吏人兵等情况具状申报。本部查核政和三年四月二十日三省共同奉圣旨,废止郓州东平监。宣和二年九月二日,三省、枢密院共同奉御笔:『政和二年十二月以后颁布的拨地养马条法,一律停止施行。凡租佃牧地及设监之处,一律恢复旧制。应当处理的相关事项,命各路提刑司加以处理并上报。』查核拨地招人养马之法,是自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推行,当时只管辖同州沙苑监、东平府东平监(「时」:原文作「日」,据本卷兵二一之三二所载兵部奏文改正)。到政和三年四月内,因拨地养马,废止东平监一所。如今奉命,拨地养马条法不再施行。凡因此而废止设监之处,一律恢复旧制。恐怕应当以政和二年十二月尚未施行拨地养马之前的旧制设监之处为准施行。所有应差派设置的官吏人兵等,恳请命本路提刑司依已颁指挥尽快处理办理。」诏令重新设置东平府东平监,其余依兵部所申办理。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祷马祀

祷马祀(此标题原为眉批。又此门之前有手批「马政」二字,为《永乐大典》原有的事目,如今限于体例删去。)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十一月十日,皇帝亲征河东。出京前一日,派遣右赞大夫耿振到马祖坛用少牢祭品举行祷马之祭祀。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群牧司上言:「按《周礼》记载:仲春祭祀马祖,即天驷星。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十一月十日,帝亲征河东。出京前一日,遣右赞大夫耿振就马祖坛用少牢行祷马之祀。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二十五日,群牧司言:「按《周礼》:仲春祭马祖,天驷也。仲夏祭先牧,始养马者。仲秋祭马社,始乘马者。仲冬祭马步,灾害马者。既载国经,实助马政。虽有司常祀,然而监牧之内,因识旧仪。望令骐骥院诸坊监务各置庙,设四神像,每四仲月,委本司官以公钱致祭。冀遵典礼之文,用集宜主之礼宜主:疑有误。。」诏崇文院检阅故事以闻。检讨官杜镐等上言:「四神各有本坛,以时奉祀,难别建庙。但古礼用羊一,今止用羊豕肉一斤八两。」诏罢置庙,祀用一羊。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牧地

牧地

太宗淳化五年十二月,诏阅视通利军等数十处牧马草地图。先是,太宗以国马多地窄,虑公私互有侵冒,遣中官与使臣同往检责。洎进地图,指诸牧地甚宽,不为民害也。

至道二年闰七月,诏邢州先请射草地,并令拨归牧龙坊。自余荒闲田土,听民请射。先是,诏应荒闲田土许民请射,充永业,其间多有系牧龙坊草地者。州与本坊互有论列,以未能决,乃遣中使相度而有是命。仍俟秋收毕,乃得取地入官。

真宗景德元年四月,命殿直〔宋〕垂远乘传往原、渭、仪等州及镇戎军案视放牧草地。先是,垂远上言四(川)[州]军界有白草,可岁刈取百余万束,以秣饲战马。真宗曰:「西鄙未能罢兵,飞刍最费民力。(偿)[傥]如所言,甚济民费。」故有是命。

七月,知并州王嗣宗言:「西面诸州军所市马可以给战士者,并实时送北面军前,瘦弱者并牵赴阙。汾州地凉,接楼烦,诸监美水(章)[草],望令于此处放牧。暑月道远,免致死损。」从之。

十月,群牧判官王晓言:「准诏,诸州不堪放马闲田,召牧户耕种,不可许有田输税户弃业分房请占。又缘浮客户多苦贫乏,应募者少。请依州县职田例,招主客户种莳,以沃瘠分为三等输课。其州县官吏、使臣,如招得民力,依元诏批历为劳绩。」从之。

二年八月,以开封府学究郑麟言,卫州新乡县东有牧龙乡草地百余里,为户民所占,输租税。乃诏殿中丞祖昌世、内侍高班石惟清同往按视,凡得六百九十余顷,冒佃者三之一,并伏还官。以麟补三班借职。

三年八月,令河北沿边不得焚牧马草地。

四年十月,群(牝)[牧]司言:「诸监以草地充屯田,遣卒种莳,所入不充其费。今马数益多,阙人牧放,请废屯田,仍为草地,委所属州县标其疆畛,免公私侵占。」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群牧制置使陈尧叟等言:「准诏旨,群牧岁息马及万,则分为两监,监标牧马地,令臣等规画以闻。

译仲夏祭祀先牧,即最早养马之人。仲秋祭祀马社,即最早骑马之人。仲冬祭祀马步,即危害马匹的灾星。这些既已记载于国家经典,实在有助于马政。虽然有关部门有日常祭祀,然而在监牧之内,也应遵循旧有礼仪。希望命骐骥院各坊监务各自设置庙宇,供奉四位神像,每逢四仲之月,委托本司官员用公款致祭。希望遵循典礼的规定,成就应有的礼制(「礼宜主」疑有误)。」诏令崇文院检查旧例上报。检讨官杜镐等人上言:「四位神灵各有本坛,按时奉祀,难以另外建庙。但古礼用羊一头,如今只用羊豕肉一斤八两即可。」诏令停止建庙,祭祀用羊一头。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牧地

牧地

太宗淳化五年十二月,诏令查阅通利军等数十处牧马草地图。此前,太宗因国家马匹众多而土地狭窄,担心公私之间互有侵占冒占,派遣宦官与使臣一同前往检查核实。等到呈进地图后,指出各处牧地十分宽广,并未妨害百姓。

至道二年闰七月,诏令邢州先前请求承租的草地,一并命拨归牧龙坊。其余闲置荒地,听凭百姓请求承租。此前,诏令凡闲置荒地准许百姓请求承租,作为永业,其中多有属于牧龙坊草地的。州府与本坊互相争执,因未能决断,于是派遣中使勘察后才有此命令。仍等到秋收结束后,才能将土地收归官府。

真宗景德元年四月,命殿直宋垂远乘驿传前往原州、渭州、仪州等州及镇戎军巡视放牧草地。此前,垂远上言四州军界内有白草,每年可以割取百余万束,以喂养战马。真宗说:「西部边境尚未能停止用兵,运送草料最耗费民力。倘若如你所说,将大大节省百姓的开支。」因此有此命令。

七月,知并州王嗣宗上言:「西面各州军所购买的可供战士使用的马匹,一并立即送往北面军前,瘦弱的一并牵送到京城。汾州气候凉爽,与楼烦相接,各监水草丰美,希望命将马匹放牧于此处。因为盛夏路途遥远,可以避免死亡损失。」朝廷同意了。

十月,群牧判官王晓上言:「依照诏令,各州不堪放马的闲田,招募牧户耕种,不可许有田而应纳税的农户放弃产业分房占用。又因为流动客户大多贫苦,应募的人很少。请求依照州县职田的旧例,招募主客户耕种,按土地肥瘦分为三等收取赋税。其州县官吏、使臣,如能招募得力,依原诏令记入功绩考核。」朝廷同意了。

二年八月,因开封府学究郑麟上言,卫州新乡县东有牧龙乡草地百余里,被百姓所占用,缴纳租税。于是诏令殿中丞祖昌世、内侍高班石惟清一同前往查勘,共查得六百九十余顷,其中冒占的占三分之一,一并收归官府。任命郑麟补授三班借职。

三年八月,命河北沿边不得焚烧牧马草地。

四年十月,群牧司上言:「各监以草地充作屯田,派遣士卒耕种,所得收入不足以抵偿开支。如今马匹数量日益增多,缺乏人手牧放,请求废止屯田,仍改为草地,委托所属州县标明疆界,以免公私侵占。」朝廷同意了。

大中祥符二年正月,群牧制置使陈尧叟等上言:「依照诏旨,群牧每年繁殖马匹达到一万,就分为两监,标明牧马地界,命臣等规划上报。希望命京东、京西、河北、陕西转运使及知郓州马元方:除旧有属官的草地外,凡自古以来的坊监、旧牧龙坊草地属官府所有的闲田,即予以标立界桩。

望下京东、京西、河北、陕西转运使并知郓州马元方:除旧系官草地外,应古来坊监、旧牧龙坊草地系官闲田,即标立封堠。其远年逃土及今闲田有与民田相接者,官利市之,或易以沃壤,无妨农种。仍令判官李克勤、田谷往来巡视,俟标定讫,本司上其勤课,请行旌赏。」从之。

三月,群牧制置司言:「内外监牧所管草地,虽已各起立封识,委随处检校。自今欲令每季具帐付群牧司管系。」从之。

三月八日,诏曰:「汶上奥区,东巡所出。比从行庆,用慰来苏。苟刍牧之是资,虑农桑之失业。特敷朝旨,永惠斯人。其令侍御史裴宗元、比部郎中袁逢吉、群牧判官李克勤等,所标郓州牧马草地,并特给与见佃户为主。所要牧放草地,别经度以闻。」

四年十一月,(言)[诏]西窑务停废空闲地,据元系官步亩封标,充牧马草地。仍计会本系检量系:疑误。,起立封堠。

七年三月,侍卫马军司言,雍丘等县牧马地多,为民所盗耕。诏遣官于本县按籍参定,立堠以表之。

八月,诏兖州管勾充牧马草地,并给还本主。其系官闲地,亦许人请射耕佃,群牧司不得指占。

仁宗景佑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三司户部副使王沿言:「乞令邢州更不供申群牧司洺州广平监牧马草地文帐。其洺、赵州先许人户佃牧马草地,亦依例施行。」从之。

庆历二年正月,诏权以同州沙苑监牧马地为营田。

嘉佑四年五月十九日,差都官员外郎高访往河北路,先与逐监官员标定合召人耕佃牧马地土,不得多占顷数。凡得剩田三千三百五十余顷,岁课一十万七千八百二硕、绢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匹、草十万一千二百三十束。

七年在月,诏洺州广平监牧地听民请佃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四日,群牧司言:「枢密副使邵(兀)[亢]乞将监牧马剩地各立田官,仰专管耕种之政,以成牧养之利。勘会左右厢马监草地,实管四万八千二百余顷。今约以马五万匹为额,每匹占地五十亩。大名、广平四监共一万五千余顷,剩地不多。并原武监所管凤凰陂八百顷,系自来与诸坊监共占牧放。欲并且依旧外,所有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等监地三万二千四百余顷、马三万六百匹、额数占放外,可以择良田一万七千余顷,召人租佃,牧草粟以备寒月支用,委是利便。」从之。

十二月,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言:「乞应系牧地人户已占佃者,并令供析所出租税。今后尽归本路监牧司支用。」从之。

二年十月十四日,诏令群牧司检寻故(也)[地]租帐。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群牧司言:「知扶沟县姚辟乞自今永占马牧地权给草此处疑有脱文。

译其中多年荒芜之地及如今与民田相邻的闲田,官府可与民互利交换,或换取肥沃土地,不妨碍农耕。仍命判官李克勤、田谷往来巡视,等标定完毕后,本司上报其勤劳功绩,请予以旌表奖赏。」朝廷同意了。

三月,群牧制置司上言:「内外监牧所管草地,虽已各自设立界桩标识,仍需委托当地检查核实。此后拟命每季度开列账目送交群牧司统一管理。」朝廷同意了。

三月八日,下诏说:「汶上乃是腹地要区,皇帝东巡曾途经此地。因随行庆典,用以安抚归顺之民。若因刍草放牧而征用,恐怕会使农桑之业受损。特颁朝廷旨意,永远惠及此地百姓。命侍御史裴宗元、比部郎中袁逢吉、群牧判官李克勤等,将所标定的郓州牧马草地,特别给予现在承佃的农户作为其产业。所需的牧放草地,另行勘察后上报。」

四年十一月,诏令西窑务停废后空闲的土地,依照原有属官的步亩标记,充作牧马草地。仍命会同本处检量(「系」:疑误),设立界桩。

七年三月,侍卫马军司上言,雍丘等县牧马之地多被百姓盗耕。诏令派官员依照原有籍册在本县核定界限,设立界桩以标明。

八月,诏令兖州所管牧马草地,一并归还原主。其中属官的闲地,也允许百姓请求承租耕种,群牧司不得指占。

仁宗景佑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三司户部副使王沿上言:「请命邢州此后不再向群牧司申报洺州广平监牧马草地的文书账目。其中洺、赵州先前允许百姓承佃的牧马草地,也依例办理。」朝廷同意了。

庆历二年正月,诏令暂时将同州沙苑监牧马之地改为营田。

嘉佑四年五月十九日,命都官员外郎高访前往河北路,先与各监官员一同标定应招人耕种承佃的牧马地土,不得多占顷数。共查得剩余田地三千三百五十余顷,每年可收课税粮十万七千八百二石、绢一万三千二百五十一匹、草十万一千二百三十束。

七年某月,诏令洺州广平监牧地任由百姓请求承佃。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四日,群牧司上言:「枢密副使邵亢请求将监牧马剩余土地各设田官,专门负责耕种事务,以成就牧养之利。查核左右厢马监草地,实际管理四万八千二百余顷。如今约以养马五万匹为定额,每匹占地五十亩。大名、广平四监共有一万五千余顷,剩余土地不多。连同原武监所管辖的凤凰陂八百顷,一向与各坊监共同占用牧放。请求一并仍旧维持外,所有原武、单镇、洛阳、沙苑、淇水、安阳、东平等监土地三万二千四百余顷、马三万六百匹,在按定额占用放牧之外,可以选择良田一万七千余顷,招人租佃,种植牧草粟米以备寒冬时使用,认为确实有利便利。」朝廷同意了。

十二月,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上言:「请求凡属牧地而已被百姓占佃的,一律命其陈报所出租税。此后一律归本路监牧司支配使用。」朝廷同意了。

二年十月十四日,诏令群牧司查检旧有地租账目。

三年六月二十三日,群牧司上言:「知扶沟县姚辟请求此后永久占用的马牧地权发给草料(此处疑有脱文),拟请此后院坊、监牧永久占用的草地,若距离坊、监较远,即命使臣等前往驱赶催办,在附近便利的州府县镇乡村属官房屋,或寺观、祠庙内安置,发给草七

,欲(令)[今]后院坊、监牧永占草地,如去坊、监地远,即令使臣等驱喝,于近便州府县镇乡村系官屋宇,或寺观、祠庙安泊,支草七分、粮五胜。候晴霁依旧。所须什器,所在官司应副,仍同(供)[共]照管。」从之。

四年正月十九日,枢密〔院〕言:「诸路见行根括牧地,颇闻搔扰。春耕失时,虑妨农务。欲权罢根括,候将来农闲,别听朝旨。」从之。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相度诸班直诸军牧地司言:乞依勾当官董钺状,将侵耕牧地分为三等出租。从之。

七年二月四日,诏废郓州东平监,以其牧地听民出租。

元丰元年六月四日,诏:「牧地租课,诸路委提点刑狱、开封府界委提点司催纳。每年秋科限满次季具纳欠数,上群牧司;任满无欠或欠不及二分,令本司保明取旨;即及三分以上,并奏 。」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诏:「(郡)[群]牧废监及诸军班(牝)[牧]地租课积年逋欠,遣太常博士路昌衡、秘书丞王得臣,与逐路转运司、开封府界提点司按租地,依乡原例定租课。据岁输之物,酌三年价为准,及合纳见钱,付逐司为年额。若催趣违滞,以擅支封桩钱法论。」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以雍丘县黄酉等十棚牧地为官庄田。从之。

六年六月十三日,提举河北路保甲狄谘言:「卫州远年牧地,乞并拨属牧地官司拘籍,以租课责转运司。」从之,仍令自元丰元年管认送纳。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十六日,永兴军等路提刑司言:「昨民庶状,兴平县灵宝乡诸村地土约二百四十余顷,并纳二税。熙宁五年,本县逼(勤)[勒]退为牧地,乞依旧耕种。令本司定夺闻奏。如本路更有将民户税地改为牧地,亦依此。今看详,欲免纳租钱,令依旧。」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在京院坊监牧马草地近系太仆寺拘收者,听民间仍旧承佃。从文彦博请也。

绍圣元年六月二十六日,右正言张商英言:「先朝废河北、京西等处马监,募民租佃,而议养马于泾、汧、陇之间,未及施行。元佑初,收已租之田,复置监牧。行之九年,死生羸壮,不足相补,而又买马官历本失陷,殆无文书可考。太仆卿少牵制恩旧,谬悠行遣。望选官会计亏赢,熟讲马政,以修武备。」诏送太仆寺。

三年七月六日,权知邢州张赴等言:「据知任县韩筠等申:请应有牧地县分,许〔等〕第人户投状指请上色一顷,给付人户,自得耕佃而蠲其租,令养官马一匹。各于所属县籍其毛色、尺寸、齿岁、给付。每岁分番就县令佐点〔集〕。若马有死失,许实时申县,自备印给。非点集日,许私自乘骑,不得出本州岛界若干里。如元佃地人户愿养马者,秪令将文契批凿,除其租数。

译分、粮五升。等天气晴好后依旧办理。所需的器具,由所在官府提供,仍须共同照管。」朝廷同意了。

四年正月十九日,枢密院上言:「各路目前正在推行核查牧地,颇有滋扰百姓的情况。春耕正值农时,恐怕妨碍农事。希望暂停核查,等到将来农闲时节,另听朝廷旨意。」朝廷同意了。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负责勘察诸班直诸军牧地的官司上言:请求依照勾当官董钺的呈状,将被侵占耕种的牧地分为三等收取租税。朝廷同意了。

七年二月四日,诏令废止郓州东平监,将其牧地任由百姓承租。

元丰元年六月四日,诏令:「牧地租课,各路委托提点刑狱、开封府界委托提点司催收缴纳。每年秋季征收期限届满,下一季须开列欠缴数目,上报群牧司;任期届满而无拖欠,或拖欠不足二成的,命本司保明后请示定夺;若拖欠达三成以上的,一并上奏处理。」

三年正月二十八日,诏令:「群牧已废止的监所及各军班牧地历年积欠的租课,派遣太常博士路昌衡、秘书丞王得臣,与各路转运司、开封府界提点司一同核查租地,依照当地原有惯例核定租课。根据每年应缴纳的实物,折算三年的价格为准,其中应缴纳现钱的,交由各司作为年度定额。若催收拖延懈怠,以擅自挪用封桩钱之法论处。」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求将雍丘县黄酉等十棚牧地改为官庄田。朝廷同意了。

六年六月十三日,提举河北路保甲狄谘上言:「卫州历年久远的牧地,请求一并拨归牧地官司统一登记,租课责成转运司征收。」朝廷同意,并命自元丰元年起承担缴纳。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十六日,永兴军等路提刑司上言:「先前百姓陈状,称兴平县灵宝乡各村土地约二百四十余顷,一直缴纳二税。熙宁五年,本县强行改为牧地,请求依旧耕种。命本司裁定后上奏。如本路还有将百姓税地改为牧地的情况,也依此办理。如今详加审察,拟免除缴纳租钱,命依旧耕种。」朝廷同意了。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令在京院坊监牧马草地近来属太仆寺收管的,允许民间仍旧承佃。这是依从文彦博的请求。

绍圣元年六月二十六日,右正言张商英上言:「先朝废止河北、京西等处马监,招募百姓租佃,而议定在泾、汧、陇一带养马,尚未施行。元佑初年,收回已出租的田地,重新设置监牧。施行九年,马匹死生强弱,得不偿失,而且买马官历年来账目又多有遗漏,几乎没有文书可以查考。太仆卿少受制于旧有恩情,处理荒诞疏漏。希望选派官员核算盈亏,认真研究马政,以整顿武备。」诏令交太仆寺处理。

三年七月六日,权知邢州张赴等上言:「据知任县韩筠等申报:凡有牧地的县分,允许各等百姓投状请求上等土地一顷,发给百姓,让其自行耕种并免除其租税,命其养官马一匹。各在所属县登记其毛色、尺寸、齿岁,予以发放。每年分批就县衙由县令佐官点验集合。若马匹死亡遗失,允许立即申报县衙,自行备文取消登记。非点验集合之日,允许私自骑乘,但不得出本州岛境界若干里之外。如原承佃土地的百姓愿意养马的,只需将文契批注注销,免除其租数。若请求的土地不够分配或不愿请求的,依条例招人承佃。张赴等详加察看,陕西沿边设置弓箭手,授田不超过一顷

若请不尽并不愿请者,依条召人租佃。赴等看详,陕西沿边置弓箭手,授田不过一顷,养马一匹,又役一丁,一年之间,备边之日虽平时亦当过其半,与今所陈事理相类,而又无身丁之役,有利无害。望朝廷详酌施行。」枢密院言:「先废罢郓州东平、郑州原武两监,及并卫州淇水两监为一。至熙宁八年,诏河南北见管九监内沙苑监令属群牧司,余八监并废。后尽以牧地募民租佃,所收岁租计百余万。元佑初兴复监牧,所费不赀,殊未见 。议者或欲以牧地召人租赁,官给草料,令百姓畜养。或欲责以蕃息,或欲令逐月赴官司阅视决责,或欲分配义勇保(申)[甲],或欲分配等第人户。以此,终不可行。今据张赴所称,体究得民间愿得牧地养马,但与蠲其租课,仍不责以蕃息,俾养马人户无追呼劳扰之患。并不愿者,不得抑勒,可以施行。今欲具为条画牓示,令太仆寺雕印施行。应有监牧地分州县晓谕人户,如第四等以上愿请佃,免纳租课,为官养马者,听(赏)[实]封于本县投状。逐县置历收接,月终,具若干状送州。州县并不得开拆,具数申送太仆寺开排,申枢密院看详,取旨施行。」从之。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卫州颍昌府马监并废罢。所有牧地,仰太仆寺措置以闻。详见诸州监收。

徽宗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五日,提举熙河兰湟路牧马司奏:「据通判会州王大年申:本城迂僻地土,据人户陈状,情愿递相委保,各养马一匹。只乞就拨见佃迂僻地土充养马田土。本司检准崇宁牧马令节文,该说闲田若已请射而无力耕,许募人给养官马,即无人户已请佃见出给租课地土,亦许就拨充养马明文。本司未敢施行。契勘给地养马,与出纳租课,其利略等。今来若将人户见纳租课地土,亦许人情愿回充养马,必当早见就绪。」诏给地养马,一取人愿,当不限已佃未佃之数。

四月二十八日,都省札子:「提举熙河兰湟路牧马司奏:检会崇宁牧马令节文,即是孳生战马,皆合牧养。行下诸州点检养马官,取汉蕃人情愿收养逐等官马去后,今据诸处点检养马官申:召募到蕃汉人户,往往愿养骒马,出驹纳官。本司契勘,熙河最出产战马之地,若取人户情愿,养骒马收驹者,听从其便。每匹收三驹,以(勘)[堪]收养二驹纳官,一驹给与马户充赏。其孳生到驹,先拨充养马户死损之数。有余,配本路阙马兵士。如系骒驹,本司别无支配,即取朝旨,拨付近里孳生监。有不堪披带出战及不孳生骒马,乞就近拨与马舍,充填递马。」贴黄称:「兼体访得诸州愿养马户例(合)[含]疑虑,恐养战马,缓急朝廷别有差拨。今若令愿养骒马者听从其便,即人户不疑,出息亦厚,牧马早就绪。

译,养马一匹,又需服役一丁,一年之中,备边之日即使在平时也占去大半,与如今所陈述的事理相似,而且又没有身丁之役,有利而无害。希望朝廷详加斟酌施行。」枢密院上言:「先前废止郓州东平、郑州原武两监,以及合并卫州淇水两监为一监。到熙宁八年,诏令河南北现存九监中沙苑监归属群牧司,其余八监一并废止。此后一律将牧地招募百姓租佃,所收年租计有百余万。元佑初年恢复设置监牧,耗费不菲,却始终未见成效。议论者有的想以牧地召人租赁,由官府发给草料,命百姓畜养。有的想责令繁殖马驹,有的想命每月到官府点验督责,有的想分配给义勇保甲,有的想分配给各等百姓。因此,始终未能施行。如今依据张赴所说,查访得知民间百姓愿意得到牧地养马,只需免除其租课,仍不责令繁殖马驹,使养马百姓不受追呼劳扰之苦。至于不愿意的,不得强迫,即可以施行。如今拟订相关条例榜示,命太仆寺刻印施行。凡有监牧地分的州县,须晓谕百姓,若第四等以上愿意请佃、免纳租课、为官府养马的,听任据实到本县投状。各县设立登记簿收纳申状,月终,将数目汇总送交州府。州县一律不得拆封,将数目申送太仆寺整理排列,申报枢密院详加审察,请旨施行。」朝廷同意了。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令卫州颍昌府马监一并废止。凡有牧地,命太仆寺处理后上报。详见诸州监收部分。

徽宗大观元年二月二十五日,提举熙河兰湟路牧马司上奏:「据通判会州王大年申报:本城偏僻土地,依百姓陈状,情愿互相担保,各自养马一匹。只请求就地拨给现在承佃的偏僻土地充作养马田地。本司查核崇宁牧马令的条文,其中说明闲田若已经承租而无力耕种,允许招募人代为饲养官马;但没有百姓已经承佃并出租课地土,也允许就地拨给充作养马的明文规定。本司未敢擅自施行。查核拨地养马,与缴纳租课,其利益大致相当。如今若将百姓现在缴纳租课的地土,也允许百姓情愿改为养马,必定能够很快见到成效。」诏令拨地养马,一律听凭百姓自愿,不受已承佃或未承佃数目的限制。

四月二十八日,都省札子:「提举熙河兰湟路牧马司上奏:查核崇宁牧马令的条文,规定凡是繁殖战马,都应当牧养。行文各州点检养马官,征求汉、蕃百姓情愿收养各等官马后,如今据各处点检养马官申报:招募到的蕃汉百姓,往往愿意养母马,产驹后交纳给官府。本司查核,熙河是最出产战马之地,若依百姓情愿,养母马收取马驹的,听凭其便。每匹马所产三匹驹,其中可留养二驹缴纳给官府,一驹发给养马户作为奖赏。所繁殖的马驹,先拨补养马户死亡损失的数目。若有剩余,分配给本路缺马的兵士。若是母驹,本司另无处分配,即请示朝廷,拨付附近的繁殖监。若有不堪披甲出战及不能繁殖的母马,请求就近拨给马舍,充作递马之用。」贴黄补充说:「又访得各州愿意养马的百姓大多心存疑虑,担心养战马后,一旦紧急朝廷会另行调拨。如今若命愿意养母马的听从其便,百姓便不再疑虑,收益也更为丰厚,牧马之事就能早日就绪。恳请详加斟酌施行。」诏令依所奏施行,仍以每三驹中二驹缴纳给官府、一驹充作奖赏,不限每匹马产驹的数目。其中养母马户不得超

伏望详酌施行。」诏依所奏,仍每三驹以〔二〕驹纳官,一驹充赏,不限每匹之数。其骒马户不得过堪出战之半。

二年四月一日,诏:「追述先王寓马于农之意,募人给地,免租收马。行之期年,熙河颇就绪。然徒法不能自行,要在州县协力赴功,以底成绩。可令县镇、城寨、关堡官衔内并带兼管句给地牧马事,佐官同管句,庶使人各知任责。」

五月一日,诏:「昨降给地养马之法,虽以推行,而地之顷数尚少。访闻多缘土豪侵冒,官司失实,牙吏欺隐,百不得一。自今被差括地之官,限一日起发,亲诣地所。如违及不实不尽,杖一百;故隐落者,以违制论。」

六月十八日,臣僚上言:「河朔沿西山林木茂密,为逋逃囊橐。良以经界未明,州郡推避。乞应诸路州军有迂僻山林、沮洳、泺淀,牧马监地丛祠等,并令监司递相关会,明立封界,各以图上,剖析利害以闻。」从之。

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刑部奏:「据秦凤等路提点刑狱司状:今拟牧地人户久来租佃,若已典当与人,只以见今租佃人为业。即元典当人以一▯尢钱收赎者听,仍依法养马。若业不离户,却系元业户租佃者,令业户与佃户共养。」从之。

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尚书省札子:「勘会河东给地牧马,尚中行施行一年,方奏到文字,尚不足备,及申乞改用邻县人户给请,复只乞上三等,擅欲改给地牧〔马〕之法。」诏提举河东路给地牧马,尚中行送吏部与远小处监当。

宣和二年九月四日,诏:「给地(收)[牧]马,议者本以蕃息国马为言。今诸路倒失,率以千计,自行法至今,即无申到出驹匹数。岁縻激赏,既已浩瀚,马户辄蠲租税科差,致赋役日益不均。因缘搔扰,为害不一。所有政和二年十二月以后给地牧马条法,可更不施行。民户见养官马,令枢密院相度拘收,支填见今(关)[阙]马禁军。仍令逐路守臣兵官专一钤束应租佃牧地及置监去处,并如旧制。内牧地先问旧佃人,如不愿佃,即令见佃人依旧法租佃;又不愿,即依条别召人承佃。应合措置事件,逐路提刑司措置以闻。」

二十二日,兵部奏:「召人养马,系自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推行。当时只管同

译过能出战马户的一半。

二年四月一日,下诏:「追述先王寓兵养马于农事的用意,招募百姓拨给土地,免除租税以换取马匹。施行一年来,熙河已颇见成效。然而空有法度而不能自行推行,关键在于州县协力配合以成就功绩。可命县镇、城寨、关堡官衔中一并兼带管勾拨地牧马事宜,佐官一同管勾,使人人各知责任所在。」

五月一日,下诏:「先前颁布拨地养马之法,虽已推行,但拨给的地亩仍然很少。访闻多因当地豪强侵占冒领,官府未能核实,胥吏从中欺瞒隐匿,百中难得其一。此后被派遣核查土地的官员,限一日内出发,亲自前往土地所在之处。若违反期限及查核不实不尽的,杖责一百;若故意隐瞒的,以违反制度论处。」

六月十八日,有臣僚上言:「河朔沿太行山一带林木茂密,成为逃亡者藏身之所。这是因为地界不明,州郡互相推诿所致。请求凡各路州军有偏僻山林、低洼沼泽、湖泊,以及牧马监地丛祠等,一并命监司互相知会,明确划定界限,各自绘图上报,剖析利害后上奏。」朝廷同意了。

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刑部上奏:「据秦凤等路提点刑狱司呈状:如今拟订牧地百姓长久以来承佃的,若已经典当给他人,只以现今承佃之人为产业所有者。若原典当之人愿意出钱赎回的,听其自便,仍依法养马。若产业未离开原户,却系原业户出租给他人承佃的,命业户与佃户共同养马。」朝廷同意了。

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尚书省札子:「查核河东拨地牧马一事,尚中行施行一年,才奏报文书,尚且不够完备,又申请改用邻县百姓给请,进而又请求只限上等三户给地,擅自想要更改拨地牧马之法。」诏令提举河东路给地牧马的尚中行,调派吏部安排到边远小处任监当官。

宣和二年九月四日,下诏:「拨地牧马,议论者本意在于繁殖国家马匹。如今各路马匹倒毙失散的,动辄以千计,自施行此法以来,竟无一次申报产驹的数目。每年耗费的奖赏激励之资,已十分浩繁,而养马户又借机免除租税科差,导致赋役日益不均。因此招致骚扰,害处不一而足。所有政和二年十二月以后颁布的拨地牧马条法,一律停止施行。百姓现在养的官马,命枢密院酌情收回,拨补现今缺马的禁军。仍命各路守臣兵官专门约束凡租佃牧地及设监之处,一律恢复旧制。其中牧地先询问原承佃之人,若不愿承佃,即命现承佃之人依旧法承租;若仍不愿意,即依条例另行招人承佃。凡应处理的相关事项,命各路提刑司处理后上报。」

二十二日,兵部上奏:「招人养马,是自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推行。当时只管辖同……」(原文至此中断)

州沙苑监、东平府东平监。至政和三年四月内,因废罢东平监一所。今承指挥,置监去处,并如旧制。窃虑合以政和二年十二月未行给地养马旧制置监去处施行。」诏复置东平府东平监,余依兵部所申。

译沙苑监、东平府东平监。到政和三年四月,东平监一处被废止。如今接到指挥,设置监的地方,都要按照旧制。臣担心应当按照政和二年十二月尚未实行给地养马旧制时所设监的地方来施行。诏令恢复设置东平府东平监,其余按照兵部所申奏的执行。

六年九月八日,中书省言:「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申:奉圣旨,给地牧马路分劝诱召人养马。自降指挥至今年三月终,召养数多去处牧马官吏,宜与旌赏。州府官通所管县分及一千匹以上,县官及三百匹以上,并各与转一官;六百匹以上,各更减三年磨勘。令提点刑狱司保明合该赏官吏职位姓名申。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十七年五月一日,上谓辅臣曰:「川、广骒马自来付王胜军,可令镇江府、(进)[淮]南运司标拨官地美水草处放牧。数年间,便见蕃息。此在军政所当留意。」

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牧马赏罚格,上曰:「牧马孳生,为利甚博。朕于近地亲令牧养,今已见效。每岁进呈马驹,皆是好马。若得万匹,分与诸库牧养,数年间便可济用。既免纲马远来死损,又无官兵赏给之费。」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御马院放牧马草地,除承买承佃并系官地并依旧存留外,应侵占(盐)[监]地民产、寺观等业,并取干照,日下给还,勿纵官吏因事苛扰。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十四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言:「殿前步军司诸军战马,见在湖秀州等处牧放。缘淮甸水草利便,望并发遣前来,就扬州牧放。」诏除未出戍诸军战马外,余从之。

十二(年)[月]三十日,诏汉阳军牧发马监,委本军知军选择宽广平易好水草处充牧放之地。

干道四年七月十六日,诏差左亲卫上将军王权往淮西,与淮南运副沈复、权发遣和州胡昉同措置不系民田荒坡水草地,牧养御前驹马。其后权等言:「相见到和州含山县东十家亭西地名乌土冲一段约十余顷,并系荒坡草地,可作监地。内止有营田陆地五十亩。迄西至昭关,约二十余里,可作牧马放场。东南至沥胡草荡约五里,监地前有华阳洞,涧水通流,亦可以用船般运马草。含山县西地名天公榣一段,约五顷,可作马监。迤西至昭关,约十余里,可作牧马放场。东至县河二里及至沥〔胡〕草荡二十里,可以用船般去马草。上(顷)[项]田段,并不系民田。于内山冲有零小熟田,妨碍牧放往来路径去处,共约计有民田二顷有余。如措置马监日,即乞依市价收买,作牧马往来路径。」诏令淮西转运司将相视到条段,尽行从实打量,标立界至。内民田估价承买,并拨与御前马院。仍令所属州县照管,勿令侵占,不得因事苛扰。

五年二月四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各差统制官一员,前去建康府,同江东帅、漕臣于本府近便宽闲去处踏逐牧放马五千匹并牧马官兵寨屋地段,措置修益。所有永丰圩收到稻谷,令淮西总(令)[领]所桩管。

六年九月八日,枢密院勘会:「三(卫)[衙]战马,见于浙西州军牧放。

译六年九月八日,中书省言:「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申:奉圣旨,给地牧马路分劝诱召人养马。自降指挥至今年三月终,召养数多去处牧马官吏,宜与旌赏。州府官通所管县分及一千匹以上,县官及三百匹以上,并各与转一官;六百匹以上,各更减三年磨勘。令提点刑狱司保明合该赏官吏职位姓名申。以上《续国朝会要》

绍兴六年九月八日,中书省上奏说:「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申报:奉圣旨,划拨土地供各路牧马、劝诱召募百姓养马。自颁布指挥以来到今年三月底,召募饲养马匹数量多的地方,其牧马官吏应予以表彰奖赏。州府官员,所管辖的县分合计养马达一千匹以上的,县官养马达三百匹以上的,都各升一官;达六百匹以上的,各再减免三年磨勘期限。命提点刑狱司核实应予奖赏的官吏职位、姓名后申报。」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十七年五月一日,上谓辅臣曰:「川、广骒马自来付王胜军,可令镇江府、(进)[淮]南运司标拨官地美水草处放牧。数年间,便见蕃息。此在军政所当留意。」

高宗绍兴十七年五月一日,皇上对辅臣说:「川、广一带的母马历来交付王胜的军队,可命镇江府、淮南运司划拨水草丰美的官地放牧。几年之间,便可见繁殖增多。这是军政上应当留意的事。」

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宰执进呈牧马赏罚格,上曰:「牧马孳生,为利甚博。朕于近地亲令牧养,今已见效。每岁进呈马驹,皆是好马。若得万匹,分与诸库牧养,数年间便可济用。既免纲马远来死损,又无官兵赏给之费。」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牧马的赏罚条例,皇上说:「牧马繁殖,获利很大。朕在近处亲自命人牧养,如今已见成效。每年进呈的马驹,都是好马。如果能得万匹,分给各库牧养,几年之间便可供应急用。既免除了马纲从远处运来途中死损的问题,又没有官兵赏赐给付的花费。」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御马院放牧马草地,除承买承佃并系官地并依旧存留外,应侵占(盐)[监]地民产、寺观等业,并取干照,日下给还,勿纵官吏因事苛扰。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三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年号。诏令御马院放牧马匹的草地,除已购买、承租以及属于官地的仍旧保留外,凡侵占监地中的民产、寺观等产业的,一律取来凭证,当日就归还,不许放纵官吏借机苛扰。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十四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言:「殿前步军司诸军战马,见在湖秀州等处牧放。缘淮甸水草利便,望并发遣前来,就扬州牧放。」诏除未出戍诸军战马外,余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十四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上奏说:「殿前步军司各军的战马,目前在湖州、秀州等处放牧。因淮甸一带水草便利,希望一并发遣前来,就在扬州放牧。」诏令除尚未出戍的各军战马外,其余按所请施行。

十二(年)[月]三十日,诏汉阳军牧发马监,委本军知军选择宽广平易好水草处充牧放之地。

十二月三十日,诏令汉阳军的牧马监,委托本军知军选择地势宽广平坦、水草良好之处作为牧放之地。

干道四年七月十六日,诏差左亲卫上将军王权往淮西,与淮南运副沈复、权发遣和州胡昉同措置不系民田荒坡水草地,牧养御前驹马。其后权等言:「相见到和州含山县东十家亭西地名乌土冲一段约十余顷,并系荒坡草地,可作监地。内止有营田陆地五十亩。迄西至昭关,约二十余里,可作牧马放场。东南至沥胡草荡约五里,监地前有华阳洞,涧水通流,亦可以用船般运马草。含山县西地名天公榣一段,约五顷,可作马监。迤西至昭关,约十余里,可作牧马放场。东至县河二里及至沥〔胡〕草荡二十里,可以用船般去马草。上(顷)[项]田段,并不系民田。于内山冲有零小熟田,妨碍牧放往来路径去处,共约计有民田二顷有余。如措置马监日,即乞依市价收买,作牧马往来路径。」诏令淮西转运司将相视到条段,尽行从实打量,标立界至。内民田估价承买,并拨与御前马院。仍令所属州县照管,勿令侵占,不得因事苛扰。

干道四年七月十六日,诏令差遣左亲卫上将军王权前往淮西,与淮南运副沈复、权发遣和州胡昉一同筹划安排不属于民田的荒坡水草地,用来牧养御前马驹。此后王权等人上奏说:「查勘得和州含山县东十家亭以西、地名乌土冲一段,约十余顷,全是荒坡草地,可作为牧马监的地界。其中只有营田陆地五十亩。往西到昭关,约二十余里,可作放牧马匹的场地。东南到沥胡草荡约五里,监地前面有华阳洞,涧水流通,也可以用船运送马草。含山县西面地名天公榣一段,约五顷,可作马监。往西到昭关,约十余里,可作牧马放场。往东到县河二里,以及到沥胡草荡二十里,可以用船运送马草。以上各段田地,都不属于民田。其中山冲之中有零星小块的熟田,妨碍到牧放往来的路径,共计约有民田二顷有余。如果安排设置马监之日,就请按市价收买,作为牧马往来的路径。」诏令淮西转运司将勘察到的各段土地,全部据实丈量,标立界限。其中的民田估定价格收买,一并拨给御前马院。仍命所属州县照管,不许被人侵占,不得借机苛扰。

五年二月四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各差统制官一员,前去建康府,同江东帅、漕臣于本府近便宽闲去处踏逐牧放马五千匹并牧马官兵寨屋地段,措置修益。所有永丰圩收到稻谷,令淮西总(令)[领]所桩管。

干道五年二月四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各差遣统制官一员,前往建康府,会同江东帅臣、漕臣,在本府附近宽阔空闲之处勘察选定可牧放马匹五千匹以及牧马官兵营房用地的地段,安排修建增益。所有永丰圩收得的稻谷,命淮西总领所桩管收存。

六年九月八日,枢密院勘会:「三(卫)[衙]战马,见于浙西州军牧放。缘地气卑湿,并喂饲茭草,多致病瘦。已降指挥,令就移前去建康府,就水草丰美去处牧放。所有三衙日后取到纲马,理合一体。」诏令三衙行下取马官并关牒沿路州军,取径路

缘地气卑湿,并喂饲茭草,多致病瘦。已降指挥,令就移前去建康府,就水草丰美去处牧放。所有三衙日后取到纲马,理合一体。」诏令三衙行下取马官并关牒沿路州军,取径路前去建康府,委统领同统制官审验印烙,日下放行草料,交付逐司牧马官,如法养喂。其赏罚,并依纲马到建康府体例施行。仍具收到马毛色、尺寸、齿岁数目,申枢密院。

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令张松将三衙牧放马候青草月分,分拨往逐内殿前司、杨州马军司、和州步军司、六合县一带,就青牧养。

同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诸军战马〔共〕四千八百余匹,日食草数浩瀚。其建康府界多是沙田,民产芦荡菜园,少有湖泺出草去处。伏见扬州至高邮军邵百镇一带,多是湖荡茭草茂盛去处茭:原作「菱」,据本卷兵二一之一四同奏改。,望将二千五百匹改移前去扬州牧养。」从之。

二月十三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友直言:「本司依已降指挥,牧马于六合县,就青牧养。照得六合县一带平陆熟田,即无草荡,今见得真州管下团二带巾颇有青草二带巾:疑有误。,水路便于般刈,与六合县相支不远。乞改拨三两军就真州牧放。团窝至扬州二十余里,窃虑殿前司及镇江牧放人兵前来界内打刈青草,别致争竞。乞令总领所委官同镇(州)[江]摽拨,立定界至。」从之。

六月一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成闵言:「镇江府艰得草地,乞发战马七百一十六匹、马军并傔兵等共一千二十人,前去扬州就草地(收)[牧]养。」从之。

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马军司言:「本司诸军官马未起发往建康府日,逐年于姑城牧放。今来步军司指占,牧放纲马。缘本司别无所种草地,望下两浙转运,将元本司西溪所置草地尽数拨还。」诏令两浙转运司将权借拨与步军司草荡地内摽拨千亩,毋令互有争讼。已上《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凉 棚

凉棚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诏诸州有战马凉棚露井,并令本县官管勾。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按《长编》卷五九,此条系于三月一日。,诏河北诸州牧马凉棚乏材木者,当以闲散官廨军营及伐官木充用。不足,即市木以充,不得率民及伐其园林。先是,转运司上言当赋棚木于民,真宗曰:「河朔戎寇之后,民力凋弊,不可辄有赋率。又屯兵多罢,战马太半归河南,不须广有营葺。」故有是诏。

三年八月,提点府界凌策言:「中牟县今年计度增修马棚二十七。去年牧马,止用棚十一。望下监牧,来年定合用棚数修盖,庶无枉费。」从之。

四年四月,诏:「闻郓州科率马棚大木于民,而掌纳者复多选退。

译前去建康府,委统领同统制官审验印烙,日下放行草料,交付逐司牧马官,如法养喂。其赏罚,并依纲马到建康府体例施行。仍具收到马毛色、尺寸、齿岁数目,申枢密院。

干道六年九月八日,枢密院查核后说:「三衙的战马,目前在浙西各州军放牧。因当地地势低湿,加上喂食的都是茭草,多导致马匹生病消瘦。已下达指挥,命就近移往建康府,到水草丰美之处放牧。往后三衙取得的马纲,理应一并照此办理。」诏令三衙下发文书给取马官,并发牒文给沿途各州军,命取捷径前往建康府,委派统领会同统制官核验印烙,当日放行草料,交付各司牧马官,依法饲养。其中的赏罚,一律按照马纲抵达建康府的旧例施行。仍须将收到马匹的毛色、尺寸、齿龄数目详列,申报枢密院。

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令张松将三衙牧放马候青草月分,分拨往逐内殿前司、杨州马军司、和州步军司、六合县一带,就青牧养。

干道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令张松将三衙牧放的马匹,等到青草生长的月份,分拨到殿前司、扬州马军司、和州步军司、六合县一带,就地趁青草牧养。

同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诸军战马〔共〕四千八百余匹,日食草数浩瀚。其建康府界多是沙田,民产芦荡菜园,少有湖泺出草去处。伏见扬州至高邮军邵百镇一带,多是湖荡茭草茂盛去处,望将二千五百匹改移前去扬州牧养。」从之。

同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上奏说:「本司各军战马共四千八百余匹,每日食草数量浩大。建康府境内多是沙田,百姓产业为芦荡菜园,很少有出产湖草的地方。臣见扬州到高邮军邵百镇一带,多是湖荡茭草茂盛之地,希望将二千五百匹马改移到扬州牧养。」朝廷准许所请。

二月十三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友直言:「本司依已降指挥,牧马于六合县,就青牧养。照得六合县一带平陆熟田,即无草荡,今见得真州管下团二带巾颇有青草,水路便于般刈,与六合县相支不远。乞改拨三两军就真州牧放。团窝至扬州二十余里,窃虑殿前司及镇江牧放人兵前来界内打刈青草,别致争竞。乞令总领所委官同镇江摽拨,立定界至。」从之。

二月十三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友直上奏说:「本司依照已下达的指挥,在六合县牧马,趁青草牧养。查得六合县一带都是平坦的熟田,并无草荡,如今查明真州管下团窝一带颇有青草,水路便于运送收割,与六合县相距不远。请求改拨三两个军就在真州牧放。团窝到扬州二十余里,臣担心殿前司及镇江的牧放人兵前来界内割刈青草,另生争执。请命总领所委派官员会同镇江府划拨土地,确立分界。」朝廷准许所请。

六月一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成闵言:「镇江府艰得草地,乞发战马七百一十六匹、马军并傔兵等共一千二十人,前去扬州就草地(收)[牧]养。」从之。

六月一日,镇江府驻扎的御前诸军都统制成闵上奏说:「镇江府难以获得草地,请求发遣战马七百一十六匹、马军以及随从兵士共一千二十人,前往扬州就草地牧养。」朝廷准许所请。

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马军司言:「本司诸军官马未起发往建康府日,逐年于姑城牧放。今来步军司指占,牧放纲马。缘本司别无所种草地,望下两浙转运,将元本司西溪所置草地尽数拨还。」诏令两浙转运司将权借拨与步军司草荡地内摽拨千亩,毋令互有争讼。已上《干道会要》。

干道九年六月二十一日,马军司上奏说:「本司各军官马在未起发前往建康府之前,历年都在姑城放牧。如今被步军司占用,用来牧放马纲。因本司别无种植草料之地,希望下令两浙转运司,将原本司在西溪所设置的草地全数拨还。」诏令两浙转运司在暂借拨给步军司的草荡地内划拨一千亩给马军司,不许两司互相争讼。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一 凉棚

### 凉棚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诏诸州有战马凉棚露井,并令本县官管勾。

太祖建隆四年五月,诏令各州凡有战马凉棚、露天水井的,都命本县官吏管理。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诏河北诸州牧马凉棚乏材木者,当以闲散官廨军营及伐官木充用。不足,即市木以充,不得率民及伐其园林。先是,转运司上言当赋棚木于民,真宗曰:「河朔戎寇之后,民力凋弊,不可辄有赋率。又屯兵多罢,战马太半归河南,不须广有营葺。」故有是诏。

真宗景德二年二月,诏令河北各州牧马凉棚缺乏木材的,应以闲置的官府廨舍、军营以及砍伐官木来充用。仍不足的,就购买木材补充,不得向百姓摊派或砍伐百姓的园林。此前,转运司上奏认为应向百姓征收凉棚木材,真宗说:「河朔遭受戎寇侵扰之后,百姓的财力已经凋敝,不可轻易摊派征收。而且屯驻的兵马大多已裁撤,战马大半迁归河南,不须大规模营建修葺。」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年八月,提点府界凌策言:「中牟县今年计度增修马棚二十七。去年牧马,止用棚十一。望下监牧,来年定合用棚数修盖,庶无枉费。」从之。

景德三年八月,提点府界凌策上奏说:「中牟县今年计划增修马棚二十七座。去年牧马,只用了十一座棚子。希望下令监牧司,来年核定应当使用的棚数再行修建,以免白白浪费。」朝廷准许所请。

四年四月,诏:「闻郓州科率马棚大木于民,而掌纳者复多选退。遣使罢其事,仍劾官吏擅赋之罪。」

景德四年四月,诏令:「听闻郓州向百姓摊派征收马棚大木材,而负责收纳的官员又多次挑剔退回。派遣使者停止此事,并弹劾擅自摊派的官吏之罪。」

天禧元年五月,群牧司言:「赞〔善〕大夫傅蒙请于邢州鹿县南漳河长卢渡造桥,以便放牧。今检本渡课利钱岁止五六十千,望废渡造桥。」从之。

天禧元年五月,群牧司上奏说:「赞善大夫傅蒙请求在邢州鹿县南漳河长卢渡建造桥梁,以便利放牧。如今查核这个渡口每年的课税收入只有五六十千钱,

遣使罢其事,仍劾官吏擅赋之罪。」

天禧元年五月,群牧司言:「赞〔善〕大夫傅蒙请于邢州鹿县南漳河长卢渡造桥,以便放牧。今检本渡课利钱岁止五六十千,望废渡造桥。」从之。

仁宗庆历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李舜元言:「府界一十三县,牧马棚计一百二十六座。每春初,计料修盖,于乡村等人户税钱上预先科配椽箔材料等,令本户送纳,百姓縻费甚大。追呼催督,搔扰不绝。诸县据逐棚井,便一例修盖。及致人马到棚,内有差出军分不来牧放,虚开棚井十有四五,经夏风雨,复为损坏。臣欲乞今后每遇年终,令诸县行移公文,计会殿前马步军司,取索合要棚井数目,候见的确军分,将在县马棚,相度地势高原水草近便者,速行添修,准备人马到棚。其余更不检计修盖,免致枉费财用,疲困民力。」诏送开封府殿前马步军司。

神宗熙宁元年四月八日, 牧判官李端卿言:「旧条:内外坊监委使臣与县官等,用杂使官钱收买青白杨榆,遶棚界至栽种。欲乞立定赏罚,递相交割。如青活及万数,与理劳绩。如依前不切用心,其点检官员并本监使臣,并以违制论。其监牧提点等司不实,亦乞重行朝典。」从之。

诸监牧地,甚有难置棚井之处,欲乞委自本司擘画,召民耕佃。其钱只得收买马种孳生。」诏令施行,以试一岁之效。 二年十二月四日,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言:「伏

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司农寺、开封府中牟县马棚十七座,召侧近人户三两名看管,许于放牧地耕种上等田三两顷,免纳租课。岁令栽植榆柳,以备棚材。第四等以下,与免本等差役。今后更不以税户棚子祇应。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二 买 马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二

买马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诏市吏民马十七万匹,以备征讨。

六年十二月,诏:「岁于边郡市马,偿以善价。内属戎人驱马诣阙下者,悉令县次续食以优之。如闻富人皆私市之,致战骑多阙。自今一切禁之,违者许相告发。每匹赏钱十万,私市者论其罪。中外官犯者,所在以闻。」

八年十二月,诏:「先是,禁民于沿边诸郡私市马,及戎人卖马入官取其良而弃驽者。又民不敢私市,使往来死于道者众;戎人少利,国马无以充旧贯。自今边郡吏谨视马之良驽,驽者刻毛以记,许民市,庶羌戎获利而岁驱马通(阙)[关]市,有以补战骑之阙焉。」

雍熙四年五月,以北虏未平,方资战骑,分遣使臣收买京城及诸道私家所畜之马。凡胜衣甲者,三等定价,颇优以市之。次弱者不取,有逸 驵骏不拘常价,皆厚给其直。

真宗咸平六年二月二日,泾原路总管陈兴言陈兴:原作「陈与」,据《长编》卷五四、《宋史》卷二七九本传改。

译希望废除渡口改建桥梁。」朝廷准许所请。

仁宗庆历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李舜元言:「府界一十三县,牧马棚计一百二十六座。每春初,计料修盖,于乡村等人户税钱上预先科配椽箔材料等,令本户送纳,百姓縻费甚大。追呼催督,搔扰不绝。诸县据逐棚井,便一例修盖。及致人马到棚,内有差出军分不来牧放,虚开棚井十有四五,经夏风雨,复为损坏。臣欲乞今后每遇年终,令诸县行移公文,计会殿前马步军司,取索合要棚井数目,候见的确军分,将在县马棚,相度地势高原水草近便者,速行添修,准备人马到棚。其余更不检计修盖,免致枉费财用,疲困民力。」诏送开封府殿前马步军司。

仁宗庆历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李舜元上奏说:「府界十三个县,牧马棚共计一百二十六座。每年初春,估算修建费用,都在乡村百姓的税钱上预先摊派椽子、箔席等材料,命各户交纳,百姓因此耗费很大。追逼催督不断,扰民不止。各县依照每处棚井,一律照例修建。等到人马到达棚舍时,其中有的军分被调派他处并未前来放牧,因此虚设的棚井十有四五,经过一个夏天的风吹雨淋,又遭到损坏。臣希望请求今后每逢年终,命各县行文,会同殿前马步军司,索取实际所需的棚井数目,等确定具体军分后,再就县内马棚,斟酌地势高爽、靠近水草便利之处,迅速加以增修,以备人马到达时使用。其余的一概不再核算修建,以免白白浪费钱财、使百姓疲于应付。」诏令将此事交给开封府、殿前马步军司处理。

神宗熙宁元年四月八日,牧判官李端卿言:「旧条:内外坊监委使臣与县官等,用杂使官钱收买青白杨榆,遶棚界至栽种。欲乞立定赏罚,递相交割。如青活及万数,与理劳绩。如依前不切用心,其点检官员并本监使臣,并以违制论。其监牧提点等司不实,亦乞重行朝典。」从之。

神宗熙宁元年四月八日,牧判官李端卿上奏说:「旧有条例:内外坊监委派使臣与县官等,用杂支官钱购买青白杨、榆树,绕着棚舍界址栽种。臣请求订立赏罚制度,依次交接核查。如成活的树苗达一万株以上,就依例计算劳绩予以奖励。如果依旧不切实用心办理的,负责点检的官员以及本监的使臣,一律按违制论处。监牧提点等司若报告不实,也请依朝廷法典从重处置。」朝廷准许所请。

二年十二月四日,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言:「伏诸监牧地,甚有难置棚井之处,欲乞委自本司擘画,召民耕佃。其钱只得收买马种孳生。」诏令施行,以试一岁之效。

熙宁二年十二月四日,权河北监牧使崔台符上奏说:「臣看到各监牧地中,有许多难以设置棚井的地方,臣请求委托本司自行筹划,招募百姓耕种承租。所收租钱只用来购买马种以繁殖马匹。」诏令照此施行,以试行一年看其成效。

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司农寺、开封府中牟县马棚十七座,召侧近人户三两名看管,许于放牧地耕种上等田三两顷,免纳租课。岁令栽植榆柳,以备棚材。第四等以下,与免本等差役。今后更不以税户棚子祇应。

熙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令司农寺、开封府中牟县马棚十七座,招募附近的两三户人家看管,允许在放牧地上耕种上等田二三顷,免除交纳租税。每年命其栽植榆树、柳树,以备棚舍用材。第四等以下的户等,一并免除本等的差役。今后不再以纳税户来承应棚子事务。

##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二 买马

###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二

### 买马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诏市吏民马十七万匹,以备征讨。

太宗太平兴国四年,诏令购买官吏百姓的马匹十七万匹,以备征讨之用。

六年十二月,诏:「岁于边郡市马,偿以善价。内属戎人驱马诣阙下者,悉令县次续食以优之。如闻富人皆私市之,致战骑多阙。自今一切禁之,违者许相告发。每匹赏钱十万,私市者论其罪。中外官犯者,所在以闻。」

太平兴国六年十二月,诏令:「每年在边境州郡购买马匹,以优厚的价格偿付。内属的戎人若驱赶马匹到京城的,一律命沿途各县依次供给食物加以优待。近来听说富人都私自购买这些马匹,导致战马大多短缺。自今一律加以禁止,违犯的允许相互告发。每匹马赏钱十万,私自购买的依法治罪。中外官员如有触犯者,所在地要上报朝廷。」

八年十二月,诏:「先是,禁民于沿边诸郡私市马,及戎人卖马入官取其良而弃驽者。又民不敢私市,使往来死于道者众;戎人少利,国马无以充旧贯。自今边郡吏谨视马之良驽,驽者刻毛以记,许民市,庶羌戎获利而岁驱马通关市,有以补战骑之阙焉。」

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诏令:「此前,禁止百姓在沿边各郡私自购买马匹,以及戎人卖马入官时只取其中的良马而抛弃劣马。又因百姓不敢私自购买,导致往来运送马匹途中死亡的很多;戎人因而获利甚少,官府所需的马匹数量也无法补足旧有的定额。自今起,边境州郡的官吏应仔细辨别马匹的优劣,劣马刻毛做记号,允许百姓购买,这样羌戎既能获利,每年又能驱马通过关市前来交易,可用以补充战马的短缺。」

真宗咸平六年二月二日,泾原路总管陈兴言:「渭州镇戎军皆置市马务。然镇戎所须钱帛,皆自渭州辇置。乞废镇戎军市马务为便。」帝曰:「朝廷比置镇戎军,劳费守戍者,盖亦欲通戎人卖马之路。今遽废之,恐部族惑于闻听。令但存之,徐为制置。若渭州优其价直,即戎人皆来渭州,自然免运送钱帛之费,而且无废镇戎买马之名。」

真宗咸平六年二月二日,泾原路总管陈兴上奏说:「渭州、镇戎军都设有市马务。但镇戎军所需的钱帛,都要从渭州运送过去。请求废除镇戎军的市马务,较为方便。」皇帝说:「朝廷此前设置镇戎军,劳师费财、派兵驻守,本也是想打通戎人卖马的通路。如今骤然废除,恐怕各部族听闻后会心生疑惑。命且保留它,慢慢再另行安排。如果渭州给予优厚的价格,那么戎人自然都会前往渭州交易,自然可以免去运送钱帛的费用,而且也不会落下废除镇戎军买马的名声。」

三月,夔州路转运

:「渭州镇戎军皆置市马务。然镇戎所须钱帛,皆自渭州辇置。乞废镇戎军市马务为便。」帝曰:「朝廷比置镇戎军,劳费守戍者,盖亦欲通戎人卖马之路。今遽废之,恐部族惑于闻听。令但存之,徐为制置。若渭州优其价直,即戎人皆来渭州,自然免运送钱帛之费,而且无废镇戎买马之名。」

三月,夔州路转运使丁谓言黔南蛮族颇有善马,请致馆设,给缗帛,每岁收市。从之。

七月,诏陕西振武兵依河东广锐例,官给直以市战马。广锐兵官给中金以充马价,相与立社,马死则共市而补之。振武兵愿从其例,因而许焉。

景德二年正月,诏:「沿边诸州所市战马、旧自三岁至十七岁者,官悉取之。自今只市四岁至十三岁者,余勿禁。」

天禧元年八月四日,诏:「戎州市得夷人马,旧送遂州拣选。自今有小弱不任支配者,委峡路钤辖司估其直出卖。」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一日, 牧制置司言:「西路沿边州军所卖马价益高,但欲岁增其数,而多有不任披甲者。望诸州不须增多,但是良马,本司便不比较。」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真宗帝纪》: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乙丑,禁河北、河东、陕西缘边部署、钤辖、都监、知州等私买军衣绢染彩,博市府州蕃马。

宝元三年二月十一日, 牧司言和买马价等第。诏第一等五十千,第二等四十千,(等)[第]三等三十千,第四等二十五千。在京以浙绢估实价,外处支见钱。

康定元年二月八日,诏令将三岁已上十三岁以下堪充带衣甲壮嫩好马赴京进卖。经过馆驿,支给熟食草料。

二十七日,诏开封府买马,令权知府郑戬亲躬管勾,仍差同纠察在京刑狱李昭述、三司度支判官王球分置场收买。

五月二十五日,有司上言在京收买鞍马,切虑拥并。诏差群牧判官沈维温、三司勾当公事任颛于开宝寺,群牧判官周越、三司勾当公事张子宪于锡庆院,各置场收买。

庆历元年七月,诏诸路本城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八月,诏河北置场括市马,沿边七州军免之。

二年三月,诏河北沿边州军置场市马。

六月,诏河北都运司籍民间所养马,沿边有警,则给价市之。

五年七月,枢密院言:「咸平初,陕西振武乡兵许结社买马,以升填广锐军。往岁河东已有此例。今河东诸军阙,广锐指挥人数不足。欲听本路宣毅、义勇、乡军结社买马,官助其价,以升填其阙。」从之。

十一日,诏并、代路许宣毅、义勇、乡军结社买马,官助其价,升填广锐兵之阙。

二十九日,支内府绢二十万匹,付并、府州、岢岚军市马。

六年五月,诏陕西相度兴置屯田夏安期与四路经略司招诱蕃部入中战马。

译使丁谓言黔南蛮族颇有善马,请致馆设,给缗帛,每岁收市。从之。

咸平六年三月,夔州路转运使丁谓上奏说黔南蛮族有不少良马,请求设立馆舍,给予钱帛,每年收购交易。朝廷准许所请。

七月,诏陕西振武兵依河东广锐例,官给直以市战马。广锐兵官给中金以充马价,相与立社,马死则共市而补之。振武兵愿从其例,因而许焉。

咸平六年七月,诏令陕西振武兵依照河东广锐军的旧例,由官府给价购买战马。广锐军由官府发给中等成色的银子充作马价,士兵们相互结社,马匹死后就共同出钱购买补充。振武兵愿意依此旧例施行,因而准许了。

景德二年正月,诏:「沿边诸州所市战马、旧自三岁至十七岁者,官悉取之。自今只市四岁至十三岁者,余勿禁。」

景德二年正月,诏令:「沿边各州购买战马,从前凡三岁到十七岁的马,官府一律收购。自今起只收购四岁到十三岁的马,其余的不再禁止(民间自行买卖)。」

天禧元年八月四日,诏:「戎州市得夷人马,旧送遂州拣选。自今有小弱不任支配者,委峡路钤辖司估其直出卖。」

天禧元年八月四日,诏令:「戎州购买得来的夷人马匹,从前都送到遂州挑选。自今起若有瘦小体弱不堪支用调配的,委托峡路钤辖司估定价格出卖。」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一日,牧制置司言:「西路沿边州军所卖马价益高,但欲岁增其数,而多有不任披甲者。望诸州不须增多,但是良马,本司便不比较。」从之。《续资治通鉴长编》、《真宗帝纪》: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乙丑,禁河北、河东、陕西缘边部署、钤辖、都监、知州等私买军衣绢染彩,博市府州蕃马。

大中祥符四年七月一日,牧制置司上奏说:「西路沿边州军所卖的马价越来越高,只想每年增加数量,但其中许多马匹并不堪披甲使用。希望各州不必一味增加数量,只要是良马,本司便不计较价格。」朝廷准许所请。《续资治通鉴长编》、《真宗帝纪》记载:大中祥符八年七月乙丑,禁止河北、河东、陕西沿边的部署、钤辖、都监、知州等私自购买军用衣物、绢帛染彩,用来交换府州的蕃马。

宝元三年二月十一日,牧司言和买马价等第。诏第一等五十千,第二等四十千,第三等三十千,第四等二十五千。在京以浙绢估实价,外处支见钱。

宝元三年二月十一日,牧司上奏和买马匹价格的等第。诏令第一等价钱五十千,第二等四十千,第三等三十千,第四等二十五千。在京城的以浙绢按实际价格折算,外地则支付现钱。

康定元年二月八日,诏令将三岁已上十三岁以下堪充带衣甲壮嫩好马赴京进卖。经过馆驿,支给熟食草料。

康定元年二月八日,诏令将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堪充披甲使用的壮健良马运送到京城出售。途中经过馆驿时,支给熟食、草料。

二十七日,诏开封府买马,令权知府郑戬亲躬管勾,仍差同纠察在京刑狱李昭述、三司度支判官王球分置场收买。

康定元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令开封府购买马匹,命权知府郑戬亲自主持管理,并派遣同纠察在京刑狱李昭述、三司度支判官王球分别设立场地收购。

五月二十五日,有司上言在京收买鞍马,切虑拥并。诏差群牧判官沈维温、三司勾当公事任颛于开宝寺,群牧判官周越、三司勾当公事张子宪于锡庆院,各置场收买。

康定元年五月二十五日,有司上奏说在京城收购鞍马,担心场地人马拥挤混杂。诏令差遣群牧判官沈维温、三司勾当公事任颛在开宝寺,群牧判官周越、三司勾当公事张子宪在锡庆院,各自设立场地收购。

庆历元年七月,诏诸路本城厢军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官用印附籍,给刍粟。

庆历元年七月,诏令各路本城厢军中缺马的军员,允许自行购买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身高四尺一寸的马匹,由官府用印登记入籍,发给草料粮食。

八月,诏河北置场括市马,沿边七州军免之。

庆历元年八月,诏令河北设立场地搜括购买马匹,沿边七个州军免除此项。

二年三月,诏河北沿边州军置场市马。

庆历二年三月,诏令河北沿边州军设立场地购买马匹。

六月,诏河北都运司籍民间所养马,沿边有警,则给价市之。

庆历二年六月,诏令河北都运司登记民间所饲养的马匹,沿边一旦有警报,就按价收购。

五年七月,枢密院言:「咸平初,陕西振武乡兵许结社买马,以升填广锐军。往岁河东已有此例。今河东诸军阙,广锐指挥人数不足。欲听本路宣毅、义勇、乡军结社买马,官助其价,以升填其阙。」从之。

庆历五年七月,枢密院上奏说:「咸平初年,陕西振武乡兵获准结社购买马匹,用以升补充实广锐军。往年河东已有此先例。如今河东各军缺员,广锐指挥的人数不足。臣等请求允许本路宣毅、义勇、乡军结社购买马匹,由官府补助其价钱,以此来升补充实所缺的人数。」朝廷准许所请。

十一日,诏并、代路许宣毅、义勇、乡军结社买马,官助其价,升填广锐兵之阙。

庆历五年七月十一日,诏令并州、代州一路允许宣毅、义勇、乡军结社购买马匹,官府补助其价钱,用来升补广锐兵的缺额。

二十九日,支内府绢二十万匹,付并、府州、岢岚军市马。

庆历五年七月二十九日,支付内府绢二十万匹,交给并州、府州、岢岚军购买马匹。

六年五月,诏陕西相度兴置屯田夏安期与四路经略司招诱蕃部入中战马。

庆历六年五月,诏令陕西勘察筹划兴办屯田,夏安期会同四路经略司招诱蕃部输纳战马。

十二日,诏保安、镇戎军榷场,岁各市马千匹。

庆历六年五月十二日,诏令保安军、镇戎军的榷场,每年各购买马匹一千匹。

八年十一月,环庆路经略使李肃之、鄜延路经略使陆诜、陕西制置解盐判官李师锡并言:「本路无系官草地,又去西界咫尺,难以兴置马监。其同州沙苑监近割属陕西监牧司,可以增添牧马。」诏陕西四路都总管司更不兴置马监,仰陕西监牧司广市善种,令蕃息,以备逐路诸军阙马。

庆历八年十一月,环庆路经略使李肃之、鄜延路经略使陆诜、陕西制置解盐判

十二日,诏保安、镇戎军榷场,岁各市马千匹。

八年十一月,环庆路经略使李肃(子)[之]、鄜延路经略使陆诜、陕西制置解盐判官李师锡并言:「本路无系官草地,又去西界咫尺,难以兴置马监。其同州沙苑监近割属陕西监牧司,可以增添牧马。」诏陕西四路都总管司更不兴置马监,仰陕西监牧司广市善种,令蕃息,以备逐路诸军阙马。

皇佑二年八月,群牧司言:「近以河北转运总管等相度权住买马。勘会河北州军诸军阙马至多,乞依韩琦奏,别降宣命下河北诸州军,令依旧收买第一等、第五等鞍马,相兼配填诸军阙数。仍乞令逐处官吏设法招诱收买,逐月依例申奏。其权住收买第六等马,侯丰稔复旧。」从之。

至和元年七月,河北安抚使贾昌朝请以河北诸州军户绝钱并官死马价钱,令逐虏市马,以给诸军。从之。

十二月,群牧司言:「旧制,陕西、河东路十七州军市马,自西事后,止置场于秦州。今内外诸军皆阙马,欲请于环州、保安、德顺军仍旧市马。」从之。

三年八下五日,知并州庞籍言:「勘会本路马军,例各阙马。麟府见管买马物帛数少,乞下三司支拨绢帛五七万匹。」诏令三司支绢三万匹,于府州下卸。是月二十二日,诏三司以绢三万市马于府州,以给河东马军。

嘉佑五年八月,诏权陕西转运副使薛向,专领本路监(收)[牧]及买马公事,仍相度于原州、渭州、德顺军置买马场。(具)[其]同州沙苑监并凤翔府牧地勾当使臣,更不下群牧司举官,并令薛向保荐以闻。初,相度牧马所言:「自古国马盛衰,皆以所任得人、失人而已。今陕西马价多出解盐,三司所支银绢,又许于陕西转运使兑换见钱。今薛向既掌解盐,又领陕西财赋,一切委之移用,仍令择空地置监而孳养之。盖得西戎之马牧之,西方则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尝耕垦之地,则无伤于民,二利也。因其材使,久其任而经置之,三利也。又河北有河防塘泊之患,而土多泻卤,戎马所屯,地利不足,诸监牧多在此路,马又不堪,未尝孳息。若就陕西兴置监牧,即河北诸监有可存者,悉以〔陕〕西良马易其恶种。有可废者,悉以肥饶之地赋民,收其课租,以助戎马之费。于此,又利之大者。仍请委向举(薛)[荐]辟官,及论改旧弊。」故有是命。

九月,薛向言:「祖宗朝,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九处置场市马。泾原路副总管陈兴欲废镇戎市马场,并归平凉。真宗常谕近臣,买马之法不独(蕃收)[收蕃]国马,亦欲招来蕃部,以伺敌情,不可轻易。其后岁月寖久,他州郡皆废,唯秦州一处券马尚行。每蕃汉商人聚马五七十匹至百匹,谓之一券,每匹至场支钱一千,逐程给以刍粟,首领续食;至京师,礼宾院又给十五日并犒设酒食之费,方诣估马司估所直,以支度支钱帛。

译官李师锡一同上奏说:「本路没有属于官府的草地,且距西界很近,难以兴建马监。同州的沙苑监近来划归陕西监牧司管辖,可以借此增养马匹。」诏令陕西四路都总管司不再兴建马监,责成陕西监牧司广泛购买优良马种,使其繁殖增多,以备各路诸军马匹短缺时之用。

皇佑二年八月,群牧司言:「近以河北转运总管等相度权住买马。勘会河北州军诸军阙马至多,乞依韩琦奏,别降宣命下河北诸州军,令依旧收买第一等、第五等鞍马,相兼配填诸军阙数。仍乞令逐处官吏设法招诱收买,逐月依例申奏。其权住收买第六等马,侯丰稔复旧。」从之。

皇佑二年八月,群牧司上奏说:「近来因河北转运总管等勘察情况,暂停购买马匹。查核得知河北州军各军缺马极多,请求依照韩琦的奏请,另下宣命给河北各州军,命依旧收购第一等、第五等鞍马,兼配以补足各军的缺额。并请命各处官吏设法招诱收购,每月依例申报。至于暂停收购的第六等马,等到丰年再恢复旧例。」朝廷准许所请。

至和元年七月,河北安抚使贾昌朝请以河北诸州军户绝钱并官死马价钱,令逐虏市马,以给诸军。从之。

至和元年七月,河北安抚使贾昌朝请求将河北各州军的绝户钱以及官马死亡的赔偿钱,用来向各处戎虏购买马匹,以供给各军。朝廷准许所请。

十二月,群牧司言:「旧制,陕西、河东路十七州军市马,自西事后,止置场于秦州。今内外诸军皆阙马,欲请于环州、保安、德顺军仍旧市马。」从之。

至和元年十二月,群牧司上奏说:「按旧制,陕西、河东路十七个州军都可购买马匹,自西夏用兵以后,只在秦州设置场地。如今内外各军都缺马,臣请求在环州、保安军、德顺军仍旧恢复购马。」朝廷准许所请。

三年八下五日,知并州庞籍言:「勘会本路马军,例各阙马。麟府见管买马物帛数少,乞下三司支拨绢帛五七万匹。」诏令三司支绢三万匹,于府州下卸。是月二十二日,诏三司以绢三万市马于府州,以给河东马军。

至和三年八月初五日,知并州庞籍上奏说:「查核得本路马军,照例都缺马。麟州、府州现管的购马物资绢帛数量很少,请求下令三司拨支绢帛五七万匹。」诏令三司支付绢三万匹,运到府州卸货。是月二十二日,诏令三司用绢三万匹在府州购马,以供给河东马军。

嘉佑五年八月,诏权陕西转运副使薛向,专领本路监(收)[牧]及买马公事,仍相度于原州、渭州、德顺军置买马场。(具)[其]同州沙苑监并凤翔府牧地勾当使臣,更不下群牧司举官,并令薛向保荐以闻。初,相度牧马所言:「自古国马盛衰,皆以所任得人、失人而已。今陕西马价多出解盐,三司所支银绢,又许于陕西转运使兑换见钱。今薛向既掌解盐,又领陕西财赋,一切委之移用,仍令择空地置监而孳养之。盖得西戎之马牧之,西方则不失其土性,一利也。因未尝耕垦之地,则无伤于民,二利也。因其材使,久其任而经置之,三利也。又河北有河防塘泊之患,而土多泻卤,戎马所屯,地利不足,诸监牧多在此路,马又不堪,未尝孳息。若就陕西兴置监牧,即河北诸监有可存者,悉以〔陕〕西良马易其恶种。有可废者,悉以肥饶之地赋民,收其课租,以助戎马之费。于此,又利之大者。仍请委向举(薛)[荐]辟官,及论改旧弊。」故有是命。

嘉佑五年八月,诏令暂代陕西转运副使薛向,专门负责本路监牧及买马事务,并勘察在原州、渭州、德顺军设置买马场。同州沙苑监及凤翔府牧地的勾当使臣,此后不再由群牧司举荐官员,都命薛向保荐后上报朝廷。此前,勘察牧马事务的人上奏说:「自古以来国家马政的兴衰,都在于所任用之人是否得当。如今陕西马价大多出自解盐,三司所支付的银绢,又允许在陕西转运使处兑换成现钱。如今薛向既掌管解盐,又兼领陕西的财赋,一切都委托他调度使用,并命他选择空闲的土地设置监牧繁育饲养。这样一来,得到西戎的马匹在此放牧,西方产的马就不失其原有的品性,这是第一利。利用从未耕垦过的土地,就不会损害百姓利益,这是第二利。依照其才能任用,让他长期任职、经营设置,这是第三利。而且河北有河防塘泊的水患困扰,土地大多是盐碱地,戎马屯驻其中,地力不足,各监牧又多设在这一路,马匹又难以承受,一直未能繁殖增多。如果在陕西兴办设置监牧,那么河北各监中可以保留的,就全部用陕西的良马替换掉那里的劣种。可以废除的,就全部把肥沃的土地租赋给百姓,收取其租课,用以补助养马的费用。这样看来,又是一项极大的利益。臣仍请求委托薛向举荐辟用官员,并论述改革旧有的弊端。」所以有了这道任命。

九月,薛向言:「祖宗朝,环、庆、延、渭、原、秦、阶、文州、镇戎军九处置场市马。泾原路副总管陈兴欲废镇戎市马场,并归平凉。真宗常谕近臣,买马之法不独收蕃国马,亦欲招来蕃部,以伺敌情,不可轻易。其后岁月寖久,他州郡皆废,唯秦州一处券马尚行。每蕃汉商人聚马五七十匹至百匹,谓之一券,每匹至场支钱一千,逐程给以刍粟,首领续食;至京师,礼宾院又给十五日并犒设酒食之费,方诣估马司估所直,以支度支钱帛。又有朝辞分物,锦袄子、银腰带,以所得价钱市物,给公凭,免沿路征税。直至出界,计其所直,每匹不下五六十千。然所得之马,皆病患之余,形骨低弱,格尺止及四尺二寸以下,谓之杂支。然于上品良马,固不可得。至于支近上臣僚及宗室,国信往来及拣填马军,岁多不足。请于原渭二州、德顺军三处置场,举选使臣专买马,以解盐交引召募蕃商,广收良马,不支度支钱帛。其券马且以来远人;宜存不可废。岁可别得良马八千余匹。以三千给沿边马军,五千给群牧司。」从之。

嘉佑五年九月,薛向上奏说:「祖宗朝时,环州、庆州、延州、渭州、原州、秦州、阶州、文州、镇戎军九处设场购马。泾原路副总管陈兴想要废除镇戎军的市马场,并归并到平凉。真宗曾经晓谕近臣,购马的方法不只是收购蕃国的马匹,也是想借此招徕蕃部,借以侦查敌情,不可轻易废止。此后年深日久,其他州郡的市马场都被废除,只有秦州一处的券马制度仍在施行。每次蕃汉商人聚集马匹五七十匹到一百匹,称为一券,每匹到场支付一千钱,沿途每站发给草料,首

又有朝辞分物,锦袄子、银腰带,以所得价钱市物,给公凭,免沿路征税。直至出界,计其所直,每匹不下五六十千。然所得之马,皆病患之余,形骨低弱,格尺止及四尺二寸以下,谓之杂支。然于上品良马,固不可得。至于支近上臣僚及宗室,国信往来及拣填马军,岁多不足。请于原渭二州、德顺军三处置场,举选使臣专买马,以解盐交引召募蕃商,广收良马,不支度支钱帛。其券马且以来远人;宜存不可废。岁可别得良马八千余匹。以三千给沿边马军,五千(人)[给] 牧司。」从之。

八年正月月,宰臣韩琦言:「秦州永宁寨元以抄市券马之处,昨修古渭寨,绝在永宁之西,而藩汉多互市其间,因置买马场,凡岁用缗钱十余万、苟荡然流入虏中,实耗国用。请复置场于永宁,而罢古渭城买马。」从之。《涑水记闻》:「八月庚辰朔,节度使王德用自陈所置马,得于马商陈贵,契约具在,非折继宣所卖。诏德用除右千牛卫上将军、徙知随州,仍增置随州通判一员。九月丁未,折继宣责授诸卫将军,徙知内地,以其弟代之。《宋史 吕公绰传》:仁宗时,公绰知秦州安远砦,古渭州诸羌来献地,公绰却之。时弓箭手马多阙,公绰谕诸砦户为三等,凡十丁为社。至秋成,募出金帛市马,马少则先后给之。又,薛向权陕西转运副使,制置解盐兼提举买马监牧。向乃置场于原、渭,以羡盐之直市马,于是马一岁至万匹。《宦者传》:李继和,开封人。庆历中,为河北西路承受。沙苑阙马,诏秦州置场以券市之。继和领职不数月,得马千数,而人不扰「不」下原有「授」字,据《宋史》卷四六八《宦者传三》删。

英宗治平元年八月十二日,群牧副使刘涣言:「所管御马至少,乞令买马州军用心添价收买。勘会到嘉佑四年下陕西、河东路都总管司拣选少嫩迭格尺堪充御马者,鄜延、环庆、泾原、河东路十一匹,秦凤路三十匹。」诏令拣选及收买仍依嘉佑四年匹数,下逐路都总管司。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群牧司言:「据陕西提举买马监牧司言:每年元定买马银四万两、绢七万五千匹。内银本路自有坑冶,兴发银货已多,更不支拨外,欲乞下三司一就兑那紬绢。每年从京畿支拨一十万匹,差使臣管押,递铺般运赴陕府下卸,应副买马支用。」诏令三司于每年合支拨银绢内,只支紬绢共一十万匹,充买马支用。仍支拨堪充军装紬绢,责令易为变转。其四万两更不支。如三司支拨未到,仰监牧司具状闻奏。以上《宋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群牧司言,乞下河东等路市马,每五千匹,赴卫州监牧司。诏令陕西、河东各市一千匹,京东三百匹,仍增价钱有差。

译领另有饮食供给;到达京师后,礼宾院又发给十五天并犒劳设宴的费用,才前往估马司评估价值,以支给度支的钱帛。又有临行辞别时分发的物品,如锦袄子、银腰带,用所得的价钱购买物品,发给公文凭证,免除沿途征税。直到出境为止,计算其所值,每匹马不下五六十千钱。但所得到的马匹,都是挑剩下有病患的,体格瘦弱低小,身高只有四尺二寸以下,称为『杂支』马。至于上等的良马,本来就得不到。至于要支给身份较高的臣僚及宗室、国家使节往来所用以及挑选充实马军所需,每年大多不够。臣请求在原州、渭州二州及德顺军三处设立场地,选派使臣专门负责购马,用解盐交引来招募蕃商,广泛收购良马,不再动支度支的钱帛。至于券马制度,姑且用来招徕远方之人,应当保留,不可废除。这样每年可以另外获得良马八千余匹。其中三千匹供给沿边马军,五千匹交付群牧司。」朝廷准许所请。

八年正月,宰臣韩琦言:「秦州永宁寨元以抄市券马之处,昨修古渭寨,绝在永宁之西,而藩汉多互市其间,因置买马场,凡岁用缗钱十余万、苟荡然流入虏中,实耗国用。请复置场于永宁,而罢古渭城买马。」从之。《涑水记闻》:「八月庚辰朔,节度使王德用自陈所置马,得于马商陈贵,契约具在,非折继宣所卖。诏德用除右千牛卫上将军、徙知随州,仍增置随州通判一员。九月丁未,折继宣责授诸卫将军,徙知内地,以其弟代之。《宋史·吕公绰传》:仁宗时,公绰知秦州安远砦,古渭州诸羌来献地,公绰却之。时弓箭手马多阙,公绰谕诸砦户为三等,凡十丁为社。至秋成,募出金帛市马,马少则先后给之。又,薛向权陕西转运副使,制置解盐兼提举买马监牧。向乃置场于原、渭,以羡盐之直市马,于是马一岁至万匹。《宦者传》:李继和,开封人。庆历中,为河北西路承受。沙苑阙马,诏秦州置场以券市之。继和领职不数月,得马千数,而人不扰。

嘉佑八年正月,宰相韩琦上奏说:「秦州永宁寨原本是抄写核发券马交易的地方,此前修建古渭寨,正处在永宁寨以西,蕃汉商人大多在此互相交易,因而设置了买马场,每年耗费缗钱十余万,白白地流入了戎虏那边,实在耗费国家财用。请求重新在永宁寨设立场地,废止古渭城的买马场。」朝廷准许所请。《涑水记闻》记载:「八月初一庚辰,节度使王德用自称所购置的马匹,是从马商陈贵那里得来的,契约都在,并非折继宣所卖。诏令王德用改任右千牛卫上将军、调任随州知州,并增设随州通判一员。九月丁未日,折继宣被贬授诸卫将军,调往内地,由其弟代替他的职位。」《宋史·吕公绰传》记载:仁宗时,吕公绰任秦州安远砦知砦,古渭州的各羌部前来献地,吕公绰予以拒绝。当时弓箭手多缺马匹,吕公绰晓谕各砦民户分为三等,每十丁编为一社。到了秋收之后,募集出资的金帛来购买马匹,马匹数量不够就依先后次序分给。又,薛向暂代陕西转运副使,制置解盐并兼任提举买马监牧。薛向于是在原州、渭州设置场地,用解盐的盈余价值购买马匹,于是每年得马多达一万匹。《宦者传》记载:李继和是开封人。庆历年间,任河北西路承受。沙苑缺马,诏令在秦州设立场地用券马之法购买。李继和到任不到几个月,就购得马匹上千匹,而百姓并未受到骚扰。

英宗治平元年八月十二日,群牧副使刘涣言:「所管御马至少,乞令买马州军用心添价收买。勘会到嘉佑四年下陕西、河东路都总管司拣选少嫩迭格尺堪充御马者,鄜延、环庆、泾原、河东路十一匹,秦凤路三十匹。」诏令拣选及收买仍依嘉佑四年匹数,下逐路都总管司。

英宗治平元年八月十二日,群牧副使刘涣上奏说:「本司所管的御马数量极少,请求命购马州军用心加价收购。查核得嘉佑四年下达陕西、河东路都总管司,挑选年少体壮、身量合格堪充御马的马匹,鄜延、环庆、泾原、河东路共十一匹,秦凤路三十匹。」诏令挑选及收购的数量仍按嘉佑四年的匹数,下达给各路都总管司。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群牧司言:「据陕西提举买马监牧司言:每年元定买马银四万两、绢七万五千匹。内银本路自有坑冶,兴发银货已多,更不支拨外,欲乞下三司一就兑那紬绢。每年从京畿支拨一十万匹,差使臣管押,递铺般运赴陕府下卸,应副买马支用。」诏令三司于每年合支拨银绢内,只支紬绢共一十万匹,充买马支用。仍支拨堪充军装紬绢,责令易为变转。其四万两更不支。如三司支拨未到,仰监牧司具状闻奏。以上《宋会要》

治平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群牧司上奏说:「据陕西提举买马监牧司报告:每年原定购马银四万两、绢七万五千匹。其中银两因本路自有坑冶开采,出产的银货已经很多,此后不再支拨;此外,请求下令三司一并兑换调拨绸绢。每年从京畿地区支拨十万匹,派遣使臣管押运送,经由驿站转运到陕西府衙卸货,以供购马支用。」诏令三司在每年应当支拨的银绢中,只支付绸绢共十万匹,充作购马之用。仍须支拨堪充军装的绸绢,责令便于变卖流通。原定的银四万两不再支付。如三司支拨未能按时到达,命监牧司具状上奏朝廷。以上出自《宋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群牧司言,乞下河东等路市马,每五千匹,赴卫州监牧司。诏令陕西、河东各市一千匹,京东三百匹,仍增价钱有差。

神宗熙宁元年八月,群牧司上奏,请求下令河东等路购马,每购五千匹,就送到卫州监牧司。诏令陕西、河东各购马一千匹,京东购马三百匹,并按各自情况增加价钱。

二十六日,诏河北马军并令立社,依陕西、河东例,共备钱助买马。其先给官价钱,并等第增加,仍出内库珠千余万,卖以充用。

熙宁元年八月二十六日,诏令河北马军也依照陕西、河东的旧例结社,共同筹备钱财资助购马。原先给付的官价钱,一并按等第增加,并拿出内库珠宝一千余万,出卖变现以充作费用。

十月,陕西

二十六日,诏河北马军并令立社,依陕西、河东例,共备钱助买马。其先给官价钱,并等第增加,仍出内库珠千余万,卖以充用。

十月,陕西同制置解盐李师锡言:「渭州德顺军今年春季买马,比额亏少。访闻秦州界经过道路堡塞,约拦鞍马,不令放来泾原;兼以西事未宁,不敢于西界极边族帐过往。又德顺军界延家族蕃部纳药等称:有贩马蕃客瞎颠等到秦州界,为贼人劫掠,由是少有蕃部贩至军中。渭州蕃部青罗等称:秦州界青鸡寨、董家堡等守把人,要每匹纳税钱百文、盐抄却计作钱数,每千纳十钱足。今已约束,尚虑阻节。欲乞朝廷专委本路经略司觉察,严加约束止绝创并于盐引上纽纳税钱,所贵就近指挥,城寨官吏畏禀,易为止绝。」从之。

三年十月五日,群牧司言:「陕西宣抚使韩绛等奏:比来官私难得好马,盖官价小。乞自今应买马州军添价收买,即客人不愿中官,毋禁吏民收买。本司定骒马不添外,其秦、渭、原、阶州、德顺军见买大马,逐等添钱有差。」诏除阶州马不添外,其余从所请。其价高马小、客人不愿中官者,赴场火印讫,听诸色人收买。

十二月二十七日,群牧判官王晦言:「乞自今原、渭州、德顺军买马使臣任内,每年共添置马一万匹。如使臣买及年额,乞优与酬奖。所少马价,乞下买马司擘划及支川绢,或朝廷支拨银绢应副。勘会原、渭州、德顺军三处,三年买一万七千一百匹。」诏:「今后添买及三万匹,以十分为率,买及六分七厘,与转一官;余三分三厘,均为三等,每增一等,更减一年磨勘。令三司岁支紬绢四万匹,与成都府、梓州、利州三路见支紬绢六万匹,共十万匹,与陕西卖盐钱相兼买马。年终具买马数目及支过钱绢等已支见在,申三司群牧司。其三州军提举买马等赏罚,自依别降指挥。」

六年五月十一日,泾原路经略司言:「德顺军界蕃部收买马,每请官钱外,例各添备价钱。」诏令经略司体量,贴还其价。

七年二月十四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德靖寨管下小胡等族蕃兵见阙战马,乞于本司封桩钱内借支万贯,委官于渭州、德顺军市马,散卖与得力蕃兵。」从之。

八年正月十二日,知成都府路蔡延庆言邛部川蛮王苴 等遣首领,愿以马中卖入汉。诏延庆优加犒设,以示招来。议者以成都府路可市马,特委延庆领其事。原、渭州、德顺军更不买马,以移熙河路置场故也。

九年三月六日,提举熙河路买马司言:「准朝旨,立定起发马纲日限条约。欲令逐场今后如日逐买马数多,才及三五十匹,立便计纲起发。若遇买发数少,五日内买未及上件匹数,即据数解赴合属去处送纳。

译同制置解盐李师锡言:「渭州德顺军今年春季买马,比额亏少。访闻秦州界经过道路堡塞,约拦鞍马,不令放来泾原;兼以西事未宁,不敢于西界极边族帐过往。又德顺军界延家族蕃部纳药等称:有贩马蕃客瞎颠等到秦州界,为贼人劫掠,由是少有蕃部贩至军中。渭州蕃部青罗等称:秦州界青鸡寨、董家堡等守把人,要每匹纳税钱百文、盐抄却计作钱数,每千纳十钱足。今已约束,尚虑阻节。欲乞朝廷专委本路经略司觉察,严加约束止绝创并于盐引上纽纳税钱,所贵就近指挥,城寨官吏畏禀,易为止绝。」从之。

熙宁元年十月,陕西同制置解盐李师锡上奏说:「渭州、德顺军今年春季购马,比预定的额度短缺。访得听闻秦州边界所经过的道路堡塞,拦阻鞍马,不让放行前往泾原;加之因西夏边事未平,不敢到西部极边的族帐往来。又德顺军边界延家族蕃部纳药等人反映:有贩马的蕃族商客瞎颠等人到秦州边界时,被盗贼劫掠,因此很少有蕃部商人贩马来到军中。渭州蕃部青罗等人反映:秦州边界青鸡寨、董家堡等地把守的人,要求每匹马纳税钱一百文,用盐钞折算作钱数,每千钱要纳十钱。如今已经加以约束,但仍担心会有阻碍。臣请求朝廷专门委托本路经略司加以觉察,严加约束、彻底禁止新增在盐引上折纳税钱的做法,这样就近下达指挥,城寨官吏因畏惧上报而易于加以禁止。」朝廷准许所请。

三年十月五日,群牧司言:「陕西宣抚使韩绛等奏:比来官私难得好马,盖官价小。乞自今应买马州军添价收买,即客人不愿中官,毋禁吏民收买。本司定骒马不添外,其秦、渭、原、阶州、德顺军见买大马,逐等添钱有差。」诏除阶州马不添外,其余从所请。其价高马小、客人不愿中官者,赴场火印讫,听诸色人收买。

熙宁三年十月五日,群牧司上奏说:「陕西宣抚使韩绛等人上奏:近来官府和民间都难以购得好马,是因为官方定价太低。请求自今起,凡购马的州军都加价收购,若商人不愿卖给官府,也不禁止官吏百姓收购。本司规定母马不加价外,秦州、渭州、原州、阶州、德顺军现购的大马,按各等级分别加钱。」诏令除阶州的马不加价外,其余按所请施行。至于价高马小、商人不愿卖给官府的,到场加盖火印之后,听凭各色人等收购。

十二月二十七日,群牧判官王晦言:「乞自今原、渭州、德顺军买马使臣任内,每年共添置马一万匹。如使臣买及年额,乞优与酬奖。所少马价,乞下买马司擘划及支川绢,或朝廷支拨银绢应副。勘会原、渭州、德顺军三处,三年买一万七千一百匹。」诏:「今后添买及三万匹,以十分为率,买及六分七厘,与转一官;余三分三厘,均为三等,每增一等,更减一年磨勘。令三司岁支紬绢四万匹,与成都府、梓州、利州三路见支紬绢六万匹,共十万匹,与陕西卖盐钱相兼买马。年终具买马数目及支过钱绢等已支见在,申三司群牧司。其三州军提举买马等赏罚,自依别降指挥。」

熙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群牧判官王晦上奏说:「请求自今起,原州、渭州、德顺军购马使臣任期内,每年共增购马一万匹。如使臣购马达到年度定额,请优予酬奖。所欠缺的马价,请命买马司筹划支付川绢,或由朝廷支拨银绢加以应付。查核得原州、渭州、德顺军三处,三年共购马一万七千一百匹。」诏令:「今后增购马匹达三万匹,以十分为标准,购足六分七厘的,升官一等;其余三分三厘,均分为三等,每增加一等,再减免一年磨勘。命三司每年支拨绸绢四万匹,与成都府、梓州、利州三路目前支拨的绸绢六万匹合计共十万匹,与陕西卖盐所得的钱一并用来购马。年终将购马数目及已支付的钱绢等和现存情况,申报三司、群牧司。三州军的提举买马等官的赏罚,另依朝廷别下的指挥施行。」

六年五月十一日,泾原路经略司言:「德顺军界蕃部收买马,每请官钱外,例各添备价钱。」诏令经略司体量,贴还其价。

熙宁六年五月十一日,泾原路经略司上奏说:「德顺军边界蕃部收购的马匹,每次领取官钱之外,照例各自还需添加备付价钱。」诏令经略司酌情斟酌,补贴还给所欠的价款。

七年二月十四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德靖寨管下小胡等族蕃兵见阙战马,乞于本司封桩钱内借支万贯,委官于渭州、德顺军市马,散卖与得力蕃兵。」从之。

熙宁七年二月十四日,鄜延路经略司上奏说:「德靖寨管下小胡等族蕃兵目前缺乏战马,请求在本司封桩钱内借支一万贯,委派官员到渭州、德顺军购马,分卖给得力的蕃兵。」朝廷准许所请。

八年正月十二日,知成都府路蔡延庆言邛部川蛮王苴等遣首领,愿以马中卖入汉。诏延庆优加犒设,以示招来。议者以成都府路可市马,特委延庆领其事。原、渭州、德顺军更不买马,以移熙河路置场故也。

熙宁八年正月十二日,知成都府路蔡延庆上奏说邛部川蛮王苴等派遣首领前来,愿意用马匹交易输入内地。诏令蔡延庆从优犒劳设宴,以示招徕之意。议事的人认为成都府路可以购马,特意委托蔡延庆掌管此事。原州、渭州、德顺军此后不再购马,是因为购马场已迁移到熙河路的缘故。

九年三月六日,提举熙河路买马司言:「准朝旨,立定起发马纲日限条约。欲令逐场今后如日逐买马数多,才及三五十匹,立便计纲起发。若遇买发数少,五日内买未及上件匹数,即据数解赴合属去处送纳。内熙州马务,受纳熙河州并宁河寨买到官马。如三场日逐纳到马数多,才及百匹,合本务于当日编排,次日计纲起发。若纳到五日内未及百匹,即据数拨纲施行。」从之。

熙宁九年三月六日,提举熙河路买马司上奏说:「遵照朝廷旨意,订立起运马纲的日限条约。想让各场此后如果每日购马数量多,才刚达到三五十匹,就立即编纲起运。如果遇到购买数量少的情况,五日之内购买未达到上述匹数,就按实际数目解送到应属之处交纳。其

内熙州马务,受纳熙河州并宁河寨买到官马熙河州:疑作「西和州」。。如三场日逐纳到马数多,才及百匹,合本务于当日编排,次日计纲起发。若纳到五日内未及百匹,即据数拨纲施行。」从之。

四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川路买马,所买不多,及不耐骑压,难为养饲。兼据逐路官司申报榷茶修路等事,于边计蛮情各有不便。欲罢提举买马官。所有买马榷茶指挥,更不施行,余如旧条。」从之。

九月八日,诏自今应干买马事,并枢密院施行。

十年正月十二日,诏:「今后提举市易司应副过买马司钱,令买马司限一年内拨还。其已少下钱二十余万贯,令市易司于本路息钱内除破,仍自今三司逐年于券马钱内桩管一十万贯应副买马。熙宁九年已支者,并行除破。」《旧闻证误》:熙宁八年正月,议者谓成都路可市戎、泸、黎、雅夷人战马。诏委知府蔡延庆领之。《实录》:七年三月戊申,诏梓路察访熊本措置戎、泸、黎、雅州买马。八月庚午,命蔡延庆提举戎、黎州买马事。八年正月乙巳,延庆言邛部川蛮愿卖马。诏延庆招来之。此时延庆领马事近半年,非事始也。注:八年三月庚戌,延庆并领威、雅、嘉、泸、文、龙等州买马事。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八日,群牧司乞于德顺军置场买马。从之。

二月七日,诏给盐钞三十万缗,付群牧司买马。

同日,河东经略司韩绛言「乞令弓箭手买四尺四寸以上马,仍勒贴纳亏官价钱。」从之。免贴纳价钱。

三月十九日,群牧判官王钦臣请买紬绢、锦绮及虎豹等皮博马。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京东西、开封府界将下马军阙马,委逐将召买四岁已上、十岁已下堪披甲马,钱于封桩禁军缺额请受内借支。

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群牧司言:「既许养马人户赴司买马,缘陕西买马司岁发马数无宽剩,欲乞于岁计外添买骁骑以上马三千匹,赴本司交纳。」从之。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诏令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指挥许令

译中熙州马务,负责接收熙河州以及宁河寨购得的官马。如果三个场每日交纳的马匹数量多,才达到一百匹,就应由本务在当日编排,次日编纲起运。如果五日内交纳数量未达一百匹,就按实际数目拨纲施行。」朝廷准许所请。

四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川路买马,所买不多,及不耐骑压,难为养饲。兼据逐路官司申报榷茶修路等事,于边计蛮情各有不便。欲罢提举买马官。所有买马榷茶指挥,更不施行,余如旧条。」从之。

熙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查核得川路购马,所购数量不多,而且不耐骑乘负重,难以饲养。加之据各路官司申报,榷茶、修路等事宜,对边境的筹划及蛮情都各有不便之处。臣请求罢除提举买马官。所有购马、榷茶的相关指挥,此后不再施行,其余仍按旧有条例。」朝廷准许所请。

九月八日,诏自今应干买马事,并枢密院施行。

熙宁九年九月八日,诏令自今起凡属购马相关事务,一并由枢密院施行。

十年正月十二日,诏:「今后提举市易司应副过买马司钱,令买马司限一年内拨还。其已少下钱二十余万贯,令市易司于本路息钱内除破,仍自今三司逐年于券马钱内桩管一十万贯应副买马。熙宁九年已支者,并行除破。」《旧闻证误》:熙宁八年正月,议者谓成都路可市戎、泸、黎、雅夷人战马。诏委知府蔡延庆领之。《实录》:七年三月戊申,诏梓路察访熊本措置戎、泸、黎、雅州买马。八月庚午,命蔡延庆提举戎、黎州买马事。八年正月乙巳,延庆言邛部川蛮愿卖马。诏延庆招来之。此时延庆领马事近半年,非事始也。注:八年三月庚戌,延庆并领威、雅、嘉、泸、文、龙等州买马事。

熙宁十年正月十二日,诏令:「今后提举市易司应当拨付给买马司的钱款,命买马司限期在一年之内拨还。其中已短缺拨付的钱二十余万贯,命市易司在本路的利息钱内予以核销。并且自今起,三司每年从券马钱内桩存十万贯以应付购马之用。熙宁九年已支付的部分,一并核销。」《旧闻证误》记载:熙宁八年正月,议事者认为成都路可以购买戎州、泸州、黎州、雅州夷人的战马。诏令委托知府蔡延庆掌管此事。《实录》记载:熙宁七年三月戊申日,诏令梓州路察访熊本安排筹划戎州、泸州、黎州、雅州购马事宜。八月庚午日,命蔡延庆提举戎州、黎州购马事务。熙宁八年正月乙巳日,蔡延庆上奏邛部川蛮愿意卖马。诏令蔡延庆加以招徕。此时蔡延庆掌管购马事务已近半年,并非事情的开端。注:熙宁八年三月庚戌日,蔡延庆一并兼领威州、雅州、嘉州、泸州、文州、龙州等州的购马事务。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八日,群牧司乞于德顺军置场买马。从之。

元丰元年闰正月十八日,群牧司请求在德顺军设立场地购马。朝廷准许所请。

二月七日,诏给盐钞三十万缗,付群牧司买马。

元丰元年二月七日,诏令拨给盐钞三十万缗,交付群牧司购马。

同日,河东经略司韩绛言「乞令弓箭手买四尺四寸以上马,仍勒贴纳亏官价钱。」从之。免贴纳价钱。

同日,河东经略司韩绛上奏说:「请求命弓箭手购买身高四尺四寸以上的马匹,并责令其补贴纳付所短缺的官价差钱。」朝廷准许所请,后又免除了补贴纳付价钱的要求。

三月十九日,群牧判官王钦臣请买紬绢、锦绮及虎豹等皮博马。从之。

元丰元年三月十九日,群牧判官王钦臣请求用购买的绸绢、锦绮以及虎豹等皮货来交换马匹。朝廷准许所请。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京东西、开封府界将下马军阙马,委逐将召买四岁已上、十岁已下堪披甲马,钱于封桩禁军缺额请受内借支。

元丰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令京东、京西、开封府界各将领所辖马军中缺马的,委托各将领招募购买四岁以上、十岁以下堪披甲使用的马匹,所需钱款从封桩禁军缺额俸禄内借支。

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群牧司言:「既许养马人户赴司买马,缘陕西买马司岁发马数无宽剩,欲乞于岁计外添买骁骑以上马三千匹,赴本司交纳。」从之。

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七日,群牧司上奏说:「既然已经允许养马的民户到本司出售马匹,但因陕西买马司每年拨发的马匹数量没有宽余,臣请求在年度定额之外增购骁骑以上等级的马匹三千匹,运送到本司交纳。」朝廷准许所请。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诏令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指挥许令

(此条诏令原文未完,暂译至此。)

弓箭手依官价自买及格堪披带马,赴官呈印讫给付,关买马场日内支价钱,仍充买马司年额之数。

二月二十八日,京东转运判官吴居厚乞同李察募惯习航海之人,因其商贩,踏行海道之通塞远近,开谕女真入马之利开:原作「闻」,天头原批:「闻,《大典》作开」,据改。,询求海北排岸司所在及其兴废之因,俟得其实,条画以闻。从之。

译弓箭手按照官方价格自己购买并且符合标准、能够披挂鞍具的马匹,到官府呈验、盖印完毕后发给价钱,在买马场当日之内支付价钱,仍旧计入买马司每年额定购买的数目之中。

二月二十八日,京东转运判官吴居厚请求与李察一同招募熟悉航海之事的人,借助他们经商贩运的机会,探查海道的通畅与阻塞、路程的远近,向女真人晓谕贩马入境的好处("开"字原作"闻",天头原有批注:"闻,《大典》作开",据此改正),并打听海北排岸司所在的地点以及它兴废的缘由,等到查得确实情况后,拟定条陈上奏朝廷。皇帝准奏。

四月十八日,上批:「闻同主管陕西买马司高士言:凡与蕃部交易,动以恶言慢骂之。其侪类每有怨色,亦是阻其来马一涂。可令郭茂恂体究批闻。」

五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在先朝时,女真常至登州卖马。后闻女真马行道径已属高丽隔绝,岁久不至。今朝廷与高丽遣使往还,可降诏与国主,谕旨女真,如愿以马与中国为市,宜许假道。」

二月一日,泾原路经略司乞下买马司,买四千匹赴本路。许买民马,相兼给诸军。从之。

十一月二十八日,提举陕西买马司言:「本司管总支填递马阙数至多,少有及四尺一寸赴官中卖。欲乞依定价权买四尺二寸或一寸牝马、及十一岁以上,与牡马相兼支遣。」从之,仍不充额。《续通鉴长编》:宋神宗元丰五年秋,鄜延路经略司言:「汉户及归明界弓箭手自买马,乞依蕃弓箭手例,每匹给抚养库绢五匹为赏。」从之。环庆路准此。《宋史长编》:神宗朝,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司言:乞免简发沙苑监捧日马,留为马种。从之。

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知延州刘昌祚言,乞量减监牧司年额马数,增价买四尺四寸以上堪披甲马,增置马军蕃落。从之。

八月十一日,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言,已遣官往诸路选买牝牡马上京,乞逐路专责监司一员提举。从之。诸路差提点刑狱官、开封府界差提点官。

九月四日,上批:「提举河东路保甲王崇拯建议:本路教骑人以十分为率,从上取二分,依麟府和市马价,每匹官给钱二十五千,责令买及格马,作五年买足。据见管人二分当得六千九百一十八匹,价钱十七万二千九百五十缗,可支京东路元丰六年上半年盐息钱。不足,即续支下半年钱付王崇拯,月具买马数以闻。其请给之际,官私人有分毫取与,并依在京河仓法。」

十月十八日,提举陕西买马司郭茂恂言,制置牧马司于熙河路买牝牡马,价高于本司所买年额。诏令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裁减以闻。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提举京东保甲马霍翔言:「买马法无过八岁,及十五岁,给公据斥卖。切以牡马十岁方壮,牝马十七岁犹生驹。乞许买十岁以下牡马、十三岁以下牝马,至十七岁以上,并许斥卖。买马钱先以提举司钱代支,民户均助钱令随役钱纳下京西路施行。」

翔又言:「约京东路齐、淄、青、郓、密、维六州产马最多,可减为五年。濮、济、兖、沂、徐、单、曹州、淮(扬)[阳]军、南京产马差少,可减为七年。登、莱二州马虽多,往往不及格,可依旧十年取足。」诏五年者展为六年,七年者展为八年。余从之。

二十五日,提举京西保马司言:「本路养马十五年数足,乞每都先买二十匹,限岁终足,许本司较量知佐能否,闻奏升黜。

译四月十八日,皇上批示:「听说同主管陕西买马司的高士说:凡是与蕃部交易时,动辄用恶言怠慢辱骂对方。他们的同类因此常怀怨恨之色,这也是阻碍他们前来卖马的一个原因。可命郭茂恂查明情况后批复上奏。」

五年正月二十六日,下诏:「在先朝时,女真常到登州来卖马。后来听说女真到中原的马道已被高丽阻隔,多年不再前来。如今朝廷与高丽互派使者往来,可以降诏给高丽国主,让他转告女真,如果愿意以马匹与中国交易,应当允许借道通行。」

二月一日,泾原路经略司请求命买马司,买四千匹马送往本路。批准购买民间马匹,与其他军马一并分配。朝廷同意。

十一月二十八日,提举陕西买马司上奏说:「本司管辖统筹应支付填补驿马的缺额很多,很少能买到四尺一寸以上的马交官府卖出。请求依照规定价格,暂时买入四尺二寸或一寸的母马、以及十一岁以上的马,与公马一并支配调用。」朝廷同意,但仍不能补足定额。《续通鉴长编》记载:宋神宗元丰五年秋,鄜延路经略司上奏说:「汉族百姓以及归顺内附界的弓箭手自行买马,请求依照蕃族弓箭手的先例,每匹马由抚养库给绢五匹作为奖赏。」朝廷同意,环庆路照此办理。《宋史长编》记载:神宗朝时,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司上奏说:请求免除挑选调拨沙苑监的捧日马,留下来作马种。朝廷同意。

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知延州刘昌祚上奏说,请求酌情减少监牧司每年的定额马数,增加价钱购买四尺四寸以上、可以披甲的战马,增设马军蕃落。朝廷同意。

八月十一日,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上奏说,已经派遣官员前往各路选购母马、公马送往京城,请求各路专门责成监司一名官员负责提举此事。朝廷同意。各路差派提点刑狱官,开封府界差派提点官。

九月四日,皇上批示:「提举河东路保甲王崇拯建议:本路受过骑术训练的人,以十分之比率,从中取二分,依照麟府和市的马价,每匹官府给钱二十五千,责令他们买足合格的马,用五年时间买足。按现有管辖人数的二分应得六千九百一十八匹马,钱十七万二千九百五十缗,可以支用京东路元丰六年上半年的盐利息钱。如果不够,就接着支用下半年的钱付给王崇拯,每月具报买马数目上奏。在支给之际,官员和私人若有丝毫的取与舞弊行为,一律依照在京河仓的法律处置。」

十月十八日,提举陕西买马司郭茂恂上奏说,制置牧马司在熙河路购买母马、公马,价钱高于本司所购买的年额马价。朝廷下诏命提举经度制置牧马司裁减价钱后上奏。

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提举京东保甲马霍翔上奏说:「买马法规定马不超过八岁,到了十五岁,就发给公文出卖。仔细考虑,公马到十岁才壮实,母马到十七岁还能生驹。请求允许购买十岁以下的公马、十三岁以下的母马,到了十七岁以上,一律允许出卖。买马的钱先由提举司的钱代为支付,民户平均分摊帮助的钱,命随同役钱一并纳入京西路施行。」

霍翔又上奏说:「据估算京东路的齐、淄、青、郓、密、维六州产马最多,可以减为五年。濮、济、兖、沂、徐、单、曹州、淮阳军、南京产马略少,可以减为七年。登、莱二州马虽多,但往往不合格,可以照旧用十年取足。」朝廷下诏,五年之期延展为六年,七年之期延展为八年。其余按所请施行。

二十五日,提举京西保马司上奏说:「本路

」诏依元降年限,每年买及一分。六月十三日,知河南府韩绛言:「京西保马,诏限十五年数足。今保马司遍牒诸县作二年半。京西地不产马,民又贫乏,乞许于元限减五年。」诏提举京西路保马司遵守元降敕限。

六月九日,诏:「河东、鄜延、环庆路各发户马二千匹,河东路可就给本路,鄜延路以永兴军等路,环庆路以秦凤等路,其少数和即以开封府界户马。如尚少,内鄜延路仍以京西路坊郭户马。所发马,官买者给元价;私买者分三等:上三十千,中二十五千,下二十千。以解盐司卖盐钱、阜财监应副市易钱先借支。开封府界以左藏库钱,余以本路钱。专主管官,开封府界委范峋、河东范纯粹,秦凤等路李察,永兴军等路叶康直。其买过户马,限三年。」

七月五日,诏提举陕西买马官展二年磨勘。以有司言岁买马不及额也。

二十二日,上批:「昨尚书省议宽减京畿户马,人遂有慢令之心。帐内但有马数,因事调发,乃见其情。开封府界提点范峋及知开封县李括所奏如可行,宜令兵部条具以闻。」兵部言:「峋奏户马未买,或乘往别路未回,或有病未发。如当起发,即及一纲乃发。本部看详:如乘往河东、陕西路者,乞就支。余如峋请及如括言。马已起发者,即三年买足。」从之。

二十三日,同主管京西路保马吕公雅言:「奉诏,闻本路保马极苦难买。众既争市,价亦倍费,至驽者不减百千。深恐本司近奏所责之数过多,民间未悉朝廷取 在远之意,遂致如此。宜更消息考验,但如元令,聊增其数可也。臣今相度,当减每都之数。今约年终,各以八匹为限,及本路每都一分四匹。今界增倍,若岁买二分,八年可足。其僻县展为十年。」从之。

十二月九日,诏陕西买马隶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

八年二月十三日,诏开封府三路保甲所,养官马生驹,不赴官等量,私自市若藏买,并引领牙保及所辖人各减盗及贸易官马法一等,许人告,赏二十千。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六日,枢密院言三路保甲有借到人户私马,并还其直。从之。

五年七月九日,泾原路经略司言:请自元佑三年五月以后根括违法典买蕃部地土人与免罪。许以两顷五十亩出刺弓箭手一人,买马一匹。从之。

绍圣元年十月二十一日,提举陕西等路买马公事陆师闵言:「请自今使蕃汉商人愿以马给券进卖者,于熙河、秦凤路买马场验印,从逐场见价给券,送太仆寺畀其直。若券马盛行,则买马场可罢。」从之。

三年十一月七日,枢密院言:「鄜延、环庆路骑兵阙少。已降指挥,专委提举买马陆师闵每路要及万匹以上。切虑将逐路正兵及汉蕃弓箭手见有马数通及万匹,兼经略司所买马,各未有支配汉蕃人兵分数。

译养马十五年数目足够,请求每都先买二十匹,以年终为限,允许本司考核官吏能力的高低,据以上奏升降。」诏令依照原定的年限,每年购买足一分。六月十三日,知河南府韩绛上奏说:「京西保马,朝廷下诏规定十五年数目足够。如今保马司遍牒各县要求两年半内完成。京西地方不产马,百姓又贫乏,请求准许在原限之外减去五年。」诏令提举京西路保马司遵守原来颁布的敕令期限。

六月九日,下诏:「河东、鄜延、环庆各路各征发户马二千匹,河东路可就地在本路征给,鄜延路以永兴军等路的户马充数,环庆路以秦凤等路的户马充数,其中不足的数目就以开封府界的户马补充。如果还不够,鄜延路再以京西路坊郭户马补充。所征发的马,官府购买的按原价支给;私人购买的分为三等:上等三十千,中等二十五千,下等二十千。用解盐司卖盐的钱、阜财监应副市易的钱先行借支。开封府界用左藏库的钱,其余用本路的钱。专门设主管官,开封府界委任范峋,河东委任范纯粹,秦凤等路委任李察,永兴军等路委任叶康直。所征购的户马,以三年为限。」

七月五日,下诏命提举陕西买马的官员延展二年磨勘期。因为有司上奏每年买马不足定额的缘故。

二十二日,皇上批示:「先前尚书省议定放宽减免京畿的户马,百姓因此产生怠慢朝廷法令的心思。账簿上只是记着马数,遇事临时调发,才能看出实情。开封府界提点范峋和知开封县李括所奏的内容,如果可行,应当命兵部拟定具体条款上奏。」兵部上奏说:「范峋上奏说户马还没买到,有的骑马去了别的路还没回来,有的马生病还没能起发。如果应当起发,就等凑够一纲才起发。本部详细审查:如果骑往河东、陕西路的,请就地支给。其余按范峋所请以及李括所言办理。马已经起发的,就以三年为期买足。」朝廷同意。

二十三日,同主管京西路保马吕公雅上奏说:「奉诏,听说本路保马极其艰苦难买。大家争相购买,价钱也加倍花费,即使是驽马也不减于一百千。深恐本司近来上奏所要求的数目太多,民间不了解朝廷取用马匹的深远用意,以致如此。应当再作斟酌考察,只需依照原来的命令,稍微增加数目就可以了。臣现在斟酌估计,应当减少每都的数目。如今约定到年终,各以八匹为限,本路每都一分为四匹。这一界数目增加一倍,若每年购买二分,八年就可以补足。偏僻的县延展为十年。」朝廷同意。

十二月九日,下诏命陕西买马隶属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

八年二月十三日,下诏命开封府三路保甲所:所养官马所生的马驹,如果不到官府登记验收,私自出卖或藏匿买卖的,以及从中引领的牙保及所辖人员,各按盗窃及贩卖官马之法减一等治罪,允许有人告发,赏钱二十千。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六日,枢密院上奏说三路保甲中有借用百姓私马的情况,一并归还其价值。朝廷同意。

