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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宋会要辑稿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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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藏 · 政书 · 已译 · 第 7801–8000 段

缘道路中暑,乞先次朝见,乞伺候班次,别日上殿。」从之。

二十八日,诏:「权监察御史、两浙西路宣谕胡蒙事毕回阙,令合门于六月三日引见。仍不隔班,先次上殿。其御宝手历,令先诣通进司投进。」先是,遣使往诸路宣谕,给御宝手历,令记事,回日上殿面纳。皆以手历所书事多,卷轴稍大,进对拜伏不便,乞先次投进者,并从其请。

七月二十八日,参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言:「有军期

机密利害,欲暂诣行在奏事,恭禀圣训。」从之。

十月十五日,诏:「诸上言臣僚不得留身奏事,宰臣、执政官非,仍着为令。」

四年十一月二日,诏御内殿,止令宰执奏事,从官随班赴起居。以巡幸故也。

五年五月十三日,诏:「中书舍人胡寅论奏使事,辞旨剀切,深得献纳论思之体。可令学士院降诏奖谕。」

十二月十一日,诏:「侍从官以论思献纳为职,如有已见,勿拘以时,勿限以数,许令请对。」从给事中吕祉请也。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宰臣赵鼎言:「李纲除江西帅请觐已到,来日内殿引对,偶是寒食正节。」上曰:「朕宫中每日饭后整理此小家事了,即观书写字,此外别无他事。来日自可引对。」

五月六日,诏:「今后上殿官合审察人,如到行在所,令吏部取索历任脚色并原得指挥,申尚书省,候审察讫,关牒合门照会。」

八月五日,诏:「左司谏陈公辅论奏,深得谏臣之体,令尚书省将公辅奏疏修写成图上之。」

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右谏议大夫李谊言:「比年近以荐举人材年近:疑误。,得旨引对,并蒙与改合入官,或与陛擢差遣,循沿之久,遂以为例,使奔竞相效,无复廉耻。望今后引对臣僚,须敷奏详明,议论纯一,合于圣意,即与改官,或升美遣;倘非其人,不在此选。」诏依。

十月十三日,诏合门:「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

九年六月一日,诏:「吴伟明除应天府路提点刑狱公事,曾纬除淮南东路提

举茶盐,刘彦差权发遣徐州,并免上殿,令疾速前去之任。」旧制:监司、守臣朝辞,令上殿奏事讫之任。伟明、彦以知新复州军,纬以淮东提盐复置之初,皆待正官缉治,故免临遣。

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中书门下后省言:「内殿非时引见臣僚,望令各具所得圣语申省,使修注者有纪焉。」从之。

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御史中丞(万)[万]俟▯言:「敕差充歹▯赞宫按行使,内侍宋唐卿副使。遇有本司合行奏禀职事,欲与唐卿同班上殿敷奏。」从之。

十月十六日,资政殿学士、左朝奉大夫、知绍兴军府事楼照言:「已到任讫。念臣久违轩陛,切欲一望清光,兼有本任职事。

译候安排班次,改日再上殿。」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二十八日,诏令:「权监察御史、两浙西路宣谕胡蒙事情办完回朝,令合门在六月三日引见。仍旧不隔班,优先上殿。他所持的御宝手历,令其先到通进司投递呈进。」在此之前,派遣使者前往各路宣谕,发给御宝手历,令其记录事情,回朝之日上殿当面呈交。因为手历上所记事情很多,卷轴稍大,进见应对时叩拜不方便,请求先行投递的,都依从了他们的请求。

七月二十八日,参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上奏说:「有关军情的机密利害之事,想要暂时到行在奏事,恭敬地领受圣上的训示。」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十五日,诏令:「凡是上奏言事的臣僚不得留身奏事,宰相、执政官除外,仍旧订立为法令。」

四年十一月二日,诏令驾临内殿,只让宰相、执政官奏事,侍从官随班参加朝会问安。这是因为巡幸的缘故。

五年五月十三日,诏令:「中书舍人胡寅论奏出使的事情,言辞旨意恳切中肯,深得进献建言、辅助思虑的体统。可以令学士院颁降诏书加以褒奖。」

十二月十一日,诏令:「侍从官以进献建言、辅助思虑为职责,如果有自己的见解,不要拘泥于时间,不要限定次数,允许他们请求应对。」这是依从给事中吕祉的请求。

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宰相赵鼎上奏说:「李纲被任命为江西帅,请求觐见已经到京,明天要在内殿引见应对,恰逢寒食正节。」皇上说:「朕在宫中每天饭后处理这些琐细家事完毕后,就读书写字,此外没有别的事情。明天自然可以引见应对。」

五月六日,诏令:「今后上殿的官员符合应当审察条件的,如果已经到达行在所,令吏部索取其历任的履历以及原先所获得的指挥,申报尚书省,等到审察完毕后,行文合门知照。」

八月五日,诏令:「左司谏陈公辅论奏的内容,深得谏臣的体统,令尚书省将陈公辅的奏疏整理誊写成图册呈上。」

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右谏议大夫李谊上奏说:「近年来近来有的因为荐举人材(原文疑年近有误),得到旨意引见应对,都蒙受恩典改任本应升迁的官职,有的还被破格提拔差遣,因循相沿已久,就以此为惯例,使得钻营奔竞之风相互仿效,不再有廉耻之心。希望今后引见应对的臣僚,必须陈奏详细明晰,议论纯正专一,符合圣意的,才给予改官,或者升任美职差遣;如果不是合适的人选,就不在此选用之列。」诏令依从此议。

十月十三日,诏令合门:「今后凡是侍从官上殿,令其排在台谏官之次、面对官之上引见。」

九年六月一日,诏令:「吴伟明被任命为应天府路提点刑狱公事,曾纬被任命为淮南东路提举茶盐,刘彦被差任权发遣徐州,都免除上殿,令他们迅速前往赴任。」按旧制:监司、守臣在朝辞时,令其上殿奏事完毕后才赴任。吴伟明、刘彦是因为新近收复的州军,曾纬是因为淮东提举茶盐刚刚重新设置,都需等待正官前去整顿治理,所以免除临行前的引见。

十一年七月十六日,中书门下后省上奏说:「内殿非正式时间引见臣僚,希望令其各自将所获得的圣上言语申报本省,使负责修撰起居注的人有据可记。」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御史中丞万俟卨上奏说:「奉敕差遣充任……赞宫按行使,内侍宋唐卿为副使。遇到本司应当施行奏禀的职事,想与宋唐卿一同上殿陈奏。」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月十六日,资政殿学士、左朝奉大夫、知绍兴军府事楼照上奏说:「臣已经到任。想到臣长久离开朝廷,很想瞻望一次圣颜,同时也有本任的职事。请求依照张守、孟忠厚的先例,暂时前往行在所奏事。」皇

乞依张守、孟忠厚例,暂赴行在所奏事。」从之。

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诏:「合门六参日,依合引上殿一班,止引面对官;如值假合后殿坐日分,依合引上殿两班。」

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监司守臣替回上殿,并令以民事奏陈。」

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诏:「上殿臣僚进呈札子,或在当头及不近前奏事,依例合门官转拨,令稍前奏事;如转拨不得,令合门官近前拨赴奏事位。」

二十九年五月四日,诏:「今后六参日上殿班数已定,遇台谏官乞对,隔下面对官次日引。」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二日,诏:「今后应除监司,须于阙期前具名取旨。仍令先次上殿,不得在外及以资序差除,立为定式。」

九月十五日,诏依建炎间指挥,今后应除郎官,令先次上

殿,然后供职。以臣僚上言:「古者为郎,出宰百里,特以县令之任尔,犹谓有非其人,民受其殃,以是难之。况在今日,以其郎官出而补外者,必为监司,否亦得为郡守,则其待之当何如哉!郎官虽(谏)[监]司、郡守之所从出,而今选授之间,若有不得与监司、郡守比者,臣于上殿一事见之。盖除知州军,见在行朝,而阙次已及,当即赴者,皆令上殿。至如监司,则近降指挥,须于阙期具名取旨,先次上殿,不得在外及以资序差除,立为定式。可谓其选欲重,而其择欲精矣。故有已除漕臣,因是遽改郡守者。独于郎官差除,或在内而序迁,或在外而初授,皆未有上殿指挥。虽为郎不称职,不过一身侥幸,而监司不得人,必至一路被害。然未有为郎官称职,而为监司不得人者。况建炎间,凡除郎官,即于所降指挥便带,如未经上殿,令合门引见上殿。此盖祖宗旧制,建炎之初犹循而不改,虽经兵火,案籍散失,而当时曾任郎官之家,所除省札多有存者,不知厥后于何年月始不带行,却有先次供职之文。此所谓郎官乃监司、郡守之所从出,而选授之间反若甚轻,盖于上殿见之也。」故有是

译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诏令:「合门六参之日,依照惯例引见上殿一班,只引见面对官;如果遇到假日、后殿入座的日子,就依照惯例引见上殿两班。」

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诏令:「今后监司、守臣任满替换回朝上殿的,都令其以民间事务陈奏。」

二十七年四月十八日,诏令:「上殿臣僚进呈札子的时候,如果站位靠边或者没有靠近前面奏事,依照惯例由合门官转拨引导,令其稍向前奏事;如果转拨不成的,令合门官靠近前来拨引到奏事的位置。」

二十九年五月四日,诏令:「今后六参日上殿的班次名额已经确定,如果遇到台谏官请求应对,就隔下面对官改到次日引见。」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二日,诏令:「今后凡是任命监司的,须在出缺之前具名请旨。仍令其优先上殿,不得在外任地以及按资历次序差除,订立为固定制度。」

九月十五日,诏令依照建炎年间的指挥,今后凡是任命郎官的,令其优先上殿,然后再供职。这是因为臣僚上奏说:「古时候担任郎官,出任治理百里之地,特意把它当作和县令一样的任务,尚且认为如果用人不当,百姓就要遭受祸殃,因此以此为难事。何况在如今,凡是从郎官任上外调补外的,必定担任监司,否则也能担任郡守,那么对待他们又应当如何呢!郎官虽然是监司、郡守的人才来源,但如今在选授之间,如果有不能与监司、郡守相比的地方,臣从上殿这件事上就能看出来。因为凡是任命知州军的,如果现在正在行朝,而出缺的次序已经轮到,应当立即赴任的,都要令其上殿。至于监司,则近来下达的指挥,须在出缺期限之前具名请旨,优先上殿,不得在外任及按资历次序差除,订立为固定制度。可以说是选任标准想要看重,选择想要精良了。所以有已经任命为漕臣,因此突然改任郡守的情况。唯独郎官的差除,有的在内而按次序升迁,有的在外而初次授职,都没有上殿的相关指挥。虽然担任郎官不称职,不过是他一个人侥幸得逞,但如果监司用人不当,必定导致一路百姓受害。然而从没有听说过担任郎官称职,而担任监司却用人不当的情况。何况建炎年间,凡是任命郎官,就在所颁布的指挥中一并附带规定,如果没有经过上殿的,令合门引见上殿。这本是祖宗的旧制度,建炎初年还遵循而没有改变,虽然经历了战火,案卷簿籍散失,但当时曾经担任郎官之家,所保存下来任命的省札大多还存在,不知道后来在哪一年月才开始不再附带这一规定,反而出现了优先供职的条文。这就是所说的郎官本是监司、郡守人才的来源,而在选授之间反而显得很轻,就在上殿这件事上体现出来了。」所以有了这道诏令

命。

干道元年六月一日,诏:「今后转员、引呈将校换官、射射及御试举人唱名日并 决罪人,并依令不引上殿班。」先是,有旨:「防秋在即,除旬假如旧外,应国忌行香及小节省部并不作假,候将来解严日仍旧。若皇帝御殿廷,别有小

小公事,合门并听收接目下上殿班次。」续以边事宁息,有旨依令式作假。合门状:「契勘合门令,诸转员、引呈将校换官、射射及御试举人唱名日并 决罪人等并不引上殿班。今来已降〔指〕挥,〔依〕令式作假日分依旧。所有前项条令,不合引上殿班日分。」故有是命。

译命令。

干道元年六月一日,诏令:「今后凡遇转员、引呈将校换官、比试射箭以及御试举人唱名之日,以及处决罪犯之日,都依照法令,不必引领上殿的班次。」

在此之前,曾有旨意:「防备秋季边警在即,除照旧放旬假外,凡遇国忌行香及小节省部等事,一律不作放假处理,等到将来解除戒严之日,再恢复旧制。若皇帝亲临殿廷,另有细小公事,合门一律照常接受、处理眼下上殿的班次。」

后来因边境战事平息,又有旨意,依照法令旧式恢复放假。

合门上状说:「查核合门令,凡转员、引呈将校换官、比试射箭以及御试举人唱名之日,以及处决罪犯等事,都不必引领上殿班次。如今已经颁下指挥,依照法令旧式放假的日分照旧执行。至于以上所列各项条令中,不应引领上殿的日分(仍应遵照施行)。」

因此才有了这道命令。

八月十八日,诏:「今后应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常切(接)觉察,以违制论。」

二年三月十六日,诏:「应除郎官,先关报合门,上殿讫,方得供职授告,立为永法。」

八月十七日,诏:「今后遇垂拱殿坐日分,枢密都副承旨起居讫,合赴朵殿侍立。如有职事,许令上殿奏事。」

九月二十四日,诏:「今后台谏、侍从章奏,各置一簿,随所上录之,一以留禁中,时备观览,一以授大臣,使之详阅。有事已行而辄废,或行而于法有碍,于民未便,及监司、郡守言与事违者,各以时纠之。」从秘书少监汪大猷请也。大猷奏:「臣闻兼听广览,人主之盛德;尽言无隐,臣子之忠诚。切惟陛下勤于听览,乐闻忠言,内之台谏、侍从,外之监司、郡守,又有朝臣之转对,公交车之召见,隆宽广问隆宽:疑误。,殆无虚日。凡州县之积弊,人情之利病,皆不下堂而周知,甚盛德也。 远之臣,登玉陛,奉清光,盖千一之荣遇。故其所陈,虽事有大小,利有久近,孰不愿竭忠诚以补聪明之万分。其间仰契圣意者,固已不

崇朝而颁行之。然有事合讨论,迹涉迂缓,下之有司,未蒙施用,往往不复再经天览。不唯间有可行者因而废格,兼亦无以考言者之是非,而知人才之得失。况监司、太守,所论民事,大率可喜,到官之后,所行未必如所言,朝廷无由察其果从违也。其兴利除害之事,既已施行,有司或谨于始而怠于终,朝廷亦未尝课其果行否也。行之而孰为利,孰为害,亦无所稽考也。如是,则献言者既不责其实 ,其流必务为文具,徒美观听而已,恐非陛下求言之本意。臣伏闻真宗皇帝时,尝诏中书置籍,记谏官、御史之言,事行与不行,岁终具奏。又范镇在仁宗皇帝时,亦尝乞禁中并中书、枢密院各簿上谏官、御史所奏,上以备观览之遗忘,下以责大臣之销注。若此者,盖非特稽所言之当否,亦用以知其人而防壅蔽也。臣考之故事,此实可行于今。」故诏从之。

三年闰七月十五日,诏:「今后监司、(群)[郡]守如授讫已上殿,应赴在二年内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二年之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依已降指挥,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讫之任。」

十二月三日,诏起居舍人洪迈令直前奏事,今后修注官遇常朝日有奏禀职事依此。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合门:「上殿班为积压班数稍多,内见辞官该上殿者,及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见待班次,并续下到上殿文字,曾经审察人并权免上

殿,依例放见、辞。

译八月十八日,诏令:「从今以后凡是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官、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临见辞行时,都要令其上殿奏对,并将此事登记入料钱文历。如果借故推托逃避奏对,一概不得授予差遣前去赴任,委托台谏、监司常常留心察觉,以违制论处。」

隆兴二年三月十六日,诏令:「凡是除授郎官的,先要关报合门,上殿完毕,才能到任受职、领取诰身,立为永久法令。」

八月十七日,诏令:「从今以后遇到垂拱殿视朝之日,枢密院都、副承旨起居完毕后,应到朵殿侍立。如有职事,允许他们上殿奏事。」

九月二十四日,诏令:「从今以后台谏、侍从的章奏,各设一簿,按照所上奏的内容登录,一份留在宫中,随时备查阅览,一份交给大臣,使他们详细审阅。凡有事情已经施行却又被随意废止,或者已经施行但于法有妨碍、于民不便,以及监司、郡守所言与实际情况相违背的,各按时纠正。」这是依从秘书少监汪大猷的请求。汪大猷上奏说:「臣听说兼听广纳、博览周知,是人主的盛德;毫无保留地进言,是臣子的忠诚。臣私下想陛下勤于听政览奏,乐于听取忠言,朝内有台谏、侍从,朝外有监司、郡守,又有朝臣的转对、皇帝召见平民百姓,恩遇之隆、访问之广,几乎没有一天空闲。凡是州县积累的弊病、人情的利弊,都不出殿堂而能周知,这实在是盛大的德行。远方的臣子,能登上玉陛,瞻仰天颜,这是千载难逢的荣幸际遇。所以他们所陈述的,虽然事情有大有小,利益有长远近期之分,但谁不愿竭尽忠诚来补益陛下圣明见识之万一。其中符合圣意的,固然已经不到一个早晨就颁行了。但是有些事情应当加以讨论,事迹涉及迂缓,下发有关部门后,未蒙采纳施行,往往就不再重新呈报御览了。这样不但其中可行的因此被搁置废弃,而且也无从考核进言者所说的是非对错,从而了解人才的得失。何况监司、太守所论及的民间事务,大都说得很动听,到任之后,所做的未必如所说的那样,朝廷无从察知他们究竟是遵行了还是违背了。至于兴利除弊的事情,既已施行,有关部门有的是谨慎于开始而怠慢于最终,朝廷也未曾考核他们究竟施行与否。施行以后谁受益谁受害,也无从查考。如果这样,那么进言的人既不必对其言论的真实性负责,其流弊必定演变为只讲求形式文书,只求好看动听罢了,恐怕不是陛下求言的本意。臣听说真宗皇帝在位时,曾下诏令中书省设立簿册,记录谏官、御史的进言,事情是否施行,到年终一并奏报。又有范镇在仁宗皇帝时,也曾请求宫中和中书省、枢密院各设簿册登记谏官、御史所奏之事,对上用来防备遗忘以便观览,对下用来责成大臣销注核实。像这样做,不只是用来考核所言是否得当,也用来了解那个人的才能并防止蒙蔽壅塞。臣考察前代旧例,这实在可以在今天施行。」所以诏令依从此议。

隆兴三年闰七月十五日,诏令:「从今以后监司、郡守如果授职后已经上殿奏对、应赴任期限在二年之内的,就免除将来的奏事,等到有阙位便前去赴任。凡是应赴任期限在二年以外的,以及在外授职尚未经过上殿的人,依照已经颁降的指挥,等到有阙位、在赴任前半年到行在奏事完毕后再去赴任。」

十二月三日,诏令起居舍人洪迈让他直接进殿奏事

新除郎官等候引上殿班日上殿。台谏、侍从有本职公事及已见之实封进入,余并候得旨,引上殿班日依旧。」

八月二十日,诏自今月二十三日后殿起居班次并引上殿班令依旧。

六年七月八日,诏:「川广监司、郡守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十六日,诏:「今后除授郎官,不以曾未上殿,并令上殿讫供职。」

八年十一月八日,诏:「已降指挥,文武臣已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应赴在二年之外,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之人,令展作四年,余依已降指挥。」

二十三日,诏:「今后应文武臣监司、知州军、诸务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常切觉察,以违制论。其已授未赴任人,如已经上殿赴在四年内,与免将来奏事,候阙到前去之任。其应赴在四年外,及在外除授未经上殿人,阙到半年前赴行在奏事。如本贯川广,见在本乡居住之人,即仰逐州知通,结罪保明诣实,申取朝廷指挥。川广见阙正官去处,许令一面先次之任,听候朝廷指挥。及川广未经上殿,许先赴任之人,今后任满,须赴行在奏事讫,方得再有除授。」

九年五月十六日,诏:「在外臣僚召赴行在,或令赴行在奏事,被旨日久,往往迁延,间有托故稽留起发,令御史台觉察以闻。」

八月七日,诏:

「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

九日,合门奏:「勘会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因任满回,已经朝见上殿,再除授今来差遣。若朝辞更令奏事,切虑烦渎。」有旨:「如再除授在半年之内,与免朝辞日奏事。余依已降指挥。」

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诏职事官以上各陈弊事,凡事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既而以秘书丞史弥大言:「今日之事,繁而不简,虚而不实者甚众,愿诏百官,俾各陈弊事。凡涉繁冗虚伪者悉条上之,然后与二三大臣日夜讲求所以去之之术,磨以岁月,使天下之事尽归于简实。」故有是命。

七年三月九日,诏:「监司、郡守条具民间利病,悉以上闻,毋或有隐。」既而中书舍人郑丙言:「昨诏监司、郡守到任,必以民间利病条奏,而所在乃以细故塞责,民之疾苦不以实闻。如广西因草窃之变,陛下令诸司讲求利害,始有打筭岁计之请。近日臣僚进对,言诸路敷酒捉酒之弊,陛下始行约束,皆非监司守臣所自言,乞行申敕。」故有是命。

八年八月八日,诏:「朕谓侍从之臣,当以论思献纳为任。

译,今后修注官遇到平常上朝之日如有需要奏禀的职事,依此办理。

淳熙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合门:「上殿的班次因积压过多,内中凡见辞的官员该当上殿的、以及阙位到期前半年到行在奏事的、正在等候排班的、以及陆续送到的上殿文字,凡曾经审察过的人,一并暂时免于上殿,按照惯例准予见辞。新除授的郎官等到引见上殿班次之日再上殿。台谏、侍从如有本职公事以及已经上呈的实封奏章,其余的都等候得到旨意后,在引见上殿班次之日照旧办理。」

八月二十日,诏令自本月二十三日以后,后殿起居的班次以及引见上殿的班次,一律照旧办理。

淳熙六年七月八日,诏令:「川广地区的监司、郡守如果未经上殿、准许先行赴任的人,从今以后任满时,必须到行在奏事完毕,才能再获得除授。」

十六日,诏令:「从今以后除授郎官,不论是否曾经上殿,都要令其上殿奏对完毕后再到职任事。」

淳熙八年十一月八日,诏令:「已经颁降的指挥中,文武臣已被授为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应赴任期限在二年以外、阙位前半年到行在奏事的人,改为展限至四年,其余的依照已颁降的指挥办理。」

二十三日,诏令:「从今以后凡是文武臣监司、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时都要令其上殿奏对,并登记入料钱文历。如果借故推托逃避奏对,一概不得授予差遣赴任,委托台谏常常留心察觉,以违制论处。凡是已经受职但尚未赴任的人,如果已经上殿、应赴任期限在四年之内的,就免除将来的奏事,等到有阙位便前去赴任。凡是应赴任期限在四年以外的,以及在外授职尚未经上殿的人,在阙位前半年到行在奏事。如果本籍是川广、目前正在本乡居住的人,就令所在州的知州、通判负责担保核实,申报朝廷听候指挥。川广地区目前缺少正官的地方,允许他们先行赴任,听候朝廷的指挥。至于川广未经上殿、准许先行赴任的人,从今以后任满时,必须到行在奏事完毕,才能再获得除授。」

淳熙九年五月十六日,诏令:「在外的臣僚被召赴行在,或者令其赴行在奏事的,接到旨意后往往拖延日久、迟迟不动身,其中有借故拖延、迟迟不出发的,令御史台加以察觉后奏闻。」

八月七日,诏令:「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任满回朝,已经朝见、上殿的,如再受除授在半年之内的,可免除朝辞之日的奏事。」

九日,合门上奏:「查勘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因任满回朝,已经朝见上殿,如今再受除授新的差遣。如果朝辞时还要令其奏事,恐怕过于烦扰。」皇帝有旨:「如再受除授在半年之内的,可免除朝辞之日的奏事。其余依照已颁降的指挥办理。」

淳熙四年二月十九日,诏令职事官以上各自陈述弊政,凡是事涉繁冗虚伪的,都要条列上奏。随后因秘书丞史弥大进言:「如今的政事,繁琐而不简明、虚浮而不实在的情况很多,希望诏令百官,让他们各自陈述弊政。凡是涉及繁冗虚伪的,都条列上奏,然后与几位大臣日夜商讨革除弊政的办法,历经岁月磨砺,使天下的政事都归于简明务实。」所以有此诏命。

淳熙七年三月九日,诏令:「监司、郡守要条列陈述民间的利害,全部上报,不得有所隐

自今或事有过举,政有阙失,卿等即宜尽忠极言,或求对,或入奏,务在于当理而后已。各思体此,称朕意焉。」

十年七月十二日,诏:「可自今月十三日避殿减膳,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朝政阙失,毋有所隐。朕将亲览,考求

其当,以辅政理。咨尔在位,副朕志焉,」诏曰:「朕涉道日寡,秉事不明,政化失中,以干阴阳之和。乃季夏涉秋,旱暵为虐,大田失望,民靡错躬。夕惕以思,反己自咎。意者听断弗烛厥理,委任有非其人,狱讼不得其平,赋敛所共者大,阿谀成习、雷同顺指者众,忠谠切直之言郁于上闻,致此眚灾,下逮黎庶。侧躬祗畏,忧心惨切。退次贬食,虚己求言,仰答天心,庶迎善气。发朕至诚之虑,匪事虚文之行。」

十四年七月七日,诏:「政事不修,旱暵为虐,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陈阙失及当今急务,毋有所隐。」

十日,诏:「夏秋之交,旱暵为虐。深虑州县弊事、民间疾苦壅于上闻,致干和气。可令诸路监司各限半月条陈闻奏。」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臣僚言:「侍从之臣,皆极一时之选,既无同对之拘,又无越职之禁,而犹承用近例,率数月一请对,又必以序进,殆未足以尽论思献纳之义。愿陛下明诏近臣,凡朝政阙失、军国利害,苟有所见,大则请对,小则抗章,直言无隐,皆无须时。如此,则近臣毕情竭虑,皆以国事为意,献可替否,竞致尽规之忠,其于政治,诚非小补。」从之。

绍熙二年二月六日,诏:「近日阴阳不和,雷雪交作,朕恐惧修省,殊不遑宁。深虑庶政或有阙失,未能消弭。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条具时政阙失闻奏。」同日,宰执进呈次,留正等奏:「近日更有侍从、台谏因灾异入

文字否 」上曰:「只是罗点、陈骙有文字。陈骙欲得讲筵间读《洪范政鉴》。」留正奏:「此等书不可〔不〕观,却不须专读。」胡晋臣奏:「愿陛下万机之余,时观此书。」

六月十六日,诏:「宰臣、执政正宜寘诸左右,论道经邦,而常朝殿庭之间,不能尽从容。今后不时内殿宣引奏事,庶可讲究治道,广求民瘼,副朕意焉。」

嘉定八年四月十一日,奉御笔:「朕为农闵雨,沛泽未周,方省厥愆,冀闻阙失。可令学士院降诏,布告中外,使尽无隐,以辅朕不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

宋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郡)[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合门拜表,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

译瞒。」随后中书舍人郑丙上言:「先前诏令监司、郡守到任时必须以民间利病条列上奏,可是各地却以琐细小事敷衍塞责,百姓的疾苦没有据实上报。比如广西因盗贼作乱的变故,陛下令各部门讲求利害,才有了核算年度赋税的请求。近日臣僚进殿奏对,说到各路摊派征收酒税的弊端,陛下才加以约束,这些都不是监司、郡守自己主动进言的,请求加以申饬。」所以有此诏命。

淳熙八年八月八日,诏令:「朕认为侍从之臣,应当以议论谋划、进献忠言为职责。从今以后如果政事有过失、政务有缺漏,卿等应当竭尽忠诚、畅所欲言,或者请求奏对,或者入宫上奏,务必要恰当合理才罢休。各位都要体会这个道理,符合朕的心意。」

淳熙十年七月十二日,诏令:「可从本月十三日起避正殿、减膳食,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自条列陈述朝政的缺失,不得有所隐瞒。朕将亲自阅览,考求其中恰当之处,以辅助政事治理。望诸位在位之臣,能够符合朕的心愿。」诏书说:「朕于治道涉猎不深,处理政事不够明察,政令教化有失偏颇,以致干犯了阴阳的调和。如今季夏入秋,旱灾肆虐,大片农田收成无望,百姓无所依靠。朕夜里忧惧自省,反躬自责。想来大概是听断政事未能明察事理,委任的人不得其才,狱讼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赋税征敛过重,阿谀奉承、盲目附和的风气盛行,而忠诚正直的进言却被壅塞、不能上达,以致招来这场灾祸,殃及百姓。朕深自反省畏惧,忧心如焚。因此退居减食、虚心求言,以上答天意,希望能迎来吉祥之气。这是朕出于至诚的考虑,并非做表面文章。」

淳熙十四年七月七日,诏令:「政事没有整治好,旱灾肆虐,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疏列陈述缺失以及当今的紧急事务,不得有所隐瞒。」

十日,诏令:「夏秋之交,旱灾肆虐。朕深深忧虑州县的弊政、民间的疾苦被壅塞而不能上达,以致干犯了天地和气。可令各路监司各自限期半月,条列陈奏。」

淳熙十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有臣僚进言:「侍从之臣,都是当代精选之才,既没有共同奏对的限制,又没有越职进言的禁令,可是仍旧沿用近来的惯例,大都是几个月才请求一次奏对,又必须按次序依次进行,恐怕不足以尽到议论谋划、进献忠言的本分。希望陛下明诏近臣,凡是朝政的缺失、军国大事的利害,只要有所见解,大事就请求奏对,小事就直言上奏,坦诚进言,不加隐瞒,都不必拘泥于固定的时间。这样,近臣就会竭尽心思、殚精竭虑,都以国事为念,献纳良策、纠正弊端,争相尽到规劝的忠诚,这对于国家政治,实在不是小小的补益。」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绍熙二年二月六日,诏令:「近日阴阳失调,雷电风雪交相发作,朕心怀恐惧、修身自省,实在无暇安宁。深深忧虑各项政事或许有缺失,未能消除。可令侍从、台谏、两省卿监、郎官、馆职各自条列陈述当今政事的缺失,上奏朝廷。」同一天,宰相执政大臣进呈奏事时,留正等人上奏说:「近日还有侍从、台谏因灾异而呈递文字吗?」皇帝说:「只有罗点、陈骙呈上了文字。陈骙想在讲筵之间诵读《洪范政鉴》。」留正上奏说:「这类书不能不看,但不必专门诵读。」胡晋臣上奏说:「希望陛下在处理万机政务之余,时常翻阅这部书。」

六月十六日

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

太祖干德二年,诏有司议定表首原有眉批:「『表首』以上五行与上条重复,可节。」按此眉批宜在后文《拜表仪》第二段(《仪制》七之一四)之上。。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故事,中书章表皆舍人为之,东封后朝廷多庆礼,舍人或领他务,宰臣议择馆(合)[阁]官,得盛度、路振、刘筠、陈越、夏竦、宋绶分撰表奏,仍先奏闻。自后中书表奏或多杂撰。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十九日,礼(部)[仪]院言:「准诏参详太祖、太宗加谥礼毕,百官拜表进名仪式者。伏以庆成乔岳,归美祖宗,虽系孝思,实为吉礼,比之初上庙号谥册,理有不同。按唐朝修八陵及迁懿、献二祖礼毕,并皆称贺。欲望其日礼毕,许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从之。

二年十二月承天节,群臣诣〔合〕门拜表献寿。时以晋国长公主薨,罢会故也。

四年二月十七日二月:原缺,据《长编》卷七五补。,车驾幸汾阴,判天雄军寇准遣官诣行在〔上表〕起居,特命降诏答之。其它州遣官至行在者亦然。

五年闰十月二十四日五年:原缺,按大中祥符惟五年有闰十月,据补。,详定所言:「冬至日,枢密使以下〔诣长〕春殿、百官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今月二十九日,皇〔帝上〕

斋于文德殿,欲望其日并于文德殿门外行拜表之礼。」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命殿中丞、集贤校理宋绶随迎奉圣象使修撰章表。是年丁谓充奉祀制置使,复命绶。七年,王旦充兖州朝修使,命左正言、直集贤院夏竦。天禧元年,王旦兖州太极观奉上宝册,向敏中西京奉安太祖圣容,并命左正言、集贤校理宋绶。干兴元年冯拯充真宗山陵使,天圣元年拯赴西京奉安真宗圣容,并命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嘉佑八年,韩琦充仁宗山陵使,命桂州临桂县令曾炳。治平四年,韩琦充英宗山陵使韩琦:原作「韩王▯音」,据本书礼二九之四七改。,命许州司理参军王汝翼:皆充修撰笺表。

十月二日,元德皇后升祔太宗庙室,百官拜表称贺。九日,群臣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亳州大清宫枯桧复生。

七年正月二十一日, 臣诣东上合门拜表贺亳州灵芝、白鹿。

二月,诏建南京,知应天府马元方请五日拜表,如西京之制,从之。

干兴元年九月十三日,西京留司御史台上言:「当京分司官太子宾客韩援近上表谢迁秩,进奏院以无例通下。欲望自今分司致仕官凡受国恩,皆许上表称谢。」从之。

十一月,诏合门日收臣僚表奏簿记发付承进司封进,仍仰合门据数开拆职位、姓名、奏状事宜,都为一目写录,印书两本,一随表奏入,一令承进司收掌。

译,诏令:「宰臣、执政大臣正应当安置在朕的身边,共同商议治国之道,可是常朝在殿庭之上,不能充分从容地商议。从今以后不定时在内殿引见奏事,希望能借此讲求治国之道,广泛探求民间疾苦,以符合朕的心意。」

嘉定八年四月十一日,奉皇帝御笔:「朕为农事忧虑、盼望降雨,恩泽还未能普及,正在反省自己的过失,希望听到自己的缺失。可令学士院颁降诏书,布告朝廷内外,使群臣都毫无隐瞒地进言,以弥补朕的不足。」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例

【宋会要】

宋朝的制度,每逢正月初一、冬至这两天不受朝贺。至于遇到郡国的重大庆典祥瑞、奉上尊号、举行大礼时,宰臣率领文武群臣,或连同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人,前往东上合门拜呈表章;西京留守则率领留守司的百官,每五天呈递一次起居表。皇帝车驾巡幸在外时,东宫及留守司百官也是每五天呈递一次起居表。

太祖乾德二年,诏令有关部门商议确定表首(此处按原文眉批说明,该处与上文重复,应予删节,眉批应移至后文《拜表仪》第二段之前)。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初一,宰臣率领文武百官、内职、将校以及契丹使者前往合门拜呈表章。按照旧例,中书省的章表都是由舍人撰写的,东封泰山之后朝廷庆典礼仪增多,舍人有的兼领其他职务,宰臣商议选择馆阁官员,选定盛度、路振、刘筠、陈越、夏竦、宋绶分别撰写表奏,仍要先行奏闻。此后中书省的表奏有的便由多人杂乱分撰。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十九日,礼仪院上言:「遵照诏令详细商定太祖、太宗加谥礼毕后,百官拜表进名的仪式。臣等认为,庆祝典礼告成、归功于祖宗,虽然是出于孝思,实际上属于吉礼,与最初上庙号谥册的情形不同。按唐朝修缮八座陵墓以及迁葬懿祖、献祖二陵礼毕之后,都称贺。希望在礼毕当日,允许百官前往东上合门拜表称贺。」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大中祥符二年十二月承天节,群臣前往合门拜表献寿。当时因晋国长公主去世,取消了庆典宴会。

大中祥符四年二月十七日,皇帝车驾巡幸汾阴,判天雄军寇准派遣官员前往行在呈上起居表,皇帝特意下诏答复他。其他州郡派官员到行在的也是如此。

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二十四日,详定所上言:「冬至这天,枢密使以下前往长春殿,百官到东上合门拜表称贺。本月二十九日,皇帝在文德殿斋戒,希望当日一并在文德殿门外举行拜表的礼仪。」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大中祥符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命殿中丞、集贤校理宋绶随同迎奉圣象使一同撰写章表。这一年丁谓充任奉祀制置使,又命宋绶随行。大中祥符七年,王旦充任兖州朝修使,命左正言、直集贤院夏竦随行。天禧元年,王旦到兖州太极观奉上宝册,向敏中到西京奉安太祖圣容,都命左正言、集贤校理宋绶随行。干兴元年,冯拯充任真宗山陵使,天圣元年冯拯前往西京奉安真宗圣容,都命大理评事、馆阁校勘李淑随行。嘉佑八年,韩琦充任仁宗山陵使,命桂州临桂县令曾炳随行。治平四年,韩琦充任英宗山陵使,命许州司理参军王汝翼随行:这些人都是负责撰写笺表的。

十月二日,元德皇后祔葬太宗庙室,百官拜表称贺。九日,群臣前往东上合门拜表称贺亳州大清宫枯柏树复活的祥瑞。

大中祥符七年正月二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二日,以滑州天台埽成,宰臣率百官班崇德殿拜表贺皇帝,又诣内东门拜表贺

皇太后。

嘉佑元年二月二十四日,以圣体康复,宰臣率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五日,诏中书门下罢上表贺老人星见。

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宰臣率文武百官诣东上合门拜表贺克复交趾李干德。

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哲宗即位,未改元。太常寺言:「来年正月朔拜表贺太皇太后权同处分军国事,辽国人使当赴内东门立班称贺。」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礼部尚书韩忠彦等言:「今参详如有祥瑞、边捷,宰臣已下紫宸殿称贺皇帝毕,赴内东门拜表贺太皇太后。」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上表称贺收复荆湖南北路疆土。

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复鄯、廓廓:原作「郭」,据《宋史 徽宗纪》一改。,宰臣百官上表称贺。

四年闰三月二十一日,御端门纳赵怀德降,群臣拜表称贺。

三月三十日,以牂柯、夜郎献纳王江、古州一带地,群臣拜表称贺。

六月十一日,以兴复解池盐宝,宰臣以下拜表称贺。

政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皇帝御文德殿亲行新定皇长子冠礼,方三加冠冕,日有五色及带气、冠气、承气。三月二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奉表称贺。

六月二十一日,以霸州、保〔州〕、淯井监等处纳土,宰臣蔡京已下上表称贺。

六年正月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去年内无断过。

十五日,湖南掘地得金,有类灵芝祥云,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三月十日,以开封尹奏上元之夕狱空,及路不拾遗,

太师蔡京等拜表称贺。

七月十五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破湖北蛮寇黄安俊湖北蛮寇:原作「湖蛮北寇」。按《宋史》卷二一《徽宗纪》三载「沅州黄安后……伏诛」,沅州属荆湖北路,此处「蛮北」二字当互倒,今改。。

十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九鼎成。

十二月三十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讨荡晏州夷贼。

七年二月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三山圣功桥大河澄清。

四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以大理寺拟断天下奏案尽绝,上表称贺。

五月二日,玉清和阳宫奉上后土皇地祇徽号册宝。九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

七月二十三日,太师蔡京等上表称贺工部直舍后地芝草生。

八年五月十三日,太师蔡京等拜表贺讨荡绵、茂州蕃贼。

九月十一日,以上清宝箓宫有鹤踰数千飞繇万岁山,历储祥殿,太师蔡京率百僚拜表称贺。闰九月二十四日,以明堂大飨,夜有鹤十六飞旋应门之上,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十月十八日,以黄锺、太声锺一金▯写而成太声:不可通,疑当作「太簇」,黄锺、太簇均为十二律之一。

译十一日,群臣前往东上合门拜表祝贺亳州出现灵芝、白鹿的祥瑞。

二月,下诏兴建南京,知应天府马元方请求依照西京的制度,每五日呈递一次拜表,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干兴元年九月十三日,西京留司御史台上言:「本京分司官太子宾客韩援近来上表谢恩迁升官秩,进奏院以没有先例为由不予呈报。希望从今以后分司致仕的官员凡是受到国恩的,都允许上表称谢。」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一月,诏令合门收到臣僚表奏后登记入簿册,发交承进司封存呈进,同时命合门根据数目开拆,将职位、姓名、奏状事由,一并汇总登录,印制成两份,一份随表奏一同呈入,一份交承进司收存掌管。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二日,因滑州天台埽修筑完成,宰臣率百官在崇德殿列班拜表祝贺皇帝,又前往内东门拜表祝贺皇太后。

嘉佑元年二月二十四日,因皇帝圣体康复,宰臣率百官前往东上合门拜表称贺。

神宗熙宁四年二月五日,诏令中书门下省停止因老人星出现而上表称贺的惯例。

熙宁十年二月二十五日,宰臣率文武百官前往东上合门拜表祝贺克复交趾、擒获李干德。

元丰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哲宗即位,尚未改元。太常寺上言:「来年正月初一拜表祝贺太皇太后权同处理军国大事,辽国使者应当到内东门列班称贺。」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八日,礼部尚书韩忠彦等人上言:「如今详议,如果遇到祥瑞、边关捷报,宰臣以下在紫宸殿祝贺皇帝完毕后,再前往内东门拜表祝贺太皇太后。」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徽宗崇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宰臣蔡京等人上表祝贺收复荆湖南北路的疆土。

崇宁三年四月二十四日,收复鄯州、廓州,宰臣百官上表称贺。

崇宁四年闰三月二十一日,皇帝在端门接受赵怀德的归降,群臣拜表称贺。

三月三十日,因牂柯、夜郎献纳王江、古州一带的土地,群臣拜表称贺。

六月十一日,因恢复解池盐业生产,宰臣以下拜表称贺。

政和四年二月二十七日,皇帝驾临文德殿亲自举行新定皇长子的冠礼,刚三次加冠冕,天空就出现五色云彩及带气、冠气、承气的祥瑞。三月二日,太师鲁国公蔡京等人奉表称贺。

六月二十一日,因霸州、保州、淯井监等地归附纳土,宰臣蔡京以下上表称贺。

政和六年正月三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称贺去年境内没有判处死刑案件。

十五日,湖南掘地发现金子,形状类似灵芝祥云,太师蔡京等人拜表称贺。

三月十日,因开封尹奏报上元之夜监狱空无一人,以及路不拾遗,太师蔡京等人拜表称贺。

七月十五日,太师蔡京等人拜表祝贺击破湖北蛮寇黄安俊。

十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祝贺九鼎铸成。

十二月三十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祝贺讨平晏州夷族叛贼。

政和七年二月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祝贺三山圣功桥所在的大河水变得澄清。

四月二十八日,太师蔡京等人因大理寺审断的天下奏案全部审结完毕,上表称贺。

五月二日,玉清和阳宫奉上后土皇地祇的徽号册宝。九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称贺。

七月二十三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祝贺工部直舍后面的地方长出灵芝草。

政和八年五月十三日,太师蔡京等人拜表祝贺讨平绵州、茂州的蕃族叛贼。

九月十一日,因上清宝箓宫有仙鹤数千只飞越万岁山,经过储祥殿,太师蔡京率领

,即与君声相合,金▯写造时有黄云若华盖状,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二十六日,以十日上清储祥宫天圣节授戒,有五鹤东来,翔集殿坛,宰臣以下称贺。同日,以广武埽水势湍急,投御书铁符,实时水势顺流,文武百僚称贺。同日,太师蔡京等上表贺宣示千叶仙芝。

二十九日,蔡京等上表贺神霄宫建天宁节道场日,仙鹤翔集神霄殿。

宣和元年三月四日,蔡京等上表称贺安州获商鼎六。

四月十五日,蔡京等拜表称贺破西贼。

五月十二日,宰臣蔡京上表贺讨荡西贼。

三年五月十四日,

宰臣以下拜表贺生擒睦州方贼。

七月七日,以两年并无断过大辟,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等上表称贺。

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太(常)[宰]王黼以下拜表贺收复涿、易二州。

五年四月十二日,以收复燕、云,御文德殿受群臣上表称贺。

二十三日,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抚定燕城。

五月七日,以收复燕山、云中两路,御文德殿受太宰王黼等上表称贺。

七年五月十七日,文武百僚、太宰白时中等以在京神霄宫瑶坛木栾上甘露降木:原作「本」。按木栾乃树名,又称栾花,见《梦溪笔谈 药议》,据改。,上表称贺。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八日,诏:「附近州县率官吏百姓来贺,非惟各有劳费,亦重增感慕。除今月十四日已到行在人许令称贺外,余并行下,无令起发。」以上登极故也。《礼书》注:凡遇大庆典礼,奉上尊号册宝,庆寿,册命皇后、皇太子,修纂祖宗玉牒、宝训、御集等成书,幸太学、秘书省,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于文德殿下。

二年十月七日,诏许令天下列郡依三京月旦故事,率其属拜表。先是,监察御史寇防宣谕江淮四路,每到州军,集官吏以下设香案于鼓角楼下,伏跪受诏。防请以其余州军依三京留司故事,月旦率其属拜表,如宣布诏书之仪,故有是诏。

