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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绿罗袍、金铜带、仪刀、乌皮履。执仪仗者:幞头武弁、平巾帻、锦帽、鸾彩、抹额缬、胜蛇铜革带、紫绯罗绣袍、紫紬宽衫、绯紬袍、青罗黄紬银褐、绯皁紬宝相花衫。驾
译紫绿罗袍、金铜带、仪刀、乌皮履。执仪仗的人:戴幞头武弁、平巾帻、锦帽,用鸾彩、抹额缬(做装饰),系胜蛇铜革带,穿紫绯罗绣袍、紫紬宽衫、绯紬袍、青罗黄紬银褐、绯皁紬宝相花衫。驾
前殿前指挥使:细甲、方胜练鹊缬衫、绿罗甲、弓箭、银剑、蒜瓣朵红紫罗帽带。殿前左右班:粉青绯紫三色大搭缬罗衫。长入祗候:五十二人,合色头须、镀金帽环,青红二色。茶酒班殿侍:紫罗印皁斜搭衫。茶酒班十人,内红拂扇二人,御龙直执从物八十三人,珠巾、方胜鹊衫。行门二十四人,金银甲、方胜鹊衫、金束帛珠帽、银骨朵。内押行门:缠枝袍;行门:花袍。御龙直二百五十人员,黄狮子缬衫。长行:方胜鹊衫。内殿直已下二百五十人员亦如之。长行:白师子缬衫。殿前指挥使编排禁卫:紫罗皁花衫。驾头扇筤下各天武三十一人,白师子衫。东西班乐三十六人,紫帽带。招箭班三十六人,幞头束带。亲从围子、行宫殿门中道左右壁:帽、镀金束带。其衫皆以白师子缬,余并方胜练鹊。遥郡刺史衫以罗云雁,都指挥使以御仙花,都虞候以簇四金鵰,御前忠佐以宜男方胜,正副使以黄师子,正副都头以方胜练鹊,控马亲从以青莲,执烛笼亲从二百人以宝照。余从驾并以白师子。执烛二十二人,衫亦如之,镀金带。军头引见司人员四人,帽子、方胜练鹊衫。等子八十三人,帽子、(围)[团]花宝照绯缬罗衫、镀金带。左右骐骥院御马六:特勒雕、拳毛騧、佛耳、赤騧、黄青骓、滴露紫。控马执七宝百节鞭、杌子。御马五十人,缬衫、皁纱帽、金镀银师带。禁卫班直等:绯绿罗红盘鵰背子。
绍兴三年正月,造绯二千领,绿一千
领,以绢代罗。十三年,又以缬代绣。干道四年五月,文思院制从驾人衣服。庆元二年,皇后受册宝,排设逍遥、平辇人员各一人,辇官二十七(人)人员:帽子、宜男缬罗衫、镀金银柘枝带。辇官:幞头、白师子缬罗衫、镀金海捷带。
绍兴十二年,皇太后回鸾,上将躬迎于郊,命有司制常行仪仗。先是,石延庆请诏礼官参考康定中(当)[常]行仪卫,酌取中制,以正万乘尊严之分。工部尚书莫将等请先造黄麾仗二千二百六十五人。
三十一年四月,臣僚言:「天子之出,清道而后行,千乘万骑,称警言跸,旄头前驱,豹尾后殿,其往东驰道与阑出入者,皆有厉禁。自六飞南渡,务为简便,唯四孟飨献,乘舆躬行,前为驾头,后止曲盖。而爪牙拱扈之士,或步或趋,错出杂立,无复行列。至有酌献未毕,已舍而归。士民观者,骈肩接袂,杂▯虎士之中,而不闻有谁何之者。望诏有司讲求其当,凡车驾行幸,从驾禁旅以若干人为一列,相去各若干步;其乘马前导者皆预上其数,命有司绘为图,先一日以闻,别其副本报御史台。有不如令及不在图中而辄冒至者,许有司举之。蔽而不言,令御史台觉察。
译,戟比大驾减少十四支,排成八重,其余与大驾相同。系革带;手执方伞、扇、戟以及执引者、传教幡、信幡的人都戴黄絁绢绣兵额,穿宝相花纹衫,打行藤,穿袜,系革带;手执朱团扇、曲盖、执引者、告止幡的人都戴绯色絁绢绣抹额,穿宝相花纹衫,穿大口裤,戴帻,穿青色絁绢衫,系革带,手执仪仗,仪仗袋用青绢制成;手执车辐棒的人戴平巾赤帻,穿绯色絁绢绣白泽纹衫,戴赤帻,系革带。其中执弓的人也系革带。手执弓矢、执引者的人都戴锦帽,穿絁绢绣宝相花纹戎服大袍,穿窄袖衣,打行縢,系革带。手执刀盾的人戴银褐色绣抹额,穿宝相花纹衫,穿大口裤。
第二引是开封牧,走中道。清道二人。其次是幰弩一副。其次是棡鼓一面,在左边;金钲一面,在右边。其次是大鼓十面,排成二重。其次是节、夹引旗各二,排成一列,执者骑马。其次是诞马四匹,排成二重。其次是革车一辆,驾赤马四匹,驾士二十五人。其次是方伞一把。其次是朱团扇四把,排成二重。其次是曲盖一顶。其次是僚佐四员。其次是幢一在左边,麾一在右边,执者骑马。其次是大角六支,排成一列。其次是铙一面,吹箫二支,其次是笳二支,其次是大横吹二支,各排成一列。其次是铁笛、箫、觱篥、笳各一支,笛、箫在左边,觱篥、笳在右边。外仗青衣八人,其次是车辐棒八根,各排成四重。其次是告止幡二面,其次是
」诏可。
王应麟《玉海》:绍兴二十一年,明堂。五月十三日,有司陈法驾卤簿,视郊祀三分减一,用一万一千五人。
圣旨指挥,今岁冬日至郊见上帝,用遵太祖 孝宗隆兴二年二月八日,尚书礼部侍郎兼权兵部侍郎黄中言:「伏
皇帝典故,除事神仪物外,乘舆服御并从省约。本部已逐一条具外,独有五辂未敢轻议。窃详自来大礼,虽五辂并设,然考之《礼经》,玉辂以祀,金辂以宾,象辂以朝,革辂以即戎,木辂以田,而祭祀所用者,一玉辂而已。典辂之职虽曰凡会同军旅以辂从,而后郑释曰『王乘一辂,以其余辂行,亦以华国。』然则金、象、革、木四辂,不过为一时观美,非其所乘也。方承平时,五者并设,固不为过。今圣主方欲隆俭德而戒劳民,其乘舆服御之费,又无大于此四者,有司敢不钦承!所有今来郊礼,欲乞因时之宜,止用玉辂。其余四辂,权不以从,庶几有以仰副明诏,且于《礼经》无所背戾。」诏依,将来郊礼,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
九日,兵部言:「契勘昨绍兴十三年郊祀大礼,依《政和五礼新仪》排设,国初大驾卤簿共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三人;及绍兴十六年至二十八年郊祀大礼,增添(俸)[捧]月、奉宸队共一万五千五十人,并三十一年明堂大礼,依二十八年例三分减一,用一万一千五人。今承指挥,郊祀大礼乘舆服御、中外支费宜从省约。续承指挥,将来郊祀大礼,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本部今条具将来郊祀大礼,除玉辂、平辇、逍遥乞令依旧人数外,所有大驾卤簿仪仗内六引前大象,欲依昨绍兴十三年例,止用象一头。其余一行仪仗数内八宝下人数,本部已牒门下后省裁损
施行外,(除)[余]仪仗人数依今来指挥合从省约,并乞依昨绍兴二十八年郊祀大礼人数内乞权行减半,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随宜排设。」诏从之。
五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大驾卤簿仪仗依绍兴二十八年郊祀大礼人数权行减半,随宜排设施行。今条具申请事件:一、将来郊祀大礼,奏严更警场并大驾卤簿六引、驾前后部 吹振作,比之仪仗人数稀少。今从省约,乞将 吹八百八十余人内三分减一,止用(八)[五]百八十八人;警场二百七十五人内三分减一,止用一百八十三人,随宜排设。一、合用 吹导引六州十二时奉禋歌降僊台词,从本寺具申学士院修润,降下教习。一、合借差军兵依今来三分减一,依例下所属借差。一、教习日分支破官钱,依今来减定人数开具名色,依例下量审院于本寺历内批放。一、合差般 奏严 军兵及合破绯方号并提点一行事务所、大礼五使,于贡院按习幕次及就殿前司教场摆拽,至期逐处排设。
译传教幡二面,其次是信幡四面,排成二重。其次是仪刀十四把,排成七重。戟七十支,排列在车辐棒到仪刀之外,排成三十五重。刀盾六十副,排列在戟之外,排成三十重,盾在左边,刀在右边。其次是弓矢六十副,排列在刀盾之外,排成三十重,每张弓配箭二支,相连携带。引旗六十面,排列在弓矢之外,排成三十重。仪仗中手执节、夹引旗、幢、麾、大角、仪刀的人都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绢绣宝相花纹衫,穿大口裤。驾士戴武弁,穿绯色绣隼纹大袖衣,系勒帛。其余执人的行列、重数、冠弁、服饰都与第一引相同。法驾大鼓减少四面,大角、信幡各减为二,铙后左箫右笳、大横吹各减少一支,外仗青衣、车辐棒、仪刀各减少四,戟减少三十支,刀盾、弓矢、引旗各减少二十四,其余与大驾相同。系白色抹带。手执大横吹的人戴绯色绣苣文抹额,穿生色袍,系抹带。手执铙、箫、笳、笛、觱篥的人都戴平巾帻,穿绯色绣宝相花纹袍,穿大口裤,佩锦螣蛇。手执大鼓的人戴黄色绣雪花抹额,穿生色袍,系抹带。执箭矢的人穿青色袍,手执引旗的人穿紫色袍。手执棡鼓、金钲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绣对凤纹衫,系抹带,穿大口裤。
第三引是大司乐,走中道。清道二人。其次是幰弩一副。其次是棡鼓、金钲各一面。其次是大鼓十面。其次是节一支,夹引旗二面。其次是诞马四匹。其次是革车一辆。驾士、驾马都与第二引相同,以下革车都依此例。其
吹警场、宿顿排办等,乞(于)[依]例关报所属排办。一、教习去处,乞依例于怀远驿下临安府擗截。其 吹警场服着、奏严 角、执色乐器、宣赦 筹等,经今六年,不曾修饰,脱落不堪。乞依今来人数开具,报所属斟酌抽换修饰施行。」诏并从之。
国朝典故,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乘玉辂以祀天。礼毕, 十月三日,太常少卿兼权礼部侍郎洪适等言:「伏
乘辇,合进金辂于端诚殿门外。而旧制:皇帝降舆,并乘大安辇还宫。近因臣僚奏请,不设四辂;而二月八日指挥,除玉辂、逍遥、平辇外,其余车辇并从省约。今岁郊坛礼毕, 臣以朝服前导,皇帝以朝服而乘平辇,切恐礼容不相称。若合用大安辇,即乞早降指挥,令有司从实修饰。」诏郊祀回,止乘平辇,冠服令礼官讨论。「适等窃考国朝典故,自建隆四年陶谷创建大辇,祀礼毕,皇帝朝服,乘大辇还内,历朝并无更改。政和四年北郊毕,乘大辇还斋宫,解严放仗,易常服,弃辇还内。按《唐会要》:明皇废辇不用,开元十一年祀南郊毕,骑还。自是行幸、郊祀,皆骑于仪仗之内。又见行仪制,车驾朝献日,合门并诸司官并常服乘马在驾前。适等参考古今沿革,唐制郊祀毕,尚是乘马;本朝北郊回,曾用常服,即郊祀驾回,亦可以不用朝服。兼唐制乘骑亦可用仪仗,见今朝献亦有臣僚乘马在驾前。今来郊祀回,止乘平辇,所用冠服,乞比附景灵宫、太庙。郊祀毕,皇帝自齐殿服履袍、乘平辇还内。今导驾官以常服前导,其奉迎及侍中奉请升辇,参知政事奏请进发,并传敕侍臣上马等,并乞于见行仪注同修改,关报施行。」诏从之。同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逐次郊祀大礼,皇帝自青城至大次并礼毕,自大次还青城,并系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大辇。今来欲乞并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平辇。」诏从之。
干道三年四月十一日,
三月十七日圣旨,今岁冬日至郊见上帝,可令有司,除事神仪物、诸军赏给依旧制外,其乘舆服御及中外支费并从省约,仍疾速条具以闻。窃见绍兴二十八年以前郊祀,舆卫、仪仗共享一万五千五十人。至干道元年初行郊祀,比旧数十分减去其六,止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今参稽已减合用之数。今岁郊祀,舆卫、仪仗宜遵用干道元年已减之数,今来更不增减,庶几有合中制。」从之。 兵部侍郎陈岩肖言:「近者恭
马端临《通考》:干道四年,中书门下奏:「车驾诣德寿宫,用殿前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四孟诣景灵宫,用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
译次是方伞二把。其次是朱团扇二把。其次是曲盖一顶。其次是僚佐二员。其次是幢、麾各一。其次是大角四支。其次是铙一面。其次是箫、笳、大横吹各二支。其次是笛、箫,其次是觱篥、笳各一支。外仗青衣六人,其次是车辐棒六根,各排成三重。其次是告止旛二面,其次是传教幡二面,其次是信幡四面。其次是仪刀十二把,排成六重;戟六十支,排成三十重,刀盾、弓矢、引旗各五十,各排成二十五重。驾士戴武弁,穿绯色絁绢绣凤纹大袖衣,系勒帛;其余执人的行列、重数以及服饰都与第一、第二引相同。法驾以御史中丞为第三引,从第四引以下人数都相应减少。
第四引是少傅,走中道。清道四人。其次是幰弩一副。其次是棡鼓、金钲各一面。其次是大鼓十六面,其次是长鸣十六支,排成二重。其次是节一支,夹引旗二面。其次是诞马六匹,排成三重。其次是革车一辆,府佐四员,夹护在革车两旁。其次是方伞一把,其次是朱团扇四把,其次是曲盖二顶,排成一列。其次是幢、麾各一,其次是大角八支,其次是铙一面,其次是箫四支,其次是笳四支,其次是大横吹四支,各排成一列。其次是节鼓一面,其次是笛、箫、觱篥、笳各四支,各排成一列。外仗青衣十人,其次是车辐棒十根,各排成五重。其次是告止幡二面,其次是传教幡二面,其次是信幡六面,排成三重。其次是仪刀十六把,排成八重。其次是戟九十支,排成四十五
以左藏南库绢二千匹下(衣)[文]思院制其衣服。
六年九月一日,诏:「将来郊祀,并用五辂、大安辇,一如旧仪。」
九年六月五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干道元年并干道三年郊祀大礼此下当有脱文。。
淳熙六年四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岁明堂大礼,检照《皇佑明堂记》并《政和五礼新仪》,明堂大礼用法驾卤簿,祀前一日,皇帝于太庙朝飨毕,乘玉辂至宣德门,入门降辂,乘舆归文德殿。卤簿中玉辂中:疑当作「首」。,次大辇,次金辂,次象辂,次革辂,次木辂。今明堂大礼所用卤簿,大辇、车辂欲依上件典礼施行。」从之。
十八日,太常寺言:「今次明堂大
礼,并排设大辇五辂,祀前一日,皇帝朝飨太庙毕,乘玉辂入丽正门,降辂乘舆,用平辇归文德殿宿斋。所有大辇并其余四辂,止合从后。」诏除大辇免行排设,余依已降指挥。
五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今岁明堂大礼,前一日,皇帝于太庙朝飨毕,乘玉辂诣丽正门。所由道路,乞是日朝飨太庙礼毕,皇帝于太庙棂星门外乘玉辂,经由皇城东新路入丽正门,至南宫门外降(舆)[辂],乘舆至文德殿上,降舆归斋殿。其仪仗、法物合在车辂前排列。」从之。
光宗绍(兴)[熙]二年四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淳熙十二年郊祀大礼,皇帝自太庙棂星门外乘玉辂诣青城,礼毕还内,上乘大辇。今年郊祀大礼,乞依体例施行。」从之。
七月十三日,提点添修五辂大辇黄迈言:「得旨:玉辂轴依例修换外,其余金、象、革、木四辂亦不堪应奉,乞行换造。」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大驾卤簿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大驾卤簿
【宋会要】
政和七年正月二十七日,礼制局言:「昨讨论大驾六引,开封牧乘墨车,兵部尚书、礼部尚书、户部尚书、御史大夫乘夏缦,已经冬祀陈设讫。所有驾士衣服,尚循旧六引之制,宜行改正。况天子五辂,驾士之服各随其辂之色,则六引驾士之服当亦如之。请墨车驾士衣皁,夏缦驾士皁质绣五色团花,于礼为称。」从之。
二月九日,诏:卤簿图籍当行改修,令礼制局限一年进呈。先是,兵部尚书蒋猷奏:「《大礼卤簿图记》,天圣间宋缓撰集。凡仪卫之物,既图绘其形,又稽其制作之所自而叙之于后。陛下顷以治定制礼,如卤簿仪制,革而新之者多矣。乞命有司取旧《图记》,考今之所革者,依仿旧体,别为一书,传之久远。」故有是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政和宣和大驾卤簿
政和宣和大驾卤簿
六引,中道。象六,中道,分左右,为三重,各持铁钩一名跨其上,执转光小绯旗一名前引。
译重。绛引幡六面,排列在戟之外,排成一列分别引导。刀盾、弓矢、引旗各八十,各排成四十重。仪仗中手执长鸣的人服饰与手执大鼓的人相同,手执节鼓的人服饰与手执铙的人相同,手执引旗、绛引幡的人服饰与手执方伞的人相同。驾士戴武弁,穿绯色絁绢绣瑞马纹大袖衣,系勒帛。其余执人的行列、重数以及服饰都与第一、第二引相同。
第五引是御史大夫,走中道。清道二人。其次是幰弩一副。其次是棡鼓、金钲各一面。其次是大鼓十面。其次是节一支,夹引旗二面。其次是诞马四匹。其次是革车一辆。其次是方伞一把。其次是朱团扇二把。其次是曲盖一顶。其次是僚佐二员。其次是幢、麾各一。其次是大角四支。其次是铙一面。其次是箫、笳、大横吹各二支。其次是笛、箫、觱篥、笳各一支。外仗青衣六人,其次是车辐棒六根,各排成三重。其次是告止幡二面,其次是传教幡二面,其次是信幡四面。其次是仪刀十二把,戟、刀盾、弓矢、引旗各六十。驾士戴武弁,穿绯色絁绢绣獬豸纹大袖衣,系勒帛。其余执人的行列、重数以及服色都与第一、第二引相同。法驾则作为第三引,大鼓减少四面,大角减少一支,铙后箫、笳、大横吹各减少一支,青衣、车辐棒、信幡各减少二,仪刀减少六把,戟减少二十四支,刀盾、弓矢、引旗各减半,其余与大驾相同。
第六引是兵部尚书。革车一辆,驾士戴武弁,穿
次击锣一名、节级二人为一列;次
执七宝钩二人在左,执银钩二人在右,行第一重象前。次三人行象内,为三重;执转光小绯旗十四人,分左右,行象外,为七重。执▯石钩二人,行第三重旗前;执朱漆钩二人,行第五重旗前;执▯石钩二〔人〕,分行第七重旗前;又二人分行旗后;又执铁钩一名,在第三重象后当中。并服花脚幞头、绯 ▯衫。或夏祭大礼,则以缬衫。凡六引及卤簿内服饰以絁者并准此,金镀银双鹿带。
法驾减象一,以一象居前,余分左右,为二重。执七宝钩、银钩人各减大驾一名,行第二重象前;次二人行象内,为二重;第四、第七重旗前执金▯[ ▯(月▯▯▯)]石钩各二人。其大驾各行第七重旗后二人,法驾无之,余同大驾。
六引:法驾则开封令、牧、御史大夫为三引。
、革带;控诞马人平巾绩 第一引开封令,中道。清道二人重行,次幰弩一人〔人〕骑。诸引执幰弩人并骑。次诞马二,控马每疋各二人。诸引控诞马人准此。次轺车一乘,驾赤马二,驾士十八人。次方伞一,次朱团扇一,次曲盖一,次僚佐四员。外仗青衣二人,为一列。次车辐棒二,次告止旛二,次传教旛二,次信旛二,合为一列。执旛各一名,▯二人,谓引执▯旛人,数准此。戟三十,为十五重,在车辐棒至信旛外,并分左右厢。以下外仗,并分左右厢。仗内清道服武弁、绯絁绣云鹤衫、革带,执黑漆杖;执幰弩人平巾赤帻、绯絁绣辟邪衫、赤「绩」当作「帻」,前脱一字。、革带;青衫人服平巾青 、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革带;驾士武弁、绯絁绣雉大袖勒帛。法驾曲盖后有僚佐四员,戟减大驾十四,为八重,余同大驾。 、革带;执方伞、扇、戟、执▯、传教幡、信幡人并黄絁绣兵额、宝相花衫、行藤、 袜、革带;执朱团扇、曲盖、执▯、告止幡人并绯絁绣抹额、宝相花衫、大口 帻、青絁衫、革带,执仗,仗袋以青绢;执车辐棒人平巾赤帻、绯絁绣白泽衫、赤
、革带。内执弓 、革带。执弓矢、▯人并锦帽、絁绣宝相花戎服大袍、窄 、行縢、 、革带。执刀盾人银褐 绣抹额、宝相花衫、大口 第二引开封牧,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一,在左;金钲一,在右。次大鼓十,为二重。次节、夹▯二,为一列,执人骑。诸引执节、夹▯人并骑。次诞马四,二重。次革车一乘,驾赤马四,驾士二十五人。次方伞一。次朱团扇四,为二重。次曲盖一。次僚佐四员。次幢一在左,麾一在右,执人骑。诸引执幢麾人并骑。次大角六,为一列。次铙一,吹箫二,次笳二,次大横吹二,各为一列。次铁〔笛〕、箫、觱篥、笳各一,笛、箫在左,觱篥、笳在右。
译绯色絁绢绣虎纹大袖衣,系勒帛,其余都与第五引相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中道卤簿 大驾外仗
中道卤簿
金吾本司的纛、引旗,左右皁纛各六面,排成一列。执引旗的各一名,佩带横刀、弓矢。凡仪仗中的大将军、将军、都尉、校尉、旅帅、中郎将都配备弩,佩带牙刀等器仗,骑饰珂的马;大将军戴平巾帻,穿紫色絁绢绣辟邪纹袍,佩锦螣蛇,穿大口裤,共四人。其次是押纛二人,骑马。其次是押衙四人,骑马,引导引旗。其次是引旗八面,排成二重。执引旗的各一名。其次是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四人,排成二重。其次是卫司引旗,本卫大将军二人,骑马;引旗四面,夹护在上将军两旁。手执引旗的各一名,夹护者二人,都骑马。以上都分左右两队。其中上将军、将军戴花脚幞头,戴绯罗绣抹额,穿紫罗绣辟邪纹袍。押衙戴金鹅帽,穿紫色絁绢绣辟邪纹袍,系革带,佩仪刀。手执引旗的人戴绵帽,穿宝照锦袍,佩锦臂鞴,系革带,穿乌皮靴。法驾减去引旗二面,排成一列,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减少二人,其余与大驾相同。
系革带,穿乌皮靴,穿袜。押纛的人戴幞头,穿皁色绣宝相花纹宽衫,系绢带,佩横刀。手执柘、皁纛的人戴皁纱绢巾,穿皁色絁绢宽衫,系绢带,都佩横刀、弓矢,只有穿朝服以及黄麾仗内统率官兵的人不佩带。手执卫司引旗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绢绣宝相花纹裲裆,穿大口裤,佩锦螣蛇,
外仗青衣八人,次车辐棒八,各为四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为二重。次仪刀十四,为七重。戟七十,在车辐棒至仪刀外,为三十五重。刀盾六十,在戟外,为三十重,盾在左,刀在右。次弓矢六十,在刀盾外,为三十重。每弓一箭二,连 。▯六十,在弓矢外,为三十重。仗内执节、夹▯、幢、麾、大角、仪力人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驾士武弁、绯 绣隼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弁、服饰并同第一引。法驾大鼓减四,大角、信幡减为二,铙后左箫右笳、大横吹各减一,外仗青衣、车辐棒、仪刀各减四,戟减三十,刀盾、弓矢、▯各减二十四,余同大驾。 、白抹带。执大横吹人绯绣苣文抹额、生色袍、抹带 。执铙、箫、笳、笛、觱篥人并平巾帻、绯绣宝相花袍、大口 、锦螣蛇。执大鼓人黄绣雪花抹额、生色袍、抹带 矢人袍以青,执▯人以紫。执棡鼓、金钲人平巾帻、绯绣对凤衫、抹带、大口
第三引大司乐,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次节一,夹▯二。次诞马四。次革车一乘。驾士、驾马并同第二引,以下革车准此。次方伞二。次朱团扇二。次曲盖一。次僚佐二员。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四。次铙一。次箫、笳、大横吹各二。次笛、箫,次觱篥、笳各一。外仗青衣六人,次车辐棒六,各为三重。次告止旛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次仪刀十二,为六重;戟六十,为三十重,刀盾、弓矢、▯各五十,各为二十五重。驾士服武弁、绯絁绣凤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饰并同第一、第二引。法驾以御史中丞为第三引,自第四引以下并减。
第四引少傅,中道。清道四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六,次长鸣十六,为二重。次节一,夹▯二。次诞马六,为三重。次革车一乘,府佐四员,夹革车。次方伞一,次朱团扇四,次曲盖二,为一列。
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八,次铙一,次箫四,次笳四,次大横吹四,各为一列。次节鼓一,次笛、箫、觱篥、笳各四,各为一列。外仗青衣十人,次车辐棒十,各为五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六,为三重。次仪刀十六,为八重。次戟九十,为四十五重。绛引幡六,在戟外,为一列分引。刀盾、弓矢、▯各八十,各为四十重。仗内执长鸣人服同执大鼓人,执节鼓人服同执铙人,执▯、绛引幡人服同执方伞人。驾士服武弁、绯絁绣瑞马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饰并同第一、第二引。
第五引御史大夫,中道。清道二人。次幰弩一。次棡鼓、金钲各一。次大鼓十。次节一,夹▯二。
译系革带。手执引旗、弩、弓矢、引旗的人都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绢绣宝相花纹(衫)。
其次是朱雀旗队,都骑马。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员引领本队,引旗二面,夹护都尉两旁。其次是朱雀旗,执旗的一名,引旗二人,夹旗二人。凡仪仗中引、夹、执旗的人数都依此例。其次是弩四副,排成一列。其次是弓矢十六副,其次是引旗二十面,各排成二重。其次是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督阵。队中折冲都尉、果毅都尉戴平巾帻,穿紫色絁绢绣辟邪纹袍,穿大口裤,系革带。其中手执弩、弓矢、引旗的人还加佩横刀。引旗、夹旗、执朱雀旗的人都戴绯色絁绢绣抹额,穿宝相花纹衫,穿大口裤,系革带,佩横刀。其中引旗、夹旗的人还加佩弓矢。凡中道仪仗、外仗中引旗、夹旗以及执旗的人都佩横刀,引旗、夹旗的人还都加佩弓矢。法驾弩减少二副,弓矢减少六副,引旗减少八面,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引队改为由天武都指挥使担任,押队改为由天武指挥使担任。系革带。法驾引旗、护旗的人各减少四人,其余与大驾相同。
其次是龙旗队。大将军一员检校,骑马。其次是引旗十二人,排成二重,都骑马。其次是风伯旗一面在左边,雨师旗一面在右边。其次是雷公旗一面在左边,电母旗一面在右边。其次是五星旗五面,排成一列。木星旗在左边,其余火星、土星、金星、水星旗依次排列在
次诞马四。次革车一乘。次方伞一。次朱团扇二。次曲盖一。次僚佐二员。次幢、麾各一。次大角四。次铙一。次箫、笳、大横吹各二。次笛、箫、觱篥、笳各一。外仗青衣六人,次车辐棒六,各为三重。次告止幡二,次传教幡二,次信幡四。次仪刀十二,戟、刀盾、弓矢、▯各六十。驾士服武弁、绯絁绣獬豸大袖勒帛。其余执人行列重数并服色并同第一、第二引。法驾则为第三引大鼓减四,大角减一,铙后箫、笳、大横吹各减一,青衣、车辐棒、信幡各减二,仪刀减六,戟减二十四,刀盾、弓矢、▯各减半,余同大驾。
第六引兵部尚书。革车一乘,驾士服武弁、绯絁绣虎大袖勒帛,其余并同第五引。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二 中道卤簿 大驾外仗
中道卤簿
金吾本司纛▯,左右皁纛各六,为一列。执柘各一名,▯
,佩横刀、弓矢。凡仗内大将军、将军、都尉、校尉、旅帅、中郎将 弩,佩牙刀器仗,珂马;大将军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锦螣蛇大口 四人。次押纛二人,骑。次押衙四人,骑,引 ▯。次 ▯八,为二重。执 ▯各一名。次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四人,为二重。次卫司 ▯,本卫大将军二人,骑; ▯四,夹上将军。执 ▯各一名,夹二人,并骑。已上并分左右队。内上将军、将军花脚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袍、(郎将)。押衙金鹅帽、紫絁绣辟邪袍、革带,佩仪刀。执 ▯绵帽、宝照锦袍、锦臂鞴、革带、乌皮韡。法驾减 ▯二,为一列,本卫上将军、将军各减二人,余同大驾。 、革带、乌皮 、 袜。押纛人幞头、皁 绣宝相花宽衫、绢 ,佩横刀。执柘、▯皁、纛人皁纱绢、皁絁宽衫、绢 并佩横刀、弓矢,唯朝服并黄麾仗内帅官兵不佩。执夹卫司 ▯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裲裆、大口
、锦螣蛇革带。执 ▯、弩、弓矢、▯人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 次朱雀旗队,并骑。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员引队, ▯二,夹都尉。次朱雀旗,执旗一名,引二人,夹二人。凡仗内引、夹,执旗人数准此。次弩四,为一列。次弓矢十六,次▯二十,各为二重。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队内折冲、果毅都尉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袍]、革带。内执弩、弓矢、▯人加佩横刀。引、夹、执朱雀旗人并绯絁绣抹额、宝相花 、大口) ([袍]、革带,佩横刀。内引、夹人加 、大口
佩弓矢。凡中道仗、外仗内旗引、夹旗人并执旗人并佩横刀,引、夹人并加佩弓矢。法驾弩减二,弓矢减六,▯减八,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引队改天武都指挥使,押队改天武指挥使。
、革带。
译右边。其次是左右摄提旗二面,排成一列。其次是北斗旗一面排在后面。其次是护旗十二人,排成二重,都骑马。其次是副竿二根,排成一列,执者都骑马,分左右两队。其中大将军穿朝服;引旗、护旗的人都戴黄色絁绢绣抹额,穿宝相花纹衫,佩弓矢;引旗、夹旗、执风伯旗等旗的人戴五色絁绢绣抹额,穿宝相花纹衫;手执副竿的人戴锦帽,穿黄色絁绢绣宝相花纹衫,穿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检校改由左右卫大将军担任,雷公旗、电母旗去掉“公”“母”二字。
其次是指南车等车辆。指南平车一辆,其次是记里鼓车一辆,驾士各三十人。其次是白鹭车一辆,其次是鸾旗车一辆,其次是崇德车一辆,其次是皮轩车一辆,驾士各十八人,都戴武弁,穿绯色絁绢绣大袖衣,系勒帛。指南车驾士的服饰绣以孔雀纹,记里鼓车绣以对鹅纹,白鹭车绣以白鹭纹,鸾旗车绣以瑞鸾纹,崇德车绣以辟邪纹,皮轩车绣以虎纹。法驾没有白鹭车、崇德车,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有青旌车、青雀车、鸣鸢车、飞鸿车、虎皮车、貔貅车共六辆,排在记里鼓车之后,崇德车之前,减去白鹭、鸾旗、皮轩三车,驾士的人数如前。
其次是金吾引驾,骑马。本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左右两边,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绢(衫),系革带,手执仪刀。其次是弩、弓矢、引旗各八,排成四重,每重弩二副,弓矢
法驾引旗、护旗各减四人,余同大驾。 次龙旗队。大将军一员检校,骑。次引旗十二人,为二重,并骑。次风伯旗一在左,雨师旗一在右。次雷公旗一在左,电母旗一在右。次五星旗五,为一列。木星旗在左,余火星、土星、金星、水星旗以次列于右。次左右摄提旗二,为一列。次北斗旗一居后。次护旗十二人,为二重,并骑。次副竿二,为一列,执人并骑,分左右队。内大将军朝服;引旗、护旗人并黄絁绣抹额、宝相花衫,佩弓矢;引、夹、执风伯旗等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副竿人锦帽、黄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检校改左右卫大将军,雷公、电母旗去公、母二字。
次指南等车。指南平车一,次记里鼓车一,驾士各三十人。次白鹭车一,次鸾旗车一,次崇德车一,次皮轩车一,驾士各十八人,并服武弁、绯絁绣大袖勒帛。指南车驾士服绣以孔雀,记里鼓车以对鹅,白鹭车以白鹭,鸾旗车以瑞鸾,崇德车以辟邪,皮轩车以虎。法驾无白鹭车、崇德车,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有青旌、青雀、鸣鸢、飞鸿、虎皮、貔貅六车,在记里鼓之下,崇德之前,减白鹭、鸾旗、皮轩三车,驾士之数如前。
次金吾引驾,骑。本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左右,平巾帻、绯絁
、革带。法驾仪刀、弩、弓矢、▯各减二,为三重,余同大驾。 ,执仪刀。次弩、弓矢、▯各八,为四重,每重弩二,弓矢二,▯二,相间行,分左右。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裲裆、大口 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神勇都指挥使。
次大晟前部鼓吹,令二人,次府史四人,各为一列,分左右。次管辖指挥使一名。次棡鼓、金钲各十二,为四重,鼓在左,钲在右。部内棡鼓、金钲并分左右。帅兵官八人领,为一列,在棡鼓、金钲重内行。次大鼓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二十人领,在大鼓重内行。次长鸣一百二十,为十二重,帅兵官六人领,每二人领四重,各在前一重内行。次铙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在铙鼓内行。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各为二重。次大横吹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十人领,每二人领二重,各在前一重内行。小鼓行次准此。次节鼓二,次笛,次箫,次觱篥,次笳,次桃皮觱篥,各二十四,各为二
译二副,引旗二面,相间而行,分左右两边。执者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绢绣宝相花纹裲裆,穿大口裤,穿绣辟邪纹袍。法驾仪刀、弩、弓矢、引旗各减少二,排成三重,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将都尉改为神勇都指挥使。
其次是大晟前部鼓吹,鼓吹令二人,其次是府史四人,各排成一列,分左右两边。其次是管辖指挥使一名。其次是棡鼓、金钲各十二面,排成四重,鼓在左边,钲在右边。部内棡鼓、金钲都分左右两边。帅兵官八人统领,排成一列,走在棡鼓、金钲的重列之内。其次是大鼓一百二十面,排成十重;帅兵官二十人统领,走在大鼓的重列之内。其次是长鸣一百二十支,排成十二重,帅兵官六人统领,每二人统领四重,各走在前一重之内。其次是铙鼓十二面,排成二重;帅兵官四人统领,走在铙鼓行列之内。其次是歌工,其次是拱辰管,其次是箫,其次是笳,各二十四人(支),各排成二重。其次是大横吹一百二十支,排成十重;帅兵官十人统领,每二人统领二重,各走在前一重之内。小鼓的行列次序也依此例。其次是节鼓二面,其次是笛,其次是箫,其次是觱篥,其次是笳,其次是桃皮觱篥,各二……(原文至此中断)
重。次棡鼓、金钲各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次小鼓一百二十,为十重。次中鸣一百二十,为十二重;帅兵官八人领,每二人领三重,各在前一重内行。次羽葆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各在鼓内行。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各为二重。部内鼓吹令本色服,府史幞头、绿罗宽衫、黄绢半臂;管辖指挥使平巾帻、紫绣宝相花) ([衫]、锦螣蛇、白抹带。帅兵官并执棡鼓、金钲、拱辰管、箫、笳、
译下面是棡鼓、金钲各十二面,编为二排;由帅兵官四人统领。再往下是小鼓一百二十面,编为十排。再往下是中鸣一百二十支,编为十二排;由帅兵官八人统领,每两人统领三排,各自行进在前一排之内。再往下是羽葆鼓十二面,编为二排;由帅兵官四人统领,各自行进在鼓队之内。再往下是歌工,再往下是拱辰管,再往下是箫,再往下是笳,各二十四件,各编为二排。这一部分之内,鼓吹令穿本色服,府史戴幞头、穿绿罗宽衫、黄绢半臂;管辖指挥使戴平巾帻、穿紫绣宝相花衫、系锦螣蛇、束白抹带。帅兵官都手执棡鼓、金钲、拱辰管、箫、笳等物,
。法驾前后棡鼓、金钲各减四,为二重。大鼓减四十,帅兵官减八人,长鸣减四十,为十重。铙鼓减四,拱辰管后箫、笳各减八;大横吹减四十,帅兵官减六人。节鼓后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减八,小鼓、中鸣各减四十,各为十重。帅兵官减四人,每人押五重。羽葆鼓减四,最后箫、笳各减八。余同大驾。 、白抹带。执棡鼓、金钲人加锦螣蛇。执长鸣、中鸣、大鼓、小鼓同第二引执大鼓、长鸣服,执铙、大横吹人同第二引执大横吹服,执羽葆鼓人青绣苣文抹额、生色袍、抹带 节鼓、笛、觱篥、桃皮筚篥、歌工服平巾帻、绯绣对鸾衫、大口
、勒帛、锦螣蛇。法驾行漏舆舆士减四十人,神舆舆士多大驾二人,余同大驾。 、勒帛、执黑漆仗;管押相风乌等舆人员平巾帻、紫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勒帛;清道平巾帻、青絁大袖、白绢 、勒帛;舆士并管押、节级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褟、青絁大袖、绢 〔次〕太史相风、行漏等舆。太史令一员,次书令史一名,并骑。次相风乌〔舆〕一,舆士四人。次交龙钲一,在左;交龙鼓一,在右;舆士各六人。次司辰一名,次典士一名,并骑。次刻漏生四人,分左右,为二重。次鼓楼一,在左;锺楼一,在右。次行漏舆一,舆士各一百人。次太史正一员,骑。次清道二人。次十二神舆一,舆士十四人。太史令、太史正朝服;书令史录公服;司辰、典士、漏刻生并《宋史》:宣和鼓锺楼并改为舆,太史正前有捧日副指
挥使二人、捧日节级十人、神舆舆士增十。
、白勒帛。法驾金节减四,钑戟减七十二,为三十六重,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绛引幡、金节、▯罼、朱雀幢、叉导盖、叉钑戟人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持钑前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二人引队。次左右武卫校尉二人,并分左右。次绛引幡一,在中,金节十二,分左右,夹幡。执人骑。内绛引幡加▯二人,次▯一在左,罼一在右。次朱雀幢一,次叉一,次导盖一,在中;青龙幢一,在左;白虎幢一,在右。次叉三,为一列。幢、叉、导盖执人并骑。次称长一名,次钑戟二百八十八,为四十八重。次左右武卫将军二人检校;次左右武卫校尉四人押队;并分左右队。内左右武卫将军、果毅都尉、校尉并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宋史》:宣和引队改骁骑都指挥使,武卫校尉改骁骑军使,增朱雀旗后之叉一,去龙虎后之叉三,检枝改用右骁骑将军。
次黄麾幡一,执幡一名、▯二人,服饰同持钑前队执绛引幡人,内执人骑。法驾同此。法驾又有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在黄麾前。
次六军仪仗。
译法驾的前后棡鼓、金钲各减少四件,变为二重。大鼓减少四十面,帅兵官减少八人,长鸣减少四十支,变为十重。铙鼓减少四面,拱辰管后面的箫、笳各减少八件;大横吹减少四十支,帅兵官减少六人。节鼓后面的笛、箫、觱篥、笳、桃皮觱篥各减少八件,小鼓、中鸣各减少四十,各变为十重。帅兵官减少四人,每人管押五重。羽葆鼓减少四面,最后面的箫、笳各减少八件。其余与大驾相同。(服饰为)白色抹带。执棡鼓、金钲的人加锦制螣蛇饰。执长鸣、中鸣、大鼓、小鼓的人服饰与第二引执大鼓、长鸣者相同,执铙、大横吹的人服饰与第二引执大横吹者相同,执羽葆鼓的人服青绣苣文抹额、生色袍、抹带。节鼓、笛、觱篥、桃皮筚篥、歌工的服饰是平巾帻、绯绣对鸾衫、大口裤,勒帛、锦螣蛇。
法驾行漏舆的舆士减少四十人,神舆的舆士比大驾多二人,其余与大驾相同。(服饰为)勒帛、执黑漆仗;管押相风乌等舆的人员是平巾帻、紫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勒帛;清道的人是平巾帻、青絁大袖、白绢,勒帛;舆士及管押、节级都是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褟、青絁大袖、绢。
其次是太史相风、行漏等舆。太史令一员,其后是书令史一名,都骑马。其次是相风乌舆一乘,舆士四人。其次是交龙钲一件,在左;交龙鼓一件,在右;舆士各六人。其次是司辰一名,其次典士一名,都骑马。其次是刻漏生四人,分左右两边,共二重。其次是鼓楼一座,在左;锺楼一座,在右。其次是行漏舆一乘,舆士各一百人。其次是太史正一员,骑马。其次是清道二人。其次是十二神舆一乘,舆士十四人。太史令、太史正穿朝服;书令史穿公服;司辰、典士、漏刻生都穿……《宋史》记载:宣和年间鼓楼、锺楼都改为舆,太史正前面加设捧日副指挥使二人、捧日节级十人,神舆舆士增加十人。
(服饰为)白色勒帛。法驾的金节减少四件,钑戟减少七十二支,变为三十六重,其余与大驾相同。(服饰为)锦制螣蛇、革带。执绛引幡、金节、〇罼、朱雀幢、叉导盖、叉钑戟的人都是武弁、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裤。
其次是持钑前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二人在前引队。其次是左右武卫校尉二人,分左右两边。其次是绛引幡一面,居中,金节十二件,分左右夹护绛引幡。执者骑马。绛引幡内加设〇二人,其次〇一件在左,罼一件在右。其次是朱雀幢一面,其次是叉一支,其次是导盖一柄,居中;青龙幢一面,在左;白虎幢一面,在右。其次是叉三支,排为一列。幢、叉、导盖的执者都骑马。其次是称长一名,其次是钑戟二百八十八支,变为四十八重。其次是左右武卫将军二人检校;其次是左右武卫校尉四人押队;都分左右两队。左右武卫将军、果毅都尉、校尉都穿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引队改为骁骑都指挥使,武卫校尉改为骁骑军使,增加朱雀旗后面的叉一支,去掉龙虎旗后面的叉三支,检校改用右骁骑将军。
其次是黄麾幡
左右神武军统军二员,分左右。次都头二人押仗,在本军旗内。左右神武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分夹本军旗。枪棒仗每二人为一列,执旗、枪棒仗各一名,前一重与本军旗齐行。次吏兵旗一,在左;力士旗一,在右。以下吏兵、力士旗分左右同。次白柯枪二柯:原作「椅」,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下同。,次哥舒棒二棒:原作「枪」,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下同。。次白(椅)[柯]
枪六,次镫仗二。次白(椅)[柯]枪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枪)[棒]二。次白(椅)[柯]枪八,次镫仗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四,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镫仗二。次白(椅)[椅]枪八,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二,次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次白(椅)[柯]枪二,次镫仗二。次白(椅)[柯]枪四,次哥舒棒二。次白(椅)[柯]枪四,次掩尾天马旗二。次左右羽林军统军二员,次都头二人,次节钑二人。左右羽林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如神武军分夹。次赤豹旗一在左,黄熊旗一在右。以下赤豹、黄熊旗分左右同。其余枪棒(杖)[仗]等行列、重数并同神武军。左右龙武军统军二员。次都头二员。左右龙武军旗各一,排阑旗二十,在仗外,如羽林军分夹。次龙君旗一,在左;虎君旗一,在右。以下龙君、虎君旗分左右同。其余枪棒(杖)[仗]等行列、人数并同。
羽林军。仗内神武、羽林、龙武统军并花脚幞头、紫 绣抹额、孔雀衫、韡弩,佩横刀、金▯亨鱼▯梨、韔▯▯干、珂马。押仗都头幞头、紫絁绣宝相花大袖袄、革带。引夹神武、羽林、龙武军旗人贴金帽,执人锦帽,并五色絁绣宝相花衫、锦臂鞴、革带,其余执旗人服饰准此。执哥舒棒镫仗人同夹旗人服饰。执白(椅)[柯]枪人交脚幞头、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银褐绣▯兽捍腰、锦臂 、革带。法驾神武军减排阑(干)旗十,羽林、龙武军各减四。大驾六军吏兵、力士旗各分五重,法驾各减一重。第
一重中节白(椅)[柯]枪减二中节:疑误。,第二重第二节、第四重第一节白(椅)[柯]枪各减四,第四重(节)[第]二节减二。法驾羽林军又减大驾节级二人,余同大驾。《宋史》:宣和统军改军将,神武军旗改熊虚,排阑旗改平列,哥舒棒改戈戟,镫杖改矛戟。羽林队无节级,黄熊旗改黄罴,龙武骑改熊虎。
次引驾旗。天王旗二,次排仗通直官二人押旗,分左右。次十二辰旗各一:午未在前,次巳申,次辰酉,次卯戌,次寅亥,次丑子,午、巳、辰、卯、寅、丑旗在左,余在右。
译一面,执幡者一名、〇二人,服饰与持钑前队执绛引幡者相同,执者骑马。法驾也相同。法驾又设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两边,在黄麾之前。
其次是六军仪仗。左右神武军统军二员,分左右。其次是都头二人押仗,在本军旗之内。左右神武军旗各一面,排阑旗二十面,在仪仗之外,分夹本军旗。枪棒仪仗每二人为一列,执旗、枪棒仪仗各一名,前一重与本军旗并列。其次是吏兵旗一面,在左;力士旗一面,在右。以下吏兵、力士旗分左右的规制相同。其次是白柯枪二支,其次是哥舒棒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六支,其次是镫仗二支。其次是白柯枪二支,其次是吏兵旗、力士旗各一面。其次是白柯枪四支,其次是哥舒棒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八支,其次是镫仗二支。其次是吏兵旗、力士旗各一面。其次是白柯枪四支,其次是哥舒棒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四支,其次是吏兵旗、力士旗各一面,其次是镫仗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八支,其次是哥舒棒二支。其次是白柯枪二支,其次是吏兵旗、力士旗各一面。其次是白柯枪二支,其次是镫仗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四支,其次是哥舒棒二支。其次是白柯枪四支,其次是掩尾天马旗二面。
其次是左右羽林军统军二员,其次是都头二人,其次是节钑二人。左右羽林军旗各一面,排阑旗二十面,在仪仗之外,如神武军一样分夹排列。其次是赤豹旗一面在左,黄熊旗一面在右。以下赤豹、黄熊旗分左右的规制相同。其余枪棒仗等的行列、重数都与神武军相同。左右龙武军统军二员。其次是都头二员。左右龙武军旗各一面,排阑旗二十面,在仪仗之外,如羽林军一样分夹排列。其次是龙君旗一面在左;虎君旗一面在右。以下龙君、虎君旗分左右的规制相同。其余枪棒仗等的行列、人数都相同。
仗内神武、羽林、龙武统军都戴花脚幞头,穿紫绣抹额、孔雀衫、韡弩,佩横刀、金〇亨鱼〇梨、韔〇〇干,骑珂马。押仗都头戴幞头,穿紫絁绣宝相花大袖袄、革带。引导和夹护神武、羽林、龙武军旗的人贴金帽,执旗者戴锦帽,都穿五色絁绣宝相花衫、锦臂鞴、革带,其余执旗者的服饰照此办理。执哥舒棒、镫仗的人服饰与夹旗者相同。执白柯枪的人戴交脚幞头,穿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银褐绣〇兽捍腰、锦臂、革带。
法驾的神武军减少排阑旗十面,羽林、龙武军各减少四面。大驾六军的吏兵、力士旗各分五重,法驾各减少一重。第一重中节的白柯枪减少二支,第二重第二节、第四重第一节的白柯枪各减少四支,第四重第二节减少二支。法驾的羽林军又比大驾减少节级二人,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统军改为军将,神武军旗改为熊虚,排阑旗改为平列,哥舒棒改为戈戟,镫杖改为矛戟。羽林队没有节级,黄熊旗改为黄罴,龙武骑改为熊虎。
其次是引驾旗。天王旗二面,其次是排仗通直官二人押旗,分左右。其次是十二辰旗各一面:午、未在前,其次是巳、申,其次是辰、酉,其次是卯、戌,其次是寅、亥,其次是丑、子,午、巳、辰、卯、寅、丑的旗在左,其余的在右。其次是天王旗二面,分左右。押旗者戴幞头,穿
次天王旗二,分左右。押旗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执旗人并同执神武军旗人服饰。法驾同此。
次龙墀旗,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将二人,夹太平旗。次五方龙旗各一,为二重:赤龙旗在前,次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次黑龙旗在后。次金鸾旗一在左,金凤旗一在右。次狮子旗二,次君王万岁旗一。次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排仗大将同押、引驾旗通直官服,引、夹、执旗人同引、夹、执神武军旗人服饰。法驾减鸾、凤、狮子旗,余同大驾。
次御马二十四,分左右,为十二重。控马每匹天武二人,服贴金帽、紫绣宝相花大袖祅、革带,骑。御马直二人,皁纱帽、青绵袄、束带。部押天武节级锦帽、紫绣宝相花宽衫。管押骑。御马直人员节级红锦袄。法驾减八,为八重,余同大驾。
次中道队。大将军一员检校,朝服,骑。法驾同。《宋史》:宣和大将军改为左右骁骑大将军。
次日月合璧等旗。日月合
、革带。法驾同。 璧旗一在中,苣文旗二,分左右,为一列。次五星连珠旗一,在中;祥云旗二,分左右,为一列。引、夹、执旗人各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锦臂。次长寿幢一,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苣文改庆云,祥云改祥光。
、革带。内夹人执弓矢,骑。次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为一列。押旗幞头、绯絁绣抹额、狮子裲裆、乌韡,佩横刀,骑。法驾第一门在龙墀旗之后。 次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为中道第一门。执、夹人青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次金吾细仗。青龙旗一在左,白虎旗一在右,押旗二人,分左右,骑。次五岳神旗五,为三重:南岳旗在前,次中岳旗在中,东岳旗在左,西岳旗在右,次北岳旗在后。次五方神旗五,如五岳旗陈列。五方龙旗各五,相间为五队,为三重:赤龙旗在前,次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次黑龙旗在后。前一队次北方神旗,余队各次右仗黑凤旗。五方凤旗各五,如五方龙旗陈列,各次左仗黑龙旗。内执青龙、白虎旗、五岳、五方神旗各一名,▯三人。执▯人四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人黄,▯人左青、右银褐,后皁。内▯人执弓矢。执五方龙凤旗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押旗人并同押龙墀旗人服饰。次江渎旗、河渎旗各一,次淮渎旗、济渎旗各一,并各为一列。江淮旗在左,河济旗左右。引、夹、执旗人并皁絁绣宝相花衫、绣抹额、革带。法驾五
方龙凤旗各减二,各为三队,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校尉为使臣,五岳神旗去神字。
次八宝,为四重:镇国神宝在左,受命宝在右;皇帝之宝在左,天子之宝在右;皇帝行宝在左,天子行宝在右;皇帝信宝在左,天子信宝在右。
译紫色公服,乌皮韡,执旗者的服饰都与执神武军旗者相同。法驾也相同。
其次是龙墀旗,天下太平旗一面,排仗大将二人,夹护太平旗。其次是五方龙旗各一面,共二重:赤龙旗在前,其次是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其次是黑龙旗在后。其次是金鸾旗一面在左,金凤旗一面在右。其次是狮子旗二面,其次是君王万岁旗一面。其次是日旗一面在左,月旗一面在右。排仗大将的服饰与押、引驾旗的通直官相同,引、夹、执旗者的服饰与引、夹、执神武军旗者相同。法驾减去鸾、凤、狮子旗,其余与大驾相同。
其次是御马二十四匹,分左右,共十二重。每匹御马由天武二人控御,穿贴金帽、紫绣宝相花大袖袄、革带,骑马。御马直二人,戴皁纱帽,穿青绵袄、束带。部押天武节级戴锦帽,穿紫绣宝相花宽衫。管押者骑马。御马直的人员节级穿红锦袄。法驾减少八匹,为八重,其余与大驾相同。
其次是中道队。大将军一员检校,穿朝服,骑马。法驾也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大将军改为左右骁骑大将军。
其次是日月合璧等旗。(服饰为)革带。法驾也相同。日月合璧旗一面居中,苣文旗二面分左右,排成一列。其次是五星连珠旗一面居中;祥云旗二面分左右,排成一列。引、夹、执旗者都穿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锦臂。其次是长寿幢一面,执者戴平巾帻,穿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裤、革带。(内夹护者执弓矢,骑马。)《宋史》记载:宣和年间苣文旗改为庆云旗,祥云旗改为祥光旗。
其次是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排成一列。押旗者戴幞头,穿绯絁绣抹额、狮子裲裆、乌韡,佩横刀,骑马。法驾的第一门在龙墀旗之后。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面,是中道的第一门。执者、夹护者穿青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其次是金吾细仗。青龙旗一面在左,白虎旗一面在右,押旗者二人,分左右,骑马。其次是五岳神旗五面,共三重:南岳旗在前,其次是中岳旗在中,东岳旗在左,西岳旗在右,其次是北岳旗在后。其次是五方神旗五面,如五岳旗一样排列。五方龙旗各五面,相间排为五队,共三重:赤龙旗在前,其次是黄龙旗在中,青龙旗在左,白龙旗在右,其次是黑龙旗在后。前一队其次是北方神旗,其余各队其次是右仗的黑凤旗。五方凤旗各五面,如五方龙旗一样排列,各队其次是左仗的黑龙旗。执青龙、白虎旗、五岳、五方神旗者各一名,〇三人。执〇者穿四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者穿黄色,〇者左边青色、右边银褐色,后面皁色。(内〇者执弓矢。)执五方龙凤旗者穿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押旗者服饰都与押龙墀旗者相同。其次是江渎旗、河渎旗各一面,其次是淮渎旗、济渎旗各一面,都各排成一列。江渎、淮渎旗在左,河渎、济渎旗在右。引、夹、执旗者都穿皁絁绣宝相花衫、绣抹额、革带。法驾的五方龙凤旗各减少二面,各为三队,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校尉改为使臣,五岳神旗去掉"神"字。
其次是八宝,共四重:镇国神宝在左,受命宝在右;皇帝之宝
香案八,为四重,每重列于宝舆之前。碧栏二十四人,为十二重,夹受命等宝。服弓脚幞头、碧栏、涂金铜带、乌皮韡,后二重执长刀,骑。内外符宝郎行于碧栏之间。法驾减碧栏入,为八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增引宝职掌二人宝:原脱,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补。,香案职掌六人,(授)[援]卫传喝亲从一百人,奉宝辇官每宝二十八人,节级一人,奉宝一十二人,舁香案、行马、执烛笼各四人,持席褥、油衣共三人,香案、宝舆各九,烛笼三十六,碧栏之数同前。
次方伞二,分左右。大雉尾羽四,夹方伞,执各一名。以下执伞、扇人准此。执人弓脚幞头、碧栏衫、金铜带、乌皮韡,法驾同此。
、涂金铜带、乌皮韡。前二名执笏,余执金铜仪刀。 次金吾四色官六人,为三重,每二人为一重。幞头、绿公服、白绢
次押仗二人,幞头、紫公服、涂金铜带、乌皮韡,骑。法驾减二人,为二重,余同大驾。
次金甲二人,分左右,服金甲、凤翅兜鍪,执钺。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改为铜甲。
、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 次太仆寺进马四人,平巾帻、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旗)法驾同此。
次引驾千牛卫将军一员,乘珂马,服饰同太仆寺进马人。次千牛八人,次中郎将二人,并乘珂马。次千
、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法驾同此。 牛二人,骑。并花脚幞头、绯絁绣抹额、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宋史》:宣和引驾改为千牛卫大将军,中郎将改为捧日都虞候。
、金铜带,乌皮韡,并骑。法驾同此。 次长史二人,绿公服、白《宋史》:宣和无。
次金吾引驾官四人,为二重,并骑。服同金吾押仗,法驾同此。次导驾官,分左右。法驾同此。
、白勒帛。以下执伞、扇、华盖人服饰并同。腰舆一,应 次伞扇、舆辇。大伞二,分左右。中雉尾扇四,夹大伞。小雉尾扇四,夹腰舆。执人并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奉人员一名。指挥使以上宜男袄,余红地黄盘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二人。十将、将、虞候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红地白狮子锦祅。长行十六人,红地白狮子锦袄。
次排列官二人,次中雉尾扇十二,次华盖二,执各二人。次香镫一,执擎八人,服饰同尚辇执伞人。次香匙在左,火燎在右。
次小舆一,应奉人、逍遥、平辇下人长行二十四人。次逍遥子一,应奉人、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次平辇一,应奉人员七人。大辇下人、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宋史》:平辇一,应奉人员七人。服饰与腰舆下同。法驾则排列官后中雉扇减四,余并同大驾。
译在左,天子之宝在右;皇帝行宝在左,天子行宝在右;皇帝信宝在左,天子信宝在右。香案八张,共四重,每重排在宝舆之前。碧栏二十四人,共十二重,夹护受命等宝。穿弓脚幞头、碧栏衫、涂金铜带、乌皮韡,后二重的人执长刀,骑马。内外符宝郎行走于碧栏之间。法驾减少碧栏人数,为八重,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增加引宝职掌二人,香案职掌六人,援卫传喝亲从一百人,奉宝辇官每宝二十八人,节级一人,奉宝十二人,舁香案、行马、执烛笼各四人,持席褥、油衣共三人,香案、宝舆各九件,烛笼三十六件,碧栏的人数同前。
其次是方伞二把,分左右。大雉尾羽四支,夹护方伞,执者各一名。(以下执伞、扇者依此办理。)执者戴弓脚幞头,穿碧栏衫、金铜带、乌皮韡,法驾也相同。(涂金铜带、乌皮韡。前二名执笏,其余执金铜仪刀。)其次是金吾四色官六人,共三重,每二人为一重。戴幞头,穿绿色公服,白绢。
其次是押仗二人,戴幞头,穿紫色公服,涂金铜带、乌皮韡,骑马。法驾减少二人,为二重,其余与大驾相同。
其次是金甲二人,分左右,穿金甲、凤翅兜鍪,执钺。法驾也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为铜甲。
(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其次是太仆寺进马四人,戴平巾帻,穿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裤。法驾也相同。
其次是引驾千牛卫将军一员,骑珂马,服饰与太仆寺进马者相同。其次是千牛八人,其次是中郎将二人,都骑珂马。其次是千牛二人,骑马。(革带、韡叉,佩横刀、弓矢。法驾也相同。)都戴花脚幞头,穿绯絁绣抹额、紫絁绣犀牛裲裆、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引驾改为千牛卫大将军,中郎将改为捧日都虞候。
(金铜带,乌皮韡,都骑马。法驾也相同。)其次是长史二人,穿绿色公服,白色……《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没有此项。
其次是金吾引驾官四人,共二重,都骑马。服饰与金吾押仗相同,法驾也相同。其次是导驾官,分左右。法驾也相同。
(白勒帛。以下执伞、扇、华盖者服饰都相同。腰舆一乘,随行应奉人员一名。)其次是伞扇、舆辇。大伞二把,分左右。中雉尾扇四支,夹护大伞。小雉尾扇四支,夹护腰舆。执者都是武弁,穿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指挥使以上穿宜男袄,其余穿红地黄盘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二人。十将、将、虞候穿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穿红地白狮子锦袄。长行十六人,穿红地白狮子锦袄。
其次是排列官二人,其次是中雉尾扇十二支,其次是华盖二柄,执者各二人。其次是香镫一件,执擎者八人,服饰与尚辇执伞者相同。其次是香匙在左,火燎在右。
其次是小舆一乘,应奉人员、逍遥子、平辇下人的长行共二十四人。其次是逍遥子一乘,应奉人员、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其次是平辇一乘,应奉人员七人。大辇下人的十将、将、虞候、节级共九人,长行二十六人。《宋史》记载:平辇一乘,应奉人员七人。服饰
《宋史》:宣和去小雉尾扇四,腰舆一,添管押人员二人,都将四人佥押小舆排列官二人佥:原作「兼」,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小舆一,奉舆二十四人,都将九人。逍遥子改为逍遥辇,奉辇一十六人。
平辇一,奉辇人同上。后上辇奉御二人,骑。小舆前又有大(路)辂一,驾马六,太仆卿御,驾士一百二十人。
驾前东第五班。开道旗一,皁纛旗一十二,为四行,每行三人。次引驾六十二人,次钧容直三百人,引驾回作乐。次东第五班五方色龙旗五。次门旗四十。次御龙四直步执门旗六十。次天武驾头下一十二人一:原作「二」,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次下茶酒班内东门执从物一十一人。次御龙直仗剑六人。次天武把行门八人。以上并分左右。次东第五班麋旗一。次殿前班击鞭一十人,次东第五班执簇辇龙旗八,并分左右。次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次麟旗一在左,凤旗一在右。次青龙旗一在左,白龙旗一在右;赤龙旗一在左,黑龙旗一在右。次御龙直四十人十:原作「人」,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踏路马二。次夹辂大将军二员。次进辂职掌二员。次部押二人,教马官二员,为一列,教马官在部押官外。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无钧容直。开道旗内增押班一人,殿侍二人。皁纛旗十二,殿侍十二人执。引驾人员二人,长行六十人。五方色吉字旗殿侍三人,管押十人。门旗殿侍二人,管押四十人。叉八,门旗六十,御龙直一十二人,骨朵直一十二人,御龙弓箭直、弩直各十八人、御龙直仗剑六人。执麋旗殿侍二人,管押龙〔旗〕人员二人,都知、副都知各一人。执骨朵殿侍十六人。内大将军改为千牛卫大将军,朝服,步从。将军二人,朝服,陪乘。掌辇四人。
皇帝乘玉辂,驾青马六,驾士一百
二十八人,扶驾八人,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行门一十八人,在玉辂之左;一十七人在右;陪乘将军二员在后。法驾同。《宋史》:宣和驾士增为二百三十四人。
奉宸队分左右,充禁卫。从里第一重御龙直。第二重左厢骨朵子直、右厢弓箭直。第三重弩直。第四重御龙四直。并以逐班直所管人数列成队伍。第五重天武骨朵、大剑三百一十人,分左右。驾后东第五班大黄龙旗一。次驾后乐,东第四班三十一人。次钧容直三十人。次扇筤下天武二十人。次茶酒班簇辇三十一人。次招箭班三十二人。奉宸队人员服帽子,十将以〔下〕戴兜鍪,并服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内人员绯背子,人员并弓箭手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十将以下(带弓箭)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弩手挟弩、带弩箭、金▯亨鱼▯梨子,执骨朵。
译与腰舆下相同。法驾则排列官之后的中雉扇减少四支,其余都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去掉小雉尾扇四支,腰舆一乘,增加管押人员二人,都将四人佥押小舆,排列官二人。小舆一乘,奉舆者二十四人,都将九人。逍遥子改为逍遥辇,奉辇者十六人。
平辇一乘,奉辇者人数同上。其后上辇奉御二人,骑马。小舆之前又有大辂一乘,驾马六匹,由太仆卿御驾,驾士一百二十人。
驾前东第五班。开道旗一面,皁纛旗一十二面,排成四行,每行三人。其次是引驾六十二人,其次是钧容直三百人,引驾时回身奏乐。其次是东第五班五方色龙旗五面。其次是门旗四十面。其次是御龙四直步行者执门旗六十面。其次是天武驾头下十二人。其次是下茶酒班内东门执从物者十一人。其次是御龙直仗剑者六人。其次是天武把行门者八人。以上都分左右两边。其次是东第五班麋旗一面。其次是殿前班击鞭者十人,其次是东第五班执簇辇龙旗者八人,都分左右两边。其次是日旗一面在左,月旗一面在右。其次是麟旗一面在左,凤旗一面在右。其次是青龙旗一面在左,白龙旗一面在右;赤龙旗一面在左,黑龙旗一面在右。其次是御龙直四十人,踏路马二匹。其次是夹辂大将军二员。其次是进辂职掌二员。其次是部押二人,教马官二员,排成一列,教马官在部押官之外。法驾也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没有钧容直。开道旗之内增加押班一人,殿侍二人。皁纛旗十二面,由殿侍十二人执掌。引驾人员二人,长行六十人。五方色吉字旗由殿侍三人执掌,管押者十人。门旗由殿侍二人执掌,管押者四十人。叉八支,门旗六十面,御龙直十二人,骨朵直十二人,御龙弓箭直、弩直各十八人,御龙直仗剑者六人。执麋旗的殿侍二人,管押龙旗的人员二人,都知、副都知各一人。执骨朵的殿侍十六人。大将军改为千牛卫大将军,穿朝服,步行随从。将军二人,穿朝服,陪乘。掌辇四人。
皇帝乘坐玉辂,驾青马六匹,驾士一百二十八人,扶驾者八人,骨朵直一百三十四人。行门十八人,在玉辂之左;十七人在右;陪乘将军二员在后。法驾也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驾士增加到二百三十四人。
奉宸队分左右两边,充当禁卫。从里向外第一重是御龙直。第二重是左厢骨朵子直、右厢弓箭直。第三重是弩直。第四重是御龙四直。都按各班直所管的人数排成队伍。第五重是天武骨朵、大剑三百一十人,分左右。驾后东第五班大黄龙旗一面。其次是驾后乐队,东第四班三十一人。其次是钧容直三十人。其次是扇筤下天武二十人。其次是茶酒班簇辇三十一人。其次是招箭班三十二人。奉宸队人员戴帽子,十将以下戴兜鍪,都穿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人员穿绯色背子,都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十将以下带弓箭器械,执骨朵。弩手挟弩、带弩箭、金〇亨鱼〇梨子,执骨朵。枪刀手执骨朵,到宣德门时执枪刀。天武步队人员戴帽子,穿锦袄、背子。袄子正副指挥使用黄狮子纹样;都头用方胜
枪刀手执骨朵,至宣德门执枪刀。天武步队人员帽子、锦袄、背子。袄子正副指挥使以黄狮子;都头以方胜练鹊。背子正副指挥使以绯罗夹绣小团簇花,都头以红罗罨画银带,执骨朵。十将以下至长行一百人服紫絁绣孔雀袄、带簇四金雕硬帽、金镀银带执骨朵;二百人服绯絁绣对凤袄、带金镀银花朱红笠子、金镀银带,执大剑。天武扇筤下二十人锦帽、紫絁绣对凤花袄,十人服紫,十人服绯。驾前御龙直执从物人员帽子、红锦袄。十将以下(里直)[裹真]珠头巾。殿前指挥使击鞭帽子、红锦袄,执仗剑帽子、红锦袄、背
、勒帛、 袜。下茶酒班执从物帽子、碧锦袄、红背子。御龙四直旗头戴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执枪寨旗东第五班人员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执旗殿侍戴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 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玉辂下夹辂陪乘大将军并朝服,骨朵直并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驾士平巾帻、青绣凤大袖、绢(剑)[执]、皁皮甲。 皁纛人黑漆铁笠、皁绢衫
殿前指挥使、行门、诸班直引驾人员。殿前指挥使、引驾人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驾后执大黄龙旗殿侍带兜鍪、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东第四班钧容直、驾后乐人员以下并帽子、红锦袄、背子。内人员绯背子、执骨朵。招箭班、茶酒班人员帽子、红锦袄、绯背子。内殿侍碧锦袄、红背子,扶驾人本色服,进辂职掌紫罗宽衫。法驾并同此。《宋史》:宣和止用黄龙旗,余并无。
次副玉辂一,驾青马六马:原作「龙」,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勒帛、 袜。法驾无副辂。 。驾士四十人,武弁、青绣对凤大袖、绢《宋史》:宣和驾士一百人,内人员二人。大辇一,掌辇四人,在大辇前,为二重。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紫绣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应奉人员十二人,七人集辇内,一名传喝,执骨朵,余从辇。指挥使以上宜男锦袄,余红地黄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共十人。十将、将、虞候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红地白狮子锦袄。长行三百五十
、白勒帛。法驾同此。 、白勒帛,一名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次书令史四人,乌皮介帻,绯絁▯衫、白 、紫绢行滕。次尚辇奉御二人。次殿中少监。次供奉职官二员,幞头、紫公服、乌皮韡。次令史四人,三人乌皮介帻、绯 ▯衫、白 五人,武弁、红地白狮子锦袄、黄絁绣宽衫、紫罗生色云凤袒带、白绢勒帛、夹《宋史》:宣和增奉辇为九十人。
译练鹊纹样。背子正副指挥使用绯罗夹绣小团簇花,都头用红罗罨画银带,执骨朵。十将以下至长行一百人穿紫絁绣孔雀袄、戴簇四金雕硬帽、金镀银带,执骨朵;二百人穿绯絁绣对凤袄、戴金镀银花朱红笠子、金镀银带,执大剑。天武扇筤下二十人戴锦帽,穿紫絁绣对凤花袄,十人穿紫色,十人穿绯色。驾前御龙直执从物者戴帽子,穿红锦袄。十将以下裹真珠头巾。殿前指挥使击鞭者戴帽子,穿红锦袄,执仗剑者戴帽子,穿红锦袄、背子……
(勒帛、袜。)下茶酒班执从物者戴帽子,穿碧锦袄、红背子。御龙四直旗头戴兜鍪,穿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执枪寨旗东第五班人员戴帽子,穿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执旗殿侍戴兜鍪,穿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玉辂下夹辂陪乘大将军都穿朝服,骨朵直都戴帽子,穿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骨朵。驾士戴平巾帻,穿青绣凤大袖、绢、皁皮甲。执皁纛者戴黑漆铁笠,穿皁绢衫。
殿前指挥使、行门、诸班直引驾人员。殿前指挥使、引驾人戴帽子,穿红锦袄、绯背子,带铁甲、弓、剑、箭、器械,执骨朵。驾后执大黄龙旗的殿侍戴兜鍪,穿红锦袄、背子,带铁甲、剑。东第四班钧容直、驾后乐人员以下都戴帽子,穿红锦袄、背子。人员穿绯色背子,执骨朵。招箭班、茶酒班人员戴帽子,穿红锦袄、绯背子。殿侍穿碧锦袄、红背子,扶驾者穿本色服,进辂职掌穿紫罗宽衫。法驾都与此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只用黄龙旗,其余都没有。
其次是副玉辂一乘,驾青马六匹。(勒帛、袜。法驾没有副辂。)驾士四十人,穿武弁、青绣对凤大袖、绢。《宋史》记载:宣和年间驾士一百人,内含人员二人。大辇一乘,掌辇者四人,在大辇之前,共二重。穿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紫绣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应奉人员十二人,七人聚集在辇内,一名传喝,执骨朵,其余随辇而行。指挥使以上穿宜男锦袄,其余穿红地黄狮子锦袄。十将、将、虞候、节级共十人。十将、将、虞候穿红方胜练鹊锦袄,节级穿红地白狮子锦袄。长行三百五十人……(白勒帛。法驾也相同。)……白勒帛,一人戴幞头,穿紫色公服,乌皮韡。其次是书令史四人,戴乌皮介帻,穿绯絁〇衫、白色……紫绢行滕。其次是尚辇奉御二人。其次是殿中少监。其次是供奉职官二员,戴幞头,穿紫色公服,乌皮韡。其次是令史四人,三人戴乌皮介帻、穿绯色〇衫、白色……五人穿武弁、红地白狮子锦袄、黄絁绣宽衫、紫罗生色云凤袒带、白绢勒帛、夹……《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增加奉辇者为九十人。其次是太仆御马二十四匹,共十二重,分左右。天武等人的服饰都相同。
其次是龙墀旗后控御马等人员,法驾减少八人,为八重。《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没有太仆。(锦螣蛇、革带。法驾也相同。)其次是持钑后队,左右武卫旅帅二人,骑马,穿
次太仆御马二十四,为十二重,分左右。天武等服饰并同。
次龙墀旗后控御马等人,法驾减八,为八重。《宋史》:宣和无太仆。、锦螣蛇、革带。法驾同此。 次持钑后队,左右武卫旅帅二人,骑,服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宋史》:宣和改为神勇都指挥使。次重轮旗二,分左右,引、夹、执人各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幢叉、执(▯)[绛]麾人并武弁、絁绣宝相花衫。执幢以皁,绛麾叉以紫。法驾同此。
次大伞、雉尾扇等。大伞二,大雉尾扇四,夹大伞。次大雉尾扇四,为一列。次小雉尾扇十二。次朱团扇十二。各为三重。次华盖二。次叉二。次睥睨十二,为二重。次御刀六,为一列。次真武幢一,在中;绛麾二,分左右,为一列。次叉一。次细▯十二,为二重。
殿中省执朱团扇人黄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螣)[縢]、白勒帛。 、勒帛。执御刀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大口 、锦螣蛇。执睥睨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 革带。太仆寺执叉人武弁、绯絁绣衫、白
降麾加▯二人。法驾小雉尾扇、朱团扇、睥睨、▯各减四,
各为二重;华盖减一,御刀减二,余同大驾。《宋史》:宣和真武幢改为玄武。
、革带。法驾减大角四十,为八重,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大角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总领大角,并骑。次大角一百二十,为十重。都尉服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骁骑都指挥使。
次大晟府后部鼓吹。丞二人,次典事四人。次管辖指挥使一名。次羽葆鼓十二,为二重;帅兵官四人领,在鼓内行。下除小横吹外,并为二重。次歌工,次拱辰管,次箫,次笳,各二十四。帅兵官二人领,在笳前一重内行。次铙鼓十二,帅兵官四人领,在铙鼓内行。次歌工,次箫,次笳,各三十四。次小横吹一百二十,为十重;帅兵官八人领,第一、第四、第七、第十重各二人,在横吹内行。次笛,次箫,次觱篥,次笳,次桃皮筚篥,各二十四。丞本品服,典事同前部府史服,其余并同前部人服饰。法驾羽葆鼓减四,箫、笳、笛、筚篥、桃皮筚篥各减八,铙鼓减四,领铙鼓帅兵官减二人,小横吹减四十,为十重。领横吹帅兵官减二人,余同大驾。《宋中》:宣和帅兵官改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四都头。
次黄麾一,执▯人数并服饰并同前部黄麾。法驾有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在黄麾前。
次芳亭辇、凤辇。芳亭辇一,奉辇六十人。次凤辇一,奉辇五十人。并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法驾无凤辇。
译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为神勇都指挥使。其次是重轮旗二面,分左右,引、夹、执者都穿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幢叉、执绛麾者都是武弁,穿絁绣宝相花衫。执幢用皁色,绛麾叉用紫色。法驾也相同。
其次是大伞、雉尾扇等。大伞二把,大雉尾扇四支,夹护大伞。其次是大雉尾扇四支,排成一列。其次是小雉尾扇十二支。其次是朱团扇十二支。各为三重。其次是华盖二柄。其次是叉二支。其次是睥睨十二支,共二重。其次是御刀六把,排成一列。其次是真武幢一面居中;绛麾二面分左右,排成一列。其次是叉一支。其次是细〇十二支,共二重。
殿中省执朱团扇者穿黄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縢、白勒帛。(勒帛。)执御刀者是武弁,穿绯絁绣宝相花大袖、大口裤。(锦螣蛇。)执睥睨者是武弁,穿绯絁绣宝相花大袖、白绢……革带。太仆寺执叉者是武弁,穿绯絁绣衫、白色……
降麾时加〇二人。法驾的小雉尾扇、朱团扇、睥睨、〇各减少四,各为二重;华盖减少一柄,御刀减少二把,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真武幢改为玄武幢。
(革带。法驾减少大角四十支,为八重,其余与大驾相同。)(锦螣蛇、革带。)执大角者戴平巾帻,穿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裤。其次是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总领大角,都骑马。其次是大角一百二十支,为十重。都尉穿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都尉改为骁骑都指挥使。
其次是大晟府后部鼓吹。丞二人,其次是典事四人。其次是管辖指挥使一名。其次是羽葆鼓十二面,为二重;帅兵官四人统领,行走在鼓队之内。以下除小横吹外,都为二重。其次是歌工,其次是拱辰管,其次是箫,其次是笳,各二十四件。帅兵官二人统领,行走在笳队前一重之内。其次是铙鼓十二面,帅兵官四人统领,行走在铙鼓队之内。其次是歌工,其次是箫,其次是笳,各三十四件。其次是小横吹一百二十支,为十重;帅兵官八人统领,第一、第四、第七、第十重各二人,行走在横吹队之内。其次是笛,其次是箫,其次是觱篥,其次是笳,其次是桃皮筚篥,各二十四件。丞穿本品服,典事的服饰与前部府史相同,其余的都与前部人员服饰相同。法驾的羽葆鼓减少四面,箫、笳、笛、筚篥、桃皮筚篥各减少八件,铙鼓减少四面,领铙鼓的帅兵官减少二人,小横吹减少四十支,为十重。领横吹的帅兵官减少二人,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帅兵官改为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四都头。
其次是黄麾一面,执者人数及服饰都与前部黄麾相同。法驾设殿中侍御史二员,分左右两边,在黄麾之前。
其次是芳亭辇、凤辇。芳亭辇一乘,奉辇者六十人。其次是凤辇一乘,奉辇者五十人。都穿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袒带、行縢、银褐抹带、革带。法驾没有凤辇。《宋史》记载:宣和年间芳亭辇奉辇者六十二人。
(勒帛、袜。绣大袖都是
《宋史》:
宣和芳亭奉辇六十二人。
、勒帛、 袜。其绣大袖皆对凤。副金辂以绯,象辂以银褐,革辂以黄,木 、勒帛。其余辂驾士各四十人,并武弁、绣大袖、绢 次金、象、革、木等辂。金辂一,踏路赤马二。次副金辂一,各驾赤马六。次象辂一,次副象辂一,各驾赭白马六。次革辂一,次副革辂一,各驾騧马六。次木辂一,次副木辂一,各驾黑马六。金辂驾士六十人,平巾赤帻、绯绣凤大袖、绢(革)[辂]以皁。法驾无副辂。《宋史》:宣和驾马之色又异:金以骝,象以赤,革以赭白,木以鸟以:原作「为」,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驾士正百五十人,副一百人,管押人员各二人。
次耕根辇一,驾青马六。驾士四十人,服以青绣凤衔嘉禾合穗。法驾同此。《宋史》:宣和无。
次进贤车、明远车。进贤车一,驾士二十四人。明远车一,驾士四十人。法驾无此二车。《宋史》:宣和各增驾马四。次属车十二乘,每乘驾牛三,驾士十人。法驾减四乘。《宋史》:宣和增衙官二人,管押节级一人。
次四省局官。门下省局官二员,在左;中书省局官二员,在右。次秘书省局官二,在左;殿中省局官二员,在右。法驾同此。
次黄钺、豹尾。次黄钺车一,次豹尾车一,各驾赤马二,驾士十五人。进贤车以下驾士并武弁、绯絁绣大袖、勒帛。进贤车驾士绣以瑞麟,明远车以对凤,属车以云鹤,黄钺车以对鹅,豹尾车以立豹。除进贤、明远车外,法驾并同此。《宋史》:宣和有黄钺天武副都头及神勇副都头各一。
次掩后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
、行縢、 袜。法驾大戟、刀盾、弓矢、▯各减十六,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次大戟,次刀盾,次弓矢,次▯,各五十,各为一列。执人并黑鍪甲、锦臂 、皁 二人,领队,平巾帻,紫絁绣飞麟袍,大口《宋史》:宣和押队改用宣武都指挥使二人。、革带,骑。次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为一列。幞头、紫絁绣抹头、狮子裲裆、乌皮韡,佩横刀,骑。法驾同此。 次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为中道第二门。执、夹人绯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革带。引、夹、执仙童、真武
译对凤图案。副金辂用绯色,象辂用银褐色,革辂用黄色,木辂……勒帛。其余各辂的驾士各四十人,都穿武弁、绣大袖、绢。)其次是金辂、象辂、革辂、木辂等。金辂一乘,踏路赤马二匹。其次是副金辂一乘,各驾赤马六匹。其次是象辂一乘,其次是副象辂一乘,各驾赭白马六匹。其次是革辂一乘,其次是副革辂一乘,各驾騧马六匹。其次是木辂一乘,其次是副木辂一乘,各驾黑马六匹。金辂驾士六十人,戴平巾赤帻,穿绯绣凤大袖、绢,木辂用皁色。法驾没有副辂。《宋史》记载:宣和年间驾马的颜色又有不同:金辂用骝马,象辂用赤马,革辂用赭白马,木辂用乌马。驾士正额一百五十人,副额一百人,管押人员各二人。
其次是耕根辇一乘,驾青马六匹。驾士四十人,穿绣凤衔嘉禾合穗图案的服饰。法驾也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没有此项。
其次是进贤车、明远车。进贤车一乘,驾士二十四人。明远车一乘,驾士四十人。法驾没有这两辆车。《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各增加驾马四匹。其次是属车十二乘,每乘驾牛三头,驾士十人。法驾减少四乘。《宋史》记载:宣和年间增加衙官二人,管押节级一人。
其次是四省局官。门下省局官二员,在左;中书省局官二员,在右。其次是秘书省局官二员,在左;殿中省局官二员,在右。法驾也相同。
其次是黄钺、豹尾。其次是黄钺车一乘,其次是豹尾车一乘,各驾赤马二匹,驾士十五人。进贤车以下的驾士都穿武弁、绯絁绣大袖、勒帛。进贤车驾士的绣纹是瑞麟,明远车是对凤,属车是云鹤,黄钺车是对鹅,豹尾车是立豹。除进贤、明远车外,法驾都与此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有黄钺天武副都头及神勇副都头各一人。
其次是掩后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行縢、袜。法驾的大戟、刀盾、弓矢、〇各减少十六,其余与大驾相同。)(锦螣蛇、革带。)其次是大戟,其次是刀盾,其次是弓矢,其次是〇,各五十件,各排成一列。执者都穿黑鍪甲、锦臂……皁……二人领队,戴平巾帻,穿紫絁绣飞麟袍、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押队改用宣武都指挥使二人。(革带,骑马。)其次是监门校尉,左右各三人,排成一列。戴幞头,穿紫絁绣抹头、狮子裲裆、乌皮韡,佩横刀,骑马。法驾也相同。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左右各二面,是中道的第二门。执者、夹护者穿绯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白绢……
(革带。引、夹、执仙童、真武……)
、神龟、螣蛇旗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法驾减▯六,为四重:前三重各五人,后一重四人。弓矢减五,为三重,弩减一,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执 ▯及▯、弓矢、弩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真武队。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名, ▯一,夹都尉为一列。次仙童旗一。次真武旗一,在中;螣蛇旗一,在左;神龟旗一,在右;为一列。次▯二十五,为五重。次弓矢二十,为四重。次弩五,为一列。队内金吾卫折冲都尉服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宋史》:宣和改为玄武队,改真武为玄武。又去仙童、龟蛇旗,改都尉为虎翼都指挥使。
译...神龟旗、螣蛇旗(执旗者)戴五色絁绣抹额,穿宝相花衫。法驾比大驾减少〇六人,分为四重:前三重每重各五人,后一重四人。弓矢(队)减少五人,分为三重;弩(队)减少一重,其余与大驾相同。……穿锦绣螣蛇纹(袍),系革带。执〇以及〇、弓、矢、弩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絁绣宝相花衫,着大口裤。其次是真武队。金吾卫折冲都尉一名,〇一人,夹在都尉两侧排成一列。其次仙童旗一面。其次真武旗一面,居中;螣蛇旗一面,在左;神龟旗一面,在右;排成一列。其次〇二十五人,分为五重。其次弓矢手二十人,分为四重。其次弩手五人,排成一列。队中金吾卫折冲都尉戴平巾帻,穿紫色絁绣辟邪纹袍,着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名为玄武队,将真武改称玄武,又去掉了仙童旗、龟蛇旗,将都尉改为虎翼都指挥使。
大驾外仗并左右厢
、锦螣蛇、革带。引、夹、执旗、执弩、弓矢、▯人并甲、骑、 清游队。次第六引外,白泽旗二,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行旗外,并骑。次弩八,为一列。次弓矢三十二,次▯四十,各为二重。队内折冲都尉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法驾则次第三引外,弩减大驾之二,弓矢减八,▯减十,余同大驾。 冠,具装锦臂 、大口《宋史》:宣和改都尉为捧日都指挥使。
,佩横刀。帅兵官加佩弓矢。法驾金吾骑及弓矢、▯各减大驾之四,余同大驾。 次左右金吾各十六,骑。帅兵官二人。次弩八,次弓矢,次▯,各十二,各为一列。帅兵官及执弩、弓矢、▯人并平巾帻、绯絁绣辟邪裲裆、大口《宋史》:宣和改金吾为天武都头。
次佽飞队。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分领,并骑,服佩并同清游队折冲都尉。次虞候佽飞四十八人,为二十四重重:原作「人」,据下文改。,佩横刀、弓矢,并骑。铁甲佽飞二十四人,为六重,在虞候佽飞 ,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来)[末],并甲、骑,具装锦臂 ,佩横刀、弓矢。法驾虞候佽飞减大驾十八人,为十五重;佽飞减八人,为四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金吾卫为拱圣都指挥使,改都尉为都指挥使。
次前队殳仗。次金吾十六骑,在佽飞仗最外行。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检校,并骑。次 ▯四,为二重,骑。(佽)[次]、锦螣蛇、革带。执 左右领军卫帅兵官四人,为一列。以下帅兵官人数、行列准此。次殳叉一百六十,每二人为一重,殳叉间列。以下殳叉并二人为一重,行列准此。次左右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次左右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队内左右领军卫将军平巾帻、紫絁绣白泽袍、大口
、革带。执殳叉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縢、革带。法驾前殳叉第一队减大驾之六十,第二、第三各减三十,第四、第五各减二十四,余同大驾。 ▯及帅兵官并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后队殳仗。左右卫殳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武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次左右威卫帅兵官,次殳叉八十。次左右领军卫帅兵官,次殳叉一百六十。
凡前后队殳仗,前接中道北斗旗,后尽卤簿后队。帅兵官人数、行列、服饰及执殳叉人行列、服饰并同前队。法驾后殳叉第一、第二队各减大驾之二十四,第三、第四各减三十,第五减六十,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殳叉各一百,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都头。
次前部马队,次佽飞队此句疑衍。
译大驾(皇帝出行的最高等级仪仗)的外仗及左右两厢仪仗人员,佩锦制螣蛇纹饰、束革带。引导、夹从、执旗、执弩、执弓矢、执〇(原文缺字)的人员,都穿铠甲、骑马,组成清游队。其次在第六引之外,设白泽旗二面,由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别统领,行于旗外,都骑马。其次是弩兵八人,排成一列。其次是弓矢兵三十二人,其次是〇兵四十人,各排成两重。队中折冲都尉戴平巾帻、穿紫色絁料绣辟邪纹袍、大口裤。若用法驾(次一等仪仗),则在第三引之外,弩兵比大驾减少二人,弓矢减少八人,〇减少十人,其余与大驾相同。头戴冠,穿具装锦臂鞲、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都尉为捧日都指挥使),佩横刀。统兵官另加佩弓矢。用法驾时,金吾骑兵及弓矢、〇兵各比大驾减少四人,其余相同。其次左右金吾卫各十六人,骑马。统兵官二人。其次弩兵八人,其次弓矢兵,其次〇兵,各十二人,各排成一列。统兵官及执弩、弓矢、〇的人员,都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辟邪裲裆、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金吾为天武都头)。
其次是佽飞队。由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别统领,都骑马,服饰佩带与清游队折冲都尉相同。其次是虞候佽飞四十八人,排成二十四重("重"原作"人",据下文改),佩横刀、弓矢,都骑马。铁甲佽飞二十四人,排成六重,在虞候佽飞之内,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都穿铠甲、骑马,穿具装锦臂鞲,佩横刀、弓矢。用法驾时,虞候佽飞比大驾减少十八人,为十五重;佽飞减少八人,为四重;其余与大驾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金吾卫为拱圣都指挥使,改都尉为都指挥使。)
其次是前队殳仗。其次是金吾兵十六骑,在佽飞仗最外一行。由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检校,都骑马。其次是〇兵四人,排成两重,骑马。其次("佽"改作"次"),佩锦螣蛇、革带。执〇的左右领军卫统兵官四人,排成一列(以下统兵官人数、行列均按此例)。其次是殳叉一百六十人,每二人排成一重,殳叉间隔排列(以下殳叉均以二人为一重,行列按此例)。其次左右威卫统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其次左右武卫统兵官,其次殳叉一百人。其次左右骁卫统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其次左右武卫统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队中左右领军卫将军戴平巾帻、穿紫色絁料绣白泽袍、大口裤、革带。执殳叉的人员都用五色絁料绣抹额、穿宝相花衫、着行縢、束革带。用法驾时,前部殳叉第一队比大驾减少六十人,第二、第三队各减少三十人,第四、第五队各减少二十四人,其余相同。〇兵及统兵官都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
其次是后队殳仗。左右卫殳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其次左右骁卫统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其次左右武卫统兵官,其次殳叉一百人。其次左右威卫统兵官,其次殳叉八十人。其次左右领军卫统兵官,其次殳叉一百六十人。
凡前后队殳仗,前面接续中道北斗旗,后面直至卤簿后队末端。统兵官人数、行列、服饰以及执殳叉人的行列、服饰都与前队相同。用法驾时,后部殳叉第一、第二队各比大驾减少二十四人,第三、第四队各减少三十人
。第一队: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队内都尉并分领。次角宿旗一,在左;斗宿旗一,在右。次亢宿旗一,在左;牛宿旗一,在右。次弩十,次弓矢二十,各为一列。次▯四十,为二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氐宿旗一,在左;女宿旗一,在右。次房宿旗一,在左;虚宿旗一,在右。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心宿〔旗〕一,在左;危宿旗一,在右。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次尾宿旗一,在左;室宿旗一,在右。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次箕宿旗一,在左;璧宿旗一,在右。第六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次奎宿旗一,在左;井宿旗一,在右。第七队:左石武卫
果毅都尉。次娄宿旗一,在左;鬼宿旗一,在右。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革带。法驾分二十八宿旗为十队,每队弩减大驾之四,弓矢减六,▯减二十,余同大驾。 、革带。执▯人并锦帽、绯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革带。绣文,金吾卫以辟邪,领军卫以白泽,威卫以飞麟,武卫以瑞鹰,骁卫以赤豹,左右卫以瑞马。引、夹、执旗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弩、弓矢人并锦帽、青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果毅都尉。次胃宿旗一,在左;柳宿旗一,在右。第九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次昴宿旗一,在左;星宿旗一,在右。第十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次毕宿旗一,在左;张宿旗一,在右。第十一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次觜宿旗一,在左;翼宿旗一,在右。第十二队:左右卫折卫都尉。次参宿旗一,在左:轸宿旗一,在右。自二队至十二队,都尉及执弩、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都尉并锦帽、绯絁绣戎服大袍、窄《宋史》:宣和捧日、拱圣、神勇、骁卫、宣武五都指挥使分领上十队五:原作「四」,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改。,以虎翼、广勇都指挥使分领下二队。
次步甲前队。第一队至第六队,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骑,分检校十二队。 ▯四,在将军内,为二重。第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二人,骑,分领。队内都尉并骑,分领。歇鸡旗二。次 ▯,在都尉内。次朱鍪甲、弓矢六十人,为三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貔旗,次朱鍪甲、弓盾。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折卫都尉,玉马旗,次
、革带。执旗人并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刀盾、弓矢人并锦臂 、行縢、 袜。内行縢、 袜各随鍪、甲本色。第七队至第十二队内都尉、执旗、弓矢、刀盾人并准此。法驾止十队,自一至六在第一门之前,自七至十次第一门,每队弓矢各减大驾之二十,余同大驾。 、锦螣蛇、革带,绣文并同前部马队都尉服。
译,第五队减少六十人,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殳叉各一百人,分属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都头。)
其次是前部马队,其次是佽飞队(此句疑为衍文)。第一队:由左右金吾卫折冲都尉二人分别统领(队中都尉都是分别统领,以下同)。其次是角宿旗一面,在左;斗宿旗一面,在右。其次是亢宿旗一面,在左;牛宿旗一面,在右。其次是弩兵十人,其次是弓矢兵二十人,各排成一列。其次是〇兵四十人,排成两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其次是氐宿旗一面,在左;女宿旗一面,在右。其次是房宿旗一面,在左;虚宿旗一面,在右。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其次是心宿旗一面,在左;危宿旗一面,在右。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其次是尾宿旗一面,在左;室宿旗一面,在右。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其次是箕宿旗一面,在左;璧宿旗一面,在右。第六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其次是奎宿旗一面,在左;井宿旗一面,在右。第七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其次是娄宿旗一面,在左;鬼宿旗一面,在右。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佩革带。用法驾时,将二十八宿旗分为十队,每队弩兵比大驾减少四人,弓矢减少六人,〇兵减少二十人,其余相同。执〇兵的人员都戴锦帽、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袍、大口裤、束革带。绣纹图案:金吾卫用辟邪,领军卫用白泽,威卫用飞麟,武卫用瑞鹰,骁卫用赤豹,左右卫用瑞马。引导、夹从、执旗人都用五色絁料绣抹额、穿宝相花衫。执弩、弓矢的人都戴锦帽、穿青色絁料绣宝相花袍、大口裤。第八队果毅都尉,其次是胃宿旗一面,在左;柳宿旗一面,在右。第九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其次是昴宿旗一面,在左;星宿旗一面,在右。第十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其次是毕宿旗一面,在左;张宿旗一面,在右。第十一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其次是觜宿旗一面,在左;翼宿旗一面,在右。第十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其次是参宿旗一面,在左;轸宿旗一面,在右。从第二队到第十二队,都尉以及执弩、弓矢、〇兵的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队相同。队中都尉都戴锦帽、穿绯色絁料绣戎服大袍、窄袖(《宋史》记载:宣和年间以捧日、拱圣、神勇、骁卫、宣武五都指挥使分领上十队——"五"原作"四",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改——以虎翼、广勇都指挥使分领下二队。)
其次是步甲前队。第一队到第六队,由左右领军卫将军二人,骑马,分别检校十二队。〇兵四人,在将军队列之内,排成两重。第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二人,骑马,分别统领(队中都尉都骑马,分别统领)。歇鸡旗二面。其次是〇兵,在都尉队列之内。其次是朱鍪甲、弓矢兵六十人,排成三重。第二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貔旗,其次是朱鍪甲、弓盾兵。第三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玉马旗,其次是佩革带。执旗人都用五色絁料绣抹额、穿宝相花衫。执刀盾、弓矢的人员都穿锦臂鞲、着行縢、袜(其中行縢、袜的颜色各随鍪、甲的本色而定)。第七队到第十二队中的都尉、执旗、弓矢、刀盾的人员都按此例。用法驾时只设十队,第一至第六队在第一门之前,第
执 ▯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青鍪甲、弓矢。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三角兽旗,次青鍪、甲、刀、盾。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黄鹿旗,次黑鍪、甲、弓矢。第六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飞麟旗,次黑鍪、甲、刀、盾。自第二队以下每队都尉及执旗、刀、盾、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将军及都尉并平巾帻、紫 绣袍、大口《宋史》:宣和检校改用左右卫将军,又去 ▯,分领并改为都指挥使。第一、第二并捧日,第三、第四并天武,第五、第六并拱圣,第七、第八并神勇,第九骁骑,第十宣武,第十一虎翼,第十二广勇。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一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次步甲前队。第七队至第十二队:第七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駃騠旗。次白鍪、甲、弓矢。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鸾旗,次白鍪、甲、刀盾。第九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麟旗,次黄鍪、甲、弓矢。第十队:左右骁卫(各)[果]毅都尉,驯象旗。次黄鍪、甲、刀盾。第十一队:左
右卫折冲都尉,玉兔旗,黄鍪、甲、弓矢。第十二队:左右卫果毅都尉,辟邪旗,次黄鍪、甲、刀盾。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二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此前部黄麾仗,绛引幡二十,为一列。次第一部,左右威卫殿中待御史二员,骑,分左右。次本卫大将军二人,分检校。次本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次帅兵官二十人,为一列。次龙头竿二十,并挂青绣孔雀五角氅。本部氅同。次揭鼓二,在仗外。马内诸部揭鼓排列同马:疑当作「仗」。。执龙头 、锦螣蛇、革带。绣文并同前部马队都尉服。帅兵官并执仪刀,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白勒帛。大将军、都尉并平巾帻、紫絁绣袍、大口 。次仪锽五色幡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小戟二十。次揭鼓二。次龙头竿二十。次弓矢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朱縢络盾并刀二十。次龙头竿二十。次弓矢二十。次▯二十。次揭鼓二。次绿縢络盾并刀二十。并各为一重。第二部左右领军卫,第三部左右威卫,第四部左右武卫,第五部左右骁卫,第六部左右卫。诸部内殿中侍御史、大将军、折冲都尉、帅兵官、龙头竿等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部。惟第二部龙头竿则以绯绣凤六角氅,第三部以青绣孔雀五角氅,第四部以皁绣鹅六角氅,第五部以白绣鹅四角氅,第六部以黄绣鸡四角氅。仗内执、▯绛引幡人武弁、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竿、揭鼓、五色旛、小戟、弓矢、盾力、▯等人絁绣抹额、宝相花衫、行縢、 袜、衫、抹额并随氅色。
译七至第十队依次排在第一门之后,每队弓矢兵各比大驾减少二十人,其余相同。绣纹都与前部马队都尉服饰相同。执〇兵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青鍪甲、弓矢。第四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三角兽旗,其次是青鍪、甲、刀、盾兵。第五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黄鹿旗,其次是黑鍪、甲、弓矢兵。第六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飞麟旗,其次是黑鍪、甲、刀、盾兵。从第二队以下,每队都尉以及执旗、刀、盾、弓矢的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队相同。队中将军及都尉都戴平巾帻、穿紫色绣袍、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检校改用左右卫将军,又去掉〇兵,"分领"也都改为"都指挥使"。第一、第二队都属捧日,第三、第四队都属天武,第五、第六队都属拱圣,第七、第八队都属神勇,第九队属骁骑,第十队属宣武,第十一队属虎翼,第十二队属广勇。)
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四面,作为左右道第一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都骑马。执旗、夹旗人的服饰:校尉的服饰佩带都与中道第二门相同,用法驾时也相同。
其次是步甲前队。第七队到第十二队:第七队由左右武卫折冲都尉二人分别统领,駃騠旗。其次是白鍪、甲、弓矢兵。第八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鸾旗,其次是白鍪、甲、刀盾兵。第九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麟旗,其次是黄鍪、甲、弓矢兵。第十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驯象旗。其次是黄鍪、甲、刀盾兵。第十一队:左右卫折冲都尉,玉兔旗,黄鍪、甲、弓矢兵。第十二队:左右卫果毅都尉,辟邪旗,其次是黄鍪、甲、刀盾兵。
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四面,作为左右道第二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都骑马。执旗、夹旗人的服饰:校尉的服饰佩带都与中道第二门相同,用法驾时也相同。
此为前部黄麾仗:绛引幡二十面,排成一列。其次是第一部,左右威卫殿中侍御史二员,骑马,分左右。其次是本卫大将军二人,分别检校。其次是本卫折冲都尉二人,分别统领。其次是统兵官二十人,排成一列。其次是龙头竿二十根,都挂青色绣孔雀五角氅(本部氅式相同)。其次是揭鼓二面,在仪仗队之外("马"疑当作"仗",指队内各部揭鼓排列与仪仗相同)。执龙头竿的人佩锦螣蛇、革带,绣纹都与前部马队都尉服饰相同。统兵官都执仪刀,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系白勒帛。大将军、都尉都戴平巾帻、穿紫色絁料绣袍、大口裤。其次是仪锽五色幡二十面。其次是龙头竿二十根。其次是小戟二十件。其次是揭鼓二面。其次是龙头竿二十根。其次是弓矢兵二十人。其次是龙头竿二十根。其次是朱縢络盾牌并佩刀二十副。其次是龙头竿二十根。其次是弓矢兵二十人。其次是〇兵二十人。其次是揭鼓二面。其次是绿縢络盾牌并佩刀二十副。以上各排成一重。第二部为左右领军卫,第三部为左右威卫,第四部为左右武卫,第五部为左右骁卫,第六部为左右卫。各部中殿中侍御史、大将军、折冲都尉、统兵官、龙头竿等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部相同。只是第二部龙头竿用绯色绣凤六角氅,第三部用青色绣孔雀五角氅,第四部用皁色绣鹅六角氅,第五部用白色绣鹅四角氅,第六部用黄色绣鸡四角氅。仪仗中执绛引幡的人戴武弁、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执龙头竿、揭鼓、
法驾止五部,绛引幡、帅兵官、龙头竿、幡、戟、弓矢、盾刀、▯并减大驾之六。第一部龙头竿,挂绯绣凤六角氅。第二部龙头竿,以青绣孔雀五角氅。第三部以皁绣鹅六角氅。第四部以白绣鹅四角氅。第五部以黄绣鸡四角氅。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六部:骁卫骁:原作「骑」,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监武卫、屯卫屯卫: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皆左石上将军,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皆都指挥、都头。逐部上将军、都头各一人。
、革带,佩横刀。法驾后骑减大驾之三十,弩减二,弓矢减八,为一列。▯减二十,为二重,余同大驾。 、革带。弩八,为一重。弓矢二十二,为二重,前十后十二。▯四十,为四重。执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次青龙白虎旗队。青龙旗一,在左;白虎旗一,在右。引、夹、执旗人五色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锦臂 。次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押旗,兼领后七十骑。平巾帻、绯絁绣瑞马袍、大口
次班剑、仪刀队,并骑。左右卫将军二人分领。次郎将二十四人,为一列。亲卫在内,余以次外列。左右亲卫四人,勋卫四人。每卫班剑二百二十人,以四人为列,次郎将,为五十五重。诸翊卫、左右卫六人,领仪刀四百八人。以六人为列,各次郎将,在班剑外,为六十八重。左右骁卫二人,后领仪刀一百三十(二)[六]人,并以二人为列,各次郎将,在左右卫外,为六十八重。下至金吾卫执人
、锦螣蛇、革带;郎将并绯絁绣衫;余同本队内将军服。绣文:亲勋卫以瑞马,诸翊卫、左右卫以雕虎,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 为列次郎将并同,所领仪刀并重数亦准此。左右武卫二人,在左右骁卫外。左右威卫二人,在左右武卫外。左右领军卫二人,在左右威卫外。左右金吾卫二人,在左右领军卫外。队内左右卫将军平巾帻、紫絁绣瑞马袍、大口(膺)[鹰]、锦螣蛇。法驾亲勋卫每卫班剑减大驾八十四人,郎将为三十四重;翊卫仪刀减大驾百三十二人,为四十六重;左右骁卫多大驾四人;班剑、仪刀九十二人,为四十六重;余同大驾。 ,威卫以飞麟,领军卫以白泽,金吾卫以辟邪。执班剑、仪刀人平巾帻、绯絁绣宝相花衫、大口《宋史》:宣和分领改左右武卫将军及捧日、天武指挥四人,拱圣六人,神勇、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并骑。左右卫(拱)[供]奉中郎将四人,为一列,分领亲勋翊卫。队内郎将行列准此。次亲勋翊卫四十八人,为十二重。左右卫郎将二人,分领散手翊卫,在中郎将外。
译五色幡、小戟、弓矢、盾刀、〇兵等人员用絁料绣抹额、穿宝相花衫、着行縢、袜,衫、抹额的颜色都随氅色而定。用法驾时只设五部,绛引幡、统兵官、龙头竿、幡、戟、弓矢、盾刀、〇兵都比大驾减少六。第一部龙头竿挂绯色绣凤六角氅,第二部龙头竿用青色绣孔雀五角氅,第三部用皁色绣鹅六角氅,第四部用白色绣鹅四角氅,第五部用黄色绣鸡四角氅,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设六部,为骁卫("骁"原作"骑",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监武卫、屯卫("屯卫"原脱,据《宋史》补)、领军卫、监门卫、千牛卫,都由左右上将军统领;天武、神勇、宣武、虎翼、广勇各部,都由都指挥、都头统领,每部上将军、都头各一人。)
穿佩革带、横刀。用法驾时,后面的骑兵比大驾减少三十人,弩兵减少二人,弓矢兵减少八人,排成一列,〇兵减少二十人,排成两重,其余相同。佩革带。弩兵八人,排成一重。弓矢兵二十二人,排成两重,前十人后十二人。〇兵四十人,排成四重。执〇兵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其次是青龙白虎旗队。青龙旗一面,在左;白虎旗一面,在右。引导、夹从、执旗人用五色絁料绣抹额、穿宝相花衫、着锦臂鞲。其次是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别押旗,兼统领后面七十骑,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瑞马袍、大口裤。
其次是班剑、仪刀队,都骑马。由左右卫将军二人分别统领。其次是郎将二十四人,排成一列(亲卫在队列之内,其余依次排在外围)。左右亲卫各四人,勋卫各四人。每卫班剑各二百二十人,四人为一列,跟在郎将之后,排成五十五重。各翊卫、左右卫各六人,统领仪刀四百八人,六人为一列,各跟在郎将之后,在班剑之外,排成六十八重。左右骁卫各二人,之后统领仪刀一百三十六人("二"改作"六"),都以二人为一列,各跟在郎将之后,在左右卫之外,排成六十八重。往下直到金吾卫执〇兵的人员,佩锦螣蛇、革带;郎将都穿绯色絁料绣衫,其余与本队将军服饰相同。绣纹图案:亲勋卫用瑞马,各翊卫、左右卫用雕虎,骁卫用赤豹,武卫用瑞鹰。排成列跟随郎将的规则都相同,所统领仪刀的人数及重数也按此例。左右武卫各二人,在左右骁卫之外。左右威卫各二人,在左右武卫之外。左右领军卫各二人,在左右威卫之外。左右金吾卫各二人,在左右领军卫之外。队中左右卫将军戴平巾帻、穿紫色絁料绣瑞马袍、大口裤,佩锦螣蛇。用法驾时,亲勋卫每卫班剑比大驾减少八十四人,郎将排成三十四重;翊卫仪刀比大驾减少一百三十二人,为四十六重;左右骁卫比大驾多四人,班剑、仪刀共九十二人,为四十六重,其余相同。威卫用飞麟,领军卫用白泽,金吾卫用辟邪。执班剑、仪刀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宋史》记载:宣和年间统领改为左右武卫将军及捧日、天武指挥各四人,拱圣六人,神勇、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都骑马。左右卫供奉中郎将四人,排成一列,分别统领亲勋翊卫(队中郎将行列按此例)。其次是亲勋翊卫四十八人,排成十二重。左右卫郎
次散手翊卫六十人,为三十重,在亲勋翊卫外。左右骁卫郎将二人,分领骁卫翊卫,在左右卫郎将外。次骁卫翊卫五十六人,散手翊卫外,为二十八重。队内中郎将、郎将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唯(绕)[绣]文骁卫以赤豹,亲勋、散手翊卫以瑞马衫。卫甲、骑、冠,具装锦臂 ,佩横刀,
执▯。法驾亲勋卫减大驾一十六人,散手卫、骁卫各减二十人,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为中卫翊卫、亲卫队。中卫郎四人,分领卫兵四十八人;翊卫即二人,分领卫兵五十六人。
次左右骁卫翊卫三队,并骑。第一队:本卫大将军二人分领,在旗外。花凤旗二。次弩十,为一列;次弓矢二十,为二重;次▯四十,为四重。第二队:本卫将军二人分领,飞黄旗二。第三队:本卫郎将二人分领,吉利旗二。第二、第三队弩、弓矢、▯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大将军、将军、郎将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唯绣文以赤豹。引、夹、执旗人银褐絁绣抹额、宝相花衫、革带。执弩弓人、▯人服饰并同执班剑、仪刀人。法驾弩减大驾四,弓矢、▯各减半,余同大驾。《宋史》:宣和分领第一领:原作「引」,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第二队左右骁卫大将军、将军;(大)[第]三广勇指挥使,改花凤旗为双莲旗。
次夹毂队。第一队、第四队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骑,分检校。宝符旗二分,分左右。次朱鍪、甲、刀、盾,每队各六十人,为六重。第四队在第一队外,并行。第二、第五队在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检校。次白鍪、甲、刀、盾,每队各六十人,为六重。第六队在第三队外,并行。队内都尉并同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引、夹、执旗人并五色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刀盾人并行縢、 袜,各
随鍪、甲色。法驾则每队各减刀、盾二十,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检校改为捧日、天武、拱圣三指挥使。
次金吾牙门四,为左右道第三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饰: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一门。法驾同此。
次捧日队,每队人员三人,内引队一名,押队二人。长行殿侍二十八人,内旗头三人,枪手五人,弓箭二十人,并以逐班直所管人数结队伍。左右厢天武,约栏各一百五十五人,在捧日队外。诸班直总领人员在捧日队前,内左厢五人,右厢四人。捧日队人员并殿前指挥使、长行服并帽子、金枪、银鎗戴铁笠,余并兜鍪。红锦祅、绯背子,余并红背子,带铁甲、剑。人员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长行、殿侍:旗头执枪系旗,枪手执枪,弓箭手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金枪、银枪并枪手东第四班二队。
译将二人,分别统领散手翊卫,在中郎将之外。其次是散手翊卫六十人,排成三十重,在亲勋翊卫之外。左右骁卫郎将二人,分别统领骁卫翊卫,在左右卫郎将之外。其次是骁卫翊卫五十六人,在散手翊卫之外,排成二十八重。队中中郎将、郎将都与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相同,只是绣纹图案骁卫用赤豹,亲勋、散手翊卫用瑞马纹衫,穿铠甲、骑马、戴冠,穿具装锦臂鞲,佩横刀,执〇兵。用法驾时,亲勋卫比大驾减少十六人,散手卫、骁卫各减少二十人,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为中卫翊卫、亲卫队。中卫郎四人,分别统领卫兵四十八人;翊卫郎二人,分别统领卫兵五十六人。)
其次是左右骁卫翊卫三队,都骑马。第一队:由本卫大将军二人分别统领,在旗队之外。花凤旗二面。其次是弩兵十人,排成一列;其次是弓矢兵二十人,排成两重;其次是〇兵四十人,排成四重。第二队:由本卫将军二人分别统领,飞黄旗二面。第三队:由本卫郎将二人分别统领,吉利旗二面。第二、第三队的弩、弓矢、〇兵的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队相同。队中大将军、将军、郎将都与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相同,只是绣纹图案用赤豹。引导、夹从、执旗人用银褐色絁料绣抹额、宝相花衫、革带。执弩弓人、〇兵的服饰都与执班剑、仪刀的人相同。用法驾时,弩兵比大驾减少四人,弓矢、〇兵各减少一半,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统领第一、第二队的分别是左右骁卫大将军、将军,第三队是广勇指挥使,并将花凤旗改为双莲旗。)
其次是夹毂队。第一队、第四队由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骑马,分别检校。宝符旗二面,分左右。其次是朱鍪、甲、刀、盾兵,每队各六十人,排成六重(第四队排在第一队之外,并行)。第二、第五队由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别检校。其次是白鍪、甲、刀、盾兵,每队各六十人,排成六重(第六队排在第三队之外,并行)。队中都尉都与班剑、仪刀队左右卫将军服饰相同。引导、夹从、执旗人都用五色绣抹额、宝相花衫。执刀盾的人都着行縢、袜,颜色各随鍪、甲的颜色而定。用法驾时,每队各减少刀盾兵二十人,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检校改为捧日、天武、拱圣三指挥使。)
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四面,作为左右道第三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都骑马。执旗、夹旗人的服饰:校尉的服饰佩带都与中道第一门相同,用法驾时也相同。
其次是捧日队,每队人员三人,其中引队一名,押队二人。长行殿侍二十八人,其中旗头三人,枪手五人,弓箭手二十人,都按各班直所管人数编成队伍。左右厢天武,约栏兵各一百五十五人,排在捧日队之外。各班直总领人员排在捧日队之前,左厢五人,右厢四人。捧日队人员以及殿前指挥使、长行的服饰及帽子:金枪、银枪手戴铁笠,其余都戴兜鍪。穿红锦袄、绯色背子,其余都穿红背子,穿铁甲、佩剑。人员佩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长行、殿侍中,旗头执枪系旗,枪手执枪,弓箭手佩带弓箭器械、执骨朵。金枪、银枪都属枪手,编在东第四班二队。弩手携带弩、弩箭、金〇(缺字)鱼〇(缺字)梨子、执骨朵。天武约栏人
弩手挟弩、带弩箭、金▯亨鱼▯梨子、执骨朵。天武约栏人员以下帽子、银带、执骨朵。正副指挥使黄狮子红锦袄。都头方胜练鹊红锦袄。十将至长行白狮子、红锦袄。法驾同此。
次后部黄麾仗。第一部左右卫,第二(班)[部]左右骁卫,第三部左右武卫,第四部左右威卫,第五部左右领军卫,第六部左右武卫。部内殿中侍御史、大将军、都尉、帅兵官、龙头竿等行列服饰并同前部,如后部左右卫并同前部左右卫,其余准此。
、白勒帛。执、▯人数同前部绛引幡。法驾减大驾第 次绛引幡二十。执▯人武弁、黄絁绣宝相花衫、大口
六部,绛引幡减六,余同大驾。
、革带。校尉服佩同中道第一门,法驾同此。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四门。监门校尉左右并四人,并骑。执、夫旗人三色絁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人黄,夹人左青右银褐,并白绢《宋史》:宣和六部:第一改为左右骁卫大将军,自二至六改为天武、神勇、宣勇、虎翼、广勇五指挥。
次步甲后队第一队至第六队。第一队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骑,分领。队内都尉并骑,分领。总旗二,在都尉内,次黄鍪甲、刀盾六十人,为三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鹖鸡旗,次黄鍪甲、弓矢。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金仙鹿旗,次黄鍪甲、刀盾。第四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次黄鍪甲、弓矢。第五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次白鍪甲、刀盾。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次白鍪甲「甲」上原衍一「旗」字,据文意删。、弓矢。自第二队以左,每队都尉及旗、刀盾、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队内都尉及引、夹、执旗人服饰并同步甲前队;执刀盾、弓矢人并锦臂 、行縢、 袜。内行縢、 袜各随鍪甲本色。第七队至第十二队内都尉、旗、弓矢、刀盾人并准此。法驾自第一至第四队在第五门前。第一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分领,仙鹿旗二,刀盾四十人,为二重;第二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第三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第四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余同大驾。《宋史》:宣和自第七队以下分领改用都
指挥使,七、八并神勇,九骁骑,十宣武,十一虎翼,十二广勇,旗亦改其半。七天正尧瑞,八日有戴承,十翔鹤,十一红光,十二文石。
次金吾牙门旗四,为左右道第五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并骑。执、夹旗人服、校尉服佩并同中道第二门。法驾同此。
次步甲后队第七队至第十二队。第七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二人分领,野马旗,次黑鍪甲、刀盾。第八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都尉」二字原脱,据上下文补。,戁牛旗,次黑鍪甲、弓矢。
译员以下戴帽子、束银带、执骨朵。正副指挥使穿黄狮子纹红锦袄。都头穿方胜练鹊纹红锦袄。十将至长行穿白狮子纹红锦袄。用法驾时也相同。
其次是后部黄麾仗。第一部为左右卫,第二部为左右骁卫,第三部为左右武卫,第四部为左右威卫,第五部为左右领军卫,第六部为左右武卫。各部中殿中侍御史、大将军、都尉、统兵官、龙头竿等的行列服饰都与前部相同,比如后部左右卫都与前部左右卫相同,其余按此例。
系白勒帛。执旗、〇兵的人数与前部绛引幡相同。用法驾时,比大驾减少(此处指后部黄麾仗六部)。其次是绛引幡二十面。执〇兵的人戴武弁、穿黄色絁料绣宝相花衫、大口裤。六部绛引幡各减少六,其余相同。
系革带。校尉服饰佩带与中道第一门相同,用法驾时也相同。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四面,作为左右道第四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都骑马。执旗、夹旗人穿三色絁料绣抹额、宝相花宽衫:执旗人用黄色,夹旗人左边用青色、右边用银褐色,都配白绢。(《宋史》记载:宣和年间设六部,第一部改为左右骁卫大将军,第二到第六部改为天武、神勇、宣勇、虎翼、广勇五指挥。)
其次是步甲后队第一队到第六队。第一队由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骑马,分别统领(队中都尉都骑马,分别统领)。总旗二面,在都尉队列之内。其次是黄鍪甲、刀盾兵六十人,排成三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鹖鸡旗,其次是黄鍪甲、弓矢兵。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金仙鹿旗,其次是黄鍪甲、刀盾兵。第四队: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其次是黄鍪甲、弓矢兵。第五队: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其次是白鍪甲、刀盾兵。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其次是白鍪甲("甲"字前原衍一"旗"字,据文意删)、弓矢兵。从第二队以左,每队都尉及旗、刀盾、弓矢兵的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队相同。队中都尉以及引导、夹从、执旗人的服饰都与步甲前队相同;执刀盾、弓矢的人都穿锦臂鞲、着行縢、袜,行縢、袜的颜色各随鍪甲本色而定。第七队到第十二队中的都尉、旗、弓矢、刀盾人员都按此例。用法驾时,第一至第四队排在第五门之前:第一队由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分别统领,仙鹿旗二面,刀盾兵四十人,排成两重;第二队为左右骁卫折冲都尉,金鹦鹉旗;第三队为左右武卫果毅都尉,瑞麦旗;第四队为左右武卫折冲都尉,孔雀旗,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从第七队以下,统领改用都指挥使——第七、第八队都属神勇,第九队属骁骑,第十队属宣武,第十一队属虎翼,第十二队属广勇,旗也改换了一半:第七为天正尧瑞旗,第八为日有戴承旗,第十为翔鹤旗,第十一为红光旗,第十二为文石旗。)
其次是金吾牙门旗四面,作为左右道第五门。监门校尉左右各四人,都骑马。执旗、夹旗人的服饰、校尉的服饰佩带都与中道第二门相同,用法驾时也相同。
其次是步甲后队第七队到第十二队。第七队由左右威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别统领,野马旗,其次是黑鍪甲、刀盾兵。第八队:左右威卫折冲都尉("都尉"二字原脱,据上下文补),戁牛旗,其次是黑鍪甲、弓矢兵。第九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
第九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甘露旗,汉青鍪甲、刀盾。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网子旗,次青鍪、弓矢。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祥光旗,次朱鍪甲、刀盾。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都尉,翔鹤旗,次朱鍪甲、弓矢。法驾步甲后队止十队,第五至第十共六队,在第五牙门之后,旗、服、器械并同大驾。第七至第十二。
次后部马队。第一队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分领,角端旗二,为一列。次弩十,次弓矢二十,次▯四十,为二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赤熊旗。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都尉:原脱,据上下文补。,兕旗。第四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天下太平旗一。第五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驯犀旗。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鵔鸃旗。第七队左右武卫折卫都尉,驴 旗。第八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驺牙旗。第九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苍乌旗。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白狼旗。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龙马旗。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折
冲都尉,龙马旗。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金牛旗。自第二队至第十二队都尉、旗、弩、弓矢、▯人数、行列并同第一队。内都尉服饰绣文,引、夹、执旗、执弩弓人、▯人服饰并同前部马队。法驾止十队,弩减大驾四,弓矢减六,▯减十二,为一重,余同大驾。《宋史》:宣和改都尉为指挥使,一二并以捧日,三四并以天武,五六并以拱圣,七八并以神勇,九以骁骑,十以宣武,
十一以虎翼,十二以广勇。内六有芝禾并秀旗六:原脱;禾:原作「草」,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改。,七有万年连理木旗。
以上卤簿凡门有六「六」下原衍「十」字,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补删。。中道之门二:第一居日月合璧等旗之后,法驾居龙墀旗之后;第二门居掩后队之后,法驾同。各有金吾衙门旗四,监门校尉六人。在右道之门四;第一居步甲前队第六队之后,第二居第十二队之后,第三居夹毂队之后,第四居步甲后队第六队之后。法驾同。各有监门校尉四人,宣和改校尉为使臣。
立仗。大黄龙负图旗一,执▯二百人,陈于阙庭赤龙旗南少西,大黄龙旗之北。大黄龙旗一,执▯六十人,陈于逐顿宫门外。宣德门次大黄龙负图旗之南。太庙在西棂星门外路南,次赤龙旗少北。青城在泰禋门外,夏祭大礼在明禋门外,以下准此。赤龙旗之南。宗祀、夆飨、大礼不设大黄龙负国旗、大黄龙旗。大神旗六执▯各九十人。宣德门、泰禋门并陈于大黄龙旗之南,东西相对;太庙陈于西棂星门外大黄龙旗之西少南,视赤龙旗为列,南北相对。龙墀执▯各十二人,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
译甘露旗,青鍪甲、刀盾兵。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网子旗,其次是青鍪、弓矢兵。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果毅都尉,祥光旗,其次是朱鍪甲、刀盾兵。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都尉,翔鹤旗,其次是朱鍪甲、弓矢兵。用法驾时,步甲后队只设十队,第五至第十队共六队,排在第五牙门之后,旗、服饰、器械都与大驾的第七至第十二队相同。
其次是后部马队。第一队由左右卫折冲都尉二人分别统领,角端旗二面,排成一列。其次是弩兵十人,其次是弓矢兵二十人,其次是〇兵四十人,排成两重。第二队:左右卫折冲都尉,赤熊旗。第三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都尉"原脱,据上下文补),兕旗。第四队:左右骁卫果毅都尉,天下太平旗一面。第五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驯犀旗。第六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鵔鸃旗。第七队:左右武卫折冲都尉,驴〇旗。第八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驺牙旗。第九队:左右威卫果毅都尉,苍乌旗。第十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白狼旗。第十一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龙马旗。第十二队:左右领军卫折冲都尉,金牛旗。从第二队到第十二队,都尉、旗、弩、弓矢、〇兵的人数、行列都与第一队相同。队中都尉服饰的绣纹,以及引导、夹从、执旗、执弩弓人、〇兵的服饰,都与前部马队相同。用法驾时只设十队,弩兵比大驾减少四人,弓矢兵减少六人,〇兵减少十二人,排成一重,其余相同。(《宋史》记载:宣和年间改都尉为指挥使,第一、二队都属捧日,第三、四队都属天武,第五、六队都属拱圣,第七、八队都属神勇,第九队属骁骑,第十队属宣武,第十一队属虎翼,第十二队属广勇。其中第六队有芝禾并秀旗("六"原脱,"禾"原作"草",据《宋史》补改),第七队有万年连理木旗。)