五年七月九日,泾原路经略司上奏说:请求对自元佑三年五月以后追查出违法典卖蕃部地土的人予以赦免。允许以两顷五十亩土地推出一名弓箭手,购买一匹马。朝廷同意。

绍圣元年十月二十一日,提举陕西等路买马公事陆师闵上奏说:「请从今以后,让蕃汉商人愿意以马匹换取凭券出卖的,在熙河、秦凤路的买马场验印,按各场当时的价格给券,送太仆寺支付相应的钱款。如果凭券卖马盛行,那么买马场就可以撤销。」

」诏陆师闵见马外,逐路增买各及万匹以上,并经略司所买马权不限分数支填。正兵有余,即以次支配汉蕃弓箭手。

四年二月四日,诏泾原、秦凤路各特降度牒百道,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蕃弓箭司回易见钱,支借蕃兵收买战马。

六月十三日,枢密院言熙河兰岷路骑兵阙马数多。诏:「专委提举举买马陆师闵于年额外更买三千匹应副。熙河兰岷诸军并汉蕃弓箭手,令防秋前数足。弓箭手合自备马,关经略司,依所买钱数,宽限催纳元价,送还买马司。」

元符元年五月十四日,诏太仆寺:「自今官马到寺,四尺二寸以上、六岁以下,并送拣马所选讫,方许支使。」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河东路买马,科定州军匹数,致令市户于别路倍钱收买。诏枢密院直学士、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孙览特降为宝文阁(侍)[待]制。

徽宗宣和二年十二月八日,枢密院言:「管勾茶司事兼提举买马监牧司宇文常奏:勘会陕西买马,自承圣训,遵用元丰旧法,减省收买。去年八月至今年七月终,买到马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匹,减省钱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二百八十一贯二百文。」诏提举买马监牧司具合推赏官吏职位保明申,特差宇文常充提举。

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陕西安抚司奏:「准指挥,令本司计置良马一万匹。寻委陕西提举茶马官郭思计置数定。」诏川陕买马万匹,郭思、张有极及官属等升职进官有差。以上《续国朝会要》。《宋史通略》:「大观二年冬十月,诏川茶数品,惟雅州名山,羌人所重。其以易马,毋得他用。余博籴。」《宋史 张若谷传》:「若谷拜谏议大夫、知并州。先是,麟府岁以缯锦市蕃部马。前守辄罢之。若谷以谓互市所以利戎落而通边情,且中国得战马。亟罢之,则猜阻不安,奏复市如故,而马入岁增。」《贾昌衡传》:「泸州边夷蛮,故时守以武吏「以」字原缺,据《宋史》卷二八五本传补。,昌衡请由东诠调选。蛮驱马来市,官第其良驽为二等,上者送秦川,下者辄轻估直而抑买。昌衡请严禁之。」《东斋记事》:河东忠烈宣勇乡兵结社买马,以填广锐禁军。陕西振武亦然。其后,宣毅、义勇官助其价,使买马为社,亦以外填广锐。

高宗建炎二年五月二日,臣僚言:「诸路人户家得养马,不限数目,官司不得拘籍,仍不许差借和顾之类。俟其畜养之久,孳生渐盛,听于所在官司投卖,即日优还价直。」从之。

绍兴元年七月九日,枢密院言,广西经略司乞支本路逐年未起无额上供钱,应副买马。诏令广南西路转运司于建炎三年、四年未起有额无额上供钱内,疾速支拨应副,通前共不得过十万贯。如逐项年额钱已有起在路之数,却于绍兴元年分合起上供钱内按数贴拨。

译朝廷同意。

三年十一月七日,枢密院上奏说:「鄜延、环庆路骑兵缺少马匹。已经颁下指挥,专门委托提举买马陆师闵,每路务必达到一万匹以上。私下顾虑各路的正规军以及汉蕃弓箭手现有的马数合计达到一万匹,加上经略司所购买的马,各自都还没有分配给汉蕃士兵的份数。」下诏命陆师闵除现有马匹外,各路增购各自达到一万匹以上,并且经略司所购买的马暂时不限份数拨发填补。正规军有多余的,就依次分配给汉蕃弓箭手。

四年二月四日,下诏命泾原、秦凤路各特别拨发度牒一百道,命提点熙河兰岷等路的汉蕃弓箭司用回易所得现钱,支借给蕃兵收购战马。

六月十三日,枢密院上奏说熙河兰岷路骑兵缺马数量很多。下诏:「专门委托提举买马陆师闵在年额之外再购买三千匹以应付需要。熙河兰岷各军以及汉蕃弓箭手,命在防秋之前补足数目。弓箭手应当自备马匹,报请经略司,依照所支用的钱数,宽限时日催缴原价,送还买马司。」

元符元年五月十四日,下诏太仆寺:「从今以后官马送到寺,四尺二寸以上、六岁以下的,一并送拣马所挑选完毕,才允许调拨使用。」

二十九日,枢密院上奏说,河东路买马,摊派定各州军的马匹数目,导致市户在别的路以加倍的钱购买。下诏将枢密院直学士、河东路经略安抚使孙览特别降为宝文阁待制。

徽宗宣和二年十二月八日,枢密院上奏说:「管勾茶司事兼提举买马监牧司宇文常上奏:核查陕西买马,自承奉圣训以来,遵用元丰旧法,节省费用收购。去年八月到今年七月末,买到马一万一千六百四十一匹,节省钱一百六十六万六千二百八十一贯二百文。」下诏命提举买马监牧司拟定应予奖赏的官吏职位,据实上报,特命宇文常充任提举。

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陕西安抚司上奏说:「依照指挥,命本司筹划购置良马一万匹。随即委托陕西提举茶马官郭思筹划确定数目。」下诏命川陕购买万匹马,郭思、张有极及相关官属等,各按功劳升职进官。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宋史通略》记载:「大观二年冬十月,下诏川茶有数种,唯有雅州名山所产,为羌人所看重。用它来交易马匹,不得挪作他用。其余的用来博籴。」《宋史·张若谷传》记载:「张若谷被拜为谏议大夫、知并州。此前,麟府每年用缯锦与蕃部交易马匹。前任太守动辄停止此事。张若谷认为互市有利于安抚戎人部落并沟通边情,而且中原能借此得到战马。若立即停止,就会让对方猜疑戒备不安,于是上奏恢复互市如旧,而马匹的收入逐年增加。」《贾昌衡传》记载:「泸州边境夷蛮之地,过去太守都由武官担任,贾昌衡请求改由东铨调选文官。蛮人赶马来交易,官府将马分为优劣两等,上等的送往秦川,下等的就压低估价强行购买。贾昌衡请求严格禁止这种做法。」《东斋记事》记载:河东忠烈宣勇的乡兵结社买马,用来补充广锐禁军。陕西振武也是如此。此后,宣毅、义勇军官府补助他们的价钱,让他们买马结社,也用来对外补充广锐军。

高宗建炎二年五月二日,有臣僚上奏说:「各路百姓家中可以养马,不限数目,官府不得登记拘管,也不允许征调借用等情况。等到养马已久,繁殖渐渐兴盛,听任在当地官府出卖,当天就优厚偿还价钱。」朝廷同意。

绍兴元年七月九日,枢密院上奏说,广西经略司请求支用本路历年未曾起解的无定

二年六月四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得旨,于韶州未起内藏库钱内就便桩拨三十万贯作六料,付本司措置收买四尺二寸以上堪好战马。近年以来,马价涌贵,比年时已过四五倍。承平之时,修立马价,即与今日不同。乞于逐等元立价上,从本司酌度,随目今时价,量添钱数收买。」从之。

七月五日,诏令礼部支降广西度牒五百道,及本路出产盐七十万斤,付本路帅臣,许中限一月措置变卖,先次收买战马一千匹,交付新本路提举茶盐、权枢密院计议官范伯思,押付行在枢密院送纳。如限内措置不足,即将本路见存官马均那起发,续将所买马数以次拨还。如用外尚有钱数,即续次收买,差官起发。上件马并系御前要用,诸处不得截拦。

九日,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言:「得旨,令本军差人前去广西取马一百匹赴本军。欲因便令逐官自备钱,令所差去人于广西产马去处,收买战马一百五十匹。乞依所取马一百匹例,每日支破十分草料,应副沿路养喂,仍乞行下本路照会。」诏依,仰张俊丁宁诫约,差去官兵,到彼及在路,不许搔扰生事。

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邕州置买马司,收买高及四尺二寸以上、口齿四岁以上、八岁以下堪披带战马,并经由邕州边界出入,及用邕州寨官并 用说谕收买。今后委本州岛知州专管。每买一百匹,发赴桂州经略司交割。仍每纲须要上等马十匹,桂州经略司专一提举收买。发到马数,委帅臣看验。堪充披带战马,即行交收。如有不依条法,并行退还,令变转别买。今来买马虽已立定格尺、价钱,仰买马官子细相视。虽稍有不及格尺而阔壮堪披带,许量添收买,亦须及四尺一寸以上,仍于纲界状内分明开说。如有未尽未便,委广西帅司速具条画,申请施行。」以枢密院言广西收买战马多是不依格尺,记号不明,或老或怯,不堪披带。故有是命。

二月五日,诏:「广南西路置提举买马官一员,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为名,于邕州置司。请给、序官、荐举、人从等,并依本路提举茶盐官条例。并置属官武臣一员,以本路买马司干办公事为名,自邕州至行在,往来催促纲马、驿程等。请给、序官、人从等,并依提举茶盐司条例。所差官,并令三省、枢密院选择取旨。其经略司所差属官,只依旧提举洞丁。其措置收买战马指挥,更不施行。余依近降指挥,令所差官遵守。如有相妨及更有合行事件,条具申枢密院。」以臣僚言:「望明诏有司,于邕州置买马司,差有风力臣僚一员充提举官,收买纲马。本路帅臣不得干预。所有起纲发马等事,乞命有司采访秦凤路茶马司条法,参照施行。」故有是命。是月二十四日,诏令提举广南西路买马于宾州置司,仍从本司踏逐有心力文臣,奏辟一次。

译额上供钱,用来应付购买马匹。下诏命广南西路转运司在建炎三年、四年未起解的有定额、无定额上供钱内,迅速支拨应付,加上以前共计不得超过十万贯。如果各项年额钱已经有起解在路上的数目,就在绍兴元年应起解的上供钱内按数补拨。

二年六月四日,广西经略安抚司上奏说:「得到旨意,在韶州未起解的内藏库钱内就近拨用三十万贯,分作六年支用,交付本司筹划购买四尺二寸以上合格的战马。近年以来,马价飞涨,比往年已经高出四五倍。太平之时所定的马价,与如今不同。请求在各等原定价格之上,由本司酌量斟酌,随现今时价,适量增加钱数购买。」朝廷同意。

七月五日,下诏命礼部支拨广西度牒五百道,以及本路出产的盐七十万斤,交付本路帅臣,允许在一个月的期限内筹划变卖,先行购买战马一千匹,交付新任本路提举茶盐、权枢密院计议官范伯思,押送行在枢密院上缴。如果期限内筹划不足,就将本路现存的官马匀出调发,随后再用买到的马数依次补还。如果用剩下还有钱,就接着购买,派官起解。以上所说的马都是御前需要用的,各处不得阻拦截留。

九日,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上奏说:「得到旨意,命本军差人前往广西取马一百匹送到本军。想借此机会命各将官自备钱款,命所派去的人在广西产马的地方,购买战马一百五十匹。请求比照所取一百匹马的先例,每天支给十分草料,用以在沿途喂养,还请求行文本路知会此事。」下诏同意,命张俊叮嘱告诫,所差派的官兵,到达那里以及在路上,不得骚扰生事。

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下诏:「在邕州设置买马司,收购身高四尺二寸以上、口齿四岁以上八岁以下、合乎披甲要求的战马,都经由邕州边界出入交易,并使用邕州寨官等劝说招诱购买。今后委托本州知州专门管理。每买满一百匹,就送到桂州经略司交割。而且每一纲必须有上等马十匹,桂州经略司专门负责购买事宜。送到的马数,委托帅臣检验。合乎披甲战马标准的,就予以交收。如有不依条法办理的,一律退还,命另行变卖转买。如今购买的马虽然已经确定了尺寸格式和价钱,但仍要委派买马官仔细察看。即使身高稍有不及标准而躯体壮阔适宜披甲的,允许酌量增价购买,但也必须达到四尺一寸以上,并且要在纲界状内清楚说明。如有未尽事宜或不便之处,委托广西帅司迅速拟定条例,申报朝廷施行。」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广西收购的战马大多不合尺寸标准,标记不清楚,或马已老或胆怯,不适合披甲的缘故,所以有此诏令。

二月五日,下诏:「在广南西路设置提举买马官一名,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为名,在邕州设置官署。请给、序官、荐举、人从等待遇,都依照本路提举茶盐官的条例。并设置属官武臣一名,以本路买马司干办公事为名,从邕州到行在,往来催促运送纲马、驿程等事务。请给、序官、人从等待遇,都依照提举茶盐司的条例。所差派的官员,都命三省、枢密院选择上奏请示。经略司所差派的属官,仍旧照原来管理洞丁。原来商议筹划收购战马的指挥,此后不再施行。其余依照近来颁降的指挥,命所差派的官员遵守。如有相互妨碍以及还有应当办理的事项,逐条拟定申报枢密院。」因为有臣僚上奏说:「希望明确下诏给有司,在邕州设置买马司,差派一名有干练能力的臣僚担任提举官,负责收购纲马。本路帅臣不得干预此事。至于起纲发马等

至绍兴四年二月十八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言:「乞依旧于邕州置司。本司招马官二员,乞依旧从本司奏辟溪洞谙晓蛮情人充应。横山寨并溪洞官,并依旧兼管本司招马,仍带衔上件官。如系经略司辟阙,即乞下经略司,令臣同衔奏辟。」从之。

八日,枢密院言:「已创置广南西路提举买马官,邕州置司。未有每岁立定支降买马本钱。」诏令买马司每年取拨广西路上供钱七万余贯,提刑司封桩钱一十万贯,韶州年额铸发内藏库钱一十万贯铸:疑误,似当作「起」。,仍自绍兴三年为始,逐月具已拨到及已未支使帐状闻奏,并申枢密院。其后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取拨提刑司封桩钱一十万贯,更不施行。

十五日,枢密院言:「广南西路邕州效用蒙赐进状,伏见逐年蕃蛮将马至横山寨货卖,监官将盐彩絁绢高增价钱准折,蛮人好马,不愿博卖,乞行下买马司常切觉察。逐时收补白身效用妄招马为名,请出官钱,私作经营。乞行下买马司,出榜招置有功土人,充本司效用名籍,轮差入界。如招马及数,即优与推赏。蕃蛮将马至横山寨货卖,被洞官并店户等人众私与蛮人交易。欲行下买马司,遍下诸州寨约束。如有马月分,令经过地分预先申闻,令买马司尽数收买。乞行下买马司,出榜晓谕,如诸色人有马赴官中卖,实时支还价钱。及劝诱穷乏之人,小贩盐彩入界,就蛮人博易。若及两匹至三匹,即许逐旋赴官中卖。左右两江知州、知洞已次首领,每员有好马五匹至十匹。乞行下本路及邕州安抚司,踏逐土官二人充干办官,轮番经由左右两江三十六溪洞劝谕知州、知洞及已次首领将马中卖入官,量行支给价钱。」诏札与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

二十六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言:「买马价钱,乞于广西钦州盐仓就支拨盐一百万斤应副伓易。诏依。其买盐本钱(今)[令]本路提举茶盐司于应干上供钱内 刷拨还。

三月十七日,枢密院言:「广南西路经略司得旨,委官去邕州横山寨收买战马。其间有出格马钱数倍多,若衮合解发,支付军下,窃虑无以分别。已措置,如有格尺高大,稍堪调习,可充 御前使用,即拣选付本司,委官专一养餧。类聚成数,别差官管押交纳。」诏依。内价钱倍多,买到出格堪好马,逐旋差得力官兵管押前来枢密院送纳。

四月二十三日,诏邕州进士昌悫陈献广南西路买马利便可采,特与中州文学,差充广南西路买马司准备差使。以悫言:「伏见大理国管下善阐府有伪呼知府姓高者,稍习文典,粗识礼仪。前提举洞丁李域差 用,赍牒谕买战马,实时缴申本国国王,令备战马一千匹,应副朝廷。先备马样五十匹,差人呈纳。

译事宜,请求命有司采访秦凤路茶马司的条法,参照施行。」所以有此诏令。这个月二十四日,下诏命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在宾州设置官署,并从本司选择有心力的文臣,奏请辟用一次。到绍兴四年二月十八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上奏说:「请求仍旧在邕州设置官署。本司招马官二名,请求仍旧从本司奏请辟用熟悉蛮情的溪洞人士充任。横山寨以及溪洞官,都仍旧兼管本司招马事务,并带此官衔。如果是经略司辟用出现空缺的,就请下达经略司,命臣一同联名奏请辟用。」朝廷同意。

八日,枢密院上奏说:「已经创设广南西路提举买马官,在邕州设置官署。还没有每年确定支拨的买马本钱数目。」下诏命买马司每年从广西路上供钱内取拨七万余贯,提刑司封桩钱十万贯,韶州年额铸发的内藏库钱十万贯(「铸」字疑有误,似当作「起」),并从绍兴三年开始,每月分别具报已拨到以及已支未支的账目上奏,并申报枢密院。后来到十一月二十一日,下诏取消从提刑司封桩钱内取拨十万贯之事,不再施行。

十五日,枢密院上奏说:「广南西路邕州效用蒙赐上进奏状,说见到历年蕃蛮牵马到横山寨出卖,监官用盐、彩絁绢抬高价钱来折算,蛮人的好马,不愿意贱卖,请求行文买马司常加以觉察。历来招补白身效用假借招马之名,请领出官钱,私自经营牟利。请求行文买马司,出榜招募有功的当地人,充任本司效用名籍,轮流差派入界巡查。如果招马达到额数,就优予推赏。蕃蛮牵马到横山寨出卖,有被洞官以及店户等人私下与蛮人交易的。想要行文买马司,遍下诸州寨约束禁止。如有马匹进出的月份,命沿途经过的地方预先申报,命买马司尽数收购。请求行文买马司,出榜晓谕,若有各色人等有马前来官中出卖,立即支付价钱。以及劝诱穷困之人,小额贩卖盐、彩入界,就地与蛮人交易。如果达到两匹到三匹,就允许他们随即前来官中出卖。左右两江的知州、知洞以及以下的首领,每人都有好马五匹至十匹。请求行文本路及邕州安抚司,选派本地官员二人充任干办官,轮流经由左右两江三十六溪洞,劝说知州、知洞及以下首领将马匹卖入官府,酌情支给价钱。」下诏批文交付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办理。

二十六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上奏说:「买马的价钱,请求在广西钦州盐仓就地支拨盐一百万斤,用以应付交易。」下诏同意。购买盐的本钱,命本路提举茶盐司从应支的上供钱内取拨归还。

三月十七日,枢密院上奏说:「广南西路经略司得到旨意,委派官员前往邕州横山寨收购战马。其中有价格出格、数倍高出常价的马匹,如果一并解发,支付给军队使用,恐怕无法区分优劣。已经作了安排,如果尺寸高大、稍能调习的,可以充作御前使用,就挑选出来交付本司,委派官员专门喂养照料。等积聚成一定数目,另派官员押送交纳。」下诏同意。价钱格外高、买到的出格好马,随即差派得力官兵押送前来枢密院上缴。

四月二十三日,下诏命邕州进士昌悫因陈述广南西路买马利便可以采用,特赐中州文学,差充广南西路买马司准备差使。因为昌悫上奏说:「见到大理国管辖下的善阐府有一个自称知府、姓高的人,略通文典,粗知礼仪。前任提举洞丁李域派遣用某某,携带公文晓谕对方购买战马,那人立即禀报本国国王,

若是中用,请差人使接引上件马一千匹。差蕃官张罗坚管押,随 用至横山寨。时李域减罢,只令买马官支还价钱,管设张罗坚,遣还本国。乞指挥买马司选差使臣 用有智术之人,入大理国善阐府,重宣朝廷恩信,说谕接引前件马一千匹。如蕃蛮能备战马三百匹赴官中卖者,赐与锦袍一领,银带一条。仍令 用遍谕诸蛮,各令通知。由此,蛮情慕赏,有不待其招而自来者。递年蕃马之来,其间有出格马,厥直太高,蛮人不肯一 售之,有司亦不敢违格收买。溪洞主将或有力之人,搭价交易。乞指挥买马司,如有出格马,并依溪洞两平价数收买,不可循其旧例。西南诸蕃并大理国,分遣 用遍谕买马,不可无(弊)[币]大观买马格,每招马一百匹,支盐一二百斤、彩一十匹与招马人,充入蛮开路结托人信。乞指挥买马司,如差 用入蛮招马,许借官钱充买盐、彩。俟招到马数,乞依大观买马格销破折会。」诏札与〔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条划措置, 帛以将其厚意。乞下买马司相度,每去一蕃,约用彩帛几段,以为人信,用提举官衔位封题,付与 用、使臣前去。所贵外蕃见得朝廷礼厚,钦奉其赐,愈加忻慕,则尽招马之术。自来官司差人入蛮干办,须赍盐彩,结托开路,方得前去。伏(由)[申]枢密院。

八月二十七日,进义副尉、前权广西路邕州靖远寨知寨黄迥言:「窃见蕃蛮将马中卖,其买马官除支官钱收买数尽,诸州般运钱、盐未到,无钱可支。蛮人尚有数中卖,官司买之未尽,各依旧牵控,退回巢穴,咸有怨嗟之言。乞自今后许本寨脚店户百姓及溪洞官典、头首有力之家,将钱物明赴官,专差编拦使臣一员监觑,就蕃蛮博买,各将之寨,等量呈验,置簿书、具色样,记其尺格,依旧给付买马人餧养。俟官中般运钱、盐、彩帛到库,即依簿内姓名马样,令各牵赴官,重行等量,印卖入官,依格更给价钱。官私两便,亦不失远人怀慕远来之意。」诏令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相度,申枢密院。又言:「朝廷旧法,于本路邕州横山寨招买特磨道等蕃马。元立定等格,自四尺一寸至四尺七寸,逐等各立定价钱收买,只应副本路州军马军调习,备边缓急之用。窃见蕃蛮巢穴有出等高马,官司未曾增钱破格收买。乞于格外自四尺六寸以上、五尺以下高等阔壮、齿嫩大马,增立格价,下措置买马司,官差招马官前去罗殿国等处蕃蛮,别行招诱,赴官收买。」诏令广西提举买马官李预措买,多方说谕蛮人,如有牵到出格好马及阔壮口齿嫩者,许于见立格令价直外,更增添价收买,仍具已措置事状闻奏。

十月十三日,广西抚谕明橐言大理国欲进奉及卖马事,上曰:「令卖马可也,进奉可勿许。

译命准备战马一千匹,应付朝廷。先准备了马样五十匹,派人前来呈纳。如果合用,就请派人前来接引上述一千匹马。差蕃官张罗坚押运,随同用某某到横山寨。当时李域被裁减罢免,只命买马官支还价钱,安排张罗坚,遣送回本国。请求指挥买马司选派有智谋的使臣用某某,进入大理国善阐府,重申朝廷的恩信,晓谕接引前述一千匹马。如果蕃蛮能准备战马三百匹前来官中出卖的,赐给锦袍一领、银带一条。仍命用某某遍告各蛮部,让他们各自知晓。由此,蛮人心生仰慕奖赏之意,有不待招请就自动前来的。历年蕃马的到来,其中有出格的马,价钱太高,蛮人不肯轻易出售,有司也不敢违反标准收购。溪洞的主将或有势力的人,往往抬价交易。请求指挥买马司,如有出格的马,一律按照溪洞双方公平的价格收购,不能沿用旧例。西南各蕃以及大理国,分派用某某遍告晓谕买马,不可没有财物(原文『弊』疑当作『币』)。大观年间的买马规格,每招得马一百匹,给盐一二百斤、彩十匹给招马人,用作打通蛮地关系、结交信任的凭据。请求指挥买马司,如果差派用某某入蛮地招马,允许借用官钱购买盐、彩。等招到马数后,请求依照大观买马规格核销结算。」下诏批文交付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拟定措施办理,用财帛来表达朝廷的深厚心意。请求下达买马司斟酌,每去一个蕃部,约用彩帛多少段作为信物,用提举官的衔位封题,交付用某某、使臣前去。这样能让外蕃看到朝廷礼节厚重,感佩朝廷的恩赐,愈加仰慕归附,那么招马的方法就能全部施展开来。历来官府差人进入蛮地办事,必须携带盐、彩,用来打通关系开路,才能顺利前往。此事已申报枢密院。

八月二十七日,进义副尉、前权广西路邕州靖远寨知寨黄迥上奏说:「私下见到蕃蛮牵马来卖,负责买马的官员除了支用官钱把收购的额数买尽之外,各州运送来的钱、盐还没到,就没钱可支给。蛮人还有一些马想出卖,官府买不完,他们只好依旧牵马控制,退回巢穴,都有怨言。请求从今以后,允许本寨的脚店户百姓以及溪洞官典、有势力的人家,携带钱物直接向官府申报,专门差派编拦使臣一员监督,就地与蕃蛮交易购买,各自记录他所在的寨,登记并测量,置立簿册、记录色样,记下尺寸规格,依旧交给买马人喂养。等官府运送的钱、盐、彩帛到库后,就依照簿内的姓名马样,命各自牵马前来官府,重新测量,登记买入,依照规格再给价钱。这样官府和百姓两便,也不会辜负远方之人怀念归附的心意。」下诏命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斟酌,申报枢密院。黄迥又上奏说:「朝廷旧有的法规,在本路邕州横山寨招募购买特磨道等蕃马。原来定立了等级规格,从四尺一寸到四尺七寸,各等分别定立价钱收购,只是用来应付本路州军马军的训练,以备边防急用。私下见到蕃蛮巢穴中有超出等级的高大马匹,官府从未增加钱款突破规格购买。请求在规格之外,从四尺六寸以上、五尺以下的高大壮阔、口齿嫩的大马,增设规格价钱,下达给筹划买马司,命买马官派人前往罗殿国等蕃蛮处,另行招诱,收购到官府。」下诏命广西提举买马官李预筹划购买,多方晓谕蛮人,如有牵来超出规格的好马以及壮阔口齿嫩的马,允许在现定规格价钱之外,再增加价钱购买,并具报已筹划的情况上奏。

十月十三日,广西抚谕明橐上奏说大理国想

安可利其虚名而劳民乎 但令帅臣边将偿其马直当价,则马当继至,庶可增诸将骑兵,不为无益也。」

十一月二十一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言:「提刑司言,除无封桩钱外,有见在赡学经制等钱。望下提刑司照会,如无封桩钱,即于赡学经制钱逐给支拨应副。」诏依,许于本路赡学经制钱内通融,取拨一十万贯,通其余见在窠名计五十一万贯,并应副买马支用。

二十五日,李预又言:「本司买发战马,得旨,不许他处收买。今来窃虑行在诸军有画到指挥前来买马,即与本司相妨,致蕃蛮增长价直,枉费官钱,兼恐别致争竞。欲应诸军有画降到圣旨指挥前来本路买马,并从本司一处收买拨付,庶得不致生事。」又言:「本司马纲全藉逐州应副官兵起发。本司于兵马不系管辖,窃恐所差押马官兵州郡别有推托,不肯实时刷那应副,致马纲留滞。望下本路照会,如州郡承本司差押马官公文,即仰疾速差拨,不得别有推托占留。如违,并从本司奏劾。」并从之。

二十六日,李预又言:「本司所买马,全藉沿边州郡协力收买。今来除邕州知州已得旨专管买马外,有宾、横、宜、观等四州,并依邕州例专管买发战马,庶得及时分头责办。」从之。

四年正月十五日,李预又言:「得旨,募土人招诱买马及三百匹,补守阙进义副尉;每三百匹,转一官资。今来措置,如能招到出格驯熟良马,即乞不限招及三百匹之数,许令据所招到数逐旋计纲,差所招人同部押官管押赴行在交纳,保明格外推赏。」诏立定今后招诱买及一百匹各高四尺六寸以上、八岁以下、阔壮无疾、驯熟堪披带马,就差同部押官管押前来。在路无遗阙,倒毙不及一分,与依前项招买及三百匹指挥推恩。

二月十八日,枢密院言:「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请令来置司之初,全藉州郡协力应副,而广右官吏自来 慢。乞应缘买马事务差官干当,行移文字、取拨钱物,并差发押马官兵,州军辄违慢,乞朝廷施行。所贵上下协力,不敢稽缓失事。」从之。

十九日,李预言:「昨支降钦州盐一百万斤,止是取拨一次,未有每年许支拨定额。盖蕃蛮要盐,如川陕用茶,止是博易之物。每年许令依已降指挥,取拨盐一百万斤,可以当钱七万余贯。」从之。

二月二十五日,广南东西路宣谕明橐言:「前广西提举买马李域差 用韦玉等十二人,厚赍盐、彩入外国,计置买马。虽一时逐急措置,然于边防未见其便。讲究买马之术,其说有七:不惜多与马价,一也;厚其缯、彩、盐货之本,二也;待以恩礼,三也;要约分明,四也;禁止官吏亏损侵欺,五也;信赏必罚,以督官吏,六也;马悉归于朝廷,而后付于将帅,七也。

译要进贡以及卖马之事,皇上说:「让他们卖马是可以的,进贡就不要允许了。怎么能贪图那虚名而劳累百姓呢?只需命帅臣边将按合理价钱偿还马价,那么马匹自然会陆续到来,也能借此增加各将的骑兵,不是没有好处的。」

十一月二十一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上奏说:「提刑司说,除了没有封桩钱之外,还有现存的赡学经制等钱。希望下达提刑司知会,如果没有封桩钱,就从赡学经制钱内逐次支拨应付。」下诏同意,允许在本路赡学经制钱内通融,取拨十万贯,加上其余现存的项目共计五十一万贯,一并用来应付购买马匹。

二十五日,李预又上奏说:「本司购买发运战马,得到旨意,不许其他地方收购。如今私下担忧行在的各军有画降的指挥前来买马,就会与本司相互妨碍,导致蕃蛮抬高价钱,白白耗费官钱,还恐怕另外引起争竞。请求今后各军有画降圣旨指挥前来本路买马的,一并归本司统一收购拨付,这样才不至于生出事端。」又说:「本司的马纲全靠各州应付官兵起解。本司对于兵马没有管辖权,私下担忧所差派押马的官兵所在的州郡另有推托,不肯及时调拨应付,导致马纲滞留。希望下达本路知会,如果州郡接到本司差派押马官的公文,就应立即差拨,不得另有推托占留。如有违反,一并由本司上奏弹劾。」朝廷都同意了。

二十六日,李预又上奏说:「本司所买的马,全靠沿边各州郡协力收购。如今除邕州知州已得旨专门管理买马之外,还有宾、横、宜、观等四州,也请求依照邕州的先例专门管理买卖战马,才能及时分头负责办理。」朝廷同意。

四年正月十五日,李预又上奏说:「得到旨意,招募当地人招诱买马达到三百匹的,补授守阙进义副尉;每满三百匹,转升一官资。如今筹划,如果能招到出格驯服的良马,就请求不限于招足三百匹之数,允许根据所招到的数目随即计入纲运,差派招马人与部押官一同押送前往行在交纳,据实上报格外推赏。」下诏确定今后招诱买马达到一百匹,各匹身高四尺六寸以上、八岁以下、体格壮阔无病、驯服合乎披甲标准的,就差派同部押官押送前来。在路上没有遗漏亏损,倒毙不超过一成的,按照前述招买达到三百匹的指挥予以推恩奖励。

二月十八日,枢密院上奏说:「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请求让此次设置官署之初,全靠州郡协力应付,而广右的官吏历来怠慢。请求凡是关涉买马事务差派官员承办、调拨文书、取拨钱物,以及差派押马官兵的事宜,州军若有违令怠慢的,请朝廷施行处罚。这样才能上下协力,不敢拖延误事。」朝廷同意。

十九日,李预上奏说:「先前支拨钦州盐一百万斤,只是取拨了一次,还没有每年应支拨的定额。因为蕃蛮需要盐,就像川陕用茶一样,只是用来交易的物品。请求每年允许依照已颁下的指挥,取拨盐一百万斤,可以折抵钱七万余贯。」朝廷同意。

二月二十五日,广南东西路宣谕明橐上奏说:「先前广西提举买马李域派遣用某某韦玉等十二人,携带大量盐、彩深入外国,筹划购买马匹。虽然是一时紧急的应对措施,但对边防来说未必是好办法。探究买马的方法,有七点说法:不吝惜多给马价,这是第一;充实缯、彩、盐货的本钱,这是第二;以恩礼相待,这是第三;约定条款分明,这是第四;禁止官吏亏损侵吞,这是第五;信赏必罚,以督察

七说若行,西南诸国所产可以毕至。今来遣人深入蛮国招诱,小必失陷官物,大必引(慝)[惹]边隙。欲行下广西提刑司,根究诸司盐剩利钱去着,应副买马。仍乞令提举买马司照应臣前件七说,不须差人计置招诱,自足办集。」诏令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疾速相度闻奏。其诸司盐剩利钱,仰本司提刑司 刷,具数申枢密院。

五年正月三日,诏以广西买马司起发到马不堪披带,提举李预特降两官。本司买马官武翼郎右江都巡检苏述、进武校尉邕州横山知寨徐大烈、承节郎横山寨兵马兼押李循,并招马官忠翊郎黄光▯▯撩、(康)[秉]义郎黄洎,各特降一官资。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川陕宣抚副使邵溥言:「乞免于威、茂州、永康军置场买马。所贵不致引惹边事。」从之。先得旨,于三处买马。以提举买马赵开言稍近后蕃,不欲开广道路,令人马通行。致是上言。

三月四日,宰臣赵鼎论广西买马司空有所费而实无补,欲相度,止令邕州知州专领,留属官一员主管钱物。上曰:「朕于诸事,每思虑必尽。昨计并余杭监收,一岁支费无虑二万缗,自可收买战马百五十匹。卿等更议之。」

三月七日,枢密院言:右承议郎、范直清充提举广西路买马,拱卫大夫、惠州防御使刘远知邕州。其本路买马事件,合行同共措置。」诏令范直清、刘远公共协力,措置收买堪好战马,计纲起发赴行在。又诏知静江府胡舜陟同共措置收买。

五月二十三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言:「富州侬内州侬郎宏报,大理国有马一千余匹,随马六千余人六千:疑当作「六十」。、象三头,见在侬内州,欲进发前来本司。已帖招马官知田州黄洎遣人前去(就)[说]谕,今春买马已足,别无买马钱物在寨。」诏令广西帅臣更切相度,无他意,即令提举买马官多方措置收买,预行差人体探。如委诣实,可令婉顺说谕,据合用牵马人数随逐前来。或令节次入界中卖,依例支给价钱,不得阻节。仍令帅司密切旨挥经由沿边供职官等,至时暗作堤备,不许张皇,引惹生事。具已措置施行状闻

译官吏,这是第六;马匹全部归于朝廷,然后再交付将帅,这是第七。这七条如果能施行,西南各国所产的马匹都能全部到来。如今派人深入蛮国招诱,小则必定损失官府财物,大则必定引发边境纠纷。想要下达广西提刑司,追查各司盐剩余利润钱的去向,用以应付购买马匹。还请求命提举买马司参照臣前面所说的七条,不必派人前往筹划招诱,自然就能办成此事。」下诏命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迅速斟酌上奏。至于各司盐剩利钱,命本司提刑司调拨,具数申报枢密院。

五年正月三日,下诏因广西买马司起解到的马匹不合乎披甲标准,提举李预特降两官。本司买马官武翼郎右江都巡检苏述、进武校尉邕州横山知寨徐大烈、承节郎横山寨兵马兼押李循,都各特降一官资。招马官忠翊郎黄光〇〇撩、秉义郎黄洎,也各特降一官资。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川陕宣抚副使邵溥上奏说:「请求免除在威、茂州、永康军设置马场购马。这样才不至于引起边境事端。」朝廷同意。此前得到旨意,要在这三处设置买马场。因为提举买马赵开说这些地方靠近后蕃,不想开辟通路,让人马往来通行,因而有此上奏。

三月四日,宰臣赵鼎论说广西买马司徒然耗费而实际上没有什么补益,想要斟酌,只命邕州知州专门统领此事,留一名属官主管钱物。皇上说:「朕对各种事务,每每思虑必求周全。昨日计算并州、杭州监的收支,一年支出费用无虑二万缗,本来可以用来购买一百五十匹战马。卿等再议一议此事。」

三月七日,枢密院上奏说:「右承议郎范直清充任提举广西路买马,拱卫大夫、惠州防御使刘远兼任知邕州。本路买马的相关事宜,应当共同筹划办理。」下诏命范直清、刘远共同协力,筹划购买合格战马,计纲起解送往行在。又下诏命知静江府胡舜陟一同筹划收购。

五月二十三日,提举广南西路买马司上奏说:「富州侬内州的侬郎宏报告说,大理国有马一千余匹,随行人员六千余人(「六千」疑当作「六十」)、象三头,现在侬内州,想要进发前来本司。已经行文招马官、知田州黄洎,派人前去劝说晓谕,说今年春天买马已经足数,另外没有买马的钱物存放在寨中。」下诏命广西帅臣再加斟酌,如果对方没有其他用意,就命提举买马官多方筹划收购,预先派人查探。如确实无误,可以婉转顺应地晓谕,按所需牵马人数随行前来。或者命他们分批进入边界前来出卖,依照惯例支给价钱,不得阻拦。仍命帅司秘密指挥沿边任职的官员等,到时暗中做好防备,不得张扬,引起事端。事情办理完毕后具报情况上奏。

奏。

六月四日,广西路经略司言:「招马 用谭昂去大理国招马,经及八年。至去年九月内,满甘国王差摩诃菩俄托桑一行人赍机密文字与大理国王,具章表匣内,差王与诚、杨贤明等管押象一头、马五百匹,随昂前来。见在侬内佐部州驻札,令昂先次赍牒申报。乞将上项所称进奉象,依自来体例,等量估定价直,优与分数,用火印讫,籍记毛齿、格尺,关申提举买马司,依所定价支钱物酬荅。拣选合格马,别作一项计纲起发。其起发过数,与准年额合买之数。」从之。其后,翰林学士朱震言:「今日干戈未息,战马为急,桂林招买,势不可辍。然而所可虑者,夷人熟知险易,商、买囊橐为奸。愿密谕广南西路帅臣,凡是买马去处,并择谨愿可信之士,勿遣轻儇生事之人。务使羁縻勿绝,边疆安静而已。异时西北路通,则渐减广西买马之数,庶几消患于未然。」诏札下广西帅臣提点买马官常切几察,不得因此致生边患。

译六月初四日,广西路经略司上奏说:"招马一事,派谭昂前往大理国招买马匹,已经历时八年。到去年九月,满甘国王派遣摩诃菩俄托桑一行人,携带机密文书送交大理国王,装在表章匣内,又派王与诚、杨贤明等人管押大象一头、马五百匹,随谭昂一同前来。目前驻扎在侬内佐部州,命谭昂先行送牒文申报。请求将上述所说进献的大象,依照向来的惯例,估定价值,从优评定等级,用火印烙印,登记其毛色、年齿、身高尺寸,行文呈报提举买马司,依所定价格支付钱物酬答。挑选合格的马匹,另作一批清点起运。这批起运的数目,折算充抵年度应买的定额。"朝廷同意了这一奏请。

此后,翰林学士朱震说:"如今战事未息,战马之事最为紧急,桂林招买马匹一事,势必不可停止。然而值得忧虑的是,夷人熟悉地形险易,商人与买马之人相互勾结,营私舞弊。希望密令广南西路的统帅大臣,凡是买马的地方,都要选派谨慎可靠之人前去办理,不要派遣轻浮生事之人。务必使羁縻之策不至断绝,边疆安宁即可。日后若西北路打通,便可逐渐减少广西买马的数额,这样或许能防患于未然。"朝廷下诏,命广西帅臣及提点买马官时常留心察访,不得因此招致边患。

八月二十七日,知泸州何悫言:「西南夷每岁之秋,夷人以马请互市,则开场博易,厚以金缯,盖饵之以利,庸示羁縻之术,意宏远矣。管内叙州置场之始也,条法具存,阅时既久,本司弗虔,其弊滋甚。故互市岁马,亏损常直,沮格拣退,减落元数,致马不得售,则或委弃杀食而去。深恐因缘积忿,边隙寖开,可不为之虑 望申敕有司,悉循旧规,革去宿弊。」从之。

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举广西路买马司言:「本司招马官黄光败发过马共三千五百匹,皆是自备盐、彩充信招到,(各)未曾沾受恩赏。」诏黄光▯▯撩与转一官。

七年闰十月五日,诏:「川陕茶当转以博马。闻吴璘军前尚或以博马价〔易〕珠及红发之类。艰难之际,战马为急,可札下约束。」十一月九日,又喻吴玠,以茶博易珠玉、红发毛段之物,悉痛禁之。

十一月十八日,诏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胡舜陟特转一官。以枢密院言本司买发绍兴十年分纲马敷额,故有是命。

十年四月二十八日,枢密院言:「陕西买马旧法:主管马事官,阶岷巩州、德顺军长吏、通判、熙秦州通判专切提举。今来创行之初,理宜措置。」诏熙州专差帅司提举买马。

十二年四月五日,诏:「广西路经略安抚使胡舜陟、提点买马降授武显大夫吉州防御使权发遣邕州(愈)[俞]儋、措置支拨钱物左(孺)[儒]林郎准备差遣权干办公事贾叔愿、招马官保义郎黄汴、守阙进义副尉黄逑、降授敦武郎提举右江都巡检使苏述、降授从义郎横山知寨王伸、降授承信郎横山寨兵马监押李肇,各特与转一官,点检起发纲马右承奉郎干办公事王次张、右从事郎书写机宜文字胡仔、右从(郎)[事]郎干办公事赵伯柽、右迪功郎监经抚犒赏库收支买马钱物宋许,各减二年磨勘,内选人比类施行。招马官四员:内忠翊郎农案存、承信郎农意,各招马不及五百五十匹,更不推恩。」以舜陟言岁额买马一千五百匹,所有绍兴十一年共买发二千四百五十匹,其一行官员有劳。故有是命。

十五年十月十八日,通判黎州张松允转一官。以任内市马及额故也。

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都大提举茶马司言:「乞将利州钱帛库监官窠阙移就成都府专一管干出纳买马钱物,从本司奏辟。」从之。

二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诏西和州管下宕昌马场添买马官一员。从本路诸司请也。

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权发遣文州鲁安仁言:「文州每岁所收纲马多不敷元额,其弊在所属发茶纲沿路稽缓,遂致货马人户守待,动经旬月,皆惮其来。乞下所属,令专遣官属催督茶纲,经由道路,每遇往来,不得时刻稽迟,庶免留滞人户,便于博马。

译八月二十七日,知泸州何悫说:「西南夷族每年秋天,夷人用马匹请求互市,官府就开设市场进行交易,用大量金帛厚待他们,这是用利益来引诱他们,用以显示羁縻笼络之术,用意十分深远。本州所辖叙州设置市场之初,各项法规都齐备完整,但时间一久,本司不再认真执行,弊端越来越严重。所以每年互市所买的马,价钱亏损低于常价,又百般阻挠拣退,减少原定的数额,致使马匹卖不出去,夷人有的就干脆抛弃或杀掉吃了才离开。深恐由此积累怨愤,边境的裂痕逐渐扩大,这不能不加以考虑。希望申明敕令有关部门,全都遵循旧有规矩,革除长期积存的弊端。」朝廷听从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二十七日,提举广西路买马司上言:「本司招马官黄光已经招募办成马匹共三千五百匹,都是自备盐、彩帛充作信物招来的,各项都未曾受到朝廷恩赏。」诏令黄光〇〇酌情转一官。

绍兴七年闰十月五日,下诏:「川陕的茶叶应当用来交换马匹。听说吴璘军前有的还用来交换马匹的钱财换取珍珠及红发之类的东西。在艰难的时候,战马最为紧要,可以下发文书加以约束。」十一月九日,又晓谕吴玠,用茶换取珠玉、红发毛段之类的物品,一律严令禁止。

十一月十八日,诏令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胡舜陟特转一官。因为枢密院上言本司买发绍兴十年分的纲马达到了额度,所以有这道命令。

绍兴十年四月二十八日,枢密院上言:「陕西买马的旧有法规:主管马事的官员,由阶州、岷州、巩州、德顺军的长吏、通判,以及熙州、秦州的通判专门负责提举。如今刚开始推行新法,按理应当有所措置。」诏令熙州专门派帅司提举买马。

绍兴十二年四月五日,下诏:「广西路经略安抚使胡舜陟、提点买马降授武显大夫吉州防御使权发遣邕州俞儋、措置支拨钱物左儒林郎准备差遣权干办公事贾叔愿、招马官保义郎黄汴、守阙进义副尉黄逑、降授敦武郎提举右江都巡检使苏述、降授从义郎横山知寨王伸、降授承信郎横山寨兵马监押李肇,各特别转一官;点检起发纲马的右承奉郎干办公事王次张、右从事郎书写机宜文字胡仔、右从事郎干办公事赵伯柽、右迪功郎监经抚犒赏库收支买马钱物宋许,各减磨勘二年,若是选人则比照相应等级施行。招马官四员:其中忠翊郎农案存、承信郎农意,各自招马不足五百五十匹,不再加以推恩。」因为胡舜陟上言每年额定买马一千五百匹,绍兴十一年共买发二千四百五十匹,此次经办的官员均有功劳,所以有这道命令。

绍兴十五年十月十八日,通判黎州张松允转一官。因为其任内市马达到了额度的缘故。

绍兴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都大提举茶马司上言:「请求将利州钱帛库监官的空缺移到成都府,专门负责管理出纳买马钱物事务,由本司奏请辟用。」朝廷同意了。

绍兴二十一年八月十二日,诏令西和州所辖宕昌马场增设买马官一员。是听从了本路各司的请求。

绍兴二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权发遣文州鲁安仁上言:「文州每年所收的纲马大多达不到原定额度,其中弊病在于所辖发运茶纲沿途拖延迟缓,以致于贩马的人户不得不等待,动辄经过十天半月,都害怕再来。请求下令有关部门,专门派遣官员催督茶纲,途经

」

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枢密院言:「殿前司马步司轮差兵官往(与)[兴]元府马务取押纲马。缘所买九岁、十岁马到行在养餧得成,已是齿岁过大,不堪披带。乞下茶马司督责买马官收买八岁以下齿嫩及格尺堪披带好马,团纲起发。」诏令茶马司相度。如可行收买,即依所申施行。

三十年八月四日,诏:「访闻广西经略司所买岁额马,缘格尺拘碍,今岁约回四千余匹。可令本路帅司措置,来岁据蛮人牵到马并与收买。仍差谙晓鞍马属官一员,就地头相度,收买阔壮齿嫩堪披带马,更不限格尺。侯买一年,别取朝廷指挥。除依年例分送诸军外,其余并发赴行在。」

三十一年三月九日,诏令茶马司严切约束诸场官吏,今后买马,须管尽还偿直,实时支付,不得减 积压,及不得虚用文券折当。如有违戾,按劾闻奏。仍多方说谕蕃夷,每将齿嫩堪披带马中卖,先次开具见今买马则例,申枢密院。以上《中兴会要》。《岭外代荅》云:「自元丰间广西帅司已置干办公事一员于邕州,专切提举左右江洞丁,同措置买马。绍兴三年,置提举买马司于邕。六年,令帅臣兼领,令邕州守臣提点买马,经干一员,置廨于邕者不废也,实掌买马之财。其下则有右江二提举:东提举掌等量蛮马,兼牧买马印;西提举掌入蛮界招马。有同巡检一员,亦驻札横山寨,候安抚上边,则率甲兵先往境上警护。诸蕃入界,有知寨、主簿、都监三员同主管买马钱物。产马之国曰大理、自杞、特磨、罗殿、毗那、罗孔、谢蕃、滕蕃等,每冬以马叩边。买马司先遣招马官赍锦缯赐之。马将入境,四提举出境招之,同巡检率甲士往境上护之。既入境,自四城州行六日至横山寨,邕守与经干盛备以往,与之互市,蛮幕樵门而坐,不与蛮接也。东提举乃与蛮(酉)[酋]坐于庭上,群蛮与吾兵校博易,等量于庭下。朝廷岁拨本路上供钱、经制钱、盐钞钱及廉州石康盐、成都府锦,付经略司,为市马之费。经司以诸色钱买银及回易他州金锦彩帛,尽往博易。以马之高下,视银之重轻。盐锦彩缯,以银定价,岁额一千五百疋,分为三十纲赴行在所。绍兴二十七年,令马纲分往江上江:原作「纲」,据《岭外代答》卷五《经略司买马》条改。,诸军后乞添纲。今元额立外,凡添买三十一纲,盖买三千五百疋矣。此外,又择其权奇以入内▯,不下十纲。马政之要,大略见此。马产于大理国。大理国去十五程尔。中有险阻,不得而通,故自杞、罗殿,皆贩马于大理,而转卖于我者也。罗殿甚迩于邕,自杞实隔远焉。自杞之人强悍,岁常以马假道于罗殿而来。罗殿难之,故数致争。

译的道路,每逢来往,不得有片刻稽留延误,这样才可免得滞留人户,便于交易马匹。」

绍兴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上言:「殿前司马步司轮流派遣兵官前往兴元府马务,取押纲马。因为所买的九岁、十岁的马到行在饲养长大后,已是齿岁过大,不能披挂作战。请求下令茶马司督促责成买马官收购八岁以下、齿岁还嫩且合乎尺寸标准、能够披挂作战的好马,编成纲队起运发送。」诏令茶马司斟酌处理,如果可行就依照收买,即按所申报的施行。

绍兴三十年八月四日,下诏:「听说广西经略司所买的年额马,因为身高尺寸的限制,今年估计要减少四千余匹。可令本路帅司加以措置,来年凡是蛮人牵来的马都一律收买。仍派遣一名熟悉鞍马的属官,到当地相度察看,收买身宽体壮、齿岁尚嫩、能够披挂作战的马,不再限定身高尺寸。等到买了一年之后,再另外听候朝廷指令。除依照惯例分送各军之外,其余的一律发送到行在。」

绍兴三十一年三月九日,诏令茶马司严格约束各场官吏,今后买马,必须全部偿还价钱,随时支付,不得积压拖欠,也不得虚开文券折算抵当。如有违反,查明弹劾上奏。仍需多方说服晓谕蛮夷,凡是齿岁尚嫩、能够披挂作战的马就应中意收买,事先开列现今买马的则例,申报枢密院。以上出自《中兴会要》。《岭外代答》说:「自元丰年间起,广西帅司就已在邕州设置干办公事一员,专门负责提举左右江洞丁,一同措置买马。绍兴三年,在邕州设置提举买马司。绍兴六年,命令帅臣兼领此事,令邕州守臣提点买马,经干一员,在邕州设置官署也未曾废止,实际掌管买马的财物。其下则有右江二提举:东提举掌管等量核实蛮马,兼掌牧买马的印信;西提举掌管进入蛮界招马。设有同巡检一员,也驻扎在横山寨,等到安抚使前往边境时,就率领甲兵先行前往边境上警戒护卫。各蕃族进入边界后,设有知寨、主簿、都监三员一同主管买马钱物。产马的地方叫大理、自杞、特磨、罗殿、毗那、罗孔、谢蕃、滕蕃等,每到冬天带着马来叩边境。买马司事先派遣招马官带着锦缯赏赐他们。马匹将要进入边境时,四位提举出境迎接招引,同巡检率领甲士前往边境护卫。进入边境后,从四城州走六天到达横山寨,邕州守臣与经干盛装前往,与他们互市,蛮人的营帐用木栅围成门户而坐,不与蛮人直接接触。东提举则与蛮族首领坐在庭堂之上,众蛮人与我方士兵较量交易,在庭下称量马匹。朝廷每年拨给本路的上供钱、经制钱、盐钞钱以及廉州石康盐、成都府的锦,交给经略司,作为购买马匹的费用。经略司用各种钱购买白银,以及用其他州的金锦彩帛贸易兑换,全部用来进行交易。按马匹的优劣,来衡量白银的轻重多少。盐锦彩缯,用白银定价,年额一千五百匹,分为三十纲送往行在所。绍兴二十七年,命令马纲分别送往江上诸军,各军之后又请求增加纲数。如今在原有额度之外,共增买三十一纲,共买了三千五百匹。此外,又挑选其中特别优良的马匹进献内廷,不下十纲。马政的要领,大致就是这样。马产自大理国。大理国距离此地有十五程之远。中间有险阻,不能直接通行,所以自杞、罗殿,都从大理贩马而来,再

然自杞虽远于邕,而乃迩于宜,特隔南丹州而已。绍兴三十一年,自杞与罗殿有争,乃由南丹径驱马,直抵宜州城下。宜人峻拒不去,帅司为之量买三纲,与之约曰:『后不许此来。』自是有献言于朝,宜州买马良便。下广西帅臣议,前后帅臣皆以宜州近内地不便。本朝堤防外夷之意,可为密矣。高丽一水,可至登、莱,必令自明州入贡者,非故迂之也,政不欲近耳。今邕州横山买马,诸蛮远来,入吾境内,见吾边面阔远,羁縻州数十,为国藩蔽,洞丁之强,足以御侮;而横山敻然,远在邕城七程之外,置寨立关,傍引左右江。诸寨丁兵会合弹压,买马官亲带甲士以临之,然后与之为市,其形势固如此。今宜州之境,虎头关也,距宜城下三百里。一过虎关,险阻九十里,不可以放牧。过此即是天河县平易之地,已副宜城矣。此其可哉!」《名臣言行录》云:「当时买马路久未通,吴璘首开之。贸以茶彩,抚以恩信,招致小部族首领四十二国,马道行而人赖之。」《邕州志》云:「绍兴五年指挥,每岁正额一千四百疋,以十分为率。建康、镇江、鄂州每处三分,(各)[合]九,池州一分三纲。隆兴元年指挥,于买到纲马数内选出格良马,每三十疋为一纲,押赴行在,投进十纲。二年指挥,于岁额外收买六纲,发赴襄阳府。干道元年指挥,于岁额外更买二纲,应副建康府。三年指挥,于岁额外更买二纲,应副镇江府。五年指挥,于岁额外更买一纲,应副池州。又当年指挥于岁额外收买三十纲赴行在。」

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广西买马,系拨定本路上供钱七万贯、经制赡学钱五万贯、静江府买钞钱八万贯,及每年拨定锦二百匹、盐二十万斤,令经略安抚司取拨,衮同应副支使。又广西收买战马一千五百匹为额,并要四尺二寸以上、八岁以下、阔壮堪披带马数。其买马系横山寨收买,价直画时支给。昨来已将提举买马司官吏添置干办官并罢,令本路帅臣兼提举,邕州知州兼提点,及干办公事一员,于邕州置廨宇。仰广西南路经略安抚司依见行条法,常切检察。有违法处,具当职官吏姓名,申取朝廷指挥施行。」以士庶封事言:「市马之弊,每与蕃蛮博易,则支与铤银,或要器皿,以铤银打造。今者多集银匠,以铤银虫▯咸销夹入赤铜。元法:每盐一萝计一百五斤,算银五两,折与蕃蛮。今则以二萝分作三萝,折银壹拾伍两。元每马四尺一寸,算银三十六两,每高一寸,加一十两。今市马作两样赤度等量。旧每银一两,折钱二贯文足。唯(时)[特]磨不晓银价低昂,只取见钱,以高补低,是以每岁有出剩之数,暗将入己。

译转卖给我们。罗殿距邕州很近,自杞则确实相隔较远。自杞人性情强悍,每年常常向罗殿借道运马而来。罗殿常常刁难,所以屡次发生争执。然而自杞虽然离邕州远,却离宜州近,仅仅隔着南丹州而已。绍兴三十一年,自杞与罗殿发生争执,于是从南丹直接驱马,径直抵达宜州城下。宜州人严厉拒绝他们离开,帅司为此酌情购买了三纲,并与他们约定说:『以后不许再从这条路来。』从此有人向朝廷进言,认为宜州买马很便利。朝廷下发给广西帅臣讨论,前后历任帅臣都认为宜州靠近内地不便利。本朝防范外夷的用意,可以说是十分周密的。高丽隔一水就可到达登州、莱州,但一定要他们从明州入贡,并非故意绕远,正是不想让他们靠近罢了。如今邕州横山买马,各蛮族远道而来,进入我方境内,看到我方边境地域辽阔遥远,羁縻州数十个,作为国家的藩篱屏障,洞丁的强悍,足以抵御外侮;而横山地处偏远,距邕州城七程之外,设置寨堡关卡,两旁引入左右江。各寨丁兵会合弹压,买马官亲自带领甲士到场监临,然后才与他们进行交易,其地势本来就是这样。如今宜州的边境,是虎头关,距宜州城下有三百里。一过虎头关,就是险阻地带九十里,不能放牧。过了这段即是天河县平坦的地方,已经紧邻宜州城了。这难道可行吗!」《名臣言行录》说:「当时买马的道路长期未通,是吴璘首先开辟的。用茶彩贸易,用恩信安抚,招来小部族首领四十二国,买马的道路才得以通行,人们也因此受益。」《邕州志》说:「绍兴五年的指挥文书规定,每年正额一千四百匹,按十分计算比例。建康、镇江、鄂州每处三分,合计九分,池州一分三纲。隆兴元年的指挥文书规定,从买到的纲马数中挑选出格外优良的马,每三十匹为一纲,押送前往行在,进献十纲。隆兴二年的指挥文书规定,在年额之外收买六纲,发送到襄阳府。乾道元年的指挥文书规定,在年额之外再买二纲,应付供给建康府。乾道三年的指挥文书规定,在年额之外再买二纲,应付供给镇江府。乾道五年的指挥文书规定,在年额之外再买一纲,应付供给池州。又当年的指挥文书规定,在年额之外收买三十纲送往行在。」

绍兴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年号。下诏:「广西买马,拨定本路上供钱七万贯、经制赡学钱五万贯、静江府买钞钱八万贯,以及每年拨定锦二百匹、盐二十万斤,命经略安抚司支取拨用,一并统一支应使用。又规定广西收买战马以一千五百匹为额度,并要求身高四尺二寸以上、八岁以下、体宽壮实、能够披挂的马匹数目。买马事宜在横山寨进行收买,价钱当场即时支付。此前已将提举买马司官吏增设的干办官一并裁撤,命本路帅臣兼任提举,邕州知州兼任提点,以及干办公事一员,在邕州设置官署。命广西南路经略安抚司依照现行的法规,经常认真检查察看。若有违法之处,列出当值官吏的姓名,申报请示朝廷指挥施行。」因士人百姓密奏说:「市马的弊端,每次与蛮夷交易时,都支付铤银,有的还要求器皿,用铤银打造。如今大多集聚银匠,把铤银掺杂销入赤铜。原来的法规:每萝盐重一百五斤,折合银五两,折价给蛮夷。如今却把二萝分作三萝,折银十五两。原来每

马口齿在六七八岁,方可收买。今来逐官计嘱兽医,有骑退老马,即印过支银。马场官吏作弊,遂别差经干一员兼提举。逐司公吏取善织水紬,又买典没旧锦,支与蕃蛮。」故有是诏。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十三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言:朝廷每岁于川广牧买战马,计纲起发,每匹不下三四百千。近措置于两淮买到战马七十匹,每匹通不过二百千,非惟价例差小,且无道涂例毙之患。缘所管钱物不多。」诏今买到马,总领所逐旋支给价钱。

四月二十三日,诏管干御前马院蒋宗和差同措置广西收买御前马。

六月二十四日,诏:「广西经略司每岁买发战马三十纲,合一千五百匹。买马官吏溢额,并与推赏。所有蛮人贩到马虽不及四尺一寸,如委是强壮可以披带,许额外买发。价钱就提举茶盐司卖钞钱及提刑司经总制钱内截拨。」从知静江府方滋之请也。

同日,知静江府方滋言:「得旨,条具白札子陈请广西买马利害事。契勘广西先置提举官一员,措置买马事务,废罢今已近三十年,只就邕州置买马司,令知州兼领;又差经略司干办公事一员兼提举买马,帅臣总提其事,经久已是利便。今来白札子乞依旧复置,窃恐复置一司,官吏费用不赀。乞候到任,如见得在任之人不堪任职,亦许依旧制举辟施行。广西买发纲马,多是西南诸蕃罗殿、自杞诸国蛮将马前来邕州横山寨,两平等量,议定价直。从蛮人所愿,或用彩帛,或用盐银等物,依彼处市价博易。其合破买马钱,系朝廷分拨本路逐州合起上供钱物截拨,赴经略司应副支用。今来白札子乞支拨度牒、紫衣师号,召人入马,窃虑临时发泄不行,有误指准买马。欲乞量行给降度牒一百道、紫衣师号各五十道,如变转得行,即接续申乞支降。」从之。

二十九日,诏差殿前司统制汤尚之前去四川等处买马。其合用钱,令四川总领所取拨银二万两、绢五千疋、钱引一十万贯,专充买马使用。

十月二十六日,都督江淮军马魏国公张浚言:「近措置两淮诸州所买户马合用价钱。据诸州发解到马内,多有堪乘骑出战及壮实可充▯负马,等第支给价钱,乞令总领所支还。」从之。

十一月七日,诏都督府准备统制李泽特转一官。以枢密言泽措置买马,首先买到五十八匹,欲示鼓励故也。

十七日,枢密院言:「南平军买马,权行立定额数。如知、通每岁买及四百匹,与减半年磨勘;及五百匹,减一年磨勘;不及四百匹,展半年磨勘。如每岁买到及额马数,须管子细开具格赤、齿岁及团发往是何去处交纳,保奏推赏。」从之。

二十七日,都大茶马司言:「得旨,令本司于今年额外添买马二十六纲,应副江淮宣抚使司创添神劲武骑等支用。

译匹马身高四尺一寸,折银三十六两,每高一寸,加银十两。如今市马时用两种不同的赤度标准来称量。以前每银一两,折钱二贯文足。只有特磨不明白银价的高低,只取现钱,用高价补低价,因此每年都有多余的数目,暗中据为己有。马的口齿要在六七八岁,才可以收买。如今经办的官员贿赂兽医,有的骑着已经退役的老马,也照样盖印支付白银。马场的官吏作弊,于是另外派遣一名经干兼任提举。各司的公吏挑选优良的织水紬,又购买当铺流当的旧锦,用来支给蛮夷。」所以有这道诏令。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十三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上言:朝廷每年在川广地区放牧收买战马,按纲起运,每匹费用不下三四百千。最近措置在两淮买到战马七十匹,每匹总共不过二百千,不仅价钱明显较少,而且没有沿途惯常损耗死亡的忧患。因为所管的钱物不多。」诏令今后买到的马,由总领所随时支付价钱。

四月二十三日,诏令管干御前马院蒋宗和差遣,一同措置广西收买御前马事宜。

六月二十四日,下诏:「广西经略司每年买发战马三十纲,共计一千五百匹。买马官吏若超过额度,都一并给予推赏。凡蛮人贩来的马虽然身高不到四尺一寸,如果确实是强壮可以披挂使用的,也允许在额外收买。所需价钱就在提举茶盐司卖钞钱及提刑司经总制钱内截留拨付。」这是听从了知静江府方滋的请求。

同日,知静江府方滋上言:「奉到旨意,让我具体条列白札子,陈述广西买马的利弊事宜。查考广西先前曾设置提举官一员,专门措置买马事务,废罢至今已近三十年,只在邕州设置买马司,命知州兼领;又派经略司干办公事一员兼任提举买马,由帅臣总管其事,长期以来已是十分便利。如今白札子请求依旧恢复设置,我私下担心恢复设置一司,官吏的费用会花费不小。请求等我到任后,如果发现现任人员不能胜任职务,也允许依照旧有的制度奏请辟用他人。广西买发纲马,大多是西南各蛮族罗殿、自杞等国的蛮人赶着马前来邕州横山寨,双方公平称量,议定价钱。依照蛮人所愿意的,或用彩帛,或用盐银等物品,按照当地的市价进行交易。所需要的买马钱,是朝廷分拨给本路各州应上缴的上供钱物中截留的,送往经略司供支用。如今白札子请求支拨度牒、紫衣师号,来招募人前来贩马,我私下担心到时候若卖不出去,就会耽误买马的准备。请求酌情支给降拨度牒一百道、紫衣师号各五十道,如果能够顺利变卖流转,就再陆续申请支给降拨。」朝廷同意了。

二十九日,诏令派遣殿前司统制汤尚之前往四川等地买马。所需用度,命四川总领所提取拨给银二万两、绢五千匹、钱引一十万贯,专门用作买马之用。

十月二十六日,都督江淮军马魏国公张浚上言:「最近措置两淮各州所收买户马所需的价钱。据各州发解来的马匹中,有很多是能够骑乘出战以及体壮可以充作驮负的马,按等第支付价钱,请求命总领所拨还此款。」朝廷同意了。

十一月七日,诏令都督府准备统制李泽特转一官。因为枢密院上言李泽措置买马,率先买到五十八匹,想借此表示鼓励。

十七日,枢密院上言:「南平军买马,暂时立定额度数目。如知州、通判每年买到四百匹,就减半年磨勘;买到五百匹,减一年磨勘;不到四百匹,

契勘夔路管下珍州,系与南平军接连界分。本州岛夷人多出好马,缘为未曾置场,递年止是见任官、形势户私买。今相度,欲乞行下珍州,委自知、通措置,收买三纲,应副趁办起纲。」诏依,须管收买及格赤、齿嫩堪好马数团纲,毋致将齿老、低矮、怯薄马夹带在内起发。

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湖北京西路制置使虞允文言:「被旨,收买战马。承朝廷支降(恭)[茶]引十万贯、度牒三百道。缘本路总领所茶引前后请降数目至多,见今发泄不行,望改给淮钞或乞并支度牒,庶几易为变卖。」诏于已降茶引十万贯内,将一半纽计,改降庶牒一百六十道,差小使臣一员管押前去交付。其余一半茶引,令本司多方招诱出卖,专充应副买马支用。

二月二日,诏:「广西买马官于岁额外买到溢额马及二百匹,招买官各通减一年磨勘。四百匹减二年、六百匹减三年,八百匹减四年磨勘。一千匹转一官。每买及二百匹,更增减一年磨勘。如买不及一千五百匹,各展一年磨勘。或有文臣,比折施行。其招马 用,每人依招买及三百匹与转一资,依八资法转补,至承信郎止。仍差招马官不得过两资,招马 用不得过二十名。内如买到四赤以上、不及四赤二寸,计数攒申,诉以溢额。每三百匹,当溢额及格赤二百匹之数。令广西经略司,今后遇有保明上件纲马酬奖,须管分明问具若干及格赤,若干不及格赤,团发起纲数目,逐一具发往是何去处,并招买官、 用职位、姓名及(校)[效]用每名下招买到马数,保奏推赏施行。即不得依前泛滥违戾,及不得于招买官、 用额外别有妄乱搀杂他官申明乞赏。」以权发遣静江府余良弼言,方滋所条具买马推恩等事,未能一一曲当,故有是诏。

五月二十七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刘宝言:「昨于两淮州县刷买户马四千五百一十二匹,乞于内存留堪好马一千七百匹外,将不堪披带马发往元科州县,给还人户。内已支价钱,令拘收发付总领所。诏依,仍令两总领所措置,分送诸州出卖。

六月一日,主管殿前公事王琪言:「本司隆兴二年分合得马七十一纲。已差统领官孟庆孙前去宕昌等处,同共监视买发。望令孟庆孙依向昌务已得指挥,与买马官具买到马数并支过茶帛等数,同衔申枢密院。」从之。检准绍兴三十年殿前司差向昌务前去宕昌监视买马,有旨,令与买马官具买马数,同衔申枢密院故也。

八月七日,广南西路经略提刑司言:「邕州提点买马司每年买马,以金银等与蛮人从便折博。自知邕州武德郎光盛到任,不依旧例,亏 蕃蛮,致今岁不肯将马前来中卖。契勘绍兴十六年买马二千三百四十匹,支过金银等,系酌中数目,与蛮人折伓,不相亏损。

译展延半年磨勘。凡是每年买到达到额度的马数,必须详细开列身高尺寸、齿岁,以及编队发送到哪里交纳,据此保奏推赏。」朝廷同意了。

二十七日,都大茶马司上言:「奉到旨意,命本司在今年额度之外增买马二十六纲,应付供给江淮宣抚使司新增设的神劲武骑等部队使用。查考夔路所辖珍州,与南平军接壤相连。该州夷人多出产好马,因为未曾设置市场,历年来只是由现任官员、有权势的人家私下购买。如今经酌情考虑,请求下令珍州,委托知州、通判措置,收买三纲,应付赶办起纲之用。」诏令照准,必须收买身高及格、齿岁尚嫩的好马编成纲队,不得将齿岁老、身量低矮、瘦弱的马夹带在内起运发送。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四日,湖北京西路制置使虞允文上言:「奉旨,收买战马。承蒙朝廷支降茶引十万贯、度牒三百道。因为本路总领所前后请领拨降的茶引数目已经很多,如今又发售不出去,希望改给淮钞,或者请求全部改支度牒,或许比较容易变卖。」诏令在已降拨的十万贯茶引之内,取其中一半折算,改降度牒一百六十道,派遣一名小使臣管押前往交付。其余一半的茶引,令本司多方招诱卖出,专门用来支应买马之用。

二月二日,下诏:「广西买马官在年额之外买到超额马达到二百匹的,招买官各通减一年磨勘。四百匹减二年、六百匹减三年,八百匹减四年磨勘。一千匹转一官。每再买到二百匹,再增减一年磨勘。如果买不到一千五百匹,各展延一年磨勘。若是文臣,比照折算施行。招马效用人员,每人依照招买到三百匹的即转一资,依照八资法转补,直至承信郎为止。仍规定所派遣的招马官不得超过两资,招马效用人员不得超过二十名。若买到身高四尺以上、不足四尺二寸的马,另计数目申报,以此充作超额。每三百匹,抵充超额及合格身高马二百匹之数。命广西经略司,今后遇到保明呈报上述纲马酬奖之事,必须详细开列合格身高马多少匹,不合格身高马多少匹,编队起运发送的数目,逐一具报发往何处,以及招买官、效用人员的职位、姓名,及效用人员每人名下招买到的马数,据此保奏推赏施行。不得再像以前那样泛滥违规,也不得在招买官、效用人员额度之外另有妄自混乱、掺杂其他官员申报请赏之事。」这是因为权发遣静江府余良弼上言,方滋所条列具体的买马推恩等事,未能件件都恰当,所以有这道诏令。

五月二十七日,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刘宝上言:「此前在两淮州县刷买户马四千五百一十二匹,请求除留下其中堪用的好马一千七百匹之外,将不能披挂使用的马发还原来征购的州县,退还给百姓。其中已经支付的价钱,命拘收发付总领所。」诏令照准,并命两总领所措置,分送各州出卖。

六月一日,主管殿前公事王琪上言:「本司隆兴二年分应得马七十一纲。已经派遣统领官孟庆孙前往宕昌等地,一同监督买发。希望命孟庆孙依照此前向昌务已得到的指挥,与买马官一并开列买到马的数目以及支付过的茶帛等数目,联名申报枢密院。」朝廷同意了。查照绍兴三十年殿前司曾派遣向昌务前往宕昌监视买马,有旨命令与买马官一并开列买马数目、联名申报枢密院的先例。

八月七日,广南西路经略提刑司上言:「邕州提点买马司每年买马,用金银等物与蛮人依照

乞只用绍兴十六年则例,委是经久利便。」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诏令阶文龙州经略使兼沿边屯驻军马吴挺买马,发御前披带阔壮马一千五百匹。所有价钱,令四川总领所先次应副,兑使银绢三万匹、两,候买足日,具出豁限帐申尚书省,御前依数支降。中书门下省奏:「四川总领所见有桩管契税钱四百余万贯,理合就便支拔。」有旨,令四川总领所于见桩管上件钱内扣数兑使应副,余依已降旨挥,候支降到拨还数目,却令左藏南库桩管。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买马下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买马下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诏茶马司买发隆兴元年、二年分(马)西马,比之递年亏损数多,显属不职。令具析因依闻奏。

六月二十一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刘源言,诸军见管战马大段数少。诏令茶马司经略司于每岁额外各收买二纲应副。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勘会四川宣抚使吴璘措置,自行收买,补填元起马数。其合用博买钱物,令四川总领所应副。

二年二月八日,宰执进呈庐州进士刘惟肖献利便事十件,上曰:「第八件止绝停留买马之人,朝廷可札下帅司,申严约束,庶几免得生事。」

三年二月八日,大理少卿陈弥作言:「四川茶马司每年合起江上诸军马八十纲,并行在殿前马步三司马七十一纲,宣抚司二分马七百二十匹,总计一百五十一纲零七百二十匹。稽考得有拖欠未起隆兴元年江上诸军马九十三纲,并三司西马五十五纲,并隆兴二年、干道元年分宣抚司二分马六百二匹,系累政收买,不敷年额。缘蕃蛮中马有限,仅能敷足本年之数。窃恐前后循习,徒有挂欠。乞特赐蠲放,仍令茶马司从干道二年为头,须管买足一年岁额。所有日前年分未买马,已收簇攒那到钱,展计钱引四十四万余道,令项桩管,专充还前项累政欠买马价之数。望行下茶马司并三衙诸军,遵守施行。」从之。

六月五日,枢密院言:「勘会茶马司近来起发西马,例皆低小瘦瘠。」令茶马司今后须管收买及格赤、齿嫩、堪披带马,仍不得亏损岁额。

七月二十四日,诏令淮东西路安抚司行下沿边州军,严切立赏,禁止私渡买马人。如有违犯,具姓名取旨,重作施行。

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依年额收买朝廷马数足日,欲收买额外马三二千匹,庶几三都统下马政复修,可以为战守之备。所有买马本钱,望更给降度牒四五百道,逐旋变卖钱物支用。」诏为系买战马,可特依,给降度牒三百道。

十二月十八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友直言:「本司诸军战马昨自虏人侵犯之后,累经战阵,委是阙少。」诏令茶马司、广西经略司于每岁额外各收买二纲应副。

译他们的意愿折算交易。自从知邕州武德郎光盛到任后,不依照旧例,亏待蛮人,导致今年蛮人不肯把马运来中卖。查考绍兴十六年买马二千三百四十匹,所支付过的金银等,是取的适中数目,与蛮人交易折算,并不相互亏损。请求只沿用绍兴十六年的则例,确实是长久之计、便利之举。」朝廷同意了。

十一月十六日,诏令阶州、文州、龙州经略使兼沿边屯驻军马吴挺买马,发送御前披挂使用的体壮马一千五百匹。所需价钱,命四川总领所先行应付支给,兑用银绢三万匹、两,等到买足数目后,开列出豁免限期的帐目申报尚书省,御前再依照数目支降。中书门下省上奏:「四川总领所现有桩管契税钱四百余万贯,按理应当就近支拨。」朝廷有旨,命四川总领所在现有桩管的这笔钱内扣除数目兑用应付,其余依照已降旨挥,等到支降拨还数目后,再命左藏南库桩管。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买马下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买马下

乾道元年正月七日,下诏茶马司买发隆兴元年、二年分的西马,比历年亏损的数目要多,明显属于不称职。命详细分析原因上奏。

六月二十一日,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刘源上言,各军现有战马数目大为不足。诏令茶马司、经略司在每年额度之外各再收买二纲应付供给。

二十九日,枢密院上言:「查明四川宣抚使吴璘措置,自行收买,补足原起马数。所需的收买钱物,命四川总领所应付支给。」

乾道二年二月八日,宰执进呈庐州进士刘惟肖所献利便事十件,皇上说:「第八件禁止停留买马的人这一条,朝廷可以下发文书给帅司,重申严格约束,或许可以免得滋生事端。」

乾道三年二月八日,大理少卿陈弥作上言:「四川茶马司每年应当发送江上各军的马八十纲,以及行在殿前马步三司的马七十一纲,宣抚司二分马七百二十匹,总计一百五十一纲零七百二十匹。查考得知,拖欠未发送的隆兴元年江上诸军马九十三纲,以及三司的西马五十五纲,还有隆兴二年、乾道元年分的宣抚司二分马六百二匹,都是历经几任累积收买,未能满足年额。因为蛮夷中能买到的马数有限,仅能供足当年之数。私下担心前后照旧沿袭,白白留下拖欠。请求特别赐予蠲免,仍命茶马司从乾道二年开始,务必买足一年的年额。至于此前尚未买足的年份,已经收拢筹集到的钱,折算的钱引达四十四万余道,命另项桩管,专门用来偿还此前几任所欠的买马款项。希望通知茶马司以及三衙各军,遵照施行。」朝廷同意了。

六月五日,枢密院上言:「查明茶马司近来发送的西马,往往都是又瘦又小的。」命茶马司今后必须收买合格身高、齿岁尚嫩、能够披挂的马,仍不得亏损年额。

七月二十四日,诏令淮东西路安抚司下发文书给沿边州军,严格设立赏格,禁止私自过境买马的人。如有违犯,列出姓名请示,从重处置。

十一月二十一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依照年额收买朝廷所需马数满足之后,想再收买额外的马二三千匹,或许三都统之下的马政能够重新振兴,可以作为战守的准备。所需买马的本钱,希望再给降度牒四五百道,随时变卖钱物支用。」诏令因为是用来买战马,可以特别照准,给降度牒三百道。

十二月十八日,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王友直上言:「本

四年二月十四日,提举茶马监牧公事张松言:「见措置,将宕昌马场买到马赤寸,于马项下印烙引卖人姓字火印,排纲起发。若将来到行在内有短寸匹数,及齿岁不同,乞看验火印姓字降下,责凭根究,追理短寸亏官价钱。」从之。

三月二十二日,户部言:「茶马司申,宕昌峰贴峡买马以前立定赏罚,止是该说顺政、长举两县收发茶数外,余将利、福津两县不系茶运经过地,所以未有赏罚。今来本司自绍兴初运茶伓马,系于西和州管下宕昌寨、阶州管下峰贴峡置场,其茶运却从兴州置口以去摆铺运发,系经由兴州顺政、长举县,阶州将利、福津县,前去临江茶场交纳,应副博马支用。其逐县知县若不申明,一例立定赏罚,窃虑无以激劝。乞参照政和三年六月七日旨挥推行榷茶赏罚行下,庶几有以责办。本部寻下都茶场指定。今勘当,欲依指定到事理施行。」从之。时户部下都茶场,指定检准政和三年六月七日旨挥。户部状:「都大榷茶司申:乞应成都府排岸司,兴州长举县装御库,凤州转般库监官,绵州巴西,利州昭化、三泉,兴州顺政、长举、西县,兴元府南郑知县任满,收发过茶无失陷欺弊,提举司保明,每四万驮与减磨勘二年。如不获收附,失陷一分,展磨勘二年。其承直郎以下赏罚,并各比类施行。二分以上,依旧差替人例。本部勘当,依巡辖般茶铺使臣任满,减磨勘一年,先次旨射家便差遣。」

八月一日,兵部侍郎陈弥作言:「祖宗设互市之法,本以羁縻远人,初不藉马之为用。故驽骀下乘,一切许之入中。蕃蛮久恃圣朝宽大,一拂其意,必起纷争。官吏亦惧生事,无敢谁何。黎、叙、南平军等州,每买纲马五十匹内,良细马不过三四匹,中等马不上二十匹,余皆下下,不可服乘。发以充数,则必倒毙。盖缘博马茶锦所入有限,公吏旁缘为奸,宁取下乘,以敷纲额,不鬻上驷,以亏茶锦。望约束川马州军,每纲以五分为率,一分良细马,余四分依旧收买。仍令茶马司汰其不中发纲者就卖,拘钱增置茶锦,以贴支诸州良马之直。不惟上不失祖宗羁縻之德,下不误诸军缓急之须矣。」诏令茶马司从长相度,申枢密院。

十九日,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张松言:「武节郎刘时敏权知叙州,到任未及半年,已买足干道四年分岁额马数,拣选得口齿轻嫩、及格、堪起纲駇骒马仅五百匹,贴纲应副鄂州等军支使,委见本官措置有方,了办职事。乞将刘时敏正行差知叙州,专一措置增买起纲駇骒马。」从之。五年二月五日,池州驻札御前右军统制王世雄言:「右军所买战马不多,望将川、广发到纲马,许令截留两纲。」诏令茶马司广西经略司于岁额外各收买一纲,应副王世雄。

译司各军战马自从被金人侵犯之后,屡经战阵,实在是短缺。」诏令茶马司、广西经略司在每年额度之外各收买二纲应付供给。

乾道四年二月十四日,提举茶马监牧公事张松上言:「现正措置,将宕昌马场买到马的身高,在马颈下加盖引卖人姓名的火印,编队起运发送。如果将来到行在时有身高不足或齿岁不符的情况,请求核验火印姓名后降下,责令根据追查,追缴身高不足所亏损的官府价钱。」朝廷同意了。

三月二十二日,户部上言:「茶马司申报,宕昌峰贴峡买马此前设立的赏罚规定,只说到顺政、长举两县收发茶数之外,其余利州、福津两县因不是茶运经过的地方,所以没有赏罚。如今本司自绍兴初年运茶换马,是在西和州所辖宕昌寨、阶州所辖峰贴峡设置市场,其茶运却是从兴州设站起运,摆铺运送,途经兴州顺政、长举县,阶州将利、福津县,运往临江茶场交纳,用来应付博马支用。这些县的知县如果不加申明,一律设立赏罚,恐怕无从激励。请求参照政和三年六月七日的旨挥推行榷茶赏罚下发。」本部随即咨询了都茶场,予以指定。如今审核酌定,打算依照指定的事理施行。」朝廷同意了。当时户部通知都茶场,查照政和三年六月七日的旨挥。户部文书说:「都大榷茶司申报:请求凡成都府排岸司,兴州长举县装御库,凤州转般库监官,绵州巴西,利州昭化、三泉,兴州顺政、长举、西县,兴元府南郑知县任满,收发过的茶叶没有失陷欺弊情况的,经提举司保明,每收发四万驮就减磨勘二年。如果没有获得收附,失陷一分,就展延磨勘二年。承直郎以下的赏罚,都各自比照类推施行。失陷二分以上的,依照旧例差替。本部审核酌定,依照巡辖般茶铺使臣任满,减磨勘一年,先给予旨令便宜安排差遣。」

八月一日,兵部侍郎陈弥作上言:「祖宗设立互市的法规,本来是为了羁縻远方的人,起初并非借重马匹的实用价值。所以低劣的驽马劣马,一律都允许收进来。蛮夷长期倚仗朝廷的宽大,一旦违逆他们的意愿,必定引起纷争。官吏也害怕生事,不敢过问。黎州、叙州、南平军等州,每买纲马五十匹中,优良的马不过三四匹,中等马不到二十匹,其余的都是劣等,不能骑乘使用。发送来凑数,就必然中途倒毙。这是因为通过交易马匹的茶锦所收入有限,公吏又借机作弊,宁愿收取下等马来凑够纲额,也不愿卖出上等马来亏损茶锦。希望约束川马各州军,每纲以五分为标准,一分是优良细马,其余四分依旧收买。命茶马司淘汰其中不适合发纲的马就地卖出,收拢钱款增置茶锦,用以贴补支付各州优良马的价钱。这样不但对上不失去祖宗羁縻的恩德,对下也不耽误各军紧急的需求。」诏令茶马司从长计议,申报枢密院。

十九日,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张松上言:「武节郎刘时敏权知叙州,到任还不到半年,已买足乾道四年分的年额马数,挑选出口齿尚嫩、身高合格、能够编队起运的骒马竟达五百匹,用来贴补纲数应付鄂州等军的支用,可见该官员措置有方,办事得力。请求将刘时敏正式任命知叙州,专门负责措置增买起纲的骒马。」朝廷同意了。乾道五年二月五日,池州驻扎御前右军统制王世雄上言:「右军所买的战马数量不多,希望能从川、广发送来的纲马中,允许截留两纲。」

十九日,诏令都大茶马张松于岁额外,通融收买川西马二十纲,应副建康都统郭振。即不得亏损岁额。

四月八日,诏给降度牒三百道付宣抚司,专一桩充买马使用。

七月八日,权发遣静江府张维言:「邕州守臣系提点买马官。本司干办公事一员,系邕州置廨宇,每岁十二月同到横山寨亲与蛮人为市,至四月回州,委是有劳。欲乞将邕州守臣及干办公事一员,每增买二百匹,各与减一年磨勘;一千匹,转一官。其余官属,更不推赏。契勘广西经略安抚司递年收买战马,各用本钱,已降指挥取拨。若招马益多,虑恐阙用。今照得静江府干道五年合发折布钱六万二百八十余贯,系赴湖广总领所之数。今欲就内取拨三万贯桩管,通已拨窠名钱物,衮同应副收买。」并从之。

十二日,诏令张维于岁额外收买齿嫩、及格赤、阔壮,堪披带马二十纲,起发赴行在。如钱数不足,许于合起发官钱内先次截拨。

八月八日,户礼部言:「茶马司申:『承指挥,于岁额外通融收买川西马二十纲,应副郭振。约计马本并起纲等用钱引二十万贯。本司见有空名绫纸度牒四百三十二道,公据内照应得系绍兴四年朝廷给降淮西、川陕宣抚使司,拨赴本司桩管,未曾出卖,与见卖者度牒绫纸式样一同。今欲将上件度牒许本司书填批跋,依见买价例拘收价钱,应副收买额外马纲使用。缘本司年计买马除支遣外,尚阙钱引二十八万贯。今来所乞,系充额外马本。所有岁阙钱引,乞别赐支降。』得旨,送逐部指定。礼部勘会上件度牒,即不见得堪与不堪行使。欲别造新法绫纸度牒四百三十二道,并公据合同号簿关吏部,差大使臣管押前去茶马司,却将元降度牒公据仍付使臣管押赴部,下度牒库桩管。度支指定,欲下茶马司照应礼部指挥定事理,将价钱专充收买额外马本钱,余数令桩管。仍据买到马数,每匹格赤高下、齿岁、毛色并实计合用钱数,开具细帐,申四川宣抚司核实。如岁额马本钱委有阙数,即具申朝廷施行。」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令茶马司自干道六年分为始,每岁于叙、珍州额外收买马两纲,付高邮军驻札御前武锋军。

六年二月九日,侍讲胡沂言:「比年置监汉阳,以休养马力,较其损毙之数,

译诏令茶马司、广西经略司在年额之外各收买一纲,应付供给王世雄。

十九日,诏令都大茶马张松在年额之外,通融收买川西马二十纲,应付供给建康都统郭振。但不得亏损年额。

四月八日,诏令给降度牒三百道交付宣抚司,专门用来桩充买马之用。

七月八日,权发遣静江府张维上言:「邕州守臣是提点买马官。本司干办公事一员,在邕州设置官署,每年十二月一同到横山寨亲自与蛮人进行交易,到四月才返回州府,确实是十分辛劳。请求将邕州守臣及干办公事一员,每增买二百匹,各减一年磨勘;买到一千匹,转一官。其余官属,不再另外推赏。查考广西经略安抚司历年收买战马,各自使用本钱,已降指挥予以提取拨给。如果招马越来越多,恐怕会缺乏用度。如今查得静江府乾道五年应发折布钱六万二百八十余贯,是发往湖广总领所的数目。如今想从中提取三万贯用作桩管,连同已拨给的各项钱物,一并统一应付支用。」朝廷都同意了。

十二日,诏令张维在年额之外收买齿岁尚嫩、身高合格、体宽壮实、能够披挂的马二十纲,起运发送到行在。如果钱数不够,允许在应发放的官钱内先行截留拨给。

八月八日,户礼部上言:「茶马司申报:『奉到指挥,在年额之外通融收买川西马二十纲,应付供给郭振。约计马本及起纲等所需用钱引二十万贯。本司现有空名绫纸度牒四百三十二道,公据内查照得知是绍兴四年朝廷给降淮西、川陕宣抚使司,拨给本司桩管,尚未曾出卖,与现在出售的度牒绫纸式样相同。如今想将这些度牒允许本司书写填批批注,按照现在出售的价例收取价钱,应付供给收买额外马纲使用。因为本司年度计划买马,除去开支之外,尚缺钱引二十八万贯。如今所请求的,是用作额外买马的本钱。至于年额所缺的钱引,请求另行给予支降。』奉到旨意,交由有关部门指定。礼部查明上述度牒,尚不清楚是否堪用。想另外制造新法绫纸度牒四百三十二道,连同公据合同号簿交给吏部,派遣大使臣管押前往茶马司,再将原来降拨的度牒公据也一并交由使臣管押送回部里,交度牒库桩管。度支部门指定,想下发茶马司,照应礼部的指挥,按照事理,将价钱专门用作收买额外马匹的本钱,剩余数目命另行桩管。仍需依据买到的马数,每匹的身高、齿岁、毛色以及实际所用的钱数,开列详细账目,申报四川宣抚司核实。如果年额马本钱确实有欠缺,就一并申报朝廷处理施行。」朝廷同意了。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令茶马司自乾道六年分起,每年在叙州、珍州年额之外收买马两纲,交付高邮军驻扎御前武锋军。

乾道六年二月九日,侍讲胡沂上言:「近年在汉阳设置监牧,用来休养马力,比较其损毙的数目,

殆与前比。自四川经至行在数月,初亦不堪相远,马之受病,不在今而在乎博买之初。博买之际,皆先期系马于▯,绝不与食,使之甚饥。伺其明日,将相视而就易也,始以麋粥豆饮乘热饲之。马以饥渴,自然倍食。虽得一时色泽鲜明、肤革胀饱,又从而(弃)[奔]骤驰骋,竭力以试之。既饥饱失宜,又劳逸过度。望行下四川茶马司,委提举官亲行检察,不为估客牙侩所欺。如诸军医兽亦宜籍定姓名,重立赏罚。每岁医过病马若干,其赏几何,损毙多数,罚亦随之。」从之。

译這與此前情況大致相仿。從四川押運到行在,歷時數月,起初馬的狀況也並非相差太遠,馬之所以生病,問題不在如今,而在於當初收購之時。收購之際,都是預先把馬拴在某處,一概不給它們餵食,使馬非常飢餓。等到第二天,即將被人相看挑選交易之時,才用麋粥豆汁趁熱餵它們。馬因飢渴,自然要加倍進食。雖然能一時顯得毛色光鮮、膘肉飽滿,可接著又驅趕它們奔跑馳騁,竭力試驗其腳力。既然飢飽失調,又勞逸過度(馬自然容易致病)。希望下令四川茶馬司,委派提舉官親自前往檢查察看,不要被販馬商人和牙儈所欺騙。至於各軍中的醫馬獸醫,也應當登記造冊,記下他們的姓名,重新訂立賞罰之制。每年醫治過多少匹病馬,該賞多少;馬損傷死亡的數目多,也要隨之處罰。」朝廷採納了這個建議。

七年二月三日,宰执进呈御笔,四川买骒马一千匹、广西二千匹。上曰:「四川千匹,不难办否 」虞允文奏曰:「西边骒马甚多,以官中不买,故不来尔。诚措〔置〕招诱,虽二千匹亦可办也。」上曰:「骒马诚有益于用,无事则孳生,出军则令披带。若果易办,令四川亦买二千匹。」于是诏令四川宣抚司、广西邕州,每岁于额外各买发骒马二千匹。

十六日,诏令礼部给降空名度牒五百道,应副四川宣抚司买马。其见管封桩度牒钱,不得取拨支用。以四川宣抚使王炎言买骒马一千匹,欲于见管封桩度牒钱内取拨。故有是命。

三月二十六日,宰执进呈吏部侍郎王之奇《乞令诸军于宣抚司置场处收买出格马札子》,上曰:「茶马司岁额外,更有马可买否 」允文奏曰:「马司自四月闭场后,宣司可以收买。但马司近拨到西马纲比去年一段月日大段数少。乞且令宣司措置。」上曰「可」。

五月二十五日,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张维言:「据知南丹州莫延葚札子:乞为招买蕃马,以报国恩。又备罗殿蕃罗乡贡等状,有出格马,欲赴宜州中卖,即牒报莫延葚。且令措置,只就南丹置场。至春月,蕃马到来,即差官前去,同共博马。契勘静江府至南丹州,比邕州地里减半,又无险阻路,马力不耗。邕州守臣每到横山博马场,必调发兵丁弹压。今南丹置场,只差宜州副将及准备将领并收支钱物官前去,略无烦费。往年帅臣以为蛮人深入内地不便,今置场于南丹,即无蛮人深入之患。」诏令广西帅臣李浩日下措置,先具已措置事节申枢密院。仍委宜州准备将陈秦,于南丹州收买合用物帛。令帅司先次应副,具已应副过数目申朝廷拨还。其后十二月二十九日,权发遣静江府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浩奏:「张维所乞南丹州买马,系是更易,难以施行。窃详广西每年收买岁额战马,依已降旨挥,于邕州置司。自置司之后,经及三十余年,委是利便。况年岁深远,事皆就绪。」诏将已降南丹州买马指挥,更不施行。

十一月八日,枢密院言四川茶马司递年所发纲马,元降指挥令收买四尺四寸以上马,近来多系四尺四寸以下至四尺一寸,不堪披带,理宜约束。诏令四川宣抚司严行约束。如更违戾,将提举官取旨,重作施行。

十二月二十九日,四川宣抚使王炎言:「准指挥,令四川宣抚司、广西邕州每岁于额外各买发骒马二千匹。契勘川蜀及关外所产骒马不多,兼蕃蛮例皆牧养,藉以孳生,委是少有前来入中。窃虑元买之数,将来难已敷趁。」诏将干道六年已前买骒马并与蠲免。其干道七年分骒马,依已降指挥疾速排发。

八年正月十一日,诏令广西提举买马李浩将七年分合发纲马,比六年分已起数目,疾速依数措置收买,排纲起发,赴诸处送纳。

译干道七年二月三日,宰执大臣呈报御笔手谕,命四川买骒马一千匹、广西买二千匹。皇上说:「四川一千匹,不难办到吧?」虞允文奏道:「西部边境骒马很多,因为官府不收买,所以不肯送来。若果真措置招徕,即便二千匹也能办到。」皇上说:「骒马确实有用,无事时可以繁殖,出兵时可令其披甲。若果真容易办到,就命四川也买二千匹。」于是下诏命四川宣抚司、广西邕州,每年在额定数目之外各买发骒马二千匹。

十六日,诏令礼部发给空名度牒五百道,供四川宣抚司买马之用。现存封桩度牒钱,不得支取动用。因四川宣抚使王炎说买骒马一千匹,想从现存封桩度牒钱内支取,所以有此命令。

三月二十六日,宰执呈报吏部侍郎王之奇《请令诸军在宣抚司设场处收买超格马匹札子》,皇上问:「茶马司额定数目之外,还有马可买吗?」虞允文奏道:「茶马司自四月封场后,宣抚司可以收买。只是茶马司近来运到的西马纲,比去年同期数量大为减少。请且令宣抚司措置办理。」皇上说「可以」。

五月二十五日,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张维上言:「据知南丹州莫延葚札子说:请求招买蕃马,以报效国恩。又陈述罗殿蕃、罗乡贡等情状,说他们有超格马匹,想到宜州出卖,随即行文告知莫延葚。姑且令其措置,只在南丹设场。到春季蕃马到来,即派官员前去共同交易马匹。查核静江府到南丹州,比邕州路程减半,又无险阻道路,马力不损耗。邕州守臣每次到横山博马场,必须调兵弹压。如今在南丹设场,只需派宜州副将及准备将领并收支钱物官员前去,几乎没有什么烦扰花费。往年帅臣认为蛮人深入内地不便,如今在南丹设场,就没有蛮人深入的隐患。」诏令广西帅臣李浩当日措置,先将已措置事项申报枢密院。仍委宜州准备将陈秦,在南丹州收买所需物帛。令帅司先行供应,将已供应数目申报朝廷拨还。此后十二月二十九日,权发遣静江府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浩上奏:「张维所请南丹州买马,是变更旧制,难以施行。窃以为广西每年收买额定战马,依已下达指挥在邕州设司。自设司以来,历经三十余年,确实有利便利。况且年代久远,各项事务都已就绪。」诏将已下达的南丹州买马指挥,不再施行。

十一月八日,枢密院上言四川茶马司历年所发纲马,原下达指挥令收买四尺四寸以上马,近来多为四尺四寸以下至四尺一寸,不堪披甲,理应约束。诏令四川宣抚司严加约束。若再违反,将提举官奏请皇上旨意,从重处置。

十二月二十九日,四川宣抚使王炎上言:「遵照指挥,命四川宣抚司、广西邕州每年额外各买发骒马二千匹。查核川蜀及关外所产骒马不多,且蕃蛮大多自行放牧,用以繁殖,确实很少拿来交易。恐怕原定数目,将来难以凑足。」诏将干道六年以前买骒马之事一并免除。其干道七年份骒马,依已下达指挥迅速办理发运。

八年正月十一日,诏令广西提举买马李浩将七年份应发纲马,比照六年份已起运数目,迅速依数措置收买,编纲起运,送往各处交纳。不许再像以前那样违反规定。仍自今依干道五年七月指挥,每年收买阔壮额外马二十纲送到皇帝所在地。因枢密院上言广西经略司干道七年份应起运马纲比干道六年份大为亏欠短少,所以有此命令。

十五日,枢密院上

不管依前违戾。仍自今依干道五年七月指挥,每岁收买阔壮额外马二十纲赴行在。以枢密院言广西经略司干道七年合起发马纲比干道六年大段亏少,故有是命。

十五日,枢密院言:「进武校尉、前邕州上思知州事黄彬札子:「蕃蛮之地,岁有马出卖,横山寨收买不绝。如小蛮家地,多有牝马。若作孳生出产,一年买千匹,十年买万匹计之,十年可出孳生数万骑,以应大军披带。比之战马价例至少,稍不费朝廷财赋。情愿收买一年牝马一千匹,仍令邕州于上郭地场置监牧养。三年为一界,押赴行在交纳。如有牝马孳生数多,并乞推赏。」诏差监行在左藏库中门尹昌前去,同黄彬措置收买。內黃彬與借閤門祗候,許繫紅 帶。候买及二千匹,即行补正合门。继而尹昌等言:「蛮人每岁于横山寨卖战马,系招马官进武校尉知田州军州事黄谐、进义副尉黄球,自当年十月将带兵丁 用深入蛮界招诱,委是有劳。望给锦段,赏赐银绢。仍乞出给照帖与黄谐、黄球二人,同黄彬买及一千匹,增及二千匹,即与黄球、黄谐酬赏。」诏尹昌差充枢密院准备差遣。其黄谐、黄球同共收买,令广西经略司量支锦段银绢赏赐。仍候今来买牝马及额,令本司保明,优与推赏。

二月十七日,枢密院准备差遣尹昌言:「窃闻自来买马场递年虽用黄谐等招诱博马,自今后如蛮人每名中卖到马三百匹者,乞赏锦段一匹、盐一百斤。乞札下买马场遵守施行。」从之。

六月一日,礼工部言:「都大茶马司申,西和州置添差通判一员,以本司干办公事兼之,专任宕昌监视买马。上件窠阙,系是创置。年额买马,几近万匹,出纳钱物浩瀚,乞铸铜印。并宕昌买马所支马价钱,旧在临江置场支给。于干道四年内,本司措置,就宕昌置库,收支买马钱粮、茶绢数百万贯,乞铸铜印。今欲乞拨以『西和州宕昌买马之印』九字为文(人)[又]欲依本司已拟到『茶马司宕昌茶帛库记』九字为文,铸造施行。」从之。

七月二日,诏令诸军于沿边熟户等处收买好马,不得私相贩卖。仍经由河池县茶马印验,发付诸军,申抚司照会,觉察施行。以臣僚言四川诸军于宕昌及熟户处买马,私贩出川界,于襄阳一带转买铜钱,致使诸军马数亏少。故有是命。

同日,臣僚言:「窃见祖宗以来,马政系茶马司专用茶锦、银绢伓易,蕃汉皆以为便。近来茶马司不以茶锦,专用银(弊)[币]博买,甚非立法之意。况茶锦外界必用之物,若不依旧以茶货及彩段伓易,则银宝多出外界,甚非中国之利。」诏令四川宣抚司参照祖宗旧法,更切详审,措置经久可利便,申枢密院。

九年二月十八日,宰执进呈次,上曰:「新差知邕州姚恪颇开爽,但未知能办买马事否 」梁克家奏曰:「恪既开爽,于政事必有可观。

译言:「进武校尉、前邕州上思知州事黄彬札子说:『蛮夷之地,每年都有马出卖,横山寨收买不绝。像小蛮部落,多有母马。若用来繁殖生产,一年买一千匹,十年买一万匹计算,十年可繁殖出数万匹马,供大军披甲之用。比战马价钱便宜得多,不太耗费朝廷财赋。我情愿收买一年一千匹母马,仍请令邕州在上郭地场设置监牧饲养。三年为一期,押送到皇帝所在地交纳。若母马繁殖数量多,一并请求给予奖赏。』诏令派监行在左藏库中门尹昌前去,与黄彬一同措置收买。其中黄彬给借任閤门祗候之衔,允许系红带。等买够二千匹,即正式补任閤门官职。」随后尹昌等人上言:「蛮人每年在横山寨卖战马,是招马官进武校尉知田州军州事黄谐、进义副尉黄球,自当年十月起带兵深入蛮界招诱交易,确实有功劳。希望赐给锦缎,赏赐银绢。仍请发给照帖给黄谐、黄球二人,与黄彬一同买够一千匹,增至二千匹,即给黄球、黄谐酬赏。」诏令尹昌调差充任枢密院准备差遣。黄谐、黄球共同收买马匹,命广西经略司酌量支给锦缎银绢作为赏赐。仍等如今购买母马达到额定数目后,令本司据实上报,从优给予奖赏。

二月十七日,枢密院准备差遣尹昌上言:「我私下听说以来买马场历年虽任用黄谐等人招诱交易,从今以后若蛮人每人卖到马三百匹的,请赏给锦缎一匹、盐一百斤。请下札给买马场遵照施行。」皇上依从了。

六月一日,礼部工部上言:「都大茶马司申报,在西和州添设通判一员,用本司干办公事官兼任,专门负责监视宕昌买马事务。此职位是新设置的。每年额定买马近一万匹,出纳钱物浩繁,请求铸造铜印。并且宕昌买马所支马价钱,过去在临江设场支付。干道四年内,本司措置,就在宕昌设置库房,收支买马钱粮、茶绢数百万贯,请求铸造铜印。如今想请求拨给以『西和州宕昌买马之印』九字为印文,又想依照本司已拟定的『茶马司宕昌茶帛库记』九字为印文,铸造施行。」皇上依从了。

七月二日,诏令诸军在沿边熟户等处收买好马,不得私自互相贩卖。仍须经河池县由茶马官验看,发付诸军,申报宣抚司知晓,加以觉察查办。因有臣僚上言四川诸军在宕昌及熟户处买马,私自贩运出川界,在襄阳一带转卖换取铜钱,导致诸军马匹数目短缺。所以有此命令。

同日,有臣僚上言:「我私下看到祖宗以来,马政都由茶马司专用茶、锦、银、绢交换,蕃汉都觉得方便。近来茶马司不用茶锦,专用银币交易购买,很不符合当初立法本意。况且茶锦是境外必须用到之物,若不依旧以茶货及彩缎交换,那么银两就会大量流出境外,很不利于中原国家。」诏令四川宣抚司参照祖宗旧法,再加详细审察,措置出可长久有利的办法,申报枢密院。

九年二月十八日,宰执进呈奏事之际,皇上说:「新任命的知邕州姚恪颇为开朗豁达,只是不知能否办好买马之事?」梁克家奏道:「姚恪既然开朗豁达,对于政事必有可观之处。买马也是政事的一项。」皇上说:「是这样,应当再加训诲晓谕后派他前去。」

四月二十八日,兵部上言:「查核四川陕西、广西收买额定纲马,都有规定的年齿、格尺,都要求轻巧年幼、阔大健壮,能披甲作战的马,分拨各军使用。近来各军多有申报,每次交割纲马时,检验发现口齿过大,达不到

买马亦为政之一事也。」上曰「然,当更训谕遣之。」

四月二十八日,兵部言:「勘会川陕、广西收买岁额纲马,皆有立定齿岁、格赤,并要轻嫩阔壮、堪披带战马,分拨诸军使用。近来诸军多有申到,每遇交割到纲马,看验得内口齿过大,以(致)[至]不及格赤,矮小怯弱,不堪披带,充数起纲前来,不惟(往)[枉]费官钱,窃恐有误诸军支配指准,乘骑使用。今欲乞行下茶马司、广西经略司,督卖买马官司遵依已降指挥,今后须管收买口齿轻嫩及格赤阔壮、堪披带战马,排纲起发施行,毋得依前违戾。」从之。

十一月十二日,枢密院言:「四川茶马司排发纲马,访闻内有买到病瘠马充数起发。」诏令四川茶马司开具因依,申枢密院。仍行下买马去处,今后须管买及格赤、无病瘠、齿嫩马排发,毋致违戾。继而枢密院言:「已降旨挥约束。所有广西买马,理合一体。」诏令广西经略司依四川茶马司已降指挥施行。

十二月十六日,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尉莫延甚言:「窃见朝廷买马,全藉罗殿诸蕃将马前来邕州博买。或遇春雨连绵,溪水暴涨之时,阻绝马路,蕃人将马复回,是致博买不登岁计之数。兼出马之地,至邕州横山寨五十余程,自横山至静江府二十余程,加之路途险阻,水草不利,马多瘠瘦,未至静江,往往倒毙。兼诸蕃出马之处,至本州岛一十程,道路平坦,水草丰足,兼无险阻。自本州岛至静江一十三程,比之邕州路近三十余程,止将路途比较,已为利便。顷岁本路经略张维已曾陈奏,乞于本州岛买马。虽蒙省部行下,缘宜州避创事之劳,巧陈利害,其议遂罢。今因宜州沿边溪洞都巡检使常恭赴阙,谨将买马利害附托上进。」诏从议郎李宗彦特差充广南西路提点纲马驿程,宜州驻札,填尹昌兼权阙,专一相度措置买马。仍先次条具利害及合行事件申枢密院。

以上《干道会要》。《宋史》本记:孝宗绍兴三十二年五月辛卯,诏罢四川市马。《袁抗传》:抗为益州路转运使。黎州岁售蛮马,诏择不任战者却之。抗奏:「朝廷与蛮夷互市,非所以取利也。今山前后五部落仰此为衣食,一旦失利侵侮,不知费直几马也。臣念蜀久安,不敢奉诏。」寻如旧制。程之邵(徐)[除]主管秦蜀茶马公事,革黎州买马之弊,岁以仲秋为市,四月止,以羡茶入熙秦易战骑,得良马益多。」《南轩语录》:静江买马,恐马不时至,求《易》卦,得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更不须看爻。虽使某自择一卦,不过如此。已而马果至。(宋)〔《宋文》〕韩(萧)[肖]胄擢工部侍郎,时川陕马纲路通塞不常。

译规定格尺,矮小怯弱,不能披甲上阵,充数编入马纲送来,不仅白白耗费官钱,恐怕还会耽误各军调配,骑乘使用。如今请求行文下达茶马司、广西经略司,督促买卖马匹官司遵照已下达指挥,从今以后必须收买口齿轻幼、格尺阔壮、能披甲作战的马,编纲起运施行,不得再像以前那样违反规定。」皇上依从了。

十一月十二日,枢密院上言:「四川茶马司编排发运纲马,访察听闻其中有买到病弱瘦马充数起运的情况。」诏令四川茶马司开列说明缘由,申报枢密院。仍行文到买马之地,从今以后必须收买符合格尺、无病弱瘦弱、口齿年幼的马编排发运,不得违反规定。随后枢密院上言:「已下达指挥加以约束。广西买马之事,理应一体施行。」诏令广西经略司依照四川茶马司已下达指挥施行。

十二月十六日,持节南丹州诸军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骑尉莫延甚上言:「我私下看到朝廷买马,全靠罗殿等蕃部带马前来邕州交易购买。有时遇春雨连绵、溪水暴涨,阻断马路,蕃人带马又返回,导致收买不能达到全年计划数目。而且出马之地,到邕州横山寨有五十余程路,从横山到静江府又有二十余程路,加上路途险阻,水草不好,马多消瘦,未到静江往往就倒毙了。而各蕃部出马之处,到本州只有十程路,道路平坦,水草丰足,又无险阻。从本州到静江有十三程路,比邕州近三十余程,仅路途比较,就已方便得多。前几年本路经略张维已曾上奏,请求在本州买马。虽承蒙尚书省下达指挥,但因宜州要避免创办新事的辛劳,巧妙陈说利害,此议就搁置了。如今趁宜州沿边溪洞都巡检使常恭前来朝廷,谨将买马利害附带托付呈上。」诏令从议郎李宗彦特别差遣充任广南西路提点纲马驿程,驻扎宜州,接替尹昌兼任所缺职务,专门负责相度措置买马事宜。仍须先将利害及应施行事项条列上报枢密院。

以上出自《干道会要》。《宋史》本纪记载:孝宗绍兴三十二年五月辛卯,下诏罢除四川买马。《袁抗传》记载:袁抗担任益州路转运使。黎州每年出售蛮马,朝廷下诏挑选不能作战的退回。袁抗上奏说:「朝廷与蛮夷互相交易,不是为了谋利。如今山前山后五个部落都靠此维持生计,一旦断绝利益、遭受欺侮,不知要耗费多少匹马的代价。我考虑到蜀地长久安定,不敢奉行诏令。」不久便恢复了旧制。程之邵被任命为主管秦蜀茶马公事,革除黎州买马的弊病,每年以仲秋为交易时间,四月停止,用多余的茶叶运到熙州、秦州换取战马,得到的良马更多。《南轩语录》记载:静江买马时,担心马匹不能按时到达,占卜求《易》卦,得到晋卦「康侯用锡马蕃庶」,就不必再看爻辞了。即使让我自己选一卦,也不过如此。不久马匹果然到了。《宋文》记载:韩肖胄被提拔为工部侍郎,当时川陕马纲道路是否畅通不固定。韩肖胄请求在广西邕州设置官司,与各蕃部互市马匹。朝廷下诏施行。《中兴小历》记载:绍兴二年初,五路已经沦陷,马匹极难得到。韩肖胄建议应当就在邕州设置马市,从岭南取马,以供国家使用。李心传《朝野杂记》又说:「所谓广马,是建炎末年,广西提举峒丁

萧胄请于广西邕州置司互市诸蕃马。诏行之。《中兴小历》:绍兴二年初,五路既陷,马极难得。韩(萧)[肖]胄建议宜即邕州置市马场,取马岭表,以资国用。又李心传《朝野杂记》云:「广马者,建炎末,广西提举峒丁李棫始请市战马赴行在。绍兴初,隶经略司。三年春,即邕州置司提举,市于罗殿、自杞、大理诸蛮。未几,废买马司,以帅臣领其事。七年,胡(制)待制舜陟为帅,岁中市马二千四百匹。诏赏之。其后马益精,岁费黄金五镒、中金二百五十镒、锦四百端、絁四千疋、广州盐二百万斤,而得马千五百疋。必四尺二寸以上乃市之,其直为银四十两,每高一寸增银十两。有至六七两十两者。士人云:其尤驵骏者,在其出处,或博黄金二十两,日行四百里。但官价有定数,不能致此耳。然自杞诸蕃本自无马,盖又市之南诏。南诏,大理国也,去自杞国可二十程。而自杞至邕州横山寨二十二程,横山寨至静江府又二十余程,罗殿国又远如自杞十程。宜州溪洞巡检常恭者赴阙,持南丹州莫延葚表来,乞就宜州中马,比之横山,可省三十余程。张说在枢筦,以其表闻。李寿翁时为检详文字,为说言:「邕远宜近,人熟不知 前迂其涂,岂无意。况今其氏方横,乃欲为之除道,而擅以互市之饶,误矣。小吏妄作,将启边衅。请论如法。说不听。从义郎李宗彦以提点纲马驿程往宜州措置,既而说罢政。密院乃奏宗彦等所言边防不便罢之,时淳熙元年也。」《宋史 占城国传》:「干道七年,闽人有浮海之吉阳军者,风泊其舟,抵占城。其国方与真腊战,皆乘大象,胜负不能决。闽人教其王当习骑射以胜之。王大悦,具舟送之吉阳,市得马数十匹归,战大捷。明年复来,琼州拒之,愤怒大掠而归。淳熙二年,严马禁,不得售外蕃。三年,占城归所掠生口八十三人,求通商。诏不许。」

淳熙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住罢宜州买马。先是,枢密院言知南丹州莫延葚乞自备钱粮于诸蕃招马,至宜州博卖。寻差李宗彦充广西提点纲马驿程,宜州驻札,专一措置买马,仍令同、宜州知通相度。既而宗彦等言于边防利害不便,及与邕州买马有妨。故有是诏。

十月九日,臣僚言:「叙州岁买七等马八百五十一匹为额,更令岁买骟驮马三百疋。(令)[今]本州岛申乞(往)[住]买骟驮马,回以岁买七等马额收买十岁以下者。其十岁以上至十三岁马,令本州岛措置出卖,拘收本钱。窃虑有失招徕远人之意。乞依自来条法外,有骟驮马,责令本州岛依应收买,但不过三百疋元科之数。」从之。

(二)十一月九日,诏四川所买西马并依广西已降指挥施行。

译李棫开始请求交易战马送到皇帝所在地。绍兴初年,隶属经略司管辖。绍兴三年春,就在邕州设置官司提举,与罗殿、自杞、大理等蛮部交易。不久,废除买马司,由帅臣兼管此事。绍兴七年,待制胡舜陟任帅臣,一年中交易马匹二千四百匹。朝廷下诏嘉奖。此后马匹越发精良,每年耗费黄金五镒、中等成色金二百五十镒、锦四百端、絁四千匹、广州盐二百万斤,而得到马一千五百匹。必须四尺二寸以上才交易,价钱为银四十两,每增高一寸增加银十两。有的高达六七十两、十两的。士人说:其中特别骏逸的马,在产地,有的可换取黄金二十两,一天能跑四百里。只是官方定价有限额,不能达到这个价钱罢了。然而自杞等蕃部本来就没有马,是又从南诏交易来的。南诏就是大理国,距离自杞国大约二十程。而自杞到邕州横山寨二十二程,横山寨到静江府又二十多程,罗殿国又比自杞远十程。宜州溪洞巡检常恭前往朝廷,带着南丹州莫延葚的表章前来,请求就宜州交易马匹,比横山寨可省去三十多程。张说在枢密院任职,把这份表章上奏皇帝知道。李寿翁当时任检详文字,对张说说:『邕州远、宜州近,人所共知,前人为什么绕远路,难道没有原因吗?况且如今那里的势力正嚣张,竟想为他们开辟道路,而擅自把互市之利转让,实在失策。是小吏胡乱行事,将会引发边境争端。请依法论处。』张说不听。从义郎李宗彦以提点纲马驿程的身份前往宜州措置办理,不久张说被罢免政事。枢密院于是奏报李宗彦等人所说边防不便之事,将此事罢除,当时是淳熙元年。」《宋史·占城国传》记载:「干道七年,福建有人漂洋过海前往吉阳军,被风吹到占城。占城当时正与真腊交战,双方都乘大象作战,胜负无法决断。福建人教占城王应当学习骑射来战胜对方。占城王非常高兴,备船送他到吉阳,买到马匹几十匹回国,作战大获全胜。第二年又来,琼州拒绝了他们,占城人愤怒大肆抢掠而归。淳熙二年,严格禁止马匹贸易,不得卖给外蕃。淳熙三年,占城归还所掳掠的百姓八十三人,请求通商。朝廷下诏不许。」