绍兴九年六月七日,邠州乡贡进士李贡等以新复河南州军,上表称贺,诏令学士院降诏书奖谕。

七月七日,东京父老以复故疆,上表称贺。是日,上临轩引见遣之。先是,耆老以久沦伪地,讴吟思宋,土疆归复,喜若更

生。初,耆老诣东京留司,乞捧表诣阙称贺,降诏令留司接表以进。耆老力请,上留秦桧曰:「父老远来,诚意可嘉,宜令入见。」于是诏表首河南府助教李茂松补右迪功郎,百姓寇璋、曲衮、郝璋、赵善道并补京府助教。内赵善道赐名道。余九十九人并补诸州助教。内进武副尉范逸补承信郎,军人刘青等八十三人并补守阙进义副尉。仍赐逐人常服冠带有差。又诏:「应有似此欲诣行在捧表称贺者,虽忠义可嘉,缘道路劳苦,深可悯念。仰新复诸路留司及帅臣并止令附表前来,仍乞行所属照会。

译百官拜表称贺。闰九月二十四日,因明堂举行大祭,夜间有十六只仙鹤飞旋于应门之上,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十月十八日,因铸造黄钟、太簇钟时,一金炉浇铸而成,恰与君声相合,金炉浇铸时又有黄云呈华盖状出现,蔡京以下拜表称贺。

二十六日,因十日上清储祥宫在天宁节授戒之时,有五只仙鹤从东方飞来,盘旋聚集在殿坛之上,宰臣以下称贺。同日,因广武埽水势湍急,投下皇帝御书的铁符后,水势立即顺流而下,文武百官称贺。同日,太师蔡京等人上表祝贺展示千叶仙芝。

二十九日,蔡京等人上表祝贺神霄宫建造天宁节道场之日,仙鹤飞集于神霄殿。

宣和元年三月四日,蔡京等人上表称贺安州获得商代铜鼎六件。

四月十五日,蔡京等人拜表称贺击破西夏叛贼。

五月十二日,宰臣蔡京上表祝贺讨平西夏叛贼。

宣和三年五月十四日,宰臣以下拜表祝贺生擒睦州方腊叛贼。

七月七日,因两年内都没有判处死刑案件,太宰兼门下侍郎王黼等人上表称贺。

宣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太宰王黼以下拜表祝贺收复涿州、易州二州。

宣和五年四月十二日,因收复燕京、云中,皇帝驾临文德殿接受群臣上表称贺。

二十三日,太宰王黼等人上表称贺安抚平定燕城。

五月七日,因收复燕山、云中两路,皇帝驾临文德殿接受太宰王黼等人上表称贺。

宣和七年五月十七日,文武百官、太宰白时中等人因京城神霄宫瑶坛的木栾树上降下甘露,上表称贺。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十八日,诏令:「附近州县率领官吏百姓前来称贺,不但各自要花费劳力钱财,也更加增添朕的感念愧疚。除本月十四日已经到达行在的人允许称贺外,其余的一律下发命令,不许再来。」这是因为皇帝登极的缘故。《礼书》注:凡是遇到重大庆典、举行大礼,奉上尊号册宝、庆祝寿辰、册立皇后皇太子、修纂祖宗玉牒宝训御集等书籍完成、驾临太学秘书省时,宰臣率文武百官在文德殿下拜表。

建炎二年十月七日,诏令允许天下各郡依照三京每月初一拜表的旧例,各自率所属官员拜表。此前,监察御史寇防宣谕江淮四路时,每到一处州军,就召集官吏在鼓角楼下设立香案,跪伏接受诏书。寇防请求让其余的州军依照三京留司的旧例,每月初一率所属官员拜表,如同宣布诏书一样的仪式,所以有此诏令。

绍兴九年六月七日,邠州乡贡进士李贡等人因新近收复河南州军,上表称贺,诏令学士院颁降诏书加以奖谕。

七月七日,东京父老因收复故土疆域,上表称贺。这一天,皇帝亲临殿前接见并遣送他们回去。此前,父老们因长期沦陷于金人统治之地,日夜思念宋朝,如今疆土收复,欣喜若同重生一般。起初,父老们前往东京留司,请求捧着表章到朝廷称贺,皇帝下诏令留司接受表章代为呈递。父老们再三请求,皇帝挽留秦桧说:「父老远道而来,诚意可嘉,应当让他们入见。」于是诏令表首河南府助教李茂松补授右迪功郎,百姓寇璋、曲衮、郝璋、赵善道都补授京府助教。其中赵善道赐名为道。其余九十九人都补授诸州助教。其中进武副尉范逸补授承信郎,军人刘青等八十三人都补授守阙进义副尉。并且分别赐给各人常服冠带。又下诏说:「凡是有像这样想到行在捧表称贺的人,虽然忠义之心可嘉,但因路途劳苦,实在令人怜念。凡新收复各路的留司及主帅,

」

十二年闰四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仪制令节文,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主管茶事、提点坑冶铸钱官(司)[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今来皇后受册毕,系大庆典礼,欲令进奏院遵依上条,遍牒施行。」从之。

十二月二日,以是月朔太阳交食,阴云不见,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自后日食阴云不见,皆拜表贺。至二十八年,诏毋得称贺。

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以腊雪应时,率百僚于文德殿拜表称贺。自后雪降应时,并拜表称贺。至三十年冬雪,以显仁皇后丧制,诏特免称贺。隆兴元年以后,并依例拜表称贺。

十四年二月九日,赐近臣喜雪御宴于尚书省。自是每岁遇雪,即赐之,宰执率赴坐官诣文德殿拜表称谢。十八日,上幸太学。越三日,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

十月二十七日,上幸

秘书省。越三日,宰臣率百僚赴文德殿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诏进读《孟子》终篇。越三日,赐讲读官御筵于皇城司。侍读秦 等翌日上表称谢。十八年四月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检照《国朝会要》,淳化五年十二月一日司天监言:其日当食,云阴不见,占与不食同,宰臣奉表称贺,诏付史馆。今据太史局申:契勘四月一日太阳当食,其日自平明苍黑云,时时有雨,至申时一刻复云色遮映,并不见亏食。依经,即同不食。除已拜表称贺外,合行宣付史馆。」诏依。

二十年五月九日,玉牒所进《中兴圣统》毕,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诏进讲《尚书》终篇,特召宰执听讲。进读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进讲《周易》终篇。越二日,赐御筵于秘书省,秦桧等各上表称谢。

二十五年五月五日,以太庙殿庭生芝草,宰臣率百僚(请)[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二十六年十月九日,实录院进呈《皇太后回銮事实》,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诏经筵进读《三朝宝训》终篇。越二日,赐讲读并修注官以下御筵于皇城司,侍读王师心等上表称谢。二十八年三月一日,诏:「日月薄食,皆上穹垂戒,有司乃以阴雨不见,欲集班表贺,甚非朕寅畏天戒之意。其令百官毋得称贺。」

二十八年三月八日,以国史日历所进呈《神宗皇帝宝

训》毕,宰臣率百僚拜表称贺。时玉牒所同日上《三祖仙源积庆图》,亦拜表。

十一月十六日,上以亲制《损斋记》赐百官。是日,宰臣以下诣文德殿拜表称谢。

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学录刘甄夫、武学正叶怀忠等恭以皇太后圣寿八十,率两学诸生拜表称贺。

译都只令他们附带表章前来即可,仍要行文所属机构予以照会知晓。」

绍兴十二年闰四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查照绍兴仪制令的条文,凡遇重大庆典、大礼,发运使、监司官、提举官、主管茶事官、提点坑冶铸钱官(同上)、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上),都要奉表祝贺。如今皇后受册完毕,属于重大庆典,希望令进奏院依照上述条文,遍行下达施行。」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十二月二日,因本月初一发生日食、天阴未能看见,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此后凡遇日食因阴云未见的,都要拜表称贺。到绍兴二十八年,诏令不必再称贺。

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因腊月降雪应时而至,率百官在文德殿拜表称贺。此后凡是降雪应时的,都要拜表称贺。到绍兴三十年冬天降雪时,因显仁皇后丧期未满,诏令特免称贺。隆兴元年以后,仍旧依例拜表称贺。

绍兴十四年二月九日,赐近臣在尚书省举行喜雪御宴。此后每年遇到降雪,都要赐宴,宰执率领在座官员到文德殿拜表称谢。十八日,皇帝驾临太学。过了三天,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

十月二十七日,皇帝驾临秘书省。过了三天,宰臣率百官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贺。《中兴礼书》记载:绍兴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诏令进读《孟子》读完全篇。过了三天,赐讲读官在皇城司举行御宴。侍读秦桧等人次日上表称谢。绍兴十八年四月六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查照《国朝会要》记载,淳化五年十二月一日司天监上言:那天应当发生日食,因云阴未能看见,占卜的结果与未发生日食相同,宰臣奉表称贺,诏令交付史馆。如今据太史局申报:查勘四月一日太阳应当发生日食,那天从天亮起天色便苍黑阴云,时常有雨,到申时一刻又有云彩遮蔽,始终没有看见亏食。依照旧例,这就等同于没有发生日食。除已经拜表称贺外,应当交付史馆记录。」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绍兴二十年五月九日,玉牒所进呈《中兴圣统》完毕,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中兴礼书》记载:绍兴二十三年十一月七日,诏令进讲《尚书》读完全篇,特意召宰执大臣前来听讲。进读完毕,太师秦桧以下称贺。绍兴二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诏令进讲《周易》读完全篇。过了两天,在秘书省赐御宴,秦桧等人各自上表称谢。

绍兴二十五年五月五日,因太庙殿庭中长出灵芝草,宰臣率百官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贺。

绍兴二十六年十月九日,实录院进呈《皇太后回銮事实》,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中兴礼书》记载:绍兴二十七年十月十六日,诏令经筵进读《三朝宝训》读完全篇。过了两天,赐讲读官及修注官以下在皇城司举行御宴,侍读王师心等人上表称谢。绍兴二十八年三月一日,诏令:「日食月食,都是上天垂示的警戒,有关部门却因阴雨未能看见,就要聚集列班上表庆贺,这很不符合朕敬畏天戒的本意。命令百官不得再称贺。」

绍兴二十八年三月八日,因国史日历所进呈《神宗皇帝宝训》完毕,宰臣率百官拜表称贺。当时玉牒所同一天进呈《三祖仙源积庆图》,也一并拜表。

十一月十六日,皇帝将亲自撰写的《损斋记》赐给百官。这一天,宰臣以下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谢。

十二月二十一日,太学录刘甄夫、武学正叶怀忠等人因恭逢皇太后八十圣寿,率领太学、武学两学的学生拜表称贺。随

继以临安府耆老全诚富亦率乡老进表称贺。《中兴礼书》: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普等言:「勘会今来车驾巡幸,行宫官僚遇旦望欲乞于和宁门外望行在拜慰表。所有表文,令礼部修撰。拜表讫,付进奏院入递投进。」诏依。十二月八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依绍兴七年车驾巡幸礼例,行宫官僚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今来车驾巡幸视师,缘在恭文顺德仁孝皇帝服制之内,依已降指挥,行宫官僚遇旦望日,于和宁门外望行在拜慰表。所有五日一拜常参起居表,欲乞权免。其旦望日如值雨雪或地面沾湿,欲乞免拜表,其表文入递投进。」诏依。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赦:「今来登宝位,除监司、郡守及在外侍从官以上许上表称贺外,余令有司毋得辄受。」

十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言:「会庆节在钦宗皇帝服制内,欲免上寿,文武百官赴文德殿拜表称贺。」诏从之。

十一月三日,诏:「今月八日冬至,已降指挥,宰臣率文武百僚拜表称贺。是日拜表,从驾文武百僚许入出丽正门、和宁门。今后遇驾出拜表准此。」

孝

宗隆兴元年十一月三日,为立皇后,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表称贺,次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二年正月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文德殿发皇后册宝,穆清殿皇后受册宝讫,宰臣、文武百僚赴德寿宫拜表笺称贺。」从之。

闰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今后合立班处,如宰臣请假,依在京旧制,移亲王一员过东璧押班。遇拜表,令执政官一员转表。」《中兴礼书》:干道元年六月四日,尚书省言:「皇嫡孙降诞,宰执率文武百僚于六月五日诣文德殿拜表称贺,次诣德寿宫拜表称贺。」

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御笔手诏,皇子立为皇太子。检准绍兴仪制令,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司)[主]管茶事、提举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今来册皇太子,系大庆典礼,本部乞(休)[依]上件令,候皇太子受册毕,

译后临安府耆老全诚富也率领乡里父老进表称贺。《中兴礼书》记载: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太常少卿王普等人上言:「查勘如今车驾巡幸在外,行宫官僚遇到每月初一、十五时,希望能在和宁门外遥望行在拜呈慰问表。所拟呈递的表文,命礼部负责撰写。拜表完毕,交付进奏院经驿递呈进。」皇帝下诏依从此议。十二月八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查勘依照绍兴七年车驾巡幸的礼例,行宫官僚每五天呈递一次常参起居表。如今车驾巡幸视察军情,因正当恭文顺德仁孝皇帝的服丧期内,依照已颁降的指挥,行宫官僚遇每月初一、十五,在和宁门外遥望行在拜呈慰问表。所以每五日呈递一次常参起居表的做法,希望暂且免除。每月初一、十五如果遇到雨雪或者地面潮湿,希望能免除拜表,其表文直接交驿递呈进。」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三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元。大赦诏书中说:「如今登临皇位,除监司、郡守以及在外的侍从官以上允许上表称贺外,其余一律令有关部门不得接受。」

十月二十二日,礼部太常寺上言:「会庆节正当钦宗皇帝服丧期内,应当免去上寿之礼,文武百官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贺。」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十一月三日,诏令:「本月八日冬至,已经颁降指挥,宰臣率文武百官拜表称贺。这天拜表时,随驾的文武百官允许出入丽正门、和宁门。今后凡遇皇帝出行拜表,依此办理。」

孝宗隆兴元年十一月三日,因册立皇后,文武百官前往德寿宫拜表称贺,接着又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贺。

隆兴二年正月十六日,礼部太常寺上言:「文德殿颁发册立皇后的册宝,在穆清殿皇后接受册宝完毕后,宰臣、文武百官前往德寿宫拜表笺称贺。」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闰十一月二十九日,诏令:「从今以后凡应当列班的地方,如果宰臣请假,依照在京城时的旧制,移请亲王一员越过东璧代为押班。遇到拜表时,命执政官一员代为转呈表文。」《中兴礼书》记载:干道元年六月四日,尚书省上言:「皇嫡孙诞生,宰执率文武百官于六月五日前往文德殿拜表称贺,接着又前往德寿宫拜表称贺。」

干道元年八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上言:「已经颁降御笔手诏,立皇子为皇太子。查照绍兴仪制令,凡遇重大庆典、大礼,发运使、监司官、提举官、主管茶事官、提举坑冶铸钱官(同上)、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上),都要奉表祝贺。如今册立皇太子,属于重大庆典,本部请求依照上述条令,等到皇太子受册完毕后……

令发运、监司、诸州长吏等奉表贺皇帝,并贺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候令降指挥下日,令进奏院遍牒施行。」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言:「已降指挥,皇太子受册毕,文武百僚拜表称贺,今照政和五年皇太子受册毕称贺典礼改正。今照得政和五年典礼该载皇太子受册于庭,礼毕,太师鲁公蔡京率百官称贺,并如故事。寻检照至道元年故事,册皇太子毕,文武百僚即行称贺之礼。其日文武百僚并横行立定,班首致词称贺,侍中承旨宣答。所有今来皇太子受册毕,欲乞依上件典礼

译下令让发运使、监司、各州长吏等上表祝贺皇帝,并祝贺光尧寿圣太上皇帝。等到命令下达之日,让进奏院遍行牒文施行。皇帝准奏。

九月二十八日,太常寺上言:已经下达指挥,皇太子受册完毕后,文武百官上表称贺,如今按照政和五年皇太子受册完毕称贺的典礼加以改正。如今查得政和五年典礼记载,皇太子在庭中受册,礼毕,太师鲁国公蔡京率领百官称贺,都依照旧例。随即查照至道元年的旧例,册立皇太子完毕后,文武百官随即行称贺之礼。当日文武百官都横列排班站定,班首致辞称贺,侍中承旨宣读答辞。如今此次皇太子受册完毕,请求依照上述典礼施行。

称贺。其称贺仪范,并乞从御史台、合门、太常寺一就于行册礼仪内修定,申请施行。所有德寿宫拜表笺称贺,乞依已降指挥。其拜笺贺皇后,缘典故未有该载,今检照昨中宫受册并进降制立皇太子礼制进:疑当作「近」。,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皇帝,及移班拜笺称贺皇后。缘将来皇帝行册礼毕,文武百僚就大庆殿称贺,更不拜表,所有拜笺贺皇后,今欲乞比附前项礼例,俟行册礼并称贺班退,换常服,诣内东门拜笺贺皇后。」从之。

二年七月五日,太常寺言:「进呈安奉《三朝帝纪》、《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圣政》礼毕,执政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次诣德寿宫拜表称贺。」诏从之。

四年八月二十八日,四方馆言:「进奏院缴申到任臣僚九月旦表,内武功大夫、达州刺史、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郭刚、武功大夫、建康府驻札御前诸军副都统制张荣,契勘逐官官职并未应合上表章格法,进奏院称逐官职事系比将副以上,今来本馆未敢缴进。」诏令从都统制、副都统制,并与收接投进。

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礼部太常寺言:「检准绍兴仪制令节文,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举、(司)[主]管茶(军)[事]、提点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三泉知县同。奉表贺。所有今来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寿圣明慈太上皇后加上尊号册宝礼毕,系大庆典礼,合依上条施行。欲乞候今降指挥下日,令进奏院遵依,遍牒

施行。」从之。

七年五月七日,合门言:「将来皇太子受册礼毕,宰执率文武百僚常服诣德寿宫拜表称贺光尧寿圣宪天体道太上皇帝,次移班稍东,拜笺称贺寿圣明慈太上皇后。」从之。

二十三日,上御大庆殿,行皇太子册礼。同日,文武百僚赴德寿宫拜表笺称贺。

淳熙二年三月六日,宰臣、侍从、两省、台谏等为观太上皇帝宸翰并御制跋语,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十月十一日,诏冬至百官朝贺拜表,为行奉上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典礼,权免一次。其合诣德寿宫拜表称贺,用前一日。

二十七日,临安府耆老以太上皇帝庆寿,乞诣登闻检院进表称贺。从之。

十一月十六日,太学、武学、府学进士以太上皇帝庆寿,诣登闻检院进表称贺。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帝庆寿如之。

十二月五日,以加上太(皇)[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册宝,执政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十二年十二月四日加上同。

十七日,以行太上皇帝庆寿礼毕,执政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笺称贺太上皇后,次诣文德殿拜表。十年十二月十六日太上皇后庆寿、十一年正月四日太上皇帝庆寿同。

四年二月五日,执政言:「车驾幸学,合拜表称贺。

译下排定班次站立。太上皇帝就座后,殿下禁卫问候起居如同平常礼仪,以等候皇帝升殿;宰相执政官及文武百官朝见问候太上皇帝起居,都依照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已经颁降的仪注指挥施行。查核来年正旦文武百官赶赴文德殿拜进表文之事,所有赶赴拜表的官员以及承办事务的人员出入宫门,请求依照此前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经颁降的指挥,从丽正门进入,从和宁门出去,径直前往德寿宫排列班次。皇帝下诏准许。

七年二月十六日,下诏:遇到百官称贺拜进表文等仪式时,如果皇太子已经在宫中举行过相应的礼仪,就免去他赶赴排班的仪式。

【章奏】

关于章奏的条例规定。

太宗雍熙二年二月一日,下诏说:朝廷选拔任用贤能之人,分别担当各种职任,必须依靠大家共同协作,以不辜负忧勤的期望。以往一同任职的同僚,大多不联名书写奏疏。从今以后都必须联名书写,永远作为定制。如果按规定不适宜联名上奏的,则听凭其自行处理。如果事情情由已经明显,而同僚固执己见、不肯联名上奏的,应当予以查究审问。在此之前,皇帝看到各路转运使、副使,知州、通判上奏时有不联名书写的情况,于是颁下这道诏令。

淳化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诏:凡是朝廷内外呈上的书疏以及当面奏事、获得皇帝批准的事项,都必须下达中书省、枢密院、三司,让他们对此事进行申报复核,然后才能颁布施行,并把这作为固定的制度。

二年六月十一日,下诏:凡是奏状中有差错的,银台司

州郡监司亦当上表。」诏免。

十五日,诏:「三月九日进呈《徽宗皇帝实录》,免拜表。」

五年九月二十五日,以车驾幸秘书省,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

七年五月六日,以进读《三

朝宝训》终篇,赐御筵于秘书省。翌日,宰臣率经筵官诣文德殿拜表称谢。八年五月五日《真宗正说》终篇,十一年十一月一日《周易》终篇,十三年五月六日《陆贽奏议》终篇同。

八年十月十四日,宰臣王淮等言:「监司、帅守等谢上表之类,自祖宗时至绍兴间皆报行,不特欲四方知其到官之日,是亦使人留意文字之端也。近岁偶废。今后欲择稍佳者报行,而去其不文者。」上曰:「不文在彼,皆与报行。」

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以冬至,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及德寿宫拜表称贺。十年亦如之,以免朝贺,故拜表。

十年七月十三日,上以旱暵避殿减膳。至二十三日,宰臣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诣)[请]御正殿,未允;再上表,从之。

十四年七月十一日,上以旱暵避殿减膳。至八月一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奏请御正殿,未允;再上表,从之,用初五日。

十月十二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拜表奏请皇帝还内听政,凡五上表,从之。

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检照国朝典礼,谅阴内遇大礼毕御殿, 臣称贺。缘祖宗朝以日易月,山陵后 臣并纯吉服,礼毕称贺,于事为宜。今来皇帝见服衣素, 臣未纯吉,将来明堂礼毕,合依绍兴三十一年典礼免称贺外,其群臣拜表乞取旨。」诏并免。九月五日,又诏外路帅臣、监司、州军等称贺上表并权免。

九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检会国朝典礼,

元佑元年十二月八日兴龙节,群臣及辽使诣东上合门拜表称贺,罢上寿赐宴。其将来会庆节上寿,文武百僚拜表称贺,合取旨。」诏免贺,止就东上合门拜表起居。

十六年七月五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请以九月四日为重明节,凡三表,从之。

十二月八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自十二月十八日民间开乐。乞于是日以后从朝廷定日,宰执率文武百僚先诣东上合门拜表,请皇帝自来年正月一日奉上尊号册宝举乐。同日,诣重华宫拜表,请至尊寿皇圣帝听乐受册。」从之。

十二月,礼部太常寺言:「检准淳熙仪制令,诸大庆、大礼,发运、监司官、提点坑冶铸钱官同。诸州长吏奉表贺。来年正月十九日,皇后受册,系大庆典礼,合依上条施行。」从之。

二十日,右丞相留正率文武百僚诣东上合门拜表,恭请皇帝自来年正月一日因奉上尊号册宝举乐。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拜表仪

拜表仪

【宋会要】

国朝之制,每正、冬不受朝。

译应会同都进奏院,命令原报送处查核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向朝廷报告。十七日,又下诏:都进奏院检查各州府军监递交来的奏状,其中如果有涂改、脱漏、错误、涂抹修补而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地方,送交银台司,命令本院依照先前的诏令施行处理。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下诏说:国家的政务极为繁多,本应先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旧有的典章制度都还完备存在,必须向政府机构请示查询。近来朝廷内外的官吏不遵守规章制度,凡有施行的事项,大多声称是特别奉承圣旨办理的。但门下省、中书省既没有正式颁降诏书文字,法令条文中也没有相应依据,一旦出现违背抵触之事,就无从辨明是非。从今以后,各部门凡有施行的事务,不得随意声称是奉圣旨办理,违反者予以治罪。

至道元年三月十四日,下诏命令各路转运司指挥所辖的幕职官、州县官等,凡是有关公私利益、按旧例尚未加以改正的事项,都应当详细分析筹划,用密封的文书通过驿递上奏。如果能够兴利除弊、提出较多有益建议的,应当予以升迁奖励,并委托舍人院详加审查,判定其是否可行,然后送交中书省施行。

真宗(咸平三年十一月壬午日,下诏举行转对制度。那些尚不需要依次奏对的官员,也允许他们呈上章疏奏事。十二月壬子日,下诏规定转对的章疏另外抄录一份留存宫中。)咸平四年正月十一日,下诏:凡内外官员呈上密封奏事的,委托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详细审定后奏报。

六月二日,命知制诰梁颢、薛映共同详细审定天下呈报

及郡国大庆瑞、奉上尊号、请行大礼,宰臣率文武群臣或并内诸司使、三班、诸军将校、蕃夷酋长、僧道、耆老等诣东上合门拜表。其日班定,知名表官奉表案,于班前跪取表授于宰臣讫,退;次合门使进前,宰臣跪授表于合门使,乃由通进司奏御。其降批答者亦拜受于合门,如降御札之仪。若所请不允,则不舞蹈。获可奏者,又奉表称谢。凡拜表,若其三应横

行或当朝者,其并拜表讫,再立拜。正、冬赐茶酒。正、冬,枢密使率内职庭臣拜表于长春殿门外,亦合门使受之。西京留守率留守司百官五日一上表起居。质明集长寿寺立班,置表于案,再拜以遣。其春秋赐服及大庆瑞亦如之。或令分司官赍诣行在,或止附奏。南京、北京留守司约用此制。车驾巡幸。东宫、留守司百官每五日一上表起居。并集大相国寺,又遣朝臣奉表一员,贡香药一员,贺礼毕一员,请还京一员。若非次庆贺,群臣皆集留守公府;若有宣谕,即望行(闻)[阙]再拜,余如西京。

太祖干德二年六月二十日,诏有司议定表首。太常礼院言:「仆射,南省官,品第二,太子三师官品第一,品位虽高,而南省上台为重南:原作「司」,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合以仆射充首。如论一品高于二品,专次品秩为定,则诸行侍郎品第四,列于诸司三品卿监之上,固不可以品序为准。按唐(正)[贞]元六年诏,每有庆贺及诸上表,并合上公为首;如三公阙,以令仆行之,中书、门下列贡章表。又仪制令:宫臣于太子称臣,百官自称名。则仆射是百僚师长,非(司)[同]宫臣之例。」事下御史台、主部名表郎官议「主部」句疑有误。,共上奏曰:「仆射为中台之师长,(官)[宫]师乃东朝之师傅。况仆射自唐武德以来,是正宰相之任,位望崇重,礼秩有殊。今若以(言)[宫]僚统率上台,恐未为允。」

又诏令百官集议,翰林学士承旨陶谷等议曰:「按唐制,上台、东宫并是廷臣,当时以左右仆射、侍中、中书令为正宰

相,(正)[贞]观末带同中书门下三品者方为宰相。又(正)[贞]观中太子太师长孙无忌、太子太傅房玄龄、太子太保萧瑀并免师傅之任,许之,以萧瑀同中书门下三品。东宫三师之为重,明矣。马周为中书令,兼左庶子。高宗显庆中,以中书令来济为太子宾客,崔敦礼为太子少师。当时仆射为正宰相,犹居少师之下。今仆射既非宰臣,合在太子三师之下在:原作「任」,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理固不疑。若以宫僚非廷臣「宫」原作「官」,「廷」原作「庭」,并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即宰相岂当兼领 今若先二品而后一品,升后列而退前班,紊其等威,事恐非顺。

译的奏牍。此前曾下诏命令朝廷内外的臣僚上呈奏章,各自陈述有益于时政的建议,此时命梁颢等人详加审定后奏报。

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梁周翰上奏说:今后凡是稍微涉及机密的事务,请求先下达本院,拟具诏令草稿进呈,由皇帝裁定是否可行,此后不再交给中书省的本房处理。于是下诏:凡是中书省要调取查阅诏令草本的,都必须先用密封文书送交中书省详加审阅,确定后再誊写进呈。

景德三年六月十八日,知制诰朱巽上奏说:朝廷的命令不应当屡次更改。凡是需要陈述利弊、变更法度制度的事项,请先委托有关部门讨论其是否可行。如果是可以长久施行的就予以施行,不可行的就予以停止。如果不辨别是非,一概加以颁布,恐怕会失去审慎为政之道。皇帝对宰相大臣说:这番话很懂得治国的要领,你们要牢记。而且事情有可行与不可行之分,执政大臣应当畅所欲言,不应有所隐瞒。

十一月二十一日,下诏:每次宣布下达给各路商议核查的公事,大多被拖延搁置,不能及时办结,以致屡次催促。况且法律条文明确禁止拖延延误诏令。应当晓谕转运使予以告示:从今以后,凡是接受宣布下达的事务,都必须在当日内予以施行,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如果是另外需要核实查问、确实无法在期限内完成的,也必须在期限届满之日说明缘由、奏请皇帝裁定。如果仍敢像以前那样拖延延误,官吏都应当予以查究弹劾,依法治罪。同时委托中书省、门下省、枢密院设立簿册加以督察管理。

四年六月,下诏:臣僚

请以太子三师为表首。」

翰林学士窦仪等议曰:「今详东宫三师为表首,讨论无证,左右仆射援引制敕,合为表首者,其事有六。谨按《周官》先叙六官,又准《六典》尚书为百官之本。今自一品至六品常参官每班以尚书省官为首,则仆射合为表首,一也。又按《唐会要》及《礼阁新仪》,(正)[贞]元中御史台奏,每有庆贺及须上表,并令上公行之;如无上公,即尚书令仆已下行之。其嗣王合随宗正;若有班位,合依王品。此则嗣王虽一品,不得为表首,二也。又据故事,仆射位次三公,则仆射合为表首,三也。又准故事,仆射是百僚师长,即无东宫一品为师长之文,是知上台表章,仆射当为首,四也。又准晋天福二年敕节文,今后凡有谢贺上表,并令上公行之;如三公阙,以令仆行之。则上台表章,仆射当为首,五也。又立班之制,卑者先入后出,尊者后入先出。见东宫一

品立定,仆射乃入;仆射既退,而省班退后,东宫一品方出,即轻重先后之礼较然可知。则仆射合为表首,六也。今御史台检讨有凭,事理甚允,议者或引百僚起居之日,宰相偶不押班,东宫一品在前,不可却通仆射。臣等答曰:必合通前立之者,则两省官班在前;如通最在前班,必求宰相之次为首,则非上台仆射而谁 又曰:一品为尊,二品为次。臣等答曰:班秩之内,轻重是分。或有自四品入三品为黜官,丞郎入卿监是也;从四品入五品为进秩,少卿入郎中是也;四品在三品之上,诸行侍郎于卿监是也;七品八品在杂五品之上,殿中侍御史、补阙、拾遗、监察于三丞五博是也。若不以省台轻重次第相准,居此官者肯以品为定乎 又大凡尊卑各有伦等,虽系君臣之际,可论父子之间。上台则君父之官也,东宫则君子之官也。若或品位殊邈,亦可尊卑各申;其如台仪轻重不同,实恐统摄不得。假若轻重虽等,亦须推奖上台。议者又曰:新定合班,最可为准。臣等答曰:近敕合班之位,仆射与东宫三师不曾改移。上件所引故实敕文,当时与今无异,此乃仍旧,不是新条。又议者曰:仆射轻重不同往日。臣等答曰:此官崇重,仪亚三公仪:原作「议」,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上事旧规,典册见在。公参之礼,立朝之仪,见令可知,何曾损减 又议者曰:假如百僚同书一状,必须依次书名。臣等答曰:此议只为表章,独以一人结为衔首;且云『文武百

僚臣某等言』,则是总统文武众官。见有正衙重官,太子宫臣难以为首难:原作「虽」,据《皇朝文鉴》卷一○五改。。若援引依次连书,实又与此不同。又议者云:表首之人近亦曾有三少。臣等答曰:今为在朝见有仆射,表首难定宫臣。

译呈上章疏,如果涉及机密事宜、刑狱案件、紧急公事的,都命令用密封的形式上奏。当时皇帝看到殿中丞、知开封府司录王谏奏报审讯长垣知县一案,有朝臣请求移交其他官署审理,而这份奏疏没有采用密封形式,于是订立条例加以约束。

七月十八日,知制诰周起上奏说:各部门裁定公事时,希望命令他们明确列出所依据的格式、律令、条例,据以上奏。如果事理不明确、没有条文可以援引的,都必须逐项分析事情原委,详细提出折衷合理的处理办法,请皇帝裁定,不得自己模棱两可、拖延搁置、不予处理。如果有挟带私情办事的,希望允许他人加以告发论罪,从重依朝廷法典治罪。如果只是出于畏惧回避而不作为的,也酌情予以责罚。皇帝准许。

九月,下诏:外任官司的臣僚上呈密封、普通封装的奏状,都命令简要摘录事情要点,粘贴在奏状前面。其封皮以及内里所附的单子上,也要再简略书写粘贴事情要点,加盖印章后,才能交付驿递传送。事情涉及机密的,封皮上就不再书写粘贴摘要。违反规定的,由银台司、都进奏院检举弹劾,上报朝廷。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九日,下诏:边境奏报中涉及机密事宜的,近来大多没有采用密封形式,颇有违审慎周密之道。从今以后都必须采用密封形式上奏。

十八日,下诏:朝廷内外的表章文字中如果提到"玉皇"字样,都必须按平阙之制处理。有关黄帝的典故,除非是关于圣祖、圣祖母的文字,不得随意引用。

二年五月九日,三司度支判官曹

历朝典据分明,都来不取,近或重轻颠倒,却引为凭。脱或不论官曹,不取闲剧,不以近尊为重,但只据品而言,则上来班位及于资品,以至仆射出入,今后并各改更。若变旧章,于时何益 臣等今请依唐(正)[贞]元、晋天福故事,以仆射为表首。」从之。

太宗太平兴国元年三月,太常博士、通判河南府张佖上言:「伏见西京莅事分司官五日一拜起居表,并集于长寿寺佛殿东南。欲望自今凡西京拜表,并于皇城内正殿前列班。」奏入不报。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二日,车驾北巡。诏都官郎中、直史馆刘蒙叟留京师知宫中名表。

景德三年正月朔,宰臣率文武百官、内职、将校、契丹使诣合拜表称贺。旧制,诸军将校与枢密使、内诸司使、副使以下诣长春殿拜表。是岁以戎使在列,故悉就文武班焉。

四年正月二十一日,车驾朝陵,诏著作佐郎、直史馆陈越掌留司名表。

大中祥符六年十一月四日,诏:「自今朝会拜表及听御札批答,如集僧道士众,其应缘起居军员并令立班缘:疑误。。」

七年十一月二日,诏:「西京自今行香拜表,并以知府为班首。」先是,左谏议大夫陈象舆权西京留守司,御史台赵湘以郎中知留府。象舆自以位居湘右,每

行香拜表,辄倨慢不礼,使左右掖而进。上封者言之,故改授象舆分司,而有是命。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一日,仁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请内东门拜表差都知一员跪受传进,从之。

孝宗干道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来年正旦大朝会已降指挥权罢,欲乞是日宰执率文武百僚诣文德殿拜表称贺。其从驾官以俟从驾诣德寿宫;不系从驾官拜表讫,先诣德寿宫门外俟迎驾起居。俟皇帝诣德寿宫大次降辇次,报宰执并文武百僚诣德寿宫殿下立班定。太上皇帝即御座,殿下禁卫起居如常仪,以俟皇帝升殿;并宰执、文武百僚朝见起居太上皇帝,并如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十一日已降仪注指挥施行。勘会来年正旦文武百僚趁赴文德殿拜表,所有趁赴拜表官并应奉人入出门户,欲乞(休)[依]昨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已降指挥,入丽正门,出和宁门,径赴德寿宫立班。」诏从之。

七年二月十六日,诏:「遇百僚称贺拜表等,皇太子已行宫中之礼,与免趁赴立班。」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七 章 奏

章奏

【宋会要】

章奏条贯。

太宗雍熙二年二月一日,诏曰:「朝廷选用贤能,分膺事任,必资公共,以副忧勤。向者联事同僚,多不连书奏牍。自今并须同书,永为定式。其不合连奏者听之。如事状显然,而同官固执,不共连奏者,当行勘鞫。」先是,帝览诸路转运使副、知州、通判有不连书者,乃下是诏。

译谷上奏说:朝廷内外群臣上呈密封奏疏的人很多,大多致力于更改已颁行的诏令指挥,徒然造成纷扰。希望从今以后,凡是谈论钱粮财赋的,先查核三司前后所编纂的敕令;议论刑罚案件名目的,援引律令格式、《刑统》、诏令条文;论述户口赋税的,必须依据农田水利方面的诏令;制定各种制度的,都依照典章礼仪旧例。各自在章疏中明确说明此前是否已有相关诏令条贯;如果已经有相关条贯的,就明确说明虽然某年已有敕令,但如今认为并不适宜施行,这样才允许予以受理转呈。皇帝准许。

四年七月十三日,下诏:中书省、枢密院除了负责查核办理皇亲恩例的事务外,从今以后凡是进呈奏折草稿,都必须由臣僚亲自密封,朕将当面拆封,随即降下处理意见。当时皇亲加恩的制书尚未正式颁下,却已有人传出消息知晓此事。皇帝担心内廷侍从提前得知,于是只命令先呈上名单,交付学士院草拟制书,第二天才呈上复核的状文,又颁下了这道诏令。

十月,下诏:各部门所奏报的公事,都必须由同官共同商议,不得各自坚持不同意见。这是因为当时朝廷颁行诏令之后,常常又有更改的缘故。

七年六月一日,下诏中书省的表疏文书中不得直接指称黄帝的名号。按照旧例,如果经典旧文中确实无法回避提及,就用平阙、空格的方式处理。

十一月三日,礼仪院请求从今以后,朝廷内外所呈上的表疏中,不得连用"玉皇"这一圣号字样,比如"执符""御历"一类的说法也应避免。皇帝准许。

八

淳化元年十二月十八日,诏中外所上书疏及面奏事制可者,并须下中书、枢密院、三司,以其事申覆,然后颁行,着为定制。

二年六月十一日,诏:「应奏状有差错者,银台司副都进奏院,令报本处勘当职干系人以闻。」十七日,诏:「都进奏院点检诸州府军监递到奏状,内有揩改脱错洗补不依体式处,送银台司,令本院准前诏施行。」

四年四月二十二日,诏曰:「国家万务至广,盖先于有司;旧章具存,必求于政府。近日中外官吏不守章程,凡有举行,多称特奉圣旨。鸾台凤阁既未降于 书,金科玉条又靡干于律令,即有乖忤,无所辨明。自今诸司凡有奉行,不得辄称圣旨,违者寘其罪。」

至道元年三月十四日,诏诸路转运司指挥部内幕职、州县官等,应公私利济之事承例未经改正者,并仰具析擘画,实封入递闻奏。如能兴利除弊事件多者,当加升奖,仍委舍人院看详定夺其可否,送中书施行。

真宗《文心雕龙》:咸平三年十一月壬午,诏举行转对。其未须次对群官,许上章奏事。十二月壬子,诏转对章疏别录一本留中天头原批:「《文心雕龙》小注一段移注于『陈尧叟详定以闻』下。『真宗』下疑脱『咸平』二字,下接『四年正月十一日』云云。」。四年正月十一日,诏内外官上封事者委枢密直学士冯拯、陈尧叟详定以闻。

六月二日,命知制诰梁颢、薛映同详定天下奏牍。先诏中外臣僚上章各陈便宜,命颢等详定以闻。

五年七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梁周翰言:「今后稍关机密,乞下本院先具诏本进呈,取定可否,更不将付中书本房「房」字原缺,据《长编》卷五二补。。」诏应中书取索诏 草本,并先实封送中书看详定写进。

景德三年六月十八日,知制诰朱巽言:「朝廷命令不可屡改,自合应陈述利害、更易法制者,请先委有司议其可否。如经久可行者行之,不可者止之。苟罔辨是非,一皆颁布,恐失重慎之道。」帝谓宰臣曰:「此甚识治体,卿等志之。且事有可否,执政者所宜尽言,无有隐也。」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每宣 下诸路相度会问公事,多是稽留,不即结绝,致烦催促。况稽缓制书,律有明禁。当谕转运使告示,自今凡受宣 ,并须当日内施行,律限内结绝。若别行会问的实限内未了者,亦须于限满日具事由奏裁。如敢依前稽缓,官吏并当勘劾,依律科罪。仍委中书、门下、枢密院置簿提举。」

四年六月,诏:「臣僚上章,如系机宜、刑狱、急速公

事,并令实封以闻。」时帝览殿中丞、知开封府司录王谏奏鞫长垣知县,朝臣请移司推勘者,其奏不实封,因条约之。

七月十八日,知制诰周起言:「诸司定夺公事,望令明具格 律令条例闻奏。

译年二月十七日,下诏重申禁止各部门奏事时既请示裁决又模棱两可、同时请求两种处理办法的做法。此前,吏部铨选引见候选官员时,中书省因为该官员屡次有人推荐、已经过磨勘考核。此事尚未施行时,恰逢他因错判他人死罪而获罪,依照赦令予以宽免,命令授予他一个较小的官职。吏部铨曹就此事奏请皇帝裁决。皇帝说:这本应依照敕令处理。于是命令重申旧有敕令,加以禁止。

四月二十一日,礼仪院上奏说:臣僚呈进的章表文字,不允许使用宽幅大纸书写。近来朝廷内外颇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希望命令合门、御史台、进奏院加以申明告诫:除了使用常规表纸、三抄西川麻纸之外,不得再另外使用展样大纸、笺纸、屑纸。皇帝准许。

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下诏:从今以后,候选官员呈上的表疏文字,允许由铨选部门收受后,代为奏报朝廷。

天禧元年七月十三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等人上奏说:每次有奏疏,按惯例都在合门投递呈进,此事颇为不便。希望改在通进司投递呈进。皇帝准许。

二年闰四月三日,下诏:朝廷内外呈报的奏疏文字,如果有没有粘贴事情要点、漏写"臣"字、漏盖印章、字数有差错等情况,虽然对文意没有妨害,但不符合规定格式的,第一次违犯特予免罪,委托进奏院设立簿册加以记录。如果再次违犯,就依照原来的敕令查究审问相关官吏。如果是本人陈述自身事务以及谢恩之类的表状,则只弹劾其本人。

七月二十五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上奏说:按惯例呈上的

或事理不明,无条可援者,并须件析事宜,具从长酌中之道取旨具:原作「其」,据《长编》卷六六改。,不得自持两端,逗遛行遣。如挟情者,望许人告论,重行朝典。或止是畏避,亦量行责罚。」从之。

九月,诏:「外任官司臣僚实封、通封奏状,并令简节事宜,于奏状前贴出。其封皮并内引单子上亦更略书贴事宜,用印,方得入递。事系机密者,封皮上更不书贴。违者银台司、都进奏院举劾以闻。」

大中祥符二年四月九日,诏:「边奏系机宜者比来多不实封,颇乖慎密。自今并须实封以闻。」

十八日,诏:「中外表章文字有言玉皇者,并须平阙。黄帝故事,非圣祖、圣祖母文字不得引用。」

二年五月九日,三司度支判官曹谷言:「内外群臣上封者众,多务更改宣 ,徒成烦扰。欲望自今言钱谷者先检会三司前后编敕,议刑名者引律令格式、刑统、诏条,论户税者须按农田 文,定制度者并依典礼故事。各于章疏具言前后宣 未曾条贯;如已有条贯,即明言虽有某年敕令,今来未合便宜,方许通接。」从之。

四年七月十三日,诏:「中书、枢密院除改皇亲检行恩例,自今凡进卷草,并臣僚亲封,朕当面拆之,即降处分。」时皇亲加恩制未出,有传知者。帝虑内省见之,遂只令进名,付学士院草制,次日始进覆状,又降此诏。

十月,诏:「诸司所奏公事,并须同官商议,无得各执异见。」时以朝廷颁行诏命之后,多有改更故也。

七年六月一日,诏中书表疏不得指斥黄帝名号。故事,经典旧文必不可避,则平空之。

十一月三日,礼仪院请自今中外所上表疏不得连用玉皇圣号二字,如执符、御历之类。从之。

八年二月十七日,诏申禁诸司奏事取进止而疑似两取指挥者。先是,吏部铨引选人,中书以累有论荐磨勘。事未行,坐误入人死罪,准赦原放赦:《长编》作「敕」。,命与小处官。铨曹奏取进止。帝曰:「此自从敕处分此:原作「比」;「从」下原衍一「后」字,据《长编》卷八四改、删。。」命申明旧敕禁之。

四月二十一日,礼仪院言:「臣僚所进章表文字,不许使阔幅大纸修写。近日中外颇违约束,望令合门、御史台、进奏院申戒,除用常程表纸、三抄西川麻纸外,更不得别用展样大纸、笺纸、屑纸。」从之。

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自今选人凡表疏文字许铨司收受以闻。」

天禧元年七月十三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等言:「每有奏疏,例于合门投进,事颇非便。欲于通进司进入。」从之。