以上卤簿共设六道门("六"字下原衍一"十"字,据《宋史》删)。中道的门有二:第一门位于日月合璧等旗之后(用法驾时位于龙墀旗之后),第二门位于掩后队之后(用法驾时相同)。各门都设金吾牙门旗四面,监门校尉六人。左右道的门有四:第一门位于步甲前队第六队之后,第二门位于第十二队之后,第三门位于夹毂队之后,第四门位于步甲后队第六队之后(用法驾时相同)。各门都设监门校尉四人(宣和年间改校尉为使臣)。
立仗:设大黄龙负图旗一面,执旗人二百人,陈列在阙庭赤龙旗以南略偏西、大黄龙旗以北的位置。设大黄龙旗一面,执旗人六十人,陈列在每处驻跸的宫门之外——宣德门时陈列在大黄龙负图旗之南;太庙时陈列在西棂星门外道路南侧、赤龙旗略偏北处;青城时陈列在泰禋门外(夏祭大礼时陈列在明禋门外,以下按此例)、赤龙旗之南。若是宗祀、祫飨等大礼,则不设大黄龙负图旗、大黄龙旗。大神旗六面,各配执旗人九十人:宣德门、泰禋门都陈列在大黄龙旗之南,东西相对;太庙则陈列在西棂星门外大黄龙旗以西略偏南处,与赤龙旗对齐排列,南北相对。龙墀处执旗人各十二人:日旗一面在左,月旗一面在右。其次是君王万岁旗一面(宣德门、泰禋门时在道路东侧,太庙时在门外道路南侧)。其次是狮子旗二面,分左右。其次是金鸾旗一面,在
次君王万岁旗一,宣德门、泰禋门在路东,太庙在门外路南。次狮子旗二,分左右。次金鸾旗一,在左;金凤旗一,在右。次五方龙旗各一,宣德门、泰禋门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东,黑龙旗、白龙旗在西;太庙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南,黑龙旗,白龙旗在北。次天下太平旗一,宣德门、泰禋门在路西,太庙在路北。以上旗皆在车驾前发仗内,执▯人并锦帽、五色絁绣宝相花衫、锦臂 、革带。
小驾。小驾卤簿减大驾《五礼新仪》云:开封令、开封牧、大司乐、御史大夫、少傅、兵部尚书。六引、指南车、记里车、白鹭车、鸾旗车、崇德车、皮轩车、象辂、木辂、革辂、五副辂、耕根车、进贤车、明远车、黄钺车、豹尾车、属车、小辇、小舆,余并减大驾之半。
马端临《通考》:详定官蔡攸等又言:「六引:开封令乘辂车,开封牧、大司乐、司徒、御史大夫、兵部尚书乘革车次之。开封牧建绣皁旗,太常卿绣凤旗,司徒建绣瑞马旗,御史大夫绣以獬,兵部尚书绣以虎,皆副之以阘戟。其先后之序、所乘之车、所建之旗,揆古则不合,验今则有戾验;原作「骇」,据《文献通考》卷一一八《王礼考一三》改。。且大驾之出,自汉光武时始有三引,先河南尹,次执金吾,次洛阳令,先尊后卑也。后魏亦三引,先平城令,次司隶校尉,次丞相,先卑后尊也。唐兼用六引,五代减为三,后周复增为六。皇朝因开封令居前,终以兵部尚书。然以前为尊,则大司乐不当次
令牧;以后为尊,则兵部尚书不当继御史大夫。此先后之序未正也。轺车非县令宜驾,革车非公卿宜用,是所来乘之车未称也。凤马之绪无所经见,阘戟之设尤为讹谬,是所建之旗未宜也。司徒、三公论道之官,车服非其所任,户部主之可也。奉常掌礼,司乐典乐,皆专于一事,礼乐之容非其所兼,礼部总之宜也。请改司徒用户部尚书,改大司礼用礼部尚书;其僚佐仪制,视兵部尚书。御史大夫位亚三少,秩从三品,又尊于六尚书。其行宜以兵部次令牧,礼部又次之,终以御史大夫,则先后之序正矣。」
程氏《演(蕃)[繁]露》曰:「《宣和卤簿图》有诞马,其制用色帛周裹一方毡,盖覆马脊,更不施鞍。此其为制,必有古传,非意创矣,然名以为诞,则其义莫究也。蔡攸辈虽加辨识,终不
译左;金凤旗一面,在右。其次是五方龙旗各一面(宣德门、泰禋门时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东,黑龙旗、白龙旗在西;太庙时青龙旗、黄龙旗、赤龙旗在南,黑龙旗、白龙旗在北)。其次是天下太平旗一面(宣德门、泰禋门时在道路西侧,太庙时在道路北侧)。以上各旗都排在车驾前面出发的仪仗之内,执旗人都戴锦帽、穿五色絁料绣宝相花衫、着锦臂鞲、束革带。
小驾:小驾卤簿比大驾(《五礼新仪》记载:开封令、开封牧、大司乐、御史大夫、少傅、兵部尚书)六引、指南车、记里车、白鹭车、鸾旗车、崇德车、皮轩车、象辂、木辂、革辂、五副辂、耕根车、进贤车、明远车、黄钺车、豹尾车、属车、小辇、小舆等,其余都减少大驾的一半。
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详定官蔡攸等又上言:"六引:开封令乘辂车,开封牧、大司乐、司徒、御史大夫、兵部尚书乘革车依次跟随。开封牧建绣皁旗,太常卿建绣凤旗,司徒建绣瑞马旗,御史大夫建绣獬豸旗,兵部尚书建绣虎旗,都配以阘戟为副。这样的先后次序、所乘的车、所建的旗,按古制来考核并不相合,按今制来检验也有矛盾之处('验'原作'骇',据《文献通考》改)。况且大驾出行之制,从汉光武帝时才开始有三引,先是河南尹,其次是执金吾,再次是洛阳令,是先尊后卑的顺序。北魏时也是三引,先平城令,其次是司隶校尉,再次是丞相,是先卑后尊的顺序。唐代兼用六引,五代时减为三引,后周又恢复增至六引。本朝沿用此制,以开封令居前,以兵部尚书居末。然而如果以居前者为尊,那么大司乐就不应排在开封令、开封牧之后;如果以居后者为尊,那么兵部尚书就不应紧接在御史大夫之后。这是先后次序尚未妥当的地方。轺车本不该由县令乘坐,革车本不该由公卿使用,这是所乘之车与身份不相称的地方。凤马旗的来历没有典籍可考,阘戟的设置更是讹误谬误,这是所建之旗不恰当的地方。司徒是论道之官,车服之事不该由他掌管,应交给户部主管才对。奉常掌管礼仪,司乐掌管音乐,都各自专司一事,礼乐仪容之事不该兼任,应由礼部统一掌管才恰当。请求改由户部尚书担任司徒之职,改由礼部尚书担任大司乐之职;他们的属官仪制,比照兵部尚书的规格。御史大夫地位仅次于三少,官阶为从三品,又尊于六部尚书。行列次序应当是兵部尚书次于开封令、开封牧,礼部尚书再次之,最后是御史大夫,这样先后次序才算妥当。"
程氏《演繁露》说:"《宣和卤簿图》中有诞马,其制式是用彩色丝帛裹住一方毡子,盖在马脊上,不再安装鞍具。这种制式,一定有古代的传承依据,并非凭空创制,然而称之为'诞',其含义就难以考究了。蔡攸等人虽然加以辨析考证,终究没有……"(原文至此中断)
协当。案《通典》:宋江夏主义恭为孝武所忌,忧惧,故奏革诸侯国制,但马不得过二,其字则书为但,不书为诞也。但者,徒也;徒马者,有马无鞍,如人袒裼之袒也。迹其义类,则古谓徒歌曰谣,是其比也。其所谓徒者,但有歌声而无锺鼓以将也。然则谓之诞马,盖散马备用,而不施鞍辔者也。
译协当。
据《通典》记载:南朝宋江夏王刘义恭被孝武帝所猜忌,心中忧虑恐惧,因此上奏请求改革诸侯国的制度,规定马匹不得超过两匹,其字应写作"但",不应写作"诞"。"但"就是"徒"的意思;"徒马"是指有马而没有鞍具,如同人赤身裸体的"袒"字一样。推究其意义类别,就像古时称没有乐器伴奏的歌唱为"谣",是同一类的比方。所谓"徒",就是只有歌声而没有钟鼓来伴奏。既然如此,所谓"诞马",大概是指闲散备用的马匹,而不给它配备鞍具和辔头的意思。
又王琼每见道俗乞丐无已,道逢太保广平王怀,遽自言马瘦,怀即以诞马并乘具与之。案此书但为诞,误也,所与者但马而无鞍勒,故以乘具与之,其理相贯也。又案《酉阳杂俎》一卷,北齐迎南使,使主副各乘车,但马在车后,铁甲百余人。其所书
曰但马而不曰诞马;在车后而名但,知无乘具以备具也。
马端临曰:「按《宋史》所载卤簿凡三,至道、政和、绍兴皆有之。至道则国初革创之规,而又参以前代相承之制。绍兴偏安杭都,未遑礼文,搜辑旧典,多已失坠,其可见者,(此)[比]承平时不能以半。独政和所定,则自元丰以来置立详定礼文所、议礼局,考订精审,其仪不舛,而其文最详,故具载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旗案:稿本舆辇旗物制与卤簿、法驾并列互引。疑当时仪注二簿录名。今仍其旧,汇类删繁,总题为卤簿杂录。
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五龙旗五,南郊用之。
卤簿法驾中有甘露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者乃将其移至「卤簿法驾上人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条后。。
建隆四年将郊祀,礼仪使陶谷建议取天文列星之象,作十二辰旗。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金凤旗一,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金鸾旗,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大神旗六。
建隆四年,太祖诏别造万岁旗一,南郊用之。其制赤质。
有力士旗五。
有吏兵旗五。
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狮子旗二,南郊用之。
建隆四年,时有贡黄鹦鹉、白兔及驯象,自后又作金鹦鹉等旗。
元符二年制祥光旗。见宝符旗下。
元符二年制重轮旗。见宝符旗下。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瑞麦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者乃将其移至「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亦有之」条后。。
元符二年八月三日,兵部侍郎黄裳言:「南郊大驾诸旗名物,除用典故制号外,余因时事取名。伏见近者玺授元符,茅山之上日有重轮,太上老君眉间发红光,武夷君庙有仙鹤。臣请制为旗号,曰宝符重轮、曰祥光、曰瑞鹤。」从之。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制日有戴承旗。是年二月,日上生青赤黄戴气,后日下生青赤黄承气,故诏加此旗。先是,大观中二月,日有戴承气,遂作日有戴承旗。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制芝禾并秀旗。先是,大观三年九月,西京(颖)[颍]阳县大庆观圣祖殿东有嘉禾、芝草并生。其嘉禾一本四穗,芝草叶圆而重起,故诏加此旗。
政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诏制瑞鹤旗。先是,元符二年,武夷君庙有仙鹤迎诏;又政和二年延福宫燕辅臣,有 鹤自西北来,盘旋于睿谟殿。
译又王琼每次见到僧俗乞丐没完没了地乞讨,在路上遇见太保广平王怀,(便)立刻自称马瘦,怀就把没有鞍辔的马连同乘具一起给了他。按这部书只说是"诞马",是错误的,(实际上)所给的只是马而没有鞍勒,所以才又把乘具给他,这个道理是前后贯通的。又按《酉阳杂俎》一卷记载,北齐迎接南朝使者,正副使者各乘车,只有马跟在车后,(还有)身穿铁甲的一百多人。那书上所写的,说的是"但马"而不是说"诞马";因为马跟在车后所以叫"但",可知(它)没有乘具以作配备。
马端临说:"按《宋史》所记载的卤簿共有三种,至道、政和、绍兴年间都有。至道年间的卤簿是国初革新创立的规制,同时又参照了前代相承的制度。绍兴年间偏安杭州,来不及顾及礼仪文物,搜集整理旧有典章,多已散失,现在能见到的,比起太平时期已不到一半。唯独政和年间所制定的,是从元丰以来设立详定礼文所、议礼局,考订精审,仪制没有差错,而且文字记载最为详尽,所以完整地记载下来。"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卤簿杂录
旗,按:稿本中舆辇旗物的制度与卤簿、法驾并列互相引用。疑当时的仪注是两部簿录的名称。现在仍依照旧貌,归类删繁,总题为卤簿杂录。
建隆四年,太祖又下诏另造五龙旗五面,南郊时使用。
卤簿法驾中有甘露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注者便将其移到"卤簿法驾上人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条之后。)。
建隆四年将要举行郊祀,礼仪使陶谷建议采取天文列星的形象,制作十二辰旗。
建隆四年,太祖下诏另造金凤旗一面,南郊时使用。
建隆四年,太祖下诏另造金鸾旗,南郊时使用。
建隆四年,太祖下诏另造大神旗六面。
建隆四年,太祖下诏另造万岁旗一面,南郊时使用。它的规制是红色底子。
有力士旗五面。
有吏兵旗五面。
建隆四年,太祖又下诏另造狮子旗两面,南郊时使用。
建隆四年,当时有人进贡黄鹦鹉、白兔以及驯象,此后又制作了金鹦鹉等旗。
元符二年制作祥光旗。见宝符旗条下。
元符二年制作重轮旗。见宝符旗条下。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瑞麦旗(此条天头原批:"此条移后。"批注者便将其移到"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亦有之"条之后。)。
元符二年八月三日,兵部侍郎黄裳上言:"南郊大驾的各种旗帜名目物品,除了沿用典故制定的名号外,其余的都是根据当时的事情来取名的。我看到近来玺印授予元符年号,茅山之上白天出现重轮(景象),太上老君眉间发出红光,武夷君庙有仙鹤出现。臣请求制作旗号,叫做宝符重轮旗、祥光旗、瑞鹤旗。"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诏制作日有戴承旗。这一年二月,太阳上方出现青赤黄色的戴气,此后太阳下方出现青赤黄色的承气,所以下诏增加这面旗。此前,大观年间二月,太阳出现戴承气(现象),于是制作了日有戴承旗。
政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诏制作芝禾并秀旗。此前,大观三年九月,西京颍阳县大庆观圣祖殿东边有嘉禾、灵芝一同生长。那株嘉禾一株四穗,灵芝叶子圆形而且重叠隆起,所以下诏增加这面旗。
政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下诏制作瑞鹤旗。此前,元符二年,武夷君庙有仙鹤迎接诏书;又政
徽宗又奏大晟乐,而翔鹤屡至,因加此旗。
舆辇旗物制度上:五牛旗依方色,皆小舆,上刻木为牛,皆插旗,错采为牛。旗竿上有小盘,盘衣及舆衣亦并绣牛形。舆士各四人,服绣五色牛衣,太祖诏用之。
舆辇旗物制度上:建隆四年,太祖又诏别造天下太平旗一,南郊用之,赤质。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玉马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駃騠旗。
亦有驺牙旗。
亦有黄鹿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亦有鹖鸡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有驯象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龙马旗。
亦有小黄龙员图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白狼旗。
亦有兕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亦有之。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角端旗。
宋亦有之。飞黄旗。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驯犀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腾蛇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仙童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亦有赤豹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羽林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龙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神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本军旗。
卤簿法驾六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
卤簿法驾中亦有吉利旗。
卤簿法驾中有苣文旗。
有五方凤旗。
亦有鵔鸃旗。
亦有飞麟旗。
亦有三角兽旗。
卤簿法驾中有龙墀旗。
卤簿法驾中有花凤旗。
卤簿法驾中有麋旗。
卤簿法驾中有猫牛旗。
卤簿法驾中有族辇龙旗。
卤簿法驾中有皁纛旗。
卤簿法驾中有网子旗。
卤簿法驾中有开导旗。
卤簿法驾有引驾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盖
盖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华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有花盖、导盖,皆赤质,如伞而(同)[圆],沥水绣花龙。又有曲盖,差小,绣瑞草,王公以下用之。又云:卤簿法驾中有曲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今有花盖、导盖,皆赤质,如伞而圆,沥水绣花龙。
卤簿法驾中有道盖。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旗
旗
【宋会要】
卤簿左建太常,右龙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香龙幢
幢
【宋会要】
香龙幢
卤簿法驾中幢制如节而五层,韬以袋,绣四神,随方色,朱漆柄。取《曲礼》行前朱雀而后玄武、左青龙而右白虎之义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白虎幢
白虎幢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白虎幢。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钲
钲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钲、交龙钲。详簿。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角 金吾大角
角
金吾大角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吾大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中鸣
中鸣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中鸣。
译和二年延福宫宴请辅臣时,有鹤从西北飞来,在睿谟殿上盘旋。徽宗又演奏大晟乐,而翔鹤屡次飞来,因此增加了这面旗。
舆辇旗物制度上:五牛旗依照方位颜色(制作),都是小舆,上面刻木做成牛的形状,都插着旗子,用彩色错杂描绘牛的形象。旗竿上有小盘,盘衣以及舆衣上也都绣有牛的形状。抬舆的人各四名,穿着绣有五色牛纹的衣服,太祖下诏使用它。
舆辇旗物制度上:建隆四年,太祖又下诏另造天下太平旗一面,南郊时使用,红色底子。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也有玉马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也有駃騠旗。
也有驺牙旗。
也有黄鹿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也有鹖鸡旗。
卤簿法驾步甲前队中有驯象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龙马旗。
也有小黄龙员图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有白狼旗。
也有兕旗。
卤簿法驾步甲后队中也有(此旗)。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角端旗。
宋代也有此旗,飞黄旗。
卤簿法驾后部马队中有驯犀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腾蛇旗。
卤簿法驾真武队中有仙童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也有赤豹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羽林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左右龙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神武军旗。
卤簿法驾六军仪仗中有本军旗。
卤簿法驾六引中道中有转光小绯旗。
卤簿法驾中也有吉利旗。
卤簿法驾中有苣文旗。
有五方凤旗。
也有鵔鸃旗。
也有飞麟旗。
也有三角兽旗。
卤簿法驾中有龙墀旗。
卤簿法驾中有花凤旗。
卤簿法驾中有麋旗。
卤簿法驾中有猫牛旗。
卤簿法驾中有族辇龙旗。
卤簿法驾中有皁纛旗。
卤簿法驾中有网子旗。
卤簿法驾中有开导旗。
卤簿法驾有引驾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盖
盖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华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有花盖、导盖,都是红色底子,形状像伞而且圆,边沿垂饰绣有花龙图案。又有曲盖,稍小一些,绣有瑞草图案,王公以下的人使用它。又说:卤簿法驾中有曲盖。
舆辇旗物制度上:现在有花盖、导盖,都是红色底子,形状像伞而且圆,边沿垂饰绣有花龙图案。
卤簿法驾中有道盖。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旗
旗
【宋会要】
卤簿左边立太常旗,右边立龙旗。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香龙幢
幢
【宋会要】
香龙幢
卤簿法驾中的幢,形制像节而分五层,用袋子套上,绣着四神图案,随方位而定颜色,柄用朱漆。这是取《曲礼》中前面朱雀而后面玄武、左边青龙而右边白虎的含义。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幢 白虎幢
白虎幢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白虎幢。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钲
钲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钲、交龙钲。详见簿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角 金吾大角
角
金吾大角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吾大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中鸣
中鸣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中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弩 幰
弩
幰
【宋会要】
舆辇旗物制度上:幰弩,它的形制是每张弩加两支箭,有(帷幔),画着云气图案;弓箭每张弓加两支箭,有(帷幔),与幰弩相同。仪仗内的弩都相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刀
刀
舆辇旗物制度上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弩 幰
弩
幰
【宋会要】
舆辇旗物制度上:幰弩,其制每弩加箭二,有 ,画云气;弓箭每弓加箭二,有 ,同幰弩。仗内弩皆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刀
刀
舆辇旗物制度上:容本容刀也,以木为之,无▯,有环,紫丝绦 錔。
舆辇旗物制度上:御刀,晋宋以来有之。黑▯,金花银饰,靶厄,紫丝绦 錔。
舆辇旗物制度上:仪刀,制同御刀,悉以银饰,王公亦给之。卤簿法驾中有仪刀。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金节
金节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节。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盾
【宋会要】
总叙
盾,旁排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盾
【宋会要】
总叙
盾,旁排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縢络盾 朱
縢络盾
朱
朱縢络盾,制悉同盾,惟绿縢绿质。皆持执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棒
棒
柯舒,黑漆棒也,制同车辐,以金铜钉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班剑
班剑
班剑本汉朝服带剑,晋以木代之,亦曰象剑,取装饰班阑之义。▯以黄质,紫班文,金铜饰饰: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补。,紫丝绦 錔。又卤簿法驾中有班剑。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导驾象
导驾象
【宋会要】
舆辇旗物上:象,汉卤薄最在前。晋平吴后,南越献驯象,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 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以试桥梁。国朝卤簿以象居先,设木莲花座、金蕉盘、紫罗绣襜、络脑,当胸、后秋并设铜铃杏叶,红戁牛尾拂跋尘。每象南越军一人跨其上,四人引,并花脚幞头、绯绣窄衣、银带。
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二十日,两庄养象所奏:「诏以象十头于南郊日引驾。检开宝九年以南郊时,其象止在六引前列。」诏卤簿使领其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鼓吹
鼓吹
【宋会要】
国朝卤簿大驾六引官,开封令无鼓吹。开封牧二十三人,棡鼓、金钲各一,大鼓十,铙鼓一,箫、笳、大横吹各二,笛及箫、筚篥及笳各一。太常卿同上。司徒六十四人,棡鼓、金钲各一,大鼓、长鸣各十六,铙鼓一,箫、笳、大鼓吹各四,节鼓一,笛及箫、筚篥及笳各四。御史大夫、兵部尚书并同开封牧。其大驾前部千六十四人,鼓吹令二员,府史四,主帅八。棡鼓、金钲各十二,主帅二十。长鸣一百二十,主帅四。饶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筚篥充。箫笳各二十四,主帅十。大横吹百二十,节鼓二,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主帅四。棡鼓、金钲各十二,主帅十。
译:容,本来就是容刀,用木头制成,没有(刃),有环,用紫丝绦包裹镶嵌。
舆辇旗物制度上:御刀,从晋宋以来就有了。黑(鞘),用金花银来装饰,靶柄部分,用紫丝绦包裹镶嵌。
舆辇旗物制度上:仪刀,形制与御刀相同,全都用银来装饰,王公也配给它。卤簿法驾中有仪刀。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金节
金节
【宋会要】
卤簿法驾中有金节。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盾
【宋会要】
总叙
盾,就是旁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总叙
盾
【宋会要】
总叙
盾,就是旁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盾 縢络盾 朱
縢络盾
朱
朱縢络盾,形制都与(一般的)盾相同,只是绿色的縢带、绿色的质地。都是手持使用的。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棒
棒
柯舒,是黑漆棒,形制与车辐相同,用金铜钉装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班剑
班剑
班剑本来是汉朝朝服所佩带的剑,晋代用木头来代替,也叫象剑,取其装饰斑斓的含义。(剑鞘)用黄色底子,紫色斑纹,用金铜来装饰,用紫丝绦包裹镶嵌。又卤簿法驾中有班剑。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导驾象
导驾象
【宋会要】
舆辇旗物上:象,汉代卤簿中它排在最前面。晋代平定东吴之后,南越进献驯象,制作大车来驾驭它,用来载运黄门吹奏乐器的人几十名,让越人骑在象上,用来试探桥梁(是否坚固)。本朝卤簿以象排在最前面,设置木莲花座、金蕉盘、紫罗绣的当胸帷幔、络脑,胸前、后鞧都设有铜铃和杏叶,红色戁牛尾用来拂去尘土。每头象由一名南越军人跨骑在上面,四人牵引,都戴花脚幞头、穿绯色绣窄衣、系银带。
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二十日,两庄养象所上奏说:"诏令用十头象在南郊那天引驾。查考开宝九年南郊之时,那些象只排在六引前面一列。"皇帝下诏让卤簿使统领此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三 鼓吹
鼓吹
【宋会要】
本朝卤簿大驾六引官中,开封令没有鼓吹。开封牧(所属)二十三人,棡鼓、金钲各一件,大鼓十面,铙鼓一面,箫、笳、大横吹各两支,笛以及箫、筚篥以及笳各一支。太常卿(所属)与上面相同。司徒(所属)六十四人,棡鼓、金钲各一件,大鼓、长鸣各十六,铙鼓一面,箫、笳、大鼓吹各四支,节鼓一面,笛以及箫、筚篥以及笳各四支。御史大夫、兵部尚书(所属)都与开封牧相同。大驾前部一千零六十四人,鼓吹令两员,府史四人,主帅八人。棡鼓、金钲各十二件,主帅二十人。长鸣一百二十支,主帅四人。铙鼓十二面,唱拱宸管歌曲,或者用筚篥充当。箫笳各二十四支,主帅十人。大横吹一百二十支,节鼓两面,笛、箫、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支,主帅四人。棡鼓、金钲各十二件,主帅十人。小鼓、中鸣各一百二十,主帅四人。羽葆鼓十二面,唱拱宸管歌曲,或者用笛充当。箫、笳各二十四支。后部四百八十人,鼓吹丞两员,典事四人,主帅四人。羽葆鼓十二面,唱拱宸管歌曲,或者用筚篥充当。箫各二十四支,主帅两人。笳二十四支,主帅四人。铙鼓十二面,唱拱宸管歌曲,用笛充当。箫、笳二十四支,主帅八人。小横吹一百二十支,笛、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支。如
小鼓、中鸣各百二十,主帅四。羽葆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笛充。箫、笳各二十四。后部四百八十人,鼓吹丞二员,典事四,主帅四。羽葆鼓十二,歌拱宸管,或以筚篥充。箫各二十四,主帅二。笳二十四,主帅四。铙鼓十二,歌拱宸管,以笛充。箫、笳二十四,主帅八。小横吹百二十,笛、筚篥、笳、桃皮筚篥各二十四。若亲祠,舆驾出宫,则宣德门、太庙、南郊警场千百一十六人,鼓吹令丞各二员,职掌四,府典史八,都知一,院官录事二,歌筚、箫、笛共百八,金钲二十四,奏严鼓、鸣角、大横吹、小横吹各百二十,歌笛各九十六,节鼓三,笳百四十四,筚篥九十六,桃皮筚篥四十八,通主辖人共千二百七十五。凡大驾鼓吹,通五引用工千
五百三十,法驾三分损一,用二引。开封牧、御史大夫各十六工,小驾八百一十六工。
初,太祖受命,承五代之后,损省浮长,而鼓吹局工多阙,每举大礼,一切取于军隶以足之,至一品以下葬应给者亦取于营隶。后遂为常。大礼车驾宿斋所止,夜设警场。每奏,先作金钲四,次大角四,次金钲二十四,次大角鼓百二十,次横吹等作一曲。如是者三迭,谓之一奏三奏。少止,五分其夜而奏之。乘舆至青城,祀前一日,御阙门观严警,亦劳赐焉。若巡幸,则夜奏于行宫前,人数减于大礼,用八百八十人。
真宗祥符中,亲飨宗庙,登歌始作,闻外奏严,因诏:「当郊庙行礼,严警宜权止,须礼毕听作。」
神宗熙宁初,亲郊,罢青城阙门临观。先是,角工不足,常取于州郡及营兵以充。祥符中命籍兵二百余工,使长隶太常以阅习焉。
凡大乐充庭,则鼓吹局设熊罴十二案于宫县之外罴:原作「熊」,据《宋史》卷一二六《乐一》改。。率一案用十工,龙凤鼓一,金錞一,羽葆鼓一,歌工三,箫二,笳二。凡大角三曲,警严用之。《大梅花》、《小梅花》、《可汗》。鼓吹五曲。御制《奉礼歌》旧曲《六州》、《十二时》、《导引》、《降仙台》。真宗崇奉真圣,亦设仪卫,故别有《导引》二曲也。其余大小 、横吹曲悉不传。唐末大乱,旧声皆尽。国朝惟大角传三曲而已;其 吹四曲,悉有教坊新声。车驾出入,奏《导引》及《降仙台》;警严,奏《六州》、《十二时》。皆随月用宫。仁宗既定雅乐,并及鼓吹,且谓警严一奏,不应再用其曲,亲制《奉禋歌》,
以备三迭。又诏聂冠卿、李照造辞以配声,下本局歌之。是年郊祀,遂用焉。皇佑亲飨明堂,御制《合宫歌》。熙宁亲郊,导引还青城,增《降仙台》曲。
太祖建隆四年九月五日,诏开封府选乐工八百三十人隶太常,以习鼓吹。
译果皇帝亲自祭祀,车驾出宫,那么宣德门、太庙、南郊警场共一千一百一十六人,鼓吹令丞各两员,职掌四人,府典史八人,都知一人,院官录事两人,唱歌兼吹筚篥、箫、笛的共一百零八人,金钲二十四件,奏严的鼓、鸣角、大横吹、小横吹各一百二十,唱歌兼吹笛的各九十六人,节鼓三面,笳一百四十四支,筚篥九十六支,桃皮筚篥四十八支,总共统辖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凡是大驾鼓吹,通共五引使用工匠(乐工)一千五百三十人,法驾减损三分之一,使用两引。开封牧、御史大夫各十六名乐工,小驾八百一十六名乐工。
当初,太祖接受天命(建国),承接五代之后,削减省去浮夸冗长的仪制,而鼓吹局的乐工大多缺额,每次举行大礼,一律从军中隶卒中抽取来凑足人数,甚至一品以下官员丧葬应当供给的(鼓吹)也从营中隶卒中抽取。后来就成了惯例。举行大礼时车驾在斋宿之处止宿,夜里设置警场。每次奏乐,先奏金钲四声,接着大角四声,接着金钲二十四声,接着大角鼓一百二十声,接着横吹等演奏一曲。像这样反复三遍,叫做一奏三奏。稍微停止,把一夜分成五份来演奏。皇帝车驾到达青城,祭祀前一天,皇帝到阙门观看警戒,也要犒劳赏赐(乐工)。如果是巡幸,那么夜里在行宫前演奏,人数比大礼时减少,使用八百八十人。
真宗祥符年间,亲自祭飨宗庙,登歌刚开始演奏,听到外面奏严(的声音),因此下诏说:"当郊庙举行典礼时,严警(仪式)应当暂时停止,等典礼完毕后再听任演奏。"
神宗熙宁初年,亲自郊祀,取消了在青城阙门临场观看(警场)。此前,吹角的乐工不够,常常从州郡以及营兵中抽调来补充。祥符年间下令登记士兵二百余名乐工,让他们长期隶属太常来演习。
凡是大乐充满庭院的时候,鼓吹局就设置熊罴案十二座在宫县之外。大致每案使用十名乐工,龙凤鼓一面,金錞一件,羽葆鼓一面,唱歌的乐工三人,箫两支,笳两支。凡是大角曲三首,警严时使用它们,是《大梅花》、《小梅花》、《可汗》。鼓吹曲五首。(其中)御制的《奉礼歌》,旧曲(还)有《六州》、《十二时》、《导引》、《降仙台》。真宗崇奉真圣(神仙),也设置仪卫,所以另外还有《导引》两曲。其余大小(鼓吹)、横吹曲全都没有流传下来。唐代末年大乱,旧的曲调都散失殆尽。本朝只有大角曲流传三首而已;那(鼓)吹曲四首,全都是教坊的新曲调。车驾出入时,演奏《导引》以及《降仙台》;警严时,演奏《六州》、《十二时》。都随着月份使用相应的宫调。仁宗已经制定了雅乐,并且涉及到鼓吹,又说警严演奏一次,不应该重复使用同一曲子,(于是)亲自制作《奉禋歌》,用来备足三迭(演奏)。又下诏命聂冠卿、李照撰写歌词来配合乐声,交给本局演唱。这一年郊祀,就用了这首曲子。皇祐年间亲自祭飨明堂,御制了《合宫歌》。熙宁年间亲自郊祀,导引回到青城时,增加了《降仙台》曲。
太祖建隆四年九月五日,下诏令开封府挑选乐工八百三十人隶属太常,用来学习鼓吹。十一月五日,南郊卤簿使张昭上言:"按照旧的仪制,銮驾将要出宫进入太庙、前往南郊,斋宿时都有夜警晨严的制度。唐宪宗亲自郊祀时,礼仪使高郢上奏说,根据
十一月五日,南郊卤簿使张昭言:「准旧仪,銮驾将出宫入庙、赴南郊,斋宿皆有夜警晨严之制。唐宪宗亲郊时,礼仪使高郢奏称,据鼓吹局(中)[申]斋宿夜奏严,是夜警,恐与搥鼓版奏三严事不同。况其时不作乐县,不鸣鼓吹,务要清洁,其致斋夜奏四严请不行。详酌典礼,奏严之设,本缘警备,事理与作乐全殊。况斋宿之夜,千乘万骑宿于仪仗之中,苟无鼓漏之徼巡,何警众多之耳目 望依旧礼施行。」从之。
干德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判太常寺和岘言:「郊祀有夜警晨严,《六州》《十二时》及鼓吹回仗时驾前导引三曲,见阙乐章,望差官撰进,下寺教习应奉。」诏诸乐章令岘修撰,教习供应。
真宗景德三年八月五日诏,太常鼓吹局见用三调六曲词非雅丽,令太常寺会音律人就学士院令晁迥以下依谱修正词理,降下本局教习。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六日,详定所言:「鼓吹旧用《六州》《十二时》曲,将来导引封禅,请下学士院增损旧词,付本局教习。」从之。
二十二日,太常寺言:「旧制,南郊警场人并于大驾仪仗内分充,车驾巡幸,即于府县追集乐工。将来在路警场,欲望令法驾鼓吹军士分番祇应。」
诏选天武、神卫、神勇、虎翼军士充。
十月十六日,诏登山夜暂罢警场。
五年闰十月二十五日,诏太常寺选角手二人于殿前司教军士警场,隶太常寺。旧例,行大礼皆于近州名鼓角匠,大约皆贫民,动有劳费,至是罢之。
七年二月十四日,诏曰:「朕虔修祀典,祗祷灵禧,对越祖宗,肆赖天地。裨诚明之上达,必祗栗而内增。尚念斋居,每存严警。当牲币之躬荐,乃金 而交音。询访攸司,虽云旧典;励精予志,虑未协宜。将表克恭,宜颁新令。今后赴玉清昭应宫、太庙,俟行礼毕归幄殿;郊坛俟礼毕,即警场奏严,鼓吹、音乐并振作。仍令所司,着为永制。」
仁宗天圣八年五月六日,诏诸路转运司抽选鸣角(守)[手]兵士升立充武严指挥升立:疑误。,隶太常寺。
九年四月十一日,诏:「天武鸣角手自来止有节级二人部辖,今立武严指挥,已差指挥使、正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向去有阙,即拣精习鸣角长行,送步军司,以次补填。兵士如有年老疾患、不堪祇应,即依例放停,却于本指挥内选鸣角精习子弟送步军司充填阙额。如有仪仗不用鼓角处,止以武严兵士贴本寺乐工祇应。如人数少,牒步军司差诸军会乐艺人祇应。合要鞍马,牒(郡)[群]牧司支借。」
皇佑二年八月一日,帝谕辅臣曰:「明堂直端门,而致斋于内,奏严于外,恐失静恭之意。」应下太常礼院议,而言:「警场本古之所谓夜戒守鼓者也,故王者师行、吉行皆
用之。
译鼓吹局申报的斋宿夜里奏严,这是夜警,恐怕与击鼓报更奏三严的事情不同。况且当时不设置乐悬,不演奏鼓吹,务求清静整洁,那致斋之夜奏四严(的做法)请求不要施行。仔细斟酌典礼(旧制),设置奏严,本来是缘于警戒防备,事理与作乐完全不同。况且斋宿的夜晚,成千上万的车马宿于仪仗之中,如果没有更鼓的巡逻警戒,怎么能警醒众多人的耳目呢?希望依照旧礼施行。"皇帝听从了他的意见。
干德六年十月二十七日,判太常寺和岘上言:"郊祀时有夜警晨严(的制度),《六州》《十二时》以及鼓吹回仗时驾前导引的三首曲子,现在缺乐章,希望派遣官员撰写呈进,交给太常寺教习以备奉行。"皇帝下诏命令(和)岘撰修各种乐章,教习备用。
真宗景德三年八月五日下诏,太常鼓吹局现在使用的三调六曲,歌词不够雅正美丽,命令太常寺会同精通音律的人到学士院,让晁迥等人依照曲谱修正歌词道理,颁布给本局教习。
大中祥符元年六月六日,详定所上言:"鼓吹曲旧用《六州》《十二时》曲,将来封禅时导引(所用),请求命令学士院增删旧词,交给本局教习。"皇帝听从了。
二十二日,太常寺上言:"旧的制度,南郊警场的人都是从大驾仪仗内分派充任,车驾巡幸时,就到府县追集乐工。将来在路途中(设)警场,希望命令法驾鼓吹的军士分批轮流值应。"皇帝下诏选取天武、神卫、神勇、虎翼军的士兵充任。
十月十六日,下诏登山时暂时停止警场。
五年闰十月二十五日,下诏太常寺挑选两名吹角乐手到殿前司教军士(演习)警场,隶属太常寺。按旧例,举行大礼时都到附近州郡招募有名的鼓角工匠,大多都是贫民,动辄有劳役耗费,到这时废除了这种做法。
七年二月十四日,下诏说:"朕虔诚地修举祭祀典礼,恭敬地祈祷神灵降福,面对先祖列宗,全然仰赖天地(护佑)。为使诚意能上达(天听),必定要恭敬戒惧而内心增益。还念及斋居之时,常常存有严警之心。当亲自进献牲币之时,却敲响金(钲)而交相作响。询问访求有关部门,虽说是旧有的典制;但励精图治检省己志,考虑还未尽合宜。将要表明恭敬(之意),应当颁布新的诏令。今后前往玉清昭应宫、太庙,等行礼完毕回到幄殿(时再奏严);郊坛(处)等行礼完毕,就(让)警场奏严,鼓吹、音乐一并振作演奏。仍旧命令有关部门,把这作为永久的制度。"
仁宗天圣八年五月六日,下诏各路转运司挑选吹角的士兵提升安排充任武严指挥,隶属太常寺。
九年四月十一日,下诏:"天武吹角手向来只有两名节级统辖管理,现在设立武严指挥,已经差派指挥使、正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等,将来如有缺额,就挑选精通熟习吹角的普通士兵,送到步军司,依次补充。士兵如果有年老患病、不能承担应役的,就依照惯例放遣停职,再从本指挥内挑选精通熟习吹角的年轻子弟送到步军司补充缺额。如果有仪仗不用鼓角的地方,就只让武严的士兵协助本寺乐工应役。如果人数不够,就行文步军司派遣各军会音乐技艺的人应役。如需要鞍马,行文(群)牧司支借。"
皇祐二年八月一日,皇帝对辅臣说:"明堂正对端门,而斋戒住在里面,(如果)在外面奏严,恐怕有失清静恭敬之意。"命令交给太常礼院商议,(礼院)回复说:"警场本来是古
今乘舆宿斋,其仪卫本缘祀事,则警场亦同以警众,非徒取观听之盛,恐不可废。若以奏严之音去明堂近,则请列于宣德门百步之外,俟行礼时罢奏一严,亦足以称虔恭祀事之意。」帝复谓辅臣曰:「既不可废,则祀前一夕迩于接神,宜罢之。」
徽宗政和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奏曰:「古者王师克捷必奏恺,所以耀武事、旌勋伐。昔黄帝涿鹿有功,命岐伯作恺乐,以劝士讽敌,故其曲有『灵夔竞,鵰鸮争,石坠崖,壮士怒』之名。《周官》: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乐师凡罩大献,则教恺歌。汉有《朱鹭》等十八曲,魏晋而下,莫不沿尚,皆谓铙歌、鼓吹曲,各易其名,以纪功烈。今所设鼓吹,惟备警卫而已,未有铙歌之曲,非所以彰休德而扬伟绩也。乞诏儒臣讨论撰述,因事命名,审协声律,播之鼓吹,俾工师习之。凡王师大献,则令鼓吹具奏,以耸 听。」从之。
十二月二十九日,诏:《六州》改名《崇明祀》,《十二时》改名《称吉礼》,《导引》改名《熙事备成》,六引内者备而不足。大礼车驾宿斋所止,夜设警场,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严用金钲、大角、大鼓,乐用大小横吹、筚篥、箫、笳、笛,歌《六州》、《十二时》,每更三奏之。
高宗绍兴十三年五月六日,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大驾卤簿仪仗并六引,共享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内鼓吹令丞二人,昨在京本寺自有令丞,如阙,以次充摄,目今并阙人。又府史、典史各四人,旧系本寺人吏充
摄,缘人吏将来并充赞者等,以上乞并差殿司指挥使以上充。又指挥使二人,旧系殿前司差拨;又帅兵官四十六人,旧系殿前、马、步三司差受宣人充。今乞并令逐司依旧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棡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长鸣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宸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桃皮觱篥二十四人,笳八十七人,大横吹七十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名。已上旧系差本寺鼓吹局乐工一百余人,不足,并于逐司贴差杂攒乐人充。今鼓吹局乐工即目并阙,其前用合用人数,并乞令逐司依名色人数下诸军及将下 刷稍谙乐艺之人。」从之。
先是,太常寺言:「大驾卤簿内鼓吹前后部用执色乐工等一千五百余人,昼在仗内导驾,夜在警场奏严。旧制,本寺有鼓吹局,置令、丞、录事、院官、局长、引乐官、色长、引乐人共一百十九人为额,遇大礼用本局人,余不足系借差殿前、马、步三司杂攒乐人等充。以鼓吹令丞以下教习腔词乐艺前连后次,陈拽排立次序、奏严节次。」时鼓吹局阙人,至是申明,诏上令访募旧大晟府及本局三五人教习诏上令:疑有误。
译代所说的夜里戒备守鼓的做法,所以帝王出师、举行吉礼出行时都要用它。如今皇帝车驾住宿斋戒,那仪卫本来是缘于祭祀之事,那么警场也同样是用来警戒众人,不只是为了取悦耳目观听的盛大排场,恐怕不可以废除。如果因为奏严的声音距离明堂太近,那么请求将(警场)安排在宣德门外一百步之外,等到行礼时停止演奏一次严警(乐曲),也足以称得上是虔诚恭敬祭祀之意了。"皇帝又对辅臣说:"既然不能废除,那么祭祀前一夜临近接神之时,应当停止(演奏)。"
徽宗政和七年三月一日,议礼局上奏说:"古代帝王的军队打了胜仗一定要奏凯歌,用来彰显武事、表彰功勋。从前黄帝在涿鹿立了战功,命令岐伯创作凯乐,用来激励士气、震慑敌人,所以那曲子有'灵夔竞逐,鵰鸮相争,石头坠落悬崖,壮士发怒'这样的名目。《周官》记载:王师大获全胜,就命令演奏凯乐。乐师凡是遇到大献(战功)之时,就教授凯歌。汉代有《朱鹭》等十八曲,魏晋以后,没有不沿袭崇尚的,都称作铙歌、鼓吹曲,各自改换名称,用来记载功业。如今所设置的鼓吹,只不过是用来警卫而已,没有铙歌一类的曲子,这不是用来彰显美德、宣扬伟大功绩的做法。请求下诏命令儒臣讨论撰写,根据具体事情来命名,审定协和声律,播放在鼓吹之中,让乐工学习演奏。凡是王师大获全胜,就命令鼓吹全部演奏,用来耸动视听。"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二十九日,下诏:《六州》改名为《崇明祀》,《十二时》改名为《称吉礼》,《导引》改名为《熙事备成》,六引之内(的曲目)完备但还不够。举行大礼时车驾在斋宿之处止宿,夜里设置警场,使用一千二百七十五人。奏严时使用金钲、大角、大鼓,音乐使用大小横吹、筚篥、箫、笳、笛,唱《六州》、《十二时》,每更演奏三次。
高宗绍兴十三年五月六日,太常寺上言:"将来郊祀大礼,排设大驾卤簿仪仗以及六引,共需要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其中鼓吹令丞两人,从前在京城本寺自有令丞,如果缺额,依次充任代理,如今全都缺人。又府史、典史各四人,从前是本寺的吏人充任代理,因为吏人将来都要充任赞者等职务,以上都请求一并差派殿司指挥使以上的人充任。又指挥使两人,从前是殿前司差拨的;又帅兵官四十六人,从前是殿前、马、步三司差派受宣的人充任。现在请求都命令各司依旧(办理):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棡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长鸣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宸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桃皮觱篥二十四人,笳八十七人,大横吹七十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名。以上从前都是差派本寺鼓吹局乐工一百余人,还不够,就都在各司中另外差派杂攒乐人充任。如今鼓吹局乐工目前都缺额,其前面所用应当用的人数,都请求命令各司依照名目色目人数,向各军以及部下(挑选)选拔稍微通晓音乐技艺的人。"皇帝听从了。
此前,太常寺上言:"大驾卤簿内鼓吹前后部使用的执色乐工等共一千五百余人,白天在仪仗内引导车驾,夜里在警场奏严。旧的制度,本寺设有鼓吹局,设置令、丞、录事、院官、局长、引乐官、色长、引乐人共一百十九人为定额,遇到大礼时使用本局的人,其余不够的就从殿前、马、步三
,余合用鼓吹人数并下三司差拨。
十月十六日,太常寺言:「郊祀大礼前一日,车驾诣太庙斋宿,依仪于棂星门里排设严更警场奏严。切虑地步窄狭,难(已)[以]排设,乞移于棂星门外。」从
之。
先是,在京排设严更警场,用奏严鼓一百二十四面,金钲二十四面,鸣角一百二十只。时止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并差用殿前司中军人物。
三十二年五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明堂大礼,依典各有司陈。法驾卤簿拟郊祀大礼人数三分减一。内鼓吹系用八百八十四人,若三分减一外,合用五百八十八人;内令丞四人,府典吏、管辖指挥使、帅兵官、歌、箫、筚篥、笳、笛、拱宸管、大小横吹、节鼓四百三十八人;金钲、棡鼓、羽葆鼓、大小鼓、中长鸣一百四十六人。欲依例于殿前、马、步三司分差诸军杂攒乐人充摄祇应。」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改元六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帝登宝位,车驾诣太庙、别庙亲行朝飨之礼合用鼓吹,系仪仗内排设导引祇应,合用鼓吹二百三十六人。本寺见管令丞三人外,其余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攒乐人。其合服着执色乐器,乞下祗候库拣选使用。其所差借人系是城外诸军营寨,合前期赴寺阅习排列导引次序仪范。」从之。
八月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依礼例合用鼓吹,乞差二百三十六人。除令丞三人外,其余人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拨。各人系前期赴寺阅习排列导引仪范,随仪仗习仪仗此句疑有误。。并前一日入赴大庆殿排立,次日随仪仗导引番衮赴德寿宫排列应奉。其服着法衣、执色乐器,下祗候
库阙借施行阙:疑当作「关」。。」诏从之。干道九年正月,加上册宝亦如此例。
十一月三日,礼部太常寺言:「参酌将来追册皇后神主祔庙,依国朝故事,因太常鼓吹、(在)[左]右金吾仗导引至太庙。今欲乞依显仁皇后神主祔庙礼例,用细仗二百人,令兵部差拨。其鼓吹乞令太常寺依昨显仁皇后祔庙例,下殿前、马、步军司差拨杂攒乐人,赴寺教习词曲。自攒宫导引至太庙,行祔庙之礼,依礼例合设登歌宫架、乐舞。所有合用乐舞、乐章,乞令太常寺条具申请,排办施行。」有旨依。
礼部太常寺续具排办申请事件:「一、神主祔庙,合用鼓吹导引词曲,及添撰追册皇后祔庙合用鼓吹导引酌献乐章,乞依例从本寺申学士院修撰,降下本寺教习施行。一、合用鼓吹,依昨显仁皇后祔庙日降指挥礼例,系用一百三十一人。内令丞、职掌等一十人,系本寺人吏充摄;歌舞、箫、筚篥、笛、鼓、金钲执色一百二十一人,系下殿前、马、步三司差拨,教习五日。
译司借派杂攒乐人等充任。用鼓吹令丞以下的人教习曲调歌词乐艺,安排前后连接次序,排列陈设次序、奏严的先后程序。"当时鼓吹局缺人,到这时申报说明,下诏命令上级招募寻访从前大晟府以及本局的三五个人来教习(诏上令一句疑有误),其余需要用到的鼓吹人数都行文三司差拨。
十月十六日,太常寺上言:"郊祀大礼前一天,车驾前往太庙斋宿,按照仪制应在棂星门里排设严更警场奏严。担心那里地方狭窄,难以排设,请求移到棂星门外。"皇帝听从了。
此前,在京城排设严更警场,用奏严鼓一百二十四面,金钲二十四面,鸣角一百二十只。当时只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并且差派殿前司中军的人物。
三十二年五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将来举行明堂大礼,按照典制各有关部门要陈设(仪仗)。法驾卤簿按郊祀大礼的人数减少三分之一。其中鼓吹要用八百八十四人,如果减少三分之一,应当用五百八十八人;其中令丞四人,府典吏、管辖指挥使、帅兵官、歌、箫、筚篥、笳、笛、拱宸管、大小横吹、节鼓共四百三十八人;金钲、棡鼓、羽葆鼓、大小鼓、中长鸣共一百四十六人。希望依照惯例在殿前、马、步三司分别差派各军杂攒乐人充任代理值应。"皇帝听从了。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改元六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上言:"皇帝登上帝位,车驾前往太庙、别庙亲自举行朝飨之礼,应当用到鼓吹,这是在仪仗内排设导引应役,应当用鼓吹二百三十六人。本寺现有令丞三人之外,其余的请求命令殿前、马、步三司差(派杂)攒乐人。其应当穿着的执色乐器,请求命令祗候库挑选使用。所差借的人是城外各军营寨的人,应当提前赴本寺演习排列导引的次序仪范。"皇帝听从了。
八月十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将来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按照礼制惯例应当用鼓吹,请求差派二百三十六人。除令丞三人之外,其余的人向殿前、马、步三司差拨。各人要提前赴本寺演习排列导引仪范,随仪仗练习仪仗(此句疑有误)。并且在前一天进入大庆殿排列,第二天随仪仗导引轮番护卫前往德寿宫排列供奉应役。那服装、法衣、执色乐器,向祗候库请领借用施行(阙:疑当作'关')。"下诏依从。干道九年正月,加上册宝时也依照这个惯例。
十一月三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斟酌参照将来追册皇后神主祔庙(之事),按照本朝旧例,通过太常鼓吹、左右金吾仗导引到太庙。现在想请求依照显仁皇后神主祔庙的礼制惯例,用细仗二百人,命令兵部差拨。那鼓吹请求命令太常寺依照从前显仁皇后祔庙的惯例,向殿前、马、步军司差拨杂攒乐人,赴本寺教习曲词。从攒宫导引到太庙,举行祔庙之礼,按照礼制惯例应当设登歌宫架、乐舞。所有应用的乐舞、乐章,请求命令太常寺开列条目申请,安排办理施行。"皇帝下旨依从。
礼部太常寺接着开列排办申请的事项:"一、神主祔庙,应当用鼓吹导引的曲词,以及添加撰写追册皇后祔庙应当用的鼓吹导引酌献乐章,请求依照惯例从本寺申报学士院修撰,颁下本寺教习施行。一、应当用的鼓吹,依照从前显仁皇后祔庙那天颁下指挥的礼制惯例,是用一百三十一人。其中令丞、职掌等十人,是本寺的吏人充任代理;歌舞、箫、筚篥、笛、鼓、金钲执色一百二
今来追册皇后祔庙,系用上件人数差拨。内除本寺见管令丞三人,其余鼓吹执色并乞下殿前、马、步三司,将见在诸军 刷会解乐艺及识字之人前期差拨赴寺,依例教习五日。所有合用服着执色乐器,下祗候库拣选使用,事毕拘收送纳。一、合设登歌、宫架、乐舞,依昨显仁皇后祔庙已降指挥礼例,系用节奏乐正六人、登歌乐工七十二人、宫架乐工九十九人、二舞九十人、教习
十人。令来追册皇后祔庙,亦是添撰乐曲,比之常享,事体尤重。令乞依前项已降指挥体例施行。所有教习日,今乞止教习七日。其合用般运大乐军兵八十人,及遮护宫驾油幕▯▯席屋,乞依例下所属施行。」从之。
隆兴二年九月五日,太常寺少卿兼权礼部侍郎洪适言:「勘会今岁郊祀大礼,依逐次典故,用仪仗敲吹。内 吹已赴警场振作,所有礼毕车驾回銮导引振作,亦合用军乐。端门肆赦,所设鼓吹宫架,系合用雅乐,并与燕乐不同,难以一例不用。」有旨依,以钦宗服未除故也。
干道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已降指挥,加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依礼例合用前后部 吹导引执色人二百三十六人。除鼓吹令二人外,其余人依例下殿前、马、步司借差▯攒乐人充摄应奉。并各人系前期教习导引词曲腔谱,乞就贡院摆拽教习前连后次,欲乞教习五日。」诏从之。其余并如绍兴三十二年八月之制。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九日,太常礼院言:「准敕追尊四庙,皇帝御崇元殿、命使行册礼衮龙服,五月一日御殿受朝通天冠、绛纱袍。伏请下内中尚司与少府监计会修制。」诏可。
十九日,太常礼院言:「准少府监(准少府监)牒,请具衮龙衣、绛纱袍、通天冠制度令式。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黈纩充耳,玉簪导。玄衣纁裳,十二章:八章在衣,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四在裳,藻、粉米、黼、黻。衣褾领
译十一人,是向殿前、马、步三司差拨的,教习五天。现在追册皇后祔庙,就是用以上这些人数差拨。除本寺现有令丞三人之外,其余鼓吹执色都请求向殿前、马、步三司(下令),把现在各军中招募会解音乐技艺以及识字的人提前差派赴本寺,依照惯例教习五天。所有应当用的服装执色乐器,向祗候库挑选使用,事情完毕后收回缴纳。一、应当设置登歌、宫架、乐舞,依照从前显仁皇后祔庙已经颁下指挥的礼制惯例,是用节奏乐正六人、登歌乐工七十二人、宫架乐工九十九人、二舞九十人、教习十人。现在追册皇后祔庙,也是添撰乐曲,比起平常祭飨,事情体制更加重要。现在请求依照前面已经颁下指挥的体例施行。所有教习的天数,现在请求只教习七天。那应当用的搬运大乐军兵八十人,以及遮护宫驾的油幕(帐幕)席屋,请求依照惯例交给有关部门施行。"皇帝听从了。
隆兴二年九月五日,太常寺少卿兼权礼部侍郎洪适上言:"查勘今年郊祀大礼,依照历次的典章旧例,用仪仗鼓吹。其中(鼓)吹已经赴警场振作演奏,所有礼毕车驾回銮导引振作演奏,也应当用军乐。端门肆赦时,所设的鼓吹宫架,是应当用雅乐(的场合),与燕乐不同,难以一概不用。"皇帝下旨依从,因为钦宗服丧尚未除服的缘故。
干道六年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查勘已经颁下的指挥,加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之事),依照礼制惯例应当用前后部鼓吹导引执色人二百三十六人。除鼓吹令两人之外,其余的人依照惯例向殿前、马、步司借差杂攒乐人充任代理应奉。并且各人要提前教习导引的曲词腔谱,请求就在贡院排列练习前后连接次序,希望教习五天。"皇帝下诏依从。其余的都如绍兴三十二年八月的制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天子服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九日,太常礼院上言:"按敕令追尊四庙,皇帝亲临崇元殿、命使者举行册礼时穿衮龙服,五月一日亲临殿堂接受朝拜时穿通天冠、绛纱袍。恭请交给内中尚司与少府监商议筹办修制。"皇帝下诏批准。
十九日,太常礼院上言:"按少府监的公文,请求列出衮龙衣、绛纱袍、通天冠的制度令式。衮冕,垂挂白珠十二旒,用丝带做缨,颜色与绶带相同,用黈纩塞耳,用玉簪固定。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共)十二章纹:八章在上衣上,是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下裳上,是藻、粉米、黼、黻。衣服的袖口、领子……
如上,为升龙,皆织就为之。山、龙以下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十二。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裾裾:原作「裙」,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蔽膝加龙、山、火三章,革带,玉钩角▯叶。大带,素带朱里、纰其外,上〔朱〕下绿「朱」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纽约用组。鹿卢玉具剑,大珠镖首,白玉双佩,玄组。双大绶六采,玄、黄、赤、白、缥、绿,纯玄质,(天)[长]二(杖)[丈]四尺五寸,首广一尺。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同大绶,而首半之间施三玉环。朱袜赤舄,加金饰。」诏可。
译如上所说,为升龙,都是织成的。山、龙以下每章一行,重叠排列作为等级,每行十二个。白纱中单,黑白相间花纹的领子,青色袖口、青色衣裾。蔽膝上加龙、山、火三章,革带,玉钩角、玉叶。大带,白色带子用朱色衬里,边缘镶饰,上面用朱色下面用绿色,纽约用丝带。鹿卢玉具剑,用大珠作剑鞘上端的装饰,白玉双佩,黑色丝带。双大绶六种颜色,玄、黄、赤、白、缥、绿,以玄色为底色,长二丈四尺五寸,绶首宽一尺。小双绶长二尺六寸,颜色与大绶相同,而绶首宽度是大绶的一半,中间施加三个玉环。红色袜子、红色鞋子,加金饰。皇帝下诏批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太子服
皇太子服
【宋会要】
皇太子之服:
衮冕,青罗表、绯罗红绫(裹)[里]、涂金银钑花饰、犀簪导、红丝组,前后九旒,二纩贯水晶珠贯:原作「冠」,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红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红罗蔽縢,绣山、火二章。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帶,塗金銀鉤 ,瑜玉雙佩。四采织成大绶,结二玉环,金涂银钑花饰。青罗袜带,红罗勒帛。玉具剑,金涂银钑花,玉镖首。白罗袜,朱履「朱」上原衍「红」字,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删。,金涂银扣。从祀则服之祀: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
远游冠:十八梁,青罗表,金涂银钑花饰,犀簪导,红丝组,博山。朱明服:红花金条纱衣,红纱里,皁褾、▯,红纱裳,红纱蔽膝,并红纱里。白花罗中单,皁褾、▯,白罗方心曲领。白罗袜,黑舄,〔革〕带革: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补。,剑,佩,绶。剑同衮服。袜带,勒帛。受册、谒庙、朝会则服之。常服,皁纱折上巾,紫公服,通犀金玉带。
太宗至道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册命皇太子。太常礼院言:「《周礼》天子执镇圭,公执桓圭,无太子执圭之文。所谓公者,三恪及上公也。《晋书》太子出会,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定制,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以受册,朝会、谒庙亦如之。」诏可。
十二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将来南郊,准礼例,皇太子侍从皇帝,充亚献行礼,合着祭祀服色。准制度:衮冕,垂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玄衣纁裳,服九章。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皆织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裾。革带,金钩角▯叶。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缘纰:原作「纯」,据《宋史》卷一五一《与服三》改。,纽约用组。(黼)[黻]随裳色,火、山二章。玉具剑,金宝为饰,玉镖首,瑜玉双佩。朱组,双大绶四(绶)采:赤、白、缥、绀,纯朱质,长一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广九寸。小双绶长二尺六寸,色同大绶,而首半
之,间施二玉环。朱袜,赤舄,舄加金饰。侍从皇帝祭祀及谒庙加元服、纳妃则服之。」诏令文思院制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太子冠服之制:「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九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裳)[章]在裳,藻、粉米、黼、黻。
译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太子服
皇太子服
【宋会要】
皇太子的服饰:
衮冕,青罗做面、绯罗红绫做里子、涂金银钑花装饰、犀角簪导、红丝带,前后九旒,两耳边各垂一根丝带贯穿水晶珠。青罗上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种纹章。红罗下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种纹章。红罗蔽膝,绣山、火二种纹章。白纱中单,青色衣领、袖口。革带,涂金银钩,瑜玉双佩。四色丝线织成的大绶带,打结处系二个玉环,用金涂银钑花装饰。青罗袜带,红罗勒帛。玉柄剑,金涂银钑花装饰,玉制剑鞘首。白罗袜,朱红鞋履,用金涂银扣装饰。从祀时穿这套服饰。
远游冠:十八道梁,青罗做面,金涂银钑花装饰,犀角簪导,红丝带,博山形装饰。朱明服:红花金条纱上衣,红纱做里子,黑色衣领、袖口,红纱下裳,红纱蔽膝,都用红纱做里子。白花罗中单,黑色衣领、袖口,白罗方心曲领。白罗袜,黑色鞋,革带,佩剑,佩玉,绶带。剑与衮服所用相同。袜带用勒帛。受册、谒庙、朝会时穿这套服饰。日常穿的服装,是黑纱折上巾,紫色公服,通犀金玉腰带。
太宗至道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册封皇太子。太常礼院上奏说:"《周礼》记载天子执镇圭,公爵执桓圭,没有太子执圭的记载。所谓公,指三恪及上公。《晋书》记载太子出席聚会,位次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制定规矩:皇太子戴远游冠、穿朱明衣,执桓圭来接受册封,朝会、谒庙时也这样穿戴。"皇帝下诏批准。
十二月二十五日,太常礼院上奏说:"即将举行的南郊祭祀,按照礼制惯例,皇太子随侍皇帝,担任亚献行礼,应当穿着祭祀专用服色。按照制度规定:衮冕,垂挂白珠九旒,用丝带做缨,颜色与所配绶带相同。青色丝绵充耳,犀角簪导。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共有九种纹章。每种纹章一行,依重要程度排列等级。每行五种纹章在上衣上,为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种纹章在下裳上,为藻、粉米、黼、黻,都用织造的方式制成。白纱中单,黼纹衣领,青色袖口、衣裾。革带,金钩及角制装饰。大带,用未染色的素带,不用朱色做里子,边缘也镶以朱色,系结用丝带。黻纹随下裳颜色而定,为火、山二种纹章。玉柄剑,用金和宝物做装饰,玉制剑鞘首,瑜玉双佩。朱色丝带,双重大绶带用四种颜色:赤、白、缥、绀,以朱色为底质,长一丈八尺三百二十,绶首宽九寸。小的双绶带长二尺六寸,颜色与大绶相同,绶首宽度是大绶的一半,中间穿两个玉环。朱色袜,赤色鞋,鞋上加金饰。随侍皇帝祭祀及谒庙、加元服、纳妃时穿这套服饰。"皇帝下诏命文思院制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皇太子冠服的规制:"衮冕,垂挂白珠九旒,红丝带做缨,青色丝绵充耳,犀角簪导,青色上衣,朱色下裳,九种纹章。五种纹章在上衣上,为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种纹章在下裳上,为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色衣领、袖口、衣裾。革带,涂金银钩及角制装饰。蔽膝颜色随下裳而定,绣火、山二种纹章。瑜玉双佩。四色丝线织成大绶带,中间穿三个玉环。白袜、朱色鞋,鞋上加金涂银扣。加元服、从祀、纳妃、祭祀孔子时穿这套服饰,为具服。远游冠:十八道梁,金涂银
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带,涂金银钩角▯叶。蔽滕随裳色,为火、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加元服、从祀、纳妃、释奠文宣王服之。具服。远游冠:十八梁,金涂银花饰。博(士)[山]附蝉,红丝组为缨,犀簪导。朱明服:红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余同衮冕。受册、谒太庙、朝会服之。」诏颁行。
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又上皇太子妃冠服之制:「首饰花九株,小花如大花之数,并两博鬓。褕翟,青织(成)为之,文为摇翟之形,青质,五色九等。素纱中单,黼领,罗縠褾▯。褾▯皆以朱色。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以摇翟为章,二等。大带随衣色,不朱里,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彩锦,纽约用青组。以青衣革带,白玉双佩,纯朱双大绶,章采尺寸与皇太子同。受册、朝会服之。鞠衣,黄罗为之,蔽膝、大带、革带随衣色,余与褕翟同。唯无翟,从蚕服之。」诏颁行。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即位后未改元。十月三日,礼部太常寺:「祗候库申,已降指挥,新除皇子都王、庆王、恭王,每遇行事,若服朝服,合服七梁额花冠、貂蝉笼巾蝉: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补。、金镀银立笔、真玉佩绶、金镀银革带、乌皮履;若服祭服,合服金镀银八旒冕、真玉佩绶、绯罗袜履。乞下文思院各如法制造。」有旨依。
隆兴二年十月二十九日,诏王子邓王那 、庆王恺、恭王惇将来大礼合用朝、祭服,玉佩绶,令祗候库供见管真玉佩绶,兼专一桩管,日后遇有礼,依此供纳。
干道元年八月十七日,诏工部下文思院依礼部太常寺定到制度制造皇太子冠服。礼部太常寺状:「勘会依礼例,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及合服冠冕等。今讨论申请:桓圭,检会《太常因革礼》,至道元年册命皇太子元:原作「二」,据上文改。,礼官上言:『《周礼》天子执镇圭,公执桓圭,无太子执圭之文。所谓公者,三恪上公也。《晋书》太子出会,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定制,皇太子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以受册,朝会、谒庙亦服之。』按《礼 玉人》云:命圭九寸,谓之本圭。双植谓之桓,博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玉也。一依《政和五礼新仪》制度名件,远游冠十八梁,金镀银花饰。博山附蝉,红丝组为缨,犀簪导。朱明服:红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舄。余同衮冕。衮冕:垂白珠九旒,红丝组为缨,青纩充耳,犀簪导,青衣,朱裳,元章。五章在衣,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章在掌,藻、粉米、黼、黻。
译花装饰。博山形附蝉纹,红丝带做缨,犀角簪导。朱明服:红色下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鞋,其余与衮冕相同。受册、谒太庙、朝会时穿这套服饰。"皇帝下诏颁行。
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又呈上皇太子妃冠服的规制:"首饰用花九株,小花与大花数目相同,并配两侧博鬓。褕翟服,用青色织物制成,图案作摇翟的形状,青色底质,五种颜色九个等级。素纱中单,黼纹衣领,罗縠面料的袖口。袖口都用朱色。蔽膝颜色随下裳而定,用青黑色做领子边缘,以摇翟纹样为章饰,共二等。大带颜色随上衣而定,不用朱色做里子,外边镶边,上部用朱锦,下部用彩锦,系结用青色丝带。上衣配青色革带,白玉双佩,纯朱色双重大绶带,纹章色彩及尺寸与皇太子相同。受册、朝会时穿这套服饰。鞠衣,用黄罗制成,蔽膝、大带、革带颜色随上衣而定,其余与褕翟服相同。只是没有翟纹,亲蚕时穿这套服饰。"皇帝下诏颁行。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即位后未改元。十月三日,礼部太常寺上奏:"祗候库申报,已经下达指令,新任命的皇子都王、庆王、恭王,每逢行礼之事,如果穿朝服,应当戴七梁额花冠、貂蝉笼巾,佩金镀银立笔、真玉佩绶、金镀银革带、黑皮鞋;如果穿祭服,应当戴金镀银八旒冕、真玉佩绶、绯罗袜鞋。请下令文思院依法各自制造。"皇帝有旨依从。
隆兴二年十月二十九日,下诏命王子邓王那、庆王恺、恭王惇将来大礼所用的朝服、祭服,其玉佩绶,命祗候库提供现有存放的真玉佩绶,并专门管理,日后遇有典礼,依照此例供应。
干道元年八月十七日,下诏命工部转告文思院,依照礼部太常寺确定的制度制造皇太子冠服。礼部太常寺呈状说:"查考依照礼制惯例,皇太子戴远游冠、穿朱明衣,执桓圭以及穿戴相应的冠冕等。现讨论申请:关于桓圭,查考《太常因革礼》,至道元年册命皇太子时,礼官上言:'《周礼》天子执镇圭,公爵执桓圭,没有太子执圭的记载。所谓公,指三恪及上公。《晋书》记载太子出席聚会,位次在三恪之下、三公之上。请制定规矩,皇太子戴远游冠、穿朱明衣、执桓圭来接受册封,朝会、谒庙时也穿戴这套服饰。'考《周礼·玉人》记载:命圭长九寸,称为本圭。双面直立的称为桓,宽三寸、厚半寸,上端左右各削去一寸半,用玉制成。一律依照《政和五礼新仪》的制度名目,远游冠十八道梁,金镀银花装饰。博山形附蝉纹,红丝带做缨,犀角簪导。朱明服:红色下裳,白纱中单,方心曲领,绛纱蔽膝,白袜,黑鞋。其余与衮冕相同。衮冕:垂挂白珠九旒,红丝带做缨,青色丝绵充耳,犀角簪导,青色上衣,朱色下裳,九种纹章。五种纹章在上衣上,为山、龙、华虫、火、宗彝;四种纹章在下裳上,为藻、粉米、黼、黻。白纱中单,青色衣领、袖口、衣裾。革带,涂金银钩及角制装饰。蔽膝颜色随下裳而定,绣火、山二种纹章。瑜玉双佩,四色丝线织成大绶带,中间穿三个玉环。白袜、朱色鞋。鞋上加金涂银扣。"皇帝批准,仍命工部转告文思院,尽快依照上述规定修制冠服。
二十九日有旨:"皇太子的桓圭用先前下发的现成玉圭,制造成一尺长。"此前,提点修制册宝礼服等都大主管所呈状说:"
白纱中单,青褾、▯、裾。革带,涂金银钩角▯叶。蔽膝随〔裳〕色,为火、
山二章。瑜玉双佩,四采织成大绶,间施玉环三。白袜、朱舄。舄加金涂银扣。」从之。仍令工部行下文思院,昭应上件冠服疾速修制。
二十九日有旨:「皇太子桓圭用元降下见成玉圭时作一尺制造此句疑有误字。。」先是,提点修制册宝礼服等都大主管所状:「准工部侍郎王札子「王」下当脱人名。:文思院修制皇太子桓圭,为无玉材,遂降下全成玉圭一,长一尺三寸。本部同太常寺看详得虽与典故不同,缘已成之圭,今随宜碾造双植,剡上左右各〔寸〕半。续据监宫郑昺按典礼,镇圭尺有二寸,系天子守之;命圭九寸,谓之桓圭,系公守之。切于《礼经》未安「切」下疑脱一字。。今来本部照得御前别降玉材颇大,见令解制,依典礼修制,可及九寸。」本所遂具奏闻,故有是命。
七年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续讨论到礼例,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大庆殿册皇太子。皇太子受册,合服远游冠、朱明衣,执桓圭;及谒太庙、别庙行礼,合服衮冕。」从之。
三月七(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王)[皇]太子受册毕,朝谒太庙、别庙,依典故系冠服外,所有朝谒景灵宫所服,依故典即无该载。今欲乞依礼例,服常服。」有旨依。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后服
皇后服
【宋会要】
皇后之服,唐制有三等:一日袆衣,朝会服之;二曰鞠衣,亲蚕服之;三日礼衣,晏见服之。国朝存其名,常服龙凤珠翠冠、霞帔。仁宗天圣二年正月十一日,中书门下言:「皇太后礼服,按典礼具有明文,望令所司预先修制。」诏太常礼院捡详典礼以闻。礼院言:「按《开宝礼》,有饰花十二株,小花如大花之数,并两博鬓。袆衣,素纱中单,蔽膝,大带以青衣,革带、青袜、舄、白玉双佩、黝组、双大绶。受册、亲蚕、朝会诸大事则服之。又按《开元礼》义罗曰:随朝置后服四等,其四曰朱衣,绯罗为之,宴见宾客〔服〕之。今参详,每遇朝谒圣容,往还于辇中服此朱衣,加蔽膝、革、大带、佩绶、袜、金饰履,并随衣色。如常程视事,则亦服朱衣,用大带、绶、金饰履。或去绶,只用大带亦可。即去蔽膝、革带、佩革▯蔑。或用黄罗为衣,如鞠衣之色,亦无妨碍。仍用大带、绶、金饰履。其首饰依十二株花。」奏可,仍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管勾修制。五月制成,上之。
十年九月十五日,太常礼院上言:「准诏出两宫衣冠画样,参详制造。今请皇太后革带、袜、舄并随衣青色,仍加金饰,不用剑,余如画样修制。」奏可。
明道元年十二月三日,诏:「将来皇太后恭谢宗庙,有司制后妃礼衣、祭服及重翟等六车。
译遵照工部侍郎的札子:文思院修制皇太子桓圭,因缺少玉材,于是下发一整块玉圭,长一尺三寸。本部会同太常寺详细察看,认为虽然与旧典故不同,但既然已经是现成的玉圭,如今就依照实际情况碾造双面直立的形制,上端左右各削去一寸半。此后据宫廷官员郑昺查考典礼,镇圭长一尺二寸,是天子所持有;命圭长九寸,称为桓圭,是公爵所持有。这在《礼经》上似乎不太妥当。如今本部查得御前另外下发的玉材相当大,现令解开重制,依照典礼修制,可以达到九寸。"本所于是将此情况上奏,因此才有此命令。
七年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继续讨论到礼制惯例,皇帝穿通天冠、绛纱袍,在大庆殿册封皇太子。皇太子接受册封,应当戴远游冠、穿朱明衣,执桓圭;至于谒太庙、别庙行礼,应当穿衮冕。"皇帝批准。
三月七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将来皇太子受册完毕,朝谒太庙、别庙,依照旧典应穿戴前述冠服,至于朝谒景灵宫所穿的服饰,依照旧典却没有记载。现在请求依照礼制惯例,穿常服。"皇帝有旨依从。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皇后服
皇后服
【宋会要】
皇后的服饰,唐代制度有三等:第一是袆衣,朝会时穿;第二是鞠衣,亲蚕时穿;第三是礼衣,宴见时穿。本朝沿用这些名称,日常服饰为龙凤珠翠冠、霞帔。仁宗天圣二年正月十一日,中书门下上奏说:"皇太后的礼服,按照典礼有明确记载,希望命有关部门预先修制。"皇帝下诏命太常礼院查考典礼后上报。礼院上奏说:"按照《开宝礼》,饰花十二株,小花与大花数目相同,并配两侧博鬓。袆衣,素纱中单,蔽膝,大带用青色,革带、青袜、鞋、白玉双佩、黑色丝带、双重大绶带。受册、亲蚕、朝会等重大典礼时穿这套服饰。又按照《开元礼》义疏说:随朝设置皇后服饰四等,其中第四种是朱衣,用绯罗制成,宴见宾客时穿。现在参酌详定,每逢朝拜谒见圣容,往返途中乘辇时穿这件朱衣,加配蔽膝、革带、大带、佩绶、袜、金饰鞋,都随上衣颜色而定。如平常处理政事,也穿朱衣,用大带、绶带、金饰鞋。或者去掉绶带,只用大带也可以。这时就去掉蔽膝、革带、佩玉等物。或者用黄罗做上衣,颜色如鞠衣,也没有妨碍。仍旧用大带、绶带、金饰鞋。首饰依照十二株花的规制。"皇帝批准上奏,仍命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周文质负责管理修制事宜。五月制成,进呈皇帝。
十年九月十五日,太常礼院上奏说:"遵照诏令绘出两宫衣冠图样,详细参酌制造。现请皇太后的革带、袜、鞋都随上衣用青色,仍加金饰,不用剑,其余依照图样修制。"皇帝批准。
明道元年十二月三日,下诏:"将来皇太后祭谢宗庙,命有关部门制作皇后、妃嫔的礼衣、祭服以及重翟车等六种车。"太常礼院上奏说:"礼衣请依照皇帝衮服减去二种纹章,上衣去掉宗彝纹,下裳去掉藻纹,不用剑。用九龙十六株花,前后垂挂珠翠各二十旒,命名为衮衣。"皇帝下诏冠名为仪天。
九日,太常礼院上奏说:"皇太后前往太庙,乘玉辂,穿袆衣、戴九龙花钗冠;行礼时穿衮衣、戴仪天冠。皇太妃、皇后乘重翟车,穿钿钗礼衣,用绯罗制成。配蔽膝、革带、佩绶、鞋。冠上用十二株花钗。在太庙行礼时,都穿袆衣。"皇帝下诏批准。命有关部门制作礼衣以及重翟车等六种车,皇太后于是乘坐这些车驾、
」太常礼院言:「礼衣请准皇帝衮服减二章,衣去宗彝,裳去藻,不用剑。九龙十六株花,前后垂珠翠各二十旒,以衮衣为名。」诏冠名仪天。
九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后赴太庙,乘玉辂,服袆衣、九龙花钗冠;行礼服衮衣、仪天冠。皇太妃、皇后乘重翟车,服钿钗礼衣,以绯罗为之。蔽膝、革带、佩绶、履。其冠用十二株花钗。太庙行礼,并服袆衣。」诏可之。敕有司制礼衣及重翟以下六车,太后遂以车服谒太庙。
神宗元丰八年八月八日,礼部言:「皇太妃冠服之属,减皇后五分之一。」诏翰林学士、给舍、礼部太常寺同详定以闻。后翰林学士邓温伯等言:「参详皇太妃冠服,礼今不载,亦无故事。请参详裁定,损皇后五分之一。」诏依所定,内官朵用牙鱼。
徽宗大观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何执中奏皇后受册,冠服当办具者。上曰:「比有司画一来上,内头(官)[冠]合用珠子。中言一见,辄自陈曰,方今朝廷未丰,不当以服饰费耗邦财。头冠用珠数多,请以为妃时所服冠命工改造,增篦插三枝足矣。朕喜其能躬俭节用,亦既许之。」执中奏曰:「此陛下克勤克俭,风化所及。」尚书右丞邓洵仁请纪次其事,宣付史馆,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臣庶服
臣庶服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九日,诏曰:「士庶之间,车服之制,至于丧葬,咸有等差。近年以来,颇(咸)[成]踰僭。宜令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详定以闻。」既而昉等上言:「今参详,伏请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断。其私第便服,许紫皁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通许服皁。又参详近年工商、庶人家乘檐子,或用四人、八人。今请禁断,听乘车;兜子,舁不得过二人。」并从之。
端拱二年十一月九日,诏曰:「国家先定车服制度,如闻士庶尚有奢僭。今后应文武升朝官及武臣、内职、禁军指挥使、诸班押班、厢军都虞候、防团副使以上并得乘银装绦子鞍辔;其正五品以上即许闹装;余人悉禁,恩赐不拘此限。京官充知州军及通判者许权依六品以下升朝官例,乘银装绦子鞍辔,回日依旧。其品官所服带,已有条制。今后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人:原作「子」,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得服皁、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至道元年六月,复许庶人服紫带,以时俗所好,冒法者众,故除其禁。文武升朝官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之家子弟不拘此限。幞头、巾子自今高不过二寸五分,妇人假髻并宜禁断,仍不得作高髻及高冠。
译穿着这些服饰前往太庙祭拜。
神宗元丰八年八月八日,礼部上奏说:"皇太妃的冠服等级,比皇后减少五分之一。"皇帝下诏命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礼部太常寺共同详定后上报。此后翰林学士邓温伯等上奏说:"详细参酌皇太妃冠服,礼制中没有记载,也没有先例。请参酌裁定,比皇后规格减少五分之一。"皇帝下诏依照所定,内官朵用牙鱼纹。
徽宗大观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宰臣何执中上奏皇后受册所需筹办的冠服事宜。皇帝说:"先前有关部门绘制图样呈上,内头冠应当用珠子装饰。太后见了,就自己说道,如今朝廷财力还不充裕,不应当用服饰耗费国家财物。头冠用珠数量太多,请把做妃子时所穿戴的冠交工匠改造,增添篦插三枝就够了。朕很高兴她能够身体力行地节俭节用,也就答应了她。"何执中上奏说:"这是陛下克勤克俭,教化所及的结果。"尚书右丞邓洵仁请求将此事记录下来,交付史馆,皇帝依从。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臣庶服
臣庶服
【宋会要】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九日,下诏说:"士人与百姓之间,车服的制度,直到丧葬,都有等级差别。近年以来,多有逾越僭越的情况。应当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等详定后上报。"随后李昉等上奏说:"现在详细参酌,恳请今后富商大贾骑马,用漆素鞍的不予禁止。近年来官员的绿袍以及举子的白襕下面都穿紫色内衣,也请予以禁止。至于私宅便服,允许穿紫色皂色衣、白袍。旧制规定,平民穿白色,现在请求也允许穿皂色。又详细参酌近年工商、平民家中乘坐檐子的,有的用四人抬、八人抬。现在请予禁止,允许乘车;至于兜子,抬的人不得超过二人。"都得到批准。
端拱二年十一月九日,下诏说:"国家先前已确定车服制度,然而听说士人百姓中仍有奢侈僭越的现象。今后凡是文武升朝官以及武臣、内职、禁军指挥使、诸班押班、厢军都虞候、防团副使以上,都可以乘坐银装绦子鞍辔;正五品以上即允许用闹装;其余人一律禁止,皇帝恩赐的不受此限制。京官担任知州军及通判的,允许暂依六品以下升朝官的例,乘坐银装绦子鞍辔,离任后仍旧照旧。至于品官所佩戴的带,已有条例规定。今后县镇场务的各类公人以及平民百姓、商贾、伎术人员、不隶属官府的艺人,只能穿皂色、白色衣服,系铁带、角带,不得穿紫色。至道元年六月,又重新允许平民系紫色带,因为当时的风俗所好,触犯法令的人很多,所以解除了这项禁令。文武升朝官以及诸司副使、禁军指挥使、厢军都虞候家中的子弟不受此限制。幞头、巾子从今以后高度不得超过二寸五分,妇人的假髻也应一并禁止,也不得梳高髻或戴高冠。销金、泥金以及真珠装饰缀连的衣服,除了命妇允许穿戴外,其余人一律禁止。"至道元年六月二十四日,下诏:"此前,端拱二年十一月乙酉的诏书申明了车服制度,士人、平民、工商先前不许穿紫色。现在允许穿,各地不得禁止,其余都照先前的诏令执行。"
真宗咸平二年正月,下诏说:"服饰使用的制度,典章记载清楚存在,倘若奢侈僭越不加以惩治,那么耗费损蠹就会更加严重。先前已禁止士人百姓之家不得穿销金、泥金衣服,听说仍有逾越的情况。应命御史台、街司巡查断绝
其销金、泥金及真珠装缀衣服,除命妇许服外,余人并禁。」至道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先是先是:前疑有脱文。,端拱二年十一月乙酉诏书申明车服制度,士、庶、工商先不许服紫先:疑误。。自今许,所在不得禁之,余悉如前诏。」
真宗咸平二年正月,诏曰:「服用之制,典册具存,傥奢僭以不惩,则耗蠹之滋甚。先禁士庶之家不得服销金、泥金,如闻尚有踰越。宜令御史台、街司巡察断绝,犯者严断,违禁之物给与巡(促)[捉]人充赏。其铺户敢制造者,亦令捕捉科罪。诸道州军准此。」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十五日,三司言:「准诏,开封府民违制造蹙金、泥金、销金,已从别处分,令申明旧制者。窃以山泽之宝,所得至难,傥纵销镕,实为虚废。今约天下所用,岁不下十万两,俾上币弃于下民俾、币:原作「比」、「弊」,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自今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贴什器、土木玩用之物,并请禁断,非命妇不得以为首饰。冶工所用器,悉送官,违者所由捉搦,许人纠告,并以违制论。告者给赏钱,仍以犯人家财充。诸州寺观有以金箔饰尊像者,据申三司,听自赍金银工价就文思院换给。」从之。先是,真宗谓辅臣曰:「近者士庶颇事侈靡,衣服器玩多镕金为饰,工人炼金为箔者,其徒日繁,当令禁止。据其数岁费用甚多,坏不可复,寖以成风。此深可戒。」乃命条约焉。
五月二十九日,诏:「朕自肃膺缵服,慎守诒谋,循法度以建中,屏纷华弗御「华」下疑脱一「而」字。,聿修俭德,以导化源。而穹昊顾怀,灵符羡锡,载翼大中之道,宜师清净之风。姑务德先,宜张理本。眷言宗室,爰暨痴僚,当取实以革华,庶上行而下效。自今除衮冕、仪仗、法服及宴会所设一依旧例外,其宴
会陈设虽许依旧,自今制造亦不得 地文绣。其余外朝官禁应乘舆、服御、供帐并皇亲臣僚之家进奉之物,并不得用销金、金线、文绣。有司所阙须创造者,即许依例施行。诸司不得专擅,起样进呈。其常所御物,有不如诏者,令皇城使刘承珪、龙图(合)[阁]待制戚纶变制以闻。共晏会陈设,如重制造,亦不得 地文绣。庶成敦朴,渐复清淳。允符上帝之灵心,永奉混元之至宝。」帝谓宰臣王旦等曰:「清净节俭,贵在躬行,亦当自家刑国也。此诏亲王、公主及贵戚等宜各赐一本。」
六月八日,禁皇亲诸亲召募工匠造侈靡服。
二年正月十日,诏申禁镕金以饰器服,犯者重绳之。
景佑元年正月一日,诏曰:「织文之奢,不鬻于国市,纂组之作,寔害于女功。朕稽若令犹,务先俭化,深为抑末,缅冀还淳。
译此风,违犯的人从严处置,违禁的物品交给巡捕之人充作奖赏。铺户中敢于制造这类物品的,也应予以捕捉治罪。各道州军也照此办理。"
大中祥符元年二月十五日,三司上奏说:"遵照诏令,开封府百姓违犯制度制造蹙金、泥金、销金物品,已另行处置,命令申明旧制。窃以为山泽所产的珍宝,得来极为不易,倘若放任熔化销毁,实在是白白浪费。现在估计天下所用的金子,每年不少于十万两,是让上等货币被下层民众所耗费。从今以后,金银箔线、贴金、销金、泥金、蹙金、线贴各种器具、土木装饰玩物,一律禁止,不是命妇不得用作首饰。冶炼工匠所用的器具,全部送交官府,违犯的人由主管部门捉拿,允许他人告发,都按违制论处。告发的人给予赏钱,用犯人的家财充当。各州寺观有用金箔装饰佛像的,报请三司,允许自带金银及工钱到文思院兑换。"皇帝批准。此前,真宗对辅臣说:"近来士人百姓颇为崇尚奢靡,衣服器物玩件多熔金作装饰,炼金制箔的工匠,人数日益增多,应当下令禁止。按其每年耗费的数量非常多,损坏后无法恢复,逐渐形成风气。这十分值得警戒。"于是命令订立条例约束。
五月二十九日,下诏:"朕自从继承皇位以来,谨慎遵循先人的谋略,依循法度以建立中正之道,摒弃纷繁的浮华而不使用,努力修养俭朴的德行,以引导教化的源头。而上天眷顾关怀,赐下祥瑞符命,助成中正之道,应当效法清净的风气。姑且先致力于德行,应当端正治国的根本。念及宗室,以至各级官僚,应当务求朴实而革除浮华,希望在上者的行为能使在下者效法。从今以后,除了衮冕、仪仗、法服以及宴会所陈设的一律依照旧例外,其余宴会陈设虽然仍许依旧例,但从今以后制造也不得用金线满地绣花文饰。其余外朝官员所禁止的乘舆、服饰御用、供帐以及皇亲臣僚家中进献的物品,一律不得使用销金、金线、文绣。有关部门所缺少而必须创造制作的,才允许依例施行。各部门不得擅自做主,创新样式进呈。凡日常所用的物品,有不符合诏令规定的,命皇城使刘承珪、龙图阁待制戚纶改变制度后上报。至于宴会陈设,如需重新制造,也不得用满地文绣。以此逐渐成就淳朴的风气,渐渐恢复清正淳厚。以此顺应上天的圣灵之心,永远奉行混元之道的至宝。"皇帝对宰臣王旦等人说:"清净节俭,贵在亲身实行,也应当从自身做起以正家国。这道诏书要赐给亲王、公主以及贵戚等人各一份。"
六月八日,禁止皇亲各家招募工匠制造奢靡的服饰。
二年正月十日,下诏重申禁止熔金装饰器物服饰,违犯的人从严惩处。
景佑元年正月一日,下诏说:"织造纹饰的奢华风气,不应在国家的市场上买卖,编织组带的制作,实在有害于妇女的正当职分。朕考察遵循古代法度,务求首先以节俭教化,力求抑制浮末之业,希望能够恢复淳朴风气。然而织造之家,仍相互夸耀华丽奢靡;衣服的制度,也没有戒除纷繁的浮华。浮华的耗费很多,僭越的程度也很严重。应当惩戒这种流俗风尚,以谨守国家的法度。从宫廷内部,到外面的宗室戚族,都应当奉行遵循明确的法令,不得轻易触犯禁令。所有锦背、绣背、遍地密花透背的段子,一律禁止。已经制造成的,给予一百天的期限,设法处理
然犹杼轴之家,相矜靡丽;衣服之制,弗戒纷华。浮费居多,踰侈斯甚。宜惩俗尚,用谨邦彝。内自掖庭,外及宗戚,当奉循于明令,无轻犯于禁科。其锦背、绣背遍地蜜花透背段子,并从禁止。见制造成者,与限百日,擘划变转。如有违犯,并根勘收禁奏裁,衣服没官,诸色人告捉赏钱五十贯,以犯人家财充。皇亲、宫院、公主宅勾当使臣觉察,无得违犯。在京、西川见织造上工者并停。」
闰六月二十一日,梓州转运使张从革乞申明条贯,禁绝透背段子,诏(密)[遍]地密花锦背透背段子、织成遍地密花锦背透背衣物并禁断。其稀花团窠、杂花不相连者更不禁止。」
二年五月七日,诏曰:「币品之兴,金镒为重,制财艺贡,邦用赖焉。洪惟先朝,深监治本,特严涂铄之禁,以杜奢僭之萌。而宵人末工,放利矜巧。如闻比日潜冒旧防,縻坏至珍,崇华首服,(寝),官司因循,曾未可紏。宜申布于前令,俾大革其非心。尚或弗悛,罔有攸赦。敦风远罪,当称朕怀。应市肆造作缕金为妇人首饰等物,并严行禁绝。」 寖相贸鬻,阴长奇
三年二月十三日,诏曰:「夫俭守则固,约失则鲜,典籍之格训也。贵不福下,贱不拟上,臣庶之定分也。如闻辇毂之间,士民之众,罔遵矩度,争尚僭奢,服玩织华,务极珠金之饰;室居宏丽,交穷土木之工。傥惩革之弗严,恐因循而滋甚。况历代之制,甲令备存,宜命攸司,参为定式,庶几成俗,靡蹈非彝。其令两制与太常礼院同详定制度以闻。」
六月十五日,中书门下言:「臣庶之家,多刳鹿胎以为冠饰,比来寝盛。欲令刑部布告,一切禁断,不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如违,许人陈告。」奏可。
八。非品官毋得起门屋。非宫室、寺观毋得彩绘栋宇及间朱黑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用表里毋得用朱漆,金漆,下毋得衬朱。非三品以上官及宗室戚里之家毋得用金棱器。其用银棱者毋得镀金。玳瑁酒食器非宫禁毋得用纯金器,若经赐者听用之。凡命妇许以金为首饰及为小儿铃 ,余以为钗篸、钏缠、珥环者听之。仍毋得为牙鱼、飞鱼 八月三日,诏曰:「天下士庶之家,凡屋宇非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毋得为四铺,作闹
奇巧飞动若龙形者。其用银仍毋得镀金。非命婦之家毋得以真珠裝綴首飾、衣服及項珠、纓絡、耳墜、頭 中 :原作「鬓」,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抹子之类。凡帐幔、缴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 裙毋得用纯锦 绣。宗室戚里茶檐食合毋得以绯红盖覆。豪贵之族所乘坐舁子毋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黑漆而间以五彩者听之。民间毋得乘檐子及以银骨金▯朵、水鑵子引喝随行。
译变卖转让。如有违犯,一并追究收押奏请裁决,衣服没收入官,各类人等告发捉拿的给予赏钱五十贯,用犯人家财充当。皇亲、宫院、公主宅的勾当使臣要负责察觉,不得违犯。在京城、西川正在织造上工的一并停止。"
闰六月二十一日,梓州转运使张从革请求申明条例规定,禁绝透背段子,皇帝下诏遍地密花锦背透背段子、织成遍地密花锦背透背衣物都一律禁止。至于稀疏花纹团窠、各种花纹互不相连的则不再禁止。
二年五月七日,下诏说:"币制的兴起,以金镒为贵重之物,制定财物税收,国家的用度都依赖于此。回想先朝,深切鉴察治国的根本,特别严格禁止熔铸涂饰之风,以杜绝奢侈僭越的苗头。然而卑鄙之人和末流工匠,贪图利益炫耀技巧。听说近来暗中冒犯旧有的防范,糟蹋损毁珍贵的物资,崇尚华丽的头饰服饰,逐渐相互贩卖买卖,暗中滋长奇巧之风,官府因循守旧,竟未能加以纠正。应当重申前面的法令,使大家彻底革除这种不良心态。倘若仍不悔改,一律不予赦免。敦厚风俗、远离罪责,正合乎朕的心意。凡市肆制作镂金妇人首饰等物品,一律严格禁绝。"
三年二月十三日,下诏说:"节俭则能巩固,节约失当则显得寒酸,这是典籍中的规范训诫。富贵者不应把福泽施及地位低下者,卑贱者不应模拟地位尊贵者,这是臣民应有的本分。听说京城之内,士人百姓众多,不遵守法度,争相崇尚僭越奢侈,服饰玩物织造华丽,务求极尽珠玉黄金的装饰;居室宏伟华丽,交相穷尽土木营造之工。倘若惩治革除不严格,恐怕会因循滋长更加严重。况且历代的制度,法令齐备存在,应当命令有关部门,参酌制定为固定的规制,希望能够成为习俗,不再蹈袭非分的僭越。命令两制官员与太常礼院共同详定制度后上报。"
六月十五日,中书门下上奏说:"臣民百姓之家,多有剖割鹿胎作为冠饰的,近来逐渐兴盛。请求命刑部公布告示,一律禁止,不得采捕鹿胎,制造冠子。如有违犯,允许他人陈告。"皇帝批准。
……非品官不得建造门屋。不是宫室、寺观不得彩绘屋宇及在间隔处用朱黑色漆梁柱、窗牖,雕镂柱础。凡器物用具表里都不得用朱漆、金漆,底部不得衬朱色。不是三品以上官员以及宗室戚里之家,不得使用金棱器物。使用银棱器物的,不得镀金。玳瑁材质的酒食器具,不是宫禁不得使用纯金器物,若是经赐予的则听任使用。凡命妇允许用金做首饰以及为小儿制作铃铛,其余用作钗、簪、钏、环等则听任使用,但仍不得制成牙鱼、飞鱼等奇巧飞动如龙形的样式。使用银器的仍不得镀金。
八月三日,下诏说:"天下士人百姓之家,凡屋宇不是邸店楼阁临街市之处,不得建为四铺作,也不得……不是命妇之家不得用真珠装饰缀连首饰、衣服以及项珠、缨络、耳坠、头巾、抹子之类。凡帐幔、绕壁、承尘、柱衣、额道、项帕、覆旌、裙子不得用纯锦绣花。宗室戚里的茶檐、食盒不得用绯红色覆盖。富贵人家所乘坐的轿子不得用朱漆及五彩装绘,若用黑漆而间以五彩的则听任使用。民间不得乘坐檐子以及用银骨、金朵、水罐子等物引导开路随行。使用兜子的抬夫不得超过二人。违犯的人,物主、工匠一并按违制论处,工匠处以刺配他州的处罚。有陈告的人给予赏钱五万,超过一百天而不改变毁弃的
其用兜子者所舁毋得过二人。违者物主工匠并以违制论,工匠刺配他州。有陈告者赏钱五万,其过百日而不变毁者坐之。宜令宣徽院、御史台、合门、左右金吾、街仗司、开封府觉察以闻。」
庆历八年二月二十七日,诏曰:「闻士庶仿效胡人衣装,裹番样头巾,着青绿及乘骑番鞍辔,妇人多以铜绿兔褐之类为衣。宜令开封府限一月内止绝;如违,并行重断。仍仰御史台、合门弹紏以闻。」
皇佑元年十月十九日,诏妇人所服冠高毋得踰四寸,广毋得踰一尺,梳长毋得踰四寸,毋得以角为之,犯者重寘于法,仍听陈告。先是,宫中尚白角冠梳,人争仿之,至谓之内样冠,名曰垂肩、等肩,至有长三尺者,梳长亦踰尺。议者以为服妖,故禁止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禁白角冠子,限一月止绝。
嘉佑五年六月,详定编 所言:「皇亲宫院有违禁衣服、首饰、器用之类,及虽系所赐,或父祖所置者,听(百)[自]改造之;如违,令本宫使臣觉察,申大宗正司施行。」从之。
之服,宜禁绝之。 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禁天下衣黑紫。初,皇亲与内臣赐衣紫皆主为黝色,后士庶寖相效,而言者以谓奇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宗正司言:「宗室高年抱疾,恩许私家乘垂廉肩舆出入门,拥从猥多,骄不可长。欲乞许乘肩舆者量出踏引,笼烛照夜毋得过两对,如有违犯,从本司察举。」从之。
哲宗绍圣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侍御史翟思言:「近者京城士人与豪右大姓出入往来,率以轿自载,四人舁之,甚者饰以木▯▯盖,彻去帘蔽,翼其左右,旁午于通达之衢,甚为僭拟,乞行止绝。」从之。
七年二月七年:疑误。绍圣无七年。,诏在京官出入不得令人执凉扇。
徽宗政和元年十二月七日,诏:「元符杂 ,诸服用以龙或销金为饰,并服 地密花透(骨)[背]、锦背、绣背服,及以纯锦 绣为帐幕者,徒二年,工匠加二等,许人告捕。虽非自用,与人造作,同严行禁之。」
六月十四日,知枢密院事邓洵武奏:「今文臣九品以三等之服,至于命妇,陛下亲洒宸翰,厘为八等,而服制未有名称。」诏送礼制局。
宣和元年正月五日,诏:「先王之法坏,胡乱中华,遂服胡服,习尚既久,人不知耻,未之有禁,非用夏变夷之道。应敢胡服若毡笠、钓敦之类者,以违御笔论。」
高宗绍兴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宰执奏举行禁止涂金、铺翠、造作服用及为妇人首饰事,上宣谕曰:「宫中禁之甚急,久当民俗自化,不必过为刑禁也。可令刑部检坐前后累降罪赏条法指挥,申严行下。仍仰州县守二令佐悉力奉行,毋致有犯,常切督责巡捕官用心缉
捕。
译一并治罪。命宣徽院、御史台、合门、左右金吾、街仗司、开封府负责察觉后上报。"
庆历八年二月二十七日,下诏说:"听说士人百姓仿效胡人的服饰装扮,裹番样头巾,穿青绿色衣服并骑乘番式鞍辔,妇人多用铜绿兔褐之类的材料做衣服。应命开封府限一个月内制止禁绝;如有违犯,一并从重惩处。仍命御史台、合门弹劾纠察后上报。"
皇佑元年十月十九日,下诏规定妇人所戴冠的高度不得超过四寸,宽度不得超过一尺,梳子的长度不得超过四寸,不得用角制作,违犯的人从重依法处置,仍允许他人陈告。此前,宫中崇尚白角冠梳,人们争相仿效,甚至称之为内样冠,名为垂肩、等肩,有的长达三尺,梳子的长度也超过一尺。议论的人认为这是服饰的妖异现象,因此加以禁止。
四年五月一日,下诏禁止白角冠子,限一个月内停止绝迹。
嘉佑五年六月,详定编敕所上奏说:"皇亲宫院有违反禁令的衣服、首饰、器物用具等,即使是御赐之物,或是父祖所置办的,允许自行改造;如有违犯,命本宫使臣察觉,申报大宗正司处理。"皇帝依从。
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禁止天下人穿黑紫色衣服。当初,皇亲与内臣所赐的紫色衣服都被染成黑紫色,后来士人百姓逐渐相互仿效,议论的人认为这是奇异的服饰,应当加以禁绝。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十七日,大宗正司上奏说:"宗室中年老抱病的人,恩准允许私自在家乘坐垂帘肩舆出入门户,但簇拥跟从的人过多,骄纵之风不可助长。请求允许乘坐肩舆的人酌量减少引导护从人数,笼烛照夜不得超过两对,如有违犯,由本司察举处理。"皇帝依从。
哲宗绍圣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侍御史翟思上奏说:"近来京城士人与豪门大姓出入往来,大都用轿子乘载,由四人抬举,甚者还饰以木制顶盖,撤去帘子遮蔽,左右簇拥,在通衢大道上往来穿行,十分僭越,请予以制止禁绝。"皇帝依从。
(绍圣)七年二月,下诏在京官员出入不得让人执凉扇。
徽宗政和元年十二月七日,下诏:"元符年间的杂令规定,各种服饰用品以龙形或销金为装饰,以及穿遍地密花透背、锦背、绣背的衣服,以及用纯锦绣做帐幕的,处以两年徒刑,工匠加重二等处罚,允许他人告发捕捉。即使不是自用,替他人制造的,同样严格禁止。"
六月十四日,知枢密院事邓洵武上奏说:"如今文臣九品分为三等服饰,至于命妇,陛下亲笔御批,划分为八等,但服制还没有正式名称。"皇帝下诏交付礼制局处理。
宣和元年正月五日,下诏:"先王的法度被破坏,胡人扰乱中华,于是人们穿起胡服,这种风气沿袭已久,人们不知羞耻,一直没有加以禁止,这不是以华夏礼法感化夷狄的正道。凡是敢穿胡服如毡笠、钓墩之类的,按违反御笔论处。"
高宗绍兴八年八月二十八日,宰执上奏请求施行禁止涂金、铺翠、制造服饰用品以及妇人首饰之事,皇帝宣谕说:"宫中禁止这类事非常急切,时间久了民间风俗自然会随之改变,不必过度依靠刑法禁令。可命刑部检出前后多次颁降的罪罚赏赐条例法令,重申严格执行下达。仍命州县长官尽力奉行,不得让人有违犯之事,时常督促责令巡捕官用心缉捕。如有仍旧怠慢、放纵违犯的情况,命监司查核弹劾后上报。"
如敢依前 慢,纵令违戾,仰监司按劾以闻。」
九年八月十七日,臣僚言:「凡品服有章,贵贱以别,衣冠不易之法也。异时扰攘,未遑文治,上下大小,例衣紫窄衫,以从简便。至今循习,舆台皁隶,混为一区,汉官威仪,有时而废。臣愿自军旅外,申严有司讨论(官)[冠]带之制,俾公卿大夫、监司守令以临吏民,有则象焉。」从之。
其后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参知政事魏良臣言:「除诸军将校许服紫衫外,自余并依承平服冠带之制。」二十六年二月九日,臣僚言:「乞申严紫衫之禁。」并从之。
权尚书礼部侍郎王曮奏此条无年代。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为干道初事,则下条亦当为干道九年事。:「(觐)[观]自古衣服所尚,载于史志,所系甚大,不可不谨也。汉光武为司隶时,诸将过雒阳者数十辈,皆冠帻而衣妇人衣,诸于绣镼,见者莫不笑之,或有畏而走者。及见司隶僚属,皆欢喜不自胜,或垂泣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由是识者皆欢喜焉。光武所以奄有四海,绍开中兴者,此之谓助多矣。然则圣王之兴,岂可以为此细故微事,而不垂意哉 切见近日士大夫皆服凉衫,比肩迭迹,习以成风,甚不足观也。既以代冠裳而交际,亦以居官制而听理。处民物之上而躬贾容之衣,有金珠之意而为游士之饰,居平安之时而从征役之装,至乃聚数十而错立,环一堂而团坐,色皆浅素,极焉可懵,其详则不敢悉言,恭惟陛下圣意有默喻者矣。然今之衣之,非不知恶之也。前者议臣以谓紫衫之设,施于用武,故为之禁。而人情终趋简便,是以靡而至此。且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故诏从之。
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详定三司 令所状:「《乾道重修儀制令》,諸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侍郎許服紅 排(安)[方]、黑犀帶,仍佩魚,改修下條。諸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侍郎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仍佩魚。诸狨毛座职事官、权六曹侍郎、寄禄官、太中大夫以上及学士、待制或经恩赐者,许乘。二衙或节度使曾任执政官者准此。诸凶服不入公门,居丧
译
九年八月十七日,臣僚上奏说:"凡是品级服饰都有等级标志,用以区别贵贱,这是衣冠不可更改的法度。往昔时局动荡,未能顾及文治,上下尊卑,例行都穿紫色窄衫,以求简便。到如今仍沿袭这种习惯,连差役皂隶也混同一体,汉家官员的威仪,有时因此而荒废。臣希望除军旅之外,重申命令有关部门讨论冠带的制度,使公卿大夫、监司守令用来治理官吏百姓,有了标准可以效法。"皇帝依从。
此后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参知政事魏良臣上奏说:"除各军将校允许穿紫衫外,其余的都应依照太平年间冠带的服制。"二十六年二月九日,臣僚上奏说:"请求重申严格禁止紫衫。"都得到批准。
权尚书礼部侍郎王曮上奏说:"观察自古以来衣服所崇尚的样式,都记载于史书典籍,关系十分重大,不可不谨慎对待。汉光武帝担任司隶校尉时,诸位将领路过洛阳的有数十人,都戴着头巾穿着妇人的衣服,诸于绣镼,看见的人无不嘲笑,有的甚至害怕得跑开。等到见了司隶属官,都欢喜得难以自持,有的流泪说:'没想到今天又能重见汉家官员的威仪。'因此有见识的人都为之欢欣。光武帝之所以能拥有四海,延续开创中兴大业,这方面的帮助很大。既然如此,圣明君王的兴起,怎么可以认为这是细小琐碎的事情而不留心呢?近来看到士大夫都穿凉衫,比肩接踵,习以为风气,很不成体统。既用来替代冠裳在交际场合穿着,也用来担任官职处理政事时穿着。身处治理百姓万物的高位,却穿着商贾容貌般的衣服,有金珠般华贵的用意却做游士的装扮,处在太平安定的时代却穿着从征作战的装束,甚至聚集数十人杂乱站立,环绕一堂团团而坐,颜色都是浅淡素色,混乱到极点,具体情形不敢详细说,恭敬地想陛下圣意应当已经默默明白了。然而如今这样穿着的人,并非不知道这是不好的做法。此前议事的臣子认为紫衫的设置,是施用于军事用途,所以加以禁止。但人情终究趋向简便,因此风气逐渐败坏到这种地步。况且文武并用,本来不应偏废,在朝廷礼服之外,应当有便服,仍旧保留紫衫,不至于妨害大体。"因此皇帝下诏依从。
九年十二月十五日,详定三司敕令所呈状说:"《乾道重修仪制令》规定,各位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待制、权侍郎允许穿红排方、黑犀带,仍佩鱼袋,修改下面的条文。各位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待制、权侍郎允许穿红排方、黑犀带,仍佩鱼袋。凡乘坐狨毛座位的职事官、权六曹侍郎、寄禄官为太中大夫以上,以及学士、待制或经过皇帝恩赐的人,允许乘坐。二衙或曾担任执政官的节度使也照此办理。凡穿凶服的人不得进入公门,居丧……
而夺情从职者,照依本品,唯以浅色,去金玉饰,在家即如丧制。改修下条:诸凶服不入公门,居丧而夺情从职者,服依本品,唯色浅,去金玉饰,在家即如丧制。诸文武升朝官及伎术官大夫以上并用屦。学生同。内朝请、武功郎以下减繶,学生减綦。从义、宣教郎以下并用屦,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及将校亦同。改修下条:诸文武及伎术官并用靴,将校同。朝请、武功郎以上减繶,从义、宣教郎、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将校各减繶、纯。学生服者减綦。诸州职员及职级许履袍、执笏。经略、安抚、总管、钤辖、发运、盐司职级准此。改修下条:诸州职员及职级许靴、袍、执笏。靴减繶,经略、安抚、总管、钤辖、发运、盐司职级准此。《干道重修仪制式》履用黑革,以绚、繶、纯、綦饰之,各随服色。学生履以綦、纯,繶、纯用青。减繶者亦名履,减繶、纯者名屦。絇,履上饰。繶,饰底。纯,
译被夺情而继续任职的官员,按照本官品级,只是使用浅色(服饰),去掉金玉装饰,在家中则如同居丧的服制一样。修改后的条文为:凡穿凶服者不得进入公门,居丧而被夺情继续任职的,服饰依照本官品级,只是颜色要浅,去掉金玉装饰,在家中则如同居丧的服制一样。凡文武朝官及伎术官大夫以上都穿履。学生也相同。内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减去绚饰,学生减去綦饰。从义郎、宣教郎以下都穿屦,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及将校也相同。修改后的条文为:凡文武官及伎术官都穿靴,将校相同。朝请郎、武功郎以上减去绚饰,从义郎、宣教郎、伎术官、翰林良医以下、将校各自减去绚饰、纯饰。穿学生服的减去綦饰。各州职员及职级官许穿履袍、执笏。经略使、安抚使、总管、钤辖、发运使、盐司职级依此办理。修改后的条文为:各州职员及职级官许穿靴、袍、执笏。靴减去绚饰,经略使、安抚使、总管、钤辖、发运使、盐司职级依此办理。《乾道重修仪制式》规定:履用黑革制作,用絇、繶、纯、綦加以装饰,各自依照服色而定。学生的履用綦、纯装饰,繶、纯用青色。减去繶饰的仍称为履,减去繶、纯的称为屦。絇,是履面上的装饰。繶,是装饰鞋底的。纯,是(鞋口边缘的装饰,原文至此中断)。
缘也。綦,履带。改修下条:靴用黑革,以麻底一重、皮底一重、白绢衲毡为里。自底至▯口高八寸,以绚、繶、纯、綦饰之,各随服色。学生绚、纯并用青。」诏从之。
大中祥符二年此条至下绍兴五年诸条当分别移至前文各朝相应位置。,诏申禁镕金以饰器服。又太常博士、知温州李邈言:「两浙僧求丐金银珠玉,错末和泥,以为塔像,有高袤犬者,毁碎珠宝,寝以成俗。望严行禁绝,违者重论。」从之。
七年,禁民间服销金及跋遮 缬。
八年,诏内庭自中宫以下并不得销金、贴金、间金、戭金、圈金、解金、剔金、陷金、明金、泥金、楞金、背影金、盘金、织金、金线、捻丝装着,衣服并不得以金为饰。其外庭臣庶家悉得禁断。臣民旧有者限一月许回易。为真像前供养物,应寺观装功德用金箔,须具殿位真像显合增修创造数,经官陈状,勘会诣实闻奏,方给公▯▯处,诣三司收买。其明金装假果花板乐身之类,应金为装彩物,降诏前已有者,更不毁坏,自余悉禁。违者犯人及工匠皆坐。」是年,又禁民间服皁班缬衣。
仁宗天圣三年,诏:「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令开封府限十日断绝,妇女出入乘骑在路,披毛褐以御风尘者不在禁限。
七年,诏士庶、僧道无得以朱漆饰床榻。
九年,禁京城造朱红器皿。
神宗熙宁九年,禁朝服紫色近黑者。民庶止令乘犊车,听以黑色间五彩为饰,不许呵引及前列仪物。
徽宗大观元年,郭天信乞中外并罢翡翠装饰。帝曰:「先王之政,仁及草木禽兽。今取其羽毛,用于不急,伤生害性,非先王惠养万物之意,宜令有司立法禁之。」
政和二年,诏:「后苑造缬帛盖,自元丰初置为行军之号,又为卫士之衣,以辨奸诈,遂禁止民间打造。令开封府申严其禁,客旅不许兴贩缬板。」
七年,臣僚上言:「辇毂之下,奔竞侈靡奔: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补。,有未革者。居室服用,以壮丽相夸,珠玑金玉,以奇巧相胜,不独贵近,比比纷纷,日益滋甚。臣尝考之甲令,法禁虽具,其罚尚轻,有司玩习,以至于此。如民庶之家不得乘轿,今京城内暖轿非命官至富民、倡优、下贱,遂以为常。窃见近日有赴内禁乘以至皇城门者,奉祀乘至宫庙者,坦然无所畏避。臣妄以为僭礼犯分,禁亦不可以缓。」于是诏非品官不得乘暖轿。
,妇人之服也。 是岁,又诏敢为契丹服若毡笠、钓塾之类者,以违御笔论。钓敦,今亦谓之鞯
、笏,进士则幞头、襕衫、带,处士则幞头、皁衫、带,无官者通用帽子、衫、带,又不能具,则或深衣,或凉衫。
译规定发给朝服。至于诸司五品以上实际存在官职高而品级低、以及品级高而官职低的人,应当从诸司五品、国子博士到内给事,都依照六品以下的先例(内: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补。),去掉剑、佩、绶。御史则戴獬豸冠,衣配中单。诸司使、副使以下到合门祗候,如果有代理职事应当请领朝服的,都按六品对待。」皇帝下诏依从。
……『琫容刀』说的就是这个。《周礼·冬官·(考工记)》条氏制剑,只是用来配备给武士穿戴,如果佩带剑来祭祀郊庙、朝见天子,这不合古制。从秦代到西汉,正是艰险用兵的时代,朝服、祭服都佩剑。东汉举行大祭祀时,用玉佩、絇履来行事,只有上朝时还佩剑。晋朝的制度,把佩剑改用木剑代替,称为班剑。东齐称之为象剑。如今冬至、元正的大朝会,如果穿三代的冕服,而使用三代的礼仪,那么去掉佩剑是可以的;如果穿秦汉的服饰,而使用秦汉的礼仪,那么保留佩剑也是可以的。然而文臣武将的仪容有所不同,佩剑的制度,不应当施行于朝廷礼事之中。又,《周礼》以不脱鞋为恭敬,以脱鞋为相互亲近。《礼记·少仪》说:『凡是在室内举行祭祀,堂上不赤脚,宴饮时则可以赤脚。』注解说:『祭祀时不赤脚,是以恭敬为主;宴饮时可以赤脚,是为了表示欢乐。』《特牲》、《少牢馈食》之礼没有脱鞋,而《燕礼》与《乡饮酒礼》则有脱鞋登堂的做法,这与《少仪》所说……(令:疑误。)神宗元丰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的官员上言说:「按周代以上的祭服没有佩剑而有鞋履,所以《周官》司服的职掌都不佩剑,只有朝服才配容刀。《诗经》说:『……』自秦代以下,冠服虽然和周代不同,仍旧是坐在席子上。既然坐在席子上,那么佩剑就不能不解下
有官者亦通用帽子以下,但不为盛服。妇人则假髻、大衣、长裙,女子在室省冠子、背子,众妾则假紒、背子。 中兴,士大夫之服大抵因东都之旧,而其后稍变焉。一曰深衣,二曰紫衫,三曰凉衫,四日帽衫,五曰襕衫。淳熙中,朱熹又定祭祀冠婚之服,时颁行之。凡士大夫家祭祀、冠婚则其盛服,有官者幞头、带、
冠礼,三加冠服,初加缁布冠、深衣、大带、纳履,再加帽子、皁衫、革带、系 ,三加幞头幞头:原作「帽头」,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改。、公服、革带、
。其品官嫡庶子初加折上巾、公服,再加二梁冠、朝服,三加平冕服。若以巾帽折上巾为三加者听之。深衣用白细布 纳深衣: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补。,度用指尺,全四幅,其长过 ,下属于裳。裳交解十二幅,上属于衣,具长及踝。圆袂方领,曲裾黑缘,大带、缁冠、幅巾、黑履。士大夫家冠婚、祭祀、宴居、交际服之。紫衫本军校服,中兴士大夫服之,以便戎事。
绍兴九年,诏公卿、长吏复用冠带,然迄不行。
二十六年,再申严禁,毋得以戎服临民。自是紫衫遂废,士大夫皆服凉衫以为便服矣据《宋史》卷一五三《舆服五》,此下当有「凉衫,其制如紫衫,亦曰白衫。干道初,礼部侍郎王曮奏:窃见近日士夫皆服」二十九字。。「凉衫甚非美观,而以交际、居官、临民,纯素可憎,有似凶服。陛下方奉两宫,所宜革之。且紫衫之设,以从戎为之禁。而人情终趋简便,靡而至此。文武并用,本不偏废,朝章之外,宜有便衣。仍存紫衫,未害大体。」于是禁服白衫,除乘马道涂许服外,余不得服。若便服许用紫衫,自后凉衫秪用为凶服矣。
帽衫。帽以乌纱,衫以皁罗为之。角带、系 ,东都时士大夫交际常服之。南渡后,一变为紫衫,再变为凉衫,自是服帽、衫少矣。惟士大夫家冠婚、祭祀犹服焉。若国子生常服之襕衫,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辟积。进士及国子生、州县生服之(绍)。
绍兴五年,高宗谓辅臣曰:「金翠为妇人服饰,不惟靡货害物,而侈靡之习,实阕风化,已戒中外及下令不许入宫门,今无一人犯者。尚恐士民之家未能尽革,宜申严禁,仍定销金及采捕金翠罪赏格。」
淳熙二年,孝宗宣示中宫祎衣,曰:「珠玉就用禁中旧物,所费不及五万,革弊当自宫禁始。」因问风俗。龚茂良奏:「由贵近之家仿效宫禁,以致流传民间,鬻簪珥者必言内样。彼若知上崇尚淳朴,必观感而化矣。臣又闻中宫服澣濯之衣,数年不易。请宣示中外,仍 有司,严戢奢僣。」
宁宋嘉泰初,风俗侈靡,诏官民营建室屋,一遵制度,务从简朴。
译,鞋履就不能不脱掉。在至尊面前解剑、脱鞋,那就更加不恭敬了。所以将要登堂时,必定要解剑、脱鞋。此后相沿已久,于是就把解剑脱鞋当作恭敬,与古代的做法更加不同了。如今冬至、正旦朝会,如果依照周礼,那么服饰应当没有佩剑,而只在宴坐之时,然后才脱鞋登堂;如果只是沿袭秦汉的旧制,那么依照旧有的仪式也是可以的。又恐怕佩剑上朝、脱鞋以表恭敬,与三代的礼制本意不合。这冬至、正旦的朝会,请求大致依照周礼,不佩剑,也不脱鞋。」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
八月二十九日,详定朝会仪注的官员上言说:「按周礼:天子上朝听政,就戴皮弁,穿十五升布做的衣,用没有染色的素帛做裳,《礼记》所说的『皮弁素积』就是这个。诸侯上朝听政,就戴委貌冠,穿缁布衣,也用素帛做裳,《诗经》所说的『缁衣之宜兮』就是这个。凡是在朝廷,君臣服装相同。汉朝承袭秦制,改变了六种冕服的制度,只用玄冠、绛衣而已。魏朝以来称为五时朝服,隋唐称之为具服。一品以下、九品以上都穿绛纱禅衣,冠有五梁、三梁、二梁、一梁的区别。《隋书》说:用梁的多少区别贵贱,是从汉代开始的。绶带用丝带编织而成,本来是用来贯穿佩玉、相互承接的。战国时期崇尚武力而去掉了佩玉,只留下用来系佩玉的璲,秦代于是用彩色丝带连接在璲上,辗转相连相受,因此就成了一种装饰,这就是所谓的绶。韦彤《五礼精义》说:『绶带用来区别尊卑,彰显德行,所以汉代的制度中相国到俸禄百石的官吏,绶带有三采、二采、一采的等级。』既然如此,那么冠用梁的多少区别贵贱,绶用彩色的粗细区分尊卑,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了。古人制定礼制,最高的等级不超过十二,这是取法于天的数目(「天」下原衍「理」字,据本书
又以中宫金翠燔之通衢,贵近之家犯者必罚。
二年闰九月七日,中书门下省言:「见今朝靴样制不一。得旨降下样制,▯高九寸,▯口可改作四直。工部勘当,欲参用履制度,絇、今抹口今抹口:原作「吟抹」,据下文改。。繶、今裹底。纯、今缘。期,今束。文武官各随其服色,大夫以上具四饰,用抹口、缘、束裹底。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用抹口、缘、束。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用抹口、束。仍用麻底二重、皮一重,里用白绢纳毡,表用皁皱、牛皮底,▯口高八寸,准尺大小,随宜增减,各随服色。」诏工部画样颁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唐鲙
唐鲙此条所言为唐代事,疑为误入。天头原批:「此条不录,疑唐代事,须查。」
胡证字启申,为和亲使,次漠南,虏人欲屈 之,且言使者必易胡服,又欲主便道疾驱,证固不从,以唐官仪自将,卒不辱命。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朝服
朝服
【宋会要】
仁宗景佑三年十月十九日,御史台言:「准诏,皇亲诸司使以下除西班官百三十余员并隶本台班簿,凡侍祠、大朝会,大将军至副率各依本品朝服,宜下有司施行。」诏礼院检详典故,报三司制造。
康定二年十月,少府监言:「每大礼,朝服法物库定百官品位,支给朝服。今朝班内有官卑品高及官高品卑者,难为临时参定,或恐差舛,有违典礼。望下礼院详定百官朝服等第,令本库依官品支给。」诏礼院参酌旧制。礼院言:「准衣服令:五梁冠:犀簪导、珥笔,朱衣、朱裳,白罗中单,并皁褾▯、方心曲领,大带,革带,蔽膝,随罗色。玉装剑、玉佩,锦绶间施二玉环,白鞯,乌皮履。一品、二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加笼巾、貂蝉。准官品令:一品:尚书令、太师、太傅、太保、太尉、司徒、司空、太子太傅、太保;二品:中书令、侍中、左右仆射、太子少师、少傅、少保、诸州府牧、左右金吾卫上将军。又准合门仪制,以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臣,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京尹兼中书令、侍中、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使相,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宣徽南北院使、签书枢密院事并在东宫三师之上。以上品位、职事,请准上条给朝服,宰臣、使相则加笼巾、貂蝉,其散官勋爵不系品位,止从正官。后条余品准此。又准衣服令:三梁冠:犀簪导、白纱中单、银剑佩、银环,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近制并有中单。御史中丞则冠獬豸。准官品令:诸司三品:诸卫上将军,六军统军,诸卫大将军,神武、龙武大将军,太常、(中)[宗]正卿,秘书监,光禄、卫尉、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卿,国子祭酒,殿中、少府、将作、司天监,诸卫将军,神武龙武将军,下都督,三京府尹,五大都督府长史,亲王傅。
译《与服六》所引删。)。从上往下,逐级递减以二为差。京畿之外的诸侯,因为远离至尊而可以伸展,就用九、用七、用五,遵从阳数中的奇数;朝廷内的公卿大夫,因为接近至尊而应当谦抑,就用八、用六、用四,遵从阴数中的偶数。本朝的《衣服令》规定:通天冠二十四梁,是皇帝所穿的服饰。之所以是二十四梁,是为了对应冕旒前后的数目。至于臣子的冠,则从五梁以下,与汉唐的制度略有不同。至于绶带,皇帝和皇太子的用织成制作,众臣的则用锦制作。一品、二品官戴五梁冠,中书、门下的官员加戴笼巾、貂蝉。诸司三品官戴三梁冠。四品、五品官戴二梁冠,御史台四品官、两省五品官也戴三梁冠。而绶带有晕锦、黄师子、方胜、练鹊四个等级的区别。六品官则去掉剑、佩、绶。隋唐的冠服都以品级来确定,大概是因为当时官职与品级的轻重是相互对应的缘故。如今的法令条文有的还沿用品级,虽然是沿袭旧有的文字,但是就实际官职而言,颇有错谬之处。举一两个例子来说,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一品级,太常博士的品级低于各寺丞,太子中舍的品级高于起居郎,内常侍才相当于内殿崇班,却排在尚书省各司郎中之上,这就是品级不能用来作依据的原因。如果用差遣来定,那么有官职低而担任重要繁剧职务的,有官品高而处于闲散职位的,有一个官职却兼领几个部门的,有仅仅凭官职享受朝请待遇的,有分设职局、临时因事设立名目而担任职务的,这就是差遣也不能用来作依据的原因。这样说来,用品级和差遣来确定冠绶的制度,就不算妥当。恳请以官职为准来确定,这样才能名实相符,轻重有据。并且请求把官职分为七个等级,冠绶也依此分为七等。貂蝉、笼巾、七梁冠,配天下乐章晕锦绶,为第一等(蝉过去用玳瑁做成蝴蝶的形状,现在请求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穿戴这一等。七梁冠,配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
御史台三品、四品: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两省三品、四品、五品:左右散骑常侍,门下中书侍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尚书省三品、四品:六尚书、左右丞,诸行侍郎。东宫三品、四品:太子宾客,太子詹事,太子左右庶子,太子少詹事,太子左右谕德。又准合门仪制:节度使、文明殿学士、资政殿学士、三司使、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学士、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龙图(合)[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并次中书侍郎,节度观察留后并次诸行侍郎,知制诰、龙图、天章阁待制、
观察使并次中书舍人。内客省使次太府卿,客省使次将作监,引进使、防御、团练、三司副使并次左右庶子。以上品位、职事,请准上条给朝服。又准衣服令:两(朝)[梁]冠:铜剑、佩、环,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大朝会则服之。六品则去剑、佩、绶,御史则冠
獬豸,衣有单。单准官品令:诸司四品:太常、宗正少卿,秘书少监,光禄等七寺少卿,国子司业、殿中、少府、将作、司天少监,三京府少尹,太子率更令,家令、仆,诸卫率府率、副率,诸军卫中郎将,诸王府长史、司马,大都督府左右司马,内侍。尚书省五品:左右司诸行郎中。诸司五品:国子博士,五经博士,太子中允,左右赞善大夫,都水使者,开封、祥符、河南、洛阳、宋城县令,太子中舍、洗马,内常侍,太常宗正,秘书、殿中丞,著作郎,殿中省五尚奉御、大理正,诸王友,诸军卫郎将,诸王府咨议参军,司天五官正,太史令,内给事。诸升朝官六品以下: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书省诸行员外郎,殿中侍御,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监察御史,太常博士,通事舍人。又准合门仪制:四方馆使次七寺少卿,诸州刺史次太子仆,谓正任不带使职者。东西上合门使次司天少监,客省、引进、合门副使并次诸行员外郎。以上品位、职事据令文但言四品、五品,亦不分班叙上下。今请自尚书省五品以上及诸州刺史以上,准上条给朝服。其诸司五品以上实有(高)[官]高品卑及品高官卑者,合自诸司五品、国子博士至内给事并依六品以下例内: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补。,去剑、佩、绶。御史则冠獬豸,衣有中单。其诸司使、副使以下至合门祗候,如有摄事合请朝服者,并同六品。」诏从之。
琫容刀』是也。《冬官 祧氏》为剑,止以共武士服,若带剑以祠郊庙、以朝天子,非古也。自秦及西汉,艰危用武之时,朝、祭服皆佩剑。东汉大祭祀,玉佩、绚履以行事,惟朝尚佩剑。晋制,服剑以木代之,谓之班剑。
译,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到太子太保穿戴这一等。六梁冠,配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到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直学士穿戴这一等。五梁冠,配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到殿中监、少府监、将作监穿戴这一等。四梁冠,配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到各行郎中穿戴这一等。三梁冠,配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使以下诸司使到各卫率府率穿戴这一等。内臣从内常侍以上,以及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从秘书郎到各寺监主簿,既然参与朝会,也应当穿朝服办事。现在斟酌决定,从内常侍以上的冠服,各自依照本等寄资的品级。如果本官是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陪位的京官,列为第七等,都戴二梁冠,配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的服色,依照古代的做法,蔽膝、鞋履都跟从裳的颜色。如今的制度朝服用绛色的衣,而锦有十九个等级。这七等绶带应当一律用红锦(红:原作「锦」,据本书《舆服六》所引改。),以花纹图案的高低作为差别,只有执法官的绶带用青地荷莲锦,用来区别于其他众臣。东汉的制度,法冠又叫柱后,是执法之人所戴的。侍御史、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有的也称为獬豸冠。《南齐书》也称之为法冠,廷尉等各执法之人戴它。如今御史台从中丞以下到监察御史、大理寺卿、少卿、丞,审刑院、刑部的主判官,既然已经正式确定了官职,实际执行执法之事,就应当戴法冠,改穿青荷莲锦绶。冠上的梁数以及所佩之物,依照本官的品级来定。」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
(按此句天头原批:「按字上疑有阙佚。」)《周礼·司服》说:『天子上朝听政,就穿皮弁服。
东齐谓之象剑。今冬正大朝会,若服三代之冕服,而用三代之礼,则去剑可也;若服秦汉之服,而用秦汉之礼,则存剑可也。然文武异容,佩剑之制,不当施于朝事。又《周礼》以不脱履为恭,以脱屦为相亲。《少仪》曰:『凡祭于室中,堂上无跣,燕则有之。』注曰:『祭不跣者,主恭也;燕则有跣,为欢也。』《特牲》、《少牢馈食》之礼无脱屦,而《燕》与《乡饮酒》之礼则有脱屦升堂,与《少仪》令 神宗元丰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按周以上祭服无剑而有履,故《周官》司服之职悉不着剑,惟朝服则有容刀。《诗》曰:『令:疑误。。自秦以下,冠服虽异于周,犹坐于席。夫坐于席,则剑不可以不解,屦不可以不脱。解剑、脱屦于至尊之前,则愈不恭矣。故将升堂,必解剑、脱屦也。其后相承既久,遂以解剑脱屦为恭,与古益异。今冬(至)[正]朝会,若用周礼,则服当无剑,而惟燕坐,然后脱屦而升;若止袭秦汉之故,则因旧仪为可。又恐佩剑而趍朝,脱屦而示恭,与三代礼意不合。其冬正朝会,欲乞约用周礼,不服剑,不脱屦舄。」从之。
八月二十九日,详定朝会仪注所言:「周礼:天子视朝,则皮弁,服十五升衣,积素以为裳,《记》所谓皮弁素积是也。诸侯视朝,则
委貌冠,其服缁布衣,亦积素以为裳,《诗》所谓『缁衣之宜兮』是也。凡在朝,君臣同服。汉氏承秦,改六冕之制,但玄冠、绛衣而已。魏以来名为五时朝服,隋唐谓之具服。一品以下、九品以上皆绛纱禅衣,其冠有五梁、三梁、二梁、一梁之别。《隋志》曰:梁别贵贱,自汉始也。绶则以组为之,本以贯佩玉相承受。战国尚武而去佩,但留其系璲,而秦乃以采组连于璲,转相结受,因以为饰,所谓绶也。韦彤《五礼精义》曰:『绶以别尊卑,彰有德,故汉制相国至百石吏绶有三采、二采、一采之等。』然则冠以(祭)[梁]之多少别贵贱,绶以采之麤褥异尊卑,其来尚矣。古者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数也「天」下原衍「理」字,据本书《与服六》所引删。。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畿外诸侯远于尊者而伸,则以九、以七、以五,从阳奇之数;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则以八、以六、以四,从阴偶之数。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盖二十四梁,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若人臣之冠,则自五梁而下,与汉唐少异矣。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用锦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亦三梁。而绶有晕锦、黄师子、方胜、练鹊四等之殊。
译』郑玄注解说:『视朝,指处理朝廷内外的政事。』『天子在宗庙接受诸侯朝觐,就穿衮冕。』贾公彦说:『觐礼,天子穿衮冕,背靠着绘有斧形花纹的屏风。』所以可知朝觐是在宗庙举行,天子穿衮冕。既然如此,那么春夏时节在朝廷接受臣子进献礼物,就穿皮弁服,所以孔颖达说:天子穿朝服,站立在路门之外;诸侯穿朝服、手持礼物,进入应门。汉朝的制度,百官在正月朝贺,天子戴通天冠。张衡《东京赋》说:『头戴通天冠,佩戴玉玺。』韦彤《五礼精义》说:『通天冠,是朝会时的正式服装,就如同古代的皮弁一样。』自晋朝以来,天子郊祀天地、祭祀明堂、宗庙,元旦朝会临朝听政,都戴介帻、通天冠,加平冕,用黑色的表面、朱红色的里子,加在通天冠上面。上衣绘画图案而下裳刺绣纹样,是日、月、星辰等十二章纹。从这时起,元旦受朝,才开始使用祭服。梁朝以及隋唐都沿袭了这个做法,本朝的制度也采用衮冕。臣等仔细审察《周礼》所载朝觐之礼,如果是春夏时节在朝廷接受进献礼物,那么君臣都穿朝服;如果是秋冬时节在宗庙接受进献礼物,那么君臣都穿祭服。如今元旦朝会在朝廷举行礼仪,却让天子穿祭服,诸侯穿朝服,不符合礼制的本意。恳请元旦接受朝贺时,天子戴通天冠,穿绛纱袍。」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
元丰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诏:冬至、正旦朝会时,各军所穿的衣冠,厢都指挥使、都指挥使、都虞候、兼领团练使、刺史的,穿第五等服;军都指挥使、都虞候穿第六等服;指挥使、副指挥使穿第七等服,都在朝廷上排班;副都头以上的穿平常的服装,在殿门外排班。二十三日,吏部尚书李清臣奉诏检阅朝会应当承办的事务,打算命令担任执事、高品以下的人都穿介帻
六品则去剑、佩、绶。隋唐冠服皆以品为定,盖其时官与品轻重相准故也。今之令式尚或用品,虽因袭旧文,然以官言之,颇为舛谬。 举一二,则太子中允、赞善大夫与御史中丞同品,太常博士品卑于诸寺丞,太子中舍品高于起居郎,内常侍纔比内殿崇班,而在尚书诸司郎中之上,是品不可用也。若以差遣,则有官卑而任要剧者,有官品高而处冗散者,有一官而兼领数局者,有徒以官奉朝请者,有分局莅职特出于一时随事立名者,是差遣又不可用也。以此言之,用品及差遣定冠绶之制,则未为允当。伏请以官为定,庶名实相副,轻重有准。仍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亦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章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使、知枢密院至太子太保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左右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合)[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雕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师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内臣自内常侍以上及入内省、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前班、东西头供奉官、左右侍禁、左右班殿直,京官秘书郎至诸寺监主簿既预朝会,亦宜朝服从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各从本等寄资者。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
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韦▯卑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红:原作「锦」,据本书《舆服六》所引改。,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后汉制,法(官)[冠]一曰柱后,执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监平也,或谓之獬豸冠。《南齐志》亦曰法冠,廷尉等诸执法者冠之。今御史台自中丞而下至监察御史、大理卿、少卿、丞、审刑院、刑部主判官既正定厥官,真行执法之事,则宜冠法冠,改服青荷莲锦绶。其梁数与佩准本官。」从之。
按此句天头原批:「按字上疑有阙佚。」:《周礼 司服》:『王视朝,则皮弁服。』郑氏注:『视朝,视内外朝之事。』『王受诸侯朝觐于庙,则衮冕。』贾公彦曰:『觐礼,天子衮冕,负黼扆。』故知朝觐在庙,王服衮冕。若然,春夏受挚在朝,则皮弁服,故孔颖达曰:天子朝服,立于路门之外;诸侯朝服执挚,入应门。汉制,百官贺正月,天子服通天冠。张衡《东京赋》曰:『冠通天,佩玉玺。
译、绛色服、大带、革带、袜、履、方心曲领,皇帝依从了。