淳熙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令停止罢除宜州买马。此前,枢密院上言知南丹州莫延葚请求自备钱粮到各蕃部招买马匹,运到宜州交易出售。随即差派李宗彦充任广西提点纲马驿程,驻扎宜州,专门措置买马事务,仍命令与宜州知州、通判共同商议。不久李宗彦等人上言认为对边防利害不便,且与邕州买马有妨碍。所以有此诏令。

十月九日,有臣僚上言:「叙州每年额定买七等马八百五十一匹,又令每年买骟驮马三百匹。如今本州申报请求停止购买骟驮马,改为在每年买七等马额度中收买十岁以下的马。其中十岁以上到十三岁的马,命本州措置出卖,收回本钱。恐怕有违招徕远方之人的本意。请求依照原来条法之外,若有骟驮马,责令本州依原额收买,但不超过三百匹的原定数目。」皇上依从了。

十一月九日,诏令四川所买西马一并依照广西已下达指挥施行。此前,有旨意:广西自淳熙二年起收买四尺四寸的马。经略使范成大上言:「其中四尺三寸以及三寸多一点的马,口齿年幼、阔大健壮

先是,有旨:广西自淳熙二年收买四尺四寸马。经略使范成大言:「其间四尺三寸及三寸带分之马,齿嫩阔壮,一切弃之可惜。乞令邕州于内拣选壮嫩权奇者收买,入常纲起发外,四尺二寸带分二寸以下,即更不印买。」既从其请,故令四川依此。

二年正月十六日,兴州都统吴挺言吴挺:原作「具梃」,据《宋史》卷三六六《吴挺传》改。:「本司诸军战马,除茶马司得岁额纲马六百五疋外,例和诸军青草钱,岁于宕昌以来自行收买。自张松变更马政禁之,合得岁额之数,亦支拨不及。乞许本司以青草钱依旧宕昌、威远镇等处收买。」诏茶马司逐旋补发数足,余从其请。四月又言:乞于皁郊、威远镇、东柯、太平监等处北马驿北马驿:疑有误。,许相兼收买。诏许每岁买七百疋。

五月八日,湖广总领刘邦翰言:「相度忠训郎刘琛乞依旧将荆鄂都统司马青草钱买马,补填倒毙。青草钱岁买马七十匹,拨付阙马官兵。」以金州都统于友言:「本军自买马半年,只得三疋。乞从都大司收买。」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日,侍卫步军都虞候田世卿言:「三司买发纲马,昨于汉阳军住程十日。窃谓金、房州界山路险恶,乞于住程十日内那移六日,于险恶处各住程一日,于泥泞处一日,实为利便。」诏京西转运司行下住程州县,委守令督责所属,修整驿舍,排办槽具。其草料钱粮,令湖北转运总领将现应副汉阳十日程内就拨七日,付京西转运司均拨,逐处支遣。自金州至平利县住程一日,次女碢山至宝丰驿住程一日,次确臼山至竹山县驿住程一日,次房州之东至故郡驿住程一日,次八坳九迭至于平驿住程一日,次历外朝内干峻岭至梅溪驿住程一日,次涉陂泽泥泞,至郢州住程一日,至于漠阳军三日,共十日。

五年二月五日,诏御前降到量马尺样付茶马司,令收买战马,须四尺四寸以上。其两齿马听低二寸,四齿马听低一寸,足齿马依已降指挥收买。四尺四寸以上阔壮堪披带马,计纲排发施行。」(从之)

闰六月十八日,诏关西四州民间依旧从便买马孳养,不得禁止拘籍。顷因张松有请禁之,至是 其禁。

十二月二日,诏四川茶马司自今年为始,将本年数目已与荆〔南〕都统王琪议,每年留一半贴买战马。兼江州都统皇甫倜议,每年留一万贯雇人收打青草,余钱尽数收买战马于各军。(从之)

二月十四日,诏:「自今纲马到来,并先经主帅子细契勘确实齿数、格尺,有无低小、病瘠、狭瘦,报审验官司覆实印留,仍具不及齿岁、格尺、堪充▯负马匹数申枢密院。」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令四川茶马司、广西经略司行下买马去处,收买两齿及四尺(三)〔二〕寸以上、四齿及四尺三寸以上、五齿及四尺四寸以上,并阔壮无病堪披带马,计纲排发。

译,一律舍弃实在可惜。请求命令邕州在其中挑选健壮年幼、格外出众的马收买,编入正常马纲起运之外,四尺二寸多二寸以下的,就不再印验购买。」既已依从他的请求,所以命令四川也照此办理。

淳熙二年正月十六日,兴州都统吴挺上言:「本司各军的战马,除茶马司获得的每年额定纲马六百零五匹外,照例用各军的青草钱,每年在宕昌一带自行收买。自从张松变更马政加以禁止后,应得的每年额定数目也支拨不足。请求允许本司用青草钱依旧在宕昌、威远镇等地收买。」诏令茶马司随即补发数目补足,其余依从他的请求。四月又上言:请求在皁郊、威远镇、东柯、太平监等处的北马驿,允许兼行收买。诏令允许每年买七百匹。

五月八日,湖广总领刘邦翰上言:「商议忠训郎刘琛请求依旧用荆鄂都统司的马匹青草钱买马,补充倒毙的马匹。青草钱每年买马七十匹,拨付给缺马的官兵。」因金州都统于友上言:「本军自行买马半年,只买到三匹。请求交由都大司收买。」所以有此命令。

十一月二十日,侍卫步军都虞候田世卿上言:「三司发运纲马,昨天在汉阳军停留十天。窃以为金州、房州一带山路险恶,请求在停留十天之内挪出六天,在险恶之处各停留一天,在泥泞之处停留一天,实在有利便利。」诏令京西转运司行文到停留的州县,委派地方官督促所属官员,修整驿站馆舍,安排准备槽具。其草料钱粮,命湖北转运总领将现应供应汉阳十天路程之内的部分先拨出七天份额,交付京西转运司分摊调拨,各处支付调遣。从金州到平利县停留一天,接着到女碢山至宝丰驿停留一天,接着到确臼山至竹山县驿停留一天,接着到房州以东至故郡驿停留一天,接着经八坳九迭到于平驿停留一天,接着经外朝内的险峻山岭到梅溪驿停留一天,接着经陂泽泥泞地带到郢州停留一天,到汉阳军三天,共计十天。

淳熙五年二月五日,诏令御前颁下量马的尺样交付茶马司,命收买战马必须四尺四寸以上。其中两岁齿的马允许低二寸,四岁齿的马允许低一寸,足岁齿的马依已下达指挥收买。四尺四寸以上阔大健壮能披甲上阵的马,按马纲编排发运施行。(皇上依从了)

闰六月十八日,诏令关西四州民间依旧随意买马繁殖饲养,不得禁止拘留登记。此前因张松请求禁止此事,到这时才解除这项禁令。

十二月二日,诏令四川茶马司从今年开始,将本年数目已与荆南都统王琪商议,每年留出一半添购战马。又江州都统皇甫倜商议,每年留一万贯雇人打草,其余的钱全部用来买战马分配给各军。(皇上依从了)

二月十四日,诏令:「从今以后纲马运到,都须先经主帅仔细查核确实的年齿数目、格尺,有没有低小、病弱、瘦削的情况,报请审验官司复核属实后加盖印记留用,仍须开列不合乎年齿、格尺、能否充当负重马匹的数目申报枢密院。」因枢密院上言:「已下达指挥,命四川茶马司、广西经略司行文到买马之地,收买两岁齿及四尺二寸以上、四岁齿及四尺三寸以上、五岁齿及四尺四寸以上,并且阔大健壮无病能披甲上阵的马,按马纲编排发运。年终,委托兵部开列奖惩,并令内外审验官司以及主帅仔细核查口齿格尺,才允许接收留用。」所以有此命令。

淳熙三年正月十四日,权四川茶马司朱佺上言,汉阳军、郢州、房州以

岁终,委兵部开具赏罚,及令内外审验官司并主帅子细契勘〔口〕齿格尺,方许收接即留。」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十四日,权四川茶马司朱佺言,汉阳军、郢、房州及金、洋州、兴元府、兴、成、西和州抵宕昌马驿狭隘弊陋。诏逐路漕臣选委有才力官躬亲前去,逐驿检视,疾速措置督责,务要整肃,不致阙误。如敢违戾,按劾以闻。

二月五日,茶马司言:「收买旧宣抚司阔壮马一千疋。数内五百疋拨付三都统军。内兴州都统司二百八十五疋。缘吴挺近申明每岁自行收买马七百疋,更有茶马司合均拨岁额马数,委是重迭。」诏兴州军与支拨二百疋,余八十五疋自淳熙三年分排发赴御前投进。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诏茶马司拘收金州都统司内应干买马价钱窠名、收支见在,并纲马毛色、齿数、尺寸、每匹价钱若干,及发纳去处,开具夹细帐状,每岁于次年春季申尚书省。

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四川都大茶马吴总言:「本司买马,全藉干办公事官招徕几察,任满止得减二年磨勘。其西和州知、通绝不干与买马事务,止是随例应办粮草、马驿等事,而任满得转两官。令乞将西和州、宕昌场买马,每岁买及五千二百疋以上,其西和州知、通及本司干办公事官三员任满,各与转一官。本司干办公事四员,内一员差兼西和州通判,专住宕昌买马。其赏格乞依旧外,今来更不增赏。」从之。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四川总领李昌图言:「乞权住茶马司添买兴元府都统司战马二千五十三疋。」上曰:「兴元府都统与所管马旧额几何 」赵雄等奏:「绍兴年间以二千匹为额。」上曰:「可令茶马司将兴元府都统司马据见管数揍买成二千匹,补填元额。」

三月二十四日,诏茶马司将黎州蕃马并文州马并买四尺二寸五分以上、齿嫩向长、堪披带马起发,余遵依已降指挥。五月二十八日,诏:「黎州蕃部辄敢侵扰省地作过,意欲逼胁边郡,将不及格式马中卖入官。令茶马司下本州岛,今岁且依淳熙五年二月五日指挥口齿尺寸收买。其近降减作四尺二寸五分以上指挥,俟蕃部畏服,可自淳熙八年分为始。仍更切审度蕃部作过情理轻重,随宜措置施行。」

七月四日,臣僚言,黎州市马,专委通判,虑守臣不预马政,理宜申饬。诏黎州知、通均任其责,仍须不失事体,赏罚依见行条法。

八月三日,宰执奏事毕,上语及黎州边事,令宰执以书谕胡元质、吴总等:如蛮人以市马邀我,则且住一两年,使权常在我,彼无能为,自然安帖畏服。赵雄等奏曰:「圣谕可谓明见万里矣。」

九月十七日,诏广西经略司行下邕州,自今每岁买马,止令通判前去,仍轮差将副一员,量带将兵弹压。

译及金州、洋州、兴元府、兴州、成州、西和州到宕昌的马驿狭窄简陋。诏令各路转运使挑选有才干能力的官员亲自前去,逐一检查各驿站,迅速措置督促整顿,务必整肃,不致耽误。若胆敢违反,按律弹劾上报。

二月五日,茶马司上言:「收买了原宣抚司的阔壮马一千匹。其中五百匹拨给三个都统军。其中兴州都统司二百八十五匹。因吴挺近来申报说明每年自行收买马七百匹,又有茶马司应当均摊拨给的每年额定马匹数目,这确实重复了。」诏令兴州军拨给二百匹,其余八十五匹从淳熙三年份开始起运发送到御前进献。

淳熙四年二月二十七日,诏令茶马司收集金州都统司内应当办理买马价钱的名目、收支现存情况,以及纲马的毛色、齿数、尺寸、每匹价钱多少,以及发运缴纳的去处,开列详细账目,每年在次年春季申报尚书省。

淳熙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四川都大茶马吴总上言:「本司买马,全靠干办公事官招徕考察,任满只能获得减二年磨勘的奖励。而西和州的知州、通判完全不参与买马事务,只是照例应办粮草、马驿等事,可是任满却能升转两官。如今请求把西和州、宕昌场买马,每年买够五千二百匹以上的,其西和州知州、通判以及本司干办公事官三员任满,各升转一官。本司干办公事四员,其中一员差遣兼任西和州通判,专门驻扎宕昌买马。其奖赏标准请求依照旧例,如今不再增加奖赏。」皇上依从了。

淳熙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四川总领李昌图上言:「请求暂时停止茶马司添购兴元府都统司战马二千零五十三匹。」皇上问:「兴元府都统所管辖的马匹原来的额定数目是多少?」赵雄等奏道:「绍兴年间以二千匹为额定数目。」皇上说:「可以命令茶马司将兴元府都统司马匹根据现有数目凑齐补足成二千匹,补足原来的额定数目。」

三月二十四日,诏令茶马司将黎州蕃马以及文州马一并购买四尺二寸五分以上、口齿年幼将要长大、能披甲上阵的马起运,其余的遵照已下达指挥办理。五月二十八日,诏令:「黎州蕃部竟敢侵扰内地作乱,意图逼胁边境郡县,把不合格式的马交易卖入官府。命令茶马司行文到本州,今年姑且依照淳熙五年二月五日指挥的口齿尺寸收买。其近来降低为四尺二寸五分以上的指挥,等蕃部畏惧顺服后,可从淳熙八年份开始施行。仍须再三仔细审度蕃部作乱情节的轻重,酌情措置施行。」

七月四日,有臣僚上言,黎州的马市专门委托通判负责,恐怕守臣不参与马政,理应加以申明告诫。诏令黎州知州、通判共同承担这一职责,仍须不失体统,奖惩依照现行条法执行。

八月三日,宰执奏事完毕,皇上谈及黎州边境事务,命宰执用文书晓谕胡元质、吴总等人:如果蛮人用马市来要挟我们,那就暂且搁置一两年,使主动权始终掌握在我们手中,他们就无计可施,自然会安分顺服。赵雄等奏道:「陛下的圣谕真可谓明见万里啊。」

九月十七日,诏令广西经略司行文到邕州,从今以后每年买马,只令通判前去,仍轮流差派将副一员,酌量带兵弹压。守臣依旧兼任提点买马之衔,只在本州处理政务,不妨碍稽查检察。因枢密院上言守臣亲临边境弹压,妨碍郡内事务处理。此

守臣依旧衔带提点买马,只在本州岛治事,不妨检察。以枢密院言守臣往边上弹压,有妨郡事故也。后八年九月一日,广西经略王卿月言:「守臣临边,不专为马政,溪洞事宜不一,正在酌情调护。一但易以通判,事权寝轻,不能号令溪洞。」诏令依旧。八年五月,都大提举茶马吴总言黎州买马,乞依邕州指挥,令守臣依旧带衔。从之。十年十二月,叙州亦依此。

八年二月四日,知兴国军朱晞颜言:「茶马司所买马,并四尺二寸以上、十岁以下,方许起纲。自四尺一寸以下,或十岁以上,虽四尺五寸亦不收买。其间多骨相骁骏而驰骤超逸者,例以不及格弃之,又不许民间收买。乞于茶马司所买外,不堪拨发起纲之马,不拘军民,并听从便收买。」诏茶马司契勘十岁以上、四尺五寸马,见今曾与不曾收买,其不及格尺之马,令买马官等验用退印给据,令民间从便交易。

六月十一日,诏关外四州民间孳养到马,从便卖买,不得拘籍禁止。

九年五月二日,都大茶马王渥言:「黎州买马,旧额二千一百二十四疋,一年计用绢二万三千匹。干道九年,赵彦博以青羌作过,优支马直,始用绢三万四千匹。至淳熙八年,龚总到任,买马三千三百八十一疋,将数内不及格尺马一千九百八十八疋升作良细马,共支绢七万六千余匹,与干道八年买马相类,而支绢加一倍以上。今乞以十年买马支用数目,取一年酌中之数,立为定则科拨。仍立定每纲五十疋,止许以十五疋为良细,使买马官吏从实互市。所有淳熙八年买马官,乞朝廷重作施行。」诏:「龚总已放罢,特降三官;通判孙醇、监押杨仲礼,各特降一官放罢。仍令陈岘、王渥参照绍兴年间一岁酌中之数,立为定制闻奏。」既而,岘等言:「黎州马政循习既久,为獘已极,至有全纲作良细者。蕃蛮所得马价既优厚如此,若依(来)[自]来所降指挥,以绍兴年间酌中之数立为定则,乃是一旦革去十分之九,却恐蕃蛮别致生事。今取酌中年分。如淳熙六年共买马一千一百二十九疋,内良细马只计五百四十疋。若以此年为则,庶从中制,于边防马政两便。乞行下黎州,照淳熙六年酌中之数渐行更革,令及此类。如将来蕃蛮驯服,从实互市,其所减又不止此。」从之。

十年六月二十四日,臣僚言:「江、池二州阡陌狭隘,深沟断堑而又津梁不修;况石溪、冷水马驿有二,相距六十余里,狭隘泥泞。冬日差短,马行至暮,方能抵驿。望令江、池二州重修马路,石溪、冷水添置马驿。」诏江、池州守臣相度闻奏。既而知池州岳甫言:「石溪驿至冷水驿计五十五里。若于中间添置马驿,每驿不及三十里,地程促近,别无合置驿去处。

译后淳熙八年九月一日,广西经略王卿月上言:「守臣亲临边境,不只是专为马政,溪洞事务多种多样,正需酌情调度处理。一旦改由通判负责,事权就变得轻微,不能号令溪洞。」诏令依旧照原来办法。淳熙八年五月,都大提举茶马吴总上言黎州买马,请求依照邕州的指挥,命守臣依旧兼带官衔。皇上依从了。淳熙十年十二月,叙州也依照此例办理。

淳熙八年二月四日,知兴国军朱晞颜上言:「茶马司所买的马,都必须四尺二寸以上、十岁以下,才允许编入马纲。四尺一寸以下,或十岁以上的,即使高达四尺五寸也不收买。其中多有骨相骁勇矫健、奔驰超逸的马,照例因不合格而舍弃,又不许民间收买。请求在茶马司所买之外,不适合拨发编纲的马,不论军民,一律听凭随意收买。」诏令茶马司查核十岁以上、四尺五寸的马,现今曾经与不曾收买的情况,其中不合格尺的马,命买马官等验看用退印发给凭据,让民间随意交易。

六月十一日,诏令关外四州民间繁殖饲养的马匹,随意买卖,不得拘留登记禁止。

淳熙九年五月二日,都大茶马王渥上言:「黎州买马,原额定数目二千一百二十四匹,一年共用绢二万三千匹。干道九年,赵彦博因青羌部作乱,从优支付马价,才用到绢三万四千匹。到淳熙八年,龚总到任,买马三千三百八十一匹,把其中不合格尺的马一千九百八十八匹升作良细马,共支付绢七万六千多匹,与干道八年买马情况相类似,可是支付的绢却加倍以上。如今请求以十年买马支用的数目,取一年适中的数额,定为固定标准来拨给。仍旧规定每纲五十匹,只允许其中十五匹算作良细马,让买马的官吏据实交易。至于淳熙八年的买马官员,请求朝廷严加处置。」诏令:「龚总已经罢免,特降三官;通判孙醇、监押杨仲礼,各特降一官罢免。仍命陈岘、王渥参照绍兴年间一年适中的数额,定为固定制度,上奏朝廷。」随后,陈岘等人上言:「黎州的马政沿袭已久,弊病已到极点,甚至有整个马纲都算作良细马的情况。蕃蛮所得马价已如此优厚,如果依照原来下达的指挥,以绍兴年间适中的数额定为固定标准,就是一下子革除十分之九,恐怕蕃蛮会另生事端。如今取适中的年份。像淳熙六年共买马一千一百二十九匹,其中良细马只计算五百四十匹。如果以这一年为标准,就能做到适中,对边防马政两方面都有利。请求行文到黎州,照淳熙六年适中的数额逐渐加以改革,使达到这个标准。若将来蕃蛮驯服归顺,据实交易,那么所减少的数目就不止于此。」皇上依从了。

淳熙十年六月二十四日,有臣僚上言:「江州、池州两州道路狭窄,深沟断壑而且桥梁没有修缮;况且石溪、冷水两处马驿相距六十多里,狭窄泥泞。冬天日短,马匹要走到傍晚,才能到达驿站。希望命令江州、池州两州重修马路,在石溪、冷水添设马驿。」诏令江州、池州守臣酌情商议后上奏。随后知池州岳甫上言:「石溪驿到冷水驿共计五十五里。如果在中间添置马驿,每个驿站之间不到三十里,路程紧促接近,另外没有合适设置驿站的地方。命令酌情商议,把地势高低迂回曲折的地方,行文命巡检、县尉重新修筑,使道路高大坚固

令相度,将地里高低迓曲去处,牒巡尉重行兴筑高壮平阔及开渠道,无致泥泞。」从之。

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兴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言:「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制郭杲乞下川秦买马司及兴州都统制司,各应副骒马五纲。仍乞于御前阔壮良细马内截拨两纲,以充脚马。缘户民所养骒马稀少,艰于收买,令止买得一百五十匹,排足三纲,起发两纲。窃恐未能便得办集。」诏令一面接续收买。

七月二日,兴元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彭杲言:「所部马军见以二千匹为额,又有倒毙。乞许令依兴州、金州两都统司例,每岁除合拨二分马外,差官赍桩收青草钱于四川茶马司宕昌马场摘买马二百疋,遂旋补填阙额。」从之。十二年五月九日言:「依已得指挥,每岁就宕昌马场摘买,更不援例自行置场。」从之。十三年四月二日言:「近准茶马司奏,乞候买发阔壮马日,照(与)[兴]州例对减。得旨,各与应副一年。契勘本司马军近年拣退倒毙积压数多,今乞行下,每岁买一百五十疋。」诏令茶马司每岁将本军纳到青草钱收买一〔百〕疋。

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建康都统制郭钧言:「本军先用官钱买到叱白大马,堪充披带,已将补填阙额。若不印烙,窃虑无以关防。缘从来即无承降到指挥。除已权行印烙外,日后如有似此买到之数,乞令照前项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七月六日,四川茶马司言:「每年买发阔壮马七百疋。先准尚书省札子,自淳熙十年为始,住买三年。其淳熙十三年分如依旧收买,乞早降指挥下本司,预期说谕蕃客兴贩入中;仍乞下总领所,照例料降本钱施行。」(照)[诏]依年例收买,特应副镇江军一次,须将及格尺、齿嫩、堪披带马起发。候到,委官核实。

八月十六日,诏湖北转运司移石墙马驿于京山县曹武市驿舍,令京西运司修盖。其每岁钱粮草料,仰湖北运司依旧应副,毋致阙误。

十二月五日,四川茶马司言「乞将兴元府都统司所买马二百疋,依兴州都统司例,于本司合买阔壮马或三衙马内依数对减施

译、平坦宽阔,并开挖沟渠,不使道路泥泞。」皇上依从了。

淳熙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兴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上言:「鄂州、江陵府副都统制郭杲请求下令四川陕西买马司以及兴州都统制司,各供应骒马五纲。仍请求从御前阔壮良细马中截拨两纲,用来充作运输的脚马。因百姓所饲养的骒马稀少,难以收买,只买到一百五十匹,凑足三纲,起运两纲。恐怕未必能够顺利办成。」诏令一面继续接续收买。

七月二日,兴元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彭杲上言:「所辖马军现以二千匹为额定数目,又有倒毙的情况。请求允许依照兴州、金州两个都统司的先例,每年除拨给应有的两成马匹外,派差官员携带积存的青草钱到四川茶马司宕昌马场挑买马二百匹,随即补充缺额。」皇上依从了。淳熙十二年五月九日又上言:「依照已得到的指挥,每年就在宕昌马场挑买,不再援例自行设置马场。」皇上依从了。淳熙十三年四月二日又上言:「近来按照茶马司的奏报,请求等到购买阔壮马的日子,照兴州的先例相应削减。得到旨意,各给予应付一年。查核本司马军近年拣退倒毙积压的数目很多,如今请求行文,每年买一百五十匹。」诏令茶马司每年将本军缴纳的青草钱收买马一百匹。

淳熙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建康都统制郭钧上言:「本军先前用官钱买到高大健壮的马,能够充当披甲上阵之用,已经用来补足缺额。如果不加盖火印烙记,恐怕无从查验防范。因从来就没有相应下达的指挥。除已经权且加以烙印外,日后如果有类似这样买到的马匹数目,请求命令依照前项已下达指挥施行。」皇上依从了。

七月六日,四川茶马司上言:「每年买发阔壮马七百匹。先前遵照尚书省札子,从淳熙十年开始,停止购买三年。淳熙十三年份如果照旧收买,请求及早下达指挥到本司,提前晓谕蕃客兴贩运入境内;仍请求下达总领所,照例拨给本钱办理。」诏令依照往年惯例收买,特别供应镇江军一次,必须把合乎格尺、口齿年幼、能披甲上阵的马起运。等运到后,委派官员核实。

八月十六日,诏令湖北转运司将石墙马驿迁移到京山县曹武市的驿站馆舍,命京西转运司负责修建。其每年的钱粮草料,仍旧由湖北转运司依旧供应,不得有所耽误。

十二月五日,四川茶马司上言:「请求把兴元府都统司所买的马二百匹,依照兴州都统司的先例,从本司应当购买的阔壮马或三衙马内依数相应削减施……」

行。」诏令应副堪好马一次。

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四川茶马司言:「宕昌买岁额马自远蕃来,太半瘦瘠。既已入中,便行排发。若至大泽县瘠驿,经涉横水汨水驿,乞住程一日,实为利便。」从之。

译"可以。"皇帝下诏,命令供应一批堪用的好马。

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四川茶马司上奏说:"宕昌收购的每年额定马匹来自遥远的蕃地,大半瘦弱。既然已经验收入库,就要按程安排起运。如果行至大泽县瘠驿,途经横水、汨水两驿,恳请停留一日,实在有利方便。"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十五日,诏四川茶马司每岁市马若干,价直增损若干,收支茶彩银两若干,并令制置司通知。

十四年五月十四日,都大主管四川茶马李大正言:「西和州买马系本司选辟差官前去,通判略无干预。乞(令)[今]后西和州通判更不推买马之赏。」从之。

二十五日,宰执进呈赵汝愚等奏,相度到边场用银买马利害。上曰:「所买阔壮马与纲马何异,却用银二万余两 可行下,权住买阔壮马,依令茶马司每岁用银买马不得过干道五年以前之数。」

七月十六日,枢密院进呈四川(制置)[置制]司申虚狠蛮乞自来黎州中马事,上曰:「虚狠蛮既是久例附带邛部川出汉中马,难以许其自来。可令赵汝愚行下黎州宛顺说谕,仍令严饬边备,以防不测。」

八月十一日,枢密院进呈赵汝愚、李大正奏到增添银两买马事,上曰:「用银买马,宜以渐革。使诸蕃互市,由之而不知。当以此意谕与两司。」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诏四川茶马司权住收买淳熙十五年分阔壮马。其银两令项桩管,不得妄用,岁终具数闻奏。

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诏更住一年。

五月十一日,诏州郡互市去处,每岁买马银两,可更措置减省以闻。

二十四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某)[杲]言:「茶司牵马官兵,系诸州抽摘厢、宜宜:疑误。,类皆游手。押纲使臣初非遴选,不谙马(姓)[性],纲马多毙,其实由此。乞只从三司选差官兵前去取押。仍乞自川路至国门,相度道里远近,定地分,令逐处都统司各选差将官一员,点检驿舍草料。遇有觉察到作弊等人,许牒赴所属惩治。仍以一年一替。所过纲马,全无倒弊少量,与等级酬赏。或前弊不革,罚亦如之。」侍卫步军都虞候梁师雄言:「乞行下所隶州县,相视驿舍,量加修葺,及将合用草料常切应办,各就马驿附近桩顿。纲马到日,随即支给。仍乞更令沿路都统制司分定驿程,各差素有心力将官一员,逐司量给盘费,与诸州军所委官同共提点。自宕昌至兴州一十五驿,属兴州都统司;自大桃至汉阴一十五驿,属兴元府都统司;自衡口至干平一十三驿,属金州都统司;自梅溪至石墙一十四驿,属江陵副都统司;自应城至石田一十四驿,属鄂州都统司;自边城至杨梅一十一驿,属江州都统司;自紫岩至广德军一十二驿,属池州都统司;自段村至临安府余杭门六驿,属殿前步军司。各令所差将官,用心巡视,务要驿舍草料应办齐整。如有违戾去处,从提点将官具申所属都统司等,移文州县,将本驿不职官吏依公责罚。若更(减)[灭]裂,备申朝廷。逐司所差将官,岁一更替。如实有劳 ,即与支给犒赏。」从之。

译十一月十五日,诏令四川茶马司每年买马多少匹,价钱增减多少,收支茶叶、彩帛、银两多少,都要通知制置司。

十四年五月十四日,都大主管四川茶马李大正上言:「西和州买马是本司选派差官前去办理的,通判根本没有参与其事。请求从今以后西和州通判不再享有买马的赏赐。」朝廷准许。

二十五日,宰执大臣进呈赵汝愚等人的奏疏,商议边境市场用银买马的利弊。皇上说:「所买的阔壮马与纲马有什么区别,却要用银子二万余两 可以下令,暂时停止购买阔壮马,依照法令茶马司每年用银买马不得超过干道五年以前的数额。」

七月十六日,枢密院进呈四川置制司申报虚狠蛮请求自愿前来黎州买马的事,皇上说:「虚狠蛮既然长久以来惯例是附带着邛部川出汉中的马匹一起来的,很难单独准许他们自己前来。可以命令赵汝愚下达指令给黎州宛顺,加以说谕,同时命令严格整饬边防,以防不测。」

八月十一日,枢密院进呈赵汝愚、李大正所奏增添银两买马的事,皇上说:「用银子买马,应该逐渐革除。让各蕃部之间互相贸易,通过这种方式而不使他们察觉。应当把这个意思告诉两司。」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诏令四川茶马司暂停收购淳熙十五年分的阔壮马。所收的银两命令专门存放管理,不得随意动用,年终统计数额上报朝廷。

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诏令再停一年。

五月十一日,诏令各州郡互市之处,每年买马所用的银两,可以再加以裁减节省后上报。

二十四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杲上言:「茶司牵马的官兵,都是各州抽调的厢军,宜宜:疑误。大多是些游手好闲之人。押送马纲的使臣当初并非精心挑选,不熟悉马的习性,纲马大多死掉,其实原因就在于此。请求只从三衙选派官兵前去接取押送。同时请求从川路一直到京城,斟酌路途远近,划定地段,命令沿途各都统司各自选派将官一员,检查驿站房舍和草料。遇有发觉作弊等人,允许移文交所属衙门惩治。仍以一年为一任轮换。所经过的纲马,如果完全没有损毙的情况,酌情给予等级酬赏。如果之前的弊病没有革除,处罚也照此办理。」侍卫步军都虞候梁师雄上言:「请求下令所属州县,查看驿站房舍,酌量加以修葺,以及将所需草料经常留意备办,各自在马驿附近就近储存。纲马到达当日,随即支给。同时请求再命令沿路各都统制司分别划定驿程,各自选派一向尽心尽力的将官一员,各司酌量拨给盘缠费用,与各州军所委派的官员共同负责监督。从宕昌到兴州十五个驿站,属兴州都统司管辖;从大桃到汉阴十五个驿站,属兴元府都统司管辖;从衡口到干平十三个驿站,属金州都统司管辖;从梅溪到石墙十四个驿站,属江陵副都统司管辖;从应城到石田十四个驿站,属鄂州都统司管辖;从边城到杨梅十一个驿站,属江州都统司管辖;从紫岩到广德军十二个驿站,属池州都统司管辖;从段村到临安府余杭门六个驿站,属殿前步军司管辖。命令各处所派将官,用心巡视,务必使驿站房舍草料齐备整顿。如有违犯之处,由负责监督的将官呈报所属都统司等,行文州县,将本驿失职的官吏依法责罚。若情况更加败坏

以上《孝宗会要》

绍兴元年十月二日,宰执进呈茶马司申纲马格尺,上曰:「马只要齿嫩。若齿嫩,自会长进,不可拘格尺。」继而茶马司言:「承殿前司申,乞下本司将四尺二寸马日后不许买发。本司照得昨于淳熙五年二月内准指挥,令本司照元降到尺样买发,品类均分,揍纲排发。窃详边场买马,自准指挥降到格尺,见今诸蕃执为久例。今若将四尺二寸马尽数退出,恐阻遏蕃情,别致生事。乞下殿前司,于本司发到马纲,逐匹应得元降岁数尺寸,即遵淳熙五年指挥施行。」从之。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言:「殿步司申:旧例,宕昌买马,本司自差使臣兵夫短送至兴元秦司。其三衙人就兴元秦司领马,长押归司。缘茶马司短差纲官,止是寄居待阙使臣,其短送人诸州所差军兵不足,多是雇夫牵送,皆乌合游手。自宕昌雇夫应数,冒请雇钱,出门之后放散,却与兴元近地借人应数,赴秦司纳马,沿路偷盗草料。自宕昌至兴元二十驿程,养饲失节,因而受病,到务相继倒损,弊害非一。欲令三衙官兵径赴宕昌取马,将雇费量与添助券食。乞下有司详酌施行。」殿马步司看详:「照得差官兵去宕昌取马,缘宕昌窄狭民稀,艰得舍屋安泊。又是极边,虑恐积留官兵,在彼歇程,因而与西夏卖马蕃客博易物货,引惹未便。乞自绍(兴)[熙]二年以后,本司官兵到兴元,从排马将官,于每纲二十二人内,差纲马官、医兽、军典各一名,牵马军兵五人,前去宕昌本司监视买马统领官处,先次识认本纲马毛色、齿岁、尺寸,候茶马司发回。乞令就茶马司批支券食、钱米,仍令茶马司差能部辖押马使臣一员、牵马人夫一十七名,揍本司所差纲官等八人,通二十六人,同共沿路提督饮餧。至秦司,将本司所差纲官等入务守马,止宿照管。如一纲五十三疋,内有损毙病患马,许从纲官陈乞退换,令秦司贴揍作五十疋,排发前来。若五十三疋全到,其茶马司押马使臣,乞支短纲赏。本司纲马官等不预赏罚,止令不以疋数准备拣选五千疋团纲,庶得不致别司马衮同交杂,亦无趱换之弊。其余小管押二十四人,止在兴元住程,伺候排发纲马,一就起发归司。不唯战马饮餧便得其宜,又且茶马司得本司所差军人提督照管送马人夫,实为便当。本司官兵自兴元取马至行在,赏罚并乞依见今条格施行。」诏依殿步司相度到事理施行。

二年十月二日,宰执进呈四川总领司申权住买阔壮马价钱,上云:「阔壮马亦须间岁与买一次。恐今后蕃人只将低小马来卖。前数年住买价钱,令别司桩管,防其它用。」

十二月二十六日,湖广总领(张)[詹]体仁等言:「昨准指挥,江陵副都统率逢原奏荆襄民间土生马蕃多,格尺深类西马。

译,就上报朝廷。各司所派将官,每年轮换一次。如果确实有功劳,就给予犒赏。」朝廷准许。以上出自《孝宗会要》

绍兴元年十月二日,宰执大臣进呈茶马司申报纲马的尺寸标准,皇上说:「马匹只要牙齿嫩就行。如果牙齿嫩,自然会成长壮大,不必拘泥于尺寸标准。」接着茶马司上言:「接到殿前司申文,请求命本司今后不许再买发四尺二寸的马。本司查得从前在淳熙五年二月内接到指令,命本司照原先下发的尺寸标准购买发送,按品类均匀分配,凑成纲编排发送。私下认为边境市场买马,自从接到指令下发尺寸标准以来,如今各蕃部已经把它当作长久惯例。现在如果将四尺二寸的马全部退出不收,恐怕会阻碍蕃部的情绪,另外引发事端。请求下令殿前司,对本司发送的马纲,每匹只要符合原先下发的年龄尺寸,就依照淳熙五年的指令办理。」朝廷准许。

十二月三日,枢密院上言:「殿前步军司申报:按照旧例,宕昌买马,本司自行派遣使臣兵夫短程护送到兴元府秦司。三衙人员就在兴元府秦司领取马匹,长途押送回本司。因为茶马司派遣纲官时,只是寄居等待补缺的使臣,其短程护送人员各州所派的军兵不够,多是雇用夫役牵送,都是些乌合之众的游手之人。从宕昌雇夫凑足人数,冒领雇钱,出了关口之后就把人放散遣走,却在兴元附近就近找人凑数,前往秦司交纳马匹,沿途还偷盗草料。从宕昌到兴元二十个驿程,喂养失去节制,因而马匹得病,到达时接连损毙,弊病不止一端。希望命令三衙官兵直接前往宕昌取马,将省下的雇费酌量用来添助伙食费用。请求交有关部门详细斟酌施行。」殿前步军司审查后说:「查得派官兵前往宕昌取马,因为宕昌地方狭窄人烟稀少,很难找到房屋安顿。又是极边之地,担心积留官兵,在那里歇息停留,因而与西夏卖马的蕃客私下交易货物,招惹不便。请求从绍熙二年以后,本司官兵到达兴元,跟随排马的将官,在每纲二十二人当中,派遣纲马官、医兽、军典各一名,牵马军兵五人,前往宕昌本司监视买马的统领官处,先行辨认本纲马匹的毛色、年龄、尺寸,等候茶马司发回。请求就在茶马司支领伙食费、钱米,同时命令茶马司派遣能干负责押马的使臣一员、牵马人夫十七名,会同本司所派的纲官等八人,共二十六人,一同沿途监督喂养。到达秦司后,由本司所派的纲官等人入库看守马匹,留宿照管。如果一纲五十三匹马,其中有损毙病患的马匹,允许纲官提出请求换补,命令秦司补足凑成五十匹,排队发送前来。如果五十三匹全部到达,那么茶马司押马使臣,请求给予短纲的赏赐。本司纲官等不参与赏罚,只是让他们不按匹数,准备从五千匹中挑选团纲,这样才不至于与其他司的马匹混杂在一起,也没有偷换的弊病。其余小管押二十四人,只在兴元停留,等候排发纲马,一并起程运回本司。这样不仅战马的饮食喂养能够得当,而且茶马司也能得到本司所派军人监督照管护送人夫,实在便当。本司官兵从兴元取马到行在,赏罚都请求依照现行条例办理。」诏令依照殿前步军司审查所定的道理施行。

二年十月二日,宰执大臣进呈四川总领司申报暂停购买阔壮马的价钱,皇上说:「阔壮马也必须隔年购买一次

(令)[今]本司措置,每岁收买二百疋,发付江陵军收管。其价钱,总领所支给。」奉旨,令相度经久利便闻奏。相度襄阳一带土产马低小。虽有及格尺马,数亦不多,止可入队披带,盖与陕西不同。马之优劣,相去辽绝。然襄、郢地土相接,易于养饲,不甚损失,又无四川远路辛苦之弊。缘不增官买,是致马数不甚蕃息。今若限以尺寸,又(无)稍优其直,则人知养马之利,皆养及格尺,牡牝日益滋多,他日为国家之利。若以优劣较之,终不如西马地道。若每年添拨得马,更令湖广总领所于朝廷桩管钱内出备价直,收买襄阳格尺马付鄂州都统司,改拨步军及收子弟,以充其军,则兵官及诸军骑兵皆得好马出战乘骑,实为经久利便。仍乞下京西、湖北帅司,约束沿边所属州县,常切禁戢过界盗马无图之人,庶革生事之弊。」诏令鄂州都统司逐旋收买土产格尺堪披带马二百。其钱总领所关支,仍常切关防盗马中卖。

三年三月十九日,户部言:「都大提举茶马夔路安抚提刑运司申:『绍兴元年十二月四日,权发遣大宁监郭公益奏,所领监实处峡外,所管大昌一县赋入甚微,而每岁买发,茶马司拨马银数四千四百二十九两,比本路州县为额独多。尝契勘官破本钱支俵民间,每两不过支引半,而在市银价却当五引半。民间每一两而遂有四引亏折。其名下科敷数少者亦自难办,而敷多者其困可知。乞下茶马司与本路诸司相度,量行减免。逐司照会夔州路管下大宁监祖宗旧法:每年额理应副二千九百五十两。今欲将大宁监日后合拨银数再与裁减钱引半道,止理四道五分。每两除发监本钱一道半外,止理民间三道,委是经久可行。』本部看详,欲下大宁监,从茶马司诸司相度到前项事理施行。」从之。

六月七日,诏:「镇江都统司于淮东州军、建康都统司于淮西州军参酌荆襄已行事理,措置收买土产格尺壮嫩、堪充披带马,解赴总领所,审验来历分明,发往各军乘骑,理充逐年纲马之数。合用钱于淮东西总领所先次充支,却令茶马司将拖下逐司马价钱内对数拨还。仍仰主帅严行约束,不得容外界马中卖。」以枢密院言:「昨江陵副都统率逢原乞买荆襄土产马。窃虑边民偷盗中卖,别致生事。湖广总领所、京西安抚司相度,乞依神劲军例,只就本处收买土产马,委安抚司审问来历,发下所属,令所属具实直价钱关报总领所支给。今据张诏、刘忠申:两司节次买到土产格尺马堪充披带,已发付逐军外,所有镇江、建康都统司缘近年茶马司拖欠纲马数多,窃虑军士阙马乘骑。」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二日,诏:「西和州、黎州买马赏,并以实起发过纲数委及元额,方许理赏。

译。恐怕今后蕃人只把低小的马拿来卖。前几年停买省下的价钱,命另外的部门存放管理,防止挪作它用。」

十二月二十六日,湖广总领詹体仁等人上言:「先前接到指令,江陵副都统率逢原奏称荆襄民间土生的马很多,尺寸品类接近西马。如今本司加以措置,每年收买二百匹,发送到江陵军收管。所需价钱,由总领所支给。」奉旨,命斟酌长久便利之法上奏。斟酌襄阳一带土产的马较为低小。虽然有符合尺寸标准的马,数量也不多,只能编入队伍披挂使用,与陕西的马不同。马匹的优劣,相差很远。然而襄阳、郢州两地相接,容易饲养,损失不大,又没有四川远路辛苦的弊病。因为没有增加官方收购,所以马匹数量不太繁殖增多。现在如果限定尺寸,再稍微提高价钱,那么人们知道养马有利可图,都会养到合乎尺寸的马,公马母马会日益增多,将来会成为国家的利益。若论优劣相比,终究比不上西马地道。如果每年能增加拨发的马匹,再命湖广总领所从朝廷存放的钱款中拨出备用价钱,收购襄阳合格尺寸的马交付鄂州都统司,改编入步军以及收编子弟兵,来充实军队,那么将官及各军骑兵都能得到好马出战乘骑,实在是长久便利之法。同时请求下令京西、湖北帅司,约束沿边所属州县,经常严禁盗窃越界卖马的无赖之人,以革除滋生事端的弊病。」诏令鄂州都统司陆续收购土产合格尺寸、堪能披挂的马二百匹。所需钱款由总领所支取,同时经常严加防范盗马前来出卖之事。

三年三月十九日,户部上言:「都大提举茶马夔路安抚提刑运司申报:『绍兴元年十二月四日,权发遣大宁监郭公益上奏,所辖监治所实际处于峡外,所管辖的大昌一县赋税收入很微薄,而每年买发马匹,茶马司拨给的银数为四千四百二十九两,比本路其他州县的定额独自偏多。曾查得官府支付的本钱发给民间,每两不过折算一引半,而市面上的银价却值五引半。民间每一两就要亏损四引。名下摊派数额少的都尚且难以办理,而摊派多的困苦可想而知。请求下令茶马司与本路各司斟酌,酌量减免。』各司查照会同夔州路管辖的大宁监祖宗旧法:每年额定应付二千九百五十两。现在想将大宁监今后应拨的银数再裁减半道钱引,只算作四道五分。每两除去发给监所本钱一道半外,只算民间三道,确实是可以长久施行的办法。』本部审查后,想下令大宁监,依照茶马司及各司斟酌所定的前述事理施行。」朝廷准许。

六月七日,诏令:「镇江都统司在淮东州军、建康都统司在淮西州军,参照荆襄已经施行的办法,措置收购土产合格尺寸、壮实幼嫩、堪能披挂的马匹,解送总领所,审验来历分明,发往各军乘骑使用,计入每年纲马的数额之中。所需钱款先由淮东西总领所支给,再命茶马司将拖欠各司的马价钱中扣数拨还。同时命令各主帅严加约束,不得容许外界马匹混入出卖。」这是因为枢密院上言:「先前江陵副都统率逢原请求购买荆襄土产马。担心边境百姓偷盗后混入出卖,另外招惹事端。湖广总领所、京西安抚司斟酌,请求依照神劲军的先例,只在本地收购土产马,委托安抚司审问来历,发交所属,命所属据实开列价钱关报总领所支给。如

内茶马司催督诸场买马干官,并依旧法。淳熙六年四月指挥,更不施行。」

十一日,四川制置司言:「兴州都统司申:『向来吴挺申,获指挥,每年买马七百疋,即不声说,令都统司买马。照得本司互市,惟宕昌一处,每岁收买供进并三衙及诸军战马,总计六千余匹,最为重大。若从例于宕昌买发,必将狭小马科拨,令本司收买,有误诸军填阙。乞依元降指挥,令本司差官于宕昌从旧自行收买七百疋。』制置司窃详:四川买马,自有茶马一司专主其事,今欲依兴元府等例,自军差官赴宕昌,同茶马司签厅官监视收买五百疋,余令都统司自行收买,庶几事权归一。」从之。

六月五日,四川茶马司言:「叙州申买马乞从黎州体例,除知州不预赴场外,止令通判与监押量验收买。所有边防马政但干事务,知、通均任其责。」从之。以上《光宗会要》。《宋史 光宗本纪》:绍熙四年六月壬寅,诏市淮马充沿江诸军战骑。」《苏痴传》:「文州岁市羌马,羌转买蜀货,猾驵上下物价,肆为奸渔。痴议置折博务,平货直以易马。宿弊顿绝。」

庆元元年正月九日,诏令殿前司量差将官、军兵于襄、汉州军收买土产马二百五十疋。合用价钱,先次于总领所借支,却令茶马司于拖下纲马所管钱内对数拨还。仍仰约束买马官兵,毋得收买外界马。合行事件,条具申枢密院。以本司有请故也。

二年三月十三日,四川制置赵彦逾、茶马杨经言:「绍熙元年至五年,黎州买过良细马数,照得四年所买一千一十四疋,在五年之中最为酌中数目。欲令本州岛依额收买。」从之。先是,茶马司言:「黎州买马,自绍熙五年八月至庆元元年五月,买过马内却有良细马一千五百二疋。看验除充上号外,余止是寻常纲马,致多过马本,侵动本司岁计。乞下本州岛,照绍熙三年例买发。」至是两司相度四年所买之数为便,故从之。

同日,诏令兴州都统制司,每岁止许于宕昌自行收买马七百疋。依近降指挥,不得于边上及威远镇等处置场收买。仍令茶马司,将每岁合起发三衙西马依数排发,毋致拖欠阙误。〔先〕是,都统置司言:「乞依元降指挥,差官于宕昌,每年自买战马七百疋。」四川制置茶马司详所奏,相度欲从淳熙二年指挥,令都统制司自行置场收买七百疋,赴茶马司买马场印烙。除买七百疋外,若更衷私买马一疋,两司重立赏典,许人告首,当职官吏并重作施行。又都统制司自开场全用银绢、钱引收买,则马归戎司必多。所有拖下三衙纲马,却须稍宽期限。勘会昨茶马司、兴州都统制司各行收买西马,已有定额。既茶马司买价高,其都统制司亦无搀买之弊。

译今据张诏、刘忠申报:两司先后购得土产合格尺寸马匹堪能披挂的,已经发付各军,此外镇江、建康都统司因近年茶马司拖欠纲马数量很多,担心军士缺马乘骑。」所以有这道命令。

五年二月二日,诏令:「西和州、黎州买马的赏赐,都以实际起运送达的纲马数目达到并且符合原定额数,才准许予以论赏。至于茶马司催督各场买马的负责官员,都依照旧法。淳熙六年四月的指令,不再施行。」

十一日,四川制置司上言:「兴州都统司申报:『先前吴挺曾申报,获得指令,每年买马七百匹,但没有明说,是让都统司买马。查得本司互市,只有宕昌一处,每年收购供进以及三衙和各军战马,总计六千余匹,最为重要。如果依照惯例在宕昌买发,必定会把狭小的马匹分拨过来,令本司收买,就会耽误各军补充缺额。请求依照原先下达的指令,命本司派官到宕昌,照旧自行收购七百匹。』制置司私下认为:四川买马,自有茶马一司专门负责这件事,现在想依照兴元府等地的先例,由驻军自行派官到宕昌,会同茶马司签厅官监视收购五百匹,其余的命都统司自行收购,这样事权才能归于统一。」朝廷准许。

六月五日,四川茶马司上言:「叙州申报买马请求依照黎州的体例,除知州不参与到场之外,只命通判与监押酌量验收购买。所有边防马政涉及的事务,知州、通判都共同承担责任。」朝廷准许。以上出自《光宗会要》。《宋史·光宗本纪》:绍熙四年六月壬寅,诏令购买淮马充实沿江各军的战骑。《苏痴传》:文州每年买卖羌马,羌人转手买卖蜀地货物,狡猾的经纪人操纵物价高低,肆意从中渔利。苏痴建议设置折博务,平定货价来交换马匹。积久的弊病立即断绝。

庆元元年正月九日,诏令殿前司酌量派遣将官、军兵到襄州、汉州州军收购土产马二百五十匹。所需价钱,先从总领所借支,再命茶马司从拖欠的纲马所管钱款中扣数拨还。同时命令约束买马的官兵,不得收购外界的马匹。所应施行的事项,逐条开列上报枢密院。这是因为本司有此请求的缘故。

二年三月十三日,四川制置赵彦逾、茶马杨经上言:「绍熙元年到五年,黎州买过的良马、细马数目,查得四年所买的一千零一十四匹,在这五年之中最为适中。想命本州依照这个数额收购。」朝廷准许。此前,茶马司上言:「黎州买马,从绍熙五年八月到庆元元年五月,买过的马匹当中却有良马、细马一千五百零二匹。查验之后除充作上等号之外,其余只是普通的纲马,导致超过购马的本钱太多,侵占动用了本司的年度经费。请求下令本州,依照绍熙三年的先例购买发送。」到这时两司斟酌以四年所买的数目为宜,所以朝廷准许了这个建议。

同日,诏令兴州都统制司,每年只准许在宕昌自行收购马匹七百匹。依照近来下达的指令,不得在边境上及威远镇等处设置市场收购。同时命令茶马司,将每年应当起运发送给三衙的西马依数排发,不得拖欠误事。此前,都统制司上言:「请求依照原先下达的指令,派官到宕昌,每年自行购买战马七百匹。」四川制置茶马司审查所奏,斟酌想依照淳熙二年的指令,命都统制司自行设场收

所有每岁合排发三衙西马自不相妨。故有是诏。

三年五月九日,殿前司言,本军差拨正将马兴祖等前来襄汉,买到马九纲,乞行推赏。诏令殿前司斟酌等(弟)[第],自行犒设。

嘉泰三年六月十八日,枢密院言:「江陵副都统制司每岁截拨广西纲马钱二万贯,收买土产马。据申到去年分已买马四百匹,每疋五十余贯。窃虑所买马间有不及格尺或齿老病患、不堪披带。访闻民户将堪好壮阔及格尺土产马往外处就高价出卖,诚为可惜。」诏令湖广总领所桩管会子内支二万贯付江陵副都统制司,贴助收买土产马使用一次。每疋以一百贯为率,并要及格尺、齿嫩、堪披带,委襄阳守臣如法看验,印烙字号。每及五十疋,彩画毛色,声说尺寸、齿数,系几年分买到马,具申枢密院。

四年三月九日,枢密院言:「建康都统制司地分,乃淮西之冲要,广野用骑之所。乞于岁计广马一十纲内减五纲,换拨西马。」诏令广西经略司自嘉泰四年为始,每年减发广马五纲。委四川茶马司收买西马五纲,赴建康都统制司交纳。

五月十一日,广西经略司言:「近准指挥,今年第一纲添买马内四尺三寸已下者,不理为数。日后低小,定议责罚。(令)[今]第四纲添买马,令拣选四尺四寸者,补发本司。元准指挥,常纲马收买四尺二寸已上,增添纲马四尺二三寸已上。唯出格马系于纲马中拣选四尺四寸以上者供进,与增添常纲马不同。至于增添马,又是于岁额常纲及格马之外。若蛮马到寨数少,常纲马尚且不足,今欲尽买四尺四寸以上马,必是岁额不敷。兼诸蛮已将马到寨,不为即买,必大失远夷之心。乞照元许买四尺二寸马累降指挥收买。」诏令广西经略司照应淳熙二年三月指挥内齿数、格尺,每纲权以十分为率,内四尺二寸并四尺三寸马共不得过四分。权许排发嘉泰四年分岁额及额外添买纲马一次,并要壮嫩实堪披带,不得仍前将低小瘦瘠马揍数起发。

十八日〔诏〕:「诸路纲马驿舍多有损坏,并什物不备,草料阙少,甚者荡然无有。仰诸路漕臣提督州县措置。内合行修葺去处,各要如法责立近限了毕,具申枢密院。如各处守令措置(减)[灭]裂,从漕臣按劾施行。」从给事中萧逵之请也。

二十六日,枢密院言:「殿前司申,诸军战马,以一万七百疋为额,见阙二千余疋。盖茶马司有发未到马二十纲,兼疫死数多,纵日后排发轮流,终是不能敷足元额。乞照庆元元年体例,差拨将官二员,将带兽医、白直等人,分头前去襄汉州军,收买土产马六百疋,逐旋团纲,差人取押归司,赴承旨司等量火印,批放合得草料,拨付马军阙马官兵着脚,趁赴教阅。

译购七百匹,送到茶马司买马场加盖火印。除买七百匹以外,如果再私自暗中多买一匹马,两司要重新订立奖惩条例,允许人告发,负责的官吏一并从重处置。而且都统制司自行开场全部用银绢、钱引收购,那么马匹归属戎司的必定很多。至于拖欠的三衙纲马,就必须稍微放宽期限。查明先前茶马司、兴州都统制司各自收购西马,已经有了确定的定额。既然茶马司出的价钱高,都统制司也没有抢购的弊病。所以每年应当排发给三衙的西马自然不会互相妨碍。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三年五月九日,殿前司上言,本军派遣正将马兴祖等人前往襄汉,购得马匹九纲,请求予以推赏。诏令殿前司斟酌等第,自行犒劳设宴。

嘉泰三年六月十八日,枢密院上言:「江陵副都统制司每年截拨广西纲马的钱二万贯,用来收购土产马。据申报去年已经购买马四百匹,每匹五十余贯。担心所购的马匹当中有不合尺寸标准或年龄老、有病的,不堪披挂使用。访得民户将符合尺寸、壮实的合格土产马拿到别处高价出卖,实在可惜。」诏令湖广总领所从存放的会子中支给二万贯交付江陵副都统制司,帮助收购土产马使用一次。每匹以一百贯为标准,都要求符合尺寸、牙齿嫩,堪能披挂,委托襄阳守臣依法查验,加盖火印字号。每凑够五十匹,画出毛色,注明尺寸、年龄,是哪一年购得的马匹,一并申报枢密院。

四年三月九日,枢密院上言:「建康都统制司所辖之地,是淮西的要冲,是适合用骑兵的旷野之地。请求在每年计划广马十纲当中减去五纲,换拨西马。」诏令广西经略司从嘉泰四年开始,每年减发广马五纲。委托四川茶马司收购西马五纲,送交建康都统制司交纳。

五月十一日,广西经略司上言:「先前接到指令,今年第一纲添买马当中四尺三寸以下的,不计入数额。以后如果低小,就要论定责罚。如今第四纲添买马,命令挑选四尺四寸的,补发给本司。原先接到的指令,普通纲马收购四尺二寸以上,增添的纲马要四尺二三寸以上。只有出格马是在纲马当中挑选四尺四寸以上供作进献之用,与增添的普通纲马不同。至于增添的马,又是在年度定额的普通纲马及合格马之外的。如果蛮马到寨的数量少,普通纲马尚且不够,如今若要全买四尺四寸以上的马,必定不够年度定额。而且各蛮部已经把马送到寨中,如果不立即购买,必定大大失去远方夷人之心。请求依照原先允许收购四尺二寸马的多次指令收购。」诏令广西经略司依照淳熙二年三月的指令中关于年龄、尺寸的规定,每纲权且以十分为比例,其中四尺二寸和四尺三寸的马合计不得超过四分。暂且准许排发嘉泰四年年度定额及额外添买的纲马一次,都要壮实幼嫩,确实堪能披挂,不得仍旧像以前那样将低小瘦弱的马凑数起运。

十八日诏令:「各路纲马的驿舍多有损坏,物品设备也不齐全,草料短缺,严重的甚至荡然无存。命各路漕臣督促州县加以措置。其中应当修葺之处,各自要依法立下期限限期完工,具文申报枢密院。如果各处地方官措置得不周全,由漕臣查核弹劾处置。」这是听从了给事中萧逵的请求。

二十六日,枢密院上言:「殿前司申报,

其买马价钱,乞于湖广总领所就便借支会子四万贯收买。候买到日,具疋数支过价钱,却下茶马司拨还。」诏令湖广总领所支降会子四万贯付江陵副都统制李奕,收买齿嫩、阔壮、堪披带及格尺土产马。每及百疋,关报殿前司差将官、牵马军兵管押归司,解赴承旨司审验印烙。

八月十四日,四川都大监牧司言:「本司岁起三衙西马七十一纲,专仰宕昌一处收买。逐纲编类,交付三衙差到取马官兵押发归军。窃缘所买之马来自外境,多寡迟速,难以预度,而三衙官兵万里远来,亦难约期,令人马齐到,至有留人待马、留马待人之弊。乞照前茶马丁逢所请体例,令三衙于岁额七十一纲内,减发一十纲,使本司如遇蕃马出汉拥并,则自差官押发,庶几一举两得,于马政实为良便。」从之。

十一月九日,茶马司言:「近准指挥,令广西经略司自嘉泰四年为始,每年减发广马五纲。委茶马司收买西马五纲,赴建康都统制司交纳。契勘边场买马,岁额有限,又岁计买马钱物,止有诸州应副博马绢一色外,别无所入窠名,止仰茶司卖茶引息钱应副支遣。乞依旧例,于年额合起三衙马纲数内,对减买发。」诏令茶马司自嘉泰四年为始,于未发阔壮马内支拨五纲,赴建康都统制司交纳。

嘉定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诏令湖北转运司于寄桩行在会子内,取拨二万七千贯付鄂州都统司,专充收买土产战马九纲,补填岁额纲数。仰本司日下差人前去请领,仍具已买到马数,委广西经略安抚司保明申枢密院。从本司申请,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八日,枢密院言:「昨降官会一万贯,付濠州收买土产马。据申到,已节次买到战马七十九匹。更乞科降会子一万贯,接续收买。」诏令镇江府于桩管交会内支拨一万贯,专充措置选买阔壮、齿嫩、及格尺、堪披带良马。委淮西总领所从公审验,印烙字号。以上《宁宗会要》苏黄门《龙川略志》,江东诸县括民马」:「予为绩溪令,适有朝旨,江南诸县市广西战马县:原作「都」,据《龙川略志》(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四月版)卷四改。。江东素乏马,每县虽不过十余匹,而诸县括民马,吏缘为奸,有马之家,为之骚然。予谓县尉惇愿曰:『广西取马使臣未至,事忌太遽太:原作「大」,据《龙川略志》卷四改。,徐为之备可也。吾邑孰为有马者 』惇愿曰:『邑有递马簿,岁月远矣,然有无之实,尚得其半也。』即取簿封之。又曰:『何从得马牙人乎 』曰:『召猪牙诘之,则马牙出矣。』果得曾为人卖马者,辞以不能。曰:『吾不责汝以马吾:原作「若」,据《龙川略志》卷四改。,但为我供文书耳。』曰:『诺』诺:原作「诸」,据《龙川略志》卷四改。

译各军战马,以一万零七百匹为定额,如今尚缺二千余匹。因为茶马司有已发出尚未到达的马二十纲,加上瘟疫死亡数目很多,即便日后轮流排发,终究不能补足原定的额数。请求依照庆元元年的先例,派遣将官二员,带领兽医、白直等人,分头前往襄汉州军,收购土产马六百匹,随即凑成纲,派人取押运回本司,送到承旨司等地方检验加盖火印,批给应得的草料,拨付给马军缺马的官兵配用,赶赴参加操练检阅。所需买马价钱,请求就近向湖广总领所借支会子四万贯用来收购。等到买够时,据实际匹数支付过的价钱,再由茶马司拨还。」诏令湖广总领所支拨会子四万贯交付江陵副都统制李奕,用来收购年龄幼嫩、阔壮、堪能披挂并且合乎尺寸的土产马。每凑够一百匹,关报殿前司派遣将官、牵马军兵负责管押运回本司,送到承旨司审验加盖火印。

八月十四日,四川都大监牧司上言:「本司每年起运三衙西马七十一纲,专门依靠宕昌一处收购。逐纲编列,交给三衙派来取马的官兵押运回军。因为所买的马匹都来自境外,数量多少、时间迟速,难以预先估计,而三衙官兵远道而来,也难以约定日期,让人马同时到齐,以致于出现人等马、马等人的弊病。请求依照先前茶马丁逢所请求的体例,命三衙在年度定额七十一纲当中,减发十纲,让本司如果遇到蕃马涌出汉界数量拥挤时,就自行派官押送发出,这样才可能一举两得,对马政实在是有益处。」朝廷准许。

十一月九日,茶马司上言:「先前接到指令,命广西经略司从嘉泰四年开始,每年减发广马五纲。委托茶马司收购西马五纲,送交建康都统制司交纳。查得边境市场买马,年度定额有限,而且每年计划买马的钱物,只有各州应付博马的绢帛这一项来源,此外别无其他收入名目,只依靠茶司出卖茶引的息钱来支应支出。请求依照旧例,在年度定额起运三衙马纲的数目当中,抵扣减买发送。」诏令茶马司从嘉泰四年开始,从未发的阔壮马当中支拨五纲,送交建康都统制司交纳。

嘉定十五年十月十五日,诏令湖北转运司从存放在行在的会子当中,取拨二万七千贯交付鄂州都统司,专门用来收购土产战马九纲,补足年度定额纲数。命本司当天派人前去领取,同时开列已购得的马数,委托广西经略安抚司核实上报枢密院。这是依照本司的申请,所以有这道命令。

十一月十八日,枢密院上言:「先前拨发官会一万贯,交付濠州收购土产马。据申报,已陆续购得战马七十九匹。再请求拨给会子一万贯,接续收购。」诏令镇江府从储存管理的会子当中支拨一万贯,专门用来措置选购阔壮、年龄幼嫩、合乎尺寸、堪能披挂的良马。委托淮西总领所秉公审验,加盖火印字号。以上出自《宁宗会要》。苏黄门《龙川略志》记「江东诸县括民马」一事:「我担任绩溪县令时,恰逢朝廷有旨意,要求江南各县购买广西的战马。江东本来就缺马,每个县虽然不过十几匹,但各县搜括民间的马匹,胥吏借机作弊,有马的人家因此不得安宁。我对县尉惇愿说:『广西取马的使臣还没到,事情忌讳操之过急,慢慢做准备就可以了。我们县里谁家有马呢 』惇愿说:『县里有递马的簿册,年代久远了,但有没

。州符日至县督责买马,乃以夏税过期为名,召诸乡保正、副问之曰:『汝保谁为有及格马者 』相顾,辞不知。曰:『保正、副不知,谁当知者!第勿以有为无,无为有,则免罪矣。汝等所具,吾将使众人诉其不实,而陈其脱落者,不可不实也。』人知不免,皆以实告。复谕之曰:『买马事止此矣。广西取马者至郡,则马出;若不至,则已矣。』皆再拜曰:『邑人幸矣』。然取马者卒不至。」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川马纲

川马纲

孝宗干道元年五月十九日,臣僚言:「川蜀纲马程驿迂路,经由州县山崄,有损无补。如宕昌寨所买西马,欲自本处排纲,陆路至利州上舡,顺流而下,不过一月,可到荆南,出陆赴行在。成都府路所买川马,欲自合州上舡,顺流而下,不过二十日,亦可到荆南出陆。其经由水路,合用马舡及谙识水脉梢工草料等。令所属州县预先约度计置,仍委逐路监司提举。乞自朝廷立格推赏,以为激劝。」诏令吴璘看详提领,疾速措置。其后九月二十一日,知夔州张震言:「四川纲马改移水(陆)[路],一、窃见茶马司一处每年合发岁额马及宣州所买马约计二百三十五纲宣州:疑误。。每纲五十匹,共计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匹。每一纲要得舡三只,每一只顿放一十八匹。每舡摇橹六枝,水手三十六人,梢工四人,计舡三只,合用一百二十人。每人日支雇钱二百文、食钱三百文,自夔州顺流至归州,三日泝流,虽是空回,系上水,梢工、水手依旧销得上件人数,且约十二日可回,共计十五日,计支破钱九百贯文,止系一纲。二百三十五纲,计支破钱二十一万一千五百贯文。止系一州之费。其余十州,可以类推。所有起盖马驿及一行官兵批支钱粮、草料数目在外。一、川蜀无载马舡,今若制造,每一纲舡三只,一年内,除四个月半水涨月分外,每一日发一纲,半月方得往返一遭,必又须更有十五纲舟舡,并每船各要梢工水手在岸下,方可循环津载,不致积压。须要四十五只舡、一千二百人,梢工水手不辍往来,日破口食若干,州县每年要一万二千人,别无差雇去处。船四十五只,每只打造縻费八百贯文,共计三万六千贯文。每一船一年往回十五次,必是败腐,又须一年一次打造。马纲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匹,每匹日支大麦八胜、粟草十三斤,到发约批支三日,计每三批支大麦二千八百二十硕,每硕二贯,计五千六百四十贯文;粟草四十五万七千五百五十斤,委是出产不敷,难以桩办。一、江道自利至合,春冬浅涩,难以桩重载;自合至归,夏秋江涨,阻水难行。峡山之间,寸草亦无,何以饲马 一、且以利、阆、果、合、恭、涪、忠、万、夔、归、峡等一十一州计之,每年分外虚费二百余万缗。

译有马的实际情况,还能查到一半。』就取来簿册加以封存。我又问:『从哪里能找到马匹经纪人呢 』他说:『召来猪牙行的人加以盘问,马牙人就会浮出水面。』果然找到一个曾经替人卖过马的人,他推辞说自己办不了。我说:『我不是要你负责马匹的事,只是要你替我提供一份文书罢了。』他说:『好的』。州里的文书日日送到县里督责买马,我就以夏税逾期为借口,召来各乡的保正、保副询问:『你们所辖的保内,谁家有合格的马 』大家你看我我看你,都推说不知道。我说:『保正、保副都不知道,还有谁能知道呢!只是不要把有的说成没有,没的说成有,这样就能免罪了。你们所报的情况,我将会派人核查那些不实和有所遗漏的地方,不可以不据实上报。』大家知道无法逃避,都据实相告。我又晓谕他们说:『买马的事到此为止了。广西取马的人如果到了郡里,马匹就会拿出来;如果不来,那就算了。』大家都拜了两拜说:『我们全县人有幸了』。然而取马的人终究没有来。」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三 川马纲

川马纲

孝宗干道元年五月十九日,臣僚上言:「川蜀纲马的行程驿道绕远路,经过的州县山路险峻,有害无益。譬如宕昌寨所购买的西马,想从当地就地编纲,走陆路到利州上船,顺流而下,不过一个月,就可以到达荆南,然后上岸走陆路赶赴行在。成都府路所购买的川马,想从合州上船,顺流而下,不过二十天,也可以到荆南上岸。经由水路,需要用到的马船以及熟悉水情的梢工、草料等物,命令所属州县预先估计筹办,同时委托各路监司加以督促。请求由朝廷设立标准给予奖赏,以此作为激励。」诏令吴璘审查督办,尽快措置。此后九月二十一日,知夔州张震上言:「四川纲马改走水路,其一:私下看到茶马司一处每年应当发出的年度定额马匹以及宣州所买的马约计二百三十五纲。每纲五十匹,共计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匹。每一纲需要用船三只,每一只装载十八匹。每船需要六支橹,水手三十六人,梢工四人,三只船合计需用一百二十人。每人每天支付雇钱二百文、食钱三百文,从夔州顺流到归州,逆流回程需三天,虽然是空船返回,是逆水行舟,梢工、水手依旧要照原来的人数,姑且约需十二天才能返回,共计十五天,共需支付钱九百贯文,这只是一纲的费用。二百三十五纲,共需支付钱二十一万一千五百贯文。这还只是一个州的花费。其余十个州,可以类推。至于建造马驿以及一路官兵支给的钱粮、草料数目还不算在内。其二:川蜀没有载马的船只,如今如果要制造,每一纲需船三只,一年之内,除去四个半月水涨的月份外,每天发出一纲,半个月才能往返一趟,必定还需要再多十五纲的船只,并且每艘船都要有梢工水手驻守岸边,才能循环运载,不致积压。总共需要四十五艘船、一千二百人,梢工水手不停往来,每日花费的伙食钱有多少,州县每年要征调一万二千人,此外再没有别处可以差雇。船四十五艘,每艘打造耗费八百贯文,共计三万六千贯文。每艘船一年往返十五次,必定会损坏腐朽,又必须每年重新打造一次。马纲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匹,每匹每天要用大麦八升、粟草十三斤,到达和出发大约要支给三天的草料,每三批要支给大麦二

」诏除打造舟船外,其余事件,并令吴璘管办。其州船,令王十朋疾速应副。《朝野杂记》云:「又且出产不敷,决难桩办。大臣进呈,上曰:『第令造舟与璘,他日有损坏,军自修,其它皆吴璘自办。』事遂行。汪圣锡时在成都,亦言其不便。不听。始议马纲至鄂州遵陆。」

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原作「十月」,按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钢马水陆路」条载此事在十一月辛酉即十六月,知此处「十月」应作「十一月」「十月无辛酉」,据改。知枢密院事汪彻奏:「川马既委吴璘用船自峡江发出至鄂渚,若令诸军以马船去取,自大江顺流而下,似亦为便。」上曰:「大江风涛或作,即数日不可行,但依旧令出陆。」

是月二十五日,执政进呈吴璘奏马纲经由水路画一,汪澈等奏曰:「先降指挥,除造船外,并委吴璘管办。今吴璘条具,却复委茶马等司及沿流诸州。若从其请,事决不可办。」上曰:「只可依元降指挥,别条具上来。」至二十六日进呈,得御笔:「依」。

二十六日,枢密院言纲马由水路,切虑舟船未办,排发留滞。诏令三衙且依旧陆路取〔指〕挥,候舟船办日,依已降旨挥施行。

十二月五日十二月:原作「十一月」,据《朝野杂记》改。详下条。,枢密院言:「纲马改移水路,勘会打造舟船,分付吴璘掌管。所有撑驾人并草料,并系吴璘管办。」诏并依,令吴璘催督夔路安抚司打造舟船,先次经由水路发十纲。其余照应降旨挥施行。

十二月十二日十二月:原作「十一月」,按下条「是月十五日」云云,《朝野杂记》载其事在十二月庚寅,即十二月十五日,及推前条亦当为十二月。,宰执进呈四川(置制)[制置]汪应辰《论马纲由水路利害》,上曰:「可更令吴璘相度,已作如何施行。」是月十五日,宰执进呈吴璘《乞催夔归州造马纲船及修栈道》,洪适奏曰:「夔、归、峡州道路崄峻,人犹不可行。所谓栈道,非西路栈道之比,马岂可行也。元降旨挥,系至荆南出陆。」上曰:「可即依元降旨挥行下。」

二年五月十九日五月:按下条为「二月」,疑「五月」当作「正月」。,宰执进呈吴璘《奏马纲经由水路札子》,并录到知归州周升亨书,称已办集舟

译千八百二十石,每石二贯,共计五千六百四十贯文;粟草四十五万七千五百五十斤,查得当地出产不够,难以筹办。其三:江道从利州到合州,春冬季节水浅淤塞,难以承载重船;从合州到归州,夏秋季节江水暴涨,水流阻塞难行。峡山之间,连寸草都没有,用什么来喂马 其四:以利州、阆州、果州、合州、恭州、涪州、忠州、万州、夔州、归州、峡州等十一个州计算,每年白白多花费二百余万缗。」诏令除打造船只之外,其余事项,都命令吴璘负责办理。至于州里的船只,命王十朋尽快应付供给。《朝野杂记》记载:「而且出产不够,确实难以筹办。大臣进呈此事,皇上说:『姑且命令给吴璘造船,日后如有损坏,由军队自行修理,其余的都由吴璘自己办理。』事情就这样施行了。汪圣锡当时在成都,也说这样做不方便。皇上没有听从。这才开始商议马纲改走鄂州陆路。」

十一月十五日知枢密院事汪彻上奏:「川马既然委托吴璘用船从峡江运出到鄂渚,如果命令各军用马船去接取,从长江顺流而下,似乎也很方便。」皇上说:「长江风浪有时会突然发作,就要几天不能通行,还是依旧命令走陆路。」

这个月二十五日,执政大臣进呈吴璘所奏马纲经由水路的统一方案,汪澈等人上奏说:「先前下达的指令,除了造船之外,都委托吴璘管理办理。如今吴璘详细开列,却又转委给茶马等司以及沿江各州。如果依从他的请求,事情一定办不成。」皇上说:「只能依照原先下达的指令,另外详细开列上报。」到二十六日进呈,得到御笔批示:「依此办理」。

二十六日,枢密院上言纲马改走水路,担心船只尚未办妥,会造成排发滞留。诏令三衙暂且依照旧有的陆路指令办理,等到船只办妥之日,再依照已下达的旨意施行。

十二月五日,枢密院上言:「纲马改走水路,查明打造船只之事,交付吴璘掌管。所有撑船人以及草料,都由吴璘负责办理。」诏令全部依此办理,命吴璘催督夔路安抚司打造船只,先行经由水路发送十纲。其余的依照已下达的旨意施行。

十二月十二日,宰执大臣进呈四川制置汪应辰《论马纲由水路利害》,皇上说:「可以再命吴璘斟酌,已经安排得怎样了。」这个月十五日,宰执大臣进呈吴璘《乞催夔归州造马纲船及修栈道》,洪适上奏说:「夔州、归州、峡州一带道路险峻,人尚且难以通行。所说的栈道,不能与西路的栈道相比,马怎么能走呢。原先下达的指令,是到荆南上岸走陆路。」皇上说:「可以就依照原先下达的旨意执行。」

二年五月十九日,宰执大臣进呈吴璘《奏马纲经由水路札子》,并抄录到知归州周升亨的书信,称已经筹办齐集船只

船草料什物。上曰:「归州亦不易皆办。」适等奏曰:「先来乞归、夔二州未办,今办只归州,夔州未见申到。吴璘称先将宕昌西马由水路排发,如将来水路通行,比较出陆,别无死损,即将所买川马亦于水路排发。臣等观吴璘之意,次第亦疑水路有未尽善。」上曰:「吴璘所奏,正依得元降旨挥,先于水路起发十纲。」

译船只、草料、器物都齐备了。皇上说:"归州也不容易都办齐了。"适等人上奏说:"先前请归州、夔州两州办理,还没办好,现在只有归州办好了,夔州还没有申报送到。吴璘说先把宕昌的西马通过水路调运发送,如果日后水路能够通行,比起走陆路,没有什么死伤损失,就把所买的川马也从水路调运发送。臣等看吴璘的意思,看来也怀疑水路运输未必十分妥善。"皇上说:"吴璘所奏的,正是依照原先下达的旨意办理的,先从水路起运发送十纲。"

二月六日,进呈吴璘等《论水路纲马利害》,适等奏曰:「王十明、查钥等具奏,皆已降出。惟吴璘奏状未见。」上曰:「此事本责办吴璘。具今次所申,理会得全然未是。下水用取马军兵,不知船如何回 奏状已专使人持去,令别措置矣。今未须理会,且俟其回报。」是月十二日,宰执进呈璘奏:「水路先起西马五十纲,逐州合用船、人、草料皆已支俵交子。」上曰:「此回措置得甚好,可依。」适等奏曰:「周时等先理会回船上水,少人牵驾。今吴璘以取马人帖船下水,不曾及上水一节,莫更备周时等所陈,令吴璘相度措置 」上曰:「善」。

十三日,夔州路转运判官周时、查钥奏:「纲马改移水路,窃见本路所隶六州,自恭至涪,水路往回九日;自涪至忠,往回七日;自忠至万,往回七日;自万至夔,往回十日;自夔至归至峡,正当滟滪、瞿唐、人鲊瓮、新滩、查滩之险,往回各一十二日。盖下水载马,逐州交替,不过三两日,而回船上水,或费八九日,滩碛至多,牵挽甚难,所破人夫,正要趁回折运。今宣司旨挥,每只用招梢四人,摇橹四枝;用火儿四名,贴差逐州回船军兵五人,(举)[与]牵马人二十五人,同共摇橹。此特论下水一剂,不知马船回日,却令何人牵拽 兼回船军兵并牵马人皆是上江未曾经历滩险之人,而欲令摇橹于惊波怒浪之中,以载踶啮不可测之马,岂不误事 」诏吴璘从长相度施行。同日,吴璘言:「一、打造马船。近据合州申,创造每只合用物料、人工、口食等钱共四百四十贯。本司巳那支过钱引七万五千贯,仅可打造马船二百只。今来诸马船及七分已见就绪。一、今乞将川马由陆路发行外,先次管认发三衙所取西马五十纲。除马草已行下诸州应副,具申本司支拨价钱外,有马料每纲五十匹,日支料四硕,五十纲共料二百硕。以逐州远近约度支过马料价钱,利州至阆州三日,今大约四日;阆州至果州三日,今大约四日;果州至合州三日,今大约四日。已上计三州纲马五十纲,经过日支料二百硕,四日料共计八百硕,每硕支钱引两贯。本司已每州支钱引一千六百贯。合州至恭州,恭州至涪州,涪州至忠州,忠州至万州,万州至夔州,已上逐州止是一日或一日半可到。今大约两日。马五十纲,两日共四百硕,每硕价钱一贯五百文。今大约支两贯,每州合支钱八百贯。已每州各支钱引一千贯。夔州至归州,归州至峡州,已上逐州各约三日可到。马五十纲,三日支料六百硕,每硕价钱一贯五百文。今大约两贯,已每州各支钱引一阡二百贯。已上共计支过马料钱引一万二阡二百贯,付逐州收管。如有少数,具申本司支拨,并不令科于民间。

译二月六日,呈上吴璘等人的《论水路纲马利害》。周适等人上奏说:「王十明、查钥等人的奏状,都已经批下来了。只有吴璘的奏状还没有看到。」皇上说:「这件事本来就责成吴璘去办理。看他这次所申报的内容,处理得完全不妥当。下水时用来取马的军兵,不知道船要怎么返回。奏状已经派专人送去,让他另作安排了。现在不必理会,姑且等他回报。」这个月十二日,宰相执政呈上吴璘的奏状:「水路先起运西马五十纲,各州所用的船只、人力、草料都已经支拨发放完毕。」皇上说:「这次安排得很好,可以依从。」周适等人上奏说:「周时等人先前是处理回船上水的事,苦于缺少牵拉船只的人手。现在吴璘用取马的人随船下水,却没有涉及上水这一环节,不如再把周时等人所陈述的内容准备好,让吴璘斟酌处理。」皇上说:「好。」

十三日,夔州路转运判官周时、查钥上奏:「纲马改由水路运送,我私下看到本路所辖六州,从恭州到涪州,水路往返九天;从涪州到忠州,往返七天;从忠州到万州,往返七天;从万州到夔州,往返十天;从夔州到归州、到峡州,正当滟滪、瞿唐、人鲊瓮、新滩、查滩这些险要之处,往返各要十二天。大概下水载马时,各州交替接运,不过两三天;而回船上水,有时要花费八九天,滩碛非常多,牵挽十分困难,所耗用的人夫,正需要用来赶回程以便折算运费。如今宣抚司的指令,每只船用招梢四人、摇橹四枝,用火儿四名,另外还派各州回船的军兵五人,加上牵马人二十五人,一同摇橹。这只是讨论了下水这一段,不知道马船返回那天,又让什么人来牵拉船只?况且回船的军兵和牵马人都是上江一带从未经历过滩险的人,却要让他们在惊涛骇浪中摇橹,来运载性情暴躁难测的马匹,这岂不是要误事吗?」皇上下诏让吴璘酌情妥善处理施行。同一天,吴璘上言:「其一,打造马船。近来据合州申报,创造每只船所需用的物料、人工、口粮等钱共计四百四十贯。本司已经支出钱引七万五千贯,仅能打造马船二百只。如今各种马船已经完成了七成。其一,如今请求把川马改由陆路发运之外,先安排认领发运三衙所取的西马五十纲。除马草已经下令各州供应,并申报本司支拨价钱外,马料每纲五十匹,每天支给料四硕,五十纲共计料二百硕。按各州路程远近估算所需支付的马料价钱:利州到阆州三天,如今大约算四天;阆州到果州三天,如今大约算四天;果州到合州三天,如今大约算四天。以上三州纲马五十纲,经过时每天支料二百硕,四天的料共计八百硕,每硕支钱引两贯。本司已经每州支钱引一千六百贯。合州到恭州、恭州到涪州、涪州到忠州、忠州到万州、万州到夔州,以上各州只需一天或一天半就能到达,如今大约算两天。马五十纲,两天共需四百硕,每硕价钱一贯五百文,如今大约支两贯,每州应支钱八百贯。已经每州各支钱引一千贯。夔州到归州、归州到峡州,以上各州各约三天可到。马五十纲,三天支料六百硕,每硕价钱一贯五百文,如今大约支两贯,已经每州各支钱引一千二百贯。以上共计支出马料钱引一万二千二百贯,交付各州收管。如果有不足的数目,另行申报本司支拨,并不让百姓分摊负担。其一,雇募梢公、火夫。近来据阆州申报:本州打造七百料的马船二十只,每两只可载马一纲。查明如果是五百料以上的船,也可以装载。如果达到七百料,可

一、和雇梢公、火夫。近据阆州申:本州岛打造七百料马船二十只,每两只可载马一纲。契勘若五百料已上船,亦可装载。若及七百料,可载马二十五匹,每只合销梢工四人,榣橹四支,共享摇橹、火儿四名,贴差逐州所差回船军兵五人,与牵马人二十五人同共摇橹。若是五百料以上船,用三只载马一纲,每船一只,合销梢工三人,摇橹两枝,用火儿二名,与回船军兵牵马人同共摇橹。其和顾梢工、火儿若从多数,每马五十匹计一纲,用梢工八人、火儿八人,共一十六人。以逐州水路远近约度,那支过诸州和雇梢工、火儿五十纲钱引下项:利、阆、果、夔、归五州水路稍远,约计三日或四日可到。梢工往复,各支钱引肆贯;火儿各支钱引两贯。每纲支和雇钱引四十八贯,五十纲共支钱引二千四百贯。五州计支钱引一万二千贯已,支拨付逐州收管。令本州岛相度,如更有少数,令逐州量行添搭,不令科于民间。合、恭、涪、忠、万五州水路稍近,一日或一日半可到。梢工往复,各支钱引两贯五百,火儿各支钱引一贯五百。每纲计支钱三十二贯,五十纲计支钱引一千六百贯,五州共计支钱引八千贯。本司支拨付逐州收管。令本州岛相度,如更有少数,令逐州量行添搭,不令科于民间。巳上十州,共计支钱引二万贯,付逐州应副和雇梢工、火儿去讫。通前共支造船并马料、和雇梢工、火儿等钱共计钱引一十万七千二百贯,打造马船钱引七万五千贯,纲马料钱引一万二千二百贯,和雇梢工、火儿钱引二万贯。今乞将川马由陆路发行外,乞将三衙所取宕昌西马发五十纲,经由水路前去赴行在。如将来水路通快,比较得所发马比陆路别无死损阻滞,即乞将西马经由水路排发施行。」诏依。三月二十一日三:原缺,按《朝野杂记》载此事在「三月甲子」,据补。,宰执进呈臣僚《论马纲由水路利害》,且谓「造船工役,《朝野杂记》:「于是大臣因为上言,恐璘亦疑水路未尽善。上未以为然。明年春,夔路转运司主掌文字潼川任续至行在上言:『今造舟已毕,工役遂事。』」滩险山程,利害相当,在所不论。惟欲拨陆路之刍秣,以免沿流之烦费。辍四路之军兵,以免篙梢之追扰扰:原作「摄」,据《朝野杂记》改。。在巴峡州郡,人户雕瘵,非他路之比。今委茶马司所拨支用,则夔路不患于烦费矣。四路厢、禁军数目不少,各辍五千,分于沿流十郡利、阆、果、合、恭、涪、忠、万、夔、归充水军屯驻,请给衣粮各从元来处科拨,马纲行而迎送,舟船马纲住而训习水战,则差募篙梢,亦不扰民而马纲无废事矣。」上曰:「前后论马纲者不一,而此颇得要领。

译以载马二十五匹,每只应雇梢工四人、摇橹四枝,共用摇橹、火儿四名,另外派各州所派的回船军兵五人,与牵马人二十五人一同摇橹。如果是五百料以上的船,用三只装载马一纲,每只船,应雇梢工三人、摇橹两枝,用火儿二名,与回船军兵、牵马人一同摇橹。雇募的梢工、火儿如果按较多的数目,每纲马五十匹计算,用梢工八人、火儿八人,共十六人。按各州水路远近估算,支出各州雇募梢工、火儿五十纲钱的明细如下:利、阆、果、夔、归五州水路较远,约计三天或四天可到。梢工往返,各支钱引四贯;火儿各支钱引两贯。每纲支雇募钱引四十八贯,五十纲共支钱引二千四百贯。五州共计支钱引一万二千贯,已支拨交付各州收管。令本州酌情办理,如果还有不足的数目,令各州酌量添补,不让百姓分摊负担。合、恭、涪、忠、万五州水路较近,一天或一天半可到。梢工往返,各支钱引两贯五百,火儿各支钱引一贯五百。每纲计支钱三十二贯,五十纲计支钱引一千六百贯,五州共计支钱引八千贯。本司支拨交付各州收管。令本州酌情办理,如果还有不足的数目,令各州酌量添补,不让百姓分摊负担。以上十州,共计支钱引二万贯,交付各州用来雇募梢工、火儿。总计前后共支出造船以及马料、雇募梢工火儿等钱共计钱引十万七千二百贯,打造马船钱引七万五千贯,纲马料钱引一万二千二百贯,雇募梢工、火儿钱引二万贯。如今请求把川马改由陆路发运之外,请把三衙所取宕昌的西马发运五十纲,经由水路前往行在。如果将来水路通畅快捷,比较所发运的马和走陆路相比并无死损耽搁的情况,就请把西马经由水路排定发运施行。」皇上下诏依从。

三月二十一日(原缺,按《朝野杂记》记载此事在「三月甲子」,据此补),宰相执政呈上臣僚所上的《论马纲由水路利害》,说「造船的工役」,(《朝野杂记》记载:「于是大臣因此向皇上进言,担心吴璘也怀疑水路并非完全妥当的办法。皇上没有认为如此。第二年春天,夔路转运司主掌文字的潼川人任续到行在上言:『如今造船已经完毕,工役也已完成。』」)滩险与山路,利害相当,这一点不必讨论。只是想要拨用陆路的草料,来免除沿江水路的烦扰费用;撤去四路的军兵,来免除篙工梢公的追索骚扰。在巴峡各州郡,百姓凋敝困苦,不是其他路可以相比的。如今委托茶马司拨支使用,那么夔路就不必担心烦扰费用了。四路厢军、禁军数目不少,各撤五千人,分派到沿江十郡(利、阆、果、合、恭、涪、忠、万、夔、归)充作水军屯驻,请给的衣粮各自从原来发放的地方拨给,马纲经过时用来迎送、护卫船只,马纲不经过时用来训练水战,那么雇募差派篙工梢公,也就不扰民而马纲的事务也不会荒废了。」皇上说:「前后议论马纲的人各说不一,而这个建议颇得要领。吴璘已经曾经派遣军兵,让他们与此相互配合差派。」于是下诏命令制置司按各路州军的大小,抽调派遣厢军、禁军共三千五百人,在沿路十州屯驻,与吴璘的正规军相互配合调用。(《朝野杂记》说:「三月甲子,当时任续的父亲已经去世,王龟龄接替了他,与转运使查元章都极力论说此事扰民,没有被采纳。有个叫周允升的知归州,附和吴璘的说法,说本郡的船只、草料都已经办理齐备,随即被提拔为夔路转运判官,而任续也被任命为知涪州,又改任

吴璘已尝差军兵,令相兼差拨。」于是诏令制置司分逐路州军大小,抽差厢、禁军共三千五百人,于沿路十州屯驻,同吴璘正兵相兼使唤。《朝野杂记》云:「三月甲子三月甲子:按《朝野杂记》此四字原作小字注,乃注明前一事之时间,与下文无涉。《永乐大典》编者误引。,时真父已去,王龟龄代之,与漕臣查元章皆力论其扰人。不听也。有知归州周允升者,傅会璘说,言本郡舟船、草料皆已办集,即擢为夔路转运判官,而任续者亦除知涪州,又易恭州,使行其说。峡江湍险,军士素不谙习,一遇滩碛,人马覆溺,于是驱沿流之民为之操舟,所赍衣粮皆遭劫夺,所过鸡犬为之一空。未几,璘(梦)[薨],虞并父代为宣抚使。」

七月十二日,提举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陈弥作申:「马纲经由夔路,取拨钱物,应副本路沿流州县支遣。乞专委本路漕臣一员兼提举马纲程驿公事,庶几钱粮有以任责,不致阙误。」从之。

三年十月三十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均、房州一带马路多历崄岭,又多乱石,所以多坏马蹄,以致死损。利州水路至荆南府凡十二郡,计三千余里,分置船驿,数目浩大,挽而溯洄,用人力至多。若一旦阻风,行船不得,或至三五日,马失喂饲。今别踏行马路有二:一者旧系房、金州上京驿路,皆平坦,多系沙地,于马行相宜。但一段去虏界稍近,二百七十里。恐生边隙,未敢便施行。一者自金州上船,至净口,水行五驿,出船至外口,陆行四驿,合旧行房州马路。马止历均、房两州,不过五百余里,尽避得金、房州数十重大山。比利州水路减十之九。见一面措置到图子进呈。」诏令允文择其利便,一面改易施行。

嘉陵而上,马纲顺流而下,则又却行而避之。押马官兵怙众强横,骚扰江村,商贩之舟,尤被其毒。此马船之害于籴买也。使江道有益于马纲,犹于籴场大有妨碍,而况水路马数较之陆路,存亡相若。以此妨彼,尤为非便。」诏川路马船日下废罢,使商贩米斛之舟往来通快。 十一月二十九日,臣僚言:「四川粮饟,取给于利、阆之籴买。访闻籴买之害者曰马纲。商贩之舟《朝野杂记》云:「自吴璘建请之后,利、夔两路沿江十余郡之被其害者,三岁而后得免云。」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四 马政杂录

宋会要辑稿 兵二四

马政杂录

上此题原作「马政六」,「杂录」二字又在

正文之上,盖《永乐大典》标目原作「马处六杂录」。今据统一体例改。

五代监牧多废,官失其守,国马无复蕃息。国初,始务兴葺,遣使岁诣边益市马益:疑误。,自是闲▯始充矣。太平兴国四年,太宗阅诸军战骑多阙,诏市吏民马十七万匹,以备征讨。

译恭州,让他去实行自己的主张。峡江水流湍急险要,军士向来不熟悉,一遇到滩碛,人马就会翻覆淹没,于是驱使沿江的百姓来替他们划船,所携带的衣粮都遭到劫夺,所经过之处鸡犬都被抢劫一空。不久,吴璘去世,虞允文接替他担任宣抚使。」)

七月十二日,提举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陈弥作上奏:「马纲经由夔路,取用拨支的钱物,供应本路沿江州县的支出调遣。请专门委派本路转运使一员兼提举马纲程驿公事,这样钱粮才能有专人负责,不至于出现缺失差错。」皇上依从了。

三年十月三十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均州、房州一带的马路,大多要经过险峻的山岭,又多有乱石,所以多损伤马蹄,以致造成死损。利州水路到荆南府共十二郡,计三千余里,分设船驿,数目浩大,逆流牵挽,耗用人力极多。如果一旦遇上大风,行船无法行进,有时会耽搁三五天,马匹就会缺少喂养。如今另外踏勘了两条马路:一条是原来通往房州、金州的进京驿路,都很平坦,多是沙地,对于马匹行走很适宜。但有一段离敌方边界稍近,只有二百七十里,恐怕会引发边境纠纷,不敢就此实行。另一条是从金州上船,到净口,水路走五个驿站,出船后走陆路四个驿站,与原来经房州的马路相接。马匹只需经过均州、房州两州,不过五百余里,可以完全避开金州、房州的几十重大山,比利州水路减少十分之九。现附上一面绘制的图纸呈上。」皇上下诏令虞允文择取有利便捷的路线,酌情改换实行。

(从嘉陵江往上,马纲顺流而下,就又要绕道躲避。押送马纲的官兵倚仗人多势众蛮横霸道,骚扰江边的村庄,做买卖的商船,尤其深受其害。这就是马船对籴买粮食的害处。假使江道对马纲运输有利,尚且对籴买场造成很大的妨碍,何况水路运马的数目和陆路相比,损耗差不多相当。以此妨碍彼,尤其是不合适的。」皇上下诏令四川路的马船立即废止取消,使经商贩运米粮的船只往来通畅。)十一月二十九日,有臣僚上言:「四川的粮饷,靠利州、阆州的籴买供给。听闻籴买受害的原因就是马纲。商贩的船只(《朝野杂记》说:「自从吴璘建议之后,利路、夔路两路沿江十余郡受其害的地方,过了三年之后才得以免除。」)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四 马政杂录

宋会要辑稿 兵二四

马政杂录(此标题原作「马政六」,「杂录」二字又列在正文之上,大概《永乐大典》原来的标目作「马处六杂录」,现在依照统一体例加以改正。)

五代时期,监牧制度大多废弃,官府失去了对马政的管理,国家的马匹不再繁殖增长。宋朝建国之初,才开始致力于整顿恢复,每年派遣使者到边境购买马匹,从此国家马厩才开始充实起来。太平兴国四年,太宗检阅各军的战马多有缺额,下诏购买官吏百姓的马匹十七万匹,用来准备征讨。景德年间因为用兵,有时会括买马匹,到与北方戎人议和之后便停止了。这一年,平定太原后,随即向幽州用兵,得到汾州、晋州、燕地、蓟地的马匹四万二千余匹,宫内马厩由此增多,才开始分设在各州牧养。马匹孳生的驹子,以十分之四为标准;有病死的,就根据数量多少来赏罚主管的人。此外西北边境的州军,招募购买马匹从未间断。咸平三年,设置群牧司,总管内外马政。此后每年派遣判官一人巡行各监,选取孳生的驹马两岁以上的加以点验打印,每年大约有八千余匹。凡是京城各州饲养马匹的兵卒有一

景德因用兵,时或括买。至北戎请和遂罢。是岁,平太原,遂加兵于幽州,得汾、晋、燕、蓟之马四万二千余匹,内皁增多,始分置诸州牧养之。孳生(拘)[驹]稚,以什四为率;有病毙者,以多少为主者赏罚。又西北边鄙州军,招市不绝。咸平三年,置 牧司,总内外马政。其后岁遣判官一人巡行诸监,取孳生驹二岁以上者点印之,岁约八千余匹。凡京城诸州饲马兵校万六千三十八人,坊监及诸军马二十余万。每岁京城市草六十六万六千余束,麸料六万二千余石,盐药油糖九万五千余觔、石,校诸州军所费不在焉。左右骐骥院、六坊监止留马二千余,皆三月出就放牧,至秋冬而入。其御马,惟备用者在京。诸班不自放马,寄两院 牧。其牧地自京畿及诸州军,皆遣使臣检视水草善地标占,诸坊监总四万四千四百余顷,诸班诸军又三万九百余顷,以为定制。皆有凉棚、井泉。所属县令检校之。外坊监亦有四时逐水草以肆游牝者,孟冬别其羸病,就皁栈而饲焉。皆有医分视乘治,校古之名良药通用之。凡市马之处,河东则府州、岢岚军,陕西则秦、渭、泾原、仪、环、庆、阶、文州、镇戎军,川峡则益、黎、戎、茂、雅、夔州、永康军。皆置务,遣官以主之。岁得五千余匹,以布帛、茶、他物准其直。旧运铜钱给之。太平兴国八年,有司言戎人得钱悉销铸为器,乃定此制。其后诸州市蕃马,给直渐高,务增数以为课绩。景德中,戎事已息,因诏条约之。景佑三年四月,再定诸州买马额,比除自前放券时病患马数各二分。又正额外,更有省买额。秦州蕃部马万八千七十匹,省马五百匹;渭川蕃部马二千五百六十匹,省马二百四匹;府州蕃部马千一百匹,省马四百六十匹;阶州蕃部马五十匹,省马千匹;环州蕃部马三百一匹,省马不立额;鄜州蕃部马四百二十匹,省马不立额;火山军蕃部马千五百一十匹,省马不立额;保德军蕃部马三百二十匹,省马不立额;文州蕃部马二十匹,省马七百二十匹;岢岚军蕃部马不立额,省马三百五十匹;夏州唐龙镇、丰州、仪州、庆州、泾州、原州皆不立额。凡买马等仗,自四尺七寸至四尺二寸有六等,每差以一,给其直脚。大马自绢二十九匹端至十九匹端六等,每差以两。牝马自绢十六匹端至十一匹端六等,每差以一。旧马价有以缗钱计之,为十等,自三十八千至十八千,每差以两。又有招马之处,秦、渭、阶、文州则有吐蕃、回纥,麟、府州则有党项,丰州则有藏才族,环州则有白马、鼻家、保家、名市族,泾、仪、延、麟州、火山、保德、保安军、唐龙镇、制胜关则有蕃部。每岁皆给以空名 书,委沿边长吏差牙校入蕃招买,给路券送至京师,至则估马司定其价。

译万六千零三十八人,坊监以及各军的马匹有二十余万。每年京城购买草料六十六万六千余束,麸料六万二千余石,盐药油糖九万五千余斤、石,各州军所耗费的还不算在内。左右骐骥院、六坊监只留马二千余匹,都在三月放出去牧养,到秋冬才收入圈养。皇帝所用的马匹,只有备用的留在京城。各班直不自己放牧马匹,寄养在两院代为牧养。牧养的地方从京畿一直到各州军,都派遣使臣检查察看水草丰美的地方并标注占用,各坊监总共占地四万四千四百余顷,各班各军又占三万九百余顷,作为固定的制度。都设有凉棚、井泉,由所属的县令负责检查督办。此外坊监也有随四季追逐水草放牧母马的做法,到初冬时另外挑出瘦弱有病的,就圈养在马厩里喂养。都有医生分别负责诊治,考核用古代的良药通用治疗。凡是购买马匹的地方,河东路是府州、岢岚军,陕西路是秦州、渭州、泾原、仪州、环州、庆州、阶州、文州、镇戎军,川峡路是益州、黎州、戎州、茂州、雅州、夔州、永康军。都设置了专门的机构,派官员主管此事。每年买得马匹五千余匹,用布帛、茶叶及其他物品折算价钱支付,以前是用铜钱支付。太平兴国八年,有关部门说戎人得到铜钱后都熔化铸造成器物,于是就定下这个用实物折价的制度。此后各州购买蕃地马匹,给付的价钱渐渐提高,各机构为了增加数目作为政绩考核标准。景德年间,边境战事已经平息,于是下诏加以规定约束。景佑三年四月,重新规定各州购买马匹的名额,比照以前放券时病患马匹的数目各减去十分之二。此外在正额之外,还有省买额:秦州蕃部马一万八千零七十匹,省买马五百匹;渭州蕃部马二千五百六十匹,省买马二百零四匹;府州蕃部马一千一百匹,省买马四百六十匹;阶州蕃部马五十匹,省买马一千匹;环州蕃部马三百零一匹,省买马不设名额;鄜州蕃部马四百二十匹,省买马不设名额;火山军蕃部马一千五百一十匹,省买马不设名额;保德军蕃部马三百二十匹,省买马不设名额;文州蕃部马二十匹,省买马七百二十匹;岢岚军蕃部马不设名额,省买马三百五十匹;夏州唐龙镇、丰州、仪州、庆州、泾州、原州都不设名额。凡是购买马匹的等级,从四尺七寸到四尺二寸分为六等,每一等相差一寸,据此支付相应的价钱。公马从绢二十九匹到十九匹分为六等,每等相差两匹。母马从绢十六匹到十一匹分为六等,每等相差一匹。以前马价也有用缗钱计算的,分为十等,从三十八千到十八千,每等相差两千。此外还有专门招买马匹的地方:秦州、渭州、阶州、文州有吐蕃、回纥人,麟州、府州有党项人,丰州有藏才族,环州有白马、鼻家、保家、名市等族,泾州、仪州、延州、麟州、火山、保德、保安军、唐龙镇、制胜关有蕃部。每年都发给空名文书,委托沿边的地方长官派遣牙校进入蕃地招买马匹,发给沿路凭证护送到京城,到达之后由估马司确定价钱,从三十五千到八千共分二十三等。以前选取的是三岁到十七岁的马匹,景德二年,下诏改为只购买四岁到十三岁的,其余的听任私下买卖。蕃部中又有直接进献马匹的,价钱从七十五千到二十七千共分三等;有进献给皇帝御用马厩的,从一百一十千到六十千,也分三等。凡是马匹进入官府,都要让兽医辨别没有疾病的才收取。脊背有病严重的、槽脚有病严重的、膝盖歪斜的、肺部发黄有病的、额头有疮溃烂摩擦的、患疥疮痨病的、承重骨过大的、鹅鼻的

自三十五千至八千凡二十三等,旧选三岁至十七岁者。景德二年,诏出市四岁至十三岁者,余听私市。其蕃部又有直进者,自七十五千至二十七千凡三等。有献尚乘者,自百一十千至六十千,亦三等。凡入马于官,皆使医(辩)[辨]其不病者取之。脊甚,槽脚甚,膝喎,肺黄病,额邕▯页揩擦,疥痨,承重骨大,鹅鼻,蒺藜骨、掠草骨大,拽胯,谷晕眼甚,磁膝,单贝▯赞,雨▯只贝▯赞、热发、饥瘐慢病,毛焦,腹▯▯趬, 节、攒觔,▯▯共▯▯蹄骨、越骨大,硬甚,揭骨、天定骨甚大,脚 ,枪风骨大,膊伙,通膊疮,疳疮,透气,拖清。鼻有黄脓,鼻湿,附骨大,拨踝,烧启,破筋骨,先开喉已较,已上为病重者,不买。肺驱,肺牵气,把腰膊,腰失力,抹砚,拽胯,卒热;鼻湿,白脓,喉骨胀白脓,草结白脓,心黄,心疽带黄,肝昏不明,黄膊痛,鹰翅骨大,肺毒,疳眼,掌骨跙痛,把膊,低头难,中风,偏风,乌风,眼赤。已上马中格,虽有小病,可疗者买之。 腕软腕搭甚,偃膝甚,脚不堪,凡御马有三等:御马每日一十五匹,入殿作三番祇应。若驾出,则引驾马十四匹,从马二十匹,皆鞍勒缨复全。其次给用,又有十五等:一拣中马,二不得支使马,三添价马,四国信马,五臣僚马。景德四年,诏中使简定▯马六十匹,以备 臣合赐马者取之。赐毕复增,常足其额。又内职出使者多求赐马。大中祥符三年,以其例或不均,诏(驱)[枢]密院定 臣出使赐之以马条例。六诸班马,七御龙直马,八捧日、龙卫马,九拱圣马,十骁骑马,十一云、武骑马,十二天武、龙猛马,十三配军马,十四杂使马,十五马铺马。国初,诸州▯置阙马,取民马补之。开宝五年,诏罢。自恩赐外,皇族及内臣伎术官、要司职掌皆给之。凡马所出,以府州为最。盖生于黄河之中洲曰子河汊者,有善种,出环庆者次之。秦渭马虽骨格高大,而蹄薄多病。文、雅诸州为下,止给本处兵及充铺马。契丹马骨格颇劣、河北孳生者曰本 马,因其水土服习而少疾马。又泉、福州、兴化军亦有洲屿马,皆低弱不被甲,唯以本道厢军及江浙诸处铺马。福州四牧曰永峭、龙湖沥崎、海澶,泉州二牧曰浯州、烈屿,兴化军二牧曰东越、候屿。旧十一牧,大中祥符二年废湄州、山▯秀屿、南匿三牧,每牧置 头牧户以主之。每岁孳育,本县籍其数,以使臣一人提点。凡马 号十七,左字,左骐骥捧日马内瓦侧印,拱圣马内瓦横印,骁骑马内沟正印。右字,右骐骥院捧日马,外尾正印,拱圣马外沟正印,骁骑马外沟横印,龙猛马外尾侧正印。千字,左骐骥院龙猛内沟正印,杂使马内沟横印,递马内瓦倒印,右骐骥院杂使马外砚骨横印,递马外瓦倒横印。

译、蒺藜骨或掠草骨过大的、拖拽胯部的、患谷晕眼病严重的、磁膝的、单贝赞病的、雨只贝赞病、发热、饥饿瘦弱有慢性病的、毛发焦枯的、腹部凸出的、有关节病攒筋的、蹄骨越骨过大的、硬得厉害的、揭骨天定骨过大的、脚部有病的、枪风骨过大的、膊部有病的、通膊生疮的、患疳疮的、透气病的、拖清病的、鼻子有黄脓的、鼻子潮湿的、附骨过大的、拨踝的、烧启病的、伤了筋骨的、先前咽喉溃烂已经好转的,以上是病情严重的,不予购买。肺部亏损的、肺部牵气的、腰膊有把握不住之病的、腰部无力的、抹砚病的、拽胯的、突然发热的、鼻子潮湿有白脓的、喉骨肿胀有白脓的、草结有白脓的、心脏发黄的、心疽带黄的、肝脏昏暗不明的、黄膊疼痛的、鹰翅骨过大的、肺部中毒的、患疳眼的、掌骨跛行疼痛的、把膊病的、低头困难的、患中风的、患偏风的、患乌风的、眼睛发红的,以上马匹属于中等,虽然有小毛病,但可以医治的,予以购买。腕部软弱腕搭病严重的、偃膝病严重的、脚部不堪的,……

凡是御马分为三等:御马每天十五匹,入宫值班当差三班。如果皇帝出行,就用引驾马十四匹、从马二十匹,都配备完整的鞍具、马勒、缨络。其次一等供用的马,又分十五等:一是拣中马,二是不得支使马,三是添价马,四是国信马,五是臣僚马。景德四年,下诏令中使挑选定夺御马六十匹,以备大臣中获得皇帝赏赐马匹的人领取。赏赐完后再补充,经常保持这个数目。此外宫内职官出使的人也多请求赐马。大中祥符三年,因为这个惯例有时不均衡,下诏令枢密院制定大臣出使时赐马的条例。六是各班直马,七是御龙直马,八是捧日、龙卫马,九是拱圣马,十是骁骑马,十一是云骑、武骑马,十二是天武、龙猛马,十三是配军马,十四是杂使马,十五是马铺马。宋朝建国之初,各州都设置阙马制度,征取百姓的马匹来补充,开宝五年下诏废止。除了皇帝恩赐之外,皇族以及宫内官员、有技艺的官员、主管司务的官员都发给马匹。凡是马匹的产地,以府州所产的最好,大概是生长在黄河中的沙洲,称作子河汊的地方,有优良的品种;出自环州、庆州的次一等;秦州、渭州的马匹虽然骨架高大,但是蹄子薄弱多病;文州、雅州等各州所产的马最差,只能供应本地驻军以及充作铺马之用。契丹马骨架比较差;河北孳生的马称作本地马,因为适应水土习惯了而较少生病。此外泉州、福州、兴化军也有出自沙洲小岛的马,都低矮瘦弱不能披甲,只能用作本道厢军以及江浙各处的铺马。福州有四个牧场,叫永峭、龙湖、沥崎、海澶;泉州有两个牧场,叫浯州、烈屿;兴化军有两个牧场,叫东越、候屿。原来有十一个牧场,大中祥符二年废除了湄州、山秀屿、南匿三个牧场,每个牧场设置头目和牧户来主管。每年孳生繁殖,由所在县登记数目,由一名使臣负责督察。凡是马匹的烙印共十七种:左字印,左骐骥院捧日马在瓦侧印记,拱圣马在瓦部横印记,骁骑马在沟部正印记;右字印,右骐骥院捧日马在尾部外侧正印记,拱圣马在外沟正印记,骁骑马在外沟横印记,龙猛马在外尾侧正印记;千字印,左骐骥院龙猛马在内沟正印记,杂使马在内沟横印记,递马在瓦部倒印记,右骐骥院杂使马在砚骨部横印记,递马在外瓦部倒横印记;上字印,左骐骥院发给各班直、各军军员的马匹,临时打印,没有固定的地方,右骐骥院发给各班直、各军长行马的,由外人负责打印;立字印,右骐骥院发给

上字,左骐骥院给诸班直、诸军军员马,临时印,无定所。右骐骥院给诸班直、诸军长行马,外人所印。立字右骐骥院给诸班直、诸军军员马,外人所印。永字,左骐骥院给诸班直、诸军长行及外诸军长行马,临时印,无定所。右骐骥院外人所印。又诸监三岁亦永字印尾骨。官字,蕃戎所贡及岁时牧市之马,初用之,牝印其项,(牝)[牡]印其髀。诸监牧驹生二岁亦如之。凡马骨相应图法可充御马者,止以官字印其项,令圉师调习之。吉字,两院诸马自龙猛马以上稍驵骏者即之,以备近臣中(谏)[拣]生日所赐,及拣选支用。又坊监马,部送至京,及选配他处,亦以吉字印甘污沟。天字,国信马及诸班供圣、骁骑马,用天字印。大中祥符三年,令别以字易之。主字,王字,方字,与字,来字,万字,小官字,自诸班马而下参给诸用者无定额,或以王字至小官字,凡七等,印号印之。退字。凡诸州军和市马不及等及选退斥卖者,皆印之。凡马毛物九十二种九二十:原作「九十一」,据下文所列总数及《群书考索后集》卷四四、《宋史》卷一九八《兵志》一二改。,叱拨之别八,红耳、鸳鸯、雄花、丁香、青骝、▯、紫骝紫骝:原无「骝」字,据《群书考索后集》补。按此段名目,《辑稿》与《考索》互有异同,不再一一出校。青之别二,纯青、护兰。白之别一,纯白乌之别五,纯乌、钓星、历面,白脚、护兰。赤之别五,纯赤、钓星、历面、白脚、护兰。紫之别六,纯紫、钓星、历面、白脚、绿(发)[鬃]、护兰。骢之别十一,白骢、钓星、历面、白脚、乌青、花、黄、荏、铁、护兰。赭白之别六,纯赭白、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骝之别八,枣骝、金口、燕子、黄、黑、钓星、历面、白脚。騧之别六,纯騧、绣膊、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骆之别五,纯骆、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骓之别五,纯骓、钓星、历面、白脚、护兰。▯▯之别八,青▯、青、紫、黄、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驳马▯夸之别六驳马▯夸:原作「马▯犮马▯(▯▯马)」,据《宋史》卷一九八改。下同。,紫、赤鸟。骠之别七,赤骠、银鬃、黄、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驳之别三。驳、起云、银缰。凡马色以叱拨、青、白、紫纯色及绿马▯犮骝为上,骢、赭、骠、骝、騧、白、赤为中白:疑当作「乌」,「白」上文已有,而前十六类中独未数「乌」。,荏●、骓、骆、驳、马▯犮、驳马▯夸为下。

太祖建隆二年十月诏,先是,两河之民入虏界盗马,边吏籍数以闻,官给其直。方务镇抚,岂容私掠 自今一切禁之,仍悉还其所盗马。

开宝四年正月,唐州刺史曹光实言:「黎州两县主客户止二百三十九,州司每差送官买马至雅州荣经县,山路险阻,往复三百余里,人得雇脚钱百文、口食米六升,人甚苦之。

译各班直、各军军员马的,由外人负责打印;永字印,左骐骥院发给各班直、各军长行以及外面各军长行马的,临时打印,没有固定的地方,右骐骥院由外人负责打印,此外各监牧三岁马也用永字印在尾骨部;官字印,蕃戎进贡以及各时节牧场购买的马匹,最初使用这个印记,母马印在颈项,公马印在大腿,各监牧的驹马长到两岁时也是如此打印;凡是骨相符合规定的相马图法可以充作御马的,只用官字印打在颈项上,命令圉师加以调教训练;吉字印,两院各马从龙猛马以上稍微健壮出众的就用这个印记,用来准备近臣中在生日时被拣选赏赐的,以及拣选供支用;此外坊监的马,被送到京城,以及被选调到其他地方的,也用吉字印打在耳后沟的污渍处;天字印,国信马以及各班供圣、骁骑马,用天字印,大中祥符三年,下令改用别的字来替换;主字印、王字印、方字印、与字印、来字印、万字印、小官字印,从各班马以下参差不齐地供给各种用途的,没有固定名额,有的用王字到小官字,共七等,用这几个印号来打印;退字印,凡是各州军和买的马匹没有达到规定等级以及被选退淘汰出卖的,都打上这个印记。

凡是马匹的毛色共有九十二种:叱拨类的区别有八种,红耳、鸳鸯、雄花、丁香、青骝、〇、紫骝;青色的区别有两种,纯青、护兰;白色的区别有一种,纯白;乌色的区别有五种,纯乌、钓星、历面、白脚、护兰;赤色的区别有五种,纯赤、钓星、历面、白脚、护兰;紫色的区别有六种,纯紫、钓星、历面、白脚、绿鬃、护兰;骢色的区别有十一种,白骢、钓星、历面、白脚、乌青、花、黄、荏、铁、护兰(原文列举似不足十一种,依原文照录);赭白色的区别有六种,纯赭白、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骝色的区别有八种,枣骝、金口、燕子、黄、黑、钓星、历面、白脚;騧色的区别有六种,纯騧、绣膊、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骆色的区别有五种,纯骆、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骓色的区别有五种,纯骓、钓星、历面、白脚、护兰;〇〇类的区别有八种,青〇、青、紫、黄、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驳马〇夸类的区别有六种,紫、赤鸟(原文如此);骠色的区别有七种,赤骠、银鬃、黄、钓星、历面、白脚、护兰;驳色的区别有三种,驳、起云、银缰。凡是马的毛色,以叱拨、青、白、紫等纯色以及绿鬃骝为上等,骢、赭、骠、骝、騧、白(疑当作乌)、赤为中等,荏、骓、骆、驳、马〇犮、驳马〇夸为下等。

太祖建隆二年十月下诏,此前,黄河两岸的百姓进入敌境偷盗马匹,边境官吏登记数目上报,官府给他们支付价钱。如今正致力于安抚境内,怎能容许私自掠夺?从今以后一律禁止此事,并将所盗的马匹全部归还。

开宝四年正月,唐州刺史曹光实上言:「黎州两个县主户、客户总共只有二百三十九户,州府每次派送人到雅州荣经县购买官马,山路险阻,往返三百余里,每人得雇脚钱一百文、口粮米六升,百姓感到十分辛苦。」皇上下诏派遣雅州在城的军士三十人前往帮助牵送。

十月,知邕州范旻上言:「本州百姓很少种植粟豆,如今喂马的草料,官府中虽然不缺支给,但将来收购籴买,恐怕也很少,不足以备用。不过冬天此地牧草常青,有马匹自然可以放牧。」皇上下诏如果确实没有草豆可以收籴,而冬天常有青草,那就依照旧例放牧。

七年十一月,升州西南路都总管曹彬上言,在采石矶大败江南的军队,缴获战马三百匹。江南本来没有战马骑兵,此前朝廷每年赏赐给他们几百匹马,到这时他们驱使这些马作为先锋,来抵御王师,等到