二年闰四月三日,诏:「中外申奏文字有不贴事宜、脱臣、漏印、字数差错,于文无害,但不如式者,一次违犯,特与免罪,委进奏院置簿记录。

译章疏都必须亲手书写,但因臣等书法笔迹不够精美,担心有渎圣览。皇帝下诏,仍旧命令一律亲笔书写。

四年十二月某日,下诏:凡是由宦官传达宣布的旨意,都要携带札子、加盖御宝的文字送到中书省、枢密院。凡是涉及官职品级调转以及施行恩泽等事项,今后都必须先送交都知司登记备案,并委托入内都知复奏之后,将有关文书连同密封一并缴纳,交付原来奉命传旨的宦官,送到中书省、枢密院进呈,再请示皇帝裁定。(真宗曾下诏,命中书省设立簿籍,记录谏官、御史的进言,年终时汇报这些意见是否得到施行。)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十二日,中书省、门下省上奏说:臣僚陈述有益之事,每每送交三司处理,其中大多属于变更旧有事项的内容,三司却不再向朝廷奏报请示,就直接下达给各路施行。据闻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常常出现妨碍窒碍之处。希望命令三司,从今以后,即使所陈述的意见有可以施行的,只要属于变更旧事之类需要奏请裁定的,都不得擅自直接下达施行。皇帝准许。

四年十月六日,下诏登闻鼓院:今后凡是按规定条例可以进呈状文、陈述请求恩泽的人,必须明确说明以前呈递状文的月份次数,以及确实此前未曾陈请过恩泽,并须由一两名有官诰的官员出具担保,写明如有虚假甘愿承担罪责的结状,才准许投递呈进。

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诏:今后凡是京朝官、候选人、举人在家状中,除应当写明本贯外,如果寄籍在其他州的,还应当用朱笔另外注明寄籍某州军。

再犯即依元敕案问干系官吏。如自述身事及谢恩

表状,止劾其人。」

七月二十五日,右正言刘烨、鲁宗道言:「所上章例须手写,伏缘笔札不精,虑渎圣览。」诏并令亲书。

四年十二月□日,诏:「应中使传宣中使:原作「求使」,据《长编》卷九六改。,并赍札子御宝文字赴中书、枢密院。凡干改转官资及行恩泽等事,今后并先送都知司上历,仍委自入内都知覆奏讫,缴连实封,付元差内臣送中书、枢密院进呈,再取旨。」《文心雕龙》:真宗诏中书置籍记谏官、御史之言,事行与不行,岁终具奏。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十二日,中书、门下言:「臣僚陈述利便,每送三司,多系改更事件,不复奏禀,直下诸路。如闻奉行之际,多有妨碍。望令三司,自今虽所言有可行者,并是改更事奏裁,无辄行下。」从之。

四年十月六日,诏登闻鼓院:「今后应有合该条贯进状人叙陈恩泽者,须是明言前后进状月度数及委实未曾经陈乞恩泽,即令诏命官一两人委保,具结罪状在内,方得投进。」从之从之:疑衍。。

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应京朝官、选人、举人家状内合具本贯外,寄贯别州者仰更朱书某州军。」

七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言:「刑部上殿奏事,本部官批奉圣旨依奏,送中书。检会大中祥符七年诏书,凡臣僚升殿奏事,不得批依奏。今刑部不详旧规,望(中)[申]明颁下。」诏可,刑部札子特令改正,仍释其罪。

六月四日,诏:「应内降群臣转对章疏及诸色投进文字,但干陈述利便、理诉冤枉者,已差资政殿学士晏殊、龙图合待制孔道辅、马季良同共看详。如所陈利便允当,并实有枉滥者,仰开拆闻奏(乞)[讫],降付中书、枢密院施行。国家广开言路,博访群伦,果(与)[舆]议之日闻,且囊封之狎至。其或事关机密,辞切指陈,咸乞牍以留中,庶后害之无蹈。若乃建明邦宪,规益政经,须申饬于攸司,必刊名而付外。惟隽良之所述

译

七年五月十四日,中书省、门下省上奏说:刑部官员上殿奏事时,本部官员批示"奉圣旨依奏",然后送交中书省。查核大中祥符七年的诏书,凡是臣僚上殿奏事,都不得自行批示"依奏"字样。如今刑部不了解旧有规定,希望重申明令颁布下达。皇帝下诏准许,刑部的札子特别命令改正,同时免除其罪责。

六月四日,下诏:凡是由宫内降出的群臣转对章疏以及各种投进的文字,只要是陈述有益于政事之言、或申诉冤屈的,已经委派资政殿学士晏殊、龙图阁待制孔道辅、马季良共同加以审阅详议。如果所陈述的意见恰当有益,并且确实存在冤屈枉屈之事的,应当拆封上奏,下达中书省、枢密院施行处理。国家广开言路,广泛访求群臣百姓的意见,果然使民间舆论之言得以上达朝廷,因而密封的奏疏纷纷呈递而来。如果其中有事关机密、言辞恳切直陈的,都请求将文书留存宫中,以期今后不再重蹈祸患之覆辙。至于那些建言邦国法度、有益于政事纲纪的意见,则须交付有关部门申明整饬,必须公开署名再交付施行。这全在于贤能杰出之士的建言了。

,虑采择之或遗,爰命信臣,俾专详阅。其尽甄于片善,用深副于虚怀。咨尔官师,当体予意。宜令御史台出榜朝堂,并都进奏院颁行诸路。」九日,晏殊等言:「看详章疏内有合系条贯者,望下刑部、大理寺检详供报。」奏可。

译考虑到采纳选择时或许有所遗漏,于是命令忠信之臣,让他专门详细审阅。要将各种细微的善言都尽力甄别出来,以此深切符合朝廷虚心纳谏之意。谕告你们这些官员,应当体会我的心意。应命御史台在朝堂张榜公布,并由都进奏院颁行各路。」九日,晏殊等人上奏说:「审阅这些奏章中有应当与法令条例相合者,希望下发刑部、大理寺检查详审并呈报。」奏请获准。

八月八日,诏:「昨许诸色人指陈大事,诣检院投进,近日多不应诏。宜令登闻检院自今须显应 条,指陈名目,方得投进,仍先取审状以闻。」

二十二日,太子少保致仕马亮言:「伏见工部侍郎朱昂致仕荆南,凡有闻奏特许本府附递,望依昂例。」从之。

明道二年五月十三日,合门言:「命妇奏状,乞于登闻鼓院、检院投下;皇亲奏状,乞令本宫勾当使臣看详,无违条贯,具印状缴连,于合门投进。」从之。

景佑二年正月十七日,中书、门下言:「检院、鼓院今后应有(诣)[诸]色人投进文字,依例取责审状,书写赍文书人姓名,于实封上粘连进入。如与元状异同,并行勘断。」从之。

四月二十五日,诏:「应在京臣僚每遇札子奏公事,

除中书、枢密院、学士院依久例外,今后并仰系书衔位姓名。」初,知制诰丁度进牍只书名而不用姓,内中误降于参知政事盛度故也。

四年十月十六日,知开封府张逸言张逸:原作「张遶」,据《长编》卷一二○改。:「准 ,臣僚、皇亲、诸色人奏状,不得因亲戚入内,辄于中投进。近见渐有违犯,望令承受官司未得施行,便即纠举勘断。」从之。

宝(光)[元]二年二月十一日,三司户部判官郭积言:「近日上封论列边事甚众,乞差近臣看详,有可采者,委中书、枢密院施行。」诏并送翰林学士于本院看详,不得漏泄于外。

康定元年四月二十七日,诏:「臣僚及诸色人所上章表、边事及朝廷降下制诰、宣敕文字等,令都进奏院不得传写,学士院不得漏泄于外。」

七月十六日,权御史中丞柳植言:「比来上封者所陈两事军机皆送学士详定,多致传布,有害事机。望只委中书、枢密院详酌施行。」诏学士院密收掌,无致漏泄。

九月七日,诏开封府晓谕:「进边事人所陈方略有可行者与恩泽外,无可采者已行告示及给盘缠钱,令逐便者。自今毋复接驾进状,(市)[希]望恩泽。」

十月六日,诏:「应今后降出内批臣僚迁转差遣文字,并行将元行条贯一处覆奏取旨。」

二年六月十六日,太常博士于房言:「台谏官及内外臣僚所上实封章疏,辄敢漏泄及传达草本示人,乞重行朝典。」从之。

十一月十五日,臣僚上言:「乞自今发机宜文字宣头,令枢密院拜三司缄密题记拜:疑误。,付所差使臣赍下诸处。」诏枢密院、三司应添兵食、案籍、边防机宜事,并实封下逐处;其河、陕三路州军转运司并准此,违犯重罚。

庆历元年三月六日按庆历元年实为康定二年,此条事应移于前。,诏:「以羌寇平定,自今举人并不得以进献边机及军国大事为名,妄希恩泽。」

二年五月十五日,诏:「近日诸色人所上边事,多是开书铺人将他人文字改易首尾,鬻于此辈,重迭进献,幸望恩泽。

译的,命审阅官先行担保说明,申报尚书省商议予以表彰提拔,以此作为激励劝勉。」

十一月十九日,下诏:「各处凡有使臣等传宣旨意的,都要立即秘密写明职位、姓名,将所传宣的旨意用实封覆奏;如果事情有不妥当之处,仍须写明不妥的事理据理力争奏报。如果所差遣的使臣等不亲自前往各处,只是让人携带传宣文字送到的,一律不得收接,也要写明原因奏闻。」同日,又下诏:「如果传宣旨意或降下指挥以及官司奏请,虽然得旨批准依照所奏办理,但属于原本没有条例规定的,一律由中书省、枢密院覆奏请示旨意。其中属于无理干求恩泽以及原来减免罪犯罪行的,仍须奏劾犯人。凡是上殿呈进的文字,批交中书省、枢密院处理,不得直接批示圣旨发送各处。如有违反,承办的官司不得施行,并须写明

宜令开封府严切(正)[止]绝。」

七月三日,诏登闻检院:「诸色人除告陈密事即收接通进,言边事者于开封府并随处州军投下。如有可采,附递以闻。」

三年四月五日,臣僚上言:「窃见近日臣僚将所上封章书疏令人抄录出外,及密遣浮薄之辈传诵称扬,务取己名,欲彰君过。朝廷累行戒告,终未遵依,扇成浇风,无益圣化。大抵为臣事主之道,务敦忠厚,靡尚激昂。倘惟节行之自存,岂悉功名之不立 苟亏祗慎,固有典章。乞晓示中外,更有违犯,察访得知,重行贬降,以厉众多。」从之。令御史台出榜示朝堂。

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殿中丞李寔言:「今后臣僚上章疏迂诞词语,乞不行下四方。」从之。

十年五月二日,知谏院王贽言:「臣僚章疏内有事合更张者,送两制及台谏官等同议,动经半年余,未见结绝。缘官员数(夕)[多],迁移不定,其间若事或分寸有益,即迟一日有一日之损。盖素无条约,

而务在因循。欲乞今后应批状下两制及台谏等官同定者,乞限五日内聚议,半月内连书奏上。如议论不同,才识特异,稽合礼法,自有建明,即许别状以闻。」从之。仍诏已送下详定文字亦依此日限详定闻奏。

十月九日,三司言:「准诏,今后每有传宣及内降指挥,须候面奏讫,方得施行。缘有系急速合实时应副者,虑面奏不及,亦有体例分明者。今相度除系入纳钱物并例外生事须候面奏施行外,其余体例分明及急速事乞依旧实封覆奏。」从之。

皇佑元年正月九日,诏:「诸州军不下司文字,知州、总管、钤辖躬亲书写回报,或专委通判职官收掌行遣,免致漏泄。如违,当行重责。」

六月二十四日,御史陈升之言:「近有臣僚缴奏交亲简尺,朝廷推究,事近深文;或不缴奏,又近请嘱,因事显露,悉皆科罪,遂令圣世成告讦之俗。请自今请求非法,自论如律。」从之「请自今」以下原脱,据本书《仪制》八所引补。。

师以下至八月六日条实为本书《仪制》五 官仪制内容,乃大中祥符中事,与本类「章奏」不符,不知何以错简阑入于此,当删。其《文心雕龙》小注则系本类,当保留,然不知为何条之注。、三公、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知杂御史并避,权知、判官不避,遇两省给舍以上敛马。京官遇丞郎、给舍、大卿监、祭酒以上、本寺少卿监、司业,并避。诸卫大将军以下遇上将军、统军亦避。詹事遇上台官,如卿监之例。庶子、少詹事至太子仆遇太子(王)[三]师、三少并避,遇上台官如少卿监例。中允以下遇太子三师、三少并避,遇宾客、詹事敛马,遇上台官如太常博士例。应合避尚书者并避三司使。

译事状情由奏闻。」

二十日,下诏:「今后官司及臣僚奏请,随事奏请,一律降交三省、枢密院施行。」此前,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郑成之被差遣管理外地宫观,在陈请支放俸禄等札子中擅自请求直接降旨交有关部门处理,侵扰紊乱了纲纪法度,因此颁下此诏,并加以告诫勉励。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令中书省:「从来年正月开始,设置登记簿,将已经颁降出的台谏章疏施行完毕后,于次月由宰执就应当登入簿册的章疏请示旨意,编写后投递呈进。」

二年七月二日,诏令入内内侍省:「如果是经制、统制军马方面的奏状,暂且准许照旧收接之外,其余一律送交进奏院投递,并须折角实封,不得用通封方式。」

八月十一日,下诏:「各路州军每天派人投递机密紧急重要的文字

权知开封府者,如本官品避。其台省官虽不合避,而职分见在三司、京府统临者,避。中书门下、枢密院常朝有冲突者,巡检人员具名送开封府,京朝官誊报御史台弹奏。内诸司使以下报宣徽院施行。不即申举者,委御史台、左右街司察访以闻。入皇城司及殿门外当避而不避者,委亲事官报皇城司捕送开封府,职官具名以闻。诸色人当避台省官及敛马侧立而有违者,街坊巡检亲事官止约;固违不伏者,移牒官司及申奏如上制,即不得凌辱命官。武班、内职并依此品施行。」从之。《文心雕龙》:仁宗时范镇请禁中及中书、密院各置章奏簿,上以备观览之遗忘,下以责大臣之销注。

六年三月十七日,诏:「应富民得试衔官者不得与本州岛县官使臣接见,如曾应举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八月六日,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知升州张咏言:「当州每有祠部司事,并申公状。臣官忝六曹,祠部即本行司局,例申公状,似未合宜。欲望自今尚书丞郎知州除申都督外,其本行官局并止签检。」从之「签检从之」四字愿脱,据本书《仪制》五所引补。。

乞留中「乞留中」以上脱。,每有文字留中者,封御批封降下。」从之。

十月十六日按此条不知何年。据《宋史 林逋传》,林大年任侍御史在英宗治平中,下条为三年,则此条当为治平元年或二年。,侍御史林大年言:「伏见两府近臣、台谏所言事件,多致通进司传达出外。乞今后通进司更不差内臣,只于诸司使副内选择勾当,仍别差有行止内臣充承受司。臣僚所进文字,并须用印;无印表状,须与外封一手书写。所贵禁中易为点检。」诏通进银台司相度如

何关防禁止,具经久利害以闻。既而本司乞应内外臣僚所进文字依常手粘实封讫,别用纸折角,重封用印,无印者臣名押字仍须一手书写。及乞官员诸色人等不得辄入本司。从之。

三年八月七日,诏中书门下:「近日希求恩泽稍多,今后须管次日覆奏取旨。」以上《国朝会(典)[要]》。

四年四月十四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近许外任臣僚言事,委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学士司马光看详。如有可采,即进呈施行。」

五月二十四日,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等言:「诸封事但陈箴谏之言,及泛论治体,据所可取者,欲节略编写,候成一册,逐旋奏御。其指陈时务利害,或数事内除不足采者更不取录外,据可施行之事逐旋节录闻奏,乞降付中书、枢密院看详施行。所上封事,其大意可采,虽文辞鄙俗,须至备录;其发明事理不尽者,臣等逐节后别立看详一项,所冀文理稍备。其上封事人开陈政体时务,文理详明,显见才识出众者,官员乞依诏书出自圣衷,特加甄擢,其次赐敕书奖谕。

译送到通进司,往往用通封方式,上面还贴黄,说明事目。担心恐怕在尚未投进之间,因此而泄露,实在很不妥当。命通进司从今以后投进文字要用黄帕包裹折角,本司监官署名封记,送到内东门投进。并命刑部遍行文书给各路州军,如果奏报机密文字,一律须用实封,封面上题写'机密文字'字样,不得贴黄说明所奏事宜,进奏院依照向来条例施行。」

三年三月三日,有臣僚上言:「应当仿照唐代制度以及祖宗旧制,凡呈献陈述的章奏,委托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轮流值日在宫禁之中审阅详查,分条陈述后具状奏报,使是非取舍都出于公论,身边的小臣不得妄言利害得失。既然委托了臣僚办理此事,就请求不要差遣内臣传送,只用实封往来传递,这样才能避免结党营私的弊端。」皇帝准

布衣乞下有司召问所上封奏内事节,令逐一条对,委有可取,即与量才录用。」从之。

七月十三日,以御史中丞滕甫、龙图阁直学士赵抃、天章阁待制陈荐同共详定前降手诏许中外臣庶所上差役利害章奏。

神宗熙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令知通进银台司、翰林院学士范镇、权监察御史里行程颢同看详银台司所进文字数目,定夺当进与不,并令减罢名件闻奏。

闰十一月十四日,看详银台司文字所言:「诸路州军奏雨雪,内有月或旬(拜)[并]逐时旋奏去处。欲乞令逐月终一次具状申中书,候齐足,即具逐路分得与不得雨雪类聚作一状闻奏。」诏:「今后诸处逐旬降雨雪,更不闻奏,并只于次旬内申司农寺。如有迟违,亦仰催促,(常)[当]类聚收付,准备朝廷取索。

十二月四日,诏:「文武臣僚及内臣等进呈公事,并批送合属中书、枢密院别取进止,不得辄批依奏及直送诸处行遣。如违,并当重行朝典。」

二十四日,诏:「今后中书、枢密院宣敕札子带圣旨批状,除系机密不送外,其余并送银台司封驳。」

三年六月三日,诏司农寺令具五月中诸路州军所降雨泽闻奏,仍仰今后常切点检察访,如有旱涝特甚州军,许具状申奏。

八月一日,看详银台司文字所言:「别无看详减废,欲乞罢局。」从之。

四年四月二日,诏:「内臣宫中凡有勾当,须称圣旨。若尽关申中书、枢密院,则伤烦碎,或稽缓不及事。可令入内内侍省具自来合依久例施行事节开析以奏。」

八日,吏部侍郎、新知邓州韩绛请于通进司下奏状,从之。

六月四日,罢委官看详臣僚所上封章,令中书门下看详以闻。

五年五月八日,中书门下言:「西头供奉官刘宋卿等乞今后通封赴银

台司投下常程文字,并依通进司例,次日不以有无假故,送中书施行。自来银台司文字于奏状前贴写事宜一行,其奏状前自来有贴黄,亦乞减罢。」银台司奏状称:「进奏院下到诸州军奏状,自来作四日行遣。今欲乞作三日,更不贴写事宜,当日便写奏目发送,及写发历点对。第二日封卷印押讫进呈,第三日降出,分配发放。遇中书、枢密院早出及宅引并非次等假,乞依通进司体例,不理诸假故,每日并入赴司收接,投进发放。」从之。

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书门下言:「孔目房申,熙宁八年七月四日条贯,诸内外官司奏状并申牒,衔位只书本处差遣。今看详,既不见得是何官职,缓急却须勘会。欲自今应官司公文合书衔者,令并书官职。其兼领差遣及散官勋赐等,即依旧更不入衔。」从之。

十年八月二十三日,三司请:「今后应御前及太皇太后、皇太后传宣旨,并内降取索,事干急速,并常须器用、酒醴、茶药之类,先次施行讫,依条覆奏。

译许了。

八月十八日,下诏:「行在的三省、枢密院专门处理军旅边防机密事务,命登闻检院、通进司除实封以及边防机密文字外,其余日常事务文字一律经由驿递发送到洪州的三省、枢密院承办施行。」当时边境战事尚未平息,皇上统率军队亲征,分派百司扈从隆佑太后驻于江西,日常事务的处理权限听候皇上处置决定。此事是依从左司郎中韩肖胄的请求而定。

绍兴三年六月十八日,下诏:「日常上书议事的人当中偶有狂妄的,朕大多将其奏疏留在宫中不予处理,不想加以治罪。如今欧阳凯士言辞狂妄到了极点,如果不加以惩戒,恐怕还会煽惑败坏众人的德行,这也是有害政事的一端。可将欧阳凯士的文字宣示给侍从、台谏官员,议定罪名后呈报上来,应当明白列出获罪的原因,据以施加法典刑罚

」从之。

十月三日,合门言:「臣僚经朝廷陈叙事理有不行者,中书诸房直仿中书札子体式送合门告示,亦不知何官押字。乞赐定夺当否。」诏:「今后应检正中书五房公事送合门告示贴子,并月日后书姓押送。」

元丰五年五月二日,诏:「今后四方实封奏,除内降指定付三省、枢密院及中书、门下、尚书省外,余并降付中书省,可从本省分送所属曹省。」

六月十七日,诏:「近诸司妄以非应奏请事辄奏者,其以应申不申、不应申而申及辄受之者罪法申明之。」

六年十月十六日,诏:「自今臣僚上殿札子,其事干条法者,尚书省依条议奏。如事理难行,送中书取旨。」

哲宗元佑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刑部言:「文书应奏有涉秽滥者,并略说事宜闻奏。其深涉秽滥及毒药、厌魅、 诅事状,悉随事申尚书省、枢密院。」从之。

绍圣元年闰四月十八日,诏:「在京官司所授传宣、内降及内中须索常行应奉,随事申尚书省或枢密院覆奏,及类聚月终奏闻指挥,可并令随处覆奏,即本司官亲承处分须索,仍画所得旨录奏,请宝奉行。其官司奏请得旨非有司所可行者,仍申朝廷覆奏行下。」

五月九日,诏:「自今除台谏官章疏依条外,其余臣僚上殿札子,如事合进呈,即取旨。」

三年八月五日,详定重修 令所言:「应奏事皆通封,仍于状前及封面贴黄具事目。若有机密、灾异及有所告言急速事合实封者,并折角重封,不贴黄。(具)[其]臣僚自陈意见及被旨条析事状,亦实封。即陈述已事不得实封,违者缴奏。」从之。

元符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门下、中书后省、左右司将已编类到臣僚章疏并续编类者修写进入,仍纳三省。先是,以臣僚章疏废毁神宗法度,绍圣元年五月诏三省各差人吏编排臣

僚章疏及朝廷改更事目。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命给舍、都司官将元丰八年五月至元佑九年四月十一日应臣僚章疏及申请事目编写成册,申纳三省。后又诏申纳枢密院,元佑中尝为言官者毋得预。至元符二年七月,又诏所编章疏申请并着所任姓名,不得毁匿增减及漏泄。至是编类成,故有是诏。

三年六月,徽宗〔即位〕,未改元。诏书,应中外臣僚以至民庶各许实封言事。然虑远方臣庶封题未必如式,而有司拘文,便行却回,则恐所陈内有该涉边防机密,偶因却回,别致漏泄,为害不细。欲乞指挥应收接实封文字去处,如有不依式者,并许通奏,庶官司不敢妄生沮抑。』本部勘当,欲乞下诸路州军,如有实封言事之人题写外封未依条式者,实时指说,便令改正,当日内附奏。」从之。 礼部言:「奉议郎吴时奏:『伏

徽宗崇宁元年正月二十二日,臣僚上言:「勘会熙宁编 ,诸臣僚不得因上表称谢,妄有诬毁,及文饰己过,委御史台纠奏。

译。」欧阳凯士不久后被送往洪州编管监管。

八月二十五日,下诏:「凡从今以后上书议事的,不得有所忌讳隐瞒。只是不准借上书之机告发揭短他人的过失,命鼓院、检院加以晓谕。」此前,曾颁下求言诏书,当时的密封奏事中有告发论列州县以及揭发攻讦他人过失的情况,到此时是依从给事中黄唐传的请求而定此诏。

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中书门下省上言:「大理正胥介上殿奏陈的札子两件,都没有署名,按法律应当予以治罪。」诏令特予免罪。

二十八日,诏令广南东路、广南西路:「接收发送命官申报奏事的院状,每季度汇总后再次奏报。如果超过期限延误未到的,一并交沿途各地追究治罪。仍委托本路提举马递铺以及负责查核的当值官吏经常切实检查督察。如果在途中有人从中说情嘱托,私自扣压隐藏

臣窃惟自来诸处所上章表多不到御史台,逐时虽有朝报,或报或不报,虽报或已过时。陛下即位之初,咸与天下为新为:疑当作「维」。,一切牵复元佑窜逐之臣,其所谢表章但极意怨怼绍圣斥逐,为过当语言,甚者率皆诋毁。臣子不敬,莫大于是,不可不禁。欲望于上条『文饰己过』字下添入『仍录副本申御史台』八字,犯者本台实时弹奏,重加黜削。」诏臣僚谢表令进奏院录申御史台。

五月十六日,中书省检会元符三年三月内诏书:中外臣僚以至民庶各许实封言事,在京合属处投进,在外于所在州军附递以闻。元符令:诸上书言朝政阙失、公私利害者,本州岛附奏;责降散官及安置、编配之类言事者,所属审可采不兼他事者,听收接,不得实封及遣人进状。勘会自降上件诏旨,已及二年已上。诏令所属今后更不收接投进。其上书言朝政阙失、公私利害者,自依元符令施行。」

九月十九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白札子:「勘会元符 令,内外奏报文字内事涉机密,若要切急速,或事干边防、军政,或臣僚自有所陈,或事体稍大而不漏泄「不」下疑脱「可」字。,理须实封。或本条指定实封闻奏外,自余常程小事,于法只合通封者,皆作实封闻奏,致御宝实封降出,显属紊乱烦扰。今后三省六曹并所属官司常切点检,如有违犯,并举劾施行。」从之。

大观三年六月二十日,上批:「国子监、太学、辟雍三舍生近来上书献陈利害,或托以文词,觊幸恩赏,有违学制,殊无廉耻。自令学生应有陈述所见,若利害灼然,有补时政,或进献诗颂,文词优赡者,仰经长贰点检看详,若无违碍,即连衔保明缴进。如违,御史台弹纠以闻。」

政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诏:「今后命官案状内令本处开坐干连有罪人吏姓名、已未断决罪犯

申奏。」

宣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勘会近来诸处官司申请,多以乞依前后已得指挥,或再依某事年月日朝旨体例,并不分明开坐所乞事理,及所引所指挥体例全文,致逐旋取会,动经月日,不能结绝,显属留滞。」诏令吏部遍牒内外官司,今后应申请文字,并据所乞,逐一分明开坐。如合引用条例,及所用朝旨,亦仰逐一开具全文,即不得更似日前泛行指引。如违,徒二年,人吏配千里外。

七年二月三十日,尚书省言:「臣僚陈乞不得言免执奏,如违,乞以违制论。」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六月十三日,诏:「应士庶(役)[投]献章疏,见委官看详。如有利害灼然可采,令看详官先次保明,申尚书省议旌擢,以为激劝。」

十一月十九日,诏:「诸处凡有使臣等传宣,并画时密具职位、姓名、所传宣旨实封覆奏;如事有未便,仍具未便事理执奏。

译,导致延误未到的,涉及的递铺各曹司、兵级、巡辖使臣,查明根源加以查勘,写成案卷奏闻,从重加以断罪处置。」

十一月九日,左宣教郎、太平州州学教授王言恭上书:「臣陈献有利于国事之处,事属极为机密,臣身处远方,是卑微的小臣,不敢奢求当面拜见天颜,希望准许臣暂时前往行在,拜见宰执,详细陈述此事。」诏令本州的守臣索取其实封奏疏缴纳奏报。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令淮南路:「如今刚刚收复之初,若有对百姓不便的事情,准许士人百姓用实封方式,经由所属部门投递缴纳,附带传送,申报本路监司,拟定可行与否的利害得失后奏闻。」

十七日,尚书省上言:「各州军县镇等处申报奏事的文字往往空缺日期就递送发出,因此导致无从查考核实。」诏令凡是奏状以及申报三省、

若所差使臣等不亲赴逐处,只令人赍到传宣文字者,并不得收接,亦具因依闻奏。」同日,诏:「如传宣或降指挥及官司奏请,虽得旨依奏,系元无条贯者,并中书、枢密院覆奏取旨。内系非理干求恩泽及原减罪犯者,仍奏劾犯人。其上殿进呈文字批送中书、枢密院,不得直批圣旨送诸处。如违,所承官司未得施行,并具事状闻奏。」

二十日,诏:「今后官司及臣僚奏请,随事奏乞,降付三省、枢密院施行。」先是,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郑成之差在外宫观,陈请支放请给等札子内辄乞直降有司,侵紊纪纲,故降是诏,仍戒励焉。

十二月二十三日,诏中书省:「自来年正月为首,置簿将降出台谏章疏施行讫,次月宰执以合上簿者取旨,编写投进。」

二年七月二日,诏入内内侍省:「如系经制、统制军马奏状,权许依旧收接外,其余并赴进奏院投下,仍折角实封,不得通封。」

八月十一日,诏:「诸路州军日逐差人投下机密急速紧切文字赴通进司,往往通封,上有贴黄,称说事目。虑恐未投进间,因而漏泄,深属未便。仰通进司自今(后)[投]进文字用黄帕复包角,本司监官书臣名封记,赴内东门投进。仍令刑部遍牒诸路州军,如奏机密文字,并须实封,面题机密文字,不得贴说所奏事宜,进奏院依自来条例施行。」

三年三月三日三年:原作「十年」,据《建炎要录》卷二一改。,臣僚言:「宜仿唐制及祖宗旧制,应献陈章奏委翰林学士、给事中、中书舍人轮日于禁中看详,条陈具奏,使是非予夺尽从公论,左右小臣不得妄言利害。既委臣僚,乞不差内臣传送,只实封往复,庶免党与交结之弊。」从之。

八月十八日,诏:「行在三省、枢密院专行军旅边机,令登闻 院、通进司除实封并边机文字外,其余应干常程文字并入递发赴洪州三省、枢密承行。」时边事未宁,上总师亲征,分百司扈从隆佑太后于江西,常程事权听处分。

从左司郎中韩肖胄请也。

绍兴三年六月十八日,诏:「常程上书人间有狂妄者,朕多留中,不欲置罪。今欧阳凯士狂妄之甚,若不惩戒,且虑扇惑群德,亦害政之一端也。可将凯士文字宣示侍从、台谏,议罪来上,当明坐事因,以置典宪。」凯士寻送洪州编管。

八月二十五日,诏:「应自今上书言事,毋有所讳。惟不许因书告讦他人过失,令 、检院晓谕。」先是,下求言诏,时封事有告(谕)[论]州县及讦人过者,至是从给事中黄唐传所请也。

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中书门下省言:「大理正胥介上殿奏陈札子二件,并不书名,于法合行科罪。」诏特与放罪。

二十八日,诏二广:「接发命官申奏院状,每季类聚再奏。

译枢密院等处的文书,都应当如实填写年月日。

二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上言:「请求将近来下诏命职事官陈述应对利害的奏疏,仿照治平年间的先例加以编类后呈进,由圣上亲自裁断,择善而行。」诏令翰林学士孙近、直学士院胡交修编类后进呈。随后殿中侍御史谢祖言又上言:「臣僚分条筹划利害的奏疏,既已呈送御前,希望陛下留意详加省览,或者宣付大臣,命他们分别阅览,择取其中可用的,明白奏明后加以施行。」皇帝下诏准许。

六月三日,三省上言:「臣僚辞免恩命授官,从宰相职务以下都有既定的制度。近来有的过于谦让退辞,以至于再三推辞。值此多事之秋,实在对职事有所妨碍缺失。」诏令一律遵照旧制施行。

十二月二日,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

若程限稽迟不到,并下沿路究治。仍委本路提举马递铺及渐磨当职官吏常切检察渐磨:疑误。。若在路计嘱,私折藏匿,致稽迟不到者,合干递铺(者)[诸]曹司、兵级、巡辖使臣正根勘正:疑误。,具案闻奏,重行断遣。」

十一月九日,左宣教郎、太平州州学教授王言恭上书:「陈献利便,事属至密, 远小臣不敢求对清光,愿许臣暂至行在,见宰执委曲陈之。」诏令本州岛守臣取索实封缴奏。

五年正月十五日,诏淮南路:「今收复之初,事有不便于民者,许士庶实封,经所属投纳附递,申本路监司,拟定可否利害闻奏。」

十七日,尚书省言:「诸州军县镇等处申奏文字往往空日递发,是致无所稽考。」诏应奏状及申三省、枢密院等处,并仰实填月日。

二月二十六日,宗正少卿兼直史馆范冲言范冲:原作「范仲」,据《建炎要录》卷八五改。:「乞将近诏职事官陈对利害奏疏仿治平故事编类进呈,断自圣意,择而行之。」诏令翰林学士孙近、直学士院胡交修编类进入。既而殿中侍御史谢祖言又言:「臣僚条画利害,既上御府,愿陛下留神省览,或宣付大臣,俾之分阅,择其可用,显奏行之。」诏可。

六月三日,三省言:「臣僚辞免恩命,自宰职以下皆有定制。近来或有过为谦退,至于再三。当此多事之时,实于职事妨阙。」诏并遵依旧制施行。

十二月二日,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等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成都府席益言:「应奏禀探报急速事,乞特许赴入内内侍省投进。」从之。

六年五月十七日,中书后省言:「看详闵勍信所陈怪诞鄙恶,不成文理,(辙)[辄]敢狂妄投进,乞详酌施行。」诏闵勍信特放罪。

七年七月二十七日,诏:「今后士庶献陈利害,令给舍子细看详,其可采者中书省取旨施行。」

十月二日,

译州等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成都府席益上言:「凡应当奏报探知的紧急事务,请求特许送到入内内侍省投递呈进。」皇帝准许了。

六年五月十七日,中书后省上言:「审阅详查闵勍信所陈述的内容怪诞粗鄙恶劣,不成文理,竟敢狂妄地投递呈进,请求斟酌处置。」诏令闵勍信特予免罪。

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诏:「今后士人百姓呈献陈述利害的奏疏,命给事中、中书舍人仔细审阅详查,其中可以采纳的,由中书省请示旨意后施行。」

十月二日,(原文至此中断)

上谓辅臣曰:「向缘亢旱,许士庶直言时政阙失,投进书疏者甚多。虽皆经亲览,犹恐未能详究利病。可令后省官子细看详,有可采者具申中书门下省,条上取旨施行,庶几诏令不为虚文。」九日,又诏:「仍令中书籍记姓名,以备采择。」

译皇上对辅政大臣说:"先前因为大旱,允许士人百姓直言进谏当时政事的缺失,投递奏疏的人很多。这些虽然都已经过朕亲自审阅,但仍担心未能详细考究其中的利弊得失。可让后省官员仔细审看详察,其中有可采纳之处的,一并申报中书门下省,逐条上奏请旨施行,这样诏令才不至于成为空文。"九日,又下诏说:"仍命中书省登记记录这些人的姓名,以备日后采择任用。"

十二月二十七日,左朝奉郎、试给事中兼史馆修撰傅崧卿言:「奉诏举右〔朝〕散郎、

知常州武进县吴师直堪充郡守、监司,其起奏误写为师孟。有此谬误,乞赐降黜,以为在列不谨之戒。」诏放罪。

九年四月四日,诏:「应河南新复诸路州军民间利病新: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二七补。,许监司、守臣条陈,余官及士庶上书经所在州军缴奏。」

近诏:臣僚上殿毕,具不曾辄论私事及侥求申合门。切缘台谏日逐上殿敷奏本职公事,即与其余官奏对事体不同。欲乞今后台谏官遇登对,止具所得旨应记注者依条关中书门下省外,免申合门别无侥求文状,所贵得体。」从之。 七月十五日,御史中丞廖刚等奏:「伏

八月六日,臣僚言:「乞令州郡自今应管内去处若不雨过十日,至得通济日及月内雨旸以时,并各具状入递,申尚书省。水潦亦如之。令左右司置籍拘录,以时检察。仍令监司严行督责,其应报〔不报〕与报而不以实,徒为文具者,悉许按劾以闻。」诏:「今后州郡须管以时申户部,候到限当日缴奏。」

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诏登闻检、 院今后有献无益之言不干政体者,不得收接。时有诣检院(辙)[辄]献乐府者,即非政体,令还之,故有是命。

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宰臣言:「臣闻天下之事,皆自人主总览,人臣不过奉行而已。近来诸路监司、郡守以事达朝廷,止云由尚书省取指挥,殊失经意。自今事无巨细,皆须奏闻。如或准前违戾,许臣等具名衔进呈,当议黜责。」诏可。时宰臣奏欲示权纲悉归于君上,非臣下所敢专也。上曰:「此乃大臣任意所为,不欲朕知天下事。此奏可即行下。」

二十六年七月十四日,诏:「士庶封事许诣登闻检院投进,仍令诸路监司、郡守条具便民宽恤事件闻奏。其言刑狱事委刑部,财计事委户部。仍委吴秉(言)[信]、王纶、凌景夏、贺允中分轮看详,务得详尽。」

十八日,吏部侍郎张纲言:「有司看详群臣章奏,尚恐 远之人锐于纳忠,设意过当,有己出新意,而致冲改祖宗旧法者;有取便一时,而行之既久,不能无害者;有贪蠲复之名,而不以用度较之,致州县不免暗取于民者。若此之类,自非深思熟虑,实难遽见。望诏有司必须详审,究极事情,不得一切苟简。更乞万机之暇躬垂省览,惟不悖戾祖宗旧法,可以经久而实惠及物,乃听施行。」从之。

二十四日,诏:「今后臣下奏陈故事,不许讲筵所取索副本,只就令通进司进入。」

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右正言朱倬言:「近日陈利害者或不深知朝廷之典常,或不洞究百姓之利病,得之口耳,即以上闻,为害莫大。

译十二月二十七日,左朝奉郎、试给事中兼史馆修撰傅崧卿上言:"奉诏推举右朝散郎、知常州武进县吴师直可以担任郡守、监司之职,但在起草奏章时误写为吴师孟。既然出现这样的错误,请求予以降职罢黜,作为对在位官员做事不谨慎的警戒。"皇帝下诏免其罪责。

绍兴九年四月四日,下诏:"凡是河南新近收复的各路州军中民间有利有弊的事情,允许监司、守臣据实条陈奏报,其余官员及士人百姓上书的,经由所在州军转呈上奏。"

近日又下诏:大臣上殿奏事完毕后,要写明未曾借机谈论私事以及谋求侥幸之事,报送合门。因为台谏官每日上殿奏报本职公事,与其他官员奏对的情形不同。请求今后台谏官遇到登对时,只需将所奏之事中应当记入起居注的部分依照条例关报中书门下省,其余不必再申报合门,另外也不得有侥幸求进的文状,这样才合乎体统。皇帝准奏。

七月十五日,御史中丞廖刚等人奏道:

八月六日,有大臣上言:"请命令各州郡从今以后,凡管辖境内如果超过十天不下雨,直到普降喜雨的那天,以及每月内雨水晴旱是否合乎时令的情况,都要写成文书随驿递呈报尚书省。发生水灾积涝也照此办理。命令左右司设立簿籍登记备查,按时检查核实。并令监司严加督促责成,凡是应当上报而不上报,以及上报而不据实、只是敷衍了事的,一律允许弹劾上奏。"下诏:"今后各州郡必须按时申报户部,一到期限当天就要呈递奏报。"

绍兴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下诏登闻检院、登闻鼓院今后凡有呈献无益之言、与政事体统无关的,不得收受接纳。当时有人到检院擅自呈献乐府之作,此事本非关政事体统,便命将其退还,因此有这道诏令。

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宰相上言:"臣听闻天下大事,都应由君主总揽全局,臣子不过是奉命施行罢了。近来各路监司、郡守遇事上报朝廷,只说是由尚书省取旨定夺,实在大失事理本意。从今以后,事情不论大小,都必须奏报皇上知晓。如有仍照先前违背此令的,允许臣等列出官员姓名衔位呈报,将予以议罪贬黜。"皇帝下诏准许。当时宰相上奏是想表明大权应当全部归于君上,不是臣下所敢擅自专断的。皇上说:"这正是大臣任意妄为,不想让朕知道天下事。这份奏章可以立即下发施行。"

绍兴二十六年七月十四日,下诏:"士人百姓的密封奏章,允许送到登闻检院投递呈进,同时命令各路监司、郡守条列陈述便民宽恤的事项奏闻。凡涉及刑狱之事的交由刑部处理,涉及财政的交由户部处理。并委派吴秉信、王纶、凌景夏、贺允中轮流负责审阅详议,务必做到详尽周全。"

十八日,吏部侍郎张纲上言:"有关部门在审阅详议群臣的章奏时,还担心边远地区的人急于进献忠言,措辞用意过于偏激,有的人标新立异,以致冲撞更改了祖宗旧有的法度;有的图一时之便,但施行日久之后,不能没有害处;有的贪图蠲免赋税、恢复旧制之名,却不核算实际用度,导致州县官吏免不了暗中向百姓搜刮取利。像这一类情况,如果不深思熟虑,实在难以一下子看清楚。希望下诏有关部门必须详加审查,穷究事情的实情,不得一律草率简略处理。还请求皇上在处理万机之余亲自审阅察看,只要不违背祖宗旧法,又能够长久施行而使实惠及于百姓的,才准予施行。"皇帝准奏。

二十四日,下诏:"今后臣下奏陈典故旧例的,不许讲筵所索取副本,只需送交通进司呈进。"

绍兴二十七年十月十八日,右正言朱倬上言:"近来陈说利害的人,有的并不深知朝廷的典章常法,有的并不彻底了解百姓的利弊,只是道听途说,便拿来上奏,造成的危害极大。请求从今以后凡是进言者的

欲乞自今献言者必送有司精详,参照既定,然后大臣审究至当。果若前法有害,不可经久,与夫不宜于民者,详具本末,剖析利害,上取宸断,付下有司,方可施行。」从之。

二十九年七月九日,臣僚言:「内外官司文书期会,官吏因循偷惰之日久矣。又胥吏并缘为

奸,欲迟欲速,惟在其手。若不澄源,未易革也。望诏内外官司,今后应奏申文移并令实填月日,则易于钩考。胥吏虽欲巧为迟速,亦无所容其奸。然后严常紧之限于内,验地里日时之限于外,稍有稽违,重寘于法,庶有以革骄怠之弊。」从之。其后吏部亦乞今后应内外官司凡申奏文字月日并书,文字填写实日,并从其请。

三十年四月十七日,诏:「自今臣僚陈乞上殿,令具状径赴通进司投进,不许于都堂纳札子,永为成法。」

十月三日,诏:「昨依故事,左内侍官承受内外诸军奏报文字,虑恐稽迟,可尽罢承受官。今后诸军奏状札子并实封于通进司投进;三衙有公事,实时上殿奏闻。」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宣谕宰臣曰:「臣僚利害奏札,士大夫自合亲书,不须计较字画工拙。」以上《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今后直言上书,并付中书门下后省看详,有可采者申尚书省取旨。」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四日,诏:「自今以荐举、上书、登对真才实能,无吝褒擢。其余令籍记姓名,以俟选择;无状者罢之,仍追坐谬举。」从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余时言请也。

九月十五日,诏:「已降亲札付张浚、王彦,令逐处兵将官有奏报文字及有陈乞,并不得倚托近侍进达,可径赴行在通进司投进。仍札下通进司照应收接。」

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诏:「学校之士,久被教养,固知礼义。方今多事之日,必能爱君体国。如经检、鼓院有所献陈,自当采用,或加旌赏。若轻薄喜乱之辈,妄相 扇,不经检、 院,辄行伏阙之人,不问是何名色,为首者重寘典宪,余人等第重行编配。事在必行,仍令尚书省出榜晓谕。」

荛有陈,必经御览,又尽以付两省臣僚,使议其可行。惟是日积月累,奏牍益多,看详去取,未能遍观。间有可采,虽以申上,别无明降指挥,是致四方之人多怀不尽,以为陛下求言而朝廷吝赏,省官不肯留意,有司不为保明。甚者 干道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诏:「今后看详四方投献书札文字,拟定等第将上。」以起居舍人陈良佑奏:「仰惟陛下临御以来,下诏求言,凡(侍)[待]报客邸,旅食无资,徒有望望之心望望,疑当作「怨望」。,不知朝省已为看详寝罢。欲望圣慈令两省官取四方投进书札文字同共考阅,议论可采者第为三等,量与推恩。

译建言,必须送交有关部门精心详审,参照核定之后,再由大臣审核推究是否恰当。果真如果旧有法度有害,不能长久施行,以及不利于百姓的,要详细列出本末原委,剖析利弊,呈请皇上圣断,再交付有关部门,才可以施行。"皇帝准奏。