褶这种服装的形制不知道起源于哪个朝代,皇帝车驾亲征、朝廷内外戒严时就穿它。唐朝的制度:三品以上穿紫色褶服,五品以上穿绯色褶服,七品以上穿绿色褶服,九品以上穿碧色褶服,九品以下通用细绫,七品以下通用小绫。等到查考《卤簿记》……褶冠。如今查考各种典籍志书,只有……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尚书礼部上言说:「枢密都承旨张诚一说,见到朝服法物库有太常协律郎、大乐丞新发给的上褶,乃是从军作战所穿的服装,用这个名称做冠帽,尤其……褶冠,登记收藏在库籍之中,就没有什么根据。请求下达礼官考订核正,下达太常寺办理。」太常寺上言说:「……有鼓吹令、丞所戴的冠,注解说是用漆皮制成,两耳雕镂花纹形状,就如同《三礼图》里的委貌冠,如今俗称为……并不是褶,都应当不再使用。」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六〕……曹尚书……的根据。如今协律郎如果押领乐队,太常卿遇到祭祀、朝会,各自按照本品的朝服、祭服冠服行事。兼任太学令、丞的,如今只穿本品官员的服装(其六:原脱,据文意补。)……侍郎、殿中监、大司丞、散骑常侍、特进、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太尉、节度使、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穿这种服装。
贞元六年正月七日(本段乃唐事,原书已勾去。)……穿中单、勒帛、裙、蔽膝、袍,束大带、革带,戴方心曲领。所佩之物用石头代替珠玉。冠有三梁、五梁的区别,谏官、刑法官则加戴獬豸冠。所持的笏各依其官职使用。如果是引导车驾,除御史大夫、开封府牧、开封县令外出各自乘车之外,其他官员则戴冠穿服骑马。……祭祀官员有襂服,已经安葬除去丧服,以及听闻丧事、假
』韦彤《五礼精义》曰:『通天冠,朝会之正服,犹古之皮弁也。』自晋以来,天子郊祀天地、明堂、宗庙、元会临轩,介帻、通天冠,平冕,皁表,朱缘里,加于通天冠上。衣画而裳绣,为日月星辰十二章。自此元日受朝,始用祭服。梁及隋唐既以因袭,而本(服)[朝]之制亦用衮冕。臣等看详《周礼》朝觐,若春夏受挚于朝,则君臣皆朝服;秋冬受挚于庙,则君臣皆祭服。今元会行礼于朝,而天子服祭服,诸侯服朝服,未合礼意。欲乞元日受朝贺,服通天冠,绛纱袍。」从之。
元丰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冬正朝会,诸军所服衣冠,厢都军、都指挥使、都虞候、领团练使、刺史服第五等;军都指挥使、都虞侯服第六等;指挥使、副指挥使服第七等,并班于廷;副都头以上常服。班殿侯门。二十三日,吏部尚书李清臣奉诏检阅朝会应奉事,欲令执事高品以下并服介帻、绛服、大带、革带、袜、履、方心曲领,从之。
褶之制未详所起代,车驾亲戎,中外戒严则服之。唐制,三品以上紫褟,五品以上绯褟,七品以上绿褟,九品以上碧褟,九品以下通用细绫,七品以下通用小绫。及检会《卤簿记 褶冠。今检诸书志,唯 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尚书礼部言:「枢密都承旨张诚一言,伏见朝服法物库有太常协律郎、大乐丞新给(正)[上]褶乃是从戎之服,以此名冠,尤 褶冠,收载库籍,即无所据。乞下礼官考正,下太常寺。」太常寺言:「 》,有鼓吹令丞冠,注漆皮为之,两耳镂花形,如《三礼图》委貌冠,今俗谓之(为)[非]褶并合不用。」从之。〔六〕曹尚书 所据。今协律郎如押乐,太常卿遇祠祭、朝会,各以本品朝、祭冠服从事。兼太学令丞今止服本品官服,其六:原脱,据文意补。、侍郎,殿中监,大司丞,散骑常侍,特进,金紫、银青光禄大夫,太尉,节度使,左右金吾卫,左右卫上将军服之。
贞元六年正月七日本段乃唐事,原书已勾去。衣中单,勒帛,裙,蔽膝袍,大带,革带,方心曲领。佩则用石以代珠玉。冠有三梁、五梁之别,言官、刑法官则加獬豸。所执各用其笏。如导驾,除御史大夫、开封牧、开封令出各乘车外,他官员冠服而骑。 ,祭官有襂服,既葬公除,及闻哀假满者,请许吉服。赴宗庙之祭,其同宫未葬,虽公除者,请依前禁之。国家朝祭,百官冠服多用周制,每大朝会、侍祠则服之。袜有带,履用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祭服
祭服
【宋会要】
褶、弁服,国朝省八旒冕,六旒冕、弁服。九旒冕: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章,绯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章。
译期已满的人,请准许穿吉服。前往宗庙祭祀的,如果同宫之人尚未安葬,即使已经除去丧服,也请依照先前的规定加以禁止。国家的朝会、祭祀,百官的冠服大多采用周代的制度,每逢大朝会、侍祠时就穿这种服装。袜子有带子,鞋用黑色的……
褶、弁服,本朝省去了八旒冕,只有六旒冕、弁服。九旒冕:用涂金银的花纹装饰额部,犀角、玳瑁做的簪导,穿青罗衣,绣山、龙、雉、火、虎、蜼五种章纹,绯罗裳,绣藻、粉米、黼、黻四种章纹。绯色蔽膝,绣山、火两种章纹。白花罗中单,玉装饰的剑、佩。束革带,配晕锦绶,两个玉环,绯白色罗大带,绯罗袜,鞋。亲王、中书门下的官员奉祀时穿这种服装。九旒冕没有额花,穿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全部用绘画,小白绫中单,配师子锦绶,两个银环,其余同上,三公奉祀时穿这种服装。七旒冕:犀角簪导,衣上绘画虎、雉、粉米三种章纹,裳上绘画黼、黻两种章纹。银装饰的佩、剑,革带。其余同九旒冕。九卿奉祀时穿这种服装。五旒冕没有章纹,铜制的佩、剑,革带,其余同七旒冕。用青罗做衣裳,四品、五品官员担任献官时穿这种服装。六品以下没有剑、佩、绶,穿紫檀色衣、朱色裳,用罗制作。配皁色大绫绶、铜剑、佩,御史、博士穿这种服装。平冕没有旒,穿青色衣、纁色裳,没有剑、佩、绶,其余同五旒冕,太祝、奉礼郎穿这种服装。王公的冠服,唐朝的制度有衮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爵弁、朝服、公服、……
五梁冠:用涂金银的花纹装饰额部,犀角、玳瑁做的簪导,插着立笔,穿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衣领袖口都用黑色镶边。系白罗大带,戴白罗方心曲领,佩玉装饰的剑、佩,束银革带,配晕锦绶,两
绯蔽膝,绣山、火二章。白花罗中单,玉装剑、佩。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绯白罗大带,绯罗袜,履。亲王、中书门下奉祀则服之。九旒冕无额花,玄衣,纁裳,悉画,小白绫中单,师子锦绶,二银环,余同上,三公奉祀则服之。七旒冕:犀角簪导,衣画虎、雉、粉米三章,裳画黼、黻二章。银装佩、剑,革带。余同九旒冕。九卿奉祀则服之。五旒冕无章,铜佩、剑,革带,余同七旒冕。青罗为衣裳,四品、五品为献官则服之。六品以下无剑、佩、绶,紫檀衣、朱裳,罗为之。皁大绫绶、铜剑、佩,御史、博士服之。平冕无旒,青衣、纁裳,无剑、佩、绶,余同五旒冕,太祝奉礼服之。 王公冠服,唐制有衮冕九旒、鷩冕八旒、毳冕七旒、絺冕六旒、玄冕五旒、爵弁、朝服、公服、
五梁冠:涂金银花额、犀、玳瑁簪导、立笔,绯罗袍、白花罗中单、绯罗裙、绯罗蔽膝,并皁褾▯。白罗大带、白罗方心曲领,玉剑佩、银革带、晕锦绶,二玉环,白绫袜、皁皮履。一品、二品侍祠、朝会则服之。中书门下则冠加笼巾、貂蝉。笼巾编藤漆之,涂金银,饰玳瑁蝉一,金蝉六,衔玉。三梁冠:犀角、簪导,无中单,银剑佩,师子锦绶,银环,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御史大夫、中丞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两梁冠:犀角、簪导、铜剑佩、练鹊锦绶、铜环,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侍祠、朝会则服之。六品以下无中单,无剑佩、绶,御史则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单。
、白罗方心曲领,本品冠,导驾则骑而服之。 褟紫、绯、绿各从本服色。白绫中单、白绫
革▯奴。前马队内折冲及执▯者服锦帽、绯绣袍、 、银带、 革▯奴,横刀、执弓箭,珂马。千牛服花脚幞头、绯绣抹额、大口 、银带、 ,锦螣蛇、银带,佩横刀,执弓箭。千牛将军服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金吾上将军、将军、六统军、千牛中郎将服花脚幞头、抹额、紫绣袍,佩牙刀,珂马。诸卫
译个玉环,白绫袜,黑皮鞋。一品、二品官员侍祠、参加朝会时穿这种服装。中书门下的官员则在冠上加戴笼巾、貂蝉。笼巾用藤条编成再上漆,涂饰金银,装饰一只玳瑁蝉、六只金蝉,蝉口衔玉。三梁冠:犀角簪导,没有中单,银装饰的剑、佩,配师子锦绶,银环,其余同五梁冠。诸司三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官员侍祠、参加朝会时穿这种服装。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则冠上有獬豸角,衣配中单。两梁冠:犀角簪导,铜装饰的剑、佩,配练鹊锦绶,铜环,其余同三梁冠。四品、五品官员侍祠、参加朝会时穿这种服装。六品以下没有中单,没有剑、佩、绶,御史则冠上有獬豸角,衣配中单。
……戴白罗方心曲领,戴本品的冠,引导车驾时就骑马穿这种服装。褶服的紫、绯、绿颜色各依本人的官服颜色而定。白绫中单、白绫……
……革靴。前面马队之中的折冲都尉以及执〔仪仗〕的人,穿锦帽、绯色绣袍、〔配饰〕、银带、〔配饰〕革靴,佩横刀,手执弓箭,马饰珂玉。千牛卫士穿花脚幞头、绯色绣抹额、大口裤、银带、〔配饰〕,配锦制螣蛇、银带,佩横刀,手执弓箭。千牛卫将军穿平巾帻、紫色绣袍、大口裤……大驾卤簿中巾帽服饰的制度:金吾上将军、将军、六军统军、千牛卫中郎将穿花脚幞头、抹额、紫色绣袍,佩牙刀,马饰珂玉。诸卫……
大将军、将军、中郎将、折冲、果毅,散手翊卫服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银带。执殳仗、前后步队、真武队执旗、前后 。朱雀队执旗及执牙门旗、执降引旛、黄麾幡者服绯绣衫、抹额、大口 。清游队、佽飞执副仗▯服甲骑具装,锦鞴,横刀、执弓箭,白 。执金吾犦▯服锦袍、帽、臂鞴、银带、乌皮 、银带、乌皮 。金吾押纛服幞头、皁绣衫、大口 、 ,佩横刀、执弓箭。金吾押牙服金鹅帽、紫绣袍、银带,仪刀。金吾执纛者服乌纱帽、皁衣 。诸卫主率、都尉、引驾骑、持钑队内校尉、旅帅、执卫司殳仗、犦▯金五十六骑,班剑、仪刀队、亲勋翊卫执大角人平巾帻、绯绣裲裆、大口 银带。监门校尉、六军押仗服幞头、紫绣裲裆。队正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步)[部]、银带。援宝、执绛麾、真武幢、叉人服武弁、紫绣衫。持钺队、殿中黄麾、伞、扇、腰舆、香镫 、锦带。朱雀队内执弓箭、弩、▯虞候〔佽〕飞执长寿幢宝舆法物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执弓箭。执龙旗副竿人服锦帽、五色绣袍、大口袍、银带。执弩、弓箭人服锦帽、青绣袍、银带。前后步队人服五色鍪甲、锦臂鞴、 鞯、 黄麾,执日月合璧等旗、青龙白虎队、金吾细仗内执旗者服五色绣袍、抹额、行縢、银带,执白干棒人加银褐捍腰。执龙旗及前马〔队〕内执旗人服五色绣袍、银带、行縢、大口镫:原作「蹬」,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抹带、锦螣蛇。歌拱辰管、箫、笳、笛、觱篥无螣蛇。太常大鼓、长鸣、小鼓、中鸣服黄 。太常寺府史、典事、司天令史服幞头、绿衫、黄半臂。太常主帅、棡鼓、金钲、节鼓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褶冠、银褐裙、金铜革带、绯白大带、履 、银带。掩后队服黑鍪甲、锦臂鞴、行縢。鼓吹令丞服绿 、银带。掌辇、主辇服武弁、黄绣衫、紫绣诞带。拢御马者服贴金帽、紫绣大袖衫、银带。执真武幢者服武弁、皁绣衫、紫绣诞带。五牛旗舆士服武弁、五色绣衫、大口 、锦螣蛇。五辂、副辂、耕根车驾士服平巾帻、青绣衫、青履鞯。教马官服幞头、红绣抹额、紫绣衫、白 、勒帛、青耳履。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者服锦帽、五色绣衫、锦臂鞴、银带。引夹旗及执柯舒镫仗者服贴金帽,余同上。执花凤飞黄吉利旗者服银褐绣衫、抹额、银带。夹毂队服五色质鍪铠、锦臂鞴、白行縢、紫口 鞯。骁卫翊三队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华盖、指南、进贤等车驾士、相风、锺漏等舆舆士服武弁、绯绣衫。驾羊车童子服垂耳髻、青头巾、青绣大紬衫、(雷)[雪]、抹额、袜带、绯 、抹额、袜带。太常羽葆鼓、小横吹服青苣文袍、 、抹额袜带。太常铙、大横吹服绯苣文袍、 花袍、绯:疑有脱误。。尚辇、奉御、直长。 褶冠、革带。殿中少监、奉御、供奉、排列官、引驾仗内排列、承直官、大将、金吾引驾、押仗、押旗服幞头、紫公服、乌皮 、白勒帛。司辰、典事、漏刻生服青 。列官令史、府史服黑介帻、绯衫、白
译大将军、将军、中郎将、折冲都尉、果毅都尉,以及散手翊卫,都戴平巾帻,穿紫色绣袍、大口裤,束银带。
手持殳仗的仪卫、前后步队、真武队执旗的人,前后……(原文残缺)。
朱雀队执旗的人以及执牙门旗、执降引旛、黄麾幡的人,穿绯色绣衫,裹抹额,穿大口裤。
清游队、佽飞执副仗的人,穿铠甲、骑披具装铠的马,用锦制鞍鞯,佩横刀,执弓箭,穿白色……(原文残缺)。
执金吾犦槊的人,穿锦袍,戴帽,戴臂鞲,束银带,穿黑皮靴,束银带,穿黑皮靴。
金吾押纛的人,戴幞头,穿黑色绣衫、大口裤,佩横刀,执弓箭。
金吾押牙的人,戴金鹅帽,穿紫色绣袍,束银带,佩仪刀。
金吾执纛的人,戴乌纱帽,穿黑色衣服。
诸卫主率、都尉、引驾骑、持钑队内校尉、旅帅、执卫司殳仗、犦槊……共五十六骑,班剑、仪刀队、亲勋翊卫中执大角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绣裲裆、大口裤,束银带。
监门校尉、六军押仗的人,戴幞头,穿紫色绣裲裆。
队正戴平巾帻,穿绯色绣袍、大口裤,束银带。
援宝、执绛麾、真武幢、执叉的人,戴武弁,穿紫色绣衫。
持钺队、殿中黄麾、伞、扇、腰舆、香镫的执事人,束锦带。
朱雀队内执弓箭、弩的人,虞候佽飞中执长寿幢、宝舆、法物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绣袍、大口裤,执弓箭。
执龙旗副竿的人,戴锦帽,穿五色绣袍、大口袍,束银带。
执弩、弓箭的人,戴锦帽,穿青色绣袍,束银带。
前后步队的人,穿五色鍪甲,戴锦臂鞲,配鞍鞯,执黄麾,以及执日月合璧等旗、青龙白虎队、金吾细仗中执旗的人,穿五色绣袍,裹抹额,缠行縢,束银带;执白干棒的人,加系银褐色捍腰。
执龙旗以及前马队中执旗的人,穿五色绣袍,束银带,缠行縢,穿大口镫("镫"原作"蹬",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裤,系抹带、锦制螣蛇带;唱歌及吹拱辰管、箫、笳、笛、觱篥的人不佩螣蛇带。
太常大鼓、长鸣、小鼓、中鸣的执事人穿黄色……(原文残缺)。
太常寺府史、典事、司天令史,戴幞头,穿绿衫、黄色半臂。
太常主帅以及执棡鼓、金钲、节鼓的人,戴平巾帻,穿绯色绣袍、大口裤,戴褶冠,穿银褐色裙,束金铜革带,系绯白大带,穿鞋……(原文残缺),束银带。
掩后队穿黑色鍪甲,戴锦臂鞲,缠行縢。
鼓吹令、丞穿绿色……(原文残缺),束银带。
掌辇、主辇戴武弁,穿黄色绣衫,系紫色绣诞带。
牵拢御马的人戴贴金帽,穿紫色绣大袖衫,束银带。
执真武幢的人戴武弁,穿黑色绣衫,系紫色绣诞带。
五牛旗舆士戴武弁,穿五色绣衫、大口裤,系锦制螣蛇带。
五辂、副辂、耕根车的驾士戴平巾帻,穿青色绣衫,穿青色鞋,配鞍鞯。
教马官戴幞头,裹红色绣抹额,穿紫色绣衫、白色……(原文残缺),系勒帛,穿青耳鞋。
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的人戴锦帽,穿五色绣衫,戴锦臂鞲,束银带。
引夹旗以及执柯舒镫仗的人戴贴金帽,其余服饰同前。
执花凤、飞黄吉利旗的人穿银褐色绣衫,裹抹额,束银带。
夹毂队穿五色质地的鍪甲,戴锦臂鞲,缠白色行縢,穿紫口裤,配鞍鞯。
骁卫翊三队戴平巾帻,穿绯色绣袍、大口裤。
华盖、指南、进贤等车的驾士,以及相风、锺漏等舆的舆士,戴武弁,穿绯色绣衫。
驾羊车的童子梳垂耳髻,裹青色头巾,穿青色绣大绸衫、……(原文残缺,疑作"雪")、裹抹额,系袜带;又穿绯色……(原文残缺),裹抹额,系袜带。
太常羽葆鼓、小横吹的执事人穿青色苣文袍、……(原文残缺),裹抹额,系袜带。
太常铙、大横吹的执事人穿绯色苣文袍、……(原文残缺)花袍("绯"字疑有脱误)。
尚辇、奉御、直长……(原文残缺)戴褶冠,束革带。
殿中少监、奉御、供奉、排列官,以及引驾仗内排列官、承直官、大将、金吾引驾、押仗、押旗的人,戴幞头,穿紫色公服,穿黑皮靴,系白色勒帛。
司辰、典事、漏刻生穿青色……(原文残缺)。
列官令史、府史戴黑色介帻,穿绯色衫,白色……(原文残缺)。
黄令丞黄:疑有脱误。。殿中执掌、执伞扇人服幞头、碧襕、金 、金铜带、乌皮 、千牛、长史、进马四色官服幞头、绿公服、白
。 铜带、乌皮旧衣黄,太平兴国六年并内侍省,并改服以碧。凡绣文,金吾卫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虎,屯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师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乐工以鸾,耕根车驾士以凤衔嘉禾,进贤车以瑞麟,明远车以对凤,羊车以瑞羊,指南车以孔雀,记里鼓、黄钺车以对鹅,白鹭车以翔鹭,鸾旗车以瑞鸾,崇德车以辟邪,皮轩车以虎,属车以云鹤,豹尾车以玄豹,相风乌舆士以乌,五牛旗以五色牛,余皆以宝相花。
六引内巾服之制。清道官官:原作「冠」,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银带。青衣服平巾青帻 ,服武弁、绯绣衫、革带。持幰弩、车辐棒者服平巾赤帻、绯绣衫、赤帻:原作「服」,据《宋史》卷一四八《仪卫六》改。,余悉同大驾前后部。 、白袜带、银螣蛇。铙吹部内服平巾帻、绯绣袍、白袜带、白 。驾士服锦帽、绣戎服、大袍、银带,弓箭以青,▯以紫。持棡鼓者服平巾帻、绯绣对凤袍、大口 、银带。大驾卤簿内执辔并锦络衫帽。持弓箭、▯者服武弁、绯绣衫、白 、银带。内告止幡曲盖以绯,传教幡、信幡、绛引幡以黄。执诞马辔、仪刀、麾、幢、节、夹▯、大角者服平巾帻、绯绣衫、大口 褶。持戟、伞、扇、刀盾者服黄绣衫、抹额、行縢、银带。持幡盖者服绣衫、抹额、大口 、青
其绣衣文:清道以云鹤,幰弩以辟邪,车辐以白泽,驾士、司徒以瑞马,牧以隼,御史大夫以獬豸,兵部尚书以虎,太常卿以凤,县令以雉,乐工以鸾,余悉以宝相花。
褶如令文之制。其起梁带形制,检寻未是,望以革带代之。」奏可。是岁,造成而未用。干德六年郊禋始服,而冠未造,乃取朝服、进贤 。窃详笼冠子巾与武弁大冠其名虽殊,本是一物,制同而饰别。盖以官品为差,其帻亦载在笼冠下。今请造 、起梁带、乌皮 ,骑马服之。金饰即金附蝉也。详此,即是二品、三品所配弁之制也。附蝉之数,盖一品九蝉,二品八,三品七,四品六,五品五。又令文武弁、平巾帻,侍中、中书令、散骑加貂蝉,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又《开元杂礼》导驾官并朱衣,冠履依本品。此朱衣,今朝服也。然自一品至二品用四入之朱为衣,乃协上下之文,异绛缯之色。又令文三品以上紫褶,五品以上绯褶,七品以上绿褶,九品以上碧褶,并白大口 、玉梁、珠宝钿带、 诸衣,按制度所起,先儒无说,惟《开元杂礼》五品以上通用细绫及罗,六品以下服小绫。
译"法服"。从东汉、晋、宋到北齐,天子祭祀时的服装都说是前三幅、后四幅。如今少府监所制天子衮服的样式,其下裳却用八幅制成,不分前后,违背了古义,请求予以改正。祭服的下裳,应当用七幅制作,前后分开,前三幅后四幅。用现今太常寺所用的周尺来量度,每幅宽二尺二寸,每幅两旁各裁剪缝进一寸,称为'削幅'。腰部褶裥数目不限。裳侧有镶边,称为'綼';裳下也有镶边,称为'緆'。綼、緆的宽度各为一寸半,表里合起来共三寸。群臣祭服的下裳也仿照此制。"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详定郊庙礼文所又上言:"《礼记》说'大夫戴冕在诸侯处助祭,戴弁在自己家庙祭祀',那么臣子助祭就不应当穿朝服。又说'年成歉收,祭祀就不悬挂乐器演奏',那么在举行祭祀这样的吉礼时,就不应当撤去音乐。本朝祭祀,遇到下雨就改为望祀,这不算是通达的礼制。但是如果穿公服而不设乐,就不是奉祀神明应有的做法。臣请求遇雨改望祀时(冕服、祭服,此句疑有脱漏或讹误)。"于是皇帝下诏恢复用乐。又说:"古代的君子一定佩玉,用来比拟德行。右边是徵、角音,左边是宫、羽音。前代儒者说徵、角在右边,代表事务、代表民众,宜于劳作;宫、羽在左边,代表君主、代表物产,宜于安逸,这就是左右佩玉的差异。"又说:"天子佩白玉,系黑色的组绶;公侯佩瓀玟,系□曷组绶、米色内衣。"这是说地位尊贵的人玉色纯正,而公侯以下,玉色则逐渐驳杂,这就是尊卑的差异。佩玉的制度,必须上端系在衡上,下面垂挂三道丝绦,穿以蠙珠。下端两侧缀有璜,中央缀有衡牙。牙居于中央,用来连接前后。而琚、瑀又在丝绦的中央,向下与冲牙相对,所以说佩玉有琚瑀,就是用来填补间隙的。如今的佩玉上下设有三道衡,用银铜制成兽面样式,而璜又夹在中间的衡上,不在下端,所谓的冲牙,也与古制不
褶衣之色,惟本品绶色。注:褶衣,即复衣也。又按诸王朱绶,四采:赤、黄、缥、绀,赤即朱也。以纯朱为地,更次第轻入黄、白、青,付内染之,共为四采,亦谓之朱褶。一品绿綟绶,四采:绿、紫、黄、赤。綟即绿也,是草之绿色,以纯绿为地,亦谓之绿綟褶。二品、三品紫绶,三采:紫、黄、赤,谓之紫褶。其衣身、领、袖袂谓依令制。又按令文武弁金饰、平巾帻、簪导、紫褶、白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十六日,宰臣范质与礼官议:「导驾官服
冠、大带、革(带)、鞯履参用焉。
九月二日,宰臣范质言:「三公祭服,旧皆画升龙,裲裆有绯紫之制,请令礼官检寻故事。按三礼,三公毳冕,无龙章;上公衮冕,无龙,二品鷩冕。又《周礼》言上公衮冕九旒,以五采绳贯五采珠,旒长九寸,每寸以珠玉填。其衣玄色,五章: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于衣。其裳朱色,四章:藻、粉米、黼、黻,绣于裳。又按令文旒并贯青色珠,青纩。其珠及黝纩,今请依令文青色之制。又按《开元礼》,武官陪立大仗,加螣蛇裲裆,如袖无身,以覆其膊胳。音各。盖掖下缝也。从肩领覆臂膊,共一尺二寸。又按《释文》、《玉篇》相传云:其一当胸,其一当背,谓之两当。今详裲裆之制,其领连所覆膊胳,其一当左膊,其一当右膊,故谓之起膊。今请兼存两说,择而用之。」诏改制祭服,以青色造裲裆,用当胸、当背之制。
真宗咸平五年二月,大理寺丞李坦言:「臣闻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殖焉。是故礼者治国之柄,服者饰身之仪。前代成规,后王不易。臣昨差郊坛助祭,窃见助祭之官所服六冕、衣裳画绣之等,多不依古制,又虑后来增减不同。然按《尚书》辇陶云:『(乎)[予]冕板上下之色皆用玄青,亦无邃延,一失也 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会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絺绣。』此十二章也。六章画于衣,象天也;六章绣于裳,象地也。夏商无文。至周,三辰画于旌旗,惟九章在于衣裳之上。周有六冕,按《司服》云:王祭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祭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则衮冕;享先公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祭 小祀则玄冕。郑司农云:大裘,羔裘也。所以知羔裘者,祭天尚质,故用之,象天色也。衮冕之旒,天子则十二旒,升龙于山,升火于宗彝。若上公则九旒,自山龙而下九章。侯伯鷩冕、七旒,自华虫而下七章。子男即毳冕五旒,自宗彝而下五章。孤卿即絺冕三旒,三章,无画皆绣。凡奇数在衣,偶数在裳。今具六冕祭服异同,乞行改正。
译同,上面还有银钩用来系连大带,这些都不是古制。《尔雅》说:'佩衿称为褑。'郭璞认为衣服上的小带称为钤,而佩钤就是系挂佩玉的带子上端相连的部分。现在应当做小带系在革带上,而不用银钩。臣请求都依照古制,只有天子用金玉,其余人都用□石,恪守按其颜色区分,来辨别群臣的等级。银钩兽面的做法,制度上没有经典依据,请求予以去除。古代祭服佩戴韨,没有大绶、小绶以及玉、银、铜环。臣等详细考察,自战国以来,佩玉不再是兵器,韨也不是作战的仪节,于是解除了韨佩而只保留系挂玉的璲。秦代于是用彩色丝带连结在璲上,辗转相连,称为绶。汉代沿用这种做法,又加上双印、佩刀之类的装饰。到汉明帝才重新恢复佩玉的制度,而编织的绶带也没有废除。所以韦彤《五礼精义》说:'汉代天子用黄赤绶,共四种颜色。'从此以后的做法都不合礼制,而且又有大绶、小绶的区别。臣等认为绶是用来贯穿系挂佩玉的("绶"字后疑有误;"三"字疑当作"玉"),借此作为装饰,用来区别尊卑。所以诸侯用朱色组绶,大夫用黑色组绶。所谓的绶,如此而已。取少府监所进天子衮冕的样式,有六彩织绶小带三条,上面有三个小环;一品官祭服则用锦绶、双玉环,从一品用锦绶、双银环,三品、四品用皂绫绶、双铜环,这些都不合古制,请求予以改正。古代祭服都是玄色上衣、纁色下裳,用来象征天地的颜色;裳上的装饰有藻、粉米、黼、黻。如今祭服的上衣却用青色,而绣在裳上的藻纹和粉米纹都用五彩圆花绣制,黻纹用深蓝色,黼纹用碧色和黄色。而且虎蜼本应合为一章,粉米本应各为一章,现在都画成不同的章纹,很不合古制,请求予以改正。古人都用冕服作为祭服,没有穿朝服助祭的做法。《周官》说:公的服制自衮冕以下如同天子之服;卿大夫的服制自玄冕以下如同孤的服制
」诏送太常寺礼院详定。礼院言:「检讨如后。伏缘旒冕之制度,绣画之等差,历代以来,屡有沿革。若循古制,须议酌中。改作之间,安敢轻议!周六冕皆玄上纁下,玄上法天,纁下法地,兼前后邃延。今此下脱文误入于《祭服》类之末高宗绍兴十六年四月四日条下。。」
【宋会要】
皇佑四年三月,太常礼院言:「按《礼》曰:『绣黼丹朱中衣,大夫之僭礼也。』注云:此言诸侯之礼。绣读为绡,缯名也。绣黼丹朱,以为中衣领缘也。疏云:『黼,刺缯为黼文也。丹朱赤色,〔谓〕染缯为赤色也。中衣,谓以素为冕服之里衣,犹今中单衣也。』又《晋诗》云:『素衣朱襮。』《正义》曰:『《释器》云:黼领谓之襮。孙炎曰:绣刺黼文以褗领,是襮为领也』。『中衣者,朝服、祭服之里衣也,其制如深衣。故《礼
记》:深衣,连衣裳而纯之以采者。有表则谓之中衣中:原作「深」,据《诗 唐风 扬之水》孔疏改。。』又《鲁诗》云:『素衣朱绡。』绡为绮属。然则绡是刺绣别名,于此绡上刺为绣文,谓之绡黼也。绡上刺黼以为衣领,然后名之为襮。故《尔雅》云:黼领谓之襮,襮为领之别名也。《开元礼》:天子服衮冕、玄衣纁裳、白纱中单, 官服衮冕、青衣纁裳、白纱中单。今详参古者服之中衣,以素为之,以朱为领缘,而领刺以黼文,故《礼记》云:『绣黼丹朱中衣。』《诗》云素衣朱襮是也。今之祭服既有中单,又别为里,非也。然则中单之制宜用缯素,而朱丹领缘,领刺以黑文黼文可也上「文」字疑误。。《礼》云『大夫之僭礼』,则诸侯之服也。今五等祭服宜依此制。」诏可。
六月,同知太常礼院邵必言:「伏见监祭使、监礼各冠五旒冕,衣裳无章,色以紫檀,详求古礼,并无此服。按《周礼》云,冕之制,凡有旒者,衣裳皆有章,上下之相应也。惟大裘冕无旒,衣裳无章。一命大夫之冕无旒,衣裳亦无(常)[章]。今监祭、监礼所服冕五旒,侯伯之冕也。而衣无章,深所不称。又色以紫檀,盖无经据。故昨礼院所议,止欲从五等以下子男之服。再详监祭本于《周礼》祭仆之职,掌视祭祀,纠百官之戒具,诛其不恭者。至汉史以御史监祠,唐乃有监祭使之名。且祭仆,中士也;御史,执法官也。又监礼则奉常博士之职,其官与品则又差降,皆所以监视察举其不如礼者。考其本末,既非祠官,必也正名,则御史、博士尔,而服用五等,且非所宜。况有旒无章,服色非古,此为失礼甚矣。窃观国家南郊大礼,太常卿止服朝服,前导皇帝;若亚献、终献及坛陛献官,乃服以祭服,明太常卿非祠官而服朝服,礼也。
译,这些都是助祭者的服饰。如今的服饰规格,比起唐代来更为不完备。在令文的祀典仪式中,有九旒冕、七旒冕、五旒冕。现在既没有这些冕的名称,而有司仍然不制作七旒冕,反倒有四旒冕,这种不合礼制的情况更加严重。而且穿用这些服饰的人不按官阶高低区分,所以分献的四品官,都穿四旒冕;博士、御史则戴五旒冕而穿紫檀色衣;太祝、奉礼则穿平冕而没有佩玉,这都是因循旧习而不加讲求造成的失误。而且古代朝服、祭服各不相同,用来区别事奉神明与事奉君主的礼节。现在皇帝在冬至和元旦临朝时,穿天冠、绛纱袍,那么百官都穿朝服,这是符合礼制的。到了亲自祭祀郊庙时,皇帝庄重地穿裘冕来事奉神明,而侍祠的官员却只穿朝服,这难道符合礼制吗?古人斋戒祭祀尚且要改换冠服,何况事奉神明的礼节与朝会事奉君主的事务本就不同呢!那么百官即使不亲自执事,也不应当穿朝服侍祠。至于景灵宫的分献官都穿朝服,尤其失礼。臣请求亲祠郊庙、景灵宫时,除了导贺、赞引、扶侍、宿卫等官员之外,凡是侍祠及分献的官员都应穿祭服,并按照所考订的制度,修造五种冕服及爵弁服,各自厘正冕、弁的名称。《礼记》说:'天子戴玄冕在东门之外朝拜太阳。'又说:'祭祀四望、山川就穿毳冕,祭祀社稷、五祀就穿絺冕,祭祀群小祀就穿玄冕。'注解说:'群小祀,是指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类的祭祀。'孔颖达认为这是就地之小祀而言,以血祭社稷为中祀,以埋沉祭祀以下的为小祀。至于天之小祀,则是司命、司中、风师、雨师,郑玄虽然没有明说,但道理可以推知。本朝的祭祀仪制,祭社稷、朝日、夕月、风师、雨师都穿衮冕,蜡祭、祭先蚕、祭五龙也是如此;祭司命、户、灶、门、厉、行都穿鷩冕;祭寿星、灵星、司中、司寒、中溜、马祭都穿毳冕,这些都不合适。如今天子六种服
又按唐《开元礼》,朝服凡侍祠、朝享、拜表大事则服之。欲乞今后监祭使冠獬豸,监礼冠进贤,各服以侍祠祭,为得其当。庶几盛时典礼,不至差谬。」诏不允。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二日,详定郊庙礼文所言:「《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皆)十有二。郑氏注谓五彩丝为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贾公彦曰:以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于藻绳,每玉间相去一寸,十二玉则十二寸,以一(至)[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此据衮冕前后二十四旒据:疑误。。孔颖达曰:旒长尺二寸,故垂而齐肩也。至后汉明帝用曹褒之说,乘舆服冕系白玉珠为十二旒,前垂四寸,后垂三寸,遂失古制。国朝《衣服令》:乘舆服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盖白珠为旒,用东汉之制,而其冕广长之度,乃自唐以来率意为之,无所稽考。景佑中已经裁定,以叔孙通汉礼器制度为法,凡冕版广八寸,长尺六寸,与古制相合,更不复议。今取少府监进样,如以青罗为表,红罗为里,则非《弁师》所谓玄冕朱里者也。上用金棱天板,四周用金丝结网,两旁用真珠、花素坠之类,皆不
应礼。伏请改用朱组为纮,玉笄、玉瑱。以玄紞垂瑱,以五采玉贯于五色藻为旒,以青、赤、黄、白、黑五色备为一玉,每一玉长一寸,前后二十四旒,垂而齐肩。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释者曰:纯丝易成,故从俭。今不必绩麻,宜表里用缯,庶协孔子所谓纯俭从众之义。古者祭服朝服之裳,皆前三幅、后四幅,殊其前后,不相连属。前为阳,故三幅,以象奇;后为阴,故四幅,以象偶。惟深衣中单之属连衣裳,而裳复不殊前后。然以六幅交解为十二幅,象十二月。其制作莫不有法,故谓之法服。自后汉、晋、宋、后齐,天子祭祀皆云前三幅、后四幅。今少府监乘舆衮服样,其裳乃以八幅为之,不殊前后,有违古义,伏请改正。祭服之裳,以七幅为之,殊其前后,前三后四。以今太常周尺度之,幅广二尺二寸,每幅两旁各缝杀一寸,谓之削幅。腰间辟积无数。裳侧有纯,谓之綼;裳下有纯,谓之緆。綼、緆之广各寸半,表里合为三寸。群臣祭服之裳仿此。」从之。
又详定郊庙礼文所言:「《礼记》曰『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则是臣子助祭不当朝服也。又曰『年谷不登,祭事不县』,则于祭时既行吉礼,不当彻乐也。本朝祠祭,遇雨则望祀,不为达礼。然而服公服不设乐,则非所以奉神。伏请遇雨望,冕服、祭服此句疑有脱误。。」乃诏乐。又曰:「古之君子必佩玉,所以比德也。
译制中,鷩冕以下既然不用于亲自祭祀,就废弃不用,那么诸臣代理祭事,自然应当依从天子所祭之神应穿的服制。臣请求依照《周礼》,凡是祭祀四望、山川就用毳冕,祭祀社稷、五祀就用絺冕,朝日、夕月、风师、雨师、司命、司中就用玄冕。至于七祀、蜡祭、百神、先蚕、五龙、灵星、寿星、司寒、马祭,这些都不属于群小祀之列,应当穿玄冕。"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神宗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上言:"《礼记》说:'三公被加封一命,穿衮服。'那么三公应当穿鷩冕。《诗经》说:'毳衣如同荻草的颜色。'那么上大夫、卿应当穿毳冕。《周礼·典命》说:'公的孤为四命。'又说:天子的大夫为四命,他们的服制各依照命数而定。公的孤,其服制自絺冕以下,那么天子的大夫应当穿絺冕;诸侯的卿大夫服制,自玄冕以下,那么天子的士应当穿玄冕。这就是所谓'周人穿冕服祭祀'的意思。《周礼·司服》说:孤的服制,自絺冕以下;卿大夫的服制,自玄冕以下;士的服制,自皮弁以下,这是诸侯之臣助祭时的服制。然而不记载天子朝廷公卿大夫的服制,是因为举出下级以显示上级,可以类推而知。本朝官名虽然与古代不同,用《唐六典》来考证:'吏部尚书'条注解说:'是周代的天官,相当于卿。''侍郎'条注解说:'是周代的小宰,相当于中大夫("也"字原缺,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员外郎'条注解说:'是周代太宰的属官,相当于上士。'现在依据《唐六典》,参照本朝的班序,臣请求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时穿鷩冕;观察使以上穿毳冕;监察御史以上穿絺冕;朝官以上穿玄冕;选人穿爵弁服。"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只是没有采用爵弁服,供奉官以下直到选人都穿玄冕,没有旒。
徽宗大观元年七月十六日,议礼局递交札子说:"臣等认为,国家祈
右征角,左宫羽。先儒谓征角在右,事也,民也,宜劳;宫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此左右之异也。」又曰:「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瓀玟而纟▯曷组绶、米襦。谓尊者玉色纯,而公侯以降,则玉色渐杂,此尊卑之异也。佩玉之制,必上系于衡,下垂三道,穿以蠙珠。其下之两端则缀璜,中央则缀衡牙。牙居中央,以为前后属也。而琚瑀又在组之中央,下与冲牙相直,故曰佩有琚瑀,所以纳间者是也。今佩上下则设三衡,以银铜兽面为之,而璜又夹中衡,不在下端,其所谓冲牙,亦异于古,又上有银钩以属大带,皆非古制。《尔雅》曰:『佩衿谓之褑』。郭璞以谓衣小带谓之钤,而佩钤则佩玉之带上属者也。今宜为小带以属于革带,而不用银钩。伏请并如古制,惟天子金玉,余皆 石,恪依其色,以辨诸臣之等。银钩兽面,而其制不经,伏乞除去。古者祭服有佩韨,无大绶、小绶并玉、银、铜环。臣等看详,自战国以佩非兵器,韨非战仪,于是解去韨佩而留其系璲。秦乃以采组连结于璲,转相结受,而谓之绶。汉承用之,又加以双印、佩刀之饰。至明帝始复制佩,而组织之绶亦不废焉。故韦彤《五礼精义》曰:『汉乘舆黄赤绶,四采。』自后皆不合礼,而又有大绶、小绶之别。臣等以谓绶者所以贯绶佩三后「绶」字疑误;三:疑当作「玉」。,因为之饰,以别尊卑。故诸侯朱组绶,大夫缁组绶。所谓绶者,如斯而已。取少府监皇帝衮冕进样,有六彩织绶小带三,上有三小环。及
一品祭服则锦绶、双玉环,从一品则锦绶、双银环,三品、四品则皁绫绶、双铜环,皆非古制,伏请改正。古者祭服皆玄衣纁裳,以象天地之色;裳之饰有藻、有粉米、有黼、有黻。今祭服上衣则以青,而其绣于裳者藻及粉米皆以五采圆花绣之,而黻用深蓝,黼用碧与黄。且虎蜼共一章,粉米各一章,今皆异章而画,殊非古制,伏请改制。古者皆以冕为祭服,未有服朝服而助祭者也。《周官》曰: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如孤之服,此助祭者服也。今服章,视唐尤为不备。于令文祀仪有九旒冕、七旒冕、五旒冕。今既无冕名,而有司仍不制七旒冕,乃有四旒冕,其非礼尤甚。又服之者不以官秩上下,故分献四品官,皆服四旒冕,博士、御史则冕五旒而衣紫檀,太祝奉礼则服平冕而无佩玉,此因循不讲之失也。且古者朝、祭服异服,所以别事神与事君之礼。今皇帝冬至及正旦御殿,服天冠、绛纱袍,则百官皆服朝服,乃礼之称。至亲祠郊庙,皇帝严裘冕以事神,而侍祠之官止以朝服,岂礼之称哉 古者齐祭且犹异冠,而况人(礼)[神]之异礼、朝祭之异事乎!则百官虽不执事,不当以朝服侍祠。
译谷、祭社稷,崇奉先圣,上自京师,下至各州郡县,都在春秋两季上丁日、社日举行祭祀。但是太社、太学的献官、祝官行礼,都穿法定的礼服,至于各州郡,却用平常的服装。这难道不是沿袭已久的习惯,而不知道应当如何加以建立明确规定吗?请求下诏命令有司,把祭服的规格颁发给各州郡,使凡是祭祀活动中,献官、祝官行礼都穿各自应穿的服饰。如果所奏获得批准,请求交由本局讨论典礼,详细拟定应当颁布的名目、器物。"皇帝下诏把衣服的制度颁布下去,让各州郡自行制作,如有弊端就听凭他们改造,希望做到简便易行。
政和二年八月十五日,显谟阁待制、前知襄州军州俞□上言:"臣见祭祀所用的服饰,已经用图册颁发给各郡,却还没有明确下达朝廷旨意予以制作。其中社稷、宣圣、风师所穿的服饰("尚服"二字疑有误),希望早日下令施行。"皇帝准奏。同日,尚书省议礼局上言:"查考大观四年四月八日所接受的御笔批示,审阅所上呈的礼书以及祭服制度,都相当详尽。除了需要改正的地方外,其余都依照所奏加以修定。审察侍祠、代理祭祀者的服饰,除五等诸侯的服饰已经得到御笔批示、依照本局所奏、请求不再另行制作外,现在开列群臣的冕服,请求依照已得的御笔批示加以修定,交付有司依照图样并审察制作。"皇帝批准了这个意见。
政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皇帝下诏:"天下州县每年祭祀社稷、雷雨、风师以及祭奠文宣王,所用冠服都沿袭旧制,形制怪异,各处又不相同。可命令礼制局制作样式,颁发给转运司,命本司制造,再发给各州,州再发给县,希望使服饰统一,用以整齐百姓的礼制观瞻。"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利州路学事林晨上言:"臣见朝廷考订雅乐,制定了士人所穿的服饰;考订之后,虽然大朝服中有所采用,但士服却并不常用。如今春秋两次在学校举行释奠礼,虽然用士人来演奏音乐,但所穿衣服仍
至于景灵宫分献官皆服朝服,尤为失礼。伏请亲祠郊庙、景灵宫,除导贺、赞引、扶侍、宿卫之官且侍祠及分献者并服祭服,如所考制度,修制五冕及爵弁服,各正冕弁之名。《礼》曰:『天子玄冕朝日于东门之外。』又曰:『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祭 小祀则玄。』注:『群小祀,林泽、坟衍、四方百物之属。』孔颖达谓此据地之小祀,以血祭社稷为中祀,埋沉以下为小祀也。若天之小祀,则司命、司中、风师、雨师,郑虽不言,义可知矣。国朝祀仪,祭社稷、朝日、夕月、风师、雨师皆服衮冕,其蜡 、祭先蚕、五龙亦如之,祭司命、户、灶、门、厉、行皆服鷩冕,寿星、灵星、司中、司寒、中溜、马祭皆服毳冕,皆非是。今天子六服,自鷩冕而下既不亲祠,废而不用,则诸臣摄事,自当从王所祭之服。伏请依《周礼》,凡祀四望、山川则以毳冕,祭社稷五祀则以絺冕,朝日、夕月、风师、雨师、司命、司中则以玄冕。若七祀、 祭、百神、先蚕、五龙、灵星、寿星、司寒、马祭,盖皆非群小祀之比,当服玄冕。」从之。
【宋会要】
神宗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礼记》曰:『三公一命,衮。』则三公当服鷩冕。《诗》曰:『毳衣如菼。』则上大夫、卿当服毳冕。《周礼 典命》曰:『公之孤四命。』又曰:王之大夫四命。其衣服各视其命之数。公之孤,其服自(饰)[絺]冕而下,则王之大夫当服絺冕;诸侯、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则王之士当服玄冕。所谓周人冕而祭也。《司服》曰:孤之服,自絺冕而下;卿大夫
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此诸侯之臣助祭服也。然而不着王朝公卿大夫之服者,盖举下以见上,可比义而知也。本朝官名虽与古不同,以《唐六典》考之,『吏部尚书』注曰:『周之天官,卿也。』『侍郎』注曰:『周之小宰,中大夫也也: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员外郎』注曰:『周太宰属官,上士也。』今约之《六典》,参以本朝班序,伏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观察使以上服毳冕;监察御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选人服爵弁。」从之,惟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选人皆服玄冕,无旒。
【宋会要】
徽宗大观元年七月十六日,议礼局札子:「窃以国家祈谷社稷,崇奉先圣,上自京师,下逮郡邑,以春秋上丁社日行事。然太社、太学献官祝礼,皆以法服,至于郡邑,则用常服。岂非因习已久,而未知所以建明欤 乞诏有司,降祭服于州郡,俾凡祭祀,献官祝礼,各服其服。如允所奏,乞降付本局讨论典礼,具合颁名件。
译旧沿用旧制。臣愚见,想请求春秋释奠时,凡是执掌音乐、陪同就位的士人,都穿士服。"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政和八年十一月五日,知永兴军席旦上奏:"臣听说太学辟雍的士人演奏音乐时,都穿士服,而外地各路的学生,却仍然穿着襕衫、幞头。希望下令有司加以考订议定,登记造成图样规格,颁发赏赐给外地各郡。"礼制局上呈公文说:"现在打算把上述士服的样式颁发下去,交给各路学校。凡是演奏音乐、举行释奠礼时,学生们都穿这种服装。已经绘制并讨论好了士服的图样,请求下达指令,交付制造所,每州制作一套样品颁发下去,依照样品制造。"皇帝批准。此后制造所在每州制作头冠、角簪、衣裳、珠佩、大带、银带、鞋履,颁发下去。
重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皇帝下诏命令礼制局,先就冠服问题讨论后奏闻,至于现在所穿的服饰,先改用鞋履。礼制局上奏:"鞋履有絇、繶、纯、綦,请求仿照古制,都随服色而定。"皇帝采纳。
十二月三日,编类御笔所礼制局上奏:"现在讨论确定鞋履的制度如下:絇,是鞋头上的装饰。繶,是鞋底的装饰。纯,是镶边。綦,是鞋带。古时候舄、履的颜色都随下裳的颜色而定,有赤舄、白舄、黑舄。现在的鞋履打算用黑色皮革制作,其絇、繶、纯、綦都随所穿服色而定,用来仿效古代随裳色而定的用意。"皇帝采纳。并且从来年正月初一开始改用,在京城以外地区则从三月初一开始。
二十三日,礼制局上奏:"鞋履随所穿服色而定,但武官的服色只有一个等级,应当议定加以区别。"皇帝下诏:文武官员大夫以上,鞋履具备絇、繶、纯、綦四种装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掉繶这一项,都称为"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直到将校、伎术官,去掉繶、纯两项,都称为"屦"。
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上奏说:"臣曾经考订各种经传,全面掌握
」诏以衣服制度颁之,使州郡自制,弊则听其改造,庶简而易成。
【宋会要】
政和二年八月十五日,显谟阁待制、前知襄州军州俞 言:「伏见祭祀之服,以图册下诸郡,未有明降朝旨制造。其社稷、宣圣、风师尚服尚服:疑误。,望早赐施行。」从之。同日,尚书省议礼局言:「契勘大观四年四月八日被受御笔,阅所上礼书并祭服制度,颇见详尽。除改正外,余依所奏修定。看详侍祠、摄祭之服,除五等诸侯服饰已得御笔,依本司所奏,乞更不制造外,今具群臣冕服,乞依已得御笔修定,付有司依图画及看详制造。」〔从〕之。
政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诏:「天下州县岁祭社稷、雷雨、风师及释奠文宣王,冠服悉循其旧,形制诡异,在处不同。可令礼制局造样,颁下转运司,令本司(制)[制]造,下诸州,州下县,庶衣服不二,以齐其民。」
十二月二十九日,提举利州路学事林晨言:「窃见廷按雅乐,制为士服;廷按之后,虽大朝服用之,而士服不常用。今春秋两学释奠,虽用士作乐,衣服尚仍旧制。臣愚欲乞春秋释奠用士执乐陪位,并服士服。」从之。
八年十一月五日,知永兴军席旦奏:「窃闻太学辟廱士人作乐,皆服士服,而外路诸生,尚衣襕幞。欲望下有司考议,籍为图式,颁赐外郡。」礼制局状:「今欲颁上件士服之式,付之诸路学校。凡作乐释奠,诸生皆服其服。画到已讨论士服图样,欲乞指挥,下制造所,每州造样一副颁降,依样制造。」从之。既而制造所每州造到头冠、角簪、衣裳、珠佩、大带、银带、履颁下。
重和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礼制局先自
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请仿古制,皆随服之色。」从之。 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
十二月三日,编类御笔所礼制局奏:「今讨论到履制度下项:絇、履上饰也。
繶、饰底也。纯、缘也。綦。履带也。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从之。仍自来年正月一日改用,在外自三月一日。
二十三日,礼制局奏:「履随其服色,而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屦。
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奏言:「臣尝考诸经传,具得冕服之制。盖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无旒;衣皆无章,裳韨视其命数。
译了冕服的制度。天子的三公是八命,穿鷩冕、八旒,衣裳七章纹,每种章纹各用八个;孤、卿是六命,穿毳冕、六旒,衣裳五章纹,每种各用六个;大夫是四命,穿絺冕、四旒,衣裳三章纹,每种各用四个;上士是三命,穿玄冕、三旒;中士是再命,穿玄冕、二旒;下士是一命,穿玄冕、无旒;衣上都没有章纹,裳、韨的数目视命数而定。从三命以下,其彩饰以至笄、衡、纮、紞、瑱、纩、带、佩、芾、舄、中衣,都有等级差别。近世冕服的制度,沿袭传承已失去原貌,大多不如古制。冕的后面方、前面圆,后面高昂、前面低俯,表面用玄色、里子用朱色,这是冕的制度。现在冕的方圆俯仰("仰"字原作"俛",据本书《舆服五》所引改正),几乎已经分辨不出来了。而且用青色做表面并用金银装饰,衣都用玄色,裳都用纁色,裳前三幅、后四幅,这是衣裳的制度。现在却衣色用青色,裳色用绯色,而且都用六幅而不分前后了。山纹象征静止,如今却画得像随意的样子;火纹象征圆形,如今却画得像尖锐的样子。宗彝,是宗庙里画有虎、蜼图案的酒器,如今却只画出虎、蜼的形状,而不做成虎蜼形状的彝器。粉米,是米粒经磨粉后的图案,如今却分为两种章纹,而用五色圆花作为衬托。佩玉本来只有冲、璜、琚、瑀、冲牙而已,如今却加上双滴饰并重设两道横玉。绶带本来只是用来贯穿佩玉的,如今却另做成锦绶,中间又加上双环。至于带没有纽约,芾没有肩颈,舄没有钩繶,中衣不与下裳相连。臣读到《国朝会要》记载,郊庙奉祀的礼文,从祖宗以来屡次讲求探究,只是旧的服饰已经没有留存下来的了。臣想请求借此机会加以改造,纠正其中的讹误,完全依照周代的制度,以符合古代圣贤的教导。"随后礼部查核后上奏说:"衣服的制度,有的是根据当时的君王加以增减,事情虽然改变了古制,但都是一时的制作,未尝没有因革
自三而下,其彩至笄、衡、纮、紞、瑱、纩、带、佩、芾、(写)[舄]中衣皆有等差。近世冕服制度,沿袭失真,多不如古。夫后方而前圆,后昂而前俛,玄表而朱里,此冕之制也。今则方圆俛仰仰:原作「俛」,据本书《舆服五》所引改。,几于无辨。且以青为表而饰以金银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后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则衣色以青,裳色以绯,且以六幅而不殊矣。山以章也,今则以随;火以圜也,今则以锐。宗彝,宗庙虎蜼之彝也;乃画虎蜼之状而不为虎蜼彝。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为二章,而以五色圆花为藉。佩有冲、璜、琚、瑀、冲牙而已;乃加以双滴而重设二衡。绶以贯佩玉而已;乃别为锦绶,而间以双环。以(玉)[至]带无纽约,芾无肩颈,舄无钩繶,中衣无连裳。臣伏读《国朝会要》,郊庙奉祀礼文,祖宗以来屡尝讲究,第以旧服无有存者。欲乞因兹改作,是正讹谬,一从周制,以合先圣之言。」寻礼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时王而为之损益,事虽变古,要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虽行之已久,不应承误袭非,惮于改正。按《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亦五等。国家承唐之旧,初有五旒之名。其后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无旒玄冕,凡三等而已。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书服毳冕,以至光禄丞亦服焉,贵贱几无等。此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今合增鷩冕为八旒,增毳冕为六旒,复置絺冕为四旒,并及无旒玄冕,共四等,庶几稍合周制。若冕之方圆低昂至于无辨至: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则(制)[制]造之差也。以青为表,非不用玄也,为玄而不至者也;以绯为裳,非不用纁也,为纁而太过者也。山,止而静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势,而不知其性。〔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锐,
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至于宗彝、粉米、佩、绶、带、纽、芾、屦之属,皆宜改正施行。」是时诸臣奏请讨论虽详,然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苍。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纮以紫罗,属于武。衣以青、黑罗。三章:华虫、火、虎蜼彝。裳
译变化。有的经考订先王之制而发现有谬误的,即使已经施行很久,也不应当承袭错误、沿用不当的做法,而畏惧改正。按《周官》记载,从上公穿衮服,天子的三公穿鷩服,一直到士穿玄冕,共分五等。唐代的制度:从一品穿衮冕九旒,到五品穿玄冕,也是五等。本朝沿袭唐代旧制,起初有五种旒数的名称。此后去掉了三公的衮冕以及絺冕,只保留七旒鷩冕、五旒毳冕、无旒玄冕,一共只有三等而已。衮服不是三公所应穿的,去掉是可以的;但连絺冕也一并去掉,以致从尚书穿毳冕,直到光禄丞也穿毳冕,贵贱几乎没有等级区别。这些都是一时的制作,未尝没有因革变化。现在应当增加鷩冕为八旒,增加毳冕为六旒,恢复设置絺冕为四旒,加上无旒的玄冕,共四等,这样才能大致符合周代的制度。至于冕的方圆俯仰几乎无法分辨("至"字原缺,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这是制造上的差错。用青色做表面,不是不用玄色,而是用了玄色却又不够纯正;用绯色做下裳,不是不用纁色,而是用了纁色却又过了头。山,是静止不动的,如今却画成低垂的样子,只得到山的形势,却不明白其本性。火,是圆形而神妙的,如今却画成尖锐的样子,只得到火的形状,却不能得其神韵。至于宗彝、粉米、佩、绶、带、纽、芾、屦等等,都应当加以改正施行。"当时各位大臣的奏请虽然讨论得很详细,但终究因为沿袭已久,未能彻底革除旧弊。
鷩冕八旒,每旒穿八颗玉珠,用三种颜色:朱、白、苍。用角制的笄,青色丝绵,用三色的紞垂下。纮用紫色罗制成,系在冠武上。衣用青、黑二色罗制成,绣三章纹:华虫、火、虎蜼彝。裳……
以纁表罗里,缯七幅,绣四章:藻、粉、黼、黻。大(车)[带],中单,佩以 ,贯以药珠,绶以绛锦、银环。韦▯犬上纰、下纯,绘二章:山、火。(华)[革]带,绯罗表、金涂铜装。鞯、舄并如旧制。宰相亚、终献、大礼使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亚、终献,明堂涤濯、进玉爵酒官亦如之「官」字原脱,据本书《舆服五》所引补。。
译用浅绛色做表面、罗做衬里,缯七幅,绣四种纹样:藻纹、粉米纹、黼纹、黻纹。大带、中单,佩玉用药珠贯穿,绶带用绛色锦制成,配银环。韦□(缺字)犬上镶纰、下镶纯,绘两种纹样:山纹、火纹。革带,绯罗做表面,鎏金铜装饰。鞯、舄都依照旧制。宰相担任亚献、终献、大礼使时穿这套服饰。此前在景灵宫、太庙担任亚献、终献,明堂涤濯礼器、进献玉爵美酒的官员也同样穿这套服饰。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绘虎蜼彝、藻、粉米。裳二章:绣黼、黻。佩药珠、衡、璜等。以金涂铜带,韦▯犬绘以山。革带以金涂铜。余如鷩冕。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官、荐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彻笾豆、进饮福酒、彻徂祝腥、赞引、亚、终献,礼仪使、亚终献爵并盥洗官四员并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献,社坛九宫坛分祭,初献、亚献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绿。衣一章,绘粉米。〔裳〕二章,绣黼、黻。绶以皁绫,铜环。余如毳冕。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前二日奏告亚献终献官、监察御史并如之。社坛、九宫坛分祭终献官、监察御史、兵、工部、光禄寺卿、丞亦如之。
玄冕:无旒,无佩绶。衣纯黑,无章。裳刺黼而已。韨无刺绣,余如絺冕。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执事官内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礼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坛衣,博士、御史服之。
外州军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献服之;毳冕六旒,经略、安抚、钤辖初献服之;絺冕四旒,经略、安抚、钤辖亚献服之。节镇、防、团、军(士)[事]初献亦如之。玄冕,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亚终献服之。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六年四月四日,上谓辅臣曰:「比降下祭服,更令礼官考古,便可依式(制)[制]造,庶将来奉祀不阙。」
今检详《郊祀绿》此句以下终《祭服》类错简,当移至《舆服》四之一八真宗咸平五年二月条后。,皇帝祀天地神祗,则服大裘冕。按《三礼义宗》云:祭天所以用大裘者,是羊羔裘也。黑者象天色玄,大者拟覆焘垂下,故服大裘以祀天也。冕者勉也,所以勉人为高行。凡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冕既大同,无以为别,故不谓冕为服,但取画章之异以
为立名,故用服名冕。
一、六冕之旒数。若大裘冕即无旒。若衮冕,天子十有二旒,前后邃延;上公即九旒。每旒五采就为之,每一寸安一玉,玉皆五色:(先)朱、白、苍、黄、玄。诸侯即三采。夏商朱(缘)[绿]旒、玉纯用一色,其数不与昔同,是二失也。
译毳冕:六颗玉,三种彩色。上衣三章纹:绘虎蜼彝、藻、粉米。下裳二章纹:绣黼、黻。佩戴药珠、衡、璜等饰物。用鎏金铜带,韦制的〇(原文缺字)上绘以山形图案。革带用鎏金铜制成。其余如鷩冕。六部侍郎以上官员穿用此服。祭祀前,景灵宫、太庙的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官、荐俎官,明堂的受玉爵官、受玉币官、奉彻笾豆官、进饮福酒官、彻徂祝腥官、赞引官、亚献官、终献官,礼仪使、亚献终献爵官以及盥洗官共四员,都是如此。祭祀前两日奏告初献时,社坛、九宫坛分祭的初献、亚献官也是如此。
絺冕:四颗玉,二种彩色:朱色、绿色。上衣一章纹,绘粉米。〔下裳〕二章纹,绣黼、黻。绶带用皁色绫,铜环。其余如毳冕。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官员穿用此服。祭祀前,景灵宫、太庙的奏奉神主官、明堂的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祭祀前两日奏告的亚献官、终献官、监察御史也都是如此。社坛、九宫坛分祭的终献官、监察御史、兵部、工部、光禄寺卿、丞也是如此。
玄冕:没有旒,没有佩绶。上衣纯黑色,没有章纹。下裳只刺绣黼纹而已。蔽膝无刺绣,其余如絺冕。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员,以及供祠执事的内侍以下官员穿用此服。明堂的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的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的太社官、太祝官、太官令、奉礼郎都是如此。
紫檀冕:四旒,穿紫坛衣,博士、御史穿用此服。
外州军祭服:鷩冕八旒,三都的初献官穿用;毳冕六旒,经略使、安抚使、钤辖的初献官穿用;絺冕四旒,经略使、安抚使、钤辖的亚献官穿用。节镇、防御州、团练州、军事州的初献官也是如此。玄冕,没有旒,节镇、防御、团练、军事州的亚献、终献官穿用。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六年四月四日,皇上对辅臣说:"近来颁降祭服制度,再让礼官考订古制,便可依照式样制造,以免将来举行祭祀时有所欠缺。"
现在查考详审《郊祀录》——此句以下到《祭服》类为止,是原书错简,应当移到《舆服》四之一八真宗咸平五年二月条之后。,皇帝祭祀天地神祗,就穿大裘冕。按《三礼义宗》说:祭天之所以用大裘,是因为那是羊羔皮裘。黑色象征天色玄暗,宽大是取覆盖垂覆之意,所以穿大裘来祭天。冕的意思是勉励,用来勉励人从事崇高的德行。凡是六种冕服,都是上衣玄色、下裳纁色,冕既然大体相同,就没有办法区别,所以不用冕来称呼服装,只是取所绘章纹的不同来命名,所以用服的名称来称呼冕。
第一,六种冕的旒数。如果是大裘冕就没有旒。如果是衮冕,天子十二旒,前后垂延;上公则九旒。每旒用五种彩色的丝线编就,每一寸安一颗玉,玉都是五种颜色:朱、白、苍、黄、玄。诸侯则三种彩色。夏商朝用朱绿色的旒、玉只用一种颜色,这些数目与古时不同,这是第二个错误。,都是循环往复。十二旒,每旒长一尺二寸,共用
,皆周而复始。十二旒,旒各一尺二寸,用玉二百八十八。若上公九旒,用玉百六十二。今
今检详凡享庙、谒庙及遣上将征还、饮至,则服衮冕。按自衮冕而下服名冕者,皆是画衣章之首。衮冕所以祭先王者,为服以龙为首,龙德神异,应时潜见,象王者有神异之德也。其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缨:原脱,据本书《舆服五》补。,色如其绶。《玉藻》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衮以祭。』郑玄云:冕之旒,以藻紃贯玉为饰,因以名也。十有二就,每一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垂齐肩也。五采者,依射侯之次,从上而下,初以朱,次以白,次以苍,次以黄,次以玄。以五彩(正)[玉]既贯 ,周而复始,此并周制也。至汉明帝用曹裒之说,皆用白旋珠,与古异也。魏文帝好妇人饰,改珊瑚珠。至晋江左,又改汉制。今用白珠之制,自汉始焉。《大戴礼》曰:『冕而加旒,以蔽明也。』隋牛弘云:请以采綖贯珠为旒。后只言采,不言五采。《周礼》衮冕九章,弁龙于山,升火于宗彝,以五章画于衣:一曰龙,二曰山,三曰华虫,四曰火,五曰宗彝。今衣上不见宗彝,又剩一藻文也。下四章绣于裳上,六曰藻,七曰粉米,八曰黼,九曰黻。今又无藻文,余有三章亦不絺绣,是三失也。
今检详《义纂》云:《周礼》衮冕九章,尚龙置于山上,谓之龙衮。郑玄谓衮者卷也,龙能变化舒卷,因以名焉。以五采综紃贯玉,前后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也。秦除古制,皆服礿玄。汉明帝始采旧法,系白玉珠为旒,以组为缨缨:原作「绶」,据本书《舆服》五之三所引改。,黈纩塞耳,玄衣纁裳,十二章,自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画之于衣,藻、粉米、黼、黻四章绣之于裳,织成为之,褾领皆升龙焉。唐制,白纱为中衣,以黼为领,舄(如)[加]金饰,入庙、践祚、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及临轩册拜公王则服之,是承汉礼也。又《周礼》天子衮冕十有二旒,〔旒〕十有二就,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各用十二玉也。又按《郊礼录》礼:上文作「祀」。云:其服玄衣纁裳,十二章。(安)[按]《易》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韩康伯注云:『上衣下裳,取乾坤之象有上下也』。《释名》:『上服曰衣,衣者,依也;下服曰裳,裳者,障也,所以障蔽也。』夫衣用玄者,象天色也;裳用纁者,法地色也。不法苍黄之色者,凡衣服悉明其身有章彩文物,以苍黄太质,故用玄纁耳。纁者,是朱之小别,故《周礼(锺)[纁]氏》云:『三入为纁。
译玉二百八十八颗。如果是上公九旒,用玉一百六十二颗。
现在查考详审,凡是祭享太庙、谒庙以及派遣上将出征归来、举行饮至礼时,都穿衮冕。按从衮冕以下称为冕服的,都是所绘衣服章纹之首。衮冕之所以用来祭祀先王,是因为衣服以龙为首要图案,龙德神异,能应时而潜藏显现,象征帝王有神异的德行。其冕垂白珠十二旒,用丝带做缨,颜色与绶带相同。《玉藻》说:"天子玉藻十二旒,前后垂延,穿龙衮来祭祀。"郑玄说:冕的旒,用藻纹丝带贯穿玉作为装饰,因此得名。十二就,每一就贯穿一颗玉,就与就之间相隔一寸,那么旒长一尺二寸,垂下齐肩。所谓五彩,是依照射侯的次序,从上到下,先是朱色,其次白色,其次苍色,其次黄色,其次玄色。用五色玉贯穿之后,循环往复,这些都是周朝的制度。到汉明帝时采用曹裒的说法,都用白色旋珠,与古制不同。魏文帝喜好妇人的装饰,改用珊瑚珠。到晋朝江左时,又改变了汉朝的制度。现今用白珠的制度,是从汉代开始的。《大戴礼》说:"冕上加旒,用来遮蔽视线。"隋朝牛弘说:请用彩色丝带贯穿珠子作为旒。后来只说彩色,不说五彩。《周礼》衮冕九章,把龙、山画在一起,把火、宗彝画在一起,用五种章纹画在衣上:一是龙,二是山,三是华虫,四是火,五是宗彝。现在衣上看不到宗彝,又多余画了一个藻纹。下面四章绣在裳上,六是藻,七是粉米,八是黼,九是黻。现在又没有藻纹,其余三章也不用刺绣,这是第三个错误。
现在查考详审《义纂》说:《周礼》衮冕九章,把龙尊放在山上,称之为龙衮。郑玄认为衮就是卷的意思,龙能够变化舒展卷曲,因此得名。用五色综带贯穿玉,前后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颗。秦朝废除古制,都穿礿玄服。汉明帝才开始采用旧法,用白玉珠系成旒,用丝带做缨,用黄绵塞耳,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十二章纹,从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八章画在衣上,藻、粉米、黼、黻四章绣在裳上,用织成的方法制作,衣领袖口都织有升龙图案。唐朝的制度,用白纱做中衣,用黼纹做衣领,鞋加金饰,入太庙、登基、行加元服礼、纳皇后、元日受朝以及登殿册封公王时穿用,这是承袭汉礼。又《周礼》记载天子衮冕十二旒,每旒十二就,每就贯一玉,就与就间隔一寸,那么旒长一尺二寸,各用十二颗玉。又查《郊礼录》记载——原文上文作"祀"。说:其服为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十二章纹。按《易经》说:"黄帝、尧、舜制定衣裳而天下大治,是取法于乾坤。"韩康伯注说:"上衣下裳,取乾坤有上下之象。"《释名》说:"上身的服装叫衣,衣就是依附的意思;下身的服装叫裳,裳就是遮障的意思,用来遮蔽身体。"衣服用玄色,是象征天的颜色;裳用纁色,是效法地的颜色。不效法苍色黄色,是因为凡是衣服都要在身上显明章纹彩饰,如果用苍黄这样浓重朴质的颜色,就不合适,所以用玄纁二色。纁,是朱色的细微变化,所以《周礼·纁氏》说:"染三次成为纁色。"郑玄注《士冠礼》说:"朱色则要染四次。"这与纁是同类的。十二章纹,是效法上天的大数,是虞舜的服制。本朝的制度,是效法舜的服制。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
』郑注《士冠礼》云:『朱则四入。』是与纁同类也。十二章者,法天之大数,虞帝之服也。圣朝之制,法舜服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此八章在衣;藻、粉米、黼、黻,此四章在裳。裳衣
褾领为升龙,皆织成为之。按《三礼义宗》曰:日、月、星辰三章直画作其形,欲明王者有光照之功,垂于下土。山亦画山形,取其能兴云雨,膏润万物,象王者之泽沾于下也。龙亦画龙形,取其变化无方,或巘或见,适显王者之德卷舒有时,应机布道。华虫者,画作鷩雉之体,有文饰,故谓之华。象其雉身被五色,有炳蔚之姿,似王者体合五常,兼文明之性。宗彝者,画虎雉于宗庙之器为饰,因而名之。象虎蜼以刚猛制物,王者亦以威武定乱也。藻画其形,藻逐水上下,似王者之德日新也。火、粉米亦直画其形,粉洁白,故以名之;米者人恃之以生,王者亦物之所赖以理也。黼画斧形,象王者能断割,临事能决之也。黼者两(巳)[弓]相背,明民见善改恶也。此皆圣人法象之意。周则画九章,又登龙于山,登火于宗彝,尊其神明故也。按古礼皆衣画裳绣,法阴阳之义;衣数则奇,裳数则偶。今圣朝制令,上八下四,皆以偶而言。又王服自衮冕以下皆织成而为之,是王者相变也。龙、山以下,每章一行,重以为等,每行十二。按礼图,凡章文参错,满衣裳而已,不拘其数。崔灵恩云各画十二,亦取则(大)[天]之大数一。鷩冕七章,画三章于衣,绣四章于裳。毳冕五章,画三章于衣,绣二章于裳。絺冕上下皆绣黻而已。今等级不同,是四失也。
又检详郊祀云:鷩冕八旒,其服七章:华虫、火、宗彝,此三章在衣;藻、粉米、黼、黼,此四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雉言鷩者,以为禽鸟体卑,义不足取,故文采章著者以为称也。祭先公者,鷩冕以雉为首,雉有专介之志,象先公有贤才,能守节度也。故《左传》云:圣达节,次守节。余同衮冕。毳七旒,其服五章:宗彝、藻、粉米三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凡章服之中,惟有龙雉虎蜼,并是禽兽。龙能变化,其体可尊,故不隐其名;鷩及虎蜼,嫌其体卑,故没其正体。所以龙、雉各自为章者,龙为神化,雉为文明。神化文明,理皆是阳;虎虽山林之兽,义皆是阴,故龙、雉各一而成章,虎蜼合两而为体,(故)[效]于阴阳之义也。以毳冕祭四望者,四望是五岳四渎之神,虎蜼是山林所生,故服以明象也。然《周礼》之祭服止于六冕,所祭之神,其类甚多,但使理通,便皆同用。虎蜼非水物,山川气通,故俱用毳冕,明有同气之理。余同鷩冕。
译这八章在衣上;藻、粉米、黼、黻,这四章在裳上。裳衣的领口袖边织成升龙图案,都是用织成的方法制作。按《三礼义宗》说:日、月、星辰三章直接画出其形状,是要表明帝王有光照之功,垂惠于天下。山也是画出山的形状,取其能兴起云雨,滋润万物,象征帝王的恩泽沾溉天下。龙也是画出龙的形状,取其变化无方,时而隐藏时而显现,正好显示帝王的德行舒卷自如、把握时机布施教化。华虫,画作鷩雉的形体,有文饰,所以称为华。象征雉身披五色,有光彩绚丽的姿态,好似帝王的品德符合五常,兼有文明的品性。宗彝,是把虎、蜼画在宗庙祭器上作为装饰,因而得名。象征虎、蜼用刚猛来制服万物,帝王也用威武来平定祸乱。藻画出其形状,藻随水流上下浮动,好似帝王的德行日日更新。火、粉米也是直接画出其形状,粉是洁白的,所以用来命名;米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帝王也是万物所依赖来治理的。黼画作斧形,象征帝王能够决断割裂,遇事能够决断。黼是两个弓形相背,表明百姓见善改恶。这些都是圣人取法物象的用意。周朝画九章,又把龙置于山之上,把火置于宗彝之上,是尊崇其神明的缘故。按古礼都是衣上绘画、裳上刺绣,效法阴阳的道理;衣的数目是奇数,裳的数目是偶数。现今本朝的制度规定,上八下四,都用偶数来说。又天子的服装从衮冕以下都用织成的方法制作,这是帝王制度互相变化的缘故。龙、山以下,每一章为一行,重叠排列作为等级,每行十二个。按礼图,凡是章纹交错排列,铺满衣裳而已,不拘泥于数目。崔灵恩说各画十二个,也是取法上天的大数。鷩冕七章,三章画在衣上,四章绣在裳上。毳冕五章,三章画在衣上,二章绣在裳上。絺冕上下都只是绣黻纹而已。现今等级不一致,这是第四个错误。
又查考详审郊祀说:鷩冕八旒,其服七章:华虫、火、宗彝,这三章在衣上;藻、粉米、黼、黻,这四章在裳上。按《三礼义宗》说:雉称为鷩,是因为禽鸟形体卑微,从道理上说不足以取用,所以取其文采彰著者作为名称。祭祀先公时,鷩冕以雉为首要图案,雉有专一坚贞的志向,象征先公有贤德才能,能够坚守节操法度。所以《左传》说:"圣人能通达变通节操,其次能坚守节操。"其余与衮冕相同。毳冕七旒,其服五章:宗彝、藻、粉米三章在衣上,黼、黻二章在裳上。按《三礼义宗》说:凡是章服之中,只有龙、雉、虎、蜼,都是禽兽。龙能变化,其形体可以尊崇,所以不隐去其名称;鷩和虎蜼,因嫌其形体卑微,所以隐没其真实形体。之所以龙、雉各自独立成章,是因为龙代表神化,雉代表文明。神化文明,道理上都属阳;虎虽是山林中的野兽,道理上都属阴,所以龙、雉各自一种而成章,虎、蜼合并两种而成为一体,是效法阴阳的道理。用毳冕祭祀四望,是因为四望是五岳四渎的神灵,虎蜼是山林所生,所以用服饰来表明象征意义。然而《周礼》的祭服只有六种冕,所祭祀的神灵种类很多,只要道理相通,就都可以同用。虎蜼不是水中之物,但山川之气相通,所以都用毳冕,表明有同气相求的道理。其余与鷩冕相同。绣冕六旒,其服三章:粉米一章在衣上,黼、黻二章在裳上。按《三礼义宗》说:粉米一章
绣冕六旒,其服三章:粉米一章在衣,黼、黻二章在裳。按《三礼义宗》云:粉米一章刺于衣,黼、黻二章绣于裳也。祭社稷、五祀者,绣冕以粉米为首,社稷者土谷之神,此米由之而成,故服之以象其功也。五祀者,古之五宫之神,能平五官之政,皆有水土之功,故亦同服也。所以独衣刺者,凡画缋之法,以众色而成一色,则不足以成画,故宜直刺而已。又此服是臣服之首,不画衣以下于君,是无阳之义也。今皆织成焉,是名存而制异
也。余同毳冕。玄冕五旒,其衣无章,唯裳刺黼一章。按《三礼义宗》云:祭群小祀,本百物之神,其形难可 拟,故但取两(巳)[弓]相背,以明其异。余同绣冕。
韨未依制度。按《玉藻》云:『下广二尺,上广一尺。』又《明堂》云:『有虞氏之韨,夏后氏以山,商人以火,周人以龙章。』注云:『天子备焉,诸侯火,而下卿大夫以山,士韎韦而已』。今别画粉米、黼、黻, 一、
是五失也。
,君朱,大夫素,士爵韦。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长三尺,其颈五寸。肩革带博二寸。注:颈中央,肩两角皆上接革带以系之。肩与革带,其广同矣 与黻何殊。《礼》云: 今检详《义纂》,同:原作「周」,据《礼记 玉藻》郑注改。等级不当,是六失也。 象裳色,则天子、诸侯玄端朱裳,大夫素裳,惟士玄裳、黄裳,杂裳也。若祭服,皆玄上纁下,故云一命缊韨,再命已上赤韨也。又大带制度,《玉藻》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诸侯素带,终辟;大夫素带,率下辟。』今 也。 ,君朱,大夫素,士爵韦。』郑玄云:此玄端服之 ,于冕服谓之蔽膝。朝祭异名,其实一也。又按《五礼精义》,问蔽膝,对曰:皆从裳色。三品已上山、火二章,四品一章,五品无章。《玉藻》云:『 ,皆执事者黼其裳前,示恭谨也。于朝服谓之
今检详《义纂》云:大带何施 《礼》云:天子素带朱里,终辟(细)[纽]约用组。郑玄云:裨,(绿)[缘]饰也。以素为带,以朱为里,纰其外者,上以朱,下以绿则带身在腰,及垂皆饰之,是以谓之终裨。其制博四寸。纽,带之交结处也。约,结其带也。执事者以黼黻裳前,示恭谨之道。天子之黼,以半直方此句疑误。,四角无圆杀。上阔一尺,象天。下阔二尺,象地数二也。长三尺,象三才也。唐礼以缯为之,朱质,画龙、山、火三章为饰,以备三代之法也。请按古今沿革,(牧)[特]行改正。」诏付有司,依坦并礼院检讨名件制度改正,务合先王礼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公服
公服
【宋会要】
褶,曲领,垂胡加襕,折上巾,今常服之。
译刺绣在衣上,黼、黻二章绣在裳上。祭祀社稷、五祀时,绣冕以粉米为首要图案,社稷是土地谷物之神,这米就是由土地而生成的,所以用服饰来象征其功用。五祀是古代五宫之神,能够治理五官的政务,都有治水治土的功劳,所以也同样穿用此服。之所以只在衣上刺绣,是因为凡是绘画的方法,用众多颜色而合成一种颜色,就不足以成画,所以适宜直接刺绣而已。又这种服装是臣服之首,不在衣上绘画以显示低于君王,这是没有阳数的道理。现今都用织成的方法制作,这是名称还在而制度已经不同了。其余与毳冕相同。玄冕五旒,其衣上没有章纹,只有裳上刺绣黼一章。按《三礼义宗》说:祭祀各种小祀,本来是祭祀百物之神,其形体难以模拟,所以只取两个弓形相背,来表明其区别。其余与绣冕相同。
蔽膝没有依照制度。按《玉藻》说:"下宽二尺,上宽一尺。"又《明堂》说:"有虞氏的蔽膝,夏后氏用山形图案,商人用火形图案,周人用龙形图案。"注说:"天子完备使用这些图案,诸侯用火,往下卿大夫用山,士用没有文饰的赤黄色皮革而已。"现今另外绘画粉米、黼、黻,第一点,是第五个错误。
,君主用朱色,大夫用本色,士用赤黄色的皮革。上宽一尺,下宽二尺,长三尺,其颈部宽五寸。肩革带宽二寸。注:颈部居中,两肩两角都向上连接革带来系住。肩带与革带,宽度相同——与黻纹有什么区别呢?《礼记》说:
现在查考详审《义纂》,相同——原文作"周",据本书《礼记·玉藻》郑玄注改正。等级不相符合,这是第六个错误。以裳的颜色为准,天子、诸侯用玄端配朱裳,大夫用素裳,只有士用玄裳、黄裳、杂裳。如果是祭服,都是上衣玄色、下裳纁色,所以说一命之官用缊色蔽膝,再命以上用赤色蔽膝。又大带的制度,《玉藻》说:"天子的大带用本色,衬里用朱色,通体镶边;诸侯的大带用本色,通体镶边;大夫的大带用本色,只有下端镶边。"现今
,君主用朱色,大夫用本色,士用赤黄色皮革。"郑玄说:这是玄端服的
,在冕服中称为蔽膝。朝服与祭服名称不同,实际上是一回事。又按《五礼精义》,问及蔽膝,回答说:都跟从裳的颜色。三品以上有山、火二章,四品一章,五品没有章纹。《玉藻》说:"——都是执事者把黼纹绣在裳的前面,表示恭敬谨慎。在朝服中称为
现在查考详审《义纂》说:大带如何施用?《礼记》说:天子的大带用本色,衬里用朱色,通体镶边,用丝带打结系住。郑玄说:裨,是镶边装饰。用本色做带,用朱色做里,镶边在外侧,上部用朱色,下部用绿色,那么带身在腰间及垂下部分都有装饰,所以称为终裨。其规格宽四寸。纽,是带子交结的地方。约,是系结带子。执事者把黼黻纹绣在裳的前面,表示恭敬之道。天子的黼纹,用半直方——此句疑有误。,四角没有圆形削减。上宽一尺,象征天。下宽二尺,象征地数为二。长三尺,象征天地人三才。唐朝的礼制用缯做蔽膝,朱色为质地,画龙、山、火三章作为装饰,用来兼备夏商周三代的礼法。请依照古今沿革,特别予以改正。"下诏交付有司,依照坦以及礼院检讨的名件制度加以改正,务必符合先王的礼制本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公
太宗雍熙初郊祀庆成,始许升朝官服绯绿二十年者,叙赐绯紫。真宗登极,京朝官亦听叙。后东封、西祀、赦书,京朝官并以十五年为限。仁宗、英宗、神宗登极,亦如例。其特恩赐紫衣、犀带、绯衣、涂金宝缾带。 公服,唐制谓之常服,色同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二月三日,诏:「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绯绿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绿者,借绯衣,绯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绯。」后江淮发运使同转运,提点刑狱同知刺史州。
七年正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言:「准诏,定车服制度。礼部式,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流外官及庶人并衣黄。参详除服青、服黄久已寝废,自今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许通服皁衣、白袍。」从之。
真宗景德三年六月十三日,诏:「内诸司使以下出入内庭,不得服皁衣,违者论其罪。内职亦许服窄袍。」
仁宗明道二年十月九日,诏:「审刑院详议官、省府推判官、 牧判官旧例合赐绯者,造谢日合门取旨。」
景佑元年六月十二日,诏:「军使曾任通判者借绯,曾任知州者借紫。」
庆历元年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阁直学士任布言:「欲望自今赠官至正郎者,其画像许服绯;至卿监许服紫。」从之。
七年五月十一日,侍御史吴鼎臣言:「武班及诸执司人吏曾因亲丧出入禁门,甚有裹素纱幞头者,殊失肃下尊上之体。欲乞文武两班除以官品起复许裹素纱外,其余臣僚并诸职司人吏虽有亲丧,服未除,并须光纱加首,不得更裹素纱。」诏送太常礼院,而礼官言:「准令文,凶服不入公门。其遭丧被起,在朝参处常服各依品服,惟色以浅,无金玉饰;在家者依其服制。其被起者及期丧以下居式假者衣冠朝集皆听不预。今鼎臣所奏有碍令文。」诏依所定。如遇筵宴,其服浅色素纱人更不令祇应。
嘉佑三年三月十三日,诏:「自后知杂、御史衣绿者,告谢日合门取旨。」
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九日,右奉议郎葛与时言:切见去岁九月明堂恩,宣教郎以下父母年九十以上与官封。与时父世长年九十五,先已叙封宣教郎致仕。乞将前项恩上与父改换五品服色。」特从之。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十三日赦,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并与改转服色。二十九日,诏:「今后无出身人,自年二十依今出官服绿日起理,服绯人亦自年二十服绯日起理;有出身人自赐出身人起理,内除豁丁忧年月日不理外,历任无赃滥私罪至徒过犯,至赦前及十五年,依赦改转施行。」殿中侍御史张震奏:「今日之弊,在于人有侥幸之心;能革其俗,而后天下可治。
译服
公服
【宋会要】
褶服,曲领,垂胡加襕,折上巾,如今是常服。太宗雍熙初年郊祀礼成,开始允许升朝官中服绯服绿满二十年者,叙功赐予绯色、紫色官服。真宗即位,京朝官也允许叙功。此后东封泰山、西祀汾阴、颁布赦书时,京朝官都以十五年为期限。仁宗、英宗、神宗即位,也依照惯例。其中特恩赐予紫衣、犀带、绯衣、涂金宝瓶带。公服,唐朝的制度称为常服,颜色相同。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二月三日,下诏:"朝官外出担任节度使,以及转运使、副使中穿绯服绿服者,都可借服紫色;担任防御使、团练使、刺史而州中穿绿服者,可借服绯色,穿绯服者可借服紫色;担任通判、知军监的,只可借服绯色。"此后江淮发运使比照转运使,提点刑狱比照知刺史州。
七年正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进言:"遵照诏令,制定车服制度。按礼部式,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流外官以及庶人都穿黄色。经参详,穿青色、穿黄色的规定早已废弃不用,从今以后流外官以及贡举人、庶人允许通用穿皁色衣、白色袍。"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真宗景德三年六月十三日,下诏:"内诸司使以下官员出入内庭,不得穿皁色衣,违反者治罪。内职也允许穿窄袖袍。"
仁宗明道二年十月九日,下诏:"审刑院详议官、省府推判官、 牧判官按旧例应当赐予绯色官服的,制作完谢恩之日应到合门请旨。"
景佑元年六月十二日,下诏:"军使中曾任通判的可借服绯色,曾任知州的可借服紫色。"
庆历元年二月二十八日,龙图阁直学士任布进言:"希望从今以后追赠官职至正郎的,其画像允许穿绯色;至卿监的允许穿紫色。"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七年五月十一日,侍御史吴鼎臣进言:"武班以及各执司人吏中曾因父母丧事出入禁门的,很多人竟裹戴素纱幞头,严重有失下级恭敬上级的礼节。请求文武两班除因官品守丧起复者允许裹戴素纱外,其余臣僚以及各职司人吏虽有父母丧事、丧服未除,都必须裹戴有光泽的纱帽,不得再裹素纱。"皇上下诏交太常礼院议论,礼官说:"依照令文规定,穿凶服者不得进入公门。遭丧而被起复的,在朝参之处穿常服,各依品级服色,只是颜色要浅淡,不加金玉装饰;在家守丧的依照丧服制度。那些被起复的以及服期丧以下、正在居丧假期的,衣冠朝集都允许不参加。现在吴鼎臣所奏与令文有抵触。"皇上下诏依照礼官所定执行。如遇宴会,穿浅色素纱的人不再让其侍奉应承。
嘉佑三年三月十三日,下诏:"此后知杂御史、御史穿绿服的,告谢之日应到合门请旨。"
绍兴五年闰二月十九日,右奉议郎葛与时进言:"切见去年九月明堂恩赏,宣教郎以下官员,父母年满九十以上的给予官封。臣父葛世长年九十五岁,先前已叙封宣教郎致仕。请求将前项恩赏改赏为给父亲改换五品服色。"皇上特别准许此请。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六月十三日大赦,凡承务郎以上任职服绿服、绯服满十五年的,都给予改转服色。二十九日,下诏:"此后没有出身(科举功名)的官员,从年满二十岁按现今出官服绿之日起计算,服绯者也从年满二十岁服绯之日起计算;有出身的官员从赐予出身之日起计算,其
且改转服色,常赦自升朝官已上服绿,大夫以上服绯, 事及二十年方得改赐。今赦自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便与改转,比之常赦,不惟年限已减,而又官品相绝,盖已为异恩矣。今窃闻省部欲自补官日便理岁月,即是婴(孙)[孩]授命,年纔十五者,今遂服绯;而贵近之子,或初年赐绯,年纔及冠者,今遂赐紫,朱紫纷然,不亦滥乎!窃闻靖康、建炎恩赦,亦不曾以补官日为始;若始于出官之日,颇为折衷。盖比之 事,所减已多;而比之初补,粗为有节。乞下吏、礼部参酌施行。」礼部看详奏闻,故有是命。
隆兴二年六月十八日,诏:「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依韦渊例,赐花罗公服,许服着趁赴朝参。」
干道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太学上舍生黄伦释褐,特与补左承务郎,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于国子监敦化堂祇受。」自后释褐并如之。
九年十二月十(名)[日]诏:「太学上舍郑鉴释褐补左承务郎,候太学录有阙日,取旨差下。祗候库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令于国子监敦化堂祗受。」以上《干道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以下至公服类绍兴十二年九月诸条当分别前移至本类各朝相应位置。,诏:「大尉、保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郑藻赐花罗公服,许令着赴朝参。」
嘉佑三年,诏:「三(品)[路]转(使)[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不常用之中国,实废释氏之渐云。中兴仍元丰之制,四品以上紫,六品以上绯,九品以上绿。服绯、紫者必佩鱼,谓之章服,非官至本品,不以假人。若官卑而职高,则特许者有三:自庶官迁六部侍郎,自庶官为待制,或出为奉使者是也。又有以年劳而赐者,有品未及而借者。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仕无过者,许磨勘改授章服,此赐者也。或为通判者许借绯,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又有出于恩赐者焉。 先改用履。」礼制局奏:「履有絇、繶、纯、綦。古者舄履各随裳之色,有赤舄、白舄、黑舄。今履欲用黑革为之,其絇、繶、纯、綦并随服色用之,以仿古随裳色之意。」诏以明年正旦改用。礼制局又言:「履随其服色,武臣服色一等,当议差别。」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四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繶,并称履;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繶、纯,并称屦。当时议者以 徽宗重和元年,诏:「礼制局自冠服讨论以闻。其见服
绍兴十二年九月,以皇太后回銮,诏承务郎以上服绯、绿莅事至今日以前十七年者,并改转服色。
译中除去丁忧年月不计算外,历任没有赃罪私罪至徒刑以上的过犯,到大赦前满十五年的,依照赦令改转服色执行。"殿中侍御史张震上奏:"如今的弊病,在于人们存有侥幸之心;只有革除这种风气,然后天下才能治理好。况且改转服色,按照常规大赦,自升朝官以上服绿,大夫以上服绯,任职满二十年才能得到改赐。如今赦令规定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满十五年,便给予改转,比起常规大赦,不仅年限已经缩减,而且官品相差悬殊,这已经是特殊恩典了。如今我听说省部打算从补官之日起就计算年月,那就是婴孩授命,年纔十五岁的,如今就穿绯服;而权贵近臣的子弟,有的初年就赐绯,年纪刚满二十岁的,如今就赐紫,朱紫纷然,不也太泛滥了吗!我听说靖康、建炎年间的恩赦,也不曾以补官之日为起点;如果从出官之日起算,倒还比较折衷。这样比起常规做法,所减省的已经很多;而比起从初补官算起,也大致有所节制。请求下达吏部、礼部参酌施行。"礼部详细审查后上奏,所以有这道诏命。
隆兴二年六月十八日,下诏:"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依照韦渊的先例,赐予花罗公服,允许穿着前往朝参。"
干道四年正月十一日,下诏:"太学上舍生黄伦释褐授官,特别补授左承务郎,依照唱名的惯例赐给袍笏,在国子监敦化堂祗受。"此后释褐授官都照此办理。
九年十二月十日,下诏:"太学上舍生郑鉴释褐补授左承务郎,等到太学录有空缺之日,听候旨意差遣补任。祗候库依照唱名的惯例,赐给袍笏,让他在国子监敦化堂祗受。"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以下至公服类绍兴十二年九月各条,应当分别前移至本类各朝相应位置。,下诏:"太尉、保信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郑藻赐予花罗公服,允许他穿着前往朝参。"
嘉佑三年,下诏:"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之日,赐予章服。诸路转运使等到满十年,就赐予章服。"
不常用于中原地区,实际上是佛教习俗逐渐废弃的表现。南宋沿袭元丰年间的制度,四品以上服紫,六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穿绯服、紫服的必须佩戴鱼袋,称为章服,官品不到本品的,不能假借授予他人。如果官品低而职位高,特别允许的有三种情况:从普通官员升为六部侍郎的,从普通官员任待制的,或者外任充当奉使的,都属于此类。又有因年资劳绩而获赐的,有品级未到而借服的。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任职到如今满二十年、历任没有过失的,允许磨勘改授章服,这是赐予的情形。有的担任通判的允许借服绯色,担任知州、监司的允许借服紫色,任满回朝后,仍旧穿本品服色,这是借服的情形。又有出于恩赐的情况。先改用鞋履。"礼制局上奏:"鞋履有絇(鞋头装饰)、繶(镶边)、纯(镶边)、綦(鞋带)。古时鞋履各随裳的颜色而定,有赤色鞋、白色鞋、黑色鞋。如今鞋履打算用黑色皮革制作,其絇、繶、纯、綦都随服色使用,以此仿效古代随裳色的用意。"下诏从明年正月初一起改用。礼制局又进言:"鞋履随其服色而定,武臣服色统一为一等,应当议定加以区别。"下诏文武官大夫以上具备絇、繶、纯、綦四种装饰。朝请郎、武功郎以下去掉繶,统称为履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章服
章服
【宋会要】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今后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日,与赐章服。诸路转运使候及十年,即与赐章服。」
神宗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六曹尚书依翰林学士例,六曹侍郎、给事中依直学士例,朝谢日不以行、守、试,并赐服佩鱼。罢职除他官日不带行。」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诏:「借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上殿,赐章服遣行。」
四年六月三十日,诏:「自庶官除侍郎,如遇服绯、绿,依待制告谢日改赐车服。」
绍兴五年三月十七日,左通直郎周葵言:「乞将减三年磨勘恩例回授父裕章服。」特从之。自后内外官僚或以所得减磨勘无恩赏,或实历磨勘,或转
一官及郊恩合改服色乞回授父改章服者,皆特从其请。
六年八月五日,诏:「三司谏陈公辅论奏,深得谏臣之体,可赐紫章服。」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范直方差充川陕宣谕,特与赐紫章服。」二十九日,诏:「比引对,知无锡县李德邻,访以民间疾苦,颇见留心,可赐绯章服。」
九年二月十三日,谒:「方庭实差充三京淮北宣谕,依转运使例,借紫章服,回日依旧。」
八月十三日,诏:「权四川宣抚使司计议军事贾晖赐紫章服。」以晖在任被檄赴行在,禀议引对,特赐之。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以太母回銮,赦应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 事至今日已前及十七年,无赃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与改转服色。
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吏部言;「承务郎以上遇赦改遇章服遇:疑误。,近有元系武臣,后因试换文资,并特恩换授文资者,内自使臣 事以后至换文资以前历过月日,即未曾申明许如何收使。缘自来使臣换官者遇陈乞奏荐,系以两日比当一日。至换授文资上,再理年限,通理止为奏荐此句疑误。。今承务郎以上陈乞服色,欲依奏荐已得指挥施行。」从之。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吴撝特与转承议郎,除军器监丞,仍赐紫章服。」录撝父之功,故有是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诏:「右承务郎、直秘阁、江淮都督府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张栻特赐紫章服。」
二年三月二日,诏:「右通直郎、两浙西路安抚司准备差遣、充奉使通问国信审议官胡昉赐绯章服。」
二十三日,诏:「右承事郎、利州西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吴掞赐紫章服。」
九月二十一日,诏:「右宣义郎、权通判阶州吴摠特与转右朝奉郎,赐紫章服,除太府寺丞。」
干道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诏:「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胡百能特赐章服。」以供职一考,年老乞致仕也。
三年四月十八日,诏:「右朝散大夫、充秘阁修撰、权发遣临安府王炎特赐章服。
译;从义郎、宣教郎以下至将校、伎术官去掉繶、纯,统称为屦。当时议论此事的人认为——徽宗重和元年,下诏:"礼制局就冠服问题讨论后上奏。其现今穿用的
绍兴十二年九月,因皇太后回銮,下诏承务郎以上服绯服、绿服任职到如今满十七年的,都给予改转服色。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四 章服
章服
【宋会要】
嘉佑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下诏:"此后三路转运使朝辞上殿之日,赐予章服。诸路转运使等到满十年,就赐予章服。"
神宗元丰五年四月二十七日,下诏:"六部尚书依照翰林学士的先例,六部侍郎、给事中依照直学士的先例,谢恩之日不论是正任、守任、试任,都赐予佩鱼服。罢免职务改任他官之日不带行。"
高宗建炎元年七月二十八日,下诏:"借授通直郎、直龙图阁、河北西路招抚使张所上殿,赐予章服遣其上任。"
四年六月三十日,下诏:"从普通官员除授侍郎,如遇穿绯服、绿服的,依照待制告谢之日改赐车服。"
绍兴五年三月十七日,左通直郎周葵进言:"请求将减三年磨勘的恩例转授给父亲周裕改赐章服。"皇上特别准许此请。此后内外官僚有的因所获得的减磨勘没有恩赏可用,有的实际经过磨勘,有的因转一官及郊祀恩典应当改换服色而请求转授给父亲改换章服的,都特别准许其请求。
六年八月五日,下诏:"三司谏陈公辅论奏之事,深得谏臣的体统,可赐予紫色章服。"
七年二月十六日,下诏:"范直方差遣充任川陕宣谕使,特别赐予紫色章服。"二十九日,下诏:"近日引见奏对,知无锡县李德邻,询问他民间疾苦,颇见其用心,可赐予绯色章服。"
九年二月十三日,下诏:"方庭实差遣充任三京淮北宣谕使,依照转运使的先例,借服紫色章服,回朝之日依旧。"
八月十三日,下诏:"权四川宣抚使司计议军事贾晖赐予紫色章服。"因贾晖在任上被檄召赴行在,禀议引对,特别赐予此服。
十二年九月十三日,因太后回銮,大赦规定承务郎以上服绿服、服绯服任职到如今已满十七年的,没有赃罪私罪徒刑以上而情理较轻的,都给予改转服色。
十三年四月十八日,吏部进言:"承务郎以上遇赦改遇章服——'遇'字疑有误。,近来有原本是武臣,后来因考试改换文资,以及特恩改换授予文资的,其中从使臣任职以后至改换文资以前所历过的月日,还未曾申明该如何计算使用。因为向来使臣换官的人若陈请恩荫,是以两日比当一日计算。至于改授文资之后,重新计算年限,通算止为奏荐——此句疑有误。。如今承务郎以上陈请服色,希望依照奏荐已得的指挥施行。"皇上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诏:"吴撝特别转授承议郎,除授军器监丞,仍然赐予紫色章服。"这是记录吴撝父亲的功劳,所以有这道诏命。
隆兴元年十一月七日,下诏:"右承务郎、直秘阁、江淮都督府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张栻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二年三月二日,下诏:"右通直郎、两浙西路安抚司准备差遣、充奉使通问国信审议官胡昉赐予绯色章服。"
二十三日,下诏:"右承事郎、利州西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吴掞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九月二十一日,下诏:"右宣义郎、权通判阶州吴摠特别转授右朝奉郎,赐予紫色章服,除授太府寺丞。"
干道二年十一月十五日,下诏:"诸王宫
」
闰七月二十七日,诏:「右中奉大夫、直龙图阁、两浙计度转运副使姜诜赐紫章服。」十月二十三日,诏:「右朝请郎、直秘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张津已奉太上皇圣旨,赐金带,特赐紫章服。」
十一月二日,大礼赦应见任并致仕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 事至今日以前及二十年,历任无职滥若私罪徒以上情理稍轻者,并许于所属投状磨勘,改赐章服。
十四日,诏:「右朝请大夫、直龙图阁、权发遣临安府周宗赐紫章服。」
十二月七日,诏:「右通直郎、直敷文阁、权发遣和州、主管淮南路安抚司公事胡昉特赐紫章服。」
四年二月十四日,诏:「右承议郎、直秘阁韦璞特赐紫章服。」
十二月六日,诏:「恭奉太上皇帝圣旨,秀王夫人长孙师夔特赐紫章服。」
六年十月十一日,诏:「右朝散大夫、直显谟阁、权发遣临安府姚宪赐紫章服。」
淳熙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庆寿赦,应见任并致仕升
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及十年,该今赦日年及七十以上,并改赐章服。」十年太上皇后庆寿同。十三年庆寿赦内年八十,并致仕官大夫以上,虽未及十年,亦与改赐。四年二月五日,诏:「国子祭酒林光朝赐紫章服。」以车驾幸太学,光朝讲《礼记 中庸》篇,故有是赐。
五年九月十三日,诏:「秘书监陈骙、少监郑丙并赐紫章服。」以车驾幸省特赐。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敷文阁直学士韩(产)[彦]直特令佩鱼。」
十年十月十六日,诏:「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名,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仍佩魚。」
十一月二日,诏:「朝奉郎任绅赐紫章服。」以湖州保奏绅自任处州通判,不磨勘三十余年。先因母经兵火陷处中,奉母归,侍养十七年。母死庐墓,孝行显著,故有是命。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诏:「承议郎张宗尹可特与赐章服。」以宗尹系恩平郡王长女夫,特有是赐。
十五年六月十八日,诏:「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赐绯鱼袋吴管改赐紫章服。」以管系皇太后亲侄,特有是赐。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赦,承务郎以上服绿、服绯及十五年,并与改转。」
绍兴二年八月八日,诏:「知潭州赵善俊特赐紫章服。」以善俊招军数足,时转一官,更减二年磨勘,为碍正法,故有是赐。
译大小学教授胡百能特别赐予章服。"因供职一考期满,年老请求致仕。
三年四月十八日,下诏:"右朝散大夫、充秘阁修撰、权发遣临安府王炎特别赐予章服。"
闰七月二十七日,下诏:"右中奉大夫、直龙图阁、两浙计度转运副使姜诜赐予紫色章服。"十月二十三日,下诏:"右朝请郎、直秘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张津已经奉太上皇圣旨,赐予金带,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十一月二日,大礼赦规定凡见任以及致仕升朝官服绿服、大夫以上服绯服任职到如今满二十年的,历任没有赃罪私罪徒刑以上而情理较轻的,都允许在所属衙门投状磨勘,改赐章服。
十四日,下诏:"右朝请大夫、直龙图阁、权发遣临安府周宗赐予紫色章服。"
十二月七日,下诏:"右通直郎、直敷文阁、权发遣和州、主管淮南路安抚司公事胡昉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四年二月十四日,下诏:"右承议郎、直秘阁韦璞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十二月六日,下诏:"恭奉太上皇帝圣旨,秀王夫人长孙师夔特别赐予紫色章服。"
六年十月十一日,下诏:"右朝散大夫、直显谟阁、权发遣临安府姚宪赐予紫色章服。"
淳熙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庆寿大赦,凡见任以及致仕升朝官服绿服、大夫以上服绯服满十年,到本次赦令颁布之日年满七十以上的,都改赐章服。十年太上皇后庆寿也是如此。十三年庆寿赦令内规定年满八十的,以及致仕官大夫以上,即使未满十年,也给予改赐。四年二月五日,下诏:"国子祭酒林光朝赐予紫色章服。"因皇帝驾临太学,林光朝讲授《礼记·中庸》篇,所以有这次赏赐。
五年九月十三日,下诏:"秘书监陈骙、少监郑丙一并赐予紫色章服。"因皇帝驾临秘书省而特别赐予。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下诏:"敷文阁直学士韩彦直特别命其佩戴鱼袋。"
十年十月十六日,下诏:"权侍郎以上罢任不带职名的,允许穿红排方、黑犀带,并佩戴鱼袋。"
十一月二日,下诏:"朝奉郎任绅赐予紫色章服。"因湖州保奏任绅自任处州通判起,三十余年未曾磨勘升迁。先因母亲遭逢兵火陷于敌中,任绅奉养母亲归来,侍奉赡养十七年。母亲去世后在墓旁结庐守孝,孝行显著,所以有这道诏命。
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诏:"承议郎张宗尹可以特别赐予章服。"因张宗尹是恩平郡王的长女婿,特别有此赏赐。
十五年六月十八日,下诏:"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赐绯鱼袋吴管改赐紫色章服。"因吴管是皇太后的亲侄子,特别有此赏赐。
淳熙十六年二月四日,登极大赦,承务郎以上服绿服、服绯服满十五年的,都给予改转。
绍兴二年下诏:"知潭州赵善俊特别赐予紫色章服。"因赵善俊招募军队数额足够,当时转授一官,再减二年磨勘,因触犯正式法度,所以有这次赏赐。
十一月二十七日,南郊赦,见任并致仕升朝官服绿、大夫以上服绯及二十年,并改赐章服。」
三年七月二十四日,诏:通直郎、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厘务吴锜特与赐紫章服。」以锜系寿圣皇太后亲侄孙,故有是赐。
译十一月二十七日,举行南郊大赦,规定:现任官员和退休官员中,穿绿色官服的官员,以及穿绯色官服满二十年的大夫以上官员,一并改赐相应的章服。
绍兴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下诏:通直郎、直秘阁、特添差两浙转运司主管文字厘务吴锜,特赐紫色章服。因为吴锜是寿圣皇太后的亲侄孙,所以有这次赏赐。
五年正月一日,庆寿赦,文臣致仕官朝奉大夫八十以上与赐紫章服;京朝官年八十以上服绿、服绯各及十年,与改赐章服。」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诏:「淮东制置副使贾涉可特赐紫章服,仍赐金腰带一条,许令服系。」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衮冕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衮冕
【宋会要】
真宗咸平五年二月,大理寺丞李坦言:「臣闻礼行于郊而百神受职焉,礼行于社而百货可殖焉殖:原作「极」,据本书《舆服四》引坦奏改。。是故礼者,治国之柄;服者,饰身之仪。前代成规前:原作「历」,据本书《舆服四》引坦奏改。,后王不易。臣昨差郊坛助祭,窃见助祭之官所服六冕,多不依古制,又虑后来增减不同。按《司服》云:王祭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祭五帝亦如之;飨先王,则衮冕;飨先公,则鷩冕;祀四望山川,则毳冕;祭社稷五祀,则絺冕;祭 小祀,则玄冕。郑司农云:衮冕之旒,天子则十二旒,若上公则九旒,侯伯鷩冕七旒,子男即毳冕五旒,孤卿即絺冕三旒。今具六冕祭服异同,乞行改正。」诏送太常寺礼院详定。礼(既)[院]冕板上下之色,皆用玄青,亦无邃延,一失也。今检详《郊祀录》,皇帝祀天地、神祗,则服大裘冕。冕者勉也,所以勉人为高行。凡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冕既大同,无以为别,故不谓冕为服,但取画章之异以为立名,故用服名冕。一、六冕之旒数。若大裘冕即无旒。若衮冕,天子十有二旒,前后邃延;上公即九旒。每旒五采就为之,每一寸安一玉,玉皆五色:朱、白、苍、黄、玄。诸侯即三采。夏商朱绿,皆周而复始。十二旒,旒各一尺二寸,用玉二百八十八。 言:「检讨如后。伏缘冕旒之制度,绣画之等差,历代以来,屡有沿革,若循古制,须议酌中,改作之间,安敢轻议!周六冕皆玄上纁下,玄上法天,纁下法地,兼前后邃延。今
旒玉纯用一色,其数不与昔同,是二失也。今检详凡飨庙、谒庙及遣上将征还、饮至,则服衮冕。其冕垂白珠十有二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玉藻》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衮以祭。』郑玄云:冕之旒,以藻紃贯玉为饰,因以名也。十有二就,每一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垂齐肩也。五采者,依射候之次,从上而下,初以朱,次以白,次以苍,次以黄,次以玄。以五采正既贯 ,周而复始,此并周制也。至汉明帝用曹覢之说,皆用白旋珠,与古异也。魏文帝好妇人饰,改用珊瑚珠。至晋江左又改汉制。今用白珠之制,自汉始焉。《大戴礼》曰:『冕而加旒,以蔽明也。』隋牛 若上公九旒,用玉百六十二。
译五年正月一日,庆贺寿辰施行大赦,文臣致仕官中朝奉大夫以上、年八十以上的,赐给紫色官服;京朝官中年八十以上,穿绿袍、穿绯袍各已满十年的,也改赐相应官服。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下诏:「淮东制置副使贾涉可特赐紫色官服,并赐金腰带一条,准许他系用。」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衮冕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衮冕
【宋会要】
真宗咸平五年二月,大理寺丞李坦上言说:「臣听说礼施行于郊祭,百神便各受其职;礼施行于社祭,百货便可繁殖("殖"字原作"极",据本书《舆服四》所引李坦奏疏改正)。所以礼,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服饰,是修饰身份的仪节。前代已定的成规("前"字原作"历",据本书《舆服四》所引李坦奏疏改正),后世帝王不应轻易更改。臣近日被差遣到郊坛助祭,私下看见助祭官员所穿的六种冕服,大多不依照古制,又担心以后增减更加不一致。按《周礼·司服》说:天子祭祀昊天上帝,则穿大裘而戴冕;祭祀五帝也是如此;祭祀先王,则穿衮冕;祭祀先公,则穿鷩冕;祭祀四望山川,则穿毳冕;祭祀社稷五祀,则穿絺冕;祭祀小祀,则穿玄冕。郑司农说:衮冕的旒数,天子是十二旒,上公则是九旒,侯伯的鷩冕是七旒,子男的毳冕是五旒,孤卿的絺冕是三旒。如今详细列出六冕祭服的异同,请求予以改正。」诏令交太常寺礼院详细审定。礼院冕板上下的颜色,都用玄青色,也没有前后垂延的部分,这是第一个错误。如今查考《郊祀录》,皇帝祭祀天地、神祇,穿大裘冕。冕,意为「勉」,用来勉励人做高尚的行为。凡六种冕服,都是上玄下纁。冕既然大体相同,无从区别,所以不把冕称为「服」,只是取画绣纹章的差异来命名,所以用「服」来命名「冕」。其一,六冕的旒数:若是大裘冕就没有旒。若是衮冕,天子十二旒,前后垂延;上公则九旒。每旒用五采玉串成,每一寸安一玉,玉都有五色:朱、白、苍、黄、玄。诸侯则用三采。夏商用朱绿二色,都是周而复始。十二旒,每旒长一尺二寸,共用玉二百八十八颗。」李坦说:「详细考订如下:礼服冕旒的制度、绣画的等差,历代以来屡有沿革,如果依循古制,须斟酌适中,改动的时候怎敢轻率议论!周代六冕都是上玄下纁,上玄取法于天,下纁取法于地,兼有前后垂延。如今旒玉全部用一种颜色,数目也与古代不同,这是第二个错误。如今查考,凡是祭祀宗庙、谒庙以及遣上将出征归来、饮至之礼,都穿衮冕。其冕垂白珠十二旒,用丝带作缨,颜色与绶带相同。《礼记·玉藻》说:『天子的玉藻十二旒,前后垂延,穿龙衮以行祭祀。』郑玄说:冕的旒,是用藻纹丝绳贯穿玉珠作为装饰,因此得名。十二就,每一就贯一玉,就与就之间相隔一寸,那么旒长一尺二寸,垂下正好与肩齐平。所谓五采,是依照射侯的次序,从上到下,先用朱色,其次白色,其次苍色,其次黄色,其次玄色。用五种正色贯穿,周而复始,这些都是周代的制度。到了汉明帝,采用曹褒的说法,全都用白色旋珠,与古制不同了。魏文帝喜好妇人的装饰,改用珊瑚珠。到了晋室南渡后,又改了汉代的制度。如今用白珠的制度,是从汉代开始的。《大戴礼记》说:『冕
今(引)[弘]云:请以采綖贯珠为旒。后只言采,不言五采,是三失也。今检详《义纂》云:『《周礼》衮冕以五采综紃贯玉,前后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也。秦除古制,汉明帝始采旧法,系白玉珠为旒,以组为缨,黈纩充耳,玄衣纁裳,十二章。唐制,入庙、践祚,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及临轩册拜公主则服之。是承汉礼也。又《周礼》天子衮冕十有二旒〔旒〕,十有二就,就贯一玉,就间相去一寸,则旒长尺二寸,各用十二玉也。又按《郊礼录》云:其服玄衣纁裳,十二章,云云。详服。请按古今沿革,特行改正。」诏付有司依坦并礼〔院〕检讨名件制度改正,务合先王礼意。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详定所言:「按《六典》,天子之服冕,一曰
大裘冕,无旒,裘以黑羊皮为之,祀天神、地祗则服。二曰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黝衣纁裳,十有二章,飨庙、谒庙、告庙则服。今参详封禅祭天地,准典礼,皇帝服大裘。又缘南郊合祭天地,止服衮冕。欲封禅日,依南郊例。」从之。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二日,详定郊庙礼文所言:「《周礼》弁师掌王之五冕,五采缫十有二就,皆五采玉十有二。郑氏注谓合五采丝为绳,垂于延之前后各十二,所谓邃延也。贾公彦曰:以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于藻绳色玉:原缺,据本书《舆服》四之二○所引补。,每玉间相去一寸,十二玉则十二寸,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此据衮冕前后二十四旒。孔颖达曰:旒长尺二寸,故垂而齐(眉)[肩]也。至后汉明帝用曹褒之说,乘舆服冕系白玉珠为十二旒,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四寸后垂: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遂失古制。今之《衣服令》,乘舆服衮冕,垂白珠十有二旒,广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盖白珠为旒,用东汉之制,而其冕广长之度,乃自唐以来率意为之,无所稽考。景佑中已经裁定,以叔孙通汉礼器制度为法,凡冕板广八寸,长尺六寸,与古制相合,更不复议。令取少府监进样,如以青罗为表,红罗为里,则非《弁师》所谓玄冕朱里者也。上用金棱天板,四周用金丝结网,两旁用真珠、花素坠之类,皆不应礼。伏请改用朱组为纮,玉笄、玉瑱,以玄紞垂瑱,以五采玉贯于五色藻为旒,以青、赤、黄、白、黑五色备为一玉,每一玉长一寸,
前后二十四旒,垂而齐(眉)[肩]。孔子曰:『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释者曰,纯丝易成,故从俭。今不必绩麻,宜表里用缯,庶协孔子所谓纯俭从众之义。」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衮冕〕
冕冠
〔衮冕〕
【宋会要】
治平二年,诏裁定衮冕制度。
译上加旒,是用来遮蔽视线,使人不至于看得过于明察。』隋代牛弘说:若是上公九旒,用玉一百六十二颗。如今……(原文提议)请求用彩色丝带贯穿珠玉作旒。后来只说「采」,不说「五采」,这是第三个错误。如今详细查考《义纂》说:『《周礼》衮冕用五采丝绳贯玉,前后各十二旒,用玉二百八十八颗。秦朝废除古制,汉明帝才开始采用旧法,用白玉珠系成旒,用丝带作缨,用黄绵充耳,穿玄色上衣纁色下裳,十二章纹。唐代制度,入庙、即位、加元服、纳后、元日受朝以及临轩册封公主,都穿这种服饰。这是承袭汉代礼制的。又《周礼》说天子衮冕十二旒,十二就,每就贯一玉,就间相隔一寸,那么旒长一尺二寸,各用十二颗玉。又按《郊礼录》说:其服为玄衣纁裳,十二章纹,云云。详见服饰部分。请依照古今沿革,特予改正。」诏令交付有关部门,依照李坦以及礼院所检讨的名目制度加以改正,务必要符合先王制礼的本意。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五日,详定所上言:「按《唐六典》,天子的冕服,其一叫大裘冕,没有旒,裘用黑羊皮制成,祭祀天神、地祇时穿。其二叫衮冕,垂白珠十二旒,玄衣纁裳,十二章纹,祭飨宗庙、谒庙、告庙时穿。如今详细参酌,封禅祭祀天地,依照典礼,皇帝应穿大裘。又因为南郊是合祭天地,只穿衮冕。请封禅之日,依照南郊之例。」朝廷听从了。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二日,详定郊庙礼文所上言:「《周礼》弁师掌管天子的五种冕,五采丝绳十二就,都是五采玉十二颗。郑玄注解说是把五种颜色的丝合成绳,垂在冕延的前后各十二,也就是所谓的垂延。贾公彦说:用青、赤、黄、白、黑五色玉贯穿在藻绳上,每颗玉之间相隔一寸,十二颗玉就是十二寸,用一颗玉作一成把它结住,使旒不互相挨并。这是就衮冕前后共二十四旒而言。孔颖达说:旒长一尺二寸,所以垂下正好与肩齐平。到了后汉明帝,采用曹褒的说法,天子所穿的冕用白玉珠系成十二旒,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四寸后垂"四字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于是失去了古制。如今的《衣服令》,天子所穿衮冕,垂白珠十二旒,宽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这是用白珠为旒,沿用东汉的制度,而其冕的宽长尺度,却是自唐代以来随意制定的,没有什么依据可考。景佑年间已经加以裁定,以叔孙通所定的汉代礼器制度为准则,凡冕板宽八寸,长一尺六寸,这与古制相符,不再重新议论。如今取少府监进呈的样式,若用青罗做表面,红罗做里子,那就不是《弁师》所说的「玄冕朱里」了。上面用镀金的天板,四周用金丝结成网,两旁用真珠、花朵素坠等物垂挂,这些都不合礼制。恳请改用朱色丝带作纮,用玉笄、玉瑱,用黑色的丝绳垂系玉瑱,用五色玉贯穿在五色藻绳上作旒,用青、赤、黄、白、黑五色配备为一颗玉,每颗玉长一寸,前后共二十四旒,垂下正好与肩齐平。孔子说:『用麻布做冕,是合乎礼的;如今大家用丝,是为了节俭,我依从众人的做法。』解释的人说,丝容易织成,所以是从俭。如今不必用织麻的办法,应当表里都用丝帛,这样才符合孔子所说的从俭从众的意思。」朝廷听从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衮冕〕
冕
礼院奏曰:「皇朝之制,天子之服有衮冕,前后十有二旒,二纩并贯珠玑。又十有二碧凤衔翠旒,在珠旒外。板以龙(鲜)[鳞]锦表,上缀玉为七星,旁施琥珀瓶、犀瓶各二十四,缀金丝网,细以珠玑杂宝玉,加紫云、白鹤锦里加、里:原作「如」、「衣」,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改。。四柱饰以七宝,衮服间以云朵,饰以金钑花钿窠,装以珠玑,琥珀、杂宝玉。祭天地、宗庙、朝享太清、玉清昭应、景灵宫等服之。
元丰四年,臣僚言:「古者冕弁则用纮,冠则用缨。今《衣服令》乘舆服大裘冕,以组为缨,色如其绶。衮冕朱丝组带为缨。冕而用缨,不与礼合。请改用朱组纮,仍改平冕为玄冕,用缨不赤而微黑者。」又别图上韨制,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通天冠〕
〔通天冠〕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十九日,太常礼院言:「请具通天冠制度令式: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蝉一,高广各一尺。青表朱里,首施朱翠,黑介帻、组缨、翠犽,玉犀、簪导。」
仁宗天圣二年,南郊礼仪使利瓦伊言:「皇帝郊祀,服通天冠,绿上一字准 回避。」诏改为承天冠。中兴之制,冠高九寸,服用并同。
神宗元丰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详定郊庙礼文所言:「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盖二十四梁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
用锦为之。」诏依。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平天冠〕
〔平天冠〕
景佑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续诏:「通天冠更不修制外,平天冠天板元阔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今制造广八寸,长一尺六寸。减翠旒并凤子,前后,(使)二十四珠旒并合典制。天板顶上元是织成龙麟锦为表,紫云白鹤锦为里。今制造使青罗为表,彩画出龙麟;红罗为里,彩画出紫云白鹤。所有上面犀瓶子、琥珀瓶子各二十四个,今减不用。金丝结网子上旧别有金丝结龙八条,今减四条,亦减金丝令细。天板四面花坠子、素坠子依旧减轻制造。冠身并天柱元是织成龙麟锦,今用青罗,彩画出龙麟。金轮等七宝,元造真玉碾成,今更不用。如补空(却)[郄],以云龙细窠。分旒玉钩二枚,今减不用。天河带、组带、 慢带依旧,只减轻织造。纳言元使玉制造,今来使青罗,彩画出龙麟,锦依旧。金棱上面棱道依旧使金,即旧减轻制造。黈纩,玉簪。」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臣冕
诸臣冕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太常寺言:「旧制,大礼行事执事官并服祭服,余服朝服。至元丰七年,吕升卿始有行事及陪祠官并服祭服之议。今欲充行事、执事官并服祭服;其赞引、行事、礼仪使、太常卿、太常博士、合门使、枢密院官进接圭,殿中监止供奉皇帝,其陪位官止导驾、押宿及主管事务,并他处行事官仍服朝服。
译冠
〔衮冕〕
【宋会要】
治平二年,下诏裁定衮冕的制度。礼院上奏说:「本朝的制度,天子所穿的衮冕,前后十二旒,两根纩绳都贯穿珠玉。又有十二只碧色凤鸟衔着翠色旒饰,排在珠旒之外。冕板用龙鳞锦作表面,上面缀以玉制的七星,两旁施加琥珀瓶、犀角瓶各二十四个,缀以金丝网,间杂以珠玉宝物,加上紫云、白鹤锦做里子("加"、"里"二字原作"如"、"衣",据《宋史·舆服三》改正)。四根柱子用七宝装饰,衮服间饰以云朵图案,饰以金钑花钿窠,装饰珠玉、琥珀、各种宝玉。祭祀天地、宗庙,朝拜太清宫、玉清昭应宫、景灵宫等场合穿用。」
元丰四年,有臣僚上言说:「古时冕、弁用纮系结,冠则用缨系结。如今《衣服令》规定天子所穿的大裘冕,用丝带作缨,颜色与绶带相同。衮冕用朱色丝带作缨。冕却用缨,这不合乎礼制。请求改用朱色丝带做的纮,并且把平冕改为玄冕,缨的颜色不用赤色而用略带黑色的。」又另外绘图呈上韨(蔽膝)的样式,朝廷都听从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通天冠〕
〔通天冠〕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十九日,太常礼院上言说:「请详细订立通天冠的制度和规格:二十四道梁,加金博山、附蝉一枚,高、宽各一尺。青色表面、朱色里子,头部施以朱色、翠色装饰,黑色介帻,丝带作缨、翠色犽饰,玉犀簪导。」
仁宗天圣二年,南郊礼仪使利瓦伊上言说:「皇帝郊祀时,穿通天冠,其中"绿上一"三字与庙讳同音应当回避。」诏令改称为承天冠。中兴之后的制度,冠高九寸,其余服饰规格相同。
神宗元丰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详定郊庙礼文所上言:「通天冠二十四道梁,是天子所穿的冠。这是因为二十四梁是用来对应冕旒前后的总数。至于绶带,天子及皇太子用织成的,各臣僚则用锦制成。」诏令依照此意执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冕冠 〔平天冠〕
〔平天冠〕
景佑二年八月二十七日,续降诏令:「通天冠不再另行修改制度,平天冠的天板原来宽一尺二寸,长二尺四寸,如今改制成宽八寸,长一尺六寸。减去翠旒和凤子的装饰,前后二十四珠旒都符合旧典制度。天板顶上原来是用织成的龙麟锦作表面,紫云白鹤锦作里子。如今改制用青罗作表面,彩绘出龙麟图案;用红罗作里子,彩绘出紫云白鹤图案。原有的上面犀角瓶、琥珀瓶各二十四个,如今减去不用。金丝结网上原本另有金丝结成的龙八条,如今减去四条,也把金丝改细。天板四面的花坠子、素坠子依旧保留但减轻制作。冠身及天柱原来是用织成的龙麟锦,如今改用青罗,彩绘出龙麟图案。金轮等七宝,原来用真玉雕琢而成,如今不再使用。若需补空的地方,用云龙细纹图案代替。原有分旒的玉钩两枚,如今减去不用。天河带、组带、慢带依旧保留,只是减轻织造分量。纳言原来用玉制成,如今改用青罗,彩绘出龙麟图案,锦料依旧。金棱上面的棱道依旧用金,只是照旧减轻制作分量。黈纩(耳塞)、玉簪均照旧。」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臣冕
诸臣冕
【宋会要】
哲宗元佑元年,太常寺上言说:「按旧制,大礼中执行事务的执事官都穿祭服,其余人穿朝服。到元丰七年,吕升卿才提出行事官及陪祠官都应穿祭服的建议。如今拟定:担任行事、执事官的都穿祭服;其中赞引、行事、礼仪使、太常卿、太常博士、合门使、枢密院官进接圭表的官员,殿
」从之「元丰七年」以下原脱,而错接于下元丰三年条。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补。此条当置下条后。。
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礼记》曰:『三公一命,衮。』则三公当服鷩冕。《诗》曰:『毳衣如菼』,则上大夫、卿当服毳冕。《周礼.典命》曰:『公之孤四命。』又曰王之大夫四命,其衣服各视其命之数。公之孤其服自絺冕而下,则王之大夫当服絺冕;诸侯、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则王之士当服玄冕。所谓周人冕而祭也。《司服》曰,孤之服,自絺冕而下;卿大夫之服,自玄冕而下;士之服,自皮弁而下。此诸侯之臣助祭服也。然而不着王朝公、卿、大夫、士之服者,盖举下以见上,可比义而知也。然今官名虽与古不同,以《唐六典》考之,吏部尚书注曰:『周之天官,卿也。』侍郎注曰:『周之小宰,中大夫也。』员外郎注曰:『周太宰属官,上士也。』今约之《六典》,参以今之班序,伏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观察使以上服毳冕,监察御(使)[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选人服爵弁。」从之,惟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选人皆服玄冕,无旒。
徽宗大观四年,议礼局官宇文粹中上所编《祭服制度》曰:「古者冕以木版为中,广八寸,长尺六寸,后方前圆,后仰前低,梁三十升之布,玄表朱里。后方者,不变之体;前圆者,无方之用;仰而玄者,升而辨于物;俛而朱者,降而与万物相见。后世以缯易布,故纯
俭。今 臣冕版长一尺二寸,阔六寸二分,非古广(尺)[长]之制。以青罗为覆,以金涂银棱为饰,非古玄表朱里之制。乞下有司改正。古者冕之名虽有五,而缫就、旒玉,则视其命数以为等差。合彩丝为绳,用以贯玉,谓之缫。以一玉为一成结之,使不相并,谓之就。就间相去一寸,则九玉者九寸,七玉者七寸,各以旒数长短为差。今群臣之冕用药玉、青珠,五色茸线,非藻玉三采、二采之义;每旒之长各八寸,非旒数长短为差之义。又献官冕服杂以诸侯之制,而一品服衮冕,臣窃以为非宜。元丰中礼官建言,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服鷩冕,观察使以上服毳冕,监察御史以上服絺冕,朝官以上服玄冕,选人以上服爵弁。诏许之,而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至选人尽服玄冕,无旒。臣窃谓依此参定,乃合礼制。古者三公一命衮,则三公在朝,其服当鷩冕。盖出封则远君而伸,在朝则近君而屈。今之摄事及侍祠皆在朝之臣也;在朝之臣,乃与古之出封者同命数,非先王之意。乞下有司制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无旒,依元丰诏旨,参酌等降,为侍祠及摄祭之服。
译中监只负责供奉皇帝的部分,其余陪位官只负责导驾、押宿以及主管事务的,以及在他处行事的官员,仍旧穿朝服。」朝廷听从了("元丰七年"以下这段文字原脱漏,而误接在下面元丰三年一条之内,现据《宋史·舆服四》补入,此条应置于下条之后)。
元丰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上言:「《礼记》说:『三公受一命,穿衮服。』那么三公应当穿鷩冕。《诗经》说:『毳衣如菼』,那么上大夫、卿应当穿毳冕。《周礼·典命》说:『公的孤(属官)为四命。』又说天子的大夫为四命,他们的衣服各依照命数的等级而定。公的孤所穿的服饰自絺冕以下,那么天子的大夫应当穿絺冕;诸侯的卿大夫所穿的服饰自玄冕以下,那么天子的士应当穿玄冕。这就是所谓周人戴冕来行祭祀的意思。《司服》说,孤所穿的服饰,自絺冕以下;卿大夫所穿的服饰,自玄冕以下;士所穿的服饰,自皮弁以下。这些是诸侯之臣助祭时所穿的服饰。然而没有说明天子朝廷中公、卿、大夫、士所应穿的服饰,大概是举出下等以显示上等,可以类比推知的缘故。然而如今的官名虽然与古代不同,以《唐六典》来考证,吏部尚书注解说:『相当于周代的天官,即卿。』侍郎注解说:『相当于周代的小宰,即中大夫。』员外郎注解说:『相当于周代太宰属下的官员,即上士。』如今参照《唐六典》,并结合当今的班次品级,恳请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时穿鷩冕,观察使以上穿毳冕,监察御史以上穿絺冕,朝官以上穿玄冕,选人穿爵弁。」朝廷听从了,只是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直到选人都穿无旒的玄冕。
徽宗大观四年,议礼局官员宇文粹中呈上他所编纂的《祭服制度》说:「古时候冕用木板作中心,宽八寸,长一尺六寸,后方前圆,后仰前低,用三十升的布做梁,表面玄色,里子朱色。后方,象征不变的本体;前圆,象征无所偏执的作用;仰起而呈玄色,象征上升以区别于万物;俯而呈朱色,象征下降而与万物相见。后世用丝帛替代了布,所以显得单纯节俭。如今群臣冕板长一尺二寸,宽六寸二分,不符合古制"宽长"的规定。用青罗做覆盖,用镀金的银棱做装饰,不符合古制"表玄里朱"的规定。请求下令有关部门改正。古时冕的名称虽有五种,而缫(丝绳)、就、旒玉的数目,则依照命数等级而有差别。合几种颜色的丝制成绳,用来贯穿玉,叫做缫。用一颗玉作一成打结固定,使旒不相并连,叫做就。就与就之间相隔一寸,那么九颗玉的就是九寸,七颗玉的就是七寸,各依旒数的多少而长短有别。如今群臣所戴的冕用假药玉、青珠,五色绒线,不符合藻玉三采、二采的规定;每旒的长度都是八寸,不符合依旒数多少而长短有别的规定。又,献官所穿的冕服混杂了诸侯的制度,而一品官竟穿衮冕,臣私下认为这是不适宜的。元丰年间礼官建议,资政殿大学士以上侍祠时穿鷩冕,观察使以上穿毳冕,监察御史以上穿絺冕,朝官以上穿玄冕,选人以上穿爵弁。诏令准许,但不用爵弁,供奉官以下直到选人都穿无旒的玄冕。臣私下认为依照这个来参酌订定,才合乎礼制。古时三公受一命,穿衮服,那是三公在朝廷之外(受封出封)的情形;如果三公在朝廷之内,其服饰应当是鷩冕。因为出封在外
长短之度、采色之别,皆乞依古制施行。又按《周礼》,诸侯爵有五等,而服则三,所谓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自鷩冕而下,子、男自毳冕而下是也。古者诸侯有君之道,故其服以五、七、九为节。今之郡守虽曰犹古之侯
伯,其实皆王臣也。欲乞只用 臣之服,自鷩冕而下分为三等:三都四辅为一等,初献鷩冕八旒;经略、安抚、钤辖为一等,初献毳冕六旒,亚献并玄冕二旒,终献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为一等,初献絺冕四旒,亚终献并玄冕无旒。其衣服之制,则各从其冕之等。」
又曰:「今之纮组仍缀两缯带而结于颐,冕旁仍垂青纩,而不以瑱,以犀为簪,而不以玉笄、象笄,并非古制。乞下有司改正。」从之。
政和议礼局言:「大观中所上 臣祭服制度,已依所奏修定,乞付有司依图画制造。」既又上 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涂银棱,有额花、犀簪,亲祠大礼使、亚献、终献、太宰、少宰、左丞,每岁大祠宰臣、亲王、执政官、郡王充初献服之。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准此。从一品九旒冕,无额花,余如正一品服。亲祠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太庙进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岁大祠捧俎豆,大祠、中祠初献官服之。二品七旒冕、角簪,亲祠吏部侍郎郎:原作「中」,据《政和五礼新仪》卷一二「群臣祭服」条改。、殿中监、大司乐、光禄卿、读册官,太庙荐俎、赞进、饮福宗室,七祠、配享功臣分献官,每岁大祀谓用宫架者大司乐,大祠、中祠亚终献,大祀礼官,小祀献官,朔祭太常卿服之。三品五旒冕,亲祠举册官、大乐令、光禄丞、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献官、分献坛壝从祀太庙奉瓒盘、荐香灯,安奉神主、奉毛血盘奉:原脱,据本书《舆服五》后引文及《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补。、萧蒿篚、肝膋豆宗室,每岁祭祠大乐令,大中祠分献官服之。无旒冕,奉礼协律郎、郊社
令、太祝太官令,亲祠 鼎官、进抟黍官,太庙供亚终献,金鳵供七祀献官、执爵官服之执:原作「木」,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改。。五旒冕,紫檀絁衣,余如三品服,监察御史服之。州郡祭服,三都初献八旒冕。经略、安抚、钤辖初献六旒冕,亚献并二旒冕,终献无旒冕。节镇、防团、军事初献四旒冕,亚、终献并无旒冕。
中兴之后,省九旒、七旒、五旒冕,定为四等:一曰鷩冕八旒,二曰毳冕六旒,三曰絺冕四旒,四曰玄冕无旒。其义以公、卿、大夫、士皆北面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节以八、以六、以四,从阴数也。
先是,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奏言:「臣尝考诸经传,具得冕服之制。
译,是远离君主而得以伸展地位;在朝廷之内,是接近君主而应当屈抑地位。如今的摄事官及侍祠官都是在朝廷之内供职的臣子;在朝之臣,却与古代出封在外的诸侯用相同的命数,这不符合先王的本意。请下令有关部门制定:鷩冕八旒、毳冕六旒、絺冕四旒、玄冕三旒,其次二旒,又其次无旒,依照元丰年间的诏旨,参酌等级降差,作为侍祠及摄祭的服饰。旒的长短尺度、色彩的区别,都请依照古制施行。又按《周礼》,诸侯的爵位有五等,而服饰只有三种,也就是所谓公的服饰自衮冕以下,侯、伯自鷩冕以下,子、男自毳冕以下。古时诸侯有为君之道,所以他们的服饰以五、七、九为等级。如今的郡守虽说相当于古代的侯伯,其实都是天子的臣子。恳请只用群臣的服饰,自鷩冕以下分为三等:三都、四辅为一等,初献穿鷩冕八旒;经略、安抚、钤辖为一等,初献穿毳冕六旒,亚献都穿玄冕二旒,终献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为一等,初献穿絺冕四旒,亚献、终献都穿玄冕无旒。至于衣服的样式,则各依照所穿冕的等级而定。」
又说:「如今的纮、组仍旧缀有两根缯带并结于颏下,冕两旁仍旧垂挂青色丝绵,却不用瑱,用犀角作簪,而不用玉笄、象笄,这些都不合古制。请下令有关部门加以改正。」朝廷听从了。
政和年间议礼局上言说:「大观年间所呈上的群臣祭服制度,已经依照所奏修订完成,请交付有关部门依图样制造。」随后又呈上群臣祭服的制度:正一品九旒冕,镀金银棱,有额花、犀簪,亲祠大礼使、亚献、终献,太宰、少宰、左丞,每年大祠中宰臣、亲王、执政官、郡王担任初献的都穿此服。奏告官都依照本品级的服饰,以下依此类推。从一品九旒冕,没有额花,其余与正一品的服饰相同。亲祠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太庙中进受币爵、奉币爵的宗室,每年大祠中捧俎豆的官员,大祠、中祠的初献官都穿此服。二品七旒冕、角簪,亲祠中吏部侍郎、殿中监、大司乐、光禄卿、读册官,太庙中荐俎、赞进、饮福的宗室,七祀、配享功臣的分献官,每年大祀中(指用宫架乐的场合)的大司乐,大祠、中祠的亚献、终献,大祀的礼官,小祀的献官,朔祭时的太常卿都穿此服。三品五旒冕,亲祠中举册官、大乐令、光禄丞、奉俎馔笾豆簠簋的官员、分献官、分献坛壝从祀太庙中奉瓒盘、荐香灯,安奉神主、奉毛血盘("奉毛血盘"四字原脱,据本书《舆服五》后文及《宋史·舆服四》补入)、萧蒿篚、肝膋豆的宗室,每年祭祠中的大乐令,大祠、中祠的分献官都穿此服。无旒冕,奉礼、协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亲祠中掌鼎官、进抟黍官,太庙供事中的亚献、终献,金鳵祭祀中供七祀的献官、执爵官都穿此服("执"字原作"木",据《宋史·舆服四》改正)。五旒冕,紫色薄绢衣,其余与三品服饰相同,监察御史穿此服。州郡祭服,三都的初献穿八旒冕。经略、安抚、钤辖的初献穿六旒冕,亚献都穿二旒冕,终献穿无旒冕。节镇、防、团、军事的初献穿四旒冕,亚献、终献都穿无旒冕。
中兴以后,省去九旒、七旒、五旒冕,定为四等:一是鷩冕八旒,二是毳冕六旒,三是絺冕四旒,四是玄冕无旒。
盖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无旒。其缫至笄、衡、纮、紞、瑱、纩皆有等差《宋史》卷一五二《舆服四》所引普奏「纩」字下尚有「带、佩、芾、舄、中、衣」六字。。近世冕服制度沿袭失真,多不如古。夫后方而前圆,后昂而前俛,玄表而朱里,此冕之制也。今则方圆俛仰,几于无辨。且以青为表,而饰以金银矣,其衣皆玄,其裳皆纁,云云。详服。臣伏读今之《会要》,郊庙奉祀礼文,祖宗以来屡常讲究,第以旧服无有存者。欲乞因兹改作,是正讹缪,一从周制,以合先圣之言。」寻礼部契勘奏言:「衣服之制,或因时王而为之损益,事虽变古,要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虽行之已久,不应承误袭非,
惮于改正。按《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无旒,亦五等。国家承唐之旧,初有五旒之名。其后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与无旒玄冕,凡三等而已。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书服毳冕,以至光禄丞亦服焉,贵贱几无差等。此皆一时制作,不无因革。今合增鷩冕为八旒,增毳冕为六旒,复置絺冕为四旒,并及无旒玄冕,共四等,庶几稍合周制。若冕之方圆低昂,至于无辨,则制造之差也,皆宜改正施行。」
是时,诸臣奏请讨论虽详,然终以承袭之久,未能尽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苍。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纮以紫罗,属于武。宰相、亚终献、大礼使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亚终献,明堂涤濯、进玉爵酒官亦如之。毳冕六玉,三采,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荐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彻笾豆、进饮福酒、彻俎祝腥、赞引、亚终献,礼仪使、亚终献爵弁盥洗官四员并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献,社坛、九宫坛分祭,初献、亚献亦如之。(希)[絺]冕四玉,二采:朱、绿。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服之。前期景灵宫、太庙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