」诏令发雅州在城军三十人往备牵送。

十月,知邕州范旻言:「州人罕种粟豆。今(抹)[秣]马草料官中虽不阙支,将来收籴,亦应至少,不足备用。然冬草长青,有马自可放牧。」诏如实无草豆收籴,冬常有青草,则依旧牧放。

七年十一月,升州西南路都总管曹彬言大败江南兵于采石矶,获战马三百疋。江表本无战骑。先是,朝廷每岁赐与数百疋,至是驱为前锋,以扞王师。及获之,验其印记,皆前所赐者。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诏:「临淮、寿春、浮梁,先禁马高五尺以上,不得渡淮。今浙、江已平,吏犹守旧法,宜除之。」

端拱元年四月,国子司业孔维上言,请禁原蚕以益▯马。帝嘉之,令付史馆。

淳化二年十二月,诏圉人取善马数十匹于便殿,设皁栈,教以刍秣。帝以其法亲谕宰执,仍颁于诸军,复以马医方书数本赐近臣。其法:马上槽时,先饲空草,然后加麸料伴喂,不得水多。饲毕,歇一两时,乃可饮以新水。春夏宜数饮。不明乘骑来,候喘定汗解,方得饮喂。仍不得饲以旧草,多成肠结。冬月勿饮水。水草中无使有沙石、粪土,食之肺及肠胃成病。初乘时,勿便纵走,骤走多肺病,皆由此致也。

五年五月,雄州马商仇绪等三人献良马五匹,帝亲临,命圉人阅试之。四马皆驽,悉留内闲,优给其直。先是,绪等以市鬻戎马为利,供奉官张从吉常私市善马于绪等,不获,因诬奏绪等恣横,请徙河南诸州。诏令部送至阙鞠之。无状,各赐白金五十两,并其家遣还故郡。至是,绪等感帝辩其冤,以良马来献。

(直)[真]宗咸平四年十一月,诏河东管内广锐兵本军有逃亡马,限两月内,即许阙马兵士承之。如过限无承者,即配别军。先是,河东广锐兵悉是土人,其马皆本军团甲选良马而置,谓之马社。故广锐之马壮勇而少亡失。若其人逃亡,即官司以马配诸军。时有奏论:广锐诸军率社置马,人亡而马配别军,颇为不便。又将帅上言:其马若配本军,即阙马兵士不思买置,但冀有阙而承之,亦恐启幸。故有是诏。(直)[真]宗曰:「广锐三十指挥各自置马,甚利国家。若失条贯,尤所不可。今如此指挥,则阕马兵士逾两月无望,必自置矣。」

景德三年三月,诏沿边州军岁贡马,其堪充御马者,止目为第一等马,送至阙下。所买多者,论其赏。先是,帝曰:「诸处所买马,取其高大者,遣使臣部送,目为御马纲。」及马至,阅视之,率皆常品。盖部送者利以御马为名,在道求索供给,颇为烦扰。故有是诏。

三年十一月,枢密院言:「(请)[诸]州所买蕃马,岁增其价。盖沿边州军,冀为课绩。方今戎事已息,监牧渐蕃,亦宜常为节制。

译缴获之后,检验马身上的印记,都是以前朝廷所赐的马匹。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下诏:「临淮、寿春、浮梁一带,先前禁止身高五尺以上的马匹渡过淮河。如今浙江、江南已经平定,官吏仍旧遵守旧法,应当废除这个规定。」

端拱元年四月,国子司业孔维上言,请求禁止养野蚕,以有利于蚕马(此处疑指蚕桑与马政关系,原文如此)。皇帝嘉许他的建议,命令交付史馆。

淳化二年十二月,下诏命令养马的官员挑选几十匹良马到便殿,设置马厩,教导喂养饲料的方法。皇帝把这个方法亲自告诉宰相执政,并且颁布到各军,又把几本马医方书赏赐给身边的大臣。那方法是:马上槽的时候,先喂空草,然后加入麸料一起喂养,不能加太多水。喂完之后,歇息一两个时辰,才可以给它喝新打的水。春夏季节应当多次饮水。刚骑乘归来的马,要等它喘息平定、汗水消退,才能给它饮水喂食,并且不能喂给它陈草,容易造成肠道郁结。冬天不要给马饮水。水草中不能有沙石、粪土,马吃了会使肺部及肠胃生病。刚开始骑乘的时候,不要立即让它奔跑,急速奔跑容易得肺病,都是由此造成的。

五年五月,雄州的马商仇绪等三人进献良马五匹,皇帝亲自到场,命令养马的官员检验试骑。四匹马都很驽劣,都留在宫内马厩,从优给予价钱。此前,仇绪等人靠贩卖戎马牟利,供奉官张从吉曾经想私下从仇绪等人那里购买良马而没有得到,于是就诬告仇绪等人骄纵蛮横,请求将他们迁徙到河南各州。皇上下诏派人押送到京城审讯,查无实据,各自赏赐白银五十两,连同他们的家属一起遣送回原籍。到这时,仇绪等人感念皇帝为他们辨明冤屈,就用良马来进献。

真宗咸平四年十一月,下诏河东管内广锐军本军中有马匹逃亡死亡的,限两个月之内,就允许缺马的兵士接替使用。如果超过期限没有人接替的,就调配到别的军中。此前,河东广锐军都是本地人,他们的马匹都是本军按甲挑选良马而配置的,称作马社,所以广锐军的马匹强壮勇健而很少逃亡损失。如果那人逃亡了,就由官府把马匹配给别的军。当时有人上奏说:广锐各军按社配置马匹,人逃亡了而马匹却调配给别的军,很不方便。又有将帅上言:那些马匹如果配给本军,那么缺马的兵士就不会想着自己购置,只希望等有空缺时就能接替,恐怕也会启发侥幸心理。所以有这道诏令。真宗说:「广锐三十指挥各自配置马匹,很有利于国家。如果失去了规章制度,尤其不可以。如今像这样的指挥,那么缺马的兵士超过两个月都没有希望,必定会自己购置了。」

景德三年三月,下诏沿边州军每年进贡的马匹,其中能够充作御马的,只列为第一等马,送到京城。买得多的,论功行赏。此前,皇帝说:「各处所购买的马匹,选取其中高大的,派遣使臣押送,称作御马纲。」等到马匹送到,检查察看,大多都是普通品种。大概是押送的人想借御马的名义谋利,沿途索求供给,非常烦扰。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年十一月,枢密院上言:「各州购买的蕃马,价钱每年增加。大概是沿边州军,希望以此作为政绩考核标准。如今边境战事已经平息,监牧制度渐渐兴盛起来,也应当经常加以节制约束。想要派遣使臣核查那些增加价钱的罪责,向朝廷报告。」皇上依从了。

四年八月,下诏:「群牧司对内外坊监屡次实行条例约束,还没有整顿齐备。至于近期出入现有管辖的马匹数目

欲遣使臣劾其增直之罪以闻。」从之。

四年八月,诏:「 牧司内外坊监累行条约,尚未整齐。如间出入见管马数,亦未的确。可选朝臣二人、内侍二人,遍诣诸州,点检制置,具数以闻。事有不便,即令条例,与 牧使同定夺闻奏。」

九月,诏:「自今后诸班直、诸军马牧放时,有(任)[生]驹马,内在京者,具数牒送 牧司纳换,在外者,即令逐处差人牵送往侧近州府有马监处送纳,不得随 下槽牧放,枉致抛死驹子。仍具纳马军分指挥、阙马人数,疾速分析闻奏,支填往彼。其广锐等鞍马,不得随例纳换。」镇、定等州副都总管王能言:「放马骁武军使许澄、云翼副兵马使董嗣,令节级长行待马生驹子,随处打杀。恐已后牧生破死,致不迭分,所负不了。自后生得驹子,即是节级长行打杀。」澄等具状,诏员僚并杀马驹长行处(轩)[斩],余干连人决配本城及牢城。论事长行董赞,令侍卫马军司给帖,补充骁武押官。故别有诏令而申戒焉。

十二月,诏:「契丹人使到阙,差赐御筵酒果及勾当使臣所得事例:马令于左骐骥院送纳,每匹左藏库支与钱二十千,令内侍省依此指挥,更不逐度降宣。其书并谢恩表状,缴送枢密院。」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六日, 牧制置使言:「京城坊监马病,即送养马务,素无赏罚之格,以故废惰多死,愈者百无三四。自今望勒本坊监养疗,岁终比较,以为殿最。」从之。

二十一日, 牧制置使言,兽医副指挥使朱峭定《疗马集验方》及《牧马法》,望颁下内外坊监,仍录付诸班军。帝虑传写差误,令本司镂板模本以给之。

四月, 牧司言:「近以养马务医养病马,明立赏罚。今较一季,死损至少,其使臣将士勤力者,望量与迁补及等第赐赏钱。」从之。

二年七月, 牧制置司言:「河北、河南孳生监马,四时在野,不给刍粟。每冬雪,无草龁,多致死损。望令诸州量加秣饲。」从之。

八月, 牧制置使言:「河北诸州就粮禁军,阙马数渐多,乞差官于并

译,也不够确切。可以选派朝臣两人、内侍两人,走遍各州,检查督办整顿,把具体数目上报朝廷。事情有不方便的地方,就命令拟定条例,与群牧使一同商定后上奏。」

九月,下诏:「从今以后各班直、各军牧放马匹的时候,有生下驹马的,属于在京城的,把数目登记送交群牧司接纳换算;属于外地的,就命令当地派人牵送到附近有马监的州府去送交,不得随意让马群继续放牧,白白导致刚出生的驹子被抛弃死亡。并且要把纳马军分的指挥名号、缺马人数详细分析清楚,迅速上报,以便支拨调补给那里。至于广锐等军的鞍马,不得按照惯例纳换。」镇州、定州等地的副都总管王能上言:「放马的骁武军使许澄、云翼副兵马使董嗣,命令节级长行等到马匹生下驹子,就随处打死。恐怕以后放牧生下的驹子都被打死,导致不能按时足数交纳,所负责的数目就无法完成。今后如果生下驹子,就是节级长行把它打死的。」许澄等人被具状调查,下诏令主管的官员以及杀马驹的长行处斩,其余牵连的人发配到本城以及牢城。论罪告发的长行董赞,命令侍卫马军司发给凭帖,补任骁武军押官。所以特地另有诏令来申明告诫此事。

十二月,下诏:「契丹使者到达京城时,赏赐御宴酒果以及承办事务的使臣所得的惯例:马匹在左骐骥院送纳,每匹由左藏库支付钱二十千,命令内侍省依照这个指令办理,不用每次都降下宣旨,那些文书以及谢恩表状,缴送给枢密院。」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六日,群牧制置使上言:「京城坊监的马匹生病,就送到养马务,向来没有赏罚的规定,因此废弛怠惰死亡的很多,痊愈的百中不到三四。从今以后希望责令本坊监负责养护治疗,年终加以比较考核,作为评定优劣的标准。」皇上依从了。

二十一日,群牧制置使上言,兽医副指挥使朱峭撰定了《疗马集验方》以及《牧马法》,希望颁布给内外坊监,并且抄录一份交给各班军。皇帝担心传抄有差错,命令本司刻板印刷模本来颁发。

四月,群牧司上言:「近来用养马务医治调养生病的马匹,明确制定了赏罚制度。如今比较一个季度,死损的马匹很少,那些出力勤劳的使臣将士,希望酌量给予升迁补授以及按等级赏赐钱物。」皇上依从了。

二年七月,群牧制置司上言:「河北、河南孳生监的马匹,四季都在野外,不供给草料粮食。每逢冬天下雪,没有草可以啃食,多导致死损。希望命令各州酌量增加喂养。」皇上依从了。

八月,群牧制置使上言:「河北各州就粮的禁军,缺马的数目渐渐增多,请求派遣官员到并……

州拣选麟、府州蕃部省马,据合入色额取便路支填。不入京,免为往复。」从之。

译州府挑选麟州、府州的蕃部良马,按照应当补入的等级名额,就近在便利的路线上支拨补充。不必送到京城,以免往返奔波。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三年正月,帝曰:「沿边诸州差殿侍押蕃部省马到京,估马司验瘦瘠者,等第责之。如闻殿侍于逐处交割之时,元不开坐肥瘠分数,到京后估马司裁酌科校,因缘为弊,人颇不平。可诏自今于逐处具肥瘠分数公文付之,至本司交割点检。」

二月七日, 牧司言:「在京养马务医治病马,已令兽医各上槽,分逐季比较,明示沮劝。其逐坊监医治病马及上下槽时,亦约此体例,以定赏罚。」从之。

十四日, 牧制置使言:「养马务近已立赏罚条格施行外,其内外诸坊监,令定抛死及一分已上,主者等第科罪;其医较病马约以分厘及生驹六分已上,并为给赏条例,乞颁下。」从之。

七月二十六日,诏:「 牧司在京及外坊监,自今生驹及五分,死失不及分者,使臣军校等第支赐;生驹不及数而死失及分者,差级科罚。其生驹倍多、死益少者,就迁一级。」

八月六日,诏:「沿边买马州军使臣及总管、钤辖,无得将省马务买到官马指射借取乘骑,仍将草料脚下请领,犯者论其罪。」

十一日,骐骥院及坊监言:「喂〔熟〕,一马日破草七分、料七胜;喂生,一马日破草七分、料六胜。岁终较之,喂熟者病死数多。令阎承翰定之。承翰言:「先差内侍高品王守文往自府州,押省马百匹赴京,沿路依常给草料分数,粝生秣饲。至京,送坊监别槽养喂,如在路时分数。比及一年,止抛马四匹。如此,知喂生甚便。今恐料六胜不足,请皆给七分。」从之。

四年五月,宣示在京骐骥院、坊监马,先据 牧都监张继能所奏,减支刍粟,并生喂料。内外之言皆称非便,可诏令依旧例施行。

,致损官物,虚有扰民。欲令约用时,收买供给。又里胁马要足,岁用团纸五万二千八百张,令减三分之二。唯御马里胁仍用团纸,其余乞以故纸充,一岁可减省麻豆、鸡卵、猪胆合万余数。其元计药物六万八千八百八十九,亦减十分之七。」从之。 十八日, 牧都监张继能言:「左右骐骥院、六坊监、养马务等处,常用药。先据兽医指挥使朱峭等所定《医马药方》十道,内二道常使,嚾啖有备。遇阙绝时,即配买。余八道非常用自来诸坊监计料预备,久积尘

十月,秦州言,诸蕃族首领乞印老小退马者,欲令本州岛量匹数印退给付。诏:「自今甘州回纥并宗歌族进奉鞍马到州,告乞印退者,仰看验,委是老小不堪中官入券,即与相度印退,取便货卖,不得夹带不系蕃部者一例上京。」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四 马政杂录 二原标作「马政七杂录」,改从一体。

马政杂录二原标作「马政七杂录」,改从一体。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诏以西幸汾阴,沿路病患鞍马,令行在 牧司指挥赴同州沙苑监养喂医疗。

译三年正月,皇帝说:"沿边各州派殿侍押送蕃部购买的马匹进京,估马司检验发现瘦弱的,就分等级责罚押送人。听说殿侍在各地交割马匹时,原本没有开列肥瘦的等第分数,到京城后估马司才自行裁定评校,因此产生弊端,人们颇感不平。可以下诏从今以后在各地交割时都要开具肥瘦等第分数的公文一并交付,到本司交割时按公文核对检查。"

二月初七,牧司上言:"在京养马务医治病马,已经命令兽医各自负责所辖马槽,按季分别比较治疗成效,公开表明惩劝措施。各坊监医治病马以及上槽、下槽的时候,也依照此例,以此确定赏罚。"皇帝同意了。

十四日,牧制置使上言:"养马务近来已经制定赏罚条格并施行,此外,内外各坊监,规定死亡马匹达到一分以上的,主管官员按等第论罪;医治病马达到一定分厘比例、繁殖马驹达到六分以上的,都按给赏条例执行,请求颁布施行。"皇帝同意了。

七月二十六日,下诏:"牧司在京及外地各坊监,从今以后繁殖马驹达五分、死亡损失不到一分的,使臣、军校按等第给予赏赐;繁殖马驹达不到规定数目而死亡损失达到一分的,差降官员等级予以责罚。凡繁殖马驹数目加倍增多、死亡损失更少的,就升迁一级。"

八月初六,下诏:"沿边购买马匹的州军使臣以及总管、钤辖,不得把省马务购买的官马擅自借用骑乘,也不得挪用草料在自己名下领取,违犯者依法论罪。"

十一日,骐骥院及坊监上言:"喂熟料,一匹马每日消耗草七分、料七胜;喂生料,一匹马每日消耗草七分、料六胜。到年终比较,喂熟料的马病死数量更多。命令阎承翰核定此事。承翰说:先派内侍高品王守文前往府州,押送省马一百匹赴京,沿途按平常的草料分数供给,用粗粮生料喂养。到京城后,送坊监另设马槽喂养,仍按在路上时的分数供给。等到一年后,只死了四匹马。由此可见喂生料十分有利。现在担心料六胜不够,请求都改为供给七分。"皇帝同意了。

四年五月,向在京骐骥院、坊监的马匹宣布,先前根据牧都监张继能所奏,减省供给的草料,并且喂生料。内外的议论都说这样不便,可以下诏命令依照旧例施行。

……以致损耗官府物资,白白骚扰百姓。想要命令按照需要用量的时候,再收买供给。又里胁马所需团纸数量甚多,一年要用团纸五万二千八百张,命令减去三分之二。只有御马的里胁仍旧用团纸,其余的请求用旧纸充抵,一年可以减省麻豆、鸡蛋、猪胆共计一万余数。原先计划所需药物六万八千八百八十九,也减去十分之七。"皇帝同意了。十八日,牧都监张继能上言:"左右骐骥院、六坊监、养马务等处,经常使用药物。先前根据兽医指挥使朱峭等所定《医马药方》十道,其中二道是常用的,随时储备待用。遇到药物用尽的时候,就临时配买。其余八道并非常用,各坊监一直预先计料储备,长久积压蒙尘……

十月,秦州上言,各蕃族首领请求给年老瘦弱要退回的马匹加盖印记的,想要命令本州根据马匹数量加盖印记后退还给付。下诏:"从今以后甘州回纥以及宗歌族进献马匹到本州,请求加印退回的,一律查验,确认是年老瘦弱、不堪充作官马入册的,就予以酌情加印退回,任其自行出售,不得夹带不属于蕃部的马匹一并送往京城。"

兵,宋会要辑稿,兵二四,马政杂录二(原标作"马政七杂录",改为一体)。

仍本监(司)[使]臣据送去马数,分擘定兽医、节级、槽头、兵士养喂医疗。如是医较数多,其使臣等当议酬赏。若大段至死,并当勘断。仍五日一具医疗已较及抛死匹数闻奏。

五年三月,帝谓宰臣等曰:「 牧马数,亦当岁较其耗登。诸蕃马月奏其数,但无比较。且以去岁所奏比日近奏数,约少二万。」制置使陈尧叟曰:「盖已给诸军矣。亦虑去岁遇雪,马有死损者多。自前牧马虽经冬,不给刍膏。臣近已指挥坊监,如遇雪,有妨牧,则量给之。」

四月, 牧制置使言:「近置中牟县淳泽监。在京自来岁留准备供使马多至万七千匹,少亦不减万余匹。于左右骐骥院及六坊监养饲,岁费刍粟不啻四百余万石。今欲分定色额,在京每岁各比留二千匹,约拨马五千匹赴淳泽监牧养。或京师要马填阙构抽,止经宿便到,岁可减草三百余万束,粟豆称是。兼填阙马在淳泽牧放,必少病患,减得抛失。」

五月四日,诏 牧司,自今所支填河北诸处马铺马,拣选无病患、低壮堪乘骑驰骤者充。

十八日,诏:「自今臣僚使臣,已有请到合破官马二匹及曾宣赐并已借官马见在者,因差使,更不得乞借支。令骐骥院勘会本人脚下见无请到宣赐借支马,方得借与。候事毕回日,画时送纳。若脚下已有官马,即未得支借,具奏取旨。」

七月,诏在京养马七千匹,淳泽监牧养监马数在内,分擘养放。左院坊监马千五百三十匹,常留在院坊监养喂。御马二百八十七匹,亲王马百八十匹,驾头传宣马二百四匹,楚王宫马十匹,短镫马二十八匹,启圣院十一匹,玄寂观二匹,复改为太和宫。四百七十匹留准备支使。如牧马数多,逐旋送淳泽院养放;或数少,要马支配,即却于本监马内依色额拣取配填,或医较马内拣选支使。国信马二十五匹,诸班马五十匹,御龙直马二十匹,臣僚马三十匹,捧日、龙卫马百匹,拱圣马五十匹,骁骑五十匹,云武骑马五十匹,天武、龙猛马三十匹,诸杂配军马三十五匹,杂使马三十五匹,马铺马十五匹。右院坊监马千五百三十匹,常留在院坊监养喂。御马二百匹,拣中马三百一十匹,短镫马二十匹。四百七十匹留准备支使。如牧马数多,或支马数少,并依左院例。国信马二十五匹,诸班马五十匹,臣僚马三十匹,捧日、龙卫马百匹,拱圣马五十匹,骁骑五十匹,云武骑马五十匹,天武、龙猛马三十匹,诸杂配军马三十五匹,杂马十五匹,马铺马一十五匹。牧养监马千五百匹,七百五十匹左院,七百五十匹右院。淳泽监马三千五百匹。千七百五十匹左院,千七百五十匹右院。除(比)[此]马数外,更有牧到马,并今左右骐骥院依大中祥符五年诏,委自两院监官勘会,逐时擘画定合支送去处,申取 牧司处分。

译

马政杂录二(原标作"马政七杂录",改为一体)。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下诏因皇帝西行祭祀汾阴,沿途生病的马匹,命令随行的牧司指挥送往同州沙苑监养喂医治。仍旧由本监使臣根据送去的马匹数目,分派兽医、节级、槽头、兵士负责养喂医治。如果医治好的数量多,对相关使臣等应当议定酬赏。如果大量死亡,一并要予以勘问处罚。仍旧每五天上报一次已医治好及死亡的马匹数目。

五年三月,皇帝对宰臣等人说:"牧司的马匹数目,也应当每年比较其损耗和增长。各蕃族马匹按月上报数目,但没有加以比较。姑且拿去年所报的数目与近日所报的数目相比,大约少了两万。"制置使陈尧叟说:"这是因为已经拨给各军了。也担心去年遇到大雪,马匹死亡损失的多。此前牧马虽然经过冬天,也不供给草料。臣近来已经指挥坊监,如果遇到大雪妨碍放牧,就酌量供给草料。"

四月,牧制置使上言:"近来设置了中牟县淳泽监。在京城历来每年留下准备供使用的马匹多达一万七千匹,少的时候也不少于一万余匹。在左右骐骥院和六坊监养喂,一年耗费草料不止四百余万石。现在想要分定各类马匹的数额,在京城每年各留下二千匹,大约拨出五千匹马送往淳泽监牧养。若京城需要马匹填补缺额,可以随时抽调,只需经过一夜就能到达,一年可以减省草三百余万束,粟豆按比例相应减少。同时填补缺额的马匹在淳泽放牧,必定少生病,也能减少死亡损失。"

五月初四,下诏牧司,从今以后所拨送用来填补河北各处马铺的马匹,一律挑选没有疾病、体格健壮堪供骑乘奔驰的马匹充任。

十八日,下诏:"从今以后臣僚使臣,已经领得应支给的官马两匹以及曾经受赐或已经借得官马而现存的,若因公出差,不得再请求借支马匹。命骐骥院查核该人名下确实没有已领的赐马或借支马匹,才能借给。等事情办完回来之日,立即送还。如果名下已经有官马,就不得再借支,须具状上奏请示。"

七月,下诏在京养马七千匹(淳泽监牧养的监马数目包含在内),分别拨给养放。左院坊监马一千五百三十匹,经常留在院坊监养喂。御马二百八十七匹,亲王马一百八十匹,驾头传宣马二百零四匹,楚王宫马十匹,短镫马二十八匹,启圣院十一匹,玄寂观二匹(后来改为太和宫),共四百七十匹留下准备支用。如果牧养的马匹数目多,随时送往淳泽院养放;如果数目少,需要马匹调配,就在本监马匹内按类别挑选补足,或者从医治好的马匹中挑选支用。国信马二十五匹,诸班马五十匹,御龙直马二十匹,臣僚马三十匹,捧日、龙卫马一百匹,拱圣马五十匹,骁骑五十匹,云武骑马五十匹,天武、龙猛马三十匹,各类配军杂马三十五匹,杂使马三十五匹,马铺马十五匹。右院坊监马一千五百三十匹,经常留在院坊监养喂。御马二百匹,拣中马三百一十匹,短镫马二十匹,共四百七十匹留下准备支用。如果牧养马匹数目多,或支用马匹数目少,都按左院的先例办理。国信马二十五匹,诸班马五十匹,臣僚马三十匹,捧日、龙卫马一百匹,拱圣马五十匹,骁骑五十匹,云武骑马五十匹,天武、龙猛马三十匹,各类配军杂马三十五匹,杂马十五匹,马铺马十五匹。牧养监马一千五百匹,左院七百五十匹,右院七百五十匹。淳泽监马三千五百匹,左院一千七百五十匹,右院一千七百五十匹。除此马数之外,另有牧养到的马匹,一并交由左右

六年二月二日, 牧制置使言,淳泽并诸处马监,每冬寒至,春草未出时,马 在野,多因草少,致成瘦弱。遂乞预于七月散差使臣于棚侧近刈白草堆积,准备秣饲,颇甚利济。数内有刈到万数不少或全不及分数者,令具等第闻奏。帝曰:「可第为三等:上者与家便差遣,中与依例差使,末等降近下监当。」

二十五日,知河南府言请增市刍粮,以广储备。 收司因言洛阳监秣五千匹,岁费颇重,只令裁减二千。帝曰:「大都马数及十万可止。」宰臣王旦曰:「若听民间任便畜养,官有所须,即以本直市之,犹外▯也。况所费刍秣,皆出两税,少损马粟,用资军储,亦当世之切务也。」

二十九日,诏云武骑已下马颇低小,自今各与增起一等。

七月,诏 牧司坊监兵士盗杀官马三匹已下,并决配沙门岛,仍着为定式。先是,有郑州原武监兵士李凝、刘乂盗马一匹亡走河阴,复杀其马以鬻钱。既捕获,鞠之得实,决隶海岛,因有是诏。

十一月,代州钤辖韩守英等言:「勾当丰州蕃汉公事王文玉状:当州进奏鞍马藏才蕃部元在黄河北异山前后住坐,去州约五百里,皆从赵德明北界过往,并无人烟,兼于德明榷场内,每匹纳买路绢一疋、大茶十斤。以此艰难,近少有至者。窃缘藏才一路,地接子河汊,所产鞍马,格式不大,骨体甚良。若官中以天武马为格拣选入券,即多不及等样,况降致 书,令差人入深蕃勾招,其藏才最居远地。今若令于府州拣选入券,则又所属州府不同,虑恐阻隔蕃部,不来进奉。欲乞差兽医一人至当州看验鞍马,依旧例于当州抄札入券,委得用心当面拣选本产鞍马。欲依所请施行,所有兽医人,仍乞于麟州飞骑指挥内轮差一人往彼,逐年替换。」从之。

七年三月, 收制置使言:「乞自今令教骏兵士 擎马 杌子,每日随至殿门外,别差骑马小底三人将带入殿内。候驾起,即于殿门外却交与教骏兵士,随马祇应。」从之。

五月, 牧制置使言:「近点检 牧司帐管三岁、四岁、五岁已上杂大马二万匹已来,多失调习,致生恶,乘骑不得。已擘画创置单镇监,并展源武、淳泽监地养放。于七月一日,差人先拣取二千二百匹上京,分与两院坊监,骑习惯熟,即送单镇、原武、淳泽等监养放。其余逐旋依此,于外监勾取上京调习,送赴逐监。」从之。

六月十二日,诏军头司今后应权管回忠佐带到马,并令送纳。

二十三日, 牧制置使司言:「奉旨,于七月一日勾取外监三岁、四岁已上杂配军大马。每(蕃)[番]作二千余匹,上京赴天驷监骑习。乞差内臣一人往鞍辔库点检见在或制造第一鞍辔三百副,付骑马直指挥使蔡兴,令分擘与四监,应副骑习鞍马。

译骐骥院依照大中祥符五年的诏令,委托两院监官核查,随时筹划确定应当送往何处,申报牧司裁定处理。

六年二月初二,牧制置使上言,淳泽及各处马监,每逢冬寒来临、春草未生的时候,马匹放牧在野外,多因为草料少而变得瘦弱。于是请求预先在七月派差使臣到棚舍附近割白草堆积,准备喂养,效果颇为有利。其中有割得数量不少的,也有完全达不到规定分数的,命令分别开列等第上奏。皇帝说:"可以分为三等:上等的给予便利的差遣,中等的按常例差使,末等的降调到较低的监下任职。"

二十五日,知河南府上言请求增加购买草料的数量,以扩充储备。牧司因此说洛阳监喂养马匹五千匹,一年耗费颇重,只命令裁减到二千匹。皇帝说:"大都马匹数目到十万就应该停止了。"宰臣王旦说:"如果听任民间随意畜养马匹,官府有需要时,就按市价购买,这样还是有利于外部(民间蓄养)。况且所耗费的草料,都出自两税,稍微减损马粟,可以用来资助军储,这也是当世的切要之务。"

二十九日,下诏云武骑以下的马匹身材偏低小,从今以后各自提升一个等级。

七月,下诏牧司坊监兵士盗杀官马三匹以下的,一律判处发配沙门岛,并定为常制。此前,有郑州原武监兵士李凝、刘乂盗马一匹逃到河阴,又杀掉那匹马卖钱。抓获后,审讯得实,判处发配海岛,因此有这道诏令。

十一月,代州钤辖韩守英等上言:"负责丰州蕃汉公事的王文玉上状说:本州进奉的马匹,藏才蕃部原本住在黄河以北异山前后一带,距离本州约五百里,都要经过赵德明的北界,途中并无人烟,还要在德明的榷场内,每匹马缴纳买路绢一匹、大茶十斤。因此艰难,近来很少有人前来进献。窃以为藏才这一路,地接子河汊,所产马匹,体形不大,但骨骼体质很好。如果官府按照天武马的标准挑选入册,那么大多不能达到标准,况且发文要派人深入蕃地招募,而藏才又是最偏远的地方。现在如果命令在府州挑选入册,则所属州府又不同,恐怕会阻隔蕃部,使其不来进奉。想要请求派一名兽医到本州查验马匹,依照旧例在本州登记入册,委托其用心当面挑选本地所产的马匹。"想依照所请施行,所需的兽医人员,就从麟州飞骑指挥中轮流抽调一人前往,每年轮换。皇帝同意了。

七年三月,牧制置使上言:"请求从今以后命令教骏兵士抬着马杌子,每日随行到殿门外,另派骑马的小底三人带入殿内。等到皇帝起驾,就在殿门外交还给教骏兵士,随马供应。"皇帝同意了。

五月,牧制置使上言:"近来点检牧司帐下管理三岁、四岁、五岁以上的各类大马二万匹左右,大多缺乏调教训练,导致养成恶习,无法骑乘。已经筹划新设单镇监,并扩展源武、淳泽监的地界用来放牧。于七月一日,先派人挑选二千二百匹马送京城,分给两院坊监,等骑乘训练熟练后,就送往单镇、原武、淳泽等监放养。其余的依次照此办理,从外监调取送京城调教训练,再送到各监。"皇帝同意了。

六月十二日,下诏军头司从今以后凡是暂时管理归还的忠佐所带来的马匹,都要一并送纳。

二十三日,牧制置使司上言:"奉旨,在七月一日调取外监三岁、四岁以上的各类配军大马,每批约二千余匹,送京城天驷监骑乘训练。请求派一名内臣前往鞍辔库点检现有或新制造的第一等鞍辔三百副,交付骑马直指挥使蔡兴

所有骑习马节级、兵士,乞依淳泽、单镇监例,每月请受外,更特支钱二百文、减月粮五斗,却日支口食二胜。」从之。

九年三月,诏禁臣寮私于沿边州军买马。必有所须,皆先禀朝旨。

九月,诏:「自今唐龙镇进卖鞍马,令河东转运司指挥唐龙镇、火山军更不得点检印记,并令牵送岢岚军。候到,子细拣堪配军马,依例印记入券,上京进卖。内些小饥瘦堪 举者,亦与印记,上京进卖。即不得将不堪马入券,及妄有拣退好马,致蕃部别有词说。」

十一月,枢密院言:「 牧司押马殿侍条贯,不分地里远近及押过匹数,一例酬奖。乞自今须三年内押过马六百匹已上,往来及万里,如抛死、病患、寄留、减臕饥瘦,总计三厘并三厘以上,并与三班差使;其三厘以上至五厘,押马五百匹已上,更不理往来地里,即与指使差遣。若五厘以上不及者,并不理押过匹数地里,特给赏钱十千。」从之。

天禧元年八月十八日, 牧制置使请以十三岁已上配军马估直出卖。从之。

二十七日,帝谓宰臣等曰:「如闻诸处牧地,近缘蝗旱乏草。昨经大雨,皆复生,不妨蓄牧。」向敏中因曰:「所议减省▯马,若止令市十三岁已上者,必虑其数无多耳。况今国家马数倍多,望广令出卖。」王钦若曰:「若将所市蕃部马出卖,即 议便谓有损武备。」帝曰:「可更酌其利害以闻。」

十一月,敏中又言:「近岁边陲彻警,兵革顿销。然诸军战马尚未减数,颇烦经费。望加裁损。」帝曰:「已令内▯中精选止留近上等第马,其余令民间货卖,定价闻奏。」

十一月,(诏)估马司言:「所(牧)[收]臣寮谢恩并节序进奉鞍马,多是有齿岁及病患小弱,不堪配军支使,虚费刍秣者。乞自今每进奉马,须将壮嫩无病堪配军支使者充,并下估马司收纳,(时)[待]监勒兽医人子细看验讫,送左右骐骥院收管,不得纵容启幸。」

三年七月,诏入契丹、夏州使自今所得马,令雄、延州差使臣部送赴京,具毛齿羸瘠之状以闻。

四年闰十二月,诏:「在京院务坊监节级、槽头、刷刨、长行并诸色公人等:偷拔马尾一两至二两,决臀杖十七;三两至四两,臀仗十八。仍于本所榜枷,令众二日。五两已上者,臀杖二十,决讫,奏配远处重役。如只于一匹上取到,即据所犯两数,依立定刑名施行。若是众马上取到,与倍两数断遣。」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牧司言:「鄜延路有承受使臣二人,欲乞令兼管句起发鞍马事。候延州场买下匹数,编拣无病患者,每二百匹为一纲,催发往同州沙苑监交割。其饥瘦病患者,别作番次,令缓慢牵喝往彼。」从之。

译,命其分拨给四监,供应骑乘训练所需鞍马。所需负责骑乘训练的节级、兵士,请求依照淳泽、单镇监的先例,除每月俸禄外,另外特支钱二百文、减月粮五斗,改为每日支给口粮两胜。"皇帝同意了。

九年三月,下诏禁止臣僚私自在沿边州军购买马匹。如果确有需要,都须先禀报朝廷旨意。

九月,下诏:"从今以后唐龙镇进献出卖马匹,命令河东转运司指挥唐龙镇、火山军不得再点检加盖印记,一律送往岢岚军。等马匹送到后,仔细挑选堪配军用的马匹,依照惯例加盖印记入册,送京城出卖。其中稍微瘦弱但仍堪骑乘的,也一并加盖印记,送京城出卖。但不得将不合格的马匹入册,也不得妄自挑拣退回好马,导致蕃部另有说辞。"

十一月,枢密院上言:"牧司押送马匹的殿侍所依据的条例,不分路程远近以及押送马匹数量,一律同等酬奖。请求从今以后必须三年内押送马匹六百匹以上,往来路程达一万里,如果死亡、患病、寄留、瘦弱减重的总计达到三厘及三厘以上,一并给予三班差使;三厘以上到五厘,押送马匹五百匹以上,不再计较往来路程,就给予指使差遣。如果五厘以上不满这些条件的,也不计较押送马匹数目和路程,特别给赏钱十千。"皇帝同意了。

天禧元年八月十八日,牧制置使请求将十三岁以上的配军马估价出卖。皇帝同意了。

二十七日,皇帝对宰臣等人说:"听说各处牧地,近来因蝗灾旱情而缺草。昨天经过一场大雨,都又重新长出,不妨碍畜牧。"向敏中因此说:"所商议减省牧马的事,如果只命令出卖十三岁以上的马匹,恐怕数量不会多。况且现今国家马匹数目倍增,希望能广泛出卖。"王钦若说:"如果把所买的蕃部马匹拿去出卖,那么议论者便会认为有损武备。"皇帝说:"可以再斟酌其中利害后上奏。"

十一月,向敏中又上言:"近年来边境警报解除,战事已经平息。但各军战马仍未减少数目,颇耗经费。希望能加以裁减。"皇帝说:"已经命令内库中精选留下等第靠前的马匹,其余的命令在民间出卖,定价后上奏。"

十一月,(诏)估马司上言:"所收臣僚谢恩以及节序进奉的马匹,大多是年齿已高及生病瘦弱、不堪配军支用、白白耗费草料的。请求从今以后凡是进奉马匹,必须是壮实健壮、无病堪配军支用的才准予进奉,一并交付估马司收纳,等监督兽医人员仔细查验后,送左右骐骥院收管,不得放纵徇私。"

三年七月,下诏出使契丹、夏州的使者从今以后所得到的马匹,命令雄州、延州派使臣分批护送到京城,并详细开列毛色、年齿、瘦弱情况上奏。

四年闰十二月,下诏:"在京各院务坊监节级、槽头、刷刨、长行以及各色公人:偷拔马尾一两到二两的,判杖打臀部十七下;三两到四两的,杖打臀部十八下。仍在本处戴枷示众两天。五两以上的,杖打臀部二十下,打完后,判处发配远处服重役。如果只是从一匹马身上偷拔,就按所犯的两数,依照既定的刑名处置。如果是从多匹马身上偷拔的,就按加倍的两数论处。"

仁宗天圣元年十一月二十日,牧司上言:"鄜延路有承受使臣两人,请求命令兼管起发马匹之事。等延州买马场购得马匹数目后,挑选没有疾病的,每二百匹编为一纲,催促发送到同州沙苑监交割。其中瘦弱有病的,另编为一

先是,沙苑监言延州马纲并令人管押至监,有以九百余匹为一纲者,病马相杂,至多损死。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 牧判官晁宗悫言:「诸监比较马,每至年终抛马及分,本监使臣罚俸,正副指挥使科较。员僚已下至槽头、医兽、兵士,却用 牧比较条,有不及者,等第支添赏钱。检会科罚条支赏条贯止有正副指挥科罚条,即无赏给之例。若遇抛马及分,即一例等第科罪。如支赏之际,却独不该沮劝之格,似或未均。自今欲乞诸正监指挥使,如遇抛马不及分,依员僚赏赐例,等第支赐。」从之。

三年十二月, 牧司言:「在京诸军收到马驹才及周岁,便即送纳。缘其嫩小,多致失所。自今请令及二年,方得送。若未纳间,官为量给草料。」从之。

四年九月,三司言乞收市准备在京马料万数至多。帝问宰臣:「诸坊监牧马几何 」王曾曰:「今来比之五代,马数倍多,刍秣之费,岁计不下数百万。盖措置利害,未得其要。若将向西逐次估买入中官马立定分数,自今取便于民间市易,可三二年,大有蕃育,急缓取之,必无阙用。如此,公私皆便。」帝深然之。

五年二月,诏:「自今从北界却回思乡人户,带到马堪配上军者,支钱二十贯;不任配军者还主。」

范讽言乞今后止绝官私人不得兴贩蜀马入铜钱界,南马不得过江北,有举人、客旅乘骑鞍马到渡口,例不放过,只就江南岸货卖,步行前去,艰辛道路,甚伤和气。欲乞今后应僧道、举人、客旅等非贩卖马者,各许乘骑一匹过江。」从之。 景佑三年七月十七日,知江州李溥言:「

宝元二年七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诸色臣僚更不得于府州买马。

康定二年七月,诏:「诸路本城厢军员阙马,听自市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高四尺一寸者,用印附籍,给刍粟。」

八月,诏:「今后边上臣僚如旧例合该于府州买马,并许依旧例,具状闻奏,当议许令府州收买。」先是,宝元二年七月条贯,禁臣僚府州买马。至是,言者以官中价小,蕃马不来,故有是诏。

庆历元年十二月,禁沿边臣僚私市马,阙马者官为给之。

八年九月,诏 牧司:「自今殿前马步军副都指挥落管军,各赐所借马三匹;殿前马步军都虞候,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二匹,军都指挥使一匹。」旧制:凡管军皆借马五匹。至罢,犹借留。至是, 牧司请裁而赐之。

皇佑元年八月三日,知益州田况言:「乞将养马务见管黎州买到第二、第三等马,计纲发赴陕西转运司交割,就近支配阙马兵士。」诏令陕西转运司相度。如堪配填诸军,即分配;如不堪支与诸军,并支拨与马铺。

九月,诏河北两地供输民无得市马出城,犯者以违制论。

译批,命令缓慢押送前往。"皇帝同意了。此前,沙苑监上言延州的马纲都是命人一并管押送到本监,其中有以九百余匹编为一纲的,病马与好马混杂,导致损失死亡很多。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五日,牧判官晁宗悫上言:"各监比较马匹,每到年终,马匹死亡达到规定分数的,本监使臣要罚俸,正副指挥使要论罪。员僚以下到槽头、兽医、兵士,却依照牧司比较的条例,有达不到标准的,按等第支给添赏钱。检查核实科罚条例中,支赏条例只有对正副指挥的科罚条例,却没有给赏的先例。如果遇到马匹死亡达到规定分数,就一律按等第论罪。但到了支赏的时候,却唯独没有相应的鼓励劝勉之法,似乎有失公平。从今以后请求各正监指挥使,如果遇到马匹死亡未达到规定分数,依照员僚的赏赐先例,按等第支给赏赐。"皇帝同意了。

三年十二月,牧司上言:"在京各军收到的马驹刚满周岁,便立即送纳。因为马驹还幼小,大多导致失所。从今以后请求等到满两岁,才能送纳。如果还未送纳之间,官府应酌量供给草料。"皇帝同意了。

四年九月,三司上言请求收购储备在京马料,数量甚多。皇帝问宰臣:"各坊监牧养的马匹有多少?"王曾说:"现在与五代相比,马匹数目增加了一倍,草料的耗费,一年估计不下数百万。这是因为措置的利害关系,还没有抓住要领。如果把向西逐次估买、纳入官马的马匹定下数额,从今以后便利民间市易,可能三两年,就会大有蕃息繁育,缓急之时取用,必定不会缺乏所需。这样一来,公私两便。"皇帝深以为然。

五年二月,下诏:"从今以后从北界返回、思念故乡回归的人户,带来堪配上军的马匹的,支给钱二十贯;不堪配军的还给原主。"

范讽上言请求从今以后禁止官府和私人贩卖蜀马进入铜钱通行地界,南方马匹不得渡江北去,有举人、客旅骑乘马匹到渡口的,按惯例不放行,只让他们在江南岸出卖马匹,步行前往,道路艰辛,颇伤和气。请求从今以后凡是僧道、举人、客旅等不是贩马的人,各自允许骑乘一匹马渡江。皇帝同意了。景佑三年七月十七日,知江州李溥上言(此段)。

宝元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下诏从今以后各色臣僚不得再到府州购买马匹。

康定二年七月,下诏:"各路本城厢军缺马的,允许自行购买三岁以上、十三岁以下、身高四尺一寸的马匹,加盖印记登记造册,供给草料。"

八月,下诏:"从今以后边境臣僚如果按照旧例应当在府州购买马匹的,一律允许按旧例办理,须具状上奏,再议决是否允许在府州收购。"此前,宝元二年七月的条例,禁止臣僚在府州购买马匹。到此时,有议论者认为官方定价太低,导致蕃马不来,所以有此诏令。

庆历元年十二月,禁止沿边臣僚私自购买马匹,缺马的由官府供给。

八年九月,下诏牧司:"从今以后殿前马步军副都指挥使解除管军职务的,各赐所借马三匹;殿前马步军都虞候、捧日、天武、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赐二匹,军都指挥使赐一匹。"旧制:凡是管军都借给马五匹。到罢职时,仍然留借。到此时,牧司请求裁定后再予以赏赐。

皇佑元年八月初三,知益州田况上言:"请求将养马务现管黎州购买的第二、第三等马匹,一并编纲发送到陕西转运司交割,就近分配给缺马的兵士。"下诏命陕西转运司酌情处理。如果堪配填各军,

先是,河北安抚司言雄州容城、归信县民多市马出入边城中,近为契丹籍送幽州。故条约之。

嘉佑四年五月十九日,文思使带御器械邓守恭等言,乞支丁、万字马着脚乘骑。诏于合支本等马内先次拣选驯良者支,别有差遣,不得带过。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十三日,令中使选马赐皇子颍王。王言:「闻中使选官马,将以赐臣,而使人乞选拣中马。此非臣子所敢乘用,乞止于礼物丁、万字马中支赐。」从之。

二年二月二日,以供备库副使刘策、内殿承制高升分往陕西、京西路计会马递阙少递马匹数,于监牧司或马监杂支马内拣拨,等第配填,及八分止,仍开析闻奏。」

三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言:「使臣差出勾当,许乘递马,体例不一。欲检会前后条例,就差本院编例官重行删定。」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十八日,枢密上文武官合乘递马条贯,因言:「先给递马者太滥,所在马不能充足,以致急令有所稽留。检会祖宗朝臣僚差遣有赐马者,以带甲为名。盖沿边要用任使故也。时平既久,侥幸干求,日以滋蔓。今欲应使臣合门祇侯以上充三路州军路分总管、钤辖、都监之比,依旧赐马价钱外,其余职任文武官,一切罢去。」从之。二十五日,枢密院言:「雄州自来将入国使副等所得马送定州高阳关路总管司,配填诸军。其间甚有病患瘦弱、不堪披带者。」(逐路)诏总管司,依格式拣选,验有筋力无病患、堪任披带者,即得配填诸军,余充杂支。

三月四日,殿前马步军司复位夺到牧放鞍马约束条贯。诏令施行,仍告示牧放官员,使晓会遵守。

十七日,枢密院言:「昨差供备库副使高涣提举牧放诸军班马,其死损数不减于旧。」诏以高涣为大名府路兵马都监,余使臣并废罢。其牧放,令殿前马步军司依旧差人,仍别立约束条贯,务定牧马不至损毙。

八月三日,河北转运司言准朝旨,四路都总管司勘会骑兵见管堪披带马约及三分已上。诏令 牧司于本路诸监择堪任披带马增给之。

二年五月十七日,诏今后御马四直阙马,如 牧司阙本等马,即支骁骑、龙猛马充填。

,不及格尺,并送监牧使司,令擘画支使。所阙额者,便依分数补填。今河南、河北分置监牧使,既准朝旨,见勾追本路马军亲自拣选次,即未委送河南或河北,兼所阙额,令监牧司或本路买马司补填。」诏令本司将拣下马分配马铺。如内委的不堪者,估价出卖。仍据拣下合支填马数,关报陕西买马司,依条将合留支配本路马支填。其环庆、鄜延、秦凤路经略司准此。将拣下马送转运司配填马铺。如委不堪者准此。仍下都转运司,候逐路经略司送到合分配马,先从紧急及阙马多处铺分添填。

译就分配;如果不堪拨给各军,就转拨给马铺。

九月,下诏河北两地供输的民户不得携带马匹出城,违犯者以违制论处。此前,河北安抚司上言雄州容城、归信县的民户大多带马出入边城,近来被契丹登记造册送往幽州。所以有此条约。

嘉佑四年五月十九日,文思使带御器械邓守恭等人上言,请求支给丁、万字马充作脚力骑乘。下诏在应支的本等马匹内先挑选驯良的支给,若另有差遣,不得带走。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命中使挑选马匹赐给皇子颍王。颍王上言:"听说中使挑选官马,将要赐给臣,而使者请求挑选拣中的良马。这不是臣子所敢乘用的,请求只从礼物中的丁、万字马内支赐。"皇帝同意了。

二年二月初二,命供备库副使刘策、内殿承制高升分别前往陕西、京西路,核实计算各路递马所缺马匹的数目,从监牧司或马监的杂支马内挑选拨给,按等第补足,达到八分为止,仍须详细分析情况上奏。

三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上言:"使臣差出办事,允许乘用递马,但体例不统一。请求检核前后的条例,就此差派本院编例官重新加以删定。"皇帝同意了。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元年正月十八日,枢密院上呈文武官应乘递马的条例,因此上言:"先前发给递马太过泛滥,各地马匹供应不上,以致紧急命令有所延误。检核祖宗朝以来臣僚差遣中有赐马的,都是以带甲(武装出行)为名义,这是因为沿边需要任使的缘故。承平已久,侥幸钻营求取的人,一天天增多蔓延。现在应当命令合门祇侯以上、充任三路州军路分总管、钤辖、都监一类的官员,依旧赐给马价钱之外,其余的文武职任官员,一律罢去(赐马)。"皇帝同意了。二十五日,枢密院上言:"雄州历来将入国使副等人所获得的马匹送到定州高阳关路总管司,分配填补各军。其中颇有生病瘦弱、不堪披甲的。"下诏总管司,依照格式挑选,查验有筋力、无疾病、堪任披甲的,才能分配填补各军,其余的充作杂支马。

三月初四,殿前马步军司重新拟定了放牧马匹的约束条例。下诏命令施行,并告知放牧官员,使其明白并遵守。

十七日,枢密院上言:"此前派供备库副使高涣提举放牧各军班马,死亡损失数目并没有减少于以往。"下诏改任高涣为大名府路兵马都监,其余使臣一并废罢。放牧之事,命殿前马步军司依旧派人负责,并另立约束条例,务求确定马匹不再损耗死亡。

八月初三,河北转运司上言遵照朝廷旨意,四路都总管司核查骑兵所管堪披甲的马匹约达三分以上。下诏命牧司在本路各监中挑选堪任披甲的马匹予以增给。

二年五月十七日,下诏从今以后御马四直缺马时,如果牧司缺乏本等马匹,就支给骁骑、龙猛马来补充。

……不合乎标准的,一并送交监牧使司,命其筹划支用。所缺的名额,就依照分数补足。现在河南、河北分设监牧使司,既然已经遵照朝廷旨意,正在调集追查本路马军亲自挑选之际,还未确定送往河南还是河北,同时所缺的名额,命监牧司或本路买马司补足。"下诏命本司将挑选下来的马匹分配到马铺。如果其中确实不堪用的,估价出卖。仍旧根据挑选下来的应支填马匹数目,通报陕西买马司,依照条例将应留下的支配本路马匹补足。环庆、鄜延、秦凤路经略司也照此办理,将挑选下来的马匹送转运司分配补足马铺。如果确实不堪用的,也照此

如数未足,即令同州沙苑监将合支马铺马支填数足。有剩,即送京西转运司,方配辖下接连陕西阙马铺分。 十一月五日,枢密院言:「陕西都转运司奏:『四路马铺尽皆阙额,存者多是目▯赞弱不堪乘骑,恐缓急误事。乞于同州沙苑监见管不堪披带官马内,支拨与逐路添填,却将退马出卖收钱。』本院勘会:泾原路经略使蔡挺奏拣选战马,内一项马军令逐路经略使亲自拣选,内有齿口不堪战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牧判官王诲上马政条贯,诏令颁行。

十二月,陕西宣抚使司言:「延、庆、环三州义勇、节级已上,系经三等人户,如有田土瘠薄无钱买马者,并官给马一疋。如有倒死,更不再给,勒令自填。」从之。

四年十月十九日,比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宽言,相度到诸班直、诸军牧马,乞不下槽牧放,许人户出租,请佃牧地,及合立条约等利害。诏马自来年更不下槽牧放。所有五个月合支草料,三司预行计置,须管有备。每匹在京支六分草料,外处支五分,并约束五事并从之。内外班直、诸军马旧以夏初出牧,迄八月上槽。凡军士之有马者,利其草粟之余与傔兵衣粮,举族护视之。及其出也,数马一圉。出而未至牧与自牧而归者常数日,草粟无所给。方其在牧,昼絷之于棚,不得卧休;夕就野而牧,卒有震雷风逸,不知所在。有得之数十百里之外,雨潦霜露之不时而感寒疾,往往而毙者十常三四。被病而归,死槽枥与纳换者不在数。圉人岁被榜罚者以千数。又牧地多占良田,圉人侵扰闾里棚井,科率无宁岁,公私苦之。故命孝宽比较相度。诏下,人以为便。计租入以补草粟,犹有羡,百年积弊,一朝而除者,由上断之不疑也。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诏:「诸蕃所进物色,三司初估,例不尽价,须再添估,方行支赐。马价亦节次增添。今后初估时,便定实价,将暗添钱一就作添赐。」

六月五日,差检估诸军牧地官汲逢与河北监牧司同共拣踠蹋软、齿高、驽钝、小弱不堪配军马,并估价直出卖。

七年二月十四日,遣供备库使李希一乘驿往河北东西路计会当职官拣选诸军马十五岁有病不堪披带乘骑。十八岁以上,不以有无病,其稍堪乘骑者,支马铺及厢军不系披带军员。其不堪者,平估斥卖。

九月十六日,诏:「 牧司除桩管不系支使及收养监病马外,自今后以二千匹为额。其余堪配军及杂支马,权与阙马兵士。」

八年二月十五日, 牧使李师中言,乞立定殿前马军司在京营填马分数。诏填及七分。

九年五月十四日,权开封界提点诸县镇以事蔡确言,乞府界养马增六千匹为额。诏中书立法以闻。

十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言:「礼房申:删到诸府界养马不得过六千匹,逐年与免户下体量草二百五十束,更不支钱布。

译办理。仍旧下达都转运司,等各路经略司送来应分配的马匹,先从紧急及缺马最多的铺分添补填足。如果数目仍不够,就命同州沙苑监将应支的马铺马匹补足数目。如有多余,就送往京西转运司,才能调配到接连陕西缺马的铺分。十一月初五,枢密院上言:"陕西都转运司上奏:'四路马铺全都缺额,现存的马匹大多老弱不堪骑乘,恐怕紧急时误事。请求从同州沙苑监现管的不堪披甲官马内,拨给各路添补填足,再将退下的马匹出卖收钱。'本院查核:泾原路经略使蔡挺上奏挑选战马,其中一项马军命令各路经略使亲自挑选,其中有年齿不合格战马……"

三年五月二十一日,牧判官王诲呈上马政条例,下诏颁布施行。

十二月,陕西宣抚使司上言:"延、庆、环三州的义勇、节级以上,属于三等人户,如果有田地贫瘠、没有钱购买马匹的,一律由官府发给马一匹。如果马匹倒毙死亡,不再补给,责令自行补上。"皇帝同意了。

四年十月十九日,比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曾孝宽上言,酌情处理各班直、各军的牧马事宜,请求不必下槽放牧,允许人户出租承佃牧地,以及应订立的条约等利害关系。下诏马匹自明年起不再下槽放牧。所需五个月的草料,由三司预先计划筹措,务必有所准备。每匹马在京城支给六分草料,外地支给五分,以及约束五事,一并依从所请。此前,内外班直、各军的马匹历来在初夏出去放牧,到八月才上槽。凡是军士有马匹的,都贪图草料的盈余与傔兵的衣粮,全族都护养照看。等到出去放牧时,数匹马才配一名圉人。出去还未到牧场以及从牧场回来的路上,往往要经过数日,没有草料可供给。等到在牧场时,白天把马拴在棚里,不能卧下休息;夜晚就赶到野外放牧,遇到突然的雷震大风,马匹逃逸不知去向。有的在几十上百里外才找到,遇到雨露霜寒不合时节而感染寒疾,常常因此死亡的十有三四。生病而归的,死在马槽里的以及需要更换的都不计在内。圉人每年被杖责处罚的以千计。而且牧地大多占用良田,圉人还侵扰乡里的棚舍井田,摊派赋役没有宁日,公私都深受其苦。所以命曾孝宽核查比较、酌情处理。诏令下达后,人们都认为便利。计算租金收入用来补充草料,还有盈余,百年来积累的弊端,一朝就被革除,这是因为上面决断不疑的缘故。

五年四月二十九日,下诏:"各蕃部所进献的物品,三司最初估价,往往不给足价钱,必须重新增估,才发放支赐。马价也逐次增添。今后最初估价时,就定下实际价格,把暗中添加的钱一并作为增赐。"

六月初五,派检估各军牧地的官员汲逢与河北监牧司一同挑拣走路踠伤软弱、年齿已高、驽钝、体形瘦小不堪配军的马匹,一并估价出卖。

七年二月十四日,派遣供备库使李希一乘驿马前往河北东西路,核实计算当职官员挑选各军马匹中十五岁有病、不堪披甲乘骑的马匹。十八岁以上的,不论有无疾病,其中还稍微堪骑乘的,支配给马铺及不系披甲的厢军;不堪用的,平估出卖。

九月十六日,下诏:"牧司除了桩管不用于支用及收养病马之外,从今以后以二千匹为限额。其余堪配军及杂支的马匹,暂且分给缺马的兵士。"

八年二月十五日,牧使李师中上言,请求确定殿前马军司在京营填补马匹的分数。下诏填补到七分。

九年五月十四日,权开封界提点诸县镇以事蔡确上言,请求府界养马增加到六千匹为限额。下诏命中书立法上奏。

十月二十七日,

如有倒死及疮病,并依永兴、秦凤等路弓箭手养马条施行。」从之。已上《续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以国马未备,令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路州县物力户自买马牧养,坊郭户家产及三千缗、乡村及五千缗,养一匹;各及一倍,增一匹、三匹,止须四尺三寸以上及八岁以下。令提举司注籍,仍先下逐路,具民户家业等第及合养马数以闻。从王拱辰请也。

六月二十六日,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以物力养马户,可依逐路提举司所具当养匹数施行。开封府界四千六百九十四匹,河北东路六百一十五匹,西路八百五十四匹,秦凤等路六百四十二匹,永兴等路千五百四十六匹,河东路三百六十六匹,京东东路七百一十七匹,西路九百二十二匹,京西南路五百九十九匹,北路七百一十六匹。」

八月十九日,上批:「近立京师诸路户马法。既有期会,必为猾商乘时射利,以高价要养马户,使良法不得速成。宜令 牧司简骁骑以上马千匹,定价与民交易,毋得市与不养马户。」

十月一日,环庆路经略司奏,已令诸将蕃官等劝诱属户养马。诏诸部族所买马,委诸将按验。及格堪披带者,每匹于抚养库给赏绢五匹,更不支银楪。其鄜延、秦凤、泾原路准此。又诏当养马路分人户,如乡村坊郭并有家业计直各不该养马者,通计从轻收养。其镇坊郭,依县坊郭例。

五年二月五日,提点京东东路刑狱霍翔言:「齐、淄等州民号多马,禹城一县养马三千,牝马居三之一牝:原作「壮」,据《长编》卷三四三改。。臣近因巡历,密视按民马,虽土产,亦骨格高大,可备驰突之用。兼齐州第六将骑兵多是东马,与西马无异。虽民间比官中养马,所费刍秣不多,然而不有所免,则无以为劝。缘民之所欲免者,在于支移、折变、春夫、贼盗、敷出赏钱、保正、保副、大小保长、催税甲头、保丁巡宿十事。臣即以此事目付禹城县,劝谕愿养马之

译中书门下上言:"礼房申报:删定各府界养马不得超过六千匹,每年免除养马户下应体量的草二百五十束,不再另支钱布。如有马匹倒死以及生病,一律依照永兴、秦凤等路弓箭手养马的条例施行。"皇帝同意了。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下诏因国马储备不足,命令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路州县有资财的人户自行购买马匹牧养,坊郭户家产达三千缗、乡村户达五千缗的,养一匹;各增加一倍的,再增养一匹,最多养三匹为止,马匹须身高四尺三寸以上及八岁以下。命提举司登记造册,并先下达各路,将民户家业等第及应养马匹数上报。此事采纳了王拱辰的建议。

六月二十六日,下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陕西、河东按资财养马的人户,可依照各路提举司所报的应养匹数施行。开封府界四千六百九十四匹,河北东路六百一十五匹,西路八百五十四匹,秦凤等路六百四十二匹,永兴等路一千五百四十六匹,河东路三百六十六匹,京东东路七百一十七匹,西路九百二十二匹,京西南路五百九十九匹,北路七百一十六匹。"

八月十九日,皇帝批示:"近来订立了京师各路户马法。既然有期限约会,必定有奸猾商人趁机射利,用高价争抢养马之户,使良法不能速成。应当命牧司挑选骁骑以上马匹一千匹,定价与百姓交易,不得卖给不养马的人户。"

十月初一,环庆路经略司上奏,已经命令各将领、蕃官等劝导属户养马。下诏各部族所购买的马匹,委托各将领核查验收。凡是合格、堪于披甲的,每匹从抚养库给赏绢五匹,不再另支银楪。鄜延、秦凤、泾原路都照此办理。又下诏应当养马的路分人户,如果乡村和坊郭都有家业计算价值各自不满应养马标准的,可以合并计算按较轻标准养马。其镇坊郭,依照县坊郭的先例办理。

五年二月初五,提点京东东路刑狱霍翔上言:"齐、淄等州民间号称多马,禹城一县养马三千匹,母马占三分之一。臣近来因巡视各地,暗中查看民间马匹,虽然是本地所产,也是骨格高大,可以用来充作冲锋奔突之用。而且齐州第六将的骑兵大多是东马,与西马没有差异。虽然民间比官府养马,所耗费的草料不多,但是如果不给予一些减免,就无从劝勉。百姓所想要减免的,在于支移、折变、春夫、贼盗、摊派赏钱、保正、保副、大小保长、催税甲头、保丁巡宿这十件事。臣就把这些事项交付禹城县,劝谕愿意养马的……

家。已应募养马之家计马四百四十八:牡马二百六十三,牝马百八十五。然而未见所免之利,而愿养者已多。乞应诸路乡村户不拘等第高下,如愿养马,并许经官投状,除依条分番教阅及觉察同保违犯,并句集追捕贼盗外,与免十事。内有田五顷,许养马一匹;五顷已上二匹;十顷以上,物力高强,恐妨差使,不在养马之限。其牝马须四尺二寸以上「牝」与下句「牡」原互倒,据《长编》卷三四三乙。,牡马四尺三寸以上。大县毋过五百匹,小县毋过三百匹。许养牝马三之一,及委本州岛通判春秋呈验、当日放散外,其余约束,一依朝廷近降民马指挥。」上批送吴居厚相度,居厚言:「今转运军须年计,大半出于折变之物,稍有侵耗,即无从补助。自保甲之法行于诸路,其正副尽得一乡(村)[材]武之士,讥察盗贼,所在衰减。今募民养马之法,若与免大小保长、支移、催税甲头、春夫、贼盗、敷出赏钱,保丁巡宿七事,实便公私,可施行。」上批:「三省、枢密院可更审详。若果有害民,必不可施行,所见官具事理论奏。苟无弊也,即宜并心一意,协力奉行。」

译户。

已经应募养马的人家共计马四百四十八匹:公马二百六十三匹,母马一百八十五匹。

然而还没看到免除差役的好处,愿意养马的人家就已经很多了。

请求规定:各路乡村的住户不论等第高低,只要愿意养马,都允许向官府递状申请;除了按规定轮番接受教阅、以及觉察同保内有人违法犯禁、和被征调追捕盗贼这三项之外,其余十件差役一并免除。

其中有田五顷的,允许养马一匹;五顷以上的,允许养两匹;十顷以上的人家,因为家产丰厚、力量强盛,恐怕会妨碍差役的征发,不在允许养马之列。

(按:"牝"与下句"牡"原本互相颠倒,此据《长编》卷三四三改正。)

母马须身高四尺二寸以上,公马须身高四尺三寸以上。

大县养马不得超过五百匹,小县不得超过三百匹。

允许养母马的数量为三分之一,并委派本州通判在春、秋两季呈验马匹、验毕当日放归;除此之外的其余约束,一律依照朝廷近来颁发的关于民间养马的指挥办理。

皇上批示,将此事交给吴居厚审议斟酌,吴居厚说:

如今转运司每年的军需度支,大半出自折变征收的财物,只要稍有亏损耗费,就无从补足。

自从保甲法在各路推行以来,各乡保正、保副都选用了一乡中材勇武力之士,稽查盗贼,各地盗贼因此有所减少。

如今招募百姓养马的办法,如果能免除他们担任大小保长、支移、催税甲头、春夫、追捕盗贼、摊派赏钱、保丁巡夜住宿这七件差役,实在对公家和百姓都方便,可以施行。

皇上批示:三省、枢密院可以再加以审议详查。如果确实有害于百姓,就绝不能施行,各位大臣若有所见,可据实陈明事理上奏。如果确实没有弊端,就应当齐心一意,协力奉行。

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称除役钱此处似有脱文,参《长编》卷三四五。。保内凡巡宿、催税甲头等,依元法减免。

八月七日,开封县言,养马户未审止以屋业为物力,或通计营运财物 祥符县言,自颁养马令,民已买马后,质卖家产,或于市易务拘管抵当,未审合与不合养马 诏以屋契钱数、屋租为物力,隐匿契者以盐税为定。如有质卖马,亦随之。若已抵当,或因事在官拘管、本户不得课利者,验实与免。

十一日,鄜延路经略司言:「汉户及归明界弓箭手买马,乞依旧弓箭手例,每匹给抚养库绢五匹为赏。」从之。环庆准此。

九月十四日,诏:「户马法以屋契钱为物力。用住宅计者元契三千缗,房钱计者二千缗,各养一马。其住宅房钱相兼者,以分数纽折。」

十一月一日,太仆寺言御马三匹,给卒一名,常马千匹,给卒二百饲养。从之。

十一月三日,泸南沿边安抚司言,乞以戎州所买蛮马配本路兵外,给义军人员,令习马战。从之。

六年五月八日,诏:「闻鄜延路新支纲马,分配阙马诸军。彼有新兵未堪出战,例得善马,其有武艺旧人,往往阙马,甚非朝廷本意。委刘昌祚按验有实,即改配,仍具数以闻。」

六月四日,权发遣鄜延路经略使刘昌祚言:「乞自今诸军逃亡事故,其鞍马许有马与阙马人比较武艺,优者与善马。及监牧司所给新马,亦准此。」从之,仍下河东陕西路。昌祚又言:「按试诸将下新招简投换马军十一人,武艺劣等,已改给与将下有马艺阙马旧人。」诏以武艺劣等者名下马,通一路,简试有武艺人,改给。又诏昌祚(祥)[详]度:每十匹以七匹改给武艺高强人,三匹给第二等武艺上名。

七年二月八日,诏:「京东、京西路保甲免教阅。每都保养马五十匹,给价钱十千。京东限十年,京西十五年数足,仍专置官提举。其京西路乡村以物力养马指挥不行。」

三月二十三日,同主管京西保马吕公雅言:「保马癯瘠,已立备偿法。其充肥,未有旌赏。欲乞保马生驹,每匹给绢一匹;其充肥,支银楪。仍乞借常平钱五万缗,均付诸州县,出息为银绢费。每岁孟夏之月,聚而牧放,可致蕃息。」从之。

五月四日,诏三路保甲借民私马习艺者,听依旧。

二十六日,诏京西、京东路民以养户马者免保马。

二十八日,中书省言,熙宁二年,天下应在马十五万三千六百三十四。诏尚书兵部取索内外马数,比较以闻。

二十九日,提举京西路保马司言:「体问上等户私马有三两匹者,愿尽印为保马。乞许养至三匹,除役钱、保内巡宿、催税甲头等依元法减免外,以所养马,每匹各听次丁一人准法公私罪杖、非侵损于人者用赎。

译七年五月二十九日,称免除役钱(此处似有脱文,参《长编》卷三四五)。保内凡是巡宿、催税甲头等差役,依照原来的法令减免。

八月七日,开封县上言,养马户不知是只以房屋产业作为物力标准,还是要一并计算营运的财物(祥符县上言,自从颁布养马令以来,百姓已经买马之后,又抵押出卖家产,或在市易务被拘管作抵押,不知是否应当继续养马)。诏令以房屋契价钱数、房屋租金作为物力标准,隐匿契据的以盐税为准。如果有抵押出卖马匹的,也照此办理。如果马已被抵押,或因事被官府拘管、本户不能收取利钱的,查验属实后予以免除。

十一日,鄜延路经略司上言:「汉户以及归明界弓箭手买马,请求依照原来弓箭手的先例,每匹给抚养库绢五匹作为赏赐。」朝廷准许。环庆路照此办理。

九月十四日,诏令:「户马法以房屋契价钱作为物力标准。以住宅计算的,原契价三千缗,以房租计算的,二千缗,各养一匹马。住宅和房租相兼的,按比例折算。」

十一月一日,太仆寺上言,御马三匹,配给一名兵卒,普通马一千匹,配给二百名兵卒饲养。朝廷准许。

十一月三日,泸南沿边安抚司上言,请求将戎州所买的蛮马除配给本路军队外,分给义军人员,让他们练习马战。朝廷准许。

六年五月八日,诏令:「听说鄜延路新支拨的纲马,分配给缺马的各军。那些是新兵还不能出战,却例行分得好马,而有武艺的老兵,往往缺马,这很不符合朝廷本意。委派刘昌祚查验核实,若确实如此,即予改配,并将数目上报。」

六月四日,权发遣鄜延路经略使刘昌祚上言:「请求从今以后各军中如有逃亡、事故的,其原有的鞍马准许由有马与缺马的人比试武艺,优胜者给好马。监牧司所拨给的新马,也照此办理。」朝廷准许,并下达河东、陕西路。刘昌祚又上言:「查验试验各将下新招募、简选替换的马军十一人,武艺低劣,已将其马改配给将下有马艺但缺马的老兵。」诏令将武艺低劣者名下的马,通行全路,简选试验有武艺的人,予以改配。又诏令刘昌祚详细酌定:每十匹马以七匹改配给武艺高强的人,三匹给第二等武艺靠前的人。

七年二月八日,诏令:「京东、京西路保甲免于教阅。每都保养马五十匹,给价钱十千。京东路限十年、京西路限十五年数目补足,并专门设置官员提举此事。京西路乡村按物力标准养马的指挥不再执行。」

三月二十三日,同主管京西保马吕公雅上言:「保马消瘦,已经设立了赔偿的法令。而养得肥壮的,尚无奖赏。请求保马生下马驹,每匹给绢一匹;养得肥壮的,给银牌。并请求借用常平钱五万缗,均分给各州县,出息钱用作银绢的费用。每年孟夏之月,将马聚集放牧,可以使马匹蕃息增多。」朝廷准许。

五月四日,诏令三路保甲借用百姓私马习练马艺者,听任照旧。

二十六日,诏令京西、京东路百姓已养户马的,免除保马。

二十八日,中书省上言,熙宁二年,天下应有的马匹数为十五万三千六百三十四匹。诏令尚书兵部索取内外马匹数目,比较后上报。

二十九日,提举京西路保马司上言:「查访得上等户中有私马两三匹的,愿意全部登记为保马。请求准许养马至三匹,除役钱、保内巡宿、催税甲头等依照原来的法令减免外,其所养

」从之,京东路准此。

六月十二日,知河南府韩绛言:「京西保马,诏限十五年数足。今保马司遍帖诸县作二年半。京西地不产马,民又贫乏,乞许于元限减五年。」诏提举京西路保马司遵守元降 限。

七月二日,诏:「陕府西路沿边诸军战马,并依河东麟府州例,不以上下槽,支草料各七分。」知延州刘昌祚乞不以冬夏支八分,上批:「战马在军政,固已要重。今用兵未已,适当乏马,所系实大,特依所乞。陕西、河北、河东、熙河路准此。」

九月重阳节,特御延和殿,阅经制牧马司进诸路简买马并左第一监马驹。

十二月十三日,同主管京西路保马吕公雅言,有官之家守官在外,止出助钱,不均,乞并令养马。兵部言,欲(今)[令]有同居亲属自住佃田产者,依余户法养马。从之。

八年四月八日,哲宗即位,未改元。诏:「开封府界、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河东户马已买填河东、鄜延、环庆路阙马军分,自今府界并京东等路养马指挥并罢。」

同日,诏:「京东京西路保甲养马法,初定年限,本易应办,而有司促期,民用骚扰。故先帝尝降手诏诘责之,至今犹有不能奉行者。其两路保马,宜令依元降年限置买,仍取其赢,充以次年分之数。」又诏提举京东路保马兼保甲杨景芬、提举京西路保马兼保甲张修,乘传赴京,于三省禀议改废。其后诏京东京西路保马分给诸军,余数(废)[发]赴太仆寺,仍以格尺不逮者,还民户变易之,纳元给钱。

七月二日,殿中侍御史黄降言,京东西两路保马司管勾公事官乞并权罢,候至买马二分依旧。诏保马司各具合留员数姓名。

九月二十七日,诏京东西路保马数未足者,更不收买。据见管数,令逐户依旧主养,别听朝旨。

十一月十六日,诏马军所阙马应给者,在京府界、京东、京西、河东、陕西路无过七分,河北路无过六分。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保马别立法以闻。

二月十六日,兵部言畿内马监已行废罢,即合于诸路相度置监。乞差官前去经画。诏郭茂恂往陕西、河东路按行,相度以闻。

二十八日,三省言访闻前知郓州(杨)[阳]谷县李抃,昨行下保马指挥,不数月间,本县买足十年马数。诏京东路转运司检按李抃如何催促,便得足备,具诣实以闻。

闰二月二日,三省言:「霍翔、吕公雅提举京东路保马,不循诏旨,至减朝廷元立年限之半,督责收买,急图己功。两路骚然,民力困弊。虽各移任,然其欺罔害民之罪未加绌责,无以惩沮。」诏霍翔差管勾江州太平观,吕公雅添差监舒州盐酒税务。

四月四日,右司谏王岩叟言:「京东保马尚有余弊,宜因而变之,尽收退还民间马三万余匹,复置监如故,委转运使领之。

译的马,每匹各准许其次丁一人依法用来抵偿公私罪罚中的杖刑(不涉及侵损他人者),用以赎罪。」朝廷准许,京东路照此办理。

六月十二日,知河南府韩绛上言:「京西保马,诏令限十五年数目补足。现今保马司普遍下帖各县,要求二年半内完成。京西地方不产马,百姓又贫困,请求准许在原定期限上减去五年。」诏令提举京西路保马司遵守原来颁降的期限。

七月二日,诏令:「陕府西路沿边各军的战马,一并依照河东、麟、府州的先例,不分上、下槽,各支给草料七分。」知延州刘昌祚请求不按冬夏之分支给八分,皇帝批示:「战马关系军政,本来就极为重要。如今用兵未止,正当缺马之时,所关系的确实重大,特准所请。陕西、河北、河东、熙河路照此办理。」

九月重阳节,皇帝特地驾临延和殿,检阅经制牧马司呈进的各路简选购买的马匹以及左第一监的马驹。

十二月十三日,同主管京西路保马吕公雅上言,有官身之家在外做官的,只出助马钱,负担不均,请求一并令其养马。兵部上言,请求令与同居的亲属自己耕种佃田产业的,依照其余各户的法令养马。朝廷准许。

八年四月八日,哲宗即位,尚未改元。诏令:「开封府界、京东、京西、河北、陕西、河东各路的户马,已经用来填补河东、鄜延、环庆路缺马的军分,从今以后,府界并京东等路的养马指挥一并罢除。」

同日,诏令:「京东京西路保甲养马法,最初制定期限时,本来容易办到,但有关官员催促期限,致使百姓受到骚扰。因此先帝曾经颁降手诏诘责此事,至今仍有不能奉行的地方。这两路的保马,应当依照原来颁降的年限购置,仍以其结余充作下一年份应交的数目。」又诏令提举京东路保马兼保甲杨景芬、提举京西路保马兼保甲张修,乘驿传赴京师,在三省禀报商议改革废止之事。此后诏令京东京西路保马分给各军,剩余的数目发赴太仆寺,其中格尺不合的,退还百姓变卖,缴纳原来所给的钱。

七月二日,殿中侍御史黄降上言,京东西两路保马司管勾公事的官员请求一并权且罢免,等到买马达到二分时依旧设置。诏令保马司各自开列应当留任的官员数目、姓名。

九月二十七日,诏令京东西路保马数目尚未足额的,不再收买。依照现存管理的数目,令各户依旧自行主养,另听朝廷旨意。

十一月十六日,诏令马军所缺的马匹应当拨给的,在京府界、京东、京西、河东、陕西路不超过七分,河北路不超过六分。

哲宗元佑元年正月十四日,诏令保马法另行制定条例上报。

二月十六日,兵部上言,京畿以内的马监已经废罢,应当在各路酌情设置马监。请求派遣官员前往规划。诏令郭茂恂前往陕西、河东路巡视,酌情办理后上报。

二十八日,三省上言,访察得知前任郓州(杨)〔阳〕谷县知县李抃,此前执行保马指挥,不到几个月,本县就购足了十年的马数。诏令京东路转运司查究李抃是如何催促而能如此迅速办足的,据实情上报。

闰二月二日,三省上言:「霍翔、吕公雅提举京东路保马时,不遵循诏旨,竟将朝廷原定的年限减去一半,急于催逼收买,急于表现自己的功劳。致使两路骚动不安,百姓困苦疲敝。虽然已各自调任,但他们欺瞒朝廷、危害百姓的罪责尚未惩处,无以警诫。」诏令霍翔差遣管勾江州太平观,吕公雅添差监舒州盐酒税务。

四

其京西事体既同,乞并赐施行。」从之。

五月四日,诏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以川买马给陕西马军,充陕西所买马赴京师。

三年四月十三日,诏吏部授兼管买马官并赴枢密院引验。

四年七月四日,枢密院言:「新复诸监牧马,元佑三年经春大雪苦寒,已特免一年比较。其人员兵级,欲取死亡最多最少者赏罚。」从之。

绍圣元年正月五日,太仆寺言:「马政,武备之要,宜讲求所以蕃息之方。」诏太仆寺条画来上。

三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广西(京)[经]略安抚司奏乞自四月一日已后,至九月终,将邕州四指挥官马野牧。从之。仍令比较移往宾、横州死损马数,开析以闻。

四月六日,诏户部看详役法所诸路将下公使钱,岁终有剩,并留充买马支用,勿充次年之数。

八月八日,枢密院言:「太仆寺考会得绍圣元年、二年纲券马死损分数,纲马死者不止十倍。今复行券马法,系陆师闵建议,其效已见。」诏陆师闵特赐银绢各一百匹、两,仍令学士院降 书。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供备库副使田良彦言:「陕西经略司自来令诸将下城寨劝诱蕃部买马。近不以贫富,例皆抑配。兵官有不堪披带马,复强售蕃部,在是多致流移。请自今许人告,以马价(赏充)[充赏];有剩利,计赃定罪,当职官以违制论,不以赦降去官原免。」从之。

七月初二日,诏:「自今后陕西路弓箭手阙马,愿于官价外添备钱收买者听。或已请官马,而自备钱买到堪披带马,听经官兑换元请马出卖。若干系人因买马及兑换而留难,乞取钱物,并依重禄公人法。」从本路转运副使吴安宪之请也。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河东转运司言:「体量到本路州军为经略司科定买马匹数,多于人户名下配买。至昭德军,出给公据,令人户往陕西买马,并抑勒市户结揽马中官有实此句《长编》卷五○三作「并抑勒市户结揽军马中官状」。。」诏河东路知州、通判、职官降官、展年、罚铜有差。凡降官,并展两期叙。

二年五月九日,权通判广信军周綍言边马不足,请取近地或西市团纲马分配诸城。诏令太仆寺相度以闻。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详定一司 令所札子奏:「契勘见看详省寺监诸司元佑 令格式,其间马政所隶之事,乃全冲改元丰旧法。窃缘马政合隶尚书驾部,乃先朝官制。自元佑冲改,至元符中,令候边事了日,依新 施行,则看详去取,在于今日,所系最重。欲望下三省、枢密院,详酌指挥。」诏太仆寺依旧制不治外事,拨归尚书驾部。应缘马事,上枢密院。

四年六月十二日,诏:「昨降指挥,令陕西茶马司支茶五万,于年额收买战马二万匹,分配逐路。

译月四日,右司谏王岩叟上言:「京东保马仍有遗留弊端,应当趁此机会加以变更,尽数收回退还民间的马三万余匹,重新设置马监如旧,委派转运使管辖。京西的情况既然相同,请求一并施行。」朝廷准许。

五月四日,诏令提举陕西等路买马监牧司用四川所买的马拨给陕西马军,充实陕西所购买的马送赴京师。

三年四月十三日,诏令吏部授予兼管买马的官员,一并赴枢密院引验。

四年七月四日,枢密院上言:「新近收复的各监牧马匹,元佑三年经历春季大雪严寒,已经特别免于当年的比较考核。其中的人员、兵级,请求依照死亡最多、最少者分别予以赏罚。」朝廷准许。

绍圣元年正月五日,太仆寺上言:「马政,是军备的要务,应当讲求使马匹蕃息增多的办法。」诏令太仆寺拟定条陈上报。

三月二十六日,枢密院上言,广西(京)〔经〕略安抚司奏请自四月一日以后至九月末,将邕州四指挥的官马放牧于野外。朝廷准许。并令比较移放至宾、横州后死损的马数,逐一开列上报。

四月六日,诏令户部会同看详役法所,各路将下的公使钱,年终若有结余,一并留下充作买马支用,不得充作次年的定额。

八月八日,枢密院上言:「太仆寺考核得知绍圣元年、二年纲运券马死损的分数,纲马死损的不止十倍。如今重新施行券马法,是陆师闵的建议,其成效已经显现。」诏令赐给陆师闵银、绢各一百匹、两,并令学士院颁降诏书。

三年四月二十五日,供备库副使田良彦上言:「陕西经略司历来命令各将下城寨劝诱蕃部买马。近来不论贫富,一律强行摊派。军中官员有不堪披挂骑乘的马,又强行卖给蕃部,因此多有蕃部流离迁徙。请求从今以后准许人告发,将马价充作赏钱;如有获利的,按赃物定罪,主管官员以违制论处,不因赦免降罪或去职而予以宽免。」朝廷准许。

七月初二日,诏令:「从今以后陕西路弓箭手所缺的马匹,愿意在官价之外自己添钱购买的,听任其便。或者已经领取了官马,而自己出钱另买到堪于披挂的马,准许经官府兑换,将原领的官马出卖。若有关人员因买马或兑换而故意留难、索取钱财的,一并依照重禄公人法处置。」这是依从本路转运副使吴安宪的请求。

元符元年十月二十九日,河东转运司上言:「查得本路各州军因经略司科定的买马匹数,多超出百姓名下应配的数额。到昭德军,甚至出给公据,令百姓前往陕西买马,并强迫市户串通伪造军马文状(此句《长编》卷五○三作「并抑勒市户结揽军马中官状」)。」诏令河东路知州、通判、职官分别降官、展年、罚铜。凡是降官的,一并展延两期磨勘。

二年五月九日,权通判广信军周綍上言边地马匹不足,请求就近或从西市团调集纲马分配给各城。诏令太仆寺酌情办理后上报。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详定一司敕令所札子奏称:「查核现今看详省寺监各司元佑年间的敕令格式,其中马政所隶属的事务,全然更改了元丰旧法。窃以为马政应当隶属尚书省驾部,这是先朝的官制。自元佑年间更改后,到元符年间,令等到边事了结之日,依照新法施行,如今看详取舍,关系重大。恳请下达三省、枢密院,详加酌定指挥。」诏令太仆寺依照旧制不再处理对外事务,划归尚书驾部。凡有关马政事务,

今已收买将足,官吏等颇宣力,可特推恩,庶劝能吏。程之邵、孙鳌抃与各转一官,鳌抃仍赐章服,余并取索比附推恩。」

十一月三日,诏:「诸路马食,储积颇艰。其令诸城寨乘春发生,分番出牧,就野饱青,晚持草归,以充夜秣。每名量支草价,以省官刍。」

二十五日,诏:「祖宗皇帝励精庶政,经营熙河路茶马司,为勾致国马之源,其法大备。后来监司意欲侵渔茶利,以助漕司籴买,故茶利不专,马难敷额。近虽冲改吴(泽)[择]仁所乞条约,(今)[令]茶马司专总运茶博马职事,犹虑转运司苟求目前近利,不顾悠久深害。三省可慎守已完法度,不得变乱元丰成法。」

十二月十一日,尚书省札子:「检会熙宁、元丰(州)[川]茶惟以博马,不将他用。盖欲因羌人必用之物,使国马不乏,骑兵足用。窃虑浅见官司,趋一时之急,陈乞别将支费,有害熙宁马政。欲修立下条:诸(川)[州]茶非博马,辄陈请乞他用者,以违制论。」从之。

大观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诏罢提举河北路买马所及官属,其恩、冀、邢、赵州买马场,令逐州知州管勾。

四年五月七日,京东路转运使李延宁奏:「准诏,复置郓州东平监,罢京东西路给地养马,令专一措置,将支与雷泽等县人户马并支送卫州淇水监马,及借拨与太仆寺等处人吏、兵级与养马户牧地,并行拘收。监内地土,旧不系本监者,仰依旧召人租佃。其槽桶动使等,依元价收买。应有合行事,仰措置闻奏。今措置下项:一、郓州东平监昨废为镇寨,今乞依旧以郓州东平监为名。一、今来复监,全籍旧日监兵驱使。今访闻本监有逃走兵卒,欲限一月,许赴所在陈首,递送本监收管寄役。」从之。

陛下复神考牧马之法,追三代寓兵于农之制。法行之初,三路之民鼓舞而从。有司遵承,日益就绪,曾未期月,已底成绩。以给地之广、养马之数考之,动以万计,周之盛时,所未有也。独河东、陕西两路,得以推行,亦既岁矣,尚未见辩验土色,关报省部。窃虑因循苟简,寝隳良法。臣愚欲望申严诏旨,庶得早见成 。」诏送尚书省。 政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伏

六年四月三日,知怀州田登奏:「遵奉御笔,推行户马法。本州岛管下三县,押到养马人户共一千一百四十户,计马一千八百三十四匹,已集验支散银绢了当。」诏田登与转一官。其协力奉行官属,具等第保明,申尚书省。

十二月十九日,诏知兴仁府王杰可特转一官。以养马调习,皆堪披带故也。

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臣僚言:「给地(曾)[增]牧,法成令具。诸路告功,实武备无穷之利。乞令逐路春秋集教,以备选用。

译上报枢密院。

四年六月十二日,诏令:「此前颁降指挥,令陕西茶马司支出茶五万,用于当年额定收买战马二万匹,分配各路。如今已收买将近足额,官吏等颇为尽力,可特别加以推恩,以此勉励能干的官吏。程之邵、孙鳌抃各转一官,孙鳌抃并赐给章服,其余的一并查核比照推恩。」

十一月三日,诏令:「各路马匹的草料,储积颇为艰难。应令各城寨趁春季草木萌生,分批出外放牧,让马就地吃饱青草,傍晚带草归来,用以充作夜间的草料。每名(士兵)酌量支给草价,以节省官府的刍粮。」

二十五日,诏令:「祖宗皇帝励精图治于各项政务,经营熙河路茶马司,作为购致国马的来源,其法度已很完备。后来监司想要侵占茶利,用来资助漕司籴买,因此茶利不能专用,马匹难以达到定额。近来虽然已经更改吴(泽)〔择〕仁所请求的条约,令茶马司专门总管运茶博马的事务,仍恐怕转运司苟且贪求眼前小利,不顾及长远深重的危害。三省应当谨慎守住已经完备的法度,不得更改扰乱元丰年间的成法。」

十二月十一日,尚书省札子:「查核熙宁、元丰年间四川的茶叶只用于博马,不作其他用途。这是想借助羌人必须用到的物品,使国家的马匹不至缺乏,骑兵足够使用。窃恐见识浅薄的官府,为求一时急用,另外陈请支用,从而危害熙宁年间的马政。请求修订以下条例:各州的茶叶如非用于博马,而擅自陈请挪作他用的,以违制论处。」朝廷准许。

大观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罢除提举河北路买马所及其官属,其恩、冀、邢、赵州的买马场,令各州知州管勾。

四年五月七日,京东路转运使李延宁奏称:「依照诏令,恢复设置郓州东平监,罢除京东西路给地养马之法,令专门措置,将支给雷泽等县百姓的马,以及支送卫州淇水监的马匹,以及借拨给太仆寺等处吏人、兵级用作养马户的牧地,一并拘回收管。监内的地土,原不属本监的,仍依旧召人租佃。其中的槽桶等器具用品,依原价收买。凡有应当办理的事务,请予以措置后奏报。现今措置事项如下:一、郓州东平监此前废为镇寨,如今请求依旧以郓州东平监为名。一、如今恢复该监,全部依靠原来监中的兵卒驱使。如今访得本监有逃跑的兵卒,请求限期一个月,准许其到所在官府自首,递送本监收管寄役。」朝廷准许。

陛下恢复神宗皇帝牧马的法度,追随三代寓兵于农的制度。法令施行之初,三路的百姓欢欣鼓舞而听从。有关官员遵照执行,日渐就绪,尚未满一个月,已经取得成效。以给地的广大、养马的数目来考核,动辄以万计,即使周朝兴盛之时,也未曾有过。唯独河东、陕西两路,得以推行此法,也已经一年了,尚未见到辨验土色、上报省部的情况。窃恐因循苟且,使良法败坏。臣愚昧地希望申明诏旨,严加督促,庶几能早见成效。」诏令送尚书省。(政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伏见……」)

六年四月三日,知怀州田登奏称:「遵奉御笔,推行户马法。本州所辖三县,登记养马的百姓共一千一百四十户,共计马一千八百三十四匹,已经集中查验、发放银绢完毕。」诏令田登转一官。其协力奉行的官属,一并按等第保荐,申报尚书省。

十二月十九日,诏令知兴仁府王杰特转一官。因为所养的马经

」从之。

八年二月,枢密院奏:「据定边军安抚司公事杨可世申,今来边事,临阵之际,惟藉骑兵御敌。窃见环庆路自李讹▯作过之后,驱虏却战马不少。即今诸将阙少骑兵,深恐缓急,步卒难以倚仗。伏乞详酌,于同州沙苑监支拨堪披带战马三五百匹,赴定边军,拣选阙马精锐军兵、蕃汉弓箭手乘骑,庶几缓急可以驱策。」诏支三百匹。

五月十五日,知太原府姚佑奏:「本路禁军马额一万二千三百二匹。自西方兵兴、累次调发,见阙颇多。缘本路控扼二虏,全藉骑兵。深虑缓急误事。乞下陕西买马司买发应副。」从之。

宣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八年:按以下第三条为三年,此「八年」似当作「元年」。,枢密院言:「勘会茶马司政和六年八月至八年七月终,依元丰旧法,买获马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三匹,计减省钱一十万三千三百贯。除本司官吏已推赏外,所有(川)[州]司官吏未曾推赏。」诏特与转一官。

十月二十日,诏:「高阳关路辖下马军二十五指挥,见阙披带马五千余匹。边防所系,事体不轻,可支降度牒三百道,付詹度措置变转,买马填阙,不得别有侵使。违者以违御笔论。」

二十一日,诏真定、中山府路马军阙额马数将及二分,每路支度牒付帅司收买填阙亦如之。

三年六月十五日,中书省言:「臣僚进奉马价钱,乞赴左藏库送纳。勘会左右骐骥院、天驷监向缘阙少屋宇,及所阻节招军例物、兵士日给食钱,以致逃窜,招置不行。遂具奏请,乞将臣僚进马价钱赴左骐骥院送纳。政和七年六月六日,诏依。上件钱系补还借进马数,及增葺屋宇,补置沿马动使,支给人兵食钱,招填兵卒敷阙额。今欲乞特降睿旨,令左骐骥院依旧受纳。」诏依旧存留,更不纳左藏库。

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今后因差使,官司不许奏请诸军换移他人名下官马。虽奉特旨,亦许执奏不行。如遇差出名下马老病瘦弱不堪乘骑,依条纳换。」

七年五月九日,诏:「应昨降指挥,支过河北路人户见养牧马,应副燕山府路,限一月给还价钱。尚虑有未支还去处,仰提刑司限三日给还讫闻奏。」

十一月十九日,南郊制:「应诸路给地牧马,其养马人户所养马官因病倒死,及昨宣和二年罢给牧马,偶因官司失于拘收,止在人户名下牧养,致有倒死,见今拘系监勒备偿者,仰所属勘验诣实,无情弊并与蠲放。」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诏:「应今来应副军期,被差管押牧马,如因在路倒死、别无情弊者,仰所属勘验诣实,特与除放。」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四日,诏:「应官司及诸路军脚下马,别立印号。其印号,令骐骥院拟申枢密院。

译过调习,都能够披挂上阵。

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臣僚上言:「给地增加牧马,法令已经制定完备。各路都已报告成功,实在是有利于武备的无穷之利。请求令各路每年春秋两季集中教阅,以备选用。」朝廷准许。

八年二月,枢密院奏称:「据定边军安抚司公事杨可世申报,如今边事之中,临阵之际,全靠骑兵抵御敌人。窃见环庆路自从李讹〇作乱之后,被驱掳掠走的战马不少。如今各将都缺少骑兵,深恐一旦紧急,步兵难以倚仗。恳请详加酌定,从同州沙苑监拨出堪于披挂的战马三五百匹,送赴定边军,挑选缺马的精锐军兵、蕃汉弓箭手骑乘,庶几紧急之时可以驱使调遣。」诏令拨给三百匹。

五月十五日,知太原府姚佑奏称:「本路禁军马匹的定额为一万二千三百二匹。自从西方用兵以来,屡次调发,如今所缺甚多。因为本路控扼两处敌寇,全靠骑兵。深恐紧急之时误事。请求下令陕西买马司购买拨发以应付需要。」朝廷准许。

宣和八年(八年:按以下第三条为三年,此「八年」似当作「元年」)八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上言:「查核茶马司自政和六年八月至八年七月末,依照元丰旧法,购得马三万四千七百一十三匹,共节省钱十万三千三百贯。除本司官吏已经推恩奖赏外,四川方面的官吏尚未推恩奖赏。」诏令特转一官。

十月二十日,诏令:「高阳关路所辖马军二十五指挥,如今缺少堪于披挂的马五千余匹。事关边防,非同小可,可支拨度牒三百道,交付詹度设法变卖转换,购马补足所缺,不得另作他用。违反的以违御笔论处。」

二十一日,诏令真定、中山府路马军所缺定额马数将近二分,每路支给度牒交付帅司购买补足,也照此办理。

三年六月十五日,中书省上言:「臣僚进献马匹的价钱,请求送赴左藏库交纳。查核左右骐骥院、天驷监向来因缺少屋宇,以及被阻滞招募军队所需的例物、兵士每日的食钱,以致有兵士逃亡,招募补充无法进行。因此曾经具状奏请,请求将臣僚进马的价钱送赴左骐骥院交纳。政和七年六月六日,诏令依从。以上这笔钱是用来补还此前借支的进马款项,以及增修屋宇、补置沿途马匹所需器具,支给兵卒的食钱,招募补足缺额兵卒之用。如今请求特降圣旨,令左骐骥院依旧收纳。」诏令依旧留存,不再交纳左藏库。

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诏令:「今后因差遣使用,官府不得奏请将各军的官马换配到别人名下。即使有特旨,也准许坚持奏议不予执行。如遇差遣外出者名下的马年老、患病、瘦弱不堪骑乘的,依条例更换。」

七年五月九日,诏令:「凡此前颁降指挥,支用过的河北路百姓所养的牧马,用以应付燕山府路的,限一个月内发还价钱。仍恐有尚未发还的地方,令提刑司限三日内发还完毕,上报。」

十一月十九日,南郊制文:「凡各路给地牧马,其养马百姓所养的官马因病死去的,以及此前宣和二年罢除给地牧马之法,偶然因官府失于拘收,仍留在百姓名下牧养,以致有死亡的,如今仍被拘留监督责令赔偿的,令有关部门查验核实,如无隐情弊端的,一并予以免除。」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十二日,诏令:「凡如今应付军情所需,被差遣管押牧马的人,如在途中因马匹死亡、并无隐情弊端的,令有关部门查验核实,特予免除责罚。」(以

如衷私转卖兑易之人,决脊配海岛;买马及牙侩,并与同罪。许诸色人告捉,每匹赏钱一百贯。先以官钱代支讫,于卖买及牙侩人均偿。若内有能自告首,以马价充赏,仍免罪。」

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广西路左右两江峒丁公事李域言:「措置收买战马,发赴行在。探报江西路各有贼马,道路阻节。今踏逐得广东有便路,经自福建入两浙,赴行在。欲起马纲,自广东径路前去。乞下经由路分监司,预行指挥下州县,准备草料口食,及严责巡尉,递相防护出界。」从之。

九月二十日,上谓辅臣曰:「前日韩世忠进马一匹,高五尺一寸,云非人臣所敢乘。朕答以朕在九重之中,未尝出入,何所用之 卿可自留,为出战之备,遂却之。」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广西路经略司言:「访闻邕、宾、横州土丁被差牵马赴行在,每名除官破和顾盘缠钱五贯文省。为地远,往复万里,里费不足。其土丁各自备钱,每名不下四五十贯,足充盘缠。乞今后马纲经由州县,应一行官兵驿券及马料,并排日支给,不管阙 ,仍令所至巡尉递相防护出界。如违,许押纲官具事因申所至路分、监司按劾。」从之。

二年五月十六日,广西路经略安抚司言:「前后所发马纲并系逐匹开齿岁、毛色、格赤。深虑押马使臣、兵级人等沿路作弊换易。欲下所属,今后本司发到马纲,并比对纲界内马数逐匹齿岁、毛色、格赤交纳。如有不同,即乞推治。仍立赏格,下经由州县,许人告捉。」诏广南西路经略司:「见起纲马赴行在,若有所犯罪赏,并依川陕路见行贸易纲马条法。」

十月十四日,枢密院言:「广西帅臣措置收买战马,近来诸军多行申请支降,及陈乞差人前路一面截留,致令前后不相照应,合行止绝。」诏:「广西所买纲马,仰帅臣指挥管押官等,今后并须押到行在枢密院交纳,分拨支降。虽有朝旨,亦不许截留。仍仰两浙、江东西、荆湖、福建、广南东西路转运司遍行辖下州军:遇有管押上件纲马到来,将今降指挥关报押马官等知委。如被官司截留,不到行在,管押等并不推恩。其管押官辄敢计会官司截留,当议重作施行。」

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邕州置买马司,收买战马。每一百匹为一纲,每纲差官二员管押,将校一名、节级二人、牵马禁军或厢军五十人、兽医一名、军典一名。兽医许募百姓。其厢、禁军于一路通差,即不得差寄居待阙官及峒丁、土丁。纲马逐匹各于两胯下用火印纲马字,及造木牌雕刻字号,分明标记格赤、齿岁、毛色等事,于马项如法封记,务要辨验。及于纲解状内声说,实封发遣。预申枢密院,用纸画逐马毛色,以凭照验交收。

译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八月十四日,诏令:「凡官府以及各路军队名下的马,另立印记编号。这印记编号,令骐骥院拟定后上报枢密院。如有私自转卖交换的人,处以脊杖并发配海岛;购买的人及牙侩,一并同罪。准许各色人等告发捕捉,每匹赏钱一百贯。先用官钱代为支付,再由买卖及牙侩之人平均偿还。若其中有能自首的,用马价充作赏钱,并免除罪责。」

四年五月二十七日,广西路左右两江峒丁公事李域上言:「措置收买战马,发送赴行在。探得消息称江西路各处有贼寇出没,道路阻塞。如今探查得广东有便捷道路,经由福建进入两浙,送赴行在。请求起运马纲,从广东这条捷径前往。请求下达经由的路分监司,预先指挥所属州县,准备好草料口粮,并严令巡尉,沿途相互防护,直至出界。」朝廷准许。

九月二十日,皇帝对辅臣说:「前几日韩世忠进献一匹马,高五尺一寸,说是不敢让人臣骑乘的。朕回答说,朕深居九重之内,未曾出入巡幸,用它做什么?卿可自己留下,作为出战的准备,于是便退还了。」

绍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广西路经略司上言:「访得邕、宾、横州的土丁被差遣牵马送赴行在,每人除官府支给和顾盘缠钱五贯文省外,因路途遥远,往返万里,路费不足。这些土丁各自自备钱财,每人不下四五十贯,才够充作盘缠。请求今后马纲经过的州县,凡随行官兵的驿传券食及马匹草料,一并按日排定支给,不使缺乏,并令所到之处巡尉相互防护直至出界。若有违反,准许押纲官具状申报所到路分、监司予以查究弹劾。」朝廷准许。

二年五月十六日,广西路经略安抚司上言:「此前后所发的马纲,都是逐匹开列齿岁、毛色、格赤(体高)。深恐押马使臣、兵级等人在沿途做手脚更换马匹。请求下达所属,今后本司发出的马纲,一律按照纲运界内马匹数目逐一核对齿岁、毛色、格赤后交纳。如有不符的,即予追究处理。并设立赏格,下达经由的州县,准许人告发捕捉。」诏令广南西路经略司:「如今起运纲马赴行在,若有触犯罪责及赏罚,一并依照川陕路现行贸易纲马的条法处理。」

十月十四日,枢密院上言:「广西帅臣措置收买战马,近来各军多有申请支拨,以及请求派人在前路一意截留,导致前后不能相互照应,应当予以禁止。」诏令:「广西所买的纲马,令帅臣指挥管押官等,今后一律须押送到行在枢密院交纳,再分拨支用。即使有朝廷旨意,也不准许截留。并令两浙、江东西、荆湖、福建、广南东西路转运司普遍通知所辖州军:遇有管押上述纲马经过的,将此次颁降的指挥告知押马官等知悉。如被官府截留,未能送到行在的,管押等人一律不予推恩。管押官如敢与官府商议截留,将另行严加处置。」

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令:「邕州设置买马司,收买战马。每一百匹为一纲,每纲差派官员二员管押,将校一名、节级二人、牵马禁军或厢军五十人、兽医一名、军典一名。兽医准许招募百姓充任。厢、禁军在本路通行差派,不得差派寄居待阙的官员以及峒丁、土丁。纲马逐匹各在两胯下用火印烙上「纲马」字样,并制作木牌雕刻字号,分明标注格赤、齿岁、毛色等情况,在马颈项处依法加以封记,务必便于辨验。

押纲官如到行在,损失不及一分,依得条法交割了当,与转一官;将校、节级、军兵,并与转一资。失及二分,并降一官资。若有情弊,送大理寺根治。押马纲官兵等在路换易官马,许诸色人告捉。所有罪赏,并依川陕马纲法。」以枢密院言:「广西收买战马,召募押纲使臣无所顾藉,往往在路换易,兵级减克草料,及差峒丁、土丁自邕、管随至行在。地理遥远,回程口券,州县不肯支给,遂于沿路寻于驻军去处,计会截留。」至是,参酌措置,故有是命。

三月二十一日,诏:「广西起发纲马,到日,委枢密院检详计议官各一员亲赴省马院,当官以元解发纲马状并图画到毛色、齿岁、尺寸逐一点对,并验认火印封记、鬃尾讫,具有无异同,日下申枢密院呈验。仍令省马院候纲马到院,实时依数交收,如法餧养。」

四月二十三日,泸南沿边安抚使苏觉言:「泸州江门寨引领到西南蕃武翼大夫、归州防御使、泸南夷界都大巡检使何永,差(的)[嫡]弟云礼等,进奉马一百十八匹。契勘何永逐年进奉马以一百一十二匹为额。今来外有六匹,与见任官为信。依近降朝旨,更不收受,送所属收管。」诏令泸南安抚司将上件进奉马差得力将官一员、使臣二人、军兵▯▯处合用人数管押,赴枢密院送纳。

四年二月十八日,枢密院言:「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请官马依条合给草料七分。今相度,除已有养马(士)[土]丁打采外,欲乞纲马未起发间,支破马料五分,于所在州勘支,庶得喂养,不致失所。」从之。

三月二十三日,神武中军统制杨沂中言:「枢密张浚带到选锋五将并武骑锐士、良家子赤心军,数内一百人见阙官马,止乘骑脚下私马。其上件马一百匹,并堪披带,情愿中官。望看验好弱,支给价钱,即充官马,令元主依旧乘骑,应副使唤。」(从之)诏依,令杨沂中看验,开具格尺、毛色、齿岁,合支价钱,申枢密院。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应昨缘军兴以来,诸色人支借过官马,事毕,有隐匿不即送官者,可特与放罪,限一月于所在官司送纳,如法养餧,因便差人管押赴枢密院省马院交割。」

七年五月十八日,宰执言广西进出格马十匹,御批:「留一匹,余付殿前司。」臣桧等奏曰:「所进马毛骨皆好,前此所进,未尝有也。」上谓秦桧曰:「朕所留一匹,几似代北所生。广西亦有此马,则马之良者,不必西北可知。」

闰十月八日,宰执言:「杨沂中乞三纲马。」上曰:「川广马到,朕未尝留,尽以均给诸军。若小不均,则谓朕有所偏。杨沂中马少,而张俊近以老马数百匹纳枢密院。可以两纲付沂中,而以一纲付俊。

译并在起纲的解状内加以说明,实封发送。预先申报枢密院,用纸绘出每匹马的毛色,以便照对验收。押纲官如到达行在,马匹损失不满一分的,依照原定条法交割完毕后,转一官;将校、节级、军兵,一并转一资。损失满二分的,一并降一官资。若有隐情弊端的,送大理寺追究处理。押送马纲的官兵等如在途中更换官马的,准许各色人告发捕捉。所有的罪责赏罚,一并依照川陕马纲法处理。」这是因为枢密院上言:「广西收买战马,招募的押纲使臣没有顾忌,往往在途中更换马匹,兵级克扣草料,而且派遣峒丁、土丁从邕、管随行至行在,路途遥远,回程的口粮盘缠,州县又不肯支给,于是在沿路寻找驻军之处,商议截留。」到此,经过斟酌措置,因而有此命令。

三月二十一日,诏令:「广西起运发送的纲马,到达之日,委派枢密院检详计议官各一员亲自前往省马院,当场以原来解运纲马的状文以及绘制的毛色、齿岁、尺寸图逐一核对,并验明火印封记、鬃尾,具体说明有无异同,当天申报枢密院验看。并令省马院等到纲马到院后,立即依数交收,依法喂养。」

四月二十三日,泸南沿边安抚使苏觉上言:「泸州江门寨引领来的西南蕃武翼大夫、归州防御使、泸南夷界都大巡检使何永,派遣其(的)〔嫡〕弟云礼等,进献马一百十八匹。查核何永历年进献马匹以一百一十二匹为定额。如今多出的六匹,赠给现任官员作为信物。依照近来颁降的朝旨,一律不再收受,送交所属部门收管。」诏令泸南安抚司将上述进献的马匹,差派得力将官一员、使臣二人、军兵〇〇处所需人数管押,送赴枢密院送纳。

四年二月十八日,枢密院上言:「提举广南西路买马李预请求官马依照条例应给草料七分。如今酌量,除已有养马土丁自行采集草料外,请求在纲马尚未起运发送之前,支给马料五分,在所在州支取,庶几能够喂养,不致失去照顾。」朝廷准许。

三月二十三日,神武中军统制杨沂中上言:「枢密张浚带来的选锋五将以及武骑锐士、良家子赤心军,其中有一百人如今缺少官马,只能骑乘自己私有的脚下马。这一百匹马,都能够披挂上阵,他们情愿将其充作官马。恳请查验好坏,支给价钱,即充作官马,令原主依旧骑乘,应付调遣使用。」诏令依从,令杨沂中查验,开列格尺、毛色、齿岁,应支给的价钱,申报枢密院。

九月十五日,明堂赦文:「凡此前军兴以来,各色人等借支过的官马,事情办完后,有隐匿不立即送还官府的,可特予免罪,限一个月内在所在官府送纳,依法喂养,趁便派人管押送赴枢密院省马院交割。」

七年五月十八日,宰执上言广西进献出格的马十匹,皇帝御批:「留下一匹,其余交付殿前司。」秦桧等奏道:「所进献的马匹毛色骨相都很好,此前所进献的,从未有过这样的。」皇帝对秦桧说:「朕所留下的这一匹,几乎像是代北所产。广西也有这样的马,那么良马未必只有西北才有,由此可知。」

闰十月八日,宰执上言:「杨沂中请求三纲马。」皇帝说:「川广的马匹送到,朕从未留用,全部均匀分给各军。若稍有不均,就说朕有所偏私。杨沂中的马少,而张俊近来把老马数百匹交纳给枢密院。可以将两纲马交给杨沂中,而将一纲交

」上驾御诸将,毫发轻重,皆留圣意。

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熙河兰廓秦凤等路茶事兼提举陕西路买马监牧公事张深言:「本司起发纲马赴行在枢密院交纳,全藉沿路程驿桩办人粮、草料、槽具之类。已行得旨,专委逐路漕臣掌管一员兼带提举本路纲马驿程公事。尚虑州县程驿不切预办,仍乞将马纲经过州军通判,如无通判处,签判或判官,于衔位内添入『提辖马纲程驿』六字,候边事毕日仍旧。逐时遍诣所部检察,候岁终考较,如无阙误,从提举司保明申朝廷,特与推赏。若有稽违阙失,取旨责罢。」诏依,押马使臣仍添置一十员。

九年四月十九日,后殿进呈,上宣谕辅臣曰:「韩世忠欲献一骏马,朕却以无用骏马,卿可自留,以备出入之用。」世忠曰:「今和议巳定,岂复有战阵事。」上曰:「不然。虏虽讲和,战守之备,何可少 !朕方复置茶马司,若更得西马数万匹分拨诸将,乘此闲暇,广武备以戒不虞,和议岂足深恃乎!」

十一年五月八日,太保、枢密(院)使韩世忠言:「节次蒙恩给赐,及私自买到西马共五百余匹。见权令诸军乘骑,谨具进纳,望下所属,系帐收管。」从之。

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兵部言:「秦州每岁买马,旧以二万世为额,合破押马使臣一百一十员。今来西马止有五十八纲,合用使臣五十八员。其余员数,显是冗长,乞权行减罢。」从之。

十八年四月十五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乞于平江府添盖牧马屋。上宣谕辅臣曰:「应干费用,可令支系官见钱,不得于民间少有科扰。」

十月十九日,马步军司言,乞将不堪乘骑马下临安府卖,上曰:「若卖与市人,不免屠剥,诚所不忍。其尚堪乘骑者,可发赴省马院。」

十一月十六日,兵部言:「参酌立定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提点纲马驿程官任满,能点检沿路驿舍槽具动使,供应草料无阙误,及纲马死失、病患、寄留减臕通不及下项厘数:三千匹以上,不满半厘,减一年磨勘;不满一厘,更不赏罢;如任内弛慢,倒毙、寄留满一厘,展一年磨勘;通满二厘,展二年磨勘,通满三厘,展三年磨勘;以上展四年磨勘。」从之。

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茶

译给张俊。」皇帝驾驭各位将领,一丝一毫的轻重,都留心考量。

八年六月二十五日,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熙河兰廓秦凤等路茶事兼提举陕西路买马监牧公事张深上言:「本司起运发送的纲马赴行在枢密院交纳,全靠沿途驿站预先筹办人员的粮食、草料、槽具之类。已经获得旨意,专门委派各路漕臣掌管一员,兼带提举本路纲马驿程公事。仍恐州县驿站不切实预办,请求将马纲经过的州军,通判(如没有通判之处,则签判或判官)在其衔位内加入「提辖马纲程驿」六字,等到边事结束之日再恢复原状。随时普遍巡视所辖各处检察,等到年终考核,如没有缺失,由提举司保荐上报朝廷,特予推赏。若有拖延违反的过失,取旨予以责罚。」朝廷准许,押马使臣仍添置一十员。

九年四月十九日,后殿进呈奏事,皇帝宣谕辅臣说:「韩世忠想进献一匹骏马,朕却说不需要骏马,卿可以自己留下,用来出入之时备用。」韩世忠说:「如今和议已经议定,怎么还会有战阵之事。」皇帝说:「不是这样。金人虽然讲和,战守的准备,怎么可以缺少呢!朕正打算重新设置茶马司,如果再能得到西边的马数万匹分拨给各将,趁此闲暇,广泛整备武备以防备不测,和议又岂能足以深信呢!」

十一年五月八日,太保、枢密(院)使韩世忠上言:「历次蒙受恩赐,以及自己出钱购买的西马共五百余匹。现今暂且令各军骑乘,谨此具状进纳,望下达所属部门,登记入册收管。」朝廷准许。

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兵部上言:「秦州每年买马,旧以二万世(原文如此)为定额,应配置押马使臣一百一十员。如今西马只有五十八纲,应用使臣五十八员。其余的员数,显然是冗余多余,请求暂且予以减除罢免。」朝廷准许。

十八年四月十五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上言,请求在平江府增建牧马屋。皇帝宣谕辅臣说:「凡有关的费用,可令支用系官现钱,不得对民间稍有科敛扰害。」

十月十九日,马步军司上言,请求将不堪骑乘的马匹发到临安府出卖,皇帝说:「若卖给市井之人,难免被宰杀剥皮,实在不忍心这样做。其中尚能骑乘的,可发送赴省马院。」

十一月十六日,兵部上言:「酌定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提点纲马驿程官任满,若能查点沿途驿舍槽具器物,供应草料没有缺失,以及纲马死亡损失、患病、寄留减损总共不超过下列厘数的:三千匹以上,不满半厘的,减一年磨勘;不满一厘的,不予奖赏也不予责罚;如在任内松弛怠慢,倒毙、寄留满一厘的,展延一年磨勘;总共满二厘的,展延二年磨勘;总共满三厘的,展延三年磨勘;以上的展延四年磨勘。」朝廷准许。

二十三年正月二十五日,诏令:「茶……」(原文至此中断)

马司进到纲马,缘押马使臣失于看护,多至疮疥、瘦瘠,仅存皮骨,往往餧养不成。枢密院可委承旨看验,有似此者管押使臣,更不推恩。仍▯下沿路州军,令如法应副草料。」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诏:「西和州宕昌县、阶州峰贴硖两处买马场,每岁起发纲马赴枢密院,押纲使臣往往不得其人,餧养失时,多致倒毙。可自二十五年为始,循环拨付殿前马步三司。如二十五年并拨付殿前司,二十六年分拨付马步军司,二十七年却拨付殿前司。周而复始,皆循此三年为例。仍令逐司当拨马年中,每一纲选差有心力使臣一员、军兵三十人,就买马场团纲起发,赴枢密院交纳。赏罚依已降指挥。」

译马司进纲的马匹,因押马使臣疏于看护,多有生疮患疥、瘦弱不堪的,只剩皮包骨,往往喂养不好。枢密院可委派承旨查验,凡有类似情况的押纲使臣,一律不再加恩。并晓谕沿途各州军,命其依法供给草料。」

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下诏:「西和州宕昌县、阶州峰贴硖两处买马场,每年起运纲马送往枢密院,押纲使臣往往用人不当,喂养失时,以致马匹多有倒毙。可自二十五年起,循环拨付殿前司、马军司、步军三司。如二十五年全部拨付殿前司,二十六年分拨付马军、步军司,二十七年再拨付殿前司。周而复始,都依此三年为一轮的先例。并令各司在当年负责拨马时,每一纲挑选有能力的使臣一员、军兵三十人,前往买马场编纲起运,送交枢密院。赏罚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执行。」

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言:「平江府、湖、秀州三衙牧马寨屋,除步军司已造瓦屋外,余系席屋。访闻归司随即毁拆,州县公吏利于乞取,逐时科率于民,显属搔扰。」诏令两浙转运司同逐州措置,以系官钱改造瓦屋。仍差使臣看管,遇有损缺,随时修治,日后更不得科敷。如有违戾去处,许人户越诉。