绍兴二十九年七月九日,有大臣上言:"内外官府文书往来限期会办,官吏因循怠惰的情况已经很久了。加之胥吏借机作弊营私,想拖延就拖延,想加快就加快,全在他们手中操纵。如果不澄清源头,这个弊病就不容易革除。希望下诏内外官府,今后凡是应当奏报申送的文书往来,都要如实填写年月日,这样就容易查核考核。胥吏即使想巧妙地拖延或加快,也无处施展他们的奸计。然后对内严格限定寻常紧急事务的期限,对外按照路程远近核定日期限度,稍有延误违背,从重依法处置,这样才有希望革除骄纵怠惰的弊病。"皇帝准奏。此后吏部也请求今后凡内外官府呈报奏报的文书都要注明年月日,文书填写的都是实际日期,也都依从了这个请求。

绍兴三十年四月十七日,下诏:"从今以后大臣请求上殿奏事,命令写好状子直接送到通进司投递呈进,不许在都堂投纳札子,永远作为定制。"

十月三日,下诏:"此前依照旧例,由左内侍官承接各军奏报的文书,恐怕会延误耽搁,可以全部撤销承受官这一职务。今后各军的奏状札子都要密封实封在通进司投递呈进;三衙如有公事,随时上殿奏闻。"

绍兴三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皇上向宰相宣谕说:"大臣们陈说利害的奏札,士大夫本应亲自书写,不必计较字画写得工整与否。"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绍兴三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元。下诏:"今后凡直言进谏、上书言事的,都交付中书门下后省详加审阅,有可以采纳的,申报尚书省请旨定夺。"

孝宗隆兴元年五月四日,下诏:"从今以后凡因荐举、上书、登对而发现的真才实能之人,不要吝惜褒奖擢用。其余的人则登记造册记下姓名,以备日后选用;没有实际才能的就罢黜,并追究问罪那些荐举不当的人。"这是依从中书门下检正诸房公事余时言的请求。

九月十五日,下诏:"已经颁降亲笔手札给张浚、王彦,命令各地兵将官凡有奏报文书以及有所请求陈奏的,一概不得倚仗托付近侍代为进呈,可以直接送到行在通进司投递呈进。并将此札下达通进司,照此办理接收。"

隆兴二年十一月十三日,下诏:"学校中的士子,长久受到教育培养,本来就懂得礼义。如今正当多事之秋,他们必然能够爱护君主、体念国家。如果通过登闻检院、登闻鼓院有所进言陈说的,自然应当加以采用,甚至予以表彰奖赏。至于那些轻薄好乱的人,妄相煽惑,不经过检院、鼓院,擅自去伏阙上书的人,不论是什么身份名目,为首的从重依法惩处,其余的人依次从重编管发配。此事必须坚决执行,仍命尚书省张榜晓谕百姓。"

草野之人有所陈说,必定经过皇上御览,又全部交付两省大臣,让他们商议是否可以施行。只是由于日积月累,奏牍越来越多,审阅取舍,未能一一遍览。其中偶有可以采纳的,虽然已经申报呈上,却没有明确颁降指挥施行,以致四方之人大多心存不满,认为陛下求言而朝廷吝于奖赏,主管官员不肯留意审察,有关部门不肯予以保荐说明。更有甚者——

乾道二年五月二十四日,下诏:"今后审阅详议四方进献的奏疏文字,要拟定等第上报。"这是因为起居舍人陈良佑上奏说:"仰赖陛下临朝以来,下诏求言,凡是等候回音的人在客馆旅居,旅费食用没有着落,白白怀着盼望之心("望望"疑当作"怨望"),却不知道朝廷省院已经把奏疏审阅之后搁置不办。希望仁慈的陛下命令两省官员将四方进献的奏

如上等有官人与减二年磨勘,选人候改官收使,士人免解一次。中下等有官人与减一年磨勘,士人赐(东)[束]帛。此不过取其尤者十数人以慰籍进言者之心,且以示陛下勤于听览,尽天下之美;其余无可采者明日行报罢此句疑有脱误。。且岁一举之,使出上意,则四方之士乐为陛下献言,而聪明不壅,亦裨于治道。」故有是命。

三年五月九日,诏:「依故事,在外惟前两府、在内惟大两省许用札子奏事,

他官皆用表状。」臣僚奏:「通进司掌天下章奏案牍、在京百司文武近臣表疏进御颁布之事,职任为重,是以在于祖宗时,检察甚备,有谨密之戒,有漏泄之禁,有封题之式,有辄入之罚。虽旧任官高,时领要职,苟于格法不当者,不得上达也。伏见比来其制甚紊,不当进而辄进者,率尔得通,且又越格,惟以札子,十数累比累比:疑误。,上渎天听,亵尊违礼,莫此为甚。仁宗皇帝时有坐用札子奏事降官如张孚者,则祖宗之维持法度,何其严也!伏望明诏攸司,申饬条格,不应进而辄进及越格以札子奏事者,各令拒而不纳;当刑罚者自从旧制,监典官吏亦各有坐。庶几出入机要之地,不致轻慢,以黩国章。」故有是命。

七月四日,诏:「自今沿边州军并监司、帅臣、主兵官并许用札子奏陈。」既而淮南路转运判官吕企中奏:「臣误蒙使令,即与其它路分不同。欲望许臣到本路,事干机密及臣有建明,并乞依干道三年七月四日已降圣旨,用札子实封奏陈,直达宸扆之前。」亦诏从之。

五年五月八日,诏后省官置籍看详臣僚士庶言事,详择其可行者条上。臣僚奏:「切惟陛下舍己从人,比迹唐尧,好问察言,并隆虞舜。百职庶僚,有轮对之章;监司郡守,有五事之疏。以至公交车之荐召,士庶之投匦,无不为陛下言之。而累年以来,言事者不知其几人,或以看详而来上,或以条具而不报者,尚多有也。报可者不知其几事,或虽承受,而废格不行,或虽施行,而循习不省者皆是也。如此言之,是非将何所择,事之成否,复何所稽哉!昔司马光乞以上书言事者求其理道切审,各以贴黄节出,更以圣意择其善者施行,仍籍记姓名。遇有重难,委以干办,果有功效,仍(如)[加]进用。臣谓由(先)[光]之说,则言事者知朝廷有考言之意。如若其言可行,不敢诞谩,上下无壅,而言之是非,于焉而可(释)[择]矣。乞下三省详议,务令悠久遵行,庶几不负陛下孜孜求言之意。」故有是命。

七月十二日,宰执言:「近日上书论边事者悉送两、编修官「两」下疑脱一「制」字。,择其可行者与可去者或可存留者,各以其类相从,置簿抄上,以备他日采择。

译疏文字一并考核审阅,评议可以采纳的分为三等,酌量给予恩赏。如果是上等,有官职的人给予减免二年磨勘,选人等候改官时予以录用,士人免解一次。中下等的,有官职的人给予减免一年磨勘,士人赐予束帛。这样做不过是挑选其中特别优异的十几个人,来抚慰进言者的心情,同时也借此表明陛下勤于听取意见,尽揽天下的美言善策;其余没有可采纳之处的,第二天就答复驳回(此句疑有脱误)。而且每年举行一次,使这出自皇上本意,那么四方之士就乐于为陛下进献意见,而圣听不被壅塞,也有裨益于治国之道。"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乾道三年五月九日,下诏:"依照旧例,在外任职的只有前两府大臣、在京任职的只有大两省官员才允许用札子奏事,其余官员一律用表状。"有大臣上奏说:"通进司掌管天下的章奏案牍,以及在京各官署文武近臣的表疏进呈御览、颁布施行等事务,职责十分重要,因此在祖宗之时,检查核察十分周备,有谨慎保密的告诫,有防止泄漏的禁令,有封题的规格,有擅自径入的处罚。即使是旧任官职高、当时身居要职的人,如果按格式法度不应上奏的,也不得直接上达天听。近来看到这一制度十分混乱,不应进呈而擅自进呈的,往往轻易得以通行,而且又超越规格,一概用札子,屡次呈上("累比"疑有误),亵渎烦扰圣听,冒犯尊严、违背礼制,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仁宗皇帝时曾有像张孚那样因擅用札子奏事而被降职的先例,可见祖宗维护法度是何等的严格!恳请明令有关部门,申明整顿条例格式,凡不应进呈而擅自进呈以及越格用札子奏事的,都命令拒绝而不予接纳;应当治罪的依旧制处理,主管的典吏官员也要各自承担罪责。这样才能使出入朝廷机要之地的行为不致轻率怠慢,以致玷污了国家的法度纲纪。"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七月四日,下诏:"从今以后沿边州军以及监司、帅臣、主兵官,都允许用札子奏陈事情。"不久淮南路转运判官吕企中上奏说:"微臣误蒙朝廷委任差遣,情况与其他路分不同。希望允许微臣到本路任职后,凡涉及机密之事以及臣有建言陈说的,都请依照乾道三年七月四日已经颁降的圣旨,用札子密封实封奏陈,直接呈达御前。"皇帝也下诏准许。

乾道五年五月八日,下诏后省官员设立簿籍,审阅详议大臣士人百姓的言事奏疏,仔细挑选其中可以施行的条陈上报。有大臣上奏说:"切思陛下舍弃己见听从他人的意见,堪比唐尧;喜好询问、明察言论,同样比得上虞舜。百官众僚,有轮流登对进言的奏章;监司郡守,有陈述五事的奏疏。以至公车上书的荐举征召,士人百姓的投匦上书,无不是为陛下进言献策。然而多年以来,进言之人不知有多少,有的因为经过审阅之后才上报,有的因为条列陈述之事而没有得到答复的,还有很多。得到批复认可的又不知有多少事,有的虽然接受了,却被搁置阻碍不予施行;有的虽然施行了,却因习以为常而不再重视,这些情况都是存在的。像这样说来,是非应当如何取舍,事情的成败又依据什么来考核呢?从前司马光曾请求把上书言事的人的建议,寻求其中道理切实周详的,各自摘要用黄纸标注呈出,再依圣意选择其中好的施行,同时登记造册记录姓名。遇到重大艰难之事,委派他们去办理,果真有功效的,就予以提拔任用。臣认为按照司马光的这个说法,那么进言之人就知道朝廷有考核言论的诚意。如果他们的建议可以施行,就不敢虚妄夸诞,上下情意不被壅塞,而言论的是非,在这个过程中就可以得到辨别取舍了。请求下交三省详加议定,务必使之长久遵行,希望不辜负陛下孜孜不倦求言的用意。"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七月十二日,宰执大

」从之。

九年十一月四日,诏后省旋次择摘,取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泻)[写]进呈。从起居舍人赵师训请也。以上《干道会要》。《文心雕龙》:孝宗群臣章奏,取其所当行者疏之小册,以示大臣。或御便坐,则寘于香几,群臣皆得就观。又有记事版,书其要旨,以备遗忘。

淳熙二年十月十五日,诏:「两淮州军及(师)[帅]臣、监司并驻札御前诸军应有事干边防军机文字,自今止得具奏,并申尚书省、枢密院,不得泛申他处。」

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诏:「沿边帅臣、监司、守臣、诸军主帅应有边机事宜,除具奏外,止许实封申枢密院,四川仍申制置司。毋得

泛行申发及用私札誊报。如有违戾,重作施行。内外诸军所有兵马帐状,自今止许具奏及申枢密院,不得泛申发兵部等处。」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诏:「自今官司书判并用行字,如有依某处行,改作从字。」从吏〔部〕尚书周必大请也。

七年三月二十八日,诏:「祖宗旧制,诸路禁军委兵钤专一训练教阅。已降指挥,遇有奏闻事,如监司例具奏。自今合具奏事,务许径赴进奏院、通进司投进。」

九年正月十二日,诏:「盱眙军应有合发奏报文字,承传旨回奏知禀札子等,并令进奏院赴通进司投进。」

十一月三日,宰执言:「臣僚章奏,应帅、漕、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机,许用札子。其余僭越犯分,有不如式,则令所属退还。其间帅守监司实有利国便民等事,若一例不许投进,窃虑壅蔽。」诏淳熙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指挥更不施行。先是,六年七月二十九日,臣僚言:「窃见旧制,章奏凡内外官登对者许用札子,其余则前宰执、大两省官以上许用札子,以下并用奏状。凡沿边守臣与帅漕臣(拜)[并]主兵官许用札子。自后他司内郡应用奏状者或以札子,其间往往抵(许)[讦]前政,陈说已能。欲望申严有司,应帅、漕、郡守、主兵官如事涉兵机,许用札子;其余僭越犯分,其不如式,则令所属退还。」

十年六月十五日,给事中宇文价言:「去年十二月臣僚札子具载太上皇帝绍兴之初尝下诏守臣,令到任半年以上,具民间利病五事闻奏。干道修令,着为定制。而近年以来,故事颇废。乞明降诏旨,再行播告。」从之。同日,诏诸路州军申发章奏,并要书填实日。以给事中宇文价言,欲计程驱磨故也。

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臣僚言:「近者轮对之间,辞见之际,连章累札,猥及细微,率皆常事,自有成宪。又有职分之所当为,势位之所可为者,且亦(饬)[饰]辞以为能,献说以为功,往往悉关圣虑。乞自今凡有轮对及辞见,并不许过三札。

译臣上奏说:"近来上书议论边事的人所奏之事,全部送交两制、编修官("两"字下疑脱一"制"字)审阅,挑选出其中可以施行的、可以摒弃不用的,或者可以留存备用的,各自按类归并,登记造册抄录上报,以备日后采择。"皇帝准奏。

乾道九年十一月四日,下诏后省依次挑选摘录,选取上书中可以采纳的内容,摘取其中要旨,断章取义,另立篇目,缮写清楚呈进御览。这是依从起居舍人赵师训的请求。以上出自《乾道会要》。《文心雕龙》记载:孝宗时期群臣的章奏,选取其中应当施行的,摘录成小册子,拿给大臣看。有时皇上驾临便殿,就将这小册子放在香几上,群臣都能够就近观看。又设有记事册,记下要旨大意,以防遗忘。

淳熙二年十月十五日,下诏:"两淮州军以及帅臣、监司并驻扎御前的各军,凡有涉及边防军机的文字,从今以后只准据实奏报,同时申报尚书省、枢密院,不得随意泛申其他部门。"

淳熙四年十二月十二日,下诏:"沿边帅臣、监司、守臣、各军主帅凡有边防机要事宜,除据实上奏之外,只允许密封实封申报枢密院,四川地区仍要申报制置司,不得随意泛行申报发送以及用私人书札誊抄传报。如有违背,从重处置施行。内外各军所有兵马帐册文状,从今以后只准据实上奏以及申报枢密院,不得随意泛申发送兵部等处。"

淳熙六年十一月十一日,下诏:"从今以后官府文书判语一律用'行'字,如有'依某处行'这样写法的,改作'从'字。"这是依从吏部尚书周必大的请求。

淳熙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下诏:"祖宗旧有制度,各路禁军委派兵钤专门负责训练教阅。此前已颁降指挥,遇有需要奏闻的事项,比照监司的先例据实上奏。从今以后凡应当据实上奏的事,都要允许直接送到进奏院、通进司投递呈进。"

淳熙九年正月十二日,下诏:"盱眙军凡有应当发出的奏报文字,以及承接传达旨意回奏知禀的札子等,都命令进奏院送到通进司投递呈进。"

十一月三日,宰执大臣上奏说:"大臣的章奏,凡帅臣、漕臣、郡守、主兵官等如果事情涉及军机,允许用札子奏事。其余的僭越犯分、不合规格的,就命令所属部门退还。其中帅守监司确实有利国便民之类的事项,如果一律不许投进呈上,恐怕会造成壅塞蒙蔽。"下诏淳熙六年七月二十九日颁降的指挥不再施行。此前,淳熙六年七月二十九日,有大臣上言:"窃见旧有制度,章奏凡内外官员登对的允许用札子,其余的则前任宰执、大两省官以上的官员允许用札子,以下的官员一律用奏状。凡沿边守臣与帅臣、漕臣以及主兵官允许用札子。此后其他官署内郡应当用奏状的,有的却用了札子,其中往往互相攻讦前任的政务,陈说自己的能力功绩。希望申明整肃有关部门,凡帅臣、漕臣、郡守、主兵官如果事情涉及军机的,允许用札子;其余的僭越犯分、不合规格的,就命令所属部门退还。"

淳熙十年六月十五日,给事中宇文价上言:"去年十二月大臣的札子中记载,太上皇帝在绍兴初年曾经下诏给守臣,命令到任满半年以上,要将民间利弊五件事上奏。乾道年间修订法令,将此定为定制。但是近年以来,这一旧有制度已经大多废弛。请求明确颁降诏旨,再次颁布告示。"皇帝准奏。同日,下诏各路州军申报呈发的章奏,都要写明填报的实际日期。这是因为给事中宇文价上言,是想借此核算路程以稽查督促的缘故。

淳熙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有大臣上言:"近来轮对之间,辞见之际,接连不断地上呈章札,繁琐到细枝末节,大多都是寻常之事,本来自有成法可循。又有的属于职分之内本应做的事,属于地位职权所本可以做的事,这些人尚且要粉饰言辞

若军国利害,事大体重者,不拘于此。」从之。先是,十三日宰执进呈,上曰:「轮对官说此甚当,上殿官多是论不务大体,以至琐屑;或事有成宪者,一一奏陈,以多为能,无益于事。自今只用三札。」

十六年六月十六日,诏:「祖宗成宪,自当遵守。日后或有臣僚奏请,事涉改更者,仰三省、枢密院详具以闻。」既而以大司直任清叟言:「窃见近来臣僚奏陈利害,多是蔽于一己之私,不顾事之可行、利害之轻重,将祖宗成法动(辙)[辄]轻改,立为己说,以竞新奇。甚者甲是于前,乙非于后,一岁之间,纷然稠迭,民情物态,其谁适从 所以州县之吏,每每视为文具者,无怪其不能一意奉行也。望申严号令,确守祖宗成宪,无以一人之议而骤行,无以一人之议而辄改,使州县之间知所遵承,而遐迩之民均被实惠。」故有是诏。

八月十三日,宰执进呈李

信甫乞遵用天禧、熙宁故事,许六察言事。上曰:「祖宗前后典故甚明,宜且遵守,不可轻易变更。」留正等奏:「六察台格具在,条目详备,若能举职,则事亦尽有可言者。诚如圣训,不必更变旧制。」

十九日,臣僚言:「陛下临御以来,序见百官,靡有虚日,而累月于此,巡对将周,凡议论之中否,固已择其善者而从之。臣愿断自圣裁,尽取前后奏札留中而未出者,以付外廷,使得公共详酌,芟夷乖剌,采摭忠实。凡可以裨益圣德、佽助国政者,以类相从,裒集成编,且各着其职位、姓名于下,正本进入,副在三省。自(古)[今]以往,亦继此编附,庶几宸居之暇,朝夕省览,有以上沃圣聪,而庙堂之议,罢行因革,亦将于此有考焉。」从之。

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言:「窃见近日以来,有得旨而集议者,有得旨而详议者,有得旨而看详者,有得旨而荐举者,往往多无限期,听其自迟而自速。臣僚章奏,不无可采,而下之有司,即不闻报,况敢望其施行。然则何责乎外路供报之稽缓哉!乞今后有旨或集议,或详议,或条具,或荐举,与夫看详、相度、稽考之类,并令中书随事斟酌,以为期限之迟速,使有考焉。事干众者,御史台先期催促,勿使违限。下有司者都司逐时检举,不得愆期。则诏令不为虚文,而中外莫敢翫习矣。」从之。

绍兴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按莫叔光,隆兴元年进士,不得于绍兴三年奏事,疑「绍兴」为「绍熙」之误。,宰执进呈之次,上曰:「昨日莫叔光奏事,乞今后臣僚上殿奏事不许过三札。但如外来曾作州郡人仅得一次上殿也,要论些事,若限以三札,恐不尽其所怀。宁是教直截论事,少作文,不须限以数目。」

淳熙二年二月十四日以下七条与上文不相衔接,审其内容均为上殿事,盖别自为类。

译以显示自己有能耐,进献言论以显示自己有功劳,往往都要动用圣上的心思去考虑。请求从今以后凡有轮对以及辞见的,一律不许超过三份札子。如果是关系军国利害、事情重大的,不受此限制。"皇帝准奏。此前,十三日宰执大臣呈上此奏,皇上说:"轮对的官员这样说很恰当,上殿的官员大多不注重大体,以至流于琐碎;有的事情本有成法可循,却仍一一奏陈,以多为能,对事情并无益处。从今以后只准用三份札子。"

淳熙十六年六月十六日,下诏:"祖宗定下的成法,理应遵守。日后如有大臣奏请,事情涉及改动更改的,命令三省、枢密院详细列明情况奏闻。"此后由于大司直任清叟上言:"窃见近来大臣奏陈利害之事,大多出于蔽于自己一己之私,不顾事情是否可行、利害轻重如何,动辄轻率更改祖宗成法,标新立异,自成一说,以求争新出奇。更有甚者,前面说是这样,后面又说是那样,一年之中,纷纷更迭反复,百姓的情况事物的状态,究竟该听从谁的呢?所以州县官吏,常常把这些视为一纸空文,也难怪他们不能一心一意地奉行了。希望申明严正号令,坚决遵守祖宗成法,不要因为一个人的建议而骤然施行,不要因为一个人的建议而随意更改,使州县之间知道有所遵循,而远近百姓都能均沾实惠。"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八月十三日,宰执大臣呈上李信甫请求遵照沿用天禧、熙宁年间的旧例,允许六察官言事的奏章。皇上说:"祖宗前后的典章旧例十分明确,应当予以遵守,不可轻易变更。"留正等人上奏说:"六察的台省规格具体都在,条目详尽完备,如果能够切实履行职责,那么事情也自然都会有可以进言之处。确实如同圣训所说,不必再变更旧有的制度。"

十九日,有大臣上言:"陛下临朝以来,依次接见百官,没有一天间断,累月以来已经巡对将近一遍,凡是在议论之中是否恰当的,本来已经选择其中好的加以采纳施行。臣希望陛下断然自作决断,把前后所有留在宫中而未曾发出的奏札全部取出,交付外朝,让大家共同详加斟酌,剔除偏激乖张的言论,采撷忠实可靠的建议。凡是可以裨益圣德、辅佐国政的内容,按类归并,汇集编成一册,并各自在下面标明其职位姓名,正本呈进御览,副本留在三省。从今以后,也继续按此编纂附入,希望陛下在闲暇之时,早晚都能省阅参览,借此增益圣上的见闻,而朝廷议政、施行与变革之事,也将能够从中有所参考依据。"皇帝准奏。

十一月二十八日,右谏议大夫何澹上言:"窃见近来以来,有奉旨要求集议的,有奉旨要求详议的,有奉旨要求审阅详议的,有奉旨要求荐举的,往往大多没有限定期限,任其自行拖延或加快办理。大臣的章奏,不是没有可以采纳的内容,但下发到有关部门之后,就听不到回复,更何况指望它能够施行呢?既然如此,又怎能责怪地方各路呈报的迟缓呢!请求从今以后凡是下旨要求集议,或详议,或条列陈述,或荐举,以及审阅详议、商议斟酌、核查考核之类的事项,一律命令中书随事斟酌,确定期限的长短,使之有所依据可考。事情关系众人的,御史台要提前催促,不使超过期限。下发有关部门办理的,都省要随时检查督促,不得延误期限。这样诏令就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朝廷内外也就不敢轻慢懈怠了。"皇帝准奏。

绍兴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按:莫叔光是隆兴元年的进士,不可能在绍兴三年奏事,疑"绍兴"是"绍熙"之误),宰执大臣呈奏之时,皇上说:"昨天莫叔光奏事,请求今后大臣上殿奏事不许超过三份札子。但是像外任来京、只能得到一次上殿机会的人,想要讨论一些事情,如果限定用三份札子,恐怕不能说尽他心中所想。宁可让他们直截了当地论述事情,少写些文辞,不必用数量来限制。"

淳

,诏:「自今文武臣已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上殿讫,在半年之内改差合上殿差遣,与免奏事。」

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合门言:「昨降指挥,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因任满回,已经上殿,再除授今来差遣在半年内,与免朝辞日奏事。其余文武臣有已经奏事,除(投)[授]在半年内合上殿之人,未有该载。」诏依已降指挥,朝辞日免奏事。

六年二月八日,诏:「前宰执、侍从带观文殿大学士至待制及大中大夫以上守郡奉祠之人,自今如有己见利便,听非时闻达,即不得辄陈乞恩泽,自述劳绩之类。其责降官不在此限。」

九日,诏:「每遇宣打打球上「打」字当误。,其诸军正额、额外统制官及赐酒之际,非宣唤不得辄于马上及擅趋榻前奏事。」从殿帅郭杖请也。

九年九月八日,诏:「自今路分钤辖带训练职事令上殿。」

绍熙二年四月十二日,臣僚言:「人主之听言,因欲致其详审,又当防其壅蔽。欲望陛下听纳之际,无不致其审,而壅蔽之患每预为之防,忠谠者益加招徕,狂直者益务优假。庶几四方万里,咸知陛下导人使谏之意,若小若大,更相戒饬,无有知而弗言,无有言而

弗尽,实圣明之盛事。」从之。

九月三日,秘书监兼实录检讨官、兼权兵部侍郎耿秉言:「臣至愚极陋,识见浅短,十旬之间,三蒙宣引,在微臣可谓荣遇。臣闻臣下之望人君,如在天上,梦寐所不能到,一瞻龙颜,人以为荣。陛下度越常规,宣召从臣,不间权官,虽旬休佳节庚暑,皆不废宣引。陛下之于群臣可谓无负矣。如臣等辈乃不能吐一奇谋,陈一长策,以助陛下大有为之志,臣等有负于陛下,臣则有罪。」上曰:「君臣之间,正欲咨询。古人谓堂下远于百里,君门远于万里,言情之难通也。朕正欲通上下之情,使无壅蔽。」秉奏:「陛下忧勤庶政,不惮咨询之劳;为从臣者既蒙时宣引,则朝夕之间,无非为国家讲究利病。」读札子至修马政,上曰:「马纲倒毙之数多,正缘病马在道,不得歇养。」又至论宕昌以东地险,乞增置马驿。上曰:「朕曾理会来,宕昌以东诚有合增去处。」秉奏:「陛下不因臣僚奏请,万机之暇,询究及此,又明见万里之外,曲尽事情。」上曰:「今岁郊祀,朕务从节省。如州郡(料)[科]买,亦令减节。」秉奏:「如卤簿之内八宝不出,又如五辂减其副轴,于礼文无阙,而实能宽民省费。」秉因奏近日行更出迭入之制,上曰:「此正用人之法。」秉奏:「人之才能,必试而后知其可用与否。」上曰:「任贤使能,贤者当任之,能者当使之。不详试无以知其能。求去者虽多,又斟酌其人,可留则留之,不尽听其去也。

译熙二年二月十四日(以下七条与上文并不衔接,考察其内容都是关于上殿的事,大概是另外单独归为一类),下诏:"从今以后文武大臣已经被授予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都监之职,上殿奏事完毕之后,在半年之内如果改换差遣,遇到应当上殿的差遣,可免于奏事。"

淳熙五年六月二十二日,合门上言:"此前已经颁降指挥,监司、郡守、诸路厘务、总管、钤辖因任期届满回朝,已经上殿奏事,若再次被授予现今的差遣在半年之内的,可免于朝辞当日奏事。至于其余文武大臣中已经奏事、而被授予的官职在半年之内应当上殿的人,还没有相关的规定记载。"下诏依照已经颁降的指挥,朝辞当日免于奏事。

淳熙六年二月八日,下诏:"前任宰执、侍从中带有观文殿大学士以至待制及大中大夫以上、任守郡奉祠之职的人,从今以后如果有自己的见解、认为有利便民的建议,允许不拘时候上奏陈述,但不得借机请求恩泽,陈述自夸自己的功劳政绩之类的事情。至于那些因罪责被贬降官职的人,不受此限制。"

九日,下诏:"每逢宣召打球,各军正额、额外统制官以及赐酒之时,如果没有宣召,不得擅自在马上或者擅自走到御榻前奏事。"这是依从殿帅郭杖的请求。

淳熙九年九月八日,下诏:"从今以后各路钤辖凡带有训练职务的,命令上殿奏事。"

绍熙二年四月十二日,有大臣上言:"君主听取臣下的进言,既要力求详细审慎,又应当防范言路被壅塞蒙蔽。希望陛下在听取采纳意见之时,无不力求详审,而对壅塞蒙蔽的隐患要时刻加以防范,对忠诚正直的人要更加招纳延揽,对狂放耿直的人要更加优容宽待。这样才有希望使四方万里之内的人,都知道陛下引导人们进谏的用意,无论小事大事,都能相互告诫勉励,没有知道而不说的,没有说了而不能尽言的,这实在是圣明之世的盛事。"皇帝准奏。

九月三日,秘书监兼实录检讨官、兼权兵部侍郎耿秉上言:"微臣极其愚钝浅陋,见识浅薄,十来天之内,三次蒙受宣召召见,对微臣来说可以说是莫大的荣耀礼遇。臣听说臣下仰望君主,如同置身天上,是梦寐中所无法达到的境界,能够瞻仰一次龙颜,人们都以为是荣耀。陛下超越寻常规矩,宣召侍从大臣,不分是否当值的官员,即使是旬休佳节或酷暑之时,都不废止宣召召见。陛下对群臣可以说是没有辜负了。像微臣这些人却不能吐露一条奇谋,陈述一项良策,来帮助陛下实现大有作为的志向,我们这些臣子有负于陛下,这是臣的罪过。"皇上说:"君臣之间,正应当相互咨询商议。古人说堂下距离百里之远,君门距离万里之远,这是说情意难以相通。朕正想要沟通上下的情意,使之不被壅塞蒙蔽。"耿秉上奏说:"陛下忧心操劳于各项政务,不惮咨询之劳;作为侍从大臣,既然蒙受随时的宣召召见,那么在早晚之间,无不都是为国家讲求探究各种利弊得失。"读到札子中说到整顿马政之事,皇上说:"马纲运送途中倒毙的数目很多,正是因为病马在路上,得不到休养的缘故。"又读到论述宕昌以东地势险要、请求增设马驿的内容,皇上说:"朕曾经处理考虑过这件事,宕昌以东确实有应当增设驿站的地方。"耿秉上奏说:"陛下不待臣僚奏请,在处理万机之余,就已经询问探究到这些细节,又能明察万里之外的情况,曲尽事情的实情。"皇上说:"今年郊祀大典,朕务必力求节省。像州郡的科敛购买之事,也命令要有所减省。"耿秉上奏说:"比如卤簿仪仗中八宝不再抬出,又比如五辂减去它的副轴,在礼制条文上并无缺失,却实在能够宽减百姓的负担、节省费用。"耿秉趁机又上奏近日推行更出迭入的用人制度,皇上说:"这正是用人的正确方法。"耿秉

」秉奏:「陛下深得人君之道。」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国初,典礼之事当集议者,皆先下诏都省,省吏以告当议之官省吏:原脱「省」字,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补。,悉集都堂。设左右丞座于堂之东北,南向;御史中丞于堂之西北,南向;尚书、侍郎于堂之东厢,西向;两省侍郎、常侍、给事、谏舍于堂之西厢,东向;知名表郎官于堂之东南,北向;监议御史于堂之西南,北向。又设左右司郎中、员外于左右丞之后于:原脱,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补。,三院御史于中丞之后,郎中、员外于尚书、侍郎之后,起居、司谏、正言于谏舍之后。如有仆射、御史大夫,即座于左右丞、中丞之前。如更集它官,即诸司三品于侍郎之南,东宫一品于尚书之前,武班二品于谏舍之南,皆重行异位。卑者先就席。左右丞升厅,省吏抗声揖 官就座吏:原作「史」,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知名表郎官以所议事授所司捧诣左右丞,当以判都(省)省官主席。左右丞执卷展读讫。授中丞,中丞授于尚书、侍郎,以次读讫,复授知名表郎官。将毕「将」上原衍一「食」字,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删。,左右丞捧笔叩头揖 官,以一幅书所议事节,书字其下,授于四座。监议御史命吏告云「吏」原作「史」,「云」字原缺,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补。:「所见不同者请不书字。」以官高者为表首。如止集本省官,座如常仪。其知名表郎官、监议御史座仍北向。仆射已上得乘马至都堂,他官虽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止屏外。

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四月七日,以兵部尚书卢多逊下吏,诏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翰林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尉」字原脱,据《长编》卷二三补。、祠部郎中知杂事滕中正杂治之,仍诏文武常参官集议于都堂。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参议曰七:原作「士」,据《长编》卷二三补。:「引进使梁迥奉传诏旨,以卢多逊与

秦王廷美结构奸谋,情状显露,比今鞫劾,多逊具伏者。臣等今详卢多逊自言累遣堂吏赵白以中书机事密告秦王廷美,去年九月中又令赵白言于廷美云:『愿宫车早万岁,尽心事大王。』廷美又遣涓人樊德明报多逊曰:『丞相言正会我意,亦愿宫车早晏驾。』又多逊尝受秦王廷美私遗弓矢等事。臣等谨按:兵部尚书卢多逊身处宰司,心怀顾望,潜遣亲吏,交结藩王,通达语言, 诅君父,大逆不道,干纪乱常,上负国恩,下亏臣节,宜行诛灭,以正刑章。其卢多逊伏请削在身官爵,准法诛斩。按贼盗律:谋反大逆,父子年十六已上皆绞,十五已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祖孙、兄弟、姊妹、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入官。

译上奏说:"人的才能,必须经过考验之后才能知道他是否可用。"皇上说:"任用贤能之人,贤德的人应当任用,有才能的人应当委以差使。不经详细考验就无从知道他的才能。请求离去的人虽然很多,但也要斟酌考量此人,可以留用的就留用他,不能全都听任他离去。"耿秉上奏说:"陛下深深懂得为人君主之道。"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集议

宋朝建国之初,凡属典礼中应当集体商议的事,都先颁下诏书给尚书都省,由省吏通告应当参议的官员,全部集中到都堂。设置左右丞的座位在都堂的东北方,面朝南;御史中丞的座位在都堂的西北方,面朝南;尚书、侍郎的座位在都堂的东厢,面朝西;两省侍郎、常侍、给事、谏议大夫、正言的座位在都堂的西厢,面朝东;知名表的郎官在都堂的东南方,面朝北;监议御史在都堂的西南方,面朝北。又设置左右司郎中、员外郎的座位在左右丞座位之后,三院御史的座位在中丞座位之后,郎中、员外郎的座位在尚书、侍郎座位之后,起居郎、司谏、正言的座位在谏议大夫座位之后。如果有仆射、御史大夫参加,就将座位设在左右丞、中丞座位之前。如果还要召集其他官员,那么诸司三品官员的座位设在侍郎的南面,东宫一品官员的座位设在尚书的前面,武班二品官员的座位设在谏舍的南面,都要重叠成行、分开位次而坐。地位低的先入座就席。左右丞升上厅堂,省吏高声传呼请各位官员就座。知名表郎官把所要商议的事情交给主管官员,捧着送到左右丞面前,应当由主持都省事务的官员担任主席主持。左右丞捧着卷宗展开诵读完毕,交给中丞,中丞再交给尚书、侍郎,依次诵读完毕,再交还给知名表郎官。将要结束时,左右丞捧着笔叩头行礼,请各位官员表态,用一幅纸写下所议之事的要点,把姓名写在下面,交给在座各位。监议御史命令属吏传告说:"意见不同的人请不要签名。"以官职最高的人排在最前面。如果只是集合本省官员议事,座位仍照常仪安排。知名表郎官、监议御史的座位仍旧面朝北。仆射以上的官员可以骑马到达都堂,其他官员即使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也只能在屏外等候。

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四月七日,因为兵部尚书卢多逊被交付法司审讯,下诏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翰林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祠部郎中知杂事滕中正一同审理,并诏令文武常参官在都堂集体商议。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参与商议说:"引进使梁迥奉旨传达诏令,说卢多逊与秦王赵廷美相互勾结策划奸谋,情状十分明显,如今经过审讯查证,卢多逊已经全部供认属实。臣等如今详查得知,卢多逊自己承认多次派遣堂吏赵白,将中书省的机密事务秘密告诉秦王廷美,去年九月间又让赵白转告廷美说:"愿宫车早日升天,我愿尽心侍奉大王。"廷美又派遣内侍樊德明回报多逊说:"丞相所说的话正合我意,我也愿宫车早日晏驾。"另外卢多逊还曾经接受秦王廷美私下赠送的弓箭等物品。臣等谨按律查核:兵部尚书卢多逊身居宰相之职,心怀首鼠两端之意,暗中派遣亲信官吏,勾结藩王,传递话语,诅咒君父,犯下大逆不道之罪,扰乱纲纪常法,对上辜负国家的恩德,对下有亏为臣的节操,应当处以诛灭之刑,以正刑律典章。卢多逊应当削去本人的官爵,依法处以斩刑。按照贼盗律:谋反大逆之罪,父子年满十六岁以上的都要处以绞刑,十五岁以下的以及母亲、女儿、妻妾、儿子的妻妾、祖孙、兄弟、姐妹、部曲,其财物田宅一并没收入官。男子年满八十岁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的、妇人年满六十岁以及身患残疾的都予以免刑。伯叔父、兄弟之子都流放三千里,不论户籍是否同异。秦王廷美应当与卢多逊同样处置。中书省官吏赵白、廷美的内侍樊德明都请处以斩刑。臣等谨慎详细议定后奏闻。

男年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籍之同异。其秦王廷美伏请并同卢多逊处分。中书吏赵白、廷美涓人樊德明并请处斩。臣等谨具议定以闻。」诏:『卢多逊在身官爵及三代封赠、妻子官封并宜削夺追毁,一家亲戚并配隶崖州,充长流百姓,终身禁锢。纵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其期周已上亲并配隶边远州郡禁锢,部曲、奴婢并纵之。余依百官所议施行。」

八年五月十一日,御史知杂滕中正以鞫威塞军节度、判颍州曹翰私市弓弩、枪剑、长矛、甲铠、具装不以闻;又于部内发民筑烽台,诸县有寇盗,令举烽火以应城中;擅补置牙吏,官卖盐所得

钱银、民岁输官绵及输租并取其余羡;判官山玄羽掌官酒,岁所卖曲又取其羡利钱五百万、绢百疋。狱具来上,法当死。帝重难其事,诏百官集议。工部尚书李昉等奏议曰:「谨案曹翰身备将坛,职当郡寄,而不守法度,擅赋闾阎,盗取官钱,隳紊国法。设烽燧于部内,摇编户之心;藏刀剑于私家,僭尚方之制。不法不道,黩乱纪纲。请如有司所定,寘于极典。臣等谨议定以闻。」帝以其劳旧,未忍寘于法,故止削夺官爵,登州禁锢。

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二日,诏尚书省集文武常参官议户部尚书张齐贤、监察御史王济(玄)[互]陈删定编敕利害。十月十一日,齐贤言:「前与王济互执刑名,准诏集百官议定。今臣在中书,愿寝其事。」许之。初,齐贤与济同删定编 ,齐贤以小民犯盗者众,欲宽其赃,冀多全宥;济以为宽则犯者益众,以死惧之尚不畏,况缓其死乎!济强抗,词气甚厉,目齐贤为腐儒,不知适时之要,遂下都省详议,并劾济。齐贤既知政事,不欲与庶僚校曲直。帝忻然嘉纳,济免劾。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三日,太子詹事、判刑部慎从吉与刑部尚书温仲舒等互陈试审刑详议官彭愈等刑名通粗,诏问状。仲舒引礼部侍郎魏庠试慎锴通粗为比。乃诏吏部尚书张齐贤、百官议于朝堂,且言锴等有不中程者。直史馆张复知礼部名表,避事不草议状。殿中丞丘雍代为之,诏罚

译"皇帝下诏:"卢多逊本人的官职爵位以及三代封赠、妻子儿女的官职封号,都应当削夺追回销毁,全家亲属一并发配流放到崖州,充作长期流放的平民百姓,终身禁锢不得录用。即使日后遇到大赦,也不在酌情调回的范围之内。他期亲以上的亲属都发配流放到边远州郡禁锢,部曲、奴婢一律放免。其余按照百官所议定的意见施行。"

太平兴国八年五月十一日,御史知杂滕中正因审讯威塞军节度使、判颍州曹翰私自购买弓弩、长枪、剑、盔甲铠具、马匹装具而不上报朝廷;又在辖境内征发百姓修筑烽火台,各县如遇有寇盗之事,就命令举烽火来响应城中;擅自增补设置牙前官吏,官府卖盐所得的钱银、百姓每年缴纳给官府的绵帛以及缴纳的租税,都取用其中多出的部分;判官山玄羽掌管官府酿酒之事,每年出售酒曲又取用其中多余的利钱五百万、绢一百匹。案件审结上报,依法应当处死。皇帝觉得这件事难以处置,下诏命百官集体商议。工部尚书李昉等人上奏议论说:"谨案曹翰身居将帅之职,担任一郡的重任,却不遵守法度,擅自向百姓征收赋税,盗取官府钱财,破坏扰乱国家法令。在辖境内设置烽火台,动摇百姓之心;在私宅中收藏刀剑,僭越了尚方专用的规制。这是不守法度、不合正道,扰乱纪纲的行为。请求依照有关部门所议定的,处以极刑。臣等谨慎议定后奏闻。"皇帝因为他是有功劳的旧臣,不忍心依法处置,因此只是削去官职爵位,发配登州禁锢。

宋真宗咸平元年九月二日,下诏命尚书省召集文武常参官议论户部尚书张齐贤、监察御史王济互相陈说删定编敕利弊得失的问题。十月十一日,张齐贤上言:"先前臣与王济各执己见争论刑名之事,已经奉诏召集百官商议裁定。如今臣已在中书省任职,愿意搁置此事不再追究。"皇帝准许了。当初,张齐贤与王济一同删定编敕,张齐贤因为平民百姓犯盗窃罪的人很多,想要放宽对这些赃罪的处罚,希望能够多多从宽宥免;王济认为如果放宽刑罚,那么犯罪的人就会更多,用死刑震慑尚且还有人不畏惧,何况再放宽死刑呢!王济态度强硬、据理力争,言辞语气十分激烈,视张齐贤为迂腐的儒生,不懂得适应时势的要领,于是此事被下交都省详细议论,并弹劾王济。张齐贤既然已经身居执政之位,不想与普通官员计较是非曲直。皇帝欣然嘉许采纳了他的态度,王济也免于被弹劾追究。

大中祥符元年九月十三日,太子詹事、判刑部慎从吉与刑部尚书温仲舒等人互相陈说试审刑详议官彭愈等人刑名判决通晓或粗疏的评价意见,皇帝下诏询问情况。温仲舒援引礼部侍郎魏庠考试慎锴通晓与粗疏的评定作为比照先例。于是皇帝下诏命吏部尚书张齐贤、百官在朝堂上集体商议,并且说慎锴等人的考核有不合规定标准之处。直史馆张复负责知名表之事,回避此事、不肯起草议状。殿中丞丘雍代替他起草,皇帝下诏加以处罚。

复金以惩之。

仁宗明

道二年七月五日,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国家每有体大之事,必集群官议于尚书省。臣近准台牒,充监议官,于尚书省集官同礼官详定庄献明肃、庄懿太后祔庙事。伏见尚书省官内有带两制职或兼三司副使者,多移牒不赴。欲望自今每尚书省议事,其两制以上带尚书省并任三司副使者并不得托以他事不赴集议。如有违犯,乞以违制及不恭定罪。」从之。

译罚以钱财来惩戒他。

仁宗明道二年七月五日,殿中侍御史段少连上言:"国家每逢重大之事,必定召集众官在尚书省议论。臣近日奉台牒之命,充任监议官,在尚书省与礼官一同详定庄献明肃、庄懿太后祔庙之事。臣见尚书省官员中有兼任两制职务或兼任三司副使者,多移送牒文而不到场。臣希望自今以后每逢尚书省议事,凡两制以上兼任尚书省并兼任三司副使者,都不得借口其他事务而不到场参与集议。如有违犯,请以违制及不恭之罪论处。"皇帝听从了此议。

景佑四年三月二十三日,集贤校理兼宗正丞赵良规言:「伏见都省集官议谥,近制应本省官议,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者并令赴议。其曰带职官入省者,或在本官之次,或在本曹之上,着位舛(元)[互],有乖旧制。谨按国朝故事及令 仪制,则别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着位,视品即与前朝制度不同,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理。今若全不论职,假有工、礼部侍郎兼学士者,使不在带职兵部侍郎之下;又如中行、后行郎官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之上,入省缀驾库之次;知制诰、待制入朝与六行侍郎同行,入省(郎)[却]分在郎官之下;如员外郎任三司副使,郎中充判官者,在三司为参佐,入省却在其上;又如员外郎兼学士,郎中兼舍人,待制在两制自分职次,入省亦却在其上,即各缀本官班,于理未便。所以旧来议事,除别诏三省悉集,则中书舍人、知制诰与常侍、给谏至左右正言皆赴;若内朝官悉集,则学士、待制、三司使、副使

