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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宋会要辑稿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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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4001–4200 段

九月十四日,泾原路经略司言:「看详近诏逐路预先选定兵马,准备策应邻路。今来却称见邻路举烽关报,未得起发,径申本路。然

则赴救迟缓,虑失机会。诏陕西逐路经略司详议。勘会陕西沿边四路元差置策应将官兵马,并邻路侧近驻札,盖备缓急,更相援助。然常患稽迟,不应机会。前庆州大顺城事宜(曰)[日],贼马九月十五日早入界,寻牒延、渭两路,催促策应兵马。内鄜延西路巡检以事宜逼近不至,泾原路都监夏元机在原州纔领文牒,即依条起发,至二十一日方抵庆州,而贼马已于十八日退散。看详上项鄜延、秦凤、环庆路所奏,差定策应官员,如见举起烽火及关报到事宜,即具排龊军马,未得起发,径申本路经略司,酌量事势指挥。然则转更稽留,不能应卒,徒烦往复,仅类虚名。(令)[今]相度,应诸路如西贼入界,并依朝旨,举放横烽。其邻路差定策应将官,纔见横烽,立便排龊军马,申本路经略司。候得邻路经略司或州军关报文字,知贼所在,勾索策应,即火急带领兵马前去为援,更不取候本路经略司指挥。除依旧诏,且如原州策应将官,虽见来东横烽,然起发未得,盖未知贼犯鄜延路或环庆路。若是鄜延,即更不起发。如是环庆,即合策应,亦须候得环庆关报公文,知贼甚处。若在庆州东北路,即令兵自彭阳、彭原入庆州;在环州一带,即领兵自石昌木波路入环州。余皆准此。」诏陕西逐路经略司,其邻路差定策应将官,并依今来泾原路所请施行。

二年四月二十一日,诏:「据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探得北界不住

有宣下燕京,整备守城战具。窃恐是彼界探事人(忘)[妄]称中国有谋用兵,致此惊疑,实亦非便。令诸路边臣,处事且宜谨重。」闰十一月十一月:原作「十二月」,据天头原批改。,臣僚上言:「陕西沿边熟户,自来倚为藩篱。或闻边臣有 私灭公者,以规财利,颇成困扰。盖城寨官吏受亲故请嘱,以来货给与蕃官,责限取直,倍称其利。蕃族首领可以更行减刻,亦所乐从。受弊者乃族下散户,犯法害人,无此之甚。边鄙异类,深可嗟悯。乞诏陕西经略使,应命官并诸色人,如敢将物货请求沿边官吏转卖者,其受嘱并物主,并禁勘取旨。卖物不计多少,并没官。仍许知人陈告,支赏钱三百千,以物主家财充」。从之。

十二月四日,泾原路经略司言:西界起遣人户入近里住坐。环庆路走马司亦称:近日沿边山寨,并起移往近里五七十里外去。诏令逐路详上项事情,过行堤备。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秦凤路经略使李师中言:「近者画下臣僚上言备边数策。臣窃不自揆,试为朝廷讲画,伏乞不惜一一裁择,臣愚计以为万世之利。

译出师渡河时,西岸已有堡子,贼兵就不敢轻易靠近河边攻打防御。若进入西面境内后撤军,万一有贼兵追击,就有归附自守之处。这与向西扩展修筑堡寨相比,逐渐容易成功。"下诏颁降指挥,而并州吕公弼上言,西夏贼兵人马在修寨之处冲突,难以施工,请求暂且权且停止。同时严令告诫边境官吏,专为坚壁清野之计。下诏宣抚司迅速修筑第一座寨子,其次修筑中间的堡子。第二座寨子就逐渐筹划设置防备,等第一座寨子完工之日再请示旨意。

五月十四日,枢密院上言说:"查勘环庆路近日频繁发生属户蕃部惊疑生事的情况,担忧有奸邪之人编造言语,动摇部族,很不方便。想要命该路经常仔细察觉,若有军民在蕃户处妄说是非,情节涉及煽动摇惑的,允许知情人依次秘密前来告官。查究属实的,不要立即断遣,要迅速详陈缘由上报,应当商议在法规之外特别处置。告发者优厚给予恩赏。"朝廷听从了。

十月,下诏

一、前年置熟羊等堡,募蕃部献地。朝廷录向宝功,本为得地,诏弓箭手,可以备边。今首尾三年,所招入徒有十指挥虚名,实未及元数;又于其间逃亡有及一半者,有太半者,有三分之一者。大抵皆浮浪之人,初不曾团结训练,便与给地(主)[土],至今无力耕垦,利在游(堕)[惰],与藩部杂处,亦未曾习战,于边计不得毫发力,但与藩部

,然后授与器甲,令于沿边置屯。量人力授地,牛具、农器,并从官给。其器甲候着业,各令自置,却将官给者还官。一、每等第置军员节级及总领人就农事。每农事罢,即教阅,仍据本屯合用耕种及杂工作人数,预先制置,各令如法。每收获,将诸屯比较斛▯数多少,以察勤惰,明行赏罚。一、诸屯合用旗鼓之类,并从官给。一、所置堡,欲令诸屯并力,自近及远,自内及外,以次修筑。便须深沟高垒,使寇贼攻击不动。待其气衰之后,上下应接,悉出劲兵轻骑,或邀其前,或蹑其后,彼将逃遁不暇。置屯列堡,利盖为此。一、诸屯各置屯将一、副屯将一,择有材力可以董率人者充。遇便唤 充客户。凡此等事,谁曾虑及 咫尺贼境,乃容此辈于部族中,不早措置,岂得无患 况在极边,若不得聚,则心孤意怯,难为存守。今须置屯列堡,以为战守计。一、置屯之法,今已选有心力胆勇者,令转募人充弓箭手,占地分〔屯〕,每百人为一屯,先团结定,教以武艺及御敌之计,使人人勇于战(便)[使],充本屯将领。一、已招到弓箭手可以备战者,依此置屯。其军员有材力可以将领人者,亦令充本屯将领。一、诸屯止以弓箭手巡检总领,各举有材力谙练边事者充。一、旧都虞候□指使,亦简选,留有武勇者,分管诸屯」。诏以所乞弓箭手百人,并力修筑一堡,及官给旗 等,并许之。所有招弓箭手并人员等,即依泾原等路

招弓箭手旧法施行。其牛具农器,即相度支借官钱,任自置买。仍令人员指挥,常切点检,不得别将移易货卖。其所借官钱,候三二年间耕种稍成次第,分作料次催纳入官。所乞诸屯比较收获斛▯多少,以察勤惰、行赏罚,更切相度,只令官司点检耕种不尽力者申举,量立罚格施行。应系杂拨田土,先令蕃部首领指引标定元初献纳入官地界,无致别有争讼。仍下经略司,令王韶、刘希奭往彼同共相度,指引标定界至。

四月二十二日,诏枢密院:「累降约束,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严行禁断沿边蕃汉人户,不得与西贼私相交易。访闻尚不尊禀,可重立赏格告捕。自今有违,经略司并所管官吏、当劾罪重断,并委转运司常切觉察。」

七月十八日,诏河东经略司:「已严戒知麟州王庆民,如西贼犯境,即令诸城寨相度有险可恃者,专为清夜自守之计。

译颁布陕西四路防秋的策略:

**泾原路**:贼兵如果进犯原州,我方军队不出击,用一万人防守平安,控制南路通向渭川路,用镇戎军的将兵、弓箭手从干兴小道进入靖安,断绝贼兵的归路。贼兵如果进犯镇戎军,就用一万人连同本将的军马驻扎本军,用弓箭手五千人作游兵,另用五千人防守瓦亭,再调动静边寨所驻正规军、弓箭手取道三川路会合形成合力。贼兵如果进犯德顺军,就另用一万人屯守静边,同时用弓箭手五千人作游兵,随时骚扰袭击;调动瓦亭五千人进入本军。贼兵如果经由武延、易藏川而来,就调动静边兵马驻扎隆德,扼守贼兵归路。镇戎军第四将以及弓箭手从得胜路会合,各城寨只留守卫兵力,不要求出战。渭州只用一位将领兼义勇防守,其余兵力都屯驻瓦亭,以固根本,左右相互援助,合力掩杀敌军。

**环庆路**:贼兵如果进犯东北两路,都用正规军一万人屯驻业乐,扼守淮安东西谷、桑远、大顺的会

如贼入界,无所得空回,虽不获一人一骑,亦当赏功等事;更令遵禀前诏,早收田苗、牛羊、老小,点检兵马器械、防城动使,勿致小有阙误。如蕃汉老小愿入河里安泊者,速具船 济渡,即不得令强壮一例入城,有误防守。」以边臣上言,河外老小以访闻西贼恐将入寇,皆惊移,乞渡河以避,兼麟、府、丰州屡言探到西贼点集故也。

八月二十日,诏河东、陕西诸路经略司:「日近西边诸处探到事宜,急切促令起遣入户,收拾积聚,无令木▯蔡有贼至,成因

粮驱虏之患。如是大兵入寇,即严约束将官,如未见十分便宜,不得贪务小功,致误大事。且须占地(地)利,扼绝要冲,为守计战贼御此句疑有误,似当作「为守战御贼计」。。」

十一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欲令陕西、河东经略转运司,今后如有城寨等处官吏申乞兵匠、对象及应干城守备预事件,疾速相度应副,不管(关)[阙]误。如累申无报,许本处直具事由申奏。从之。先是,手诏:「近以河外城寨守具废弛,当职官吏已等第责罚讫。访闻前后不惟城寨使臣因循,纵有勤于职者亦多为监司沮止,所乞兵匠、物料不即应副,虽欲自达,势不可得。今既惩励因循,俾大小之人必尽其力,须宜开自达之禁,以防壅塞。可议立法。」故有是命。

四年二月五日,枢密院言:「陕西安抚司言,已相度于定胡县等处修筑堡子至啰凡城,以通粮道。勘会所修堡子入生界,首尾一百五十七里,亦须兵马防护。缓急贼众蓦来攻围,恐难守御。或出兵渡河,为贼先据西岸,军马难为济度,别致误事。欲谕本司,更切相度彼处山河形势,一如府州与保德军及合河津与通津堡,且于定胡 (胡)[期]夹河相对,于河西岸就险近河,各先修堡子一座。所贵易为功力,早得成就。出师济河,即西岸已有堡子,贼兵不敢辄来临河攻御。若入西面生界还师,万一有贼马追袭,即便有归投自守之处。其与向西展作堡寨,渐次易为成就。」诏降指挥,而并州吕公弼言,西贼人马来修寨处

冲突,难为施功,乞且权罢。仍严诫边吏,专为坚壁清野之计。诏宣抚司速修第一寨,次修中间堡子。其第二寨即以渐计置有备,候第一寨了日取旨。

五月十四日,枢密院言:「勘会环庆路日近频有属户蕃部惊疑作过,虑有奸人造作语言,动摇部族,深为不便。欲令本路常切觉察,如军民于蕃户处妄说事端,情涉扇摇者,许知次第人密来告官。根究有实,未得断遣,速具事因以闻,当议法外特行处置。告事人优与推恩。」从之。

十月,诏颁陕西四路防秋之策:「泾原路:贼若寇原州,兵不出,以万人守平安,控南路趋渭川路,以镇戎军将兵、弓箭手由干兴径入靖安,断贼归路。

译合之处。贼兵如果从华池路深入,就调动业乐的兵马到大顺、荔原两路,断绝其归路。庆州另外出兵到合水,与荔原、大顺的兵马相互呼应。贼兵如果进犯环州,就调动业乐的兵马截断山间小路奔赴马岭;若再酌情估量形势,进兵进入木波,与环州相互呼应,据守各寨之中,又可扼守敌兵奔袭冲击庆州的大路。沿边城寨,只留守卫兵力,不要求出战。其余军马,都屯驻庆州,以固根本。

**秦凤路**:如果贼兵进犯东西路,在甘谷城屯驻正规军五千人,配合蕃汉弓箭手,扼守敌兵奔袭冲击青鸡、三阳一带的道路。另用正规军五千人,配合当地蕃兵、弓箭手守卫古渭,再增加都巡检军马以及三千人占据通渭,与甘谷、古渭相互呼应。若依此部署兵力,保护熟户,相互呼应,就足以支撑抵御。各城寨只留守卫兵力,不要求出战。其余军马,都屯驻秦州,以固根本。

**鄜延路**:如果贼兵进犯东路,应当在永平驻兵一万人,配

贼若寇镇戎军,即以万人并本将军马在本军,以弓箭手五千人为游兵,别以五千人守瓦亭,更移静边寨所驻正兵、弓箭手取三川路合势。贼若寇德顺军,即别以万人屯守静边,兼以弓箭手五千人为游兵,逐□(优)[扰]击;移瓦亭五千人入本军。贼若因武延易藏川而来,即移静边兵驻隆德,扼贼归路。镇戎军第四将及弓箭手由得胜路会合,其诸城寨(抵)[祇]留守兵,不责以战。渭州只以一将兼义勇防守,其余兵并屯瓦亭,以固根柢,左右相援,合势掩杀。环庆路:贼若寇东北两路,并以正兵万人屯业乐,扼淮安东西谷、桑远、大顺之会。贼若自华池路深入,则移业乐兵于大顺、荔原两路,断其归路。庆州别出兵至合水,与荔原、大顺

兵相首尾。贼若寇环州,即移业乐之兵截山径路趋马岭;若更相度事势,进兵入木波,与环州相望,据诸寨中,又可以扼奔冲庆州大路。其沿边城寨,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庆州,以固根柢。秦凤路:若贼寇东西路,于甘谷城屯正兵五千,帖以蕃汉弓箭手,扼奔冲青鸡、三阳一带道路。别以正兵五千,帖本处蕃兵、弓箭手守古渭,更益都巡检军马及三千据通渭,与甘谷、古渭相望。若约此置兵,保护熟户,更相首尾,足以枝梧。其诸城寨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秦州,以固根柢。鄜延路:若贼寇东路,宜于永平驻兵万人,帖以本处蕃汉弓箭手,以扼绥德、黑水、绥平、怀宁、顺安、青涧之会,亦断青化、丰林趋延州。又恐自永平东巡大川,至青涧城南出延州,则青涧亦驻兵三千。贼若寇北路,由浑州寨门川而下,则永平更不消驻兵,秪以万人驻金明县,扼园林、安塞、龙安、招安、故塞门、安远之会,断趋延州大路。顺宁路窄,难出大兵,只以三千守军,贴以蕃兵弓箭手,足以扼贼寇。西路只以三千人守德靖,兼以蕃兵保护胡、李二族,则金明不消人马,可以那赴万安,为保安、德靖声援。或西北

译合当地蕃汉弓箭手,用以扼守绥德、黑水、绥平、怀宁、顺安、青涧的会合之处,也断绝经青化、丰林奔赴延州的道路。又恐怕贼兵从永平沿东边巡行大川,到青涧城南出延州,那么青涧也要驻兵三千人。贼兵如果进犯北路,经由浑州寨门川而下,那么永平就不再需要驻兵,只用一万人驻扎金明县,扼守园林、安塞、龙安、招安、故塞门、安远的会合之处,断绝奔赴延州的大路。顺宁路狭窄,难以出动大军,只用三千守军,配合蕃兵弓箭手,就足以扼守贼寇。西路只用三千人守卫德靖,同时用蕃兵保护胡、李两族,那么金明就不需要人马,可调赴万安,作为保安、德靖的声援。如果(贼寇)从西北……

两路并兵而来,则金明兵不动,别以五千人守万安,掎贼之后。其沿边城寨,并秪留守兵,不责以战。自余军马,并屯延州,以固根柢」。

译如果敌军兵分两路合力来犯,那么金明的军队就按兵不动,另外派五千人驻守万安,从背后牵制敌军。沿边各城寨,都只留下守军,不要求他们出战。其余的军队,全部屯驻在延州,以巩固根本。

十一月四日,上曰:「王广渊言知环州种诊申:有西界投来蕃部三

人,熟知彼国事,自旧来留在本州岛,询问敌情。今夏国既通,无所用之,乞发遣于近里州军安排。勘会夏国既纔遣使,乞复贡献,疑朝廷方与之要约,尚未知其向背。今诊乃敢轻妄便谓通和。窃恐边防亦已弛备,缓急有误国事。其种诊未欲劾罪,可令王广渊严诫,责令依屡降旨挥,饬谨边备。」

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秦凤路经略司言,通渭等七堡寨割属通远军外,宁远等依旧属秦州。诏宁远等四寨割属通远军,仍于青唐及武胜军并新招降马禄族三处地分内「及」下原有「并」字;新:原作「胜」,据《长编》卷二三三删、改。,各建一堡塞。

七月十一日,诏雄州归信、容城县乡巡弓手,今后如无事,不令乡巡,免致搔扰。遇探报有北界巡马过拒马河南,即令本县官相度人数,部押弓手前去,以理约栏。余依前后约束施行。始,北人自春以来,月遣巡马过拒马河,非故事也。边臣谓北人因乡巡弓手,故增巡马,若罢乡巡,则彼界巡马势自当止。朝廷从之,巡马亦不为止,而盗贼滋多,州县不能禁。

三十二日,管勾秦凤路沿边安抚司公事王韶言:「准朝旨,令详具合要防托人马。差镇戎军定川寨弓箭手巡检赵普、三川寨张进、德顺军中安堡马伦、通边寨魏奇,各领去年所授经略司札子,团结到防秋第一等弓箭手共三千五百三十三人,马二千六百六十三匹,常切排龊,准备策应秦凤路通远军。仍差景思立、秋喜都部押,并带领第六将策应秦凤路人马。

候见秦凤路沿边安抚司关报,即前去,一听本司指挥。」

十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勘会陕西沿边四路,先置横烽,遇贼马入界,递相应接。诏熙河路依四路例置横烽,内蕃部地分,即差厢军守之厢军守之:原作「厢守府坐」,据《长编》卷二三九改。。

十一月十九日,诏令皇城程昉、河北沿边安抚司屯田司,同相度沧州界塘泊利害,及边界淀滩地,令人户指射指:原作「借」,据《长编》卷二四○改。,栽种桑枣榆柳。先是,议者以河朔地平,自堡寨之东,新以塘泊,胡骑不能驰突。唯西至满城近二百里,无险可恃,向虏入寇,尝取道于此。今议植榆为塞,以捍奔冲之势,异时王师可以保固焉。

十二月二日,有诏:差官检视陕西武备。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延州言,顺宁寨蕃部逃入西界,蕃官刘绍能以兵袭逐不及,及捕西人为质。上曰:「自许下国修贡以来,近边逃背生口皆送还,意极恭顺。今绍能以兵出界,人情必生愤激。可严戒边吏,自今毋或生事」。

十二月四日,权发遣河北四路提点刑狱公事李南公言,相度朴桩口添灌东塘等,诏屯田司阎士良专督典修。

译十一月四日,皇上说:「王广渊说知环州种诊上奏:有西夏那边投奔过来的蕃部三人,熟悉西夏国内之事,从前就一直留在本州,用来询问敌情。如今夏国已经通好,用不上他们了,请求发遣到附近内地州军去安置。查核夏国刚刚派遣使者,请求恢复朝贡,怀疑朝廷正与他们商定盟约,还不知道他们究竟是归顺还是背叛。如今种诊竟敢轻率妄言就说已经通和。恐怕边防因此也已经松弛戒备,一旦有急事就会耽误国事。种诊暂且不必治罪,可命王广渊严加告诫,责令他依照多次下达的旨意,整饬谨守边备。」

五年五月二十三日,秦凤路经略司上奏,通渭等七个堡寨割隶通远军之外,宁远等寨仍旧隶属秦州。诏令宁远等四寨割隶通远军,并在青唐及武胜军以及新招降的马禄族三处地界内,各建一座堡塞。

七月十一日,诏令雄州归信、容城两县的乡巡弓手,今后如无事,不必派他们乡巡,以免招致骚扰。遇有探报北界的巡马越过拒马河南岸,就命本县官员酌量人数,率领弓手前去,依理拦截约束。其余按照前后所定约束执行。当初,北人从春天以来,每月派遣巡马越过拒马河,这本不是旧例。边地官员认为北人是因为乡巡弓手的缘故,才增派巡马,若停止乡巡,那么对方界内的巡马自然会停止。朝廷听从了此议,但巡马并未因此停止,而盗贼反而增多,州县也无法禁止。

三十二日,管勾秦凤路沿边安抚司公事王韶上奏:「按朝廷旨意,命我详细开具应当防备调度的人马。已差镇戎军定川寨弓箭手巡检赵普、三川寨张进、德顺军中安堡马伦、通边寨魏奇,各自率领去年所授经略司札子中的人马,集结成防秋第一等弓箭手共三千五百三十三人,马二千六百六十三匹,随时加以整顿排列,准备策应秦凤路通远军。并派景思立、秋喜担任都部押,一并带领第六将策应秦凤路人马。

等看到秦凤路沿边安抚司的关报,即刻前往,一切听从本司调度指挥。」

十月二十六日,枢密院上奏:「查核陕西沿边四路,先前设置了横烽,遇有贼马入界,可依次传递接应。」诏令熙河路依照四路的先例设置横烽,其中在蕃部地界之内的,就派厢军守卫。

十一月十九日,诏令皇城使程昉、河北沿边安抚司屯田司,一同相度沧州境内塘泊利害,以及边界淀滩之地,让百姓认领耕种,栽种桑枣榆柳。此前,议事者认为河朔地势平坦,从堡寨以东,新设塘泊之后,胡骑便不能驰骋冲突。唯独往西到满城附近二百里之地,没有险要可以凭恃,从前敌虏入侵,常常取道于此。如今议定种植榆树作为屏障,以抵挡敌骑冲击之势,日后王师也可凭此保固边防。

十二月二日,有诏:派官员检视陕西武备。

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延州上奏,顺宁寨的蕃部逃入西夏境内,蕃官刘绍能带兵追袭未能追上,便抓获西夏人作为人质。皇上说:「自从许可西夏进贡以来,靠近边界逃回来的人口都已送还,态度极为恭顺。如今刘绍能带兵出界,此事必定会激起对方愤怒。应严厉告诫边地官吏,从今以后不要滋生事端。」

十二月四日,权发遣河北四路提点刑狱公事李南公上奏,请相度朴桩口添灌东塘等事,诏令屯田司阎士良专门督办修治。此前,沧州北三堂等塘泊原是黄河灌注而成,后来黄河改道,塘泊便逐渐干涸淤塞。程昉曾请求开凿琵琶湾,引黄河水灌注其中,但未能成功。阎士良建议堵绝御河,引西塘之水灌入。如今朝廷采纳了他

先是,沧州北三堂等塘泊为黄河所注,其后大河改道,而泊遂游淀。程昉常请开琵琶湾,引黄河水灌之,其功不成。士良建言堰绝御河,引西塘水灌之。今从其请。

七年九月十九日,上谓辅臣曰:「卿等所上边防画一,先择可施行者,更与枢密院议之」。既而,二府奏可行之事,凡十有四。其一曰,自来出战有功大小使臣未

经升擢者有:原作「者」,据《长编》卷二五六改。,以功状次数稍多,或一次功状优异,及知名人作一等,余作一等,取旨升用,考其才实。二曰,停闲使臣降配军员,年六十以下,武艺及中等,精神不衰,令投状自首,长吏试验,如堪战陈,保明以闻。三曰,令安(府)[抚]转运、提点刑狱、察访司,各体察验辖下将官人材智略,具缓急任驱策与否任:原作「年」,据《长编》卷二五六改。,内有才之人差遣近下,可以升擢;及紧要闲慢合对换文臣,有勇略可为将官,不拘路分,并密以闻。四(月)[曰],近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其沿边州军,宜并依定州例,量赐本钱出息,令钩致虏人之能知其国事者。或质所爱,使探问虏中任事主兵人姓名、材能、性识,所管兵数、武艺强弱、屯泊处所、城垒大小、粮食多少,及出兵道路。刺其的实,编类成书,准备照用。其边臣不能使人,致前后探事尤无实者,当移降。五曰河阳别置水军五七旨挥,造船习战,以备贼济渡者。六曰,既为坚壁之计,当有清野之法。逐县预以义勇、保甲附保甲丁口数寓之籍中,本州岛密约计人数,至时分入州城。及大县别为一籍,令司农寺依枢密院先降造丁产簿条约,一处编籍。七曰,北京城西偏带沙低薄,已检计立限修筑上下水关。其护关战桥(井)[并]左右引手城未高坚,相度增筑,置楼橹守具。八曰,卫州大河之南,密接京畿,正当控御之地,其城至小,并黎阳城,亦当要害,未能包山为固。并展托

、畜产入 修筑,缓急屯兵,防越轶之患。九曰,分屯兵马、出战要害之处,并委察访使就与逐路安抚使等处置,具防守事以闻。十曰,相度展托城壕及增筑县城。缘城大人少及城小人众,于法皆在所不可守。宜先计度本州岛户口若干,除保县寨外,若干入保州;兵民除上城出战外,可容若干。若更外来人户,容之不尽则展托,毋令过大,致难防守。其当增筑县城等,须逐州军相照应。缘四路帅府分统州军,其势当如络脉之相通,缓急寇至,即候望相及,掎角相应,坚壁出战,皆合事机,而敌人腹背怀惧,其势自溃。如此修筑,即不枉用工力。十一曰,如遇有警,清野备敌,百姓般粮斛、薪(堡)[保]城垒,并合积蓄守具及分壁部分。

译的建议。

七年九月十九日,皇上对辅臣说:「你们所上呈的边防画一之策,先挑选出可以施行的,再与枢密院商议。」不久,二府奏报可以施行的事项,共十四条。

其一说,历来出战有功、尚未得到升迁的使臣,按其功状次数多少,或一次功状特别优异,以及知名之人列为一等,其余列为一等,请示朝廷升迁任用,并考核其真实才能。

其二说,闲散使臣降职为配军的人员,年在六十岁以下、武艺达到中等以上、精神未衰者,令其自行投状申报,由地方长官试验考核,如果堪任作战,就具实上报朝廷。

其三说,命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察访司,各自体察考核所辖将官的人才智略,具报其是否可以在急难之时驱使任用,其中有才干之人若目前职位偏低,可加以升迁;以及紧要与闲慢职位需要对换的文臣,若有勇略可担任将官,不拘所属路分,一并秘密上报。

其四说,近来已将三百道度僧牒下发定州安抚司,用作训练义勇保甲以及招募刺探敌情之人的费用。沿边各州军,也应一律依照定州先例,酌量拨给本钱生息,用来招致能知晓西夏国内之事的西夏人。或以其所爱之物为质,让他们探问敌方掌权用兵之人的姓名、才能、性情识见,以及所辖兵数、武艺强弱、屯驻处所、城垒大小、粮食多少,以及出兵道路。刺探确实情况后,编成书册,以备日后查用。若边地官员不能善用人才,导致前后所探之事多不属实,应当予以降职调离。

其五说,在河阳另外设置水军五七指挥,建造船只操练水战,以防备敌人渡河进犯。

其六说,既然已定下坚壁固守之策,就应当配合清野之法。命各县预先将义勇、保甲连同保甲人口数目附入户籍册中,各州秘密核计人数,到时分别迁入州城。大县另立一份户籍,命司农寺依照枢密院先前颁发的造丁产簿条例,一并编造户籍。

其七说,北京城西边一带地势低洼、城墙单薄,已经勘验计算,限期修筑上下水关。护关战桥以及左右引手城墙尚未加高加固,应相度增筑,设置楼橹守御器具。

其八说,卫州地处大河以南,紧邻京畿,正当控御要地,但城池却很小,连同黎阳城,也都是要害之地,尚未能倚山为固。应一并展拓城池,蓄养牲畜物资以备修筑之需,一旦有急,屯驻兵马,以防敌人越境侵犯之患。

其九说,分兵屯驻在出战要害之处,一并委托察访使与各路安抚使等共同处置,具报防守之事以闻。

其十说,相度展拓城壕及增筑县城。因城池太大而人少,或城池太小而人多,按法度都无法固守。应先估算本州户口多少,除保留县寨外,多少人可迁入保州城;士兵百姓除上城出战外,还能容纳多少人。若还有外来人户,容纳不下就应展拓城池,但不要过大,以致难以防守。应增筑县城等处,须让各州军相互照应。因四路帅府统辖各州军,其形势应如经络血脉相通一般,一旦有急,敌寇来犯,就能烽火相望,彼此策应,掎角相援,坚壁固守而后出战,都能合乎战机,如此敌人腹背受敌而心生畏惧,其势自然瓦解。这样修筑城防,才不会白费工力。

其十一说,如遇有警情,需清野防敌,百姓搬运粮食、薪柴入保城垒,并须一并积蓄守御器具,划分守城区域。仓促之际,常常苦于安排无法可循,因此须预先估算官府和民间房屋以及空闲土地,分配给迁入的百姓居住,并安置所搬运的物资。其中人力不足之处,由官府出面招募人手搬运,暂寄存

苍猝之际,常患措置无法,即须计度官私屋宇及空闲地,分配人户居住,及安置所般之物。并内有人力不足,官为募人般运,寄纳出给。如此之类,并应干守拒事件,预为讲画,详古今法制,斟酌事宜,具条件以闻。十二曰,敌人出入道路,宜悉知之。先据地利,安置营寨,开掘坑堑,示之以利导,令必趋及。可以设伏处,预知地形高下,水流所归。如壅决其水,即可冲灌其处。若恐敌人用之,即就何处防守 决或回避,并悉讲求,图画以闻。十三曰,河北地利,所出有限,从京师那移钱物,多行籴买,即增起物价而费本。已拨粳米百万石封桩,每年于计纲内支拨应副。仍令京东转运司据合上

供或酒场剩钱,于有水路州军籴粟米小豆,计舟车步乘般往河北,分往逐处收盖。于京西路沿蔡河州军,亦赐籴本钱,计船般运到京入汴。但筭籴本步乘比本路常平籴价不贵,即行计置,宽沿边籴买之数,可减扑物价,多蓄斛▯,以纾边计。其京东西路合计置事,专委官相度施行。诏皆行之。十四曰,河阳置水军,不行,合仍令枢密院于登州增招刀鱼战船兵团结阅习,准备差使。

八年二月八年二月:原作「八月二日」,据《长编》卷二六○改。,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本路防边重兵皆在定州,言边备者惟以北平为兵冲,其保州社城以东有塘水之难,谋者未尝为意。臣以为狄人讲求中国边防虚实向背者非一日,万一为寇,必须出于不意。道涂险易,讲求不得不尽。近历视边境,窃见保州以东、顺安军以西有平川横袤三十余里,南北径直,并无险阻,不经州县,可以大军方阵安驱。自永宁军以东,直入深、冀,行于无人之地。定州但守社城以西,兵未及移,则虏骑已越高阳矣。或狄人自定州入寇,定兵必依西山扼其归路,彼则束甲径趋顺安,定人虽众,兵不及施,而虏已出寨,此不可不虑也。通涂旷野,荡然四达,谋者不此为虑,而区区过忧北平之冲,臣窃骇之。西山洞道连属,可以伏奇,进则定州当其前,退则保州、广信议其后。狄人敢入北平,则不知顺安者也。使其知顺安之易,则北平虽无备,且当委而不顾,况其有备也。相度得保州西

至九顷堂度七里以来,及保州东阳村堤以东至臧村堤度三十里,庆历中皆曾筑堤壅水,遗迹尚存。若少加补完,西纳曹、鲍诸水,则社城以东,塘险相属,虏骑出入,惟有北平一路。定州之兵依险为阵,椅角牵制,滹沱、横泺为难,则可以制其前;塘河之流可使,则足以继其后。有以待敌而致其必来,此必胜之术也。今具图进呈,其详悉地步,别具条上。」诏屯田司阎士良驰往相度,而士良言:「检视保州西至九顷塘,及保州东阳村堤以东至臧村堤,若增接修完,柜蓄诸河,以成险阻,委实利便。

译放并发给凭证。诸如此类,凡是有关守御拒敌的事项,都应预先筹划讲求,参详古今法制,斟酌事理,一一列出条款上奏。

其十二说,敌人出入的道路,应当全部查明。应先根据地理形势,布置营寨,开掘坑堑,故意示以有利可图,引诱敌人必定趋赴。可以设伏的地方,须预先弄清地势高低、水流所归之处。如果堵塞或决开该处水流,就可以冲灌淹没那一带。若担心被敌人利用,就应查明何处可防守决水或加以回避,都要一并讲求,绘图上奏。

其十三说,河北当地物产有限,若从京师调运钱物,多行籴买,就会抬高物价而耗费本钱。已拨出粳米一百万石封存备用,每年从计纲内支拨供应。同时命京东转运司将应上供或酒场所余的钱款,在有水路可通的州军籴买粟米小豆,计算船车步运费用运往河北,分送各处收储。京西路沿蔡河一带州军,也拨给籴买本钱,计算船运费用运到京城汴河入库。只要计算下来籴买本钱及运费不比本路常平仓籴价贵,就予以施行,以宽缓沿边籴买的数额,这样可以压低物价,多储积粮食,以纾解边地开支。京东、京西两路应筹办之事,专门委派官员相度施行。诏令这些建议全都施行。

其十四说,河阳设置水军之事暂不实行,应仍命枢密院在登州增招刀鱼战船兵,集结操练,以备调遣。

八年二月八日,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上奏:「本路防边重兵都驻扎在定州,谈论边防的人只把北平看作用兵要冲,而保州社城以东有塘水阻隔的困难,谋划者却从未留意。臣以为契丹人探究中原边防虚实动向已非一日,一旦入侵,必定出其不意。道路险易,不能不详加探究。臣近来巡视边境,见保州以东、顺安军以西有一片平川,横宽三十余里,南北笔直,毫无险阻,又不经过州县,可供大军排列方阵长驱直入。从永宁军以东,直入深州、冀州,行走于无人之地。而定州只守卫社城以西一带,等到出兵尚未来得及移动,敌骑就已越过高阳了。又如契丹人从定州方向入侵,定州兵马必定依托西山扼守其归路,敌人便会整装迅速直趋顺安,定州兵马虽多,却来不及调度施用,而敌虏已出寨而去,这是不能不虑及的。这条平坦开阔、四通八达的道路,谋划者却不加考虑,反而过分担忧北平一带的要冲,臣私下感到惊讶。西山一带洞穴道路连绵相接,可以设伏出奇,进兵则定州当其正面,退兵则保州、广信军可在其后夹击。契丹人若敢进犯北平,那就说明他们不了解顺安这条路。假使他们知道顺安容易通行,那么北平即便没有防备,尚且可以放弃不顾,何况北平还有防备呢。臣相度得保州以西到九顷塘,约七里之遥,以及保州东阳村堤以东到臧村堤,约三十里,庆历年间都曾筑堤蓄水,遗迹至今尚存。若稍加补修完固,向西汇纳曹河、鲍河等水,那么社城以东,塘水险阻相连,敌骑出入,就只剩北平一条路可走了。定州兵马依险列阵,与之掎角牵制,凭借滹沱河、横泺之险为其屏障,就可以在正面制约敌人;再使塘河之水可以调度,就足以在后方牵制敌人。这样既能等待敌人来犯,又能促使敌人必定来犯,这就是必胜的方法。如今臣已绘图进呈,其详细地理步数,另外开列条陈上奏。」诏令屯田司阎士良驰往相度,阎士良回奏说:「检视保州西至九顷塘,以及保州东阳村堤以东至臧村堤,如果增修补完,蓄积各条河水,以形成险阻,确实有利。」诏令批准其所奏。其中若有侵占民间地土的,就用官府所属田土调换归还,或给

」诏可其奏。内有侵着民间地土,即将系官田土拨还,或给其直。仍先具所占民田顷数目以闻。

三月十九日,沈括又言:「本路烽台基址,高下 密,多有未便。乞下两路安抚司,更选差官子细打量。」又言别立到起纳道路一旧烽台基,具画图以进。诏从所请,仍令定州、真定府、大名府路安抚司据合修去处,未得兴功,候的有事宜,即非时修筑。

闰四月五日,真定府路安抚司言禁地山土若起遣居人,则愈难巡防,乞仍旧。从之。先是,议者欲禁山,不许民居,下其议安抚司相度,故有是请也。

十二月十三日,熙河路经略司言合修城堡先后次第,内熙州开濠二十六万八千余工,董冬谷堡六万二千余工,五牟谷堡六万二千余工,北开堡一十四万九千余工,通远军三面城壁除役外,有三十三万七千余工,

南川堡保八万七千余工,拶汤堡六万五千余工,珂斫关五万九千余工,多能谷堡九万四千余工,安乡城一十八万余工,及勘会保宁三千人保:原作「堡」,据《长编》卷二七一改。。自今年二月十六日至十月五日终,共役得六十万余工。欲乞依先后兴修。诏先修通远军城壁,余依次第开修。

,却致引惹,不得安静。宜预密下经略司,仰严行戒谕城寨地分当职官常切觉察,不管小有违犯。」 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御批:「勘会河东地界,非久分画了当。深虑沿边守把居住军民忿见虏人占据素来樵采之地,衷私递相▯率越界,依旧取打薪

六月十九日,高阳关路安抚司言,信安、干宁军塘泺干涸,乞引御河水。上批:「闻近岁塘水有极干浅处,当职之官,颇失经治。可于两路各选委监司一员,以巡历为名检点,具阔狭深浅画图以闻」。已而,河北东西路提点刑狱韩正彦、韩宗道各具淤淀干浅处以(以)[闻]。诏送河北屯田司相度,当兴修,所在计料闻奏。其官吏仍令东路转运司劾之。

十一月八日,诏河北地震州军城壁、楼橹、仓库等损动去处,令转运提举司分头巡历,相度紧慢,催促修整。

十年三月二十六日,枢密院言:「熙宁七年朝旨,沿边刺事人多互传报,徼幸赏物。人数虽多,于事无补。可下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选使臣牙吏有心力谙识有情者有情:「有」字疑误。,裁定人数,委长吏同募土著可深入刺事人,每事审实以闻。量事大小给钱帛,候

有符验,再与优赐。」诏申明行下。

元丰元年正月二十八日,主管河东沿边安抚司刘舜卿言:「北界西南面安抚司自去秋因移文索奸细人李福寿等,妄指占缾形寨地,至今春,渐以人马并边,理会疆至。臣窃料虏人觊觎,不过以人马胁边,蹂践苗稼,或强占地里立铺屋。

译予相应价钱。并要求先列出所占民田顷数上奏。

三月十九日,沈括又上奏:「本路烽火台的基址,高低疏密,多有不便之处。请下令两路安抚司,另外选派官员仔细勘量。」又提到另外立定了往来传递军情道路上的一座旧烽火台基址,绘图进呈。诏令依所请施行,并命定州、真定府、大名府路安抚司,根据应当修筑之处,暂不兴工,等到确有需要,再随时修筑。

闰四月五日,真定府路安抚司上奏,若将禁地山中的居民迁走,反而更难巡防,请求维持原状。朝廷准许了这一请求。此前,议事者想要封禁山地,不许百姓居住,朝廷将此议交付安抚司相度,因此才有这次请求。

十二月十三日,熙河路经略司上奏应当修筑城堡的先后次第:熙州开凿壕沟需二十六万八千余工,董冬谷堡需六万二千余工,五牟谷堡需六万二千余工,北开堡需一十四万九千余工,通远军三面城壁除役外,尚需三十三万七千余工,南川堡需八万七千余工,拶汤堡需六万五千余工,珂斫关需五万九千余工,多能谷堡需九万四千余工,安乡城需一十八万余工,并查核保宁需三千人。自今年二月十六日至十月五日为止,共已役使六十万余工。请求依先后次第兴修。诏令先修通远军城壁,其余依次修筑。

……却反而招惹是非,不得安宁。应事先秘密下达经略司,命各城寨地界当职官员时常严加觉察,不论大小违犯之事。

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御批:「查核河东地界一事,不久便可划定完毕。深恐沿边戍守居住的军民,见敌虏侵占了原本樵采的土地,私下里相互串通越界,依旧前往打柴……」

六月十九日,高阳关路安抚司上奏,信安军、干宁军的塘泺已经干涸,请求引入御河之水。皇上批示:「听闻近年塘水有极为干浅之处,主管此事的官员颇有失于经营治理。可在两路各选委监司一员,以巡历为名前去检查,将宽窄深浅绘图上报。」不久,河北东、西路提点刑狱韩正彦、韩宗道分别将淤积干浅之处上报。诏令送交河北屯田司相度,应当兴修之处,所需工料一并上报。其中官吏若有失职,仍命东路转运司弹劾。

十一月八日,诏令河北因地震而损坏的州军城壁、楼橹、仓库等处,命转运提举司分头巡视,相度轻重缓急,催促修整。

十年三月二十六日,枢密院上奏:「熙宁七年朝廷旨意规定,沿边刺探敌情之人往往互相传报,以侥幸求取赏赐。人数虽多,对事情并无补益。可下令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选拔有心力、熟悉且可靠的使臣和吏员,裁定所需人数,委派地方长官一同招募本地熟悉情况、可以深入敌境刺探消息之人,每件事都须核实后上报。按事情大小给予钱帛,等到取得确实凭证,再予以优厚赏赐。」诏令重申此令并颁布施行。

元丰元年正月二十八日,主管河东沿边安抚司刘舜卿上奏:「北界西南面安抚司自去年秋天以来,因移文索要奸细李福寿等人,便妄称占据缾形寨之地,直到今年春天,逐渐以人马逼近边界,商议划定疆界。臣私下揣测敌人的意图,不过是想以人马胁迫我方边界,践踏庄稼,或强行占地建立铺屋。臣打算只依本地情势相机应对牵制。」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闰正月二十二日,诏令:「据高遵裕所奏,西夏人索要乙讹等人之事。此事必定是有归附的部落逃出边界,西夏因索要未得,便在和市纵火,以发泄一

欲止作本处意度事势支梧。」从之。

闰正月二十二日,诏:「据高遵裕所奏,西人理索乙讹等事。此必当有熟户出界,因索不获,遂于和市纵火,以摅一时之忿。深恐差人酬赛,造成边隙,见已根究,可移牒宥州照会,庶羌酋知此非朝廷意。仍令吕惠卿更详羌情缓急,发此牒本州岛,万一或未尝侵犯彼界,免虚自认,为(点)[黠]羌窥侮。」

四月十七日,入内东头供奉官、熙河路都总司走马承受公事长孙良臣言,闻夏人于漠界内掘坑画十字及立草封,恐因循(寝)[寖]成边事。诏经略司体量,如实,即令鄜延路经略司移牒戒约。

七月十一日,诏河东陕西路经略司指挥沿城寨探刺夏人,过设备豫。以上批「秉常始亲国事,今秋点集甚严,又(鹿)[鄜]延府界间有游骑出没,羌情难测,战守之具,宜早有分画」故也。

十一月一日,诏知定州韩绛提举营置保州等处经制水塘。初,有旨借定州封桩钱万缗,委同提点制置屯田阎士良买保州东阳等村淤下地种稻作塘,以扼西山路,令安抚使司通管。后士良罢,诏知保州张利一主管,令薛向提

举。至是,向被召,故以命绛。

十一月二十五日,知定州韩绛言:「北人郝景过南界榷场,闇画地图,已密遣人收捕。」诏定州路安抚使司、河北沿边安抚司指挥所遣人,须察知奸细实状,方得收捕推鞠,无致引惹生事。

十二月六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宥州牒,请遣官与夏国边官,以苏安静分立文字依理识认,并毁废所侵耕生地,及将西界前后逃背、捕杀人马命驾等界首交会。本司近准朝旨,定写牒,送马五匹至宥州,索所虏人马,及根治作过头首诫断」。上批:「宜先令河东经略司检安静与西人要约文字圆备圆:原作「图」,据《长编》卷二九五改。,仍除所差折固外「仍除」、「固」三字原脱,据《长编》补。,更选谙熟边事信实使臣一人,牒鄜延路,令移报宥州,与已差官于界首,各出文字,理辨交会。其喏儿一户,是未叙盟以前逃背,于誓诏当给还,即具以闻。」

二年二月十三日,梓州路转运司言:「去年十一月,蛮乞弟率众犯边,纵火掠人,虽已遁,虑复来寇。乞增禁军及召施、黔州义军赴江安县纳溪寨为守备,候团结夷人子弟可用及边事息渐减放」。从之。

三月二十五日,上批:「两输户逃移四方,雄州深以为不便者,不过恐元佃之地全为北人拘占。今逃者既多,客户则浮寓之民,纵使散之他所,亦无深害。可止令出榜,安慰还业。」先是,雄州言:「北界民户以差配搔扰,并有惊移。」涿州乃移文言:「南界县官以兵马遮约,不令应役,请速回。」诏雄州具创坐侵越搔扰因依报

之,及戒两县巡防,候北界差科稍息,即谕惊移民户归业。

译时之愤。深恐若派人赏赐酬谢,反而造成边界纠纷,如今已在追查此事,可移牒宥州知会,使羌人首领明白此事并非出自朝廷本意。并命吕惠卿再详细体察羌人情势的缓急,将这份牒文发往本州,万一确实从未侵犯过对方边界,也免得白白自我承认过错,被狡黠的羌人趁机轻侮。」

四月十七日,入内东头供奉官、熙河路都总管司走马承受公事长孙良臣上奏,听闻西夏人在边界内挖坑画十字、竖立草标作记号,恐怕日久会渐渐酿成边境事端。诏令经略司仔细体察,如果属实,即命鄜延路经略司移牒告诫约束对方。

七月十一日,诏令河东、陕西路经略司指示沿边城寨刺探西夏动静,过度设防戒备。这是因为御批中说:「秉常刚开始亲自处理国事,如今秋季点集兵马甚为严整,又有鄜延府界之间时有游骑出没,羌人情势难以揣测,作战与防守的准备,应当及早有所筹划」的缘故。

十一月一日,诏令知定州韩绛提举营建整治保州等处的经制水塘。当初,有旨借用定州封桩钱一万缗,委派同提点制置屯田阎士良购买保州东阳等村的低洼之地种植水稻、修筑塘泊,用来扼守西山一带道路,命安抚使司统一管理。后来阎士良被罢免,诏令知保州张利一主管此事,命薛向提举。到此时,薛向被召回朝廷,因此改命韩绛负责。

十一月二十五日,知定州韩绛上奏:「北人郝景经过南界榷场,暗中绘制地图,已秘密派人前去收捕。」诏令定州路安抚使司、河北沿边安抚司指示所派之人,务必查明奸细的确实情状,才可加以收捕审讯,不要招致纠纷、滋生事端。

十二月六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上奏:「宥州来牒,请求派官员与夏国边官,依苏安静之例分别划定文字加以确认识别,并废毁拆除所侵耕的生地,以及将西界前后逃亡背叛、捕杀人马等事,在边界首端汇集商议。本司近来奉朝廷旨意,拟定牒文,送马五匹到宥州,索要所掠人马,并追查治罪肇事的为首之人。」皇上批示:「应先命河东经略司核查苏安静与西夏人约定的文字是否完备,并除去所派的折固之外,另选一名熟悉边事、诚实可靠的使臣,将牒文送往鄜延路,命其转报宥州,与我方已派官员在边界首端,各自出示文字,理清辨明并汇集商议。其中喏儿一户,是在盟约签订之前就已逃亡背叛的,按誓诏应当交还,须具实上报。」

二年二月十三日,梓州路转运司上奏:「去年十一月,蛮人乞弟率众进犯边境,纵火掳掠百姓,虽已经撤退,但恐怕还会再来入侵。请求增派禁军,并招募施州、黔州的义军前往江安县纳溪寨戍守,等到招抚团结夷人子弟可以任用、边事逐渐平息后,再行裁减。」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三月二十五日,皇上批示:「两输户四处逃移,雄州深以为不便,不过是担心原本所耕之地全部被北人占据。如今逃移的人既然已多,客户本来就是流动寄居的百姓,即便让他们散往他处,也没有太大害处。可只出榜安抚,劝其归业。」此前,雄州上奏:「北界百姓因差役摊派而受到骚扰,因此纷纷惊惶迁移。」涿州于是移文说:「南界县官用兵马阻拦约束,不让他们服役,请速令其回归。」诏令雄州具报制造侵越骚扰事端的原委,并告诫两县加强巡防,等到北界差役摊派稍有缓和,就晓谕惊惶迁移的百姓返回原籍。不久沿边安抚司上奏,逃移的人多是客户,他们自称若北界不肯停止征夫之役,就想前往别处营田耕作以谋生计。枢密院请求诏令雄州晓谕百

既而沿边安抚司言逃移人多客户,自言若北界未肯罢夫言:原脱,据《长编》卷二九七补。,欲往他处营田作力,以为岁计。枢密院请诏雄州晓谕民户,田蚕及时,不可远弃家产。候北界差科稍息,有人招呼,各归复业。故有是命。

二十七日,河北沿边安抚副使刘管乞两输人已于近南居者,不得复于两输地来往。诏雄州已发遣归业民户,责邻保(学)[觉]察。

五月二十五日,真定府路安抚司言北人侵耕解子平地,诏安抚司遣人候望巡察,毋致更有侵耕。如北界以兵护耕种,候北兵回,悉蹂践之。

六月一日,枢密院言:「去月二十三日,北界人马犯雄州界,射伤官兵。欲令雄州谕归信、容城,如北人再至拒马河南「如」下原衍「贼」字,据《长编》卷二九八删。争,伏精锐于林木,俟官军逐利,骤出围掩,当远斥候,度形势捍御,毋得远追,自取理曲。仍选精强人马,以备接应。」从之。 ,且令婉顺约栏;即深入近南地分,恐虏先以懦兵诱致

九月二十八日,枢密都承旨韩缜、副都承旨张诚一、检详兵房文字范育,上诸路清野备敌法。诏颁行之。

十月十七日,定州路安抚使司韩绛言:「北界崔士言屡至安肃军刺事,结东京商人苏文结:原作「给」,据《长编》卷三○○改。,图写河北州军城围地里,士言为本军百姓诱至两界首执之。」士:原作「上」,据《长编》卷三○○改。诏苏文未过两界,遽已捕执,虑别致(隐)[引]惹。自今缉知北界奸细,须诱入省地,方许收捕。仍诏告捕获苏文,赏钱千缗,班行内安排。

十二月十二日,定州安抚使韩绛言:「大理寺丞杨婴寻访得定州界西自山麓,东接塘淀,绵地百余里,可以潴水,设为险固,愿得营葺。」从之,仍诏以引水灌田陂为名。

三年正月七日,河北转运判官孙迥言,界河内北人鱼船三十余艘,白昼肆行,未有约束。诏沿边安抚司体量,如数稍多,即婉顺止约。

十七日,保州言北界屡有移文,理会修城。乞自今三两次移文回答一次。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代州言,谍报契丹北枢密萧克昌等引步骑点检沿边铺舍。上批:「虏若止是增饰铺舍,必不遣此重官。恐尚有理(办)[辨]围山子以东地界之意,故假此为名。宜下定州真定府安抚司、太原府经略司,速募人探虏情,增边界巡守,及权移易地分内不得力使臣。」

五月十五日,河东沿边安抚司乞移牒止约北人沿边创置铺屋。上批:「如北人于分画壕堠之北修建城池,即是有违誓书。若止增铺屋,毋得止约。或于土门以东接真定府界以南侵犯,增铺屋壕堠,即先谕以理道;不从,即约阑出界。」续诏:「若北人果有创增本界未有铺舍,关防处相度增置,画图以闻。

译姓,说农事蚕事都有时令,不可轻易远离家产。等到北界差役稍缓,有人来招呼,再各自返回复业。因此才有此命令。

二十七日,河北沿边安抚副使刘管请求,两输户中已迁到偏南居住的,不得再往返于两输之地。诏令雄州已经遣返归业的百姓,命邻保负责监督查察。

五月二十五日,真定府路安抚司上奏北人侵占耕种解子平的土地,诏令安抚司派人候望巡察,不让对方再有侵耕之事。如果北界派兵护卫其耕种,等北兵撤回后,就将其庄稼全部践踏毁去。

六月一日,枢密院上奏:「上月二十三日,北界人马侵犯雄州边界,射伤了我方官兵。请命雄州晓谕归信、容城两县,若北人再到拒马河南岸争夺,就在树林中埋伏精锐士兵,等官军追逐得利时,突然出击围困掩杀,但应放远侦察哨探,衡量形势加以捍御,不得追得太远,以免自陷理亏。并挑选精强人马,以备接应。」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并要委婉温和地加以约束拦阻;如果对方深入偏南地区,恐怕敌虏先以弱兵引诱……

九月二十八日,枢密都承旨韩缜、副都承旨张诚一、检详兵房文字范育,进呈各路清野备敌之法。诏令颁行。

十月十七日,定州路安抚使司韩绛上奏:「北界的崔士言屡次到安肃军刺探消息,勾结东京商人苏文,绘制河北各州军城池防御的地图,崔士言被本军百姓引诱到两界交界处将其抓获。」诏令:苏文尚未越过两界边境就已被捕,恐怕会招致别的纠纷。今后凡查知北界奸细,须引诱其进入内地,才可加以收捕。并诏令:告发捕获苏文者,赏钱一千缗,安排在班行之内任职。

十二月十二日,定州安抚使韩绛上奏:「大理寺丞杨婴寻访得知,定州境内西起山麓,东接塘淀,绵延百余里之地,可以蓄水,设为险固屏障,愿意加以营建修治。」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并诏令以引水灌田筑陂的名义施行。

三年正月七日,河北转运判官孙迥上奏,界河内有北人的渔船三十余艘,白昼公然行驶,未加约束。诏令沿边安抚司斟酌体察,如果数量确实较多,就委婉予以制止约束。

十七日,保州上奏北界屡次移文商议修城之事。请求今后两三次移文才回复一次。朝廷听从了这一请求。

四月二十一日,代州上奏,探报契丹北枢密使萧克昌等率步骑巡视点检沿边铺舍。皇上批示:「敌虏若只是增修铺舍,必不会派遣如此重臣前来。恐怕还有商议辨明围山子以东地界的意图,只是借此为名罢了。应命定州、真定府安抚司、太原府经略司,尽快招募人手探查敌情,增加边界巡守,并临时调换那些不得力的使臣所辖地分。」

五月十五日,河东沿边安抚司请求移牒制止约束北人在沿边创设铺屋。皇上批示:「如果北人在分划壕堠以北修建城池,那便是违背誓书。若只是增设铺屋,就不必加以制止约束。或者在土门以东、接近真定府界以南地区侵犯我方,增设铺屋壕堠,就应先以道理晓谕对方;若不听从,再依理约束阻拦其越界。」随后又诏:「若北人确实有意在其本界内原来没有铺舍之处增建,可相度在有关防的地方增设,绘图上奏。」

同日,麟府路走马承受陆中上奏,听闻府州久良津的商贾中有胡人反映,北人拆毁边界壕沟石墙取水。诏令河东路经略司秘密体察,应如何处置。其中斥候不谨慎的,也要一并加以弹劾。

七月二十九日,熙河路经略司上奏,西界首领万藏结逋药派遣蕃部巴鞫等人,以译文书信来报告,

」

同日,麟府路走马承受陆中言,闻府〔州〕久良津贾胡▯有北人(坼)[拆]界壕石墙取水。诏河东路经略司密体量如何处置。其处斥堠不谨,亦按劾之。

七月二十九日,熙河路经略司言,西界首领万藏结逋药遣蕃部巴鞫等,以译书来告,夏国集兵,将筑

撒逋达宗城于河州界黄河之南,洮河之西。上批:「若如所报,方属河州之境,岂可听其修筑。可速下本司,多备兵马禁止之。」

十月三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雄州公人虽全属南朝召募,其田产多与两输相接,虑事机因此传报。欲自今召募,止于在城久居坊郭并易河南岸及塘泊已南村。」从之。

十一月八日,知代州刘昌祚言:「瓶形寨地有北人欲取直路趋围山铺往来。臣已谕本寨使臣回答不可更令希觊。」诏:「如北人来境上问语言,密谕使臣等,以理道婉顺开说,毋得先为形迹,致虏别起事端。」

四年三月十二日,知制诰王存言:「辽人觇中朝事颇详,而边臣刺辽事殊 。此边臣任间不精也。臣观知雄州刘舜卿议论方略,宜可任此。当少假以金帛,听用间于绳墨之外。」诏舜卿具所资用以闻。舜卿乞银千两、金百两,诏三司给之。

二十三日,河东经略司言:「准朝旨,相度代州宁化、岢岚、火山军当增铺屋数。河东沿边安抚司元奏,觇知北界欲增置铺堠,起修日,本界亦须增置。臣今详瓶形寨以东增十铺,若北人修盖,亦便增修。缘不系分画地分,显似自作事端。乞权罢修创。其寨西欲增二十八铺,亦恐不须为北界增置。其检计数内,若有控扼须至修创,乞候北人修毕增治」。诏河东经略司,候有北人增置铺,再奏取旨。其先降即添置旨挥,未得遽施行。

三月十八日,上批:「闻贺正北使至恩、冀,闻从人于驿舍 聚,合诵教法,声闻于外,接伴祗应人有听闻者。此乃沿边机防不谨,有阑出亡卒漏泄其事。宜重告捕赏典,并沿边当职官,亦等第别立赏罚。」

七月六日,御批:「今降泾原、环庆、熙河路对境图并说语,付中书、枢密院,庶知贼中地形曲折,看毕进入。」

八月六日,上批:「陕西诸路见议攻讨,然守御之备,亦不可懈。深虑将日夜讲求出战之具,思虑或有 略。宜申 处分,令日夕戒严。其先画定人兵、战具,修整毕备,毋得稍有缺弛缺:原作「侵」,据《长编》卷三一五改。。」先是,陕西沿边诸路累报夏国大集兵,须至广为之备。以种谔为鄜延路经略安抚副使,应本司事,与经略使沈括从长处置。以王中正同佥书泾原路经略总管司公事,如遇出界,令同第一将刘昌祚往。发开封府界、京东西诸将军马,分与鄜延、环庆两路,以姚麟权环庆路副总管。

译夏国正在集结军队,准备在河州境内、黄河以南、洮河以西修筑撒逋达宗城。皇上批示:「如果所报属实,那里正属于河州境内,岂能容许他们修筑城池。应迅速下令本司,多备兵马予以禁止。」

十月三日,河北沿边安抚司上奏:「雄州的公人虽全属南朝招募,但他们的田产多与两输之地相接,恐怕会因此泄露事机传报消息。请求今后招募此类人员,只限于长期居住在城内坊郭以及易河南岸和塘泊以南村庄的人。」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十一月八日,知代州刘昌祚上奏:「瓶形寨一带地界,有北人想要取直路经由围山铺往来通行。臣已晓谕本寨使臣回复,不可再让对方存有此种奢望。」诏令:「如果北人前来边境上盘问,就秘密晓谕使臣等人,以道理婉转地加以解说,不要先露出形迹,导致敌虏另生事端。」

四年三月十二日,知制诰王存上奏:「辽人窥探中朝之事颇为详尽,而我方边臣刺探辽国情报却颇为疏略。这是边地官员任用间谍不够精当的缘故。臣看知雄州刘舜卿的谋议方略,应当可以担此重任。应稍稍拨给他一些金帛,让他在常规之外灵活运用间谍。」诏令刘舜卿开具所需资用上报。刘舜卿请银一千两、金一百两,诏令由三司拨给。

二十三日,河东经略司上奏:「奉朝廷旨意,相度代州宁化、岢岚、火山军应当增设铺屋的数目。河东沿边安抚司原先上奏,探知北界打算增设铺堠,一旦开工修建,本界也须相应增设。臣如今详察,瓶形寨以东若增设十铺,若北人真的修建,我方也便相应增修。但因这些地方不属于已划定的地界,显然像是我方自行挑起事端。请求暂且停止修建。寨西打算增设二十八铺,也恐怕不必因北界增设而增设。所核计的数目内,若确有须加控扼之处需要修筑,请等北人修完后再增修。」诏令河东经略司,等北人确有增设铺屋之举,再上奏请示。此前所下达的增设指挥,暂不施行。

三月十八日,皇上批示:「听闻贺正的北使到达恩州、冀州时,随从人员在驿舍中聚集,共同诵习教法,声音传到外面,接伴的随从人员中有人听闻此事。这是沿边机密防范不严之故,有擅自出境的逃亡士卒泄露了此事。应加重告发捕获的赏格,并对沿边当职官员,也依等第分别订立赏罚。」

七月六日,御批:「如今下发泾原、环庆、熙河路的对境地图和说明文字,交付中书、枢密院,以便了解敌方境内地形曲折,看完后再进呈朕。」

八月六日,皇上批示:「陕西各路目前正商议进兵攻讨之事,但防御的准备也不可松懈。深恐将士们日夜讲求出战的器具,思虑或有疏漏之处。应重申告诫处分,命令日夜加强戒严。事先规划好的人兵、战具,修整完备后,不得稍有缺失松弛。」此前,陕西沿边各路屡次报告夏国正大举集结兵马,须广为防备。于是任命种谔为鄜延路经略安抚副使,掌管本司事务,与经略使沈括从长计议处置。任命王中正同佥书泾原路经略总管司公事,若遇出界作战,命其与第一将刘昌祚同往。调发开封府界、京东西诸将的军马,分派给鄜延、环庆两路,任命姚麟权任环庆路副总管。

九月,诏令河东路转运司:「河东所有与此次军事行动有关的事项,不得张扬泄露、有所遗漏。凡靠近北界的州军,若不属于本部应知晓的事项,不得一律下发。并须挑选谨慎周密的吏人办理,若能谨慎保密,等事情办

九月,诏河东路转运司:「河东应干今来军兴所行事件,不得张皇漏落。所有边近北界州军,如不系干照去处,不得一例行下。及仰选择吏人行遣,如能谨密,候事了日,优与酬奖;仍觉察体量部吏传报张皇者,勘劾以闻。」

十二日,诏定州高阳关、真定府路安抚司、河东路经略司、河东路经略司、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戒 沿边州军,与北界应干边防事,一切皆循常,毋得辄创生更改。

二十三日,河东路经略司言,丰州弓箭手沈与等三人为西人

所执,已牒理索。诏诸路已议进兵攻讨,其严饬边备。如有虏去人口,更勿行牒。

十一月四日,诏雄州自今凡与北人理辩边界小事,不得全无瞻顾,务为枝词,致招引虏界移书侮慢。

五年六月五日,上批:「昨据李宪奏请,泾原路自西宁寨进置保障,直抵鸣沙城,以为驻兵讨贼之地。朝廷悉力应付。近李舜举奏财粮未备,人夫惮行。朝廷以舜举所言忠实可听信,已指挥放散人夫等,更不追集诸路兵,即是已罢深入攻取之策。若贼犯边,自当应敌掩击,则守御亦有定计。勘会鄜延路止以本路事力于百里之外进筑城寨,讨荡屯聚贼马。今泾原如更兼熙河两路事力,即不减七八万兵。若去边面不远进筑堡垒,自可止用厢军馈运,岂须更仰夫力 或贼马啸聚,正我所欲,便可讨杀。如此举动,尚不可为,则宪之初议,直抵鸣沙,万一夫溃粮绝,取悔更大。令李宪依前诏速具利害以闻。若果难兴作,即罢泾原路经略制置使,归熙河兰会路经略制置司本任,候过防秋赴阙。」去年九月,宪将熙河、秦凤之师浅攻,得兰州及西使城,上诸将功,请筑兰州为帅府,以镇洮为列郡。诏宪据军前事力修治,为驻兵之所,并力河南诸郡。而宪顿兵兰州不进,数以粮饷不继、船筏未备为言。及泾原、环庆师老于灵州,趣宪赴援,又不能往。既而诸路兵罢,上以宪兰州犹有分释弗诛,使图来 ,而宪至是上再举之策曰:「昨诸路各以一道之师出界,兵势既分,贼以熟见虚实。将来再举,须合诸道兵

译妥之日,优加酬奖;同时也要留意体察部下吏人中是否有人传播张扬,一经查实即予弹劾上报。」

十二日,诏令定州高阳关、真定府路安抚司、河东路经略司、河东路经略司、河北河东沿边安抚司,告诫沿边州军,凡与北界相关的边防事务,一律照旧例处理,不得擅自创设更改。

二十三日,河东路经略司上奏,丰州弓箭手沈与等三人被西夏人捕获,已移牒索要。诏令:各路既已商议进兵攻讨,应严加整饬边防。此后若有被掳去的人口,不必再另行移牒索要。

十一月四日,诏令雄州,今后凡与北人辩论边界小事,不得全无顾忌,只图逞口舌之辩,以致招来敌界移书侮慢我方。

五年六月五日,皇上批示:「先前据李宪奏请,泾原路自西宁寨向前推进设置保障,一直延伸到鸣沙城,作为驻兵讨伐敌人的据点。朝廷已竭尽全力予以应付支持。近来李舜举奏报钱粮尚未齐备,民夫畏惧远行。朝廷因李舜举所言忠实可信,已下令遣散民夫等,不再追集各路兵马,这就等于已经放弃了深入攻取的策略。如果敌人来犯边境,自当应战予以迎击,那么防守也自有既定的计策。查核鄜延路只凭本路的兵力,在百里之外进兵修筑城寨,讨伐荡平屯聚的敌军。如今泾原路若再加上熙河两路的兵力,所需兵马不下七八万。如果只是在离边界不远处进兵修筑堡垒,自然可以只用厢军来运送粮饷,何须再仰赖民夫的劳力?或者敌军前来聚集侵扰,这正是我方所希望的,便可趁机讨杀。像这样的举动,如果都不能施行,那么李宪起初直抵鸣沙的提议,一旦民夫溃散、粮草断绝,招致的悔恨就更大了。命李宪依照前诏,尽快具报利害得失。如果确实难以兴办此事,就罢去泾原路经略制置使一职,让他回归熙河兰会路经略制置司本职,等过了防秋之期再回朝觐见。」去年九月,李宪率领熙河、秦凤的军队浅入攻打,攻取了兰州和西使城,上报诸将战功,请求修筑兰州作为帅府,以镇洮作为属郡。诏令李宪根据军前的兵力物力情况加以修治,作为驻兵之所,并合力经营黄河以南各郡。然而李宪却屯兵兰州不再前进,屡次以粮饷接济不上、船筏尚未备齐为借口推托。等到泾原、环庆两路的军队在灵州师老无功,催促李宪前往救援,他又不能前往。不久各路兵马都已撤回,皇上因李宪在兰州一事上尚有可以宽宥之处,未予治罪,让他再图后效,而李宪到此时又再次提出他的谋略说:「先前各路各自以一路之师出界作战,兵力既已分散,敌人因此摸清了我方虚实。将来若再举兵,就必须合并各路兵力……」

攻其必救,使之莫测。若并兵一道,则有数者之利。如仍旧分路,则利悉为害。为今之策,须于泾原会合并攻,自熙宁寨进置保障,直抵鸣沙城,以为驻兵之地。如此,则灵州不攻自拔,河外贼巢,必可〔扑〕灭。缘鸣沙城西扼灵州口,复据上游,北临大河,与灵武对垒。臣观河南故地,惟兰会至灵州川原宽广,土脉膏腴。今兰州西使既已筑城,独灵州未下。然自兰会至天(部)[都],北入灵州,贼中畜积,悉经官军开发,所余无几。今若扼其川口,据其上游,并出锐兵讨杀,使不得耕获,则灵州一带畜积既空,复无岁望,贼党离柝,其为利一也。自熙宁寨至鸣沙城约四百余里,可置十余堡,乘时进筑,则是天都以至会州,悉在腹里。其间族落既有保护之势,必皆内附,其为利二也。北与灵武对垒,直趋贼巢,复已不远。兼兴州素无城壁,候冬深河冻,审见贼形,即出兵于灵州侧,择据地利,诱致贼众,并力除荡。然后乘胜分兵,北趋灵武,其为利三也。臣观鄜延进攻,每至吉那,虽称克服,其实一到而已。盖官军既去,贼党蹑踪住坐,与不讨定,其实无异。若未拔兴、灵,其环庆、鄜延克服之地,虽亭障环列,烽堠棋布,亦难守御。缘两处土多沙脉,古称(于)[淤]海,不可种艺。修置城垒,须近里辇运。朝廷方恤民力罢困,如诸路并修堡寨,不惟财力俞殚,

译攻打敌人必须救援的地方,使他们无法预测我方意图。如果合并兵力走一条路,就有集中兵力的好处。如果仍旧分路进兵,那些好处就都会变成祸害。当今之策,必须在泾原会合兵力共同进攻,从熙宁寨向前推进设置屏障,一直抵达鸣沙城,把这里作为驻兵之地。这样一来,灵州不用攻打自然就会拿下,黄河以外的贼寇巢穴,也必定可以剿灭。因为鸣沙城西面扼守着灵州的通道,又占据着上游,北面临着黄河,与灵武遥相对垒。我看黄河以南的旧地,只有兰州、会州到灵州这一带川原开阔,土地肥沃。如今兰州、西使城已经筑好,唯独灵州还没有攻下。然而从兰州、会州到天都,向北进入灵州一带,贼寇的积蓄,都已经被官军开垦占用,剩下的没有多少了。现在如果扼守住这条川口,占据上游,一并派出精锐部队讨伐诛杀,使他们不能耕种收获,那么灵州一带的积蓄一旦耗尽,又没有来年的指望,贼党就会离散分裂,这是第一个好处。从熙宁寨到鸣沙城大约四百多里,可以设置十几个堡垒,趁时机推进修筑,这样一来天都以至会州,就全都成了腹地。这期间的部族聚落既然有了受保护的形势,必定都会归附朝廷,这是第二个好处。北面与灵武对垒,直趋贼寇巢穴,距离也已经不远了。加上兴州向来没有城墙,等到冬季深寒黄河结冰、探明敌情之后,就在灵州附近出兵,选择占据有利地形,引诱贼众前来,合力予以扫荡剿灭。然后乘胜分兵,向北进逼灵武,这是第三个好处。我看鄜延一路进攻,每次到达吉那,虽说号称克复,其实不过是到达一次罢了。因为官军一旦撤离,贼党就会尾随而来重新占据,这与没有讨伐平定,其实并无两样。如果还没有攻下兴州、灵州,那么环庆、鄜延已经克复的地方,即便亭障环列、烽火台星罗棋布,也难以守御。因为这两处土地大多是沙质地脉,古时称为淤海,不能耕种。修筑城垒,必须靠近内地运输粮饷。朝廷正体恤民力、减轻困乏,如果各路都一并修筑堡寨,不仅财力会更加枯竭,

适更生患。以是计之,先于泾原进保,可以困贼,其为利四也。兼灵州以水溉田,四面泥潦,春夏不可进师。秋冬之交,地冻可行,又城坚有备,卒难攻拔。臣以谓今图必破兴、灵之策,先须计泾原钱帛刍粟,复令河东、鄜延、环庆、熙河四路扬声攻进。各选步兵一二万、骑兵六七千,独熙河更选骁勇蕃兵五六千,以备变号易服,出贼不意。非其行营兵马,亦令逐路团结,常备出战,以为(蕃)[番]休及缓急声援。其四路所选兵,合泾原之师为十万,先自熙宁寨进攻,筑堡于没烟口以诱贼。臣度夏贼以泾原、环庆之师无功,必有轻侮之心。如兵分合击,决可荡平。然后进至天都筑堡,接鸣沙城,候河(东)[冻]北渡,以覆贼巢。如此,则可往来折运,不须并起诸路夫役,粮道无抄掠之虞,其为利五也。臣自至石门,观两路措置乖谬,必知无补。顾本司兵势,又难有攻。审度事机,须图再举。遂以目睹利害,画为此策。文墨不能尽陈,乞许臣赴阙,面受成算及悉言诸道进师之害。」故有是诏。

九月,上批:「先有西界对境图,兴师西讨以来,诸处保奏文字中,指画山川道里,多有异同,无以考证。可令逐路选委昨出界熟知贼境次第使臣、蕃官,差精巧画工,同指说山川堡寨,应西贼聚兵处地名,画对境地图,以色别之,上枢密院。候取到旧境图及军兴奏报文字,比对考校,绘为五路都对境图。」

十二日,诏:「诸路探报西贼人马处处蚁

集,虑乘秋犯塞。令诸路常体测。如大入界冲突,并令城寨坚壁清野,使贼无所得。相度机便,击其惰归。」

三十日,泾原路经略司言,谍报西界十二坚马赍五月粮,于葫芦河点集。国母、小大王七月末过黄河,欲以八月 日入寇。诏留李宪且在泾原照管边面,多遣人深入觇候。如有实状,即追秦凤、熙河先团结诸将兵马,及环庆二万人骑,令姚兕统领,合力驱逐,毋失机会。又须得其要,乃可进师,令兰州严作限备。并诏环庆、秦凤、熙河、兰会路经略司,应李宪追兵,如敢妄有占留,发迟缓者,当行军法。

十月十九日,诏:「昨以西贼频劫汉地,累降指挥,除应时驱逐外,仍伺隙酬复。据臣僚言,德顺军静边、隆德两寨,九月中西贼过壕虏略老幼千人,牛羊不在焉。虑西贼自为得计,因此频入为寇,边民岂得安居!委逐路经略司严切戒约,须先觇贼马屯聚近远虚实,度兵力可以取胜,乘隙掩杀。务要万全,毋得轻易远出。」

二十六日,诏环庆路团结万人,河东路五千人,并赴鄜延堡寨戍守堡:原作「保」,据《长编》卷三三○改。。以鄜延安抚经略司言边圉未固「边」下原衍「备」字,据《长编》卷二三○删。

译大忠禀报:「如今正当防秋之时,熙河既然不肯依次派遣将兵,如果泾原有敌寇,打算暂且派遣第四将前往。至于熙河如果有敌寇,本路除了策应牵制之外,也难以另外调拨兵将前往支援。」诏令泾原如果有敌寇,命秦凤路酌量形势派遣军马前往救援。那川、甘谷两将,仍旧常留一将统辖本处的边境防务,其余依照熙河兰岷路经略司所奏行事。

八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司禀报:「探得消息,青唐在一公城聚集兵马,说是防守洗纳部族。而且从来青唐未曾在黄河以南的地界点集兵马,虽说是防守洗纳人户,又恐怕另有别的图谋。」诏令范育秘密晓谕康识、王克平详细侦察所增添人马的缘由,上奏朝廷。

十六日,韩缜禀报:「从火山军到石州,沿黄河一带边境地面宽阔遥远,如果敌军趁黄河结冰时进犯,就如同走在平地上一样。因为庆历元年、二年,元丰六年都曾依照朝廷旨意,在火山军边界破冰惹凌,使下游保德军、岚州、石州千里之内不结冰,以此限制敌军的马匹。所用的工料不多,本司已经派遣殿侍燕涣等人加以勘察,子会、扫子口两处可以破冰惹凌。」朝廷依从了这一建议。

绍圣元年正月五日,诏令高阳关路安抚司、河北沿边安抚司,凡属边防事务,不得在条例之外擅自妄为,以致招惹事端。

闰四月二十一日,左司谏翟恩禀报:「先朝经营治理西

,援兵还营,戍守多阙故也。

十一月十九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延州白草等城寨及保安军等二十二处,守御未备,乞指挥范纯粹应副。诏录吕惠卿所立鄜延路守御要急、次急、稍缓三等及据紧缓,计置防城器甲什物分数条约,札与范纯粹。

二十八日,上批付就熙州同经

制熙河边防财用苗授:「据阎仁武奏,十月二十五日,兰州北有西贼十五余人,隔河呼曰:『我夏国已胜鄜延路兵,俟河冻,即至兰州。』卿宜大作枝梧守御器具。」

六年(止)[正]月二十九日,诏:「西贼渡河,直抵兰州城下,人数不少。本州岛并不预知,此乃候望之人全不得力。委李宪一面行遣讫奏。」

三月二日,诏:「定西城已兴工,而贼近在熙河啸聚。虑防托军马未足枝梧,委李宪远置斥堠。」

闰六月十七日,诏鄜延路经略使刘昌祚:「夏国近虽遣使,乞修誓好,朝廷荅诏许通常贡。然新疆封守未正,贼承命逆顺,情不可保。渐迩秋防,田稼在野,深虑守臣安于近诏近:原脱,据《长编》卷三三六补。,以为边事遂宁,忽于堤防,或误国事。委昌祚详此施行」。

二十一日,枢密院言:「知熙州赵济言,捕获逃军元德,诈称使臣郭 ,传李宪令,开熙州城门。勘会熙州极边,而济止凭元德诈称李宪所遣,即开门,听出河以视察奸细。」诏赵济毋得轻易。仍遍下所辖州军城寨官吏,亦依此旨挥。其元德虑有隐伏交通外界奸细迹状,可更劾治。如无他情,即处斩。

七月十七日,雄州言拒马河溢,破长沙口,南北界例差两地供输民夫修治例:原作「则」,据《长编》卷三三七改。。上批:「去年决口,两界发夫,已尝兴讼。委雄州军审处置,毋致生事。」

七年三月二十日,诏:「熙河一路,开创未久,凡百用度,未易供亿。其沿边防城器具,若于御贼施用未是要急,诚为枉费。可下经略安抚制置,可于已颁百步守城法内,据紧急名件裁定闻奏,毋致阙少。」

二十一日,诏鄜延路经略

司刘昌祚;「闻夏人以谍妄传汉家欲城葫芦河「欲城」二字原脱,据《长编》卷三四四补。,遂发河南北人马十分之九,集于练家流。宜明远斥堠,知贼所向,清野城守,则为制贼上策。」上批诏尾:「去本路挠耕之兵数出俘斩,殆以千数。羌人俗重酬报,今所聚人马不见汉兵,势不空回,必致诸路抄略。于诸路中,本路且有瑕衅,必恐首(攫)[樱]贼锋。不可不厚为之备」。

六月十五日,鄜延路经略司言,谍报贼今秋必为大举之计,乞下诸路为防戒。诏陕西、河东经略司检会累奉朝旨,选差信实人深入体探,过为之备,具措置方略以闻具:原作「兵」,据《长编》卷三四六改。

译部边陲,凡事都有制度,选拔将帅,挑选士兵,按时训练,储备粮草,边境的军威因此雄壮张扬,足以使敌人屈服。如今边防的各项设施,名义上虽然还存在,实际上却已经废弛。请求诏令枢密院,从各路汇集统计兵员、聚集器械、粮草的既定数额,与目前相比缺少多少,加以整顿以求补足。请求发札子给各路统帅,经常严格加以检点,不要让防备出现缺失。其中器械甲仗如果确实有所短缺,就详细上奏。」

二年八月六日,三省、枢密院奏事,皇上对宰臣章惇、知枢密院事韩忠彦等人说:「熙河路与西夏羌人划分地界,来使已经提供了条目;等到再次前来,又违背约定,以拖延推诿的话搪塞,竟然掳走前去交涉的弓箭手、指挥使。如此骄横傲慢,应当增加边防戒备,不必再与他们商议了。」第二天,罢免了先前派遣去商议疆界的高永亨、通判熙州王本。

十二月二十一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使范纯粹禀报:「按照枢密院札子,蕃官包顺、包诚、李忠杰、赵怀义、赵永寿暂时前往京城朝见。臣到任之初,遵照朝廷旨意,探察招纳邈川黄河以南的人户。自从范育在本路任职之时,曾有过派人招纳赵醇忠的商议。如今赵醇忠的儿子被召见,恐怕会引起猜疑。加之赵怀义、赵永寿的才能没有可取之处,李忠杰目前正有正在核查的事情,臣便酌情从行文中删

。

七月十二日,诏付庆路走马承受李元嗣庆路:《长编》卷三四七作「鄜延路」,疑此误。:「诸路谍报贼颇近并边「报」原作「取」,「近」原作「以」,据《长编》卷三四七改。,八九月必入寇,兼闻昨兰州贼退,颇以并力攻城,不虏掠为恨。今若入寇,必惩艾前车车:原作「军」,据《长编》卷三四七改。,纵兵四略,不可不防。其余更在爱惜矢石,常持重不轻发,固已得胜之半矣。明远斥堠,最为大事,可一一宣谕。」

十四日,定州路安抚司言:「军城寨言北界兵千人拥牛具过石城南耕黄贯谷地,巡历人不能遏。已指挥当巡官吏,毋得透漏;又牒保州沿边安抚司,移牒北界止约。」诏图上北州所争地,具前后照据以闻。

八月二十七日,诏:「诸路谍报西贼广造攻具,竭国点集,声言欲入兰州。虑恐守臣将士狃于前胜,轻易待敌,或为诱战,别致沮失。宜令康识往兰州,与当职官经画为备,及募人深入刺候。如贼果入寇,务在审重,过于去年。守御兵将,昼夜悉力应副以取胜,

仍度人情,时与犒给。候大河冰开,方得往他处巡历。」

九月一日,枢密院言,夏国欲因董毡遣使乞通和,虑欲以此 本路边备。诏制置司过为堤备,毋得因此稍弛。

十二月七日,枢密院言,西贼近寇诸路,方戒严时,虑边私博易,或漏边机。诏陕西、河东经略司严约束。

八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令河东、泾原、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诫约沿边当职将官,远布伍候及探伺西贼动静,过为之备。如更致透漏,当重行黜责。

八月十七日,又诏陕西、河东逐路经略司严守备,不得张皇劳扰。以逐路经略司言探报西贼点兵故也。

十一月十四日,河东路经略司言,北人于火山军界垒石为墙,虑蓄奸谋,为侵占之渐。诏左藏副使赵宗本诣墙所体访,画图以闻。如侵旧界,即移牒毁拆,仍常为先备。未几,复言北人声言欲争据石墙,乞增兵防托。诏沿边安抚司密共觇视,若侵占有实,奏闻拆去。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十八日,河东路经略司言,火山军由依朝旨,拆毁迭起石桥。有北人二百余骑来,射中百姓赵立等。诏河东经略司暗设堤备,以理说谕,候有再垒下石墙,侵越界至,即便依前毁坼。

二十八日,枢密院言:「夏国自秉常身死,诸路探到立嗣未定,酋豪相攻,人情不安,所奏率以不同。深虑好功立异之人,缘此复生边患。」诏令陕西、河东诸路帅臣体认累降约束,精加采探,务在得实;仍诫谕边

吏,毋失御备。

十一月十四日,荆湖南路安抚转运司言:「被旨,相度邵州(拏)[弩]手上(蕃)[番]事。今莳竹县临口等塞铺所管溪峒,近方归明,蛮性未驯,依旧轮差弩手防托。

译去李忠杰、赵怀义、赵永寿的姓名,只派遣使臣押送陪伴包顺、包诚前往京城。如果想要表彰勉励他们,只请求赐予金帛,希望保留他们的官爵差遣,以督促他们日后的效力。并且请求不要就邈川、黄河以南情况的真伪去询问访察这两人,恐怕会有泄漏。」诏令李忠杰等三人另行听候朝廷旨意。至于核查李忠杰事情状况一事,如果没有明显的迹证,不得节外生枝,致使其心生惧怕猜疑。

二十三日,诏令陕西、河东经略司:「如果遇到西夏敌军合兵入侵一路,应当依靠各路加以牵制策应。各路酌情留下守御的兵马,照管本路的边境防务。鄜延路对环庆路,环庆路对鄜延、泾原路,泾原路对环庆路、秦凤路、泾凤路、熙河路,都要相互策应。熙河路对秦凤路,鄜延路对河东路,河东路对鄜延路,则不再相互策应,只是调兵加以牵制。」

三年三月九日,枢密院禀报:「西夏敌军近来侵犯鄜延路,在塞门、义合塞等处地界修筑堡铺已经完毕。其他路探得报告,对境各处都有敌军人马,致使各路不敢解除戒严。如今正当春耕之时,如果让对方边界的人户安心居住耕种,依旧照常耕作,将来秋季庄稼成熟增长,敌军的势力就会更加嚣张肆虐。」诏令河东、陕西各路经略司探察,如果对境确实有人户依旧在近边居住耕种收获,可参详元丰年间所颁下扰乱敌方耕作的朝廷旨意

」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熙河兰会路经略使刘舜卿言:「鬼章领人马于洮州生熟户杂居地分以东一带打虏顺汉人户、孳畜,亦羌人常事。已令遵波厮鸡赍蕃字说谕阿里骨,令约束鬼章放散人马,却还虏劫过人户、孳畜。如或听从,边事便息。」诏舜卿究心审度贼势次第、如尚敢深入作过,务在择利而行,无令贼势猖蹶。

六月八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体访得温溪心并瓦征声延等以次首领部落,皆由向汉之意,请遣人钩颐虏情,庶缓急应副,不失机会」。诏令刘舜卿详加审察,以前后事按验得实,果是向顺,即以应加赐官职请受,从宜许讫,条具奏请,降给宣告。如欲并部族投归,未可轻许,虑变诈未定。止当谕近边无地可居,毋去邈川,恐为夏人所据。若阿里骨等非理相侵,即汉家自当与汝为主之意。所奏缓急应副一节,若阿里骨并鬼章日近却有 服,依旧通和,止是本蕃与温溪心整会交争,即当与不当应副,更须审度事机措置,无失中国大信,自贻边患。仍具利害以闻。

三年三月五日,枢密院言:「西贼屯聚逐寨,各止三数百人,声言作过,欲我清野,以妨春种妨:原作「防」,据《长编》卷四○九改。,或自为护耕之计。」诏赵▯审量贼计,若止是挠我春种,

即讲求护耕之策。若欲作过,即随宜应变,深计利害,以取全胜。

四年六月十二日,赵▯言:「夏人近遣使诣阙谢恩,续遣使贺坤成节,请严诫边吏,勿令侵犯。」诏陕西、河东经略司诫约沿边兵将官,不得容纵边人巡绰硬探为名生事。

十月十九日,枢密院言:「环庆路经略司奏:准鄜延路经略司牒,夏国指定十一月十日交付人户,却于同日受领四处废砦。切度夏国必是于其日每处放出人马「必是」以下原作「其日于出入马」,据《长编》卷四三四改。,逼胁惊扰。所弃地内住坐汉蕃弓箭手散在郊野,皆有窖藏斛食及土棚屋室,枉致委弃。虽有护防人马,岂能周遍。欲令便将弃地内汉蕃人户先次迁移,将砦内官物亦行般运,务在交送人户口日前毕事。」诏并依所乞。其葭芦、米脂、浮图寨外,如有住坐人户,亦令依此施行。

十一月十七日,河北沿边安抚司言:「沧州巷沽寨收到北界人船,系涿州人户孙文秀等捕鱼,值风入海。若依指挥刺充厢军,缘非贼徒奸细。朝廷推示恩信,绥服四夷,乞令监赴雄州,牒送北界。」从之。

同日,枢密院言,兰州下临大河,虑冬深冻合。诏范育检例,即差兵将往兰州定西城等处,以备守御。

五年正月二十四日,鄜延路经略使赵▯言:「累行指挥,分画地界。如西人要依绥德城体例修置堡铺,未审许与不许本司方图商议 」枢密院同三省奏:「昨绥德城分界日,「体例」以下文字原作「分果首」,据《长编》卷四三七补改。

译,只要能使沿边人户不能安居耕种,敌方自会陷入困顿,并且知道我方经常有举动的谋划。对方既然不敢松懈防备,那么兵力形势就不得不分散,自然就没有合兵入侵的祸患了。

十三日,枢密院禀报:「近来有许多西夏人投奔汉朝,恐怕各路疏于防范察验,以致混入奸细。据鄜延路已经查获诈称投奔汉境的蕃部人米吃多,供述了相关情况」。诏令各路经略司查问投奔汉朝的原因缘由。如果有亲戚出面担保认领,才允许责令交付其居住安置。并且严格告诫担保认领的蕃部以及本族地界的官员加以羁縻管理。如果行迹有可疑之处,以及没有可信实的蕃部出面担保证明,就送到内地州军加以羁押管理,并详细上奏。

二十一日,枢密院禀报:「秦凤路经略司奏报,唃厮啰部在精龙沿岭胜驿、高岭、笃龙峗头各处开挖壕堑。已经下达朝廷旨意,如果西界修建堡铺斥候哨所逼近边界,或者侵入边界,就酌情分派兵力予以毁除废弃」。诏令秦凤路经略司斟酌时机便利,选派兵将加以毁除废弃。

四月六日,知枢密院禀报,绍圣元年以来,定州路沿边地界经常有北界贼人渗透过境,惊扰劫掠人户;以及高阳关路有北界的人船越岸而来,射伤了守卡把截的兵士。诏令真定州、高阳关安抚司查核沿边可供北界人马舟船通行进入南界的紧要之处,命令巡捕盗贼的官员等一并分布巡逻防守,不得张皇失措,侵越边界。

御前处分,须打量足二十里为约,不可令就地形,任意出缩。盖出缩三二里地,不计恩威轻重,但朝廷所坚守不易者约故也。其堡障宜自择地

利修筑。后来已于二十里起立界堠,即无十里外作两不耕地、十里内修建堡铺指挥。今若指定十里内修筑堡铺及分生熟地,即不惟不依绥川体制,兼于已牒过界『相照接连取直为界』事理相戾。又元约分画疆界,以二十里为定,卓立封堠者,为分别汉蕃界至。界堠内地即汉人所守,界堠外地即夏国自占。其彼此修筑堡铺,各于界取水泉地为便,岂可更展远近。所以前来绥州城外铺有十八里或止有八九里处,夏国堡铺亦去所立封堠,自便修筑。既各不侵出堠封之外,即是并为本界,不可别生事端,害讲和之意。」诏赵▯于二十里相照接连取直为界,卓立封堠。其堡铺相度于界堠内三五里,择稳便有水泉去处,占据地利修建,即不得分立两不耕地。

六年七月十二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宥州牒:南界于边界修起封子八,元系镇戎军管界,已行毁坼,请勿再修。」诏令作本司意,称委官按视,当俟见实状,别行关报措置。

十二月二十四日,枢密院言:「昨自元丰军兴已来,御前降下陕西、河东处置边防机要处分,多是直付边臣亲收。深虑后来替移,有失照据。」诏诸路帅臣亲收遵行,不得下司外,每遇替移,亲相交付。

七年八月八日,诏诸路经略司密谕诸将,除严备以防寇至外,并仰巡护人民,先远次近,并力收获。若别无西贼侵犯,不得贪小利、轻出兵。先是,有诏许诸路择利浅攻,

而边将频出兵讨虏,多杀老小。虑诸路贪功致寇,故因防秋,复加条约。

二十四日,左司谏虞策言:「西贼万一大入,一路之力不足枝梧,而诸路帅臣势均力敌,不能相援。望严饬帅臣,凡牵制策应他路,并先精讲必胜之策,悉力一心,迭相为用。如不然,将官依法,帅臣降黜。」黜:原作「出」,据《长编》卷四七七改。从之。

九月一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范育言:「准朝旨,具本路如何应援。今相度,西贼并边啸聚,虽未测所向,本路可豫于通远界屯兵为备。若贼犯秦凤路,则择便出奇挠击。若本路被寇,秦凤亦尔,则邻路合势并力,足以制贼。」吕(太)[大]忠言:「方今防秋,熙河既未肯递遣将兵,若泾原有寇,欲且遣第四将行。其熙河有寇,本路除策应牵制外,亦难别那兵将行前去。」诏泾原有寇,令秦凤量事势遣发军马赴援。其川甘谷两将,仍常留一将通管本处边面,余依熙河兰岷路经略司所奏。

八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司言:「探闻青唐聚兵一公城,防托洗纳族。兼自来青唐未尝于河南地分点集,虽称防托洗纳人户,又虑别有他谋。

译八月十二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禀报:「探得报告夏国点集人马,将在八月由国母一同率领全国之兵入侵。本路正对着绥州、银州、夏州、宥州、横山一带的边境,这是夏国的根本之地。元丰四年七月,本路所管辖的东兵各有一百零四指挥,其中军马二千五百余匹。如今仅存五十二指挥、一千三百五十四匹人马,比原来才达到一半。沿边的军城堡寨共二十四处,各处需要守御人员四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尚且缺额三万三千二百五十五人。虽然有登记确定各堡聚集的人数,但既然多寡不定,又大多未经过训练教习。如今姑且征调一半,约计七千零五十二人,仍然欠缺二万六千二百人,请求调拨人马,充实补足本路兵力,达到元丰年间的旧有数额。」枢密院禀报:「守城已经有不出战的汉蕃兵及厢军、马递铺剩余人员以及军营子弟和民间保丁壮丁;如果还不足,就调派义勇、保甲。如今本路尚未计入这些人数,而且边境形势与元丰四年大举用兵时不同。打算特意调拨一将的兵马给予该路。」诏令用札子下发给经略司知照。

九月十四日,泾原路经略司、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蕃弓箭手司禀报:改由原州驻扎的第三将、副将二员,就以第六将的军马充任第三将,在天圣寨驻扎;原第三将的人马分别隶属于各将。这样一来,沿边各将的形势就如同连珠一般相互接续,都布置在

」诏令范育密谕康识、王克平详探所添人马因依以闻。

十六日,韩缜言:「火山军至石州,缘河边面阔远,若贼乘河冰冰:原作「兵」,据《长编》卷四七七改。,如履平地。缘庆历元年二年、元丰六年皆准朝旨,于火山军界惹凌,下流保德军、岚、石州可使千里不冻,以限贼马。所用工料不多,本司已差殿侍燕涣等相度, 子会、扫子口可以惹凌。」从之。

绍圣

元年正月五日,诏高阳关路安抚司、河北沿边安抚司,应边防,毋得创于条例之外妄作,以致生事。

闰四月二十一日,左司谏翟恩言:「先朝经略西陲,事为之制,择将帅,选士兵,时训练,储刍粮,边威雄张,足以屈敌。今边防之具,名虽存而实已去。请诏枢密院,于逐路取会兵聚器械刍粮定数,比日前(关)[阙]少几何,经制取足。请札与逐路帅臣,常切点检,毋令阙备。内器甲如实有少阙,即具以闻。」

二年八月六日,三省、枢密院奏事,上谓宰臣章惇、知枢密院事韩忠彦等曰:「熙河路与夏羌分画地界,来使已供札目;及再至,又背约,为迁延之词,辄虏捉说话弓箭手、指挥使。骄慢如此,宜增边备,勿复与议。」翌日,罢所遣议疆界高永亨、通判熙州王本。

十二月二十一日,熙河兰岷路经略安抚使范纯粹言:「准枢密院札子,蕃官包顺、包诚、李忠杰、赵怀义、赵永寿时暂赴阙。臣赴任之初,准朝旨,体探招纳邈川河南人户。自范育在路日,曾有遣纳赵醇忠之议。今醇忠之子被召,恐生猜疑。兼怀义、永寿资才无可取,李忠杰见有体量事,辄从宜将行出文字节去李忠杰、赵怀义、赵永寿姓名,止差使臣押伴包顺、包诚赴关。如欲示旌劝,只乞赐以金帛,愿留官爵差遣,以责来 。及乞不以邈川、河南情伪询访两人,恐有漏泄。」诏李忠杰等三人别听朝旨。其体量忠杰事状,如无显迹,不得枝蔓,致使惧疑。

二十三日,诏陕西、河东经略司:「如遇西贼并兵入寇一路,合藉诸路牵制策应。其逐路量留守御兵马,照管本路边面。鄜延路于环庆路,环庆路于鄜延、泾原路,泾原路于环庆路、秦凤路、泾凤路、熙河路,并策应。熙河路于秦凤路,鄜延路于河东路,河东路于鄜延路,更不策应,止策兵牵制。」

三年三月九日,枢密院言:「西贼近侵鄜延路,塞门、义合塞等处地分修筑堡铺已毕。别路探报,对境各有人马,致诸路不敢解严。方今春耕时,如令彼界人户着业住坐,依旧耕种,将来秋成滋长,贼势转肆猖蹶。」诏河东、陕西逐路经略司体探,若对境委有

户依旧在近边住耕收敛,详元丰中所降扰耕朝旨,但能使并边人户不得安居耕种,即自困蔽,及知我常有举动之谋。

译极边要害的地方。朝廷依从了这一请求。

十月六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禀报,据本路第五将报告,金明寨失守,当即派遣副都总管吴真率兵袭击敌军。诏令凡是本寨溃散逃亡的士卒,立即予以招抚。其中受伤者,优厚给予钱物。那些人户中死亡被害的家庭,一并予以优厚抚恤。并且核算统计丧失的兵民粮草数目以及本寨应当与否修复,酌情加以处置后上奏。

八日,吕惠卿禀报:「奉旨,因西夏敌军侵犯边境,命令审议制定抵御制胜的办法,并且因洛河川正对着鄜州路,命令加倍做好防备,并体谅国事持重行事。臣自从侦知西夏敌军图谋侵犯王朝的疆界以来,承蒙朝廷增派军队支援,随即增筑城寨加强守御。没想到敌军骑兵从长城岭一天之内急驰到金明,列营将其包围,纵放骑兵四处抄掠。到接近府城之处,知道我方已有防备,于是移动中军营寨,又返回金明。然后精锐骑兵仍然停留在龙安寨一带。我方虽然出动全部兵力予以袭击,但敌军仍未退兵撤离。环庆方面侦察得知敌人打算在生界休整兵马,随即再度来犯,这必定不是虚假的传言。看他们攻陷金明如此迅速,深恐各处的兵力形势不能支撑。希望敕令各路,将牵制的兵马略微移近本路,截击敌军的辎重,使其腹背受敌,不至于久留不去。如今本路的场圃尚未收获完毕,西起园林,东至青涧,都遭

彼既不敢弛备,则兵势不得不分,自无并兵寇犯之患。

十三日,枢密院言:「日近多西人投汉,虑诸路失于防察,致有奸细。据鄜延路已得诈投汉界蕃部米吃多通说事宜」。诏逐路经略司体问投汉事因。如有亲戚保认,方许责付住坐。仍严戒保认蕃部及本族地分官羁縻管之。若迹有可疑,及无信实蕃部保明,即送近里州军羁管,仍具闻奏。

二十一日,枢密院言:「(奏)[秦]凤路经略司奏,唃厮罗 精龙沿岭胜驿、高岭、笃龙峗头各开撅壕堑。已降朝旨,如西界修立堡铺〔斥〕堠逼近边界,或侵入界,绰地分兵毁废」。诏秦凤路经略司相度机便,选差兵将毁废。

四月六日,知枢密院言,(诏)[绍]圣元年以来,定州路沿边地分常透漏北界贼人,惊(创)[劫]人户;及高阳关路有北界人船过岸,射伤把截人兵。诏真定州、高阳关安抚司勘会沿边北界可以通行人马舟船入南界要切处,令巡捕盗官等并分布巡防,毋得张皇,侵越边界。

八月十二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探报夏国点集人马,将以八月同国母倾国入寇。本路直绥、银、夏、宥、横山之境,乃夏国根本之地。元丰四年七月,本路所管东兵各一百四指挥,内军马二千五百余匹。今存只有五十二指挥、一千三百五十四匹人马,比旧纔及一半。沿边军城堡寨共二十四处,各用守御人四万七千八百七十六人,尚阙三万三千二百五十五人。虽有籍定堡聚人数,既多寡不定,又率未经教习。今且勾一半,约计七千五十二人,尚欠少二万六千二百人,乞差拨人马,充填本路,如元丰旧数。」枢密院言:「守城已有不出战汉蕃及厢军、马递铺剩员及军营子弟与人保丁壮;又不足,即差(我)[义]勇、保甲。今本路未曾计此人数,而边事与元丰四年大举不同。欲特差一将兵马与之。」诏札下经略司照会。

九月十四日,(经)[泾]原路经略司、提点熙河兰岷等路汉蕃弓箭手司〔言〕:改原州驻札第三将、副二员,就第六将军马为第三将,于天圣寨驻札;第三将人马分隶逐将。如此,则沿边诸将势如连珠,并在极边要害处。从之。

十月六日,鄜延路经略使吕惠卿言,据本路第五将报,金明寨失守,实时遣副都总管吴真将兵掩击。诏应本寨溃亡士卒,立便招抚。内中伤者,优给钱物。其人户死亡被害之家,并与优恤。仍取会亡失兵民粮草数目并本寨合与不合修复,随宜措置以闻。

八(月)[日],吕惠卿言:「被旨,以西贼侵边,令审议捍御制胜之方,并以洛河川直鄜州路,令过为之备,及体国持重。臣自侦知西贼规欲侵犯王略,蒙朝廷济师,即备增城寨守御。不虞贼马自长城岭一日驰至金明,列营环之,纵骑四掠。

译到焚烧践踏,将来粮草必定匮乏。请求特别发放内库银绢,命令转运司及早储备边防物资。」诏令:「河东、泾原、熙河的兵马已经深入敌境加以牵制,所请求筹措的粮草,命内藏库特别赐予银绢各二十万。」

十二日,都总管司走马承受谢德方禀报统制军马王文振等已经攻破西夏敌军的新寨,诏令:「陕西、河东路沿边各寨路城堡的墙壁,有的尚未坚固完备,以及地势有不便利、不可防守的地方,命令各路统帅选派熟悉边境事务的文武官员各一两人一同前往察看,增修疏浚城壕,整治修缮守备。那些不是要害的城寨,或者地形不便于控制扼守,形势不够完备,或者没有水泉的应当加以废除合并的,也酌情改建为紧要的城寨,以求使边境更加壮盛,长久无忧。两路统帅各自体察诏令旨意,不得附和迎合,轻率商议存留或废弃。先前西夏敌军侵犯鄜延,本路奏称敌人的营阵十分坚固,虽然用强弓劲弩齐射,敌军始终不乱阵形,人人都有奋战之心。等到他们撤兵之时,各将在后尾随袭击,敌军最终仍是整齐列队而去。如今敌军撤退之后,各路都须用心进一步修整边防。虽然已经命令统帅选派官员斟酌堡寨的存留废弃,修缮城墙,前后诏令旨意,并非不够详尽叮嘱,但至于守战的准备、应变的方略,则专门取决于统帅。如今除了已经命令与熟悉边事的将佐等人共同讲求谋划

至近府,知我有备,乃移中寨,复还金明。然后骑精锐

(向)[尚]留龙安寨间。虽悉兵掩击,而贼未退舍。环庆觇知贼欲休兵生界,信次复来攻,此必非虚言。观其陷金明之速如此,深恐所在兵势不支。望 诸路,移牵制之兵稍近本路,邀其辎重,使腹背受敌,不至淹留。今本路场圃未毕,西自园林,东至青涧,皆遭焚蹂,将来粮草必乏。乞特发内库赐银绢,令转运司早储边备。」诏:「河东、泾原、熙河兵已深入贼境牵制,所请计置粮草,令内藏库特赐银绢各二十万。」

十二日,都总管司走马承受谢德方言统制军马王文振等已攻破西贼新寨,诏:「陕西、河东路被边寨路城堡壁,或未坚完,及势有不便利、不可守御处,令诸路帅臣选知边事文武官各一两人同行视,增浚城隍,缮治守备。其非要害城寨,或地形不便控扼,形势不尽,或无水泉合废并者,亦相度改作要切城寨,庶几壮边徼,经久无虞。两路(师)[帅]臣各体诏旨,不得附会,轻议存废。昨西贼寇鄜延,本路奏称虏人营阵(其)[甚]固,虽强弩众射,终不乱行,人人皆有奋心。及兵还,诸将尾击,终整列而去。今贼退之后,诸路各须用心益修边备。虽已令帅臣选官相度存废堡寨,缮修城壁,前后诏旨,非不丁宁,若乃守战之备,应变之方,专在帅臣。今除已令与知边事将佐等讲求筹略外,其蕃汉士卒益加训练;拳勇果敢人,因事优恩赏以劝勉之。号令欲明,行阵欲整,平居纪律既修,则缓急必无败事。其斥堠及兵交

之际,全赖侦伺之人。仰帅司比较前后觇敌得实最多者,具以名闻。其山川扼塞之处,可以设伏,钞击贼马,及两阵未交之前,可以出其不意掩击者,常令习熟其事。至于守城之备,置垒石,布渠谷,与夫乘城之士,须令预定。如或不足,许于近里州县抽差。汉蕃马勿令瘦瘠。粮草除计司应副外,更须别储。诸边防事,诏旨有未尽者,并措置讫奏。」

二十五日,枢密院言:「西贼昨寇鄜延,势甚猖蹶。宜先事伐谋,预为困贼之计。惟是春乘其人饥马瘦,未能点集

译方略之外,对于蕃汉士卒要更加训练;对于勇武果敢的人员,要依据事迹优加恩赏,以此加以勉励。号令要求明确,行军列阵要求整齐,平日纪律既已修明,那么危急关头必定不会有失败之事。在侦察哨探以及两军交战之际,全都依赖侦察窥探的人员。命令统帅司比较先后侦察敌情所得最为详实的人员,将其姓名详细上报。那些山川险要扼守之处,可以设伏,袭击敌军马队,以及在两军交战之前,可以出其不意加以袭击的地方,要经常命令士卒熟习相关事宜。至于守城的准备,设置垒石,布设沟渠壕堑,以及登城守卫的士兵,都须预先确定。如果人手不足,允许从附近内地州县抽调派遣。汉蕃战马不要让其瘦弱。粮草除了由计司供应之外,还须另行储备。各项边防事务,凡诏令旨意有未详尽之处,都要加以处置完毕后上奏。」

二十五日,枢密院禀报:「西夏敌军先前侵犯鄜延,气势十分嚣张。应当预先谋划对策,预先制定困住敌人的计策。只是应当趁春季敌方人马饥饿瘦弱、尚未能点集……

之时,诸路 期分兵深入,非惟并边不敢耕牧,且诸路并出,贼势自分。既不能相为救援,又所至皆被掩击,可以坐使困弊不支,又困其兵势。在外诸路,乘此间隙,可以进筑城寨,即于边计,利便非一。乞自今冬密切选定将佐,整饬兵马,计置刍粮,应军行所须,靡不足备,夙夜讲求破贼方略,及体探贼界(都)[部]族屯聚众寡、所在事力强弱,精审得实,然后 期大举。除熙河、泾源、秦凤已有朝旨,令王文郁、锺传相度关报外,其鄜延、环庆路亦合预详计会讲议,并河东路出兵,亦须与鄜延路照应。」(从)[诏]逐路经略司详具闻奏。

译当时,各路约定分兵深入(敌境),不仅沿边的敌人不敢耕种放牧,而且各路一齐出兵,敌人的兵势自然被分散。(敌人)既不能互相救援,又所到之处都遭受袭击,就可以使敌人坐困疲弊、无力支撑,又能削弱他们的兵势。在外的各路,趁着这个空隙,可以进兵修筑城寨,这对边防大计来说,有利之处不止一端。恳请从今年冬天起,严密审慎地选定将领僚佐,整顿兵马,筹措粮草,凡军队出行所需,无不充分备齐,日夜讲求破敌的方略,并探察敌方各部族屯聚人马的多少、各处势力的强弱,审察核实无误,然后约定大举进兵。除熙河、泾源、秦凤三路已有朝廷旨意,命王文郁、锺传商议后上报关白外,鄜延、环庆二路也应当预先详细商议筹划,并且河东路出兵,也必须与鄜延路互相照应。」诏令各路经略司详细具状奏闻。

十一月四日,权知岷州兼都总管岷州蕃兵将姚雄言:「自来知岷州兼第四将,会有警急,率先出兵,前去应援。然军行事务,全藉蕃兵。请令臣兼统领本州岛驻札第四将军马。所贵事体专一,弹压羌(酉)[酋]。」从之。

二十一日,枢密院言:「检(路)[会]

三路元佑中曾给赐夏国城寨,基址见存,可以复行修建。已令河东经略使看详。其鄜延路元佑中给赐城寨,亦合相度修复」。诏吕惠卿预先讲议相(亲)[视],择利进筑,与河东形势相照,为边防久远之利,可保万全,方得举动。

十二月十四日,枢密院言:「(诏)[访]闻西人最重年节与寒食,兼以十二月为首岁,多是诸监军及首领会聚之时。若乘此不备之际,可以密选将佐,团结兵马,乘伺机便,出界掩击。」诏孙览、王愍、折(充)[克]行斟酌以行。

四年二月八日,比部员外郎王博闻奏:「比见诸路转运司移文沿边州军,多称岁计窘乏,甚则或云粮储阙句末疑脱一字。,无可移用,亦有揭榜者。窃恐腾播外夷,非所以示安疆之势也。望下诸路转运司,应下沿边州军文移,不得为失体之语。」从之。

三月二日,权发遣熙河兰岷路经略使王文郁言:「熙河并秦凤路应付泾原步骑兵共四万,合为一军,前去泾原要审处会合进筑,未为十全决胜之理。盖两路兵寡,若深入生界,则人自赍粮。万一逢敌,进不能全,或邀归路,粮尽援绝。比至泾原,则两路人马困乏。当防托兴工之时,或有寇挠,何以枝梧 不若候得泾原报,(今)[令]逐路兵将近里城寨前去泾原会合防托,使修筑就绪,然后乘机出界讨荡,可保无虞。」诏令章楶、苗履等子细讲议,务要捍御进筑,两无 虞。

七日,权知兰州苗履言:「西夏用兵,多因秋成。深入讨荡,以破并兵之谋。欲豫造

浮桥,缓急济渡军马,使右厢常为备御。造船止费万缗。常具图,议建金城关。因旧基增损,周圆长千步已上,中系浮桥,矢石不及。洪道须阔,以防火械。仍于兰州置水军一指挥,以五百人为额。夏贼每并兵河南,盖阻大河,右厢初不为备。如(问)[间]作渡河入讨之势,虚实罔测,庶伐其谋」。诏王文郁、锺传详所申,从长施行。

五月十九日,枢密院言:「去秋西贼举众寇鄜延举:原作「与」,据《长编》卷四八八改。,除环庆系邻路差那兵将前去策应外,其余路分出兵牵制。内泾原入界破荡没烟新塞,广有斩获;熙河乘此进筑安西城毕,稍沮贼气。切虑西贼并兵兵:原脱,据《长编》卷四八八补。,寇犯一路,其余路分观望其余路:原脱,据《长编》卷四八八补。,不出兵牵制,被寇路分难以枝梧。

译十一月四日,暂时主管岷州兼任都总管岷州蕃兵将领姚雄说:"以往主管岷州兼任第四将,遇有紧急军情,就率先出兵,前去救援。然而军中事务,全都依靠蕃兵。请让臣兼任统领本州岛驻扎的第四将军马。这样才能事权专一,镇压羌人酋长。"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一日,枢密院说:"查核三路在元佑年间曾赐予西夏的城寨,基址还在,可以重新修建。已命河东经略使详细察看。鄜延路元佑年间赐予的城寨,也应当酌情修复。"下诏命吕惠卿事先商议筹划实地察看,选择有利地形推进修筑,与河东的形势相互呼应,作为边防长久的利益,务必确保万无一失,才能采取行动。

十二月十四日,枢密院说:"访闻西夏人最重视年节和寒食节,又以十二月为岁首,多是各监军和首领聚会的时候。如果趁他们不加防备之时,可以秘密挑选将佐,集结兵马,乘机行事,出境袭击。"下诏命孙览、王愍、折克行斟酌情况行事。

四年二月八日,比部员外郎王博闻上奏:"近来见各路转运司发文给沿边州军,多称年度经费困窘匮乏,甚至说粮食储备缺少(此句末疑脱一字),没有可以挪用的,还有张榜公布的。私下担心这消息传扬到外族那里,不是显示边疆安定之势的做法。希望下令各路转运司,凡下发给沿边州军的公文,不得使用有失体统的言辞。"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三月二日,暂代熙河兰岷路经略使王文郁说:"熙河与秦凤路应当调拨给泾原步骑兵共四万人,合并为一军,前往泾原妥善处理会合推进筑城之事,这不是万全取胜的办法。因为两路兵力单薄,如果深入敌境,那么人人都要自带粮食。万一遇敌,进攻不能保全,或者归路被截断,粮尽援绝。等到达泾原时,两路人马都已困乏。正当防守筑城之时,如果有敌寇骚扰,如何应付?不如等到得知泾原方面的消息,命令各路兵将从附近城寨前往泾原会合防守,等修筑完毕,然后乘机出境讨伐扫荡,才能保证无忧。"下诏命章楶、苗履等仔细商议,务必做到既能抵御防守又能推进筑城,两不耽误。

七日,暂管兰州苗履说:"西夏用兵,多在秋收之后。若深入讨伐扫荡,可以破坏其合并兵力的图谋。想预先建造浮桥,以便紧急时渡运军马,使右厢常有防备。造船只需花费一万缗。常备图纸,商议建造金城关。依旧基址增减规模,周长一千步以上,中间架设浮桥,箭石射不到。河道要宽阔,以防火攻器械。并在兰州设置水军一指挥,以五百人为定额。西夏贼寇每每合并兵力于黄河以南,因为有大河阻隔,右厢起初不加防备。如果间或摆出渡河入侵讨伐的态势,使敌虚实难测,或许能挫败其图谋。"下诏命王文郁、锺传详细审议所申报之事,从长计议施行。

五月十九日,枢密院说:"去年秋天西夏贼寇率众入侵鄜延,除环庆作为邻路调派军队前去策应外,其余路分出兵牵制。其中泾原路进入敌境破坏烧毁没烟新塞,多有斩获;熙河路趁此推进筑成安西城,略挫敌方士气。深恐西夏合并兵力,入侵一路,而其余路分观望,不出兵牵制,被侵犯的路分就难以应付。如果西夏分兵侵犯各路,就命各路随机应敌防御。如果合兵侵犯

若西贼分兵侵犯诸路,即逐路随宜应敌捍御。如并兵寇犯一路,邻路合行策应。如此,则西贼于分兵并兵,皆无以得志。此最为备边困贼之要」。诏陕西、河东诸路详具措置方略以闻。

六月九日,枢密院言:「环庆路累有谍报,贼界七月一日点集。夏秋之交,恐非其时。此必以虚声疑我,因得稍有休息。诸路为备,不可不过,但不当辄自劳扰。宜令诸帅令:原作「访」,据《长编》卷四八九改。,阴自为持重安静之计,而明行文移,令诸将各整兵马,为大举次第。如有利可乘,自不妨随宜进讨。惟以严重全养士气为上。」诏札付诸路帅臣。

八月十六日,枢密院言:「近闻河北帅司及沿边州军牒报,逐州不经报过雄州,即匿不以闻。故奏报阔略,恐缓急误事机。」诏定州高阳关路安抚司

应有牒报,画一以闻一:原脱,据《长编》卷四九○补。,即不得辄有隐漏。

元符元年正月三日,枢密院言:「孙路奏:金汤、白豹横山腹心,灰家觜枕横山之麓,环以良田千顷,谓皆建筑城堡,已可其奏。而路复言定边川、 移二处,皆占横山美田万顷,请悉建城,据贼必争之地。亦降旨,如机会可乘,即先〔于〕要害以次进筑。而路复奏言贼境韦章、已史、骨堆、曲律、三六等处,皆宜进筑,其前议灰家觜等处权停。按路前后所奏,未审某处最要为边防经久之利。其曲律、三六等处深在贼境,如何设置斥堠,经久备御,可保无虞」 有诏:孙路所计度,宜先要害,相视道路通达,水草丰足,良田可耕,险固可令易〔守〕,异时毋烦朝廷馈饷,缓急声援,可以相接,即以便宜措置。」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洮西沿边安抚言:「带领河州汉蕃兵下癸宗籛南,乞令城密章、结宗、月▯鹿哥堡。其城堡内有王子并不附顺首领仓库金谷,已封闭,备将来军用。」诏孙路依累降朝旨,应所招致部族,更体度蕃情,务先以恩信抚纳,毋专以兵马迫胁。其措置应接溪巴温等务,为边鄙经久之计,不得过有所图,别生边患。所得城寨,只以诚心向汉有力量首领屯守,或系要害,合差兵戍,审度经久利害,务从简便,无令广费财力。

同日,河东经略使林希言:「北界六月十三日驱人侵越取水,已为巡检何(灌)[瓘]约回。今月十八日复来。缘北入自前岁改移东偏头税场去处,拆石桥,今岁不

受牒,便于贾胡▯兴建场屋,又过天涧取水,及有分水为界之语。盖谋三年,发于今日。窃虑其势未已,除已牒折克行选差使臣前去,随宜应接外,缘方当进筑之际,正藉克行及其子可大于生界防托。深虑那移兵马前去未得间,若此人再来,人马数多,本地分巡检兵少势不敌,已密谕何灌等何灌:原脱,据《长编》卷五一三补。

译一路,邻路就应当出兵策应。这样一来,西夏无论分兵还是合兵,都无法得逞。这是防边困敌最重要的策略。"下诏命陕西、河东各路详细拟定应对方略上奏。

六月九日,枢密院说:"环庆路屡次有情报,说敌境七月一日集结兵力。夏秋之交,恐怕不是用兵之时。这必定是虚张声势来迷惑我方,从而使自己得以稍事休息。各路做好防备,不可不认真对待,但也不应无端劳民伤财。应命各路统帅暗中做好持重安静的部署,而明面上行文,命各将各自整顿兵马,为大规模行动做准备。如有可乘之机,自可随机进讨。唯有以严整持重、保养士气为上策。"下诏将此意札付各路统帅。

八月十六日,枢密院说:"近来听说河北帅司及沿边州军的通报,各州凡未经雄州转报的,就隐匿不上报。因此奏报简略疏漏,恐怕会耽误紧急军情。"下诏命定州高阳关路安抚司,凡有通报事宜,一一详细上奏,不得有丝毫隐瞒遗漏。

元符元年正月三日,枢密院说:"孙路上奏:金汤、白豹是横山的腹心之地,灰家觜紧靠横山山麓,周围环绕良田千顷,都应当建筑城堡,已经批准其奏请。而孙路又说定边川、移二处,都占据横山肥沃农田万顷,请求全部修筑城池,占据敌方必争之地。也已降旨,如有可乘之机,就先在要害之地依次推进筑城。而孙路又上奏说敌境内的韦章、已史、骨堆、曲律、三六等处,都应当推进筑城,先前议定的灰家觜等处暂且停止。查孙路前后所奏,不清楚哪处才是对边防最为持久有利的地方。曲律、三六等处深入敌境,如何设置哨所,长久防守,才能保证无忧?"有诏:孙路的谋划,应当以要害之地为先,考察道路是否通达、水草是否丰足、良田是否可耕、地势是否险固易守,日后不烦朝廷运送粮饷,紧急时能够相互接应,就依此酌情处置。

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洮西沿边安抚说:"带领河州汉蕃兵到癸宗籛南,请求下令修筑密章、结宗、月鹿哥堡。城堡内有王子及不肯归顺首领的仓库财物,已经封闭,留作以后军用。"下诏命孙路按照历次所降朝旨,凡是招致的部族,更要体察蕃情,务必先以恩信安抚招纳,不得专用兵马逼迫胁迫。对于安置应接溪巴温等事务,要作为边境长久之计,不得贪图过多,另生边患。所得的城寨,只用真心向汉、有力量的首领屯守,如果是要害之地,应当派兵戍守,审慎权衡长久利害,务求简便,不要过多耗费财力。

同日,河东经略使林希说:"北界六月十三日驱使人越境取水,已被巡检何瓘约束回去。这个月十八日又来了。因为北方自前年迁移东偏头税场所在地后,拆掉了石桥,今年不再接受牒文,便在贾胡兴建场屋,又越过天涧取水,还说了以分水为界之类的话。这显然是谋划了三年,才在今日发难。深恐这种势头不会就此停止,除已行文折克行挑选使臣前去,随机应对外,因为正值推进筑城之际,正需要折克行及其子折可大在敌境内防守,深恐调动兵马前往来不及,如果这些人再来,人马数量众多,本地分巡检兵力少不能抵敌,已秘密告知何瓘等敌方情况。北人新建的税场,只需严密派兵把守取水通路,不得轻易与人往来,本来是为了私下互市贸易,既然已严禁互市,自然足以破坏其图谋。等推

敌。北人所创税场 ,但严兵把截取水通路,不得轻易便与人:原脱,据《长编》卷五一三补。,本为私间相贸鬻,既严禁互市,自足以破其谋。俟进筑了日,军马各归,沿边有备,即别措置,随宜应接。」从之。

闰九月七日,枢密院言:「熙河兰会路经略使胡宗回奏:近体问得兰州西关铺近西地名把京玉,可以系桥通路,直至邈川。兼于宗河行船漕运,亦至邈川。宗河口岸北旧有邈川管下鹅毛、瓦都城,可以防守夏国,略行修筑,以备守御」。从之。

十月九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新收复河北鄯州、湟州宁塞城、龙支城、安儿城、鹅毛城、(城)罗瓦抹逋城、厮归丁南安堡、月▯鹿哥城、 哥城,系要切之处,合先次修完外,有河南北已牒王赡、王厚相度分城后合修完守御去处,及下李澄相度合营建洮州利害,候申到,即行相度,及博采众议,别具奏闻」。从之。

十二月十五日,诏雄州、霸州,自今遇有边防急切事合用将兵,申禀帅臣不及,许知州径牒本州岛驻札将副差发人马应副将:原脱,据《长编》卷五一九补。。

三年十一月七日,徽宗即位,(不)[未]改元。兵部言:「契勘秦州、岷州、阶州旧为沿边,今则

收复州郡甚多,恐秦、岷、阶州不合为沿边。其次岚、石州皆近里,各无边面,并合改为次边。又据秦凤、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等司状:契勘熙河兰会路沿边近收复拓创建州城堡寨,展夺蕃土,其秦州合作次边。并契勘岷州今来见管边地阔远,难作次边,保明是实。本部欲依逐司相度施行。」从之。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九 备边三

宋会要稿 兵二九

备边三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尚书省言:「三班奉职葛中复状:元符编 内一项,元佑 :『诸化外人为奸细并知情藏匿、过致资给人皆斩。即藏匿过致资给人能自告捕获者,事虽已发,并同首原。』今 改云『能自获犯人者,虽已发,原其罪。』中复看详,旧藏匿过致资给奸细之人,能自捕获者,皆许原罪。

盖欲广开屏除奸细之路,或告捕因而获者,皆得原罪。今 止言自获,若只告而他人获者,既拘文不免如此,则身力不加或羸弱等人,既不能擒捕,必须自默,不敢告言,甚非设法屏除奸细之意。欲冲改本条不行」。从之。

崇宁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京师从来西北细人甚多,伺察本朝事端。今后如有能用心缉捕,勘鞫得实,支赏钱三千贯,白身更与补三班奉职,官员并与改转。今降空名度牒一百付府,并行货易,其钱桩管,止充上项酬赏。」

七月三日,枢密院言,访闻河北、陕西、河东路日近甚有外界奸细之人伺察本朝事端。

译进筑城完毕后,军马各自归还,沿边有了防备,即另作安排,随机应对。"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闰九月七日,枢密院说:"熙河兰会路经略使胡宗回上奏:近来查访得知兰州西关铺再往西的地方名叫把京玉,可以架桥通路,一直通到邈川。同时在宗河行船漕运,也可到达邈川。宗河口岸以北原有邈川管辖下的鹅毛、瓦都城,可以用来防守西夏,略加修筑,以备守御。"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九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说:"新收复的河北鄯州、湟州宁塞城、龙支城、安儿城、鹅毛城、罗瓦抹逋城、厮归丁南安堡、月鹿哥城、哥城,都是紧要之处,应当先行修缮完备。此外河南北已行文王赡、王厚考察分城后应当修缮完备守御的地方,以及行文李澄考察应营建洮州的利害,等报告到达,就予以考察,并广泛征求众人意见,另行详细上奏。"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十五日,下诏命雄州、霸州,从今以后遇有紧急边防事宜需要动用军队,来不及向统帅申报的,允许知州直接行文本州驻扎的将副调发人马应援。