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前二日奏告亚献终献官、监察御史并如之。社坛、九宫坛分祭终献官、监察御史、兵工部、光禄卿丞亦如之。玄冕无旒,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执事官内侍以下服之。
译其中的道理是公、卿、大夫、士都是面北称臣,又因为接近尊者而应当屈抑,所以旒的数目定为八、六、四,取阴数的意思。
在此之前,绍兴四年五月,国子监丞王普上奏说:「臣曾经考订诸种经传,全面掌握了冕服的制度。天子的三公受八命,穿鷩冕八旒,衣裳七章纹,每章各八个。孤卿受六命,穿毳冕六旒,衣裳五章纹,每章各六个。大夫受四命,穿絺冕四旒,衣裳三章纹,每章各四个。上士受三命,穿玄冕三旒。中士受二命,穿玄冕二旒。下士受一命,穿玄冕无旒。其缫、笄、衡、纮、紞、瑱、纩等,都有等级差别(《宋史·舆服四》所引王普奏疏中「纩」字下还有「带、佩、芾、舄、中、衣」六字)。近代冕服制度沿袭失真,大多不合古制。后方前圆,后仰前俯,玄色表面朱色里子,这是冕的制度。如今方圆俯仰,几乎没有分别。而且用青色作表面,还用金银装饰,其衣都是玄色,裳都是纁色,云云。详见服饰部分。臣恭读如今的《会要》,郊庙奉祀礼文,祖宗以来屡次讲求,只是旧的服饰已经没有保存下来的了。恳请借此机会重新制作,纠正错误,全都依照周代制度,以符合先圣的话。」不久礼部核查后上奏说:「衣服的制度,有时因当代帝王而有所增减,事情虽然背离古制,但都是一时的制作,不能没有沿袭和变革。有时考订先王制度而发现有错谬的地方,虽然施行已久,也不应当沿袭错误、承袭不当,畏惧改正。按《周官》记载,自上公穿衮服,天子的三公穿鷩服,一直到士穿玄冕,共五等。唐代制度,自一品穿衮冕九旒,到五品穿玄冕无旒,也是五等。本朝沿袭唐代旧制,起初有五旒的名目。后来去掉了三公的衮冕以及絺冕,只保留七旒的鷩冕、五旒的毳冕以及无旒的玄冕,共三等而已。衮服本不是三公所应穿的,去掉是可以的,但把絺冕也一并去掉,以至于从尚书就穿毳冕,一直到光禄丞也穿毳冕,贵贱之间几乎没有差别等级。这些都是一时的制作,不能没有沿袭变革。如今应当增加鷩冕为八旒,增加毳冕为六旒,重新设置絺冕为四旒,加上无旒的玄冕,共四等,这样才大致符合周代制度。至于冕的方圆低昂,几乎没有分别,那是制造上的差错,都应当加以改正施行。」
这时候,诸位大臣的奏请讨论虽然详尽,但终究因为沿袭已久,未能全部革除旧制。
鷩冕八旒,每旒八颗玉,三种颜色:朱、白、苍。角制的笄,青色丝绵,用三色的紞垂挂。纮用紫罗制成,系在武(冠圈)上。宰相、亚献、终献、大礼使穿此服。事前在景灵宫、太庙的亚献、终献,明堂的涤濯、进玉爵酒的官员也是如此。毳冕六颗玉,三种颜色,六部侍郎以上穿此服。事前在景灵宫、太庙中进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荐俎官,明堂中受玉爵、受玉币、奉彻笾豆、进饮福酒、彻俎祝腥、赞引、亚献、终献的官员,礼仪使、亚献、终献时爵弁盥洗官共四员也都是如此。事前二日奏告的初献,社坛、九宫坛分祭的初献、亚献也是如此。絺冕四颗玉("絺"字原作"希"),二种颜色:朱、绿。光禄卿、监察御史、读册官、举册官、分献官以上穿此服。事前在景灵宫、太庙中奏奉神主的官员,明堂中太府卿、光禄卿,沃水举册官、读册官、押乐太常卿、东朵殿三员、西朵殿二员、东廊二十八员,西廊二十五员,南廊二十七员,軷门祭献官,事前
明堂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礼郎并如之。紫檀冕四旒,博士、御史服之。外州军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献服之;毳冕六旒,经略、安抚、钤辖初献服之;絺冕四旒,经略、安抚、钤辖亚献服之。节镇、防、团、军事初献亦如之;玄冕无旒,节镇、防、团、军事亚终献服之。
徽宗政和三年,议礼局上群臣祭服之制。正一品九旒冕,金涂银棱,有额花、犀簪,亲祠大(理)[礼]使、亚献、终献,太宰、少宰、左丞,每岁大祠宰臣、亲王、执政官、郡王充初献服之。奏告官并依本品服,已下准此。从一品九旒冕,无额花,亲祠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太庙进受币爵,奉币爵宗室,每岁大祠捧俎官,大祠、中祠初献官服之。二品七旒冕,角簪,亲祠吏部侍郎、殿中监、大司乐、光禄卿、读册官,太庙荐俎、赞进、饮福宗室,七祀配享(公)[功]臣分献官,每岁大祀谓用宫架者。大司乐,大祠、中祠亚终献,大祠礼官,小祠献官,朔祭大常卿服之。三品五旒冕,亲祠举册官、
太乐令、光禄丞、(捧)[奉]俎馔笾豆簠簋官、分献官、分献坛壝从祀。太庙奉瓒盘、荐香灯,安奉神主、奉毛血盘、萧蒿篚、肝膋豆宗室,每岁祠祭大乐令,大中祠分献官服之。无旒冕,奉礼协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亲祠 ▯鼎官、进抟黍官,太庙供亚终献金鳵、供七祀献官、执爵官服之。五旒冕,监察御史服之。州郡祭服:三都初献八旒冕;经略、安抚、钤辖初献六旒冕,亚献并二旒冕,终献无旒;节镇、防、团、军〔事〕初献四旒冕,亚终献并无冕旒。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袍
诸色袍
黄袍
【宋会要】
高宗绍兴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得旨,五月二日车驾诣〔太〕庙别庙行 谒礼。缘其日章怀皇后忌前一日,皇帝合服黄袍。参酌礼例,是日皇帝自内中先服红袍,诣太庙别庙行礼毕,还内,俟至宫中易忌前之服。」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绛纱袍
绛纱袍
【宋会要】
乘舆服制。天子绛纱袍,以织成云龙红金条〔纱〕为之纱: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补。,红里,皁褾、▯、裾,白罗中单;蔽膝以红纱红罗里,饰与袍同。红罗裙、红纱里,白罗方心曲领。余同冕服。大祭祀致斋、出乘玉辂、入乘金辂、正冬大会、五月朔受朝则服之。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九日,太常礼院言:「准敕追尊四庙,皇帝御崇元殿,命使行册礼,衮龙服;五月一日御殿受朝,通天冠、绛纱袍。
译二日奏告的亚献、终献官、监察御史也都是如此。社坛、九宫坛分祭的终献官、监察御史、兵部、工部的光禄卿丞也是如此。玄冕无旒,光禄丞、奉礼郎、协律郎、进抟黍官、太社令、良酝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员,供祠的执事官及内侍以下都穿此服。明堂中光禄丞、奉礼郎、良酝令、太祝抟黍官、宫架协律郎、登歌协律郎、奉御官、内侍供祠的执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门祭中奉礼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坛、九宫坛分祭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礼郎也都是如此。紫檀冕四旒,博士、御史穿此服。外州军的祭服:鷩冕八旒,三都的初献穿此服;毳冕六旒,经略、安抚、钤辖的初献穿此服;絺冕四旒,经略、安抚、钤辖的亚献穿此服。节镇、防、团、军事的初献也是如此;玄冕无旒,节镇、防、团、军事的亚献、终献穿此服。
徽宗政和三年,议礼局呈上群臣祭服的制度。正一品九旒冕,镀金银棱,有额花、犀簪,亲祠大礼使、亚献、终献,太宰、少宰、左丞,每年大祠中宰臣、亲王、执政官、郡王担任初献的都穿此服。奏告官都依照本品级的服饰,以下依此类推。从一品九旒冕,没有额花,亲祠中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尚书,太庙中进受币爵,奉币爵的宗室,每年大祠中捧俎的官员,大祠、中祠的初献官都穿此服。二品七旒冕,角簪,亲祠中吏部侍郎、殿中监、大司乐、光禄卿、读册官,太庙中荐俎、赞进、饮福的宗室,七祀配享功臣的分献官,每年大祀(指用宫架乐的场合)中的大司乐,大祠、中祠的亚献、终献,大祠的礼官,小祠的献官,朔祭时的太常卿都穿此服。三品五旒冕,亲祠中举册官、太乐令、光禄丞、奉俎馔笾豆簠簋的官员、分献官、分献坛壝从祀太庙中奉瓒盘、荐香灯,安奉神主、奉毛血盘、萧蒿篚、肝膋豆的宗室,每年祭祠中的大乐令,大祠、中祠的分献官都穿此服。无旒冕,奉礼、协律郎、郊社令、太祝、太官令,亲祠中掌鼎官、进抟黍官,太庙供事中的亚献、终献金鳵,供七祀的献官、执爵官都穿此服。五旒冕,监察御史穿此服。州郡祭服:三都的初献穿八旒冕;经略、安抚、钤辖的初献穿六旒冕,亚献都穿二旒冕,终献穿无旒冕;节镇、防、团、军事的初献穿四旒冕,亚献、终献都穿无旒冕。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袍
诸色袍
黄袍
【宋会要】
高宗绍兴五年四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上言说:「奉旨,五月二日车驾前往太庙、别庙举行谒礼。因为这一天是章怀皇后忌日的前一天,皇帝按规定应穿黄袍。参酌礼制惯例,这一天皇帝先在宫内穿红袍,前往太庙、别庙行礼完毕,返回宫内后,等到回宫时再换成忌日前应穿的服饰。」朝廷听从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绛纱袍
绛纱袍
【宋会要】
天子的服制。天子的绛纱袍,用织成云龙纹的红色金条纱制成("纱"字原脱,据《宋史·舆服三》补入),红色里子,黑色的领、袖口、衣衽、下摆,白罗中单;蔽膝用红纱、红罗里子,装饰与袍相同。红罗裙、红纱里子,白罗方心曲领。其余与冕服相同。大祭祀致斋时,出行乘坐玉辂、入宫乘坐金辂,正冬大朝会、五月初一受朝贺时穿此服。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九日,太常礼院上言说:「按敕令追尊四代祖庙,皇帝驾临崇元殿,命使者举
伏请下内中尚司与少府监计会修制。」诏可。
十九日,太常礼院言:「准少府监牒,请具衮龙衣、绛纱袍、通天冠制度令式。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蝉十二,首施朱翠,黑介帻,组缨翠犽组:原作「发」,据本书《舆服五》前引及《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改。,玉簪导。绛纱袍,白纱中单,朱领、褾、▯、裾,白裾襦,绛纱蔽膝,白假带,方心曲领。其带剑佩绶与上同,白鞯、黑舄。」诏可。
神宗元丰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乞元日受朝贺服通天冠、绛纱袍所: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从之。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言:「今
仪注,车驾赴青城,服通天冠、绛纱袍,祀之日,乃服靴袍至大次,服衮冕临祭,非尚质之义。」
哲宗绍圣三年十月七日,工部侍郎高遵惠言:「准朝旨,祀北郊通天冠、绛纱袍。虑当暑月,合行裁制。(接)[按]天圣衣服令,衮冕大绶六采采:原作「绶」,赤:原脱,据《宋史》卷一五一《舆服三》改、补。:黑、黄、赤、白、缥、绿,小绶三,色同大绶,间施三玉环。所有减去折回,大绶一重,只长二尺五寸,即于礼典别无制度。伏乞量宜制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帝冕服之制: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蝉。高一尺,广一尺,犀簪导,朱丝组带为缨。绛纱袍,织成云龙,皁罗缥、纟▯巽,红罗为里。绛纱裙,蔽膝如袍饰,并皁缥、纟▯巽,绣云龙。白罗方心曲领,革带,余同冕服。大祭祀致斋,诣景灵宫、太庙、行宫,礼毕还宫,元正、冬至大朝会,临轩册命皇后、皇太后、诸王、大臣,亲耕籍田服之。诏颁行。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七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册宝,行礼日,太上皇帝合服通天冠、绛纱袍,皇帝亦服通天冠、绛纱袍。」续御药院状:「窃虑行礼日近,制办不及。」有旨,将来(上)[太]上皇帝受册宝礼日,恭请服履袍。
干道
译行册礼,穿衮龙服;五月初一在正殿受朝贺,穿通天冠、绛纱袍。恳请下令内中尚司与少府监共同商议制作。」诏令批准。
十九日,太常礼院上言说:「按少府监的牒文,请详细订立衮龙衣、绛纱袍、通天冠的制度规格。通天冠加金博山,附蝉十二枚,头部施以朱色、翠色装饰,黑色介帻,丝带作缨、翠色犽饰("组"字原作"发",据本书《舆服五》前文及《宋史·舆服三》改正),玉簪导。绛纱袍,白纱中单,朱色的领、袖口、衣衽、下摆,白色下摆内衬,绛纱蔽膝,白色假带,方心曲领。其带剑、佩绶与上述相同,白鞯、黑舄。」诏令批准。
神宗元丰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请求元日受朝贺时穿通天冠、绛纱袍("所"字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入),朝廷听从了。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详定郊庙奉祀礼文所上言:「如今的仪注,车驾前往青城时,穿通天冠、绛纱袍,到了祭祀当日,才穿靴袍到大次,换穿衮冕临祭,这不符合崇尚质朴的原则。」
哲宗绍圣三年十月七日,工部侍郎高遵惠上言说:「按朝廷旨意,祭祀北郊时穿通天冠、绛纱袍。考虑到正当暑月,应当加以裁减改制。按天圣年间的《衣服令》,衮冕的大绶为六种颜色("采"字原作"绶","赤"字原脱,据《宋史·舆服三》改正、补入):黑、黄、赤、白、缥、绿,小绶三条,颜色与大绶相同,中间穿插三个玉环。如今拟减去折回部分,大绶只保留一重,长二尺五寸,这在礼典中原本没有明确规定。恳请酌情裁定制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皇帝冕服的制度:通天冠二十四道梁,加金博山、附蝉。高一尺,宽一尺,犀角簪导,朱色丝带作缨。绛纱袍,织成云龙纹,黑罗缥色缘边,红罗做里子。绛纱裙,蔽膝的装饰与袍相同,都用黑色缥色缘边,绣云龙纹。白罗方心曲领,革带,其余与冕服相同。大祭祀致斋时,前往景灵宫、太庙、行宫,礼毕返回宫中,元正、冬至大朝会,临轩册命皇后、皇太后、诸王、大臣,亲耕籍田时穿此服。诏令颁行。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尚未改元)七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上言说:「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册宝,行礼当日,太上皇帝应穿通天冠、绛纱袍,皇帝也穿通天冠、绛纱袍。」随后御药院呈状说:「担心行礼之日临近,制作恐怕来不及。」有旨意,将来太上皇帝受册宝典礼当日,恭请改穿履袍。
干道(以下缺)
七年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续讨论到礼例,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御大庆殿册皇太子及谒太庙别庙行礼,合服衮冕。」从之。晨祼,皇帝服通天冠、绛纱袍至大次。
译七年二月十二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经过进一步讨论礼仪制度,皇帝在头戴通天冠、身穿绛纱袍,在大庆殿册立皇太子以及拜谒太庙、别庙行礼时,应当穿衮冕。"皇帝准许了这个建议。清晨行祼礼时,皇帝头戴通天冠、身穿绛纱袍到达大次。
隆兴二年十月三日此条当置上条之前。,礼部太常寺言:「勘会逐次郊祀大礼,皇帝自
青城至大次,并礼毕自大次还青城,并系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大辇。今来欲乞并服通天冠、绛纱袍,乘平辇。」诏从之。
籍田。太宗端拱元年正月十五日,帝斋于干元殿。翌日銮驾出宫,备大驾卤簿于丹凤门外,帝服通天冠、绛纱袍,执圭,乘玉辂,赴东郊行宫斋宿。十七日,亲耕礼毕,解严还行宫,百官称贺。帝改御大辇,服通天冠、绛纱袍, 吹振作而还。御干元门肆赦,改元,文武递进官有差。
徽宗政和元年八月,议礼所条具者八事:「一、乞躬耕之服,止用通天冠、绛纱袍,百官并服朝服。」
六年闰正月二十七日,诏亲耕籍〔田〕,以玉辂载耒耜,乘大辇,用法驾、横麾仗,(道)[导]袍,御平辇耕籍,服通天冠、绛纱袍。至思文殿进食后,行礼毕,放仗,常服还内。令修定仪注。 驾官朝服、结佩,耕籍使以仪仗二千人护卫耒耜。质明,先诣坛所。诣籍田,服
高宗〔绍兴〕十五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言:「将来亲耕籍田,是日车驾服履袍,乘平辇,诣思文殿进膳毕,服通天冠、绛纱袍,行亲耕之礼。」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履袍
履袍
【宋会要】
朝飨太庙行礼仪注。车驾诣太庙:前享一日,皇帝于景灵宫朝献毕,既还大次,礼部郎中奏解严讫,皇帝入斋殿。文武侍祠、行事、执事、助祭之官、非从驾者。宗室先诣太庙祠所。其日,礼直官、宣〔赞〕舍人引礼部侍郎诣大次前,奏请中严。少顷,又奏外办。皇帝服履袍,自斋殿诣大次。出行,
禁卫诸班亲从等诸司祇应人员以下迎驾,奏圣躬万福。车驾自斋殿诣太庙。
其日,文武侍祠、行事、执事、助祭官、宗室先诣太庙祠所,其从驾臣僚并服常服就次。有司进辇于齐殿,其从驾臣僚并俟从驾次。礼直官、宣赞舍人引礼部侍郎奏请中严。少顷,又奏外办。皇帝自内服履袍诣斋殿,即御座,鸣鞭行门。禁卫诸班亲从等诸司祇应人员以下各自赞常起居。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袍
袍
【宋会要】
袍,即御座;皇太子、文武百僚并服常服称贺。所有合设黄麾半仗,乞令兵部排办施行。」有旨依宫中导从。 孝宗干道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状:「勘会将来正旦朝贺,今欲比附《政和五礼新仪》月朔视朝仪,皇帝御大庆殿,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仪仗锦袍
仪仗锦袍
【宋会要】
。 卤簿中道金吾本司纛▯:佩仪刀,执 ▯,锦帽宝照锦袍、锦臂鞴,革带、鸟皮
。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执金吾犦▯,服锦袍、帽、臂鞴,银带、乌皮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文绫袍
文绫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唐以前无闻焉。
译隆兴二年十月三日此条应放在上条之前。,礼部太常寺上奏说:「查核历次郊祀大礼,皇帝从青城到大次,以及礼毕后从大次返回青城,都是穿通天冠、绛纱袍,乘大辇。现在想请求都改为穿通天冠、绛纱袍,乘平辇。」下诏同意了这个请求。
籍田。太宗端拱元年正月十五日,皇帝在干元殿斋戒。第二天銮驾出宫,在丹凤门外备好大驾卤簿,皇帝穿通天冠、绛纱袍,手执圭,乘玉辂,前往东郊行宫斋戒住宿。十七日,亲耕之礼完毕,解除警戒返回行宫,百官称贺。皇帝改乘大辇,穿通天冠、绛纱袍,鼓乐吹奏而返回。皇帝驾临干元门实行大赦,改年号,文武官员依次晋升官职,各有等差。
徽宗政和元年八月,议礼所拟定的条款共八事:「其一,请求亲耕所穿的礼服,只用通天冠、绛纱袍,百官都穿朝服。」
六年闰正月二十七日,下诏亲耕籍田,用玉辂装载耒耜,皇帝乘大辇,用法驾、横麾仗,导引穿袍者在前,皇帝乘平辇去耕种籍田,穿通天冠、绛纱袍。到思文殿进食之后,行礼完毕,撤去仪仗,换常服返回宫内。命令修订仪注。驾官穿朝服、系佩饰,耕籍使率领二千人的仪仗护卫耒耜。天将明时,先到坛所。前往籍田,穿……
高宗〔绍兴〕十五年十一月,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将来亲耕籍田,这天车驾穿履袍,乘平辇,到思文殿进膳完毕后,改穿通天冠、绛纱袍,举行亲耕之礼。」得到批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履袍
履袍
【宋会要】
朝拜祭飨太庙行礼的仪注。车驾前往太庙:祭飨前一日,皇帝在景灵宫朝献完毕后,回到大次,礼部郎中奏报解除警戒完毕,皇帝进入斋殿。文武侍祠、行事、执事、助祭的官员中不随驾的,以及宗室,先到太庙祠所。当日,礼直官、宣赞舍人引导礼部侍郎到大次前,奏请中严。片刻后,又奏外办。皇帝穿履袍,从斋殿前往大次。出行……
禁卫诸班亲从等各司祇应人员以下迎接车驾,奏报圣躬万福。车驾从斋殿前往太庙。
当日,文武侍祠、行事、执事、助祭官、宗室先到太庙祠所,随驾的臣僚都穿常服就位于次。有司把辇进献到斋殿,随驾的臣僚都在随驾的位次等候。礼直官、宣赞舍人引礼部侍郎奏请中严。片刻后,又奏外办。皇帝从宫内穿履袍前往斋殿,即就御座,鸣鞭开启行门。禁卫诸班亲从等各司祇应人员以下各自依例起居问安。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袍
袍
【宋会要】
穿袍,随即就御座;皇太子、文武百官都穿常服称贺。所应设置的黄麾半仗,请命令兵部安排施行。」皇帝有旨依宫中导从之制。孝宗干道九年十二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上状说:「查核将来正旦朝贺,现在想比照《政和五礼新仪》中月朔视朝的仪注,皇帝驾临大庆殿,穿……」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仪仗锦袍
仪仗锦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金吾本司纛:佩仪刀,执……,戴锦帽、宝照锦袍、锦臂鞴,系革带,穿乌皮……
。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执金吾持犦,穿锦袍、戴
五代汉干佑中,始置主辇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 一人,并服文绫袍、银叶弓脚幞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高鬓青袍
高鬓青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五代汉干佑中始置新妇二人,高鬓青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袍
绯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直珠七宝翠毛华株二人,衣绯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绣袍
绣袍
【宋会要】
卤簿三驾。国朝之初,将举郊礼,以五代草创,官籍散落,始命有司详定制度。惟得《长兴南郊卤簿字图》,校以令文,颇有阙略违戾者。翰林学士承旨陶谷为礼仪使,建议卤簿内金吾及诸卫将军导驾及押仗,旧服紫衣,请依《开元礼》各服本色绣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袍
绯绣袍
【宋会要】
,余悉同大驾前后部。 、袜带、锦螣蛇。六引内巾服之制:铙吹部内服平巾帻、绯绣袍、白袜带、白 、锦螣蛇。太常主帅、 鼓、金钲、节鼓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银带。骁卫翊卫三队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朱雀队内执弓箭、弩、▯虞候,佽飞执长寿幢、宝舆、法物人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革▯奴。前马队内折冲及执▯者服锦帽、绯绣袍、银带。队正服平巾帻、绯绣袍、大口 、银带、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横刀、执弓箭、珂马。千牛服花脚幞头、绯绣袍、抹额、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袍
紫绣袍
【宋会要】
、锦螣蛇、银带,佩横刀,执弓箭。千牛将军服平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金吾上将军、将军、六统军、千牛、中郎将服花脚幞头、抹额、紫绣袍,佩牙刀、珂马。诸卫大将军、将军、中郎将、折冲、果毅、散手翊卫服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革▯奴。金吾押牙服金鹅帽、紫绣袍、银带。凡绣文,金吾卫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虎,屯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师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乐工以鸾。 、银带、 巾帻、紫绣袍、大口
宫中导从。太平兴国初增主辇二十四人,改服高脚幞头;辇一人,衣紫绣袍,持金涂银仗以督领之。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后卤簿之制:护后卫各果毅都尉一员检校,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银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絁绣袍
紫絁绣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次步甲前队。第一队至六队,队内将军及都尉并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锦螣蛇、革带。绣文并同。次前部黄麾仗。大将军、都尉并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锦螣蛇、革带。
译帽、系臂鞴,系银带,穿乌皮……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文绫袍
文绫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唐以前没有听说过。五代后汉干佑年间,才开始设置主辇十六人,捧足一人,掌扇四人,持踏一人,都穿文绫袍、戴银叶弓脚幞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高鬓青袍
高鬓青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五代后汉干佑年间才开始设置新妇二人,梳高鬓、穿青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袍
绯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直珠七宝翠毛华株的二人,穿绯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绣袍
绣袍
【宋会要】
卤簿三驾。本朝之初,将要举行郊祀之礼,因五代草创,官府典籍散失,才命有司详细审定制度。只找到《长兴南郊卤簿字图》,用令文校勘,颇有缺漏违背之处。翰林学士承旨陶谷担任礼仪使,建议卤簿内金吾及各卫将军导驾及押仗的人,旧例穿紫衣,请求依照《开元礼》各自穿本色绣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袍
绯绣袍
【宋会要】
,其余全都与大驾前后部相同。系袜带、锦螣蛇。六引内巾服的制度:铙吹部内的人穿平巾帻、绯绣袍、白袜带、白……,系锦螣蛇。太常主帅、……鼓、金钲、节鼓的人穿平巾帻、绯绣袍、大口……,系银带。骁卫翊卫三队穿平巾帻、绯绣袍、大口……。朱雀队内执弓箭、弩、……的虞候,佽飞执长寿幢、宝舆、法物的人穿平巾帻、绯绣袍、大口……革……奴。前马队内的折冲及执……的人戴锦帽、穿绯绣袍、系银带。队正穿平巾帻、绯绣袍、大口……、银带……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佩横刀、执弓箭、骑珂马的人。千牛卫戴花脚幞头、穿绯绣袍、系抹额、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袍
紫绣袍
【宋会要】
,系锦螣蛇、银带,佩横刀,执弓箭。千牛将军穿平……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金吾上将军、将军、六统军、千牛、中郎将戴花脚幞头、系抹额、穿紫绣袍,佩牙刀,骑珂马。诸卫大将军、将军、中郎将、折冲、果毅、散手翊卫穿平巾帻、紫绣袍、大口……
革……奴。金吾押牙戴金鹅帽、穿紫绣袍、系银带。凡是绣的花纹,金吾卫用辟邪,左右卫用瑞马,骁卫用雕虎,屯卫用赤豹,武卫用瑞鹰,领军卫用白泽,监门卫用师子,千牛卫用犀牛,六军用孔雀,乐工用鸾。系银带……穿巾帻、紫绣袍、大口……
宫中导从。太平兴国初年增加主辇二十四人,改穿高脚幞头;辇官一人,穿紫绣袍,持涂金银仗来督领他们。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皇后卤簿的制度:护后卫各设果毅都尉一员检校,穿平巾帻、紫绣袍、大口……,系银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絁绣袍
紫絁绣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其次是步甲前队。第一队到第六队
绣文并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绣袍
黄绣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执拂翟四人,鬅头,衣黄绣袍。旧衣绫袍、紫衣者悉易以销金及绣。复增司簿一人,内省一人此句下原衍「内增司簿一人」六字,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删。,司仪一人,司给一人,皆分左右前导,凡十七。每正至御殿、祀郊庙、步辇出入至垂拱殿正至:原作「至冬」,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改。垂拱殿:《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作「长春殿」。,即用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绿绣袍
绿绣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金宝山二人,衣绿绣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袍
青绣袍
【宋会要】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执弩、弓箭人服锦帽、青绣袍、银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五色绣袍
五色绣袍
【宋会要】
、银带。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者服锦帽、五色绣袍、臂鞴、银带。 。执龙旗副竿人服锦帽、五色绣袍、大口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后步队、真武队执旗、前后部黄麾执日月合璧等旗、青龙白虎队、金吾细仗内执旗者服五色绣袍、抹额、行縢、银带。执白干棒人加银褐捍腰。执龙旗及前马队内执旗人服五色绣袍、银带、行縢、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对凤袍
绯绣对凤袍
【宋会要】
六引内巾服之制。持 者服平巾帻、绯绣对凤袍、大口 、白袜带、锦螣蛇。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鹰袍
瑞鹰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次持(级)[钑] 前队,队内左右武卫将军、果毅都尉、校尉并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 、锦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飞麟袍
飞麟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次厢左右各三部:第一部左右屯卫大将军各一员,果毅各一员,服飞麟袍。
同日(仪)[议]礼局上文德殿视朝仪卫之制:次厢左右各三部,次左右厢仗首之南,东西相向。第一部、左右屯卫大将军各一员,果毅各一员,
次大将军后,服飞麟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马袍
瑞马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次青龙、白虎旗队,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押旗句首原衍「次」字,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删。,兼领后七十骑十:原作「千」,据《宋史》卷一四六《仪卫四》改。、革带。 ,平巾帻、绯絁绣瑞马袍、大口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大庆殿大会朝仪卫:左右卫果毅各一名,服瑞马袍,于玉辂之前分左右,并北向。
译,队内的将军及都尉都穿平巾帻、紫绣袍、大口……,系锦螣蛇、革带。绣的花纹都相同。其次是前部黄麾仗。大将军、都尉都穿平巾帻、紫绣袍、大口……,系锦螣蛇、革带。绣的花纹都相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绣袍
黄绣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执拂翟的四人,梳鬅头,穿黄绣袍。以前穿绫袍、紫衣的,都改换成销金及绣制的。又增加司簿一人,内省一人此句下原衍「内增司簿一人」六字,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删。,司仪一人,司给一人,都分左右在前引导,共十七人。每逢正旦、冬至临御正殿,祭祀郊庙,步辇出入到垂拱殿……时,就使用他们。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绿绣袍
绿绣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金宝山的二人,穿绿绣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袍
青绣袍
【宋会要】
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执弩、弓箭的人戴锦帽、穿青绣袍、系银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五色绣袍
五色绣袍
【宋会要】
,系银带。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的人戴锦帽、穿五色绣袍、系臂鞴、银带。……执龙旗副竿的人戴锦帽、穿五色绣袍、大口……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后步队、真武队执旗的,前后部黄麾执日月合璧等旗的,青龙白虎队、金吾细仗内执旗的人穿五色绣袍、系抹额、行縢、银带。执白干棒的人加系银褐捍腰。执龙旗及前马队内执旗的人穿五色绣袍、系银带、行縢、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对凤袍
绯绣对凤袍
【宋会要】
六引内巾服的制度。持……的人穿平巾帻、绯绣对凤袍、大口……,系白袜带、锦螣蛇。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鹰袍
瑞鹰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其次是持钑的前队,队内左右武卫将军、果毅都尉、校尉都穿平巾帻、紫絁绣瑞鹰袍、大口……,系锦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飞麟袍
飞麟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次厢左右各三部:第一部左右屯卫大将军各一员,果毅各一员,穿飞麟袍。
同日议礼局呈上文德殿视朝仪卫的制度:次厢左右各三部,位于左右厢仗首之南,东西相向。第一部、左右屯卫大将军各一员,果毅各一员,
位于大将军之后,穿飞麟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马袍
瑞马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其次是青龙、白虎旗队,左右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别押领旗队,兼领后面七十骑……,系革带。都穿平巾帻、绯絁绣瑞马袍、大口……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左右卫果毅各一名,穿瑞马袍,在玉辂之前分左右站立,都面朝北。左右厢各设步甲二十队,第一队左右卫果毅各一员,穿瑞马袍。
同日,议礼局呈上文德殿视朝仪卫的制度:左右厢各设步军
左右厢各步甲二十队,第一队左右卫果毅各一员,服瑞马袍。
同日,(仪)[议]礼局上文德殿视朝仪卫之制:左右厢各步军六队,分东西,在仗队后。第一队左右卫果毅各一员,服瑞马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马大袍
瑞马大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左右厢后部各十二队,第一队左右卫折冲各一员,服锦帽、绯绣戎服、瑞马大袍。
同日,(仪)[议]礼局上文德殿(祝)[视]朝仪卫之制:左右厢后部各六队,每队三十八人,在都下亲从后,东西相向。第一队左右卫折冲各一员,服锦帽、绯绣戎服、瑞马大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白泽袍
白泽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并左右厢,次前队殳仗。队内左右领军卫将军平巾帻、紫絁绣白泽袍、大口 、锦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白泽袍
紫绣白泽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大庆殿大朝
会仪卫:第一部左右领军卫大将军各一员,服平巾帻、紫绣白泽袍、银带、大口 、锦螣蛇。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师子袍
师子袍
【宋会要】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参知政事宋庠上言:「车驾行幸,六军仪仗司供到仪仗法物,内夹人、执弓箭监门校尉二十人,每门四人,并服紫絁绣狮子袍、抹额,带仪刀,乌皮靴;第七队监门校尉六人,并服紫絁绣狮子袍、抹额,带仪刀,乌皮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赤豹袍
赤豹袍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次后厢左右各三部,第一部左右骁卫将军各一员,服赤豹袍。
同日,(仪)[议]礼局上文德殿视朝仪卫之(志)[制]:次后厢左右各一部,次当御厢南。左右骁卫将军各一员,服赤豹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罗绣辟邪袍
紫罗绣辟邪袍
【宋会要】
。 卤簿中道金吾本司纛▯:自上将军花脚幞头、绯罗绣抹额、紫罗绣辟邪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絁绣辟邪袍
紫絁绣辟邪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佩牙刀、器仗、珂马,大将军: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锦螣蛇、大口 ;押衙:金鹅帽、紫絁绣辟邪袍、革带。次朱雀旗队。次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内折冲、果毅都尉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锦螣蛇、
革带。次金吾引驾骑:本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左右,平巾帻、绯絁绣辟邪袍、大口 、次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总领大角,并骑。
译六队,分东西,在仗队之后。第一队左右卫果毅各一员,穿瑞马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瑞马大袍
瑞马大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左右厢后部各十二队,第一队左右卫折冲各一员,戴锦帽、穿绯绣戎服、瑞马大袍。
同日,议礼局呈上文德殿视朝仪卫的制度:左右厢后部各六队,每队三十八人,位于都下亲从之后,东西相向。第一队左右卫折冲各一员,戴锦帽、穿绯绣戎服、瑞马大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白泽袍
白泽袍
【宋会要】
大驾外仗:位于左右厢,其次是前队殳仗。队内左右领军卫将军穿平巾帻、紫絁绣白泽袍、大口……,系锦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白泽袍
紫绣白泽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
会仪卫:第一部左右领军卫大将军各一员,穿平巾帻、紫绣白泽袍,系银带、大口……、锦螣蛇。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师子袍
师子袍
【宋会要】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参知政事宋庠上奏说:「车驾出行,六军仪仗司供应的仪仗法物中,夹人、执弓箭的监门校尉二十人,每门四人,都穿紫絁绣狮子袍、系抹额,佩仪刀,穿乌皮靴;第七队监门校尉六人,都穿紫絁绣狮子袍、系抹额,佩仪刀,穿乌皮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赤豹袍
赤豹袍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其次是后厢左右各三部,第一部左右骁卫将军各一员,穿赤豹袍。
同日,议礼局呈上文德殿视朝仪卫的制度:其次是后厢左右各一部,位于当御厢之南。左右骁卫将军各一员,穿赤豹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罗绣辟邪袍
紫罗绣辟邪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金吾本司纛:从上将军起,戴花脚幞头、系绯罗绣抹额、穿紫罗绣辟邪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絁绣辟邪袍
紫絁绣辟邪袍
【宋会要】
卤簿中道佩牙刀、器仗、骑珂马,大将军:穿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锦螣蛇、大口……;押衙:戴金鹅帽、穿紫絁绣辟邪袍、系革带。其次是朱雀旗队。其次是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押队,其中折冲、果毅都尉穿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锦螣蛇、
系革带。其次是金吾引驾骑:本卫果毅都尉二人,分左右,穿平巾帻、绯絁绣辟邪袍、大口……,其次是左右金吾卫果毅都尉二人总领大角,都骑马。其次是大角一百二十,排成十重。都尉穿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锦螣蛇、革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辟邪袍
紫绣辟邪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锦螣蛇。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真武队金吾折冲都尉一员,穿
次大角一百二十,为十重。都尉服平巾帻、紫絁绣辟邪袍、大口 锦螣蛇、革带。 。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辟邪袍
紫绣辟邪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锦螣蛇。 礼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真武队金吾折冲都尉一员,服平巾帻、紫绣辟邪袍、银带、大口
同日,(仪)[议]、锦螣蛇。 礼局上文德殿视朝仪卫之制:真武队五十七人,在端礼门内,中道北向。金吾折冲都尉一员,在队前,服平巾帻、紫绣辟邪祀、银带、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苣文衫
绯绣苣文衫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诏颁行。 礼局上王公卤簿制:铙 、大横吹服绯绣苣文袍、抹额、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苣文衫
绯苣文衫
、 额、 带。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太常铙、大横吹服绯苣文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苣文袍
青苣文袍
【宋会要】
、抹额、袜带。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太常羽葆 、小横吹服青苣文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苣文袍
青绣苣文袍
卤簿中道第二引执大横吹服:执羽葆 人青绣苣文
。 抹额、生色袍、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雷花袍
黄雷花袍
大驾卤簿内巾服之制:太常大 、长鸣、小 、中鸣服黄(雷)[雪]、抹额、袜带。 花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绣雪花袍
黄绣雪花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 礼局上王公卤簿之制:大 、长鸣、小 、中鸣服黄绣雪花袍、抹额、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宝相花袍
绯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白袜带。 大驾卤簿六引中道执铙、箫、笳、笛、觱篥人并巾帻、绯绣宝相花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絁绣宝相花袍
绯絁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革带。 大驾外仗执▯人并锦帽、绯絁宝相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絁绣宝相花袍
青絁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革带。 大驾外仗执弩、弓矢人并锦帽、青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宝相花袍
青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 礼局上大庆殿大朝会仪卫:执弩五人为一列,弓矢十人为二重,▯二十人为四重,服锦帽、青绣宝相花袍、革带、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宝相花袍
紫绣宝相花袍
大驾卤簿六引中道:次大晟府前部 吹,管辖指挥使平巾帻、紫绣宝相花袍、锦螣蛇、白袜带。
译平巾帻、紫绣辟邪袍,系银带、大口……
同日,议……、锦螣蛇。礼局呈上文德殿视朝仪卫的制度:真武队五十七人,位于端礼门内,中道北向。金吾折冲都尉一员,位于队前,穿平巾帻、紫绣辟邪袍,系银带、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苣文衫
绯绣苣文衫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下诏颁行。礼局呈上王公卤簿的制度:铙……、大横吹的人穿绯绣苣文袍、系抹额、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苣文衫
绯苣文衫
……额、……带。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太常铙、大横吹的人穿绯苣文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苣文袍
青苣文袍
【宋会要】
、系抹额、袜带。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太常羽葆……、小横吹的人穿青苣文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苣文袍
青绣苣文袍
卤簿中道第二引执大横吹的服饰:执羽葆……的人穿青绣苣文……
。系抹额、生色袍、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雷花袍
黄雷花袍
大驾卤簿内巾服的制度:太常大……、长鸣、小……、中鸣穿黄雪……系抹额、袜带。花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黄绣雪花袍
黄绣雪花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王公卤簿的制度:大……、长鸣、小……、中鸣穿黄绣雪花袍、系抹额、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绣宝相花袍
绯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系白袜带。大驾卤簿六引中道执铙、箫、笳、笛、觱篥的人都戴巾帻、穿绯绣宝相花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絁绣宝相花袍
绯絁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系革带。大驾外仗执……的人都戴锦帽、穿绯絁宝相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絁绣宝相花袍
青絁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系革带。大驾外仗执弩、弓矢的人都戴锦帽、穿青絁绣宝相花袍、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青绣宝相花袍
青绣宝相花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大庆殿大朝会的仪卫:执弩的五人排成一列,弓矢十人排成二重,……二十人排成四重,戴锦帽、穿青绣宝相花袍,系革带、大口……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紫绣宝相花袍
紫绣宝相花袍
大驾卤簿六引中道:其次是大晟府前部……吹,管辖指挥使穿平巾帻、紫绣宝相花袍,系锦螣蛇、白袜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皁衣白袍
皁衣白袍
【宋会要】
公服。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李昉上奏说:「遵照诏令确定车服制度。礼部式规定:三品以上穿紫色,五品以上穿朱色,七品以上穿绿色,九品以上穿青色,流外官及平民都穿黄色。仔细考究,穿青服、黄服的规定已经废弃很久,从今以后流外官以及贡举人、平民都允许通穿皁衣白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皁衣白袍
皁衣白袍
【宋会要】
公服。太宗太平兴国七年正月九日,翰林学士承旨李昉言:「准诏定车服制度。礼部式: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绿,九品以上服青,流外官及庶人并衣黄。参详除服青服黄久已寝废,自今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详)[许]通服皁衣白袍。」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赐进士袍
赐进士袍
【宋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诏特赐同进士出身魏掞之补左迪功郎、太学录,仍令有司给赐袍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释褐赐袍
释褐赐袍
【宋会要】
干道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太学上舍生黄纶释褐,特与补左承务郎,依唱名例给赐袍笏,于国子监敦化堂祗受。」自后释褐并如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戎服大袍
戎服大袍
【宋会要】
、革带。六引内巾服之制:驾士服锦帽、绣戎服大袍、银带。 、革带。大驾外仗,次前步马队。队内都尉并锦帽、绯絁绣戎服大袍、窄 大驾卤簿六引中道:第二引开封牧,中道执弓矢、▯人并锦帽、絁绣宝相花戎服大袍、窄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戎服大袍
戎服大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太子卤簿之制。次正道龙旗六,各执旗一名,前二人引,后二人护,并戎服大袍,佩横刀、弓矢。夹道单副竿二此句疑有误。,分左右,执各一名,骑,佩、服同执旗人。(决)[次]左右厢步队十六队,每队各果毅都尉一名领,并戎服大袍。次马队,左右厢各十队,帅兵官以下三十一人,旗一,执旗一名,引二人,夹二人,(报)[执]▯十六人,弓矢七人,弩三人,并戎服大袍,佩横刀。执旗并引夹人加佩弓矢。前第一队,左右清道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领;第二队、第三队、第四队,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领;第五队、第六队、第七队,左右卫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领;第八队、第九队、第十队,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领;并戎服大袍。
亲王卤簿:第三行厢执▯戎服大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销金袍
绯销金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龙脑合二人,衣绯销金袍,并高脚幞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带制
带制
【宋会要】
凡新除恩庆,宰臣、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签书、同签书枢密院事赐金笏头二十五两带,副以鱼袋。武臣御花仙带,无鱼袋。使相、节度使、宫观使、观文殿大学士曾任宰相者即赐金笏头二十五两带,副以鱼袋,余只赐御仙花带,无鱼袋。
译朝廷采纳了这个建议。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赐进士袍
赐进士袍
【宋会要】
干道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下诏特赐同进士出身魏掞之补授左迪功郎、太学录,并命令有司赐给袍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释褐赐袍
释褐赐袍
【宋会要】
干道四年正月十一日,下诏太学上舍生黄纶释褐,特别补授左承务郎,依照唱名的旧例赐给袍笏,在国子监敦化堂恭敬领受。此后释褐都照此办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戎服大袍
戎服大袍
【宋会要】
,系革带。六引内巾服的制度:驾士戴锦帽、穿绣戎服大袍,系银带。……系革带。大驾外仗,其次是前步马队。队内都尉都戴锦帽、穿绯絁绣戎服大袍、窄……大驾卤簿六引中道:第二引开封牧,中道执弓矢、……的人都戴锦帽、穿絁绣宝相花戎服大袍、窄……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戎服大袍
戎服大袍
【宋会要】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呈上皇太子卤簿的制度。其次是正道龙旗六面,各由一人执旗,前面二人引导,后面二人护卫,都穿戎服大袍,佩横刀、弓矢。夹道单副竿二……,分左右,各由一人执,骑马,佩饰、服色与执旗人相同。其次是左右厢步队十六队,每队各由果毅都尉一名统领,都穿戎服大袍。其次是马队,左右厢各十队,帅兵官以下三十一人,旗一面,执旗一名,引导二人,夹护二人,执……十六人,弓矢七人,弩三人,都穿戎服大袍,佩横刀。执旗以及引导、夹护的人加佩弓矢。前第一队,由左右清道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统领;第二队、第三队、第四队,由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统领;第五队、第六队、第七队,由左右卫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统领;第八队、第九队、第十队,由左右司御率府果毅都尉各一员统领;都穿戎服大袍。
亲王卤簿:第三行厢执……的人穿戎服大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绯销金袍
绯销金袍
【宋会要】
宫中导从:捧龙脑合的二人,穿绯销金袍,都戴高脚幞头。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五 诸色袍 带制
带制
【宋会要】
凡是新除授、加恩庆赏,宰臣、枢密使、知枢密院事、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签书、同签书枢密院事赐给金笏头二十五两带,配上鱼袋。武臣赐御花仙带,没有鱼袋。使相、节度使、宫观使、曾任宰相的观文殿大学士就赐给金笏头二十五两带,配上鱼袋,其余的只赐御仙花带,没有鱼袋。三司使,以及权任、权使公事的同样待遇。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端明殿、翰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直学士,御史中丞兼守的都相同。都赐给金御仙花二十两带。知制诰赐给牯犀带,配上金鱼。凡是出使的,现任中书、枢密使、曾任宰相以及使相、节度使赐给金御仙花二十五两束带。宣徽使曾任
三司使、权及权使公事同。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资政殿、端明殿、翰林侍读、侍讲、龙图、天章、宝文阁、枢密直学士、御史中丞兼守并同。并赐金御仙花二十两带。知制诰赐牯犀带,副以金鱼。凡出使,见任中书、枢密使、曾任宰相并使相、节度使赐金御仙花二十五两束带。宣徽使曾任中书、枢密院、充诸路都总管、安抚使赐金御仙花二十两束带。正任防御使至刺史、内客省使至合门使、延福宫使至昭宣使充诸路路分、一州总管、钤辖、沿边知州军、安抚赐金御仙花二十两束带。诸司使充者十五两。客省、引进、合门副使、诸司副使、内侍省内侍押班充诸路、沿边路分钤辖赐金御仙花十五两束带。文臣换武臣并赐涂金银宝瓶十五两带。御前军班换前班,并赐涂金银带。诸司使宝缾二十两,副使至崇班宝缾十五两。供奉官至殿直荔枝十两。奉职、借职双鹿八两。堂后官新除赐涂金银宝缾十五两带。伎术官虽服紫绿,皆给银带。驸马都尉初选尚赐白玉带。
宗室许通服工夫金带工夫:疑误。、雕玉、白玉、通犀、牯犀等带。
高宗绍兴三年正月六日,诏:「自今年二月一日,侍从官依旧系金带。如制造不前,许权于左藏库关借,候制造了日回纳。」
二十八日,诏:「管军百僚并带御器械官朝谢日、武臣授差遣朝辞日,依格该赐金带,并许系。并宗室外正任依旧许系金带。已赐花犀带及见系花犀带臣僚,除宗室依条外,余不许服。」
二月十三日,诏:「神武右军统制官杨沂中为收李成有功,曾经赐金带,特令许系赴朝参。」其后提举宿卫亲军张宗彦诏特如沂中。
五月十六日,诏:「应殿庭供职横行依旧许系金带赴朝参。」
十八日,诏:「合门官依旧许系金带赴朝,内阙者令于左藏库权借。」
六年八月十四日,三省行省司言:「宰执秦桧昨系资政殿大学士,今来除观文殿学士,到阙朝见,合门称不合系笏头球文带。」诏许服系旧赐带。宰执因降黜不带职,并同庶官,复职者恩数并合依旧。以合门误认法意,有司申明,故降是命。
九年四月七日,诏:「太常寺應奉兼祇應使臣,自今可特依閤門兼祇應例,服繫紅 帶。」
绍兴三十(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孝宗已即位,未改元。诏:「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并给赐金带。」
九月十七日,诏:「差带御器械梁珂前去赐吴璘玉带,并传宣抚问喝赐立功将士。其合用钱物,令四川总领所应副。候见数具申尚书省,取旨拨还。」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十七日,池州
驻札御前诸军统制邵宏渊入见,服(再)[在]军中日上遣人所赐带。
译中书、枢密院,充任各路都总管、安抚使的赐给金御仙花二十两束带。正任防御使到刺史、内客省使到合门使、延福宫使到昭宣使,充任各路路分、一州总管、钤辖、沿边知州军、安抚使的赐给金御仙花二十两束带。诸司使充任的赐十五两。客省、引进、合门副使,诸司副使,内侍省内侍押班充任各路、沿边路分钤辖的赐给金御仙花十五两束带。文臣改换武臣的都赐给涂金银宝瓶十五两带。御前军班改换前班的,都赐给涂金银带。诸司使赐宝缾二十两,副使到崇班赐宝缾十五两。供奉官到殿直赐荔枝带十两。奉职、借职赐双鹿带八两。堂后官新除授的赐涂金银宝缾十五两带。伎术官虽然穿紫、绿服色,都赐给银带。驸马都尉初次被选中为驸马的赐白玉带。
宗室允许通穿工夫金带工夫:疑误。、雕玉、白玉、通犀、牯犀等带。
高宗绍兴三年正月六日,下诏:「从今年二月一日起,侍从官依旧系金带。如果制造来不及,允许暂时在左藏库借用,等制造完成后归还。」
二十八日,下诏:「管军百官以及带御器械官在朝谢之日、武臣受差遣朝辞之日,依例应当赐金带的,都允许系用。宗室之外的正任官依旧允许系金带。已经赐给花犀带以及现在系着花犀带的臣僚,除宗室依照条例外,其余人不允许穿用。」
二月十三日,下诏:「神武右军统制官杨沂中因收复李成有功,曾经被赐金带,特别命令允许系带前往朝参。」此后提举宿卫亲军张宗彦,下诏特许如杨沂中一样。
五月十六日,下诏:「凡是在殿庭供职的横行官,依旧允许系金带前往朝参。」
十八日,下诏:「合门官依旧允许系金带前往朝参,其中缺少的命令在左藏库暂借。」
六年八月十四日,三省行省司上奏说:「宰执秦桧原先任资政殿大学士,现在改任观文殿学士,到朝廷觐见时,合门说不应当系笏头球文带。」下诏允许仍系原先所赐的带。宰执因降职黜免不再担任职务的,都与普通官员相同,恢复职务的恩数都应当依旧。因为合门误解了法意,有司加以申明,所以下达这道命令。
九年四月七日,下诏:「太常寺应奉兼祇应使臣,从今以后可以特别依照合门兼祇应的旧例,系红……带。」
绍兴三十(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孝宗已经即位,还未改元。下诏:「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郭振一并赐给金带。」
九月十七日,下诏:「派遣带御器械梁珂前去赐给吴璘玉带,并传达宣抚问候、犒赏立功将士。所需用的钱物,命令四川总领所支应。等清点出数目后申报尚书省,请旨拨还。」
孝宗隆兴元年八月十七日,池州
驻扎御前诸军统制邵宏渊入朝觐见,穿着在军中时皇上所派人赐给的带。合门上奏说邵宏渊的官职不应当获赐,既然已经经过特赐,合门起初没有接到相关的关报。于是邵宏渊才申报此句疑有误。。十月十四日下诏,步军司后
合门奏宏渊官不该赐,既经特赐,合门初无承受(开)[关]报。于是宏渊始申诏会此句疑有误。。十月十四日诏步军司后军权统领王世祖乞依关德等例赐金带指挥更不施行,令淮东总领所寄(敦)[收]。以中书舍人胡铨奏:「世祖援关德等例,给赐金带。照得关德等三人系一时恩给赐,今世祖所乞依逐人例,显是(浇)[侥]滥。若例与给赐,切虑自余五十余人攀援浸多,侥求不已,难以止绝。」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诏:「皇太子系通犀玉带,不佩鱼。」先是,有旨皇太子合系带,令礼部太常寺日下论矜矜:疑误。。续检照典礼,皇太子合系通犀玉带。其典故所载通犀金玉带即无制度及佩鱼之文,故有是命。
九月二十三日,诏:「今後除環衛官,如係小臣帶左右郎將,許繫紅 帶趁赴朝參。」
二年四月十九日,诏:「宁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尤)[充]万寿观使吴盖乞赐玉带,可依例系赴朝参等。」
五月七日,诏:「合门簿书王正臣、郑立之为久在殿陛,应奉有劳,逐人见关借到左藏库金带并与(赐)[给]赐,令系赴朝参。」
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权工部侍郎姜诜状:「前任漕臣,蒙恩赐金御仙花带,许令系赴朝参。今假摄之初,难以僭踰。」诏免系赴朝参等,只依本班服带。
四年十二月十日,诏:「永阳郡王居广三赐玉带,许令系赴朝参等。」
八年八月十九日,诏:「左谏议大夫姚宪元系六曹侍
郎,已赐金带,可令依旧系赴朝参等。今后准此。」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诏:「赐三士輵已赐玉带赐三:疑误。,许令系赴朝参等。」
十月十八日,诏:「恩平郡王璩已赐玉带、金鱼,许系赴朝参等。」
十二月五日,诏:「中書舍人,左右諫議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侍郎,
译军权统领王世祖请求依照关德等人的先例赐给金带的指令不再施行,命令淮东总领所暂时收存。因为中书舍人胡铨上奏说:「王世祖援引关德等人的先例,请求赐给金带。查考关德等三人是一时特别恩赐的,如今王世祖所请求依照的先例,显然是侥幸冒滥。如果援例赐给,恐怕其余五十多人也纷纷援引攀比,侥幸求取不止,难以制止。」所以有这道命令。
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下诏:「皇太子系通犀玉带,不佩鱼。」此前,有旨命皇太子应当系带,命令礼部太常寺当日议定矜矜:疑误。。后来查核典礼,皇太子应当系通犀玉带。典故所记载的通犀金玉带并没有关于制度及佩鱼的文字,所以有这道命令。
九月二十三日,下诏:「从今以后除环卫官外,如果是小臣带左右郎将职的,允许系红……带前往朝参。」
二年四月十九日,下诏:「宁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吴盖请求赐玉带,可以依例系带前往朝参等。」
五月七日,下诏:「合门簿书王正臣、郑立之因为长期在殿陛供职,应奉有功劳,各自现在从左藏库借用的金带都赐给他们,命令系带前往朝参。」
三年二月二十一日,权工部侍郎姜诜上状说:「先前担任转运使,蒙受恩赐金御仙花带,允许系带前往朝参。如今刚刚暂代职务,难以僭越。」下诏免除系带前往朝参等,只依照本班的服带规定。
四年十二月十日,下诏:「永阳郡王赵居广已经三次被赐玉带,允许系带前往朝参等。」
八年八月十九日,下诏:「左谏议大夫姚宪已经担任六曹侍
郎,已经被赐金带,可以命令依旧系带前往朝参等。今后照此办理。」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下诏:「赐三士輵已经被赐玉带赐三:疑误。,允许系带前往朝参等。」
十月十八日,下诏:「恩平郡王赵璩已经被赐玉带、金鱼,允许系带前往朝参等。」
十二月五日,下诏:「中书舍人,左右谏议大夫,龙图、天章、宝文、显谟、徽猷、敷文阁待制,权侍郎,
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仍佩魚。」
【宋会要】
开宝元年二月十九日天头原批:「此条移前页高宗绍兴三年上。」,皇弟晋王及吴越国王钱俶、其子惟浚射苑中,俶进御衣、金器、寿星通犀带以谢。此条见《桯史》。
淳熙七年三月四日,诏:「新知明州范成大朝见,许服系昨赐笏头金带。」以成大曾任参知(知)[政]事,今赴阙奏事,(上)[止]系黑带,佩金鱼,有司取旨,故有是命。
九年九月十七日,诏:「赵伯圭除少保,封郡王,仍赐玉带。」
十年十月十六日,诏:「權侍郎以上罷任不帶職名,許服紅 排方黑犀帶。」
译许服红色官服,佩方形黑犀角腰带,仍佩戴鱼符。
【宋会要】
开宝元年二月十九日(天头原批:"此条移前页高宗绍兴三年上。"),皇弟晋王及吴越国王钱俶、其子钱惟浚在御苑中射箭,钱俶进献御衣、金器、寿星通犀带以致谢。此条见于《桯史》。
淳熙七年三月四日,下诏:「新任明州知州范成大朝见皇帝,准许其穿戴昔日所赐的笏头金带。」因为范成大曾任参知政事,如今前来朝廷奏事,若只系黑带、佩金鱼,主管官员请示皇帝,所以有此诏命。
九年九月十七日,下诏:「赵伯圭授少保之职,封为郡王,仍赐予玉带。」
十年十月十六日,下诏:「权侍郎以上官员罢任而不带职名者,准许穿红色官服,佩方形黑犀角腰带。」
十二年二
月二十三日,诏:「武臣知州軍官未陞朝者,可依文臣守倅借服色例,許權繫紅 角帶,候回日依舊。」
十三年二月四日,诏;「新授太傅、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赐玉带,令系赴朝参。」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一日,诏:「合门宣赞舍人、带玉器械霍汉臣昨在殿陛应奉日久,所有左藏库元关借到金带一条,特令就赐。」绍熙元年正月,合门宣赞舍人张进之;十月,合门宣赞舍人潘师稷;三年六月,合门宣赞舍人、带玉器械郭抃,并以应奉日久,亦有是赐。
十六日,诏成忠郎吴晛特除合门祗候,令祗候库关〔借〕金带一条,许令服系,仍与家便差遣。
绍熙二年正月一日,宰执进呈四川制置使京镗因任。上曰:「且与加宝文合侍制令再任,特赐带。」
嘉定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枢密院札子:「勘会已降指挥,镇江军统制冯榯、卢彦各特赐金腰带一条,许令服系。所合具申,取自指挥。」诏令左藏封桩库证应,取拨给付。
四年三月十五日,枢密院奏:「检会已降指挥,镇江都统司统制官卢彦特赐金束带一条。」诏令封桩库于见管金束带内支拨给赐。
七年二月十一日,枢密院奏:「勘会镇江都统司统制蒋世显赴都堂禀复职事讫,诏蒋世显特改差楚州驻札御前武锋军统制,填见阙,特赐金束带一条,许令服系。仍于封桩库日下支给盘缠钱二千贯,付蒋世显起发归司,疾速前去本州岛管干军马。各具知禀申枢密院。」
十二年正月十二日,枢密院关:「检会已降指挥节文,李全特赐金腰带一条,许令服系。」诏令封桩库日下取拨给赐,具知禀申枢密院。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郑庄孙昨任合门看班祗候,曾于户部关借金腰带一条,可特与就赐,许令服系。」
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奉直大夫、直宝谟合、主管建康府崇禧观赵不诏以不行尊年高,中外屡更事任,自为司农卿,今已十二年,理宜优异,可特换授保康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仍奉朝请。赐金带一条,许令服系。」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尊号宝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尊号宝
【宋会要】
每上尊号,有司制玉宝,以尊号为文。
真宗大中祥符初,登封太山,别制宝匣、宝盝,皆差小其制。
仁宗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尊号册宝,参知政事陈尧佐、晏殊书。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一日,孝宗已即位,未改元。礼部太常寺言:「六月二十九日诏书节文,太上皇帝宜恭上尊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恭上尊号曰寿圣太上皇后。今先次讨论,条具礼仪。一、依礼例,合差撰册文官二员。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册文系差宰臣撰,乞差尚书左仆射;寿圣太上皇后册文系差执政官撰,乞差知枢密院事。
译十二年二月二十三日,诏令:「武臣知州军官尚未升朝的,可依照文臣任守臣、通判时借用服色的先例,允许暂时系红鞓角带,等回朝后仍按原制。」
十三年二月四日,诏令:「新授太傅、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赐给玉带,令其系带前往朝参。」
淳熙十六年七月十一日,诏令:「合门宣赞舍人、佩带玉器械的霍汉臣,昨日在殿陛应奉已久,其在左藏库原先关借的金带一条,特命就此赐给。」绍熙元年正月,合门宣赞舍人张进之;十月,合门宣赞舍人潘师稷;三年六月,合门宣赞舍人、佩带玉器械郭抃,都因应奉日久,也得到此项赏赐。
十六日,诏令成忠郎吴晛特授合门祗候,令其在祗候库关借金带一条,准许系带,并给予便于照顾家庭的差遣。
绍熙二年正月一日,宰执进呈四川制置使京镗任满一事。皇上说:「且加封宝文阁待制,令其再任,特赐给带。」
嘉定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枢密院札子:「查明已经下达的指挥,镇江军统制冯榯、卢彦各特赐金腰带一条,准许系带。所应办理的事项,请听候指挥定夺。」诏令左藏封桩库核实相符,予以支给。
四年三月十五日,枢密院奏:「查核已经下达的指挥,镇江都统司统制官卢彦特赐金束带一条。」诏令封桩库在现存金束带中支拨给赐。
七年二月十一日,枢密院奏:「查明镇江都统司统制蒋世显赴都堂禀报复职之事已毕,诏令蒋世显特改差为楚州驻扎御前武锋军统制,填补现有空缺,特赐金束带一条,准许系带。并令封桩库当日支给盘缠钱二千贯,交付蒋世显启程返回本司,火速前往本州管理军马事务。各项事宜均须知会禀报枢密院。」
十二年正月十二日,枢密院关文:「查明已经下达的指挥节文,李全特赐金腰带一条,准许系带。」诏令封桩库当日拨给赐予,并须知会禀报枢密院。
十二月二十六日,诏令:「郑庄孙昨日任合门看班祗候,曾在户部关借金腰带一条,可特赐给他,准许系带。」
十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奉直大夫、直宝谟阁、主管建康府崇禧观赵不誩,因未能赴任而年事已高,在朝廷内外多次更换职任,自任司农卿以来,至今已有十二年,按理应予以优遇殊待,可特别改授为保康军承宣使、提举佑神观,仍准其奉朝请。赐金带一条,准许系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尊号宝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尊号宝
【宋会要】
每逢皇帝奉上尊号,有司便制作玉宝,以尊号文字为宝文。
真宗大中祥符初年,登泰山封禅,另外制作宝匣、宝盝,其规制都略小一些。
仁宗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令:因宫城失火,重新制作皇帝受命宝及尊号册宝,由参知政事陈尧佐、晏殊书写文字。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一日,孝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礼部太常寺上言:「六月二十九日诏书节文,太上皇帝应恭上尊号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应恭上尊号称寿圣太上皇后。现先行讨论,逐条拟具礼仪。一、依照礼例,应差派撰写册文的官员二人。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的册文由宰臣撰写,请差尚书左仆射;寿圣太上皇后的册文由执政官撰写,请差知枢密院事。一、依照礼例,应差派书写册
一、依礼例,合差书册官二员书册:原作「篆宝」,据后「皇后之宝」类所引改。,系差执政官充。乞差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一、依礼例,合差篆宝官一员,系差执政官充。乞差参知政事兼,并乞朝廷降敕,差官施行。一、合修制册宝一副,依礼例,并系用 玉造。宝二钮,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宝(系)[依]礼例,系有玉造,寿圣太上皇后系用金造。并沿册宝法物等,并乞令工部下文思院修制施行。一、宝二钮,乞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之宝』十字为文『寿圣太上皇后之宝』八字为文。一、今来修制册宝,及将来奉上之礼,事体至重。依礼例,合差礼仪使一员,系差宰臣充。并合差都大主管官一员,系差近上内侍官充。朝廷取旨降敕,差官施行。」诏并
从之。
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奉圣旨,令文思院修制恭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并沿册宝法物等。本院契勘自来即不曾经修制过尊号玉册制度,乞下礼官讨论合修制玉宝范样大小尺寸制度、沿册宝法物下院,以凭遵守,修制施行。奉旨,令礼部、太常寺疾速讨论,申尚书省。礼部、太常寺今讨论下项:修制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尊号册宝。今检准《国朝会要》奉上尊号册宝制度礼例,册用 玉,简长一尺二寸,阔一寸二分,(检)[简]数从字之多少。联以金绳,首尾结带。前后四枚,二枚刻龙镂金,若捧护之状。藉以锦褥,覆以红罗泥金夹帊。册匣长广取容册,涂以朱漆,金装隐起突龙凤,金 、分錔。匣上又以红罗绣盘龙蹙金帊覆之,承以金装长竿 ,金龙首,金鱼钩。藉匣以锦被席褥,钮红丝为绦以萦匣。册案涂朱漆,覆之红罗销金衣。宝用玉,篆文,广四寸九分,厚二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赤小绶,连玉环。玉检高七寸,广二寸四分,皆饰以金,里以红锦,加红罗泥金夹帕,纳于小盝。盝以金装,内设金 、晕锦褥,饰以杂色玻璃、碧钿石、珊瑚、金精石、玛瑙。又盝二重,皆装以金,覆以红罗绣帊,载以腰舆、行马,并饰以金。又有香炉、宝子、香匙、灰匙、火 、烛台、烛刀,皆以金为之。以上册宝并沿册宝法物制度,乞令工部下文思院参照修制施行。一、修制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乞令工部下文
思院,参照昨绍兴十三年奉上慈宁殿册宝修制过册宝并沿册宝法物制度,修制施行。」诏依。干道七年正月,加上尊号册宝制度,亦如此制。
十一日,工部言:「将作监文思院申,会(道)[到]太常寺检照《国朝会要》奉上尊号玉宝例,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系用皇佑中黍尺。今蒙降下玉二块,以黍尺打量,其大块可以修制。
译文的官员二人书写册文(原作「篆宝」,据后文「皇后之宝」类引文改),由执政官担任。请差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一、依照礼例,应差派篆刻宝文的官员一人,由执政官担任。请差参知政事兼任,并请朝廷颁发敕令,差官施行。一、应修制册宝一副,依照礼例,皆须用玉制造。宝二钮,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的宝依照礼例用玉制造,寿圣太上皇后的用金制造。以及配套册宝的法物等,均请交由工部下属文思院修制施行。一、宝二钮,请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之宝』十字为文,『寿圣太上皇后之宝』八字为文。一、如今修制册宝,以及将来奉上之礼,事体极为重大。依照礼例,应差派礼仪使一人,由宰臣担任。并应差派都大主管官一人,由地位较高的内侍官担任。请朝廷降旨颁敕,差官施行。」诏令均予批准。
初九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奉旨,令文思院修制恭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以及配套册宝的法物等。本院查核,自来未曾修制过尊号玉册的制度,请下发给礼官,讨论确定应修制的玉宝范样大小尺寸制度,以及配套册宝的法物,交给本院,以便遵照施行。奉旨,令礼部、太常寺速加讨论,申报尚书省。礼部、太常寺现讨论如下:修制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尊号册宝。现按《国朝会要》所载奉上尊号册宝的制度礼例检核,册用玉制,简长一尺二寸,宽一寸二分,简数依文字多少而定。用金绳联结,首尾打结系带。前后共四枚,其中两枚刻有龙纹镂金,如捧护之状。下垫锦褥,上覆红罗泥金夹帕。册匣长宽以能容纳册文为度,涂以朱漆,用金装饰,隐起突龙凤纹,金饰分段包裹。匣上又用红罗绣盘龙蹙金帕覆盖,下承金装长竿,竿首为金龙首,配金鱼钩。匣内垫以锦被席褥,用红丝打成绦带缠绕册匣。册案涂朱漆,上覆红罗销金衣。宝用玉制,篆刻文字,宽四寸九分,厚二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赤色小绶,连缀玉环。玉检高七寸,宽二寸四分,皆用金装饰,内衬红锦,外加红罗泥金夹帕,纳入小盝。盝用金装饰,内设金托、晕锦褥,饰以各色玻璃、碧钿石、珊瑚、金精石、玛瑙。又有两重盝,皆用金装饰,上覆红罗绣帕,用腰舆、行马载运,均以金饰。又备有香炉、宝子、香匙、灰匙、火筯、烛台、烛刀,都用金制成。以上册宝及配套册宝法物的制度,请交工部下属文思院参照修制施行。一、修制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请交工部下属文思院,参照绍兴十三年奉上慈宁殿册宝时所修制的册宝及配套法物制度,修制施行。」诏令依此办理。干道七年正月,加上尊号册宝的制度,也照此办理。
十一日,工部上言:「将作监文思院申报,会同太常寺查核《国朝会要》所载奉上尊号玉宝的旧例,宽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用皇佑年间的黍尺量度。如今蒙降下玉料两块,用黍尺量度,其中较大一块可以修制。」皇上下旨命文思院照样式速加制造。
孝宗干道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有旨,玉宝、玉环、玉牌各一件,令工部下属文思院修制施行。
」有旨令文思院依样疾速制造。
孝宗干道六年十一月十九日有旨,玉宝、玉环、玉牌各一件,令工部下文思院修制施行。
二十四日,工部据右朝奉大夫、提辖(文)[行]在文思院朱周卿等申:「契勘本院(修)修製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壽聖太上皇后尊號冊寶等法物,照得紹興三十二年奉上 光堯壽聖太上皇帝玉寶一鈕,其寶用篆丈,廣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盤龍鈕,並用皇祐中法尺量度修製。本院今将降下玉宝材璞一件用黍尺量度,得度分寸应得礼文此句疑有脱误。,可以修制。其宝厚八分半,比礼文少厚三分五厘。所有钮合依盘龙,今来降下玉宝材璞,其钮系(璃)[螭]龙。钮高二寸四分五厘,厚一寸一分五厘,窍透阔一寸,难以依昨来礼文修制盘龙,止堪改作蹲坐龙钮,是致未敢兴工修制。乞下太常寺参详指定,以凭遵守,修制施行。所是今来修制上件册宝并沿宝法物,其应合用工物,亦乞参照绍兴三十二年已修制过册宝并沿宝法物体例,支破施行。」并从之。续太〔常〕寺申:「今先
次将降下玉材钮范样径寸,就行改造蹲坐龙钮草样,伏乞详酌降下,以凭修制施行。」及玉宝样此句疑有脱误。,有旨依样制造,仍限半月毕工。
二十九日,左中大夫、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梁克家进呈篆到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寿圣明慈太上皇后尊号宝样,诏依。
十二月二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已降指挥,大礼庆成,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加上尊号。今先次讨论,条具到申请事件:一、宝二钮,一钮欲以『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之宝』一十四字为文,一钮欲以『寿圣明慈太上皇后之宝』十字为文。依礼例,候书篆册宝文官书篆宝文毕,令文思院修制讫,本院计会入内内侍省所差内侍进请御书(乞)[讫],却降付本院修制。候修制毕,自文思院援卫册宝赴大庆殿安设。系发册宝前一日,所有殿上合设幄次,乞令都大主管所行下仪鸾司排办施行。仍乞将射殿作大庆殿。一、加上尊号册宝行礼日辰,欲乞令工部责限文思院约度修制册宝毕工期日,申太常寺,关太史局选定,报礼部、太常寺,申取朝廷指挥施行。」诏并依。
淳熙十六年八月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正月一日恭上寿圣皇太后、至尊寿皇圣帝、(圣)[寿]成皇后尊号宝文。 壽聖皇太后金寶一鈕,乞以『壽聖皇太后之寶』七字為文; 至尊壽皇聖帝金寶一鈕,乞以『至尊壽皇聖帝之寶』八字為文,壽成皇后金寶一鈕,乞以『壽成皇后之寶』六字為
文。」从之。篆宝文知枢密院事王蔺、同知枢密院事葛邲。宝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
译二十四日,工部据右朝奉大夫、提辖行在文思院朱周卿等申报:「查核本院修制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等法物,查得绍兴三十二年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玉宝一钮,其宝用篆文,宽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盘龙钮,均按皇祐年间的法尺量度修制。本院如今将降下的玉宝材料用黍尺量度,所得尺寸应符合礼文规定(此句疑有脱误),可以修制。其宝厚八分半,比礼文规定少厚三分五厘。所应配的钮依礼当为盘龙钮,如今降下的玉宝材料,其天然形态适合刻螭龙钮。钮高二寸四分五厘,厚一寸一分五厘,钮孔宽一寸,难以依照先前礼文修制成盘龙钮,只能改作蹲坐龙钮,因此未敢擅自动工修制。请交太常寺详加参酌决定,以便遵照施行。至于如今修制的册宝及配套宝物法物,其所应耗用的工料,也请参照绍兴三十二年已经修制过的册宝及配套法物的旧例,支给施行。」皆予批准。随后太常寺申报:「现先将降下的玉材钮范样尺寸,就势改造成蹲坐龙钮的草样,恭请详加酌定颁下,以便修制施行。」以及玉宝样式(此句疑有脱误),皇上有旨依样制造,并限半月完工。
二十九日,左中大夫、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梁克家进呈篆刻好的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寿圣明慈太上皇后的尊号宝样,诏令依此办理。
十二月二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查明已经下达的指挥,大礼庆成,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加上尊号。现先行讨论,逐条拟具申请事项:一、宝二钮,一钮拟以『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之宝』十四字为文,一钮拟以『寿圣明慈太上皇后之宝』十字为文。依照礼例,待书写篆刻册宝文字的官员书写篆刻宝文完毕,交文思院修制完成后,本院会同入内内侍省所差内侍呈请皇帝御览批阅完毕,再降下交本院修制。待修制完毕,从文思院护卫册宝送至大庆殿安放。此事在颁发册宝前一日进行,所有殿上应设的帷幄,请令都大主管所交仪鸾司安排办理施行。并请将射殿改作大庆殿使用。一、加上尊号册宝的行礼日期,请令工部限期让文思院约定修制册宝完工的日期,申报太常寺,转交太史局选定吉日,回报礼部、太常寺,申报朝廷指挥施行。」诏令均予批准。
淳熙十六年八月九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将来正月一日恭上寿圣皇太后、至尊寿皇圣帝、寿成皇后尊号宝文。寿圣皇太后金宝一钮,请以『寿圣皇太后之宝』七字为文;至尊寿皇圣帝金宝一钮,请以『至尊寿皇圣帝之宝』八字为文,寿成皇后金宝一钮,请以『寿成皇后之宝』六字为文。」予以批准。篆刻宝文的是知枢密院事王蔺、同知枢密院事葛邲。宝宽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
光宗绍熙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诏令:「高宗皇帝徽号宝文,以『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之宝』二十二字为文。篆刻宝文的是参知政事胡晋臣。宝用玉制,宽四寸二分,厚一寸三分,坐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连缀象牙环。宝用金镀银,棱牌,外裹红罗夹帕,纳入小盝。用金镀银装饰,内设
光宗绍熙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诏:「高宗皇帝徽号宝文,以『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之宝』二十二字为文。篆宝文参知政事胡晋臣。宝用玉,广四寸二分,厚一寸三分,坐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连象牙环。金镀银,棱牌,裹以红罗夹帊,纳于小盝。以金镀银装,内设朱漆 、晕锦褥。又盝二重,皆以朱漆,覆以红罗夹帊,并以腰舁。
四年九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言:「将来寿圣皇太后加上尊号金宝一钮,乞以『寿圣隆佑备福皇太后〔之〕宝』十一字为文。」从之。篆宝文参知政事陈骙。
绍兴七年二月十二日此条当移至高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一日条前,下条当移至其后。,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今来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升遐,依故事合修制玉宝,合用玉二块,各方二寸五分,并钮通约高三寸三分。」详册字。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礼部言:「太常寺申,勘会今来追册皇后谥号,已降 下本寺,除已申请修制谥号册宝外,内宝文乞以『安穆皇后之宝』六字为文。」诏从之。
宁宗嘉定十三年九月六日,中奉大夫、试户部尚书兼详定敕令官、兼权吏部尚书薛极言:「奉旨差篆景献太子谥宝文官,臣今恭依圣旨,篆到宝样,连粘在前。」诏令所属依样制造。
徽宗大观元年十一月二日以下徽宗朝文当移至仁宗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条后。,诏:「自昔有尚符玺官,今虽
隶门下后省,遇亲祠则临时具员,讫事复罢。八宝既备,宜重典司之职。可令尚书省置官,如古之制。」
八(月)[日],诏:「永惟受命之符,当有一代之制,而尚循秦旧;六玺之用,度越百年之久,或未大备。自天申命,地不爱宝,获(金)[全]玉于异域,得妙工于编氓。八宝既成,敻无前比。殆天所授,非人能为。可以来年元日御大庆殿恭受八宝。」十一日,诏:「八宝初成,可于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尚书省言:「请置符宝郎四员,隶门下省,二员以中人充,掌宝于禁中。按唐八宝,车驾临幸,而符宝郎奉宝以从;大朝会,则捧宝以进。今镇国宝、受命宝非常用之器,欲临幸则从六宝,朝会则陈八宝,皆夕纳。内符宝郎捧宝出以授外符宝郎,外符宝郎从宝行于禁卫之内,朝则分进于御座之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传国宝
传国宝
【宋会要】
元符元年四月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奉诏详定沿宝法物礼仪。今五月朔,于故事当大朝会,乞就大朝会日行受宝之礼。依上尊号宝册仪,有司豫制沿宝法物宝进入,俟降出,权于宝堂安奉。前三日差官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前一日上斋于内殿,翌日上服通天冠,御大庆殿降坐受宝, 臣上寿称贺。
译朱漆托、晕锦褥。又有两重盝,皆用朱漆,上覆红罗夹帕,并用腰舁载运。
四年九月二十九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将来寿圣皇太后加上尊号,金宝一钮,请以『寿圣隆佑备福皇太后之宝』十一字为文。」予以批准。篆刻宝文的是参知政事陈骙。
绍兴七年二月十二日(此条应移至高宗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一日条前,下条应移至其后),礼部、太常寺上言:「查核如今道君皇帝、宁德皇后升遐,依照旧例应修制玉宝,应用玉料两块,各方二寸五分,连钮通计约高三寸三分。」详见册字条。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礼部上言:「太常寺申报,查核如今追册皇后谥号一事,已降旨交本寺,除已申请修制谥号册宝外,其中宝文请以『安穆皇后之宝』六字为文。」诏令予以批准。
宁宗嘉定十三年九月六日,中奉大夫、试户部尚书兼详定敕令官、兼权吏部尚书薛极上言:「奉旨差派篆刻景献太子谥宝的文字,臣如今恭敬遵旨,篆刻好宝样,附于前面。」诏令所属部门依样制造。
徽宗大观元年十一月二日(以下徽宗朝文字应移至仁宗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条后),诏令:「自古以来便设有掌管符玺的官员,如今虽隶属门下后省,遇到亲祠时才临时配备人员,事毕后又予以罢除。如今八宝既已齐备,应当重新确立这一职掌的职责。可令尚书省设置官员,依照古代制度办理。」
初八日,诏令:「深思受命之符信,理当有一代之制度,然而至今仍沿袭秦朝旧制;六玺的使用,历经百年之久,或有未能完备之处。如今上天颁降符命,地不吝惜宝物,从异域获得完整的玉料,从平民中得到精妙的工匠。八宝既已制成,历代罕见可与之比拟者。这大概是上天所授予,并非人力所能达成。可以在来年元日于大庆殿恭受八宝。」十一日,诏令:「八宝初成,可在来年正月二十三日之后使用。」尚书省上言:「请设置符宝郎四员,隶属门下省,其中二员由宦官担任,在禁中掌管宝物。查考唐代八宝制度,皇帝车驾出行时,符宝郎捧宝跟随;举行大朝会时,则捧宝进呈。如今镇国宝、受命宝并非日常使用的器物,拟定皇帝出行时随带六宝,朝会时陈列八宝,都在傍晚收纳。宫内符宝郎捧宝出宫交给宫外符宝郎,宫外符宝郎护送宝物行于禁卫之内,朝会时则分别进呈于御座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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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国宝
【宋会要】
元符元年四月七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奉诏详定配套宝物的法物礼仪。如今五月初一,按旧例正值大朝会,请就在大朝会当日举行受宝之礼。依照奉上尊号宝册的仪式,有司预先制作配套宝物的法物,将宝物呈进,待降出后,暂时在宝堂安放。提前三日差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提前一日皇上在内殿斋戒,次日皇上身着通天冠,登临大庆殿降座受宝,群臣上寿称贺。」予以批准。
十五日,诏令:「命龙图阁、天章阁取治平元年耀州所献受命宝玉检,送赴都堂参议。」
十八日,诏令:「五月初一接受传国宝,命章惇书写玉检文字。」
十九日,诏令:「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从之。
十五日,诏:「龙图、天章阁赍治平元年耀州所献受命宝玉检,赴都堂参议。」
十八日,诏:「五月朔受传国宝,命章惇书玉检。」
十九日,诏:「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九朝长编纪事本末》:五月戊申朔,上御大庆殿受传国宝,行朝会礼。己酉,德音降,天下死罪囚,徒以下释之。诏:受宝毕,可就今月十一日宴于紫宸殿。丙寅,诏:以六月朔改元为元符。初议改元,上谓辅臣曰:「前代元鼎之类,皆明白,如何 」章惇曰:「元符最好。其次有真符、宝符,皆不及。兼宝字皆先世末岁所称,如天宝皆是。」上曰:「如此,即且作元符。」曾布以为昔天书降,尝于承天门里作元符观,后以大废,则元符之号亦不甚佳。白云:「以尝论奏,更不欲纷纷。」故默而止。
先是,正月十七日,礼部言:「永兴军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印,望委官讲求典故。」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三月十六日,翰林院学〔士〕蔡(言)[京]等奏:「段义称绍圣三年十二月内于河南乡刘银村修造家舍,掘土得之,曾有光照满室。《邵氏后录》:段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臣等按所献玉玺色绿如蓝,温润如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钮五盘,钮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又得玉螭首一,白如膏,亦温润。其背亦螭
钮五盘,钮间亦有贯组小窍。其面无文,与玺相合,大小不差毫发。篆文工作,皆非近世所为非:原脱,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补。。臣等以历代正史考之,玺文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有德者昌』,唐玺也;『惟德允昌』者,石晋玺也。则『(说)[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今得玺于咸阳县,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与李斯小篆体合,饰以龙凤鸟鱼,乃虫书鸟迹之法,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非汉以后所能作明矣。今陛下嗣守祖宗大宝,而神玺自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天之所畀,乌可忽哉!汉晋以来,得宝鼎瑞物,犹告庙改元,肆眚上寿,况传国之器乎!其沿宝法物礼仪,乞下所属施行。」诏礼部、太常寺考按故事,详定以闻。至是行受宝之礼。
七月十九日,礼部言:「讲议玉玺官翰林学士蒋之奇与秘书省、御史台、少府将作监官凡十三员。」诏之奇赐银绢一百匹两,余官各二十疋两。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承天受命之宝
承天受命之宝
【宋会要】
太祖受命,传周二宝。至太宗又别制「承天受命之宝」。宝用玉,篆文,广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赤小绶,连玉环玉检高七寸,广二寸四分,厚四分。
译《九朝长编纪事本末》记载:五月戊申朔,皇上亲临大庆殿接受传国宝,举行朝会之礼。己酉日,颁降恩诏,天下死罪囚犯,徒罪以下皆予释放。诏令:受宝完毕后,可于本月十一日在紫宸殿设宴。丙寅日,诏令:以六月初一改元为元符。当初商议改元之时,皇上对辅臣说:「前代所用元鼎之类的年号,都很明白,此次该如何取名?」章惇说:「元符最为妥当。其次还有真符、宝符,都不如它。而且『宝』字都是先朝末年所用的年号,比如天宝便是如此。」皇上说:「既如此,便暂定为元符。」曾布认为,当初天书降下时,曾在承天门内建元符观,后来因它大多废弛,那么元符这个年号也不算太好。曾布说:「因曾经上奏议论过,不想再纷争不休。」于是沉默作罢。
在此之前,正月十七日,礼部上言:「永兴军咸阳县百姓段义在掘地时得到一枚古玉印,希望委派官员探究其中典故。」诏令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的官员共同探究以确定真伪,然后上奏。
三月十六日,翰林院学士蔡京等上奏:「段义称绍圣三年十二月间在河南乡刘银村修造家舍,挖土时得到此物,当时曾有光照满室。《邵氏后录》记载:段义在夏日雨后于村中立门柱,脚陷入地中,得到一枚玉玺,四寸见方,篆刻文字如凤鸟之状。臣等查验所献玉玺,颜色青绿如蓝,温润如玉泽,其文字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背有螭龙钮五条盘绕,钮间有小孔,用以穿系丝带。又得到玉螭首一枚,洁白如膏脂,也很温润。其背面也有螭龙钮五条盘绕,钮间也有穿系丝带的小孔。其正面无文字,与玉玺正好吻合,大小分毫不差。篆刻文字的工艺,都非近世所能制作(「非」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补)。臣等以历代正史考证,玺文『皇帝寿昌』的,是晋朝的玺;『受命于天』的,是后魏的玺;『有德者昌』的,是唐朝的玺;『惟德允昌』的,是后晋的玺。那么『既寿永昌』的,可知是秦朝的玺。如今在咸阳县得到此玺,其玉料乃是蓝田玉的颜色,其篆法与李斯的小篆体相合,装饰以龙凤鸟鱼纹样,乃是虫书鸟迹的笔法,与如今所流传的古代书法相比,无可比拟,显然不是汉代以后所能仿造的。如今陛下承继祖宗大统,而神玺竟自然出现,其文字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这乃是上天所赐予,岂可轻忽!汉晋以来,得到宝鼎瑞物,尚且要祭告宗庙、改易年号、大赦天下、群臣上寿,何况是传国之重器呢!其配套宝物的法物礼仪,请交所属部门施行。」诏令礼部、太常寺考订旧例,详加议定后上奏。至此举行受宝之礼。
七月十九日,礼部上言:「参与讲议玉玺事宜的官员有翰林学士蒋之奇与秘书省、御史台、少府将作监的官员共十三人。」诏令赏赐蒋之奇银绢各一百匹两,其余官员各二十匹两。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承天受命之宝
承天受命之宝
【宋会要】
太祖受命,承袭后周的两枚宝玺。到太宗时又另外制作「承天受命之宝」。宝用玉制,篆刻文字,宽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填以金盘龙钮,系以晕锦大绶、赤色小绶,连缀玉环。玉检高七寸,宽二寸四分,厚四分。玉牒方二寸四
玉▯方二寸四分。皆饰以红锦,金装,裹以红锦,加红罗泥金夹帊,纳于小盝。盝以金装,内设金 :原脱,据前《尊号宝》类所引补。、晕锦褥,饰以杂色玻璆玻:原脱,据前《尊号宝》类所引补。、碧钿石、珊瑚、金精石、玛瑙。又盝二重,皆装以金,覆以红罗绣帊,载以腰舆及行马,并饰以金。又
有香炉、宝子、香匙、灰匙、火 、烛刀,皆以金为之,朝会陈于御座前,大礼即列于仗卫中。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天下合同之宝
天下合同之宝
【宋会要】
太宗雍熙三年十月十一日,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中书奏覆状、流内铨历任三代状用天下合(用)[同]之宝;枢密院宣命、诸司奏状用御前之宝;翰林诏 、别录 榜用书诏之宝。初,三宝皆为印,铸以金,又以毛▯▯石各铸其一。至是并改为宝,别铸以金,旧六印皆毁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御前之宝 书诏之宝
御前之宝书诏之宝
【宋会要】
徽宗政和六年十一月六日,诏:「御宝自祖宗朝行用至今,垂百五十余年,四角刓缺,文篆暗讹,几不可验,恐无足以示信天下。旧有祖宗所藏御前金宝,可自冬祀大礼毕行用。今降新旧二宝印文付外,可照会,仍连新旧二宝印文。」
高宗建炎二年八月一日,诏:「新铸天下合同之宝、书诏之宝,自今八月三日行使。」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恭膺天命之宝
恭膺天命之宝
【宋会要】
太宗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时真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
真宗干兴元年三月十六日,仁宗已即位,未改元。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绶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修制。」从之。参知政事王曾书其文曰「恭膺天命之宝」。
仁宗嘉佑八年六月十三日,英宗即位,未改元。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及(法)[沿〕宝〔法]物与平生衣冠、器用,皆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其受命宝,伏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所传者。若衣冠器玩,则请陈于陵寝及神御殿御:原作「节」,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改。,岁时展视,以慰思慕。」诏检讨官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议」上原衍「惠」字,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删。。翰林学士王珪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其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古者藏先王衣服于庙寝先:原作「用」,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改。,至于平生器玩,则前世既不皆纳于方中,亦不尽陈于陵寝。
译分。皆用红锦装饰,外加金装,裹以红锦,外加红罗泥金夹帕,纳入小盝。盝用金装饰,内设金托(「金」字原脱,据前《尊号宝》类引文补)、晕锦褥,饰以各色玻璃(「玻」字原脱,据前《尊号宝》类引文补)、碧钿石、珊瑚、金精石、玛瑙。又有两重盝,皆用金装饰,上覆红罗绣帕,用腰舆及行马载运,均以金饰。又备有香炉、宝子、香匙、灰匙、火筯、烛刀,都用金制成,朝会时陈列于御座之前,大礼时则列于仪仗侍卫之中。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天下合同之宝
天下合同之宝
【宋会要】
太宗雍熙三年十月十一日,诏令将天下合同之印改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改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改为书诏之宝。中书省奏覆的状文、流内铨记录官员历任三代的状文,使用天下合同之宝;枢密院的宣命、各司的奏状,使用御前之宝;翰林院的诏令、别录榜文,使用书诏之宝。当初,这三枚宝物都是印章,用金铸造,又各以毛〇〇石铸造一枚。到此时都改称为宝,另用金铸造,旧有的六枚印章都予以销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御前之宝 书诏之宝
御前之宝 书诏之宝
【宋会要】
徽宗政和六年十一月六日,诏令:「御宝自祖宗朝使用至今,已近一百五十余年,四角已经磨损残缺,篆刻文字模糊错讹,几乎无法验证,恐怕不足以取信于天下。旧有祖宗所藏的御前金宝,可自冬祀大礼完毕后开始使用。如今将新旧两枚宝的印文一并发下外廷,可予以照会知晓,并附上新旧两宝的印文。」
高宗建炎二年八月一日,诏令:「新铸的天下合同之宝、书诏之宝,自今八月三日起开始使用。」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恭膺天命之宝
恭膺天命之宝
【宋会要】
太宗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当时真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中书门下上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令予以批准。
真宗干兴元年三月十六日,仁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礼仪院上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的绶带以及配套宝物的法物,请下发文思院、少府监修制。」予以批准。参知政事王曾书写其文字为「恭膺天命之宝」。
仁宗嘉佑八年六月十三日,英宗即位,尚未改元。翰林学士范镇上言:「臣得知先帝的受命宝及配套宝物的法物,与其生前所用衣冠、器用,都打算一并随葬入陵,恐怕这样做不合乎彰显先帝恭俭之意。其受命宝,恳请陛下自行取用,以此表明所传承之物。至于衣冠器玩,则请陈设于陵寝及神御殿,按时节展示瞻仰,以慰思念追慕之情。」诏令检讨官查考典故,并命两制、礼官详加议论。翰林学士王珪等奏议说:「受命宝,就如同古代的传国玺一样。它是天子传承的器物,不应改作他用。古时是将先王的衣服藏于宗庙寝殿,至于生平所用器玩,前代既不都纳入棺椁之中,也不全部陈设于陵寝。臣等认为如今应当从简省约,以此彰显先帝恭俭的实质。」此后英宗另外制作了受命宝,而此前所议之事便未再采用。《宋史·舆服志》记载:英宗制作「恭膺天命之宝
谓今宜从省约从:原作「彼」,据《宋史》卷一五四《舆服六》改。,以称先帝恭俭之实。」其后帝别作受命宝,而所议弗用。《宋史 舆服志》:英宗制「恭膺天命之宝」,命参知政事欧阳修篆文八字,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宝」。
神宗元丰八年五月十二日,时哲宗即位,未改元。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天下同文之宝
天下同文之宝
【宋会要】
毕日,并进内。」从之。 用天下同文之印,旧史元无制度。今请用金铸,大小同御前之宝,以『天下同文之宝』为文。所有缘宝法物,亦请依式制造。其宝二枚,候封玉匮、金匮、石 ,以天下同文之印封之。今封禅泰山,请依旧制,别造玉宝一枚,方寸二分,文同受命宝。其封石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五日,详定所言:「按玉牒、玉册用皇帝受命宝印之,纳玉匮于石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昭受干符之宝
昭受干符之宝
【宋会要】
天禧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辅臣于滋福殿观新刻五岳圣帝玉宝及皇帝昭受干符之宝,命择日迎导赴会灵观奉安。仍令礼仪院详定仪注以闻。宝并金柙、玉钮,制作精妙。帝以奏章上帝,承前皆用御前之宝,理亦非便,故改用干符之宝。
四年闰十二月二十三日,入内供奉官朱允中言:「御制御书印三面,请用金铸。」从之。《玉海》:昭受干符之宝,以印密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钦崇国祀之宝
钦崇国祀之宝
【宋会要】
仁宗庆历八年十一月三日,诏刻皇帝钦崇国祀之宝。宰臣陈执中书。天禧中,真宗刻「昭受干符之宝」,而于醮祠表章用之。后经大内火,宝焚,止用御前之宝。至是,下学士院定其文,命执中书而刻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定命宝
定命宝
【宋会要】
又诏差官奏告宗庙、社稷。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大宋受命中兴之宝
大宋受命中兴之宝
【宋会要】
绍兴元年五月八日,内殿宣示「大宋受命中兴之宝」,并道君皇帝所获元圭宝玉,明润无纤瑕,追琢精巧。上曰:「此玉今不复得,此道君皇帝定命宝犹大半分。元圭映日,则色红且白。偶今日阴晦,卿等不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皇后之宝
皇后之宝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有司备礼,册命皇后。共宝文以「皇后之宝」四字为文,撰册文官一员,篆宝文
官一员,并降 差宰执、侍从。礼部、太常寺请撰册文官差尚书左仆射陈康伯,书册文官差尚书右仆射汤思退,篆宝文官差参知政事周葵。
译」,命参知政事欧阳修篆刻文字八字,为「皇帝恭膺天命之宝」。
神宗元丰八年五月十二日,当时哲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门下侍郎章惇上言:「奉诏篆刻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予以批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天下同文之宝
天下同文之宝
【宋会要】
(此处文字有错乱,姑依原文次序译出)事毕之日,一并送进宫内。」予以批准。使用天下同文之印,旧史原本没有记载其制度。如今请用金铸造,大小与御前之宝相同,以『天下同文之宝』为文。所有配套宝物的法物,也请依照旧式制造。此宝共两枚,待封存玉匮、金匮、石匮时,用天下同文之印加以封缄。如今举行封禅泰山之礼,请依照旧制,另外制造玉宝一枚,方一寸二分,文字与受命宝相同。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五日,详定所上言:「按玉牒、玉册须用皇帝受命宝加印,纳玉匮于石匮之中封存。」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昭受干符之宝
昭受干符之宝
【宋会要】
天禧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令辅臣在滋福殿观看新刻的五岳圣帝玉宝及皇帝昭受干符之宝,命选择吉日迎奉引导送至会灵观供奉安放。并令礼仪院详定相关仪注上奏。此宝配有金匣、玉钮,制作极为精妙。皇上因用来向上帝奏章,此前一直使用御前之宝,觉得于理不甚妥当,故改用干符之宝。
四年闰十二月二十三日,入内供奉官朱允中上言:「御制御书所用印三面,请用金铸造。」予以批准。《玉海》记载:昭受干符之宝,用以密封奏章文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钦崇国祀之宝
钦崇国祀之宝
【宋会要】
仁宗庆历八年十一月三日,诏令刻制皇帝钦崇国祀之宝。由宰臣陈执中书写文字。天禧年间,真宗刻制「昭受干符之宝」,用于祭醮祠祀的表章之中。后经大内失火,此宝被焚毁,此后只用御前之宝。到此时,下令学士院拟定其文字,命陈执中书写后加以刻制。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定命宝
定命宝
【宋会要】
又诏令差官祭告宗庙、社稷。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大宋受命中兴之宝
大宋受命中兴之宝
【宋会要】
绍兴元年五月八日,皇上在内殿展示「大宋受命中兴之宝」,以及道君皇帝所得元圭宝玉,玉质明润没有丝毫瑕疵,雕琢极为精巧。皇上说:「此等玉料如今已不能再得,这枚道君皇帝所定的定命宝,犹存原玉的大半部分。元圭在阳光照射下,会呈现红白相映的色泽。恰逢今日天色阴晦,众卿未能看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皇后之宝
皇后之宝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十月二十六日,诏令有司备办礼仪,册命皇后。宝文以「皇后之宝」四字为文,撰写册文的官员一人,篆刻宝文的官员一人,均须降旨差派宰执、侍从官员担任。礼部、太常寺请撰册文的官员差派尚书左仆射陈康伯,书写册文的官员差派尚书右仆射汤思退,篆刻宝文的官员差派参知政事周葵。
淳熙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令册命皇后,其宝文以「皇后之宝」四
淳熙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册命皇后,其宝文以「皇后之宝」四字为文。篆宝文同知枢密院事葛邲。
宁宗嘉泰二年闰十二月十三日,诏令所属依样造皇后之宝。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皇太子宝
皇太子宝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命贾黄中撰册文,王旦、吕佑之书册、宝。二十五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子受册金宝一,按礼仪,罗宝以黄金为之,其沿宝法物,乞下文思院约礼修制。」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讨论到立皇太子典礼,依礼例,宝文以『皇太子宝』四字为文。」诏从之。(签)[篆]宝文签书枢密院事叶〔颙奏〕:「皇太子受册金宝,按礼仪,罗宝以黄金为之,系龟钮。其沿宝法物,乞下文思院修制。」并从之。仍令工部行下文思院疾速修制。
七年二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今讨论到皇太子受册合行典礼下项。一、依礼例,宝文合以『皇太子宝』四字为文。」诏并依。十六日,诏皇太子册、宝差礼部尚书刘章撰,户部尚书曾怀书,工部侍郎胡铨篆。
先是虞允文奏:「干道元年洪适例,乞差梁克家撰皇太子册文。」梁克家奏曰:「时无宰相,故以命适。」上曰:「此却不比加上尊号,若命宰相,恐失之太重耳。」虞允文奏曰:「容臣等退检
典故取旨。」既而进呈国朝故事,皇太子册文皆从官书撰。上犹以命梁克家,克家固辞。虞允文奏曰:「洪适有近例,非所当辞。」梁克家奏曰:「故事具在,适失于检照耳。臣不敢奉诏。」上曰:「卿具取从官姓名来。」至是进呈,故有是命。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亲王之宝
亲王之宝
【宋会要】
唐制,诸司皆用铜印,宋因之。诸王印方二寸一分,涂以金。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鼎
鼎
【宋会要】
《祭鼐鼎篇》云:崇宁三年二月,以隐士魏汉津言,备万物之象,铸鼎九,四年三月告成。与御制《九鼎记》年月不同。蔡绦《国史后补》与记同,与《会要》不同。今以
译字为文。篆刻宝文的是同知枢密院事葛邲。
宁宗嘉泰二年闰十二月十三日,诏令所属部门依样式制造皇后之宝。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皇太子宝
皇太子宝
【宋会要】
至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命贾黄中撰写册文,王旦、吕佑之书写册文、宝文。二十五日,太常礼院上言:「皇太子受册金宝一枚,按礼仪规定,罗宝须以黄金制成,其配套宝物的法物,请交文思院依礼制约定修制。」予以批准。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上言:「讨论确定立皇太子的典礼,依照礼例,宝文以『皇太子宝』四字为文。」诏令予以批准。篆刻宝文的签书枢密院事叶颙上奏:「皇太子受册金宝,按礼仪规定,罗宝须以黄金制成,为龟钮。其配套宝物的法物,请交文思院修制。」皆予批准。并令工部下发文思院速加修制。
七年二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如今讨论确定皇太子受册应行的典礼如下。一、依照礼例,宝文应以『皇太子宝』四字为文。」诏令均予批准。十六日,诏令皇太子册文、宝文差派礼部尚书刘章撰写,户部尚书曾怀书写,工部侍郎胡铨篆刻。
在此之前虞允文上奏:「按干道元年洪适的旧例,请差派梁克家撰写皇太子册文。」梁克家上奏说:「当时朝中没有宰相,所以才命洪适撰写。」皇上说:「这与加上尊号不同,若命宰相撰写,恐怕过于隆重了。」虞允文上奏说:「容臣等退下后查检典故,再来请旨。」随后进呈本朝旧例,皇太子册文都是由从官撰写的。皇上仍旧要命梁克家撰写,梁克家坚决推辞。虞允文上奏说:「洪适的先例较近,不应当推辞。」梁克家上奏说:「旧例俱在,是洪适检查核对时有疏漏罢了。臣不敢奉命。」皇上说:「卿把从官的姓名一并呈报上来。」到此时进呈,因此才有此项任命。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亲王之宝
亲王之宝
【宋会要】
唐代制度,各官署都使用铜印,宋朝沿袭此制。诸王的印方一寸二分,用金涂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鼎
鼎
【宋会要】
《祭鼐鼎篇》记载:崇宁三年二月,因隐士魏汉津建言,为完备万物之象征,铸造九鼎,崇宁四年三月告成。此与御制《九鼎记》所载年月不同。蔡绦《国史后补》所记与《九鼎记》相同,与《宋会要》所记不同。如今以……(原文至此中断)
《会要》为据,于三年二月末载始铸九鼎,并取御制《九鼎记》及蔡绦云云附此后。御制《九鼎记》其略曰:「朕荷天顾諟,相时揆事,庶几有成。然世俗单见浅闻之士,骇心愕听,胥动以言。朕取成于心,请命上帝,屏斥邪言,乃诏有司庀徒趋事,以崇宁四年乙酉三月戊戌朔二十有一日戊午,即国之南铸之。中曰帝鼐,后改为隆鼐。金二十二万斤。镕冶之夕,中夜起视,炎光属天,一铸而就。上则日、月、星辰、云物,中则宗庙、朝廷、臣民,下则山川、原隰、坟衍,承以神人,盘以蛟龙,饰以黄金,覆以重屋。既而群鹤来仪,翔舞其上,甘露感格于重屋之下。不迁之器,万世永固。万物东作,于时为春,故作苍鼎,后改曰育。以奠齐鲁。万物南讹,于时为夏,故作彤鼎,后改曰明。以奠荆楚。平秩西成,于时为秋,故作晶鼎,后改曰蕴。以奠秦陕。平在朔易,于时为冬,故作宝鼎,依旧。以奠燕赵。西北之区为干,物以资始,鼎曰魁鼎。后改日健。西南之区为坤,物以资生,鼎曰阜。后改曰顺。东北之区为艮,艮为终始,鼎曰牡鼎。后改曰龢。东南之区为巽,巽以申命,鼎曰风鼎。后改曰洁。于以赞天地之化,协乾坤之用,道四时之和,遂
译《会要》为据,在三年二月末记载开始铸造九鼎,并把御制《九鼎记》及蔡绦所说等内容附在这段之后。御制《九鼎记》大略说:
我承蒙上天眷顾垂鉴,审时度势谋划事务,希望能有所成就。然而世俗中见识浅陋之人,一听便惊骇诧异,纷纷议论。我心中已有定见,向上帝祈请命令,摒弃邪说,于是诏令有关部门征集工匠着手办理,在崇宁四年乙酉三月戊戌朔二十一日戊午这一天,在都城南面开始铸造。
居中的一尊叫帝鼐,后来改名为隆鼐,用铜二十二万斤。熔炼铸造的那天夜里,半夜起身察看,只见炎炎火光直冲云天,一次浇铸便告成功。鼎上部铸有日、月、星辰、云气等物象,中部铸有宗庙、朝廷、臣民,下部铸有山川、原野、坟丘、平地,用神人托举承接,用蛟龙盘绕鼎身,用黄金装饰,上面覆盖着重檐屋顶。铸成之后,群鹤前来仪态翩翩,在鼎上飞翔起舞,甘露也降临感应在重屋之下。这不迁之宝器,将万世永远稳固。
万物在东方兴起生长,在时令上属于春季,所以铸造苍鼎,后改名为育鼎,用来镇守齐鲁之地。万物在南方变化滋长,在时令上属于夏季,所以铸造彤鼎,后改名为明鼎,用来镇守荆楚之地。按次序完成西方的收成,在时令上属于秋季,所以铸造晶鼎,后改名为蕴鼎,用来镇守秦陕之地。审察北方的更替变化,在时令上属于冬季,所以铸造宝鼎,仍旧沿用此名,用来镇守燕赵之地。
西北方位属乾,万物依靠它开始产生,此鼎名为魁鼎,后改名为健鼎。西南方位属坤,万物依靠它得以生长,此鼎名为阜鼎,后改名为顺鼎。东北方位属艮,艮象征着终而复始,此鼎名为牡鼎,后改名为龢鼎。东南方位属巽,巽象征着申达教命,此鼎名为风鼎,后改名为洁鼎。
用这些来赞助天地的造化,协调乾坤的功用,顺应四时的和谐,于是……
品物之宜,消水旱之变,弭兵甲之患,一夷夏之心,定世祚之永。非上帝博临,宗庙眷佑,何以臻此!」诏于帝鼐宫立大角鼎星祠,以导迎景贶。系正月丙戌。
七月甲辰,制造大乐局铸帝鼐八鼎成,宣成郎、大司乐刘炳转一官,赐五品服;冲显处士、大乐府师、授大乐局制造官魏汉津为冲显宝应先生。
八月甲申,奉安九鼎于九成宫。乙酉,幸九成宫酌献。
蔡绦《五行篇》:崇宁四年三月,铸九鼎,其制皆以九州岛水土内鼎中。及奉安于九成宫,翌日,车驾幸之,以礼焉。至北方曰宝鼎者,上方焚香再拜,而鼎忽漏,其中水流于外。然鼎金既厚数寸,水又久在其中,不应及上行礼而作。故鲁公私怪之,殊不乐。于是刘炳进言曰:「鼎之水土皆取九州岛之地中,独宝鼎取水土于雄州白沟之界,非幽燕之正方也。岂为此乎 」当时尤以为神,然其后终于北方致乱。
九月乙未朔,以九鼎成,御大庆殿受贺,始用新乐。
己亥,大赦天下。制曰:「朕承祖宗之烈,宅兆民之上,任大守重,靡敢遑宁。思持盈守成之至难,念继志述事之攸济,选用众正,共图康功。内则讲修宪章,兴熙丰既坠之典;外则攘却戎狄,复版图已弃之(强)[疆]。恢雝泮以宾贤能,招岩穴以收遗逸。隆九庙以尊祖,戢五兵以阜民。荷天降康,方忧绥靖,星轨顺序,年谷屡丰。南至夜郎、▯▯羊(柯)[牁],西逾积石、青海,向风请吏,稽首来庭。永惟天命之至隆,宜有灵承之丕应。若时夏后,幽赞成能。命九州岛之牧而贡金,贯三才之命而制器。是为大宝,三代奉之。千载已还,百王敢议!乃者得隐逸之士于草茅之贱,穷制作之妙于范围之先。乃因天之机,以身为度,王▯丕大象以立极,兴神物以
前民。上承天休,下奠坤载。以笃邦家之庆,以协神人之和。宜大泽之肆均,与群生而共庆。可大赦天下。于戏!有典有则,缵禹之功;卜世卜年,过周之历。惟天之所祚者厚,则泽之所施者鸿。布告迩遐,宜体朕意。」
乙巳,冲显宝应先生、大乐府师、授制造九鼎官魏汉津为虚和冲显宝应先生,秩比中散大夫。赐宅一区,田六十顷,银绢各五百疋两。大司乐兼同详定大乐书刘炳转三官,承务郎张阜转承事郎,左藏库使副俞随等二十二人各转一官,大将王恂等六人授三班借职。皆以九鼎成推恩故也。
政和六年九月癸卯,诏奉安九鼎,以太师蔡京为定鼎礼仪使,提举官杨戬就充都大管勾。蔡绦云:政和六年,方士王仔昔献议,九鼎仪内之九重仪:疑当作「宜」。,不宜处于外也。一日出御(华)[笔]曰:「迁移神像大器,可令疾速安排。」既已施行,曾公曰:「何不祥邪 」乃奏改日定鼎。
译品物之宜,消水旱之变,弭兵甲之患,一夷夏之心,定世祚之永。非上帝博临,宗庙眷佑,何以臻此!」诏于帝鼐宫立大角鼎星祠,以导迎景贶。系正月丙戌。
万物各得其宜,消除水旱的灾变,平息兵戈的祸患,统一华夷的人心,奠定国运的长久。若非上天广泛垂顾,宗庙眷念保佑,怎能达到这样的境地!"下诏在帝鼐宫设立大角鼎星祠,用以迎接引导上天赐下的祥瑞。此事在正月丙戌日。
七月甲辰,制造大乐局铸帝鼐八鼎成,宣成郎、大司乐刘炳转一官,赐五品服;冲显处士、大乐府师、授大乐局制造官魏汉津为冲显宝应先生。
七月甲辰日,制造大乐局铸造帝鼐等八鼎完成,宣成郎、大司乐刘炳升迁一官,赐给五品官服;冲显处士、大乐府师、被授予大乐局制造官职的魏汉津,被封为冲显宝应先生。
八月甲申,奉安九鼎于九成宫。乙酉,幸九成宫酌献。
八月甲申日,将九鼎奉安放置在九成宫。乙酉日,皇帝亲临九成宫行酌献之礼。
蔡绦《五行篇》:崇宁四年三月,铸九鼎,其制皆以九州岛水土内鼎中。及奉安于九成宫,翌日,车驾幸之,以礼焉。至北方曰宝鼎者,上方焚香再拜,而鼎忽漏,其中水流于外。然鼎金既厚数寸,水又久在其中,不应及上行礼而作。故鲁公私怪之,殊不乐。于是刘炳进言曰:「鼎之水土皆取九州岛之地中,独宝鼎取水土于雄州白沟之界,非幽燕之正方也。岂为此乎 」当时尤以为神,然其后终于北方致乱。
蔡绦《五行篇》记载:崇宁四年三月,铸造九鼎,其制作方式都是把九州的水土放入鼎中。等到奉安于九成宫,第二日,皇帝车驾亲临,依礼致祭。到了北方那尊叫宝鼎的鼎前,皇上刚焚香再拜,鼎忽然漏水,鼎中的水流到外面。然而鼎壁的铜已有数寸之厚,水又已在其中放置很久,不应当在皇帝行礼时才发作。所以鲁公(蔡京)私下感到奇怪,非常不快。于是刘炳进言说:"各鼎的水土都是取自九州各地的中心地带,唯独宝鼎的水土取自雄州白沟一带,那并非幽燕的正中方位。莫非是因为这个缘故?"当时人们尤其以为这是神异之事,然而后来北方终究因此而发生祸乱。
九月乙未朔,以九鼎成,御大庆殿受贺,始用新乐。
九月初一乙未日,因九鼎铸成,皇帝驾临大庆殿接受朝贺,开始使用新制的乐曲。
己亥,大赦天下。制曰:「朕承祖宗之烈,宅兆民之上,任大守重,靡敢遑宁。思持盈守成之至难,念继志述事之攸济,选用众正,共图康功。内则讲修宪章,兴熙丰既坠之典;外则攘却戎狄,复版图已弃之疆。恢雝泮以宾贤能,招岩穴以收遗逸。隆九庙以尊祖,戢五兵以阜民。荷天降康,方忧绥靖,星轨顺序,年谷屡丰。南至夜郎、〇〇羊牁,西逾积石、青海,向风请吏,稽首来庭。永惟天命之至隆,宜有灵承之丕应。若时夏后,幽赞成能。命九州岛之牧而贡金,贯三才之命而制器。是为大宝,三代奉之。千载已还,百王敢议!乃者得隐逸之士于草茅之贱,穷制作之妙于范围之先。乃因天之机,以身为度,王〇丕大象以立极,兴神物以前民。上承天休,下奠坤载。以笃邦家之庆,以协神人之和。宜大泽之肆均,与群生而共庆。可大赦天下。于戏!有典有则,缵禹之功;卜世卜年,过周之历。惟天之所祚者厚,则泽之所施者鸿。布告迩遐,宜体朕意。」
己亥日,大赦天下。诏书说:"朕承继祖宗的功业,位居万民之上,责任重大,不敢有片刻安逸。深念保持盛世、守住成业极为艰难,考虑到继承先志、传述前事所要成就的目标,选拔任用众多正直之士,共同谋求国家的安康。对内则讲习修订典章制度,振兴熙宁、元丰以来已经废弛的法度;对外则驱除戎狄,收复已经放弃的疆土。扩建学宫以延揽贤能,招纳隐居山林之士以搜求遗贤。尊崇九庙以敬奉祖先,收藏兵器以使百姓富足。承蒙上天降下安康,正忧虑如何使天下安定,如今星辰运行有序,年年谷物丰收。南边达到夜郎、牂牁一带,西边越过积石山、青海,各地都仰慕教化请求设立官吏,叩首前来朝廷归附。永念天命极为隆盛,理应有神灵护佑的重大应验。想当年夏禹,幽微中蒙受神明助成大业。命令九州的地方长官进贡金属,贯通天地人三才的旨意来铸造礼器。这是国之重宝,夏商周三代都奉守它。千年以来,历代帝王岂敢轻议此事!如今得以从卑微的隐逸之士中寻访到贤才,在众人之先穷究制作的奥妙。于是依循上天的机运,以自身为度量的标准,王者据此宏大的法象来确立准则,兴造神圣之物以引导百姓。对上承受上天的美善,对下奠定大地的根基。以此增厚国家的喜庆,以此协调神明与人间的和睦。理应普施恩泽,与天下百姓共同庆贺。可以大赦天下。啊!有典章、有法度,是继承大禹的功业;占卜世代、占卜年数,超过了周朝的历数。上天所赐予的福祚深厚,那么恩泽所施及的范围也就广大。布告远近,应当体察朕的心意。"
乙巳,冲显宝应先生、大乐府师、授制造九鼎官魏汉津为虚和冲显宝应先生,秩比中散大夫。赐宅一区,田六十顷,银绢各五百疋两。大司乐兼同详定大乐书刘炳转三官,承务郎张阜转承事郎,左藏库使副俞随等二十二人各转一官,大将王恂等六人授三班借职。皆以九鼎成推恩故也。
乙巳日,冲显宝应先生、大乐府师、被授予制造九鼎官职的魏汉津,被封为虚和冲显宝应先生,官阶比照中散大夫。赐给住宅一所,田地六十顷,银绢各五百匹两。大司乐兼同详定大乐书刘炳升迁三官,承务郎张阜升迁为承事郎,左藏库使副俞随等二十二人各升迁一官,大将王恂等六人授予三班借职。这些都是因为九鼎铸成而推行恩赏的缘故。
政和六年九月癸卯,诏奉安九鼎,以太师蔡京为定鼎礼仪使,提举官杨戬就充都大管勾。蔡绦云:政和六年,方士王仔昔献议,九鼎仪内之九重仪
十月己卯,天章阁奉安九鼎。十一月甲午,诏:「帝鼐改为隆鼐,正南彤鼐为明鼎,西南阜鼎为顺鼎,正西晶鼎为蕴鼎,西北魁鼎为健鼎,正北宝鼎依旧,东北牝鼎为龢鼎,正东苍鼎为育鼎,东南风鼎为洁鼎。鼎阁为圜象徽调之阁,阁上神象,左周鼎星君,中帝席星君,右大角星君。阁下鼎鼐、神像各守逐鼎排列。」用方士王仔昔建议也。
重和元年二月辛卯,御笔:「左右街道录院差威仪道士三百人赴礼制局制造所迎导神霄飞云鼎,赴上清宝箓宫神霄殿奉安。」先是,七年七月诏礼制〔局〕制造所造太极飞云洞劫之鼎,苍壸祀天贮醇酒
之鼎,山岳五神之鼎,精明洞渊之鼎,天地阴阳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灵光晃耀炼神之鼎,苍龟火蛇虫鱼金轮之鼎。自十月十日始铸,至是奉安。
十年月己卯年:疑衍。,诏:「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有改革,皆无稽据,宜复旧名。圜象徽调阁仍旧。」狂人,指王仔昔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洗制
洗制
【宋会要】
《三礼图》:旧图云洗高三尺,口径一尺五寸,足径三尺,中身小疏。中士以铁为之,大夫以上铜为之,诸侯白金饰,天子黄金饰。
案《士冠礼》云:洗,承盥洗者弃水之器也。今既用木为洗,以金饰口缘,朱中,其外油画水文菱花及鱼以饰之。
《绍兴制造礼器图》:洗重八斤八两,通足高五寸七分,口径一尺三寸六分,深二寸九分,足口径八寸九分,罍洗之器所为设也。有施于祭祀者,有施于冠昏者。罍以盛水,勺以挹水。以洗受弃水者,恶其弃于地也。
《三礼图》:洗高三尺,诸侯、士、大夫以铜、铁、白金之饰为差。洗画水文菱花,罍画朵云之象,循袭旧图,未知所据。今《博古图》所载,罍为饕餮雷文,而洗着龟鱼之饰,形制高古,宜为定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百官佩绶
百官佩绶
【宋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详定朝会仪注所言:「古者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数也。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畿外诸侯远于尊者而伸,则以九、以七、以五,从阳奇之数。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则以八、以六、以四,从阴偶之数。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盖二十四梁此句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若人臣之冠,则自五梁而下,与汉唐少异矣。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用锦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御史台四品品:原作「梁」,据本书《舆服四》所引改。、两省五品亦三梁。而绶有晕锦、黄狮子、方胜、练鹊四等之殊。
译:疑当作「宜」。,不宜处于外也。一日出御笔曰:「迁移神像大器,可令疾速安排。」既已施行,曾公曰:「何不祥邪 」乃奏改日定鼎。
政和六年九月癸卯日,下诏奉安九鼎,任命太师蔡京为定鼎礼仪使,提举官杨戬担任都大管勾一职。蔡绦说:政和六年,方士王仔昔进献建议,说九鼎的礼仪应当放在宫殿之内,不适宜安置在外面。有一天皇帝亲笔手谕说:"迁移神像重器,可命令迅速安排。"已经着手施行之后,曾公说:"这怎么如此不吉利呢?"于是上奏请求改日再行定鼎之礼。
十月己卯,天章阁奉安九鼎。十一月甲午,诏:「帝鼐改为隆鼐,正南彤鼐为明鼎,西南阜鼎为顺鼎,正西晶鼎为蕴鼎,西北魁鼎为健鼎,正北宝鼎依旧,东北牝鼎为龢鼎,正东苍鼎为育鼎,东南风鼎为洁鼎。鼎阁为圜象徽调之阁,阁上神象,左周鼎星君,中帝席星君,右大角星君。阁下鼎鼐、神像各守逐鼎排列。」用方士王仔昔建议也。
十月己卯日,在天章阁奉安九鼎。十一月甲午日,下诏:将"帝鼐"改名为"隆鼐",正南方的"彤鼐"改为"明鼎",西南方的"阜鼎"改为"顺鼎",正西方的"晶鼎"改为"蕴鼎",西北方的"魁鼎"改为"健鼎",正北方的"宝鼎"名称依旧不变,东北方的"牝鼎"改为"龢鼎",正东方的"苍鼎"改为"育鼎",东南方的"风鼎"改为"洁鼎"。存放鼎的阁楼改称为"圜象徽调之阁",阁楼上供奉的神像,左边是周鼎星君,中间是帝席星君,右边是大角星君。阁楼下面的鼎鼐、神像各自依照对应的鼎依次排列。这是采用方士王仔昔建议的结果。
重和元年二月辛卯,御笔:「左右街道录院差威仪道士三百人赴礼制局制造所迎导神霄飞云鼎,赴上清宝箓宫神霄殿奉安。」先是,七年七月诏礼制〔局〕制造所造太极飞云洞劫之鼎,苍壸祀天贮醇酒之鼎,山岳五神之鼎,精明洞渊之鼎,天地阴阳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灵光晃耀炼神之鼎,苍龟火蛇虫鱼金轮之鼎。自十月十日始铸,至是奉安。