皆赴;若更集他官,则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在本司长官之次;若止是集尚书省官,其带职者并合不赴。又按《天圣编敕》,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正官未至五品,并同五品官例。今若各缀本官班,则是与《编敕》不同。又按《杂坐图》,学士在两省侍郎之下,尚书丞郎之上;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在留后之下,秘书监之上;三司副使(右)[在]少卿监之上。今若复缀本官班,显亦有违令文。又按《合门仪制》:大宴,学士座殿上,与仆射同行;知制诰亦座殿上,与尚书丞郎同行。若曲宴,则三司副使预坐,即在知制诰之后,重行异位。其三司副使又准咸平六年 ,品与诸司少卿监同,而班其上。岂有亲奉至尊于殿庭列座,其礼如此,暂入都省,便却降损 着位舛(元)[互],于理未顺。又按故事:尚书省官带知制诰者并中书省奏班簿,即于尚书省、御史台并不着籍,故有绝曹之语。今若复缀本官班,亦是有紊典故。又伏见国朝以来,凡定学士、舍人两省以上着位,除先后入外,若有升降,皆是特禀朝旨,方定着位。岂有在朝(之)[在]省,迭为上下 况省中会议,皆左曹在右曹之上。今来升降弗伦,典故无据。又伏见郎中、员外兼侍御史、起居舍人及任里行者皆称台官,不赴都省议事。臣详上件官并是本官兼任台省,即是与带知制诰、待制等事体无异。岂有兼领若一,赴集有异 又按唐朝故事,翰林学士有不知制诰者,并无别占

压着位,只是与今来直馆事体一般。若国朝学士、知制诰、待制,则显有着位,与唐朝不同。其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等学士及三司副使,即是国朝新制。

译景佑四年三月二十三日,集贤校理兼宗正丞赵良规上言:我看到都省集合官员商议谥号时,按照近来的制度,凡是本省官员参加商议,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等也都要求前往参议。其中所谓带职官员进入尚书省,有的排在本官职位之下,有的排在本曹之上,位次错乱互相冲突,违背了旧有的制度。我仔细查考本朝的旧例以及令文仪制,就会发现另有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的排位方式,按照品级来排则又与前朝的制度不同,本来就没有"在朝廷按职务排列、入尚书省则按官阶排列"这样的道理。现在如果完全不论职务,假设有工部、礼部侍郎兼任学士的人,会使他不在带职的兵部侍郎之下;又比如中行、后行郎官兼任学士,在朝廷上排在丞、郎之上,进入尚书省却排在驾部、库部之次;知制诰、待制入朝时与六行侍郎同列,进入尚书省却排在郎官之下;再如员外郎担任三司副使、郎中充任判官的人,在三司衙门是属官,进入尚书省却排在其长官之上;又如员外郎兼学士、郎中兼中书舍人,待制在两制之中本自有职次之分,进入尚书省也反而排在其上,也就是各按本官班次排列,于道理上不甚方便。所以以往商议事情,除非另有诏令三省全部集合,那时中书舍人、知制诰与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直到左右正言都要参加;如果是内朝官员全部集合,则学士、待制、三司使、副使都要参加;如果再集合其他官员,那么诸司三品、武官二品各排在本司长官之后;如果只是集合尚书省的官员,那些带职的官员都应当不参加。又查考《天圣编敕》,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的正官未到五品的,都比照五品官的先例。现在如果各按本官班次排列,那就与《编敕》的规定不同了。又查考《杂坐图》,学士排在两省侍郎之下、尚书丞郎之上;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排在留后之下、秘书监之上;三司副使排在少卿监之上。现在如果再按本官班次排列,显然也违背了令文的规定。又查考《合门仪制》:大宴时,学士的座位在殿上,与仆射同一行;知制诰也坐在殿上,与尚书丞郎同一行。如果是曲宴,那么三司副使也参加就坐,排在知制诰之后,另设一行、不同位次。其中三司副使又依照咸平六年的规定,品级与诸司少卿监相同,而班次排在其上。哪有亲自侍奉至尊、在殿庭列坐时礼遇如此之高,暂时进入都省,却反而降低损减、位次错乱互相冲突的道理,这在情理上说不通。又查考旧例:尚书省官员带知制诰职务的,一并由中书省奏报班簿,也就是在尚书省、御史台都不登记名籍,所以有"绝曹"的说法。现在如果再按本官班次排列,也是扰乱了典章旧例。又我看到本朝以来,凡是确定学士、舍人两省以上人员的位次,除了按先后入职的顺序外,如果有升降变动,都是特地禀报朝廷旨意,才能确定位次。哪有在朝廷、在尚书省之间,交替变换上下位次的道理?况且尚书省中集会商议,都是左曹排在右曹之上。如今这样升降不合常理,典章旧例毫无依据。又我看到郎中、员外郎兼任侍御史、起居舍人以及担任里行的人,都称为台官,不参加都省的议事。我详细考察这些官员,都是本官兼任台省之职,这与带知制诰、待制等职务的情形并无不同。哪有兼领的职务相同,参加集会却待遇不同的道理?又查考唐朝旧例,翰林学士中有不掌管制诰的,也没有另外占据压制他人位次的规定,这只是与如今直馆的情形相似。如果本朝的学士、知制诰、待制,则显然有明确的位次,与唐朝不同。其中侍读、侍讲、龙图阁、枢密等学士以及三司副使,就是本朝新设的制度。唐朝的三司本来是尚书省的职务,此后唐末才另设使职名额,如今显然与从前不同。希望委托中书门下参酌旧

唐朝三司者自尚书省之职,自后唐别置使额,今来显是不同。望委中书门下参酌旧规,详加审定,自今除集三省官议事即依旧外,若只是本省议事,其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并依前项典故,不更赴议。庶使品位有序,典故无违。」诏御史台与太常礼院详定。

太常礼院言:「臣等窃推礼意,旁按国经,且载有司,咸着成式。由议者之未悉,故疑论之互兴。自非铺陈,奚能折衷。今列唐制及国朝近例如左。按唐李肇《翰林志》:『凡学士无定员,皆兼他官充,下自校书,上至诸曹尚书,皆得为之。既入院,与班行绝迹,亦不拘本司,不系常参,守官三周为满岁,则迁知制诰。』韦执谊《翰林院旧事》:『翰林学士自建置以来,秩序未立,庭觐之际,各趋本列。洎兴元元年,始有别 ,令朝服、班序与诸司官知制诰例同。』《唐会要》:『(太)[大]中初, 翰林学士自今以后至郎中令知制诰,其余并依本官月限及准外制例处分。』《五代史 职官志》:『天成初, 今后翰林学士(八)[入]院并以先后为定。唯承旨一员出自朕意,不计官资先后,在学士之上。』国朝《天圣编 》:『学士、知制诰、龙图阁待制、三司副使官未至五品者,并同五品官例。』附《仪制令 》:『翰林学士、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

士、龙图阁直学士并在丞郎之上,龙图阁待制在知制诰下,三司三部副使在少卿监之上。』大中祥符五年五月 :太常礼院奏,准 新授仆射于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堂,门外下马。(士)[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府。朝堂差人着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及知制诰并不迎班。俟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又赞学士前贺,次赞两省、待制,次赞三司副使前贺讫,左右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相生言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班内取官高者充班首。此六事,自唐至国朝翰林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与本官绝曹,不在南省官之例。干德三年十二月,以大理寺尹拙等奏称妇人为夫家父母丧纪不定,诏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三省官及御史台官等详定丧纪年限闻奏。太平兴国七年,以知开封府李符、法官查陶等状,令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三省官、御史台官议定是非闻奏。雍熙三年三月,南雄州司理参军刘鼎等坐违制掠囚,本州岛以 与赦同日到上请,下尚书都省集本省官及翰林学士、两省、御史台官会议。

译有规定,详加审定,从今以后除了集合三省官员议事仍照旧例外,如果只是本省议事,那些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使、副使都依照前面所说的典章旧例,不再参加议事。这样才能使品位有次序,典章旧例不被违背。皇帝下诏命御史台与太常礼院详加审定。

太常礼院上言:我们私下推究礼制的用意,旁征本朝的典章,并且查阅有关部门的记载,都记有成文的规定。由于议事者没有完全了解,所以争论纷纷不一。若不加以铺陈罗列,怎能折中定论。现在把唐代的制度以及本朝近来的先例列举如下。查考唐代李肇的《翰林志》记载:凡是学士没有固定名额,都是兼任他官来充任,下至校书郎,上至各部尚书,都可以担任。一旦进入翰林院,就与原来的班行断绝联系,也不受本司管辖,不属于常参官之列,任职满三年为一届,就升任知制诰。韦执谊的《翰林院旧事》记载:翰林学士自设置以来,班次秩序未曾确立,朝见的时候,各自按照本来的班列排列。到了兴元元年,才另有规定,命令朝服、班次顺序与其他部门的知制诰官员相同。《唐会要》记载:大中初年,翰林学士从今以后到郎中一级兼知制诰的,其余都依照本官的任职月限以及比照外制官的先例处理。《五代史·职官志》记载:天成初年,规定今后翰林学士入院都以入院先后为准,只有承旨一人出自皇帝特旨任命,不论官阶资历先后,位在其他学士之上。本朝《天圣编敕》规定:学士、知制诰、龙图阁待制、三司副使官阶未到五品的,都比照五品官的先例。附于《仪制令》的规定:翰林学士、侍读侍讲学士、龙图阁学士、枢密直学士、龙图阁直学士都排在丞郎之上,龙图阁待制排在知制诰之下,三司三部副使排在少卿监之上。大中祥符五年五月的规定:太常礼院上奏,依照新授仆射在都省就职的仪制,御史台的仪制与此相同。那一天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官、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都在省内的幕次集合等候。仆射从正衙退出,将要到达都堂时,在门外下马。就职后乘马出入都在都堂前进行。朝堂派人穿公服在前引导,各部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都在都堂门内分左右站立成班迎候。凡是带有内职以及知制诰职务的人都不参加迎接的班列。等到仆射批阅公案完毕,知班引赞官报告班次排定,礼生宣赞三司使上前道贺,又宣赞学士上前道贺,接着宣赞两省官、待制,再宣赞三司副使上前道贺完毕后,左右仆射走下台阶,到褥位上面朝南站立。引赞官通报文武两班,相互作揖完毕,班首出列致辞,由御史中丞担任,若中丞缺位,就在班列中选取官职最高的人担任班首。以上这六件事,从唐代到本朝,翰林学士、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都与本官的职务系统断绝关联,不在南省官员的行列之中。乾德三年十二月,因大理寺尹拙等人上奏称妇人为夫家父母服丧的丧期规定不明确,皇帝下诏命尚书都省集合翰林学士、三省官员以及御史台官员等详加审定丧期年限,奏报皇帝。太平兴国七年,因知开封府李符、法官查陶等人的状文,皇帝命尚书都省集合翰林学士、三省官员、御史台官员商议裁定是非曲直,奏报皇帝。雍熙三年三月,南雄州司理参军刘鼎等人因违反制度拷打囚犯获罪,本州以此事与赦令同一天到达为由上报请示,皇帝下令尚书都省集合本省官员以及翰林学士、两省官、御史台官员会同商议。咸平元年三月,太常礼院李宗讷等人上奏请示相关事项,皇帝命尚书省集合三省官、御史台官、翰林学士一同检讨典章旧例,详加商议可行与否,奏报皇帝。咸平五年五月,知荥州褚德臻等人上言盗窃官银的量刑标准不明确,皇帝将此状文下达尚书都省,命集合翰林学士、本省四品以上官员、两省五品以上官员、御史中丞、知杂

咸平元年三月,太常礼院李宗讷等奏请事件,令尚书省集三省、御史台官、翰林学士

同检讨典故,详议可否闻奏。五年五月,知荥州褚德臻等言盗官银处法不定,下其状尚书都省,集翰林学士、本省四品以上官、两省五品以上官、御史中丞、知杂御史定议以闻。此五事皆三省及翰林学士、御史台同议。若诏语内不特言其官则不赴。干德二年二月敕:『应内外文武职官仪制等,宜令尚书省集台官、翰林学士、秘书监、国子司业、太常博士等详议。』开宝九年十一月敕:『太子太师王(传)[溥]等奏,中书札子,诸道藩侯在京早要迎授恩命早要:疑误。,其百官服式令文武班班首及学士、舍人同共详酌。』淳化三年十二月,许王元僖薨。时将南郊,在王丧戚之内,太宗疑之,命宰臣于中书省〔集〕尚书、丞郎、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御史台、礼官、学官等详议可否。咸平元年六月,太常礼院议:每遇大祭之日,太祖与太宗昭穆同位,皇帝自称曰孝子嗣皇帝,敕都省集两制并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同参议。大中祥符元年七月,为九宫贵神于封祀坛不合用玉,诏(定)吏部尚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集两省给事、舍人以上同议定。此五事,则诏旨临时指定。其官虽多少不同,然常别标翰林学士与知诰官,明知两制、待制不系两省官。至道二年六月 :太常礼院奏,太宗皇帝祔庙有淑德皇后符氏,未审以何后祔飨配食 尚书都省员外郎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官集议。又其年八月, 尚书都省集翰

林学士、两省、御史台知杂以上、南省员外郎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并判官院官详定。景德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请以懿德皇后、明德皇后同祔太宗皇帝室,以先后次之。 尚书省集翰林学士、两省、御史台官、尚书省六品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同议定。此二事,则三省及翰林学士、御史台及诸司四品以上并集,明不因诏旨,则尚书都省止循常例,集本省官议事。建隆元年正月,兵部尚书张昭等奏建立庙恐未合礼例,集文武百官于尚书省定议。此事止言百官,则知两省并学士等亦不赴。建隆三年三月,诏尚书省集议徒流笞杖用常杖制,此事止令本省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同议,两制及带职明皆不赴。《唐六典》:凡议谥之法,太常寺拟讫,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议定,然后奏闻。此事自唐以来,凡议谥止集本省尚书至员外郎,不集两省官及翰林学士之明据也。臣等谨详会议之文,由来非一,或出朝廷别旨,或徇官司旧规,故言集本省者,即南省官也;集学士、两省、台官者,容有内制、给舍、中丞之类也;集学士、台省及诸司四品以上者,容有卿监之类也;集文武百官者,容有诸卫之流。

译御史商定意见,奏报皇帝。以上这五件事都是三省官员与翰林学士、御史台官员共同商议的。如果诏书内没有特别指明某官参加,那么该官就不参加。乾德二年二月敕令规定:凡是内外文武官员的仪制等事项,应命尚书省集合台官、翰林学士、秘书监、国子司业、太常博士等人详加商议。开宝九年十一月敕令规定:太子太师王溥等人上奏,中书省的札子提到,各道藩镇诸侯在京城迎接恩命等事宜,关于百官服式的规定,命文武班班首以及学士、舍人共同详加斟酌。淳化三年十二月,许王元僖去世。当时正值将要举行南郊祭祀,正处在许王丧期之内,太宗皇帝心存疑虑,命宰相在中书省集合尚书、丞郎、翰林学士、中书舍人、御史台、礼官、学官等人详加商议可行与否。咸平元年六月,太常礼院商议:每逢举行大祭之日,太祖与太宗昭穆同位,皇帝自称"孝子嗣皇帝",皇帝下敕命都省集合两制官员以及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员共同参议。大中祥符元年七月,因为在九宫贵神的封祀坛不适合使用玉器,皇帝下诏命吏部尚书张齐贤、刑部尚书温仲舒集合两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以上官员共同商议决定。以上这五件事,都是诏书临时指定的。其中涉及的官员虽然多少不同,但常常另外特别标明翰林学士与知制诰官,明确表明两制官、待制官不属于两省官之列。至道二年六月的规定:太常礼院上奏,太宗皇帝祔庙时有淑德皇后符氏,不清楚应当以哪位皇后祔庙配享,皇帝命尚书都省集合员外郎以上、诸司四品以上官员共同商议。又当年八月,皇帝命尚书都省集合翰林学士、两省官、御史台知杂以上官员、南省员外郎以上官员、诸司四品以上官员以及判官院官员详加审定。景德元年七月,太常礼院上奏请求将懿德皇后、明德皇后一同祔祀于太宗皇帝室,按先后次序排列。皇帝命尚书省集合翰林学士、两省官、御史台官员、尚书省六品以上官员、诸司四品以上官员共同商议决定。以上这两件事,是三省官员以及翰林学士、御史台官员及诸司四品以上官员都一同参加,明显不是因为诏旨特别指定,那么尚书都省就只是依照通常先例,集合本省官员商议事情。建隆元年正月,兵部尚书张昭等人上奏认为建立宗庙的规格恐怕不合礼制先例,皇帝命集合文武百官在尚书省商定意见。这件事只说"百官",可知两省官以及学士等也不参加。建隆三年三月,皇帝下诏命尚书省集合商议将徒刑、流刑改为使用常规杖刑的制度,这件事只命尚书本省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共同商议,两制官以及带职官员显然都不参加。《唐六典》记载:凡是商议谥号的方法,是太常寺先拟定,再由考功郎中在都堂集合省内官员商议确定,然后奏报皇帝。这件事从唐代以来,凡是商议谥号只集合本省从尚书到员外郎的官员,不集合两省官以及翰林学士,这是明确的依据。我们谨详细查考有关会议的记载,由来并非一种情形,有的出自朝廷特别的旨意,有的依循官府原有的规定,所以说"集合本省官员",指的就是尚书省官员;说"集合学士、两省、台官",可能兼有内制官、给事中、中书舍人、御史中丞这类人;说"集合学士、台省官及诸司四品以上",可能兼有卿监这类人;说"集合文武百官",可能兼有诸卫这类人。所以事情的大小不同,参与商议的官员就有等级差别,都是依据诏书的文字,来涵盖其余的职务。此前因为段少连商议太常寺所拟的谥号,考功郎中重新审议时,误以为凡在朝各部门都应普遍参加会议,因此列名具体上奏,遭到严厉责罚,于是使得职位次序顿时出现差错,典章制度相互矛盾。而赵良规援引查考旧有的事实,广泛搜求众人的言论,所述事情详备可查,道理正当难以驳倒。然而先前的建议提

故谋事有大小,则集官有等威,率系诏文,乃该余职。昨缘段少连以太常易名,考功复议,误谓群司普当会席,列为具奏,婴以严科,遂使位叙顿差,宪章交戾。而赵良规援求故寔,采获舆言,事悉而可求,理当而

难夺。然前之建白非是,盖或失传;后之辨正可稽,无容惮改。臣等参议,欲乞自今以后每有臣僚拟谥,止令南省官详定。其带两制并待制、省副、杂端职任郎中、员外更不赴会。或事体大,临时敕判,兼召三省、台寺,即并依国朝旧例施行。」

御史台别奏曰:「(有)[看]详赵良规起请及检会尚书都省自来朝廷降 议事,或集尚书省五品以上及知杂御史者,或两制、两省五品以上、尚书省五品以上、御史台知杂以上者,或翰林学士、丞郎、大两省、御史台知杂以上,或翰林学士、两省官、御史台官、员外郎以上者,或两制、两省及南省四品以上,并御史台官者,或知制诰以上并两省侍郎以上者,或两制并秘阁、三馆官者,或翰林学士本省五品已上、两省官知制诰以上、御史知杂以上者,或尚书省官与太常礼院官者,或百官者。若以翰林冠侍从之先,西垣掌书之命重,待制参内阁之序,计庭领邦赋之繁,班朝则与众绝曹,入省则叙官为次,朝省异位,诚如良规之言。然古人创议,稽于本不稽于末;公朝立法,期于远不期于近。且中台设官,其来尚矣。故《书》称龙作纳言,《诗》载山甫出纳王命,寔《周官》之司会,法文昌之六星。所以倡导政令,总领纪纲,居万事之元,作百官之本。秦汉而下,台阁增峻,首之以令仆,次之以尚书丞辖,又次之以侍郎、郎中、员外,列为六曹,析为二十四司,位有着定,职有统维。历祀寝深,寻原

不紊。皇朝凝命立极,垂八十年,振起前规,正在今日。如曰未暇,则其旧事之体,固可存而勿失。今良规以谓固无在朝叙职、入省叙官之理,复云中行、后行员外郎兼学士在朝立丞郎之上。又今之正言掌诰,立班于待制、谏议大夫之间,则是用在朝叙职之说。若叙职惟允,则都省叙官不诬矣。又云若只是集尚书省官,故带职者不赴。夫惟议事以制,是将建中于民,必在酌典刑之端,参礼法之变。所期清要之器识,以资折衷之讨论。岂可不副朝廷慎重之意,轻易台省咨询之体哉!而又引《杂座图》、《合门仪制》,此并非都堂序本省官仪也。至于称尚书省官任外制者不着台省之籍,故有绝曹之语,而以为重,则今尚书省官任内制者并系台省之籍,宁有座曹之实,而可谓轻乎 然则论职官之言,正为绝曹者设。岂有受禄则系官为俸,议事则绝曹为辞 况列圣累朝,名臣间出,若王旦、王化基、赵安仁、晁迥、杜镐、杨亿,亲尝预议于仓卒,无变古之论。

译法确实有误,大概是因为传承有所遗失;后来的辨正可以考核证实,不必因循守旧而不加改正。我们商议后,希望请求从今以后每逢有为臣僚拟定谥号,只命尚书本省官员详加审定。其中带两制职务以及待制、三司副使、御史中丞、御史知杂等职务的郎中、员外郎都不再参加会议。如果事情重大,临时由皇帝下敕裁决,兼召三省官员、台寺官员参加,就都依照本朝旧例施行。

御史台另外上奏说:我们仔细查看了赵良规的建议,并且检核了尚书都省历来朝廷颁降诏令议事的情况,有的是集合尚书省五品以上官员及知杂御史,有的是集合两制官、两省五品以上官员、尚书省五品以上官员、御史台知杂以上官员,有的是集合翰林学士、丞郎、大两省官员、御史台知杂以上官员,有的是集合翰林学士、两省官员、御史台官员、员外郎以上官员,有的是集合两制官、两省官及南省四品以上官员,并加上御史台官员,有的是集合知制诰以上官员并两省侍郎以上官员,有的是集合两制官并秘阁、三馆官员,有的是集合翰林学士、本省五品以上官员、两省官知制诰以上官员、御史知杂以上官员,有的是集合尚书省官员与太常礼院官员,有的是集合百官。如果认为翰林学士居于侍从官员之首,中书舍人执掌诰命之职权重,待制官参与内阁议事的班次,计较朝廷领取国家赋税事务之繁重,那么在朝班中就与众官断绝关系自成一体,进入尚书省则按官阶排列位次,朝廷与尚书省地位不同,确实如赵良规所说的那样。然而古人创立议事的制度,是考究其根本而不考究其末节;朝廷制定法度,是着眼于长远而不着眼于眼前。况且尚书省设立官职,由来已久。所以《尚书》称龙担任纳言之职,《诗经》记载仲山甫传达周王的命令,实际上就是周官中的"司会",效法文昌宫中的六星。所以用来倡导政令,统领纲纪,居于万事的根本,是百官的本源。秦汉以后,台阁的地位更加尊崇,首先是尚书令、仆射,其次是尚书丞、都辖,又其次是侍郎、郎中、员外郎,分列为六曹,析分为二十四司,各有确定的位次,各有统属的职责。历经年代已久,追溯本源仍然条理不紊。本朝承受天命建立极统,将近八十年,振兴恢复以往的规制,正在今日。如果说时机未到,那么旧有制度的体例,本来就应当保存而不失。现在赵良规认为本来就没有在朝廷按职务排列、进入尚书省按官阶排列的道理,又说中行、后行的员外郎兼任学士时在朝廷排在丞郎之上。而如今的左右正言掌管诰命,站班位置在待制、谏议大夫之间,这正是采用了"在朝按职务排列"的说法。如果按职务排列确实妥当,那么都省按官阶排列也就没有错了。又说如果只是集合尚书省官员,那么带职的官员就不参加。凡是商议事情要按制度进行,是要为百姓建立中正的准则,必须在斟酌典章刑律的关键之处,参酌礼法的变通之处。期望以清正显要之职的见识器度,来资助折中的讨论。岂能不符合朝廷慎重的用意,而轻率对待尚书省咨询商议的体制呢?至于又援引《杂坐图》《合门仪制》,这些都不是都堂排列本省官员位次的仪制。至于说尚书省官员担任外制官的不登记在台省的名籍中,所以有"绝曹"的说法,并以此为看重的依据,那么如今尚书省官员担任内制官的都系于台省的名籍之中,怎能不算在座位排列之列,而说是轻微的呢?既然如此,那么关于职务与官阶的说法,正是为"绝曹"的情形而设立的。哪有领取俸禄时就依附于官阶为俸禄标准,商议事情时却以"绝曹"为借口的道理?况且历朝历代,名臣辈出,像王旦、王化基、赵安仁、晁迥、杜镐、杨亿这些人,都亲身仓促之间参与议事,没有改变古制的言论。已故宰相李昉担任主客郎中掌管诰命的时候,多次经历都省议事。与已故散骑

故相李昉为主客郎中掌诰日,屡经都省议事省:原作「督」,据《宋史》卷一二○《礼志》二三改。。与故散骑常侍徐铉言江南议事,与此略同。则其谈评,固可采据。又议大事,仆射、御史大夫入省,唯仆射至厅下马,于今行之。盖所以重名器而守品位也。故都堂会议,书状以品,就座以官,亦已久矣。忽此更张,恐非通理。今与众官详定,都省今后承准 命,令集在省众官会议者,自知杂御史、三司副使以上且

系南(官)[省]官别带兼官及带职者并令依议预议。所有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起请,今后每遇议事,其带职尚书省官不赴集者,以违制及不恭定罪,窃以议事必有大小,致罚须分重轻。欲乞自今合赴集议之官而辄不赴者,如议国家典礼,即从违制施行;若议常程小事,止依律处分。」

又直集贤院、同知太常礼院吴育奏:「窃以赵良规所请合台阁定议,是非不同,一则曰汰省叙官汰:疑当作「入」,前文云「入省叙官」是也。,一则曰绝班不赴,各持所见,互据所长。若但务引细文,拘牵末制,皆未足以断朝廷之大体,作为彝章。是必稽合人情,讲求通谊,以轻重本未折衷而言之。臣以谓若从本省叙官之谊,有不可者二。大凡国家自朝廷而制台省,自台省而制郡县,上下有次,轻重有伦。至上莫若君父之前,至重莫若朝廷之内。上可以统下,重可以临轻。举重则不可以轻者干,举(止)[上]则不可以下者紊。夫尚书省虽制度雄大,亦天子之有司,官系其中,谓之本省相会,须存朝廷。岂有君父之前,朝廷之内,班列殊隔,一入省司,辄易尊卑,而云在朝叙职,入省叙官 则是以一体为一家,以朝省为彼我,上下异贯,轻重不伦。求之古先,出何经义 此其不可一也。官职之名,本非二体,官正其号,职供其事,名实相系,岂有殊途。只如庖人是官,供庖是职,祝人是官,致祝是职,以何隔绝,分官职为两事 盖自唐室以来,临事杂置,遂有别带职事之名。厥后因循,未归

本务。必欲振复,则当一 更张。若即今而言,须以隶名为轻,供职为重。傥云入朝叙职,入省叙官,则是官职相离,遂有限绝。推之于古,益紊源流,此其不可者二也。若从绝班不赴之议,有不可者三。古者尚书为天下纲辖喉舌之地,万事所本,巨细由之。二十四司各有臭品臭:疑误,或当是「其」。,悉归慎择,未尝轻授,皆用器识详通之士以充其选。盖国有谋议,取决其中。今则不然,(推)[惟]以叙迁而至,其间拔擢英异,又多归(待)[侍]从之列。若议论之际,皆以绝班,可以不赴本省,只如翰林学士亦知制诰,又却不绝班簿。此皆因循之制,参差不伦,未可取为确据。

译常侍徐铉谈论江南时议事的情形,与此大略相同。那么他们的评论,本来就可以采信作为依据。又商议大事的时候,仆射、御史大夫进入尚书省,只有仆射到厅前才下马,如今仍然这样施行。这大概是为了尊重名位器物、恪守品级位次的缘故。所以都堂会议,书写文书按照官品排列,就座按照官阶排列,也已经很久了。如今忽然更改,恐怕不合常理。现在与众官员详加审定,都省今后凡是承接皇帝命令,命集合在省的众官会议的,从知杂御史、三司副使以上,且系属尚书本省官员另外带有兼官及带职务的人,都命依照商议的结果参与议事。至于殿中侍御史段少连所提的建议,今后每逢议事,那些带职务的尚书省官员不参加集会的,按违反制度以及不恭敬治罪,我们私下认为议事必定有大有小,处罚必须区分轻重。希望请求从今以后应当参加集会商议的官员而擅自不参加的,如果是商议国家典礼这样的大事,就按违反制度处理;如果是商议日常小事,就只依照法律处理。

又,直集贤院、同知太常礼院吴育上奏说:我私下认为赵良规所请求的应当由台阁共同商定,是非说法各不相同,一方说要按官阶排列,一方说要断绝班次不参加,各自坚持自己的见解,相互依据自己认为的长处。如果只是一味援引细枝末节的条文,拘泥于末流的制度,都不足以判断朝廷的大体,作为永久的法度。这必须考核符合人情事理,讲求通达的道理,用轻重本末来折中判断。我认为如果依从本省按官阶排列的说法,有两点不可行之处。大凡国家从朝廷而节制台省,从台省而节制郡县,上下有次序,轻重有伦常。最尊崇的莫过于君父之前,最重要的莫过于朝廷之内。位尊者可以统辖位卑者,位重者可以统领位轻者。举出重要的事情,就不可以让轻微的加以干扰;举出崇高的地位,就不可以让低下的加以扰乱。尚书省虽然制度宏大,也仍是天子的有司衙门,官员身处其中,称之为本省相会,仍须以朝廷为重。哪有在君父之前、朝廷之内,班列有所隔别,一进入尚书省,就改变了尊卑次序,还说"在朝按职务排列、入省按官阶排列"的道理?这就是把一个整体分为一家,把朝廷与尚书省视为彼此,上下贯通不一,轻重不合伦常。追溯古代先例,这种说法出自何种经义?这是第一点不可行之处。官阶与职务的名分,本来不是两回事,官阶正其名号,职务供其事务,名与实相互关联,哪有分为两条途径的道理?就好比厨子是官阶,主持庖厨是职务,祝人是官阶,致祝辞是职务,凭什么把它们隔绝开来,把官与职分为两件事呢?大概自唐代以来,遇事临时安排,于是有了另外带兼职之名的做法。此后因循沿袭,没有归复本来的职守。如果一定要振兴恢复,就应当一并加以更改。如果就当下而言,应当以挂名为轻,供职为重。倘若说"入朝按职务排列、入省按官阶排列",那就是官与职互相分离,于是产生隔绝限制。推究到古代的情形,更加扰乱源流本末,这是第二点不可行之处。如果依从"绝班不参加"的主张,有三点不可行之处。古时候尚书省是天下的纲纪枢要、喉舌所在之地,万事的根本,无论巨细都由此出。二十四司各有其品秩,都归于慎重选择,未曾轻易授予,都用见识通达的人士来充任这些职位。大概国家有所谋议,就在其中取决。如今却不是这样,只是依照资历迁转而升至此职,其中拔擢才能出众的人,又多归入侍从官之列。如果商议的时候,都以"绝班"为由可以不参加本省,就好比翰林学士也兼任知制诰,却又不断绝班簿的登记。这些都是因循沿袭的制度,参差不合规律,不可以拿来作为确凿的依据。文中也有连称两制的说法,似乎彼此相仿,务必要分辨清楚。以致临时行文重复处理,这就

文中亦有连称两制三卷,似此之相,务要分明。致临时文字重为,即不是待立纲条可为执者也此处注文多有可疑,如「三卷」,如「相」字,如「重为」之类,待考。。从绝班有例,而绝官无闻。谨按《唐六典》:中书舍人以他官兼者谓之兼制诰。故白居易草杨嗣复授库部郎中、知制诰辞云:『前代制诰,中书令、侍郎、舍人通掌之。国朝以来,或以他官兼领。』又授元稹中书舍人辞云:『元稹自祠曹员外试(短)[知]制诰。』谓〔之〕兼则岂绝本官,谓之试则明不正职,在皆章灼不疑之事也。今纵有明文,其官省若遇详定,犹当以体追而正之;况无明文,但引因循参差之事为据,此其不可二也。今两制迁改,其告身命辞必举本省曹之务为之训谕。凡授一 牒,则下至府寺冗局,犹供其职。岂有一人命官,三省连书,而都无所系,尽是空言,止为俸钱,徒加官号 命官之理,其若是乎 惟两府大臣既为宰执,明不可

更亲有司之事,况其俸禄亦不系其官,自余臣僚岂得援此 若二司公事,本自尚书省分出,非别省。或依两制例,不赴本省,又何谓乎 凡搢绅迁次,所主者官名、俸给尽从本省。居常既不复止,会议又不一来,则是自绝其官,带之何谓 仲尼不去饩羊,粗存告朔之礼;若并羊一去,寄礼无地。则台省之制,自此益隳,纵以绝班,皆不可赴,若有诏两制、台省、百司毕会,则座次又如何为定 此其不可三也。此皆举其大端,决有不可。臣伏谓是非之议,至当归一。若又广为采摭,适足为烦。今于国朝典故中取一最切最明之事,足以质定。准大中祥符五年五月 :新授仆射于都省上事,御史台仪制同。其日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并集省内幕次以俟。仆射自正衙退,将至都(省)堂,门外下马;上事后乘马出入并于都堂前。朝堂差人着公衫前导,诸行尚书、丞郎、郎中、员外并于都堂门内分左右立班迎候。见带内职及知制诰并不(近)[迎]班。俟仆射判案讫,知班引赞官报班定,礼生赞三司使前贺,又赞学士前贺,次赞两省、(行)[待]制,次赞三司副使前贺讫,请仆射降阶,就褥位南向立。引赞官通文武两班,礼生言揖,揖讫,班首出行致词。以中丞充。阙,即于文武(武)[班]次内取高官者充班首。此则虽赴本省,自有甄明之例也。臣窃详前来两奏各有未安,须至折衷古今,断以大体,用朝廷为重,取着定为常。臣子之心,虽在本司,如对君父,则所存者大,所处者安。臣愚欲乞今后

凡尚书省会议,如只集本省官,则带职者并赴。唯其坐次则当甄明,须依朝中两制班列,别作一行列座,行缀自异,亦非相压。

译不是可以作为确立纲纪条例的执守依据。依从"绝班"有先例,但"绝官"却未曾听说过。谨查《唐六典》记载:中书舍人由其他官员兼任的,称为"兼制诰"。所以白居易起草杨嗣复授库部郎中、知制诰的制辞说:前代掌管制诰的官员,由中书令、侍郎、舍人共同执掌。本朝以来,有的由其他官员兼任。又授元稹中书舍人的制辞说:元稹从祠部员外郎试知制诰。所谓"兼",难道是断绝了本官的关系?所谓"试",则明确表示不是正式职务,这些都是清清楚楚、毫无疑问的事情。如今即使有明文规定,那些官员与本省若遇到详加审定的情况,仍应当依照本体加以追正;何况没有明文依据,只是援引因循参差的事例作为凭据,这是第二点不可行之处。如今两制官迁转改任,他们的诰命告身、册命文辞必定列举本省曹务作为训谕之辞。凡是授予一道文牒,就下达至府寺等冗散机构,仍然要供其职务。哪有一个人受命任官,三省连署文书,却完全与之无关,全是空话,只是领取俸钱,白白加上官号,任命官员的道理,哪能像这样呢?只有两府大臣既然已经担任宰相执政,明确不可以再亲自处理有司的事务,况且他们的俸禄也不系于本官,其余的臣僚哪能援引这个先例?如果是三司公事,本来是从尚书省分出,并非另外设立的省份。有的依照两制的先例,不参加本省议事,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凡是官员迁转次序,所主管的是官名、俸给,都是依从本省而定。平常既不再停止(供职),会议又不来参加,那就是自己断绝了本官的联系,带着这个官名又有什么意义呢?孔子不肯废去告朔之礼所用的饩羊,是为了粗略保存告朔的礼制;如果连饩羊也一并去掉,寄托的礼制就无处安放了。那么台省的制度,从此就会更加毁坏,纵然以"绝班"为由,都不参加,如果有诏令命两制、台省、百司全部集会,那么座次又该如何确定呢?这是第三点不可行之处。以上这些都是举出其中的大端要旨,确实有不可行之处。我认为是非的讨论,应当归于一致。如果再广泛搜集罗列,恰恰只会显得繁琐。现在从本朝典章旧例中取一件最切合、最明确的事情,足以判定是非。依照大中祥符五年五月的规定:新任仆射在都省就职,御史台的仪制与此相同。那一天仆射、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官、御史台、文武诸司常参官都在省内的幕次集合等候。仆射从正衙退出,将要到达都堂时,在门外下马;就职后乘马出入都在都堂前进行。朝堂派人穿公服在前引导,各部尚书、丞郎、郎中、员外郎都在都堂门内分左右站立成班迎候。凡是带有内职以及知制诰职务的人都不参加迎接的班列。等到仆射批阅公案完毕,知班引赞官报告班次排定,礼生宣赞三司使上前道贺,又宣赞学士上前道贺,接着宣赞两省官、待制,再宣赞三司副使上前道贺完毕后,请仆射走下台阶,到褥位上面朝南站立。引赞官通报文武两班,礼生说"作揖",作揖完毕,班首出列致辞,由御史中丞担任,若中丞缺位,就在文武班次中选取官阶最高的人担任班首。这样看来,虽然是参加本省的活动,自有明确辨别的先例。我私下认为前面两份奏疏各有不妥之处,必须折中古今,以大体为断,以尊崇朝廷为重,采取确定的做法作为常规。臣子的心意,虽然身处本司,但如同面对君父一般,那么所考虑的就是大局,所处的境地也就安稳。我愚昧地认为,希望从今以后凡是尚书省会议,如果只是集合本省官员,那么带职务的官员也都参加。只是他们的座次应当加以明确区分,应当依照朝中两制官的班列,另外单独排成一行列座,行列排列自然不同,但也不是相互压制。《春秋》大义中说,周天子的使者即使地位卑微,也必定排在诸侯之上,这是用来尊崇王命、彰显臣子恭

《春秋》之义,王人虽贱,必叙乎诸侯之上,所以尊王命而广臣恭也。今两制为侍从近密之职,皆是朝廷拔擢宠异,以待殊才。既王命之所旌,亦臣子之当奉,虽在本省,礼合表异,况又自分行,殊不相妨压。亦如仆射上事之仪,凡带绝班之官并赴,而别头赞引不与本省官同在迎班,显合本朝之典章,亦非今日之臆断。若有诏两制、台省、诸司、诸卫官毕会,则各从其类,自作一行。其书议亦各如其座次而列。如此,则班联区别,事体详明,台省之官自分,朝廷之议有定,时宜既合,人情亦安。若遇国家尽复正官,各从本务,则不假复议,自有寻伦寻伦:疑当作「彝伦」。。臣忝备官司,合以愚见所安者上对。可否之断,系之朝廷。」诏曰:「自今后尚书省议事,应带职官、三司副使并不赴;如遇集议大事,临时指挥令赴者,即别设座次。其明道二年七月一日 命更不行用。」以诸议所执不同,故用所宜而降诏。

庆历三年五月二十三日,诏:「自今两制官详定公事,大事限一月,小事半月,其急速者勿拘。」

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枢密院请自今进退管军臣僚,极边长吏、路分兵马钤辖以上并与宰臣同议。从之。

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诏:「西北边有大事,自今令中书、枢密院召两制以上同议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御史中丞张

观言:「诸处起请文字,中书、枢密院批状下两制,令与御史台同共详定;学士院告报议事月日,承例御史台官尽赴学士院连书闻奏。窃缘御史台官务在弹奏,朝廷班序座位不同。盖古者使异其局,专其职。欲乞今后免同两制议事。」从之。

嘉佑四年六月四日,观文殿学士兼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王举正言:「朝廷每有送两制详定事,亦须臣预议。念臣常参重任,乞今后免预。」从之。

八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承旨孙朴等言:「准诏送下翰林学士王绛奏,欲望慎择名臣,讨论有唐官制,参考本朝官职品秩事任,量加裁定,正其名体,令两制详定。乞依绛所请,差官三两员置局详定官制,为一代典章,垂之无穷。」诏差翰林学士胡宿、知制诰刘敞同详定闻奏。事具《冠服》篇。

英宗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罢尚书省集议濮安懿王典。初,中书门下奏请议濮安懿王及三夫人合行典礼,下礼官及待制以上议。皆以为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中书复请下尚书省、御史台官议,而皇太后以手书诏执政,于是罢议。

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四日,诏集议大典礼,令秘书省长贰(兴)[与]。

哲宗元佑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中书省言:「臣僚上言:奉诏,皇帝尚虚中壸,令太常礼官参考古今典故,着为成式。

译敬之心的做法。如今两制官是侍从近密之职,都是朝廷特别拔擢、恩宠优异的官员,用来对待特殊的人才。既然是王命所表彰的对象,也是臣子应当奉行的准则,虽然身处本省,按礼制也应当有所表示区别,况且又自成一行,绝不会相互妨碍或压制。也就如同仆射就职的仪式一样,凡是带有"绝班"身份的官员都参加,而另设专人赞引,不与本省官员一同排在迎接的班列中,这显然合乎本朝的典章制度,也不是今日凭空臆断出来的。如果有诏令命两制官、台省官、诸司、诸卫官全部集会,那么就各自依照自己的类别,自成一行。相关的议事文书也各自依照自己的座次排列。这样一来,班次的联系就能区分清楚,事情的体例也详尽明白,台省官员各自分明,朝廷议事有确定的规矩,既合乎时宜,人情也能安定。如果遇到国家全部恢复正式官职、各自依照本来的职务,那就不必再另行商议,自然有其应有的伦常。我忝任此官职,理应把自己认为妥当的浅见上呈君王,可行与否的决断,取决于朝廷。皇帝下诏说:从今以后尚书省议事,凡是带职务的官员、三司副使一并不参加;如果遇到集议重大事情,临时下令让他们参加的,就另外设立座次。原来明道二年七月一日的命令不再施行。因为各方意见所持不同,所以采用适宜的做法而颁降此诏。

庆历三年五月二十三日,皇帝下诏:从今以后两制官详加审定公事,大事限期一个月,小事限期半个月,其中紧急的事情不受此限制。

庆历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枢密院请求从今以后凡是进退管军臣僚,以及极边地区的长官、路分兵马钤辖以上官员的任免,都与宰相一同商议。皇帝准许。

庆历七年五月二十七日,皇帝下诏:西北边境如果发生重大事情,从今以后命中书省、枢密院召集两制官以上共同商议此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一日,御史中丞张观上言:各处呈报请示的文字,中书省、枢密院用批状下达两制官,命他们与御史台共同详加审定;学士院将商议事情的日期告知御史台,按照惯例御史台官员都要前往学士院联署上奏。我私下认为御史台官员的职责在于弹劾奏报,与朝廷的班次座位不同。大概古代使各机构分开设立、各专其职。希望请求从今以后御史台免于一同参与两制官的议事。皇帝准许。

嘉佑四年六月四日,观文殿学士兼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王举正上言:朝廷每逢有交付两制官详加审定的事情,也必须我参与商议。念及我担任常参重任,请求从今以后免除我参与商议。皇帝准许。

嘉佑四年八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承旨孙朴等人上言:依照诏令下达的翰林学士王绛的奏疏,希望慎重选择知名大臣,讨论唐代的官制,参考本朝官职品秩、职掌任用等事项,酌量加以裁定,端正其名分体制,命两制官详加审定。请求依照王绛所请,差派官员两三人设立机构详加审定官制,作为一代的典章制度,永远流传下去。皇帝下诏派翰林学士胡宿、知制诰刘敞一同详加审定,奏报朝廷。这件事详细记载在《冠服》篇中。

英宗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七日,皇帝下诏罢除尚书省集议濮安懿王典礼一事。起初,中书门下上奏请求商议濮安懿王及三位夫人应当施行的典礼,交付礼官及待制以上官员商议。大家都认为应当依照先朝对期亲尊属追封追赠的旧例办理。中书省又请求交付尚书省、御史台官员商议,而皇太后用手书下诏给执政大臣,于是此事的商议被停止。

神宗元丰六年六月四日,皇帝下诏,凡是集合商议重大典礼的事情,命秘书省长官、副长官参与。

哲宗元佑五年八月二十八日,中书省上言:有臣僚上言,奉诏,皇帝的中宫尚且虚位以待,命太常礼官参考古今典章旧例,制定成为定式

窃见近岁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宝册冠服仪卫等事,皆令翰林学士、两省给舍与礼官同议。今皇帝婚礼,

其事甚重,请令翰林学士已下共议。」诏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两省〔给〕舍与礼部、太常寺官同共详议。