三年十一月七日,徽宗即位,尚未改年号。兵部说:"查核秦州、岷州、阶州以前是沿边地区,如今收复的州郡很多,恐怕秦州、岷州、阶州不再适合作为沿边地区。其次岚州、石州都接近内地,各自都没有边界,都应改为次边。又据秦凤、熙河、兰会路经略安抚等司呈报:查核熙河兰会路沿边近来收复开拓建立的州城堡寨,已经占夺了蕃族土地,秦州应当改作次边。并且查核岷州目前管辖的边地辽阔遥远,难以改作次边,经核实属实。本部打算依照各司的意见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九 备边三

宋会要稿 兵二九

备边三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尚书省说:"三班奉职葛中复上状:元符编敕内有一条,元佑敕文说:'凡是化外人做奸细以及知情藏匿、过路资助之人都要斩首。如果藏匿、过路资助的人能自首擒获奸细者,事情即便已经败露,也一并按自首原谅论处。'如今改为'能自己擒获犯人的,即使事已败露,也原谅其罪。'葛中复审察此条,认为旧例藏匿、过路资助奸细的人,能自己擒获奸细的,都可原谅其罪。这是想要广开清除奸细的门路,即使是告发从而使人擒获的,也应当原谅其罪。如今只说自己擒获,如果只是告发而由别人擒获的,按条文规定就不能免罪,那么体力不足或身体羸弱的人,既然不能亲自擒拿,就必定要默不作声,不敢告发,这很不符合设立此法清除奸细的本意。请求废除此条不再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崇宁元年六月二十九日,下诏:"京师历来西北奸细很多,刺探本朝事务。今后如有能用心缉捕、审讯查实的,赏钱三千贯,平民出身的还补授三班奉职,官员一律予以升迁。如今拨给空名度牒一百份给开封府,一并变卖,所得钱款专门储存,只用于以上赏赐。"

七月三日,枢密院说,访闻河北、陕西、河东路近来颇有敌方奸细刺探本朝事务。下诏命河北、陕西、河东各司所辖州军城寨凡是负责巡捕的官司及巡防把截的使臣等,如能用心缉获,审讯查实后上奏,赏钱一千贯文,

(访)[诏]河北、陕西、河东诸司辖下州军城寨应干巡捕官司及巡防把截使

臣等,如能用心缉获,勘鞫得实闻奏,支赏钱一千贯文,白身更与三班借职,官员将校比类迁转。其知情藏匿过致资给之人,如能告捕得获,与免罪外,亦依此推恩。

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臣僚言:「滨州至海一百八十里,东北去虏境止一水之限,更无城垒,以为捍蔽,独在海隅,尚为次边,屯兵至寡,备御未严。窃闻登、莱、密近海三州,朝廷已选差守贰兵官。望下有司讲议,改滨州充沿边,谨择守贰并主兵之官,整饬藩维,绝窥隙之心。」从之。

五月十八日,河北沿边安抚使王荐奏:「奉诏,禁与两城供输人为婚姻。窃以雄州为被边,在易河之北,与虏人以州北拒马河为界。其归信、容城两县两输户一万六千九百有余,皆在拒马河南,系属本朝。自端拱初,蠲其租税,而虏人复征之。朝廷恐其人情外向,于是复使岁纳马桩火牛草以系属之。缘此名为两属。皇佑中,宋守约建言,令两属户不得结亲北界,诏听之。嘉佑中,臣僚言,为隶于雄州者多两属户,请皆罢。朝廷恐示斥 ,俟其老且死,始以全南人(捕)[补]之。熙宁初荐饥,臣僚复请禁两属户樵采雄州以南,诏不听。会虏人刺以为义勇,复多逃来者,仍使厚加存抚,则是两属户蒙国恩厚有年数矣。今兹忽禁不得与为婚姻,深恐沮其积久向化之心,而生其离畔之意,未见其便。」诏禁绝婚姻指挥勿行。

九月十六日,臣僚言:「窃见避地西陲,峙粮北部,凡

制胜威敌之方,无所不至。若夫东南武备,尚或未讲。盖东南诸路州军,或连接蛮夷,或阻固地险。昨自元丰中,颇有增修城池去处,至今多历岁时,而士卒训练不精,器械服习不便,循沿日久,守御多阙」。诏荆南、两浙、江南、广南、福建、淮南、川峡路钤辖转运提点刑狱司,勘会本路守御人兵阙与不阙,城池壁垒等应干军器已未修完事状,开(除)[具]保明闻奏。

五年二月十三日,河东沿边安抚司奏:「瓶形宝兴军寨与真定府北寨相连,北人多于此越轶,劫掠人户。又从来禁伐五台山一带林木,以遏胡马之冲。比来颇多盗伐,于边防所系不轻。乞许帅臣诣代州管下诸寨及五台一带与河北相接被边处检视。一岁再往,置人于阻险间,使察捕奸人」。从之。

二月二十八日,高阳关路安抚使张近言:「沧州密迩虏境,自海道出浮河东南泺,由永静南处平原广野,更无险扼。昨常以沧、永静、恩、冀在河南,而本司在河北,乞密差官并护两处」。诏令于本路兵将官内推择以名闻。

大观三年七月十二日,诏:「京东濒海州军修完武备,昨降指挥,以七年为限,继有官司建明增立罪赏,颇闻以县督责,人民搔扰,有妨农务。

译平民出身的补授三班借职,官员将校比照升迁。凡知情藏匿、过路资助之人,如能告发擒获,除免罪外,也依此给予恩赏。

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有臣僚说:"滨州到海边一百八十里,东北距辽境只隔一水,又没有城垒作为屏障,孤悬海隅,还只列为次边,屯兵极少,防备不够严密。听说登州、莱州、密州靠近海边的三州,朝廷已经选派了守臣。希望下令有关部门商议,把滨州改为沿边,慎选守臣和统兵官员,整饬边防,杜绝敌人窥伺的念头。"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五月十八日,河北沿边安抚使王荐上奏:"奉诏,禁止与两属城的居民通婚。臣认为雄州地处边境,在易河以北,与辽人以州北的拒马河为界。归信、容城两县的两属户共一万六千九百多户,都在拒马河以南,属于本朝管辖。自端拱初年起,朝廷就免除了他们的租税,而辽人却仍向他们征税。朝廷担心他们心向外方,于是又让他们每年缴纳马桩、火牛、草料以维系其归属。因此称为两属。皇佑年间,宋守约建议,命令两属户不得与北界结亲,朝廷下诏听从。嘉佑年间,有臣僚说,隶属雄州的多是两属户,请求全部废止两属身份。朝廷担心显示出排斥之意,于是等这些人老死之后,才以全南人补充。熙宁初年遭遇饥荒,又有臣僚请求禁止两属户在雄州以南砍柴,朝廷下诏不予听从。适逢辽人招募他们充当义勇,又有很多人逃来本朝,朝廷仍命厚加安抚,可见两属户蒙受朝廷厚恩已有多年。如今忽然禁止他们通婚,恐怕会挫伤他们长久归化之心,反而生出叛离之意,恐非妥当之举。"朝廷下诏禁止通婚的指挥不再施行。

九月十六日,有臣僚说:"如今经营西部边陲,屯粮于北部,凡是取胜制敌的方略,无所不用其极。至于东南的武备,却还未加讲求。因为东南各路州军,有的与蛮夷接壤,有的凭借地势险要。以往元丰年间,颇有增修城池的地方,至今已历经多年,但士卒训练不精,器械使用不熟练,因循已久,守御方面多有欠缺。"下诏命荆南、两浙、江南、广南、福建、淮南、川峡路钤辖转运提点刑狱司,查核本路守御兵员是否短缺,城池壁垒等相关军器修缮是否完备,详细列明情况上奏。

五年二月十三日,河东沿边安抚司上奏:"瓶形宝兴军寨与真定府北寨相连,北人常在此处越境,抢劫百姓。而且历来禁止砍伐五台山一带的林木,用以阻遏胡人骑兵的通道。近来颇多盗伐,事关边防不轻。请求允许统帅到代州所辖各寨及五台山一带与河北相邻的边境处巡视检查,一年去两次,并派人驻守险要地带,侦察捕捉奸细。"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二月二十八日,高阳关路安抚使张近说:"沧州紧邻辽境,从海道出发经浮河向东南,经永静,南面是一片平原旷野,再无险要可守。以前常因沧州、永静、恩州、冀州都在黄河以南,而本司却在河北,请求秘密派官员一并守护这两处。"下诏命在本路的兵将官中挑选人选,将姓名上报。

大观三年七月十二日,下诏:"京东沿海州军修缮武备,先前颁布的指挥,以七年为期限,后来陆续有官司提出增设赏罚条款,听说因此各县督责严厉,百姓深受骚扰,妨碍了农务。可依照原先颁布的旨意,限期七年内完工。原来的赏罚指挥,不再施行。"

政和二年九月十八日,下

可依已降旨挥,限七年须毕工。其赏罚旨挥,更不施行。」

政和二年九月十八日,诏:「北虏今岁居燕京,咫尺界河,且虑多诈难信,不可不备。(今)[令]河朔帅臣密遣谋者,探伺虏中动息;及军须之务,城

守之具,整饬为备。」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沿诸路帅臣讲究利害、城邑刍粮、步骑器械之数以闻。

三年二月十二日,诏:「应河北州军沿边城壁有圮坏,楼橹有损塌,器仗不完具,兵马不调习,壕有浅淤,仰限旨挥到日,排具修整,广布尔目,刺探事实,多为备御。即不得以一人一骑侵入界外,自为衅端。兼已降旨挥,转运司、籴便司,其次边州军勘会见在粮草有无三二年之储。如无,仰漕司与籴便司相度,科移充拨,般运补足。营房有无空间舍宇,如无,相度修盖,大郡约可容五千人,小处三千人,并从官给计会,漕臣应副,不得科配搔扰,以备缓急。应有边防可为预备事,令帅臣限十日具条以闻,不得小有稽违,仍不得付司行遣。」

七月九日,朝散郎任元之言:「泸南一带,自顷年乞第作过之后,诸部落今既向慕圣化,纳土附顺,已为王民,各安其居。窃详久来疆外辄有生事处,皆缘遐方失业之人,私相博易。今欲严戒守边官城寨堡等,及招安将官,常行觉察,无令侵扰。令监司常切觉察。」诏并依崇宁四年六月三十日及大观元年五月十八日指挥施行。

昨降朝旨,河北、陕西、河东沿边官司密遣信实之人,刺探西北界动息,旬具闻奏。深虑将要害紧切边机别有隐漏异同,或先后次第申发,致误奏报。伏望付有司比类立法。」详定一司 令所供到:「检准崇宁四年九 十月二十一日,臣僚言:「伏

月八日诏:边界探报事宜,依条合实封送走马承受,看详定日定日:疑误。。经略司或有隐漏,不送看详,亦无由见得子细。令经略司及沿边安抚司将探到事宜书号印缝,封送走马承受看详。如遇出入,回日亦许关借详照。若故隐匿,并徒三年,不以赦原降去官原减。诸路安抚钤辖等司,依此施行。」诏比类立法。

五年七月十四日,臣僚言:「近者帅臣上通封表疏,有言及边防机要者,显言哗众,略无顾忌。万一或有散落,所系甚重。伏望圣慈严赐戒 ,今后应干边事,自非实封陈奏,不得妄有称述。所贵朝廷机事增密,人(之)[知]所谨。」从之。

六年三月十九日,诏:「两川边面承平日久,夷汉相杂,防键不严,过越无禁。可令帅司委守臣捕葺,越者论如律。」

八月一日,诏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等曰诜:原作「铣」,据下文宣和四年条及《宋史》卷三五○本传改。:「北虏不道,结衅女真,穷兵毒民,又复练卒选兵,储粮备械,与夏人合从,意欲恐动中国,(北)[比]来帅臣殊无远虑,闻此探报,蛏有所陈,起衅造端,邀功生事,贻过边鄙,何日弭宁!曾不思百年誓好,明如日星,南北生灵,皆朕赤子。

译诏:"北方辽虏今年占据燕京,逼近界河,恐怕多有欺诈不可轻信,不可不加防备。命河朔统帅秘密派遣间谍,刺探辽方动静,以及军需事务、城防设施,整顿以为防备。"

十一月二十九日,下诏命沿边各路统帅商议利害、城邑粮草储备、步骑器械数量,一并上奏。

三年二月十二日,下诏:"凡河北州军沿边城墙有毁坏的,楼橹有损坏倒塌的,器械不完备的,兵马不熟练的,壕沟有浅淤的,都应在此旨到达之日限期整修完备,广布耳目,刺探实情,多加防备。而且不得以一人一骑擅自越境,自惹祸端。同时已颁布指挥,命转运司、籴便司查核次边州军现存粮草是否有二三年的储备,如没有,命漕司与籴便司酌情调拨补足,运送补充。营房有无空余房舍,如没有,酌情修建,大郡约可容纳五千人,小处三千人,一并由官府供给,漕臣负责,不得摊派骚扰百姓,以备紧急之需。凡有可以预先防备的边防事宜,命统帅在十日内详列上奏,不得有丝毫延误,也不得转交下属官司处理。"

七月九日,朝散郎任元之说:"泸南一带,自前几年发生变乱之后,各部落如今都仰慕王化,归附朝廷,已成为朝廷子民,各安其居。以前边境常有滋事的地方,都是因为边远失业之人私下交易造成的。如今应当严令守边的官员及城寨堡等,还有招安的将官,经常巡查侦察,不让他们受到侵扰。命监司经常严加巡查。"下诏一并依照崇宁四年六月三十日及大观元年五月十八日的指挥施行。

先前颁布的朝旨,命河北、陕西、河东沿边官司秘密派遣可靠之人,刺探西北边境动静,每十天详细上奏。深恐将要害紧要的边情有所隐瞒遗漏或异同不一,或先后奏报次序不同,导致奏报有误。恳请交由有关部门参照相关法规立法。详定一司令所供报:"查得崇宁四年九月八日诏令:'边界探报事宜,依条应当实封送交走马承受审阅。'经略司如有隐漏,不予转送审阅,也无从得知详情。命经略司及沿边安抚司将探得的事宜编号加盖印章封口,送交走马承受审阅。如有出入情况,回复时也允许调阅参照。如果故意隐瞒的,一并判处徒刑三年,不因赦免而减轻降罪。各路安抚钤辖等司,一并依此施行。"下诏参照此例立法。

五年七月十四日,有臣僚说:"近来统帅呈上的通封奏疏,有涉及边防机密的,公然张扬,毫无顾忌。万一有所泄漏,事关重大。恳请皇上严加告诫,今后凡是边防事务,若非实封陈奏,不得随意谈论。这样才能使朝廷机密事务更加严密,人人知道谨慎。"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六年三月十九日,下诏:"两川边境承平已久,汉夷混杂,防范不严,越境行为屡有发生。可命帅司委派守臣捕治整顿,越境的人依法论处。"

八月一日,下诏给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等人说:"辽国不遵道义,与女真结怨,穷兵黩武,荼毒百姓,又重新操练士卒挑选精兵,储备粮草准备器械,与西夏联合,意图动摇恐吓中原。近来统帅完全没有长远的考虑,一听到这些探报,就纷纷陈述,挑起事端,邀功生事,给边境带来祸患,什么时候才能太平!竟然不想想百年盟约,明如日月,南北百姓,都是朕的子民。凡是各种举措,务必要持重稳妥,不要挑起边境冲突。如果违反,国家自有常法,朕决不轻饶。命统帅务必知晓此意后上奏。"

八年五月二日,有臣僚说:"登州与辽界渤海隔水相望,虽然号称四百里之远,但若顺风,一日就可到达。如今升为边州

凡百举措,务当持重,无开边隙。如违,国有常宪,朕不汝贷。仰帅臣具知委以闻。」

八年五月二日,臣僚言:「登州与北界渤海水路相望,虽称四百里之远,缘风顺一日可到。今升为边州,所以戒不虞也。窃见熙宁八年朝旨:刀鱼战棹司每季那巡检一员,将带兵甲,下北海驼基岛驻札,系以驼基石为界。自与

北朝通好,不曾根究海上北界。今窃虑与渤海人水路相近,缓急作过,则驼基孤外。乞以末岛、呜呼岛为界。自末岛之南,又有钦岛、逐岛,各乞添置卓望兵员,往来巡逻。如此,则缓急不致失事。」诏本路安抚司及本州岛官体究,措画闻奏,不得希功引惹。

宣和四年二月十三日,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言:「近探报女真兵马已犯契丹中京,燕人危惧,将老幼南来近边逃避。臣恐沿边官吏不度事机,妄行招纳。方今之计,正宜广储蓄,利器械,练士卒,谨斥堠,静观其变,徐为后图。乞下逐路帅司严饬边吏,谨守封圻,不得妄行招纳。」诏先从长计议,措置以闻。时女真悉师渡辽西,陷中京,遂陷云中,屯白水(乐)[泺],其兵到山后平定州县故也。

三月三日,诏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言:「比来边报女真人马逼近边境,守御之备,所当申饬。知军兵、保甲、弓箭弩手见管若干,事艺精觕 粮草约支年月,有无腐烂 楼橹军器,有无损坏缺钝 城池塘泺,有无淤浅干涸 烽台材植,见在何处堆垛,有无阙少 及频海州军,战舰、蒙冲、游艇之类,见如何安顿,有无损弊 炮石曾与不曾增积 应边防事件缓急施设,仰河北路帅臣开具,诣实以闻,当议遣官按察。稍涉诈冒,并行军法。」

六月六日,臣僚言:「五溪郡县,辟自先朝,中更元佑废罢。比虽兴复,然傜贼屡肆跳梁。盖缘荆南钤辖司去边稍远,难以弹压。政和六年九月内,奉御笔,

分荆湖北路、荆南府、归、峡、安、复州、荆门、汉阳军为荆南路,带兵马都钤辖,治荆南府;分鼎、澧、岳、鄂、辰、沅、靖州为鼎澧路,带兵马都钤辖,治鼎州,鼎州置都钤辖司,以带职文臣充。至宣和三年十二月五年之间,并无边事。今年正月,靖州收到五溪等处杨晟实土人结谍作过,虽有湖北帅臣,缘在荆南,相去边面太远,又隔大江,难以照应。显见并为一路与分路利害,相去甚远。〔乞〕依政和六年九月十八日已降处分,分为两路,及将(领)提举辰、沅、靖、澧州刀弩手司改为提举鼎澧路刀弩手司」。奉御笔:「臣僚所言荆湖北路利害甚明,可并依所奏。」

八月二十二日,诏诸沿边官吏辄以私书报边事,以违制论。

六年三月四日,诏:「边防军政之类,应属枢密院事,并合申枢密院,比来内外官司往往有所窥避,匿而不申,或循例却申他司,及有不依条制,直便施行去处。

译,正是为了防备不测。查见熙宁八年朝旨:刀鱼战棹司每季调派巡检一员,率兵甲驻扎北海驼基岛,以驼基石为界。自从与辽朝通好以来,未曾探究海上北界情况。如今深恐与渤海相邻较近,一旦有紧急情况,驼基就会孤立无援。请求以末岛、呜呼岛为界。从末岛以南,又有钦岛、逐岛,请求各处添设瞭望兵员,往来巡逻。这样一来,遇紧急情况就不至于失误。"下诏命本路安抚司及本州岛官员详细查究,酌情筹划上奏,不得为求功而妄加招惹。

宣和四年二月十三日,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说:"近来探得女真兵马已进攻辽国中京,燕地百姓惊惧,扶老携幼南来靠近边境躲避。臣恐怕沿边官吏不衡量时局,随意招纳。当前的计策,正应当广储粮秣,磨利器械,训练士卒,谨慎设置哨所,静观其变,从长计议后图。请求下令各路帅司严令边吏,谨守边境,不得随意招纳。"下诏先从长计议,酌情处理后上奏。当时女真已尽起大军渡过辽西,攻陷中京,又攻陷云中,屯兵白水泺,是因为其军队已到达山后平定州县的缘故。

三月三日,下诏给河北沿边安抚使和诜说:"近来边报女真人马逼近边境,守御方面的准备,理应加以整顿。知军的兵员、保甲、弓箭手弩手目前管有多少,其武艺技术精粗如何;粮草大约还能支撑几个月,有没有腐烂;楼橹军器,有没有损坏缺钝;城池塘泺,有没有淤积干涸;烽火台的木料,目前堆放在何处,有没有缺少;以及沿海州军,战舰、蒙冲、游艇之类,目前如何安置,有没有损坏;炮石有没有增加储备;关于边防事务紧急应对的各项措施,命河北路统帅详细列明,据实上奏,届时将派遣官员核查。如稍有欺诈虚报,一律按军法论处。"

六月六日,有臣僚说:"五溪郡县,是先朝开辟的,中途经元佑年间又废弃。近来虽然重新恢复,但瑶族贼寇屡屡肆意为患。这是因为荆南钤辖司距边境较远,难以镇压。政和六年九月,奉御笔,将荆湖北路、荆南府、归州、峡州、安州、复州、荆门、汉阳军划为荆南路,设兵马都钤辖,治所在荆南府;将鼎州、澧州、岳州、鄂州、辰州、沅州、靖州划为鼎澧路,设兵马都钤辖,治所在鼎州,鼎州设都钤辖司,由带职文臣担任。到宣和三年十二月的五年间,都没有边患。今年正月,靖州收到消息,五溪等处杨晟实等本地人勾结谋反作乱,虽有湖北统帅,但因驻在荆南,距边境太远,又隔着大江,难以照应。可见合为一路和分为两路的利害相差甚远。请求依照政和六年九月十八日已颁布的处置,分为两路,并将提举辰州、沅州、靖州、澧州刀弩手司改为提举鼎澧路刀弩手司。"奉御笔:"臣僚所言荆湖北路的利害十分明确,可以完全依照所奏施行。"

八月二十二日,下诏凡沿边官吏擅自以私人书信报告边境事务的,以违反制度论处。

六年三月四日,下诏:"边防军政一类事务,凡属枢密院管辖的,都应一并上报枢密院。近来内外官司往往有所回避,隐匿不报,或按惯例却上报其他官司,还有不依照条制规定,径直施行的情况。恐怕官司处置有违规之处,或轻重失当,朝廷无从得知,不但难以检察约束,还恐怕会耽误处置。命尚书刑部遍行通知内外官司,凡应当上报枢密院的事务,仍命本院负责查核检点。如有胆敢不上报,或虽然上报却

虑官司行遣违戾,或轻重不伦,朝廷无由得知,不惟难以检察约束,兼恐失于措置。可令尚书刑部遍牒内外官司,将应合申枢密院,仍仰本院觉察点检。如敢不申,或虽申后时,并取旨重作施行。」

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诏:「河北燕山边事,理宜询访利害,选用人材。特许文武臣僚诸色人经尚书省投状自 ,并献紧切利害。开封府疾速分明散出文榜晓谕。」

二十二日,诏:「天下方镇、郡邑守令,各率师募众,勤王(汉)[捍]边,能立奇功者,并优加异赏,不

限常制。其草泽之中怀抱异才,能为国家建大计、定大事,或出使疆外者,并不次任使。其尤异者,以将相待之。」

时女真至蔚州,大点军兵,而中山府奏其国刷正军并汉儿,渐次前来云中府等处。彼界盗贼于并边出没,皆称金人,于蔚州并飞(孤)[狐]县等处屯聚军兵,收积粮草,皆称欲来侵犯边界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登极赦书:「勘会朝廷与大金国元自海上结约,积有岁年。使聘交驰,欢盟无间。止缘守边之吏不能恪守誓言,容纳叛亡,致误朝听,结怨邻国,以至兴师。既往难追,宜寻旧好。除已遣使和会外,仰河北、河东沿边州军严饬守备,帅司务在持重,毋得先自轻举。」

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永兴控制陕西诸路,方夏人猖蹶,宜疾速缮治(成)

〔城〕隍,修饬器甲,选择将领,募兵积粟,训练保甲,务要事为之备。又本路与河东相邻,金贼见攻太原,亦须明斥堠,张声援,预为堤备。」

九月二十三日,诏应边防文字,所属并不得下司。

同日,臣僚言:「金贼游骑侵犯河北,都城备御,决可无虑,理当更强外援。如今春勤王之师无所统一,沿边作过,来不及期,若是临时遣使,决难倚办。万一道路阻隔,朝廷号令不以时达,州县缓急私自为计,各相顾望,亦无任其责者。天下之势,治平则宜治内,遭变则宜重外。重外者,宜假之以权。今将佐、士卒、官吏财用足以应办,若择人分总四道,各付以一面,令事得专决,财

得通用,吏得辟止,兵得诛赏,使仓卒之际合从以卫王室,连衡以御狂虏,不烦朝廷警急措置,可恃以为救援。此今日备急之计也。谨条具如(若)[左]:一、以三京并邓州为四帅,各带都总管。北京帅总北道,河北东路、京东路。西京帅总西道,京西北路、陕西、京兆、秦凤、环庆路。南京帅总东道,京东西路、淮南东西路、浙西路。邓州帅总南道,京西南路、荆湖北路。仍置副一员,使出则留守,事平日依旧。一、四帅分总四道,止为警急帅所部勤王,差拨兵马,移运钱粮。令所部州军各听节制,相为应援。其余事,并依旧法。

译延误时机的,一并请旨从重处置。"

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下诏:"河北燕山的边防事务,理应征询各方意见,选拔任用人才。特许文武官员及各色人等前往尚书省投递意见书自我推荐,并可陈献紧要利害之策。开封府应迅速明确张贴文榜晓谕百姓。"

二十二日,下诏:"天下各方镇、郡邑守令,各自率领军队募集民众,勤王捍卫边境,能建立奇功的,一并给予破格重赏,不受常规限制。其中身处草野却怀有非凡才能,能为国家谋划大计、决断大事,或出使敌境的,一并破格任用。其中特别杰出的,以将相之礼相待。"

当时女真进抵蔚州,大规模集结军队,而中山府奏报辽国正征调正规军和汉人军队,逐渐向云中府等地前进。辽境内的盗贼在边境附近出没,都自称金人,在蔚州及飞狐县等处屯聚军队,囤积粮草,都声称要来侵犯边境的缘故。

十二月二十五日,登极赦书说:"查核朝廷与大金国自从海上结盟以来,已有多年。使节往来频繁,友好和睦,从未间断。只因为守边官吏不能恪守盟约,收留辽国的逃亡叛臣,导致误导朝廷决策,与邻国结怨,以至于引发战事。既往之事已难以追究,应当重寻旧好。除已派遣使者商议和谈外,命河北、河东沿边州军严令整饬守备,帅司务必持重稳妥,不得率先轻举妄动。"

靖康元年六月六日,下诏:"永兴节制陕西各路,正值西夏猖狂之时,应当迅速修缮城池护城河,整顿武器铠甲,选拔任用将领,招募军队储备粮食,训练保甲,务必做好各项防备。而且本路与河东相邻,金人正在攻打太原,也应当明确设置哨所,扩大声势以为声援,预先做好防备。"

九月二十三日,下诏凡涉及边防的文书,所属官司一律不得下发给其他官司。

同日,有臣僚说:"金人游骑侵犯河北,京城的防御,当然可以无忧,但按理应当加强外围援助。像今年春天勤王的军队没有统一指挥,沿边发生变乱,往往来不及应对,如果临时才派使者,必定难以依靠。万一道路阻隔,朝廷号令不能及时传达,州县遇到紧急情况只能各自私下打算,相互观望,也没有人承担责任。天下的形势,太平时期应当治理内部,遭遇变故时应当重视外部。重视外部,就应当赋予相应的权力。如今将佐、士卒、官吏、财用都足以应对,如果挑选人才分领四方,各自授以一面职权,让处事能够专断决定,财物能够通融调用,官吏能够自行征辟任免,军队能够自行诛罚赏赐,使仓促之际能够联合起来护卫王室,连横抵御强敌,不必烦劳朝廷紧急处置,就可以倚靠作为救援。这是当今应对危急局面的计策。谨详细开列如下:一、以三京和邓州为四帅,各自兼任都总管。北京统帅总领北道,管辖河北东路、京东路。西京统帅总领西道,管辖京西北路、陕西、京兆、秦凤、环庆路。南京统帅总领东道,管辖京东西路、淮南东西路、浙西路。邓州统帅总领南道,管辖京西南路、荆湖北路。各设副职一员,主帅出征时则留守本地,事平之后依旧制恢复。一、四帅分领四道,只是为了紧急时统帅所辖地区勤王,调拨兵马,转运钱粮。命所辖州军各自听从节制,相互应援。其余事务,仍依照旧有法规。一

一、四帅旧非帅府处,幕府官属,依(师)[帅]府差辟,随府置罢。一、合用兵马,并令所部州郡召募训练,以备差发。仍于所差处不限文武,选有才略忠勇官统制。一、合用钱粮,并于所部州郡不限高卑,选通晓财用,以远及近,递攒移运,别项桩管,专充差发兵马之用。」从之。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七月十日,朝请郎魏龢言,海州至登州最近,而登州与金人对境。海州城东沿海,旧无巡捕官置司,尝乞创置本州岛东沿海巡检官,招置水军百人,下两浙运司造舫鱼战船二十只。又乞修置楼橹,添置军器,并依登、莱屯兵三千人,以备缓急。得旨特依外,有楼橹军器屯兵,乞下两路帅司相度自来登、莱至海州,每十里或二十里,置立斥堠,差人守宿。诏令本州岛量度合用军器添造。其楼橹,仰如法修置。所有合置斥堠,

并差人守宿去处,令两路帅司相度施行。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毫)[亳]州言:「本州岛已增修城壁,创置楼橹,及随宜措置炮座,防城器具,开掘濠堑深阔,已可捍御贼马。今防秋在近,理宜严作堤备。欲乞权宜将本州岛界应管新弓手合为一军,土军合为一军,河清装发合为一军,逐军于巡尉内选差实有勇艺材武人充都部押官。如巡尉内无应选人,于本州岛及诸县官内时暂选差。内河清装发,不离本地分,应副沿河工役,防守保护堤岸外,新旧弓手、土军分屯于本州岛界四面要会处,把隘教习,庶得缓急应援,临时不致误事。」诏依,令诸路一体,州军仿此措置。

十月三日,诏令扬州先次开撩城壕及措置增修城壁撩:疑误。。其教习军兵,令扬州依法施行。所有江淮水战州军民兵,札与逐路监司检察。从臣僚请。

三年六月十一日,枢密院言:「江浙、淮南多是潴水塘泺之地,可以限隔贼马。今防秋在近,理合措置。」诏令逐州县守倅,令速密切差官于所管地

译、四帅原本没有设立帅府的地方,其幕府官属,依照帅府的规格辟置,随帅府设立或撤销。一、所需兵马,一并命所辖州郡自行招募训练,以备调遣。仍在所调派之处不论文武,挑选有才略忠勇的官员统领。一、所需钱粮,一并在所辖州郡不分高低,挑选精通财政的官员,从远及近逐级调运,另立项目储存管理,专门用于调发兵马之需。"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七月十日,朝请郎魏龢说,海州距登州最近,而登州与金人隔境相望。海州城东沿海,以前没有设置巡捕官署,曾请求在本州东部沿海创设巡检官,招募水军一百人,下拨两浙运司建造舫鱼战船二十只。又请求修建楼橹,增添军器,并依照登州、莱州的规格屯兵三千人,以备紧急之需。得到批复特许依照办理外,关于楼橹军器和屯兵,请求下令两路帅司酌情安排,从登州、莱州到海州,每十里或二十里,设置一处哨所,派人驻守。下诏命本州量度所需军器添置制造。楼橹方面,命依法修建。所有应设置哨所并派人驻守之处,命两路帅司酌情安排施行。

二年七月二十五日,亳州说:"本州已经增修城墙,创设楼橹,并酌情安排炮台,防城器械,开挖壕沟已经足够深阔,已经可以抵御敌军骑兵。如今秋防临近,理应严加防备。请求暂且将本州境内新招募的弓手合并为一军,土军合并为一军,河清役夫合并为一军,各军从巡检、县尉中挑选真正有勇有谋、武艺出众的人担任都部押官。如巡检、县尉中没有适合人选,就在本州及各县官员中暂时选任。其中河清役夫,不离开本地,负责应付沿河工程劳役,防守保护堤岸外,新旧弓手、土军分别屯驻在本州境内四面要害之处,把守险隘教习武艺,以便紧急时能相互应援,不致临时误事。"下诏予以批准,命各路一体施行,各州军仿此办理。

十月三日,下诏命扬州先行开挖疏浚城壕及安排增修城墙。至于训练军队之事,命扬州依法施行。所有江淮水战州军的民兵,交由各路监司检察。这是听从了臣僚的请求。

三年六月十一日,枢密院说:"江浙、淮南多是积水塘泺之地,可以用来阻隔敌方骑兵。如今秋防临近,理应加以安排。"下诏命各州县长官,尽快秘密派官员到所辖地区

分,遍诣巡历积水塘泺,如有水道淤淀或干旱去处,可与不可措置。劝诱民户,以种莳为名,并力开畎,令积水浸灌。仰具图本供申,仍不得搔扰张皇,别致生事。

译分头前往,巡视各处积水的池塘湖泺,凡有水道淤塞或干旱之处,查看是否可以整治。劝导百姓,以种植为名,合力开挖沟渠,使积水得以灌溉农田。应绘制图本呈报,但不得骚扰百姓、张扬声势,另外滋生事端。

四年八月二日,枢密院言:「闻海、密等州米麦踊贵,通、泰、苏、秀有海船民户贪其厚利,兴贩前去密州板桥、草桥等处货卖。若为金人所虏,定谋转海前来。欲乞将通、泰、秀等处有海船人户与自来曾

招头之人,权行籍定,五家为保,不得发船前去。(京)[今]来严立罪赏,许人捕告。候将来收复京东濒海州军,方许海船通。又闻明、越濒海(材)[村]落间,类多山东游民航海而来,以贩籴为事。正恐因缘为奸,以泄中国之机。虽以降旨挥,令明、越州止绝外,访闻福建、温、(方)[台]、明、越州严行禁止此句疑有脱误。,如有违犯,其船主梢工并行军法。州县官失觉察,重寘典宪。」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寿皇圣帝即位,未改元。赦:「昨来(元)[完]颜亮无故败盟,太上皇帝不得已兴师以应之。天戈所指,城邑以次归附。近者金国新帝遣使通好,国家答其美意,已行报聘。其令诸路将帅将已得城邑严修警备,不得生事轻动。如沿边奸盗乘间衡二衡二:疑有误。,方许一面便宜从事。应陕西新复州军有与夏国及诸蕃部接去处,其诸国人民在兼怀之内。仰宣抚司严戒边吏,毋得辄因细故生事。如违,依军法施行。」

二十七日,陕西河东路招讨司吴璘言:「收复秦凤路、泾(源)[原]、熙河三路州军县镇城寨,见屯驻将士,全藉逐路帅臣团集军马,照管边面。乞(边)[选]差三路帅臣。」诏令吴璘于统兵官或本处忠义人内一面选差。

十一月三日,陕西河东路招讨使吴璘言:「顷罢姚仲都统职事,其东路军马,得旨,差李师颜权行节制。李师颜今年三月内统率诸军,与金贼鏖战,收复德顺军,功 显著。」诏李师颜除御前诸军都统制、利州东路安抚使,兼知兴元府。以上《中兴会要》

隆兴元

年四月二十二日,吴璘言:「昨遵依诏旨,罢德顺屯戍将都统制王彦,发回金州,并李师颜回归兴元府歇泊,及差吴拱节制关外屯戍军马。缘成州与秦州接境,正系控扼紧要去处,本司随宜那差吴拱于成州屯驻,仍权知成州,节制阶、城、西和、凤州,照管一带边面。」从之。

九月四日,宰执进呈刘光时乞拨李宝、李横下忠勇军,上曰:「海道缓急要人,边事宁息日方可(揆)[拨]。」

十月十四日,宰执进呈商州事宜,上曰:「商州难守,金州山险可以守。」

二年五月十七日,宰执进呈知扬州周淙札子:「泗州申,五月八日,有蕃贼马军约四万余骑前来攻新店寨,临淮知县同神劲右军把隘官兵迎敌败之。」上曰:「泗州将来止以轻兵守,非屯驻重兵去处。朕已写与钱端礼,刘宝恐思量未尽,却教奏来。

译四年八月二日,枢密院上奏说:"听说海州、密州等地米麦价格暴涨,通州、泰州、苏州、秀州有拥有海船的民户贪图厚利,贩运货物前往密州板桥、草桥等地贩卖。倘若被金人掳获,一定会图谋渡海前来(劫掠)。请求将通州、泰州、秀州等地拥有海船的民户以及一向曾经充当招头(船主头领)之人,暂且登记造册,五家结为一保,不得放船前往。如今应当严立罪赏之法,允许百姓告发。等到将来收复京东沿海州军,才许可海船往来通行。又听说明州、越州沿海村落之间,多是山东游民航海而来,以贩卖粮食为业。正担心因此滋生奸情,泄露中原的军情机密。虽然已经降下旨意,命令明州、越州严加禁绝之外,又访闻应命福建、温州、台州、明州、越州严格禁止此事——此句疑有脱漏错误——,如有违犯,其船主、梢公一律按军法处置。州县官若失于觉察,从重治罪。"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寿皇圣帝(孝宗)即位,尚未改元。大赦诏书说:"此前完颜亮无故背弃盟约,太上皇帝不得已兴师应对。天兵所指之处,城邑相继归附。近来金国新即位的皇帝遣使前来通好,我朝答谢其美意,已经派遣使者回访。现命令各路将帅对已收复的城邑严加整修戒备,不得生事轻举妄动。若边境奸人盗贼乘机作乱——"衡二衡二"疑有讹误——,方才允许便宜行事,一并处置。凡陕西新收复的州军中有与西夏国及各蕃部相邻接壤之处,其中各国人民也都在朝廷兼容怀柔之内。命宣抚司严令边境官吏,不得因细小事故轻易生事。如有违犯,按军法处置。"

二十七日,陕西河东路招讨司吴璘上奏说:"收复秦凤路、泾原路、熙河路三路州军县镇城寨后,现屯驻的将士,全都依靠各路帅臣统领军马,照应边防事务。请求选派三路帅臣。"诏令吴璘在统兵官或当地忠义人当中自行选派。

十一月三日,陕西河东路招讨使吴璘上奏说:"此前罢免姚仲的都统职务后,东路的军马得旨,委派李师颜暂行节制。李师颜今年三月内统率各军,与金贼激战,收复德顺军,功劳显著。"诏令授李师颜为御前诸军都统制、利州东路安抚使,兼任兴元府知府。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隆兴元年四月二十二日,吴璘上奏说:"此前遵照诏旨,罢免德顺屯戍的都统制王彦,发回金州,并令李师颜回归兴元府歇息驻扎,又派遣吴拱节制关外屯戍军马。因成州与秦州接壤,正是控扼要害之地,本司斟酌情况派遣吴拱屯驻成州,暂且兼任成州知州,节制阶州、城州、西和州、凤州,照应一带边防。"皇帝准奏。

九月四日,宰执进呈刘光时请求拨给李宝、李横部下忠勇军的奏请,皇上说:"海道形势紧急时需要用人,等到边事平息之日再作拨调。"

十月十四日,宰执进呈关于商州防务的事宜,皇上说:"商州难以据守,金州地势险要可以固守。"

隆兴二年五月十七日,宰执进呈知扬州周淙的札子:"泗州申报,五月八日,有约四万余骑蕃贼前来攻打新店寨,临淮知县会同神劲右军把守关隘的官兵迎战击败了敌人。"皇上说:"泗州将来只以轻兵驻守,不是屯驻重兵之处。朕已经写信给钱端礼,刘宝恐怕思虑不周全,让他再奏报上来。"汤思退上奏说:"前日的御笔,命刘宝斟酌轻重取舍,已经体现了圣上的旨意。"

六月七日,下诏命两淮沿边守臣严密加以

」汤思退奏:「前日御笔,令刘宝量轻重取舍,已见圣意。」

六月七日,诏令两淮沿边守臣严切措置,若有盗贼侵近本界,即督责官兵须管捕获,优与推赏。其所差巡绰人马止于本州岛界边面往来照管,即不得乘时过越北界及纵夹淮之人出界,侵扰生事。

讼之兵牒之本将而听其自为之区处。奈何兵知肆扰,本将从之,郡虽待之以礼,犹不以为意。朝廷固已令夔兵听荆南节制矣,然本州岛去荆南复须旬日,万一警报不测而至,必待申审荆南,得报而后用,岂不缓失其时哉!欲望将本州岛见屯夔路兵五百人,亦听本州岛差拨,而驻泊兵官阶衔之内,乞以弹压峡州界内贼盗八字兼之,庶几颇有统摄。」故有是命。 讼之民必寘于法,以 讼而至于讼庭者。守臣亦念其客寄,取 十六日,诏:「夷陵之地,今日为次边利害,下湖北、京西路制置使司相度,有无利便;又见屯夔路兵听峡州差拨,于夔州有无相妨。下荆湖北路并夔州安抚司同共相度经久利便,取朝廷指挥。」以知峡州蔡撢言:「观今之形势者,皆曰荆州为国上流。今日之事,与三国异。臣观夷陵,则又荆州上流之重地也。昔陆逊有言:西陵,国之西门,若有不守,荆州非吴有也。陆抗亦以谓西陵,国之藩表。欲望以臣之议博采朝论,相视今日夷陵之地或以谓次边利害。一、在法,诸州屯驻军马,知州与驻泊官兵同管。今所在客寄之兵,往往分扰郡民。本将不加禁戢,间有与民

十九日,上谓汤思退等曰:「虞允文等论荆襄备预事,甚好。」先是,上诏允文、王宣、赵撙,将来虏人侵犯,合如何备预 允文自为论,且缴二人之论来上。上批出:「允文、宣议论知其利而不知害,撙论为长。」思退等奏:「王宣似符同允文之论,然犹恐粮饷不足。撙直以据险为言,而不敢详具利害,似有所避也。」上曰:「卿等更加详虑」。于是思退等发三难、陈二策缴进,上封示允文等曰:「览卿等所奏,允文欲望坚守唐、邓,而诸路有可入寇处未见条画全胜之策,未尽也。宣欲屯南阳、亲野。南阳去

根本太远,缓急不相救应。若虏人断吾粮道,邀其归路,即将何以制之 此德顺所以失利也。赵撙有可采而未究其说。今以汤思退等奏示卿等。朕再思之,万一虏人入寇,当以轻兵守唐州,重兵在襄阳,邓州置之度外可也。不可罢将士之力,以争此二空城,但以此饵虏。虏意止在收复旧疆,贪事虚名,其势必不久留,去而复取之未晚也。制敌之道,不在此二城。其临时取胜,则在卿等所以处之。卿等以为然,便当遵守;如有所见,速具奏来。」思退等奏曰:「臣等获观所赐允文等宸翰,深照事机,可谓明见万里之外。

译措置,若有盗贼侵扰逼近本界,即刻督责官兵务必捕获,优加奖赏。所派遣的巡逻人马只准在本州境内边界往来照应,不得趁机越过北界,也不得放纵越过淮河两岸的人出界,侵扰生事。

(此段缺文残损,大意为:)讼案交由该军将所属之本将来处置自行裁决。为何官兵知道肆意骚扰,本将却依从他们,郡守虽以礼相待,仍不以为意。朝廷本已下令夔州的兵马听命于荆南节制,但本州距荆南往返需十天,万一警报突发,必须等申报审核荆南,得到回复后才能行动,岂不是延误时机吗!希望将本州现屯驻的夔路兵五百人,也听凭本州调拨差遣,而驻泊兵官的官阶职衔之内,请求加上"弹压峡州界内贼盗"八字,这样才能稍有统摄之权。"所以才有这道命令。(讼案)百姓必须依法论处,因诉讼而闹到讼庭的人。守臣也顾念其客居寄住的处境,予以宽待。

十六日,下诏:"夷陵之地,如今是否为次边要害之地,下令湖北、京西路制置使司斟酌考量,是否有利;又鉴于现屯驻夔路的兵马听凭峡州调拨,是否会对夔州有所妨碍。下令荆湖北路和夔州安抚司共同商量长远有利之策,听候朝廷指示。"这是因为峡州知州蔡撢上奏说:"观察当今形势的人,都说荆州是国家上游要地。如今的局势,与三国时不同。臣看夷陵,则又是荆州上游的要地。当年陆逊曾说:西陵是国家的西大门,若有失守,荆州就不再为东吴所有了。陆抗也曾说西陵是国家的藩篱屏障。希望能将臣的建议广泛征求朝廷公论,共同审视今日夷陵之地是否属于次边要害。一、按法令,各州屯驻的军马,由知州与驻泊官共同管理士兵。如今各地客居寄驻的军队,往往骚扰当地百姓。本将不加以禁止约束,其间还有与百姓..."

十九日,皇上对汤思退等人说:"虞允文等人论述荆襄备战预防之事,说得很好。"此前,皇上曾诏令虞允文、王宣、赵撙,商议将来若敌虏入侵,应当如何防备。虞允文自己写了论述,并附上二人的论述一同呈上。皇上批复说:"虞允文、王宣的议论知道其利却不知其害,赵撙的论述较为出色。"汤思退等人上奏说:"王宣似乎附和虞允文的论述,但仍担心粮饷不足。赵撙只是以据守险要为言,却不敢详细说明利害,似乎有所回避。"皇上说:"卿等再加详细考虑。"于是汤思退等人提出三点难处、陈述两条对策呈上,皇上批示晓谕虞允文等人说:"看了卿等所奏,虞允文想要坚守唐州、邓州,但各路可能有敌人入侵之处却未见有周全取胜的方略,考虑得还不够周详。王宣想要屯兵南阳、亲野。南阳距根本重地太远,缓急之时难以互相救应。若敌虏截断我军粮道,拦截我军归路,那将用什么来制服他们?这正是德顺军失利的原因。赵撙的论述有可取之处,但未深究其中道理。现在把汤思退等人的奏疏给卿等看。朕再三思虑,万一敌虏入侵,应当以轻兵守卫唐州,重兵驻守襄阳,邓州可置之度外。不可耗尽将士之力,去争夺这两座空城,只用它们来引诱敌虏。敌虏的意图只在收复旧疆,贪图虚名,其势必不会久留,等他们撤走后再收复也不迟。制敌之道,不在于这两座城。至于临机取胜,就在于卿等如何处置了。卿等若认为可行,便当遵行;如另有见解,速速具本奏来。"汤思退等人上奏说:"臣等得以拜读陛下赐予虞允文等人的御笔,深深体察到事机所在,可谓明见万

」上曰:「卿等谓唐州城小,矢石交过,可见其不可守也。何况粮道艰难。」思退等奏:「诚如明诏。」

七月七日,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张守忠(张)[奏]:「被旨,将带官兵前去淮西措置边备。内拣选精锐少壮堪(被)[披]带军兵二百人带器甲,应副出战使唤。乞将各人身分请给,并依见从军人例,分(壁)[擘]批勘。如有立功之人,即于本指挥上升转。所有将来合用激赏钱物,欲望支降二万两、绢五千匹,应副随军支用。」从之。

十二月,枢密院言:「今来复议和好,北军并皆敛退。已降旨,令诸军各于见屯处所,持重固守,无令生事。窃虑诸军未能尽知,尚发军马抄截畸零,无故引惹。」诏诸大帅行下,晓示兵官,遵依已降旨挥,不得违戾。

干道元年二月十三日,新差知濠州刘光时奏:「濠州治所系淮 ,乞于本州岛界藕塘

镇屯驻军马,名为屯田,弹压盗寇。其镇去州止有百余里,一日可达。其仓库重积,悉贮已南十里皇甫山,修治崄阻,实为至便。」诏木植令淮西总领所契勘见在数目,(目)量行应副,竹竿芦苇,令江东转运司量度支拨。

三月十一日,诏楚州北神镇,令宋肇、夏俊、刘绎各分定地分,专一措置巡捕盗贼,禁止私渡及过界钱宝,私贩违禁物色。仍更差使臣二员往来觉察。以户部言:「淮东安抚周淙并提辖(权)[榷]场官刘度申:今来复创榷场,数内私渡货卖过界,虽罪赏严重,而小人顾利,殊不畏死,朝廷利源,一旦失尽。今参照周淙等申请外,别行条到事件:一、楚州北神镇,系在淮滨私路河渡纷杂去处,所居之人,往往皆是从来骑淮作过,不良跳河之徒,啸除结党,转货宝过淮博易。本州岛公然以收税为名,给引通放。缘来本军与楚州系是邻境,不相通摄,难以机察。不唯走失课利,兼作过之人往来出没,引惹生事。及茶货钱宝等自楚州差人坐押至洪泽,止行运河,便可稽考。今乃以固水为名,于淮阴县列小舟,不下千余只。一纔车船入淮,经过北岸,直入清河,无所不往,所失朝廷课利,不可数计。今乞选差官三员,专一禁止私渡,巡捕盗贼,劫夺北马,事无不办:一员所管地分,南至高邮军,西至淮阴县,一员所管地分,东至淮阴县,西至本军界秩林;一员所管地分,东至秩林,西至铁桥浦,接濠州界。」故有是

命。

四月七日,诏沿淮郡邑,令监司、帅严密禁戢,不许踰淮买卖。如有尚敢违犯,官员按劾,余人送狱根治,并寘严宪。以臣僚言:「和议既成,封疆已定,宜杜衅端。向来沿淮郡邑,多是见任官遣人私赉南货,踰淮买卖,往往夹带铜钱并违禁之物,公然货易。

译里之外。"皇上说:"卿等认为唐州城小,箭石交攻之下,可见其难以固守,何况粮道又十分艰难。"汤思退等人上奏说:"确实如圣上明诏所言。"

七月七日,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张守忠上奏说:"奉旨,率领官兵前往淮西措置边防。其中挑选精锐年少能够披甲上阵的军兵二百人,配以兵器铠甲,以备出战调用。请求将这些人的薪俸供给,都按照现役从军人员的标准,分别划拨审核。若有立功之人,即在本指挥编制内升迁。所需将来激赏用的钱物,希望拨发二万两银、五千匹绢,用以供应随军支用。"皇上准奏。

十二月,枢密院上奏说:"如今重新议定和好,北方军队都已收敛撤退。已经降旨,命令各军各自在现驻扎之处,持重固守,不得生事。担心各军尚未能全部知晓此意,还有派出军马抄掠拦截零散敌兵,无故招惹是非的情况。"诏令诸大帅传达命令,晓谕兵官,遵照已经颁布的旨意,不得违背。

干道元年二月十三日,新任知濠州刘光时上奏说:"濠州治所地处淮河沿线,请求在本州境内藕塘镇屯驻军马,名义上称为屯田,用以弹压盗寇。该镇距州治只有百余里,一日可达。所积存的重要仓库物资,都储藏在城南十里外的皇甫山,那里修筑防御工事险要,实为便利之地。"诏令木材由淮西总领所核查现存数目,酌量应付,竹竿芦苇,命江东转运司酌情拨给。

三月十一日,下诏楚州北神镇,命宋肇、夏俊、刘绎各自划定管辖地界,专门负责巡捕盗贼,禁止私自渡河以及携带违禁的钱财珍宝越界,私贩违禁物品。还要另外派遣两名使臣往来巡查觉察。这是因为户部上奏说:"淮东安抚周淙以及提辖榷场官刘度申报:如今重新设立榷场,其中有私自渡河越界贩卖的情况,虽然罪罚严厉,但小人贪图利益,竟不畏死,朝廷的财源利益,将会一朝丧尽。现参照周淙等人的申请,另外拟定条款事项:一、楚州北神镇,地处淮河沿岸私渡河口纷杂之处,居住在此的人,往往都是历来在淮河一带作恶之人,不良跳河之徒,啸聚结党,转运货物珍宝渡淮交易。本州公然以收税为名义,发放通行证放行。因为本军与楚州系邻境,互不统属节制,难以查察。不仅使朝廷税收流失,还使作恶之人往来出没,招惹是非。以及茶货钱宝等物本应由楚州派人押送至洪泽,只准走运河,便于稽查考核。如今却以疏通水利为名,在淮阴县设置小船,不下千余只。这些船只一旦入淮河,经过北岸,直入清河,无所不至,所丧失的朝廷税收,不可胜数。现请求挑选派遣官员三人,专门负责禁止私自渡河,巡捕盗贼,追缴拦截北方来的马匹,务必将此事办理妥当:一员所辖地界,南至高邮军,西至淮阴县;一员所辖地界,东至淮阴县,西至本军界秩林;一员所辖地界,东至秩林,西至铁桥浦,与濠州接界。"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四月七日,下诏沿淮各郡县,命监司、帅臣严密禁绝,不许越过淮河买卖。若仍有胆敢违犯者,官员予以弹劾查办,其余人送交监狱根究治罪,一并从严治罪。这是因为有臣僚上奏说:"和议既已达成,疆界已经确定,应当杜绝滋生事端的苗头。此前沿淮各郡县,多有现任官员派人私自携带南方货物,越过淮河买卖,往往夹带铜钱以及违禁之物,公然进行交易。甚至有人假称是御前差遣委托的买卖,不仅有损国家体面,也恐

至有妄称御前差委买卖,不唯上玷国体,亦恐引惹间隙。又闻沿边恶少多以平市买马为名,越境作过,谓之骑淮,又谓之跳河,往往出境偷马,时致喧闹。万一驯致生事,其害不(心)[小]」。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知盱眙军胡坚常言:「朝廷严榷宝货,禁绝私渡,虽沿淮州军明立罪赏,未曾专委官觉察。欲望依钱塘西兴法令,监官给牌,济渡客旅,庶几易于觉察,止绝私渡。」从之。

五月二十八日,臣僚上言,盱眙并楚州界客人装载物货,私相博换钱宝,乞禁止施行。诏令宋肇、严宁、刘绎依认地分,昼夜往来,专一缉捕。如能用心捉获,格外优(典)[与]推恩,犯人从军法施行。

七月十九日,执政进呈湖北京西制置使沈介申:「据探报人刘泉状,体探得北界人户刘斌称说:北界金牌、银牌二人巡边,栏截客旅,不得过淮买卖,及密说语言。」上曰:「看李若川等回,便见得。此未必实。」臣端礼奏曰:「虽未见审的,但每月探报,不敢不进呈。乞降宸翰,密戒诸将,常使有备。无问外境如何,但尽自治之道。」上曰:「诸军校阅亦稍精锐,今则未尝不备,惟是马尚少。若二三年间,当又

胜今日。」臣允文奏曰:「凡战守之用,陛下日留圣念。惟是诸军衣甲,非一日之力所能办。臣亦屡尝奏知。」上曰:「极是。」

十二月六日,宰执进呈陈敏奏:「楚州马逻等处添差屯兵,今既讲和,恐对(镜)[境]生疑不便。」上曰:「此说亦是,可从之。」

二年正月七日,宰执进呈吴璘、王宣探到事宜,上曰:「皆是探人(选)[撰]造,不须得看,岂得便有此事。」洪适等奏曰:「边臣要得如是,恐人易之尔。」

三月七日,宰执进呈胡明乞差臧珪本州岛缉捕盗贼,适奏曰:「楚州先系极边,有此窠阙。中间收复泗州,即为次边,此阙遂罢。今(故)[胡]明引极边例复创置。」上曰:「既系极边,可以从之。」

二十一日,宰执进呈濠州申:「对境有过来打劫贼徒,为总首等人夺回牛马,赶逐过淮北去。」适等奏曰:「淮上有都巡检分定地界,今此全不会合,只是总首等人追赶。上曰:可往取问,仍发牒本,(今)[令]盱眙军备牒对境。」

五月二十八日,枢密院言:「勘会海船兴贩货物等往山东,累降旨挥断罪禁止,〔非〕不严切。访闻近来公然冒法兴贩。」诏令刑部检坐见行条法旨挥行下。如有透漏及装发,州县知、通、令、佐当职官吏,令监司觉察按劾,重行窜责。仍令沿海州军守臣,旬具无透漏船只闻奏。

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谏议大夫陈天麟言:「近探报虏聚粮储增戍,以其太子为元帅居汴。宜预择将帅,讲究备御之策。

译怕会招致嫌隙纠纷。又听说沿边一些恶劣少年多以平常买马为名,越境作恶,称之为'骑淮',又叫做'跳河',往往出境偷盗马匹,时常引起纠纷喧闹。万一逐渐演变成事端,其危害不小。"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二十三日,知盱眙军胡坚常上奏说:"朝廷严格管控珍宝货物专卖,禁绝私自渡河,虽然沿淮各州军已明确订立罪罚赏格,但未曾专门委派官员负责觉察。希望能依照钱塘西兴的法令,由监官发放通行牌照,接济渡河的客商旅人,这样比较容易觉察查处,杜绝私渡。"皇上准奏。

五月二十八日,有臣僚上奏说,盱眙与楚州交界处的客商装载货物,私自相互交换钱财珍宝,请求予以禁止查办。诏令宋肇、严宁、刘绎按照各自划定的地界,昼夜往来巡查,专门负责缉捕。若能用心捉获,格外优加奖赏;犯人则按军法处置。

七月十九日,执政进呈湖北京西制置使沈介的申报:"据探报人刘泉禀报,探得金国境内百姓刘斌说:北界派金牌、银牌各一人巡边,拦截客商旅人,不许过淮买卖,并暗中传递消息。"皇上说:"等李若川等人回来,便可查明真相,这未必属实。"钱端礼奏道:"虽然尚未确认属实,但每月都有探报,不敢不呈报上来。请求降下御笔,密令各将领常作防备。不管外境情况如何,只需尽力做好自我防备之道。"皇上说:"各军校阅也逐渐精锐,如今已并非全无防备,只是马匹仍嫌不足。若再过两三年,应当会比今日更为强盛。"虞允文奏道:"凡是战守所需,陛下每日都记挂于心。只是各军衣甲装备,并非一朝一夕之力所能办妥。臣也曾多次上奏禀明此事。"皇上说:"说得极是。"

十二月六日,宰执进呈陈敏的奏疏:"楚州马逻等处增添屯兵,如今既然已经讲和,恐怕会使对境(金国)生疑,不太适宜。"皇上说:"此说也有道理,可以听从。"

干道二年正月七日,宰执进呈吴璘、王宣探得的事宜,皇上说:"这都是探子编造出来的,不必去看,怎么可能真有此事。"洪适等人上奏说:"边境将臣往往希望如此上报,恐怕是被人利用轻信了。"

三月七日,宰执进呈胡明请求委派臧珪在本州缉捕盗贼一事,洪适上奏说:"楚州先前是极边之地,才设有此职位空缺。中间收复泗州后,楚州便成为次边之地,这一职位便随之撤销。如今胡明援引极边的旧例,请求再度设置。"皇上说:"既然是极边之地,可以听从其请求。"

二十一日,宰执进呈濠州申报:"对境(金国)有越境前来打劫的贼徒,被总首等人夺回牛马,追赶越过淮河北岸而去。"洪适等人上奏说:"淮河沿线设有都巡检划分地界,如今此事完全没有相互配合,只是总首等人自行追赶。"皇上说:"可以前往查问,同时发文,令盱眙军对对境备文告知此事。"

五月二十八日,枢密院上奏说:"查勘海船贩运货物等前往山东一事,屡次颁布旨意断罪禁止,并非不严厉。但访闻近来仍有人公然违法贩运。"诏令刑部检出现行的条法旨意并加以颁行。若有走漏消息或纵容装载出发者,州县的知州、通判、县令、佐官等当职官吏,命监司觉察后加以弹劾,从严处置流放。同时命沿海各州军守臣,每十天上报无走私船只的情况。

干道三年二月二十九日,谏议大夫陈天麟上奏说:"近来探报敌虏聚集粮草储备增加戍守,让其太子担任元帅驻守汴京。应当预先选

」上谓宰臣曰:「此今日急务。昨王琪请筑扬州,卿等见文字否 」叶颙奏曰:「王琪至都堂,议论尚未定。」魏杞奏曰:「淮东之备,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邮一带,庶可遏。」上曰:「若把定高邮,不放粮船过来,则虏不能久留淮上,自当引去也。」

三月二日,宰臣叶颙奏乞免抽回江州军马,上曰:「此岂得已,然事亦要熟商量。近来招兵练兵皆容易,惟养兵最难。此岂有定论,他时财赋有余,自可增招。」颙又奏曰:「昨日陈敏对,陛下必已分付六合事。」上曰:「亦说来,却欲带步司人去。」颙奏曰:「若只令陈敏备高邮至楚州一带绝粮道,其人甚晓地利,且有志立功名。」上曰:「若陈敏守高邮甚好,却别择一步帅,亦难得人。」

七月十八日,谏议大夫陈良佑奏事,上宣问:「外问有何所闻。」良佑奏:「民间传边事动,因论边事,多是两下说成。为备虽不可已,要不可招敌人之疑。惟当爱惜民财,休养士卒,一有警急,则富者(戍)[输]财,勇者出力。如近日修扬州城,众论以为无益。」上曰:「正欲为备,如何无益 」良佑奏:「扬州僻在一隅,万一虏人冲突,兵不能守,则是为虏人筑也。目今遣二三万人过江,则虏中间探,却恐使成边衅。」上曰:「若临淮则不可,在内地亦何害 」良佑奏:「更愿陛下审思之。今日为备之要者,无过选择将帅,收蓄钱粮,爱民养士,勿妄用其财,勿妄使其力。如此而后可。」上曰:「卿言甚是。」

闰七月十九日,宰执进呈殿前司申,与镇江军分认南北修扬州城,因奏南北分,恐不均平。上曰:「北边乃受敌处。」

芾奏曰:「不如令东西分。」上曰:「好。」

十月八日,上宣谕宰执曰:「昨日有从官奏云:边事规模未定。」叶颙奏曰:「臣等日夕讲究,亦且徐徐措置。」上曰:「维扬城筑已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奏曰:「淮上规模,须久任守臣,迟责其 。有不职者,早宜易之。」上曰:「极是。」

四年四月十二日,臣僚言:「淮上客旅多是过淮博易,往往寄附书信,传报两下事端,窃虑引惹生事。乞令盱眙军守臣将往回客旅并五人结为一保,互相委保,不敢寄附两下书信文字。许诸色人告捉,赏钱五百贯,更以客人随行物货充赏。犯人决配,籍没家财,同保人一等坐罪。其同保人内有能告首,依此支赏。」从之。

二十七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史正志言:「和州沿路多商贩牛纲,少者亦不下十余头。自江西贩往濠、寿、光州极边去处,而光州为最甚。其间亦是鳔胶市易铜钱情罪。乞行下沿边州郡,重立赏格,严切禁止。」得旨,令刑部限三日立法,申三省、枢密院。

译择将帅,商议研究防备之策。"皇上对宰臣说:"这是当今的急务。此前王琪请求修筑扬州城,卿等看过这份文书了吗?"叶颙上奏说:"王琪已到都堂,商议尚未定论。"魏杞上奏说:"淮东的防务,应当先着手措置清河、楚州、高邮一带,才可以有所遏制。"皇上说:"若能把守住高邮,不放粮船过去,那么敌虏就不能久留淮上,自然会撤退而去。"

三月二日,宰臣叶颙上奏请求免于抽调江州军马,皇上说:"这怎么能不得已而为之,但此事也要仔细斟酌商量。近来招兵练兵都比较容易,只有养兵最难。这本来没有定论,日后若财赋充裕,自然可以增加招募。"叶颙又上奏说:"昨日陈敏应对时,陛下想必已经交代了六合的事宜。"皇上说:"也说过了,只是想让他带步司的人一起去。"叶颙上奏说:"若只是让陈敏防备高邮至楚州一带以断绝粮道,此人对当地地形颇为熟悉,且有志建功立名。"皇上说:"若让陈敏防守高邮很好,但还需另外选一位步军统帅,人选也难以物色。"

七月十八日,谏议大夫陈良佑奏事,皇上垂问:"外面有什么传闻?"陈良佑上奏:"民间传言边境将有动静,因而议论边防之事,多是两方相互传言造成的。防备虽然不可废止,但不可招致敌人的猜疑。只应当爱惜民财,休养士卒,一旦有紧急警报,则富人出钱、勇士出力。譬如近日修筑扬州城,众人议论都认为没有益处。"皇上说:"正是要为防备而修筑,怎么会没有益处?"陈良佑上奏:"扬州地处偏僻一隅,万一敌虏冲杀过来,我军兵力不能守住,那就等于是替敌虏修筑了城池。如今若派遣两三万人过江,敌虏势必探知,恐怕反而会酿成边境冲突。"皇上说:"若是临近淮河(前线)确实不可,但若在内地又有何妨?"陈良佑上奏:"更希望陛下再三审慎思虑。当今防备的要务,没有比选择将帅、积蓄钱粮、爱护百姓养育士卒、不滥用财力、不滥用民力更重要的了。如此而后方可有备无患。"皇上说:"卿所言极是。"

闰七月十九日,宰执进呈殿前司的申报,与镇江军分别负责南北两段修筑扬州城,因而上奏说南北分工恐怕不均衡。皇上说:"北边是承受敌人攻击之处。"

叶芾上奏说:"不如改为东西分工。"皇上说:"好。"

十月八日,皇上向宰执宣谕说:"昨日有从官上奏说:边防的规划尚未确定。"叶颙上奏说:"臣等日夜研究商议,也在逐步措置。"皇上说:"维扬(扬州)城墙已经修筑完毕,再得来年一冬平安无事,就足以从容经略了。"陈俊卿上奏说:"淮上的规划,必须让守臣久任其职,逐步责成其见效。若有不称职者,应当及早撤换。"皇上说:"说得极是。"

干道四年四月十二日,有臣僚上奏说:"淮河沿岸的客商旅人多是渡淮做交易的,往往夹带寄送书信,传递两方的消息动态,恐怕会招惹事端。请求命盱眙军守臣将往来的客商旅人以五人结为一保,互相担保监督,不敢私自夹带寄送两方书信文字。允许各色人等告发捉拿,赏钱五百贯,另外还以客商随身携带的货物充作奖赏。犯人处以流配,抄没家产,同保之人以同等罪名连坐。同保之人若有能告发者,依此给予奖赏。"皇上准奏。

二十七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史正志上奏说:"和州沿路多有商贩牛群成群贩运,少的也不下十余头,自江西贩运至濠州、寿州、光州极边地区,而以

本部看详:「商旅贩牛过淮并知情引领停藏负载之人,并透漏去处赏罪,欲乞并依已降鳔胶过淮指挥施行。」从之。大理寺契勘:「兴贩鳔胶之物泛海,不以是何州县捉获,及其余水陆路往次边州军捉获者徒二年。以物估价及二贯,加一等过,徒三年;三贯加一等。徒罪皆配千里,流罪皆配远恶州。若于极边州军捉获者,徒三年。以物估价外,二贯加一等。徒罪皆配三

千里,流罪皆配海外。十贯绞。已过界捉获者,不以多寡,并从军法定断,仍并奏裁。许诸色人告捕。其知情引领停藏负担乘载之人,并减犯人罪一等,各依犯人配法。经由透漏州县官吏、公人、兵级,并减犯人罪一等。以上并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今后兴须之物往极边并次边及其余州军货卖者兴须:疑有误。,除尽给随行物与告捕人充赏外,徒罪,命官转一官,(注)[往]次边止减磨勘三年,其余州军止减二年磨勘。诸色人钱一千贯,仍补进义副尉,(注)[往]次边止给赏钱。其余处赏钱及半。流罪,命官转一官,仍更减磨勘三年,(注)[往]次边止转一官,其余处止减三年磨勘。诸色人钱一千五百贯,仍补进义副尉,(注)[往]次边止给赏钱。其〔余〕诸处赏钱给半。死罪,命官转两官,仍减磨勘三年。诸色人钱二千贯,仍补承信郎。知情停藏、同船同行梢工、水手能告捕,及人力、女使告首者,并免罪,与依诸色人告捕支赏补官。」

八月十四日,诏令沿边州军钤束县吏、巡检、尉,并仰所在地分官、都巡检使,严行关防私擅渡淮。如能用心捉获,所立赏格外,更与优异推恩。若有透漏,别处官司捉获,合干地分当职官,并取旨重作行遣。帅宪司不行觉察,亦重寘典宪。仍仰沿边州军置立粉壁,帅宪司多出文榜晓谕。以尚书省〔言〕:勘会累降旨挥,令沿边州军禁止私擅渡淮及招纳叛亡,如捉获私擅之人,每名支赏钱一千贯,有官人转两官,随行钱物

尽给捕人充赏,犯人依军法施行。并昨来捉获奸细李那七,其捕人谢彦已补承信郎,赏钱五百贯,今来沿淮又添置巡检,专委兵官分定地分觉察关防。及令帅宪司严行觉察,旬具无透漏文状供申,约束立赏断罪,非不详尽。近来帅宪司视为常事,督责不严,亦不每旬开具。切恐官司关防不密,纵令私辄渡淮及招纳叛亡并透漏奸细,引惹生事。」故有是命。

九月十一日,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言:「契勘北来客人贾福、贾聚、王进等三人,辄敢擅便过界前来,又与本司归正女真石遂往来说话饮酒,并于阎七娘家取家信,前去以北传报。不唯将本朝军期事宜体探前去,又虑本司日后难以差人以北干当,事系利害。

译光州为最甚。其中也有以鳔胶交易铜钱的违法情事。请求下令沿边各州郡,重立赏格,严加禁止。"皇上下旨,命刑部限三日内制定法令,上报三省、枢密院。刑部审议后认为:"商旅贩卖耕牛过淮以及知情引领窝藏负载的人,以及走漏消息之处的赏罚,请求一并依照此前颁布的鳔胶过淮的旨意施行。"皇上准奏。大理寺查勘:"贩运鳔胶等物渡海,不论是何州县捕获,以及其余水陆路在次边州军捕获者,判徒刑二年。以货物估价满二贯,加一等,超过则判徒刑三年;每增三贯加一等。徒罪都流配千里,流罪都流配至最偏远恶劣的州郡。若在极边州军捕获者,判徒刑三年。以货物估价,超过二贯加一等。徒罪都流配三千里,流罪都流配海外。价值满十贯者判绞刑。已经越境后被捕获的,不论数量多寡,一律按军法论处,并一并奏请裁决。允许各色人等告发捕拿。其中知情引领窝藏负责搬运装载的人,都减犯人一等治罪,各依犯人流配之法。经手运送走漏消息的州县官吏、差役、兵卒,都减犯人一等治罪。以上都不因去官或赦免降罪而予以宽宥。今后贩运违禁物品前往极边以及次边和其余州军贩卖的,除将随行所带全部物品给予告发人充作奖赏外,判徒罪的,命官升迁一级官阶,往次边只减磨勘三年,其余州军只减二年磨勘。各色人等给钱一千贯,同时授予进义副尉,往次边只给赏钱,其余地方赏钱减半。判流罪的,命官升迁一官,另外再减磨勘三年,往次边只升迁一官,其余处只减三年磨勘。各色人等给钱一千五百贯,同时授予进义副尉,往次边只给赏钱,其余各处赏钱减半。判死罪的,命官升迁两官,同时减磨勘三年。各色人等给钱二千贯,同时授予承信郎。知情窝藏、同船同行的梢公水手若能告发,以及仆役、婢女能告发举首者,一律免罪,并依照各色人等告发的标准给予奖赏和授官。"

八月十四日,诏令沿边州军约束管辖县吏、巡检、县尉,同时命所辖各地官员及都巡检使,严加防范私自擅自渡淮。若能用心捕获,除已定的赏格外,另外再加以优厚破格封赏。若有走漏消息的情况,被别处官司捕获,相关地界的当职官员,一并奏请从重处置。帅司、宪司若不认真觉察查处,也一并从重治罪。同时命沿边州军设立公告栏,帅司、宪司多出文书公告晓谕百姓。这是因为尚书省上奏说:查勘此前屡次颁布的旨意,命沿边州军禁止私自擅渡淮河及招纳叛逃投奔之人,若捕获私自渡淮之人,每人给赏钱一千贯,若是有官职之人则升迁两官,随身所带钱物全部给捕获者充作奖赏,犯人依军法处置。此前捕获奸细李那七一案,捕获者谢彦已授予承信郎,赏钱五百贯。如今沿淮又增设巡检,专门委派兵官各自划分地界负责觉察防范。并命帅司、宪司严加觉察,每十天开具无走漏消息的文状上报,约束订立赏罚,条文不可谓不详尽。但近来帅司、宪司视此为寻常之事,督责不严,也不能每十天上报。恐怕官司防范不严密,以致纵容私自渡淮以及招纳叛逃投奔者,并走漏奸细,招惹事端。"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九月十一日,荆南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员琦上奏说:"查勘北方来的客商贾福、贾聚、王进等三人,竟敢擅自越境私自前来,又与本司归顺我朝的女真人石遂往来交谈饮酒,并在阎七娘家中取家信,准备带到北方传送消息。这不仅是要将我朝的

」诏:「石遂、贾福、贾聚、王进,并送韶州驻札殿前司摧(峰)[锋]军收管,从军使唤;令襄阳府差人管押前去,候到,常加存恤,毋令走逸。仍具已收管文状申三省、枢密院。」

五年正月二十九日,权发遣楚州左佑言:「本州岛正濒长淮,东西仅四百里,与大小清河相对,最为控扼。作过徒党,多是骑淮不逞之辈。窃见扬州更戍殿前司游奕马军数多,乞指挥摘差一百人骑,起发前来楚州,警捕盗贼。仍乞随扬州更戍人马例交替。」从之。

四月四日,权主管殿前司公事王达言:「扬州城壁周围一十七里零一百七十二步,计三千一百四十六丈。昨止系沿城里周围作卧牛势帮筑增阔,开

展濠河,将挑土▯厥到土末添筑炮台。缘工役有不如法去处,万一有警,诚难坐守。所有城身外表砖瓦,今相度,欲乞差委统制官路海量带白直鞍马前去,再行子细相验。如有不禁攻击,摧缺砖烂去处,打量高低阔狭丈尺,计料合用砖灰应干物料、人工数目,彩画图本,逐一贴说前来,容臣重别参酌奏闻,乞赐处分施行。」从之。

五日,左佑札子:「契勘楚州系极边重地,路当冲要。本州岛之东地名臭鱼沟、北砂一带,抵接淮海,与山东沿海相对。乞将本州岛兵马钤辖羊滋移往前去,置廨舍,警察奸盗。缘元管海船二百只,余船运海州军粮间探之类,甚为济用。其一带正濒淮海,与射阳湖通济地分阔远,诚恐本官出巡,临时阙官拘辖。今欲创置使臣二员,专充管辖海船,机察淮海盗贼,听羊滋使唤。」从之。

六年正月十二日,入内内侍省言:「奉圣旨,已降金字牌一面付四川宣抚使王炎,附发边防文字。其四川安抚制置使司见存留金字牌二面,令本司缴行入内内侍省进纳。检注绍兴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四川安抚制置使李璆申:宣抚司昨奏请许权留御前发来金字牌子二个,附发合奏边防机速文字。今来见存相字号金字牌子一个,未发回间,承朝旨,宣抚司罢。欲乞将未发金字牌一个存留,应副制置司附发申奏机速文字。如后来制置司有承受发来御前金字牌子,亦乞依宣抚司奏请

到指挥,许权留二个,准备附发机速文字。」从之。

十一月一日,诏诸军及沿边帅守,依累次约束,并不得辄差间探人。仍分明镂板揭榜晓谕,各具知禀状申三省、枢密院。

七年三月一日,上出冯湛控扼海道画一以示宰臣虞允文等曰:「冯湛所陈,不可行者一,可行者二。其言淮口一带置铺、举烽火,此不须行;明州神前山差人卓望,黄鱼垛分官兵往来巡绰,此两事可令冯湛与赵伯圭同共措置。」

二十六日,宰执进呈胡沂具到彭德等盗马因依胡沂:原作「其所」,据《宋史全文》卷二五下改。

译军事机密情报带到北方,还担忧本司日后难以再差遣人员到北方办事,事关重大利害。"诏令:"石遂、贾福、贾聚、王进,一并送往韶州驻扎殿前司摧锋军收管,编入军中听候差遣;命襄阳府派人押送前去,到达后,应常加抚恤,不得让其逃走。同时将已经收管的文状具本上报三省、枢密院。"

干道五年正月二十九日,权发遣楚州左佑上奏说:"本州正处于长淮沿岸,东西绵延近四百里,与大小清河相对,最为要害控扼之地。作恶的党徒,多是往来渡淮的不法之辈。臣见扬州更戍的殿前司游奕马军人数较多,请求指令拨调其中一百名骑兵,调派前来楚州,警戒巡捕盗贼。同时请求按照扬州更戍人马的成例进行轮换。"皇上准奏。

四月四日,权主管殿前司公事王达上奏说:"扬州城墙周长一十七里零一百七十二步,共计三千一百四十六丈。此前只是沿城内周围以卧牛之势增筑加厚,开挖拓宽护城河,将挖出的土堆用来加筑炮台。因工程有不合规范之处,万一发生战事,实在难以安坐固守。至于城墙外表的砖瓦,现予以斟酌,请求委派统制官路海率领白直卫队骑马前往,再次仔细勘察验看。如有不能承受攻击、破损坍塌之处,测量其高低宽窄的尺寸,估算所需的砖石灰料等物资、人工数目,绘制彩色图纸,逐一附上说明呈报上来,容臣再加斟酌后奏闻,请皇上批示处理。"皇上准奏。

五日,左佑上呈札子:"查勘楚州是极边重地,位处交通要冲。本州东部有地名叫臭鱼沟、北砂一带,与淮海相接,同山东沿海地区相对。请求将本州兵马钤辖羊滋调派前往,设置官署,警戒稽查奸盗之人。原本管辖的海船二百艘,其余船只运送海州等地的军粮,颇为有用。这一带正临近淮海,与射阳湖之间的水路通行地界十分辽阔,实在担心本官外出巡视时,临时缺员而无从统辖。现请求增设使臣二员,专门负责管辖海船,稽查淮海一带盗贼,听羊滋调遣使唤。"皇上准奏。

干道六年正月十二日,入内内侍省上奏说:"奉圣旨,已颁发金字牌一面交付四川宣抚使王炎,用以传送边防公文。四川安抚制置使司现存留有金字牌二面,命本司缴回,交入内内侍省进纳。查阅绍兴十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四川安抚制置使李璆的申报:宣抚司此前曾奏请获准暂留御前所发的金字牌两个,用以附加传送边防紧急军情文书。如今尚存一面金字牌,尚未发回之时,接到朝廷旨意,宣抚司被撤销。请求将尚未上缴的这一面金字牌留存,以供制置司附发申奏紧急军情文字之用。此后若制置司又承接朝廷所发的御前金字牌,也请求依照宣抚司之前所获批准的指示,允许暂留二面,用以准备传送紧急军情文书。"皇上准奏。

十一月一日,下诏各军以及沿边帅臣守将,遵照此前多次的约束规定,一律不得擅自派遣间谍侦探人员。同时清楚刻印榜文张贴晓谕,各自具文知会上报三省、枢密院。

干道七年三月一日,皇上拿出冯湛所拟控扼海道的方案图示给宰臣虞允文等人看,并说:"冯湛所陈述的方案,其中一条不可施行,两条可以施行。他所说的在淮河口一带设置烽火台之事,这一条不必施行;明州神前山派人瞭望,黄鱼垛分派官兵往来巡逻,这两件事可命冯湛与赵伯圭共同商议措置。"

二十六日,宰执进呈胡沂查得的彭德等人盗马一案的经过原委,虞允文等人上奏说:"曾昭曾经招诱山寨之人盗马,事

,虞允文等奏曰:「曾招诱山寨人盗马,已而杀其人,人情甚不安,至有逃入山中不敢出者。」上曰:「昭欲自掩其过,仍乖谬至此,须重作行遣。」允文等奏曰:「山寨人以为须得朝廷黄榜,乃敢复业。胡昕等现在濠州探报。今曾昭有行遣,人情自定矣。」上曰:「然。曾昭可追三官放罢。」梁克家因奏:「边臣邀功生事,不可轻贷。且如知沅州孙叔杰,以兵攻傜人,夺其地,引惹杨再彤等聚众作过,惊扰边民,几成大患。前日得旨放罢,行遣太轻,无以惩戒后来。」上曰:「可更降两官。」

六月一日,湖北安抚使姜诜、荆南都统制秦琪、主管京西南路安抚司公事张楝言:「近据边上探报事宜,已公共商量。荆南更休军马,尽行勾取,前去襄阳,时蹔屯驻,以备不虞。乞速赐施行。」得旨,令姜诜、秦琪、张楝更行密切差人子细体(操)[探],未得增戍军马。不住具闻见事宜,实封申三省、枢密院,

别听旨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韩彦直奏:「臣据秦琪牒报到事宜,臣已一面整龊军马,更看事势紧缓,即量提军马,前去襄阳,与秦琪并力措置。及于郢州量增戍甲军,堤备枣阳一带,捍御使唤。俟有起发月日,续具奏闻。」诏令韩彦直更切密行差人体探,即未得起发及增戍郢州军马。

二十九日,权知襄阳府张楝言:「据权发遣均州延玺申:本州岛正当荆襄上游,商、邓、陕、虢要(要)冲,吴蜀襟喉之地,对境密迩,实为要害之区。今来见屯荆南官兵不满二百人。照会房州竹山县尤为腹里,见屯金州军马以一千人。若蒙移屯,本州岛实为利便。」从之。

先是,得旨检坐下项:隆兴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已降旨挥,襄阳与金、房及淮西接境,缓急之际,互为表里,递相策应,协力国事。令任天锡遵依已降旨挥,缓急荆襄有警,竭力策应,不管有 国事。又干道二年七月六日旨挥,吴璘相度,差拨军马一千一百余人,前来房州竹山县就粮。

九月十六日,宰执进呈吕游问得旨,令措置襄阳寨屋。梁克家奏曰:「将尽徙荆南之屯否 」上曰:「欲尽移去,如何 」虞允文奏曰:「荆南之人岁岁更戍,自此可免道途往返之劳。然有二不便。」上曰:「襄阳极边,骤添人马,对境必致惊疑。」允文奏曰:「此正是一不便。自荆南至襄阳,水运千余里,河道浅狭,艰于馈粮,此二不便。以

译后又杀掉这些人,人情因此很不安定,甚至有人逃入山中不敢出来。"皇上说:"曾昭想要自己掩盖过错,却做得如此荒谬乖张,必须从重处置。"虞允文等人上奏说:"山寨之人认为必须得到朝廷发放的黄榜文告,才敢重新复业。胡昕等人现在濠州探报此事。如今曾昭已受到处置,人心自然可以安定下来。"皇上说:"那好。曾昭可追夺三官,罢黜官职。"梁克家因而上奏说:"边境将臣邀功生事,不可轻易宽宥。譬如知沅州孙叔杰,以兵力攻打傜人,夺取他们的土地,招致杨再彤等人聚众作乱,惊扰边境百姓,几乎酿成大患。前几日已得旨予以罢免,但处置太轻,不足以惩戒后来者。"皇上说:"可以再降两官。"

六月一日,湖北安抚使姜诜、荆南都统制秦琪、主管京西南路安抚司公事张楝上奏说:"近来根据边境探报的事宜,已经共同商议。荆南更戍的军马,全部予以调集,前往襄阳,暂时屯驻,以防不测。请速加施行。"皇上下旨,命姜诜、秦琪、张楝更加密切地派人仔细侦察,暂不得增加戍守的军马。仍须不断具本汇报所见所闻的事宜,密封上报三省、枢密院,另听候旨意指示。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韩彦直上奏说:"臣根据秦琪转来的军情牒报,臣已经着手整顿军马,再观察形势缓急,酌量调拨军队,前往襄阳,与秦琪合力措置防务。并在郢州酌量增戍甲兵,防备枣阳一带,作为防御之用。等到起兵调发的日期确定,再详细具本奏报。"诏令韩彦直进一步密切派人探查,暂时不要起兵调发以及增戍郢州的军马。

二十九日,权知襄阳府张楝上奏说:"根据权发遣均州延玺申报:本州正处于荆襄上游,是商州、邓州、陕州、虢州的要冲,也是吴蜀之间的咽喉要地,与对境(金国)接壤靠近,实为要害之地区。如今现屯驻的荆南官兵不满二百人。查得房州竹山县更为腹地,现屯驻的金州军马有一千人。若能移屯至此,对本州实为有利。"皇上准奏。

此前,皇上下旨查勘以下事项:隆兴年间十月二十五日已经颁布的旨意,襄阳与金州、房州以及淮西接壤,缓急之时可互为表里,递相策应,协力共赴国事。命任天锡遵照已颁布的旨意,缓急之时荆襄若有警报,须竭力策应,不问是否管辖,一律以国事为重。又干道二年七月六日的旨意,吴璘经斟酌,调拨军马一千一百余人,前往房州竹山县就地取粮驻扎。

九月十六日,宰执进呈吕游问奉旨,命措置襄阳营寨房屋一事。梁克家上奏说:"是否将荆南的屯戍全部迁移?"皇上说:"想要全部迁移过去,如何?"虞允文上奏说:"荆南的军人年年轮流更戍,从此可以免去道路往返的劳苦。但也有两点不便之处。"皇上说:"襄阳是极边之地,若骤然增添人马,对境(金国)必定会心生疑虑惊惧。"虞允文上奏说:"这正是第一点不便之处。从荆南到襄阳,水路运输达千余里,河道浅窄,运送粮饷十分艰难,这是第二点不便之处。因..."(原文至此中断)

臣愚见,不如先移军马,余续议之。」上曰:「甚善,可谕此意,令

吕游问同秦琪措置。」

八年六月五日,诏夏俊特降一官,陈锐、孙春、张舜臣透漏户口数多,各特追两官勒停;严宗颜透漏户口数少,特追一官勒停。以淮东安抚司言:「准指挥,令开具透漏过淮人,分认禁止私渡地分,边淮透漏巡尉官职位、姓名及逐官所管地分内过淮人口户数申。一员,武德郎合门宣赞舍人、淮东路钤辖夏俊,一员,承节郎、山阳县尉陈锐;一员,秉义郎、添差山阳县马逻巡检厘务孙春,透漏戴全等一十二户,计六十四口。一员,敦武郎、楚州管界沿淮海巡检张舜臣,透漏羊七婆等十户,计五十二口。一员,承节郎、山阳县下柳浦巡检严宗颜,透漏高师友等四户,计二十口。勘会昨来高邮军至楚州淮阴县,委是夏(侯)[俊]缘当来安抚司分认地分,不曾分明申说楚州东边淮海去处,其地分官姑从轻责罚。」故有是命。

译臣的愚见,不如先调动军马,其余的事再继续商议。」皇上说:「很好,可以把这个意思告诉他,让吕游问会同秦琪一起处置。」

绍熙八年六月五日,下诏将夏俊特降一官,陈锐、孙春、张舜臣因放漏渡淮的户口数量多,各自特追夺两官并勒令停职;严宗颜因放漏渡淮的户口数量少,特追夺一官并勒令停职。这是因为淮东安抚司上奏说:「遵照朝廷指挥,命令开列出放漏渡淮之人,分别查明负责禁止私自渡淮的辖区、沿淮巡检尉官的职位、姓名,以及各官所管辖区内渡淮人口户数,上报。一员是武德郎、合门宣赞舍人、淮东路钤辖夏俊;一员是承节郎、山阳县尉陈锐;一员是秉义郎、添差山阳县马逻巡检厘务孙春,放漏了戴全等十二户,共六十四口。一员是敦武郎、楚州管界沿淮海巡检张舜臣,放漏了羊七婆等十户,共五十二口。一员是承节郎、山阳县下柳浦巡检严宗颜,放漏了高师友等四户,共二十口。查核得知,先前高邮军到楚州淮阴县时,确是夏俊因当时安抚司所分辖区界限,未曾分明申报说明楚州东边淮海一带的情况,该地界的官员姑且从轻责罚。」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七月二十三日,权知庐州赵善俊言:「近于庐州焦湖、孤姥二山盖屋聚粮,缓急安存民兵老小等事。今照得焦湖旧有巡检一员,昨因兵火废罢,未曾复置。乞将进武校尉马世忠充庐州焦湖巡检兼监孤姥山粮仓。」诏特依。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札下两淮、荆襄帅臣、漕臣、诸州郡守,应两路事宜,合同都统帅臣并诸将会议。应见今屯驻兵马及应干关隘,合行相度轻重缓急,及预先计议。若虏以轻兵侵轶,合如何邀截;若以大兵入,合如何捍御;合于何处屯驻

重兵,将合用某人,何处掎角应援;其虏人粮道,合如何烧绝;兼虏人沿淮清野,合如何措置斥堠。

九年十二月三日,诏令沿边州军守臣严行约束,务在安静。如有骑淮作过之人,重立赏钱,措置收捕。犯人送所司根勘诣实,既从便宜施行。委帅宪司常切觉察,有奉行违戾去处,即命按劾,将当职官取旨,重作施行。以枢密院言:「访闻两淮沿边无知小民,近来相结骑淮,往来作过,使边界民户不得安居,兼惹生事,理宜禁止。」故有是命。

绍兴二年八月七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充寿春府滁濠庐和州无为军宣抚使李光言:「庐、濠二州及六安军最与伪地接境,乞兵五六千人并文臣一员,庐州屯驻,假以制置或招抚使副之名。」诏李光选文臣一员充淮西巡抚使,仍差兵二千人,付所差官将带前去庐州屯驻。

二十一日,寿春府滁濠庐和州无为军宣抚使李光言:「庐州镇抚王亨称报,探王彦充自东京会合以北军马万数,并要八月十五日到寿春府,收复未下以南州军,不可不为堤备。望许将都督府钱粮通融应副本司军马前去。」枢密院勘会已降旨挥,刘绍先差充沿淮防遏使,将带本部人马前去庐州以来沿淮要害去处,与王亨同共措置。所有刘绍先一军合用钱粮,诏令都督府取见实数支降应副。内米于太平州合起上供米内支拨。

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诏令都督府及诸路将帅加意防守,增修边备,精练士卒,明审问探,严兵待敌,勿致 虞。以虏使欲入界,虑边备稍弛故也。

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言:「命官遣人获化外奸细者,与亲获同。除合依格推恩外,其遣人一节,缘既系本人亲自捉获,即难以不行给赏。今欲将似此有功之人,于绍兴格法及续降指挥上,各与减半给赏。如系百姓,无资可

转,及所遣人若系二人以上共获者,其赏即合依条法旨挥支钱及分受施行。」从之。

五年十一月七日,臣僚言:「梁、洋沃壤数百里,蜀之襟喉,两州之民往往逃散。多屯兵则粮不足以赡众,少屯兵则势不足以抗敌。宜用文臣为统师,分宣抚司兵驻焉,而以良将统之。遇防秋则驻兵两州,过防秋则使就食绵、阆。

译七月二十三日,权知庐州赵善俊上言:「近来在庐州焦湖、孤姥二山搭建房屋、聚集粮食,以备紧急时安置民兵、老幼等事。现查明焦湖过去设有巡检一员,昨因兵火而废止,尚未恢复设置。请将进武校尉马世忠任命为庐州焦湖巡检,兼管孤姥山粮仓。」诏令特准所请。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令下达给两淮、荆襄帅臣、漕臣及各州郡守臣,凡涉及两路事宜,应会同都统帅臣及诸将会议商定。对现今屯驻的兵马以及应当防守的关隘,应当审度轻重缓急,并预先商议对策。若敌军以轻兵侵扰,应当如何截击;若以大军入侵,应当如何抵御;应在何处屯驻重兵,应当用何人为将,在何处互为犄角以为策应;敌军的粮道,应当如何烧毁截断;以及敌军沿淮河一带坚壁清野,我方应当如何设置侦察哨所。

九年十二月三日,诏令沿边州军守臣严加约束,务求边境安定。如有越过淮河作乱之人,加重悬赏,设法缉捕。犯人送交有关官司审讯查实后,依情节从便处置。委托帅司、宪司经常严密查察,若有奉行不力、有所违背之处,立即予以弹劾,将当职官员上报请旨,从重处置。因枢密院上言:「访闻两淮沿边一些不明事理的百姓,近来纠集起来越淮往来作乱,使边界百姓无法安居,还容易惹生事端,理应予以禁止。」所以有此诏令。

绍兴二年八月七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兼寿春府滁濠庐和州无为军宣抚使李光上言:「庐州、濠州二州及六安军与敌方接壤最近,请调拨士兵五六千人并派文臣一员,屯驻庐州,可借用制置或招抚使副职之名。」诏令李光挑选文臣一员充任淮西巡抚使,并调拨士兵二千人,交由所派官员带领前往庐州屯驻。

二十一日,寿春府滁濠庐和州无为军宣抚使李光上言:「庐州镇抚王亨报称,探知王彦充自东京会合以北的军马数以万计,约定八月十五日到达寿春府,要收复尚未攻下的以南州军,不可不加以防备。希望准许将都督府的钱粮通融调拨,用以应付本司军马前去(应对)。」枢密院查明已降下旨令,命刘绍先差任沿淮防遏使,带领本部人马前往庐州一带沿淮要害之地,与王亨共同措置防务。所有刘绍先一军应用的钱粮,诏令都督府查明实数支拨应付。其中米粮从太平州应上供的米粮中支拨。

三年十一月十五日,诏令都督府及各路将帅加意防守,增修边防设施,精练士卒,严密审察侦察情报,严兵以待敌军,不要造成忧患。这是因为敌方使者将要入境,担心边防有所松弛的缘故。

十二月二十九日,刑部上言:「命令官员派人擒获敌国奸细的,与亲自擒获者同等对待。除依例给予恩赏外,关于派人一节,因为既然是本人亲自捉获,就难以不予赏赐。现拟将这类有功之人,在绍兴格法及后续颁降的指挥之上,各减半给赏。如果是百姓,无官资可转,以及所派之人若是二人以上共同擒获的,其赏赐即依条法旨挥支给钱财并分受施行。」朝廷依从。

五年十一月七日,有臣僚上言:「梁州、洋州沃野数百里,是蜀地的咽喉要地,两州百姓往往逃散。若多屯驻兵马,则粮食不足以供养众人;若少屯驻兵马,则势力不足以抵御敌人。应当用文臣为统帅,分宣抚司的兵力驻守此地,而以良将统领。遇到防秋之时就驻兵两州,过了防秋之时就让军队就食于绵州、阆州。」诏令兴州、洋州守臣事

」诏兴、洋守臣系属边防,邵溥、吴玠相度,一面差官。仍具已差过职位姓名申尚书省。

八年二月三日,上谓辅臣曰:「昨日刘(琦)[锜]说淮北兵归正者不绝,庐州今岁度可成四五万众。朕常虑江上诸将控扼之势未备,若上流有探报,岳飞不可下来江、池飞:原作「气」,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一八改。,则数百里边面虚而可虑。将来锜一军遂可补此阙矣。」赵鼎奏曰:「他日更措置荆南事就绪,则沿边形势上下相接,不同前日。」上曰:「如此经营,人事既尽,若(若)功有成不成,则天也。」

四月七日,诏:「可令王庶暂往沿江及淮南等处,措置边防。」仍令学士院降诏。

四月十日,诏内外诸军听王庶点差一二将全将军马,随行使唤,札与诸军照会。

七月九日,上谕宰执,促遣乌陵思谋以下行,久留无益。兼令戒边臣无或弛备,在我者当先自治。古人御戎之策,不过如此。

九月十八日,宰执进呈新沿边守臣王默等,上宣谕曰:「今日边垒,内则绥抚,外则斥堠,二事至大,未易得人,宜谨择之。」上之留意政事,不间遐迩,皆得其要。

九年八月八日,佥书枢

密院事楼照言,乞差杨顺知保安军,寇成知环州。上宣谕曰:「陕西沿边诸堡寨自来控制夏国,最为利害,尤当遴择久在军中,谙练边事或本土武人,方能保固障塞,沿边细民得以安业。可札付楼照,晓谕诸帅臣。」秦桧等退,窃孍主上留意疆(场)[埸],爱惜生灵,可谓明见万里之外。

十二日,上宣谕辅臣曰:「吴玠军马既移屯熙、秦等路,便当以五百人为一指挥,令诸帅招填稍足。旧颇与弓箭手参用手:原作「刀」,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三一改。,缓急之际,有足倚仗,庶几渐复祖宗之旧。金人和议虽坚,安能保其终久无衅 况夏人乍臣乍叛,尤难保恃。今日边防,尤不可忽。」

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枢密院言:「虏寇见侵犯淮南,通、泰二州系盐利去处,理宜措置。」诏王(唤)[ ]差兼通、泰州制置使,措置水寨乡兵,控守二州。

十四年七月十四日,上宣谕辅臣曰:「昨日新知濠州李观民上殿,朕已戒其不可招集流亡,恐致生事。若至堂,卿等更宜以此语之。」秦桧曰:「当如圣训。」

十一月二十七日,权广南西路转运判官李绍祖言:「广南西路最处极边,如融、(邑)[宜]、邕、廉、琼等州,其间生熟黎人与省户杂居,虽或时复出没,不过什伯为 ,夺禾稼,盗牛马而已,无大君长,不能深为边患。自国家中兴之后,长辔远御,边隙不开,并边之臣以至县寨将吏,意在希功冒赏,不知体国爱民,自非守臣帅领皆得其人,未有不生事者。

译关边防,由邵溥、吴玠审度形势,酌情派遣官员。仍需将已经委派的职位、姓名上报尚书省。

八年二月三日,皇上对辅臣说:「昨日刘锜说淮北归顺朝廷之人络绎不绝,庐州今年估计可招得四五万人。朕常常担忧江上诸将控守的形势尚未完备,倘若上游有侦察情报,岳飞不能下援江州、池州,则数百里边境防线空虚,令人忧虑。将来刘锜一军就可以补上这个缺口了。」赵鼎奏道:「日后再将荆南之事措置妥当,则沿边形势上下相接,就不同于往日了。」皇上说:「如此经营谋划,人事已尽力而为,至于功业能否成就,那就要看天意了。」

四月七日,诏令:「可令王庶暂时前往沿江及淮南等地,措置边防事宜。」并令学士院颁降诏书。

四月十日,诏令内外诸军听凭王庶点选调派一二名将领率全部军马,随行听候差遣,并将札子下达诸军知晓。

七月九日,皇上告谕宰执,催促遣送乌陵思谋等人启程,久留无益。同时下令告诫边防大臣不可松懈防备,我方自身首先要做好整治。古人抵御外敌的策略,也不过如此而已。

九月十八日,宰执进呈新任沿边守臣王默等人的名单,皇上宣谕说:「如今的边防要地,对内要安抚百姓,对外要设置斥堠侦察,这两件事至关重大,不容易得到合适人选,应当谨慎选择。」皇上留意政事,不分远近,都能抓住要点。

九年八月八日,佥书枢密院事楼照上言,请派杨顺任保安军知军,寇成任环州知州。皇上宣谕说:「陕西沿边各堡寨向来控制夏国,最为紧要,尤其应当遴选长期在军中、熟悉边防事务或本地的武人来担任,才能保固边塞障碍,使沿边小民得以安居乐业。可将札子交付楼照,晓谕各位帅臣。」秦桧等人退朝后,私下感叹皇上留意边疆,爱惜百姓生命,可谓明见于万里之外。

十二日,皇上宣谕辅臣说:「吴玠的军马既然已移屯熙州、秦州等路,就应当以五百人编为一指挥,命令各帅臣招募补足。过去多与弓箭手参用,紧急时刻有所依仗,这样才能逐渐恢复祖宗旧制。金人和议虽然稳固,怎能保证其始终没有变故?况且夏人时而称臣时而背叛,尤其难以信赖倚仗。如今的边防,尤其不可忽视。」

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枢密院上言:「敌寇正在侵犯淮南,通州、泰州二州是产盐获利之地,理应加以措置。」诏令王 [某] 兼任通、泰州制置使,措置水寨乡兵,控守这二州。

十四年七月十四日,皇上宣谕辅臣说:「昨日新任知濠州李观民上殿奏事,朕已告诫他不可招集流亡之人,恐怕会招致生事。倘若他到中书堂,卿等也应当以此话告诫他。」秦桧说:「当依圣训行事。」

十一月二十七日,权任广南西路转运判官李绍祖上言:「广南西路地处极边,如融州、宜州、邕州、廉州、琼州等州,其间生黎、熟黎与朝廷编户杂居,虽然时常有所骚动,不过是几十上百人聚众,抢夺庄稼、盗取牛马而已,没有强大的首领,不能构成深重的边患。自朝廷中兴以来,采取宽松驾驭远方的方略,边境没有出现裂隙,而沿边官员以至县寨将吏,往往意图侥幸邀功冒赏,不知以国事、爱百姓为重,若不是守臣、帅领都得其人,没有不生事端的。希望下令本路帅臣、监司,经常严加告诫约束边吏,谨守边疆,不得妄图侥幸邀功。任满之时,若边疆安宁无事,并依格给

望下本路帅臣监司,常切戒约边吏,谨守疆陲,不

得妄意希功。如任满,边陲宁息,并与依格恩;内有资序不及之人,亦别加旌赏。庶几小大谨职,仰副陛下安边之意。」从之。

二十九年二月十三日,诏:「禁止私渡淮人,累降指挥,已是严备。窃虑淮北客旅间有因买卖过淮未回之人,可令临安府及沿淮守臣根刷,限五日尽行发遣。如违限不肯回归之人,当牒送北界施行。辄敢停藏人,依纵容私渡法,并许诸色人陈告,赏钱五百贯。有官司受任之人,并取旨,重行窜责。」

九月十五日,枢密院令成闵与吴拱从长公共选差一得力兵官,权知襄阳府,统率吴拱旧军,专一措置边防。倘有缓急,令吴拱将大军前去应援。若独令所委兵官措置防托,窃虑不知吴拱元措划事件,缓急有失照应,兼以地远,应援不及。诏令吴拱量度事势,添那人马,前去襄阳府屯驻。仍往来同共措置防托,务要固守应变。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此条天头原批:「入兵类备边。」,宰臣李纲言:「帅府要郡、次要郡乞朝廷给降度牒、紫衣师号、盐钞之属,及劝诱民户,命之以官,使出财助军。帅府常有三年之积,要郡常有二年之积,次要郡常有一年之积,各修城池楼橹,务令坚险,缮治器用并防城之具,并令足备。濒水州郡,创造战船,余州创造战车,常切训习。」从之。

三年二月十六日,户部尚书叶梦得言:「车驾驻跸杭州,所有邻近州军地理险阻控扼去处备御之策,合博采众议,并召募,土豪,集召人兵。亦恐有情愿 力之人,不能自达,望出敕牓,应士庶限五日,有能通知道路、措置备御等事,并令实封或彩画地图,诣都省陈献。」从之。

二十一日,尚书省言:此奏天头原批:「职官类借补官」。二奏原批同。:「浙西路合把隘四处,除吴江一处外,其余并据岭。欲每处差近上官一员,充专一统领措置把截统辖事务官。其召募欲就募本处土豪,立定官员,以一月为期,令各分募,仍自备粮食。一百人:无官(备)[借]补进武校尉,有官人借转一官;二百人:无官人借补承信郎,有官人借转两官;三百人:无官人借补承节郎,有官人借转三官。合用兵器,欲令应募人随土俗所宜自办,统领官随数量给价钱。」从之。

三月十二日此条天头原批:「职官类借补官」。,吏部郎官郑资之除沿江措置防托,监察御史林之平为沿海措置防托,并许辟置僚属。所管地分,之平自杭州至太平州,

资之自池州至荆南府。既而之平言:「应海船乞于福建、广东沿海州军雇募,分作三等:上等船面阔二丈四尺以上,中等面阔二丈以上,下等面阔一丈八尺以上,并以舡中堵为(侧)[则]。

译予恩赏;其中若有资历不够之人,也另外予以褒奖赏赐。这样才能使大小官员都谨守职责,以副陛下安定边疆之意。」朝廷依从。

二十九年二月十三日,诏令:「禁止私自渡过淮河的人,屡次颁降指挥,已经是严加防备。担心淮北的商旅客人中有因买卖而渡淮未及返回的人,可命临安府及沿淮守臣清查,限五日内一律遣送回去。如有过期不肯归还的人,应当移牒送交北界处置。凡有胆敢窝藏这类人的,依照纵容私渡之法论处,并许各色人等前来告发,赏钱五百贯。若有官府中受托之人(徇私),也一并取旨,从重贬黜。」

九月十五日,枢密院命令成闵与吴拱从长计议,共同选派一名得力的领兵官员,暂代襄阳府知府,统率吴拱原有的军队,专门负责措置边防。倘若有紧急情况,命吴拱率大军前去应援。若只让所委派的领兵官员负责防守,恐怕他不了解吴拱原先的措置安排,紧急时恐怕失于照应,加上路途遥远,应援也来不及。诏令吴拱斟酌形势,增调人马,前往襄阳府屯驻。并要求(吴拱与新任知府)往来共同措置防务,务必要做到固守和应变。

光尧皇帝建炎元年六月二十一日(此条天头原批:「入兵类备边。」),宰臣李纲上言:「帅府所在的要郡、次要郡请朝廷颁降度牒、紫衣师号、盐钞之类,并劝诱百姓,授予官职,使他们出资助军。帅府应常备三年的储蓄,要郡常备两年的储蓄,次要郡常备一年的储蓄,各自修缮城池、城楼战棚,务必使其坚固险要,修治器械用具及防守城池之具,都要令其充分完备。临水的州郡,建造战船;其余各州,建造战车,并经常加以训练演习。」朝廷依从。

三年二月十六日,户部尚书叶梦得上言:「车驾驻跸杭州,所有邻近州军地理险要可作扼守之处的防御方略,应当广泛采纳众议,并招募土豪,聚集兵力。也恐怕有愿意效力之人无法自行上达,希望颁布敕榜,让士人百姓在五天之内,凡有能熟知道路、能筹划措置防御等事的人,都用实封奏章或绘制地图,到都省陈述呈献。」朝廷依从。

二十一日,尚书省上言(此奏天头原批:「职官类借补官」,下一奏原批相同):「浙西路应当把守隘口四处,除吴江一处外,其余都依据山岭而设。拟每处差派职位较高的官员一员,充任专门统领措置把截统辖事务的官员。其招募拟就地招募本地土豪,设定官员职位,以一个月为期限,令各自分头招募,并自备粮食。招募一百人的:无官者借补进武校尉,有官者借转一官;招募二百人的:无官者借补承信郎,有官者借转两官;招募三百人的:无官者借补承节郎,有官者借转三官。所需兵器,拟让应募之人依当地风俗所宜自行置办,统领官依人数拨给价钱。」朝廷依从。

三月十二日(此条天头原批:「职官类借补官」),吏部郎官郑资之被任命负责沿江措置防托,监察御史林之平负责沿海措置防托,并都许可自行辟置僚属。他们所管辖的地界,林之平自杭州至太平州,郑资之自池州至荆南府。不久林之平上言:「凡海船拟从福建、广东沿海州军雇募,分为三等:上等船面阔二丈四尺以上,中等面阔二丈以上,下等面阔一丈八尺以上,都以船只当中最宽处为准。上等船募梢工二人,水手四十人;中等船梢工一名,水手三十五人;下等船梢工一名,水手二十五人。船上应配备望斗

上等船募梢工二人,水手四十人;中等梢工一名,水手三十五人;下等梢工一名,水手二十五人。舡合用望斗、箭隔、铁撞、硬弹、石炮、火炮、火箭及兵器等,兼防火家事之类。募舡候到日,别作旗号,令布沿江,各认地分把隘。如有探报及观望烽堠,节次应援。舡十隻為一 ,差所募官一員管押。候到防托去处及半年无散失败阙,选人与循一资,大小使臣以下减三年磨勘,各与占射差遣一次。其舡约募六百余只,分作三番,半年一易。」诏并从之。又,资之言:「欲募江东西、湖北有物力人户及有子本舟舡,本处保明,权行借补,随舡多寡、子本厚簿,与行补授。舡七只以上,通载及一万三千石,与补授承信郎;五只以上,通载一万石,与补进武校尉;二只以上,通载四千石,与补进义校尉。今具募二十纲,分诸路:江西八纲,江东路七纲,湖北路五纲。候舟船通快日,更行增募。十舡为一纲,每舡梢工、 手、招头募三十人。备战之具,合用纸甲、手炮、钩鎗、木弩,箭用红竹□火。纲舡不必尽用战舰,只寻常舡亦可。分作二运,一即往来般载上供米,一即居上流把隘。如此,劳逸既均,缓急可济。今共二十纲,除梢工、 手、招头外,其(遇)[御]敌人兵

五千四百人,系无探报时合舡上供米外,有二千七百人往来江上,虽有蕃贼小寇,则无能为矣。不惟免长江之患,又无纲运失陷之虞。江南为岸临江县镇渡口,召募土豪把隘,五百人借承信郎,三百人校尉,二百人副尉,各给券。」并后之。

五月十日,诏此奏天头原批:「兵或职官」,意指亦可入职官类。:「应措置防江等事,并隶制置使司总行。沿江州军,上自荆南府、岳州、鄂州、兴国军、临江军、江州、池州、南康军、太平州、江宁府、镇江府、常州、江阴军、平江府,委自通、知、令、佐,按户籍丁产簿逐一点集,选有物力众所推服之人充队长,各认地分。其防托处,务为便利。仍仰多置弓弩并箭。所有合用统制官水军舟舡,并令沿江制置使陈彦文措置。自池州以下,令陈彦文分认地分;其江州向(尚)[上]地方,可别差制置官一员。」

七月二十一日,臣寮言:「乞诏有司于江心内,凡有沙有山去处要害之地,多置寨,每寨以五百人、战船十只为率。」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两浙提刑王翿、江东提刑姚舜明、浙东安抚司属官郭元,先次将见召募到人一面分布,守把冲要,并听浙东防遏使节制。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诏令江浙诸州于应合防托把隘安置寨栅去处,随宜相度,各立硬寨,安泊人兵,收贮粮仓器甲,以逸待劳。仍措置,务要过为堤备。

译、箭隔、铁撞、硬弩、石炮、火炮、火箭等兵器,还要防备火灾的相关用具之类。招募的船到齐之日,另制旗号,令其分布在沿江各处,各自认领所辖地界把守隘口。如有侦察报告或发现烽火信号,依次前往应援。船只十艘为一队,派所招募的官员一名管押。等到防托之处满半年,没有溃散或损失,选人与晋升一资,大小使臣以下减三年磨勘年限,各给一次任意选择差遣的机会。船只大约招募六百多艘,分作三班,半年轮换一次。」诏令都依从所请。此外,郑资之上言:「拟招募江东西、湖北有资财实力的人户以及有本钱船只的人,由本地官府保举证明,暂行借补官职,依船只多寡、本钱厚薄,给予相应的补授。船七只以上,共载及一万三千石的,给予补授承信郎;五只以上,共载一万石的,给予补进武校尉;二只以上,共载四千石的,给予补进义校尉。现共招募二十纲,分派各路:江西八纲,江东路七纲,湖北路五纲。等到船只齐备通畅之日,再行增募。十艘船为一纲,每船募梢工、水手、招头共三十人。所需战备器具,应配纸甲、手炮、钩枪、木弩,箭用红竹并火箭。纲船不必都用战舰,普通船只也可以。分作两班运作,一班往来运送上供米,一班在上游把守隘口。这样,劳逸均衡,紧急时可以互相接济。如今共二十纲,除梢工、水手、招头外,用于御敌的兵员共五千四百人,在没有侦察警报时全部用于船上运送上供米,遇警时有二千七百人往来江上巡防,即使有蛮贼小股入侵,也不能有什么作为了。这样不仅免除长江的隐患,又没有运粮纲船失陷的忧虑。江南沿江各县镇渡口,招募土豪把守隘口,招募五百人的借补承信郎,三百人的校尉,二百人的副尉,各给予凭证。」朝廷都依从所请。

五月十日,诏令(此奏天头原批:「兵或职官」,意指也可归入职官类):「凡措置防江等事宜,一并隶属制置使司统一管理。沿江各州军,上自荆南府、岳州、鄂州、兴国军、临江军、江州、池州、南康军、太平州、江宁府、镇江府、常州、江阴军、平江府,委托通判、知州、县令、县佐依照户籍丁产簿逐一点集人员,选拔有资财实力、为众人所推重信服之人担任队长,各自认领所辖地界。其防托之处,务求便利。并令多设置弓弩及箭矢。所有应用的统制官及水军船只,都令沿江制置使陈彦文措置。自池州以下,令陈彦文分派认定地界;其江州以上地方,可另派制置官一员。」

七月二十一日,有臣僚上言:「请诏令有关部门在江心之内,凡有沙洲、有山丘等要害之处,多设置营寨,每寨以五百人、战船十艘为标准。」朝廷依从。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令两浙提刑王翿、江东提刑姚舜明、浙东安抚司属官郭元,先将已招募到的人员立即分布,把守冲要之地,并一并听从浙东防遏使节制。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诏令江浙各州在应当防托把守隘口、安置营寨栅栏之处,随宜审度,各自设立坚固的营寨,安置驻扎人马,收贮粮仓、器械铠甲,以逸待劳。并要措置得当,务必过度加强防备。因三省、枢密院上言:「已经颁降指挥,命江浙守臣招募土豪、训练武艺、依据险要设置栅栏之外,访闻他们往往露宿在外,没有屯扎驻泊之处。一旦遇到敌军冲突,多导致溃散奔逃。」所

以三省、枢密院言:「已降指挥,令江浙守臣召募土豪、训习武艺、据险置栅外,访闻往往暴露,无屯泊去处。遇有冲突,多

致奔溃。」故有是诏。

七月七日,诏:「江浙州县、福建提刑、建州、邵武军守臣,将应干险隘合置寨栅防托去处,指挥把隘官,丁宁说谕首领,子细辨认。除奸细自合收捕,送所属根勘外,即不得阻节商旅,搜夺财物,别加伤害。」

九月二日,建康府路安抚大使、兼知池州吕颐浩言:「建康、太平、池州皆系与金人对岸紧要去处,欲乞兵五万:内一万五千人专令在建康府界守御,一万人在太平州,五千人在饶州,二万人在池州。今已差到崔邦弼、李贵、小张俊、王进兵约五千人,韩世清约六千人外,乞朝廷贴足五万人之数,付臣使唤。除今来已乞之数外,有未足数目,续次踏逐乞差。」从之。

十一月十五日,右正言吴表臣言:「臣僚请,饶、信等南连福建,东接温、台,当贼马之冲,尤宜严备。望申 信州官吏,于险隘去处防托外,或且依去年例置防遏司,或遴选良将,以为藩翰。自杬至严,自严至婺,皆有水陆两路,尤系紧切去处,乞速赐措置。」诏令王▯常切整龊军马,措置防托。

十九日,诏:「越州三江口系通接海道去处,理宜堤备。可令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日下选(羌)[差]近上统领官二员,将带军兵三千人,前去防托。」

是月二十四日,知越州陈汝锡言:「三江口岸皆系平敞沙地,少有居民。若张俊人到,无以存泊,必致暴露。三江去本州岛止十八里,望行下张俊,差定人数,依旧在州屯泊。有紧急,即遣前去。」从之。

绍兴三年十月十五日本页及下页天头原批:「江海防」。,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安抚使韩世忠言:「臣僚乞:明州定海、秀州华亭、苏州许浦、通州料角,皆海道要地,不可不备。除通州料角系本司所管地分外,有明州定海、秀州华亭、苏州许浦不隶本司。」诏平江府、江阴军管下沿海地分并隶韩世忠,令就近措置。

四年十月十日,诏通、泰、真、扬州守臣更切体度本处地利,从长措置,务要限阻贼船,及不得有伤湖泊水寨民社保聚。从臣僚请也。

十年六月八日,沿海制置使仇迭言:「温、台、明、越四州地分阔远,海道浩渺。欲自越州至温沿海处,随宜并置烽火,以相应接。遇有紧急末句之下显有阙文,。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八月三日,宰执进呈范荣探报,青州路有虏使到沂州,约七月二十九日船起,又城阳军一路,国公龙虎大王领大军到,约三十万。沿海接连一带,缓急亦恐李宝无以任责。陈康伯奏:「近日探报颇急。忠勇军三千人,宣抚司不欲与李宝。

译以有此诏令。

七月七日,诏令:「江浙州县、福建提刑及建州、邵武军守臣,将应设的险要隘口须设置营寨栅栏加以防托之处,指挥把守隘口的官员,反复叮嘱晓谕首领,仔细辨别甄认(往来之人)。除了对奸细本当依法收捕、送交所属官司审讯外,不得阻拦商旅,搜刮夺取财物,或另外加以伤害。」

九月二日,建康府路安抚大使兼知池州吕颐浩上言:「建康、太平、池州都是与金人隔江相对的紧要之地,请调拨兵力五万人:其中一万五千人专门在建康府境内守御,一万人在太平州,五千人在饶州,二万人在池州。现已调派崔邦弼、李贵、小张俊、王进等兵约五千人,韩世清约六千人在外,请求朝廷补足五万人之数,交由臣调遣使用。除现在已请求的人数外,还有不足的数目,将继续查明请求增派。」朝廷依从。

十一月十五日,右正言吴表臣上言:「据臣僚所请,饶州、信州等地南连福建,东接温州、台州,正当敌军进犯的要冲,尤应严加防备。希望申饬信州官吏,除在险要隘口之处加以防托外,或者仍依照去年之例设置防遏司,或者遴选良将,以为屏障。自杭州至严州,自严州至婺州,都有水陆两路,尤其是紧要之处,请求速加措置。」诏令王[某]经常整顿军马,措置防托。

十九日,诏令:「越州三江口是通往海道的要地,理应加以防备。可命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即日选派职位较高的统领官二员,率领军兵三千人,前往防托。」

同月二十四日,知越州陈汝锡上言:「三江口岸都是平坦开阔的沙地,居民很少。若张俊的军队到达,无处驻扎,必然会露宿野外。三江距本州只有十八里,希望晓谕张俊,指定人数,仍旧在本州屯扎。若有紧急情况,再派往前线。」朝廷依从。

绍兴三年十月十五日(本页及下页天头原批:「江海防」),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安抚使韩世忠上言:「据臣僚所请:明州定海、秀州华亭、苏州许浦、通州料角,都是海道要地,不可不加以防备。除通州料角属本司所管辖地界外,明州定海、秀州华亭、苏州许浦都不隶属本司。」诏令平江府、江阴军所管辖的沿海地界一并隶属韩世忠,令其就近措置。

四年十月十日,诏令通州、泰州、真州、扬州守臣更加体察本地地理形势,从长计议措置,务必要限制阻挡敌船,同时不得损害湖泊水寨中百姓聚居之地。这是依从臣僚所请。

十年六月八日,沿海制置使仇迭上言:「温州、台州、明州、越州四州地界辽阔遥远,海道浩渺无际。拟从越州至温州沿海一带,因地制宜设置烽火台,以便相互接应。遇有紧急情况……」(末句之下显然有缺文)朝廷依从。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寿皇圣帝隆兴元年八月三日,宰执进呈范荣的侦察报告,青州路有敌国使者到达沂州,约定七月二十九日船只起航;又城阳军一路,有国公龙虎大王率领大军到来,约三十万人。沿海一带连接相通,紧急时恐怕李宝独自难以承担责任。陈康伯奏道:「近日侦察情报颇为紧急。忠勇军三千人,宣抚司不愿交给李宝。范荣原本也隶属李宝,请求予以拨隶。」皇上说:「李宝负责海道防务,自然不相妨碍。范荣暂且令其隶属宣抚司。」洪遵奏道:「李宝在胶西立下战功,在北方也已知名,如今敌将苏保衡,前年李宝曾缴获他的印信。请求增兵给李宝,让他往

范荣旧亦隶李宝,乞行拨隶。」上曰:「李宝海道,自不相妨。范荣且教隶宣抚司。」洪遵奏:「李宝胶西立功,北方自知名,今虏将苏保衡,前年李宝曾获其印。乞增兵与李宝,往来海道,张大声势。」周葵奏:「淮上元无一定规模。如海州欲留忠义数千,泗州轻兵数千,虏大至则退保。近又欲般运米斛十万石去泗州,前后之说,如此不同。」上曰:「粮止发去盱眙。海、泗未可轻弃,恐张虏人之势。」遵

奏:「秋风日高,边报日急,淮上措置,似未有固守之意。如瓜州置木栅,准备虏骑冲突,便为渡江计。」陈康伯、汤思退奏:「大军合在淮上固守。神劲、神勇军止在江上为声势。」上曰:「已摆布毕,缓急调发过江。」同奏:「缓急恐无及。」上曰:「虏人须备粮,有警可以调发。」思退奏:「古者遣将授方略,遣使授指意。刘宝、邵宏渊到日,乞陛下授以成算。」

十四日,宰执进呈臣僚言:「去年措置淮西濠、寿积粮,卢、巢屯兵,初秋皆办。今兵不满万,又不积粮,议者皆以极边,务要清野。又闻沿江备御,亦未周备,秋风已高,食息寒心。」上曰:「庐州若不屯兵,虏或占据,筑城凿池,为久戍之计,柰何 可令邵宏渊疾速过江措置,仍发马军张守忠助之。」思退曰:「见遣步军郭振往淮东,欲作御营使司名目遣行,令权听张(俊)[浚]节制。候张守忠行日亦然。」上曰善。

十七日,宰执陈康伯等奏:「淮东有刘宝、郭振,边防亦备。淮西未有措置。须令邵宏渊、张守忠、时俊大军在庐州别增兵,于和州应援。」上曰:「恐虏人据庐州,筑城开濠,为屯守计,正当防守。」

九月十四日,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张浚札子:「欲行下两淮县清野马草马草:疑误。,唐、邓、信阳沿边一带,依此措置。」宰执陈康伯等奏:「去岁淮上清野,民皆失业,不可先事警扰。」上曰:「临时清野,止烧野草,不可惊动民间。」

同日,海州探报虏人侵犯有日,止绝楚州以来纲运。上曰:「前此▯曾理会,海州止用轻兵守,虏以

重兵来,须当弃。唐、邓亦难守,惟泗州紧要。」陈康伯等(州)[奏]:「海州失守,则东海危。虏情不测,恐或窥伺海道。督府遣发镇江官军三千应援,人少亦无益,又无兵可增。若大举则淮上又虚。李宝向在海州有功,可作声势。」上曰:「李宝防托海道,自不相妨。」

十六日,知庐州韩琎言:「庐州并无差到一兵一骑。今来探报番贼逼淮,乞早遣发大军」。陈康伯等奏:「合淝在今最为重地,不可不守。军兴以来,虏人入寇,未始自由淮西,而庐州常有重兵。乞拨时俊一军屯驻,却那张守忠军去巢县。

译来海道,以张大声势。」周葵奏道:「淮上原本没有固定的规划。比如海州想留驻忠义军数千人,泗州留轻兵数千人,敌军大举来袭就退保。近来又想运送米粮十万石到泗州,前后说法,如此不一致。」皇上说:「粮食只发送到盱眙。海州、泗州还不可轻易放弃,恐怕会助长敌人的气势。」洪遵奏道:「秋风已高,边境警报日益紧急,淮上的措置,似乎还没有固守的打算。比如瓜州设置木栅栏,是为了防备敌骑冲突,这便是准备渡江的打算。」陈康伯、汤思退奏道:「大军应当在淮上固守。神劲、神勇二军只在江上作为声势。」皇上说:「已经布置完毕,紧急时可调发渡江。」二人一同上奏:「紧急时恐怕来不及。」皇上说:「敌军必须准备粮草,有警报时便可以调发。」汤思退奏道:「古时派遣将领要授予方略,派遣使者要传达旨意。刘宝、邵宏渊到任之日,请陛下授予他们成熟的方略。」