重和元年二月辛卯日,皇帝亲笔手谕:"左右街道录院派遣仪仗威严的道士三百人,前往礼制局制造所迎接引导神霄飞云鼎,送到上清宝箓宫神霄殿奉安。"在此之前,政和七年七月,曾下诏命礼制局制造所铸造太极飞云洞劫之鼎、苍壸祀天贮醇酒之鼎、山岳五神之鼎、精明洞渊之鼎、天地阴阳之鼎、混沌之鼎、浮光洞天之鼎、灵光晃耀炼神之鼎、苍龟火蛇虫鱼金轮之鼎。自十月十日开始铸造,到这时才奉安完成。
十年月己卯年:疑衍。,诏:「九鼎新名,乃狂人妄有改革,皆无稽据,宜复旧名。圜象徽调阁仍旧。」狂人,指王仔昔也。
(十年月己卯,"年"字疑为衍文。)下诏说:"九鼎的新名称,是狂妄之人胡乱更改的,都没有根据,应当恢复旧名。圜象徽调阁的名称仍旧不变。"这里所说的"狂人",指的就是王仔昔。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宝 洗制
洗制
【宋会要】
《三礼图》:旧图云洗高三尺,口径一尺五寸,足径三尺,中身小疏。中士以铁为之,大夫以上铜为之,诸侯白金饰,天子黄金饰。
《三礼图》记载:旧图说"洗"这种器皿高三尺,口径一尺五寸,足径三尺,中间腹部略微收窄。中士用铁制作,大夫以上用铜制作,诸侯用白银装饰,天子用黄金装饰。
案《士冠礼》云:洗,承盥洗者弃水之器也。今既用木为洗,以金饰口缘,朱中,其外油画水文菱花及鱼以饰之。
按《士冠礼》记载:洗,是承接洗手后所弃之水的器具。如今既然用木料制作洗,就用金属装饰其口沿,内里涂朱红色,外面用油漆彩绘水纹、菱花和鱼的图案来装饰它。
《绍兴制造礼器图》:洗重八斤八两,通足高五寸七分,口径一尺三寸六分,深二寸九分,足口径八寸九分,罍洗之器所为设也。有施于祭祀者,有施于冠昏者。罍以盛水,勺以挹水。以洗受弃水者,恶其弃于地也。
《绍兴制造礼器图》记载:洗重八斤八两,连足总高五寸七分,口径一尺三寸六分,深二寸九分,足部口径八寸九分。罍和洗这两种器具是配套设置的,有用于祭祀场合的,也有用于冠礼婚礼场合的。罍用来盛水,勺用来舀水,用洗来承接舍弃的水,是因为厌恶把水直接倒在地上。
《三礼图》:洗高三尺,诸侯、士、大夫以铜、铁、白金之饰为差。洗画水文菱花,罍画朵云之象,循袭旧图,未知所据。今《博古图》所载,罍为饕餮雷文,而洗着龟鱼之饰,形制高古,宜为定式。
《三礼图》记载:洗高三尺,诸侯、士、大夫分别用铜、铁、白银的装饰来区别等级。洗上绘制水纹菱花,罍上绘制朵云的图案,这是沿袭旧图的说法,不知有何依据。如今《博古图》所记载的,罍上是饕餮雷纹,而洗上则用龟鱼作装饰,形制古朴高雅,应当作为定制。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百官佩绶
百官佩绶
【宋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详定朝会仪注所言:「古者制礼,上物不过十二,天之数也。自上而下,降杀以两。畿外诸侯远于尊者而伸,则以九、以七、以五,从阳奇之数。王朝公卿、大夫近于尊者而屈,则以八、以六、以四,从阴偶之数。本朝衣服令,通天冠二十四梁,为乘舆服。盖二十四梁,以应冕旒前后之数。若人臣之冠,则自五梁而下,与汉唐少异矣。至于绶,则乘舆及皇太子以织成,诸臣用锦为之。一品、二品冠五梁,中书、门下加笼巾、貂蝉。诸司三品三梁,四品、五品二梁,御史台四品、两省五品亦三梁。而绶有晕锦、黄狮子、方胜、练鹊四等之殊。六品则去佩绶。今之令式或尚用旧品,虽因袭旧文,然以官言之,类为舛谬。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亦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
六品则去佩绶。今之令式或尚用(用)品,虽因袭旧文,然以官言之,类为舛谬。乞分官为七等,冠绶亦如之。貂蝉、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旧以玳瑁为胡蝶状,今请改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院至太子太师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文: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常侍至:原作「侍武」,据本书《舆服四》所引改。、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鵰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狮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各从本等寄资者上:原作「下」,据本书《舆服四》所引改。。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班:原脱,据本书《舆服四》所引补。、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 、陪位京官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鱼袋
鱼袋
【宋会要】
鱼袋。唐制,散官二品,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及都督、刺史皆佩。
国初,其制多阙。太宗雍熙元年,南郊毕,内出以赐近臣,由是内外升朝文武官皆佩。凡服紫者饰以金,服绯者饰以银,庭赐紫者给金涂银者,赐绯亦有特给。京官、幕职、州县官赐绯紫者,亦佩。亲王武官、内职将校皆不佩。
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诏伎术官未升朝赐绯紫者不得佩鱼袋。
仁宗天圣二年十月十四日,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赐紫章服,以旧佩银色,请佩金鱼。帝曰:「先朝不许伎术人辄佩鱼,以别士类,不令混淆,宜却其请。」
景佑三年八月五日,诏殿中省尚药奉御赐紫徐安仁特许佩鱼。
至和元年十一月四日,诏中书提点五房公事自今虽无出身,亦听佩鱼。旧制,自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始得佩鱼。提点五房吕惟和非选人入,(授)援司天监五官正例,求佩鱼,特许之。已上出《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蒲宗孟除翰林学士。上曰:「学士职清地近,非他官比,而官仪未宠。自今宜加佩鱼。」遂着为令。
三年十月十六日,诏:「自今中书堂后官并带赐绯鱼袋,余依旧例。」
徽宗大观三年六月十日,诏:「昨降旨挥,除学士、待制旧班高者听从高,合佩鱼乃许佩。缘元丰品秩次序悉
合其宜,所有已降旨挥,更不施行。
译为黄金附蝉,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服之。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枢密院至太子太师服之。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仆射至龙图、天章、宝文阁直学士服之。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常侍、少府将作监服之。四梁冠、簇四鵰锦绶为第五等,客省使至诸行郎中服之。三梁冠、黄狮子锦绶为第六等,皇城以下诸司使至诸卫率府率服之。今参酌,自内常侍以上冠服各从本等寄资者上。如本官入内内侍省、内东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班、韨、舄、屦并从裳色。今制朝服用绛衣,而锦有十九等。其七等绶谓宜纯用红锦,以文采高下为差别。惟法官绶用青地荷莲锦,以别诸臣。」、陪位京官为第七等,皆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服色,依古者
神宗元丰二年,负责详定朝会礼仪制度的机构上奏说:"古时制定礼仪,最高等级的物品数不超过十二,这是取法于天数。自上而下,等级依次以二递减。京畿之外的诸侯,因距离尊者较远而可以伸展,就用九、七、五这样的奇数,遵从阳数为奇的规律。朝廷中的公卿、大夫,因接近尊者而应当谦抑,就用八、六、四这样的偶数,遵从阴数为偶的规律。本朝的衣服令规定,通天冠有二十四道梁,作为皇帝的乘舆之服。这二十四梁,是用来对应冕旒前后垂珠的数目。至于臣子所戴的冠,则从五梁往下递减,这与汉唐的制度略有不同。至于所佩的绶带,皇帝和皇太子用织成的方式制作,各位臣子则用织锦制作。一品、二品官员戴五梁冠,中书省、门下省官员还要加戴笼巾、貂蝉冠饰。各司三品官员戴三梁冠,四品、五品戴二梁冠,御史台四品官员、两省五品官员也戴三梁冠。而绶带则有晕锦、黄狮子、方胜、练鹊四个等级的区别。六品以下则不佩绶带。如今的法令条文有的仍沿用旧的品级规定,虽然沿袭了旧文,但按官职来说,多有错乱不当之处。请求将官员分为七等,冠饰和绶带也依此分为七等。貂蝉冠饰、笼巾、七梁冠、天下乐晕锦绶为第一等。蝉饰过去用玳瑁做成蝴蝶的形状,现在请求改为用黄金制成附蝉,由宰相、亲王、使相、三师、三公佩戴。七梁冠、杂花晕锦绶为第二等,由枢密院官员至太子太师佩戴。六梁冠、方胜宜男锦绶为第三等,由仆射至龙图阁、天章阁、宝文阁直学士佩戴。五梁冠、翠毛锦绶为第四等,由左右散骑常侍至殿中常侍、少府监、将作监佩戴。四梁冠、簇四鵰锦绶为第五等,由客省使至各行郎中佩戴。三梁冠、黄狮子锦绶为第六等,由皇城使以下各司使至各卫率府率佩戴。现在参酌考量,从内常侍以上的官员,冠服都依照本等中寄资官员中级别最高者的标准来定。如果本官进入内侍省,担任内东头、西头供奉官、殿头、三班使臣之列的,蔽膝、鞋履都跟随下裳的颜色。现今制度朝服用绛色衣,而锦缎有十九个等级。其中七等绶带都应当纯用红锦,以纹饰花样的高低作为区别等级的标准。只有法官的绶带用青地荷莲锦,以便与其他官员相区别。"、陪位的京官定为第七等,都用二梁冠、方胜练鹊锦绶。高品以下官员的服色,依照古制来定。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鱼袋
鱼袋
【宋会要】
鱼袋。唐制,散官二品,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及都督、刺史皆佩。
鱼袋。按唐代制度,散官二品以上,京官文武职事官五品以上,以及都督、刺史都可以佩戴。
国初,其制多阙。太宗雍熙元年,南郊毕,内出以赐近臣,由是内外升朝文武官皆佩。凡服紫者饰以金,服绯者饰以银,庭赐紫者给金涂银者,赐绯亦有特给。京官、幕职、州县官赐绯紫者,亦佩。亲王武官、内职将校皆不佩。
本朝建国之初,这一制度多有缺失。太宗雍熙元年,南郊祭祀结束后,从宫内取出鱼袋赏赐给近臣,从此内外升朝的文武官员都佩戴鱼袋。凡是穿紫色官服的用金装饰鱼袋,穿绯色官服的用银装饰鱼袋,在朝廷上被特赐紫色官服的人,赐给镀金银的鱼袋,赐绯色官服的也有特别赐给的情况。京官、幕职官、州县官中被赐予绯色或紫色官服的,也佩戴鱼袋。亲王的武官、宫内职事的将校都不佩戴鱼袋。
真宗大中祥符六年,诏伎术官未升朝赐绯紫者不得佩鱼袋。
真宗大中祥符六年,下诏规定伎术官尚未升朝、只是被赐予绯紫官服的人,不得佩戴鱼袋。
仁宗天圣二年十月十四日,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勒碑,赐紫章服,以旧佩银色,请佩金鱼。帝曰:「先朝不许伎术人辄佩鱼,以别士类,不令混淆,宜却其请。」
仁宗天圣二年十月十四日,翰林待诏、太子中舍同正王文度因刻碑有功,被赐予紫色章服,因原先佩戴银色鱼袋,便请求改佩金色鱼袋。皇帝说:"先朝不允许伎术之人随意佩戴金鱼袋,是为了将其与士人之类区别开来,不使二者混淆,应当拒绝他的请求。"
景佑三年八月五日,诏殿中省尚药奉御赐紫徐安仁特许佩鱼。
景佑三年八月五日,下诏特许被赐予紫色官服的殿中省尚药奉御徐安仁佩戴鱼袋。
至和元年十一月四日,诏中书提点五房公事自今虽无出身,亦听佩鱼。旧制,自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始得佩鱼。提点五房吕惟和非选人入,援司天监五官正例,求佩鱼,特许之。已上出《国朝会要》。
至和元年十一月四日,下诏规定中书省提点五房公事一职,自今以后即使没有科举出身,也允许佩戴鱼袋。按旧制,须从选人出身进入担任堂后官,逐级升迁到五房提点,才能佩戴鱼袋。当时提点五房的吕惟和并非以选人身份入仕,他援引司天监五官正的先例,请求佩戴鱼袋,朝廷特许了他的请求。以上内容出自《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五月二十六日,蒲宗孟除翰林学士。上曰:「学士职清地近,非他官比,而官仪未宠。自今宜加佩鱼。」遂着为令。
神宗元丰二
」
政和元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兵部侍郎王诏奏:「今监司守倅等并许借服色,而不许佩鱼,即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乞今后应借绯紫臣僚并许随服色佩鱼,仍各许入衔,候回日依旧服色。」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中兴干道会要》无此门。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旌节
旌节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诏新建节并移镇并降敕,敕太常寺排比旌节,下左右金吾街仗司、骐骥院给执擎人员鞍马。
绍兴三年正月辛未,赐刘光世两镇节度使印,及别锡宁国军旌节,自是为例。
凡命节度使,有司给门旗二、旌一、节一、麾鎗二、豹尾二。旗以梅红绢,上设耀 铁钻,并用镴摆黑漆杠。旌用铜螭头黑漆杠、梅红绢,画白虎,顶设黑漆圆盘,周用涂金饰。节亦用黑漆杠,上设黑漆圆盘三层,周用梅红生丝装钉,以紫绫夹袋,又加碧油绢袋。麾枪各用黑漆杠,上设黑漆圆盘,周以涂金饰,紫绢袋,又加碧绢袋。豹尾以黑漆杠,用布彩画豹文。《干道会要》题注。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一日,诏藩邸旌节令迎诣天章阁安奉,从礼部太常寺请也。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卫士帽
卫士帽
【宋会要】
大驾卤簿内执辔者并锦络衫帽。驾士及王公以下折冲及执▯者、副竿人、执弓弩箭人、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者俱服锦帽。金吾押衙服金鹅帽。金吾执纛者服乌纱帽。金吾犦▯者服锦袍。引夹旗及执柯舒镫仗者服帖金帽。《国朝会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鸣鞭
鸣鞭
【宋会要】
鸣鞭。唐、五代有之,《周官》条狼氏执鞭趋辟之遗法也。内侍二人执之。鞭▯用红丝,而渍以蜡。行幸则前骑而鸣之,祀礼毕还宫亦用焉。视朝燕会,则用于殿庭。
绍兴十三年亲飨太庙,命去神位百步之内,毋得鸣鞭。
十五年正旦朝会,帝出东阁,御大庆殿上鸣鞭。以殿小,非在京比,乃免。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马珂
马珂
【宋会要】
马珂之制,铜面、鵰翎鼻拂、攀胸,上缀铜杏叶、红丝拂,(入)[又]胸前及腹下皆有攀缀铜铃,后有跋尘、锦包尾。独卤簿中金吾卫将军导驾者皆有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伞
伞
【宋会要】
古张帛避雨之制。今有方伞、大伞,皆赤质、紫表、朱里,四角铜螭首。六引内者制差小。盖本黄帝时有云气为花蘤之象,因而作也。
伞,凡人臣通用,以青绢为之。国初,京城内独亲王得用。太宗太平兴国中,宰相、枢密使始用之。其后近臣及内命妇出入皆用。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十二日,诏:除宗室外,其余悉禁。六年六月四日,诏:复许中书、枢密院用焉。
译年五月二十六日,蒲宗孟被任命为翰林学士。皇帝说:"翰林学士这个职位清要且接近皇帝,不是其他官职可以相比的,但在官仪待遇上却没有得到特别的恩宠。从今以后应当加赐佩鱼。"于是将此定为法令。
三年十月十六日,诏:「自今中书堂后官并带赐绯鱼袋,余依旧例。」
元丰三年十月十六日,下诏:"从今以后中书省的堂后官一律赐予绯色官服和鱼袋,其余仍依照旧例办理。"
徽宗大观三年六月十日,诏:「昨降旨挥,除学士、待制旧班高者听从高,合佩鱼乃许佩。缘元丰品秩次序悉合其宜,所有已降旨挥,更不施行。」
徽宗大观三年六月十日,下诏:"先前颁降的旨令,规定学士、待制中原来班位较高的可以从高,符合佩鱼资格的才允许佩戴。因元丰年间制定的品级次序已经完全恰当合宜,所以先前颁降的那道旨令,不再施行。"
政和元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兵部侍郎王诏奏:「今监司守倅等并许借服色,而不许佩鱼,即是有服而无章,殆与吏无别。乞今后应借绯紫臣僚并许随服色佩鱼,仍各许入衔,候回日依旧服色。」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中兴干道会要》无此门。
政和元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兵部侍郎王诏上奏说:"如今各路监司、州郡的守臣、通判等官,都被允许借用较高等级的服色,却不允许佩戴鱼袋,这就是有官服而没有相应的章饰,几乎与吏员没有区别了。请求从今以后凡是应当借用绯色紫色官服的臣僚,都允许随其服色佩戴鱼袋,并且各自允许在官衔中注明,等到任满归朝之日再恢复原来的服色。"皇帝准许了这一请求。以上内容出自《续国朝会要》。《中兴干道会要》中没有这一门类的记载。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旌节
旌节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五年,诏新建节并移镇并降敕,敕太常寺排比旌节,下左右金吾街仗司、骐骥院给执擎人员鞍马。
神宗熙宁五年,下诏规定凡新任节度使及移镇的,都一并颁降敕命,命令太常寺按次序备办旌节,并下达左右金吾街仗司、骐骥院,配给执掌旌节人员所需的鞍马。
绍兴三年正月辛未,赐刘光世两镇节度使印,及别锡宁国军旌节,自是为例。
绍兴三年正月辛未日,赐给刘光世两镇节度使的印信,并另外颁赐宁国军的旌节,从此以后就成为惯例。
凡命节度使,有司给门旗二、旌一、节一、麾鎗二、豹尾二。旗以梅红绢,上设耀铁钻,并用镴摆黑漆杠。旌用铜螭头黑漆杠、梅红绢,画白虎,顶设黑漆圆盘,周用涂金饰。节亦用黑漆杠,上设黑漆圆盘三层,周用梅红生丝装钉,以紫绫夹袋,又加碧油绢袋。麾枪各用黑漆杠,上设黑漆圆盘,周以涂金饰,紫绢袋,又加碧绢袋。豹尾以黑漆杠,用布彩画豹文。《干道会要》题注。
凡是任命节度使,有关部门要发给门旗两面、旌一面、节一支、麾枪两支、豹尾两条。门旗用梅红色的绢制作,旗上装设闪耀的铁钻,都用锡镴镶边,配黑漆的旗杆。旌用铜制的螭头、黑漆杆,梅红色绢面,上面绘画白虎图案,顶端设黑漆圆盘,四周用涂金装饰。节也用黑漆杆,上面设三层黑漆圆盘,四周用梅红色生丝装饰钉缀,用紫绫做成夹袋,外面又加一层碧色油绢袋。麾枪各用黑漆杆,上设黑漆圆盘,四周用涂金装饰,配紫绢袋,外面又加碧绢袋。豹尾用黑漆杆,用布彩绘豹纹图案。(此段出自《干道会要》的题注。)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一日,诏藩邸旌节令迎诣天章阁安奉,从礼部太常寺请也。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当时尚未改元)八月一日,下诏命将孝宗即位前藩邸所用的旌节迎送至天章阁安放奉祀,这是依从礼部、太常寺的请求而行的。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卫士帽
卫士帽
【宋会要】
大驾卤簿内执辔者并锦络衫帽。驾士及王公以下折冲及执〇者、副竿人、执弓弩箭人、执引驾龙墀旗、六军旗者俱服锦帽。金吾押衙服金鹅帽。金吾执纛者服乌纱帽。金吾犦〇者服锦袍。引夹旗及执柯舒镫仗者服帖金帽。《国朝会要》。
在皇帝出行的大驾卤簿仪仗中,执缰控马的人都穿锦络衫、戴锦帽。驾士以及王公以下负责折冲、执掌某种仪仗物、副竿人、执弓弩箭的人、执引驾龙墀旗和六军旗的人,都戴锦帽。金吾押衙戴金鹅帽。金吾执大旗的人戴乌纱帽。金吾执犦稍(仪仗兵器)的人穿锦袍。引夹旗以及执柯舒镫杖仪仗的人戴帖金帽。(出自《国朝会要》。)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鸣鞭
鸣鞭
【宋会要】
鸣鞭。唐、五代有之,《周官》条狼氏执鞭趋辟之遗法也。内侍二人执之。鞭〇用红丝,而渍以蜡。行幸则前骑而鸣之,祀礼毕还宫亦用焉。视朝燕会,则用于殿庭。
鸣鞭这一仪制,唐代、五代时就已经有了,是《周官》中条狼氏执鞭开道清路遗留下来的做法。由两名内侍执掌鸣鞭。鞭梢用红色丝线制作,并浸渍以蜡。皇帝出行时,由骑马者在前方鸣响此鞭,祭祀礼毕返回宫中时也要使用它。皇帝临朝理政、举行宴会时,则在殿庭中使用。
绍兴十三年亲飨太庙,命去神位百步之内,毋得鸣鞭。
绍兴十三年皇帝亲自到太庙祭祀,下令距离神位一百步之内,不得鸣鞭。
十五年正旦朝会,帝出东阁,御大庆殿上鸣鞭。以殿小,非在京比,乃免。
绍兴十五年正月初一的朝会,皇帝从东阁出来,登临大庆殿,本应鸣鞭。因为这里的大庆殿规模较小,不能与在京城时的殿宇相比,于是就免去了鸣鞭这一仪式。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马珂
马珂
【宋会要】
马珂之制,铜面、鵰翎鼻拂、攀胸,上缀铜杏叶、红丝拂,又胸前及腹下皆有攀缀铜铃,后有跋尘、锦包尾。独卤簿中金吾卫将军导驾者皆有之。
马珂这一装饰制度,包括铜制的面饰、鵰翎制成的鼻拂、攀胸带,上面缀有铜杏叶、红丝拂,此外马的胸前和腹下
京城外则庶官通用。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执政官张澄、叶梦得、颜岐、卢益、路允迪言:「扈从车驾驻跸杭州,方在兵间,礼宜简便。乞权免张盖,候回銮日依旧。」从之。
绍兴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前宰相到阙,特许张盖。」
十四年十一月四日,合门言:「每驾出,或四孟朝献,沿路如遇雨雪,得旨从随驾臣僚许用雨具。禁卫内行马者许告报皇城司,差亲从臣转接油衣报伞报:疑当作「执」。。」从之。
孝宗干道八年五月六日此条当移至下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条前。,诏新除检校少保、大同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蒲察久病方安,特许令张盖。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太子府左右春坊申,皇太子赴后殿谢,次赴德寿宫谢,合与不合用伞、扇、围子等。今检照典故下项:一、伞,人臣通用,以青绢为之。国初京城内独亲王得用。一、诸王仪物视宰相,张青伞盖、绣鞍鞯,以亲事官呵哄
而已。政和三年春二月,乃赐二王三接青罗伞一、紫罗大掌扇二、涂金花鞍鞯。若茶燎、水罐凡仪物皆用涂金,以壮维城之固。是后遂为故事。旧诸王不施狨座,宣和末亦赐之。今讨论,皇太子伞扇,合见行供使伞扇外,所有围子,即无典故该载。」寻据武功大夫张孝杰言:「省记钦宗为定王日出合过东宫,受皇太子册,伞用三檐青罗,掌扇四柄,系紫花罗,一行从物系依亲王,即不曾用围子。」诏并从之。
九月二十四日,皇太子府左右春坊状:「契勘皇太子妃已受告毕,所有出入合用乘座檐子并伞扇等,乞下有司讨论。今据张孝杰状,省记政和六年皇太子妃每过出入,系乘檐子,竿梁系黑漆。角兽白藤,织花面掌扇四柄,系茜红罗。檐子前系小殿侍二人抱镀金银香球,人从系皇太子府亲事官、辇官,前抱从物,又近前系教骏兵士呵止。伞用三檐青罗。」诏依,令工部制造。
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新除检校少保、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夏执中特许令张盖。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用毛饰甲
甲
用毛饰甲
【宋会要】
元丰元年八月,军器监奏:「请将官皮甲以白丝染红代红戁牛尾为饰。」上批:「丝可惜,宜用他毛。」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朱红马甲
朱红马甲
徽宗政和三年闰四月十八日,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司奏:「江宁府都作院岁额合造马甲四百副,旧丝黑漆。今承降到朱红马甲工料法式样制,合用三朱为衬。缘本路民间不用三朱,所以无人贩到。相度乞用矾朱代三朱为衬,颜色不甚相远。兼朱红马甲合用毡造沥水裙襕,其毡本路并不出产。
译都缀有铜铃,马尾后面有跋尘(挡泥饰物)、用锦缎包裹的马尾。只有在皇帝仪仗队伍中担任导驾的金吾卫将军的坐骑才配备这些装饰。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伞
伞
【宋会要】
古张帛避雨之制。今有方伞、大伞,皆赤质、紫表、朱里,四角铜螭首。六引内者制差小。盖本黄帝时有云气为花蘤之象,因而作也。
伞是古代张开丝帛以遮蔽雨水的一种制度。现今有方伞、大伞两种,都是红色底质,紫色表面,朱红色里衬,四角装饰铜制螭首。用于六引仪仗中的伞制作得略小一些。据说这一形制本源于黄帝时代天空中出现如花朵般的云气形象,因而仿照制作而成。
伞,凡人臣通用,以青绢为之。国初,京城内独亲王得用。太宗太平兴国中,宰相、枢密使始用之。其后近臣及内命妇出入皆用。
伞这种器物,凡是臣子都可以通用,用青色绢制作。本朝建国之初,京城之内只有亲王才能使用伞。太宗太平兴国年间,宰相、枢密使才开始使用它。此后皇帝的近臣以及宫中受封命妇出入时也都使用伞。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十二日,诏:除宗室外,其余悉禁。六年六月四日,诏:复许中书、枢密院用焉。京城外则庶官通用。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九月十二日,下诏:除宗室成员外,其余人一律禁止使用伞。大中祥符六年六月四日,又下诏:重新允许中书省、枢密院的官员使用伞。在京城之外,则一般官员都可以通用。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执政官张澄、叶梦得、颜岐、卢益、路允迪言:「扈从车驾驻跸杭州,方在兵间,礼宜简便。乞权免张盖,候回銮日依旧。」从之。
高宗建炎三年二月二十二日,执政官张澄、叶梦得、颜岐、卢益、路允迪上奏说:"随扈皇帝车驾驻跸杭州,正处于战乱之中,礼仪应当从简。请求暂时免去张盖(撑伞)之礼,等到皇帝返回京城之日再恢复旧制。"皇帝准许了这一请求。
绍兴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前宰相到阙,特许张盖。」
绍兴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下诏:"今后已卸任的前宰相来到朝廷,特许可以张盖(撑伞)。"
十四年十一月四日,合门言:「每驾出,或四孟朝献,沿路如遇雨雪,得旨从随驾臣僚许用雨具。禁卫内行马者许告报皇城司,差亲从臣转接油衣报伞报:疑当作「执」。。」从之。
绍兴十四年十一月四日,合门官员上奏说:"每逢皇帝车驾出行,或是四季首月朝拜献祭之时,沿途如果遇到雨雪天气,一旦得到旨令,随驾的臣僚就允许使用雨具。禁卫军中骑马护驾的人,允许报告皇城司,派遣亲从官转交传递油衣、执伞('报'字疑当作'执')。"皇帝准许了这一请求。
孝宗干道八年五月六日此条当移至下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条前。,诏新除检校少保、大同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蒲察久病方安,特许令张盖。
孝宗干道八年五月六日(此条应当移到下文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条之前),下诏说新任检校少保、大同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的蒲察,久病初愈,特许他张盖。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太子府左右春坊申,皇太子赴后殿谢,次赴德寿宫谢,合与不合用伞、扇、围子等。今检照典故下项:一、伞,人臣通用,以青绢为之。国初京城内独亲王得用。一、诸王仪物视宰相,张青伞盖、绣鞍鞯,以亲事官呵哄而已。政和三年春二月,乃赐二王三接青罗伞一、紫罗大掌扇二、涂金花鞍鞯。若茶燎、水罐凡仪物皆用涂金,以壮维城之固。是后遂为故事。旧诸王不施狨座,宣和末亦赐之。今讨论,皇太子伞扇,合见行供使伞扇外,所有围子,即无典故该载。」寻据武功大夫张孝杰言:「省记钦宗为定王日出合过东宫,受皇太子册,伞用三檐青罗,掌扇四柄,系紫花罗,一行从物系依亲王,即不曾用围子。」诏并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皇太子府左右春坊申报,皇太子前往后殿谢恩,接着前往德寿宫谢恩,是否应当使用伞、扇、围子等仪物。现今查考典章旧例,列举如下:其一,伞,凡臣子都通用,用青色绢制作。本朝建国之初,京城之内只有亲王才能使用。其二,诸王的仪仗器物比照宰相的规格,张青色伞盖、用绣花鞍鞯,只用亲事官呵道开路而已。政和三年春二月,才赐给两位亲王三接青罗伞各一柄、紫罗大掌扇各两柄、涂金花鞍鞯。至于茶炉、水罐等一切仪物都用涂金装饰,以此彰显维护皇室屏藩的巩固。此后便成为惯例。以前诸王不设置狨皮座垫,到宣和末年也赐给了他们。现在经过讨论,皇太子的伞扇,除了现行供用的伞扇之外,至于围子,就没有典章依据可以查考了。"随后据武功大夫张孝杰说:"记得钦宗当年身为定王时,有一天经由合门前往东宫,接受皇太子的册命,当时用的是三檐青罗伞,掌扇四柄,是紫花罗做的,其余一应随行仪物都依照亲王的规格,当时并没有使用围子。"皇帝下诏都依照此说执行。
九月二十四日,皇太子府左右春坊状:「契勘皇太子妃已受告毕,所有出入合用乘座檐子并伞扇等,乞下有司讨论。今据张孝杰状,省记政和六年皇太子妃每过出入,系乘檐子,竿梁系黑漆。角兽白藤,织花面掌扇四柄,系茜红罗。檐子前系小殿侍二人抱镀金银香球,人从系皇太子府亲事官、辇官,前抱从物,又近前系教骏兵士呵止。伞用三檐青罗。」诏依,令工部制造。
九月二十四日,皇太子府左右春坊呈状说:"查考皇太子妃已经接受册封告命完毕,所有出入应当乘坐的檐子以及伞扇等仪物,请求下达有关部门讨论。现依据张孝杰的状文,记述政和六年皇太子妃每次出入时,都是乘坐檐子,檐子的竿梁是黑漆的,装饰有兽角、白藤,织花面的掌扇四柄,是茜红色罗做的。檐子前
今据本院相度,乞面用缬绢,用青布(里)[裹]面,更用熟白羊皮代毡结(里)[裹]。」诏余路准此。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三色甲
三色甲
【宋会要】
干道四年三月十五日,王琪进三色甲各一十副:「如得允当,其军器所并马步军之数亦乞依此制造。」从之。开坐三色衣甲叶数片重如后:枪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八斤一两至五十三斤八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片至一千六百一十片,重三十六斤一十四两至三十一斤四两;披膊叶一千二百九十八片至一千二十八片,重十四斤至一十斤九两四钱;头牟叶六百七十四片至五百七片,重十斤一十二两至九斤。弓箭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五斤至四十七
斤一十四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八(斤)[片]至一千六百一十二片,重三十六斤一十二两至三十一斤一十二两;披膊叶八百五十片至六百四十六片,重一十斤至七斤一十二两;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四十九片,重八斤半至六斤一十两。弩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四十五斤半至三十七斤一十两;甲身叶一千三百二十六片至一千一百七十八片,重二十五斤半至二十二斤一十两;披膊叶八百三十六片至六百三十片,重九斤半至七斤半;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五十五斤,重九斤至六斤一十二两。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朱红马甲
朱红马甲
徽宗政和三年闰四月十八日,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司奏:「江宁府都作院岁额合造马甲四百副,旧丝黑漆。今承降到朱红马甲工料法式样制,合用三朱为衬。缘本路民间不用三朱,所以无人贩到。相度乞用矾朱代三朱为衬,颜色不甚相远。兼朱红马甲合用毡造沥水裙襕,其毡本路并不出产。今据本院相度,乞面用缬绢,用青布(里)[裹]面,更用熟白羊皮代毡结(里)[裹]。」诏余路准此。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三色甲
三色甲
【宋会要】
干道四年三月十五日,王琪进三色甲各一十副:「如得允当,其军器所并马步军之数亦乞依此制造。」从之。开坐三色衣甲叶数片重如后:枪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八斤一两至五十三斤八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片至一千六百一十片,重三十六斤一十四两至三十一斤四两;披膊叶一千二百九十八片至一千二十八片,重十四斤至一十斤九两四钱;头牟叶六百七十四片至五百七片,重十斤一十二两至九斤。弓箭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五斤至四十七
斤一十四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八(斤)[片]至一千六百一十二片,重三十六斤一十二两至三十一斤一十二两;披膊叶八百五十片至六百四十六片,重一十斤至七斤一十二两;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四十九片,重八斤半至六斤一十两。
译面由两名小殿侍捧持镀金银香球,随行人员是皇太子府的亲事官、辇官,在前面捧持随从器物,此外再前面还有教骏兵士负责呵道禁止闲人。伞用三檐青罗。"皇帝下诏依照此办理,命工部制造。
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诏新除检校少保、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夏执中特许令张盖。
淳熙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下诏新任检校少保、仍旧任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的夏执中,特许他张盖。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用毛饰甲
甲
用毛饰甲
【宋会要】
元丰元年八月,军器监奏:「请将官皮甲以白丝染红代红戁牛尾为饰。」上批:「丝可惜,宜用他毛。」
元丰元年八月,军器监上奏说:"请求将官用皮甲上用白丝染成红色,来代替红色的戁牛尾作为装饰。"皇帝批示说:"丝线太可惜了,应当用别的毛来代替。"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朱红马甲
朱红马甲
徽宗政和三年闰四月十八日,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司奏:「江宁府都作院岁额合造马甲四百副,旧丝黑漆。今承降到朱红马甲工料法式样制,合用三朱为衬。缘本路民间不用三朱,所以无人贩到。相度乞用矾朱代三朱为衬,颜色不甚相远。兼朱红马甲合用毡造沥水裙襕,其毡本路并不出产。今据本院相度,乞面用缬绢,用青布裹面,更用熟白羊皮代毡结裹。」诏余路准此。
徽宗政和三年闰四月十八日,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司上奏说:"江宁府都作院每年额定应制造马甲四百副,以往用丝线和黑漆制作。如今接到颁降下来的朱红马甲工料法式样制的规定,应当用三朱作为衬底颜色。但由于本路民间不使用三朱这种颜料,所以没有人贩运到此地。经过商议,请求用矾朱来代替三朱作衬底,颜色相差不算太远。此外朱红马甲还应当用毡制作沥水裙襕,而这种毡本路完全不出产。现依据本院商议,请求表面用缬绢,用青布包裹表面,再用熟制的白羊皮代替毡来包扎缝制。"皇帝下诏其余各路也照此办理。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六 甲 三色甲
三色甲
【宋会要】
干道四年三月十五日,王琪进三色甲各一十副:「如得允当,其军器所并马步军之数亦乞依此制造。」从之。开坐三色衣甲叶数片重如后:枪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八斤一两至五十三斤八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片至一千六百一十片,重三十六斤一十四两至三十一斤四两;披膊叶一千二百九十八片至一千二十八片,重十四斤至一十斤九两四钱;头牟叶六百七十四片至五百七片,重十斤一十二两至九斤。弓箭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五十五斤至四十七斤一十四两;甲身叶一千八百一十八片至一千六百一十二片,重三十六斤一十二两至三十一斤一十二两;披膊叶八百五十片至六百四十六片,重一十斤至七斤一十二两;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四十九片,重八斤半至六斤一十两。弩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四十五斤半至三十七斤一十两;甲身叶一千三百二十六片至一千一百七十八片,重二十五斤半至二十二斤一十两;披膊叶八百三十六片至六百三十片,重九斤半至七斤半;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五十五斤,重九斤至六斤一十二两。
干道四年三月十五日,王琪进献三色甲各十副,说:"如果经检验合乎标准,那么军器所以及马军、步军所需要的数额,也请求依照这种样式制造。"皇帝准许了这一请求。以下开列三色衣甲各部分叶片的数量和重量:枪手甲每一副用皮线穿连举起,成品总重五十八斤一两至五十三斤八两;甲身叶片一千八百一十片至一千六百一十片,重三十六斤十四两至三十一斤四两;披膊叶片一千二百九十八片至一千零二十八片,重十四斤至十斤九两四钱;头牟叶片六百七十四片至五百零七片,重十斤十二两至九斤。弓箭手甲每一副用皮线穿连举起,成品总重五十五斤至四十七斤十四两;甲身叶片一千八百一十八片至一千六百一十二片,重三十六斤十二两至三十一斤十二两;披膊叶片八百五十片至六百四十六片,重十斤至七斤十二两;头牟叶片四百二十片至三百四十九片,重八斤半至六斤十两。弩手甲每一副用皮线穿连举起,成品总重四十五斤半至三十七斤十两;甲身叶片一千三百二十六片至一千一百七十八片,重二十五斤半至二十二斤十两;披膊叶片八百三十六片至六百三十片,重九斤半至七斤半;头牟叶片四百二十片至三百五十五片(原文作"斤"),重九斤至六斤十二两。
(以下"朱红马甲""三色甲"两条内容与前文重复,故译文亦同前。)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五运
五运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三月,有司上言:「国家受禅于周,周木德,木生火,合以火德王,其色尚赤。仍请以戌日为腊。」从之。
太祖建隆元年三月,有关部门上奏说:"我朝是从后周手中接受禅让而立国的,后周属木德,木能生火,所以本朝应当以火德为王,崇尚红色。并请求以戌日作为腊日。"皇帝准许了这一请求。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四月,布衣赵垂庆言:「皇家当越五代,上承唐统,为金德。若以梁上继唐,传后唐至国朝亦合为金德。矧自禅代以来,符瑞狎至,羽毛之类多色白者,皆金德之应。望改正朔,易服色,以承天统。」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右散骑常侍徐铉等奏议曰:「五运相承,国家大事,着于前载,具有明文。顷以唐季丧乱,朱梁篡代,庄宗早编属籍,继立亲雪国雠,天下称庆。即以梁比羿、浞、王莽之徒,不可以为正统也。庄宗中兴唐祚,重新土运。自后数姓相传,晋以金,汉以水,周以木。天造皇宇,运膺火德。况国初便祀火帝,为感生,于今二十五年,圆邱展礼,已经六祭,年谷丰登,干戈偃戢。必若圣统未合天心,焉有太平得如今日 岂可辄因献议,便从改易 又云梁至周不合迭居五运,欲上继唐统为金德。且后唐以下奄宅中区,合该正统,今便废绝,礼实无谓。且五代运迁,皆亲承受,质文相次,间不容发。岂可越数姓之上,继百年之运 按《唐书》天宝九载崔昌献议曰:魏晋
弩手甲每一副皮线穿举,全成重四十五斤半至三十七斤一十两;甲身叶一千三百二十六片至一千一百七十八片,重二十五斤半至二十二斤一十两;披膊叶八百三十六片至六百三十片,重九斤半至七斤半;头牟叶四百二十片至三百五十五斤,重九斤至六斤一十二两。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五运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五运
【宋会要】
太祖建隆元年三月,有司上言:「国家受禅于周,周木德,木生火,合以火德王,其色尚赤。仍请以戌日为腊。」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四月,布衣赵垂庆言:「皇家当越五代,上承唐统,为金德。若以梁上继唐,传后唐至国朝亦合为金德。矧自禅代以来,符瑞狎至,羽毛之类多色白者,皆金德之应。望改正朔,易服色,以承天统。」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右散骑常侍徐铉等奏议曰:「五运相承,国家大事,着于前载,具有明文。顷以唐季丧乱,朱梁篡代,庄宗早编属籍,继立亲雪国雠,天下称庆。即以梁比羿、浞、王莽之徒,不可以为正统也。庄宗中兴唐祚,重新土运。自后数姓相传,晋以金,汉以水,周以木。天造皇宇,运膺火德。况国初便祀火帝,为感生,于(金)[今]二十五年,圆邱展礼,已经六祭,年谷丰登,干戈偃戢。必若圣统未合天心,焉有太平得如今日 岂可辄因献议,便从改易 又云梁至周不合迭居五运,欲上继唐统为金德。且后唐以下奄宅中区,合该正统,今便废绝,礼实无谓。且五代运迁,皆亲承受,质文相次,间不容发。岂可越数姓之上,继百年之运 按《唐书》天宝九载崔昌献议曰:魏晋至周隋,皆不得为正统。欲唐远继汉统,立周、汉子孙为王者后,备三恪之礼。是时朝议是非相半。集贤学士卫包扶同李林甫,遂行其事。林甫卒后,复以魏、周、隋后为三恪,崔昌、卫包并皆远贬。此又前载甚明。况今封禅有日,宜从定制,上答殊休。」从之。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九月,开封府功曹参军张君房言:「国家当继唐土德统,用金德。朱梁篡代,不可以承正统。其晋氏称金德,而江南李 实称唐。其后汉承晋为水,止四年而灭。周承汉为木,止九年而四方分据。太祖以庚申年受周禅,开宝乙亥岁平江南,及太宗定并汾,自是一统。是国家承金德以受命,其验明矣。」并献所著论四卷。真宗曰:「若此言者多矣。且国初徇群议为火德,今岂敢骤改邪 」
天禧四年五月,光禄寺丞谢绛上书曰:「夫帝王之兴,必推五行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阴阳也。推五行者必采诸国瑞,稽诸象历,视所兴之基、所承之后,于是服色制度、郊祀正朔因而准之。是故神农氏以火德,有星火之瑞;圣祖以土德,黄龙池螾见;夏以木德,青龙止于郊;商以金德,山泽自溢;周以火德,有赤乌之符。
译至周隋,皆不得为正统。欲唐远继汉统,立周、汉子孙为王者后,备三恪之礼。是时朝议是非相半。集贤学士卫包扶同李林甫,遂行其事。林甫卒后,复以魏、周、隋后为三恪,崔昌、卫包并皆远贬。此又前载甚明。况今封禅有日,宜从定制,上答殊休。」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四月,平民赵垂庆上言说:"我皇家应当跨越五代,上承唐朝的正统,应属金德。如果说后梁是承继唐朝之后,那么传到后唐直至本朝也应当属金德。何况自从改朝换代以来,各种祥瑞纷纷出现,鸟兽羽毛之类多有白色的,这些都是金德的应验。希望改定历法正朔、更换服饰颜色,以承接上天所赋予的正统。"皇帝把此事交由尚书省召集百官商议定夺。右散骑常侍徐铉等人上奏议论说:"五行德运相承接续,是国家的大事,前代史籍中已有明确的记载。此前因为唐朝末年天下丧乱,朱温篡夺唐朝建立后梁,而后唐庄宗很早就编入唐朝宗室的属籍,重新建立唐朝,亲自为国家报仇雪恨,天下百姓都为此庆贺。所以应当把后梁比作后羿、寒浞、王莽这一类篡逆之徒,不能够把它当作正统。庄宗中兴了唐朝的国运,重新恢复土德的运数。此后几个朝代相继传承,后晋属金德,后汉属水德,后周属木德。上天缔造我朝的皇家基业,国运正应当属于火德。况且本朝建国之初便已祭祀火帝,作为感生帝,到如今已经二十五年了,在圆丘举行祭天大典,已经进行了六次祭祀,年年谷物丰收,兵戈战乱平息。假使圣朝的德运不符合天意,怎么能够获得如今这样的太平盛世?怎么可以仅仅因为有人上书建议,就随意更改呢?此外,赵垂庆又说从后梁到后周不应当依次占据五运的位置,想要让本朝向上承接唐朝的正统而属金德。然而后唐以下几个朝代确实占有中原地区,理应算作正统,如今如果就此废弃断绝它们的正统地位,在礼制上实在说不通。而且五代的国运更迭,都是亲身承接前朝,质朴与文饰相互更替,其间紧密相连、不容分割。怎么可以越过这几个朝代,直接去承接百年以前唐朝的国运呢?按《唐书》记载,天宝九年崔昌曾上书建议说:魏、晋直到北周、隋朝,都不能算作正统。想要让唐朝远接汉朝的正统,把周朝、汉朝的后代子孙立为唐朝的三恪之礼所待之国。当时朝廷议论意见对错各半。集贤院学士卫包附和李林甫,于是就照此施行了。李林甫死后,朝廷又重新把魏、周、隋的后代定为三恪,崔昌、卫包二人也都因此被贬到边远之地。这件事在前代史籍中记载得十分清楚。何况如今封禅大典已定下日期,理应遵从既定的制度,来回应上天所降下的殊胜祥瑞。"皇帝采纳了这一意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九月,开封府功曹参军张君房言:「国家当继唐土德统,用金德。朱梁篡代,不可以承正统。其晋氏称金德,而江南李 实称唐。其后汉承晋为水,止四年而灭。周承汉为木,止九年而四方分据。太祖以庚申年受周禅,开宝乙亥岁平江南,及太宗定并汾,自是一统。是国家承金德以受命,其验明矣。」并献所著论四卷。真宗曰:「若此言者多矣。且国初徇群议为火德,今岂敢骤改邪 」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九月,开封府功曹参军张君房上言说:"本朝应当承接唐朝的土德正统,属金德。后梁篡夺唐朝,不能够承接正统。当时的后晋号称金德,而江南的李氏(南唐)实际上自称承继唐朝正统。此后后汉承接后晋而属水德,只存在四年就灭亡了。后周承接后汉而属木德,只存在九年天下就四分五裂。太祖在庚申年接受后周的禅让,开宝乙亥年平定江南,等到太宗平定并州、汾州,从此天下归于一统。这说明本朝是承接金德而受命于天的,这一验证十分明显。"并进献了他所撰写的论著四卷。真宗说:"像这样的说法已经有很多了。而且本朝建国之初就是依从群臣的商议定为火德的,如今怎么敢轻率地更改呢?"
天禧四年五月,光禄寺丞谢绛上书曰:「夫帝王之兴,必推五行盛德,所以配天地而符阴阳也。推五行者必采诸国瑞,稽诸象历,视所兴之基、所承之后,于是服色制度、郊祀正朔因而准之。是故神农氏以火德,有星火之瑞;圣祖以土德,黄龙池螾见;夏以木德,青龙止于郊;商以金德,山泽自溢;周以火德,有赤乌之符。自汉之兴,王火德者,以谓承尧之后者,盖取赤帝子之验。文帝世,贾谊以汉宜色尚黄,数用五,班固贬其阔。张苍好律历,谓汉乃水德,之时河决金堤其符也。又公孙臣曰:始秦德水而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之应。孝文亦命有司申明其。迨至孝武,乃谓承尧之后,非可改易。迨世祖中兴,有《赤伏》之谶,于是火德之论确然得正。然则数子之议,皆失之矣。且汉,尧之裔。五帝之大,莫大于尧,而汉能因之,是不坠其绪而善继盛德者也。切以国家应开先之庆,执敦厚之德,宜以土瑞王天下。夫三王莫大于圣祖,承其后者犹汉之继尧也。然则推终始传,秉周之木德,而火德其次。且朱梁不预正统者,谓庄宗复兴于后。自石晋、汉氏以及于周,则李 建国左右而唐祚未绝,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统矣。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统,考诸五代之际,亦是类矣。今国家诚能下黜五代,绍唐土德,以继圣祖,亦犹汉之黜秦,兴周火德,以继尧者也。夫土于五行,位居其中,国家兆运于宋,作京于汴,诚万国之中区矣。传曰:土为群主,故曰后土。《洪范》曰:土爰稼穑,稼穑作甘。今四海洽足,嘉生蕃衍,顷之泰山醴泉涌,迩年京师,作甘之兆,斯亦见矣。矧灵木异卉,资生于土者不可胜道,非土德之验乎 又闻在昔,灵命肇发,太祖生于洛邑,而包络惟黄;鸿图既建,五纬聚于奎躔,而镇星是主。及陛下升中之日,日抱黄珥,朝祀太清,含誉黄润,斯皆天意人事响效之大者也。其余神龟珍兽,自远至者,或毳或介,佥有厥应,然非耳目之所具也。苟验其一,则土德之符在此矣。陛下勿以变故为疑,循旧自守。且汉兴,自武帝越十九年,始寖寻于火德;至光武盖二百载,方习定乎正运。国
自汉之兴,王火德者,以谓承尧之后者,盖取赤帝子之验。文帝世,贾谊以汉宜色尚黄,数用五,班固贬其 阔。张苍好律历,谓汉乃水德,之时河决金堤其符也。又公孙臣曰:始秦德水而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之应。孝文亦命有司申明其「其」下缺一字。。迨至孝武,乃谓承尧之后,非可改易。迨世祖中兴,有《赤伏》之谶,于是火德之论确然得正。然则数子之议,皆失之矣。且汉,尧之裔。五帝之大,莫大于尧,而汉能因之,是不坠其绪而善继盛德者也。切以国家应开先之庆,执敦厚之德,宜
以土瑞王天下。夫三王莫大于圣祖,承其后者犹汉之继尧也。然则推终始传,秉周之木德,而火德其次。且朱梁不预正统者,谓庄宗复兴于后。自石晋、汉氏以及于周,则李 建国左右而唐祚未绝,是三代者亦不得正其统矣。昔者秦祚促而德暴,不入正统,考诸五代之际,亦是类矣。今国家诚能下黜五代,绍唐土德,以继圣祖,亦犹汉之黜秦,兴周火德,以继尧者也。夫土于五行,位居其中,国家兆运于宋,作京于汴,诚万国之中区矣。传曰:土为群主,故曰后土。《洪范》曰:土爰稼穑,稼穑作甘。今四海洽足,嘉生蕃衍,顷之泰山醴泉涌,迩年京师(甘)律历三》补。,作甘之兆,斯亦见矣。矧灵木异卉,资生于土者不可胜道,非土德之验乎 又闻在昔,灵命肇发,太祖生于洛邑,而包络惟黄;鸿图既建,五纬聚于奎躔,而镇星是主。及陛下升中之日,日抱黄珥,朝祀太清,含誉黄润,斯皆天意人事响效之大者也。其余神龟珍兽,自远至者,或毳或介,佥有厥应,然非耳目之所具也。苟验其一,则土德之符在此矣。陛下勿以变故为疑,循旧自守。且汉兴,自武帝越十九年,始寖寻于火德;至光武盖二百载,方习定乎正运。国家受祚,犹在五纪,乃能兴是正统,□于汉德,甚矣!是故天心在兹,陛下拒而罔受;民意若是,陛下谦而弗答,气壅未宣,河决遂溃,岂不神哉!然则天渊之浡流,水德之浸患,考验五行相胜之说,亦宜兴土运,御时灾。乞顺考符验,详
译家受祚,犹在五纪,乃能兴是正统,□于汉德,甚矣!是故天心在兹,陛下拒而罔受;民意若是,陛下谦而弗答,气壅未宣,河决遂溃,岂不神哉!然则天渊之浡流,水德之浸患,考验五行相胜之说,亦宜兴土运,御时灾。乞顺考符验,详
天禧四年五月,光禄寺丞谢绛上书说:"帝王的兴起,必定要推定五行中所属的盛德,用以配合天地、契合阴阳。推定五行属性的人,必定要采集各国的祥瑞,考察天象历法,审视其兴起的根基、所承接的前代,于是服饰颜色制度、郊祀所用的正朔历法,便依据这些来确定。所以神农氏属火德,有星火降临的祥瑞;圣祖(黄帝)属土德,有黄龙、蚯蚓出现在池中的征兆;夏朝属木德,有青龙止于郊外的征兆;商朝属金德,有山泽自然涌溢的征兆;周朝属火德,有赤乌降临的符应。自从汉朝兴起以来,主张汉属火德的人,认为汉朝是承接唐尧之后的,是取汉高祖为赤帝之子这一验证。汉文帝在位时,贾谊认为汉朝应当崇尚黄色,数目采用五,班固却贬斥这种说法过于疏阔。张苍精通律历之学,认为汉朝属水德,当时黄河在金堤决口便是其符应。此外公孙臣说:当初秦朝属水德,汉朝承接了它,若依推演五行终始相承的说法,那么汉朝应当应验土德。汉文帝也曾命令有关部门加以申明阐述。到了汉武帝时,才认定汉朝是承接唐尧之后,不能够更改。等到光武帝中兴汉室,出现了《赤伏符》这样的谶语,于是火德之说才确然被确立为正统。既然如此,那么前面几位所提出的说法,都是错误的。而且汉朝,是唐尧的后裔。五帝之中最伟大的,没有超过唐尧的,而汉朝能够承继唐尧的传统,这正是不使其统绪断绝、并善于继承其盛德的表现。我私下认为,本朝正应当开创先前从未有过的祥庆,秉持敦厚的德行,应当凭借土德的祥瑞而称王天下。三王之中没有比圣祖(黄帝)更伟大的,本朝承接黄帝之后,就如同汉朝承继唐尧一样。既然如此,那么依推演五行终始相承的说法,本朝应当秉承后周的木德,而以火德为其次。而且后梁之所以不被列入正统,是因为后唐庄宗后来又复兴了唐朝的统绪。从后晋、后汉一直到后周,虽然南唐李氏在旁边建立国家,但唐朝的国祚其实并未真正断绝,因此这几个朝代(后梁、后晋、后汉)也不能算作真正承接了正统。从前秦朝的国祚短促而其德行暴虐,所以不列入正统,考察五代那段时期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如今本朝如果确实能够摒黜五代,直接承继唐朝的土德,以此上接圣祖(黄帝),这就如同汉朝摒黜秦朝,兴起周朝所传的火德,以此上继唐尧一样。土在五行之中,位居中央;本朝肇兴王朝气运于宋州,建立京城于汴梁,确实是天下万国的中心地带。古书上说:土是众物之主,所以称为后土。《洪范》说:土的性质是稼穑,稼穑能产生甘美之味。如今四海之内富足安乐,嘉禾祥瑞繁盛滋生,不久前泰山涌出甘泉,近年来京城附近也出现产生甘泉的征兆,这些都已经可以见到了。何况灵异的树木、奇异的花卉,依赖土地滋养而生长的不可胜数,这难道不是土德的验证吗?此外还听说,往昔太祖神圣的天命初显之时,太祖出生于洛阳,而当时天空云气缭绕呈现黄色;等到宏图伟业建立之后,五星汇聚于奎宿的躔次,而镇星(土星)正是其中的主宰。等到陛下举行封禅大典之日,太阳周围出现黄色的日珥,早晨在太清宫祭祀时,天空呈现出黄润祥瑞的光彩,这些都是天意与人事相互感应中最显著的征兆。此外还有神龟、珍异瑞兽,从远方前来归附的,有的长着细毛、有的披着甲壳,都各自呈现出相应的征兆,然而这些并非人们耳目所能一一亲见的。如果只验证其中一项,那么土德的符应就已经在此了。希望陛下不要因为世事变故而心生疑虑,仍旧遵循旧制自我固守。而且汉朝兴起后,从汉武帝算起经过十九年,才逐渐确立火德;到光武帝时已经过去了大约二百年,才正式确定其为正统的德运。本朝受命建国,至今还不过五十来年(五纪),却已经能够兴起这样的正统之议,与汉朝相比德运确定得实在是早得多了!因此上天的心意如此,陛下却拒绝而不接受;民众的心意也是如此,陛下却谦让而不予回应,以致于气运壅塞不得宣泄,黄河便因此决口泛滥,这难道不是很灵验的征兆吗!既然如此,那么天渊之中盛涌的水流,正是水德所带来的浸患,考察验证五行相生相克的说法,也应当兴起土运,以此来抵御应时而来的灾害。恳请陛下顺应考察这些符验,详加审议……"
习法度,不可以揖让至德,因循旧典,废天之休也。其度量律历之则,车服衣冠之法,圜邱方泽之事,明堂辟雍之制,宗庙荐飨之序,方国朝会之典,政教礼乐文质增杀文:原作「之」,据《长编》卷九五改。,愿下搢绅讲之。」
译学习法度,不能凭揖让来达到至德,如果因循旧的典章制度,就会废弃上天所赐的美善。至于度量衡、律历的准则,车服衣冠的法度,圜丘方泽祭祀之事,明堂辟雍的制度,宗庙祭献的次序,四方诸侯朝会的典礼,政教礼乐文质增减损益的规定,希望交给下面的搢绅之士来讨论。
时大理寺丞董行父又言曰:「在昔黄帝兼三材而统天下,天统得而天下治。故伏羲为人统,神农为地统,黄帝为天统。三统常合而迭为首,黄帝合之而不死,此之谓也。少昊,黄帝子也,守其德而守其统下「守」字疑误。。高阳德统俱变,为人统。高辛易之为地统。唐尧,高辛子也,德统俱变,为天统。虞舜受禅,更其德,遵其统。故《易》曰: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又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干、坤。言黄帝、尧、舜神变化而法乾坤,统天而治者也。其后夏为人统,商为地统,周为天统。是故文、武应天顺人,周公制礼作乐,故黄帝、尧、舜、姬周三统皆有天降之瑞,神锡之符。盖能以明德通天,而用天以统治天下也上「天」字下疑脱一字。。汉继周为人统,唐续汉为地统,斯三统相传之道也。又泰昊以万物生于东,至仁体乎木,故德始乎木;木以生火,神农受之,为火德,故曰炎帝。火以生土,黄帝受之,为土德。黄者中之色,土之象,中土既正,天命以定。故曰黄帝。土以生金。少昊受之,为金德。金以生水,高阳受之,为水德。水以生木,高辛受之,为木德。木以生火,尧受之,为火德。火以生土,舜传之,为土德。土以生金,夏为金德。金以生水,商为水德。水以生木,周为木德。木以生火,汉为火德。火以生土,唐为土德。是以五行
因三微成着,五运与三统兼行。陛下绍天统,受天命,心与天通,道与天广,固当应天明统,绍唐正德,显黄帝之嫡绪,彰圣益之丕烈,改正朔,易服色,建大中,殊徽号,制礼乐,定律历,谨权量,审法度,敦庠序,考文章,正风俗,振黄道,作此大略,以答天休,与民更始,为万代法。又按圣祖降于癸酉,天书降于戊申,太祖受禅于庚申,陛下即位于丁酉,申、酉皆金也。陛下绍唐、汉之运,继黄帝之后,三世变通,应天之统,正金之德,斯又顺也。臣请用天为统,以金为德,然后尊黄帝于清庙,册圣益以帝称。郊祀黄帝以配天,太祖作主以侑神;宗祀圣益于明堂,以配上帝,太宗作主侑神。配享有位,冠于祧庙之祖,然后封造父以王爵,建原庙于赵城,祀白帝于西畤,表福地于雍京。此陛下统运之大猷,祖宗之象事,惟详择而行之。」
诏两制详议。议曰:「自庖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共工氏伯九域,虽有水德,而非其序,炎帝神农氏以火承之。黄帝轩辕氏继王天下,火生土,故为土德。少昊金天氏承之,土生金,故为金德。高阳氏承之,金生水,故为水德。帝喾、高辛氏承之,水生木,故为木德。木生火,故帝尧陶唐氏为火德。
译时大理寺丞董行父又说:「从前黄帝兼具三统而统御天下,得到天统天下才得治理。所以伏羲为人统,神农为地统,黄帝为天统。三统常常相合而轮流为首,黄帝使之相合而不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少昊,是黄帝之子,遵守其德而遵守其统("守"字疑有误)。高阳的德与统都有变化,成为人统。高辛改变它成为地统。唐尧,是高辛之子,德与统都有变化,成为天统。虞舜接受禅让,改变了尧的德,遵循了尧的统。所以《易经》说:黄帝、尧、舜兴起,通晓其变化,使百姓不感到厌倦;神妙地教化百姓,使百姓各得其宜。又说:黄帝、尧、舜垂衣拱手而天下大治,这是取法于乾、坤两卦。说的是黄帝、尧、舜以神妙变化效法乾坤,统御上天而治理天下。此后夏为人统,商为地统,周为天统。因此周文王、周武王顺应天意、顺从人心,周公制礼作乐,所以黄帝、尧、舜、姬周三统都有上天降下的祥瑞,神灵赐予的符命。这是因为能够以光明的德行通达上天,运用天意来统治天下(上"天"字下疑脱一字)。汉朝继承周朝为人统,唐朝接续汉朝为地统,这就是三统相传的道理。又说泰昊(太昊)认为万物生于东方,至仁体现于木德,所以德行始于木。木能生火,神农承受了它,成为火德,所以称炎帝。火能生土,黄帝承受了它,成为土德。黄色是中央之色,是土的象征,中央的土德既已确立,天命才得以确定。所以称黄帝。土能生金,少昊承受了它,成为金德。金能生水,高阳承受了它,成为水德。水能生木,高辛承受了它,成为木德。木能生火,尧承受了它,成为火德。火能生土,舜传承了它,成为土德。土能生金,夏朝为金德。金能生水,商朝为水德。水能生木,周朝为木德。木能生火,汉朝为火德。火能生土,唐朝为土德。因此五行凭借三微而彰显,五运与三统一起运行。陛下承继天统,接受天命,心与天相通,道与天同广,本应顺应上天彰显天统,承继唐朝端正德行,显扬黄帝嫡传的正统,彰明圣祖伟大的功业,改正朔,易服色,建立大中之道,特别订立尊号,制定礼乐,确定律历,谨慎权衡度量,审察法度,敦促学校教育,考订文章,端正风俗,振兴王道,制定这套大的方略,以此答谢上天的美意,与百姓一起除旧布新,成为万代的法则。又考察圣祖降生于癸酉年,天书降下于戊申年,太祖接受禅让于庚申年,陛下即位于丁酉年,申、酉都属金。陛下承继唐、汉的气运,接续黄帝之后,历经三代变化贯通,顺应上天的统绪,端正金德,这也是顺理成章的。臣请求以天为统,以金为德,然后在清庙尊奉黄帝,册立圣祖为帝号。郊祀黄帝以配天,以太祖为主配享神明;在明堂宗祀圣祖,以配上帝,以太宗为主配享神明。配享有其位次,位居祧庙之祖的首位,然后封造父以王爵,在赵城建立原庙,在西畤祭祀白帝,在雍京表彰福地。这是陛下统绪气运的重大方略,是祖宗事业的体现,希望详加选择而施行。」
皇帝下诏命两制官员详细商议。商议说:「自从伏羲承继上天而称王,是百王之首,最先的德行始于木德。共工氏称霸九州,虽然有水德,但不合正统次序,炎帝神农氏以火德承接他。黄帝轩辕氏继而称王天下,火生土,所以是土德。少昊金天氏承接他,土生金,所以是金德。高阳氏承接他,金生水,所以是水德。帝喾、高辛氏承接他,水生木,所以是木德。木生火,所以帝尧陶唐氏是火德。火生土,所以帝舜有虞氏是土德。土生金,所以夏禹是金德。金生水,所以商汤是水德。水生木
火生土,故帝舜有虞氏为土德。土生金,故夏禹为金德。金生水,故商汤为水德。水生木,故周为木德。秦以水德,在周汉水火之间,亦犹共工不当五德之序,遂以不载。汉祖代秦,上继周统,以木生火而为火德。文帝时公孙臣、贾谊称汉当土德,丞相张苍又以当水德。其后刘向父子以庖牺木德为始,而汉得火焉,虽建此议,至后汉光武遂用火德。魏受汉禅,以火生土而为土德。土生金,晋为金德。南朝自宋至陈咸当闰位,金生水,后魏承晋为水德。水生木,后周承魏为木德。木生火,隋承后周为火德。火生土,唐承隋为土德。至开元中,言者以今为金德,百僚详议,裴光庭请依旧为定,从之。朱梁篡代,同夫羿、浞、王莽,非可当于运序。庄宗早编属籍,亲雪国雠,中兴唐祚,遂承其运。土生金,晋承唐为金德。金生水,汉承晋为水德。水生木,周承汉为木德。木生火,皇朝承周,遂为火德。雍熙初,赵垂庆上言,宜越五代,上承唐统,为金德。事下尚书省议,徐铉等议以为皇宋运膺火德,祀赤帝为感生,于今积年,不可轻议改易。诏从铉议。今谢绛所述,以圣祖得土瑞,宜承土德,且引汉承尧绪为火德之比。虽班彪叙汉祖之兴有五,其一曰尧之苗裔,及序承正统序承:原脱,据《宋史》卷七○《律历三》补。,乃越秦继周,非用尧之德。今国家或用土德,即当越唐承隋,愈失五德传袭之序。又董行父请越五代,绍唐为金德。其度越累世,上承百代之统,则晋、汉洎周咸帝中夏。太祖实受终于周,而陟元后,岂可弗遵传继之序,续于遐邈之统 三圣临御六十余载,登封告成,昭姓纪号,率循火德之运,燀炎灵之曜,兹事体大,非容轻议。二臣所请,难以施行。」诏可。
徽宗政和七年十月一日,诏以来年岁运历数颁告天下,曰:「昔我先后,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
奉天时,其岁月日时无易,民用平康。今朕临观八极,考建五常,以天地日月星辰气运之数敷锡庶民,以待来岁之宜。惟尔万邦,率兹常典,奉若天道,钦厥时宪,保于有极,外薄四海,罔或不祗。」政和八年戊戌岁,运气阳火太过,运行先天。太征、少宫、太商、少羽、少角五气运行,各终其日月。赫曦之纪,北政司天,相天之气,经于戊分。太阳司天,左间厥阳,右间阳明;太阴在泉,左间阳明,右间少阴。岁半之前天气,太阳主之;岁半之后地气,太阴主之。水土合德,上应辰星、镇星。寒化六,热化七,湿化五。木位为初气,大火为二气,相火位为三气,土位为四气,金位为五气,水位为终气,是为主气。初之气少阳,相火主木位。二之气阳明,燥金居火位。
译,所以周朝是木德。秦朝以水德自居,处在周、汉水火之间,也如共工一样不合五德次序,因此不予记载。汉高祖取代秦朝,向上承继周朝的统绪,因木生火而为火德。汉文帝时公孙臣、贾谊称汉朝应当是土德,丞相张苍又认为应当是水德。后来刘向父子以伏羲木德为起始,推算汉朝得到火德,虽然提出这个主张,到后来东汉光武帝才采用火德。曹魏接受汉朝禅让,因火生土而为土德。土生金,晋朝为金德。南朝从宋到陈都算是闰位(非正统),金生水,北魏承接晋朝为水德。水生木,北周承接北魏为木德。木生火,隋朝承接北周为火德。火生土,唐朝承接隋朝为土德。到开元年间,有议论者认为当时应为金德,百官详细商议,裴光庭请求依照旧制不予改动,皇帝听从了。朱梁篡夺唐朝,如同后羿、寒浞、王莽一样,不应算入正统的次序。后唐庄宗早已编入宗室谱籍,亲自雪洗国仇,中兴唐朝国运,于是承接唐朝的气运。土生金,后晋承接后唐为金德。金生水,后汉承接后晋为水德。水生木,后周承接后汉为木德。木生火,本朝承接后周,于是为火德。雍熙初年,赵垂庆上言,认为应当越过五代,向上承接唐朝的统绪,成为金德。此事交付尚书省商议,徐铉等人商议认为本朝宋气运应属火德,祭祀赤帝为感生帝,至今已历多年,不可轻易改动。皇帝下诏听从徐铉的意见。如今谢绛所陈述的,认为圣祖得到土瑞,应当承接土德,并且援引汉朝承接尧的后裔而为火德的例子作比较。虽然班彪叙述汉高祖兴起有五个方面的原因,其中之一说是尧的后裔,等到论及承继正统的次序时,却是越过秦朝而继承周朝,并非因袭尧的德行。如今国家如果采用土德,就应当越过唐朝承接隋朝,这就更加违背了五德相传的次序。又董行父请求越过五代,承继唐朝为金德。若论越过历代、向上承接百代的统绪,那么后晋、后汉与后周都曾统治中原。太祖实际上是从后周接受禅让而登上帝位的,怎么可以不遵循前后相继的次序,去承接遥远的统绪呢 三位圣君临朝御世六十余年,登泰山封禅告成,昭示国姓、纪立国号,都遵循火德的气运,光大炎灵的光辉,这件事关系重大,不能轻易议改。二位大臣所请求的,难以施行。」皇帝下诏同意此议。
宋徽宗政和七年十月一日,下诏将来年的岁运历数颁告天下,说:「从前我们的先祖先王,先于天时行动而上天不违背,后于天时行动而遵奉天时,其岁月日时没有变易,百姓因此得以平安康乐。如今朕俯察天下八方,考订建立五常之道,将天地日月星辰气运的数目颁布赐予百姓,以应对来年的时宜。希望你们各方邦国,遵循这一常法,恭敬顺应天道,谨慎遵奉时令法度,保有至高的准则,推行到四海之外,无人敢不敬奉。」政和八年戊戌年,运气为阳火太过,运行先于天时。太征、少宫、太商、少羽、少角五种气运,各自终结于其应有的日月。这是赫曦之纪,北政司天,主宰天之气,运行经过戊分。太阳司天,左间为厥阴,右间为阳明;太阴在泉,左间为阳明,右间为少阴。一年前半,天气由太阳主导;一年后半,地气由太阴主导。水土之德相合,上应辰星(水星)、镇星(土星)。寒化为六,热化为七,湿化为五。木位为初气,君火为二气,相火为三气,土位为四气,金位为五气,水位为终气,这是主气。初之气为少阳,相火主木位。二之气为阳明,燥金居火位。三之气为太阳,寒水居火位。四之气为厥阴,风木居土位。五之气为少阴,君火居金位。终
三之气太阳,寒水居火位。四之气厥阴,风木居土位。五之气少阴,大火居金位。终之气太阴,湿土居水位。是为客气。戊火太过,赫曦之纪,戊为太阳,司天之政。太阳寒水,有以胜火。火既受制,其气受平。故曰:上羽与正征同。盖火之太过为大征,不及为少征,平为正征。以运推之,阴气内化,阳气外荣,炎暑施行,物得以昌。其气高,其性速,其收齐,其病▯。其谷麦豆,其畜羊彘,其果杏栗。其色赤白玄,其味苦辛 ,其藏心肺,其虫羽鳞。以气推之,天气肃,地气静,寒政大举,泽无阳焰,小阳中治,时雨乃淫。还于太阴,湿化乃布。寒湿之气,特于气交。岁半以前,民感寒气,病本于心。平以辛热,佐以甘苦,以咸泻之。岁半之后,民感湿气,病本于肾。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泄之。一岁之间,宜食元 之谷,以全其真,以资化源,以助天气。无使暴过而生疾,是谓至治。」自是月朔布政,孟冬颁历,率推改气运,具之文辞以为常。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历法
历法
【宋会要】
太祖建隆二年五月,以钦天历时刻差谬,命有司重加研核。至四年四月,司天少监王处讷上《新宋建隆应天历》凡六卷。太祖御制序颁行。《历经》一卷,《算草》一卷,《五更中星立成》一卷,《晨昏分立成》一卷,《昼夜日出入立成》一卷,《晷影立成》一卷。
历象之制,前史备矣。自唐高祖受命,武德元年岁在戊寅,命太史令唐俭、东都道士傅仁均造《戊寅元历》。至麟德元年,秘阁郎中李淳风造《麟德历》,又改用《神龙历》。开元十六年,特进张说上《大衍历》。干元元年颁行山人韩颖新历。代宗用郭献之《五纪历》。元和二年,造《观象历》。长庆中,用《宣明历》。自宝应之后,止用《崇玄历》。属中原多事,日官废职,朱梁、后唐,无所改作。晋天福中,司天少监赵仁锜等造《调元历》。周显德中,端明殿学士、左散骑常侍王朴造《钦天历》。至是,帝以旧历差舛,命考正焉。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十一月,司天冬官正吴昭素新造历成,凡九卷以献。《律经》二卷,《晨昏分》一卷,《日躔阴阳差》一卷,《日出入刻》一卷,《昼夜则分》一卷,《五更中星》一卷。诏卫尉少卿元象宗集本监明律历者同校定,赐号《干元历》,太宗御制序。先是,以《应天历》少差,昭素与徐莹、董昭吉各进新历,而昭素所造颇为精密,因命施行,赐昭素等金帛。
至道(九)[元]年九月,司天监丞王睿献新历。睿言:「准开元《大衍历》议定大衍之数,乃何承天气朔母法。参详监司所奏,于二万已下修撰日法,演纪不过亿数。
译之气为太阴,湿土居水位。这是客气。戊为火运太过,是赫曦之纪,戊为太阳,主司天之政。太阳寒水,能够克制火。火既然受到克制,其气就归于平和。所以说:上羽(水运)与正征(平和之火运)相同。大凡火运太过称为大征,不及称为少征,平和称为正征。以运气推算,阴气在内蕴化,阳气在外荣发,炎热酷暑流行,万物因此得以昌盛。这一年的气候偏高,其性质迅速,其收成整齐,其致病之处为〇(缺)。相应的谷物为麦、豆,相应的家畜为羊、猪,相应的果实为杏、栗。相应的颜色为赤、白、玄,相应的味道为苦、辛,相应的脏腑为心、肺,相应的动物为羽虫、鳞虫。以气候推算,天气肃杀,地气清静,寒气之政大为兴起,润泽没有阳热之焰,少阳之气居中调治,应时之雨却泛滥。返归于太阴,湿气布散开来。寒湿之气,特别显现于气交之处。一年前半,百姓感受寒气,患病根源在心。宜用辛热之药平调,辅以甘苦之药,用咸味泻其邪气。一年后半,百姓感受湿气,患病根源在肾。宜用苦热之药治疗,辅以酸淡之药,用苦味燥湿,用淡味渗泄。一年之中,应当食用元(原)气所生的谷物,以保全其本真,以资助化生之源,以辅助天时之气。不要使邪气过度而产生疾病,这就叫做最好的调养之道。」从此每月初一颁布政令,每年孟冬(十月)颁布历法,都推算改定气运,写成文辞作为常制。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历法
历法
【宋会要】
宋太祖建隆二年五月,因钦天历的时刻有差错谬误,命令有关部门重新加以研究核实。到建隆四年四月,司天少监王处讷进献《新宋建隆应天历》共六卷。太祖亲自撰写序言颁布施行。附有《历经》一卷,《算草》一卷,《五更中星立成》一卷,《晨昏分立成》一卷,《昼夜日出入立成》一卷,《晷影立成》一卷。
历法天象的制度,前代史书记载已很完备。自唐高祖受命建国,武德元年岁在戊寅,命太史令唐俭、东都道士傅仁均编造《戊寅元历》。到麟德元年,秘阁郎中李淳风编造《麟德历》,后又改用《神龙历》。开元十六年,特进张说进献《大衍历》。乾元元年颁行山人韩颖的新历。唐代宗采用郭献之的《五纪历》。元和二年,编造《观象历》。长庆年间,采用《宣明历》。自宝应以后,只使用《崇玄历》。当时中原多事,掌管天文的官员荒废职守,后梁、后唐都没有加以改造。后晋天福年间,司天少监赵仁锜等编造《调元历》。后周显德年间,端明殿学士、左散骑常侍王朴编造《钦天历》。到这时,太祖认为旧历法有差错谬误,命令加以考订校正。
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十一月,司天冬官正吴昭素编造的新历完成,共九卷进献。附有《律经》二卷,《晨昏分》一卷,《日躔阴阳差》一卷,《日出入刻》一卷,《昼夜则分》一卷,《五更中星》一卷。皇帝下诏命卫尉少卿元象宗召集本监精通律历的人共同校订,赐名号为《干元历》,太宗亲自撰写序言。在此之前,因为《应天历》稍有差误,吴昭素与徐莹、董昭吉各自进献新历,而吴昭素所编造的最为精密,于是命令施行,赐给吴昭素等人金银布帛。
至道元年九月,司天监丞王睿进献新历。王睿说:「依照开元《大衍历》议定大衍之数,是何承天推算气朔的方法。详细考察本监所奏,在二万以下修撰日法,推演年数不超过亿数。臣现今在二万以下详细考察得到的日法有两种,推演元年不到亿数。其一日法为一万五百九十,推演得积年一千六百五十一万五千九百余年;其一日法为一千七
臣今于二万已下参详到日法有二,演元不及亿数。其一日法一万五百九十,演得积年一千六百五十一万五千九百余岁;其一日法一千七百,演得积年三百九十八万一千一百余岁。臣今各依所立法数,撰到气朔用率积年等,合具算到气朔以进。」又称:「司天见行历算定端拱二年五月十七日望不合规矩。见今水火二星细行颇有差处。」乃诏夏官正郑昭晏参校以闻。昭晏言:「今将十余家历法比对考定,续据王睿称,端拱二年己丑岁,准《干元历》算定其年五月十七日望且不合向来规矩,其时司天监遂移作十六日望。臣今详其年四月小尽,若是五月进朔,四月为大尽,则自然五月十六日望,不烦改移。又详王睿淳化四年历,其年三月内水星晨伏东方一月已来,《干元历》水星晨见东方二十余日。又王睿历九月内水星夕伏西方二十余日,《干元历》水星夕见西方一月已来。伏缘水星见伏,与诸星有异,全自司历者临时消息,以定见伏。此二事未敢考校。臣据前代经史气朔交蚀日辰,将王睿比校,得十八事,内六事合,十二事失。又今古历书互有所说。」帝嘉之,赐昭晏金紫,令专知历算。
至道二年四月,屯田员外郎吕奉夫言:「经史年历,自
研既久 汉魏已降,虽有编联,周秦已前,多无甲子。司马迁虽言岁次,详求朔闰,则与经传都不符合,乃言周武王元年岁在乙酉。唐王起撰《五位图》,言周桓王十年岁在甲午,四月八日佛生,常星不见;又言孔子生于周灵王庚戌年,卒于周悼王四十一年壬戌,皆谬也。马迁古之良史,王起近世名儒,后人因循,莫敢改易。窃以史氏编年,则有十二月,月有晦朔,气闰须与岁次合同。苟不合同,何名岁次 臣久探隐百家,用心十载,乃知唐尧即位之年岁在丙子,迄太平兴国元年岁在丙子,凡三千三百一年矣。虞夏之间,未有甲子可证。成汤既没,太甲元年始有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伊尹祀于先王,至武王代商之年,正月辛卯朔,二十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昧爽。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朏,王命作册毕。自尧即位年距春秋鲁隐公元年,凡千六百七年;从隐公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千七百十五年;从太甲元年距今至道二年,凡二千七百三十二年;从鲁庄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不见距今至道二年,凡千六百八十一年;从周灵王二十年孔子生,其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两朔频食,距今至道二年,凡千五百四十五年;从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孔子卒,距今至道二年,凡千四百七十二年。已上并据经传正文,用古历推校,无不符合。及考《史记》及《五位图》所编之年,殊为阔略。臣研既久:原脱,据《宋史》卷七○《律历三》所引补。
译百,推演得积年三百九十八万一千一百余年。臣现今各依所立的法数,撰成气朔用率积年等数据,一并算出气朔来进呈。」又说:「司天监现行历法算定端拱二年五月十七日的望日不合乎规矩。现今水星、火星二星的运行细节颇有差错之处。」于是下诏命夏官正郑昭晏参照校核后奏闻。郑昭晏说:「如今将十余家历法比较对照考订,接着据王睿所说,端拱二年己丑年,依照《干元历》算定该年五月十七日为望日却不合乎向来的规矩,当时司天监就改为十六日为望。臣现在详察那一年四月是小月,如果是五月进朔,四月就是大月,那么自然五月十六日为望,不必改动。又详察王睿所推算的淳化四年历法,那一年三月内水星晨伏在东方一个多月,《干元历》推算水星晨见于东方二十余日。又王睿的历法推算九月内水星夕伏于西方二十余日,《干元历》推算水星夕见于西方一个多月。因为水星的隐没和出现,与其他星辰有所不同,全靠治历的人临时斟酌,来确定其隐没或出现的时间。这两件事臣不敢妄加考订校正。臣依据前代经史所记气朔交食的日期,将王睿的历法进行比较校对,得到十八件事,其中六件相合,十二件不符。而且古今历书对此也各有不同说法。」皇帝嘉许他,赐郑昭晏金印紫绶,命他专门掌管历算之事。
至道二年四月,屯田员外郎吕奉夫说:「经史中的年历,自汉魏以来,虽然有编排联缀,但周秦以前,大多没有干支纪年。司马迁虽然说出了岁次,详细考求朔闰,却与经传都不相符合,竟说周武王元年岁在乙酉。唐朝王起撰写《五位图》,说周桓王十年岁在甲午,四月八日佛祖诞生,常星隐没不见;又说孔子生于周灵王庚戌年,卒于周悼王四十一年壬戌,这些都是错误的。司马迁是古代的良史,王起是近代的名儒,后人因循他们的说法,没有人敢改正。我私下认为史官编年,就应该有十二个月,月有晦朔,节气与闰月必须与岁次相符合。如果不相符合,怎么能称为岁次呢 臣长久探究考察诸家学说,用心十年,才知道唐尧即位那年岁在丙子,到太平兴国元年岁在丙子,共三千三百零一年。虞、夏之间,没有干支可以证明。成汤去世以后,太甲元年才有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的记载。伊尹祭祀先王,到武王代商那一年,正月辛卯朔,二十八日戊午,二月五日甲子拂晓。又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为新月初现,王命令编写典册颁布毕。从尧即位那年到春秋鲁隐公元年,共一千六百零七年;从隐公元年到现今至道二年,共一千七百十五年;从太甲元年到现今至道二年,共二千七百三十二年;从鲁庄公七年四月辛卯夜常星隐没不见到现今至道二年,共一千六百八十一年;从周灵王二十年孔子出生,那一年九月庚戌、十月庚辰两次朔日频繁发生日食,到现今至道二年,共一千五百四十五年;从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己丑孔子去世,到现今至道二年,共一千四百七十二年。以上都依据经传正文,用古历推算校核,没有不相符合的。至于考察《史记》和《五位图》所编排的年代,就显得十分粗略。臣研究已久,引证尤为明确,起自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这是古历的一蔀。每一蔀累积九百四十个月,累积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天,以此作为常数。到春秋鲁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完全没有差错。用这个方法,来推算经传,纵然有些许增减,也可以借此发现并阐明经传的错误。古历到齐梁以来,有的会差一日,再用近代历法加以校订核算,也能够符合。请求允许臣撰写编集,不出百日就能写成。」皇帝下诏批准,但这部
,引证尤明,起商王小甲七年二月甲申朔旦冬至,此乃古历一蔀。每一蔀积月九百四十,积日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率以为常。至春秋鲁僖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了无差爽了:原作「予」,据《宋史》卷七○《律历三》改。。用此为法,以推经传,纵少增减,抑经传之误可以发明。古历到齐梁已来,或差一日,更用近历校课,亦得符合。乞许臣撰集,不出百日书成。」诏许之,书终不就。
十一月,司天冬官正杨文鉴请于新历六十甲子外更增二十年。事下有司,判司天监苗守信等议,以为无所稽据,不可行用。帝曰:「支干相承,虽止六十,倘两周甲子,共成上寿之数,使期颐之人得见所生之岁,不亦善乎!」因诏新历以百二十甲子为限。
真宗咸平四年三月,司天监上新历,赐名《仪天》,命翰林学士朱昂作序,以修历官翰林天文院太子洗马史序、王熙元并为殿中丞,秋官正王睿、赵昭逸、石昌裔并为春官正,各赐绢五十疋。
大中祥符七年七月十一日,真宗览司天监知算历官表求改秩,因谓宰相曰:「历象,阴阳家流之大者也,以推步天道、平秩人时为(初)[务]。究灾祥吉凶者,虽有妙术,必待之而(或)[成]。近年唯赵昭逸能专其业。」始王熙元等上《仪天历》,昭逸请覆,熙元等不从。后二岁,历果差。昭逸言:「荧惑度数稍谬。」推验果如其说。平居算策未尝离手,熙元亦伏其精一,言后人鲜及
矣。
仁宗天圣七年二月,秋官正杨可言:「《景福》、《崇天历》所算火星合见不见,虑历法有差。」诏本监集不干碍官详定。既而上言:「今将《景福》、《宣明》、《干元》、《仪天》、《崇天》五历推验火星合见,不相差远。」罢之。
十月,开封府言:「欲乞禁止诸色人自今不得私雕造小历,印版货卖。如违,并科违制,先断罪。」
九年六月四日,司天监言:「测验星辰,与历算多误。」诏入内押班江德明集司天官其上《验天合历何法最密之状》献之。
景佑三年五月九日,司天监主簿王升上言:「每岁司天所上御览细行不贰交蚀,请于其中分明标载,仍用丹书。」从之。
皇佑四年十一月三日,诏司天监、翰林天文院以唐《戊寅》《麟德》、《大衍》、《五纪》、《正元》、《观象》、《宣明》、《崇玄》八历及皇朝《应天》玄:原作「真」,据本类前文所引改。、《干元》、《仪天》、《崇天》四历算此月太阴蚀分及时辰分野,各具两本以闻。仍命知制诰王洙及编修《唐书》官刘羲叟参定。以司天监言,此月十五日太阴当蚀也。
五年三月,知制诰王洙言:「据司天监李用晦等称,十一月望月蚀十分,七历并同,复圆在昼,不辨辰刻。
译书终究没有写成。
十一月,司天冬官正杨文鉴请求在新历六十甲子之外再增加二十年。这件事交付有关部门,判司天监苗守信等人商议,认为没有依据可以考证,不可施行。皇帝说:「天干地支相承接,虽然只有六十,如果两周甲子相加,共成上寿之数,使百岁高龄的人能够看到自己出生的那一年,不也是件好事吗!」于是下诏新历以一百二十甲子为限。
宋真宗咸平四年三月,司天监进献新历,赐名为《仪天历》,命翰林学士朱昂撰写序言,以修历官翰林天文院太子洗马史序、王熙元都任殿中丞,秋官正王睿、赵昭逸、石昌裔都任春官正,各赐绢五十匹。
大中祥符七年七月十一日,宋真宗查看司天监懂得算历的官员请求升迁品级的奏表,因而对宰相说:「历法天象,是阴阳家中的大学问,以推算天道运行、平定人间时序为要务。探究灾异祥瑞、吉凶祸福的人,即使有精妙的技艺,也必须依靠历法才能成就。近年来只有赵昭逸能够专精这门学问。」当初王熙元等人进献《仪天历》,赵昭逸请求重新核校,王熙元等人不听从。过了两年,历法果然出现差错。赵昭逸说:「荧惑星(火星)的度数稍有谬误。」推算验证果然如他所说。赵昭逸平时算筹从不离手,王熙元也佩服他的专精一贯,说后人很少能赶得上他了。
宋仁宗天圣七年二月,秋官正杨可说:「《景福历》、《崇天历》所推算的火星应当出现却不出现,恐怕历法有差错。」皇帝下诏命本监召集不相关利害的官员详细审定。不久上奏说:「如今将《景福》、《宣明》、《干元》、《仪天》、《崇天》五种历法推算验证火星出现的时间,相差不远。」于是停止此事。
十月,开封府说:「请求禁止各色人等从今以后不得私自雕刻印造小历,印刷版本贩卖。如有违反,一并按违反制度论罪,先行治罪。」
天圣九年六月四日,司天监说:「测验星辰,与历法推算多有误差。」皇帝下诏命入内押班江德明召集司天官呈上《验天合历何法最密之状》进献。
景祐三年五月九日,司天监主簿王升上言:「每年司天监所进呈的御览细行历不应有交食的差错,请求在其中明确标注记载,并且用红笔书写。」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皇祐四年十一月三日,皇帝下诏命司天监、翰林天文院用唐代的《戊寅历》《麟德历》、《大衍历》、《五纪历》、《正元历》、《观象历》、《宣明历》、《崇玄历》八种历法以及本朝的《应天历》、《干元历》、《仪天历》、《崇天历》四种历法推算这个月太阴(月亮)交蚀的分数及时辰分野,各自准备两份呈报。并命知制诰王洙和编修《唐书》的官员刘羲叟参与审定。因为司天监说,这个月十五日太阴应当发生蚀相。
皇祐五年三月,知制诰王洙说:「依据司天监李用晦等人所说,十一月望日月食十分,七种历法推算都相同,但月亮复圆时是在白天,无法辨别具体的时辰刻数。推算验证亏蚀开始的时刻,其中《宣明历》推算在丑正二刻,《仪天历》推算在丑三刻,《应天历》、《干元历》、《崇玄历》推算在寅初一刻以后,《大衍历》、《景福历》推算在寅初二刻,而实际当夜的月食发生在寅初四刻,只有《大衍历》、《景福历》推算的比较接近。但是《景福历》推算景祐三年四月朔日应当日食二分多,而《崇天历》、《干元历》、《宣明历》推算不会发生日食,后来果然没有发生日食。《大衍历》推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应当日食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日应当日食十五分之十三,到时候都没有发生日食。所以一行在《大衍历议
推验起亏时刻,内《宣明》算在丑正二刻,《仪天》丑三刻,《应天》、《干元》、《崇玄》寅初一刻后,《大衍》、《景福》寅初二刻,而其夜蚀寅初四刻,惟《大衍》、《景福》稍近。然《景福》算景佑三年四月朔日蚀二分强,而《崇天》、《干元》、《宣明》不蚀,后果不蚀。《大衍历》算唐开元十二年七月戊午朔日蚀八分半,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日蚀十五分之十三,至时皆不蚀。所以一行《大衍历议》云:假令理历者因开元二食曲变交限以就之,则所协甚少,所失甚多。今亦不敢指定《大衍》、《景福》为密。缘历算日月交蚀,诸历互有亲 ,不可常为准的。盖日月动物,岂不小有盈缩 亦变常不定。历家必无全密,所谓天道远而人道迩。古来撰历名贤,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绰、李淳风、僧一行等,尚不能穷究,况浅学止依古法推步,难为指定日月所蚀 密。又据编修《唐书》官刘羲叟言,历官等称参较诸历,互有疏密,及称止依古法推步,不敢指定一历准的参定者。古圣人历象之意,止于敬授人时,虽考交会,不必▯合辰刻,故有修德救蚀之礼。天道神变,理非可尽。设谓必可尽邪,则先儒不容自为疏阔。又《大衍》等七历所差不多,法数大同而小异,亦是递相因藉,乘除积累,渐失毫厘。且辰刻更筹,惟据刻漏,或微有迟疾,未必独是历差。按隋历志,日月蚀既有起讫早晚,亦或变常进退,于正见前后十二刻半内候之。今止差三刻,或是天道变常,未为乖谬。又一行于开元中治历,以《大衍》及李淳风《麟德》、刘绰《皇极》三历校日食三十七事,《大衍》课第一,所中纔二十二,《麟德》得五,《皇极》得十。如一行尚未能尽,如淳风辈益以 远。况圣朝《崇天》历法颁用逾三十年,兼差无几,不可偶缘天变,轻议
改移。诘其本原,亦出于《大衍》。其《景福历》行于唐季,非治世之法,不可循用。」诏仍用《崇天》历法。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司天监言:「详定来年戊戌岁历日,据司天监丞同提点历书朱吉等言,戊戌年合是闰十二月。今为己亥年正月朔日,太阳当亏,未审回避与不回避 」诏不回避。
八年英宗即位,未改元。七月,命翰林学士范镇、皇子位说书孙思恭、国子监直讲刘攽监司天监官属修历。
神宗熙宁二年七月十九日,提举司天监钱象先言:「乞今后每岁造《大衍》、《宣明》、《景福》、《崇天》、《明天》等历之时,其岁若有日月交蚀,令具注所蚀分数及亏初、蚀甚、复末时刻,或于岁首别立一项声说。遇交蚀,集算造历官于浑仪下对所差御药与两制监测▯浑仪官测▯分数。
译》中说:假使治历的人因为开元年间这两次日食就曲意改变交食的界限来迁就它,那么符合的很少,而失误的很多。如今也不敢断定《大衍历》、《景福历》就是精密的。因为历法推算日月交食,各种历法互有亲疏,不能常常作为准则依据。况且日月是运动之物,怎么会没有一点盈亏消长呢 也时常有变化不定的情况。历法家必定没有完全精密的,正所谓天道深远而人道切近。自古以来撰写历法的名家,如太史公、洛下闳、刘歆、张衡、杜预、刘绰、李淳风、僧一行等人,尚且不能穷尽究竟,何况浅学之人只是依照古法推算,很难指定日月交食的精密程度。又依据编修《唐书》的官员刘羲叟所说,历官们说参照比较各种历法,互有疏密之处,以及说只是依照古法推算,不敢指定某一种历法作为标准来参照审定。古代圣人制定历法天象的本意,只在于恭敬地传授百姓时令,虽然要考察交食,也不必要求完全吻合到具体的时辰刻数,所以有修养德行以应对日蚀月蚀的礼制。天道神妙变化,道理并非能够穷尽。假设说一定能够穷尽的话,那么前代的儒者也不至于自己陷入疏漏。而且《大衍历》等七种历法所差不多,法数大体相同而略有差异,也是相互因循借鉴,经过乘除累积,逐渐失去毫厘之间的精度。况且时辰刻数的更替,只依据刻漏来测定,或许略有快慢,未必单单是历法的差错。按照《隋书·历志》,日食月食既有开始与结束的早晚,也有变化反常、进退不一的情况,应当在正见前后十二刻半以内来观测。如今只相差三刻,或许是天道有变常的情况,不算是错谬。又一行在开元年间治理历法时,用《大衍历》以及李淳风的《麟德历》、刘绰的《皇极历》三种历法校验日食三十七次,《大衍历》考课第一,但也只是命中二十二次,《麟德历》命中五次,《皇极历》命中十次。像一行这样尚且不能完全做到,像李淳风等人就更加相差远了。何况本朝《崇天历》的历法颁行使用已经超过三十年,差误无几,不可以偶然因为天象变化,就轻易议论改动。追究其根本源头,也是出自《大衍历》。至于《景福历》,是在唐末施行的,并非治世之法,不可以沿用。」皇帝下诏仍旧使用《崇天历》。
嘉祐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司天监说:「详细审定来年戊戌年的历日,依据司天监丞同提点历书朱吉等人所说,戊戌年应当是闰十二月。如今己亥年正月初一,太阳应当发生亏蚀,不知道该回避还是不回避 」皇帝下诏不必回避。
嘉祐八年宋英宗即位,尚未改年号。七月,命翰林学士范镇、皇子位说书孙思恭、国子监直讲刘攽监督司天监的官属修订历法。
宋神宗熙宁二年七月十九日,提举司天监钱象先说:「请求从今以后每年编造《大衍历》、《宣明历》、《景福历》、《崇天历》、《明天历》等历法的时候,如果那一年有日月交食,命令详细注明所蚀的分数以及亏蚀开始、蚀相最深、复圆的时刻,或者在年首另外列出一项加以说明。遇到交食,召集算历造历的官员在浑仪之下,对照所派遣的御药与两制官员一起测验浑仪官测定的分数。」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十三日,提举司天监司马光说:「众历官都说,长久以来颁布历法宣布朔日,从来没有注明在十七日为望日的。想要将朔日提前定在己未日,来迁就十六日为望日,朔日则在这个月初二。所有来年颁布的历法,八月戊午朔、甲戌望,请求不要再进退更改。此后所颁行的历法,都依照本经的法则,遇到望日在十三日或十七日的情况,一律依照实际情
」从之。
十月十三日,提举司天监司马光言:「众历官称,久来注历颁朔,并不曾注在十七日望。欲进朔在己未,以就十六日望,朔在月二日也。所有来年注历,八月戊午朔、甲戌望,欲乞更不进退。仍自今后所行之历,依本经法,遇有望在十三日或十七日者,并令依实注历。其于交蚀气节之类有所妨碍,须至进退朔望者,自合依本法。」从之。
三年八月五日,诏直舍人院吕大防监司天监官详定今年八月进行朔望有无差谬。先是,天历以八月戊午为朔天历:疑作「崇天历」。,而望在十七日。司天中官正周琮撰《明天历》,则以己未为朔,而望在十六日。琮言:「古今注历望未有在十七日者。」《崇天历》官舒易简等言:「干兴元年七月注十三日望,则今注十七日望不为非。」朝廷从易简等说,而琮争不已,故命大防详定。既而大防言:「易简等所言指《干兴历》注十三日望,乃私历舛误,已自屈伏。然据诸家历议,虽有十七日为望之法,但颁历即无注十七日为望者。自天圣三年后三望在十七日,皆注十六日为望,盖十七日晨度已前定望。犹属十六夜故也。今年八月朔,于《崇天历》本经不当进,但于十六日注望可矣。」诏如大防议。
八年闰四月十二日,右正言、知制诰沈括上《熙宁奉元历》,诏进括一官,司天监官吏进官、赐银绢有差。初,仁宗朝用《崇天历》,至治平初司天监周琮改撰《明天历》行之。监生石道言未经测B,不可用,不听。至熙宁元年七月望夜将旦,月食东方,与历不协。乃诏历官杂候星晷,更造新历。终五年冬,日行余分略具。会沈括提举司天监,言淮南人卫朴通历法,(名)[召]朴至,言:《崇天历》气后天,《明天历》朔后天。又《明天历》朔望小余,常多二刻半以上。盖创历时唯求朔积年数,小减过闰分使然,考求日月交蚀为 。《崇天历》以熙宁元年交蚀,视《明天》为密,然但见朔法而已。以皇佑三年九月癸酉晷与十二月甲辰参较,差一寸一分半之,以日法除,得气后天五十三刻。其失皆在置元不当也。」
诏朴改造。朴自以己学为之,视《明天历》朔减二刻。历成,行之至今,赐朴钱百千。
五月十四日,诏司天监生石道为灵台郎。道尝言:「《明天历》未经测验,不可用。」坐是夺官。既而月食与历不协,历官皆抵罪,乃还道保章正,仍为监生。至是,与修《奉元历》成。
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权发遣三司使沈括言:「前提举司天监日,尝奏司天测▯天象已及五年,蒙差卫朴算造新历。后考校司天所候星辰晷漏,各差谬不可用。其新历别无天象文籍参验,止据前后历书详酌增损,立成新法,虽已颁行,尚虑未能究极精微。
译况注明。至于遇到交食节气之类有所妨碍,必须要进退朔望的情况,自然应当依照本法处理。」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熙宁三年八月五日,皇帝下诏命直舍人院吕大防审定今年八月朔望的推算有没有差错谬误。此前,《崇天历》推算八月戊午为朔日,而望日在十七日。司天中官正周琮撰写《明天历》,则以己未为朔日,而望日在十六日。周琮说:「古今颁布历法,望日从来没有定在十七日的。」《崇天历》官舒易简等人说:「干兴元年七月注明十三日为望日,那么如今注明十七日为望日也不算错。」朝廷听从了舒易简等人的说法,而周琮争辩不已,所以命令吕大防详细审定。不久吕大防说:「舒易简等人所说的是指《干兴历》注明十三日为望日,那是私人历法的错误,他们自己已经承认失误了。但是依据各家历法的议论,虽然有以十七日为望日的法则,但颁布历法却没有注明十七日为望日的先例。自天圣三年以后三次望日在十七日,都注明十六日为望日,这是因为十七日拂晓月相已经确定为望日之前,仍然属于十六日夜晚的缘故。今年八月朔日,依据《崇天历》本经的法则不应当提前,只需在十六日注明望日就可以了。」皇帝下诏依照吕大防的意见。
熙宁八年闰四月十二日,右正言、知制诰沈括进献《熙宁奉元历》,皇帝下诏给沈括升一级官阶,司天监的官吏也各自升官、按等级赐给银绢。当初,宋仁宗朝采用《崇天历》,到宋英宗治平初年司天监周琮改编撰写《明天历》并施行。监生石道说《明天历》没有经过实际测验,不可以使用,但没有被采纳。到熙宁元年七月望日夜将近拂晓,月亮在东方发生月食,与历法推算不相符合。于是下诏历官们一并观测星象晷刻,重新编造新历。到熙宁五年冬天,太阳运行的余分大致齐备了。恰逢沈括提举司天监,说淮南人卫朴精通历法,召卫朴到来,他说:《崇天历》的节气推算落后于实际天时,《明天历》的朔日推算也落后于实际天时。又说《明天历》推算朔望的余数,常常多出二刻半以上。这是因为创立历法时只求朔日的积年数目,稍微减少闰分的缘故所导致,考求日月交食才是关键。《崇天历》推算熙宁元年的交食,比《明天历》精密,但也只是就朔法而言罢了。用皇祐三年九月癸酉的日晷与十二月甲辰的日晷相互比较参照,相差一寸一分半,用日法去除,得出节气推算落后于实际天时五十三刻。这些失误都出在建立历元的时候不恰当。」
皇帝下诏命卫朴改造历法。卫朴用自己所学重新编造,比《明天历》的朔日推算减少了二刻。历法编成后,一直施行到现在,赐给卫朴钱一百千。
熙宁八年五月十四日,皇帝下诏命司天监生石道担任灵台郎。石道曾经说:「《明天历》没有经过实际测验,不可以使用。」因此被夺去官职。后来月食与历法推算不符,历官们都因此获罪,于是恢复石道为保章正,仍旧担任监生。到这时,因参与修撰《奉元历》成功。
熙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权发遣三司使沈括说:「臣先前提举司天监的时候,曾经上奏说司天监观测天象已经有五年了,蒙皇上恩准命卫朴算造新历。后来考校司天监所观测的星辰晷刻漏水,各处都有差错谬误不可使用。而新历另外没有天象文籍可供参照验证,只是依据前后历书详细斟酌增减,建立新的法则,虽然已经颁布施行,还担心未能穷尽精微之处。请求命令本院学生等人用浑仪、浮漏、圭表观测天象,每天记录,等到积累三五年,命令当初编撰历法的人拿新历来参照校核。如果有不完善的地方,就命令加以改正,这个建
乞令本院学生等用浑仪、浮漏、圭表测▯,每日记录,候及三五年,令元撰历人以新历参校。如有未尽,即令改正,已蒙施行。今若已测▯得此月望夜不见亏蚀,及逐日已测▯日月五星行度晷漏之类,乞下司天监付卫朴参校新历改正。」从之。先是,括典领修成《奉天历》,载今月望夜月蚀不▯,诏诘问修历推恩人姓名。至是括有此奏。
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天头原批:「二年」上疑脱「元丰」二字,以下文注「八年哲即位」可定也。,右正言知制诰李清臣言:「宜诏诸路有能大历算数者以名闻,召而试之。或该通精密,则秩之一命。必有异闻博见者出于其间,而士有劝慕,乐习于此者矣。」《实录》不着施行。
三年三月十一日,诏:「自今岁降大小历本付川、广、福建、江、浙、荆湖路转运司印卖,不得抑配。其钱岁终市轻赍物附纲送历日所,余路听人指定路分卖。」
八年哲宗即位,未改元。十月十六日,诏:夏国遣使进奉,其以新历赐之。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历法〕
〔历法〕
【宋会要】
徽宗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秘书少监、提举撰定新历邓棐等状:「奉尚书省札子,别撰新历,蒙朝旨留元撰二历官同定新历。今若只委三历官重撰,显是难得精密。今欲乞更差四人同共撰定,仍从提举官于太史局踏逐,并诸色人或草泽内采访精通历法、术艺优长者差。仍下诸路委当职官询访,如有通晓历法、术数精明,众所共称者,亦许所在官司保明解发,与破递马军将驿券,依程赴所,候到相度差留。其抽差人如拘碍一切条禁,并权行冲改。特令应副,仍不许辞免。所有食钱并依审覆比较历法所已得指挥。」从之。
五年五月十六日,诏洪造等所定新历名曰《纪元》,颁之天下。
大观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诏:「圣人之于天道,格其心,合其德,宪其时,稽其数,而着于历象。昨命有司更定历元,以起其数。比阅其书,颇有差舛,未足以遗后。其历局所上历经、历议,可令改定。」
政和七年九月十五日,礼制局奏:「请以每岁十月朔御明堂设仗,受来岁新历,退而颁之。月朔布政依此。」从之。
十月一日,诏御明堂平朔左 ,颁行八年戊戌岁运历数。内有
改更去处,即与太史局所赐万年历印本自不相妨。各遵守其所赐历日,自合将印
译议已经蒙准施行。如今如果已经测验得知这个月望日夜晚没有出现亏蚀,以及每天已经测验到的日月五星运行的度数、晷刻的类别,请求下达司天监交付卫朴参照校核新历加以改正。」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此前,沈括主持修撰完成《奉元历》,记载这个月望日夜晚月食却没有发生,皇帝下诏责问修历推恩人员的姓名。到这时沈括有这份奏疏。
元丰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天头原批注:"二年"上面疑脱漏"元丰"二字,以下文注"八年哲宗即位"可以确定),右正言知制诰李清臣说:「应当下诏各路凡有精通历法算数的人上报姓名,召来加以考试。有的人通晓精密,就授予他一命的官阶。必定有见闻广博的人出现在其中,士人们也会因此受到鼓励向往,乐于学习这方面的学问了。」《实录》没有记载施行的情况。
元丰三年三月十一日,皇帝下诏:「从今以后每年颁降的大小历本交付川、广、福建、江、浙、荆湖各路转运司印刷贩卖,不得强行摊派。所收的钱到年终购买轻便物品附随纲运送交历日所,其余各路听凭商人自行指定路分贩卖。」
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尚未改年号。十月十六日,皇帝下诏:夏国派遣使者来朝进贡,将新历赐给他们。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历法〕
〔历法〕
【宋会要】
宋徽宗崇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秘书少监、提举撰定新历邓棐等人上奏说:「奉尚书省札子,另行撰定新历,蒙朝廷旨意留用原撰写历法的两名官员共同审定新历。如今若只委任三名历官重新撰写,显然难以做到精密。现在请求再增派四人共同审定,仍旧命提举官在太史局中挑选,以及从各色人等或民间隐逸之士中,采访精通历法、技艺出众的人前来任用。并命各路当职官员访求,如果有精通历法、术数明晰,众人共同称道的人,也允许当地官府担保推荐并出具证明发送,给予驿马和驿券,按行程赶赴目的地,等到达后再考核选留。所抽调的人员如果有触犯一切禁令的情况,一律权且予以变通免除。都要予以应付照顾,并且不许推辞。所需的食钱一并依照审覆比较历法所已经得到的指示办理。」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崇宁五年五月十六日,皇帝下诏将洪造等人所编定的新历命名为《纪元历》,颁布天下。
大观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皇帝下诏:「圣人对于天道,端正自己的内心,符合天的德行,效法天的时序,考核天的数目,从而着于历法天象。此前命令有关部门重新厘定历元,以推算其数目。近来查阅那部历书,发现颇有差错谬误,不足以传给后人。历局所进呈的历经、历议,可以命令重新改定。」
政和七年九月十五日,礼制局上奏说:「请求在每年十月初一,皇帝亲临明堂设置仪仗,接受来年的新历,退朝后再颁布下去。每月初一颁布政令依照这个办法执行。」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一日,皇帝下诏在明堂颁布朔日的政令,颁行政和八年戊戌年的运历数据。其中如有更改的地方,就与太史局所颁赐的万年历印本互不相妨。各地遵守所颁赐的历日,自然应当以印……(原文至此中断)
本颁行。
宣和六年十月三日,户部尚书卢益等奏:「契勘太史局官属等日给食钱,依元丰法,合于出卖历日息钱内支给。若不将川广等一十三路所用历日并令在京印卖,委是无由应副得足。今取到历日所状,四川并东南九路历日见行本处自行印卖。契勘逐路印卖历日,往往雕造差错,给卖后时,有妨公私使用。兼所收息钱自来别无拘辖,唯据起到之数受纳。欲乞住罢逐路印卖,并令在京与其余路分所用历日一体印卖收息,应副支用。」从之。
译(此)版本颁行。
宣和六年十月三日,户部尚书卢益等人上奏说:「查得太史局官员等每日所给的伙食钱,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应当从出售历书所得的息钱中支给。如果不把四川、广南等十三路所用的历书都交由京城印制发卖,实在无法足额供应。现在收到关于历书的呈状,四川以及东南九路的历书目前都是由本地自行印制发卖。查得各路自行印卖历书,往往在雕造上出现差错,发放出售的时间又常常延误,妨碍了公私使用。而且所收的息钱历来也没有专门的管理约束,只是根据解送到的数目加以收纳。因此请求停止各路自行印卖历书,一并命令在京城将其余各路所用的历书一体印制发卖、统一收取息钱,以供应支用。」皇帝准奏。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元丰法,四川并东南九路印卖历日,其法甚备,行之已久,公私俱便。近缘历日所直申户部冲改旧法,住罢外路,只在京一处印卖,意在规求万本赏给。若只在京印卖,商贾难于般运,难以遍及远方。私历为弊,虚费工料,愈见亏损利源。可遵依元丰法,所有宣和六年十月三日住罢逐路印卖指挥,更不施行。」
今年正月朔旦颁朔日在癸酉,臣以历法衍之,日在辛未。盖缘司历循袭旧历,增减每岁积日,用六辛转历,不务推原历本,是致差讹。有旨除元撰《 七年二月十一日,太史局奏:「开封府草泽叶博文进状,伏(记)[纪]元历》人外,集历算科将古今历法同共推究。据历算科杨瑗等推究,与《纪元历》一同,博文所言妄谬。」诏赎金遣之。
干道五年四月三日,诏令太史局保章正、同知算造兼翰林天文刘孝荣,太史局灵台郎、同判太史局、同提点历书荆大声,武节郎、新监三省枢密院激赏寄造酒库裴伯寿各具干道五年五月以后至年终太阴五星排日正对赤道躔度申御史台,令见测验官占考。右谏议大夫单时、秘书少监汪大猷、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程大昌、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状:「准批下武节郎、新监三省枢密院激赏寄造酒库裴伯寿上书,伏见《纪元历》自大观元年颁用,推绍兴五年正旦日食九分半,亏在辰正。时常州布衣陈得一独建言定食八分半,亏在己初,是日果如得一所定。光尧寿圣太上皇帝时降睿旨,命陈得一造历,秘书少监朱震监视。是时得一专职演撰,臣亦与布算,历成,赐名《统元》。自绍兴六年颁用,凡十五年,而后有司守之不专,暗用《纪元》之法推步,而用《统元》之名颁历。有司以《纪元》推干道丁亥十一月朔为甲子,欲刊刻间,臣于丙戌之夏诣礼部及都省具陈《统元》历法推是朔当进作乙丑,而后有司依《统元》历法改而正之。会刘孝荣等言,见行历交食先天六刻,火星差天二度,乞造新历。孝荣自谓已有历,不半年而可修进。臣独以谓凡造历,必先立表,测景验气,然后作历,庶可精密,而不在于速成。臣乃具▯目申禀朝廷,而历官吴
泽不达造历立表之法,妄言铜表难成,木表易坏,盖欲党附孝荣而沮抑之。又太史局灵台郎、同判太史局、同提点历书荆大声状,刘孝荣申到御览七曜细行历,令大声保明书押进呈。大声遂点检其中恐有差错,深属不便,合要元草。照对上件文字,其刘孝荣自知差错,不肯将出,却称其草悉行毁坏。至去年十月八日,不免具实奏闻,得旨令算造官用干道历,依经备草,申秘书省根究指实。昨来秘书省根究到刘孝荣所算漏五篇之数,又漏正交二字。
译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令:「元丰年间的法令规定,四川及东南九路刊印出售历日,其法令十分完备,实行已久,公私都感到方便。近来因为历日所隶属申报户部,冲改了旧的法令,废止了外地各路的印卖,只在京城一处印卖,用意是想谋求多印万本以求赏赐。如果只在京城印卖,商贾难以搬运,难以遍及远方。私自印制历书会成为弊端,白白耗费工料,反而更加亏损利源。应当遵依元丰年间的法令,所有宣和六年十月三日废止各路印卖的指挥文书,一律不再施行。」
今年正月初一颁布的历日,朔日定在癸酉,臣按照历法推算,实际朔日应在辛未。这是因为掌管历法的官员因循沿袭旧历,每年增减积累的日数,用六十甲子中的辛字轮转推历,不致力于推究历法的本原,因此造成差错。皇上下旨,除撰写《(此处原文"七年二月十一日"当属下文错简)纪元历》的人员之外,召集历算科官员将古今历法一同推究核实。据历算科杨瑗等推算,其结果与《纪元历》一致,叶博文所言实属荒谬错误。」皇帝下诏令其缴纳赎金后予以遣放。
干道五年四月三日,诏令太史局保章正、同知算造兼翰林天文刘孝荣,太史局灵台郎、同判太史局、同提点历书荆大声,武节郎、新监三省枢密院激赏寄造酒库裴伯寿,各自将干道五年五月以后至年终太阴及五星每日排定的正对赤道运行度数申报御史台,交由主管测验的官员进行核查考订。右谏议大夫单时、秘书少监汪大猷、国子司业兼权礼部侍郎程大昌、秘书丞唐孚、秘书郎李木上状说:「按批下武节郎、新监三省枢密院激赏寄造酒库裴伯寿的上书,得知《纪元历》自大观元年颁行使用以来,推算绍兴五年正月初一发生日食九分半,亏蚀始于辰正时分。当时常州布衣陈得一独自建言认定食分为八分半,亏蚀始于己初时分,当日结果果然与陈得一所推算的相符。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当时降下圣旨,命陈得一造历,秘书少监朱震负责监视监督。当时陈得一专门负责演算撰写,臣也参与了演算,历法编成后,赐名为《统元历》。自绍兴六年颁行使用,历经十五年,此后主管官员守持不专,暗中采用《纪元历》的方法推步计算,却用《统元历》的名义颁布历日。主管官员依据《纪元历》推算干道丁亥年十一月初一应为甲子日,正要刊刻之际,臣在丙戌年夏天前往礼部及尚书省详细陈述,按《统元历》历法推算该朔日应改作乙丑日,此后主管官员依照《统元历》历法改正过来。恰逢刘孝荣等人说,现行历法推算交食比实际提前六刻,火星位置误差天体二度,请求造新历。刘孝荣自称已有历法,不到半年便可修撰进呈。臣独自认为凡是造历,必须先立表,测量日影验证节气,然后再作历法,这样才能精密,而不在于速成。臣于是详细列出条目申报朝廷,然而历官吴泽不通晓造历立表的方法,胡乱说铜表难以铸成、木表容易损坏,其实是想党附刘孝荣而加以阻挠压制。又太史局灵台郎、同判太史局、同提点历书荆大声上状说,刘孝荣呈报的御览七曜细行历,命荆大声核实并签署后进呈。荆大声于是逐一核对检查其中,恐怕有差错,深感不妥,需要索取原始草稿。核对上述文字,发现刘孝荣自己也知道有差错,不肯拿出来,反而声称他的草稿已全部销毁。到去年十月八日,不得已只好如实上奏,得到旨意命算造官采用干道历,依据经文备存草稿,申报秘书省根究核实。此前秘书省根究
后来台部又根究刘孝荣历数内四篇错却两篇。其后官司缘为追索刘孝荣依经备草文字不出,遂再降指挥,令大声别演一法,与刘孝荣比较差错去处。今比较得正月内刘孝荣所定五日并差,全无一中。且大声所定五日内三日的中,两日稍 。今刘孝荣又乞定二月月食。且大声契勘前项事理,并不是元降指挥本意。且元降指挥止是问算造官取索依经备草文字,照对诣实,经今四月余日,其刘降指挥不遵从前项指挥该句疑有误。。今若依盖尧臣等所乞瞻测,依旧事不相干。」后批送测验官详状施行。
绍熙四年十二月一日,礼部言:「布衣王孝礼状,照得今年十一月冬至日影表当在十九日壬午。《会元历》注冬至在二十日癸未,系差一日;《崇天历》癸未日冬至,加时在酉初二刻七十六分;《纪元历》在丑初一刻六十七分;《统元历》在丑初二刻二分;《会元历》在丑初一刻三百四十分。经今八十七年,只在丑初一刻,更不减而反增。其《崇天历》系天圣二年甲子岁造,《纪元历》系崇宁五年丙戌岁造,计八十二年,其时测影验气,见得冬至后天,乃减六十七刻半,方与天道相协。自后陈得一造《统元历》,刘孝荣造《干道》、《淳熙》、《会元》三历,并不曾测影,经今八十七年,更不退减,止是写分拟数,所以冬至后天。若不立表测影,其差无由可知。今来太史局见有铜表圭面安顿在修内司,畏惧测验,不肯关请安设。欲乞备申朝廷,将前项圭表降副太史局,差不干碍官同孝礼测验今年立冬以后、来年立春以前每日午中晷影,前后比折,便见冬至加时差忒。并太史局权同知算造杨忠辅、赵涣状,太史局见有测验法物如后:一、浑仪三座,并在本局内。一座见安设在台上,系主管官崔仪、刘景仁掌管;一、浮漏一座,见在本局,不曾安设,系主管官杨源掌管;一、影表一座,蒙御前造到,系主管官刘辉掌管,见在修内司,未曾安设。忠辅等契勘,前项法物除浑仪、浮漏见在本局外,有影表一座,见在修内司。如蒙指挥测验,乞备申朝廷,降副本局安设施行。及算造官刘居仁等状,契勘本局见掌测验天道法物,有浑仪三座,并刻漏一(堂)[座]。今来本局即无影表,所掌若行测验,取自省部指挥。本部
今看详:太史推步之法,只凭浑仪、刻漏、影表,今来逐人推算既不同,若不立表下漏,何以取正 本局既有刻漏,自合安设。其影表杨忠辅等言见在修内司,伏乞朝廷▯取,下太史局委官测验。」从之。
开禧三年七月四日,秘书省言:「准省▯,为评事鲍瀚之申见行《统天历》来年闰差,欲将诸人见封在官并所进历参考,权行颁用等事。
译出刘孝荣所推算遗漏了五篇的数据,又遗漏了"正交"二字。后来御史台又根究出刘孝荣历法数据中四篇有两篇出错。此后官府因追索刘孝荣依据经文备存的草稿文字而不得,于是再次降下指挥文书,命荆大声另外推演一套方法,与刘孝荣的方法相互比较查找差错之处。如今比较得知正月内刘孝荣所推定的五日全都有误,没有一处相符。而荆大声所推定的五日之中有三日完全相符,两日稍有出入。如今刘孝荣又请求推定二月的月食。荆大声查核前述事理,都不是原来降下的指挥文书的本意。原来降下的指挥文书只是要求算造官取索依据经文备存的草稿文字,进行核对核实,至今已过去四个多月,然而刘孝荣不遵从此前的指挥(此句疑有讹误)。如今若依从盖尧臣等人所请求的进行观测测验,仍旧依照原来的做法,事情互不相干。」此后批送测验官详细核查处理施行。
绍熙四年十二月一日,礼部上言:「布衣王孝礼上状说,查得今年十一月冬至日影表应当在十九日壬午。《会元历》注冬至在二十日癸未,相差一日;《崇天历》以癸未日为冬至,加时在酉初二刻七十六分;《纪元历》在丑初一刻六十七分;《统元历》在丑初二刻二分;《会元历》在丑初一刻三百四十分。历经八十七年,仍旧只在丑初一刻,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崇天历》是天圣二年甲子年编造的,《纪元历》是崇宁五年丙戌年编造的,相隔八十二年,当时测量日影验证节气,发现冬至滞后于天象,于是减去六十七刻半,方才与天道相符合。此后陈得一编造《统元历》,刘孝荣编造《干道历》、《淳熙历》、《会元历》三部历法,都不曾测量日影,历经八十七年,再没有退减,只是照抄分数拟定数据,所以冬至日滞后于天象。如果不立表测量日影,其中的差错就无从知晓。如今太史局现有的铜表圭面安放在修内司,畏惧测验,不肯申请安设。恳请具文申报朝廷,将上述圭表下拨到太史局,派遣不相干碍的官员会同王孝礼测验今年立冬以后、来年立春以前每日正午的日晷影长,前后比较折算,便可知晓冬至加时的差错。」并附太史局权同知算造杨忠辅、赵涣上状说,太史局现有的测验仪器法物如下:一是浑仪三座,都在本局内,一座现安设在台上,由主管官崔仪、刘景仁掌管;一是浮漏一座,现在本局,尚未安设,由主管官杨源掌管;一是影表一座,蒙皇帝下旨造成,由主管官刘辉掌管,现在修内司,尚未安设。杨忠辅等查核,上述法物除浑仪、浮漏现在本局外,另有影表一座,现在修内司。如蒙指挥进行测验,恳请具文申报朝廷,将其下拨本局安设施行。以及算造官刘居仁等上状,查核本局现掌管测验天道的法物,有浑仪三座,以及刻漏一座。如今本局并无影表,若要进行测验,需向省部请求指挥。
本部现审议认为:太史推算历法的方法,只凭浑仪、刻漏、影表,如今各人推算既然不一致,若不立表下漏观测,凭什么来订正是非?本局既然已有刻漏,理应安设。至于影表,杨忠辅等人说现在修内司,恳请朝廷下令调取,交由太史局委派官员进行测验。」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开禧三年七月四日,秘书省上言:「按尚书省批文,为评事鲍瀚之申报现行《统天历》来年置闰有误差,欲将各人现已呈缴在官及所进呈的历法一并参考,暂且颁行使用等事。本省核查得来年闰差,如今八月便应当颁布历日给各地,已经具
本省证得来年闰差,今来八月便当颁降外国,已具申朝廷,乞委官同饱瀚之将诸历从公参考,择其与天道最近且密者权行颁用。乞遵用先朝故事,特降诏旨,搜求天下精通历书之人,令诸路具以名闻。用沈括所议,令本局学生等用浑仪、浮漏、圭表测验,每日记录,积三五年,前后参校,的知天道,庶几一代典,分副得人,讨论尽善,可以传之永久。所有开局一节,本省未敢擅便,乞候朝廷差官提领,参证旧例施行。今准省▯,鲍评事申见行历晓然差失,不可不改。证得庆元三年以后测验气影比旧历有差,至四年改造新历未成,时当颁降五年历日,遂差官测到晷影,先次推算气朔,加时辰刻,附《会元历》颁赐施行。今若颁来年气朔,既有去年十月以后及今年正月以前所差官测到晷影,已见天道冬至加时分数,来年置闰,比之《统天历》亦已不同。兼诸人见封在官及所进历并可参考推算,若今八月颁历,合从朝廷参证事理施行。本省准▯下参考诸历,缘颁降历日系在八月中旬,委是逼近。伏乞朝廷速赐▯下本省,集判局官就本省星夜参考,令鲍评事覆考,将所测验到天道最近之历推算气朔,申取朝廷指挥,依昨来附《绍兴会元历》体例权行颁用。所有置局一节,候将来测验权用之历不效,别行具申。」诏从之。
嘉定三年八月八日,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戴溪等言:「准都省批送下礼部申邹淮状:历书差忒,乞置局改造事,▯副秘书省,契勘向来置局及废罢因依,并今来置局,斟量合差官吏并请给多寡数目及合行事件具申尚书省。准此,本省今开具下项:一、检准开禧三年七月十八日省札节文,为大理评事鲍瀚之理会《统天历》差失,乞置局改造事,诏提领官差曾渐。本省申明,见行《统天历》来岁闰差,既已用开禧新历推筭,改闰颁行,今来提领置局,难以又行条具。乞检照遵用先朝故事,一则特降诏旨,搜求天下精通历书之人,令诸路具以名闻;二则用沈括所议,令本局学生等用浑仪、浮漏、影表测验,每日记录晷影,及遇日月交食,差官定其分数时刻,积三五年,前后参校,的知天道,庶几一代典得人,讨论尽善,可以传之永久。诏依。太史局见行遵依指挥,每日局学生等瞻测午中晷影,及遇日月交食,差官测验分数,并用《开禧
新历》推步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岁气朔等,权附《统天历》颁赐施行。一、庆元四年造《统天历》,差提领官、参定官各一员。今置局欲从朝廷免支食钱。一、造《开禧新历》,鲍评事照得本官见任大理寺职事,恐有相妨。欲乞朝廷指挥,许令三日一次赴局,取指挥。
译文申报朝廷,请求委派官员会同鲍瀚之将各种历法公正地加以参考,选择其中与天道最为接近且精密的暂且颁行使用。请求遵照沿用先朝旧例,特别颁降诏旨,搜求天下精通历法之人,命各路一一将姓名上报朝廷。采用沈括所提议的办法,命本局学生等人用浑仪、浮漏、圭表进行测验,每日记录,积累三五年,前后参照校对,确实掌握天道规律,或许可以成为一代典范,只要分派得当之人,讨论务求完善,就可以流传久远。至于开设历局一事,本省未敢擅自决断,请等候朝廷委派官员统领,参照旧例施行。」如今按尚书省批文,鲍评事申报现行历法明显有差错,不能不加以改正。核查得庆元三年以后测验的节气日影与旧历有出入,到庆元四年改造新历尚未完成,当时正值应当颁布五年的历日,于是委派官员测量得到日影,先行推算节气朔日、加时辰刻,附于《会元历》之内颁行施行。如今若要颁布来年的节气朔日,既然已有去年十月以后及今年正月以前所测得的日影数据,已可看出天道冬至加时的分数,来年置闰,与《统天历》相比也已有不同。加之各人已呈缴在官以及所进呈的历法都可用来参考推算,如果今年八月颁布历日,应当依从朝廷参证的事理施行。本省接到批文命参考各家历法,因颁布历日在八月中旬,时间实在紧迫。恳请朝廷速速下令本省,召集判局官员就本省连夜参考核算,命鲍评事复核,将所测验得到的最接近天道的历法用来推算节气朔日,申报请求朝廷指挥,依照此前附于《绍兴会元历》的先例暂且颁行使用。至于设立历局一事,等到将来测验中暂用的历法证明无效时,再另行具文申报。」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嘉定三年八月八日,朝散大夫、试太子詹事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兼秘书监戴溪等上言:「按尚书省批送下礼部所申邹淮上状:历书有差错,请求设局改造一事,抄送秘书省,查核以前设局及废止历局的缘由,以及如今设局,斟酌应当委派的官吏及给予薪俸的多寡数目,以及应当施行的事项,具文申报尚书省。按此,本省如今开列如下各项:一、查核开禧三年七月十八日尚书省文书节录,为大理评事鲍瀚之查究《统天历》有差错,请求设局改造一事,皇帝下诏派曾渐为提领官。本省申明,现行《统天历》来年闰差,既然已经采用开禧新历推算,改正闰月后颁行,如今设立提领机构,难以再重新逐条开列。请求查照遵照沿用先朝旧例:一是特别颁降诏旨,搜求天下精通历法之人,命各路一一将姓名上报朝廷;二是采用沈括所提议的办法,命本局学生等人用浑仪、浮漏、影表进行测验,每日记录日影,遇到日食月食,派遣官员核定其食分时刻,积累三五年,前后参照校对,确实掌握天道规律,或许可以使一代典章制度得到合适之人,讨论务求完善,可以流传久远。皇帝下诏依从此议。太史局现今遵照此指挥,每日局中学生等观测正午日影,遇到日食月食,派遣官员测验食分,并采用《开禧新历》推算戊辰、己巳、庚午、辛未各年的节气朔日等,暂且附于《统天历》之内颁行施行。一、庆元四年编造《统天历》,各设提领官、参定官一员。如今设局,请从朝廷免去供给饮食钱。一、编造《开禧新历》的鲍评事,查得该官员现任大理寺职事,恐怕相互妨碍。请求朝廷指挥,允许他每三日到局一次,听候指挥。一、如今请求设局,编造历法的邹淮应当索取该人所编造的
一、今来乞置局,造历人邹淮合行取索本人所造新历,候置局,告示本人,专一在局宿食演造,照向来同演撰人王(考)[孝]礼等每日支食钱八百三十文。今邹淮食钱取指挥。一、合要太史局历官刘孝荣不妨本职,赴局提督推筭,今取指挥。一、照造《统天历》例,于太史局差能运筭局学生赴局,同共推筭。今置局,欲差二人,须是保明实能推筭之人,照向来刘世显等例,每人日支食钱四百文。今取指挥。一、欲于本局出榜晓示,应草泽精于筭造之人前来本局投状,以凭延请入局。所有向来曾献历并预造《统天历》之人,亦行延请。其人多少,难以预定。若本无学术,难以延入。所有食钱,照向来算造历每人日支食钱六百文,今取指挥。一、今来置局处,照旧例,用秘书省提举厅令临安府计料夹截,并照例排办合用陈设、椅卓、什物、床榻等。仍乞差客司帐设、茶酒司厨子及守把军员各一名,并看管案牍兵士二人,专一在所排办祗应。一、提领官、参定官下行遣文字,昨来共差五人。今来置局,既差提领官一员,所有人吏止乞差三人。内差向上人吏一名,专一行遣文字;楷书二人,誊写历书。照向来孙世荣等例,每人日支食钱四百文,今取指挥。一、今来改造历书,欲限三个月了毕。所有应干与造历之人,并就本局宿直,不许擅出。如限满未毕,并不支食钱。一、所有推筭及本局应干纸札等,并行移合用纸札、笔墨、砚瓦、油烛、薪炭之属,虽向造《统天历》临安府应副使用,窃恐其时支破太多。今欲乞行下本府置历纳提领官厅,请提领官亲自批历合用实数,就本府支食钱。候见得人数的实,牒报临安府作料次纳提领官厅,请置历逐日支副,庶无欺弊。一、向来置局,所费悉出临安府供办,朝廷每月更于左藏库支拨一百贯添助犒设等费。今来既已撙节浮费,所有左藏库钱乞免行支拨。兼撙节之后,所费不多,所有犒设,欲下临安府候结局请提领官斟酌劳逸,量拨钱酒,以凭支犒。一、乞以提领造历所为名,所有印记,就用提领官本职印记行用。检正都司拟到欲差戴溪充提领官,鲍瀚之充参定官。」诏从拟到事理施行,余并依。
《会元历序》:序文曰:「绍熙改元之初载,天子祗承慈谟,丕辑眷命,求端谨始,叙正百为。方当堪舆清宁,年谷登稔,顺气福物,杂袭并臻,而宸心寅畏,夙宵不忘。深惟历经错综,阅日寖久,天象推测,与时或违。乃者岁在丙午,
月食于奎,视夜漏稍愆。暨戊申八月朔辰弗集舍,参之昼刻,所舛益多。 议既殊,罔克考正。至是览太史之奏,饬清台之课,申加筭愆,修定密度,以革疏远之弊。越明年正月,书成上闻,愿锡嘉名,仍制序,下攸司颁行。
译新历,等到设局之后,告知该人,专门在局中留宿用膳编造,比照以前一同演撰的人员王孝礼等每日支给饮食钱八百三十文的例子。如今邹淮的饮食钱请求指挥定夺。一、应当征调太史局历官刘孝荣,不妨碍其本职,到局督促推算,如今请求指挥定夺。一、依照编造《统天历》的先例,从太史局派遣善于推算的局中学生到局,共同推算。如今设局,请派遣二人,须是确实证明真正精通推算之人,比照以前刘世显等人的先例,每人每日支给饮食钱四百文,如今请求指挥定夺。一、请求在本局出榜公开晓谕,凡有精通推算历法的民间人士前来本局投状应征,以便延请入局。至于以前曾进献历法及参与编造《统天历》的人,也一并延请。这些人的多少,难以预先确定。如果本来就没有学问技艺,就难以延请入局。至于饮食钱,比照以前推算历法的每人每日支给饮食钱六百文,如今请求指挥定夺。一、如今设局之处,按照旧例,用秘书省提举厅,命临安府计算料理夹截安排,并按照惯例排办应用的陈设、桌椅、器物、床榻等。仍请求派遣客司帐设、茶酒司厨子及看守军员各一名,以及看管文书档案的兵士二人,专门在场所内排办供应差使。一、提领官、参定官下属办事文书人员,以前共派遣五人。如今设局,既然已派遣提领官一员,所需吏员只请求派遣三人。其中派遣资历较深的吏员一名,专门负责办理文书;楷书二人,负责誊写历书。比照以前孙世荣等人的先例,每人每日支给饮食钱四百文,如今请求指挥定夺。一、如今改造历书,请求限期三个月完成。凡是参与编造历法的人员,都在本局留宿,不许擅自外出。若逾期未能完成,一律不支给饮食钱。一、凡是推算及本局所需的纸张,以及行文所需的纸张、笔墨、砚台、油烛、薪炭之类,虽然以前编造《统天历》时由临安府供应使用,恐怕当时支用得过多。如今请求下令本府在置历纳提领官厅,请提领官亲自核实开列历日所需的实际数目,就本府支给饮食钱。等到确定人数的实际情况,行文报告临安府,逐批送交提领官厅,请置历时逐日支给,以避免产生弊端。一、以前设局时,费用全都由临安府供应办理,朝廷每月还从左藏库拨给一百贯用以增添犒劳等费用。如今既然已经节省了浮滥的费用,所有左藏库的钱请求免于支拨。加之节省费用之后,所需不多,至于犒劳一事,请求下令临安府等到局事完毕,请提领官斟酌劳逸,酌情拨给钱酒,以便用来犒劳。一、请求以"提领造历所"为名,所有印记,就用提领官本职的印记来使用。中书检正拟定请戴溪充任提领官,鲍瀚之充任参定官。」皇帝下诏依照所拟定的事理施行,其余的都依照所请。
《会元历序》:序文说:「绍熙改元之初,天子秉承慈训,广泛聚集眷顾的使命,探求端绪、慎重开始,整顿百事。正当天地清宁、年谷丰收之时,顺气吉祥、万物纷至沓来,然而皇上内心敬畏,早晚不敢忘怀。深感历法条文错综杂乱,历经岁月已久,与天象推算测验相比,有时与实际时令相违背。往年岁在丙午,月食发生在奎宿,看夜漏时间稍有偏差。到了戊申年八月初一,早晨太阳没有按时升起归位,与昼漏时刻相比对,偏差更多。议论既然各不相同,无法加以考订校正。到此时览阅太史的奏章,整饬清台的课业,重新加以推算校正,修订确定精密的度数,以革除疏漏久远的弊端。到了第二年正月,历书编成上奏,皇上愿意赐予嘉美的名称,并亲自制序,下达
有诏俞其请,因名之曰《会元》,俾辞臣述所以更作之意。臣窃谓帝王之正历,系乎天地之大纪。若昔盛时,绍休继明,光履尊位,基宏业,传之无穷。而历数在躬,实开厥符。尧以咨舜,舜以命禹,圣圣受守,莫重匪斯。顾其钦若于天,敬授于民,察璇玑以平七政,建人正以首四时,沿循致用,百世不易,其本统然也。国朝自《应天历》而下,著名不一,时时综校,咸得其正。皇绪中兴,《统元》是修,行之惟久。干道、淳熙,稍复更定。要其大权,实相参考。寿皇圣帝亲以神器授之上圣,前启后承,同乎一揆。肆于命元之始,亟申治历之诏。推原厥旨,▯合乎虞夏相传之妙识,古今之盛美也。先是,局长吴泽、荆大声等举其贰刘孝荣颛综兹事,孝荣辞以艺业肤浅,愿与泽、大声等佥入而篡。乃协众智,占步天路,参以星纬太阴方行之轨,验以日月交食已往之度,创法衍术,有抑有仰。气朔小余,稍增其刻,躔离分数,损益颇多。至于表景漏品之属,法亦该存。以帙而分,为历书者三,为立成者二,为辛亥七曜细行者一。用是而察发敛、定盈缩,稽元倚筭 可见矣。昔黄帝受命,得天之纪,迎日推策,调历因之以成。在汉太初,远追上元,珠连璧合,适与时会,故其历为最密。繇斯以观,天以自然之符(界)[畀]于人,人以自然之数承于天,精微契协,间不容发,千岁之日,固有可坐而致者。今也履亨嘉之序,导休显之贶,家邦丕庆,登于亿载,历元之推,亶惟厥时,是宜用力省而成书易也。若乃范围弥纶,得诸神心,占之以人,应之以实,无往而不与天合,则又非畴人历官之智所能及焉。兹取仰观累圣之传,稽协衍元之谊,即其本于自然之运者,拜手稽首而为之言。臣谨序。」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日历
修日历
【宋会要】
干兴元年十二月八日,仁宗即位,未改元。诏差太常丞、集贤校理王举正,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编修日历。时以日历住滞一十三年,限秋季修毕。修撰官以为言也。
庆历八年九月日日上「日」字疑误。,编修院言:「本所见有积年未修日历,只是宋祁一员修纂。李淑近除史馆修撰,合依旧例分修。本官称昨贾昌朝奏,高若讷、宋祁修撰之时,别降朝旨。今虽已管勾编修院,其日历伏候指挥。」诏令李淑与宋祁同修。
嘉佑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监修国史韩琦奏:「史院日历未修者积十余年,今将修先(期)[朝]实录,而日历未备,检讨阙官。请以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吕夏卿,太子中允、秘阁校理韩维兼职。」诏以夏卿、维并兼史馆检讨。
日历所。旧《会要》附监修国史院,元丰官制行,归秘书省国史案。
译有关官署颁行。皇帝下诏答应了这个请求,因此命名为《会元历》,命词臣阐述重新编撰的用意。臣私下认为帝王订正历法,关系到天地间的重大纲纪。往昔盛世,继承光明的统绪,光大登临尊位,奠定宏大的基业,传之无穷。而历法数据掌握在帝王手中,实际上是开启这一符命的关键。尧用来咨询舜,舜用来传命于禹,历代圣人相传守护,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了。观察他们敬畏顺应天道,恭敬地授时给百姓,观察璇玑玉衡来平定七政,建立人正来确定四季的开始,沿袭施行以致于实用,历经百代而不改变,这是根本的传统法则。本朝自《应天历》以下,历法名称不一,时常综合校订,都能得到正确的结果。皇统中兴以来,修订《统元历》,实行已久。干道、淳熙年间,又稍加更定。综括其中的关键要点,实际上是相互参考的。寿皇圣帝亲自将神器传授给当今皇上,前后相继开创承续,同出一辙。正当颁布纪元的开始之际,随即颁布治历的诏令。推究其中的意旨,正与虞夏相传的精妙认识相契合,是古今的盛美之事。此前,历局局长吴泽、荆大声等人举荐副手刘孝荣专门负责综理此事,刘孝荣以自己技艺学识浅薄为由推辞,愿意与吴泽、荆大声等人一同参与编纂。于是集合众人的智慧,推算天体运行的轨道,参照星纬和太阴运行的轨迹,验证以往日月交食的度数,创立新法、推演新术,有所抑制,有所提高。节气朔日的余数,稍微增加了刻数,太阳月亮运行的分数,增减颇多。至于表影漏刻品类之类,方法也都完备保存。按照卷帙来划分,作为历书的有三部,作为立成的有两部,作为辛亥年七曜细行的有一部。用这些来观察节气的发敛、确定盈缩的变化,考订历元、依据推算,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来了。往昔黄帝受命于天,得到天道的纲纪,迎日推算历策,历法因此而得以完成。到了汉代太初年间,远远追溯上元,如珠联璧合,恰好与时运相会,所以那时的历法最为精密。由此看来,天以自然的符命赋予人,人以自然的数理承受于天,精微契合,间不容发,千年的日期,本来就有可以坐等而得的道理。如今正逢亨通嘉美的时序,引导美善昭显的恩赐,国家大庆,流传亿万年,历元的推算,正当此时,因此应当省力而容易成书。至于说到范围周全、包罗万象,得之于神明之心,用人事来占验,用实际来应验,无往而不与天道相合,那又不是历官术士的智慧所能达到的了。今取仰观历代圣主传承的成果,考核契合演绎历元的义理,就其本源于自然运行的道理,拜手叩首而作此序言。臣谨序。」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日历
修日历
【宋会要】
干兴元年十二月八日,仁宗即位,尚未改元。诏令派遣太常丞、集贤校理王举正,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编修日历。当时因为日历的编修已经停滞了十三年,限令在秋季修完。这是修撰官所提出的意见。
庆历八年九月某日("日"字疑有误),编修院上言:「本院现有多年未修的日历,只是由宋祁一人修纂。李淑近来被授任史馆修撰,理应依照旧例分工修撰。该官员称此前贾昌朝奏报,高若讷、宋祁修撰之时,另有朝廷旨意降下。如今虽然已经管理编修院事务,其日历的修撰,恳请下达指挥。」皇帝下诏命李淑与宋祁一同修撰。
嘉佑八年七月二十三日,监修国史韩琦上奏:「史院日历未修的已积累了十余年,如今将要修撰先朝实录,然而日历尚未完备,检讨
神宗熙宁十年五月,监修国史吴充言:「史院旧用中书、枢密院时政记及起居注诸司文字纂类日历。时政记纔送至熙宁六年,起居注至熙宁二年,恐由此事实遗废,乞责近限修进。」从之。
元丰元年二月,诏:「宣徽院等处供报修注事,旬终、月终自今更不供起居院,直供编修院日历所。」
五年五月三十日,诏:「诸司供报修注事,自今不供起居〔院〕,直供编修日历所。其关报日限,依二年王存所请。」王存所请已见起居院。
八月三日,秘书省言:「宗正寺修上玉牒,借登位以来
至熙宁十年起居注、时居注时居注:疑当作「时政记」。、日历照用。检会无许借指挥。」诏宗正寺官就秘书省修定。
七年五月十七日,诏:「著作暂阙官,校书郎或正字兼权。」
十一月三日,中书省言:「秘书省著作佐郎邢恕言言:原脱,据《长编》卷三五○补。,官制,史馆之属有日历所。比废编修院归史馆,又罢崇文院及史馆主判官,国史、实录、修纂日历诸司关报时政记,并归秘书省国史案,长贰丞与著作同领签书,即难别有日历所。乞诸司关报但称秘书省。勘会日历长贰丞不与修纂,时政记、起居注并于著作所开拆,入库封 。」诏自今后关报文字,并称秘书省国史案;时政记、日历事非编修官不与。
八年八月六日,诏:「朝奉郎、吏部郎中曾肇,朝请郎、礼部郎中林希兼著作。」职事官有兼职自此始。
哲宗元佑五(月)[年]十一月十三日,尚书省言:「旧置编修院,专掌国史、实录,最为机密。兼神宗皇帝实录将毕,文字并合严行收掌。若送本省,即恐别致散失。」诏移国史案就见今〔置〕局处专掌国史、实录、编修日历,以国史为名「史」下疑有脱字。,隶门下省,更不隶秘书省。其国史院未有正官,且令见领官权领,候有正官日罢。所有见权著作官,除改抹乐词等及供检非机密故事、迎候车驾并轮宿依旧外,只于本院供职。于门下后省左谏议、左正言位擗截为局,东壁开门出入,却将左散骑常侍厅为谏议、正言厅。所有关防漏泄,并依旧编修院条。
绍圣元年九月十四日,翰林学士、修国史蔡卞,中书舍人、同修国史林希言:「先帝日历,自熙宁二年正月已后至三年终系元佑中秘书省官孔武仲、黄庭坚、司马康修纂;自熙宁四年已后至七年终系范祖禹修纂,而黄庭坚、司马康、范祖禹又皆系修先帝实录官,其间所书,正与昨修先帝实录相为表里,用意增损,多失事实。缘修国史院已得旨重修先帝实录,所有昨来范祖禹等所进日历,臣等乞一就看改正,务尽事实。」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三省言:「国史院修撰蔡卞、林希奏,被旨重修先帝日历,合于国史院置检讨官一员。
译官员也有缺员。请求任命祠部员外郎、直秘阁吕夏卿,太子中允、秘阁校理韩维兼任此职。」皇帝下诏命吕夏卿、韩维一并兼任史馆检讨。
日历所。旧《会要》附属于监修国史院,元丰官制施行后,归属于秘书省国史案。
神宗熙宁十年五月,监修国史吴充上言:「史院过去用中书省、枢密院的时政记及起居注等各司文书汇编日历。时政记只送到熙宁六年,起居注只到熙宁二年,恐怕由此导致史事遗漏废弃,请求责令限期尽快修进呈报。」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元丰元年二月,皇帝下诏:「宣徽院等处供报修注之事,每旬结束、每月结束时,从今以后不再供报给起居院,而直接供报给编修院日历所。」
五年五月三十日,皇帝下诏:「各司供报修注之事,从今以后不供报给起居院,直接供报给编修日历所。至于关会申报的日限,依照二年王存所请求的办理。」王存所请的内容已见于起居院一条。
八月三日,秘书省上言:「宗正寺修撰的《玉牒》,借用登位以来至熙宁十年的起居注、时政记(原文"时居注"疑为"时政记"之误)、日历以供参照使用。检查会典并无允许借用的指挥文书。」皇帝下诏命宗正寺官员就到秘书省修定。
七年五月十七日,皇帝下诏:「著作局暂缺官员时,由校书郎或正字兼任代理。」
十一月三日,中书省上言:「秘书省著作佐郎邢恕上言(原文脱字,据《长编》卷三五〇补):按官制,史馆下属有日历所。近来废止编修院归并入史馆,又罢免了崇文院及史馆的主判官,国史、实录、修纂日历,各司关会申报的时政记,都归属秘书省国史案,由长官、副长官及丞与著作官共同负责签署,如此便难以再另设日历所。请求各司关会申报时只称秘书省即可。查明日历所的长官、副长官、丞并不参与修纂,时政记、起居注都在著作所开拆,入库封存。」皇帝下诏从今以后关会申报的文书,一律称秘书省国史案;时政记、日历之事,非编修官不得参与。
八年八月六日,皇帝下诏:「朝奉郎、吏部郎中曾肇,朝请郎、礼部郎中林希兼任著作。」职事官兼任其他职务从此开始。
哲宗元佑五年十一月十三日,尚书省上言:「以前设置编修院,专门掌管国史、实录,最为机密。加之神宗皇帝实录即将完成,相关文字都应当严格加以收藏保管。若送交本省,恐怕会导致散失。」皇帝下诏移交国史案就设在现今设局之处,专门掌管国史、实录、编修日历,以"国史"为名("史"字下疑有脱字),隶属门下省,不再隶属秘书省。国史院尚未设有正式官员,暂且命现任领导官员权且统领,等到有正式官员到任之日再罢免。至于现任权著作官,除了改抹乐词等及供检非机密的故事、迎候车驾并轮值宿卫依旧照办外,只在本院供职。在门下后省左谏议、左正言的位置隔出局所,从东壁开门出入,将左散骑常侍厅改作谏议、正言的厅堂。至于防范泄密之事,一并依照旧编修院的条例办理。
绍圣元年九月十四日,翰林学士、修国史蔡卞,中书舍人、同修国史林希上言:「先帝的日历,自熙宁二年正月以后至三年年终,是元佑年间秘书省官员孔武仲、黄庭坚、司马康所修纂;自熙宁四年以后至七年年终,是范祖禹所修纂,而黄庭坚、司马康、范祖禹又都是修撰先帝实录的官员,其间所记载的内容,正与此前所修先帝实录相互呼应,用意有所增删,多有失实之处。因修国史院已经得到旨意重新修撰先帝实录,所以以前范祖禹等人所进呈的日历,臣等请求一
」诏日历还秘书省,校书郎王佐为著作佐郎,在本省编修。
四月五日,翰林学士兼国史院修撰蔡卞等言:「日历既还秘书省,(既)[即]国史院名目合行厘正。」诏令秘书省所修日历断自元丰八年三月五日以后,先行修纂;其已前合行文字及元差人吏等,并依旧隶国史院。
元符元年四月十日,诏重修熙宁日历官周穜所进夏季日历差错重复,罚铜八斤。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著作佐郎吴伯举言:「奉诏重修日历,伏见国史院御集、御批与日历所书大略符合,乞以次第添入。」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九月十一日,承议郎、行秘书(书)[省]近降朝 著作佐郎白时中札子奏:「臣伏(者)[旨],移著作局就实录院,先次修纂哲宗朝日历,限一年了毕。臣谨按自熙宁之末,逮今二十余年,文字猥积,未加条次,此
正今日所宜先者也。愿诏执事参取国朝旧规,酌以元丰新到或更加选授,以补阙员,或兼以他官权领着撰,庶几早见就绪。」诏依奏,宣德郎、秘书省正字刘焘权兼着撰。
政和六年七月十三日,诏:「著作局修进《神宗皇帝日历》,今已成书了当,可取索合干官吏,比附推恩。内经进书人吏特许陈乞,令勾当三馆、秘阁官承受进入。」取到著作局状:「除人吏已具姓名牒当三馆秘阁官外「当」上疑脱一「勾」字。,今具见进并前修日历官下项:一、成书见进书官奉议郎、守秘书省著作佐郎李敦义,奉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韩敦信,承议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徐遹。」诏各特转一官,余各减三年磨勘。谭稹、陈良回授有官有服亲。内身亡人更不推恩。
八年闰九月一日,御笔:「秘书省日历案首进《崇宁日历》,可依下项推恩:提举官宣和殿大学士、中奉大夫、上清宝箓宫使、兼神霄玉清万寿宫副使、兼侍读蔡攸第一等,修书官承议(官)[郎]、著作佐郎李敦义,宣教郎、守著作郎盛并,朝奉郎、行著作佐郎韩敦信、胡国瑞、倪焘、吴次宾、汪藻、樊察、张忞,承受官拱卫大夫、康州防御使、直睿思殿冯浩各转一官。」
宣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中书省言:「检会内降札子,在京修书去处数编修秘书省日历所见在官吏并罢此句疑有误。,令逐处官兼管。契勘秘书省日历所系日历案,秘书省供,本省日历案系是元丰国史案,官制奉行,系除著作郎、著作佐郎专
管修纂日历之事,亦无定(员)书七人。」诏并依元丰法。