六年七月八日,宰臣吕大防等言:「纳后仪注,昨制礼官集议,各具所见,皆有典据。今日恐难尽行,臣等寻已参酌修定进入。」太皇太后曰:「前议已曾省览,其间有可行者,有不可行者。盖取其便于近事,不必泥古昔也。」大防等曰:「诚如圣谕,欲望明示可否。」八月八日,三省、枢密院言:「议到纳后六礼。」详见《册后》门。

钦宗靖康元年十一月七日,诏:「朕曲意议和,而金人必欲得三镇。与之及不与之反不与「之反不与」四字疑衍。,其利害各如何,朕当从众而行,不敢自任。令百百以明日于尚书省集议以闻,宰执亲戚不预。若割三镇或不割,各如何保无后患;割之而来,不割而来,各如何备御,择众议是者行之。」八日,集百官议三镇于延和殿,各给笔札。文武分列廊庑,凡百余人。惟梅执礼、孙傅、吕好问、洪刍、秦桧、陈材等三十六人言不可与,自范宗尹以下七十人皆欲与之。不与者曰:「朝廷经三世得河东,陵寝在焉。河北天下之四支,四支苟去,吾不知其为人,人民贡赋皆其末也。况天下者太祖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石敬塘故事,岂可遵乎 」与者曰:「朝廷尝许三镇,今反不与,是中国失信于夷狄。若姑且与之,纵复猖獗,则人怨神怒,师出无名,可不战而屈也。」宗尹言最切,至伏地流涕,乞予之以纾祸。已而黄门持宗尹章疏示众曰:「朝廷已有定议,

不得异论。」会李若水归自粘罕所,恸哭于庭,必欲从其议。何 谓若水曰:「三镇之地,割之则伤河外之情,不割则太原、真定已失矣。不若任之,但饬守备,以固其势维持。」执礼建清野,寻召孙傅及执礼对,议遂定。

高宗建炎四年五月二十日,诏侍从、台谏官并赴都堂议事。殿中侍御史沈求言:「(光)[先]为患脚气在假,趁赴不及。臣有本职,欲乞上殿敷奏讫,赴都堂禀议。」从之。

六月四日,臣僚言:「比年以来,每至防

译。我私下看到近年商议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太妃的宝册、冠服、仪卫等事,都是命翰林学士、两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与礼官一同商议。如今皇帝的婚礼,事情十分重大,请求命翰林学士以下的官员共同商议。皇帝下诏命翰林学士、御史中丞、两省给事中、中书舍人与礼部、太常寺官员一同详加商议。

哲宗元佑六年七月八日,宰相吕大防等人上言:纳皇后的仪注,前些日子命礼官集体商议,各自陈述自己的见解,都有典章依据。如今恐怕难以全部施行,我们已经参酌斟酌加以修订,呈报皇帝。太皇太后说:先前的商议我已经审阅过了,其中有可以施行的,也有不可以施行的。大概要取其便于当前实际情况,不必拘泥于古代旧制。吕大防等人说:确实如圣旨所说,希望明确指示可行与不可行之处。八月八日,三省、枢密院上言:已经商议出纳皇后的六项礼节。详细情况记载在《册后》一门中。

钦宗靖康元年十一月七日,皇帝下诏:朕委曲求全议和,而金人一定要得到三镇之地。给还是不给,其中的利害各是如何,朕应当依从众人的意见而行事,不敢独自决断。命各位官员在明日于尚书省集合商议,奏报朕知晓,宰相执政的亲戚不参与商议。如果割让三镇或者不割让,各自如何防备后患;割让后金人前来,不割让金人前来,各自如何防御抵御,选择众人议论中正确的意见施行。十一月八日,在延和殿集合百官商议三镇之事,每人发给纸笔。文武百官分列在两廊之下,共有一百余人。只有梅执礼、孙傅、吕好问、洪刍、秦桧、陈材等三十六人主张不可以给予,从范宗尹以下七十人都主张给予。主张不给的人说:朝廷经过三代才得到河东之地,历代皇陵就在那里。河北是天下的四肢,四肢如果失去,我不知道自己还算什么人,百姓和贡赋都不过是末节之事。何况天下是太祖的天下,不是陛下一人的天下。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的旧例,怎么可以遵循呢!主张给予的人说:朝廷曾经许诺给予三镇,如今反而不给,这是中原朝廷对夷狄失信。如果姑且先给予他们,纵然他们再度猖狂侵扰,那时人心怨愤、神明震怒,我方出师就有正当的名义,可以不战而使敌人屈服。范宗尹的言论最为恳切,甚至伏地流泪,请求给予金人以缓解祸患。不久宦官拿着范宗尹的奏章给众人看,说:朝廷已经有了定议,不得再有异议。恰逢李若水从粘罕处归来,在朝堂上痛哭,坚持要依从给予三镇的主张。何栗对李若水说:三镇之地,割让了会伤害河外百姓的心,不割让太原、真定又已经失守了。不如暂且答应给予,只是加强防守,以稳固维持大局。梅执礼建议坚壁清野,不久召孙傅和梅执礼当面奏对,此事的议论最终才确定下来。

高宗建炎四年五月二十日,皇帝下诏侍从官、台谏官都参加都堂议事。殿中侍御史沈求上言:我先前因患脚气病在告假,赶来参加没有赶上。我有本职之事,希望请求先上殿奏事完毕后,再前往都堂参与商议。皇帝准许。

建炎四年六月四日,有臣僚上言:近年以来,每逢防……

秋,未尝不蒙召集群臣,咨以计划,纷纷讫无定论。况事有几微,难于遍晓,而又积粟聚财,屯兵拒守,事节至繁,皆不可以立谈判。顷刻聚议,未必精详。欲望特下今来所议者,宜许令侍从、台谏等各以所见(降)[条]画,直说利害,限三日寔封投进。」诏依已降指挥赴都堂聚议,如有未尽事件,令条画寔封闻奏。

译秋天,还未曾不召集群臣,向他们咨询计划,众说纷纭,始终没有定论。况且事情有些细微之处,难以一一知晓,而且积聚粮食财物、屯兵据守等事,头绪极为繁多,都不是站着谈论、片刻聚议就能议定的,未必能够周详。希望特别下令,如今所商议的事,应当允许侍从、台谏等各自把自己的看法条列画策,直接说明利害,限三日内密封呈进。」诏令依照已经下达的指示前往都堂聚议,如有未尽的事项,令其条列画策密封奏闻。

绍兴三年四月十五日,御史台言:「考功报:本台除礼官外,监察御史以上官并合赴今月十五日尚书省集议隆佑皇太后改谥。今检准本台令,诸尚书省集议,轮御史一员监告,而不赴及不委议意而书者并弹奏,有异议者听具状论列。今来集议,全台官未委合与不合趁赴。」诏依御史台令施行。

七年二月九日,新除太常少卿吴表臣等言:「今集议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谥号,除礼部太常寺官依礼例合赴外,所有集议日分,并合令甚官以上趁赴,乞指挥施行。」诏监察御史以上趁赴。

八月二十九日,诏:「比令侍从官详议徽宗皇帝祔庙配享功臣,而刑部尚书胡交修等请以故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赠太师、魏国公、谥文定(傅)[韩]忠彦配享,议状来上。缘有在假、差出及新除到官,未经详议,可令一就详议闻奏。」

绍兴三十(年)[二]年六月二十日,孝宗即位,未改元。诏有(可)[司]集议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合上尊号。续礼部太常寺言:「用今月二十二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从之。至是,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参知政事汪澈汪澈:原作「汪辙」,据《宋史 汪澈传》改。、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翰林学士洪遵、尚书礼部侍郎黄中、中书舍人史浩、敷文阁待制知临安府赵子潚、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徐 、权尚书户部侍郎吴芾、权尚书礼部侍郎吕广问、权尚书兵部侍郎陈俊卿、权尚书刑部侍郎路彬、权尚书工部侍郎许尹、宗正少卿张阐宗正少卿:原作「权尚书工部侍郎」,按据《建炎要录》卷二○○,此年六月四日以张阐为宗正少卿,据改。、太常少卿王普、尚书礼部员外郎刘仪凤、太常寺吴龟年「太常寺」下疑脱「丞」字。、太常博士林栗、太常博士杨民望、太常寺主簿严杭奏:「臣等窃惟至德之世,如容成、大庭、赫胥,皆洪荒杳邈,莫得而详。自《诗》《书》所载,其甚盛者,必曰尧舜。迹其所以致之之效,能以天下逊。考之于古,皆以耄期而倦勤。天下后世,犹为美谈。恭惟太上皇帝拨乱反正,身济大业,中兴之功,煌煌乎不可掩已。方时敉宁,国威复振,上之五纬循度,下而百谷登衍。大功崇成,退却不居,以春秋鼎盛之年,

脱屣万乘, 糠唐虞,古今一人而已。夫五帝之寿,唯尧最高;百王之圣,唯尧独冠。今兹高世之举,视尧有光,谓宜以『光尧寿圣』为号,庶几扬鸿烈而章缉熙,仰副太上皇帝巍巍甚盛之德。恭请上太上皇帝尊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号曰『寿圣太上皇后』。臣等谨议。」二十三日,有旨恭依,令学士院降诏,太上皇帝宜恭上尊号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宜恭上尊号曰寿圣太上皇后,仍令礼部太常寺疾速讨论礼仪,条具申尚书省取旨。

译绍兴三年四月十五日,御史台上奏说:「考功司报告:本台除礼官之外,监察御史以上官员都应当在本月十五日到尚书省集议隆佑皇太后改谥一事。现查核本台的法令,各尚书省集议时,轮流由御史一员到场监督,如有不到场以及不参与商议就签署意见的,一并弹劾上奏,有不同意见的听任其具状陈述。这次集议,全台官员尚不清楚应当不应当前往参加。」皇帝下诏依照御史台的法令施行。

七年二月九日,新任命的太常少卿吴表臣等上奏说:「如今集议道君太上皇帝、宁德皇后的谥号,除礼部、太常寺官员依照礼制惯例应当到场之外,其余集议的日子,应当命令什么级别以上的官员前往参加,请求指示施行。」皇帝下诏命监察御史以上的官员前往参加。

八月二十九日,下诏说:「近来命令侍从官详细商议徽宗皇帝祔庙配享功臣一事,刑部尚书胡交修等人请求以已故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追赠太师、魏国公、谥号文定的韩忠彦配享,议状已经呈上。因有的官员正在休假、外出差遣以及新近任命到任,尚未参与详议,可命他们一并参与详议后奏闻。」

绍兴三十二年六月二十日,孝宗即位,尚未改元。下诏命有关部门集议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应当加上的尊号。接着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定于本月二十二日由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在尚书省集议。」皇帝依从此议。到这一日,尚书左仆射陈康伯、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参知政事汪澈、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翰林学士洪遵、尚书礼部侍郎黄中、中书舍人史浩、敷文阁待制知临安府赵子潚、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徐 、权尚书户部侍郎吴芾、权尚书礼部侍郎吕广问、权尚书兵部侍郎陈俊卿、权尚书刑部侍郎路彬、权尚书工部侍郎许尹、宗正少卿张阐、太常少卿王普、尚书礼部员外郎刘仪凤、太常寺(丞)吴龟年、太常博士林栗、太常博士杨民望、太常寺主簿严杭上奏说:「臣等私下认为,德行至高的时代,像容成氏、大庭氏、赫胥氏那样的,都是洪荒久远,事迹难以详知。自《诗》《书》所记载的,其中盛德最著的,必定要推尧舜。考察他们能够达到这种境地的功效,在于能够把天下让出去。考之于古代,都是因为年老而倦于政事。天下后世,还把这作为美谈。恭敬地想到太上皇帝拨乱反正,亲自完成大业,中兴的功勋,煌煌显赫不可遮掩。当天下安定之时,国威重新振作,上有五星依循法度运行,下有百谷丰收繁盛。大功已经告成,却功成身退,以正当壮年之时,

脱去帝王的尊位,把万乘之尊看得像脱鞋一样轻,如糠秕唐尧虞舜一般看待,这是古今唯一的一人。五帝之中,寿命最长的是尧;百代帝王之中,圣德最高的也是尧。如今这一高出世俗的举动,与尧相比更加光彩,认为应当以『光尧寿圣』为尊号,或许可以彰扬盛大的功业、昭明光辉的德行,以仰副太上皇帝巍巍崇高的盛德。恭请为太上皇帝上尊号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上尊号称『寿圣太上皇后』。臣等谨此议奏。」二十三日,皇帝有旨恭敬依从,命学士院颁降诏书,太上皇帝应恭上尊号称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应恭上尊号称寿圣太上皇后,同时命礼部、太常寺迅速讨论相关礼仪,条列具状呈报尚书省请示。

孝宗隆兴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诏说:「如今国事繁多,理应广泛谋划。侍从、两省官员每日应到都堂一次;遇有应当会同台谏商议的事,也允许一同会议。」

干道三年七月一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查核本朝园陵旧例,尚书省集合官员拟定谥号,是命令侍从、台谏以上官员及礼官共同议定谥号,六曹郎官以上官员书

孝宗隆兴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方今多事,理宜博谋。侍从、两省官每日一到都堂;遇合关台谏者,亦许会议。」

干道三年七月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勘会国朝园陵故事,尚书省集官拟谥,系令侍从、台谏以上并礼官集谥,六曹郎官以上书谥。所有今来大行皇后集谥,欲依上件故事施行。乞降下集谥日分施行。」诏用七月七日。议文见恭皇后。

五年四月十三日,诏工部侍郎薛良朋长到集议等指挥「长」字疑误。,多与祖宗旧法相戾,令吏部长贰看详,将上取旨,编入新 。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皇子庆王府宣讲林栗、太常丞兼权仓部郎官陈损、太常博士龚滂、太常寺主簿冯仲夷札子:「契勘今岁孟冬夆飨在近,所有钦宗皇帝庙庭配飨臣僚,尚虚其位。欲望特降明诏,令侍从台〔谏〕集议以闻,趁十月三日夆享以前降付有司施行。」诏依。议文见《配享功臣》门。

六年十一

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挥,大礼庆成,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合加上尊号,可令有司集议以闻。今检照绍兴三十二年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礼例,朝廷定日札下礼部太常寺,是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今来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仍用今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淳熙三年六月一日,诏:「凡集议,当在尚书省、御史台。比闻侍从、两省并就殿中侍御史家,殊为失礼。可以朕旨谕之。」时因议安南国王李天祚子龙(翰)[▯]承袭封爵,在侍御史柴谨家,故有是命。

四年七月十九日,诏:「集议除朝廷合就尚书省外,六曹就吏部尚书厅,侍从、两省官就后省。如台谏预议,即就御史台。」监察御史齐庆胄论繁冗虚伪等事,有旨令侍御、台谏、两省官集议,侍御史谢廓然具请故也。

八年五月四日,兵部侍郎芮辉言:「集议多惟强有力者是从,不若令各为议状。如论科举则礼部、秘书省、国子监官皆预之类。」上曰:「如此,则废集议矣。」赵雄等曰:「辉所论乃汉所谓杂议也,恐亦可从。」上曰:「今后遇事,旋降指挥。」

十二年九月十一日,诏:「太上皇帝圣寿无(强)[疆],来岁八十,邦家大庆,载籍未闻。可令有司论讨典礼来上。」既而礼部太常寺言:「今检照淳熙二年加上尊号及庆寿典礼,朝廷定日札下礼部太常寺。是日,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于尚书省集议。今来欲乞依上件礼例施行。」诏依,仍用今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十四年十月十三

日,诏令侍从、台谏、礼官议金国贺会庆节使人入见。既而吏部尚书萧燧、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权吏部侍郎章森、权户部侍郎张杓、权礼部侍郎颜师鲁、太常少卿尤袤、起居舍人胡晋臣、礼部郎中郑侨、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监察御史吴博古、太常丞喻良能、太常博士黄黼言:「目今车马见留德寿宫丧次,百官免上寿,恐难以引见人使。

译写谥号。如今大行皇后集议谥号一事,希望依照上述旧例施行。请下达集议谥号的日期施行。」皇帝下诏定于七月七日。议文见于「恭皇后」条。

五年四月十三日,下诏工部侍郎薛良朋等所拟集议等(长到)指挥事项,多与祖宗旧法相违背,命令吏部长官、次官详细审查,呈报请旨,编入新法。

九月十一日,太常少卿兼皇子庆王府宣讲林栗、太常丞兼权仓部郎官陈损、太常博士龚滂、太常寺主簿冯仲夷上札子说:「查考今年孟冬时节的祭祀大典日期已近,如今钦宗皇帝庙庭配飨的臣僚,其位置仍空缺未定。希望特降明诏,命侍从、台谏集议后奏闻,赶在十月三日祭祀之前颁下有关部门施行。」皇帝下诏依从。议文见于《配享功臣》门。

六年十一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已经颁降指挥,大礼庆成之后,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应当加上尊号,可命有关部门集议后奏闻。如今查照绍兴三十二年奉上光尧寿圣太上皇帝、寿圣太上皇后尊号册宝的礼例,朝廷定下日期札下礼部、太常寺,当日由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在尚书省集议。如今希望依照上述礼例施行。」皇帝下诏依从,仍定在本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淳熙三年六月一日,下诏说:「凡是集议,应当在尚书省、御史台进行。近来听闻侍从、两省官员竟就在殿中侍御史家中集议,实在有失礼制。可将朕的旨意告知他们。」当时是因为商议安南国王李天祚之子龙 承袭封爵一事,是在侍御史柴谨家中进行的,所以有此诏命。

四年七月十九日,下诏说:「凡集议,除朝廷应当的到尚书省进行外,六曹就在吏部尚书厅,侍从、两省官员就在后省,如果台谏参与商议,就在御史台进行。」这是因为监察御史齐庆胄议论繁冗虚伪等事,皇帝有旨命侍御史、台谏、两省官员集议,是侍御史谢廓然具状请求的缘故。

八年五月四日,兵部侍郎芮辉上奏说:「集议时大多只是听从势力强的人的意见,不如命令各自撰写议状。比如议论科举一事,礼部、秘书省、国子监的官员都应参与其中之类。」皇帝说:「如果这样,那就等于废弃了集议制度了。」赵雄等人说:「芮辉所说的,正是汉代所谓的『杂议』,恐怕也是可以采行的。」皇帝说:「今后遇到事情,随时降下指挥处理。」

十二年九月十一日,下诏说:「太上皇帝圣寿无疆,来年满八十岁,是国家的大庆典,史籍中前所未闻。可命有关部门讨论相应典礼后奏闻。」不久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如今查照淳熙二年加上尊号以及庆寿典礼的先例,朝廷定下日期札下礼部、太常寺。当日,由宰执、侍从、台谏、两省官、礼官在尚书省集议。如今希望依照上述礼例施行。」皇帝下诏依从,仍定在本月十三日。详见《册尊号》门。

十四年十月十三日,下诏命侍从、台谏、礼官商议金国贺会庆节使者入见一事。不久吏部尚书萧燧、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权吏部侍郎章森、权户部侍郎张杓、权礼部侍郎颜师鲁、太常少卿尤袤、起居舍人胡晋臣、礼部郎中郑侨、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监察御史吴博古、太常丞喻良能、太常博士黄黼上言说:「如今车驾仍停留在德寿宫治丧期间,百官都免于上寿,恐怕难以引见金国使者。如果使者一定要求朝见,请依照明道年间的旧例,在小祥后两日,也就是二十三日,只在德寿宫素幄中引见,或许还合乎典章旧制。」皇帝依从此议。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下诏命侍从、台谏、礼官详细商议高宗圣神武文宪孝皇帝祔庙配飨功臣一事。不久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吴琚、权吏部侍郎章森、权兵部侍郎林栗、起居舍人郑侨等商议,以已故太师秦国公谥忠穆的吕颐浩、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谥忠

如人使必欲朝见,乞用明道故事,小祥两日后,于二十三日只就德寿宫素幄引见,庶合典故。」从之。

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诏令侍从、台谏、礼官详议高宗圣神武文宪孝皇帝祔庙配飨功臣。既而兵部尚书宇文价、翰林学士洪迈、权刑部尚书葛邲、权工部尚书韩彦质、户部侍郎叶翥、刑部侍郎刘国瑞、给事中王信、中书舍人陈居仁、李巘、右谏议大夫谢谔、敷文阁待制提举佑神观吴琚、权吏部侍郎章森、权兵部侍郎林栗、起居舍人郑侨议,以故太师秦国公谥忠穆吕颐浩、特进观文殿大学士谥忠简赵鼎、太师蕲王谥忠武韩世忠、太师循王谥忠烈张俊配飨,从之。

四月十六日,太常少卿尤袤等言:「窃考祖宗典故,既祔庙,然后议配飨,必先有庙而后有从祀之臣,亦必诏礼官参议,务尽众言。独嘉佑八年议以王曾、

吕夷简配食仁宗,乃在山陵之前。然亦必先降诏旨下两制定议,当用何人,而王珪等始以王曾等姓名上之。元佑元年裕陵复土已七阅月,有司始援典故,乞自两制以上及太常寺、秘书省长贰同议配飨;又两月,而吏部尚书孙永等始以富弼应诏。盖宗庙至重,必严其事也。今来高宗犹未祔庙,所议配飨,少迟旬月,固未为晚;乃忽定于灵驾发引一日之先,事出仓皇,众以为疑。仰惟高宗皇帝受命中兴,一时将相依乘风云,勒功帝籍,不出数人,自有公论。为之子孙,皆以祖考得预为荣。傥不按典故,不集众论,则无以厌服其佗勋臣子孙之心,消弭众多之口,而祖宗集议典礼,将恐遂废。臣等备员礼官,诚见议论纷纷,以定配为速,以不集议为疑。既有前件典故,傥不条陈,是为失职。乞候升祔礼毕,别择日下侍从、两省、台谏、礼官及秘书省集议施行。」小贴子称:「窃惟配食清庙,系大典礼,付之众人,则议论自公,迟以岁月,则名实自定。公则人无异辞,定则万世不变。今宜反复熟议,以尽众言,庶几得预者无愧,不预者无辞。」勘会宇文价、葛邲、叶翥、刘国瑞、王信、陈居仁、李巘、谢谔、吴琚、章森、林栗、郑侨各(以)[已]集议,及韩彦质妨嫌外,诏未集议侍从、两省、台谏及太常寺、秘书省依典礼详议闻奏。

二十四日,臣僚言:「配飨之议,已有一定之论,见于施行。今忽降指挥,再令详议,则二三之论,又将纷纭而起,

甲可乙否,重惑朝听。」诏更不再集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弹劾

弹劾

【宋会要】

国朝仪制:百官起居,文班失仪,右巡使弹奏;武班失仪,左巡使弹奏;左右巡使失仪,即互相弹奏;如两不弹奏,则合门使弹奏;合门使不弹奏,则宣徽使弹奏。见辞谢及通事舍人祗应失仪,并合门使弹奏;合门使不弹奏及自失仪,则宣徽使弹奏。

译简的赵鼎、太师蕲王谥忠武的韩世忠、太师循王谥忠烈的张俊配飨,皇帝依从此议。

四月十六日,太常少卿尤袤等上奏说:「臣等考察祖宗旧例,都是先祔入宗庙,然后再商议配飨,必定是先有宗庙而后才有从祀之臣,而且也必定要下诏命礼官参议,务求尽陈众人的意见。唯独嘉佑八年商议以王曾、吕夷简配祀仁宗,是在山陵下葬之前进行的。但也必定先降下诏旨命两制官员商定,应当用何人,然后王珪等人才把王曾等人的姓名奏报上去。元佑元年裕陵下葬已经过了七个月,有关部门才援引典故,请求命两制以上官员以及太常寺、秘书省的长官、次官一同商议配飨;又过了两个月,吏部尚书孙永等人才把富弼的姓名应诏上报。这是因为宗庙之事至为重大,必须谨慎对待。如今高宗尚未祔入宗庙,所商议的配飨一事,即使延迟十天半月,本也不算晚;如今却忽然定于灵驾出发前一天,事情仓促,众人都感到疑惑。恭想高宗皇帝承受天命中兴国家,当时的将相依凭风云际会,功勋记载于国史帝籍之中,本来也不过是几个人,自有公论。作为他们的子孙,都以祖辈得以配享为荣。倘若不按照旧例,不集众人商议,就无法使其他有功之臣子孙心服,无法平息众人的议论,而祖宗集议典礼的制度,恐怕也将因此而废弃。臣等忝列礼官之职,实在看到如今议论纷纷,都以急于定下配飨人选为疑,以不经集议为疑。既然已有前述的旧例,倘若不条陈上奏,便是失职。请等到升祔大礼完毕之后,另外择日命侍从、两省、台谏、礼官以及秘书省一同集议施行。」小贴子中说:「臣等认为配飨于清庙,是重大的典礼,交付众人商议,则议论自然公允,延迟一些时日,则名分事实自然确定。公允则人人没有异议,确定则万世不会更改。如今应当反复深入商议,以求尽陈众人意见,或许能使得以配享的人无愧于心,未能配享的人无话可说。」查核宇文价、葛邲、叶翥、刘国瑞、王信、陈居仁、李巘、谢谔、吴琚、章森、林栗、郑侨等人各自已经集议过,加上韩彦质因避嫌未参与之外,皇帝下诏命尚未参与集议的侍从、两省、台谏以及太常寺、秘书省官员依照典礼详细商议后奏闻。

二十四日,有臣僚上奏说:「配飨的商议,已经有了确定的结论,正见诸施行。如今忽然降下指挥,命再次详议,那么各种不同的议论,又将纷纷而起,甲说可行乙说不可,会更加迷惑朝廷的视听。」皇帝下诏不再重新集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八 弹劾

弹劾

【宋会要】

本朝仪制:百官朝会起居时,文官班次中有失礼仪态的,由右巡使弹劾上奏;武官班次中有失礼仪态的,由左巡使弹劾上奏;左右巡使自身有失礼仪态的,则相互弹劾;如果两人都不弹劾,就由合门使弹劾上奏;合门使不弹劾,就由宣徽使弹劾上奏。觐见辞谢时以及通事舍人应对有失礼仪态的,一并由合门使弹劾上奏;合门使不弹劾以及自身有失礼仪态的,就由宣徽使弹劾上奏。长春殿举行起居礼仪时,如有掉落笏板而失礼仪态的,除军校不予追究外,其余的都由赞拜内侍报告合门依照惯例处理。若是官员班次交杂、品位不依次序,转身出班时回头张望,在殿阶上持笏不端正,行走紊乱杂沓的,都由左右巡使弹劾上奏;出入便门时言笑以及笏板持得不端正的,都由合门使、宣徽使依次弹劾上奏。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九月五日,下诏说:「设立朝仪表率的规矩,正是为了体现尊卑等级,朝廷的礼仪,务求恭敬肃穆。如今正值天下承平之初,应当申明沿革的法规

长春殿起居,如有坠笏失仪者,除军校不问,余并赞拜内侍报合门依例施行。若 官交杂品位,不依次序,回班将出却顾,轩墀执笏不端,接武纷乱者,并左右巡使弹奏;出入便门语笑及不端笏,并合门、宣徽使以次弹奏。

太宗太平兴国五年九月五日,诏曰:「表着之设,盖有等威,阙庭之仪,所务恭肃。方属承平之始,宜申沿革之规。应文武百官自今宜令有司 行布告,凡遇朝会,皆务恭虔。每内殿起居日,即须踧踖入门,雍容就列。稍涉不谨,便同失仪。此外朝堂素有典彝,宪台并须振举。恪居官次,称朕意焉。」

淳化二年七月十三日,诏:「自今内庭起居日,或班内有官失仪,本巡使于弹奏位先两拜,奏云:『班内有官失仪,臣请出门外勘当闻奏。』如供奉班内有官失仪,即奏请付所司。宣徽使、殿上承旨宣所奏,又两拜,却归本位,对揖退。」

三年正月,诏有司复举十五条:一、朝堂行私礼;二、跪拜;三、待漏行立失序;四、谈笑諠哗;五、入衙门执笏不端;六、行步迟缓;七、至班列行立不正;八、趋拜失仪;九、语言微喧;

十、穿班;十一、仗出合门不即就班;十二、无故离位;十三、廊下食行坐失仪、语諠;十四、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十五、非公事入中书。犯者罚一月俸,有司振举。拒不伏者录奏,乞行贬降。

四年六月十二日,御史台言:「文武官在京监管庶务,并免常参外,其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合、非时庆吊、侍燕、正冬御殿、御楼、寿宁节、国忌行香、都省朝堂议事、城外立班并赴,违者望许弹▯以闻。」从之。

真宗咸平三年七月十二日,诏:「文武常参官入朝、退朝不由正衙门,非公事辄入中书,委御史台弹奏。」

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御史中丞赵昌言、知杂御史范正辞言:「内宴更衣,百官有径归及过从于外者。臣等已于春宴前殿行戒励,望降敕委外弹奏,特行惩戒。」从之。

闰十二月二十日,御史台言:「旧例:假三日,群官并赴文德殿横行朝参。近日多以内殿起居不赴,望申旧制,以肃朝参仪。」诏自今并许弹奏。

景德二年九月七日,诏:「自今宴会,宜令御史台预定位次告示,各令端肃,不得喧哗。违者殿上委大夫、中丞,朵殿委知杂御史、侍御史,廊下委左右巡使察视弹奏。内职殿直已上赴起居,入殿庭行私礼者,委合门弹奏。军员令殿前侍卫司各差都校一人提辖,但亏失礼容,即送所属勘断讫奏。仍令合门、宣徽互相察举,敢蔽匿者▯之。」

四年九月,诏:「御史台左右巡使二员,自今每遇内殿起居,高者东

边立,弹西面供奉班并武班失仪;官低者西边立,弹东面供奉班并文班失仪。

译。凡文武百官从今以后应命令有关部门施行公布,凡遇朝会,都务必恭敬虔诚。每逢内殿举行起居礼仪之日,就须恭敬谨慎地进入殿门,从容不迫地就位排列。稍有不谨慎之处,便视同失礼仪态。此外朝堂向来有既定的礼法,御史台都应当振作举行职责。恪守本职,以符合朕的心意。」

淳化二年七月十三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内庭举行起居礼仪的日子,如果班列中有官员失礼仪态,由该巡使先在弹奏之位拜两拜,奏报说:『班列中有官员失礼仪态,臣请求带出门外查核后奏闻。』如果是供奉班中有官员失礼仪态,就奏请交付有关部门处理。宣徽使、殿上承旨宣读所奏之事后,再拜两拜,才退回本位,相对作揖后退下。」

三年正月,下诏命有关部门重申十五条:一、在朝堂上行私人礼节;二、跪拜失礼;三、等候上朝时行止失序;四、谈笑喧哗;五、进入衙门时持笏不端正;六、行走迟缓;七、到班列中站立不正;八、行礼跪拜失礼仪态;九、言语稍有喧哗;

十、穿越班列;十一、仪仗出合门后不立即就位;十二、无故离开班位;十三、在廊下用膳时坐立失礼仪态、说话喧哗;十四、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十五、非因公事进入中书省。触犯者罚俸一月,由有关部门振举执行。若拒不服罚的,记录上奏,请求予以贬降。

四年六月十二日,御史台上奏说:「文武官员在京中掌管各种事务,都免于日常参见皇帝之外,其内殿起居、横行参假、入合、非时庆贺吊唁、侍宴、正月冬至御殿、御楼、寿宁节、国忌行香、都省朝堂议事、城外立班等场合都应到场参加,违反的希望允许弹劾上奏。」皇帝依从此议。

真宗咸平三年七月十二日,下诏说:「文武常参官入朝、退朝不经由正衙门,非因公事擅自进入中书省的,交由御史台弹劾上奏。」

四年三月二十二日,御史中丞赵昌言、知杂御史范正辞上奏说:「内宴时更衣,百官中有径直归家以及在外面相互往来的。臣等已在春宴之前于前殿加以告诫勉励,希望降敕命令御史在外弹劾,予以特别惩戒。」皇帝依从此议。

闰十二月二十日,御史台上奏说:「旧例:休假三日后,众官都应到文德殿横行朝参。近来多有以内殿起居为由不到场的,希望重申旧制,以整肃朝参礼仪。」皇帝下诏从今以后一并允许弹劾。

景德二年九月七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是宴会,应命令御史台预先安排座次并加以告示,各自要端正肃穆,不得喧哗。违反者殿上由御史大夫、中丞负责,朵殿由知杂御史、侍御史负责,廊下由左右巡使察看弹劾。内职殿直以上官员参加起居礼仪,进入殿庭内行私人礼节的,由合门弹劾。军员则命殿前司、侍卫司各派都校一人提辖管理,但凡有失礼仪态的,即送交所属部门查处处置后上奏。仍命合门、宣徽互相监督检举,敢于隐瞒庇护的予以处置。」

四年九月,下诏说:「御史台左右巡使二员,从今以后每逢内殿举行起居礼仪,官阶高的站在东边,弹劾西面供奉班以及武班的失礼仪态;官阶低的站在西边,弹劾东面供奉班以及文班的失礼仪态。若巡使一职空缺,暂时委派官员代为担任,也依照此例。」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二日,侍御史知杂事赵湘上奏说:「臣见常参的文武官员每日上朝,大多不整肃,请求颁布条例规章以警戒他们。旧制:每日早晨到待漏院等候,等宫门开启后一齐进入。因为每日辰时以后便放朝散去,所以官员常常拖延时间才入朝。希望允许命知班驱使官二

或阙巡使,权差官应奉,亦依此例。」

大中祥符二年八月十二日,侍御史知杂事赵湘言:「伏见常参文武官每日趋朝,多不整肃,请颁条制以儆之。旧制:每日早赴待漏院,候开内门齐入。伏缘逐日辰时以来放朝,以故后时方入。望许令知班驱使官二人常在正衙殿门管勾,有入晚者,具名申奏。遇风雨寒暑稍甚,即多称疾请假。望自今委御史台酌度闻奏,遣医(轸)[诊]视。如显诳妄,即具弹奏。」从之。

四年六月八日,诏:「今后常朝并起居,臣僚七人已上不到者,具名位闻奏取裁。如旋称病患请假者,即差医官看验,仍密切觉察。」

五年十二月七日,诏:「应文武臣僚趋朝立班及崇政殿引见官员使臣,今后更有违慢,仰合门、御史台弹奏。逐处或不弹奏,亦当勘罪,重行朝典。」先是,臣僚上言:「近年趋朝立班,以至后殿引对奏事,并不端笏,行立怠惰。御史台、合门军头司略不振举,望降诏戒约。」故有是命。

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御史台言:「文武常参官失仪,凡十六条,内十三条缘事有失□,仍旧为公罪外,其语笑喧哗、入正衙门执笏不端,至班行立不正、情涉故违、赴宴言语交错、举动不肃,并请坐私罪。」从之。

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合门言:「崇政殿引对,三班使臣有所祈恩唐突者,宣徽院承例劾其罪,而诸司未有条约。自今唐突者,请令所隶官司举奏;不举奏者,听合门、军头司

弹奏。」从之。

天禧二年二月,御史台言:「近内殿起居,右巡使廖安世弹左巡使王迎执笏不端;迎不知被弹,复弹安世拜起失仪。本台谨按故事:知弹御史每遇入合,凡有违失,皆是仗下弹奏。被弹者趋出,于朝堂待罪。如知弹御史被弹,即俟监奏毕趋出,亦待罪于朝堂。欲望自今左右巡使内有失仪被弹者,除见他官违失依例举行外,如元弹奏者有僭犯,委自合门▯察,被弹者不得复有申举。仍委赞引合门祗候告示被弹御史知委。」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右巡使、监察御史鞫咏言:「武班臣僚小可失仪,望免弹奏。」宰臣王钦若奏:「咏自授宪官,百僚失仪,多不弹举,累经罚俸。今此陈述,将成废职。」诏咏免勘,与换旧官,小处同判。

三年八月十二日,上封者言:「诸司使、副使已下起居多不整肃。请诏合门告谕,内殿起居臣僚自今出入殿门,并须端谨,不得喧哗。殿庭依班排立,视枢密使拜起舞蹈,毋得先后。违者合门使副▯举。」从之。

九月三日,合门言:「自来轮差合门祗候二人于殿庭觉察失仪臣僚,缘并随班起居,难于伺察。今请令宣喝对立者于长春殿先起居讫,专切觉察〔闻〕奏。

译人常驻正衙殿门处督察,若有迟到的,记下姓名奏报。遇到风雨严寒酷暑较甚的时候,则往往有人假称有病请假。希望从今以后委托御史台酌情裁度后奏闻,派遣医官前去诊视。如果发现明显有诈,即予以弹劾上奏。」皇帝依从此议。

四年六月八日,下诏说:「从今以后凡常朝以及起居礼仪,若臣僚有七人以上未到的,记下姓名官位奏闻请示。若临时称病请假的,即派医官前去查验,仍须秘密加以观察了解。」

五年十二月七日,下诏说:「凡文武臣僚上朝立班以及在崇政殿引见的官员、使臣,从今以后如再有违反怠慢的,都命合门、御史台弹劾上奏。若各处不予弹劾,也应一并查处治罪,从重依照朝廷典章处理。」在此之前,有臣僚上奏说:「近年来上朝立班,以至于后殿引对奏事时,都不端正持笏,行走站立怠惰散漫。御史台、合门、军头司却全不予以振举纠察,希望降诏加以告诫约束。」所以才有这道诏命。

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御史台上奏说:「文武常参官失礼仪态,共有十六条,其中十三条因事而有所失误,仍旧列为公罪之外,其余像言笑喧哗、进正衙门时持笏不端正、到班列中站立不正、情节涉及故意违反、赴宴时言语交错、举止不庄重等,都请定为私罪。」皇帝依从此议。

七年八月二十二日,合门上奏说:「崇政殿引对时,三班使臣中有唐突祈求恩宠的,宣徽院依照惯例弹劾其罪,但其他各司却没有相应的条例约束。从今以后有唐突行为的,请命所属官司举报奏闻;若不举报奏闻的,允许合门、军头司弹劾上奏。」皇帝依从此议。

天禧二年二月,御史台上奏说:「近来内殿举行起居礼仪时,右巡使廖安世弹劾左巡使王迎持笏不端正;王迎不知自己被弹劾,又反过来弹劾廖安世拜起失礼仪态。本台谨按旧例:负责知弹的御史每逢入合时,凡有违失,都是等仪仗退下之后才弹奏。被弹劾的官员应当退出,在朝堂上待罪。如果知弹御史本人被弹劾,就应当等监奏完毕后退出,同样在朝堂上待罪。希望从今以后左右巡使中若有失礼仪态而被弹劾的,除对他官员的违失依例举行弹劾外,如果原来的弹奏御史本身有过错,交由合门查察,被弹劾的一方不得再行申诉举发。仍命令赞引、合门祗候告知被弹劾的御史知晓此事。」皇帝依从此议。

仁宗天圣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右巡使、监察御史鞫咏上奏说:「武官班列中一些细微的失礼仪态,希望能免于弹劾。」宰臣王钦若上奏说:「鞫咏自从受任御史官职以来,百官失礼仪态,大多不予弹劾检举,多次因此被罚俸。如今他这样陈述请求,将会荒废其职守。」皇帝下诏免除对鞫咏的追究,改任旧官,让他与小处同判。

三年八月十二日,有上书言事的人说:「诸司使、副使以下官员参加起居礼仪时大多不整肃。请求下诏合门告知晓谕,内殿起居的臣僚从今以后出入殿门,都必须端正谨慎,不得喧哗。在殿庭中按班次排列站立,要看枢密使的拜起舞蹈动作,不得抢先或落后。违反者由合门使、副使检举。」皇帝依从此议。

九月三日,合门上奏说:「历来轮流委派合门祗候二人在殿庭中察看失礼仪态的臣僚,因为他们本身也要随班参加起居礼仪,难以兼顾察看。如今请求命令负责宣喝对立的官员先在长春殿完成起居礼仪之后,专门负责察看后奏闻。」皇帝依从此议。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下诏说:「宴会、朝会时,左右侍立的臣僚中有不谨慎恭肃、言

」从之。

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诏:「宴会座朝,左右侍立臣僚内有不务谨肃、语言喧哗,当职官司并不弹举。自今如有上件违犯,令宣徽使、合门、御史台、内侍省都知、押班具名位以闻。」

七年五月,诏:「今后便殿

视事,令合门祗候觉察臣僚失仪,依例申举。垂帘日,即差内侍觉察弹奏,祗候、军员等不得申报。」

庆历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权御史中丞(贯)[贾]昌朝言:「臣僚起居失仪,请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分十六事:朝堂私礼及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谈笑喧哗、入衙门执笏不端、行立迟慢、至班列行立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仗出、合门不即就班、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据后文引贾昌朝奏,「失仪」下当有「语闹」二字。又以上断句亦据后文所述。、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入中书。」诏从之。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八日,诏曰:「朕闻自古为治,靡不以苛察为戒。而近岁风俗,争事倾危,狱案滋多,上下睽急,伤累和气,朕甚悼焉。自今台谏官非朝廷得失、民间利病,更不许风闻弹奏,违者坐之。」

六月二十四日,监察御史陈升之等言:「比岁臣僚有缴奏交亲往还简尺者,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遂使圣时成告讦之俗。请自今请求非法,自论如律。」从之。

失仪,令御史台、合门牒报流内铨,候责罚讫谢恩。」 二年九月十二日,诏:「应选人正衙对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殿中侍御史俞希孟言:「日近班列多不整齐,将来元会如有失仪,除依例弹奏外,或有故违懈慢者,乞从私罪定断。」诏:「今后常参官故作懈慢,及行立失序,不得作常时失仪施行,仰具奏裁。」

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左巡使、侍御史吴秘言:「内殿起居,百官多不成行列,惟前班稍有次序,自余皆群进族立,甚非朝廷

齐肃之礼。准太平兴国诏中书:文武百官每遇内殿起居之日,须屏气随班,鞠躬就列,班退不得回顾。斯盖后来不见着令,及条贯未甚章白。臣按唐干元中 文:『如有朝堂私礼淳化中降令文。及跪拜、待漏行立失序、语笑喧哗、入衙入合执笏不端、行立迟慢、立班不正、趋拜失仪、言语微喧、穿班穿仗出入合门原无「穿班」二字,据下文所引补。、无故离位、廊下食行坐失仪諠闹、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入中书等有罚。』五代题为十六愆,而修补无取。淳化中兼举旧仪,改『私礼』二字,(又)『〔入〕衙入合』作『衙门』,又添『至班列』一科,『穿班穿仗出入合门』作『穿班』,『仗出』为一节,『合门不即就班』为一事,『諠闹』作『语喧』下「喧」字原作「闹」,据前文所引淳化三年诏改。

译语喧哗的,当值的官员和有关部门都不予弹劾检举。从今以后如有上述违反情况,命宣徽使、合门、御史台、内侍省都知、押班等记下姓名官位奏闻。」

七年五月,下诏说:「今后在便殿处理政务时,命合门祗候察看臣僚的失礼仪态,依例举报。太后垂帘听政的日子,就派内侍察看弹奏,祗候、军员等不得申报。」

庆历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权御史中丞贾昌朝上奏说:「臣僚起居失礼仪态一事,请求依照唐制参酌确定,列为八节,共十六事:朝堂私礼及跪拜、等候上朝时行止失序、谈笑喧哗、进衙门时持笏不端正、行走站立迟缓、到班列中站立不正、行礼跪拜失礼仪态、言语稍有喧哗、穿越班列、仪仗出合门后不即就位、无故离开班位、在廊下用膳时坐立失礼仪态言语喧哗、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非公事进入中书省。」皇帝下诏依从此议。

皇佑元年正月二十八日,下诏说:「朕听闻自古以来治理国家,没有不以过分苛察为戒的。而近年风俗,争相制造倾轧危险之事,案件日渐增多,上下猜疑急切,损伤累及和气,朕对此深感痛心。从今以后台谏官若非关乎朝廷得失、民间利弊之事,一律不许凭风闻弹奏,违反者予以治罪。」

六月二十四日,监察御史陈升之等人上奏说:「近年来有臣僚被缴奏出与亲友往来的书信,朝廷必定要追究此事并加以处置,这就使太平盛世反而助长了互相告发的风气。请求从今以后凡有非法请托之事,各自按照法律论处。」皇帝依从此议。

二年九月十二日,下诏说:「凡选人在正衙参见时有失礼仪态的,命御史台、合门行文通知流内铨,等到责罚完毕后再谢恩。」

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殿中侍御史俞希孟上奏说:「近来班列中多有不整齐的情况,将来元会朝贺如果再有失礼仪态,除依例弹劾之外,若是有故意违反怠慢的,请求依私罪定罪处断。」皇帝下诏:「从今以后常参官若故意懈怠怠慢,以及行走站立失序的,不得按照平常的失礼仪态处理,都应一一具状奏请裁定。」