十四日,宰执进呈臣僚所言:「去年措置淮西的濠州、寿州储粮,卢州、巢县屯兵,初秋时都已办妥。如今兵力不满万人,又不储备粮食,议事的人都认为地处极边,务必要坚壁清野。又听说沿江的防备,也尚未周全完备,秋风已经很高,令人忧心忡忡。」皇上说:「庐州若不屯兵,敌人或许会占据此地,筑城挖壕,作长期驻守的打算,那可怎么办?可命邵宏渊迅速渡江措置防务,并派马军张守忠协助他。」汤思退说:「现在派步军郭振前往淮东,打算以御营使司的名义派遣前去,令其暂时听从张浚节制。等张守忠出发之日也依此办理。」皇上说好。

十七日,宰执陈康伯等人奏道:「淮东有刘宝、郭振,边防也已有所准备。淮西尚未有所措置。应当命邵宏渊、张守忠、时俊的大军在庐州另外增兵,在和州加以应援。」皇上说:「恐怕敌人占据庐州,筑城开壕,作屯守的打算,正应当加以防守。」

九月十四日,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张浚上札子:「拟令两淮各县坚壁清野、烧毁马草,唐州、邓州、信阳沿边一带,也依此措置。」宰执陈康伯等人奏道:「去年淮上坚壁清野,百姓都因此失业,不可事先就加以惊扰。」皇上说:「临时坚壁清野,只烧毁野草即可,不可惊动民间百姓。」

同日,海州侦察报告敌人即将入侵,已经断绝了楚州一带的漕运。皇上说:「先前曾经商议过,海州只用轻兵防守,敌人若以重兵来犯,就应当放弃。唐州、邓州也难以固守,只有泗州最为紧要。」陈康伯等人奏道:「海州若失守,则东海危险。敌情难测,恐怕或许会窥伺海道。督府已派发镇江官军三千人应援,人少也无济于事,又没有兵力可以增派。若敌军大举来犯,则淮上又会空虚。李宝先前在海州立有战功,可以作为声势。」皇上说:「李宝防守海道,自然不相妨碍。」

十六日,知庐州韩琎上言:「庐州并没有派来一兵一骑。如今侦察报告敌寇逼近淮河,请求尽早派发大军。」陈康伯等人奏道:「合肥如今是最重要的据点,不可不守。用兵以来,敌人入侵,从未是从淮西方向来,而庐州常年驻有重兵。请拨时俊一军前去屯驻,将张守忠的军队调往巢县。」皇上说:「今日张浚已奏报,已经调发人马前往庐州、寿州。」

二年二月一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上言淮上都无战事。皇上说:「胡昉还没有消息,

」上曰:「今日张浚奏来,已调发人马去庐、寿。」

二年二月一日,都督江淮军马张浚言淮上都无事。上曰:「胡昉未有信,北界未见运粮。若动众,须运粮。」

八日,宰臣汤思退等言,北元帅书已依宸翰改定进入,上曰:「王之望舟船在龟山摆泊,虏人都无消息。书(云)[去]须见可否。」又进呈张浚视师及措置边事指挥,上曰:「暂往指挥防托,待朕批出,有警即行,不须择日。」先是,张浚奏:「虏自(元)[完]亮之后,民心颇离,兼亦惩艾,势未能动。长驱江淮,决无是事。今日书不可不荅,更半月,恐有报到。有所邀索,亦未可绝。但三月间春草生,须防冲突。乞明降指挥,令臣往淮上视师,免致临期人情惊疑。无事则不须行。」上曰:「遣使荅书,所以 之。正如奕鸉,着数有 脱处,便可取胜。」浚又奏:「近日外间往往谓臣与宰执议论不和,便欲陛下用兵。今日若能保守

江淮,已为尽善。万一机会之来,王师得胜,(肤)[虏]众溃散,不得不为进取之计。是时,陛下须幸(逮)[建]康,亦望宰执协力。」思退奏:「虏人变诈无穷,朝廷规摹要先定。万一不和,当求机会于他日守御之后,不可寻机会于和议未分之前也。」周葵、洪遵奏:「今日之举,当量度国力。」上曰:「浪战不可,须是机会,不可强为。卿等同心,事无不立。」

三月十一日,宰执进呈盱眙军缴到北界榜:「沿边人户,尽令起移,入居里地,指射荒田为业。」汤思退等奏:「虏情不可测,或是示弱,或恐间牒往来,故徙沿边之民。」上曰:都不要管他,自为守备。」

五月八日,诏:「东海县系在远地,控扼去处,虽军士久戍,未可休息。可令范荣、吕旺在东海县依旧屯驻,并未得起发,严切备御,候将来事平,当与优异推赏。」

六月四日,淮西宣谕使王之望奏,同诸将分定把截关隘战守屯泊去处。上曰:「可分明札下王彦、王之望等,虽地分各有所管,然兵不可太分。如要逐处控扼,使虏人不得过,兵家无此理。却要逐人回奏,须要屯大兵于持重要害之地。」又曰:「使诸将各认地分则可,若有缓急,岂宜如此将兵力分在数处 」汤思退等奏:「诚如明诏。」既退,相与言曰:「自虏入寇以来,常用签军为先锋,多至数十万众,而我兵常患乎少。今又自分其兵,则力益弱矣。圣鉴如此,洞见今日用兵机要。」

十月二十三日,诏令都督江淮军马、和义郡王杨存中,与王琪、郭振

同共商议真、扬、六合一带占据形势险要去处,措置捍御,毋致少失事机。

干道三年七月十九日,上谓宰执曰:「淮东备御事,此须责在陈敏。

译北界也未见运粮的动向。若要兴师动众,就必须先运粮。」

八日,宰臣汤思退等人上言,北方元帅的来书已依皇上亲笔手谕修改定稿并呈进。皇上说:「王之望的船只停泊在龟山,敌人都没有消息。来信去了才能看出可否。」又进呈张浚视师及措置边事的指挥安排,皇上说:「暂且按指挥前去防托,等朕批复下达,有警报即刻行动,不必挑选日期。」此前,张浚曾上奏:「敌方自完颜亮死后,民心颇为离散,加上也已受到惩创,形势上还不能有所行动。要长驱直入江淮,绝无此事。如今来书不可不作回覆,再过半月,恐怕会有情报送到。若敌方有所索求,也不能完全拒绝。只是三月间春草萌生,须防敌军冲突。请求明降指挥,命臣前往淮上视师,以免临期使人心惊疑不定。若无战事,则不必前往。」皇上说:「派遣使者回覆书信,是为了牵制敌人。正如下棋一样,若有失误脱漏之处,便可趁机取胜。」张浚又上奏:「近日外间往往说臣与宰执意见不合,就想借此让陛下用兵。如今若能保守住江淮,已属十分完善。万一时机来临,我军获胜,敌军溃散,就不得不作进取的打算。到那时,陛下应当亲临建康,也希望宰执能协力配合。」汤思退奏道:「敌情变化多端难以预测,朝廷的规划必须先行确定。万一不能和议成功,应当在日后固守防御之后再寻求时机,不可在和议尚未分晓之前就去寻求时机。」周葵、洪遵奏道:「如今此举,应当衡量国力。」皇上说:「轻率交战不可行,必须等待时机,不可勉强而为。卿等同心协力,事情就没有办不成的。」

三月十一日,宰执进呈盱眙军缴获的北方榜文:「沿边百姓,一律命令迁移,迁入内地居住,指定荒田为业。」汤思退等人奏道:「敌情难以揣测,或许是示弱,或许是担心内奸往来通报,所以迁移沿边百姓。」皇上说:「都不要理会他们,只管自行做好防守。」

五月八日,诏令:「东海县地处偏远,是控扼要地,虽然驻军已久,还不能休整撤离。可命范荣、吕旺仍在东海县屯驻,都不得起程离开,严加防备,等到日后局势平定,当予以特别优厚的奖赏。」

六月四日,淮西宣谕使王之望上奏,与各将领共同分定把守隘口、战守屯泊之处。皇上说:「可以明白地札示王彦、王之望等人,虽然各自地界有所分管,但兵力不可分得太散。若要处处都控扼守住,使敌人不能通过,用兵之道没有这个道理。反而要各人分别回奏,必须要把大军屯驻在持重要害之地。」又说:「让诸将各自认领所辖地界是可以的,但若有紧急情况,怎能像这样把兵力分散在数处?」汤思退等人奏道:「诚如圣明的诏谕所言。」退朝之后,众人相互议论说:「自敌人入侵以来,常常用签发的军队做先锋,多达数十万人,而我方兵力却常常苦于不足。如今若又自行分散兵力,那么力量就更加薄弱了。圣上的洞见如此,深切地看透了如今用兵的关键所在。」

十月二十三日,诏令都督江淮军马、和义郡王杨存中,与王琪、郭振共同商议真州、扬州、六合一带占据形势险要之处,措置捍御,不要贻误战机。

乾道三年七月十九日,皇上对宰执说:「淮东的防御事务,这必须责成陈敏负责。万一有警报,却恐怕他推诿避事而耽误大事。卿等应当好好与他

万一有警,却恐推避误事。卿等宜熟与之谋。」魏杞奏曰:「臣等昨与陈敏约,敏亦自任此事。今朝廷但当稍稍应副之则已。」上曰是。以上《干道会要》。

兵 宋会要辑稿 兵二九 边防

边防

孝宗淳熙元年三月六日,诏四川宣抚司,缓急边面有警,斟量事势,差拨军马应副捍御。从知成都府薛良朋请也。

六月十二日,诏广西帅宪司行下宜州溪洞司,常明远斥堠,过作堤备。仍整龊将兵土丁等,常为待敌之计,以备不测,毋令侵犯作过。以知静江府范成大言,南丹州莫延葚二三年来专作不靖,恐为边患。故有是命。

二年四月九日,诏;「昨差武锋军官兵二百二十六人,于沿淮喻口等处摆铺巡绰。已令拘收,归军教阅。其逐处合差土军弓手,委楚州守臣疾速措置,招收少壮,分布巡绰。」

八月二十二日,知成都府范成大言:「本路边防,欲行措置:一则欲精阅一路将兵,添置器械,而无犒赏营缮之力。二则欲葺治保障,修明防隘,而无调度夫役之费。则当讲究寨户土丁之旧,置造军器给散,与之团结教阅,以省戍役,然须有以助边州支用给犒。乞给降度牒五百道,付本司转变措置上项经画。数月之间,稍有端绪,逐旋图写奏闻。」从之。

三年正月九日,诏两淮州军及帅臣、监司并驻札御前诸军,凡事干边防军机文字紧切事,累有约束,止许具奏,并申三省、枢密院,不得关报其它官司。所有四川事宜,其都统司并所属官司,令具申四川制置司。

七月二十三日,诏四川制置司督责疾速修治整葺城堡,训练兵丁,毋致因循,稽

缓灭裂。如有违慢去处,按劾以闻。以利州路提刑龙雱言,黎、文州蕃部作过,皆缘备御不谨。故有是命。

五年二月八日,知成都府胡元质言,文州在蜀之西北,接连生蕃,知州涂尚友凿开管下青唐岭道路,有害边防。诏涂尚友放罢取勘。

七年二月七日,知成都府胡元质言:「蜀之边郡文、龙、威、茂、嘉、叙、恭、涪、施、黔连接蕃夷,各于其界建立封堠,谓之禁山。比年居民垦辟采伐,耗蠹无已。乞约束,禁山不得民间请佃,斫伐贩卖。仍专委县尉躬亲以时巡历,待其考满,递取邻封保明实迹,方许交替。果无违禁,量与酬赏。除已将治平中吕大防所立封堠,一面以茂州、永康军税地更展三里,别立新堠

译商议筹划。」魏杞奏道:「臣等昨日已与陈敏约定,陈敏也自愿承担此事。如今朝廷只需稍加应付支持即可。」皇上说好。以上出自《乾道会要》。

(《宋会要辑稿·兵二九·边防》)

边防

孝宗淳熙元年三月六日,诏令四川宣抚司,紧急情况下边境有警报时,斟酌估量形势,调拨派遣军马应付抵御。这是依从知成都府薛良朋所请。

六月十二日,诏令广西帅司、宪司下达宜州溪洞司,经常明察远方侦察情报,过度加强防备。并整顿部署将兵土丁等,经常做好待敌的准备,以防不测,不要让他们(当地部族)侵犯作乱。因知静江府范成大上言,南丹州莫延葚近两三年来专门制造不安定局面,恐怕会成为边患。所以有此诏令。

二年四月九日,诏令:「先前所派武锋军官兵二百二十六人,在沿淮喻口等处设铺巡逻警戒。现已令其撤回,归军操练。原来各处应设的土军、弓手,委托楚州守臣迅速措置,招募年轻力壮之人,分布巡逻警戒。」

八月二十二日,知成都府范成大上言:「本路边防,拟加以措置:一是要精心训练检阅一路将兵,增添器械,但没有犒赏、营缮的经费。二是要修葺整治防御工事,整修完善防守隘口,但没有征调夫役的费用。因此应当讲求过去寨户土丁的旧制,置造军器发放给他们,与他们一同团结起来加以训练检阅,以节省戍守的兵役,但仍须有所资助边州的支用犒赏。请颁降度牒五百道,交付本司变卖转用以措置上述各项事务。数月之间,若稍见成效,随即陆续绘图上奏。」朝廷依从。

三年正月九日,诏令两淮州军及帅臣、监司并驻扎的御前诸军,凡是事关边防军机的紧要文字,屡次已有约束,只许各自具本上奏,并申报三省、枢密院,不得转报给其他官司。所有四川的事宜,由其都统司及所属官司,具本申报四川制置司。

七月二十三日,诏令四川制置司督促责成迅速修治整葺城堡,训练兵丁,不得因循懈怠、拖延草率。如有违慢之处,按情弹劾上报。因利州路提刑龙雱上言,黎州、文州蕃部作乱,都是由于防备不周谨慎所致。所以有此诏令。

五年二月八日,知成都府胡元质上言,文州地处蜀地西北,与生蕃相接,知州涂尚友擅自开凿管辖境内的青唐岭道路,有害边防。诏令将涂尚友罢官取勘。

七年二月七日,知成都府胡元质上言:「蜀地边境的文州、龙州、威州、茂州、嘉州、叙州、恭州、涪州、施州、黔州与蕃夷接壤,各自在其边界设立封堠,称为禁山。近年来居民开垦采伐,损耗蠹蚀不止。请求加以约束,禁山不得由民间请佃、砍伐贩卖。并专门委托县尉亲自按时巡视,等到他任满之时,逐一取邻境保明的实际政绩,才许交接替任。若果真没有违禁之事,酌情予以奖赏。除了已将治平年间吕大防所设立的封堠,一律以茂州、永康军的税地再向外扩展三里,另立新的封堠……」

,其它州军,更不宽展,只令各将所管禁山应有封堠及元无封堠去处,委通判签判,限两月别立新堠,仍刻石各书地名及今所立年月以为限隔」从之。

六月一日,知永康军张武言:「边防自青城以西与蕃部接连,去成都仅五舍,比他边利害尤切。然非禁山林木茂密,无以保藩篱之固。自治平、元丰间尝立界堠,应采伐耕垦,禁之甚严。自后无复畏惮,侵开日广,弥望田苗,几彻蕃界。乞选差一谙晓边事者巡行究视,其已开田亩,固难尽行拘收。若于捍蔽有妨,重别封禁,放令草木滋长,有以限隔。并一竹一木,并不许于禁江驾放,则采伐自止矣。」诏四川制置司严行禁止。

译其它州军,不再放宽,只命令各州将所管辖的禁山,凡是已立界堠及原来没有界堠的地方,都委派通判、签判负责,限两个月内另立新的界堠,并刻石各自写明地名和现在设立的年月,以此作为界限。朝廷同意了这一建议。

六月一日,永康军知军张武上言:「边防从青城以西与蕃部接壤,距成都仅五舍之遥,比起其他边境更为紧要。然而若不是禁山林木茂密,就无法保住藩篱般的边防屏障。自治平、元丰年间起,曾经设立界堠,凡采伐、耕种、开垦,都禁止得十分严格。此后再没有人畏惧顾忌,侵占开垦一天天扩大,放眼望去到处都是田苗,几乎已经越过蕃界。请求选派一名熟悉边境事务的官员巡行查究,那些已经开垦的田地,固然难以全部收回;但如果对边防屏障有妨碍的,应重新加以封禁,任由草木滋长,以此形成阻隔。并且一根竹子、一根木材,都不许在禁江中放运,这样采伐自然就会停止了。」朝廷下诏命四川制置司严格执行禁止。

八年七月十八日,知黔州卑牧言:「泸、叙一

带皆接蛮夷,叙州管下石门马湖生蛮赴官中卖蛮马,常操舟顺流,直抵叙州城下。朝廷以此,遂置横江一寨,蛮江口置锁水巡检,南溪县置兵马都监,江安县置都巡检,各有戍兵,上下相接,控扼蛮人,甚为良法。比年以来,所差正官多差出他处,至任满,就赏批罢。权官不为久计,是致职事废弛。乞自今逐处正官不得辄有抽差,其余沿边州军亦乞依此。」从之。

九年三月九日,知果州冯震言:「乞行下四川制置司,令逐路安抚司及近边州郡,并要措置关隘,应蕃界私小道路,一切禁闭,严加守备。如有损坏去处,实时修葺。」诏四川制置司疾速审度闻奏。

十月十四日,四川制置司言:「沿边州郡应私〔小〕道路,乞尽依旧法,多栽林木,重立赏罚,断绝往来。」诏本司常切禁约,毋致违戾。

十四年五月四日,枢密院进呈四川安抚制置使赵汝愚言:「马湖路董蛮与嘉、叙两州接境,去秋九月,侵犯嘉州笼鸠堡。臣已随宜处置,调兵防守。但令嘉州住支税犒,叙州不得放行互市。近已还到所虏人口二十三名,惟余两名称是已死,并还到锣鼓各一面。又牵到马五疋,约价钱一千道,乞倍偿所杀人骨价。臣会得本路专法内一项,熙宁七年二月指挥,蕃部作过,不得放令出买入卖。如乞投降,即候送过虏劫去人口及倍还命价,方得和断。又叙州亦有蛮人犯罪,许罚牛之法。检照前面指挥,皆合遵用。已行下叙

州,受其骨价,许其打誓及抽回戍兵讫。」上曰:「赵汝愚措置边防适宜,蛮夷屈服,可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言:「臣僚奏,绍兴初,吴玠、杨政画蜀汉之地以守。自散关以西付之玠,梁、洋付之政。蜀中诸边,以散关为重。愿与二三大臣讲求向来蜀中守边旧迹。」奉旨,令制置司同都统司照应前后所降指挥,公共相度经久利便闻奏。据兴元都统制彭杲申:「大散关一带边面,系凤州地界,其凤州隶属西路安抚司所管。昨于淳熙二年间,兴州都统司奏得旨,凤州属兴元管认。见今每年两司差拨官兵守把。窃详大散关一带边面,系对境冲要来路,最为重害。(上)[尚]虑凤州附近别无本司所管军马,若不测虏人窥伺,阙人接援。兼缘凤州郡事见系文臣,即与屯守之兵各无统临,亦非本司号令所及。缓急之际,议论不合,或有乖违,即误国事,利害非轻。昨来本司已奏得旨,许本司于所部统制、统领官内选择有材干可倚仗人奏辟。本司相度,乞将凤州边面且从旧管认,依已降指挥,将本州岛知州令本司选择奏辟,弹压戍兵,指挥边备。若缓急出兵,临时量度虏兵出没轻重。

译八年七月十八日,知黔州卑牧说:「泸州、叙州一带都毗邻蛮夷之地,叙州管辖下的石门马湖生蛮前往官府中出卖蛮马,常常驾船顺流而下,直抵叙州城下。朝廷因此,于是设置横江一寨,在蛮江口设置锁水巡检,南溪县设置兵马都监,江安县设置都巡检,各处都有戍守之兵,上下相连接,控制约束蛮人,是很好的办法。近年以来,所派遣的正职官员大多被抽调派往他处,等到任期满了,就得到赏赐后罢任。代理官员不做长久打算,因此致使职事荒废松弛。请求从今以后各处正官不得随意被抽调差遣,其余沿边州军也请依照此例。」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九年三月九日,知果州冯震说:「请求下令四川制置司,命各路安抚司及靠近边境的州郡,都要设法整治关隘,凡是通往蕃界的私自小道,一律封闭,严加防守。如有损坏之处,立即修缮。」皇帝下诏命四川制置司迅速审察情况上奏。

十月十四日,四川制置司上奏:「沿边州郡凡是私自小道,请全部依照旧法,多种植林木,重新制定赏罚,断绝往来。」皇帝下诏命本司经常严加禁止约束,不得有违背之处。

十四年五月四日,枢密院进呈四川安抚制置使赵汝愚的奏报说:「马湖路董蛮与嘉州、叙州两州接壤,去年九月,侵犯嘉州笼鸠堡。臣已随机处置,调兵防守。只是命令嘉州停止发放税犒,叙州不准许开放互市。近来已经归还所掳掠的人口二十三名,只剩两名据说已经死了,并归还了锣鼓各一面。又牵回马五匹,约值钱一千贯,请求加倍偿还被杀人的骨价。臣查到本路专门法令中的一条,熙宁七年二月的指挥,蕃部有过错,不得允许出境买卖。如果他们请求投降,就要等到送还被掳掠的人口以及加倍偿还命价,才能达成和解裁断。又叙州也有蛮人犯罪,有允许以罚牛来处理的办法。查照以前的指挥,都应当遵照使用。已经下令叙州,收受了骨价,允许他们立誓并撤回戍兵了。」皇上说:「赵汝愚处置边防得当,蛮夷屈服,可以命学士院降诏嘉奖晓谕。」

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枢密院说:「臣僚上奏,绍兴初年,吴玠、杨政划分蜀汉之地来守卫。自散关以西交给吴玠,梁州、洋州交给杨政。蜀中各边地,以散关最为重要。希望与二三大臣讲求探讨以前蜀中守边的旧迹。」奉旨,命制置司会同都统司参照前后所颁发的指挥,共同商议经久可行的办法上奏。据兴元都统制彭杲申报:「大散关一带边境,属凤州地界,凤州隶属西路安抚司所管辖。此前淳熙二年间,兴州都统司上奏得到旨意,凤州归兴元管辖认领。如今每年两司都派遣官兵守卫。窃思大散关一带边境,是对境的要冲通路,最为重要险要。仍担心凤州附近别无本司所管辖的军马,如果发生意外虏人窥伺,缺乏人马接应援救。加之凤州郡事目前由文臣掌管,与屯守的军队各不统属,也不是本司号令所能到达之处。危急之时,若议论不合,或有偏差违误,就会耽误国家大事,利害关系非同小可。此前本司已经上奏得到旨意,允许本司在所部统制、统领官中选择有才干可以倚仗的人奏请征召。本司商议,请将凤州边境暂且按照旧例管辖认领,依照已颁发的指挥,将本州知州由本司选择奏请征召,弹压戍兵,指挥边防事务。如果紧急出兵,临时衡量虏兵出没的轻重。如果需要动用军马防御,就通报兴州都统司,互相策应破敌,认为对边防经久有利。」皇帝下诏命彭杲在统制官中精心选拔公正廉洁、熟悉边防民政的人,列出姓名上奏。其中凤州紧急时接应

如合用军马捍御,即关报兴州都统司,互相策应破敌,委于边防经久利便。」诏彭杲于统制官内精选公廉谙练边防民政之人,具名闻奏。其凤州缓急应(授)[援]一节,即仰照应淳熙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指挥。

四川制置范成大言:「相度,乞下兴州都统司,如凤州不测缓急,所有应援一节,一面应机将附近军马遣发前去,却申制置司照会施行。」从之。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诏礼部给降度牒五十道,付四川制置司出卖。将卖到钱发付黎州,令项桩管,专充备边支用。以黎州守臣李嘉谋奏请,故有是命。

光宗绍熙二年三月十八日,宰执进呈汪▯▯▯事宜,上曰:「淮上一望都无阻隔。时下栽植榆柳,虽未便(何)[可]用,缓急亦可为藩篱。」

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汪▯▯▯事宜,上曰:「虏人要开汴河,其意安在 」葛邲奏曰:「见人说已要开多时,或说以此杀黄河水势。黄河自去汴河百五十余里之远,恐不然。」上曰:「此不过要通运粮。」胡晋臣奏曰:「虏情叵测,须得过为关防。盱眙相对,便是汴河口。盱眙缘讲和之后,不曾屯兵,不曾筑城。今则时异事变,须别作措置。」上曰:「彼为备,我亦当为备。与日前事体不同,须是理会措置。」葛邲奏曰:「乞更留圣虑。」

三年正月六日,诏:「两淮、京西、湖北、四川统兵主帅并本路帅宪,密切差人点检各处近边私小便路有碍边防去处,同共措置断塞,多种林木,令人防守。州县常切巡察,不得容人行往。限两月,先具各处小路有碍边防去处,画图贴说闻奏,及申枢密院。」从汉阳军守臣王璆请也。

十一月四日,臣僚言:「黔州界接连溪洞,最为边患者,夷人冉顺多领夷丁,持带刀弩,往

来侵掠,般转省民,远入溪洞。照得冉氏来路径由潧潭难溪,其难溪寨系创置去处,寨官多是阙员。乞令夔路安抚司行下黔州,将管界巡检一司移就潧潭隘驻札,专训练彭水县义军,籍定姓名,与免和籴,于农隙教阅,从公轮差,上番守把。仍令增差戍兵,以为边防。遇有夷入劫掠省民,即捕捉,从边条施行。」诏四川制置、夔州安抚司相度闻奏。既而相度到:「黔江县自合蓬江口以下至相阳寨置寨隘铺,已有定法。自相阳寨以下难溪、细竹、油木、小洞、昆仑、潧潭等寨隘,至合蓬江口向东南一带,与思州安夷堡相接,已于难溪寨张设官兵捍御。契勘潧潭隘与难溪寨去隔四处寨隘,皆系夷人出没要路,委有把拓。唯巡检一司,系捕盗官兵,管土军一十名,在黔江优剩,合行拨赴潧潭把拓。更于两县义军内添差三十名、禁军一十名,通禁军共五十名,建置隘铺,捍御夷汉。

译援助一事,就依照淳熙二年九月二十六日的指挥办理。

四川制置范成大说:「商议,请求下令兴州都统司,如果凤州发生意外紧急情况,关于接应援助一事,立即随机应变将附近的军马派遣前往,再上报制置司备案施行。」皇帝听从了。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诏令礼部颁发五十道度牒,交付四川制置司出卖。将卖得的钱发送到黎州,命专门储存管理,专门充作防备边境的开支之用。这是因为黎州守臣李嘉谋上奏请求,所以有此命令。

光宗绍熙二年三月十八日,宰执进呈汪〇〇〇的事宜,皇上说:「淮河一带一望都没有阻隔。现在应当栽种榆树柳树,虽然一时不能使用,但情况紧急时也可以作为藩篱。」

十月十六日,宰执进呈汪〇〇〇的事宜,皇上说:「虏人要开凿汴河,他们的用意何在?」葛邲上奏说:「听人说已经要开凿很长时间了,有人说是想借此削减黄河的水势。黄河距离汴河有一百五十多里远,恐怕不是这样。」皇上说:「这不过是想要打通运粮的通道。」胡晋臣上奏说:「虏人的情况难以预测,必须过度防备。盱眙与之相对,正是汴河口。盱眙自从讲和之后,不曾屯兵,不曾筑城。如今时势不同事情有变,必须另外设法处置。」皇上说:「他们有所防备,我们也应当有所防备。与往日的情势不同,必须妥善处理设法应对。」葛邲上奏说:「请求陛下更加留意考虑此事。」

三年正月六日,诏令:「两淮、京西、湖北、四川各统兵主帅以及本路帅臣宪臣,秘密派人查点检查各处靠近边境的私自小路中有碍边防之处,共同设法堵塞断绝,多种林木,派人防守。州县要经常严加巡察,不得让人往来通行。限期两个月内,先将各处有碍边防的小路详细列出,绘图附说上奏,并申报枢密院。」这是听从了汉阳军守臣王璆的请求。

十一月四日,臣僚上奏说:「黔州边界与溪洞相连,最为边患的是,夷人冉顺多率领夷族壮丁,携带刀弩,往来侵扰劫掠,转运抢夺内地百姓的财物,远入溪洞。查得冉氏来路经过潧潭、难溪,这难溪寨是新设置之处,寨官大多空缺。请求命夔路安抚司下令黔州,将管界巡检一司移驻潧潭隘扎营,专门训练彭水县义军,登记姓名,免除他们的和籴,在农闲时教习操演,公正轮流派遣,轮流值守把守。仍命增派戍兵,作为边防。遇有夷人入境劫掠内地百姓,就予以捕捉,依照边地条例施行。」皇帝下诏命四川制置、夔州安抚司商议后上奏。随后商议得出:「黔江县从合蓬江口以下到相阳寨设置寨隘铺,已有定法。从相阳寨以下的难溪、细竹、油木、小洞、昆仑、潧潭等寨隘,一直到合蓬江口向东南一带,与思州安夷堡相接,已经在难溪寨布置官兵防御。查得潧潭隘与难溪寨相隔四处寨隘,都是夷人出没的要道,确实需要把守。只有巡检一司,是捕盗的官兵,管辖土军十名,在黔江人数有余,应当调拨前往潧潭把守。再从两县义军中增派三十名、禁军十名,连同禁军共五十名,建立隘铺,防御夷汉。将所管辖堡分内夷人往来的各处私路以及渡口船只全部封锁断绝,只允许在潧潭一处往来,并在渡口相对处建立一寨。如果田、冉两族派人前来省境上办事,先在本寨卸下兵器铠甲,只放行三五人进入,使里外有所防范。各司官员三年内如无泄漏,就依照旧例,由本州保明奏请奖赏。如有不谨慎之处,应当酌情责罚。所需官兵的粮饷,由州司随宜筹备,下令所属设立隘铺寨栅,派遣巡检杨世忠率领所

将所管堡分夷人往来诸处私路及过渡舟船尽行闸断,止许于潧潭一处往来,仍于渡所相对建立一寨。如田、冉差人来省塝上干事,先于本寨卸下器甲,止放三五人入来,使表里有所关防。其逐司官三年无透漏,令照应旧格,本州岛保明推赏。或有不谨,当斟量责罚。所有合破官兵请受,州司随宜祗备,下所属起立隘铺寨栅,拨遣巡检杨世忠将带所差军兵前去驻札捍御,委是经久允当。」从之。

宁宗庆元元年二月五日,枢

密院进呈知楚州熊飞言:「去岁本路旱歉,探得北界于沿淮招诱流移及归附之人,许给还元抛下物业。」上曰:「此事甚系利害,宜令多方存恤,措置关防。」

十一日,宰执进呈沔州都统制张诏乞点检关外军马等事,余端礼等奏:「近日北虏于边界添屯聚粮,括户马,签民兵,其意不可测。臣等窃谓沿边不可不为之防,日夕讲究利害,当一一奏禀施行。今日之事,莫急于此,更望陛下常以此事入圣虑,撙节用度,爱惜名器,以为缓急之备。」上曰:「平时节省爱惜,则缓急可以激励士卒。」

八月十七日,后殿进呈臣僚札子,欲令诸军主帅各条具目今将佐士卒与夫器船舰果皆可用,所管认地分控扼之地,防守之策,宜有一定之说,度有备无患。京镗奏云:「近来金虏被鞑靼侵扰,传闻不一。然虏情叵测,须预为之备。但兵力未壮,民力未裕,国力未强,正须讲究。」上曰:「近年储蓄,亦未甚裕。」谢深甫奏云:「诚如圣训。但恐机会之来,有不可失。储蓄固当为备,然鹿台之财,桥之粟,乃商纣为武王积。」于是诏内外主帅,照所陈事理密切条具,并除程限半月闻奏。

十一月十九日,黔州守臣言:「乞降指挥,付四川制置并夔路帅司,今后南平军公吏如有接授夷人贿赂,私与谋议,漏泄机密,欠少买马钱物,侵冒兵田,妄生边衅者,许知军具申所司,重加惩治。」诏依,仍令四川制置司并夔路安抚司常切觉察。

二年

二月十三日,后殿奏事,余端礼言:「近日闻北边为鞑靼侵扰,已焚了凉亭、金莲川等处,去燕山纔六七百里。昨日贺正人使回,言与所闻亦略同。万一鞑靼得志,直犯中原,或虏酋逃遁,逼近边界,或恐中原有豪杰,皆当为备,但不可张皇。臣等欲亲写札子与江上诸军帅,且令密地整龊人马及各理会所管界分,设有缓急,免得失措。」上曰:「有备无患。今日若先为不测之备,则缓急可以无虞。卿等只作私书密谕诸军帅。」臣端礼又言:「更愿陛下爱惜名器,节省财用。储蓄稍厚,则可以免科率百姓。名器稍重,则可以奔走天下。」上甚然之。

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宰执进呈谢深甫奏:「沔州都统张诏言:『本司边面去行在最远,乞给降黑漆红字牌付下,专一递发急切文字。

译派军兵前去驻扎防御,认为确实是经久可行的妥当办法。」皇帝听从了。

宁宗庆元元年二月五日,枢密院进呈知楚州熊飞的奏报说:「去年本路遭遇旱灾歉收,探得金国在沿淮一带招诱流亡及归附之人,许诺归还他们原来抛弃的产业。」皇上说:「这件事关系重大,应当多方面加以安抚体恤,设法防备。」

十一日,宰执进呈沔州都统制张诏请求查点关外军马等事,余端礼等上奏说:「近日北方虏人在边界增加屯兵聚粮,括查民户马匹,抽签民兵,其用意难以揣测。臣等私下认为沿边不可不加以防备,日夜研究利害关系,应当一一奏明请示施行。如今的事情,没有比这更紧急的了,更希望陛下时常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节省开支,爱惜名器官爵,以作为紧急情况的储备。」皇上说:「平时节省爱惜,那么紧急时刻就可以用来激励士卒。」

八月十七日,后殿进呈臣僚的札子,想要命各军主帅分别开列目前的将领士卒以及器械船舰是否都可以使用,所管辖负责的地界控制要地,防守的策略,应当有一定的说法,估量做到有备无患。京镗上奏说:「近来金国虏人被鞑靼侵扰,传闻说法不一。但是虏人情势难以预测,必须预先加以防备。只是我方兵力还不够强壮,民力还不够充裕,国力还不够强盛,正需要研究讲求。」皇上说:「近年的储蓄,也还不算很充裕。」谢深甫上奏说:「确实如圣训所言。但恐怕机会到来时,不可错失。储蓄固然应当作为准备,然而鹿台的财物、钜桥的粮食,正是商纣王为武王积蓄的。」于是皇帝下诏命内外主帅,按照所陈述的事理秘密开列,并限定半个月的期限内上奏。

十一月十九日,黔州守臣上奏说:「请求颁降指挥,交付四川制置以及夔路帅司,从今以后南平军的公吏如有接受夷人贿赂,私下与之谋议,泄漏机密,拖欠短少买马的钱物,侵占冒领兵田,妄自挑起边境事端的,允许知军详细申报所属官司,加重惩治。」皇帝下诏依从,并命四川制置司以及夔路安抚司经常严加察觉。

二年二月十三日,后殿奏事,余端礼说:「近日听闻北方边境被鞑靼侵扰,已经烧了凉亭、金莲川等处,距离燕山只有六七百里。昨日贺正的使者回来,所说的情况也大致相同。万一鞑靼得逞,直接进犯中原,或者虏人首领逃遁,逼近边界,或恐中原有豪杰,都应当加以防备,只是不可张皇失措。臣等打算亲自写札子给江上各军统帅,暂且命他们秘密整顿人马以及各自处理所管辖的地界,万一有紧急情况,免得措手不及。」皇上说:「有备无患。今日如果预先为意外之事做好准备,那么紧急时刻就可以没有忧虑。你们只需写私人书信秘密晓谕各军统帅即可。」余端礼又说:「更希望陛下爱惜名器官爵,节省财用。储蓄稍微充裕,就可以免于向百姓摊派征收。名器官爵稍加珍重,就可以驱使天下人效命。」皇上很赞同这个说法。

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宰执进呈谢深甫的奏报:「沔州都统张诏说:『本司边境距离行在最远,请求颁发黑漆红字牌,交付下来,专门用于传递紧急文书。』谢深甫又上奏说:『沔州平常的驿递需要五十天才能到达,只有枢密院的黑牌,一天能行三百里。沔州约有五千里路,如今想要颁发三面牌子,不过十七八天就可以到达。』皇上说:『如果颁发黑牌,上面有雕刻的字,边境的报告就不会因此延误滞留。』」

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工部上奏说:「淮西总领曾〇等上奏,『窃以为守江不如守淮。如今淮西实在是长江的屏障之地,而和州又是淮西的咽喉要冲,因此守江的策略,应当以守淮为优先。假使长淮一旦失守

』深甫又奏云:『沔州常时递铺五十日方到,惟是密院黑牌,日行三百里。沔州约有五千里,今欲给牌三面,不过十七八日可到。』上曰:『若给黑牌,有雕字,边报不至迟滞。』」

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工部言:「淮西总领曾 等奏,『窃谓守江不如守淮。今淮西实为大江蔽捍之地,而和州又为淮西咽喉之冲,是以守江之计,当以守淮为先。使长淮一失所守,则江亦未易保矣。和之为郡,此距虏界二百二十五里,东自横江门至杨林江口二十五里,上流形势,莫此为重。故孝宗皇帝临御,志在规恢,分兵留屯,所以备缓急一旦之用。当时所拨之田,其间虽有

远近高下之不齐,然自创建以来,兵农各安田亩久矣。今程九万所议,以官田与张庄换易,移军屯于附郭,是诚两全之便。但恐张庄经理之素,未必轻舍,骤有更易,或惮迁徙。为今之计,莫若令张庄租客自结保伍、择干甲为总首,如民兵之法。农隙俾之教阅,缓急之际,亦可藉之为用。又况东西青阳二庄,正关要冲去处,元屯之兵,既不迁徙,缓急自足把扼,且不失孝宗皇帝创始之意。仍于杨林江岸营驻水军,布列战舰,以为声势。于沥湖措置作堰,缓急决水下路之两傍,皆为陂池,使舟船不可行,人骑不可涉;于杨林即其要津十余里为濠三层,以濠之土就迭为堤,皆通江潮,往来可为阻隔。凡四者之议,无非当今急务,备边大计。必欲次第而举行之,亦惟所择。』本部勘当,欲从今来逐司所申,行下淮西总领、淮南转运、和州遵守施行。」诏依工部勘当到事理施行。

喜定七年二月一日,起居舍人真德秀、合门舍人周师锐贺金国登位奉使回阙进对。德秀等言:「昨蒙圣恩,遣贺金国。去冬十一月至盱眙,伺侯日久,竟无取接之耗。传闻彼国见为鞑靼攻围甚急,内外(便)[梗]绝不通。纵使未即灭亡,亦必不能持久。臣等久在边头,辄有备边数事,具在奏札,伏望圣慈垂览。」上曰:「卿等将命出使,适值彼国扰攘,徒劳往返。已令修饬边备。」德秀等出札子展读,至纥石烈执中之死,奏曰:「纥石烈执中乃弒旧酋

永济者。」上曰:「是同谋之人。」

六月,起居郎李▯直前奏论边防及女真灭亡不久,读至「中原遣老之语,皆欲身归大宋」,上曰:「见说盱眙去泗州甚近,此等语,想皆卿亲闻 」▯奏曰:「皆臣亲闻。」人奏乞用祖宗故事,发内帑钱以助边费。上曰:「卿言甚好,但见今内库亦阙支遣。」▯奏曰:「此则臣实未知。但臣尝闻陛下言今日惟要做好事。臣今所奏请,乃祖宗已行,却是一件好事。愿陛下力行之。」上首肯良久。

九年十月七日,臣僚言:「窃惟论备边者,当以淮为急,而江次之。

译,那么长江也不容易保住了。和州这个郡,距离虏人的边界二百二十五里,东从横江门到杨林江口二十五里,上流的地势,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所以孝宗皇帝在位时,有志于恢复中原,分兵留守屯驻,用来防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的需要。当时所拨给的田地,其中虽然有远近高下不一致的地方,但是自从创建以来,士兵和农民各自安于田亩已经很久了。如今程九万所建议的,用官田与张庄的田地互换,将屯军迁移到城外附近,这确实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只是恐怕张庄经营已久,未必愿意轻易放弃,骤然更改,或许会畏惧迁徙。为今之计,不如命张庄的租户佃客自行结成保伍,推选能干的人担任总首,依照民兵的办法。在农闲时让他们教习操演,紧急时刻,也可以依靠他们发挥作用。又何况东、西青阳二庄,正是关键要冲之处,原来屯驻的军队,既然不迁移,紧急时自然足以把守,而且也不违背孝宗皇帝当初创设的本意。再在杨林江岸屯驻水军,布列战船,以壮声势。在沥湖设法筑堰,紧急时决水灌入下游道路的两旁,都变为陂池,使船只不能通行,人马不能涉水;在杨林就在要津十余里挖凿三层壕沟,用挖出的土就地堆筑成堤,都与江潮相通,可以用来阻隔往来。以上四项建议,无非都是当今的急务,是防备边境的大计。一定要按次序逐步施行,也只能有所选择。』本部审核,想要依从如今各司所申报的意见,下令淮西总领、淮南转运、和州遵照执行。」皇帝下诏依照工部审核的意见施行。

嘉定七年二月一日,起居舍人真德秀、合门舍人周师锐奉命祝贺金国登基完成出使返回朝廷复命。真德秀等上奏说:「昨日蒙受圣恩,派遣前往祝贺金国。去年十一月到达盱眙,等候多日,竟然没有得到接应的消息。传闻他们国家正被鞑靼围攻得很紧急,内外阻隔不通。即使还没有立即灭亡,也必定不能持久。臣等长久在边境,就有几件防备边境的事情,都写在奏札中,恳请陛下垂览。」皇上说:「你们奉命出使,恰逢他们国家动荡不安,白白劳顿往返。已经下令整顿边防了。」真德秀等取出札子展开诵读,读到纥石烈执中之死时,上奏说:「纥石烈执中就是弑杀旧主永济的人。」皇上说:「是同谋的人。」

六月,起居郎李〇直接上前奏论边防以及女真灭亡不久之事,读到「中原遗留的老臣所说的话,都想归附大宋」时,皇上说:「听说盱眙距离泗州很近,这些话,想必都是你亲耳所闻吧?」李〇上奏说:「都是臣亲耳听闻的。」有人上奏请求依照祖宗旧例,发放内库钱财来资助边境的开支。皇上说:「你说得很好,只是如今内库也缺乏支付调拨的钱财。」李〇上奏说:「这个臣确实不知道。但是臣曾听陛下说如今只想做好事。臣如今所奏请的,正是祖宗已经施行过的,正是一件好事。希望陛下努力实行它。」皇上点头许久。

九年十月七日,臣僚上奏说:「窃以为讲论防备边境的人,应当以守淮为急务,而守江次之。讲论守淮的人,应当以爱惜百姓为根本,而用兵次之。长江数千里,自古以来作为南北的界限,凭借险要来制服敌人,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淮河平原地势平坦苍茫,是四面受敌之地,没有山可以依靠,河水容易涉渡,所以古今讲论防守的人,没有不先重视长江而后重视淮河的。向百姓征收赋税来供养军队,依靠军队来保卫百姓。世上讲论防备边境办法的人,也没有不先重视军队而后重视百姓的。这大概是不了解缓急的形势。想要巩固门户的人,应当先防备藩篱,如今版图还

论守淮者,当以民为本,而兵次之。夫长江数千里,自古以为南北之限,凭险制敌,莫要于此。平淮莽苍,四战之地,无山可依,其水易涉,故古今之言守御者,未有不先江而后淮也。赋民(之)[以]赡兵,资兵以卫民。世之论备边方,亦未有不先兵而后民。是盖未知缓急之势。欲固门户者,当备藩篱,今版图未复,驻跸东南,两淮其藩篱也,而长江乃吾门户。前后谋国者,莫不以守江为上,而视藩篱之地不甚经意,宿大军于长江而更戍以守淮壖,岂非以内外为缓急邪 抑不思严外乃所以固内,今沿淮诸城悉皆整备,然江淮之民尚末有安居乐业之心。夫贫富相依,有无相赈,盖内地之民皆然,不特淮民也。今淮甸所居,皆无富民矣。向之富室,今变而为中产;向之中户,今转而为贫民;贫民日益流移,而仅足之家,亦苟且目前而不思为百年生生

之计。此无他,为之牧长不得其人耳。昔范镇言于庆历之朝曰:欲备契丹,莫若宽河北之民;欲备灵夏,莫若宽关陕之民;欲备云南,莫若宽湖、岭之民。今中原纷扰,夷狄寇盗互相吞噬,此正边境必备之时。今淮城筑矣,淮兵增矣,而淮民之困,可不思所以宽之乎 请下臣此章明示两淮守令,其不一意恤民者,必痛加之罚。」从之。

十年四月二十四日,礼郎侍郎兼国子祭酒袁燮已见进对,论奖拔忠贤,因奏:「今日夷狄犯顺,尤当选择人才,增重国势。」上深然之。燮又奏:「须得忠鲠之臣,其言逆耳,有益于国势者。」上曰:「有言逆于汝心,必求诸道,有言逊于汝志,必求诸非道。此可以观人。」又论边防利害,上曰:「开禧间,我先用兵,彼直而我曲。今日虏人叛盟,我直而彼曲。」燮奏:「今日之事,只得向前,要在陛下刚明果断,振作士气。」上再三称是。燮又奏岁币不可与。上曰:「却可以此赏有功。」燮奏:「乞降诏晓谕北方饥民,向来所以约回不纳者,恐开边隙之故,非是有意拒绝,庶几此等人不至于深怨。」上曰:「正当分明说与,卿说得极是。」

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起居郎聂子述直前奏事,论边防利害,不可专为守御之谋。上曰:「临机制变,不当执一,庶几彼不敢相侮。」子述奏:「圣虑深远,天下幸甚。」

十五年正月八日,内降诏曰:「朕嗣守丕基,统临中夏。慨神州之未复,久污腥膻;念赤子之何辜,尚罹涂炭。谅结南归之望,每

深北顾之忧。虽揽衣而披地图,思雪百年之耻;然嗜杀以一天下,恐伤列圣之仁。蠢彼游魂,肆行乱略,稔成暴虐之政,自速灭亡之期。敌雠交攻,生聚荡析,拊朕心而甚痛,矜再众之畴依。履地戴天,知素明于逆顺,尊君亲上,果自决于从违。

译没有收复,陛下驻跸东南,两淮就是我们的藩篱,而长江才是我们的门户。前后为国家谋划的人,没有不把守江当作首要,而对藩篱之地不太经意,把大军驻扎在长江,而只是轮流更换戍守来守卫淮河边界,这难道不是把内外的重要性颠倒了吗?岂不知严守外围正是用来巩固内部的方法,如今沿淮各城都已经整备完善,然而江淮的百姓尚且没有安居乐业的心思。贫富相互依靠,有无相互救济,这是内地百姓都是如此的道理,不只是淮民而已。如今淮河沿岸所居住的百姓,都已经没有富人了。从前的富户,如今已经转变为中产;从前的中产人家,如今转变为贫民;贫民日益流离迁移,而勉强温饱的人家,也只是苟且过眼前的日子,而不考虑长久的生计。这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担任地方长官的人没有得到合适的人选罢了。从前范镇在庆历年间对朝廷说:想要防备契丹,不如宽待河北的百姓;想要防备灵夏,不如宽待关陕的百姓;想要防备云南,不如宽待湖、岭的百姓。如今中原纷乱扰攘,夷狄寇盗互相吞并侵夺,这正是边境必须防备的时候。如今淮河的城池已经修筑好了,淮河的军队已经增加了,然而淮民的困苦,难道不应当考虑用什么办法来宽解他们吗?请求将臣的这份奏章明确出示给两淮的守令,其中不一心一意体恤百姓的,必定要严厉惩罚。」皇帝听从了。

十年四月二十四日,礼部侍郎兼国子祭酒袁燮已经进见奏对,论及应当奖励提拔忠诚贤能之人,趁机上奏说:「如今夷狄犯顺侵扰,尤其应当选拔人才,增强国家的声势。」皇上深以为然。袁燮又上奏说:「必须得到忠诚耿直的大臣,他们的话虽然逆耳,但对国势有益。」皇上说:「有话说出来违逆你的心意,必须从道理上求证它;有话说出来顺从你的心意,必须从非正道上求证它。这样就可以借此观察一个人。」又论及边防的利害关系,皇上说:「开禧年间,是我方先用兵,他们理直而我们理曲。如今是虏人背叛盟约,我方理直而他们理曲。」袁燮上奏说:「如今的事情,只能向前进取,关键在于陛下刚强英明果断,振作士气。」皇上再三称是。袁燮又上奏说岁币不可再给予。皇上说:「却可以用这些来赏赐有功的人。」袁燮上奏说:「请求降诏晓谕北方的饥民,以前之所以约束不接纳他们,是恐怕引发边境冲突的缘故,并非是有意拒绝,希望这样这些人不至于产生深深的怨恨。」皇上说:「正应当明白地告知他们,你说得很对。」

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起居郎聂子述直接上前奏事,论及边防的利害关系,不可以只专注于防守的策略。皇上说:「随机应变,不应当执着于一种办法,这样或许敌人就不敢轻视欺侮我们了。」聂子述上奏说:「陛下考虑深远,天下人有幸得此。」

十五年正月八日,内廷颁降诏书说:「朕承袭守护重大的基业,统治管理中华大地。感慨神州还没有收复,长久被腥膻之气污染;顾念天下百姓有何罪过,还遭受涂炭之苦。想到百姓归附南方的殷切期望,常常怀有对北方的深切忧虑。虽然披衣观览地图,想要洗雪百年的耻辱;但若纵情杀戮来一统天下,又恐怕有伤历代圣君的仁德。那些蠢动的游魂,肆意进行祸乱侵略,逐渐酿成了暴虐的政治,自己招致了灭亡的日子。敌人相互攻伐,百姓离散流离,抚摸自己的内心感到十分悲痛,怜悯众多百姓的无所依靠。脚踏大地头顶苍天,本来就明白顺逆的道理,尊崇君主敬奉上位,自然会自己决断该服从谁、背离谁。山东百姓奉献土地

山东奉土以来王,河北连城而而向化,不烦兵革,竟脱毡裘。嘉尔忠精,为时表倡。爰第颁于爵秩,俾仍抚于封陲。安集流离,蠲除征敛,通稼穑渔盐之利,绝鞭笞敲扑之苛。顷夏正之未承,每孍无岁;逮周疆之甫入,乃克有秋。即天意以监观,则人谋之允 。然虑更生之后,未底便安;或当新集之余,犹须经理。凡尔有欲,皆朕乐闻。尚赖为将帅者,因兵锐之可乘,尽振励激昂之道;为守令者,念民劳之乍习,极抚摩宽恤之方。 济功名,罔渝终始,率遗黎而咸附,与污俗以惟新。上以应在天之灵,下以恢复古之业。功多厚赏,朕不食言。」

六月二日,枢密院言:「淮东制置司申:照得楚州内控归附,外接夷虏,要当固本强形。具申朝廷,乞札下殿步司,选差精锐马军二千人骑,前赴本司,以备调遣。已蒙札下殿司,差发马军五百人骑,令统领彭▯部押到楚州,添贴捍御。本司已将上项马军时加激犒训习,委是纯熟,兼增添马料餧养,缓急可仗。但数目未多,未足以强形。乞再札下殿司,精选差拨,发付本司,以备缓急调遣。」检照本司已申事理,诏令殿前司日下更选拣精锐马军

五百人骑,并合用衣甲、军器什物,仍选差兵将官部押,起发前去淮东制置司、楚州,揍作一千人骑,同共捍御。仍令统领彭▯通行统辖。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检田杂录 案:田制以建置先后为次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检田杂录案:田制以建置先后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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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会要】

太祖建隆二年四月,大名府上言:餐陶县民郭赟诉去冬所检田,各有隐漏田亩。诏本县令程迪杖脊除名,配沙门岛;元检官给事中常准夺两任官。

三年七月,诏以魏、郓、贝、冀、滑、卫、磁、相、邢、洺等州自夏少雨,虑秋谷不登,命给事中刘载等十人分检见苒。

干德二年四月,诏曰:「自春徂夏,时雨常愆,深念黎元,失于播殖,所宜优恤,俾获昭苏。应诸道所催今年夏催:《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五作「征」,义长。租,委在处长吏检视民田无见苒者上闻,并与除放」。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诏:「自来水旱灾伤,画时差官检括,救其艰苦,惟恐后时。颇闻差出使臣迟留不进,州县之吏日行鞭朴,惧收赋之违限,罹有司之殿罚,且令耕者改种失期,甚无谓么。自今应差检田使臣,宜令中书量地里远近及公事大小,责与往来日限,违者科罪」。

九年正月,诏曰:「朕每恤盖民,务均舆赋,或有灾沴,即与蠲除。盖欲惠贫下之民,岂复以多少为限 自今诸州民诉水旱二十亩以下者,仍令检勘。」先是,澶州言,民诉水旱二十亩已下,请不在检视之限么。太宗以贫民当恤之,故有是诏。

译前来归附,河北连成一片城池向朝廷归化,不劳烦动用兵革,竟然摆脱了游牧民族的统治。嘉许你们的忠诚精诚,为当今做出表率倡导。于是颁授你们爵位官秩,让你们仍旧安抚所辖的边疆地区。安置聚集流离失所的百姓,免除征收赋敛,畅通农耕渔盐的利益,杜绝鞭笞敲扑的苛政。此前因为夏季农时没有承接好,年年歉收;等到周边疆域刚刚归入版图,才能够有所收成。以上天的意旨来观察,就是人的谋划的公允体现。然而担心百姓再生之后,还没有达到安定;或者刚刚聚集的余民,还需要经营治理。凡是你们有什么愿望,都是朕乐于听闻的。还要依靠身为将帅的人,趁着兵锋锐利可以乘势之机,尽力振奋激励;身为守令的人,念及百姓劳苦刚刚习惯,极力施行安抚宽恤的办法。共同成就功名,不改变始终如一的态度,率领遗留的百姓一起归附,让污浊的风俗焕然一新。对上用来回应上天在天之灵,对下用来恢复古时的伟业。功劳多的重重赏赐,朕决不食言。」

六月二日,枢密院上奏说:「淮东制置司申报:查得楚州内部控制归附之民,外部连接夷虏,应当巩固根本壮大形势。已经申报朝廷,请求下令殿前司、步军司,选派精锐马军二千骑,前往本司,以备调遣。已经蒙受下令殿司,派发马军五百骑,命统领彭〇率领带到楚州,增添防御力量。本司已经将上述马军时常加以犒劳操练,确实已经纯熟,并且增添马料喂养,紧急时刻可以倚仗。只是数目还不够多,还不足以壮大形势。请求再下令殿司,精心选拔派遣,发送到本司,以备紧急调遣之需。」查照本司已经申报的事理,皇帝下诏命殿前司即日内再挑选精锐马军五百骑,以及所需用的衣甲、军器物品,并选派兵将官率领押送前往,出发前往淮东制置司、楚州,凑成一千骑,共同防御。并命统领彭〇一并统一管辖。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检田杂录 案语:田制按照建置先后为顺序编排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检田杂录 案语:田制按照建置先后为顺序编排

【宋会要】

太祖建隆二年四月,大名府上奏:魏县百姓郭赟控诉去年冬天所检查的田地,各处都有隐瞒遗漏的田亩。诏令本县令程迪杖脊革除官职,发配沙门岛;原来负责检查的给事中常准被夺去两任官职。

三年七月,诏令因为魏、郓、贝、冀、滑、卫、磁、相、邢、洺等州从夏天起雨水稀少,担心秋季谷物歉收,命给事中刘载等十人分别检查现存的庄稼苗情。

干德二年四月,诏令说:「从春天到夏天,应时的雨水常常缺乏,深深顾念百姓,因错失播种耕殖而受损,应当予以优待抚恤,使他们能够复苏。凡是各道所催征今年夏天的租税,委托当地的长官检查察看百姓田地中没有存活庄稼的情况上报,一并给予免除。」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九月,诏令:「自古以来遇到水旱灾害损失,立即分派官员检查括定,救济他们的艰苦,唯恐延误时机。近来颇有所闻,派出的使臣迟延滞留不肯前进,州县的官吏每日以鞭打惩罚,害怕收取赋税逾期,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况且致使耕种的人改种失去了时机,非常没有道理。从今以后凡是派遣检田的使臣,应当命中书斟酌路途远近以及公事大小,给予往返的期限,违反的人依法治罪。」

九年正月,诏令说:「朕时常体恤百姓,务求均衡赋税,如果有灾害,就予以免除。这是想要惠及贫苦百姓,岂能再以数量多少为限?从今以后各州百姓申诉水旱灾害二十亩以下的,仍然命令检查核实。」此前,澶州上奏说

淳化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开封府管内人户,近为雨水害及田苒,已分遣朝臣、使臣与令、佐体量通检,虑人户未得尽知,及有迟滞,宜令差去京朝官使臣及令、佐等详前降敕命,疾速通检,具分数以闻,当议特与

除放。」

五年正月,知郑州何昌龄上言:「诸州逃民,非实流亡,皆规免租税,与邻里相囊橐为奸尔,愿一切检责之。」诏从其请,仍令先按郑、怀及磁、相等数郡。昌龄所至,凡民十家为保,一室逃,即均其税于九家;二室、三室逃,亦均其税,乡里不得诉,州县不得蠲其租。民被其害害:原作「灾」,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改。,皆逃去,无敢言者。既毕,昌龄又请按他部。时当中春,帝以农事方兴,重为劳扰,罢之。遣昌龄还里所。九月,命大理寺丞许洞等八人分诣宋、亳、陈、颍颍:原作「颖」,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元丰九域志》卷一改。、泗、寿、邓、蔡等州按行民田,有被水潦为害,及种莳不及处,并蠲其租。

至道元年九月,遣殿中丞王用和等十四人,分诣开封府诸县检勘逃户田土诸: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一补。。

二年四月,开封府诸县民诉旱,命开封府判官给事中杨徽之等三人、刑部郎中直昭文餐韩授等五人,分路体量。

六月,帝谓宰相曰:「自今开封府诸路检田,当选京朝官干事者,勿复差本府官属。」

真宗天禧二年十月,诏:「自今差官检勘逃户并灾伤民田,令三司写造奏帐式二本,一付检校田官,一送诸道州、府、军、监」。

四年八月,诏:「京东、西、河北诸州军经水田苒蠲减税赋,更不覆检。」

干兴元年二月,开封府言:「开封等十六县逃移人户甚多,近得雨泽,日望耕种,欲于邻近县分差令、佐更互覆检。」诏特免覆检,今后不得为例。

仁宗景佑二年十月十三日,中书门下言:「《编敕》:人户披诉灾伤田段,各留苒色根槎,未经检覆,不得耕 改

种。虑妨人户及时耕种,今后人户诉灾伤,只于逐段田头留三两步苒色根槎准备检覆,任便改种。故作弊幸州县,检覆官严切觉察,不在检放之限。」先是,诉灾者未得改耕,待官检定,方听耕耨。民苦种莳失时,重以失所,故诏革之。

至和三年六月,诏京东、西、荆湖等路被水灾处,速差官体量减放,税赋或倚阁,更不覆检。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六月十二日,诏定诸请买荒废地土已经开垦并增修池塘、堤岸之类堤:原作「提」,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二改。,却有诸般词讼但合断归后人者,并官为检计用过功价,酬还前人,其增盖舍屋、栽种竹木之类,亦偿其直;愿拆伐者听。

三年三月,同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言渭城下至秦州缘河有良田万顷,乞钱兴治。

译,百姓申诉水旱灾害二十亩以下的,请求不在检查察看的范围之内。太宗认为应当体恤贫苦百姓,所以有此诏令。

淳化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诏令:「开封府管辖境内的人户,近来因为雨水损害了庄稼,已经分别派遣朝臣、使臣与县令、县佐一起共同勘查核实,担心百姓不能全部知晓,以及有所延误滞留,应当命派去的京朝官、使臣以及县令、县佐等详细遵照先前颁降的敕命,迅速核实检查,将具体数目上报,应当再议予以免除。」

五年正月,知郑州何昌龄上奏说:「各州逃亡的百姓,并非真正流亡在外,都是图谋免除租税,与邻里互相勾结包庇作弊罢了,希望一律加以检查追究。」诏令依从他的请求,并命先在郑州、怀州以及磁州、相州等几个郡试行。何昌龄所到之处,凡是百姓十家结为一保,一家逃亡,就将其赋税平均分摊到其余九家;两家、三家逃亡的,也同样均摊赋税,乡里不得申诉,州县不得免除其租税。百姓深受其害,都因此逃亡离去,没有人敢申诉的。检查完毕后,何昌龄又请求检查其他各部。当时正值仲春,皇帝考虑到农事正忙,再次这样做会造成劳扰,就停止了此事。派遣何昌龄回到原籍。九月,命大理寺丞许洞等八人分别前往宋州、亳州、陈州、颍州、泗州、寿州、邓州、蔡州等州检查勘察百姓田地,凡是遭受水灾涝灾损害,以及来不及播种的地方,一并免除其租税。

至道元年九月,派遣殿中丞王用和等十四人,分别前往开封府各县检查勘察逃亡人户的田地。

二年四月,开封府各县百姓申诉旱灾,命开封府判官给事中杨徽之等三人、刑部郎中直昭文馆韩授等五人,分路前往体察勘查。

六月,皇帝对宰相说:「从今以后开封府各路检查田地,应当选择京朝官中善于办事的人,不要再派本府的官属了。」

真宗天禧二年十月,诏令:「从今以后派遣官员检查勘察逃亡人户以及受灾百姓的田地,命三司誊写制作奏帐式样两本,一本交付检校田官,一本送交各道州、府、军、监。」

四年八月,诏令:「京东、京西、河北各州军经历水灾的田地已经蠲免减少税赋的,不再重复检查。」

干兴元年二月,开封府上奏说:「开封等十六县逃亡迁移人户很多,近来得到了雨水,百姓日夜盼望耕种,希望在邻近的县分派县令、县佐轮流互相覆核检查。」诏令特别免除覆核检查,今后不得援引为例。

仁宗景佑二年十月十三日,中书门下上奏说:「按照《编敕》规定:百姓申诉受灾的田地,应各自留下庄稼根茬作为凭证,未经检查核实的,不得耕种改种。担心妨碍百姓及时耕种,今后百姓申诉受灾,只需在各段田头留三两步庄稼根茬以备检查核实,其余可以随便改种。如有故意作弊欺骗州县的,负责检查核实的官员要严加察觉,不在检查放免的范围之内。」此前,申诉受灾的百姓不能改种耕作,要等待官员检查确定后,才准许耕种。百姓苦于耕种失去了时机,加上因此失去生计,所以下诏革除此弊。

至和三年六月,诏令京东、京西、荆湖等路遭受水灾之处,迅速派遣官员体察减免税赋,或者暂缓征收,不再重复检查。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六月十二日,诏令确定各处请求购买的荒废地土已经开垦耕种并增修池塘、堤岸之类的,如果又出现各种诉讼纠纷但应当依法断归后来的人所有的,一并由官府检查计算所耗费的功力和价钱,偿还给前面的人,其中增盖房屋、栽种竹木之类的,也偿还其价值;愿意拆除砍伐的听凭其便。

三年三月,同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说渭州城下到秦州沿河一带有

言者谓其不实,夺韶一官。既而委本路按验,言有四千余顷,乃还其官,而并从其所请。

五月二十八日,诏:「访闻恩、冀、莫、雄、沧州、永静军、信安、保定、干宁军自夏灾伤,其令本路转运副使王广廉、勾当公事孔嗣宗分行体量检放田税,仍多方赈济饥民,无令失所。」

六年七月十九日,枢密都承旨曾孝宽言:「乞下河北监牧司差官点定牧地佃户被水灾者田,蠲其租。」诏令转运、监牧司各选官一员牧:原无,据《长编》卷二四六、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二补。,同依公检放。

十年十一月,新差知蔡州高赋言:「体问得本州岛有系官并人户功占无税荒闲田土不少,兼有水利可兴,欲望详臣到任后,依唐州例,晓谕人户,渐行检括。」从之。

元丰元

年八月六日,诏:「河北转运司体量被水户,灾伤及七分,蠲其税;不及七分者,并检覆。」

四年七月七日,前河北转运判官吕大忠言:「天下二税,有司检放灾伤,执守谬例,每岁侥幸而免者无虑三二百万,其余水旱蠲、阁,类多失实。民披诉灾伤状披:《长编》卷三一四作「投」,疑误。,多不依公式,诸县不点检,所差官不依编敕起离月日程限,托故辞避。乞详定立法。」中书户房言:「《熙宁编敕》约束详尽,欲申明行下。」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四日,三省言:「开封府、诸路灾伤,转运提点刑狱官并据本路灾伤州县分定,亲诣检校。」从之。

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诏:「两浙路钤辖、转运、提刑及苏湖等五州,令各具逐州水灾所及与高田无水、及水退可耕之地各几何,具实以闻。」从殿中侍御史杨畏请么。

绍圣二年十月十九日,侍御史翟思言:「酸枣、封丘两县民诣台陈诉,户下田旱,诣县乞行检放,县不为受理,反决妄诉。请下府界选官同本县官长周行检视,如民田实荒,即当蠲放。」诏府界提点司选差官体量以闻。

徽宗大蹑三年九月六日,诏:「东南路比闻例有灾伤,斛▯踊贵。可下诸路监司,仰依实检放秋苒分数,仍依条赈济。」

政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前权提举河北西路常平王靓奏常:原作「长」,据本书

译良田万顷,请求拨钱兴修治理。有进言的人说他所说不实,夺去王韶一官。随后委托本路核实查验,说确有四千余顷,于是恢复了他的官职,并且全都依从了他的请求。

五月二十八日,诏令:「访闻恩州、冀州、莫州、雄州、沧州、永静军、信安军、保定军、干宁军自夏季以来遭受灾害损失,命本路转运副使王广廉、勾当公事孔嗣宗分头前往体察检查放免田税,并多方面赈济饥民,不要让他们流离失所。」

六年七月十九日,枢密都承旨曾孝宽说:「请求下令河北监牧司派遣官员核定牧场佃户遭受水灾的田地,免除他们的租税。」诏令命转运司、监牧司各选官员一名,一同依法检查放免。

十年十一月,新任知蔡州高赋说:「体察询问得知本州有属于官府以及人户私占的没有纳税的荒闲田土不少,并且有水利可以兴修,希望详加考虑臣到任后,依照唐州的先例,晓谕百姓,逐渐进行检查登记。」皇帝听从了。

元丰元年八月六日,诏令:「河北转运司体察遭受水灾的人户,灾害损失达到七分以上的,免除他们的赋税;不到七分的,一并检查核实。」

四年七月七日,前河北转运判官吕大忠说:「天下的两税,有关部门检查放免灾害损失,固守错误的先例,每年侥幸获得免除的不下二三百万,其余水旱灾害的蠲免、暂缓,大多失于真实。百姓申诉受灾情况,大多不依照公文格式,各县不加以查点核实,所派遣的官员不依照编敕规定的起程离任月日期限,找借口推托回避。请求详细制定确立法令。」中书户房说:「《熙宁编敕》约束已经详尽,希望重申晓谕颁行。」皇帝听从了。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四日,三省上奏说:「开封府、各路遭受灾害损失,转运、提点刑狱官应当依照本路遭受灾害的州县分别确定,亲自前往检查核实。」皇帝听从了。

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诏令:「两浙路钤辖、转运、提刑以及苏州、湖州等五州,命各自开列本州水灾所波及的范围以及地势较高没有水患、以及水退后可以耕种的土地各有多少,据实上报。」这是听从殿中侍御史杨畏的请求。

绍圣二年十月十九日,侍御史翟思说:「酸枣、封丘两县百姓前往御史台申诉,说他们户下的田地遭遇旱灾,到县里请求进行检查放免,县里不予受理,反而以妄自申诉的罪名判决。请求命开封府界选派官员会同本县官长一起前往巡视检查,如果百姓的田地确实遭受荒灾,就应当予以免除。」诏令开封府界提点司选派官员体察后上报。

徽宗大观三年九月六日,诏令:「东南路听说近来常有灾害损失,粮价飞涨昂贵。可以下令各路监司,都要依照实情检查放免秋季庄稼受灾的分数,并依照条例进行赈济。」

政和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前权提举河北西路常平王靓上奏......(原文至此中断)

食货六一之七三改。:「河北郡县地形倾注,诸水所经如滹沱、漳塘,类皆湍猛,不减黄河流势,转易不常。民田咤缘受害,或沙积而淤昧,或波啮而昏垫,昔有者今无,昔肥者

译河北各郡县地势倾斜,水流灌注,滹沱河、漳河等诸水流经之处,大多水势湛急凶猛,不亚于黄河的流势,河道迁移不定。百姓的田地因此遭受损害,有的被泥沙淤积埋没,有的被水浪冲刷侵蚀而低洼淹没,从前有田地的地方如今没有了,从前肥沃的(田地)

今瘠。官司利于租赋,莫肯蠲除;人户苦于催科,不无差误。欲委官悉心体究,凡如上件有帐籍而别无土田,及虽有土田而弗堪耕种者,其夏、秋二税依条法开阁破放施行。」诏户部坐条申明行下。

八年二月十七日,臣僚言:「民田披诉河泺积水灾伤,虽十分收成,亦妄有破放,并遇非泛旱劳,亦多夹带丰熟地段在内。县不体究其实,一 受状申州。州下依条委通判、司录同县令检覆,而差曹(椽)[掾]簿尉前去。所委官亦不依条躬亲检视,止在寺院勾集人户,纵公吏不以有无灾伤,或不曾布种田段,一 依仿年例,约度分数除破。亏损豹计,最为大害。欲令转运司下所属,绘逐县诸村地形高下图,遇非时旱涝,专委县令子细体度,具被灾月日、伤谷穑去处,次第申上,以备检察。检覆官先委通判、司录同县令,如实有故,即依差试官法,不支当月请给;不亲至其处,亦重立断罪告赏条法。」诏户、刑部立法处分。

宣和元年三月二十六日,权京西路转运判官李佑奏佑: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三作「佑」,下同。:「奉诏体量灾伤,赈济阙食人民。房州去年七月八日有百姓陈诉灾伤者数百人,知州李悝将状首刘均等科断,差公人监勒刘均等高声自言:『今后不敢诉灾伤。』遍诣城市号令。兼刘均年七十三岁,咤断得病身死。缘此阻遏,放税不及一厘。」诏李悝先次除名勒停,签书官合干人并勒停,提刑司根勘以闻。

四月二日,京西路转运判官李佑言:「尚书右丞范致虚奏:京西水灾州县,并不依灾伤检

放,勒令民户依旧纳税,致民力愈困。体量得汝州诸县艰于赈济,致有流移饥殍。唐、邓州县已依法检放税租及赈济,均、房州诸县放税不尽,致自冬及春以来,往往聚为盗贼。」诏均、房州知、通、逐县知县并冲替替:原作「朁」,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三改。,唐、邓州知、通各转一官。

三年二月七日,臣僚言:「水旱灾伤去处,州县已依条差官检踏减放苒数分数讫放:原作「于」,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三改。,而漕臣又令州县再行增收分数,如宣和元年,芜湖一县已经减放分数,而漕司再行增收八千九百石。」诏令本路提刑司体究以闻。

四年五月二日,诏:「江南东、西路有逃绝,及江水坏田,多是虚招税租。监司不问,督责州县,民力不堪。令转运司并州县当职官体究根括,置籍拘管,仍劝诱归业,及召人租佃承买。其认纳税租,令于额内除阁。」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诏:「诸路州县灾伤多是官司检放不实,使人户虚认税额,无所从出,必致流移,不能归业。今后人户经所属诉灾伤,而检放不实,州郡监司不为伸理,许赴本路廉访所及尚书省、御史台越诉」。

译致力农事、敦厚根本的本意。

四年二月,诏令岭南各县,命劝勉百姓种植四种豆类以及黍、粟、大麦、荞麦,以防备水旱灾害。由官府发给种子,并免除相应的赋税。其中缺乏种子的百姓,用官仓新储存的粟、麦、黍、豆借贷给他们。

五年三月,因宋州、亳州、陈州、颍州百姓中没有耕牛的须自己拉犁耕田,遂命令各地百姓编为甲组,每需一头牛,由官府借给钱三千文,命其自行到江浙一带购买。又命直史馆陈尧叟先携带踏犁数千具前往宋州,委托当地铸造,赏赐给百姓使用。此前,太子

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江浙荆湖广南福建路都转运使张公济言:「人户田苒实有灾伤,自合检视分数蠲放。若本县界或邻近县分小有水旱,人户实无灾伤,未敢披诉,多是被本县书手、贴司先将税簿出外,雇人将逐户顷亩一面写灾伤状,依限随众赴县陈(过)[述]。其检灾官又不曾亲行检视,一例将省税蠲减,却于人户处

敛掠钱物不赀。其乡书手等代人户陈诉灾伤,乞行立法。」户部检坐到《绍兴敕》:「诸揽状为人赴官诉事,及知诉事不实若不应陈述而为书写者,各杖一百;咤而受豹,赃重,坐赃论功一等。」诏依诏:原作「照」,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四改。,告获,每名支赏钱五十贯。

四年九月十五日,赦:「契勘水旱灾伤,检放官不能遍诣田所,吏缘为奸,受赇嘱托,或以少为多,或以有为无,或蹑望漕司,吭于检放检:原作「减」,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四改。,致贫民艰于输纳,有流离冻馁之患。今后并委提刑司检察,如有不实,按劾以闻,当议重责。」

十一月二十六日,两浙运副李谟言:「被旨催纳湖、秀州、平江府上供米斛。据平江府具到今年苒米三十万余硕,内逃田开阁四万三千余硕,灾伤检放八万二千余硕。契勘本府乡村田亩,比之他处,最系肥田,窃虑暗有桩占,及不亲临检视。乞下浙西提刑司专委官覆实,将不职官吏送所司根勘,重赐行遣。如所委官辄敢隐蔽不实,许监司互察,依此根勘。」从之。

同日,中书舍人王居正正:原作「止」,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四改。言:「窃见屡下诏旨赦文,倚阁逃绝、检放灾伤,四方守令,奉行不虔,犹恐实惠未必及人。今州县一有开阁逃田及检放灾伤去处,则监司便指官吏作弊,欲寘于法。臣已取会常州、镇江府所放灾伤,与平江府分数一同,其开阁逃田,亦系已经去年开阁数目。其转运司已依近降指挥,将镇江府等处检放数目牒提刑司,委官检察去讫。今平江府独从朝廷行下,恐提刑司及所委

官心怀蹑望,保明不实,使逃户及被灾伤之人抑勒敷纳,为害不细,乞赐追寝今降指挥。」从之。

五年八月十一日,中书门下省言:「江东、西、浙东路昨缘雨泽愆期,有伤苒谷。」诏令逐路转运司委官前去体度,如实被灾伤去处,依条检视施行。

二十四日,内降德音:「访闻广南东路多缘飓风亢旱,损伤禾谷,在法自有合放分数分: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四补。。仰本路转运司委官前去体度,如实被灾伤去处,依条检视施行。」

六年二月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勘会民田曾经水发冲坏,不堪开修耕作修:原作「条」,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四改。

译中允武允成曾进献过踏犁,到此时命人搜访,其制式仍然留存,遂命铸造赏赐百姓。陈尧叟回朝后,上奏说踏犁的功用,可以代替牛耕功效的一半,比起用镢头人工翻耕,其功效则要高出一倍。

至道元年六月,诏书说:近年以来,天灾接连发生,百姓大多迁徙流离,田地最终荒芜,虽然招引诱导十分勤勉,但逃亡在外的百姓仍未归来复业。应当重申劝课农桑的旨意,再示以蠲免赋役、恢复生业的恩泽。凡是各州境内的荒废土地,一律允许百姓请求承佃,即作为其永久产业,并免除三年的

,依条州县检视,及转运司覆实,方委开阁减免税租。窃虑其间咤民户陈诉,州县行移谷留,致有虚纳税租者,理宜措置。」诏令诸路转运司行下州县,如有文案可照、曾行检踏者,疾速依条核实以闻。

十三年三月二十三日,广南西路转运司言:「静江府自绍兴七年差官根括逃田,虽已根括了绝,目今不住却据逐县申明人户陈诉,有逃绝户数至多,盖缘所差官并不躬行阡陌,亲自检踏。今欲将日后根括之官经及三年,不至民户词讼,别无不尽田土,方许所属次第保明。应余路有根括逃田去处,亦乞依此施行,仍下诸路转运司遵守施行。」从之。

十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钱庞言:「欲望申戒州县,或遇水旱检放民田,致民冤诉,差官核实,果有不当,必重寘典刑,庶几民被实惠。」从之

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权

知衡州窦深言:「衡州管下频年丰稔管:原作「官」,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五改。,不减平时,然而尚有抛荒之土,未尽耕垦,良田检放不实,田主未敢归业。欲望检照前后累降指挥,委自监司,重行检放,召令归业。其孤老困乏力不能办者办:原作「辩」,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五改。,官与支借种粮、牛具,责限随带二税送纳,则不一二年间,田亩可以尽耕,逃民可以尽归,省税可以尽复。」从之。

十七年十一月二日,上谕辅臣曰:「州县灾伤,宜令官司留意检放,不得苟取一时税租,却致人户逃移,难以复业。」

十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臣僚言:「今年夏秋之交,天时亢旱,灾伤去处农民艰食,欲望严戒所部监司守令,常切存恤灾伤农民,无致失所。」上曰:「如委实灾伤,可令所属依条检放税租。或有违戾,监司觉察,按劾以闻。」

十一月二十七日,户部言:「访闻江浙、淮南灾伤,依法以元状差通判或职官同令佐诣田所,躬亲检视申州,具放税租色额分数牓示,及申所属监司检察。即有不当,监司选差邻州官覆检。失检察者,提点刑狱司觉察取勘,具案以闻。今欲下江浙、淮南路州军据灾伤县分,遵依今(限)[降]指挥依:原作「以」,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五改。,依实检放,分明大字出牓乡村,晓谕民户通知,并下逐路转运司、常平司子细检察。所差官与令、佐各曾与不曾躬诣田所检视,有无不实不尽,将违戾去处依法按劾施行。」从之。

十二月二十二日,上谕辅臣曰:「灾伤去处,已降指挥检放税苒,可申严行下:逐路当职官须管依实检放,如

有不尽,许人户经尚书省越诉诉:原作「许」,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五改。。」

二十三年六月三日,上谕辅臣曰:「闻诸处民田有被水害者,可令户部行下州县差官检视。

译租调;三年以后,缴纳十分之三的赋税。凡是州县官吏劝课居民垦荒的多少,都要记录在印纸上,以示表彰奖赏。

十二月,诏令:劝勉百姓耕种农事,向来自有固定的规章。听闻近来大多不能尽职,这不是用来符合治民重托、厚植衣食之源的做法。应命各路州府各自依据本县所辖百姓,分为等第,依照原定的桑树枣树株数,按时栽种;若有意多加栽种的,也听凭其便。其中没有田地,以及孤苦老弱、残疾之人、女户无壮丁劳力的,不在此限。如果日后增添了桑树用地,所应缴纳的税课,一律

不可救护去处,依条放苒。」

二十四年十月三日,三省言:「诸路州军丰熟,间有高田旱伤去处。」上曰:「可令依条检放。公私欠负,仍住催理,其系官年岁深远者,委户部开具,取旨除放。仍令常平司措置,通融粜籴,务令兼济,毋致失所。」

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九日,赦:「勘会两浙江东、淮[南]路间有咤风水伤损田苒去处淮「南」:原「南」字无,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五此处于「淮」字下空一字,据文意,当是「南」字。,除节次已降指挥存恤赈粜外,委逐路漕司行下。州县不体至意,检放失实;或漕司不为除豁,致人户虚受苒税。如有似此违戾去处,仰提刑司觉察按劾,仍许人户越诉。」

二十六年二月五日,详定一司敕令所删定官柳纶言:「臣窃见民间岁纳秋苒,间有旱涝,自合减放分数。近来州县多是利于所入,略不功恤。及检视之际,虽曰差官检实,往往蹑望,徒为虚文,是致贫民下户监系无时,至有终身不能偿者。乞下有司严立约束,许民户越诉。」从之。

二十七年十月六日,诏:「秋雨过多,深虑下田有被损去处,仰州县依条检放,务在实惠及民,不得卤莽失实,仍令监司检察。」

十一月四日,殿中侍御史叶义问言:「昨将漕江东将漕: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六无「将」字,当是。,目检放之弊,且以江东一路言之:岁认上供额八十五万硕,皆责办州县及时输纳办:原作「辩」,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六改。 。然其间或咤灾伤检放,致令有承认不足数目。朝廷烛见难

以催理廷:原作「建」,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六改。,曾降指挥除放至绍兴二十二年讫,自二十三年以后,实咤灾伤检放米数,依旧催理。臣尝具此闻奏,蒙行下户部勘当,至今未与除豁。欲望特降指挥,将绍兴二十三年以后,州县实咤灾伤检放米数,已行申奏未准户部销豁者,特与除放,仍令监司申戒州县官司。自后或遇灾伤,须管及时躬诣田所,依条从实检放,并具结罪保明状申奏。如检放不实,监司按劾;如监司容纵,令御史台弹纠。」从之。

二十八年八月二日,诏令逐路转运司疾速行下州县,开(实)[具]被灾伤顷亩数目及合检放分数以闻。

三十年十月四日,臣僚言:「欲望令逐路监司严察州县,委有灾伤去处,并令从实放税。其有奉行不虔之吏,按劾闻奏闻奏:原作「奏闻」,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六乙。。」诏令依条检放。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二十日,臣僚言:「州县检放灾伤,奉行不虔,守令未尝功意,十分灾伤之处,检放不及二三分。乞自今年八月三十日以后,再展限一月,州县多出文牓晓示。应今年经水旱、蝗螟灾伤去处,许人户从实经县陈理,不拘早晚收接。

译仍照原额,不再额外增加。每年春初,晓谕告示县令、县佐,能够依法劝课农桑的,到任满交替之日,记入历簿作为考课依据。

三年七月,诏令:凡是天下的荒田,允许百姓向官府申请承佃开垦耕种,不计年限,暂不议定征税。直到百姓开垦耕种、力量能够胜任之后,才开始征税,即在十分之中定为二分,永远作为定额。

真宗咸平二年二月,诏书说:先前已准许百姓申请承佃荒田,未曾议定税赋,听闻有人竟抛弃本业,一味只顾申请承佃荒田。应命东西两京、各路张贴壁书晓示百姓:凡是历来

委县令躬亲同所差州官前去地头检视,着实分数,依条检放。仍委知州专一觉察诸县,监司觉察诸州,如有奉行违戾,并委监司郡守将所委官按劾,人吏编配施行。如监司郡守不行觉察,并许人户越诉,御史台弹劾以闻。」从之。

干道三年八月十六日,起居舍人黄钧言:「窃闻四川亢旱异常,自春及夏,民情嗷

嗷,比至六月下旬,乃始得雨,揆之农时,似不及事。得雨之后,但植晚豆,就令农熟,所得无几。其它郡邑,又有螟螣害谷去处。窃缘四川阻远,自来循例,不申灾伤,不行检放。欲望行下四路帅臣监司,从实体量,稍功存恤。」从之。

九月十三日,臣僚言:「检视灾伤,虽有条法,官司玩习,未尝遵依,每差州官到县,随行征求追取,皆有定例。然后择村▯中近年瘠薄不熟之田▯:原作「曈」,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七改。,先往视之,多为蠲放,名曰应破。又择今岁偶然稍熟之处再往视之,责以妄诉,名曰伏熟,重为民困。望诏守臣选差练晓清强之官公心考核,申饬监司饬:原作「敕」,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七改。,严为按举。凡所差官,污廉勤惰公正与夫诬罔之状,悉以上闻。」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诏:「诸路转运司行下所属州县,将灾伤去处,各选委清强官遍诣地头,尽实检放。或不实不尽,有亏公私,被差官并所差不当官司,并重作行遣。其被水至甚去处,令监司守臣条具合措置存恤事件闻奏。」以三省言荆南建、宁、衢、饶、信等州灾伤故么。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户部尚书曾怀言:「乞委诸路漕臣,应灾伤去处,仰民户依条式于限内陈状,仍录白本户砧基、田产数目四至投连状前,委自县官将砧基点对坐落乡村、四至亩步,差官核实检放。如辄敢妄移丰熟乡分在灾伤地分侥幸减免,许人陈告,依条断罪。仍将妄诉田亩并拘没入官,以一半给告人充赏。或有丰熟去处,收割禾稻了当,

却开土▯厥围岸放水入田。瞒昧官司之人,亦乞依此施行。若州县奉行灭裂,从漕臣按治,重寘典宪。」诏依,诸路遇有灾伤,令监司守令依此施行。

八月二十八日,诏:「今(后)[岁]夏秋之间今: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七改。,水旱交作,继之螟虫,害谷滋多,其间江东、西最甚,二浙次之,福建、湖南北又次之。可令诸路监司早行核实,检放税租。」

七年八月七日,江南西路转运司言:「本路今年春夏以来,么阙雨泽,江州尤甚。欲将本州岛诸县干道七年所催夏税紬绢钱物,内第四等以下人户除形势户外,并与减免三分;第五等减免五分。」诏令所委漕臣,将灾伤去处第四等、五等人户秋税覆实所有轻重,一面依条检放,具已检过分数以闻。

译没有田税的百姓,才准许申请承佃官府荒地及久无人耕种落籍的荒田,等到满五年后,官府依照先前的敕令,在十分之中定税二分,永远作为定额。如果现有的庄田土地狭窄,愿意在附近申请承佃的,以及原本有庄田产业,后来逃亡迁移,已被他人申请承佃,因敕令所限无法归业的,也允许申请承佃。州县一旦收到申请承佃的状纸,要迅速予以发放批复,另外造册登记上报,每季申奏朝廷。至于官府留作它用的土地,以及登记在册的逃户庄园、有主人的荒田,不得错误予以发放。地方长官应当经

十一月十四日,详定一司敕令所修立下条:「诸灾伤路分,安抚司体量措置,转运司检放展阁,军粮阙乏,听以省计通融应副。常平司粜给借贷,提刑司觉察妄滥。如或违戾,许互相按举,仍各具已行事件申尚书省。诸灾伤路分帅臣监司申到已行措置检放粜给觉察事件,并岁终考察修废以闻。」从之。

九年八月九日,诏:「浙东州军间有阙雨去处,不无损伤田亩。可令两浙路转运司委官躬亲检视,如有所损分数,即仰核实依条减放,仍具已施行去处申尚书省。」

九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见今夏以来,雨不及期,浙东诸郡旱者甚众,至于江西,间有荒歉,田野之间,以艰食为虑。窃恐今来州郡不知仰体陛下轸念元元之意,遂

使荒政不举,实惠不孚,重为民害。欲乞申严行下:凡有旱伤去处,必须重实检放,不得乱有沮抑,致奸和气。仍乞令逐路常平提举官躬亲巡历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七七改。,同帅漕之臣觉察,按劾以闻。」从之。

十二月十四日,诏:「严州守臣选差谙练职官一员,将已行检视之数下诸县审实,如委被渰没去处,即与倚阁二税,候至将来开复,却行起催。」臣僚言「严州溪流暴涨,并溪之田皆为渰没,县佐检视,未为得实」故么。以上《干道会要》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农田杂录

农田杂录

太祖建隆三年正月,赐诸州诏曰:「生民在勤,所资惟谷资:《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宝」。,先王之明训么。永念农桑之业,是为衣食之源。今者阳和在辰者:原无,据《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补。,播种资始,虑

彼乡阅之内,或多游惰之民。苟春作之不勤,则岁功之何望 乡任居守土,职在颁条。宜劝谕耕耘,收功穮蔉,勉思共理,别俟陟明。」

九月诏:「如闻百姓有伐桑枣为薪者,其令州县禁止之。」

干德二年正月,诏谕诸州长吏曰:「朕以农为政本,食乃民天,必务穑以劝分,庶家给而人足。今土膏将起,阳气方升,苟播种失时,则丰登何有 卿任隆分土,化洽编殁,所宜趋东作之勤,副西成之望,使地无遗利,岁有余粮。勉行敦劝之方,体我忧勤之意。」

四年闰八月,诏:「所在长吏告谕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令佐能招复逋逃,劝课栽植,岁减一选者岁:《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旧」,义长。,功一阶。」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二月,诏曰:「东畿近年已来,蝗旱相继,流民甚众,旷土颇多,盖为吏者失于抚绥,使至于是。天灾所及,隐匿而不以闻;岁调既兴,循常而不得免。编户遂成于转徙,大田乃至于污莱。深用疚怀,不遑宁处。

译常认真加以安抚,广泛致力于耕种,依照土地所宜,及时栽种,不得随意加以搅扰。地方长官要在印历上批注记录,作为考核政绩的依据。若有抛弃本业、辗转他处逃避赋税、改换姓名、妄图申请承佃的这类人,一经查获即押送回原籍加以查勘治罪。

三年六月,著作佐郎胡则上言:请督课河北州县种植榆树、柳树,以备木材之用。朝廷准奏。

十一月,任命刑部员外郎、直史馆陈靖为京畿均田使,命其自行挑选京朝官员分派到各县。

六年三月,大理寺丞黄宗旦上言:颍州的陂塘荒地

俾伸恻隐,别示招携。宜令本府许法招诱,并令复业,只计每岁所垦田亩桑枣输税,至五年复旧。旧所逋欠,悉从除免。限诏到百日,许令归复,违者桑土许他人承佃为永业,岁输税调,亦如复业之制。仍于要害处粉壁揭诏书而示之。」

五月,诏:「开封府管内膏泽沾足,宜令民及时种艺禾黍。道路泥甚,输租者当俟晴霁,吏无得督责。」

闰十二月,诏:「诸路州民户或有能勤谷穑而乏子种与土田者诸路州:《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诸道州府」。当是。「能」,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二作「欲」。,或有土田而少丁男与牛力者,许众户推一人谙会种植者,州县给帖,补为农师,除二税外,并免诸杂差徭。凡谷麦麻豆桑枣果实蔬菜之类但堪济人、可以转教众多者,令农师与本乡里正、村耆相度,具述土地所宜及其家见有种子、某户见有阙丁、某人见有剩牛,然后分给旷土,召集余夫,明立要契,举借粮种,及时种莳。俟收成,依契约分,无致争讼。官司每岁较量所课种植功绩,如农师有不能勤力者,代之;惰农务为饮博者,里胥与农师谨察教诲之;不率教者,州县依法科罚。」九年原书天头批云:「案太平兴国无九年。」,以其烦扰,罢之。

淳化元年九月,诏江浙等路李煜、钱俶曰:「民多流亡,弃其地,遂为旷土。宜令诸州籍其陇亩之数,均其租,每岁十分减其三,以为定制,仍给复五年,召游民劝其耕种,厚慰抚之,以称务农敦本之意。」

四年二月,诏岭南诸县,令劝民种四种豆及黍粟、大麦、荞麦,以备水旱。官给种与之,仍免其税。内乏种者,以官仓新贮粟、麦、黍、豆贷与之。

五年三月,以宋、亳、陈、颍州民无牛畜者自挽 而耕,咤令逐处人户团甲,每一牛,官借钱三千,令自于江浙市之。又命直史餐陈尧叟先赍踏 数千具往宋州,委本处铸造,以赐人户。先是,太子中允武允成(常)「尝」进踏 ,至是令搜访,其制犹存,咤命铸造赐焉。尧叟还,奏踏 之用,可代牛耕之功半,比

镢耕之功则倍。

至道元年六月,诏曰:「近年已来,天灾相继,民多转徙,田卒污莱,虽招诱甚勤,而逋逃未复。宜伸劝课之旨,更示蠲复之恩。应诸州管内旷土,并许民请佃,便为永业,仍免三年租调;三年外,输税十之三。应州县官吏劝课居民垦田多少,并书印纸,以示旌赏。」

十二月,诏:「劝农种艺,素有定规。如闻近来多不举职来:《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年」。,非所以副宰字之寄,厚衣食之源。宜令诸路州府各据本县所管人户,分为等第,依元定桑枣株数,依时栽种;如欲广谋栽种者,亦听。其无田土,及孤老残疾、女户无男丁力者,不在此限。

译共有一千五百顷,可以招募百姓前往耕种。朝廷随即派遣黄宗旦驰往当地加以规划安排。应召前往的百姓有三百余户,诏令暂不征收其租赋,并免除其徭役。又任命黄宗旦为颍州通判,使其能够将此事办理完毕。

景德二年正月,宫中颁出踏犁的样式交给河北转运使,命其在民间询访,若确实可用,就由官府制造发放给百姓。当时因河朔地区遭受外族侵扰之后,耕作器具相当缺乏,耕牛也多因瘟疫而死亡,而淮楚一带百姓所用的踏犁,大约四五人的人力可以抵得上一头牛的耕作功效,因此有此

如将来增添桑土,所纳税课,并依元额,更不增功。每春初,晓示令佐,能许法劝课,得替日,批历为课。」

三年七月,诏:「应天下荒田,许人户经官请射开耕官:原作「管」,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三改。,不计岁年,未议科税。直俟人户开耕,事力胜任,起税即于十分之内定二分,永远为额。」

真宗咸平二年二月,诏曰:「前许民户请佃荒田,未定税赋,如闻抛弃本业,一向请射荒田。宜令两京、诸路暝壁晓示:应从来无田税者,方许请射系官荒土及远年落业荒田业: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三作「额」。,候及五年,官中依前敕于十分内定税二分,永远为额。如见在庄田土窄,愿于侧近请射,及旧有庄产,后来逃移,已被别人请佃,碍敕无路归业者,亦许请射。州县纔有请射状,疾速给付,别置籍抄上,逐季闻奏。其官中放收要用土地,及系帐逃户庄园、有主荒田,不得误有给付。长吏常切安抚,广务耕种,随土所宜,趁时栽种,不得辄有搅扰。长吏批上印历,理为劳绩。如抛本业,抱税东西,改易姓名,妄求请射,此色之人,即押归本贯勘断。」

三年六月,著作佐郎胡则言佐郎:原作「郎佐」,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四乙。:「请课河北州县种榆柳,以备材用。」从之。

十一月,以刑部员外郎、直史餐陈靖为京畿均田使,令自择京朝官分下诸县。

六年三月,大理寺丞黄宗旦上言:「颍州陂塘荒地凡千五百顷,可募民耕植」。即遣宗旦驰往经度。部民应召者三百余户,诏令未出租赋,免其徭役。又命宗旦通判颍州,使终其事。

景德二年正月,内出踏 式付河北转运,令询于民间,如可用,则官造给之。时以河朔戎寇之后,耕具颇阙,牛多疫死,淮楚间民踏 ,凡四五人力可比牛一具,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诏澶州:自今民以耕牛过河北者,勿禁。时河北牛疫,河南民以牛往贸易者甚众,而澶州浮梁主吏辄邀留之,故诏谕焉。

五年五月,遣使福、建州,取占成稻三万斛,分给江淮、两浙三路转运使,并出种法,令择民田之高仰者分给种之令:原作「今」,据本书

译诏命。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诏令澶州:从今以后百姓携带耕牛渡河前往河北的,不得加以禁止。当时河北正流行牛瘟,河南百姓携牛前往交易的很多,而澶州浮桥的主管吏员竟擅自加以拦截扣留,因此颁下此诏加以晓谕。

五年五月,派遣使者前往福州、建州,取占城稻三万斛,分发给江淮、两浙三路转运使,并颁出种植方法,命其挑选百姓田地中地势较高、干燥向阳的分给百姓种植。

食货六三之一六四改。。其法曰:南方地暖,二月中下旬至三月上旬,用好竹笼,周以稻秆,置此稻于中外,及五斗以上,又以稻秆覆之,入池浸三日,出置宇下。伺其微熟如甲坼状坼:原作「拆」,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四改。,则布于净地,俟其萌与谷等,即用宽竹器贮之。于耕了平细

译食货六三之一六四改。(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四改正)

他的方法是:南方气候温暖,从二月中下旬到三月上旬,用优质的竹笼,四周围上稻秆,把稻种放在笼中,装到五斗以上,再用稻秆盖在上面,放入池塘浸泡三天,取出后放在屋檐下。等它稍微发芽、像种壳裂开的样子(坼:原作「拆」,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四改正),就把它摊铺在干净的地上,等萌芽长得跟谷粒差不多大,就用宽大的竹器盛装起来。放在耕耙过、平整细碎的(田地上)……

田停水深二寸许,布之,经三日,决其水。至五日,视苒长二寸许,即复引水浸之一日,乃可种莳。如淮南地稍寒,则酌其节候下种,至八月熟。是稻即旱稻么。真宗以三路微旱,则稻悉不登,故以为赐,仍揭暝示民。

六年六月,监察御史张廓上言:「天下旷土甚多,望依唐宇文融条约,差官检估。」帝曰:「此事未可遽行,然人言天下税赋不均,豪富、形势者田多而税少,贫弱地薄而税重,由是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王旦曰:「田赋不均,诚如进旨,但须渐谋改定。或命近臣专司之,委其择人,且自一州一县条约之,则民不扰,其事集矣。」

七月,诏:「自今农器,并免收税。」先是,知滨州吕夷简奏乞免河北诸州收税农器。帝曰:「务穑劝农,古之道么,岂止河北耶 」故有是诏。

七年三月,诏:「自今典卖田宅,其邻至内如有已将田业正典人者,只问见典人,更不(会)[曾]问元业主。若元业主除已典外,更有田业邻至,即依邻至次第施行。」先是,京兆奏:民有讼田,以典到地为邻至者,法无明文,故条约。

六月,诏:「诸州典业与人而户绝没官者业:原作「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五改。,并纳官,检估诣寔,明立簿籍,许典限外半年,以本钱收赎。如经三十年无文契,及虽有文契,难辨真伪者,不在收赎之限。」初,三司以旧无条制,请颁定式状下法寺,故命条约焉。

八月,诏以诸道牛疫,民有买卖耕牛者免税。

九年八月,诏曰:「薮牧之畜,农耕所资,盗杀之禁素严杀:原作「贼」,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五改。,阜蕃之期是望。或罹宰割,深可悯伤!自今屠耕牛及盗杀牛罪不至死者,并系狱以闻,当从重杖。」时中使自洛回,言道逢鬻牛肉者甚众,虑不逞辈咤缘屠宰,故戒之。明年,江南范应辰、杭州薛颜、越州杨侃并上言:「江浙之间,犯禁者众,悉以上闻,即刑狱淹系。」遂罢此诏,止如旧敕施行。

天禧元年八月,诏:「诸州卖买耕牛税钱,更放一年,三司不须比较。」

十月,莱州上言:「州民愿以旧麦一斗,易官仓新麦为田种。」从之,仍令京东转运 谕诸州谕:原作「输」,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六改。,许依此制。

二年二月,梓州黄昭益、遂州滕世宁言:「(川)[州]界多争论追赎远年典卖庄土,及至勘诘诘:原作「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六改。,皆于业主生前以钱典市,及业主户绝,本人不经官自陈官:原作「管」,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六改。,便为己业。直至邻里争讼,方始承伏,出钱估买买:原作「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六改。。望自今每户绝,如有曾典得物业人,并须具事白官,或隐匿诖误,事发,即决罚讫,勿许复买。

译田里蓄水两寸左右,将稻种撒布其中,经过三天,放掉田里的水。到第五天,看到禾苗长到两寸左右,就再引水浸泡一天,才可以移栽。如果淮南一带地气稍寒,就要斟酌时节下种,到八月成熟。这种稻就是旱稻。真宗因为三路稍有旱情,稻子都不能收成,所以把它作为赏赐,并且张榜晓谕百姓。

六年六月,监察御史张廓上奏说:"天下荒废的土地很多,希望依照唐代宇文融的条例,派官员检核估算。"皇帝说:"这件事不能操之过急,不过有人说天下税赋不均,豪富、有权势的人家田多而税少,贫弱人家地薄而税重,因此富者越来越富,贫者越来越贫。"王旦说:"田赋不均,确实如圣旨所说,但须逐渐谋划改定。可以命近臣专门负责此事,委托他选择合适的人,姑且从一州一县开始订立条例,那么百姓不受扰乱,此事就能办成。"

七月,下诏:"从今以后农具,一律免收税。"此前,知滨州吕夷简上奏请求免除河北各州收取农具税。皇帝说:"致力农事、劝勉耕作,是自古以来的道理,岂止河北才该如此?"所以有了这道诏令。

七年三月,下诏:"从今以后典卖田宅,如果其邻近田产已经典给别人的,只须询问现在典有此地的人,不再询问原来的业主。如果原业主除已经典出的以外,还有其他相邻的田产,就依邻近次序办理。"此前,京兆府上奏,说百姓有争讼田地的,因把典来的地作为相邻依据,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所以订立条例。

六月,下诏:"各州将典出的产业转给他人而户主绝嗣、产业没收归官的,一并收归官府,核查估价务求真实,明确立册登记,允许在典期之外半年内,以原本钱赎回。如果已经过了三十年没有契约文书,或者虽有契约文书而难以辨别真伪的,不在允许收赎之列。"起初,三司因为旧例没有条文规定,请求颁布规定条式下发给大理寺,所以下令订立条例。

八月,下诏因各道发生牛瘟,百姓中有买卖耕牛的免除税收。

九年八月,下诏说:"山泽田野所畜养的牲畜,是农耕所依赖的资本,禁止盗杀历来严格,繁殖增多正是所期望的。有的却遭到宰杀,实在令人怜悯哀伤!从今以后屠杀耕牛以及盗杀牛而罪不至死的,一律关入监狱上报,应当从重杖责。"当时宫中使者从洛阳回来,说路上遇到卖牛肉的人很多,担心是不法之徒借机屠宰,所以加以告诫。第二年,江南范应辰、杭州薛颜、越州杨侃都上奏说:"江浙一带,犯禁的人很多,都要上报的话,就会使刑狱案件积压。"于是废止这道诏令,仍按旧有敕令施行。

天禧元年八月,下诏:"各州买卖耕牛的税钱,再宽限一年,三司不须比较核算。"

十月,莱州上奏:"州中百姓愿意用旧麦一斗,换取官仓新麦作为种子。"朝廷同意,并命京东转运使晓谕各州,允许依此办理。

二年二月,梓州黄昭益、遂州滕世宁上奏说:"州界内多有争讼追讨赎回多年前典卖的庄田,等到查勘审问时,都是在业主生前用钱典入的,等到业主户绝,此人不经官府自行申报,便当作自己的产业。直到邻里争讼,才承认实情,出钱估价购买。希望从今以后每逢户绝,如果有曾经典得该户物业的人,都须将情况报告官府,如有隐瞒诖误,事发之后,立即依法惩处,不许再购买。"朝廷下诏交大理寺参议,并且请求"从今以后凡是以田宅典给他人而业主户绝的,给予一年期限,允许现在佃

」诏法寺参议,且请「自今应以田宅典人上而业主户绝者,与限一年,许见佃人具事白官估直,召人收市。限满不告,论如法,庄宅纳官。」从之。

六月,诏:民有诉理田土,非是相侵夺者,并依旧制,俟务开日理决。先是,河北提点刑狱上言:「民有诣阙诉田者,诏令本州岛依理施行。官司被诏,虽在农务,即追理之,颇妨农业」。故命条约。

三年七月,诏:「户绝庄田,自今纔有申报,即差官诣地检视,其沃孀、园林、水硙,止令官司召人租佃,及明许疆界、数

目,附籍收系。其硗瘠田产,即听估直出市。」时有言官司以户绝田肥沃者市于人,而以瘠土租课,故有是诏。

十月,诏:「广南自天禧元年正月一日已前,民有私鬻有分田产,券契分明,为有分骨肉论理者,即以所鬻价值均分之,田产付见佃。」

四年四月,福建路转运使方仲荀上言:「福州官庄千二百十五顷,自来给与人户主佃主:疑当作「租」。,每年只纳税米,乞差官估价,令见佃人收买,与限二年送纳。」事下三司,请如所请。诏:「福州官庄更不出卖,差屯田员外郎张希颜与转运使同共依漳、泉州例,均定租课闻奏。」八月二十二日,诏:「国家每念盖黎,常轻赋敛,岂令远俗,重此均输!宜特示于推恩,俾并从于旧贯。其福州佃官庄户依旧佃莳,更不均定租课。」天圣三年,希颜又奏:「先往福建均定官庄租课,已定租米六万五千硕,相度福建八州皆有官庄,七州各纳租课,惟福州只依私产纳税,复免差徭,显是幸民。乞相均米数依州价折纳见钱铜铁中半。」从之。

先降《农田敕》,条贯甚精,盖止约于刑禁,显诸程序。复置常平仓,亦虑其乏绝。今请取此二书雕印,颁付诸路劝农司,委转运、劝农使副每遇巡历州县,常功提举劝农。」诏令餐阁校勘雕印,赐与诸处。 敕命,就差提点刑狱官充劝农使,以见国家务农之道。臣三纪外任,每见州县之民,多不谙会播种,览《四时纂要》、《齐民要术》并是古书,备陈耕耨栽植之法。又 是日,利州路转运使李昉上言:「近

是月,两浙劝农使言:「人户自括田均税已后,多耘耕官荒田,今成熟土,岁月已么。今不即首露者,虑邻人争夺,望听元佃人首罪收税,复给佃者。」从之。

五年四月,诏曰:「朕茂绍庆灵,抚宁区宇,方励勤于谷穑,思洽咏于仓箱。今以膏泽应时,大田兴役,冀臻上瑞,寔荷高穹。犹虑罄寓之间,力农之室原书「室」字前衍一「时」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八删。,资储之盈羡,忘播殖之艰难。或纵弃 捐捐:原作「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八改。,怠于收敛。

译种此田的人将情况报告官府估定价钱,召人前来收买。期满不申报的,依法论处,庄宅收归官府。"朝廷同意此议。

六月,下诏:百姓有诉讼田地事情、并非相互侵夺的,一律依照旧制,等农忙结束后再受理判决。此前,河北提点刑狱上奏说:"百姓有到朝廷诉讼田地的,诏令本州依理施行。官府接到诏令,虽在农忙时节,也立即追查处理,颇为妨碍农事。"所以下令订立条例。

三年七月,下诏:"户绝的庄田,从今以后只要一有申报,立即派官员到当地查勘,其中肥沃的田地、园林、水磨,只须让官府召人租佃,并明确划定疆界、数目,登记入册。其中贫瘠的田产,就听凭估价出售。"当时有人反映官府将户绝田中肥沃的卖给他人,而把贫瘠的地出租收租,所以有此诏令。

十月,下诏:"广南在天禧元年正月一日以前,百姓有私自卖出共有份额田产、契约分明、被有份额的骨肉亲属提起诉讼的,就用所卖的价值均分,田产交付现在耕种的佃户。"

四年四月,福建路转运使方仲荀上奏说:"福州官庄一千二百一十五顷,历来交给百姓主佃,每年只须缴纳税米,请求派官员估价,让现在佃种的人收买,给予两年期限送纳。"此事下发三司,三司请求依照所奏。朝廷下诏:"福州官庄不再出卖,派屯田员外郎张希颜与转运使一同依照漳州、泉州的先例,核定租课后上奏。"八月二十二日,下诏:"国家常常挂念百姓,常常减轻赋税征收,岂能让远方风俗,加重这均输的负担!应当特别施以恩典,都遵循旧例。福州佃种官庄的百姓依旧佃种耕作,不再核定租课。"天圣三年,张希颜又上奏说:"此前前往福建核定官庄租课,已定租米六万五千石,查勘福建八州都有官庄,七州各自缴纳租课,唯独福州只依照私产纳税,又免除差役,显然是让百姓占了便宜。请求把租米数目按照各州田价折算成现钱、铜铁各半缴纳。"朝廷同意。

先前颁布《农田敕》,条例规定得很精细,但仅限于刑罚禁令方面,明列各种程序。又设置常平仓,也是为了防备粮食匮乏。现在请求把这两部书籍雕版印刷,颁发给各路劝农司,委托转运使、劝农使副使每当巡视州县时,常常督促劝勉农事。"下诏命令国子监校勘雕印,赏赐给各处。

依敕命,就派遣提点刑狱官兼任劝农使,以显示国家重视农事的态度。臣三次在外任职,常常看到州县百姓,大多不熟悉播种的方法,查阅《四时纂要》《齐民要术》都是古书,详细记载了耕耨栽植的方法。又——

这一天,利州路转运使李昉上奏说——近

这个月,两浙劝农使说:"百姓自从清丈田亩核定赋税之后,多有开垦耕种官府荒田的,如今已成熟地,年月已经很久。现在如果不立即主动申报,担心邻人争夺,希望允许原来耕种的人自首认罪并缴纳税赋,重新交给他们佃种。"朝廷同意。

五年四月,下诏说:"朕继承光大先帝的德泽,安抚天下,正致力于勉励农事,希望能歌咏五谷丰登、仓廪充实的景象。如今雨水适时,大规模开展农田耕作,希望能达到大祥瑞,实在承蒙上天护佑。仍担心天下之间,致力农事的人家,因储备丰盈,忘记了耕种的艰难。有的放纵抛弃粮食,懈怠于收藏储存。应当予以告诫劝谕,以表示朕的关怀。应命令州县告

俾行戒谕,用示轸怀。宜令州县告谕人户,不得枉有费用,弃掷食物,违者量罪科责。」

六月,司勋员外郎赵贺言:「川界户绝田土,昨(淮)[准]敕,除二税外,悉定租课,召人请佃。窃虑租赋稍重,望且许依旧估直货鬻。」从之。

十月,诏:「河北民有请佃落北蕃户庄土园林而辄典质者,止勒典质本主佃莳,俟本主自北界至,实时给付,其元质缗钱勿复理纳。」先是,景德二年 :「落北界人庄田园林请佃辄有毁鬻者,许人陈诉,依法科罪。」至是,知赵州高志宁言:「部民投牒诉者五百八十余户,盖始以蝗旱不济,咤贸易其园。今方岁稔,即互有论告。若受而理之,恐成滋蔓,望赐条约。」故有是诏。

干兴元年十二月,仁宗已即位,未改元上封者言:「自开国以来,天下承平六十余载,然而民间无积蓄,仓廪未陈腐,稍或饥(慊)[歉],立致流移,盖差役赋敛之未均,形势豪强所侵扰么。

又若山海之利,岁月所增,莫不笼尽。提封万里,商旅往来,边食常难,物价腾涌,匹帛金银,比旧价倍,斛食粮草,所在增贵,复有榷酤,尤为糜(▯)[费]。不立禁约,只务创添,为害滋深,取利何极!至如川远,所产虽富,般运寔多,收买折科,织造染练,其费不一。所有四害,今当缕陈。伏见劝课农桑,曲尽条目。然乡阅之弊,无由得知,朝廷惠泽虽优,豪势侵陵罔暇,遂使单贫小户力役靡供,仍岁丰登,稍能自给;或时水旱,流转无从,户籍虽有增添,农民日自减少。以臣愚见,且以三千户之邑五等分算,中等以上可任差遣者约千户;官员、形势、衙前将吏不啻一二百户,并免差遣;州县乡村诸色役人又不啻一二百户,如此,则二三年内,已总遍差,纔得归农,即复应役,直至破尽家业,方得闲休。所以人户惧见,稍有田产见稍:原作「稍见」,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九改。,典卖与形势之家,以避徭役,咤为浮浪,或恣惰游。更有诸般恶幸影占门户,田土稍多,便作佃户名目。若不禁止,则天下田畴,半为形势所占。复请应自今见任食禄人同居骨肉,及衙前将吏各免户役者,除见庄业外,不得更典卖田土,如违,许人陈告,典卖田土没官。自然减农田之弊,均差遣之劳,免致力役不(禁)[均],咤循失业。其罢俸罢任前资官元无田者,许置五顷为限,乞差近上明干吏检会茶盐体例条制,出自宸断,(栽)[裁]择施行。」诏三司委众官限五日内定夺。三司言:「准《农田敕》,应乡村有庄田物力者,多苟免差徭,虚报逃移,与形势户同情启幸,却于名下作客,影庇差徭,全种自己田产。今与一月自首放罪,限满不首,许人告论,依法断遣支赏。

译谕百姓,不得随意浪费,抛弃粮食,违者酌情治罪。"

六月,司勋员外郎赵贺说:"四川境内户绝的田地,此前按敕令,除二税之外,一律核定租课,招人前来承佃。私下担忧租赋略嫌过重,希望仍允许依照旧例估价出卖。"朝廷同意。

十月,下诏:"河北百姓中有承佃流落北蕃人家庄土园林而擅自将其典当抵押的,只勒令典当之人自行耕种,等到原主人从北方边界归来,立即交还,其原先所收的典当钱不再追讨偿还。"此前,景德二年下诏:"流落北界之人的庄田园林,有擅自毁坏出卖的,允许他人陈诉,依法治罪。"到这时,知赵州高志宁说:"辖境百姓投状诉讼的有五百八十多户,都是因为起初蝗灾旱灾无法维持生计,才卖掉了他们的园地。如今正逢丰收年景,就互相告发争讼。如果受理并加以处置,恐怕事情会越滋蔓越多,希望颁下条例。"所以有了这道诏令。

干兴元年十二月,仁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有上书言事者说:"自开国以来,天下太平已六十多年,然而民间没有积蓄,仓廪中的粮食未曾陈腐更替,稍微遇到饥荒歉收,百姓立即流离迁徙,这是因为差役赋敛没有均平,被有权势的豪强所侵扰造成的。

再者如山泽之利,年年有所增加,无不被搜刮殆尽。方圆万里的疆土,商旅往来,边境粮食常常匮乏,物价飞涨,绢帛金银,比过去价格翻倍,粮食谷草,各地都涨价,又有酒的专卖,尤其耗费巨大。不立禁令约束,只顾着不断增设新税,危害越来越深,谋取利益哪有止境!至于四川偏远地区,虽然物产丰富,但运输实在繁重,收购折算,织造染练,费用不一而足。所有这四种弊害,现在应当逐一陈述。臣见到朝廷劝课农桑,条目十分周详完备。然而乡里的弊端,无从得知,朝廷的恩泽虽然优厚,豪强势力的侵扰却没有一刻停歇,致使贫弱小户人家无力承担差役,若逢连年丰收,还能勉强自给;一旦遇到水旱灾害,就流离失所无处可去,户籍上虽然人口有所增加,务农的人却日渐减少。以臣愚见,姑且以三千户的县城按五等分摊计算,中等以上可以承担差遣的约有一千户;官员、有权势的人家、衙前将吏不止一二百户,都免除差遣;州县乡村各种当差的人又不止一二百户,如此一来,二三年之内,已经普遍轮差过一遍,刚回到田里务农,随即又要应役,直到耗尽家产,才能得到闲暇休息。所以百姓害怕被人看到自己稍有田产,就典卖给有权势的人家,以躲避徭役,或者假托流浪不定,或者放纵自己懒惰游荡。更有各种奸恶之徒假借势力庇荫门户,田地稍多,便充作佃户的名目。如果不加禁止,那么天下的田地,将有一半被有权势的人家占据。又请求从今以后凡是现任领取俸禄的官员及其同居的骨肉亲属,以及免除户役的衙前将吏,除现有的庄业之外,不得再典买田地,如有违反,允许他人告发,典买的田地没收归官。这样自然能减少农田被侵占的弊病,均平差遣的劳役,避免力役不均,导致百姓流离失业。至于那些已罢俸、罢任的前资官原本没有田产的,允许置田五顷为限,请求选派资深干练的官吏参照茶盐的成例条制,由皇上圣断,裁定施行。"朝廷下诏命三司会同众官在五日内裁定。三司上奏说:"按照《农田敕》,凡乡村有庄田财力的,大多苟且逃避差役,虚报逃亡迁移,与

又准天禧四年敕:应以田产虚立契,典卖于形势、豪强户下隐庇差役者,与限百日,经官首罪,改正户名。限满不首,许人陈告,命官、使臣除名,公人、百姓决配。今准臣僚奏请,众官定夺,欲应臣僚不以见在任罢任,所置庄田,定三十顷为限;衙前将吏合免户役者,定十五顷为限,所典买田,只得于一州之内典买数目。如有祖父迁葬,若令随庄卜葬,必恐别无茔地选择方所必:原作「心」,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改。,今除前所定顷数,许更置坟地,五顷为限。如经条贯后辄敢违犯,许人陈告,命官、使臣科违制罪,公人永不收充职役,田产给告事人。若地有崖岭,不通步量,刀耕火种之处刀:原作「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改。,所定顷亩,委逐路转运使别为条制,具诣寔申奏。又按《农田敕》:买置及析居归业佃、逃户未并入本户者原书「析」字下衍「归业」二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删。,各出户贴共输。今臣僚所请,并须割入一户下。今欲申明旧敕欲:原作「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改。,令于逐县门暝[粉]壁晓示人户,与限百日,许令陈首改正,限满不首,及今后更敢违犯及:原作「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改。,许人陈告。如公然作弊,显是影占他人差役,所犯人严断,仍据欺弊田三分给一与告事人充赏。」并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六月,江西劝农使朱正辞上言:「昨知饶州,据鄱阳县佃户吴知等经

县请射崇德乡逃户田产阳:原作「杨」,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一改。「知」,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一作「智」。,今主人有状,经县不许请射逃田,遂送法司。大中祥符六年敕:江南逃田如有人请射,先勘会本家旧业下得过三分之一。其吴智等无田抵当,更不给付。以臣愚见,若旧业田有三分方给一分,则是贫民常无田业请射,唯物力户方有抵当。欲乞特降敕命,应管逃田不问有无田业,欲并许请射。」事下法寺与三司定夺。三司言:「江南逃田,若须令有田之户以旧业三分请射一分,则无土贫民无由请佃,荒闲盖多,又有田业人挑段请射。今欲应管逃田,许不问户下有无田业,并令全户除坟茔外请射,充屯田佃种,依例纳夏、秋租课,永不起税。若一户无力全佃,许众户同状分请,一户逃移,勒同请人均输。」并从之。

七月,殿中丞齐嵩上言:「检会大中祥符八年敕:户绝田并不均与近亲,卖钱入官,肥沃者不卖,除二税外,召人承佃,出纳租课。变易旧条,无所谷据,深成烦扰。欲请自今后如不依户,令均与近亲,即立限许无产业及中等已下户,不以肥瘠,全户请射。如须没纳入官,即乞许全户不分肥瘠,召人承佃。

译有权势的人家串通图利,却在他人名下充当佃客,借以庇护逃避差役,实际全部耕种自己的田产。现在给予一个月时间令其自首,免除治罪,期满不自首的,允许他人告发,依法治罪并给予赏赐。又按天禧四年敕令:凡将田产虚立契约,典卖给有权势、豪强人家名下以隐蔽逃避差役的,给予一百天期限,向官府自首认罪,改正户名。期满不自首的,允许他人陈告,命官、使臣除名,公人、百姓则判处发配。现在依据臣僚的奏请,众官裁定,拟定凡臣僚不论现任或罢任,所置庄田,以三十顷为限;应免除户役的衙前将吏,以十五顷为限,所典买的田地,只能在本州境内典买。如有祖父辈需要迁葬,如果要随庄地选择安葬,必定担心另外没有可供选择的墓地,那么除前面规定的顷数之外,允许另外置办坟地,以五顷为限。如果在此条例颁行之后仍敢违犯,允许他人陈告,命官、使臣按违制罪论处,公人永远不得再任职役,田产判给告发的人。如果有山崖岭地,无法用步量丈量的,以及刀耕火种的地方,所规定的顷亩数,委托各路转运使另行制定条例,具体核实后申报朝廷。又按《农田敕》:购置田产以及分家后归本户耕种的佃户、尚未并入本户的逃户,各自出具户贴共同承担赋税。现在依据臣僚所请,都须并入一户名下。现在打算重申旧敕,命令在各县衙门张贴告示,明白晓谕百姓,给予一百天期限,允许陈情自首改正,期满不自首的,以及今后再敢违犯的,允许他人陈告。如果公然作弊,明显是荫庇他人逃避差役的,对涉案人严加惩处,并将查获的欺瞒田产的三分之一判给告发的人作为赏赐。"朝廷都同意了这些意见。

仁宗天圣元年六月,江西劝农使朱正辞上奏说:"此前臣任知饶州时,据鄱阳县佃户吴知等经由县衙申请承佃崇德乡逃户的田产,如今原主人有诉状,县衙不许申请承佃逃户田产,于是送交法司审理。大中祥符六年敕令:江南逃户田产如有人申请承佃,先要查核该户原有产业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吴智等人没有田产可作抵押,因此不再给予。以臣愚见,如果原有田产须满三分之一才准许承佃三分之一,那么贫民常常因无田产而无法申请承佃,只有有财力的人家才有抵押条件。请求特别颁降敕令,凡管辖的逃户田产不论有无田产,一律准许申请承佃。"此事下发大理寺与三司裁定。三司上奏说:"江南逃户田产,如果必须让有田的人家以原有产业三分之一来申请承佃一分,那么无地的贫民就无从承佃,荒废的田地就会很多,又会有富户拣选好地段申请承佃。现在拟定凡管辖的逃户田产,允许不论其名下有无田产,都让其全户除坟茔外申请承佃,充作屯田佃种,依照惯例缴纳夏、秋租课,永远不再起征正税。如果一户没有力量承佃全部,允许多户联名分别申请,一户逃亡迁移的,责令同状申请之人均摊缴纳。"朝廷都同意了。

七月,殿中丞齐嵩上奏说:"查核大中祥符八年敕令:户绝的田产不必均分给近亲,卖得的钱收归官府,肥沃的田地不卖,除二税之外,招人承佃,缴纳租课。这改变了旧有条例,没有依据,实在造成烦扰。请求从今以后,如果不依照旧规均分给近亲,就设立期限,允许没有产业以及中等以下的人家,不论肥瘠,全户申请承佃。如果必须没收归官,就请允许全户不分肥瘠,招人承

又国子博士张愿上言:『累有百姓陈状称:为自来官中定年深户绝租课,积累物数已多,送纳不前,盖是元差到官务欲数多,望成劳绩,定租重大,累蒙校科摊配在邻人户下,送纳不辩,遂至逃移,官中更均摊在以次逃户邻人名下,起惹词讼。国家富有万方,三司是聚敛之臣,必虑不能蠲免不:原阙,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二补。。』乞下三司定夺。事下三司与法寺议定闻奏。今参详,应户绝户合纳官田,许或兑下瘠田已远,无人请买,荒废亏失税额。欲乞勘会户绝田,勒令佐打量地步、什物,估计钱数申州。州选幕职官再行覆检,印暝示见佃户,依估纳钱买充永业,不得更将肥田请佃,兑下瘠簿。若见佃户无力收买,即问地邻。地邻不要原「地邻」前衍一「邻」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二删。,方许中等以下户全户收买,其钱限一年内送纳;如一户承买不尽,许众户共状收买。如同情欺幸,小估亏官,许知次第人论告,并当严断,仍以元买田价十分给三分赏告事人。」从之。

二年正月,开封府提点县镇李识言:「请下开封府委令佐劝诱人户栽植桑、枣、榆、柳,如栽种万数倍多,委提点司保明闻奏,各与升差使。」从之。

三年五月,深州董希颜上言:「准景德二年正月 :河北没蕃户庄田林木,本主未归,无人佃者,委逐县官遍往点检寔数,置籍管系,常切检校,不得毁斫,候本主归给付。如本主未到,许房亲请佃;如无房亲,即召主户佃莳。其年七月诏:『河北全家没蕃户庄田,须亲房召邻保五七人,方得请佃;如无,许主户请佃。据一物已上,县立帐给付,州县拘辖,不得斫伐破卖。候主归,依数还之。』至天禧五年敕,用知赵州高志宁言,据已破卖没蕃人户主田且勒典质主佃莳原「主」字下衍「佃」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三删。,候归