《建炎日历》。晁氏曰:宰相汪伯彦撰,记太上皇帝登极时事。陈氏曰:叙元帅开封至南都践极。
高宗绍兴元年四月,以修日历所为名。三年十一月,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四年五月,以史馆为名。
译并加以审核改正,务求尽量符合事实。」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三省上言:「国史院修撰蔡卞、林希上奏,蒙旨重修先帝日历,应当在国史院设置检讨官一员。」皇帝下诏日历归还秘书省,命校书郎王佐为著作佐郎,在本省编修。
四月五日,翰林学士兼国史院修撰蔡卞等上言:「日历既然已归还秘书省,那么国史院的名目也应当加以厘正。」皇帝下诏命秘书省所修日历自元丰八年三月五日以后,先行修纂;此前的相关文字及原来所派人吏等,都依旧隶属国史院。
元符元年四月十日,皇帝下诏,重修熙宁日历的官员周穜所进呈的夏季日历有差错重复之处,罚铜八斤。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著作佐郎吴伯举上言:「奉旨重修日历,臣见国史院的御集、御批与日历所记内容大致相符,请求依次编入。」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九月十一日,承议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白时中呈上札子上奏(原文"书"字及次序有误):「臣恭承近日降下的旨意,移著作局到实录院,先行修纂哲宗朝的日历,限期一年完成。臣谨案,自熙宁末年以来,至今已二十余年,文字堆积繁多,未曾加以整理排列,这正是当今所应当优先处理的事情。恳请诏令主事者参照采用国朝的旧规,斟酌元丰新到的(人员或制度),或者另行选授官员以补充缺员,或者兼用其他官员权且统领撰写,庶几能够早日看到成效。」皇帝下诏依从所奏,命宣德郎、秘书省正字刘焘权且兼任撰写。
政和六年七月十三日,皇帝下诏:「著作局修撰进呈的《神宗皇帝日历》,如今已经成书完毕,可以查核相关的官吏,比照先例给予恩赏。其中经手进呈此书的人吏特许自行陈情申请,命勾当三馆、秘阁的官员承办进呈。」查得著作局上状:「除去人吏已具列姓名牒报三馆秘阁官外,如今详列现任进呈及此前修撰日历的官员如下:一、成书现今进呈书籍的官员为奉议郎、守秘书省著作佐郎李敦义,奉议郎、秘书省著作佐郎韩敦信,承议郎、行秘书省著作佐郎徐遹。」皇帝下诏各特别晋升一官,其余各减免三年磨勘。谭稹、陈良的回授恩典有官职及有服亲属的按例办理。其中本人已经去世的不再给予恩赏。
八年闰九月一日,御笔批示:「秘书省日历案首先进呈的《崇宁日历》,可依照下列项目给予恩赏:提举官宣和殿大学士、中奉大夫、上清宝箓宫使、兼神霄玉清万寿宫副使、兼侍读蔡攸列为第一等,修书官承议郎、著作佐郎李敦义,宣教郎、守著作郎盛并,朝奉郎、行著作佐郎韩敦信、胡国瑞、倪焘、吴次宾、汪藻、樊察、张忞,承受官拱卫大夫、康州防御使、直睿思殿冯浩各晋升一官。」
宣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中书省上言:「查核内降的札子,京城中修书的各处,编修秘书省日历所现任官吏一并罢免(此句疑有讹误),命各处官员兼管。查核秘书省日历所属于日历案,秘书省呈报,本省日历案原是元丰年间的国史案,依照官制推行,当时设有专门负责修纂日历的著作郎、著作佐郎,也没有规定固定的书写人员七人。」皇帝下诏一并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办理。
《建炎日历》。晁氏说:宰相汪伯彦所撰,记载太上皇帝登基时的事情。陈氏说:叙述元帅从开封到南都登上帝位的事情。
高宗绍兴元年四月,以"修日历所"为名。三年十一月,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四年五月,以"史馆"为名
洎十年二月,史馆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是年四月,复今名,以宰相提领史职。凡日历事,长贰通与修纂。吏额:点检文字一人,书库官九人,楷书一人,通以秘书省人兼之。
高宗绍兴元年四月八日,诏修今上皇帝日历,以修日历所为名。同日,诏:「省曹、台院、寺监、库务、仓场、诸司被受指挥及改更诏条,并限当日录申修日历所。月内无即于月终具申。其取索急速者限一日,余皆二日。如追呼人吏,限当日赴所。已出者次日,展限不得过三日。违限及供报草略者,从本所将当行人吏直送大理寺,从杖一百科罪。」
七月九日,诏长贰通行修纂日历。以秘书少监程俱言:「见今独员,缘长贰于条不与修纂,欲准元丰故事,著作官阙,从本省时暂牒校书郎或正字兼权。所贵不废取会编修。」故有是命。
三年二月十六日,诏:「著作郎、佐郎权各以一员为额。」(复)[从]臣僚请复置也。
六月二十七日,诏尚书左仆射吕颐浩兼提举修国史。时修纂日历,中书舍人张纲言:「秘书省权轻,关会难集。」及秘书少监孙
近言:「《会要》:景德二年王旦为相,领史职。乞以宰府提举。」故有是命。
七月六日,诏:「日历所取会太史局事迹,特许供报,仍依旧每月供申。」
八月二十三日,诏:「修日历,令侍从官带史馆修撰,余官带直史馆、史馆检讨,若著作郎、佐郎官,依元丰例差郎官兼领。」
是年十月六日,以祠部员外郎虞澐兼秘书省著作郎,礼部员外郎舒清国兼秘书省著作佐郎。
十一月十六日,诏日历所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以秘书省言:「日历、国史自祖宗以来系本省史馆掌修,以宰相监修。元丰官制后,别置国史院或实录院,而日历归秘书省国史案,其所修日历系史馆旧制。」故有是命。
十二月六日,诏右仆射朱胜非差监修国史。本省条具:应申奏文字,监修国史官系衔、书押;行移取会,著作郎佐以上至修撰官并系衔、书押;取会帖子,依旧押著作佐郎。都进奏院差进奏官一名,步军司差看管兵士十名,本省招募衣粮亲事官二名,院子四人,仪鸾司二人;翰林司除本省一名,贴差一名;御厨工匠除本省二名,贴差二名;监修国史供检文字二人,楷书六人;史馆修撰官下各楷书二人;直史馆、本省长贰、史
译。到十年二月,史馆依照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是年四月,恢复现今的名称,由宰相提领史职。凡是日历之事,长官、副长官一律参与修纂。吏员编制:点检文字一人,书库官九人,楷书一人,都由秘书省的人兼任。
高宗绍兴元年四月八日,皇帝下诏修撰当今皇帝的日历,以"修日历所"为名。同日,皇帝下诏:「省、曹、台、院、寺、监、库务、仓场、各司所奉受的指挥及改更的诏令条例,都限当日抄录申报修日历所。若一月之内没有相关事项,则于月终时一并具文申报。其中需要紧急索取的限一日内送达,其余的都限二日。若需要传唤人吏,限当日赴所。已经外出的限次日,展期不得超过三日。若违反期限及供报草率简略的,由本所将当值人吏直接送交大理寺,按杖一百治罪。」
七月九日,皇帝下诏命长官、副长官一同修纂日历。因秘书少监程俱上言:「如今仅有一员官员,因规定长官、副长官不参与修纂,请求依照元丰年间的旧例,著作官缺员时,从本省临时委派校书郎或正字兼任代理。这样可以不至于耽误取会编修之事。」所以有此诏命。
三年二月十六日,皇帝下诏:「著作郎、佐郎权且各以一员为定额。」这是依从臣僚的请求而恢复设置的。
六月二十七日,皇帝下诏命尚书左仆射吕颐浩兼任提举修国史。当时正修纂日历,中书舍人张纲上言:「秘书省的权限较轻,关会办理事务难以集中协调。」以及秘书少监孙近上言:「《会要》记载:景德二年王旦为宰相时,兼领史职。请求由宰相府提领此事。」所以有此诏命。
七月六日,皇帝下诏:「日历所取会太史局的相关事迹,特许供报,仍旧依照惯例每月供报申报。」
八月二十三日,皇帝下诏:「修撰日历,命侍从官兼带史馆修撰之职,其余官员兼带直史馆、史馆检讨之职,若是著作郎、佐郎的官职,依照元丰年间的先例由郎官兼领。」
是年十月六日,任命祠部员外郎虞澐兼任秘书省著作郎,礼部员外郎舒清国兼任秘书省著作佐郎。
十一月十六日,皇帝下诏,日历所以"修国史日历所"为名。因秘书省上言:「日历、国史自祖宗以来都属于本省史馆负责修撰,由宰相担任监修。元丰官制以后,另外设置国史院或实录院,而日历归属秘书省国史案,其所修撰的日历属于史馆的旧有制度。」所以有此诏命。
十二月六日,皇帝下诏命右仆射朱胜非兼任监修国史。本省详细拟定:凡是上奏申报的文书,由监修国史官署名、签押;行文办理取会事宜,由著作郎、佐郎以上直至修撰官一并署名、签押;取会的帖子,依旧由著作佐郎签押。都进奏院派遣进奏官一名,步军司派遣看管兵士十名,本省招募衣粮亲事官二名,院子四人,仪鸾司二人;翰林司除本省一名外,另贴派一名;御厨工匠除本省二名外,另贴派二名;监修国史下设供检文字二人,楷书六人;史馆修撰官下各设楷书二人;直史馆、本省长贰、史……(原文至此中断)
馆检讨、著作郎、佐郎各楷书一名、点检文字一名,书库官六人,杂务书库官二人,供检书库官二人,楷书十人。其专知官、库子并就差本省人吏相兼祗应。」并从之。
译馆检讨、著作郎、佐郎各配楷书一名、点检文字一名,书库官六人,杂务书库官二人,供检书库官二人,楷书十人。其中专知官、库子都由本省的吏员兼任差遣。"皇帝都同意了。
四年二月十八日,诏修书官吏依例
各破御厨食一分有差。监修史第一等,史馆修撰、直史馆、本省长贰第二等。史馆检讨、著作郎佐第三等。供检文字、点检文字、书库官第八等,楷书第十一(第)[等]。候开局修书日支破。从监修朱胜非之请也。
二十七日,诏修史馆不差破供检文字、楷书,许就差本司人相兼。从著作佐郎孔端朝之请也。
三月二十六日,诏国史日历所将见取会到文字先次修纂,候有逐旋修入。从史馆修撰(纂)[綦] 礼之请也。
四月十五日,诏监修国史官每月定日过所。同日,诏供检文字于三省提点点检礼房都录事至书令史每省共差二人。
五月十一日,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颜岐,龙图阁直学士、朝请大夫致仕路允迪各以省记《建炎时政记》史槁上之,诏送修国史日历所。先降诏自建炎元年五月十一日以前时政记令见在宰执省记,编类闻奏。岐、允迪各以省记已进史槁上焉。
十四日,诏日历所关内东门司取会禁中应(山)[出]纳更改事务,并许供报。
十九日,诏监修国史官合差引接二人,许于本厅直省官内就差,依本所楷书例,各支破第十一等食一分。
二十四日,诏国史日历所以史馆为名。
六月二十四日,诏史馆依旧制置编修校勘官。
五年闰二月二十七日,诏史馆编修校勘官各差破楷书一人。
四月三日,诏史馆编修校勘官依例支破第三等御厨食
二分。
八月十三日,诏:「史馆修纂日历,已差三省供检文字四人。今重修两朝正史、实录,取会文字,三省各添差二人。」从修撰范冲等之请也。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三省都录事充史馆供检文字,每省各减二人。
六年九月十七日,诏史馆修撰范冲扈从巡幸,其文字令见供职官校勘,差人送至行在看详,就呈监修发回。
七年闰十月十四日,诏史馆见修纂圣文仁德显孝皇帝日历,依实录体格攒类,仍以实录为名。先是,本馆言:「修纂日历,以事(繁)录,格目尤详。今本末不全,编次无日。」故有是命。
八年四月九日,诏秘书少监尹焞特免史馆并日历事。以焞兼崇政殿说书也。
十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史馆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以著作郎佐郎修纂日历。先是宰臣秦桧请下有司讨论史馆建并之制,至是礼部看详依元丰旧制,归国史案。遇修正史,即置国史院;遇修实录,即置实录院。所有见今史馆官各罢归元来去处。其见修渊圣皇帝并今上皇帝日历,仍命宰相提举,以监修国史系衔,实录院以提举实录院系衔。从之。
四月二十八日,诏日历所依绍兴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指挥,以国史日历所为名。秘书省著作佐郎〔王〕杨英言:「国史案掌修日历,有合取会文字,只以国史案移文,诸处视为不急,不即报应。
译四年二月十八日,诏令修书官吏依照惯例,各领取御厨食物一份,等级有差别。监修史为第一等,史馆修撰、直史馆、本省长官及副职为第二等。史馆检讨、著作郎佐为第三等。供检文字、点检文字、书库官为第八等,楷书为第十一等。等到开局修书之日起支给。这是采纳了监修朱胜非的请求。
二十七日,诏令史馆不再另行差派供检文字、楷书,允许就近差用本司人员兼任。这是采纳了著作佐郎孔端朝的请求。
三月二十六日,诏令国史日历所将已经取会到的文字先行修纂,等有新的再随时补修入内。这是采纳了史馆修撰綦崈礼的请求。
四月十五日,诏令监修国史官每月定日到所办公。同日,诏令供检文字一职,从三省提点、点检礼房、都录事到书令史,每省共差派二人。
五月十一日,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颜岐,龙图阁直学士、朝请大夫致仕路允迪,各将自己所记录的《建炎时政记》史稿呈上,诏令送交修国史日历所。此前曾下诏,建炎元年五月十一日以前的时政记,命令现任宰执省记,编类奏闻。颜岐、路允迪各自将所记录的、已经进呈的史稿上交。
十四日,诏令日历所向内东门司取会宫禁中应当出纳、更改的各项事务,并允许供报。
十九日,诏令监修国史官应当差派引接二人,允许在本厅直省官中就近差用,按照本所楷书的先例,各支给第十一等食物一份。
二十四日,诏令国史日历所改以史馆为名称。
六月二十四日,诏令史馆依照旧制设置编修校勘官。
五年闰二月二十七日,诏令史馆编修校勘官各差派楷书一人。
四月三日,诏令史馆编修校勘官依例支给第三等御厨食物二份。
八月十三日,诏令:「史馆修纂日历,已经差派三省供检文字四人。如今重修两朝正史、实录,需要取会文字,三省各再添派二人。」这是采纳了修撰范冲等人的请求。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令三省都录事充任史馆供检文字,每省各减少二人。
六年九月十七日,诏令史馆修撰范冲随驾扈从巡幸,其相关文字令现任供职官员校勘,差人送到行在审看,就地呈交监修发回。
七年闰十月十四日,诏令史馆正在修纂圣文仁德显孝皇帝日历,按照实录的体例格式编类,并以实录为名称。此前,本馆上言:「修纂日历,因事情繁多才记录,格目尤其详细。如今本末不全,编次也没有定期。」所以有这道命令。
八年四月九日,诏令秘书少监尹焞特免去史馆及日历方面的职事,因为尹焞兼任崇政殿说书。
十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令史馆依照旧制并入秘书省国史案,由著作郎、佐郎修纂日历。此前宰臣秦桧请求下达有司讨论史馆建置、合并的制度,到这时礼部审看,依照元丰旧制,并入国史案。遇到修正史,就设置国史院;遇到修实录,就设置实录院。现有的史馆官员各自罢职,回归原来的去处。其中正在修纂的渊圣皇帝以及当今皇帝的日历,仍命宰相提举,以监修国史的名义系衔,实录院则以提举实录院的名义系衔。皇帝同意。
四月二十八日,诏令日历所依照绍兴三年十一月十七日的指挥,改以国史日历所为名称。秘书省著作佐郎王杨英上言:「国史案掌管修纂日历,有需要取会的文字,只用国史案的名义移文,各处都视为不急之事,不立即回应。」所以有这道命令。
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令:「国史日历所已修成日历共一十五年零五个月,共计五百九十卷,并且书写完成皇太后回銮本末,参与的官吏各升
」故有是命。
十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国史日
历所见修成日历共一十五年零五个月,计五佰九十卷,并书皇太后回銮本末官吏各转一官资,监修国史秦桧依昨编修《大观六曹寺监通用条法》成书体例推恩。」
二十一年九月三日,诏国史日历所编修《宰辅拜罢录》。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诏日历所将去岁以前日历重加是正。先是,正字张孝祥言:「恭惟陛下政事号令蔽自睿断,故相或能将顺赞襄而已,惧其作时政记亦如《王安石日录》,专用己意,掠美自归。」故有是命。
二十八年九月九日,诏国史日历所修纂《神宗皇帝宝训》了毕,接续修纂《哲宗皇帝宝训》。
二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诏:「史馆修撰检讨官更不差置,其日历属秘书省国史案。宰相监修国史,其都大提举及承受官并罢。吏人许存留二名充国史案,其余元系秘书省吏人兼管,合还本省,更不支添给食钱。」以给舍裁定也。
三十年五月十六日,诏国史日历所于元额人吏数内从上留一半,其月给折食钱并依诸局例。以上《中兴要会》。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已即位,未改元。六月二十一日,诏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监修国史。自后不书。
七月七日,国史日历所言:「本所见修《太上皇帝日历》,依已降指挥,自建炎元年五月一日以后重行修纂,乞以《太上皇帝日历》为名。今上皇帝登极修纂日历,合自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起修,合要今上皇帝始生符瑞及初封、进
封、出阁以至登宝位及藩邸盛德事迹,并应干合照修文字。欲乞朝廷札下随龙祗应官属及藩邸旧僚编类申所。」并从之。
同日,国史日历所言:「本所修进《太上皇帝日历》,并修纂《今上皇帝日历》合行事件: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其三省、中书门下省时政记并枢密院时政记圣语及后省起居注内未降下月分,乞下逐处催促施行。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见阙绍兴二十八年七月至三十二年六月御殿排日,乞下合门疾速编排,送所照修。一、文臣自宰执至卿监,武臣自使相至刺史,未曾立传共七佰七人。虽已蒙朝廷行下礼部开具姓名, 往所在取索墓志、行状,至今并未见搜访到所。乞再下礼部催促。一、修纂日历,全藉内外官司每日被受指挥照修,往往将紧要名件漏落不报。乞下六部及令逐部行下合属去处,将被受圣旨指挥及改更诏条事件书写全文关报。仍每季从本所取索圣旨簿点对,内有漏落名件,将本处当行人申取朝廷指挥施行。一、窃见谏院见有诸百官司报灾受指挥案沓,乞许依玉牒所体例移文逐旋关借参修。」并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三日,秘书少监胡铨等言:「国史日历所修纂《(上)[太]上皇帝日历》,合要应干照修文,方节次申明朝廷札下,至今未见发到。
译转一官资,监修国史秦桧比照过去编修《大观六曹寺监通用条法》成书体例给予恩赏。」
二十一年九月三日,诏令国史日历所编修《宰辅拜罢录》。
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二日,诏令日历所将去年以前的日历重新加以订正。此前,正字张孝祥上言:「恭想陛下政事号令都出自圣明决断,故相有的只是顺承赞助而已,恐怕他们撰写时政记也像《王安石日录》那样,专凭己意,掠夺美名归于自己。」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八年九月九日,诏令国史日历所修纂《神宗皇帝宝训》已经完毕,接着修纂《哲宗皇帝宝训》。
二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诏令:「史馆修撰、检讨官不再另行差置,其日历事务归属秘书省国史案。宰相监修国史,其都大提举及承受官一并罢去。吏人允许留任二名充任国史案,其余原本属于秘书省吏人兼管的,应当归还本省,不再支给添给食钱。」这是经给事中、中书舍人裁定的。
三十年五月十六日,诏令国史日历所在原有名额人吏数目内,从上留用一半,其月给折食钱一并依照各局的成例。以上出自《中兴要会》。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已经即位,尚未改元。六月二十一日,诏令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监修国史。此后不再记载。
七月七日,国史日历所上言:「本所正在修纂《太上皇帝日历》,依照已经下达的指挥,从建炎元年五月一日以后重新修纂,请以《太上皇帝日历》为名称。当今皇帝登极后修纂日历,应当从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起开始修纂,需要当今皇帝诞生的祥瑞征兆以及最初受封、进封、出阁一直到登上宝位,以及在藩邸时的盛德事迹,并所有相关的应予修纂的文字。恳请朝廷下札随龙祗应的官属以及藩邸旧僚,编类后申报本所。」都获得批准。
同日,国史日历所上言:「本所修进《太上皇帝日历》,并修纂《今上皇帝日历》,须办理的事项如下: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三省、中书门下省的时政记以及枢密院时政记圣语,还有后省起居注中尚未下发的月份,请下发相关各处催促施行。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目前缺少绍兴二十八年七月至三十二年六月御殿排日的记录,请下合门迅速编排,送本所参照修纂。一、文臣从宰执到卿监,武臣从使相到刺史,尚未立传的共有七百零七人。虽然已经蒙朝廷下发礼部开列姓名,前往各处取索墓志、行状,但至今都没有搜访到送来本所。请再下礼部催促。一、修纂日历,全靠内外官司每天将所接受的指挥情况照实上报,往往把紧要的事项遗漏不报。请下六部,并令各部下发到所属各处,将接受的圣旨指挥以及更改的诏令条文事项,全文书写关报。并且每季度从本所取索圣旨簿加以核对,内中如有遗漏的事项,由该处当值官吏申请朝廷指挥处理。一、看到谏院现有各官司报灾、接受指挥的案卷,请允许依照玉牒所的成例,行文借取,随时参照修纂。」都获得批准。
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三日,秘书少监胡铨等上言:「国史日历所修纂《太上皇帝日历》,需要相关的照修文字,此前已经陆续申明朝廷,下发札子,至今尚未见发到。恐怕积压日久,如今打算从登上宝位开始先行起修。仍请下札催促,等到发下上述所需文字后,与时政记一并续行修入。」获得批准。
五月十九日,诏令编类圣政所并入日历所,依旧由宰臣提领。其中检讨官二员,由馆职兼任。仍命日历所人吏担任具体办理事务。这是采纳了右谏议大夫王大宝等人的建议。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
窃虑积压月日,今欲自登宝位先次起修。仍乞札下催促,候发到上件所要文字,同时政记续行
修入。」从之。
五月十九日,诏编类圣政所并归日历,依旧宰臣提领。其检讨官二员,以馆职兼。仍令日历所人吏充行遣。从右谏议大夫王大宝等议也。
孝宗隆兴元年七月七日,礼部员外郎兼权秘书少监刘仪凤等言:「国史日历所见修《靖康日历》,将及成书。缘当来文字遗逸,内有臣寮薨卒及死于兵者凡四十一人,虽粗有事迹,即未曾立传。欲乞下礼部开具所要立传姓名,下诸路转运司,令所属州县多方求访逐人子孙亲属所在,抄录墓志、行状及应干照修事迹缴申本所,以备照用。或其间系罪籍之人,见无子孙可以搜访,及薨卒死事在靖康年分,而名字湮没不存,恐士大夫曾有收得上件事迹,但可参照者,欲乞就令搜访施行。」从之。《靖康日历》。合立传姓名:河东路安抚使史杭,内侍李彦,归朝官滑州邢曹石,太傅致仕王黼,责授彰化军节度副使梁师成,责授左卫上将军童贯,知阳武县蒋兴祖,知长垣县上官敏功,尉氏县主簿曹嗣宗,巡辖李克美,归朝官赵良嗣,制置副使种师中,汾州守臣张克戬,统制官辛康宗,知河阳燕瑛,统制官高师旦,赠开府仪同三司张孝纯,赠徽猷阁待制张浃,赠待制田灏,内侍梁方平,中书舍人高伯振,检校太傅刘延庆、子光国,内侍梁揆,户部尚书梅执礼,户部侍郎陈知质,刑部侍郎程振,给事中安扶,合门宣赞舍人吴革,徽猷阁直学士、通议大夫任熙明,建
武军节度使王禀,统制官何庆言,陈克礼、姚友仲、蔡京、蔡攸、朱 、陈过庭、孙傅、张叔夜、何 。
八月十七日,国史日历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见管一十二人,欲从下减楷书一名。」诏依见在人且令依旧,将来遇阙,更不迁补。
干道元年五月二日,国史日历所言:「编类圣政文字,昨并归日历所,系与监修国史各日过局聚议文字。所有开局并以后过所及应排办事务,乞就用本所都大提举诸司承受主管诸司依日历所已得指挥体例施行。」从之。
玉牒所降旨许进《祖宗僊源积庆图》等文字,缘本所昨于绍兴二十八年内修进《神宗皇帝宝训》日,其玉牒所编修《僊源积庆图》与本所同日进呈。今来本所乞候书写进本 、施师点言:「国史日历所得旨编修《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今已成书,合行进呈。伏 七月十四日,秘书少监陈岩肖、著作佐郎莫济、张恪、正字、编类圣政检讨官王(子)[了],同日玉牒所一就进呈。合行事件,乞并依昨进《宝训》前后已得旨体例施行。」并从之。
、施师点言:「勘会本所恭依已降指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并依绍兴二十八年进呈《神宗皇帝宝训》前后已得旨体例施行。
译七日,礼部员外郎兼权秘书少监刘仪凤等上言:「国史日历所正在修纂《靖康日历》,即将修成。因为当时的文字散失遗漏,其中有臣僚薨卒及死于战事的共四十一人,虽然大略有些事迹,却还未曾立传。恳请下礼部开列需要立传的姓名,下发各路转运司,令所属州县多方查访相关人的子孙亲属所在,抄录墓志、行状以及相关应予参照修纂的事迹,缴送本所,以备参照使用。有的属于被列入罪籍的人,如今没有子孙可供查访,以及薨卒、死事发生在靖康年间,而姓名已经湮没不存的,恐怕士大夫中有曾经收藏上述事迹的,只要可以参照,也请一并查访办理。」获得批准。《靖康日历》应当立传的姓名有:河东路安抚使史杭,内侍李彦,归朝官滑州邢曹石,太傅致仕王黼,责授彰化军节度副使梁师成,责授左卫上将军童贯,知阳武县蒋兴祖,知长垣县上官敏功,尉氏县主簿曹嗣宗,巡辖李克美,归朝官赵良嗣,制置副使种师中,汾州守臣张克戬,统制官辛康宗,知河阳燕瑛,统制官高师旦,赠开府仪同三司张孝纯,赠徽猷阁待制张浃,赠待制田灏,内侍梁方平,中书舍人高伯振,检校太傅刘延庆及其子刘光国,内侍梁揆,户部尚书梅执礼,户部侍郎陈知质,刑部侍郎程振,给事中安扶,合门宣赞舍人吴革,徽猷阁直学士、通议大夫任熙明,建武军节度使王禀,统制官何庆言,以及陈克礼、姚友仲、蔡京、蔡攸、朱勔、陈过庭、孙傅、张叔夜、何栗。
八月十七日,国史日历所上状:「依照指挥条列人吏并省的名额,现在管辖一十二人,请从下面裁减楷书一名。」诏令依照现有人员暂且照旧,将来遇到空缺,不再迁补。
干道元年五月二日,国史日历所上言:「编类圣政文字,此前已并入日历所,需要与监修国史每日过局聚议文字。所有开局以及以后过所和应当排办的事务,请就便使用本所都大提举、诸司承受、主管诸司,依照日历所已经获得的指挥成例施行。」获得批准。
玉牒所下旨允许进呈《祖宗僊源积庆图》等文字,因为本所此前在绍兴二十八年内修进《神宗皇帝宝训》之日,玉牒所编修的《僊源积庆图》与本所是同一天进呈的。如今本所请求等到书写完毕后进呈本子。施师点上言:「国史日历所奉旨编修《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如今已经修成,应当进呈。」七月十四日,秘书少监陈岩肖、著作佐郎莫济、张恪、正字、编类圣政检讨官王了,同日与玉牒所一起进呈。相关事项,请一并依照此前进呈《宝训》前后已获得的旨意成例施行。都获得批准。
施师点上言:「查勘本所恭依已下达的指挥,《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一并依照绍兴二十八年进呈《神宗皇帝宝训》前后已获得的旨意成例施行。」诏令进读官差派秘书少监汪大猷,其余都依照办理。二年九月四日,秘书少监汪大猷、著作佐郎黄石、黄钧、校书郎、编类圣政检讨官王某,
十月五日,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兼权提举编类圣政蒋芾上言:「《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如今已经进呈安奉完毕,本所官吏请求限三日结束局务。」获得批准。
十二月五日,秘书少监汪大猷等上言:「日历所修纂钦宗皇帝一朝日历,因为渡江之后简编散失遗漏,此前官吏们广泛搜求博采,如今已经修成,共七十五卷。如今承奉国史院下达画降的指挥,令本所将已修成的《钦宗日历》送交本院。因为本所在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十七日已经获得指挥,由本所纂录缴进,
」诏进读官差秘书少监汪大猷,余并依。 二年九月四日,秘书少监汪大猷、著作佐郎黄石、黄钧、校书郎、编类圣政检讨官王
十月五五日上「五」字疑误。,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兼权提举编类圣政蒋芾言:「《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今已进呈安奉了毕,本所官吏欲限三日结局。」从之。
(干道元年)十二月五日据《宋史 孝宗纪一》,本条为干道二年十二月事,「干道元年」四字当删。,秘书少监汪大猷等言:「日历所修纂钦宗皇帝一朝日历,缘渡江之后简编散逸,前来官吏冥搜博采,今已成书,凡七十五卷。今承国史院画降指挥,令本所将已修成《钦宗日历》发赴本院。缘本所绍兴三十二年闰二月十七日已降指挥,从本所纂录缴进,降付国史院,以备将来修纂实录。」从之。
十三日,诏《钦宗皇帝日历》可免进呈,发赴国史院,依例纂修实录。
四年五月,进实录推恩,经修《钦宗日历》在朝供职官特减二年磨勘。见实录院。
六年五月四日,国
史日历所状:「依指挥条具并省吏额,本所通管一十五人。今欲减罢修书、书库官等三人,通以一十二人为额。」从之。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自今将逐旬所记圣语以《三省宣谕圣语》为名,与时政记同修进。候降出,更不再进,发赴国史日历所。」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实录
修实录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己酉,命李昉、扈蒙、李穆、董淳、赵邻几同修《太祖实录》。五年九月甲辰,史馆修为五十卷以献,赐监修沈伦、史官李昉、扈蒙等袭衣、金带、锦彩、银器。
淳化五年四月癸未,命张洎、李至等同修国史。先是,上语宰相曰:「先朝事耳目相接,今实录中多有漏略,可集史官重修。」苏易简对曰:「近代委学士扈蒙修史,蒙性懦,逼于权势,多所讳避,甚非直笔。」上因言及太祖受命之际,非谋虑所及。陈桥之事,史册所缺,宜令至等重加缀缉。是年十月丙午,张洎等献《重修太祖纪》一卷,以朱墨杂书。洎所上纪不列于史馆。凡躬承圣问及史官采摭之事,即朱书以别之。其书未成。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己巳,下诏以沈伦所修事多漏略,先朝命张洎重修《太祖实录》未成,会洎沦没,命右仆射吕端、集贤学士钱若水重修。丁丑,又以王禹捻、李宗谔、梁颢、赵安仁等同修。二年六月丁巳,书成,凡五十卷,并事目二卷,平章事李沆监修上之。表云:「前集录叙天造之始,稽国姓之源,发挥无取,铨次失当。今之所正,率由旧章。文武 臣,旧载者九十二人,或作九十一。今增其遗漏一百四人。其于制礼作乐、经文纬武、申明大政、厘改庶务者,于甲令垂为法式,靡不具载。
译降交国史院,以备将来修纂实录之用。」获得批准。
十三日,诏令《钦宗皇帝日历》可以免于进呈,直接发送国史院,依例纂修实录。
四年五月,进呈实录给予恩赏,曾参与修纂《钦宗日历》而在朝供职的官员,特减磨勘二年。详见实录院部分。
六年五月四日,国史日历所上状:「依照指挥条列人吏并省的名额,本所通共管辖一十五人。如今请求裁减罢去修书、书库官等三人,通共以一十二人为定额。」获得批准。
七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令:「从今以后,将每旬所记录的圣语以《三省宣谕圣语》为名称,与时政记一同修进。等到下发之后,不再重复进呈,发送国史日历所。」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修实录
修实录
【宋会要】
太平兴国三年正月己酉,命令李昉、扈蒙、李穆、董淳、赵邻几共同修纂《太祖实录》。五年九月甲辰,史馆修成五十卷进献,赐给监修沈伦、史官李昉、扈蒙等人袭衣、金带、锦彩、银器。
淳化五年四月癸未,命令张洎、李至等共同修纂国史。此前,皇上对宰相说:「先朝的事情耳闻目见都还相接,如今实录中却有很多漏略,可以召集史官重新修纂。」苏易简对答说:「近来委任学士扈蒙修史,扈蒙生性懦弱,迫于权势,多有忌讳回避,很不是秉笔直书。」皇上因而谈到太祖受命之时的事,不是谋虑所能预料的。陈桥兵变一事,史册记载有所缺失,应当命令张洎等重新加以缀辑。这年十月丙午,张洎等进献《重修太祖纪》一卷,用朱墨两色书写。张洎所进呈的纪传没有列入史馆正式记录。凡是亲身承受圣上垂问以及史官采摭得来的内容,就用朱笔书写以示区别。这部书未能完成。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己巳,下诏认为沈伦所修的内容多有遗漏疏略,先朝曾命张洎重修《太祖实录》未能完成,恰逢张洎去世,便命令右仆射吕端、集贤学士钱若水重修。丁丑日,又命王禹偁、李宗谔、梁颢、赵安仁等一同修纂。二年六月丁巳,书成,共五十卷,加上事目二卷,由平章事李沆监修进献。表文说:「此前的集录叙述天命创造的开端,考稽国姓的渊源,发挥不够,编次也有失当之处。如今所订正的,都遵循旧有的体例。文武大臣,旧本记载的有九十二人(或作九十一人),如今增补了遗漏的一百零四人。至于制礼作乐、经文纬武、申明重大政令、整饬各项事务的内容,凡属应垂为法式的,无不完备记载。」皇帝阅览后称善。癸亥日,下诏褒奖,赐予袭衣、金犀带、银帛,钱若水以下都加授散官、食邑。
此前,下诏一并加恩,而李沆独自推辞。李沆所修的内容比前一版实录较为详细,但真宗仍然认为还不完备。大中祥符九年,又诏令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共同修纂,王旦监修。次年书成,从太平兴国到祥符年间,前后一共修纂了三次。
景德四年闰五月庚寅,马知节说:「太祖朝的几件事情,恐怕实录中没有记载。」皇上命令马知节详细记录奏闻,以补充史书的缺漏。
祥符九年二月己丑,监修王旦上言:「两朝实录中有些事情尚未完备,希望交付修史官增补修纂。」皇上采纳。于是委任赵安仁、晁迥等增补续修。次年书成,卷数仍和以前一样。
绍圣二年九月五日,诏令就地差派现任国史院官员等兼修《哲宗实录》,蔡京兼任修撰,邓洵武、上官均、王涣之都兼任检讨官。
七月三日,下诏说:「朕以为
」帝览之称善。癸亥,诏褒谕,赐袭衣、金犀带、银帛,若水而下加散官、食邑。
先是,诏并加恩,而沆独辞。李沆所修视前录为稍详,而真宗犹谓未备。大中祥符九年,复诏赵安仁、晁迥、陈彭年、夏竦、崔遵度同修,王旦监修。明年书成,自兴国至祥符,前后凡三修。
景德四年闰五月庚寅,马知节曰:「太祖数事,恐实录中未载。」上令知节具录奏闻,以备史阙。
祥符九年二月己丑,监修王旦言:「两朝实录事有未备者,望付修史官增修。」从之。遂委赵安仁、晁迥等增续。明年书成,其卷帙如旧。
绍圣二年九月五日,诏就差见今国史院官等兼修《哲宗实录》,蔡京兼修撰,邓洵武、上官均、王涣之并兼检讨官。
七月三日,诏曰:「朕惟序言纪事,莫严一代之书;遵制扬功,是为天子之孝。恭以神宗皇帝厉精为治,十有九年,图任忠贤,修起法度。内之立政以安百姓,外之经武以威四夷。更新条纲, 革弊蠹,盛德大业,三代比隆。而日者史官或怀私见,议论去取,各有所偏,参错异同,未归至当。不惟无以传信于万世,亦屡有以招致于人言。朕夙夜以思,不遑启处,爰命加于论諲,虑尚胶于见闻。夫熙宁、元丰,事实具备,元佑、绍圣,编录并存。订正讨论,其在今日。笔则笔,削则削,宜公乃心;是谓是,非谓非,无忝厥职。庶称朕丕扬先烈、昭示无穷之意。其令修史
官取索元佑、绍圣实录应干文字,讨论事迹,依公参详去取,务要所书不至失实。」
大观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命太师、中太一宫使蔡京守太师致仕,仍旧提举编修《哲宗实录》。四年四月十五日书成。
四年四月十九日,实录院状:「修撰郑久中等奏:契勘《哲宗皇帝实录》书成,已进呈讫。所有正史合行置局编修。诏依奏,仍差何执中提举。有合行事件画一,数内一项:文臣太中大夫以上、武臣正任刺史以上并驸马都尉,或虽官品未至,而有政绩在民,遗爱可纪,忠义之节显闻于时,或有不求闻达,终于下位,及隐逸邱园,并孝悌之士,曾经朝廷奖遇,凡在先朝薨卒者,并宗室大将军及赠公侯,例合立传者,要见逐人行状、墓志、神道碑、生平事迹。或有著述文字达于时务者,照证修纂。或烈女、节妇及艺术着闻者,事迹灼然,亦合书载。及中外臣僚并宗室或因哲宗赐对,亲闻圣语,或有司奏事,时出宸断,或有论议章疏,事关政体,可书简册者,并许编录、实封,于所在官司投纳,申缴赴院。或亡殁臣僚,有本家子孙追录所闻,或收藏得旧槁者,亦并许编录,依上项投纳,仍不得增饰事节。下进奏院遍牒天下州军监,明行晓示,及多方求访。
译序言记事,没有比记述一代大事更为庄重的;遵循典章弘扬功业,正是天子的孝道所在。恭念神宗皇帝励精图治,长达十九年,任用忠良贤能,修订建立法度。对内施行政令使百姓安定,对外整顿武备以威慑四方蛮夷。革新法度纲纪,革除各种弊病,盛大的德行、伟大的功业,可以与夏商周三代相比。然而当年史官有的心怀私见,议论取舍各有偏颇,参差异同,未能归于恰当。不仅无法把信实传给万世,也屡屡招致别人的议论。朕日夜思虑,不能安宁,于是命令再加以讨论,又担心仍旧拘泥于耳闻目见。熙宁、元丰年间的事实已经具备,元佑、绍圣年间的记录也都存在。订正讨论,就在今日。该记的就记,该删的就删,应当公正无私;是就说是,非就说非,不要辜负职责。希望能符合朕弘扬先帝功业、昭示万世的心意。命令修史官调取元佑、绍圣实录相关的一切文字,讨论其中事迹,依公正标准详加取舍,务必使记载不失实。」
大观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命令太师、中太一宫使蔡京以守太师致仕之身,仍旧提举编修《哲宗实录》。四年四月十五日书成。
四年四月十九日,实录院上状:「修撰郑久中等奏称:查勘《哲宗皇帝实录》已经修成,已经进呈完毕。现有正史应当设置局所加以编修。」诏令依照所奏施行,仍命何执中提举。有关应当办理的事项开列如下,其中一项:文臣太中大夫以上、武臣正任刺史以上以及驸马都尉,或者官品虽未达到,但对百姓有政绩、有遗留下来值得记载的恩德,忠义节操在当时显扬闻名的,或者不求闻达、终身居于卑位的,以及隐居山林田园的隐逸之士,还有孝悌之士,凡是曾经受到朝廷奖赏礼遇的,只要是在先朝去世的,连同宗室中的大将军以及被追赠公侯、依例应当立传的,都要查明该人的行状、墓志、神道碑及生平事迹。有的人若有著述文字关乎时务,也应加以查证修纂。有的是烈女、节妇以及以技艺闻名的人,若事迹确实显著,也应当记载。以及中外臣僚和宗室,有的曾因哲宗赐对,亲自听闻圣上言语,有的因有司奏事,皇帝当场作出裁断,有的有议论章疏,关系到政务大体,可以载入史册的,都允许编录,密封投递到所在官司呈交,申报并缴送本院。有已经去世的臣僚,若其家中子孙追记所闻,或收藏有旧稿的,也一并允许编录,依照上述方式投纳,但不得增添修饰其中情节。下发进奏院遍行文告天下各州、军、监,明确晓示,多方查访。如果没有子孙,也允许亲属及门生故吏编录,在所属官司投纳。仍请下达尚书吏部、左右选、入内内侍省、合门、大宗正司出榜晓示,令依照上述方式编写,直接送纳到院。如今修纂国史,有需要取会的事项,都从本院用押帖形式询问办理。若有关各处呈报有所隐瞒遗漏,当值经办的官吏一律从严处置,判处停职。情节严重的,刺配五百里外本城服役,即使遇到赦免也不得减免。紧急限期一日,宽限三日,若有差错、违反期限,由本院直接行文大理寺,主管办事的官吏一并科处杖八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重论处。」诏令依照施行。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国朝会要》、《中兴会要》、《干道会要》没有这一门类。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诸儒论三家异同
诸儒论三家异同
【宋会要】
汉朝末年扬雄提出诘难盖
如无子孙,亦许亲属及门生故吏编录,于所属投纳。仍乞下尚书吏部、左右选、入内内侍省、合门、大宗正司出榜晓示,令依上件修写,直纳赴院。今来修国史有合取会事,并从本院押帖子会问。其诸处供报隐漏,当行人吏并从严断勒停。事理重者刺配五百里外本城,不在赦原降减。急限一日,慢限三日,差错违限,从本院直牒大理寺,主行人吏并科杖八十罪,情理重者自从重。」诏依。以上《续国朝会要》。《国朝》、《中兴》、《干道会要》无此门。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一 诸儒论三家异同
诸儒论三家异同
【宋会要】
汉末扬子云难盖天八事,以通浑天。其一论周天之度差;其二论春秋分之日,昼夜之刻不同;其三论星之见伏,随日之出入不同;其四论天河之曲直不同;其五论二十八宿显见之多少;其六论日托天而旋;日出地下而影上行,何也;其七论日与北斗远近小大之异;其八论北极为天毂,二十八宿为天辐,其 密不同何也。其后桓谭、郑玄、蔡邕、陆绩各陈《周髀》,考验天状,多有所违。逮梁武帝于长春殿讲义别缀天体,全同《周髀》之文,善立新意,以排浑天而已。汉王仲壬据盖天之说以驳浑仪之旧说:「天从地下过,天何得从水中行乎 甚不然也。日随天而转,非入地。今视日入,非入也,远使然耳。日月本不圆也,望之所以圆者,去人远也。」葛洪释之曰:「《浑天仪注》云:天如鸡子,地如鸡子黄,孤居于天内。天大而地小,表里有水,天地各随气而立,载水而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又中分之,则半覆地上,半绕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见半隐。天转如车毂之运也。论诸天者虽多,然精于阴阳者莫密于浑象也。若天果如浑天者,则天之出入行于水中为的然矣。故《皇帝书》曰: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天而载地者也。天出入水中,当有何损 而王生谓不可乎 」又曰:「今视诸
星出于东乎,初但下地少许尔。渐而西行,先经人上,后遂西转而下焉,不旁旋也。其先在西之星亦稍下而没,无北转者。日之出入亦然。若谓天如磨石转者,众星日月宜随天而回,初在于东,次经于南,次到于西,次及于北,而复还于东,不应横过去也。今日出于东,冉冉转上,及其入西,亦复渐渐稍下,都不绕边北去,如此,王生必谓为不然者,疏矣。若日以转远之故,但光耀不能复来照及人耳,宜犹望见其所在,不应都失见其所在也。日光大于星多矣,今见北极之小星,而不见日之在北者,明其不北行也。若日以转远之,故不复可见,其北入之间,应当稍小。而日方入时乃大,非转远之验也。王生以火炬喻日,缪矣。
译天说的八件事,以此来贯通浑天说。第一是论述周天度数的差异;第二是论述春分、秋分之日,昼夜刻数的不同;第三是论述星辰的出现和隐没,随太阳出入而各不相同;第四是论述天河形状的曲直不同;第五是论述二十八宿显现程度的多少;第六是论述太阳依托天体而旋转;太阳从地下升起而影子向上移动,是为什么;第七是论述太阳与北斗星远近大小的差异;第八是论述北极是天的轮毂,二十八宿是天的辐条,它们之间的疏密程度为何不同。此后桓谭、郑玄、蔡邕、陆绩各自陈述《周髀》学说,考验天体的实际状况,多有与之相违背之处。到了梁武帝在长春殿讲论义理,另外撰写天体学说,完全遵循《周髀》的文字,善于建立新的见解,用来排斥浑天说罢了。汉代的王仲任根据盖天说来反驳浑仪的旧说:「说天从地下经过,天怎么能从水中运行呢?这实在不对。太阳跟随天体旋转,不是进入地下。如今看到太阳落下,并非真的落入地中,而是距离远才使人这样觉得罢了。日月本来不是圆的,看上去圆,是因为距人遥远的缘故。」葛洪解释说:「《浑天仪注》说:天像鸡蛋,地像鸡蛋黄,孤零零地处在天内。天大而地小,表里都有水,天地各自依凭气而立,承载着水而运行。周天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又从中平分,一半覆盖在地上,一半环绕在地下,所以二十八宿半显半隐。天体转动就像车轮的运转一样。论述各种天体学说的人虽多,但在阴阳精微方面,没有比浑天说更精密的了。如果天真的像浑天说所讲的那样,那么天出入于水中的道理就确凿无疑了。所以《皇帝书》说:天在地外,水在天外,水浮载着天而天又承载着地。天出入于水中,会有什么损害呢?可是王生却说不可能,这是为什么呢?」又说:「如今看各星宿从东方升起,起初只是稍微离地一点罢了。渐渐向西移动,先经过人的头顶之上,然后才向西转动下落,并不是横向旋转的。原先在西方的星宿也是渐渐下沉而隐没,没有向北转动的现象。太阳的出没也是这样。如果说天像磨石一样旋转,那么众星和日月应当随天体而回转,起初在东方,接着经过南方,再到西方,再到北方,然后又回到东方,不应当横穿而过。如今太阳从东方升起,缓缓转向上方,等到它落入西方时,也同样渐渐稍稍下沉,根本不会绕着边缘向北方转去。如此说来,王生一定认为这不对,实在是疏漏了。如果说太阳是因为转得远的缘故,只是光辉不能再照到人这里罢了,那应当还能望见它所在的位置,不应当完全看不见它所在之处。太阳的光比星光大得多,如今能看见北极附近的小星星,却看不见太阳在北方,这就说明太阳并不向北运行。如果说太阳是因为转得远才看不见的,那么它在向北隐没的过程中,应当逐渐变小。可是太阳刚落下的时候却是最大的,这并非转远的证明。王生用火炬来比喻太阳,是错误的。再说太阳落入西方,看它是渐渐远去的,起初还剩一半,像横向破裂的镜子的形状,一会儿就完全沉没了。如果像王生所说,太阳转向北方而去只剩下一半,那么它完全没入北方之时,应当先呈现出像竖着破裂的镜子的形状,不应当像横向破裂的镜子那样。这样说来,太阳落入西方,难道不是孤零零的一个整体在下落吗?」又说:「水和火,是阴阳之气的余气。如果水
又日之入西方,视之稍稍去,初尚有半,如横破镜之状,须臾沦没矣。若如王生之言,日转北去有半者,其北都没之顷,宜先如直破镜之状,不应如横破镜也。如此言之,日入西方,不亦孤孑乎 」又云:「水火者,阴阳之余气也。若水火是日月所生,则亦何得尽如日月之圆乎 王生又云远故视之圆,若审然者,日月初生之时及既亏之后,何以视之不圆乎 而日食或上或下,从侧而起,或如钩至尽。若远视见圆,不宜见之残缺左右所起也。此则浑天之体,信不诬矣。」以上用晋、隋、唐《天文志》所修。
《扬子》:或问浑天,曰:「洛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问盖天,曰:「盖哉盖哉,应难
未几也。」说者以盖天为《周髀》。注云:盖天即《周髀》也,其本包羲氏立周天之度,其所传则周公受之于商,而周人志之,故曰《周髀》。言天似盖立地,法覆盘。则雄于二者特取浑天而已。古之论《周髀》者,谓天地中高外下,北极所临为天地中,日月周行于天旁,日近为昼,日远为夜。论浑天者谓地居中而天周焉,日在地上为昼,日在地下为夜。是以后汉张衡、郑康成、陆绩,吴之王审,晋之姜岌、葛洪,江南皮延宗、钱乐之(司)[师]徒皆祖浑天而传之,盖其▯精祲、察灾祥有足验也。
国朝太平兴国中,张思训造新铜仪,言:「古之制作,运动以水, 略既多,寒暑无准。今以水银代水,运动不差。」诏置文明殿。
至道中,韩显符新铸浑仪,其制用双规。诏司天监筑台置之。大中祥符三年造成,诏龙图阁移之。其制为天轮二,各分三百六十二度。又为黄赤道,(亦)[立]管于侧轮中。测日月星辰行度皆无差。
皇佑三年,李晦言:「复位浑仪已成,欲乞依唐制。」从之。
熙宁七年,沈括以新定浑仪进呈,上领之。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四日,司天监言:「冬官正韩显符造铜浑仪成。」诏移入龙图阁,令显符选学生中可教者传授其业。
十一月三日,召辅臣至阁观铜仪。其制为天轮二,一平一侧,各分三百六十二度。又为黄赤道,立管于侧轮中,以测日月星辰行度皆无差。
仁宗庆历八年十二月,命翰林学士钱明逸检阅浑仪制度以闻。
皇佑初,仁宗有命,日官舒易简、于渊、周宗等参用淳风、令瓒之制,改铸黄浑仪。
三月,御延和殿,召辅臣观新造浑仪木样。
八月,又召辅臣于崇政殿观浑仪图。
三年十二〔月〕八日,司天夏官正李用晦言:「复位浑仪,铸造已成。欲乞依唐朝李淳风、一行旧制,纪以年月,以永将来。
译火是日月所产生的,那又怎么能都像日月那样是圆的呢?王生又说是因为距离远所以看起来是圆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日月刚生成的时候,以及日月亏缺之后,为什么看起来又不圆呢?而且日食有的从上边开始,有的从下边开始,有的从侧边开始,有的像钩子一样直到完全消失。如果说远看就是圆的,就不应当出现从左右两侧开始残缺的现象。由此可见,浑天说的道理,确实是不虚假的。」以上采用了《晋书》《隋书》《唐书》的《天文志》所记载修纂而成。
《扬子》一书中记载:有人问浑天说,扬雄说:「洛下闳经营创制,鲜于妄人测度,耿中丞用仪器演示,几乎,几乎,没有人能够违背它了。」又问盖天说,扬雄说:「盖天说啊盖天说啊,应付诘难还差得远呢。」解说的人认为盖天说就是《周髀》说。注解说:盖天说就是《周髀》说,它本来是包羲氏创立周天度数,后来传给周公,是从商代承接而来,周人加以记载,所以称为《周髀》。说天像伞盖立在地上,效法覆盖着的盘子。那么扬雄独独推重浑天说罢了。古代论述《周髀》说的人,认为天地中央高、四外低,北极所对应的地方就是天地的中心,日月环绕天旁运行,太阳靠近为白昼,太阳远离为黑夜。论述浑天说的人认为大地居于中央而天体环绕着它,太阳在地面之上为白昼,太阳在地面之下为黑夜。因此后汉的张衡、郑康成、陆绩,东吴的王蕃,晋朝的姜岌、葛洪,江南的皮延宗、钱乐之师徒,都以浑天说为宗而加以传述,大概因为它在精微推算、观察灾祥方面确实有效验。
本朝太平兴国年间,张思训制造新的铜仪,说:「古代的制作,用水来运转,仪器粗略而且很多,寒暑变化也没有准头。如今用水银代替水,运转就没有差误了。」下诏安置在文明殿。
至道年间,韩显符新铸造浑仪,其形制采用双重圆规。下诏令司天监筑台安放。大中祥符三年制造完成,下诏移放到龙图阁。它的形制分为两个天轮,各分为三百六十二度。又设有黄道、赤道,并在侧轮中安装观测管。测量日月星辰的运行度数都没有差误。
皇佑三年,李遘上言:「复位浑仪已经制成,希望能依照唐代的制度。」皇帝采纳。
熙宁七年,沈括将新定的浑仪进呈,皇上亲自察看。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铜仪
【宋会要】
真宗大中祥符三年闰二月四日,司天监上言:「冬官正韩显符铸造铜浑仪已经完成。」下诏移入龙图阁,命令韩显符挑选可以教授的学生传授这门技艺。
十一月三日,召集辅臣到阁中观看铜仪。它的形制分为两个天轮,一个平置一个侧置,各分为三百六十二度。又设有黄道、赤道,并在侧轮中安装观测管,用来测量日月星辰的运行度数都没有差误。
仁宗庆历八年十二月,命令翰林学士钱明逸检查浑仪的制度并奏闻。
皇佑初年,仁宗下令,日官舒易简、于渊、周琮等参照淳风、李淳风、梁令瓒的制度,改铸黄道浑仪。
三月,皇帝亲临延和殿,召集辅臣观看新造浑仪的木质模型。
八月,又召集辅臣在崇政殿观看浑仪图。
三年十二月八日,司天夏官正李用晦上言:「复位浑仪,铸造已经完成。希望依照唐朝李淳风、一行的旧制,记下年月,以永久传于后世。」皇帝采纳。
英宗治平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尚未改元。天章阁待制孙思恭上言
」从之。
英宗治平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天章阁待制孙思恭言:「奉诏看详翰林天文院浑仪,如已合得汉唐古法,即依法制造浑仪。虽依唐梁令瓒法,其环固重大,黄道运转 滞,经久未便。其司天监浑仪游规运转却且依常,其黄道铸定不动。」思恭素有历学,故特命之。寻使大辽,乃改差官。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一日,提举司天监公事陈绎等言:「亲诣本监浑仪台检视旧仪损 ,昨据同提举沈括言,乞修造浑仪、
浮漏,蒙下本所详定。权判司天监丁洵等定以为当造到浑仪、浮漏小样。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 谬,不可行用,须当改造外,司天监天文院浑仪各有舛戾。必欲考正星历,亦须改制新仪。若只因旧器,粗为增损,虽可假借施用,大体不免 谬。今具节略事目:一、司天监见用浑仪尺度与《法要》不合,二极、赤道四分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游仪重 难运,黄道映蔽横箫,游规璺裂,黄道不合天体,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游规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游规无莹璺裂,其余仍旧。一、天文院见用浑仪尺度及二极、赤道四分各不均,规环左右距度不对,三辰游仪重 难运,黄道天常环、月道映蔽横箫,及月道不与天合,天常环相攻难转,天枢内极星不见。今若因旧修整三辰游仪稍轻,二极、赤道四分均停,规环左右距度相对,天常环、月道不蔽横箫,其余仍旧。一、新定浑仪改用古尺均赋辰度,规环轻利,黄赤道天常环并侧置,以北际当天度,省去月道,今不蔽横箫。增天枢为二度半,以纳极星。规环二极各设环枢,以便游运。」诏令依新样造,于司天监安置,测验比较 密。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以新定浑仪进呈。上召辅臣观之,数问括。括具对所以改更之理。二十五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言:「先准诏依新样造浮漏、浑仪,于司天监测验比较 密,及候
译:「奉诏审察翰林天文院的浑仪,如果已经符合汉唐古法,就依照法度制造浑仪。虽然依照唐代梁令瓒的方法,但它的圆环坚固而厚重,黄道运转迟滞,长久使用不便。司天监的浑仪游动的圆规运转却还依照常规,而黄道是铸定不动的。」孙思恭一向精通历法,所以特别任命他。不久他出使辽国,于是改派别的官员。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一日,提举司天监公事陈绎等上言:「亲自到本监浑仪台检查察看旧仪的损坏毁伤情况,此前同提举沈括曾上言,请求修造浑仪、浮漏,蒙皇上交下本所详加审定。权判司天监丁洵等审定认为应当先造出浑仪、浮漏的小样。臣等审察,除司天监浮漏错误舛谬,不可使用,必须改造之外,司天监天文院的浑仪也各有差错。要考订天文历法的准确,也必须改制新仪。如果只是沿用旧器,粗略地加以增减,虽然可以勉强借用施行,但大体上仍不免有错谬。如今详细开列事项条目:一、司天监现用的浑仪尺度与《法要》不合,南北二极、赤道四分不均匀,圆环左右距离的度数不相对应,游动的仪器沉重难以运转,黄道遮蔽了观测的横箫,游动的圆规有裂纹,黄道不合乎天体的实际,天枢内看不见北极星。如今若沿用旧仪修整,游规可以稍加减轻,南北二极、赤道四分均匀分布,圆环左右距离相对应,游规没有裂纹,其余仍旧不变。一、天文院现用的浑仪尺度以及南北二极、赤道四分各不均匀,圆环左右距离不相对应,三辰游仪沉重难以运转,黄道、天常环、月道遮蔽了横箫,并且月道与天体实际不合,天常环相互妨碍难以转动,天枢内看不见北极星。如今若沿用旧仪修整,三辰游仪可以稍加减轻,南北二极、赤道四分均匀分布,圆环左右距离相对应,天常环、月道不遮蔽横箫,其余仍旧不变。一、新定的浑仪改用古尺,均匀分布辰度,圆环轻便灵活,黄道、赤道、天常环都侧向安置,以北边的边际对应天的度数,省去月道,如今不再遮蔽横箫。将天枢增加到二度半,以容纳极星。圆环两极各设置环枢,以便于转动运行。」下诏令依照新的样式制造,安置在司天监,测验比较精密准确。
七年六月二十一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将新定的浑仪进呈。皇上召集辅臣观看,多次询问沈括。沈括详细回答了改动更定的道理。二十五日,同提举司天监沈括上言:「先前已奉诏依照新样制造浮漏、浑仪,在司天监测验比较,十分精密准确,并等候观测……
木样成,集本监官及诸人看详。今集判监丁洵以
下,称别无可比较。」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
八年闰四月壬寅,右正言、知制诰沈括上《熙宁奉元历》,诏进括一官,司天监吏进官赐银绢有差。先是,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奏成,故赏之。
译木样制成后,召集本监官员及众人查验详审。集判监丁洵以下的人,都说没有可以与之相比的(仪器)。」(皇帝)下诏将其安置在翰林天文院。
八年闰四月壬寅日,右正言、知制诰沈括进呈《熙宁奉元历》,诏令给沈括升一级官,司天监的官吏也按等第升官、赐予银绢。此前,朝廷采纳他的建议,命令改造历法所用的器物和历书。到这时浑仪、浮漏都制成并奏报朝廷,所以给予赏赐。
《天文志》:熙宁七年七月,沈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
《浑仪议》曰:「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见匿,求其次舍经劘之会,其法一寓于日。冬至之日,(月)[日]之端南者也。日行周天而复集于表锐,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几一,而谓之岁。周天之体,日别之谓之度。度之离,其数有二:日行则舒则疾,会而均,别之曰赤道之度;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别之曰黄道之度。度不可见,其可见者星也。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而谓之舍。舍所以玹度,度所以生数也。度在天者也,为之玑衡,则度在器。度在器,则日月五星可抟乎器中,而天无所豫也。天无所豫,则在〔天〕者不为难知也。
自汉以前,为历者必有玑衡以自验迹。其后虽有玑衡,而不为历作;为历者亦不复以器自考,(器)[气]朔星纬,皆莫能知其必当之数。至唐僧一行改《大衍历法》,始复用浑仪参(贯)[实],故其术所得,比诸家为多。
臣尝历考古今仪象之法,《虞书》所谓璇玑玉衡,唯郑康成粗记其法;至洛下闳制圆仪,贾逵又加黄道,其详皆不存于书。其后张衡为铜仪于密室中,以水转之,盖所〔谓〕浑象,非古之玑衡也。吴孙氏时王蕃、陆绩
皆尝为仪及象,其说以谓旧以二分为一度,而患星辰稠;张衡改用四分,而复椎重难运。故蕃以三分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黄赤道焉。绩之说以天形如鸟卵小椭,而黄赤道短长相害,不能应法。至刘曜时,南阳孔定制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有时规,斜络天腹以候赤道;南北植干,以法二极;其中乃为游规、窥管,刘曜太史令晁崇、斛兰皆尝为铁仪,其规有六,四常定四: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一象地,一象(亦)[赤]道,其二象二极,乃是定所谓双规者也。其制与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双规;下有纵衡水平,以银错星度,小变旧法。而皆不言有黄道,疑其失传也。唐李淳风为圆仪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次曰三辰,转于六合之内,圆径八尺,有璇玑规、月游规,所谓璇玑者,黄、赤道属焉;又次曰四游,南北为天枢,中为游筩可以升降游转,别为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一行以为难用,而其法亦亡。其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更以木为游仪,因淳风之法而稍附新意,诏与一行杂校得失,改铸铜仪,古今称其详确。至道中,初铸浑天仪于司天监,多因斛兰、晁崇之法。皇佑中,改铸铜仪于天文院,姑用令瓒、一行之论,而去取交有失得。
译《天文志》:熙宁七年七月,沈括进献了关于浑仪、浮漏、景表的三份奏议。
《浑仪议》说:「五星运行有快有慢,日月交会有隐有现,要推求它们依次经过星舍、彼此交会的规律,其方法都寄托在太阳身上。冬至这一天,是太阳位置最偏南的一天。太阳运行一周天后再回到原来的位置,共计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称为一岁。周天的整体,按太阳每日所行分出的部分称为度。度的划分,其数目有两种:太阳运行有快有慢,把它平均、划分出的叫赤道之度;太阳运行由南向北,升降四十八度而斜行,划分出的叫黄道之度。度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是星。日、月、五星运行所经之处,都有星标记着。正当整度处的星共有二十八个,称为二十八宿。星宿是用来标定度的,度是用来产生数的。度存在于天上,制作出浑仪玑衡,度就体现在仪器上了。度体现在仪器上,那么日月五星就可以在仪器中被掌握,而不必依赖天象本身来验证。不依赖天象本身,那么天上的现象就不难知晓了。
自汉代以前,制定历法的人一定要用浑仪玑衡来亲自验证天象轨迹。此后虽然也有浑仪玑衡,却不再用来配合历法;制历的人也不再用仪器自行考验,节气、朔望、星辰位置,都没人能知道其确切的数值。到唐代僧人一行修改《大衍历法》,才重新用浑仪来参验实测,所以他所推算的结果,比各家都要精密。
我曾遍考古今仪象的方法,《虞书》所说的璇玑玉衡,只有郑康成粗略记载了它的方法;到洛下闳制造圆仪,贾逵又加上黄道,其详细内容都没有保存在书籍中。此后张衡在密室中制造铜仪,用水力转动它,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浑象,并非古代的玑衡。吴国孙氏时,王蕃、陆绩都曾制造过仪与象,他们的说法认为旧制以二分为一度,苦于星辰过于密集;张衡改用四分,却又变得笨重难以转动。所以王蕃以三分为一度,圆周一丈九寸又五分之三寸,并具备黄道赤道。陆绩的说法认为天的形状像鸟蛋,略呈椭圆,黄道赤道长短互相妨碍,不能符合法度。到刘曜时,南阳人孔挺制造铜仪,有双重外规,外规正对子午以象征天;有横规,从仪器中间分开以象征地;有时规,斜绕天体腹部以观测赤道;南北竖立两根支柱,以效法南北两极;其中还设有可转动的游规、窥管。刘曜的太史令晁崇、斛兰都曾制造铁仪,其外规有六重,其中四重是固定的:一象征地,一象征赤道,另外两个象征南北二极,这就是孔挺所谓的双规。它的制式与孔挺的方法大体相同,只是南北支柱弯曲环抱住双规;下面有纵向的水平槽,用银错嵌出星度,稍微改变了旧法。但都没有提到有黄道,恐怕是失传了。唐代李淳风制造三重圆仪:最外一重叫六合仪,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其次叫三辰仪,在六合仪内转动,直径八尺,有璇玑规、月游规,所谓璇玑,黄道、赤道都附属其上;再其次叫四游仪,南北设为天枢,中间是可以升降转动的游筒,另外设有月道,旁边列出二百四十九个交点以标示月亮的运行。一行认为难以使用,而这套方法也失传了。此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改用木料制造游仪,沿用李淳风的方法而略加新意,皇帝下诏让他与一行共同校验得失,改铸铜仪,古今都称赞它详尽准确。至道年间,最初在司天监铸造浑天仪,多沿用斛兰、晁崇的方法。皇祐年间,在天文院改铸铜仪,姑且采用梁令瓒、一行的论说,但取舍之间有得有失。
臣今辑古今之说以求数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旧说以谓今中国于地为东南,当令西北望极星,置天
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护府至浚仪大岳台纔六千里,而北极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讵知极星之不直人上也 臣尝读黄帝《素书》:立于午而面子,立于子而面午,至于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面。立于卯而负酉,立于酉而负卯,至于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则皆曰南面。臣始不谕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为北也。常以天中为北,则盖以极星常居天中也。《素问》尤为善言天者。今南北纔五百里,则北极辄差一度以上;而东西南北数千里间,日分之时候之,日未尝不出于卯半而入于酉半,则又知天枢既中,则日之所出者定为东,日之所入者定为西,天 极不,当中北。又曰:『天常倾西北,极星不得居中。』臣谓以中国规观之,天常北倚可也,谓极星偏西则不然。所谓东西南北者,何从而得之 岂不以日之所出者为东,日之所入者为西乎 臣(极)[枢]则常为北无疑矣。以衡(规)[窥]之,日分之时,以浑仪抵极星以候日之出没,则常在卯酉之半少北。此殆放乎四海而同者,何从而知中国之为东南也 彼徒见中国东南皆际海而为是说也。臣以谓极星之果中,(中)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几千万里之外邪 今直当据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为法;不足为法者,宜置而勿议可也。
其二
曰:纮平设以象地体,今浑仪置于崇台之上,下瞰日月之所出,则纮不与地际相当者。臣详此说虽粗有理,然天地之广大,不为一台之高下有所推迁。盖浑仪考天地之体,有实数,有准数。所谓实者,此数即彼数也,此移赤彼亦移赤之谓也。所谓准者,以此准彼,此之一分,则准彼之几千里之谓也。今台之高下乃所谓实数,一台之高不过数丈,彼之所差者亦不过此,天地之大岂数丈足累其高下 若衡之低昂,则所谓准数者也。衡移一分,则彼不知几千里,则衡之低昂当审,而台之高下非所当恤也。
其三曰:月行之道,过交则入黄道六度而稍却,复交则出于黄道之南亦如之。月行周于黄道,如绳之绕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阴,则日为之亏,入蚀法而不亏者,行日之阳也。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周有奇然后复会。今月道既不能环绕黄道,又退交之渐当每日差池,今必月终(日)[而]顿移,亦终不能符会天度,当省去月环。其候月之出入,专以历法步之。
其四,衡上下二端皆径一度有半,用日之径也。若衡端不能全容日月之体,则无由审日月定次。欲日月正满上衡之端,不可动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为法也。
译
我现在汇集古今的说法来推求天数天象,发现有不相符合的地方十三处:
其一,旧说认为如今中国地处东南,应当向西北方向望极星,安放天枢。
古代观测天象的人,从安南都护府到浚仪大岳台才六千里,而北极星的高度差就有十五度,如果继续往北,怎么知道极星不会正对着人的头顶上方呢?我曾读黄帝《素书》:站在南方面朝北方,站在北方面朝南方,以至于从东方望向西方,从西方望向东方,都称为面北。站在东方背对西方,站在西方背对东方,以至于从南方望向北方,从北方望向南方,都称为面南。我起初不理解其中的道理,如今想来,是因为常以天的中央为北方。既然常以天的中央为北方,那大概是因为极星常常居于天的中央。《素问》尤其善于谈论天象。现今南北方向才相差五百里,北极高度就差一度以上;而在东西南北数千里之间,在春分、秋分之日观测,太阳没有不是从卯位偏东出,从酉位偏西入的,由此可知天枢既然居中,太阳升起的方位就一定是东,太阳落下的方位就一定是西,天枢应当在正北方,不应偏移。又有说法说:『天常向西北倾斜,极星不能居于正中。』我认为,就中国所处的位置来看,天常向北倾斜是可以的,但说极星偏西就不对了。所谓东西南北,是根据什么来确定的呢?岂不是以太阳升起之处为东,太阳落下之处为西吗?我认为天枢常年居于正北无疑。用仪器观测,在春分秋分之日,用浑仪对准极星来观测太阳的出没,太阳就常在卯位与酉位之间稍偏北的地方。这大概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怎么能凭此就知道中国处于东南方呢?那种说法只是因为看到中国东南皆临海才有此说。我认为,即使极星果真居于正中,情况已经如此,又怎么能知道茫茫几千万里之外的情况呢?如今只应当依据建立邦国之地、人目所能及的范围来制定法度;那些不足以作为依据的,应当搁置不加讨论。
其二说:地纮平放以象征大地,如今浑仪安放在高台之上,向下俯瞰日月的出没,那么地纮就与实际地平线不相符合。我详细考察这种说法虽然粗看有道理,但天地的广大,不会因为一座高台的高低而有所改变。浑仪考察天地之体,有实数,有准数。所谓实数,是指此处的数就是彼处的数,此处移动一分,彼处也移动一分的意思。所谓准数,是以此处比准彼处,此处一分,就相当于彼处几千里的意思。如今高台的高低属于所谓的实数,一座高台的高度不过数丈,它所造成的误差也不过如此,天地之大岂能因数丈的高低而受影响?至于仪器横衡的高低,则属于所谓的准数。横衡移动一分,那边就不知相差几千里,所以横衡的高低应当审慎对待,而高台的高低就不必担忧了。
其三说:月亮运行的轨道,经过交点后进入黄道以内六度而稍微退回,再次经过交点又偏出黄道之南也是如此。月亮沿黄道运行一周,就像绳子缠绕树木一样,所以月亮交会时运行在太阳之阴(黄道之内),太阳就会被月亮遮蔽而出现亏食;符合蚀法却不发生亏食的情况,是因为月亮运行在太阳之阳(黄道之外)。每月退交一次,经过二百四十九周有余才再次会合。如今月道既然不能环绕黄道运行,而且退交的幅度应当每日都有差别,如今却是月末才骤然移动一次,最终也不能符合天度,应当去掉月环这一设置。观测月亮出入的方法,应当专门用历法来推算。
其四,横衡两端都是直径一度半,
下端亦一度有半,则不然。若人目迫下端之东以窥上端之西,则差几三度。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之(星)[星]正当穿之中心。今两端既等,则人目游动,无因知其正中无: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今以钩股法求之,下径三分,上径一度有半,则两窍相覆,大小略等。人目不摇,则所察自正。
其五,前世皆以极〔星〕为天中,自祖 以玑衡窥考天极不动处,乃在极星之末犹一度有余。今铜仪天枢内径一度有半,乃谬以衡端之度为率。若玑衡端平,则极星常游天枢之外;玑衡小偏,则极星乍出乍入。令瓒旧法,天枢乃径二度有半,盖欲使极星游于枢中也枢:原作「天」,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臣考验极星更三月三:原作「文」,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而后知天中不动处远极星乃三度有余,则祖 窥考犹为未审。今当为天枢径七度,使人目切南枢望之,星正循北极枢里周,常见不隐,天体方正。
其六,令瓒以辰刻、十干、八卦皆刻于纮,然纮正平而黄道斜运,当子午之间,则日径度而道促;卯酉之际,则日迤行而道舒。如此,辰刻不能无谬。新铜仪则移刻于纬,四游均平,辰刻不失。然令瓒天中单环,直中国人顶之上,而新铜仪纬斜络南北极之中,与赤道相直。旧法设之无用,新仪移之为是。然当侧窥如车轮之牙,而不当衡规如鼓陶,其旁迫狭,难赋辰刻,而又蔽映星度。
其七,司天铜仪,黄赤〔道〕与纮合铸,不可转移,虽与天运不符,至于窥测之时,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复运游仪抵本宿度,乃求出入黄道与去极度,所得无以异于令瓒之术。其法本于晁崇、斛兰之旧制,虽不甚精缛,而颇为简易。李淳风尝谓斛兰所作铁仪,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以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减十度。此正谓直以赤道候月行,其差如此。今黄赤道度,再运游仪抵所舍
宿度求之,而月行则以月历每日去极度算率之,不可谓之(谬)[胶]也。新法定宿而变黄道,此定黄道而变宿,但可赋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余分,此其为略也。
其八,令瓒旧法,黄道设于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而玑最处其下。每月移交,则黄赤道辄变。今当省去月道,徙玑于赤道之上,而黄道居赤道之下,则二道与衡端相迫,而星度易审。
其九,旧法规环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银丁。所以施银丁者,夜候天晦,不可目察,则以手切之也。古之人以璇为之,璇者珠之属也。今司天监三辰仪,设齿于环背,不与横箫会,当移列两旁,以便参察。
其十,旧法重玑皆广四寸,厚四分。其它规轴,椎重朴拙,不可旋运。今小损其制,使之轻利。
译是采用太阳的视直径。如果衡端不能完全容纳日月的形体,就无从审定日月的确切位置。要让日月正好完全填满上端衡孔,不能移动分毫,这就是采用一度半作为标准的原因。下端也是一度半,那就不对了。如果人的眼睛靠近下端偏东处来窥视上端偏西处,误差就会将近三度。凡是求测星辰的方法,必须让所求的星正好对准孔穴的中心。如今上下两端孔径相等,那么人眼稍有游移,就无从知道是否对准中心。如今用勾股法来推求,下端孔径三分,上端孔径一度半,那么两个孔穴相互重合时,大小大致相等。人眼不必摇动,所观察的自然就是正确的。
其五,前代都以极星为天的中心,自祖 以玑衡观测考察,发现天极不动之处,其实在极星之外还有一度多。如今铜仪天枢内径为一度半,是错误地把衡端的度数当作标准。如果玑衡两端持平,那么极星就常常游移到天枢之外;玑衡稍有偏差,极星就会时隐时现。梁令瓒的旧法,天枢直径为二度半,大概是想让极星游动于天枢之内。我经过三个月的考验极星,才知道天的不动之中心距离极星实有三度多,可见祖 的观测考察还不够精确。如今应当把天枢直径定为七度,使人眼贴近南枢观测,星正好沿着北极枢的内周运行,常见不隐,天体的位置才算端正。
其六,梁令瓒把辰刻、十干、八卦都刻在地纮上,但地纮平放而黄道是斜向运行的,当子午之间时,太阳径直穿过而路程短促;卯酉之间时,太阳斜行而路程舒缓。这样一来,辰刻的标示就不能没有误差。新铸铜仪把刻度移到纬环上,使四游仪均匀平正,辰刻就不会有误差了。但梁令瓒的天中单环,正对着中国人的头顶正上方,而新铜仪的纬环则斜绕在南北极之间,与赤道相对。旧法设置无用,新仪的改移是对的。但应当侧向观测,如同车轮的辐条一样,而不应当像鼓面陶盆一样正对横放,因为它周边狭窄,难以标注辰刻,又会遮蔽星度。
其七,司天监的铜仪,黄道赤道与地纮铸为一体,不能转动,虽然与天体运行不完全相符,但在实际观测时,先用距度星考定日月五星所在的位置,再转动游仪对准本宿度,求得出入黄道与去极度,所得结果与梁令瓒的方法并无不同。这种方法本源于晁崇、斛兰的旧制,虽然不算十分精密繁复,却相当简便。李淳风曾说斛兰所制铁仪,赤道固定不动,就像用胶粘住的柱子一样,用来考察月亮运行,误差有时达到十七度,最少也不少于十度。这正是说只用固定的赤道来推算月行,误差竟会如此之大。如今黄道赤道的度数,是反复转动游仪对准所在宿度来求取的,而月亮的运行则依据月历每日的去极度进行推算,不能说这是胶柱不化。新法固定星宿而改变黄道位置,这里则是固定黄道而改变星宿位置,但只能标注三百六十五整度而不能具体到零余分数,这就是它的粗略之处。
其八,梁令瓒的旧法,黄道设置在月道之上,赤道又次于月道,而玑环则处于最下方。每月移交一次,黄道赤道就随之改变。如今应当去掉月道,把玑环移到赤道之上,而让黄道位于赤道之下,这样两道就与衡端相靠近,星度就容易审定了。
其九,旧法规环一面刻着周天度数,一面加装银钉。之所以设置银钉,是因为夜间观测天象昏暗不明,不能用眼观察,就用手去触摸。古人是用璇(一种玉石)来做的,璇是珠类之物。如今司天监的三辰仪,把齿刻设在环背上,与横箫不相配合,应当移到两旁,以便于参照观测
其十一,古之人知黄道岁易,不知赤道之因变也。黄道之度,与赤道之度相偶者也。黄道徙而西,则赤道不得独胶。今当变赤道与黄道同法。
其十二,旧法黄赤道平设,正当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其后乃别加钻孔,尤为拙谬。今当侧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际之外,自不凌蔽。
其十三,旧法地纮正络天经之半,凡候三辰出入,则地际正为地纮所伏。今当徙纮稍下,使地际与纮之上际相直。候三辰伏见,专以纮际为率,自当默与天合。」
又言浑仪制器曰:「浑仪之为器,其属有三三:原作「二」,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相因为用。其在外者曰体,以立四方上下之定位;其次曰象,以法天之运行,常与天随;其在内玑衡,玑以察
纬,衡以察经。求天地端极三明匿见者,体为之用;察黄道降陟辰刻运徙者,象为之用;四方上下无所不属者,玑衡为之用。
体之为器,为圆规者四。其规之别:一曰(径)[经],(径)[经]之规二并峙,正抵子午,若车轮之植。二规相距四寸,夹规为齿,以别去极之度。北极出纮之上三十有四度十分度之八强;南极下纮亦如之。对衔二釭,联二规以为一,釭中容枢。二曰纬,纬之规一,与(径)[经]交于二极之中,若车轮之倚倚:原作「中」,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南北距极皆九十一度强。夹规为齿,以别周天之度。三曰纮,纮之规一,上际当(径)[经]之半,若车轮之仆,以考地际,周赋十二辰,以定八方。纮之下有趺,从一衡一,刻沟受水以为平。中沟为地,以受注水。四末建趺,为升龙四以负纮。凡浑仪之属皆属焉。龙吭为纲维之四揵以为固。
象之为器,为圆规者四。其规之别:一曰玑,玑之规二并峙,相距如(径)[经]之度。夹规为齿,对衔二釭,釭中容枢,皆如(径)[经]之率。设之亦如(径)[经],其异者(径)[经]胶而玑可旋。二曰赤道,赤道之规一,刻玑十分寸之三以衔赤道。赤道设之如纬,其异者纬胶于(径)[经],而赤道衔于玑,有时而移,度穿一窍,以移岁差。三曰黄道,黄道之规一,刻赤道十分寸之二以衔黄道,其南出赤道之北际二十有四度,其北入赤道亦如之。交于奎、角,度穿一窍;以铜编属于赤道。岁差盈度,则并赤道徙而西。黄赤道夹规为齿,以别均迤之度。
玑衡之为器,为圆规二,曰玑,对(齿)[峙],相
距如象玑之度,夹规为齿,皆如象玑。其异者,象玑对衔二釭,而玑对衔二枢,贯于象玑天(径)[经]之釭中。三物相重,不相胶,为间十分寸之三,无使相切,所以利旋也。为横箫二,两〔端〕夹枢,属于玑,其中挟衡为横一,栖于横箫之间。
译。
其十,旧法各重玑环都是宽四寸,厚四分。其他的规环轴柱,笨重粗拙,难以转动。如今应当稍微减小它的规格,使它轻便灵活。
其十一,古人知道黄道每年会有偏移,却不知道赤道也会随之变化。黄道的度数,是与赤道的度数相配对的。黄道向西偏移,赤道就不能固定不变。如今应当让赤道与黄道用同样的方法一并变化。
其十二,旧法黄道赤道平放设置,正好对着观测的天度,遮蔽人的视线,无法观测。此后又另外加钻孔洞,更是笨拙荒谬。如今应当侧放并稍微偏斜,使天度显露在北侧边缘之外,自然就不会被遮蔽。
其十三,旧法地纮正好环绕在天经的中部,凡观测日月五星的出入,地平线正好被地纮所遮盖。如今应当把地纮稍微下移,使地平线与地纮的上边缘相对齐。观测日月五星的隐现,专门以地纮边缘为准,自然就能与天象暗合了。」
沈括又谈论浑仪的制作说:「浑仪这种仪器,共有三个组成部分,相互配合使用。在外的叫体,用来确立四方上下的固定位置;其次叫象,用来效法天体的运行,常常随天体一起转动;在内的是玑衡,玑用来观测纬度,衡用来观测经度。要探求天地的端极、日月五星的隐现,体部就发挥作用;要观测黄道的升降、辰刻的运行变化,象部就发挥作用;四方上下无所不涉及的,玑衡就发挥作用。
体这一部分,用四个圆环。这些圆环的区别是:一叫经环,经环二重并立,正对子午方向,像车轮竖立一样。两环相距四寸,环间设齿,用来区别去极的度数。北极高出地纮之上三十四又十分之八度强;南极在地纮之下也是如此。两端衔接两个轴承,把两环联结为一体,轴承中容纳枢轴。二叫纬环,纬环一重,与经环相交于两极中央,像车轮横卧一样,南北距离两极都是九十一度强。环间设齿,用来区别周天的度数。三叫纮环,纮环一重,上边缘正对着经环的中点,像车轮平放一样,用来考察地平线,环周标记十二辰,以确定八方。纮环下面有底座,纵横各一道沟槽,刻沟盛水以取水平。中间的沟槽是地沟,用来接纳注入的水。四角设有支座,做成四条上升的龙来承托纮环。凡是浑仪各部件都附属于此。龙的口部作为四条系带的固定点以求稳固。
象这一部分,也用四个圆环。这些圆环的区别是:一叫玑环,玑环二重并立,相距的尺寸与经环相同。环间设齿,两端衔接两个轴承,轴承中容纳枢轴,都与经环的规格相同。设置方式也与经环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经环是固定的,而玑环可以转动。二叫赤道环,赤道环一重,在玑环上刻十分之三寸的凹槽以衔接赤道环。赤道环的设置方式与纬环相同,不同之处在于纬环固定于经环上,而赤道环衔接在玑环上,有时可以移动,每度钻一个小孔,以便调整岁差。三叫黄道环,黄道环一重,在赤道环上刻十分之二寸的凹槽以衔接黄道环,黄道向北超出赤道二十四度,向南也是如此。黄道与赤道相交于奎宿、角宿处,每度钻一个孔;用铜丝把黄道环系连在赤道环上。岁差累积满一度,就连同赤道环一起向西移动。黄道环、赤道环间设齿,用来区别运行迂回曲折的度数。
玑衡这一部分,用两个圆环,叫玑环,相对而立,相距的尺寸与象部的玑环相同,环间设齿,都与象部的玑环相同。不同之处在于,象部的玑环两端衔接两个轴承,而这里的玑环两端衔接两个枢轴,贯穿在象部玑环、体部经环的轴承之中。三层部件相互叠合,却不粘连固定,中间留有十分之三寸的间隙,不使它
中衡为鵳,以贯横箫,两末入于玑之罅而可旋。玑可以左右,以察四方之祥;衡可以低昂,以察上下之祥。」
《浮漏议》曰:「播水之壶三,而受水之壶一。曰求壶、废壶,方中皆围尺有八寸,尺有四寸五分以深,其食二斛,为积分四百六十六万六千四百六十。曰复壶,如求壶之度,中离以为二,元一斛介八斗,而中有达。曰建壶,方尺植三尺有五寸,其食斛有半。求壶之水,复壶之所求也。壶盈则水驶,壶虚则水凝。复壸之 为枝渠,以为水节。求壶进水暴,则流怒以摇复壶,又折以为介。复为枝渠,达其滥溢。枝渠之委,所谓废壶也,以受废水。三壶皆所以播水,为水制也。自复壶之介,以玉权酾于建壶,建壶所以受水为刻者也。建壶一易箭,则发土室以泻之。求、复、建壶之泄,皆欲迫下,水所趣也。玉权下水之 寸,矫而上之然后发,则水挠而不躁也。复壶之达半求壶之注,玉权半复壶之达。枝渠博皆分,高如其博,平方如砥,以为水 。壶皆为之幂,无使秽游,则水道不慧。求壶之幂龙纽,以其出水不穷也。复壶士纽,士所以生法者,复壶制法之器也。废壶鲵纽,止水之渖,鲵所伏也。铜史令刻,
执漏政也。冬设燎,以泽凝也。注水以龙噣直颈附于壶体,直则易浚,附于壶体则难败。复壸玉为之喙,衔于龙噣,
谓之权,所以权其盈虚也。建壶之窒,涂而弥之以重帛,窒则不吐也。管之善利者,水所溲也,非玉则不能坚良以久。权之所出高则源轻,源轻则其委不悍而溲物不利。箭不效于玑衡,则易权、洗箭而改画,覆以玑衡,谓之常不弊之术。今之下漏者,始尝甚密,久复先天者管泐也。管泐而器皆弊者,无权也。弊而不可复寿者,术固也。察日之晷以玑衡,而制箭以日之晷迹,一刻之度,以赋余刻,刻有不均者,建壶有眚也建壶: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赘者磨之,创者补之,百刻一度,其壶乃善。昼夜已复,而箭有余才者,权鄙也。昼夜未复,而壶吐者,权(汰)[沃]也。如是,则调其权,此制器之法也。
下漏必用甘泉,恶其之为壶眚也。必用一源,泉之冽者,权之而重,重则敏于行,而为箭之情慓;泉之卤者,权之而轻,轻则椎于行椎:原作「权」,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而为箭之情驽。一井不可他汲,数汲则泉浊。陈水不可再注,再注则行利。此下漏之法也。
箭一如建壶之长,广寸有五分,三分去二以为之厚,其阳为百刻,为十二辰。博牍二十有一,如箭之长,广五分,去半以为之厚。阳为五更,为二十有五筹;阴刻消长之衰。三分箭之广,其中刻契以容牍。夜算差一刻,则因箭而易牍。
译们相互摩擦,这样便于转动。设两根横箫,两端夹住枢轴,附属于玑环,其中夹着一根横衡,安置在两根横箫之间。横衡中间有窥管,贯穿横箫,两端插入玑环的缺口中可以转动。玑环可以左右转动,用来观测四方的天象;衡可以上下俯仰,用来观测上下的天象。」
《浮漏议》说:「播水的壶有三只,受水的壶有一只。分别叫求壶、废壶,方口都是周长一尺八寸,深一尺四寸五分,容水二斛,积分为四百六十六万六千四百六十。叫复壶的,尺寸与求壶相同,中间分隔为两部分,原本一斛分作八斗,中间相通。叫建壶的,方口一尺,高三尺五寸,容水一斛半。求壶里的水,是供给复壶用的。壶水满则水流快,壶水空则水流慢。复壶设有支渠,用来调节水量。求壶进水急促时,水流湍急会冲击摇动复壶,就用支渠分流。复壶又设有支渠,疏导多余溢出的水。支渠的余水,流入所谓的废壶中,用来接收废水。三只壶都是用来传播水流的,是控制水量的装置。从复壶的分隔处,用玉权把水滴入建壶,建壶就是用来接受水、标示刻度的。建壶每换一次刻箭,就打开泄水口把水放掉。求壶、复壶、建壶的排水,都要力求向下急流,这是水流本身的趋势。玉权下方的出水口,要矫正抬高然后才开启,这样水流才平稳而不急躁。复壶通向建壶的水道口径是求壶注水口的一半,玉权口径又是复壶水道口径的一半。支渠的宽度都相同,深度与宽度相等,渠底平整如磨石,用来使水流均匀。各壶都要加盖,避免杂物混入,否则水道就不通畅。求壶的盖钮做成龙形,因为它出水不断。复壶的盖钮做成士人形,士是制定法度的人,复壶是控制水量法度的器具。废壶的盖钮做成鲵鱼形,用来止住积水的沉淀,是鲵鱼藏伏之处。铜人手持刻箭,执掌记时之事。冬天设置火炉加温,以防止水结冰。注水的龙嘴笔直伸出并贴附在壶身上,笔直则容易疏通,贴附壶身则不易损坏。复壶用玉做嘴,衔接在龙嘴上,称为权,用来权衡水量的盈虚。建壶的孔洞,要用涂料密封并加盖厚布,密封好就不会漏水。管道要选用质地精良的材料,因为水是从中渗出的,如果不是玉制的,就不能坚固耐用长久。权所在的出水口位置高,水源的压力就轻,水源压力轻,那么水流就不猛,控制水量也不精确。刻箭若与浑仪观测的结果不符,就应更换权和刻箭并重新刻画,再用浑仪来核对,这才是长久不出问题的方法。如今下漏计时的方法,起初都很精密,时间一久便逐渐与天象不符,是因为管道有裂纹磨损。管道磨损而各部件都出问题,是因为没有权来调节。损坏而不能再修复延长使用寿命的,是因为方法本身有局限。用浑仪观测太阳的日影,来校正刻箭上依据日影推算的刻度,一刻的长度,据此推算出其余各刻,如果各刻不均匀,那是建壶出了毛病。多余的地方就磨去,破损的地方就修补,凑足百刻一整天的标准,这样壶才算好用。一昼夜已经循环完毕,而刻箭还有余量,是权偏重了。一昼夜还没循环完,壶里的水就已经漏光了,是权偏轻了。遇到这种情况,就要调整权的重量,这是制作器具的方法。
下漏计时一定要用甘美的泉水,是担心水质不好会损害壶体。一定要用同一水源,泉水清冽的,权重就重,重就流动得快,刻箭的记录也就急促;泉水味咸的,权重就轻,轻就流动得慢,刻箭的记录也就迟缓。一口井不能到别处去打水,多次汲取泉水就会浑浊。存放已久的
镣匏,箭舟也。其虚五升,重一镒有半。锻而赤柔者金之美者也。然后渍而不〔墨〕,墨者其久必蚀。银之有
铜则墨,铜之有锡则屑,特铜久则腹败而饮,皆工之所不材也。」
《景表议》曰:「步景之法,惟定南北为难。古法置执▯木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此句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极星不当天中,而候景之法取晨夕景之最长者规之,两表相去中折以参▯,最短之景为日中。然测景之地,百里之间,地之高下东西不能无偏;其间又有邑屋山林之蔽,倘在人目之外,则与浊氛相杂,莫能知其所蔽;而浊氛又系其日之明晦风雨,人间烟气尘坌变作不常。臣在本局候景,入浊出浊之节,日日不同,此又不足以考见出没之实,则晨夕景之短长未能得其极数。
参考旧闻,别立新术。候景之表三,其崇八尺,博三寸三分,杀一以为厚。圭首剡其南使偏锐。其趺方厚各二尺,环趺刻渠受水以为准。以铜为之。表四方志墨以为中刻之,缀四绳,垂以铜丸;各当一方之墨。先约定四方,以三表南北相重,令趺相切,表别相去二尺,各使端直。四绳皆附墨,三表相去左右上下以度量之,令相重如一。自日初出,则量西景三表相去之度,又量三表之端景之所至,各别记之。至日欲入,候东景亦如之景亦:原作「候相」,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长短同,相去之 密又同,则以东西景端随表景规之,半折以求最短之景。五者皆合,则半折最短之景为北,表南墨之下为南,东西景端为东西。五候一有不合惟:原作「为」,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未足以为正。既得四方,则惟设一表「则半析最短」以下一段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方首,表下为石席,以水平之,植表于席之南端。席广三尺,长如九服冬至之景,自表趺刻以为分,分积为寸,寸
积为尺。为密室以栖表,当极为溜,以下午景使当表端。副表并趺崇四寸,趺博二寸,厚五分,方首,剡其南,以铜为之。凡景表景薄不可辨,即以小表副之,则景墨而易度。」
元丰五年正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王安礼言:「详定浑仪官欧阳发言,至道、皇佑之器皆差而无据,今造浑仪、浮漏木样,准诏进呈。及欧阳发具新器之变、旧器之失。臣等看详,除司天监浮漏 谬不可用,乞依新样改造外,至道、皇佑之器及影表各有差谬,欲依欧阳发条奏施行。」从之。
【宋会要】
定制造水运浑天仪所奏据下文,此条当元佑初事。宋以火德王天下,所造浑仪其名水运,甚非吉兆。乞更水名,以避刑 火德之忌。』案张衡谓之刻漏仪,一行谓之水运俯视图,张思训所造,太宗皇帝赐名太平浑仪,名称并各不一。
译水不能再重新使用,重新使用就会使水流失常。这就是下漏计时的方法。
刻箭长度与建壶相同,宽一寸五分,去掉三分之二作为厚度,箭的阳面刻百刻,标十二辰。木牍宽二十一片,长度与箭相同,宽五分,去掉一半作为厚度。阳面刻五更,标二十五筹;阴面刻昼夜消长的变化。把箭宽三等分,在中间刻契口以容纳木牍。夜间计时若相差一刻,就根据箭来更换木牍。镣匏是浮箭的舟,容积五升,重一镒半。锻炼后色泽赤而质地柔韧的是上等的金属。然后浸渍处理使其不会发黑,如果发黑,时间一久就必然锈蚀。银中含铜就会发黑,铜中含锡就会剥落变脆,特别是铜制的时间一久就会腹部损坏而渗水,这些都是工匠所不该用的材料。」
《景表议》说:「测量日影的方法,只有确定南北方向最为困难。古法是立一根杆子作为标杆,用来标记太阳出时的影子和太阳落时的影子。白天参照正午的日影,夜晚参照北极星来校验。极星并不正对着天的正中,而观测日影的方法是取早晚日影最长的一次来画规,两个标杆之间的距离取中点作为参照,日影最短之时即为正午。然而测量日影的地点,方圆百里之间,地势高低、东西方位不可能没有偏差;这之间又有城邑房屋山林的遮挡,如果恰好挡在人的视线之外,就会与浑浊的雾气相混杂,无法知道到底是什么遮挡了视线;而浑浊雾气又与当日的阴晴风雨有关,人间烟气尘土变化无常。我在本局观测日影时,日影出入浑浊雾气的时刻,每天都不相同,这也不足以考察出太阳出没的真实情况,那么早晚日影的长短也就未必能得到最精确的数值。
参考前人旧说,另立新的方法。用于观测日影的标杆有三根,高八尺,宽三寸三分,逐渐削减一分作为厚度。杆顶剡削使南面偏斜尖锐。杆座方形厚重,各二尺见方,环绕杆座刻凿水槽盛水以取水平。都用铜制成。标杆四面各标出墨线作为中心刻度,系上四条绳子,垂下铜丸;各自对应一个方向的墨线。先约略确定四个方位,用三根标杆南北相叠,使杆座互相贴紧,三杆彼此相隔二尺,各自保持端正笔直。四条绳子都要贴合墨线,三根标杆之间的左右上下距离都要用尺度测量,使它们互相重合如同一根。从太阳刚出来时,就测量西边日影与三根标杆相距的尺度,又测量三根标杆顶端日影所到达之处,分别记录下来。到太阳快落下时,观测东边的日影也像这样做。如果长短相同,相距的密合程度也相同,就用东西两边日影的端点连同标杆影子来画规,取中点求得日影最短之处。以上五项都相符,就取日影最短处的中点连线作为南北方向的北端,标杆南面墨线之下为南端,东西日影的端点为东西方向。五项观测有一项不相符的,就不足以作为准确的依据。已经确定了四个方位,就只需设置一根标杆,做成方形的杆头,标杆下用石座垫平取平,把标杆竖立在石座的南端。石座宽三尺,长度如同九服之地冬至日影的长度,从标杆底座开始刻画分度,积分为寸,积寸为尺。修建一间密室来安置标杆,正对北极处开一道天窗,让正午的日影正好射到标杆顶端。副标杆连同底座高四寸,底座宽二寸,厚五分,方形杆头,南面剡削偏斜,用铜制成。凡是景表所测的日影,如果影子淡薄难以辨认,就用副标杆来配合观测,这样影子就会清晰而容易测量。」
元丰五年正月二十三日,翰林学士王安礼上言:「详定浑仪的官员欧阳发说,至道、皇祐年间的仪器都存在误差且缺乏依据,如今已按诏令制造出浑仪、浮漏的木质样品,进呈御览。欧阳发已详细说明
今新制备二器而三用,乞特赐名,以称朝廷制作之意。」诏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 :「局直长齐良状:『伏
元佑三年四月八日,翰林学士许将等言:「详定元佑浑天仪象所先被旨制造水运浑仪木样,如试验候天不差,即别造铜器。今臣等(画)[昼]夜校验,与天道已参合不差。」诏以铜造,仍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其后将等又言:「前所谓浑天仪者,其外形圆,其内则有玑有衡。其外形圆,即可 布星度;其内有玑有衡,即可仰窥天象。若仪象则兼二器有之仪象:原作「浑天仪」,文意不属。据本类下文所引将奏改。,同为一器。然
既言浑天,则其为象可知。而于浑象中设玑衡,使人内窥天象,以占测为主,故可总谓之浑天仪。今所建仪象别为二器「建」下原衍「运」字,据文意删。,而浑仪占测天度之真数,又以浑象置之密室,自为天运,与仪参合。若并为一器,即象为仪,以同正天度,则浑天仪象两得之矣。此亦本朝备具典礼之一法也。乞更作浑天仪。」从之。
六年,新作浑仪。其制:筑台,其上设浑仪以铜,于黄、赤道窥管测日度三百六十四度四分度之一。其次浑天,其制如大锅,以木为之,面设星象,随天轮运转。置人于中候之,对窍视星。其次刻漏(其次刻漏),其次以三铜池,以水转轮,每刻木人击钲以为准。左相三十年经营其一,左丞苏公并▯其一。王沇之监领,于太师府置局,司天监亦迁就焉。其台四,存其旧者,比较日久,乃取拾。浑仪造已多年,此更一年可成。自今用木架楼引水,定漏测日。
七年四月二日,诏尚书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
六月十四日,元佑浑天仪象成,诏三省、枢密院官阅之。
绍圣元年十月十六日,诏礼部、秘书省就详定制造浑天仪象所以新旧浑仪令判局以下同测验,择取其候望精密、可久施用者,具应用官吏数申尚书省。
三年六月十三日,元佑浑仪所言:「今欲修写《仪象制度》、《法略》各一部,申纳尚书省并秘阁。」从之。
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七日,知亳州林希上撰到《浑天仪象碑文》,诏送浑天仪象所立石。希先为吏部尚书,被旨撰文,至是来上。
徽宗宣和六年七月二十
九日,诏置讨论制造玑衡所,以宰相王黼总领,内(符)[侍]师成副之。先是,黼奏得方士玑衡之书,造小样验之,与天运合,如唐一行之制,乞命有司置局,如样制造。手诏赐黼曰:「朕惟帝尧命羲和以授四时,然后厘百工,熙庶绩;逮大舜在玑衡以齐七政,然后类上帝,禋六宗。肆朕纂承,常患观天之器,未详垂象之原。乃得元儒,有明往制。卿顺考古道,博极 书,详《洪范》之陈,得妙极之数。
译新仪器的改进之处与旧仪器的缺失之处。臣等审查详情,除了司天监的浮漏错误太多不能使用,请求按新样改造之外,至道、皇祐年间的浑仪与景表各自存在差错,希望按照欧阳发所奏的意见施行。」皇帝准奏。
【宋会要】
制定制造水运浑天仪的机构曾上奏——此条内容应属元祐初年之事。宋朝以火德统治天下,所制造的浑仪却名为水运,很不吉利。请求更改与水相关的名称,以避讳克制火德的忌讳。』案:张衡称之为刻漏仪,一行称之为水运浑天仪,张思训所制造的,太宗皇帝赐名为太平浑仪,各家名称都不一致。如今新制的仪器兼具两种用途,请求特别赐名,以符合朝廷制作此仪的用意。」皇帝下诏以「元祐浑天仪象」为名。(局直长齐良上状说:……)
元祐三年四月八日,翰林学士许将等上言:「详定元祐浑天仪象所此前奉旨制造水运浑仪的木质样品,如果经过试验观测天象没有偏差,就另外制造铜制仪器。如今臣等昼夜校验,与天道已经吻合不差。」皇帝下诏用铜制造,仍以「元祐浑天仪象」为名。此后许将等人又上言:「以前所谓的浑天仪,外形是圆的,内部则有玑有衡。它外形是圆的,就可以标示星辰度数;内部有玑有衡,就可以仰头观测天象。至于仪与象,则是两种器具兼而有之,合为一器。既然称为浑天,那么它可以呈现天象也就可想而知。而在浑象中设置玑衡,使人能够在内部观测天象,以占测天象为主要用途,所以可以统称为浑天仪。如今所建的仪与象分成两件器具,而浑仪用来占测天度的真实数值,又把浑象安放在密室之中,让它自行运转以模拟天体运行,与浑仪相互参照吻合。如果把它们合并为一件器具,即以象为仪,来统一校正天度,那么浑天仪与浑天象的功用就都能兼得了。这也是本朝完备礼制的一种方法。请求另外制造浑天仪。」皇帝准奏。
元祐六年,新造浑仪。它的制式:修筑高台,台上安置浑仪,用铜制作,在黄道、赤道处设窥管以测量太阳的度数,共三百六十四又四分之一度。其次是浑天象,形制像一口大锅,用木料制成,表面绘制星象,随着天轮一起转动。让人处在其中观测,对准窥孔观察星象。再其次是刻漏,再其次用三只铜壶,用水力转动轮子,每到一刻就有木人击钲报时作为标准。左相花了三十年经营其中一部分,左丞苏颂又参与了另一部分。由王沇之监督统领,在太师府设置机构,司天监也随之迁移过去。台有四座,保留下来的是旧有的部分,经过长期比较校验,才有所取舍。浑仪已经制造多年,再花一年就可以完成。此后用木架来引水,以确定漏刻、测量日影。
元祐七年四月二日,皇帝下诏命尚书左丞苏颂撰写《浑天仪象铭》。
六月十四日,元祐浑天仪象制成,皇帝下诏令三省、枢密院官员前往查阅。
绍圣元年十月十六日,皇帝下诏命礼部、秘书省前往详定制造浑天仪象所,让新旧浑仪都由该局官员依次测验,选取其中观测精密、可以长久使用的,把应当任用的官吏人数上报尚书省。
绍圣三年六月十三日,元祐浑仪所上言:「如今打算修写《仪象制度》、《法略》各一部,进呈尚书省并秘阁收藏。」皇帝准奏。
元符元年六月二十七日,知亳州林希进呈所撰写的《浑天仪象碑文》,皇帝下诏将碑文送至浑天仪象所刻石立碑。林希先前任吏部尚书时,曾奉旨撰写此文,到这时才进呈上来。
徽宗宣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皇帝下诏设置讨论制造玑衡所,由
受至言于方士,出盛物(于)之次,具存制样,若合契符。成百代不易之仪,正诸家相驳之说,究观审核,嘉孍不忘。」元佑间苏颂更作者,上寘浑仪,中设浑象,旁设昏晓更筹,激水以运之,三器一机,▯合躔度,最为奇巧。宣和间又(常)[尝]更作之,而此五仪者悉归于金。中兴更谋制作。
高宗绍兴二年十一月二日「年」上原脱「二」字,「月」下原衍「二」字,据本类后文所引补删。,工部员外郎袁正功言:「制度,浑仪安立非子午之正「安」上原衍「法要」二字,据本类后文所引删。,即有差错。今浑仪器象将欲安立,定测枢极,合要定子午正局官二员,乞下太史局差取。」诏测验官差李继宗,定正官差赵旗。俟造毕进呈日同参详指说制度。乃召苏颂子携取颂遗书子:原作「之」,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考质旧法,而携亦不能通也。至十四年,乃命宰臣秦桧提举铸浑仪,而以内侍邵谔专领其事领:原作「令」,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久而仪成。
三十二年,始出其二置太史局,而高宗先自为一仪寘诸宫中,以测天象测:原作「则」,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其制差小,而谔所铸盖祖是焉。后在锺鼓院者是也。
清台之仪,后其
一在秘书省。按仪制度按:原作「撰」,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表里凡三重:其第一重曰六合仪,阳经径四尺九寸六分,阔三寸二分,厚五分。南北正位位:原作「立」,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两面各列周天度数,南北极出入地皆三十一度少,度阔三分。阴纬单环纬:原作「为」,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大小如阳经,阔三寸二分,厚一寸八分。上置水平池,阔九分,深四分,沿环通流,亦如旧制。内外八干,十二枝,画艮、巽、坤、干卦于四维。第二重曰三辰仪,径四尺三分,阔二寸二分,厚五分。釭钏刻画如阳经。赤道单环,径四尺一寸四分,阔一寸二分,上列二十八宿,均天度数,阔二分七厘。黄道单环环:原脱,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径四尺一寸四分,阔一寸二分,厚五分。上列七十二候,均分卦策,与赤道相交,出入各二十四度弱。百刻单环,径四尺五寸六分
译宰相王黼总领此事,内侍师成担任副职。此前,王黼得到方士所献的玑衡之书,制造小样试验,与天体运行相符,如同唐代一行所制之法,请求皇帝命有司设立机构,依照样式制造。皇帝亲笔下诏赐给王黼说:「朕想起唐尧命令羲氏、和氏根据天象确定四时,然后整顿百官,振兴各项政务;到虞舜以玑衡观测校正七政(日月五星),然后祭祀上帝、六宗。如今朕继承大统,常常忧虑观测天象的仪器,未能详尽推究天象呈现的根源。如今得到有识见的儒者,深明古代的制度。你考究古法,博览群书,详审《洪范》所陈述的道理,得到精妙至极的数理。从方士那里得到至理之言,超出寻常事物之外,具备完整的制作样式,与古法若合符契。这将成为百代不变的仪器,纠正各家相互矛盾的说法,深入研究审核,朕对你的功绩铭记不忘。」元祐年间苏颂所制造的仪器,上层安置浑仪,中间设置浑象,旁边设置报更报晓的装置,用水力驱动运转,三种器具由一套机械带动,与天体运行的度数相符合,最为精巧奇妙。宣和年间又曾另外制造,但这五套仪器最终都落入金人手中。南宋中兴后又重新谋划制造。
高宗绍兴二年十一月二日,工部员外郎袁正功上言:「制造仪器的规制中,浑仪如果安置得不正对子午方向,就会产生误差。如今浑仪的器象即将安置,要确定测量的枢极位置,须有专门负责确定子午方位的正局官二人,请求下令太史局选派人员。」皇帝下诏派李继宗担任测验官,赵旗担任定正官。等仪器制造完成进呈之日,再一同详细参照说明其制度。于是召苏颂之子苏携取来苏颂的遗留著作,考订核实旧法,但苏携也未能完全通晓。到绍兴十四年,才命宰相秦桧提举铸造浑仪,由内侍邵谔专门负责此事,经过很长时间仪器才制成。
绍兴三十二年,才拿出其中两具安放在太史局,而高宗皇帝自己先制作了一具安放在宫中,用来观测天象。它的形制稍小,而邵谔所铸造的仪器大概就是以此为原本。此后放置在钟鼓院的那具就是这个。
清台所用的仪器,其后有一具放在秘书省。按仪器的制度,内外共三重:第一重叫六合仪,阳经环直径四尺九寸六分,宽三寸二分,厚五分。南北正位,两面各标列周天度数,南北极出入地平线都是三十一度稍多,度数宽三分。阴纬单环,大小与阳经环相同,宽三寸二分,厚一寸八分。上面设有水平槽,宽九分,深四分,沿环流通,也如同旧制。内外标有八干、十二枝,四角画着艮、巽、坤、干四卦。第二重叫三辰仪,直径四尺三分,宽二寸二分,厚五分。轴承与刻画方式如同阳经环。赤道单环,直径四尺一寸四分,宽一寸二分,上面标列二十八宿,均分天度,宽二分七厘。黄道单环,直径四尺一寸四分,宽一寸二分,厚五分。上面标列七十二候,均分节气卦策,与赤道相交,出入各二十四度弱。百刻单环,直径四尺五寸六分……
,阔一寸一分,厚五分,上列昼夜刻数。第三重曰四游仪,径三尺九寸,阔一寸九分,厚五分。釭钏刻画如璇玑,度阔二分半,望筩长三尺六寸五分,内员外方,中通孔窍,四面阔一寸四分七厘,窥眼阔三分,夹窥径五尺三分。鳌云以负龙柱,各高五尺二寸。十字平水台高一尺一寸七分,长五尺七寸,阔五寸二分。水槽阔七分,深一寸二分。(深一寸二分)若水运之法与夫浑象,则不复设。其后朱熹家有浑仪,颇考水运制度,卒不可得。苏颂之书虽在,大抵于浑象为详,而其尺寸多不载,是以难遽复云。旧制有白道仪以考月行,在望筩之旁。自熙宁沈括以为无益而去之,南渡更造,亦不复设焉。
译宽一寸一分,厚五分,上面列着昼夜刻度数。第三重叫四游仪,直径三尺九寸,宽一寸九分,厚五分。轴孔刻画如璇玑一样,宽度为二分半,望筒长三尺六寸五分,内圆外方,中间贯通孔窍,四面宽一寸四分七厘,窥眼宽三分,夹窥直径五尺三分。鳌云用来承托龙柱,各高五尺二寸。十字平水台高一尺一寸七分,长五尺七寸,宽五寸二分。水槽宽七分,深一寸二分。(深一寸二分)至于水运的方法以及浑象,就不再详细设述了。此后朱熹家中有浑仪,颇为考究水运的制度,最终也没能求得。苏颂的书虽然还在,但大体上对浑象记述较详,而其尺寸多未记载,因此难以马上恢复。旧制中有白道仪用来考察月亮运行,设在望筒的旁边。自从熙宁年间沈括认为它没有用处而去掉了它,南渡之后重新制造,也不再设置了。
极度。极星之在紫垣,为七曜、三垣、二十八宿众星所拱,是谓北极,为天之正中。而自唐以来,历家以仪象考测,则中国南北极之正,实去极星之北一度有半,此盖中原地势之度数也。中兴更造浑仪,而太史令丁师仁乃言:「临安府地势向南,于北极高下当量行移易。」局官吕璨言:「浑天无量行更易之制,若用于临安与天参合,移之他往必有差忒。」遂罢议。后十余年邵谔铸仪,则果用临安北极高下为之。以清台仪校之,实去极星四度有奇也。
正月十六日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此条为绍兴三年事,当移至上文该年十一月条前。,太史局参详指说制度浑仪丁师仁等言:「省记昨东京浑仪四座,至道仪一座,测验浑仪刻漏所安设皇佑仪一座,翰林天文局安设熙宁仪一座,太史局天文院安设元佑仪一座,合台安设,每约重二万余斤。今若制造折半浑仪一座,约度合用赤铜一万余斤。左右司覆实用赤铜八千四百八斤二两。昨元佑间制造浑仪真器,当时系两府提举。」诏合用物料令户部收买应副,其工匠下临安府和雇。仍令工部长贰专一提举。
七年夏,资中士人张大 以木为盖天,言可备军幕中候验,献诸朝。
十三年十月庚寅,诏制浑天仪。《高宗纪》。
十四年四月五日,太史局言:「制作浑仪,乞依旧例差官提举。」宰臣秦桧奏曰:「在廷之臣,罕能通晓。」上曰:「此实阙典,朕已令就宫中制造,范制虽小,可用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盖枢星中也。非久降出,用以为式,但当广其尺寸耳。」于是
命桧提举修制浑仪。
先是,工部员外郎谢伋伋:原作「汲」,据《宋史》卷八一《律历一四》改。言:「臣职赞共工之事,尝询浑仪之法,太史官生论议法制不同,几成聚讼,铸作之工,今尚阙焉。臣愚以为所费既多,事体亦大,宜先询考制度,敷求通晓天文历数之学,如汉之贾逵、张衡,本朝之苏颂者,参订是非,决 疑而合古制,传之永久。望博访而审择之。苏颂之子携近得旨赴阙,乞就携访求颂之遗书,考质制度,必有所补。」至是,命秦桧提举修制。其后委内侍邵谔专主之。后浑仪虽成,至绍兴三十二年谔亦罢职,遂以浑仪付太史局安设焉。
孝宗干道三年正月,诏令太史局将太上皇帝昨降下浑仪一副就本局置台安设,测验七政行度,演造新历。
庆元四年七月,秘省筑浑仪台成。
《玉海》:元佑浑天仪象:「吏部尚书臣苏颂先准元佑元年冬十一月诏旨,定夺新旧浑仪。对得新仪系至道、皇佑年制造,并堪行用。旧浑仪系熙宁中所造,环器怯薄,怯:原作「法」,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所引改。,水趺低垫趺:原作,「跌」据《宋史》卷四八《天文一》改。
译夏天制成,派席易把它献给朝廷。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节候
节候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元),六月十八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乾道元年八月八日秋分,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立秋,十一月十四日冬至,五年七月六日立秋,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九年八月六日秋分,风向都与此相同。
八月五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十一月八日冬至,隆兴元年二月十日春分,三月二十六日立夏,五月十三日夏至,二年正月一日,二月二十二日春分,四月八日立夏,五月二十四日夏至,乾道元年正月一日,二月三日春分,二年正月一日,三年正月一日、八日立春,七月十四日立秋,十二月十九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五月八日夏至,十二月三十日立春,五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九日夏
,难以行使。臣切以仪象之法,度数备存,而日官所以互有论诉者,盖以器未合古,名亦不正,至于测候,须人运动,人手有高下,故躔度亦从而移转。是故两竞,各指得失,终无定论。盖古人测候天数,其法有二:一曰浑天仪,规天矩地天矩:原脱《宋史》卷四八《天文一》补。,机隐于内,上布经躔,以考日星行度、寒暑进退,如张衡浑天、开元水运铜浑是也;二曰铜候仪,(令)[今]新旧浑仪翰林天文院与太史局所有是也。又案吴中常侍王蕃云,浑
天仪者,羲和之旧器,积代相传,谓之机衡。其为用也,以察三光,以分度宿者也。又有浑天象者,以着天体,以布星辰。二者以考于天盖密矣。详此浑天仪、铜候仪之外,又有浑天象,凡三器也。浑天象历代罕传,其制惟书志称梁武密府有之,云是宋元嘉中所造者。由是而言,古人候天,具此三器,乃能尽妙。今唯一法,诚恐未得亲密。然则张衡之制,史失其传;开元旧器,唐世已亡。国朝太平兴国初,巴蜀人张思训首创其式以献,太宗皇帝召工造于禁中,踰年而成,诏置文明殿今文德殿是也。东鼓楼下,题曰太平浑仪。自思训死,机绳断坏,无复知其法制者。臣昨访得吏部守当官韩公廉通《九章算术》,常以钩股法推考天度。臣思古人言:天有周髀之术,其说曰:髀,股也;股,表也。日行周径里数各依算术,用勾股二里差推晷影极游,以为远近之数,皆得表股。周人受之,故曰周髀。若通此术,则天数从可知也。因说与张衡、一行、梁令瓒、张思训法式大纲,问其可以寻究依仿制造否 其人称若据算术,案器象,亦可成就。既而撰到《九章钩股测验浑天书》一卷,并造到木样机轮一座。臣观其器范,虽不尽如古人之说,然以水运轮,亦有巧思,若今造作,必有可取,遂具奏陈,乞先创木样进呈,差官试样。如候果有准,即别造铜器。奉二年八月十六日诏,如臣所讲,置局差官及专作材料等,遂奏差寿州州学教授王沇之
充专监造作,太史局夏官正周日严、秋官正于太古、冬官正张仲宣等与韩公廉同充制(官度)[度官],局生袁惟几、苗景、张端节、刘仲景,学生候允和、于汤臣验晷景、刻漏等。至三年先造成小样,有旨赴都堂呈验,造大木样。至十二月工毕,闰十二月二日甲辰,得旨置于集英殿。臣谨案历代天文之器,制范颇多,法亦小异。至于激水运机,其用则一。盖天者运行不息,水者注之不竭;以不竭之流,逐不息之运,苟注挹均调,则参校旋转之势无有差舛也。故张衡浑天则云:室中以漏水转之,令司之者闭户唱之,以告灵台之观天者,璇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始中,某今没,皆如符合。
译至,六年正月一日、十一日立春,二月二十七日春分,七年二月八日春分,八年正月一日,五月二十二日夏至,九年正月一日、十四日立春,三月十七日立夏,风向都与此相同。
九月二十一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刮来。十二月二十四日立春,隆兴元年正月一日,八月十六日秋分,十一月十八日冬至,二年正月五日立春,七月十一日立秋,八月二十六日秋分,十月十三日立冬,十二月十六日立春,乾道元年三月十八日立夏,九月二十四日立冬,十一月十一日冬至,二年二月十三日春分,五月十六日夏至,八月二十日秋分,十月五日立冬,三年九月十七日立冬,十一月二日冬至,四年八月十一日秋分,九月二十八日立冬,五年二月十六日春分,四月二日立夏,八月二十二日秋分,十月九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六年八月四日秋分,
唐开元中,诏浮图一行与率府兵曹梁令瓒及诸术士更造铸铜浑,为之员天之象,上具列宿及周天度数,注水激轮,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二轮,络在天外,缀以日月,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匝,日正东行一度,月行十三度有畸。凡二十九转而日月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令仪半在地下。又立二木偶人于地平之前,置锺鼓,使木人自然撞击,以候辰刻,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既成,置武成殿前以下原衍重文廿九字,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所引删。,以示百官。梁朝浑象以木为之,其员如丸, 体布二十八宿、三家星,黄赤道及天河等别为横规环以绕其外,上下半之,
以象地。张思训浑仪为楼数层,高丈余,中有轮轴阙柱,激水以轮。又有神直摇铃、扣锺、击鼓,每一夜周而复始。又有十二神,各直一时,以定昼夜之长短。至冬至水凝,则以水银代之,故无差舛。按旧法,日月行度皆人所运,新制成于自然,尤为精妙。然则据上所造,张衡所谓灵台之璇玑者,兼浑仪、候仪之法也。置(蜜)[密]室中者浑象也,故洪云:张平子、陆公纪之徒,咸以为推步七曜之运,以度历象昏明之证候;校以三八之气,考以刻漏之分,占晷景之往来,求形验于事情,莫密于浑象也。开元水运俯视图亦浑象也,思训准开元之法,而上以盖为紫宫,旁周天度而正东西,转出其新意也。今则兼采诸家之说,备仪象之器,共置一台,有二隔,浑仪置于上,浑象置于下,枢机轮轴隐于中,锺鼓时刻司辰运于轮上。木阁五层蔽于前,司辰击鼓摇铃执牌出没于阁内。以水激轮,轮转而仪象咸动。此兼用诸家法。浑仪则上候三辰之行度,增黄道为单环,环中日见半体,使望筒常指日月,体常在筒窍中。天西行一周,日东移一度。此出新意也。浑象则列紫宫于北顶北:原作「此」,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改。,布中外官星、二十八舍、周天度、赤黄道、天河 于天体,此用王蕃及《隋志》所说也。二器皆出一机。以水激之,不由人力力:原脱,据《新仪象法要》卷上改。补。。校之前古,法之 密未易知,而器度算数亦彷佛其遗象也。《虞书》称舜在璇玑,以齐七政,盖观四七之中星,以知节候之早晚。《考灵曜》
曰:观玉仪之游,昏明主时,乃命中星者。璇玑中而星未中为急,急则日过其度,月不及其宿。璇玑未中而星中为舒「为急」至「未中」十七字原脱,据《新仪象法要》卷上补。,舒则日不及其度,月遇其宿;璇玑中而星中为调均,则风雨时,庶草繁芜而五谷登,万事康。由是言之,观璇玑中,不独视天时而布政令,抑欲察灾祥、省得失也。
译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一月六日冬至,十二月二十三日立春,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立夏,八月十四日秋分,十月一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八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二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九年九月二十六日立冬,风向都与此相同。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十月三日立冬,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乾道元年五月五日夏至,六月二十二日立秋,十二月二十六日立春,二年三月三十日立夏,七月三日立秋,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春分,四月十一日立夏,五月二十七日夏至,八月一日秋分,四年二月五日春分,三月二十一日立夏,六年四月十四日立夏,五月二十九日夏至,六月十六日立秋,乾道七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一日夏至,八年正月四日立春,四月六日立夏,七月八日立秋
《易》曰:『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此之谓也。今依《月令》创为《四时中星图》,以晓昏之度附于后卷,将以上备圣主南面之省观,此仪象之大用也。」
又上论:「浑天仪、铜候仪、浑天象三器不同,古人之说亦有所未尽。陈苗谓张衡所造盖亦止在浑象七曜,而何承天莫辨仪象之异。若但以一名命之,则不能尽其妙用也。今新制备二器而通三用,当总谓之浑天。恭候圣鉴,以正其名《新仪象法要》卷上载颂奏止此,无以下文字。。臣切详《周官》冯相氏掌十有二辰、十日曰:原作「月」,据《周礼 春官 冯相氏》改。、二十有八星之位,辨其叙事,以会天位;保章氏掌天星,以志星辰日月之运动,辨其吉凶,以诏救正。盖岁月辰日星皆有方位,知其位之所在,则知其时数之常然,可考而着之于历,此冯相氏之所掌也。若有变动非常,有(击)其象,而诏其占,则保章氏掌之。盖冯相氏考其常,所以正时而颁庶事;保章氏司其变,则决之于象而诏救正。先正分其职以为之之意也。今太史局治历、瞻候合为一司,缘历术有 密,天文有常变,治历或 ,则不足以(之)[知]其常;瞻候或(隋)惰,则不足以得其变。瞻候之家,苟欲合其历,奏报候薄,遂容不实。近者局生讼
奏报之妄,草泽斥历算之 ,究其所因,弊或在是。近令礼部、秘书省官定新旧仪亲密者一座行使,臣已行定验。今相度且欲存留旧仪,令历生筭步治历,得以参验。其新造两台仪象(制)制度精巧,兼得张衡、李淳风、张思训之制,以之瞻候,允为准的。今欲别为浑天仪象所,以隶太史,仍差官专一提举。因命颂提举。每日别行奏报,以此关互,无容苟简,则朝廷可以坐知象纬之实,因以参酌中失,而图其旧政,庶几不失先王冯相、保章分职之意。」
本所乞更重作浑天仪,从之。哲宗元佑时,太史局创水运仪二象,与旧仪为三,欲废其一,局生交讼不决。中书舍人林希言:「新仪精密,乃司天之法器。然旧仪用久,宜两存之。」诏宰相临视,皆以为然,由是新旧两存不废。
木样成,又命翰林学士许将详定。元佑四年己巳岁。三月八日己卯,将言:「与周日严、苗景昼夜交验,与天道合。」诏以铜造,始制以木,观于集英,验之不差,乃以铜(造)造。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将乞正名「浑天仪」,从。时太史局直长赵齐良奏:「宋以火德王,名水运,非吉兆,乞更名。」诏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置于国之西南。
七年壬申岁。四月二日,诏左丞苏颂撰《浑天仪象铭颂》,又图其形制,着为成书上之,诏藏秘阁。
六月十四日,仪象成,召辅臣阅之。
译,九年二月一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风向都与此相同。
隆兴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戌方向的风又急又大。乾道二年正月六日、四月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年闰七月十五日、十六日、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十二日,乾道四年正月二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九日,乾道五年二月十六日、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一日、九月十九日、十二月十日,乾道七年三月八日、十月十四日、十一月四日,乾道九年正月二十八日,情况也是如此。
乾道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丑方向的风又急又大。八月十八日情况相同。
乾道三年七月十三日,艮方向的风又急又大。五年七月十六日,巳方向的风又急又大。十月十六日,午方向的风又急又大。十一月十二日,申方向的风又急又大,十二月四日情况相同。
今其法不传。
《通略》:初,吏部尚书苏颂请别制浑仪,因命颂提举。颂邃于律历,又以吏部令史韩公廉善算术,有巧思,乃奏用之,且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一作候仪,中设一作置浑象,下设一作布司辰,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告星度所次,占候测验,不差晷刻,昼夜晦
明皆可推见。元佑四年三月,木样成,前此未有也。诏翰林学士许将等详定。己卯,将等言:「昼夜校验,与天道已参合。」乃诏以铜造,仍以「元佑浑天仪象」为名。其后将等又言:「前所谓浑天仪者,其外形员,即可 布星度,其内有玑衡,即可仰窥天象。若仪象则兼二器有之,同为一器。今所建仪象别为二器仪:原作「浑」,据本类前文引将奏改。,而浑仪占测天度之真数,又以浑象置之密室置:原作「制」,据本类前文引将奏改。改。,自为天运,与仪参合。若并为一器,即象为仪,以同正天度,则两得之。请更作浑天仪。」从之。颂因其家所藏小样而悟于心,令公廉布筭,数年而器成,大如人体,人居其中,有如笼象。因星凿窍如星此句疑有误。,以备激轮旋转之势,中星昏晚,应时皆见于窍中。星官、历翁,聚观骇孍,盖古未尝有也。绍圣中欲毁之,林希为言,得不废。
绍圣三年六月十三日,写《仪象制度》仪:原脱,据本类前文该年条补。、《法略》各一部,纳尚书省、秘阁。规天矩地,机轮隐中,以察三光,验寒暑,是之谓仪。其圆如丸,其大数围,以布列宿,着天体,是之谓象。三器,司天之要法也。纵以天经,横以地浑,金蚪夹绕,鳌云上承,三辰四游,运转不息。激水卬流,验之密室,横箫所望,曰星其中,司辰告刻,应以鼓锺。曰象仰观,曰仪俯观。人位乎间,天外地内。
宣和六年七月甲辰,二十九日。诏置玑衡所,以宰臣领之。得方氏玑衡之书,造小样验之,与天运合,如唐一行之制,请置局制造。唐一行作历,梁令瓒作黄道游仪,测知毕觜参鬼四宿、赤道宿度,与
旧不同。皇佑初,诏造黄道浑仪,铸铜为之。自后测验赤道宿度又十四宿与一行所测不同。两朝志。自建隆迄治平,五正历象,作为铜仪,经法具于所司。
绍兴浑天仪。盖天二年壬子岁九月甲子,诏太史局令丁师仁等造浑天仪,后不果成。
三年正月辛未六日,工部郎袁正功献浑仪木式。是月壬戌进呈。十六日,太史令丁师仁等请折半制造,许之。用铜一万斤。先是二年十一月二日,正功言浑仪安立非子午之正则有差,诏李继宗等测验定正。
初,东京浑仪凡四:至道仪在刻漏所,皇佑仪在翰林天文院,熙宁仪在太史局,元佑仪在合台。
译淳熙元年五月十五日夏至,风从正南方离位刮来。此后九年五月十三日夏至,十年七月十一日立秋,也都是如此。
十月三日,干方向的风又急又大。十一月六日情况相同。
淳熙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刮来。此后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冬至,八年闰三月十五日立夏,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也都是如此。
淳熙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春分,风从正东方震位刮来。
淳熙九年八月十六日秋分,风从正西方兑位刮来。
淳熙十六年正月一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此后十一日立春,十一月六日冬至,绍熙元年正月一日正朔,三月二十五日立夏,二年正月一日正朔,三年正月一日正朔,十二月二十五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正朔,二月十二日春分,四年八月十七日秋分,五年正月一日正朔、六日立春,也都是如此。
五
每座约用二万斤,城破皆为(肤)[虏]所索。扬州之陷也,吕颐浩得浑仪(去)[法]物二事献诸朝,至是折半,但用铜八千四百八斤有奇,卒不就。
五月丙辰,命工部侍郎李擢提举制浑仪。
十一月甲戌,工部郎谢伋言:「宜先询考制度,敷求通晓天文历数之学如汉贾逵、张衡、本朝之苏颂者,参访是非,然后可作。望下温州访求苏颂遗书,考质制度。」初,师仁等言:「若往他州,则临时定北极高下,量行移易。」有吕璨者言:「师仁等所募工不知铸法,况浑天无量行更易之制。若用于临安,与天参合,移往他州,必有差忒。」诏别听(旨)指挥。
十四年四月丙戌,五日命太师秦桧提举制造浑仪,秘书省修制。诏有司求苏颂遗法上来。上曰:「宫中制成小范可窥测,日以晷度,夜以枢星为则。枢星,中星也。非久降出,用以为式,但广其尺寸耳。」遂命内侍邵谔主其事,久之乃
成。三十二年,授太史局。
干道三年正月,诏太史局置台设浑仪,测验七政行度,演造新历。
庆元四年七月,秘省筑浑仪台,高二丈一尺。
资中士人张大 以木为盖天,言可备军幕中候验。绍兴七年夏制,使席易献诸朝。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节候
节候
【宋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六月十八日立秋,风从坤位上来。干道元年八月八日秋分,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冬至,四年六月二十五日立秋,十一月十四日冬至,五年七月六日立秋,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九年八月六日秋分,并如之。
八月五日秋分,风从艮位上来。十一月八日冬至,隆兴元年二月十日春分,三月二十六日立夏,五月十三日夏至,二年正月一日,二月二十二日春分,四月八日立夏,五月二十四日夏至,干道元年正月一日,二月三日春分,(一)[二]年正月一日,三年正月一日,八日立春,七月十四日立秋,十二月十九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五月八日夏至,十二月三十日立春,五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九日夏至,六年正月一日,十一日立春,二月二十七日春分,七年二月八日春分,八年正月一日,五月二十二日夏至,九年正月一日,十四日立春,三月十七日立夏,并如之。
九月二十一日立冬,风从干位上来。十二月二十四日立春,隆兴元年正月一日,八月十六日秋分,十一月十八日冬至,二年正月五日立春,七月十一日立秋,八月二十六日秋分,十月十三日立冬,十二月十六日立春,干道元年三月十八日立夏,九月二十四日立冬,十一月十一日冬至,二年二月十三日春分,五月十六日夏至,八月二十日秋
分,十月五日立冬,三年九月十七日立冬,十一月二日冬至,四年八月十一日秋分,九月二十八日立冬,五年二月十六日春分,四月二日立夏,八月二十二日秋分,十月九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五日冬至,六年八月四日秋分,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一月六日冬至,十二月二十三日立春,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立夏,八月十四日秋分,十月一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八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二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九年九月二十六日立冬,并如之。
译月三十日夏至,风从西北方干位刮来。此后八月三日秋分,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春,绍熙元年八月十四日秋分,九月三十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二年正月三日立春,二月十九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一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三年正月十四日立春,八月六日秋分,九月二十三日立冬,四年五月十五日夏至,十月四日立冬,十一月二十日冬至,五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八日秋分,十月五日立冬,十一月一日冬至,十二月十七日立春,也都是如此。
六月十七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此后绍熙元年五月十一日夏至,二年七月九日立秋,三年三月十七日立夏,十一月八日冬至,四年七月二日立秋,五年四月九日立夏、七月十二日立秋,也都是如此。
绍熙元年二月九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此后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二年四月七日立夏,五月二十三日夏至,三年正月三十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四年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二十九日立秋,风从巽位上来。十月三日立冬,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干道元年五月五日夏至,六月二十二日立秋,十二月二十六日立春,二年三月三十日立夏,七月三日立秋,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春分,四月十一日立夏,五月二十七日夏至,八月一日秋分,四年二月五日春分,三月二十一日立夏,六年四月十四日立夏,五月二十九日夏至,六月十六日立秋,干道七年正月一日,五月十一日夏至,八年正月四日立春,四月六日立夏,七月八日立秋,九年二月一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并如之。
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戌风紧大。干道二年正月六日,四月十四日,十二月二十三日,三年闰七月十五日,十六日,十月二十五日,十一月十二日,干道四年正月二
十三日,二月二十一日,十一月十二日,十二月十九日,干道五年二月十六日,五月二十七日,六月十一日,九月十九日,十二月十日,干道七年三月八日,十月十四日,十一月四日,干道九年正月二十八日,亦如之。
干道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丑风紧大。八月十八日同。
三年七月十三日,艮风紧大。五年七月十六日,巳风紧大。十月十六日,午风紧大。十一月十二日,申风紧大,十二月四日同。
淳熙元年五月十五日夏至,风从离位上来。既而九年五月十三日夏至,十年七月十一日立秋,亦如之。
十月三日,干风紧大。十一月六日同。
三年十一月十二日冬至,风从坎位上来。既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冬至,八年闰三月十五日立夏,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冬至,亦如之。
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春分,风从震位上来。
九年八月十六日秋分,风从兑位上来。
淳熙十六年正月一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既而十一日立春,十一月六日冬至,绍熙元年正月一日正朔,三月二十五日立夏,二年正月一日正朔,三年正月一日正朔,十二月二十五日立春,四年正月一日正朔,二月十二日春分,四年八月十七日秋分,五年正月一日正朔,六日立春,亦如之。
五月三十日夏至,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既而八月三日秋分,九月十九日立冬,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春,绍熙元年
八月十四日秋分,九月三十日立冬,十一月十七日冬至,二年正月三日立春,二月十九日春分,八月二十五日秋分,十月十一日立冬,十一月二十七日冬至,三年正月十四日立春,八月六日秋分,九月二十三日立冬,四年五月十五日夏至,十月四日立冬,十一月二十日冬至,五年二月二十日春分,八月二十八日秋分,十月五日立冬,十一月一日冬至,十二月十七日立春,亦如之。
六月十七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译三月二十七日立夏,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夏至,也都是如此。
绍熙五年八月二十三日甲寅,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月十五日壬寅,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刮来。
十一月一日戊午,这一天是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庆元元年正月一日丁亥,这一天是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二月三日己未,这一天是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日乙巳,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五月六日庚寅,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庆元二年正月一日辛巳,这一天是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四月一日庚戌,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六月二十七日己丑,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月八日癸丑,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刮来。
庆元三年正月一日乙
既而绍熙元年五月十一日夏至,二年七月九日立秋,三年三月十七日立夏,十一月八日冬至,四年七月二日立秋,五年四月九日立夏,七月十二日立秋,亦如之。
绍熙元年二月九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既而六月二十七日立秋,二年四月七日立夏,五月二十三日夏至,三年正月三十日春分,五月四日夏至,六月二十日立秋,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立夏,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夏至,亦如之。
绍熙五年八月二十三日甲寅,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十五日壬寅,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一日戊午,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庆元元年正月一日丁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月三日己未,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日乙巳,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五月六日庚寅,其日
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辛巳,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一日庚戌,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二十七日己丑,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八日癸丑,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乙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二日乙卯,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二十七日庚午,其日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九月十八日戊午,其日立冬,风从正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五日甲辰,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四年正月二日己亥,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四日辛酉,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二十六日壬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译亥,这一天是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四月十二日乙卯,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四月二十七日庚午,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九月十八日戊午,这一天是立冬,风从正北方干位刮来。
十一月五日甲辰,这一天是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刮来。
庆元四年正月二日己亥,这一天是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四日辛酉,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六月二十六日壬辰,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刮来。
。
七月二十八日癸亥,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五年正月一日癸巳,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日甲午,其日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九日戊辰,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译七月二十八日癸亥这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吹来。
五年正月初一癸巳这天,是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吹来。
初二甲午这天,是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吹来。