二十六年十月四日,成都府利州等路提举买马李润言:「纲马驿顿遥远,乞下利州等路添置改移驿舍。」上曰:「修盖驿舍,所费不多,令于上供系省钱内支拨应副,免致骚扰。」

十月六日,和州言:「本路转运司标拨和州城外姚冈地盖屋,应副王权军中牧马侵占农田。上谓辅臣曰:「放牧所在,实妨农耕。淮甸旷闲之地甚多,何必逼近居民 可令更切相度,于宽闲去处移盖。」

闰十月十五日,枢密院言:「茶马司逐年团发纲马赴行在,委承旨司看验。有疮疥瘦瘠马数,其管押使臣等,依寄留、倒毙赏罚。内军兵牵马二匹并疮疥,不推恩;一匹疮疥,减半推赏支钱。其诸军于茶马司取到并广西起发纲马,即未该载,理宜一体。」诏:「今后诸军于茶马司取马并广西起发纲马,赏罚准此。仍令御前诸军都统制遇纲马到,子细看验,分明开具,申枢密院。」

十二月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杨偰言:「川、广各置马司,所费不赀,而马以纲来者,皆损耗羸瘠之余,诚可深惜。盖牵送皆和顾游手充代,往往坐视倒毙,甘心逃窜。今欲(取)[乞]除诸军取押外,须遵依旧制,均差诸州在营兵卒,则可无损耗之患。终日奔驰,饥 生疾,至于暮夜,始得餧啖。今若添刍秣为日中计,使马不至甚饥,则可以无羸瘠之患。驿程储峙不足,所管官吏往往逃避,以致无所批请,人马俱困。宜申 提辖驿程官常切觉察。」从之。

二十七年五月十日,前知化州赵不茹言:「欲行下广西帅司,今后管押马纲,并于逐州见任使臣内差。如此,则州郡无横费之财,使臣无户禄之忧。」从之。

十七日,枢密都承旨陈正同言:「乞自今后管押马五十五匹,五十四匹到,转一官,减二年磨勘;五十三匹到,转一官,减一年半日磨勘,五十二匹到,转一官,减一年磨勘;五十一匹到,转一官,减半年磨勘。以上使臣,不支犒设,余照见行赏格则例施行。」从之。

七月十九日,诏:「成都府每岁合起川马,更不发来行在。以十分为率,拨付御前诸军鄂州驻札田师中、建康府驻札王权、镇江府驻札刘宝各三分,池州驻札岳超一分,令逐军差人前去取押。」

二十八年正月九日,上谓辅臣曰:「平江府改造牧马瓦屋,合用钱物,止令州郡措置,必至科之民间。

译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上奏说:"平江府、湖州、秀州三衙牧马寨的房屋,除步军司已经建造瓦屋外,其余都是席子搭的棚屋。访查得知,每逢牧马归司之后随即被拆毁,州县的公吏借机勒索钱财,随时向百姓摊派征收,显然是骚扰百姓。"皇帝下诏命令两浙转运司会同各州筹划安排,用官府的钱改建为瓦屋。仍派遣使臣负责看管,遇有损坏缺失,随时修缮,此后不得再向百姓摊派征收。如有违反的地方,允许百姓越级上诉。

二十六年十月四日,成都府、利州等路提举买马官李润上奏说:"运送纲马的驿站路途遥远,请求命令利州等路增设、迁移驿站房舍。"皇上说:"修建驿舍,花费不多,命令从上供的官府钱款中拨付应对,以免造成骚扰。"

十月六日,和州上奏说:"本路转运司划拨和州城外姚冈的土地建造房屋,用来供应王权军中放牧的马匹,侵占了农田。"皇上对辅臣说:"放牧的地方,确实妨碍农耕。淮河一带空闲的土地很多,何必要逼近百姓居住的地方 可以命令再仔细勘察,在空旷宽阔的地方迁移建造。"

闰十月十五日,枢密院上奏说:"茶马司每年组织纲马运送到皇帝所在之地,委托承旨司查验。若发现有生疮疥、瘦弱的马匹数目,负责押运的使臣等人,依照马匹寄留、死亡的规定给予赏罚。其中军兵牵带的两匹马若都生疮疥,不予推恩奖赏;一匹生疮疥的,减半给予赏钱。至于各军从茶马司领取以及广西起运的纲马,尚未记载在此规定之内,理应一并适用。"皇帝下诏:"此后各军从茶马司领取马匹以及广西起运的纲马,赏罚都按此办理。仍命令御前各军都统制遇到纲马到达时,仔细查验,明白列出详情,申报枢密院。"

十二月十七日,尚书驾部员外郎杨偰上奏说:"四川、广南各设有马司,所耗费用不计其数,而通过纲运送来的马匹,都是已经损耗瘦弱之后剩下的,实在令人深感痛惜。这是因为牵送马匹的都是雇来的游手好闲之人代替,他们往往眼看着马匹倒毙也不管,甘愿逃走躲避。如今请求除了各军自行领取押运的以外,应当遵照旧制,平均分派各州在营的士兵,这样就可以避免损耗的祸患。士兵整日奔波驱驰,马匹饥饿容易生病,到了夜晚,才能得到喂食。如今如果增添草料饲料作为白天的补给,使马匹不至于过分饥饿,就可以避免瘦弱的祸患。驿站沿途储备的物资不足,主管的官吏常常逃避责任,以致无处批领请领,人和马都陷入困顿。应当申明命令提辖驿程的官员经常仔细察看。"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七年五月十日,前知化州赵不茹上奏说:"希望下令广西帅司,此后押运马纲,一律从各州现任的使臣中选派。这样一来,州郡就不会有额外的耗费,使臣也不会有家中俸禄断绝的忧虑。"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七日,枢密都承旨陈正同上奏说:"请求从今以后押运马匹五十五匹的,若能送到五十四匹,升转一官,减免二年磨勘;送到五十三匹的,升转一官,减免一年半磨勘;送到五十二匹的,升转一官,减免一年磨勘;送到五十一匹的,升转一官,减免半年磨勘。以上使臣,不再发给犒赏费用,其余按现行赏格条例执行。"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七月十九日,皇帝下诏:"成都府每年应当起运的川马,此后不再运送到皇帝所在之地。按十分为标准,拨付给御前各

莫若据间架,每间支与价钱付逐军,令自管认修盖,州郡更不干预。不惟便可办集,亦免科扰之患。如户部阙钱,当从内库支降应副。」

二十五日,给事中贺允中言:「平江府改造马屋,殿前司彩画到图子两段,其一在旧寨地傍,西至、南至目今皆系稻田,即非荒闲白地。其一在常熟县界,系创行。踏逐北枕山,南瞰湖,东西皆百姓住屋,四至之内,皆膏腴良田。既系民间累世久安之业,岂肯辄以售人 望只委平江府及本路转运司差清强官亲行踏逐系省宽闲水草便利官地,拨付殿前司,依已降自行管认修盖指挥施行。」诏令平江府委官审实,如不系稻田,即优给价直摽拨,不得抑勒搔扰,务在军民两便。

四月十九日,都大提举茶马司言:「西和州宕昌寨、阶州峰贴硖马场,旧来买马,并发在兴元府马务团纲。昨得旨,自二十五年为始,循环拨付殿前马步三司,令逐司自差官兵就买马场团纲起发。切缘宕昌寨、峰贴硖寨屋窄隘,难以屯泊取马官兵。望依旧令三司官兵就兴元府马务团纲起发。」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宕昌寨、峰贴硖马场至兴元府二十程,旧来买到马,和顾人夫牵送,并不用心养餧,致有损坏。」送户部勘当。本部欲行下茶马司,和顾人夫,将所买马自宕昌寨、峰贴硖牵送五程,交付吴璘所差官兵牵送七程,接连交付姚仲官兵牵送八程,至兴元府马务团纲施行。仍乞下四川总领所,将管押使臣一员,每日添破衙官五人例铜钱券一道六百六十六文;牵马人兵各添破铁钱七十五文、米二胜,仍札与吴璘、姚仲照会。从之。

近制:文臣承议郎以上,不得押纲。望下有司看详,比附文臣条例,今后武臣不得以纲赏转至武翼大夫以上。仍行下发纲去处,无得辄〔使〕大夫以上及合转大夫武臣押纲。」从之。 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中书舍人兼枢密都承旨洪遵言:「川路所遣押马纲使臣,多是见任大夫者,一岁之间,当转官者亡虑数十人,积而计之,盖不鲜矣。此而不革,何以善后 伏

闰六月五日,兵部言:「三司退马,并分送宣、严、饶、信、衢、婺、处、明、徽、秀州、绍兴、平江、临安府等处出卖。乞行下前项去处,将巳承受未卖马数,尽行分拨本州岛宽阔诸营牧放,差厢军养餧出卖。其卖到钱,发纳所属。如有科扰,令监司觉察。所有日后如遇拣选不堪披带病患马,量支草料,从本军养餧,一面出卖。候卖到钱,发纳所属。」从之。以临安府收禁钱塘保正,缘不纳寄养官马价钱,诘其由。乃是本府承受马步两司所拨退马倒毙,须管陪填。监系经时,无所从出故也。三十年二月十七日,枢密院言:「殿前马步军司每年于茶马司轮取纲马,虽经承旨司看验讫进入,附付逐司交管,并不曾用火印记号。

译军:鄂州驻扎的田师中、建康府驻扎的王权、镇江府驻扎的刘宝各三分,池州驻扎的岳超一分,命令各军派人前去领取押运。"

二十八年正月九日,皇上对辅臣说:"平江府改建牧马的瓦屋,所需的钱物,只是命令州郡自行筹办,必然会向民间摊派征收。不如按照间架数目,每间给付一定的价钱交给各军,命令他们自行负责修建,州郡不再干预。这样不仅可以方便办成此事,也可以免除摊派骚扰的祸患。如果户部缺钱,应当从内库拨发钱款来应对供给。"

二十五日,给事中贺允中上奏说:"平江府改建马屋,殿前司彩画呈上两幅图纸,其中一处在旧寨地旁边,西边、南边现今都是稻田,并非空闲的荒地。另一处在常熟县境内,是新开辟的选址。勘察地形北靠山,南面湖,东西两边都是百姓的住房,四周之内,都是肥沃的良田。这既是民间世代久已安定经营的产业,岂肯轻易卖给他人 希望只是委托平江府及本路转运司派遣清廉能干的官员亲自前去勘察选定隶属于官府、空旷闲置、水草便利的官地,划拨给殿前司,依照已经下达的自行负责修建的指挥施行。"皇帝下诏命令平江府委派官员审查核实,如果不是稻田,就以优厚的价格划拨购买,不得强迫勒索骚扰,务必使军队和百姓两方面都得到便利。

四月十九日,都大提举茶马司上奏说:"西和州宕昌寨、阶州峰贴硖马场,从前买马,都是发运到兴元府马务集中编纲。前不久得到旨意,从二十五年开始,循环拨付给殿前、马、步三司,命令各司自行派遣官兵就到买马场集中编纲起运。只是宕昌寨、峰贴硖寨的房屋狭窄,难以屯驻取马的官兵。希望依照从前的办法,命令三司的官兵就到兴元府马务集中编纲起运。"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七月二十八日,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上奏说:"宕昌寨、峰贴硖马场到兴元府有二十程路,从前买到的马匹,雇佣人夫牵送,并不用心喂养,以致马匹受损。"此事交由户部审核处置。户部打算下令茶马司,雇佣人夫,把买到的马从宕昌寨、峰贴硖牵送五程,交付给吴璘所派的官兵牵送七程,再接续交付给姚仲的官兵牵送八程,直到兴元府马务集中编纲施行。仍请求下令四川总领所,给押运的使臣一员,每天增支衙官五人的份例,铜钱券一道六百六十六文;牵马的人兵各增支铁钱七十五文、米二升,仍札行吴璘、姚仲知照。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近来的制度:文臣承议郎以上,不得押运纲运。希望下令有关部门详细审查,比照文臣的条例,此后武臣不得因纲运的赏赐而升转至武翼大夫以上。仍下令给纲运出发的地方,不得擅自派遣大夫以上及应当升转大夫的武臣押运纲运。"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中书舍人兼枢密都承旨洪遵上奏说:"四川一路所派遣押运马纲的使臣,多是现任大夫,一年之内,应当升转官职的人不下数十人,累积计算下来,实在为数不少。这种情况若不加以改革,将来如何善后 "

闰六月五日,兵部上奏说:"三司淘汰下来的马匹,分别送到宣州、严州、饶州、信州、衢州、婺州、处州、明州、徽州、秀州、绍兴府、平江府、临安府等地出卖。请求下令上述地方,把已经收到而尚未卖出的马匹数目,全部分拨到本州境内宽阔的各军营放牧,派遣厢军喂养并出卖。卖得的钱,上缴给所属机构。如有借机摊派骚扰的,命令监司察觉查处。此后如遇挑选出不堪披挂作战的病马,酌量供给草料,由本军喂养,一面出卖。等到卖得钱款后,上

窃虑无以(办)[辨]认。」诏:「今后三衙取押到纲马,看验讫,候降出,令都承旨用火印,拨付逐司。其见管马,亦依此用印。江上诸军委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委使臣。其后三十一年正月十五日,枢密院言:「欲以殿前司甲字,马军司乙字,步军司丙字,镇江府丁字,建康军戊字,池州己字,江州庚字,鄂州辛字,荆南壬字为文内战马左胯、辎重马并骡马右胯,并用印。退马右胯出字印。其火印,三衙令军器所,江上(军诸)〔诸军〕令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令逐州制造。」从之。

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知濠州刘时乞,两淮所生马虽低小,名为淮马,自成一种,比之江南,尚可蕃息。州县拘籍户马,应副过往借使,是以民间不敢蓄养,甘心负担。望责监司、帅臣严禁差籍户马,庶几民户皆敢放心置买,滋养蓄息。若州县合用马差使者,并各自养一二十疋应副。」诏依,今本路帅臣、监司常切觉察所部州县,不得依前科扰差借。稍有违犯,奏劾取旨,官吏重行黜责。

三月二十五日,马步军司言:「望将绍兴三十一年分马纲分拨,付马、步军两司遣人取押。仍乞将以后年分纲马以二年为例,殿前司取押一年,马、步军两司分取一年,周而复始。」从之。

八月二十三日,宰执言,四川茶马司每年起发骒马一十纲,长是补发不足,乞减免二纲,庶几易办。上曰:「此一项马数虽多,而所收驹绝少,其间倒毙者半之,往往军中未必得用。可降指挥,自后住买骒马,亦省官吏草料之费。」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四川宣谕使虞允文将已买到马数,先次疾速具数申枢密院,取旨支(发)[拨]。其后,允文言:「收买战马,约计一百纲,即目买到已及一千余匹,见在兴元府团纲。除已拣选御马(马)见差官管押赴行在外,所有战马,见逐旋排发十纲。其余马数,若接续排发,窃虑科拨与江上诸军,道路迂回。乞指挥分拨交纳去处。」诏令虞允文将买到战马一千匹作二十纲支拨。内荆南诸军五纲、江州诸军十纲、池州诸军五纲,委川秦茶马司差使臣、人兵管押,赴逐军交割。其御进马不须拣拨。

七月九日,诏:「川陕宣谕使司将起发赴行在纲马,照应每纲合用使臣、牵马人兵等,关报都大提举川、秦茶马两司,那融差拨应付。赏罚并依本司团发纲马体例。其成都、潼川府、夔利州路、京西、湖北、江东西、两浙转运司行下纲马经由州县,据起到纲马合批支口券、草料、钱米,依茶马司见起发马体例,于合取拨窠名内批支应副。其新复州军,未有合发财赋,候将来买到细马起发日,据合批支口券、钱米、草料,于州县应有管窠名内应副。

译缴给所属机构。"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因临安府拘禁了钱塘县的保正,是由于他未能缴纳代养官马的价钱,追问其中缘由。原来是本府承接马步两司拨来淘汰的马匹倒毙了,必须赔偿填补。被监禁多时,是因为无处筹措钱款的缘故。三十年二月十七日,枢密院上奏说:"殿前、马、步军司每年从茶马司轮流领取纲马,虽然经过承旨司查验后再送进,交付给各司接管,但从未使用火印作为标记。恐怕无法辨认。"皇帝下诏:"此后三衙领取押运到的纲马,查验完毕,等候放行后,命令都承旨加盖火印,再拨付给各司。现有管养的马匹,也依此加盖印记。江边各军委托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委托使臣负责。"其后三十一年正月十五日,枢密院上奏说:"打算以殿前司为甲字,马军司为乙字,步军司为丙字,镇江府为丁字,建康军为戊字,池州为己字,江州为庚字,鄂州为辛字,荆南为壬字,作为文书内战马左胯、辎重马及骡马右胯的标记,都加盖印记。淘汰的马匹在右胯加盖"出"字印记。至于火印,三衙的由军器所负责制造,江边各军的由总领所负责,江州、池州、荆南的由各州自行制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枢密院上奏说:"知濠州刘时请求,两淮所产的马虽然矮小,名为淮马,自成一种,比起江南所产的,还是可以繁殖增多的。州县拘管登记百姓的马匹,用来应付过往官员的借用,因此民间不敢蓄养马匹,宁愿甘心承担别的差役。希望责令监司、帅臣严禁差派登记百姓的马匹,这样百姓才敢放心购买,滋养蓄息。如果州县需要用马来供差使的,就各自养一二十匹来应对。"皇帝下诏依从此议,命令本路帅臣、监司经常仔细察看所辖州县,不得像从前那样摊派骚扰、借用马匹。若稍有违犯,就上奏弹劾取旨,对官吏严加罢黜处罚。

三月二十五日,马步军司上奏说:"希望将绍兴三十一年份的马纲分拨,交付马军、步军两司派人领取押运。仍请求此后每年份的纲马以两年为一期,殿前司领取押运一年,马、步军两司分领押运一年,周而复始。"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八月二十三日,宰执上奏说,四川茶马司每年起运骒马十纲,常常需要补发不足的数目,请求减免两纲,这样比较容易办成。皇上说:"这一项马数虽然多,但所收得的马驹却极少,其中倒毙的又占一半,往往军中未必能派上用场。可以下达指挥,此后停止购买骒马,也可以节省官吏和草料的费用。"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年号。皇帝下诏四川宣谕使虞允文把已经买到的马匹数目,先行迅速具报数目申报枢密院,听候旨意支拨。此后,虞允文上奏说:"收买战马,约计一百纲,目前已经买到一千余匹,现在兴元府集中编纲。除已经挑选御马另外派官管押送往皇帝所在之地外,其余战马,正陆续排定发出十纲。其余的马匹数目,如果接连排发,恐怕分拨给江边各军,道路会绕远。请求指示分拨交纳的去处。"皇帝下诏命令虞允文把买到的一千匹战马分作二十纲支拨。其中荆南各军五纲、江州各军十纲、池州各军五纲,委托川秦茶马司派遣使臣、士兵管押,送到各军交割。至于御用进马不须挑选拨付。

七月九日,皇帝下诏:"川陕宣谕使司把起运送往皇帝所在之地的纲马,按照每纲所需使臣、牵马士兵等,通报都大提举川、秦茶马两司,调配差遣应对供给。赏罚一律依照

」以川陕宣谕使虞允文申:「本司得旨买马,所有将来买到马起发赴行在等处,其沿路驿程批支草料,并管押官、牵马人兵口食钱米,欲下所属,依茶马司见起发马纲体例批支应副。所有赏罚,亦依例施行。」故有是诏。

八月五日,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忠言:「本司取拨绍兴三十一年分纲马三十六纲,已取押到二十纲,其一十六纲,乞许于所至州军截留,关牒总领所火印。如驻札去处无总领,即关报本州岛守臣火印,依例批放草料。」从之。

十一月十二日,诏广南西路岁额纲马合用押纲使臣,许令召募寄居待阙或无差遣小使臣,通行差拨,依条给券外,量支与赡家钱。以本路经略安抚司言:「年例:纲马二月已后,次第排拨,至四月间发尽。其春草茂盛,天气暄和,水草可食,极为利济。近因臣僚言广西押马使臣于寄居待阙选差,侵耗常费,得旨,于逐州见任使臣内差拨。本司虽管见任指使一二员,各差押诸般钱银纲运,少有见任人可差,遂致邕州横山寨买下战马阙官管押,常是积留,至夏秋间起发未毕。」故有是诏。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广南西路押马使臣至鄂州,全不倒毙、寄留,与添减一年磨勘。通计四年,军兵添钱五贯文省,通作二十贯。若愿就半资公据,亦更支钱五贯文省。其纲内倒毙分数降罚等,并依已降指挥施行。以本路经略安抚司言:「押马使臣差往邕州横山寨领马,管押至诸军交纳,各有立定赏罚。假如池州比较鄂州,祇争八程。其池州全纲到,除转一官资外,更减二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其鄂州全纲,祇减三年磨勘,委是赏罚不均。乞将池州二年磨勘,裨补鄂州与转一官资。」兵部契勘:「广西差人管押纲马,昨来各以斟量地里远近,立定分数赏罚起发。除池州减赏一节难行外,所有鄂州押马官兵转资,若依所乞,切思太优。」故有是诏。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五 马政杂录中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五

马政杂录中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四日,四川茶马司言:「本司合起纲马,先从诸军自差使臣、军兵,前来取押,往往全纲到军。近缘臣僚言三司取押西马,所差官兵职资高大,费耗批请,又取马官兵二年一次往来道途,弃习武艺,遂令每纲差医兽一名,沿路点检调护外,令茶马司依旧差使臣军兵管押。照得四川牵马人兵不谙养马,沿路偷盗草料,便自逃窜。故近日诸军官兵取押,损毙已多。欲令诸军于逐军拣下不堪披带、曾经养马人内选差。其逐军每岁得马一十五纲,一年不满四百五十人,逐旋差拨,循环归军,委是易于辍那。将校日给米一胜半、铜钱一百五十文省;军兵日支米二胜半、铜钱七十文省。

译本司集中编运纲马的惯例。至于成都、潼川府、夔州、利州路、京西、湖北、江东西、两浙转运司下达纲马经过的州县,根据起运到的纲马应当批支的口粮、草料、钱米,依照茶马司现行起运马匹的惯例,从应当支取的项目内批支供应。至于新收复的州军,尚未有可以起运的财赋,等将来买到细马起运之日,根据应当批支的口粮、钱米、草料,从州县现有的项目内供应。"因川陕宣谕使虞允文上奏说:"本司得到旨意买马,将来买到的马起运送往皇帝所在等处,沿途驿站应当批支的草料,以及管押官、牵马士兵的口粮钱米,希望下令所属机构,依照茶马司现行起运马纲的惯例批支供应。至于赏罚,也依照惯例施行。"所以有这道诏令。

八月五日,主管马军司公事李显忠上奏说:"本司领取拨付绍兴三十一年份的纲马三十六纲,已经领取押运到二十纲,其余的十六纲,请求允许在所到的州军截留,通报总领所加盖火印。如果驻扎的地方没有总领,就通报本州守臣加盖火印,依照惯例批支草料。"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十二日,皇帝下诏广南西路每年额定的纲马所需的押纲使臣,允许招募寄居待缺或没有差遣的小使臣,通融差派,依条例给予驿券之外,酌量给予赡养家眷的钱款。因本路经略安抚司上奏说:"按惯例:纲马二月以后,依次排定拨发,到四月间发放完毕。这时春草茂盛,天气暖和,水草可以供马食用,非常有利便捷。近来因臣僚上奏说广西押马使臣从寄居待缺的人中挑选差派,耗费了平常的经费,得到旨意,改从各州现任使臣中差派。本司虽然管辖现任指使一二员,但各自要派去押运各种钱银纲运,很少有现任的人可以差派,以致邕州横山寨买下的战马缺少官员管押,常常积压滞留,到夏秋间才起运未完。"所以有这道诏令。

十二月二十五日,皇帝下诏广南西路押马使臣到鄂州,若马匹全无倒毙、寄留的,给予增减一年磨勘。总计算作四年,士兵增加钱五贯文省,共计二十贯。如果愿意折算为半份资历凭证的,也再增支钱五贯文省。纲运中若有倒毙分数降罚等,都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施行。因本路经略安抚司上奏说:"押马使臣派往邕州横山寨领取马匹,押运到各军交纳,各有制定的赏罚。假如池州比较鄂州,只相差八程路。池州若全纲送到,除转升一官资外,还再减免二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机会。而鄂州全纲送到,只减免三年磨勘,实在是赏罚不均。请求把池州的二年磨勘,补充给鄂州,使其也能转升一官资。"兵部核查后认为:"广西差派人员管押纲马,此前各自按照斟酌路程远近,制定分数赏罚起运。除池州减赏一项难以实行外,鄂州押马官兵转官资的事,如果依照所请,恐怕过于优厚。"所以有这道诏令。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五 马政杂录中

宋会要辑稿 兵二五

马政杂录中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二十四日,四川茶马司上奏说:"本司应当起运的纲马,先前是从各军自行派遣使臣、士兵前来领取押运,往往能够整纲送到军中。近来因为臣僚上奏说三司领取押运西马,所派遣的官兵职位资历都很高,花费耗损批领请领的钱物也多,加上取马的官兵两年一次往来路途,荒废了习武的技艺,于是命令每纲派医兽一名,沿路点检照料马匹之外,命令茶马司仍旧派遣使臣、士兵管押。查得四川牵马的人

至铁钱地分,纽计支给。本司已用递年开场月分买到马数约度,分作六次到司,开坐月分纲数。(令)[今]后须得照应本司以前立定期限,节次差拨。若依限到来,自无积压留滞。」从之。

五月四日,枢密院言:「茶马司差牵马军兵等,自来各有立定赏罚。缘知泸州王葆乞将牵马军兵止许转至十将,不许转至副都头。自副都头以上,每一资依条支钱三十贯,即是赏轻罚重。窃虑军兵在路,不肯用心照管,至致寄留、倒毙数多。」诏令兵部遵依自来立定赏格升转施行,仍行下茶马司常切觉察,不得重迭差拨。先是,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六日,知泸州王葆言:「四川诸军差押马运,一次到行在,便转一资,更有借请优厚。」诏茶马司差拨牵马军兵,止转至十将,更不许转行副都头。自副都头以上资级,并支给赏赐。每一资,依条支钱三十贯文省。其纲内若有责罚降资等,并依已降指挥施行。

六月十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张说画一纲马利害:「一、茶马司起发纲马到行在,并送承旨司看验。其单状内称进马,于鬃下使『进』字火印。阔壮马于两胯下使「

在」火印并封记,鬃尾用蜡固护,并用墨漆木牌子雕刻字号、毛色、齿岁、尺寸于马项下封系。今后先次画所用火印样制申枢密院。一、押马使臣往往在路与牵马军兵夹带商货、禁物,并附私马随行,以致换易及侵夺纲马草料。应到行在,皆是病疥。分往军中喂养半载,方堪乘骑。今后有似此之人,重赐责罚。其茶马司如不觉察约束,乞令承旨司取旨黜责。一、纲马遇到所在驿内州县,往往数日方关,则草料尚有不足。欲行下逐路提点纲马驿程官常切点检。若有违戾去处,具申枢密院,乞重加黜责。一、起发进马每人牵拽一匹,阔壮马每人牵拽二匹。近来押马使臣将沿路逃走人名下一般毛色马抵填见到人名下死损数目,侥求推赏。今后许本纲诸色人告首,仍重立赏钱,将犯人送所属重作施行。一、押马到行在,沿路有寄留、倒毙马数,于所在官司给到公据照验。近来多有公据内刮补马行第,或改易作逃走姓名。今后有刮补公据之人,送所属根勘。一、纲马每遇经过州县,将合得草料并行折钱均分,却令牵马人打草,失于饮喂。欲乞经由州县,不得将草料折钱,须管应办本色。」并从之。

二十四日,新知静江府方滋言白札子陈请广西买马利害,得旨,条具申枢密院。白札子乞:「一、所发马纲,系差诸州兵级数少,往往拖延,差拨不继。乞逐州更互差人,所至轮替,前期关报管押使臣,

更不别差。见有提点纲马驿程官两员,一员在静江府,一员在抚州,别无责委。若差(官)管押使臣及轮差兵级,乞责委干办钤束,严降指挥,不管稍有违滞疏虞。

译兵不熟悉养马,沿路偷盗草料,便自行逃走。所以近来各军官兵领取押运,损失倒毙的已经很多。希望命令各军从本军挑选出不堪披挂作战、曾经养过马的人中选派。各军每年得马十五纲,一年内所需不满四百五十人,陆续差派,循环归军,实在容易调配。将校每天供给米一升半、铜钱一百五十文省;军兵每天支给米二升半、铜钱七十文省。到了使用铁钱的地区,就按比例换算支给。本司已经用往年开场每月买到的马数大致估算,分作六次送到本司,开列月份纲数。此后必须依照本司以前制定的期限,依次差派。如果依限到达,自然不会有积压留滞的情况。"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五月四日,枢密院上奏说:"茶马司派遣牵马的军兵等,历来各有制定的赏罚。因知泸州王葆请求把牵马军兵的升转只允许升到十将,不允许升到副都头。从副都头以上的,每升一资依条例支给钱三十贯,这样就是赏轻罚重。恐怕军兵在路途中,不肯用心照管,以致造成寄留、倒毙数目众多。"皇帝下诏命令兵部遵照历来制定的赏格升转施行,仍下令茶马司经常仔细察看,不得重复差派。此前,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六日,知泸州王葆上奏说:"四川各军差派押运马匹运输,一次送到皇帝所在之地,便升转一资,还有借领优厚的钱款。"皇帝下诏茶马司差派牵马军兵,只升转到十将为止,不再允许升转到副都头。从副都头以上的资级,一律支给赏赐。每升一资,依条例支给钱三十贯文省。纲运中若有应受责罚降资等的,都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施行。

六月十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张说提出纲马利害的方案条款:"一、茶马司起运纲马到皇帝所在之地,都送到承旨司查验。单状内称为进马的,在鬃毛下方加盖『进』字火印。阔壮马在两胯下方加盖『在』字火印并封记,鬃尾用蜡固定保护,并用墨漆木牌子雕刻字号、毛色、齿龄、尺寸系在马颈项下封存。此后应先画出所用火印的样式申报枢密院。一、押马使臣往往在路上与牵马军兵夹带商货、违禁物品,并附带私人的马匹随行,以致换易并侵占纲马的草料。送到皇帝所在之地时,马匹都患有疥疮。分到各军中喂养半年,才能供骑乘。此后如有这样的人,要重加责罚。茶马司如果不加察觉约束,请命令承旨司上奏取旨罢黜处罚。一、纲马经过所在的驿站州县,往往数日才受理,那么草料就会不足。请下令各路提点纲马驿程的官员经常仔细点检。如有违反的地方,详细申报枢密院,请求加重罢黜处罚。一、起运进马,每人牵拉一匹,阔壮马每人牵拉两匹。近来押马使臣把沿途逃走的人名下同样毛色的马匹顶替送到时已经死亡损失的数目,来侥幸求取推恩奖赏。此后允许本纲内各色人等告发,仍重新制定赏钱,将犯人送交所属机构从重处置。一、押马到皇帝所在之地,沿途有寄留、倒毙的马匹数目,在所在的官司领取凭证核验。近来多有在凭证内刮改补录马匹行次的,或者改易作逃走的姓名。此后有刮改补录凭证的人,送交所属机构根究处置。一、纲马每逢经过州县,把应得的草料一律折成钱平均分配,却命令牵马人自己打草,以致疏于饮喂。请求经过的州县,不得把草料折成钱,必须按本色供应。"皇帝都听从了这些建议。

二十四日,新任知静江府方滋上奏白札子陈述广西买马的利弊,得到旨意,要求详细列出条款申报枢密院。白札子请求:"一、所发的马纲,因为各州差派的士兵人

契勘每年买发战马,每纲差使臣一员、将校五名、医兽一名,分隶诸州军,差拨前去邕州横山寨领马。所至州,别差兵级一名传送,逐州交替,至经略司呈验,排纲分送诸军交纳。依立定赏罚,如全纲交纳,各有转赏;若有倒毙分数,降罚断罪,以为惩劝。今白札子乞逐州更互差人,所至轮替,窃虑传马之人既无赏罚,必不能用心。兼马纲所过,州郡不依时差人替换,深恐留滞,别致死损。欲乞诸州管押兵级依旧例差拨职次人外,今来增买马数,窃恐临时阙使臣差拨。今(指)[措]置,如有心力使臣,愿管押两纲,止请一纲请受之人,即与并行两纲赏罚。所有提点纲马驿程官,欲乞依白札子所请,朝廷申严约束指挥,如稍有违慢,即从本司点检奏劾。一、沿路使臣兵级等合支钱米,乞别拨度牒出卖,拨还诸州支过钱数。『契勘押马使臣、兵级批支口食,缘支省钱米。今来白札所乞拨度牒出卖,拨还诸州支过钱数』,欲乞朝廷行下沿路诸州军,契勘每年押马使臣、兵级经由州县,批支钱米实数,申本路转运司保明申尚书省,下所属给降度牒,前去逐州,依数拨还。每一年买发战马,依已降指挥,沿路州县应付草料四分。缘每年并是春间起发,窃

恐后时。今欲不以时月起发,窃虑秋冬草枯,不堪喂饲,长途却至瘦损。欲依四川茶马纲体例,行下沿州县。如遇秋冬,马纲经由,即支破本色草料七分应副,不致妨阙。」并从之。

七月十三日,御营使、和义郡王杨存中言:「绍兴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得旨,西和州宕昌、阶州峰贴硖两处,每岁起发纲马可自绍兴二十五年为始,循环拨付殿前、马、步三司。如二十五年并拨殿前司,「二十六年分拨付马、步军司,二十七年分却拨付殿前司。周而复始,皆循此三年为例。后来马步军妄有申请,改以二年为例,将殿前司三十一年纲马取押了当。窃详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两年马纲,三司交互取押,所有隆兴元年本司合得马数,马步军司又已取押。今乞更不拨还本司外,望将岁额合起西马七十一纲,自隆兴二年为头,令逐司照应绍兴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已降指挥,皆循三年为例,各司自行差人取押。并令依例,各差统领官一员前去宕昌马场监视买发。」从之。

十二月三十日,诏令茶马司将岁额川陕纲马,差人管押至汉阳军,置驿歇泊。仍令三衙及江上诸军差人前去,就汉阳军取押;令茶马司不得依前和顾人夫牵送。约度马到汉阳军数目,预期申取朝廷指挥,下逐处差人依资次前去,庶免拥并,在彼等候,虚费批请。其赏罚,以地里远近别行参照,比折轻重拟立。茶马司收买武骑毅

士、神劲左右两军二十六纲并额外措置买马,系本司差牵送外,所有文州岁额马三十六纲,合赴荆南,止令茶马就便交纳。

译数少,往往拖延,差派接续不上。请求各州轮流互相派人,所到之处轮流替换,提前通报管押使臣,不再另外派人。现有提点纲马驿程官两员,一员在静江府,一员在抚州,没有别的职责委任。如果差派管押使臣及轮流差派兵级,请求责成他们负责统辖管束,严格下达指挥,不能稍有违背延误疏忽。查核每年买发战马,每纲派使臣一员、将校五名、医兽一名,分隶各州军,差派前往邕州横山寨领取马匹。到所在州,另外派兵级一名传送,各州交替,到经略司验核,排纲分送各军交纳。依照制定的赏罚,若全纲交纳,各有升转奖赏;若有倒毙分数,降罚治罪,以此为惩戒和劝勉。如今白札子请求各州轮流互相派人,所到之处轮流替换,恐怕传送马匹的人既没有赏罚,必定不能用心。加上马纲所经过的地方,州郡不按时派人替换,深恐延误滞留,另外造成死损。请求命令各州押运兵级依照旧例差派职次人员外,如今增买的马匹数目,恐怕临时会缺乏使臣差派。如今筹划,如果有得力用心的使臣,愿意管押两纲的,只支给一纲的请受,就给予两纲并行的赏罚。至于提点纲马驿程官,请求依照白札子所请,朝廷申明严格约束指挥,如稍有违反怠慢,就由本司点检奏劾。一、沿途使臣兵级等应支给的钱米,请求另外拨度牒出卖,拨还给各州支付过的钱数。『查核押马使臣、兵级批支的口粮,是用省钱米支给的。如今白札所请拨度牒出卖,拨还各州支付过的钱数』,请求朝廷下令沿途各州军,查核每年押马使臣、兵级经过州县,批支钱米的实数,申报本路转运司核实申报尚书省,下令所属机构给降度牒,送到各州,按数拨还。每年买发战马,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沿途州县供应草料四分。因为每年都是在春天起运,恐怕会耽误时间。现在打算不拘泥于按季节月份起运,又恐秋冬草枯,不堪喂养,长途反而会导致瘦损。请求依照四川茶马纲的惯例,下令沿途州县。如遇秋冬季节,马纲经过,就支给本色草料七分应对供应,不致于缺乏。"皇帝都听从了这些建议。

七月十三日,御营使、和义郡王杨存中上奏说:"绍兴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日得到旨意,西和州宕昌、阶州峰贴硖两处,每年起运的纲马可以从绍兴二十五年开始,循环拨付给殿前、马、步三司。如二十五年一并拨给殿前司,二十六年份拨付给马、步军司,二十七年份又拨给殿前司。周而复始,都依照这三年为一期的惯例。后来马步军司随意申请,改成以两年为一期,将殿前司三十一年的纲马领取押运完毕。查详三十一年、三十二年两年的马纲,三司交替领取押运,如今隆兴元年本司应得的马数,马步军司又已经领取押运。现在请求不再拨还本司之外,希望把每年额定应起运的西马七十一纲,从隆兴二年开始,命令各司依照绍兴二十四年十二月二日已经下达的指挥,都依照三年为一期的惯例,各司自行派人领取押运。并命令依照惯例,各派统领官一员前去宕昌马场监督买发。"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三十日,皇帝下诏命令茶马司把每年额定的川陕纲马,派人管押到汉阳军,设置驿站歇息停泊。仍命令三衙及江边各军派人前去,就到汉阳军领取押运;命令茶马司不得像从前那样雇佣人夫牵送。估算马匹到达汉阳军的数目,提前申报请求朝廷指示,下令各处依次派人前去,以免拥挤并排,在那里等候,白白浪费批领请领。至于赏罚,按照路程远近另行参照,比照轻重拟定标准。茶马司收买武骑毅士、神劲左右两军

其江州一十纲,依今降指挥,就汉阳军马监歇泊,江州诸军差人取押。行下江州都统制遵守施行。

二年二月七日,枢密院言:「四川宣抚使吴璘同郭升申,差使臣赵千等,管押御前马一纲五十匹到行在,看验得并无疮疥瘦瘠,送兵部施行。本部契勘:兴州即非团发纲马去处。昨降指挥内,亦无赏罚许依茶马司进马见行条法明文。缘茶马司起发御前马到行在交纳,每纲系五十匹,差使臣二员,将校、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今来本纲比之茶马司,除差使臣一员、人员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外,计少差使臣一员,却多差节级、先牌旗头、押请料库子、曹司、火头一十人。」诏郭升买到马,其纲内多差过人,并依茶马司进马赏罚体例施行。干道元年八月八日,御前中军统制、权知兴州吴挺收买到御前阔壮马一纲五十匹,差使臣范 等押到行在。三年六月十四日,四川宣抚司差使臣杨全等管押到进马一纲五十匹,除沿路倒毙外,见在马四十八匹到行在,看验得并无疮疥瘦瘠病马。诏依郭升进马赏罚例指挥施行。今后并准此。

五月五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绍兴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指挥,差统领官一员躬诣宕昌、峰贴硖监视买发纲

马,依旧差拨官兵,起兴元府茶马司团纲,交割归司,往往稍及臕分,少有损弊之数。绍兴三十一年指挥,止令本司差医兽一名,茶马差厢兵、顾夫等送至行在。马沿路倒毙过多,不堪医疗,利害灼然。今来若仍前差委厢兵衮同人夫牵送,又限至汉阳军,不无却将瘦病之马交付本司官兵,委是枉费官钱。所有本司合得隆兴二年分马七十一纲,欲乞权依绍兴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指挥,本司差统领官一员前去监视买发,继续差拨人兵就茶马司团纲处交割,管押归司。所贵纲马到司,易于养饲,便得为用。」诏隆兴二年分马,令殿前司权取一年,余令枢密院别行措置。

七月九日,臣僚言:「四川茶马司每岁(置)[买]马一万匹,截二千应副吴璘外,有八千摊拨三司及江上诸军。向缘多毙,朝廷下茶马司于宕昌寨、峰贴硖、黎、文、叙州置场处,委属官说诱番羌,于价外增支犒锦彩、酒食之类,每疋不下用茶七驮、准绢七十匹,并部押一行官兵资赏口券马一匹,约铜钱三百贯文,而多毙如故,合行措置。一、州县批请元降指挥,系截用轻总制司钱和买支遣,本州岛县违法折支,不惟人马阙食,又虑欺隐和买价钱,或至扰民。欲下逐路监司,就驿置库,预办草料、钱米,常令有余。纲到实时批请,免有折支之弊。一、差厢、禁军牵马长行,日支米二胜、铜钱六十文,委是赡给不足,难以责办。今欲逐人日支铜钱

一百五十文,川界折支钱引三分,米依旧二胜半。

译二十六纲以及额外筹办买马,都由本司派人牵送以外,所有文州每年额定的马三十六纲,应送到荆南,只令茶马司就便交纳。至于江州的十纲,依照现在下达的指挥,就在汉阳军马监歇息停泊,由江州各军派人领取押运。下令江州都统制遵照施行。

二年二月七日,枢密院上奏说:"四川宣抚使吴璘会同郭升上奏,差派使臣赵千等,管押御前马一纲五十匹到皇帝所在之地,查验得并无生疮疥、瘦弱的,送兵部处理。本部查核:兴州并非集中起运纲马的地方。前面下达的指挥内,也没有赏罚可以依照茶马司进马现行条法的明文规定。因为茶马司起运御前马到皇帝所在之地交纳,每纲共五十匹,派使臣二员,将校、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如今此纲比起茶马司的规定,除派使臣一员、人员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外,算来少派使臣一员,却多派了节级、先牌旗头、押请料库子、曹司、火头共十人。"皇帝下诏郭升买到的马,此纲内多派的人员,都依照茶马司进马的赏罚惯例施行。干道元年八月八日,御前中军统制、权知兴州吴挺收买到御前阔壮马一纲五十匹,派使臣范□等押送到皇帝所在之地。三年六月十四日,四川宣抚司派使臣杨全等管押到进马一纲五十匹,除沿途倒毙外,实际到达的马匹四十八匹送到皇帝所在之地,查验得并无生疮疥、瘦弱的病马。皇帝下诏依照郭升进马的赏罚惯例指挥施行。此后一律照此办理。

五月五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上奏说:"绍兴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指挥,差派统领官一员亲自前往宕昌、峰贴硖监督买发纲马,依旧差派官兵,起运到兴元府茶马司集中编纲,交割归本司,往往还能保持一定的肥瘦分数,很少有损坏减耗的情况。绍兴三十一年的指挥,只命令本司派医兽一名,茶马司派厢兵、雇夫等送到皇帝所在之地。马匹沿途倒毙的很多,不堪医治,弊病十分明显。如今若仍旧像从前那样派遣厢兵和雇来的人夫一起牵送,又限定送到汉阳军,难免要把瘦弱有病的马交给本司官兵,实在是白白浪费官钱。本司应得的隆兴二年份的马七十一纲,请求暂且依照绍兴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的指挥,本司派统领官一员前往监督买发,继续差派人兵到茶马司集中编纲处交割,管押归本司。这样纲马到本司后,才容易喂养,才能真正派上用场。"皇帝下诏隆兴二年份的马,命令殿前司暂时领取一年,其余的命令枢密院另行筹划处置。

七月九日,臣僚上奏说:"四川茶马司每年买马一万匹,截留二千匹供应吴璘之外,有八千匹分摊拨付给三司及江边各军。此前因为多有倒毙,朝廷下令茶马司在宕昌寨、峰贴硖、黎州、文州、叙州设置马场的地方,委托属官引诱说服番羌,在价钱之外增支犒赏锦彩、酒食之类,每匹不下用茶七驮、折合绢七十匹,加上部押一行官兵的赏赐口券和马一匹,约合铜钱三百贯文,而倒毙的情况仍旧照旧,应当加以筹划整顿。一、州县批领请领原来下达指挥规定的,是截留使用轻总制司的钱财和籴支付,本州县违法折支,不仅人马缺乏食料,又恐怕隐瞒和籴钱款,甚至骚扰百姓。请求下令各路监司,就驿站设置仓库,预先筹办草料、钱米,经常保持有余。纲马到达时立即批领请领,免除折支的弊端。一、差派厢军、禁军牵马长途行走,每天支给米二升、铜钱六十文,实在供给不足,难以负责办事。现在打算每人每天支给铜钱一百五十文,四川境内折支钱

其余人员医兽,添作一百七十文,川界折钱引三分四厘、米二胜半。回程到川约四千八百里,空行每八十里为程,欲破六十券。虽有指定州军支给,例多阻节。今后欲于左藏库及鄂州总领所各支三十券。乞下逐处,不拘窠名,于应干官钱内实时支给。一、茶马司买马到官,并沿路日破料七胜,草十分。到及三月破料八胜,半年方料十胜。今欲乞沿路依旧支破十分草料。一、金、房州一带,皆崎险山谷,路皆曲折。值潢潦雨雪,必须人马失所。窃见自金州至均州梅溪驿二百八十里,皆浅山土路,更无险峻。缘兵火后不曾修葺,乞札下金、均两州,重行开广,改此驿路,比旧路裁损三驿,又道路坦夷,利便非小。乞下本路安抚司及都统制司同相视新旧两路,令制置司参详利害,一面施行。其添减程驿批请,令转运司应办。」有旨,第一项令户部申严行下,应纲马经由处,如有违戾,令提点纲马驿程官申本路转运司并提举司,具官吏申取朝廷指挥。(等)[第]二项行下应经由处,长行日支铜钱一百文,余依旧。第三项行下诸军,并纲马经由路分转运司,关报所属州县,如遇纲引,须管依数批支,不得稍有阙误。第四项,令赵樽、王宣看详所陈事并改移驿程,于边(房)[防]有无利害,具经久利便,申取朝廷指挥施行。

二十七日,宰执进呈谏官论州郡送马转资人多,所至指挥使充

满,只合依条支钱。上曰:「恐此徒益不肯在路照管纲马。今边境未宁,特有所不得已尔。」

九月十二日,诏添差使臣州军,令逐州每月转差差五名在界首,每名管马一纲宿驿,批支草料。自入界,转交次界,要处处照管,不致损毙。以湖北、京西制置使韩仲通言:「马纲经由州县,无人照管,添差使臣端坐无事。」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二月十日此条前原有标目「马政八杂录中」,今删。,枢密都承旨张说言:「广西邕州横山寨马每匹价直大约用银四五十两,而全纲善达者十无二三。开具利害如后:一、永

译引三分,米仍旧二升半。其余人员医兽,增加到一百七十文,四川境内折钱引三分四厘、米二升半。回程到四川约四千八百里,空手行走每八十里为一程,打算破支六十券。虽然有指定的州军支给,但通常多有阻碍延误。此后打算在左藏库及鄂州总领所各支三十券。请求下令各处,不拘泥于项目名称,从相关官钱内立即支给。一、茶马司买到的马归入官府,沿途每天破支草料七升,草十分。到达及三个月的破支料八升,半年之后才破支料十升。如今打算请求沿途依旧支给十分草料。一、金州、房州一带,都是崎岖险峻的山谷,道路都曲折。遇到大雨积水降雪,必定使人马受困。查看到从金州到均州梅溪驿二百八十里,都是浅山土路,没有险峻之处。因为兵火之后没有修葺,请求札下金州、均州,大力开辟拓宽,改换这条驿路,比旧路可以节省三个驿站,而且道路平坦,利益便捷不小。请求下令本路安抚司及都统制司一起勘察新旧两条路,命令制置司详细考量利弊,一面施行。至于增减驿程批领请领的事,命令转运司负责办理。"皇帝有旨,第一项命令户部申明严格下令,所有纲马经过的地方,如有违反,命令提点纲马驿程官申报本路转运司并提举司,列明官吏姓名申报请求朝廷指示。第二项下令所有经过的地方,长途行走的人每天支给铜钱一百文,其余照旧。第三项下令各军,以及纲马经过路分的转运司,通报所属州县,如遇纲运引领,必须依数批支,不得稍有欠缺延误。第四项,命令赵樽、王宣详细考量所陈述的事项以及改移驿程,对边防有无利害,具报长久便利的方案,申报请求朝廷指示施行。

二十七日,宰执进呈谏官议论州郡送马升转官资的人太多,所到之处指挥使职位都已充满,只应依条例支给钱财。皇上说:"恐怕这样一来更加没有人肯在路上照管纲马了。如今边境尚未安宁,这是特殊情况下不得已的做法。"

九月十二日,皇帝下诏增派使臣到州军,命令各州每月轮流差派五名在界首,每名管押一纲马匹住宿驿站,批支草料。从进入本界起,转交到下一界,要处处照管,不致造成损失死亡。因湖北、京西制置使韩仲通上奏说:"马纲经过的州县,没有人照管,增派的使臣却闲坐无事。"所以有这道命令。

干道元年二月十日(此条前原有标目"马政八杂录中",今删。),枢密都承旨张说上奏说:"广西邕州横山寨买马每匹价钱大约用银四五十两,而能够整纲顺利送到的十匹中不到二三匹。列出利弊如下:一、永……

州界排山驿四望空迥,人烟在数里之外,草木深茂,虎狼出没,最为危险。寻常马纲经由,不敢就驿存住,却于道次客店人家寄歇。今乞下永州将此驿踏逐依傍人烟去处盖造。一、潭州湘潭县管下有青石、梅下等四驿,旧来草料、钱粮差人就驿给散。近年却(今)[令]押马将校停住行程,迂路八十余里到县请领。所有草料,往往不能般运,遂致马皆饥饿。乞严降约束,依旧将草料钱粮就驿给散。一、丰城起程分路到曲湖驿,约四十余里,沿江有檐岸十余里,路极窄隘,不住颓塌。马纲经由,常致颠落江中。乞行下常切开修隘窄之处,仍置栏干防护。一、广西发马旧例,每纲破官兵五十人牵控,后减去元数,只破将校五人、医兽一名,经过州郡,贴差兵级十一人传送,逐州交替。至饶州,止肯差五六人,池州直至镇江府,虽一名亦不应副。乞行下逐州,须管依数贴差十一人。一、沿路驿舍颓塌倾损,上漏下湿,堆积粪壤,马入辄病。一马感疾,众马传染。乞行下逐处州县官常切点检,修葺洒扫。」并从之。

译州界排山驿四面荒凉空旷,人烟在数里之外,草木深密茂盛,虎狼出没,最为危险。平常运马的队伍经过,不敢就在驿站留宿,却在路旁客店人家借宿。现在恳请下令永州将此驿站迁移到靠近人烟的地方重新建造。一、潭州湘潭县所辖有青石、梅下等四个驿站,从前草料、钱粮都是派人送到驿站分发。近年来却让押马的将校停留在行程之中,绕道八十余里到县里领取。所有的草料,往往不能运送,以致马匹都饥饿。恳请严令约束,仍旧把草料钱粮送到驿站分发。一、从丰城起程分路到曲湖驿,约四十余里,沿江有屋檐下的堤岸十余里,道路极其狭窄,不断坍塌。运马的队伍经过,常常导致马匹坠落江中。恳请下令切实修整狭窄之处,并设置栏杆加以防护。一、广西发马的旧例,每一批要派官兵五十人牵引控制,后来减去了原有的人数,只派将校五人、兽医一名,经过各州郡,另外派兵卒十一人传送护送,各州依次交替。到了饶州,只肯派五六人,池州一直到镇江府,即使一人也不肯派出应承。恳请下令各州,必须按照规定的数目另派十一人。一、沿路驿舍破败倾塌毁损,上漏雨下潮湿,堆积粪便污物,马匹一进去就生病。一匹马染上疾病,众马便相互传染。恳请下令各处州县官员经常仔细查看,修缮打扫。」朝廷都听从了这些建议。

十一日,诏令茶马司,日后将及格尺、堪披带、口齿轻嫩、阔壮马,交付取马使臣,管押前来。如稍有违戾,当议重行

降黜。以枢密院奏:「访闻茶马将无臕分病马衮同支拨元数希赏,是致沿路损毙。」故有是命。

十四日,四川茶马陈弥作言:「契勘纲马多毙,缘迫于期程,沿路不得停泊,兼刍秣失时。欲于汉上踏逐水草便处置监,少令休(自)[息]。择瘦病者暂留喂饲,肥壮者先次起发。乞委本路漕臣措置施行。兼马纲经由处,全仰修整驿亭,预办草粮。访问沿路驿亭多是倒塌,及减 草料,或折支价钱,人马皆受其弊。今欲乞专委知县措置马驿,委巡尉监支草料,依程赶发出界。如界内全无倒死,与依巡尉纲运无沉溺法推赏。或倒死及分,亦乞严行责罚。应经由地分,如有官吏应办弛慢,许本司奏劾。」并从之。

二月二日,权马军司职事李舜举言:「今年分纲马,合当本司取押。检照得绍兴三十一年指挥,系茶马司差人牵拽前来,人夫不切用心,是致倒毙。所有今年合得纲马,乞令本司自行差拨惯熟能养马官兵前去兴元府取押,贵得不坏官马。」从之。

十一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差人前去兴元府茶马司,取押隆兴二年分马七十一纲。续承指挥,每纲止差使臣一员,余差军兵牵取。缘军兵往往系新招之人,不谙马性,欲乞每纲差使臣一员充管押外,余差关马 用前去取押。所有添破钱米,止依军兵例添破,出给券历,庶得取押好马归司。」诏依,马步军司准此。

四月四日,步军司言:「本司契勘殿前司所乞,差拨关马 用取马。缘本司所

管关马 用数少,委实敷差不足,又逐纲合要兽医一名。其关马 用内少有谙晓马政之人,窃恐(关)[阙]人调护。今除差使臣一员充管押外,余于关马 用及惯熟能养喂马军兵内通融差拨。所有合用医兽,亦乞于本司应管军 用内选差。」从之。

十八日,四川宣抚使判兴州吴璘言:「得旨,令时暂赴行在奏事,可令将带马二千匹起发前来。除已下诸军辍那,便行起发去讫。」诏可下茶马司,依数拨还。

五月二十七日,鄂州驻札御前(谙)[诸]军都统制赵樽言:「本司合得纲马,茶马司有隆兴二年一全年未曾发到。兼令茶马司收买四尺二寸以上堪披带、齿嫩骒马,计纲差人押付本军,后来止承发到一纲。望下茶马司,疾早收买骒马。若四尺一寸,恐难披带。望(今)[令]将四尺四寸以上壮嫩骒马交付本司所差官兵。」从之。

六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勘会吴璘见行起发战马二千匹赴行在,及应有非泛所起纲马,沿路经过州县不为预期桩(辨)[办]草料,深属不便。

译十一日,诏令茶马司,日后将及格尺、堪披带、口齿轻嫩、阔壮马,交付取马使臣,管押前来。如稍有违戾,当议重行降黜。以枢密院奏:「访闻茶马将无臕分病马衮同支拨元数希赏,是致沿路损毙。」故有是命。

译文:十一日,下诏命令茶马司,今后将符合尺度标准、能够披甲、口齿嫩壮、体格宽阔健壮的马匹,交付给取马使臣,押送前来。如稍有违反,当议定从重降职罢黜。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访得茶马司将没有膘分的病马混同按原定数目支拨给赏,因而导致沿路损耗死亡。」所以才有此命令。

十四日,四川茶马陈弥作言:「契勘纲马多毙,缘迫于期程,沿路不得停泊,兼刍秣失时。欲于汉上踏逐水草便处置监,少令休息。择瘦病者暂留喂饲,肥壮者先次起发。乞委本路漕臣措置施行。兼马纲经由处,全仰修整驿亭,预办草粮。访问沿路驿亭多是倒塌,及减草料,或折支价钱,人马皆受其弊。今欲乞专委知县措置马驿,委巡尉监支草料,依程赶发出界。如界内全无倒死,与依巡尉纲运无沉溺法推赏。或倒死及分,亦乞严行责罚。应经由地分,如有官吏应办弛慢,许本司奏劾。」并从之。

译文:十四日,四川茶马陈弥作上言说:「查得纲运马匹多有死亡,是因为期限紧迫,沿路不能停留,加之草料喂养常常误时。想在汉水沿岸寻找水草便利之处设置监所,稍让马匹休息。挑选瘦弱有病的暂时留下喂养,肥壮的先行起运。请委托本路转运使措置施行。此外马纲经过之处,全靠修整驿站亭舍,预先备办草粮。访得沿路驿亭多已倒塌,且减省草料,或折算成钱支付,人马都因此受害。现在请专门委派知县措置马驿,委托巡检、县尉监督支给草料,依照期程押送出界。若境界之内全无马匹倒死,则依巡检、县尉督运纲运无沉没损失之法给予奖赏。若有马匹倒死达到一定比例,也请严加责罚。凡经过的地方,如有官吏应办事务而怠慢的,允许本司上奏弹劾。」都予以采纳。

二月二日,权马军司职事李舜举言:「今年分纲马,合当本司取押。检照得绍兴三十一年指挥,系茶马司差人牵拽前来,人夫不切用心,是致倒毙。所有今年合得纲马,乞令本司自行差拨惯熟能养马官兵前去兴元府取押,贵得不坏官马。」从之。

译文:二月二日,暂代马军司职事的李舜举上言说:「今年分应得的纲马,应当由本司取押。查得绍兴三十一年的指挥,是由茶马司派人牵拉前来,因人夫不尽心用力,因而导致马匹倒毙。所有今年应得的纲马,请命本司自行调派熟悉养马、能够养马的官兵前往兴元府取押,以确保不损坏官马。」朝廷予以采纳。

十一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本司差人前去兴元府茶马司,取押隆兴二年分马七十一纲。续承指挥,每纲止差使臣一员,余差军兵牵取。缘军兵往往系新招之人,不谙马性,欲乞每纲差使臣一员充管押外,余差关马用前去取押。所有添破钱米,止依军兵例添破,出给券历,庶得取押好马归司。」诏依,马步军司准此。

译文:十一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上言说:「本司派人前往兴元府茶马司,取押隆兴二年分应得的马匹七十一纲。后接朝廷指挥,每纲只派使臣一员,其余派军兵牵取。因军兵往往是新招募之人,不熟悉马的习性,请求每纲除派使臣一员充任管押外,其余派关马用前去取押。所有增添支给的钱米,只依军兵的例数增添支给,发给凭证账历,这样才能取押到好马带回本司。」朝廷下诏依从,马军司、步军司也照此办理。

四月四日,步军司言:「本司契勘殿前司所乞,差拨关马用取马。缘本司所管关马用数少,委实敷差不足,又逐纲合要兽医一名。其关马用内少有谙晓马政之人,窃恐阙人调护。今除差使臣一员充管押外,余于关马用及惯熟能养喂马军兵内通融差拨。所有合用医兽,亦乞于本司应管军用内选差。」从之。

译文:四月四日,步军司上言说:「本司查得殿前司所请求的,调派关马用去取马之事。因本司所管辖的关马用人数很少,实在不够分派调用,而且每纲都需要兽医一名。这些关马用之中很少有熟悉马政的人,恐怕缺人调理照管。现在除派使臣一员充任管押外,其余从关马用及熟悉能养喂马匹的军兵中通融调派。所有应当用到的兽医,也请从本司所管辖的军用人员中选派。」朝廷予以采纳。

十八日,四川宣抚使判兴州吴璘言:「得旨,令时暂赴行在奏事,可令将带马二千匹起发前来。除已下诸军辍那,便行起发去讫。」诏可下茶马司,依数拨还。

译文:十八日,四川宣抚使、判兴州吴璘上言说:「奉旨,命我暂时前往行在奏事,可命我带领马二千匹起运前来。已经下令各军抽调筹措,随即已起运出发。」朝廷下诏批准,命茶马司依数拨还。

五月二十七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樽言:「本司合得纲马,茶马司有隆兴二年一全年未曾发到。兼令茶马司收买四尺二寸以上堪披带、齿嫩骒马,计纲差人押付本军,后来止承发到一纲。望下茶马司,疾早收买骒马。若四尺一寸,恐难披带。望令将四尺四寸以上壮嫩骒马交付本司所差官兵。」从之。

译文:五月二十七日,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樽上言说:「本司应得的纲马,茶马司有隆兴二年整整一年未曾发来。又曾命令茶马司收购四尺二寸以上、能够披甲、口齿嫩壮的母马,按纲派人押送交付本军,后来只领受发来一纲。希望下令茶马司,尽快收购母马。若只有四尺一寸,恐怕难以披甲。希望命令将四尺四寸以上壮实嫩壮的母马交付本司所派遣的官兵。」朝廷予以采纳。

六月二十

」诏令逐路转运司除桩(辨)[办]岁额纲马草料外,其非泛起纲马,亦仰逐司预于经过驿顿桩(辨)[办]应副。如违,重寘典宪。仍下(违)[建]康府、江、池、鄂州,委自都统制置驿提领。如遇纲马到日,令应副草料,歇泊三日津遣。

七月七日,枢密院言:「得旨,(王)[三]衙私马令承旨司权住火印。江上诸军,火印私马,乞依三衙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十三日,兵部言:「沿边屯驻军马

吴拱差使臣郭(下)[卞]管押进马四匹到行在,送部照应见行格法施行。本部契勘:吴拱于绍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各进马四匹,系差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今来差郭(下)[卞]管押进马,计多差四人。欲将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推转施行,并行下四川都统制,今后遇有进马四疋,并依此人数差拨。」从之。

八月二日,兵部言:「勘会进马匹数推恩。今将无体例进马数参酌有体例数目,逐一拟定下项:有体例:四匹,五人各转一官资。六匹,八人各转一官资。八〔匹〕,一十一人各转一官资。一十二匹,一十七人各转一官资。一十四匹,二十人各转一官资。二十匹,三十四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五匹,四十人各转一官资。三十匹,四十二人各转一官资。五十匹,七十一人各转一官资。无体例:五匹,

六人各转一官资。七匹,九人各转一官资。九匹,一十二人各转一官资。十匹,一十二人各转一官资。十一匹,一十八人各转一官资。十三匹,二十人各转一官资。十六匹,二十八人各转一官资。十七匹,二十九人各转一官资。十八匹,三十人各转一官资。十九匹,三十一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一匹,三十五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二匹,三十六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三匹,三十七人各转一官资。二十四匹,三十八人各转一官资。二十六匹,三十九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七匹,四十人各转一官资。二十八匹,四十一人各转一官资。二十九匹,四十二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一匹,四十三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二匹,四十四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三匹,四十五人各转一官资。三十四匹,四十六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五匹,四十七人各转一官资。三十六匹,四十八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七匹,四十九人各转一官资。三十八匹,五十人各转一官资。三十九匹,五十一人各转一官资。四十匹,五十二人各转一官资。四十一匹,五十三人

各转一官资。四十二匹,五十四人各转一官资。四十三匹,五十五人各转一官资。四十四匹,五十六人各转一官资。四十五匹,五十七人各转一官资。四十六匹,五十八人各转一官资。四十七匹,五十九人各转一官资。

译六日,枢密院言:「勘会吴璘见行起发战马二千匹赴行在,及应有非泛所起纲马,沿路经过州县不为预期桩办草料,深属不便。」诏令逐路转运司除桩办岁额纲马草料外,其非泛起纲马,亦仰逐司预于经过驿顿桩办应副。如违,重寘典宪。仍下建康府、江、池、鄂州,委自都统制置驿提领。如遇纲马到日,令应副草料,歇泊三日津遣。

译文:六月二十六日,枢密院上言说:「查得吴璘现在正起运战马二千匹前往行在,以及应有的非常规起运的纲马,沿路经过的州县不预先按期储办草料,很不方便。」朝廷下诏命令各路转运司,除储办每年定额纲马的草料外,那些非常规起运的纲马,也命令各司预先在经过的驿站储办供应。如有违反,从重治罪。同时下令建康府、江州、池州、鄂州,委派都统制自行设置驿站加以提领管理。凡遇纲马到达之日,命令供应草料,停留休息三日后再遣送前行。

七月七日,枢密院言:「得旨,三衙私马令承旨司权住火印。江上诸军,火印私马,乞依三衙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译文:七月七日,枢密院上言说:「奉旨,三衙的私马命承旨司暂停烙火印。长江沿岸各军烙火印私马之事,请依照已下达给三衙的指挥办理。」朝廷予以采纳。

十三日,兵部言:「沿边屯驻军马吴拱差使臣郭卞管押进马四匹到行在,送部照应见行格法施行。本部契勘:吴拱于绍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各进马四匹,系差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今来差郭卞管押进马,计多差四人。欲将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推转施行,并行下四川都统制,今后遇有进马四疋,并依此人数差拨。」从之。

译文:十三日,兵部上言说:「沿边屯驻军马的吴拱派遣使臣郭卞管押进献的马四匹到行在,送交本部依照现行法规办理。本部查得:吴拱在绍兴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各进献马四匹,都是派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这次派郭卞管押进马,共计多派了四人。拟将节级一名、牵马军兵四名予以推恩转官,并行文下达四川都统制,今后遇有进献马四匹,都依照此人数调派。」朝廷予以采纳。

八月二日,兵部言:「勘会进马匹数推恩。今将无体例进马数参酌有体例数目,逐一拟定下项:……」从之。

译文:八月二日,兵部上言说:「查核进献马匹数目予以推恩之事。现将没有先例的进马数目,参照已有先例的数目,逐一拟定如下条款:……(各匹数对应各人数转一官资的具体规定,从略)」朝廷予以采纳。

十日,诏吴璘起发诸路进马二千匹到行在,将诸纲合转官资之人,并特与免纳绫纸钱,仰所属限十日出给所授告命宣帖等,并赴枢院承旨司送纳,当官给散发回。

译文:十日,朝廷下诏命吴璘起运各路进献的马二千匹到行在,将各纲应予转授官资之人,一并特许免缴绫纸钱,命所属官府限十日内发给所授予的告命宣帖等文书,一并送到枢密院承旨司呈缴,由主管官员当场发给并分发回去。

二年正月二日,诏诸军养马倒毙,自合依着令,带甲射弓应法,与免科校。其干道元年四月内所降指挥,更不施行。已经降官展年,并与改正。先是,干道元年四月九日指挥,枢密院言:「勘会川广所起纲马,管押使臣、人兵全到及倒毙,已有定立赏罚指挥外,交付三衙及江上诸军之后,其部辖将佐等纵容合干人减省草料,全不用心养喂,往往瘦瘠,致令倒毙数多,理合措置。兵部今参附马纲赏罚,随宜措置,拟立到诸军逐将部辖将佐合干人等赏罚:全不倒毙,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军兵、将校、白身人,每一年磨勘,折钱一十贯文。倒毙及一分至不及二分,减三年磨勘。军兵、劾用将校、白身人每一年磨勘,折钱一十贯文;倒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展二年磨勘,将校、军兵、白身人各从杖六十科断。倒毙及三分,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更展一年八个月磨勘。分数准此递展。内无磨勘人,后理磨勘日展年,将校、军兵、白身人各从杖八十科断。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及江上诸军,责委主帅自今年为始,将见存及日后收到马数置籍抄转,以十分为率,候至岁终,将见存并倒毙马的实匹数及部辖逐将将佐等合干人职位、姓名、供申朝廷,赏罚施行。诸军所养马数,其马主名下若有倒毙,即合别行摊拨养喂,难以候至岁终迭较赏罚。如遇倒毙,马主即便科断,有名目人,供申所属展年。若养喂实及一年,别无损毙,从本军量支犒赏施行。」故有是命。

译文:二年正月二日,朝廷下诏,各军所养马匹倒毙,本应依照法令,凡能带甲射箭合格者,予以免除科罚考校。干道元年四月内所颁降的指挥,不再施行。已经降官展延磨勘年限的,一并予以改正。此前,干道元年四月九日的指挥,枢密院上言说:「查得四川、广西起运的纲马,管押使臣、人兵全部到达及有倒毙的情形,已有定立的赏罚指挥外,交付三衙及长江沿岸各军之后,那些统辖的将佐等人纵容相关人员克扣草料,完全不用心喂养,往往使马匹瘦弱,导致倒毙数目很多,理应加以整治。兵部现在参照马纲的赏罚规定,酌情加以措置,拟定各军各将统辖将佐及相关人员的赏罚:马匹全无倒毙的,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年限。军兵、将校、白身人,每减一年磨勘,折合给钱十贯文。马匹倒毙比例达一成以上不满二成的,减三年磨勘。军兵、劾用将校、白身人每减一年磨勘,折钱十贯文;倒毙达二成以上不满三成的,展延二年磨勘,将校、军兵、白身人各处以杖六十的处罚。倒毙达三成的,降一官资。每增加一成,再展延一年八个月磨勘。倒毙

四十八匹,六十人各转一官资。四十九匹,六十一人各转一官资。」从之。

十日,(认)[诏]吴璘起发诸路进马二(十)千匹到行在,将诸纲合转官资之人,并特与免纳绫纸钱,仰所属限十日出给所授告命宣帖等,并赴枢院承旨司送纳,当官给散发回。

二年正月二日,诏诸军养马倒毙,自合依着令,带甲射弓应法,与免科校。其干道元年四月内所降指挥,更不施行。已经降官展年,并与改正。先是,干道元年四月九日指挥,枢密院言:「勘会川广所起纲马,管押使臣、人兵全到及倒毙,已有定立赏罚指挥外,交付三衙及江上诸军之后,其部辖将佐等(从)[纵]容合(千)[干]人减 草料,全不用心养喂,往往瘦瘠,(到)[致]令倒毙数多,理合措置。兵部今参附马纲赏罚,随宜措置,拟立到诸军逐将部辖将佐合干人等赏罚:全不倒毙,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军兵、将校、白身人,每一年磨勘,折钱一十贯文。倒毙及一分至不及二分,减三年磨勘。军兵、劾用将校、白身人每一年磨勘,折钱一十贯文;倒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展二年磨勘,将校、军兵、白身人各从杖六十科断。倒毙及三分,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更展一年八个月磨勘。分数准此递展。内无磨勘人,后理磨勘日展年,将校、军兵、白身人各从杖八十科断。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及江上诸军,责委主帅自今年为始,将见存及日后收到马数置籍抄转,以十分为率,候至岁终,将见存并倒毙马的实匹数及部辖逐将将佐等合干人职位、姓名、供申朝廷,赏罚施行。诸军所养马数,其马主名下若有倒毙,即合别行摊拨养喂,难以候至岁终迭较赏罚。如遇倒毙,马主即便科断,有名目人,供申所属展年。若养喂实及一年,别无损毙,从本军量支犒赏施行。」故有是命。

四月十一日,利州路转运判官范南仲等言:「契勘茶马司所起川、秦纲马,从来于四川州军差拨官兵押发。所有隆兴二年分马,殿前司

自差八十七官兵前来取押。抵今年八月,节次差发到七十纲官兵,止取发过马三十九纲外,余三十一纲官兵,只在兴元府守候纲马,坐费券食。又更接续差到取押干道元年分纲马一十七纲,官兵若等候资次,须是半年以上,委见虚费钱粮。所有纲马既于水路津发,自不须更差人前来取押。乞下殿前、马、步军司住行差拨,只依旧例,自茶马司差人押发。」诏并依,如后次纲马不堪,将茶马司差到押发人重作施行。

六月十四日,诏四川军兵(目)[自]今十将以上,毋差押马。十将以上非武艺合格,毋得转资。以秘书省正字黄(钓)[钧]言:「窃见四川州郡军员之数最冗,军员之选最滥。

译比例依此类推递增展延。其中没有磨勘资格的人,日后轮到磨勘之日再展延年限,将校、军兵、白身人各处以杖八十的处罚。请求下令殿前、马军、步军三司及长江沿岸各军,责令主帅从今年开始,将现存及日后收到的马匹数目登记造册转报,以十分为标准比例,等到年终,将现存及倒毙马匹的确实数目,以及统辖各将将佐等相关人员的职位、姓名,一并呈报朝廷,据以施行赏罚。各军所养马匹数目,若某马主名下有马倒毙,即应另行分摊调拨养喂,难以等到年终再统一比较施行赏罚。如遇马匹倒毙,马主应即时予以处罚;若有具体名目的人,则呈报所属官府予以展延年限。若实际养喂满一年,另外没有损失倒毙的,由本军酌情支给犒赏。」所以才有此项命令。

四月十一日,利州路转运判官范南仲等言:「契勘茶马司所起川、秦纲马,从来于四川州军差拨官兵押发。所有隆兴二年分马,殿前司自差八十七官兵前来取押。抵今年八月,节次差发到七十纲官兵,止取发过马三十九纲外,余三十一纲官兵,只在兴元府守候纲马,坐费券食。又更接续差到取押干道元年分纲马一十七纲,官兵若等候资次,须是半年以上,委见虚费钱粮。所有纲马既于水路津发,自不须更差人前来取押。乞下殿前、马、步军司住行差拨,只依旧例,自茶马司差人押发。」诏并依,如后次纲马不堪,将茶马司差到押发人重作施行。

译文:四月十一日,利州路转运判官范南仲等人上言说:「查得茶马司所起运的四川、秦州纲马,历来都是从四川州军调派官兵押送起运。隆兴二年分应得的马匹,殿前司自行派遣八十七名官兵前来取押。到今年八月,先后派遣送到七十纲官兵,只取运发出马匹三十九纲,其余三十一纲官兵,只留在兴元府等候纲马,白白耗费口粮薪饷。又接连派遣官兵来取押干道元年分纲马一十七纲,官兵若要等候依次轮到,须要半年以上,确实白白耗费钱粮。既然这些纲马是经由水路运送起发,自然不必再派人前来取押。请命殿前、马军、步军司停止如此调派,只依照旧例,由茶马司自行派人押运起发。」朝廷下诏一并依从,若日后纲马质量不合格,就将茶马司所派遣的押运人员从重处置。

六月十四日,诏四川军兵自今十将以上,毋差押马。十将以上非武艺合格,毋得转资。以秘书省正字黄钧言:「窃见四川州郡军员之数最冗,军员之选最滥。盖押马转资之弊,有以致之也。押马转资,其弊有二:一曰坏军政,二曰耗国用。昔者祖宗立禁军之额,课其武艺而为排连转补之法,使之歆慕踊跃,日夜磨砺,而后有得。今也不然。驱马二驷,平达在所,则转一资,大率不过五六往返,则为都头、为指挥使。一岁马纲凡三百有奇,所差不啻千兵,迁补军员,其数不少。蜀郡之兵,多者四五千人,少者一二千人,而军员之数,大郡踰千人,小郡亦不下七八百人,可谓最冗最滥矣。击刺、射御之事则不能,坐作进止之节则不知,以道路之小劳,一旦偃然于一军之上,顾使负材力、习武艺者,俛首而下之。此军政之所以坏也。自押官等而上之,至于指挥使,资级愈高,则衣粮愈增。以衣食数兵之资,而后能给其一人。一郡而军员千人者,计其资用,虽养数千兵可也。视祖宗之旧,增者十倍。此州郡所以困于供亿而国用所从而耗也。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四川茶马制置司及普州守臣各有陈请,乞将押马转资为之止法,诸州军员为之定额。及省部看详之际,不知其为四川之害,止降指挥轮流差拨,不许折运。沿此,转员日多,省计日侵,其弊滋甚。方陛下修明百度,训治六师,而使游手无能之人侥冒赏级,坏军政而耗国用。望严立禁令。」故有是诏。

译文:六月十四日,朝廷下诏,四川军兵从今以后十将以上的,不得差派押马。十将以上若武艺不合格,不得转授官资。这是因为秘书省正字黄钧上言说:「我私下见到四川各州郡军员数目最为冗滥,军员的选用最为滥杂。这是押马转资的弊端造成的。押马转资,其弊端有二:一是败坏军政,二是耗费国家用度。从前祖宗设立禁军的员额,考核其武艺而制定排列递补转授的办法,使他们心生羡慕、踊跃争先,日夜磨练武艺,然后才能获得升迁。如今却不是这样。驱赶两匹马,平安送达目的地,就转授一官资,大概不过往返五六次,就能升为都头、指挥使。一年之中马纲总共三百多次,所派遣的士兵不下千人,因此升迁补授的军员,数目不少。蜀地军队,多的有四五千人,少的有一二千人,而军员的数目,大郡超过千人,小郡也不下七八百人,可以说是最为冗滥了。这些人不会格斗刺杀、射箭驾御之事,也不懂坐作进退的军事法度,仅凭道路上的一点小小辛劳,一旦就居于一军之上作威作福,反而使那些真正有才力、精通武艺的人,低头屈居其下。这就是军政败坏的原因。从押官往上,直到指挥使,官资等级越高,衣粮供给就越多。用供养数名士兵的衣食费用,才能供给这一个人。一郡之中军员多达千人的,核算其所需费用,即便用来供养数千士兵也是够的。相比祖宗旧制,如今增加了十倍。这就是州郡困于供给而国家用度因此耗费的原因。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四川茶马制置司及普州知州各有陈请,请求将押马转资之事加以禁止,各州军员设定名额。等到尚书省有关部门审议之时,却不知道这正是四川的祸害,只是下达指挥命令轮流差派,不许折算运送。沿袭至此,转授官资的军员日益增多,省费日益侵蚀,其弊端更加严重。当此陛下整顿修明各项制度、训练治理六军之际,却让游手好闲、毫无才能的人侥幸冒领赏

盖押马转资之弊,有以致之也。押马转资,其弊有二:一曰坏军政,二曰耗国用。昔者祖宗立禁军之额,课其武艺而为排连转补之法,使之歆慕踊跃,日夜磨砺,而后有得。今也不然。驱马二驷,平达在所,则转一资,大率不过五六往返,则为都头、为指挥使。一岁马纲凡三百有奇,所差不啻千兵,迁补军员,其数不少。蜀郡之兵,多者四五千人,少者一二千人,而军员之数,大郡踰千人,小郡亦不下七八百人,可谓最冗最滥矣。击刺、射御之事则不能,坐作进止之节则不知,以道路之小劳,一旦偃然于一军之上,顾使负材力、习武艺者,俛首而下之。此军政之所以坏也。自押官等而上之,至于指挥使,资级愈高,则衣粮愈增。以衣食数兵之资,而后能给其一人。一郡而军员千人者,计其资用,虽养数千兵可也。视祖宗之旧,增者十倍。此州郡所以困于供亿而国用所从而耗也。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四川茶马制置司及普州守臣各有陈请,乞将押马转资为之止法,诸州军员为之定额。及省部看详之际,不知其为四川之害,止降指挥轮流差拨,不许折运。沿此,转员日多,省计日侵,其弊滋甚。方陛下修明百度,训治六师,而使游手无能之人侥冒赏级,坏军政而耗国用。望严立禁令。」故有是诏。

三年二月二日,诏今后茶马司起发西马到行在,不以年分,轮拨付三衙。内殿前二纲,马、步军司各一纲,周而复

始。仍自今年三月一日为额。以马军司李舜举、步军司陈敏言,乞将发到西马以四纲为率,分拨三司。故有是命。

十月四月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契勘宕昌所买西北之马,产于沙场平川之地,一旦使行金、房州路,固已损坏;草料不(辨)[办],遂致饥饿,倒毙甚多。又自房州以去行在,马驿地理稍远,每程有八九十里者。尽一日之力,不能得至。既抵驿舍,马已困乏,刍秣不齐,来日又是催赶前去。若有蹄脚病患,州郡不肯寄留,直至倒死而后已。盖州县马纲、草料批请、程驿多是委之县令、簿尉,守臣殊不干预,事力至轻,例皆不办。伏望专委知州。所有逐驿程,每驿大约作五十里以下。所有病马,即权(守)[寄]留,如法医治。每岁若能医治及五十匹,知州即与减二年磨勘;不及五十匹,分数给赏。」从之。

四年正月十五日,四川总领查钥言:「前宣抚吴璘起发进马,系于诸军入队马内摘拣,发赴行在,即不系买马起发。其牵马(宫)[官]、兵该赏一半折资钱,合于契税钱内支给。」从之。

十九日,诏:「四川宣抚司所起进马五百匹,令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第一至第四纲马二百匹,差有心力官兵管押赴行在。

译赐官级,败坏军政而耗费国用。希望严加禁止。」所以才有此诏令。

三年二月二日,诏今后茶马司起发西马到行在,不以年分,轮拨付三衙。内殿前二纲,马、步军司各一纲,周而复始。仍自今年三月一日为额。以马军司李舜举、步军司陈敏言,乞将发到西马以四纲为率,分拨三司。故有是命。

译文:三年二月二日,朝廷下诏,今后茶马司起运发送的西马到达行在,不按年份分配,而是轮流拨付给三衙。其中殿前司二纲,马军司、步军司各一纲,如此循环往复。并从今年三月一日起作为定额。这是因为马军司李舜举、步军司陈敏上言,请求将发到的西马以四纲为标准,分拨给三司。所以才有此命令。

十月四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契勘宕昌所买西北之马,产于沙场平川之地,一旦使行金、房州路,固已损坏;草料不办,遂致饥饿,倒毙甚多。又自房州以去行在,马驿地理稍远,每程有八九十里者。尽一日之力,不能得至。既抵驿舍,马已困乏,刍秣不齐,来日又是催赶前去。若有蹄脚病患,州郡不肯寄留,直至倒死而后已。盖州县马纲、草料批请、程驿多是委之县令、簿尉,守臣殊不干预,事力至轻,例皆不办。伏望专委知州。所有逐驿程,每驿大约作五十里以下。所有病马,即权寄留,如法医治。每岁若能医治及五十匹,知州即与减二年磨勘;不及五十匹,分数给赏。」从之。

译文:十月四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说:「查得宕昌收购的西北马匹,产自沙场平川之地,一旦让它们走金州、房州一带的道路,本已损伤疲惫;加之草料供应不上,于是导致饥饿,倒毙的很多。又从房州到行在,马驿之间地理距离偏远,有的每程达八九十里。用尽一天的力气,也不能到达。到达驿舍之后,马已困乏,草料又供应不齐全,第二天又要催促赶路。若有蹄脚方面的疾病,州郡又不肯留下寄养,直到倒毙才罢休。这是因为州县马纲、草料的申请批办、行程驿站之事,大多委托给县令、主簿、县尉去办,知州完全不去过问,力度极轻,大多都办不好。恳请专门委托知州负责。所有各驿的行程,每驿大约设定在五十里以下。凡有病马,就暂且寄留下来,依法医治。每年若能医治好五十匹以上,知州就给予减二年磨勘的奖励;不满五十匹的,按比例给予奖赏。」朝廷予以采纳。

四年正月十五日,四川总领查钥言:「前宣抚吴璘起发进马,系于诸军入队马内摘拣,发赴行在,即不系买马起发。其牵马官、兵该赏一半折资钱,合于契税钱内支给。」从之。

译文:四年正月十五日,四川总领查钥上言说:「先前宣抚使吴璘起运进献的马匹,是从各军入队的马中挑选出来,发送到行在的,并非是购买后起运的马。牵马的官员、士兵应得的奖赏,其中一半折算为资钱,应当从契税钱内支给。」朝廷予以采纳。

十九日,诏:「四川宣抚司所起进马五百匹,令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第一至第四纲马二百匹,差有心力官兵管押赴行在。沿路如法养喂,仍赍元发纲解毛色、马图前来,不得换易。」

译文:十九日,朝廷下诏:「四川宣抚司所起运的进献马匹五百匹,命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将第一纲至第四纲共马二百匹,派遣尽心尽力的官兵管押送到行在。沿途要依法喂养,还要携带原来发运纲运时所记录的毛色、马图前来核对,不得中途更换。」

二十三日,提举四川买马监牧公事张松言:「本司所买马,系在西和、阶、文、黎州、南平军置场收买,出自远蕃。纔买到场,便行起发。径由道路,多是山坡险峻,自早至暮,喂饲失时。虽依元降指挥于房州、鄂州、襄阳府、江州、宣州各有住程歇泊,缘为十程以上,方得歇泊。今相度,更于房州竹山县、光化军卧佛驿、郢州长寿县驿、汉阳军汉川驿、兴国军驿、江州石溪驿、池州贵池县、湖州安吉驿八处,各住程驿歇泊一日。所有草料钱粮,望行下所属宽剩桩办应副,检日批支。」从之。

译文:二十三日,提举四川买马监牧公事张松上言说:「本司所购买的马匹,是在西和州、阶州、文州、黎州、南平军设置市场收购的,都出自边远蕃地。刚买到之后,就立即起运出发。所经道路,大多山坡险峻,从早到晚,喂养常常失时。虽然依照原来颁降的指挥,在房州、鄂州、襄阳府、江州、宣州各设有中途住宿歇息之处,但因为需要走十程以上才能歇息一次。现在酌情考虑,再在房州竹山县、光化军卧佛驿、郢州长寿县驿、汉阳军汉川驿、兴国军驿、江州石溪驿、池州贵池县、湖州安吉驿等八处,各增设中途驿站歇宿一日。所有需要的草料钱粮,希望下令所属官府宽裕地预先储备供应,按日核准支给。」朝廷予以采纳。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白札子:「马驿新路,自金州用般装运,水路至净口约五百余里,净口至梅溪一百八十里之间凡有大小溪水近二百处,恐虚费措置,终不可行。旧路自金州至梅溪一十二驿,若于竹山县至宝峰,并高水田至长安,各添置一驿,使促其程,将房州山路修凿巇险,便为坦涂,则为力不劳。」同日,又白札子:「近来纲马疲瘦倒毙,缘宕昌中卖之初,却令元卖之人看养,候五十匹足数,然后排作短纲。押短纲使臣往往多是付身不圆之人,茶司别无请给,挨排守等,只候押纲,止得交子三十余道。押至兴元,全纲无损,方桩收钱四十余道。间有一匹病患,则被克罚。交割之后,或有病者,预知必罚,沿路于所请草料偷减入己。又缘西蕃之马,素不食料,骤尔喂料,皆成蹄注之疾。莫若于本处添置兵级,每遇买到马,如法养喂。调停草料

沿路如法养喂,仍赍元发纲解毛色、马图前来,不得换易。」

二十三日,提举四川买马监牧公事张松言:「本司所买马,系在西和、阶、文、黎州、南平军置场收买,出自远蕃。纔买到场,便行起发。径由道路,多是山坡险峻,自早至暮,喂饲失时。虽依元降指挥于房州、鄂州、襄阳

府、江州、宣州各有住程歇泊,缘为十程以上,方得歇泊。今相度,更于房州竹山县、光化军卧佛驿、郢州长寿县驿、汉阳军汉川驿、兴国军驿、江州石溪驿、池州贵池县、湖州安吉驿八处,各住程驿歇泊一日。所有草料钱粮,望行下所属宽剩桩(辨)[办]应副,检日批支。」从之。

二十九日,枢密院言白札子:「马驿新路,自(今)[金]州用般装运,水路至净口约五百余里,净口至梅溪一百八十里之间凡有大小溪水近二百处,恐虚费措置,终不可行。旧路自金州至梅溪一十二驿,若于竹山县至宝峰,并高水田至长安,各添置一驿,使促其程,将房州山路修凿巇险,便为坦涂,则为力不劳。」同日,又白札子:「近来纲马疲瘦倒毙,缘宕昌中卖之初,却令元卖之人看养,候五十匹足数,然后排作短纲。押短纲使臣往往多是付身不圆之人,茶司别无请给,挨排守等,只候押纲,止得交子三十余道。押至兴元,全纲无损,方桩收钱四十余道。间有一匹病患,则被克罚。交割之后,或有病者,预知必罚,沿路于所请草料偷减入己。又缘西蕃之马,素不食料,骤尔喂料,皆成蹄注之疾。莫若于本处添置兵级,每遇买到马,如法养喂。调停草料,须自一升渐加至数升,候见肠胃惯熟,方可尽给全料。」诏令虞允文行下张松,同共从长措置,务要革去旧弊。

同日,诏令逐路提举纲马驿程官并逐州知、通,专委清强官,前去点检逐处驿舍、

桥道、草料等,如有驿舍鴥远去处,即仰添置,或有疏漏损坏,即行修整;及常切预前桩(辨)[办]草料(狂)[在]驿,不得依前灭裂。如有违戾去处,仰提举官按劾闻奏,朝廷不测差官前去点检。如提举官纵容不举,重作施行。以白札子言:「自襄阳(王)[至]、临安,驿舍疏漏,槽具不全。池州、宣、江间尤甚,或无监官驿子,村路间草料全无籴处。池州城下虽有马驿,止许吴璘进马占下,纲马不许占泊。桥道亦多狭小,纲马拥并,多坠落溪涧。」故有是诏。

二月十四日,臣僚言:「自蜀抵吴,道里修阻,马之得全者十无四五。且如州县之濒于江湖者,马至,给一日券,阻风五六日者以一日之备为五六日之用。欲望今后纲马所经州县,专委通判、知县置历,所过开说交割逐考,批其印纸,以殿最升降之。

译,须自一升渐加至数升,候见肠胃惯熟,方可尽给全料。」诏令虞允文行下张松,同共从长措置,务要革去旧弊。

译文:二十九日,枢密院上呈白札子说:「马驿新路,从金州用船只装运,水路到净口约五百余里,净口到梅溪一百八十里之间共有大小溪流近二百处,恐怕白白耗费经营,终究行不通。旧路从金州到梅溪共十二个驿站,若在竹山县到宝峰之间,以及高水田到长安之间,各增设一个驿站,以缩短行程,再将房州山路中险峻之处加以开凿修整,使之变为平坦道路,那么行走起来就不会费力了。」同日,又上呈白札子说:「近来纲马疲弱倒毙,是因为宕昌收购之初,却让原来的卖马人负责看养,等凑够五十匹的数目,然后编排成短纲运送。押送短纲的使臣往往大多是境况不佳、缺乏资历的人,茶马司又没有别的补给,只能挨排等候,专等轮到押纲的差事,只能领到交子三十多贯。押送到兴元,若全纲马匹没有损失,才能凑收到钱四十多贯。中间若有一匹生病,就要被克扣罚款。交割之后,若有生病的马,因预先知道必定要受罚,便沿路从所领的草料中偷偷克扣中饱私囊。又因西蕃的马匹,素来不吃精饲料,突然喂以精料,都会得蹄部积注一类的疾病。不如在原地增设兵员等级,每逢买到马匹,就依法喂养。调配草料,须从一升开始逐渐增加到数升,等到马匹肠胃习惯了,才可以给予全额的饲料。」朝廷下诏命虞允文转告张松,共同从长计议措置,务必革除旧有的弊端。

同日,诏令逐路提举纲马驿程官并逐州知、通,专委清强官,前去点检逐处驿舍、桥道、草料等,如有驿舍鴥远去处,即仰添置,或有疏漏损坏,即行修整;及常切预前桩办草料在驿,不得依前灭裂。如有违戾去处,仰提举官按劾闻奏,朝廷不测差官前去点检。如提举官纵容不举,重作施行。以白札子言:「自襄阳至临安,驿舍疏漏,槽具不全。池州、宣、江间尤甚,或无监官驿子,村路间草料全无籴处。池州城下虽有马驿,止许吴璘进马占下,纲马不许占泊。桥道亦多狭小,纲马拥并,多坠落溪涧。」故有是诏。

译文:同日,朝廷下诏命令各路提举纲马驿程官以及各州知州、通判,专门委派廉洁精干的官员,前去检查各处驿站、桥梁道路、草料等情况,若有驿站距离过远的地方,就应予以增设;若有疏漏损坏的,就立即予以修整;并要经常留意预先在驿站储备草料,不得像以前那样草率马虎。如有违反的地方,命提举官弹劾上奏,朝廷会不定期派官员前去检查。若提举官纵容不举报,将从重处置。这是因为白札子中说:「从襄阳到临安,驿舍多有疏漏,马槽等器具也不齐全。池州、宣州、江州一带尤为严重,有的地方没有监官、驿卒,乡村道路间连购买草料的地方都没有。池州城下虽然有马驿,却只准吴璘的进马占用,纲马不准停留。桥梁道路也大多狭窄,纲马拥挤并行,常有马匹坠落溪涧之中。」所以才有此诏令。

二月十四日,臣僚言:「自蜀抵吴,道里修阻,马之得全者十无四五。且如州县之濒于江湖者,马至,给一日券,阻风五六日者以一日之备为五六日之用。欲望今后纲马所经州县,专委通判、知县置历,所过开说交割逐考,批其印纸,以殿最升降之。傥无遗阙,旌以一二年之赏;其败事者展磨勘。」从之。

译文:二月十四日,有臣僚上言说:「从四川到江南,道路遥远险阻,马匹能够完好到达的十匹之中不到四五匹。就如濒临江湖的州县,马匹到达时,只发给一日的口粮凭证,若遇到大风阻隔五六日,就要用一日的储备来应付五六日的用度。希望今后纲马所经过的州县,专门委托通判、知县设立记录簿册,凡所经过之处,都要说明交割情况,逐一核查,在他们的印纸上批注,以此评定优劣加以升降。倘若毫无遗漏差错,就用一二年的奖赏予以表彰;办事失误的,就展延磨勘年限。」朝廷予以采纳。

三月十四日,枢密院言:「茶马司每年起发御马一纲,系差使臣二员、将校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每人各牵马一疋,内加备马五匹,附纲牵拽。如军兵名下马一匹到,转一资;马一匹不到,降一资。今来纲马内有牵马二匹并牵马一匹到军兵,及二匹内一匹倒毙之人,欲乞将马二匹到军兵更各与转一资,二匹内一匹不到军兵,更不推恩。若日后有二匹全不到,与降一资。」从之。

译文:三月十四日,枢密院上言说:「茶马司每年起运发送御马一纲,是派遣使臣二员、将校和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每人各牵马一匹,另外加备用马五匹,随纲一并牵拉。若军兵名下所牵之马一匹到达,就转授一官资;马一匹未到,就降一官资。现在纲马之中,有牵马二匹以及牵马一匹到达的军兵,以及所牵二匹之中有一匹倒毙的人,请求将牵二匹马都到达的军兵,再各自给予转授一官资;二匹之中有一匹未到达的军兵,不再予以推恩奖赏。若日后有二匹全都未到达的,就给予降一官资的处罚。」朝廷予以采纳。

十七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张松为提举买马官,首以京西、上京旧驿路檄之,使修治道路。将半,会有以虏境相近为言,松等议改置水程五驿,即画图具奏外,欲且乞从新路发马一年。或未便利,却改从上京旧路,浮言自息。」从之。

译文:十七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说:「张松担任提举买马官,起初依照京西、上京的旧驿路下达文书,命人修治道路。修到一半时,恰逢有人说该路段靠近敌境,张松等人商议改设水路行程的五个驿站,随即已绘制地图详细上奏外,

傥无(遣关)[遗阙],旌以一二年之赏;其败事者展磨勘。」从之。

三月十四日,枢密院言:「茶马司每年起发御马一纲,系差使臣二员、将校医兽各一名,牵马军兵五十人,每人各牵马一疋,内(佳)[加]备马五匹,附纲牵拽。如军兵名下马一匹到,转一资;马一匹不到,降一资。今来纲马内有牵马二匹并牵马一匹到军兵,及二匹内一匹倒毙之人,欲乞将马二匹到军兵更各(兴)[与]转一资,二匹内一匹不到军兵,更不推恩。若日后有二匹全不到,与降一资。」从之。

十七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张松为提举买马官,首以京西、

上京旧驿路檄之,使修治道路。将半,会有以虏境相近为言,松等议改置水程五驿,即画图具奏外,欲且乞从新路发马一年。或未便利,却改从上京旧路,浮言自息。」从之。

二十二日,虞允文言:「都大主管茶马张松昨来乞将每年起发行在马纲,依御马例,每纲贴马五疋,作五十五匹起纲。得旨依。契勘茶马司逐年所买宕昌西马,常是拖欠。今来遽然每岁添贴三百五十五匹起发,窃虑买发不前。望且令依旧额马数排发。」从之。

先是,三年十二月六日,张松言:「本司每年起发行在三衙马纲,押马纲官少有被赏,多是降罚。今来相度,每马五十匹为一纲,依御马例贴马五匹。所有赏罚分数,并令依旧格法,更不增减。内贴纲马,不在比较之数。庶被赏之人稍多。」诏依,仍不得亏损岁额合起纲马。故有是诏。

四月六日,枢密院言:「汉阳军置收发马监。检会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指挥,今后三衙取押到纲马,看验讫,候降出,令都承旨用火印,拨付逐司。其见管马,亦依此用印。江上诸军委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委守臣。自近及远,欲以下项字为文:殿前马军甲,马军司乙,步军司丙,江上驻札御前诸军、镇江府丁,建康府戊,池州己,江州庚,鄂州辛,荆南壬。」诏令茶马司将所起三衙并江上诸军纲马,先于左胯上各随逐司并驻札诸军字号,用火印讫,仍选差有心力人及能养马军兵,管押赴收发马监交割。其荆南、鄂州所得马,更不入监,径押赴逐军交割。如茶马司依前灭裂,所差官兵不当,却致倒毙,重作施行。

七月,诏令茶马司将三衙西马内殿前司二纲、马步军司各一纲,轮拨起发,周而复始。其江上诸军纲马,并照应岁额合发纲数施行。

二十八日,两浙路转运副使沈度、转运

判官刘敏士言:「得旨,条具马驿经入利便。今条画下项:一、临安府、湖州管下马驿修葺并得圆备。欲乞专委通判,每季亲诣管下马驿相视,仍令县尉每月前去照管有无损坏。一、临安府钱塘县余杭门外马驿,屋宇大小二十四间,若遇纲马并至,则无处安着,本驿周回并无地步可以添盖。

译还请求暂且从新路运送马匹一年。若有不便之处,再改回上京旧路,那些没有根据的议论自然会平息。」朝廷予以采纳。

二十二日,虞允文言:「都大主管茶马张松昨来乞将每年起发行在马纲,依御马例,每纲贴马五疋,作五十五匹起纲。得旨依。契勘茶马司逐年所买宕昌西马,常是拖欠。今来遽然每岁添贴三百五十五匹起发,窃虑买发不前。望且令依旧额马数排发。」从之。

译文:二十二日,虞允文上言说:「都大主管茶马张松此前曾请求,每年起运发送到行在的马纲,依照御马的成例,每纲附加贴补马五匹,凑成五十五匹起纲。已获批准依从。查得茶马司每年所购买的宕昌西马,常常拖欠不足。如今若骤然每年额外增添三百五十五匹起运,恐怕采购发运跟不上。希望暂且命令依照旧有的定额马数排定起运。」朝廷予以采纳。

先是,三年十二月六日,张松言:「本司每年起发行在三衙马纲,押马纲官少有被赏,多是降罚。今来相度,每马五十匹为一纲,依御马例贴马五匹。所有赏罚分数,并令依旧格法,更不增减。内贴纲马,不在比较之数。庶被赏之人稍多。」诏依,仍不得亏损岁额合起纲马。故有是诏。

译文:在此之前,三年十二月六日,张松上言说:「本司每年起运发送到行在及三衙的马纲,押送纲马的官员很少能获得奖赏,大多是被降职处罚。现在酌情考虑,以马五十匹为一纲,依照御马的成例贴补马五匹。所有的赏罚比例分数,都命令依照旧有的法规,不再增减。其中所贴补的纲马,不计入比较考核的数目之内。这样应能使获得奖赏的人稍微多一些。」朝廷下诏依从,但仍不得亏损每年定额应起运的纲马数目。所以才有此诏令。

四月六日,枢密院言:「汉阳军置收发马监。检会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十四日指挥,今后三衙取押到纲马,看验讫,候降出,令都承旨用火印,拨付逐司。其见管马,亦依此用印。江上诸军委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委守臣。自近及远,欲以下项字为文:殿前马军甲,马军司乙,步军司丙,江上驻札御前诸军、镇江府丁,建康府戊,池州己,江州庚,鄂州辛,荆南壬。」诏令茶马司将所起三衙并江上诸军纲马,先于左胯上各随逐司并驻札诸军字号,用火印讫,仍选差有心力人及能养马军兵,管押赴收发马监交割。其荆南、鄂州所得马,更不入监,径押赴逐军交割。如茶马司依前灭裂,所差官兵不当,却致倒毙,重作施行。

译文:四月六日,枢密院上言说:「在汉阳军设置收发马监。查核绍兴三十一年正月十四日的指挥,今后三衙取押到的纲马,检验完毕后,等候批复下发,命都承旨用火印标记,拨付给各司。现有的在管马匹,也依此用印标记。长江沿岸各军委托总领所,江州、池州、荆南则委托当地知州负责。按由近及远的顺序,拟用以下文字作为标记:殿前司马军用甲字,马军司用乙字,步军司用丙字,长江沿岸驻扎的御前诸军、镇江府用丁字,建康府用戊字,池州用己字,江州用庚字,鄂州用辛字,荆南用壬字。」朝廷下诏命令茶马司,将所起运的三衙及长江沿岸各军的纲马,先在左胯上分别按各司及驻扎诸军的字号,烙上火印,再选派尽心用力的人以及能够养马的军兵,管押送到收发马监交割。其中荆南、鄂州所领得的马,不再入监,直接押送到各军交割。若茶马司仍像以前那样草率行事,所派遣的官兵不称职,以致马匹倒毙,将从重处置。

七月,诏令茶马司将三衙西马内殿前司二纲、马步军司各一纲,轮拨起发,周而复始。其江上诸军纲马,并照应岁额合发纲数施行。

译文:七月,朝廷下诏命令茶马司,将三衙的西马之中,殿前司二纲、马军司步军司各一纲,轮流拨付起运发送,如此循环往复。至于长江沿岸各军的纲马,都依照每年定额应发的纲数施行。

二十八日,两浙路转运副使沈度、转运判官刘敏士言:「得旨,条具马驿经入利便。今条画下项:一、临安府、湖州管下马驿修葺并得圆备。欲乞专委通判,每季亲诣管下马驿相视,仍令县尉每月前去照管有无损坏。一、临安府钱塘县余杭门外马驿,屋宇大小二十四间,若遇纲马并至,则无处安着,本驿周回并无地步可以添盖。今欲令临安府于左侧别行修盖马驿一所。一、临安府余杭县跨水马驿至湖州安吉县马驿,计七十里,难以一程赶趁。今欲于中路安吉县界添置马驿一所,添差官一员看管。一、管下马驿每遇纲马到来,合支草料,其押马官附带私马,却于正马草料内减克均养。乞令诸处发马官司,今后遇进纳纲马,严立罪赏,约束押马官兵将附带私马,自行计备草料,不得于官马草料内减克。一、沿路桥梁、道路低窊去处,如遇雨水,即皆渰没。乞令所属县分专委巡尉修治填迭,取令高阔牢壮,应副通行。一、马驿合将拣净稻子、大麦及齐头整草支给。访闻日来逐驿多是折支见钱,设或支给,又用陈湿糠麱乱草和夹。乞令所属县令,不得仍前违戾。一、所管马驿,要得人兵打并照管官物。欲乞令逐县每驿各差人兵五人,日支给食钱五十文省,于系官钱内支,每季一替。」并从之。

译文:二十八日,两浙路转运副使沈度、转运判官刘敏士上言说:「奉旨,逐条陈述马驿方面进出的利弊。现逐条开列如下:其一、临安府、湖州所辖马驿的修葺都已齐备完善。请专门委托通判,每季度亲自到所辖马驿察看,并命县尉每月前去查看有无损坏之处。其二、临安府钱塘县余杭门外的马驿,房屋大小共二十四间,若遇纲马同时到达,就没有地方安置,该驿周围也没有空地可以增建。现在拟令临安府在左侧另外修建马驿一所。其三、临安府余杭县跨水马驿到湖州安吉县马驿,共计七十里,难以一程之内赶到。现在拟在中途安吉县境内增设马驿一所,增派官员一名负责管理。其四、所辖马

今欲令临安府于左侧别行修盖马驿一所。一、临安府余杭县跨水马驿至湖州安吉县马驿,计七十里,难以一程赶趁。今欲于中路安吉县界添置马驿一所,添差官一员看管。一、管下马驿每遇纲马到来,合支草料,其押马官附带私马,却于正马草料内减克均养。乞令诸处发马官司,今后遇进纳纲马,严立罪赏,约束押马官兵将附带私马,自行计备草料,不得于官马草料内减克。一、沿路桥梁、道路低窊去处,如遇雨水,即皆渰没。乞令所属县分专委巡尉修治填迭,取令高阔牢壮,应副通行。一、马驿合将拣净稻子、大麦及齐头整草支给。访闻日来逐驿多是折支见钱,设或支给,又用陈湿糠 乱草和夹。乞令所属县令,不得仍前违戾。一、所管马驿,要得人兵打并照管官物。欲乞令逐县每驿各差人兵五人,日支给食钱五十文省,于系官钱内支,每季一替。」并从之。

五月十八日,兵部言:「今看详,乞将殿前、马、步军司自临安府至汉阳军取马,依昨来兴元府发马至荆南立定赏罚。欲牵马军兵,自三衙

于汉阳军取马至行在,如牵马二匹到,无疮疥、瘦瘠病马,并与减半推赏;愿折资者,支钱一十五贯。内一匹疮疥、瘦瘠病,支钱七贯五百文。不愿折资者,若两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资收使。」从之。昨来兴元府马至荆南,立定赏罚,全纲至,倒毙不及二分,谓九匹以下,使臣减三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各转一资;倒毙寄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谓十匹至一十四匹,使臣展二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更不推恩;倒毙寄留及三分,谓一十五匹,使臣、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各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使臣更展一年磨勘,余分数准此递展。其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更别无加罚。牵马军兵二匹到,转一资;一匹到,更不推恩。二匹到,并疮疥,更不推恩;二匹到,内一匹疮疥,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二匹全不到,降一资。已上赏罚外,若纲内看验得有疮疥、瘦瘠病马,合依寄留倒毙马数除豁。若降资军兵内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科断。

七月十二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樽言:「诸军战马,旧管万余匹,累经战阵,见管数少。望除本司合得岁额纲马外,别行支拨纲马,应副披带教阅。」诏令赵樽将干道四年分合拨付三衙马内截拨十纲。其三衙所阙马数,听候御前逐旋支降。

十二月十七日,枢密院言:「茶马司起发三衙西马赴行在,每纲依御马例贴马五匹,共五十五匹为一纲。今来止依旧每五十匹为一纲,赵樽截拨西马十纲,止以五十匹为一纲。如赵樽已行截拨,却令据截过纲数报茶马司,将多收过马数贴以后起发纲马,揍作十纲。

译驿每逢纲马到来,都应支给草料,但押马的官员往往附带私马,却从正马的草料中克扣分出来均分喂养。请命令各处发马官司,今后遇有进纳纲马的情形,严格订立罪罚奖赏之法,约束押马官兵将随带的私马,自行筹备草料,不得从官马的草料中克扣。其五、沿途桥梁、道路低洼之处,一遇雨水,就都被淹没。请命所属各县专门委派巡检、县尉修治填垫,使道路做到高阔坚固,以利于通行。其六、马驿应当将挑拣干净的稻谷、大麦以及齐整完好的草料支给。访得近来各驿大多是折合成现钱支给,即便支给实物,也常用陈旧潮湿的糠麸、杂乱的草料掺杂在内。请命所属县令,不得再像以前那样违反规定。其七、所辖马驿,需要人力士兵一起照管官方财物。拟请令各县每个驿站各派士兵五人,每日支给伙食钱五十文省陌,从官府钱款中支给,每季轮换一次。」朝廷全都予以采纳。

五月十八日,兵部言:「今看详,乞将殿前、马、步军司自临安府至汉阳军取马,依昨来兴元府发马至荆南立定赏罚。欲牵马军兵,自三衙于汉阳军取马至行在,如牵马二匹到,无疮疥、瘦瘠病马,并与减半推赏;愿折资者,支钱一十五贯。内一匹疮疥、瘦瘠病,支钱七贯五百文。不愿折资者,若两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资收使。」从之。昨来兴元府马至荆南,立定赏罚,全纲至,倒毙不及二分,谓九匹以下,使臣减三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各转一资;倒毙寄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谓十匹至一十四匹,使臣展二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更不推恩;倒毙寄留及三分,谓一十五匹,使臣、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各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使臣更展一年磨勘,余分数准此递展。其将校、医兽、执色合干人更别无加罚。牵马军兵二匹到,转一资;一匹到,更不推恩。二匹到,并疮疥,更不推恩;二匹到,内一匹疮疥,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二匹全不到,降一资。已上赏罚外,若纲内看验得有疮疥、瘦瘠病马,合依寄留倒毙马数除豁。若降资军兵内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科断。

译文:五月十八日,兵部上言说:「现审核详情,请求将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从临安府到汉阳军取马之事,依照以前兴元府发马到荆南的成例订立赏罚。牵马军兵,从三衙到汉阳军取马运至行在,若所牵二匹马都到达,且没有疮疥、瘦弱等病症的,都给予减半的推恩奖赏;愿意折算成官资的,支给钱十五贯。其中若有一匹患有疮疥、瘦弱病症,支给钱七贯五百文。不愿折算官资的,若两次押马都该受奖赏,允许合并转授一官资收用。」朝廷予以采纳。此前兴元府马匹运到荆南所订立的赏罚:若全纲到达,倒毙不满二成的(即九匹以下),使臣减三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等相关人员各转授一官资;倒毙寄留达二成以上不满三成的(即十匹至十四匹),使臣展延二年磨勘,将校、医兽、执色等相关人员不再推恩奖赏;倒毙寄留达三成的(即十五匹),使臣、将校、医兽、执色等相关人员各降一官资。每增加一成,使臣再展延一年磨勘,其余比例依此类推展延。将校、医兽、执色等相关人员则不再另加处罚。牵马军兵所牵二匹马都到达的,转授一官资;只有一匹到达的,不再推恩奖赏。二匹都到达但都患疮疥的,不再推恩奖赏;二匹都到达但其中一匹患疮疥的,减半推恩奖赏,支给钱十五贯文;二匹全都未到达的,降一官资。以上赏罚规定之外,若纲运之中检验发现有患疮疥、瘦弱病症的马匹,应依照寄留倒毙马匹的数目予以扣除豁免。若应降官资的军兵中没有官资可降的人,则处以杖八十的处罚。

七月十二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樽言:「诸军战马,旧管万余匹,累经战阵,见管数少。望除本司合得岁额纲马外,别行支拨纲马,应副披带教阅。」诏令赵樽将干道四年分合拨付三衙马内截拨十纲。其三衙所阙马数,听候御前逐旋支降。

译文:七月十二日,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赵樽上言说:「各军的战马,原来统辖有一万多匹,历经多次战阵,现存数目已经很少。希望除本司应得的每年定额纲马之外,另行支拨纲马,以供应披甲操练之用。」朝廷下诏命令赵樽,从干道四年分应拨付给三衙的马匹中截拨十纲。三衙所欠缺的马匹数目,等候御前逐次拨发补给。

十二月十七日,枢密院言:「茶马司起发三衙西马赴行在,每纲依御马例贴马五匹,共五十五匹为一纲。今来止依旧每五十匹为一纲,赵樽截拨西马十纲,止以五十匹为一纲。如赵樽已行截拨,却令据截过纲数报茶马司,将多收过马数贴以后起发纲马,揍作十纲。」从之。

译文:十二月十七日,枢密院上言说:「茶马司起运发送三衙的西马到行在,本应每纲依照御马的成例贴补马五匹,共五十五匹为一纲。现在仍只依照旧例以每五十匹为一纲,赵樽截拨的西马十纲,也只以五十匹为一纲计算。若赵樽已经截拨完毕,就命令按截拨过的纲数上报茶马司,将多收取的马匹数目补贴到以后起运的纲马之中,凑足十纲之数。」朝廷予以采纳。

五年二月一日,兵部言:「广西经略司使臣守阙进义副尉张横押马五十匹,全纲倒毙。缘从来即无全纲倒毙降罚体例。今来若依格法纽计,不过降一资,展四年半磨勘止。乞别作施行,以为后来之戒。」诏张横追毁所授三资文书,令本军行遣讫,降充用使唤。

译文:五年二月一日,兵部上言说:「广西经略司使臣守阙进义副尉张横押送马五十匹,全纲马匹尽数倒毙。因历来并无全纲倒毙如何降罚的成例。现在若依照法规核算,也不过是降一官资,展延四年半磨勘罢了。请

」从之。

五年二月一日,兵部言:「广西经略司使臣守阙进义副尉张横押马五十匹,全纲倒毙。缘从来即无全纲倒毙降罚体例。今来若依格法纽计,不过降一资,展

四年半磨勘止。乞别作施行,以为后来之戒。」诏张横追毁所授三资文书,令本军行遣讫,降充 用使唤。

五月十四日,张松言:「本司将每岁所起纲马,并赴汉阳军新置马监交纳,令诸军差官兵就监牵取归军。照对川秦之马,乍入中国,皆非本性所宜,例生诸病,因致传染。若纲马到监积压数多,一马纔病,旬月之间,即成群皆病矣。欲乞下三衙、江上诸军,每岁预差将官一员,于当年八月内,将带本军取马一百人,在马监安泊。每发一纲,申本军接续差人,候马纲到监,歇泊十日,先行起发。内有病患,即留本监喂养,免其传染,亦不致众纲拥并。」诏依,仍令茶马司,遇有排发纲马,约度到监月日,预先关报三衙及江上诸军,指期接续,差人前去取押,不得留滞积压。

八月十五日,诏三衙并江上诸军:广西经略司取押纲马军兵,今后并不许差十将以上人。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四川军兵十将以上,不许差押马。其余去处,合一体施行。」故有是诏。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本司每岁起发行在及镇江、建康、池州军前马纲,官校各系转一官资,使臣更减磨勘二年。内鄂州命官全纲,止减磨勘四年,将校只得半资公据外,襄阳府依鄂州已降指挥体例施行,致所差使臣及将校多不愿就。乞将押鄂州、襄阳府全纲到军押马使臣、医校与转一官资。若有倒毙,并依旧例施行。」从之。

闰五月九日,枢密院言:「干道五年分步军

司诸军牧放战马,数内中军统领官苗茂、亲随将第一将副将王明、左军统领官孟俊、第三将张国珍下,各倒毙马分数最多,理宜惩戒。」诏苗茂、马俊各特降一官,王明、张国珍各特降两官。

十二日,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张松言:「乞行下茶马司及逐路转运司,约度全年合用草料,以时计置足备,以马驿侧近堆桩。令茶马司于行程口券外,别给足备历一道,付押马官收执。如到,逐驿支给草料数足,方令驿司批下。如有欠(关)[阙],更不得批,候七日终,朝廷差官取足备历比较,将逐路阙误最多去处,责罚施行

译另行处置,以警戒后来之人。」朝廷下诏追缴销毁张横所授予的三次官资文书,命本军予以处置完毕,降职充任差遣使唤之职。

五月十四日,张松言:「本司将每岁所起纲马,并赴汉阳军新置马监交纳,令诸军差官兵就监牵取归军。照对川秦之马,乍入中国,皆非本性所宜,例生诸病,因致传染。若纲马到监积压数多,一马纔病,旬月之间,即成群皆病矣。欲乞下三衙、江上诸军,每岁预差将官一员,于当年八月内,将带本军取马一百人,在马监安泊。每发一纲,申本军接续差人,候马纲到监,歇泊十日,先行起发。内有病患,即留本监喂养,免其传染,亦不致众纲拥并。」诏依,仍令茶马司,遇有排发纲马,约度到监月日,预先关报三衙及江上诸军,指期接续,差人前去取押,不得留滞积压。