给付;已经勘断者,更不为理。臣详元 为未和好以前没蕃之人,朝廷矜悯,虑有废土伐木折屋,致本主归无所投,遂降 不得斫伐破卖。今缘和好已么,自雍熙后至景德前能归复者尽已归复,至今年未归之人,多是从初杀戮,或在北已亡,纵在蕃中,其存者亦少其存:原作「存其」,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三乙。,其庄田旧已准敕给与房邻佃莳。或已有请佃户,又多尊长亡没,目下子娉相承佃莳目:原作「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三改。,已成营葺。屋宇损坏,不敢修换,桑枣枯朽,不敢剪除。见今园林多是后来栽植。河朔之地,少近山谷,每官中科木,或制农具,或不采斫园林,即木无所出。偶然修换,或采取一株,便为游堕之民陈告,即夺给告者,却使元佃户全家趁出,不唯惠彼奸民,寔亦有伤和气。

译佃。"又,国子博士张愿上奏说:"屡次有百姓陈情说:向来官府核定多年户绝的租课,累积的数目已经很多,缴纳不及时,是因为原先派去核定的官员想要多定数目,希望成就政绩,租额定得过重,屡次被摊派到邻近人家名下,缴纳不清,于是导致逃亡迁移,官府又将其摊派到以次相邻的逃户邻居名下,引起词讼纠纷。国家富有天下,三司是聚敛财物的机构,必定担忧不能予以蠲免。"请求下发三司裁定。此事下发三司与大理寺共同商议后上奏。现在参详,凡户绝户应缴纳归官的田地,或有换成贫瘠土地已经很久、无人申请购买、荒废亏损税额的。请求核查户绝田产,责令佐官丈量田地、清点器物,估算价钱后申报州府。州府选派幕职官再次复核,张榜告示现在佃种的人,依照估价缴钱购买充作永久产业,不得再将肥田申请承佃,换成贫瘠簿田。如果现佃户无力购买,就询问相邻的人;相邻的人不愿要,才允许中等以下的人家全户购买,购田钱限一年内缴纳;如果一户承买不完,允许多户共同具状购买。如果串通舞弊,故意压低估价致使官府受损,允许知情人告发,一并严加惩处,并将原购田价的十分之三判给告发的人作为奖赏。"朝廷同意。

二年正月,开封府提点县镇李识说:"请命开封府委托县令佐官劝诱百姓栽种桑、枣、榆、柳,如果栽种数量多出成倍,命提点司核实上报,各自升迁差遣。"朝廷同意。

三年五月,深州董希颜上奏说:"按景德二年正月诏令:河北陷入北蕃地区人户的庄田林木,原主人尚未归来、又无人承佃的,委托各县官员逐一前往查点核实数目,登记造册管理,经常认真检查校核,不得毁坏砍伐,等原主人归来后交还。如果原主人尚未到来,允许其近房亲属申请承佃;如果没有近房亲属,就招募主户承佃耕种。"当年七月又下诏:"河北全家陷入北蕃的人户庄田,须亲房召集邻保五七人,才可以申请承佃;如果没有,允许主户申请承佃。凡有一件物品以上的,由县里立册记录交付,州县加以管束,不得砍伐破坏出卖。等到原主人归来,依照数目归还。"到天禧五年敕令,依据知赵州高志宁所言,对已经破坏出卖的陷落北蕃人户田产,暂且责令典当此田之人自行佃种,等原主人归来,再行交还;已经经过审断处理的,不再重新处理。臣详查原先诏令是为了在尚未和好之前对陷落北蕃之人的抚恤,朝廷怜悯,担心其房屋田地荒废,树木被砍伐、房屋被拆毁,导致原主人归来无处安身,于是颁降诏令不得砍伐破坏出卖。如今两国已经和好,自雍熙年间以后到景德以前能够归来的人都已归来,到如今尚未归来的人,多是从当初就被杀戮,或者已经死在北方,即便还留在蕃地,其存活的人也很少了,其庄田原本已经依敕令交给房邻佃种。有的已经有申请承佃的人,又多有其长辈亲属已经去世,眼下由子孙相继承佃耕种,已经修葺经营。房屋损坏,不敢修理更换,桑枣枯朽,不敢剪除。如今园林大多是后来栽种的。河朔地区,很少靠近山谷,每逢官府征用木材,或者制造农具,如果不能采伐园林中的树木,就没有木材来源。偶然修理更换,或者采伐一株树木,就有游手好闲之人乘机陈告,于是就把田产夺回判给告发者,却让原来的佃户全家被赶走,这不仅是让奸民占了便宜,实在也有

近又频准转运司差官推勘,多是陈告此类公事。窃虑不逞之人竞起讼端,编民不遂安居,刑狱无由清简。今请应河北人户请佃没蕃庄田者,除将庄田典卖、毁伐桑枣,即依旧条,所有屋舍家事、园林果木,任便修采,更不坐罪。不许陈告,亦不给田充赏。」从之。

九月,户部郎中、知制诰夏竦上言:「诸州例多旷土,臣曾询问乡耆,皆称旧日逃田,许民挑段请佃,候耕凿稍熟,牛具有力,即于强畔接续添请,是以人户甚便,官中又得税赋。自有条贯,须全户请射,后来例无大段事力之人一起请佃。今若许挑段请领之时,亦不乞减放料次,情愿更添税赋,其余荒田渐次接连请射连:原作「运」,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四改。。欲乞今日已前,应系田及系官荒田经三年已上者,许挑段请射挑:原作「桃」,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四改。,于所请田元额税功十分之二,更于次年起税[交]纳,仍先许中等以下户请射「中」字下原衍「户」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四删。。如有余者,方许豪势请佃,即不得转将典卖。州县别作簿书,主簿逐年具数申奏。又恐议者以为百姓拣却沃土,么远抛下官中瘠田,不肯夹带请佃。且即令逃田,二三十年荒废,肥瘠之地,空长草莱,上无一粒黍稷入官,下无一粒菽麦济民,未知空守旧章,(卑)[俾]有何益 利害之际,黑白甚明。又虑议者以为民择得美田,即弃见佃瘠土。且国家养民,惟恐不富,若令百姓尽得良田,供得赋税,衣食稍足,此合帝王爱民之心,利害相万,较然可知。」从之。

十月,提点开封府界县镇张君平言:「州县户绝没官庄田,官司虽检估,召人承买莳佃,其有经隔岁月,无人承当。盖检估之时,当职官吏准防已后词讼,多高起估钱,以致年深倒塌荒芜塌:原作「榻」,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四改。,隐失租税。望降敕选官重估寔价,召人承买。自今须子细看估,不得高起估钱,虚系帐籍。」事下三司相度,三司言:「按天圣元年七月敕:户绝田,令佐画时打量地段,估计屋舍,动使申州,委(同)[通]判、幕职再行覆检,出暝晓示见佃户纳钱,竭产收买,只依元额纳税,不纳租课,不得挑段请佃。或见佃户无力,即问地邻;地邻不要,方许中等以下户收买,价钱限一年纳官。又九

月 :三司言,旧价欠官物价: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四作「假」,疑是。,估价纳抵当产业入官,除已标充职田收地不许收赎外,如十五年内本主或子娉亲的骨肉却要元纳庄,许依元估价钱收赎;如十五年外见有人住佃者,不令收赎。今详年限稍远,欲乞限十年内,许本主或亲的子娉骨肉收赎,限满不赎,郭下廊店物业、外乡村庄田、舍屋、水硙,委令佐打量估计,结罪申州。

译伤和气。近来又屡次依照转运司差派官员审理,多是审理这类陈告的案件。私下担忧不法之徒竞相挑起诉讼,使得平民百姓不能安居,刑狱案件也无法清理简省。现在请求凡是河北百姓申请承佃陷落北蕃庄田的,除了将庄田典卖、毁坏砍伐桑枣的以外,就依照旧条处理,至于房屋器物、园林果木,任凭修理采伐,不再治罪。不许他人陈告,也不将田产作为赏赐判给告发人。"朝廷同意。

九月,户部郎中、知制诰夏竦上奏说:"各州大多有很多荒废的土地,臣曾经询问过乡里的老人,都说过去的逃户田地,允许百姓分段申请承佃,等到耕种渐渐成熟,耕牛器具也有力量了,就在原有田地边界接续申请增添,因此百姓觉得很方便,官府又能得到税赋。自从有了条例规定,必须全户一次申请承佃,后来往往没有能够一次拥有大量财力的人来申请承佃。现在如果允许分段申请承佃的话,也不必要求减免赋税额度,百姓情愿再增添税额,其余荒田便可逐渐接连申请承佃。请求凡在今日以前,属于官田及官府所有荒田已经三年以上的,允许分段申请承佃,就所申请田地的原额赋税,先纳十分之二,其余到次年再起征缴纳,并且先允许中等以下人家申请承佃。如果还有剩余的,才允许有权势的人家申请承佃,但不得转手典卖。州县另立簿册,主簿每年将数目申报朝廷。又担心有议论的人认为百姓会拣选好的肥沃土地,而把远处贫瘠的官田抛在一边,不肯一并申请承佃。姑且看眼下逃户田地,二三十年荒废,不论肥瘠,空自长满荒草,对上没有一粒黍稷进入官仓,对下没有一粒豆麦救济百姓,不知道死守旧规,又能有什么好处?利害之间,黑白十分分明。又担心有议论的人认为百姓选得好田后,就会抛弃现在佃种的贫瘠土地。况且国家养育百姓,唯恐不能使其富足,如果让百姓都能得到良田,缴得起赋税,衣食稍稍充足,这正合乎帝王爱民之心,利害相差极大,非常清楚。"朝廷同意。

十月,提点开封府界县镇张君平说:"州县中户绝没收归官的庄田,官府虽然核查估价,招人承买佃种,但其中有间隔多年、无人承接的。这是因为核查估价之时,在任官吏为防备日后引发词讼,大多把估价定得很高,以致年深日久房屋倒塌荒芜,隐没损失了税收。希望颁降敕令选派官员重新估定真实价格,招人承买。从今以后须仔细核估,不得抬高估价,虚列在帐册上。"此事下发三司商议,三司上奏说:"按天圣元年七月敕令:户绝田地,令县令佐官及时丈量地段,估算房屋、动产的价值,申报州府,委托通判、幕职再行复核,张榜晓谕现在佃种的人缴纳钱款,尽力购买,只依原额缴纳赋税,不再缴纳租课,不得分段申请承佃。如果现佃户无力购买,就询问相邻的人;相邻的人不要,才允许中等以下人家购买,价钱限一年内缴纳官府。又,九月敕令:三司上奏,旧价亏欠官府财物的价格,估价将抵押的产业收归官府,除已经拨充职田收地不许赎回的以外,如果十五年之内原主人或其子孙亲骨肉想要赎回原来纳入官府的庄田,允许依照原估价钱赎回;如果超过十五年而现在已有人居住佃种的,不允许赎回。现在详审年限稍远,请求限定十年之内,允许原主人或亲生子孙骨肉赎回,期满不赎的,城郭内外的廊店物业、外乡村庄的田地、房屋、水磨,委托县令佐官丈量估算,定下罪责后申报州府。州

州差(同)[通]判或幕职再行检估,出暝许人收买。如小估亏官,许知次第人论告,并科违制之罪,公人决配;其元价没官。奏可。今看详张君平所请,已有上件敕命,今欲举明前敕施行。」从之。

十一月,淮南制置发运使方仲荀言:「福州官庄与人户私产田,一例止纳二税,中田亩钱四文、米八升,下田亩钱三文七分、米七升四勺,若只依例别定租课,增起升▯,经么输纳,不易兼从。初给帖明言,官中却要不得占吭。臣欲乞以本处最下田价卖与见佃户。今准诏,为知福州胡则乞放免官庄租课,令臣分析利害臣:原作「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五改。。伏缘事理明白,望早施行。」诏屯田员外郎辛惟庆乘递马往彼,与本州岛出卖,不得亏损官司。

四年六月,辛惟庆还,言:「臣与本州岛体量闽候管十二县,共管官庄一百四,熟田千三百七十五顷八十四亩,佃户二万二千三百人,于太平兴国五年准 ,差朝臣均定二税,给帖收执。内七县田中、下相半,五县田色低下。寻牒州估价,及具单贫人数,按见耕种熟田千三百七十五顷,共估钱三十五万贯,已牒福州出卖,送纳见钱,或金银依价折纳。其元管荒田园有后来请垦佃者五十四顷九亩,见今未有人佃,已牒福州估价,召人请佃。臣尚虑狡猾之辈,别启情幸,于名下田园拣选肥浓税轻者请买,却退瘠地,别致亏官。已牒福州并须全业收买,依 限三年纳钱,不收牙税。如佃户不买,却告示邻人;邻人不买,即召诸色人。仍令令佐将帐薄根究数目,如日前曾将肥土轻税田与豪富人,今止瘠地,即指挥见佃户全业收买,割过户籍,若佃户不买,即将元卸肥田一处出卖。又按佃户名亦有僧户,元条僧人不得买田,已牒州出暝告示,许本主收买许:原作「详」,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六改。,或僧人元有官田已卸别户承佃户者,敢争执妄生词说,即严功勘断。」事下三司详定,三司言:「若依惟庆估定价钱三十五万余贯,今作三年送纳,恐见佃户除二税外,更纳田价钱数多,欲乞特与减放分数,却添年限,许随税将见钱并但堪供军金银、紬绢,依市价折纳;如愿一并纳足价钱,亦听从便。仍令州县置籍拘管,纽定逐年合拘纳钱数,随税追催,封桩收附。候及数目,计纲上京,不得别将支破。候纳钱足,给户帖,与买田人执为永业买:原作「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六改。,应副差徭。」 三司,据估到钱三分减一分,限三年纳足。其合应副差徭,亦候三年外。监察御史朱谏上言:「福州屯田耕

田岁么,虽有屯田之名,父子相承,以为己业,伏乞量定租课,罢行估卖。」诏:如见佃户内单贫户承买者,令别立宽限。

译府派通判或幕职再行核查估算,张榜允许他人购买。如果故意压低估价使官府受损,允许知情人告发,一并按违制罪论处,公人判处发配;原价没收归官。"皇上批准。现在详审张君平所请,已经有上述敕令,现在打算重申先前的敕令施行。"朝廷同意。

十一月,淮南制置发运使方仲荀说:"福州官庄与百姓私产田地,一律只缴纳二税,中等田每亩税钱四文、米八升,下等田每亩税钱三文七分、米七升四勺,如果只依此例另定租课,增加数额,年复一年缴纳,百姓难以承受。当初发给凭帖时明确说明,官府将来不会另行占取。臣打算以当地最低的田价卖给现在佃种的人。现在接到诏令,因知福州胡则请求免除官庄租课,命臣分析其中利害。私下认为事理十分明白,希望尽早施行。"朝廷下诏命屯田员外郎辛惟庆乘驿马前往当地,与本州一同出卖,不得使官府受到亏损。

四年六月,辛惟庆回朝,说:"臣与本州一同体察核量闽侯所辖十二县,共管辖官庄一百零四处,成熟田地一千三百七十五顷八十四亩,佃户二万二千三百人,在太平兴国五年依照诏令,派朝臣核定二税,发给凭帖执守。其中七县田地中、下等各占一半,五县田地质量低下。随即行文州府估价,并统计贫寒人户数目,按现耕种的成熟田地一千三百七十五顷计算,共估价钱三十五万贯,已经行文福州出卖,缴纳现钱,或者依价折算金银缴纳。其原先管辖的荒田园地中,有后来请求开垦承佃的五十四顷九亩,如今尚未有人承佃,已行文福州估价,招人承佃。臣还担忧狡猾之徒,另生歹念,在名下田园中拣选肥沃税轻的地段申请购买,却退回贫瘠土地,另外造成官府损失。已行文福州要求必须整体产业一并收买,依限三年缴纳钱款,不收取牙税。如果佃户不购买,就告示相邻的人;相邻的人不购买,就招募其他各类人。仍命令县令佐官核查帐簿,根究数目,如果先前曾把肥沃税轻的田地给了富豪之人,如今只剩贫瘠土地,就指令现佃户购买整体产业,办理过户,如果佃户不买,就把原先卸下的肥田一并出卖。又核查佃户名单中也有僧人,按原有条例僧人不得购买田地,已行文州府张榜告示,允许原田主购买;如果僧人原本拥有的官田已经转卸给别户承佃的,敢有争执妄生事端的,立即严加查处惩治。"此事下发三司详加裁定,三司说:"如果依照辛惟庆估定的价钱三十五万余贯,现在分三年缴纳,恐怕现佃户除二税之外,还要多缴田价钱数很多,请求特别予以减免份额,却延长年限,允许随同正税一并以现钱以及可供军需的金银、绸绢,依照市价折算缴纳;如果愿意一并缴清全部价钱的,也听凭自便。仍命州县设立簿册加以管理,核算每年应当缴纳的钱数,随税一并催缴,封存收贮。等到达到数额,汇总运送京城,不得另作支用。等到缴清钱款,发给户帖,交给购田之人作为永久产业,供应差役。"三司又提出,依照估算的价钱减去三分之一,限三年内缴清。其中应当供应差役的部分,也等三年之后。监察御史朱谏上奏说:"福州屯田耕种的年月已久,虽然名义上是屯田,实际父子相承,已经当作自己的产业,恳请酌情核定租课,停止估价出卖。"朝廷下诏:如现佃户中有贫寒人家购买的,另外给予宽限。辛惟庆说:"所核定的田价钱中,贫寒人家想再

惟庆言:「所纽田钱,内单贫户欲更展限一年。」从之。

五年六月,三司言:「准陕西转运使杜詹言:『缘边屯田军马支费甚多,所入课利,全然不足。伏见没纳欠折户绝庄田不少,自来州县形势、乡村有力、食禄之家,假名占佃,量出租课。臣体量上件乡村庄田,人愿收买耕佃,如有见佃人户多豪幸之辈,只计辖下州军,约得二十八万贯已来。若将重减,却虚台数,必是并有承买。欲望许选清干官估计寔直价,例召人承买买:原作「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七改。。』已可。其三司奏:欲乞上件条贯 下逐路,将天圣四年已前户绝庄田,依陕西例估计寔价,召人承买。」从之。

十一月,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州军,旧条,私下分田客,非时不得起移,如主人发遣,给与凭由,方许别住。多被主人折勒,不放起移。自今后客户起移,更不取主人凭由,须每田收田毕日,商量去住,各取稳便;即不得非时衷私起移。如是主人非理栏占,许经县论详详:疑当作「诉」。。」

六年九月,河北转运使杨峤言:「真定民杜简等状称:近年水旱蝗灾,被豪富之家将生利斛斗倚质桑土。事下法寺,请应委寔灾伤倚质者,令放,债主立便交拨桑土与业主佃莳。其所取钱斛,候丰熟日交还。如拖欠不还本钱,官中催理,利息任自私断。自今后更不得准前咤举取倚质桑土,贵抑兼并「贵」字前疑脱「所」字。,永绝词讼。」从之。

七年三月,诏:「如闻比来饥民有在沿边别无亲属庄产,可依仰转运使体量救恤,不令失所。或发遣往唐、邓、襄、汝,拨与系官田土、牛、种安泊。」仁宗曰:「此日北边荒歉,流民过来,沿边饥馑至甚,虽境外之人,然溥天率土,皆朕赤子么,当与多方赈济。」

五月,龙图阁学士、知密州蔡齐言:「三司牒:户绝庄田钱未足合纳租课者,勒令送纳,直候纳足价钱开破。若未有人买者买:原作「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八改。,官定租课,令请射户供输。本州岛自大中祥符八年后,户绝庄[田]七十七户,只有六户未户绝已前出课扑佃,自后依旧纳课,余皆荒闲。准天圣四年七月五日敕令

译展限一年。"朝廷同意。

五年六月,三司说:"按陕西转运使杜詹说:'边境地区屯田军马开支耗费很多,所收租课收入,完全不够。臣看到没收归官的户绝庄田不少,向来是州县有权势的人家、乡村中有财力的、领取俸禄的人家,假借名义占佃,仅仅缴纳很少的租课。臣核查上述乡村庄田,百姓愿意购买耕种的,如果现佃户中有很多是豪强奸猾之辈,只计算所辖州军,估计约有二十八万贯钱。如果把价钱定得太低,反而会使台账数目落空,必定会有人争相购买。希望允许选派清廉干练的官员估算真实价格,依照惯例招人承买。'此事已获批准。三司又奏:希望将上述条例颁布施行于各路,将天圣四年以前的户绝庄田,依照陕西的先例估算真实价格,招人承买。"朝廷同意。

十一月,下诏:"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各州军,按旧例,私下分给佃户耕种的田地,若非农忙时节不得让佃户迁移,如果主人要发遣佃户离去,须给予凭证,才允许其另行迁住。但佃户屡屡被主人折磨勒逼,不放其迁移。从今以后佃户要迁移,不再需要取得主人的凭证,只须在每年收完田租之日,双方商量去留,各自选取合适的办法;但不得在非农忙时节私自迁移。如果是主人无理阻拦霸占,允许经由县衙申诉。"

六年九月,河北转运使杨峤说:"真定百姓杜简等诉状称:近年遭遇水旱蝗灾,被豪富人家用发放高利谷物为由,抵押桑田。"此事下发大理寺,请求凡是确实因灾害而抵押田产的,予以豁免,令债主立即交还桑田给原业主耕种。原先所借取的钱粮,等到丰收之年再行交还。如果拖欠不还本钱,由官府催缴处理,利息任由双方私下商定。从今以后不得再依照先前的做法借放贷款抵押桑田,以此抑制兼并之风,永远杜绝词讼纠纷。"朝廷同意。

七年三月,下诏:"近来听说饥民中有的在边境地区没有其他亲属庄产可依靠的,可依照转运使的体察情况予以救济抚恤,不使他们流离失所。或者发遣他们前往唐州、邓州、襄州、汝州,拨给官府所有的田地、耕牛、种子安置。"仁宗说:"如今北边遭遇灾荒歉收,流民南来,边境地区饥荒尤为严重,这些人虽是境外之人,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都是朕的子民,应当想方设法加以赈济。"

五月,龙图阁学士、知密州蔡齐说:"三司行文:户绝庄田钱款尚未缴清、应纳租课的,责令缴纳,直到缴足价钱后才予以解除。如果尚未有人购买的,由官府核定租课,让承佃户缴纳。本州自大中祥符八年以后,户绝庄田共七十七户,只有六户在户绝以前已出租佃种,此后依旧缴纳租课,其余都荒废闲置。依照天圣四年七月五日敕令……"

:召人请射,只纳二税,更不纽课。未及一年,准天圣五年六月十五日敕:差官估计,召人承买。若未有承买,且令见佃人出税。后来本州岛估卖,有四十八户承买,尚有二十九户未有承买。三司累牒催纳,价钱未足,且纳租课。伏缘人户请射之初,田各荒废,纔入佃莳,未及一年,续许承买。催纳价钱,并是卖牛破产,竭力送纳,未足,又更勒纳租课。一年之内,催纳三重,臣未敢紧行理纳。兼虑诸处承买庄田钱未足更纳租课者,亦乞遍下诸处。」事下三司相度。三司言:「诸处所管户绝庄田不少,今若不候钱足,便除租课,窃虑承买户故为拖滞,不纳价钱。欲乞自今据未纳足钱并未有人承买,

译召来人请求承种,只交纳两税,不再收取租课。不到一年,依照天圣五年六月十五日的敕令:派官员估价,召人承买。若还没有人承买,就暂且让现在耕种的人交纳赋税。后来本州估价出卖,有四十八户承买,还有二十九户没有承买。三司多次行文催缴,价钱还没有交足,暂且先交纳租课。因为百姓请求承种之初,田地各自荒芜废弃,才刚刚耕种,还不到一年,接着又允许承买。催缴价钱,都是靠卖牛破产、竭尽全力送纳,还没有交足,又再强令交纳租课。一年之内,催缴了三重赋税,臣不敢紧急催办交纳。并且担忧其他各处承买庄田钱款未交足又要再纳租课的情况,也请求一并下发给各处知晓。此事交下三司商议。三司说:「各处所管的户绝庄田不在少数,如今若不等钱交足,就免除租课,恐怕承买户故意拖延,不交价钱。请求自今以后,凡是钱款未交足并且还没有人承买的,

一依估价,召人承买买:原作「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八改。,限一年内钱足。仍将估价及见纳租纽作十分,如纳钱一分,即除落一分租课,直候纳足,方与全免。」从之。

十一月,诏:「州县逃田经十年已上,无人归业,见今荒闲者,令出暝晓示,限百日令本主归业,限满不来,许人请射耕佃。其归业并请射人户,并未得立定税额,及令应副差徭,候及五年,于旧额税赋上特减八分,永为定额。」其月,中书门下言:「窃虑上件逃田荒闲年深,见有人户侵耕冒佃,将来有人归请,别致争讼,及见有税产人为见宽恩,抛弃己田,却求请佃逃田。欲令三司告示,如有侵耕者,与限百日陈首,更不问罪。据陈首后耕到熟田顷亩,于元税额上令纳五分。如本主限内归认,给付本户,依此纳税;若辄弃己田,妄作逃移,请射逃田,许诸色人论告,科违制罪,押归旧贯。乡耆不切觉察,致有违犯,并从违制断遣。」

八年八月七日,审刑院言:「河北天圣八年四月已前值灾伤逐急典卖与人,其四邻逐熟在外不曾会问者,如见执文契印税分明,其邻人不曾着字,却有论认者,官司不得为理,并依元契为主。」从之。

十二月,知坊州杨及言:「民马固壮典得马诞顺田壮:本书六三之一七九作「状」。,计钱六千,后添栽木三百,元契每根赎日理三十钱。臣详显是有力百姓将此栽木,厄塞贫民,占据地土,岂可元典六千,赎田之日,却理钱十千 从祖作幸从祖作幸:此句前疑有脱文。,邀勒贫苦,永不收赎。如不止绝,恐豪猾人户转侵孤弱,竞生词讼。自今后如元典地栽木年满收赎之时,两家商量,要即交还价直,不要取便斫伐,业主不得占吭。」

庆(历)[历]四年正月二十八日,诏:「自今在官有能兴水利,课农桑,辟田畴,增户口,凡有利于农者,当议量功绩大小,比附优劣,与改转,或升陟差遣,或循资家便,等第酬奖。即须许法劝课,不得却致扰民。其或陂池不修,桑枣不植,户口流亡之处,亦当检察,别行降黜。仍令转运使、提点刑狱常切纠举,无自旷慢。至于省徭役,宽赋敛,使百姓乐于务农,亦所以广劝民之道么。仍令逐处臣僚今后举奏见任知州、通判、知县、令佐者,并先言有何劝课劳绩,方与依条理为举主施行。其提点刑狱朝臣并转运判官,今后并带兼本路劝农。一、兴水利。谓陂塘污田之类,及逐处堤堰河渠可备水患者,或能创置开决,或么来废坏堙塞,复能兴修,或前人已兴功未成,后来能接续了毕者,仰逐处勘会功绩大小,所利广狭闻奏。一、植桑枣。令文劝课栽植,自有等第数目,如土地有所不宜,则不必桑枣。

译崇宁三年十一月三日,下诏对新任命权发遣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公事王觉升迁一官,因为他开垦农田几乎达到一万顷的缘故。

四年二月十六日,重新颁布方田法。详见方田门。

大观三年二月十二日,提举广南西路常平等事洪彦升上奏说:「广西各郡县地广人稀,原野洼地土壤肥沃,很有可以耕种的地方。加之当地蛮夷归附顺服,疆土辽阔边远,仓廪储蓄,尤其需要精心筹划经营,以求充实富裕。恳请招募百姓,给予土地让其耕种。无论官府还是私人举办借贷,资助其开垦,等到耕作就绪之后,三年以后,酌量起征税租,逐渐偿还先前所借贷款,这样百姓将会安居乐业,可以使土地没有遗留的利益未加利用,这也是招募百姓

但榆柳之类,随地所宜,可为民利。如官员能自相度民力,许法劝课,不须执守令文内数目,并令逐处具本官任内栽种诣寔数闻奏。一、增户口。部内有逃户,却能招诱复业,或有天荒田能招人开耕,创立户贯,皆为劳绩。即不得差人追捕归业,亦

不得强抑人户开耕,以为己耕功,令逐处勘会增添到户数及开耕到地土顷亩闻奏。已上劝课功绩,并于得替日出给解由,仍令本属保明以闻外本:原作「木」,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改。,并给与公据,自赍赴阙。」

八月,命参知政事贾昌朝领天下农田,有利害,其悉条上之。初,参知政事范仲淹援唐故事,请以辅臣分总其务,虽常降 ,然其后亦弗果行。

皇佑元年四月二十六日,右司谏钱彦远言:「农桑者,生民大事,国家急务,所以顺天养豹,御水旱,制蛮夷之原本么。本朝自祖宗以来,留意尤切,故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臣僚知州、通判皆带劝农职名,授敕诰御,政在督课。而近岁徒有虚文,初无劝导之寔,污(菜)[莱]不辟污:原作「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一改。,事失咤循。今欲乞应天下诸州军于长吏听各置劝农司,以知州为长官,判官为佐官,举部内幕职、州县清强官一员兼充判官,量抽吏人,先将部内诸县今日已前见管垦田顷亩、户口数目、陂塘山泽、桑枣沟洫都大之数,着为帐籍,仍开析见有多少逃移人户赋税、荒废田亩、古之水利后来残毁者,委自劝农官司多方许法劝课招诱,安其生业,去其大害,兴其大利。候至年终农隙,转运司遍行比较,委是增得垦田户口数目是:原作「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一改。,或流人自占,或逃移复业,陂塘灌溉,有利桑枣广植,沟洫开辟,增多赋税,丁口蕃息,明着版籍,不至烦扰者,保明举奏,特与就赐章服,增其秩禄。如一任终始悉有显效,令转运司批土历子到阙,委所司磨勘,超擢任使;其判官亦特与磨勘引见。其转运使等每循历州军,先须点检劝农司讫司:疑当作「事」。,方得点检诸事。如长吏已下咤循违慢,职业无闻,人户逃移至多,垦田之数日削,并乞除授散官;监当判官亦同降黜。所贵天下本农,生民富给,为万世之基。望诏三司检举旧贯赏罚施行。」

二年九月,诏三司:「唐、邓、汝州多旷土,其令宽立税限,募人垦种之。」

至和元年三月,诏:「京西民饥,其荒田如人占耕及七年,起税二分;逃田及五年;减旧税三分。咤灾伤逃移而复业者,免支移折变二年;非咤灾伤者,免一年。」

二年十一月三日,诏:「荆湖、广南路溪洞人户争论田土,虽在务,月须理断了当。」以上《国朝会要》

治平四年九月二日,神宗已即位,未改元。

译充实边境的用意。」朝廷同意。

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下诏:「宣州、太平州的圩田大多是近年所修筑,多属上等良田,是官户借助人力、假借当地百姓的名义申请承佃修筑圩堤而成,如今已经成为可耕之田,也承认缴纳租税,但大多因此被奸猾之人告发揭发,进而酿成诉讼。可命本路提举司行文所属州县,凡有假冒他人名义的人,都允许其自行陈报,特予改正,作为本户的永久产业,其租税等都按定额缴纳。」

四月二十七日,下诏:「入春以来,都得到了滋润的雨水,如今正当初夏,天气晴朗和暖,蚕桑谷麦等农事都正在兴办,农民都在田间竭尽全力,一年的收成,全在此时决定。深恐州县官吏拘泥于繁琐条文,追究一些细小罪过

江南东路转运司言:「三司奏池州多逃产年深,元额税重,人户不敢请射,欲乞其逃田如三十年以上,于元税额上减放四分,四十年以上减放七分,如此,候十年,其田已成次第,即依编 十分内减三分,立为永额。其三年以下十年以上者,自依编 ,令三司依此施行。本司看详本路及天下似此逃田不少,乞施行诸路,令人请佃。」诏并从之,仍候请佃及十年,并令纳五分税;及二十年,即依编 纳七分税,永为定额。

十一月,三司请出卖京东等路户绝没纳庄田,诏:「内有租佃户

及五十年者,如自收买,与于十分价钱内减放三分,仍限二年纳足,余依所请。」

熙宁元年六月十五日,京西提刑徐亿言:「知唐州、光禄卿高赋招两河流民及本州岛客户开垦荒田,招到外州军及本州岛人户请过逃田;又兴修过陂堰,望功恩奖。」有诏褒谕。

十二月四日,权京西转运使谢景温言:「本管汝州户口至少,田土多荒,龙兴、鲁山、梁、华四县最为凋弊,自来请田人户虽有条贯:五年内免诸般科役,而客户尚不免诸色役。既请田不过一二年,便为旧户纠决,须至充役。虽有条制,诸县不能遵守,民亦不以为信,以此逃窜者多,占田者少。今欲乞置垦田务,举官一员,专领籍四县荒田,召人请射。其请田人须勘会系汝州界不走移者,方得收管,更不隶诸县版籍。逐县既不能统摄,则无由差科,候五年满日,据地界拨还逐县,应副科役。其所举官如招及千户以上,乞优与酬奖,仍许再任,其廨宇只就龙兴县安置。如此,则为利甚博,所费者寡,人户渐可招诱,田亩足以垦辟。」诏不置务,余依所请。

二年八月十九日,中书言:「黄河北流今已淤断淤:原作「于」,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三改。,所有恩、冀以下州军黄河退背田土顷亩不少,深虑权豪之家与民争占,及有元旧地主咤水荒出外,未知归请。」诏河北转运司:「应今来北流闭断后黄河退背田土,并未得容人请射,及识认指占,听候朝廷专差朝臣往彼,与本处当职官同行标定讫,收接请状,纽定租税,均行给受。」

十一月十三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乞降农田利害条约付诸路,应官吏、诸色人有能知土地所宜、种植之法,及可以完复陂湖河港;或不可兴复,只可召人耕佃;或元无陂塘圩 、堤堰沟洫,而即今可以创修;或水利可及众,而为之占擅,或田土去众,用河港不远,为人地界所隔,可以相度均济疏通者,但于农田水利事件,并许经管勾官或所属州县陈述,管勾官与本路提刑或转运商量,或委官按视。如是利便,即付州县施行。有碍条贯,及计工浩大,或事关数州,即奏取旨。

译,追捕传唤、取证核办,株连牵扯甚广,或者兴办不急需的工程,或者催逼尚未偿还的欠债("负"原作"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改),予以拘押监禁,导致耽误一时的耕作,从而使全年的收成付诸东流。应当普遍委托各监司明确责成,申饬州县官员,各自省减事务、休养百姓,不要耽误农时,以符合爱护百姓、厚待农事的用意。如有违反的,监司要立即快马举报弹劾上奏。」

政和元年三月七日,下诏:「监司要劝导督率各州县长官,督促责成编户百姓栽植桑树柘树,扩大养蚕的收益,以增加纺织的出产;到其本任期满,加以比较考核,予以赏罚。」

四月四日,有臣僚上奏说:「近年来各路监司、各州郡长

其言事人并籍定姓名、事件,候施行讫,随功利大小酬奖;其兴利至大者,当议量材录用;内有意在利赏人不希恩泽者,听从其便。令逐县各令具本管内有若干荒废田土,仍须体问荒废所咤,约度逐段顷亩数目,指说着望去处,仍具今来合如何擘画立法,可以纠合兴修,召募垦辟,各述所见,具为图籍,申送本州岛。本州岛看详,如有不尽事理尽:原作「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四改。,即别委官覆检,各具利害开说,牒送管勾官。应逐县并令具管内大川沟渎行流所归,有无浅塞合要浚导,及所管陂塘堰埭之类可以取水灌溉者,有无废坏合要兴修,及有无可以增广创兴之处,如有,即计度所用工料多少合如何出办;或系众户,即官中作何条约与纠率众户;不足,

即如何擘画假贷,助其阙乏。所有大川流水阻节去处,接连别州县地界,即如何节次寻究施行。各述所见,具为图籍,申送本州岛。本州岛看详,如有不尽事理,即别委官覆检,各具利害牒送主管官。应逐县田土边迫大川,数经水害,或地势污下所积聚雨潦,须合修筑圩 堤防之类类:原作「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四改。,以障水患;或开导沟洫,归之大川,通泄积水,并计度阔狭、高厚、深浅各若干工料,立定期限,令逐年官为提举,人户量力修筑开浚,上下相接。已上亦先具图籍申送本州岛,本州岛看详,如有不尽事,即别委官覆检,各具利害牒送管勾官。所有州县攒写都大图籍合用书笔,或添雇人书,许于不系省头子钱内支给。诸色公人如敢缘此起动人户,乞觅钱物,并从违制科罪;其赃重者,自从重法。应据州县具到图籍并所陈事状,并委管勾官与提刑或转运商量,差官覆检。若事体稍大,即管勾官躬亲相度,如委寔便民,仍相度其知县、县令寔有才能,可使办集,即付与施行。若一县不能独了,即委本州岛差官,或别选往彼,协力了当。若计工浩大,或事关数州,即奏取旨。其有合兴水利兴:原作「与」,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五改。,及垦废田、用工至多县分,若知县、县令不能施行,即许申奏对换,或别举官,或替下官,仍别与合入差遣。若本县事务烦剧,兼所兴功利浩大,合添丞佐去处,即依今年二月中所降添员指挥别具闻奏。应有开垦废田、兴修水利、建立堤防、修贴圩 之类,工役浩大,民力不能给者,许受利人户于常平、广惠仓系官钱斛内连状借贷支用,仍依青苒钱例作两限或三限送纳。如是系官钱斛,支借不足,亦许州县劝谕物力人出钱借贷,依例出息,官为置簿,及催理诸色人能出豹力纠率众户,创修兴复农田水利,经么便民,当议随功利多少酬奖。

译官,每逢仲夏农事刚刚兴起、刚见到应时的雨水,就把收成不足说成充足,把尚未播种说成已经播种,便宣称禾谷将要丰收,秋收可望丰足。希望订立禁止的法令,诏令各路州郡长官各自致力于劝农的实效,不得事先夸称丰收来欺骗朝廷。」朝廷同意。

五日,下诏:「士大夫与百姓争夺利益,大量占据肥沃土地的行为,已有法令条文规定,命监司要经常认真检举查处。」

二十四日,有臣僚上奏说:「郡守、通判、转运使、副使、提点刑狱等官衔,必定兼带劝农事的职衔。近来的制度:又将县令也以管勾劝农公事作为兼职。考核政绩的办法中,也有农桑垦殖作为最优等的标准,但是官吏不能体会朝廷爱护百姓的本意,他们所

其出豹颇多,兴利至大者,即量才录用。应逐县计度管下合开沟洫工料及兴修陂塘圩 、堤堰斗门之类,事关众户,却有人户不依元限开修,及出备名下人工物料有违约束者,并官为催理外,仍许量事理大小,科罚钱斛。其钱斛官为置簿拘管,收充本乡众户工役支用。所有科罚等第,令管勾官与逐路提刑司以逐处众户见行科罚条约同共参酌,奏请施行。应知县、县令能用新法兴修本县农田水利,已见次第,令管勾官及提刑或转运使、本州岛长吏保明闻奏,乞朝廷量功绩大小,与转运官或升任,减年磨勘循资,或赐金帛令再任,或选差知自来陂塘圩 、堤堰沟洫、田土堙废最多县分,或充知州、通判,令提举部内兴修农田水利;资浅者且令权入。其非本县令佐,为本路监司、管勾官差委辟画兴修,如能了当,亦量功利大小,比类酬奖。」诏并从之。

三年二月,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言:「渭源城下至秦川,沿河五

六百里,良田不耕者何啻万顷,但自来无钱作本,故不能致利。欲每岁常于秦州和籴场预借钱三五万贯作本借:原作「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六改。,择田之膏腴者,量地一顷约用钱三十千,岁收不下三百硕。千顷之田三万贯,收三十万硕,以十万为人、牛粮用外,岁尚完二十一万硕。」诏:秦凤路经略司借支封桩钱三万贯,委王韶募人耕种,仍预行标拨荒闲地土,不得侵扰蕃部。如封桩钱已系转运司支借收籴斛斗,亦仰先次拨还。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应已行新法县分所根究到荒废田土约若干顷亩,大川大港计若干道干:原作「于」,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六改。,陂塘圩 堤堰之类计若干所,先料开浚修筑都计若干工,每令佐得替月,并令具任内擘画召募垦辟催督开修过若干数目,牒与替官,令取图籍抽摘交点得寔,方得保明申州,出给解由。如有伪妄增功、隐落事状,并从违制分故失科罪,不在去官及赦原之限。其知州、通判令提刑、转运常切体究通:原作「同」,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改。,量任内能与不能用心劝督,候得替日,具的寔事件申奏,常议量功罪赏罚常议:「常」当作「当」,「议」原作「识」,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七改。。内有能擘画兴修,功利大者功利:原作「功利功利」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七删。,乞朝廷优与升擢。其管勾官、提刑、转运及本州岛长吏等,如明见管内官吏百姓所陈农田利害可以兴除,妄有沮废,及妄冒保明功绩,朝廷差官察访得寔,并重行降黜,亦不在去官及赦原之限。

十月,提举京东常平仓王子渊言:「臣职事之中,在农田尤为先务,如本路济州有南李堰、濮州有马陵泊等处,么为积水所占,昨已疏治,修复良田约四千二百余顷。

译急切关注的,只是催征赋税、办理文书和诉讼案件而已。恳请责成州县长官把劝农作为首要职责,春天则耕种桑蚕,视察当地风土气候的早晚,督促劝课百姓。中下等的贫民,如果种子粮食不足,就依照常平仓放贷税收七成的办法,借贷加以补助。秋天则视年成的丰歉,审察其播种栽植情况,借贷帮助也依照上述办法。转运使、副使、提点刑狱巡视所到之处,考察州县长官劝农的勤惰情况,每年选取三数名最优最劣者上奏,予以从重升迁或黜降。如此,就没有人敢敷衍了事,从而符合陛下培植国家根本的用意。」诏令:可依据所陈述内容,详细订立精密的法令,以求取得切实的成效。

五月二十二日,下诏:「耕种桑蚕是衣食的根本来源,砍伐桑

昨来夏秋,民间耕种所取菽麦约三二百万余硕,此乃于常岁之外所获之物,散在公私,以备饥岁。又修导过曹、单等九州岛一十三处沟洫河道,疏决畿内以来诸处逐年夏秋积潦东入清河等处,遂入于海,无横流之虞。欲乞下诸路提举司,宜以农田水利为首务。」送司农寺。寺司勘会:「近令遍牒诸路相度检计,应系农田水利沟洫河道、堤岸斗门之类,如系人户自备功力,趁农隙日合行兴修去处,依时检计催督兴修。若合差人夫,并依元料夫工合听朝旨差拨春夫者,具事状以闻。仍各具将来合兴修着望紧慢去处,并的确利害事状、图籍申寺,纔候下手日,逐一共报赴寺。」从之。

五年,重修定方田法。

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言:「诸畸零不成片段田土,难已召给役人者,依《出卖户绝田产法》召人承买。」

元丰元年四月十九日,诏:「开废田、兴水利、建立堤坊、修贴圩 之类,民力不能给役者,听受利民户具应用之类应用之类:《长编》卷二八九作「合费用数目」。,贷常平钱谷常平:《长编》卷二八九于此下有「等」字。,限二年两料输足二年:《长编》卷二八九作「三年」。,岁出息一分。」

三年五月七日,诏止蔡州客户请射田,追收已给关子。以权提点京西北路刑狱张复礼奏「根括民契外地,及夺下户闲田,募客户自占,境内搔扰」么。

五年十一月九日,都水使者范子渊言:「自大名抵

干宁,跨十五州,河徙地凡七千顷徙:原作「徒」,据《长编》卷三三一、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八改。,乞募人耕租。」从之。

十二月二日,诏:前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司干当公事段询减磨勘三年干:《长编》卷三三作「勾」。,赏根括水陆田四千一百余顷么。

六年九月十一日,知琼州刘威信言:「朱崖军土脉肥沃,欲乞委本军除旧系黎人地不许请射外,招诱客户,请系官旷土住家耕作,仍立赏格激劝。」从之。

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诏罢方田。

哲宗元佑三年三月一日,诏:「诸路经略司讲求护耕之策,勿令贼计得行,致失春事。」后命鄜延路经略使赵▯等审量贼计后: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八作「复」。,按寔以闻。以夏贼屯集境上,陕西、河东并边居民往往不敢耕种,有妨春事故么。

四年二月十三日,诏:「自今应濒河州县积水占田处,在任官能为民经画沟畎疏导,退出良田一百顷已上者,并委所属保明以闻。到部日,与升半年名次,每增一百顷,各递升半年名次;及一千顷已上者,比类取旨酬赏;功利大者,仍取特旨。」从刑部侍郎范百禄请么。

六年九月二十五日,诏河东路提刑司,将麟、府、丰州曾经西贼劫掠耕牛人户,特许于常平钱内借钱买牛借:原作「价」;买:原作「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九改。

译树柘树,尚未有法令禁止,应当订立约束条例予以施行。」

二十七日,有臣僚上奏说:「天下属于官府的田产,在常平司有出卖的法令,如折纳、抵当、户绝之类的田产就是;在转运司有请佃的法令,天荒逃田、省庄之类的田产就是。除此以外的闲田,名目种类不一,往往荒废不耕。即使间或有出卖或招人承佃的,承佃之人又常被豪强大户侵占冒领,能够交纳官府租赋的十不足一二。欺瞒作弊的情况百出,很难统一整治。那些承佃人户,又因为是官府的田产,不肯致力于开垦,于是使百姓没有永久的产业,官府失去主户,公私利害关系,牵涉都不轻。恳请命官总领筹划条例奏报朝廷。」诏令范坦总领筹划处理此事。

六月六日,户部侍郎范坦上奏说

,其所借钱渐次催纳借:原作「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八九改。。

绍圣二年三月三日,工部言:「诸黄河弃堤退滩地土堪耕种者,召人户归业,限满不来,立定租税,召土居五等人户结保,通家业递相委保承佃。每户不得过二顷每户不得过二顷:此句下疑有脱字。,论如盗耕退复田法,追理欺隐税租外,其地并给告人,仍给赏。」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提点京西北路刑狱徐君平言:「提点官与监司旧带劝农者,乞据所部分巡州县,括其地之不垦辟,周知顷亩,县为图籍,询究其弊之所在,为救之之术。」从之。

同日,知郑州李湜言:「兴修农田水利,乞送详定重修敕令所看详编修。」从之。

徽宗崇宁三年十一月三日,诏新差权发遣广南东路转运判官公事王觉迁一官,以垦辟农田几及万顷故么。

四年二月十六日,复颁方田法。详见方田门

大蹑三年二月十二日,提举广南西路常平等事洪彦升言:「广西郡县地广人稀,原隰沃孀,甚有可耕之处。功之蛮夷附顺,强土斥远,仓廪储舄,尤资经画,以致充羡。欲乞募民,给地使耕。系官若私举行(价)[借]贷,应副开垦,俟其就绪,三年而后,量起税租,渐偿宿贷,彼将安土乐业,可使地无遗利,亦募民寔边之意。」从之。

四年三月二十八日,诏:「宣州太平州圩田并近年所作,多是上等,及官户借力,假土人名籍请射修围,今已成田,认纳租税,多为奸猾告讦,咤而成讼。可令本路提举司下所属州县,将应有假名人并许自陈,特与改正,充本户永业,其租、税等并依额送纳。」

四月二十七日,诏:「自春以来,并得膏泽,方今孟夏,天气晴和,田蚕谷麦,众务方兴,农民竭力田畴,一岁之功,并在此时。深虑州县之吏,拘以微文,案其细罪,追呼证办,株连

枝蔓,或兴不急工作,或趣未偿欠负偿:原作「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改。,拘系监锢,致妨一时耕作,而失终岁之功。宜遍委诸监司明功申敕州县官,各仰省事息民,无夺其时,以称爱民厚农之意。如违,监司走马举劾以闻。」

政和元年三月七日,诏:「监司劝率守令督责编户植桑柘、广蚕利,以丰织 ,(基)[其]本任满,比较赏罚。」

四月四日,臣僚言:「近岁诸路监司、列郡守臣每于中夏农事方兴,纔见雨泽应时,则未足言足,未种言种,便指为禾谷丰穰,秋成可望。愿立法禁,诏诸路州郡守臣各务劝农之寔,不得预言丰登之欺。」从之。

五日,诏:「士大夫与民争利,多占膏腴之地,已有令文,令监司常切检举。」

二十四日,臣僚言:「郡守、通判、转运使、副、提点刑狱系御,必带劝农事。

译:「奉诏总领筹划处理出卖属官田产的事宜。想派提举常平官或提刑官专门负责监管出卖事务。凡是应用于河防边地招募弓箭手或屯田之类用途的田产,都予以保留;凡是市易、抵当、折纳、籍没、常平、户绝、天荒、省庄、废弃的官职田、江河冲积的沙田、废弃堤防退水后的滩地、濒临江河湖海自然生长芦苇荻草的场地、圩田湖田之类的田产,都予以出卖。」朝廷同意。

七月二十日,有臣僚上奏说:「关于私人荒田的法令,允许典卖给寺观,很多人便把肥沃田地谎称为荒废田地,官府不加察觉,而民田如遇水旱灾害,某年歉收,人力接续不上,就变成荒废。寺观一旦得到这些田地,就不再流入民间,从事农业的百姓因此受

近制:又并县令亦以管勾劝农公事为御。考课之法,复有农桑垦植之最,而官吏不能上体爱民之意,其所急者,特在于催科税、入簿书狱讼而已。欲责守令职事以劝农为先务,春则耕桑,视风土气候之早晚,以督课之。中下之民,种食不足,即依常平放税七分之法,借贷以补之。秋则视岁入之丰俭,审其播植,贷助亦如上法。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即巡历所至,察守令劝农之勤惰,岁取三数人最优劣以闻,重行升黜。如此,则莫敢苟简,以副陛下封植基本之意。」诏:可详据所陈,精密立法,以责寔效。

五月二十二日,诏:「耕桑乃衣食之源,斫伐桑柘,未有法禁,宜立约束施行。」

二十七日,臣僚言:「天下系官田产在常平司有出卖法,如折纳、抵当、户绝之类是么;在转运司有请佃法,天荒逃田、省庄之类是么。自余闲田,名类非一,往往荒废不耕。虽间有出卖,请佃之人,又为豪右之侵冒,输官租赋,十无一二。欺弊百出,理难齐一。其请佃人户,又以经系官田,不功垦辟,遂使民无永业,官失主户,公私利害,所系非轻。乞命官总领条画以闻。」诏范坦总领措置。

六月六日,户部侍郎范坦奏:「奉诏总领措置出卖系官田产。欲差提举常平或提刑官专切提举管勾出卖,凡应副河坊沿边招募弓箭手或屯田之类,并存留;凡市易、抵当、折纳、籍没、常平、户绝、天荒、省庄、废官职田、江涨沙田、弃堤退滩、濒江河湖海自生芦苇荻场、圩 湖田之类,并出卖。」从之。

七月二十日,臣寮言:「私荒田法,听典卖与蹑寺,多以膏腴田土指作荒废,官司不察,而民田水旱,岁一不登,人力不继,即至荒废。蹑寺得之,无复更入民间,为农者受其弊。欲除官荒田许蹑寺请佃外,余并不许典卖。」从之。

九月十二日,户部言:「欲自今应命官或诸色人陈述农田水利,令本州岛日下开具申部,从本部置籍。如可兴修,令所属依绍圣条法,一面兴修,提举官咤巡历所至,询访讲究施行,所贵地无遗利。」从之。

十四日,总领措置官田

所奏:「检会熙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朝旨:制置三司条例司

译害。想请除官府的荒田允许寺观申请承佃外,其余的一律不许典卖给寺观。」朝廷同意。

九月十二日,户部上奏说:「想请从今以后凡有命官或各色人等陈述农田水利事宜的,命本州当日开列详情申报户部,由本部登记造册。如果可以兴修,就命所属依照绍圣年间的条例法令,一面着手兴修;提举官巡视所到之处,也要询访讲求施行情况,以求土地没有遗留未尽之利。」朝廷同意。

十四日,总领措置官田所上奏说:「查核熙宁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的朝廷旨意:制置三司条例司……」(原文至此中断)

奏出卖广惠仓田土,其所委逐项,提举官催趣出卖,如一年内卖及三万贯,减一年;七万贯,减二年;十万贯,减三年磨勘。欲比类熙宁年指挥所委监司官一路州县合卖田舍价钱数目,如于一年内卖及七分,与转一官;六分,减三年磨勘;五分,减二年磨勘。其出卖不及五分之处,亦依已降指挥,从本所奏劾原「奏」字前衍「劾」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二删。,庶几有以激劝。」诏:「诸路系官田舍,平日多为豪右侵冒,有亏邦计。今来出卖顷亩、间椽万数不少,所委官吏若不明劝赏,则无以激劝,使能吏悉力干办。可并依所奏施行。」

译奏请出卖广惠仓田地,其所委派的各项事宜,由提举官催促尽快出卖,如果一年之内卖到三万贯,减免一年磨勘;卖到七万贯,减免二年磨勘;卖到十万贯,减免三年磨勘。希望比照熙宁年间的诏令,所委派的监司官在本路州县应当出卖田舍的价钱数目中,如果一年之内卖到七分,就升转一官;卖到六分,减免三年磨勘;卖到五分,减免二年磨勘。其出卖不到五分的地方,也依照已经颁布的诏令,由本所奏请弹劾,这样或许可以有所激励劝勉。皇帝下诏说:"各路属于官府的田地房舍,平日里多被豪强势要之家侵占冒占,有损国家经费收入。如今出卖的顷亩、间椽数目不少,所委派的官吏如果不明确加以奖劝,就无法激励劝勉,使能干的官吏尽力办理此事。可以一并依照所奏请的内容施行。"

十月二十日,总领措置官田所言:「提举河北西路常平王靓奏:『相州见估卖官田,内有元系白地,咤人户承佃后来栽种到桑枣果木之类地段木:原作「本」,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二改。,并合酬佃人功力,估价出卖。』看详欲人户见承佃合卖官田,如内有种植材木,并令估官体究诣寔,别作一项估价,与所卖田土一处依法召人承买。候出买了当,将来木价钱给还元栽人户。若系见佃人承买,即止纳买地价钱。」从之。

二十二日,总领措置官田所言:「元奏请存留屯田,为河北、陕西、河东事干边防利害去处,不可出卖出:原作「去」,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三改。。若自余路分,虽有屯田之名,从来止是令人户出租佃莳,显与其它名色官田事体一般,即非事干边防,亦合出卖。」从之。

十二月六日,手诏:「应京畿诸路按察官于所部、守臣于倚廓、县令于境内,岁终耕敛,并须亲诣田畴,劝沮勤惰,以为力耕之倡。其土地辟赋入登、民无流移者,为考课之最。仍令尚书省检校,具祖宗故事颁降。」

二年四月十七日,诏曰:「祖宗以来,田之在公者,为屯田、为官庄,养民兵,居熟户,于以佽助经费,藩卫边鄙。神考置常平之官,修水土之政,方天下之田,以正经界,庶几乎复古矣。续而成之,以绍先烈,寔在今日。乃者有司建言,系官田宅,一切卖鬻。苟目前之利,废长么之策,厚赏滋奸,民以烦扰;豪强兼并,佃户失业。东南阙于上供,瘠簿弃而不售。以义理豹,岂谓是欤!昨范坦所上卖官田宅画一,可更不施行,总领措置官吏并罢。已卖田宅,并给还元纳价直,其田宅却拘收入官,元佃赁人户愿依旧佃赁者听,余并遵依元丰令施行。」

二十二日,臣僚言:「伏闻已降指挥:罢卖系官田宅。若不事为之制,却恐重有侵渔。其间如已交业之家,见已布种,或已修盖舍屋,理当逐一措置行下。」诏:「舍屋已经改更,但课利亏租额者,俱免,仍旧修盖。官田已作墓地安葬,保耆验寔申官,许令据合用步亩收买,与免迁徙。」

政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尚书省言:「新授邓州司户曹事毕昂奏:『窃见自来诸处圩岸,多是所属寻常不切照管,到水涨之时,常有决溢,公私被害不细。县官任满,别无疏虞,虽许免试

一次,缘赏典尚轻,及未有决溢断罪之法未:原作「水」,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四改。,欲望重立赏罚。仍于逐县令佐御内添入专切管干圩岸字。其邻圩去处,亦乞并禁樵采,以固堤坊。』诏令尚书省立法。今拟立下条:管干圩岸、围岸官任内修葺牢固,不致随损堙塞者,三年任满,承务郎以上减磨勘一年,承直郎以下占射差遣一次。

译十月二十日,总领措置官田所奏报:「提举河北西路常平王靓上奏:『相州现在估价出卖官田,其中有原本是白地,让百姓承佃之后栽种上了桑枣果木之类的地段,应当酬付佃人的劳力,估价出卖。』详审之后,拟让百姓现承佃可以出卖的官田,如果其中有种植的材木,都令估价官核实查明,另作一项估价,与所卖田土一并依法召人承买。等出卖完毕,将木价钱发还原先栽种的百姓。如果是现在的佃户承买,就只需缴纳买地的价钱。」皇帝依从此议。

二十二日,总领措置官田所奏报:「原先奏请保留的屯田,凡是河北、陕西、河东这些关系边防利害的地方,不可出卖。至于其余路分,虽有屯田之名,历来只是让百姓出租佃种,显然与其他名目的官田情形一样,既非关系边防之事,也应当出卖。」皇帝依从此议。

十二月六日,皇帝亲笔诏令:「凡京畿各路的按察官在所辖境内、守臣在京城近郊、县令在县境之内,每到年终耕种收获之时,都须亲自到田间,劝勉勤劳者、督责懈怠者,以作为力田耕作的表率。凡是田地开辟、赋税收入增加、百姓没有流亡迁徙的,作为考核政绩最优者。仍令尚书省查检,将祖宗旧例颁布下达。」

绍圣二年四月十七日,下诏说:「祖宗以来,属于官府的田地,或为屯田,或为官庄,用来供养民兵、安置熟户,借以补助经费、拱卫边疆。神宗设置常平官,整顿水利土地之政,划定天下田亩,以厘正田界,几乎恢复了古制。继承并完成这一事业,以继承先辈的功业,正在于今日。近来有司建言,凡属官府的田宅,一律出卖。这只是图一时之利,却废弃了长远之策,重赏助长了奸弊,百姓因而受到烦扰;豪强趁机兼并,佃户因而失业。东南地区因此欠缺上供之数,贫瘠之地也弃置不能售出。以道理来衡量,岂能这样做!先前范坦所上呈的出卖官田宅事项清单,一律不再施行,总领措置的官吏也一并罢免。已经卖出的田宅,一律发还原来缴纳的价钱,其田宅仍旧收归官府,原来佃种租赁的百姓如愿依旧佃种租赁的听任其便,其余都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施行。」

二十二日,有臣僚上奏说:「臣听闻已经颁下指挥:停止出卖属于官府的田宅。如果不预先制定相应措施,恐怕会再次被人侵夺渔利。其中如果已经交割产业的人家,已经布种庄稼,或已经修盖房屋的,理应逐一加以处置。」皇帝下诏:「房屋已经改建变更的,只要没有拖欠租额,一概免究,仍旧准许修盖。官田已用作坟地安葬的,由保正、耆长查验属实后申报官府,允许按所占用的步亩数收买,并免予迁移。」

政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尚书省上奏说:「新授邓州司户曹事毕昂上奏:『臣私下见到各处圩岸,大多是所属官府平常不切实照管,到涨水之时,常常发生决口漫溢,公私两方受害不小。县官任满,若圩岸没有出现问题,虽然可以免试一次,但因为奖赏太轻,又没有对决溢事故治罪的法令,希望重新订立赏罚条例。并在各县令、佐的官衔内添入"专切管干圩岸"的字样。那些临近圩岸的地方,也请一并禁止砍柴采伐,以巩固堤防。』」皇帝下诏令尚书省订立法令。如今拟订下列条例:管干圩岸、围岸的官员在任内将其修葺牢固、不致因坍塌而

二年以上移替者,承务郎以上与家便差遣,承直以下升一年名次。」从之。

八年四月五日原书天头注云:「政和无八年」。按政和八年十一月一日改为重和元年,是年四月仍为政和八年。,权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任谅奏:「逃田不耕,除阁税赋,情弊多端。其间有人户冒佃而不纳税租者,有虽供税而冒佃不出租者,亦有逃户虽有归业,而尚不供输者,亦有荒簿无人耕种者。高邮军计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有九百七十四顷,泰州有五百二十七顷,平江府有四百九十七顷,以六路计之,何可胜数!欲诸县专选官一员按籍根括,限一季许首,并与免罪,收入帐簿,依旧输纳税租;限满不首,即许人告,赏钱一百贯,以犯事家豹充。其荒薄无人耕佃者,即多方招诱逃户归业,及依条召人请莳,检量顷亩,立定四至给付。仍取邻田中等税数减半为额,与免十料催科十: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五作「一」,疑是。,所贵逃田无不耕种。」诏:逃田可专委县丞,无县丞处委他官,余并从之。

宣和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农田所奏:「应浙西州县咤今来积水退露出田土水:原作「减」,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五改。,乞每县选委水利司谙晓农田文武官,同与知佐分诣乡村检视标记,除出人户己业外,其余远年逃田、天荒田、草葑茭荡及湖泺退滩沙涂等地,并打量步亩,立四至、坐落、着望、乡村,每围以《千字文》为号,置簿拘籍,以田邻见纳租课比扑,量减分数。出暝限一百日,召人实封投状,添租请佃,限满,折封给租多之人。每户给户帖一纸,开具所佃田色、步亩、四至、着望、应纳租课,如将来典卖,听依系籍田法请买印契书填交易。」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太平日么,民有惰心,为监司守令者,虽有劝农之名,而不考其寔;为提举常平县丞者,虽有农田水利之职,而不举其事,以未尝核其寔而已。核其寔之道,在于四证,所谓四证者,按田莱荒治之迹莱:原作「菜」,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五改。,较户产登降之籍,验米谷贵贱之价,考租赋盈亏之数,以核劝课与不劝课之寔。制诏天下,县以农时,分轮令、丞行,田野有荒而不治者,罚及邻保;郡以农时分轮守、贰行,县有荒而不治者,罚及令、丞;监司以农时咤循巡历,行郡有荒而不治者,罚及守、贰,以核田莱荒治之寔。又诏监司,每岁终,取州县户产登降、米谷贵贱、租赋盈亏之数同具奏闻,内参酌最优劣两处,具守、贰、令、丞乞功赏罚。尚书省类天下奏,较最优劣两路取旨,以为监司赏罚,以核三者之寔。」诏中书省勘当取旨。

三年二月一日,诏:越州鉴湖、明州广德湖自措置为田,下流堙塞,有妨灌溉,致失陷

常赋。

译堙塞的,三年任满,承务郎以上的减磨勘一年,承直郎以下的可自行选择差遣一次。任职二年以上而调任的,承务郎以上的给予便利于家的差遣,承直郎以下的升一年名次。」皇帝依从此议。

政和八年(原书天头注:"政和无八年"。按政和八年十一月一日改为重和元年,此年四月仍为政和八年)四月五日,权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任谅上奏:「逃田不耕种,便被除去税赋,其中弊端很多。其中有人户冒名承佃却不缴纳税租的,有虽然缴纳赋税但冒名承佃却不缴纳田租的,也有逃户虽已归乡复业,却仍不缴纳赋税的,也有荒芜贫瘠、无人耕种的。高邮军共计有逃田四百四十六顷,楚州有九百七十四顷,泰州有五百二十七顷,平江府有四百九十七顷,以六路合计,怎么能数得清楚!希望各县专门选派一名官员按照簿籍逐一清查核实,限一个季度内许其自首,一并免罪,登记入帐簿,仍旧按原额缴纳税租;限期已满而不自首的,就允许他人告发,赏钱一百贯,从犯事者家产中支给。那些荒芜贫瘠无人耕佃的田地,就多方招诱逃户归乡复业,并依照法令召人请求耕种,勘察丈量顷亩,确定四至边界后交付给佃户。并取邻近田地中等税额减半作为定额,免除十料的催征。」(十料,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五作"一料",疑是。)皇帝下诏:逃田可专门委托县丞办理,没有县丞的地方委托其他官员,其余都依从此议。

宣和元年八月二十四日,农田所上奏说:「浙西州县如今积水退去、露出田土,请每县选委水利司中通晓农田事务的文武官员,会同知县、县佐分头前往各乡村查勘标记,除去百姓自己的产业外,其余多年的逃田、天荒田、草滩茭荡以及湖泺退滩沙涂等地,一并丈量步亩,确定四至、坐落地点、望号、所属乡村,每一围垦区以《千字文》编号,设立簿籍加以登记,参照邻田现纳的租课加以核定,酌量减少分数。张贴布告,限一百日内,召人如实密封投递呈状,添加租额请求承佃,期限满后,将田地折算价格拨给出租最多的人。每户发给户帖一张,开列所承佃田地的种类、步亩、四至、望号、应纳租课,将来如果典卖,听凭依照登记入籍田地的法令请求购买、印契书、办理交易。」皇帝依从此议。

宣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有臣僚上奏说:「太平日久,百姓便生出懈怠之心,担任监司、守令的官员,虽有劝农的名义,却不考核其实效;担任提举常平、县丞的官员,虽有农田水利的职责,却不举办实事,这都是因为未曾核实其实效。核实其实效的方法,在于四项证验:所谓四项证验,是指按察田地荒芜或治理的实际情形,比较户产增减的簿籍,检验米谷价格的贵贱,考核租赋盈亏的数目,以此核实劝课农桑做得好坏与否的实情。诏令天下,县里按农时,分派轮令、县丞巡行,田野中有荒芜而不加治理的,处罚牵连到邻保;郡里按农时分派轮守臣、通判巡行,县里有荒芜而不加治理的,处罚牵连到令、丞;监司按农时依例巡历,郡里有荒芜而不加治理的,处罚牵连到守臣、通判,以此核实田地荒治的实情。又诏令监司,每年年终,取各州县户产增减、米谷贵贱、租赋盈亏的数目一并具文奏报,其中挑选出成绩最优和最劣的两处,具文奏请对守臣、通判、令、丞予以功赏或惩罚。尚书省汇总天下

又请佃人多是亲旧权势之家,广占顷亩,公肆请求,两州被害民户例多流徙。仰陈亨伯体究诣寔,如所纳租税过重,即相度减免,立为中制。应妨下流灌溉处,并当施以予民,令条画图上取旨,毋得蹑望灭裂。」

闰五月十三日,诏:「盗起二浙,延及江东,内被焚劫民户租佃私田,如系于掌业人处借贷种粮、牛具之类者,止合量减二分,疾速申明行下。」

十月二日,诏:「江东新置圩田新:原作「亲」,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六改。,如上流兴筑,闭塞水源,致向下民田无以灌溉;或壅遏发泄,使邻近者反被水患,令所属监司按视改正。」

十二日,河北转运副使吕餐浩言:「近奉诏,学事司应管州县田土及房廊,并委臣拘催租赋课利,每年共收钱斛等约二十余万贯石匹。未佃田土,一路共二千一十一顷,除不住催督召人承佃外,若非逐县令、佐协力干办,则上件地土空闲,亏失租课。契勘滨州招安县见今空闲八百六十五亩亩: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六作「顷」,疑是。,束鹿县空闲四百九十二顷,寻奏请,乞特降睿旨处分,将招安、东鹿县令、佐许臣踏逐有心力人奏差一次,内京朝官替见任人,成资阙;选人替年满阙。」从之。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罢方田。

七年八月七日,前两浙路提点刑狱胡邃奏:「二浙向缘草寇惊劫,温、台、处、婺等州各有逃绝户抛下田土,贼平之后,皆为有力之家请射。欲乞令百姓寔封投状请射,即一月开拆,给与租课最多之人,于公寔利便。」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食货 ~ 农田杂录原书「农田杂录」前有「食货二十三」五字,今删。

农田杂录原书「农田杂录」前有「食货二十三」五字,今删。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农田二

农田二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人户置买耕牛,权免税钱一年。」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读国史,窃见太宗朝宋、亳等州耕牛阙乏,太子中允武成献踏 式,用四五人可以耕谷。至真宗景德中真:原作「贞」,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七改。,咤河北耕牛不足,又降此式,付转运司颁行。缘不曾尽载制度,止云自尚方造样,宋州冶铸给散。今来州县正阙耕牛,乞下诸路转运司询访讲求旧制施行。」诏令诸路转运取索以闻。

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赦:「民间耕牛累年以来,屡遭兵火,宰杀殆尽。应曾经残破州县人户典买耕牛,特与免纳税钱一年;其客旅兴贩,经由去处依此。」二年九月四日、四年九月十五日赦同此制。

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诏:「昨招诱淮东八郡人户佃田,并免二年税租,将来合行催纳之岁,可止据当年已种顷亩计数征纳,其后逐岁添度,垦辟到田亩,亦据实数添纳,庶得人户晓然,易以安业。

译的奏报,比较出最优、最劣的两路,请旨定夺,以此作为监司的赏罚依据,以核实以上三项的实情。」皇帝下诏交中书省勘察议定后奏请旨意。

宣和三年二月一日,下诏:「越州鉴湖、明州广德湖自从措置改为田地以来,下流堙塞,妨碍灌溉,导致常年赋税失陷。又因请佃之人多是亲旧权贵之家,广占顷亩,公然肆意请求,两州因而受害的百姓大多流亡迁徙。责令陈亨伯查实核究,如果所纳租税过重,就酌情减免,订立为固定制度。凡是妨碍下流灌溉的地方,都应当予以疏通以便利百姓,令其绘制图册条陈上奏请旨,不得敷衍了事、草率行事。」

闰五月十三日,下诏:「盗贼在两浙起事,蔓延到江东,凡百姓被焚烧劫掠的租佃私田,如果是从田主处借贷种粮、牛具之类的,只应酌量减免二分,迅速申明并颁行下达。」

十月二日,下诏:「江东新设置的圩田,如果在上流兴筑堤堰,堵塞水源,导致下游百姓田地无法灌溉;或者壅塞阻遏水流疏泄,使邻近地区反而遭受水患的,令所属监司查勘改正。」

十二日,河北转运副使吕餐浩上奏说:「近日奉诏,学事司所辖州县田地及房廊,都委托臣督促催征租赋课利,每年共收钱、斛等约二十余万贯石匹。尚未有人承佃的田土,全路共二千零一十一顷,除不断催督招人承佃外,如果不是各县令、佐协力办理,则上述地土便会空闲,亏失租课。查勘核实滨州招安县现今空闲八百六十五亩,束鹿县空闲四百九十二顷,随即上奏请示,请特降旨意处置,让招安、束鹿两县的令、佐允许由臣挑选有能力办事的人奏请差遣一次,其中京朝官接替现任者,等到任满出缺;选人接替则等年满出缺。」皇帝依从此议。

十二月二十四日,下诏停止方田法。

宣和七年八月七日,前两浙路提点刑狱胡邃上奏说:「两浙一带因先前遭草寇惊扰劫掠,温、台、处、婺等州各有逃户绝户抛弃的田土,贼寇平定之后,都被有势力的人家请求承佃占用。请允许百姓如实密封投状请求承佃,满一个月后开封拆阅,将田地拨给出租最多的人,这对公私都实为有利便宜。」皇帝依从此议。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食货 农田杂录(原书"农田杂录"前有"食货二十三"五字,现予删除。)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一 农田二

农田二

【宋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大赦:「百姓置买耕牛的,暂免税钱一年。」

建炎二年三月二十六日,有臣僚上奏说:「臣读国史,见太宗朝宋州、亳州等州耕牛缺乏,太子中允武成献上耕作方式,用四五个人便可以耕种一谷。到真宗景德年间,因河北耕牛不足,又颁下此法,交付转运司颁行。因为没有完整记载制度详情,只说是从尚方造出样式,由宋州冶铸供给散发。如今各州县正好缺乏耕牛,请令各路转运司查访讲求旧制施行。」皇帝下诏令各路转运司查取上报。

绍兴元年九月十八日,大赦:「民间耕牛这些年来屡遭兵火摧残,几乎被宰杀殆尽。凡是曾经遭受残破的州县,百姓典买耕牛的,特予免纳税钱一年;商旅贩运耕牛经过这些地方的,也照此办理。」(绍兴二年九月四日、四年九月十五日的赦令与此制相同。)

绍兴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下诏:「先前招诱淮东八郡百姓耕种田地,一并免除两年税租,将来应当催缴的年份,只应按照当年已耕种的顷亩数

如或州县过数催纳,并科违制之罪,仍许人户越诉。」

四月十日,秘书少监傅崤卿言:「昨承指挥,于榷货务支降见钱五万贯,充淮东人户借贷收买牛具。缘本路牛畜价高,欲分遣官前去两浙路收买。」从之。

五月二十六日,臣僚言:「浙西水灾,乞戒饬被水州县长吏以劝农为急。令及时车戽积水,扶植稻苒;或贫富相资,再行布种。」诏差刑部郎官张宗臣前去措置。

六月十八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言:「广德县见管逃田八百余顷,方措置劝诱人户分户佃种,缘常赋比他处已为差重,若便依建炎四年十月七日佃户法,候秋成日,除纳官拘收外,止给五分,委实为便于民。深虑无人请佃,转见荒闲,欲将应承佃闲田及归业之人,将见纳租税先免本年秋料一料,自次年为始,依请佃法,别免一料催科,只理正税,庶宽民力,有人承佃。」从之。

七月十七日,枢密院计议官薛徽言:「被旨体问得明州广德湖田,元分三等,计管五百七十五顷九十九亩,每亩纳租米三斗二升,通计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石六斗八升。缘开垦之初,不问肥瘠、高仰、深葑,一等出租,其上中二等皆权势之家请佃,下等多是不曾耕种,所得不足输官,往往抑勒贫民承认分种,岁么为害。除中等租课更不增损外,内上等别无二税、和买,委是太优。今欲每亩量增八升,其下等合纳租,欲令豁退所增上等田米,其余乞委官相视。内低田,即废为湖泺,依旧积水灌溉。其边湖深葑,可以植茭,即为茭地,量立租钱。其间尚有堪种田亩,却立为下等,将豁退不尽米四百六十四石六斗四升拘收,补足元数,乞施行。」尚书省

札送知明州陈戬札:原作「扎」,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九改。,与本路提刑司同共子细措置。戬等言:「相度到逐项事理,委是经么利便。」从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权发遣太平州许端夫言:「招诱人户归业,趁时布种,收到苒米九万四千余石。」诏转运司核实取旨推赏。

三年二月二十八日,诏:「应有官圩田州县,通判于御位带兼提举圩田,知县带兼主管圩田,每岁不得使有荒闲。委监司以旧额立定租稻石斗,尽收以充军储。」

四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李擢言擢:原作「棹」,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九、《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三、六四改。:「今东北之民流徙者众,东南乘田畴者多,平江有湖浸相连,塍岸么废,近或十年,远或二十年,未尝有人疏导者。有地力素薄,废为草莱,涨潦之余,常若沮洳洳:原作「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九改。,未尝有人耕垦者,悉号逃田。委通判与县令同往相视,召问父老,为水所居可以疏导若干,卑薄之地可以耕垦若干,各开具某处及顷亩多寡,揭暝以招诱东北流徙之民入状请射,县给种本,与免三岁之租,仍别立租额以宽之。

译计算征收,此后每年增垦的田亩,也按实际数目增纳,务使百姓明白清楚,容易安心从事生产。如果州县超额催缴,一并按违制罪论处,并许百姓越级申诉。」

四月十日,秘书少监傅崤卿上奏说:「先前承蒙指挥,从榷货务拨支现钱五万贯,供淮东百姓借贷购买耕牛农具。因本路牛畜价格昂贵,请分派官员前往两浙路收购。」皇帝依从此议。

五月二十六日,有臣僚上奏说:「浙西发生水灾,请诫谕受灾州县长官以劝农为当务之急。命令及时用水车戽水排水,扶植稻苗;或使贫富相互扶助,重新补种。」皇帝派刑部郎官张宗臣前往处置。

六月十八日,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上奏说:「广德县现管辖的逃田有八百余顷,正在筹划劝诱百姓分户承佃耕种,因为该地常年赋税比其他地方偏重,如果便依照建炎四年十月七日的佃户法,等秋收之日,除缴纳官府应收部分外,只给佃户五分,实在有利于百姓。但深恐无人愿意承佃,反而更加荒废,请将愿意承佃闲田及归乡复业之人,其应缴纳的租税先免除本年秋季一料,从次年开始,依照请佃法,另外免除一料催征,只征收正税,以宽解民力,使有人愿意承佃。」皇帝依从此议。

七月十七日,枢密院计议官薛徽上奏说:「奉旨查访得知明州广德湖田地,原分三等,共计管辖五百七十五顷九十九亩,每亩缴纳租米三斗二升,共计一万八千四百三十一石六斗八升。因为开垦之初,不问肥瘠、高低、深浅,一律按上等出租,其中上、中二等田地都被权贵之家承佃,下等田地大多不曾耕种,所得不足以缴纳官府,往往强迫贫民承认分种,年年成为祸害。除中等租课不再增减外,其中上等既然没有二税、和买,实在是太优厚了。如今拟每亩酌量增加八升,其下等应纳的租,则豁免上等增加的部分,其余请委派官员详加查勘。其中低洼的田地,即废除改为湖泺,依旧蓄水灌溉。那些靠近湖泊的深水草滩地,可以种植茭白,即改为茭地,酌量订立租钱。其间尚有可以耕种的田亩,仍定为下等,将豁免不尽的四百六十四石六斗四升米收归官府,补足原数,请予施行。」尚书省行文送知明州陈戬,令与本路提刑司一并详细核办。陈戬等回奏说:「详细查勘各项事理,确实关系重大且有利便。」皇帝依从此议。

十二月二十一日,权发遣太平州许端夫上奏说:「招诱百姓归乡复业,趁时耕种,收得稻米九万四千余石。」皇帝下诏令转运司核实上报,请旨予以推赏。

绍兴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下诏:「凡有官圩田的州县,通判在其官衔中兼带提举圩田之职,知县兼带主管圩田之职,每年不得让田地有所荒废闲置。委托监司按旧额订立租稻的石斗数,全部收缴充作军储。」

四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李擢上奏说:「如今东北一带百姓流亡迁徙的很多,东南地区荒芜田地的也不少,平江府一带湖泊相连,堤岸荒废,近的有十年,远的有二十年,从未有人疏浚整治。有些地力本已贫薄,废弃变成荒草地,洪水涨落之后,常常泥泞不堪,从未有人耕垦,这些都称为逃田。请委派通判与县令一同前往查勘,召集父老询问,为水所淹的地方可以疏浚多少,低洼贫瘠之地可以耕垦多少,各自开列某处及顷亩多寡,张榜招诱东北流亡的百姓前来投状请求耕种,由官府供给种子和本钱,免除三年的租税,并另订租额以放宽负担。并委托监司覆核检查,免除其旧有的税额。」

仍委监司覆按,除其旧额。」从之。

十月七日,江南东西路宣谕刘大中言:「欲将江东西路应干闲田立三等课租,上等每亩令纳米一斗五升,中等一斗,下等七升,更不须临时增减,但令州县开具已藉定田色,召人请佃,据佃顷亩等第出给公据。如系未经籍定田土,限当日勘给承佃,免两料催科外,自起催日令纳租课,更不别纳二税。」诏下户部。本部「欲下转运司参酌所立租课,比较夏秋两料税额别无亏损,即依逐等所定数目,召人承佃。若于税额却有减损,即依旧来税额输纳。」从之。

十一月九日,吏部员外郎刘大中言:「所乞将江南两路应干闲田立三等租课,令民承佃,已蒙下本路转运司参酌比较,若于税额却有减损,即依旧来税额输纳。逃绝闲田,在法自合立租召人请佃,缘江南累经兵火,田多荒闲,有人户元咤税重,或曾经典卖田产,虚抱推割未尽税苒输纳不前,遂至抛弃田业,逃移在外。今若令依旧来税额输纳,全不减损,委是无人愿佃,愈见失陷豹赋。」诏令江南东、西路转运司自今降指挥到日今: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改。,将应未佃闲田依刘大中立定三等租课,召人请佃,候满三年,即依元税额送纳。所有闲田元地主积欠租税,即不得于佃人名下催理,其日后逃闲田土,依今年十月七日指挥,照应税额输纳。

四年二月十三日,通判建康府吴若言:「本府管下永丰圩,旧管田九百五十余顷,以前之事,不可悉数,且以绍兴二年客户熟田计之,有二百九十七顷,而去年却止有二百六十余顷。去年合增而反减者,盖缘此圩旧例止是令客户纳谷在仓,官自粜卖变转。自去年都督府差官须要民户春变苒米,又勒客户甲头等起发,故客户有逃田者,所以垦田减少。此圩四至,相去皆五六十里,今止有两员使臣监管,如

得更差文臣两员凑作四人,分为四管,递相钤束,立为比较,则岁所增入,自当有余。望以此圩专付本府,依旧例措置。」都省勘会:「绍兴三年七月九日已降指挥,永丰圩田并拨隶建康府,听一面措置,每年止以米三万石为额,仍自来年为始。认起熟田米二万石,内生荒田系创行开耕,与免一年,自绍兴五年依额起发。」诏永丰圩田客户纳谷,官自粜卖变转,仰依旧例施行,余并依所乞。是岁四月三十日,诏:「永丰圩拨隶本路提刑司监官,从朝廷于京朝官内选差。」

二十五日,权知泗州徐宗诚言:「淮南两路兵火之后,蒙恩宽恤,如民户置耕牛,并限一年免纳税钱。近来复业之民,方能辍那钱物往江南收买那:原作「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改。,而限已满,乞下诸路更与免纳税钱一年。

译皇帝依从此议。

十月七日,江南东西路宣谕刘大中上奏说:「拟将江东西路应管辖的闲田订立三等课租,上等每亩令缴纳米一斗五升,中等一斗,下等七升,不再随时增减,只令州县开列已登记入册的田地种类,召人请求承佃,按承佃的顷亩等第发给凭证。如果是尚未经登记入册的田土,限当日勘验发给凭证,免除两料催征之外,自开始催征之日起缴纳租课,不再另外缴纳二税。」皇帝下诏交户部。户部回奏「拟下达转运司参酌所订立的租课,比较夏秋两料税额没有亏损的话,即依照各等所定数目,召人承佃。如果对税额有所减损,即依照旧有税额缴纳。」皇帝依从此议。

十一月九日,吏部员外郎刘大中上奏说:「所请求将江南两路应管辖的闲田订立三等租课,让百姓承佃,已蒙下达本路转运司参酌比较,如果对税额有所减损,即依照旧有税额缴纳。逃户绝户的闲田,依法本应订立租额召人请求承佃,因为江南屡经兵火,田地大多荒废闲置,有些百姓原本因为税额过重,或者曾经典卖田产,因虚报分摊未能全部核销、税苗缴纳不及时,于是抛弃田业,逃亡迁徙他处。如今若令依照旧有税额缴纳,一点也不减损,恐怕无人愿意承佃,反而更加失陷赋税。」皇帝下诏令江南东、西路转运司自本次指挥下达之日起,将尚未有人承佃的闲田依照刘大中所订立的三等租课,召人请求承佃,等满三年后,即依照原税额缴纳。所有闲田原地主所积欠的租税,不得向佃户名下催缴,此后新出现的逃田、闲田,依照本年十月七日的指挥,按相应税额缴纳。

绍兴四年二月十三日,通判建康府吴若上奏说:「本府所辖的永丰圩,原来管辖田地九百五十余顷,以前之事,无法一一详述,姑且以绍兴二年客户熟田计算,有二百九十七顷,而去年却只有二百六十余顷。去年应当增加反而减少的原因,是因为此圩旧例只是让客户将谷物缴纳入仓,由官府自行粜卖变现。自去年都督府派官员强令百姓将春季所纳变卖为米,又强迫客户甲头等人起运发送,因此客户有逃亡的,田地因而减少垦种。此圩四至,相去都有五六十里,如今只有两名使臣监管,如果能再委派两名文官凑成四人,分为四段管理,相互约束,建立比较考核的制度,那么每年的收入自然会有富余。希望将此圩专门交付本府,依照旧例措置。」都省核查后认为:「绍兴三年七月九日已经颁下指挥,永丰圩田一并划拨隶属建康府,听凭一并措置,每年只以米三万石为定额,从来年开始施行。认定起运熟田米二万石,其中生荒田因是新近开垦,予以免除一年,从绍兴五年起依照定额起运。」皇帝下诏令永丰圩田客户所纳的谷物,仍由官府自行粜卖变现,依照旧例施行,其余都依照所请。这一年四月三十日,下诏:「永丰圩划拨隶属本路提刑司监督管理,由朝廷从京朝官中选派差遣。」

绍兴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权知泗州徐宗诚上奏说:「淮南两路经历兵火之后,蒙受恩泽得以宽恤,如百姓置办耕牛,一并限期免纳税钱一年。近来归乡复业的百姓,才刚能省下钱财前往江南收购耕牛,而免税期限却已届满,请求下达诸路再免纳税钱一年。」皇帝依从此议。

三月六日,下诏:淮南地区的租税

」从之。

三月六日,诏:淮南租税,与量度理纳年限。户部言:「淮南佃田人户,依绍兴二年二月十五日指挥,每亩逐年出纳课子五升,仍自承佃后免纳二年,并归业自佃己田之人,依绍兴二年二月十七日指挥,亦与免纳税租二年。今欲下本路转运司,将人户税租更与免纳一年。」从之。

六月二日,新差权发遣庐州仇念言:「乞支降钱,专充买牛,借与归业人户,责限还本,庶几接济贫民,以广耕殖。」诏借支钱一万贯。

六年十二月一日,德音:「寿春府及濠州定远县一带,曾经贼马蹂践,民间耕牛多被杀虏,已降指挥,令营田司广行支拨,委自守令借给人民耕种,免纳租课,候收成日,分作五年还纳价钱。窃虑州县散给邀阻,不及贫下人户;或巧作名目,别有掊敛。仰本路营田使严行觉察,如有违犯,按劾闻奏。」

七年正月七日,诏:「淮甸复业民户,并令守令安辑抚养,躬劝农桑,不得辄有科敷搔扰。如违,仰帅臣并提点淮南两路公事官按劾闻奏。」

十年二月十七日,臣僚言:「淮甸诸州累经兵火,贼马屯泊,良田为旷土,桑柘为薪槱。比岁民稍归业,渐复耕垦,惟是桑柘全未栽植,缘无赏罚,守令视为余事。愿诏守令劝诱农民栽种桑柘,仍乞示赏罚,以劝惩之。」诏依,仍仰本路监司每岁具最多最少去处取旨赏罚。

十一年三月七日,诏:「寿春府、庐州、濠、滁、和、舒州、无为军曾经贼马,民间耕牛多被杀虏,可委江浙常平司支拨常平等钱收买耕牛,交付淮南常平司给与州县,借给人户耕种,免纳租课,候及三年外,分限还纳价钱。内贫乏之户不能自存者,依常平法赈给一季,其阙乏种粮之家,亦与借贷,分宽限还纳。其合用种粮,就近于江浙常平司支拨应副,具数以闻。」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赦:「累降指挥,禁杀耕牛,州县或不奉行奉:原作「奏」,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二改。,纵令宰杀,或 ▯▯升到官审验,咤缘搔扰。仰今后只依旧法,勒耆保验寔申官,不得追呼,致妨农务致:原作「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二改。。又今岁缘牛疫,民间少阙耕牛,应人户典卖耕牛,特与

免纳税租一年;客旅兴贩处准此。广西、湖南、福建、江浙起发耕牛,偶咤暑月疫病致死,可令所属勘验,如有官司干照见得别无欺弊者,保明特与除放。」

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司农寺主簿宋敦朴言:「州县守令,民之师帅,虽有劝农之名,而咤循旷废。望令州县守令以来春耕籍之后,亲出郊外,召近郊父老,劳以饮酒,谕以天子亲耕劝率之诚,俾四方万里之外,晓然知陛下之德意原「知」下有「惟」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三删。

译,酌量给予延期缴纳的年限。户部上奏说:「淮南佃田的百姓,依照绍兴二年二月十五日的指挥,每亩每年缴纳课子五升,且自承佃之后免纳二年,以及归乡复业自耕己田的百姓,依照绍兴二年二月十七日的指挥,也免纳税租二年。如今拟下达本路转运司,将百姓税租再免纳一年。」皇帝依从此议。

六月二日,新差权发遣庐州仇念上奏说:「请拨支钱款,专门用于购买耕牛,借给归乡复业的百姓,责令限期偿还本钱,以此接济贫困百姓,广拓耕殖。」皇帝下诏借支钱一万贯。

绍兴六年十二月一日,德音(恩诏):「寿春府及濠州定远县一带,曾经遭贼寇兵马蹂躏践踏,民间耕牛多被杀戮掳掠,已经颁下指挥,令营田司大力拨给,委托守令借给百姓耕种,免纳租课,等到收成之日,分作五年偿还价钱。恐怕州县散发时有所阻挠,未能顾及贫苦百姓;或者巧立名目,另行搜刮聚敛。责令本路营田使严加觉察,如有违犯,查劾奏报。」

绍兴七年正月七日,下诏:「淮甸归乡复业的百姓,一律令守令安顿抚养,亲自劝导农桑,不得随意增派科敷、加以搔扰。如有违反,令帅臣及提点淮南两路公事的官员查劾奏报。」

绍兴十年二月十七日,有臣僚上奏说:「淮甸各州屡经兵火,贼寇兵马屯驻,良田变成荒地,桑柘变成柴薪。近年来百姓渐渐归乡复业,逐渐恢复耕垦,唯独桑柘全未栽种,因为没有赏罚制度,守令将此视为次要之事。希望诏令守令劝诱农民栽种桑柘,并请明示赏罚,以示劝惩。」皇帝依从此议,并令本路监司每年将种植最多、最少的地方上报请旨予以赏罚。

绍兴十一年三月七日,下诏:「寿春府、庐州、濠州、滁州、和州、舒州、无为军曾经遭贼寇兵马蹂躏,民间耕牛多被杀戮掳掠,可委托江浙常平司拨支常平等款项购买耕牛,交付淮南常平司发给各州县,借给百姓耕种,免纳租课,等满三年之外,分期偿还价钱。其中贫乏之户不能自给的,依照常平法赈济一季,那些缺乏种子粮食的人家,也予以借贷,宽限期限偿还。所需种子粮食,就近从江浙常平司拨支供应,将数目奏报。」

绍兴十二年九月十三日,大赦:「屡次颁下指挥,禁止宰杀耕牛,州县有的不遵照执行,任由宰杀,有的〇〇(缺文)呈报官府审验,因而造成搔扰。命令此后只依照旧法,令耆长、保正查验属实后申报官府,不得追问呼唤,致使妨碍农事。又今年因为牛瘟,民间稍缺耕牛,凡百姓典卖耕牛的,特予免纳税租一年;商旅贩运的也照此办理。广西、湖南、福建、江浙起运耕牛,偶尔因为暑月疫病而死亡的,可令所属官府查验,如果官府有凭证证实并无欺诈舞弊的,予以查实后特予免除追责。」

绍兴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三日,司农寺主簿宋敦朴上奏说:「州县守令,是百姓的师表统帅,虽有劝农的名义,却因循懈怠而荒废。希望令州县守令在来春耕种之后,亲自前往郊外,召集近郊父老,以酒食慰劳,晓谕天子亲耕劝勉的诚意,使四方万里之外的百姓,都能明白知晓陛下的德意。并请申明告诫每年春季,经常举行劝农的职事。如有奉行不力、因循搔扰的,令监司查劾,以示惩戒。」皇上宣谕说:「农业,是天下的根本,守令有劝农的名义,却

。仍乞申戒每岁之春,常修举劝农职事。如或奉承弗虔,咤而搔扰,仰监司按劾,以示惩诫焉。」上宣谕曰:「农者,天下之本,守令有劝农之名,而无劝农之寔,徒为文具,何益于事 可依所奏,以风四方。」

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利州蹑察使、知成州王彦言:「本州岛自兵火之后,荒田多是召人请射耕垦,其佃户于所给顷亩之外,往往侵耕。无赖之徒,经官告诉,将所侵给与告人充赏,仍追理累年冒佃之数,致使效力之人,咤而失所。欲望将人户侵占,立限经所属自陈,差官审寔,添租改正,仍免追理冒佃租课。如限满不首,许人告。」从之。

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权知汉阳军赵达之言:「湖北荒田,令逐州军召人租佃,贫者借种粮,许依人户复业之制宽免税役,候料次足日取旨,量行输纳。仍乞严禁官吏,不得擅有差役搔扰,庶安俗乐业,有劝耕之渐。」诏令户部行下本路帅臣监司同共措置。

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户部言:「京西、淮南系官闲田,多系膏腴之地,盖为人户初年开垦费用浩大。又放免课子,年限不远,是致少人请佃。今欲转运司行下所部州县,多出文暝招诱,不以有无拘碍之人,并许踏逐指射请佃,不限顷亩,给先投状之人。其租课依绍兴七年十一月指挥送纳。自承佃后,沿边州县与免租课十年,近里次边州县与放免五年,仍依已降指挥,候承佃及三年,与充己业,许行典卖。及令州县将本府官钱买牛具、种粮,应副佃人,三年之外,每年还纳价直二分入官。又四川州县地狭人稠,欲令制置司行下逐路转运司,多出文暝晓谕,如愿往京西请佃开垦官田,实时给据津发前去,其放免租课等,并准此施行。」上曰:「如此甚善,但穷民下户,乍来请佃荒田,如何便得牛具并种粮 若不从官中借贷,恐未免为虚文,终是开垦稀少,今后便令官中假贷。可行下诸处,相度于合支钱内支破。」沈该曰:「此陛下恤民,无所不用其至。臣等敢不遵依行下。」

四月十七日,秘书少监杨椿言:「乞诏湖北一路,凡字民之官,以招诱户口、开垦田畴立为课最,岁终,州保明申监司,监司保明申省部,取其能者赏之,其不职者罚之。」上曰:「已令劝诱四川农民原书天头注云:「脱去『至湖外』至『及经』四百廿八字,误写在下页。」按所佚内容见下页绍兴二十八年五月十一日条后。。」

任人此当接后二十七年十二月三日条「修武郎以上及经已」七字后。,止听许指射,更不借支请给。其请给今后并于系省钱米内支拨,不得借支常平钱米。兼元降指挥,止许射荒田,即不得将已佃熟田一例指射。」从之。

同日,权发遣两浙路转运副使赵子渊言:「被旨措置镇江府沙田。

译没有劝农的实效,只是空有形式,对事情有什么益处?可以依照所奏,以此作为风气推行四方。」

绍兴十六年八月十八日,利州按察使、知成州王彦上奏说:「本州岛自从遭兵火之后,荒田大多召人请求耕垦,佃户在所拨给的顷亩之外,往往侵耕多占。无赖之徒,向官府告发,将所侵占的田地拨给告发者作为赏赐,还追缴累年冒佃的数目,导致出力耕种的人反而无处安身。希望将百姓侵占的部分,订立期限令其自行到所属官府陈报,差官核实,增加租额加以改正,并免除追缴冒佃的租课。如果期限已满仍不自首,允许他人告发。」皇帝依从此议。

绍兴十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权知汉阳军赵达之上奏说:「湖北荒田,令各州军召人租佃,贫苦者借给种子粮食,允许依照百姓归乡复业之制宽免税役,等收成充足之日请旨,酌量执行缴纳。并请严禁官吏,不得擅自加派差役搔扰,以使百姓安居乐业,逐渐养成劝耕的风气。」皇帝下诏令户部行文本路帅臣、监司一同商议处置。

绍兴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户部上奏说:「京西、淮南属于官府的闲田,大多是肥沃之地,只因百姓开垦初期费用浩大。又加上免除课子的年限不长,因此少人请求承佃。如今拟令转运司行文所属州县,多出文告招诱百姓,不论是否有牵连拘碍,都允许自行勘察指认请求承佃,不限顷亩,发给先投状之人。其租课依照绍兴七年十一月的指挥缴纳。自承佃之后,沿边州县免除租课十年,靠近内地的次边州县免除五年,并依照已颁下的指挥,等承佃满三年后,作为自己的产业,允许自由典卖。并令州县用本府的官钱购买耕牛农具、种子粮食,供应给佃户,三年之外,每年偿还价值的二分归入官府。又四川州县地狭人多,请令制置司行文本路转运司,多出文告晓谕,如有愿意前往京西请求承佃开垦官田的,立即发给凭证遣送前往,其免除租课等,一并照此施行。」皇上说:「这样很好,但贫苦百姓,刚来请求承佃荒田,怎能立即获得耕牛农具和种子粮食?如果不从官府借贷,恐怕难免只是一纸空文,终究是开垦稀少,今后便令官府予以借贷。可以行文各处,酌量从相应支用的款项内支拨。」沈该说:「这是陛下体恤百姓,无所不用其极。臣等岂敢不遵照施行。」

四月十七日,秘书少监杨椿上奏说:「请诏令湖北一路,凡是治理百姓的官员,以招诱户口、开垦田地订立为考核最优的标准,年终,州里核实上报监司,监司核实上报省部,选出能干的予以奖赏,不称职的予以惩罚。」皇上说:「已经命令劝诱四川农民……」(原书天头注:"脱去'至湖外'至'及经'四百二十八字,误写在下页。"按所佚内容见下页绍兴二十八年五月十一日条后。)

(此处当接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三日条"修武郎以上及经已"七字之后)「……只允许指定认领,不再借支请给。其所需请给此后一并在系省钱米中支拨,不得借支常平钱米。并且原颁下的指挥,只允许指定荒田,不得将已经承佃的熟田一并指定认领。」皇帝依从此议。

同日,权发遣两浙路转运副使赵子渊上奏说:「奉旨处置镇江府沙田。请选委官员查勘丈量,取得确实的顷亩数目加以处置,各按田地肥瘠高下,酌情订立租课,让现在租种的渔民火伴耕种,

乞选委官检踏打量,取见的寔顷亩数目措置,各随田地肥瘠高下,轻立租课,就令见租火客耕种,专委知县拘收桩管。如形势之家尚敢占吭,不即交割,即具名闻奏,取旨施行。所有以前违法占种人户收过租课,合尽行追纳入官。」诏依,内人户冒佃积年收遏租课,特免追纳,其田疾速拘收,措置施行。

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时上谓辅臣曰:「江淮沙田为人冒占,所失官课至多。然议者谓拘收入官,固有目前之利,数年之后,恐更费力。不若令见占人且行管佃,净认租课为便。又沿江芦场遗利亦不少,从来官司有失检察,宜于行在差官同逐路漕臣措置施行。于是诏差户部郎中莫蒙同逐路漕臣检踏,申尚书省取旨。

二月二十二日,诏:「已差莫蒙同三路漕臣措置沙田芦场,止为形势之家诡名冒占,其第三等以下人户即不合一例根括,如内有元无契要及侵占之数,合要逐州县官取见着寔,候收成了日,运司别行差官打量审覆施行。」

五月十一日,诏打量到沙田芦场,内淮东路人户检寻契要未备,可令转运司行下通、太、真、杨州民至湖外耕凿,官给牛具原书天头注云:「『至湖』至『及经』四百二十八字,即前页所脱。」按「通太真(杨)[扬]州民」当径接下「限半年赍契要公据」句。,若赏罚自不可废。」椿对曰:「诚如圣谕。」

二十七年五月十

一日,中书门下省言:「军中拣退人或有死亡,州军不支请给,其妻其子遂为穷民。已许指射荒闲田耕种,支与一年请给,令买牛种、免租税丁役,使为永业。今欲淮东、淮西、江东、江西、湖北、京西下逐州,委知、通、知县及逐路委常平、提举官,括责形势户及民户、见任官占据没官逃移等田已未耕垦各若干顷亩,限半月开具申尚书省,遇有指射荒田请佃人,州县日下标拨,并合支请给,于常平钱内并支,令州县量度资给,即农具亦仰借助。仍官为修盖草席屋应副居止,以便耕种。其见任差遣者,除所支一年请给外,

译专门委托知县拘收管理。如果势豪之家仍敢占据侵夺,不肯立即交割,就将姓名开列上奏,请旨处置。所有以前违法占种的百姓所收取的租课,都应一并追缴入官。」皇帝下诏依从,其中百姓多年冒佃所收取的租课,特予免除追缴,其田地则迅速收归官府,加以处置施行。

绍兴二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当时皇上对辅臣说:「江淮沙田被人冒占,官府因此损失的税课极多。但议论的人认为收归官府,固然有眼前的利益,几年之后,恐怕反而更费力气。不如让现在占用的人姑且承认耕种,如实认缴租课为好。此外沿江的芦苇场遗留的利益也不少,历来官司都没有加以检察,应当派官员前往行在所同各路漕臣一同处置施行。」于是下诏派户部郎中莫蒙会同各路漕臣查勘丈量,申报尚书省请旨。

二月二十二日,下诏:「已经派遣莫蒙会同三路漕臣处置沙田芦场,只是因为势豪之家假冒他人姓名冒占,其中第三等以下的百姓不应一律加以清查核实,如果其中有原本没有契约凭证却又侵占的数目,应当责令各州县官府查明属实,等收成完毕之日,转运司再另行派官丈量核实施行。」

五月十一日,下诏:查勘丈量所得的沙田芦场,其中淮东路百姓的契约凭证尚未查检完备,可令转运司行文通州、泰州、真州、扬州百姓前往湖外耕垦开凿,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原书天头注:"'至湖'至'及经'四百二十八字,即前页所脱。"按"通太真(扬)州民"当直接与下文"限半年赍契要公据"句相衔接),如果赏罚制度自然不可废弃。」杨椿回答说:「确实如圣上所言。」

绍兴二十七年五月十一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军中被裁汰退役的人有的死亡,州军不再支给请给,其妻儿子女于是成为穷困之民。已经允许指定认领荒闲田地耕种,支给一年请给,令其购买耕牛种子、免除租税丁役,使其成为永久产业。如今拟令淮东、淮西、江东、江西、湖北、京西各下辖州,委托知州、通判、知县及本路所委常平、提举官,查核追究势豪之家及百姓、现任官员所占据的没官、逃亡迁移等田地各有多少顷亩,限半月之内开列上报尚书省,遇有指定认领荒田请求承佃者,州县当日拨给,并给予应支的请给,一并从常平钱内支给,令州县酌量资助,就连农具也应予以借助。并由官府为其修盖草舍供其居住,以便耕种。其中现任差遣的,除支给一年请给外……」

其未满日月,令与接续批勘,已任满人,布种之后,如阙食用,令州县于常平米内量度借支,候收成日,分限还纳。若将来耕种就绪,愿增添请射者听。若所委官及州县措置有方,请佃数多去处,取旨升擢。」从之。

译其未满日月,令与接续批勘,已任满人,布种之后,如阙食用,令州县于常平米内量度借支,候收成日,分限还纳。若将来耕种就绪,愿增添请射者听。若所委官及州县措置有方,请佃数多去处,取旨升擢。」从之。

译文:

对于任期尚未满的官员,命其继续接办查核事宜;已经任满的人,在播种之后,如果缺乏粮食用度,命州县从常平仓的米粮中酌量借支给他们,等到收成之日,分期限还纳。如果将来耕种已经就绪,愿意增添申请承种的,听凭其便。如果所委派的官员及州县措置得当、办法得力,申请承种数量多的地方,就上报请示予以升迁提拔。皇帝听从了这一建议。

七月十四日,中书省言:「淮东等处有拣汰军人愿请佃荒田,开耕人数各已标拨,及支破请给毕。」诏令诸路遇有请佃人,依淮东事理施行,优功存恤。

十二月三日,户部言:「拣汰离军人许指射荒田,恐系初离军人遽罢请给,所以存恤。其累径任人,不合一例借支。欲下诸州军照会,将小使臣以下初离军人指挥借支请给,修武郎以上及经「修武郎以上及经」句当接前绍兴二十六年四月十七日条「任人」六字前。。」

限半年赍契要公据赴县点对「限半年」当接前二十八年五月十一日诏「通太真(杨)[扬]州民」后。,开具保明申州,州申转运司覆寔,具申尚书省,当与除豁。其租税且令依旧额送纳且:原作「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六改。,候覆寔毕,取旨立额。如限内不赍契要公据到官,不在除豁之数。」

十八日,诏:「淮东路沙田芦场已降指挥,立半年限照契覆寔,窃虑本路人户安业未么,可特与放免,并令依旧。」

六月二十六日,诏:「三路沙田芦场尽系官地,已降指挥打量,量立租课,内淮东路人户为恐复业未么,已行放免。朝廷措置之意,本以宽民,浙西、江东民户亦宜一体优恤,其官户、形势之家违法占田、顷亩过多者,即难以一概放免。可将三路官户自一千亩以下、民户自二千亩以下,并特与放免,余并依元降指挥添纳租课。内淮南路自来年秋料起催。」

九月二十四日,知鼎州周▯▯资言:「诸军拣罢离军使臣许请佃官田,借支一年请受收买耕牛、农具,又招置客户等,已是优恤,自当以时耕种。如闻多将所请钱别作他用,恐失岁计,更致狼狈。」诏依,令户部行下诸路监司守令劝谕约束,仍常切觉察,如日后更不耕种,即将元请佃官田拘收,并追索借过钱入官。其逃窜人立赏告捉,以所请过官钱计赃断罪施行。

十月七日,直敷文阁、知临安府张捻言:「江浙之间,耕植既广,亩畎相连,高下不一,必积陂塘,以备灌溉,导沟洫以防壅浸,此众共之利。而豪势之家,侵夺占据,奄为己有。欲望申饬州县,凡是似此之类,官为检察,有防灌溉疏导处,悉行禁约。」从之。

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吴璘诸: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七、《建炎要录》卷一七四改。、总领四川豹赋军马钱粮许尹言:「阶州高山,不堪耕种,田土增起租斛,欲乞除免,却将续拘收到系官空闲田土召人立租请佃,拘催租课入官,可以补填。」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知潭州魏良臣言:「本州岛人户昨咤兵火归业,将本户产业供作荒田,今二十余年,私下耕熟,不纳官课。

译及时增修,开列已增加的分数,限半月内据实上报尚书省。沙田、芦场先前下达指挥,命现在的佃户依照户式格式亲自签署认领顷亩收益,起征

今措置令十余家结为一甲,从寔供具,已耕田亩输纳二税,自绍兴三十年为始,所有日前隐匿熟田、漏纳苒税,并免追纳。如所供不寔,即令诸色人告首,以所告田充赏外,仍每亩支赏钱五贯文,至一百贯文止,于犯人名下追理,仍追理递年所隐苒税。如本户寔有荒田,无力耕种,即晓示人户,令寔封投状承买,给与价高之人。湖北、江西等路亦合依此。」于是户部言:「田产既系人户己业,缘非冒占官产,即无条法许行出卖,若依已降指挥递增税赋,年限已满,自合据本户寔管田亩起理税赋。乞将已耕田土结甲,从寔供具起纳二税。欲令本州岛立限百日,许人户自首;如限满不首,或首不尽,许人陈告,依匿税法施行。」从之。

三十年二月二十七日,权知庐州兼主管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刘纲言:「被旨与逐路帅漕同共讲究两淮、荆襄,使无旷土以闻。近日淮西运判张祁迁民于近江和州、无为军,修补圩

岸,浚治港渎,起盖屋宇,置办牛具,分田给种,使之就耕。见招募游手之人,欲立地分,相继开垦,若行之经么,必有成效。兼淮东运副魏安行所乞募民种田,修立赏格,与张祁措置事体相类张祁:原作「现行」,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八改。,亦与前后力田等及州县召人请佃之法俱不相妨,欲望将魏安行等措置事理与见行召人请佃及力田等旧法通同参酌望将魏安行等:原作「从民欲施行其」,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八改。,各从民欲施行。其本路州县乡村日后应有归复本业及请佃田土之人及:原作「者」,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八改。,每至岁终,即行根括,便于本地分总首团甲下收附姓名。」诏依。令同张祁参酌措置,季具劝诱增广数目申尚书省。

二十八日,户部言:「欲乞下淮南、京西、荆湖北路转运司,除土著逃亡归业人户自合依条等第、年限放免税赋外,其请佃官荒闲田如有逃亡于他处,别行请佃之人,令本县籍记姓名,只许一次归业外,余并依再逃亡不许归业条法施行。如限满,依前冒滥及通同作弊立赏,许人陈告,犯人重行断遣,仍将免过税租并行追理入官。」诏令逐路帅漕司晓谕。

三月四日,权发遣淮南路计度转运副使魏安行言:「被旨招诱人户开耕淮东系官闲田。缘今来劝耕之初,荒田数目浩瀚,欲依乡原体例创开水陆田,每县支拨一万贯文,本路七州军二十县,欲望将本路合起发上供、经总制等钱内应副。」诏于淮东茶盐司椿桩管钱内支拨一十万应副。

十二月二十二日,上谓辅臣曰:「朕比屡谕卿等,屯田事须是先立规摹屯田事:原无,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七补。,如一夫合受田多少,以诸路括到荒闲田、元佃耕牛若干,于何地招置中卖,下至农具、粮种、庐舍之类,当令悉有条理。

译订立租税,担心官吏奉行草率马虎,错把祖传产业一律当作佃种产业的分数订立租额,导致引发诉讼。命令确系祖传产业的人,下达指挥让现佃户依照

规摹既定,方可行下,兹大事么。经始勿亟原「始」字上有「使」字,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七、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七删。,庶毋后来更改之弊。不可以一夫献言,便据行出,要当博采物议,作事谋始,尤宜审详。」陈康伯奏曰:「臣等当遵圣训,候诸路申到顷亩数目,别条具奏陈。」上曰:「甚善。」

三十一年正月五日,臣僚言:「军中拣汰使臣军员,最为冗滥,州军应副请给,动以万计,若归吏部等待阙次待:原作「侍」,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改。,亦是人众。今欲行下诸州契勘本处拣汰使臣、军员各若干人数,计请给若干,将本州岛卖不尽应干官田约计请给多寡,拨田亩付逐人为业,许指射养之,终身更不支破请给,亦不更注授差遣。如本人身故,许子娉接续承佃,并依《人户承佃条法》。」诏令兵部同共措置,条具以闻。其后户部言:「添差拣汰使臣并校副尉、下班祗应养老军员应: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改。,今欲遍下诸州军,许指射官田,仍委守倅取见卖不尽应干没官田产从轻估价,衮同标拨,以一年衣粮、请给,纽计价数合得顷亩给付为业。若后来本人身故,给与子娉承佃。逐路专委漕臣一员催促标拨置籍置:原作「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改。,限今年岁终须管标拨尽绝,仍开具已标拨过职位、姓名、田亩关报常平司,依常平法借贷种粮、牛具;或有州军员多田少去处,即行开具以

闻。其逐州军所拨田土田土,原作「田去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删。,须管将乡村比近田段品格肥浓瘠连高下,以《千字文》为号,每一百亩作一号,鼠尾排定注籍讫,从上拨与先到州军公参籍定之人。如合给田三十亩已上,即行拆号标拨五十亩;如合给七十亩已上,令拨一百亩。若标拨给田,便行住罢请给。窃虑咤而失所,今欲令诸路军州且行按月支破请给,候所给田土耕种收成子利及一年住支;所借种粮,候及三年,随料带纳。淮南、京西、湖北等路及后来添差拣汰使臣,亦合依此。如军州内有率先标拨了当去处,仰本路转运司保明推赏;若一路首先标拨,其转运司亦当推赏。或有未便未尽事节,即从本州岛军申漕司,条具申请施行。今欲下两浙、江东、西、福建、广东、西、湖南、北、京西、淮南东、西路转运提刑提举常平司并逐路州军,依今来措置到事理施行今: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一改。。」诏令中书门下后省官同台谏详议闻奏。给事中黄祖舜、中书舍人虞允文、殿中侍御史杜莘老、右司谏梁仲敏议曰:「诸郡常入之赋,岁有定名;诸军拣汰之兵,岁有增数。以定名之赋,给增数之兵,岁月益深,豹力日以屈,而兵之仰食者,有时而不赡矣。

译簿册到官府陈述理清,应当再加以核实改正。"

十月五日,诏令说:"江东、江西、湖南、湖北的帅司、漕臣即日措置,由官府借给种粮,责令郡

若如议者所拣,纽其衣粮、请给,计其价而给之田,所赡养者不过数十人,其坐而仰衣粮者,尚千余人么。不独事体不一,劳逸又不均,谓宜下有司,将具不尽系官田、户绝及寺蹑无主田并僧道违法田尽行拘收,又将日后没官田岁行抄籍,以待兵田之数相当而后施行,可无不足不均之患。」诏令吏、兵部长贰参酌给舍、台谏所议事理,重别措置条具以闻。

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臣僚言:「乞下宽大之诏,立时月之期,俾民间见耕之田有出于元请之数者,皆得自参酌以与之,其积年之租,一切蠲免,止候其陈诉之田,定输赋之额,非独小民免侵夺之患,彼豪强奸肆者所侵渐之田「豪」原作「毫」,「奸」字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二改补。,亦不敢欺。」诏令户部看详。其后户部言:「今看详湖北、荆湖南、京西运司行下所部州县,将人户请佃功占隐匿过田亩,依湖北已得指挥,立限一季,许行自陈,与免追理积年租税及免断罪。如限满不首,许人陈告,官与检量,将功占数给与告人充赏,仍追积年租税断罪。所有今来湖北路人户已是限满,切虑其间有未曾陈首之人,并下湖北路转运司,再立限一季,依已降指挥陈首施行。」从之。

孝宗隆兴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德音:「楚、滁、濠、庐、光州、盱眙、光化军管内并扬、成、西和州、襄阳、德安府、信阳、高邮军,勘会归业人户内有贫乏之人阙少牛具、种粮,恐妨农务,可令监司帅臣同常平司量度借贷,免纳租课,(后)[候]及三年,分作两料带纳,不得格息。」

干道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诏:「两淮民户并已复业,宜先劝课农桑,若不稍优其赏,窃虑无缘就绪。应县令丞于本县界

内种桑及三万株,承务郎以上减磨勘二年,承直郎以下循一资;六万株,承务郎以上减磨勘四年,承直郎以下循两资,并与占射。守倅劝课部内植二十万株以上,转一官。种及一年,许民户租佃,五年后,量立租课,不得科扰。应守倅、令丞赏格,任满,本路转运司核寔闻奏。」既而三省言;「已降指挥,两淮民户,令监司帅臣督责守倅、令丞劝课农桑劝课:原作「课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二乙。,窃虑民户恐输纳租课,未肯用心种植,有失课农之意。」诏令两淮监司帅守遵依已降指挥,督责守倅、令丞多方劝谕民户广行种植,依已定年限免纳租税。如栽种及格,即保明推赏施行。」上宣谕宰执曰:「尝降指挥,令淮南栽植桑柘,并不曾奏来。」洪适等曰:「近有臣僚言,淮南州县税桑果木,已尝行下约束,容检一宗文字进呈。」上曰:「正要劝令栽桑,何得更税么。」于是枢密院差使臣二员,分往两淮安抚司守等取索州县已栽植过的寔数目申尚书省,其后会到诸州已栽种过桑株数目。

译守、县令劝谕招诱大户借贷给农民,依照赈粜、赈济的赏格给予恩赏,抓紧时机大力推行种麦。并开列已种植的顷亩数目上报尚书省,届时再商议请旨

上曰:「亦可见得的寔否 」洪适奏曰:「州县既知陛下留意,闻皆使人于浙西买桑栽去。」上曰:「更数年后,须成次第。可札下两淮,更多为栽种。」

二月十七日,忠州团练使、知濠州刘光时言:「濠州复业之民皆无牛耕,若或失时,秋亦无望。乞支拨钱五万贯贴借民户,收买耕牛、种子,庶几趁时营种,不致失所。」诏令淮西总领所支钱二万贯,专充收买耕牛。

七月十九日,臣僚言:「浙西、江东、淮东路沙田芦场,多系官户、形势之家请买租佃,未立税额。今朝廷军食用广,每岁和籴,乞将官民请买到沙田围 成田,见今布种,比附平田及芦场顷亩,并令立税。其经官请佃之数核寔顷亩,别行立租。如不愿租佃者,所属拘收,申取朝廷指挥。」诏差高州刺史干办皇城司梁俊彦与杨倓、张津同共措置。

九月三十日,措置浙西江东淮东路官田所条具诸州县沙田淮:原作「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三改。、芦场有见行法起理租税,止缘官户侵耕冒佃见占顷亩,致失常赋,及租佃人户计嘱州县从轻立租,昨虽绍兴二十八年委官措置,缘督责严速,开具不寔,所立租数,不照乡原体例一等施行,词讼不已,致有冲改。今来除已立式行下州县,开具四至,取赤契砧基照验。如已经经界,立定二税,即依旧拘催。内沙田若围 成田,已经成熟,即依平田立税。其官、民户有侵占宽剩顷亩顷:原无,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四补。,及有经官请佃之数,并合取见诣寔,照色额肥瘠比见立税上添立租课。仍许见占田人限一月自首,如限满不首,许诸色人陈告取赏,将所告之数全给告人承佃。」户部契勘:「官、民户侵占请佃添租事,合照前项已降指挥起理施行,余依所乞。」本所又言:「人户请买田产,内有宽剩亩角及冒占田段,如违限不首,即合委官抽摘户数打量核寔。」户部契勘:「人户宽剩

冒占田段不首,如无陈告,即将犯人追赏,及拘田入官。」本所又言:「州县官吏若有不扰,率先办集保明,乞赐优赏,如奉行不虔,或谷滞骚扰,及容情盖庇,具名申朝廷,人吏重行断配。」户部契勘:「欲依所乞。」本所又言:「官、民户请佃沙田、芦场,别立租。如不愿租佃,即行拘收,或作官庄,或召人请佃,随宜处置。所立租额,未审自何年分为始。」户部契勘:「人户请佃拘收入官之田,召人租佃者,其租税合于来年秋起理起理:原作「理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四乙。。」本所又言:「沙田见令起催小麦、禾丝,沙地起催豆麦、丝麻,芦场起催柴茭、见钱,若以逐色立额,窃虑州县折变钱米,咤而为奸,致失时赋。乞将昨来立定租数,沙田上并起米斛,或折科马料稻子,听朝廷指挥;沙地并纳大麦;芦场并纽折见钱,庶几免折变之弊。

译,评定优劣施行奖惩。"此前,宰执进呈官员的奏言说:"今年江西、湖南各州郡都遭遇旱灾损伤,而且离去年秋收不远,应当命令各路郡守、县令火

」(本)[户]部契勘:「欲依,内折科马科、稻子,人户愿输者,听从便。」本所又言:「候措置定,许申取朝廷指挥分管,或通委本路转运司。」户部契勘:「见措置系浙西、江东、淮东三路沙田芦场,今欲淮东、浙西委赵公称、江东委杨倓,同逐路转运、主管内梁俊彦通行措置。」本所又言:「绍兴二十八年指挥;官户一千亩、民户二千亩以下,并特放免立租。今降指挥:却作官户二千亩、民户一千亩以下依等拘税。前后参照,差互不同。兼已秋成,难从今岁起理。乞与其余沙田芦场立定租数目,一就起催施行。」户部契勘:「今来官、民户请买请佃沙田、芦场,并合照今降指挥,不限田亩多寡起立租税。所有起理租数,合依本部今来第四项勘当施行。」从之。

二十四日,臣僚言:「已降指挥:应占佃沙田、芦场,并立租税。乞将昨来已立租税,及官户二千亩、民户千亩以下,亦等第均立税额。其已立额,候秋成,依见额拘催,余俟核实,与编殁均输。」从之。

五年七月二十八日,户部尚书曾怀等言:「浙西、江东、淮东三路有沙田、芦场、草场等,多系有力之家占佃功裹,宽余亩步,未曾起纳租税,累经打量,各有宽剩。乞委逐路漕臣措置,将昨来人户自供出数参照比近等则,估纽价直,令占佃人承买,仍照逐等色额起理税赋。」诏户部将昨来人户自供出宽剩并功裹及占佃实数闻奏。

九月十四日,户部侍郎杨倓言:「江南东路州县有常平转运司圩田,见今人户出纳租税佃种,遇有退佃,往往私仿民田,擅立价例,用钱交兑。取会到建康、宁国府、太平、池州所管圩田共七十九万余亩,皆系耕种成熟,乞下江南东路提举常平司选官躬诣地头,照邻比田则估价,召人实封投状,增钱承买。限满,拆封以最高钱数问见佃人,与减二分价承买,若不愿,即给价高人为业。除纳税依旧外,其见纳租者,并以三分为率,与减一分,仍不作等第差役及诸般科配。」诏圩田更不出卖,今建康、宁国府、太平、池州将每岁收到圩田租苒米,并起发

赴总领所大军仓送纳,充支遣大军粮米其余故么此句疑有脱误。。

六年二月一日,诏;「浙西、江东、淮东诸处沙田、芦场二百八十余万亩,除人户已请佃及功占外,其余并行估价出卖。所有已请佃及功占数目,可立定等则,增立租课。」

八日,臣僚言:「浙西、江东、淮东路诸处沙田、芦场多系有力之家请佃,及有功占宽剩亩步,昨来措置括责括:原作「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六改。,据人户自供到二百八十余万亩,其间请佃,或已充己业之数,虽有税课,并各多寡不一。及功占宽剩数目,未曾起理租课。

译速劝导种植二麦。"皇上说:"冬季如果得雨,就可以种麦,不知道江西、湖南入冬以来是否得雨?"虞允文上奏说:"官员所说的,正是想趁冬

」诏令蔡洸同梁俊彦专一于行在置司措置,申尚书省。俊彦等言:「今来所立租税,自六年为始,依秋料省限送纳,其人户自行供到宽剩数目,亦合依本所已立租佃例输纳。其立定沙田、芦场就租外,与并免纳二税、和买役钱之类。人户日前曾有立定所租田地,比今来等第已高者,合依旧数送纳,其旧额低于新立者租税,即合依新立。乞行下诸县照所供帐式,限一月纽计逐户合纳税租之数,类聚置籍供申。如尚有未实,及有未到数,并有升改新涨复沙田地,并限一月陈首;如限满不首,许诸色人陈告追赏,将所告田地并给告人承佃。其所纳米斛,如愿纳稻子,以稻子二石折米一石;如愿折钱,以米一▯折钱三百,小麦每斗折钱一百五十。今来租税,系将田地所得花利纽立,不许于租佃人户内抑勒均输。应有土▯冉走田地,从实申官,依条减落租税;如有新涨复沙地、新生沙田,许人户据实亩步请佃,并与免十料;限满,依已立租税等则纽就输官。所有合纳租税,许令就便于本州岛县送纳,其受纳官司不得增收功耗。如将来诸司申乞除豁旧税,合取赤历照实收数,及分拨发纳去处除豁,仍先于籍内立项开说,供申本所。」并从之。

闰五月二十五日,中书门下省言:「江东诸州圩田,近咤雨水冲损圩岸,若候条筑,动经岁月,圩上人户既无田可耕,窃虑失所。其淮西未耕垦田甚多,见行召募人户请佃,理宜措置。」诏令张松多方劝谕,如有愿往淮西耕田之人,津发前去,候到,令吕企中标拨田段,借给种粮及屋宇、牛具。