十月初九戊辰这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吹来。
十一月二十六日甲辰,其日冬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年正月一日戊子,其日正朔,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三日庚子,其日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十六日辛未,其日立夏,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九月二十一日甲戌,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嘉泰元年正月
一日壬午,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十六日癸巳,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二日己卯,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丁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十一日癸丑,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八月十四日己亥,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十三日甲申,其日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辛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坤位上来。
三月十八日丁亥,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午,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丑,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月六日乙未,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二日丙辰,其日冬至,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开禧元年正月一日己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日丙寅,其日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日丁酉,其日立夏,风从正南方离位上来。
七月十五日戊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癸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一日壬寅,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十四日甲戌,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九月二十七日乙巳,其日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三年正月一日丁丑,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五日己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八月二十二日乙丑,其日秋分,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月八日庚戌,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五日丙申,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嘉定元年正月一日辛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四日癸丑,其日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六月十六日甲申,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三日庚午,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九月十九日丙辰,其日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一月五日辛丑,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年正月一日乙未,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五月十二日甲辰,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六月二十八日庚寅,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二月三十日丙子,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译十一月二十六日甲辰,这一天是冬至,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六年正月一日戊子,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三日庚子,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十六日辛未,这一天是立夏,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九月二十一日甲戌,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嘉泰元年正月
一日壬午,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八月十六日癸巳,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月二日己卯,这一天是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二年正月一日丁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七月十一日癸丑,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八月十四日己亥,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月十三日甲申,这一天是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三年正月一日辛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坤位刮来。
三月十八日丁亥,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午,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丑,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月六日乙未,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一月二十二日丙辰,这一天是冬至,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开禧元年正月一日己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八日丙寅,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四月十日丁酉,这一天是立夏,风从正南方离位刮来。
七月十五日戊辰,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二年正月一日癸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一日壬寅,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六月十四日甲戌,这一天是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九月二十七日乙巳,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三年正月一日丁丑,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七月五日己卯,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八月二十二日乙丑,这一天是秋分,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月八日庚戌,这一天是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一月二十五日丙申,这一天是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嘉定元年正月一日辛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四月十四日癸丑,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六月十六日甲申,这一天是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八月三日庚午,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九月十九日丙辰,这一天是立冬,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十一月五日辛丑,这一天是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二年正月一日乙未,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五月十二日甲辰,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六月二十八日庚寅,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二月三十日丙子,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三年正月
三年正月一日庚寅,其日正朔,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八月二十五日庚辰,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月十一日丙寅,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二十八日壬子,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三日丁酉,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二月三十日癸未,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闰二月二十四日丁未,其日风势
紧大。
五月三日甲寅,其日夏至,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五年正月一日己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七日甲戌,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一日乙巳,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四日丙子,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六(月)[年]正月一日癸卯,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十一日庚戌,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八月二十八日丙申,其日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九月十五日壬午,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一日丁卯,其日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上来。
七年正月一日丁卯,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二月四日己亥,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十九日甲申,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九日辛丑,其日秋分,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嘉定八年正月一日辛酉,其日正朔,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四月一日庚寅,其日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五月十七日乙亥,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四日辛酉,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九年正月一日乙卯,其日正朔,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四日戊辰,其日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二月二十六日己酉,其日春分,风从西北方
干位上来。
九月十七日丁酉,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一月四日癸未,其日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二月二十一日己巳,其日立春,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年正月一日己卯,其日正朔,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二月七日甲寅,其日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其日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五月十日丙戌,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七月二十五日辛未,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一年正月一日癸酉,其日正朔,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七月八日丁丑,其日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八月二十三日壬戌,其日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十月十日戊申,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译一日庚寅,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正南方位刮来。
八月二十五日庚辰,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十月十一日丙寅,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一月二十八日壬子,这一天是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刮来。
四年正月一日乙酉,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十三日丁酉,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二月三十日癸未,这一天是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闰二月二十四日丁未,这一天风势
猛烈强劲。
五月三日甲寅,这一天是夏至,风从正南方位刮来。
五年正月一日己酉,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七日甲戌,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七月一日乙巳,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月四日丙子,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六年正月一日癸卯,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七月十一日庚戌,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八月二十八日丙申,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九月十五日壬午,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一月一日丁卯,这一天是冬至,风从正北方坎位刮来。
七年正月一日丁卯,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二月四日己亥,这一天是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十九日甲申,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八月九日辛丑,这一天是秋分,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嘉定八年正月一日辛酉,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四月一日庚寅,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五月十七日乙亥,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七月四日辛酉,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九年正月一日乙卯,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四日戊辰,这一天是立春,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二月二十六日己酉,这一天是春分,风从西北方
乾位刮来。
九月十七日丁酉,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一月四日癸未,这一天是冬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二月二十一日己巳,这一天是立春,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年正月一日己卯,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二月七日甲寅,这一天是春分,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三日庚子,这一天是立夏,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五月十日丙戌,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七月二十五日辛未,这一天是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一年正月一日癸酉,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七月八日丁丑,这一天是立秋,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八月二十三日壬戌,这一天是秋分,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十月十日戊申,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二十三日戊午,这一夜风势猛烈强
二十三日戊午,其夜风势暴大。
十一月二十六日甲午,其日冬至,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二年正月一日戊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闰三月十六日辛亥,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六月十九日壬午,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九月二十一日癸丑,其日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十三年正月一日壬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六日丙辰,其日立夏,风从正南方位上来。
六月二十九日丁亥,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四年正月一日丙戌,其日正朔,风
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五日辛卯,其日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上来。
七月十日壬辰,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十月十四日甲子,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五年正月一日庚戌,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七日丙寅,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戌,其日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九月二十四日己巳,其日立冬,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六年正月一日甲辰,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月二十九日壬申,其日立夏,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七月二日癸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十七年正月一日戊戌,其日正朔,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四月十一日丁丑,其日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上来。
五月二十六日壬戌,其日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上来。
三十日丙寅,其夜风势暴大。
七月二日癸卯,其日立秋,风从西北方干位上来。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禁火
禁火
【宋会要】
禁火乃周之旧制,唐及宋朝清明日赐新火,亦周人出火之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公三少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公三少
【宋会要】
旧为三公三师。政和二年,改三师为三公,又增三少。
神宗治平四年正月十九日,已即位未改元。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魏国公韩琦守司徒、检校太师、兼侍中、判相州,仍诏出入如二府仪。
熙宁二年七月,宰臣曾公亮、韩琦并预言:臣等提举两朝实录,乞不(进)[推]恩。上以为有例,而公亮奏:「臣当迁司空,琦太保,三公非赏劳之官。」从之。
三年九月十三日,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鲁国公曾公亮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公亮在位十年,及七十致仕,弗许。及是,上御集英殿,策进士。午漏下,上移御需云便坐,延辅臣,赐茶。
译大。
十一月二十六日甲午,这一天是冬至,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二年正月一日戊辰,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闰三月十六日辛亥,这一天是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六月十九日壬午,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九月二十一日癸丑,这一天是立冬,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十三年正月一日壬辰,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六日丙辰,这一天是立夏,风从正南方位刮来。
六月二十九日丁亥,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四年正月一日丙戌,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
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五日辛卯,这一天是立春,风从东北方艮位刮来。
七月十日壬辰,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十月十四日甲子,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五年正月一日庚戌,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七日丙寅,这一天是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六月二十一日戊戌,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九月二十四日己巳,这一天是立冬,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六年正月一日甲辰,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月二十九日壬申,这一天是立夏,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七月二日癸卯,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十七年正月一日戊戌,这一天是正月初一,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四月十一日丁丑,这一天是立夏,风从西南方坤位刮来。
五月二十六日壬戌,这一天是夏至,风从东南方巽位刮来。
三十日丙寅,这一夜风势猛烈强大。
七月二日癸卯,这一天是立秋,风从西北方乾位刮来。
运历 宋会要辑稿 运历二 禁火
禁火
【宋会要】
禁火是周朝的旧制度,唐朝和宋朝在清明日赐给新火,也是周人出火仪式的遗留。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公三少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公三少
【宋会要】
旧时称三公三师。政和二年,把三师改称三公,又增设了三少。
神宗治平四年正月十九日,此时已经即位但还未改年号。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魏国公韩琦改任守司徒、检校太师、兼侍中、判相州,仍下诏令他出入依照二府的礼仪规格。
熙宁二年七月,宰臣曾公亮、韩琦一同上言:臣等提举两朝实录,请求不要推恩赏赐。皇上认为有先例,而曾公亮上奏说:「臣应当升迁为司空,韩琦升为太保,三公不是用来赏劳的官职。」皇上依从了这个意见。
三年九月十三日,开府仪同三司、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鲁国公曾公亮改任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曾公亮在位十年,到七十岁请求退休,皇上不许。到这时,皇上亲临集英殿,策试进士。到中午漏刻将尽时,皇上移驾到便坐之处
公亮陟降殿陛,足跌,仆于地,上遽命左右掖起之遽:原作「据」,据《长编》卷二一五改。。明日,以病告,乃有是命。仍诏五日一朝,大 系衔曹佾上,出入如二府仪,示优恩云。
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潞国公文彦博守司徒、兼侍中、判河阳。仍诏大 系衔曹佾上,出入如二府仪。又诏彦博尝受先朝顾命,今罢枢府,宜依曾公亮罢相例推恩。
九年八月五日,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侍中、判大名府、潞国公文彦博守太保兼侍中再任。彦博辞太保,乞止受所加封邑再任。从之。
元丰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景灵宫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兼侍中曹佾为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中书令,充景灵宫使。仍诏出入如二府仪,公使半给见钱,后毋得为例。又给宣借人兵五十人。
九月十七日,诏检校官除三公、三师外并罢。唐有检校官。国朝之制,检校官一十九:三公、三师六,左仆射至水部员外郎共十三。官制行,左仆射以下皆为职事官,故罢之。凡三公、三师除授,司徒迁太保,太保迁太傅,太傅迁太尉,太尉迁太师。检校官亦如之。
二十七日,河东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侍中、判大名府、潞国公文彦博落兼侍中落:原无,据《宋史》卷一六一《职官志》一补。,除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判河南府。故事,大礼,宰臣以下惟加恩。至是,因改官制,故彦博特迁官以宠之。
闰九月二十六日,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为河东永兴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韩国公富弼守司徒。以故参知政事王尧臣子水部员外郎同老言:「先臣至和中参预朝政,以仁宗不豫,与宰相文彦博、富弼等数于上前请立英宗为嗣,有定策功。」故有是命。而彦博固辞两镇,止加食邑实封。
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太尉、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守太师、充河东永兴军节度
致仕。于是彦博免守太师及两镇节度。上批许罢兼永兴军节度,止以河东旧镇守太师致仕,仍贴麻行下。
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彰德军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特进、荆国公王安石加司空,中太一宫使、护国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河中尹、济阳郡王曹佾守太保。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五日,制以河东节度使、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致仕潞国公文彦博除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诏赐彦博曰:「可一月两赴经筵,六日一入朝,因至都堂与执政商量事。如遇有军国机要事,即不限时日,并令入预参决。
译,延请辅臣,赐茶。曾公亮上下殿阶时,脚下一滑,跌倒在地,皇上急忙命令左右将他搀扶起来。第二天,他以生病为由告假,于是才有了这道任命。仍下诏令他五天上朝一次,在大朝会的班次中排在曹佾之上,出入依照二府的礼仪规格,以示优待恩宠。
六年四月二十六日,枢密使、开府仪同三司、守司空、检校太师、兼侍中、潞国公文彦博改任守司徒、兼侍中、判河阳。仍下诏令他在大朝会的班次中排在曹佾之上,出入依照二府的礼仪规格。又下诏说文彦博曾受先朝顾命之托,如今罢去枢密使之职,应当依照曾公亮罢相时的先例给予推恩。
九年八月五日,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侍中、判大名府、潞国公文彦博改任守太保兼侍中,再留任一届。文彦博辞让太保之职,请求只接受所加封的食邑,继续留任。皇上依从了。
元丰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景灵宫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兼侍中曹佾改任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中书令,充任景灵宫使。仍下诏令他出入依照二府的礼仪规格,公使钱一半发给现钱,此后不得作为定例。又拨给宣借的人兵五十人。
九月十七日,下诏:检校官除三公、三师之外一并罢除。唐朝设有检校官。本朝的制度,检校官共十九种:三公、三师六种,从左仆射到水部员外郎共十三种。官制施行后,左仆射以下都改为职事官,所以罢除了检校官之名。凡是三公、三师的除授,司徒升迁为太保,太保升迁为太傅,太傅升迁为太尉,太尉升迁为太师。检校官的升迁也是如此。
二十七日,河东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徒、兼侍中、判大名府、潞国公文彦博去掉兼侍中之职,改授为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判河南府。按照惯例,遇到大礼,宰臣以下的官员只能加恩。到这时,因为改革官制的缘故,所以特别升迁文彦博的官职以示恩宠。
闰九月二十六日,守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改任河东永兴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致仕、韩国公富弼改任守司徒。因为已故参知政事王尧臣的儿子、水部员外郎王同老上言:「先父在至和年间参与朝政,因仁宗皇帝身体不适,曾与宰相文彦博、富弼等人多次在皇上面前请求立英宗为皇嗣,有定策之功。」所以才有了这道任命。而文彦博坚决辞让两镇节度使之职,只接受加封的食邑和实封。
六年十一月十三日,太尉、河东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判河南府、潞国公文彦博改任守太师、充河东永兴军节度使致仕。于是文彦博被免去守太师及两镇节度使之职。皇上批示准许他免去兼任的永兴军节度使,只以河东旧镇之职守太师致仕,仍照旧贴写麻制下达。
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彰德军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特进、荆国公王安石加授司空,中太一宫使、护国军节度使、检校太师、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河中尹、济阳郡王曹佾改任守太保。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五日,皇帝下制,
其余公事,只委仆射以下签书发遣。俸赐依宰臣例。」
五年二月十三日,制以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罢授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中兴元尹,充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致仕。彦博乞停册礼,诏允所请。
徽宗崇宁三年五月七日,左银青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仆射蔡京特授司空,行尚书左仆射,进封嘉国公,抚定鄯、廓赏也。
大观元年十二月,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除太尉,以广南西路夜郎、康居之属纳土。
二年正月八日,太尉、尚书左仆射蔡京为太师。
政和二年五月十三日,太师、楚国公致仕蔡京落致仕,依前太师、楚国公,三日一至都堂治事。
九月二十九日,诏:新官三公旧为三师,新官太师旧亦为太师,新官太傅旧亦为太傅,新官太保旧亦为太保,此古三公之官,为宰相之任。今为三师,古无三师之称,合依三代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为真相之任。新官三少旧为三公,新官少师旧为太尉,新官少傅旧为司徒,新官少保旧为司空,太尉以下旧为三公。缘司空周六卿之官,非三公之位,乃今之六曹尚书是也。太尉秦官,居主兵之任,亦非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合罢。并依周制,立三孤之官,乃次辅之位。三孤贰公洪化,寅亮天地,或称为三少,为次相之任。详见官制。
十一月二十八日,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何执中为少傅,改〔太〕太宰,兼门下侍郎。
十二月,太师、楚国公蔡京进封鲁国公,以受元圭也。
六年四月八日,少师、太宰兼门下侍郎、荣国公何执中可特授太傅致仕,依前荣国公。
五月九日,特进、知枢密院事郑居中特授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
八年七月二日,特进、少宰兼中书侍郎余深特授少保,封丰国公,西夏奏捷赏也。同日,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郑居中特授起复少傅,西夏奏捷赏也。
八月四日,新除检校太保、江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成国公童贯特授太保、河东节度使,改封泾国公,以进筑夏国三城赏也。
宣和元年二月二十二日,
特进、知枢密事邓洵武特授少傅,录首陈绍述之功也。
七月十日,太保、河东节度使、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泾国公童贯特授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夏人纳 赏也。
九月十四日御笔:郑居中已除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佑神观使、充神霄玉清万寿宫使,进封崇国公,所有应干恩数请给并差破使臣人吏、诸色祗应人等,并依宰臣例施行,明堂立班在少宰之下。从吉日令东上合门降告讫朝见上殿,冬祀陪祀仍许令先次赴受誓戒。
译以河东节度使、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太原尹致仕的潞国公文彦博改授太师、平章军国重事,仍命令有关部门择日备办礼仪,行册命之礼。下诏赐语给文彦博说:「可以每月两次到经筵讲席,六天入朝一次,借此机会到都堂与执政大臣商议事务。如果遇到军国机要之事,就不受时日限制,一并让你参与决策。其余的一般政务,只委托仆射以下的官员签署发遣。俸禄赏赐依照宰臣的标准。」
五年二月十三日,皇帝下制,将太师、平章军国重事文彦博罢免此职,改授守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中兴元尹,充护国军、山南西道节度使致仕。文彦博请求停止册命之礼,皇上下诏准许了他的请求。
徽宗崇宁三年五月七日,左银青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仆射蔡京特别授任司空,行尚书左仆射,进封嘉国公,这是对他安抚平定鄯、廓二州的赏赐。
大观元年十二月,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蔡京被授任太尉,因为广南西路的夜郎、康居等部族归附纳土。
二年正月八日,太尉、尚书左仆射蔡京升任太师。
政和二年五月十三日,太师、楚国公致仕的蔡京免除致仕之身份,仍旧以太师、楚国公的身份,三天到都堂处理一次政事。
九月二十九日,下诏:新官制中的三公,旧官制称为三师;新官制中的太师,旧官制也称太师;新官制中的太傅,旧官制也称太傅;新官制中的太保,旧官制也称太保,这原本是古代三公之官,是担任宰相的职位。如今称为三师,古代并没有三师这个称呼,应当依照三代之制称为三公。他们的职责是论道经邦、调理阴阳,官职不必配备齐全,只要得其人即可,是真正担任宰相之职的人。新官制中的三少,旧官制称为三公;新官制中的少师,旧官制称为太尉;新官制中的少傅,旧官制称为司徒;新官制中的少保,旧官制称为司空,太尉以下这些旧官制都称为三公。因为司空是周朝六卿之官,并非三公之位,如今的六部尚书就相当于这个职位。太尉是秦朝的官名,担任主管军事的职责,也不属于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这些名称应当废除。一并依照周朝的制度,设立三孤之官,是仅次于宰辅的职位。三孤辅佐三公弘扬教化,敬顺天地阴阳,有时也称为三少,担任仅次于宰相的职位。详情见官制条。
十一月二十八日,司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何执中改任少傅,改任太宰,兼门下侍郎。
十二月,太师、楚国公蔡京进封为鲁国公,因为他接受了元圭之礼。
六年四月八日,少师、太宰兼门下侍郎、荣国公何执中被特别授任太傅致仕,仍保留荣国公的封号。
五月九日,特进、知枢密院事郑居中被特别授任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
八年七月二日,特进、少宰兼中书侍郎余深被特别授任少保,封为丰国公,这是因为西夏战事奏捷的赏赐。同日,起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郑居中被特别授任起复少傅,也是因为西夏战事奏捷的赏赐。
八月四日,新任检校太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卫国公余深特授少傅,修《哲宗实录》成,推恩。
十一月八日,诏余深已除少傅、镇西军节度使,知福州,其法格未有该载三少带节度使知州府明文,所有恩数、公使、差破使臣(付)[副]尉等,可并依郑居中已得指挥施行。如有未尽事件,许条画闻奏。
十三日,特进、少宰兼中书侍郎王黼特授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
三年八月十三日,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领枢密院事、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益国公童贯特授太师、剑南东川节度使,进封楚国公,平方腊也。
九月五日,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特授少傅,平方腊也。同日,少傅、威武军节度使、领枢密院事郑(中居)[居中]特授少师、宿国公,平方腊也。
四年正月七日,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攸特授少保、镇海军节度使,依前开府仪同三司,直保和殿,明节皇后园林毕赏。
六月十九日,少傅、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特授少师,进封崇国公,进《哲宗皇帝实录》赏。
十二月十八日,制以少保、镇海军节度使、河北河东路宣抚司蔡攸为少傅,判燕山府。
五年五月九日,少师、太宰兼门下侍郎、庆国公王黼以抚定燕云,除太傅,进封楚国公,其治事、恩数并依蔡京昨任太师体例。同日,威武军节度、领枢密院事兼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宿国公郑居中除太保,以抚定燕云也。
十一日,少傅、镇海军节度使、兼侍读、直保和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蔡攸特授少师、安远军节度使,抚定燕山也。
十二日御笔:除拜三公,不领旧职、不带节钺者,并立三官本班。诏旨总治三省者治三省事。应领旧职,或带节钺,并立旧班,治旧职,立为定制。
十一月六日,制以检校太师、瀛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沂国公郑绅为太师。绅乞免册礼,从之。
七年六月十九日原批:寄案《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一作「六年」。,制少师、领枢密院事蔡攸特授太师原批:寄案《大典》卷一百五十九作太保。按《宋史》卷四七二《蔡攸传》作『进太保』。。
高宗绍兴元年十月十二日,少傅原批:寄案《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一引「二」上无「十」字,又「少傅」作「少保」。按《宋史》卷三六二《吕颐浩传》作「拜少保」,绍兴八年才「除少傅」,故此处「少傅」当为「少保」之误。、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吕颐浩罢少保,除特进。先是,颐浩言:「少保之官,自陛下临御以来,未尝轻授。元佑间,范纯仁除右仆射,亦带寄禄官。望追寝成命,除一阶官。」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十八日,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
路宣抚使韩世忠除少保。
译保、江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成国公童贯被特别授任太保、河东节度使,改封泾国公,这是因为向夏国境内推进修筑三城的赏赐。
宣和元年二月二十二日,
特进、知枢密事邓洵武被特别授任少傅,这是记录他首先提出绍述先朝政策之功。
七月十日,太保、河东节度使、领枢密院事、陕西、河东、河北路宣抚使、泾国公童贯被特别授任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这是因为夏人纳款称臣的赏赐。
九月十四日御笔批示:郑居中已经被授任为少傅、威武军节度使、佑神观使、充任神霄玉清万寿宫使,进封崇国公,所有应得的恩数、请给以及差配的使臣人吏、各色供应人等,都一并依照宰臣的标准施行,在明堂典礼时的排班位次在少宰之下。等吉日到来,让东上合门降下告命,朝见皇上并上殿谢恩,冬祭陪祀时也允许他先赴誓戒之礼。
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卫国公余深被特别授任少傅,这是因为修成《哲宗实录》而给予的推恩。
十一月八日,下诏说余深已被授任为少傅、镇西军节度使、知福州,但是法典中还没有记载三少兼带节度使、知州府的明确条文,所有的恩数、公使钱、差配的使臣副尉等,都可以一并依照郑居中已经得到的指挥施行。如果还有没有涉及的事项,允许拟定条陈上奏。
十三日,特进、少宰兼中书侍郎王黼被特别授任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
三年八月十三日,太傅、山南东道节度使、领枢密院事、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益国公童贯被特别授任太师、剑南东川节度使,进封楚国公,这是平定方腊的赏赐。
九月五日,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被特别授任少傅,这是平定方腊的赏赐。同日,少傅、威武军节度使、领枢密院事郑居中被特别授任少师、宿国公,这也是平定方腊的赏赐。
四年正月七日,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攸被特别授任少保、镇海军节度使,仍保留开府仪同三司之职,值宿保和殿,这是明节皇后园林工程完工的赏赐。
六月十九日,少傅、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被特别授任少师,进封崇国公,这是进献《哲宗皇帝实录》的赏赐。
十二月十八日,皇帝下制,以少保、镇海军节度使、河北河东路宣抚司蔡攸为少傅,判燕山府。
五年五月九日,少师、太宰兼门下侍郎、庆国公王黼因为抚定燕云地区,被授任为太傅,进封楚国公,他的治事规格、恩数待遇都依照蔡京从前担任太师时的体例。同日,威武军节度、领枢密院事兼神霄玉清万寿宫使、宿国公郑居中被授任为太保,也是因为抚定燕云地区的功劳。
十一日,少傅、镇海军节度使、兼侍读、直保和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蔡攸被特别授任少师、安远军节度使,这是抚定燕山地区的赏赐。
十二日御笔批示:授任三公之职,如果不兼领旧有职务、不带节钺的,一律排在三公本班之列。诏旨中总理三省事务的,就管理三省的具体事务。凡是兼领旧职、或带有节钺的,一律按旧有
十九日,起复检校太尉、宁武、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江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起复除少保。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宁」下原衍「国」字,据《宋史》卷三六九俊本传删。、开府仪同三司、充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除少保。
七年三月十九日,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原批:寄案:仪同下应有「三司」二字,南朝宋、齐、梁、陈有开府仪同,不加「三司」字者,赵宋无此制。、充浙西安抚制置大使兼知临安府吕颐浩除少保。
二十二日,少保、护国、镇安、保靖军节度使、充淮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除少师,充万寿观使,进封荣国公。同日,少保、镇洮、崇信、宁国军节度使、充淮南西路宣抚使张俊除少傅。
九年正月八日,少保、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充京东路、淮南东路宣抚处置使兼节制镇江府韩世忠除少师。
十年五月六日,少保、护国、镇安、保靖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刘光世除太保。
六月一日,少师、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充京东路、淮南东路宣抚处置使韩世忠除太保。同日,少傅、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充淮南西路安抚使张俊除少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河北、京西路宣抚使岳飞除少保。
十一年七月〔一日〕原批:寄据《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二补「一日」二字。
,镇潼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绍兴府、充浙东安抚(司)[使]、信
安郡王孟忠厚除少保原批:寄据《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二又「忠厚」作「仲原」。。
十一日,特进、尚书左仆射秦桧除少保。
二十三日,少师、枢密使、济国公张(浚)[俊]除太傅,进封广国公。
十一月,太保、枢密使韩世忠除太傅。
十二年三月,检校少保、保成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杨存(忠)[中]除少保原批:寄案《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二作「存中」,下同。今按《宋史》卷三六七《杨存中传》:「本名沂中,字正甫,绍兴间赐名存中。」。
九月十五日,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异)[冀]国公秦桧除太师,改封魏国公。
十一月,少保、镇潼军节度使、信安郡王、判福州孟忠厚除少傅。
十四年六月七日,威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高世则除少保。
十月十八日,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平乐郡王韦渊除少师。
十五年十一月二日,检校少保、泸州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中〕太一宫使钱忱除少保,进封荣国公。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检校少傅、昭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驸马都尉潘正夫除少保。
译的班次排列,管理旧有的职务,以此立为定制。
十一月六日,皇帝下制,以检校太师、瀛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沂国公郑绅为太师。郑绅请求免去册命之礼,皇上依从了。
七年六月十九日,皇帝下制,少师、领枢密院事蔡攸被特别授任太师。
高宗绍兴元年十月十二日,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吕颐浩被罢去少保之职,改授特进。此前,吕颐浩上言说:「少保这个官职,自陛下即位以来,从未轻易授予过谁。元佑年间,范纯仁被授任右仆射时,也只是带一个寄禄官。希望能收回成命,改授一阶官职即可。」所以才有了这道任命。
五年正月十八日,武成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被授任少保。十九日,起复检校太尉、宁武、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江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起复被授任少保。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被授任少保。
七年三月十九日,镇南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浙西安抚制置大使兼知临安府吕颐浩被授任少保。
二十二日,少保、护国、镇安、保靖军节度使、充淮西路兼太平州宣抚使刘光世被授任少师,充任万寿观使,进封荣国公。同日,少保、镇洮、崇信、宁国军节度使、充淮南西路宣抚使张俊被授任少傅。
九年正月八日,少保、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充京东路、淮南东路宣抚处置使兼节制镇江府韩世忠被授任少师。
十年五月六日,少保、护国、镇安、保靖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刘光世被授任太保。
六月一日,少师、横海、武宁、安化军节度使、充京东路、淮南东路宣抚处置使韩世忠被授任太保。同日,少傅、镇洮、崇信、奉宁军节度使、充淮南西路安抚使张俊被授任少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河北、京西路宣抚使岳飞被授任少保。
十一年七月一日,镇潼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绍兴府、充浙东安抚使、信安郡王孟忠厚被授任少保。
十一日,特进、尚书左仆射秦桧被授任少保。
二十三日,少师、枢密使、济国公张俊被授任太傅,进封广国公。
十一月,太保、枢密使韩世忠被授任太傅。
十二年三月,检校少保、保成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杨存中被授任少保。
九月十五日,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冀国公秦桧被授任太师,改封魏国公。
十一月,少保、镇潼军节度使、信安郡王、判福州孟忠厚被授任少傅。
十四年六月七日,威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高世则被授任少保。
十月十八日,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平乐郡王韦渊被授任少师。
十五年十一月二日,检校少保、泸州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中太一宫使钱忱被授任少保,进封荣国公。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检校少傅、昭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驸马都尉潘正夫
十七年十月十九日,少保、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杨存(忠)[中]除少傅。
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安民靖难功臣、太傅、静江、宁武、清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清河郡王张俊除太师。
二十二年正月十一日,少师、昭庆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韦渊除太保。
二十三年正月十三日,太保、昭庆军节度使韦渊除太傅。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合得恩数,特予依枢密使例施行。
二十六年正月十六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信安郡王孟忠厚除少师,判平江
府。
二十七年六月,少保、泸州军节度使、充中太一宫使、荣国公钱忱除少傅。
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除少师。
二十九年正月,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吴璘除少保。
三十年三月六日,保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吴益除少保,以显仁皇后攒宫总护事毕。
三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少师、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除太傅,进封同安郡王,充醴泉观使,仍奉朝请。
十二月,少保、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充陕西、河东路招讨使、成国公吴璘除少傅。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已即位未改元。七月八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诏)[兼]行宫留守、专一措置两淮事务、兼措置淮东西、建康、镇江府、江淮、池州军马、和国公张浚特授少傅,进封魏国公。浚以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入朝奏事,继有是命。
二十一日,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吴益特授少傅,依前保康军节度使,进封大宁郡王,充醴泉观使,奉朝请。益妻王氏状乞依杨存中昨除少傅日妻
译被授任少保。
十七年十月十九日,少保、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杨存中被授任少傅。
二十一年十月十六日,安民靖难功臣、太傅、静江、宁武、清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清河郡王张俊被授任太师。
二十二年正月十一日,少师、昭庆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韦渊被授任太保。
二十三年正月十三日,太保、昭庆军节度使韦渊被授任太傅。
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应得的恩数,特别准许依照枢密使的标准施行。
二十六年正月十六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信安郡王孟忠厚被授任少师,判平江府。
二十七年六月,少保、泸州军节度使、充中太一宫使、荣国公钱忱被授任少傅。
二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少傅、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被授任少师。
二十九年正月,奉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吴璘被授任少保。
三十年三月六日,保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吴益被授任少保,这是因为显仁皇后陵寝总护事宜办理完毕的缘故。
三十一年二月十一日,少师、宁远军节度使兼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被授任太傅,进封同安郡王,充任醴泉观使,仍旧准许奉朝请。
十二月,少保、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充陕西、河东路招讨使、成国公吴璘被授任少傅。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此时已经即位但还未改年号)七月八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兼行宫留守、专一措置两淮事务、兼措置淮东西、建康、镇江府、江淮、池州军马、和国公张浚被特别授任少傅,进封魏国公。张浚以枢密使的身份都督江淮军马,入朝奏事,随后就有了这道任命。
二十一日,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吴益被特别授任少傅,仍保留保康军节度使之职,进封大宁郡王,充任醴泉观使,奉朝请。吴益的妻子王氏上状请求依照杨存中从前被授任少傅那天他妻子……
赵氏与请给等。
九月二十八日,少傅、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和)[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陕西、河东路宣抚招讨使、成国公吴璘特授少傅。
十月十九日,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张子盖特授少保,以收复海州之功故也。
隆兴元年五月二十三日,武安军承宣使、主管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开国侯邵宏渊特授检校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开国公。
十二月三日,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信国公陈康伯特授少傅原批:寄案《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二作「少保」。、观文殿大学士,追封福国公,判信州。制书:「当国家多事之时,专廊庙万机之寄,心如金石,勋在旗常。朕方委任而责成,尔亦勤劳而匪懈。久烦机务,屡抗封章,谕旨莫回,陈辞益固。」故有是命。
译赵氏与请给等。
九月二十八日,少傅、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西路安抚使、判兴州、陕西、河东路宣抚招讨使、成国公吴璘特授少傅。
十月十九日,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张子盖特授少保,因为收复海州有功的缘故。
隆兴元年五月二十三日,武安军承宣使、主管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开国侯邵宏渊特授检校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开国公。
十二月三日,尚书左仆射兼枢密使、信国公陈康伯特授少傅(原批:寄案《大典》卷一万一千五百八十二作「少保」。)、观文殿大学士,追封福国公,判信州。制书说:"当国家多事之时,专门承担朝廷万机之重任,心如金石,功勋载于旗常。朕正委以重任而责其成效,你也勤劳不懈。你久烦于机要政务,屡次上疏推辞,朕的谕旨都未能使你回心转意,你陈辞辞职之意更加坚决。"因此有这道任命。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降授特进、尚书右仆射兼枢密使张浚可罢尚书右仆射,特授少师、保信军节度使、判福州,以浚自劾求去故也。
干道元年五月一日,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成国公吴璘特授太傅,进封新安郡王。以璘除太傅、郡王,依杨存中所得恩例施行。璘自蜀入朝故也。
六月十六日,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特授少师,其恩数并依除少傅例施行。
同日,宁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永嘉郡开国公吴盖特授少保,进封新兴郡王。
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少师、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
大宁郡王吴益除太傅。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史浩特授检校少傅、保(定)[宁]军节度使。四月二日,诏(诰)[浩]恩数并依前宰相例施行。
八年五月一日,大同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蒲察久安特授检校少保。
九月十二日,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华国公虞允文特授少保、武安军节度使,充四川宣抚使,进封雍国公,以允文乞罢政求去故也。
淳熙三年正月七日,皇叔祖、少保、昭化军节度使、判大宗正(师)[司]、嗣濮王士輵为少傅,依前昭化军节度使、判大宗正司,嗣濮王。
四年三月五日,崇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史浩为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其后五年三月十八日,以少保为右丞相,十一月十五日罢,特授少傅、保宁军节度使。
六年正月十一日,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恩平郡王璩为少傅。
同日,武(秦)[泰]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曾觌为少保、宁武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
十月十六日,皇叔祖、少傅、昭化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輵为少师。
同日,皇兄、少保、岳阳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永阳郡王居广为少傅。
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陈俊卿以廊庙旧弼,出护留都,二年之间,绩效显著,可除少保,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兼侍读、鲁国公史浩为少师,依前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进封鲁国公。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天水郡开国公伯圭为少保,封(荣)[荥阳]郡王。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少保、观文殿大学士、充醴泉观使、申国公陈俊卿为少傅,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进封福国公致仕。
八月二十二日,少师、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鲁国公史浩为太保,依前保宁军节度使,改封魏国公致仕。
译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降授特进、尚书右仆射兼枢密使张浚被罢去尚书右仆射之职,特授少师、保信军节度使、判福州,这是因为张浚自请弹劾自己请求离职的缘故。
干道元年五月一日,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领御前诸军都统制、成国公吴璘特授太傅,进封新安郡王。吴璘授太傅、郡王一事,依照杨存中所得的恩例施行。这是因为吴璘从蜀地入朝的缘故。
六月十六日,少傅、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特授少师,其恩数一并依照授少傅的成例施行。
同日,宁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永嘉郡开国公吴盖特授少保,进封新兴郡王。
三年十二月十八日,少师、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大宁郡王吴益授太傅。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史浩特授检校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四月二日,下诏规定史浩的恩数一并依照前任宰相的成例施行。
八年五月一日,大同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蒲察久安特授检校少保。
九月十二日,特进、左丞相兼枢密使、华国公虞允文特授少保、武安军节度使,充四川宣抚使,进封雍国公,这是因为虞允文请求辞去政事、请求离职的缘故。
淳熙三年正月七日,皇叔祖、少保、昭化军节度使、判大宗正司、嗣濮王士輵改任少傅,仍依前昭化军节度使、判大宗正司、嗣濮王。
四年三月五日,崇信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史浩改任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此后五年三月十八日,以少保之职任右丞相,十一月十五日罢职,特授少傅、保宁军节度使。
六年正月十一日,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恩平郡王璩改任少傅。
同日,武泰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曾觌改任少保、宁武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
十月十六日,皇叔祖、少傅、昭化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輵改任少师。
同日,皇兄、少保、岳阳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永阳郡王居广改任少傅。
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令特进、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陈俊卿,因其乃朝廷旧日重臣,出镇留都,两年之间政绩显著,可授少保,仍依前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兼侍读、鲁国公史浩改任少师,仍依前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进封鲁国公。
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天水郡开国公伯圭改任少保,封荥阳郡王。
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少保、观文殿大学士、充醴泉观使、申国公陈俊卿改任少傅,仍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进封福国公致仕。
八月二十二日,少师、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鲁国公史浩改任太保,仍依前保宁军节度使,改封魏国公致仕。
十三年正月十四日,太保、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改任太傅,仍依前保宁军节度使,改封魏国公致仕。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福国公陈俊卿改任少师
十三年正月十四日,太保、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为太傅,依前保宁军节度使,改封魏国公致仕。少傅、观文殿大学士致仕、福国公陈俊卿为少师,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致仕,进封魏国公。皇叔祖、保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为少保,依前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并以高宗圣寿八十庆典加恩也。
十五年六月四日,少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荣)[荥]阳郡王伯圭为少傅、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荣)[荥]阳郡王。以营护高宗山陵毕加恩故也。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杂录
杂录
孝宗淳熙四年八月十六日,臣寮言:「已降指挥,宰执所得给使减年太滥,故定初除、转厅为两色。
如三公、三少、使相、太尉于法本无合得给使恩典,累有援执政恩例而特给之者。乞自今除授如降旨许特依执政者全与初除恩数,其后不问几经迁除,止合依转厅减年。如无特旨许依执政之文,不得援例放行。」从之。
淳熙十六年三月二日,特进、左丞相、许国公周必大可特授少保,依前左丞相,进封益国公。
三月九日,皇子、安庆军节度使、平阳郡王可特授少保、武宁军节度使,进封嘉王。
二十四日,皇伯、少傅、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荣)[荥]阳郡王伯圭可特授少师,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荣)[荥]阳郡王。太傅、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可特授太师,依前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皇叔祖、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可特授少傅,依前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皇叔祖、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天水郡开国公士岘可特授少保,依前昭庆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天水郡开国公。
四月十九日,皇伯祖、宁远军节度使、安定郡王子彤可特授检校少保,依前宁远军节度使、安定郡王。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宜春郡开国公夏执中可特授检校少保天头原批:「夏执中以下二十九字涉上误复。」今删。,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宜春郡开国公。
光宗绍熙元年四月六日,皇伯、少师、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荣)[荥]阳郡王伯圭可特授太保,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
三年六月十八日,皇伯、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嗣秀王伯圭特授太师。
二十六日,太尉、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兴郡开国公郭师禹特授少保。
绍熙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少傅、保大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郭师禹为少师、永宁郡王。
宁宗庆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郭师禹为太保,十月二十二日为太傅、永宁郡王致仕。
译,仍依前观文殿大学士致仕,进封魏国公。皇叔祖、保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改任少保,仍依前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以上均因高宗圣寿八十的庆典而加恩。
十五年六月四日,少保、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荥阳郡王伯圭改任少傅,仍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荥阳郡王。这是因为营建护送高宗山陵事毕而加恩的缘故。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杂录
杂录
孝宗淳熙四年八月十六日,臣僚上言:「已经下达指挥,宰执所得给使减年的规定太过泛滥,所以规定初次授官、转厅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如三公、三少、使相、太尉按法本来没有获得给使恩典的规定,屡屡有人援引执政官的恩例而特别给予的。请求自今以后授官,如果降旨允许特别依照执政官办理的,全部给予初次授官的恩数,此后不论经过几次迁转授官,只应依照转厅减年的规定。如果没有特旨允许依照执政官的规定,不得援引先例施行。」皇帝准奏。
淳熙十六年三月二日,特进、左丞相、许国公周必大特授少保,仍依前左丞相,进封益国公。
三月九日,皇子、安庆军节度使、平阳郡王特授少保、武宁军节度使,进封嘉王。
二十四日,皇伯、少傅、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荥阳郡王伯圭特授少师,仍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荥阳郡王。太傅、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史浩特授太师,仍依前保宁军节度使致仕、魏国公。皇叔祖、少保、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士歆特授少傅,仍依前保康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嗣濮王。皇叔祖、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醴泉观使、天水郡开国公士岘特授少保,仍依前昭庆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天水郡开国公。
四月十九日,皇伯祖、宁远军节度使、安定郡王子彤特授检校少保,仍依前宁远军节度使、安定郡王。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宜春郡开国公夏执中特授检校少保,仍依前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宜春郡开国公。
光宗绍熙元年四月六日,皇伯、少师、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荥阳郡王伯圭特授太保,仍依前安德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嗣秀王。
三年六月十八日,皇伯、太保、安德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嗣秀王伯圭特授太师。
二十六日,太尉、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兴郡开国公郭师禹特授少保。
绍熙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少傅、保大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郭师禹改任少师、永宁郡王。
宁宗庆元二年九月二十一日,郭师禹改任太保,十月二十二日改任太傅、永宁郡王致仕。
庆元二年三月十七日,宰执进呈奏事说:「昨日中使宣谕皇叔祖、少师、嗣濮王士歆转升一级官阶。因为已经是少师,应当转任太保。历来三少之官,不轻易授予。查考旧例典故,嗣濮王虽是天子的亲子孙,都不曾授予此官,却有出继之后才获得此官的人。」皇帝说:「前几日曾经宣召问询,才有此请求。也念及他余日无多,姑且依从此请。这本意也是见嗣秀王
庆元二年三月十七日天头原批:「寄按,上条已有『二年』,此疑误。」,宰执进呈:「昨日中使宣谕皇叔祖、少师、嗣濮王士歆转一秩。缘已是少师,合转太保。自来三少之官,不轻除授。检照典故,嗣濮王虽亲子孙,皆不曾除此官,却有生后得之者。」上曰:「前日曾宣引,乃有此请。亦念其来日无多,姑从之。其意亦见嗣秀王为三公故耳,然与嗣秀王事体不同。既无此例,却恐别有攀援。」端礼奏:「诚如圣训。」上首肯。
四年五月二日,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韩侂胄为少傅。五年九月一日为少师,进封平原郡王,改永兴军节度使。六年十月三日,为太傅。嘉泰二年十二月十五日,为太师。
七月二十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葛邲为少保。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特进、右丞相、祁国公京镗为少保,依前右丞相,进封郑国公。六年闰三月四日,为少傅、左丞相,封冀国公。八月十五日,为太保、观文殿大学士、魏国公致仕。
十二月二十五日,特进、
右丞相、冀国公谢深甫为少保深:原作「申」,据《宋史》卷三九四《谢深甫传》改。,依前右丞相,进封鲁国公。既而宰执进呈,深甫力辞少保之命。上曰:「即当批出。」何澹等奏:「谢深甫力欲辞避,荷陛下许从其请。」上曰:「向来留正以七官而转,谢丞相坚不肯受,以为超躐。今此姑从其请,却俟他时别除。」澹奏:「陛下可谓能成臣下之美。」
二十七日,昭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吴▯为少保。嘉泰三年五月十五日为少傅,嘉定五年八月二十二日为少师致仕。
嘉泰二年三月十九日,镇安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建康府吴琚为少保。
十八日,皇弟、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吴兴郡王炳为少傅。
二十一日,特进、右丞相、冀国公谢深甫特授少保,依前右丞相、冀国公。
二十六日,保顺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谢渊为少保。嘉定二年八月七日为少傅,四年三月十八日为少师,进封和国公致仕。
五月十六日,皇伯、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充秀安僖王园令、秀王位检察尊长师揆为检校少保。嘉定三年六月十六日为少保,六年三月六日为少傅,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为少师。
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皇伯、定江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师垂为检校少保。开禧三年十月十七日为检校少师。
嘉定三年六月十四〔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钱象祖为少保。四年闰五月二十六日为少傅,进封珍国公致仕。
十七日,皇叔祖、昭庆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嗣濮王不俦为检校少保。
二十六日,岳阳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杨次山为少保,进封永阳郡王。
译已官至三公的缘故,然而与嗣秀王的情形不同。既然没有这个先例,却恐怕别人会援引攀比。」京镗(端礼)奏道:「确实如圣上所训示。」皇帝点头认可。
四年五月二日,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韩侂胄改任少傅。五年九月一日改任少师,进封平原郡王,改任永兴军节度使。六年十月三日,改任太傅。嘉泰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改任太师。
七月二十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葛邲改任少保。
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特进、右丞相、祁国公京镗改任少保,仍依前右丞相,进封郑国公。六年闰三月四日,改任少傅、左丞相,封冀国公。八月十五日,改任太保、观文殿大学士、魏国公致仕。
十二月二十五日,特进、右丞相、冀国公谢深甫改任少保,仍依前右丞相,进封鲁国公。不久宰执进呈奏事,谢深甫极力推辞少保之命。皇帝说:「即刻批出。」何澹等人奏道:「谢深甫极力想要辞让回避,承蒙陛下允许依从他的请求。」皇帝说:「先前留正凭七品官阶而转升,谢丞相坚决不肯接受,认为是越级提升。如今姑且依从他的请求,等待他日另行授官。」何澹奏道:「陛下可以说是成全了臣下的美德。」
二十七日,昭化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吴〇改任少保。嘉泰三年五月十五日改任少傅,嘉定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改任少师致仕。
嘉泰二年三月十九日,镇安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判建康府吴琚改任少保。
十八日,皇弟、昭庆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吴兴郡王炳改任少傅。
二十一日,特进、右丞相、冀国公谢深甫特授少保,仍依前右丞相、冀国公。
二十六日,保顺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谢渊改任少保。嘉定二年八月七日改任少傅,四年三月十八日改任少师,进封和国公致仕。
五月十六日,皇伯、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充秀安僖王园令、秀王位检察尊长师揆改任检校少保。嘉定三年六月十六日改任少保,六年三月六日改任少傅,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改任少师。
四年十二月十三日,皇伯、定江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师垂改任检校少保。开禧三年十月十七日改任检校少师。
嘉定三年六月十四日,特进、观文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钱象祖改任少保。四年闰五月二十六日改任少傅,进封珍国公致仕。
十七日,皇叔祖、昭庆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嗣濮王不俦改任检校少保。
二十六日,岳阳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杨次山改任少保,进封永阳郡王。六年三月六日改任少傅。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保信军节度使吴琰改任检校少保。
二十八日,保康军节度使、充秀安僖王园令师禹改任检校少傅。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改任少保,十五年五月九日改任少傅,十六年二月九日改任少师,并给以宫观之职。
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安抚使安丙改任少保。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改任少傅致仕。
十四年七月十五日,金紫光禄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弥远改任少保。
十五年正月一日,奉
六年三月六日为少傅。
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保信军节度使吴琰为检校少保。
二十八日,保康军节度使、充秀安僖王园令师禹为检校少傅。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为少保,十五年五月九日为少傅,十六年二月九日为少师,与宫观。
十三年六月二十六日,保宁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安抚使安丙为少保。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为少傅致仕。
十四年七月十五日,金紫光禄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弥远为少保。
十五年正月一日,奉国军节度使杨谷、保宁军节度使杨石并为检校少保。
二月二十日,少保、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弥远为少傅。
十一月九日,皇子、宁武军节度使、祁国公(并)[竑]为检校少保。
十六年三月二(五)[十]五日,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知婺州师嵒为检校少傅。
九月二十三日,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不 ▯▯兔为检校少保此下原有「使宿国公郑居中除太保,以抚定燕云也。除拜三公,不领旧职、不带节钺者并立三公本班,诏旨总治三省者治三省事,应领旧职或带节钺并立旧班,治旧职,立为定制。十一月六日,制以检校太师、瀛海军节度使开府」一段文字重出,今删去。。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并为宰相、亲王、使相加官。五代之制,司徒迁太保、太保迁太傅、太傅迁太尉,太尉迁太师,检校者亦如之。国朝因之。
太宗淳化三年,以西京留守、太保兼中书令赵普为太师,西京养疾。普累表乞致政,以开国元臣,故优拜之,非常例也。
真宗天禧元年二月,司徒、平章事王旦、彭王元俨同日降制加太保,三公并除双员自此始也。
五月,以太保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王旦为太尉、侍中,听五日入中书。旦恳辞不拜。七月,加太尉,依前充玉清昭应宫使。又令礼仪院详定赴上仪注。国朝以来,三公不兼相,无赴上之仪。真宗优宠元臣,特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以资政殿大学士、太保王钦若为司空,职如故。时钦若求侍东宫讲诵,以辅臣兼领三少,品序非便,表求换秩,乃有是命,止立学士班。
仁宗庆历三年九月三日,司徒、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许国公吕夷简守太尉致仕,宜朝朔望、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
英宗治平二年五月十七日,权御史中丞贾黯言:「请自今皇子及宗室卑属除检校师傅官者,随其迁序,改授三公。」诏两制详议。翰林学士王珪等议,如黯所言,诏俟加恩改授。先是,皇子颢封东阳郡王,除婺州节度使、检校太傅,黯因以为言。是岁南郊,
遂改授检校太尉。以上《国朝会要》,《续会要》以下无此门。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太尉
太尉
【宋会要】
徽宗政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御笔:「近降武选官名,以禄多士。
译国军节度使杨谷、保宁军节度使杨石一并改任检校少保。
二月二十日,少保、右丞相兼枢密使史弥远改任少傅。
十一月九日,皇子、宁武军节度使、祁国公竑改任检校少保。
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知婺州师嵒改任检校少傅。
九月二十三日,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不兔改任检校少保。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都是用作宰相、亲王、使相的加官。五代的制度,司徒升迁为太保、太保升迁为太傅、太傅升迁为太尉,太尉升迁为太师,检校官也是这样。本朝沿用这一制度。
太宗淳化三年,以西京留守、太保兼中书令赵普为太师,赴西京休养。赵普屡次上表请求辞去政事,因他是开国元老重臣,所以优待授予此职,并非常规成例。
真宗天禧元年二月,司徒、平章事王旦、彭王元俨同日下诏加授太保,三公同时设置两员自此开始。
五月,以太保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王旦为太尉、侍中,准许每五日入中书省一次。王旦恳切推辞不接受。七月,加授太尉,仍依前充任玉清昭应宫使。又命礼仪院详细拟定赴任朝拜的仪注。本朝以来,三公不兼任宰相,没有赴任朝拜的礼仪。真宗优待宠信这位元老大臣,特别有此任命。
四年十二月,以资政殿大学士、太保王钦若为司空,职务如故。当时王钦若请求侍奉东宫讲诵经义,因辅臣兼任三少之职,品级次序不便,上表请求更换官阶,于是有此任命,只是列于学士的班次。
仁宗庆历三年九月三日,司徒、监修国史兼译经润文使、许国公吕夷简守太尉致仕,仍应在朔望朝拜、大朝会时排列在中书门下的班次。
英宗治平二年五月十七日,权御史中丞贾黯上言:「请求自今以后皇子及宗室旁支子孙授予检校师傅官职的,随其迁转次序,改授三公之官。」皇帝下诏命两制官员详细商议。翰林学士王珪等人商议,如贾黯所言,下诏等到加恩时改授。此前,皇子赵颢封东阳郡王,授婺州节度使、检校太傅,贾黯因此提出这番议论。这一年南郊祭天,于是改授检校太尉。以上出自《国朝会要》,《续会要》以下没有这个门类。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太尉
太尉
【宋会要】
徽宗政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御笔:「近来降旨确定武选官的名称,用以优待众多士人。相比之下元丰年间文官阶级没有极品之官,文武应为一体,分职定位,道理上不应有所不同。太尉是古代的官职,原本掌管武事,虽然沿袭秦汉旧制,作为三公之职,这个名称沿用已久,可改为武选一品之官,位在节度使之上。其礼仪器物、班次品序位居执政官之下,命尚书省裁定后上奏。」
二十九日,下诏太尉不作为三公之官。详见官制及三公三少门。
十月三日,下诏检校官中太尉一职依旧保留外,司徒改为少傅,司空改为少保。详见官制及三公三少门。
同日,中书、尚书省上言:「查考太尉列在第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列在从一品,执政官列在正二品,节度使列在从二品。希望太尉列入正二品,位在执政官之下、节度使之上。执政官的俸料钱为
比元丰文阶无极品之官,文武一道,分职定位,理当不殊。太尉古官,旧掌武事,虽循秦汉,为三公之任,名称已久,可改为武选一品之位,在节度使上。其仪物班序居执政之次,令尚书省裁定以闻。」
二十九日,诏太尉不为三公。详见官制及三公三少门。
十月三日,诏检校官除太尉依旧外,司徒为少傅,司空为少保。详见官制及三公三少门。
同日,中书、尚书省言:「契勘太尉在第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在从一品,执政在正二品,节度使在从二品。欲太尉入正二品,在执政官之下,节度使之上。执政官料钱二百贯。」
二月三日,中太一宫使、武信军节度使、遂州管内观察处置桥道等使、检校太尉、持节遂州诸军事、遂州刺史、直睿思殿、提举龙德宫、熙(阿)[河]兰湟秦凤路宣抚使童贯为太尉。
十六日,诏检校太尉改为检校少师。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七日,检校太保、奉国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御营司专一提举一行事务、都巡检使刘光世为太尉、御营副使。
绍兴元年十月十五日,检校少保、定江昭庆军节度使、神武右军都统制、江淮路招讨使张俊除太尉,以凯旋赏也。
二年六月十一日,(校)[检]校少师、武成感德军节度使、神武左军都统制、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
宣抚使韩世忠除太尉,平闽湘之寇赏也。
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岳飞起复太尉,充湖北京西宣抚使。
十三年二月,殿前都虞候、保成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除太尉。
十三年八月,起复德庆军节度使、提点皇城司钱愐除太尉,提举皇城司。
十七年二月,安庆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邢孝扬除太尉。
二十二年三月,检校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西路安抚使、知兴州吴璘除太尉。
是月,检校少保、武当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东路安抚使、知兴元府杨政除太尉。
二十四年二月,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益除太尉。
二十六年四月,建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韦谦除太尉,进封开国公。
二十七年二月,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知潭州刘锜除太尉,知荆南军府。
二十九年六月,崇信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赵密除太尉。
三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宁武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吴盖除太尉。
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保信军节度使、领合门事郑藻除太尉。
二十八日,庆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除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同日,宁国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充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
河北西路、淮北寿、亳州招讨使李显忠除太尉,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
译二百贯。」
二月三日,中太一宫使、武信军节度使、遂州管内观察处置桥道等使、检校太尉、持节遂州诸军事、遂州刺史、直睿思殿、提举龙德宫、熙河兰湟秦凤路宣抚使童贯改任太尉。
十六日,下诏检校太尉改为检校少师。
高宗建炎三年四月七日,检校太保、奉国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御营司专一提举一行事务、都巡检使刘光世改任太尉、御营副使。
绍兴元年十月十五日,检校少保、定江昭庆军节度使、神武右军都统制、江淮路招讨使张俊授太尉,这是因凯旋而给予的赏赐。
二年六月十一日,检校少师、武成感德军节度使、神武左军都统制、福建江西荆湖南北路宣抚使韩世忠授太尉,这是平定闽湘一带贼寇的赏赐。
七年二月二十六日,检校少保、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充湖北京西路宣抚副使岳飞起复任太尉,充湖北京西宣抚使。
十三年二月,殿前都虞候、保成军节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杨沂中授太尉。
十三年八月,起复德庆军节度使、提点皇城司钱愐授太尉,提举皇城司。
十七年二月,安庆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邢孝扬授太尉。
二十二年三月,检校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西路安抚使、知兴州吴璘授太尉。
是月,检校少保、武当军节度使、御前诸军都统制、充利州东路安抚使、知兴元府杨政授太尉。
二十四年二月,保康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益授太尉。
二十六年四月,建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韦谦授太尉,进封开国公。
二十七年二月,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知潭州刘锜授太尉,知荆南军府。
二十九年六月,崇信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步军司公事赵密授太尉。
三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宁武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吴盖授太尉。
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保信军节度使、领合门事郑藻授太尉。
二十八日,庆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授太尉,主管殿前司公事。同日,宁国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充淮南西路制置使、京畿、河北西路、淮北寿、亳州招讨使李显忠授太尉,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六日,昭信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曹勋特授太尉。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诏:「今后授予太尉以上、获得指挥依照两府恩数的人,除现任管军之职外,一并特别依照带职前两府的成例施行,从居广开始施行。」
干道七年六月三日,下诏威武军节度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特授太尉。
淳熙元年八月五日,下诏安庆军节度使、知枢密院事张说改任太尉,提举隆兴府玉隆观,任便居住。
四年八月十六日,下诏:「授予太尉之职,自今以后只给予初次授官的恩数。此后多次迁转授官,只依照转厅减半的规定。如果没有特旨允许依照执政官办理的人,不得援引成例。」详见三公三少门。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检校少傅、庆远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成闵改任太尉,仍依前庆远军节度使致仕。
淳熙十六年五月三日,下诏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六日,昭信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曹勋特授太尉。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今后除授太尉已上得指挥依两府恩数人,除见管军外,并特与依带职前两府例施行,仍自居广为始。」
干道七年六月三日,诏威武军节度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特授太尉。
淳熙元年八月五日,诏安庆军节度使、知枢密院事张说为太尉,提举隆兴府玉隆观,任便居住。
四年八月十六日,诏:「除授太尉,自今止与初除恩数。其数迁除,止依转厅减半。如无特旨许依执政之人,不得援例。」详见三公三少。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检校少傅、庆远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成闵为太尉,依前庆远军节度使致仕。
淳熙十六年五月三日,诏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兴郡开国公郭师禹特授太尉,依前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兴郡开国公。
同日,诏检校少保、定江军节度使、武功郡开国公吴挺特授太尉,依前定江军节度使、武功郡开国公。
庆元二年十月十九日,检校少保、昭化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吴(环)[▯],检校少保、镇安军节度使、知江陵府吴琚,并为太尉。
十一月十一日,庆远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韩同卿,武康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郭杲,并为太尉。
五年九月二十日,保顺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谢渊为太尉。
嘉泰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通议大夫韩邈为太尉、保康军节度使、知隆兴府。
闰十二月五日,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李孝友,泰宁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李孝纯,并为太尉。
四年正月八日,保静军节度使吴▯为太尉。
开禧元年三月二十三日,岳阳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杨次山为太尉。
嘉定四年三月十五日,武康军节度使夏震为太尉致仕。
十五年五月九日,检校少保、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杨谷,检校少保、保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杨石,并为太尉。
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随龙、检校少保、保成军节度使谯令雍为太尉致仕。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省
三省
【宋会要】
旧《会要》系中书门下,今依元丰官制改为三省。
《两朝国史志》中书门下: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参知政事。中书令,国朝罕除。侍中,虽常除,亦罕预政事。同平章事是为宰相之职,掌邦国之政令,弼庶务,和万邦,佐天子,执大政。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丞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其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亦有不带昭文馆大学士而为监修国史者。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或置三相,则昭文、集贤两学士并监修国史,并除焉。参知政事贰宰相,批大政,参庶务,以中书舍人以上至尚书为之。
译寿观、吴兴郡开国公郭师禹特授太尉,仍依前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吴兴郡开国公。
同日,下诏检校少保、定江军节度使、武功郡开国公吴挺特授太尉,仍依前定江军节度使、武功郡开国公。
庆元二年十月十九日,检校少保、昭化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吴〇,检校少保、镇安军节度使、知江陵府吴琚,一并改任太尉。
十一月十一日,庆远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韩同卿,武康军节度使、殿前都指挥使郭杲,一并改任太尉。
五年九月二十日,保顺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谢渊改任太尉。
嘉泰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通议大夫韩邈改任太尉、保康军节度使、知隆兴府。
闰十二月五日,保大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李孝友,泰宁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李孝纯,一并改任太尉。
四年正月八日,保静军节度使吴〇改任太尉。
开禧元年三月二十三日,岳阳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杨次山改任太尉。
嘉定四年三月十五日,武康军节度使夏震改任太尉致仕。
十五年五月九日,检校少保、奉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杨谷,检校少保、保宁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杨石,一并改任太尉。
十七年七月三十一日,随龙、检校少保、保成军节度使谯令雍改任太尉致仕。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省
三省
【宋会要】
旧《会要》归属中书门下门类,如今依照元丰官制改为三省门类。
《两朝国史志》记载中书门下的官制: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参知政事。中书令一职,本朝很少授予。侍中一职,虽然常有授予,也很少参与政事。同平章事是宰相的职务,掌管国家的政令,辅助处理各项政务,调和各方邦国,辅佐天子,执掌国家大政。没有固定的员额,若有两人担任,就分日轮流掌管印信,由丞郎以上直到三师担任此职。其中位居首位的宰相兼任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也有不兼任昭文馆大学士而只任监修国史的。其次是兼任集贤殿大学士。有时设置三位宰相,那么昭文馆、集贤殿两位大学士并监修国史,一并授予。参知政事辅佐宰相,批阅重大政务,参与处理各项事务,由中书舍人以上直到尚书担任此职。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任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的,称为「使相」,不参与政事,不签署敕令,只是在宣布制书授官时,敕令末尾保留其官衔而已。中书省位于朝堂西侧,是为政事堂。其属官有舍人,专门负责诰命的撰写。若舍人一职空缺,就以其他官员兼知制诰,或直舍人院,此院位于中书省的西南方。舍人共六员,与翰林学士对掌内外制诰。朝廷有官员授拜,中书省的吏员前往舍人院递送词头。重大的官员授拜,也有宰相召见舍人当面授予词头的情况。凡是重大的诰命,中书省一并将敕令进呈御览,从宫中颁下,其余的则由发敕官接受后颁发出去。其吏员则有堂后官、主事、录事、主书、守当官。其吏员的办公场所称为制敕院。堂后官共八人。旧制:从选人一职升入担任堂后官,转任到五房提点,才得以佩戴鱼符。至和元年
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兼中书令、侍中、同平章事者谓之「使相」,不预政事,不书敕,惟宣制除授者敕尾存其衔而已。中书在朝堂西,是为政事堂。其属有舍人,专职诰命。阙则以他官知制诰,或直舍人院,院在中书之西南。舍人六员,与学士对掌内外制。朝廷有除拜,中书吏赴院纳词头。其大除拜,亦有宰相召舍人面受词头者。凡大诰命,中书并敕进入,从中而下,余则发敕官受而出之。其吏史则有堂后官、主事、录事、主书、守当官。其吏舍则曰制敕院。堂后官八人。旧制:自选人入为堂后官,转至五房提点,始得佩鱼。至和元年,诏:「中书提点五房公事,自今虽无出身,亦听佩鱼。」主事七人,录事十人,主书十四人,守当官二十人。分掌五房:一曰孔目房,二
曰吏房,三曰户房,四曰兵(房)、礼房,五曰刑房。又有(生)[主]事、勾销二房。其给使则有沿堂五院行首一人,副行首二人,通引官九人,堂门官七人,直省官十一人,发敕官五人,驱使官二十二人。其舍人院则有楷书二人,装裁匠二人。自中兴之初,循旧制,置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员,门下、中书侍郎各一员,尚书左、右丞各一员。凡除左、右仆射依序,或兼门下、中书侍郎。建炎四年,制以左、右仆射并加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而废左、右丞。又以左、右仆射兼枢密使,或兼知枢密院事。
《神宗正史 职官志》:中书门下在朝堂西,榜曰「中书」,为宰相治事之所,印文行敕曰「中书门下」。尚书、中书令、侍中、丞郎以上带同平章事,并为宰相,而参知政事为之贰,与枢密院通谓之执政。又有中书省、门下省者,存其名,列皇城外,两庑官舍各数楹。中书省但掌册文,覆奏考帐。门下省主乘舆八宝、朝会位版、流外较考,诸司附奏挟名而已。中书令、侍中不任职。官制行,悉厘正之,遂以寔正名。废中书、门下省舍之在皇城外者,并朝堂之西中书堂为门下、中书两省,以左、右仆射兼门下、中书侍郎,又以两侍郎副之。
神宗治平四年未改元六月,诏令中书、枢密院应细务合归有司者,逐旋条陈取旨。初,侍御史张纪言:「政府不当侵有司之职,有司不当溷政府之严。若沟洫当决诸水监,漕运当决之三
司,其礼乐征伐、号令损益,自系朝廷议论,有司得以奉行。」故有是诏。
熙宁元年,□□杨□被旨差后苑工匠,造舒国、祁国公主下嫁礼物,而后苑奏留不遣,中书请令两所应办。上曰:「此细务也,不足以累宰职,自今宜一听三司裁决。」二年,宰臣曾公亮欲知州皆选于中书。上曰:「中书数人所总事已多矣,知州材否何暇尽详,且中书三公,职事在于论道经邦。
译,下诏:「中书省提点五房公事的官员,自今以后即使没有出身,也允许佩戴鱼符。」主事共七人,录事共十人,主书共十四人,守当官共二十人。分别掌管五房事务:一是孔目房,二是吏房,三是户房,四是兵房、礼房,五是刑房。又设有主事房、勾销房二房。其供役使的人员则有沿堂五院行首一人,副行首二人,通引官九人,堂门官七人,直省官十一人,发敕官五人,驱使官二十二人。舍人院则设有楷书二人,装裁匠二人。自中兴之初,沿袭旧制,设置尚书左、右仆射各一员,门下、中书侍郎各一员,尚书左、右丞各一员。凡授予左、右仆射的,依照惯例,有的兼任门下、中书侍郎。建炎四年,制定左、右仆射一并加授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门下、中书侍郎为参知政事,而废除左、右丞之职。又以左、右仆射兼任枢密使,或兼任知枢密院事。
《神宗正史 职官志》记载:中书门下位于朝堂西侧,匾额题为「中书」,是宰相处理政务的场所,印文钤盖敕令时写作「中书门下」。尚书、中书令、侍中、丞郎以上兼带同平章事的,都是宰相,而参知政事作为其副手,与枢密院合称执政。此外还有中书省、门下省的名称,只是保留其名而已,列在皇城之外,两侧的官舍各有数间。中书省只掌管册文,复核奏章、查考帐目。门下省主管皇帝乘舆的八宝玉玺、朝会时的位次版籍、流外官的考核,诸司附奏时挟带的名单而已。中书令、侍中不任实职。官制施行后,全部予以厘清改正,于是名实相符。废除位于皇城之外的中书省、门下省官舍,并入朝堂西侧的中书堂,作为门下省、中书省两省,以左、右仆射兼任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又以两位侍郎作为其副手。
神宗治平四年(未改元)六月,下诏命中书省、枢密院凡是细碎事务应归属有司的,随时逐一条列上奏请示。此前,侍御史张纪上言:「政事堂不应侵占有司的职权,有司也不应搅扰政事堂的严正。如若沟渠水利之事应当交由水监决断,漕运之事应当交由三司决断,其礼乐征伐、号令的损益变更,自然属于朝廷议论的事,有司得以奉命施行。」所以有此诏令。
熙宁元年,某官员奉旨差遣后苑工匠,为舒国、祁国公主出嫁制备礼物,而后苑上奏留下不遣,中书省请求命两处一并办理此事。皇帝说:「这是细小事务,不值得劳烦宰相之职,自今以后应一律听凭三司裁决。」二年,宰臣曾公亮想要各州知州都由中书省选任。皇帝说:「中书省所总管的事务已经很多了,知州是否有才干哪有余暇一一详察,况且中书省作为三公,职责在于论道经邦。」曾公亮说:「如今中书省实际上是六卿冢宰的职责,并非三公之职。」皇帝说:「冢宰固然有冢宰的职责。唐代陆贽说宰相应当选择百官之长,掌管审官院就是如此。如今不选择掌管审官院的合适人选,却只在堂上选任知州,所选之人不够精当,只会使中书省事务更加繁冗,这不是国家体制。」王安石回答说:「确实如陛下所说。」
三年五月五日,下诏:「近来设置制置三司条
」公亮曰:「今中书乃六卿冢宰之职,非三公也。」上曰:「冢宰固有冢宰之职。唐陆贽言宰相当择百官之长,知审官是也。今不择知审官人,而但堂选知州,所选人不精,徒令中书事更烦冗,非国体也。」王安石对曰:「诚如陛下所谕。」
三年五月五日,诏:「近设制置三司条例司,本以通天下财利。今〔大〕端已举,惟在悉力应接,以趣成效,其罢归中书。」熙宁二年二月,初置条例司,踰年乃罢之。
七月,令中书门下考察内外官司,置簿记功过,俟年终及非次除擢,检录比较进呈,择其尤甚者进黜之。
四年,知庆州赵▯龤B经制使李宪屡言啰兀城,上欲遣人相度。王安石曰:「请用亲信内臣与一朝(上)[士]大夫往。」上曰:「用宰相制事,而令内臣审覆,于体非便。」于是用张景宪、李评俱往。
七年十月十六日,诏三司置会计司,以宰臣韩绛提举,八年六月罢之。
熙宁十年,以前三年收支应见〔在〕钱物,除闲杂及理欠物更不条具,其泛收、泛支或诸处支借出入并蠲放欠阁各
令开析,限半年攒结成都状,送提点刑狱司驱磨,保明上中书。点检有不实,科徒一年罪,不理去官,仍并治保明官吏。如驱磨出增隐钱物,并当等第酬赏。自今三年一供,着为令。以中书言「诸路财赋岁入岁支,转运司多不(疚)[究]心,唯称阙乏。既不可旋考校,宜有会计出入之法,以察增耗,以知有余不足之处」也。
〔元丰〕三年六月二十一日,诏罢中书门下省主判官,归省事于中书。
四年三月八日,诏在京官不得举辟执政官有服亲。以御史知杂舒亶言近论蒲宗孟不当荐举同知枢密院韩缜侄宗弼,乞立奏举法故也。
八月一日,诏中书自今堂选并归有司。
十月二十七日,诏三
译例司,本是为了通融天下的财政利益。如今主要事务已经确立,只需全力应对推行,以求成效,此司应归并到中书省。」熙宁二年二月,初设条例司,过了一年就废罢了。
七月,命中书门下考察内外官员,设立簿册记录功过,等到年终及特别升迁提拔时,查核比较后进呈御览,选择其中特别突出的加以进退。
四年,知庆州赵□与经制使李宪屡次上奏啰兀城之事,皇帝想要派人前去查勘。王安石说:「请派亲信的内臣与一位朝廷士大夫一同前往。」皇帝说:「任用宰相处置事务,却又让内臣去审核覆查,于体制上不妥当。」于是派张景宪、李评一同前往。
七年十月十六日,下诏三司设置会计司,由宰臣韩绛提举,八年六月废罢。
熙宁十年,将前三年收支现存的钱物,除去闲杂事项及可以不必追究的欠款不再详列外,其中泛滥的收入、泛滥的支出,或各处支借出入以及蠲免搁置的欠款,各自命令开列清楚,限半年内汇集编成通盘账状,送交提点刑狱司核查审核,报明中书省。若查核发现有不实之处,依法科处徒刑一年的罪责,即使已经离任的官员也不例外,仍一并追究保明的官吏。如果核查发现有增添隐瞒的钱物,一并按等第给予酬赏。自今以后三年上报一次,作为定制。这是因为中书省上言说「各路财赋每年的收入支出,转运司大多不专心究察,只是声称短缺。既然不能随时考核校对,应当订立会计核查出入的办法,以查察增减盈亏,以了解各处财物有余不足的情形」的缘故。
元丰三年六月二十一日,下诏废除中书门下省的主判官之职,将省务归并于中书省。
四年三月八日,下诏在京官员不得举荐辟召与执政官有服丧亲属关系的人。这是因为御史知杂舒亶上言近来议论蒲宗孟不应当荐举同知枢密院韩缜的侄子韩宗弼,请求订立奏举法规的缘故。
八月一日,下诏中书省自今以后堂选之事一并归属有司办理。
十月二十七日,下诏三……(原文至此中断)
省印银铸金涂。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增减官吏,并门下中书省同取旨。
〔二十〕六日,诏自今堂选、堂占悉罢,以劳得堂除者减磨勘一年,选人不依名次路分占射差遣。
十二月十一日,诏三省诸案宜并称房。
五年二月一日,诏中书省、枢密院面奉宣旨,别以黄纸书中书令、侍郎、舍人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为画黄。受批降若覆请得旨及入状得画事,别以黄纸,亦书宣奉行讫,录送门下省为录黄。枢密院准此,惟以白纸录送面得旨者为录白,批奏得画者为画旨。门下省被受录黄、画黄、录白、画〔旨〕者皆留为底,详校无舛,缴奏得画,以黄纸书侍中、侍郎、给事中省审读讫,录送尚书省施行。三省被受敕旨,及内降实封文书,并注籍。门下中
译印,用银铸造并鎏金。
十一月二十二日,下诏增减官吏,并由门下省、中书省一同听取旨意(决定)。
二十六日,下诏从今以后,堂选、堂占全部废止,因功劳而得堂除的人减磨勘一年,被选任的人不再按名次和路分占取差遣。
十二月十一日,下诏三省各案一律改称为房。
五年二月一日,下诏:中书省、枢密院当面接受宣旨的,另用黄纸书写,由中书令、侍郎、舍人题写"宣奉行讫",抄录送门下省,称为画黄。接受批降的文书,或经覆请而得旨、以及呈入状文而得批画的事项,另用黄纸,也书写"宣奉行讫",抄录送门下省,称为录黄。枢密院照此办理,只是用白纸抄录送呈、当面得旨的称为录白,批奏得批画的称为画旨。门下省接受到的录黄、画黄、录白、画旨,都留存作为底本,详细校对没有差错后,缴奏得批画,用黄纸书写"侍中、侍郎、给事中省审读讫",抄录送尚书省施行。三省接受的敕旨,以及内降的实封文书,一并登记入册。门下中……(原文至此中断)
书省执政官兼领尚书省者,先赴本省视事,退赴尚书省。申明及立条法,并送尚书省议定,上中书省,半年一进颁下。应速者先行,应功赏并送所属,无定法者送司勋。枢密院军功不在此〔限〕。文武官三省、枢密院各置具员。中书省非本省事,舍人不书。吏部拟注官过门下省,并侍中、侍郎引验讫奏,候降送尚书省。若老疾不任事及于法有违者,退送改注,仍于奏钞内贴事因进入。六曹诸司官非议事不诣都省及过别曹。应立法事,本曹议定,关刑部覆定,干酬赏者送司勋。如无异议,还送本曹,赴都省议。体大者集议,议定,上中书省,枢密院事上本院。吏部差注官团甲,由都省上门下省。有违者,退吏部,以事因贴奏。诸称奏者有法式上门下省,无法式上中书省,有别条者依本法,边防、禁军〔事〕并上枢密院。应分六曹、寺、监者为格,候正官名日施行。
二十一日,诏知枢密院、门下、中书侍郎、同知枢密院、尚书左、右丞为定班,班次以是为差。
五月一日,诏左、右仆射、丞合治省事。初议左右分治,及进呈,始命合治。
二日,诏今后四方实封奏除内降指定付三省、枢密院及中书、门下、尚书省外,余并降付中书省,可从本省分送所属曹省。
十一日,诏:「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入内内侍省于三省用申状,尚书六曹用牒,不隶御史台六察。如有违慢,委言事御史弹奏。」
六月三日,吏部尚书李清臣言:「尝奏论门下、中书省
全录画黄,直付所司事。今(于)[又]于详定官制所受到前批无押字画黄四件,虽着门下、中书省官及名,即无首尾,不显何处送到。」门下省进呈:「在格,当录其事目,留本省,以画黄付下。既已书名,则体不当押字。而所承受官司,各有付受历照验,岂得不知来处。」诏清臣分析以闻。其后罚铜十斤。
五日,诏:「自今事不以大小,并中书省取旨,门下省覆奏,尚书省施行。三省同得旨事,更不带三省字(出行)[行出]。」
是日,辅臣有言:「中书独取旨,事体太重。」上曰:「三省体均,中书省揆而议之,门下省审而覆之,尚书省承而行之,苟有不当,自可论奏,不当缘此以乱体统也。」先是,官制所虽仿旧三省之名,而莫能究其〔分〕省设官之意。乃厘旧中书门下为三,各得取旨出命。既行,纷然无统纪。至是,上一言遂定〔体统也〕。
十三日,诏尚书省六曹事应取旨者,皆尚书省检具条例,上中书省。又诏门下中书省已得旨者,自今不〔得〕批札行下,皆送尚书省施行。着为令。
十四日,诏六曹申尚书省、尚书省送中书及过门下省文字,皆随事立日限。即尚书事应取旨者,皆日具件数,录目尾结后批日时,执政官书押,送中书省,各限一日,有故者听展。
译兼任省级执政官而兼领尚书省的官员,先到本省处理公事,然后再到尚书省。申明公文及制定条例法规,都要送尚书省议定,再上报中书省,每半年颁布施行一次。应当从速处理的事项先行办理,涉及功劳赏赐的事项都送交所属部门,没有明确法规的送司勋部门。枢密院的军功不在此限之内。文武官员在三省、枢密院各自设置具体的官员编制。中书省非本省的事务,舍人不予书写。吏部拟定注授官职的文书经过门下省,都由侍中、侍郎审核验证完毕后上奏,等候降旨后送尚书省。如果官员年老、有病不能任职或有违法之处,退回改注,仍在奏钞内附上事由呈报。六部各司的官员如非议事不必到尚书都省,也不必去其他部门。凡应制定法规的事务,由本部门议定后,关送刑部复核确定,涉及酬劳奖赏的送司勋部门。如果没有异议,退回本部门,再到都省议定。事关重大的事务集体商议,议定后上报中书省,枢密院的事务上报本院。吏部选任注授官员编排名册,由都省上报门下省。有违规之处的,退回吏部,附上事由说明后上奏。凡称为"奏"的文书,有法定格式的上报门下省,没有法定格式的上报中书省,有其他专门条例的依照本法处理,边防、禁军事务一并上报枢密院。凡应分属六部、寺、监的事务制定条格,等候正式官员名单确定之日施行。
二十一日,下诏任命知枢密院、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同知枢密院、尚书左丞、右丞为固定班次,班次以此为等差。
五月一日,下诏左仆射、右仆射、左丞、右丞共同处理省务。当初议定左右分开治理,等到呈报皇帝后,才下令改为共同治理。
二日,下诏今后各地实封奏事及内降指定交付三省、枢密院及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之外的,其余一律降付中书省,可由本省分送所属各部门。
十一日,下诏:「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入内内侍省对三省使用申状,对尚书六部使用牒文,不隶属御史台六察管辖。如有违反怠慢,交由言事御史弹劾上奏。」
六月三日,吏部尚书李清臣上言:「臣曾经奏论门下省、中书省全录画黄,直接交付主管部门办理。如今又在详定官制所收到先前批复的没有押署签字的画黄四件,虽然写着门下省、中书省的官员及姓名,却没有首尾完整的记录,不清楚是从何处送来的。」门下省呈报:「按照规定,应当记录事项名目,留存本省,将画黄发付下去。既然已经署名,按体例就不应再签押。而承接受理的官府部门,各自都有交付接受的档案可以查验核对,怎么能说不知来处呢。」诏令李清臣分析清楚后奏报。此后罚铜十斤。
五日,下诏:「自今以后事情不论大小,一律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复奏审核,尚书省施行。三省共同得旨的事项,此后行文不再带"三省"字样。」
这一天,辅臣有人进言说:「由中书省单独取旨,事体过于重大。」皇上说:「三省的地位是均等的,中书省揆度而议定,门下省审核而复奏,尚书省承接而施行,如有不当之处,自然可以论奏,不应因此就扰乱了体统。」在此之前,官制所虽然仿照旧时三省的名称,却未能深究分省设官的用意。于是把旧时的中书门下省分为三个,各自可以取旨发布命令。施行之后,混乱而没有统一的纲纪。到这时,皇上这一番话才确定了体统。
十三日,下诏尚书省六部事务凡应当取旨的,都由尚书省检具条例,上报中书省。又下诏门下省、中书省已经得旨的事项,从今以后不得再用批札行下,都要送尚书省施行。并将此定为法令。
十四日,下诏六部申报
若送中书省取旨,事已进呈不行者,每旬录报尚书省。皆着为令。
七月十四日,诏应台察事并由尚书省取索,事小者先约法送中书省取旨。
二十一日,诏自今选补都知、押班,并三省、枢密院同取旨。
二十二
日,诏自今臣僚上殿札子并进呈取旨。先是,三省、枢密院或不以进呈,直寝之。故有是诏。
十二月二日,诏门下省:「凡中书省、枢密院文字应覆驳者,若事体稍大,入状论列,事小即于缴状内改正行下。若事不至大,虽不足论列,而其间曲折难于缴状内改正者,即具进呈,以应改正事送中书、枢密院取旨。」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诏:「自今枢密院已得旨事更不送尚书省具钞,径送门下省覆驳讫,自枢密院直下尚书省施行。」
二月二日,诏:「三省吏书功过,门下委给事中、中书舍人,尚书左右司,依旧中书门下比较。」
九月二十五日,诏:「自今三省进呈差除,如从中批出,从中书省奉行。其事理未允〔者〕,所至之省具奏。」
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枢密承旨司传宣事已得旨,如别无奏禀,合作录黄、画黄。门下省覆奏,本省更不入进文字。」从之。
八年正月二十四日,三省言:「以上未视事,应合行事,并权作圣旨行讫以闻,稍重者进画。今圣体向安,前诏欲更不施行。」从之。
七月六日,哲宗已即位、未改元。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兼侍读吕公着为尚书左丞。公着言:「臣伏见周官三公三少,论道经邦,寅亮天地,然皆分治卿职。盖进则座而论道,退则作而行之,此三代之明法也。唐太宗用隋制,以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事无不总,不专治本省事。国朝之制,每便殿奏事,止是中书、枢密院两班。昨来先帝修定官制,
凡除授臣僚及兴革废置,先中书省取旨,次门下省审覆,次尚书省施行。每省各为一班,虽有三省同上进呈者,盖亦鲜矣。此盖先帝临御岁久,事多亲决,执政之臣大率奉行成命,故其制在当时为可行。今来陛下始初听政,理须责成辅弼。况执政之臣,皆是朝廷妙选,安危治乱,均任其责,正当一心同力,集众人之智以辅惟新之政。譬如共舆而驰,同舟而济,人无异心,则何求而不得,何为而不成 伏望圣慈留神省察,明降指挥,应三省事合进呈取旨者,并令三省执政官同上奏禀,退就本省,各举官制施行。」自元丰五年改官制,政柄皆归中书省。王珪以左相在门下,拱手不复校。王安礼每愤懑不平,欲正其事,而力不能也。公着被命未受,即为上陈之。后遂诏应三省合取旨事及台谏章奏,并同进呈施行。
十八日,三省、枢密院言:「同差除及进呈文字理须会议者,先于都堂聚议。
译尚书省、尚书省送中书省及经过门下省的文字,都要根据事务性质设定日限。凡尚书省事务应当取旨的,都要每天具列件数,登记事目尾结批注日期时辰,由执政官签署,送交中书省,各限一日办理,有特殊情况的允许延展。若送中书省取旨的,事情已经呈报皇上而未施行的,每十天记录报告尚书省一次。都定为法令。
七月十四日,下诏凡涉及台察的事务一并由尚书省取索,事情小的先依法送中书省取旨。
二十一日,下诏自今以后选拔补授都知、押班,一并由三省、枢密院共同取旨。
二十二日,下诏自今以后臣僚上殿的札子一并呈报取旨。此前,三省、枢密院有的不予呈报,直接压下不理。所以有此诏令。
十二月二日,下诏门下省:「凡中书省、枢密院的文字应当复核驳正的,如果事体稍大,写成状文论列上奏;事情小的就在缴回的状文内改正后行下。如果事情不算太大,虽然不必特别论列,但其中曲折之处难以在缴状内改正的,就具文呈报,把应当改正的事项送中书省、枢密院取旨。」
六年正月二十二日,下诏:「自今以后枢密院已经得旨的事项不再送尚书省具钞,直接送门下省复核驳正完毕后,由枢密院直接下达尚书省施行。」
二月二日,下诏:「三省官吏书写功过,门下省委托给事中、中书舍人办理,尚书省左右司,依照旧例由中书门下比较评定。」
九月二十五日,下诏:「自今以后三省呈报的除授差遣,如果是从宫中批出的,由中书省奉行。如果事理不妥当,所属之省要具文上奏。」
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中书省上言:「枢密院承旨司传达宣旨的事务已经得旨,如果没有另外的奏禀,应当制作录黄、画黄。门下省复核上奏,本省不再收入文字。」皇上准奏。
八年正月二十四日,三省上言:「皇上未能临朝理事,凡应当施行的事务,都暂且以圣旨名义施行后再奏报,事情较为重大的进呈皇上画押。如今圣体逐渐康复,先前的诏令打算不再施行。」皇上准奏。
七月六日,哲宗已经即位、尚未改年号。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兼侍读吕公着担任尚书左丞。吕公着上言:「臣俯察周朝设官三公三少,论道经邦,敬慎地辅佐天地化育,然而都是分别治理各自职掌。因为进朝时就坐而论道,退朝后就起身施行,这是三代的明确法度。唐太宗沿用隋朝制度,让三省长官共同商议国政,事事总揽,不专门只管本省事务。本朝的制度,每逢便殿奏事,只有中书省、枢密院两班奏对。往日先帝修订官制,凡是除授臣僚及兴革废置,先由中书省取旨,其次门下省审核复奏,其次尚书省施行。每省各自成一班,虽有三省共同呈报的情况,但也很少。这是因为先帝临朝多年,很多事情都亲自裁决,执政大臣大多是奉行既定的命令,所以这种制度在当时是可行的。如今陛下刚刚开始听政,理应责成辅弼大臣共同担当。况且执政大臣,都是朝廷精心挑选的人才,国家安危治乱,都要共同承担责任,正应当同心协力,集合众人的智慧来辅佐维新的政务。譬如同乘一辆车而驰骋,同乘一条船而渡河,人们没有异心,那么还有什么求不到、什么事做不成呢?俯伏希望圣上留意省察,明确降下指令,凡三省事务应当呈报取旨的,都命令三省执政官共同上奏禀报,退朝后回到本省,各自按官制施行。」自从元丰五年改革官制以来,政务大权都归于中书省。王珪以左相身份在门下省,拱手不再过问