译文:五月十四日,张松上言说:「本司将每年起运的纲马,都送到汉阳军新设置的马监交纳,命各军派遣官兵到马监牵取带回本军。查照四川、秦州的马匹,刚进入中原地区,都不适应当地的水土环境,照例会生出各种疾病,因而导致相互传染。若纲马到达马监之后积压数量太多,只要一匹马患病,一两个月之间,就会整群染病。请求下令三衙、长江沿岸各军,每年预先派遣将官一员,在当年八月之内,带领本军的取马人员一百名,在马监驻扎等候。每发运一纲,就申报本军接续派人,等马纲到达马监后,休息停留十日,先行起运出发。其中若有患病的马匹,就留在本监喂养医治,以免传染其他马匹,也不致使众多纲运的马匹拥挤在一起。」朝廷下诏依从,并命令茶马司,每逢排定发运纲马之时,预先估算到达马监的月份日期,事先通报三衙及长江沿岸各军,约定日期接续派人前去取押,不得滞留积压。

八月十五日,诏三衙并江上诸军:广西经略司取押纲马军兵,今后并不许差十将以上人。以枢密院言:「已降指挥,四川军兵十将以上,不许差押马。其余去处,合一体施行。」故有是诏。

译文:八月十五日,朝廷下诏命三衙及长江沿岸各军:广西经略司取押纲马的军兵,今后都不准派遣十将以上的人担任。这是因为枢密院上言说:「已经颁降指挥,四川军兵十将以上的,不准差派押马。其余各处,应当一并照此施行。」所以才有此诏令。

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本司每岁起发行在及镇江、建康、池州军前马纲,官校各系转一官资,使臣更减磨勘二年。内鄂州命官全纲,止减磨勘四年,将校只得半资公据外,襄阳府依鄂州已降指挥体例施行,致所差使臣及将校多不愿就。乞将押鄂州、襄阳府全纲到军押马使臣、医校与转一官资。若有倒毙,并依旧例施行。」从之。

译文: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广西经略安抚司上言说:「本司每年起运发送到行在以及镇江、建康、池州军前的马纲,官员、将校各按规定转授一官资,使臣另外减免磨勘年限二年。其中鄂州若命官全纲到达,只减免磨勘年限四年,将校只能获得半资的凭据;此外襄阳府依照鄂州已颁降的指挥成例施行,以致所派遣的使臣及将校大多不愿承担此项差事。请求将押送到鄂州、襄阳府全纲到军的押马使臣、医校,改为给予转授一官资。若有马匹倒毙,仍依照旧例施行处罚。」朝廷予以采纳。

闰五月九日,枢密院言:「干道五年分步军司诸军牧放战马,数内中军统领官苗茂、亲随将第一将副将王明、左军统领官孟俊、第三将张国珍下,各倒毙马分数最多,理宜惩戒。」诏苗茂、马俊各特降一官,王明、张国珍各特降两官。

译文:闰五月九日,枢密院上言说:「干道五年分,步军司各军放牧战马的情况中,中军统领官苗茂、亲随将第一将副将王明、左军统领官孟俊、第三将张国珍所辖的马匹,倒毙的比例都最高,理应予以惩戒。」朝廷下诏,苗茂、马俊各特降一官,王明、张国珍各特降两官。

十二日,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张松言:「乞行下茶马司及逐路转运司,约度全年合用草料,以时计置足备,以马驿侧近堆桩。令茶马司于行程口券外,别给足备历一道,付押马官收执。如到,逐驿支给草料数足,方令驿司批下。如有欠阙,更不得批,候七日终,朝廷差官取足备历比较,将逐路阙误最多去处,责罚施行。」

译文:十二日,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张松上言说:「请求下令茶马司及各路转运司,估算全年所需用的草料数量,按时筹备齐全,在马驿附近堆放储存。命茶马司在原有的行程口粮凭证之外,另外发给一道足备草料登记簿历,交付给押马官收执。押马纲马若到达某驿,该驿支给的草料数目若足够,才准许驿站官员予以批注签核;若有欠缺不足,就不得批注签核。等到每七天期满,朝廷派官员取足备历加以核对比较,凡是各路欠缺失误最多的地方,予以责罚处置。」

。」从之。

六月十八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友直言:「本司节次取押到纲马,并承御前降到马数合得草料,其粮料院动经月余,方始放行。欲望日后取押到纲马,赴承旨司火印讫,依呈刺拍试过人体例,日下放行合得草料。」从之。

译「……」皇帝准奏。

六月十八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王友直上奏说:「本司多次领取押送到的成批军马,以及承奉御前旨意下发的马匹数目所应得的草料,而粮料院往往拖延一个多月,才开始发放。希望今后凡领取押送到的成批军马,送到承旨司烙印完毕后,比照呈报刺验试用人员的先例,当天就发放应得的草料。」皇帝准奏。

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殿司乞依此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一日,王友直又言:「每岁差拨官兵前去汉阳军马监取押纲马,内有合该转半资、愿请折资钱之人,往往留滞,动经三两月,方始支请。窃详倒毙马数,所属便行责罚;其无瘦毙,亦合画时支赏。欲望日后赴承旨司审验火印讫,并令日下支请给散,庶几有以激劝。」从之。

二十七日,诏:「三衙及都统制司于诸军马军逐将内,各创置医马院一所,将病轻者作一处,病重作一处,逐将差将官一员,并逐将管

事人各一名,及医兽马主在彼,专一提点,灌啖医治。每半年一次比较痊可及倒毙数目,申枢密院,重行赏罚。」其后九年六月十二日,枢密院言:「殿前、马、步军司诸军各置医马院,遇有病马,不以轻重,尽拘一处医治,病势相传,例有倒毙。乞止令马主在家养喂,委将官一员巡视提点,勒医兽用药嚾啖,令主帅比较赏罚。」从之。

九月二十三日,兵部言:「广西经略司所起纲马,每一名牵拽六匹,常纲每一方牵拽十匹。缘人力不胜,致病瘦倒毙数多。得旨,今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今后起发纲马进马,每人牵拽二匹,常纲每人牵拽四匹,其赏罚令兵部参照见行格法比拟施行。本部今将格法体例指挥并地理参照比拟,立定到因依:一、契勘茶马司自来于成都府起发御马,至行在六千一百一十九里,牵马军兵每人牵马一匹。今来广西经略司自静江府起发进马,至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比之成都府至行在地里,虽止及一半,每人却牵马二匹。一、契勘茶马司自来于兴元府起发常纲西马,至行在四千八百八十九里,牵马军兵每人牵马二匹。今来广西经略司自静江府起发常纲马,至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至建康府三千五百八十六里,至镇江府三千七百六十里,至池州三千里,四处地里,比之兴元府至行在地里,各及一半以上。至襄阳府二千三百六十二里,至鄂州一千八百八十二里,其两处地里,各不及一半,每人却掌马四匹。今后广西经略司起发进马赴行在,每人牵拽二

匹,全到无疮疥、瘦瘠病,转一资;若内有一匹疮疥、瘦瘠病,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二匹并疮疥、瘦瘠病并寄毙马一匹,并更不推恩。其纲内通管将校、医兽全纲至,寄毙不及一分,各转一资;寄毙及一分不及二分,通管将校、医兽更不推恩;寄毙及二分,通管将校、医兽各降一资;若

更(不)[有]倒死分数,别无加罚。一、今后广西经略司起发常纲马赴行在并镇江、建康府、池州都统司,每人牵拽四疋,全无疮疥、瘦瘠病马,转一资;若内有一疋疮疥、瘦瘠病,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二匹至四匹疮疥、瘦瘠病并寄毙马一匹,并更不推恩。

译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殿前司请求依照此项已获批准的旨意施行。皇帝批准了。

二十一日,王友直又上奏说:"每年差拨官兵前往汉阳军马监领取、押送纲马,其中有应当转授半资、情愿领取折资钱的人,往往被拖延滞留,动辄经过两三个月,才开始支给。我私下考虑,马匹倒毙的数目,所属官员便立即加以责罚;那些没有瘦弱死亡的,也应当立即支给赏赐。希望今后到承旨司审验火印完毕后,一律当天支给发放,这样才能有所激励劝勉。"皇帝批准了。

二十七日,下诏:"三衙及都统制司在诸军马军各部将领属下,各自创设医马院一所,将病情轻的分作一处,病重的分作一处,每部差遣将官一员,以及每部管事的人各一名,还有兽医、马主都在那里,专门负责督察,为马匹灌药、喂食、医治。每半年比较一次痊愈及倒毙的数目,上报枢密院,加以严格赏罚。"此后九年六月十二日,枢密院上奏说:"殿前、马、步军司各军都设立了医马院,遇到有病的马,不论病情轻重,全都聚拢在一处医治,病势互相传染,往往导致倒毙。请求只让马主在家中饲养喂食,委派将官一员巡视督察,责令兽医用药灌治,让主帅据此比较优劣加以赏罚。"皇帝批准了。

九月二十三日,兵部上奏说:"广西经略司起运的纲马,每一名兵士牵拽六匹,通常的纲马每人牵拽十匹。由于人力承受不了,导致马匹生病瘦弱倒毙的数目众多。奉旨,今后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此后起运纲马、进马,每人牵拽二匹,通常的纲马每人牵拽四匹,其中的赏罚命兵部参照现行的规格法令比照施行。本部现将规格法令的体例、指挥,以及地理情况参照比照,确定下列依据:其一,查考茶马司历来从成都府起运御马,到达行在六千一百一十九里,牵马的军兵每人牵马一匹。如今广西经略司从静江府起运进马,到达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比起成都府到行在的地理距离,虽然只有一半,但每人却牵马二匹。其一,查考茶马司历来从兴元府起运通常纲马西马,到达行在四千八百八十九里,牵马的军兵每人牵马二匹。如今广西经略司从静江府起运通常纲马,到达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到建康府三千五百八十六里,到镇江府三千七百六十里,到池州三千里,这四处的地理距离,比起兴元府到行在的地理距离,各自都超过一半以上。到襄阳府二千三百六十二里,到鄂州一千八百八十二里,这两处地理距离,各自都不到一半,但每人却掌管马四匹。今后广西经略司起运进马前往行在,每人牵拽二匹,全部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转授一资;如果其中有一匹疮疥瘦弱病的,减半推赏,支钱十五贯;有两匹疮疥瘦弱病连同寄养病死马一匹的,一律不再推恩。其纲内通管将校、兽医,若全纲到达,寄养病死不到十分之一的,各转一资;寄养病死达到十分之一以上不到十分之二的,通管将校、兽医不再推恩;寄养病死达到十分之二的,通管将校、兽医各降一资;如果还有倒死的分数,不再另外加罚。其一,今后广西经略司起运通常纲马前往行在以及镇江、建康府、池州都统司,每人牵拽四匹,全部没有疮疥瘦弱病马的,转授一资;

其纲内通管将校、医兽全纲到,并寄毙不及二分,转一资;寄毙及一分至不及二分,通管将校、医兽更不推恩;寄毙及二分,通管将校、医兽降一资;若更有倒毙分数,别无加罚。一、今后广西经略司起发常纲马赴鄂州、襄阳府都统司,每人牵拽四匹。五十匹全纲到,医兽、牵马四匹全别无疮疥、瘦瘠病,转一资。若内有一匹疮疥、瘦瘠病,牵马人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倒毙寄留不及一分,医兽牵马四匹全到无疮疥、瘦瘠、病,各支钱一十贯,若有一匹疮疥、瘦瘠、病,减半推赏,支钱五贯文;牵马将校名下马四匹全到,内二匹至四匹疮疥、瘦瘠、病,并寄毙马一匹,更不推恩;寄毙马二匹至四匹,止降一资;倒毙寄留及一分,医兽更不推赏;倒毙寄留及二分,医兽降一资;若更有倒死分数,别无加罚。一、本部契勘广西经略司自来差使臣管押出格马赴行在投进,每纲系三十匹,虽有赏罚体例指挥,从来未有立定格法。今参照体例指挥,比拟下项;一、全纲三十匹到,使臣、通管将校、医兽各转一官资,内使臣更减一年半磨勘。一、倒毙寄留不及一分,谓一匹至二匹,使臣、通管将校、医兽各转一资。一、倒毙寄留及一分至不及二分,谓三匹至五匹,使臣展二年磨勘,通管将校、医兽各更不推恩。一、倒毙寄留及二分,谓六匹,使臣、通管将校、医兽各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使臣更展半年磨勘。余分数准此迎展,其通管将校、医兽别无加罚。一、契勘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赴前项去处交纳,若看验得内有疮疥、瘦瘠病马,其使臣、通管将校、医兽,合依寄留倒毙马数除豁。一、契勘广西经略司起发常纲马赴行在并江上诸军,每人牵拽四匹,每纲差一十二人,止牵拽马共四十八匹外,有零马二匹未有该载。今欲乞令广西经略司每纲更差将校一名牵拽,即与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如内有一匹疮疥、瘦瘠病,更与减半支钱七贯五百文。若二匹并疮疥、瘦瘠病并寄毙马一匹,更不推赏;二匹全寄毙,降一资。」枞之。此上《国朝会要》。

干道六年十月九日,四川宣抚使王炎言:「得旨,令于阶、成、西和、凤州选择水草丰美去处置监西和:原无,据下文补。。窃闻四州之地,山林陵谷,几居其半,欲求宽闲之地可以

牧马三五百匹,不可得也。且以二千匹计之,养马人须千人以上,取之军中,必妨教阅。即今阶、成、西和、凤州见管忠勇军、弓箭手三千余人,内忠勇马军免家业钱有至三百八十贯者,步军免家业钱有至二百八十贯者,弓箭手官给田土,内马军两顷五十亩,步军两顷,从来各家多有鞍马出战,无异正兵。近年茶马司不许私下买马,今阙马之家十有七八。

译如果其中有一匹疮疥瘦弱病的,减半推赏,支钱十五贯文;有两匹至四匹疮疥瘦弱病连同寄养病死马一匹的,一律不再推恩。其纲内通管将校、兽医,若全纲到达,并且寄养病死不到十分之二的,转一资;寄养病死达到十分之一以上不到十分之二的,通管将校、兽医不再推恩;寄养病死达到十分之二的,通管将校、兽医各降一资;如果还有倒毙的分数,不再另外加罚。其一,今后广西经略司起运通常纲马前往鄂州、襄阳府都统司,每人牵拽四匹。五十匹全纲到达,兽医及牵马四匹全部没有疮疥瘦弱病的,转一资。如果其中有一匹疮疥瘦弱病的,牵马人减半推赏,支钱十五贯文;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一的,兽医所管牵马四匹全到且无疮疥瘦弱病的,各支钱十贯,如果有一匹疮疥瘦弱病的,减半推赏,支钱五贯文;牵马将校名下马四匹全到,其中有两匹至四匹疮疥瘦弱病、连同寄留病死马一匹的,不再推恩;寄留病死马两匹至四匹的,只降一资;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一的,兽医不再推赏;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二的,兽医降一资;如果还有倒死的分数,不再另外加罚。其一,本部查考广西经略司历来差遣使臣管押特殊规格的马匹前往行在进献,每纲三十匹,虽然有赏罚的体例指挥,但从来没有确立固定的规格法令。现在参照体例指挥,比照拟定如下:其一,全纲三十匹到达的,使臣、通管将校、兽医各转授一官资,其中使臣另外减磨勘一年半。其一,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一的,即一匹到二匹的,使臣、通管将校、兽医各转一资。其一,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一以上不到十分之二的,即三匹到五匹的,使臣展磨勘二年,通管将校、兽医各不再推恩。其一,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二的,即六匹,使臣、通管将校、兽医各降一官资。每增加十分之一,使臣再展磨勘半年。其余分数依此类推递展,其通管将校、兽医不再另外加罚。其一,查考广西经略司起运纲马前往上述地方交纳,如果查验发现其中有疮疥瘦弱病马的,其使臣、通管将校、兽医,应依照寄留、倒毙马匹数目扣除。其一,查考广西经略司起运通常纲马前往行在以及江上诸军,每人牵拽四匹,每纲差遣十二人,只能牵拽马共四十八匹,尚有零余马二匹未曾计入。现在请求命广西经略司每纲再差遣将校一名牵拽,即给予减半推赏,支钱十五贯文。如果其中有一匹疮疥瘦弱病的,再减半支钱七贯五百文。如果有两匹连同疮疥瘦弱病马、连同寄留病死马一匹的,不再推赏;两匹全部寄留病死的,降一资。"皇帝批准了。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干道六年十月九日,四川宣抚使王炎上奏说:"奉旨,命在阶州、成州、西和州、凤州选择水草丰美的地方设置马监原文注:西和二字原缺,据下文补入。我私下听闻这四州之地,山林丘陵沟谷,几乎占了一半,想要寻求宽阔空闲的地方可以牧养马三五百匹,是不可能得到的。姑且以二千匹计算,养马人必须在千人以上,从军中征调,必然妨碍教阅训练。如今阶州、成州、西和州、凤州现在管辖的忠勇军、弓箭手共三千余人,其中忠勇军马军免除家业钱的有多达三

欲令茶马司收买骒马二千匹,马翁二百匹,给拨与忠勇军、弓箭手阙马人及步军情愿养马人着脚,养喂牧放,仍与理放有马家业钱及田亩税课。有孳生骝驹,实时申报官司系籍。候及二年,委官相视,分作三等:上等支钱引一百道,中等八十道,下等六十道,付养马之家。其马经官火印,籍充官马,解赴茶马司团并起纲,或支付诸军。若已为官中生两骝驹者,即后来所生驹子,不以骝骒,许以一匹与所养人,亦许经官中卖与诸军。先据茶马司买到襄、郢置监骒马五百余匹,取拨排纲外,见在一百三十二匹,乞将就充给拨之数。」从之。

二十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先降指挥,每遇都大茶马司差官押到纲马,据实到监匹数,申殿前司,差拨合用取马人兵。窃详自汉阳马监至行在,往复七十余日,缘路途遥远,若马监候见得马数报本司,差拨合用人兵,旋行出给券历前来,须是两月余日。是致在监积压马数,不下千余匹。乞不候马

监报到马数,预先接续差拨全纲官兵,依例出给券历前去。窃见本司逐年合得纲马,比之马、步司及江上诸军纲马数多,所是医兽却与诸司一般,止差二人。欲乞贴差二人,通作四人,前去马监医治。」从之。

十一月十七日,利州路转运司言:「四川宣抚司押马使臣供,沿路马驿内,有巨陵、米铺、栗溪、师子隈等处,或有草无科,或有草料而无人粮。得旨,令本司具析违慢因依。照得并系金州洵阳管下新开水路程驿守臣翟▯▯秉、知县程缜。」诏翟插、程缜各特降一官资。其后八年六月十九日,四川宣抚使司言:「本司看详昨来差使臣俞逿等管押进马一纲,内虽有两匹倒毙,缘系因卒患水结黑汗,灌救不下。其余马数,并各臕分肥壮。其逐人已该转官恩赏,即见得非因草料不足。窃虑俞逿等沿路以需索不如私意,妄有陈言。欲望翟▯▯秉、程缜降官指挥改正施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兵部侍郎王之奇言:「伏见蜀中马纲之役,四川州郡发牵马兵士额差四千余人,又借请之费三十余万。后来虽许至汉阳交割,稍有省减,然借请之费尚二十有余万,不可胜言。欲乞于成都、兴元、襄阳各置司牧营分,将四川州郡分差到人计逐处纲马数目,均分作两处住营管干外,襄阳府司牧营分合用人数,于京西、湖北诸路州军厢军内差拨。如不足,许行招收曾经牵马逃亡军兵充填,并一年两次轮流牵喝。所裁损人数,几三分之一。况地里止是千余里,往回不出五旬,况襄阳至汉阳,地里尤近,比成都、兴元,又易措置。牵马兵士更不借请,除依旧破券

并支回程钱外,每起纲日,更与添支食钱二百文,则州县无横费之扰。

译百八十贯的,步军免除家业钱的有多达二百八十贯的,弓箭手由官府拨给田土,其中马军二顷五十亩,步军二顷,向来各家大多备有鞍马出战,与正规军没有差别。近年来茶马司不许民间私自买马,如今缺马的人家十有七八。请求命茶马司收买骒马二千匹、种马二百匹,拨发给忠勇军、弓箭手中缺马的人以及步军中愿意养马的人作为着脚之资,供其养喂牧放,仍然按照放马数目相应减免其家业钱及田亩税课。若有孳生的马驹,随时申报官府登记造册。等到满两年,委派官员前去查看,分作三等:上等给付钱引一百道,中等八十道,下等六十道,交付养马的人家。其马匹经官府烙上火印,登记为官马,解送到茶马司编纲起运,或者拨付给诸军。如果已经为官府生出两匹马驹的,那么此后所生的驹子,不论公母,允许留一匹给养马人,也允许经官府卖给诸军。此前据茶马司在襄州、郢州购买设监的骒马五百余匹,除去挑拨编纲的以外,现存一百三十二匹,请求就用来充作拨给的数目。"皇帝批准了。

二十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上奏说:"此前已降下指挥,每逢都大茶马司差官押送纲马到达,依照实际到达马监的匹数,上报殿前司,差拨应当调用的取马人兵。我私下考虑,从汉阳马监到行在,往返七十余日,因为路途遥远,如果等马监查见马数报知本司,再差拨应当调用的人兵,随即办理发给券历前来,必须要两个多月的时间。因此马监中积压的马数,不下一千余匹。请求不必等候马监报到马数,预先连续差拨全纲官兵,依例发给券历前往。我私下看到本司每年应得的纲马数目,比起马、步司以及江上诸军的纲马数目要多,但所配备的兽医却和其他各司一样,只差遣二人。请求增派二人,总共四人,前往马监医治。"皇帝批准了。

十一月十七日,利州路转运司上奏说:"四川宣抚司押马使臣报称,沿路马驿之中,有巨陵、米铺、栗溪、师子隈等地方,有的有草料而无科拨,有的有草料而无人的口粮。奉旨,命本司详细列明拖延懈怠的原因。查明这些地方都属于金州洵阳管辖下新开辟的水路驿站,守臣是翟〇〇秉、知县程缜。"下诏翟插、程缜各特降官一资。此后八年六月十九日,四川宣抚使司上奏说:"本司审查了此前差遣使臣俞逿等管押进马一纲的情况,其中虽然有两匹马倒毙,是因为突然患上水结黑汗病,灌救不及。其余的马匹,都膘情肥壮。这些人已经因此转授官恩赏,可见并非因为草料不足所致。恐怕是俞逿等人在沿路因为需索没有遂其私意,故意妄加陈述。希望对翟〇〇秉、程缜的降官指挥予以改正施行。"皇帝批准了。

十二月二十二日,兵部侍郎王之奇上奏说:"我看到蜀中马纲的劳役,四川州郡差发牵马兵士定额四千余人,又借支请给的费用三十余万。后来虽然允许到汉阳交割,稍有减省,但借支请给的费用仍达二十余万,说不完的浪费。请求在成都、兴元、襄阳各设置牧营分司,将四川州郡分派到的人按照各处纲马的数目,均分作两处驻营管理,此外襄阳府牧营分司应当调用的人数,从京西、湖北各路

今措置马纲,画一下项。诏令四川宣抚相度,如于马政利便,措置申枢密院。「一、总计成都、兴元府岁额马共一百六十一纲,内成都府川马六十纲,兴元府西马一百一纲。每纲五十匹,计八千五十匹。每纲用牵马军兵二十五人,节级一名,使臣、医兽各一名。一、成都府马六十纲:一十五纲系鄂州都统司自行差人取发;四十五纲内一十纲系骒马,系本府差人管押,经由兴元、襄阳府至汉阳军马监交割。计三千五百余里,共六十四程,往回一百二十余日。除使臣、医兽外,岁用兵级一千一百七十人。今欲乞令成都府管押至兴元府交割,止系一千二百余里,共二十四驿程,往回只五十日。除使臣、医兽依旧差拨、更不交替外,其兵级以三分为率,减免一分,止令差定七百八十人,循环牵押。每隔日起发一纲,周而复始,更轮两次役使。所有兵士,并于成都府置司,依营收管。如有阙额,令茶马司招填。其请给衣粮,令元差州军支移前来,按月支散。一、兴元府马一百一纲,今年指挥,更令起发西马二纲,往应城县孳生监,至今未见茶马司申到。起发二十纲,系荆南都统司自行差人取发,八十一纲,系本府差人管押,经由襄阳府至汉阳军马监交割,计二千三百余里,计四十驿程,往回八十余日。除使臣、医兽外,岁用兵级二

千一百六人。若依今来措置,又添承受到前项成都府马四十五纲,计用兵级一千一百七十人,两项共享兵级三千二百七十六人。今欲乞令兴元府管押至襄阳府交割,止计一千四百余里,共二十八驿程,往回六十日。除使臣医兽依旧差拨,更不交替外,其兵级减免一半,止令差定一千六百三十八人,循环牵押。每日起发一纲,周而复始,更轮两次役使。所有兵士,于兴元府置司牧营收管。如有阙额,令茶马司招填。其请给衣粮,令元差州军支移前来,按月支散。一、今来襄阳府承受到兴元府纲马一百二十六纲,除自有元管押使臣、医兽外,每纲用牵马军兵二十五人,节级一名,计合用兵级三千二百七十六人。自襄阳府至汉阳军并德安府应城县马监,计八百四十余里,共一十二驿程,并系平川,往回不及三十日。今欲乞令京西、湖北路安抚司,于本路见管系将、不(以)[系]将厢禁军内,差拨牵马兵级,比合用人数,以三分为率,减免二分,止用兵级一千九十二人。如不足,许不拘等仗,拣选少壮人招置。并许曾经川路牵马逃亡军兵限一月令经所在州军陈首,与免科罪,发赴襄阳府,即与旧军分职名收管,支破请给。从襄阳府,据每纲合用人数,同元管押使臣、医兽牵至汉阳军马监。内骒马十纲,至德安府应城县交割,并每日起发一纲,周而复始,更轮三次役使。

译州军的厢军中差拨。如果不足,允许招收曾经牵马逃亡的军兵充填,一律每年两次轮流牵喝。所裁减损耗的人数,将近三分之一。况且地理距离只有千余里,往返不出五十日,何况襄阳到汉阳,地理距离更近,比起成都、兴元,也更容易安排措置。牵马兵士不再借支请给,除依旧支付券历以及往返路费之外,每次起纲之日,再增给食钱二百文,那么州县就没有横加费用的骚扰了。如今筹划马纲,逐条列举如下。"皇帝下诏命四川宣抚使斟酌考虑,如果对马政有利,加以筹划后申报枢密院。"其一,总计成都、兴元府每年额定马纲共一百六十一纲,其中成都府川马六十纲,兴元府西马一百零一纲。每纲五十匹,共计八千零五十匹。每纲用牵马军兵二十五人,节级一名,使臣、兽医各一名。其一,成都府马六十纲:十五纲由鄂州都统司自行差人取发;四十五纲中十纲是骒马,由本府差人管押,经由兴元、襄阳府到汉阳军马监交割。共计三千五百余里,共六十四程,往返一百二十余日。除使臣、兽医外,每年用兵级一千一百七十人。现在请求命成都府管押到兴元府交割,只有一千二百余里,共二十四驿程,往返只需五十日。除使臣、兽医仍旧差拨、不再更换外,其兵级以三分为标准,减免一分,只需差定七百八十人,循环牵押。每隔日起运一纲,周而复始,再轮流两次役使。所有的兵士,都在成都府设置牧营司,依照营制收管。如有缺额,命茶马司招补。其请给的衣粮,命原来差遣的州军调运送来,按月支散。其一,兴元府马一百零一纲,今年的指挥,又命起运西马二纲,前往应城县孳生监,至今尚未见茶马司申报送达。起运二十纲,由荆南都统司自行差人取发,八十一纲,由本府差人管押,经由襄阳府到汉阳军马监交割,共计二千三百余里,共四十驿程,往返八十余日。除使臣、兽医外,每年用兵级二千一百零六人。如果依照现在的筹划,又添承接上述成都府马四十五纲,需用兵级一千一百七十人,两项共享兵级三千二百七十六人。现在请求命兴元府管押到襄阳府交割,只计一千四百余里,共二十八驿程,往返六十日。除使臣、兽医仍旧差拨、不再更换外,其兵级减免一半,只需差定一千六百三十八人,循环牵押。每日起运一纲,周而复始,再轮流两次役使。所有的兵士,在兴元府设置牧营司收管。如有缺额,命茶马司招补。其请给的衣粮,命原来差遣的州军调运送来,按月支散。其一,如今襄阳府承接兴元府纲马一百二十六纲,除各自原有管押使臣、兽医外,每纲用牵马军兵二十五人,节级一名,共计应用兵级三千二百七十六人。从襄阳府到汉阳军以及德安府应城县马监,共计八百四十余里,共十二驿程,都是平坦的川地,往返不到三十日。现在请求命京西、湖北路安抚司,在本路现管的系将、不系将厢禁军中,差拨牵马兵级,比照应用的人数,以三分为标准,减免二分,只用兵级一千零九十二人。如果不够,允许不拘身份等次,挑选少壮之人招募补置。并允许曾经在川路牵马逃亡的军兵,限一个月内向所在州军自首,予以免除治罪,发往襄阳府,即与原有的

所有兵士,并于襄阳府

置司牧营收管。如有阙额,令茶马司招填。其请给衣粮,令元差州军支移前来,按月支散。一、今来襄阳府应办牵马人数,窃虑招收未足。今欲乞除骒马一十纲令本府差人牵押至德安府应城县交割外,其余纲马,欲乞权令三衙、并江上诸军见应副汉阳军马监取马兵级,权暂前去襄阳府取拨。候有应办人,数目依旧。一、襄阳府转发纲马,其牵马军兵赏罚,今欲参照成都府并兴元府起发格例赏罚施行。一、成都府、兴元府发马并今来襄阳府转发押马等人,合得到程回程等钱,亦合递减。今欲乞令所属裁定施行。」

七年二月十八日,诏:「池州驻札御前诸军,病患马医治痊可及倒毙,左军最优,统制特转一官,提点将官、管队事训练官、医兽各特减二年磨勘;右军最劣,统制特降一官,提点将官、管队事训练官、医兽各特展二年磨勘。」以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总言:「诸军干道六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终,病患马医治痊可及倒毙数,以各军本月终见管马十分为率,比较下项:(尤)[左]军最优:病患马二十七匹,合该一分二厘二毫一丝,倒毙一十八匹,合该八厘一毫四丝。见患二匹。十二月终,见管二百二十匹。统制崔定,提点副将李大椿,准备将于翼,管队事训练官冉政、朱进,医兽田忠、杨 。右军最劣:病患马三十七匹,合该一分八厘六丝。倒毙二十七匹,合该一分三厘一毫九丝。十二月终,见管马二百五匹。统制赵思忠,提点权正将赵赛,准备将王政、高贵、管队事训练官徐立、朱珍,部将韩清,医兽何进、郜德。」故有是命。

三月一日,诏:「马军司取押第三纲战马四十八匹,沿路倒毙寄留外,有马三十五匹见到,并各疮疥、瘦瘠。押马官依格赏罚外,特降两官。本纲打先牌、医

兽各特降两资,牵马军兵二匹全不到人各从杖一百科断。日后诸军,可依此施行。」以马军司言:「成忠郎曲用取押本司第三纲战马,沿路倒毙寄留一十三匹外,并各疮疥、瘦瘠。取到沿路批支草料券历,照得挨日支给,即无少阙。显是本纲打先牌、抱券人、医兽盗卖草料,至得倒毙数多。窃恐以后递相仿 。」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九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言:「护圣马军节次取押马五纲,共二百一十二匹到建康府。内一百一十五匹拣选着脚外,有九十七匹拨付神勇军阙马官兵寄养。窃缘神勇军所管牧放马军九百六十六人、马九百九十五匹,见阙人养喂。乞将护圣军马尽发遣前去秀州本军牧放。」从之。

五月十三,诏令四川宣抚司行下茶马司将未起川马并骒马纲数,疾速催促排纲起发,须管数足。以枢密院言:「干道五年起发过一百四十一纲,今来川马尚少九纲,岁额一十纲,共十九纲,并未到骒马五纲。

译军队职名一起收管,支给请给。从襄阳府开始,依照每纲应用的人数,会同原来管押的使臣、兽医牵送到汉阳军马监。其中骒马十纲,到德安府应城县交割,并且每日起运一纲,周而复始,再轮流三次役使。所有的兵士,都在襄阳府设置牧营司收管。如有缺额,命茶马司招补。其请给的衣粮,命原来差遣的州军调运送来,按月支散。其一,现在襄阳府应办的牵马人数,恐怕招募还不够。现在请求除骒马十纲命本府差人牵押到德安府应城县交割外,其余的纲马,请求暂时命三衙及江上诸军现在应付汉阳军马监取马的兵级,暂时前往襄阳府取代拨补。等有足够应办的人后,数目依旧恢复。其一,襄阳府转运纲马,其牵马军兵的赏罚,现在请求参照成都府和兴元府起运的规格体例赏罚施行。其一,成都府、兴元府发马以及现在襄阳府转发的押马等人,应得的到程、回程等费钱,也应当相应递减。现在请求命所属官司裁定施行。"

七年二月十八日,下诏:"池州驻扎的御前诸军,病患马匹医治痊愈及倒毙情况,左军表现最优,统制特转一官,提点将官、管队事训练官、兽医各特减磨勘二年;右军表现最劣,统制特降一官,提点将官、管队事训练官、兽医各特展磨勘二年。"这是因为池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总上奏说:"诸军从干道六年七月一日至十二月末,病患马匹医治痊愈及倒毙的数目,按照各军本月末现存马数十分之几为标准,比较如下:左军表现最优:病患马二十七匹,合该十分之一分二厘二毫一丝,倒毙十八匹,合该八厘一毫四丝。现患病二匹。十二月末,现存管二百二十匹。统制崔定,提点副将李大椿,准备将于翼,管队事训练官冉政、朱进,兽医田忠、杨〇。右军表现最劣:病患马三十七匹,合该一分八厘六丝。倒毙二十七匹,合该一分三厘一毫九丝。十二月末,现存管马二百零五匹。统制赵思忠,提点权正将赵赛,准备将王政、高贵,管队事训练官徐立、朱珍,部将韩清,兽医何进、郜德。"因此有这道命令。

三月一日,下诏:"马军司取押第三纲战马四十八匹,沿路倒毙、寄留之外,还有三十五匹马现存到达,都各自患有疮疥、瘦弱之病。押马官依照规格赏罚之外,特降两官。本纲打先牌、兽医各特降两资,牵马军兵中有两匹马全不到达的人,各处杖一百科断。今后诸军,可依照此例施行。"这是因为马军司上奏说:"成忠郎曲用取押本司第三纲战马,沿路倒毙、寄留十三匹之外,其余各自患有疮疥、瘦弱之病。取来沿路批支草料的券历,查明是按日支给的,也就是说并无缺少。显然是本纲打先牌、抱券人、兽医盗卖草料,才导致倒毙数目如此之多。恐怕以后会相继效仿。"因此有这道命令。

四月二十九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琪上奏说:"护圣马军先后取押马五纲,共二百一十二匹到达建康府。其中一百一十五匹挑选着脚之外,还有九十七匹拨付神勇军缺马的官兵寄养。我私下考虑到神勇军所管的牧放马军有九百六十六人、马九百九十五匹,现在缺人饲养。请求将护圣军的马全部发遣前往秀州本军牧放。"皇帝批准了。

五月十三日,下诏命四川宣抚司下达指令给茶马司,将尚未起运的川马及骒马纲数

」故有是诏。

二十六日,诏令内外诸军主帅责委逐军统制并逐将将官,将见今战马并降拨到纲马,钤束马主,以时饮饲,有病实时医治。仍每年一次比较牧养优劣,各于本军本将马数十分为率,倒死不及二厘,统制将官各与转一官;四厘以下,各减二年磨勘;倒死一分以上,展一年磨勘;一分半以上,展二年磨勘;及二分降一官,二分以上,取旨重作行遣。马主令主帅量轻重等第责罚。有武艺绝伦者,与免罪。仍自今年岁终比较。以枢密院言:「内外诸军马,统兵官全不用心,牧养失节,絷维不以时驰骋,疾病不以时医治,致使倒毙,理宜立定赏罚。」故有是命。

六月十一日,诏宁国府南陵知县赵传庆降两

官放罢,当行人吏各从杖一百勒罢。以传庆违旨,不预办马驿钱米草料。从淮西江东总领张松奏劾也。

十六日,诏:「殿前司取押第二十三纲马四十八匹,除寄留倒毙外,见到二十九匹。押马纲官依格责罚外,更特降三官;其本纲医兽等,各特降两资,内无资可降人,各从杖一百科断。日后依此施行。」

七月二日,诏:「四川所起进马,有牵马人兵,访闻经过,屯驻诸军强行拖拽招刺。今后遇有违犯之人,令同行指定强拖拽人军分、姓名申宣抚司,备申枢密院取旨,重作施行。」从四川宣抚王炎请也。

二十四日,枢密院言:「镇江府都统司差使臣周同等,于马监取到川马二十八匹,寄毙一十三匹,见到一十五匹,又病瘦四匹。以见取马官兵等,将沿路批请草料减 偷粜,不用心养喂」。诏押马纲官周同依格责罚外,更特降三资。其本纲打先牌、兽医、抱券并牵马军兵二匹全不到各特降两资;内无资可降人,各从杖一百科断。除降官资人外,余并令本军问当,日后依此施行。

八月四日,枢密院言「勘会三衙、江上诸军取马官兵,并不拣择差拨,往往不切用心,致令倒毙数多。得旨,令三衙江上诸军今后差拨阙马官兵前去马监牵取本名下马归军,专差训练官一员充纲官,赏罚令兵部措置。本部契勘:阙马官兵元旧名下止是管马一匹,今若循例牵拽二匹,又恐仍前不专,却致损毙。今欲乞各人止牵取一匹,寻将从前格

法体例参照,重别措置比拟,立定赏罚下项。」诏依。「一、下项去处,管押使臣、执色合干人,皆以实数十分为率,计理赏罚。殿前、马步军司及高邮军都统司差人于马监取马到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金)[全]纲、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监官减二年六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一十五贯文。如不愿支钱、愿出给半资公据者听。如两次取马该赏,许作一资收使。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二年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一十二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

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七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九贯六百文;二十匹至一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三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七贯六百八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无疮疥、瘦瘠病,军兵、将校并内有未理磨勘 用,支钱一十五贯文。

译,迅速催促编排纲队起运,务必凑足数目。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干道五年起运过的一百四十一纲,如今川马尚缺九纲,年度额定十纲,共十九纲,以及还未到的骒马五纲。"因此有这道诏令。

二十六日,下诏命内外诸军主帅责成各军统制及各部将官,将现有的战马以及拨降到的纲马,约束马主,按时饮喂饲养,有病立即医治。同时每年比较一次牧养的优劣,各自以本军本部马数十分之几为标准,倒死不到二厘的,统制将官各转授一官;四厘以下的,各减磨勘二年;倒死达十分之一以上的,展磨勘一年;一分半以上的,展磨勘二年;达到十分之二的降一官,超过十分之二的,请示皇帝重新处置。马主由主帅酌情轻重分等责罚。有武艺出众的,可免罪。此后每年年终依此比较。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内外诸军的马匹,统兵官全然不用心,牧养失于节制,拴系不按时纵放驰骋,疾病不按时医治,导致马匹倒毙,理应制定赏罚。"因此有这道命令。

六月十一日,下诏宁国府南陵知县赵传庆降官二资并罢免,当值的胥吏各处杖一百勒令罢职。这是因为赵传庆违背旨意,不预先办理马驿的钱米草料。是采纳淮西江东总领张松的弹劾奏章而定。

十六日,下诏:"殿前司取押第二十三纲马四十八匹,除寄留、倒毙的以外,现存到达二十九匹。押马纲官依照规格责罚之外,再特降三官;本纲的兽医等,各特降两资,其中没有资可降的人,各处杖一百科断。今后依此施行。"

七月二日,下诏:"四川起运的进马,有牵马的人兵,访闻沿途经过,驻扎的诸军强行拖拽招引刺配。今后遇到违犯的人,命同行的人指认强行拖拽的人的军分、姓名,上报宣抚司,转报枢密院请旨,从重处置。"这是采纳四川宣抚使王炎的请求。

二十四日,枢密院上奏说:"镇江府都统司差遣使臣周同等,在马监取到川马二十八匹,寄留病死十三匹,现存到达十五匹,又有病瘦马四匹。是因为负责取马的官兵等人,将沿途批领的草料克减、偷卖,没有用心饲养所致。"下诏押马纲官周同依照规格责罚之外,再特降三资。本纲打先牌、兽医、抱券以及牵马军兵中两匹马全不到达的,各特降两资;其中没有资可降的人,各处杖一百科断。除了降官资的人以外,其余都命本军追究处置,今后依此施行。

八月四日,枢密院上奏说"查勘三衙、江上诸军取马的官兵,都不加拣选差拨,往往不切实用心,导致马匹倒毙数目众多。奉旨,命三衙、江上诸军今后差拨缺马官兵前往马监牵取自己名下的马匹带回本军,专门差遣训练官一员充当纲官,赏罚命兵部拟定处置。本部查考:缺马官兵原本名下只需管马一匹,如今若照例牵拽二匹,又恐怕仍旧不能专心,反而导致损失倒毙。现在请求各人只牵取一匹,寻找从前的规格法令体例加以参照,重新拟定比照,确定赏罚如下。"皇帝批准。"其一,下列各处,管押使臣、执色合干人,都以实际数目十分之几为标准,计算处理赏罚。殿前、马步军司及高邮军都统司差人在马监取马回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纲到达,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监官减磨勘二年六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十五贯文。如果不愿支钱、愿意领取半资公据的听便。如果两次取马都该受赏,允许合并作一资使用。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二年,执色合干人支钱十二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七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九贯六百文;二十匹至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

如有不愿支钱、愿出给半资公据者听。如两次取马该赏,许作一资收使。有官使臣并合理磨勘人,减一年六个月磨勘。若寄留、倒毙,依此对展。一、镇江府都统制司差人于马监取马到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二年零半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一十二贯七百五十文;四十

匹至三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七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一十贯二百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三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八贯一百六十文;二十匹至一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零半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六贯三百三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无疮疥瘦瘠病,军兵、将校并内有未合理磨勘 用,支钱一十二贯七百五十文。有官使臣并合理磨勘人,减一年三个月磨勘。若倒毙、寄留,依此对展。一、建康都统司并三衙差人于马监取马到建康府,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十一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一十一贯二百五十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七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九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三月磨勘,执色各干人支钱七贯二百文;二十四匹至一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五贯七百六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无疮疥、瘦瘠病,军兵、将校并内有未理磨勘 用,支钱一十一贯二百五十文。有官使臣并合理磨勘 人,减一年一个月半磨勘。若寄留、倒毙,依此对展。一、池州都统司差人于马监取马到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三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七贯五百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一年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六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九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四贯八百文;二十匹至一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七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三贯八百四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无疮疥、瘦病,军兵、将校并内有未理磨勘用,支钱七贯五百文,有官使臣并合理磨勘人,减九个个月磨勘。若倒毙、寄留,依此对展。一、江州都统司差人于马监取马到军,地里最近,若不加罚,无以惩戒。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九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四贯五百五十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七个月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三贯六百四十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五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二贯九百二十文;二十匹至一十一匹全到,至倒毙、寄留不及二分,纲官减四个月半磨勘,执色合干人支钱二贯三百四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无疮疥、瘦瘠病,军兵校并内有未理磨勘 用,支钱四贯五百文;有官使臣并该理磨勘人,减五个月磨勘。

译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三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七贯六百八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军兵、将校中有未理磨勘可用的,支钱十五贯文。如果不愿支钱、愿领半资公据的听便。如果两次取马都该受赏,允许合并作一资使用。有官职的使臣以及应理磨勘的人,减磨勘一年六个月。如果有寄留、倒毙,依此相应递展。其一,镇江府都统制司差人在马监取马回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二年零半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十二贯七百五十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七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十贯二百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三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八贯一百六十文;二十匹至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零半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六贯三百三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军兵、将校中有未理磨勘可用的,支钱十二贯七百五十文。有官职的使臣以及应理磨勘的人,减磨勘一年三个月。如果有倒毙、寄留,依此相应递展。其一,建康都统司及三衙差人在马监取马到建康府,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十一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十一贯二百五十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七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九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三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七贯二百文;二十四匹至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执色合干人支钱五贯七百六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军兵、将校中有未理磨勘可用的,支钱十一贯二百五十文。有官职的使臣以及应理磨勘的人,减磨勘一年一个月半。如果有寄留、倒毙,依此相应递展。其一,池州都统司差人在马监取马回军,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三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七贯五百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一年,执色合干人支钱六贯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九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四贯八百文;二十匹至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七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三贯八百四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军兵、将校中有未理磨勘可用的,支钱七贯五百文,有官职的使臣以及应理磨勘的人,减磨勘九个月。如果有倒毙、寄留,依此相应递展。其一,江州都统司差人在马监取马回军,地理距离最近,如果不加罚处,无以惩戒。五十匹至四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九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四贯五百五十文;四十匹至三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七个月,执色合干人支钱三贯六百四十文;三十匹至二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五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二贯九百二十文;二十匹至十一匹全到、倒毙寄留不到十分之二的,纲官减磨勘四个月半,执色合干人支钱二贯三百四十文;牵马官兵名下马一匹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的,军兵、将校中有未理磨勘可用的,支钱四贯五百文;有官职的使臣以及应理磨勘的人,减磨勘五个月。如果有倒毙、寄留,展磨勘一年。其一,以上各处,纲官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二的,展磨勘二

若倒毙、寄留,展一年磨勘。一、前项去处,纲官倒毙、寄留及二分,展二年靡勘,及三分,降一官资;每增及一分,

更展一年磨勘。余分数准此递展。执色合干人倒毙、寄留及二分,并无赏罚;及三分,降一资,内江州更令本军问当。牵马使臣、军兵将校,如有疮疥、瘦瘠病,不该推赏。其军兵将校,若寄留、倒毙,降一资,内江州更令本军问当。一、纲内执色合干人,仍止差军兵,及依自来体例,差拨施行。一、所差 用军兵,如该降资,若无资可降,于本处从杖八十科断。一、所差纲官、执色合干人取马到军交纳,勘验得有疮疥、瘦瘠病,依倒毙寄留数除豁。」

八年正月三日,诏:「已降指挥,内外诸军所养战马,令主帅每岁比较等第赏罚。可自今后倒毙及二分已上,统制将官展二年磨勘;三分已上,重作施行。马主如本等弓四箭中帖垛,或愿升加▯力者,并委主帅实时拍试,与免罪。其赏格,依已降指挥。」

二月八日,枢院副都承旨王抃言:「每遇纲马到行在,系承旨司看验,自来止是系差定省马院医兽二人看喝,委是难以据凭。欲乞自今后每遇纲马到来,报三衙各轮差医兽二人前来,临时依公看喝,庶几革去预先计嘱之弊。」从之。

三月十三日,诏:「汉阳军马监遇诸军合取纲马,令赴湖广总领所审验。

译年,达到十分之三的,降一官资;每增加十分之一,再展磨勘一年。其余分数依此递展。执色合干人倒毙、寄留达到十分之二的,一律没有赏罚;达到十分之三的,降一资,其中江州还要命本军追究处置。牵马使臣、军兵将校,如果所领马有疮疥、瘦弱病的,不应受赏。其军兵将校,如果有寄留、倒毙的,降一资,其中江州还要命本军追究处置。其一,纲内的执色合干人,仍只差遣军兵,并依照历来的体例,差拨施行。其一,所差遣使用的军兵,如果应当降资,若没有资可降的,在本处处杖八十科断。其一,所差遣的纲官、执色合干人取马回军交纳,如果查验发现有疮疥、瘦弱病马的,依照倒毙、寄留的数目扣除。"

八年正月三日,下诏:"已经降下指挥,内外诸军饲养的战马,命主帅每年比较等第赏罚。可自今以后倒毙达到十分之二以上的,统制将官展磨勘二年;达到十分之三以上的,从重处置。马主如果按其本等弓箭能四箭射中垛的,或者情愿升级加力的,都委派主帅立即考核测试,予以免罪。其赏罚规格,依照已经降下的指挥。"

二月八日,枢密院副都承旨王抃上奏说:"每逢纲马到达行在,都是由承旨司查验,历来只是差定省马院兽医二人查看喝验,委实难以凭据。请求从今以后每逢纲马到来,通报三衙各自轮流差遣兽医二人前来,临时秉公查看喝验,这样才能革除预先私下嘱托的弊端。"皇帝批准了。

三月十三日,下诏:"汉阳军马监遇到诸军应当领取纲马时,命其前往湖广总领所审验。"

如有瘦病马,发回本监医治,将堪起纲马责付取马使臣管押前来。如致瘦病,重行责罚。仍令四川茶马司今后须管将及格赤、阔壮无疮疥、瘦瘠病马,团纲起发。」以枢密院都承旨(案)[叶]衡言,汉阳军马监将病马一 衮同起发,与不置监无异。故有是命。

译如果有瘦弱有病的马,就送回本监治疗,把可以编入纲运的马匹交给取马使臣管押送来。如果致使马匹瘦弱生病,要从重处罚。并命令四川茶马司此后必须负责挑选毛色枣红、体格壮实、没有疮疥的合格马匹,瘦弱有病的马不得编入,才可成纲起运。因为枢密院都承旨叶衡说,汉阳军马监把病马一律混同起运,这与不设监牧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才有了这道命令。

二

十六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吴挺言:「先准指挥,令诸军每遇取马,差拨阙马官兵前去牵取,专差训练官一员充纲官,令本司诸军马军见阙之数,于步军弓箭手内拣摘能骑马射弓之人,逐旋拨填。所有本司合得干道七年分纲马,缘目今旧管马军内即无阙马官兵,止有新刷人数,未敢便行差拨。望令本司于步人内将新刷到马军前去牵取,依旧每一名牵取一匹。所有赏罚,乞依已降指挥施行。」从之。

四月十五日,诏令四川宣抚司行下诸军,将牵马官兵于元半年限外,与展两月。如押马到行在日,合该赏资及请回程折资钱数,令所属并限十日施行尽绝。如留滞违限,许行陈诉,将当行人并从重断。」以枢密院言:「四川牵拽马人,三月方至行在,纳马转资,四十五日方毕,及回程,又须两月,计七八个月方得归司。访闻都统司往回只限半年,过期不到,即令往请,老幼失所,归司又皆断罪。」故有是命。

五月九日,枢密院言:「诸军战马有病,虑致倒毙,更不医治,便作出字用印沽卖,损失官马数多。」诏令诸军今后除齿老、双目▯赞马外,将病患『出』字马数与倒毙马于岁终通理分数,比较赏罚。自后遇有诸军拣到合用火印『出』字马,令承旨司总领所审验病患,堪医治者,再令本军宽限医治,不得仍前作弊。仰主帅常切觉察。

十三日,诏逐路提举纲马驿程漕臣,常切催督所属修葺屋宇、槽道,宽剩桩办草料、人粮,仍委逐州通判躬亲检察,漕臣巡历所部,亲至点检。以提举四川买马赵彦博言,自房州以去,驿

舍、槽道并不修葺,减 草料。故有是命。

六月八日,枢密院言:「照得殿前司干道六年五月至七年四月终,『出』字马三百七十九匹,七年五月至八年五月终,『出』字马六百九十三匹,显属情弊。」诏令内外诸军,今后除齿老、双目▯赞马外,其病患马发赴医马院置籍,令逐军专一责任兵将官、医兽,须管究心医治,以时饮饲,月具痊损数,令主兵官将本军将官、医兽赏罚。如实不堪医马,令承旨司总领所审验,印作『出』字,岁终,具印过数目申枢密院。

七月十六日,御笔:「访闻安丰军前后多有人于郡境内外盗马,以至劫伤人命,殊失责任之意。可严行禁戢,仍移文濠州,一依今来处分,禁戢施行。」

八月二十日,荆湖北路转运司状:「据江夏知县唐楠申:有马军司取马训练官张立等,押马到本县驿批支粮料,与驿子理会支草,在县作闹。」诏:「张立不能弹压,特降两官;唐楠不办马草在驿,特降一资,候改官日,更展二年磨勘。」

十一月十六日,诏令建康都统郭刚相度,将本军战马上就建康府收养。

译二十六日,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吴挺说:「此前奉旨,命令各军每逢取马,都差派缺马的官兵前去牵取,专门委派一名训练官担任纲官,命本司各军马军现在缺马的数目,从步军弓箭手中挑选能骑马射箭的人,陆续拨补充任。本司应得的干道七年分的纲马,因为目前旧有的马军中已没有缺马的官兵,只有新招募的人数,不敢就此差拨。希望命令本司从步兵中挑选新招募到的马军前去牵取,仍按每一名牵取一匹的旧例执行。所有的赏罚,请依照已经颁布的旨意施行。」皇帝同意了。

四月十五日,下诏命令四川宣抚司通知各军,牵马的官兵在原定的半年期限之外,再展宽两个月。如果押马到达行在之日,应得的赏赐资历以及回程应折算的路费钱数,命令所属衙门都限十日内办理完毕。如果有拖延违期的,允许陈诉,对负责经办的人一并从重处断。」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四川押马的人,三月才到行在,缴纳马匹转官,四十五天才办完,等到回程,又要两个月,算下来七八个月才能回到本司。听闻都统司来回只限半年,过期不到,就要派人去催请,老幼因此流离失所,回到本司后又都要被治罪。」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五月九日,枢密院上奏说:「各军战马有病的,担心会导致倒毙,却不加以医治,便打上『出』字烙印,用印出售,官马损失数目很多。」诏令各军今后除了年老、双目失明的马之外,将有病打上『出』字的马数与倒毙马数在年终一并统计核算分数,加以比较,进行赏罚。此后每逢各军挑出合用烙上『出』字火印的马,命令承旨司总领所加以审验,凡是还能医治的,再命令本军放宽期限予以医治,不得仍像以前那样作弊。命各主帅经常切实查察。

十三日,诏令各路提举纲马驿程的漕臣,经常切实催促所属修缮屋舍、马槽通道,宽裕地备办草料、人的口粮,并委派各州通判亲自检查察看,漕臣巡视所辖地区时,也要亲自到场查点检查。这是因为提举四川买马赵彦博上奏说,从房州往前,驿舍、马槽通道都没有修缮,草料也遭到削减。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六月八日,枢密院上奏说:「查得殿前司干道六年五月至七年四月末,打『出』字的马有三百七十九匹,七年五月至八年五月末,打『出』字的马有六百九十三匹,明显属于弄虚作假。」诏令内外各军,今后除年老、双目失明的马之外,其余生病的马要送到医马院登记造册,命令各军专门责成兵将官、兽医,必须尽心医治,按时喂养,每月开具痊愈或损失的数目,命主兵官对本军将官、兽医加以赏罚。如果确实无法医治的马,命承旨司总领所审验,加盖『出』字印,年终将加盖印记的数目上报枢密院。

七月十六日,御笔批示:「听闻安丰军前后有很多人在郡境内外盗马,以至劫杀伤害人命,实在有负职守之意。应当严加禁止,并行文濠州,一律依照如今这次的处置办法,加以禁止施行。」

八月二十日,荆湖北路转运司呈状说:「据江夏知县唐楠申报:有马军司取马训练官张立等人,押马到本县驿站批领支取粮草,因与驿

继而刚奏:「本军战马,自来止就建康牧养。昨缘都统郭振乞移往卢州。(令)[今]相视,卢州三月末旬尚未有青草生发,若依旧止就建康牧养,实为利便。」从之。

同日,诏:「三司马军枪手兼射弓箭人所破名下马,如倒毙,令步射七▯力、弓一十二箭内二箭上帖垛者,与免罪。数内如实伤手臂、不能兼弓箭者,令本司于进帐内逐人姓名下分明开凿所患,其破名下马如倒毙,令击刺免罪。」

十七日,诏令广西经

略司,今后起发进马并常纲马,每军兵一名止牵马二匹。

九年闰正月三日,宰执进呈殿前司王友直札子:「近遣准备将李宣往汉阳军排发纲马,在监倒毙既多,又更在路死损,可谓不职。乞罪李宣准备将差遣。」上可其奏。又曰:「若汉阳军监牧养得宜,则发遣来者,在路自无损毙,李宣何得不惩!」

二月二日,诏令诸军并汉阳军马监,今后遇有取发到纲马,仰实时将元纲解并沿路倒毙及见到数,开具申枢密院,以凭稽考,无致违戾。从枢密院请也。

二十日,诏令逐路漕臣躬亲遍诣所部马驿相视,依今来降去样制体式,责委逐州县守令限一月如法盖造,置办什物、槽具,并要如法,不得苟简灭裂。每驿差拨五人看守,务要洁净。仍于本州岛拣汰养老将校内选差知马政、有心力、稍壮健二人,同老小前去本驿居住,量添盐菜钱,部辖看管。如马纲先牌到来,预令人夫▯▯▯草磨豆,祇备喂饲。候圆备日,申枢密院,以备差官前去点检。其后十一月十二日,诏令逐路漕臣,疾速委官前去点检。如(来)[未]圆备去处,责令日近一切了毕。如尚敢违戾,按劾以闻,当议重作施行。先具已点检到数目闻奏。

三月十七日,诏令三衙并江上诸军将见差取马使臣、军兵,今后径往茶马司取押。到监歇泊三日,委本监官审验,将肥壮马先次起发。内瘦瘠、病,量留本纲人在监养喂,候及臕分,逐旋随本军以次纲马附押归军。其使臣并差七人,卫官军兵十将以下人充。仍令茶马司先次排定纲

分,预行关报诸军,掯期差人前去取押,无致拥并,积压留滞。以枢密院言,四川茶马司近来拨发纲马到监,比之每岁寄毙数多。窃虑所差使臣不行精选,在路不切用心养喂。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宰执进呈鄂州诸军都统制吴挺申:「内外诸军所养战马,令主帅每岁比较等第赏罚。自今倒毙及二分已上,统制将官展二年磨勘,三分已上,重作施行。今年缘有四分已上之人,合行取旨。」上曰:「若自三分减罚,却恐人数多,可将四分已上之人,克制将官各特降一官资,庶可警戒。」

四月二十八日,兵部〔言:「近〕降指挥,四川宣抚司起发阔壮马并茶马司御进马、常纲马到行在,及江上诸军纲马到军,并广西经略司排拨常纲马到行在,及江上诸军内有全纲到并寄留倒毙之数,以地里远近,并牵马人,已拟定赏罚格法。

译卒理论争草,在县里闹事。」诏令:「张立不能弹压约束,特降两官;唐楠不能在驿站办好马草供应,特降一资,等到改官之日,再展延两年磨勘。」

十一月十六日,诏令建康都统郭刚查勘相度,将本军战马就地在建康府收养。随后郭刚上奏说:「本军战马,向来只在建康牧养。此前因为都统郭振请求移往庐州。如今相看,庐州三月末旬还没有青草生长,如果依旧只在建康牧养,实在更为便利。」皇帝同意了。

同日,诏令:「三司马军枪手兼射弓箭人名下的马,如果倒毙,命其步射(七力)、弓一十二箭中有二箭射中靶心的,可免罪。其中如果确实伤了手臂、不能兼习弓箭的,命本司在进呈的名册内逐人姓名之下清楚注明所患伤情,其名下的马如果倒毙,命其以击刺代替,免罪。」

十七日,诏令广西经略司,今后起发进马以及平常的纲马,每名军兵只牵马二匹。

九年闰正月三日,宰执呈上殿前司王友直的札子:「近来派遣准备将李宣前往汉阳军排发纲马,在监中倒毙的已经很多,又在路上死损,可以说是不称职。请求治李宣准备将差遣之罪。」皇帝准奏。又说:「如果汉阳军马监牧养得当,那么发遣来的马,在路上自然不会损失死亡,李宣怎能不受惩处!」

二月二日,诏令各军以及汉阳军马监,今后遇到取发纲马,都要立即将原纲马解运数以及沿路倒毙数、实际到达数,开列清楚上报枢密院,以便查考,不得有所违误。这是依枢密院请求所定。

二十日,诏令各路漕臣亲自遍历所辖地区的马驿察看,依照如今下发的样式规制,责成各州县长官限一个月依法建造,置办器物、马槽用具,都要合乎法度,不得草率简陋。每个驿站派拨五人看守,务必要保持洁净。并从本州挑选淘汰下来的养老将校中,选派熟悉马政、有心力、身体还算壮健的二人,与老小一同前往该驿居住,酌量增给盐菜钱,负责管理看护。如果马纲已先有文书通知到来,预先命人夫将草料磨碎(浸豆),备好喂养。等到一切齐备之日,上报枢密院,以便派官前去查点检验。此后十一月十二日,又诏令各路漕臣,迅速委派官员前去查点检验。如果尚未齐备的地方,责令近日内一律办妥。如果还敢违误,要弹劾上报,另行从重处置。先要将已经查点检验到的数目上奏。

三月十七日,诏令三衙以及江上各军,将现在差派取马的使臣、军兵,今后直接前往茶马司领取押送。到监后停留三日,委派本监官员审验,将肥壮的马先行起运。其中瘦弱、有病的,酌量留在本监养喂,等长到膘分足够,再陆续随下一批纲马附带押送归军。所派使臣以及护卫官军兵,都从十将以下的人中选充。并命令茶马司预先排定纲次,提前行文通知各军,不得延误取押的时限,以免壅塞积压、留滞不前。这是因为枢密院上奏说,四川茶马司近来拨发纲马到监,与往年相比,寄养期间死亡的数目更多。担心是所派使臣不加以精心挑选,在路上没有切实用心喂养。所以才有这道命令。

二十三日,宰执呈上鄂州各军都统制吴挺的申状:「内外各军所养的战马,命各主帅每年比较等第进行赏罚。从今以后,倒毙达到二成以上的,统制、将官展延两年磨勘,达到三成以上的,另行从重处置。今年因为有达到四成以上的人,应当上请旨意。」皇帝说:「如果从三

本部今参照得地里虽有些小远近,不同去处且立赏罚格法,已是酌中,久远可以遵行外,有该载未尽事件,今条具比拟,立定赏罚,开具下项。」并从之。「一、元札子内格目:一、三衙往茶马司取押常纲、并宣抚司押到阔壮马、茶马司御进马,各到行在。今拟到下项:全纲到使臣转两官资;寄、毙一匹,转一官,减四年磨勘;二匹转一官,减三年磨勘;三匹转一官,减二年磨勘,四匹转一官,减二年磨勘;五匹转一官资,六匹减四年磨勘,七匹减三年磨勘,八匹减二年磨勘,九匹减一年磨勘,十

匹不理赏罚十一匹展一年磨勘,十二匹展二年磨勘,十三匹展三年磨勘,十四匹展四年磨勘,十五匹降一官资,十六匹降一官资,更展一年磨勘;十七匹降一官,更展二年磨勘;十八匹降一官,更展三年磨勘;十九匹降一官,更展四年磨勘;二十匹降两官资。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将校、医兽等转两资;寄、毙五匹,转一官资;十匹不理赏罚。十五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两资。以后每五匹依此更减一资。无资可降人,各从杖一百科断。本部今乞依已拟定赏罚格法施行。执色将校、先牌、火头、医兽、曹司等,全纲到,转两资;寄、毙一匹至五匹,转一资;六匹至九匹,本部今拟定,欲乞更不转资,止支赏钱一十五贯文;十匹至十四匹,不理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二资。本部(令)[今]乞并依前项拟定赏罚施行。所有以后每五匹依此更降一资。无资可降,各从杖一百科断。及该赏人如不愿转资,每资折钱三十贯文。一、建康、镇江府、池州武锋军往茶马司取马到军,依今来指挥,并依三衙取马到行在三分减一分赏罚。今比拟全纲到使臣,转一官资,减一年八个月磨勘;寄、毙一匹,转一官,减一年磨勘;二匹转一官,减四个月磨勘;三匹减四年八个月磨勘;四匹减四年磨勘,五匹减三年四个月磨勘,六匹减二年八个月磨勘,七匹减二年磨勘,八匹减一年四个月磨勘,九匹减八个月磨勘,十匹不理赏罚;十一匹展八个月磨勘,十二匹展一

年四个月磨勘,十三匹展二年磨勘,十四匹展二年八个月磨勘,十五匹展三年四个月磨勘,十六匹展四年磨勘,十七匹展四年八个月磨勘;十八匹降一官,更展四个月磨勘;十九匹降一官,更展一年磨勘;二十匹降一官,更展一年八个月磨勘。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将校、医兽等转一资,更支钱一十贯文。如不愿转资者,(资)折钱二十贯。寄、毙一匹至五匹,支钱二十贯文,如不愿支给上件钱数,愿就半资公据者听。如两次押马该赏,许依转一资收使;六匹至九匹,支钱一十贯;十匹至十四匹,不理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从杖六十科断;二十匹降一资。

译成起就减罚,恐怕受罚的人数太多,可将四成以上的人,克扣制约将官,各自特降一官资,以示警戒。」

四月二十八日,兵部上言:「近来颁下指挥,四川宣抚司起发的阔壮马以及茶马司的御进马、常纲马到达行在,以及江上各军纲马到军,还有广西经略司排拨的常纲马到达行在,以及江上各军中有全纲到达以及中途寄留倒毙的数目,都依据路程远近,以及牵马人的情况,已经拟定了赏罚等级法。本部现在参照发现,路程虽然有些远近差异,但既然此前已经在不同地方一并立定了赏罚等级法,已属酌中处理,可以长久遵行,此外还有记载未尽全的事项,现在逐条拟定,比照制定赏罚,开列如下。」都得到批准。「一、原来札子中的格目:一、三衙前往茶马司取押常纲马,以及宣抚司押送到的阔壮马、茶马司御进马,各到达行在。现在拟定如下:全纲到达的,使臣转两个官资;寄养或倒毙一匹的,转一官,减四年磨勘;二匹转一官,减三年磨勘;三匹转一官,减二年磨勘,四匹转一官,减二年磨勘;五匹转一官资,六匹减四年磨勘,七匹减三年磨勘,八匹减二年磨勘,九匹减一年磨勘,十匹不予赏罚;十一匹展延一年磨勘,十二匹展延二年磨勘,十三匹展延三年磨勘,十四匹展延四年磨勘,十五匹降一官资,十六匹降一官资,再展延一年磨勘;十七匹降一官,再展延二年磨勘;十八匹降一官,再展延三年磨勘;十九匹降一官,再展延四年磨勘;二十匹降两官资。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的,将校、兽医等转两资;寄养或倒毙五匹,转一官资;十匹不予赏罚。十五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两资。此后每五匹依此再减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都从杖一百论处。本部现在请依照已拟定的赏罚等级法施行。执色将校、先牌、火头、兽医、曹司等,全纲到达,转两资;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五匹,转一资;六匹至九匹,本部现在拟定,请不再转资,只支给赏钱一十五贯文;十匹至十四匹,不予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二资。本部现在请一并依照前项拟定的赏罚施行。此后每五匹依此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都从杖一百论处。凡应得赏的人如果不愿转资,每资折钱三十贯文。一、建康、镇江府、池州武锋军前往茶马司取马归军,依照如今的指挥,都依照三衙取马到行在的赏罚标准减去三分之一。现在比照拟定:全纲到达,使臣转一官资,减一年八个月磨勘;寄养或倒毙一匹,转一官,减一年磨勘;二匹转一官,减四个月磨勘;三匹减四年八个月磨勘;四匹减四年磨勘,五匹减三年四个月磨勘,六匹减二年八个月磨勘,七匹减二年磨勘,八匹减一年四个月磨勘,九匹减八个月磨勘,十匹不予赏罚;十一匹展延八个月磨勘,十二匹展延一年四个月磨勘,十三匹展延二年磨勘,十四匹展延二年八个月磨勘,十五匹展延三年四个月磨勘,十六匹展延四年磨勘,十七匹展延四年八个月磨勘;十八匹降一官,再展延四个月磨勘;十九匹降一官,再展延一年磨勘;二十匹降一官,再展延一年八个月磨勘。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将校、兽医等转一资,另支钱

本部今乞并依拟定赏罚施行。所有已后每及五匹,依此更降一资;无资可降,从杖一百科断。一、荆南、鄂州、江州都统司往茶马司取马到军,依今来指挥,并依三衙取马到行在减半赏罚。所有茶马司起发骒马、翁马,赴鄂州都统司并荆南龙居山孳生马监三处,虽有赏罚格法,于今来指挥内,未有该载。其两处押马与本处取马地里一同。今比拟,欲并依荆南、鄂州都统司取马立定立定赏罚,一体施行。今比拟全纲到,使臣转一官资;寄、毙一匹,减四年半磨勘,二匹减四年磨勘,三匹减三年半磨勘,四匹减三年磨勘,五匹减二年年磨勘,六匹减二年磨勘,七匹减一年半磨勘,八匹减一年磨勘,九匹减半年磨勘,十匹不理赏罚;十一匹展半年磨勘,十二匹展一

年磨勘,十三匹展一年半磨勘,十四匹展二年磨勘,十五匹展二年半磨勘,十六匹展三年磨勘,十七匹展三年半磨勘,十八匹展四年磨勘,十九匹展四年半磨勘,二十四降一官资。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将校、医兽等转一资,如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文;寄毙一匹至五匹,支钱一十五贯文,若不愿支钱,愿就半资公据者听。如二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资收使。六匹至九匹,支钱七贯五百文;十匹至十四匹,不理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从杖六十科断;二十匹降一资。以后每五匹,更降一资,无资可降,各从杖一百科断。一、契勘昨来殿前、马、步军司及江上诸军自差官兵前去茶马司取押川西纲马,并以五十匹为一纲。每一名牵马二匹。后来逐处往汉阳马监,每名只牵取名下马一匹归军。今承旨挥,令逐处自差人前去茶马司取马及(今)[令]本部拟定牵马人赏罚。缘所降旨挥内未有该载牵马人每名牵取匹数明文。今乞将三衙并江上诸军武锋军依旧例,每人牵马二匹,共二十五人。其军兵止差十将已下之人。今拟定牵马人赏罚,牵马人每名牵马二匹,各理名下赏罚:二匹全到,无疮疥、瘦瘠病,转一资,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二匹全到,内一匹疮疥、瘦瘠病,与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如不愿支钱,愿给半资公据者听;两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资收使。二匹全到,并疮疥、瘦瘠、病,或内寄毙一

匹,并更不推恩。二匹全不到,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科断。一、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至行在并建康、镇江府、池州都统司,今拟定赏罚,系以五十匹为一纲。一、元札子内格目:全纲到,使臣转一官资,更减三年磨勘,寄毙一匹,转一官资,减二年磨勘;二匹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三匹转一官资,四匹减四年磨勘;五匹减三年磨勘;六匹减二年磨勘,七匹减一年磨勘,八匹不理赏罚,九匹展一年磨勘,十匹展二年磨勘,十一匹展三年磨勘,十二匹展四年磨勘,十三匹降一官资;十四匹降一官资,更展一年磨勘;十五匹降一官资,更展二年磨勘;十六匹降一官资,更展三年磨勘;十七匹降一官资,更展四年磨勘;十八匹降两官资。

译一十贯文。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二十贯。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五匹,支钱二十贯文,如果不愿支取以上钱数,愿意换取半资凭据的听便。如果两次押马都应得赏,允许依照转一资收用。六匹至九匹,支钱一十贯;十匹至十四匹,不予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从杖六十论处;二十匹降一资。本部现在请一并依照拟定的赏罚施行。此后每满五匹,依此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从杖一百论处。一、荆南、鄂州、江州都统司前往茶马司取马归军,依照如今的指挥,都依照三衙取马到行在的赏罚标准减半。所有茶马司起发的骒马、翁马,送往鄂州都统司以及荆南龙居山孳生马监三处,虽然有赏罚等级法,但在如今的指挥内,未有记载。这两处押马与本处取马路程相同。现在比照拟定,欲一并依照荆南、鄂州都统司取马所立定的赏罚,一体施行。现在比照拟定:全纲到达,使臣转一官资;寄养或倒毙一匹,减四年半磨勘,二匹减四年磨勘,三匹减三年半磨勘,四匹减三年磨勘,五匹减二年磨勘,六匹减二年磨勘,七匹减一年半磨勘,八匹减一年磨勘,九匹减半年磨勘,十匹不予赏罚;十一匹展延半年磨勘,十二匹展延一年磨勘,十三匹展延一年半磨勘,十四匹展延二年磨勘,十五匹展延二年半磨勘,十六匹展延三年磨勘,十七匹展延三年半磨勘,十八匹展延四年磨勘,十九匹展延四年半磨勘,二十匹降一官资。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将校、兽医等转一资,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文;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五匹,支钱一十五贯文,如果不愿支钱,愿意换取半资凭据的听便。如果两次押马都应得赏,允许算作转一资收用。六匹至九匹,支钱七贯五百文;十匹至十四匹,不予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从杖六十论处;二十匹降一资。此后每五匹,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都从杖一百论处。一、查得此前殿前、马、步军司以及江上各军自行差派官兵前往茶马司取押川西纲马,都以五十匹为一纲。每一名牵马二匹。后来各处前往汉阳马监,每名只牵取名下的马一匹归军。现在承奉指挥,命各处自行差人前往茶马司取马,并命本部拟定牵马人的赏罚。因为所颁指挥内未有记载牵马人每名牵取匹数的明文。现在请将三衙以及江上各军、武锋军依照旧例,每人牵马二匹,共二十五人。其中军兵只差十将以下的人。现在拟定牵马人的赏罚,牵马人每名牵马二匹,各按名下情况评定赏罚:二匹全部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转一资,不愿转资的,折钱三十贯。二匹全部到达,其中一匹有疮疥、瘦弱病的,给予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文;如果不愿支钱,愿意给予半资凭据的听便;两次押马都应得赏的,允许算作转一资收用。二匹全部到达,都有疮疥、瘦弱、病症,或者其中寄养或倒毙一匹的,都不再加恩。二匹全部未到达的,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从杖八十论处。一、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到行在以及建康、镇江府、池州都统司,现在拟定赏罚,都以五十匹为一纲。一、原来札子中的格目:全纲到达,使臣转一官资,再减三年磨勘,寄养或倒毙一匹,转一官资,减二年磨勘;二匹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三匹转一官资,四匹减四年磨勘;五匹减三年磨勘;六匹减二年磨勘,七匹减一年磨勘,八匹不予赏罚,九匹展延一年磨勘,十匹展延二年磨勘,十一匹展延三年磨勘,十二匹展延四年磨勘,十三匹降

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通管将校、医兽等各转一官资,更特支犒设钱一十贯。如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寄毙一匹至三匹,转一资;四疋至七匹,支钱一十五贯文;八匹至十二匹,不理赏罚;十三匹至十七匹,降一资;十八匹降两资。以后每五匹依此更降一资。无可降人,各从杖一百科断。如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牵马军兵名下各牵马二匹,各理名下赏罚:二匹全到,无疮疥、瘦瘠病,转一资,如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二匹全到,内一匹疮疥瘠病,与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如不愿支钱,愿给半资公据者听。如两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资收使。二匹全到,并疮疥、瘦瘠病,并

寄毙(或)[一]匹,并更不推恩;二匹全不到,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科断。一、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至鄂州、荆南都统司,依今来指挥,并依到行在减半赏罚。所有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至襄阳府都统司,虽有赏罚格法,今来指挥内,却未有该载。其两处押马与本处押马,地里颇同。今比拟全纲到,使臣减四年磨勘,寄毙一匹减三年半磨勘,二匹减三年磨勘,三匹减二年半磨勘,四匹减二年磨勘,五匹减一年半磨勘,六匹减一年磨勘,七匹减半年磨勘,八匹不理赏罚,九匹展半年磨勘,十匹展一年磨勘,十一匹展一年半磨勘,十二匹展二年磨勘,十三匹展二年半磨勘,十四匹展三年磨勘,十五匹展三年半磨勘,十六匹展四年磨勘,十七匹展四年半磨勘,十八匹降一官资。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通管将校、医兽等各特支犒设钱二十贯文。如不愿支钱,愿给半资公据者听。两次该赏,许作一资收使。寄、毙一匹至三匹,支钱十五贯文;四匹至七匹,支钱七贯五百文;八匹至十二匹,不理赏罚;十三匹至十七匹,杖六十科断;十八匹降一资。以后每五匹更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一百科断。牵马军兵二匹全到,无疮疥瘦瘠病,支钱十五贯文;二匹全到,内一匹疮疥、瘦瘠病,与减半推赏,支钱七贯五百文;及通管将校、医兽执色人寄、毙三匹并牵马人等此句疑有误。,如不愿支钱,愿给半资公据者听;仍两次押马该赏,许作转一

资收。使三匹全到,并疮疥、瘦瘠病,并寄、毙一匹,并更不推恩;二匹全不到,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科断。一、茶马司每岁起发御进马,以五十五匹为一纲。其使臣、执色合干人赏罚,欲并依今来三衙往茶马司取押马五十匹立定赏罚格法,一体施行。一、契勘茶马司每年起发天申节并大礼进马,各四十六匹赴行在交纳,虽有推赏体例旨挥,缘从来未有立定赏罚格法。今承指挥内,未有该载。

译一官资;十四匹降一官资,再展延一年磨勘;十五匹降一官资,再展延二年磨勘;十六匹降一官资,再展延三年磨勘;十七匹降一官资,再展延四年磨勘;十八匹降两官资。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通管将校、兽医等各转一官资,另特支犒设钱一十贯。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三匹,转一资;四匹至七匹,支钱一十五贯文;八匹至十二匹,不予赏罚;十三匹至十七匹,降一资;十八匹降两资。此后每五匹依此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都从杖一百论处。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牵马军兵名下各牵马二匹,各按名下情况评定赏罚:二匹全部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转一资,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二匹全部到达,其中一匹有疮疥瘦弱病,给予减半推赏,支钱一十五贯,如果不愿支钱,愿意给予半资凭据的听便。如果两次押马都应得赏,允许算作转一资收用。二匹全部到达,都有疮疥、瘦弱病,以及寄养或倒毙一匹的,都不再加恩;二匹全部未到达的,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从杖八十论处。一、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至鄂州、荆南都统司,依照如今的指挥,都依照到行在的赏罚减半。所有广西经略司起发纲马至襄阳府都统司,虽然有赏罚等级法,但在如今的指挥内,却未有记载。这两处押马与本处押马,路程相差不多。现在比照拟定:全纲到达,使臣减四年磨勘,寄养或倒毙一匹减三年半磨勘,二匹减三年磨勘,三匹减二年半磨勘,四匹减二年磨勘,五匹减一年半磨勘,六匹减一年磨勘,七匹减半年磨勘,八匹不予赏罚,九匹展延半年磨勘,十匹展延一年磨勘,十一匹展延一年半磨勘,十二匹展延二年磨勘,十三匹展延二年半磨勘,十四匹展延三年磨勘,十五匹展延三年半磨勘,十六匹展延四年磨勘,十七匹展延四年半磨勘,十八匹降一官资。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通管将校、兽医等各特支犒设钱二十贯文。如果不愿支钱,愿意给予半资凭据的听便。两次都应得赏的,允许算作一资收用。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三匹,支钱十五贯文;四匹至七匹,支钱七贯五百文;八匹至十二匹,不予赏罚;十三匹至十七匹,杖六十论处;十八匹降一资。此后每五匹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从杖一百论处。牵马军兵二匹全部到达,没有疮疥瘦弱病,支钱十五贯文;二匹全部到达,其中一匹有疮疥、瘦弱病,给予减半推赏,支钱七贯五百文;以及通管将校、兽医执色人寄养或倒毙三匹以及牵马人等(此句疑有误),如果不愿支钱,愿意给予半资凭据的听便;仍旧两次押马都应得赏的,允许算作转一资收用。三匹全部到达,都有疮疥、瘦弱病,以及寄养或倒毙一匹的,都不再加恩;二匹全部未到达的,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从杖八十论处。一、茶马司每年起发御进马,以五十五匹为一纲。其使臣、执色相关人员的赏罚,请一并依照如今三衙前往茶马司取押马五十匹所立定的赏罚等级法,一体施行。一、查得茶马司每年起

本部今依仿茶马司起发马五十匹分数,以十分为率,比拟赏罚:全纲到,使臣转一官资,减四年磨勘;寄、毙一匹,转一官资,减三年磨勘;二匹转一官资,减二年磨勘;三匹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四匹转一官资,减半年磨勘;五匹转一官资,六匹减三年磨勘,七匹减二年磨勘,八匹减一年磨勘,九匹减半年磨勘,十匹不理赏罚,十一匹展半年磨勘,十二匹展一年磨勘,十三匹展二年磨勘,十四匹展三年磨勘,十五匹展四年磨勘,十六匹降一官资;十七匹降一官资,展半年磨勘,十八匹降一官资,展一年磨勘;十九匹降一官资,展二年磨勘;二十匹降一官资,展三年磨勘;二十一匹降一官资,展四年磨勘。以后匹数,依此展降。全纲到,将校、医兽等与转一官资,更支钱二十四贯文。如不愿转资,折支钱三十贯文。寄、毙一匹至五匹,转一资;六匹至九匹,更不转资,支钱一十五贯文;十匹至十四匹,不理赏罚;十五匹至

十九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两资。以后每五匹,更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一百科断。其不愿支钱人,愿转半资公据者听;仍二次押马该赏,许作一资收使。一、契勘茶马司起发每年御座进马二十匹,并文州进天申节马二十五匹、会庆节马一十二匹到行在交纳,虽已有推赏体例指挥,缘从来未有立定赏罚格法。今承指挥格目内,未有该载。本部今拟定,以匹数十分为率,立定赏罚:全纲到,至寄毙不及二分,使臣、将校、医兽等各转一官资;寄、毙及二分至不及三分,使臣展二年磨勘,将校、医兽等更不推赏;寄、毙及三分,使臣、将校、医兽等各降一官资。每增一分,使臣更展一年磨勘。余分数准此递展,其将校、医兽等更别无赏罚。契勘前项茶马司每年起发御前马、天申节进马、大礼进马、御座进马、文州进天申节马、会庆节马,其牵〔马〕军兵,系每名各牵拽一匹,无疮疥、瘦瘠病马,转一资,如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文;若有疮疥、瘦瘠病,更不推恩,寄、毙降一资,无资可降,从杖八十科断。其牵拽准备马,系附纲前来,自来即无赏罚。一、契勘金州兴州兴元府都统制司、四川宣抚司每年起发非泛进马,匹数不等,自四匹至五十匹,各有立定推赏人数指挥。今拟定,逐处今后遇进到马数,并乞依旧制施行。一、契勘荆南都统司每年差人于茶马司取押文州马并川马至襄阳府,虽已有立定赏罚格法,今

承指挥内,未有该载。本部今欲依旧制施行。一、契勘广西经略司每年起发出格马赴行在,每纲系三十匹,虽已有立定赏罚格法,今承指挥内,未有该载。本部欲依干道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已降指挥格法施行。

译发天申节以及大礼进马,各四十六匹送到行在交纳,虽然有推赏的惯例指挥,但从来没有立定赏罚等级法。如今承奉的指挥内,也未有记载。本部现在仿照茶马司起发马五十匹的分数比例,以十分为标准,比照拟定赏罚:全纲到达,使臣转一官资,减四年磨勘;寄养或倒毙一匹,转一官资,减三年磨勘;二匹转一官资,减二年磨勘;三匹转一官资,减一年磨勘;四匹转一官资,减半年磨勘;五匹转一官资,六匹减三年磨勘,七匹减二年磨勘,八匹减一年磨勘,九匹减半年磨勘,十匹不予赏罚,十一匹展延半年磨勘,十二匹展延一年磨勘,十三匹展延二年磨勘,十四匹展延三年磨勘,十五匹展延四年磨勘,十六匹降一官资;十七匹降一官资,展延半年磨勘,十八匹降一官资,展延一年磨勘;十九匹降一官资,展延二年磨勘;二十匹降一官资,展延三年磨勘;二十一匹降一官资,展延四年磨勘。此后匹数,依此类推展延或降职。全纲到达,将校、兽医等给予转一官资,另支钱二十四贯文。如果不愿转资,折支钱三十贯文。寄养或倒毙一匹至五匹,转一资;六匹至九匹,不再转资,支钱一十五贯文;十匹至十四匹,不予赏罚;十五匹至十九匹,降一资;二十匹降两资。此后每五匹,再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人,从杖一百论处。其中不愿支钱的人,愿意转为半资凭据的听便;仍旧两次押马都应得赏的,允许算作一资收用。一、查得茶马司每年起发御座进马二十匹,以及文州进天申节马二十五匹、会庆节马一十二匹送到行在交纳,虽然已经有推赏惯例指挥,但从来没有立定赏罚等级法。如今承奉的指挥格目内,未有记载。本部现在拟定,以匹数十分为标准,立定赏罚:全纲到达,直到寄养或倒毙不满二成的,使臣、将校、兽医等各转一官资;寄养或倒毙达到二成至不满三成的,使臣展延二年磨勘,将校、兽医等不再推赏;寄养或倒毙达到三成的,使臣、将校、兽医等各降一官资。每增加一成,使臣再展延一年磨勘。其余成数依此类推递增展延,其将校、兽医等再无其他赏罚。查得前项茶马司每年起发的御前马、天申节进马、大礼进马、御座进马、文州进天申节马、会庆节马,其牵马的军兵,都是每名各牵拽一匹,如果马没有疮疥、瘦弱病,转一资,如果不愿转资,折钱三十贯文;如果有疮疥、瘦弱病,不再加恩,寄养或倒毙的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从杖八十论处。至于牵拽准备马,是随纲附带前来的,一向就没有赏罚。一、查得金州兴州兴元府都统制司、四川宣抚司每年起发非常规的进马,匹数不等,从四匹到五十匹,各有立定的推赏人数指挥。现在拟定,各处今后遇到进马的数目,都请依照旧制施行。一、查得荆南都统司每年派人到茶马司取押文州马以及川马到襄阳府,虽然已经有立定赏罚等级法,但如今承奉的指挥内,未有记载。本部现在打算依照旧制施行。一、查得广西经略司每年起发出格马送到行在,每纲以三十匹为准,虽然已经有立定赏罚等级法,但如今承奉的指挥内,未有记载

一、契勘建康、镇江府、池州武锋军、荆南鄂州江州都统司往茶马司取马归军,三衙取马并宣抚司押阔壮马,茶马司起发御进马、天申节进马、大礼进马、御座进马、文州进天申节会庆节进马、广西经略司起发出格纲马等至行在,并付建康、镇江、池鄂州、荆南都统司纲马,其逐处所差使臣、执色合干人、牵马兵 ,各已有立定赏罚格法外,若逐纲内有疮疥、瘦瘠、病马数,于承指挥格目内未有该载。今拟定,欲将逐处所押纲马使臣、执色合干人,不以匹数多寡,并以十分为率。如有寄、毙、疮疥、瘦瘠病马,通及三分,依自来体例,并更不推恩。一、契勘昨三衙、江上诸军自差人往茶马司取马,除每纲差使臣一员、军兵一名牵拽二匹外,其逐军所差执色合干人,例皆差拨多寡不同。今欲乞令取马诸军将、执色合干人,三衙各七人,江上诸军各五人,于十将已下军兵内差拨。其赏罚并依今来已立定格法施行。一、契勘茶马司每岁买发纲马,内西马在兴元府团纲,川马在成都府团纲。今来三衙并江上诸军、武锋军已承指挥,自行差人前去茶马司取合得马数。今欲乞行下茶马司,将已

买到马数逐一排定纲数,依资次,预行关报合得逐军到彼月分,依次序差人前去取押。仍自干道九年分合得纲马为始,庶免拥并,在彼等候,虚费批请。如已起发在道,许令本军差取押纲马使臣等,就所至去处,径于茶马司元差来管押使臣等处,交割见在纲马匹数并纲解一宗文字等,经所〔在〕州县陈乞,分明逐一开说因依,出给公据,随纲前来。候到,参酌匹数,地理远近,以十分为率,比拟赏罚施行。一、契勘川陕、广西起发纲马,全在经由州县点检,修盖驿舍、槽具、动使,如法预期桩办草料,应副足备。其纲马至驿,既有歇泊去处,又不阙草料,自寄、毙数少。兼近得旨,彩画马驿图本地段、屋舍、间架丈尺、合用槽具、动使什物数目。已行下逐路漕臣,躬亲遍诣所部马驿相视,依降去样制体式,责委逐州县守令,限一月如法盖造置办。差将校五人看守,打并部辖。如纲马到来,预令人夫▯▯▯草磨 ,祇备喂饲,以备差官前去点检。本部窃计:虽令逐路漕臣遍诣所部相视,盖造置办,虑恐州县内有奉行不虔,以至盖造置办稽迟灭裂去处。今欲乞从本部遍牒逐路漕司并应纲马经由州县,须管遵依已降指挥,将合起造驿舍什物等,并限一月如法盖造置办,并支破系省官钱应副,毋得别致科敷,不管稍有违戾。」

六月四日,枢密院言:「茶马司军兵曾祺状:昨茶马司差使臣尹贵管押殿前司马一

纲五十匹至汉阳军监。尹贵到金州为〔疾〕患,除沿路倒毙外,见在四十五匹,交付王俊牵押到均、房州。

译。本部打算依照干道六年九月二十三日已经颁布的指挥等级法施行。一、查得建康、镇江府、池州武锋军、荆南、鄂州、江州都统司前往茶马司取马归军,三衙取马以及宣抚司押送阔壮马,茶马司起发的御进马、天申节进马、大礼进马、御座进马、文州进天申节会庆节进马、广西经略司起发的出格纲马等到行在,以及送到建康、镇江、池州、鄂州、荆南都统司的纲马,各处所差的使臣、执色相关人员、牵马兵,各已经立定赏罚等级法之外,如果每一纲内有疮疥、瘦弱、病马的数目,在承奉的指挥格目内未有记载。现在拟定,欲将各处所押纲马的使臣、执色相关人员,不论匹数多少,都以十分为标准。如果有寄养、倒毙、疮疥、瘦弱病马,合计达到三成的,依照向来的惯例,都不再加恩。一、查得此前三衙、江上各军自行差人前往茶马司取马,除每纲派一名使臣、一名军兵牵拽二匹之外,其余各军所派的执色相关人员,惯例都是差派多少不一。现在打算命令取马各军的将、执色相关人员,三衙各七人,江上各军各五人,从十将以下的军兵中差拨。其赏罚都依照如今已立定的等级法施行。一、查得茶马司每年买发纲马,其中西马在兴元府编纲,川马在成都府编纲。如今三衙以及江上各军、武锋军已经承奉指挥,自行派人前往茶马司领取应得的马数。现在打算行文茶马司,将已经买到的马数逐一排定纲次,依照先后次序,预先行文通知各军应得马匹到达的月份,依照次序派人前往取押。仍从干道九年分应得的纲马开始,以免壅塞积压,在那边空等,白白耗费申请手续。如果已经起运在路上,允许命本军所派取押纲马的使臣等,在所到达的地方,直接到茶马司原来所派管押使臣等处,交割现有纲马的匹数以及纲运文书一宗等,经所在州县陈请,清楚逐一说明缘由,出具凭据,随纲一起前来。等到达之后,再参酌匹数、地理远近,以十分为标准,比照拟定赏罚施行。一、查得川陕、广西起发纲马,全靠沿途经过的州县查点检查,修建驿舍、马槽用具、器物,依法提前备办草料,供应充足。纲马到达驿站,既有停歇的地方,又不缺草料,自然寄养、倒毙的数目就少。同时近来得到旨意,绘制马驿图,标明本地段、屋舍、间架尺寸、应用的马槽用具、器物数目。已经行文各路漕臣,亲自遍历所辖地区的马驿察看,依照颁下的样式规制,责成各州县长官,限一个月依法建造置办。差派将校五人看守,整理部署管理。如果纲马到来,预先命人夫将草料磨碎,备好喂养,以便派官前去查点检验。本部私下估计:虽然命令各路漕臣遍历所辖地区察看,建造置办,但担心州县中有奉行不力,以致建造置办延迟草率的地方。现在打算请本部普遍行文各路漕司以及纲马经过的州县,必须遵照已经颁布的指挥,将应当建造的驿舍器物等,都限一个月依法建造置办,一并支用系省官钱供应,不得另行摊派征收,一律不得稍有违误。」

六月四日,枢密院上奏说:「茶马司军兵曾祺呈状说:此前茶马司派使臣尹贵管押殿前司马一纲五十匹到汉阳军监。尹贵到金州时生病,除

节次倒毙,见在止有二十二匹,将身逃走。众兵夫与曾祺牵至襄阳府,又寄毙六匹,见在止有(二)[一]十六匹。其众兵夫尽行逃走,止有曾祺一名,经襄阳府下状,陈乞差官管押。马监官司不肯受理。」诏令兵部行下逐路应经由纲马驿程州军,今后如有似此陈诉,仰所在官司实时受理,仍选差人管押,如法养喂,逐州交割前来。

十五日,新成都府路转运判官张拣言:「并边之民,往往有马,而向来守边之臣,籍之于官。彼恐为子孙之患,则杀马而逃,谁敢有马!望明出榜文,告示人户,听任意畜马,永不拘籍。诏依,仍更行下两淮、荆襄州军一体施行。

十八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友直言:「得旨,纲马依旧差人前去四川茶马司取押。今勘会到下项:一、合于本司差拨谙晓马性统(令)[领]官一员,将带白直人兵二十人、鞍马二匹,预期前去西和州宕昌寨、阶州峰贴峡两处置马场监视拣选买发。仍令所差统领官照应体例,具买到马数并支过茶帛等数,与买马官同衔申枢密院。一、每马一纲五十匹,系合用牵马官兵二十五人。每人牵马二匹,纲官一员,小管押一名,医兽一名,军典一名,火头二人,先牌一名,通计三十二人,前去兴元府茶马司取押。一、宕昌买马场止有人户一百余家,每买马及五十匹,系和

顾人夫二十五人。内一半系十四五岁小儿子,止是赶逐马行,请到草一半喂马,一半人夫铺卧。今欲令差去取马官兵前去逐处,迎接照管前来。内取宕昌人马前到西和州,系离宕昌六程,至兴元元府一十四程;取峰贴峡马使臣到阶州,系离峰贴峡四程,至兴府一十六程。每员令各带兵士二人、医兽一名前去,其余人令小管押弹压,只在兴元府等候。所贵得以照管。一、提点纲马驿程官地分阔远,照管不前,并纲马经过界分,

译沿路倒毙的以外,现存四十五匹,交给王俊牵押到均州、房州。此后陆续倒毙,现存只有二十二匹,尹贵便逃走了。众兵夫与曾祺一起将马牵到襄阳府,又寄养倒毙六匹,现存只剩一十六匹。众兵夫都已逃走,只剩曾祺一人,向襄阳府呈状,请求差官管押。马监官司却不肯受理。」诏令兵部行文各路应有纲马经过的驿程州军,今后如有类似的陈诉,命所在官司立即受理,并选派人员管押,依法养喂,逐州交割前来。

十五日,新任成都府路转运判官张拣上言:「边境一带的百姓,往往有马,而以往守边的官员,都将马籍录归官府所有。百姓担心成为子孙的祸患,便杀马逃走,谁还敢养马!希望明确颁布榜文,晓谕百姓,听任其随意畜养马匹,永远不再登记籍没。」皇帝下诏依从,并且再行文两淮、荆襄各州军,一体施行。

十八日,主管殿前司公事王友直上言:「奉旨,纲马依旧派人前往四川茶马司取押。现在查勘到下列各项:一、应在本司差拨熟悉马性的统领官一员,带领白直人兵二十人、鞍马二匹,提前前往西和州宕昌寨、阶州峰贴峡两处设置马场监督挑选买发。并命所派统领官依照惯例,将买到的马数以及支用过的茶帛等数目,与买马官一同联名上报枢密院。一、每纲马五十匹,应用牵马官兵二十五人。每人牵马二匹,纲官一员,小管押一名,兽医一名,军典一名,火头二人,先牌一名,共计三十二人,前往兴元府茶马司取押。一、宕昌买马场只有一百余家人户,每买马达到五十匹,需要雇佣人夫二十五人。其中有一半是十四五岁的小孩子,只是负责赶马行走,所领到的草料一半用来喂马,一半供人夫铺垫睡卧。现在打算命所派取马官兵前往各处,迎接照管马匹前来。其中取宕昌的人马到西和州,距宕昌六程,到兴元府一十四程;取峰贴峡马的使臣到阶州,距峰贴峡四程,到兴元府一十六程。每员各带兵士二人、兽医一名前往,其余人员命小管押负责弹压,只在兴元府等候。这样才便于照管。一、提点纲马驿程官所辖地界宽阔遥远,照管不周,加之纲马经过的地界,

通判虽带提点纲马驿程,其实不曾点检。欲乞每驿于本州岛添差使臣,内差拨使臣一员充监驿,军兵六人内一名管押,在驿看管打并,洒扫洁净,祇备纲马到来。如应付无阙误,许取马军中主帅将监驿使臣保明申乞,再与差遣一次。及今本州岛除请给外,每月支供给钱一十贯文。」并从之。

译通判虽然带着提点纲马驿程的职衔,其实并不曾去点检。请求在每个驿站于本州添设差遣使臣,其中派拨一名使臣充任监驿,军兵六人中派一名负责管押,在驿站看管照应,打扫洁净,专备纲马到来时使用。如果供应马匹没有缺误,允许统领马军的主帅为监驿使臣出具保明文书申请,再给予差遣一次。至于本州,除俸给之外,每月支给供给钱一十贯文。朝廷都依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三日,宰执进呈:「王炎摘差军兵十将何 代使臣管押进马二十五匹,全纲到来,并无倒毙、合行推赏。兵部告示:『何 系十将以上之人,不合转资。』缘当时立法,本谓牵马人兵,今来何 系代使臣管押纲马,使其有倒毙之数,亦当被其责罚,即与牵马之人不同。合令兵部依押纲马体例,推赏施行。」从之。

八月四日,诏诸处进马军兵,令兵部行下所属,今后不得差 用守阙进勇副尉至下班祇应人充牵马并执色合干人。从枢密院请也。

十二月一日,四川宣抚使虞允

文言:「今年分三衙取马人未到,本司逐急先差官兵押发前去外,乞下汉阳军马监,如本司官兵押马到监,时暂将马存留,仍乞催促三衙就监取押。」诏三衙取马官兵到监违程,回日更不推赏。如差发稽迟,官吏重作行遣。以上《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诏:「三衙及江上诸军各置马院一所,专收养拣退老病马,于元破草料内减半支给。责队外人看餧,令医兽常切医治,仍差将官一员提督,不许擅行宰杀。有倒毙,方得出卖。仍月具见管数目申枢密院。以枢密院言:「马有老病,不堪乘骑拣退,年例委承旨司总领所审验讫,火印出字『出』卖。访闻承买人便行宰杀,赏纳价钱。」故有是命。

闰五月十七日,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梁师雄言:「本司诸军递年将肥壮马差往湖州下菰城牧放,其新纲病、瘠▯负等马往西溪牧养。照得下菰马官兵内有家累人,除量行擘券外,又承指挥,各人依出军例日添口食米二升五合、盐菜钱三十文,并于湖州按旬帮支。所有差出西溪牧马官兵即无添破食用,系于在寨本身请给内按旬津发。欲乞下所属,将西溪牧马有家累 用官兵,每日止与添口食米二升五合,候今降指挥下日,关所属入历批勘,按旬请拨,发往西溪俵散。日后续发牧放有家累官兵及以后年分,亦乞依此,自起发日为头支给,至归司日住支。」从之。

六月一日,诏:「今后诸军取马官兵遇有疾患,仰纲官申所至州县,分擘生券,挨日批支。令本处命医调治,差人看护。候痊可,给口券,转牒郡邑,津遣还军。」以淮东总领赵师▯言:「诸军岁差取马官兵,中道疾病,其徒迫于程役,往往弃置穷涂。口券既不可擘,药饵又无所给,枕籍沟壑,十

常八九。间有愈者,则飘泛异乡,或乞丐以归。」故有是命。

七月十七日,江陵府副都统制率逢原言;「窃见川广起发纲马,地头价直并纲卒请给,或诸军专差人取拨裹费、赏给之属,一马不下五百缗,且更经涉长途,不习水土,太半羸瘠。

译二十三日,宰执进呈:「王炎所拣派的军兵十将何某,代替使臣管押进献马二十五匹,全纲到达,并无倒毙,应予推恩奖赏。兵部告示说:『何某是十将以上之人,不应转资。』因为当时立法,本是针对牵马兵卒而言,如今何某是代替使臣管押纲马的,如果出现倒毙之数,他也要受到责罚,这就与普通牵马之人不同了。应令兵部依照押纲马的成例,予以推赏施行。」皇帝准奏。

八月四日,下诏各地进马的军兵,命兵部下发所属衙门,今后不得差派守阙进勇副尉以下、下班祇应之人充当牵马及执色等相关人员。这是依枢密院的请求而定的。

十二月一日,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今年三衙来取马的人还未到,本司已经紧急先派官兵押送前去;请下令汉阳军马监,如果本司官兵押马到监,暂时先将马匹存留在监,仍请催促三衙前往马监领取押送。」诏令:三衙来取马的官兵若到监迟延违程,回去之后不再予以推赏;如果差派发遣迟缓,官吏要从重处置。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诏令:「三衙及江上各军各设置马院一所,专门收养挑拣淘汰下来的老病马匹,在原来所拨草料的基础上减半支给。责令队外之人负责喂养,命令兽医经常予以医治,仍派将官一员予以督察,不许擅自宰杀。有倒毙的,才准许出卖。仍须每月将现存马匹数目申报枢密院。」这是因为枢密院上言:「马匹有老病、不堪乘骑而被拣退的,按年例委派承旨司总领所审核验实后,烙上『出』字予以出卖。访得承买之人便随即宰杀,只是缴纳一些价钱了事。」所以才有此诏令。

闰五月十七日,侍卫步军副都指挥使梁师雄上言:「本司各军历年都将肥壮马匹分派往湖州下菰城牧放,其中新到纲马中患病、瘦弱、负重等马匹则往西溪牧养。查得在下菰放牧的官兵中有拖家带口的,除按份量另行支付口粮外,又依照指挥,每人依照出军之例每日增加口粮米二升五合、盐菜钱三十文,都由湖州按旬支付。而派往西溪牧马的官兵却没有增支的食用钱粮,是从他们本身在营寨的请给中按旬拨发。请求下令有关部门,将西溪牧马、有家累的官兵,每日只给增加口粮米二升五合,待此次指挥下达之日,关报有关部门登记造册核验,按旬请领拨付,发往西溪散发。以后再派牧放、有家累的官兵,以及以后各年份,也请依此办理,从起程之日开始支给,到归队之日停止支给。」皇帝准奏。

六月一日,诏令:「今后各军取马官兵如遇疾病,命纲官申报所到州县,分拨生券钱,按日批支。命当地延医诊治,派人看护。等痊愈后,再发给口券,转牒所在郡县,护送归队。」这是因为淮东总领赵师〇上言:「各军每年派遣官兵前去取马,途中如患病,随行之人迫于行程差役,往往将病者遗弃在荒僻之地。口券既不能分拨,药物也无处供给,因而死在沟壑之中的,十有八九。偶有痊愈的,也流落异乡,或者只能沿路乞讨返回。」所以才有此诏令。

七月十七日,江陵府副都统制率逢原上言:「窃见川、广两地起发纲马,当地的价钱以及纲卒的请给

军中得之。经年餧饲,不能复旧。可以披带者,十之四五。比年京西民间产马蕃盛,其间中披带者极多,如上驷市直,不过二百缗。」诏令西京安抚司,同本司每年差官就所属州县买二百疋,逐时解总领所,呈验印记,拨付军中教阅。

绍熙元年二月八日,检详诸房文字杨经言:「四川茶马每年收买宕昌、阶、文、黎、叙州、南平军等处战马,应副三衙并沿江诸军。缘从来未有一定资次,以致所买之马久住务中。其取马人未到司,或取马军兵拥并前来,住程已久,却无马可发。欲行下茶马司,酌量道里远近,月日先后,并马数多寡,立为资次,结罪缴申。候见允当,乞札下诸军,依期差拨官兵前去请领,庶几整办,郡县亦不虚费官钱。」从之。

二年三月一十八日,宰执进呈臣僚札子多占战马。上曰:「军帅多占马,非时,利其所得,又以好马奉权贵,此弊不可不痛革。」

五月二十五日,诏广西经略安抚司、四川茶马〔司〕开具前后拖下鄂州、襄阳府大军纲马违(带)[滞]因依闻奏,仍仰疾速先次补发,月具已起发纲数,申枢密院。以鄂州驻札统制解彦详奏大军阙马披带故也。

八月十三日,诏四川都大茶马司拨殿前司马二纲,马、步

司马各一纲,应副鄂州都统司一次。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张诏言,本司目今自都统制以下,显无西马乘骑,故有是命。

十七日,前权发遣融州邢绅言:「窃见广西每岁经略司行下诸州,差官及将校押马帅马押马帅马:疑有误。,惟行在、镇江、池州、建康将校有一资之赏,而襄阳、鄂州部押全纲,缘地里不及,惟纲官有转官赏,其余将校只得折赏钱一十五贯,全不用心看守,是致所部之马,沿途病瘠损失。」奉旨,令兵部看详闻奏。(归)[既]而看详;所乞军兵牵马至鄂州,令牵马三疋全到,与转一资。缘有节次指挥,每名止牵马二疋,自合遵守。照得广西经略司至鄂州一千八百八十二里,比之到行在地里十分为率,止及六分半,难以一例转资。欲将所差牵马人至鄂州,名下马二疋全到,增作支钱二十贯。如愿给半资公据者听,更支钱五贯文;仍两次押马该赏,作一资收使,更支钱五贯。若二疋全到,内一疋疮疥、瘦瘠,与减半推赏,支

钱十贯文;二疋全到,并疮疥、瘦(病)[瘠〕,〔或]寄、毙一疋,不推赏;二疋全不到,降一资;无资可降人,从杖八十(料)[科]断。广西经略司至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至襄阳府二千三百六十二里,比之到行在少五百一十五里,难以一例转资。欲将所差牵马人至襄阳,名下马二疋全到,增作支钱二十五贯文。如愿给半资公据者听,更支钱一十贯文。

译,加上各军专门派人取拨的路费、赏赐等花费,一匹马不下五百缗;况且又要经历长途跋涉,水土不服,大半马匹都变得瘦弱。军中得到后,即便喂养经年,也难以恢复原状。能够披甲上阵的,仅十分之四五。近年来京西民间产马繁盛,其中中等以上可以披甲的马很多,价钱如上等战马的市价,也不过二百缗。」诏令西京安抚司会同本司,每年派官员前往所属州县购买二百匹,随时解送总领所,呈验印记后,拨付军中教阅使用。

绍熙元年二月八日,检详诸房文字杨经上言:「四川茶马司每年收买宕昌、阶州、文州、黎州、叙州、南平军等处的战马,供应三衙及沿江各军。由于历来没有固定的先后次序,以致所买之马长期滞留在市易务中;而前来取马的人尚未到本司,或者取马军兵拥挤而来,滞留时日已久,却又无马可发。请求下令茶马司,酌量道路远近、月日先后以及马匹数量多寡,制定发放的先后次序,并具结呈报。待批准妥当后,请下发札子给各军,令其依期派遣官兵前来请领,这样才能整齐有序,郡县也不至于白白耗费官钱。」皇帝准奏。

绍熙二年三月十八日,宰执进呈臣僚札子,指出军帅多有多占战马之事。皇帝说:「军帅多占战马,不按时归还,贪图其中利益,又拿好马去讨好权贵,这种弊端不能不彻底革除。」

五月二十五日,诏令广西经略安抚司、四川茶马司,将历年来拖欠未发的鄂州、襄阳府大军纲马迟滞的原因,逐一查明上奏,同时命令从速优先补发,每月具报已起发的纲马数目,申报枢密院。这是因为鄂州驻扎的统制解彦详上奏说大军缺乏披甲战马的缘故。

八月十三日,诏令四川都大茶马司拨发殿前司马两纲、马军司步军司马各一纲,用以供应鄂州都统司一次。这是因为鄂州驻扎的御前诸军都统制张诏上言,本司如今从都统制以下,明显没有西马可供乘骑,所以才有此诏令。

十七日,前权发遣融州邢绅上言:「窃见广西每年经略司下发各州,派官员及将校押送马匹赴各地帅府("押马帅马"疑有讹误),只有行在、镇江、池州、建康的将校才有转一资的赏赐,而襄阳、鄂州整纲全部押送到位,因路途较近,够不上此赏,只有纲官才有转官之赏,其余将校只能折得赏钱十五贯,因而全不用心看守,以致所押送的马匹,沿途生病、瘦弱、损失。」奉旨命兵部详加审核后上奏。审核之后:所请求的军兵牵马到鄂州,若三匹马全部到达,才给予转一资的赏赐。因为历次都有相关指挥,每名兵士只牵马两匹,自当遵照办理。查得广西经略司到鄂州一千八百八十二里,比照到行在的里数十分之率,仅及六分半,难以按同一标准转资。拟将所差遣的牵马之人到鄂州,名下两匹马全部到达的,改为支给钱二十贯;如愿领取半资公据的,听其自愿,再加支钱五贯;如两次押马都应受赏的,合并作一资收使,再加支钱五贯。若两匹马都到,其中一匹有疮疥、瘦弱的,减半推赏,支钱十贯;两匹马都到,但都有疮疥、瘦弱,或者寄养、死亡一匹的,不予推赏;两匹马全不到的,降一资;没有资可降的,从杖八十科断。广西经略司到行在二千八百七十七里,到襄阳府二千三

若两次押马该赏,作一资收使,更支钱一十贯文。若两疋全到,内一疋疮疥、瘦瘠,与减半推赏,支钱十二贯五百文;二疋全到,并疮疥、瘦〔瘠〕,或寄、毙一疋,不推赏,二疋全不到,照应鄂州体例降罚施行。」从之。

十月十一日,诏:「内外诸军,今后战马遇有病患,实时申官医治,与免断遣。如或隐蔽不申,失于医疗,致有损毙,却依条断治施行。」以枢密院言:「诸军马军遇脚下战马生病,便将马军断遣。其马军畏惧,隐匿不申,坐待其毙,是以近年倒毙马数颇多。」故有是命。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茶马司将绍熙三年分起发御前阔壮西马内支拨二纲,付池州副都统司。以池州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率逢原言:「到任点看所部诸军统制、统领、将佐并队下马军所养战马,皆是排发黎、雅、邕州等处常纲川广马,往往眼生脚狂,虽极力调习,终是廉薄,非地道西马之比。」故有是命。

十一月十七日,诏茶马司将绍熙三年分阔壮西马内支拨两纲,付镇江都统司。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司言:「本司阙马官兵六百余人,逐年全仰茶马司、广西安抚司买发合得纲马二十四纲。两司自绍兴三年九月终,拖下六十一纲,委是有妨乘骑。于绍熙三年二月内,乞下茶马司将每年合发买宣抚司进阔壮马内拨二十纲,至今未蒙回降。今来止乞十纲,本司应副战士骑习教阅。」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诏茶马司将殿司绍兴三年分纲马疾速排发,无得留滞。具已排发纲数,申枢密院。

四年二月十八日,兴元府言:「本府系都大茶马秦司置司所在。绍熙三年十二月二十日终,在府见管三衙、江、鄂等州取马官兵四十九纲一千六百余人住程,挨日批支钱粮。内殿前、马、步、三衙取马官兵三十六纲,并不依枢密院元排纲次期限指挥,仍旧预行差拨拥并,到府住程。本府并与挨日批支券食钱粮外,照得本府省计所〔住〕日有限,诸司应副纲马

券食钱逐年亦有定额,实难应办。兼逐处官兵空住日久,有妨教阅。乞下三衙,将绍熙四年取马官兵,照应枢密院已排纲次期限,约度一年所发马纲资次捋绝,逐旋差发,计程前来。今后亦只依元立期限,截日批支。」从之。

同日,诏茶马司更支拨阔壮马三百疋,付兴元府副都统司,补填阙额。余依已降指挥。以兴元府副都统制王宗廉言,乞依郭钧元奏,以三千疋马额,添拨马三百疋,共作五百疋,教阅使用。故有是命。

七月二十七日,诏令殿、步司拣不入队稍堪乘骑马五十疋,拨付许浦水军。以平江府许浦驻札水军副都统制司言,阙马乘骑,乞于发到新纲广马内拨一纲使用。故有是命。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令三衙、江上诸军,今后取马官兵每纲各先给十日草料价钱,将带前去,准备(过)[遇]住程阙少去处,接续收买草料,如法养餧。

译百六十二里,比到行在少五百一十五里,难以按同一标准转资。拟将所差遣的牵马之人到襄阳,名下两匹马全部到达的,改为支给钱二十五贯;如愿领取半资公据的,听其自愿,再加支钱十贯;若两次押马都应受赏的,合并作一资收使,再加支钱十贯。若两匹马都到,其中一匹有疮疥、瘦弱的,减半推赏,支钱十二贯五百文;两匹马都到,但都有疮疥、瘦弱,或者寄养、死亡一匹的,不予推赏;两匹马全不到的,照鄂州的成例予以降罚。皇帝准奏。

十月十一日,诏令:「内外各军,今后战马如有生病,须立即申报官府医治,可免于处罚。如有隐瞒不报,因而耽误医治,导致马匹损伤死亡的,仍依条例处罚。」这是因为枢密院上言:「各军马军遇到所骑战马生病,便要将该马军处罚。马军因而害怕,隐瞒不报,坐视马匹死亡,因此近年倒毙的马匹数目相当多。」所以才有此诏令。

绍熙三年六月十六日,诏令茶马司将绍熙三年分起发的御前阔壮西马中拨出两纲,交付池州副都统司。这是因为池州驻扎的御前诸军副都统制率逢原上言:「到任后查看所部各军统制、统领、将佐以及队下马军所养的战马,都是从黎州、雅州、邕州等地调发来的常纲川广马,往往眼生性烈,虽然极力调习驯服,终究瘦弱,不能与地道的西马相比。」所以才有此诏令。

十一月十七日,诏令茶马司将绍熙三年分的阔壮西马中拨出两纲,交付镇江都统司。这是因为镇江府驻扎的御前诸军都统制司上言:「本司缺马的官兵有六百余人,历年全部仰仗茶马司、广西安抚司购买发送,应得纲马二十四纲。两司从绍兴三年九月末以来,拖欠了六十一纲,实在有妨碍乘骑训练。绍熙三年二月间,曾请求下令茶马司将每年应发的、拨给宣抚司的阔壮马中拨出二十纲,至今还未蒙批复。如今只请求十纲,供本司战士骑习教阅之用。」所以才有此诏令。

二十七日,诏令茶马司将殿前司绍兴三年分的纲马火速排发,不得再有留滞,并将已排发的纲数具报枢密院。

绍熙四年二月十八日,兴元府上言:「本府是都大茶马秦州司驻扎之地。绍熙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为止,本府现管三衙及江州、鄂州等地取马官兵四十九纲、共一千六百余人滞留,每日按例批支钱粮。其中殿前、马军、步军三衙取马官兵三十六纲,都没有依照枢密院原来所排定的纲次期限行事,仍照旧提前差派、拥挤而来,滞留在府中。本府虽已按日批支了他们的粮饷,但本府的省计所每日支出是有限的,各司应付纲马粮饷每年也有定额,实在难以应付。而且各处官兵长期空滞在此,也有妨他们的教阅训练。请求下令三衙,将绍熙四年取马的官兵,依照枢密院已经排定的纲次期限,约计一年应发马纲的先后次序排定完毕,逐次差派出发,按里程前来。今后也只依照原来的期限,按日批支。」皇帝准奏。

同日,诏令茶马司再拨阔壮马三百匹,交付兴元府副都统司,用以补填缺额,其余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办理。这是因为兴元府副都统制王宗廉上言,请求依照郭钧元先前所奏,以三千匹的马额为基础,再添拨马三百匹,共凑成五百匹,供教阅使用。所以才有此诏令。