七月五日,司农少卿张津等言:「被旨专一措置浙西、江东、淮东路诸处沙田芦场,立定租税,今已就绪。昨来措置租税,并将干道元年、二年人户自供户式帐状内田地亩步、所收花利立定等则分数,并旧税州县纽计数目,共管租钱六十万七千七十余贯,日后无可改易,乞依催科月分省限,委官照数拘催起发,赴左藏南库交纳。」诏:租钱令梁俊彦拘催一年。

七年二月四日,诏令知扬州晁公武、知庐州赵善俊行下所部州军部:原作「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八改。,子细契勘所种二麦,具实数申尚书省。于是晁公武具到真、扬通、泰、楚、滁州、高邮、盱眙军人户所种麦田,除先种二

千五百八十七顷一十八亩外,续劝谕增种二百九十六顷五十亩有奇;赵善俊具到庐、和、濠、舒州、无为、安丰军干道五年六年所种二麦田亩数目。诏淮东路差太府寺主簿赵思、淮西差军器监主簿张权核实。未几,张权核实到淮西麦田数。虞允文奏曰:「张权言定远、锺离两县于元数外增种过二百七十顷,则淮西所种必广矣。

译季种麦,作为来春接济的办法。"皇上说:"很好。现在离秋收,时日还很远,不这样的话,百姓靠什么吃饭呢?可以札令两路帅司、漕司,大

」梁克家奏曰:「庐州荒田不少,今岁所收,尚有四万余斛,他可知矣。」上曰:「然」。其后,赵思又核实到淮东二麦。上问曰:「比晁公武数增亏如何 」允文等奏曰:「其数同。」上曰:「守令当定殿最,以行赏罚。」允文等曰:「赵思正论此事,谓两淮多已耕未籍之田,州县取其已耕者号为增种,其实未尝劝课。不如先括见今荒田顷亩,然后责令劝耕,他日用此,以诏赏罚,乃得其实。」上曰:「此说甚有理。」上又曰:「前日遣官核实,欲定守臣殿最,以行赏罚耳。恐淮人不知,将谓增立赋税,可并札下张权、赵思晓谕百姓,令人人晓朕此意。」

十四日,册皇太子,赦:「江东圩田去年被水冲决去处,官圩已令修筑外,民间私圩已降指挥,以田亩十分为率,借种一分。尚虑兴工,所借分数不足,仰提举官、逐州守令量增分数,一面及时增修,具已增分数,限半月具实数并申尚书省。沙田、芦场昨降指挥,令见佃人依户式亲行书押管认顷亩花利,起立租税,窃虑官吏奉行灭裂,误将祖产一例作佃产分数立租,致兴词诉。仰实系祖产之人,降指挥令见佃人依簿赴官陈理降指挥令见佃人依簿赴官陈理: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九作「赍契书及经界砧基簿赴官陈理」,义长。,当议核实改正。」

十月五日,诏:「江东、西、湖南、北帅漕臣日下措置,官为借种,责守令劝谕招诱大姓假贷农民,与依赈粜赈济赏格推恩(赴)[趁]时广行种麦。仍开具已种顷亩数目申尚书省,当议取旨,殿最赏罚。」先是,宰执进呈臣僚言:「今岁江西、湖南诸州郡例皆旱伤旱:原作「早」,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一九改。,且去秋未远,宜令逐路守令咤而劝种二麦。」上曰:「冬月得雨,便可种麦,不知江西、湖南入冬得雨否 」虞允文奏曰:「臣僚所言,正欲趁冬种麦,以为来春接济之计。」上曰:「甚好。今去秋成,日月尚远,不尔,民何以为食 可札下两路帅漕,广行劝谕借贷种粮,令民布种。」故降是诏。

八年三月三日,权知安丰军张

译力劝谕借贷种粮,让百姓播种。"因此颁下了这道诏令。

八年三月三日,权知安丰军张……(文本至此中断)

士元言:「本军责属县令佐劝谕人户栽种桑柘,缘一岁之内,止自十一月至二月可以栽种,乞下两淮州军,遇可栽种,责令佐多方劝谕,具实数供申。」从之。

译士元说:「本军责令属县的县令、县丞劝导百姓栽种桑树、柘树,因为一年之内,只有从十一月到二月才可以栽种,请求下令两淮州军,遇到可以栽种的时节,责令县令、县丞多方劝导,将实际数目呈报上来。」朝廷听从了他的意见。

七月七日,臣僚言:「淮南、江东、浙西沿江沙田、芦场所立新租,大为民害,向来臣僚起请,止为有力之家侵耕冒佃,今却将应干人户租产己业一概打量,所立新租数倍旧日,往往尽地利所得,不足输官,逃移纷纷,祸及邻保,甚则州县为之(陪)[赔]纳。乞将提领官田司后来所立新租参酌施行。」诏:「人户己业、芦场草地所纳税租,与减五厘,租

佃与减一分,余并依旧。仍将提领官田所住罢,并归户部掌管。」

八月二日,知安丰军高夔言:「近有归正人陈乞标拨田土,及称已请到田土,而无牛具耕垦,乞借支官钱。今欲将未有营生之人,每户给田五十亩,牛一头、 杷牛具之属,其已请田之人无牛具者,一例给之,乞降钱会二万贯措置。」从之。

九月六日,中书门下言:「江西、湖南去岁旱伤,人户多无储积,以致流移。」诏令逐路监司守臣劝谕人户广种二麦,以备水旱。

九年六月二十八日,诏曰:「朕惟天下之本,在乎务农,故自即位以来,罢游畋,却贡献,蠲不急之费,省无名之赋,凡山林川泽之禁,悉弛以便民,庶几富而教之,跻二帝三王之盛。而志勤效浅,十有二年于兹。度地非益广,而耕者不足于力;度民非益蕃,而贫者不足于食。间遇水旱,散豹发粟,而犹以病告。岂吏之不良,政之不平,夺吾民时欤 抑从事于末者众,而游乎仰给者多欤 朕闻昔之为《诗》者曰:『馌彼南亩,田畯至喜。』又曰:『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其劝相成就之如此相:本书食货六三之二二○作「戒」。。今吾诏书数下,劝民种艺而功未兴,当有任其责者。比览旧章,守令监司寔劝农之官,岁终,谷其勤惰来上而赏罚之。今诸道或城连十数,而县又数倍,旷岁无有以一人应令者,是吏奉诏不虔,而劝民不至么,将何以助朕修耕织之政,而丰衣食之原乎!继自今,其悉乃心,共乃服,出入阡陌,劝课农桑,视吾新书从事,以殖豹阜民,则赏不汝遗;厥或怠惰自如,邦有常刑,必罚无赦。播告中外,谕朕意焉。」继有旨,令诸路监司、郡守恪意遵行,限次年正月终,各保奏以闻,毋致违戾。

九月十日,知绍兴府钱端礼言:「浙东州县旱伤至广,朝廷倚阁残零税赋,差官检放,及借本劝谕种麦,非不严备。今官中欠负既已宽恤,其出债之家,比之丰年,收索愈急,虽欲趁时布种二麦,往往不能安业。乞将浙东旱伤州县下三等人户所欠私债,并与倚阁,候来春岁丰熟,依元约理还。」从之。

十二日钱端礼言:「奉御笔,令臣督责守令多方劝诱,广种二麦。见今属县县官躬行阡陌,分行劝诱,其间有高仰可种麦田空闲未种处,委是无力,欲以官中收籴种子,量酌借贷,候至来年成熟,催理还官。

译七月七日,臣僚上言说:「淮南、江东、浙西沿江沙田、芦场所设立的新租额,对百姓造成很大危害。以往臣僚提出建议时,本意只是针对有势力的人家侵占耕种、冒名承佃田地,如今却把所有相关人户自己名下的租产一概重新丈量核定,所定新租数额比过去高出数倍,往往把土地全部产出都收取干净,仍不足以缴纳给官府,百姓纷纷逃亡迁移,祸患波及邻保,甚至严重到州县要为此代为赔纳。请求把提领官田司后来所定的新租额加以斟酌调整后再执行。」朝廷下诏:「人户自己名下田产、芦场草地所缴纳的税租,减免百分之五;租佃田地的租额减免十分之一,其余仍照旧办理。仍将提领官田司撤销,并归户部掌管。」

八月二日,知安丰军高夔上言说:「近来有归正之人申请划拨田地,并称已经领到田地,却没有耕牛农具可供耕种垦荒,请求借支官钱。如今打算给没有生计的人,每户拨给田五十亩、牛一头、犁具等农具类物件;那些已领到田地却没有耕牛农具的人,也一律照此发给。请求拨发钱两万贯来筹办此事。」朝廷同意了。

九月六日,中书门下上言说:「江西、湖南去年遭受旱灾,人户大多没有储蓄积余,以致流离迁徙。」朝廷下诏命令各路监司、守臣劝导人户广泛种植大麦、小麦,以防备水旱灾害。

九年六月二十八日,皇帝下诏说:「朕以为天下的根本在于致力农业,所以自即位以来,停止游猎,拒收贡献,免除不急需的费用,减省无名的赋税,凡是山林川泽的禁令,都一概放宽以便利百姓,希望能使百姓富足并加以教化,达到二帝三王的盛世。然而立志勤勉而收效甚微,至今已有十二年了。度量土地并非更加广阔,而耕种的人却人力不足;度量百姓并非更加繁多,而贫困的人却食粮不足。偶尔遇到水旱灾害,散发粮仓存粮救济,仍常有困苦的报告。这难道是官吏不良、政令不公平,夺取了我百姓的农时呢?还是从事末业(工商)的人太多,而游手仰赖他人供给的人太多呢?朕听说古代作《诗》的人说:『送饭到南边田地,田官到来很欢喜。』又说:『星光下急忙驾车出行,到桑田中休息。』他们如此地勉励督促农事完成。如今朕的诏书屡次颁下,劝勉百姓耕种,但成效未见兴起,应当有人为此负责。近来查阅旧的典章,守令、监司确实是劝农的官员,每年年终,要将当地耕种的勤勉与懒惰情况呈报上来,据此加以奖惩。如今各道有的辖区连绵十几个县,而每县所辖的乡又数倍于此,多年来没有一个人依照法令奏报,这是官吏对诏令奉行不诚敬,而劝导百姓不到位,将凭什么帮助朕推行耕织的政务,充实衣食的根本呢!从今以后,希望各位竭尽内心,共同尽力,出入于田间小路,劝导督促农桑,依照朕的新颁法令行事,以增殖财富、使百姓富裕,那么奖赏不会遗漏你们;如果有怠惰依旧的,国家有常规刑罚,必定处罚而不加宽赦。将此诏书传告朝廷内外,晓谕朕的心意。」随后又有旨令,命令各路监司、郡守恭敬用心地遵照执行,限定到次年正月底,各自据实上报,以使朝廷知晓,不得有违背之处。

九月十日,知绍兴府钱端礼上言说:「浙东各州县遭受旱灾范围很广,朝廷已经宽免搁置了残余零星的税赋,

其诸县、诸乡富贵之家,有质当过二麦种子,恐阙钱取赎,乞从本州岛行下州县,并令贷借,及时布种。候二麦收成,依乡原例交还本钱。」从之原书此句下注云:「此下有《续会要》十条,应补抄。」。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 庄田附案此门内亦间言庄田,咤附之,不另立门。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庄田附案此门内亦间言庄田,咤附之,不另立门。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杂录

营田杂录

【宋会要】

凡诸路,惟襄、定、唐三州有营田使,或营田事,通判亦同领其事。而河北转运使兼西路招置营田使,河东转运使兼东路招置营田使。

太宗端拱二年二月一日,以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膳部郎中魏羽为副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驾部员外郎索湘为副使,欲大兴营田么。

十二日,诏曰:「农为邦本,食乃民天,遐蹑载籍之格言,此实帝王之急务,将令敦本,无出劝农。且思河朔之间,富有膏腴之地,法其井赋,令作方田。三农必致于丰穰,万世可知于利济。今遣陈恕、樊知古等等:《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作「盐铁判官魏羽、索湘。」、河东转运使藏丙、副使孔宪充逐路招置营田使副使副:原作「副使」,据《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改。之后,河朔之地,农桑失业者众,屯戍兵又倍于往日 ,往彼兴功。眷惟黎庶,各有耕桑,闻兹创置之言,谅积欢呼之意。」先是,雍熙三年,岐沟关君子餐败倍:原作「陪」,据《玉海》卷一七七改。,故遣恕等为方田积粟以实边原书天头注云:「脱小注并《通考》一条。」按所脱内容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六七。。

至道二年七月,太常博士、直史餐陈靖上言,愿募民垦田,官给耕具、种粮,五年外输租税。帝览之,喜,谓宰臣曰:「前后上书言农田利害者多矣,或知其末而暗其本,有其说而无其用,陈靖此奏甚诣理,可举而行之。」咤召对奖谕原「召」字下衍「请」字,据《长编》卷一七七删。,赐食而遣之。吕端奏曰:「望令三司详议其可否。」从之。时皇甫选等相度宿、亳、陈、蔡、邓、许、隶等七州荒田,共二十余万顷,及靖建议兴置京东、西诸州荒田,招(召)人户耕种,选等乃上言:「请将所相度到七州荒田付靖一处兴置,臣等乞别赐差遣。」从之。

真宗咸平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左正言耿望为右司谏、直史餐、京西转运使,与副使朱台符并兼本路制置营田事与副使:原无,原书天头注云:「此条上下有脱文。」据《长编》卷四四补。。

五年正月,顺安军兵

马都监马济建议:「自静戎军东拥鲍河开渠入顺安、威虏二军,置水陆营田于其侧。

译派遣官员前往检查放免,并借贷本钱劝导百姓种植大麦小麦,措施并非不严密完备。如今官府中所欠债务既已得到宽免体恤,但那些放债的人家,比起丰年,收取债款反而更加急迫,百姓即使想要趁时播种大麦小麦,也往往不能安心从事农事。请求将浙东旱灾州县下三等人户所欠的私人债务,一并加以宽免搁置,等来年年岁丰收之后,依照原来的约定偿还。」朝廷同意了。

十二日,钱端礼上言说:「奉皇帝御笔旨意,令臣督促责令守令用多种方法劝诱百姓,广泛种植大麦小麦。如今属县的县官亲自到田间,分头劝诱百姓,其中有地势高仰适宜种麦但田地空闲未曾种植的,查明确实是因为百姓无力承担,打算用官府中收购的种子,酌量借贷给百姓,等到来年成熟之后,再催收偿还给官府。至于各县各乡的富贵人家,有典当过大麦小麦种子的,恐怕因缺钱而无法赎回,请求由本州行文各州县,一并命令借贷种子给百姓,及时播种。等到大麦小麦收成之后,依照乡里原来的惯例归还本钱。」朝廷同意了(原书此句下注云:「此下有《续会要》十条,应补抄。」)。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 庄田附案(此门内亦间言庄田,咤附之,不另立门。)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庄田附案(此门内亦间言庄田,咤附之,不另立门。)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二 营田杂录

营田杂录

【宋会要】

凡各路之中,只有襄州、定州、唐州三州设有营田使,或设营田事,通判也一同管理此事。河北转运使兼任西路招置营田使,河东转运使兼任东路招置营田使。

太宗端拱二年二月一日,任命左谏议大夫陈恕为河北东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膳部郎中魏羽为副使;右谏议大夫樊知古为河北西路招置营田使,盐铁判官、驾部员外郎索湘为副使,打算大力兴办营田事业。

十二日,皇帝下诏说:「农业是国家的根本,粮食是百姓的天命,遍观典籍中的格言,这确实是帝王的紧要事务,要推行敦厚根本的政策,没有比劝导农业更重要的了。而且想到河朔一带,富有肥沃的土地,效法古代井田的税赋制度,命令划为方田。三方农事必定能达到丰收,万世都可知从中获益。如今派遣陈恕、樊知古等(盐铁判官魏羽、索湘)、河东转运使藏丙、副使孔宪,充任各路招置营田使、副使之后,河朔地区,务农桑而失业的人很多,屯戍的兵士又比往日增加一倍,前往那里兴办功业。念及百姓,各自都有耕田种桑之业,听闻此番创办设置的消息,想来必定积聚欢呼之心意。」此前,雍熙三年,岐沟关一战君子馆战败,因此派遣陈恕等人兴办方田积蓄粮食以充实边防(原书天头注云:「脱小注并《通考》一条。」按所脱内容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六七。)。

至道二年七月,太常博士、直史馆陈靖上书说,愿意招募百姓开垦田地,官府发给耕种工具、种子粮食,五年之后再征收租税。皇帝看后,很高兴,对宰臣说:「前前后后上书谈论农田利害的人很多,有的只知其表面而不明白根本,有的有说法却无法实行,陈靖这个奏疏很切合道理,可以推举实行。」于是召他前来当面问答加以奖励勉励,赐给饮食后送他离去。吕端上奏说:「希望命令三司详细

」诏可其请,差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往彼勾当兴置,仍令冀州总管石普护其役,踰年而毕。

三月三日,京西转运使张选言张选:《长编》卷五一作「张巽」。:「废襄州蛮河营田务,已召民请佃,量出租调,公私便之。此务前转运使耿望奏置,于荆湖市牛聚兵耕作,所得稻利,不偿其费。复遣部民舂变,甚有劳扰,至是,选奏罢之。

六年九月十三日,莫州总管石普等言,(淮)[准]诏浚静戎、顺安军界营田河道毕功顺安军界:《长编》卷五五无「界」字。。诏奖普等,赐将士缗帛有差。

景德元年四月六日,遣合门祗候郭盛等乘傅诣静戎、顺安军按视河渠,与长吏等同经度以闻。先是,周怀正赍顺安、静戎军《营田河道图》进呈,帝参验前后所奏异同,自顺安军筑堰聚水至静戎军,而静戎地势高阜,虑劳而无功。知静戎军王能又言:「此河之北有古河道,自静戎至顺安军通流,岁或雨水,亦通舟 ,可以经度开导。」故遣盛往视之。

二年,诏:「缘边州军有屯田处,长吏并兼制置营田屯田事,兼旧使者如故。」

仁宗天圣四年九月,诏废襄、唐二州营田务,令召无田产人户请射,充为永业,每顷输税五分,诸州所差耕兵差:原作「产」,据《长编》卷一○四改。、牛畜并放还,本处廨宇、营房、囷仓悉毁拆入官,其请佃之人愿要者,即估价给之。先是,二州营田皆无税,荒地,襄州凡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奏置,每岁于属县差借人户、牛具,至夏,又差耨耘人夫六百人,秋又差刈获人夫千五百人,岁获利倍多。及望解职,转运使张选改其法,召水户四十一户分种出课。未几,水户许免其役,遂罢之。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逊复奏兴是务许逊:《长编》卷一○四作「许逖」。,而所获课利甚薄,至是,转运使言其非便,诏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本路转运使、二州知州、通判同共规度。汉杰上言:「比较襄州务自兴置已来至天圣三年,所得课利,都计三十三万五千九百六石九▯二升,依每年市价,纽计钱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贯,将每年所支监官、耕兵、军员请受及死损官牛、诸色费用凡十三万三千七百四贯十三文,计侵用官钱四万一千三百四十二贯四十六文。唐州务自兴置至天圣三年,所得课利计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依每年市价,纽计钱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八贯五百三十四文,将每年所支本务军员监官请受及死损官牛、诸色费用计侵用官钱万四千三百六十八贯一百一十四文,故有是诏。

宝元二年九月,诏河北转运使自今并兼都大制置营田屯田事。

庆历元年十月十八日,诏陕西转运司,令空闲地置营田务,(侯)[候]见次第,当议酬奖。

译商议此事是否可行。」皇帝同意了。当时皇甫选等人相度勘察宿州、亳州、陈州、蔡州、邓州、许州、隶州等七州的荒地,共有二十余万顷,加上陈靖建议兴办设置京东、京西各州的荒地,招募人户耕种,皇甫选等人于是上奏说:「请求把所勘察到的七州荒地全部交给陈靖一处兴办设置,臣等请求另外调派差遣。」皇帝同意了。

真宗咸平二年四月二十四日,任命左正言耿望为右司谏、直史馆、京西转运使,与副使朱台符一并兼任本路制置营田事。

五年正月,顺安军兵马都监马济建议说:「从静戎军东面沿鲍河开渠,通入顺安军、威虏军二军,在渠道两侧设置水陆营田。」皇帝下诏同意此请求,派遣内侍副都知阎承翰前往那里主持兴办设置,仍命令冀州总管石普监护此项工程,历经一年完成。

三月三日,京西转运使张选上言说:「废除襄州蛮河营田务,已经招募百姓请求承佃,酌量收取租赋,公私两便。此营田务是先前转运使耿望上奏设置的,在荆湖购买牛只、聚集士兵耕作,所得的稻米收益,不足以抵偿其耗费。又派遣百姓舂米搬运,颇为劳扰百姓,到此时,张选上奏将其废止。」

六年九月十三日,莫州总管石普等上言说,依照诏令疏通静戎军、顺安军界内的营田河道已经完工。皇帝下诏奖励石普等人,按等级赐给将士丝帛。

景德元年四月六日,派遣合门祗候郭盛等人乘驿车前往静戎军、顺安军巡视河渠,与地方长官等一同勘察度量情况后上报。此前,周怀正携带顺安、静戎军《营田河道图》进呈,皇帝核对前后所奏内容的异同,发现从顺安军筑堰蓄水通到静戎军,而静戎地势较高,恐怕会劳而无功。知静戎军王能又说:「这条河的北面有古河道,从静戎通到顺安军可以通流,某些年份如果雨水充沛,也能通行船只,可以加以勘察疏通。」所以派遣郭盛前去查看。

二年,皇帝下诏:「边境州军中有屯田的地方,长官一并兼任制置营田屯田事,兼任原来的使职照旧不变。」

仁宗天圣四年九月,皇帝下诏废除襄州、唐州两州的营田务,命令招募没有田产的人户请求承佃,充作永久产业,每顷缴纳赋税十分之五,各州所派遣的耕种士兵、耕牛牲畜一并放还,本处的官舍、营房、粮仓全部拆毁归入官府,那些请求承佃的人愿意购买的,就按估价发给他们。此前,两州的营田都是不用纳税的荒地,襄州共四百八顷余八十亩,唐州一百七十顷,自咸平二年转运使耿望上奏设置以来,每年在所属县分派借用人户、牛具,到夏季,又调派耨耘的人夫六百人,秋季又调派收割的人夫一千五百人,每年获利颇多。到耿望离职后,转运使张选改变了这一办法,招募水户四十一户分别耕种、缴纳课税。不久,水户获准免除此项役使,于是废止了此事。景德二年,转运使许逖又上奏重新兴办此事,但所获的课税收益很微薄,到此时,转运使上言认为此事不便,皇帝下诏命屯田员外郎刘汉杰与本路转运使、两州知州、通判共同规划勘度。刘汉杰上言说:「比较襄州营田务自兴办设置以来至天圣三年,所得课税收益,共计三十三万五千九百六石九斗二升,按每年市价折算,共折合钱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贯,而将每年所支出的监官、

是月,诏:「陕西用兵以来,本路所入税赋及内库所出留两川上供金帛入:原作「欠」,据《长编》卷一三四、《会要》食货六三之七二改。,不可胜计,而犹军

储未备。宜令逐路都总管司经置营田,以助边计原书眉批:「脱章如愚《山堂考索》一条。」。」

二年正月十四日,诏以同州沙苑监放牧田为营田。

五年二月,诏并代路经略司,其岢岚军、火山军禁地有闲田在边壕十里外者闲:原作「间」,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三改。,欲请佃,听之。

十二月,诏:陕西西路总管及转运并兼营田使,转运判官兼管营田事。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七日,知秦州李师中言:王韶申,欲于甘谷城等处未招到弓箭手空闲地一千五百顷,乞差官从三五顷至一二十顷以上,逐段标立界至,委无侵犯蕃、汉地土,然后欲凭出牓,依奉朝旨召人耕种。缘本司先准中书省札子,王韶募人耕种,止标拨荒闲地,不得侵扰蕃部。今韶乃欲指占极边见招置弓箭手地,有违诏旨,臣恐自此秦州益多事,所得不补所失。盖韶初献议,而朝廷即依所奏,初未尝令臣相度,欲乞再委转运司一员重行审定。」诏遣权开封府判官王克臣、内侍省押班李若愚按实以闻。

七月十一日,诏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王韶,具析本所欲耕地千顷所在以闻。先是,韶召对言边事,以为自成纪县至渭源城荒土不耕者,何啻万顷,可拨千顷治之,至是许之,故有是命。

十月二十二日,诏前知泰州、尚书右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落天章阁待制,降授度支郎中、知舒州,秦凤路都钤辖、皇城使、带御器械向宝落带御器械,为本路钤辖,秘书省著作佐郎王韶降授保平军节度推官、依旧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初,遣王克臣、李若愚按师中及韶所论市易利害及闲田顷亩,克臣等奏与师中不 不 :《长编》卷二一六作「协」,意相反,当误。。而朝廷疑其不然,复下沈起,起奏:「韶所说荒地,不是的实处,虽实有之,然今来未可检踏召人耕种未:原无,据《长编》卷二一六补。,恐西蕃诸族见如此兴置,以为是朝廷招安首领,各授以官职、料钱后料:原作「科」,据《长编》卷二一六、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五改。,令献纳地土,人情惊疑,则于招安之计,大有所害。欲乞权罢垦田之议,俟招安诸蕃各已信服,人情通顺,然后为之未晚。」于是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言:「近闻起体量甘谷城弓箭手地稍多,乞候边事稍宁日根括施行。缘韶元奏,自渭源城至成纪县沿河良田不耕者万顷,乞择膏腴者千顷,岁取三十万石济边储。今甘谷城去渭水远,非韶昔日所指之处非:原作「韶」,据《长编》卷二一六改。

译耕兵、军员的俸禄以及死损官牛、各项费用共十三万三千七百四贯十三文相比较,共计侵耗官钱四万一千三百四十二贯四十六文。唐州营田务自兴办设置至天圣三年,所得课税收益共计六万四千九百三十一石四斗六升,按每年市价折算,共折合钱二万五千九百六十八贯五百三十四文,而将每年所支出的本务军员监官俸禄以及死损官牛、各项费用相比较,共计侵耗官钱一万四千三百六十八贯一百一十四文。」因此才有了这道诏令。

宝元二年九月,皇帝下诏命令河北转运使自今以后一并兼任都大制置营田屯田事。

庆历元年十月十八日,皇帝下诏命令陕西转运司,在空闲的地方设置营田务,等到见到成效之后,将商议给予酬赏奖励。

同月,皇帝下诏说:「自陕西用兵以来,本路收入的税赋以及内库拨出留给两川上供的金帛,其数不可胜计,但军队储备仍未充足。应当命令各路都总管司经营设置营田,以帮助边防军需(原书眉批:「脱章如愚《山堂考索》一条。」)。」

二年正月十四日,皇帝下诏把同州沙苑监的放牧田改为营田。

五年二月,皇帝下诏并代路经略司管辖,其岢岚军、火山军禁地中位于边境壕沟十里以外的闲田,如有人想请求承佃,可以听从其愿望。

十二月,皇帝下诏:陕西西路总管及转运使并兼任营田使,转运判官兼管营田事务。

神宗熙宁三年六月七日,知秦州李师中上言说:「王韶上报,打算在甘谷城等处还未招募到弓箭手的空闲地一千五百顷中,请求派官员从三五顷到一二十顷以上,逐段划定标记界限,确认没有侵犯蕃、汉两方的地土之后,再张贴告示,依照朝廷旨意招人耕种。因为本司此前已经收到中书省札子,说王韶招募人户耕种,只可以划拨荒闲的地,不得侵扰蕃部。如今王韶却打算指占极边刚招募弓箭手的地,违背了诏旨,臣恐怕从此秦州会更多滋生事端,所得利益抵不上所受损失。大概是王韶最初提出这个建议,朝廷就依照他的奏请,当初并未命臣加以核实相度,请求朝廷再委派转运司一名官员重新审定核实。」皇帝下诏派遣权开封府判官王克臣、内侍省押班李若愚前往按查核实后上报。

七月十一日,皇帝下诏命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王韶,详细列出他打算耕种的一千顷地所在位置后上报。此前,王韶被召见对答时谈及边防事务,认为从成纪县到渭源城,荒芜不耕的土地何止万顷,可以划拨一千顷加以治理,到此时朝廷准许了,因此有了这个命令。

十月二十二日,皇帝下诏前知秦州、尚书右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撤除天章阁待制之职,降授度支郎中、知舒州;秦凤路都钤辖、皇城使、带御器械向宝撤除带御器械之职,改任本路钤辖;秘书省著作佐郎王韶降授保平军节度推官,仍依旧提举秦州西路蕃部及市易司。当初,派遣王克臣、李若愚按查李师中和王韶所论的市易利害以及闲田顷亩数目,王克臣等人的上奏与李师中的说法不相符合。而朝廷怀疑事情并非如此,又下令沈起前往调查,沈起上奏说:「王韶所说的荒地,并非确实存在的地方,即使真有其地,如今也不能立刻检查丈量、招人耕种,恐怕西蕃各部族见到

,乃以此为名,避当日欺妄之罪。昨克臣、若愚尝奏无此闲田,窦舜卿亦称但打量得田一顷四十三亩,与起所奏,各有异同。而起亦徇韶之情,妄以他田为解,附下罔上。乞降韶元状,遣推直官一人往体量,就推劾,如有矫伪,重行谴责。」御史薛昌朝亦言:「韶妄进狂谋,邀功生事,今起体量,多与克臣等不同,兼起妄指甘谷城地附会韶言,乞以韶、师中前后所上文字及克臣、起等节次体量事状,付有司推劾,各正其罪。」时中书谓起未尝指甘谷城地通作韶所言地之数,而师中、宝前在秦州,谷留

朝旨,奏报反复;宝与韶更相论奏,各有曲直。韶又以妄指闲田,特有是责。其后知秦州韩缜按视,乃言实有古渭寨弓箭手未请空地四千余顷,乃复韶官如故。

五年四月十日,权发遣延州赵▯,乞差通判范子仪及机宜官魏璋、左文通等根括闲田括:原作「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五改。,及提举招置弓箭手,从之。先是,▯管勾本路机宜文字,上《营田议》曰:「昔赵充国兴屯田以破先零,唐宰相娄师德尝为检校营田使,而河西、陇右三百六十屯陇:原作「垄」,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六改。,岁入六十余万石。今陕西虽有旷土,而未尝耕垦,朝廷屯戍不可撤撤:原作「撒」,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六改。,而远方有输纳之勤。愿以闲田募民耕种,以纾西顾之忧。」诏以其事下经略安抚使郭逵,逵言:「今怀宁寨新得地百里,已募汉蕃户使为弓箭手,实无闲田以募耕者。」故至是▯复乞根括焉括:原作「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六改。。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知]熙州王韶言:「乞以河州作过蕃部

近城川地招弓箭手外州: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六补。,其山坡地招蕃弓箭兵手山:原作「出」,据《长编》卷二五一改。,每寨五指挥,五指挥:《长编》卷二五一作「三、五指挥」。,以二百五十八人为额二百五十八人:《长编》、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六作「二百五十人」。,每人给地一顷,蕃官两顷,大蕃官三顷,仍召募汉人弓箭手等充甲头。候招及人数,补节级人员与蕃官同管勾。自来出军,多为汉兵盗杀蕃兵,以为首功,今蕃官各情愿依正兵例黥面蕃官:《长编》卷二五一作「蕃兵」,疑是。,或手背为弓箭手字号讫,更于左耳前刺『蕃兵』字。」诏止刺耳前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诏罢。

十一月七日,权提点秦凤路刑狱公事郑民宪以熙河营田图籍来对,乃诏民宪兼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路:原无,据《长编》卷二五八补。,令辟官属以集事。其法,给田募民。熙河多美田,朝廷委兴营田,奏辟官属,共集其事。

译朝廷如此兴办设置,认为这是朝廷招安其首领,各自授予官职、俸禄之后再命他们献纳土地,人心会因此惶惑不安,那么对招安大计将大有害处。请求暂且停止垦田的议论,等到招安各蕃部落都已经信服、人情安顺之后,再来推行也不算晚。」于是侍御史知杂事谢景温上言说:「近来听闻沈起体察勘度甘谷城弓箭手的地稍多,请等边事稍微安定之日再根究核算施行。因为王韶原来的奏报,说从渭源城到成纪县沿河的良田不耕种的有一万顷,请求择取其中肥沃的一千顷,每年可取三十万石以充实边防储备。如今甘谷城离渭水较远,并不是王韶当初所指的地方,却拿这个来当作借口,以躲避当日欺瞒的罪责。此前王克臣、李若愚曾经上奏说没有这样的闲田,窦舜卿也说只丈量得田地一顷四十三亩,与沈起所奏的各有差异不同。而沈起也顺从王韶的心意,胡乱拿别的田地来解释,是欺下罔上的行为。请求发下王韶原来的状文,派遣推直官一人前往体察勘度,就此加以审讯,如果有作假的地方,从重加以谴责。」御史薛昌朝也上言说:「王韶胡乱进献狂妄的谋划,邀取功劳、生出事端,如今沈起体察勘度,多与王克臣等人的说法不同,加上沈起胡乱指认甘谷城的地来附会王韶的说法,请求把王韶、李师中先后所上呈的文字以及王克臣、沈起等人相继勘度的事状,一并交给有关部门审理,各自定其罪责。」当时中书省认为沈起未曾指明甘谷城的地就是王韶所说地的数目,而李师中、向宝之前在秦州,屡次按照朝旨行事,奏报反复不定;向宝与王韶又相互论辩上奏,各有各的道理。王韶又因胡乱指认闲田,特别受到了这样的处分。此后知秦州韩缜前往按查视察,才说确实有古渭寨弓箭手尚未请领的空地四千余顷,于是又恢复了王韶的官职如故。

五年四月十日,权发遣延州赵□,请求派遣通判范子仪以及机宜官魏璋、左文通等人根究核算闲田,并提举招置弓箭手事,朝廷同意了。此前,赵□管勾本路机宜文字,上呈《营田议》说:「从前赵充国兴办屯田以击破先零羌,唐朝宰相娄师德曾任检校营田使,河西、陇右三百六十处屯田,每年收入六十余万石。如今陕西虽有荒芜的土地,却未曾加以耕垦,朝廷屯戍的兵力不可撤除,而远方却要承受运送粮饷的劳苦。希望能用闲田招募百姓耕种,以缓解朝廷对西面边防的忧虑。」皇帝下诏将此事交给经略安抚使郭逵,郭逵说:「如今怀宁寨新近获得的百里之地,已经招募汉、蕃户人作为弓箭手,实在没有闲田可以用来招募耕种之人。」所以到此时赵□又请求根究核算闲田。

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知熙州王韶上言说:「请求把河州曾经犯事作乱的蕃部靠近城池的川地用来招募弓箭手,其山坡地招募蕃族弓箭兵,每个营寨设五指挥,以二百五十八人为编制额,每人发给地一顷,蕃官发给两顷,大蕃官发给三顷,仍招募汉人弓箭手等充任甲头。等到招募到人数之后,补授节级人员与蕃官一同管理。历来出兵,多有汉兵盗杀蕃兵、冒充首功的情况,如今蕃官各自情愿依照正规兵制在脸上刺字,或在手背上刺弓箭手的字号,之

至是,始以其图籍入对。

九年正月十三日,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郑民宪言:「本路创置弓箭手深在羌境,以岁荐饥,未甚着业。若令自备功力种子耕佃公田,即恐人心不能无摇动,乞候将来稍稔推行。」从之。先是,吴充言:「熙河经略虽定,然军食一切犹仰东州,挽运则人力不给,和籴则猾民乘时要价,二者之弊,在于未有土地之人。按汉、唐实边之策,惟屯田为利,近闻鲜于师中建请朝廷,以既置弓箭手重于改作,故裁令试治百顷而已。然屯田行之于今诚未易,惟有咤今弓箭手以为助法,公田似有可为。且以熙河四州较之,无虑一万五千顷,十分取一,以为公田,大约中岁亩收一石,则公田所得十五万。水旱肥瘠,三分除一,亦可得十万。」诏差太常寺主簿王君俞赴熙河路王君俞: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七作「黄君俞」。,与郑民宪同商议推行次第,故有是奏。

十九日,熙河路经略安无使言:「奉诏相度本路弓箭手田土,令提举营田司将洮西弓箭手、单丁耕种不及空闲田土,即具逐州军权差厩军耕种,官置牛具、农器,每人一顷,令所属堡寨使臣、道路巡检、主管趁时耕种收成入官收成:原作「成收」,据《长编》卷二七二所据此奏改写之诏文改。。于每年终,将弓箭手并今来官中所种过田土比较优劣,赏罚如弓箭手。可以耕种,即令依旧将名下田土耕种,仍不管空闲,看详委实经么可行。仍

乞差主管河州农田水利、兵马钤辖李浩均度地土措置闻奏。」从之。

六月十九日,权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公事、兼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公事郑民宪言:「逃走弓箭手并营田地土,昨多方许法召人请佃,今来认租课,乞许就近于本城寨送纳,仍特与蠲免支移、折变。」从之。

十年二月六日,中书门下言:「熙河路相度官庄霍翔,乞先将熙州城下营田见今租课地一百一十顷七十一亩,可以兴置官庄,及乞于见任京官、选人、使臣、诸色人据合用员数差请勾当。今欲令且将熙州地差弓箭手分擘共治分: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七八补。,其所差官破与当直兵士、京官、士人、选人、使臣五人,效用三人,如更有续发到土地,依此施行。」从之。

元丰元年二月九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言:「京东、西官私瘠地五千八百余顷,乞依例差使臣等主管。」从之。

六日一日,京东体量安抚黄廉言:「澶州及京东、河北淤官地皆上腴上:原作「土」,据《长编》卷二九○改。,乞募客户,依其土俗私出牛力、官出种子分收,选晓田利官两员诣京东、河北计会,转运、提举二司及逐县令佐相度,招募客户自今秋营种,并下司农寺详定条约。」从之,令转运司选官,如系牧地,即令提点刑狱司选差。

译后再在左耳前刺上『蕃兵』二字。」皇帝下诏只准在耳前刺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下诏废止此制。

十一月七日,权提点秦凤路刑狱公事郑民宪携带熙河营田图籍前来面奏,皇帝于是下诏命郑民宪兼任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命他自行征调选拔属官来办理此事。其办法是,发给田地招募百姓。熙河地区有很多良田,朝廷委派兴办营田事务,奏请征调属官,共同办理此事。到此时,才把相关图籍带来面奏。

九年正月十三日,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郑民宪上言说:「本路新设置的弓箭手深处在羌人境内,因为连年遭遇饥荒,尚未很好地安顿产业。如果命令他们自备人力和种子来耕种承佃公田,恐怕人心会因此动摇不安,请求等到将来年岁稍稍丰收之后再推行此事。」朝廷同意了。此前,吴充说:「熙河地区经略虽已确定,然而军粮一切仍仰仗东部各州供给,靠转运则人力不足,靠和籴则奸猾百姓乘机哄抬价格,这两方面的弊端,根源都在于当地没有拥有土地的人。按汉朝、唐朝充实边防的策略,唯有屯田最为有利,近来听闻鲜于师中向朝廷建议,因为已经设置了弓箭手,不宜再另行更改办法,所以裁定只试行开垦一百顷而已。然而屯田制度在今天实行确实不容易,只有依靠现有的弓箭手作为辅助的办法,公田似乎还有可为之处。姑且以熙河四州来估算,共有大约一万五千顷土地,取其十分之一作为公田,大约每年每亩收成一石,那么公田所得可达十五万。加上水旱和土地肥瘠不均,除去三分之一,也可得十万。」皇帝下诏派遣太常寺主簿黄君俞前往熙河路,与郑民宪一同商议推行的次序办法,所以才有了这个奏报。

十九日,熙河路经略安抚使上言说:「奉诏勘度本路弓箭手的田土,命令提举营田司把洮西弓箭手中单丁耕种不完的空闲田土,就各州军暂时派遣厩军耕种,官府发给耕牛农具,每人一顷,命所属堡寨使臣、道路巡检、主管人员按时耕种收成入官。到每年年终,把弓箭手以及现在官方所耕种过的田土加以比较优劣,按照弓箭手的标准加以赏罚。如果可以耕种,就命他们依旧把自己名下的田土耕种,仍不必管是否空闲,看具体情况是否确实可行。仍请求派遣主管河州农田水利、兵马钤辖李浩勘量土地、筹划处理后上报。」朝廷同意了。

六月十九日,权提点秦凤等路刑狱公事、兼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公事郑民宪上言说:「逃走的弓箭手以及营田地土,此前多方允许依法招人请求承佃,如今来认领租课的人,请求允许就近在本城寨缴纳,仍特别给予免除支移、折变的负担。」朝廷同意了。

十年二月六日,中书门下上言说:「熙河路勘度官庄霍翔,请求先将熙州城下营田现今租课地一百一十顷七十一亩,用来兴办设置官庄,并请求在现任京官、选人、使臣、各类人员中依所需人数差派任用。如今打算暂且把熙州的地分派给弓箭手共同治理,所差派的官员配给随行的兵士、京官、士人、选人、使臣五人、效用三人;如果日后又有陆续增添的土地,就依此办法办理。」朝廷同意了。

元丰元年二月九日,都大提举淤田司上言说:「京东、京西官私瘠薄之地共五千八百余顷,请求依照旧例派

七月一日,诏尚书主客郎中郑民宪,前任经画熙河路营田等有劳,特升两任。

十月二十七日,经制熙河边防豹用司言:「四州军依朝旨标拨官庄田外,乞于近城各更择沃土二十顷为营田,专差使臣等主管。」从之。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总制熙河路边防豹用司言:「岷州 川、荔川、阅川寨、通远军熟羊寨营田,乞依官庄例募永济卒二百人,其永济卒通以千人为额,以给十六官庄四营田工役,其请给并从本司自办。」从之。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以雍邱县黄酉等十棚牧地为官庄田,从之。

十二月十八日,诏开封府界收地可耕者为官庄,从都大提举淤田司请么。

三年二月八日,提点永兴军等路刑狱、驾部员外郎王孝先知邠州,孝先言:淤田营田司自熙宁七年至十年,费钱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缗。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以雍丘县黄酉等十棚牧地为官庄田,从之。

五年二月十五日,诏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共为一司,隶泾原路制置司泾:原作「经」,据《长编》卷三二三、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九改。,许奏举干当公事官一员、准备差使使臣三员臣:原作「宫」,据《长编》卷三二三、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九改。,给公使钱千缗。

六月四日,熙河经略安抚司言:「兰州内外官属,法当拨地为圭田当:原作「拨」,据《长编》卷三二七、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九改。。今新造之区,居民未集,耕垦人牛之具皆强役之。乞计数给以钱钞,而留其地以为营田,或募弓箭手。」从之。

七月七日,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司康识言:「与兼提举营田张太宁同议立法太:《长编》卷三二八作「大」。,乞应新收复地,差官以《千字文》分画经界,选知农事厩军耕佃,每顷一人。其部辖人员、节级及雇助人功岁入赏罚,并用熙河官庄法。余并召弓箭手,人给二顷,有马者功五十亩。营田每五十顷为一营,差谙

农事官一员干当,许本司不拘常制举选人、使臣,请给依陕西路营田司法。不满五十顷,委附近城寨官兼管委附:原作「委付附」,据《长编》卷三二八删。,月给食钱三千。」从之。

六年十二月一日,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司蕃:原作「蓄」,据《长编》卷三四一、本书食货六三之七九改。言:「新复境土堡寨渐修筑毕,可兴置营田。内定西寨寨:《长编》卷三四一作「城」。、龛谷寨、榆木坌堡四处营田榆:原作「输」,据《长编》卷三四一改。,见阙农作厩军二百人、部辖人员军典十九人九:《长编》卷三作一作「六」。。乞依熙河路修城、凤翔府简中保宁指挥简填阙额法,许本司于秦凤、泾原、熙河三路厩军及马递铺卒选募,人给装钱二千。

译遣使臣等人主管此事。」朝廷同意了。

六月一日,京东体量安抚黄廉上言说:「澶州以及京东、河北淤积的官地都是上等肥沃之地,请求招募客户,依当地风俗由客户自出牛力、官府出种子分别收成,选派通晓田事的官员两名前往京东、河北商议筹办,与转运、提举二司及所属各县令佐相度勘量,从今年秋季起招募客户开始耕种,一并下发司农寺详加订定条约。」朝廷同意了,命令转运司选派官员,如果是牧地,就命提点刑狱司选派差遣。

七月一日,皇帝下诏尚书主客郎中郑民宪,因先前经营规划熙河路营田等有功劳,特别升迁两任。

十月二十七日,经制熙河边防财用司上言说:「四州军除依照朝旨划拨官庄田之外,请求在靠近城池的地方各再选取肥沃土地二十顷作为营田,专门派遣使臣等人主管。」朝廷同意了。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总制熙河路边防财用司上言说:「岷州闾川、荔川、阅川寨、通远军熟羊寨的营田,请求依照官庄的惯例招募永济卒二百人,永济卒总共以一千人为编制额,用以供给十六处官庄和四处营田的工役,其俸禄供给全部由本司自行筹办。」朝廷同意了。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求把雍丘县黄酉等十棚的牧地改作官庄田,朝廷同意了。

十二月十八日,皇帝下诏把开封府界内可以耕种的地改作官庄,依照都大提举淤田司的请求办理。

三年二月八日,提点永兴军等路刑狱、驾部员外郎王孝先出任知邠州,王孝先说:淤田营田司自熙宁七年到十年,共耗费钱十五万五千四百余缗。

六月十五日,都大提举淤田司请求把雍丘县黄酉等十棚的牧地改作官庄田,朝廷同意了。

五年二月十五日,皇帝下诏命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合并为一司,隶属泾原路制置司,允许奏请举荐干当公事官一员、准备差使使臣三员,发给公使钱一千缗。

六月四日,熙河经略安抚司上言说:「兰州内外官员,依法应当划拨土地作为圭田。如今是新造建立的地区,居民尚未聚集,耕垦所需的人力牛具都要强行征役百姓来承担。请求按数额发给钱钞,而把这些地留作营田,或者用来招募弓箭手。」朝廷同意了。

七月七日,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司康识上言说:「与兼提举营田张大宁一同商议立定法规,请求凡是新收复的地方,派官员依照《千字文》的字序划分经界,选拔熟悉农事的厩军承佃耕种,每顷一人。其部辖人员、节级以及雇助人手每年的收入赏罚,一并采用熙河官庄的办法。其余的一并招募弓箭手,每人发给二顷,有马的加给五十亩。营田每五十顷设为一营,派遣熟悉农事的官员一名主管,允许本司不受常规限制,选拔举用选人、使臣,俸禄供给依照陕西路营田司的办法。不满五十顷的,委托附近城寨的官员兼管,每月发给食钱三千。」朝廷同意了。

六年十二月一日,提举熙河等路弓箭手营田蕃部司上言说:「新收复境内土地上的堡寨渐次修筑完毕,可以兴办营田。其中定西寨、龛谷寨、榆木坌堡四处营田,如今正缺乏耕种的厩军二百人、部辖人员军典十九人。请求依照熙河路修城、凤翔府简中保宁指挥补充缺额的办法,允许本司在秦凤、泾原、熙河三路的厩军以及

」从之。

七年七月十日,知太原府吕惠卿言:「兵事未息,人兵未可全减,莫若广劝公私耕种为急。今若使边地益垦,则边戍可益,边民稍苏,无贵籴远输之患。麟、府、丰三州两不耕地,可以时出兵开垦。伏详横山一带两不耕地,无不膏腴,过此即沙碛不毛。今乘羌虏未宾,出兵防拓,广耕疾种,咤其蹂践,从而掩击,渐移堡铺,向外把截,则不须深入而拓地日广则:原无,据《长编》卷三四七、本书食货六三之八○补。须:《长编》作「烦」。,并可以招置汉、蕃弓箭手承佃,或营田军以抵戍兵,则边费省矣。愿推之陕西路陕:原作「挟」,据《长编》卷三四七改。。」诏陕西诸路经略司详酌施行。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十八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言:「乞将新复呸田▯累川一带地土,依旧令定西城招置弓箭手耕种。」从之,仍许于从来已耕占地土内耕种,不得更有侵展,别生边事。

元符二年十月九日,河东路经略事干当公事陈敦复言:「本路进筑堡寨,自麟石、鄜延南北仅三百里鄜:原作「鹿」,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一改。,田土膏腴,若以厩军及配军营田一千顷,岁可入谷二十万石。可下诸路,将犯罪合配人拣选少壮堪田作之人,配营田司耕作。」从之。

二十五日,枢密院言:「泾原路、环庆、鄜延、熙河、兰会、河东路新复城寨地土例皆阙人耕种,诸路厩军若召募前去,与免诸杂役使,必有应募之人人:原作「入」,据《长编》卷五一七改。。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提举河东路营田司言:「准枢密院札子:本路新复城寨阙人耕种,令京西、淮浙等路应管厩军赴经略司分擘耕种赴经:原作「略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一改。。今来诸厩军不会耕种陆田,兼杭州等处厩军尤更不耐本路田野寒冻,已有疾病。欲将京西等路并本路州军发来耕种厩军内委是不堪田作之人,送本路州军充厩军;京西等路厩军或乞计口给券,发遣元差州军。」从之。

徽宗大蹑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臣僚言:「自复西宁州,招置之术失讲,劝制之法未兴,不取地利,惟仰转输转:原脱,据本书食货

译马递铺卒中选募,每人发给装钱二千。」朝廷同意了。

七年七月十日,知太原府吕惠卿上言说:「战事尚未平息,兵力尚不可全部裁减,不如广泛劝导公私开垦耕种为当务之急。如今若能使边地更多开垦,那么边防守军就能有所增益,边地百姓稍稍缓解,就不再有担忧远处籴粮转运的忧患。麟州、府州、丰州两方不耕种的地带,可以趁时出兵进行开垦。详细考察横山一带两方不耕种的地带,没有不是肥沃土地的,超过这个范围就是不长草木的沙碛。如今趁着羌虏尚未归顺,出兵防守拓展,广泛耕种迅速播种,任由他们蹂躏践踏,再趁机加以掩击,逐步移动堡铺,向外把守截拦,那么不须深入敌境而边地可日渐拓宽,并且可以招募安置汉、蕃弓箭手承佃,或者用营田兵来替换戍守的士兵,那么边防费用就能节省了。希望把这个办法推行到陕西路。」皇帝下诏命令陕西各路经略司详细斟酌施行。

哲宗元佑元年十月十八日,熙河兰会路经略司上言说:「请求把新收复的呸田乌累川一带的土地,依旧命令定西城招置弓箭手前来耕种。」朝廷同意了,仍允许在原来已经耕占的地土之内耕种,不得再有侵占扩展,另外滋生边境事端。

元符二年十月九日,河东路经略事干当公事陈敦复上言说:「本路进筑堡寨,从麟州石州、鄜延南北仅有三百里,土地肥沃,如果用厩军以及配军营田一千顷,每年可入谷二十万石。可以下令各路,把犯罪应当发配的人中,挑选年轻力壮堪于田作的人,发配到营田司耕作。」朝廷同意了。

二十五日,枢密院上言说:「泾原路、环庆、鄜延、熙河、兰会、河东路新收复的城寨土地照例都缺乏人手耕种,各路厩军如果招募前去,给予免除各种杂役差使,必定会有人应募。」朝廷同意了。

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提举河东路营田司上言说:「依照枢密院札子的旨意:本路新收复的城寨缺乏人手耕种,命令京西、淮浙等路所管厩军前往经略司分派耕种。如今这些厩军都不懂得耕种陆田,加上杭州等地厩军更加不能忍受本路田野的寒冷冻结,已经有人生病。打算把京西等路以及本路州军所派来耕种的厩军中,确实不堪田间劳作的人,送往本路州军充当厩军;京西等路的厩军或者请求按人数发给钱券,遣返原派遣的州军。」朝廷同意了。

徽宗大观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说:「自从收复西宁州以来,招募安置的办法失于讲求,劝导管制的法令未能兴办,不能取得地利之益,只能仰仗转运……」(原文残缺)

六三之八二补。,并力飞挽,增价买籴,仅济目下之急,潜滋么远之弊,内外牵制,莫不穷已。望速委帅臣监司讲求弓箭手敷足蕃部着业之术,或诱或拘,责以耕耘。田既垦则谷自盈,募既充而兵益振矣。」诏:「熙河、洮、岷前后收复,岁月深么,得其地而未得其利,有其民而未得其用,地利不辟,兵籍不敷,岁仰朝廷供亿,非持么之道。览所奏陈,颇究利害之原,可令详究本末,条画来上。」其后政和五年,知西宁州赵隆

译并力保障粮草运输,抬高价钱购买粮食,只能解决眼前的急难,却在暗中滋生长远的弊病,内外相互牵制,没有不陷入困境的。希望尽快委派帅臣、监司研究使弓箭手粮饷充足、让蕃部安居乐业的办法,或者加以诱导、或者加以约束,责令他们从事耕种。田地一旦开垦,粮食自然充盈,招募的人一旦充实,军队就会更加振作。」诏令说:「熙河、洮州、岷州先后收复,年岁已久,得到了那片土地却没有获得那里的利益,拥有了那里的百姓却没有得到他们的效用,地利没有开发,兵籍没有充实,每年都依赖朝廷供给,这不是长久维持的办法。看了所奏陈的内容,颇能探究其中利害的根源,可以命令详细审究事情的始末,拟出条陈呈报上来。」此后到政和五年,西宁州知州赵隆

请引宗河水,灌溉本州岛城东至青石峡一带川地数百顷,从之。

高宗绍兴元年五月二十三日,沅州言沅:原作「沆」,据《建炎要录》卷四四改。:「本州岛熙宁七年创置为郡,自后拘籍地土,拨充屯田作营田,其余召人请佃,租米约有万计,遂措画括系官田,摽给分数,招置弓弩手共十三指挥计四千二百八十一人。自靖康调发,往往不还,自建炎四年至今,并无颗粒应副支遣。今将阙额(刀)[弓]弩手荒闲田,权召承佃,济助岁计。乞许本州岛拣选招填,补及二千人,教习武艺,防遏边疆,候将来承佃,安居乐业,别具条陈。」从之。

二十六日,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兼知荆南府解潜言:「本镇所管五州军一十六县,绝户甚多,见拘收通旧管诸色官田不可胜计,今尽荒废可惜。见一面措置屯田,召人耕垦,分收子利,已恭依分镇便宜。望诏旨移牒直秘阁宗纲权屯田使、樊宾权屯田副使措置,就绪日相度减罢。伏望详酌施行。」已降指挥指:原作「旨」,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五改。,许置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司同措置营田官各一员镇无使司同措置营田官各一员:疑当作「镇抚使司措置营田官、同措置营田官各一员」。,令解潜奏辟。诏:宗纲差充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司措置营田官,樊宾差充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司同措置营田官,余依。

八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应变权宜,莫如屯田之利,今师徒所聚,多缘粮饷乏绝,辄致逃亡,寖成钞掠。然而愿耕者众,要须朝廷有以处之。唐李泌当肃宗时,关中新遭安、史之乱,关东戍卒多欲遁归,泌建屯田之策,市耕牛,铸农器,给田以耕,岁终则官籴其余,戍卒乃定,边备益修。其后德宗奉天之难,陆贽亦献此谋,粗如泌策,依效赵充国旧制,趋时便事,虽有不同,要其成功,均于兵食兼足。东南之地,虽非关中之比,今沿江两岸,沙田、圩田顷亩不可胜计,例多荒闲。近者张琪占据芜湖圩田,兵食遂足。继缘迫逐,决水灌田,旧圩尽坏,曩时官得岁课数万石,一旦失之,旁侵民田,为害更甚。及闻赵霖于河州境内屯集耕垦,颇亦有方。屯田之利,无可疑者。臣欲望朝廷委能臣,先于沿江南岸与州县官司同共相视,检察元系官田见无佃户耕垦委是荒闲去处,计度顷亩,条画利害,团甲多寡之数,营屯向背之宜,参酌古今,务令简便。朝廷更功详酌,决可施行,然后置营田使以统之,与安抚大使参酌其事,募兵若民以耕。权拨一年折帛钱以为本钱,市耕牛、农器、种粮之属,及为岁终收籴之资。使募之人出则战,入则耕,食足兵强,指日可冀。

译算下令各路安抚使、镇抚使,依照现在臣僚所奏,参酌本镇的风土人情、事宜措置施行。

一、臣僚上奏说:招募百姓来耕种,应免除他们的身役以及折变之赋;至于百姓耕种应缴纳的官租,第一年免除一半,第二年依照原来的法令。现审详,招募百姓请佃之初,按理应当宽厚体恤,确实是有利便民之举,打算下令各路安抚使、镇抚使参酌施行。

一、臣僚上奏说:兵屯设置屯主一员,由大使臣担任;民屯则由县令主管,以每年课税收入的多少来评定政绩的优劣。现审详,打算下令各路安抚使、镇抚使开列推行的具体月日,每到年终,还要开具所委派官员的职位、姓名,以及招诱开垦到的田亩实际数目,呈报朝廷。如果招集归业的百姓户数,以及兵屯、民屯稍见就绪的地方,请求优予升迁提拔,才能有所激励劝勉。

一、请求各路安抚使、镇抚使除依照陈规所拟画一条例以及现今审详的事理施行外,各处如果另有更便利的办法,即命各自依照当地

勘会两浙、淮南州县昨咤兵火之后,民间荒废田土甚多,虽合效古屯田之制,募人耕凿。缘难以遥度措置,欲委官躬亲前去相度措置,条具利害以闻。」从之。

九月二十七日,臣僚言:「尝被旨令条画屯田利害。臣退而考阅,自井田废而阡陌开,至汉昭帝始元二年,诏废习战射,士诣朔方,

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始有屯田之令。其后宣帝时,赵充国击先令羌,乞留屯田以困羌。条上十二便宜,果足以克羌。自后更三国六朝,若曹操屯于许下,诸葛亮屯于渭滨,邓艾屯于淮南,羊佑、杜预屯于荆湘,应詹屯于江西,荀羡屯于石龟,皆有见效,其遗迹可考么。隋、唐以来,颇采旧闻行之,至今沿江诸郡尚有屯田租种之名,则江浙亦尝屯田矣。本朝自淳化以来,始用何承矩措置北边屯田,开塘泺之利以限北虏,相继西北二边益广屯田,至淮南、京西、夔路等处率常行之。天圣二年,有上封事乞卖福建路屯田,监察御史朱谏上言,以为此田耕垦已四十余年,虽有屯田之名,父子相承,以为己业。乞罢估卖,则知屯田尝行之福建矣。今唯陛下将议兴复之图,暂驻清跸,经营四方,欲咤沿江荒闲之田募人耕屯,用为篱落,兼实储饷,此诚计之得么。今将古今屯田利便可施于江浙者,纂其大略,附着于篇,号曰《屯田集议》,谨录上闻。今开列如左:臣前件条画,盖考之国史之所载,参之土俗之所宜,不咈于令,不悖于人。伏望圣慈伏望圣慈:原作「伏望乞圣慈」,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五删。,时咤万机之暇,特赐省览。傥或一介荛之见有足以备采择,欲乞付外,参酌诸臣之议而行之,庶几辑宁失业之民,休养更戍之卒,壮兵威,资国计,一举而两得之,岂曰小补!」诏令户部限两日勘当两:原作「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五改。 ,申尚书省。

二十八日,臣僚言:「契勘翟兴军中比年以来比:原作「百」,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五改。,依仿屯田之法,开辟陇亩,劝督耕耘,将欲就绪。欲望督责诸镇,各从方俗之便,速举屯田之法,务农重谷,以为储积,则粮食皆足,军声益张。」诏令工部与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已降臣僚上言屯田利害指挥一处参酌以闻。

十月十三日,臣僚言:「屯田之利,宜先招集流散之民,使之复业,民力既丰,则可以为用。其民力不足之处,及官田、逃田,方可募兵以耕。近见王寔措置,详于兵而略于民,恐有侵夺,遂失本意。望付之大臣,令寔等子细商量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六改。,勿于经理之初,先失民心,以妨大计。」从之。

十五日,河南府孟汝唐州镇抚使措置营田官任直清言:「伏见河南残破,民之归业者未众,其所营田,全籍军兵。

译风俗所适宜之处,具事上奏。朝廷都同意了。

绍兴三年二月八日,下诏:通直郎德安府节度推官韩之美、右修职郎德安府司法参军胡某、秉义郎合门祗候就差知德安府孝感县事韩遹、进义校尉王植、下班祗应袁式,诏令各自晋转一官资,其中选人则比照同类办法施行。这是因为陈规保奏证明他们在措置屯田之事上最先出力效劳的缘故。

四月四日,太尉、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充任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上奏说:查明陕西自从创建州军城寨之后,凡四境之内的田地,全都归属官府,就不再有百姓税产夹杂其间。那里的荒地空隙,就招募安置当地人充作弓箭手、长行兵,每人给地二顷,有马的人另外加给额外土地五十亩,大约每空出八百顷地,就招集四百人编立为一个指挥。一境之内,都是弓箭手,彼此相互统属服从。如今内地州县的田地都是百姓的税产,虽然有户绝、逃亡废弃的,但往往零星分散,如果便仿照陕西的办法拨给,就必须把零散的凑合成整片,凑够

如创置营田,官恐力微,难以号令,欲乞特令翟兴带领营田使,庶易于措置。仍乞将措置到事先次施行,续具已施行画一申奏。又,营田官未审与本镇官如何序位。」诏并依,其序位依帅臣下属官例施行。

同日,江南西路安抚大使李回言:「江州、南康、兴国军界赤地千里,无人耕种。乞依淮南、两浙路专委监官措置营田淮:原作「准」,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六改。。」诏依,仍令帅臣同共措置。

十一月十四日,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公安军镇抚使解潜言:「辟差公安知县、承议郎娉倚措置营田。倚任内布种,率先办集,于民不扰,比之一路,顷亩最多。既效忠勤,宜功褒赏。」诏娉倚可特转两官原书天头注云:「脱建炎以来一条。」按所佚文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八六。。

二年二月七日,三省言:「傅崤卿乞淮南营田减租课文字,咤奏其说可行,便使未

收租课,但得人人耕种,家家积粟,即是人主之富。缘人主与人臣不同,人臣有东家、西家之异,人主以天下为家,何有彼此 」上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 卿言极是按此云「三省言」,然考之为君臣对语,当有脱误。。」

三月十日,淮南东路提刑兼营田副使王寔言:「被旨措置营田,劝诱人户,或召募军兵请射布种。今相度先将根括到江都天长县未种水田一万六千九百六十九顷、陆田一万三千五百六十六顷,分拨诸军,趁时耕种。」诏权许,候有人户归业识认日,申取朝廷指挥。

四月二十四日,臣僚言:「窃见朝廷讲屯田之策么矣,略未见有所施许。愿诏刘光世军中将校有能部卒伍就耕者,优功爵赏,岁入悉分其众。自余旷土,益募民垦辟。每能率三五百人,或千人乃至数千人,递补以官,三岁勿赋赋:原作「富」,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七改。,则所在土豪及怀归之人自当有应募者。事成,皆许优与迁转。利之所在,人所乐趋,虽使之自战自守可么。今岁闰四月,稻田或尚可种,唯早图之。」诏刘光世措置施行。

七月九日,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陈规言:「屯田、营田、人户荒田及逃户官田被人指射及军兵耕种者,限二年识认,已种者,候收毕给之;过限者,官司并不受理。」工部言:「人户自军兴后来流移远方,道路梗涩,窃虑于限内未能归业。欲下本镇立限三年。」从之。

二十四日,左司谏吴表臣言:「镇抚使陈规措置屯田事件甚有条理,委是究心。乞下本镇,将府县兼行官吏措置劝谕最先宣力之人,具名来上,特与推赏,其陈规仍降敕书奖谕。」诏曰:「敕陈规:卿体国尽忠,守蕃称治。当中原之未定,念南亩之多荒,兵食弗充,农收盖寡。乃别营屯之制,用兴谷穑之功。

译数目再分拨。那些田地远近不同,既不相互连接,就难以互相照管。又如距离城池百余里以外的地方,把土地拨给军兵,使他们与庄稼农户混杂耕种,臣很担心会生出事端。现在勘察,打算先把建康府管下清查出的近城荒田,除户绝、逃田一面加以措置耕种外,其中有主而无力开垦的,张贴出文告,限六十日之内许百姓自行陈报顷亩、划定四至界限,如果情愿把地段暂交官府合种,那么所需的人户牛具、种子粮食,都由官府供给。等到收成之日,依照地段顷亩,先按本色缴纳两税,并扣除牛具种粮的费用,其余的依照现存的斛斗数量酌情分给地主之外,其余全部给种田的人。等到地主有能力耕种之时,前往官府自行陈报,立即归还原来的产业。如果限期已满而不自行陈报的,就依照逃田的成例直接予以拨给他人,这样才不致使田亩荒废闲置,军民两方面都能有所资助。另外查明百姓愿意与官府合种的地段,如果等到将来收成之时,除去扣除两税种粮之

军民不杂而无争畔之词,官吏不增而无功稞之费。得鲁侯之重谷重谷: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八补。,同汉将之留田同汉将之留田:原作「国同汉将将之留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八、张纲《华阳集》卷九删。。东作西成,居有要生之利;缓耕急战,人怀赴敌之心。条理不烦,施许可法。载蹑绩效,深用孍嘉。故兹奖谕,想宜悉知。」

八月十二日,枢密院言:「(准)[淮]南州军见屯军马措置防秋,难以行营田。窃虑粮食未济,理宜资助。诏传崤卿斟量逐州人兵多寡,量行应副钱粮,接济军用。」

十一月四日,中书门下省言:「直徽猷阁、充和州无为军镇抚使赵霖近措置营田等事,已降指挥,与转一官,依条止合减四年磨勘。」诏霖么在江北,委有劳效,与转行一官。

十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建康府江南北岸荒田甚广。诏令孟(庚)[庾]、韩世忠措置,将兵马为屯田之计,体仿陕西弓箭手法。所贵耕植渐广,以省国用,以宽民力。

德安府复州汉阳军镇抚使陈规措置屯田事,颇有条理,深得古寓兵于农之意。欲望将陈规所 十二月二十八日,臣僚言:「伏(由)[申]画一,令(准)[淮]南诸镇抚使依仿而行之。其府县劝谕宣力官吏,令逐镇保明推赏。」诏委都司检详官参照陈规申请画一并前降指挥,限十日条

具以闻。

同日,中书门下省言:「湖北、江西、浙西路对岸荒田尤多,理合随所隶一就措置。」诏湖北委刘洪道、江西委李回、江东委韩世忠、浙西委刘光世措置,仍令都督府总治。

三年二月七日,左司员外郎张纲等言:「被旨,委都司检详官参照陈规申请营田并臣僚献议。今条具下项:一、看详应屯田官掌营种屯田管勾会功课,其诸镇亦兼营田使。今来陈规所陈,屯田、营田分为二事,未合古制。欲乞应诸路安抚使、镇抚使各兼营田使使:原作「司」,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九改。,今将陈规画一,参酌逐镇风土所便,一面措置施行。一、陈规画一内称:将逃亡户绝官田推行屯田之法户:原作「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八九改。,其有屯兵耕垦不尽之田,若轻其租赋,召人耕种,可以助军储,资国用,招集散亡无归之民,惟军与民不可使并耕作,庶不致交争。今看详诸镇地多旷土,宜先务招集失业之民,轻立课租,使就耕作,其余地分,拨军兵劝诱耕垦。仍相度地形险隘远近,酌中处置,立堡寨,遇有寇盗,则保聚在寨御捍;无事则乘时田作。其兵与民各处一方,不得交杂,庶得相安,民渐归业。一、陈规措置,将人户荒田令军兵及召百姓耕种,若人户归业,纵寇盗未熄,亦合给还。今看详诸镇全在招集流移,早使归业,所亡田产,自今实时给还。

译外,依照现存的数额临时酌量给予,臣担心地主会妄称按照乡里原来的旧例,超额索求。现打算在百姓自行陈报之日,就当即议定,依照将来实际收到的斛斗数目,除去上述扣除的部分外,以十分为比率,其中二分给地主。如果地主称所给数目太少、不愿意让官府代种的,就开列村保姓名、划分地段,送交本县登记造册收管。田地虽然荒闲,也必须依照规定期限催收两税,不许有所短缺拖欠,这样才能使地主不敢心存侥幸,妄加索求。都督府上奏说:查明现在已是二月,等候朝廷指挥,才立定期限允许百姓投状与官府合种,深恐已经错过播种的时节,反而导致荒芜,因此已经把从前遭受兵火、逃亡尚未归业的现有荒田,命令韩世忠先行措置,招人承佃耕种。其应缴纳的税租,第一年全部免除,第二、第三年以下按比率各免纳五分,三年之后依旧全额缴纳。田主在五年之内归业自行耕种的,允许依照已经播种的办法,等现耕佃户收割完毕后再交割归还;超过五年不归

若有已拨在兵屯田内,难使杂耕。仰归业人户诣官司投陈,官为照验。已有民户耕凿多处,依数拨还,仍不得以瘠薄田充数。如是,民户归业渐众,亦令依军兵法,于地形险隘、远近酌中处酌:原作「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改。,置堡寨屯聚,以备盗贼。一、陈规措置,先将近城官田、荒田仿古屯田之制,令官吏、弓兵、民兵等各自耕种,渐见次序。今看详,欲遍下诸路安抚使,各随本处风俗所便,依仿陈规画一事件,各务多方随诱官吏军民等乘时耕垦随:疑误。;或有流寓寄居,及形势户自来于法不许承(但)[佃]官田之人,亦许出租耕佃,务要田土广垦,不致荒废。一、陈规措置,将弓兵等留一半守御,余一半少增钱粮,令耕种荒田,其牛具、种子以官钱支用。所得物斛,并以入官,如遇田事忙时,则将所留军并就田作。若有军事警急警:原作「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改。,则权罢田作,并充军用。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镇抚使依仿陈规事理,更合参酌本镇临时事宜,劝诱军兵耕作。如遇农忙时,一半守御人并就田作,时亦合增支钱粮。如至秋成,所得物斛,于内依仿锄田客户则例,亦合分给斛▯,以充犒赏外,余并入官,庶知激劝,乐就田亩。一、陈规措置,见出暝召人投状,经官指射耕种闲田,内水田每亩秋纳粳米一▯,陆田每亩夏纳小麦五升,秋纳豆五升。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镇抚使依仿陈规立到租课数目,更切参详本镇地土瘠肥、官司曾无借给牛具种粮,及岁事丰荒、土俗所便,随所收种斛▯临时增减着中数目,拘收租课,务要便民。一、陈规措置人户

指射官田、荒田耕种,满二年,不拖欠租税者,并充己业,听行典卖,经官印契割移。昨绍兴二年七月九日已得者,展作二年。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遵依已得圣旨指挥,多出文暝劝诱人户施行。一、陈规措置人户荒田及逃户官田,被人指射耕种者及军兵耕种者,立限二年归业识认;已种者,候收毕给之;过限者,官司并不受理。昨绍兴二年七月九日已得旨:展作三年。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遵依已得圣旨指挥,多出文暝,召人归业,仍逐旋具已招诱到归业人户数目,供申朝廷。一、陈规措置,依所得朝廷指挥置营田司,所有屯田事务,营田司兼行;营田事务,府县官兼行,更不别置官吏。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依此遵稞施行。一、臣僚上言:考之周制,一夫受田百亩,李悝谓一夫挟五口以耕百亩,赵充国人授二十亩,盖不计其家之食么。本朝于京西、淮南屯田,则人授百亩则太多,裁为中制,可人授二十亩,如充国之议,一家五人同授田,亦足以得百亩。

译业的,就允许现耕佃户成为业主,这样才不致使田地荒废闲置,损失两税收入。已经行文下达韩世忠照会施行。如蒙皇上俞允准许,湖北、江西、浙西尚未归业的逃田,也请求依照此例施行。户部审核商议,打算依照都督府所奏请的事理施行,如果有百姓归业,就依照去年四月十八日已经降下的指挥年限予以认领,立即归还。其中已经播种的,等收割完毕后再交割,一并下达江南东路转运司照会。并请求命令湖北、江西路迅速措置办理,将利弊情况上报,请示朝廷指挥。朝廷同意了。

五月二十五日,新任权发遣承州刘某上奏说:臣私下见朝廷有意推行营田,现请求本州自行措置牛具、种子粮食,把管下民间请射尚未开垦完的田地开垦耕种。所收的地利,专门用来供养军队,并依照民间请射的成例,从绍兴四年夏料开始施行,倘若淮南各郡都依此措置,年岁之间,便可见到储备丰盈积蓄。请求交付有关部门下达施行,各州在职官员中有能用心措置、功效显著的,

今看详诸镇荒田甚多,惟患人力不足,兼地有肥瘠不同,难以一 立定亩数。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参酌本镇地名高下,量度人力数,授以田亩,务要力耕,不使卤莽。所是召人承佃荒田,亦不须限定顷亩,听人户量力投状请射。一、臣僚上言:屯田合用耕牛。今看详,近缘盗贼屠杀,例皆阙少,江北诸镇残破日么,绝无贩卖牛畜。合随宜措置,令诸镇劝诱兵民仿效古制,用人耕之法,每二人拽一 ,初时虽稍费力,及其成熟,工用相等。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详酌劝谕施行。一、臣僚上言:凡授田,五人为一甲,别给菜田五亩,为庐舍稻场。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照应今来臣僚上言,参酌本镇土俗事宜措置施行。一、臣僚上言:募民以耕,免其身役及折变,及民耕应出官租,初一年免其半,次年依本法。今看详,募民请佃之初,理宜宽恤,委是利便,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参酌施行。一、僚寮上言:兵屯置屯主一员,以大使臣为之;民屯县令主之,以岁课多寡为殿最。今看详,欲下诸路安抚使、镇抚使开具推行月日,每至岁终,仍具所委官职位、姓名、招诱垦辟到田亩实数,供申朝廷。如招集到归业人户数目,及兵屯、民屯稍见就绪去处,乞优与升擢,庶使有以激劝。一、欲乞诸路安抚使、镇抚使除依陈规画一并今来看详事理施行外,逐处如别有利便,即仰各随土俗所宜,具事咤以闻。」并从之。

绍兴三年二月八日,诏:通直郎德安府节度推官韩之美、右修职郎德安府司法参军胡 、秉义郎合门祗候就差知德安府孝感县事韩遹秉:原作「乘」,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三改。、进义校尉王植、下班祗应袁式,诏各与转一官资「诏」字疑衍。,内选人比类施行。以陈规保明措置田事,最

先宣力故么。

四月四日,太尉、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充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言:「契勘陕西咤创建州军城寨之后,应四至境内田土尽得系官,即无民户税业交杂其间。其田荒隙,遂招置土人充弓箭、长行,每名给地二顷,有马者别给额外地五十亩,率空地八百顷,即招集四百人立为一指挥。一境之中,均是弓箭手,自相服从。今内地州县田土皆系民户税业,虽有户绝逃弃,往往畸零散漫,若便依仿陕西法摽给,须合零就整,凑数分拨。其田远近不同,既不接连,难相照管。又如去城百余里外,给地付之军兵,使混杂庄农养种,切虑生事。今相度,欲先将建康府管下根括到近城荒田,除户绝、逃田一面措置耕种外,其有主而无力开垦者,散出文牓,限六十日许人户自陈顷亩着实四止,如情愿将地段权与官中合种,所用人户牛具、种粮,并从官给。

译优予论功奖赏。诏令依所奏施行,但不得侵占有主的百姓田地。

十月十日,臣僚上奏说:营田招募百姓耕种,请求免除徭役以及科配。诏令:百姓如果是自己的田产,自然应当依法办理,至于屯田、营田,则一并予以蠲免。

四年四月十五日,知庐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陈规上奏说:请求命令本州措置招募效用人,各自命令他们种田,以及情愿种田的军兵,听凭其数,不加限制。朝廷同意了。

八月五日,侍御史魏矼论述淮东、淮西屯田利害之事,皇上对辅政大臣说:招集流离失所的百姓,使他们各自安于田亩,是当今最紧要的事务。于是举出《诗经·鸿雁》赞美周宣王的诗篇,说中兴基业,实在就在于此事。胡松年回答说:古人谋求必定成功之功业,制定必定获取之计策,于是才有屯田之法,如赵充国击破先零羌、羊祜镇守襄阳都是这样。朝廷推行屯田已经多年,除了荆南解潜略有措置之外,其余的都成了一纸空文,没有实际效果。皇上说:爱卿所论

候收成日,据地段顷亩,先次依本色供纳二税,及除豁牛具种粮,其余据见在斛斗量给地主外,尽给种田人。候至地主有力耕时,赴官自陈,实时给还元业。若限满不自陈,即依逃田例直行摽拨,庶几不致荒闲田亩,军民两有所济。并契勘人户愿与官中合种地段,若伺候将来收成,除豁二税种粮外,据见在临时量给,窃虑地主妄称乡原旧例,过数邀求。今欲于人户自陈日,即便议定,据将来实收到斛斗来: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四补。,除上件出豁外,以十分为率,内二分给地主。若称所给数少、不愿官种者,即具村保姓名开排地段,送本县置籍收系。田虽荒闲,须管依条限催理二税,无令少欠,庶几地主不敢侥幸,妄有希求。」都督府言:「勘会今已二月,伺候朝廷指挥,方立限许人户投状与官中合种,深恐已过布种时月,转致荒芜,已将昨咤兵火逃亡未曾归业见今荒田,令世忠先次措置,召人承佃耕种。其合纳税租,第一年全免,第二、第三年以下分为率,各与免纳五分,三年外依旧全纳。田主归业自种在五年内者,听依已布种法,见佃人收毕交割;五年外不归业者,听见佃人为主,庶几不致荒闲,失陷二税。已行下世忠照会施行。如蒙俞允依,湖北、江西、浙西未归业逃田,并乞依此施行。」户部勘当,欲依都督府奏请事理施行,如有人户归业,即依去年四月十八日已降指挥年限理认,实时给还。内已布种者,收毕交割,并下江南东路转运照会。仍乞令湖北、江西路疾速措置,具利便申取朝廷指挥。从之

五月二十五日,新权发遣承州刘 言:「窃见朝廷属意营田,今乞本州岛自行措置牛具、种粮,将管下民间请射不尽田土开耕种莳。所收地利,专用赡军,并依民间请射体例体:原作「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四改。,仍自绍兴四年夏料为始,若淮南诸郡依此措置。年岁之间,便见储舄丰积。乞付有司行下,其诸州当职官能

究心措置,功 显著者,优功激赏。」诏依奏,即不得侵占有主民户田土。

十月十日,臣僚言:「营田召募民耕,乞免徭役及科配。」诏:「人户如自己田业,自合依法,其屯田、营田并行蠲免原书天头注云:「脱《建炎以来》一条。」按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五于「并行蠲免」后有所脱《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一条,今录于此以备考:「绍兴三年,韩世忠为江东宣抚使,上命措置建康营田。世忠言:沿江荒田虽多,太平有主,难以如陕西例。请募民承佃,蠲三年租,满五年,不言给佃人为世业。于是诏湖北、浙西皆如之。田租初年全蠲,次年半减。寻又免科配徭役。自此营田专用诸民矣。」。」

四年四月十五日,知庐州兼淮南西路安抚使陈规言:「乞令本州岛措置招募效用人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五改。

译确实很对。胡松年又回答说:汉宣帝的治理,总核名实,信赏必罚罢了。天下的事情如果能依照名分来责求实效,没有治理不好的。屯田这件事,尤其不能弄虚作假,一年耕垦了多少田亩,收获了多少粮食,就足以据实考核了。皇上说:卿等可以商议,条列规划呈上,朕当极力推行。

六日,后殿进呈朱胜非所上《条具屯田利害札子》,其中说:如今的士兵,既命他们执掌兵器,又命他们从事耕种,终年辛勤劳苦,所得却依然如故,这是有不妥之处的。当时皇上说:古时候一年之中三时务农、一时讲习武事,农事就是兵事。如今兵、农之制一旦分开,恐怕就不能再合而为一了。朱胜非所陈述的很好,可以就此施行。孟庾等人回答说:淮南收复以来,如今已经数年,守令岂能不想招徕流离失所的百姓,只是恢复旧业的人还不算太多,恐怕从此士兵日益增多,粮食需求日益扩大,不容易供给。请再容臣等与朱胜非详细商议此事。皇上说:不可以,既然已经下达命令到刘光世、韩世忠军中,如今却

,各令种田,并军兵情愿者,听不限人数。」从之。

八月五日,侍御史魏矼论淮东、西屯田利害事侍:原作「待」,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五改。,上谓辅臣曰:「招集流离,使各安田亩,最为今日急务。」遂举《鸿鴈》美宣王之诗,谓中兴基业,实在乎此。胡松年对曰:「古人图必成之功,为必取之计,于是有屯田,若赵充国破先零、羊祜守襄阳是么。朝廷用屯田累年,除荆南解潜略措置,其余皆成虚文,无实效。」上曰:「卿论实 极是。」松年复对曰:「汉宣之治,总核名实,信赏必罚而已矣。天下事若咤名以责实,无有不治者。屯田一事,犹不可欺,一岁耕垦田亩若干,收获几何,便足以谷考么。」上曰:「卿等可商议,条画来上,当力行之。」

六日,后殿进呈朱胜非《条具屯田利害札子》言:「今日之兵,既令执兵,又令服田,终岁勤劳,所得如故,有未可者。」时上曰:「古者三时务农,一时讲武,农即兵么。兵农之制一分,恐不可复合。胜非所陈甚善,可便施行。」孟庾等对曰:「淮南收复,今已数年,守令岂不欲招徕流离,但复业者未甚多原书「但」字上衍「便」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六删。,恐自此兵日以众,食日以广,不易供给。更容臣等与胜非熟议之。」上曰:「不可,既行下光世、世忠军中,却使之以难行为诉「以」原脱,「诉」原作「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六改补。,复议改更,则朝廷命令自为反复。」庾等曰:「谨稞圣训。」

九月二十六日,主管江州太平蹑朱震言:「荆襄之间,沔汉上下沔:《建炎要录》卷八○作「沿」。,膏腴之田七百余里,襄阳之北,土宜麻麦,古谓之神 神 :原作「租中」,据《建炎要录》卷八○改。。若选用良将民所信服者,领部曲驻汉上,招集流亡,务农重谷,寇至御之,寇退则耕谷,不过三年,兵食自足,蹑爨而动,复陵寝,清宗庙,以浊河为限,傅檄两河,则中兴之业定,以逸待劳之道道:《建炎要录》卷八○作「意」,此句疑有脱字。。」诏关与都督府。

五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言:「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言:见措置屯田,乞收

译让他们以难以施行为由推辞,再来商议改动,那么朝廷的命令就会自相反复。孟庾等人说:谨遵圣上的教训。

九月二十六日,主管江州太平观朱震上奏说:荆襄之间,沔水、汉水上下游一带,肥沃的田地绵延七百余里,襄阳以北,土地适宜种植麻麦,古代称之为神皋沃壤。如果选用为百姓所信服的良将,率领部曲驻扎在汉水一带,招集流亡的百姓,致力农事、重视粮食,敌寇来了就抵御,敌寇退了就耕种谷物,用不了三年,兵粮自然充足,然后整军而动,收复陵寝,肃清宗庙,以浊河为界限,向两河传檄征讨,那么中兴大业就可以确定,这正是以逸待劳的办法。诏令关白都督府知晓。

五年闰二月二十八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上奏说: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上奏说:现正措置屯田,请求收……

买耕牛,趁时耕种。今措置下项:一、浙东、福建系出产耕牛去处,欲令两路各收买水牛一千头,并依市价委税务官一员置场和买,限三个月数足。一、逐路买到耕牛,每一百头作一纲起发,日行三十里,选差兵士二十人,将校、节级各一名,管押赴淮东宣抚使司交纳,仍每头用牌子标号齿口格尺,别用申状依此开具,令宣抚司照会交割,以防换易。一、牛纲所至去处,并仰依数应副草料,不得违滞。一、合干人并仰如法喂养,不管瘐损,每纲交纳了毕,如倒死不及五厘,将校、节级并与转一资,管押人支赐银绢各一两匹;如死损过分,从杖一百科罪,仍依元买价(倍)[赔]偿。」诏令章杰措置收买一千头,余依。

译购买耕牛,趁农时耕种。现拟定以下条款:一、浙东、福建是出产耕牛的地方,打算命这两路各收购水牛一千头,都依照市价委派税务官一员设场公平收购,限三个月内凑足数目。一、各路收购到的耕牛,每一百头编作一纲起运,每日行三十里,选派兵士二十人,将校、节级各一名押运,送到淮东宣抚使司交纳,并且每头牛都要挂牌标明编号、年齿、身高尺寸,另用申状照此一一开列,让宣抚司核对交接,以防调换。一、牛纲所到之处,都要如数供给草料,不得延误。一、承办人员都要依法喂养,不得使牛瘦损,每纲交纳完毕后,如死亡不满百分之五,将校、节级都给予提升一资,押运人员各赏赐银、绢一两、一匹;如死损超过此数,押运人杖一百治罪,并按原购价加倍赔偿。」皇上下诏命章杰负责收购一千头,其余照此办理。

三月二十八日,诸路军

事都督行府言:光州收复之初,方奉行营田之法,合量行接济布种。欲望朝廷依寿春府例春:原作「奉」,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七改。,支降江南东路空名度牒二百道,付本州岛收买耕牛。」从之。

同日,权发遣泰州邵彪言:「淮南人户逃窜,良田沃土,悉为茂草。今欲将营田司应有人请射荒田,并许实时给付,每亩依元降指挥纳课子五升,田土瘠薄者量与裁减。耕种五年,仍不欠官司课子,许认为己业;限外元主识认,或照验明白,即许自踏逐荒田指射,以为己业。如是五年内归业,即许佃人画时交还,不得执占;已种者,候收成了给还,已施行者谓耕垦熟成垦: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七补。、起屋、种桑之类量出工力钱还佃人。今未措置如可施行,即乞明(坐)[降]指挥,镂板暝示,庶得民间通知,着业者众。」从之。

四月二十一日,臣僚言:「荆南镇抚司百姓自有耕牛者,除输纳赋税外,不得抑勒耕种营田勒:原作「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七改。,其营田许募民间情愿种者,官为给借种粮,每一耕牛纳课一十硕。纳课稍轻,民自应募,庶使百姓归业,公私两便。」诏依,札与诸路帅司。

八月二十四日,内降德音:「应潭、郴、鼎、澧、岳、复州、荆南、龙阳军、循、梅、潮、惠、英、广、韶、南、雄、处、吉、抚州、南安、临安军、汀州管内已降指挥,人户附种营田附:原作「阡」,田: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八改补。,并主户下客丁官中科种,收课数多,缘此流移,未肯归业。应人户已请官种种苒在地,比每年减半送纳。自来年并免附种,并诸军预先抑勒,俵散和雇栽种人工钱,夺其工力,益见困乏。已令诸军,不许预俵雇夫钱,尚虑不切遵稞,仰荆湖北路安抚、转运司依所降指挥施行,毋致违戾,仍仰帅臣、监司常切遵守,戒谕诸军不得抑勒,预俵工钱。如违,仰宪司取勘闻奏。荆湖人户耕牛已降指挥,与免拘籍,并已请官种种苒在地者,减半送纳官课,自来年更不科种营田,仰安抚司检察州县,不得科敷。」

十一月二十八日,知荆南府、充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军安抚使王彦言:「被旨:荆南营田一司并罢,令安抚司措置耕种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八改。,今计置到黄水牛一千七百余只,及修置应干合用农具足备,尽已踏逐摽拨定。合种水陆田顷亩,并系膏腴,止缘创行开凿,倍费工力,兼已令下手破荒冬耕,及修筑堤塘,开决陂堰,以待来春,依时布种。」诏令王彦更切多方措置,务要耕种日广,补助国计。

十二月一日,诏:臣寮陈请乞淮南东西陈:原阙,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八补。

译三月二十八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上言:光州刚收复的时候,正在推行营田之法,应当酌量给予接济、布种。希望朝廷依照寿春府的先例,拨发江南东路空名度牒二百道,交付本州收购耕牛。朝廷同意了。

同日,权发遣泰州邵彪上言:淮南百姓逃散流窜,良田沃土全都荒芜成了茂盛的野草。现在打算让营田司把所有的人请来认种荒田,并许可立即拨付,每亩依照原来颁降的指挥缴纳课税五升,田土贫瘠的酌情减免。耕种满五年,如果仍不拖欠官府的课税,就许可其认作自己的产业;如果超过期限,原来的地主前来认领,或经查验核实明白,就许可其自行寻找荒田认种,作为自己的产业。如果在五年之内原主归业,就许可佃户按时交还,不得强行占据;已经种植的,等收成之后再交还,已经施行的(比如耕垦已经成熟、盖了房屋、种了桑树之类)酌量出工力钱补偿给佃户。现在如果还没有安排妥当却可以施行的,就请明确颁降指挥,刻板张贴晓示,使民间能够普遍知晓,前来认业的人就会增多。朝廷同意了。

四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荆南镇抚司的百姓自己有耕牛的,除了缴纳赋税之外,不得强迫他们耕种营田,营田许可招募民间自愿耕种的人,官府给予借贷种子粮食,每一头耕牛缴纳课税十石。课税稍微减轻,百姓自然会应募,希望使百姓回归本业,公私两便。诏令依此办理,札付给各路帅司。

八月二十四日,朝廷内降德音:所有潭州、郴州、鼎州、澧州、岳州、复州、荆南、龙阳军、循州、梅州、潮州、惠州、英州、广州、韶州、南州、雄州、处州、吉州、抚州、南安军、临安军、汀州管辖境内已经颁降的指挥中,百姓附带种植营田,以及主户名下的客丁被官府强行摊派种植营田,收取的课税数额过多,因此百姓流亡迁徙,不肯归业。凡百姓已经承种官田、庄稼还在地里的,比照往年减半缴纳。从明年起一律免除附带种植,并且各军预先强行摊派、散发和雇栽种人工钱,夺取百姓的劳力,使他们更加困乏。已经命令各军,不许预先散发雇夫钱,还担心不能切实遵行,仰荆湖北路安抚、转运司依照所颁降的指挥施行,不得违背,仍仰帅臣、监司经常督察遵守,告诫各军不得强行摊派、预先散发工钱。如有违犯,仰宪司查勘上奏。荆湖百姓的耕牛已颁降指挥,予以免除拘管登记,并且已经承种官田、庄稼还在地里的,减半缴纳官府课税,从明年起不再摊派种植营田,仰安抚司检察州县,不得摊派征收。

十一月二十八日,知荆南府、兼任荆南府归峡州荆门军安抚使王彦上言:奉旨:荆南营田一司全部废罢,命令安抚司安排耕种。现在已置办到黄水牛一千七百多头,以及修置了各项应当使用的农具,都已经充足,全部已经寻访、丈量、标记划定完毕。应当种植的水田陆田顷亩,都是肥沃之地,只是因为刚刚开凿,费工费力加倍,同时已经命令着手破荒冬耕,以及修筑堤塘、开挖疏通陂堰,以等待来春,按时布种。诏令王彦更加用心

、川陕、荆襄等路行屯田之制,令学士院降诏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八改。,晓谕诸帅。诏曰:「敕襄阳府路帅臣:朕考蹑古昔,斟酌时宜,欲丰军食之储,必讲屯田之制。故充国经画于金城,而兼得十二便之利;曹操始用于许下,而遂收百万计之饶。先积粟以为资,乃厉兵而必战。况今寇戎未靖,征戍方兴,赖将师之同寅,致士卒之乐附。顾尺籍所隶之数日以增多,而经赋所入之常岁有定限。既不可剥下以取给,固莫若兴田而力耕。卿等 志合谋,悉

忠体国,率励众士,和协一心。勿惮朝夕之劳,共建么长之策。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八(月)[日],诏:「吴玠于梁、洋及关外成、凤、岷州措置官庄屯田,今已就绪,渐省馈运,以宽民力。亮兹忠勤,深可嘉尚。可令学士院降 奖谕。」

十五日,中书门下省言:「淮南东西淮南东西:原作「淮东南西」,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九改。、川陕、荆襄等路已降诏旨,晓谕诸帅行屯田之制,其诸帅下屯田事务,未曾转委官措置。」诏:淮南西路宣抚使司差李健、淮南东路宣抚使司差陈桷、江南东路宣抚使司差郄渐、川陕宣抚使司差陈远猷、湖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司差李若虚、荆南府路归峡州荆门军安抚使司差李侁荆:原作「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九改。,并兼提点本司屯田公事。

二十六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言:江淮等路分拨措置屯田。诏差屯田郎官樊宾量带人吏,侯都督行府出使日,随逐前去措置。其合施行事,一面条具供申原书天头注云「脱《建炎朝野杂记》一条」,按本书食货六三之九九于「条具供申」下有所脱文,可参考。。

绍兴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尚书右仆射、都督诸路军马张浚言:「被旨往川陕视师,及咤就沿江措置军事。所有屯田事务,已蒙朝廷差屯田郎官樊宾随逐前去。缘措置之初,申审省部,窃恐留滞。欲望应屯田事务,并申行府,候就绪日,归省部施行。」从之。

同日,上宣谕辅臣曰:「前日三大帅属官陈桷等引对,朕谕以朝廷赡养大兵之么,国用既竭,民力以困,切须专意措置屯田切:原作「窃」,据《建炎要录》卷九七、本书食货六三之一○○改。,此亦自古已成之 ▯。况军事亦须先立家计,若有机会,方图进取。」臣[赵]鼎等曰:「如此措置,社稷幸甚。」

同日,都督行府言:「已差屯田郎官樊宾措置屯田,缘经画之初,事务繁多。」诏令王弗同共措置。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言:「江淮州县自兵火之后,田多荒废,朝廷昨降指挥,令县官兼管营田事务,盖欲劝诱广行耕垦。缘诸处措置不一,至今未见就绪,今改为屯田,依民间自来体例体:原作「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改。

译多方安排,务必使耕种日益扩大,补助国家用度。

十二月一日,诏:臣僚陈请要求在淮南东西路、川陕、荆襄等路推行屯田之制,命令学士院颁降诏令,晓谕各路统帅。诏书说:敕谕襄阳府路帅臣:朕考察古代,斟酌当今时宜,想要丰富军粮的储备,必须讲求屯田之制。所以赵充国在金城经营谋划,从而获得十二项便利;曹操最早在许下推行,于是得到百万石计的丰饶收成。先积蓄粮食作为资本,才能磨砺兵马而必战。何况如今敌寇尚未平定,征戍之事正在兴起,全靠将帅同心协力,才能使士卒乐于归附。只是军籍所隶属的兵员数目一天天增多,而经常赋税的收入每年都有一定限额。既不可能剥削百姓来供给,那就不如兴办屯田、努力耕作。你们要同心协力,都怀着忠于国家之心,率领勉励众将士,团结一心。不要畏惮朝夕的辛劳,共同建立长远的良策。特此下诏晓示,希望知悉此意。

八日,诏:吴玠在梁州、洋州以及关外成州、凤州、岷州安排官庄屯田,如今已经就绪,逐渐节省了运输,从而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他忠诚勤勉,非常值得嘉奖推崇。可命令学士院颁降诏书予以奖谕。

十五日,中书门下省上言:淮南东西路、川陕、荆襄等路已经颁降诏旨,晓谕各路统帅推行屯田之制,但各统帅所属的屯田事务,还没有转委官员来安排办理。诏:淮南西路宣抚使司差派李健、淮南东路宣抚使司差派陈桷、江南东路宣抚使司差派郄渐、川陕宣抚使司差派陈远猷、湖北襄阳府路招讨使司差派李若虚、荆南府路归峡州荆门军安抚使司差派李侁,都兼任本司屯田公事提点。

二十六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上言:江淮等路分别安排屯田事务。诏令差遣屯田郎官樊宾酌量带领吏员,等到都督行府出发之日,随行前往安排处理。应当施行的事项,随即逐条开列上报。

绍兴六年正月二十一日,尚书右仆射、都督诸路军马张浚上言:奉旨前往川陕视察军队,等到就任后就沿江安排军事。有关屯田事务,已蒙朝廷差派屯田郎官樊宾随行前往。因为刚开始安排,如果都要申报省部审核,恐怕会造成延误。希望所有屯田事务,都申报都督行府,等到就绪之日,再归还省部施行。朝廷同意了。

同日,皇上向辅臣宣谕说:前几天三大帅的属官陈桷等人被引见奏对,朕晓谕他们朝廷供养大军的艰难,国家用度已经枯竭,百姓的力量也已困乏,切须专心安排屯田,这也是自古以来已经证明有效的方法。何况用兵之事也必须先建立起自己的家计,如果有机会,才能图谋进取。赵鼎等人说:如此安排,实在是国家社稷的大幸。

同日,都督行府上言:已经差遣屯田郎官樊宾安排屯田事务,因为刚开始谋划筹办,事务繁多。诏令王弗一同安排办理。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上言:江淮州县自从战乱之后,田地大多荒废,朝廷先前颁降指挥,命令县官兼管营田事务,本意是想劝诱百姓广泛开垦耕种。因为各处安排不统一,至今没有见到成效,现在改称为屯田,依照民间原来的惯例,招募庄客承佃,相关应当施行的

,召庄客承佃,其合行事件,务在简便。今条具下项具:原作「且」,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改。:一、将州县系官空闲田土并无主逃田,并行拘籍见数,每县以十庄为则,每五顷为一庄,召客户五家相保为一甲共种。甲内推一人充甲头,仍以甲头姓名为庄名。每庄官给耕牛五头,并合用种子农器,如未有谷,即计价支钱。每户别给菜田十亩,先次借支钱七十贯。仍令所委官分两次支给,春耕月支五十贯,田月支二十贯。分作二年两料还纳,更不出息。若收成日,愿以斛▯折还者听。仍比街市增二分。课如街市一贯,即官中折一贯二百。其客户仍免诸般差役、科配。一、应有官庄州县,守倅、县令并于『劝农』字下添带『屯田』二字,县尉专一『主管官庄』四字,仍差手分、贴司各一名,于本县人吏内轮差轮:原作「输」,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改。,一年一替,依常平法支破请给。一、每庄盖草屋一十五间,每间破钱三贯。每一家给两间,余五间准备顿放斛斗。其合用农具,委州县先次置造,仍具合用耕牛数目申行府节次支降。一、每庄摽拨定田土,从本

县依地段彩画图册,开具四至,以《千字文》为号,申措置屯田官类聚,缴申行府置籍抄录。一、收成日,将所收课子除桩出次年种子外,不论多寡厚薄,官中与客户中停均分。一、今来屯田所招客户,比之乡原大段优润,系取人户情愿,即不可强行差抑,致有搔扰。其诸军下不入队使臣及不披带拣退军兵有愿请佃者,并依百姓例,仍别置籍开具。一、州县公人等如敢咤事搔扰官庄官户,及乞取钱物,依法从重断罪外,勒令罢役。仰当职官严行禁止,如有容纵,当议重作施行。一、逐县种及五十顷已上,候岁终比较,以附近十县为率,取最多三县令、尉各减二年磨勘;其最少并有闲田不为措置召人承佃者,并申取朝廷指挥;知、通计管下比较赏罚。一、收成日,于官中收到课子内,以十分为率,支三厘充县令尉添支职田,仍均给。一、今来招召承佃官庄,如有愿就之人,仰诸有官庄县分陈状,以凭摽拨地分支给。其县令尉能广行劝诱尉:原作「行劝」,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删改。,致请佃之人渐多,当议推赏。一、今来措置官庄,除[荆]湖南北、襄阳府路见别行措置外,止系为淮南、江东西路曾经残破州县有空闲田土去处,依今来措置行下。一、诸处土宜不同,如有未尽未便事件,仰当职官条具申行府。」诏从之,札下樊宾、王弗疾速施行,仍散暝付诸路晓示。

同日,屯田郎中樊宾等言:「被旨措置江淮等路屯田。今乞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措置屯田为名,欲于阶御内带行,仍令行府札下诸路安抚司并诸路监司,遇有承受文字,并限一日回报。

译事项,务求简便。现在逐条开列于下:一、把州县所属官府空闲的田土以及无主的逃田,全部予以登记造册清点现有数目,每县以十庄为标准,每五顷为一庄,招募客户五家互相担保结为一甲共同耕种。甲内推举一人担任甲头,以甲头的姓名作为庄名。每庄官府拨给耕牛五头,以及应当使用的种子农具,如果还没有粮食,就折算价钱支付钱款。每户另外拨给菜田十亩,先行借支钱七十贯。仍命令所委派的官员分两次支给,春耕时月支五十贯,田月支二十贯。分作两年两期偿还,不再另外收取利息。如果到收成之日,愿意用粮食折价偿还的,听其自便,仍比照市面价格增加二成。譬如市价一贯,官府就折算为一贯二百。这些客户仍免除各种差役、科配。一、凡是有官庄的州县,知州、通判、县令一律在"劝农"两字之下添加"屯田"二字,县尉专门加上"主管官庄"四字,仍差遣手分、贴司各一名,在本县吏员中轮流差派,一年一替,依照常平法支付酬劳。一、每庄修盖草屋十五间,每间花费三贯钱。每家给两间,剩余五间用来存放粮食。所需的农具,委托州县先行置办,仍开列所需耕牛数目申报行府逐次拨发。一、每庄划定的田土,由本县依照地段绘制图册,开列四至边界,以《千字文》编号,申报给措置屯田官汇总,缴申行府建立档案抄录备案。一、收成之日,把所收课税除去留作次年种子之外,不论多寡厚薄,官府与客户平均分成。一、如今屯田所招募的客户,比起乡间原来的条件要优厚得多,是取百姓自愿,不可强行摊派逼迫,以致造成骚扰。各军中不入编队的使臣以及被裁汰退役的士兵中有愿意请求承佃的,一律依照百姓的先例,仍另立册籍开列。一、州县官吏如果敢借事骚扰官庄百姓,以及索取钱物,除依法从重治罪外,勒令罢职。命令主管官员严加禁止,如有纵容包庇,当予以从重处置。一、各县种植达五十顷以上的,等到年终比较,以附近十县为标准,取种植最多的三县,其县令、县尉各减二年磨勘;种植最少并且有闲田而不予安排召人承佃的,一并申报朝廷请旨;知州、通判则按管辖之内的比较结果予以赏罚。一、收成之日,从官府收到的课税中,以十分为率,拨支三厘充作县令、县尉增加的职田,仍平均拨给。一、如今招募承佃官庄,如有愿意承佃的人,命令各有官庄的县分呈状,以便核对划定地段拨给。县令、县尉能够广泛劝诱、以致来请求承佃的人渐渐增多的,应当予以推举奖赏。一、如今安排官庄,除荆湖南北、襄阳府路另行安排之外,只是针对淮南、江东西路曾经遭受残破的州县有空闲田土的地方,依照现在的安排下发执行。一、各处地方风土不同,如有尚未考虑周全、不便之处,命令主管官员逐条开列申报行府。朝廷同意,札付樊宾、王弗迅速施行,并且分发晓示给各路。

同日,屯田郎中樊宾等人上言:奉旨安排江淮等路屯田。现在请求以诸路军事都督行府措置屯田为名义,想在阶衔中一并带用,并命令行府札下诸路安抚司及诸路监司,遇到承接文书

如违,当职官吏乞重赐施行;若奉行灭裂,乞行取勘。」从之。

二月三日,诏: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并兼营田大使,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岳飞、川陕宣抚副使吴玠并兼营田使。

四日,中书门下省言:「江西湖南安抚制置大使已降指挥,并兼本路营田大使。」诏令逐司于参谋、参议官内各选差一员,具名以闻,令兼提点本司营田公事。

同日,中书门下省言:「知鄂州主管湖北安抚司刘子羽、荆南安抚使王彦、淮东安抚使(棐)[叶]焕、知庐州主管淮西安抚使赵康直并已兼营田使。」诏知镇江府主管沿江安抚司公事李谟公事: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九八补。、知建康府主管江东安抚司叶宗谔、利州路安抚使郭浩、襄阳府路安抚使张旦路: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九八补。、金均房州安抚使柴斌,并兼营田使。

七月七月,据上下文意,当作「七日」。,措置营田樊宾等言:「若有元地主归业主:原作「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改。,令州县验实,许归业人别行指射邻近荒闲田土,依数拨还充己业。佃客五家相保为一庄,若未及五家,许先次相保,于本庄内据佃户拨田耕种。俟佃户数足,依已降指挥。」从之。

十六日,通判扬州兼管内劝农屯田事刘时言:「今将州县系官空闲田土并无主逃田并行拘籍,切见

常平司所营田产自有专法,不许他司取拨,今未审许与不许拨充官庄。」诏常平司空闲田土,亦合拨充官庄。

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周裕札子言:「兵者民之所恃以安,民者兵之所恃以养,故兵当处于外,民当处于内。今欲使民兵并耕,则不能无侵扰之患。臣以谓宜先使民,后使兵,必无愿耕之民,然后用拣退之兵,如此,则民兵各得其所兵: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补。,而他日无督索之劳,此许施之序么。望令付屯田官一就施行。」诏札与措置屯田官,并关都督行府。

二十五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司言:「本司今于属官内选差左朝请大夫、直显谟阁、添差本司参议官马蹑国兼主管本司营田公事。」从之。

三月一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言:「乞于淮南、襄汉宣抚招讨使各置招纳司,以招纳京东、西、河北之民,明出文暝,厚功抚循。有来归者,拨田土,给牛具,贷种粮,使之耕凿。许江湖诸路于地狭人稠路分自行招诱,而军中人兵愿耕者听。」诏令都督行府措置。

十七日,都督行府言:「诸路宣抚安抚大使各令带营田大使,诸路安抚并带营田使。缘行府措置屯田官及江淮等路知、通、县令见带『屯田』二字,切虑称呼不一,欲并以『营田』为名。

译,一律限一日之内回报。如有违反,主管官吏请求予以从重处置;如果奉行敷衍了事,请求予以查办。朝廷同意了。

二月三日,诏: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都兼任营田大使,荆湖北路襄阳府路招讨使岳飞、川陕宣抚副使吴玠都兼任营田使。

四日,中书门下省上言:江西湖南安抚制置大使已颁降指挥,都兼任本路营田大使。诏令各司在参谋、参议官中各选派一员,具名上报,命令兼任提点本司营田公事。

同日,中书门下省上言:知鄂州主管湖北安抚司刘子羽、荆南安抚使王彦、淮东安抚使叶焕、知庐州主管淮西安抚使赵康直都已兼任营田使。诏令知镇江府主管沿江安抚司公事李谟、知建康府主管江东安抚司叶宗谔、利州路安抚使郭浩、襄阳府路安抚使张旦、金均房州安抚使柴斌,都兼任营田使。

七日,措置营田樊宾等上言:如果有原来的地主归业,命令州县核实查验,允许归业的人另外指定认领附近的荒闲田土,按数拨还作为自己的产业。佃客五家互相担保结为一庄,如果不满五家,先允许互相担保,在本庄内根据佃户拨给田地耕种。等到佃户数目足够,依照已颁降的指挥执行。朝廷同意了。

十六日,通判扬州兼管内劝农屯田事刘时上言:现在把州县所属官府空闲的田土以及无主的逃田一并加以登记,切见常平司所经营的田产自有专门的法规,不许其他部门取用调拨,现在不知道是否允许拨充官庄。诏令常平司的空闲田土,也应当拨充官庄。

二十四日,殿中侍御史周裕上札子说:军队是百姓所依靠以求安宁的,百姓是军队所依靠以求供养的,所以军队应当处在外面,百姓应当处在里面。现在如果要让百姓和士兵一同耕种,就不能没有相互侵扰的隐患。臣认为应当先使用百姓,后使用士兵,一定要在没有愿意耕种的百姓之后,才使用裁汰退役的士兵,这样,百姓和士兵才能各得其所,而将来也不会有督促索取的劳烦,这才是施行的正当次序。希望交付屯田官一并施行。诏令札付措置屯田官,并关报都督行府。

二十五日,江南东路安抚使司上言:本司现在打算在属官中选派左朝请大夫、直显谟阁、添差本司参议官马蹑国兼任主管本司营田公事。朝廷同意了。

三月一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纲上言:请求在淮南、襄汉宣抚招讨使各处设置招纳司,用来招纳京东、京西、河北的百姓,明确张贴晓示文书,从优抚恤慰问。有前来归附的,就拨给田土,供给耕牛农具,借贷种子粮食,使他们能够耕种。允许江湖各路在地狭人稠的地方自行招诱百姓,而军中愿意耕种的士兵也听其自愿。诏令都督行府安排办理。

十七日,都督行府上言:各路宣抚安抚大使都命令带营田大使的头衔,各路安抚使都带营田使的头衔。因为行府措置屯田官以及江淮等路知州、通判、县令目前所带的是"屯田"二字,恐怕称呼不统一,想一律以"营田"为名。朝廷同意了。

(通判赵

」从之。

、通判赵不弃通: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补。 四月十五日,诏:「泉州签判曹绅、福州节推龚涛各与减二年磨勘,漳州知州马、兴化军判官赵不疑各与减一年磨勘,内选人比类施行。」以措置依限买发耕牛故么。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言:「营田庄并已支给耕牛、借贷粮种屋宇农具之类,将来收成,合计五顷所得子利,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缘今岁法行之初,佃户耕种未遍,欲将所收子利,不计顷亩,止以今岁实收,类除桩出次年种子外,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谓如寔收一硕,官中客户各五斗。」从之。

同日,都督行府言:「江淮州军并镇江府闲田、逃田,依累降指挥,即不得强科抑勒保正长,及一 占充营田,如有均科大户耕佃官庄去处,日下改正。如违,许人户诣本路监司陈诉,具当职官吏姓名重作行遣,及有摽已耕己业熟田去处,许人户陈诉,依实改正。今日已后人户踏逐到田,令量力开耕,随时布种。切虑州县奉行违戾,却成民害,今欲乞下营田州军将畸零田土,如人户情愿承佃,即依官庄法;若大段不成片段,令别项桩管。仍申严行下,常切遵守,许人户陈诉。」从之。

五月二十日,尚书右仆射、都督诸路军马张浚言:「湖南累经残破,田多荒芜,近本路安抚制置大使吕餐浩乞钱一十万贯措置营田,望许行府那融应副。」从之。

六月九日,荆湖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吕餐浩言:「湖南一路,流移甚多,旷土不少,欲望令本路诸县令佐同管营田职事踏逐抛荒田土,权暂耕种,及令本路营田官与

转运司同共相度条具耕凿事务敷奏,趁来年春作种植。如将来有人户归业,及户绝田有人识认请佃,实时给还。」从之。

二十一日,管田官王弗候对候:原作「侯」据《建炎要录》卷一○二、本书食货三之一○五改。,上望见之,咤谓辅臣曰:「少间当子细面谕王弗,令竭力么任,若一二年间营田就绪,庶几可以少宽民力。朕知此已么,昨在会谷,尝书《赵充国传》以赐诸将。但上下不能奉承,由是且已。若早做得数年,即今已获其利。」臣鼎曰:「为国根本之计,莫大于此。」上曰:「极是。」

七月六日,都省言:「营田事务,元系都督行府将带官属兼行措置,今来虽已就绪,或恐行府还阙,别无官司专一主掌,理宜专置一司,以行在职事官兼领。」诏就建康府置司,以提领营田公事为名。

十二日,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访闻营田之人假官势力,咤缘为弊,如夺民农具,伐民桑柘,占据蓄水之利,强耕百姓之田。民若争理,则营田之人群起攻之,反以为盗。今来秋成收刈,窃恐营田之人耕卤莽,欲偿其费,夺民之谷,以为己功。

译不弃)四月十五日,诏:泉州签判曹绅、福州节推龚涛各减二年磨勘,漳州知州马、兴化军判官赵不疑各减一年磨勘,内选人比照类推施行。这是因为按期限置办购买耕牛的缘故。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上言:营田庄已经支给耕牛、借贷粮食种子屋宇农具之类,等到将来收成,按五顷所得的利润,官府与客户平均分成。因为今年是新法刚开始施行,佃户耕种还未普及,想把所收的收益,不计算顷亩,只以今年实际收获,扣除留作次年种子之后,官府与客户平均分成。譬如实际收获一石,官府和客户各得五斗。朝廷同意了。

同日,都督行府上言:江淮州军以及镇江府的闲田、逃田,依照历次颁降的指挥,不得强行摊派、逼迫保正长,以及一律占为营田,如果有均摊给大户耕佃官庄的地方,即日改正。如有违反,允许百姓到本路监司陈诉,将主管官吏的姓名予以从重处置,以及有标划已经耕种的己业熟田的地方,允许百姓陈诉,依照实情改正。从今以后百姓寻访到的田地,命令量力开垦,随时布种。担心州县执行时有违背,反而造成对百姓的危害,现在打算命令营田州军把零星田土,如百姓愿意承佃的,就依照官庄法办理;如果实在不成片段的,另行归类管理。仍然申明严格下达,经常遵守,允许百姓陈诉。朝廷同意了。

五月二十日,尚书右仆射、都督诸路军马张浚上言:湖南屡经残破,田地大多荒芜,近来本路安抚制置大使吕颐浩请求钱十万贯来安排营田,希望允许行府调拨支应。朝廷同意了。

六月九日,荆湖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潭州吕颐浩上言:湖南一路,流亡迁徙的百姓很多,荒废的土地也不少,希望命令本路各县令佐一同管理营田职事,寻访开垦荒地,暂时权且耕种,并命令本路营田官与转运司一同商议开列耕种事务上奏,赶在来年春天种植。将来如果有百姓归业,以及户绝的田地有人认领请佃的,立即给还。朝廷同意了。

二十一日,营田官王弗等候奏对,皇上望见他,对辅臣说:等一会儿要仔细当面告诫王弗,命令他竭尽全力担当此任,如果一两年内营田就绪,也许可以稍微宽舒一下百姓的负担。朕深知此事的重要,从前在会稽时,曾经抄写《赵充国传》赐给各位将领。只是上下不能奉行承接,因此就此作罢了。如果早些年就做了几年,现在已经获得成效了。赵鼎说:这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大计,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了。皇上说:非常对。

七月六日,尚书省上言:营田事务,原本是由都督行府带领属官一并安排,如今虽然已经就绪,但恐怕行府将来会有缺员空虚的时候,别无专门的官司来主管,理应专门设置一司,以在朝任职的官员来兼领。诏令在建康府设置官司,以"提领营田公事"为名。

十二日,殿中侍御史石公揆上言:访察得知营田的人假借官府的势力,借事生弊,比如夺取百姓的农具,砍伐百姓的桑树柘树,占据蓄水的利益,强行耕种百姓的田地。百姓如果争论理论,营田的人就群起攻击他们,反而诬为盗贼。如今

乞下营田使司预行戒约,无使侵优,害吾良农。」诏令营田司常切觉察。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言:「访闻开耕荒闲田土,颇费工力,欲望将初年收成课子且令官收四分,客户收六分;次年已后,即中停均分。今后请佃官庄,并依此。」从之。

八月十日,司农少卿、提领营田公事樊宾等言:「被旨条具营田,欲乞以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为名,仍于建康府置司,官庄除已置十庄外,每县如能添置,每十庄耕种就绪,令、尉各与减二年磨勘;每庄召募第三等以上土人一名充监庄,先次借补守阙进义副尉阙:原作「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改。,与免身丁,依军中例支破券钱。候秋成日,比较所收斛斗多寡,如合推赏,申乞补正。营田所收,未至浩瀚,欲乞候收成了日,具数闻奏,乞尽行桩留,准备将来增置官庄、招客借贷使用。州县当职官内有不职,乞从本司送所属取勘申奏,乞行罢黜。」从之。

九月二十一日,都督行府言:「诸路州县将寄养牛权那一半,许阙牛人户租赁,依本处乡原例,合纳牛租以十分为率,量减二分,除一半寄养牛具、准备节次增置官庄使用,所贵牛具贵:原作「赁」,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六改。、田土不致荒闲。」诏依,仍逐旋具租赁过牛并添给与官庄牛、及见在牛数以闻。

二十三日,尚书屯田员外郎、同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王弗言:「本司欲乞差右迪功郎、池州贵池县丞荣着充添差干办公事。」从之。

十月七日,知澧州吕延嗣言:「本州岛先咤贼马残破,附郭良田往往废弃。本州岛旧管厩军一十三指挥,今止有三百余人,节次分遣营田外,委是人数稀少。乞于湖南邻路全、道州、桂阳监无事空闲处量拨军兵三五百人戍本州岛,咤令营田。」诏以五百人为额,令本州岛招填。

十日,司农少卿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樊宾等言:「今相度,欲乞将

江南东、西路州并镇江府管下县分除可以摽拨充官庄田土外,有不成片段闲田,委官逐县自行根括见数,比民间体例只立租课,上等立租二斗,中等一斗八升,下等一斗五升。开具村乡田段着实四至,召人耕种。其后如有欠租课,不许人 佃,仍先理充本户家产。所贵优润人户,不致么荒田土。其侵耕冒种之数,许见冒佃人户自首免罪;愿依课承佃者听,仍自当年送纳租课;其请佃荒田人户合纳租课,与免一年。」从之。

十一日,诏锺时聘与减四年磨勘,以押漳州收买营田司牛三纲,并无失陷故么。

十二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司言:「本司欲选差朝散大夫、本司 议官、权参谋林 兼提举营田公事。」从之。

二十日,都督行府言:「提举营田诸路州县将寄养牛租赁阙牛人户,以二年为约,未满五年,不得辄取。

译正值秋收之际,恐怕营田的人耕种粗疏鲁莽,想要弥补他们的损失,就会夺取百姓的粮食,作为自己的功劳。请求命令营田使司事先加以告诫约束,不要让他们侵扰坑害良善的百姓。诏令营田司经常予以觉察。

二十八日,都督行府上言:访察得知开垦荒闲田土,颇为费工费力,希望把头一年收成的课税暂且命令官府收取四分、客户收取六分;从第二年以后,就平均分成。今后凡请求承佃官庄的,都依照此例办理。朝廷同意了。

八月十日,司农少卿、提领营田公事樊宾等上言:奉旨开列营田事宜,请求以"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为名,仍在建康府设置官司,官庄除已设置十庄之外,各县如果能够增添设置,每十庄耕种就绪的,县令、县尉各减二年磨勘;每庄招募第三等以上的当地人一名担任监庄,先行借补守阙进义副尉,免除他的身丁税,依照军中的先例支给券钱。等到秋成之日,比较所收粮食的多寡,如果应当推举奖赏,申报请求补正官职。营田所收,还不算浩大,请求等收成完毕之日,具数上奏,请求全部留存下来,准备将来增设官庄、招募客户借贷之用。州县当职官员中有不称职的,请求由本司送交所属查勘上奏,请求予以罢黜。朝廷同意了。

九月二十一日,都督行府上言:各路州县把寄养的耕牛暂且拨出一半,允许缺牛的百姓租赁,依照当地乡间原来的惯例,应缴纳的牛租以十分为率,酌量减少二分,把留出的一半寄养牛具,准备逐次增设官庄使用,以免牛具浪费、田土荒闲。朝廷同意,仍命令随时开列已租赁的牛数以及增给官庄牛只、现存牛数上报。

二十三日,尚书屯田员外郎、同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王弗上言:本司请求差派右迪功郎、池州贵池县丞荣着担任添差干办公事。朝廷同意了。

十月七日,知澧州吕延嗣上言:本州先前遭到贼寇残破,附近城郭的良田往往荒废。本州原有的驻军十三个指挥,如今只剩三百多人,逐次分派营田之后,实在人数稀少。请求在湖南邻近的全州、道州、桂阳监没有事务空闲的地方,酌量拨调士兵三五百人来戍守本州,趁便命令营田。诏令以五百人为定额,命令本州招募补足。

十日,司农少卿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樊宾等上言:如今商议,请求把江南东、西路州以及镇江府管辖下的县分,除了可以划拨充作官庄的田土之外,有不成片段的闲田,委托官员逐县自行清查登记现有数目,比照民间惯例只订立租课,上等订立租课二斗,中等一斗八升,下等一斗五升。开列具体村乡田段的实际四至边界,招人耕种。此后如果有拖欠租课的,不许其继续承佃,仍先充抵本户家产。这样是为了优待百姓,不致使荒地闲置。侵占耕种冒名种植的部分,允许现在冒佃的百姓自首而免罪;愿意依照课税承佃的听其自便,仍从当年起缴纳租课;请求承佃荒田的百姓应缴纳的租课,予以免除一年。朝廷同意了。

十一日,诏令锺时聘减四年磨勘,因为他押送漳州收购的营田司耕牛三纲,并无损失遗漏的缘故。

十二日,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司上

」从之。

二十二日,都督行府言:「乞令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于见寄养牛内,就近支拨三百头付寿春府,一百头付濠州定远县。仰疾速计置,节次起发前去,委娉晖及定远知县借给归业人户耕种娉晖: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作「李晖。」疑作「李晖」误。,免纳租课。候收成日,与作五年还纳,每牛一头,止令纳钱一百贯省。」从之原书天头批云:「脱一条。」按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七于「从之」下有《朝野杂记》所记绍兴六年一条,可参考。

七年正月十六日,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言:「如无主逃田拨充官庄,官中已行耕种,后有元地主归业识认,如愿别指射邻近荒开田土,依已降指挥依数拨还;如止要元地,即据官庄所占水陆顷亩,令本县依占数别踏逐官庄,却令地主耕种,候作熟田收成了日「候」原作「侯」,「作」字上原衍「亦」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删改。,两相对换交割。」工部看详:「诸路帅臣措置开耕荒闲田土累年,并不见就绪,后来令都督行府措置作营田官庄,官给耕牛,借贷钱本,优借课子。其佃客初年开荒,所费方浩大,今来已是熟田。今欲将官庄已耕种田土,除内有拘占归业人户祖先坟茔,合先次依式给还坟地外,余并许元地主于未开耕官庄及应空闲田土内,依数指射拨还;如止要元地,即依营田司所申事理施行。今后别有元地主归业识认,亦乞依此。若归业人户委是贫乏,许召第四等已上人户二名委保,令营田司量给借贷钱,候收成日收: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九补。,分作二年还纳,更不收息。」从之。

二月十九日,司农少卿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樊宾等言:「营田州县耕种田土,所收斛斗最多及最少,并有闲田不为措置召人耕种去处,候岁终,依已降指挥,比较申朝廷赏罚。」诏依,如将来岁终耕种最少,及不切用心措置去处,令提领司开具姓名以闻。

三月三日,诏:「淮南等处失业流移之人,可令营田司措置劝募,营田[司]无得抑勒搔扰。其余州县更有似此去处依此。」

四月九日,右司谏王缙言:江淮州县地有肥硗,田有水陆,用力有多寡,收成有厚薄,若以总数均之逐乡,或人力少而不能耕,或去家远而不能耕,

或瘠薄甚而不勘耕,或不曾摽拨而不可耕,而出租课人有受其害者。又况输纳之际,专▯多端邀乞,水旱之变,官司艰于检放,寄养之牛,来自广西,乍遇寒冻,多有死损。其有置庄去处,人耕百亩,给牛一具,耕作既劳,犹多困毙。虑官吏之不虔,立赏罚以劝惩之。又遣省寺官以提领之,又命枢密院计议官躬诣州县乡村询究利害计:原作「谏」,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改。