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左巡使、侍御史吴秘上奏说:「内殿举行起居礼仪时,百官大多排不成行列,只有前排稍有次序,其余的都成群拥挤地站立,很不合乎朝廷齐整肃穆的礼制。按太平兴国年间下诏给中书省的规定:文武百官每逢内殿举行起居礼仪之日,须屏住气息依照班次,鞠躬就位排列,退班时不得回头张望。这本是后来的人没有看到成文法令,以及条例文书还不够明白清楚的缘故。臣查考唐干元年间的法令条文:『如有在朝堂上行私礼(淳化年间降下的令文)以及跪拜、等候上朝行止失序、言笑喧哗、进衙门入合时持笏不端正、行走迟缓、站立班列不正、行礼跪拜失礼仪态、言语稍有喧哗、穿越班列仪仗出入合门、无故离开班位、在廊下用膳坐立失礼仪态喧闹、入朝及退朝不从正衙门出入、非公事进入中书省等,都有处罚。』五代时称为十六愆,而后来修订补充时却没有采纳。淳化年间又兼采旧的仪制,把『私礼』二字改动,把『入衙入合』改作『衙门』,又添加了『至班列』一条,把『穿班穿仗出入合门』改作『穿班』,把『仗出』另立为一条,把『合门不即就班』另立为一事,把『喧闹』改作『语喧』。又依照令文,去掉『跪拜』后面的『及』字,其余与后面相同。庆历二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因为天圣三年张榜公布的条例大多依照唐代诏文,却弄错了句读,把『穿班仗出』当作一事,把『廊下食』当作一愆,又把『

。又据令文,『跪拜』去『及』字,余同后 。庆历二年,权御史中丞贾昌朝以天圣三年牓示颇依唐诏,而失其句读,以『穿班仗出』为一事,以『廊下食』为一愆,又合『行坐失仪语闹』为一句,遂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十六事。以『穿班』为一事,『仗出合门』为一节,虽甚精详,与古终异。且礼制沿革,时代不同,至于令文有存而不用之目,岂兹仪范是日行急用之制,而须存无用之文 徒使朝士疑而不诚,非信(实)[赏]必罚之理。(宜)[且]以今朝言之,『待漏』之科却居『朝堂』之后,况『入衙入合』不宜删去,『仗出合门』与『廊下食』二节四条今无其事,并可存而不用。其所阙者,若仪制卷班分东西出、不得回顾并不在其间。若以不欲革于旧文,则又逐度不同,屡经改易。臣今参酌切于

用者,修而序之:以今之『待漏』宜居众科之首;『行立失序』仍注仪制;『语笑喧哗』请附『朝堂』之下;『私礼』自兼『跪拜』,不须重复;『入衙门』依旧作『入衙入合』;『至班列行立不正』宜作『至班不成行列』;『无故离位』移次『至班』之科,亦可以兼『穿班』之义;请革『穿班』作『朝退不卷班』,增『回顾』一条次之;『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作『入朝退朝不由正衙』,定为六科十三条。如违者,依例弹奏勘罪。或拒过饰非,即录奏贬降。」诏御史台、太常礼院同详定。既而上言:「检会今文武常参官朝堂仪,已系贾昌朝奏依唐制参定,列为八节,分十六事。今参详吴秘起请条件,难为更改。」从之。

嘉佑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知谏院陈升之言:「比日内降,营求恩赏者多,虽许执奏,而有司时有奉行。自今请令中书、枢密院推劾,以正干请之罪。」从之。

三年十一月五日,陈升之言:「有司断狱,而事连权幸者多以中旨释之。自今有干内降而得纵释者,请劾其干请之罪,以违制论。」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八日,合门言:「检会仪制,两省常侍、给谏、舍人、待制、中丞、三司使副、太子三少、尚书、丞郎、卿监、上将军、延福、景福、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都承旨奉使勾当回,赐酒食,客省使伴,客省使至合门副使本厅就食。庶子、少卿监、大将军已下、合门祗候已上差充转运、发运、提点刑狱、知州军监、通判、总管、路钤辖、都同巡检、都监、寨主、驻泊回,命赐酒食并门赐,合门祗候

伴。近来臣僚谢赐酒食讫,多是不就合门。欲乞今后合请赐酒食者并依(议)[仪]制施行,不许不就,违者令合门弹奏。」从之。

神宗熙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合门言:「内殿起居官数不少,向者谏官钱彦远起请差官察视,中间渐亦废去。

译行坐失仪语闹』合并成一句,于是依照唐制参酌确定,列为八节、十六事。把『穿班』定为一事,『仗出合门』定为一节,虽然十分精细详备,但与古制终究有所不同。况且礼制的沿革变化,各个时代情况不同,至于令文中有存留而不实际使用的条目,难道这套仪范正是当今急需施行的制度,却要保留无用的空文,白白使朝廷官员心生疑惑而不诚信,这不符合有功必赏、有罪必罚的道理。而且就以当今的情形而言,『待漏』这一条却排在『朝堂』之后,况且『入衙入合』不应当删去,『仗出合门』与『廊下食』这两节四条如今都没有相应的实际情况,都可以保留而不使用。至于其中缺漏的部分,像仪制中规定班次分东西出班、不得回头张望等,却不在其中。如果因为不想更改旧有的条文,那么各次规定又都不相同,屡经改动。臣如今斟酌切合于当今实用的部分,加以修订编排:把如今的『待漏』列为众条之首;『行立失序』仍注明为仪制的一部分;『言笑喧哗』请附于『朝堂』之下;『私礼』本已兼含『跪拜』之意,不须重复;『入衙门』仍依旧作『入衙入合』;『至班列行立不正』应改作『至班不成行列』;『无故离位』移到『至班』这一条之后,也可以兼含『穿班』的意思;请把『穿班』改作『朝退不卷班』,并增加『回顾』一条附于其后;『入朝退朝不从正衙出入』改作『入朝退朝不由正衙』,共定为六科十三条。如有违反者,依例弹劾治罪。若是抗拒不服、文过饰非的,就记录奏闻请求贬降。」皇帝下诏命御史台、太常礼院共同详细审定。不久后奏报说:「查核如今文武常参官朝堂仪制,已由贾昌朝奏请依照唐制参酌确定,列为八节,分为十六事。如今详细审查吴秘所提请的条款,难以再做更改。」皇帝依从此议。

嘉佑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知谏院陈升之上奏说:「近来朝廷内部降旨,谋求恩赏的人很多,虽然允许臣下执意奏驳,但有关部门有时仍旧奉行。从今以后请命中书省、枢密院加以推究查处,以纠正干求请托之罪。」皇帝依从此议。

三年十一月五日,陈升之上奏说:「有关部门断案时,牵涉到权贵幸臣的案件,大多因皇帝中旨而被释放。从今以后有因干求请托而得以被释放的,请追究其干求请托之罪,按违制论处。」皇帝依从此议。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八日,合门上奏说:「查核仪制规定,两省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待制、中丞、三司使副、太子三少、尚书、丞郎、卿监、上将军,以及延福、景福、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都承旨等奉命出使归来,赐予酒食时,由客省使陪同,客省使则到合门副使本厅就食。庶子、少卿监、大将军以下,至合门祗候以上,若差遣充任转运使、发运使、提点刑狱、知州军监、通判、总管、路钤辖、都同巡检、都监、寨主、驻泊等职归来,命赐酒食并门赐时,由合门祗候陪同。近来臣僚谢领所赐酒食完毕之后,大多不到合门就食。希望从今以后凡应当领受所赐酒食的,都依照仪制施行,不允许不到场,违反的命合门弹劾。」皇帝依从此议。

神宗熙宁四年十二月十七日,合门上奏说:「内殿举行起居礼仪的官员人数不少,此前谏官钱彦远请求另派官员察看,中间此事渐渐荒废。如今请求恢复委派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负责察看,若有无故不到场的,都命依照仪制弹劾,分故意、过失分别定罪处断。如果三次不到场,且不属于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一并查处治罪并请旨定夺。负责察看的官员若

今欲乞复差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察视,其无故不赴者,并令依仪制弹奏,分故失定断。如三次不赴,不以故失,并勘罪取旨。察视之官自敢容庇,委合门举劾。」诏逐日轮差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察视。

元丰七年二月三日,诏:「外任官乞赴阙奏事,如到阙无所陈,其事非不可形于文字者,委御史台弹奏。」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言:「修立到诸入皇城门行马不依次序,控马人杖一百;约栏不止,失序之官仍加一等。」诏令御史台觉察弹奏。

宣和元年正月六日,臣僚上言:「窃见班列未至齐肃,至驾已视朝,广廷唱喝,犹或离位往来,不肯定立,或切切笑语,或跷足以望,或整巾,或抱笏。比至合班,则争趋前列,以便观看。有拜而不伏者,有跪而不俯者。其慢易不恭,亦已甚矣。又见正月八日明堂受朝,颁朔既毕,辇御方兴,班列纷然,离次趋走,逼近乘舆,举首观望,略无畏避。失君臣之仪,此尤甚者。臣愿特降睿旨,严立法禁,每朝会之际,广加察视,有不如仪,必罚无贷。」诏札付东上合门同御史台措置条画以闻。

六年二月十三日,诏:「诸节朝谒、称贺、宣

麻等,称疾请假不贺者以违制论;应不告假不赴之人,御史台闻奏。」先是,臣僚上言:「切见景灵宫行香,托疾在告,已有法禁外,诸节朝谒、非时称贺,所以尊君父而奉上真也。宣麻以诏臣工,颁朔以布时政,百官皆应祗赴,而在廷之士多不过百余员。畏惮者尚以疾告于台,至于简敖自若者,有不告也。慢命不虔,无甚于此。」故降是诏。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文武臣僚

译自身敢于容忍庇护,交由合门检举。」皇帝下诏命每日轮流委派通事舍人、看班祗候二人负责察看。

元丰七年二月三日,下诏说:「外任官员请求前来京城奏事,如果到京后并无实际陈述之事,其事若非不能以文字表述的,交由御史台弹劾。」

徽宗政和七年二月二十一日,尚书省上奏说:「修订制定各皇城门出入行马不依次序的规定,控马人杖责一百;若拦阻不止,失序的官员则加重一等处罚。」皇帝下诏命御史台负责察看弹劾。

宣和元年正月六日,有臣僚上奏说:「臣见朝廷班列尚未达到整肃的地步,等到皇帝已经临朝,广廷中还有人喧哗呼喝,甚至擅自离开班位往来走动,不肯安定站立,有的窃窃私语嬉笑,有的踮起脚眺望,有的整理头巾,有的抱着笏板。等到合班之时,就争相抢着往前排挤,以便观看。有的行拜礼却不俯身伏地,有的跪下却不弯腰。这种怠慢不恭的行为,实在太过分了。臣又见正月八日明堂受朝之时,颁布朔令之后,御驾即将起行,班列纷乱,官员离开原位奔走,逼近皇帝乘舆,抬头张望,毫无畏惧回避之意。这更是严重丧失君臣礼仪的行为。臣希望陛下特降圣旨,严格设立禁令,每逢朝会之际,加强察看,若有不合仪制之处,必定处罚而不宽贷。」皇帝下诏札付东上合门会同御史台商议处置办法后奏闻。

六年二月十三日,下诏说:「凡各节庆朝谒、称贺、宣读诏令等场合,若称病请假而不参加庆贺的,以违制论处;凡不请假而不到场的人,由御史台奏闻。」在此之前,有臣僚上奏说:「臣见景灵宫行香时,有人借口生病请假不到,已经有相应的禁令之外,其余各节庆朝谒、非常时节的庆贺,是用来尊崇君父、侍奉真君的礼仪。宣读诏令是用来告谕臣下,颁布朔令是用来公布时政,百官都应当恭敬前往参加,而实际在朝的官员大多不超过一百多人。有所畏惧顾忌的人尚且以生病为由向御史台请假,至于那些一贯轻慢怠忽的人,甚至连假都不请。怠慢君命、不敬如此,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所以才降下这道诏书。

十一月二十二日,下诏说:「文武臣僚

朝集,皆有庐舍位序,所以正朝廷之容。迩来废礼失度,交互讙笑,无复恭肃。迨至趋引,犹或族谈。盖不循分守,寖失事体,务 谄渎之私,殊无正直之行,可不革欤!已降指挥,合门、御史台觉察弹奏。尚虑狃于故常,特申戒谕。如敢弗率,邦有常刑。」

译大臣们上朝聚集,都有各自的房舍座次班序,这是用来端正朝廷礼容的。近来礼法废弛、法度松弛,大臣们互相喧哗嬉笑,不再有恭敬肃穆之态。等到被引导入朝行礼时,还有人三五成群地交谈。这都是因为不遵守本分职守,逐渐丧失了做事的体统,一味钻营谄媚亵渎之私事,全无正直之行,怎能不加以革除呢!已经下达指挥令,命合门、御史台负责察觉并弹劾。仍担心大臣们习惯了旧日的松弛作风,特此申明告诫。如果有人胆敢不遵从,国家自有常法惩处。

高宗建炎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今后应不以状赴有司,而辄待班处陈述者,令御史台觉察弹奏。」

绍兴十三年正月二日,诏:「今后应殿内失仪臣僚,并令合门具名弹奏,务要整肃,不得观望。」

九月二十六日,御史台言:「今后车驾遇大礼、朝享行礼并行幸有导驾官,欲乞文武官分左右步骑导,本台量差知班于禁卫内往来觉察。」从之。

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御史台、合门、(上)[主]管禁卫所言:「四孟朝献,诣景灵宫行礼,及遇车驾行幸,自来合门差舍人乘骑于扇筤后,觉察臣僚行马次序失仪。其御史台、合门系驾前后应奉、报引班次人,及沿路三省、枢密院诸房行首司、密院、客省,并除依例许

乘马外,其余不合乘马官司诸色人不得于驾路往来乘骑。如违,御史台、合门觉察弹劾。」从之。

十八年九月二十日,诏:「每遇驾出,驾前诸司官及驾头法物等行列并不依次序。可令合门行下合属去处,今后须管各依次序接续摆拽,务在整肃。如违,弹奏。合门失觉察,仍令御史台奏劾。」

十月一日,诏:「随驾诸司并库务官、诸司法物等自有贴定次序行列,如或不依次序及辄有先往者,令合门弹奏。」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臣僚言:「天子之出,清道而后行,千乘万骑,称警言跸,旄头前驱,豹尾后殿。凡在属车,其往来驰道与夫阑出入者,皆有厉禁。自六飞时巡,务为简便。唯是四孟享献,乘舆躬行,前为驾头,后止曲盖,项背相望,仅千百步,而爪牙拱扈之士,或步或趋,错出杂立,什什伍伍,无复行列。至有酌献未毕,已舍而归,士民观者,驾扇接袂,杂还虎士之中,而不闻有谁何之者。望诏有司讲求其当,凡车驾行幸,从驾禁旅每以若干人为一列,相去各若干步。其乘马前导者悉豫上其数,命有司举绘为图,先一日以闻。别具副本报御史台,有不如令,及不在图中而辄冒至者,许有司即纠之。蔽而不言者,令御史台觉察,论其罪。」从之。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十二日,新参知政事周葵奏事札子坠地,知合郑藻举奏,诏免弹。

九月十一日,诏:「宗室居广起居手帕坠地,特与同罪同罪:疑当作「免罪」或「放罪」。。」合门弹奏,上曰:「使

相难赎罚。」故有是命。

干道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诏:「今后文武百官舞蹈不如仪,并令合门弹奏。」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诏合门:「后次臣僚舞蹈不如法令,实时弹奏。」

十一月十七日,诏御史台:「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稀 ,并核寔覆奏。」臣僚上言:「恭惟国家自祖〔宗〕以来用汉仪,凡朝会着为定制,有大宴,有称贺,有朔望参,有四参,有常朝。

译高宗建炎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下诏:「今后凡是不通过正式文状呈交有关部门,却擅自趁着上朝排班的机会陈述事情的,命御史台查察弹劾。」

绍兴十三年正月二日,下诏:「今后凡是在殿内失仪的臣僚,都命合门开列姓名弹奏,务必做到整肃,不得观望迁就。」

九月二十六日,御史台上奏:「今后车驾遇到大礼、朝享行礼以及出行时有导驾官,请允许文武官员分左右步骑引导,本台酌情派遣知班官在禁卫之内往来查察。」皇帝准奏。

十四年十一月一日,御史台、合门、主管禁卫所上奏:「每逢四孟朝献,前往景灵宫行礼,以及遇到车驾出行,历来由合门派舍人骑马跟在仪仗扇筤之后,查察臣僚行马次序中的失仪情况。其中御史台、合门随驾前后应奉、通报引班次序的人员,以及沿途三省、枢密院各房行首司、枢密院、客省人员,除依例允许骑马者外,其余不应骑马的官司各色人等,不得在驾路上往来骑马。如有违反,由御史台、合门查察弹劾。」皇帝准奏。

十八年九月二十日,下诏:「每逢车驾出行,驾前各司官员及驾头法物等行列都不依次序排列。可命合门通行至所属各处,今后必须各依次序相接排列,务求整肃。如有违反,即予弹奏。合门若失于查察,也命御史台奏劾。」

十月一日,下诏:「随驾各司以及库务官、各司法物等自有规定的次序行列,如有不依次序以及擅自抢先的,命合门弹奏。」

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有臣僚上奏:「天子出行,先清道而后启程,千乘万骑,称警言跸,旄头在前开道,豹尾在后殿卫。凡属车所经,其往来的驰道以及擅自闯入者,都有严厉的禁令。如今车驾巡行,务求简便。唯有四孟享献之时,皇帝亲自前往,前面是驾头,后面只有曲盖,前后相望不过千百步,而护卫的兵士,有的步行有的疾走,错杂出入,三三两两,全无行列可言。以至于有的酌献还未完毕,就已经离去回家,观看的士民,与仪仗扇子擦肩接袖,混杂在护卫武士之中,却没听说有谁去查问的。希望下诏命有关部门商议出妥当办法,凡车驾出行,随驾的禁卫军队每若干人编为一列,彼此相距各若干步。骑马在前引导的人也都预先申报人数,命有关部门绘制成图,提前一日上报。另备副本呈报御史台,如有不遵令的,以及不在图中而擅自冒充前来的,允许有关部门当即纠察。若隐瞒不报的,命御史台查察,追究其罪责。」皇帝准奏。

孝宗隆兴元年六月十二日,新任参知政事周葵上奏事情的札子掉落在地,知合门郑藻举奏此事,皇帝下诏免予弹劾。

九月十一日,下诏:「宗室居广在起居时手帕掉落在地,特此按同罪处置("同罪":疑当作"免罪"或"放罪")。」合门弹奏此事,皇帝说:「使相难以用罚金赎罪。」所以才有此命令。

干道四年九月二十五日,下诏:「今后文武百官舞蹈礼不合仪制的,都命合门弹奏。」

五年正月二十三日,下诏合门:「此后凡臣僚舞蹈不合法度的,即时弹奏。」

十一月十七日,下诏御史台:「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之日,临时托称有病不赴朝,致使班列稀疏的,都要核实后覆奏。」有臣僚上言:「恭惟国家自祖宗以来沿用汉朝礼仪,凡朝会都定为制度,有大宴,有称贺,有朔望参,有四参,有常朝。千官百辟,在堂下拜舞

千官百辟,拜舞于堂下,陛高九级,若天地之相远。使小大之臣咸怀尊君亲上之诚,虔恭端谨,罔敢怠忽,所以为表正之本也。《诗》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为臣子者凡遇朝会起居合趋赴者,其可称疾顿免,习常故,狃宴安,不恭孰大焉!恭闻仁祖天圣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免常朝官屯田郎中闾邱梦松等七人称疾不赴朝参罪,诏御史台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论如法。臣职在殿中,合举不如仪。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核寔弹奏。」故有是诏。

六年八月十九日,诏置合门舍人十员,专掌觉察诸殿失仪兼侍立,驾出觉察失仪,并行幸去处觉察兼侍立,六参常朝,后殿引亲王起居。

七年正月十日,诏:「今后人使到阙朝见、入贺、宴辞,百官并应奉人并入出和宁门和:原脱,据下文补。,依御史台、合门检坐条令,约束赴朝参并应奉官及诸色人入出次序,札下皇城司施行。」御史台、合门〔言〕:「今检举下项:一、绍兴九年九月五日,御史台

状:『契勘每遇朝参,官守候皇城门开,趁赴立班。近来有不系入殿应奉人多争先,及有内宿诸色人并担擎物色、乘马官员拥撞入门,委是行步不得。欲乞自今后每遇朔望遥拜并六参日起居,除三省、枢密院及随从宰执趁赴朝殿祗应人外,应诸色人不系殿内应奉者,并内宿及担擎人等各候趁赴朝参官入到幕次讫,令逐地分合干人方得放行,免致拥遏朝路,立班后时。』奉圣旨依。一、绍兴十年闰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状:『准诏:自来臣僚朝谒,除应奉官先入外,百官并合于宰执后序入,违者令御史台弹奏,仍检举旧例施行。契勘昨在京日,宰执、侍从、百官、正任南班、宗室等官各分门入出趁赴。今来行宫止是一门,即与在京事体不同。今权随宜参酌,欲俟皇城门开,先应奉官,次管军、御带,次宰执、侍从、两省官,次百官,次御史台官,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次正任南班、宗室,违者弹奏施行。候回銮日,却依旧制。』奉圣旨依。今来已降指挥,自今后每遇人使到阙朝见、入贺、宴辞,百官并应奉人并出和宁门。今来若不措置检举,委是使赴朝起居百官立班迟缓。欲乞今后每遇人〔使〕到阙见辞、上寿、入贺并宴及遇驾出,应合入出和宁门赴起居官并应奉官等,并乞依前项逐次已降指挥,先应奉官,次管军、御带、环卫官,次宰执、次亲王,次侍从、两省官,次百官,次御史台,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次正

任、南班、宗室。俟入宫门讫,次其余不系趁赴朝殿祗应并担擎及牵马人等讫,次放内宿等人。乞令所属照应前项逐次已降指挥并今来措置到次序放令入出。

译行礼,陛阶高达九级,如同天地相隔之远。使大小臣子都怀有尊君亲上的诚心,虔诚恭敬、端庄谨慎,不敢懈怠,这正是表率端正之本。《诗经》说:『日夜不懈,以事奉君主一人。』作为臣子,凡遇朝会起居应当前往的场合,怎可以托病就随便免去,习以为常,苟安享乐,不恭敬莫过于此!恭闻仁宗天圣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因常朝官屯田郎中闾邱梦松等七人托病不赴朝参而治罪,下诏命御史台今后再有七人以上不到者依法论处。臣职在殿中,理应举奏不合礼仪之事。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之日,临时托病不赴,致使班列萧疏的,应当核实弹奏。」所以才有此诏令。

六年八月十九日,下诏设置合门舍人十员,专门负责查察各殿失仪并兼任侍立,车驾出行时查察失仪,以及在出行之处查察兼侍立,六参常朝时,在后殿引导亲王起居。

七年正月十日,下诏:「今后使节到京朝见、入贺、宴会辞行时,百官以及应奉人员一并出入和宁门,依照御史台、合门检核确定的条令,约束赴朝参及应奉官和各色人等出入的次序,下发公文交皇城司执行。」御史台、合门上言:「现检举以下事项:一、绍兴九年九月五日,御史台呈文:『查得每逢朝参,官员等候皇城门开启,赶赴排班。近来有不属于殿内应奉的人员争先恐后,以及有内宿的各色人等和挑担、骑马官员拥挤冲撞进门,实在寸步难行。请求自今以后每逢朔望遥拜以及六参之日起居,除三省、枢密院及随从宰执赶赴朝殿供职人员外,凡不属于殿内应奉的各色人员,以及内宿及挑担人员等,都要等赶赴朝参的官员进入幕次之后,命各地分的相关人员才准放行,以免拥堵朝路,导致排班延误。』奉圣旨依准。一、绍兴十年闰六月二十四日,御史台呈文:『依照诏令:历来臣僚朝谒,除应奉官先入外,百官都应在宰执之后依次进入,违者命御史台弹奏,仍检举旧例执行。查得先前在京城时,宰执、侍从、百官、正任南班、宗室等官各分门出入赶赴。如今行宫只有一门,与在京城时的情形不同。现酌情权宜参照,等皇城门开启后,先应奉官,其次管军、御带,其次宰执、侍从、两省官,其次百官,其次御史台官,其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其次正任南班、宗室,违者弹奏处置。等回銮之日,再依照旧制。』奉圣旨依准。如今已下达指挥,自今以后每逢使节到京朝见、入贺、宴会辞行,百官及应奉人员都出入和宁门。如今若不加以措置检举,恐使赴朝起居的百官排班迟缓。请求今后每逢使节到京见辞、上寿、入贺以及宴会和车驾出行之时,凡应当出入和宁门赴起居的官员和应奉官等,都请依照前项已下达的次序指挥,先应奉官,其次管军、御带、环卫官,其次宰执,其次亲王,其次侍从、两省官,其次百官,其次御史台,其次三公、三少、使相、太尉,其次正任、南班、宗室。等进入宫门之后,其次是其余不属于赶赴朝殿供职以及挑担和牵马的人员等,再其次放行内宿等人员。请命所属部门遵照前项已下达的次序以及如今措置的次序放行出入。恭请朝廷下发公文给皇城司,依所申请执行。」所以才有此命令。

同日,下诏:「殿庭排班以及应奉朝参官各色人等出入皇城门,务必做到整肃。命御史台、合门商议措置,拟定条款奏请裁定

伏乞朝廷札下皇城司,依所申施行。」故有是命。

同日,诏:「殿庭立班及应奉朝参官诸色人等入出皇城门,务要整肃。令御史台、合门措置,条具取旨。」御史台言:「今措置条具下项:一、殿庭立班,近来往往有交语、相揖或行立不谨之官,致不整肃,及有托疾在告不赴,列班萧 。今检坐见行条令及续降指挥下项:一、崇宁重修本台令:诸朝会仪,出入不由端礼门,紫宸、垂拱参日,两省官及应差引接者非。入端礼门不端笏,朝堂行私礼,虽朝退,在殿门内犯者同。交互幕次语笑喧哗,殿门内聚谈,行立失序,立班不正,交语相揖,无故离位,殿门外序班同。拜舞不如仪,穿班仗出,诸朝会不至,及失仪序并不赴台参辞谢者,无故过十日同。人见谢辞日为始人:疑当作「以」。。殿中侍御史具姓名申台,取审状申尚书省。太中大夫、侍御史以上并奏,余官拒过饰非准此。诸朝宴日称疾并假状内声说疾状。不赴者,牒内侍省医官局差内臣押医诊视,不寔者弹奏。国忌日准此。一、在京通用敕:诸朝会行立不谨,谓失序或穿班及无故离位、立班交语、侧身相揖之类。若不归幕次及请引不行,或窃窥未宣麻制,及宴集改易坐次者,杖八十。情重者奏裁。若职事官、仗卫士及诸色人言辞諠嚣,乖违仪式,及不依所给朝服色衣,或承告而不至者,各杖一百。主司不告准此,皆为公坐。

诸趋朝行马失序者各杖一百,控马人减二等。一、绍兴九年二月四日臣僚上言:『比来每遇朔望或六参日,合赴官类多托疾,在告不赴。欲望申戒在位,以肃廷仪。仍令御史台将所告最多之人核寔弹奏。』有旨依。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应在京宫观人,如托疾请假,不赴朝谒,令御史台、合门觉察奏劾。』干道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省札子:『臣僚上言: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称疾不赴,致班列萧 者,当核实弹奏。』有旨依。今措置欲乞检坐上件条令指挥,候今降指挥下日,从本台出榜,每遇立班处张挂晓谕应赴朝参官。如有违犯,必定依条弹奏施行。一、应奉朝参官、诸色人等入出皇城门,契勘昨于干道三年十二月丙申降指挥非不严备,今措置欲将应(付)[赴]朝参官合破人从入出皇城门者自今后并合量行带入,庶得整肃。乞下皇城司措置。如系内宿并担擎人等,自合遵依已降指挥施行。如有不依次序及奔走争先,拥遏喧闹,(及)[即]从皇城守把约拦人收领,一面送所属施行。如守把人更不止约,从台牒皇城司依条施行。」合门今条具下项:「一、见行令:诸朝会臣僚失仪,谓立班交语、侧身相揖、行立失序、不端谨或穿班、无故离位,并殿内辄行私礼、聚立言语之类。

译。」御史台上言:「现商议拟定条款如下:一、殿庭排班,近来往往有交谈、相互作揖或站立行走不谨慎的官员,导致不整肃,以及有假托生病请假不赴、排班萧疏的情形。现检核现行条令以及陆续下达的指挥如下:一、崇宁重修本台令:凡朝会仪式,出入不经由端礼门,紫宸、垂拱参拜之日,两省官及应差遣引接者不在此列。进入端礼门不端持笏板,在朝堂上行私礼,即便已朝退,在殿门之内犯此规者同罚。在幕次交谈说笑喧哗,在殿门内聚集谈话,站立行走失序,排班不整,交谈相揖,无故离开位置,殿门外排班时同罚。拜舞不合仪式,穿越班仗而出,凡朝会不到场,以及失仪失序并且不赴台参辞谢的,无故超过十天的也同罚。人见谢辞之日为起算之始("日为始人":疑当作"以")。殿中侍御史开列姓名申报御史台,取具审核状申报尚书省。太中大夫、侍御史以上一并上奏,其余官员若拒绝纠察或掩饰过错,也依此办理。凡朝宴之日托称有病以及请假状内声称有病的情形,若不赴朝的,行文内侍省医官局派遣内臣前往按脉查视,若查实不属实的即予弹奏。国忌日也依此办理。一、在京通用敕令:凡朝会站立行走不谨慎,是指失序或穿越班列以及无故离位、排班时交谈、侧身相揖之类。若不归入幕次以及被引导时不听从,或偷看尚未宣读的诏令制书,以及宴集时擅自更改座次的,杖八十。情节严重的奏请裁定。若职事官、仪仗卫士以及各色人员言语喧哗,违背仪式规定,以及不依照所发放的朝服颜色穿着,或者受召而不到的,各杖一百。主管官员未加告诫的也依此办理,都作为公罪论处。凡赶赴朝会时行马失序的各杖一百,控马之人减二等处罚。一、绍兴九年二月四日有臣僚上言:『近来每逢朔望或六参之日,应到官员大多托病请假不到。希望申明告诫在位官员,以整肃朝廷仪制。并命御史台将所报病假最多之人核实弹奏。』有旨依准。绍兴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诏:『凡在京宫观任职之人,若托病请假,不赴朝谒,命御史台、合门查察奏劾。』干道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尚书省札子:『有臣僚上言:今后如遇四参等朝殿,临时托病不赴,致使班列萧疏的,应当核实弹奏。』有旨依准。现商议拟将上述条令指挥检核确定,等此次下达的指挥颁行之日,由本台张贴榜文,每逢排班之处张挂晓谕应赴朝参的官员。如有违犯,必定依条弹奏处置。一、应奉朝参官及各色人等出入皇城门,查得先前干道三年十二月丙申日下达的指挥并非不严密完备,现商议拟将应赴朝参官应带的随从人员出入皇城门者,自今以后一并酌量带入,以求整肃。请下发皇城司商议措置。若是内宿及挑担等人员,自应遵照已下达的指挥执行。如有不依次序以及奔走争先、拥堵喧闹的,即由皇城守卫人员拦阻收管,一并送交所属部门处理。若守卫人员仍不能制止,则由本台行文皇城司依条处置。」合门现拟定条款如下:「一、现行法令:凡朝会臣僚失仪,是指排班时交谈、侧身相揖、站立行走失序、不端庄谨慎或穿越班列、无故离位,以及在殿内擅自行私礼、聚集谈话之类,都要开列姓名弹奏。将校直属本辖管辖,其中御史台应予弹劾而本台未予弹劾的,听凭他人举报弹劾。若职事官、仪仗卫士以及各色人员言语喧哗,违背仪式规

并具名弹奏。将校直关本辖,内御史台班应弹而本台不弹者听举弹。若职事官、仗卫士及诸色人语言諠嚣,乖违仪式,及不依所给朝服,或承告不至者,准此。诸殿内侍立臣僚次序已定,

辄越次及离行失序者,具名弹奏。祗应人奏知送所属。诸臣僚朝集辄交互幕次语笑諠哗,或不依官职序坐者,具名弹奏。诸臣僚趋朝不应入殿人,实时检察纠劾。诸殿门外见引谢辞,非见谢辞臣僚及诸色人辄过往者,臣僚具名弹奏,诸色人送所属。诸宴会应奏事有不如法者,听纠举。诸前后殿坐,殿门侧近不得声高,闻及殿庭。今来前项条令系殿庭赴朝参立班,并应奉官及诸色人入殿辄不整肃,依上件条令弹奏施行。」有旨并依。

五月十一日,合门奏:「今月八日垂拱殿坐,有新授右宣教郎潘焘朝谢,拜舞生 ,举止并不如仪。」诏焘可特放罪,今后臣僚趁赴起居及见辞等,遇有举止 慢,不合朝仪者,并仰实时具名弹奏,以戒不肃。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检坐百司出入局条法指挥,严行约束;如有违戾,依累降指挥,令御史台觉察弹奏。先是,宰执进呈百司出入局条〔法〕指挥:一、绍兴在京通用令:诸在任官库务依官自依本条上「依」字疑衍。。日初出入局,内官视门下省,余院尚书省,次第出。执政官早出者以未时,自秋(春)[分]至春分日前以未时二刻。日初出,以开皇城门时,门下省、尚书省令系三省,次第出。谓如先宰执早出,或三省、枢密院作假,其余官并行未时出。上因宣谕曰:「从来指挥,虽载御史台觉察之文,元不曾觉察。卿等可类聚合觉察事件,预行措置。今后应觉察而不觉察者,并御史台官施行。」故有是命。

八年二月七日,诏御史台觉察

弹劾事件,分隶六察。如有违戾去处,监察御史许随事具寔状觉察弹劾闻奏。御史台状:「今开具下项:到国都不曾朝见,而辄见宰执,干求差遣;文臣托避免对;官员违戾条禁,出谒受谒;行在百司、外路监司、州县违法请谒接见,违戾抑奔竞指挥;举官非其人,及责降未牵复而荐举百官;亲年已高而不迎侍及归养;观察使以上举所知,不许举宰执、管军、内侍亲戚;观察〔使〕以上举所受赂「观察使以上举所知」以下文字疑有误。;监司铨量老病守臣容隐等;运司违戾保明州县差权官等;已除监司、郡守,乞祠未归,别有陈乞等;部使者具州县臧否违戾;观察使以上举所受赂,除授远地监司、郡守,比近地为加审。访闻纠察以上事属吏部,隶吏察。禁羡余,罢权摄,戢苞苴,节宴饮。如监司官、守臣违戾错支、侵欺常平钱米;过数支见任官供给;诸县借支侵欺糯米麦;州县预借人户税租;州县受纳物帛之类 私;两浙漕司寄造酒不支本柄,受纳官作弊;州县催纳所放下绢;诸州将未成丁之人拘催丁钱;漕司、州县违限催科;诸路荒田令拣退人支请给耕种,如奉行不虔;州县违法支使窠名;所属积压不支盐本钱;沿淮州县起催二税,奉行不虔;差役观望不公等;水旱灾伤检放不以实;两浙、江东西夏税和买,高价勒民纳钱;饶州、江州如措置赈济灭裂;湖、秀、太平、宣州守臣如救恤灾荒不虔;州县令保正副出备参投等钱;宣州、太平州增科

随苗钱;人户输纳疋帛,退换损污等;输官钱以见会子中半,如有违戾;监司、郡守岁考县令之课不以实。

译定,以及不依照所发放的朝服,或者受召而不到的,也依此办理。凡殿内侍立臣僚的次序已经确定,擅自越次以及离开行列失序的,开列姓名弹奏,若是供职人员则奏明后送交所属部门。凡臣僚朝会集合时擅自在幕次交谈说笑喧哗,或不依官职次序就座的,开列姓名弹奏。凡臣僚赴朝时不应进入殿内的人员,立即查察纠劾。凡殿门外正在引见谢辞之时,非正在谢辞的臣僚及各色人等擅自经过往来的,臣僚开列姓名弹奏,各色人等送交所属部门处理。凡宴会上奏事有不合法度的,听凭纠举。凡前后殿临朝,殿门附近不得高声喧哗,以致声音传入殿庭。如今上述条令是针对殿庭赴朝参排班,以及应奉官和各色人等入殿而擅自不整肃者,依照上述条令弹奏处置。」皇帝下旨一并准依。

五月十一日,合门上奏:「本月八日在垂拱殿临朝,有新任右宣教郎潘焘朝谢,拜舞生疏,举止都不合仪制。」皇帝下诏潘焘可特予免罪,今后臣僚赶赴起居以及见辞等场合,遇有举止怠慢、不合朝仪的,都命即时开列姓名弹奏,以警戒不恭肃之人。

十一月二十一日,下诏检核确定百司出入官署的条法指挥,严加约束;如有违反,依照历次下达的指挥,命御史台查察弹奏。此前,宰执进呈百司出入官署的条法指挥:一、绍兴年间在京通用法令:凡在任官员管理库务,都应依照本条规定("依"字疑为衍文)。每日开始出入官署,内官参照门下省,其余院参照尚书省,依次出署。执政官早出者以未时为限,自秋分至春分前一日以未时二刻为限。每日开始出署,以皇城门开启之时为准,门下省、尚书省(令系三省)依次出署。指的是若宰执提早出署,或三省、枢密院放假,其余官员一律在未时出署。皇帝因此宣谕道:「历来的指挥,虽然载有命御史台查察的文字,却从来不曾查察过。你们可以将应当查察的事项类聚整理,预先加以措置。今后凡应当查察而未查察的,都由御史台官员依法处置。」所以才有此命令。

八年二月七日,下诏命御史台查察弹劾事项,分别隶属六察。如有违反规定之处,监察御史可随事据实上状查察弹劾奏报。御史台呈文:「现开列以下事项:到达国都尚未朝见,却擅自谒见宰执,干求差遣;文臣托故回避应对;官员违反条禁,外出拜谒或接受拜谒;行在百司、外路监司、州县违法请托谒见,违反抑制奔竞的指挥;举荐官员非其人,以及被责降尚未恢复原职便荐举于朝廷;父母年事已高却不迎养或不归养;观察使以上举荐所知之人,不得举荐宰执、管军、内侍的亲戚;观察使以上举荐者收受所举之人贿赂("观察使以上举所知"以下文字疑有讹误);监司衡量任用年老多病的知州;漕运司违规保荐州县代理官员等;已经任命为监司、郡守,却请求宫观闲职而尚未赴任,另有陈请者等;各路巡视使者详报州县官吏的好坏违反规定;观察使以上举荐者收受所举之人贿赂,授予边远地区的监司、郡守,应比近处地区审查更为严格。访察举奏以上事项属吏部管辖,隶属吏察。禁止额外征敛,罢免代理摄职,杜绝贿赂馈赠,节制宴饮。如监司官、知州违规错误支用、侵吞常平仓的钱米;超额支给现任官员的供给;各县借支侵吞糯米麦;州县预先向民户借支税租;州县收纳布帛之类财物有私弊行为;两浙漕运司寄托酿造官酒而不支付本钱,收纳时官吏作弊;州县催征已经放免的绢帛;各州将未成丁的人拘押催缴丁钱;漕运司、州县违反期限催征赋税;各路荒田令被裁退的人领取钱粮耕种,若奉行不力;州县违法支用官府名目下的钱物;所属部门积压不支付盐本钱;沿淮州县催征两税,奉行不力;差派徭役观望不公等;水旱灾伤检视放免不据实;两浙、江东西的夏税和买,高价强迫百姓交纳现钱;饶州、江州若赈济措置疏漏;湖州、秀州、太平州、宣州知州若救济灾荒不力;州县令保正副等承担参见投献等钱物;宣州、太平州加征随苗钱;百姓交纳布帛,退换调换时受损被污等情弊;缴纳官钱以会子折半充抵,若有违反。监司、郡守每年考核县令的政绩不据实。以上

已上事属户部,隶户察。奉使三节人私行博易、受馈送等;奉使、接送使副辄赴筵会;品官祖父母亡十年无故不葬;品官父母亡五年无故不葬;巧图牒试,代笔传义;总管、通判以下用妓乐;州军发解差试官 私;奉使三节人推恩,援例过有陈乞;巡幸视师经由去处过为华饰,违戾贡献果木、饮食之类;学官受理学生假限外,旋取公据;临安府收买祠祭牲牢,不支还价钱;天申圣节筵宴,于例外因缘搔扰。以上事属礼部,隶礼察。白直人于置司州被差,如占留诸州抽差人;帅司诸司属官合破白直人,如依前占留;监司、郡守接送人过多等;诸军收买物色,场务衷私请托漏税等;三司违法借差军兵;诸军私役占破借使军器所工匠;诸百官司格外差占禁军;应差破禁军不放,于旧司人内差拨;诸州拖欠拣汰军兵请给;诸军合得犒设违戾支给未尽等;行军临敌,士不用命,致亡失掌兵官,监司隐蔽。已上事属兵部,隶兵察。苞苴赂遗,群臣辄受苞苴,贵显者受权要供馈等;监司、知、通隐庇用刑惨酷或入己赃;州县之狱,守令决遣违戾,所属透漏;贩海越界,州县奉行宽恤等事违慢;县官庇奸,而监司不复谁何;治狱检法违限;州军大辟,情法相当,实无可悯而具奏;四川监司有违诏条等;监司、帅守

容庇州县官出城迎送,不(接)[按]举;州县奉行告讦虚妄条法不虔;诸州奏案稽滞;提刑催捉结绝见禁罪人,断放不当;刑部郎官催促结绝见禁罪人,奉行不虔;州县官贪污不法,监司不按治;四方奏请送有司者照成法不以实等;监司巡历,所带人吏过于州县乞觅;宽恤事件隐匿,不切奉行;官司及在任官下行买物等;州县奉行朝廷指挥弛慢违戾;当职官拘留不决遣,日生词讼。已上事属刑部,隶刑察。州军违法差役工匠,事属工部,隶工察。朝会赐酒食不如法;朝会失仪;台参谢官有老病昏昧;赴宴不肃,及未罢先退;朝宴日称疾不寔;百司官入出局不遵条法;授外任已得告牒,辞见进发过限。已上事属本台前司。本台契勘前件觉察弹劾事件,日前并系殿中与长贰通行风闻弹奏,即不属六察掌行。其六察系专一掌管取索所隶百司簿书、公案等,点检稽违差失,行遣迂回不当等事。今依应指挥,将觉察弹劾事件令六察分隶,并开坐在前。切虑尚有未尽事件,本台更切根刷,尽行抄录,别行具状供申。」勘会御史台具到合觉察弹劾事件,各有已降指挥,今来并分隶六察。故有是命。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告谢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告谢

宋朝凡宰臣、亲王、使相、枢密使、节度使降麻制日,并诣崇政或延和殿辞免,若不得请,即告谢。

译事项属户部管辖,隶属户察。出使的三节随从人员私自贸易,接受馈赠等;出使、接送使节副使擅自赴宴会;官员的祖父母去世十年无故不安葬;官员的父母去世五年无故不安葬;巧妙图谋躲避牒试,请人代笔传递答案;总管、通判以下官员使用妓乐;州军选拔发解考试差遣考官有私弊;出使的三节随从人员推恩,援引先例过分陈请;巡幸视察军队所经过之处过分铺张装饰,违反规定进贡果木饮食之类;学官受理学生请假逾期后,随意取具公文凭据;临安府收买祭祀用的牲畜,不支付偿还的价钱;天申圣节筵宴,在惯例之外借机骚扰百姓。以上事项属礼部管辖,隶属礼察。白直役夫在设置官署的州被差遣,如占用留用其他州抽调的人员;帅司各机构的属官应得的白直役夫,若依旧占用留用;监司、郡守接送人员过多等;各军收买物资,官署衙门私自请托漏税等;三司违法借调差遣军兵;各军私自役使占用借调军器所工匠;各百官衙署超额差占禁军;应差拨的禁军不放行,从旧属机构人员内差拨;各州拖欠淘汰军兵的请给俸禄;各军应得的犒赏若有违反支给不到位等;行军作战面临敌情,士兵不听号令,导致丧失领兵官,监司隐瞒不报。以上事项属兵部管辖,隶属兵察。贿赂馈赠,群臣擅自接受贿赂,权贵显要之人接受当权者的馈赠等;监司、知州、通判隐瞒庇护用刑残酷或贪污入己的赃款;州县审案,守令判决处理有违规定,所属机构泄露案情;贩海越界,州县奉行宽恤政策等事情怠慢;县官庇护奸恶之人,而监司不加追究;审理案件检验法令超过期限;州军判处死刑,情理法度相当,实在无可怜悯之处却上奏请求宽宥;四川监司有违反诏令条例的情形;监司、帅守容许庇护州县官员出城迎送,不予检举;州县奉行告发揭发虚妄不实的条法不力;各州奏案拖延积压;提刑官催促了结在押的犯人,判决释放不当;刑部郎官催促了结在押的犯人,奉行不力;州县官贪污不法,监司不加查办;四方奏请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未依成法据实办理等;监司巡视所辖地区时,所带随行吏员向州县勒索过多;宽恤事项隐瞒不报,不切实奉行;官府以及在任官员擅自下乡购买物品等;州县奉行朝廷指挥松弛违规;当值官员拘留案件不予裁决,导致每日滋生词讼。以上事项属刑部管辖,隶属刑察。州军违法差派徭役工匠,事项属工部管辖,隶属工察。朝会赐予酒食不合法度;朝会失仪;台参谢恩的官员中有年老多病昏聩之人;赴宴不恭肃,以及尚未散会便先行退席;朝宴之日托病不实;百司官员出入官署不遵守条法;授予外任已经领取告身文牒,辞见启程超过期限。以上事项属本台前司管辖。本台查得前述查察弹劾事项,此前都是由殿中侍御史与御史台长官、副长官一同以风闻方式弹奏,并不属于六察管辖执行。六察是专门负责索取所属各百司的簿书、公文案卷等,检点稽查延误差错、处理事务迂回不当等事项。如今依照相关指挥,将查察弹劾事项分隶六察,一并开列于前。恐怕仍有未尽事项,本台再加搜集整理,全部抄录,另行具状呈报。」查勘御史台所开列的应予查察弹劾事项,各有已下达的指挥,如今一并分隶六察。所以才有此命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以下、宣徽使、殿前侍卫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节度使新授或加恩,并即日捧官告 牒叙谢。宰臣领使或自余差遣并同。贵近者或延座赐茶。中书、枢密或再坐已起,亦殿门使臣奏闻再坐,余官俟次日。观文殿大学士至宝文合直学士、三司使、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尚书丞郎、大夫、中丞、太常、宗正卿、宾客、常侍、给事、谏议、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知杂御史及三馆、秘合校理、检讨、校勘、编修、京朝官以上三司判官、主判官、开封府判官、推官、 牧判官、审刑院详议官、两使留后至刺史、驸马都尉、上将军、统军大将军任钤辖以上、升朝官判司天监及翰林天文、直医宫院者、内客省使至合门祗候、内常侍、枢密都承旨至逐房副承旨新授加恩及诸般差遣,并告谢。其不带职官,如权知开封府、通进银台司、审官、审刑、三班兼 牧使、管勾景灵宫、会灵祥源观、修起居注、在京紏察刑狱、提举诸司库务、判刑部、太常、宗正、司农、大理、太府寺、国子监、流内铨、南曹、登闻检院、 院、诸三宫记室、咨议、翊善、侍讲、开封府司录、两赤知县、发运、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府界提点公事、巡抚经略使、押赐亲王生辰、