七月二十七日,诏令殿前司、步军司拣选不能入队但还堪乘骑的马五十匹,拨付许浦水军。这是因为平江府许浦驻扎水军副都统制司上言,缺乏乘骑之马,请求从新到

或有支用钱物不尽,回纳本军。从殿前司护圣马军统制刘世荣之请也。

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殿前指挥使郭杲言:「本司所管诸军战马,内有齿老双目▯赞及疾久难医治马数,年例于牧马往回拣选,申朝廷送承旨司,于马右胯火印『出』字。往年令诸军出卖,将卖到肉脏钱纳内藏库。后来淳熙二年九月指挥,将『出』字马从本司发两浙东西路安抚司,分摊付逐州军,支破草料养餧。淳熙十六年四月指挥,令三衙别置马院,减半草料看餧。窃详本司一年两次拣退不下五百余疋,虚费日支草料。乞从旧解赴承旨司火印『出』字,发送安抚司交管。」诏依,马、步军司依此

施行。

三月六日,都大提举四川茶马杨经言:「照得本司每岁排发三衙纲马,并拣十岁以下壮嫩阔实、无病及格好马排发。今体访得押纲人辄于汉上一带沿路州军,将纲内皮毛正有看相及格马(司)[私]自盗卖,却买矮小不堪马填数起发。窃虑马到,纳官验出,其押纲官兵必以本司排发借口交纳,虽有法禁,所在官司多不觉察。乞下汉上沿路州军,委逐处守令措置,严切觉察,仍多出榜,许人告首,依条断罪。」诏湖北、京西安抚(专)转〔运〕司常切觉察。

四月七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杲言:「本司应管战马一万七百疋为额,比之元额,见阙二千二百余疋。盖缘近一二年间,茶马司发马稽缓,况诸军日有损毙,及每岁牧放,往回两次拣退,是致补码不敷。(令)[今]诸军马军正队内见有阙马趁赴教阅之人,指拟纲马到来,摊拨着脚。乞行下茶马司疾速团纲起发。仍乞指挥,自今后免行截拨,付别司军分。」诏四川茶马司将殿前司合得纲马照数排发,毋令稽缓。余依此施行。

五月二十四日,金州诸军副都统制田世辅言:「所部马军中军一将,额管入队战马一千疋。至绍熙四年,阙四百八十七疋。每年虽准四川制司均拨二分马、不过五六十疋。本司自以青草钱每岁于都大茶马司收买七十疋,一半应副诸军统兵将官,充脚下驿料马乘骑。所得入队马二项,共不过八九十疋补填,尚未能敷补上年倒

毙拣退之数,委是积岁阙额。乞下茶马司,于绍熙五年分买发阔壮马支拨一十纲,差人取押归军,调习养餧,应副入队披带教阅,以备缓急出入之用,亦可补及元额。」诏支拨五纲。以上《光宗会要》。

绍熙五年九月十四日,明堂赦:「川广纲马,沿路自合预办草料。访闻州军临时科敛百姓及差夫采斫青草。仰转运司行下州县,并支见钱收买,不得非理科扰,令提刑司觉察。如有违戾,按劾以闻,仍许被扰人户越诉。」自嘉泰三年至嘉定十四年,南郊明堂赦并同。

闰十月二十七日,步军司言:「本司今岁诸军差往湖州下菰城牧放战马二千五百六十五疋,于内倒毙六十一疋,比之淳熙十一年至绍熙四年十年之内,毙马最少,委见总辖官、前军统制、武德郎高宗周究心职事,牧养有方。

译的广马纲马中拨出一纲使用。所以才有此诏令。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令三衙及江上各军,今后取马官兵每纲各先给发十日的草料钱,携带前往,以备途中滞留缺少草料之处,可继续采买草料,依法喂养。若有支用不尽的钱物,回程时归还本军。这是依照殿前司护圣马军统制刘世荣的请求而定的。

绍熙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殿前指挥使郭杲上言:「本司所管各军战马中,有齿龄已老、双目失明及久病难治的马匹,按年例在放牧往返之时予以拣选,申报朝廷送交承旨司,在马的右胯烙上『出』字。往年是让各军出卖,将卖得的肉脏钱纳入内藏库。后来淳熙二年九月指挥,将烙有『出』字的马从本司发往两浙东西路安抚司,分摊交给各州军,支给草料喂养。淳熙十六年四月又有指挥,令三衙另设马院,减半草料喂养。窃详本司每年两次拣退的马不下五百余匹,白白耗费每日的草料。请求仍旧依照旧例,解送承旨司烙上『出』字,发送安抚司接管。」诏令依此办理,马军司、步军司也依此施行。

三月六日,都大提举四川茶马杨经上言:「查得本司每年排发三衙纲马,都是拣选十岁以下、壮实肥厚、无病且合格的好马排发。如今访察得知,押纲之人常常在汉水一带沿路州军,将纲内皮毛良好、相貌合格的马私自盗卖,却买来矮小不堪的马充数起发。担心马匹送到后,被验出问题,那些押纲官兵必定以本司所排发的为借口来搪塞交纳,虽有法禁,但所在官司大多不加察觉。请求下令汉水沿路各州军,委派当地守令部署,严加察觉,并多出榜文,允许百姓告发,依条治罪。」诏令湖北、京西安抚转运司经常严加察觉。

四月七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杲上言:「本司应管的战马以一万七百匹为额,比原额,如今缺额二千二百余匹。这是因为近一两年间,茶马司发马迟缓,加上各军每日都有马匹损失死亡,以及每年放牧往返两次拣退,因此补充数额不足。如今各军马军正队中都有缺马、等待参加教阅的人,指望纲马到来后予以分拨配备。请求下令茶马司火速团纲起发,并请指挥,从今以后不要再截留拨付给别的司军。」诏令四川茶马司将殿前司应得的纲马照数排发,不得迟延,其余依此施行。

五月二十四日,金州诸军副都统制田世辅上言:「所部马军中军一将,额定入队战马一千匹。到绍熙四年,缺额四百八十七匹。每年虽依四川制置司均拨二分马,也不过五六十匹。本司自己用青草钱每年在都大茶马司收买七十匹,一半供应各军统兵将官作为脚下驿料马乘骑。所得入队马两项加起来,也不过八九十匹补填,尚不足以弥补上年倒毙、拣退的数目,实在是积年缺额。请求下令茶马司,在绍熙五年分购买的阔壮马中拨出十纲,差人取押归队,调习喂养,供应入队披甲教阅,以备缓急出入之用,也可以补足原额。」诏令拨给五纲。以上出自《光宗会要》。

绍熙五年九月十四日,明堂赦文:「川广纲马,沿途本应自行预备草料。访得州军临时向百姓摊派科敛,或派遣民夫采伐青草。命转运司下令州县,一律用现钱收买,不得无理骚扰百姓,令提刑司予以察觉。如有违犯,予以弹劾上报,仍允许被骚扰的人户越级申诉。」从嘉泰三年至嘉定十四年,南郊、明堂赦文皆同此。

闰十月二十七日,步军司上言:「本司今年各军派往湖州下菰城牧放战马二千五百六十五匹,其中倒毙六十一匹,比之淳熙十一年至绍熙四年十年间,死马数目最少,实是因

」诏高宗周特转一官。

庆元元年正月五日,诏茶马司权住收买阔壮马一年。其银价钱,同日前年分一就桩管,听候指挥,不得辄行支用。仍先次开具前后已桩收数目奏闻。

四月三日,广西经略安抚司言,乞照襄阳副都统冯湛所请,径令本军就便收买土产马,实为两便。捡详所拟到:「照得诸军逐处阙马,江陵、襄阳犹少,今四年、五年已是不买。若住广西经略司买马,将来万一要用,不可卒置,委是不便。若不许江陵副都统司收买土马,又有率逢原等申请利害分明。乞下总领所,将每岁买马钱四万贯两处分拨。一、欲将钱二万贯令经略

司买马三纲起发,赴江陵副都统制司交纳。起纲既无迫促之弊,又可以拣择好马。一、欲将钱二万贯令江陵副都统制司拣买及格土产马,将所买马赴襄阳府,帅臣审验及尺寸、堪披带马时直价例,置历印烙,季具有无买到数目,申枢密院,庶几两便。」诏依检详所拟到事理施行。

九月二十一日,诏殿、步司主帅,限三日拘收诸处官司见借官马,具申枢密院。仍约束诸军兵官,今后或有违戾,重作施行,必罚无赦。从臣僚请也。

二十八日,诏:「已降指挥,令殿、步司不许私借战马与诸处官司,合行拘收外,其见趁赴朝参及从驾官僚,若一例拘收,却恐有妨乘骑。如委阙省马,许权暂存留元借马一疋。已差破省马人,不得再行占留两司官马,仍不得指占踏逐差取及将省马换易战马。如有违戾,重寘典宪。余依已降指挥。」

十月二十六日,诏茶马司于殿前司庆元元年合起纲马内除豁五纲,仍依宕昌实买马价钱,照数发还湖广总领所。以茶马司言:「已得指挥,令殿前司于襄汉州军收买土产马二百五十疋,合用价钱,先于总领所借支,却令茶马司于拖下纲马所管钱内对数拨还。照得边场买马,每疋钱引一百三十四道半,其殿司每疋约一百五十道。今来止合据本司实价应副发纳,仍乞于殿前司绍熙五年分未起岁额内销豁。」故有是诏。

十一月十九日,诏:「广西经略安抚司于额外添贴马纲内全拨三纲,付江州都统制司。今后令茶马司将文马十纲,依数排拨,毋令仍前阙误。」以都统赵廞有请故也。

十二月三日,茶马司言:「乞下承

旨司,日后遇马纲到来,先勒将校、兽医、军兵责问纲官有无系是正身,如非正身,马虽全到,更不推赏。」从之。先是,臣僚言管押进马官多是代名冒赏,令本司相度措置故也。

同日,诏内外诸军严行约束,责委各军统制等(状)[将]收买堪好药材,监视修合,遇马病患,勒令医兽对证医治。如岁终倒毙战马数多,一例重作施行。从臣僚请也。

二年二月十三日,诏:「今后买马官陈乞酬赏,诸军报到马数,保明圆备放行,与免制置司覆实。

译为总辖官、前军统制、武德郎高宗周尽心职守,牧养有方。」诏令高宗周特转一官。

庆元元年正月五日,诏令茶马司暂停收买阔壮马一年。所省下的银价钱,与之前各年份的一并桩管,听候指挥,不得擅自支用,仍须先将历年已桩存的数目开列上奏。

四月三日,广西经略安抚司上言,请求依照襄阳副都统冯湛所请,直接让本军就地收买当地所产之马,实为两便。检详所拟:「查得各军各处都缺马,江陵、襄阳尤其缺少,如今四年、五年已经没有购买。如果停止广西经略司买马,将来万一急需用马,也不能仓促购置,实在不便。如果不许江陵副都统司收买当地所产之马,又如同率逢原等所申述的利害那样明显。请求下令总领所,将每年买马钱四万贯分拨两处。一是拟将钱二万贯交经略司买马三纲起发,交纳江陵副都统制司,因起纲不至急迫,又可以拣选好马;一是拟将钱二万贯交江陵副都统制司拣买合格的当地所产之马,将所买之马送到襄阳府,由帅臣审验尺寸、是否堪披甲及当时价钱,登记造册、烙印,每季呈报有无购买到的数目,申报枢密院,这样才能两便。」诏令依检详所拟事理施行。

九月二十一日,诏令殿前司、步军司主帅,限三日内收回各处官司所借的官马,并具报枢密院;同时约束各军兵官,今后如再有违犯,从重处置,必罚不赦。这是依照臣僚的请求而定的。

二十八日,诏令:「已经下达指挥,令殿前司、步军司不许私自将战马借给各处官司,应予收回外,那些正赶赴朝参及跟随皇帝出行的官僚,如果一律予以收回,恐怕会妨碍乘骑。如确实缺乏省马,允许暂时保留原借之马一匹。已经差配省马之人,不得再占用两司官马,也不得借故差取或将省马换易战马。如有违犯,从重治罪。其余依照已下达的指挥办理。」

十月二十六日,诏令茶马司在殿前司庆元元年应起发的纲马中免除五纲,仍依宕昌实际购马价钱,照数发还湖广总领所。这是因为茶马司上言:「已经得到指挥,令殿前司在襄汉州军收买当地所产之马二百五十匹,所需价钱先由总领所垫支,再由茶马司在拖欠的纲马所管钱内对数拨还。查得边场买马,每匹价钱一百三十四道半(钱引),而殿前司每匹约一百五十道。如今只应按本司实际价钱供应发纳,请求在殿前司绍熙五年分未起运的岁额内予以销豁。」所以才有此诏。

十一月十九日,诏令:「广西经略安抚司在额外添贴的马纲中全数拨出三纲,交付江州都统制司。今后令茶马司将文马十纲,依数排拨,不得再像以前那样缺额误期。」这是因为都统赵廞有此请求。

十二月三日,茶马司上言:「请下令承旨司,日后遇纲马到来,先命将校、兽医、军兵责问纲官是否为原本正身,如果不是正身,即使马匹全部到达,也不予推赏。」皇帝准奏。此前,有臣僚上言,管押进马之官多有冒名顶替以骗取奖赏的,所以令本司予以相应措置。

同日,诏令内外各军严加约束,责成各军统制等人收买合格的药材,监督调配,遇马生病,命医兽对症医治。如年终倒毙战马数目过多,一律从重处置。这是依臣僚的请求而定的。

庆元二年二月十三日,诏令:「今后买马官陈请酬赏,各军所报马数,只要保结确实完备,即予放行,免于制置司复核。其

余照自来条例施行。」从四川茶马緆经请也。

九月十九日,枢密院进呈臣僚札子:「三衙诸军,每岁收到马不足以补一岁倒毙之数。乞明立赏罚,严作施行。」郑侨等奏:「虽有已降指挥,立定赏罚,岁久,遂生欺弊。每次奏申,多是将倒毙数逐军互相均摊,谓不该二分之罚,苟免罪责。」叶翥又奏:「近年马政不修,极有弊幸,当责之主帅,委自逐军统制将官每于岁终,具逐军倒毙之数,申枢密院,比较损失多寡。不许巧作回护均摊,以免罪罚。」诏兵部参照见行条法指挥,申严闻奏。

三年三月四日,兵部言:「茶马司系专一管买马职事,乞下本司,须管照岁额合买马数,于岁终排发尽绝,不管依前拖延。仍令制置司每岁取见茶马司排发过纲及诸场买到马数,并当职官吏姓名,开具申部,以凭稽考,行下催促。如见得有亏欠元额数多去处,即将当职官吏具申朝廷,取指挥施行。所有在路减克草料,不切用心

看管一节,欲令诸军主帅须管依已降指挥,并选差廉谨谙晓马性之人前去取押。严切戒谕,令在路用心 举,将批到草料,尽数依时餧饲,不管稍有违慢。如或有减克草料之人,许互相觉察,归司陈告。如追究是实,即与支赏,将犯人重行断遣。其纲官合干人失于觉察,一例坐罪,务在必行,不管违戾。」(照)[诏]依兵部看详到事理施行。仰内外主帅、都统常切督责所部诸军,如法养餧战马,毋令瘦瘠,有病随即医治。仍令兵部每岁终,依已降指挥,比较诸军统制已下毙马多寡赏罚外,参酌臣僚所陈,将各司所管总额马数,令项稽考倒毙分数,申枢密院取旨,以议赏罚。

四年正月十五日,兵部言:「乞从江东安抚司所请,下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都统司,将拣退马仍旧令各军置马院,差队外人兵看养。」诏依兵部指定到事理,照应淳熙十六年已降指挥,内外诸军依此施行。其倒毙马价钱,并依旧例解发。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司农寺丞潘子韶言,唐、邓榷场监勒牛马牙人,立赏以招南客,乞行措置。诏湖北京西安抚司行下守令,严切禁止。督责巡尉常切巡警,不许透漏,务要革去旧弊。或仍前违戾,除犯人重作施行外,其当职官吏并地分邻保,例作行遣。如客旅兴贩驮载货物内有及格尺壮马,并不得辄往沿边界首。先次揭榜乡村晓谕。仰帅臣监司常觉察,旬具有无透漏,结罪保明闻奏。」

五月二十五日,合门舍人厉仲详言:「乞诏殿、步帅臣,自今呈马之际,除十分病(发)[废],不任医治,别作行遣区处外,应见管马无问肥瘦,并从牧放。如合量留在寨,亦须壮实可用,以备缓急。不许专养肥马,以为冒赏之地。

译余依旧例施行。」这是依四川茶马緆(司)所请而定的。

九月十九日,枢密院进呈臣僚札子:「三衙各军,每年收到的马匹数目不足以补足一年倒毙的数目,请明确订立赏罚,从严施行。」郑侨等人上奏:「虽然已经下达指挥,订立了赏罚制度,但时日一久,便产生了欺瞒作弊之事。每次奏报,大多是将倒毙数目在各军之间相互均摊,以求不达到应受处罚的二分标准,苟且免于罪责。」叶翥又上奏:「近年来马政废弛,弊端极多,应责成主帅,委各军统制、将官在每年年终,据实开列各军倒毙的数目,申报枢密院,比较损失多寡,不许巧妙地相互回护、均摊数目,以逃避罪罚。」诏令兵部参照现行条法,予以指挥,从严申明上奏。

庆元三年三月四日,兵部上言:「茶马司专门负责买马事宜,请下令本司,务必依照年度定额购足马数,在年终排发完毕,不得再像以前那样拖延。并令制置司每年查明茶马司排发的纲数及各场购到的马数,以及当职官吏姓名,开列上报,以便查考、下令催促。如查得有严重亏欠原额的地方,即将当职官吏姓名上报朝廷,听候指挥处理。至于在途中克扣草料、不用心看管一事,应令各军主帅务必依照已下达的指挥,选派廉洁谨慎、熟悉马性之人前往取押,严加告诫,令其在途中用心照料,将批领到的草料按时全部喂饲,不得稍有懈怠。如有克扣草料之人,允许相互揭发,回营告发。如经追查属实,即予奖赏,并将犯人从重处置。其纲官及相关人员因失察而未觉察的,一并治罪,务必切实执行,不得违犯。」诏令依兵部审核意见施行。命内外主帅、都统经常严加督责所部各军,依法喂养战马,不使瘦弱,有病随即医治。并令兵部每年终,依已下达的指挥,比较各军统制以下损失马匹的多寡予以赏罚外,参酌臣僚所陈,将各司所管的马匹总额,逐项查考倒毙的比例,申报枢密院请旨,以议定赏罚。

庆元四年正月十五日,兵部上言:「请依江东安抚司所请,下令马军行司、建康府、池州都统司,将拣退之马仍旧令各军设置马院,派队外人兵看养。」诏令依兵部所定事理,比照淳熙十六年已下达的指挥,内外各军依此施行。其倒毙马匹的价钱,仍依旧例解发。

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司农寺丞潘子韶上言,唐州、邓州榷场有牛马牙人监守自盗,设立赏格以招诱南方客商,请予以整治措置。诏令湖北京西安抚司下令守令,严加禁止,督责巡尉经常巡警,不许有所走漏,务必革除旧弊。如仍有违犯,除对犯人从重处置外,当职官吏以及地分邻保,一并从重处理。如客商贩运货物中有合格、壮实之马,一律不得擅自前往沿边界首。先行张榜乡村,予以晓谕。命帅臣、监司经常察觉,按旬具报有无走漏情况,具结上奏。」

五月二十五日,合门舍人厉仲详上言:「请诏令殿前司、步军司帅臣,从今以后呈报马匹之际,除十分病废、不堪医治的,另行处置外,其余现管马匹,不论肥瘦,一律放牧。如需酌量留在营寨的,也必须是壮实可用的,以备缓急之需,不许专门喂养肥马,以此作为冒领奖赏的名目。年终核算实数,马军的马匹损耗达二分、步兵的马匹损耗达四

岁终,算计实数,马军之马耗及二分,步人之马耗及四分,自统制而下,一等镌秩。」从之。

十月五日,臣僚言:「乞诸路漕臣,凡马纲经过州县,必差县尉及巡检一员监饲草料,不得循习旧弊,准折价钱,仍令主管纲马驿程之官往来诸驿,以检察之。马或羸瘠,疋数不全,即纲吏与主管驿程者例皆坐罪,(此)[比]旧法责罚稍重。如军中裨将牧马损折之罪,不以赦原。」从之。

十二月五日,诏广西提刑司将庆元六年分合起发湖广总领所经总制钱内,截拨买发江陵副都统制司岁额马六纲价钱四万贯,于内分拨二万贯付江陵副都统制司,于襄阳等处权行拣买及格尺土产马,解赴襄阳府帅臣审验来历。如委堪披带及不系外处盗马,即与印烙,发往本军。季具买到数目,申枢密院。余二万贯,仍旧解发赴广西经略司,依数收买堪好齿嫩马三纲,疾速起发,赴江陵诸军交纳,不管稍有阙误。以湖广总领有请故也。

嘉泰元年二月十七日,臣僚言:「诸军马军今后比较倒毙马数,有外官差借、因病发遣归军倒毙,即仰分明申说豁出,免行比较。」诏依,令殿、步司主帅,将依指挥合借差马

先次置籍,开说各军将队毛色、齿岁,不许频并踏逐换易。如有发遣回军病毙马,即行批凿委因是何病患、月日倒毙,每岁终,具申枢密院,以凭稽考。如因别患在军倒毙,依旧例理为分数,仍不得将军寨马作借差之数,避免比较。如是见得稍涉情弊,重作施行。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镇江府副总管刘忠言:「伏见频年以来,北界用兵,日在两淮、汉上用银收买淮马。贪利冒禁者纷纷,我空彼盈,利害不细。乞下帅司禁戢,立赏许告,不问小大,不得透漏。有马之家地分官司常切觉察。」从之。

四月三日,枢密副都承旨司言:「茶马起进御马到部,押纲官二员各转两官。今四川茶马司押进嘉泰元年分御座打球马五十五疋,所差纲官王文正等,止蒙转一官,减三年磨勘。窃缘所部之马,若或倒毙数多,责降与御马纲格法一同,而推赏不当有异。今来军兵已依押进阔壮马格转两资,其纲官亦合一体施行。」诏各特转两官,今后依此推赏。

八月二十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司言:「已降指挥,川广递年买发纲马,令审验官司将今后发到马等量看验,如有不及格尺、不堪充披带,并与印留,即不理为合起发之数。仍岁终总其逐纲低小疋数,申枢密院,行(不)[下]补发,不得有亏元数。今据殿司差李举管押嘉泰二年分

岁额第三十一纲马,计五十疋全到,数内一十四疋低小。步司差张旺管押嘉泰二年分岁额第十三纲马,除寄毙外,见到四十五疋,数内一十疋低小。

译分的,从统制以下,一律降一等官阶。」皇帝准奏。

十月五日,有臣僚上言:「请令各路漕臣,凡纲马经过的州县,必须差派县尉及巡检一员监督喂饲草料,不得沿袭旧弊、折算价钱了事,并令主管纲马驿程的官员往来各驿站予以检察。马匹如有瘦弱、数目不全的,纲吏与主管驿程的官员一律治罪,比旧法从重处罚。如是军中裨将放牧战马损失之罪,不在赦免之列。」皇帝准奏。

十二月五日,诏令广西提刑司将庆元六年分应起发湖广总领所的经总制钱中,截留拨出购买江陵副都统制司岁额马六纲的价钱四万贯,其中分拨二万贯交江陵副都统制司,在襄阳等地暂行拣买合格的当地所产之马,送到襄阳府由帅臣审验来历,如确实堪于披甲、且不是外地的盗马,即予以烙印,发往本军,每季具报购到的数目,申报枢密院。其余二万贯,仍旧解发广西经略司,依数收买合格且年幼的马三纲,火速起发,交纳江陵各军,不得稍有缺失延误。这是因为湖广总领所有此请求。

嘉泰元年二月十七日,有臣僚上言:「各军马军今后比较倒毙马数时,如有因外官借用、或因病发遣归队后倒毙的,应予以说明豁除,免于比较。」诏令依此办理,命殿前司、步军司主帅,将依指挥应借差的马匹先行登记造册,注明各军将队的毛色、年龄,不许频繁调换。如有发遣归队后病死的马匹,即行批注明确是何种病患、何月何日倒毙,每年终,具报枢密院,以便查考。如因其他病患在军中倒毙的,仍依旧例计入损耗比例,也不得将营寨中的马匹算作借差之数,以逃避比较。如查得确有徇私舞弊之处,从重处置。

二年正月二十七日,镇江府副总管刘忠上言:「窃见近年来,北方边界用兵,每日都在两淮、汉水一带用银两收买淮马。贪图利益、冒犯禁令之人纷纷而至,使我方空虚、敌方充盈,利害关系不小。请下令帅司严加禁止,设立赏格允许告发,不论大小事情,都不得走漏。有马之家及所在官司应经常予以察觉。」皇帝准奏。

四月三日,枢密副都承旨司上言:「茶马起进御马送到兵部,押纲官二员各转两官。如今四川茶马司押进嘉泰元年分御座打球马五十五匹,所差纲官王文正等,只蒙转一官、减三年磨勘。窃思所部之马,如果倒毙数目多,处罚要与御马纲的格法一样重,而推赏却不应有所差异。如今军兵已依照押进阔壮马的格式转两资,纲官也应当一体施行。」诏令各特转两官,今后依此推赏。

八月二十八日,枢密副都承旨司上言:「已经下达指挥,川广历年购买发送的纲马,令审验官司将今后送到的马匹逐一比照验看,如有不合格尺寸、不堪披甲的,一并予以烙印扣留,不计入应起发的数目之内,仍在年终汇总各纲低小的匹数,申报枢密院,下令补发,不得有亏原定数目。如今据殿前司所差李举管押嘉泰二年分岁额第三十一纲马,计五十匹全数到达,其中十四匹低小;步军司所差张旺管押嘉泰二年分岁额第十三纲马,除寄养、死亡的以外,实到四十五匹,其中十匹低小。既然已有指挥,要等到年终才下令补发,不如随即通报排发官司,予以拣退,可以免于白白耗费官钱收买,也免得白白劳费人

既有已降指挥,候年终行下补发,孰若随即关报排发官司拣退,庶免虚费官钱收买,徒劳人力押发。」诏令茶马司照数先次补发。今后仰督责买马官吏,并要收买壮嫩、及格尺(每)[无]疾患堪披带马排纲起发。或审验官司等量,更有短小不堪马数,先将茶马司官吏责罚。其买马去处,一例重作行遣。广西经略安抚司依此施行。

十二月十四日,兵部侍郎虞俦言:「川广买马费用,朝廷钱物不赀。其使臣等,自当在路留心照管。近日广西经略司差使臣赵焕等押马五十疋赴建康都统制司,倒毙四十九疋。本部将公据照对,见得所至县分,止据押马官状陈乞出给,其间有称差人下所属邻保。勘会或止差行人看验开剥,或将死马安埋,及公据内姓名有差误。虽依格降官展年断罪,本所窃虑使臣等衷私换易,遂至多有倒毙。虽有缴到公据,不曾委官躬亲验看诣实,批上元给印历,显是违戾。今措置,欲令广西经略司、四川茶

马司今后起发纲马,须管照应元承指挥,出给印历付使臣。如有寄毙马数,所至州县委官验实,批历给据,同皮鬃尾封付纳马官司验实,如有异同,即将使臣合干人申取朝廷指挥根究,从条施行。仍令提举纲马驿程官逐季检举约束。」从之。

闰十二月二十日,枢密副都承旨司言:「殿前、步军司近于四川茶马司取到西马数内,有四岁马止及四尺已下,公状内作四尺二寸,印验之际,例皆瘦瘠,或旋即倒毙。不欲一陈其弊幸,姑以短小马不理为数,行下补发。今来茶马司录连淳熙四年十月指挥,降到量马尺样,内两齿马听低二寸,系四尺二寸四尺马听低一(尺)[寸],系四尺三寸足齿马依指挥收买四尺四寸。当时以为向长嫩壮马可以养餧,是以减饶寸数。自后发到短小马养餧,虽臕分肥绖,少有长及四尺四寸,实难作披带马,缓急岂不误事!乞下四川茶马司将依淳熙四年十月十七日指

译力押送。」诏令茶马司照数先行补发。今后命令督责买马官吏,务必要收买壮实、年幼、合格尺寸、无疾病堪披甲的马匹排纲起发。如审验官司比照验看,又发现短小不堪的马匹,先将茶马司官吏予以责罚;其购马之处,一律从重处置。广西经略安抚司也依此施行。

十二月十四日,兵部侍郎虞俦上言:「川广买马所费,朝廷钱物不计其数。那些使臣等人,自应在途中留心照管。近日广西经略司所差使臣赵焕等人押马五十匹赴建康都统制司,途中倒毙四十九匹。本部将公据加以核对,发现所到的县分,只是根据押马官的申状而予以出给,其中有的称是差人交给所属邻保;查勘时或只是差派行人查验剖检,或将死马就地掩埋,公据上的姓名也有差错之处。虽依照格法降官延展磨勘年限治罪,本部担心使臣等人私自偷换马匹,才导致大量倒毙。虽然缴来了公据,却未曾委派官员亲自查验核实,就批上原给的印历,明显是违犯规定。如今拟措置办法,令广西经略司、四川茶马司今后起发纲马,必须依照原来的指挥,出给印历交付使臣。如有寄养、死亡的马匹数目,所到州县要委派官员核验属实,批注历簿、发给凭据,连同该马的皮、鬃、尾一并封送纳马官司予以核验,如有异同,即将使臣及相关人员申报朝廷取旨追究,依条治罪。仍令提举纲马驿程官每季检查约束。」皇帝准奏。

闰十二月二十日,枢密副都承旨司上言:「殿前司、步军司近日从四川茶马司取到的西马中,有的是四岁马、身高只有四尺以下,公文状纸上却写作四尺二寸,验印之时,往往瘦弱,或很快就倒毙了。(相关官司)不愿如实揭露其中的弊端,姑且将短小的马匹不计入数目,另行下令补发。如今茶马司抄录附上淳熙四年十月的指挥,其中所定的量马尺寸标准:两岁齿的马允许低二寸,即身高四尺二寸;三岁齿("四尺")的马允许低一寸,即身高四尺三寸;足齿的马则依照指挥收买身高四尺四寸的。当时的用意,是认为可以留养还在长高的年幼壮马,所以放宽了尺寸标准。此后发到的短小马匹,即使养得膘肥体壮,也很少能长到四尺四寸,实在难以作为披甲的战马使用,一旦有缓急之需,岂不误事!请下令四川茶马司依照淳熙四年十月十七日指

挥,遵用御前降下量马尺样四尺四寸已上齿嫩向长、阔壮堪披带战马起发,自余续降指挥,更不施行。或有收买低小一寸,齿嫩向长马,恐阻遏蕃情,即仰权宜于附近官司收养,候及格尺,团纲起发。仍自今遇起发以前,令监视排发官并押纲使臣同兽医逐疋等量审验,同共监视,于左胯上分明火印,交付纲官,沿路养餧,不许瘦瘠。候到,以元发数十分为率,如不及格尺并在路倒毙之数,共亏三分,都大茶马司并买马官、签厅排发官各降一官。如亏二分,与免责罚,更不推赏;或止亏一分,则减半推赏;不及一分,依例施行。庶几利害切己,不致仍前苟简。」从之。

译挥,遵照御前下发的量马尺样,四尺四寸以上、牙口尚嫩、正在生长、体格壮健、能够披甲上阵的战马予以发送,此外后续下发的指挥,一概不再施行。如有收购身高不足一寸、牙口尚嫩、正在生长的马匹,恐怕会阻碍蕃部的心意,便允许就近由当地官司权宜收养,等到达到合格的尺寸,再编成纲队发送。并且从今以后,每逢起运发送之前,令监视排发官与押纲使臣同兽医逐匹称量审验,共同监视,在马匹左胯上清楚地烙上火印,交付纲官,沿途喂养,不许使马匹瘦弱。等马匹到达后,以原发数目的十分之数为标准,如有不达标尺寸以及在途中倒毙的数目,合计亏损三分,都大茶马司以及买马官、签厅排发官各降一官。如亏损二分,免予责罚,但不再予以奖赏;若只亏损一分,则减半予以奖赏;不足一分的,依照惯例施行。这样才能使他们切身关系到利害得失,不致仍像从前那样敷衍草率。」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三年三月十三日,池州副都统制李燮言:「本司每岁差发官兵前去茶马司取押岁额川马五纲,自池州至成都,往回万里,全藉有心力谙晓马性纲官

部辖。所差纲官,止于使臣、校副尉、下班祇应人内差拨。缘使臣多是昨来立功补转官资,年及六十已上,不能任事。窃见广西经略司差押岁额广马赴本司交纳,其押纲官亦有 用进勇副尉、守阙进勇副尉名目之人。乞将本司取押川马纲官五人,自守阙进勇副尉、进勇副尉、使臣、校副尉、下班祗应通行选差有心力、晓马性人充,庶几钤束军兵,照管纲马,不致损毙。」从之。

六月二十六日,江州副都统制李汝翼言:「本司马军合用披带马一千六百八十疋,目今不及千疋。照得茶马司拖下本司战马一百一十六纲,计五千八百疋。乞添截一十纲,分拨阙马官兵,缓急庶免误事。」诏特令茶马司将庆元六年、嘉泰二年分阔壮马内支拨六纲,付江州都统制司。

八月二十九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倪言:「昨降指挥,令三衙每岁各差统领官一员,前去西和州宕昌马务,与本处买马官同共监视拣选,并差将官一员,前去兴元府马务弹压取马。今缘宕昌签厅官自谓代监司行事,专擅事权,所差统领官不过块然坐视,听其自互市,自排发,攒换之弊,牢不可革,徒有监视之名,而无监视之实。却有一行官兵,沿路批支,并宕昌等处添给,岁不下六七千缗,虚费朝廷财赋。上驷竟不可得,实为至弊。乞将三衙差往兴元排马将官减去,免此添给一项,即将监视买发纲马统领,只差在兴元监视排发,

许令兴秦司签厅官同共收买,选类排纲。内有病患短寸不堪者,许令退换。其监视排发官应有申请,仍许径申枢密字。所贵与秦司签厅事体相敌,得以精选上驷。若岁终马敷额,沿路倒毙数少,归司日,仍乞特赐旌赏,庶几排发尽得好马,实为便利。」从之。

九月四日,都大主管四川等路买马监(收)[牧]公事彭辂言:「三衙取马纲兵积压数多,重费州郡批支券食。乞截自日下将三衙年额合差人数住差一半,候发马及分数,却行关报三衙差拨。」从之。

十一月十一日,南郊赦文:「川广押马军兵,因倒毙数多,避罪逃窜。可自赦到日,限两月经所在州军陈首,出给口券,发遣归元来去处免罪,依旧职名收管,支破请给。」开禧二年至嘉定十四年南郊明堂赦并同。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都大主管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彭辂条具马政合行事件下项:一、边场买马,止有诸州应副银、绢、绫、紬,余钱引一色,别无所入窠名。从条系于茶司收到茶引息钱内,每年转拨七十万道上下,用充马本。其间马司亦有代支茶司窠名钱数。

译三年三月十三日,池州副都统制李燮说:"本司每年派遣官兵前往茶马司取押岁额川马五纲,从池州到成都,往返一万里,全靠用心尽力、熟悉马性的纲官管辖统率。所派遣的纲官,只在使臣、校副尉、下班祗应人当中挑选差遣。因为使臣大多是从前立功补转官资的人,年纪已到六十岁以上,不能胜任事务。我见广西经略司派遣押送岁额广马送到本司交纳,其押纲官也有用进勇副尉、守阙进勇副尉名目的人。请将本司取押川马纲官五人,从守阙进勇副尉、进勇副尉、使臣、校副尉、下班祗应中通行选派用心尽力、熟悉马性的人担任,这样才能约束军兵,照管纲马,不至于损失死亡。"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六月二十六日,江州副都统制李汝翼说:"本司马军应当配用披带马一千六百八十匹,如今还不足一千匹。查得茶马司拖欠本司战马一百一十六纲,共计五千八百匹。请求增拨十纲,分拨给缺马的官兵,以防紧急时耽误事情。"诏令特命茶马司将庆元六年、嘉泰二年分内的阔壮马支拨六纲,交付江州都统制司。

八月二十九日,殿前副都指挥使郭倪说:"先前降下指挥,命三衙每年各派遣统领官一员,前往西和州宕昌马务,与当地买马官一同监视挑选,并派遣将官一员,前往兴元府马务弹压取马。如今因为宕昌签厅官自认为代替监司行事,专断事权,所派遣的统领官不过是呆坐旁观,听任其自行互市、自行排发,串通更换的弊端,牢不可破,白白有监视之名,而没有监视之实。却有一行官兵,沿路批支,加上宕昌等处的添给,每年不下六七千缗,白白耗费朝廷财赋。上等好马竟然得不到,实在是极大的弊病。请将三衙派往兴元排马的将官裁减去,免去这一项添给,只将监视买发纲马的统领,只派在兴元监视排发,允许兴秦司签厅官一同收购,挑选归类排纲。其中有病患、体格短小不堪用的,允许退换。那监视排发官凡有申请,仍允许直接申报枢密院。这样才能与秦司签厅事体相称,得以精选上等好马。如果年终马数满额、沿路倒毙数量少,回司之日,仍请特别赐予表彰奖赏,这样才能使排发的都是好马,实在有利。"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九月四日,都大主管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彭辂说:"三衙取马纲兵积压数目很多,加重了州郡批支口粮的费用。请从即日起将三衙年额应派遣的人数暂停一半,等到马匹发出、按分数补足后,再通知三衙派拨。"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十一日,南郊赦文说:"川广押马军兵,因倒毙数目众多,害怕获罪而逃亡藏匿。可从赦令到达之日起,限两个月内到所在州军自首陈报,发给口粮凭证,遣送回原来的去处免罪,仍按原职名收管,照旧支给薪俸。"开禧二年至嘉定十四年南郊明堂赦文都与此相同。

四年二月二十七日,都大主管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彭辂分条列举马政应当施行的事项如下:一、边场买马,只有各州应付的银、绢、绫、紬,其余的钱引是唯一的来源,此外没有别的收入项目。按照条例是从茶司收到的茶引息钱内,每年转拨七十万道上下,用作马本。其间马司也有代茶司支

年终,两司会(等)[算]。缘今次遵奉朝旨,更不排发格尺低小之马。所买马,自有久来立定则例,不敢妄增马价。且格尺高者,价亦随增。今欲每岁权以八十道为率,取拨应副。其钱只于当年四五月间收纳七分,限七月十五日以前数足。候年终,两司会筭,具帐申省。一、臣见行前去宕

昌措置,目今已是岁终,开春马来拥并,窃虑马本不继。照得川司卖引所库管见在钱引一百二十二万余道,欲先次取拨八十万道,转入马司库管桩收。其钱仍理作嘉泰四年分合拨马本。一、兴元府见积三衙取马官兵仅五十纲。照得前官丁逢任内庆元三年一全年起三衙马九十三纲;钱鍪任内七十一纲;王宁任内九十七纲,次年九十六纲;至王璆任内嘉泰元年七十八纲;胡大成任内嘉泰二年六十四纲。今年正月至十一月终,只起三十二纲。窃详衙马顿亏,始自去年。今马来既少,自是库管有攒下马本钱物。臣今措置,戒谕远人,各令广贩及格尺马出汉互市。若日后马来络驿,可以补发亏下纲次。却合令茶司将嘉泰二年、三年亏买马本钱物,令项桩管,容臣接续取拨互市。一、茶马旧为一司,其合破衙从,元系诸州于年额合应副牵马人外,又差白直人数,其一岁总四千余名。后来三经裁减,比旧不及一半,白直人兵,更不取拨。照得上件人兵,系分拨场监养马及牵押进御马纲,每岁尚不足用,常是顾夫添贴。今既分为纳司,虑恐过数占破,妨误养马。今欲将马司提举官衙从只破一百二十名干办公事白直人外,每听破牵马人十名。此外,不许妄有差占。一、马司事务繁多,所管地分阔远,旧有指使一阙,向因制置司申明,候辟书下日,方与放请,是致无人愿就。照得四川共管八

场买马,内黎、叙、珍州、南平、长宁军五场应副江上诸军,分送里外两马务团养,两务各差官一员监辖。缘监官系文臣,不谙养马,遂申朝廷废罢,止是差官权摄。兼成都府裹外马务旧有监官两员,今止乞辟差里马务监官一员;所有指使一员,许自本司起辟日放请上件员阙,自此更不辟置文臣,并于大小使臣内选辟有材干、谙晓马政人,庶几协济国事。」诏并依,仍同赵善宣更切从长详度施行。

四月二十三日,权发遣信阳军黄石孙言;「伏见秦司排发纲马兵士已至,而马数未足,官司每以多支日券为忧;马数已登而兵士未至,官司复以多费草料为念。幸而人马俱集,则督促发遣,一不暇顾。且马产于深蕃,涉远而至,力犹未充,不问羸病,遽责之以经涉险阻,沿路倒毙,皆此之由。乞下秦司,今后纲马有羸瘠病患者,且须医疗饲养十分充壮,然后排发。此亦马政一助。」从之。

译付的钱数。年终,两司核算。因这次遵照朝廷旨意,不再排发格尺低小的马。所买的马,自有由来已久确定的则例,不敢随意增加马价。而且格尺高的马,价钱也随之增加。如今打算每年暂且以八十道为标准,取拨应付。这笔钱只在当年四五月间收纳七成,限七月十五日以前数目收足。等到年终,两司核算,具帐申报尚书省。一、臣现在前往宕昌处置事务,如今已是年终,开春马匹将会大批运来,恐怕马本接续不上。查得川司卖引所库存现有钱引一百二十二万余道,想先取拨八十万道,转入马司库存桩管收贮。这笔钱仍算作嘉泰四年分应拨的马本。一、兴元府现积压三衙取马官兵仅五十纲。查得前任官员丁逢任内庆元三年一整年起运三衙马九十三纲;钱鍪任内七十一纲;王宁任内九十七纲,次年九十六纲;到王璆任内嘉泰元年七十八纲;胡大成任内嘉泰二年六十四纲。今年正月到十一月末,只起运三十二纲。私下考察衙马大量亏欠,是从去年开始的。如今来马既然少,自然是库管积存下马本钱物。臣现在筹划,告谕远方之人,各自让他们广泛贩运及格尺够的马出汉境互市。如果日后马来络绎不绝,就可以补发亏欠下的纲次。却应当令茶司将嘉泰二年、三年亏欠买马本钱物,另立项目桩管,容臣继续取拨用于互市。一、茶马原本是一个司,其应支给的衙从人役,本来是各州在年额应付牵马人以外,又派遣白直人数,其一年总共四千余名。后来三次裁减,比原来不到一半,白直人兵,更不再取拨。查得上述人兵,是分拨场监养马及牵押进御马纲,每年尚且不够使用,常常是雇人添补。如今既然分为纳司,恐怕过多占用,妨碍耽误养马。如今打算将马司提举官衙从只支给一百二十名干办公事白直人外,每人许支给牵马人十名。此外,不许随意多占。一、马司事务繁多,所管辖地方辽阔遥远,从前有指使一员空缺,此前因制置司申明,要等到辟书下达之日,才给予放请俸禄,因此没有人愿意就任。查得四川共管辖八场买马,其中黎、叙、珍州、南平、长宁军五场应付江上各军,分送里外两马务团聚养育,两务各派遣官一员监管。因为监官是文臣,不熟悉养马,于是申报朝廷废罢,只是派遣官员暂时代理。加上成都府里外马务原来有监官两员,如今只请求辟差里马务监官一员;所有指使一员,允许从本司起辟之日起放给俸禄,上述空缺员额,从此以后不再辟置文臣,都从大小使臣中选辟有才干、熟悉马政的人担任,这样才能有助于国事。"诏令都依此办理,仍命令与赵善宣更加详细斟酌施行。

四月二十三日,权发遣信阳军黄石孙说:"我见秦司排发纲马兵士已经到达,而马数没有配足,官司常常以多支口粮为忧虑;马数已经凑足而兵士还没到,官司又以多费草料为念。幸而人马都集齐,就督促发遣,顾不上其他。而且马产自深远的蕃地,跋涉远路而来,气力还没有恢复充实,不问它是否瘦弱有病,就急忙责令它经历险阻,沿路倒毙,都是由此造成的。请求下令给秦司,今后纲马有瘦弱患病的,必须先医治喂养到十分健壮,然后

嘉泰四年五月六日,枢密院言:「江陵副都统制李奕申:诸军官兵前去川蜀取马纲官,元降指挥止许差衙官五人例以上人。缘此等人多系六十岁以上,年老不任远役。乞将所差纲官,不拘衙官五人三人,例以至守阙进勇副尉,从本司选少壮谙马性人通行差拨。」诏依。如取马纲马倒毙数多,纲官无官可降,以罚归之选差官。

开(僖)[禧]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枢密院言:「乞将襄阳收土产马纲官兵,照兴元取马例,比折

地里,立定赏罚。」兵部申:「襄阳取土产马,每纲五十匹。兴元府至行在四千八百八十九里,襄阳府至行在三千一百里。以兴元府地里(细)[纽]计,每四百八十八里有零为一分,襄阳府计及六分有零。照得虽及六分,缘川蜀道路夷险不同,欲与减半推赏。」从之。

二年正月十三日,右卫郎将、管干殿前司职事郭杲言:「本司岁差人于四川茶马司取押马三十六纲,每纲纲官一员,以使臣充;纲兵三十一人,悉以步军正带甲人为之。自临安至兴元,往返万里,经涉山险,若得谙晓马性之人在路牵取养喂,庶几不致瘦毙。今步军不惟有妨教阅,堕武艺,又且不谙马性。今相度,自后所差取马官兵内,纲官从旧选差使臣,余牵马军兵等,除兽医一名外,并于诸军阙马 用及雄 内差拨,必肯在路留心养餧。止依军兵例添破钱米,出给券历,赏罚从兵部参照拟定施行。若阙马人差拨不足,即于马军傔兵并步军准备带甲人内贴差,庶得取押好马,敷补阙额。」从之。

十一月二十八日,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言:「本司每岁合得四川纲马,系诸军差人前去取押。今来见调发军马,委是抽摘人兵不得。缘目今紧要骑军防捍,乞速赐札下四川茶马司,将岁额马纲疾速差人押送前来襄阳军前交纳,候平定日,本司自行差人前去取押。」诏权依。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枢密院言:「内外诸军比较(到)[倒]毙马及二分

已上,合该展年之人,元降指挥,合该罚人,遇郊祀赦恩,更不原免。如遇非次赦恩,临时取旨。近来有日前已经展年之人,陈乞引用非次赦免展。」诏:「今后内外诸军倒毙马,已有指挥展年责罚之人,虽遇非次赦,并不许叙免。」

嘉定二年二月八日,诏三衙、江上诸军,自今应押马纲官,并差承信郎已上人,不得差校副尉。从枢密副都承旨韩杕之请也。

十一月五日,枢密院言:「湖南安抚司申:本司飞虎军旧管马军二百五十人,并添宣抚司发回敢勇 用等军,委是阙马教阅。目今马数截自五月终,止管一百四十二疋,见阙一百八疋。乞下广西经略司,候来春,先次支拨两纲马一百疋,从本司差人前去押发,下军应副教阅。

译再排发。这也是马政的一项助益。"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嘉泰四年五月六日,枢密院说:"江陵副都统制李奕申报:各军官兵前往川蜀取马的纲官,原先降下的指挥只允许派遣衙官五人以上的人。因为这类人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人,年老不能胜任远行的差役。请求将所派遣的纲官,不拘于衙官五人三人的例子,一直到守阙进勇副尉,从本司挑选年轻力壮熟悉马性的人通行差遣。"诏令依从此议。如果取马纲马倒毙数目很多,纲官已没有官阶可以降,就以罚俸归于选差官。

开禧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枢密院说:"请将襄阳收购土产马纲官兵,比照兴元取马的先例,按照路程折算,制定奖罚标准。"兵部申报:"襄阳取土产马,每纲五十匹。兴元府到行在四千八百八十九里,襄阳府到行在三千一百里。按照兴元府的路程换算,每四百八十八里有零作为一分,襄阳府算来有六分有零。查得虽然达到六分,但因为川蜀的道路险易不同,请求减半给予奖赏。"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年正月十三日,右卫郎将、管干殿前司职事郭杲说:"本司每年派人到四川茶马司取押马三十六纲,每纲纲官一员,用使臣担任;纲兵三十一人,全都用步军中正带甲的人担任。从临安到兴元,往返一万里,经历山险,如果能得到熟悉马性的人在路上牵取喂养,才能不至于让马瘦弱死亡。如今用步军不但妨碍教阅、荒废武艺,而且又不熟悉马性。如今经过商议,从今以后所派遣的取马官兵中,纲官仍按旧例选派使臣,其余牵马军兵等,除兽医一名外,都从各军缺马的用马及雄雕军中挑选派遣,这样必定肯在路上用心喂养。只按军兵的先例添给钱米,发给凭证文书,奖罚由兵部参照制定施行。如果缺马的人拨派不足,就从马军的傔兵及步军准备带甲人中贴补差遣,这样才能取押到好马,补足所缺的名额。"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二十八日,江陵副都统制魏友谅说:"本司每年应得的四川纲马,是由各军派人前去取押。如今正调发军马,实在抽调不出人力。因为如今紧要的骑军要防守抵御,请求速速降旨札下四川茶马司,将岁额马纲迅速派人押送前来襄阳军前交纳,等到平定之日,本司再自行派人前去取押。"诏令暂且依从此议。

三年正月二十九日,枢密院说:"内外各军比较倒毙马匹达到两分以上的,应当展年的人,原先降下的指挥,应当受罚的人,遇到郊祀赦恩,不再原谅赦免。如果遇到非常规的赦恩,临时请示裁决。近来有先前已经受过展年处分的人,陈请引用非常规赦免来展免。"诏令:"今后内外各军倒毙马匹,已经有指挥令其展年责罚的人,即使遇到非常规的赦恩,也一律不许叙功赦免。"

嘉定二年二月八日,诏令三衙、江上各军,从今以后凡是派遣押马纲官,都要派承信郎以上的人,不得派校副尉。这是听从枢密副都承旨韩杕的请求。

十一月五日,枢密院说:"湖南安抚司申报:本司飞虎军原来管辖马军二百五十人,加上宣抚司发回的敢勇用等军,实在缺马教阅。如今马数截至五月末,只有一百四十二匹,还缺一百零八匹。请求下令给广西

余阙八疋,一面措置收买,凑足元额,庶几缓急可备使用。」诏令广西经略司将嘉定二年分江陵副都统制司合得岁额纲马内截拨一纲付飞虎军,应副军士,毋致阙误。

五年七月七日,广西经略安抚使李 言:「马纲之弊,言之者不一。最为害者,曰以毒药害马是也。今年马自横山至本府,千四百余里,纲到皆全。比校过押马官校,则前路往往多毙,而其毙者,又皆肥壮之马。因纲官陈状,乞免入马院安泊,别寻水草便利放牧,以俟发行。穷其所以,秘而弗言。密行访问,有寘毒之弊。乞遍札下马纲经由马驿、逐路所隶运司立赏,许人告捕,严行禁止,庶纲马道路少毙,官校

之赏可全,不误军用,不枉官钱。」从之。

六年三月七日,臣僚言:「将佐之马,往往取之马军,则马军虽合请三百,止得一百食钱,而主军者密取其三分之二。又统制官占马至四五十疋,名为科马。岂特占请马料,每一疋必有一卒以预其名,而盗取其食钱以入己者。今欲措置,立为定额。」诏:「统制官止许差破战马六疋,统领官差破四疋,马步军正副、准备将各止差破两疋。其减下马拘收,从公拨付入队官兵,如法养餧。仍仰严切钤束兵将官,今后不许辄于官兵名下差拨换易。具知禀状申枢密院。」

二十五日,诏:「今后茶马司、广西经略司发到御前纲马,先经承旨司看验讫,(今)[令]御马院限三日拣留堪用好马外,其余拣退马,不拘疋数多少,随即逐旋降付三衙,充战马使用。内马军行司实不再下旧司养餧,仍不得别将病马贴数支降,即不许过递年合降三衙马数。」以主管马军行司许俊言:「逐时蒙御前降赐下马,缘本司移屯建康府,权前行在马军旧司收管。侯承旨司火印讫,养餧一月,差官兵牵(泄)[拽]至本司交管。纲马多有怯瘦,官兵皆年老不谙马性,往往水草不节,多有倒毙。今后乞于步军司差拨谙晓马政将官一员,部押前来交管,将押到马数斟量支给犒赏,不致沿路枉有倒毙。」故有是命。

七年十月七日,诏令茶马司今后(名)[每]发三衙、江上诸军纲马,仰自正月以后,预期排定纲数,申枢密院行下各军,自七月以后,方得起发前去取马。以枢密院言:「各军差拨使臣军兵前去取押,或有马多而人未至,或人到而马未有。留马待人,则茶司有刍秣之费;留人待马,则州郡有券食之(颂)[颁]。合行措置。」故有是诏。

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兴元府

乞权住差取马官兵,少宽券食之费。已降指挥,令茶马司预期排定纲数,自七月以后,方得起发官兵,数程限因依施行此句疑有讹误。。仍令茶马司预期排定各司合得纲马,不得稍有宿留;及照应前项因依施行。

译经略司,等到来春,先行支拨两纲马一百匹,由本司派人前往押发,下发给军队应付教阅。其余缺的八匹,一面设法收购,凑足原额,才能应付急需使用。"诏令让广西经略司将嘉定二年分江陵副都统制司应得的岁额纲马中截拨一纲交付飞虎军,应付军士使用,不要造成缺失耽误。

五年七月七日,广西经略安抚使李言说:"马纲的弊病,说起来不止一种。最有害的,是用毒药害马这一件事。今年马从横山到本府,一千四百余里,纲马到达时都完好无损。比较押马官校的记录,就发现前路往往多有死亡,而那些死亡的,又都是肥壮的马。因为纲官上陈状文,请求不要安置在马院内停留,另外寻找水草便利之处放牧,以等候发运。穷究其中原因,都是秘而不宣的。暗中查访,发现有下毒的弊端。请求普遍札行下达给马纲经过的马驿、沿途各路所隶属的运司设立奖赏,允许百姓告发捕获,严加禁止,这样纲马在道路上才能少些死亡,官校的奖赏才能保全,不耽误军用,不枉费官钱。"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六年三月七日,有大臣说:"将佐的马,往往取自马军,那么马军虽然应当请领三百份,却只得到一百份的食钱,而统领军队的人暗中取走其中三分之二。又有统制官占用马匹多达四五十匹,名义上称为科马。岂止是多占请领马料,每一匹马必定安排一名士卒挂名领取,从而盗取其食钱归入自己的私囊。如今想要筹划整顿,制定固定名额。"诏令:"统制官只许支给差用战马六匹,统领官支给差用四匹,马步军正副、准备将各只支给差用两匹。所裁减下来的马匹予以收回,秉公拨付给入队的官兵,依法喂养。仍命严格约束兵将官,今后不许擅自在官兵名下差拨调换。将执行情况具文申报枢密院。"

二十五日,诏令:"今后茶马司、广西经略司发送到御前的纲马,先经承旨司查验后,令御马院限三日内挑留堪用的好马以外,其余挑退的马,不拘匹数多少,随即依次降付三衙,充作战马使用。至于马军行司实在不再由原司喂养,仍不得另外将病马凑数支降,即不许超过历年应降拨给三衙的马数。"这是因为主管马军行司许俊说:"每次蒙受御前降赐下来的马,因为本司移屯建康府,暂时归行在马军旧司收管。等到承旨司加盖火印后,喂养一个月,派官兵牵拽到本司交管。纲马多有瘦弱不堪的,官兵又都年老不熟悉马性,往往喂水草不合时节,多有倒毙。今后请求让步军司拨派熟悉马政的将官一员,率领押送前来交管,将押到的马数酌量支给犒赏,这样才不至于沿路白白倒毙。"因此才有这个命令。

七年十月七日,诏令茶马司今后每次发送三衙、江上各军的纲马,都要从正月以后,预先排定纲数,申报枢密院下发各军,从七月以后,才能起发前去取马。这是因为枢密院说:"各军派遣使臣军兵前去取押,有时马数多而人还未到,有时人到了而马还没有。留下马匹等待人,那么茶司就有草料的耗费;留下人等待马,那么州郡就有口粮的颁发。应当加以整顿。"因此才有这个诏令。

八年三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说:"兴元府请求暂停派遣取马官兵,稍微减省口粮的耗费。已经降下

各具知禀文状,申枢密院。」

秣,何暇顾邪 无怪乎马之饥饿羸瘦,以致耗损也。至如川蜀所差进马纲兵,尤为恣横。所抵县邑,百端生事,稍不如欲,则扇摇全纲,纵马冲撞,或系之厅事之上,或散之廊庑之下,非得厚贿不徙马。管押之官利其负贩,置而不问;州县之间,重以进贡,莫敢谁何。所至被害,甚于盗贼。乞下三衙及江上诸军、四川茶马司,戒饬纲官、纲兵,今后取押马如有羸瘠耗损,重加责罚;又令所过州县,得以节制纲兵,禁其需索,制其蹂践。或有违戾,许令飞申。应支马料,预于先牌入境之时先次煮熟;及其餧饲,并与驿官监分。如此,则纲兵无盗粜之弊,而马有全养之益。」从之。 九年七月二十八日,臣僚言:「国家市川广之马,以备战阵,所过郡县,批支草料钱粮,驿程不过五六十里,初无驮载驰骋之劳,顾乃羸瘦骨立,或在路耗损,良由纲兵兼其利而夺其食也。纲兵率皆中夜起程,黎明至驿,一日之内,无所用心,惟事饮博,所请马料,随即货粜,以资其用。马之

十二年十一月五日,臣僚言:「窃见茶司之马,每岁发卒取隶诸军,积而计之,宜不可胜数,而诸军之马曾不加多。尝访其故,盖缘

马生西北,骤至东南,已失其性。兼万里驰逐,沿涂马驿止留一宿,不得休息;且官给粮草,多是折钱,吏卒侵用去取(马)[焉]。今据茶马司申:(偿)[傥]积马在▯,官兵不来,无可发泄,尤更利害。今兵部供三衙合得纲数,进奏院供相去程途多寡,各司将每年合得纲数目,均作四季取押,先次立定官兵起发日分,于半月前期移文茶马司,计几纲官兵起发前去,约至某月某旬到,排定纲数,伺候官兵前来取押。其取马官兵,各给行程一道,须管照限到彼。有零星者,与当一程;沿路实有故者除之,仍于所在州县镇寨等处批书因依。押马回日程限准此。」诏令殿前、马、步军司,照前项立定纲数餧饲失时自此句以下与上文文意不属,疑上有脱文。,暨发至诸军,已劳苦饥瘁,所以倒毙者多,虚费官兵请给,何益于用。臣愚以为汉阳当道里之中,旧有马监,便于牧养,废罢日久,欲乞行下湖北运司相度,随宜兴复,使川秦之送马者至监而止,俾之从容饲养。候诸军阙马,旋发卒取之。马既得休息之所,不致病死,而取马官兵之费,亦可减省。」诏依。其兴复汉阳马监事理,仍令湖北转运司相度,申尚书省。」以上《宁宗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兵车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兵车

陷阵车此类皆是天头原批或旁批。

译指挥,令茶马司预先排定纲数,从七月以后,才能起发官兵,行程期限的原因缘由照此施行(此句疑有讹误)。仍令茶马司预先排定各司应得的纲马,不得稍有拖延;以及按照前项原因缘由施行。各自具文申报枢密院。"

……喂养,哪有闲暇顾及呢?难怪马匹饥饿瘦弱,以致耗损。至于像川蜀所派遣的进马纲兵,尤其恣意横行。所到达的县邑,百般滋事生非,稍不如意,就煽动摇乱全纲,放纵马匹冲撞,有的拴系在厅堂之上,有的散放在廊庑之下,得不到丰厚贿赂就不迁移马匹。管押的官员贪图其中的贩运利益,放任不问;州县之间,加上进贡的名目,没人敢过问。所到之处受害,比盗贼还严重。请求下令给三衙及江上各军、四川茶马司,告诫约束纲官、纲兵,今后取押马匹如有瘦弱耗损的,重加责罚;又令所经过的州县,能够节制纲兵,禁止其索求财物,制止其践踏损害。如有违反,允许飞速申报。应当支给的马料,预先在牌文先入境时先行煮熟;到喂食的时候,一并与驿官分别监督。这样,纲兵就没有盗卖的弊端,而马匹能够得到完整的养护之益。"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有大臣说:"国家购买川广的马匹,用以准备作战,所经过的郡县,批支草料钱粮,驿程不过五六十里,本来没有驮载奔驰的劳累,反而瘦弱得骨骼突出,有的在路上死亡损耗,实在是因为纲兵兼取其利而夺取其食料造成的。纲兵大都在半夜起程,黎明时到达驿站,一天之内,无所用心,只顾饮酒赌博,所领取的马料,随即变卖,用来资助自己的花费。马匹的……

十二年十一月五日,有大臣说:"我看茶司的马,每年发派士卒取送隶属各军,累积计算起来,应当不可胜数,而各军的马匹却不曾增多。曾经探访其中缘故,是因为马生于西北,突然到达东南,已经失去了它的本性。加上跋涉万里奔逐,沿途马驿只停留一宿,得不到休息;而且官府发给的粮草,大多折算成钱,官吏士卒从中侵吞挪用。如今据茶马司申报:如果积存马匹在那里,官兵不来,无法调发出去,弊害尤其严重。如今兵部提供三衙应得的纲数,进奏院提供路程的远近多少,各司将每年应得的纲数目,平均分作四季取押,先行确立官兵起发的日期,在半月前预先行文茶马司,计算共几纲官兵起发前去,约计到某月某旬到达,排定纲数,等候官兵前来取押。那些取马的官兵,各发给行程凭据一道,必须依限到达彼处。有零星路程的,按一程计算;沿途确实有事故的予以除外,仍在所经州县镇寨等处批注缘由。押马返回之日的期限也照此办理。"诏令让殿前、马、步军司,按前项确立的纲数……喂养失时(此句以下与上文文意不相连贯,疑上有脱文),等到发送到各军,已经劳苦饥瘦,所以倒毙的很多,白白耗费官兵的俸禄给养,对使用没有什么益处。我愚见以为汉阳正当路程的中间,从前有马监,便于牧养,废罢已经很久,请求下令湖北运司酌情商议,因地制宜加以恢复,使川秦运送马匹的人到马监就停止,让马匹从容喂养。等到各军缺马,随即发派士卒去

。至和二年二月,汾州团练推官郭固进战车式。初,知并州韩琦言:「固尝造战车法战车法:《长编》卷一七八作「车隈法」。,今以固所说,就民车约古制为之就:原脱,据《长编》卷一七八补。,临阵御敌,缓急易集。其车前锐后方,上置七枪,以为前后二拒。此马燧战车,以刺戟于后,行载兵甲,止为营阵者也。古者鹿角车以戈戟在前,故有『鹿角』之号。今前后俱插枪者,拟此也。又以民车之箱增为重箱,高四尺四寸,前后二户,高与箱等,因革挽之,吴起所谓,『革车掩户,挽轮笼毂』是也挽轮:原脱,据《长编》卷一七八补。。置床子弩一,车上容五人,弓二,弩二。其一击金 ,以为一车进止;前辕置蒙幢一,以障牵车者,古所谓陷阵车也。其车周回悉覆以毡,以备矢石、火箭也。凡一车二十五人,车上五人,前挽后推十四人,执器械六人。凡车十乘,均以步骑多少随之。三军所止,横列直布,以为寨脚。夜则联制铁索,以橛陷地。制其两轮两轮:原脱,据《群书考索》后集卷四五补。。两车之间,用人五十。其车相去不过五尺,行止挟辕,以为驻队,所谓『伍承弥缝』也。唐李靖常引汉魏之法引:原作「列」,据《长编》卷一七八改。;五车为队,仆射一人;十车为帅「车」原脱,「帅」作「师」,并据《长编》卷一七八补改。,率长一人。凡车十乘十:原作「千」,据《长编》卷一七八改。,将吏二人。以今法准之,则跳荡为骑兵也,战锋队,步骑相半也,驻队,兼车乘而出也。臣琦以为可用于河北平川之地,一则临阵以遏奔冲,二则下营以为阵脚。今令固自赍战车式诣阙进呈。」乃试用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五十将兵车

五十将兵车

徽宗崇宁三年七月五日,河北路都转运使梁子美言:「承北京留守司申明:所造五十将兵车,若依许彦圭样造作,费钱物浩瀚,依二十将封桩兵车一般造作,委是省费。又陕西都转运司状:近依许彦圭样制造过战车,每乘辕长一丈九尺,轮高五尺八寸,底阔四尺二寸,轮轴在外,每量费钱一百贯文。昨降 造二十将兵车,其车至为轻小,尚虑库屋少阔,难以安放。今来五十将兵车只合依二十将兵车造作焉。」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寨脚车

寨脚车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寨脚车宋:原作「米」,据《长编》卷一六六改。下条同。,帝御祟政殿阅之。

兵 ~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冲阵剑轮无敌车

冲阵剑轮无敌车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冲阵剑轮无敌车,帝御崇政阅之。

译取。马既然得到休息的地方,就不至于病死,而取马官兵的费用,也可以减省。"诏令依此办理。至于恢复汉阳马监的具体事宜,仍令湖北转运司酌情商议,申报尚书省。"以上出自《宁宗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兵车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兵车

陷阵车(此类皆是天头原批或旁批)。至和二年二月,汾州团练推官郭固进献战车样式。当初,知并州韩琦说:"郭固曾经制造战车法,如今按照郭固所说的,就民间车辆比照古代制式加以改造,用于临阵御敌,紧急时容易集结。那车前部尖锐后部方正,上面设置七枪,作为前后两道防御。这是马燧的战车,用以在后面刺戟,行进时装载兵甲,只是作为扎营布阵之用的。古时候鹿角车用戈戟设在车前,所以有'鹿角'的名号。如今前后都插上枪,就是仿照这个样式。又将民间车辆的车箱增大为重箱,高四尺四寸,前后两个门,高度与车箱相等,因而改造牵引方式,吴起所说的'革车掩户,挽轮笼毂'就是这样。设置床子弩一具,车上可容五人,弓二张,弩二张。其中一辆车敲击金钲,用来指挥一车的进退;车辕前部设置蒙幢一顶,用以遮蔽牵车的人,就是古代所说的陷阵车。这种车四周全都用毡覆盖,用以防备矢石、火箭。每辆车共二十五人,车上五人,前拉后推十四人,执掌器械六人。共十辆车,按照步骑兵人数多少随行配置。三军停驻时,横列纵布,作为营寨的脚防。夜里就用铁索相连,用木橛钉入地中固定。控制住两轮。两车之间,用人五十名。车与车之间相隔不超过五尺,行止时夹住车辕,作为驻队,就是所说的'伍承弥缝'。唐代李靖常常援引汉魏的方法:五辆车为一队,设仆射一人;十辆车为一帅,设率长一人。共十辆车,设将吏二人。用如今的法度来衡量,那么跳荡队就相当于骑兵,战锋队就是步骑各半,驻队则兼配车辆一起出战。臣韩琦认为可以用在河北平川之地,一则临阵时用来遏止敌人的冲击奔袭,二则扎营时用作阵地的脚防。如今命令郭固亲自携带战车样式到朝廷进呈。"于是试用了这种战车。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五十将兵车

五十将兵车

徽宗崇宁三年七月五日,河北路都转运使梁子美说:"接到北京留守司申明:所造的五十将兵车,如果依照许彦圭的样式制造,耗费钱物浩大,若依照二十将封桩兵车一样制造,则明显省费。又陕西都转运司状文说:近来依照许彦圭的样式制造过战车,每辆车辕长一丈九尺,轮高五尺八寸,底阔四尺二寸,轮轴在外,每辆估计耗费钱一百贯文。此前降旨制造二十将兵车,那种车极为轻巧,还担心库屋不够宽阔,难以安放。如今这五十将兵车只应依照二十将兵车的样式制造为宜。"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寨脚车

寨脚车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进献寨脚车,皇帝亲临崇政殿检阅。

兵 ~ 马政杂录下 兵械、兵车、刀制、弓弩诸式、箭、火器 冲阵剑轮无敌车

冲阵剑轮无敌车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步人刀

刀制

马军刀

步人刀

元丰六年九月,上批付刘昌祚:「所进器械具悉。今于京师见作军仗,赐卿马军刀、步人刀各五并弓甲等,以备出入。卿更省阅,具便否以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飞梭刀

飞梭刀

真宗天禧元年十一月,著作佐郎、知泸州郑昭度言:「当州地连蛮界,民家多使飞梭刀,长五六寸,簳可长四五尺。状类枪而无钻,其用轻捷,数十步外可伤人命。自来累禁兵器,即不及飞梭,犯者未有明条。欲乞自今后私置者,依大中祥符二年 ,同禁兵器全成断遣;如有梭头无簳者,乞作全不成断遣。」从之。

刀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着

刀 着

刀,违者依例断遣。 仁宗天圣八年三月,诏川峡路今后不得造着

。畲刀是民间日用之器,川峡山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谓之刀耕火种。今若一例禁断,有妨农务。兼恐 刀于短枪簳柱杖头安者谓之拨刀,安短木柄者谓之畲刀,并皆着 五月,利州路转运使陈贯言:「着

禁止不得,民犯者众。请自令着 刀为兵器者禁断,为农器者放行。」乃可其请。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神劲弓

〔弓弩诸式〕

神劲弓

高宗绍兴五年五月二日,都督行府言:「诸军缺神劲弓箭,欲令行在军器所自四月为始,专打造神劲弓六千张、箭一百万只。」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神臂弓

神臂弓

熙宁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进所造神臂弓。初,民李宏献此弓,其实弩也。以鳿为身,檀为梢,铁为蹬子鎗头,铜为马面牙发,麻解索扎丝为弦。弩身通长三尺有二寸,两弭合长九寸有二分;两闪各长一尺一寸七分,弝长四寸。通长四尺五寸八分。弦长二尺有五寸。时于玉津园验射,二百四十余步,仍透穿榆木,没半簳。诏依样制造,至是进焉。

熙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军器监进再造神臂弓蝎尾牙发及筝柱弩牙发等样,言并可缓急施放。以常奉旨同定夺也。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黑漆弓

黑漆弓

嘉佑二年五月二日,北平军使王世雍言:「臣先充雄州都监,窃见本州岛甲仗库阙少好弓矢。欲乞在京创造入阵八斗力黑漆弓一千张,赴雄州甲仗库封桩,准备缓急支用。」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黄桦弓

黄桦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截弰弓

截弰弓

元丰四年正月七日,入内供奉官刘友益言:「赵州等八州军义勇、保甲共九集教场,无黄桦弓,乞并给截弰弓。

译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进献冲阵剑轮无敌车,皇帝亲临崇政殿检阅。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步人刀

刀制

马军刀

步人刀

元丰六年九月,皇上批复交付刘昌祚:"所进献的器械都已知悉。如今在京师正在制造军仗,赐给你马军刀、步人刀各五把以及弓甲等,用以备出入使用。你再仔细省察,具体是否得用来奏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飞梭刀

飞梭刀

真宗天禧元年十一月,著作佐郎、知泸州郑昭度说:"本州地界连接蛮界,民家大多使用飞梭刀,长五六寸,杆可长四五尺。形状类似枪但没有枪钻,使用起来轻便快捷,数十步外可以伤人性命。历来屡次禁止兵器,却没有涉及飞梭刀,触犯者也没有明确条文。请求从今以后凡私自置办的,依照大中祥符二年的规定,与禁兵器一同按全成器治罪;如果有梭头没有杆的,请求按未成器治罪。"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刀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刀制 着

刀 着

刀,违反者依照惯例治罪。仁宗天圣八年三月,诏令川峡路今后不得制造着刀,违反者依照惯例治罪。畲刀是民间日用的器具,川峡地区山势险峻,全靠这种刀开山种田,称之为刀耕火种。如今如果一律禁断,会妨碍农务。而且恐怕刀安在短枪杆柱杖头上的称为拨刀,安在短木柄上的称为畲刀,二者都属于着刀一类。五月,利州路转运使陈贯说:"着刀禁止不了,百姓触犯的很多。请求从今以后凡作为兵器使用的着刀予以禁断,作为农具使用的予以放行。"朝廷准许了这个请求。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神劲弓

〔弓弩诸式〕

神劲弓

高宗绍兴五年五月二日,都督行府说:"各军缺乏神劲弓箭,请求命令行在军器所从四月起,专门打造神劲弓六千张、箭一百万支。"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神臂弓

神臂弓

熙宁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入内副都知张若水进献所造的神臂弓。当初,百姓李宏献上此弓,其实是一种弩。用山桑木做弓身,檀木做弓梢,铁做蹬子和枪头,铜做马面牙发,用麻绳搓绞成弦。弩身通长三尺二寸,两端弭合长九寸二分;两侧闪各长一尺一寸七分,弝长四寸。通长四尺五寸八分。弦长二尺五寸。当时在玉津园试射,射程二百四十余步,还能射穿榆木,箭矢没入半截。诏令依样制造,到这时才进献上来。

熙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军器监进献重新制造的神臂弓蝎尾牙发及筝柱弩牙发等样式,说都可以在紧急时施放使用。因为曾奉旨一同评定裁决。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黑漆弓

黑漆弓

嘉佑二年五月二日,北平军使王世雍说:"臣先前担任雄州都监,见本州甲仗库缺少好弓矢。请求在京城制造入阵八斗力的黑漆弓一千张,送到雄州甲仗库储存,准备紧急时支用。"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黄桦弓

黄桦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截弰弓

截弰弓

元丰四年正月七日,入内供奉官刘友益说:"赵州等八州军义勇、保甲共九处集合到

陕西、河东亦准此。」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白桦皮长弰弓

白桦皮长弰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黄桦阔闪弓

黄桦阔闪弓

元丰元年九月八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同提举教习军马王中正、狄谘以常用白桦皮长弰弓、随弓长箭,及新造黄桦阔闪弓、随弓减指短箭,试验遣箭劲缓、入物浅深、去步远近保明以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床子大弓

床子大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独辕弓

独辕弓

神宗元丰六年十月十九日,工部郎中范子奇言:「昨判军器监,创造床子大弓二张,强于神臂弓、独辕弓,较之九牛弩,尤为轻便,用人至少,射远而深,可以御敌。」诏工部军器监管军官同比试以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克敌弓

克敌弓

绍兴二十六年闰十月十八日,诏:「 敌弓射远彻札,其劲利非弩可比。降样,令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权军制造,给诸军习射。」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水角弓

水角弓

干道元年十月二十五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言:「本军见于息钱内按月支钱一千二百余贯,造手射水角弓一百三十五张。」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竹弓

竹弓

徽宗大观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两浙西路马步军总管司奏:「今创置竹弓,皆可施用,图样以闻。」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金线乌弰弓

金线乌弰弓

元丰六年九月十五日,上批付刘昌祚:「所进器械具悉,今于京师见作军仗,赐卿金线乌弰弓一、神臂弓二,并将官甲马甲等,以备出入。卿更省阅,具便否以闻。」先是,上批:「闻鄜延路经略司刘昌(袷)[祚] 屡谙战 ,精于骑射,而留心兵仗,所用多穷要理。委走马承受霍丙谕昌祚,令具所习用马步战器并目击士卒御贼可用利械,入递进入。」故有是赐。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译教场,没有黄桦弓,请求都发给截弰弓。陕西、河东也照此办理。"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白桦皮长弰弓

白桦皮长弰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黄桦阔闪弓

黄桦阔闪弓

元丰元年九月八日,诏令殿前马步军司会同提举教习军马王中正、狄谘用常用的白桦皮长弰弓、配弓的长箭,以及新造的黄桦阔闪弓、配弓的减指短箭,试验发射的力度强弱、射入物体的深浅、射程远近,据实考察后奏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床子大弓

床子大弓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独辕弓

独辕弓

神宗元丰六年十月十九日,工部郎中范子奇说:"臣先前掌管军器监,创制了床子大弓两张,比神臂弓、独辕弓都要强劲,比起九牛弩来,更加轻便,用人极少,射程远而入物深,可以用来抵御敌人。"诏令工部军器监的管军官一同试验比较后奏闻。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克敌弓

克敌弓

绍兴二十六年闰十月十八日,诏令:"克敌弓射程远、能穿透铠甲,其劲利不是弩所能相比的。颁降样式,命令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权的军队制造,发给各军练习射箭。"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水角弓

水角弓

干道元年十月二十五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说:"本军现在从息钱中每月支出钱一千二百余贯,制造手射水角弓一百三十五张。"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竹弓

竹弓

徽宗大观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两浙西路马步军总管司奏报:"如今创制竹弓,都可以使用,将图样上呈奏闻。"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金线乌弰弓

金线乌弰弓

元丰六年九月十五日,皇上批复交付刘昌祚:"所进献的器械都已知悉,如今在京师正在制造军仗,赐给你金线乌弰弓一张、神臂弓二张,以及将官的甲马甲等,用以备出入使用。你再仔细省察,具体是否得用来奏闻。"此前,皇上批示:"听说鄜延路经略司刘昌祚屡次熟悉作战,精于骑射,而且留心兵器装备,所用的大多深得要领。命走马承受霍丙告谕刘昌祚,让他将平日习用的马步作战器械以及亲眼所见士卒抵御敌寇可用的利器,写清楚用驿递进呈朝廷。"因此才有这次赏赐。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插弰弓

插弰弓

元丰五年八月,军器监尹抃造插弰弓,摹则法度,最为详密,乞更不用旧造法。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弓弩诸式〕 寸扎弩

寸扎弩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诏步军司虎翼兵士,并给随身黑漆寸扎弩,常令调习。旧例:止殿前司虎翼除战阵给随身黑漆寸扎弩,至是,并步军虎翼亦给焉。

译元丰五年八月,军器监尹抃制造插弰弓,摹绘规格法度,最为详密,请求此后不再用旧的制造方法。皇帝准许了。

真宗景德二年六月,下诏命步军司虎翼兵士,一并发给随身黑漆寸扎弩,经常命他们操练熟习。按照旧例:只有殿前司虎翼兵在打仗时才发给随身黑漆寸扎弩,到这时,连步军虎翼兵也一并发给了。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流星弩拒马刀弩

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冲阵无敌流星弩及野战拒马刀弩,帝御祟政〔殿〕阅之。

『HS 』『HT H』筋『CX 』▯▯陋『HTH』『CX』子弩

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诏:「应诸路州军日前岁额泛抛军器物料,并与除放。见造降样筋▯▯陋子弩及箭,疾速制造。」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木鹤弩

木鹤弩

干道九年闰正月二日,宰执进呈知衢州张子颜造到木鹤弩二千张、箭十万张。上言:「外郡于制作有所未工,不若取其材,使军中自为之。可更令别置弩材二千发来。」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筝柱弩

筝柱弩

熙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军器监进再造神臂弓蝎尾牙发及筝柱弩牙发等样,言并可缓急施放放:原作「政」,据本卷上文已见同条改。。以尝奉旨同定夺也。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风雨箭

风雨箭

真宗天禧三年五月,京西转运使臧奎言:「施州弓箭经雨筋胶坏,望(今)[令]改制木弩及风雨箭。」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凿子箭

凿子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一挣刀凿子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木羽弩箭

木羽弩箭

真宗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石归宗进木羽弩箭,以木为簳,(木)[羽]为翎,长仅尺余,所激甚远。中人铠甲,簳去而镞留,牢不可拔,蕃人最畏之。愿多造边用,命卫士试之。益归宗廪给,补其子为殿侍。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大风翎弩箭

大风翎弩箭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兵器八种,有曰大风翎弩箭,帝时御崇政殿阅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出尖四楞箭

出尖四楞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出尖四楞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狼牙箭

狼牙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狼牙箭,乞依样制造。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流星弩 拒马刀弩 〔鸭觜箭〕

〔鸭觜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言与殿前司、马、步军司同定造到鸭觜箭,乞依样制造。

译流星弩拒马刀弩

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进献冲阵无敌流星弩以及野战拒马刀弩,皇帝在崇政殿检阅这些兵器。

干道二年五月十四日,下诏:「各路州军以往每年额定摊派的军器物料,一并予以免除。目前制造降低规格的筋〇〇陋子弩及箭矢,要尽快制造。」

木鹤弩

干道九年闰正月二日,宰执大臣进呈知衢州张子颜制造完成的木鹤弩二千张、箭十万支。皇帝说:「外地州郡在制作工艺上有不精良之处,不如取用其材料,让军中自己制作。可以再命令另外置办弩的材料二千份送来。」

筝柱弩

熙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军器监进呈重新制造的神臂弓蝎尾牙发以及筝柱弩牙发等样品,说都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施放("放"字:原作"政",据本卷上文已出现的相同条目改正)。因为曾经奉旨一同裁定过。

风雨箭

真宗天禧三年五月,京西转运使臧奎说:「施州的弓箭经雨水后筋胶损坏,希望命令改制木弩以及风雨箭。」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凿子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说:「与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一同裁定制造出一种挣刀凿子箭,请求依照样品制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木羽弩箭

真宗咸平元年六月,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石归宗进献木羽弩箭,用木头做箭杆,用羽毛做箭翎,长仅一尺多,射程很远。射中敌人的铠甲,箭杆脱落而箭镞留在里面,牢固得无法拔出,异族人对此最为畏惧。石归宗希望多造一些供边防使用,皇帝命卫士试射。增加了石归宗的俸禄供给,并补授他的儿子为殿侍。

大风翎弩箭

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进献兵器八种,其中有大风翎弩箭,皇帝当时在崇政殿检阅这些兵器。

出尖四楞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说:「与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一同裁定制造出出尖四楞箭,请求依照样品制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狼牙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说与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一同裁定制造出狼牙箭,请求依照样品制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鸭觜箭〕

熙宁七年九月二十一日,军器监说与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一同裁定制造出鸭觜箭,请求依照样品制造。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火器火箭火球火蒺藜

真宗咸平三年八月,神卫兵器军队长唐福进献亲手制作的火箭、火球、火蒺藜。

〔牌〕

〔栾竹步人排、附排〕(原标题作"竹牌",据本文内容改正)。元丰六年九月,皇帝批复刘昌祚:「你所进献的器械都已知悉,现在京师正在制作军仗,赐给你枪、刀、弓甲等,一并赐予栾竹步人排、附排各一件,以备出入使用,你再仔细察看,详细说明是否合用后奏报朕知。」

牙牌。宋孝宗干道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执政大臣晚间奏对,皇帝拿出牙牌一面,上面刻着吏、户、兵、刑、礼、工六部及惩治贪官等字样,并在下方详列事项条目。皇帝说:「朕已经命令制造了几副。朝廷事务,你们也应当依照这个方法,用以防备遗忘。」

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开始设置节度使以下官员的象牙牌。其制度是:从节度使正任到横行遥郡官员,按照各人的官阶资历,将其记录在牌上,皇帝亲笔签押,刻上金字填充。牌分为两半合成一体制造,一半留在宫中,一半下发给都督府。由宰相主管此事。遇到危急作战之时

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火器 火箭 火球 火蒺藜

火器火箭火球火蒺藜

真宗咸平三年八月,神卫兵器军队长唐福献亲制火箭、火球、火蒺藜。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牌〕

〔牌〕

〔栾竹步人排、附排〕原标作「竹牌」,据本文改。。元丰六年九月,上批付刘昌祚:「所进器械具悉,(令)[今]于京师见作军仗、赐卿枪、刀、弓甲等,(备)并栾竹步人排、附排各一,以备出入,卿更省阅,具便否以闻。」

牙牌。宋孝宗干道元年十一月十四日,执政晚对,上出牙牌一面,镌吏、户、兵、刑、礼、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上曰:「朕已令制造数副。朝廷事,卿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绍兴五年十一月庚午朔,初置节度使已下象牙牌。其法:自节钺正任至横行遥郡,第其官资,书之于牌,御书押字,刻金填之。仍合同制造,一留禁中,一降付都督府。相臣主其事。缓急临敌,果有建立奇勋之人,量功劳先给赐,以为执守。自军兴以来,皆宣抚使便宜给札补转。至是,都省有此请。

传信牌。真宗咸平六年十月,给军中传信牌。先是,石普言:「北面抗敌,行阵间有所号令,则遣人驰告,多失计划,复虞奸诈。请令将帅破钱持之,遇传令则合而为信。」帝以为古有兵符,既已久废,因命用漆木为牌,长六寸、阔三寸,腹背刻字而中分之。置凿(柄)[枘]令可合,又穿二窍容笔墨,上施纸札。每临阵则分而持之,或传令则书其言而系军吏之颈,至彼合契,乃书复命焉。

傍牌铁蒺藜。皇佑元年六月十七日,殿前、马、步司言:「同共定夺到杨景宗创置御敌傍牌样铁蒺藜,久远并堪使用。」诏令三司指挥逐路转运司据辖下州军见阙及少处,依此量行制造。

竹牌。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献冲阵拒马皮竹牌,帝御祟政殿阅之。

〔皮行竹队牌〕。熙宁六年六月十七日,诏泾原路经略司选皮行竹队牌五百面,送河州景思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六 马政杂录下 〔木棍棒〕

〔木棍棒〕

广置棍棒。建炎二年五月十三日,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程昌弼言:「今州县之间,军器乏少,乞令诸州县择本土坚韧之木,广置棍棒。其长等身,径可及握,不劳远求,指日可办。(北)[比]弓弩则无挽拽之能否。比刀剑则无鍜炼之工程,用之以御铁骑,则出其右。盖铁骑非箭凿锋刃可害。」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七 备边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七

备边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二月,诏沿边诸郡关防守吏谨视蕃商,无许阑出铜钱。敢故纵者,自五百至五千,令有司差定其罪,着于甲令。

译,如果确实有建立奇功的人,就酌量功劳先给予赏赐,作为凭据执掌。自从用兵以来,都是由宣抚使根据实际情况便宜行事,颁发文书授予官职。到这时,都省提出了这个请求。

传信牌。真宗咸平六年十月,颁发军中传信牌。在此之前,石普说:「在北面抵抗敌人,行军作战之间如有号令传达,就派人骑马传告,常常延误计划,又担心遭遇奸诈。请命令各将帅破开一块钱牌各执一半,遇到传令时就两半相合以为凭信。」皇帝认为古代有兵符制度,早已废弃很久,于是命令用漆木制作牌子,长六寸、宽三寸,正背两面刻字然后从中间分开。设置榫卯使两半能够合拢,又在上面穿两个孔用来盛放笔墨,上面附有纸张。每逢临阵作战时就分开各执一半,如果需要传令,就写下要传达的话系在军吏的颈上,到了对方那里两半相合验证,才写回信复命。

傍牌铁蒺藜。皇佑元年六月十七日,殿前司、马军司、步军司说:「共同裁定了杨景宗创制的御敌傍牌样式铁蒺藜,长久使用都很合适。」皇帝下诏命令三司指挥各路转运司,根据所辖州军现今缺少或短少的地方,依照此样式酌量制造。

竹牌。仁宗皇佑元年四月,知澧州、供备库副使宋守信进献冲阵拒马皮竹牌,皇帝在崇政殿检阅了这些兵器。

〔皮行竹队牌〕。熙宁六年六月十七日,下诏命令泾原路经略司挑选皮行竹队牌五百面,送往河州给景思立。

〔木棍棒〕

广泛置办棍棒。建炎二年五月十三日,京东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程昌弼说:「如今州县之间,军器缺乏短少,请求命令各州县挑选本地坚韧的木材,广泛置办棍棒。棍棒的长度与身高相等,粗细以能握住为准,不必远求材料,指日可办成。与弓弩相比,虽无挽拉射箭之能,但也没有此弱点可言;与刀剑相比,虽无锻造的工艺,但用来抵御铁骑,反而胜过刀剑。因为铁骑不是箭矢锋刃就能伤害的。」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宋会要辑稿 兵二七

备边

太宗太平兴国三年二月,下诏命令沿边各郡负责关防的官吏谨慎监视蕃商,不许他们私自携带铜钱出境。敢故意放纵的人,视情节从罚钱五百到五千,命有司裁定其罪行,写入法令。有能揭发的人,依等第给予奖赏。

四年九月五日,下诏命令忻州、岚州、宪州沿边各寨,不得放纵军士进入蕃地打劫,以致招惹敌众。如果有人越境打劫,就在要道拦截截杀("截"字上面疑脱一个"栏"字)。如果必须酬答杀伤,若非有朝廷诏令,不得擅自出境。

七年十月,下诏:「各沿边州军县镇等地:以来战事刚刚平息,创伤逐渐恢复,百姓们都想着安居,努力务农,不得擅自出边关,侵扰帐族并掠夺牲畜财产,骚动边境。应命令所在州县严加侦察巡逻,违犯者严加治罪。俘获的人口牲畜等,一并送到塞外。」

八年二月,下诏「凡有蕃部携带人口进入蕃地边界的人,应命令所经过以及邻近边界的州县军镇,经常仔细查验辨认并加以拘捕,不得放走。如有将人口贩卖给蕃人的,以及勾结藏匿居留的,都依照法律处死。查验认领到的人口,就要追问其来处,公文移送所属州府,交还本家。仍命令各处张贴布告晓谕百姓。」

雍熙四年二月,下诏说:「深州管辖境内的乡村人户等:这一地区遭受灾祸,敌寇为患,乡州遭到蹂躏践踏,百姓流离失所。朕深切痛心哀

有能告者,第赏之。

四年九月五日,诏忻、岚、宪州缘边诸寨,不得纵军士入蕃界打劫,以致引惹贼众。如入界打劫,即于要路截掩杀「截」上疑脱一「栏」字。。若须酬杀者酬杀:原作「雠赛」,据《长编》卷二○改。,非有宣命,无得出境。

七年十月,诏:「应沿边州军县镇等:尔来金革甫宁,创痍渐复,百姓等各思安堵,勉务力田,不得阑出边关,侵挠帐族及掠夺畜产,搔动边陲。宜令所在州县严加侦逻,违者重论其罪。生口羊马等,并送于塞外。」

八年二月,诏「应有蕃部将带人口入蕃界者,宜令所经历及次边州县军镇,常切验认收捉,不得放去。如有将人口货卖与蕃人,及勾该居停住,并依格律处死。验认到人口,便仰根问来处,牒送所属州府,付本家。仍令逐处粉壁晓示。」

雍熙四年二月,诏曰:「深州管内乡村人户等:分野罹灾,寇戎为患,乡州(柔)[蹂]践,生聚流移。朕深切痛伤,遂令改贯,别于津要重建州城。其静安军令改移为深州,已选差知州、通判、职官等往彼,务令惠养生民,抚安黎庶。并限别 处分,自契丹入界,惊移人户等,限敕命到,并

令各归农业。其二税并缘纳物色,悉与蠲放,一准正月德音施行。逐处官吏侯人户归业,常加安抚,不得辄有搔扰。」五月,诏:「访闻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多放斛▯入北界,累降诏旨断绝。其两地供输人户,止许籴上二▯供家食用上:疑误。。」今知沿边及两地供输人户,托此为名,夹带将过来偷买斛斗将去,其沿边地分巡检守把人员并知州军、通判、监押、寨主等,亦不严切巡辖,觉察断绝,是致透纳及造粮食过去。今再下沿边州军管属地分坊郭乡村诸色入户,如敢辄将斛▯一升一合及造作粮食过入北界,及北界人户过来偷买,不计多少,并须用心收捉,赴所属州府勘罪结案,处斩讫奏。若巡检守把人员不切收捉,许四邻并诸色人陈告。应经历地分县镇城寨巡检人员等,并当极断。其巡检、使臣、知州军、都监、监押等,别降宣命施行。如或容纵,亦许人逐处陈告。其知情通容放过,即并与所犯人同罪。如四邻人不切觉察,致有违犯,亦当决配。告事人于逐处官库支钱百千充赏。其断绝香药、茶货入北界,亦准此。」

,衋然伤怀。近者巳许边疆互相贸易,自今沿边戍兵毋得辄恣侵掠,务令安静,称朕意焉」。先是,国家累行吊伐,千里馈粮,民力疲乏。至是,太宗颇有厌兵之意,故有是诏。 端拱元年四月,诏曰:「朕凝命上穹,居尊中土,唯思禁暴,岂欲进兵。至如幽蓟之民,皆吾赤子,每闻交

二年正月,

诏:「兴置方田,命八作使宝神兴等往北面兴功。

译伤,于是命令改换州籍所在,另外在交通要道重新建立州城。静安军应改为深州,已经选派了知州、通判、职官等前往当地,务必让百姓得到抚养,安抚百姓。并限定另外处理,从契丹入境以来,受惊迁移的人户等,限令自敕令到达之日起,都命令各自回归农业生产。他们的二税以及应缴纳的其他物品,一律予以蠲免,一切依照正月德音施行。各处官吏等到人户归业以后,要经常加以安抚,不得随意骚扰。」五月,下诏:「访闻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大多放出粮食流入北界,多次下诏禁绝。其中两地供输的人户,只许籴买上等的〇作为供应家中食用之用("上"字:疑有误)。」现在得知沿边以及两地供输的人户,借此为名,夹带偷运粮食过界偷买,再运回来,那些沿边地分巡检守把人员以及知州军、通判、监押、寨主等,也不严加巡视管辖,察觉阻断,因而导致偷运纳入以及制造粮食运过界去。现在再次通令沿边州军管辖地分坊郭乡村各色人户,如敢擅自将粮食一升一合以及制作的粮食运入北界,以及北界人户过来偷买的,不论数量多少,都必须用心捕获,送交所属州府审理定罪结案,处斩后上奏。如果巡检守把人员不严加捕获,允许四邻以及各色人等告发。凡是所经过地分县镇城寨的巡检人员等,一律要严加处断。其中巡检、使臣、知州军、都监、监押等,另行下达宣命处理。如果有人纵容放过,也允许人们到各处告发。知情而容留放行的,即与所犯之人同罪论处。如果四邻人不严加察觉,导致有违犯的情况,也应当予以发配处罚。告发之人从当地官库支取钱一百千作为赏赐。禁绝香药、茶货流入北界,也依照此例办理。」

……感到十分痛心。近来已经允许边疆互相贸易,从今以后沿边戍守的士兵不得随意肆意侵掠,务必使边境安静,符合朕的心意」。此前,国家多次进行征讨,千里运送粮饷,民力已经疲乏。到这时,太宗颇有厌恶战争的想法,所以有这道诏令。端拱元年四月,下诏说:「朕承受上天之命,居于中原之尊位,只想禁止暴行,岂想进兵征伐。至于幽蓟地区的百姓,都是我的子民,每当听闻交战……」

二年正月,

下诏:「兴办方田,命八作使宝神兴等前往北面兴办这项工程。东壁一带命令知定州张永得负责,西壁一带命令知邢州米信负责,各自兼任方田都总管,并且拨给七个人的兵官隶属他们,办理此事。」

二月,皇帝与近臣商议兴办方田作为作战防守的准备,皇帝亲自颁发手诏晓谕边将说:「估量敌人的强弱,自古以来认为很难。前年的军事行动,是为了拯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这些凶恶的契丹人,胆敢肆意侵犯,践踏我方军民,攻掠我方城池营寨。朕如今考虑必胜的策略,谋划必当的计策,用来保护百姓安定边境,大致说明其要点。况且契丹人打胜仗就深入而不互相回避,打败仗就逃窜而不互相救援,本来就不能靠力战取胜。而且他们都是骑兵,有利于在平地作战,来回驰骋奔逐,难以约束控制,本来也不可以追击穷寇。如果放弃小城而退守大镇,只在镇州、定州、瀛州、莫州之间屯兵,那么雄州、霸州等沿边城堡,必定苦于敌寇的侵扰劫掠,所以本来就不能分散兵力。惩戒防备的谋略,在于设置险阻。至于挖掘黄河、修筑长城,又只是自己示

东壁即令知定州张永得,西壁即令知(刑)[邢]州米信,各兼方田都总管,仍以七人兵官隶属干其事。」

二月,帝与近臣议方田为战守之备,内出手诏谕边将曰:「夫料敌之强弱,古以为难,前岁之举,盖救民涂炭。蠢兹凶羯,敢肆凭陵,蹂践我士民,攻略我城寨。朕今考必胜之策,画必当之计,将以保民安边,略举大意。且(戒)[戎]人胜则深入而不相避,败则逃窜而不相救,固不可力战也。又皆骑兵,利于平陆,驰逐往来,难于羁制,固不可追奔也。若(乘)[弃]小城就大镇,但屯于镇、定、瀛、莫之间,其雄、霸缘边城堡,必苦于寇略,固不可分兵也。惩艾之谋,在于设险。若乃决大河、筑长城,又徒自示弱,为后世笑。朕今立法,令沿边作方田,分颁条制,量地里之远近,列置寨栅,此可以限其戎马而大利我之步兵也。虽使彼众百万,亦无所施其勇。自春至秋,其功告毕,(特)[持]重养锐,挫彼奸黠。如此,则复幽蓟、灭林胡有日矣。」

淳化二年六月,诏:「西路诸州山川路口镇寨,不得放过贩卖人口入蕃,及指挥汉户不得停泊。如有故违,官中察探得知,或被人陈告,勘鞠不虚,所犯人当行严断。」

七月,原州言与使臣及转运使司共收赎到蕃人所买男女数目。先是,边境人户饥荒,多卖男女与蕃中部落。帝

闻其事,颇甚悯恻,特遣使臣与转运使同以物货收赎,各给还父毋。

至道三年三月,内侍杨守斌自府州画地图来上,帝阅视久之。先是,西北边径路必宿重兵以备之,至是,折御卿大破虏众。帝讶契丹从何而至,驰使问其故,乃虏由山峡间细径而入。意以御卿出巡,谋入剽略。御卿谍知,先遣内属戎人邀其归路,因疾击之。虏败走,尘起,迷失本路,人马坠崖谷,死者相枕籍,不知其数,戎帅韩德威仅以身免。因图其地形山川以按视焉。七月,以盐铁副使宋太初充陕府西路诸州水陆计度都转运使,代转运使郑文宝。李继迁阻命河西,崛强沙塞,唯灵武一郡控压西陲。继迁啸引叛亡,数谋侵犯。文宝上言于灵州南界积石岭建清远军。积石当瀚海中,乃不毛之地,无泉水薪蒸。自庆州抵灵州千余里,既不足为控扼应接之所,城垒既就,聚兵屯戍,供(领)[馈]飞挽,民力尤困。自同、华抵环庆军,粟一▯用钱七百。就本处买粟一围,计重银一两,仍大改青白盐法,不便于民,或起为敓攘,或转死沟壑者,不可胜计。御史中丞李昌龄切言其事,遂诏以太初代文宝。又命内殿崇班、阁门祇侯冯讷与太初乘传赴陕西,相度减省转般粮草,擘画青白盐法及诸不便于民,悉具利害以闻。帝宣谕讷等云:(云)「陕西转运卢之翰与文宝见同职任,文宝制置乖当,流毒一方;之翰缄默顺从,岂 谋王事之意。

译弱,会被后世耻笑。朕如今制定法令,命令沿边地区兴办方田,颁布相关条例,衡量地势远近,设置营寨栅栏,这样可以限制敌人的骑兵而对我方步兵大为有利。即使敌人有百万之众,也无法施展其威力。从春天到秋天,这项工程就能完成,然后就可以持重养精蓄锐,挫败敌人的奸诈狡黠。这样,收复幽蓟、消灭契丹指日可待了。」

淳化二年六月,下诏:「西路各州山川路口镇寨,不得放任贩卖人口进入蕃地,以及指使汉族人户不得停留藏匿。如果有故意违犯的,官府察访得知,或者被人告发,审讯查实不虚的,对所犯之人应当严加惩处。」

七月,原州上报与使臣以及转运使司共同赎回蕃人所买的男女人数。此前,边境百姓遭遇饥荒,大多将子女卖给蕃地部落。皇帝

听闻此事,感到十分悲悯,特意派遣使臣与转运使一同用财物赎回,各自交还给他们的父母。

至道三年三月,内侍杨守斌从府州带着地图前来进献,皇帝仔细观看了很久。此前,西北边境的通道必定要驻扎重兵以防备敌人,到这时,折御卿大破敌军。皇帝惊讶契丹从哪里来的,派人急速询问其中缘故,原来是敌人从山峡之间的小路进入。原来是敌人以为折御卿出巡在外,图谋入境劫掠。折御卿探得情报,先派内附的戎人堵截敌人的归路,趁机猛烈攻击他们。敌军败逃,尘土飞扬,迷失了本来的道路,人马坠落山崖谷底,死伤者相互枕藉,不知道有多少,敌军统帅韩德威仅仅只身逃脱。于是绘制那里的地形山川以便查阅。七月,任命盐铁副使宋太初担任陕府西路诸州水陆计度都转运使,接替转运使郑文宝。李继迁在河西抗拒朝命,在沙漠边塞盘踞逞强,只有灵武一郡控制压制着西部边陲。李继迁招引叛乱逃亡之人,屡次图谋侵犯。郑文宝上奏建议在灵州南界积石岭修建清远军。积石正当瀚海之中,是不长草木的荒地,没有泉水柴草。从庆州到灵州一千多里,既不足以作为控制扼守、接应支援的地方,城墙营垒建成之后,聚集军队屯守,供应运输粮饷,百姓的民力尤其困乏。从同州、华州到环庆军,粟米一〇需花费七百文钱。到当地购买粟米一围,折算需重银一两,又大幅更改青白盐法,对百姓不利,有的因此起来劫掠抢夺,有的辗转死于沟壑之中,不可胜数。御史中丞李昌龄切实进言此事,于是下诏命令宋太初接替郑文宝。又命令内殿崇班、阁门祗候冯讷与宋太初乘坐驿车前往陕西,商议减省转运粮草,谋划青白盐法以及各种对百姓不利的事情,都要详细列出利害得失上奏。皇帝宣谕冯讷等人说:「陕西转运使卢之翰与郑文宝现在担任同样的职务,郑文宝制定的措施处置不当,危害一方;卢之翰却沉默顺从,哪里有谋划国事的心意。」于是命令冯讷前往就地

审理此事。

三年七月四日("三年":原作"二年",据《长编》卷四二改正。按至道三年三月太宗驾崩,真宗即位,这已经是真宗的事情了),皇帝对宰臣等人说:「朕想要察看边防郡县的山川形势,可以挑选使者前往。」于是选派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候李允则奉命西行。九月,杨允恭等人回来复命,将山川郡县的地形绘制成图进献。皇帝在滋福殿,召见辅臣,把图给他们看。皇帝一一指点山川堡垒说:「朕已经命令在内地州郡屯兵,并且精简其中闲散冗余的部分,希望以此节省费用并使关中地区的百姓得到休养。」

真

」因令讷就

鞠之。

三年七月四日三年:原作「二年」,据《长编》卷四二改。按至道三年三月太宗崩,真宗即位,此已是真宗事。,帝语宰臣等曰:「朕欲观边防郡县山川形胜之势,可择其使以往。」乃选左藏库使杨允恭、崇仪副使窦神宝、合门祗侯李允则将命西行。九月,允恭等复命,以山川郡县地形缋图来上。帝御滋福殿,召辅臣,以图示之。历指山川堡壁曰:「朕已令屯兵于内地州郡,而简其闲冗,冀以省费而息关辅之民也。」

真宗咸平三年六月,诏曰:「天宇所临,是惟王土,虽或沦于异俗,人隔皇化,顾念赤子,孰非吾民 如闻边隅,颇纵惊扰,殊爽绥怀之义,宁忘轸恻之心!自今沿边百姓不得辄入北界劫掠,违者仰在在捕系,具狱以闻。」

、竹竿形、阎翁栅凡六路通契丹。今虏方侵轶,宜多为之备。」即遣殿直曹显按从式所陈六路北出,皆虏至之灵丘。其一:独车形, 、北倍 十月,文思使名张从式言:「五台山西至瓶形寨有独车形、冉家庄、南倍(谷)[去]瓶形东(路)[南]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九十里,凡 谷,去瓶形东南十八里。由倍 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一百一十里,凡一百四十里。其四:北倍 谷,去瓶形东南二十五里。由倍 三十里。由独车形至查路处五里,查路至灵丘百二十里,凡一百五十五里。其二:冉家庄,去瓶形东南六十二里。由瓶形至石门铺十五里,石门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冉家庄四十里。庄已在虏中,自庄至罗家平十里,罗家平至灵丘五十五里,凡一百三十七里。其三:南倍

路相通。 一百十三里。其五:竹竿形路,去瓶形东北五十里,与虏远探寨路相通。其六:阎翁栅路,去瓶形东南二百里,在虏界中,与北倍(比)[此]从式所言六路。显又别言三路:其一:自瓶形南入番家铺八里,由铺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罗家平十五里,罗家平至灵丘五十里,凡八十五里。其二:自瓶形东南入法直(各)[谷]二十里,由法直至查路处七里,查路至灵丘一百里,凡一百二十七里。其三:自瓶形正南入麻窟谷四十里,由麻窟至查路处十里,查路至灵丘一百三十里,凡一百八十里,而麻窟沿小水复可通镇、定,凡一百八十里。总九路,以为可备。显使还,悉图上之。十二月,诏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自今军民斩获虏首级,支钱五千,生擒一人,赐十千;其获马堪带甲者纳官,每匹支绢二十匹,不堪者给还之。」

四年十二月,陕西转运使刘综言:「镇戎军本古原州,前代边防决守之地。其川原广衍,地土沃饶。请兴屯田,且取田五百顷,差下军人二千,置牛八百头,立屯耕种。

译宗咸平三年六月,下诏说:「天下所覆盖的土地,都是我朝的领土,即使有的沦落到异族的风俗之中,百姓与朝廷的教化相隔,但顾念这些都是朕的子民,哪个不是朕的百姓呢?听闻边境一带,颇有放纵惊扰之事,与安抚怀柔的宗旨大相违背,怎能忘记朕悲悯痛惜的心情!从今以后沿边百姓不得擅自进入北界劫掠,违犯者要就地捕获拘押,详细定罪后上奏。」

……以及竹竿形、阎翁栅共计六条道路通往契丹。如今敌寇正在侵犯扰乱,应该多加防备。」于是派遣殿直曹显按照名张从式所陈述的六条道路向北出发,都到达敌军所在的灵丘。第一条:独车形道路,……以及北倍……十月,文思使名张从式说:「五台山向西到瓶形寨有独车形、冉家庄、南倍谷、瓶形东南到查路处五里,查路到灵丘九十里,共计……第四条:北倍谷,距瓶形东南二十五里。由倍谷到查路处五里,查路到灵丘一百二十里,共计一百五十五里。第二条:冉家庄,距瓶形东南六十二里。由瓶形到石门铺十五里,石门到查路处七里,查路到冉家庄四十里。冉家庄已经在敌境之内,从冉家庄到罗家平十里,罗家平到灵丘五十五里,共计一百三十七里。第三条:南倍……

道路相通。一百十三里。第五条:竹竿形路,距瓶形东北五十里,与敌人远探寨的道路相通。第六条:阎翁栅路,距瓶形东南二百里,在敌人境内,与北倍……这就是张从式所说的六条道路。曹显又另外说了三条道路:第一条:从瓶形向南进入番家铺八里,由铺到查路处七里,查路到罗家平十五里,罗家平到灵丘五十里,共计八十五里。第二条:从瓶形东南进入法直谷二十里,由法直到查路处七里,查路到灵丘一百里,共计一百二十七里。第三条:从瓶形正南进入麻窟谷四十里,由麻窟到查路处十里,查路到灵丘一百三十里,共计一百八十里,而麻窟沿着小水又可以通往镇州、定州,共计一百八十里。总共九条道路,认为都可以加以防备。曹显出使归来后,全部绘制成图进献。十二月,下诏河北、河东沿边州军城寨,从今以后军民斩获敌人首级的,赏钱五千;生擒一人的,赏钱十千;所俘获的战马如果可以披甲作战的,收归公家,每匹给绢二十匹,不能作战的,归还给俘获的人。」

四年十二月,陕西转运使刘综说:「镇戎军本是古代的原州,是前代边防戍守之地。此地川原广阔,土地肥沃。请求兴办屯田,先取田五百顷,派下军人二千人,置备耕牛八百头,设立屯田耕种。在军城近北到木峡口以及军城前后各设置一处堡寨,按照分配的田地安置耕种的士兵,将耕牛农具就地存放在营寨中,使他们兼任镇守戍卫之职,本来就不失一边耕种一边作战的道理。而且那里地势险要,如果不设置营寨屯兵,时间久了必定难以固守。」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五年正月,陕西转运使刘综等人说:「私下听闻迁移的敌人、蕃部在赤沙以及托〇路各自设置集市贸易,深切担忧朝廷的蕃部被敌人离间(此句《长编》卷五一作"深虑诱熟户叛涣"),另外造成冲突,请求命令总管侦察掩杀。」皇帝说:「边界的贸易往来,如果没有明确

条约规定,便加以杀戮,是不合适的。可以命令明确晓谕沿边人户,今后不得进入敌境设置集市,如果还有违犯的,就可以

于军城近北至木峡口及军城前后各置一堡寨,约地土分种田兵士,将牛具就寨居泊,使充镇戍,固不失且耕且战之理。兼彼处要害,若不置寨屯兵,久必难守。」从之。

五年正月,陕西转运使刘(琮)[综]等言:「窃闻迁贼、蕃部于赤沙并托▯路各置会货易,深虑属朝廷蕃部被虏(问)[间]此句《长编》卷五一作「深虑诱熟户叛涣」。,别致奔冲,乞下总管侦候掩煞。」帝曰:「边界货易往来,若未

条约,便行杀戮,不便。可令明谕缘边人户,今后不得入贼界置会,尚有违犯,即可严行。」二月,西路总管司言,准宣,相度陕府西转运司乞于泾原、环庆州路骑兵内那一半往河北,换步兵防捍。帝曰:「朕累询问西头沿边山川形胜,皆云山谷高下,非骑兵之地。惟泾原州及镇戎军川谷稍宽,此外并可添步军、减骑卒。此可施行。」

三月十二日,西面总管司言贼迁陷灵州,以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王超为永兴军驻泊都总管,冀州团练使石普副之;徙永兴军驻泊钤辖康继英为干州驻泊钤辖,与西面缘边迭为应援;入内副都知秦翰为环庆、泾原两路钤辖,与王汉忠、李允正同其事,备贼兵之侵轶也。

四月,帝谓宰相曰:「太宗朝,翰林天文官孙士龙尝请于北边置方田,及令民田疏沟塍,可以隔碍胡马。当时为众议所沮。近有殿直牛睿者亦言其事。」吕蒙正等对曰:「此议当时亦以为便,寻命方田使副。而中外咸以为动众劳费,恐无所利,而武臣辈亦耻于营葺,遂罢之。」帝曰:「今若行之,或有所济。宜令有司经度之。」

七月,石隰路总管言:「本路沿河至蕃界皆山险,请以步卒代厅子军六指挥」。帝以此军并绥、夏之民,石州近贼非便,命徙于磁、相州。

九月,诏:「比闻边廷每至夜出兵,伏截险要,翌日益兵,检校蕃贼出入道路,谓之搜恶,可以预备不虞。令陕西诸路通行之。」

十一月,北面沿边诸州上言戎骑悉以

散去。帝曰:「虏境无故聚众,盖以朝廷郊祀,动摇边境耳。」宰臣等曰;「严禋前,陛下不令催发押阵使臣,果如圣断。」

十二月十六日,泾原总管陈兴等请并东山、陇山等处兵入(阵)[镇]戎军,合力以拒贼。诏:「所议贼众奔突,则并东山等七堡寨入近塞,甚良策也。当远其斥候,如贼势稍大,即依所议。其七堡寨刍粟、军器、防城什物等,无得多蓄。」

六年二月,徙并、代钤辖一员,率兵屯岢岚军。初戍岚州,以备北戎、控河西。或言地非冲要,不若徙就岢岚,北拒草城川贼路,西援府州。故有是命。

四月,诏沿边转馈粮运皆密定日,仍多发卒援送。以虏伺知发日,数有邀掠也。

八月十三日,河东转运副使郑文宝言:「忻、代州一路沿边诸寨,粮草齐整,器甲坚利,城壁亦不住修补。

译严加处置。」二月,西路总管司说,遵照圣旨,商议陕府西转运司请求从泾原、环庆州路骑兵中调一半前往河北,换防步兵防守。皇帝说:「朕多次询问西部沿边地区的山川形势,都说山谷高低起伏,不是适合骑兵作战的地方。只有泾原州以及镇戎军一带的川谷地势稍显宽阔,除此以外都可以增添步军、减少骑兵。这个建议可以施行。」

三月十二日,西面总管司报告敌人攻陷了灵州,任命侍卫马步军都虞候王超为永兴军驻泊都总管,冀州团练使石普为副职;调任永兴军驻泊钤辖康继英为干州驻泊钤辖,与西面沿边地区交替相互支援;命入内副都知秦翰为环庆、泾原两路钤辖,与王汉忠、李允正共同处理此事,以防备敌兵的入侵。

四月,皇帝对宰相说:「太宗年间,翰林天文官孙士龙曾经请求在北边设置方田,以及命令百姓的田地疏通沟渠田埂,可以用来阻隔敌方骑兵。当时被众人议论所阻止。近来有个殿直牛睿的人也说了这件事。」吕蒙正等人回答说:「这个建议当时也认为可行,随即任命了方田使副。但朝廷内外都认为这样会劳民伤财,担心没有什么好处,而且武将们也以营造修筑为耻,于是就罢止了此事。」皇帝说:「现在如果实行,或许会有所帮助。应当命令有关部门筹划此事。」

七月,石隰路总管说:「本路沿黄河到蕃界都是险峻的山地,请求用步兵代替厅子军六个指挥。」皇帝因为这支军队都是绥州、夏州的百姓,认为石州靠近敌境不合适,命令将他们迁移到磁州、相州。

九月,下诏:「近来听闻边境地区每到夜间出兵,埋伏截击险要之处,第二天增派兵力,检查校核蕃部敌人出入的道路,称为搜恶,可以预先防备意外情况。命令陕西各路一律实行此法。」

十一月,北面沿边各州上奏敌方骑兵都已

散去。皇帝说:「敌境无故聚集军队,是因为朝廷举行郊祀大典,惊动了边境罢了。」宰臣等人说:「大祭之前,陛下没有命令催促派遣押阵使臣,果然与陛下圣明的判断一致。」

十二月十六日,泾原总管陈兴等人请求合并东山、陇山等处的兵力进驻镇戎军,合力抵御敌人。下诏:「所议的敌众奔突之事,就合并东山等七处堡寨兵力退入靠近边塞的地方,这是很好的策略。应当放远侦察哨探,如果敌人势力稍有增大,就依照所商议的实行。其中七处堡寨的粮草、军器、防城器物等,不要过多囤积。」

六年二月,调动并州、代州钤辖一员,率兵屯驻岢岚军。当初戍守岚州,是为了防备北方敌人、控制黄河以西地区。有人说那里地势并非要冲之地,不如调往岢岚,向北拒守草城川的敌人道路,向西援助府州。所以有这个命令。

四月,下诏沿边转运粮饷都要秘密确定日期,并且多派士兵护送。因为敌人窥知运送日期,屡次进行拦截掳掠。

八月十三日,河东转运副使郑文宝说:「忻州、代州一带沿边各营寨,粮草齐备充足,武器铠甲坚固锋利,城墙也不断修补。请求命令元澄、杜守元,暂时命令他们轮流带领手下兵士,与都巡检等一起前往各营寨检查一次,以便使山后各州军无法预测朝廷的意图。」下诏代州驻泊副总管元澄等,酌量带领衙队值勤的士兵,前往各营寨检查完毕后,仍旧照常公务,如果没有事情就不再前往各营寨。

十七日,皇帝在便殿接见辅臣,说:「今年北面已经屯驻了大军,但边将屡次上奏说敌人还没有可乘之机,而且聚集军队白白耗

乞下元澄、杜守元,暂令更互量带领手下兵士,与都同巡检等 往诸寨点检一次,所贵山后诸州军罔测事宜」。诏代州驻泊副总管元澄等量带衙队当直兵士、往诸寨点检讫,依旧勾当,无事更不得往诸寨。