译言:本司请求选派朝散大夫、本司议官、权参谋林某兼任提举营田公事。朝廷同意了。

二十日,都督行府上言:提举营田各路州县把寄养的耕牛租赁给缺牛的百姓,以两年为期限,不满五年,不得随意收回。朝廷同意了。

二十二日,都督行府上言:请求命令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在现有寄养耕牛中,就近拨调三百头交付寿春府,一百头交付濠州定远县。命令迅速置办,逐次起运前往,委托李晖以及定远知县借给归业百姓耕种,免除缴纳租课。等到收成之日,作为五年偿还,每头耕牛,只须缴纳钱一百贯省钱。朝廷同意了。

七年正月十六日,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司上言:如果无主的逃田拨充官庄,官府已经进行耕种,此后有原来的地主归业认领的,如果愿意另外指定认领附近的荒闲田土,依照已颁降的指挥按数拨还;如果一定要原来的田地,就根据官庄所占的水陆顷亩,命令本县依照占用数目另外寻访官庄用地,改让原地主耕种,等到成为熟田收成之后,两方相互交换交割。工部详审:各路帅臣安排开垦荒闲田土多年,一直没有见到成效,后来命令都督行府安排作为营田官庄,官府拨给耕牛,借贷本钱,从优借给课税。那些佃客头一年开荒,花费很大,如今已经是熟田了。现在打算把官庄已经耕种的田土,除了其中有被占用的归业百姓祖先坟茔、应当先依例给还坟地之外,其余的都允许原地主在尚未开垦的官庄以及应当空闲的田土中,按数指定拨还;如果一定要原来的田地,就依照营田司所申报的处理方式办理。今后另外有原来的地主归业认领的,也请求依此办理。如果归业的百姓确实贫困,允许他们招募第四等以上的百姓两名作为担保人,命令营田司酌量借给钱款,等到收成之日,分作两年偿还,不再收取利息。朝廷同意了。

二月十九日,司农少卿提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樊宾等上言:营田州县耕种的田土,所收粮食最多以及最少的,以及有闲田不加安排、不去招人耕种的地方,等到年终,依照已颁降的指挥,比较情况上报朝廷进行赏罚。诏令依此办理,如果将来年终耕种最少,以及不切实用心安排的地方,命令提领司开列姓名上报。

三月三日,诏:淮南等地失业流亡的百姓,可以命令营田司安排劝募,营田司不得强行摊派骚扰。其余州县还有类似情况的地方也依此办理。

四月九日,右司谏王缙上言:江淮州县地有肥瘠,田有水陆之分,用力有多有少,收成有厚有薄,如果按总数平均分摊到各乡,有的人力不足而不能耕种,有的距离家远而不能耕种,有的地太贫瘠而不堪耕种,有的没有划拨过而无法耕种,而承担租课的人却有受害的。又何况在缴纳之时,专管的官吏多方索要,水旱灾变发生时,官府难以核查放免,寄养的耕牛,来自广西,一旦遇到寒冻,多有死亡损失。那些设置了官庄的地方,一人耕种一百亩,配给耕牛一头,耕作本已辛劳,牛还常常困顿而死。担心官吏不够尽职,就应设立赏罚来劝勉惩戒他

。欲望申敕所差官,所至询审的确利害,无或苟简,无或蹑望,必去其所害,成其所利。」诏札与李痴及营田司照会。

六月五日,中书门下省言:「江淮等路措置营田,数年之间,皆无成 ,朝廷改置官庄,招召军民耕佃,给与牛具,借贷种粮,诚为良法。其营田司系提领江淮等路、委是阔远,难以周遍。今来淮甸复置监司,若不专委诸路漕帅就近督责,深虑咤循,废弛成法。」诏:淮东委蒋璨、淮西韩琎、江东俞俟、浙西汪思温,湖南、北、京西南路帅臣并带提领营田,内有见带营田大使、营田使田:原作「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改。,即依旧各将本路州县。应营田官并租佃田土州县官勤惰,并依营田司前后已得指挥施行,仍各严切督责州县当职官疾速趁时接续措置,召客耕佃,毋致荒废田土,候措置增广,取旨推恩。其提领营田司限一月结局。

九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省言:「川陕宣抚使司于兴元府、洋州等处劝诱军民营田耕种,今夏二麦并秋成所收近二十万硕,补助军储,以省馈饷。」诏降诏奖谕。

十月二十五日,诏:「诸路营田官庄收到课子,除桩留次年种子外,今后且以十分为率,官收四分,客户六分。」

八年三月八日,左宣教郎、监西京中岳庙李痴言:「江淮置立官庄置立官庄:原作「置官庄庄」,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一改。,庄贷以钱粮,给以牛种,可谓备矣。然奉行峻速,或抑配豪户户:原作「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建炎要录》卷一一八作改。,或驱迫平民,或强科保正,或诱夺佃客。给以牛者未必付以田付以田:《建炎要录》卷一一八作「可用」。,付以田者或瘠薄难耕,虚增田亩,攘佃户合分课子,以充其数,多鬻己牛以养官牛,耕己田以偿官租,反害于民。盖营田之策,宜行军中,乃古人已试之效,移之于民,闲田多,闲民少,以闲田付之,闲民、公私俱获其利;以闲田付之有常赋之民赋:原作「职」,据《建炎要录》卷一一八改。,种种为害「种种为害」当与前「反害于民」互移,《建炎要录

译们。又应派遣省寺的官员来提领督察,又命令枢密院计议官亲自前往州县乡村询问考究利弊得失。希望申敕所派遣的官员,所到之处务必询问审查确实的利弊,不要有丝毫马虎,不要有丝毫虚应故事,必须去除其中的害处,成就其中的利益。诏令札付李光以及营田司知照办理。

六月五日,中书门下省上言:江淮等路安排营田,几年之间,都没有成效,朝廷改设官庄,招募军民耕佃,供给耕牛农具,借贷种子粮食,实在是好的办法。营田司统管江淮等路,实在是地域辽阔,难以周全遍及。如今淮甸重新设置了监司,如果不专门委托各路漕运、帅臣就近督责,深恐因循敷衍,使已成的法度荒废。诏令:淮东委托蒋璨、淮西韩球、江东俞俟、浙西汪思温,湖南、湖北、京西南路的帅臣一并带提领营田职衔,其中已经带营田大使、营田使职衔的,就依旧各自统管本路州县。凡营田官以及租佃田土州县官员的勤惰情况,都依照营田司前后已得的指挥办理,仍命令各自严格督责州县当职官员,迅速趁时接续安排,招募客户耕佃,不要使田土荒废,等到安排扩大之后,请旨予以推恩奖赏。提领营田司限一个月之内结束。

九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省上言:川陕宣抚使司在兴元府、洋州等处劝诱军民营田耕种,如今夏收二麦以及秋收所得近二十万石,补助了军队储备,从而节省了运输供应。诏令颁降诏书予以奖谕。

十月二十五日,诏:各路营田官庄收到的课税,除留作次年种子之外,此后一律以十分为率,官府收取四分,客户收取六分。

八年三月八日,左宣教郎、监西京中岳庙李光上言:江淮设置官庄,庄内借贷给钱粮,供给耕牛种子,可谓齐备了。然而奉行时操之过急,有的强行摊派给豪门大户,有的驱迫平民百姓,有的强行摊派给保正,有的诱骗夺取佃客。供给耕牛的未必配给田地,配给田地的有的又贫瘠难以耕种,虚增田亩数目,侵夺佃户应得的一半课税,用来凑足数目,很多人是卖掉自己的耕牛来供养官牛,耕种自己的田地来偿还官府的租税,反而危害了百姓。营田的策略,本应在军中施行,这是古人已经试验有效的办法,如果移到百姓身上,闲田多、闲民少的地方,把闲田交给闲民,公家和百姓都能得利;把闲田交给已有常赋负担的百姓,种种反而造成危害……

》于前「偿官租」下作「种种违戾,不可概举」,而「常赋之民」下作「官吏希赏畏罚,其患弥甚」。二者互移与此正合,意亦通。又「种种为害」下当脱「不可概举」四字。。欲望申敕有司,严示惩戒,以闲田付之闲民,无闲民,则阙而不置。」诏令诸路提领营田官严切约束所属州县,常功遵守前后约束指挥,如有违戾去处,仰具名按劾,当重寘典宪。

译在"偿官租"下面应作"种种违戾,不可概举",而在"常赋之民"下面应作"官吏希赏畏罚,其患弥甚"。这两处互相移换与此正相合,意思也讲得通。又"种种为害"下面应当脱漏了"不可概举"四个字。希望奏请敕令有关官府,严加晓示惩戒,把闲田交给无业的百姓耕种,如果没有无业的百姓,就空置不设。朝廷下诏命令各路提领营田官严格约束所属州县,命普通差役遵守前后颁布的约束指挥,如果有违犯之处,就具名弹劾,当予以从重治罪。

十九日,臣僚言:「蜀汉之师,难于粮运,然顷年吴玠讲营田于汉中,愿降玺书,问以大意,谓兵不可不养,粮不可不足,今日粮运,在赵开时其数几何,在李迨时几何,自降营田以来积谷几何,减损馈运之数复几何。俾制司、都转运司同宣抚司条具以闻,仍乞以法颁示诸军,使为矜式。」诏札付吴玠,仍令冯康国同共条画以闻。

九年七月十四日,时上谕辅臣曰:「陕西土疆已复,兵食最为急务,首当经理营田,以为积谷养兵之计。可令楼照便宜措置。」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三 营 田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三

营田

【宋会要】

绍兴十年二月十八日,臣寮言:「天下之费,莫甚于养兵,以其大利,所支甚费所支:原作,「支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二改。,非屯田则不可么。窃以荆州之赋仰给于营田者,岁省县官之半,愿诏诸大将取荆州已试之效,各于军中籍不堪擐甲者,分拨屯驻于所属州郡有旷土可耕之处,每五百人,用一部将元系良家子通晓谷穑者为之统率,官给耕牛,薄收租税,假以岁月,责其成效。」诏令诸帅措置。

五月十四日,臣僚言:「淮甸、襄汉旷土弥望,倘择膏腴倘:原作「偿」,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二改。,肆行开垦,获无费之大利,实经远之良策。欲望诏谕大臣广为营田。」诏令逐路帅、漕司措置,将荒闲不系民田摽拨付逐军充营田耕垦。

九月十日,明堂赦:「勘会诸路州县营田、官庄所给耕牛,若实缘病患倒死,官司勒令陪还元价,仰提领官取见诣实提: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二补。,除放施行。今后常切觉察,如依前违戾,按劾以闻。」

十一月二十六日,臣僚言:「诸路州县兵火残蹂、遗民十无七八,比年虽有复归,视平日己田不能垦辟。又州县迫于吏责,官庄附种,兼而行之,一县之内,应籍者皆赴庄耕耨,己业荒废,多不能举。其间咤缘为弊,以官官附种为名官:原作「佃」,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二改。,冒占膏腴,动至数千百石,州县不敢究治。如官庄有己田相远不能兼治者,附种户无所拨官田、岁止虚纳者,并令除放,所除数按视上户冒占之家均配与之,则每岁所入,不致亏失,而下户贫民得以少苏。臣愚,欲望令逐路选委强明监司一人遍行郡县,应有营田去处,核实均放。其帅臣、州县尚敢循前隐蔽,不肯公共商榷、力去民病者,并许按劾以闻。」诏:「人口附种田土并改正,如敢依前违戾,当议重寘典宪当:原作「尚」,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三改。,余令本路营田官措置讫以闻。余:原作「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三改。」

十二年五月十四日,江西安抚司言:「乞依指挥,选差右宣教郎、本司参议官阎彦纯兼提点营田公事。

译十九日,大臣们进言说:「蜀汉一带的军队,粮运最为困难,然而近年来吴玠在汉中讲求营田之法,希望能降下玺书,询问其大致情况,认为军队不能不供养,粮食不能不充足,如今的粮运,在赵开主管时数量是多少,在李迨主管时是多少,自开始推行营田以来积存了多少谷物,又减少了多少运粮的数目。让制置司、都转运司会同宣抚司分条列举上报。还请求把好的办法颁行给各军,作为效法的榜样。」诏令把札子交给吴玠,仍命冯康国一同拟定条陈上报。

九年七月十四日,当时皇上对辅臣说:「陕西的疆土已经收复,军粮是最紧急的事务,首先应当经营治理营田,作为积蓄粮谷、供养军队的长久之计。可以让楼照见机行事、妥善处置。」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三 营田

宋会要辑稿 食货三

营田

【宋会要】

绍兴十年二月十八日,大臣们进言说:「天下的耗费,没有比供养军队更大的了,因为花费巨大,除非实行屯田就无法解决。臣私下认为荆州的赋税依靠营田供给,一年能省去官府开支的一半,希望下诏让各位大将采取荆州已经试行有效的办法,各自在军中登记不能披甲作战的士兵,分拨屯驻在所属州郡有荒地可耕之处,每五百人,用一名原本是良家子弟、通晓农事的部将统率,官府供给耕牛,薄收租税,给他们一定时间,责令他们做出成效。」诏令各路统帅妥善处置。

五月十四日,大臣们进言说:「淮甸、襄汉一带荒地遍野,如果选择肥沃之地,大力开垦,可以获得不花费官钱的大利,实在是长远的良策。希望下诏晓谕大臣广泛推行营田。」诏令各路统帅、转运司妥善处置,把荒废闲置、不属于百姓的田地划拨给各军作为营田耕种。

九月十日,明堂大赦:「查明各路州县营田、官庄所发放的耕牛,如果确实因病死掉,官府却勒令赔还原价,命提领官查明核实情况,予以免除处理。今后要经常留意觉察,如果依旧违犯,要弹劾上报。」

十一月二十六日,大臣们进言说:「各路州县遭受战火蹂躏,遗留的百姓十不存七八,近年虽有回归的,但耕种情况比不上平日自家田地。又加上州县迫于官吏考核的压力,把官庄附种一并推行,一县之内,凡登记在册的人都要到官庄耕种,自家的产业反而荒废,大多无法维持。其间趁机作弊的,以官庄附种为名,侵占肥沃田地,甚至多达数千百石,州县却不敢追究治罪。如果官庄有的与自家田地相隔太远、无法兼顾耕种的,附种户没有分到官田、每年只是虚报缴纳的,都应予以免除,所免除的数目按情况分配给上户中侵占田地的人家承担,这样每年的收入不会亏损,而下等贫苦百姓也能稍稍缓解困苦。臣愚见,希望命各路选派干练精明的监司官一人,遍行各郡县,凡是有营田的地方,核实情况予以均衡免除。若有帅臣、州县仍敢像从前那样隐瞒,不肯公开商议、切实解除百姓的困苦,都允许弹劾上报。」诏令:「百姓附种的田地一并改正,如果仍敢像从前那样违犯,将从重治罪,其余的命本路营田官妥善处置完毕后上报。」

十二年五月十四日,江西安抚司进言:「请求依照指示,选派右宣

」从之。

八月十七日,诏:舒州知州张瑗特与减一年磨勘,通判袁益之减二年磨勘,令、尉绍兴十年分在任及半年以上之人,与依本等赏格减半,内选人比类施行。黄州知州童邦直、通判章材、麻城县令赵善汶各展二年磨勘。并以淮西运判兼提领营田吴序宾言舒、黄州营田所收物斛殿最,合该赏罚,故有是命。

九月十三日,赦:「勘会淮南等路营田本欲招集流亡,垦辟旷土,州县间有希赏,务为欺弊,虽以招诱为名,其实抑配民户耕种,循袭为例。仰监司督责所部州县悉遵成法,专集流亡,以究实利。不得科抑土著人户。如敢违戾,按劾以闻。」

十三年闰四月六日,淮西运判兼提领营田吴序宾言:重别比较到本路州县绍兴八年营田所收物斛。诏:在任及半年以上之人与依本等赏格减半,余并依元降指挥推赏,内选人比类施行。

八月三日,工部言:「淮东路官庄止系镇江府驻札御

前军马都统制提领,今欲令本路总领官同共提领,内官庄不许侵占民田,及以种营田为名,私役人牛耕种己田。依律律:原作「 」,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四改。,监临之官私役使,所《监临法》施行此句疑有脱误。。各立赏钱五十贯,许人告。如添置耕牛、器具,许于诸军粪土等钱内支,不足,申明支降。」从之。

十一月八日,南郊赦:「勘会诸路州县营田官庄所给耕牛,若实缘病患倒死,累有约束,止令将肉脏等出卖价钱桩管,不得抑令佃户陪偿。访闻官司间有勒令陪还去处,事属违戾,仰提领官取见诣实,除放施行。今后常切觉察,如依前违戾,按劾闻奏。」

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二日,知池州魏良臣言:「诸军营田须与本州岛守臣同共措置,相与协力,穷究利害。」从之。

十六年三月三十日,工部言:「今参酌立定淮东、西、江东、两浙、湖北路每岁合比较营田赏罚,以绍兴七年至十三年终所收夏秋两料子利数内,取三年最多数,更于三年最多数内取一年酌中者为额,以本路所管县分十分为率,内取二分,奉行有方,民无论诉抑勒搔扰去处,分为三等,增及三分以上者为上等,依元格减磨勘二年;增及二分以上为中等,依元格减磨勘一年半;增及一分以上者为下等,依格减磨勘一年;若亏及元额最少一处者为罚。从本路提领营田官、宣抚营田使开具保明以闻。」从之。

五月二十一日,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言:「乞将绍兴十三年至十五年营田收到钱斛,于内取酌中年分立为定额。」于是户、工部言:「昨降指挥,军中措置营田,系将本路空闲田土广行布种,缘今来尚有闲田甚多,所收钱斛未至增广,难以便行立额。又缘未曾立定赏罚,窃虑无以惩劝。

译教郎、本司参议官阎彦纯兼任提点营田公事。」朝廷同意。

八月十七日,诏令:舒州知州张瑗特别减一年磨勘,通判袁益之减二年磨勘,县令、县尉中绍兴十年到任满半年以上的人,按本等赏格减半,其中选人比照办理。黄州知州童邦直、通判章材、麻城县令赵善汶各展延两年磨勘。这是因为淮西运判兼提领营田吴序宾进言舒州、黄州营田所收粮谷成绩优劣,理应予以赏罚,因此有此命令。

九月十三日,大赦:「查明淮南等路营田本意是要招集流亡百姓,开垦荒地,州县之间却有人为求邀功请赏,专门弄虚作假,虽然名义上是招募,实际上却是强迫百姓耕种,沿袭成为惯例。命监司督责所辖州县切实遵行既定法度,专门招集流亡人口,以求得实际利益。不得强行摊派土著百姓。如仍敢违犯,弹劾上报。」

十三年闰四月六日,淮西运判兼提领营田吴序宾进言:重新比较核算本路州县绍兴八年营田所收粮谷的数目。诏令:在任满半年以上的人按本等赏格减半,其余都按原先下达的指示予以奖赏,其中选人比照办理。

八月三日,工部进言:「淮东路官庄目前只由镇江府驻扎的御前军马都统制提领,如今想让本路总领官一同提领,官庄不许侵占民田,也不得以营田为名,私自役使百姓的人力耕牛耕种自己的田地。依照法律,官员利用管辖之便私自役使百姓,按《监临法》处置(此句疑有脱误)。各设立五十贯的举报赏钱,允许人举报。如果需要添置耕牛、器具,允许从各军粪土等钱内支取,不够的,申报朝廷支拨。」朝廷同意。

十一月八日,南郊大赦:「查明各路州县营田官庄所发放的耕牛,如果确实因病死掉,历来多次约束,只令把肉、皮等卖掉的钱登记留存,不得强令佃户赔偿。访察得知官府之间仍有强令赔偿的地方,属于违反规定,命提领官查明核实情况,予以免除处理。今后要经常留意觉察,如果依旧违犯,弹劾上报。」

十五年闰十一月十二日,知池州魏良臣进言:「各军营田必须与本州守臣一同妥善处置,相互协力,彻底弄清利弊。」朝廷同意。

十六年三月三十日,工部进言:「如今参酌制定淮东、淮西、江东、两浙、湖北各路每年比较营田赏罚的办法,以绍兴七年至十三年终所收夏秋两季粮食利息数目中,取三年数目最多的,再从这三年最多数目中取一年居中的作为定额,以本路所辖县分为十分为标准,取其中二分,凡是治理有方、百姓没有申诉受强迫骚扰的地方,分为三等:增加三分以上的为上等,按原定标准减磨勘二年;增加二分以上的为中等,按原定标准减磨勘一年半;增加一分以上的为下等,按标准减磨勘一年;如果亏损原定最低额度的地方,予以处罚。由本路提领营田官、宣抚营田使开列具体情况保明上报。」朝廷同意。

五月二十一日,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田师中进言:「请求把绍兴十三年至十五年营田所收的钱粮,从中选取居中的一年定为固定的额度。」于是户部、工部进言:「先前下达的指示,军中妥善处置营田,是把本路空闲的田地广泛开垦

今欲将本军所属营田,逐辖使臣岁收钱斛数目,令总领司以递年所收比较,将增剩及亏损最多去处职位、姓名,申取朝廷参酌赏罚施行。」从之。

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知郢州赵叔涔言:「愿诏三省,委诸路总领官及都统制括责闲田旷土闲:原作,「间」,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五改。,公共措置将合分屯军兵,于所在州军多给牛种牛:原作「耕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五删。,广令开垦广令:原作「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五改补。,苟能自足所用,则今之所支上供粮斛,尽归朝廷矣,岁复一岁,其利可胜!勘会绍兴六年已降指挥,令诸军下不入队使臣、军兵及不能披带并拣退军兵等,有愿请佃之人,并依百姓体例,以五顷为一庄,官给耕牛五具并种粮等。其所收物斛,以十分为率,四分给力耕之人,六分官收。」诏令户、工部立法赏罚。

十一月九日,户、工部言:「今立定诸军营田,主管官各以所管已耕种熟田外,将均拨到荒田措置增种过田顷,候至收成,从总领所保明,依格推赏,增五顷已上,减一年磨勘;十顷已上,减一年半磨勘;二十顷已上,减二年磨勘;三十顷已上,减三年磨勘。若不为措置增种者,并(领)[令]总领官、本军都统制开具

职位姓名申朝廷,特与展二年磨勘。」从之。

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两浙提领营田官曹泳言:「为根括得镇江府未有人承佃天荒等田二十二万三千八百一十六亩三角五十二步,欲将上件经界所量出田并后来咤水旱逃户所抛下田,并作营田拘收,随宜于转运司支拨钱物借种,召人耕作。所有本路应管天荒逃绝等田未有承佃去处,乞先自秀州秀:原作「委」,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六改。、镇江府措置作营田耕种,仍乞逐州从泳踏逐有心力官一员,依经界措置官已得指挥,与诸县知县同共措置。」工部看详:「除乞差官一员与诸县知县同共措置一节,缘诸路营田并系守倅令尉兼行主管,难以施行外,今欲令曹泳更切契勘上件田土,委是荒闲,未有人承佃,即依今来所乞事理,仰遵依前项节次累降指挥措置,招召情愿佃客耕种施行,不得咤而搔扰抑勒勒:原作「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六改。,枉费官中钱本。如见有人户承佃去处,不得却致科抑,侵占人户见佃田土。仍具如何措置开耕、系置立若干庄分、耕种若干田段、措置若干牛只、召到佃客若干数目,具文状供申。」户部言:「所有户绝、坊场抵当,合关提举常平司同共措置耕种,依条施行。」从之。

十月十四日,南郊赦:「契勘诸路营田官给钱粮牛具,招募佃户耕种,不得抑勒搔扰,其所收子利依例分给。

译种植,由于现今还有很多闲田,所收的钱粮尚未达到增加,难以就此定额。又由于尚未确定赏罚标准,恐怕无法起到劝惩的作用。如今想把本军所属营田,各辖区使臣每年收取钱粮的数目,命总领司用历年所收的数目相比较,把增加最多和亏损最多地方的官员职位、姓名,申报朝廷酌情予以赏罚。」朝廷同意。

十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知郢州赵叔涔进言:「希望下诏三省,命各路总领官和都统制查核闲田荒地,共同妥善处置,把应当分屯的军兵,在所在州军多发放耕牛种子,广泛加以开垦,如果能够自给自足,那么如今所支出的上供粮食,就都能归还朝廷了,一年又一年,其利益不可估量!查明绍兴六年已下达的指示,命各军编制外的使臣、军兵以及不能披甲作战、被淘汰的军兵等,有愿意请求承佃的人,都按百姓的体例,以五顷为一庄,官府发放耕牛五具及种子粮食等。所收获的粮谷,以十分为标准,四分给辛勤耕种的人,六分归官府。」诏令户部、工部制定赏罚法则。

十一月九日,户部、工部进言:「如今制定各军营田的办法,主管官员各自在已耕种的熟田之外,把均等划拨给他们的荒田妥善处置、增种若干顷,等到收成时,由总领所核实保明,按标准予以奖赏,增加五顷以上,减一年磨勘;十顷以上,减一年半磨勘;二十顷以上,减二年磨勘;三十顷以上,减三年磨勘。如果不妥善处置增种的,就命总领官、本军都统制开列职位姓名申报朝廷,特别展延两年磨勘。」朝廷同意。

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两浙提领营田官曹泳进言:「据查明得知,镇江府尚未有人承佃的天然荒地共二十二万三千八百一十六亩三角五十二步,想把这些经界丈量出来的田地,以及后来因水旱灾害而被百姓抛弃的田地,一并作为营田收管,酌情由转运司拨给钱物借给种子,招募人耕种。凡本路所管辖的天荒、绝户等田尚未有人承佃的地方,请求先从秀州、镇江府着手,妥善处置作为营田耕种,还请求各州跟从曹泳查访有能力的官员一名,依照经界处置官已得到的指示,与各县知县共同处置。」工部审核意见:「除请求委派一名官员与各县知县共同处置这一条,因为各路营田都是由州县副职、县令、县尉兼行主管,难以施行外,如今想让曹泳更加详细地查核这些田地,如确实是荒废闲置、尚无人承佃的,就依照如今所请求的办法,遵照前面几次下达的指示妥善处置,招募愿意承佃的佃客耕种,不得因此骚扰强迫,白白耗费官府的钱本。如果已经有百姓承佃的地方,不得反而强行摊派,侵占百姓正在承佃的田地。还要详细列明如何处置开耕、设立了多少庄分、耕种了多少田段、置办了多少耕牛、招募到多少佃客的数目,写成文状呈报。」户部进言:「凡是户绝田、坊场抵押的田地,应当关照提举常平司共同妥善处置耕种,依照条例办理。」朝廷同意。

十月十四日,南郊大赦:「查明各路营田官发放钱粮耕牛,招募佃户耕种,不得强迫骚扰,所收获的利息按惯例分给。多次约束

累行约束州县,不得减 佃户所得子利,并侵占民田。仰诸路提领营田官常切检察,如有违戾,并行按劾。」

二十年二月一日,工部言:「乞将诸路绍兴十三年至十九年,知、通、令、尉且依绍兴十六年三月二十日指挥立定分数且:原作「具」,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七改。,并近申拟定法比较赏罚外,其十九年以后,欲将当年所收物斛,若元额五千硕至一万硕已上,比递年增及二分已上,与减一年磨勘;亏及二分已上,与展一年磨勘;增及四分已上,与减二年磨勘,亏及四分已上,与展二年磨勘。若元额不及五千硕,增亏不及二分,并不在赏罚之例。每岁仰本路营田官具无民词诉抑勒去处,方许保明。其已降指挥立定一分至三分赏罚,自绍兴十九年已后,更不施行。」从之。

七月二十三日,知庐州吴逵言:「土豪大姓、诸色人就耕淮南,开垦荒闲田地归官庄者,岁收谷、麦两熟,欲只理一熟,如稻田又种麦,仍只理稻,其麦佃户得收。桩留次年种子外,作十分,以五分给佃户,五分归官。初开垦,以九分给佃户,一分归官;三年后,岁功一分,至五分止,即不得将成熟田作初开垦荒田一例施行。所有产税、役钱,并令倚阁,仍将开耕官田每顷别给菜田二十亩,所收课子,不在均分入官之限。其管官庄户于本道都比联附保,并免差役及诸般科借。佃户谷就近便处用省▯交量,更不收耗,及不得辄功▯面。岁终,安抚司勘当,以多寡为优劣。」从之。

二十二年

十一月十八日,南郊赦:「勘会诸路营田之法,止系许令招召情愿佃客耕种,昨缘州县违法,勒令人户附种及虚认租课去处,已降指挥,并行改正。尚虑守令奉行不虔,依前抑勒,仰提领营田官常切检察,若有违戾去处,并按劾以闻。勘会租佃营田并寄养诸色官牛,每岁两料收纳课子,其间有灾伤田,元租官牛倒死,官司勒令陪填勒:原作「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八改。,往往并不与除放;及老弱牛只不勘耕使,抑令依旧虚纳租课,甚为民害。仰诸路漕司及提领营田官体究,特与除放;老弱不勘牛只,并行拘收出卖,其堪使耕牛,亦仰相度可与不可出卖,务从民便,具利害以闻。」

二十三年三月十八日,镇江府驻札都统刘宝等言刘宝:原作「刘实」,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八改。:「相度到人户识认军庄营田,欲令偿纳自开耕以后三年每亩用过工本钱五贯五百文足,给还元田。」从之。

十九日,知襄阳府荣薿等言阳:原脱;荣:原作「营」,并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二八改补。:「乞废罢均州武当营田,从百姓耕种。」从之。

九月十二日,诏:「诸路州军营田遇有人户识认,营田与依刘宝军庄例,偿工本钱给还。

译州县,不得减少佃户所得的利息,也不得侵占百姓的田地。命各路提领营田官经常检查察看,如有违犯,一并弹劾。」

二十年二月一日,工部进言:「请求把各路绍兴十三年至十九年,知州、通判、县令、县尉都依照绍兴十六年三月二十日的指示制定分数,并近期申报核定法则比较赏罚之外,从十九年以后,想把当年所收的粮谷,如果原额是五千石至一万石以上的,与历年相比增加二分以上的,减一年磨勘;亏损二分以上的,展延一年磨勘;增加四分以上的,减二年磨勘;亏损四分以上的,展延二年磨勘。如果原额不到五千石,增减不到二分的,都不在赏罚之列。每年命本路营田官开列没有百姓申诉受强迫骚扰的地方,才允许核实保明。已下达的指示中制定的一分至三分的赏罚标准,从绍兴十九年以后,不再施行。」朝廷同意。

七月二十三日,知庐州吴逵进言:「土豪大姓、各色人等到淮南耕种,开垦荒地归属官庄的,一年收获谷、麦两季,希望只按一季计算,如果稻田又种了麦子,仍只按稻子计算,麦子归佃户所得。除留存次年种子外,其余分作十分,五分给佃户,五分归官府。刚开垦时,九分给佃户,一分归官府;三年之后,每年增加一分归官,最多到五分为止,不得把已经成熟的田地按刚开垦荒田的例子处理。凡是产税、役钱,都应予以搁置免除,还要把开耕的官田每顷另外发给菜田二十亩,所收的税粮,不在均分归官的限制之内。管理官庄的人户在本道都联保登记,并免除差役及各种科敛借贷。佃户交纳的谷物就近用官府量器交量,不再另收损耗,也不得随意苛索。年终由安抚司考核,按多少评定优劣。」朝廷同意。

二十二年

十一月十八日,南郊大赦:「查明各路营田的办法,本来只是允许招募愿意承佃的佃客耕种,先前因为州县违反法令,强令百姓附种及虚报缴纳租课,已经下达指示,一并予以改正。仍恐怕地方官奉行不力,依旧强迫百姓,命提领营田官经常检查察看,如有违犯的地方,一并弹劾上报。查明承佃营田及寄养各种官牛的,每年两季收缴租课,其中有受灾害的田地、原来承租的官牛病死的,官府却勒令赔偿,往往并不予以免除;以及老弱不能耕作的牛只,仍强令照旧虚报缴纳租课,很是害民。命各路转运司及提领营田官详细调查,特别予以免除;老弱不能耕作的牛只,一并收缴变卖,堪用的耕牛,也应酌情考虑是否可以出卖,务必要方便百姓,把利弊情况上报。」

二十三年三月十八日,镇江府驻扎都统刘宝等进言:「查核百姓认领军庄营田的情况,想让他们按开耕以来三年每亩所用的工本钱五贯五百文足数偿还,然后把原来的田地归还给他们。」朝廷同意。

十九日,知襄阳府荣薿等进言:「请求废除均州武当营田,任由百姓耕种。」朝廷同意。

九月十二日,诏令:「各路州军营田遇有百姓认领的,营田要依照刘宝军庄的先例,偿还工本钱后归还田地。」此前,户部进言:「建炎年间战乱之后,百姓抛弃自己的产业逃亡迁移,都各自荒废,官府随即把它们改作营田,经过这些年

」先是,户部言:「建炎兵火之后,人户抛弃己业逃移,并各荒废自置作营田,经今年岁深远,人户为见营田所耕田土并各成熟,往往用情计嘱州县前来识认归业,咤生诈冒,渐坏成法。」故有是命。

十六日,诏:「淮南西路安抚司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营田司置干办公事、准备差使各二员。」从知庐州曾慥请么。

二十一日,三省言:「庐州曾慥乞与建康府都统制王权同商议营田。」上曰:「须是令熟议可行与不可行,如与之中分其利便,军人乐然从之,方可行么。」

二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诏:「都督府所置官庄并牛租,可日下放免,今后不得起理。」

十一月十九日,赦文:「都督府所置官庄并牛租,近降指挥,日下放免。尚虑州县守令别作名色,依旧抑勒人户送纳,有失朝廷宽恤本意,仰诸路监司常切觉察。」

十二月十三日,户部言:「都督府昨来所置官庄,将州县系官空闲田土拘集,所收课子,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近降指挥放免牛租,所有拨田土、庄屋、牛具,今欲委转运司拘集见数,依旧令见佃人承佃,据元认纳租课输纳,除合应副大军马料外,将其余数目令所属并行变粜价钱,起发前来左藏库送纳。」从之。

同日,户部言:「都督府所置官庄,召客户共种,官给牛具,所收课子,官中与客户中半均分。近请降诏旨诏:原作「诣」,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一九改。,都督府所置官庄并有牛租,可日下放免,今后不得起理,元降指挥更不施行。本部除已行下诸路转运司,契勘本路有管都督府所置官庄元拨田土,委转运司拘籍见数,依旧令见佃人承佃,据元认租课输纳,除合应副大军马料外,将其余数目,令所属变粜价钱,起发行在送纳。若见佃人不愿承佃,即开具田段坐落去处、所纳租课数目,别行召人

承佃,其元拨庄屋、菜田、牛具,亦并权行给付见佃人,免行收租。」从之。

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文林郎邓昂言:「窃见关外营田,行之有叙,若不继此增修,将见 废。兼绍兴十三年创始之初,祗十分收五分,所余五分当尽举而行之。耕种人力不给,方且欲假借以辨事,欲望再行体量,于宽田处更与添人力。汉中陆田少,湿田多,种禾麻、菽麦则为浸湿所害,咤其卑湿,修为水田;种稻则所收可无虚岁矣。耕种田多是卤莽,闻之老农,耕不再则苒不盛,耘不再则穗不实,苟不能革日前之弊,而望多谷之田,其可得乎!内田段多有未曾开垦,宜委官躬亲体量亩数体:原作「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改。,行下诸庄, 令开垦。如内有费牛力多处,令庄官具实以闻。今诸庄耕牛少,又纯养牡牛,当收买牝牛二分散养,以资蕃庶。

译,年代已久远,百姓看到营田所耕种的田地都已经成熟,往往用心计通过关系请托州县前来认领归还,从而滋生欺诈冒领,逐渐败坏成法。」因此有此命令。

十六日,诏令:「淮南西路安抚司设置主管机宜文字一员,营田司设置干办公事、准备差使各二员。」这是听从知庐州曾慥的请求。

二十一日,三省进言:「庐州曾慥请求与建康府都统制王权共同商议营田。」皇上说:「必须让他们仔细商议是否可行,如果能与他平分其中的利益,军人乐意听从,才可以施行。」

二十五年八月十四日,诏令:「都督府所设置的官庄以及牛租,可以立即放免,今后不得再行征收。」

十一月十九日,大赦文:「都督府所设置的官庄以及牛租,近来已下达指示,立即放免。仍恐怕州县地方官另立名目,照旧强迫百姓缴纳,有违朝廷宽恤百姓的本意,命各路监司经常留意觉察。」

十二月十三日,户部进言:「都督府先前所设置的官庄,是把州县属于官府的空闲田地收集起来,所收的税粮,官府与佃客中分。近来下达指示放免牛租,凡是所拨的田地、庄屋、牛具,如今想委托转运司收集现有的数目,仍旧命现在的佃户承佃,按原来认定缴纳的租课上交,除应当供应大军马料外,把其余的数目命所属官府一并变卖,把卖得的钱送到左藏库上交。」朝廷同意。

同日,户部进言:「都督府所设置的官庄,招募佃客共同耕种,官府发放牛具,所收的税粮,官府与佃客中分。近来请求下达诏旨:都督府所设置的官庄以及牛租,可以立即放免,今后不得再行征收,原先下达的指示不再施行。本部已经下达给各路转运司,查明本路管辖的都督府所设置官庄原来划拨的田地,委托转运司收集现有的数目,仍旧命现在的佃户承佃,按原来认定的租课上交,除应当供应大军马料外,把其余的数目,命所属官府变卖,把钱送到行在上交。如果现在的佃户不愿意承佃,就开列田段所在位置、应缴纳租课的数目,另行招募人承佃,其原来所拨的庄屋、菜田、牛具,也一并暂且交给现在的佃户,免除收租。」朝廷同意。

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文林郎邓昂进言:「臣私下看到关外营田,推行以来颇有成效,如果不接着继续增修,恐怕将会荒废。而且绍兴十三年刚开始的时候,只按十分收取五分,剩余的五分应当全部推行下去。耕种人力不够,正打算借用别的方式来处理事务,希望再次加以体察衡量,在田地宽阔的地方再增派人力。汉中一带旱地少,湿地多,种植禾麻、豆麦就会被潮湿所害,不如趁着地势低湿,把它们改造成水田;种稻则收成可以年年有保障。耕种田地大多粗放马虎,听老农说,耕地不耕两遍就长势不旺,锄草不锄两遍则穗子就不饱满,如果不革除以前的弊病,却想要多产粮谷的田地,这怎么可能呢!其中有很多田段还没有开垦,应当委派官员亲自查勘亩数,下达命令给各庄,让他们开垦。如果其中有耗费牛力较多的地方,让庄官如实上报。如今各庄耕牛少,又只养公牛,应当收购两成的母牛分开饲养,用以繁

多以茅屋收顿租色在卑湿处,乞命有司择高燥地别行建立。」诏令王刚中同李涧措置,申尚书省。其后四川安抚制置使王刚中等言:「乞依绍兴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已降指挥,欲自绍兴三十一年为始,每岁候夏、秋收成了毕,从两都统开具诸头项所种营田顷亩营:原作「管」,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改。、土色高下、元下种子、所收斛斗数目并主管或提振营田官职位,关报四川安抚制置司并总领所,同共参照照:原作「昭」,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一改。,通行比较赏罚。」于是户部言:「欲下安抚制置司总领所,候将来每岁夏、秋两料收成了毕,从两都统开坐诸头项所种营田顷亩统:原作「通」,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一改。、收到斛斗数目关报逐处,同共参照,将提振营田官通行比较赏罚施行,并札下吴璘、姚仲照会。」从之。

闰六月三日原书天头注云:「闰六月条移前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按绍兴二十八年无闰六月,此为绍兴二十九年无疑。然其后二月二十七日条当移于「闰六月三日」条前,并补书「二十九年」,后「九月一日」条前「二十九年」四字当删。,时上谕辅臣曰:「昨降指挥,诸军拣汰使臣,官给闲田,假以牛种、农具,使之养老,似为得策。有司失职,奉行弗虔,至今未见申到次第。大抵营田寔是良法,自古富国强兵,未有不先于此者,岂苟可行于古,而不可行于今者乎!卿等宜令措置条具以闻。」汤思退曰:「向来两淮营田非不讲究利害,委官专领而率不能成者,岂惟有司弛慢之过,亦是一时经画未得其要。今于召募之际,傥能稍功劝赏,不吭水费,则亦何患其不成。」

二十九年九月一日,户、工部言:「诸路诸州军营田官庄夏、秋二料所收斛▯,内除年例科拨应副马料外,其余并系变粜价钱,起赴行在送纳。缘诸军岁用数多,理合就兑拨支使。乞下提领营田官,将合出粜稻麦并起赴本路总领所交纳支用出:原作「出▯▯」,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一改。,仍令总领官拘催,具桩到数目纽计合支价钱,申部照会。」从之。

二月二十七日,知蕲州宋晓言:「两淮营田募民而耕之,官给其种,民输其租,始非不善。应募者多是四方贫乏无一定之人,而有司拘种斛之数,每遇逃移,必均责邻里,谓之附种。近年以来,逋亡者众,有司以旧数岁督其子利,致子娉邻里,俱受其害。牛十年之后年: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二补。,则不堪耕,今给于民者,二十有三载

矣,一牛之毙则偿于官,况连岁牛疫,而不免输租,收牛之家逋亡,而责邻里代输。望诏本路漕臣与守倅务从其实,一切蠲除之。

译殖增多。租谷收储多用茅屋放在低湿的地方,请命有关部门选择高燥的地方另行建造。」诏令王刚中会同李涧妥善处置,申报尚书省。此后四川安抚制置使王刚中等进言:「请求依照绍兴十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已下达的指示,从绍兴三十一年开始,每年等到夏、秋收成结束后,命两位都统开列各项营田所种的顷亩、土质高下、原来的下种数量、所收粮谷数目以及主管或提振营田官的职位,通报四川安抚制置司及总领所,共同参照,通盘比较予以赏罚。」于是户部进言:「想下令安抚制置司、总领所,等到将来每年夏、秋两季收成结束后,命两位都统开列各项营田所种的顷亩、收到的粮谷数目通报各处,共同参照,把提振营田官通盘比较予以赏罚施行,并札令吴璘、姚仲知晓。」朝廷同意。

闰六月三日(原书天头注:「闰六月条移前二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上」。按绍兴二十八年无闰六月,此当为绍兴二十九年无疑。然其后二月二十七日条应移于「闰六月三日」条前,并补上「二十九年」字样,后面「九月一日」条前的「二十九年」四字应当删去。),当时皇上对辅臣说:「先前下达的指示,各军淘汰下来的使臣,官府发给闲田,借给他们耕牛种子、农具,使他们能够养老,似乎是个好办法。可是有关部门失职,奉行不力,至今没有看到上报的进展。大抵营田确实是良法,自古以来富国强兵,没有不先从这里入手的,怎么可能古代可行,而如今却不可行呢!你们应当命人妥善处置,拟定条陈上报。」汤思退说:「先前两淮营田并非没有讲求探究其中的利弊,委派专职官员领办却大都不能成功,这岂止是有关部门懈怠的过失,也是当时的谋划没有抓住要领。如今在招募的时候,如果能够稍加奖励赏赐,不吝惜费用,那又何愁不能成功。」

二十九年九月一日,户部、工部进言:「各路州军营田官庄夏、秋两季所收的粮谷,除按年例拨给供应马料之外,其余的都变卖成钱,送到行在上交。由于各军每年用度很多,理应就近拨给支用。请求下令提领营田官,把应当出卖的稻麦一并送到本路总领所交纳支用,仍命总领官监督催收,将储存的数目核算成应支付的钱数,申报户部知晓。」朝廷同意。

二月二十七日,知蕲州宋晓进言:「两淮营田招募百姓耕种,官府发给种子,百姓缴纳租税,本意并非不好。但应募的大多是四方贫困、居无定所的人,而有关部门拘泥于原定的粮谷数目,每逢有人逃亡迁移,必然均摊给邻里承担,称为附种。近年以来,逃亡的人越来越多,有关部门仍按旧数每年督收其应缴的利息,导致利息转嫁到邻里,都受到连累之害。耕牛用了十年之后,就不堪耕作,如今发给百姓的耕牛,已经用了二十三年了,一头牛死了就要向官府赔偿,何况连年牛瘟,仍不能免除缴租,收牛的人家逃亡,就责令邻里代为缴纳。希望下诏本路转运使臣与州县长官务必按实际情况,一律予以蠲免。」诏令各路帅臣、转运使查明具体数目,开列上报。此后转运司龚涛等进

」诏令逐路帅臣、漕臣取见数目,开具以闻。其后漕司龚涛等言:「舒、蕲州一十县,多将虚数抑勒人户,给散官牛,分科种子科:原作「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二改。,(今)[令]于自己田内种莳莳:原作「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二改。,认纳子利,课之附种。年数既深,牛已死损,而虚数不除。又县官希赏,虚升开垦数目,却于人户自行科纳,以致积年拖欠,咤而科扰,实如宋晓所奏。乞特与蠲除。」于是户部言:「今据淮南转运、安抚司取见前项违戾,乞依所降指挥,特与蠲除。所有人户附种及虚认稻麦数目,欲下本路并下总领所照会。」从之。

九月七日,户部言:「淮西管营田军庄官请受,若有料历料:原作「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二改。,方合批勘;如无,自不合批勘。所有合得券食钱,自合随官序支破券钱并食钱。今欲下总领所,将分差粮审院勘旁报江东转运司应副,不许于大军钱内支,其主管官、监辖使臣并莳田军兵依元降指挥,于诸军所管人内差营田」。诏令户部行下淮西总领所,将本路营田军庄所差官等,并依淮东已得指挥差拨施行。

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显忠言:「乞令诸军屯田。」时上谕宰执曰:「朕思之甚详,盖先当根刷诸将留屯州分荒闲系官卖不尽田,兼取见沿江所在顷亩,初年支给牛耕,三两年间,具尽与地利,使之岁入有得,则不劝而自耕矣。」汤思退奏:「当先令取会根刷,别具奏闻么。」上曰:「此事在今日诚可议,但行之当有先后之序。应沿江屯驻所在,自江以南,恐无闲田,如淮甸近江处淮:原作「准」,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三改。,若令诸军不赍铠仗,往就耕种,亦自无害害:原作「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三改。。但今当先取见闲田顷亩多寡之数,然后均拨,给以耕牛粮种,每岁所收,优以分数与之,使其乐然愿耕,数年之后,方可计其所入,以充军食,斯为尽善。」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时上谕辅臣曰:「食者民之天,百姓岂可阙食!若屯田就绪,不惟可以裕民,亦复助国家之经费。朕蹑汉文无岁不为农田下诏,则屯田可后乎 」宰相陈康伯奏曰:「臣等见措置,别具奏闻。」

五月七日,中书、门下省言:「两淮诸郡营田官庄,佃户数少,咤多荒废,州县遂将营田稻子分给与民,秋成,则计所给种子而收其实,谓之附种谓:原作「为」,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三改。。岁月既么,民业有升降,而其数不减。」诏令淮南转运司行下州县相度营田官庄,将措置成就去处依旧存留,仍不得依前抑勒附种,如违,许人户越诉。

三十二年三月四日,臣寮言:「乞于淮甸立屯田之法以修兵备,兵备修,则兵可以强,二者最今日大务。

译言:「舒州、蕲州十个县,大多用虚报的数目强迫百姓,分发官牛,分派种子,让他们在自己的田地里种植,却要认缴利息,把这算作附种。年代已经久远,牛已经死掉损耗,而虚报的数目却没有免除。又加上县官贪图邀功请赏,虚报增加开垦的数目,却转而向百姓强行征收,以致多年拖欠,因而骚扰百姓,确实如宋晓所奏的那样。请求特别予以蠲免。」于是户部进言:「如今根据淮南转运司、安抚司查明前述违犯情况,请求依照已下达的指示,特别予以蠲免。凡是百姓附种及虚报认缴稻麦的数目,应当下达本路并下达总领所知晓。」朝廷同意。

九月七日,户部进言:「淮西所管营田军庄官员的俸禄,如果有任职年资记录的,才应当予以核发;如果没有,自然不应当核发。凡是应得的券食钱,自然应当依照官员次序支给券钱和食钱。如今想下令总领所,把分派差遣的粮审院核查文书送交江东转运司供应,不得从大军钱中支取,其中主管官、监辖使臣以及负责种田的军兵依照原先下达的指示,从各军所管辖的人员中挑选派遣营田人员。」诏令户部下达给淮西总领所,把本路营田军庄所差派的官员等,一并依照淮东已得到的指示差拨施行。

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李显忠进言:「请求命各军屯田。」当时皇上对宰执说:「朕对此考虑得十分周详,应当首先清查各位将领留屯州分中闲置、官府卖不出去的田地,同时查明沿江各地的顷亩数目,初年发给耕牛耕种,两三年之间,充分利用地利,使他们每年有收成收益,那么不用劝导也会自行耕种了。」汤思退奏道:「应当先命人查清核实,另行奏报。」皇上说:「这件事在今天确实值得商议,但推行起来应当有先后次序。凡是沿江屯驻的地方,从长江以南,恐怕没有闲田,至于淮甸靠近长江的地方,如果命各军不携带兵甲铠仗,前去耕种,也应当没有妨害。但如今应当先查明闲田顷亩多少的数目,然后均等划拨,发给耕牛粮种,每年的收成,优厚地按比例分给他们,使他们乐意耕种,几年之后,才可以计算他们的收入,用来充实军粮,这样才算尽善尽美。」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当时皇上对辅臣说:「粮食是百姓的性命所系,百姓怎能缺食!如果屯田办得有成效,不仅可以使百姓富足,也能补充国家的经费。朕效法汉文帝无岁不下诏劝农,那么屯田怎能滞后呢?」宰相陈康伯上奏说:「臣等正在筹划处置,另行奏报。」

五月七日,中书省、门下省进言:「两淮各郡营田官庄,佃户数量少,因而大多荒废,州县于是把营田的稻种分发给百姓,等到秋收时,就按所发的种子来计算收取其实际产出,称为附种。年深日久,百姓的产业有升有降,而所收的数目却没有减少。」诏令淮南转运司下达给州县,酌情处置营田官庄,把已经妥善处置有成效的地方依旧保留,仍不得像从前那样强迫附种,如有违犯,允许百姓越级申诉。

三十二年三月四日,大臣们进言说:「请求在淮甸建立屯田的制度以整修军备,军备整修好了,那么军队就能够强大,这两者是当今最重要的事务。」朝廷同意。随后工部进言:「想下达给

」从之。既而工部言:「欲下淮甸转运司、淮南东西路安抚司、总领所、建康府镇江府御前都统,参照前后已降指挥未尽未便事件,即仰条具以闻,以凭看详立法。」从之。

十六日,尚书兵部侍郎陈俊卿言:「被旨

措置淮东堡塞屯田等事。乞以措置淮东堡塞屯田所为名,仍乞下礼部关借;即一面如有措置,令与本路监司、帅臣、守臣及州县当职官商议;及合用壕寨知乡道人,欲乞就逐处差拨,如有谙知淮东堡寨屯田等事等人,乞于见任官内许径行差委,干集事务。今来往回所至州县,乞免赴朝拜并出谒,如有未尽未便,续具申明。」诏并依,内陈俊卿除给券外,月给钱一百贯。其后工部侍郎许尹淮西措置,申明同此。

四月八日,上谕辅臣曰:「士大夫言屯田事甚多,然须先有定论,用诸军乎,用民乎。若论既定,当先为治城垒庐舍,使老少有归,蓄积有藏,然后可为。」宰臣陈康伯奏曰:「今淮西归正人愿就耕者甚多,已降牛种本钱。又赵子潇所纳抽解木植,亦分送淮上治屯田人庐舍矣。」上曰:「如此甚好。」

五月八日,权兵部侍郎陈俊卿言:「堡寨见别作措置,今条画屯田利害:耕熟田户未归业者,限自四月十一日为始,满一周年,如无田主识认,许诸色人经官投状官:原作「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四改。,指占承佃。印暝民间,使之通知,庶得来年趁时耕种。其荒田二三十年无人耕种,皆为弃地,今乞便与稍功优异便: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四作「更」,义长。,若诸色人不论土著流寓,指占旧荒田耕种,与免七年租税并诸般差役、科配等事。见今归业之民,朝廷怜其凋残之后,少缺耕牛,已令江浙常平司支钱买牛,不若以江浙买牛价钱发付淮南常平司不若以江浙买牛: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四、六三之一二五补。,令州县出暝,招人贩卖,沿路与免商税。仍令州县预先根刷下户缺牛之人,先次五家立为一保,籍定姓名,候官买到牛,依名次支给。」户、工部看详:「欲依所乞事理施行,并下两浙东西路常平司并淮南东路堡寨屯田所、转运常平司提领营田官照会。」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日,孝宗已即位,

译淮甸转运司、淮南东西路安抚司、总领所、建康府镇江府御前都统,参照前后已下达的指示中尚未完备、尚不方便的事项,即命他们分条列举上报,以便审核制定法度。」朝廷同意。

十六日,尚书兵部侍郎陈俊卿进言:「臣奉旨处置淮东堡塞屯田等事务。请求把处置机构定名为『淮东堡塞屯田所』,还请求下达给礼部借用印信;一旦有所处置,就命与本路监司、帅臣、守臣及州县当值官员商议;以及需要用到的壕寨、熟悉乡道之人,请求就地差派,如果有熟悉淮东堡寨屯田等事务的人,请求允许在现任官员中直接差委,以便集中办理事务。如今来往所到的州县,请求免除前去朝拜以及出门拜见的礼节,如有尚未完备、尚不方便的地方,再陆续申报说明。」诏令一律依照所请,其中陈俊卿除了发给券食外,每月再给一百贯钱。此后工部侍郎许尹在淮西处置屯田事务,申明的内容与此相同。

四月八日,皇上对辅臣说:「士大夫谈论屯田的事情很多,但必须先有明确的定论,是用各军呢,还是用百姓呢。如果议论确定下来,就应当先修建城垒、庐舍,使老弱有归宿,积蓄有储藏,然后才可以推行。」宰臣陈康伯上奏说:「如今淮西归顺朝廷的人愿意来耕种的很多,已经发给耕牛种子的本钱。又有赵子潇所缴纳的抽解木材,也分送到淮上用于修建屯田人的庐舍了。」皇上说:「这样很好。」

五月八日,权兵部侍郎陈俊卿进言:「堡寨方面正另行妥善处置,如今拟定屯田利弊的条陈:已耕熟的田地,原田主尚未归业认领的,从四月十一日算起,满一整年,如果没有田主认领,允许各色人等到官府投状,指认承佃。张贴晓谕民间,让大家都知道,以便来年能及时耕种。其中荒废二三十年没人耕种的田地,都算作弃地,如今请求给予稍加优待,如果各色人等,不论土著还是流寓,指认承佃旧荒田耕种,可免除七年的租税及各种差役、科敛等事。如今归业的百姓,朝廷怜悯他们经历凋敝残破之后,缺少耕牛,已经命江浙常平司拨钱购买耕牛,不如把用于江浙买牛的钱转发给淮南常平司,命州县张贴晓谕,招募人贩卖,沿路免收商税。仍命州县预先查清缺牛的下户,先按五家为一保编排,登记姓名,等官府买到牛后,依次序发给。」户部、工部审核意见:「想依照所请求的办法施行,并下达给两浙东西路常平司以及淮南东路堡寨屯田所、转运常平司提领营田官知晓。」朝廷同意。

绍兴三十二年九月某日,孝宗已经即位。

未改元。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言宣抚使司: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五作「宣抚司」,疑是。:「两淮自经兵火,田莱多荒,今归正忠义之人今: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五改。,往往愿于淮上请射田土。本司已行下两浙帅臣、提领屯田官,将愿请田耕种者结甲置籍,据合摽拨顷亩,借贷钱米、牛具、种粮,仍逐一体访利便条陈,务要简便可行,不至徒为文具。将来就绪将:原作「特」,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五改。,所委官合行推赏。」从之。

译尚未改元。江淮东、西路宣抚使司上言:「两淮自从经历兵火以来,田地荒芜的很多,如今归顺朝廷的忠义之人,往往愿意在淮上请求承种田地。本司已行文下达两浙帅臣、提领屯田官,将愿意请田耕种的人编成甲籍,登记造册,按照应当拨给的顷亩数,借贷给他们钱米、牛具、种粮,并且逐一体察访问便利可行之法,条列陈奏,务必做到简便易行,不至于只是徒具空文。将来事情办成之后,所委派的官员应当加以推恩奖赏。」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十一月二十九日,参知政事、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汪澈言:「荆、鄂两军屯守襄汉,粮斛浩瀚,悉泝汉江,霜降水落,舟胶不进,所遣纲船,来自江西、湖南,率经年不得还,舟人逃遁,官物耗散,而军食又不继。窃谓虏未退听,调度尚烦,或和或战,襄汉要必宿师,而馈运乃如此,可不深虑!臣今相视得襄阳古有二渠,长渠溉田七千顷,木渠溉田三千顷,自兵火之后,悉已堙废。臣今先筑堰开渠,并合用牛具、种粮,就委湖北、京西两运司措置。渠既成,或募民之在边者,或取军中之老弱者,杂耕其中。来秋谷熟,量度收租,以充军储,既省馈运,又可安集流亡。臣今乞以措置京西营田司为名,令姚岳兼领,合用钱物,臣已令湖北、京西运司通融计置。候事毕日,具数申朝廷。所有干办官正不可阙,臣约度一面选差,与理为资任,支破请给。」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二日,殿中侍御史胡沂言:「窃谓为今之计,求守御之利,图经远之谋,莫若令沿边之郡行屯田之策。况前岁淮上逃移之民散处阡陌,未复旧业,而频年中原归附之众仰食庾廪,未知所处,咤其旷土,俾之就耕,岂惟可以赡其室家,抑亦足以宽吾饷馈。然而行之,亦有二说:今土膏脉动,东作方兴,宜及此时,即为措置,一么;又虑敌人乘吾农时,辄功惊扰,宜于险隘之地聚兵以守,防其侵轶,二么。去年朝廷指挥诸路收买耕牛、农具州县起发钱踵于道,今耕牛、农具,当已不乏,欲望亟赐行下沿边诸路帅司疾速施行。」从之。

十三日,御史中丞辛次膺言:「去年淮南州县例皆清野,以防虏人之侵轶,民多离徙,寄泊异乡,失其常产,类无生意。今戎马渐息,种艺是时,岂可使昔日膏腴,鞠为草莽 虽公上二时之赋,或贯于征求;而良民数口之家,何从而养赡 安得不亟行经画,招集流亡,官为借给牛具、种粮,趁时耕布。或令见屯军伍将荒闲之地、从便营田,俱免税租免:原作「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七改。,实惠育元元、足食足兵之良策么!昔唐张全义为河南尹,时东都经黄巢之乱,户不满百,野无耕者,全义选麾下十八人诣十八县故墟落中,植旗张暝,招怀流散,劝之耕殖,宽刑薄敛,民归如市。时人谓张公见声妓未尝笑,独见佳麦

良玺则笑,由是凶年不饥,遂成富庶。至昭宗时,郭禹为荆南留后,止存十有七家,禹抚集凋残,晚年及万户。华州刺史韩建亦招抚流散,劝课农桑,民富军赡,时号北韩南郭。臣谓宜严责两路守令以劝农营田系御者,毋为虚名,力图实效,出入阡陌,劝相劳来,务广垦辟。或将淮上控扼州郡改差循良武臣,俾之绥辑,且耕且战,旷日持么,为善后之图。

译十一月二十九日,参知政事、督视湖北京西路军马汪澈说:"荆、鄂两支军队屯驻守卫襄阳、汉水一带,粮食用量浩大,都要溯汉江运送,一到霜降时节水位下降,船只搁浅无法前进,所派出的运粮船,来自江西、湖南,往往经过一年都回不来,船夫逃散,官府物资耗损散失,而军粮供应又接不上。我私下认为敌虏尚未退兵听命,调度还很繁重,无论议和还是作战,襄阳、汉水一带必定要长期驻军,而粮饷运输却是这样的情形,怎能不深加忧虑!我如今查勘得知襄阳古时有两条水渠,长渠可灌溉农田七千顷,木渠可灌溉农田三千顷,自从兵火战乱以来,都已经堙塞荒废。我如今打算先筑堰开渠,连同所需的耕牛、种子粮食,一并委托湖北、京西两路转运司措置办理。水渠修成之后,或者招募驻守边地的百姓,或者调取军中的老弱士兵,一并在此耕种。到来年秋天谷物成熟,酌情收取租税,用以充作军粮储备,这样既能节省运粮的开支,又可以安置招集流亡的百姓。我如今请求以设立京西营田司为名,命姚岳兼任管领,所需钱物,我已经命令湖北、京西转运司通融调度筹措。等到事情办完之日,将具体数目申报朝廷。所需的办事官员确实不可缺少,我打算自行酌情选派,给予相应的资历任用,支给俸禄。"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孝宗隆兴元年二月二日,殿中侍御史胡沂说:"我私下认为,为今日打算,要谋求守御的利益,图谋长远的良策,不如命令沿边各郡实行屯田之策。况且前几年淮河一带逃亡迁徙的百姓分散居住在田野之间,尚未恢复旧业,而近年来中原归附的众多百姓仰赖官仓粮食为生,还不知如何安置,与其让土地荒废闲置,不如让他们前去耕种,这样不仅可以养活他们全家,也足以减轻我方粮饷的负担。然而要推行此事,也有两点说法:如今土地地气萌动,春耕正要兴起,应当趁此时机,立即着手措置,这是第一点;又担心敌人趁我方农忙之时,忽然出兵骚扰,应当在险要之地集结兵力驻守,防止敌人侵扰侵犯,这是第二点。去年朝廷下达指令让各路收购耕牛、农具,各州县为此征发钱财络绎于道,如今耕牛、农具,应当已不缺乏,希望能尽快下达命令给沿边各路帅司,迅速施行。"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十三日,御史中丞辛次膺说:"去年淮南各州县照例都实行清野,以防备敌虏的侵扰,百姓大多流离迁徙,寄居在异乡,失去了原有的产业,大多没有生计。如今战事逐渐平息,正是耕种的时节,岂能让往日肥沃的土地,任其变为荒草丛生之地?即便朝廷春秋两季的赋税,或许可以通过征求获得;但普通百姓一家数口,靠什么来养活?怎能不赶紧推行规划,招集流亡百姓,由官府借给耕牛农具、种子粮食,趁着农时耕种播种。或者命令现在屯驻的军队将荒闲的土地,就便经营屯田,都免除税租,这实在是有利于养育百姓、既能充实粮食又能强健兵力的良策啊!从前唐代张全义担任河南尹,当时东都经历黄巢之乱,居民不满百户,田野无人耕种,张全义挑选部下十八人前往十八个县的故址村落中,竖起旗帜张贴告示,招抚流散的百姓,劝导他们耕种生产,放宽刑罚减轻赋税,百姓归附如同赶集一般。当时人们说张公见到歌姬美色从不曾笑过,唯独见到良好的麦苗和玉米才会笑,因此即便凶年也不闹饥荒,最终成就了富庶。到昭宗时,郭禹担任荆南留后,当地只剩十七户人家,郭禹安抚招集凋敝残破的百姓,到晚年发展到上万户。华州刺史韩建也招抚流散百姓,劝

」从之。

十八日,户部员外郎、奉使两淮冯方言:「臣至楚州犒许山东忠义军,据本军将据本军将:此句疑有脱误。,虽蒙按旬支给钱粮,缘各家老小累重,食用不前。今与众议今:原作「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八改。,除军身教习武艺外,其余乞于三家或四家同共关借官钱,收买耕牛,关借子种,踏逐堪耕土地,趁时布种。今若咤其所欲,给借牛、种、粮食,创立规摹,它日可以逐旋增广屯田之利。检准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赦书,内一项委浙江常平司官于本路支拨常平钱,收买耕牛、农具,交付淮南常平司,给借人户耕种,免纳租课。候及三年,分限送纳价钱。(令)[今]淮东提举司从去年俵散种牛之后,尚有两浙等路发到应副牛本钱五千贯,乞专委本司就用见在钱及通融本司钱及江浙等路合发未到钱,添凑应副收买。选择清强知县,委付措置,于江浙常平及义仓米内取拨借贷种粮,多方存恤,将来就绪,优与推赏。其忠义军老小军身非愿佃之人,乞自都督行府札下本路提举司分拨施行。」从之。

五月十七日,臣僚言:「今日之急务,莫若且休兵营田,州郡官以营田为名,而无营田之实,欲究其寔,有十说焉:一曰择官必审。昔魏武欲经略四方,苦食不足苦:原作「若」,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二九改。,置屯田,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司马懿伐吴,乃使邓艾广田蓄谷是么。二曰募人必广。赵充国留弛刑,应募及吏,私从者合万二百八十一人。后魏文帝时,李彪请别立农官,取州郡户十分之一充屯田人是么。三曰穿渠必深。赵充国图击先零,屯田于金城,先浚沟渠。邓艾屯田于寿春,遂开河渠之利是么。四曰乡亭必修,赵充国缮乡亭,理隍 是么。五曰器用必备,赵充国上器用簿是么。六曰田处必利,汉昭屯田于张掖,魏武屯田于许昌是么。七曰食用必充,赵充国屯田万二百八十一人,用谷月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是么。八曰耕具必足。后魏文帝大统十一年,李彪请以赃赎杂物市牛科给;唐开元二十五年,请屯田,用耕牛垦土软处,每一顷五十亩配一牛,强硬处一顷二十亩一牛,稻田每八十亩配一牛,诸营田若五十顷外,更有地剩配耕牛者,所收斛斗,皆准顷亩掯除是么。九曰定税必轻。东晋元帝太兴中,后将军应詹上表,屯田,一年与百姓,二年分税,三年计税赋以使之,公私兼济。李彪上表,一夫之田,岁贡六十斛,蠲其正课并征税、杂役是么。十曰赏罚必行。晋元

帝督课农功,二千硕长吏以入谷多少为殿最;北齐武成帝河清中,诏缘边城守营屯田,岁终课其所入,以论褒贬是么。凡此十者,营田之制尽矣。

译勉督促农桑生产,百姓富足军队充足,当时人称"北韩南郭"。我认为应当严格督责两路的地方官员,凡负责劝农营田的官员,不要只图虚名,要努力谋求实效,亲自巡视田间地头,劝勉慰劳前来耕种的百姓,务必广泛开垦荒地。或者将淮河沿岸扼守要地的州郡官员改派为遵纪守法的良臣武将,让他们安抚聚集百姓,一边耕种一边作战,虽然要经历较长时日,却是善后的长远之计。"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十八日,户部员外郎、出使两淮的冯方说:"我到楚州犒劳山东忠义军,据本军将领说,虽然承蒙按旬支给钱粮,但因为各家老小人口众多负担沉重,衣食供应跟不上。如今与众人商议,除了军人本身要操练武艺之外,其余的人请求按三家或四家共同借用官府的钱财,购买耕牛,借取种子,寻找可以耕种的土地,趁农时播种。如今如果依从他们的意愿,借给耕牛、种子、粮食,建立起规制模式,日后可以逐步扩大屯田的利益。查核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的赦书,其中一项内容是委派浙江常平司官员在本路支拨常平钱,购买耕牛、农具,交付淮南常平司,借给百姓耕种,免收租税。等到满三年,分期限缴纳价钱。如今淮东提举司自去年发放种牛之后,还有两浙等路发来供应的牛本钱五千贯,请求专门委托本司就地动用现有钱财,以及通融使用本司钱财和江浙等路应发未到的钱财,凑齐补充收购。挑选清廉能干的知县,委托他们措置办理,从江浙常平仓和义仓的米中拨取借贷种子粮食,多方面加以抚恤,将来事情办成之后,从优给予奖赏。至于忠义军的老小以及军人中不愿意佃种的人,请求由都督行府下达文书给本路提举司另行分拨处理。"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五月十七日,有臣僚上言:"如今的当务之急,不如暂且休兵营田,各州郡的官员虽以营田为名,却没有营田的实效,想要探究其中的实情,有十条要点:第一是选择官员必须审慎。从前曹操想要经略四方,苦于粮食不足,设置屯田,任命任峻为典农中郎将。司马懿讨伐东吴,便派邓艾广泛开田积蓄粮谷,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二是招募人员必须广泛。赵充国留用免除刑罚的人和应招的吏卒,加上私自跟从的人共有一万零二百八十一人。后魏文帝时,李彪请求另设农官,抽取州郡户口的十分之一充作屯田人员,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三是开凿沟渠必须深透。赵充国图谋进击先零羌,在金城屯田,先疏浚沟渠。邓艾在寿春屯田,于是开辟河渠水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四是乡间亭舍必须修葺,赵充国修缮乡亭,整治护城壕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五是器具必须齐备,赵充国上呈器用清单,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六是田地位置必须有利,汉昭帝在张掖屯田,曹操在许昌屯田,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七是粮食用度必须充足,赵充国屯田一万零二百八十一人,每月用谷二万七千三百六十三斛,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八是耕具必须充足。后魏文帝大统十一年,李彪请求用抄没赃物折价购买耕牛发给百姓;唐开元二十五年,请求屯田时,用耕牛开垦土质松软之处,每一顷五十亩配给一头牛,土质坚硬之处一顷二十亩配一头牛,稻田每八十亩配一头牛,各处营田如果超过五十顷,还有剩余土地要配给耕牛的,所收的粮食,都按照顷亩数目相应扣除,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九是确定税额必须从轻。东晋元帝太兴年间,后将军应詹上表说,屯田第一年全部收成给百姓,第二年才分税

就其中莫难于摹人,犹莫难于耕具。募人之要,臣请如李彪之策,取州郡十分之一,又功广焉。人户能募三十人于淮南要害处营田二年十:原作「千」,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改;「二年」,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作「三年」。,有官人与转两官,无官人与免二十年差役,愿补官资者听,选人与改合入官,恩科人与免权入官;能募二十人或十人者,比例施行,仍令州郡敦遣。如此,则人乐从矣。不然,徙猾吏及贫人不能自业者于宽地,如崔寔之《政论》;或咤罪徙于沿边罪:原作「罢」,据本书食货之一三○改。,如仲长统之《昌言》,斯亦可矣。其耕具,则请权住广西马纲三年,专令市牛,盖广西雷、化等州牛多且贱,臣顷在广西,知之详矣。」工部勘当工:原作「二」,据本书食货三之一○改。:「昨降指挥,江淮州县营田官庄江: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补。,将州县系官空闲田土并无主逃田并行拘籍见数,每县以十庄为率,每五顷为一庄,召客户结甲耕种,官给牛具,借贷钱本,其客户仍免诸般差役科配。每庄召募第三等以上土人一名充监庄,先次借补守阙进义副尉,与免身丁,依军中则例支破券钱,候秋成日,比较所收斛▯多寡,如合推赏许申乞朝廷补正。及将初年收成课子除桩管次年种子外管: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作「出」,义长。,十分为率,官收四分,客户六分;次年以后,即均分。窃详诸路营田,虽承指挥措置召募耕种,兼立定许补名目推赏,则例,非不详备,缘逐路自来召到监庄之人,往往并不申到种过田土顷亩、比较所收物斛多寡乞与补正,以致佃户视为虚文,不肯劝诱开耕。今勘当欲下淮南路转运司、两浙江东京西提领营田官、江西湖南北安抚营田使,依已降指挥,将见管系官空闲田土,督责所部州县多方召募可充监庄之人,劝诱客户广行开垦,先次借补名目,如果能用心协力,措置耕种,候秋成日,比较所收物斛多寡,开具合推赏人姓名,保明申朝廷补正名目。」从之。

六月十八日,宰执进呈军人萧德诉襄阳屯田。上曰:「此可罢。」陈康伯奏曰:「汪澈措置屯田颇就绪,但不当役战士。」洪遵奏曰:「止合募人愿耕者原「募人」前衍「愿」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一删。。」上曰:「指挥更添入『不得抑勒「指」原作「措」,「入」原作「人」,均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一改。,候秋成,所得依旧与之』。」

七月四日,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安抚使、魏国公张浚言:「总领所诸军营田官庄,见占官兵人数稍多,每岁所得,不偿所费。欲乞下有司取会立限措置,将见管顷亩、牛具、种粮,依官中客户所得子利分数召人耕种,抵替官兵归军使唤。

译,第三年计算税赋以此来役使百姓,公私两方都能受益。李彪上表说,一个成年男丁所耕之田,一年上交六十斛,免除他的正课以及征税、杂役,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第十是赏罚必须执行。晋元帝督察考核农事功绩,俸禄二千石的长官按照收谷多少评定考绩优劣;北齐武成帝河清年间,下诏令沿边守卫城池经营屯田,年终考核其收成,以此评定褒贬,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以上这十条,营田的制度大体齐全了。其中最难的莫过于招募人员,其次最难的是耕具。招募人员的关键,我请求依照李彪的办法,抽取州郡十分之一的人口,这样成效会更广泛。百姓中能招募到三十人在淮南要害之处营田两年的,有官职的人给予升迁两官,没有官职的人免除二十年的差役,愿意补授官职的听从其愿,有出身资格的人给予改换应入之官,凭恩科入仕的人给予免除暂时的官职限制;能招募二十人或十人的,按比例施行,仍命令州郡尽力督促遣发。这样一来,百姓就会乐于跟从了。不然的话,就迁徙狡黠的官吏以及贫困不能自立谋生的人到地广人稀之地,就像崔寔《政论》中所说的那样;或者将有罪之人流放到沿边地区,就像仲长统《昌言》中所说的那样,这样也是可以的。至于耕具,则请求暂且停办广西的马纲三年,专门用来购买耕牛,因为广西雷州、化州等地耕牛既多又便宜,我从前在广西,对此了解得很详细。"工部审核评议说:"此前朝廷下达指令,江淮州县的营田官庄,将州县系官空闲的田地以及无主逃亡的田地全部登记造册核实数目,每县以十庄为标准,每五顷为一庄,招募客户结成甲组耕种,由官府发放耕牛农具,借贷钱财本金,客户一律免除各种差役科配。每庄招募第三等以上的本地人一名充任监庄,先行借补守阙进义副尉的职衔,给予免除身丁税,依照军中的规定支给俸钱,等到秋收之日,比较所收粮食的多少,如果符合推荐奖赏的标准,允许申请朝廷正式补授官职。至于头一年收成所得的粮食扣除留存管理第二年种子之外,按十分计算,官府收取四分,客户收取六分;第二年以后,就平均分配。我私下查详各路营田的情况,虽然遵照指令措置招募耕种,并且也确立了允许补授官职名目、给予奖赏的相关规定,不能说不详尽完备,但是各路以来所招募到的监庄人员,往往都没有申报所耕种的田地顷亩数目、比较收成的多少来申请补授官职,以致佃户把这些规定视为一纸空文,不肯被劝诱开垦耕种。如今审核评议后,打算下达指令给淮南路转运司、两浙江东京西提领营田官、江西湖南北安抚营田使,依照已经下达的指令,将现有管辖的官府空闲田地,督责所属州县多方招募可以充任监庄的人员,劝诱客户广泛开垦,先行借补官职名目,如果确实能够用心协力,措置耕种,等到秋收之日,比较所收粮食的多少,开列应当推荐奖赏的人员姓名,据实申报朝廷予以正式补授官职。"朝廷听从了这一意见。

六月十八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军人萧德控诉襄阳屯田之事。皇上说:"这件事可以罢除。"陈康伯上奏说:"汪澈措置屯田颇有成效,只是不应当役使战士。"洪遵上奏说:"应当只招募愿意耕种的人。"皇上说:"指令中再加入'不得强迫勒令,等到秋收后,所得的收成依旧归他们所有'这句话。"

七月四日,枢密使、江淮东西路安抚使、魏国公张浚说:"总领所各军的营田官庄,现在占用的官兵人数稍多,每年所得的收益,抵不上所耗费的成本。请求下达指令给有关部门,设定期限予以措置,将现有的田

」诏工部行下逐路总领措置。

十月十二日,工部尚书张阐言:「制置司已将营田诸屯见耕种人丁放令逐便,仍罢营田,令工部看详。臣闻自古两国相持,胜负未决,必有师老豹匮之患。善制胜者欲省馈运之费,莫不以屯营田为急,如赵充国屯于金城,羊祜屯于襄阳,任峻屯于许下,诸葛亮

屯于渭南,皆能籍以成功。何古人行之为得策,今日行之为有害耶 抑尝么复思之,盖荆襄之地,自靖康以来,屡经兵火,地广人稀,不患无田之可耕,常患耕民之不足。居无事时居:原作「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一改。,劝之使耕,积以岁月之么,仅能垦辟一二。况举事之始,曾未期月,欲使尽无旷土,可乎 臣谓今日荆襄之地屯田、营田为有害者,非田之不可耕么,无耕田之民么。欲治田而无田夫,任事之人,虑其功之不就,不免课之于游民;游民不足,不免抑勒于百姓;百姓受抑,妄称情愿,舍己熟田,耕官生田。私田既荒,赋税犹在,或远数百里追集以来,或名为双丁,役其强壮者,占百姓之田以为官田,夺民种之谷,以为官谷,老稚无养,一方骚然。有司知其不便,申言于朝廷罢之,诚是么。然臣窃谓自去岁举事以至今日,买耕牛,置农器,修长、木二渠,费已十余万,其间岂无已垦之地乎 岂无庐舍场圃,尚可就以卒业乎 一旦举而弃之,不为势力之家所占,则是指十万缗于无用之地,而荆襄之田,终不可耕么。臣比见两淮归正之民源源不绝,动以万计,官给之食以半岁为期,今已踰期矣,官既不能给,斯民无所依,老弱踣于饥饿,强者转而之他,殊失斯民向化之心,兼亦有伤国体。臣愚,以谓荆襄之田,尚有可承之规模,与其无民耕而弃之,孰若使归正之民尽遣而使之耕,非惟可以免流离困苦之患,庶使中原之民,知朝廷有以处我,不至失所,率皆襁负而至。异日垦辟既广,田畴既成,然后取其余者而输之官,实为两便。」诏除见有人耕种依旧外,余令虞允文同王珏疾速措置。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江淮都督府参赞军事陈俊卿言:「两淮兵火之后,前后议屯田,其说纷然,卒不能有立。盖欲募民屯,则非良守令出入阡陌,迟以数年,何以见效 事既悠悠,无肯任责者。若使军人营田,事或易集。前此兵将官多难之,近与镇江都统制刘宝熟论,欣然有欲为国家出力、率先诸将之意。其说似有理:欲只用不披带人分数十头项,择见今系官荒田摽旗立寨,多买牛 纵耕。其中田熟之日,官不收课,人有所得,自然乐从。数年之后,垦田必多,米谷必贱,所在有屯,则村落可无盗贼之忧可: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三补。;军食既足,则馈饷可无运漕之劳。

译地顷亩、耕牛农具、种子粮食,依照官中和客户所得利润的比例分数招募人员耕种,撤换下来的官兵回归军队差遣使用。"皇上下诏命令工部下达指令,给各路总领所措置办理。

十月十二日,工部尚书张阐说:"制置司已经将营田各屯现在耕种的人员一律放归各自方便之处,同时废止营田,命令工部详细审议。我听说自古以来两国相持不下,胜负未定之时,必定会有军队疲惫、物资匮乏的忧患。善于取得胜利的人想要节省粮饷运输的费用,无不以屯田营田作为当务之急,例如赵充国在金城屯田,羊祜在襄阳屯田,任峻在许下屯田,诸葛亮在渭南屯田,都能够凭借这些取得成功。为什么古人推行屯田能够成为良策,如今推行起来却反而有害呢?我曾经反复思考这个问题,大概是因为荆襄一带的土地,自从靖康之乱以来,屡次经历战火,地广人稀,不用担心没有田地可以耕种,常常担忧耕种的百姓不够。就算处在太平无事之时,努力劝导百姓耕种,累积经年,也仅仅能够开垦一两成的土地。何况事情刚刚开始,还不满一个月的时间,就想要让所有荒地全部得到开垦,怎么可能呢?我认为如今荆襄一带屯田、营田之所以有害,并不是因为田地不能耕种,而是因为没有耕田的农民。想要治理田地却没有耕田的农夫,办事的人,担心自己的功绩无法完成,不免向游荡无业之人征调;游民数量不足,不免强行摊派给普通百姓;百姓遭受强迫,谎称情愿,舍弃自家已熟的田地,去耕种官府的生荒之田。私田因而荒废,赋税却依然存在,有的百姓被追集到几百里之外,有的名义上是"双丁",役使其中身强力壮的人,霸占百姓的田地作为官田,夺取百姓所种的谷物作为官谷,老弱之人得不到赡养,一方百姓因而骚动不安。有关部门知道这样做不妥,上报朝廷请求废止此事,确实是对的。然而我私下认为,从去年开始行事到如今,购买耕牛、置办农具、修复长渠和木渠这两条水渠,已经花费了十余万钱,这其中难道没有已经开垦好的土地吗?难道没有房屋、场地、园圃,还可以继续经营完成吗?一旦全部放弃,如果不被有权势的人家所占据,那么这就是把十万缗钱白白丢弃在无用之地,而荆襄的田地,终究还是不能得到耕种。我近来见到两淮归正的百姓源源不断,动辄成千上万,官府供给的粮食以半年为期限,如今已经超过期限了,官府既然不能继续供给,这些百姓就无所依靠,老弱者因饥饿而倒毙,身强力壮的人转而投奔别处,大大挫伤了这些百姓归附朝廷教化的心意,同时也有损国家的体面。我愚见认为,荆襄的田地,还有可以继续经营的规模基础,与其没有百姓耕种而白白放弃,不如把归正的百姓全部派遣过去让他们耕种,这样不仅可以使他们免于流离困苦的祸患,也能让中原的百姓知道朝廷有妥善安置我们的办法,不至于流离失所,大概都会扶老携幼前来归附。日后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广,田亩越来越成熟,然后再抽取其中多余的部分上交给官府,这实在是两全其美的办法。"皇上下诏,除了现有人员正在耕种的地方依旧维持外,其余的命令虞允文会同王珏迅速措置办理。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五日,江淮都督府参赞军事陈俊卿说:"两淮经历战火之后,前后商议屯田之事,说法纷纭,始终未能真正建立起来。大概是因为想要招募百姓屯田,就必须要有贤良的地方官深入田间地头督导,需要经过数年时间,才能见到成效。事情既然长期悬而未决,就没有人肯承担责任。如果让军人

此诚永么守两淮之上策,第须么任其人,责以成效。若欲取效目前,又或惮其小扰,则无时而成。此说或可行,乞下刘宝条具施行。」诏令陈俊卿、刘宝疾速同议,条具闻奏。其后刘宝「具到见管营田官庄四十二所,田四百七十五顷八十八亩,官兵五百五人,客户二百六十五户。臣契勘得营田军兵系元不入队人内差拨,即无堪充披带出战之人。归正人已承都督府取问,皆系情愿请佃,所称军兵费用钱米,系是逐人身分合得请给,

即不是咤营田别有支破。今看详,欲乞将本军见管营田顷亩具令依旧耕种。」宝又言:「淮东自经兵火,凋残之后,荒田甚多,若令且耕且守,丑虏闻之,必不敢轻犯。乞于扬、楚、高邮、盱眙、天长诸处,检踏系官不系官、应干荒田可以耕种者,于内虽有主,未曾归业,亦许时暂种莳,候将来事定日拨还。其检踏到顷亩,悉置簿拘籍,以凭斟酌分拨人兵前去。欲乞于入队官兵内,拣选请受低小、元系庄农使臣五人例、三人例,及效用长行军兵口累重大情愿屯田者,及忠义归正人旧曾力田耕垦之人,尽数集定数目,以备分拨种莳。合用农具,本军自行置办外,其耕牛、种粮、盖屋竹木,并乞官中给降。每十人为一甲,斟量田亩多寡,共成一寨,于内差使臣一员;管干人数稍多,即差部队将一员监辖。每一旬,差将官一员诣逐寨看视,时复差统制官检点,及宝不测前去提领。一于种莳之暇,令官兵时复阅习元来执色武艺,免致废堕。至收成毕、农隙时,却行抽回军前,以备防捍。委淮东提领营田官王弗同共措置。今来扬州见桩管废罢孳生马监钱银共四万三千九百六十一贯文钱银: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四作「钱粮」,疑是。,欲拨副总领所拘收,专充措置营田种粮、牛具等使用。」并从之。

三月十四日,司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兼措置江淮等路营田王弗言:「自古屯田之制,止用军兵,唯魏武于许下募民屯田,积谷至数百万,然则军民虽异,而屯田期于积谷则一么。国家军兴以来,屡降诏旨,太上皇帝亲书《赵充国传》赐诸大帅,所以激励诸将,然终莫能有奉承德意以塞诏命者。绍兴五、六年间,置营田司,讲究利害,而施行之臣,尝同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经营二年,初年官收四分,庄户六分,次年官与庄户各收五分。省记绍兴六年官中所收约七十四万硕,庄户所分一同。继被旨结局,分隶诸路漕司权领,遂致人情蹑望,田政日削,牛死不补,客去不追。耕熟之田,认者辄与迤递不振,日就废坏。今虽有存者,所得无几,若再行招召,愈更艰难。兼游民今日着业,往往不肯开垦荒田。欲乞先于侧近军分与主帅商议主:原作「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五改。

译来营田,事情或许容易完成。此前带兵的将领大多认为这件事困难,我近来与镇江都统制刘宝反复商讨,他欣然表示愿意为国家出力,愿在诸将中带头行事。他的说法似乎有道理:只需要挑选一些不用披甲上阵的军人分成数十个小组,选定现有的官府荒地竖起旗帜设立营寨,多购买耕牛任其耕种。等到其中的田地成熟之日,官府不收租税,个人有所得,自然乐于跟从。几年之后,开垦的田地必定增多,米谷价格必定下降,各地都有屯田,那么村落就可以没有盗贼的忧患;军粮既然充足,粮饷就可以不必再有运输的劳苦。这实在是长久守卫两淮的上策,只是需要用对人,要求他做出实效。如果想要立即见到成效,又担心会有小的扰民之弊,那就永远也不会成功。这个说法或许可以推行,请求下达指令给刘宝,让他详细拟定施行方案。"皇上下诏命令陈俊卿、刘宝迅速一同商议,拟定具体方案上奏。此后刘宝上奏说:"现有管辖的营田官庄共四十二处,田地四百七十五顷八十八亩,官兵五百零五人,客户二百六十五户。我查核得知,营田的官兵原本是从不编入战斗队伍的人员中挑选出来的,本来就没有能够披甲出战的人。归正的百姓已经过都督府查问,都是情愿承佃的,至于所说的军兵费用钱粮,那是各人本身应得的俸给,并不是因为营田而另外支出。如今详细审议,请求将本军现有管辖的营田顷亩依旧命令耕种。"刘宝又说:"淮东自从经历战火,凋敝残破之后,荒地很多,如果让百姓一边耕种一边防守,那些丑陋的敌虏听说了,必定不敢轻易来犯。请求在扬州、楚州、高邮、盱眙、天长等地,勘察系官和不系官的、可以耕种的一切荒地,其中即使有田主但未曾归业耕种的,也允许暂时耕种,等到将来局势安定之日再拨还原主。所勘察到的顷亩,全部登记造册以备核查,以便斟酌分拨给士兵前去耕种。请求从编入战斗队伍的官兵中,挑选俸禄低微、原本是庄稼农户出身的使臣五人一组、三人一组的,以及效用长行军中家口负担沉重情愿屯田的人,以及忠义、归正之人中从前曾经从事耕种的人,全部统计清楚定下数目,以备分拨种植。所需的农具,由本军自行置办,其余耕牛、种子粮食、盖屋所需的竹木,都请求由官府拨给。每十人为一组,斟酌田亩的多少,共同组成一个营寨,其中派遣使臣一员管理;如果管辖人数稍多,就派遣部队将一员监督管辖。每一旬,派遣将官一员前往各营寨巡视,还要不时派遣统制官前去检查督察,以及我本人也会不定时亲自前去督导。在耕种的闲暇时间,命令官兵仍旧时常操练原来所擅长的武艺,以免荒废。到了收成完毕、农事空闲之时,再把他们调回军前,以备防御。委托淮东提领营田官王弗一同措置办理。如今扬州现存桩管的废弃孳生马监的钱银共四万三千九百六十一贯文,请求拨发交给总领所拘收,专门用作措置营田所需的种子粮食、耕牛农具等费用。"皇上都听从了这些建议。

三月十四日,司农少卿、总领淮东军马钱粮兼措置江淮等路营田王弗说:"自古以来屯田的制度,只使用军队士兵,唯独曹操在许下招募百姓屯田,积累粮谷达数百万斛,然而无论军队或百姓,屯田都是以积蓄粮谷为目的,这一点是相同的。国家用兵以来,屡次下达诏旨,太上皇帝亲自抄写《赵充国传》赐给各位大帅,用以激励诸将,然而始终没有人能够秉承皇上的德意来落实诏命。绍兴五、六年间,设置营田司,讲求研究利害得失,而当时施行的官员,我曾经与他一同管领江淮等路营田公事

,拣次等不堪出战及知农务之人,每军以十分为率,差拨一二分列屯耕作。其置庄买牛,造农器,分课子,并依昨差提领营田司已降指挥施行。外有当时募民官庄,各乞下逐路取见已废见存数目,且据旧来所管庄数目所阙客户,招召情愿人户补填,所贵军民各有课程,假之岁月,以渐增广。」从之。

七月二十八日,知复州张沂言:「本州岛景陵县管下旧有营田官庄,自绍兴六、七年间宣抚司营置,今三十年矣,名存而实亡,岁么而害深。当时耕牛历年既多,十无七八,岁课之租原「之租」前有「尽成」二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五删。,尽成科折折: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五作「抑」。,逮于装发人户名下,复有水脚之诛。今以所给牛租

一千七百斛之谷,仰视国计之大,如太山之一芒,而一郡之民,岁受其弊。乞于拣汰使臣内差一二人,董率拣汰之卒而营治之,候三二年间耕种成熟,别议增减,委是公私两济。」诏令措置营田官王弗相度。弗「照得景陵县营田经今二三十年耕种,已就绪,如有废坏,耕牛倒死少阙,客户自合依已降指挥补填。若将拣汰之卒耕种,窃缘拣汰军兵皆系癃老病患,不堪征役。今相度欲乞下荆湖北路营田使行下本州岛,取见当来兴置营田几庄若干顷亩,耕牛、农具、客户数目并见今所管之数,如内有委实科抑去处,即行放散,其退下田土,却别召情愿人户承佃。若官庄废坏,耕牛少阙,自合营田司那融计置,收买应副;其所阙客户,亦抑照应已降指挥,招召情愿人户补填见阙之数。」从之。

十一月十五日,诏:襄阳府营田官吏并罢,止令京西转运司官吏兼管,更不添请给。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两淮合行屯田,以便军食,昨来郭振于六合措置,已见就绪,今来已除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所有淮南东路屯田,理合委官,令郭振同王弗、周淙疾速措置,其合用种粮、农具、牛畜等,一就条具闻奏。」其后王弗等条具下项:「一、检准绍兴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指挥,措置屯田,乞以五十顷为一屯,作一庄,差主管将领一员、监辖使臣五员、军兵二百五十人。如次年地熟,人力有余,愿添田土,听从其便。一、近取会到扬、楚州、高邮、盱眙军天长县见管系官荒田共五万八千余顷,所用种本收买耕牛,置办农器,修盖庐舍寨屋,差拨军兵列屯耕作,使臣、管干监辖,虽蒙朝廷降到银绢,止纽计钱五万余贯纽:原作「总」,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七改。,若下手措置收买牛畜、盖屋之类,大段数少。欲望广行支降钱本应副使用。」诏令淮东总领所将寄收屯田钱五万贯,并见桩管都督府度牒一百三十二道价钱,拨充屯田使用。

译。经营两年,第一年官府收取四分,庄户收取六分,第二年官府与庄户各收取五分。记得绍兴六年官府所收约七十四万斛,庄户所分与之相同。后来接到旨意结束营田司,分别隶属各路转运司权领,于是导致人心懈怠观望,田政一天天削弱,耕牛死了不予补充,客户离去不予追回。已经耕熟的田地,田主一旦认领就迅速衰败不振,一天天荒废败坏。如今虽然还有存留的,所得也已经不多,如果再要重新招募,就会更加困难。加上游民如今各有营生,往往不肯开垦荒地。请求先在附近驻军处与主帅商议,挑选次等不堪出战以及懂得农事的士兵,每支军队以十分为比例,抽调一两分列队屯田耕作。至于设置庄田购买耕牛、制造农具、分配收成,都依照此前差遣提领营田司已经下达的指令施行。此外先前招募百姓设立的官庄,请求分别下达指令给各路,查明已经废弃和现存的数目,并且依据以往所管辖的庄地数目及所缺的客户,招募情愿承佃的人户补充,这样才能使军民各自有耕种的定额,假以时日,逐渐增广。"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七月二十八日,知复州张沂说:"本州景陵县管辖之下从前有营田官庄,自绍兴六、七年间宣抚司经营设置以来,如今已经三十年了,名存实亡,年年有名无实而祸害却日益深重。当时的耕牛历经多年,十头中已死去七八头,每年应交的田租,都变成了折价抵扣,等到装运发送到百姓名下,又要加上水脚运费的征收。如今凭所给的一千七百斛牛租谷物,从国家整体财政来看,好比泰山中的一根毫毛微不足道,然而一郡的百姓,却年年受此弊病之苦。请求从拣汰的使臣中挑选一两人,率领拣汰下来的士卒进行经营治理,等到两三年间耕种见成效,再另行商议增减租额,这确实对公私两方都有好处。"皇上下诏命令措置营田官王弗前去查勘处理。王弗查明:"景陵县营田历经二三十年的耕种,已经步入正轨,如果有荒废败坏的地方,耕牛死亡短缺,客户理应依照已经下达的指令予以补充。至于打算用拣汰下来的士卒来耕种,我私下认为拣汰的军兵都是年老多病的人,不能胜任劳役。如今经过查勘,请求下达指令给荆湖北路营田使,命本州查明当初兴办营田时设立了多少庄、多少顷亩,耕牛农具、客户数目以及现在所管辖的数目,如果其中确有被强行摊派征收的地方,就予以放免,那些退下来的田地,再另行招募情愿承佃的人户耕种。如果官庄荒废败坏,耕牛短缺,自然应当由营田司通融调度筹措,购置补充;所短缺的客户,也应当依照已经下达的指令,招募情愿承佃的人户补足所缺的数目。"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十一月十五日,皇上下诏:襄阳府营田的官吏一并罢免,只命令京西转运司的官吏兼管,不再另外增添俸给。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四日,皇上下诏说:"两淮应当推行屯田,以方便军粮供应,此前郭振在六合措置此事,已经见到成效,如今已经除授他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所有淮南东路的屯田事务,理应委派官员负责,命郭振会同王弗、周淙迅速措置办理,所需的种子粮食、农具、牛畜等,一并拟具方案上奏。"此后王弗等人拟具了以下条款:"一、查核绍兴六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指令,措置屯田,请求以五十顷为一屯,设为一庄,派遣主管将领一员、监辖使臣五员、军兵二百五十人。如果第二年田地已经耕熟,人力有余,愿意增添田地的,听凭其便。一、近来查明扬州、楚州、高邮、盱眙军、天长县现管辖的系官荒地共五

三月十一日,诏:「已降指挥,两淮合行屯田。昨来郭振于六合措置,已见就绪,所有淮西、湖北、荆襄令沈介、张松、王炎、杨倓、王彦、赵樽、王宣、张师颜疾速措置。」

五月十八日,诏:淮东西湖广总领、淮南东西湖北京西帅漕臣,并兼提领措置屯田;两淮湖北、京西诸州军守臣,并兼管内屯田。

七月五日,权发遣滁州杨由义言:「被诏措置屯田,以便军食。除已将镇江府都统制郭振拨到不入队军兵五百人,摽拨荒废田一百余顷,盖造庄屋,收买牛具,近已分拨军兵前去逐庄居住,趁时开耕布种二麦外,契勘本州岛元管营田七十顷,缘营田与屯田不同,屯田系使军兵耕种,营田系召募百姓耕种,逐年将收到子利依营田司元降指挥,除种子外,官中与佃客作四六分分,官得四分,客得六分。本州岛近缘两遭北军侵犯,牛畜、农具不存,营田庄客衣

食不继,星散逃移,致所管营田多成荒废。今来本州岛元管营田七十顷,目今共有耕牛二头,佃客二十七户。臣近申朝廷,乞将今年营田二十七户名下分到系官子利尽给付本州岛,接济营田,未蒙回降。窃缘今来措置屯田一百余顷,已见次第,欲下淮东提领营田司核实,将今年营田子利尽与本州岛,容臣措置牛具容:原作「客」,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八改。,招集庄客,更就官庄侧近踏逐良田三十顷,凑成营田一百顷,葺理耕种葺:原作「茸」,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八改。。」从之。

八月三日,敷文阁待制张子颜言:「朝廷见今措置两淮营田官庄,臣于真州及盱眙军境内有水陆田、山地等共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七亩,谨以陈献。」诏价直令户部纽计,支降度牒给还。继而张(完)[宗]元以真州己产二万一千八百一十三亩、杨存中以楚州宝应县田三万九千六百四十亩并牛具船屋庄客等献纳,并从所请。

十二月三日,知襄阳府路彬言:「乞将转运司营田一屯见有五十余户耕种,岁收物斛不多,乞委本府宜城县令尉兼行管干,其收到物斛,依旧转运司拘管。所有营田司元置官属 用,并省罢。」从之。

十五日,诏:「两淮、湖北、京西诸军今年新开耕到屯田,与免来年夏秋两料。应干租课,本军不得别作名色妄行科取。」

二十二日,宰执进呈张之纲缴奏苏磻论屯田之兵,与农民杂处,民间悉不安居,多有移徙者。上曰:「令郭振、刘源将总领所支到屯田军兵寨屋钱,各于田亩相近处如法修成营寨,不得与居民相杂。」

干道二年正月十六日,宰执进呈周淙、龙大渊相度到郭振乞于杨子桥置屯田,侵占民间田土,不便么。上曰:「郭振如何妄有奏陈,可并画到图子,札令具析。

译万八千余顷,所需购买耕牛、置办农具、修盖庐舍营寨的种子本钱,虽然承蒙朝廷发下了银绢,但只折算成钱五万余贯,如果要动手措置购买牛畜、盖房屋之类的费用,数额实在太少。希望能广泛拨发钱财本金以供使用。"皇上下诏命令淮东总领所将寄存收管的屯田钱五万贯,连同现存桩管的都督府度牒一百三十二道的价钱,一并拨发充作屯田经费。

三月十一日,皇上下诏说:"已经下达指令,两淮应当推行屯田。此前郭振在六合措置此事,已经见到成效,所有淮西、湖北、荆襄的屯田事务,命令沈介、张松、王炎、杨倓、王彦、赵樽、王宣、张师颜迅速措置办理。"

五月十八日,皇上下诏:淮东西湖广总领、淮南东西湖北京西的帅司漕臣,都兼任提领措置屯田;两淮湖北、京西各州军的地方长官,都兼管辖境内的屯田。

七月五日,权发遣滁州杨由义说:"奉诏措置屯田,以方便军粮供应。除已将镇江府都统制郭振拨来的不编入战斗队伍的军兵五百人,划拨荒废田地一百余顷,建造庄屋,购买耕牛农具,近来已经分拨军兵前去各庄居住,趁农时开垦耕种二麦之外,查核本州原来所管辖的营田七十顷,因为营田与屯田不同,屯田是役使军兵耕种,营田是招募百姓耕种,每年将所收的收益依照营田司原来下达的指令,除去种子成本外,官府与佃客作四六分成,官府得四分,客户得六分。本州近来因为两次遭受北方军队侵犯,耕牛、农具都已不存,营田庄客衣食难以为继,星散逃亡迁移,导致所管辖的营田大多荒废。如今本州原来管辖的营田七十顷,目前共有耕牛两头,佃客二十七户。我近来向朝廷申报,请求将今年营田二十七户名下应分到的官府收益全部给付本州,用以接济营田,尚未蒙朝廷回复批准。我私下认为,如今措置屯田一百余顷,已经见到进展,请求下达指令给淮东提领营田司核实,将今年营田的收益全部拨给本州,让我能够措置耕牛农具,招集庄客,再就官庄附近寻访良田三十顷,凑成营田一百顷,整治耕种。"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八月三日,敷文阁待制张子颜说:"朝廷如今正在措置两淮营田官庄之事,我在真州以及盱眙军境内有水田旱地、山地等共一万五千二百六十七亩,谨此进献。"皇上下诏,其价值命令户部折算,支拨度牒偿还给他。此后张宗元又将真州自己的产业二万一千八百一十三亩、杨存中又将楚州宝应县田三万九千六百四十亩连同耕牛农具船只房屋庄客等一并献纳,朝廷都依照他们所请求的一并接受。

十二月三日,知襄阳府路彬说:"请求将转运司营田一屯,现有五十余户耕种,每年所收粮食不多,请求委托本府宜城县令、县尉兼行管理,所收到的粮食,依旧由转运司拘收管辖。所有营田司原先设置的官员,一并省去撤罢。"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

十五日,皇上下诏:"两淮、湖北、京西各军今年新开垦耕种的屯田,免除来年夏、秋两季的税料。所有应交的租税科目,本军不得另外巧立名目妄自征收。"

二十二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张之纲弹劾苏磻论及屯田的士兵,与农民混杂居住,民间百姓大多不能安居,很多人因此迁徙他处。皇上说:"命令郭振、刘源将总领所拨给的屯田军兵营寨的经费,各自在田地附近依法修建成营寨,不得与百姓混杂居住。"

干道二年正月十六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周淙、龙大渊查勘核实郭振请求在杨子桥设置屯田一事,说这样做侵占了民间田地,不妥当。

」先是,郭振言:「扬州南十五里地名扬子桥南岸一带,乞置屯田一所,并牧马官庄,不与民间交杂。」遂诏周淙、龙大渊同共相度。至是,周淙等相度来上,故有是命。

二十四日,诏鄂州驻札御前都统司副将、武经郎侯汶特降两官,勒罢,令本军自效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九改。,以本司都统制赵樽言:「本司措置屯田,差发官兵二千人前去德安、郢、随州摽拨荒闲田土措置开垦闲:原作「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三九改。,其部辖官踏白军第二十六副将、武经郎侯汶自到德安府,将屯田官兵并不存恤,至今年十一月终,共逃窜过七十三人,并耕牛亦不如法养喂,致倒死二百五十余头。又所耕田土大段数少,显是故不用心措置。若不惩戒,深恐屯田卒难就绪。」故有是命。

二月十三日,总领淮东军马钱粮所奏:「已降指挥:两淮、湖北、京西路诸军今年新开耕到屯田,与免来年夏、秋两料应干租课,本军不得别作名目妄行科取。本所除已牒镇江府提举措置屯田郭振遵依施行外,所有淮东路诸州军亦有镇江府诸军新开耕屯田,并杨存中等献纳田土,即未审合与不合遵用上件指挥。」诏:「新开耕

屯田自合照应已降指挥施行,其逐处献纳官庄,即非新开田,不合放免租课。」

三月六日,宰执进呈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王宣札子:「近得湖北运判程逖书报,陛辞之日,面奉圣训:令本军屯田且据目下,不得增葺,仍具已垦数目及施行事体闻奏。窃缘当时制置司备奉指挥行下日,臣曾具利害申闻,谓从军之人,率皆游手,不乐耕谷,若不诱之以利,未易即工。遂条具分收事宜:初开荒年所收全给,次年依乡例,主、客减半输官,是十分止收二分半;第三年方依主、客例分收,务要从宽,期于集事。悉蒙俯从所陈。今来屯田官兵室庐皆已就绪,耕凿亦已安业,麦种已下千五百硕,但自冬及春,牛疫为灾。今漕臣既有建白,谨当遵稞。」洪适等曰:「荆襄屯田,行之多年,已成次第,深恐咤程逖宣旨,却致荒废。」上曰:「朕意本不如此,可明以谕之。」适等奏曰:「且令王宣将见屯田官兵依时耕种。」上曰:「然!」

六月五日,诏淮东屯田令镇江府驻札御前都统制戚方提举。

六月,新除

译皇上说:"郭振为什么胡乱上奏陈请此事,可以一并画出地图,下诏令他具体说明。"此前,郭振说:"扬州南面十五里,地名叫扬子桥的南岸一带,请求设置屯田一处,连同牧马官庄,不与民间田地相混杂。"于是皇上下诏命令周淙、龙大渊一同查勘核实。到这时,周淙等人查勘核实后上奏,所以才有了这道诏令。

二十四日,皇上下诏,鄂州驻扎御前都统司副将、武经郎侯汶特降两官,勒令罢职,命令本军自行督效,因为本司都统制赵樽说:"本司措置屯田,派遣官兵二千人前往德安、郢州、随州划拨荒闲田地措置开垦,其中部辖官踏白军第二十六副将、武经郎侯汶自从到德安府以来,对屯田官兵一概不加抚恤,到今年十一月底为止,共有七十三人逃亡,连耕牛也没有依法喂养,导致死亡二百五十余头。而且所耕种的田地数量也大大减少,显然是故意不用心措置。如果不加以惩戒,恐怕屯田很难有成效。"因此才有了这道诏令。

二月十三日,总领淮东军马钱粮所上奏说:"已经下达指令:两淮、湖北、京西路各军今年新开垦耕种的屯田,免除来年夏、秋两季应交的税料,本军不得另外巧立名目妄自征收。本所除已行文告知镇江府提举措置屯田郭振遵照施行外,所有淮东路各州军中也有镇江府各军新开垦的屯田,以及杨存中等人献纳的田地,还不清楚是否也应当遵照适用上述指令。"皇上下诏:"新开垦耕种的屯田自然应当依照已经下达的指令施行,至于各处所献纳的官庄,因为不是新开垦的田地,不应当免除租税。"

三月六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荆南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王宣的奏札:"近来接到湖北转运判官程逖的来信报告,说他向皇上辞行之时,当面承受圣旨训示:命令本军屯田暂且维持目前规模,不得再行扩充,同时要将已经开垦的数目以及施行的情况拟具上奏。我私下认为,当初制置司准备承受指令下达之日,我曾经详细陈述其中的利害,认为跟从军队的人,大多是游手好闲之辈,不乐于耕种谷物,如果不用利益来诱导他们,就不容易很快见效。于是拟定了分成收益的方案:初开垦荒地的一年,收成全部归耕种者所有,第二年依照乡间惯例,主、客双方各减半上交官府,也就是十分中只收二分半;第三年才依照主、客的成例分成,务必要从宽处理,以求成事。这些建议都承蒙皇上俯允采纳。如今屯田的官兵住所都已经建成,耕种也已经安顿下来,小麦种子已经播下一千五百斛,只是从冬天到春天,牛瘟为患成灾。如今漕臣既然已经有所建议,我理当遵照执行。"洪适等人说:"荆襄屯田,推行已经多年,已经形成规模次第,恐怕会因为程逖的宣示旨意,反而导致荒废。"皇上说:"朕的本意并非如此,可以明白地告知他们。"洪适等人上奏说:"姑且命令王宣让现有屯田官兵按时令耕种。"皇上说:"好!"