或遇假及已归东、西府,听便门往来聚议。」从之。
九月十八日,诏自今门下中书省合取会文字依旧直下所属取索。
元佑元年四月十二日,三省言:「中书省诸(言)[房]承受到尚书省取旨文字,如有进呈讫留俟呈后并不行文字,并限三日内报知尚书省。其勘会未圆,须合再行取会者,亦限半月(以)[一]次具见取会未绝事目报尚书省。诸房各置送中书省文字簿,候报到钩销。」从之。前此尚书省言,令中书省诸房各置尚书省
送本省取旨簿,随事紧慢,关会举催,今复有此请。
十四日,尚书省言:「欲今后军期、河防、赈(收)[救]灾伤之类画录黄,并从本省直降札子下诸处施行讫,其画录黄付本曹。并该载难尽但系急速不可稽缓并事体重者,亦依此施行。」又言:「除拜官、职、差遣,缘画录黄已经由门下省,如辞免恩命,中书省既得旨,令降诏不允,欲乞只从中书省批送学士院进诏,更不重出录黄。」并从之。
同日,门下省言:「自来中书省、枢密院拟进文字,如得画,并作奉圣旨,具录黄、录白过门下省,本省再入文字覆奏,得画方始出行。乞应(行)[中]书省、枢密院凡系拟进得旨文字,今后并于录黄、录白内声说某月日得画,奉圣旨云何,门下省看详。如别无差失合举驳、更改事件,更不再入〔文〕字缴覆,落去『得画』二字,依式作奉敕录送所属施行讫,每日具事目奏知。」诏从之,仍送中书省取旨。
五月一日,金紫光(录)[禄]大夫、门下侍郎吕公着依前官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自蔡确、章惇罢,司马光已卧疾。及韩缜去位,公着摄宰相事。先是,执政官每三、五日一聚都堂。堂吏日抱文书,历诸厅白之。故为长者得以专决,同列难尽争也。光尝恳确,欲数会议,庶各尽所见,而确终不许。公着既秉政,乃月聚都堂,遂为故事。
十八日,新除尚书左仆射司马光言:「去岁有旨:遇(暇)[假]日有公事,许于东、西府聚议。臣以足疾未愈,乞遇(暇)[假]日或日晚遇有公事,许乘
轿往诸位商议。其执政官亦许到臣本位。」从之。
六月二十八日,监察御史孙升等言:「六曹奏钞,(目)[自]来左、右仆射、丞例皆签书。按左、右仆射各兼别省事,及奏钞送门下省,左仆射合亲书审奏,显见重复。」诏:「六曹奏钞,左、右丞签书,仆射押检,本省代书,送门下省。」
八月十六日,尚书省言:「减六曹迂枉事,受急速者,限画时,余次时付诸房。如遇夜,非急速者,次日辰时。诸房受制书,应行下急速者,限三时。遇夜,次日巳时。非急速者,次日未时。及本省凡受内降已有御札指挥者,欲事大者依旧送中书省取旨,事小及急速者止尚书省具圣旨札子或批状行下讫奏知,仍关门下、中书省照会。
译校核。王安礼常常愤懑不平,想要纠正此事,却力不能及。吕公着受命尚未正式接受,就立即向皇上陈述此事。此后于是下诏凡三省应当取旨的事项及台谏章奏,一律共同呈报施行。
十八日,三省、枢密院上言:「共同除授差遣及呈报的文字需要会同议定的,先在都堂聚集商议。如果遇上休假日或已经回到东、西府,允许从便门往来聚会商议。」皇上准奏。
九月十八日,下诏自今以后门下省、中书省应当取会的文字依旧直接下达所属部门取索。
元佑元年四月十二日,三省上言:「中书省各房承受到的尚书省取旨文字,如果有已经呈报而留待呈报后又不施行的文字,都限三日内报知尚书省。其中查核尚未完备,需要再次取会的,也限半月一次将尚未查清的事项目录报知尚书省。各房都设置送中书省文字的簿册,等到报知后再予以勾销。」皇上准奏。在此之前尚书省曾上言,要求中书省各房各设尚书省送本省取旨的簿册,根据事情缓急随时关会催促,如今又有此请求。
十四日,尚书省上言:「希望今后军期、河防、赈救灾伤之类的事务画录黄后,都由本省直接降下札子交付各处施行,画录黄的文书交付本部门。凡是难以一一记载但属于紧急不可延误及事体重大的,也依照此例施行。」又上言:「除拜官职、差遣,因画录黄已经过门下省,如果辞免恩命,中书省既已得旨,命令降诏不予允准的,请求只由中书省批送学士院撰写诏书,不再重复出具录黄。」都得到皇上准许。
同日,门下省上言:「向来中书省、枢密院拟定呈报的文字,如果得到画押,都作为奉圣旨处理,具备录黄、录白后经过门下省,本省再次收入文字复核上奏,得到画押后才正式出行。请求凡是中书省、枢密院拟定呈报得旨的文字,今后都在录黄、录白内注明某月某日得到画押,奉圣旨内容如何,由门下省审核详情。如果没有其他差错应当驳正、更改的事项,不再重新收入文字缴回复核,删去『得画』二字,依照格式作为奉敕文书发送所属部门施行完毕,每天将事项目录奏报皇上知晓。」诏令准许,仍送中书省取旨。
五月一日,金紫光禄大夫、门下侍郎吕公着仍以原官职兼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自从蔡确、章惇被罢免后,司马光已经卧病,等到韩缜离职,吕公着代理宰相事务。在此之前,执政官员每三五天在都堂聚会一次,堂吏每天抱着文书,到各厅一一禀告。所以年长者得以专断决定,同僚难以尽力争议。司马光曾经恳切要求韩缜,希望多次聚议,使大家都能各尽己见,但韩缜始终不允许。吕公着执掌政务后,于是每月在都堂聚会,遂成为惯例。
十八日,新任尚书左仆射司马光上言:「去年有诏令:遇到假日有公事,允许在东、西府聚集商议。臣因足疾尚未痊愈,请求遇到假日或傍晚有公事时,允许乘轿前往各位商议。执政官员也允许到臣的官署来。」皇上准奏。
六月二十八日,监察御史孙升等上言:「六部的奏钞,向来左、右仆射、左右丞例应共同签署。按左、右仆射各自兼任其他省的事务,等到奏钞送到门下省,左仆射还要亲自书写审奏,显然重复。」诏令:「六部奏钞,由左、右丞签署,仆射押检,本省代为书写,送门下省。」
八月十六日,尚书省上言:「减省六部拖延迂回的事务,受理紧急事务的,限当即处理,其余按时辰处理送交各部门。如遇夜间,非紧急事务的,次日辰时处理。各部门接受制书,应当行下的紧急事务,限三个时辰完成。遇上夜间,次日巳时处理。非紧急事务的,次日未时处理。及本省凡是接受内
即(拟)[碍]条于事未便者,自当执奏。」从之。
二年八月六日,太师文彦博进除改旧制甄别资品除授之法。诏三省参详资品、履历,按新旧制除授。
十六日,三省言:「应曾历省府推判官、台、谏、寺、监长贰、郎官、监司人,并合堂除。而知州军阙少,每于吏部取差,有妨本部拟授。」诏以前后条参酌,使两不相妨,立法以闻。于是以知州军阙一百四上朝廷,以九十八分吏部。
三年正月二十二日,诏:「应三省差除阙,如从中批付中书省,并三省同行。其同得旨文字,本省选人吏兼行进呈,得旨者更不覆奏,直送曹部。」
三月十四日,枢密院言:「文臣换右职,旧属本院。自官制后,归三省。缘换授大使臣后,系入枢密院奏差遣。又有以本院差在武臣
去处,因事取旨换授者,行遣不一,合依例同呈取旨。」诏今后文臣换大使臣,并三省、枢密院同取旨。
五月四日,监察御史赵挺之言:「御史所言多系省曹之失,却降付本部,自属妨碍,请以台官所言事付三省看详,若合立法及冲改旧法,即乞下本部取会如何施行,从朝廷指挥。」从之。
同日,枢密院言:「得旨条具司空吕公着合议军国事,今具军国重事:除授差移管军、三路副都总管至副总管、三路沿边知州带安抚事、管勾安抚司、同麟府路管勾军马、两省都知、押班。边防大事:诸路添减军马。国信大事:更改大法。今议论未决疑难事务:议大刑赏、诸班直(挥)[指]挥使已上转员。非常程事:处置边防、办理疆界、战陈稍大赏罚、诸路紧切事宜、国信生创事件、民兵马政稍大事务、差文臣措置边事、文臣换大使臣、除枢密都副承旨、除内臣昭宣使已上。」诏军国重事及非常程事并临时合与三省同议取旨事并关与签书。同日,诏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凡差除并责降、叙复,应三省并三省枢密院同取旨事,边防体大公案并体量取勘事,支移钱粮数多,诸军班特支,差官按察,馆伴入国,接伴送伴,朝会国书,近上番夷李干德等授官袭封、废置州县、特立捕盗赏格,并同三省施行。省、曹、寺、监所上事,体量赈济、(太)[大]礼科场、非泛祠祷、应干陵庙事、诸蕃国进奉差押伴官并进奉回赐修书、创立改更法令、河防、铸
钱、典礼、仪制非常程者、捉杀十人已上贼,同逐省施行。
六月八日,诏:「三省同得旨事,就中书诸房选差三省本房人吏兼同行遣。依条由给舍内进呈得旨者,并依已画旨,更不覆奏,直送曹部等处施行,仍具奏知。三省各录留为底,余仍旧。」
十一月四日,三省言:「在京堂除差遣,累有增改,而吏部阙少官多。今裁定门下中书省正言、尚书省左右司、六曹郎中、御史台监察御史、秘书省正字、馆职校理以上、寺监长贰、丞、太常博士、太常博士正录、侍讲、说书、开封府推判官、府司录、开封府祥符、咸平、尉氏、陈留、襄邑、雍丘知县、登闻鼓院检院、王府翊善、侍读、侍讲、记室、小学教授、知大宗正(承)[丞]事、诸王府讲书、记室、睦亲、广亲宅讲书、左藏库、三京留司御史台、商税院、进奏院并中书省差,余并吏部差。
译降已有御札指令的,希望事体重大的仍旧送中书省取旨,事情小及紧急的只由尚书省具圣旨札子或批状行下并奏报皇上知晓,仍要关会门下省、中书省知晓。如果依照条例对事情不便的,自当上奏说明。」皇上准奏。
二年八月六日,太师文彦博进呈改革旧制、依资品甄别除授的办法。诏令三省详细审核官员资品、履历,依照新旧制度除授官职。
十六日,三省上言:「凡曾经历任省府推官判官、台官谏官、寺监长官副贰、郎官、监司的人员,都应当由都堂直接除授。但知州军的空缺很少,常常要向吏部取用差遣,妨碍了本部门的拟授。」诏令以前后条例参酌斟酌,使两方都不受妨碍,制定法规上奏。于是把知州军空缺一百四个上报朝廷,把九十八个分给吏部。
三年正月二十二日,下诏:「凡三省除授差遣的空缺,如果是从宫中批付中书省的,一并由三省共同办理。凡共同得旨的文字,由本省选人吏员兼办呈报,得旨的不再复奏,直接送交各部门。」
三月十四日,枢密院上言:「文臣改换武职右班,旧例属本院管辖。自官制改革以后,归属三省。因为换授大使臣之后,仍属于向枢密院奏请差遣。又有以本院差遣在武臣任职之处,因事而取旨换授的,处理方式不统一,应当依照惯例共同呈报取旨。」诏令今后文臣改换大使臣,一并由三省、枢密院共同取旨。
五月四日,监察御史赵挺之上言:「御史所言多是关于省曹的过失,却又降交给本部门处理,自然有所妨碍,请求把台官所言的事情交付三省详细审核,如果应当制定法规或冲改旧法,就请求下达本部门取会如何施行,听从朝廷指令。」皇上准奏。
同日,枢密院上言:「得旨具列司空吕公着应当参议的军国事务,现具列军国重要事务:除授差遣调动管军、三路副都总管至副总管、三路沿边知州兼安抚事、管勾安抚司、同麟府路管勾军马、两省都知、押班。边防大事:各路增减军马。国信大事:更改重大法度。当今议论尚未决定的疑难事务:议定重大刑罚赏赐、诸班直指挥使以上的转员调动。非常规事务:处置边防、办理疆界、战阵中较重大的赏罚、各路紧要事宜、国信新增事项、民兵马政中较重大的事务、差遣文臣处置边事、文臣改换大使臣、除授枢密都承旨副承旨、除授内臣昭宣使以上。」诏令军国重要事务及非常规事务并且临时应当与三省共同商议取旨的事务,一并关会签书。同日,诏令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凡是除授差遣及责罚降职、叙复,应当三省或三省枢密院共同取旨的事务,边防重大案件及需体察勘验的事务,支移钱粮数额较多,各军班的特支,差官按察,馆伴使接待外国使臣入国,接伴使送伴使,朝会国书,近上藩夷李干德等授官袭封、废置州县、特立捕盗赏格,一并与三省共同施行。省、曹、寺、监所上呈的事务,体察赈济、大礼科场、非常规祠祷、涉及陵庙的事务、各藩国进奉差遣押伴官及进奉回赐修书、创立改动法令、河防、铸钱、典礼仪制中非常规的事项、捕杀十人以上的贼寇,与相应各省共同施行。
六月八日,下诏:「三省共同得旨的事务,就在中书省各房选派三省本房人吏兼同办理。依照条例经给事中、中书舍人呈报得旨的,一并依照已画押的旨意,不再复奏,直接送交各部门施行,仍要具文奏知。三省各自留存记录为底本,其余仍照旧例。」
十一月四日,三省上言:「在京堂除的差遣,屡次有所增改,而吏部空缺少官员多。现在裁定门下省、中书省正言、尚书省左右司、六部郎中、御史台监察御史、秘书省正字、馆职校理以上、寺监长官副贰、丞、太常博士、太常博士正录、侍讲、说书、开封府推官判官、府司录、开封府祥符、咸平、尉氏、陈留、襄邑、雍丘知县、登闻鼓院检院、王府翊善、侍读、侍讲、记室、小学教授、知大宗正丞事、诸王府讲书、记室、睦亲、广亲宅讲书、左藏库、三京留司御史台、商税院、进奏院,一并由中书省差遣,其余都由吏部差遣。」皇上准奏。
四年五月四日
」从之。
四年五月四日,诏:「三省遇内降及(主)[生]事文字,如合系三省、枢密院同聚议文字,令逐省呈覆本省官下笔,赴都堂商议。候得笔将上,或进入。内事体大及应急速,即尚书省出札子,逐处仍送本曹照会,依旧条。」
八月五日,(二)[三]省进呈司马康奏,其父光遗槁二,其一言:「请仍旧令中书门下通(司)[同]职业,以都堂为政事堂,每有政事差除及台谏官章奏已有朝旨,三省同进呈外,其余并令中书门下同商议,签书施行。事大则进呈取旨降敕札,事小则直批状指挥,(一如)[如一]旧日中书门下故事。并两省十二房吏人为六房,同共点检钞状,
行遣文书。若有溢员,除选留外,并特与减三年出职。不出三年,应出职者与减磨勘年限。若政事有差失,委给事中封驳。差除有不当,委中书舍人封还词头,及两省谏官皆得论列。则号令之出,不为不审,政事归一,吏员不冗,文书不繁,行遣径直,于先帝所建之官并无所更变,但于职业(惟)[微]有修改,于事务时宜差为简便。」其一言:「自今凡有诏令降付尚书省者,仆射、左右丞签讫,官告、黄牒之类已签书讫者,更不签,分付六曹誊印,符下诸司及诸路州施行。其臣民所上文字降付尚书省者,仆射、左右丞签讫,亦分付六曹,本曹尚书侍郎及本厅郎中次第签讫,委本厅郎官下笔判云今欲如何施行,次第通呈侍郎、尚书。若郎中所判允当,则侍郎签过,尚书判准。应奏上者,直奏上。应行下者,直行下。即未得允当者,委侍郎、尚书改判。事之可否,皆决于本曹长官。」三省既进呈,遂言今三省皆同奏事,与光时不同。及其所言事,多已施行。太皇太后宣谕曰:「今已无事,不必改更也。」按《司马光集》,光乞合中书、门下两省为一,盖与吕公着、韩维、张(操)[璪]同具奏。乞令六曹官长专议,盖与吕公着、李清臣、吕大防同具奏。又按范祖禹志司马康墓云:「康上光旧槁,降付三省,而朝廷未遑有行。」不知此所谓多已施行者何也。至建炎三年四月,始合三省为一。
十二月二十二日,门下省言:「三省得旨文字奏知札子,自来止是具事
宜进入。其间虑有节写不圆,或至漏落事件。」诏今后立定式样,与录黄连粘在后入进。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三省言:「受圣旨并御批手诏,并划制房分所承受簿点阅名件,职级(帝)[常]行点检,具无漏落状,于(六)[次]月二十日已前门下省送杂务房、中书省送催驱房、尚书省送知杂房类聚,本月内关送(正)[时政]记房。如有漏落,本房并职(给)[级]量事大小等第理过。」从之。
译,下诏:「三省遇到内降及新生事务的文字,如果是应当由三省、枢密院共同聚议的文字,命令各省呈报本省官员下笔拟定,前往都堂商议。等到得到拟定意见后呈上,或者直接呈报皇上。如果事体重大及应当从速处理的,就由尚书省发出札子,各处仍要送交本部门知晓,依照旧例。」
八月五日,三省呈报司马康的奏章,其中提到其父司马光遗留的文稿有两篇,其一说:「请求仍旧命令中书省、门下省共同职掌事务,以都堂作为政事堂,每逢有政事除授及台谏官章奏已经有朝廷旨意的,三省共同呈报之外,其余的都命令中书省、门下省共同商议,签署施行。事情大的就呈报皇上取旨降敕札,事情小的就直接批状指令,如同旧日中书门下的惯例一样。并把两省十二房吏人合并为六房,共同点检钞状,办理文书。如果有多余的人员,除留任的以外,一并特别给予减免三年出职的优待。不满三年应当出职的,给予减免磨勘年限。如果政事有差错,委托给事中封驳。除授有不当之处,委托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以及两省谏官都可以论列上奏。这样政令的发出,不能说不审慎,政事归于统一,吏员不至冗滥,文书不繁琐,处理事务直接迅速,对先帝所建立的官制并无更改变动,只是对职掌略有修改,对事务的处理更加简便合宜。」其一说:「自今以后凡是诏令降付尚书省的,仆射、左右丞签署完毕,官告、黄牒之类已经签署完毕的,不再重复签署,分付六部誊印,颁下各部门及各路州施行。臣民所上呈的文字降付尚书省的,仆射、左右丞签署完毕,也分付六部,本部尚书侍郎及本厅郎中依次签署完毕,委托本厅郎官下笔批示如何施行,依次呈报侍郎、尚书。如果郎中所判恰当,则侍郎签过,尚书判准。应当奏上的,直接奏上。应当行下的,直接行下。如果尚未妥当,委托侍郎、尚书改判。事情的可否,都由本部门长官决定。」三省呈报之后,于是说如今三省都共同奏事,与司马光当时不同。至于他所提的建议,大多已经施行。太皇太后宣谕说:「如今已经没有事情,不必再改动了。」按《司马光集》记载,司马光请求合并中书省、门下两省为一,是与吕公着、韩维、张璪共同上奏的。请求命令六部官长专门议事,是与吕公着、李清臣、吕大防共同上奏的。又按范祖禹所作司马康墓志说:「司马康呈上司马光旧稿,降付三省,但朝廷未及施行。」不知这里所说的大多已经施行是指什么。到建炎三年四月,才合并三省为一。
十二月二十二日,门下省上言:「三省得旨文字的奏知札子,向来只是具列事宜呈报。其间恐怕有记录不周全,或者遗漏事项的情况。」诏令今后制定固定格式,与录黄粘连在一起呈报。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三省上言:「接受圣旨及御批手诏,以及划归制房分管所承受的簿册核查名件,职级要经常检查,具报没有遗漏,在次月二十日之前门下省送杂务房、中书省送催驱房、尚书省送知杂房汇集,当月内关送时政记房。如果有遗漏,本房及职级酌情按情节大小等第处分。」皇上准奏。
七年十月十八日,三省上言:「堂除的各路职司官员中有带权任及权发遣职务的,未实行官制以前由中书省检举除落,如今则由吏部检举具报,不再经过中书省,无从照应查考。」诏令:「吏部依照条例检举,具状申报尚书省,送中书省取旨施行。」
绍圣三年三月十九日,下
七年十月十八日,三省言:「堂除诸路职司有带权及权发遣者,未行官制前系中书检举除落,今则吏部检举具钞,不复经中书,无由照应。」诏:「吏部依条检举,具状申尚书省,送中书省取旨施行。」
绍圣三年三月十九日,诏:「自今考城、太康、东明、阳武知县并三省差人。」
五月二日,中书侍郎李清臣言:「先皇帝创立官制,元定三省规摹,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覆,尚书省施行,盖以互相关察。日近尚书省官侵紊职事,将生事文字合送中书省取旨者更不送中书省,便于尚书省将上取旨,画定指挥,签书押送中书省降敕。臣已曾面奏,乞宣谕章惇已下合依官制旧法。自是以来,稍觉减少。今又公然放纵,侵紊朝廷纪纲。伏望早赐指挥辨正。」先帝官制:无条上中书省取旨,有例无条具钞画闻。钞书尚书省与本曹官奏上,付门下省覆讫施行,不由中书。时清臣为中书侍郎在告。尚书省以刑部狱案钞内有所拟轻重未当,合行增损,贴改进入,尚书省职也。
清臣以为侵紊。论列得旨,死罪则取旨,余许增损。惇力陈非侵紊,遂寝前旨。清臣再论,亦不行。
五年,诏:「自今臣僚上殿札子,中书省进呈取旨。其承受传宣内降及内中须索,随处覆奏,得旨奉行,即本司官亲承处分,仍画所得旨录奏,请宝奉行。以上非有司所可行,或事干于他司奏请得旨者,申尚书省或枢密院奏审施行。」
元符三年正月十九日,诏三省,以阙执政官及六曹长贰,令具前宰臣、执政、侍从官姓名及取寺、监长贰可补从官者十人以闻。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五月一日,诏三省议减吏员,裁节冗费。
崇宁二年七月二十日,诏曰:「朕观前世外戚擅事,终至祸乱天下。唯我祖考,创业垂统,承平百有余年,外戚之家未尝与政,厥有典则,以贻子孙。即政之初,以驸马都尉韩嘉彦兄忠彦为门下侍郎,继除宰相。方朕恭默,弗敢有言。给事中刘拯抗疏论驳,亦不果听,上违祖宗成宪,下袭前世祸乱之失。其自今勿以援忠彦例,以戚里宗属为三省执政官,世世守之,着为甲令。」
五年七月二十四日,诏:「堂除人不得越资序一等。未经任及见系冲替放罢。若历任有赃罪,并不得堂除。」
大观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今后中外差遣非要急及新改法度不得堂除,其自陈乞取吏部阙堂除者不得受状。」
政和二年五月十三日,太师、楚国公致仕蔡京特落致仕,依前太师、楚国公,三日一至都堂
治事。
九月二十九日,诏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王)[三]孤,以左辅、右弼、太宰、少宰易侍中、中书令、左右仆射之名,旧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及尚书置令并罢。
译诏:「自今以后考城、太康、东明、阳武知县一并由三省差遣人员。」
五月二日,中书侍郎李清臣上言:「先皇帝创立官制,原本定下三省规摹,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复奏,尚书省施行,用意在于相互关联稽察。近来尚书省官员侵越紊乱职掌,将本应送中书省取旨的新生事务文字不再送中书省,就在尚书省直接呈报取旨,画定指令,签署后再送中书省降敕。臣已曾经当面上奏,请求宣谕章惇等人应当依照官制旧法办理。自此以来,情况稍有减少。如今又公然放纵,侵越紊乱朝廷纲纪。俯伏希望早日降下指令加以辨正。」先帝所定官制:没有条例的上报中书省取旨,有先例无条例的具钞呈报皇上知晓。钞书由尚书省与本部门官员奏上,交付门下省复核完毕后施行,不经过中书省。当时李清臣任中书侍郎,正在告假。尚书省因为刑部案卷钞书内有拟定轻重不当之处,应当增损,附文改正呈报,这是尚书省的职责。
李清臣认为这是侵越紊乱。论列上奏得旨,死罪的须取旨,其余允许增损。章惇极力陈说这不算侵越紊乱,于是搁置了前面的旨意。李清臣再次论奏,也未获施行。
五年,下诏:「自今以后臣僚上殿的札子,由中书省呈报取旨。凡是承受传宣内降及宫中须索的事务,随处复奏,得旨后奉行,即由本司官员亲自承接处理,仍要记录所得旨意奏报,请印后奉行。以上非有关部门所能施行的,或事情涉及其他部门须奏请取旨的,申报尚书省或枢密院奏审施行。」
元符三年正月十九日,诏令三省,因为执政官及六部长官副贰有空缺,命令列出以前宰臣、执政、侍从官的姓名,以及可以从寺、监长官副贰中选取补任从官的十人名单奏报皇上知晓。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五月一日,下诏三省商议裁减吏员,节省冗费。
崇宁二年七月二十日,诏书说:「朕观察前代外戚擅权专政,最终导致祸乱天下。只有我朝祖先,创立基业垂范后世,承平已有百余年,外戚之家未曾参与政事,这是有典章法度的,用以传给子孙。到即位之初,以驸马都尉韩嘉彦的兄长韩忠彦为门下侍郎,接着又任命为宰相。当时朕保持恭敬沉默,不敢有所异议。给事中刘拯上疏抗争驳论,也未能被采纳,这是上违背祖宗定下的成法,下沿袭前代祸乱的失误。今后不得援引韩忠彦的先例,把外戚宗族之人任命为三省执政官,世世代代都要遵守,把这定为法令。」
五年七月二十四日,下诏:「堂除人员不得越过资序一等。未经任职及正在被罢黜替换的人员,如果历任有赃罪,一律不得堂除任用。」
大观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下诏:「今后中外差遣如非紧要事务及新改法度,不得堂除,其中自己陈请要求吏部取用空缺堂除的,不予受理其奏状。」
政和二年五月十三日,太师、楚国公致仕的蔡京特准撤销致仕,仍以原太师、楚国公身份,每三日一次到都堂处理政务。
九月二十九日,下诏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以左辅、右弼、太宰、少宰替换侍中、中书令、左右仆射的名称,旧时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及尚书省设置的令一并废除。
三年闰四月八日,主客员外郎傅墨卿上奏:「臣私下见到近来朝廷选派官员,巡视各部门的库房事务,几天之内,积弊得以振兴革除。既已命令六部、寺、监具列整顿措置的事项,其中繁难之处又等到年终取旨,差派官员点检核查,革除弊端积习,收到全面核实的成效,确实是极大的好
三年闰四月八日,主客员外郎傅墨卿奏:「臣窃比者朝廷选官「窃」下疑脱一字。,按视诸司库务,数日之间,蠹弊振举。既命六曹、寺、监条具措置事件,其繁难处又至岁终取旨,差官点检,革弊靡之习,收总核之效,诚大利也。然监临之官所以奉行成法,必得其人,乃能胜任。今有自朝廷除授者,有所辖奏差者,有吏部拟注者。朝廷除授与所辖奏差固可以得人矣,至于吏部拟注,虽有迁格,或非其才,遽委之以繁难,臣愚恐未能责其不废弛也。伏望睿旨,应诸司库、务、场、监、局、所繁难处,其监官元系吏部差者尽行堂除,庶几百司皆得其人,修举其职,仰副陛下使能责实之意。」诏今后内诸司繁难处朝廷选差人。
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御笔手诏:「太师京近三上章乞致仕,诏书不允所请,仍止来章,意确未回。京位三公,然三省机政事无巨细自合总治外,可从其优佚之意。自今特许三日一造朝,仍赴都堂及轮往逐省通治三省事,以正公相之任。事毕,从便归第。」
五月一日,太师蔡京令遇朔望许朝,三日一知印。当笔不赴朝日,许府第书押。不押敕札,不书钞。
六日,尚书省言:「检会奉御笔,太师京自今特许三日一造朝,仍赴都堂及轮往逐省通治三省
事,以正公相之任。事毕,从便归第。今奉内降札子,未审三日一朝除与不除假故,如不系朝日分遇车驾朝献、行幸、筵宴、庆贺、听御札、拜表、行香、按视及虏使见辞并非次宴集之类,合与不合趁赴。奉御笔:合趁赴。内申明三日一朝除与不除假故一节,合门供到,已进呈,合除假外,奉御笔,实理三日趁赴外,付吏部疾速施行。」
七年正月二十日日上「日」字疑误。,诏:「人君所与共治者,惟辅弼大臣同寅协恭,率职励行,以仪风俗。自我烈考,肇分三省,都堂为聚议之所,参决国论,延见百辟。元丰以来,成宪具在,遵制扬功,曷可失坠。自今宰执,可依旧常聚都堂,夙夜匪懈,以弼予政治。」
八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致治在乎政事,政事本于朝廷。恭惟神考,肇正六官,振饬百度。辟三省以总天下之事,建都堂以为聚议之所。体统既立,国论以定,规模垂后,所当谨守。仰惟陛下,丕承先志,躬览万机,且(目)[日]御便朝,以亲庶政。是宜股肱大臣,仰体圣意,朝夕谋议,以 政治之万一。臣窃见比来大臣退朝,随即分省治事,都堂闭闼,动辄经月。政事当合议者,或群至于省廷,则非所以养廉耻。且分职于内者,当于此禀议;而将命于外者,当于此受令。以至进退群吏,裁决机务,无有不在于此,而久废不讲,恐非所以尊朝廷也。今天下当持盈守成之时,而陛下笃继志述事之孝。
译处。但是监临官员用来奉行既定法规,必须得到合适的人选,才能胜任。如今有的是由朝廷除授,有的是由所属部门奏请差遣,有的是由吏部拟定注授。朝廷除授及所辖部门奏差的固然可以得到合适人才,至于吏部拟注,虽然有升迁的资格,或许并非其所擅长,如果骤然委以繁难之职,臣愚恐怕难以要求其不至懈怠废弛。俯伏希望圣旨,凡各司库、务、场、监、局、所中繁难之处,其监官原本由吏部差遣的一律改为堂除,这样各部门就都能得到合适的人才,振兴职责,以响应陛下用人唯能、责求实效的旨意。」诏令今后内部各部门繁难之处由朝廷选派差遣人员。
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御笔手诏:「太师蔡京近来三次上章请求退休,诏书没有允准他的请求,仍旧压下来章,用意在于确实希望他回心转意。蔡京位居三公,然而三省的重要政事无论巨细本应总揽处理,可以顺从他希望悠闲安逸的心意。自今以后特许每三日入朝一次,仍到都堂及轮流前往各省一并处理三省事务,以正公相之职任。事毕之后,随意回府。」
五月一日,太师蔡京被允许遇初一十五才入朝,每三日掌一次印。当值轮到但不入朝的日子,允许在府第签署文书。不签押敕札,不签署钞书。
六日,尚书省上言:「查检奉御笔旨意,太师蔡京自今以后特许每三日入朝一次,仍到都堂及轮流前往各省一并处理三省事务,以正公相之职任。事毕之后,随意回府。如今奉到内降札子,不清楚三日一朝是否要扣除假期缘故,如果不属于入朝之日而遇上车驾朝献、行幸、筵宴、庆贺、听御札、拜表、行香、巡视以及虏使朝见辞行以及其他非常规宴集之类的场合,是否应当前往参加。」奉御笔旨意:应当前往参加。其中申明三日一朝是否扣除假期缘故一节,礼部供报之后,已经呈报,应当扣除假期外,奉御笔旨意,实际按三日一次前往参加,其余交付吏部迅速施行。」
七年正月二十日,下诏:「人君所与共同治理天下的人,只有辅弼大臣同心协力恭敬从事,各自尽职努力践行,以此为风俗仪范。自我先父,开始分设三省,以都堂作为聚议之所,参决国家大事,延见百官。元丰以来,既定法规都在,遵循制度弘扬功业,怎么可以失坠呢。自今以后宰执大臣,可以依照旧例经常聚集都堂,日夜不懈努力,以辅助朕的政治。」
八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治国安邦在于政事,政事本于朝廷。恭敬地想到神宗皇帝,开始厘正六官,整顿各项制度。设立三省以总揽天下事务,建立都堂作为聚议之所。体统既已确立,国家大计因此而定,规模垂范后世,理应谨慎遵守。仰惟陛下,秉承先志,亲自处理万机,而且每日临朝理政,以亲自处理各项政务。这正应当由股肱大臣,仰体圣意,朝夕谋议,来辅助政事的万一。臣私下见到近来大臣退朝之后,随即各自分省处理事务,都堂常常关闭,动辄经月不开。政事应当共同商议的,有的众人各自聚集在本省官署,这不是用来涵养廉耻的做法。而且在内分职任事的,应当在此禀报商议;而在外奉命出使的,也应当在此接受命令。乃至于进退各级官吏,裁决各项机要事务,没有不在于此的,而如今久已废弃不讲求,恐怕不是用来尊崇朝廷的做法。如今天下正当维持基业、守成治理之时,而陛下秉持继承先志、传述先业的孝心。至于国家的重大方略、天下的重大利害,所应深思远虑,而建立长久之策的,这类事情还有很多。圣心之所以忧劳
若夫国家之大计、天下之大利害,所当深思远虑,而建长久
之策者,其类尚多。圣心所以忧勤宵旰,虚己以听纳;大臣所当黾勉夙夜,毕智于谋谟,将以益隆太平之基,而追述元丰之盛际,其事顾已可后乎 臣愚欲望圣慈明诏大臣,应三省聚厅,务遵元丰故事施行。非特追述先帝之成宪,亦以仰副陛下励精政事之意,其于圣治,实非小补。」诏:「内外参辞并庶官谒见,元丰条只合诣府第。令坐条申明行下,仍札付御史台。」
十一月六日,御笔手诏:「太师、鲁国公蔡京自再还廊庙,于今七年。迩者章数十上,却之复来,告老乞骸,祈于得请而后已,朕不欲固违。其诸细务,特免签书,可五日一朝,次赴都堂治事,恩礼宠数,并仍旧制。」
八年五月十一日,臣僚上言:「吏部铨注,以待常调,则许随资格见阙指射。朝廷除授,本以擢用智能之士,随其材而器之,使无指占自陈之法,此祖宗驭吏之大宪也。迩来士失所守,幸进苟得,无复廉隅,公然投牒,或具札目指射,陈乞堂除内外差遣,谓之『蹈逐窠阙』,资品之华,俸给之厚,与遂其私者唯所自便。甚则内之卿监省曹,外之监司郡守,皆辄诣阙自陈,殊失朝廷为官择人之义。此风寖盛,不特害于任使,方当员多阙少之时,一官有阙,唯奔竞进取,权势之士亟取亟得,寒素无援与夫守分廉退者滞留之久,致无阙以处之,为害甚大。伏望圣慈特降睿旨,今后(辙)[辄]敢以札子指射堂除窠阙者,以违制论。仍令御史觉察弹奏,重行黜降。」
诏:「朝廷除授,以待天下贤
译勤勉,虚心听取采纳;大臣理应勉力从早到晚,竭尽智慧谋划,用以更加巩固太平的基业,并追述元丰盛世的规模,这样的事情难道可以延后吗?臣愚昧地希望圣上明确诏令大臣,凡三省聚集于厅堂议事,务必遵循元丰旧例施行。这不仅是追述先帝的既定法度,也是用以响应陛下励精图治的心意,对圣朝的治理,实在不是小小的补益。」诏令:「内外官员参见辞行以及各级官员谒见,元丰年间的条例规定只应到府第拜谒。命令依照条例申明施行,仍札付御史台知晓。」
十一月六日,御笔手诏:「太师、鲁国公蔡京自从再度回归朝廷,至今已有七年。近来上章数十次,推辞了又再度回来,告老请求退休,祈求得到允准而后已,朕不想坚决违背他的意愿。其他繁琐细务,特免除他签署,可以每五日入朝一次,然后到都堂处理政务,恩礼待遇,一并仍依旧制。」
八年五月十一日,臣僚上言:「吏部铨选注授,以等待常规调任,则允许随资格查看空缺指定申请。朝廷除授,本来是用以擢用有才智能力的人才,根据其才能而量才录用,使其不必自行指定陈请,这是祖宗掌管官吏的重要法度。近来士人失去了自我操守,侥幸求进苟且得官,不再有廉耻之心,公然投递文牒,有的具列札子目录指定申请,陈请堂除内外差遣,称之为『蹈逐窠阙』,凡资品显赫、俸给优厚的职位,只要能满足私欲的都任其自便谋求。甚至朝内的卿监省曹官员,外任的监司郡守,都动辄到宫阙自行陈请,实在有失朝廷为官择人的本意。此风气日渐盛行,不仅有害于任用人才,正当官员众多而空缺少的时候,一有官职空缺,只是奔走竞逐钻营进取,有权势的人急于谋取急于得到,而清贫寒素没有依靠及安分廉退的人却长期滞留,以致没有空缺可以安置,为害很大。俯伏希望圣上恩准特降旨意,今后凡有擅自用札子指定申请堂除窠阙的,以违反制度论处。并令御史觉察弹劾,从重予以贬黜降职。」
诏令:「朝廷的除授,本是为了等待天下贤才
材不次之选。而侥伟自陈,汨丧廉耻,士失自守,因以废法。可依所奏,仍出榜朝堂。」
宣和元年四月九日,太师、鲁国公「公」下原衍「臣僚」二字,已删。京言:「臣昨蒙宽假,许朝五日,止省治事。而臣今三省录黄、画旨、入进文字与六曹奏钞,敕命行下犹系臣名衔,着『不押免书』字。岂有身不任事、事非己出系名其上 虚负天下之责,腼颜惭怍,罔知所安。」诏所有系书一节可从所请外,余并依前后累降诏旨,无复别有陈请。
译人才不按常规选拔录用。而那些心怀侥幸之人自行陈说,混淆丧失廉耻,士人失去自我操守,于是因此败坏法度。可依照所奏,仍在朝堂张榜公布。」
宣和元年四月九日,太师、鲁国公京言:「臣昨日蒙受宽宥,准许五日一朝,只在中书省处理政务。而臣如今三省的录黄、画旨、呈进文字与六曹奏钞,敕命下达时仍署有臣的名衔,标注『不押免书』字样。岂有本人不亲自任事、事情并非自己所出而署名于其上,白白辜负天下人的责望,惭愧汗颜,不知如何自安。」诏令所有署名之事可依所请之外,其余仍依前后多次降下的诏旨办理,不再另作陈请。
二十五日,臣僚上言:「臣闻爵赏,朝廷之砥石,所以砺世而磨钝者也。稍吝之则有功者觖望,而人不知劝;稍宽之则滥得者必多,而人不知慕。二者不同,其失均也。臣备数宪台,日阅六曹关报,颇疑恩泽之行比年浸滥,一时非泛之赏无日无之,大则转官循资,小则减年支赐。臣略会其数,自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三月终合二百九十七件,凡五千六百四十余人,其间有但云『某等』而不开具姓名者,尚不论也,无乃太多乎!兹盖陛下励精庶政,尝恐百工怠弛,思有以激劝之,故不疑于用赏。而所司不能仰体睿意,乃因缘为市,尚恐不以实闻。臣尝中夜思之,可为愤懑者一,可为叹息者三,可为念虑者四,谨为陛下陈之。赏罚,人主之柄也,重轻予夺,当一听于君,虽冢宰不得专焉,以其义诏王而已。近年有司保奏,乃有(光)[先]用贴黄拟定某人转几官、某人几年磨勘、某人与某处差遣,是与
夺重轻自人臣出,下轻其上爵,而盗威福之权,莫此为甚,臣所谓可为愤懑者此也。招弓弩手者辰州也,枢密院支差等房有何劳绩,推恩者八十四人。升兖州为袭庆府,三省兵房不过行移文字耳,推恩者三百三十六人。大名府编拣军器,推恩者四十六人。登、莱、沂三州共修战船纔八只,推恩者十二人。如此类者,不可胜数,其冒滥不已甚乎。保明功力,等第未尝核寔,专在临时,虽非元额许差之人,往往别作名目。河上之役,有司未尝出都城,而姓名亦在奏中者矣,其罔上不已甚乎 奉行盐法,乃盐香司之职也,孟特敢云委是推就绪此句疑脱一字。,晓夕究心。修整城壁,转运之职也,王似敢云委是功力浩瀚,并皆如法。仍有径纳札子,如淮南转运使李祉、三门辇运赵子淔之徒,巧为辞说,铺陈劳效,云伏候指挥。丝毫未有补于朝,辄敢矜功而自列,其轻侮朝廷不已甚乎 此三者,臣所谓可为叹息者也。吏知赏可以苟得,则人有侥幸觊觎之心。一登仕版,迁转如流,有甫二年转十官者。今吏部两选朝奉大夫六百五十五员,奉直大夫至光禄大夫二百九十员,横行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二百二十九员,修武郎至武功大夫六千九百九十一员,名器既轻,则人人皆有移心,而莫肯安其分矣。酬赏转官不得回授白身人,自有约束,今又稍稍通行。正郎与副使既易得之,则三岁一郊,又暗增恩补。选人在部者
一万六千五百四十二员,小使臣二万三千七百余员,吏员猥冗,注拟不行,而仕途塞矣。官秩既进,俸亦随之。三省、密院减年仍许特换支赐,公储有限,横恩鼎来,而国计虚矣。此四者,臣所谓可为念虑者也。陛下睿明天纵,如臣所陈,久已洞知其不可,海涵天覆,隐忍而未施行。
译二十五日,官员们上奏说:「臣听说爵位赏赐,是朝廷的磨刀石,是用来磨砺世风、打磨迟钝之人的。稍微吝惜赏赐,有功之人就会心怀怨望,人们就不知道该受到什么勉励;稍微宽滥赏赐,滥得之人必然增多,人们就不知道该仰慕什么。这两种情况虽然不同,但其弊端是一样的。臣忝列御史台,每天审阅六曹的公文,颇为怀疑近年来恩泽的施行越来越滥,一时的非常规赏赐没有一天不发生,大的转官晋级,小的减年支赐。臣大略统计了一下数字,从去年七月一日到今年三月底,共二百九十七件,共五千六百四十余人,其中还有只写"某等"而不开列姓名的,尚且不计在内,这难道不是太多了吗!这大概是因为陛下励精图治处理各项政务,常常担心百官懈怠废弛,想用赏赐来激励劝勉他们,所以对用赏之事不加怀疑。然而有关部门不能上体陛下的圣意,竟趁机营私谋利,还恐怕不能如实上报。臣曾在深夜思考这件事,有值得愤懑的一件事,有值得叹息的三件事,有值得忧虑的四件事,谨为陛下一一陈述。赏罚,是人君的权柄,轻重予夺,应当全由君主决断,即使是宰相也不得独断专行,宰相只是奉君主之意传诏于王而已。近年来有关部门在保奏时,竟然先用贴黄拟定某人转升几级官、某人几年磨勘、某人授予某处差遣,这是把予夺轻重之权从臣子手中窃取出来,使下面轻视上面的爵位,窃夺威福之权,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这就是臣所说的值得愤懑之事。招募弓弩手是辰州的事,枢密院支差等房有什么功劳,推恩的却有八十四人。升兖州为袭庆府,三省兵房不过是行文移送文字而已,推恩的有三百三十六人。大名府编拣军器,推恩的有四十六人。登、莱、沂三州共修造战船才八只,推恩的有十二人。像这类事情,数不胜数,其冒滥程度也太过分了。保奏核明功劳,各等级从未曾核实过,全凭临时行事,即使不是原本定额允许差遣之人,也往往另立名目。黄河之役,有关人员从未曾出过都城,可是姓名也列在奏报之中,这种欺瞒君上的行为也太过分了。奉行盐法,本是盐香司的职责,孟特竟敢说自己"委是推就绪"(此句疑脱一字),日夜用心。修整城墙,是转运使的职责,王似竟敢说自己"委是功力浩瀚,并皆如法"。还有直接呈递札子的,如淮南转运使李祉、三门辇运赵子淔之流,巧言辩说,铺陈自己的功劳,说"伏候指挥"。丝毫没有补益于朝廷,却敢夸耀功劳而自我表功,这种轻侮朝廷的行为也太过分了。这三件事,就是臣所说的值得叹息之事。官吏知道赏赐可以轻易获得,就会心生侥幸觊觎之念。一旦登上仕途,升迁如流水般迅速,有的人刚两年就转升十级官。如今吏部两选朝奉大夫六百五十五员,奉直大夫至光禄大夫二百九十员,横行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二百二十九员,修武郎至武功大夫六千九百九十一员,官职名器既已轻贱,人人就都有见异思迁之心,没有人肯安于本分了。酬赏转官原本不得转授给平民百姓,自有相应的约束,如今又渐渐通融放行。正郎与副使既容易得到,那么三年一次郊祀,又暗中增加恩补。选人在吏部候选的有一万六千五百四十二员,小使臣二万三千七百余员,吏员冗滥拥挤,注拟任用无法施行,仕途也就阻塞了。官秩既已升进,俸禄也随之增加。三省、枢密院官员减年任职却仍准许特换支赐,公家储备有限,而横加的恩赏却源源不断而来,国家财政也就空虚了。这四件事,就是臣所说的值得忧虑之事。陛下天纵睿智,像臣所陈述的这些情况,早已洞悉不可如此,只是宽宏大量、隐忍而未加施行。经手办理的地方,都已习以为常,以为理应如此。门下省不予驳正,中书省不肯缴还词头,日积
经由去处,乃习熟见闻,以为当得。门下不较奏较:疑当作「驳」。,中书不缴词,日引月滋,宁有纪极。臣是以倾竭所闻,不能自已「不能」下,原文衍「不能」二字,今删。,幸陛下留意焉。」诏:「今后令三省、枢密院遵守。内辄以本职论功及有司擅为保奏、擅指定转官赐帛及指定轻重之类,依累降指挥申明行下。仍令御史台常切觉察。」
二年五月十六日,手诏:「先帝稽古建官,肇正三省,设给舍、都司以替省务,纲目备举,成宪具奏奏:疑误。。今都司蹈袭,寖以旷官,盖缘省吏强悍,敢肆侵侮,遂为典章。可自今并遵守元丰、崇宁见行成法。应违法事,左右司官勿书,具事因举劾。情重者,取旨窜责,宰(丞)[臣]按治。」
七月二十一日,臣僚上言:「爵禄砺世,侥幸可革。比来营造去处工匠之类,节次自有支赐,有司尚敢冒法,奏请特旨,与作工匠入流之人转行遥郡、横行。不惟碍法,缘工作之徒与士流不同,若纵之忝冒,混玷班列,显属泛滥。伏望特降处分,自今应作工匠入流之人并转至大夫止,虽奉特旨转行遥郡、横行,许三省、枢密院执奏不行,庶几有以革去侥幸之弊。」诏仰三省、枢密院遵守施行,虽奉特
旨,执奏不行。
八月十一日,尚书省言:「奉圣旨:三省早出等礼仪并依元丰法令,行首司检具,申尚书省取旨。今契勘到下项:一、元丰年作早出:筵宴、殿试举人、释褐唱名、人使见辞、宣召观示、习仪按阅、进书奉安、 决开堂、今即宰执不赴。开启道场相看、国忌奉慰。一、元丰年未经礼仪,见作早出:神霄宫烧香、明堂布政、就见皇子、御殿称贺、宰执谢敕设。元丰年共一日,今分作两日。一、元丰年不作早出,即今见作早出:宰执除拜转官、闻命授告、赐衣带、贺降生皇子、前两府到堂、外国人使到堂、诸官司就堂呈验、就堂宣视。」诏第一项依元丰体例,第二项合作早出,第三项不作早出。又制敕库房拟到下项:「一、诸杂人入幕次,契勘自熙、丰年有约束旨挥。不应入者,无故入门,许人告。今来宰执幕次自合除合祗应人外,诸杂人并不得入幕次。一、官员就幕次取覆,契勘自熙宁年官员参辞谢呈敕告并本职公事,方许赴都堂,仍取禀指挥相见外,余并依于尚书省投状。今来官员自不合入宰执幕次及下马步行处接便唱喏,并待漏院及合子内出头呈纳文字。欲已上并依元丰旧制。如违,徒二年。因而听采漏泄,依中书漏泄法。一、行马次序:契勘自熙、丰年赴朝,系宰执于百官后上马。昨迁班近上,见于百官前上马。除宰执见于百官前上马外,欲百官行马失序并冲节者各杖一百,仍令御史台、皇城司、开封府觉察,送所属
施行,命官闻奏。
译月累,哪里有个尽头。臣因此倾尽所闻,情不自禁,希望陛下留意此事。」诏令:「今后命三省、枢密院遵守此制。内中凡擅自以本职之便论功、以及有关部门擅自保奏、擅自指定转官赐帛以及指定轻重赏赐之类,一律依照历次颁降的指挥申明施行。仍命御史台常加留意觉察。」
二年五月十六日,皇帝亲笔诏书:「先帝考稽古制建立官制,开始厘正三省,设立给事中、中书舍人、都司来替代省务,纲目全都齐备,成法已经确立(原文"具奏"疑有误)。如今都司因袭旧例,渐渐荒废职守,都是因为省吏强悍,敢于肆意侵夺侵犯,于是形成了这种惯例。从今以后应一并遵守元丰、崇宁年间现行的成法。凡有违法之事,左右司官员不予登记,须查明事由后加以举劾。情节严重的,取得旨意加以流放贬责,由宰相按律治罪。」
七月二十一日,官员们上奏说:「用爵禄磨砺世风,侥幸之弊本可革除。近来在营造场所的工匠之类,历次都有专门的支赐规定,可是有关部门竟敢违法,奏请特旨,让工匠出身而入流品的人转任遥郡、横行之官。这不仅违背法度,而且因为工匠之徒与士人流品不同,如果放纵他们冒充士流,混杂玷污了官员班列,显然属于泛滥失当。恳请特降处分,从今以后凡是工匠出身入流品之人,转官只能到大夫为止,即使奉有特旨转任遥郡、横行之官,也允许三省、枢密院执奏不予施行,这样或许可以革除侥幸求进的弊端。」诏令三省、枢密院遵照施行,即使奉有特旨,也执奏不予施行。
八月十一日,尚书省上奏说:「奉圣旨:三省早出等礼仪一并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命行首司查明具体条目,申报尚书省取旨定夺。现已查明核实以下几项:一、元丰年间需要早出的:筵宴、殿试举人、释褐唱名、接见辞行的使臣、宣召观示、习仪按阅、进书奉安、决开堂(现在宰执已不出席)、开启道场相看、国忌奉慰。一、元丰年间未曾列入礼仪、现在却须早出的:神霄宫烧香、明堂布政、拜见皇子、御殿称贺、宰执谢恩受赐官服的仪式(元丰年间这些合为一天,如今分作两天)。一、元丰年间不须早出、现在却须早出的:宰执除拜转官、闻命受告、赐衣带、庆贺皇子降生、前两府到堂议事、外国使臣到堂、各官司就堂呈验、就堂宣视。」诏令第一项依照元丰年间的旧例,第二项应作早出,第三项不作早出。又,制敕库房拟定以下几条:「一、各类杂人进入幕次的规定,查考自熙宁、元丰年以来有明确约束旨挥。不该入内的人,若无故入门,允许他人告发。如今宰执幕次本应除了合应差遣的人以外,其余各类杂人一律不得进入幕次。一、官员到幕次去取阅覆核文书的规定,查考自熙宁年以来,官员参见辞行、谢恩呈递敕告以及本职公事,方许前往都堂,仍须先取得指挥、会见之后,其余的都依照规定到尚书省投递呈状。如今官员本不应进入宰执幕次,以及在下马步行处随便拱手作揖打招呼,都应到待漏院及合子内出面呈递文字。以上各项都应依照元丰旧制。如有违犯,处徒刑二年。因此而听闻泄露机密的,依照中书省泄密之法论处。一、行马次序的规定:查考自熙宁、元丰年以来上朝,宰执都是在百官之后上马。近来班次向前提升,改在百官之前上马。除宰执依旧在百官之前上马外,其余百官行马失序以及冲撞礼节的,各处杖一百,仍命御史台、皇城司、开封府加以觉察,送所属衙门处理,命有关官员奏报朝廷。一、上下马的规定:查考自熙宁、元丰年以来,宰相在隔门内下马,执政官在隔门外下马。如今就依照熙宁、元丰年间的旧例,宰执一直都是在隔门下马,经由垂拱殿廊庑前往上朝。后来因为廊庑被拆除,遇到泥泞雨天则允许从右银台门北廊下马。并且自熙
一、上下马:契勘自熙、丰年宰相于隔门内下马,执政于隔门外下马。今即依得熙、丰年体例及自来宰执于隔门下马,由垂拱殿贮廊赴朝。后来为拆去贮廊,遇泥雨许入右银台门北廊下马。并自熙、丰年驾出入「驾」上疑脱一「车」字。,趁赴起居,于左承天门下马。今后改作左、右两敷佑门,于左敷佑门里、右敷佑门外下马。欲除见依元丰旧制外,其于敷佑门并遇雨入右银台门北廊上下马依见行仪制。一、侍班并从驾去处:契勘自来进呈侍班,殿内分三省各合子,今系同合子。从驾去处,今并依熙、丰年体例,在车驾殿门外作一合子。勘会元丰三省各奏事,各合子,见今同奏事、同合子,欲除三省奏事同合子外,余依元丰旧制。」从之。
十月八日,诏:「在部员多阙少,河南府、(三)[二]广、荆湖、关陕阙官,而在京求差遣者甚多。盖缘希觊堂除,不甘远适,所以不均。其初出官人勿注京局,初改官及初升亲民者与外任,冲替及事故未满日月者勿堂除。」
宣和四年八月二十日,少师、太宰王黼言:「臣顷被诏旨,三省、枢密院暨六曹事有未如元丰旧制者一切厘正。臣窃以神宗皇帝肇正官制之后,元丰五年八月修立枢密院令,诸得旨事并录送门下省,候报施行。宣命即关送,候送回发付。是年十月,枢密院再奉旨挥,得旨及拟进画依文字内圣旨急速限当日拟进,〔余〕限次日录送门下省。后覆奏回圣旨后:疑当作「候」。,急速限当日,余
限次日发出。据此则枢密院事悉合经门下省审省覆奏,然后施行。臣伏见近岁以来,枢密院诸房浸紊成宪,凡所施行,(折)[析]以为二。一曰机速,更不关录门下省;一曰急速,更不关录送门下省。止用关子,更不关录者,门下省悉不预闻。用关子者,审省覆奏与封驳之法尽废矣。臣愚深虑未应元丰旧制。臣谨按门下省元丰六年兵房上半年承受枢密院录白者一千七百三十件内,用关子者纔二事而已。今年上半年,兵房承受枢密院录白文字三百七十七件,而用关子者至四百八十九件,何其多也。称系机速更不关录者不在此数,不可得而知。其间关子如差除兵将官、转资、补授恩泽、差人吏、养老之类,悉用关子,臣所未谕。若缘恭奉御笔,或事干急速,合即施行,不当更录送门下省。即不特非元丰条制,(令)[今]中书省被奉御笔及急速文字,皆行录黄,送门下省审省覆奏。内急速不可待画者,止许先次报行。惟尚书省间有急速奏行止关门下省者,然亦近承睿旨,事干除授及转官资之类,并送中书省行录黄矣。臣又闻元丰七年,王珪为左仆射、章惇为门下侍郎日,枢密院降指挥转员文字更不送门下省。
译宁、元丰年以来车驾出入,前往参加起居仪式,都在左承天门下马。如今改为左、右两座敷佑门,在左敷佑门里侧、右敷佑门外侧下马。除依旧遵照元丰旧制之外,其在敷佑门及遇雨时进入右银台门北廊上下马,都依照现行仪制办理。一、侍班以及随驾去处的规定:查考自来进呈奏事侍立时,殿内分为三省各设合子,如今却合并成一个合子。随驾之处,如今都依照熙宁、元丰年间的旧例,在车驾殿门外设一个合子。查验元丰年间三省各自奏事、各设合子,如今却变成同一奏事、同一合子,除三省奏事合用一个合子外,其余都应依照元丰旧制。」皇帝准奏。
十月八日,诏令:「在吏部候选官员人数多而空缺少,河南府、二广、荆湖、关陕之地有官职空缺,而在京城求取差遣的人却很多。这都是因为大家企望通过堂除得官,不甘心到偏远之地任职,所以造成了这种不均衡的局面。今后新出任官职之人不得注授京城官职,初次改官及初次担任亲民官的人应授予外任,遭遇冲替以及因事故任期未满的人不得通过堂除授官。」
宣和四年八月二十日,少师、太宰王黼上奏说:「臣此前奉诏旨,凡三省、枢密院以及六曹事务,有不符合元丰旧制的,一律加以厘正。臣私下认为,神宗皇帝开始厘正官制之后,元丰五年八月制定枢密院令,凡是得到旨意的事务都要抄录送门下省,等候批复后施行;宣命就直接关送,等候送回后再发付执行。同年十月,枢密院又奉旨:凡得旨以及拟进画依的文字,内含圣旨急速处理的,限当天拟进;其余限次日抄录送门下省。之后覆奏得到圣旨后(原文疑当作"候"),急速的限当天,其余限次日发出。依据这些规定,枢密院的事务都应当经门下省审核覆奏,然后才能施行。臣看到近年来,枢密院各房渐渐紊乱了成法,凡是要施行的事务,析分为两类:一类称为"机速",就不再抄录门下省;一类称为"急速",也不再抄录送门下省。只用关子,不再抄录的,门下省一概不得预闻。凡使用关子的,审核与封驳之法都被废弃了。臣私下深恐这不符合元丰旧制。臣谨查门下省元丰六年上半年兵房承受枢密院抄录文书共一千七百三十件,其中使用关子的才两件而已。今年上半年,兵房承受枢密院抄录文字三百七十七件,而使用关子的却多达四百八十九件,为何这么多呢!称为机速、不再抄录的还不计入此数,无从知晓。其间使用关子的事,如差除兵将官、转资、补授恩泽、差遣人吏、养老之类,都用关子处理,臣实在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如果因为是恭奉御笔,或者事关紧急速办,理应立即施行,不须再抄录送门下省,那也不能算违背元丰条制。如今中书省凡是奉承御笔以及急速文字的,都要办理录黄,送门下省审核覆奏;其中急速不能等候画押的,也只是准许先行上报施行。只有尚书省间或有急速奏行、只关送门下省的情况,然而也是近来承奉圣旨,凡事关除授及转官资历之类的,也都要送中书省办理录黄。臣又听说元丰七年,王珪担任左仆射、章惇担任门下侍郎的时候,枢密院颁降指挥关于转员的文字,就不再送门下省。王珪等人极力争辩此事,不久便得旨,凡是转员的文字一律都要送门下省,仍旧依照枢密院的惯例宿直值班,枢密院已经得到旨意就不再另行处理。详审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先帝立经陈纪、垂范万世的用心,德音都完整保存下来,不再有可疑之处。臣如果窃据官位却不加以陈述,那就是以自己的不才而败坏陛下万世不易的法度,岂止是上辜负了朝廷的重任,将来还要得罪天下,后世也不会宽恕。恳请陛下圣心详加斟酌,特降诏旨交付枢密院,委任大臣切实加以整顿匡正,希望能
珪等力争之,寻被旨应缘转员文字并送门下省,仍依枢密院例宿直,枢密院已得旨挥更不施行。详此则见先帝立经陈纪、垂裕无穷者,德音具存,无复可疑。臣苟窃位弗陈,是以不材而废
陛下万世之法「下」字下衍「黄门」二字,已删。,岂特仰辜大任,将得罪天下,后世不贷矣。伏望圣慈详酌,特降诏旨付枢密院,委大臣特行董正,庶尽革久弊,一遵前烈,天下幸甚!」诏并遵依元丰成宪,常切遵守,毋有违戾。
十二月二十一日,中书省、尚书省言:「左右司奏,今具逐次试行首司私名人数下项:政和三年试中三百四十一人,政和八年试中四百一人。今节次准尚书批送下就试共八百人。行首司具到下项:入额编排一百五十人,未入额编排五百七十三人,无限定人数,未试私名八百余人。户部供到政和令节文,诸未入官人、三省私名,本司并免丁役。」诏:「入额编排依旧以一百五十人为额,未入额编排以三百人为额。二(顷)〔项〕并与免本身丁役,余并不免。」
五年正月二十二日,臣僚上言:「臣窃见朝廷用还堂阙,其事虽若小,而所系则甚大。自政和元年十二月检会大观三年八月旨挥,承务郎以上见任差遣未满并已授未赴,元系吏部差拟之人,因朝廷升迁或特旨移易,其退下阙并堂除一次。臣切详本旨以元系吏部拟人,因朝廷升改,占堂除窠阙,若退下阙,吏部便行收用,堂除转见阙少,遂令还堂一次。政和二年十二月,并大小使臣并依承务郎以上已得指挥。政和五年五月,复有申明还堂阙,虽已经差官,而所差官未赴、未满,朝廷再与差遣之人,其退下阙亦合还堂。自尔展转还堂,非止一再,间有缘堂
除一阙而用吏部三四阙者。谓如甲授通判,元系吏部,后因堂除差遣,退下阙还堂固宜。若通判阙而差一见任或待次司录(关)[阙],又为还堂,司录阙却差一曹官承填,即曹官阙又为还堂,展转相应,致所用吏部窠阙寖广,而士大夫相与为俚语,有七还八还之目。常调官赴部,艰于得阙,规求还堂,鲜或安分。甚者寅缘干请,无复廉靖之风,殆非所以重朝廷厉士操。臣愚欲望圣慈申诏三省,谨还堂一次之令,以广吏铨。而丞掾簿尉之微稍省除目,则堂选滋重,国体益尊,昭示群工,庶息侥求之弊。」从之。
六年二月四日,臣僚言:「昔神宗皇帝立政造事,鼎新诒谋,皆有成宪。而政事之源,莫大于官制。臣闻元丰中尝谕儒臣曰:职事官参紊久矣,宇文周、李唐盖尝讲求《六典》,而未克行。今设官领治,正名核实,考古可法,理须精密。郎官非尝为守倅,不在此选。奉行之初,由列寺贰卿除授者人以为荣。比年以来,寖失本旨。
译彻底革除积久的弊端,一律遵循先帝的功业,天下人都将感到幸运!」诏令一并遵照元丰年间的成法,常加遵守,不得有所违背。
十二月二十一日,中书省、尚书省上奏说:「左右司奏报,现将历次考试录取行首司私名人数条列如下:政和三年考中三百四十一人,政和八年考中四百零一人。现在陆续准尚书省批送下来参加考试的共八百人。行首司条列如下:入额编排一百五十人,未入额编排五百七十三人,没有限定人数,未参加考试的私名有八百余人。户部提供的政和年间令文条目:凡未入官之人、三省私名人员,本司一律免除本人丁役。」诏令:「入额编排仍旧以一百五十人为限额,未入额编排以三百人为限额。这两项人员都免除本身丁役,其余一律不免。」
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官员们上奏说:「臣私下看到朝廷用还堂阙这件事,事情虽然看似小,但所关系的却甚大。自政和元年十二月检会大观三年八月的旨挥,凡承务郎以上现任差遣尚未任满以及已经授职尚未赴任的官员,凡是原本由吏部差拟之人,如果因朝廷升迁或特旨调动,其退下的官职空缺就用于堂除任用一次。臣详细审察此项本旨,因为原本是吏部拟定之人,因朝廷升改而占用了堂除的官缺,如果退下官缺,吏部就应当收回任用;如果堂除的官缺越来越少,便让此缺回归堂除任用一次。政和二年十二月,并且大小使臣也一并依照承务郎以上的规定得到相同的指挥。政和五年五月,又重申还堂阙的规定,即便已经差遣了官员,但所差之官尚未赴任、尚未任满,朝廷再给予差遣的人,其退下的官缺也应当还堂。从此以后,辗转还堂,不止一次两次,其间有的因为堂除一个官缺,却动用了吏部三四个官缺的情况。比如某甲被授予通判,原本是吏部的官缺,后来因堂除差遣,退下官缺还堂本来是应当的。如果通判官缺而差遣了一位现任或候补的司录官缺,这又算作还堂;司录官缺又用一位曹官顶补,那么曹官官缺又算作还堂,如此辗转相应,导致所动用的吏部官缺越来越广,而士大夫之间也相互传为俗语,有"七还八还"的说法。常调官员到吏部候选,很难得到官缺,都在谋求还堂之法,很少有人能够安分守己。更有甚者钻营请托,全然没有廉洁清正的风气,恐怕这不是尊重朝廷、砥砺士人操守的做法。臣私下希望陛下圣心恩准,申明诏谕三省,谨守还堂一次的规定,以扩大吏部铨选的余地。而对于丞、掾、簿、尉这些微末官职,稍微省减除授名目,那么堂选就会更加受到重视,国家体制也会更加尊贵,昭示百官,希望能平息侥幸求进的弊端。」皇帝准奏。
六年二月四日,官员上奏说:「昔日神宗皇帝确立政事、开创制度,革故鼎新、传于后世,都有既定的成法。而政事的根本,没有比官制更重要的了。臣听说元丰年间曾晓谕儒臣说:职事官的设置混乱已经很久了,宇文氏北周、李唐都曾经研究讲求《六典》,但都未能真正推行。如今设立官职、治理国事,端正名分、核实职守,考察古制可以效法之处,道理上须务求精密。郎官若非曾任州郡守贰的人,不在此选之列。刚开始推行的时候,由列位九卿属官除授的人,都以此为荣。近年以来,渐渐失去了本来的用意。知县、监当等资序的人越级破格得到此职,任职尚未熟悉,声望也不孚人心,郎官选任也就随之轻贱了。仰仗陛下亲自览阅万机政务,唯有以熙宁、元丰的法度为继承。恳请从今以后选用郎官,若非曾历练台阁之职,就必须谨守资格规定,如元丰年间的诏旨那样,希望能仰副继承先绪、发扬圣德的用意。」诏令中书省遵守施行。
五月二十六日,诏令罢去经抚房,限两个月内清理结束
知县监当资序人超躐得之,未便事任,望实不孚,而郎选轻矣。仰惟陛下自躬览万机,惟熙、丰法度是绍。乞自今选用郎官非践更台阁,则必谨资格,如元丰诏旨,庶几仰副绍休圣绪之意。」诏令中书省遵守。
五月二十六日,诏经抚房罢,限两月结绝。应事合分隶三省、枢密院者,并遵依元丰官制及久来条例施行。宣和四年,始出师伐燕,王黼实(至)[主]其议。黼于三省置经抚房,颛治边事,不复
以关枢密院,禁锢遮护甚密,他执政往往不得预。及经抚房结罢,乃降指挥,一宗文籍书行焚毁。
十二月二十日,太师、鲁国公致仕蔡京落致仕,依前太师,领三省事,神霄玉清万寿宫使,五日一赴朝请,至都堂治事。
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手诏:「仰惟神考,若稽古制,正名百官,以贻休于万世。眷言三省,稽决政事,维持纪纲之地。凡命令之出,所以审议行者,必由此焉。故尝有诏曰:中书揆而议之,门下省而覆之,尚书承而行之。有不当者,自可论奏。事无巨细,遍经三省,无出一己,使擅其权。属政和初,建议者遂以尚书令、仆之名易之公相,凡三省之务,悉总治之,后复以公相厅为都厅,而领三省。则初未之革,使神考垂佑不刊之典,夺于权臣自营之私,良用(抚)[怃]然。朕嗣承丕业,率循旧章,夙夜于兹,大惧弗克祗绍。尝谓坐而论道于燕间者三公之事,作而相与推行者宰辅丞弼之职。今居三公论道之位,而总领三省众务,使宰辅丞弼殆成备员,殊失所以绍述宪章之意。可于尚书省复置尚书令,虚而不除。三公止系阶官,更不总领三省。若曰佐王论道,经纬国事,则三公其任焉。三省并依元丰成宪,毋复侵紊。敢辄议者,以(入)[大]不恭论。若昔大猷,是正邦典,朕庶几无媿于前人。播告中外,咸知朕意,仍揭榜朝堂。」先是,李邦彦为左丞日,言:「尚书,政事之本也。神考远稽周官,近取唐典,乃建六联,以分邦治。惟令居
中,与仆、丞礼绝。以太宗皇帝为中书令,而尚书令虚位百年,臣下无敢当其任者。元丰初,诏曰三省各有体统,实相维持。元佑初,起文彦博平章军国重事,已非故事。继吕公着司空、平章军国事,绍圣臣僚论列,以谓当时大臣阴与公着为地,除去『重』字,名曰下彦博一等,而实兼三省之权,事无轻重,无不与之,侵紊先烈,莫大于此。然但增平章之名,犹未改官制也。政和初,蔡京自杭州还朝,何执中已任左仆射,难以去之,遂改令、仆之名,冠以公相之号,总领三省。废尚书令,自治令厅,从此尚书遂无长官。其侵紊又过公着矣。蔡京致仕,王黼奏改公相厅为都厅。既迁太傅,则自领三省不避。
译。凡应当分别隶属三省、枢密院的事务,都一并依照元丰官制以及历来的条例施行。宣和四年,朝廷开始出师讨伐燕地,王黼实际上主持了这项决策。王黼在三省设置了经抚房,专门处理边事,不再关送枢密院,防范禁锢遮蔽极为严密,其他执政大臣往往不能与闻。等到经抚房被撤销的时候,才颁降指挥,将一应文书全部焚毁。
十二月二十日,太师、鲁国公致仕蔡京,取消致仕,依旧任太师,掌管三省事务,兼神霄玉清万寿宫使,五天上朝一次,前往都堂处理政事。
七年四月二十七日,皇帝亲笔诏书:「仰念神宗皇帝考稽古制,端正百官名分,以此惠泽万世。念及三省,是审议决断政事、维系纲纪的场所。凡命令的颁发,之所以要经过审议才能施行,必须由此而出。所以曾有诏令说:中书省揣度而议定,门下省审查而覆核,尚书省承接而施行。有不妥当的地方,自然可以论奏。事情无论大小,都要经过三省,不得由一人独断,使人擅专其权。属政和初年,建议的人便用尚书令、仆射的名号改称为"公相",凡三省的事务,都总揽治理,后又将公相厅改为都厅,从而统领三省。此制从未被革除,使神宗皇帝垂范万世、不可更改的典章,被权臣出于自身营私的私心所侵夺,实在令人怃然叹惋。朕承继宏大的基业,遵循旧有的典章,日夜以此为念,深恐不能恭敬地继承先志。朕曾说,坐而论道于清闲之地,是三公的职事;起而相与推行政令的,是宰辅丞弼的职责。如今身居三公论道之位,却总领三省的诸多事务,使宰辅丞弼几乎成了备位充数的虚职,大大失去了继承先志、发扬法度的本意。可在尚书省重新设置尚书令一职,虚位以待,不再实际除授。三公只作为阶官,不再总领三省事务。如果说要辅佐君王论道,经营治理国事,那就是三公的职责所在。三省一并依照元丰年间的成法,不得再有侵犯紊乱之事。敢于擅自议论违背此令的人,以大不恭之罪论处。依照往昔的宏大规范,端正国家的典章制度,朕希望能够无愧于前人。将此诏告布告中外,让大家都知晓朕的心意,仍在朝堂张榜公布。」此前,李邦彦担任左丞的时候,说过:「尚书省,是政事的根本。神宗皇帝远考周代官制,近取唐代典章,于是建立六部联属体系,来分别治理邦国事务。唯有中书令位居其中,与仆射、丞相礼制悬殊。以太宗皇帝为中书令,而尚书令一职虚位百年,臣下无人敢担任此职。元丰初年,诏令说三省各有其自身的体统,实际上是相互制衡维持的。元佑初年,起用文彦博为"平章军国重事",就已经不是旧有的成例了。接着吕公着任司空、"平章军国事",绍圣年间大臣论列此事,认为当时大臣暗中为吕公着谋划安排,去掉"重"字,名义上说是比文彦博降低一等,实际上却兼有三省之权,事情不论轻重,无不参与其中,侵犯紊乱先朝典章,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然而这仅仅是增加了"平章"的名号,还没有改动官制本身。政和初年,蔡京从杭州回朝,当时何执中已经担任左仆射,难以将其罢免,于是就改换了中书令、仆射的名号,冠以"公相"的称号,总领三省。废除了尚书令一职,自己主管中书令厅事务,从此尚书省便再无正式长官,其侵犯紊乱之处又超过了吕公着。蔡京致仕后,王黼奏请将公相厅改为都厅。等到自己升迁为太傅,就自行总领三省而毫不回避。他们箝制人主,压制打压士大夫,每每以元丰旧制作为托辞;而到了自己总领三省的时候,却又不再以元丰旧制为准绳了。大概蔡京首先倡议,王黼跟着效仿,元佑年间的大臣都不敢做的事,他们竟安然做了下去。况且元丰五年,才开始施行新官制。还没过几年,蔡京
其钤制人主,抑塞士大夫,每以元丰为言。至自领三省,则不复以元丰为法。盖蔡京唱之,王黼因之,元佑大臣所不敢为者而安为之。且元丰五年,始行官制。曾未数年,京乃谓先帝欲改而未果,岂不矫诬先帝乎 使天下议之,国史记之,改元丰官制自政和始,岂不害陛下述事之孝乎 三省者,人主出令之地也。故旧制宰相同平章事而已,新制则仆射兼侍郎而已,亦不敢专也。今公相领三省,则权侔人主,非所当也。又况三公之官,皆以(公)[功]赏,或积累而至,非若古者特以论道经邦也。蔡京以八宝转太师,王黼以平燕转(大)[太]傅,三公为太宰、少宰,何为不可,而必欲领三省乎 矫诬先帝,害陛下述事之孝,特出于大臣自
营专权之私耳。乞复尚书令之名,今后三公不许统领三省,并依元丰法。」至是京罢,故有是诏。
七月九日,中书省言:「检会宣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奉御笔手诏:『朕立政造事,以熙庶绩。董正治官,唯前烈是承。永惟文考,所以敷遗后人者,莫重官制。元丰肇分六曹、寺、监之任,非硕德伟望,盖弗以居。选擢之艰,多所阙员,不为人择官也。近岁爵禄之柄寖轻,士无惬志,虽屡命简汰,纔及疏远之人。权贵进者益众,资浅望轻者遍据要路,其何以绍先猷、劝寒隽 可自今不历省、台、寺、监、监司、(都)[郡]守、开封曹官,虽尝践更系监当资序,若宰执有服亲及戚里,并不除郎官。寺、监长贰非历监察御史以上及监司、郡守,仍不除少卿。若寺、监长官非历寺、监丞若校书郎以上及监司、郡守,仍不除郎官、少监,着为定令。内宰执有服亲及戚里应仕进者,遵熙丰故事与宫祠,当裒擢者除职。庶几名器重而士知劝,责任专而人赴功,用以克笃诒谋,诏于万世。三省常切遵守,违者执奏取旨,御史台觉察,随除目弹奏。咨尔在位,其祗予意。』奉圣旨。宣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指挥更不施行。」
八月七日,诏:「今后内降及传宣与差遣之人,如已差人或违碍资格,更不进呈,具因依告示不行。」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三日,诏:「祖宗典训具存,纲纪修明,朕当与执政大臣共遵成宪。自今除授、黜(涉)[陟]及恩数等事,并须参酌典故。」
同日,诏:「方今军
兴,应内外官司局所除存留后苑作祗备道君皇帝外,其余一切依熙丰法,钱物并纳左藏库。」令三省、枢密院条具,凡一百五处皆罢之。
同日,诏:「命令之出,以信四方。倘朝令夕改,人用不孚。自今令三省详议,(每)[毋]得轻有改易,以惑人心。凡诏敕有不经三省者,官司勿行,违者并以违制论。」
七日,诏:「三省、枢密院,号令所由出,体统之严,靡容僭紊。
译竟说先帝本想改动而未能实现,这岂不是在矫诬先帝吗!假使让天下人来议论此事,国史来记载此事,那么改动元丰官制的做法就是从政和年间开始的,这岂不是有损陛下继承先志的孝道吗!三省,是人主发布政令的场所。所以旧制宰相只称"同平章事"而已,新制则仆射兼侍郎而已,也不敢独断专行。如今公相总领三省,权力就等同于人主,这是不应当的。而且三公之官,都是因功劳而受赏,或是通过积年累月才得以升至此职,并非像古代那样特意用来论道经邦。蔡京因献上八宝而转任太师,王黼因平燕之功而转任太傅,让他们担任三公中的太宰、少宰,有何不可,为什么一定要总领三省呢!这实在是矫诬先帝、损害陛下继承先志之孝道,只不过是出于大臣自身营私、专权的私心而已。恳请恢复尚书令这一名号,今后三公不得再统领三省,一律依照元丰旧制办理。」到这时蔡京被罢免,所以才有了这道诏令。
七月九日,中书省上奏说:「查检宣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所奉皇帝亲笔诏书:『朕确立政务、开创事业,以此振兴各项政绩。端正治理官制,唯有前代先例是应当继承的。永远思念先父(徽宗),他之所以留给后人的,没有比官制更重要的了。元丰年间开始分设六曹、寺、监各自的职责,若不是德才卓越、声望崇高的人,是不能担任这些职位的。选拔提携人才十分艰难,因此常有官缺无人担任,并不是为人专门去设置官职。近年来爵禄的权柄渐渐轻贱,士人无法称心如意,虽然屡次下令精简裁汰,却只涉及关系疏远的人。权贵之人进用的反而越来越多,资历浅薄、声望轻微的人却遍布要职,这样如何能够继承先人的谋略、劝勉那些寒微却才识出众的人呢!从今以后,若非曾历练省、台、寺、监、监司、郡守、开封曹官这些职务,即使曾任监当资序,如果宰执有服丧近亲或者姻亲关系的,一律不得除授郎官。寺、监的长官和副职若非曾历任监察御史以上以及监司、郡守职务的,仍不得除授少卿。如果寺、监长官若非曾历任寺、监丞或者校书郎以上以及监司、郡守职务的,仍不得除授郎官、少监,这项规定要著为永久的定令。内中宰执有服丧近亲或姻亲关系而应当出仕的,遵照熙宁、元丰年间的旧例授予宫观祠禄之职,应当加以擢升的授予职名。这样希望能使名器分量加重,士人知道该受到什么样的勉励,职责专一而人们能各尽其职,用以彰显笃行先志、传诸万世的诏令。三省要常加遵守,有违犯的要执奏请求圣旨定夺,御史台要加以觉察,随时对除授名目上奏弹劾。你们在位的各位大臣,要恭敬地体察朕的心意。』奉圣旨:宣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指挥不再施行。」
八月七日,诏令:「今后凡是内降旨意以及传宣任命的差遣之人,如果已经有人被差遣,或者违背了任官资格的规定,一律不予进呈,将原因告知本人,不予施行。」
钦宗靖康元年正月三日,诏令:「祖宗的典章训诫都完好保存,纲纪修明,朕应当与执政大臣共同遵守既定的成法。从今以后凡是官员的除授、黜陟以及恩赏等事,一律须参照旧典故实办理。」
同日,诏令:「如今正值用兵之际,凡是内外官司局所,除保留后苑作以供奉太上皇道君皇帝之用以外,其余一律依照熙宁、元丰年间的法度,钱物都纳入左藏库。」命三省、枢密院条列上报,共有一百零五处一并被裁撤。
同日,诏令:「命令的颁布,是用来取信于四方的。如果朝令夕改,人们就不会信服。从今以后命三省详加议定,不得轻易更改,以免惑乱人心。凡是诏敕没有经过三省的,各官司不得施行,违反的一并以违制罪论处。」
七日,诏令:「三省、枢密院,是号令所出之处,体制的严整,不容许有丝毫僭
昔在神祖,厘正官制,事无大小,并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奏覆,尚书省施行。枢密院为本兵之府,朕嘉与辅臣共遵成宪。自今除中书省画旨、尚书省奉行、枢密院专兵政外,一遵元丰官制,毋或侵紊。」
正月十八日,诏:「应批降处分虽御笔付出者,并作圣旨行下。」
三月二日,监察御史余应求言:「近年以来,凡有中旨,皆降御笔,三省有司奉行不暇,虽有违戾法宪,不敢执奏。其始因中人领事,内中奏陈而为之。其后士大夫倚中人以希进,欲兴功利,而法所不许者亦为之。最后大臣或行事有戾于法于法:原作「法于」,今乙正。,或差除不允签议亦为之。又有臣僚直违奏陈,内中批降施行者。夫朝廷出命之地也,天下庶事当举以委之。若宰执不才,退之可也,岂有自览细务,悉降御笔而可以为治哉 」诏:「今后圣旨不经三省、枢密院者,诸官司不许便行,并申中书省审奏,俟得旨,方许施行。」
四月九日,少宰、兼中书侍郎吴敏言:「乃者道君皇帝下哀痛之诏,神断英决,遂传大宝。陛下初履帝位,慨然欲
复祖宗之休烈,望明诏宰执遵上皇诏旨,取祖宗旧法,悉加讨论,复其宜于今者,以幸天下。」从之。
二十日诏:「应事涉细碎,有司可以专行,不须申审者,听三省、枢密院随事申明行下。应被旨急速,须索供应,待报不及,非干他司者,听随处覆奏施行讫,申尚书省、枢密院。」
二十六日,诏:「台谏者,天子耳目之臣,宰执不当荐举,当出亲擢,立为定制。」
五月十一日,臣僚言:「神宗皇帝初定官制,令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奏审,尚书省施行,此国家画一之法,不可易也。今有入内使臣容章使酒殴行道之人,送有司究治,中外皆知陛下裁抑内侍,不容暴横如此。今降指挥,乃称案成,送入内省取旨。不惟取旨非内侍省事,有紊纲纪,又恐先启开封府观望之端,勘鞠失实,致误典宪。欲望圣慈裁着,示天下以至公,令朝廷取旨施行。仍自今凡取旨事并遵祖宗官制。」从之。
七月七日,诏旨三省申明旧制,今后不以堂除、吏部人,凡初改官未曾寔历知县者,不许别除差遣。
八月四日,臣僚言:「窃见河北、陕西帅守近日多有更易,在任者不为久居之计,新到者未谙蕃部之情,为边鄙害,莫大于此。且祖宗之时,帅臣及沿边郡守有十数年不易者,故欲将士相谙,缓急可用。欲望应三路帅臣、沿边及近里要害处知州详加选择,使之久任。」诏令三省、枢密院遵守。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三省长官名可并依元丰官制。
高宗建炎
元年五月一日,徽猷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元帅府兵马副元帅黄巘善除中书侍郎。
译越紊乱。昔日神宗皇帝厘正官制,事情无论大小,都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奏覆、尚书省施行。枢密院是掌管军事的机构,朕欣然愿与辅臣共同遵守既定的成法。从今以后除中书省画旨、尚书省奉行、枢密院专掌兵政之外,一律遵照元丰官制,不得有所侵犯紊乱。」
正月十八日,诏令:「凡是批降的处分,即使是由御笔亲自颁布的,也一律作为圣旨颁行。」
三月二日,监察御史余应求上奏说:「近年以来,凡是有中旨颁发,都要下达御笔,三省有关部门奉命执行都来不及,即使有违背法度之处,也不敢执奏。这种情况最初是因为宦官掌管事务,在宫中奏陈而形成的。后来士大夫依附宦官以求得晋升,想要谋求功利,而法度所不允许的事情,也照样施行。最后大臣们有的行事违背法度,有的差除任命不符合规定却也擅自签议施行。又有臣僚直接违反规定进行奏陈,在宫中批降施行的。朝廷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天下的各种事务本应当委托给朝廷处理。如果宰相执政大臣不称职,罢免他们就是了,哪里有君主亲自览阅细枝末节的事务,事事都降御笔亲自处理,而能够以此治理天下的呢!」诏令:「今后凡是圣旨没有经过三省、枢密院的,各官司都不得径直施行,都要申报中书省审议奏报,等得到旨意后,才准许施行。」
四月九日,少宰、兼中书侍郎吴敏上奏说:「此前太上皇下达哀痛的诏书,神圣英断,于是传位大宝。陛下刚刚登上帝位,慨然想要恢复祖宗的美好功业,恳请明确诏谕宰执大臣遵照太上皇的诏旨,采取祖宗的旧法,都加以讨论审议,恢复那些适合于当今的制度,来造福天下。」皇帝准奏。
二十日诏令:「凡是事情涉及细枝末节,有关部门可以自行处理、不须申报审议的,听凭三省、枢密院随事申明施行。凡是奉旨紧急处理、须要索取供应,等候批复来不及、又不涉及其他部门的事务,听凭有关部门先行覆奏施行完毕,再申报尚书省、枢密院。」
二十六日,诏令:「台谏官员,是天子的耳目之臣,宰相执政不应当推荐举用,应当由皇帝亲自选拔任命,将此定为永久的制度。」
五月十一日,官员上奏说:「神宗皇帝当初确定官制,命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奏审,尚书省施行,这是国家划一遵行的法度,不可更改。如今有内侍宦官容章使酒醉后殴打过路之人,被送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朝廷内外都知道陛下裁抑内侍,不容许他们如此暴横行事。如今颁降指挥,却说案子已经审结,要送入内侍省取旨定夺。这不仅取旨这件事本不是内侍省的职权范围,有紊乱纲纪之嫌,又恐怕会开启开封府观望不办的先例,审讯不实,导致有损国家法度。恳请陛下圣心裁定,向天下人显示朝廷的至公无私,命朝廷取旨施行此案。今后也应凡是取旨的事务一律遵照祖宗的官制处理。」皇帝准奏。
七月七日,皇帝诏旨命三省申明旧制,今后凡不是通过堂除、吏部除授任用的人,凡是初次改官而未曾实际历任知县职务的,不得另外除授差遣。
八月四日,官员上奏说:「臣私下见到河北、陕西的帅守官员近来多有更换调动,在任的人不作长久任职的打算,新到任的人又不熟悉当地蕃部的情况,对边境地区造成的危害,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况且祖宗之时,帅臣以及沿边郡守有十几年不曾更换的,所以能使将士彼此熟悉,一旦有急事可以随时调用。恳请对三路帅臣以及沿边、临近要害之处的知州详加选择,使他们能够长期任职。」诏令命三省、枢密院遵照施行。
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三省长官的名号都可以一并依照元丰官制。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徽猷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元帅府兵马副
六月三日,宰臣李纲言本政大略,谓崇观以来政出多门,纲纪紊乱,宜一归之于中书,则朝廷(遵)[尊]。诏中书省遵守。
五日,中书侍郎黄巘善除门下侍郎。
二十一日,诏三省置赏功司。三省委左右司郎官、枢密院委都承旨检察,以受功状违限不施行者必罚,行赂乞取者依军法,许人告。三年六月七日,罢赏功司,详载枢密院门。
十月三日,御史中丞颜歧除尚书左丞。
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诏:「御营使司依旧存留,止合管行在五军一行军兵营寨事。其余应干边防措置等事,并合依祖宗旧法厘正,归三省、枢密院。」
四月十三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颐浩等言:「被旨将元佑中司马光等建请并省奏状,召侍从赴都堂,限当日参详。寻请户部尚书孙觌等九员参详,得委可遵行,并无异论。臣等今参酌,三省旧尚书左仆射今欲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右仆射今欲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今欲并为参知政事,尚书左丞、尚书右丞今欲减罢。」从之。
同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颐浩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左丞李邴改参知政事。
八月十三日,诏:「今后除官员系堂除得替人,许到都堂见宰执陈乞差遣外,其余词状,如系军期边防急切机密公事,许诣尚书省陈乞,余更不收接,并赴洪州
三省、枢密院披诉。」时隆佑皇太后驻跸洪州,百司扈从故也。
四年五月一日,诏执政大臣:「自今监司帅守应办军期有劳者,依祖宗旧制止进阶官,俟有大功显效,间加职名,庶几名器增重,艰难之际人益知劝。」令三省遵守。
六月四日,诏自今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罢御营使。先是臣僚上言:「宰相之职无所不领,非如百职事各有司存。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为两府,兵权尽付密院。比年又置御营使司,是政出于三也。原其建置之因,止援景德幸澶渊之例尔。今日事本与当时不同,又今兵数尽总于五军,是以兵柄出于数途,而纲纪日以隳紊。欲望详酌,罢御营使司,以兵柄付之密院,令宰相兼知枢密院事。即今诸将皆当军职处之,提兵如故。其兵数密院别议立额,有缺即申密院添补,不得非次招收,复用符以验遣发。非独可收兵柄,一赏
译元帅黄潜善被除授为中书侍郎。
六月三日,宰相李纲上奏陈述施政大略,认为崇宁、大观以来政出多门,纲纪紊乱,应当将政事全部统归于中书省,这样朝廷才会尊贵。诏令中书省遵照施行。
五日,中书侍郎黄潜善被除授为门下侍郎。
二十一日,诏令三省设置赏功司。三省委派左右司郎官、枢密院委派都承旨负责检察,对于接受功状而超过期限不予施行的人一定要加以惩罚,对索取贿赂的人依照军法处置,允许他人告发。三年六月七日,罢去赏功司,详情记载在枢密院门中。
十月三日,御史中丞颜岐被除授为尚书左丞。
三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令:「御营使司依旧保留,只管理行在五军一行的军兵营寨事务。其余凡是关于边防措置等事务,一并依照祖宗的旧法加以厘正,归还三省、枢密院管理。」
四月十三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颐浩等上奏说:「臣等奉旨将元佑年间司马光等人建议的并省奏状,召集侍从官到都堂议论,限当天参详完毕。随即请户部尚书孙觌等九人参详,认为可以遵照施行,并无异议。臣等如今参酌考量:三省中原来的尚书左仆射,如今拟改称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右仆射,如今拟改称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如今拟一并改为参知政事;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如今拟予以裁减罢去。」皇帝准奏。
同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吕颐浩改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左丞李邴改任参知政事。
八月十三日,诏令:「今后除授官员中若是通过堂除得到替代职位的人,允许到都堂拜见宰执大臣陈情请求差遣以外,其余的呈状,如果是关系到军情边防等紧急机密事务的,允许到尚书省陈情请求,其余一概不再收接,一并前往洪州三省、枢密院陈诉。」当时隆佑皇太后驻跸洪州,百官随从护卫的缘故。
四年五月一日,诏谕执政大臣:「从今以后,监司、帅守凡是因办理军情而有功劳的,一律依照祖宗旧制只提升阶官,等到有重大战功显著功效的时候,再加以授予职名,希望这样能使名器更加受到重视,艰难时局之下更能激励人心。」命三省遵照施行。
六月四日,诏令从今以后宰相兼任知枢密院事,罢去御营使职务。此前有官员上奏说:「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领,不像其他各类职事官各有其专门的执掌。本朝沿袭五代的制度,将政事分为两府,兵权全部交付枢密院掌管。近年又设置了御营使司,这就使政令出自三个来源了。追究其设置的缘由,只是援引宋真宗景德年间亲征澶渊的旧例而已。如今的形势本来就与当时不同,况且如今各路兵力全部统归于五军,这样兵权就分散出自多个途径,纲纪也日益隳坏紊乱了。恳请详加斟酌,罢去御营使司,将兵权交付枢密院掌管,命宰相兼任知枢密院事。如今各位将领都仍旧担任其原有的军职,照旧统率兵马。至于兵额人数,则由枢密院另行商议核定,如有缺额就申报枢密院予以增补,不得随意超额招募,并恢复使用兵符来核验调遣兵马之事。这样不仅能够收回兵权,(还能统一赏赐)……
罚,汰冗滥,节财用,庶几因此渐议兵政,使复祖宗之旧。」故有是诏。
九月二十五日,臣僚言:「国家自来凡所除授,先由大臣进拟,而后下于中书、门下两省。臣僚无异论,则命词省审,授之其人,拜恩殿陛,然后莅事。至于敕命,则写之黄纸,示命令之重,且以防奸伪。近岁事出迫蹙,理失雍容,多令日下供职。比及舍人封还词头,给事中条具论驳,言事官有所( )[劾]奏,则朝廷用人之失已布于中外,使士大夫进退失据,殊非祖宗旧典。兼自巡幸以来,以省札易敕黄,小
译惩罚,淘汰冗余滥职之人,节省财政开支,或许能借此逐渐商议军政,使其恢复祖宗旧制。」因此才有了这道诏令。
九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国家历来凡是任命官员,先由大臣提出拟议,然后下达中书、门下两省。臣僚没有异议,就命词臣审核,授职给此人,在殿陛前拜谢皇恩,然后才到任视事。至于敕命,则写在黄纸上,以显示命令的郑重,并且用以防范奸伪。近年来事出仓促,处理失于从容,多命当日就任职事。等到中书舍人封还词头,给事中逐条论驳,谏官论劾奏报时,朝廷用人的失误已经传布于朝廷内外,使士大夫进退失据,很不符合祖宗旧有的典制。加之自从巡幸以来,用省札代替敕黄,小
人易为伪造,奸罔(寝)[寖]多,命令不严,于体未便。欲乞非军旅急遽,令不候受告或放辞谢外,其余除授,并候受告入谢,方许莅事。其经由去处,却合申明日限,不使留滞。所有旧来合降敕黄,亦乞措置施行,庶几革去奸冒,亦事之不可已也。」诏令三省、枢密院遵守。
绍兴元年八月十七日,诏:「尚书省依旧制催驱三省房,并复置催驱六曹房,仍令三省催驱房(目)[月]具已未结绝文字闻奏。」
二年九月二日,诏:「修政局日下罢,应今日已前已未行事并不施行,其应干取索公案等并归尚书省。」先是,是年六月设修政局,上谓辅臣(奉)[秦]桧曰:「周宣中兴,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卿设此局,令百官各条具利害,甚善。修车马备器械外,攘夷狄之事卿宜讲求。」于是以户部侍郎兼侍读黄叔敖充修政局参详官。叔敖条具,请置修政局提举官,依讲议司例,欲关会三省、枢密院,及取索行遣,供报贴子,押检阅文字。应事干机速入递文字,并依尚书省递发,及就用本省印。仍乞指名差人吏检阅文字二人、主管文字四人、书写文字四人。其公使钱依昨讲议司下(权)[榷]货务,限以二万贯、每料作二千贯支供。就委参议官一员兼本局参详官,及置检讨官。至是,臣僚上言:「今日忽闻夜有异星引光而长,必妖星(慧)[彗]孛之类,愿陛下修省,庶几转灾为福。今修政局所讲多刻薄之事,内外闻之,人心已失,愿直罢之,使依限结局。」故降诏
罢焉。
三年正月十四日,诏:「无故入三省诸门,许人告捕,每名赏钱三十贯,余依见行条法。」以尚书省言未有告捕给赏条法故也。
四年三月十一日,枢密院言:「宰臣兼知枢密院事,其本院诸房文字依绍兴元年十二月十九日指挥,与知院、签书院事见分轮通治,唯机速房文字系宰臣判笔,未曾分轮。缘三省事务繁多,窃虑文字拥并,致有稽滞。所有机速房文字,欲今后宰臣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轮日当笔。」从之。
五月十一日,侍御史辛炳言:「乞宣谕大臣,继自今勿废都堂公见之礼,则必无乏材之叹。《传》曰:『上臣事君以人。』况在今日,不可忽也。」诏令三省通知。
七年二月十三日,诏:「今后应诸处举辟官员差遣,并令中书、门下省籍记所辟姓名。如任内犯入己赃徒以上罪,其元辟官取旨行遣。」
三月十日,诏:「军旅方兴,事务日繁,若悉从相臣省决,即于军事相妨。可除中书、门下省依旧外,其尚书省常程事权从参知政事分治。所有合行分治事,(今)[令]张(俊)[浚]条具取旨。」浚乞吏、礼、兵房令
张守分治,户、刑、工房令陈与义分治。
译人容易被伪造(文书),奸邪欺瞒的事日渐增多,是因为命令(管制)不够严格,在体制上不方便。请求:除非是军事紧急事务,(否则)命令要等到接受告身或谢辞之后(才能生效)以外,其余的官员任命,都要等到接受告身、入朝谢恩之后,才准许赴任办事。至于所经过的地方,却应当申明日期限制,不让案件滞留。所有过去应当颁降的敕黄,也请求加以措置施行,希望能革除奸伪冒滥的弊病,这也是事理上不能不做的。"皇帝下诏命令三省、枢密院遵守执行。
绍兴元年八月十七日,下诏说:"尚书省依照旧制恢复催驱三省房,并且重新设置催驱六曹房,仍旧命令三省催驱房每月详细列出已经和尚未办结的文字上奏。"
二年九月二日,下诏说:"修政局即日撤销,凡是今日以前已经或尚未施行的事项一律不再施行,其中应当调取索要的公案等文书,一并归还尚书省。"此前,这一年六月设立修政局,皇上对辅臣秦桧说:"周宣王中兴,对内整顿政事,对外抗击夷狄。你设立这个机构,让百官各自分条陈述利弊,很好。修整车马、备办器械之外,抗击夷狄的事你也应当讲求筹划。"于是任命户部侍郎兼侍读黄叔敖充任修政局参详官。黄叔敖分条陈述,请求设置修政局提举官,依照讲议司的先例,想要关会三省、枢密院,以及调取索要文书办理、供报贴子、押署检阅文字等事宜。凡是事关紧急、需要用驿递传送的文字,都依照尚书省的规定递发,并且就用本省的印信。还请求指名差遣办事的吏人,检阅文字二人、主管文字四人、书写文字四人。其公使钱依照从前讲议司的先例,从榷货务支取,限定为二万贯,每期支给二千贯。就委派参议官一员兼任本局参详官,并设置检讨官。到这时,有臣僚上奏说:"今日忽然听说夜里有异星拖着光尾而且很长,一定是妖星、彗星孛星之类的凶兆,希望陛下修身反省,或许能转灾为福。如今修政局所讲求的大多是苛刻的事情,朝廷内外听闻后,人心已经失望,希望直接撤销它,命令按期结束此局。"因此下诏撤销了修政局。
三年正月十四日,下诏说:"无故进入三省各门的人,允许他人告发捕拿,每告发一人赏钱三十贯,其余依照现行条法处理。"这是因为尚书省上奏说尚未有告捕给赏的条法规定的缘故。
四年三月十一日,枢密院上奏说:"宰臣兼任知枢密院事,本院各房文字依照绍兴元年十二月十九日的指挥,与知院、签书院事按现行规定分轮共同处理,唯独机速房的文字由宰臣批阅,未曾分轮处理。因为三省事务繁多,恐怕文字积压堆积,导致延误滞留。所有机速房的文字,希望从今以后由宰臣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轮流当日批阅。"皇上准许了。
五月十一日,侍御史辛炳上奏说:"请求宣谕大臣,从今以后不要废除都堂公开接见(下属官员)的礼节,那么就一定不会有缺乏人才的感叹。《春秋左传》说:'上等臣子侍奉君主要凭借选用人才。'何况在今日,更不可忽视。"皇上下诏命令三省知晓遵行。
七年二月十三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是各处举荐、辟召官员差遣任用,都命令中书、门下省登记记录所辟召人员的姓名。如果此人在任期内犯有贪赃入己徒刑以上的罪行,追究原来举荐他的官员,取旨处理。"
三月十日,下诏说:"军事正在兴起,事务日益繁多,如果都由宰相省察决断,就会妨碍军事。可以除中书、门下省依旧制处理外,其尚书省日常事务的权力交由参知政事分别处理。所有应当分别处理的事务,命令张浚分条列出取旨。"张浚请求让
如系已得圣旨文字,合出告命敕札,并合关内外官司及繁切批状堂札,臣依旧书押外,余并止参知政事通书。从之。
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左谏议大夫曾统言:「朝廷命令必由中书、门下省,后付之尚书省,乃谓之 。命之未下,则有给舍封驳。及其既出,则有台谏论列,其为过举鲜矣。自军兴以来,机务急遽,
始有画黄未下,不待舍人承行,给事书读,即以成事付之尚书省,凡所除授,一切报行。其行在职事官便令日下供职,习以为常,恬不知怪。望特降睿旨,应事干军期、有不可缓者依旧报行,其余除授,须俟拜命,方许视职。所有经由去处,自合申严日限,不得留滞。至若画黄未下, 命未成,即乞检会建炎四年九月指挥施行。」从之。
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诏:「监当资序人勿除郡守,知县资序勿除监司。其已除未到者,令吏部供具姓名罢之。内曾任监察御史以上职事,则不拘。令三省遵守。」以臣僚言:「资格虽曰不拘,盖亦不可尽废。其间除授,至有超越数等者。」故有是诏。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命官犯罪,勘鞠已成,具案奏裁。比年以来,多是大臣便作已奉特旨,一面施行。自今后三省将上取旨。」
仁宗朝诏中书,应台谏言事皆录报枢密院。及大观本院令,台谏臣僚上言,本院取旨审量,凡六条。比年缘宰臣兼领,久废故事,臣僚建言,密院多不与知。乞诏三省遵依旧制。」上曰:「三省事务如议论涉军政及边防,自合关报枢密院。」▯思退 二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宰臣汤思退、陈诚之言:「伏
曰:「祖宗朝有大政事、大典礼,枢密院皆与议。」上曰:「近辅日闻机密,岂容有不知之事 」诚之曰:「只缘宰臣兼领院日,诸房循习日久,有(各)[合]关报事宜,多不录送。」上曰:「今后当遵旧制。」于是降旨行下。
二十七年七月十三日,中书
舍人周麟之言:「国朝稽古建官,分三省以厘天下之务,凡有令命,则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驳,尚书省颁行,三省相参,而后百度正,纪纲举,所以致其谨具,示不专也。然自累朝以来,号东西二省为维持政本之地,尤重其选。或政令之罢行失当,人才之进退非宜,在中书则舍人得以封缴,〔在〕门下则给事中得以论驳,皆于命令未行之前而弥缝正救之,则朝廷不至有反汗之嫌,天下不见其过举之迹。爰自近岁,事与旧违。当军兴时,则有事干机速,不可少缓。及休兵之后,因仍不改。用事者又私意自任,废弃成法,故有所谓报者,有所谓中入报者,有所谓尚先行者,有所谓入己者,往往皆成定例。自陛下更化,数者之弊固已稍革。沿袭之久,狃于故常,未暇一一厘正。
译吏房、礼房、兵房由张守分管处理,户房、刑房、工房由陈与义分管处理。凡是已经得到圣旨的文字,应当发出诰命敕札的,以及应当关涉内外官司和紧要批状堂札的,臣(张浚)依旧署名批阅之外,其余的都只由参知政事共同署名处理。皇上准许了。
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左谏议大夫曾统上奏说:"朝廷命令必须先经由中书、门下省,然后交付尚书省,这才叫做'画黄'。命令还未下达时,就有给事中、中书舍人负责封驳;等到命令已经发出,就有台谏官员加以议论批评,这样过失举动就很少了。自从军事兴起以来,机要事务紧急急迫,才开始出现画黄尚未下达,不等舍人承办、给事中审核宣读,就已经作为定案交付尚书省的情况,凡是所任命授官的,一律照报施行。在朝任职的官员便让他们当天就到职办公,习以为常,安然不以为怪。希望特别降下圣旨,凡是事关军事日期紧急、不能拖延的依旧照报施行,其余的官员任命,必须等到接受任命之后,才准许赴任视事。所有经过的地方,自然应当申明严格的日期限制,不得滞留耽搁。至于画黄尚未下达、命令尚未正式生效的,就请求查检核实建炎四年九月的指挥来施行。"皇上准许了。
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下诏说:"监当资序的人不要授予郡守之职,知县资序的人不要授予监司之职。其中已经授职但尚未到任的,命令吏部提供姓名将其罢免。其中曾经担任监察御史以上职务的,则不受此限制。命令三省遵守执行。"这是因为有臣僚上奏说:"资格虽然说不受限制,但也不可完全废弃。其中的官员任命,甚至有超越好几个等级的。"因此有这道诏令。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诏说:"命官犯罪,审讯查办已经完毕,应当具备案卷上奏请皇帝裁决。近年以来,大多是大臣便擅自称已经奉有皇帝特旨,径自施行。从今以后三省应当呈报请示皇帝取旨。"
仁宗朝诏令中书省,凡是台谏官员上奏言事,都要记录下来通报枢密院。到了大观年间本院的规定,台谏臣僚上奏,本院取旨审议衡量,共六条。近年来由于宰臣兼任枢密院长官,长期废弃了这项旧规,臣僚建议说,枢密院大多不能得知(此类事情)。请求下诏三省遵照旧制。"皇上说:"三省事务如果议论涉及军政及边防事宜,自然应当关报枢密院。"
二十六年十二月四日,宰臣汤思退、陈诚之上奏说:"我们认为……说:'祖宗朝凡有重大政事、重大典礼,枢密院都参与议论。'"皇上说:"近来枢密院每天都能听闻机密事务,岂能容许有不知晓的事情呢?"陈诚之说:"只因为宰臣兼领枢密院期间,各房沿袭已久,有应当关报的事宜,大多不予记录传送。"皇上说:"从今以后应当遵照旧制。"于是降下旨意施行。
二十七年七月十三日,中书舍人周麟之上奏说:"本朝考稽古制建立官制,分设三省来处理天下事务,凡有政令,就由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驳正,尚书省颁布施行,三省相互参核,然后各项制度才能端正,纲纪才能确立,这是用来使办事谨慎详备、表明不专断的方法。但是自历朝以来,号称东西二省是维护政治根本的地方,尤其重视选拔(担任此职)的人。有时政令施行失当,人才进退不当,在中书省的舍人可以封还缴驳,在门下省的给事中可以论列驳正,都是在命令尚未施行之前加以补救匡正,这样朝廷就不至于有收回成命的嫌疑,天下人也看不到过失举动的痕迹。自从近年以来,事情与旧制相违背。在军事兴起之时,就有事关机要紧急、不能稍加延缓的情况。等到战事平息之后,仍然沿袭不改。当
若使诏旨一颁,敕札随降,所谓给舍者但书押已行之事而已。设或事当论奏,则成命已付于有司,除目已布于中外,使士大夫进退失据,在朝廷亦为难处,甚非祖宗所以分三省建官之意。欲望申明旧制,凡命令之出,并经两省。或无封缴,即皆画时行下,庶几尽蠲宿弊,昭示至公,复祖宗之成宪。」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省
三省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十六日,诏:「监奏院、主管官告院、登闻检院、监登闻鼓院、干办诸司粮料院、干办诸司审计司、干办诸军审计司、主管吏户部、礼兵部、刑工部架阁库、东(赂)[辂]院监官、行在榷货务都茶场提辖并监官、建康、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监官、杂卖场提辖、六部监门、建康府、镇江府、鄂州分差粮料院监官、大宗正司主管宗室财用、主管西南外敦宗院、文思院提辖、点检赡军酒库所主管文字、干办公事、籴场监官、西南外敦宗院宗学教授、临安、绍兴、建康、平江府、洪、福、潭、婺、明、宣、秀、太平州教授,已上阙桩留,充荐举并升擢及试中人。」
四月二十七日,诏:「今后有司所行事件,并遵依祖宗条法并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指挥,更不得引例及称疑似,取自朝廷指挥。如敢违戾,官吏重作施行。」先是,吏部侍郎凌景夏等言:「看详到下吏舞文曲说,所欲予者巧为之地,所欲不予者深抑其情。至于六部之所勘当,则取决于三省群胥;大理寺之所断决,则禀听于朝廷风旨。其弊已久,谓为固然。愿严为之禁,一切惟法之从,而不惟例之听,则事简而易行。今检会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臣僚上言:『国家累圣相承,垂二百年,文谟武烈,克贻厥后。在台省则为宪纲,在有司则为甲令。今则不然,均是事也,而有前批、后批之殊。同是法也,而有
元降、续降之别。欲予则巧为傅会,欲夺则工于舞文。法不相当,则云更合取自朝廷指挥;自知无法可行,则云如朝廷特降指挥,于本部条法别无违碍。有(劝)[勘]当已上而退送者,有未及勘当而奏状者,或因堂白而面授旨意,或无处分而唯务陆沉。变乱旧章,眩惑观听,可不深惩而痛革欤。愿诏三省大臣,凡四方奏请送有司,令各以成法来上,尽捐宿弊。其不以实而依违迁就者,主典科违制之罪,长吏以不职免所居官,台谏常切觉察,令三省六曹遵守。』」故有是命。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日,诏:「自今应堂除已授在外差遣人,非选材能特旨升擢者,并不许干求,更换差遣。三省、枢密院可常行遵守,仍着为令。」
二十一日,臣僚上言:「臣闻有一言而尽致治之道,曰公而已。法令天下之至公也,苟以私意行乎其间,则公道安得不废哉 陛下临御以来,首以监司郡守数易为禁,必俟三年满替,可谓尽善。
译权者又按自己的私意行事,废弃了既定的法度,因此有所谓'报'的做法,有所谓'中间直接送入通报'的做法,有所谓'尚书省先行处理'的做法,有所谓'直接归入本人'的做法,往往都成了固定的惯例。自从陛下改革政治以来,这几种弊病本已逐渐革除。但沿袭已久,习惯了旧有的做法,还没来得及一一加以整顿改正。如果让诏旨一经颁布,敕札随即降下,那么所谓的给事中、中书舍人就只是在事情已经施行之后签署画押而已。假设有事应当加以论奏,那么成命已经交付有关部门,任命的名单已经公布于朝廷内外,使得士大夫进退失据,在朝廷方面也会陷入难以处理的境地,这很不符合祖宗设置三省建立官制的本意。希望申明旧制,凡是命令的发出,都要经过两省审核。如果没有封驳缴还的情况,就都按时施行下达,希望能完全革除积久的弊病,昭示最公正的原则,恢复祖宗的既定法规。"皇上准许了。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一 三省
三省
【宋会要】
孝宗隆兴元年三月十六日,下诏说:"监奏院、主管官告院、登闻检院、监登闻鼓院、干办诸司粮料院、干办诸司审计司、干办诸军审计司、主管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架阁库、东辂院监官、行在榷货务都茶场提辖并监官、建康、镇江府榷货务都茶场监官、杂卖场提辖、六部监门、建康府、镇江府、鄂州分差粮料院监官、大宗正司主管宗室财用、主管西南外敦宗院、文思院提辖、点检赡军酒库所主管文字、干办公事、籴场监官、西南外敦宗院宗学教授、临安、绍兴、建康、平江府、洪州、福州、潭州、婺州、明州、宣州、秀州、太平州教授,以上这些职位空缺时储备保留,用来充作荐举以及升擢和试中人员的(安置去处)。"
四月二十七日,下诏说:"从今以后有关部门所办理的事项,都要遵照祖宗的条法以及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的指挥执行,不得再援引先例以及称说疑似不定,要一律取自朝廷的指挥。如果胆敢违反,官吏要从重处置。"此前,吏部侍郎凌景夏等人上奏说:"审阅到下面官吏舞文弄墨曲加解说的情况,对想要给予(好处)的人巧为其寻找依据,对不想给予的人则深深压抑其实情。至于六部所办理裁定的事务,就取决于三省的群小吏胥;大理寺所判决的案件,就听命于朝廷的风声旨意。这种弊病已经很久了,大家都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希望严加禁止,一切只依从法律,而不听从惯例,那么事情就简明而容易施行。现在查检会集绍兴三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臣僚上奏说:'国家历代相承,将近二百年,文治武功谋略,能够留传给后代。在台省就是法典纲纪,在有关部门就是法令条例。现在却不是这样,同样是一件事,却有前批、后批的差异。同样是一条法律,却有原来颁降的、后来续降的区别。想要给予的,就巧为附会;想要剥夺的,就工于舞文弄墨。法律条文不相合,就说还应当取自朝廷的指挥;自己知道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施行,就说如果朝廷特别降下指挥,在本部门的条法上另外没有违碍之处。有的已经审理定案却又退回送还,有的还未经审理定案就已经上奏,有的因为在堂上禀白而当面口授旨意,有的没有任何处分意见却只是拖延搁置。这样变乱旧有的章程,蒙蔽混淆视听,怎么能不深加惩治痛加革除呢?希望下诏三省大臣,凡是各地上奏请示送交有关部门的,命令各部门都拿出既定的法律条文来上报,全部革除积久的弊病。其中不据实情而依违迁就的,主管的官吏按违制罪定罪,长官以不称职罢免所任官职,台谏官员经常严加觉察,命令三省六曹遵守执行。'"因此有这道命令。
干道元年二月二十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是经堂除已经授予在外任职差遣的
行之未久,而监司郡守纷然求改,至今有无故辄易者矣。添差官不许厘务,其所关防,不为无益。行之亦未一年,比来稍放行厘务矣。初改官人惟许注知县,良法也。今奔竞者不乐为邑,经营堂除,有不注知县者矣。有差遣人不许换易,良法也。今奔竞者不乐已受之命,百端别图,而换易纷纷矣。至如荫补初官人,法当诠试。今有堂除免试者,亦有初官试吏便得职事官者,有到任旬日而躐等迁美官者。如此
之类,未可悉数。欲望陛下特谕大臣,自今各遵成宪,以公灭私。差除之际,或碍格法,勿妄以授,庶俾法令少振,奔竞渐衰,中书之务清,始可以言治道矣。若果有材能可用,或因荐召,或已籍记应升擢者,除必询谋佥谐,随材以授,勿以所亲故厚之,勿以其不附己故薄之。苟出于无心,合于公论,则人亦安得而议其后邪 」从之。
七月四日,臣僚上言:「守官之弊,重内轻外,革之宜更出迭入。若未历州县,不得居清要。未任监司,不得居郎曹。外有治效,擢之内职;内有实绩,擢之外任。凡有补外者,中书省籍记姓名,治政有功,如期召擢。及拟官之际,要先具曾充外任,庶几官宿其业,人效其职,无因循苟简之志矣。」诏令中书省置籍。
二十九日,中书门下省言:「三省诸房条具到重复事件:吏房勘会:一、吏部申,使臣乞收使转官,先降指挥,依申毁抹公据讫,再申命词,或降可项给告。一、吏部申,阵亡之家乞收使恩泽,补授使臣名目,先降指挥,依申批凿或毁抹公据,再申命词给告。欲并候得画,令本房照应取索前衔后拟纳舍人命词,并降可项行下。户部勘会:一、户部申,自来过阙点检户部赡军酒库官,系户部申乞差官,朝廷降指挥差官讫。后又申合行事务,并依点检所见行条法指挥施行,系是重复。欲令户部今后止作一状申请。一、每遇差奉使使副降指挥合用礼物,依某年体例施行。同日,又降指
挥,所有私觌,依数支降。二项系是重复。欲今后作一件送中。礼部勘会:一礼部申,逐次所差奉使下三节官属,往回所得转官,除起程先转一官资,吏部作一状拟申朝廷,命词给告外,其回程所得官资,往往候逐人陈状,逐旋申请,事属重复,欲令吏部类作一状拟申朝廷,命词给告行下。一、勘会官司乞铸牌印,在法创给者取裁。所有宗室若臣僚除授正任团练使已上应给赐牌印者,止合本部一面拟申,篆文铸造讫,依自来条例给赐。近来一例申乞取裁,显是重复。欲令礼部照会施行。兵部勘会:一、兵部申,南平王遇加恩乞给赐礼物,降指挥下日,数内马二疋关驾部,又申朝廷下广西经略司应副;及金镀银鞍辔一副,复全给赐了日,鞍辔库依例申驾部,本部再申朝廷降指挥除破。
译人,除非是选拔才能特旨升擢的,一律不许请托干求,更换差遣。三省、枢密院要经常遵守执行,并且著为法令。"
二十一日,有臣僚上奏说:"臣听说有一句话能概括达到大治的道理,那就是'公'字而已。法令是天下最公正的东西,如果掺入私意在其中,那么公正之道怎能不被废弃呢?陛下临朝治理以来,首先以监司、郡守屡次更换为禁令,一定要等到三年任满才更替,可以说是极为完善。但施行没多久,监司、郡守就纷纷请求改换,到现在竟有无故就轻易更换的了。添差官不许经办政务,这一限制防范措施,并非没有益处。但施行还不到一年,近来就渐渐放宽让他们经办政务了。当初改官的人只许注授知县,这是好的法规。如今钻营奔竞的人不乐意去做县令,而经营堂除的路子,竟有不注授知县的了。有差遣的人不许更换调易,这是好的法规。如今钻营奔竞的人不满意已经接受的任命,千方百计另作图谋,而更换调易的现象纷纷出现了。至于像凭借荫补而初次任官的人,按法律应当经过铨选考试。如今却有经堂除而免试的,也有初任官员经过试吏就得到职事官的,还有到任才十来天就越级升迁美官的。像这一类的情况,多得数不清。希望陛下特别晓谕大臣,从今以后各自遵守既定的法规,以公灭私。在官员任命之际,如果有妨碍法规的,不要随意授予,希望能使法令稍微振作,钻营奔竞的风气逐渐衰减,中书的事务得以清明,这样才可以谈论治国之道了。如果确实有才能可用的人,或者因为被荐举召用,或者已经登记在册应当升擢的,授职时必须多方询问谋划、都表示赞同,依照才能授予官职,不要因为是自己亲近的缘故而厚待他,也不要因为他不依附自己的缘故而薄待他。如果出于无私之心,符合公众舆论,那么人们又怎能对此后事加以非议呢?"皇上准许了。
七月四日,有臣僚上奏说:"做官的弊病,在于重视内官轻视外官,要革除这一弊病应当更替交叉任用。如果没有经历过州县任职,就不得担任清要之职。没有担任过监司之职,就不得担任郎官。在外任有治理成效的,就提拔担任内官;在内任有实际政绩的,就提拔担任外任。凡是有补授外任的人,由中书省登记记录姓名,治理政事有功绩的,按期召回提拔。到拟定官职之时,要先查明是否曾经担任外任,希望能使官员在其本职上有所积累历练,人人各展其才能,没有苟且因循的想法。"皇上下诏命令中书省设立登记簿。
二十九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三省各房分条列出重复的事项:吏房查核:一、吏部申报,使臣请求收纳使用转官(恩泽),先前已降下指挥,依照申报销毁作废原有的公据,再申报拟定词令,或者降下批准的批文给予告身。一、吏部申报,阵亡将士之家请求收纳使用恩泽,补授使臣名目,先前已降下指挥,依照申报批注作废或者销毁公据,再申报拟定词令给予告身。希望都等到批准画押后,命令本房查照索取原有官衔后所拟定的词令,一并交付中书舍人拟词,并降下批准的批文施行。户部查核:一、户部申报,历来过了关口时检点户部赡军酒库的官员,是户部申报请求差派官员,朝廷降下指挥差派完毕。后来又申报应当施行的事务,都依照点检所现行的条法指挥施行,这属于重复。希望命令户部今后只作一份状文申请。一、每逢差派出使的正副使臣,降下指挥所应使用的礼物,依照某年的先例施行。同一天,又降下指挥,所有私人馈赠的礼品,按数额支给。这两项属于重复。希望今后合并作为一件事送交中书。礼部查核:一、礼部申报,历次所差派出使随行的三节官属,往返所得到的转官,除了起程
合一就取旨施行,更不须再降指挥,委是重复。欲令驾部今后互相关会,共作一次申请指挥施行。本部四司应有似此重复申请文字依此。一、勘会诸处差到押马使臣等,已(除)[降]指挥依格与转官资,内有付身未圆,或整会差错重迭及不曾将到真本付身之类,吏部先次出给转官资公据。后来本人缴连,陈乞收使,本部又申朝廷,请降指挥,方与拟转。今来系已承指挥与转官资,止是公据,即不须再降指挥。欲令吏部今后将似此陈乞之人契勘,如别无违碍,即具前衔后拟并定词申乞,给降告命。其公据
先次当官批凿毁抹讫,随状缴连照验。一、勘会(处诸)[诸处]差到押马使臣等,已降指挥,依格合转降官资之人,吏部每一名作一状申乞降告,委是紊烦。欲令吏部今后将押马合转降官资之人诸案元相关会类聚,每三人或五人共作一状,具前衔后拟并定词申乞,给降告命。刑房勘会:一、刑部申,收到诸官司按发状,如已降指挥施行,再有付到别官司按发文状,事体一同。欲止请笔判已行连入,更不再降指挥。如(有再)[再有]官司按发,与前状事体不同,即合再降指挥。」并从之。
十二月二十三日,试中书舍人蒋芾言:「乞诏三省,自今录黄除军期急速并引见日分期限迫促,不容少缓,方许先报尚书出札子,其余必待书读然后行。仍令三省行遣制书,遵从祖宗旧制百刻条限,则虽经书读,亦自不至濡滞。」从之。
二年五月十二日,诏自今文武官出头并令改作庭参。详见枢密院门。
九月十三日,诏自今后三省、枢密院遇赴常朝等毕,许出南、北门。三年二月十三日,起居舍人洪迈言:「澄汰细故,以清中书之务。」上曰:「朕尝见《通鉴》载唐太宗谓宰相听受词讼,萦于簿书,日不暇给,(困)[因]敕尚书细务属左、右丞。朕见欲理会,卿所论可谓至当。」
十一月十一日,检正左右司言:「条具三省诸房简省事件。中书门下省户房:一、应献纳钱,借补官资。一、提举盐司保明到盐场押袋官任满合推赏,欲令户部照应见行条法指挥施
行。如该转补官资,即令关报吏部具钞。兵房:一、下班祗应以下改正重迭,欲令兵部拟定具钞。如画闻钞下部,其缴到付身,令申都省置籍,送左右司毁抹。一、借补官资,于正名目上收使,所属给到真命转官资公据之人,自来系逐旋申取朝廷指挥。欲令兵部关报吏部。今后依绍兴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比折减半指挥施行,更不申取朝廷指挥。刑部:一、归正副尉陈乞添差。一、阵亡之家陈乞副尉恩泽,乞照使臣、下班祗应体例施行。欲乞刑部照应见行条法指挥拟定,具钞尚书省。吏房:一、元系送中,吏部申到应合添差归正官,今欲令本房送吏部,照应条法指挥具钞。
译时先转一官阶,由吏部作成一份状文拟报朝廷,拟定词令给予告身之外,其返程所得的官阶,往往等候各人陈状,逐次申请,这属于重复,希望命令吏部汇总作成一份状文拟报朝廷,拟定词令给予告身施行。一、查核官府请求铸造牌印,按法律规定创制颁给的须请求裁定。所有宗室以及臣僚授予正任团练使以上应当给赐牌印的,只须本部一并拟报,篆刻文字铸造完毕,依照原有条例给赐。近来一律申请取旨裁定,显然属于重复。希望命令礼部查照施行。兵部查核:一、兵部申报,南平王遇有加恩请求给赐礼物,降下指挥当日,其中马两匹关涉驾部,又申报朝廷交由广西经略司应付供给;以及镀金银鞍辔一副,又全部给赐完毕之日,鞍辔库依例申报驾部,本部再申报朝廷降下指挥核销,应当一并取旨施行,不须再降指挥,确实属于重复。希望命令驾部今后互相关会,共同作成一次申请指挥施行。本部四司凡有类似这样重复申请的文字都依此办理。一、查核各地差派到的押马使臣等,已经降下指挥依照官阶给与转官资序,其中有的付身文书未曾齐全,或者整理会核出现错误重叠以及不曾送到原本付身文书之类的情况,吏部先行出给转官资序的公据。后来本人缴纳连缀(证明文件),陈请收纳使用,本部又申报朝廷,请求降下指挥,才与之拟定转官。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是承受指挥给与转官资序,只是公据(未齐全),就不须再降指挥。希望命令吏部今后对于类似这样陈请的人加以查核,如果另外没有违碍之处,就具备原有官衔后所拟定的以及确定的词令申请,给降告命。其公据先行当官批注注销销毁完毕,随状缴纳连缀以备查验。一、查核各地差派到的押马使臣等,已经降下指挥,依照官阶应当降转官资序的人,吏部每一人作一份状文申请降下告身,确实显得繁琐。希望命令吏部今后将押马应当转降官资序的人,从各案卷中原本相关会的一并汇总,每三人或五人共作一份状文,具备原有官衔后所拟定的以及确定的词令申请,给降告命。刑房查核:一、刑部申报,收到各官府举发的状文,如果已经降下指挥施行,又有另外的官府送到举发的文状,事情性质相同的,希望只须批阅原来已经施行的连带纳入,不再降下指挥。如果又有官府举发,与先前的状文事情性质不同,就应当再降指挥。"都得到了准许。
十二月二十三日,试中书舍人蒋芾上奏说:"请求下诏三省,从今以后录黄(誊录圣旨的黄纸)除了军事期限紧急以及引见的日期紧迫,不容许稍有延缓的以外,才准许先报尚书省发出札子,其余的必须等到书读(誊读圣旨程序)完成之后才施行。仍旧命令三省施行制书,遵从祖宗旧制的百刻期限规定,那么即使经过书读程序,也自然不至于拖延滞留。"皇上准许了。
二年五月十二日,下诏从今以后文武官出头(觐见)都改为庭参。详见枢密院门(另篇)。
九月十三日,下诏从今以后三省、枢密院遇到参加常朝等结束之后,许可从南、北门出去。
三年二月十三日,起居舍人洪迈上奏说:"应当澄清淘汰琐碎小事,以清简中书省的事务。"皇上说:"朕曾经看见《通鉴》记载唐太宗说宰相听受诉讼案件,缠绕于文簿案卷之中,整日忙不过来,因而敕令把琐细事务交给左、右丞处理。朕正想要处理这件事,你所论述的可以说是十分恰当。"
十一月十一日,检正左右司上奏说:"分条列出三省各房需要简省的事项。中书门下省户房:一、凡是献纳钱财,借补官资的。一、提举盐司保明的盐场押袋官任满应当推行奖赏的,希望命令户部查照现行条法指挥施行。如果应当转补官资的,就命令关报吏部具录名册。兵房:一
一、元系批送勘当归正伏乞添差,诸军拣汰使臣乞添差,已上二件,(令)[今]欲令本房送吏部,照应条法指挥具钞。文臣依赦乞宫观岳庙,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前送宗室乞(过)[遇]大礼恩泽,宗室赐名授官,京朝官保举文字出官,诸处申到官员陈乞到任任满赏,官员乞回授转官,应陈乞收使转官、减年、封号,收使致仕、遗表、大礼奏荐,总领所具到拣汰使臣职位。已上八件,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户房:一、元系批送勘当诸路保明到劝谕耕田赏,诸路保明到劝谕卖告赈济赏,诸路保明到榷场赏,任满诸路保明到和籴米赏、押袋盐赏。已上四件,欲令本房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
行。一元系批送依条诸州军保明到某人拘催无额钱(偿)[赏],诸州军保明到某人起发经制钱赏,诸州军申押纲人有指挥许推赏。已上三件,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批送诸州军奏无透漏私茶盐,诸州军奏无铜钱出界,诸州军申获到私盐数,诸州军申茶盐帐状。已上四件,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诸州军申恩泽,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一、元系批送照应总领所申已差人支请衣赐,诸州军申无埋瘗归正人数,诸州军申即无营田物斛数目,诸州军申除灾伤租税,总领所申芦物收支钱物,诸处申盐价,诸处申白矾。已上七件,今欲令本房附籍付户部。礼房:一、元系送中奉使回程结局,欲令本房送部,照应元被送申请指挥,并依去年及某官已得指挥,其结局日,合照应施行,即不须今后再降指挥。一、元系批送部勘当僧道元换给度牒,官员乞应办人使赏,宗室女夫房卧钱,寿圣皇后官吏到殿十年赏。已上四件,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前送诸州申奏宗女(过)[遇]礼,应陈乞收使冠帔、紫衣、师号二件,欲令本房附(应)[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兵房:一、元系送中阵亡所得茶酒班祗应恩泽与见男子承受官员收使押马、转官。已上二件,欲令本房造部,照应条法指挥具钞。诸军改正功赏差错,姓名军分,若系诸军申发,合前送下部。若系曹部备申,方令批书申。
诸军部将已上折补官,宿州不该赏借补正人,收使借补日所得转资比折减半。已上三件,欲令本房批依。一、元系批送勘当归正人陈乞添差,今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送部仪鸾司申乞变染陈设等,欲令本房拟行。一、元系批送依条诸军官兵收使转资,诸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到已有条法事件。已上二件,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批照文字,诸路提举马递铺官申到每月已支散铺兵钱米帐,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会。
译、下班祗应以下改正重叠的情况,希望命令兵部拟定具录名册。如果批准公文下达,名册下发到部,其缴回的付身文书,命令申报都省立册登记,送交左右司销毁。一、借补官资的,在正式官名上收纳使用,所属部门给予真正的任命转官资序公据的人,历来是逐次申请取旨朝廷指挥。希望命令兵部关报吏部。今后依照绍兴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比照折减一半的指挥施行,不再申请朝廷指挥。刑部:一、归正的副尉请求添差。一、阵亡将士之家请求给予副尉恩泽,请求照使臣、下班祗应的体例施行。希望请刑部查照现行条法指挥拟定,具录名册交尚书省。吏房:一、原来是送交中书的,吏部申报到应当添差的归正官,现在希望命令本房送交吏部,查照条法指挥具录名册。一、原来是批送查核归正官恳请添差的,诸军拣选淘汰的使臣请求添差,以上二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送交吏部,查照条法指挥具录名册。文臣依照大赦请求宫观岳庙差遣,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先前送交的宗室请求遇到大礼的恩泽、宗室赐名授官、京朝官保举文书出官、各地申报到官员请求任满赏赐、官员请求转授子孙官职、请求收纳使用转官减年封号、收纳使用致仕遗表大礼奏荐、总领所具报到拣选淘汰使臣职位。以上八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户房:一、原来是批送查核各路保明到劝谕耕田奖赏,各路保明到劝谕卖告赈济奖赏,各路保明到榷场奖赏,任满各路保明到和籴米奖赏、押袋盐奖赏。以上四件,希望命令本房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批送依条各州军保明到某人拘催无额钱奖赏,各州军保明到某人起发经制钱奖赏,各州军申报押送纲运的人有指挥许予推行奖赏。以上三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批送各州军奏报没有透漏私盐私茶,各州军奏报没有铜钱出界,各州军申报查获到私盐数量,各州军申报茶盐帐状。以上四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各州军申报恩泽,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一、原来是批送查照总领所申报已经差派人员支请衣赐,各州军申报无埋葬归正人数,各州军申报即无营田物资斛数目,各州军申报除灾伤租税,总领所申报芦苇物资收支钱物,各地申报盐价,各地申报白矾。以上七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户部。礼房:一、原来是送交中书的出使回程结局事项,希望命令本房送交本部,查照原被送交申请的指挥,并依照去年以及某官已得的指挥,其结局之日,应当查照施行,就不须今后再降指挥。一、原来是批送本部查核僧道原本换给度牒、官员请求应办供人使唤的奖赏、宗室女子出嫁的房卧钱、寿圣皇后官吏到殿十年的奖赏。以上四件,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先前送交的各州申奏宗室女子遇到礼典、请求收纳使用冠帔紫衣师号二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兵房:一、原来是送交中书的阵亡将士所得的茶酒班祗应恩泽与在世的儿子承受官员收纳使用押马、转官。以上二件,希望命令本房造册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具录名册。诸军改正功赏差错,姓名军分,如果是诸军申报发出,应当先前送交本部。如果是曹部备文申报,才命令批阅书写后申报。诸军部将以上折补官,宿州不应当赏赐借补正额人员,收纳使用借补当日所得转官资序比照折减一半。以上三件,希望命令本房批准依从。一、原来是批送查核归正人请求添差的,现在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
一、元系前送部诸总领及诸州军具到见在军器数,诸州军申奏、厢军申奏剩员数,诸州提举马递铺官保明到巡辖使臣递角赏。已上三项,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一、元系判照文字,诸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乞事,已降指挥了当,逐处申到已知禀施行,欲令本房附籍照应。一、元系判已行诸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乞事件,已降指挥,本处未曾承受间,再有申奏到文状,欲令本房附籍照会。刑房:一、元系送中归正副尉添差差使,欲令欲令:原作「令欲」,据上下文意乙正。本房附籍送部,照应条法施行指挥具钞。一、元系批送部勘当大宗正司奏宗子乞依奏文放免,欲令本房附籍付部,照赦条施行。如内有情犯深重之人,令刑部开具元犯,申取朝廷指挥。一、元系札下临安府申今年寒食节约束诸军营寨烧纸钱,欲令本房札下,今后似
此检举约束,不须再札。一、元系前批送部应陈乞收使给使、减年,欲(今)[令]本房附籍付刑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工房:一、元系前送部诸州军申到减壁帐状,诸州军申到厢军工匠帐状,诸州军申奏无毁坏钱宝、私铸铜器人。已上三件,欲令本房附籍付部。诸官司州军申乞事已降旨挥了当,逐处申到已知禀施行,工部申四季点检司农寺无违戾等,福建市舶司申无抽买皮角等。已上三件,欲令本房附籍照应。一、元系批送照会临安府转运司申逐日应修造过去处,临安府申招到捍江兵士数,福建转运司申诸州军起发军器物料等赴行在送纳。已上三件,欲令本房附籍付工部,照封桩。户房:一、元系批送依条诸路提刑司申到官员拘发总制等钱,并令本房附籍付部,照应条法指挥施行。」并从之。
四年八月十六日,诏:「今后臣僚及诸处官司如直得旨,并仰依条申朝廷奏审。内承受金字牌、御笔处分先次施行讫,具事因申三省、枢密院。」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诏国用司可罢,其所行事务,并归三省户房。
八月十二日,中书门下省言:「窃见寺监丞簿、学官、大理司直、密院编修之类,谓之职事官,朝廷所以储用人才。比年以来,往往差下,待阙数政。欲望特降旨挥,今后职事官须见阙方得除人。其已差下数政,乞朝廷稍复诸州添差厘务通签判、教授属官等阙以处之。他时职事官有阙,却从
朝廷于曾差下人内选择召用。」诏:「已差下人,如应赴在半年内许令赴上,在半年外人各以资序高下除授一次。其所复添差等阙,今后更不作阙,三省常切遵守施行。」
十二月三日,诏:「今后已降指挥合待报事,令诸房置簿,随日抄上,时行检举拘催,仍令左右司勾销结押。如有违慢去处,三省开具取旨。
译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送交本部仪鸾司申请更换染色陈设等物的,希望命令本房拟定施行。一、原来是批送依条诸军官兵收纳使用转官资序、各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报到已有条法的事项。以上二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批照文字,各路提举马递铺官申报到每月已支散铺兵钱粮的帐目,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一、原来是先前送交本部的各总领及各州军具报到现存军器数目,各州军申奏、厢军申奏剩员数目,各州提举马递铺官保明到巡辖使臣递送文书的奖赏。以上三项,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一、原来是判照文字,各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请事项,已经降下指挥了结施行,各处申报到已经知悉遵行施行的,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查照。一、原来是判决施行的各官司及外路州军等处申请事项,已经降下指挥,本处尚未曾接受期间,又有申奏到的文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查照。刑房:一、原来是送交中书的归正副尉添差差使,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送交本部,查照条法施行指挥具录名册。一、原来是批送本部查核大宗正司奏报宗室子弟请求依据奏文放免的,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照赦令条文施行。如果其中有情节罪行深重的人,命令刑部开列原来的罪行,申请取旨朝廷指挥。一、原来是札令交付临安府申报今年寒食节约束诸军营寨焚烧纸钱的,希望命令本房札令交付,今后类似这样的检举约束,不须再行发札。一、原来是先前批送本部应当陈请收纳使用给使、减年的,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刑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工房:一、原来是先前送交本部各州军申报到减壁帐状,各州军申报到厢军工匠帐状,各州军申奏没有毁坏钱财宝物、私铸铜器的人。以上三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各官司州军申请事项已经降下指挥了结施行,各处申报到已经知悉遵行施行的,工部申报四季点检司农寺没有违戾等情况,福建市舶司申报没有抽买皮角等物。以上三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查照。一、原来是批送查照临安府转运司申报逐日应当修造过的地方,临安府申报招募到捍江兵士数目,福建转运司申报各州军起发的军器物料等运赴行在送纳。以上三件,希望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工部,查照封桩。户房:一、原来是批送依条各路提刑司申报到官员拘催发放总制等钱的,一并命令本房登记附籍交付本部,查照条法指挥施行。"都得到了准许。
四年八月十六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是臣僚以及各处官司如果直接得到圣旨的,都要依照条法申报朝廷取旨审核。凡是承受金字牌、皇帝御笔处分的先行施行完毕后,要具报事情缘由申报三省、枢密院。"
五年二月二十一日,下诏国用司可以撤销,其所办理的事务,都归还三省户房。
八月十二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我们看到寺监丞簿、学官、大理司直、密院编修之类的官职,称为职事官,是朝廷用来储备任用人才的。近年以来,往往差派任命,等候空缺好几任。希望特别降下旨意,今后职事官必须有实际空缺才能任命人员。其中已经差派任命等候数任的,请求朝廷稍微恢复各州添差经办政务的通判佥判、教授属官等空缺来安置他们。以后职事官有空缺时,再从朝廷曾经差派任命的人中选择召用。"皇上下诏:"已经差派任命的人,如果应当赴任在半年之内的,许可让他们上任;在半年以外的人,各按资序高低授职一次。所恢复的添差等空缺,今后不
」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令检正都司检详编修条具三省密院烦碎不急之务合归有司者,申尚书省。
八月二十一日,左右司言:「三省、枢密院并属司呼叫六曹等处人吏供报文字,系官押贴子,赍公案前来整会,仍令都中门各行置历,批凿去处、某人赴甚处供报。应六部等处知杂司如敢辄入三省、枢密院都门,仰监门官并密院使臣密切检察,具姓名申取朝廷指挥。」从之。
九月十六日,诏:「三省、枢密院官并诸房都录事、副承旨已下所带人从轿马于省门内坐卧喧闹,委是冗杂。及省院并在省官司人吏有无故入六曹,窃恐因而传报事宜,理合措置。一、宰执合破随逐祗应人,除大程官虞候外,其亲兵桥番并已给青号,押宰执照验,入出省门。所有给舍、谏官、都、副(丞)[承]旨、检正都司、检详编修官,除厅子亲事官许行随逐在省祗应,其轿番人从一例随官员入省,委是冗杂。欲自今后将前项官应依条合破顾募人,各与给牌子一个系带,照应入出。如有兼领差遣,亦许支给。(降)[除]执从物人于所给牌
子上书凿许入中门,其余人从并候宰执出省讫,方得放入都门,仍令监门官常切照验。一、三省、枢密院诸房应轿马,今后并不得入省中门。除本省依条合破雇募,每人各给牌子一个,三省、枢密院主事以上二人,主行文字并属司行遣人、行首司、客司直省官以上,及枢密院都堂当职事使人,每人将带打食兵士一名,随逐应入省中门内,诸处看管兵士亦各给牌子,书凿许入中门,余人并候出局,方许放入。仍仰监门官吏常切指约。一、自今后三省、枢密院诸房并在省官人吏,无故并不得出入六曹「六曹」上原衍「六」字,今删。,切恐因而传报事宜。仍仰都门官并密院使臣常〔切〕觉察。一、切见三省、枢密院正名大程官许承发诸房文字,其七分大程官依指挥尚不得当房差使。近来诸房往往私辄收游手之人,称贴房大程官,占留使唤,诈作官贴子,在外取索官员付身及脚色之类,或恐漏泄差
译再作为正式空缺,三省要经常严格遵守施行。"
十二月三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是已经降下指挥应当等待回报的事项,命令各房设立登记簿,随日期抄录记上,随时进行检举拘催,仍旧命令左右司核销并注明处理。如果有违反延误的地方,三省要详细开列取旨。"
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下诏命令检正都司检详编修分条列出三省、密院繁琐不急的事务应当归还有关部门处理的,申报尚书省。
八月二十一日,左右司上奏说:"三省、枢密院以及所属各司呼叫六曹等处的吏人前来供报文字的,须凭官押贴子,携带公案前来处理,还要命令都中门各自设立登记册,批注注明去处、某人前往何处供报。凡是六部等处知杂司如果胆敢擅自进入三省、枢密院的都门,命令监门官和枢密院使臣严密检察,具报姓名申请取旨朝廷指挥。"皇上准许了。
九月十六日,下诏说:"三省、枢密院的官员以及各房都录事、副承旨以下所带领的随从人员在省门之内坐卧喧闹,确实繁杂。以及省院和在省的官司人吏有无故进入六曹的,恐怕因此传报泄露机密事宜,理应加以措置。一、宰执应当配备的随从应役人员,除大程官虞候之外,其亲兵桥番并已经发给青色号牌,携带宰执照验,出入省门。所有给事中、中书舍人、谏官、都承旨、副承旨、检正都司、检详编修官,除厅子亲事官许可随从在省内应役外,其轿番人员随从一律跟随官员进入省内,确实繁杂。希望从今以后将前项官员应当依条准许雇募的人,各给予牌子一个佩带,以便照验出入。如果有兼任差遣的,也允许支给(牌子)。除了执从物品的人在所给的牌子上写明准许进入中门,其余人员一律等候宰执出省之后,才得放入都门,仍旧命令监门官经常严格照验。一、三省、枢密院各房凡是轿马,今后一律不得进入省中门。除本省依条应当雇募人员之外,每人各给牌子一个,三省、枢密院主事以上二人,主管文书文字并属司办事人员、行首司、客司直省官以上,以及枢密院都堂当值人员,每人可带打食兵士一名随从应役进入省中门内,各处看管的兵士也各给牌子,写明准许进入中门,其余人一律等候出局,才准许放入。仍旧命令监门官吏经常严格指令约束。一、从今以后三省、枢密院各房以及在省官吏,无故一律不得出入六曹,恐怕因此传报泄露事宜。仍旧命令都门官和枢密院使臣经常严密察觉。一、看到三省、枢密院正式的大程官许可承接发送各房文字,其七分大程官依照指挥尚且不得在本房差使。近来各房往往私自擅自收留游手好闲的人,称为贴房大程官,占留使唤,假造官贴子,在外面索取官员的付身文书以及脚色履历之类,恐怕因而泄露差……
除,深属不便。自今后应充贴房大程官并不得放令入省。如有违犯之人,送所属重作施行。令监门官常切检察。一、应三省、枢密院诸房并属司自今后应押官贴子下六曹百司取索文字,并要贴子背勘同职级,于勘同文字下书凿差大程官某人承受,可以机察诈伪。一、所有合置牌子,欲下三省、枢密院激赏库,候报人数,照应置造,并属官押字给付。一、应官员合赴都堂禀议职事,所带人从除承行人吏一两名并虞候、厅子及执从物
译从今以后担任贴房大程官的人一律不得放入官署,实在很不方便。自今以后凡担任贴房大程官的,一律不准放入省内。如有违犯的人,送交所属衙门从重处置施行。命令监门官经常严格检查督察。
一、三省、枢密院各房以及所属各司,自今以后凡押官持贴子到六曹百司索取文书的,都要在贴子背面核验相同的职级,并在核验相符的文字下面写明派遣大程官某人承办,这样可以借机稽查作伪之事。
一、凡应当设置的牌子,打算发往三省、枢密院激赏库,等候回报人数,按对应数目制造,并由属官签字发给。
一、凡官员应当前往都堂禀报商议公事的,所带随从人员,除承办事务的吏员一两名以及虞候、厅子和携带随从物品的人之外
人一两名许于大门请牌子随逐入中门,余人并在中门外。到堂官员依此。」并从之。
十二月九日,中书门下省言:「将诸房承受尚书省、枢密院送中书事件,除军期急速,事干边界,紧切待报并文武执事官除目及典礼并合进呈取旨文字外,其余应拟进事件,乞并令逐房每日各只作一状开具事因拟奏,得旨分隶曹部,画降录黄,送尚书省施行。」诏并权依。
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诏:「三省今后取索三衙文字贴子,令检正都司印押圆备,方得给发。逐司承受,并须尽实,用大状系衔申三省。」
五月六日,中书门下省言:「勘未经任人不许堂除,进士及第第一人,试中宏词,教官及刑法第二等以上人依旧堂除。余未曾经任及未经铨试之人,并不许堂除。应初出官未经铨试并不许陈乞堂除,不许干求换易。已得差遣求换易之人,令三省具名闻奏,当议降黜。应堂除已授在外遣差人,非选材能特与升擢者,并不许干求换易差遣。仓场库务官通差文武官,内榷货务、左藏库、杂买务、杂买场监官,文臣京朝官差知县资序与职官令录以上资序,武臣差大小使臣亲民资序人。提辖官差通判资序及第二任知县人,仍不差年六十以上并曾犯赃私罪人。六院官差法官。分差镇江、建康府、鄂州、鱼关、利州粮料院,今后通差实历知县、县令一任人,总领所并诸司属官、干办公事,并差京官以上。准备差遣、差使
并差选人。」诏并依。三省、枢密院常切遵守施行。
九月九日,诏:「三省、枢密院今后遇有创行指挥,已差呈毕,并再同进熟文字缴入,候画宝降出,然后施行。」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三省进呈武臣差除格。梁克家等奏曰:「文臣经朝廷陈乞差遣,皆有准绳。而武臣陈乞,旧无定论,或小使臣便欲将副以上,或横行使臣又军功者止监岳祠。今斟酌官品资序及有无军功,立为限制,庶免混淆。」上曰:「此甚好,不唯高卑各得其当,且使之绝意妄求,可以省事。」
淳熙元年九月六日,诏:「应行在职事厘务官自今任满非擢用者,并依资格更迭补外。」
十一月十八日,诏职事厘务官去替一年内许除代,仍不得差过一政。
二年十一月七日,诏:「三省合存留火烛去处,当宿官更不出局。如遇假故,亦早入宿。」已而检正诸房公事刘孝韪等言:「当宿官如遇假日,自有合轮当日人吏酉时出省。假日乞自申时入宿,仍置历,亲书姓名押宿官。」从之。
四年六月十六日,诏自今三省、枢密院进呈文字所得之旨,朝退即具奏审,承画降方可施行。
八月四日,诏自今职事厘务官并见阙差除,其干道九年十二月五日已降指挥更不施行。继而淳熙四年十二月,殿中侍御史江溥言:「近来间有除授不出敕札,别于朝堂置籍以俟阙至。
译一两名许于大门请牌子随逐入中门,余人并在中门外。到堂官员依此。」并从之。
准许一两个人在大门领取牌子随即跟随进入中门,其余人一律留在中门外。到堂的官员也照此办理。」都听从了这个意见。
十二月九日,中书门下省言:「将诸房承受尚书省、枢密院送中书事件,除军期急速,事干边界,紧切待报并文武执事官除目及典礼并合进呈取旨文字外,其余应拟进事件,乞并令逐房每日各只作一状开具事因拟奏,得旨分隶曹部,画降录黄,送尚书省施行。」诏并权依。
十二月九日,中书门下省奏言:「关于各房承接尚书省、枢密院送到中书省的事项,除了军情紧急、涉及边界、需要紧急等候回复的事,以及文武执事官员的任免名单和典礼这类必须进呈取旨的文书外,其余应当拟进的事件,请求命令各房每天各只作一份状文,列明事由后拟奏,得到旨意后分发给相应的曹部,写好录黄,送尚书省施行。」诏令暂且依照此办理。
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诏:「三省今后取索三衙文字贴子,令检正都司印押圆备,方得给发。逐司承受,并须尽实,用大状系衔申三省。」
八年二月二十五日,下诏:「三省今后向三衙调取文字帖子,须让检正官和都司加盖印章、签押齐全,才能发出。各司承接文书,都必须如实办理,用大状具列官衔上报三省。」
五月六日,中书门下省言:「勘未经任人不许堂除,进士及第第一人,试中宏词,教官及刑法第二等以上人依旧堂除。余未曾经任及未经铨试之人,并不许堂除。应初出官未经铨试并不许陈乞堂除,不许干求换易。已得差遣求换易之人,令三省具名闻奏,当议降黜。应堂除已授在外遣差人,非选材能特与升擢者,并不许干求换易差遣。仓场库务官通差文武官,内榷货务、左藏库、杂买务、杂买场监官,文臣京朝官差知县资序与职官令录以上资序,武臣差大小使臣亲民资序人。提辖官差通判资序及第二任知县人,仍不差年六十以上并曾犯赃私罪人。六院官差法官。分差镇江、建康府、鄂州、鱼关、利州粮料院,今后通差实历知县、县令一任人,总领所并诸司属官、干办公事,并差京官以上。准备差遣、差使并差选人。」诏并依。三省、枢密院常切遵守施行。
五月六日,中书门下省奏言:「查明未曾任职之人不许由堂除授官,进士及第第一名、考中宏词科、教官及刑法科第二等以上的人,仍照旧由堂除授。其余未曾任职以及未经铨选考试的人,都不许堂除授官。凡是刚出仕未经铨选考试的人,也不许陈请堂除,不许钻营请求改换差遣。已经得到差遣而请求改换的人,命三省列出姓名上报,应当议定降职罢黜。凡是经堂除已经授任在外的差遣人员,若非因选拔才能而特别升迁的,都不许钻营请求改换差遣。仓场库务的官员通用文武官充任,其中榷货务、左藏库、杂买务、杂买场的监官,文臣京朝官须差委有知县资序以及职官、令录以上资序的人,武臣须差委有大使臣、小使臣亲民资序的人。提辖官须差委有通判资序及任第二任知县的人,仍不得差委年满六十岁以上以及曾犯贪赃私罪的人。六院官须差委法官。分派往镇江、建康府、鄂州、鱼关、利州的粮料院,今后须通用有实际任职经历的知县、县令一任的人,总领所以及各司属官、干办公事,都须差委京官以上的人。准备差遣、差使,都差委选人充任。」诏令都依照办理。三省、枢密院要经常认真遵守施行。
九月九日,诏:「三省、枢密院今后遇有创行指挥,已差呈毕,并再同进熟文字缴入,候画宝降出,然后施行。」
九月九日,下诏:「三省、枢密院今后遇有新颁行的指挥,在已经差委呈报完毕后,还须再一同进呈已核定的正式文字缴纳入内,等候盖印批下后,然后才能施行。」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三省进呈武臣差除格。梁克家等奏曰:「文臣经朝廷陈乞差遣,皆有准绳。而武臣陈乞,旧无定论,或小使臣便欲将副以上,或横行使臣又军功者止监岳祠。今斟酌官品资序及有无军功,立为限制,庶免混淆。」上曰:「此甚好,不唯高卑各得其当,且使之绝意妄求,可以省事。」
九年四月二十三日,三省进呈武臣差除官职的标准。梁克家等奏道:「文臣经朝廷陈请差遣,都有一定准则。而武臣陈请,过去没有定规,有的小使臣就想得到将、副以上的职位,有的横行使臣即便有军功也只能得监岳祠这样的闲职。现在斟酌官品资序以及有无军功,制定限制标准,希望能避免混乱。」皇上说:「这很好,不但使职位高低各得其宜,而且能使他们断绝妄自请求的念头,可以省却许多事务。」
淳熙元年九月六日,诏:「应行在职事厘务官自今任满非擢用者,并依资格更迭补外。」
淳熙元年九月六日,下诏:「凡是在行在担任职事、处理实务的官员,从今以后任满而未被提拔任用的,都依照资格轮流补授外任。」
十一月十八日,诏职事厘务官去替一年内许除代,仍不得差过一政。
十一月十八日,下诏职事、处理实务的官员在离任交替一年之内允许除授接替,但仍不得连任超过一届任期。
二年十一月七日,诏:「三省合存留火烛去处,当宿官更不出局。如遇假故,亦早入宿。」已而检正诸房公事刘孝韪等言:「当宿官如遇假日,自有合轮当日人吏酉时出省。假日乞自申时入宿,仍置历,亲书姓名押宿官。」从之。
二年十一月七日,下诏:「三省应当保留可以点灯烛之处,值宿的官员不得再离开衙署。如遇休假事故,也应及早入宿。」不久检正诸房公事刘孝韪等奏言:「值宿官遇到假日,自然有当值轮班的吏人在酉时出省。假日请求从申时就入宿,并设立登记簿,由值宿官亲自签署姓名。」听从了这个意见。
四年六月十六日,诏自今三省、枢密院进呈文字所得之旨,朝退即具奏审,承画降方可施行。
四年六月十六日,下诏从今以后,三省、枢密院进呈文字所得到的旨意,退朝后须立即具文奏请复核,得到批示降下后才可以施行。
八月四日,诏自今职事厘务官并见阙差除,其干道九年十二月五日已降指挥更不施行。继而淳熙四年十二月,殿中侍御史江溥言:「近来间有除授不出敕札,别于朝堂置籍以俟阙至。」诏复不得先次注籍,须见阙方许除授阙:原作「阕」,据文意改。。
八月四日,下诏从今以后,职事、处理实务的官员都要等有实际空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