十七日,对辅臣于便殿,帝曰:「今岁北面已屯大兵,而边将屡奏虏未有隙,且聚军虚费,则民力何以充给 朕切思之,宜因大兵在边,有所制置,以为控遏。且静戎、顺安军界先开营田、河道,可以扼黑卢口、三台、小李一带贼路,亦可通漕,运至极边。宜令乘此师众开浚,使及军城。虏或来挠吾役,即合兵掩杀。」李沆等咸曰:「设险兴功,以制胡骑,守边

之利也。」遂诏内侍阎文庆与知静戎、顺安军王能、马济共督其事,徙莫州路总管石普屯顺安之西,与威虏魏能、保州杨延朗、北平田敏掎角,以为防遏。

十月八日,静戎军王能言于军城东、新河之北开方田城:原作「贼」,据《武经总要前集》卷一六、《长编》卷五五改。,广袤相去皆五尺许,东西至顺安、威虏军地界,必能限隔戎马。纵或入寇,亦易为防捍。仍以地图来上。帝召宰臣李沆等,以图示之,皆对曰:「沿边所开方田开:原作「闻」,据《长编》卷五五改。,臣僚累曾上言,朝延继有商榷,皆以难于设防,恐有奔突,寻即罢议。今专委边臣,渐为之制,故可为边防之备。乞与施行。威虏、顺安军亦宜与制「与制」下原有「从之」二字,据《长编》卷五五删。。且虑兴功之际,虏寇或有侵轶,可选兵共五万人分据险要,渐次兴置之」。遂诏静戎、顺安、威虏军界置方田,凿河以遏胡骑。是月,徙北面都总管兵屯天雄军及邢、洺州,其威虏军兵屯顺安军、莫州,北平塞兵屯定州,宁边军兵屯平虏城,深州、镇定两路兵屯邢、洺、磁、相州,如蕃贼入寇,则会而前进。

景德元年五月,诏自今中国人不得辄随外国进奉人等出境。边吏专知伺察,违者论如律,仍縳送阙下。所在粉壁写诏书以示之。先是,知夔州巫山县吴权卿言:「咸平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有高、南等州进奉蛮人入津搜,襄州樊村人聂廷宪欲随蛮人入顺州,开封府长垣县人张顺随南州指挥使向万入南州,并会赦免罚。」帝令黥面配隶邓、饶、通等州牢城,因有是诏。

八月,诏陕西转运使等:「应西路缘边州所管熟户蕃部,朝廷素有条制,官吏不能遵承,蕃部或有争讼,多不依理平决。或自有规求,或遣人搔扰,以兹结衅,致边鄙不宁。宜令使副等常加案察,其有不能绥边勤职者,并以名闻。」

九月十三日,臣僚上言:「山北多作准备,修盖桥道,及数处谷路差夫修持。窃缘蕃贼多生狡计,盛为铺排,必却于山东动静。

译费,那么民力如何供给得起?朕深切思考这件事,应该趁着大军在边境,有所部署,用来作为控制阻遏敌人的手段。而且静戎、顺安军一带先前开挖营田、河道,可以用来扼守黑卢口、三台、小李一带的敌人道路,也可以用来通漕运,运输到最边远的地方。应该命令趁着这支大军来开凿疏浚,使河道一直延伸到军城。敌人如果来骚扰我方的工程,就合兵掩杀。」李沆等人都说:「设置险阻兴办工程,用来制约敌方骑兵,是防守

边境的有利之举。」于是下诏命令内侍阎文庆与知静戎、顺安军的王能、马济共同督办此事,调动莫州路总管石普屯驻顺安以西,与威虏军魏能、保州杨延朗、北平军田敏互相呼应,作为防御阻遏之用。

十月八日,静戎军王能上奏说要在军城东面、新河以北开辟方田,宽度长度相隔都约五尺左右,东西一直到顺安、威虏军的地界,必定能够限制阻隔敌方骑兵。即使敌人入侵,也容易防御抵御。并且将地图呈献上来。皇帝召见宰臣李沆等人,把地图给他们看,都回答说:「沿边开辟方田一事,臣等屡次上奏,朝廷也一直有所商榷,都认为难以设置防守,担心会有敌人的奔突袭击,随即就停止了商议。如今专门委派边境将领,逐渐制定规划,所以可以作为边防的准备。请求予以施行。威虏、顺安军也应当一并规划。而且担心兴办工程之时,敌寇也许会有侵犯袭扰的情况,可以挑选共五万士兵分别据守险要之地,逐渐兴办设置。」于是下诏在静戎、顺安、威虏军一带设置方田,开凿河道以阻遏敌方骑兵。这个月,调动北面都总管兵力屯驻天雄军以及邢州、洺州,威虏军的兵力屯驻顺安军、莫州,北平塞的兵力屯驻定州,宁边军的兵力屯驻平虏城,深州、镇定两路的兵力屯驻邢州、洺州、磁州、相州,如果蕃族敌寇入侵,就会合兵力共同前进抵御。

景德元年五月,下诏从今以后中原人不得擅自跟随外国进贡使者等人出境。边境官吏要专门负责侦察,违犯者按照法律论处,并且要捆绑送到京城。所在之处要张贴布告写明诏书内容以晓谕百姓。此前,知夔州巫山县吴权卿说:「咸平六年十二月十四日,有高州、南州等地进贡的蛮人进入渡口搜查,襄州樊村人聂廷宪想要跟随蛮人进入顺州,开封府长垣县人张顺跟随南州指挥使向万进入南州,两人都恰逢大赦得以免罪。」皇帝命令将他们脸上刺字发配到邓州、饶州、通州等地充当牢城兵,因而有这道诏令。

八月,诏令陕西转运使等:「凡是西路沿边州所管辖的归顺蕃部,朝廷向来有相关条例规定,官吏却不能遵照执行,蕃部如有争讼纠纷,大多不依照道理公正裁决。有的官吏自己有所图谋求索,有的派人骚扰蕃部,因此结下怨仇,导致边境不得安宁。应当命令转运使副等经常加以查察,其中有不能安抚边境、勤于职守的官吏,都要将姓名上报。」

九月十三日,有官员上奏说:「山北一带多在做战备准备,修建桥梁道路,以及数处山谷道路征调民夫修整。私下认为敌寇多有狡诈的计谋,大肆布置,必定是要转向山东方向有所动作。但是不能不加以防备。请求下令代州,命令钤辖一人酌量率领士兵三百人,在茄越、大石、义兴冶、麻谷、梅回、瓶形寨等地往来巡视,体察敌情动静,如果有异常动静,就立即调动代州以及各营

然不可不备。乞下代州,令钤辖一人量部领兵士三百人,于茄越、大石、义兴冶、麻谷、梅回、瓶形寨等处往来,体量蕃贼意,或有动静,即使勾抽代州及诸寨(保)[堡]三分兵士等截掩煞。如无动静,亦可牵泄。」诏代州驻泊副总管等常切差人深入探候,倍设堤备。

十五日,诏河北、河东诸路总管各严兵备,仍发广捷军五指挥赴忻州,令知火山军李余懿领援忻代诸寨及分守要害,以御戎人之奔冲。

闰九月十三日,诏河北诸军曰:「北面寇戎已

有动静,切虑无知之辈,接此搔动人户,劫掠资财。仰天雄军已北州军及滨、棣、德、博州等处并都同巡检及捉贼使臣等常切部领军马,往来巡检。如有接此动静之际,持杖劫掠并惊扰人民,情理切害难恕者,不问有无赃,更不分首从,并处斩讫奏。内情理不至切害者,即牢固收禁奏裁。」

十六日,命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同制置东西沿边事。

十月,诏自天雄军至界河已来公私舟船,并随处安泊,所在官司常切巡逻。

二年正月十一日,岢岚军言:「本军接北界,旧有方田,欲修治之。」火山军言:「欲筑月堤以固城垒。」帝曰:「此盖知朝廷与契丹通好,未敢即兴其役。可降诏,谕以违契丹誓约,并罢之」。

十九日,诏令河东、河北沿边州军,自今北界遣职员赍牒部送生口至者,并给与茶彩,及遣人部送出境,并荅其文牒,咸定式以颁之。亦令官吏等详其事之巨细,稍增损其数。

二月,诏:「沿边诸州军如擒获北界奸人,可诘其事状,部送阙下,当释其罪,縻至内地。」先是,帝曰:「朝廷虽与北界通欢,减去边备,而虏之动静不可不知。自来侦事者非可全去,已令沿边州军,且循旧制驱使。深虑为(虑)[虏]所获,以为曲在于我。朕熟思之,彼亦遣人南来侦察,如擒获其人,可不加罪,羁于近郡。彼若有词,引以为解。」故有是诏。

三月一日,文州请许沿边诸寨守把人丁置木弓箭以备戎寇木:原作「未」,据《长编》卷五九改。。从之。

九月,令河北沿边州军遣

译寨堡三分之一的士兵等前去截击围杀。如果没有异常动静,也可以起到牵制疏泄的作用。」下诏代州驻泊副总管等经常切实派人深入侦察,加倍设置防备。

十五日,下诏命令河北、河东各路总管各自严加兵备,并且派遣广捷军五个指挥前往忻州,命令知火山军李余懿率领支援忻州、代州各营寨并分兵把守要害之处,以抵御敌人的入侵冲击。

闰九月十三日,下诏河北各军说:「北面敌寇已经

有异常动静,深切担心无知之辈,趁此机会骚动人心,抢劫百姓财物。命令天雄军以北的各州军以及滨州、棣州、德州、博州等地,以及各都巡检和捉贼使臣等,都要经常率领军队,往来巡视检查。如果趁此机会持械抢劫以及惊扰百姓,情节严重难以宽恕的,不论是否有赃物证据,也不再区分首犯从犯,一律处斩后上奏。其中情节不算严重的,就牢固收监关押,上奏请示裁决。」

十六日,命令内侍左班副都知阎承翰共同负责东西沿边事务的制定安排。

十月,下诏从天雄军到界河一带的公私船只,都要在各处妥善停泊,所在官府要经常巡逻检查。

二年正月十一日,岢岚军上奏说:「本军接近北界,以前有方田,想要修整它。」火山军上奏说:「想要修筑月堤以巩固城墙。」皇帝说:「这是因为知道朝廷与契丹已经通好,不敢立即兴办这项工程。可以下诏,晓谕说这样做违背了与契丹的盟约,一律停止。」

十九日,下诏命令河东、河北沿边州军,从今以后北界派遣官员携带公文护送俘获的人口前来的,都要给予茶叶彩缎,等到派人护送出境时,也要回复相应的公文,都要制定固定的格式颁行。也要命令官吏等详细审查事情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相应的数目。

二月,下诏:「沿边各州军如果擒获北界的奸细,可以追问其中的详情,护送到京城,应当赦免其罪,羁留在内地安置。」此前,皇帝说:「朝廷虽然与北界通好交欢,减少了边境的防备,但是敌人的动静不可不知。历来侦察敌情的人不能完全撤除,已经命令沿边州军,姑且按照旧制派遣。深切担忧被敌人擒获,会被当作是我方理亏的把柄。朕仔细思考这件事,敌方也派人到南边侦察,如果擒获他们的人,可以不加治罪,羁留在附近的郡县。他们如果有话说,可以以此作为解释的理由。」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月一日,文州请求允许沿边各营寨守把人丁置办木弓箭以防备敌寇("木"字:原作"未",据《长编》卷五九改正)。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九月,命令河北沿边州军派遣……

人入北

界侦事者,除要切须令总管司知者,即如旧制申报。非要切者,不以关报,但以闻奏可也。帝以通好之后,虑或漏泄,致有猜虑,故有是诏。

十八日,诏河东沿边州军:「应北界移牒,事理无疑者,即报之;关机要者,疾置以闻,待报而荅,亦勿令知之」。时安肃军言:「北界移牒,寻捕所失牛畜,本军报云已具奏闻。」帝以事之小者,不必淹缓俟报,又虑事有非顺,难于施行者,不欲出自朝议,故有是诏。

译派人进入北界(辽境)刺探消息的,凡是紧要、必须让总管司知道的,就按照旧制上报;不紧要的,不必通过公文呈报,只需直接奏报皇帝即可。皇帝考虑到与辽国通好之后,担心万一消息泄露,招致猜疑顾虑,所以有这道诏令。

十八日,诏令河东沿边各州军:"凡是北界送来的公文,事情道理没有可疑之处的,就照实回复;涉及机密要务的,要紧急派人奏报朝廷,等候批复后再回复,也不要让北界(辽人)知道这件事。"当时安肃军上奏说:"北界送来公文,查询捕寻走失的牛畜一事,本军回复说此事已经奏报朝廷。"皇帝认为这是小事,不必拖延等待批复;又担心有些事情不顺当、难以施行,不想这类事都要经过朝廷商议才能决定,所以又下了这道诏令。

四月七日,顺安军言:「近遣衙前部送擒获奸盗赴北界易州,其知州(侍)[待]衙将以宾礼,饔饩甚厚,虑彼复遣将吏至军,未审接待之礼。」帝命遍谕沿边州军,应北界遣公吏至,并丰以馈饷,或职位高者,即以宾礼接之。

十四日,帝曰:「昨减边城戍兵甚众,然恐此后难以增益。其广信、安肃军见屯兵及二年已上,悉令更代,并以军旅人数完足者,易其部伍残缺者,虽实增之,无嫌也。」仍密谕河朔长吏,凡军士数缺,自当广务招置,勿以敌境通欢辄怠其事。

五月,诏陕西沿边州军,蕃部罚纳献送羊马,悉着籍以给公费。先是,蕃部有罪,纳赀为赎,及守臣出处更代,多以畜产为贺产:原作「扰」,据《长编》卷六○改。,并入于长吏,至有生事以徼其利者,使之不宁。帝廉知其弊廉:原作「兼」,据《长编》卷六○改。欲遽止之,复虑蕃戎犯禁,无以为戒,故有是诏。

三年八月四日,诏河北安抚司沿边州军,如契丹移牒捕罪人,即自擒逐,无得与外境同诣乡村。外境人同诣乡村:原作「水境同诣乡」,据《长编》卷六三改补。。先是,北平寨准北界移文,遣人捕为盗者,因同

往擒获,故条约之。

六日,原、渭(川)[州]、镇戎军上新开方田图,且言:「戎人内属者,皆依之得以安居。」帝以知镇戎军曹玮等能干其职,甚嘉之,仍出示辅臣。

八日,诏沿边州军:「自今强盗入北界,如赃属北界,并据见存者追还,已费用勿追。」

十三日,禁沿边河南州军民于界河捕鱼。时契丹民有(鱼)[渔]于界河,彼国即按其罪,牒报安抚司,因命条约。

九月十九日,诏选使臣二员为长城口巡检,一沿西山,一东抵顺安军,各给兵百人,分道巡逻。以边民多赍禁物及盗贩北界故也。

二十七日,诏北界盗贼亡命至沿边州军者,所在即捕送之。时边郡有盗入北境,彼皆实时擒付边将故也。

十月,河北转运使卢琰言,契丹诸族酋长欲缘界河放猎,及借西山草地打围及:原作「反」,据《长编》卷六四改。。帝曰:契丹誓约甚明,未尝踰越,此必传者误尔。」乃诏沿边州军,如果有此事,则移牒北境,请依誓约。既而边奏言诸族出猎,屡遣人诫部下无得越境,今已北去。

十一月,诏减河北、河东、陕西诸州指挥、使臣,以边防无故也。

十日,何承矩此奏《长编》卷四七、《宋史》卷二七三均系于咸平三年,此系于景德三年十一十日当误。,知雄州何承矩上言:「臣闻兵有三阵:日月风云,天阵也;山陵水泉,地阵也;兵车士卒,人阵也。今用地阵而设险,以水泉而作固,相兹高下,建其陂塘,白浪渺弥而连沧海,纵存胡骑,何惧奔冲。

译四月七日,顺安军上奏说:「近来派遣衙前将擒获的奸细盗贼押送到北界易州,那里的知州按宾客之礼对待押送的衙将,酒食供应十分丰厚,担心他们再派遣将吏到我军,不知该用什么礼节接待。」皇帝下令遍谕沿边州军,凡北界派遣公吏前来的,一律丰厚馈赠饮食,若是职位较高的,就用宾客之礼接待。

十四日,皇帝说:「近来裁减边城戍兵很多,但恐怕此后难以增补。广信、安肃军现驻屯兵有已达两年以上的,全都命令换防,用兵员齐整的部队,替换其中残缺不全的部伍,即便实际上是增加了兵力,也不必顾忌。」又秘密晓谕河朔各地长官,凡是军士名额有缺,应当广泛招募补充,不要因为与敌境通好而懈怠此事。

五月,下诏陕西沿边州军,凡蕃部因受罚而缴纳献送的羊马,全部登记入册以充作公费。此前,蕃部有罪,缴纳财物赎罪,等到守臣离任更换时,往往把这些牲畜当作贺礼馈赠,一并归入长吏所有,以至有人借机生事以谋取利益,使蕃部不得安宁。皇帝察知了这一弊端,想立即制止,又担心蕃戎会因此触犯禁令而无所警戒,所以下了这道诏令。

三年八月四日,下诏河北安抚司沿边州军,如果契丹移送公文捕捉罪犯,应当自行擒拿追捕,不得与外境之人一同前往乡村搜捕。此前,北平寨依照北界移来的公文,派人前去捕捉盗贼,因而与对方一同前往擒获,所以才制定此条约。

六日,原州、渭州、镇戎军呈上新开垦方田的图册,并说:「归附的戎人,都依靠这些方田得以安居。」皇帝认为知镇戎军曹玮等人能干其职,十分嘉许,还把图册出示给辅臣看。

八日,下诏沿边州军:「从今以后强盗逃入北界,如果所盗赃物在北界,就根据现存的追回,已经耗用的部分不再追讨。」

十三日,禁止沿边河南州军的民众在界河捕鱼。当时有契丹百姓在界河捕鱼,彼国就依法治罪,并移文告知安抚司,因此下令制定条约。

九月十九日,下诏选派使臣二员担任长城口巡检,一人沿西山巡视,一人向东到顺安军,各配给士兵一百人,分路巡逻。这是因为边地百姓多携带禁物盗贩到北界的缘故。

二十七日,下诏北界的盗贼逃亡到沿边州军的,当地要立即将其捕获押送回去。当时边境郡县有盗贼逃入北境,对方都能及时擒获交还给边将的缘故。

十月,河北转运使卢琰上奏说,契丹各部落酋长想沿界河放猎,以及借西山草地围猎。皇帝说:「契丹誓约十分明确,从未有过逾越,这一定是传言有误罢了。」于是下诏沿边州军,如果确有此事,就移文北境,请其依照誓约行事。不久边地奏报说诸部落外出打猎,已屡次派人告诫部下不得越境,如今已经北归。

十一月,下诏裁减河北、河东、陕西各州的指挥、使臣,因为边防无事的缘故。

十日,知雄州何承矩上奏说:「臣听闻用兵有三种阵势:日月风云,是天阵;山陵水泉,是地阵;兵车士卒,是人阵。如今利用地阵设置险要,凭借水泉构筑坚固防线,比较其地势高下,修建陂塘,使白浪渺茫连接沧海,即使有胡人骑兵,又何惧其奔冲而来。臣早年就提议屯田之利,后来戎人进犯边塞,高阳一路,东临大海,西抵顺安,士民得以安居,确实避免了侵掠之害。虽然役使民力一时劳苦,但这也是制服匈

臣早建屯田之利,后戎人犯塞,高阳一路,东负海,西抵顺安,士庶安居,实免侵掠。虽人役暂劳,亦制匈奴之长策。况今顺安以去,地虽跨于数军,路

不遥于百里,纵有丘陵冈阜,亦多川渎泉源,傥因而广之,审地势而制塘埭,自然戢胡骑而息边患矣。又如榷场之设,盖先朝从权立制,以惠戎人。纵其渝信犯边,亦不加废,戎退商行,以全大体。更望慎择疆吏,出牧边民,则北陲安堵矣。」十二月,雄州言:「顷者用兵之际,本部每有密事,不欲漏露,因择驯谨吏专主行之,号机宜司。今契丹修和,请改为国信司。」从之。

景德四年三月,诏:「北面沿边趋境外径路,自非榷场所历,并令转运使因案部规度断绝之。」

四月,河北安抚司言:「伏见巡边使臣宋德交等,以部下兵士散于北鄙山口,控扼商旅道路。乞降诏日委自州县差人控扼,其宋德交等只令于官路警巡,免致边鄙怀疑,缘此生事。」从之。

五月,帝曰:「昨为霸州修葺城池不依旧,北虏之人有词,过成忧虑。兼据边州军言契丹界每见朝廷于沿边兴作,皆多差人伺察动静。可令安抚司密行晓谕沿边州军长吏,常以安静绥抚。除依誓约修葺城池外,应移易寨栅,开修河道,不以小大,并不得辄兴功役,致成事端。所有界河口内创置桩橛,意在隔北鄙舟船,已曾处分杨保用仰遵禀施行。其不得创盖亭台街道等事,即并依二月诏命施行。」

是月,帝宣示宰臣王旦等言:「雄州李允则于州城外决渠为水田,渠通界河,于理非便,请令罢之。」枢密陈尧叟曰:「今天下和平,忽决渠境上,戎人岂不疑 此诚不便。」帝曰:「可令凡寨栅渠不以大小,无得创造。」

六月,帝曰:「近日河北、河东、陕西沿边州军所言边防事,有全然不同者。枢密院可编次所奏,候岁终,较定虚实以闻,聊行惩劝。」

七月,诏翰林〔院〕遣画工分诣诸路,图上山川形势,地理远近,付枢密院。每发兵屯戍,移徙租赋,以备检阅。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诏曰:「向以边防不

可无备,遂令河北、河东修葺城隍,缮治器甲。枢密院可作条件付边臣,每季首同阅视讫,以状闻,遵为永制。」

八月,诏河东安抚司:「应管内州军与契丹界往来公牒,并知州军照管前后条约,只作本处意度施行。常程公事,即依例牒去。稍带机宜事意,且牒本路,送安抚司看详,并备录实封进呈。敢有违慢及回报卤莽,当议重行朝典。」先是,帝览代州奏回契丹公文云:「所勾取投来百姓张丑儿等,已放逐便讫。」帝曰:「明言受而纵之,何失之甚!」遂有是诏。

九月,诏审刑院大理寺定沿边逃走及越关防刑名。

译奴的长远之策。况且如今顺安以西,地域虽跨越数军,路程不过百里之遥,纵然有丘陵岗阜,也多有川渎泉源,如果就此加以扩展,审察地势修建塘埭,自然能遏止胡人骑兵而平息边患。又如设置榷场,本是先朝权宜立法,用以施惠于戎人。纵然对方违背盟约侵犯边境,也不因此而废止榷场,戎人退兵后商旅照常通行,以保全大局。还希望能慎重选择边地官吏,出任牧守边民之职,那么北方边境就能安定太平了。」十二月,雄州上奏说:「先前用兵之时,本部每有机密之事,不愿泄露,因而选择谨慎可靠的吏员专门负责办理,称为机宜司。如今契丹已经修好,请求改称国信司。」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景德四年三月,下诏:「北面沿边通往境外的小路,凡不是榷场所经之路的,一律命令转运使根据情况加以清查断绝。」

四月,河北安抚司上奏说:「臣见巡边使臣宋德交等人,率领部下兵士分散在北方边境的山口,扼守商旅通行的道路。请求下诏改由州县委派人员把守要道,宋德交等人只在官路上警戒巡逻,以免边境百姓产生疑虑,因此而生出事端。」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五月,皇帝说:「先前修葺霸州城池未按旧制进行,北方契丹方面已有异议,几乎酿成忧患。而且据边地州军所说,契丹方面每见朝廷在沿边有所兴建,都多次派人窥探动静。可命安抚司秘密晓谕沿边州军长吏,常以安定平静之心加以抚绥。除了依照誓约修葺城池之外,凡是迁移寨栅、开凿修治河道等事,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不得擅自兴工动役,以免酿成事端。至于在界河口内设置的木桩栅栏,用意是阻隔北方的船只,此事已经处分杨保用,命其遵照施行。至于不得创建亭台街道等事,也一并依照二月的诏令施行。」

同月,皇帝向宰臣王旦等人宣示说:「雄州李允则在州城外开挖沟渠灌溉水田,渠道通向界河,按理不太合适,请命其停止此事。」枢密使陈尧叟说:「如今天下太平,忽然在边境开挖沟渠,戎人岂能不生疑心,这确实不妥。」皇帝说:「可命令凡是寨栅沟渠,不论大小,一律不得新建。」

六月,皇帝说:「近日河北、河东、陕西沿边州军所奏报的边防之事,有些完全不相符合。枢密院可将各处奏报编录汇集,等到年终,核定其中虚实上报,以此略加惩戒和奖励。」

七月,下诏命翰林院派遣画工分赴各路,绘制山川形势、地理远近图册,交送枢密院。每逢调发军队屯戍、迁移租赋征调,都可用以查阅参考。

大中祥符二年三月,下诏说:「先前因边防不可没有防备,于是命河北、河东修葺城池护城河,修缮兵器铠甲。枢密院可拟定条例交付边地官员,每季度开头一同检阅完毕后,写成文书上报,作为永久制度遵行。」

八月,下诏河东安抚司:「凡本管辖区内州军与契丹方面往来的公文,一律由知州军照管,前后条约,只按本地实际情况酌情处理。若是寻常公事,即依照惯例移送。若稍带机密要务,则暂留本路,送交安抚司审阅详定,并要抄录全文密封上报。若有胆敢违反怠慢,以及回报草率疏忽的,当依朝廷法典从重处置。」此前,皇帝阅览代州回复契丹的公文,其中说:「所索取押送来的百姓张丑儿等人,已经放归遣返完毕。」皇

帝览边奏,诸处断罪各异,故令重详定颁下。

十月,帝曰:「昨差使臣送定难军赵德明官告回,言鄜、延州、保安军绝少林木,可降诏谕逐处,令以时栽植。」

十一月,河北安抚司言:「沿边巡检捕得北界民李守明,检括缘行衣物,押送保州讫。」帝曰:「此辈虽至境上,既非奸诈,又无禁物,不必拘留也。宜令保州给其物,以酒殽犒而遣之。」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应近边不逞之辈,有妄言以惑境外者,严加捕诘。

二十六日,诏:「河北沿黄河先禁采鱼苇,小舟往来,如闻细民赖以资给,自今勿禁。」

三年二月,帝诏示枢密院:「访闻北面沿边州军有应系边机之事,但同寻常事与官吏四散商量,便有行遣,或致漏泄,岂为稳便。可密谕之,只令知州军与逐处通判、钤辖、都监商议施行。其余官员、使臣,

不得辄有干预。」

四月,内出西面曹玮、张崇贵所上泾源、环庆两路州军山川城寨图示宰臣,曰:「处置蕃部俱当。至于储备,亦极详细。宜令别画二图,用枢密院印,一付本路,一留枢密院。」

七月,遣使抚问西面沿边守将。时鄜延路张崇贵言:「蕃落民以秋成获田,遣兵戍境。」帝曰:「此盖虑德明之反复尔」。故遣〔使〕抚谕边城,仍访崇贵防遏之策。使回,言德明境内歉旱,尝为回鹘所侵。德明率所部将劫迥种落,故遣人守境上也。

转运司言称天雄军差澶州临江县主簿宋利涉依诏点检,却是带出朝廷指挥,全不经心。仰降指挥取勘转运司官吏,仍令诸路转运 十月,帝谓宰臣曰:「先降诏,令河北转运司只作在彼意度,与逐处同共点检防城动使物色。今(司)[使]副并提点刑狱朝臣、使臣等,今后因宣敕内涉机宜文字,只作在彼意度施行公事,并子细看详行遣。即不得更带出朝廷指挥,致成漏泄。如违,当行朝典。」

四年三月,帝曰:「降文字与河北安抚使李允则等,近日沿边诸处颇闻兴造劳役。其本处及逐州军应有创造及添修闲慢舍屋去处,并令且住,免扰役军民。」

六年十月,诏河北沿边军州,每年配置防城鹿角,既无用处,多致损烂,即再行科率,可令逐州严行条约。

七年三月,比部员外郎王允明言:「乞下沿边州军官吏并监临主守之人,今后常切辨认,不得容留北界人入仓场库务充脚夫。」帝曰:

「逐处容之已久,事甚不便,可降诏令严禁之。」

六月九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民王习于北界买到马三疋,已牒送顺义军讫。」帝曰:「界首人户于北中买马,如闻北界买马人名,即皆寘极典,全家远配。兹于可恻「兹于」,疑当作「兹」。又「如闻」以下,《长编》卷八二作:「如闻彼国每擒获鬻马出界人皆戮之,远配其家,甚可悯也。

译帝说:「明明白白说接受了对方所要的人却又放走,实在是失误得很!」于是才有此诏令。

九月,下诏审刑院、大理寺审定关于沿边逃亡及越境闯关防之人的罪名。皇帝阅览边地奏报,见各处判罪各不相同,所以命令重新详定后颁行。

十月,皇帝说:「先前派遣使臣送定难军赵德明的官告回来,说鄜州、延州、保安军一带极少树木,可下诏晓谕各处,命他们按时栽种。」

十一月,河北安抚司奏报说:「沿边巡检捕获北界百姓李守明,搜检其随身携带的衣物,已押送保州。」皇帝说:「这类人虽然到了边境,既非奸细,又未携带违禁之物,不必拘留。应命保州归还其物品,用酒食犒劳后遣返。」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诏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凡近边不安分的人,有妄言以惑乱境外的,要严加追捕审问。

二十六日,下诏:「河北沿黄河一带先前禁止捕鱼采苇、小船往来,如今听说贫苦百姓靠此谋生,从今以后不再禁止。」

三年二月,皇帝下诏晓谕枢密院:「访闻北面沿边州军中有关涉边地机密之事,却与寻常事务一样与官吏四处商议,就此付诸施行,恐怕会导致泄露,岂是稳妥之举。可秘密告谕,只命知州军与本地通判、钤辖、都监商议施行,其余官员使臣不得擅自干预。」

四月,皇帝拿出西面曹玮、张崇贵所呈上的泾源、环庆两路州军山川城寨图,出示给宰臣看,说:「处置蕃部的事都处理得当,至于储备物资,也极为详细。应当另外绘制两幅图,加盖枢密院印章,一份交本路留存,一份留在枢密院。」

七月,派遣使者抚问西面沿边守将。当时鄜延路张崇贵上奏说:「蕃落百姓正值秋收获田之时,已派兵戍守边境。」皇帝说:「这大概是担忧赵德明反复无常的缘故。」于是派遣使者前往抚慰边城,并向张崇贵询问防御遏止之策。使者回来后说,赵德明境内遭遇歉收旱灾,曾被回鹘侵扰。德明率领部下将要劫掠附近部落,所以才派人守卫边境。

转运司上奏说天雄军差遣澶州临江县主簿宋利涉依诏检点,却是带出了朝廷的指挥文书,全不经心。应当下令彻查转运司官吏,并命各路转运使以此为戒。十月,皇帝对宰臣说:「先前已下诏,命河北转运司只按当地实际情形,与各处一同检点防城所用器械物资。如今使、副以及提点刑狱朝臣、使臣等,今后凡因宣敕中涉及机密事务的文字,只按当地实情酌情施行公事,并须仔细审阅办理,不得再带出朝廷的指挥文书,以致酿成泄露。若有违反,应依朝廷法典处置。」

四年三月,皇帝说:「所下发给河北安抚使李允则等人的文书中提到,近日沿边各处颇多兴建劳役之事。本处及各州军凡有新建及增修的闲置房舍,一律先行停止,以免劳扰役使军民。」

六年十月,下诏河北沿边军州,每年所配置的防城鹿角,既然没有用处,多半损坏腐烂,反而再次征调分摊,可命各州严加制定条约禁止。

七年三月,比部员外郎王允明上奏说:「请求下令沿边州军官吏及监临主守之人,从今以后须时常严加辨认,不得容留北界之人进入仓场库务充当脚夫。」皇帝说:「各处容留此类人已久,事情很不妥当,可下诏严加禁止。」

六月九日,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奏说:「百姓王习在北界买得马三匹,已移文送交顺义军。」皇帝说:「边境首领之人若在北方买马,一旦听闻北界买马人的

」。自今令安抚司,如北界无文字根究,即差人入夜牵放界首。其捉到人不得令通析卖马人名所居处,但云不相识处,免令屠戮蕃民。」

十一日,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制置沿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画图,请付边郡屯田司提振遵守。从之。又言于沿边军城种柳莳麻,以备边用。诏褒之。

七月,诏:「泸州淯井监驻泊并监井使臣监:原作「盐」,据《长编》卷八三改。,今后若在任能抚绥夷人,边界无事,至得替日,当与酬奖。如不切用心,别致生事,当行朝典。」

十月,吏部员外郎李及上言:「正当边防,所管弓箭手员寮指挥使自来无衣甲,乞许量行置办,以备缓急。又鄜延路界地名押班岭已来一带,并与北界山林接连,乞禁止采伐。」并从之。

八年正月,诏:「秦州今后蕃部公事,并总管、钤辖臣僚共议行遣。如知州巡边有便宜事,即一面从〔宜〕施行讫,关报总管钤辖司。」先是,秦州遣人深入戎境兴置寨栅,而州之亡卒有为乡导以侵略边户者,钤辖岑保正上言「岑保正」下原衍「安抚」二字,据《长编》卷八四删。,(讫)[乞]与知州同巡边。帝曰:「秦州巡边事望甚重,今若与钤辖同往,即虑蕃部禀令不一,久非其宜。」故有是诏。

五月,禁沿边人收买他州贡奉人所乘马收:原作「牧」,据《长编》卷八四改。,又令河北转运司裁减定例所科鹿

角,以其数多扰人也。

十月,诏河东安抚司:「今后如有私过北界偷盗及和同收买鞍马孳畜物色等,如是已过关寨,捉获,即于法决讫,刺面配淮南界本城。若别罪名未得断遣,具所犯事情,分析以闻。如未过关寨捉获及买者北界衷私过来人鞍马孳畜物色等买者:疑有误。,即依法决放,更不配军。余依前后条诏施行。」先是,河东军抚司言代州民有与北界私相交易者,止依从重科断。岢岚军民有与北界私相交易及以货鬻之物至界首捕获者,仍于结罪区断。以其刑名不一,乃命法官详定而申明之。

九年五月,诏奖知秦州兼泾源路沿边安抚使曹玮开浚濠堑,自弓门、冶坊、穰、静戎、三阳、定西、伏羌、永宁小洛门、威远凡十寨,共三百八里;又添筑拥城板桥,皆以寨左厢兵充役,无扰于民故也。

八月,诏河北沿边州郡所种桑榆,自今许人租课及以捣纸。

九月二十四日,知并州周起言:「岚、石州并在河东边上,自来不系安抚司所辖。望自今(今)[令]安抚司管勾。所贵凡有边事,悉得应援。」从之。

二十八日,河北安抚司言沿边官地所种榆柳,望令逐处官籍其数以检校。从之。

翌日,内出北面榆柳图示辅臣,数踰三百万。帝曰:「此可代鹿角也。」

天禧元年六月五日,曹玮上言:「南市归顺蕃部都省首领郭厮敦举家居冶坊寨,管句一带蕃部管:原缺,据《长编》卷九○改。

译姓名,就都会将其处以极刑,全家远流发配,实在令人怜悯。从今以后命安抚司,如果北界没有正式文书追查,就派人在夜间牵马放回边境。捕获到的人不得让其说出卖马人的姓名和住处,只说不相识之处,以免使蕃民遭到屠戮。」

十一日,河北沿边安抚司呈上制置沿边疏浚陂塘、修筑堤道的条式图册,请求交付边郡屯田司督促遵行。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又上奏在沿边军城种植柳树、麻类,以备边地所用,朝廷下诏加以褒奖。

七月,下诏:「泸州淯井监驻泊及监井使臣,今后若在任内能安抚绥靖夷人、使边界无事,到任满交替之日,应当给予酬赏奖励。如不切实用心,另外致使生出事端的,应依朝廷法典处置。」

十月,吏部员外郎李及上奏说:「正值边防之时,所管辖的弓箭手员寮指挥使向来没有衣甲,请求酌量置办,以备紧急之需。又鄜延路境内地名押班岭一带,与北界山林相连接,请求禁止在此采伐林木。」两条建议都被采纳。

八年正月,下诏:「秦州今后蕃部事务,一律由总管、钤辖臣僚共同商议处理。若知州巡边遇有须便宜行事之事,即可自行酌情施行,事后关报总管钤辖司。」此前,秦州曾派人深入戎人境内兴建寨栅,而州中有逃亡士卒充当向导侵扰边地百姓,钤辖岑保正上奏,请求与知州一同巡边。皇帝说:「秦州巡边之事关系重大,如今若与钤辖一同前往,恐怕蕃部会因号令不一而生疑虑,长久下去恐非所宜。」所以才有此诏令。

五月,禁止沿边之人收买其他州进贡人员所骑乘的马匹,又命河北转运司裁减所定征调鹿角的定额,因其数量过多扰累百姓的缘故。

十月,下诏河东安抚司:「今后如有私自越过北界偷盗,以及暗中收买鞍马牲畜等物的,若已越过关寨捕获,即依法判决完毕,刺面发配淮南本城。若另有罪名尚未判决完的,须详细说明所犯情由后上报。若尚未越过关寨即被捕获,以及买卖北界私自越境而来人所携鞍马牲畜等物的,仍依法判决释放,不再发配军中。其余依照前后条诏施行。」此前,河东安抚司上奏说代州百姓中有与北界私自交易的,都依从重原则判决;岢岚军百姓中有与北界私自交易,以及携带货物至边境被捕的,仍依结罪之法处置。因其中刑名判决不一,所以命法官详细审定并加以申明。

九年五月,下诏嘉奖知秦州兼泾源路沿边安抚使曹玮开凿疏浚壕堑,从弓门、冶坊、穰、静戎、三阳、定西、伏羌、永宁小洛门、威远共十座寨,总长三百零八里;又增筑拥城板桥,都是役使各寨左厢的士兵完成,不曾扰累百姓的缘故。

八月,下诏河北沿边州郡所栽种的桑树榆树,从今以后允许百姓租种收取税课,以及用作造纸原料。

九月二十四日,知并州周起上奏说:「岚州、石州都在河东边境上,向来不隶属安抚司管辖。希望从今以后命安抚司统一管理,这样一旦有边地事务,都能得到应援。」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二十八日,河北安抚司上奏说沿边官地所种榆柳,希望命各处官府登记数目以便检查核实。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第二天,皇帝拿出北面榆柳图出示给辅臣看,数目超过三百万株。皇帝说:「这些可以代替鹿角使用了。」

天禧元年六月五日,曹玮上奏说:「南市归顺的蕃部都省首领郭厮敦举家迁居冶坊寨,掌管一带蕃部事务,希望就此任命他为本族巡检,每月给俸五千钱,米面五石。」朝廷听从了这一

,望就命为本族巡检,月给五千,米面五石。」从之。

十二日日:原作「月」,据《长编》卷九○改。,曹玮等言,近役兵

夫缮葺诸寨及创掘县城壕。凡百三十七万三千三百六十九功毕。

七月,令府州置纳质院。

二年四月,知镇戎军张纶言:「原州界屡有蕃夷入钞。今规度门壕至车道岘,约二十五里,以为限隔。」从之。

六月,禁止陕西州军将黑添朱红于北界货鬻。

十月二十二日,河北沿边安抚副使张昭远言:「保州等处种到榆柳,藏避逃军,亦常杀害看守兵士。及河北沿边诸州军寨栅城壕内并中弹鹿角马巷墙内栽种到榆柳不少中弹:疑误。,若不渐次去除,深虑城边非便。望令采斫。」诏河北安抚司密切指挥。

二十六日,张昭远又言:「从北骑马过来人,如是送本地分州军,依例施行。若是思乡过来者,如系私路者,送定州;系东路者,送瀛州,取问诣实,放令归乡。其马于群牧司送纳。」从之。

十一月,诏河东州军,自今所降文字涉机密,并付机宜司置籍收领,不得便付开拆司。

十二月,诏曰:「如闻邠、宁、泾、原等州流民多往秦、陇州故关山及渭州山外镇戎军已来逐食。熟虑无知之辈诱略卖与蕃界。令所在州军县镇驻泊巡检使臣觉察,犯者依律区断。」

三年三月,内殿崇班韩令琮言:「前知环州,切见民人多将违禁物色人口偷卖与北界。询其道路,止于截原寨、柳镇二路。望差蕃官于逐处缉捉。」从之。

五月,诏泸州淯井监,如夷人动静,选谮会夷情者探候,无得妄有兴废。梓峡路走马承受公事臧沪言:「淯井监每

有夷人动静,多据本监人户妄作探报事宜,虚有调发兵马。欲召三五户有产业、谙会夷情者,给与衣粮,充探刺事宜人。」故有是诏。

六月,诏:「自今诸色人将人口入契丹界货鬻者将人口入契丹:原作「将入口契丹」,据天头原批改补。,所卖人及勾诱人首领,并处死。如未过北界彰败者,决杖刺配淮南州军牢城。」先是,知雄州刘承宗言边民诱卖人口于北界者甚众,乞赐条约。故从之。

七月,令河北州军自今民有越北境收市斛▯及不系禁物数少、为北境捕来者,并决科一百释之。先是,未有条目,诸州决罚各异。安抚司言其事,故有是命。

四年二月,石隰州都巡检使高继升请令投生人户依例各自置弓矢、铠甲,及上平等寨采木造船。帝曰:「造船事涉边上,疑于异俗不许也。自今从之今:疑当作「余」。。』

敌,杀伤人员兵士者,其元行器械,蕃部并处斩。自余徒党,依汉法区断。先是,鄜延路巡盐兵士为贩盐人所杀伤者,止令族众均纳羊马,其为寇蕃部全不科罪,则巡盐兵士颇类虚设。

译请求。

十二日,曹玮等人上奏说,近来役使兵夫修葺各处寨栅及新开挖县城壕沟,共用工一百三十七万三千三百六十九个而完工。

七月,命府州设置纳质院。

二年四月,知镇戎军张纶上奏说:「原州境内屡有蕃夷入境侵扰。如今规划从边壕直到车道岘,约二十五里,以此作为界限阻隔。」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六月,禁止陕西州军将黑漆、朱红颜料在北界贩卖。

十月二十二日,河北沿边安抚副使张昭远上奏说:「保州等处所种植的榆柳,成为逃兵藏匿之处,也常常杀害看守的士兵。而且河北沿边各州军寨栅城壕内以及鹿角马巷墙内所种植的榆柳不在少数,如果不逐渐清除,深恐对城边防务不利,希望命人加以砍伐。」朝廷下诏命河北安抚司秘密指挥办理此事。

二十六日,张昭远又上奏说:「从北方骑马过来的人,若是要送回本地州军的,依照惯例办理。若是思念家乡而来的,若是走西路的,送往定州;若是走东路的,送往瀛州,审问清楚实情后,放其归乡。其马匹送交群牧司入库。」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十一月,下诏河东州军,从今以后所颁发涉及机密的文书,一律交付机宜司登记收存,不得直接交给开拆司。

十二月,下诏说:「听闻邠州、宁州、泾州、原州等地的流民多前往秦州、陇州故关山以及渭州山外镇戎军一带谋食。深恐这些无知之人被诱骗卖入蕃界。命当地州军县镇驻泊巡检使臣加以觉察,一经查获,依法处置。」

三年三月,内殿崇班韩令琮上奏说:「臣先前担任知环州,亲见有百姓多将违禁物品及人口偷卖给北界。询问其贩运路线,只有截原寨、柳镇两条道路。希望命蕃官在这些地方加以缉捕。」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五月,下诏泸州淯井监,若夷人有异动,选派熟悉夷情、值得信赖之人前去探察,不得妄自兴废。梓峡路走马承受公事臧沪上奏说:「淯井监每逢夷人有异动,多依据本监百姓所妄自编造的探报消息,白白调发兵马。希望招募三五户有产业、熟悉夷情之人,给予衣粮,作为专职探报人员。」所以才有此诏令。

六月,下诏:「从今以后,凡各色人等将人口卖入契丹境内的,所卖之人及引诱之人的首犯,一律处死。若尚未越过北界即被查获的,杖责后刺面发配淮南州军牢城。」此前,知雄州刘承宗上奏说边民中诱骗贩卖人口到北界的很多,请求颁定条约。所以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七月,命河北州军从今以后百姓中有越境到北方收买货物,以及所携违禁物数量不多、被北境捕获遣返的,一律杖责一百释放。此前没有相应条例,各州判罚各不相同。安抚司奏报此事,所以才有此命令。

四年二月,石隰州都巡检使高继升请求命归化投诚的人户依惯例各自置备弓箭、铠甲,并在上平等寨砍伐木材造船。皇帝说:「造船之事关涉边境,恐怕引起异族猜疑,不予批准。从今以后依此办理。」

……侵犯敌境,杀伤人员士兵的,其所用兵器,蕃部一律处斩,其余徒党,依汉法处断。此前,鄜延路巡盐兵士被贩盐之人杀伤,只命其族人共同缴纳羊马赔偿,而作乱的蕃部却完全不加治罪,以致巡盐兵士形同虚设。所以才有此命令。五年十二月,下诏鄜延路钤辖司:「从今以后蕃部贩卖私盐及携带违禁物品,与

故有是命。 五年十二月,诏鄜延路钤辖司:「自今蕃部贩盐及违禁物,与巡检兵士

仁宗天圣元年十二月,诏自今唐龙镇申报公事,并令麟府路军马司理管。

二年八月,诏断绝私过渡河西兴贩违禁物货及鞍马人等,令河东转运司检详前后条贯,定夺闻奏。

三年七月,边城上言,体量得泾原路钤辖周文质非理凌持蕃部厮铎论及放却质子等,致诸族蕃部传箭结构

作过。差太常博士张仲宣、合门祗候丁保衡乘传往陕府等截,置院推勘,内殿崇班毛昌达监勘。案上,周文质先发意,与总管王谦、史崇信同商量,斩先作过蕃部首领厮铎论。知渭州马洵美亦不合与文质商量,放质子往大虫巉安抚蕃部。及文质有违宣命,修 器械,取索诸蕃首领丈状到,蕃部疑惧作过。于是责文质授率府率,荆湖南路安置,王谦等免勘,仍从别敕处分。马洵美特罚铜三十斤,移处差遗。

九月,陕府西沿边安抚使范雍言:「沿边州军及总管司每蕃部有罪,旧例输羊钱入官,每口五百文。后来不以罪犯轻重,只令输真羊。乞自今后令依旧纳钱及量罪重轻,依约汉法定罚,免至苦虐蕃部。」从之。

四年六月,三司言:「准诏,令于河北州军配研鹿角研:疑误。,城四面密种桑枣,免逐年科配。已牒转运司遵禀施行。」中书、枢密院同奏:「河北防城自和好已来,久有定规,乍此改更,恐成烦扰。且令转运使、副躬亲相度,具利害闻奏。」从之。

五年十二月,知环州史方言:「欲乞自今沿边溪户百姓、诸色人于熟户蕃部处赊买羊马,借贷钱物,并须用文约,立限交还。如违约不还,估赃满十千已上,从违制断。曾于限内还钱者,从违制失。若估赃不至十千并不归还者,亦从违制失。内曾于限内还钱者,不应为重断。如有汉户百姓将带妻口等投熟户蕃族内居住者,从违制断。若止自身与蕃部合种口

苗,从违制失;别犯重法,自从本条。」诏大理寺详定以闻。寺司检会:「淳化三年诏秦州,自今诸寨监押常切钤辖将校节级等,各着地分壕门,守把巡宿,不得擅入蕃界,亦不得辄放百姓入蕃取柴烧炭。仍断绝军人、百姓、通事不得与蕃人交易买卖,赊贷脱赚,欠负蕃人钱物,侵占土田。如是蕃人将到物色入汉界买博,一准先降宣命,并令汉户牙人等于城寨内商量和买。不得侵欺蕃人及赊买羊马物色,亏欠钱物,别致引惹边事不和。如有违犯,捉送秦州,依格法勘断。如诸寨监押不切遵守钤辖,致引惹蕃部不宁,仰秦州密具申奏,当行严断。又景德四年诏,秦州诸人自今或与蕃部买卖,并各将钱交相博卖,不得立限赊买及取觅债负,致有交加。诸色人公然于蕃部取债,及欠负钱物不还,即追领正身,以所欠钱物多少量罪区分,仍差人监催还足。

译巡检兵士……」

仁宗天圣元年十二月,下诏从今以后唐龙镇申报的公事,一律命麟府路军马司管理。

二年八月,下诏断绝私自渡过黄河向西贩运违禁货物及鞍马等人等,命河东转运司查检前后条例,酌定处置后上报。

三年七月,边城奏报,查明泾原路钤辖周文质无理欺凌拘押蕃部厮铎论并释放质子等事,导致各部落蕃部传箭串联而生变作乱。朝廷派遣太常博士张仲宣、合门祗候丁保衡乘驿车前往陕府等地,设置推勘院审理,命内殿崇班毛昌达监督审讯。案卷呈上后,查明是周文质首先起意,与总管王谦、史崇信共同商议,斩杀了先前作乱的蕃部首领厮铎论。知渭州马洵美也不该与周文质商议,放质子前往大虫巉安抚蕃部。而且周文质有违背朝廷宣命之处,修造兵器,索取各蕃首领的丈量文书,致使蕃部疑惧而作乱。于是将周文质降职为率府率,安置于荆湖南路,王谦等人免于审问,仍按另外的敕令处置。马洵美特罚铜三十斤,调换差遣。

九月,陕府西沿边安抚使范雍上奏说:「沿边州军及总管司每逢蕃部有罪,按旧例应缴纳羊钱入官,每口五百文。后来不论罪行轻重,只命缴纳真羊。请求从今以后仍依旧例纳钱,并根据罪行轻重,依照汉法酌定罚则,以免过分苛虐蕃部。」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四年六月,三司上奏说:「遵照诏令,命在河北州军配置研磨鹿角,四面城池密植桑枣,以免每年再另行征调。已移文转运司遵照施行。」中书、枢密院共同上奏说:「河北防城自与契丹和好以来,早已有固定规制,此时忽然更改,恐怕反生烦扰。应命转运使、副使亲自前往勘察,详细陈明利害后上报。」朝廷听从了这一意见。

五年十二月,知环州史方上奏说:「请求从今以后,沿边溪户百姓及各色人等在熟户蕃部处赊买羊马、借贷钱物的,都须订立文约,限期偿还。若违约不还,估算赃物价值达十千文以上的,依违制罪判决;曾在限期内偿还钱财的,依违制失判决。若估算赃物不满十千文而又未归还的,也依违制失判决,其中曾在限期内还钱的,不应加重判决。如有汉族百姓携带妻室儿女等前去投靠熟户蕃族内居住的,依违制罪判决。若只是本人与蕃部合种庄稼,依违制失判决;若另犯重罪,自当依照本条法律处置。」朝廷下诏命大理寺详定后上报。寺司查检旧例后回复说:「淳化三年下诏秦州,从今以后各寨监押须时常严加约束将校节级等人,各自把守划定的地界壕门,巡逻守卫,不得擅自进入蕃界,也不得放任百姓进入蕃地砍柴烧炭。同时须断绝军人、百姓、通事与蕃人私自交易买卖、赊欠脱骗、拖欠蕃人钱物、侵占蕃人土地等行为。若是蕃人携带货物进入汉地贸易,一律依照先前颁布的宣命,命汉地牙人在城寨内商议交易,不得侵欺蕃人,也不得赊买羊马等物、拖欠钱财,以免引发边境不和。若有违犯,捉送秦州,依法勘断。若各寨监押不能严加约束,致使蕃部不得安宁的,命秦州详细申奏,依法严办。又景德四年下诏,秦州各人从今以后若与蕃部买卖,都应各自以现钱交易博换,不得设立期限赊买,也不得索取旧债,以免产生纠纷。若有各色人等公然向蕃部索取债务,以及拖欠钱物不还的,即追捕本人,依所欠钱物多少酌情定罪,并派人监督催其还清。若拖欠蕃部钱物较多,怀疑是有意诈骗、本人逃避的,即追

如欠负蕃部钱物稍多,量情理诈欺者,其正身走避,即追禁亲的骨肉,及一面紧行追捉。候获日,依格法断遣。若是赃满,即奏裁。又天圣四年,泾原路副总管康继英定夺百姓弓箭手不得典买租蕃部地土,许令蕃汉愿合种利害闻奏。检会先准宣,止绝汉户弓箭手、百姓不得典买蕃部地土,若却令蕃汉合种,未免被弓箭手、百姓奸幸侵欺,引惹边上不宁。乞严断,不得衷私典买、租赁、合种蕃部地土,任令蕃部取便养种。如有违犯,元典买、租赁、合

种百姓、弓箭手并科违制之罪,仍刺面配向南远恶州军牢城。看详淳化三年、景德四年诏,并只下秦州;天圣四年诏,只下泾原路。内据陕府西转运司状,淳化三年诏断绝百姓军人不得与蕃人交易买卖。切虑蕃部致疑,别生边事,久未已不施行外,欲将景德四年、天圣四年诏 下环庆、鄜延、泾原等三路缘边州军,检用施行。其史方所言,更不详定。」从之。

六年三月,诏河北沿边安抚司,自今有北界思乡过来人口,若不曾于北界为官,并依累降条贯指挥。如曾授北界官者,即便不得收接,任矣逐便矣:疑当作「其」。。仍令密切闻奏,兼仰安抚司不得张皇漏泄。

四月,诏河北沿边州军,有北界思乡归来人,依河东体例,相地里远近,于旧例上量添支与盘缠钱。

五月,边臣言河朔久旱,民多乏食,煮淖麋以救饥者。当界不敢煮麋,恐流民所萃,以为民患。

十月,三司户部副使王鬃等言:「河北沿界河寨铺百姓、公人逐月止纳一二千钱,名额买扑酒税课利,但聚合强恶百姓饮酒,恐生边事,并乞停废。」从之。

十二月二日,诏:「雄州归信、容城县两地供输人户充衙前,稍有过犯,即逃入北界,深为不便。自今仰于近里州军充衙前勾当钱谷场务。」

十一日,诏陕西诸路缘边蕃部使臣、首领人员等,如今后自作过犯,合断罪罚羊,令蕃部使臣首领人员等亲自出办送纳,即不得更于族下户上非理科敛。如违,重

行罚断。仍令逐路总管钤辖军马司常切觉察。

明道二年三月十七日,知成德军刘平言:「安肃、广信军并保州各相去三四十里,其间平原广野。乞自保州已西如稻畦堀作方田,每年渐次开展。乞专委西路沿边巡检都监杨怀愍相度可否,建置方田,必有成绩。」诏令杨怀愍渐次兴置稻田,仍令刘平常切照管。

十月,诏保州山口置把截铺,每铺兵级十一人充巡子,月一易之;仍令长城口西巡检都大提举管勾。

景佑元年十二月一日,陕西走马承受公事言,赵元昊举兵攻唃厮啰,请下陕西,预为边备。从之。

景佑五年二月七日,环庆路总管司言:「访闻北界金汤等阅兵誓众,计欲侵疆。

译捕拘禁其亲属骨肉,同时全力追捕本人,一旦捕获,依法判决。若赃物数额巨大,即上奏朝廷裁决。又天圣四年,泾原路副总管康继英议定,百姓、弓箭手不得典买或租种蕃部土地,应命蕃汉双方自愿合种,并将利害上奏。查检先前所奉宣命,只是断绝汉族弓箭手、百姓典买蕃部土地,若却又命蕃汉合种,恐难免被弓箭手、百姓借机侵欺,引发边境不安。请求严令禁止私自典买、租赁、合种蕃部土地,任凭蕃部自行耕种。若有违犯,原典买、租赁、合种的百姓、弓箭手一并依违制罪治罪,并刺面发配到南方边远恶劣州军牢城。审察淳化三年、景德四年的诏令,都只下达秦州;天圣四年的诏令,只下达泾原路。而据陕府西转运司所奏,淳化三年的诏令是断绝百姓军人与蕃人交易买卖,恐怕蕃部因此生疑,另生边地事端,长久以来未曾施行。除此之外,请将景德四年、天圣四年的诏令下达环庆、鄜延、泾原等三路沿边州军,酌情施行。至于史方所言之事,不再另行详定。」朝廷听从了这一意见。

六年三月,下诏河北沿边安抚司,从今以后有从北界思乡返回的人口,若不曾在北界任官,一律依照历次颁布的条例指挥处理。若曾在北界任官的,就不得收留接纳,任其自便。仍须严密奏报,安抚司也不得张扬泄露此事。

四月,下诏河北沿边州军,凡有从北界思乡归来之人,依照河东的先例,根据路途远近,在旧有标准之上酌量增加发给盘缠钱。

五月,边臣上奏说河朔一带久旱,百姓多缺粮食,有人熬煮稀粥以救济饥民。本地不敢熬粥赈济,是担心因此招来大批流民聚集,反成民患。

十月,三司户部副使王鬃等人上奏说:「河北沿界河一带寨铺的百姓、公人每月只缴纳一二千钱,以此名义承包酒税课利,只是聚集一些强横凶恶之人饮酒,恐怕会引发边境事端,请求一并停废。」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十二月二日,下诏:「雄州归信、容城两县承担输纳供应的人户充当衙前,稍有过失便逃入北界,实在很不妥当。从今以后应改在附近内地州军充当衙前,负责钱谷场务事宜。」

十一日,下诏陕西各路沿边蕃部使臣、首领等人,若今后自己犯下过错,应依法罚羊治罪的,命蕃部使臣首领等人亲自出面办理送纳,不得再向部族下属户上无理摊派征敛。若有违反,从重处罚。同时命各路总管钤辖军马司经常严加督察。

明道二年三月十七日,知成德军刘平上奏说:「安肃、广信军彼此相距三四十里,中间是广阔的平原旷野。请求从保州以西开始,仿照稻田水渠的形式修筑方田,每年逐步扩展。请求专门委派西路沿边巡检都监杨怀愍勘察是否可行,设置方田,必定会有成效。」朝廷下诏命杨怀愍逐步兴办稻田,同时命刘平经常加以照管。

十月,下诏在保州山口设置把截铺,每铺配置士兵十一人充当巡逻哨兵,每月轮换一次,仍命长城口西巡检都大提举统一管理。

景佑元年十二月一日,陕西走马承受公事上奏说,赵元昊起兵进攻唃厮啰,请求下诏陕西方面,预先做好边防准备。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景佑五年二月七日,环庆路总管司上奏说:「访闻北界金汤等地正在阅兵誓师,图谋侵犯我方疆域。」朝廷下诏本路,预先防备不测之事。

宝元二年四

」诏下本路,备其不虞。

宝元二年四月,陕西转运使张存言:「切见泾原、环庆诸州驻札兵马不少,其当职之官多务修葺城池,欲为固守之计,并未见训厉兵马,使令精锐,及未见于蕃贼出入一州道路预为控阨、防其奔冲。切缘陕西次边及里州军如邠、宁、泾、耀、鄜、坊等州,虽有城池,不甚牢壮受敌,复又至边界地里不远,恐使蕃贼得知,乘其无备,分头以劲马奔衡,北至沿边,出兵邀遮,其内地乡川已遭劫

掠。内地一扰,人何以堪 乞令陕西诸路兵马总管司常切训厉所管兵马器甲,悉令精锐。蕃贼出入山川道路,亦须控扼。遇有蕃贼入界,并须画时会合,掩杀扼截,即不得以守护城池为名,端坐不出,纵令贼马奔冲内地,劫掠人民。若有违犯,其出入地分总管钤辖、都监、巡检等,并乞重寘于法。」诏下鄜延、环庆路沿边安抚司施行。

七月,鄜延环庆路副总管刘平言:「今后沿边或有不宁,将小寨子内人马并粮草预前暂移,般入大镇寨内安泊,早晚强壮人马就小寨子内卓望探候。寇来,则自内地出兵掩袭,亦不须逐处占留军马,过为堤备。」诏泾原、环庆、鄜延、秦凤路总管司施行。

三年二月二日,参知政事宋庠言,请于潼关别添使臣兵甲,严设守备。诏如其请。

康定元年四月二日,上封者言请并沿边寨栅。诏葛怀敏躬亲与诸州总管、钤辖从长相度存废讫(奉)[奏],仍检会前后臣僚规画起请事件,降宣命指挥。

六月,陕西都转运使庞籍言:「近至延州,定夺所废诸寨,而边臣之议,多欲固留。(君)[若]诸寨居要害之地,首当戎人入寇,将以饵贼而自贻其患。正月中,贼自安远、寨门二寨引兵入,破拷寨、金明县,如践无人之境。昨寨门被围日久,而延州未尝发一人骑往救。贼声言朝廷已弃此寨,于是众皆溃走,粮草器甲无一存者。近承平寨垂破,副总管许怀德与兵马都监张建侯领兵赴敌,贼始退。若

寨门稍得援兵,亦未致屠荡。今日废并边小寨外,其

译月,陕西转运使张存上奏说:「臣见泾原、环庆各州驻扎的兵马不在少数,而当职官员大多致力于修葺城池,想以此作为固守之计,却并未见其训练兵马、使其精锐,也未见在蕃贼出入必经的州境道路上预先设置控制要点、防其突然冲击。陕西次边以及里州如邠州、宁州、泾州、耀州、鄜州、坊州等,虽有城池,但并不十分坚固足以御敌,加之距离边界不远,恐怕被蕃贼探知,乘其无备,分兵以精锐骑兵奔袭冲击,向北直抵沿边,若出兵拦截,内地州县早已遭到劫掠。一旦内地受到侵扰,百姓将如何承受?请求命陕西各路兵马总管司经常严格训练所管兵马器甲,使其全都精锐。蕃贼出入的山川道路,也须加以控制扼守。一旦有蕃贼入境,必须立即会合,实施掩杀截击,不得以守护城池为借口,坐守不出,任由贼军骑兵冲入内地,劫掠百姓。若有违反此令,其所在地分的总管、钤辖、都监、巡检等官员,一律请求依法从重治罪。」朝廷下诏命鄜延、环庆路沿边安抚司施行。

七月,鄜延环庆路副总管刘平上奏说:「从今以后沿边若有不安定的情况,可先将小寨内的人马和粮草提前暂时转移,运入大的镇寨内安置存放,早晚只留强壮人马在小寨内值哨探察。一旦敌寇来袭,就从内地出兵掩袭,也不必在各处处处留驻军马,过分设防。」朝廷下诏命泾原、环庆、鄜延、秦凤路总管司施行。

三年二月二日,参知政事宋庠上奏,请求在潼关另外增设使臣兵甲,严密设防守备。朝廷下诏依其所请施行。

康定元年四月二日,有上书言事者请求合并沿边寨栅。朝廷下诏命葛怀敏亲自与各州总管、钤辖从长计议,斟酌存废后上奏,同时查检核实前后大臣们所提出的规划建议事项,再颁下宣命指挥。

六月,陕西都转运使庞籍上奏说:「臣近日到延州,商议裁定应废除的各寨,而边地官员的意见,多想固守保留。若诸寨占据要害之地,首当其冲遭受戎人入侵,反而会成为引敌的诱饵,自招祸患。正月间,敌寇从安远、寨门二寨领兵入侵,攻破拷寨、金明县,如入无人之境。此前寨门被围困已久,而延州竟未曾发一兵一骑前往救援。敌寇声称朝廷已放弃此寨,于是众人都溃散逃走,粮草器甲荡然无存。近日承平寨即将被攻破,副总管许怀德与兵马都监张建侯率兵前去迎敌,敌寇才退去。若寨门当时能稍得援兵,也不至于遭到如此屠戮荡毁。如今除废并边境小寨之外,其……

所存皆在近里道路宽平之处。请严戒边吏,自今逐寨缓急有警,并令互为应授。」从之。

十一月二十四日,益州路兵马钤辖司言:「利州路转运张宗彝言,西贼自文州有路,直到益州城下,请于龙州清川县防守。令相度,只于龙门添戎兵三百五人,选武臣、知州逐季量差兵士往清川县防备巡察,实为便利。」从之。

译所保存的都在靠近内地、道路宽阔平坦的地方。请严令告诫边境官吏,从今以后各寨如遇紧急军情,都要下令互相接应支援。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二十四日,益州路兵马钤辖司上奏说:「利州路转运使张宗彝说,西贼(西夏)从文州有道路,可以直达益州城下,请在龙州清川县设防守卫。命令有关部门商议此事,结果是只需在龙门增添戍守士兵三百零五人,选派武臣、知州每季酌情分派士兵前往清川县防备巡察,这样实在便利。」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二月五日,中书、枢密院言:「访闻日近昊贼界令人诈作汉兵,入契丹地分劫掠。请令河东沿边安抚司密行体量,仍令地分常切(办)[辨]认众杀众:疑误。,不得透漏。如获人,勘诣实行遣讫,只许本处意牒知北界。」从之。

庆历元年五月三日,代州言:「本州岛阳武寨有北界人侵耕禁地,盖繇前寨主弥文宝失巡防所致。请自今代州沿边诸寨,有失巡察北界人户侵耕者,准透漏贼盗条,论罪如之。」

六月,诏陕西诸路总管司,自今但严备,毋得攻掠贼界。或遇入寇,须牵制者,即临事裁处之。

二年七月五日,陕西安抚使王尧臣乞逐路都总管,如贼兵烧邻边,实时出师,取径路策应。及拘束主兵官常切训练军马,远设探候。诏颁行诸路此句疑衍。。从之。

是月,翰林学士王尧臣言:「昨安抚陕西,体(开)[闻]得延州、镇戎军、渭州山水三败之由,皆为贼先据胜地,诱致我师。将佐不能据险击归,而多倍道趋利。方其疲顿,乃与生兵合战。贼始纵铁鹞子冲我军,继以步奚

挽强注射,锋不可当,遂至掩覆。今防秋是时,望敕主兵之官常训练军马,远设探候,遇贼入界,先度远近,俟立定营寨,然后料其众寡而奋击之,毋得轻出兵。」从之。

是月,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曹琮言,近招诱堪被甲青鸡川等处戎人内属,请下秦凤路总管司常存抚之。其酋长能立劳效者,优与补官。又请三都谷至渭州静边堡路置堡寨,控扼贼马。并从之。又诏:「河北、河东近经霖雨,恐城壁摧垫,(互)[宜]加完葺。及所部有衰疾不任职者,选吏代之。」

十二月,枢密院言:「环庆马步军副都总管王仲宝弟破金汤等城都总管:原作「胡总管」,据《宋史》卷三二五本传改。,斩首纔二十九级,而官军战没者四十九人。深虑戎人复来犯边,欲令鄜延路预为备御。」从之。

是月,代州契丹旧封界在苏直等见耕之地,而近辄移文,欲以故买马域为界。虑有侵耕不便,诏本州岛牒谕之。

二年二月,知保州衣库使王果言:「闻契丹与昊贼潜相结约,将谋兴师。请自广信军以西缘山贼马出入之路,预为备御。」从之。

三月,环庆路都总管司请于柔远寨东节义峰、马铺寨择地,益建城寨,以牵制贼势。泾原路又请于细腰城属羌地内建寨,以接应两路出兵。并从之。

九月,诏河北堤塘及所在闲田中官所种林木,毋辄有采伐,违者寘其罪。先是,上封者言:「往岁安抚使贾宗患边地平坦,不足以待寇,故植榆柳为塞,以绝戎骑之奔突。其后林木既成,虏人患之,乃使

人间说知雄州张昭远曰,杨可以为长梯炮梢。昭远信之,悉斩以为用,后复栽植。

译田地边界的壕沟,不论是山岭沟谷还是平地道路,都划定范围让其开挖疏浚。蕃部百姓以及弓箭手各自在自己的地界之内,不限定日期,逐步开挖壕沟,深五丈、宽五尺,以免敌军马队突然奔袭冲入,抢劫掳掠人口、牲畜。不出三五年间,便可将边境开挖延伸至二三百里,经常命当地负责的官吏提举照管各自负责的地段,逐渐加以修整,不至于耗费劳力钱财。以此来防御边境,一旦敌军蕃贼前来抄掠,有这道壕沟阻隔,就能使边民有时间携老扶幼,做好应对准备。这实在是长远之计,仍恳请朝廷加以筹划颁行。诏令陕西四路安抚等司酌情商议施行。

七月一日,诏令陕西都总管司:如果确有蕃兵进入汉界惊扰劫掠百姓、践踏田苗,即可出兵抵御,将其驱逐出境,但也不必远追穷袭。如果蕃兵尚未进入边界侵犯百姓,官军却擅自出兵与敌交战,不论有功无功,一律加以审讯追究,从严惩处。

八月,诏令:夏国近来进献誓表,其中只有延州、保安军另行划定封界,其余各处都依照旧有边境。命陕西、河东严令边

比年以来,方及拱把,而议者又欲伐取,是又行前日之间矣。诚恐缓急,无以御敌。」故有是诏。

三年正月,泾原安抚使王尧臣言:「至陕西,见鄜延、环庆路其地皆险固,而易以守。惟泾原则不然。自汉唐以来,为戎虏之冲。汉武时,匈奴入寇烧回中,唐则吐蕃、回纥再至便桥渭水,皆由此路。盖自镇戎军至渭州,沿泾河大川直抵泾、邠以来,略无险阻。虽有城寨,多居平地,贼径交属,难以扞防。如郭子仪、浑瑊常宿重兵守之。今贼昊尽有匈奴、吐蕃故地,自叛命数年,凡由此三入寇。今朝廷置帅府于泾州,为控扼关陕之会,诚合事机。然频经败覆,边地空虚,士气不振。虽兵马新集,全未训练,儒生又多巽懦巽;原作「选」。据《长编》卷一三九改。,观其事形,固未可攻取,在于守御之具,益不及前。愿覆视往迹视:原作「亲」,据《长编》卷一三九改。将佐三五员,及以见戍新兵换旧人五七指挥,于本路相兼训习。傥一路事力完实,则贼虽欲长驱入寇,必生顾虑之心。臣略论一路五州军城寨控扼要害及贼径交通之处,备御轻重之策,凡五事:其一、镇戎军接贼界天都山,止百余里。西北则有三川、定川、刘璠等寨,与石门前后峡连接,皆汉萧关故地,最为贼马奔冲之路。内三川地势,据险可以保守。定川、刘璠二寨,新经修筑 ,深监近弊,选三路道经战修:原作「条」,据《长编》卷一三九改。,而定川城壁不甚完,须再增葺,及添兵马粮草之备。

其寨主监押,当令本路主帅举辟材勇班行。朝廷若谓昨来怀敏之败,定川诸寨不足为捍捍:原作「悍」,据《长编》卷一三九改。,遂为弃地,则镇戎军西北两路,更无保障,贼马可以直趋城下。弓箭手亦无依援,所给土田,难以耕作。其东路沿边有天圣、干兴、东山、彭城四寨,与原州平安、开边等寨相接近,亦为贼马所扰。恐近界明珠灭(藏)[臧]等族,更为应援。此四寨,亦当如三川等,常须择人备兵,以防入寇。其东南至渭州瓦亭寨有狮子、栏马、平泉三壁。狮子堡虽城壁旧颓,其间甚有居民。昨栏马为贼攻破城门,劫荡入户,栅垒多已平毁,唯山城仓草场仅存。平泉亦尝经贼火,其中之人盖去十八九。此三处,俟春益当营筑,为泾渭之屏蔽,不尔,其势不攻而自下,一路隔绝,更无斥堠,镇戎遂为孤垒矣。其二、渭川笼竿、羊牧隆城、静边、得胜四寨,在六盘山外,内则为渭州蕃蓠,外则为秦陇襟带,土地饶沃,生齿繁多。内笼竿城蕃汉交易,市邑富庶,全胜于近边州郡,贼久有窥伺之意。盖距贼界则路甚平易,去内地则有山川之阻,万一为贼先据其要,以兵扼镇戎军三川、南谷并摧沙木峡一带路口,则镇戎、渭州难以出兵救应,四寨为贼攻胁,力不能支,则人心自溃。

译境官吏,务必固守疆土,不得擅自生事。

十一月,诏令河东、陕西经略司:内附的蕃部,不得侵扰西夏边界,违犯者按军法治罪。若西夏方面的人马先行侵犯边境,才准许出兵抵御。

庆历六年五月十九日,有臣僚上奏说:泸州淯井监一带,有两界夷人分散居住在山谷之外,与尚未归化的乌蛮相接,内与戎州、泸州州县相连。臣私下听闻有臣僚请求给乌蛮首领补授官爵,以弹压夷人,恐怕这并不妥当。如今泸州淯井监、江安县需要依靠得力之人加以防御,恳请今后知监与都同巡检除依常规选派外,知监、监押、江安知县应委托本路钤辖及转运使在辖区内选拔有心机、能干练勇武的使臣担任。诏令今后泸州淯井监知监、监押及江安知县,命本路转运钤辖司预先选拔使臣,奏报朝廷。

二十一日,诏令:环庆路经略安抚司仔细详细酌量本路情况,务必查明当前有争议的土地原本属于哪一方边界,并详细查究所颁降的誓约条文和朝廷旨意。若确实明显属于汉界的地方,就命当地官员多方据理力争。若确认是在(双方)阻隔断绝以前原本就属于蕃界的地方,就

臣今请建置为军,择路分都监一员知军,专提举四寨及令修浚城堑,添屯马军,衣时聚粮草,以为备御。又瓦亭寨,其西则居镇戎大路,其东则历弹筝峡,蒿店、安国镇至渭州、

其东南控六盘来路,其南去制胜关万岁寨二十里,与仪州相接。自唐以来,皆宿重兵马控制之。地当四路走集,最为冲会,常宜置一将军马,以扞其奔轶。又州之北东有小卢新寨、耀武镇至潘原界,近亦为贼骑所掠,全无备御之具,并须葺之。其三、原州东南田罗交驿至泾州九十里,又西北由开边、平安、彭阳、武城、东山等寨,至镇戎军一百八十里。其(四)[西]有柳泉镇路,通佛空平、细腰城,至环州定边寨,与明珠灭臧及环州苏家等族一带蕃部相接。其首领至多,素无保聚,不相维统,向背离合,所守不常。须择武臣知环、原二州,相为表里,使招辑部族,但不为贼用,则庶几少减泾原之患。其四、仪州地控山险,制胜关西五里有流江口,东二十里至白嵒河,南有细卷口,又有安化峡一带止隔陇山,并通永洛城生户八王等族,即唐吐蕃出入之路。今逐路隘口虽有小寨栅控扼,然亦备御未至,近亦屡有生户入寇。又自黄石河、弓门、(床)[ ]穰、长山寨至秦州二百余里,由赤城镇至陇州不及百里,或秦陇有急,则地界为最近。若贼马引大众旁纵侵掠,则仪州军马少将佐,未得人御之之计,甚可忧也。又州城低薄,周才四里有余,壕堑浅狭,三分军民二分在外。设若贼骑至瓦亭南移制胜关,或缘陇山假道水洛城,或由秦、陇州直趋州界,皆能入寇。至时,虽能城守,居民必大遭剽掠,亦宜预虑之。其五、泾州虽

为次边,然缘泾河大川,道路平易,当贼骑之冲。西北八九十里是大虫前后巉,其东北接原州彭阳县及本州岛长武寨,俱有径路,与明珠灭臧等族相通。此实近里控扼之会。其张村直入路,宜营作关寨,或断为长堑,以遏奔冲。朝廷近差韩琦、范仲淹于此开置帅府,亦足以建威厌敌也。臣今来所请增葺要害城寨,若无丁夫可役处,许以省钱给带甲兵士,(今)[令]蕃筑之,仍量添守兵,积蓄粮草,缮完器械。如西贼大段点集,沿边属户各有骨肉在贼界居住,宜多与金帛探候,预令蕃汉人户入保近城寨。一则兵少处得人共守,二则免为驱虏,致边地空虚。仍先密谕诸寨官吏,或遇围闭,各令坚守。本路将佐即未得出救兵,虑为贼诱,枉遭败覆。既未出兵,则可于边人及诸军内(名)[召]、募骁勇敢死之人,令伺隙夜挠贼营,俟其溃动,即掩击之。其围闭之时,宜令持重观衅,庶无速战之祸。议者或曰若尔则必有深入之患,我师未出,寇必大获而去。

译不再重新划定,仍按原状让其居住。挑选通晓事理、言语表达清楚之人,只以本司的名义斟酌行事,向西夏方面晓谕说明事理,允许其照旧居住,但要与其商议开挖一道大壕沟作为分界。此外还有应当设置堤防、用以遮护汉界城寨土地之处,也一并悉心筹划妥当处置,务求当地事务处理周全,不必事事都逐一请示朝廷旨意。

七月五日,有臣僚上奏说:恐怕契丹一旦挑起事端入侵边境,用兵的次序步骤,我方却未曾设防准备,必须预先制定谋略对策,以便临时遵照执行。河北地势平坦,不像西边那样险要,用兵须依照古代成法。旧有的列阵布防规制,请命河北沿边要路可能发生战事之处的州军、总管司预先加以商议。请体察勘定镇州、定州、西山一带道路的远近,预先分派部署兵马,准备防守怀州、卫州。请预先挑选人员驻扎河阳,滑州预先委派钤辖,以作防备安排。诏令预先制定谋略以及勘察各处道路,命夏竦酌情办理;预先商议列阵布防之事,命总管司酌情办理,并将结果一并奏报朝廷。

二十一日,知雄

臣以谓昨定川之败,贼知近里城寨空虚,遂乘胜而入。今若城寨益屯兵马城:原作「威」,据《长编》卷一三九改。,又有备御之具,须防后虞,未敢有长驱之计。纵其来攻,则各坚壁以守之。若敢行剽虏,则其势自分,可以出奇邀击。况已经画诸路常置一将军马,于旁近界上缓急应接。贼果长驱而来,则选劲兵,伏截险阻;又路有宽狭,必不能方行而前不:原作「有」,据《长编》卷一三九改。,首尾差远,骓以相卫,宜自取败覆也。其一路事形,臣熟

与边臣计议,当如此备预。望下韩琦、范仲淹相度施行。」从之。是月,诏河北转运、提点刑狱、安抚司,提举修完城(迭)[垒]。

庆历四年正月,陕西宣抚使韩琦言:「今朝廷未能讨伐元昊,则为守御之计,修完城寨。遇贼至,清野以待之,当不战而自困矣。臣自至泾原路,相视诸城寨,类当营葺。然镇戎军及山外弓箭手,去年差役修城,已重劳苦,若今春止令增筑所居城堡,必自无辞。如修生户所献水洛城,颇为未便。盖水洛城通秦州道路,自泾原路新修章川堡至秦州穰寨百八十里,皆生户住坐,止于其中通一径,须筑二大寨及十小寨,方可互为之援。其工力自以百万计,仍须采山木以修敌棚战楼、廨舍、军营及防城器用,虽即完就,又须正兵三四千人,更岁积粮草,始能屯守之。其费若此,止求一日以通秦、原之援兵,兼去仪州黄石河路才较两驿。况刘沪昨已降水洛城一带生户,近李中和又屈伏陇城川蕃部,各补职名为属户。若进援兵,动不下五六千人,诸小蕃族,岂敢要阻。是则虽无水洛之援,官军亦可往来。且近边城堡,切于堡聚人民,尚力有未及,何暇于孤远无益之处,枉劳军民乎 请就差刘沪、李中和为泾原秦凤路巡检,令每月互领兵于水洛、陇城川习熟所通之道,以备缓急策应。

仍下陕西四路总管司、泾原路经略司,且并力修葺逐处未了堡寨。其水洛城,候向去别奏取旨。」从之。时遣三司盐铁副使鱼周询、宫苑使周惟德往陕西,相其利害,而谏官孙甫言乞留兵,以毕其役。(殴)[欧]阳修请密谕狄青,使释沪罪。知永兴军郑戬言尹洙实欲沮坏其功,后城虽成,亦罪沪等。

七月,诏陕西四路依近降夏国誓诏,毋得招纳西界蕃户。先是,环庆路经略司招诱西界先虏过蕃官浪尾等七百六十二人,朝廷恐因而生事,故约束之。

五年正月,枢密副使韩琦言:「朝廷已封册夏国,又契丹以西征回来告,令范仲淹范仲淹:原作「苑仲俺」,据《韩魏公集》卷一七改。、富弼往河东、河北经制边事,必有所陈。然臣久在陕西,敢复陈陕西合措置事宜。鄜延、环庆、泾原、秦凤四路,虽罢招讨使,而边备不可弛,请仍选有才望近臣为之主帅为之:原作「之之」,据《韩魏公集》卷一七改。

译州王仁上奏,请求节录誓书中边境官员应当知晓的事项,抄成一份留存掌管,以备照会、答复契丹方面的公文牒文。诏令:此前誓书中所载两界之间的塘泊淀泽,除以前已经开挖沟畎者仍照旧外,自今以后各方均不得再行添建拓展。若遇非时节的连绵大雨,导致大范围涨水泛溢,也都在应当互相通报的范围之内。仍命夏竦晓谕河北沿边安抚司,不得借此,将非时节霜雨冲毁淹涝应当修葺的地方,另生拖延固执之词,以致处置不周整。

八月十五日,枢密院上奏说:鄜延、环庆两路正当防秋时节,况且近来收纳西夏境内前来归投的百姓不少,恐怕敌军会非按常规突然袭来奔冲,进行抢夺劫掠。欲命鄜延、环庆经略司秘密晓谕沿边以及各城寨的统兵官吏、巡检使臣、蕃官人员等,不间断地派人前往侦察哨探,经常保持戒备,不得稍有疏忽失误。皇帝准奏。

十二月五日,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抚使夏竦上奏说:河北沿边安抚司请求,沿边负责捕盗的官吏,若契丹盗贼深入到靠近内地之处,即可就地擒获捕捉。如今酌量规定,若有境外之人进入边界之内,负责守把巡查

,特降手诏委之久任,使其经营一方,以备羌人翻覆之变。又四路所驻兵,十分中宜留六分在边,二分令东还,二分徙屯近里州军。其鄜延路徙屯河中府,环庆、泾原路徙屯邠州、永兴军,秦凤路徙屯凤翔府。逐路分钤辖一员,驻泊都监二员,与逐处知州同行训练,而本路仍领之。非有事宜,不得辄抽动。其徙屯军马处,知州才望轻者,请选人代之。又四路所抽就粮土兵,请委逐路帅臣相度,岁分两番,一番留在边「一番」二字原缺,据《韩魏公集》卷一七补。,一番放归本处,不唯减节边上粮草,兼使无久戍之劳。又陕西州军经南郊赏给之后,官帑例

皆空虚。今范仲淹若过陕西宣抚,则又有军间特支则又:原作「刺史」,据《长编》卷一五四改。,徒益所费。若臣策可行,陕西亦别无处置,不必(淹仲)[仲淹]更往也。复见诸路昨招置宣毅兵仅十一万,然朝廷物力未充,何以赡给 况闾里窃发,自有巡检、县尉可捕击捕:原作「补」据《韩魏公集》卷一七改。,若防群盗,只当益屯一路都会之地,不必每州尽要防守。其宣毅兵欲乞除河北除:原作「降」,据《长编》卷一五四改。、河东外,其京东京西、淮南、两浙、江南、荆湖、福建等路,每指挥可减以三百人为额,后有阙即招填之。今天下兵冗不精,耗蠹财用。陕西、河东、河北、京东州军,已曾差官拣选,其余路亦请选近上内臣分往拣选。所贵冗食可蠲,而经费可给也。」帝悉施用其言。

二月,诏陕西河东经略司:夏国虽复称臣,其令边臣益练军马,毋得辄弛边备。其城垒、器甲,逐季令转运提点刑狱按视之。」

二十七日,并代等路经略司言:「相度到沿边禁地岢岚、火山军,许人户边壕十里外请射。忻州、宁化军乞仍旧禁止。」从之。

,辄相斫射。万一引惹而构事 是月,河东安抚使欧阳修言:「河东之患,患在尽禁沿边之地不许人耕,而私籴北界粟麦,以为边储。其大利害有四。以臣相度,今若募人耕植禁地,则去四大害,而有四大利。河东地形山险,馈运不通。每岁倾河东一路税赋,和籴入中,博市斛▯,支往沿边州军。人户既不能辇致,遂赍金银钱就北界贵籴之。北界禁民以粟、马南入我境,其法至死。今边民冒禁,私相交易,时引争

端,其患一也。今吾有地不自耕植而偷籴邻界之物,若敌常岁丰及缓法不察「岁」字原重,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六删。,而粟过吾界,则尚有可望。苟虏岁不丰,或与我有隙,顿严闭籴之法,则我军遂至乏食。是我师饿饱系于敌人,其患二也。代州、岢岚、宁化、火山四州军沿边地既不耕,荒无定主,而虏得以侵占。

译的人若敢私自收取其财物,而不将其捕获送官,以违反制度论处。若在擒获捕捉之时对方持兵器抗拒,则允许官军加以抵御防捍。皇帝准奏。

庆历七年正月十三日,诏令陕西各路晓谕归附属户蕃部首领等:如果西夏方面的人马确实是侵入汉境挑衅,允许将其杀退驱逐出境。同时命都同巡检、统兵官员,若有蕃贼入侵汉界抢劫,应与归附的属户一同谋划策应。

同月,禁止河北沿边居民擅自越出汉界。

二月十六日,诏令:夏国近来派遣杨守素等人到延州商议边境事宜,以及河东路丰州地界之事,都未可轻易听从。恐怕沿边防备不够周密,因而可能另外招致祸患。命陕西各路、河东路经略司的巡检、统兵官员、使臣等,不间断地挑选人员深入侦察哨探,整顿齐备军马,经常做好防御准备。

七月,知赵州张礼一上奏说:近来朝廷命令河北各郡县百姓每五家结为一保、互相担保监督。本州自实行此法以来,敌方派来的奸细、侦探大多被识破擒获。这是因为保甲之法已经见效。此前奉诏,命令逐渐推行此法。恳

往时代州阳武寨为苏直等争界,讼久不决,卒侵地二三十里。今宁化军天池之侧天池:原作「天地」,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六改。,杜思荣等又来争侵,岢岗军亦争掘界壕,赖米光浚多方力拒而定。是自空其地而诱北人岁以争界,其患三也。禁膏腴之地不耕,而困民之力以远输,其害四也。臣谓禁地若耕,二三岁间可使不籴北界粟麦,则边民无争籴引惹之害,我军无饱饿在敌之害;沿边田有定主,则使彼此无争界之害;边州自有粟,则内地人民无远输之害。是谓去四大害,而有四大利「四」字原缺,据《欧阳文忠公集》卷二六补。。今四州军地可二三万顷,若尽耕之,则岁可得三五百万。」诏下沿边议,而议者以为岢岚、火山军其地可耕,而代州、宁化军去虏近,不可使民尽耕也。

六月二十二日,真定府定州等路副都总管狄青言:「昨者西事,沿边贼马入寇道路,不拘谷道及转山(领)[岭]、通人马行处,(卒)[率]是奔冲,使耕种牧放等人无由避闪,致被驱虏。今因边民稍闲,应系沿边(则)[州]军城寨地分内开土▯厥地头方田(稼)[壕]子,不拘岭谷道平地,画使开淘。蕃部百姓及弓箭手各自地分内,不以日限,渐次开土▯厥壕子,深五丈、阔五尺,

免致贼马蓦来奔冲,抄劫人口、孳畜。不三五年中间,可开边界至里三二百里,常令本地分官吏提举照管各自地头,渐次修葺,不致劳费。以此御边,缓急蕃贼抄掠,有此阻隔,使边民扶携老小,备办得及。此乃久远之策,仍乞作朝廷擘画行下。」诏陕西四路安抚等司相度施行。

敌,不以有功无功,并行勘鞠等严。 七月一日,诏陕西都总管司,若有蕃兵的入汉界惊劫入户,踏践田苗,即得出兵御敌,驱逐出界,亦不须远去袭逐。如蕃兵未致入界侵犯人户,辄出兵马

八月,诏:「夏国比进誓表,惟延州、保安军别定封界,自余皆如旧境。其令陕西、河东严戒边吏,务守疆土,毋得辄有生事。」

十一月,诏河东陕西经略司,自内属蕃部,毋得侵扰西界,犯者当以军法论。如西界人马先犯境,方听出兵御捍之。

六年五月十九日,臣寮上言:「泸州淯井(盐)[监]有两界夷人散居山谷外,接生界乌蛮,内连戎、泸州州县。窃闻有臣寮乞补乌蛮官爵,弹压夷人,恐未为便。今泸州淯井监江安县须藉得力人御备,欲乞今后知监并都同巡检并经选差外,其知监、监押、江安知县委自本路钤辖及转运使于辖下选举有心机干勇使臣。」诏今后泸州淯井知监及监押、江安知县,(今)[令]本路转运钤辖司预先选举使臣以闻。

二十一日,诏:「环庆路经略安抚司子细详酌本路,委的见得见争之地元属何界,所降誓条、朝

旨详究。

译请再督促各郡尽快完成推行这一办法。皇帝准奏。

皇祐元年三月十一日,知定州韩琦上奏,请求本州边界以北地区一律禁止砍伐山林。皇帝准奏。

十月,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奏,请求从保州以西没有塘泊积水的地方,广泛栽种林木,日后用以限制敌军马队的行动。皇帝准奏。

皇祐三年十月,诏令陕西沿边地区,不得诱使归化的生户蕃部献出土地,以此增设堡寨。

皇祐四年十一月,诏令都大提举广南经制盗贼事狄青:本路官吏百姓中若有与蛮人私自进行买卖交易的,处斩后奏报朝廷,并将其家属迁徙到岭北。

皇祐五年八月五日,有臣僚上奏,说沿边侦知契丹方面多年来一直扬言用兵,河东与契丹接壤的边境堡垒屏障,尤其应当挑选将领、检阅士卒,充分加以储备防御。诏令河东经略都总管司施行。

同月,诏令禁止化外蛮人越过岭北。

至和元年九月,诏令梓州路转运司:听闻戎州、泸州知州每逢夷人入侵,率兵前往边境时,所经之处大多要求百姓供应粮食肉类,敌寇尚未退却而百姓已先受到骚扰,应当予以严令禁绝这种做

或显属汉界,即令地分多方争执。若委是阻绝以前元系蕃界,令更不分定,依旧住坐。选差晓事、言语分明人只作本司意度,谕与西人,明示事理,许令住坐,却与商议开一大壕为限。更有合设堤防,遮护汉界城寨地土去处,亦便悉心擘画了当,以尽本处,无至逐一旅取朝旨旅:疑误。。」

七月五日,(诏)臣僚言:「恐契丹发端(人)[入]界,用兵次第,不曾设备,须是预设谋策,临时遵守。河北路坦,不似西边,用兵须存古法。旧规阵场,乞下河北要路相战处州军、总管司预为商量。乞体量镇、定、西山道路近远,预先分定兵马,准防怀、卫州。乞预选驻泊河阳,滑州预差钤辖,准防备设」。诏预设谋策洎踏逐道路,令夏竦相度;预议阵场,令总管司相度,并以奏闻。

二十一日,知雄州王仁上言,乞节(掠)[略]誓书内边臣合知事件一本收掌照会,回荅北界公牒。诏:「昨来誓书内两界塘淀,除以前开畎者并依旧外,自今后各不许添展。及非时霖涝,别致大段涨溢,并在关报之限。仍令夏竦喻河北沿边安抚司,并不得缘此将非时霜雨冲涝合修迭去处,别有滞执,失于整齐。」

八月十五日,枢密院言:「鄜延、环庆两路防秋是时,况为收纳西界归投人户不少,即虑非次蓦至奔冲,取夺劫掠。欲令鄜延、环庆经略司密谕沿边洎诸城寨主兵官吏并巡检使臣、蕃官人员等,不住差人探候,常作准备,不得小有疏虞。」从之。

十二月

五日,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抚使夏竦言:「河北沿边安抚司乞沿边捕盗官吏如北界贼入深入近里,即便收捉。今相度,如有外界人入来界内,守把巡栏人辄敢取财物,不捉送官,从违制论。若收捉时器(伏)[仗]敌,即许御捍。」从之。

敌,即经画时策应 七年正月十三日,诏陕西诸路谕属户蕃部首领等,如西界人马的是侵入汉界作遇,许令杀逐出界。仍令都同巡检、主兵官员,如有蕃贼入汉界劫掠,与属户经:疑误。。

是月,禁河北沿边居民出汉界。

二月十六日,诏:「夏国近差杨守素等到延州商议边境事节,并河东路丰州地界,并未可从。虑恐沿边不切预备,是或别致 虞。令陕西诸路、河东路经略司巡检、主兵官员、使臣等,不住选人深入探候,齐整军马,常作御备。」

七月,知赵州张礼一上言:「近者朝廷令河北郡县民每五家使之相保。当州自行兹法以来,虏中奸觇比多败获。盖保法已有 。昨奉诏,令渐次施行。乞再都诸郡速成前法都:疑误。」从之。

皇佑元年三月十一日,知定州韩琦言本州岛界以北,乞一 禁止采斫山林。从之。

十月,河北沿边安抚司言,请自保州以西无塘水处,广植林木,异时以限胡马。

译法。

十一月三日,知谏院范镇上奏,陈述两川防备的便宜之策,主张宽缓民力、修整兵器军械,应当在沐源川设置防御。诏令交送枢密院处理。

嘉祐元年四月,诏令陕府、河中府派遣防护桥梁、打冰凌的士兵前往麟州、府州等地防备河冻。

嘉祐四年二月七日,诏令三班院:今后文州安昌寨以及文州南路镇驻扎的使臣,以及龙州清川知县使臣任期届满后,都应挑选使臣接替,因为这些地方正当西夏边界的要路,须谨慎防御。

十一日,河东经略使孙沔上奏,请求裁撤府州西安、靖化、宣威、清塞、百胜、中候,以及麟州横戎、神木、惠宁、肃定、镇川、临寨等十二处堡寨的使臣、兵马、粮草,只命邻近大寨轮流派人前往驻守管理,作为侦察哨所。并请求在鄜州西面的裴家垣新建一座寨城,用以积聚粮草,以备紧急时接应邻近州郡,实为极大的便利。并绘制地图一并呈进。诏令保留镇川寨,以及府州中候、百胜、清塞四处堡寨,其余全部裁撤。

嘉祐五年十一月,鄜延路经略司上奏说:沿边德靖等十处堡寨,频繁有敌军马

从之。

三年十月,诏陕西沿边,

毋得诱致生户蕃部献地,以增置堡寨。

四年十一月,诏都大提举广南经制盗贼事狄青,本路吏民有与蛮人买卖博易者,斩(许)[讫]以闻,仍徙其家岭北。

五年八月五日,臣僚上言,沿边谍知北界多年斥言用兵,其河东接虏之境堡障,尤宜选将搜卒,厚为储备。诏河东经略都总管司施行。

是月,诏禁化外蛮人过岭北者。

至和元年九月,诏梓州路转司,如闻戎、泸知州每遇夷人入寇,领兵至边,而所过多率民供丑粮肉,寇未却而已扰,其行禁绝之。

十一月三日,知谏院范镇言两川备豫便宜,宽假民力,修利器械,宜于沐源川设备。诏送枢密院。

嘉佑元年四月,诏陕府、河中府差防桥打凌兵士赴麟府等州防冻。

四年二月七日,诏三班院,今后文州安昌寨及文州南路镇驻札并龙州清川知县使臣年满,并令选差使臣。以当西界之路,谨备御也。

十一日,河东呼经略使孙沔言,乞废罢府州西安、靖化、宣威、清塞、百胜、中候,并麟州横戎、神木、惠宁、肃定、镇川、临寨等十二堡寨使臣兵马粮草,只令邻近大寨内轮番差人往彼守管,以为斥候。并乞于鄜州西裴家垣创立寨城一所,积聚粮草,准备缓急应副邻州,实为大便。并画图以进。诏存留邻州镇川,府州中候、百胜、清塞四堡寨,余皆

废之。

五年十一月,鄜延路经略司言:「沿边德靖等十堡寨,频有贼马入界开垦生地,并剽略畜产。虽以戍兵扞守,比稍习山川道路,又复代去。欲于十堡寨招土兵两指挥,教以骑射之法,每处留屯百人。」从之。

六年六月十六日,雄州曹偕言:「信安军界河有北界人户打鱼采苇,又是北岸,难以止绝。若因而不问,又官私船交相往来,深为不便。乞降指挥。」诏令河北沿边安抚司常切探侯,如的实不虚,即婉顺止绝。

是月,太原府代州兵马钤辖、供备库使、忠州刺史、带御器械苏安静上麟州屈野河界图。初,麟府西南接银州,西北接夏州,皆中国地也。庆历中,元昊既纳 ,知麟州礼宾副

译队入境开垦生地,并抢掠牲畜财物。虽以戍守士兵防御把守,但等到这些士兵稍稍熟悉当地山川道路之时,又要轮换调离。欲在这十处堡寨招募本地土兵两指挥,教习骑射之法,每处留驻屯兵百人。皇帝准奏。

嘉祐六年六月十六日,雄州曹偕上奏说:信安军界河一带,有契丹百姓在此捕鱼、采割芦苇,且都在北岸,难以加以制止禁绝。若因此置之不问,官船私船又相互往来,实在多有不便。请求降下指挥处置。诏令河北沿边安抚司经常留意侦察,若确实属实无误,即婉转劝阻加以制止。

同月,太原府代州兵马钤辖、供备库使、忠州刺史、带御器械苏安静进献麟州屈野河界图。当初,麟州、府州西南与银州相接,西北与夏州相接,都是中原的土地。庆历年间,元昊归附纳款之后,知麟州、礼宾副使……

使张继勋奉诏定界至,而文案无在者。乃问州人都巡检王吉及父老等,皆云继迁未叛时,麟州之境(而)[西]至俄枝盘堆,乃宁西峰,距屈野河皆百余里;西南至双烽、桥店子平、弥勒、长平、盐院等,距〔屈〕野河皆七十余里。咸平五年,继迁图麟州,陷浊轮、军马等寨;大中祥符二年,始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皆在屈野河东。以衙前为寨将,使蕃汉义军分番守之。又使寨将与虏沿边酋长分定疆境。横阳寨西至故俄枝寨四十里,州城西至大横水六十里,西南至浪爽平五十里。神堂寨西至伺候峰三十五里,西南至赤犍谷掌四十里,次南至野狸三十里。银城寨西至榆平岭四十里,西南至清水谷掌五十里,次南至大

译派张继勋奉诏勘定边界,可是文案档案都没有留存。于是询问州人都巡检王吉以及父老等人,他们都说:李继迁还没有反叛时,麟州的境界向西到俄枝盘堆,就是宁西峰,距离屈野河都有一百多里;西南到双烽、桥店子平、弥勒、长平、盐院等地,距离屈野河都有七十多里。咸平五年,李继迁图谋麟州,攻陷了浊轮、军马等寨;大中祥符二年,朝廷才设置横阳、神堂、银城三寨,都在屈野河以东。任命衙前担任寨将,派蕃汉义军轮番戍守。又让寨将与敌方沿边的酋长分别划定疆界。横阳寨向西到旧俄枝寨四十里,州城向西到大横水六十里,西南到浪爽平五十里。神堂寨向西到伺候峰三十五里,西南到赤犍谷掌四十里,再往南到野狸三十里。银城寨向西到榆平岭四十里,西南到清水谷掌五十里,再往南到大

和拍攒四十五里,次南至洪崖( )[坞]四十里,次南至道先谷中岭上六十里。天圣初,州官相与沿河西职田此句疑有脱误。,久不决。转运司乃奏屈野河西田(普)[昔]为禁地,官私不得耕种。自是民有窃耕者,虏辄夺其牛,曰:「汝州官不敢耕,汝何为至此 由是河西遂为闲田,民犹岁输税不得免,谓之草头税。自此,虏稍稍耕境上,然亦未敢深入也。及元昊之叛,始插木置小寨三十余所,于道先、洪崖之间盗种寨旁之田。此至纳 ,所侵才十余里。是时朝廷以更定誓诏,不欲与虏分明界至,乃修河滨堡。合门祗候张宗武谕张继勋曰:「若西人来,即且荅以誓诏。惟延州、保安军以人户所居中间为定,余路则界至并如旧,无未定之处。若西人固欲分立,则详其所指之处,或不越旧境,差官与之筑立牌候以为界。」继勋(烈)[列]前后界至地名奏之,且云:「今若以河西为禁地,则虏益得恣其贪心,进逼河西之地,耕凿畜牧,或兴置寨栅,与州城相距,非便。若用咸平五年以前之境,则太远难守。请以大中祥符二年所立之境为定。」诏继勋与宗武先审定之,即不得明行检踏,以致生事。继勋复申经略司,前所议疆境,已得其实,无以复易。乃遣临塞堡监押三班借职马宁、指使殿侍康均,待西人于境上,又令麟州通判领其事。虏言我马足所践,即为我土,与相辩诘久之。会虏数遣人求通宁星和市,继勋使均等以此邀之。虏把关本尉曹勉

及管勾和市曹勍谓均等曰:「若通宁星和市,府疆界请一切如旧。」经略司令诣保安军自陈。未几,果诣保安军。朝廷以为疆界既如旧,乃许之。及继勋坐事去,后知州事者惩其多事取败,各务自守,以矫前失。会有指使过河西,为(鲁)[虏]所掠,乃禁吏民皆不得过河西。王吉尝过河西巡逻,州司辄移文劾之,自是无敢过者。诸(保)[堡]战,缓之则不肯去。经略司屡列旧境檄之,使归所侵田。讹庞之姊使其亲信部细皆移者来视之,还白所耕皆汉土,乃召还讹庞,欲还所侵地。会皆移作乱诛而国母死,讹庞益自得,正月领兵至境上,比及三月,稍益至数万人。又自麟、延以北发民耕牛,计欲画耕屈野河西之田。会国人有与之异议者,复召其兵还,众皆空壁去。然银城以南侵耕者,犹自若也。 寨亦利民不过河,而虏无轶境,岁满得迁官,故禁之尤急。虏初犹顾望未敢,数岁之后,习知边吏所为,乃放意侵耕。然其州西犹距屈野河二十余里,自银城以南至神林堡城十里,或五七里以外,皆为虏田矣。虏明指屈野河中央为界,或白昼逐人,或夜过州东剽窃货畜,见逻者则逸去。既渡水,人不敢追也。

译屯田列置堡垒,作为战守之计。第六,设置屯田的办法,现在已选择有胆识气力的人,让他们转而招募人充当弓箭手,占地分屯,每一百人为一屯,先加以团结固定,教授武艺以及御敌之计,使人人都勇于作战,充当本屯将领。第七,已招到可以备战的弓箭手,依此设置屯田。其中有才力可以统领人的军员,也令其充当本屯将领。第八,各屯只以弓箭手巡检总领,各自推举有才力、熟悉边事者担任。第九,原来的都虞候某指使,也要加以挑选,留下有勇武才能的人,分别管理各屯。"

下诏对于所请弓箭手一百人合力修筑一座堡垒,以及官给旗帜等物,都一并准许。所有招募弓箭手以及人员等事,依照泾原等路招募弓箭手的旧有办法施行。他们的耕牛农具,就酌情支借官府钱财,任凭自行购置。同时命人员指挥,经常仔细点检,不得另行转移变卖。所借官府钱财,等两三年间耕种渐有成效,分批次催促归还入官

及管勾军马司贾逵行边,见所侵田,以责主者。知州王亮惧,始令边吏白其事。经略司遂奏土人殿直张世安、贾恩为都同巡检,以经制之。然虏得耕久,晏然自以为己田,又所牧皆入其酋没藏讹庞,故世安等迫之则

盖以其地外则蹊径险狭,秋多 丛生,汉兵难入;内则平壤肥沃,宜粟麦,故虏不忍弃也。当是时,经略使庞籍欲筑二堡,以制其侵耕,堡未就而郭思败,虏益肆。其后李思道、孙距相继往孙距:按《长编》卷一九三、《宋史》卷四八五《夏国传》上皆作「孙兆」,疑此误。,议不合,至是,苏安静与国人辄移吕宁、拽浪潦黎,始定议。其府州自桦泉、骨堆、望狼堆、埋浪庄、(地)[蛇]尾接横阳河东西一带,筑堠九;自蛇尾旁顺横阳河东岸土,西界步军照望铺间筑堠十二;自横阳河西以南,直(理)[埋]井烽筑堠六;自埋井烽西南直麟州界俄枝军营,筑堠三;自俄枝军营南至大横水、染枝谷、伺候烽、赤犍谷、掌、野( )[坞]西界步人照望铺,相望筑堠十二;其榆平岭、清水谷头,有西界奢俄寨二;从北讹屯山成寨一,次南麻也乞寨一,各距榆平岭四里。其大和拍攒有西界奢俄寨四,从北讹屯遇胜寨一,次南吾移越布寨一,次南麻也吃多讹寨一,次南麻也遇崖寨一,各距大和拍攒五里。其红崖坞有西界奢讹寨三,从北冈越崖寨一,距红崖坞二里;次南讹也成布寨二,各(路)[距]红崖坞一里。其道先都隔有西界奢俄寨二,并系讹也成布寨,在道先都隔上,其十一寨并存之。如故寨东西四里西:原无,据《长编》卷一九三补。,各有西界步人照望铺,亦筑堠十二,乃约自今西界人无得筑堠耕种约:原作「的无」,据《长编》卷一九三改。。其在丰州外汉寨,及府州界蕃户,旧奢俄寨并复修完。府州沿边旧奢俄寨三十二,更不创修。麟界(界)人户更不耕屈野河西。其麟府州不耕之地,亦许

两界人就近樵牧,即不得插立稍圈,起盖庵屋,违者并捉搦赴官,及勒住和市。其两界巡绰人员,各毋得带衣甲器械过三十人骑。

七月八日,河北提点刑狱张问言:「张茂则乞塘泺八州军于塘里取土作堤,渐得地浚堤高,包蓄西山并九河夏秋暴涨水,既增塘泺,又免渰涝民田,实为利便。」从之。

八月九日,臣僚上言:「窃见环庆路沿边诸城寨楼橹城壁,久不修完。」诏下本路经略司常切修完。

七年二月,环庆路经略司言:「昨讨杀环州平远寨七臼族,而即其地绫子窠修弓箭手营。有夏国蕃民成皆勃等,辄领人马争占之。况此地至界首尚十余里,彼妄以为本国属地,请下保安军移文宥州。」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八 备边二

宋会要辑稿 兵二八

备边二

英宗治平元年十二月三日,枢密院言:「陕西诸路累奏夏国招诱沿边一带顺汉熟户,胁令归投。

译。所请各屯比较收获多少,以考察勤惰、施行赏罚,还要再仔细酌量,只命官府点检耕种不尽力者加以申报检举,酌情订立处罚条例施行。凡属零散拨给的田地,先命蕃部首领指引标定当初献纳入官的地界,以免另生争讼。同时下达经略司,命王韶、刘希奭前往一同勘察,指引标定边界。

四月二十二日,下诏枢密院说:"屡次颁降约束,命河东、陕西各路经略司严格禁止沿边蕃汉人户与西夏私自交易。访查得知仍未遵守,可重新设立赏格鼓励告发捕捉。从今以后如有违反,经略司以及所管官吏都应弹劾治罪从重处断,并委转运司经常仔细查察。"

七月十八日,下诏河东经略司说:"已严令知麟州王庆民,如西夏贼兵犯境,就命各城寨考察有险可恃之处,专为夜间清野固守之计。若贼兵入境,一无所获空手而回,即使未俘获一兵一骑,也应论功行赏;再命遵照先前诏令,及早收割田苗、收拢牛羊老幼,检点兵马器械、防城器具,不要出现疏漏差错。若蕃汉老

及近日环州界蕃官思顺族逃入西界,盖欲阴坏藩篱。缘鄜延、环庆及泾原路原州接环州界一带熟户,并明珠、灭藏、康奴三族,与西界蕃部相接住坐,虑失照管。欲下程戡、王素、孙长卿,各令加意安存,及常切测度蕃情,预行觉察,每务先事处置,无令西界诱胁逃叛,事过之后,空致文移。如有合行经画,仰具利害闻奏。」从之。

二年五月,诏:「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经略安抚司,速将属户预先团籍定强壮人马及老少孳畜保聚去处以闻。如将来夏国兵马侵犯诸路属户并泾原路壕外弓箭手,即一面令属户老小入保聚处安泊。其团籍定强壮人马及弓箭手即会合,向前应敌,仍令逐路帅臣量事势大小,差将官领兵策应,觅便击煞。即不得以策应为名,只于侧边观望。若夏国盛集人马过边濠及逼近城寨攻劫,亦仰本路帅臣一面关报诸路,领兵入西界牵制。仍仰宣抚使冯京密与逐路帅臣预议定牵制事理及边防合先行处置事件,同状以闻。」

三年七月,诏令沿边居民三家至五家合为一保,不得含匿奸细及亡背之人。如敢隐藏或同谋该诱,过致资给,并听保中捕告。应外奸

人,若获一人,赏钱三百千。内奸出告一人,书生、举子依外奸给赏钱,仍补茶酒班殿侍。其余告获,皆赏钱百千。即保内知情不告,减罪人罪一等,配千里外牢城;余保人不觉察,亦行严断。先是,进士景珣以不得意亡投夏国,教令为寇。英宗以边禁不严,故降是诏。

九月,命国信使邵必等,因便谕大辽国,令戒边吏,自守故约。初,雄州城下挟路莳柳,至辽界上,后多死。知州李中佑莳补之,辽新城吏以为生事,帅数百骑盗伐,至于城下。又初约辽人不得渔界河中,至是渔不止,故命谕之。

治平四年三月,神宗即位,未改元。环庆路经略使蔡挺言:「奉诏,如有控扼及合修筑堡寨,令逐急相度修置。勘会庆州华池镇地界西北川四十里,旧有盐堆城,控扼赤沙、细惠两川口。差官密行相度到盐堆城山岭下临,不堪修筑。次南一里半地名马兰平,三面险固,可以修建堡栅」。已画地图进呈,而宣抚使郭逵方于鄜延、保安军胡经臣、李德平二族,亦修堡障。逵以两路同时营筑堡寨,颇为机会,故奏未报,而令环庆路经略司修筑,请如泾原堡。从之。

闰三月三日,陕西四路沿边宣抚使郭逵言:「秦州青鸡川蕃官首级药厮哥等愿献青鸡川土地,乞修展城寨,招置弓箭手。体量若于青鸡川南牟谷口修置城寨,则秦州与德顺军沿边堡寨相接,足以断贼来路,已发兵夫修筑。」又奉诏,具青鸡川一带大小

堡寨去处,并四至远近、合役人工,次第以闻,仍以泾原路揆吴川新修堡障,赐名治平寨,青鸡川新修堡障赐名鸡川寨,仍降诏奖谕。

译幼愿渡河到内地安置的,赶紧准备船只济渡,但不得让强壮之人一律进城,以致耽误防守。"这是因为边境官员上言,河外老幼因听闻西夏贼兵恐将入侵,都惊慌迁移,请求渡河躲避,加上麟、府、丰州屡次报告侦察到西夏贼兵集结的缘故。

八月二十日,下诏河东、陕西各路经略司说:"近日西边各处侦察到的事宜,紧急催促命令迁移人户,收拾聚集物资,不要让木寨、蔡珠等处等贼兵到来时,造成敌人就地取粮驱掳的祸患。若是大批敌军入侵,就要严格约束将官,若未见十分有利之机,不得贪图小功,致误大事。而且必须占据有利地形,扼守要冲,作为防守作战御敌之计。"

十一月二十四日,枢密院上言:想要命陕西、河东经略转运司,今后如有城寨等处官吏申请兵匠、器物以及有关城池防守准备事项,要迅速酌情供应,不得有所缺失延误。若屡次申请没有回复,允许该处直接陈明缘由上奏。朝廷听从了。此前,皇帝亲笔诏

五月九日,枢密院言:「防秋在近,欲令陕西四路、河东路经略司严戒沿边巡检堡寨使臣等,常切探候堤备,不致临时 虞。」从之。

十月十九日,秦凤路经略安抚司言:「秦州昨筑治平、鸡川寨,其内弓门、(床)[ ]穰、冶坊、静戎四寨古道堡,今非极边,乞各减罢监押、监酒使臣,留都监寨主兼监酒税。仍徙营屯卒还州,以省转饷,便训练。」从之。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二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探到北界燕京留守司指挥永清、固安王田等,为人户乞入界河打鱼,只得船纲于河中心,以北岸采取,不得将弓箭随行。」诏令沿边安抚司,如人入界河打鱼,仰巡检使臣等谕与条约,婉顺约回。若纵(鹿)[粗]暴,即量势拦截逼逐,不得入北界河港及上岸追捕。务在执理道,不得自起事端。仍自今后常切觉察,止绝沿边诸色入,不得兴贩博买违禁物色与北界打鱼人等。如获,具案以闻。乃许诸色人陈告,得实,优与酬赏。

四月二十三日,河北沿边安抚都监王临言:「臣僚屡议沧州一带边海地方王临言臣僚:原作「王临臣言僚」,按《宋史》卷三二九有王临本传,曾任河北沿边安抚都监,据乙。,恐胡人可以泛船,直抵沧州,请临岸设备;又请建置沧州为一路帅府,以扼海道。然觇得界河至海口以北,便是北界,其地皆是泥淤沮洳,并不通行人马。兼胡人不谙船水,自古以来,不曾有兵

马出入。」诏差比部(院)[员]外郎杜知雄与河北提刑王亚同往沧州,以相度水利为名覆验,而从其说。

五月,诏:「近北界刺两属人户充军,致人户逃避来雄州存泊,及探到事宜甚盛。仰高阳关路安抚司,令后有沿边安抚司关报到北界事宜及理会两属人户、辨正疆封,以至榷场利害、塘水增损,或沿边安抚司处置未当,淹久未决,并须速行公文,密切商议,不得辄分彼我,务要协心,从长济务。或所见不同,各有对执,即具利害以闻。亦不得迁延观望,致失事机。」

七月五日,陕西经略使韩琦言:「已牒秦凤路经略使,委副都总管杨文广于木▯蔡珠各修一大堡,于近里城寨差拨人马防守,候修前项堡子了毕,即乞废罢纳迷山丹堡、菜园堡、白石堡、了锺堡等使臣军兵,及毕利川无主荒闲地土甚多,见行封标,招置弓箭手。」诏并依所请,内纳迷山丹堡正系秦州入古渭寨径直大路,及蕃部往来至永宁寨解卖鞍马道,仰常切照管,(勾)[勿]使向去别致梗涩。

八月二十二日,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司言:「奉诏,令副都总管张玉巡边点检,欲令将带马军,于静边等寨会合本州岛军蕃从兵,大教一次放散,及点器甲归本司」。诏从其请,仍令张玉到大教之处,大张兵势,务令阵队严肃。

译书说:"近来因河外城寨的防守器具废弛,主管官吏已分别责罚。访查得知此前此后不仅城寨使臣因循怠惰,即使有勤于职守者,也大多被监司阻拦,所请兵匠、物料不能立即供应,即使想自己上达,也势必做不到。现在既已惩励因循,使大小官员必须尽力办事,就应开放自达之禁,以防壅塞不通。可以商议订立法规。"所以有这道命令。

熙宁四年二月五日,枢密院上言说:"陕西安抚司上言,已酌情在定胡县等处修筑堡子直到啰凡城,用以打通粮道。查勘所修堡子进入西夏境内,前后共一百五十七里,也需兵马防护。一旦情势紧急贼众突然来攻围,恐怕难以守御。若出兵渡河,被贼兵先占据西岸,我方军马难以渡河,另会耽误大事。想要告谕本司,再仔细勘察那里山河地形,就像府州与保德军以及合河津与通津堡一样,暂在定胡夹河相对之处,在河西岸靠近河边险要之处,各先修筑一座堡子。这样便于施工,早日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