六月五日,皇上下诏,淮东屯田命令镇江府驻扎御前都统制戚方提举负责。

六月,新除

淮南路转运判官王之奇朝辞奏事,上宣谕曰:「淮上屯田,已令有司将今年所收尽数给种人,卿到彼点检,如有奉行灭裂去处,便与理会,务要实惠及人。」

译淮南路转运判官王之奇临行前辞别皇上,向皇上奏事,皇上下旨晓谕说:「淮河沿岸的屯田,已经命令有关部门把今年所收获的全部发给耕种的人,你到那里去检查,如果有执行马虎草率的地方,就立即处理,务必要使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指挥,将永丰圩开掘,见管租户数多,若一旦放散,无所归着,便见失所。今来本军差军兵在和州巢县屯田,窃恐于内却有不谙田土之人,今相度,欲候开掘永丰圩,将放散租户内取问情愿屯田之人拨换所差屯田军兵归军换:原作「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一改。 二十五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刘源言:「伏,所有合用粮食,乞令总领所支借应副,委是两利。」诏令江东转运司先次取问租户,如有愿耕屯田之人,候至十一月发遣前去,仍关报总领所支借粮食。

八月三日,诏:「武锋军已拨隶步军司,可就令钱卓将带所部人前去六合县措置屯田,须管限一季了毕。」

十八日,诏钱卓罢知高邮军,依旧武锋军统制、六合县驻札,措置屯田。

九月十五日,湖北转运司言:「已降指挥,湖北、京西路帅漕臣并兼提领措置屯田,诸州军守臣兼管内屯田事,照得德安府、随州、郢州三处即目各有鄂州都统司军马屯戍,乞于逐处措置屯田外,其余州军无屯戍军马,难以措置屯田。窃虑难以虚带屯田职事。」诏湖北转运司,既止有德安府一处屯田,免行干预,其余州军别无屯田去处,自合免带。」

三年二月八日,武锋军正将、总辖楚州宝应县屯田事务贾怀恩言:「本庄除隶本军所管外,有高邮军及淮东安抚司总领所、淮南转运司、镇江府都统制司并带屯田职事,逐处不时行移取索,委是文字繁冗,供报不前。」诏宝应等县屯田庄除隶属步军司并淮东总领所外,其余官司,并免管辖。

十三日,总领淮东军马钱粮所言:「淮东州军措置新开耕屯田,干道二年收到夏、秋两料物斛,除桩留次年种子外,其余依当年正月内御笔处分,尽给耕种军兵了当,所有干道三年分夏、秋两料并已后年分收到物斛数目,即未审合赴是何去处送纳。」诏将本路州军屯田今年并以后年分所收物斛,除桩出次年种子、客户等分给外,依营田例,大麦、稻谷充马料,令户部除豁合支降马料数目;小麦、杂豆等本所拘收,出粜价钱,起赴行在左藏南库送纳。其淮西、荆湖北屯田,准此措置。

三月二十七日,知随州周冲翼朝见进对,上宣谕曰:「随州极边,应营田、屯田,卿可躬亲提检。应所种多少,所得多少,先次奏来,要知其数。」

六月十三日,太府寺丞、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兼提领措置营田叶衡言:「本所有营田五军庄,计田二百七顷六十五亩,岁收夏料:大麦四千一硕,小麦一千三百余硕;秋租租: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二作「料」,疑是。:禾稻一万八千一百余硕,充马料,以时价估计,共可直钱二万贯省。而所差使臣、军人各五百八十四人,掌管岁请钱四万七千七百余贯,米六千五百硕,绢二千二百余匹,绵三千四百余两,纽约用钱七万五千余贯,所得不能偿所费之半。

译(指挥):将永丰圩开垦,眼下所管辖的佃户人数众多,如果一旦把他们遣散,这些人便无处安身,就会流离失所。如今本军调派军兵到和州巢县屯田,只怕其中有不熟悉田地耕作的人,如今经过商议,打算等开垦永丰圩时,从被遣散的佃户中挑选愿意屯田的人,来替换所派去屯田的军兵,让军兵返回本军。(二十五日,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刘源上言:「所需用的粮食,恳请命总领所支借接济,这确实对两方都有利。」诏令江东转运司先行询问佃户,如有愿意耕种屯田的人,等到十一月发遣前去,同时通报总领所支借粮食。)

八月三日,诏令:「武锋军已划归步军司统辖,可命钱卓率领所部人马前往六合县办理屯田事宜,必须限期一季完成。」

十八日,诏令罢免钱卓知高邮军之职,仍旧担任武锋军统制、驻扎六合县,办理屯田事宜。

九月十五日,湖北转运司上言:「已经下达指挥,湖北、京西路帅司、漕司大臣一并兼任提领措置屯田,各州军长官兼管本管内屯田事务。查得德安府、随州、郢州这三处目前各有鄂州都统司军马屯驻戍守,请求在这几处办理屯田,其余州军没有屯戍军马,难以办理屯田。恐怕难以让他们虚挂屯田的职事。」诏令湖北转运司:既然只有德安府一处屯田,其余州军就免予干预,其余州军别无屯田之处,自当免予兼带(屯田职事)。

干道三年二月八日,武锋军正将、总辖楚州宝应县屯田事务贾怀恩上言:「本庄除隶属本军管辖外,另有高邮军以及淮东安抚司总领所、淮南转运司、镇江府都统制司都兼带屯田职事,各处不时行文索取报告,实在是文书繁多冗杂,回报供应不及。」诏令宝应等县屯田庄除隶属步军司和淮东总领所外,其余官司一律免予管辖。

十三日,总领淮东军马钱粮所上言:「淮东州军办理新开垦耕种的屯田,干道二年收到夏、秋两季的粮食,除留存作次年种子外,其余按照当年正月内御笔的处分,全部拨给耕种的军兵支用完毕。至于干道三年分夏、秋两季以及以后各年分收到的粮食数目,尚不知应当送到何处交纳。」诏令:将本路州军屯田本年及以后各年分所收粮食,除留存次年种子、分给客户等之外,依照营田的成例,大麦、稻谷充作马料,命户部相应扣除该拨发的马料数目;小麦、杂豆等由本所收存,出售变卖后所得价钱,送往行在左藏南库交纳。淮西、荆湖北的屯田,照此办理。

三月二十七日,知随州周冲翼入朝觐见奏对,皇上宣谕说:「随州处于极边之地,凡是营田、屯田事务,你可亲自督察检点。种植多少、收获多少,先行奏报上来,要知道确切的数目。」

六月十三日,太府寺丞、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兼提领措置营田叶衡上言:「本所有营田五军庄,共计田地二百七顷六十五亩,每年收获夏季粮食:大麦四千零一硕,小麦一千三百余硕;秋季租米:稻谷一万八千一百余硕,用作马料,按当时价格估算,共可值钱二万贯(省陌)。而所派遣的使臣、军人各五百八十四人,每年掌管请领钱四万七千七百余贯,米六千五百硕,绢二千二百余匹,绵三千四百余两

兼差去使臣、军人,皆是癃老及官职稍高之人,占破身役。若依近降指挥拣汰,又缘诸州军拣汰人数至多,窃恐诸州难以应办。」诏:都统制刘源将诸军庄监庄、使臣并军客,拣选委实癃老之人依旧存留营田所看管,减半支破请给,内若有堪充披带人数,即行拘收,归军教阅。所有逐人名下耕种田土,从本所召募农人耕种。

七月十四日,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戚方言:「面奉圣训,令措置招召百姓客户,抵替淮东营田、屯田官兵归军教阅。契勘淮东营田并扬州、滁州屯田三项,共占官兵一千五百一十二人,今以去年所收物斛纽计价钱九万一百余贯,将官兵一年合请钱米、衣赐共约计钱二十万六千八百余贯,比之收到物斛钱,大请过官中钱一十一万六千七百余贯。臣今于前项官兵,只乞存留主管监辖官并曹司等一百二十二人依旧在庄部辖使唤外,有力耕军兵一千三百九十人,委是虚占枉费,今若从臣所请,拘收归军,不独减省豹赋,于官中课利,亦无亏损,又得逐时教阅。乞下逐处守臣,不得将前项屯田官兵巧作缘故占吭。所有营田,臣乞依旧与淮东总领所同共提领措置。」诏令戚方将少壮堪披带人拘收归军,其老弱人且令依旧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三改。,免行拣汰。

十二月六日,权发遣知州胡昉奏事,缴纳屯。田军兵图册札子。上曰:「屯田子弟已两次御笔行下,令发归本庄,可籍讫,仍不得刺手面。」

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鄂州都统制、提举措置屯田

赵樽等言:「昨恭依指挥,差发官兵前去安、郢屯田,以便军食。去岁夏秋两料收五万余硕料:原作「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四改。,其黑豆喂牛,大麦、稻谷充马料,所有小麦、粟、谷、杂豆粜发价钱,赴左藏南库送纳。所有逐处屯戍军马合用粮料,系总领所逐时移运,应副支遣,今来安、郢两城修筑坚固,欲乞将已后屯田所收大麦、粟、稻置仓桩顿,五年之间,可积数十万斛,以备边陲有警,应期支遣。」从之。

十一月八日,诏差知无为军徐子寅前去淮南措置官田利害,仍以措置官田所为名。徐子寅每月添支,特给钱七十贯,于所在批支。

五年正月一日,徐子寅言:「今往楚州界内相视到空闲水陆官田,敦请到归正头目人傅昌等,劝谕归正人王琮等四百二名,情愿结甲,从官中借给耕牛借给:原作「给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四乙。、农具、屋宇、种粮,请田耕种。今措置条具下项:据楚州具到宝应、山阳、盐城、淮阴四县空闲水陆官田,共计七千二百七十八顷一十四亩一角三十四步,内淮阴县系沿淮极边,盐城县系沿海,难以令归正官于逐处种田外,所有宝应县孝义村、艾塘村、白马村、侯村共有空闲水陆官田二万余顷,系南近高邮军界;山阳县大溪村有空闲水陆官田三百余顷,系在楚州之南。

译,折合成钱共七万五千余贯,所得收入还抵不上所耗费用的一半。加之派去的使臣、军人,都是年老体衰以及官职稍高的人,白白占用差役名额。如果依照近来颁下的指挥进行裁汰,又因各州军需要裁汰的人数太多,恐怕各州难以应付办理。」诏令:都统制刘源将各军庄的监庄官、使臣以及军中客户,挑选确实年老体衰之人,仍旧留在营田所看管,减半支给俸禄;其中若有能够充任披甲从军之人,就予以收编,归军操练。至于各人名下所耕种的田地,由本所招募农人耕种。

七月十四日,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兼提举措置屯田戚方上言:「面奉圣上训示,命令办理招募百姓客户,代替淮东营田、屯田的官兵,使其归军操练。查明淮东营田以及扬州、滁州屯田三项,共占用官兵一千五百一十二人,如今按去年所收粮食折算价钱为九万零一百余贯,而官兵一年应支给的钱米、衣物赏赐共约计钱二十万六千八百余贯,与收得粮食所折之钱相比,官府多支付了十一万六千七百余贯。臣如今对前述官兵,只请求留下主管监辖官及曹司等一百二十二人,仍旧在庄部管辖差使,其余能够耕作的军兵一千三百九十人,确实是白白占用、徒然浪费,如今若依臣所请,将其收编归军,不但能减省耗费,对于官府的课利收入,也不会有所亏损,又能随时操练。恳请下令各处长官,不得借故占留前述屯田官兵。至于营田,臣恳请仍旧与淮东总领所共同提领办理。」诏令戚方将年轻力壮、能够披甲从军的人收编归军,其中老弱之人仍旧照旧留用,免予裁汰。

十二月六日,权发遣知州胡昉奏事,呈缴屯田军兵图册札子。皇上说:「屯田子弟已经两次颁下御笔指令,命令发回本庄,可以登记造册,但仍不得在脸上刺字标记。」

(干道)四年六月二十四日,鄂州都统制、提举措置屯田赵樽等上言:「此前恭承指挥,派遣官兵前往安州、郢州屯田,以便供应军粮。去年夏秋两季收获五万余硕粮食,其中黑豆用以喂牛,大麦、稻谷用作马料,其余小麦、粟、谷、杂豆出售所得价钱,送往左藏南库交纳。至于各处屯戍军马所需的粮草,由总领所随时调运,供应支付。如今安州、郢州两城修筑坚固,恳请将以后屯田所收的大麦、粟、稻堆放入仓储存,五年之间,可积存数十万斛,以备边境有警急之时,随时应急支用。」批准所请。

十一月八日,诏令派遣知无为军徐子寅前往淮南办理官田利害事宜,仍以「措置官田所」为名。徐子寅每月增加的支用,特别给予七十贯钱,就在所在地支取。

(干道)五年正月一日,徐子寅上言:「如今前往楚州境内查勘到空闲的水陆官田,招请到归正头目人傅昌等,劝谕归正人王琮等四百零二人,愿意结成保甲,向官府借领耕牛、农具、屋宇、种粮,领田耕种。现将办理条款开列如下:据楚州所报,宝应、山阳、盐城、淮阴四县共有空闲水陆官田七千二百七十八顷一十四亩一角三十四步,其中淮阴县地处沿淮极边,盐城县地处沿海,难以让归正人在这些地方种田;此外,宝应县孝义村、艾塘村、白马村、侯村共有空闲水陆官田二万余顷,靠近高邮军地界;山阳县大溪村有空闲水陆

臣同傅昌等相视其田,各堪耕种。今措置,欲每名给田一顷,五家结为一甲,内一名为甲头,并就种田去处随其顷亩人数多寡,置为一庄,每种田人二名,给借耕牛一头, 杷各一副,锄、锹、镢、镰刀各一件。每牛三头,用开荒列▯金刀一副;每一甲用踏水车一部,石辘轴二条,木勒泽一具;每一家用草屋二间,两牛用草屋一间;每种田人一名,借种粮钱十贯文省,趁二月初一日开垦使用。仍委知县置籍,每一季亲诣劝谕耕种,其田给为己业,通计满十年日起纳税赋。仍令宝应、山阳知县纽计元置造农具、屋宇,及元买耕牛价直并所借种粮钱,均作五年拘还,其所收钱,每年从楚州类聚,解纳行在左藏南库桩管。仍令差元劝谕头目人进武校尉进武:原作「武进」,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五乙。,添差淮东安抚司缉捕盗贼,不厘务;傅昌守阙,进义副尉,添差常州听候使唤,不厘务;韩礼并许带见任差遣前来部辖差:原作「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五改。,进义校尉,王真守阙,进勇副将;谢彪永免文解,顾知古借补成忠郎,丛汝为借补承信郎,徐悦借补承信郎,王荣并充部辖。乞下淮东安抚司,将头目人八名各先次功借转一官资,内顾知古系永免文解,与借补进勇副尉,候耕种及二年,令楚州保明,缴纳元借转官文帖申三省、枢密院。如系真命人,与换给转一官资;若系借补人,乞斟酌补正。日后更有归正愿请田人,欲乞并依今来措置到事理施行。」诏令徐子寅措置。

十九日,徐子寅言:「被旨措置两淮官田,乞先往楚州,催督守令置造农具、屋宇,给散耕牛、种粮、钱,趁二月内开垦。候

措置一州毕日,即往以次诸州军。所有诸州军合具空闲官田数目,乞从本所先次行下,依所立日限开具供申。所有置买牛具等合用钱物,乞每料支降会子二万贯,俟支用一料将尽,乞给降一料接续支用。如有官吏违慢去处,其人吏乞从本所杖一百断罪;当职官取旨,乞重赐施行。」从之。

三月二十七日,知枢密院事、四川宣抚使虞允文言:「利州路诸州营田向缘兵火之后,土田荒闲,无人耕佃。前宣抚使郑刚中措置,差拨官军耕种拨:原作「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六改。,将每岁收到租米斛▯更相兑易对减,成都府路对粜米一十二万石石:原作「额」,疑是「硕」字之误,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六改。,应副赡军。臣昨入蜀境,体访得积年既么,弊幸不一。军兵与齐民杂处于村▯之间,恃强侵渔,百端搔扰。又于数百里外差科百姓保甲,指教耕佃,间有二三年不得替者,民甚苦之。其租米斛▯,岁丰则利归庄官,水旱则保甲均认。

译官田三百余顷,位于楚州之南。臣与傅昌等人一同查看了这些田地,都适宜耕种。如今办理方案是:每人给田一顷,五家结为一甲,其中一人担任甲头,就在种田的地方按顷亩、人数多少设置为一庄,每两名种田人,借给耕牛一头、耙一副、锄、锹、镢、镰刀各一件;每三头牛,配用开荒的〇金刀一副;每一甲配用踏水车一部,石辘轴二条,木勒泽一具;每一家用草屋二间,两户合用一间牛棚草屋;每一名种田人,借给种粮钱十贯(省陌),赶在二月初一开始垦荒使用。仍命知县设立簿籍,每季亲自前往劝谕耕种,田地归其所有作为私产,满十年之日起开始缴纳赋税。仍命宝应、山阳知县核算最初置办农具、屋宇及购买耕牛的价钱,以及所借种粮钱,分五年偿还,所收回的钱,每年由楚州汇总,解送行在左藏南库储存。仍命原先负责劝谕的头目人进武校尉,添差淮东安抚司缉捕盗贼,不兼理其他事务;傅昌守阙,进义副尉,添差常州听候差遣,不兼理其他事务;韩礼一并许可带同现任差遣前来协助管辖,进义校尉;王真守阙,进勇副尉;谢彪永远免除科考文解,顾知古借补成忠郎,丛汝为借补承信郎,徐悦借补承信郎,王荣一并充任协助管辖。恳请下令淮东安抚司,将八名头目各先行功赏晋升一官阶,其中顾知古本是永免文解之人,给予借补进勇副尉,等耕种满两年后,命楚州核实上报,缴回原先所借晋升的官阶文帖,申报三省、枢密院。若是正式任命之人,就换给正式晋升一官阶;若是借补之人,就酌情予以扶正。日后若再有归正人愿意请求领田,恳请一并依照如今办理的方案施行。」诏令徐子寅办理此事。

十九日,徐子寅上言:「奉旨办理两淮官田事宜,请求先前往楚州,督促州县长官置办农具、屋宇,发放耕牛、种粮、钱财,赶在二月内开垦。等一州办理完毕之后,再依次前往其他州军。至于各州军应当开列的空闲官田数目,请从本所先行下令,依照所定的期限开列上报。至于购置耕牛农具等所需钱物,请每期支给会子二万贯,等一期支用将尽时,再请求发给下一期接续支用。如有官吏拖延懈怠之处,请允许本所对相关吏人处以杖一百的处罚;有关官员由朝廷取旨,请求从重予以处理。」批准所请。

三月二十七日,知枢密院事、四川宣抚使虞允文上言:「利州路各州的营田,自兵祸战乱以来,田地荒废闲置,无人耕种佃作。前任宣抚使郑刚中办理此事时,调派官军耕种,将每年收到的租米粮食互相兑换调剂,从成都府路对换出售米一十二万石,用以接济供应军需。臣近日进入蜀地境内,查访得知长年以来积弊已久,弊端不一而足。军兵与平民百姓混杂居住在村落之间,倚仗势力欺压侵夺,各种骚扰百端。又在数百里之外征调百姓和保甲,教习指导耕种佃作,其间有二三年不能替换的,百姓深以为苦。至于所收的租米粮食,年成丰收则利益归于庄官,遇到水旱灾害则由保甲分摊

兼所收之租,不偿请给之数,谓如兴元府岁收租九千六百七十三硕,一年却支种田官兵请受计一万一千四百四十五硕之类。知兴元府晁公武措置,以三年内所收租课,取最高一年为额,等第均敷,召人请佃。发遣官兵归将,择少壮者教阅,老弱者拣汰。已据兴元府、凤州召人承佃,自去年秋料为头,理纳所承之租,并阶、利、兴州已系人户租佃外,有西和、成成:原作「戍」,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六改。、洋州打量到见管田亩,臣已行下总领查钥,差属官一员前去逐州,同知、通措置,召人请佃,发遣军兵归将,放散保甲,依旧归元来去处防托边面。」从之。

八月十七日,诏:「镇江都统司及武锋军见管三处屯田官兵,并拘收入队教阅,其屯田并耕牛、农具等,令逐州军交收,日下出暝召人请佃,只认军中所认租额。」

九月六日,知扬州莫蒙言:「准指挥:镇江都统司及武锋军见管屯田官兵,并拘收入队教阅,其屯田耕牛、农具等,令逐州军交收,日下召人请佃,只认军中租额。蒙照应上件屯田,今来已是开成熟田,若依所降指挥召人请佃,只认纳租额,若租额稍轻,往往尽为有力之家所佃;若或租额稍重,未必有人请佃,一年之后,复为荒田。今来淮甸民户复业者众,皆谋生计,如扬州逐时人户交易田地地: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七作「土」。,投买契书,交争讼界,至无日无之。今乞令逐州军将所管屯田先次估定价钱,开坐田段,出暝召人,实封投状,增价承买,给付价高之人,理充己业充:原作「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七改。,耕牛、农具,亦令逐州军各行变卖。所有目今田土青苒目:原作「自」,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七改。,亦乞委县官措置,收刈变转,同卖田等价钱(今)[令]项桩管,以备朝廷取拨支用。」诏逐州军将所管屯田目今已成苒谷,且令官兵收刈,候收成了日,以租额轻重比近品搭均一搭:原作「格」,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七改。,依已降指挥召人请佃。

十一月十日,大理正兼权驾部郎中、措置两淮官田徐子寅言:「近降指挥:武锋军见管三处屯田官兵拘收入队教阅,其屯田并

耕牛、农具等,令逐州军交收,召人请佃。今窃见所罢屯田庄数,内楚州宝应县一庄有田一百三十二顷,一庄有田五百顷,乞将二庄所管耕牛、农具、屋宇、种粮等尽数拨付官田所付:原作「发」,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劝谕归正人耕种,仍乞就差贾怀恩、王知彰管辖。所有课子,乞依官田所例蠲免例:原作「利」,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候至十年纳税赋。」诏依,所收课子与免五年。

六年正月二十五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言:「已降指挥,令振同淮西总领所相度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

译承担。加之所收的租米,还抵不上支给的费用,例如兴元府每年收租九千六百七十三硕,一年却要支付种田官兵的请领之数达一万一千四百四十五硕之类。知兴元府晁公武办理此事,以三年之内所收租税,取最高的一年作为定额,等第均匀分摊,招募人户领田耕种。发遣官兵回归原来的军将,挑选年轻力壮的加以操练,年老体弱的予以裁汰。已经据兴元府、凤州招募人户承佃,从去年秋季这一期开始,按照所承佃田地缴纳租米,加上阶州、利州、兴州已经由人户租佃的之外,另有西和州、成州、洋州丈量清楚的现有田亩,臣已经行文命总领查钥,派遣属官一员前往各州,会同知州、通判办理,招募人户领田耕种,发遣军兵回归原军,遣散保甲,各自返回原来驻防的地方守卫边境。」批准所请。

八月十七日,诏令:「镇江都统司以及武锋军现管的三处屯田官兵,一并收编入队操练,其屯田连同耕牛、农具等,命各州军接收,即日张榜招募人户领田佃种,只承认军中原定的租额。」

九月六日,知扬州莫蒙上言:「遵照指挥:镇江都统司及武锋军现管的屯田官兵,一并收编入队操练,其屯田耕牛、农具等,命各州军接收,即日招募人户领田佃种,只承认军中的租额。臣查勘这些屯田,如今已是开垦成熟的田地,如果依照所颁指挥招募人户领田佃种,只承认原有租额,若租额定得偏轻,往往会全部被有势力的富户所佃占;若租额定得偏重,未必有人愿意领田佃种,一年之后,又会重新荒废。如今淮河一带百姓恢复生业的人很多,都在谋求生计,例如扬州境内经常有百姓交易田地土地,投递买卖契书,因田界纠纷争讼的,几乎每日都有。如今恳请命各州军将所管辖的屯田先行估定价钱,开列田段,张榜招募,以密封投状的方式,增价承买,将田地给付出价最高的人,让其作为私产,耕牛、农具,也一并命各州军分别予以变卖。至于目前田中尚未收割的青苗,也恳请委派县官办理,收割变卖折算,与卖田等所得的价钱一并归入项下储存管理,以备朝廷取用支发。」诏令各州军将所管辖屯田目前已经成熟的庄稼,姑且命官兵收割,等到收成完毕之日,按租额的轻重与附近相仿的加以搭配折中比照,依照已颁指挥招募人户领田佃种。

十一月十日,大理正兼权驾部郎中、措置两淮官田徐子寅上言:「近来颁下指挥:武锋军现管的三处屯田官兵收编入队操练,其屯田连同耕牛、农具等,命各州军接收,招募人户领田佃种。如今臣查看所罢废的屯田庄数目,其中楚州宝应县一庄有田一百三十二顷,一庄有田五百顷,恳请将这两庄所管的耕牛、农具、屋宇、种粮等,全数拨付官田所,用以劝谕归正人耕种,仍恳请就地委派贾怀恩、王知彰管辖。至于所收的租课,恳请依照官田所的成例予以蠲免,等到满十年后再缴纳赋税。」诏令依所请办理,所收的租课免征五年。

(干道)六年正月二十五日,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上言:「已颁下指挥,命臣与淮西总领所共同商议,挑选屯田中能够披甲从军的人编入军队,不能披甲从军的人仍旧留

,拣选屯田堪披带人充入披带,不堪披带人且令依旧屯田,于新得子利内量度支给养赡于: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补。,却召募少壮人补填军籍。契勘屯田官兵共约三千余人,其每年所收物斛大段数少,若将不堪披带官兵止于所得子利内支给养赡,委是不给。乞将屯田诸庄内除巢县界柘 庄依已降指挥,召归正人耕作外,其和州界屯田,并行废罢,将见占官兵拘收归军。」诏:其田令和州召人租佃,如无人,即估价召人承买买:原作「应」,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

二月十一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兼知庐州郭振言:「承务郎薛康中增置庐州屯田事件康中:原作,「亶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增: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作「措」,义长。,令振相度。今条具下项:一、耕田合用庄丁四千人、军兵一千人,建康诸军所管屯田,依近降指挥原「近」字前有「已」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删。,并行废罢,其见占官兵,拘收归军。今来若行差拨,有碍前项指挥,且庐州见管户口人丁丁:原作「下」,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八改。,累经兵火蹂践凋零,今欲乞召募情愿人户耕莳,或无归,贫乏之人与免科役,官给牛具,借贷种粮,付与耕作。其所收子利,除桩出借贷种粮外,以十分为率,官与力耕人中分。一、乞先次盖造住屋二千间,收买耕牛五百头,并令淮西转运司应副,候将来耕莳稍成次第,一面关报本司,接续盖屋买牛。一、稻种借粮,乞据合用数目关报淮西总领所借拨应副使用,候收成日收成:原作「成收」,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九乙。,却行桩收。所有薛康中乞差充提领屯田所干办官此句疑有脱字。。」从之。

二十八日,诏建康府都统司退下淮西屯田,专委淮南转运判官吕企中措置,召人耕种。企中条具下项:「一、今来建康府都统司退下知州管下并无为军柘 镇屯田数,内柘 镇庄依已降指挥,委郭振招召沿淮归正人耕作外,有和州屯田,元系五百顷,诸军耕种,今召人耕种,欲多出文暝,劝谕召募。一、屯田元是军人开垦是:原作「原」,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九改。,官给种子等,所收花利,主、客中半分受。今召人耕种,即与向来军人耕种不同,窃缘当来营田,系是四六分,官收四分,客户六分,盖欲优异人户。今来欲乞除种子外,依营田例,四六分数,官私分受。欲乞令知县、县尉依营田法,阶衔上各带主管屯田,每遇支种子,委自知县躬亲到地头当面支散;知、通、令尉仍乞依营田例添支职田。一、今来屯田虽是成熟,窃缘创事之初,

合行优恤,将来收成,欲合免第一年花利原「合免」下有「事免」二字,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四九删。

译下屯田,从新得的收益中酌量支给养赡;再招募年轻力壮的人补充军籍。查明屯田官兵共约三千余人,每年所收的粮食大体数量很少,如果将不能披甲从军的官兵仅靠所得收益支给养赡,实在不够用。恳请将屯田各庄中,除巢县境内柘皋庄依照已颁指挥,招募归正人耕作外,和州境内的屯田一律废罢,将现占用的官兵收编归军。」诏令:该处田地命和州招募人户租佃,如果没有人愿意租佃,就估定价钱,招人承买。

二月十一日,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兼知庐州郭振上言:「承务郎薛康中提出增置庐州屯田的事宜,命臣加以商议核定。现将各条款开列如下:一、耕田需要庄丁四千人、军兵一千人,建康诸军所管辖的屯田,依照近来颁下的指挥,一律废罢,其现占用的官兵,收编归军。如今若要再调派人手,就与前述指挥相抵触;况且庐州现管户口人丁,屡经兵祸战乱蹂躏,人口凋零,如今恳请招募愿意的人户耕种,或者对无家可归、贫困的人给予免除科役,官府发给耕牛农具,借贷种粮,交给他们耕作。所收的收益,除留出偿还借贷种粮外,以十分为标准,官府与出力耕种的人对半分成。一、恳请先行营造住屋二千间,购买耕牛五百头,一并命淮西转运司予以接济供应,等到将来耕种略有成效,随即通报本司,再接续营造屋舍、购买耕牛。一、稻种借粮,恳请按所需数目通报淮西总领所借拨接济使用,等到收成之日,再予以收缴储存。至于薛康中,恳请差充提领屯田所干办官。」批准所请。

二十八日,诏令建康府都统司退还的淮西屯田,专门委派淮南转运判官吕企中办理,招募人户耕种。吕企中开列条款如下:「一、如今建康府都统司退还的知州所辖及无为军柘皋镇屯田的数目,其中柘皋镇庄按照已颁指挥,委托郭振招募沿淮归正人耕作外,另有和州屯田,原有五百顷,由诸军耕种,如今招募人户耕种,打算多张贴文榜,加以劝谕招募。一、屯田原是由军人开垦,官府发给种子等,所收的收益,由主佃双方对半分成。如今招募人户耕种,与原来军人耕种的情形不同,原来的营田是四六分成,官府收四分,客户收六分,这是为了优待人户。如今恳请除种子外,依照营田的成例,按四六分成,官私分成收受。恳请命知县、县尉依照营田法,在官衔上都兼带主管屯田,每逢发给种子,都由知县亲自到田头当面发放;知州、通判、县令、县尉,仍恳请依照营田成例增支职田。一、如今屯田虽然已经成熟,但因为是刚刚开办,理应给予优待抚恤,将来收成之时,应当免除第一年的收益分成,从第二年开始,才按分数官私收受。一、遇有人户前来承认耕种,恳请就近在各县以密封投状的方式请求领田,随即发给公据。一、如今的屯田,不许现任官员及僧寺道观、公吏等人假借他人名义冒占,允许各色人等告发论处。如有违犯,申报请求朝廷指挥外,其余不论西北流寓之人及两淮居民,以至江浙等地的客户,都允许不限多少,量力踏勘认领承佃,仍命以密封文书

,次年为头,方行分数,官私收受。一、遇有人户前来承认

耕种,乞就逐县寔封投状请佃,画时出给公据。一、今来屯田,不许见任官及僧寺道蹑、公吏等人诡名冒占,许诸色人告论。如有违犯,申取朝廷指挥外,自余不拘西北流寓及两淮居民,以至江浙等处客户,并许不以多少,量力踏逐承佃,仍令实封赍状赴逐县投陈,别置簿籍,立定字号,画时给据,付人户收执耕作。一、见桩管元系屯田牛具、 杷、庄屋,遇有人户前来耕种,欲乞一面给散。一、所召到人户,并不得州县差使搔扰,仍乞令逐州军守臣常功觉察。一、给田之后,若遇水旱,委是令尉躬亲到地头依实检覆。一、据许子中先踏逐差到进义副尉袁亨、忠翊郎李彦忠,说谕到归正林本等一行八十二人,各情愿受田种莳,乞依许子中申获指挥挥:原作「种」,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五○改。,每种佃人一名,借种粮钱一十贯文省。一、许子中已申差李彦忠、袁亨充措置两淮官田所听候差使,今欲乞存留逐人措置屯田,使复仍以措置屯田所准备差遣人为名。」从之。

四月十二日,诏扬州、滁州屯田,依和州已降指挥。

七年九月十一日,户部郎中、总领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兼提领措置屯田吕游问言:「本所所收管营田屯田,内官兵阙人耕种之处,乞依元旧顷亩,出暝召百姓依元额承佃。」从之,租课令本所拘收。

八年三月九日,宰执进呈知楚州陈敏奏:「城东有古寿河四十余里,自兵火以来,壅塞不通,欲开土▯厥取水,灌溉田畴。先措置一庄,已成伦理,后于寿河一带增置十庄,开垦土田。官兵力田之暇,不妨教习武艺,为且耕且战之计。」上曰:「与赵充国时屯田不同,汉以强制弱,兵有余力。今日士卒欲临大敌,不可责以农事。」

七月十四日,知庐州赵善俊言:「朝廷分兵屯田,诚为至计,然屯驻诸军愿耕者不得遣,所遣者不愿耕,军司并缘为奸,当遣者侥幸苟免,得遣者骄情不率,此不可一么。且以庐州合肥一县言之,五军七庄共一千五百余人,正军岁支钱一十四万五千四百余贯,米一万三千九百余硕,岁下稻麦种仅千硕,所收才得五千硕之数。若计其支遣,所收只可充两月请给之费,又未免取办于州县,此不可二么。朝廷以兵数不足,召募新民,今乃令屯田蓄三二千习熟之兵,骄惰于田野之间,缓急将安用之 此不可三么。臣谓罢屯田则有三利;习熟战斗之兵得归行伍,从事于教阅,一利么,无张官置吏张:原作「长」,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五一改。,坐靡廪稍靡:原作「縻」,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五一改。,无买牛散种,以费官物,二利么;屯田之田,悉皆膏腴,牛 屋庐,无一不具,以归正人使之安居,三利么。

译方式赴各县投递陈报,另立簿籍,编定字号,随即发给凭据,交付人户收执耕作。一、现储存的原属屯田的耕牛农具、耙、庄屋,遇有人户前来耕种,恳请一并发给。一、所招募到的人户,一律不得被州县差役骚扰,仍恳请命各州军长官经常予以督察。一、发给田地之后,若遇水旱灾害,委派县令、县尉亲自到田头依实地查核。一、据许子中先前踏勘差派的进义副尉袁亨、忠翊郎李彦忠,说谕归正人林本等一行八十二人,都愿意领田耕种,恳请依照许子中所申报获准的指挥,每领田耕种一人,借给种粮钱十贯(省陌)。一、许子中已经申请差派李彦忠、袁亨充任措置两淮官田所听候差使,如今恳请留下二人办理屯田,改以措置屯田所准备差遣人为名。」批准所请。

四月十二日,诏令扬州、滁州屯田,依照和州已颁的指挥办理。

(干道)七年九月十一日,户部郎中、总领湖北京西军马钱粮兼提领措置屯田吕游问上言:「本所所管辖的营田、屯田,其中官兵缺乏、无人耕种之处,恳请依照原有顷亩数目,张榜招募百姓依照原定额度承佃。」批准所请,租课由本所收缴。

(干道)八年三月九日,宰执进呈知楚州陈敏的奏疏:「城东有古寿河四十余里,自兵祸战乱以来,淤塞不通,打算开挖河道,引取水源,灌溉田地。先办理一庄,已经理出头绪,此后沿寿河一带增设十庄,开垦田地。官兵农耕之余,不妨操练武艺,作为且耕且战的打算。」皇上说:「这与赵充国当年屯田的情形不同,汉朝是以强制弱,兵力有余。如今士卒正面临大敌,不可用农事来要求他们。」

七月十四日,知庐州赵善俊上言:「朝廷分兵屯田,确实是长远之计,然而屯驻各军中愿意耕种的人未能被派遣,被派遣的人却不愿意耕种,军中官司又借机徇私舞弊,该被派遣的人侥幸得以免除,被派遣的人则骄惰不服管束,这是第一点不可行之处。就以庐州合肥一县而言,五军七庄共有一千五百余人,正规军每年支给钱十四万五千四百余贯,米一万三千九百余硕,每年播下的稻麦种子将近千硕,所收获的才有五千硕的数目。若计算其支出,所收获的只够抵两个月请领俸禄的费用,又还免不了要向州县索取补贴,这是第二点不可行之处。朝廷因为兵员数目不足,才招募新兵,如今却让屯田白白蓄养二三千训练有素的兵,使其在田野之间骄惰懈怠,一旦有紧急情况,怎能派上用场,这是第三点不可行之处。臣以为废止屯田有三点好处:训练有素、擅长作战的士兵得以回归行伍,专心从事操练,这是第一点好处;不用设置官吏,白白耗费仓廪俸禄,不用购买耕牛、发放种子,以耗费官府财物,这是第二点好处;屯田的田地,都是肥沃良田,耕牛、屋舍一应俱全,用来安置归正人使其安居,这是第三点好处。取这三点好处,去掉那三点不可行之处,在今日实在不宜迟缓。」诏令:「庐州现由建康派来的官兵屯田一律废罢,其田亩、耕牛农具等,命赵善俊全数收缴,让归正人请求领田佃种,划拨

取其三利,而去其三不可,在今日诚不宜缓。」诏:「庐州见差遣建康官兵屯田并行废罢,其田亩牛具等,令赵善俊尽数拘收,请归正人请佃,摽拨给付。如归正人数少,即一面募人租种。仍委善俊将屯田官兵亲行拣点,具堪入队不入队

及老弱病患姓名人数申枢密院,并先次发遣归军。」既而善俊言:「屯田并系膏腴之地,既许人请佃,窃虑官员、秀才、公吏冒名前来承佃,不得专一应副归正流移等人,乞下庐州禁止。」从之。

九月三日,湖广总领所言:「比准指挥:令相度荆鄂两军营、屯田利害。近据鄂、随、郢州申,乞依旧令官兵耕种。本所照得逐州退下营田、屯田,其间往往皆是瘠薄田亩,又多与本军见耕田土参杂,若且令营、屯田官兵相兼耕作,委是经么利便。所有荆南军元退下屯田二百二顷五十五亩半,并系官兵累年开垦熟田,除耕种过一百二十一顷五十八亩,计用种一千一百一十五硕七▯五升。一切了毕,务得岁计,稻谷增羡羡:原作「美」,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一五二改。。今来荆、鄂两军见退下空闲熟田,乞依荆南军屯田,依旧令官兵耕种。」诏李安国疾速措置,差官主管招募客户耕种,毋令荒闲田土,仍尽数拘收庄屋数拘:原作「拘数」,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五二乙。、农具,给付客户居住使用。将收艺到子利,照年例分隶。

同日,诏:「淮南运判高禹将屯田官兵退下田亩,并今来宽剩之数,疾速尽行招召客户耕种,毋令少有荒闲。仍令蔡洸依已降指挥,差官主管拘收庄屋、农具,应副客户居住。收到子利,照应年例分隶施行,旬具招到客户耕种顷亩以闻。」先是,高禹言:「镇江诸军屯田为民之害,积年已么,专委属官夏孝闵同高邮、江都两县主簿,密切遍诣诸庄,貌约顷亩肥瘠荒熟之数,除户部图籍四百七十余顷之外,约计宽剩尚近千顷,内除瘠薄之田三百余顷,犹有膏腴七百余顷。欲自今岁为始,本司抱认上供诸司课子,并分给客户种粮,正行拨隶淮东运司。」故有是命。

九年五月七日,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纲言:「太平州营田官庄客户一百余家,所占官兵二百四十余人,一岁所收,除种子分给力耕人外,共得稻三千余硕,麦二百余硕,共准钱三千四百余贯。官兵岁约请给计钱二万八千余贯,校之,不及官中所支官兵两月请给,委是大段亏损官课。乞将太平州营田官兵依赵善俊措置庐州屯田事理,委总领所逐一点拣强壮人充收入队,带甲使唤;其老弱病患人,依拣汰人吏发遣。所有成熟田亩、牛具、屋宇等,令太平州尽行拨付见管客户耕作;如尚少阙,招召无归之人请佃种莳,输纳租课。

译给付。若归正人数不足,就一面招募人户租种。仍委托赵善俊将屯田官兵亲自加以挑选核点,开列能够入队作战和不能入队作战以及老弱病患的姓名人数,申报枢密院,一并先行发遣归军。」不久赵善俊又上言:「屯田都是肥沃良田,既然允许人户请求佃种,恐怕会有官员、秀才、公吏假冒他人名义前来承佃,导致不能专门用来接济归正流移等人,恳请下令庐州予以禁止。」批准所请。

九月三日,湖广总领所上言:「近来奉旨核查商议荆、鄂两军营田、屯田的利害。近据鄂州、随州、郢州申报,请求依旧命官兵耕种。本所查明各州所退还的营田、屯田,其间往往都是贫瘠田地,又多与本军现耕的田地交错相杂,若姑且命营田、屯田官兵一并兼耕,实在是较为省事便利。至于荆南军原退还的屯田二百二顷五十五亩半,都是官兵历年开垦的熟田,除已耕种一百二十一顷五十八亩,用种一千一百一十五硕七斗五升,此事已全部办完,务求每年都有稳定收成,稻谷有所盈余。如今荆州、鄂州两军现退还的空闲熟田,恳请依照荆南军屯田的做法,仍旧命官兵耕种。」诏令李安国迅速办理,差派官员主管招募客户耕种,不要让田地荒废闲置,仍旧全数收缴庄屋、农具,发给客户居住使用。所收获的收益,按照往年惯例分别拨归相关处所。

同日,诏令:「淮南转运判官高禹将屯田官兵退还的田亩以及如今宽余出来的数目,迅速全部招募客户耕种,不得使其有丝毫荒废闲置。仍命蔡洸依照已颁指挥,差派官员主管收缴庄屋、农具,接济客户居住。所收获的收益,按照往年惯例分别拨归相关处所办理,每旬开列招募到的客户耕种顷亩数目上报。」在此之前,高禹上言:「镇江各军屯田危害百姓,历年积弊已久,专门委托属官夏孝闵会同高邮、江都两县主簿,秘密遍访各庄,测量核实顷亩肥瘠荒熟的数目,除户部图籍所载四百七十余顷之外,估计还有近千顷的余地,其中除去三百余顷贫瘠田地,仍有七百余顷肥沃良田。打算从今年开始,由本司承担认领上供各司的租课,同时分给客户种粮,正式划归淮东转运司管辖。」因此有了这道命令。

(干道)九年五月七日,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郭纲上言:「太平州营田官庄客户一百余家,占用官兵二百四十余人,一年所收,除去分给出力耕种者的种子外,共得稻米三千余硕,麦子二百余硕,共折合钱三千四百余贯。官兵每年应请领的俸禄约计钱二万八千余贯,两相比较,还不够官府所支官兵两个月的俸禄,实在是大幅亏损官府的课利。恳请将太平州营田官兵依照赵善俊办理庐州屯田的办法,委托总领所逐一挑选强壮之人收编入队,披甲差使;其中老弱病患之人,依照裁汰吏人的办法发遣。至于已经成熟的田亩、耕牛农具、屋宇等,命太平州全数拨付现有的客户耕作;如果仍有不足,就招募无家可归的人请求领田佃种,缴纳租课。况且本庄官兵积

且本庄官兵积习旧弊,多有承佃之人以其不系本司兵额,无缘根括,亦乞下总领所乘此点拣,一就取见诣寔改正。内有职名人承代官资,依已降指挥,敦减一半支破合得分数请给施行。」从之。以上《干道会要》。下脱淳熙二年至嘉定十七年共十三条,须补抄原书天头批云:「此十三条查未得。」。[BFQ]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屯田杂录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屯田杂录

【宋会要】

太宗淳化四年三月六日甲午,知雄州何承矩言:「近年水潦频降,河流泛溢,坏州城民舍,蓄聚为陂塘,妨种艺妨种艺:《长编》卷三四作「妨民种艺」,义长。。欲咤水利大兴屯田以便民。」诏从之,命高阳关副总管皇甫继明提举,仍令河北诸郡水潦所积处,发卒垦田,州长吏按行催督。

二十四日壬子,以六宅使潘州刺史何承矩、内供奉阎承翰、殿直张从古同提点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事张从古:《长编》卷三四作「段从古」。又原书天头注:「事一作使」,按《长编》卷三四亦作「使」。,大理寺丞黄懋充判官。懋泉州人,任沧州临津令,上言:「本乡风土惟种水田,沿山导泉,倍费工力。(令)[今]河北州郡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工易就。乞兴水田,三五年内必公私大获其利。(真)[太]宗嘉之,以承矩曾言屯田事,咤遣按视。复奏,咸如懋言,即令承矩领护之,以懋为佐,发诸州戍兵万八千人给其役么。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京西转运使耿望言:「襄州襄阳县有淳河,旧作堤,截水入官渠,溉民田三千顷。宜城县有蛮河,溉田七百顷,又有屯田三百余顷。请以农隙调夫五百筑堤堰,仍于荆湖市牛七百头。」从之。望前知襄州,与通判何临常同规度,故有是奏么。真宗曰:「屯田之废么矣,苟成,此足为劝农之始。」遂令躬[亲]按视焉。

译习已久的旧弊,多有承佃之人因不属本司兵额,无从查究核实,也恳请下令总领所借此机会加以挑选核点,一并查明改正。其中有职名之人承接官员的资历者,依照已颁指挥,减半支给应得的分数俸禄。」批准所请。以上出自《干道会要》。(此下缺淳熙二年至嘉定十七年共十三条,须补抄原书。天头批注说:「这十三条查不到。」)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屯田杂录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屯田杂录

【宋会要】

太宗淳化四年三月六日甲午,知雄州何承矩上言:「近年来雨水频繁降下,河流泛滥,冲毁州城和百姓房舍,积水汇聚成陂塘,妨碍百姓耕种。打算借助水利大兴屯田,以便利百姓。」皇上下诏准许,命高阳关副总管皇甫继明负责提举此事,仍命河北各郡凡是积水的地方,调发士卒开垦田地,由州府长官巡视督促。

二十四日壬子,任命六宅使潘州刺史何承矩、内供奉阎承翰、殿直张从古共同提点制置河北沿边屯田事务,大理寺丞黄懋担任判官。黄懋是泉州人,曾任沧州临津县令,上言说:「我家乡的风俗地理只适宜种植水田,沿山引导泉水,费工加倍。如今河北各州郡陂塘很多,引水灌溉田地,省工又容易成功。恳请兴办水田,三五年之内必定使公私双方大获其利。」太宗嘉许他的建议,因为何承矩曾提及屯田之事,便派遣他前往察看。回奏之后,情况都如黄懋所言,便命何承矩负责管理此事,以黄懋为佐官,调发各州戍守的士兵一万八千人供应这项差役。

真宗咸平二年五月,京西转运使耿望上言:「襄州襄阳县有淳河,旧时筑有堤坝,截引河水注入官渠,灌溉百姓田地三千顷。宜城县有蛮河,灌溉田地七百顷,另有屯田三百余顷。请求在农闲时节调发民夫五百人修筑堤堰,并在荆湖购买耕牛七百头。」批准所请。耿望此前曾任知襄州,与通判何临常一同规划筹措,所以有此奏疏。真宗说:「屯田之制荒废已久了,如果能够办成,这就足以作为劝勉农事的开端。」于是命他亲自前往巡视察看。

至是,可其奏。望又请大理寺丞武程总其事,程矩上章程矩:疑有误,当作「武程」。,以为不便。诏移程于他郡,别选职官领其事。俟稻田务成,有无利害俟稻田务成有无利害:疑有脱字。。其耿望、武程别取进止,当行赏罚。

译到这时候,皇帝批准了他的奏章。耿望又请求让大理寺丞武程总管此事,程矩(程矩:疑有误,当作「武程」。)上奏章,认为不妥。皇帝下诏将武程调往别的州郡,另外选派官员来主管此事。等稻田营田事务办成后,看有没有利害(俟稻田务成有无利害:疑有脱字。)。至于耿望、武程二人,另行决定升降去留,该赏该罚,依例施行。

四年十二月,陕西转运使刘综言:「镇戎军本古原州之地,本有四县本:原无,据《长编》卷五○补。,余址尚存。自唐至德之后,羌寇[荐]臻,边防失守。吐番尚结赞乘隙引兵攻陷关内及陇右百余城,原州亦废。其后宰相元载备知要害,决欲守其地,或沮其(识)[议]而罢。今来陛下断自圣略,复置此军,乃元载之谋,有俟于我圣朝么。然元载所议控扼之状,尚未间采而行之,今城壁既就,不修外援,屯聚戍兵,多费粮馈,则不如不置。臣昨阅视镇戎军,川原广衍,地土饶沃,若置屯田,其利(揂)[犹]博。今镇戎军岁须刍粮约四十五万余石束,破茶盐交引钱五十余万,况更令民远仓输送,其所费耗,即又倍常。见今镇戎军四面已有人户耕种,欲于此处置屯田务,且取田五百顷,差下军二千人,置牛八百头,立屯耕种,于军城近北至木峡口及军城前后各置一堡寨木:原作「本」,原书天头注云:「本一作木」,今据此及《长编》卷五○改。,约地土分种田,兵士将牛具就寨居泊,更充镇戍,固不失且战之理。兼彼处皆居要害,常切防备,若不分布置寨,屯兵为援,即镇戎军么必难守。望令知军、洛苑使李继和充屯田制置使,令继和自举有心力使臣四员充四寨监押,每员管辖五百人,便充屯戍。如此,么远必大为边鄙之利。今安国镇有《古制城壕戍镇记》一本,谨写录上进,[所]贵

知边陲可以耕种之么。」真宗曰:「览《古记》,信可以兴作。」从之。

五年六月,知雄州何承矩兼制置屯田使。先是,承矩兼屯田事,及以侍禁、合门祗候马济知顺安军,亦兼营田事。承矩言与济品秩有异,所兼之名则同,故特功使额焉。

六年十月二十四日,知保州赵彬决鸡距泉,自州西至满城县,又分徐河水南流以注运渠,置水陆屯田,以其事闻奏。帝乃诏保州驻泊都监王昭逊与彬同领其事,仍赐彬诏谕,令协力成其事。

景德元年四月十八日,诏保州置屯田兵籍,自今转运司擅移易者擅:原作「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一改。,以违制论。

十月,诏:相州管内不堪牧马草地一段,宜令官置牛具,选习耕农兵士,置屯田庄。

二年正月,诏定、保、雄、莫、霸等州、顺安、平戎、信安等军知州军,并兼制置本州岛屯田事,旧兼使者仍旧。先是,北面缘边屯田水陆兼种,甚获其利,自来雄州长吏兼领使名,其诸州即别命官主领,至是戎虏通好,帝虑平宁之后,渐成弛慢,故有是诏。

三月,诏:「保州所作屯田,旧有积塘水以备溉灌,颇闻堤防隳坏,致失水利。宜令官吏专切按视,勿废前效。先是,知州赵彬兴是田,开凿渐广。未几,彬移他任,帝虑咤而毁废,即遣使视。

译四年十二月,陕西转运使刘综上言说:「镇戎军本是古原州之地,本来设有四县(原缺四县之名,据《长编》卷五〇补),其余的遗址还在。自从唐朝至德年间以后,羌人屡屡入侵,边防失守。吐蕃的尚结赞趁机率兵攻陷关内及陇右一百多座城池,原州也因此荒废。此后宰相元载深知这一带的军事要害,决心要守住这块地方,但有人反对他的主张,此事就作罢了。如今陛下独断圣意,重新设置这支军队,这正是元载的谋划,是留待我朝圣主来实现的啊。然而元载当年所议论的控扼形势,还没有被采纳实行,如今城墙虽已建成,却不修筑外围的支援设施,只屯聚戍守的士兵,耗费大量粮饷,这样还不如不设置。臣近来巡视镇戎军,见那里川原广阔,土地肥沃,如果设置屯田,获利会很大。如今镇戎军每年需要草料粮食约四十五万余石束,花费茶盐交引钱五十余万,何况还要让百姓远道运粮输送,其中耗费,又要加倍。如今镇戎军四面已经有百姓在耕种,臣想在这里设置屯田务,先取田五百顷,调派士兵二千人,配备耕牛八百头,设立屯田耕种,在军城附近向北到木峡口以及军城前后各设置一座堡寨,约按土地分别种田,士兵带着耕牛器具就地在堡寨居住,兼作镇守戍卫,这样既不失且耕且战的道理。而且这些地方都是要害之地,需要常加防备,如果不分设堡寨,屯兵支援,那么镇戎军就一定难以守住。希望让知军、洛苑使李继和兼任屯田制置使,让李继和自己举荐四名有才干魄力的使臣充任四寨监押,每人管辖五百人,就地担任镇戍。这样,长远来看一定会对边疆大有好处。如今安国镇有一本《古制城壕戍镇记》,谨抄录呈上,以便了解边陲可以耕种的情况。」真宗说:「看了这份古籍记载,确实可以据此兴办。」于是听从了他的建议。

五年六月,知雄州何承矩兼任制置屯田使。此前,何承矩兼管屯田事务,及至让侍禁、合门祗候马济担任知顺安军,也兼管营田事务。何承矩说自己与马济品级不同,而所兼的职名却相同,所以特意增设使额加以区别。

六年十月二十四日,知保州赵彬引导鸡距泉水,从保州西边一直到满城县,又分引徐河水向南流注入运渠,设置水陆屯田,并把这件事上奏朝廷。皇帝于是下诏让保州驻泊都监王昭逊与赵彬共同主管此事,并且赐诏晓谕赵彬,命他协力促成此事。

景德元年四月十八日,诏令保州设置屯田兵籍,从今以后转运司若擅自变更,按违制论处。

十月,诏令:相州辖境内有一段不适合放牧的荒地,应命官府置备耕牛农具,挑选熟悉耕作的士兵,设置屯田庄。

二年正月,诏令定州、保州、雄州、莫州、霸州等州以及顺安、平戎、信安等军的知州、知军,一并兼任制置本州屯田事,原先已经兼管的使职仍旧不变。此前,北面沿边的屯田水陆兼种,获利颇丰,一直以来雄州长吏兼领使职之名,其他各州则另外任命官员主管,到此时因辽国通好,皇帝担心太平安定之后逐渐松弛怠慢,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月,诏令:「保州所修的屯田,原先有积塘蓄水以备灌溉,近来听说堤防已经损坏,导致失

果言堤防隳坏无备,故诏戒之。

九月,夔州路转运使薛颜言:「施、黔等州垦荒地为屯田,今岁获粟万余石。

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知保州赵彬请于郡城东北更广屯田,以图来献之。帝曰:「北虏既和原批:「虏一作地」。,边材彻警,当劝农民,咸使乐业,不必侵占畎亩,妨其垦殖么。」

四年八月,知雄州李允则言:「应系屯田,皆在缘边州军,自来止移牒制置,不获躬按。其安抚都监二员常巡边郡,望令兼屯田事,咤便捡校。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知和州赵彬请增屯田务兵五百人,从之。

五年正月,令保安军稻田务旬具垦殖功状以闻。是军地接蕃境,屡诏修广屯田,自高尹 军,事罕以闻奏,故督责之。

七月六日,河北缘边安抚副使贾宗言:「缘边开塞塘泊水势,修迭堤道深浅,月日定式图请。乞付缘边州军收管,仍下屯田司提举遵守。」从之。

九年三月,改定、保州、顺安军营田务为屯田务。

天禧四年四月,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庐鉴言:「保州屯田务自来逐年耕种水陆田八十顷,臣在任三年,开展至百余顷,岁收粳糯稻万八千或二万石。本务见管兵士三百七十余人,以河北沿边顺安、干宁等州军屯田务,比保州十分中止及二三分已来。其保州屯田务兵士不暂休息,尤甚辛苦,欲望下军头司,自今所配河北屯田务兵士,十人中将四人配保州,六人配余处。」从之。

仁宗天圣三年十一月,右巡使、监察御史朱谏言:「近闻上封者请估卖福州屯田,此田人户耕佃四十余年,虽有屯田之名,父子相承,以为己田。况闻屯田租

课,均税之时,已均在人户私产二税上输纳。伏望量定租课,罢行估卖。」诏见佃户内有单贫户承买者,别立宽限送纳价钱。

宝元二年九月十四日,臣僚上言:「乞令河北都转运司同共管勾屯田司公事,亦带都大制置使名目。」从之。

庆历五年七月原批:「脱元年、二年两条」。,臣僚上言:「近定夺开却七汲口以南汲:《长编》卷一五六作「级」。,刘宗言擘画闭断五门幞头港、下赤大涡柳林等口,并却依旧开放通沿边吴淀水入白羊等淀,添灌向下州军塘泊。乞下河北屯田司永为定制,如后更有臣僚上言更改此一带水口及诸州军塘泊,并乞重行责降。」从之原批:「脱十二月一条」。。

六年五月,命三司户部副使夏安期往陕西,与本路提点刑狱曹颖叔相度兴置缘边屯田。

嘉佑四年二月十一日,三司盐铁判官、管勾河渠公事杨佐等言:「准宣:躬亲往保州等处相度到屯田塘泊合行开决水势,并增修堤道去处,委实利便,及以画图进呈。」诏内开牙家港十洪桥开:原作「闻」,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三改。

译去水利之便。应命官吏专门巡视察看,不要荒废以前的成效。」此前,知州赵彬兴办这项屯田,开凿的范围逐渐扩大。不久,赵彬调任他职,皇帝担心屯田因此荒废,便派使者前去察看。使者回报说堤防确实损坏,没有防备,所以下诏加以告诫。

九月,夔州路转运使薛颜上言说:「施州、黔州等州开垦荒地作为屯田,今年收获粟米一万余石。」

三年十二月十一日,知保州赵彬请求在郡城东北进一步扩大屯田范围,并绘图进献。皇帝说:「如今与北方辽国已经议和(原批:「虏一作地」),边境战事已经平息,应当劝勉农民,使他们都能安居乐业,不必侵占田地,妨碍百姓耕种。」

四年八月,知雄州李允则上言说:「所有屯田,都设在沿边州军,一向只是行文移牒交由制置使掌管,无法亲自巡查。安抚都监二人经常巡视边境各州,希望让他们兼管屯田事务,以便就近检校。」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知和州赵彬请求增加屯田务士兵五百人,朝廷同意了。

五年正月,命保安军稻田务每十天呈报一次垦殖情况。此地与蕃境接壤,朝廷屡次下诏扩大屯田,自高尹主持以来,此事很少上报,所以加以督责。

七月六日,河北缘边安抚副使贾宗上言说:「沿边开挖堵塞塘泊水势,修筑堤道,深浅、日期都已定出规式并绘图呈请。请求交付沿边州军收存管理,并交下屯田司督促遵守。」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九年三月,将定州、保州、顺安军的营田务改为屯田务。

天禧四年四月,内殿崇班、合门祗候庐鉴上言说:「保州屯田务历年来耕种水陆田八十顷,臣在任三年,扩展到一百余顷,每年收获粳米、糯米、稻谷一万八千或二万石。本务现管辖士兵三百七十余人,而河北沿边顺安、干宁等州军的屯田务,比保州只有十分之二三。保州屯田务的士兵不得片刻休息,尤其辛苦,希望下令军头司,从今以后分配到河北屯田务的士兵,十人中拨四人给保州,六人分给其他各处。」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仁宗天圣三年十一月,右巡使、监察御史朱谏上言说:「近来听说有人上书建议估价出卖福州屯田,这些田地百姓已耕种佃作四十余年,虽有屯田之名,实际上父子相承,视为自己的田产。况且听说屯田的租课,在均定税额的时候,已经并入这些百姓私产的两税之中缴纳了。恳请酌定租课,停止估价出卖之举。」朝廷下诏,现有佃户中如有孤单贫困而要承买的,另外放宽期限缴纳价钱。

宝元二年九月十四日,有臣僚上言说:「请让河北都转运司共同管理屯田司事务,也一并带有都大制置使的名号。」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庆历五年七月(原批:「脱元年、二年两条」),有臣僚上言说:「近来议定开挖七汲口以南,由刘宗主持规划堵断五门幞头港、下赤大涡柳林等口,仍照旧开放,使沿边吴淀的水流入白羊等淀,补充灌注下游州军的塘泊。请求下令河北屯田司永远作为定制,此后若再有臣僚上言更改这一带的水口及各州军塘泊,一律予以严厉追责。」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原批:「脱十二月一条」

,并顺安军北门外界河、北岸水口子两节,将定州路安抚使司先差安肃军通判王衮相度到事理,并今来杨佐等所陈,再委河北提刑薛向、都水监丞娉琳计会,张茂则亲往相度,具合如何擘画透泄水势即得经么稳便,同共以闻外,余并从之。仍令逐州军长吏据本地合修去处,那容人功物枓,渐次兴修讫奏。

六年三月一日,河南屯田使曹偕言:乞权罢逐年赴阙进呈屯田司地图阙:原作「关」,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三改。,从之原批:「脱治平三年一条」。。

神宗熙宁元年六月二十二日,差西京左藏库副使、内侍押班李若愚充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

四年二月十一日,诏雄州知府及安抚都监,并带兼制置屯田使事。塘堤兴役,今后知州依旧不出外,其安抚都监与管勾内臣分头提辖。

二十三日,诏:河北缘边屯田务水陆田,并令民租佃,本务兵士令逐州军收充厩军,监官悉减罢。初,屯田司每岁以丰熟所入不偿所费,屡以为言,至是乃从之。

八年正月十七日,诏: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阎士良与复五路都钤辖资序,令么任。朝廷重屯田之任,故么其任,以责成么。

十三日按十三日条错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四,此条当置于前熙宁四年二月十一日条后。,诏给祠部五百道货易钱买农具、牛畜、舟车,兴治保州以东次边陆地为水田,从安抚副使沈披所请么。披复以为请充屯田兴工支费,又给二万道。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河北屯田司言:「详定州薛向奏:安肃军界闸板口铺以东,旧系屯田务地,并是稻田,其南则边吴宜子二淀,东灌百济河身。两淀么来潴畜塘水为险固,自熙宁七年夏中,其边吴宜子二淀积水并已干涸,即今通行人马,不比安肃、广信军西北犹有山势关隔。旧来滹沱等九河灌注边吴、宜子等淀,水势涨满,乃入石冢等诸口及百济河迤逦入次东灌注向下塘泊。访闻自去年屯田司擘画,却于边吴淀南败滩套水泊近接滹沱河水势,下流入顺安界赵口,通流入康淀灌注近下塘泊,其边吴、

宜子等淀为赵口南边走泄水势南:原书天头注云:「南一作两」。按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五亦作「两」。,以此致两淀干竭。自去年秋,滹沱河道却于败滩套上边淤断河道,水势复入沙河西股,却得灌注两淀,犹有三二分积水。若将来经夏水发,却冲开败滩套河道,却入赵口透泄水势,则两淀依前干涸,实为非便。今欲乞将赵口田先口依旧闭断,令水势尽入边吴、宜子两淀,常令水势涨满,可以准备临时疏道使用,实为利便。本司即差巡觑塘水堤道李佑之诣逐处,相其利害。佑之勘会:自来滹沱等河水尽下入边吴、宜子等淀,如水势涨满,乃入石冢等口灌注向下塘泊,如水势不至涨满,即只由百济河出泄。

译)。

六年五月,命三司户部副使夏安期前往陕西,与本路提点刑狱曹颖叔一同商议兴办沿边屯田。

嘉佑四年二月十一日,三司盐铁判官、管勾河渠公事杨佐等上言说:「奉旨亲自前往保州等处,察看屯田塘泊应当开挖疏通水势以及增筑堤道之处,确实有利便捷,并绘图呈上。」朝廷下诏,关于开挖牙家港十洪桥,以及顺安军北门外界河、北岸水口两处,令定州路安抚使司先前所派安肃军通判王衮察看的情况,与如今杨佐等所陈述的意见,再交由河北提刑薛向、都水监丞娉琳会同商议,张茂则亲自前往察看,共同商定如何规划疏通水势才能经久稳便,并将结果上报,其余事项全部听从建议。仍令各州军长吏根据本地应当修筑之处,调集人力物力,逐步兴修完成后上奏。

六年三月一日,河南屯田使曹偕上言,请求暂停每年赴朝廷呈报屯田司地图,朝廷同意(原批:「脱治平三年一条」)。

神宗熙宁元年六月二十二日,派西京左藏库副使、内侍押班李若愚兼任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

四年二月十一日,诏令雄州知府及安抚都监,一并兼任制置屯田使事。塘堤兴建工程,今后知州仍照旧不外出,由安抚都监与管勾内臣分头督办。

二十三日,诏令:河北沿边屯田务的水陆田地,一律让百姓租种,本务的士兵调归各州军充作厩军,监官全部裁减罢免。当初,屯田司每年即使丰收,所得也抵不上所费,屡次有人提出意见,到此时才听从了这一建议。

八年正月十七日,诏令: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阎士良恢复五路都钤辖的资序,让他继续留任。朝廷重视屯田的职任,所以留他继续担任,以责成其成效。

十三日(按十三日条错简,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四,此条当置于前熙宁四年二月十一日条后),诏令拨给祠部度牒五百道,换取钱款购买农具、牛畜、舟车,兴办治理保州以东临近边境的陆地为水田,这是听从了安抚副使沈披的请求。沈披又以此为由请求支付屯田兴工的费用,朝廷又拨给二万道度牒。

九年三月二十三日,河北屯田司上言说:「查核定州薛向的奏报:安肃军界内闸板口铺以东,原是屯田务的地界,全部是稻田,南边则是边吴、宜子两淀,东边灌注百济河河身。两淀历来蓄积塘水作为险要屏障,自熙宁七年夏天以来,边吴、宜子两淀的积水都已干涸,如今已可通行人马,不像安肃、广信军西北还有山势阻隔。以前滹沱等九条河流灌注边吴、宜子等淀,水势涨满时,便流入石冢等各口及百济河,辗转向东灌注下游的塘泊。访察得知,自去年以来屯田司规划,却在边吴淀南边的败滩套接引水泊靠近滹沱河水势,向下流入顺安界内的赵口,再通流入康淀灌注下游塘泊,边吴、宜子等淀因赵口向南泄走水势,因此导致两淀干涸。自去年秋天,滹沱河道又在败滩套上边淤积堵断河道,水势重新流入沙河西股,才又得以灌注两淀,还有二三分积水。如果将来夏天水势暴涨,又冲开败滩套河道,重新流入赵口泄走水势,那么两淀又会像以前一样干涸,实在不便。如今请求将赵口的田先口按原来那样堵断,让水势全部流入边吴、宜子两淀,经常保持水势涨满,可以准

昨于熙宁六年内,为以东塘泊干浅,遂于保州地分尖檐帽庄开引滹沱河,由败滩套下入赵口,灌注以东塘泊,至熙宁七年六月,内滹沱河自永宁军界荆丘村已上淤断河身,其水西北流入仇淀等一带泊,入边吴、宜子淀。佑之检视淤淀处,开拨引水入赵口,遂于今年三月内于东路台村刘家庄北有旧河一道淤断处,开引滹沱河,由败滩套下入赵口灌注以东塘泊,至熙宁七年六月内,滹沱河自永宁军界荆丘村已上淤断河身,其水而此流入仇淀等一带泊入边吴宣子淀。佑之检视淤淀开拨引水入赵口,遂于今年三月内于东路台村刘家庄北有旧河一道淤断处,开拨分引入赵口原批云:「此段重出。」。依旧入九流等淀及边吴、宜子淀。即今山雨水涨满边吴、宜子两淀,见有水势,欲乞如边吴、宜子淀少即行闭赵口田先口。」从之。

五月十二日,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阎士良言:「窃闻保州界自景佑中杨怀敏勾当屯田司日,厚以才利召募人指抉西山被民填塞泉眼去处。臣常以谕保州曹偃,今偃访得云翼卒康进画到地图,仍充保塞县小郎村刘第六地内有泉源盈亩有余,号叫呼泉,匿在土中。当州南约二里,有积年候河一道,上自本县界,下至运粮河及边吴淀内,东西约及百里。每遇旱岁,河内微有流水,或至断绝。今欲开导此泉,令入候河及运粮河,四时常流,增注塘泊。及本村别有泉数十道,臣常寻访二河上源,未得其处。今乞委保州曹偃相度,收买泉源地,量兴兵役,疏导旧泉,增助边防,诚为永利。」送河北沿边安抚司,本司寻委权通判保州辛公佑相度。公佑言:「亲诣保塞县大静乡庞村,沿候河向上约三十里已来候:原书天头注云:「候一作俟」。按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六作「俟」,其天头亦注云:「俟一作候。」,沿北岸有泉眼,大小不等。寻令略行开拨,各见泉水涌出,相去远近不等,约计在一里牢地内,计有泉三十余处,其水通流,阔狭深浅有三五寸至一尺,其旧河堤岸阔处有五七尺至一二丈已来。其河自本州岛南门外西南至郎村泉源出处,共计约三十五里,若行开拨,只依旧来垠岸开出河身,其水通流下接运粮河,可以增注塘泊。所有侵占民田,欲乞比视侧近田土,优给其

直收买,委为利便。其叫呼泉只是古老相传,未见其源所在,又未敢径追地主开掘。若作河道,上下所误人户地土不少。乞下本县勘会诣实,指定有泉去处,亦行收买。当今已见泉眼去处刘第六地内,未见泉源处约四里以来,若先行开拨上件三十余泉,使河道通流,别无妨碍,本司未敢行下。」诏河北沿边安抚司关河北屯田司及合属去处施行。

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五日原书天头注云:「元丰元年上脱『又诏』至『推行』四条」。

译备临时疏导使用,这样确实有利。」本司当即派巡视塘水堤道的李佑之前往各处,察看利害。李佑之查核得知:历来滹沱等河的水全部向下流入边吴、宜子等淀,如果水势涨满,就流入石冢等口灌注下游塘泊,如果水势不到涨满程度,就只从百济河泄出。此前在熙宁六年内,因为以东的塘泊干涸浅薄,便在保州境内的尖檐帽庄开挖引导滹沱河,经败滩套向下流入赵口,灌注以东的塘泊,到熙宁七年六月,滹沱河从永宁军界荆丘村以上淤积堵断河身,河水转向西北流入仇淀等一带的泊地,流入边吴、宜子淀。李佑之查看淤积的淀地,开挖疏导引水流入赵口,于是在今年三月内在东路台村刘家庄北面有一条旧河淤积堵断之处,开挖引导滹沱河,经败滩套向下流入赵口灌注以东塘泊(原批云:「此段重出。」,此处内容与上文重复),仍然流入九流等淀以及边吴、宜子淀。如今山中雨水使边吴、宜子两淀涨满,眼下水势正好,请求如果边吴、宜子淀水少,就立即堵闭赵口的田先口。」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五月十二日,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事阎士良上言说:「私下听说保州境内自景佑年间杨怀敏主管屯田司事务时,曾以厚利招募人手,指使人去堵塞西山一带百姓的泉眼。臣曾以此询问保州的曹偃,如今曹偃查访得知,云翼卒康进绘制的地图上,保塞县小郎村刘第六的地内有泉源盈亩有余,名叫呼泉,隐藏在土中。此地在本州南边约二里处,有一条多年的候河,上游从本县界起,下游一直到运粮河和边吴淀内,东西大约有一百里。每逢旱年,河中只有细微的流水,有时甚至断绝。如今想要开导这处泉水,使其流入候河和运粮河,四季常流,增加塘泊的水源。而且本村另有数十处泉水,臣曾寻访这两条河的上游源头,还没有找到具体位置。如今请求委托保州的曹偃察看核实,收购泉源所在的土地,酌量征发兵役,疏导旧有泉水,以增强边防,实在是长久的利益。」朝廷将此事交给河北沿边安抚司,本司随即委托权通判保州辛公佑前往察看。辛公佑上言说:「亲自到保塞县大静乡庞村,沿着候河向上走大约三十里,沿北岸有泉眼,大小不一。当即命人试着开挖疏导,各处都见泉水涌出,相隔远近不等,大约在一里之地内,共计有泉眼三十余处,泉水通畅流动,宽窄深浅从三五寸到一尺不等,旧河堤岸宽处有五七尺到一二丈不等。这条河从本州南门外向西南到郎村泉源发源之处,总共大约三十五里,如果加以开挖疏导,只需沿旧有的河岸开凿出河身,水流便可畅通,下接运粮河,可以增加塘泊的水源。至于所侵占的百姓田地,请求比照附近田地价格,从优给予补偿收购,实在是有利之举。至于所说的呼泉,只是古老相传,还没找到其源头所在,也不敢贸然追究地主开掘。如果修成河道,上下所耽误的百姓田地不在少数。请求下令本县查核确实,指明确有泉水之处,一并收购。如今已见泉眼所在刘第六的地内,距离尚未发现泉源之处约四里,如果先开挖疏导以上三十余处泉眼,使河道通畅,别无妨碍的话,本司还不敢擅自施行。」朝廷下诏交河北沿边安抚司会同河北屯田司以

按此佚文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七,可参考。,荆湖北路转运司言:「沅州屯田务自初兴至今,所收未尝敷额,若募人租种纳课,不费官本,利害甚明。乞自朝廷详酌施行,及令本州岛通判主管月量给食钱。」从之,委转运判官马城提举之。

八月十二日,上批:「河北屯田都监谢禹珪为性诞率,建画职事多无规绳,前日与禹珪不协者,今已替去。联事之人,了无嫌碍。宜令自今并与河北屯田司官通衔行遣,毋得独申奏;其权发遣河北东路提点刑狱汪辅之,更不得同主管。」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罢沅州屯田务,募人租佃募:原作「慕」,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八改。,役兵还所隶,从转运使徐禧请么。

十二月二十二日,知定州韩绛言:「乞借安抚司封桩钱五千缗,市水地为屯田。」从之。

二十七日,诏定州路屯田司以水利司为名田:原脱,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八补。。时保州、广信、安肃、顺安军兴水利为屯田,诏以屯田司为(民)[名],而安抚使韩绛言:恐虏疑增塘泺,故改之。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定州路安抚使既带都大制置屯田使诏:原作「召」,据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八改。,其转运使副兼领虚名,并罢,令知雄、保州并带屯田使,通判并带屯田判官。河北缘边安抚副使、都监仍通管两路。从定州路安抚使韩绛请么。

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诏:「河北屯田司相度尺寸,立塘泺水则立:原作「丘」,据《长编》卷三三三改。,季比增减以闻比:原作「北」,据《长编》卷三三三改。。令李琮赍诏往同商议李琮:《长编》卷三三三作「李琼」。,毋得张皇漏泄。」

八年正月二十七日,枢密院言:「河东经略司去岁差借民牛耕种葭芦诸寨田寨:原作「塞」,据《长编》卷三五一、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八改。,及差发防护军马保甲,縻耗极边贵价粮草钱物,仍夺农时仍夺农时:原作「似夺农民时」,据《长编》卷三五一改。,令民失业。比至收成,不偿所费。」诏札与吕惠卿札:原脱,据《长编》卷三五一补。,宜审较利害,无蹈前失。以河东路转运司言「经略司去年三出兵耕种木瓜源等两不耕地,凡用将兵万八千五百四十五,马二千三十六,其费钱七千三百六十五缗,谷八千八十一石,糗糒四万七千斤,草万四千八百束八:《长编》卷三五一作「三」。。又番上保甲守御上:原脱,据《长编》卷三五一补;守:原作「等」,据《长编》卷三五一、本书食货六三之四八改。,凡二千六百三十七人,其费钱千三百缗,米三千二百石,役耕民千五百,雇牛千具,皆非民之愿。所收禾粟荞麦万八千石,草十万二千,不偿所费。又预借本司钱谷以为子种,至今未偿,增人马防托之费,仍在年计之外。

译及相关部门施行。

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五日(原书天头注云:「元丰元年上脱『又诏』至『推行』四条」,按此佚文见本书食货六三之四七,可参考),荆湖北路转运司上言说:「沅州屯田务自开办以来,所收从未达到定额,如果招募百姓租种缴纳租课,不耗费官府本钱,利害得失十分明显。请求朝廷斟酌决定施行,并让本州通判主管,每月酌量拨给伙食钱。」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委派转运判官马城提举此事。

八月十二日,皇帝批示:「河北屯田都监谢禹珪生性放诞轻率,处理政务多无规矩法度,此前与谢禹珪不和的人,如今已经调离。此后共事的人,都没有嫌隙障碍了。应令从今以后一并与河北屯田司官员联署办事,不得单独上奏;那权发遣河北东路提点刑狱汪辅之,也不得再与他共同主管。」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撤销沅州屯田务,招募百姓租种佃作,戍兵调回原来所属,这是听从了转运使徐禧的请求。

十二月二十二日,知定州韩绛上言说:「请求借用安抚司储存的封桩钱五千缗,购买水地作为屯田。」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二十七日,诏令定州路屯田司改以水利司为名。当时保州、广信、安肃、顺安军正在兴修水利作为屯田,朝廷诏令将屯田司改名,而安抚使韩绛说:担心辽国怀疑我方增筑塘泺,所以更改了名称。

四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定州路安抚使既已兼任都大制置屯田使,转运使副使兼领此职便成了虚名,一并撤销,让知雄州、保州都兼任屯田使,通判都兼任屯田判官。河北沿边安抚副使、都监仍旧统管两路。这是听从了定州路安抚使韩绛的请求。

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诏令:「河北屯田司丈量核实尺寸,立定塘泺的水位标准,按季节比较增减情况并上报。派李琮携带诏书前往共同商议(李琮:《长编》卷三三三作「李琼」),不得张扬泄露消息。」

八年正月二十七日,枢密院上言说:「河东经略司去年借用百姓耕牛耕种葭芦等寨的田地,并调发士兵保护,防守边关的甲士,耗费了极边地区昂贵的粮草钱物,还耽误了农时,导致百姓荒废本业。等到收成时,所得抵不上所费。」朝廷下诏交给吕惠卿,应当仔细比较利害得失,不要重蹈以前的失误。这是因为河东路转运司上言说:「经略司去年三次出兵耕种木瓜源等两处不宜耕种的土地,共动用将士一万八千五百四十五人,马二千零三十六匹,费用钱七千三百六十五缗,谷八千零八十一石,干粮四万七千斤,草料一万四千八百束。又征调保甲轮番防守,共二千六百三十七人,费用钱一千三百缗,米三千二百石,役使耕田的百姓一千五百人,雇用耕牛一千具,这些都不是百姓所愿意的。所收获的禾粟荞麦一万八千石,草料十万二千(束),抵不上所耗费用。又预先向本司借用钱粮作为种子,至今尚未偿还,加上人马防护的费用,还不计在年度预算之内。担心经略司来年还要再次耕种,希望及早加以约束。」正是因为这样。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八日,京西北路提举司上言说:「朝廷旨意让核查蔡州西平、上蔡两县百姓佃种屯田的支移等事务。请求只让百姓在缴纳亩租之外,不再另行支移

虑经略司来年再欲耕种,望早赐约束」故么。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八日,京西北路提举司言:「朝旨相度蔡州西平、上蔡两县人户佃屯田支移等事。欲止令人户亩出租课外,更不支移折变。」诏尚书户部相度以闻。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三月九日,皇城使、河北措置屯田石璘奏乞添招塘堤役兵千人。从之。

徽宗大蹑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诏:「潴水为塘,以除水患;留屯田营,以实塞下。爰自我祖宗许官置吏,分职联治,自为一司,专总其事。岁月寖么,州县习玩。访闻比来堤啮不修,水潦穿溢,出害民田。绵亘千里,虽有司存,上下苟简。自祖宗以来,塘堤故迹故:原作「古」,据本书食货六三之五○、《宋大诏令集》卷一八二改。,重功修整,务令坚固,即别不得增益更改,引惹生事。本司可比本路提点刑狱,序官提刑之上,举官按罪吏属等职

务。可令相度条具来上,余悉仍旧原书天头批云:「脱五年一条。」。」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河北制置屯田并依元丰法,别为一司指挥勿行。」

六年八月一日,臣僚言:「高阳、中山两帅并沿边安抚司,旧并系提举屯田使副,今屯田司职事各系一都监典领,近年咤其失职,或非本职得罪,相系而去。一司职事,有所妨废。望自今屯田都监非咤本职得罪,只乞就任责罚,所贵尽心。」从之原批:「以下脱高宗建炎三年至嘉定十七年一卷,应补抄。」。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方 田

方田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重修定方田法:自京东为始推行,冲改三司方田均税条。见前会要赋税嘉佑四年。夏税并作三色:绢、小麦、杂钱;秋税并作两色:白米、杂钱。其蚕、盐之类已请官本者不追,造酒 糯米、马食草仍旧,逃田、职田、官占等税亦依旧倚阁,屋税比附均定,墓地免均,如税额重处,许减逃、阁税数。

已方四路:京东东路,内凤翔府天兴、秦州陇西、成纪县已方,余州县熙宁七年四月朝旨权住。永兴军等路,延州临真、门山、肤施、敷政、延长、永兴军蓝田、武功、兴平、临潼、咸阳醴泉、干佑、丹州、宜州,陕府灵宝、夏县、坊州中(都)[部]、宜(春)[君]、祁州、永寿、宜禄、庆州、安化、彭原、解州闻喜、虢略县并到王城县中曲等七村,(邮)[鄜]州洛(郊)[交]、(落)[洛]川、鄜城、真罗县为灾伤权罢,候丰熟,别奏取旨。陕府平陆、同州、韩城县已方,欣不均,见重方量。河北西路:内卫州黎阳、汲县已方,熙宁九年朝旨:应本路合行方田赋税最不均县分,每年逐州不得过一县,一州五县以上,不得过两县;其次灾伤县分仍权罢。

译折变。」朝廷下诏交尚书户部核查后上报。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尚未改元)三月九日,皇城使、河北措置屯田石璘奏请增募塘堤役兵一千人。朝廷同意了。

徽宗大观二年十二月十六日,诏令:「蓄水成塘,以消除水患;留驻屯田营,以充实边塞。自我祖宗以来,准许设官置吏,分职联合治理,自成一司,专门总管此事。年深日久,州县已经习以为常,疏于职守。访察得知近来堤防损坏而未加修缮,导致水患冲溢,危害百姓田地。这样的情况绵延千里,虽然设有专司管理,但上下都草率敷衍。自祖宗以来的塘堤旧迹,应当重新加以修整,务必使其坚固,此外别的地方不得随意增益更改,以免引发事端。本司可以比照本路提点刑狱,官阶列在提刑之上,负责举荐官员、纠察官吏失职等事务。可令详细拟定条例上报,其余事项一律照旧」(原书天头批云:「脱五年一条。」)。

政和元年正月二十四日,诏令:「河北制置屯田一律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办理,另设一司的指挥不再施行。」

六年八月一日,有臣僚上言说:「高阳、中山两路帅司以及沿边安抚司,以前都设有提举屯田使副,如今屯田司的事务各由一名都监掌管,近年来因失职之事,有的并非因本职之事获罪,也牵连一并去职。这样一来,本司的职事,便有所妨碍荒废。希望从今以后,屯田都监如果不是因本职事务获罪,只在原任上责罚,这样才能使人尽心尽力。」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原批:「以下脱高宗建炎三年至嘉定十七年一卷,应补抄。」)。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方田

方田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重新修订方田法:从京东路开始推行,更改三司方田均税条例(参见前面会要赋税部分嘉佑四年条)。夏税一律折算为三种:绢、小麦、杂钱;秋税一律折算为两种:白米、杂钱。其中蚕丝、食盐之类已经请领官本的不再追缴,酿酒用的糯米、马匹食用的草料仍照旧办理,逃亡田地、职田、官府占用等税项也依旧搁置不问,屋税比照均定,墓地免予均税,如果税额偏重的地方,允许减去逃亡、搁置田地的税数。

已经完成方田的有四路:京东东路,其中凤翔府天兴、秦州陇西、成纪县已完成方田丈量,其余州县在熙宁七年四月奉朝旨暂停。永兴军等路,延州临真、门山、肤施、敷政、延长、永兴军蓝田、武功、兴平、临潼、咸阳醴泉、干佑、丹州、宜州,陕府灵宝、夏县、坊州中部、宜君、祁州、永寿、宜禄、庆州、安化、彭原、解州闻喜、虢略县以及到王城县中曲等七村,鄜州洛交、洛川、鄜城、真罗县因遭受灾害而暂停,等到丰收之年,再另行奏请旨意。陕府平陆、同州、韩城县已完成方田丈量,因发现赋税不均,正在重新丈量。河北西路:内卫州黎阳、汲县已完成方田丈量,熙宁九年奉朝旨:本路应当推行方田的赋税最不均的县分,每年各州不得超过一县,一州若有五县以上不均,不得超过两县;其次灾伤的县分仍暂停。邢州鹿、真定府藁城县属于赋税最不均的,奉旨:等到元丰二年再行施行。

尚未完成方田的

邢州鹿、真定府膏城县系税最不均,朝旨:候元丰二年施行。

未方四路:京西南路,京西北路。熙宁七年四月朝旨:应合方田均税州县,候将来农隙日施行。河北东路,内雄州归信县为二税不均,本路提举司乞方量。河南西路。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知审官东院邓润甫乞以京东

十七州选官四员,各分定专管勾方田分定:原作「定分」,据《长编》卷二五一乙。。今欲先差秘书省著作佐郎知沂州费县张谔、前建昌军录事参军刘源分定州县,二年为一任二年:《长编》卷二五一作「三年」。。从之。

四月四日,诏:「方田每方差大甲头二人,以本方上户充,小甲头三人,同集方户。令各认步亩令:原作「今」,据《长编》卷二五二改。,方田官躬验逐等地色,更勒甲头、方户同定,写成草帐,于逐段长阔步数下各计定顷亩。官自募人覆算,更别造方帐,限四十日毕。先点印讫讫:原作「记」,据《长编》卷二五二改。,晓示方户,各具书算人写造草帐、庄帐,侯给户帖,连庄帐付逐户以为地苻。」

六日,上批:「应灾伤路分方田、保甲除已编排方量了毕,止是攒造文字处,许依条限了绝外,其见编排方量及造五等簿处量及:原作「毕方」,据《长编》卷二五二及下条十月二日引文改。,可速指挥并权罢。」

十月二日,司农寺言:「今年四月己巳诏:灾伤路分见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并权罢,候岁丰农隙取旨。今年秋成,乞下诸路及开封府界,除秋田灾伤三分以上县依前权罢外,余候农隙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内永兴军、秦凤等路义勇、保甲,依八月甲申诏,候来年取旨候:原作「后」,据《长编》卷二五七改。。」从之。

元丰元年正月十八日,诏:「经制熙河路边防豹用司括冒耕地为官庄,限半年听民自陈,其方田更不施行。」

七月九日,诏永兴军等路提举司提举:原作「提刑」,据《长编》卷二九○改。,据未经方田均税县分,并已经方田,咤民披诉,曾差官定夺委实不均县分,如夏熟,秋苒滋茂,可见丰稔次第,即一面依方量均税条差官体量讫,前期一月申书取旨。

二年十月六日,河北西路提举司言:「熙宁诏书:灾伤县权罢方田。乞通一县不及三分勿罢,司农请不及一分勿罢。」从之。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封府言:「永兴、秦凤等路当行方田,已准朝旨,取税赋最不均县先行,岁不过一县。若一州及五县,不得过两县。缘府界十九县,比一州事体不同比:原作「此」,据《长编》卷三二三改。,以此推行,十年方定。请自今年岁方五县。」送司农寺,司农寺言为便民言:《长编》卷三二三作「以」。

译有四路:京西南路,京西北路。熙宁七年四月奉朝旨:凡应当方田均税的州县,等到将来农闲时节施行。河北东路,其中雄州归信县因两税不均,本路提举司请求进行方田丈量。河南西路。

七年三月二十二日,知审官东院邓润甫请求在京东十七州选派官员四人,各自分管方田事务。如今先派秘书省著作佐郎、知沂州费县张谔,前建昌军录事参军刘源分别负责各州县,以两年为一任。朝廷同意了。

四月四日,诏令:「每一方田差派大甲头二人,由本方的上等户担任,小甲头三人,共同召集方户。让各户自报所认领的步亩数,方田官亲自查验各等地的地色,再督促甲头、方户共同核定,写成草帐,按每段的长宽步数分别计算出顷亩数。官府自行招募人员复核计算,另外造出方帐,限四十天完成。先加盖印记,晓谕方户,各自请书算之人抄写造出草帐、庄帐,等到发给户帖后,连同庄帐一并发给各户,作为土地凭证。」

六日,皇帝批示:「凡是受灾地区的方田、保甲,除已经编排丈量完毕、只是在攒造文书的地方,允许依照期限完成外,其余正在编排丈量以及造五等簿的地方,可立即下令一并暂停。」

十月二日,司农寺上言说:「今年四月己巳日的诏书说:受灾地区正在编排的保甲、方田以及造五等簿一并暂停,等到丰年农闲时再听候旨意。如今年秋收已成,请求下令各路及开封府界,除秋田受灾三分以上的县仍照前暂停外,其余等到农闲时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至于永兴军、秦凤等路的义勇、保甲,依照八月甲申日的诏令,等到来年再听候旨意。」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元丰元年正月十八日,诏令:「经制熙河路边防的豹用司圈占开垦的土地作为官庄,限半年时间让百姓自行申报,其方田事务不再施行。」

七月九日,诏令永兴军等路提举司:凡是尚未经过方田均税的县分,以及已经经过方田丈量但百姓提出诉讼申诉的,曾委派官员核实确认赋税不均的县分,如果夏收之后秋苗茂盛,可以看出丰收的迹象,就立即依照方田均税条例委派官员实地察看核实,提前一个月上报请示。

二年十月六日,河北西路提举司上言说:「熙宁年间的诏书规定:受灾的县分暂停方田。请求通融规定,凡受灾不到三分的不予暂停」;司农寺请求受灾不到一分的不予暂停。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开封府上言说:「永兴、秦凤等路应当施行方田,已经奉朝旨,先对赋税最不均的县分施行,每年不超过一县。如果一州有五县以上不均,不得超过两县。但开封府界有十九个县,与一般州的情况不同,如果照此推行,需要十年才能完成。请求从今年起每年施行五个县。」朝廷将此事交给司农寺,司农寺认为这样有利于百姓,于是听从了这一建议。

七年四月八日,京东东路提举常平等事燕若古上言说:「沂州、登州、密州、青州百姓因田产发生的诉讼最多,请求挑选三五个县先行方田。」朝廷下诏等到丰年再推行。

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诏令停止方田。

徽宗崇宁四年二月十六日,尚

,遂从之。

七年四月八日,京东东路提举常平等事燕若古言:「沂、登、密、青州人田讼最多,乞择三五县先方田。」诏候丰岁推行。

八年十月二十五日,诏罢方田。

徽宗崇宁四年二月十六日,尚书省奏:「赋调之不平么矣,自开阡陌,使民得以田租私相贸易,富者贪于有余,厚价以规利;贫者迫于不足,移税以速售。故富者跨州轶县,所占者莫非膏腴,而赋调反轻;贫者所存无几,又且瘠薄,而赋调反重。熙宁初,神宗皇帝诏有司讲究方田利害,盖以土色肥硗别田之美恶,定赋调之多寡,已行之五路,至今公私为利。今取熙宁方田敕,删去重复冲改,取其应行者为方田法,乞付三省颁降。」从之。

大蹑三年六月九日,臣僚言:「方田之制,即《周官》土均之法,制天下之地征,盖所以均之,非增之么。访闻京西南路将方田十等并作五等,又欲以河南府比附轻重,一 增之,殊戾诏旨。以致民间讼诉不绝,或致流徙,甚非经么之策经:原作「轻」,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一七改。。其张徽言所建增

税议,乞不施行。」从之。初,徽言为京西转运副使,以汝、襄、邓州税轻税:原无,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一七补。,请依唐州用新定十等地色分五等立税,不及者增之,已重者如故。至是,言者论其掊克,故寝前议,而罢徽言开封府少尹,送吏部。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诏:「方田之法,均赋平民,近岁以来,有司推行怠惰,监司督察不严,贿赂公行,高下失实,下户受弊,有害法度。可严饬所属,仍仰监司觉察。如违,当行严断。」

政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京西北路提举常平司奏:「奉诏,应方田已经方量未毕去处,令先次结绝令:原作「今」,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一七改。,其余州县并别听指挥。本路大蹑三年西京偃师、陈州西华、蔡、汝州郏城、滑州(昨)[胙]、城五县,各已造帐均税。西京洛阳、汝州襄城、河阳、王屋、郑州原武、新郑等五县,虽已方量,均税未了。及西京等共六州府、河南等一十八县,系未经方量,未审合与不合依大蹑元年六月二十三日已得朝旨,将已

译书省上奏说:「赋税调派的不均由来已久,自从开辟阡陌以来,使百姓可以将田产租税私下互相买卖,富人贪图多余的利益,肯出高价来谋取利润;穷人因不足而窘迫,转移赋税以求尽快出售田产。所以富人的田产跨州越县,所占据的没有不是肥沃良田的,而赋税反而轻;穷人所剩无几,而且大多贫瘠,赋税反而重。熙宁初年,神宗皇帝下诏让有关部门研究方田的利害得失,是要根据土质的肥沃贫瘠来区分田地的好坏,从而确定赋税的多少,已经在五路推行,至今对公私都有利。如今取用熙宁年间的方田敕令,删去重复更改的部分,采取其中应当施行的内容作为方田法,请求交由三省颁布下达。」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

大观三年六月九日,有臣僚上言说:「方田的制度,就是《周官》中土均之法,用以制定天下的田地赋税,本是为了使赋税均平,而不是增加赋税。访察得知京西南路将方田原本的十个等级并为五个等级,又想用河南府的标准来比照轻重,一律增加赋税,这实在违背了诏令的本意。因此导致民间诉讼不断,有的甚至导致百姓流离失所,这绝非治理长久之计。张徽言所提出的增税建议,请求不予施行。」朝廷听从了这一建议。当初,张徽言担任京西转运副使时,因汝州、襄州、邓州的赋税偏轻,请求依照唐州新定的十等地色分为五等确定赋税,赋税不足的加以增加,已经偏重的则维持原状。到这时,有人指责他搜刮盘剥百姓,所以搁置了之前的建议,并罢免了张徽言开封府少尹的职务,将他发送吏部处理。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令:「方田之法,本是用来均平赋税、公平对待百姓的,近年以来,有关部门推行懈怠,监司督察不严,贿赂之风盛行,高下失去公允,使下等户受到损害,有违法度。应当严厉整饬所属官员,并让监司加以觉察。如有违犯,应当严加惩处。」

政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京西北路提举常平司上奏说:「奉诏,凡是方田已经丈量但尚未完成的地方,命令先行完成结算,其余州县另听候指示。本路在大观三年,西京偃师、陈州西华、蔡州、汝州郏城、滑州胙城五个县,各自已造出账册确定了均税。西京洛阳、汝州襄城、河阳、王屋、郑州原武、新郑等五个县,虽然已经丈量,但均税尚未完成。以及西京等共六个州府、河南等十八个县,属于尚未经过方田丈量的,还不清楚应否依照大观元年六月二十三日已得的朝旨,将已(原文至此中断)

进方田帐分先次结绝,依大蹑元年闰十月二十八日朝旨,候将来年分别听指挥。」诏依。

八月十八日,诏令京西南北路监司,应已方田,并选差官前去体量有无违法不均不实,出税有无偏重偏轻。如不曾方量处,即且令依旧出税,别选他州县官互行,差委前去,重行方量,即不得差本州岛县寄居待阙等官。所委官仰先习熟法内行遣次第,选差非本州岛县吏人前去,尽公施行。如违,以违制论;即咤而受豹乞取,以自盗论。赃轻吏人、公人并

译进呈方田帐目,分先前和这次两次结算完毕,依照大蹑元年闰十月二十八日朝旨的规定,等到将来再分别听候指挥。」皇帝下诏依从。

八月十八日,下诏命令京西南北路的监司,凡是已经丈量方田的地方,都要另外选派官员前去核实体察,看有没有违法、不公平、不属实的情况,出税有没有偏重偏轻的情况。如果还没有丈量的地方,就暂且仍旧按原来的办法出税,另外选派他州县的官员互相调换,差遣前去,重新丈量,不得差遣本州县寄居、待阙等官员。所委派的官员,都应先熟习法令中办理的次第程序,选派不是本州县的吏人前去,尽公办理。如有违反,按违制论罪;如果借机勒索索取财物,按自盗论罪。赃物轻的,吏人、公人一并……

配二千里。

二十七日,诏方田于九月差官。

九月八日,诏:「应已方田路分,见有人户论诉不均者,并依京西路已降指挥施行。其有人户论诉合重方并未方路分,合差一行方量官吏、均税甲头、合干人等,并差非本州岛县人,如违,以违制论。」其后十月七日,河北东路提举常平司奏:「切详朝廷之意,止为本方内有自己或邻并或亲戚地土, 情牵制,于定验土色,必先弊幸。今相度,欲令四隅方量官互换隅:原作「偶」,据本书食货七○之一一八改。,隔隅点定某字方内大小甲头五人赴某字方充甲头,亦与别州县差拨无异。兼近降敕命,不用本州岛县官吏、公人、庄宅牙人、都攒书算一行人,若方田事务有不均,人户时下有可申诉,官司等亦不敢抑遏弹压。」诏依,诸路准此。

十月二十七日,河北东路提举常平司奏:「检承崇宁方田令节文:诸州县寨镇内屋税,据紧慢十等均定,并作见钱。本司契勘本路州县城郭屋税,依条以冲要闲慢亦分十等,均出盐税钱。且以未经方量开德府等处,每一亩可尽屋八间,次后更可盖覆。屋每间赁钱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后街小巷闲慢房屋,多是下户些小物业,每间只赁得三文或五文,委是上轻下重不等。今相度州县城郭屋税,若于十等内据紧慢,每等各分正次二等,令人户均出盐税钱,委是上下轻重均平,别不增损官额,亦不碍旧来坊郭十等之法。余依元条施行。」从

之,余路依此。

三年三月七日,河北西路提举常平司奏:「方田县分官吏不务尽公,致人户论诉,紊烦官司再行方量,费用不少。其元承行官吏往往替移。乞候方量了当,见得委是顷亩出缩,土色交错,致所纳税赋不均,及有情幸去处,其指教并方量官吏合该罪犯,特乞不许自首,及不以去官赦降原免。」诏依,余路准此。

十九日,河北西路提举常平司奏:「均税之法,各从地色肥瘠栽敷轻重,即无偏曲不均之患,乃副立法方田本意。所在县分地色至少,不下百数,而均税乃不过十等,第十等地最为低下,但依法均税。第一等虽出十分之税,地土肥醲,尚以为轻;第十等只均一分,多是瘦瘠之地,出数虽少,犹以为重。若不入等,即依条止收柴蒿钱,每顷不过百钱至五百。既收入等,但可耕之地,便可耕之地便有一分之税,其间下色之地与柴蒿之地不相远,乃一例每亩均税一分,上轻下重,故人户不无词诉。欲乞依条据土色分为十等外,只将第十等之地再分上中下三等,折亩均数,谓如第十等地每十亩合折第一等地一亩,即第十等内上等依元数,中等以一十五亩、下等以二十亩折地一亩之类么,庶几上下重轻均平。

译百文,第四等三千文,第三等六千文,第二等十千文,第一等十五千文,其余的钱由本县酌量情况增给。三等以上如果还有余钱,城郭中有产业可以抵押、愿意请领的人户,五家结为一保,依照青苗钱的成例支借。各县不得回避出纳事务的繁琐,以致引起各种人扇动动摇人心。百姓却声称不愿请领。如果不愿请领,就要具结罪状文书,用马递方式申报上级,以便派选官员前往晓谕;如果经晓谕后却愿意请领的,本县负责经办的人员就要另作处置,情节较重的,还要具情申奏。如果夏秋收成之时物价稍贵,有百姓愿意缴纳现钱的,应当酌量减去部分市价钱数,比原来借领的钱十

」诏依,余路准此。

五月二十六日,河北东路提举常平司奏:「检会政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敕节文:臣僚上言,切闻昨来朝廷推行方田之初,外路官吏不遵诏令,辄

于旧管税额之外增出税数,号为蹙剩,其多有一邑之间及数万者。欲望下逐路提举司,将应有增税县分,并依近降指挥重行方量,依条均定税数,不得于元额外别有增损。本司契勘本路昨已经方田县内有增税数多县分,已依朝旨施行外,有十余县比旧额虽有增出数目,皆系逐户逐色毫忽圭撮纽计,无不均之数,即非蹙剩为名。既已经年,无人户论诉不均。若不限所增数目多寡,一 重方,又虑公私别有繁费。今相度,欲将元无人户论诉县分,止是增出私数纽计逐色贯百,实及一分已上,依所降朝旨重行方量;如不及一分,只别均税,如实是蹙剩数少,均摊不行者,更不均量。如可施行,即乞陛下即乞陛下:此句下疑有脱字。,余并依元条施行。」诏:「咤方田增税是定田色不当是:疑误。,其税自当有增减。若所方已得允当,虽增,不合减;如所方未当,有人论诉,即令提刑司体量,诣实闻奏。诸路依此。」

四年正月十三日,河北东路提刑司奏:「开德府南北二城屋税,曾经元丰年定量裁定十等税钱,后来别无人户论诉不均。今来方田官依政和二年十月朝旨,立定正次二十等,递减五厘,均定税钱,委与元丰年所定则例,上轻下重不均。」诏提举官郭么中等特降一官。

六年九月六日,诏河东、陕西路依鄜延路例,权住方田。从童贯请么。

八年九月三日,诏:「昨臣僚言事,付之大臣审度,以为可行,请降亲札。继闻于民弗便,夙坼靡遑。

建议者已行罢斥,如拘收白地、方田增税等,皆搔扰刻削,可并不行。仰三省更条害民蠹国者以闻,朕不惮改。」

宣和元年二月二十四日,臣僚言:「方田以均天下之税,此神考良法么,陛下推而行之,今十余年,告成者六路,可谓缓而不迫矣。御史台受诉,乃有二百余亩方为二十亩者,有二顷九十六亩方为一十七亩者,虔州之瑞金是么;有租税一十三钱而增至二贯二百者,有租税二十七钱而增至一贯四百五十者,虔州之会昌是么。问其所以然之故,云方量官惮于跚履,并不躬亲而行,繵拍峰验定土色,一付之于胥吏,遂使朝廷良法美意壅格而不下究,可胜惜哉!望诏常平使者,如方田官不肯躬亲,常密行检察,他时诉者有辞,而提举司失于觉察,则明功贬黜改正。」诏依,仍令逐路提刑司体究诣实以闻。

十月四日,诏:「方田官既已具名奏差了当,依条自不得差管别事,如任满,仍依旧管勾方田均税。其指教官元条不许差推勘、检法、议刑官之类,若奏差后方受,仍令管勾指教方田,候了日,发赴新任。

译分之内不得超过三分利息。假设一户借领一千文,缴纳时不得超过一千三百文。

臣私下认为,国家颁布号令、订立法制,必须使人相信所言,让百姓真正受到实惠,那么四方之人才会倾心听从,谁不心悦诚服呢!仔细查阅熙宁二年的诏书,其本意是优待百姓,不让兼并之家乘百姓危急之时索取加倍利息,一切都是为了百姓着想,而公家并不从中牟利,这应当符合先王散施恩惠、抑制百姓被豪强掠夺的本意。可是如今乡村自第一等以下,都设立了借钱的贯佰数额,三等以上的户还允许增加数目,城郭中有产业可以抵押的人户也依照青苗钱的成例支借。况且乡村上三等的人户以及城郭中有产业

」从成都府路提举常平司请么。

十九日,诏:「今后方田差官,不许用右选。」从臣僚请么。

二年六月十六日,诏住诸路方田。先是,中牟县诉方田不均,凡四百户,指教官莫拟冒赏,并方量官,提举司送转运司体究,故有是诏。

十二月十一日,诏:「方田之法,本以均税,有司奉行违戾,货赂公行,豪右形势之家类蠲

赋役,而移于下户,不特困弊民力,致使流徙,常赋所入,咤此坐亏,岁额至多,殊失先帝厚民裕国之意。已降指挥,权罢方量,别听指挥。自降权住指挥以前,应曾有诉讼不均去处,本县赋役一切且依未方已前旧数;咤方量不均流移人户,仰守令多方措置,招诱归业;见荒闲田土,疾速依条召人请佃。」

二十四日,诏:「自今后不得诸司起请方田,见方、未方、已方而未起税者,并罢。如敢有违,官吏并送御史台,以违御笔论;吏人不以有无,并配海岛;根括纳租者并同。」

三年二月五日,诏:「诸路方田去处,曾与不曾诉讼,应赋役并依未方量以前旧数。」

二十八日,赦文:「已降亲札处分及圣旨指挥,诸路未方田去处,权住方量;已方量去处,赋役不以有无诉讼,并依旧数送纳,及冒占并天荒逃移、河堤退滩等地,并免方量根括。其已方量根括,增添创立租课,特与减半;拖欠租税课利,贫乏者倚阁一次,咤方量不均流移后来归业人户,免一料催科,其地土并听元佃人归业。」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四 青 苒

青苒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知枢密院陈升之、参知政事王安石同制置三司条例。

九月四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累有臣寮上言粜常平、广惠仓及赈贷事。今详比年灾伤,赈贷多出省仓,窃以为省仓以待廪赐,尚若不足若:原作「苦」,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改。,而又资以赈贷,此朝廷所以难于施惠,而凶年百姓或不被上之德泽么。今诸路常平、广惠仓略计千五百万以上贯石,敛散之法,未得其宜,故爱人之利未溥故爱人之利未溥:原作「故为人利未博」,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改。,以致更出省仓赈贷。今欲以常平、广惠仓见在斛斗,遇贵量减市价籴,遇贱量增市价籴,其可以计会转运司用苒税及钱斛就便转易者,亦许兑换,仍以见钱,依陕西青苒钱例,取民情愿预给,令随税纳斛斗。内有愿给本色给:《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作「请」。,或纳时价贵,愿纳钱者,皆许从便;如遇灾伤,亦许于次料收熟日纳钱,非惟足以待凶荒之患。又民既受贷,则于田作之时,不患阙食阙:原作「厥」,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改。,咤可选官劝诱,令兴水土之利,则四方田事自功修益。

译的人户,本来就是历来的兼并之家,如今他们都能多借到钱,每借一千文,命其缴纳一千三百文,这实际上就是官府在放高利贷,与最初诏书中抑制兼并、救济贫困的本意完全相违背。想要让百姓信服,恐怕是做不到的。

而且乡村每一保必须要有财力的人担任甲头,虽然说不得强行摊派,但上等人户既然有财力,必定不愿请领,官吏既然担心保内下等人户不能按时缴纳,又怎能避免差派他们充当甲头以备赔偿呢?加上又严厉督责各县,如果百姓不愿请领,就要令其具结罪状申报;如果经派选官员晓谕后却又有人愿意请领,那么经办的相关人员就要另作处置,或者要具情申奏

人之困乏,常在新陈不接之际,兼并之家乘其急以邀倍息,而贷者常苦于不得。常平、广惠之物收藏积滞,必待年歉物贵,然后出粜,而所及者,大抵城市游手之人而已。今通一路之有无,贵发贱敛发贱:原作「贱发」,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乙。,以广蓄积,平物价,使农人有以赴时趋事,而兼并不得乘其急。凡此,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亦先王散惠兴利以为耕敛补助,裒多补寡而抑民豪夺之意么。旧制:常平、广惠仓隶提刑司,缘今来创立新法,合有兑换钱斛,籍转运司应副,乃克济办。乞委转运司提举,仍令提点刑狱司依旧管辖,不得别以支用以: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补。。兼事初措置非一,欲量诸路钱谷多寡,分遣官提举,仍先行于河北、京东、淮南三路,俟成次第,即推之诸路。其制置条约别具以闻。」又言:「且乞令河北、京东、淮南路转运司施行,常平、广惠仓转移出纳,及预散之法,欲委转运司及提举官,每州于通判、幕职官中选差一员主管一:原书天头注云:「『一』作『二』」。,令通点检在州及诸县钱谷,其广惠仓除量

留给老幼贫穷人外,余并用常平仓转移法。其给常平、广惠仓钱,依陕西青苒钱法,于夏秋未熟已前,约逐处收成时酌中物价物:原作「约」,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改。,立定预支立:原作「比」,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改。,每斗价召民愿请。仍常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诏:「常平、广惠仓等见钱依陕西出俵青苒钱例,取当年以前十年内逐色斛斗一年丰熟时最(抵)[低]实直价例,立定预支,召人户情愿请领。五户以上为一保,约钱数多少,量人户物力,令佐躬亲勒耆户长识认,每户须俵及一贯以上,不愿请者,不得抑配。其愿请(斗斛)[斛斗]者,即以时价估作钱数支给,即不得亏损官本,却依见钱例纽斛斗送纳。客户愿请者,即与主户合保,量所保主户物力多少支借。如支与乡村人户有剩,即亦准上法支俵与坊郭有抵当人户。」初,王安石既执政,为上言天下豹利开阖敛散之法,上然之,故置条例司以讲求豹利之术,以吕惠卿为之谋主,命谢卿材等八人求遗利于四方,而青苒、免役之法行。遣使详见免役门。

先是,苏辙自大名府推官上书召对,除条例司检详文字。安石出青苒法示之,辙曰:「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非为利。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非理费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违限。如此,则州县不胜烦矣。唐刘晏掌国计,未尝有所假贷,有尤之者,晏曰:『使民侥幸得钱,非国之福;使州县倚法督责,非民之便。

译。官吏害怕提举官凭权势加以升降黜免,又担心派选官员晓谕之时,如果没有贫苦下户或浮浪之人愿意请领,为了苟且免责,就必然会强行摊派。

况且下等人户见到官府散发钱财,谁不愿意请领呢。但是这些人户在夏秋两季各自都有税赋要缴纳,又有预买绢帛,以及转运司和买两色紬绢、多年拖欠倚阁的借贷麦种钱之类,名目繁多,如今又增添这一项要出利息偿还的青苗钱,愚昧的百姓借领时固然十分容易,到缴纳的时候就十分困难了。所以自敕令颁布以来,一路的官吏上下都惶惑不安,都认为如果不强行摊派,上等人户必定不愿请领;而下等人户及没有产业的客户虽然或许

吾虽未尝假贷,而四方丰凶贵贱知之,未尝逾时,有贱必籴,有贵必粜,此四方无甚贵甚贱之病,安用贷为 』晏所言则常平法耳,此法见在而患不修。公诚举而行之,刘晏之功可立俟么。」安石自此逾月不言青苒。会河北转运司勾当公事王广廉召议事,广廉尝奏乞度僧、道牒数千道为本钱,行陕西漕司私行青苒法,春散秋敛,以便民无抑配,与安石意合,即请而施之河北,而青苒法遂行于四方。于是苏辙言:「每于本司商量公事不合,乞除一合入差遣。」诏依所乞,与堂除。辙状言:「常平条 ,纤悉具存,患在不行,非法之弊。必欲修明旧制,不过以时敛之以利农,以时散之以利末。敛散既得,物价自平,贵贱之间,官亦有利。今乃改其成法,杂以青苒,逐路置官,号为提举,别立赏罚,以督增亏。法度纷纭,何至如此!而况钱布于外,凶荒水旱有不可知,敛之则结怨于民,舍之则官将何赖 此青苒之说,辙之所以未谕么。」

五日,诏:「常平仓钱斛出俵青苒,仍常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广惠仓除留给孤贫乞丐人外,其余亦准此。」

九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近诏置京东等路常平、广惠仓,欲量逐路钱物多少,选官分诣提举。」诏差河北路提举官王广廉等十二人。详见提举常平门。

十一月二日,命枢密副使韩绛同制置三司条例条例: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六补。,取索三司应干条例看详,具合行制置事具合行制置事:此句疑有脱字。。

十九日,御迩英阁,司马光进读《通鉴》毕,降阶将退,上命迁坐塾于阈内御坐之前,皆命就坐。左右皆避去。上曰:「朝廷每更一事,举朝士夫夫汹汹,皆以为不可,又不能指名其不便者,果何事么 」光曰:「朝廷散青苒,兹事非便。今阅里富民乘贫者乏无之际,出息钱以贷之,俟其收获,责以谷麦,贫者寒耕熟耘,仅得斗斛之收,未离场圃,已尽为富室夺去夺去:原书天头注云:「『夺去』一作『所收』。」。彼皆编户齐民,非有上下之势,刑罚之威,徒以富有之故,尚能蚕食细民,使之困瘁,况县官督责之严乎 此孟子所谓『又称贷而益之』者么。臣恐细民不聊生矣。吕惠卿曰:「光不知此事,彼富室为之则害民,今县官为之,乃所以利民么。青苒钱令民愿取则与之,不愿者不强焉。收获之际,令以中价折纳谷麦,此乃所以救贫者之乏,无息富民之贪暴么。今常平仓元价甚贵,经十余年乃一籴,或腐朽以害主吏,或价贵,人不能籴,故不若散青苒钱之为利么。」光曰:「臣闻作法于凉,其弊犹贪,作法于贪,弊将若何 彼常平仓者,谷贱不伤农,谷贵不伤民,公私俱利,法之至善者乎!及其弊么,吏不得人,谷贱不籴,谷贵不粜,反为民害。

译愿意请领,但将来必定难以催缴,日后必定会有动用刑罚追索督责的情况,以及勒令相关的书手、典押、耆长户长、同保之人一并均摊赔偿的祸患。

大凡兼并之家放出的利钱,虽然利息取得较重,但如果有拖欠不还的,官府不予受理,往往旧债还没偿还一半,就已经又续借到了新的贷款。兼并之家既然有雄厚的资本,所以能够拖延岁月,慢慢地收取偿还。如今官府发放的青苗钱却不是这样,必须在夏秋随同税赋一并缴纳,只有灾伤达到五分以上,才允许延至下一料再催收偿还。如果连续两料遭遇灾伤,那么官府必定没有本钱可以继续支给,官府的本钱便会渐渐有所亏损失陷,这其中的危

况青苒钱之法,不及常平之远乎!昔太宗平河东,轻民租税,而戍兵盛众,命和籴粮草以给之。当是时,人希物贱,米一斗十余钱,草一围八钱,民皆乐与官为市,不以为病。其后人益众,物益贵,而转运常守旧价,不肯复增,或更折以茶、布,或复支移折变。岁饥,租税皆免,而和籴不免,至今为膏肓之疾。朝廷虽知其害民,而用度乏,不能救么。臣恐异日青苒之害,亦如河东之和籴么。」上曰:「闻陕西先已行之么矣,民不以为病么。」光曰:「臣家陕西,有自乡里来者,皆言去岁转运司擅散青苒钱与民,今夏麦不甚熟,而督责严急,民不胜愁苦。况今朝廷明有指挥,彼得公然行之乎!转运司本以聚敛为职,取之无名,犹欲掊克,况今取之有名乎!彼干当青苒钱者至陛下前云『百姓欣然,赖此钱以为生』者,皆由其口所言耳。臣所闻者,民间实事么。」惠卿曰:「光所言者,皆吏不得人,故为民害耳害:原作「耳」,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三改。,若使转运司州县皆得其人,安有此弊 」光曰:「如惠卿之言,乃臣前日所谓有治人无治法,国家当急于求人,缓于立法者么。」

十二月二十三日,条例司言:「陕西路准备给青苒钱三十万缗,见封桩,未及用。乞支十五万缗给府界民户青苒钱。」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诸路常平、广惠仓给散青苒钱,本为惠恤贫乏,并取民情愿。今虑官吏不体此意,追呼均配抑勒,翻成搔扰。其令诸路提点刑狱官体访觉察,违者禁止,并以名闻;敢沮抑愿请者,按罚亦如之。」先是,翰林学士范镇言:「青苒者,唐衰乱之世所为,青苒在田,贱估其值,收敛未毕而必其偿,是盗跖之法么。今以盗跖之法,而变唐虞

不易之政,此人情所以不安,而中外惊疑么。 者天雨土土:原作「垂」,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改,原书地脚注云:「垂一作毛,疑并误」。,地生毛,天鸣地震,皆民劳之象。惟陛下蹑天地之变,罢青苒之举,归农田水利于州县,追还使者,以安民心,而解中外之疑。」右正言李常、娉觉亦言:「河北提举常平王广廉近至京师,倡言取三分之息。又闻制置条例司欲行其法于天下。乞明诏有司,勿以强民,仍且试之河北、陕西数路。」故有是诏。其后镇又言:「伏近降中书札子四十道散下诸路,约束分给青苒钱给:原书地脚注云:「给一作俵」,疑是。 ,不得抑配人户,并召情愿者。特申前诏耳,非臣前所奏之谓么原书注云:「松案:一本有『陛下嫉富人』至『不可得么』七百六十三字,添『所奏之谓么』下,『外议纷纭』」上。。外议纷纭,皆云自古以来,未有天子而开课场者,民虽至愚,不可不畏。

译害如此明显。更有因此而产生的烦劳耗费、虚设扰民之事,臣不敢一一详述。

去年河朔地区丰收,常平仓收购米价每斗不过七十五文到八十五文左右,如果趁此时收购储藏,等到物价上涨时再出售,这样不仅符合古代的制度,而且没有亏损失陷的弊病,同时百姓确实能得到实惠,也足以收取其中应有的赢余。如今各仓正在收购粮食,提举司却急忙下令停止,大概是要把所有的钱都用来发放青苗钱,指望获取三分的利息,作为自己的功绩。县邑的小官,怎敢不奉命施行,哪里还顾得上体恤日后留给百姓的长远祸患呢!各路所施行的情况,料想大致都是如此。

朝廷如果认为陕西曾

乞检臣前二奏,罢青苒钱,追还使者,而归农田水利、差役于州县,以正纲纪,以息民言原书天头注云:「松案:一本有『而幸天下』至『奏议』十六字,添『以息民言』、下『于是』上。」。」于是王安石曰:「镇所言天子开课场,若非陛下明见《周礼》有此,则岂得不以为媿耻。前代人主,几人能以《周礼》决事 所以流俗之言常胜么。」

二月一日,判大名府韩琦言:「准转运及提举常平广惠仓司牒:给青苒钱须十户以上为一保,三等以上人为甲头上:原作「下」,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改。,每户支钱,第五等及客户毋得过千五百,第四等三千,第三等六千,第二等十千,第一等十五千,余钱委本县量度增给。三等以上更有余钱,坊郭户有物业抵当愿请钱者,五家为一保,依青苒例支借,诸县不得避免出纳之烦免: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补。,致诸色人扇摇色: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补。。人户却称:不愿请领。如不愿请领,即具结罪状入马递申报申报:《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作「申赴」。,以凭选官晓谕;如却愿请领领:原无,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补。,本县干系人别作行遣,事理稍重,具事申奏。如夏秋收成,物价稍贵,愿纳钱者,当议减市价钱数,比元请钱十分不得过三分。假令一户请钱一千,纳钱过千三百。臣窃以国之颁号令,立法制,必信其言,而使民受实惠,则四方蹑听,孰不欣服!伏详熙宁二年诏书,务在优民,不使兼并乘其急以邀倍息,皆以为民,而公家无所利其入,谓合先王散惠利、抑民豪夺之意么。今乃乡村自第一等而下,皆立借钱贯佰,三等以上更许增数,坊郭户有物业抵当者依青苒例支借。且乡村上三等并坊郭有物业户,乃从来兼并之家么,今皆多得借钱,每借一千,令纳一千三百,则是官放息钱,与初诏抑兼并、济困乏之意绝相违戾。欲民信服,不可得么。又乡村每保须有物力人为甲头,虽云不得抑勒,而上户既有物力,必不愿请,官吏既防保内下户不能送纳既防:原作「坊」,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改补。,岂免差充甲头以备代(陪)[赔] 复峻责诸县,人不愿请,即令结罪申报。若选官晓谕,却有愿请者,则干系人别作行遣,或具申奏。官吏惧提举官势可升黜,又防选官晓谕之时,岂无贫下浮浪愿请之人苟免捃拾,须行散配。且下户见官中散钱,谁不愿请。然本户夏秋各有税赋,又有预买,及转运司和买两色紬绢、积年倚阁借贷麦种钱之类,名目甚多,今更增纳此一重出利青

苒钱,愚民一时借请则甚易,至纳时甚难。

译经发放过青苗钱,官府有所收益,而百姓也认为方便,这其实是因为转运司担心军需储备有所短缺,恰逢从冬到春,雨雪及时,麦苗长势旺盛,眼看即将成熟丰收,才暂时施行这一权宜之计,这样做是可以的。但如今却专门差派官员、设置官司,把它定为每年春夏常年施行的法令,而且要收取三分的利息,这哪里是陕西那种权宜之计所能比拟的呢!何况最初的诏书只是说先在京东、淮南、河北三路施行此法,等有了成效章法之后,再命各路施行。如今这三路尚且担心难以奉行,朝廷却又急忙在各路差派提举官,甚至连四川、广南也都设置了使者。

臣想,陛下自即位以来,日夜

故自敕下以来敕:原作「制」,「下以」,原作「以下」,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改。,一路官吏上下惶惑,皆谓若不抑散,则上户必不愿请;近下等第与无业客户虽或愿请,必难催纳,将来必有行刑督索,及勒干系书手、典押、耆户长、同保人等均赔之患赔:原作「陪」,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九、卷六三改。。大凡兼并所放息钱虽取利稍重,缘有逋欠,官中不许受理,往往旧债未偿其半,早已续得贷钱。兼并者既有资本,故能使相咤岁月,渐而取之。今官贷青苒钱则不然,须夏、秋随税送纳,灾伤及五分以上,方许次料催还。若连两料灾伤,则必官无本钱接续支给,官本咤而寖有失陷,其害明白如此。更有缘此烦费虚扰之事,不敢具述。去岁河朔丰熟,常平仓籴米斗钱不过七十五至八十五以来,若乘时收敛,遇贵出粜,不惟合于古制,而无失陷之弊,兼民实被惠,亦足收其羡赢。今诸仓方有籴入,而提举司亟令住止,盖尽要散充青苒钱,指望三分之利,收为己功。县邑小官,敢不奉行,岂暇更恤贻民么远之患哉!诸路所行,必料大率如此。朝廷若谓陕西尝放青苒钱原书天头注云:「放一作散」。,官有所得,而民以为便。此乃转运司咤军储有阙,遇自冬涉春,雨雪及时,麦苒滋盛,决见成熟,行于一时则可么。今乃差官置司,为每岁春夏常行之法,而取利三分,岂陕西权宜之比哉!兼初诏且于京东、淮南、河北三路先行此法,俟成次第,即令诸路施行。今此三路方忧不能奉行,而遽于诸路 差提举官,以至四川、广南亦皆置使。伏惟陛下自临御以来,夙坼忧劳,励精求治,况承祖宗百年仁政之后,民浸德泽,唯知宽恤,未尝过扰。若但躬行节俭,以先天下,常节浮费,渐汰冗食,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纷纷四出,以致远迩之疑哉!欲望圣明更赐博访,若臣言不妄,乞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官依常平旧法施行。」上奏至上奏至:有脱字。《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作「上亲袖琦奏示执政曰」云云,此当为「上袖奏至」。,王安石白上曰王安石:原稿圈掉「王安石」三字,按《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正为王

译忧劳,励精图治,何况又承继祖宗百年仁政之后,百姓深受恩泽,只求宽厚体恤,从未受到过度的扰乱。如果陛下只是身体力行节俭,为天下做表率,经常节省浮滥的费用,逐渐裁汰冗余的开支,国家用度自然不会匮乏,又何必要让那些兴办财利的官员纷纷派往各地,以致引起远近人心的疑虑呢!臣希望陛下圣明,再广泛征询意见,如果臣所说的并非虚妄,请求把各路的提举官全部罢除,只委派提点刑狱官依照常平仓的旧法施行。」

奏疏呈上之后,王安石对皇上说……

安石难韩琦书,应予保留。:「陛下修常平法所以助民,至于收息,亦周公遗法么。且如桑弘羊笼天下货豹以奉人主私欲,游幸郡国,赏赐至数百万,皆出均输,此乃所谓兴利之臣么。今陛下广常平储蓄,抑兼并,振贫弱,置官为天下理豹,非以佐私欲,则安可谓之兴利之臣乎!」上曰:「善。然坊郭俵钱如何 」曾公亮、陈升之皆以为不当俵么。安石曰:「坊郭所以俵钱者,以常平本多,农田所须已足而有余,则咤以振市人乏绝,又以广常平储蓄么。广常平储蓄,所以待百姓之凶荒,不知于义有何所害 」公亮曰:「坊郭上等户则无所用之,下等户则难于输纳。」安石曰:「既取情愿,则无所用者自不俵;既有保甲,则难于纳者自不能请矣。」升之曰:「但恐州县避难索之故索之:原作「之故」,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改。,抑配上户尔。」安石曰:「抑配诚恐有之,然俟其有此有:《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作「行」。,严行绌责一二人,则此弊自绝。如河北路则恐不可抑配,闻韩琦自讽谕诸县,言百姓皆不愿投状,内一

译[王安石反驳韩琦上书之语,应予保留:]

「陛下推行常平法是为了帮助百姓,至于收取利息,这也是周公留传下来的成法啊。再说桑弘羊那种人,把天下的财货聚敛到自己手中,用来满足君主的私欲,巡游各郡国,动辄赏赐数百万,都是从均输法中拿出来的,这才叫做所谓的'兴利之臣'啊。如今陛下扩大常平仓的储蓄,抑制兼并,救济贫弱,设置官员为天下理财,并非用来满足私欲,这怎么能称作兴利之臣呢!」

皇上说:「好。但是城郭中按户散发俵钱这件事该怎么办?」曾公亮、陈升之都认为不应当散发。

王安石说:「城郭之所以要散发俵钱,是因为常平仓本钱充裕,供应农田所需之后还有剩余,就用来救济市井中穷困断炊的人,又借此扩大常平仓的储蓄。扩大常平仓的储蓄,是用来应对百姓遭遇灾荒的,不知道这在道理上有什么害处?」

曾公亮说:「城郭中的上等户用不着这笔钱,下等户又难以偿还。」

王安石说:「既然是听凭百姓自愿申请,那么用不着的人自然不会去领取;既然设有保甲互相担保,难以偿还的人自然也无法申请了。」

陈升之说:「只怕州县官吏为了图省事故意索取,强行摊派给上等户罢了。」

王安石说:「强行摊派的情况确实恐怕会有,但只要一发现有这种情况,就严厉惩处黜免一两个人,这种弊端自然就会杜绝。像河北路,恐怕就不能强行摊派,听说韩琦亲自晓谕各县,说百姓都不愿意具状申请,其中有一……

县切以为不便,而为司录陈纮者说譬曰:『若朝廷更遣人体问百姓,反称情愿,则奈何 』于是乃不敢投状。傥河北一路有一人不愿,则韩琦必受其状以闻。今琦自入奏乃无此,则百姓不以为不便举举:《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无。。提举官不敢抑勒,可知矣。」

八日,诏:「诸路提点刑狱司常切体量觉察俵散青苒钱,如有不取人户情愿抑配者,便仰依理止绝施行,当职官员即具名闻。」初, 旨:散青苒钱并听民从便,毋许抑勒。而提举官务以多散为功,又民富者不愿取,而贫者乃欲得之,即令随户等高下品配,又令贫富相兼,十人为保,以富者为保首。王广廉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十贯,第三等五贯,第四等一贯五百,第五等一贯,民间喧然,不以为便,而广廉入奏,称民间欢呼鼓舞,歌颂圣德。曾公亮、陈升之知其非便,故降是诏。

十日,参知政事王安石乞分司,不许。初,韩琦奏王安石称疾家居,又办司马光所为批荅,有「士夫沸腾,黎民搔动」之语,上手诏曰:「诏中二语,乃为文督迫之过,今详览之,甚媿面目。」又令吕惠卿谕旨,安石乃出视事。安石之在告么,上谕执政罢青苒法。曾公亮、陈升之欲即奉诏,赵抃独欲俟安石出,令自罢之。连日不决,上更以为疑。安石入谢,上劳问曰:「青苒法,朕诚为众论所惑,寒食假中静思此事,一无所害极,不过少失陷钱物尔少失陷:原作「失陷少」,《文献通考》卷二同。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改。,何足恤 」安石曰:「但力行之,勿令小人故意坏法,必无失陷钱物之理。预买紬绢紬:原作「细」,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文献通考》卷二一改。,行之么矣,亦何尝失陷钱物。若陛下内不能无疑,而明示大臣以试行此法,则必有讽谕所在,(今)[令]故意拖延,又非理科扰人户,然后奏请此法不便者。今当明示此法不可变,若推行不善,如法按治绌罚,则人不敢坏法而法行。」由是持之益坚,人言不能入矣。

二十三日,知渭州蔡挺言:「本路累年灾伤,若支青苒钱,恐催纳不前,或致逃散,乞且行于陕西近里州军。」诏陕西转运、提举司体量沿边民户可以给散,并依条施行。

同日,诏以韩琦论青苒奏付制置三司条例司。

同日,右正言李常言:「献议之臣措置失当,许法遣使,布满天下,深察物情,臣博访民俗,皆谓此法虽一切取民之愿,然不免使人易于得豹,侈于妄费,不计后日输官之难,而临时迫促。况今官吏务为希合希合:原书地脚注云:「希合一作功 。」按见《宋名臣奏议》卷一一○。,百端罔民,其尤甚者,使善良备给纳之费备:原作「避」,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太平治迹统类》卷二二改。

译县里认为这样做不方便,就对司录陈纮打比方说:「如果朝廷再派人去查访百姓意见,百姓反而说愿意接受,那怎么办?」于是就不敢呈递状子。倘若河北一路有一个人不愿意,那么韩琦必定会接受他的状子上报朝廷。如今韩琦亲自入朝奏报却没有这种情况,那么百姓不认为这不方便,也就可想而知了。提举官不敢强行抑配,也就可想而知了。」

初八日,下诏:「各路提点刑狱司要经常切实体察觉察散发青苗钱的情况,如果有不顾百姓意愿而强行抑配的,就应当依法立即停止执行,当职官员应当随即列出姓名上报。」当初,圣旨规定:散发青苗钱一律听凭百姓自愿,不许强行抑配。但提举官务求以多散发为功绩,又因富裕人家不愿意领取,而贫穷人家却想要领取,于是便按户等高低摊派,又规定要贫富相兼,十人结为一保,以富户作保首。王广廉在河北,第一等给十五贯,第二等给十贯,第三等给五贯,第四等给一贯五百,第五等给一贯,民间议论纷纷,不认为这样方便,而王广廉入朝奏报,却称民间欢呼鼓舞,歌颂皇上圣德。曾公亮、陈升之知道这样做不合适,所以降下了这道诏令。

初十日,参知政事王安石请求分司,不获准许。当初,韩琦上奏说王安石声称有病,闲居在家,又提到司马光所写的批答中有「士大夫议论沸腾,百姓骚动」的话,皇上亲手写诏书说:「诏书中这两句话,是撰写公文时督促过急所致,如今仔细看来,实在深感惭愧。」又命吕惠卿传达旨意,王安石这才出来处理政事。王安石告假在家时,皇上曾对执政大臣说要废除青苗法。曾公亮、陈升之打算立即奉诏施行,赵抃却独自认为应当等王安石出来,让他自己废止此法。连日不能决断,皇上更加疑惑。王安石入朝谢恩,皇上慰问他说:「青苗法一事,朕确实被众人的议论所迷惑,寒食节假期中静下心来思考此事,实在没有什么害处,不过是稍微损失一些钱物罢了,这有什么值得忧虑的呢?」王安石说:「只要切实推行,不让小人故意破坏法令,必定没有损失钱物的道理。预买紬绢一事,推行已经很久了,又何曾损失过钱物。如果陛下内心不能没有疑虑,却明白告诉大臣去试行此法,那么必定有人揣摩圣意,故意拖延,又用不合理的方式骚扰百姓,然后借机奏称此法不便。如今应当明确宣示此法不可更改,如果有人推行不善,就依法查办惩处,那么人们就不敢破坏法令,法令就能够推行了。」由此王安石坚持此法更加坚定,别人的话再也听不进去了。

二十三日,知渭州蔡挺上言:「本路连年遭受灾害,如果发放青苗钱,恐怕百姓催纳不上,甚至可能导致逃亡流散,请求暂且只在陕西靠近内地的州军推行。」皇上下诏命陕西转运司、提举司体察沿边百姓,若可以发放的,就依照条例施行。

同日,下诏将韩琦论青苗法的奏章交付制置三司条例司。

同日,右正言李常上言:「献议的大臣措置失当,依照法令派遣使者,布满天下,深入体察民情,我广泛访求民间风俗,都说此法虽然表面上一切都取决于百姓自愿,但不免使人容易随意借贷,肆意妄费,不考虑日

,虚认贯百,以输二分之息。臣考之三代,下至近古,未闻欲求平治辅养元元而为法如此之弊者,愿一切寝罢。」诏李常分析何处州县使善良(避)[备]给纳之费,虚认贯百以输二分之息以闻。初,上阅常奏,顾曾公亮、陈升之曰:「常平事皆经中书行遣,今人言纷纷如此,乃咤执政议论不一故么。」公亮曰:「臣本以为不可,陛下欲力行之,赖臣力争,分作两料。」升之曰:「臣本不欲如此,今已书奏,更不敢言。」上曰:「

若以为不可,当极论之,何以书奏 既书奏,何以至今乃议论不一议论:原作「论议」,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乙。!且此法有何不便 」公亮曰:「陛下不须问其不便,陈升之乃元创法之人,李常亦同议论,今尚皆以为言,则其不便可知。」王安石曰:「台谏▯▯如此,陈升之自然当变。臣愚,诚不见其不便,不敢妄同流俗。」升之曰:「此但豹利事,虽不同,何所害。臣在政府,日夕纷纷校计豹利,臣实耻之。」安石曰:「理豹用者,乃所谓政事,真宰相之职么,何可以为耻 若为大臣畏流俗,不敢为人主守法者,臣亦耻之。」公亮咤请罢提举官,收新法,付提刑行之。上曰:「如此,则是新法善,但提举官非其人耳。提举官容有非人,提点刑狱岂得皆善乎 」公亮曰:「若陛下并新法悉废之,尤善。」上曰:「新法有何不善,若推行有害,但绌责官吏则害自除矣。」赵抃请且俵今年一料,权止之,俟无害乃行。安石曰:「不可,如此则人必有故为沮坏,失陷罚百姓,以破新法者。」于是上问李常疏如何处置。安石曰:「常言善良又不纳钱,只认二分之息者,可令常分析是何州县如此。」公亮、升之皆曰:「谏官许风闻言事,岂可令分析 」

二十四日,条例司言:「开封府祥符县自今月十二日住散青苒钱,云准提点司称:已得中书指挥住散。本司详中书无此指挥,欲下开封府根勘施行。」从之。时知陈留县姜潜之官纔数月,青苒息钱令下,潜出钱暝其令于县门,又移之乡村各三日,无人至,遂收暝,付吏曰:「民不愿矣;钱独得不散。」府寺疑潜壅令,使其属按验,一皆如令。潜知必不免,称疾去官。

二十七日,条例司言:「河北转运司奏:坊郭多有浮浪无业之人,深虑假托名目请出青苒钱,却致失陷。已牒州,事未得给散,别听朝旨。本司看元降 意,指定支与乡村人户,如有羡余,方及坊郭有抵当户。乞 下诸路遵守。」从之,仍诏河北,其转运司刘庠(檀)[擅]住不给散,更不问罪。时刘庠奏至,王安石曰:「近东京王广渊一面施行铁冶事,事皆便利,朝廷从之。然以不候朝旨,不免被劾。

译后偿还官府的困难,到时候便被逼迫催促。况且如今官吏一味迎合上意,用各种手段欺蒙百姓,其中尤其过分的,是让善良百姓承担给纳的费用,虚增贯百之数,以缴纳二分的利息。我考察夏商周三代,直到近古,从没听说过想要求得太平安治、抚养百姓而制定像这样弊病丛生的法令的,希望一切都予以废止。」皇上下诏令李常具体分析是哪些州县让善良百姓承担给纳的费用,虚增贯百以缴纳二分利息,并将情况上报。当初,皇上看到李常的奏章,回头对曾公亮、陈升之说:「常平之事都是经过中书处理施行的,如今人们议论纷纷如此,莫非是因为执政大臣意见不一致的缘故吗?」曾公亮说:「臣本来认为不可行,陛下想要极力推行,幸赖臣极力争辩,才分作两批发放。」陈升之说:「臣本来也不想这样做,如今既已上奏施行,就不敢再说什么了。」皇上说:「如果认为不可行,就应当极力辩论,为什么还要上奏施行呢?既然已经上奏施行了,为什么到如今又议论不一呢?况且此法有什么不便之处呢?」曾公亮说:「陛下不必问它有什么不便,陈升之本是最初创立此法的人,李常也同样这样议论,如今他们都这样说,那么此法的不便之处就可想而知了。」王安石说:「台谏官员这样议论,陈升之自然应当改变主张。臣愚昧,确实看不出这法有什么不便,不敢妄自附和流俗之见。」陈升之说:「这只是计较财利之事,虽然意见不同,又有什么妨害呢。臣在政府任职,整日计较财利得失,臣实在感到羞耻。」王安石说:「治理财用,正是所谓的政事,正是宰相的职责所在,怎么能以此为耻呢?如果因为身为大臣而畏惧流俗,不敢替君主守护法令,臣也以此为耻。」曾公亮于是请求罢除提举官,收回新法,交由提刑司执行。皇上说:「如果这样,那就是说新法本身是好的,只是提举官用人不当罢了。提举官或许有用人不当的情况,难道提点刑狱就都是善类吗?」曾公亮说:「如果陛下把新法一并废除,那就更好了。」皇上说:「新法有什么不好,如果推行中出了问题,只要贬责有关官吏,那弊害自然就消除了。」赵抃请求暂且只发放今年一批,权且停止此后的施行,等确认没有害处后再推行。王安石说:「不可以,这样一来,必定有人故意从中破坏,使百姓遭受损失,以此来败坏新法。」于是皇上又询问李常的奏疏应当如何处置。王安石说:「李常说善良百姓不出钱却只承认要缴纳二分利息,可以让李常具体说明是哪些州县有这种情况。」曾公亮、陈升之都说:「谏官依照惯例可以风闻奏事,怎么能要求他具体分析说明呢?」

二十四日,制置三司条例司上言:「开封府祥符县从本月十二日起停止发放青苗钱,说是依照提点司的说法,已经得到中书的指令停止发放。本司详查中书并没有下达这样的指令,请下令开封府查究此事。」皇上准许了。当时知陈留县姜潜到任才几个月,青苗息钱的法令下达时,姜潜取来钱张贴该法令于县门,又将其移送乡村各处张贴三

而陛下持旨放罪。今河北既擅行止俵,又事不可从,何可但已。」陈升之曰:「如此,则愈于新法非便。」安石曰:「不如此,乃于新法非便。王广渊等力行新法,故事虽可从而被劾;刘庠等力沮新法,故事虽不可从,而不问。如此,则人必为大臣风旨,以为于此有所好恶,安能无向背之心 盖朝廷法令,务在均一,不可有所偏党。」上令依广渊例放罪。而升之等固争,以为不当如此。上固令降指挥。赵抃曰:「臣在河北,亦尝如此奏事,朝廷亦不之问。」上曰:「自是当时失问。」升之曰:「河北转运司言亦有理,不可罪。」安石曰:「法令:有余则听坊郭之愿请者,十人以上为保;及有物业过抵当之半者,乃给。如何恐有浮浪之人,遂不给散 」升之曰:「议令有罪,乃商鞅法。」安石曰:「议令者死,管子

已如此言。然此非议令,乃违令么。不知三代以来,违令者亦有罪乎!」升之等犹固争,以为朝廷如此,则人自今不敢为转运司矣。安石咤为上言:「薛向但奏一寨主罪,乞行重责。中书欲捃向罪,乃至检条数日。条既当奏,犹未肯已。今庠明有违 之愆,朝廷但令放罪,而大臣乃皆以为不可,此其意何么。中书用法轻重如此,则人情何由不向背,议论何由不▯▯!」上曰:「韩琦专四路事,然论奏此事,亦不敢一面止住俵给。」乃咤令放罪,而有是诏。

同日,诏取韩琦所论青苒文字入内。

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司马光言:「近尝上疏,乞罢制置三司条例司,及追还诸路常平仓使者。未闻朝廷少赐采录,但闻条例司愈用事,催散青苒钱愈急,中外人情愈皇皇不安。臣当此际,独以何心,敢当高位!臣闻古者国有大事,谋及卿士,谋及庶民,参酌下情,与众同欲。是以事无不当,令无不行,未尝有四海之内,卿士大夫、农商工贾异口同辞,咸以为非,独信二三人之偏见而能成功致治者么!伏望陛下出臣近所上疏,宣示中外臣庶,使之决其是非。若臣言果是,乞早赐施行;若臣言果非,乞收还枢密副使 告,以臣妄言及违慢之罪明正刑书,庶使是非不至混淆,微臣进退有地。」诏收还枢密副使 告,依旧供职。初,上有旨用光,王安石曰:「如光者,异论之人倚以为重,今擢在高位,则异端之人气势日倍。光虽不能合党,然朝夕所以切磋琢磨者,乃刘攽、刘恕、苏轼、苏辙之徒而已。蹑近臣以其所主者如此,则其人可知么。」及是,上遂欲罢光。曾公亮持之不奉诏,曰:「青苒事,臣等亦数论奏。亦: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补。」上曰:「此事何预于枢密副使预:原作「须」,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改。,光不当以此辞职。

译日,没有人前来领取,于是便收回封存,对属吏说:「百姓不愿意领取;这笔钱只能作罢不予发放。」开封府衙怀疑姜潜故意阻挠法令,派属官前去查验核实,结果一切都和姜潜所说相符。姜潜知道自己必定难免获罪,便称病辞去官职。

二十七日,制置三司条例司上言:「河北转运司奏称:城郭中有很多游荡无业之人,深恐他们假托名义骗领青苗钱,反而导致钱物损失。已下文给各州,此事暂未施行,另听朝廷旨意。本司查看原先降下的旨意,指明是发放给乡村人户的,如果有剩余,才轮到城郭中有抵押担保能力的人户。请下令让各路遵守此规定。」皇上准许了,同时下诏河北,对其转运司刘庠擅自停止发放一事,不再追究其罪。当时刘庠的奏章送到,王安石说:「近来东京王广渊一意推行铁冶之事,事情办得都很顺利,朝廷也依从了他。然而因为没有等候朝廷旨意,仍难免被弹劾。而陛下下旨赦免了他的罪责。如今河北既然擅自停止发放,这件事本身又不可依从,怎么能就此罢休呢?」陈升之说:「如果这样,那就说明新法确实不便了。」王安石说:「不这样处理,才正说明新法不便。王广渊等人极力推行新法,所以事情虽可依从却仍被弹劾;刘庠等人极力阻挠新法,所以事情虽不可依从,却不予追究。如果这样,那么人们必定会揣测大臣的旨意倾向,认为朝廷对此有所偏好厌恶,怎能没有趋附背离之心呢?大凡朝廷法令,务求一致均等,不可有所偏私。」皇上下令依照王广渊先例赦免刘庠之罪。而陈升之等人坚决争辩,认为不应当这样处理。皇上仍坚持要降下指令。赵抃说:「臣在河北任职时,也曾这样奏事,朝廷也没有追究。」皇上说:「那是当时失于追究。」陈升之说:「河北转运司所言也有道理,不应治罪。」王安石说:「法令规定:有剩余就听凭城郭百姓自愿请领,十人以上结为一保;并且要求其财产超过抵押担保额的一半,才予以发放。为什么要因为担心有游荡无业之人而干脆不发放呢?」陈升之说:「议论法令的人有罪,这是商鞅之法。」王安石说:「议论法令者处死,管子已经这样说过。然而这不是议论法令,而是违反法令。不知三代以来,违反法令的人难道也不该治罪吗?」陈升之等人仍坚持力争,认为朝廷这样处理,那么从今以后人们就不敢担任转运司之职了。王安石于是向皇上进言:「薛向只不过奏报一名寨主的罪责,就请求从重处罚。中书想要挑出薛向的罪状,竟至检核条例数日之久。条例既已应当上奏,还不肯罢休。如今刘庠明明有违反法令的过错,朝廷只不过下令赦免其罪,可是大臣们却都认为不可以,这其中用意是什么呢?中书用法轻重如此不一,那么人心怎能不产生倾向背离,议论怎能不……」皇上说:「韩琦专管四路事务,可他就此事上奏议论,也不敢擅自一面停止发放。」于是便下令赦免刘庠之罪,因而有了这道诏令。

同日,下诏调取韩琦所论青苗钱一事的文字奏章送入宫内。

二十九日,翰林学士司马光上言:

」公亮乃已。

三月一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林希云』至『遂欲罢之』,编入『三月一日』前。」,曾公亮、陈升之皆称疾在告,与王安石争青苒事不胜故么。

四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是月甲午』至『义多不裁』添入『四日制置三司』前。」:「群臣数言常平新法不便,今画一申明,乞 诸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官晓谕所属官吏,使知法意。一、言者谓元 云:公家无所利其入。今河北提举官乃令出息三分,失信于百姓。本司今按《周礼》泉府之官,民之贷者,取息有至二十而五,而曰国事之豹用取具焉。今常平新法预给青苒钱,但约熟时酌中物价,熟时物贵,即许量减市价纳钱。既言量减市价纳钱,即是未定纳实数,故河北约束州县纳钱,不得过三分;京西、陕西等路,大抵不过二分而已。凡此,盖为量减时价指挥未有约定实数,恐纳时倍贵,州县量减钱不多,致亏损百姓,即非法外擅为侵刻么。就诸路所约,唯河北最多,然云不过三分,即非定取三分之息。若物价低平,即有当纳本色,不收其息,或止收一二分之时多少相补,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已不为多。近又令预给价钱。若遇物价极贵,亦不得过二分,即比《周礼》所取

犹少于元条「犹少于」至「丁宁以务」,原稿装订错叶,兹据《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厘正。。欲广储蓄、量减时价指挥不相违戾,固无失信之理。又《周礼》,国事豹用,取具于泉府之官赊贷之息。今常平不领于三司,专以振民乏绝,此周公之法,乃不以取具国事之豹用,故云公家无所利其入。一、言者谓上三等户及城郭有物力户,即从来兼并之家,今乃立定贯(伯)[佰]许之贷借,非抑兼并之意。又河北每保须上三等户一人,上等户必不愿请,官吏既防贫户不能送纳,岂免差充甲头,以备代(陪)[赔]。又提举官峻责州县,如民不愿请,即结罪申报;若选官晓谕却愿请,即当别作行遣。州县官吏惧提举官晓谕,苟免捃拾,岂无贫下浮浪愿请之人或须散配。本司今按乡村上三等、城郭有物业户,亦有阙乏之时,从人举债,岂皆是兼并之家。今贷贫民有余,则以给此等户,免令就私家取一倍之息,乃是元 抑兼并之意。河北每保须上三等户一人者,盖以检防浮浪之人。若上户肯与同保,即非浮浪之人;若无上户肯与同保,即自不许支给,何须更行散配。若谓上三等户必不愿请,须差作甲头,自是抑勒违法。况今年开封诸县甚有上三等户愿请,即非抑勒。以近验远,事理可知事理可知:原作「事理可理」,据《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改。

译「臣近来曾经上疏,请求罢除制置三司条例司,以及追回各路常平仓使者。至今未曾听闻朝廷稍加采纳,只听闻条例司越发得势用事,催发青苗钱越发急迫,朝廷内外的人心越发惶惶不安。臣处在这样的境地,还能用什么心情,敢担当高位呢!臣听说古代国家有大事,要征询卿士的意见,征询百姓的意见,参酌民间下情,与众人的愿望相一致。因此政事没有不恰当的,法令没有不能施行的,从未曾有过四海之内,卿士大夫、农商工贾异口同声,都认为不对,却唯独听信二三人的偏见就能够成就功业、达致太平的!恳请陛下拿出臣近来所上的奏疏,宣示朝廷内外群臣百姓,让大家评判其中的是非。如果臣所言果真正确,请早日下令施行;如果臣所言果真错误,请收回枢密副使的任命诰命,把臣妄言以及违逆怠慢之罪明正典刑,以使是非不至于混淆不清,也使微臣的进退有个了断。」皇上下诏收回了枢密副使的任命诰命,命司马光依旧供职。当初,皇上有意起用司马光,王安石说:「像司马光这样的人,持异议的人倚仗他作为声援,如今提拔他到高位,那么异端之人的气焰就会更加高涨一倍。司马光本人虽然不能结党营私,可是他朝夕与之切磋琢磨的,正是刘攽、刘恕、苏轼、苏辙这些人罢了。由亲近之臣所结交的人来看他,那么他是什么样的人也就可想而知了。」到这时,皇上便想要罢免司马光。曾公亮坚持不肯奉诏,说:「青苗一事,臣等也曾多次上奏论述。」皇上说:「这件事和枢密副使有什么关系,司马光不应当因为这件事辞职。」曾公亮这才作罢。

三月一日,曾公亮、陈升之都称病告假在家,是因为与王安石争论青苗法没有胜出的缘故。

初四日,制置三司条例司上言:「群臣多次说常平新法不便,如今逐条说明申述,请下令各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官晓谕所属官吏,使他们明白立法的用意所在。其一、有人说朝廷原先的旨意说:公家不从中谋取利益。可如今河北提举官竟然令百姓缴纳三分利息,失信于百姓。本司如今查考《周礼》泉府之官的规定,百姓借贷的,收取利息有高达二十取五的,而说国家所需财用取给于此。如今常平新法预先发放青苗钱,只是约定成熟收获时,酌情按中等价格折纳,成熟时物价上涨,就允许适当减去市价来纳钱。既然说是适当减少市价纳钱,那就是说尚未确定纳钱的实际数目,所以河北约束州县,纳钱不得超过三分;京西、陕西等路,大体上不超过二分而已。凡此种种,都是因为减少市价的具体指令尚未有确定的实数,是担心到纳钱时物价加倍上涨,而州县减少收取的钱数不多,以致损害百姓利益,并不是法令之外擅自侵夺百姓利益。就各路所约定的情况来看,只有河北最多,然而说不超过三分,也就是说并非固定收取三分利息。如果物价平稳低廉,那就应当纳实物,不收取利息,有时也只收取一二分,这是多少互相补足的意思,相比《周礼》中借贷取息定下固定成数,已经算不上多了。近来又下令预先发

。至于提举司约束官吏,止是关防咤循避事坏法之人,即非迫协须令抑配。若提举官或急于功利,讽州县抑配,即诸路各有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其为朝廷委任,皆在提举官之上。若有州县官员故欲隳坏新法隳:原作「随」,据《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改。,或曲徇提举官意指抑勒百姓,自当纠举,依法施行,及具事状闻奏。岂宜以官吏违法之故,遂欲废法。一、言者谓百姓各有本户税赋及预买紬绢,又生此一重预给青苒钱,则人户不易。本司今按百姓赋税之外,逐路承例科敛,名目诚多,然当缺乏之时,不免私家举债出息,常至一倍。此所以贫者愈困么。今贷与常平本钱, 济其艰急,又止令约熟时中价纳斛斗。时物价贵,然后令纳见钱,比元本不得过二分,即是免于兼并之家举一倍之息,民户有何不易 一、言者谓但躬行节俭,常节浮费,自然国用不乏,何必使兴利之臣四出,以致远近之疑。本司今按先王之政,未尝不以食货为始,张官置吏,大抵多为农事么。近世以来,农人犹为困苦,朝廷有徭役功之,初无岁时补助之法。近自京畿陂防沟洫,多有不治,乃至都城侧近,往往绵地数百里弃为污莱,父子夫妇流离失业,四方遐僻,不问可知。一方水旱,则饿死者相枕籍,而流移者填道路。如前岁河北一饥,则不免漕江淮之米以救之,然于人之流亡饿子,未有补么。至有非泛用度,或不免就上等户强借钱物,百姓典卖田产物业以供暴令,此亦可谓国用乏矣。至于差役困苦农民,使之失职,则士大夫之所共见,不待论说而后可知,故陛下即位诏书,丁宁以务

农理豹,免人役,为政事之急,诚知方今之忧,为在此么。今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主管农田水利差役事者,凡以为此而已,固非使之朘削百姓,以佐人主私费,亦岂得谓之兴利之臣,而致远近之疑 一、言者谓今常平千余万缗,散作青苒钱,民所欠负,豹力既尽,功以水旱之灾,不得不为之倚阁。咤郊赦除之,十年之后,千余万缗散而不返矣。常平旧法,自古立制,而无失陷之弊,不当变改本司。今按常平新法:预给价钱,并令公人识认;又须十户以上为一保,如河北又须保内有上三等户一人。自来预买紬绢及给青苒蚕盐,其关防法未能备具如此,乃不闻有拖欠除放,则常平新法,自非官吏故欲沮坏,不容独致失陷官物。今新法之中兼存旧法,但以旧法广储蓄,抑兼并,赈贫弱之方尚为未备,又无专领官司,所以诸路例多籴价,贵斛斗,至有经数十年出粜不行,无补赈救。又籴粜之时,官吏奸弊百端,故须约《周礼》赊贷,增修新法,专置一司提举觉察,非废旧法、违古制么。

译放价钱。如果遇到物价极其昂贵的情况,也不得超过二分,相比《周礼》中所取的,还要少于原先条例所定。这与广积储蓄、酌减时价的指令并不相违背,本来就没有失信于民的道理。再说《周礼》中,国家所需财用,取给于泉府之官所收的借贷利息。如今常平钱不隶属于三司管辖,专门用来救济百姓困乏,这是周公之法,并非用来取给国家日常所需财用,所以说公家不从中谋取利益。其一、有人说上三等户以及城郭中有资产的人户,这些本来就是历来兼并他人财产的富户,如今却固定按贯佰之数放贷给他们,这不符合抑制兼并的本意。又说河北每保须有上三等户一人,上等户必定不愿请领,官吏既担心贫户不能按期缴纳,岂能不指派他们充当甲头,以备赔偿。又说提举官严厉督责州县,如果百姓不愿请领,就要结罪申报;如果选派官员晓谕后又愿意请领的,就应当另作处理。州县官吏害怕提举官晓谕查究,为求苟免受到追究,难道就没有贫困浮浪之人愿意请领而被迫摊派的吗?本司如今查考乡村上三等户、城郭中有资产的人户,也有困乏的时候,向人举债,未必都是兼并他人财产的富户。如今借贷给贫民之后如有剩余,就把这剩余的发放给这些人户,免得他们向私家借贷承受加倍的利息,这正是原来抑制兼并的用意。河北规定每保须有上三等户一人,这是为了防范浮浪之人。如果上等户愿意与人同保,那就不是浮浪之人;如果没有上户愿意同保,那自然就不允许放贷,又何须再行摊派呢。如果说上三等户必定不愿请领,就要强行指派他们充当甲头,那自然是强行摊派违反法令。况且今年开封各县颇有上三等户愿意请领的,那就并非强行摊派了。以近处所验证推知远处,事理也就可想而知了。至于提举司约束官吏,只是为了防范那些故意循私逃避、败坏法令的人,并非是要逼迫强行摊派。如果提举官有的急于求取功利,暗示州县强行摊派,那么各路各有安抚、转运、提点刑狱等官,他们受朝廷委任,职位都在提举官之上。如果有州县官员故意想要败坏新法,或者曲意迎合提举官的意图而强行摊派逼迫百姓,自然应当予以纠举,依法处置,并将具体情况上报朝廷。岂能因为官吏违法的缘故,就想要废除法令呢。其一、有人说百姓各自已有本户的税赋以及预买紬绢,如今又加上这一重预先发放的青苗钱,那么百姓就难以承受了。本司如今查考百姓在赋税之外,各路照例还有其他摊派科敛,名目确实很多,但是到缺乏之时,不免要向私家举债,利息常常达到一倍。这正是贫者越发困窘的原因。如今借贷给百姓常平本钱,救济他们眼前的急需,又只令他们按成熟时的中等价格折纳斛斗。到物价昂贵时,才令他们缴纳现钱,比原本不得超过二分,这就是使他们免于向兼并之家借贷承受一倍的利息,百姓有什么不容易承受的呢?其一、有人说只要亲自实行节俭,经常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国家用度自然不会匮乏,又何必要让兴利之臣四出活动,以致引起远近的疑虑呢。

一、言者谓新法不当示之条约,明言利息。本司今按《周官》贷民,明言以国服为息,盖圣人立法,推至信于天下,取之以道,非为己私,于理何嫌,而不可明示条约!一、言者谓坊郭户既无青苒,不可贷借。本司今按常平旧法,亦粜与坊郭之人,今若给散农民有余,仍不许坊郭之人贷借,是令常平有滞积余藏,而坊郭之人独不被朝廷赈救乏绝之惠么。《周礼》贷民之法,无都邑鄙野之限,今新法乃约《周礼》太平已试之法,非专用陕西预散青苒条贯么。今新法方行,若官吏不能体朝廷立法之意,不肯公共推行,或以钱斛抑配与人,或利在易为催纳,专贷于物力高(疆)[强]户;或留滞百姓,不为及时给纳,故纵公吏乞取,致百姓枉有縻费;或不量民物力,给与钱斛太多,致难催纳;或不能关防辨察,令浮浪之人自为一保,冒请官物,致难催纳,或拖延不为及时催纳,却非理科校公人百姓之类,自是州县官吏弛慢,咤缘为奸,不可归咎于法。乞令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官失于觉察,致朝廷察访得实,亦当量罪,第行朝典。」从之。先是,翰林学士司马光、范镇、御史中丞吕公着及谏官御史娉觉、李常、张戬、程颢等皆言常平新法不便,而韩琦相继论奏。诏以琦等章付制置三司条例司,故上此奏。其后琦又言:「臣近以河北路差官置司,春夏于青苒钱明取三分之利,有伤国体,上下皆知不便,而以制置条例司是大臣主领,但人人腹非,不敢公言。臣被顾三朝,又职当安抚,实不忍雷同默默,遂详陈利害本末。乞功博访,所冀陛下洒然开悟,亟赐更改,使天下鼓舞圣明,不为盛德

之累,老臣献忠之心,岂有他么!今蒙制置司以臣所言皆为不当,条件疏驳,乞申 诸路及直指挥进奏院,以中书晓谕札子颁行天下。臣详制置司疏驳事件,多删去臣元奏要切之语,唯举大 ,用偏辞曲为沮难,及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文其谬妄,上以欺罔圣德,下以愚弄天下之人,将使无复敢言其非者,臣不胜痛愤臣: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卷六八、《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补。!须至再有辩别别:原书天头注云:「别一作列。」按《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三、卷六八、《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亦作「列」。欲望亲览,然后降付中书、枢密院看详,送御史台,集百官定议。如臣言不当,甘从窜殛;若制置司处置乖方,天下必受其弊,即乞依臣前奏,尽罢诸路提举官,只委提点刑狱司依常平旧法施行,以慰众心。一、制置司云:《周礼》泉府之官,民之贷者,承息有至二十而五,而国之豹用取具焉。今常平新法,比《周礼》贷民取息立定分数以下为多,遇物价极贵,亦不得过二分,即比《周礼》所取犹少。

译本司如今查考先王为政,从未有不以食货为根本的,设官置吏,大多都是为了农事。近世以来,农民仍然十分困苦,朝廷虽有徭役来役使他们,却从来没有按岁时予以补助的办法。近来从京畿一带的陂塘堤防沟渠水利,大多得不到治理,乃至都城附近,往往连绵数百里荒废成为污秽荒地,百姓父子夫妇流离失业,四方偏远之地,更是不问可知。一方遭遇水旱灾害,就有饿死者相枕籍于道,而流亡迁徙的人填塞道路。就如前几年河北一遭饥荒,就不免要从江淮漕运粮米来救济,但对于那些已经流亡饿死的人,却已经没有补救了。至于有些临时非常规的用度,甚至不免要向上等户强行借用钱物,百姓也被迫变卖田产家业来应付这种暴政法令,这也可以说是国家用度匮乏了。至于差役使农民困苦,使他们失去本业,这是士大夫共同看得见的,不必多加论说就可以明白,所以陛下即位时的诏书中,就再三叮嘱要以务农理财、减免百姓徭役作为当务之急的政事,实在是深知如今的忧患所在,就在于此啊。如今设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管农田水利、差役等事务的,都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已,本来不是让他们去搜刮百姓,来资助君主的私人费用,又怎么能说这是兴利之臣,以致引起远近的疑虑呢?其一、有人说如今常平仓有一千多万缗,都散作青苗钱,百姓所欠负的,财力已经用尽,又遇上水旱之灾,不得不为他们予以宽限,等到郊祀大赦时予以免除,十年之后,一千多万缗就这样散出去而收不回来了。常平旧法,自古以来所立的制度,从来没有钱物损失的弊病,不应当加以变更。本司如今查考常平新法:预先发放价钱,都要有经手公人识认担保;又须十户以上结为一保,如河北还要求保内有上三等户一人。自来预买紬绢以及发放青苗蚕盐,那些防范措施都还不如现在这样完备,却从来没听说有拖欠免除的情况,那么常平新法,只要不是官吏故意想要破坏,就不会独自导致钱物损失。如今新法之中兼存旧法,只是旧法在广积储蓄、抑制兼并、赈济贫弱方面的办法还不够完备,又没有专门统辖的官司,所以各路大多籴价虚高,斛斗价贵,甚至有经过数十年都出粜不出去的,对赈济救灾毫无补益。而且籴粜之时,官吏各种弊端百出,所以必须依照《周礼》赊贷之法,增修新法,专门设置一司来提举觉察,这并非是废除旧法、违背古制。其一、有人说新法不应当向百姓公示条约,明说利息。本司如今查考《周官》中借贷给百姓,明确说明以国服作为利息,这是圣人立法,将最大的诚信推及于天下,取之有道,并非为了个人私利,于理有什么可嫌疑的,为什么不可以明白公示条约呢!其一、有人说城郭百姓本来就没有青苗,不可以借贷。本司如今查考常平旧法,也发粜给城郭中的人,如今如果发放给农民后还有剩余,却不许城郭百姓借贷,那就是让常平仓有滞积多余的储藏,而城郭百姓却唯独不能蒙受朝廷赈济困乏的恩惠了。《周礼》借贷给百姓的法令,没有都邑与乡野的限制,如今新法正是依照《周礼》太平之世已经试行过的成法,并非专门套用陕西

臣切以周公定太平之法,必无剥民取利之理,但汉儒以去圣之远,解释或有异同。按《周礼》,泉府掌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穷于民用者,以其价买之物(揭)[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臣谓周制,民有货在市而无人买,或有积滞而妨民用者,则官以时价买之,书其物价以示民,若有急求者,则以官元买价与之。此所谓王道么。《经》又云:『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郑众释云:『赊,贳么,以祭祀丧纪,故从官贳买物。』贾公彦疏云:『赊与民,不取利么。』经又曰:『凡民之贷,与其有司办之,以国服为之息。』郑众释云:『贷者,为从官借本(贳)[贾]么,故有息;使民弗利,以其所(贳)[贾]之国所出为息么。假令其国出丝絮,则以丝絮偿;其国出綅葛,则以綅葛偿。』臣谓周制有从官借本(贳)[贾]者,亦不以求民之利,但令变所贷钱,使输国服,即以为息么。此所谓王道么。而郑康成释云:『以其于国服事之税为息么。于国事受园廛之田而贷万泉者,则期出息五百。』臣谓《周礼》园廛二十而税一谓:原作「请」,据《宋名臣奏议》卷一二改。,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无过十二,唯有漆林之征二十而五有:《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作「其」。。漆林,自然所生,非人力所作,故税重。康成乃约此法,谓从官贷钱。若受园廛之地,贷万钱者出息五百。公彦咤而疏解,谓近郊十一者,万钱期出息一千;远郊二十而三者,万钱期出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之民万钱,期出息二千。臣谓如此则须漆林之民取贷万钱,出息二千五百么。然当时未必如此。今放青苒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则是贷万钱者,不问远近之地,岁令出息四千么。《周礼》至远之地,止出息二十,今青苒取息尚过《周礼》一倍,则制置司言比《周礼》取息已不为多,亦是欺罔圣听,且谓天下之人皆不能辨么。且古今异制,贵于便时,《周礼》所载有不可施于今者,其事非一。若谓泉府一职,今可施行,则如上

钱、鞋钱之类,凡十余名件,谓之杂钱,每夏秋起纳,官中更以紬绢斛斗低估价直,令民以此杂钱折纳。又每岁散官盐与民,谓之蚕盐;折纳绢帛,更有预买、和买紬绢,如此之类,不可悉举,皆《周礼》田税什一之外功敛之物。取利已厚,伤农已深,奈何更引《周礼》国服为息之说,为放青苒钱取利乃周公太平已试之法,此则诬污圣典,蔽惑睿明,老臣得不太息而恸哭么。又制置司云:提举官约束州县,纳钱不得过三分、二分,盖恐纳时斛斗 所言以官钱买在市不售及民间积滞之货,候民急求,则以元买价与之。

译散发青苗的条例。如今新法刚刚推行,如果官吏不能体察朝廷立法的用意,不肯公正共同推行,有的把钱斛强行摊派给百姓,有的图省事便于催纳,专门借贷给财力雄厚的人户;有的拖延搁置百姓的申请,不及时给付,故意纵容属吏索取财物,致使百姓白白耗费钱财;有的不斟酌百姓财力,发放的钱斛太多,导致难以催纳;有的不能防范查察,让浮浪之人自成一保,冒名请领官物,导致难以催纳,有的拖延不及时催纳,却又不合理地科敛骚扰公人百姓之类,这都是州县官吏松弛怠慢,才导致趁机作奸犯科,不应当归咎于法令本身。请令各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官如有失于觉察,导致朝廷查访得知确有实情的,也应当酌情治罪,依照朝廷法典予以处置。」皇上准许了这一奏请。在此之前,翰林学士司马光、范镇、御史中丞吕公著以及谏官御史娉觉(原文如此)、李常、张戬、程颢等人都说常平新法不方便,而韩琦相继上奏论述。皇上下诏将韩琦等人的奏章交付制置三司条例司,所以才有了上面这道奏疏。后来韩琦又上言说:「臣近来因为河北路设置专官成立机构,春夏之间发放青苗钱明确收取三分利息,有伤国家体统,上上下下都知道这样做不方便,可是因为制置条例司是由大臣主管的,大家只是心里不满却不敢公开说出来。臣蒙受三朝厚待重用,又身负安抚一方的职责,实在不忍心随波逐流保持沉默,于是详细陈述了此事的利害本末。恳请广泛征求意见,希望陛下豁然开悟,赶紧予以更改,使天下人都能欢欣鼓舞地称颂圣明,不给盛德留下污点,老臣一片献忠之心,哪里还有别的用意呢!如今承蒙制置司认为臣所说的都不恰当,逐条予以驳斥,请求下令颁发到各路以及直接指挥进奏院,用中书晓谕的札子颁行天下。臣详细查看了制置司驳斥的各条内容,大多删去了臣原奏中最紧要的话,只是抓住大概,用偏颇的说辞曲意刁难,并且援引《周礼》『国服为息』的说法来文饰其荒谬,对上欺瞒圣明的圣德,对下愚弄天下的百姓,这将使得再也没有人敢说这法令的不是了,臣不胜痛心愤慨!因此必须再次予以辩驳。恳望陛下亲自审阅,然后降交中书、枢密院详细审查,送交御史台,召集百官共同商议决定。如果臣所言不恰当,甘愿接受贬窜诛戮之罚;如果制置司处置失当,天下必定蒙受其害,那就请依照臣先前的奏请,全部罢除各路提举官,只委托提点刑狱司依照常平旧法施行,以安慰众人之心。其一、制置司说:《周礼》泉府之官,百姓借贷的,收取利息有高达二十取五的,国家所需财用取给于此。如今常平新法,比起《周礼》中借贷给百姓所定的利息成数还要少,即使遇到物价极其昂贵,也不超过二分,相比《周礼》中所取的还要更少。臣私下认为周公制定太平之世的法令,必定没有剥削百姓谋取利益的道理,只是汉代儒者由于距离圣人年代久远,解释上或许有不同的说法。按《周礼》记载,泉府掌管市场的征税、收购市场上滞销的货物,以及百姓用度不足的物资,按照当时价格买下,登记标明其物价,以等候不时需要而来购买的人,购买者各按其抵押物

民有祭祀丧纪,就官中借物,限旬日三月还官,而不取其利。制置司何不将此周公太平已试之法尽申明而行之,岂可独举注疏贷钱取息之一事,以诋天下之公言哉!郑康成又注云:『王莽时,贷以治产业者但计赢,所受息无过岁什一』。公彦疏解云:『莽时虽计本多少为定,及其催科,唯所赢多少。假令万泉岁赢万泉,催一千;赢五千,催五百;余皆据利催什一。』臣谓王莽时官贷本万钱,岁终赢得万钱,止令纳一千;若赢钱更少,则纳息更薄,比今于青苒钱取利,犹为宽少。而王莽之后,上自两汉,下及有唐,更不闻有贷钱取利之法。今制置司遇尧舜之主,不以二帝三王之道上 圣政,而贷钱取利更过王莽之时,此天下不得不指以为非,而老臣不可以不辩么。况今天下田税已重,固非《周礼》什一之法,则又随亩更有农具、牛皮、盐钱、(陪)[倍]贵,州县量减钱数不多。若物价低平,即有合纳本色,不收其息。臣所谓此论之不实么,缘小麦最为不耐停蓄之物,自来常平仓不籴,盖恐积留损坏。今岁雨雪及时,麦价必贱,提举官必不肯令民纳本色。盖纳下本色,则无由变转;若于转运司兑换价钱,则诸处军粮支小麦绝少,必难兑换。既难兑换,则占压本钱,下次无钱散与民户。臣以此知制置司与提举官本无令民纳斛斗之意,故开此许纳见钱一门,将来止令言民愿纳钱息,不(容)[送]纳本色将来止令言民愿纳钱息,不(容)[送]纳本色:《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作「将来止令言人户情愿送纳本色。」,则民须至粜麦纳钱,岂不殃害百姓 唯陛下早悟!臣言:一制置司云: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户亦有缺乏之时,从人举债,岂是兼并之家 臣切以乡村上三等及城郭有物业户,非臣独知是从来兼并之家,此天下之人共知么。今制置司以为非兼并之家者,止欲多散青苒钱与之,而得利亦多么。其如 意本务拯济困乏,却以钱放与此等户,则天下明知朝廷专以取利为本意,实伤国体。制置司若谓《周官》有贷民之法,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今兼并之家例开质库、置课场置:原无,据《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补。,若恐取民倍息以伤贫细,则所在皆可官自开置,以抑兼并。

译的价值。臣认为按照周朝的制度,百姓有货物滞留在市场上而无人购买,或者有积压滞销妨碍百姓使用的,那么官府就按当时的价格买下,登记物价以告知百姓,如果有人急需,就按照官府原先购买的价格卖给他。这正是所谓的王道啊。《经》文又说:『凡是赊贷的,祭祀不超过十天,丧事不超过三个月。』郑众解释说:『赊,就是贳,指因祭祀丧事的缘故,所以向官府赊贳购买物品。』贾公彦疏解说:『赊贷给百姓,不收取利息。』《经》文又说:『凡百姓的借贷,让主管官员来办理,按国服来定利息。』郑众解释说:『贷,是指从官府借贳本钱,所以有利息;使百姓不能因此获利,就以他所借贳的物品该国所出产的东西作为利息。假如那国出产丝絮,就以丝絮偿还;那国出产綅葛,就以綅葛偿还。』臣认为周朝的制度中,有从官府借贳本钱的情况,也不是为了谋取百姓的利益,只是让他改变所借贷钱财的形式,使其缴纳该国应服事的税赋,以此作为利息罢了。这正是所谓的王道啊。可是郑康成解释说:『是以其对国家应服事之税作为利息。对于国家事务而受园廛之田而借贷一万钱的,那么约定期限到时要出利息五百。』臣认为《周礼》中园廛之地是二十税一,近郊是十一税一,远郊是二十税三,甸、稍、县、都都不超过十二税一,只有漆林的征税是二十取五。漆林,是自然生长的,并非人力所种植,所以税率较重。郑康成竟然援引这一税法,说是从官府借贷钱财的情况。如果受园廛之地,借贷一万钱的,出利息五百。贾公彦竟然据此加以疏解,说近郊十一税一的,一万钱期满要出利息一千;远郊二十税三的,一万钱要出利息一千五百。甸、稍、县、都的百姓借一万钱,期满要出利息二千。臣认为照这样推算,那么漆林的百姓借贷一万钱,要出利息二千五百了。然而当时未必是这样的。如今发放青苗钱,凡是春天借贷一万钱,半年之内,便要缴纳利息二千;秋天再借贷一万钱,到年终,又要缴纳利息二千。那么这就是说借贷一万钱的,不论远近之地,一年要缴纳利息四千了。《周礼》中最远地方的税率,也只是出息二十分之一,如今青苗钱所取的利息还超过《周礼》一倍,那么制置司所说的比《周礼》取息还不算多,也是在欺骗蒙蔽圣听,还以为天下人都分辨不出来吗。况且古今制度不同,贵在因时制宜,《周礼》所记载的,有不能施行于今天的,这样的事不止一件。如果说泉府这一职务,如今可以施行,那么像上面所说的……」

然自前世以来,恶其太近裒削,不忍为之。今青苒钱一事,无乃近于此乎!又云:每保须上三等户一人者,盖以检

译然而自前代以来,讨厌这种过分苛刻搜刮民财的做法,不忍心这样做。如今青苗钱这件事,恐怕就接近于这种情况吧!又说:每保须由上三等户中出一人担任,这是为了便于检

防浮浪之人,此则抑勒之势,不假臣言而自明矣。又云:若谓上三等户必不肯请,须至差作甲头,即自是抑勒违法。此又殊不察事势人情有不得已而为之者。且青苒之法,内有大臣力主,事在必行;外有专差之官唯以散钱数多为职办,州县官吏往往变抑勒而为情愿者,盖事势不得不惧,而人情不得不从么。监司之官其于事势人情,亦何异此。九重高远,岂得尽知,惟陛下早赐辨察。一、制置司云:先王之政,未尝不以食货为始,张官置吏,大抵多为农事么。近世以来,农人尤为困苦,朝廷非泛用度,或不免就上等户强借钱物,百姓典卖田产物业以供暴令。今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主管农田水利差役事者,凡以为此固非使之朘削百姓,以佐人主私费,亦岂得谓之兴利之臣,而致远近之疑!臣详制置司明举贷钱,取利之法,谓取之以道,于理无嫌,则非兴利而何 至于东南所差均输之官,亦皆兴利之臣么,且西川四路,乡村民多大姓,一姓所有客户,动是三五百家,自来衣食贷借,仰以为生,今若差官置司,更以青苒钱与之,则客于主户处从来借贷既不可免,又须出此一重官中利息,其它大姓固不愿请青苒钱。又广南土旷人稀,水乡之俗,粗足生计,今亦置官司贷钱取利,故于远民尤为不便,岂得不致远近之疑 国家幅员至广,一方水旱,时所不免,然朝廷未尝不假贷粮种,尽救荒之政以济恤之。故得饥馑者复苏,流庸者复安,自祖宗以来,可谓仁政充洽矣。而未尝就上等户强借钱物,唯是英宗及陛下即位之初,天下各有优赏,朝廷自京师应副,未及问,故有三两路州军尝借于坊郭富民,然亦实时辇还。今制置司指为暴令,以颁布天下,是唯知主张青苒之法,而不顾毁讟之甚,诚可骇么!一、制置司云:常平旧法,亦粜与坊郭之人,《周礼》贷民,无都邑、鄙野之限,今新法乃约《周礼》太平已试之法,即非专用陕西青苒条贯么。臣详制置司此说尤为不实,盖自来常平仓遇岁不稔,物价高、合减元价出粜之时,乡村则下诸县取逐乡近下等户姓名印给关子,令执赴仓,每户粜与三石或两石,坊郭则每日粜与浮居户每口五升或一斗,故民受实惠,甚济饥乏,即未尝见坊郭百姓有物力户乃来零粜常平仓斛斗者。此盖制置司以青苒为名,欲多借钱与坊郭有业之人,以望得利之多,假称《周礼》太平已试之法,以谓无都邑、鄙野之限,以文其曲说,唯陛下深详其妄。一、臣近以内藏库支绢二十万匹为河北常平本钱,转运常平仓司遂申制置司募请人依青苒钱法。制置司札子:依所申施行,坊郭户愿请者亦听。真定府当请绢三万匹,未及般取,常平仓司差殿侍康承丙诣属县催促,真定府以为张皇搔扰,戒

承丙毋下县,牒常平仓司追还,牒臣本司照会。

译防止浮浪之人(滥借钱财),这种抑勒(强行摊派)的形势,不用臣下多说也自然明白了。又说:如果说上三等户一定不肯申请(青苗钱),就必须让他们轮流充当甲头(保长)来负责,这本身就是抑勒违法。这话又完全没有考察事势人情中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形。况且青苗法,朝内有大臣极力主张,事情一定要推行;朝外有专门派遣的官员只把散发钱财数目多少作为考核政绩的标准,州县官吏往往就把抑勒变成所谓的"情愿",这是因为事势不得不使人畏惧,而人情不得不顺从啊。监司官员对于这种事势人情,又跟这有什么不同呢。九重宫阙高远,皇上怎能全部知晓,希望陛下早日明察。

一、制置司说:先王的政事,从来没有不以粮食财货为首要的,设置官员安排属吏,大都是为了农事啊。近世以来,农民尤其困苦,朝廷若有非常规的用度,有时不免向上等户强行借取钱物,百姓(因此)典卖田产家业来供应这种苛暴的政令。如今设置提举常平广惠仓官,兼管农田水利差役等事务,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本来不是要让他们剥削百姓来资助君主的私人费用,又怎么能说这是兴利敛财之臣,而招致远近的疑虑呢!臣详细考察制置司公开放贷取息之法,说取利是依照正道,在道理上没有可嫌疑之处,那么这不是兴利又是什么呢?至于东南地区所派遣的均输官,也都是兴利之臣啊。况且西川四路,乡村百姓多有大姓豪族,一姓所拥有的佃客,动辄三五百家,历来衣食都靠借贷维持生计,如今若派官设司,再用青苗钱贷给他们,那么佃客向主户借贷本来就不可避免,又必须再出这一重官府的利息,其他大姓本来就不愿意请领青苗钱。又广南地区土地广阔人口稀少,水乡的风俗,粗略地能维持生计,如今也设置官司放贷取息,所以对边远百姓尤其不便,怎能不招致远近的疑虑呢?国家疆域极为广阔,一方发生水旱灾害,是常有难免的事,然而朝廷未曾不借贷粮种,用尽救荒的政策来救济抚恤百姓。所以饥荒之民得以复苏,流亡的百姓得以安定,自祖宗以来,可以说仁政遍及天下了。而从未曾向上等户强行借取钱物,只有英宗及陛下即位之初,天下各有优厚的赏赐,朝廷都是从京师应付,来不及征询意见,所以有两三路州军曾向城中富民借贷,但也是随即运还了。如今制置司指称这是苛暴的政令,用来颁布天下,这是只知道主张青苗法,却不顾毁谤指责如此严重,实在令人骇然啊!

一、制置司说:常平旧法,也曾粜卖给城郭中的百姓,《周礼》中贷放给百姓,没有都邑、乡野的限制,如今新法是依据《周礼》太平之世已经试行过的方法,并非专用陕西青苗条例啊。臣详察制置司这种说法尤其不实,因为历来常平仓遇到年成不好,物价上涨、应当减价按原价粜卖的时候,乡村就下发给各县,取本乡下等户的姓名印发凭证,让他们持凭证到仓库,每户粜给三石或两石,城郭则每日粜给寄居的贫民每人五升或一斗,所以百姓得到实惠,很能救济匮乏,从未见过城郭百姓中有产业的人家还来零星购买常平仓的粮食。这是因为制置司借青苗为名,想多借钱给城郭有产业的人,以期望获得更多利息,假借称《周礼》太平之世已试行的方法,说没有都邑、乡野的限制,用来文饰其歪曲的说法,希望陛下深察其中的虚妄。

一、臣近来用内藏库拨出绢二十万匹作为河北常平本钱,转运常平仓司

臣遂录奏,庶朝廷见其为害之深。却准中书札子:康承丙本系皮公厩等乞差充使干当承:原作「成」,据《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六五上下文改。,兼累令提点刑狱司觉察所散青苒钱不得抑勒,或有抑配,便令止绝,具当职官姓名奏札与臣知。臣勘会转运司昨配卖绢与坊郭,每匹估钱一千五百三十至一千六百,限半年纳钱,下等户犹有破卖家产方能贴纳者。今提举官以绢二十万匹,每匹上等作一千三百五十,每千取利二分,每匹已是一千六百一十;下等作一千三百,并利亦是一千五百六十,并随税纳纳:原阙,据《历代名臣奏义》卷二六五补。,止是百余日纳足,与转运司卖价全不相远,即于农民岂不为害 更差使臣督迫给散,县邑小官苟免过咎,以抑配为情愿,何可辨明 且制置司虽大臣主领,然终是定夺之所,今直行指挥行:原无,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六补。,许散绢与乡村户,依青苒法纳钱,及令坊郭户愿请者亦听,则自来未见有定夺之司,事不关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直可施行者,如此,则是中书之外,又有一中书么。中书行事亦须进呈,或候画可,未尝直处分,唯陛下察其专么。如此,则知在外守职臣寮谁敢不从,早赐辨察,使事归政府,庶于国体为便。」其后二十五日,枢密使文彦博数言青苒不便。上曰:「吾令中使二人亲问民间,皆云甚便。」彦博对曰:「韩琦三朝宰相不信,而信二阉乎 」王安石每有中使宣召及赐予,所赠之物必倍旧例,阴结入内副都知张若水、押班蓝元震,咤能固上之宠。上使二人潜察府界俵钱事。还言民皆情愿,无抑配者,故上行其法益坚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是月乙未』至『服人情么』,添『其法益坚』后。」。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青苒下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青苒下

熙宁三年三月五日,右正言娉觉上言:「切见制置三司条例司画一文字,颁行天下,晓谕官吏,使知法意,其凡有七。至于论敛散出入之弊,分城郭田野之民,忧将来之失陷,其利害灼然,人人所能知者,臣皆请置而不论。至于援引经谊,以傅会先王之法,与防微杜渐,将以召怨贾祸者,臣得极为陛下陈之。新法云:《周礼》泉府以为民之贷者,有至二十而五,而曰国事之豹用取具焉。今者不过三分,即比(货)[贷]民取息,已不为多。今常平之物不领于三司,此周公之法,乃不以取具国事之豹用,故云公家无所利其入。臣(切)[窃]以谓周家纲纪天下,其法至密,小大详略之(杀)[许]有条,本末先后之施有序,所治大者不领其详,所当后者不先于本,故其法始于治地,而其效至于天下,无一人之狱。

译于是呈报制置司,招募愿意请领的人依照青苗钱法办理。制置司下达札子:依所申请的施行,城郭百姓愿意请领的也听任其请。真定府应当请领绢三万匹,还没来得及运取,常平仓司派遣殿侍康承丙到所属县催促,真定府认为这是张扬骚扰,告诫康承丙不要到县里去,行文常平仓司追回(此事),并将公文送本司知照。臣于是记录上奏,希望朝廷看清此事危害之深。却接到中书省的札子:康承丙本来是皮公厩等人请求差遣充任使者办事的,又多次命令提点刑狱司察觉所散发的青苗钱不得抑勒摊派,如有抑配的情况,就命令立即停止,将当值官员的姓名写成奏章告知臣下。臣核实了解到转运司先前摊配出卖绢给城郭百姓,每匹估价一千五百三十至一千六百钱,限期半年缴纳钱款,下等户还有变卖家产才能补足缴纳的。如今提举官把绢二十万匹,每匹上等作价一千三百五十,每千钱取利息二分,每匹已是一千六百一十;下等作价一千三百,连同利息也是一千五百六十,都随夏秋两税一起缴纳,只是一百多天就要纳足,与转运司的卖价完全相差无几,这对农民岂不是危害吗?又派遣使臣督促逼迫散发,县邑小官只求苟且免于过错,就把抑配说成情愿,怎能辨明呢?况且制置司虽然是由大臣主管,但终究是(负责)裁定的机构,如今直接下达指挥命令,允许散发绢给乡村百姓,依照青苗法缴纳钱款,还让城郭百姓中愿意请领的也听任其请,那么从来没见过有裁定的机构,事情不经过中书、枢密院,不奉圣旨就可以直接施行的,如果这样,那就是在中书省之外,又有一个中书省了。中书省办事尚且还须进呈皇上,或等候批准,未曾直接自行处置,希望陛下明察制置司是否专权啊。如果这样,那么就知道在外任职的臣僚谁敢不服从,希望早日明察,使事权归于政府,这样对国体才有利。"

此后二十五天,枢密使文彦博多次进言说青苗法不便。皇上说:"我派了两个宦官亲自询问民间,都说很方便。"文彦博回答说:"韩琦是三朝宰相,(他的话)都不相信,反而相信两个宦官吗?"王安石每次有宫中使者宣召及皇上赏赐,所赠送的礼物一定加倍于旧例,暗中结交入内副都知张若水、押班蓝元震,倚仗他们的力量巩固皇上的宠信。皇上派这两人暗中察访京畿地区散发青苗钱的情况。(两人)回来说百姓都心甘情愿,没有抑配的情况,所以皇上推行此法更加坚定。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青苗下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青苗下

熙宁三年三月五日,右正言李常上言说:"我私下见制置三司条例司画一(颁布)的文字,颁行天下,晓谕官吏,使他们知道法令的用意,一共有七条。至于论及敛散出入的弊病,划分城郭、田野百姓(的不同),忧虑将来的失陷,其利害得失明显,是人人都能知道的,臣都姑且搁置不论。至于援引经典的义理,用来附会先王的法度,以及防微杜渐、将来会招致怨恨招惹祸患的地方,臣能够替陛下极力陈述。新法说:《周礼》泉府(放贷)给百姓借贷的,利息可以达到本金的五分之一(二十取五),还说这是国家有急用时才动用的资金来源。如今(青苗法)不过取息三分,那和放贷给百姓取息相比,已经不算多。如今常平的钱粮不归三司管辖,这是周公的

此其积累乃自于文王、武王、周公三圣人者,上取尧、舜、夏商之遗法损益弥缝之,至是而始备。呜呼,其亦难成矣哉!周之法如此其详且备矣,民之养生丧死者既已无憾,则又虑夫祭祀丧纪与夫不可知之乏绝,故为之立赊贷之法,以阴相之,所以备民之艰难,而示弥缝之至么。赊贷者,不可以徒予,必使以国服输息,盖又寓勤生节用之意以俟其怠惰者耳!若夫国事之豹用取具者,盖谓泉府所领,若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有买有予,并赊贷之法而举之焉。若专取具

于泉府,则冢宰九赋之类将安用邪!至于国服之息,说者不明,先郑、后郑各为一解。康成曰:『于国事受园廛之田而贷万泉者,期出息五百。』又曰:『王莽时,民贷以治产业者,但计赢所得,受息无过岁计什一。』康成虽引《载师》园廛为比,然卒以莽时为据,其意盖谓周制亦当尔么,不应周公取息反重于王莽之时。夫以王莽贪乱败亡之法,尚不至于以本计息,奈何谓《周礼》太平之制,而取息之厚乃至是邪!况载师所任地,自园廛二十而一,至漆林二十而五,其征五等,而漆林之征最重,以其末作妨农,所以抑之使归本么。今以农民乏绝,将以补耕助敛,乃欲二十而五,以比漆林之征,则是为本末者无以异,与《周礼》之意相违甚矣。况《周官》所载治法甚详,必欲举而行之,宜有先于此者。如赊贷之法,刘歆行于新室,已不效矣。莽之亡虽不专以此,然亦亡莽之一道么原书天头注云:「亡莽一作取亡。」按,《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二即作『取亡』。。故臣谓圣世宜讲求先王之法章明较着已试而效者推而行之,不当取疑文虚说苟以图治焉。今以青苒细故,招天下之议,使老臣 外而不见听,辅臣迁延而不就职,门下执奏而不肯行,谏官请罪而求去。若此,其事虽善,难以必行,况复疑文虚说若前之云云者哉!乞检会臣累奏,早赐施行。」

御史张戬言原批云:「松案:一本作『熙宁三年』至《娉觉集》此条注『早赐施行』下、『御史张戬』上。」:「自朝廷变法至今,众意乖戾,天下骚然,而王安石犹欲饰非,所持甚隘,信惑憸人,力排正论,臣所以在于必诤,虽死辄为,义或难从,势无两立么。」

程颢言:「伏见制置条例司疏驳大臣之奏,举劾不奉行之官,徒使中外物情愈致惊骇,是乃举一偏而尽沮公议,咤小事而先失众心,权其轻重,未见其可。乞检会臣前所言,早赐施行。」右正言李常言原书天头批:「《九朝长编纪事本末》有『监察』至『为害已多』一条,添入『右正言李常』上。」[ZW]:「王安石不本仁以出号令,考义以理豹赋,而佐陛下为此病民敛怨之术,党蔽掊克小人,宣言取利分数,小大惊疑,远近腾沸。

译旧法,本不是用来供国家急用取给的,所以说公家没有从中牟利的意图。臣私下认为,周朝治理天下的纲纪,法度极为周密,大小详略都有条理,本末先后的实施都有次第,所治理的大事不必详究细节,应当放在后面的事不能先于根本,所以其法度开始于治理土地,而其效果达到天下没有一个人蒙冤受狱。这是从文王、武王、周公三位圣人累积而来的,向上取法尧、舜、夏商遗留的法度加以损益弥补,到这时才算完备。唉,这实在难以成就啊!周朝的法度如此详尽完备,百姓养生送死既然已经没有遗憾,于是又考虑到祭祀丧礼以及不可预知的匮乏断绝,所以为此设立赊贷的法度,暗中辅助百姓,用来防备百姓的艰难,显示出弥补周全的极致啊。赊贷的钱,不能白白给予,必须让借贷者按国家规定的劳役标准交纳利息,这又是寄寓了勤于生产、节约用度的用意,用来等待那些懈怠懒惰的人罢了!至于国家有急用而动用(泉府资金)的说法,是说泉府所掌管的,如果市场上的货物卖不出去、滞留民间不能流通,泉府就有买有卖,连同赊贷之法一并举行罢了。如果专门要靠泉府(放贷取利)来满足国用,那么冢宰所征收的九种赋税又将有什么用呢!至于"国服之息",解说者说法不明,郑众(先郑)、郑玄(后郑)各有一种解释。郑玄说:"对于因国事而受封园廛之田却借贷一万钱的人,约定的利息是五百。"又说:"王莽时,百姓借贷用来经营产业的,只计算盈利所得,收取的利息不超过全年收入的十分之一。"郑玄虽然引用《载师》中园廛的赋税比例作比较,但最终还是以王莽时代作为依据,他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周代的制度也应当如此,(但)不应该周公取息反而比王莽时期还重。以王莽贪婪祸乱、终致败亡的法度,尚且不至于按本金全额收取利息,怎么能说《周礼》所记载的太平之世的制度,取息之重竟到了这种地步呢!况且《载师》所记载的按土地征税,从园廛二十分之一,到漆林二十分之五,征税分五等,而漆林的赋税最重,因为它是末业妨害农业,所以要压制它使人们归于农业根本啊。如今因为农民缺乏财物,本要用来补助耕种、帮助收成,却想收取二十分之五的利息,与漆林的征税相比,那是把本业和末业等同看待,与《周礼》的本意相违背太远了。况且《周官》所记载的治国之法极为详尽,如果一定要举行推行,应当有比这(青苗法)更优先(施行)的事情。像赊贷之法,刘歆曾在新莽时推行过,已经证明无效了。王莽的灭亡虽然不完全因为这个,但也是导致其灭亡的原因之一啊。所以臣认为圣明之世应当讲求先王的法度,彰明那些已经过考验证实有效的制度,推广施行,不应当采信可疑的文字、虚妄的说法苟且图谋治理。如今因为青苗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招致天下的非议,使老臣被排斥在外而不被听从,辅政大臣拖延而不肯就职,掌管门下省的官员坚持奏议而不肯执行,谏官因请罪而请求离职。像这样,这件事纵然是好的,也难以一定推行下去,何况又是(援引)可疑的文字、虚妄的说法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呢!恳请查阅我多次的奏疏,早日予以施行。"

御史张戬说:"自从朝廷变法以来,众人意见相违背,天下骚动不安,而王安石仍想掩饰错误,所持立场十分狭隘,轻信迷惑于奸邪小人,极力排斥正直的言论,臣

曾公亮、陈升之、赵忭皆位冠百僚,身辅大政,首鼠厥议,曾无执守。台谏官或以执事隔绝,或阴窃符同,四海万里,蒙毒莫诉。臣于安石虽有旧故之义,苟怀私而不言,谁复为朝廷言者复:原书地脚注云:「复一作肯」。按《宋名臣奏议》卷一一三即作「肯」。。今不思强恕改过、舍己取人之为君子之道,而遂非喜胜,日与其徒吕惠卿等阴筹窃计,欲文厥过,思以颊舌,力夺公议原书天头注云:「力夺一作取胜。」按《宋名臣奏议》即作「取胜」。,宁复为社稷安危虑者!窃闻其以公论者为同乎流俗,忧国者为震惊朕师,以百姓愁叹为出自兼并之言,以卿士佥议为生乎怨嫉之口,而又妄取经据,傅会其说,谓周人国事之豹用取具于息钱。上以惑陛下之聪明,下以欺天下之耳目,而贻笑后世,可为太息,可为痛悼!臣窃蹑《周礼》所以必贷民者,盖先王推恻隐以为政,而尽其回旋曲折之深意么。先王之于民,不使之过幸而苟得,授之田则出税,贷之钱则出息,而不志于息么。今青苒之法言补助则为虚名,言敛散则为徒扰,适所以 妄费不思之民,使之日入于困穷而已。」进呈觉等疏,上曰:「人言何至如此!」安石曰:「自

大臣以至台谏皆有异,则人言纷纷如此言: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补。,何足怪!」赵(忭)[抃]曰:「苟人情不允,即大臣力主,亦不免人言。」又进呈程颢疏。安石曰:「颢至中书,臣略语以方镇沮毁朝廷法,令朝廷申明,使知法意,不得谓之疏驳大臣章奏。颢乃言大臣论列,事当功含功含:原作「句舍」,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改。,此言犹为害理。若不申明法意,使中外具知,则是纵使邪说诬民诬:原作「诏」,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八改。,而令诏令本意更不明于天下。如此,则异议何由帖息 」上以为然。

十七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时中丞吕』至『当更思之』,添『上以为然』后,『十七日』前。」,范镇罢知通进银台司。初,镇言:「伏奉行下韩琦论青苒事送制置三司条例司,及令李常分析甚处州县使善良虚认贯百输二分之息。窃以陛下诏令,四方所宜奉行,而河北常平仓官不依稞如此,固当窜黜,以戒擅命之臣,而略不诘问。李常谏争之官,欲陛下去利就义,与民除害,反令分析。所以琦奏中书自当施行,不须下条例司,亦不当令常分析。」封还诏书,圣旨谕镇,使行下常分析文字,至数四,犹不肯。会诏听司马光罢枢密副使,镇又封还,而不繇封驳司行下。镇乃自请解封驳事,故有是命。

二十五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镇又奏』至『而新之为第一』,添『故有是命』后、『二十五日』前。

译之所以坚持一定要谏诤,即使死也在所不辞,道义上有时难以顺从,形势上没有两全的余地啊。"

程颢说:"我见制置条例司驳斥大臣的奏疏,举报弹劾不奉行(新法)的官员,只会使朝廷内外的舆情更加惊骇,这是举出一件偏颇的小事,却完全压制了公众议论,因为一件小事而先失去众人之心,权衡轻重,看不出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恳请查阅臣先前所言,早日予以施行。"

右正言李常说:"王安石不依据仁德来发布号令,不考量道义来治理财赋,反而辅佐陛下推行这种损害百姓、招致怨恨的政策,结党蒙蔽、聚敛盘剥的小人,宣扬取利的比例,大小官民都感到惊疑,远近舆论沸腾。曾公亮、陈升之、赵抃都位居百官之首,身负辅佐国政的重任,对此议论首鼠两端,毫无坚持。台谏官员有的被隔绝在外不得进言,有的暗中附和苟同,四海万里的百姓,蒙受毒害却无处申诉。臣对王安石虽然有旧交之谊,如果因私情而不进言,还有谁会再为朝廷进言呢。如今(王安石)不思考如何勉力宽恕、改正过错、舍弃己见采纳他人意见来行君子之道,反而文过饰非、以驳倒对方为快,天天与他的党羽吕惠卿等人暗中谋划算计,想文饰他的过错,靠口舌之辩,极力压倒公众的议论,难道还有人为社稷安危考虑吗!臣私下听说他把持公论的人说成是附和流俗,把忧国忧民的人说成是震惊朝廷,把百姓的愁苦哀叹说成是出自兼并者之口,把士大夫的一致意见说成是产生于怨恨嫉妒之口,还妄自援引经典依据,附会他的说法,说周人国家有急用时是从利息钱中取给。对上用来迷惑陛下的圣明,对下用来欺骗天下的视听,将来会被后世耻笑,实在令人叹息,令人痛心!臣私下考察《周礼》之所以一定要放贷给百姓,是因为先王推行恻隐之心来施政,而竭尽他辗转周详的深意啊。先王对待百姓,不让他们侥幸而苟且得利,授予他们田地就要出税,借贷给他们钱财就要收取利息,而(先王的用意)不在于取利啊。如今青苗法,说是补助百姓则是虚名,说是调剂敛散则是徒然骚扰,正好用来(盘剥)那些妄自耗费、不加考虑的百姓,使他们日益陷入困穷罢了。"(皇上)呈览李常等人的奏疏,皇上说:"众人的议论何至于到这种地步!"王安石说:"从大臣到台谏官都有不同意见,那么众人议论纷纷到这种地步,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赵抃说:"如果人心不服,即使大臣极力主张,也免不了众人的议论。"又呈览程颢的奏疏。王安石说:"程颢到中书省来,臣只是简略地说明地方官员阻挠诋毁朝廷法令,朝廷加以申明,使大家知道法令的用意,不能说这是驳斥大臣的奏章。程颢却说大臣议论应当包容采纳,这话尤其有害于事理。如果不申明法令的用意,让朝廷内外都清楚知晓,那就是放纵邪说欺骗百姓,而使诏令的本意更加不能昭示于天下。如果这样,那么各种异议凭什么能够平息呢?"皇上认为他说得对。

十七日,范镇被罢免知通进银台司之职。当初,范镇进言说:"我奉命将韩琦论青苗法一事的行下文书送交制置三司条例司,以及命令李常分析清楚是哪些州县使良善百姓虚假承认借贷百钱却要缴纳二分利息。我认为陛下的诏令,是四方应当遵行奉守的,而河北常平仓官不依照法度如此行事,本当加以罢黜,以警戒擅自违抗

」,右正言、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娉觉降知广德军。初,朝廷士大夫言散青苒有抑配者十八九,诏觉同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官体量有无抑配以闻,既而张戬等言不当遣觉,觉亦固辞。上批:「觉称『敢不虔奉诏旨,即日治行。』今乃反复如此。」遂绌之。

四月八日,御史中丞吕公着罢知颍州。先是,吕公着在言职,乞罢制置

三司条例司,又乞行青苒钱法于近京一两路,不必取利,候及一二年,推之诸路,民犹以为不便,则朝廷亦宜改作。又言:「许施措置未得其术,纔一二末事,颇已咈戾众心,是以内外乖离,人人危惧,祖宗以来所以深得人心者,艰难积累,固非一日,今岂可以一二末事轻失其心 」皆不听, 求罢职,家居俟命,故有是命。

十九日,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定素与王安石善,娉觉归自淮南,荐定极口,咤召至京师。定初至,谒李常,常问南方之民以青苒为如何,定言皆便之,无不善者。常谓曰:「今朝廷方争此,君见人,切勿为此言么。」定即日诣安石白其事,曰:「定惟知据寔而言,不知京师不得言青苒之便么。」安石喜甚,遂奏以定编三司岁计及南郊式,且密荐于上,乞召对。谓定曰:「君上殿,当具为上道此具:原作「且」,据《长编》卷二一○改。。及见,上果问常平新法,定对如安石所教,上悦,批付中书,欲用定知谏院。曾公亮、陈升之以为前无此例,乃改命焉。

同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权发遣京西路同提点刑狱同:《长编》卷二一○无此字。,以颢数言常平新法,乞责降,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乙卯』至『尤德之』一条,添『同日权监察』前。」又:『颢先上疏』至『彼此遂分』,添『二十二日诏』前。」,诏右正言、秘阁校理李常落职,为太常博士、通判滑州;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王子韶并落职,与知县。常既被诏分析,所言钱未尝出,而徒使民入息,令具州县官吏姓名,至五六,终不肯具,而求罢职。戬屡言青苒不便,最后上疏言:「大恶未去,横敛未除,不正

之司尚存,无名之限方扰。臣自今月十二日以后,更不敢赴台供职,居家待罪。」子韶、常乞追娉觉、吕公着谪命,及言台谏方论青苒,乞罢兄子渊管勾京东常平差遣,故有是命。

同日,侍御史知杂事陈襄同修起居注,罢知杂事。襄言:「臣三奏乞罢青苒法,而陛下未以臣言为然为:原脱,据《东都事略》卷八五补。。臣蹑制置司元降指挥,莫非引经以为言,而其寔贷民以取利,事体削弱,为天下讥笑。是特为管仲、商君之术,非陛下之所宜行。」既而诏襄试知制诰,襄自言尝论常平新法不听,辞不就试,以为集贤殿修撰、陕西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长编》卷二一○改。

译命令的官员,却完全不加追问。李常是谏诤之官,想让陛下摒弃私利、成就道义,为民除害,(朝廷)反而命令他分析(自证)。所以韩琦的奏疏,中书省自当施行,不必下达条例司,也不应当命令李常分析(自证)。"(范镇)将诏书封还,皇上下旨晓谕范镇,让他执行下达李常分析的文书,前后达四次,范镇仍不肯照办。正逢诏令听任司马光罢免枢密副使之职,范镇又封还诏书,而不经由封驳司施行。范镇于是自请解除封驳的职务,所以有这道任命。

二十五日,右正言、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李常被降职为广德军知军。当初,朝廷士大夫说散发青苗钱有十之八九存在抑配的情况,诏令李常会同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官体察度量有无抑配的情况上报,随后张戬等人说不应当派遣李常(去查),李常自己也坚决推辞。皇上批示说:"李常曾说'岂敢不恭敬奉行诏旨,即日就动身。'如今却反复到这种地步。"于是将他贬黜。

四月八日,御史中丞吕公著被罢免,任颍州知州。此前,吕公著在担任谏官之职时,请求罢除制置三司条例司,又请求把青苗钱法先在靠近京师的一两路施行,不必取利,等过一两年,再推行到各路,如果百姓仍然认为不便,那么朝廷也应当改弦更张。又说:"各种举措措施还未得当,才实施了一两件末节小事,就已经大大违逆了众人之心,因此朝廷内外离心离德,人人惶恐不安,祖宗以来之所以能够深得人心,是经过长期艰难积累(才达到的),如今怎么可以因为一两件末节小事而轻易失去民心呢?"(这些意见)都不被采纳,吕公著请求罢免官职,在家中等候朝命,所以有这道任命。

十九日,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被任命为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李定向来与王安石交好,李常从淮南回京后,极力推荐李定,很快被召到京师。李定刚到京城,拜见李常,李常问他南方百姓认为青苗法怎么样,李定说都认为很方便,没有不好的。李常对他说:"如今朝廷正为此事争论,你见到别人,千万不要这样说。"李定当天就去拜见王安石陈述此事,说:"我只知道依据事实说话,不知道在京师不能说青苗法的好处啊。"王安石非常高兴,于是上奏让李定编制三司的年度会计及南郊祭祀的仪式,并且暗中向皇上举荐,请求召见问对。(王安石)对李定说:"你上殿奏对时,应当详细为皇上讲述这件事。"等到召见时,皇上果然问起常平新法(的情况),李定按照王安石所教的回答,皇上很高兴,批示交给中书省,想任用李定为知谏院。曾公亮、陈升之认为以前没有这样的先例,于是改任其他职务。

同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被任命为权发遣京西路同提点刑狱,因为程颢多次进言常平新法(的弊端),请求被降职,所以有这道任命。

二十二日,诏令右正言、秘阁校理李常革职,任太常博士、滑州通判;监察御史里行张戬、王子韶一并革职,改任知县。李常已经被诏令分析(自证),他所说的钱未曾发放,而只让百姓白白交纳利息一事,命令他列出州县官吏的姓名,前后达五六次,李常始终不肯列出,而请求罢免官职。张戬屡次进言青苗法的弊端,最后上疏说:"大恶尚未除去,苛重的赋敛尚未废除,不正当的机构还存在,无名目的限制正在扰民。臣从本月十二日以后,不敢再到御史台任职,在家中待罪。"王子韶、李常请求追回对李常、吕公著的贬谪命令,又说台谏正在

,命未出,上批:「别进呈。」而改是命。

二十五日,条例司言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六灵陈襄集』至『天下耶遂退』,添『二十五日条例』前。」:「青苒钱以半为夏料,半为秋料,使仓储不空,以备非常。然今诸路农时早晚,夏秋所获多少及民间所须缓急,所在不同,恐不可为一定之法。欲令有司咤民缓急,量入为出,各随其时,不拘以数。」诏诸路转运、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常平仓司,约定岁散青苒钱寔数以闻。

五月四日,诏莫、霸、保、雄州、安肃、广信、顺安、信安、干宁、保定军,皆并边阻塘泺,西山少耕谷之利,毋给百姓青苒钱。

八日,制置条例司言:「权陕西转运副使陈绎不依条按治部内违法抑配青苒钱官吏,乃擅止环、庆等六州给散青苒钱,且欲留常平仓物,准备缓急支用,坏常平么行之法。」诏释绎罪。

十五日,诏:「近许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约通天下豹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

成效,其罢归中书。」

十七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言:「常平新法宜付司农寺,乞选官主判,兼领田、役、水利。」遂命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吕惠卿同判司农寺。

十八日,诏:「(令)[今]后诸路常平、广惠仓出俵青苒钱,委转运、府界提点、提举司,每年相度留钱斛,准备非时赈济出籴外,更不限定时月,只作一料支俵,或却作两料送纳或却作两料送纳:《长编》卷二一一作,「却作一料或两料送纳。」,以便本处人情。如愿分作两料请者,亦听。」

十九日,知青州欧阳修言:「自散青苒以来,议者皆以取利为非,而朝廷深恶其说,遂命有司条陈申谕,其言虽烦,而终不免于取利,然犹有说者,意在惠民么。夏钱于春中给散,犹是青黄不接之时,虽下户缺乏,然其间容有不济者,以为仁惠则尚有说焉。至于秋钱正是蚕麦成熟,何名济阙,直是放债取利尔。今麦既不收,则夏钱尚欠,岂可更支秋钱,使积欠失陷 臣以指挥未得给散。」中书言修擅止给青苒钱,欲特不问罪,上批:「『特不问罪』非朝廷体,可诏修不合不奏听朝廷指挥,擅行止散之罪特放免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五月』至『上未许么』,添『特放免』下。」。」

六月二十三日,上批:新差权发遣河东提点刑狱梁端,令审官院与合入差遣。端提举本路常平事,论青苒钱不须许官置局,川、峡、二广六路宜罢给散,不报。又以职事为提点刑狱韩铎所沮,而不能显言铎沮己事状,乃用论新法自劾,求罢职。以提举司事属提点刑狱,转运使及进呈端状及进呈端状:原无,据《长编》卷二一二补。,故有是命。

七月三日,新判太原府欧阳修罢宣徽南院使使:原作「事」,据《长编》卷二一三改。

译议论青苗法,请求罢免其兄李渊管勾京东常平的差遣,所以有这道任命。

同日,侍御史知杂事、同修起居注陈襄被罢免知杂事之职。陈襄进言说:"臣三次上奏请求废除青苗法,但陛下没有认为臣的话对。臣查考制置司当初下达的指挥文书,无不援引经义作为依据,但实际上是放贷给百姓取利,事情的本质卑劣削弱(国体),被天下人讥笑。这实在是管仲、商鞅之类的权术,不是陛下所应当推行的。"随后诏令陈襄试任知制诰,陈襄自称曾经议论常平新法未被采纳,推辞不肯就任考试,于是改任集贤殿修撰、陕西转运使,任命还未下达,皇上批示:"另作安排。"于是改为这道任命。

二十五日,条例司进言:"青苗钱以一半作为夏料,一半作为秋料,使仓库储存不至空虚,用以防备非常之需。然而如今各路农时早晚不同,夏秋收成多少及民间所需的缓急,各地情况不同,恐怕不能定为统一的法度。希望命令有关官员依照百姓的缓急情况,量入为出,各自随其时节施行,不拘泥于固定数额。"诏令各路转运司、开封府界提点、提举常平仓司,约定每年散发青苗钱的实际数目上报。

五月四日,诏令莫、霸、保、雄州,安肃、广信、顺安、信安、干宁、保定军,都是靠近边境阻隔塘泺(水泊防线)的地区,西山一带少有耕种谷物的利益,不要发放青苗钱给百姓。

八日,制置条例司进言:"权陕西转运副使陈绎不依照条例查办治理属下违法抑配青苗钱的官吏,反而擅自停止环、庆等六州散发青苗钱,并想留存常平仓的钱物,准备应急支用,破坏常平法的推行。"诏令赦免陈绎之罪。

十五日,诏令:"近来允许设置制置三司条例司,本来是为了约束、通融天下的财利,如今主要事务已经举办完成,只在于全力承接后续事务,促成成效,(条例司事务)归并到中书省。"

十七日,制置三司条例司进言:"常平新法应当交付司农寺(管理),请选派官员主管审判,兼管农田、差役、水利事务。"于是任命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吕惠卿同判司农寺。

十八日,诏令:"今后各路常平、广惠仓发放散给青苗钱,委托转运司、府界提点、提举司,每年斟酌留存钱粮,除准备用于非常时期赈济出粜外,不再限定时间,只作为一料支散,或分作两料送纳,以便利本地百姓的情况。如果百姓愿意分作两料请领的,也听任其自便。"

十九日,青州知州欧阳修进言:"自从散发青苗钱以来,议论的人都认为取利不对,而朝廷深恶这种说法,于是命令有关官员逐条陈述晓谕,那些说法虽然繁琐,但终究免不了取利的实质,然而还是有说得过去的地方,意图在于惠及百姓啊。夏料的钱在春天散发,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虽然下等户物资匮乏,但其中也不乏无法周济的情况,把这当作仁惠之政还说得过去。至于秋料的钱,正当蚕丝、小麦成熟收成之时,哪里谈得上救济匮乏,简直就是放债取利罢了。如今小麦既然歉收,那么夏料的钱尚且拖欠,岂可再发放秋料的钱,使积欠更加失陷(无法收回)?臣因此没有下达指挥(继续)发放(青苗钱)。"中书省说欧阳修擅自停止发放青苗钱,想特别不予问罪,皇上批示:"'特别不予问罪'不合朝廷体制,可以诏令欧阳修不应当不先奏请朝廷指挥,擅自停止发放的罪过特予赦免。"

六月二十三日,皇上批示:新任命权发

复

为蹑文殿学士、知蔡州。先是,修辞宣徽使,遂论青苒法,又为书责王安石,安石不答,而奏从其请原批据《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云:「『七月』至『仪制施行』,添『奏从其请』下。」。

八月十八日,上批:「河北沿边安抚都监王光祖面奏:昨巡历至广信、安肃军,闻散青苒钱官吏多不听民自相团保,乃令上户均保下等贫民,亦有直以一村约度人数自配给者自:原作「白」,据《长编》卷二一四改。,可更广察访施行。」遂下河北沿边安抚司体量。后安抚司言:二军并取民情愿,在外结成保甲赴县,未尝抑勒,亦无以逐村计口支散者。诏光祖具析以闻,已而特放罪。光祖,珪子么。

十月七日,京东路提举常平司言:「转运司有未偿内藏库紬绢钱十四万缗,乞借充青苒钱,候三年还内藏库。」从之。

十一月十九日,河北路提举河北常平广惠仓司言:「大名府等处州军今秋薄熟,人户不易,乞依旧条作两料支散青苒钱,及许令灾伤州军预行支俵。」诏从所请,仍令诸路所散青苒钱料次,今后令提举官体量施行。

二十四日,诏:「诸路给纳青苒钱斛官司诸色公人取受人户钱物,虽已依敛掠乞取差点人夫钱物条约,虑未知惧知:原作「稞」,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七改。。今后应诸色公人咤给纳常平仓等钱斛取受,杖罪送邻州编管,徒罪以上刺配本州岛牢城。并许诸色人陈告,杖罪支赏钱五十千,徒罪一百千,先以官钱给赏,后以犯事及干系人家豹充;或无可送纳,官吏保明除破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十二月』至『未远么』,添『保明除破』下。」。」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尚书左仆射富厩判汝州。先是,提举淮南路常平等事赵济

言:「亳州灾伤县多不放税,及逐县官吏不行诏令,阻遏愿请青苒钱之人。置狱劾治其事,皆出厩意。」侍御史知杂事邓绾亦言:「知亳州富厩责蒙城官吏散常平钱谷,妄追县吏,重笞之,又遣人持小札下诸县,令未得依提举司牒施行。本州岛签判管勾官徐公衮以书谕诸县,使勿奉行诏令。乞尽理根治。」诏送亳州推勘院,其富厩止令案后收坐以闻。至是狱成,故有是命。

七年五月十八日原批引《九朝长编纪事末》云:「『四年』至『名闻从之』添『故有是命』及『七年五月』前。」,淮南东路转运司言:「察访司劾楚州诸县失催青苒钱官吏,楚州方旱灾,二麦未收,若劾官吏,必有追扰。」诏勿劾。

六月五日,秘书省著作佐郎黄颜言:「给纳青苒钱谷,乞明立条约,使州县官吏视年之丰荒,合请数给散,毋以元散数为额。」权润州蹑察推官王觌言:「青苒钱乞自今灾伤五分以上当展料者钱:原作「法」,据《长编》卷二五四改。

译遣河东提点刑狱梁端,命审官院给他安排应得的差遣。梁端在提举本路常平事务时,议论青苗钱不必设官置局,川峡、二广六路应当停止发放,未获批复。又因职事被提点刑狱韩铎所阻挠,而不能明白说出韩铎阻挠自己办事的情状,于是借议论新法来自我弹劾,请求罢免官职。因提举司事务归属提点刑狱,(连同)转运使一并呈报梁端的情状,所以有这道任命。

七月三日,新任判太原府欧阳修被罢免宣徽南院使之职,改任观文殿学士、蔡州知州。此前,欧阳修辞去宣徽使一职,随即议论青苗法(的弊端),又写信责备王安石,王安石没有回复,而(朝廷)批准了他辞职的请求。

八月十八日,皇上批示:"河北沿边安抚都监王光祖当面上奏:先前巡视到广信、安肃军,听闻散发青苗钱的官吏多不听任百姓自行结成保伍,而是让上等户为下等贫民作担保,也有直接按一村的人数估算来配给的,可以再广泛调查落实处理。"于是下达河北沿边安抚司予以体察度量。后来安抚司回报:两军都是听取民情自愿,在外结成保甲后再到县里(申请),未曾有抑勒逼迫的情况,也没有按各村人口硬性散发的情况。诏令王光祖详细分析情况后上报,随后特予赦免其罪。王光祖,是王珪之子。

十月七日,京东路提举常平司进言:"转运司有未偿还内藏库的紬绢钱十四万缗,请求借用来充作青苗钱,等三年后再偿还内藏库。"(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十一月十九日,河北路提举河北常平广惠仓司进言:"大名府等处州军今年秋收歉薄,百姓生活不易,请求依照旧例分两料支散青苗钱,并允许受灾州军提前发放。"诏令批准所请,并命令各路所散发青苗钱的料次,今后命提举官视情况体察施行。

二十四日,诏令:"各路发放、收纳青苗钱粮的官府各色公人向百姓索取钱物,虽然已经按照敛取索要抬夫钱物的条约(治罪),但恐怕还不足以使人知晓畏惧。今后凡是各色公人借发放、收纳常平仓等钱粮之机索取贿赂的,处杖刑的送邻州编管,处徒刑以上的刺配本州牢城。并允许各色人等前来告发,杖罪的给赏钱五十千,徒罪的给赏一百千,先用官府的钱发给赏赐,之后再从犯罪人及相关人员的家产中追偿;如果没有可以追偿的财产,由官吏核实上报后予以除豁。"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尚书左仆射富弼被贬为汝州知州。此前,提举淮南路常平等事赵济进言:"亳州因受灾的县份多不予减免赋税,以及各县官吏不执行诏令,阻挠愿意请领青苗钱的人。(富弼)设立监狱审理惩办此事,都是出自富弼的意思。"侍御史知杂事邓绾也进言说:"亳州知州富弼责令蒙城官吏发放常平钱粮,无端追究县吏,重加笞刑,又派人拿着小札下达各县,命令不要按提举司的公文施行。本州签判管勾官徐公衮用书信晓谕各县,让他们不要奉行诏令。请求彻底查究处理。"诏令送亳州推勘院(审理),富弼则只命令记录在案,事后一并上报。到此时案子审结,所以有这道任命。

七年五月十八日,淮南东路转运司进言:"察访司弹劾楚州各县失职未能催收青苗钱的官吏,楚州正遇旱灾,二麦未曾收成,如果弹劾官吏,必定会引起追索骚扰。"诏令不予弹劾。

六月五日,秘书省著作佐郎黄颜进言:"发放、收纳青苗钱粮,请求明确订立条约,让州县官吏

,旧欠展料钱谷皆未得催理。」诏并送司农寺。

七月十七日,知谏院邓润甫言:乞于每路监司择一人,与守令博访青苒法度。又乞每岁散青苒一料,收二分息。诏并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七年』至『监修国吏』,添『条例司』及『十年三月』前。又:『十年』至『卒不起』,添『条法从之』后、『元丰元年』上。」。

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提举两浙路常平仓司言:「本路累年灾伤,死损人口至多,所有摊填熙宁九年以前逃绝户请过青苒钱斛,乞候送纳本户数足,向去丰熟日理纳外,更有全甲人户死绝,除依条将本家豹产填纳外,如目下尚有少欠,及一甲内死绝数多,只有一两户见在贫阙难为摊纳者,更乞别立条法。」从之。

元丰元年闰正月七日,诏中书立给散常平钱谷官赏法以闻官赏法:《长编》卷二八七作「赏罚法」。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原批引《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云:「『正月』至『立定额』,添『赏法以闻』下,『哲宗元年』上。」,诏钱谷用常平旧法施行。

四月二十六日,诏给常平钱谷,限二月或正月,以散给一半为额。

八月四日,司马光奏:「先朝初散青苒本为利民,故当时指挥并取人户情愿,不得抑配。自后咤提举官速要见功,务求多散,讽胁州县,废格诏书,名为情愿,其寔抑配。或举县勾集,或排门抄札,亦有无赖子弟谩昧尊亲,钱不入家,亦有他人冒名诈请,莫知为谁。及至追催,乃归本户。朝廷深知其弊,故悉罢提举官,不复立额考校,访闻人情安便。昨于四月二十六日有敕:令给常平钱斛,限二月或正月,只为人户欲借请者及时得用。又令半留仓库,半出给者,只为所给不得辄过此数。至于取人户情愿,亦不得抑配,一遵先朝本意。虑恐州县不晓朝廷本意,将谓朝廷复欲多散青苒钱谷,广收利息,勾集抑配,督责严急,一如向日置提举官时。今欲续

译根据年成的丰歉,按应请数目发放,不要以原先发放的数目为定额。"权润州蹑察推官王觌进言:"青苗钱请求从今以后受灾五分以上应当展期缴纳的,以及原先拖欠展期未收的钱粮,都还没能催收办理。"诏令一并交司农寺(处理)。

七月十七日,知谏院邓润甫进言:请求在每路监司中挑选一人,与地方长官广泛咨询青苗法的具体法度。又请求每年只发放青苗钱一料,收取二分利息。诏令一并送交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

十年三月二十七日,提举两浙路常平仓司进言:"本路连年受灾,人口死伤损失极多,所有应当摊派填补熙宁九年以前逃亡绝户所借过的青苗钱粮,请求等到偿还本户欠数缴足后,向后丰收之年再理算缴纳;另外还有全甲(整个保甲)人户全部死绝的,除依照条例用他家的财产填纳外,如果目前尚有少量欠额,以及一甲之内死绝的人数众多,只剩一两户在世且贫困难以摊纳的,再请求另外制定条例法规。"(朝廷)批准了这一请求。

元丰元年闰正月七日,诏令中书省制定发放青苗钱粮官员的奖惩之法上报。

哲宗元佑元年二月,诏令青苗钱粮按常平旧法施行。

四月二十六日,诏令发放常平钱粮,以二月或正月为限,以散发一半为定额。

八月四日,司马光上奏:"先朝当初散发青苗钱,本是为了惠及百姓,所以当时的指挥文书都要求取得百姓自愿同意,不得抑配摊派。此后由于提举官急于求得政绩,务求多多散发,讽劝胁迫州县,废弃搁置诏书,名义上是情愿,实际上是抑配。有的整县集合摊派,有的挨家挨户登记抄录,也有无赖子弟欺瞒尊长亲属(冒领),钱没有进入自家,也有其他人冒名诈领的,不知道究竟是谁(借的)。等到追讨催收时,才归到本户名下。朝廷深知其中的弊病,所以全部罢免了提举官,不再设立定额进行考核,访察民情以求安定方便。昨日在四月二十六日有敕令:发放常平钱粮,限于二月或正月,只是为了让想要借领的百姓能及时使用。又命令一半留存仓库,一半发放,只是为了控制发放数额不至于超过这个限度。至于取得百姓的情愿,也不得抑配,一切都遵循先朝的本意。只是担心州县官吏不明白朝廷的本意,以为朝廷又想多发放青苗钱粮,广泛收取利息,就集合百姓强行摊派,严厉督责,如同往日设置提举官时一样。如今想要继续……

降指挥,令诸路提点刑狱司告示州县,并须候人户自执状结保赴县乞请常平钱谷之时,方得勘会依条支给,不得依前勾集抄札,强行抑配。仍仰提举刑狱常切觉察,如此,官吏似此违法搔扰者,实时取勘施行。若提点刑狱不切觉察,委转运、安抚司觉察闻奏。」从之。录黄:「过中书省,舍人苏轼奏曰:臣伏见熙宁以来行青苒、免役二法,至今二十余年,法日益弊,民日益贫,

译降下诏令,命令各路提点刑狱司晓谕各州县,必须等到百姓自己持状结保前往县衙请领常平仓的钱粮时,才可以核实后依照条例支给,不得像以前那样将百姓强行集中登记造册,强制摊派。仍要提举刑狱经常认真督察,凡有官吏像这样违法骚扰百姓的,立即查明处理。如果提点刑狱不认真督察,就责成转运司、安抚司查明后奏报朝廷。皇帝准奏。录黄文书:呈送中书省,中书舍人苏轼上奏说:臣俯身观察,自熙宁年间以来推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已有二十多年,法令日益弊坏,百姓日益贫困,

刑日益烦,盗日益炽,田日益贱,谷帛日益轻,细数其害,有不可胜言者。今廊庙大臣皆异时痛心疾首原书天头注云:「大一作之」。,流涕太息,欲已其法而不可得者。况二圣恭己,惟善是从,免役之法已尽革去,而青苒一事,乃独咤旧,稍功损益,欲行紾臂徐徐、月攘一鸡一之道,如人服药,病日益增,体日益赢,饮食日益减,而终不言此药不可服,但损其分剂、变其汤使而服之,可乎 熙宁之法,本不许抑配,而其害至此,今虽复禁其抑配,其害固在么。农民之家量入为出,缩衣节口,虽贫亦足。若令分外得钱,则费用自广,何所不至!况子弟欺谩父兄,人户冒名诈请,如诏书所云,似此之类,本非抑勒所至。昔者州县并行仓法,而结纳之际,十费二三。今既罢仓法,不免乞取,则十费五六,必然之势么。又官吏无状,于给散之际,必令酒务许鼓乐倡优,或阙扑卖酒牌阙:原作「关」,据《长编》卷三八四改。,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但每散青苒,即酒课暴增。此臣所亲见而为流涕者么。二十年间,咤欠青苒,至卖田宅、雇妻卖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朝廷忍复行之欤!臣谓四月二十六日指挥,以散给一半为额,与熙宁之法初无小异,而今月二日指挥,犹许人户情愿请领,未免于许法罔民,使快一时非理之用,而不虑后日催纳之患,二者皆非良法,相去无几么。或云:议者以为帑廪不足,欲假此法以赡边用。臣不知此言虚寔,若果有之,乃是小人之邪说,不可不察。仁宗之世,

西师不休盖十余年,不行青苒,有何妨阙 况二圣恭俭,清心省事,不求边功,数年之后,帑廪自益,有何危急 而以万乘君父之尊,负放债取利之谤,锥刀之末,所得几何 臣虽至愚,深为朝廷惜之!欲乞特降指挥,青苒钱斛今后更不给散,所有已请过钱斛,候丰熟日,分作五年十料,随二税送纳。或乞圣慈念其累岁出息已多,自第四等以下人户并与放免,庶使农民自此息肩,亦免后世有所讥议。兼近日责降吕惠卿告词云:『首建青苒,次行助役。若不尽去其法,必致奸臣有词,流传四方,所损不细。』所有上件录黄,臣未敢书名行下。」

五日,御史中丞刘挚言:「臣近以吕惠卿责降授命,有『首建青苒』之语,而青苒之法未罢。曾具论列,不蒙采纳,理有未安,义难苟止。盖天下之事,唯有是非而已。陛下谓青苒之政是耶非耶,苟以其法为是么,则首议者无可责;苟以其议为非么,则此法不当行。二者甚易晓么。夫青苒之害,繇熙宁以来至于今日,论者不知其数,苟以此时不罢此法,则生灵困穷之患无时可免。况已有今年二月敕命,用常平旧法施行,故天下已尝鼓舞矣。

译刑罚一天比一天繁苛,盗贼一天比一天猖獗,田地一天比一天贬值,谷物布帛一天比一天贱,详细列举它的害处,多得说不完。如今朝廷大臣都是曾经为此痛心疾首(原书天头注:"大一作之"。),流泪叹息、想废除这个法令却办不到的人。何况二圣恭谨自持,只求善言是从,免役法已经全部革除,而青苗这一件事,却偏偏还照旧沿用,稍微增减一点,想用慢慢松手、每月只偷一只鸡这样的办法逐步实行,这就好比人吃药,病一天比一天加重,身体一天比一天虚弱,饮食一天比一天减少,却始终不说这药不能吃,只是减少药的分量、换换煎药的汤引继续服用,这能行吗?熙宁年间制定此法,本来不许强行摊派,可它的危害却到了这个地步,如今即使再三申明禁止强行摊派,那危害本来就还在。农民之家量入为出,省吃俭用,虽然贫穷也还够用。如果让他们额外得到钱,那么开销自然就会增多,什么事做不出来!何况子弟欺骗蒙蔽父兄,百姓冒名顶替诈请,正如诏书所说的那样,像这类情况,本来就不是强行摊派造成的。从前州县都实行仓法,可是在勾结舞弊之际,十分花费里也要耗掉二三分。如今既然废除了仓法,免不了要索取贿赂,那么十分花费就要耗掉五六分,这是必然的趋势啊。再者官吏行为不端,在发放青苗钱之际,一定要让酒务准许鼓乐倡优表演,有的还要拍卖卖酒的牌照(阙:原作"关",据《长编》卷三八四改。),农民甚至有空手而归的。可是每次发放青苗钱,酒税收入就会猛增。这是我亲眼所见而为之流泪的事啊。二十年间,因拖欠青苗钱而至于卖田宅、典卖妻子女儿、投水上吊自杀的,数不胜数,朝廷忍心再推行这个法令吗!我认为四月二十六日的指挥,以发放一半为定额,这与熙宁年间的法令本来就没有什么不同,而本月二日的指挥,还允许百姓自愿请领,这就难免是用法令的名义欺骗百姓,使他们图一时不正当的用度,却不考虑日后催缴的祸患,这两种做法都不是好办法,相差无几啊。有人说:议事的人认为国库粮仓不足,想借这个办法来补充边防的用度。我不知道这话是真是假,如果真有这种想法,那就是小人的邪恶说法,不能不加以明察。仁宗在位时,

西边战事不休大概有十几年,也没有推行青苗法,有什么妨碍呢?何况二圣恭谨节俭,清心省事,不追求边功,几年之后,国库粮仓自然会充裕,有什么危急的呢?而以万乘之尊的君父地位,背负放债取利的指责,为了锥刀般微小的利益,能得到多少呢?我虽然极其愚钝,也深深为朝廷感到痛惜!乞求特别颁下指挥,青苗钱粮今后一律不再发放,所有已经请领过的钱粮,等到丰收之年,分作五年十次,随同两税一起送缴。或者恳请圣上体恤百姓历年来出的利息已经很多,自第四等以下的人户一并给予免除,好让农民从此得以喘息,也免得后世有所讥议。再者近日贬责吕惠卿的诰词说:『首先建议青苗法,其次推行助役法。如果不彻底废除这些法令,必定使奸臣有话可说,流传四方,所损失的不算小。』所有这份录黄,我不敢签署下发。」

初五日,御史中丞刘挚说:「我近来因为吕惠卿被贬责授命,诏书中有『首建青苗』的话,而青苗法却还没有废除。曾经详细陈述罗列,却不被采纳,道理上说不通,按大义也难以就此罢休。天下的事,只有是与非罢了。陛下认为青苗新政是对还是错呢?如果认为这个法令是对的,那么最先提议的人就不应受责难;如果认为这个提议是错的,那么这个法令就不应该推行。这两点是很容易明白的。青苗法的害处,从熙宁年间以来到今天,议论

不意复有四月申明,翻以谓旧法者,青苒敛散之事么,而人大失望。然而法行如故,迟迟不改,此何义哉!且赏罚黜陟,要以当其功罪,则人心服,号令所以信天下,非罔天下么。今一事而两用之,其用之于责人则以为非,其用之于取利则以为

是,名寔不应,深累国体,臣恐四方有以窥朝廷,而罪人岂得无词乎!望速令检会,依今年二月敕命,用嘉佑常平旧法申明施行。」左司谏王岩叟、右司谏苏辙、左正言朱光庭、右正言王觌言:「臣等屡有封事,乞罢青苒,皆不蒙付外施行。伏以王安石、吕惠卿创行此法以来,天下之士,惟王、吕党人欲以青苒进身者,则以其法为是,其它士大夫上自韩琦、富厩,中至司马光、吕诲、范镇,下至臣等辈人,未有一人以为便者。方安石、惠卿用事,忠言壅塞,不得施用,小民无告,饮泣受害。今者二圣临御,尽革众弊,天下欣欣,日望青苒之去。而近日删立旧法,益更滋甚,中外狐疑,不晓圣意。切闻近日左右臣寮有以国用不足,欲将青苒补其缺乏者,圣心未察,是以为之迟迟。臣等虽愚,以为自古为国,止于食租衣税,纵有不足,不过补以茶、盐、酒税之征,未闻复用青苒放债取利,与民争锥刀之末,以富国强兵者么原批云:「『者么』下、『皇帝』上脱『艺祖太宗』至『以为』一百十字。」。皇帝陛下富于春秋,未尝接见多士,太皇太后陛下览政帷幄,未能博听群议,听纳之道,于斯寔难。切谓臣下每有献言,宜一切折以公议,彼既欲散青苒,而臣等以为不可,陛下受其所言,而臣等封事遂留中不出,臣等不知陛下何以断其是非,而信之如此之笃乎!陛下必欲决此深疑,即当尽出台谏所言,付之三省,使之公议得失,不当隐忍不辩是非,而阴用其言么。如众议必以罢之为是,即乞早赐裁断,以

慰民心;必以罢之为非,亦乞显行黜谪,以惩臣等狂妄。」又以状申三省曰:「岩叟等伏见熙宁之初,始行青苒,士无贤愚,皆知其不便。是时建议之臣尽力主张者不过一二人,而贤士大夫极言其失者,非异人么,盖今之执政尝论之矣。忠言谠论,播于天下,至今传诵,以为口舌。小民呻吟,欲闻更张,亦已么矣。伏自二圣临御,革去弊法,而青苒之议,独无所变。始者但令取民情愿,不立定额,州县或散或否,事体不一,天下固已疑之矣。中间修完本法,使夏料纳者或半出息,中外喧言朝廷欲依旧放债取利,此声流传,极损圣政。岩叟等备位谏官,不敢默已,遂与台官前后上言仅数十章,皆不蒙施行。传闻大臣奏对,有以『国计不足』疑 圣听者,遂致此议么而不决。岩叟等虽愚,窃所未谕么。

译的人不计其数,如果此时不废除这个法令,那么百姓困顿穷苦的祸患就没有解除的时候。何况已经有了今年二月的敕命,按常平旧法施行,所以天下人已经欢欣鼓舞了。没想到又有四月的申明,反而说所谓的旧法,就是青苗法收放钱粮之事,百姓大失所望。然而法令依旧推行,迟迟不改,这是什么道理呢!况且赏罚升降,关键要与功过相当,这样人心才能信服,号令才能取信于天下,而不是欺骗天下。如今一件事却有两种用法,用来责罚人的时候就认为是错的,用来取利的时候却认为

是对的,名实不相符,深深损害国家体统,我担心四方之人会因此窥测朝廷的用意,而被治罪的人难道能无话可说吗!希望立即命令查核,依照今年二月的敕命,按嘉祐年间常平旧法申明施行。」左司谏王岩叟、右司谏苏辙、左正言朱光庭、右正言王觌说:「我们屡次上呈密封奏章,请求废除青苗法,都没能得到批复付诸施行。我们认为王安石、吕惠卿创立推行这个法令以来,天下的士人,只有王、吕两人的党羽想借青苗法晋升的,才认为这个法令是对的,其他士大夫上自韩琦、富弼,中至司马光、吕诲、范镇,下至我们这些人,没有一个人认为它合适。当王安石、吕惠卿掌权的时候,忠言被壅塞,得不到施行,百姓无处申诉,含泪忍受祸害。如今二圣临朝理政,尽除各种弊政,天下人欢欣鼓舞,天天盼望青苗法的废除。可是近日删定旧法,弊病反而更加严重,朝廷内外疑惑不安,不明白圣上的用意。私下听说近日有左右大臣认为国家用度不足,想用青苗法来补足亏空,圣心还没有明察,所以此事才迟迟未决。我们虽然愚钝,认为自古以来治理国家,止于依靠田租和赋税,纵然有所不足,也不过用茶、盐、酒税等来补充,从未听说还要用青苗法放债取利,与百姓争夺锥刀般微小的利益,以此来富国强兵的(原批云:"『者么』下、『皇帝』上脱『艺祖太宗』至『以为』一百十字。")。皇帝陛下年纪尚轻,还没有接见过众多士人,太皇太后陛下垂帘听政,也还未能广泛听取群臣的议论,听取采纳意见的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实在很困难。我们认为臣子每当进言,应当一律用公议来判断,他们既然想要发放青苗钱,而我们认为不可,陛下接受了他们的说法,我们的密封奏章就被留在宫中不予批复,我们不明白陛下凭什么来判断这件事的是非,却对他们的话信任得如此坚定呢!陛下如果一定要解决这个深深的疑惑,就应当把台谏官员的全部谏言拿出来,交给三省,让他们公开讨论得失,不应该隐忍不辩明是非,而暗中采纳一方的意见。如果众人的议论都认为应当废除才对,就请早日裁定,以此

安慰民心;如果都认为不该废除,也请明白降罪贬谪,以惩戒我们的狂妄。」又用奏状呈报三省说:「我们这些人私下看到熙宁初年,开始推行青苗法,士人无论贤愚,都知道这法不合适。当时提出这个建议、极力主张推行的不过一两个人,而贤良的士大夫极力指陈它的弊病的,也不是别人,正是当今的执政大臣曾经议论过的。忠言正论,传遍天下,至今仍被传诵,被人们作为谈资。小民呻吟哀号,盼望能有所改变,也已经很久了。自从二圣临朝以来,革除了各种弊政,唯独青苗法的议论没有变化。起初只是让百姓自愿领取,不设定额,各州县有的发放有的不发放,做法不统一,天下人已经很疑惑了。中间又修订完善原来的法令,使夏季应交的钱有一半要出利息,朝廷内外纷纷传言说朝廷想要依照旧法放债取利,这种说法流传开来,极大地损害了

盖闻古者圣人在上,食租衣税而已,凡所以奉侍郊庙,禄养官吏,蓄兵备边,未尝有阙么。后世鄙陋,乃始益以茶、盐、酒税之征,然亦未闻放债取利若此之衰么。今兹二圣在上,恭俭无为,度越前世,选用执政,将致太平。严叟等与天下士民尚冀朝廷能宽酒税之权,损荼盐之入,以复三代之政,不意今者乃欲以青苒富国,失天下之望么。王安石、吕惠卿既以此负国,使朝廷被此声于天下,今日又复以此误二圣,此严叟等区区所深痛么。近日朝廷责降吕惠卿,告命之出,首以青苒为罪,天下传诵,人人称庆,奈何诏墨

弊事,默而不言,则上负朝廷,下负民物,若未得请,决无中止之义。乞尽取前后章疏看详施行,以允公义。」 未干,复蹈其故辙乎!且青苒之法,其所以害人者,非特抑配之罪么,虽使州县奉行诏令,断除抑配,其为害人固亦不少。何者 小民无知,不计后患,闻官中支散青苒,竞欲请领,钱一入手,费用横生,酒食浮费,取快一时。及至纳官钱,贱卖米粟,浸及田宅,以致破家,一害么。子弟恣纵,欺谩父兄,邻里无赖妄托名目,岁终催督,患及本户,二害么。逋欠未纳,请新益旧,州县欲以免责,纵而不问,三害么。常平吏人旧行重法,给纳之赂,初不能止,今重法既罢,贿赂公行,民间所请得者无几,四害么。四事为害,虽复除抑配之弊,亦无如之何,而况抑配未必除乎 严叟等职在言责,目

六日,司马光札子:「昨于四月二十六日降指挥,今于正月二日支散常平仓钱谷。窃虑州县多不晓朝廷之意,将谓却欲广散青苒钱,多收利息,严行督责,一如未罢提举官时。勘会青苒钱利民甚少,害民极多。臣民上言,前后非一,今欲遍行指挥下诸路提点刑狱司,自今后其常平钱谷,只令州县依旧法趁时籴粜,其青苒钱更不支俵,所有旧欠二分之息,尽皆除放,只令提点刑狱契勘逐州县元支本钱,随见欠多少分作料次,随税送纳。」从之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元佑』至『指纯仁么』止,添『送纳从之』及『绍圣前』。」。

绍圣二年七月六日,户部尚书蔡京言:「奉诏措置豹利。窃见熙宁中,先皇帝以天

下之本在农,故谷参先王春秋补助之意,行散敛之法,薄取其息,以为放、阁欠免之备。故兼并不得专辟阖之利,而农得尽力南亩,不为兼并所困,寔大惠么。行法之初,论者不一,赖先帝神武英睿,行之不疑,以克就绪。数年之后,取者云集,纳者辐至,天下仓库盈衍丰羡,而豹不可胜用。自元佑废罢以来,兼并得纵,农渐失业,向之所积,支用殆尽,以至于今,未之复么。恭惟陛下绍述先志,将大有为,臣愚以为生豹之道,益国裕民,无以易此。

译圣朝的政声。我们身居谏官之位,不敢沉默,于是和台官前后上呈了几十份奏章,都没有得到施行。听说大臣奏对时,有人以『国家用度不足』使圣听产生疑虑,才使这件事延宕而不能决断。我们虽然愚钝,私下也不明白其中的道理。因为听说古代圣人在位,只依靠田租赋税罢了,凡是用来祭祀郊庙、供养官吏俸禄、蓄养军队防备边疆的费用,从来没有短缺过。后世浅陋,才开始增加茶、盐、酒税等征收,可也从未听说放债取利到如此衰弱的地步。如今二圣在位,恭谨节俭无为而治,超越前代,选用执政大臣,将要实现太平盛世。我们与天下士人百姓还盼望朝廷能够放宽酒税的专营权,减少茶盐的征收,以恢复三代的政治,没想到如今却想用青苗法来富国,辜负了天下人的期望。王安石、吕惠卿已经因此辜负国家,使朝廷在天下人面前蒙受了这样的名声,如今又要用这个来贻误二圣,这正是我们区区之心深感痛心的地方。近日朝廷贬责吕惠卿,诰命下达,首先以青苗法为其罪状,天下人纷纷传诵,人人称庆,怎么诏书的

墨迹未干,又重蹈他的旧辙呢!况且青苗法之所以害人,不仅仅是强行摊派这一项罪过,即使让州县奉行诏令,不强行摊派,它给人造成的祸害仍然不少。为什么呢?小民无知,不计较日后的祸患,一听说官府要发放青苗钱,就争相请领,钱一到手,花费便随之而生,饮酒吃饭的过度花费,图一时痛快。等到要缴纳官府本息时,就贱卖粮食,逐渐波及田地房产,以致破家荡产,这是一害。子弟放纵,欺骗蒙蔽父兄,邻里无赖之徒假冒名目请领,到年终催收时,祸患波及本户,这是二害。拖欠未缴的,又借新债还旧债,州县官为了推卸责任,放任不管,这是三害。常平仓的吏人过去执行严厉的法令,发放和收纳过程中的贿赂尚且不能杜绝,如今严法既已废除,贿赂公然横行,百姓能实际领到的所剩无几,这是四害。这四件事的祸害,即使再废除强行摊派的弊病,也无可奈何,何况强行摊派未必能废除呢?我们身处言官之职,耳闻

初六日,司马光上札子说:「昨天四月二十六日降下指挥,如今正月初二又发放常平仓的钱粮。我私下担心各州县大多不明白朝廷的用意,会以为还是要广泛发放青苗钱,多收利息,严格督责,就像还没罢免提举官时一样。核查得知青苗钱对百姓有利的很少,对百姓有害的极多。臣子百姓上呈奏章,前后不止一次,如今想要普遍下达指挥给各路提点刑狱司,从今以后常平仓的钱粮,只让州县依照旧法按时买卖粮食,青苗钱不再发放,所有以前拖欠的二分利息,一律全部免除,只让提点刑狱查核各州县原本发放的本钱,按现存拖欠的多少分成若干期,随同两税一起送缴。」朝廷听从了这个建议(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元佑』至『指纯仁么』止,添『送纳从之』及『绍圣前』。")。

绍圣二年七月初六日,户部尚书蔡京说:「奉诏筹划整理财货利益之事。我私下认为熙宁年间,先皇帝认为天

下的根本在于农业,所以效仿先王《春秋》补助百姓的用意,推行钱粮发放收敛的办法,收取微薄的利息,作为救济、宽限、免除拖欠的准备。因此兼并之家不能独占垄断的利益,而农民得以尽力耕种田地,不被兼并之家所困扰,这实在是大恩惠啊。推行此法之初,议论的人意见不一,幸赖先帝神武英睿,坚定不疑地推行,才得以成功建立。几年之后,前来请领的人纷纷聚集,缴纳的人络绎不绝,天下仓库盈满丰足,而财货多得用不完。自元祐年间废除以来,兼并之家得以放纵,农民逐渐失去生计,先前积蓄的,耗费得几乎用尽,直到如今,

伏乞下有司检会熙宁、元丰青苒条约,参酌增损适今之宜,立为定制,以幸天下。」淮南路转运副使庄公岳言:「自元佑罢提举官,钱谷为他司侵借,徒有应在在: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补。,所存无几。欲乞追还向所侵借,令当职官依限给散,以济阙乏,随夏秋税输纳,勿立定额,自无抑民失豹之弊。谷贱则增价,籴以助农;谷贵则减钱,粜以与民,虽有水旱,人不捐瘠。」奉议郎郑仅言:「青苒之法,其济甚伓,然而行法之吏不能尽良,故其间有贪多务速之扰,转新还旧之弊,此吏之罪,非法之过么。窃谓青苒、义仓,最为便民,愿诏有司以次施行之。」朝奉郎郭时亮言:「愿复青苒之法,不课郡县定额,听民自便,而戒抑配沮遏之弊,复诸路县邑抵当法,付令佐主行,而戒苛碎邀阻之弊。令常平司与郡县讲求民间沟洫之利,以备水患。」承议郎许几言:「比者明诏有司条具免役旧法,颁之天下;又命择提举官职

而行之,甚大惠么。然常平、义仓、抵当、农田水利、坊场、河渡复行之,令未尽诏么。欲乞尽付提举官次序而复之。」右承议郎董遵言:「青苒之制,乞岁收一分之息,给散本钱,不限多寡,各从人愿,仍勿推赏。其出息至寡,则可以抑兼并之家。赏既不行,则可以绝邀功之吏。」诏并送详定重修敕令所。

九月十四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奉议』至『名实甚大』,添『 令一所』后,『九月十四日』前。」,详定重修敕令所言:「府界诸路应缘常平敛散等事,除今来申请外,并依元丰七年见行条制。」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二日,户部言:「准敕:府界应缘常平敛散等事,除今来申请外,并依元丰七年见行条制。《元丰令》:给常平钱谷,年终不足,勿给。今有旧欠户数,依令勿给,恐人户困于兼并。」诏:「应人户旧欠钱斛今来愿请者,许支,仍自来年以后有新欠者上上条上上条:疑有误。。」

政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臣寮上言:「窃以春颁秋敛,常平之善政么,每春粟贵则颁之,至秋贱则敛之,典领之官,要当推行如法,敛散以时,俾官有余粟而民被寔惠,然后为称。访闻近年以来,常平司往往失职,督察不严,州县官迫于一时籴买,谓民口艰于应副,咤循失催,输纳不及时,致来春新陈不接之际,尚行催纳。民户既无可输,即于当年违法再给,虚转文历,便充本年见欠之数,顽民缘此拖欠愈多。兼访闻形势之家法不当给,而迩来诸路诡名冒请者亦众,盖欲复行称贷,取过厚之息,以困贫弱。当纳之期,至有失陷,或无可催理,

不免令同保备偿,愈滋拖欠,至有以新给折旧欠,监司容庇,苟办目前,州县姑息,视为常事。

译还没有恢复。我恭敬地认为陛下继承先帝遗志,将要大有作为,我愚昧地认为生财之道,有利于国家、惠及百姓的,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恳请陛下命令有关部门查核熙宁、元丰年间的青苗条约,斟酌增减,使之适合当今的情形,制定为固定的制度,以造福天下。」淮南路转运副使庄公岳说:「自元祐年间罢除提举官以来,青苗钱粮被其他部门挪用借支,只留下名义上应有的数目(在:原脱,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一一○补。),所剩无几。恳请追还先前被挪用借支的钱粮,让主管官员依限发放,以救济短缺,随同夏秋两税一起送缴,不要设立固定额度,这样自然就不会有强迫百姓、耽误钱财的弊病。谷价贱就提高收购价,收购来帮助农民;谷价贵就降低卖价,出售给百姓,这样即使遇到水旱灾害,百姓也不会流离失所。」奉议郎郑仅说:「青苗法,它带来的好处很大,然而执行法令的官吏不能都是良善之人,所以其中有贪多求快的骚扰、拆东墙补西墙的弊病,这是官吏的过错,不是法令本身的错。我私下认为青苗、义仓这两项,最能便利百姓,希望下诏命令有关部门依次施行。」朝奉郎郭时亮说:「希望恢复青苗法,不对各郡县强制设定额度,听凭百姓自愿,同时禁止强行摊派、阻挠拖延的弊病,恢复各路各县的抵当法,交由县令县丞主管施行,同时禁止苛细拦阻的弊病。命令常平司与郡县一起研究百姓沟渠水利的利益,以防备水患。」承议郎许几说:「近来明诏命令有关部门详细制定免役旧法,颁行天下;又命令挑选提举官

去执行,这是很大的恩惠啊。可是常平、义仓、抵当、农田水利、坊场、河渡等法令也应恢复施行,诏令中却还没有说尽。恳请全部交给提举官依次恢复施行。」右承议郎董遵说:「青苗法的制度,请求每年收取一分的利息,发放本钱,不限定多少,都听从百姓的意愿,同时不要推行奖赏。因为出息很少,就可以抑制兼并之家;不施行奖赏,就可以杜绝官吏邀功请赏的行为。」诏令一并送交详定重修敕令所。

九月十四日(原批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奉议』至『名实甚大』,添『令一所』后,『九月十四日』前。"),详定重修敕令所说:「京畿及各路凡涉及常平钱粮敛散等事宜,除现在申请的以外,一律依照元丰七年现行条例制度施行。」朝廷听从了。

绍圣三年正月二十二日,户部说:「遵照敕令:京畿凡涉及常平钱粮敛散等事宜,除现在申请的以外,一律依照元丰七年现行条例制度施行。《元丰令》规定:发放常平钱粮,到年终若不足,就不再发放。如今有旧欠户数,依照法令不再发放,恐怕会使这些百姓被兼并之家所困。」诏令:「凡是百姓有旧欠钱粮如今愿意再请领的,允许支给,从明年以后有新欠的按照上述条例执行(上上条:疑有误。)。」

政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臣僚上奏说:「我私下认为春天发放、秋天收敛,是常平仓的好政策啊,每逢春天粮价贵就发放,到秋天粮价贱就收敛,主管的官员,应当依法推行,按时收放,使官府有余粮而百姓得到实惠,然后才算恰当。听闻近年以来,常平司常常失职,督察不严,州县官迫于一时的收购买卖,说百姓难以应付,因循拖延失于催收,缴纳不能按时,以致到来年新粮陈粮青黄不接之际,仍在催缴旧欠。百姓既然没有可缴纳的,就在当年违法再次发放,虚开文书账册,充作本年现欠的数目,刁顽的百姓因此拖欠越来越多。又听说不符合发放资格的豪强富户,近来在各路诡名冒领的也很多,是想要再借此重新放贷取利,收取过高的利息,以此困苦贫弱百姓。到了应当缴纳的期限,有

若不训饬,滋弊无穷。欲乞申严法禁,令诸路常平官常切点检州县,务要如法,所贵条令悉举,且无拖欠失陷之弊。」诏札付诸路常平司。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官田杂录

官田杂录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九日,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西路经制使翁彦国言:「准朝廷指挥准:原作「淮」,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委官拘收籍没蔡京、王黼等庄田变卖,收充籴本。窃许逐家庄田元租与人户,岁收净课,今若比元立租及主户所得稍损一二分,以优佃户,自是欣然承佃,官岁收租,自有常入,比之出卖,官吏作

弊,计会轻价,所得之直不多,利害较然。」诏依,租课与减二分。

三年正月十四日,江南西路安抚都总管司干办公事贾公晔言:「应天下坊郭乡村系省田宅见立租课有名无寔,荒芜隳毁隳:原作「隋」,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至于无人佃赁。昨咤赦出卖,州县口称寻求公案不见案:原作「按」,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无凭给卖。欲乞详酌行下,见赁钱数,依楼店务自来体例纽折旧产以佃,租依乡原体例纽折,并依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收赎出卖。如输纳价钱违限,复没入官,别召人承买。见今西北流寓人众,乘时给卖,则官私两济。准条:官户许买不许佃赁,仍乞分明行下」。户部看详:「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止合出卖崇宁以来咤买扑坊场、河渡及折欠官物、没纳田产,如委实元估公案不见,欲依本官所乞,依乡原体例纽折出卖。其应冒占系省官田宅之家,指挥到日,限半月许人户自行陈首,依自来租课输纳佃赁;如无旧额,即比近邻立定租课为准。如违限不首,并依见行条法。」从之。

四年二月三日,知永嘉县霍蠡言:「本州岛四县,见管户绝抵当诸色没官田产数目不少,并系形势户诡名请佃系:原作「依」,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每年租课多是催头及保正长代纳,公私受弊。欲乞量立日限,召人实封投状请买,限半月拆封,给最高之人。内有林灵素没官屋宇灵:原作「霖」,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为元估价高,累暝无人承买,乞行下本州岛减价出卖。」诏并依,仍限半月。今来所卖田宅系要赡军支用,全在州县当职官吏协力措置。如敢高 下估,亏损公私,遣官按视比近田土舍宅,稍有高下,官员取旨窜责,人吏杖脊配海岛。

七月九日,户部言:「湖州见卖拘籍到蔡京等田产,遵依指挥,出暝立限召人赎买。如累暝不售,即乞量减价,其地且令见租佃人承佃,候有承买人离业,所贵不致荒废。自余州县亦乞依此。」从之。

十三日,发运副使宋晖言,江西召人承买收赎没到蔡京等田产,既无文籍谷考,即官吏得以为奸,别生欺隐。

译的失陷无着,或者

无处可以催收,

不得已让同保之人代为赔偿,越发滋生拖欠,甚至有用新发放的钱抵充旧欠的,监司官员包庇纵容,只图应付眼前,州县官姑息迁就,把这看作平常之事。如果不加以整饬教诫,弊病会滋生无穷。恳请申明严格法令禁令,命令各路常平官经常严格检查州县,务必依法办事,这样才能使法令条例得到全面推行,也就没有拖欠失陷的弊病了。」诏令颁布诏文交付各路常平司。

食货 宋会要辑稿 食货五 官田杂录

官田杂录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九日,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西路经制使翁彦国说:「遵照朝廷指挥(准:原作「淮」,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委派官员拘收登记没收蔡京、王黼等人的庄田后变卖,充作购粮的本钱。我私下认为这些人家的庄田原本出租给百姓,每年收取实际租课,如今如果比原来所定的租额及田主所得稍微减少一二分,以优待佃户,这样自然会使他们欣然承佃,官府每年收租,自有固定的收入,比起出卖,官吏从中

作弊,暗中压价,官府所得的钱数不多,利害对比很清楚。」诏令依从此议,租课减免二分。

建炎三年正月十四日,江南西路安抚都总管司干办公事贾公晔说:「天下各州城乡属于官田的田产房宅,现在设立的租课有名无实,荒芜毁坏(隳:原作「隋」,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以至于没有人愿意承佃。前不久遵照赦令出卖,州县官吏推说寻求原有案卷未能找到(案:原作「按」,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一改。),无凭据可以出卖。恳请详细斟酌下达指示,按照现在的租赁价钱数目,依照楼店务历来的体例折算旧产以供承佃,租额依照乡里原来的体例折算,一律依照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赦文收赎出卖。如果缴纳价钱超过期限,仍旧没收入官,另外招人承买。如今西北流寓来的百姓很多,乘此时机发卖田产,那么官府和百姓两方面都能得利。按照条例规定:官户只准购买不准佃赁,还请明白下达指示」。户部详细核查后说:「建炎元年五月一日的赦文规定:只应当出卖崇宁年间以来因拍卖坊场、河渡以及折抵欠官府财物、没收登记的田产,如果确实是原来估价的案卷找不到,就依照该官员所请,依照乡里原来的体例折算出卖。凡是冒占属于官府的田宅的人家,指挥下达之日起,限半月内让百姓自行陈报,依照原来的租课缴纳佃赁;如果没有旧的额度,就比照附近的租额定为标准。如果超过期限不陈报,一律依照现行法令处理。」朝廷听从了这个意见。

建炎四年二月初三,知永嘉县霍蠡说:「本州四个县,现管的没入官府户绝、抵当等各类官田田产数目不少,多被有权势的人家假托别人的名字承佃(系:原作「依」,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每年的租课大多是由地保及保正长代为缴纳,官府和百姓都受其害。恳请酌情设定期限,招人如实密封投状请求购买,限期半月拆封,给出价最高的人。其中有林灵素没入官府的房屋(灵:原作「霖」,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因为原来估价过高,多年没人承买,请求下令让本州减价出卖。」诏令一并依从,仍限半月。如今出卖的田宅是要用来供给军需的,完全依靠州县在职官吏协力办理。如果有人敢高低估价,损害公私利益,就派官员查看比对附近田地房舍,如果价格有所高低出入,官员即取旨罢黜问罪,吏人杖打脊背发配海岛。

七月初九,户部说:「湖州将拘管登记的蔡京等人的田产,遵照指挥,出示告示设定期限招人赎买。如果连续多次出示告示都卖不出去,就请酌情减价,那些田地暂且让现在的租佃人继续承佃,等有人来承买时再让原佃户离业

乞依隐匿死绝豹帛物法,计所直准盗论断罪;仍许人告,以所告田产准价给三分充赏。所贵杜绝奸弊弊:原作「与」,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诏:「应官吏干系人等欺隐,根括不尽不实,或少出价钱,并依二月二日指挥断罪,仍许人告,赏钱一百贯文。」

绍兴元年六月九日,臣寮言:「诸路州县系官田产,缘当时估立租额高重,产主逃移,展转勒邻人承佃,破坏家产,输纳不及,遂致逃移,至有累年荒废,无人承佃者。并是科较保正长及甲头典卖己产,代纳租课,每年有追呼之扰,而所入无几。如向缘兴崇三舍,召买田产赡学,或有咤抵请市易官钱营运,或买扑坊场,或赴场监请盐,通出田产抵当,多是计会估量。官吏、田宅牙人虚添亩角,增抱钱数,其卖赡学田人恐致败露,且依虚增亩角出名抱佃佃:原作「田」,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三年间,便即逃移。及买扑坊场、抵请盐货、抵当市易人,咤消折钱

本,送纳官钱不足,所属依条拘没元通产业入官。虽重估计,恐亩角钱数不实,依法合纳元估人补偿偿:原作「价」,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三改。。以此递相计嘱,只依元估数,或量损亩角纽立租数,出暝召佃,无人愿就,又勒元业人承佃,以是输纳不充,规避计较,不免逃移。更有逃户绝户田产,咤估量田宅牙人等乞觅,逐处社甲不从,故重立租课,亦无人愿佃,其间不幸踏逐作职田丘段,不问有无,催督愈峻。逐项积弊,不可概举。监司州郡既见逐色官产已有合纳租课定额,遂行督责。所属县分官员苟且逃责,吏缘为奸,抑勒邻保及产业相邻人分招承认,上户用情推免。纔行勘会,亦复计嘱。虽实邻人妄作无邻供具,往往下户坐受抑勒,无所申诉。其间又有一户产业条许人全业承佃,佃人逃移,亦是勒有邻人分佃。屋宇新丽,田园膏腴,悉归上户,其贫乏下户虽有佃名,实无所得,缘此亦致逃移。延及催科,保长、甲头逐年代纳租课,为害不细。内盐产已系人户私典卖,自旧来虽有许用逐年子▯消欠指挥,其间佃人入纳子▯已过元数,缘元降指挥不许挑段,遂致官司一例追催,今有至三四十年间入纳子▯,不知几何。虽累经宥赦、特降指挥,不得拘催,已是净产,而盐案人吏意在规求,并不除放,至今每岁拘催,及至人户略行计嘱,即便沉没,元引吏指为衣食之源,而官实无所入。乞下逐路提举盐事司检会前后所降蠲除赦文指挥施行外,有上件及该说不尽诸色官产,并不专置一司,或行下诸路州县分明开具土名田产分:原作「外」,据本书食货六一之四改。、坐落四至,召人实封投状承买。」诏并依,仍委逐路提刑总领措置田事,各许置干办官一员,并朝廷选差。

译,这样才不至于荒废。其余州县也请依此办理。」朝廷听从了。

七月十三日,发运副使宋晖说,江西招人承买收赎没入官府的蔡京等人的田产,既然没有文书档案可以稽考,那么官吏就能够借此舞弊,另外生出欺瞒隐藏的情况。请求依照隐匿死绝人户金银财物的法令,按照所值财物折价按盗窃罪论处;还允许百姓告发,用告发所得田产价值的三分之一给予奖赏。这样才能杜绝奸弊(弊:原作「与」,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二改。)。」诏令:「凡是官吏及有关人等欺瞒隐藏,清查不彻底不真实,或者少收价钱的,一律依照二月初二的指挥定罪,还允许百姓告发,赏钱一百贯文。」

绍兴元年六月初九,臣僚说:「各路州县属于官府的田产,因为当时估定的租额过高,田主逃亡迁移,辗转勒令邻居承佃,使他们家产破败,缴纳不上,于是也跟着逃亡迁移,以致有多年荒废、无人承佃的。这些都是靠摊派给保正长和甲头,让他们卖掉自己的家产,代为缴纳租课,每年都受到追索呼喝的骚扰,而收入却所剩无几。比如从前为兴办三舍法,招人购买田产以资助学校经费,有的是借着向市易务请领官钱经营,有的是拍卖坊场,有的是到场监请领盐引,都是拿田产做抵押,大多是官吏相互勾结估量的结果。官吏、田宅经纪人虚报增加亩数,增加所报租额数目,那些购买供学校的田产的人担心此事败露,就依照虚增的亩数出面顶名承佃,三年之间,便即逃亡迁移。至于拍卖坊场、请领盐货、以及在市易务借贷经营的人,因所借本钱

亏损折耗,缴纳给官府的钱不足,主管部门依照法令拘没原本通报的产业归官。即使重新估算,也担心亩数钱数不实,依法应当让原来估价的人补偿(偿:原作「价」,据本书食货六一之三改。)。因此互相勾结嘱托,只依照原来的估价数字,或者酌情减少亩数折算租额数目,出示告示招人承佃,没有人愿意承接,又强迫原田主承佃,因此缴纳不足,规避推诿,免不了逃亡迁移。还有绝户逃户的田产,被估量田宅的经纪人等索取好处,当地乡社不肯依从,就故意定高租课,也没有人愿意承佃,其中不幸被划定为职田的地块,不问有没有人愿意承佃,都照样催逼得更加急迫。各种积弊,不能一一列举。监司州郡既然见到各种官产已有应缴纳的租课定额,便加以督责。所属各县官员苟且推卸责任,吏人趁机作弊,强迫邻保及相邻田产的人认领承佃,上等户凭关系得以免除。刚要进行核查,又相互勾结请托。即使是真实的邻居故意不提供邻户证明,往往是下等户白白遭受强迫,无处申诉。其中又有一户田产按规定允许一人全部承佃,佃户逃亡后,又勒令邻户分别承佃。房屋新美,田园肥沃的,全都归了上等户,那些贫穷的下等户虽然名义上是佃户,实际上却无所得,因此也导致逃亡迁移。等到催收赋税时,保长、甲头每年都要代为缴纳租课,危害不小。另外盐场产业已经被百姓私下典卖,从前虽有允许按年逐渐抵扣拖欠的指挥,但佃户缴纳的抵扣数已经超过原额,因原来颁下的指挥不允许挑段核算,于是官府一律追催,如今有的已经拖欠了三四十年,不知抵扣了多少。虽然屡次经过赦免、特别颁降指挥,不得拘催,已经是干净的产业了,可是盐案的吏人有意图谋索取,并不予以免除,至今每年仍在拘催,等到百姓略微行贿打通关节,就立刻销声匿迹,原来经手的吏人把这当作生财之道,而官府实际上一无所得。请求下令各路提举盐事司查核前后颁降的蠲免赦文指挥并加以施行外,其余上述及未说完的各类官产,不要专设一个部门,而是下达各路州县,清楚列出田产的地名(分: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