国信使、契丹、高丽、交州、夏州国信使副,并特令告谢。其日,皇帝临轩,合门使殿上口奏,舍人引出当殿再拜。稍前告谢,又再拜退。如已起居初出,更不再拜。内客省使及待制、秘书监、三司副使、上将军、观察使以上仍先通今今:疑误。或当作「名」。,后告谢,余官止引出,不通名。宣赐章服者谢恩再拜讫,赴东厢服赐服,再引出再拜。又前告谢,再拜退。

真宗景德元年三月,翰林学士梁颢等言:「详定合门仪制,旧例,皇城内监当库务及在京盐曲、商税、榷货务、香药榷易、粮料院并告谢。今请在内监临如殿庭每日祗应库务使臣初授命日,并许告谢。其余在内库务及盐曲等院,如京官不带职,供奉官以下不带合门祗候,及左右军巡使,并不告谢。如有特旨,不在此例。」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交趾进奉使黎明昶授峰州刺史,副使黄成雅授殿中丞,乞告谢,从之。

大中祥符四年六月九日,合门言:「臣僚授恩命差遣该告谢,不拘时于崇政殿令勾当殿门使臣(使臣)奏入告谢,殊乖体式。自今惟降麻制及中书、枢密院依旧例不拘时奏入,其余臣僚乞令中书、枢密院札送崇政殿门,方得奏引。其非时转官、授急速差遣,便令辞发,及有特旨令引者,不限此制。」从之。

天禧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秘书监、知礼仪院、判秘合杨亿请比类三馆直馆校理例,自今遇差遣,许赴便殿告谢。

译 告谢

宋会要辑稿 仪制九

告谢

宋朝凡是宰臣、亲王、使相、枢密使、节度使颁布麻制的当日,都要前往崇政殿或延和殿辞免,若未获准,即行告谢。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以下,宣徽使、殿前侍卫马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节度使新任命或加恩,都在当日捧着官告文牒陈叙谢恩。宰臣兼领使职或其余差遣的都照此办理。地位贵近的人或许被延请入座赐茶。中书、枢密院若已再度临朝而后又已起身,也由殿门使臣奏闻请求再坐,其余官员则等到次日。观文殿大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三司使、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尚书丞郎、大夫、御史中丞、太常卿、宗正卿、宾客、散骑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三司副使、知杂御史以及三馆、秘阁校理、检讨、校勘、编修,京朝官以上任三司判官、主判官、开封府判官、推官、牧判官、审刑院详议官,两使留后至刺史、驸马都尉、上将军、统军大将军担任钤辖以上,升朝官任判司天监以及翰林天文官、直医官院者,内客省使至合门祗候、内常侍、枢密都承旨至各房副承旨新任命加恩以及各类差遣,都要告谢。其中不带职官者,如权知开封府、通进银台司、审官院、审刑院、三班院兼牧使、管勾景灵宫、会灵祥源观、修起居注、在京纠察刑狱、提举诸司库务、判刑部、太常寺、宗正寺、司农寺、大理寺、太府寺、国子监、流内铨、南曹、登闻检院、鼓院、诸三宫记室、咨议、翊善、侍讲、开封府司录、两赤县知县、发运使、转运使副、提点刑狱、府界提点公事、巡抚经略使、押赐亲王生辰使、国信使、契丹使、高丽使、交州使、夏州国信使副,都特令告谢。当日,皇帝亲临殿堂,合门使在殿上口头奏报,舍人引导出殿当面再拜。稍向前告谢,又再拜退下。如果已经起居完毕初次出殿,就不再拜。内客省使以及待制、秘书监、三司副使、上将军、观察使以上仍先通报姓名,然后告谢,其余官员只是引出,不通报姓名。宣赐章服的人谢恩再拜完毕,前往东厢房穿上所赐服饰,再引出再拜。又向前告谢,再拜退下。

真宗景德元年三月,翰林学士梁颢等上言:「详定合门仪制,按旧例,皇城内监当的库务以及在京的盐曲、商税、榷货务、香药榷易、粮料院等都要告谢。现请求在内监临如殿庭那样每日供职的库务使臣初次受命之日,都准许告谢。其余在内库务以及盐曲等院,如果是京官不带职务、供奉官以下不带合门祗候,以及左右军巡使,都不告谢。如有特旨,不在此例。」皇帝准奏。

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交趾进奉使黎明昶被授予峰州刺史,副使黄成雅被授予殿中丞,请求告谢,皇帝准奏。

大中祥符四年六月九日,合门上言:「臣僚受任恩命差遣应当告谢的,不分时候都在崇政殿命值殿门的使臣奏报入内告谢,实在有失体式。自今以后惟有颁布麻制以及中书、枢密院依旧例不分时候奏报入内,其余臣僚请命中书、枢密院行文送达崇政殿门,才准许奏请引见。若是非常时转官、授予紧急差遣,便命即时辞行赴任,以及有特旨命引见的,不受此制约束。」皇帝准奏。

天禧二年八月二十四日,秘书监、知礼仪院、判秘阁杨亿请求比照三馆直馆、校理的先例,自今遇有差遣,允许在便殿告谢。皇帝准奏。

四年四月,下诏:「凡应

从之。

四年四月,诏:「应告谢臣僚,自今令合门并依官叙合班,惟班首出班致词。」旧制:告谢皆各

有陈叙,及合班,悉如前殿之制。

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自今 臣受命,免其告谢。」

干兴元年三月,仁宗即位,未改元。合门请:「自今告谢臣僚,自后殿退,将所授官告 牒宣头诣内东门,合门遣吏收接,附内东门使臣进呈。俟皇太后圣旨放谢,即再拜退。」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八月,合门言:「准诏,文武官告谢者,并合门供报承旨司,及关报入内内侍省。缘告谢臣僚多俟皇帝出宫,实时趁班,两处供报,深虑漏落。今请应告谢官前一日计会合门编排班次供报,次日引赴崇政殿告谢。所有合该仪制当日内告谢及急速差遣者,不在此例。」从之。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事李谘言:「伏见合门条制,文武官该告谢者,须隔日先申合门。窃缘在京监左藏库、三粮料、商税、曲院及司录参军、两赤知县并皆告谢。若以侍从近臣一例隔日关报,实恐有伤国体。欲望自今应大两省以上、三司使副、知开封府凡受恩命差遣,并许当日告谢。」从之,其刺史、合门使以上亦如此例。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诏:「文武臣僚除授差遣,除依(议)[仪]制许当日告谢外,其余除假并限三日内告谢。」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修定合门仪制所言:「奉使契丹国信使副、亲王及臣僚生辰使并入谢。窃详景德通好之后,务欲增重其仪,故命使至今庭谢。然自来不过正衙,盖是出于一时。及亲王、臣

僚生辰使亦皆入谢,窃恐未合事体。况臣僚差遣,只于后殿告谢者甚多。今欲请契丹国信使副、亲王及臣僚生辰使并只令告谢。」从之。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诏:「自今磨勘大使臣,依审官东院例引见,更不告谢。」

四年五月三日,合门言:「自来臣僚告谢,并用札子写所授官职、差遣奏知,后通某人告谢,惟中书、枢密院、宣徽使并降磨官不写札子。今合门已一例用札子奏知,寻着为例。」从之。

八月十三日,东头供奉官李延迥等言:「奉宣差充合门看班祗候,乞告谢。」合门看详系新置,欲乞令告谢。其见谢辞并依内殿崇班体例。从之。

十月二十五日,合门言:「新定仪制:枢密都承旨、承旨、副承旨、逐房副承旨新授加恩及差遣,并告谢。」诏中书检正、枢密院检详官新授加恩及差遣,并告谢。

五年二月十六日,诏:「自今谏官新授加恩差遣,并令告谢。」

元丰五年正月九日,济阳郡王曹佾告谢,命坐。上对之涕泣,抚谕久之,以慈圣光献丧除故也。

高宗绍兴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合门言翰林学士綦 礼差兼史馆修撰告谢。

译当告谢的臣僚,自今命合门都依官职次序合班,只由班首出班致词。」按旧制:告谢时都各自陈述,等到合班时,一切都如同前殿之制。

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诏:「自今以后受命出任外任的臣僚,免去其告谢。」

干兴元年三月,仁宗即位,尚未改元。合门请示:「自今以后告谢的臣僚,从后殿退出后,将所受官告文牒宣头带到内东门,命合门派遣吏员收接,附于内东门使臣处进呈。等皇太后降下圣旨准许告谢,即再拜退下。」皇帝准奏。

仁宗天圣元年八月,合门上言:「按诏令,文武官告谢的,都要由合门通报承旨司,以及关报入内内侍省。因告谢的臣僚大多是等皇帝出宫后,立即赶赴排班,两处分别通报,深恐有所遗漏。现请求凡应当告谢的官员提前一日约定合门编排班次并加以通报,次日引领前往崇政殿告谢。至于当依照仪制须当日内告谢以及紧急差遣的情形,不在此例。」皇帝准奏。

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翰林学士、权三司使事李谘上言:「臣见合门的条制规定,文武官应当告谢的,须提前一日先向合门申报。窃以为在京监管左藏库、三处粮料院、商税院、曲院以及司录参军、两赤县知县,都要告谢。若以对待侍从近臣一样一律隔日关报,实在恐怕有损国体。希望自今以后凡属大两省以上、三司使副、知开封府等受任恩命差遣的,都准许当日告谢。」皇帝准奏,其中刺史、合门使以上也依此例办理。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下诏:「文武臣僚受任差遣,除依仪制准许当日告谢外,其余授予休假的,限三日内告谢。」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修定合门仪制所上言:「出使契丹的国信使副、亲王以及臣僚生辰使都要入殿谢恩。窃详考景德通好以后,务求增重此仪式,所以命使者至今仍在庭中谢恩。然而向来这种做法不超出正衙的范围,这不过是出于一时的安排。至于亲王、臣僚的生辰使也都入殿谢恩,窃以为恐怕不合事体。况且臣僚的差遣,只在后殿告谢的情形已经很多。现请求出使契丹的国信使副、亲王以及臣僚生辰使一律只命告谢即可。」皇帝准奏。

三年六月二十五日,下诏:「自今以后磨勘大使臣,依照审官东院的先例引见,不再另行告谢。」

四年五月三日,合门上言:「历来臣僚告谢,都是用札子写明所受官职、差遣奏报皇帝知晓,然后通报某人告谢,唯独中书、枢密院、宣徽使以及颁降磨勘官职的不书写札子。如今合门已一律用札子奏报,正着手定为惯例。」皇帝准奏。

八月十三日,东头供奉官李延迥等上言:「奉命被差充任合门看班祗候,请求告谢。」合门审查认为这是新设职位,请求准许告谢。其见谢、辞行事宜一并依照内殿崇班的规格办理。皇帝准奏。

十月二十五日,合门上言:「新制定的仪制规定:枢密都承旨、承旨、副承旨、各房副承旨新任命加恩以及差遣的,都要告谢。」皇帝下诏中书检正官、枢密院检详官新任命加恩以及差遣的,都要告谢。

五年二月十六日,下诏:「自今以后谏官新任命加恩差遣的,都命告谢。」

元丰五年正月九日,济阳郡王曹佾前来告谢,皇帝命他坐下。皇帝对着他流泪,抚慰劝谕许久,这是因为慈圣光献太后丧期已除的缘故。

高宗绍兴四年三月二十六日,合门上言翰林学士綦崇礼被任命兼任史馆

礼部称:虽史馆修撰,与修国史事体一同,与无立定条法与:疑误。。诏依修国史官体例。

六年五月九日,合门言:「范冲除翰林侍读学士,见乞朝谢,见行杂压仪制即不该载。缘学士正谢日合赐鱼袋、鞍辔马,所有范冲正谢日,未敢便依翰林学士恩数 赐。诏

范冲应干恩数,并依翰林学士体例。

八月二十七日,诏:「侍读、侍讲在法虽无详许告谢之文许:原作「详」,据《建炎要录》卷一○四引三省奏改。,多系前执政及从官兼充,理合正谢。令 令所于《合门格》内修入。」时以前执政孟庾提举万寿观兼侍读,受告申审,故有是诏。

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合门言:「权吏部侍郎范同兼实录院修撰,会到实录院称修撰与史馆修撰事体一同,未敢依史馆修撰官便令本官告谢。」诏依史馆修撰体例。

十三年二月三日,诏:「今后宰臣、执政官转官加恩正谢,合赐衣带、鞍马,并令全赐,更不减半。」详见赐衣服分物。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合门言:「初除带御器械官,授宣命讫,合告谢正谢。今来除授系环卫官兼领,已降指挥,朝参、侍殿、请假、参假并依御带体例,授告讫,即未有许告谢正谢指挥。」诏令正谢。

干道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合门言:「据新授临安府推官陆之望下到榜子,乞朝谢。契勘开封府判官、推官杂压系在六曹郎中之下、直龙图阁之上,其六曹郎中并直龙图阁并该告谢正谢。今来临安府判官、推官依杂压次序合该正谢,内告谢合门条法即无该载。」诏依六曹郎中例告谢。

仪制 宋会要

译修撰,前来告谢。礼部说:虽是史馆修撰,与修撰国史的事体相同,此前并无明确制定的条法("与"字疑有误)。皇帝下诏依照修国史官的体例办理。

六年五月九日,合门上言:「范冲被授予翰林侍读学士,前来请求朝谢,现行的杂压仪制中并未载明此事。因学士正谢之日应当赐予鱼袋、配鞍辔的马匹,如今范冲正谢之日,未敢便依照翰林学士的恩数赐予。」皇帝下诏范冲应得的恩数,一并依照翰林学士的体例办理。

八月二十七日,下诏:「侍读、侍讲在法令中虽然没有详细准许告谢的明文,但多是由前任执政官及侍从官兼任,理应正式谢恩。命有关部门在《合门格》内修订补入此项规定。」当时因前任执政孟庾提举万寿观兼任侍读,受任告身后请求审核,所以才有此诏令。

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合门上言:「权吏部侍郎范同兼任实录院修撰,查得实录院方面称修撰一职与史馆修撰事体相同,未敢便依照史馆修撰官的规格径行命本官告谢。」皇帝下诏依照史馆修撰的体例办理。

十三年二月三日,下诏:「今后宰臣、执政官转官加恩正谢时,应当赐予的衣带、鞍马,都命全部赐予,不再减半。」详见赐衣服分物条。

孝宗隆兴二年六月二十一日,合门上言:「初次被授予带御器械官的,受任宣命完毕后,应当告谢并正谢。如今受任者是由环卫官兼领此职,已下达的指挥中,其朝参、侍殿、请假等事项都依照御带的体例办理,但受任告身后,尚未有准许告谢正谢的指挥。」皇帝下诏命其正谢。

干道七年五月二十七日,合门上言:「据新任临安府推官陆之望呈递的榜子,请求朝谢。查得开封府判官、推官在杂压次序上位于六曹郎中之下、直龙图阁之上,六曹郎中和直龙图阁都应告谢正谢。如今临安府判官、推官依杂压次序也应当正谢,但内部告谢的合门条法中却没有载明此事。」皇帝下诏依照六曹郎中的先例告谢。

仪制 宋会要

辑稿 仪制九 辞谢

辞谢

【宋会要】

国朝凡宰臣、亲王、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参假,一如起居之仪。使相亦然。亲王、使相并西出,中书、枢密揖升殿。奉使朝辞及使回,并如使相朝觐之仪。并升殿问圣体。枢密使以下如节度使仪。谢恩则宰臣、亲王、使相通唤,余官皆侧立,候通起居毕,致辞,再拜舞蹈讫,有赐物者跪受,又再拜舞蹈讫,退。如坐垂拱殿,即不通唤,其日只引三班。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侍郎、文武升朝官、京官、内客省使至合门祗候见者喝赐酒食。假日,崇政殿不通官。凡通判、都监、驻泊以上,则赐,余皆不赐。三司使、学士、东宫三师、大夫、内客省使并宣徽使伴;两省常侍、给谏、舍人、待制、中丞、三司副使、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大卿监、上将军、统军、宣庆、宣政、昭宣使并客省使伴;客省使至合门副使就食本厅;文班庶子以下、武班大将军、诸司使以下即通事舍人伴。谢如常仪。辞者致辞三三:疑误。,再拜不舞蹈,赐物跪受,如中谢。二月以后赐窄衣或衫子分物,十月以后赐披 分物,亦只赐通判、驻泊以上。供奉官至奉职医官、待诏亦如上仪,惟奉职以下止门谢。使相朝觐者有通唤,又致词,又谢茶药、御筵及赐衣物,又跪受讫,升殿门。圣体若有抚问,或收进奉物者,各拜舞称称:其下疑脱「谢」字。又升殿奏事,赐茶,拜舞讫,退。节度使则不通唤,不谢御筵。使相赐酒食,枢密使伴;节度使宣徽使伴;余并客省使伴。谢如常仪。辞日,使相、节度使皆曲宴毕,叙辞。赐衣物,跪受讫,服其服入谢。拜舞讫,退。两使留后、观察使已下则不问圣体,防御使至刺史止于致词拜舞讫,退。留后以下无曲宴,余如此仪。其进奉恋阙者并不谢。流内铨引对旨授幕职、州县官

译辑稿 仪制九 辞谢

辞谢

【宋会要】

本朝凡是宰臣、亲王、枢密使、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请假,一律按照请安问候的礼仪进行。使相也是如此。亲王、使相都从西边出入,中书、枢密使拱手行礼后升殿。奉命出使者朝辞及出使归来,都按照使相朝见的礼仪进行,都要升殿询问皇帝身体状况。枢密使以下的官员按照节度使的礼仪进行。谢恩时,宰臣、亲王、使相由通事传呼引见,其余官员都侧立一旁,等通报问候完毕后,致辞,再拜舞蹈完毕,有赏赐物品的跪受,再行拜舞礼完毕,然后退下。如果是在垂拱殿,就不用通事传呼,当天只引三班官员。三司使、副使、学士、两省侍郎、文武升朝官、京官、内客省使等到合门祗候求见的,宣示赐予酒食。假日,崇政殿不通报官员。凡是通判、都监、驻泊以上的官员,则赏赐,其余的都不赏赐。三司使、学士、东宫三师、大夫、内客省使由宣徽使陪同;两省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待制、御史中丞、三司副使、东宫三少、尚书丞郎、大卿监、上将军、统军、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由客省使陪同;客省使到合门副使一级的,就在本厅用餐;文班庶子以下、武班大将军、诸司使以下的,由通事舍人陪同。谢恩按照惯常礼仪进行。辞行的官员致辞三三(疑为有误字),再拜但不舞蹈,赏赐物品跪受,与中谢礼仪相同。二月以后赏赐窄衣或衫子等物品,十月以后赏赐披袄等物品,也只赏赐通判、驻泊以上的官员。供奉官到奉职、医官、待诏等,也按照上述礼仪,只是奉职以下的只在门前谢恩。使相朝见时有通事传呼引见,又要致辞,又要谢茶药、御筵及所赐衣物,又跪受完毕,才升殿门。皇帝身体如有垂问,或有献纳进奉物品的,各自拜舞称谢("称"字后疑脱一"谢"字),又升殿奏事,赐茶,拜舞完毕,退下。节度使则不用通事传呼引见,也不用谢御筵。使相获赐酒食时,由枢密使陪同;节度使由宣徽使陪同;其余的都由客省使陪同。谢恩按照惯常礼仪进行。辞行之日,使相、节度使都在曲宴结束后,叙话辞别。赏赐衣物,跪受完毕后,穿上所赐的衣服入内谢恩。拜舞完毕,退下。两使留后、观察使以下则不询问皇帝身体状况,防御使到刺史只是致辞拜舞完毕,退下。留后以下没有曲宴,其余的都按此礼仪进行。那些因留恋朝廷而进献贡物的官员都不用谢恩。流内铨引对旨意后授予幕职、州县官职。

者,前一日以铨状进呈。至日,判铨官引入起居致词,就客省使侍立位,俟幕职、州县官谢辞讫,又引再拜而退。仍于殿门外宣词戒励。方镇、节度使遣子弟来见者,亦附奏起居。留后以下即否,忠佐以下差领放牧者又赐衫子放:疑误。、食茶。僧尼、道士入见,有进香合等者,皆通事舍人接进。父老入见者, 赐茶酒,又传宣抚问。举人群见者,前一日习仪,至日俟崇政殿奏公事退引见。旧以国子监解元为首,后用开封府解元。其群官得假者皆门辞。假回者待制、知杂御史、上将军、刺史、合门祗候以上及三馆、秘阁、三司、开封府官僚、银台、审刑、审官、纠察刑狱、皇城司、监当库藏官特令入见,余悉门见。请假三日内只随班起居,三日以上并参假。其门见谢辞者,秘书监、上将军、观察使、内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门 上,及升殿,止拜御座前,余皆拜庭中。凡班见者先之,谢次之,辞又次之。先宰臣,次亲王,次枢密使带平章事者,次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次内职班、内客省、引进、四方馆、合门使、枢密都承旨,宣庆、宣政、昭宣使亦同此班。次诸司使、副使、承旨、崇班,次横行副使,次枢密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次通事舍人、合门祗候,次内常侍、内供奉官、殿头,次(拱)[供]奉官,次使相班,次三司班、三司使副使,次学士、台省班、文明殿学士,次龙图阁直学士、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御史大夫、中丞,次常侍、给谏,次起居郎至正言、侍御史至监察,次文班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次仆射、尚书,次丞郎,次节

度使,次太常、宗正卿及诸大卿监、詹事,次两使留后、观察使,次庶子至五官正,次防御使至刺史,次武班统军上将军,次大将军至将军,次诸军马步都军头至副都军头,带团练使以上者别班。次厢都指挥使,次军头、都指挥使至诸军副军头,次杂班教坊使、副使,次翰林天文、医官、书画琴棋待诏、艺学,次京官,次中书、枢密主事,堂后官带京朝官者自如本班,无正官者入此班。次行军副使,次幕职、州县官,次诸道牙内都指挥使已下,次三司孔目官至句押官,次僧道、父老百姓。其分司官诣阙者从本官班入,宗室谢恩者各于本官别班入。

太祖干德二年八月五日原书天头注云:「太祖以下当是杂录。」,诏:「自今群臣见谢辞,并先赴内殿对,后赴正衙。」事见正衙。

太宗淳化二年六月五日,知杂御史张郁言:「按令式:每假日,百司不奏事。陛下忧勤万机,每遇旬假,亦亲决政事。迩来文武群官多就假日辞、谢,贵就便坐,以免舞蹈之仪。

译者,前一日以铨状进呈。至日,判铨官引入起居致词,就客省使侍立位,俟幕职、州县官谢辞讫,又引再拜而退。仍于殿门外宣词戒励。方镇、节度使遣子弟来见者,亦附奏起居。留后以下即否,忠佐以下差领放牧者又赐衫子、食茶。僧尼、道士入见,有进香合等者,皆通事舍人接进。父老入见者,赐茶酒,又传宣抚问。举人群见者,前一日习仪,至日俟崇政殿奏公事退引见。旧以国子监解元为首,后用开封府解元。其群官得假者皆门辞。假回者待制、知杂御史、上将军、刺史、合门祗候以上及三馆、秘阁、三司、开封府官僚、银台、审刑、审官、纠察刑狱、皇城司、监当库藏官特令入见,余悉门见。请假三日内只随班起居,三日以上并参假。其门见谢辞者,秘书监、上将军、观察使、内客省使以上得拜殿门上,及升殿,止拜御座前,余皆拜庭中。凡班见者先之,谢次之,辞又次之。先宰臣,次亲王,次枢密使带平章事者,次枢密、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次内职班、内客省、引进、四方馆、合门使、枢密都承旨,宣庆、宣政、昭宣使亦同此班。次诸司使、副使、承旨、崇班,次横行副使,次枢密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次通事舍人、合门祗候,次内常侍、内供奉官、殿头,次供奉官,次使相班,次三司班、三司使副使,次学士、台省班、文明殿学士,次龙图阁直学士、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御史大夫、中丞,次常侍、给谏,次起居郎至正言、侍御史至监察,次文班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次仆射、尚书,次丞郎,次节度使,次太常、宗正卿及诸大卿监、詹事,次两使留后、观察使,次庶子至五官正,次防御使至刺史,次武班统军上将军,次大将军至将军,次诸军马步都军头至副都军头,带团练使以上者别班。次厢都指挥使,次军头、都指挥使至诸军副军头,次杂班教坊使、副使,次翰林天文、医官、书画琴棋待诏、艺学,次京官,次中书、枢密主事,堂后官带京朝官者自如本班,无正官者入此班。次行军副使,次幕职、州县官,次诸道牙内都指挥使已下,次三司孔目官至句押官,次僧道、父老百姓。其分司官诣阙者从本官班入,宗室谢恩者各于本官别班入。

(此段前后文意接续上文关于选人引见的规定,)前一日先把铨选的名单文书上呈。到了引见当天,判铨官引导他们入殿起居致辞,站在客省使的侍立位置,等幕职官、州县官谢恩辞行完毕后,再引导他们行再拜礼然后退下。同时在殿门外宣读诫勉训词。方镇、节度使派子弟前来朝见的,也附带上奏其起居。留后以下的官员则不这样办,忠佐以下被差遣领受牧放差事的官员,另外赐给衫子(原文疑有讹误)、赏赐饮茶。僧尼、道士入宫觐见,有进献香合等物品的,都由通事舍人接引呈上。父老入见的,赐给茶酒,并传达皇帝的慰问。应举之人成群觐见的,前一天先演习仪节,到了当天等崇政殿奏事完毕后再引见。旧例以国子监的解元为首,后来改用开封府的解元。群臣中获准休假的都在殿门辞行。休假归来的,待制、知杂御史、上将军、刺史、合门祗候以上,以及三馆、秘阁、三司、开封府官员、银台司、审刑院、审官院、纠察刑狱、皇城司、监当库藏等官员,特许入殿觐见,其余的一律在殿门觐见。请假三日以内的只随班起居,三日以上的都要参加销假仪式。在殿门觐见谢恩辞行的官员中,秘书监、上将军、观察使、内客省使以上的可以在殿门之上行拜礼,登殿的,只在御座前行拜礼,其余的都在庭中行拜礼。凡是成班朝见的排在最前,谢恩的次之,辞行的又次之。首先是宰臣,其次是亲王,其次是带平章事职衔的枢密使,其次是枢密使、宣徽使、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其次是内职班、内客省使、引进使、四方馆使、合门使、枢密都承旨,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也编入这一班。其次是诸司使、副使、承旨、崇班,其次是横行副使,其次是枢密副都承旨、副承旨、诸房副承旨、逐房副承旨,其次是通事舍人、合门祗候,其次是内常侍、内供奉官、殿头,其次是供奉官,其次是使相班,其次是三司班、三司使副使,其次是学士、台省班、文明殿学士,其次是龙图阁直学士、中书舍人、知制诰、待制、御史大夫、中丞,其次是常侍、给事中、谏议大夫,其次是起居郎到正言、侍御史到监察御史,其次是文班的三师三公、东宫三师三少,其次是仆射、尚书,其次是丞、郎,其次是节度使,其次是太常卿、宗正卿以及各大卿监、詹事,其次是两使留后、观察使,其次是庶子到五官正,其次是防御使到刺史,其次是武班的统军上将军,其次是大将军到将军,其次是诸军马步都军头到副都军头,带团练使以上职衔的另编一班。其次是厢都指挥使,其次是军头、都指挥使到诸军副军头,其次是杂班的教坊使、副使,其次是翰林天文官、医官、书画琴棋待诏、艺学,其次是京官,其次是中书省、枢密院的主事,堂后官带有京朝官职衔的按本身官班排列,没有正官职衔的编入这一班。其次是行军副使,其次是幕职官、州县官,其次是诸道牙内都指挥使以下,其次是三司孔目官到句押官,其次是僧人道士、父老百姓。分司官员到朝廷来的,按本官职的班次进入;宗室成员谢恩的,各自在本官职之外另编一班进入。

太祖干德二年八月五日(原书天头注云:「太祖以下当是杂录。」),诏:「自今群臣见谢辞,并先赴内殿对,后赴正衙。」事见正衙。

太祖干德二年八月五日,诏令:「从今以后群臣朝见、谢恩、辞行,都先到内殿奏对,然后再到正衙。」此事记载在正衙条目下。

太宗淳化二年六月五日,知杂御史张郁言:「按令式:每假日,百司不奏事。陛下忧勤万机,每遇旬假,亦亲决政事。迩来文武群官多就假日辞、谢,贵就便坐,以免舞蹈之仪。欲望自今假日除内职及将校外,合门不得引接辞、谢。其受急命者,不在此限。」从之。

太宗淳化二年六月五日,知杂御史张郁进言:「按照法令规定:每逢假日,各部门不上奏政事。陛下忧劳勤勉,处理万机大事,每逢十日一次的例假,也亲自处理政务。近来文武百官大多趁假日办理辞行、谢恩之事,图的是可以随便就座,免去繁琐的舞蹈跪拜礼节。希望从今以后,假日除内职官员和将校之外,合门不得引接办理辞行、谢恩之事。至于奉受紧急

欲望自今假日除内职及将校外,合门不得引接辞、谢接:原作「按」,据《长编》卷三二改。。其受急命者,不在此限。」从之。

至道三年十月,诏:「京朝官差充知府州军监、通判、知县及监临物务得替者,限三日随榜子于合门投纳家状,方得引见。其家状合门逐旋封付审官院。短使回者,亦具名报审官院。」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京朝官差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场及监临物务者,差定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更与限一月。如违,三日已上别具闻奏。」

景德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御史台言:「检会应文班朝官、京官、节度行军司马、节度、

防御、团练副使、武臣将军、率府、郎将已上,并合请诣正衙谢及辞见。内节度行军司马、防团副使回不见。使相、诸道节度使及管军节度使、防御使已上,并合正衙谢及辞见。幕职、州县官等只赴正衙谢,无辞见。准淳化二年 节文:文武官中见、中谢及朝辞后,次日须便诣正衙。或急速差使,虽放衙辞,亦须具状报台。如有违者,夺一月俸。应内诸司职官并管军将校但授遥(都)[郡]已上及合门通事舍人已上,凡授恩命,并须诣正衙谢。其中见、朝辞更不诣正衙。」诏:「应文武臣僚合赴正衙谢并辞见者,宜令合门一依前后 条晓示,违者御史台弹奏。」时工部员外郎朱台符差充陕西转运使,已朝辞,不赴正衙辞,乃下是诏。

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京朝官内殿崇班已上得替,得先具民间条例利害,实封于合门通进后条例:《长编》卷六二引此诏无此二字,疑衍。,方许朝见。」

十一月十四日,新授翰林学士杨亿中谢于长春殿,帝以亿疾新愈,特诏免舞蹈。

四年正月十四日,给事中梁周翰参假兼门谢,差医官看候。诏(令)[今]后殿参假免舞蹈。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知府州、兴州刺史折惟昌随行蕃官首领等引见,如不过殿,候到座殿公事退引见,兼赐对见朝辞例物。」

三年二月十九日,合门言:「今月十五日崇政殿群臣见、谢、辞及上殿奏事,仅及亭午。欲望自今朔望除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外,其余非急速公事,并令于别日敷奏。所

有见、谢、辞臣僚并百官起居日,欲只引两班。」从之。

八月三十日,河中府遣虞乡县令氏昭度部送进工(者)薛南及父老、僧道诣阙奉迎车驾,对于崇政殿,赐以缗钱,即令辞还。近制:假日合门无辞见之例,以其众远来,特引对而遣之。

四年五月六日,合门言:「自今内职将校请依文武官例,假日不许辞见。」从之。

六月十八日,合门言:「蕃部入见,只御龙官四人排立。缘蕃部数多,望自今更增行门六人排立。

译命令的,不受此限制。」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至道三年十月,诏:「京朝官差充知府州军监、通判、知县及监临物务得替者,限三日随榜子于合门投纳家状,方得引见。其家状合门逐旋封付审官院。短使回者,亦具名报审官院。」

至道三年十月,诏令:「京朝官被差任知府、州、军、监,通判、知县以及监临各类事务而任满得到替代的,限三日之内随同榜文在合门投递家状,才能获准引见。这些家状由合门陆续封送审官院。短期出使归来的官员,也要开列姓名呈报审官院。」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京朝官差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场及监临物务者,差定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更与限一月。如违,三日已上别具闻奏。」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令:「京朝官被差任知州、通判、知军监、县场以及监临各类事务的,差遣确定之后不得再来朝参,限五日之内朝辞离京,除去路程另给一个月期限。如有违反,超过三日以上的要另外具文奏闻。」

景德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御史台言:「检会应文班朝官、京官、节度行军司马、节度、防御、团练副使、武臣将军、率府、郎将已上,并合请诣正衙谢及辞见。内节度行军司马、防团副使回不见。使相、诸道节度使及管军节度使、防御使已上,并合正衙谢及辞见。幕职、州县官等只赴正衙谢,无辞见。准淳化二年节文:文武官中见、中谢及朝辞后,次日须便诣正衙。或急速差使,虽放衙辞,亦须具状报台。如有违者,夺一月俸。应内诸司职官并管军将校但授遥郡已上及合门通事舍人已上,凡授恩命,并须诣正衙谢。其中见、朝辞更不诣正衙。」诏:「应文武臣僚合赴正衙谢并辞见者,宜令合门一依前后条晓示,违者御史台弹奏。」时工部员外郎朱台符差充陕西转运使,已朝辞,不赴正衙辞,乃下是诏。

景德元年七月二十九日,御史台上奏:「查核应属文班的朝官、京官,节度行军司马,节度、防御、团练副使,武臣将军,率府、郎将以上官员,都应到正衙谢恩和辞行觐见。其中节度行军司马、防团副使任满归来的不必觐见。使相、各道节度使以及管军节度使、防御使以上官员,都应在正衙谢恩和辞行觐见。幕职官、州县官等只到正衙谢恩,没有辞行觐见的礼节。按照淳化二年的条例:文武官员宫中觐见、宫中谢恩以及朝辞之后,第二天必须到正衙。如遇紧急差遣,即使免去在正衙的辞行,也必须具文报告御史台。如有违反,扣罚一个月俸禄。凡宫内各司职官以及管军将校,只要授予遥郡以上官衔和合门通事舍人以上职衔的,凡是接受恩命,都必须到正衙谢恩。其中宫中觐见、朝辞的则不必再到正衙。」诏令:「凡文武臣僚应到正衙谢恩和辞行觐见的,应命令合门一律依照前后条例晓谕,违反的由御史台弹劾奏报。」当时工部员外郎朱台符被差任陕西转运使,已经朝辞,却没有到正衙辞行,于是下达了这道诏令。

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京朝官内殿崇班已上得替,得先具民间条例利害,实封于合门通进,方许朝见。」

景德三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令:「京朝官中殿崇班以上任满得替的,须先写明民间各项条例的利弊,密封后经合门呈递上去,才准许朝见。」

十一月十四日,新授翰林学士杨亿中谢于长春殿,帝以亿疾新愈,特诏免舞蹈。

十一月十四日,新任命的翰林学士杨亿在长春殿中谢恩,皇帝因杨亿疾病刚痊愈,特下诏免去舞蹈之礼。

四年正月十四日,给事中梁周翰参假兼门谢,差医官看候。诏今后殿参假免舞蹈。

景德四年正月十四日,给事中梁周翰销假并在殿门谢恩,皇帝派医官前去探视。诏令今后在后殿销假的都免去舞蹈之礼。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知府州、兴州刺史折惟昌随行蕃官首领等引见,如不过殿,候到座殿公事退引见,兼赐对见朝辞例物。」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七日,诏令:「知府州、兴州刺史折惟昌随行的蕃官首领等人引见,如果没有过殿,等到临朝处理政事完毕后再引见,并按对见朝辞的惯例赐给礼物。」

三年二月十九日,合门言:「今月十五日崇政殿群臣见、谢、辞及上殿奏事,仅及亭午。欲望自今朔望除三司、开封府、审刑院外,其余非急速公事,并令于别日敷奏。所有见、谢、辞臣僚并百官起居日,欲只引两班。」从之。

大中祥符三年二月十九日,合门进言:「本月十五日崇政殿群臣朝见、谢恩、辞行以及上殿奏事,一直到中午才结束。希望从今以后,每月初一、十五这两天,除三司、开封府、审刑院之外,其余不紧急的公事,都改到别的日子上奏。所有朝见、谢恩、辞行的臣僚以及百官起居的日子,希望只引两班。」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三十日,河中府遣虞乡县令氏昭度部送进工者薛南及父老、僧道诣阙奉迎车驾,对于崇政殿,赐以缗钱,即令辞还。近制:假日合门无辞见之例,以其众远来,特引对而遣之。

八月三十日,河中府派遣虞乡县令氏昭度率领进献工匠薛南以及当地父老、僧道前来朝廷迎奉圣驾,在崇政殿受到接见,赏赐给他们钱财,随即让他们辞行返回。按照近来的制度,假日合门没有辞行觐见的惯例,因为他们是从远方赶来的,特意加以接见然后让他们回去。

四年五月六日,合门言:「自今内职将校请依文武官例,假日不许辞见。」从之。

大中祥符四年五月六日,合门进言:「从今以后内职将校请依照文武官的惯例,假日不许辞行觐见。」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六月十八日,合门言:「蕃部入见,只御龙官四人排立。缘蕃部数多,望自今更增行门六人排立。」从之。

六月十八日,合门进言:「蕃部入宫觐见时,只有御龙官四人排列侍立。因蕃部人数众多,希望从今以后再增加行门六人排立。」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月八日,诏合门:「自今文武臣僚充安抚使、副、都监及提点刑狱之类,但系同差带职名者,并令一班辞见。内有合重行异位者,即依常例。」先是,帝宣示宰臣曰:「朝廷每命臣僚充使、副出外同勾当诸事,辞见之际,多以文武班例及资品高下,合门不令同列,甚无谓也。」故有是诏。

七月八日,诏令合门:「从今以后文武臣僚担任安抚使、副使、都监以及提点刑狱一类职务,凡是同时被差遣、带有相同职名的,都编入一班辞行觐见。其中有应当依重要性分列不同位次的,就按照常例办理。」在此之前,皇帝对宰臣宣示说:「朝廷每次任命臣僚

」从之。

七月八日,诏合门:「自今文武臣僚充安抚使、副、都监及提点刑狱之类,但系同差带职名者,并令一班辞见。内有合重行异位者,即依常例。」先是,帝宣示宰臣曰:「朝廷每命臣僚充使、副出外同勾当诸事,辞见之际,多以文武班例及资品高下,合门不令同列,甚无谓也。」故有是诏。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流内铨言:「今后应有选人引见,已得圣旨,不便谢恩,及于札子外妄称别有劳绩,及唐突侥求恩泽者,所犯人且未与改官,仍乞令合门、军头引见司告示。」从之。

八年五月三日,荣王元俨降封端王,谢恩于宣明殿。旧例:降封止门谢,至是特许入谢。

七月,三司言:「文武官差出,朝辞赐绢者起今每疋给钱一千充直。」从之。

八月十八日,合门言:「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勒住起居者,罚放后勘所并不关报,臣僚又不便谢恩;亦有奏乞权且令起居者,又为已趁起居,亦不谢恩。欲乞今后为公事勘罚者,令勘

所画时关报,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出限不赴,依不赴起居例责罚。」从之。

天禧元年十月二日,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言:「自今除前后殿臣僚依旧奏覆公事,其崇政殿、承明殿及再座诸司常务显有条例,只令本司施行讫奏知,更不引见。其审官、三班院、流内铨亦令分日引入。」诏合门今后引见人日,不得过两司。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京朝官使臣辞见及谢,并赴崇政殿。」

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入辞,以疾,止对于崇政殿,仍命其子琪掖而升。又乞免辞日御筵及亲王宴饯,并从之。

(三年)四月,诏:「先令得替官员及转运使副、两省、御史台官出使还,并具民间利害及采访官员治迹善恶等事合门通进,方得入见。访(问)[闻]自是合门须令指陈事状,方许朝见。其间事理不得精详,举保卤莽,或非本意,出自他求。宜令自今如有所闻见,即依前诏;如无利害,亦不须令投进文字,便许朝见。」

七月二十一日,新授三司使李士衡以足疾,表求谢于长春殿门,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合门言:「请自今庶子以下至京官、合门祗候至三班使臣并为一班。文武群官值假三日,则朝见辞谢于崇政殿。其酒食缗帛赐于门外。」从之。时帝不豫,故从省约之制。

五月,御史台言:「三班使臣先准诏,诸处勾当回,限七日须得朝见。如违,即三班申宣徽院勘问。所有不带职京官望依例,如违,即诸司

寺监申举。」从之。

衙谢在放朝假内者并放,当升殿奏事者实封以闻。」 九月二十二日,诏:「文武官辞见谢合过正衙及幕职、州县官对

十二月三日,承天节假。

译担任正、副职出外共同办理各项事务,在辞行觐见的时候,合门多按文武班次的惯例以及资历品级的高低,不让他们排在一列,这很没有道理。」因此才有这道诏令。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流内铨言:「今后应有选人引见,已得圣旨,不便谢恩,及于札子外妄称别有劳绩,及唐突侥求恩泽者,所犯人且未与改官,仍乞令合门、军头引见司告示。」从之。

大中祥符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流内铨进言:「今后凡有选人引见,已经得到圣旨,却不立即谢恩,以及在札子之外妄称另有功劳政绩,以及冒失求取恩泽的人,对这些犯规的人暂且不予改官,还请令合门、军头引见司加以告示晓谕。」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年五月三日,荣王元俨降封端王,谢恩于宣明殿。旧例:降封止门谢,至是特许入谢。

大中祥符八年五月三日,荣王赵元俨被降封为端王,在宣明殿谢恩。按旧例,降封只在殿门谢恩,到这时特许入殿谢恩。

七月,三司言:「文武官差出,朝辞赐绢者起今每疋给钱一千充直。」从之。

七月,三司进言:「文武官员被差遣出京,朝辞时按惯例赐绢的,从今以后每匹折给一千钱以充抵绢的价值。」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十八日,合门言:「文武臣僚为公事取勘勒住起居者,罚放后勘所并不关报,臣僚又不便谢恩;亦有奏乞权且令起居者,又为已趁起居,亦不谢恩。欲乞今后为公事勘罚者,令勘所画时关报,晓示本人,限五日内谢恩。出限不赴,依不赴起居例责罚。」从之。

八月十八日,合门进言:「文武臣僚因公事被审查勘问而暂停起居朝见的,处罚解除后勘问机构都不发文通知,这些臣僚也就不方便谢恩;也有的臣僚上奏请求暂且恢复起居朝见,可又因为已经赶上了起居朝见,也不谢恩。希望从今以后凡因公事被勘问处罚的官员,命令勘问机构在处罚结案当时就发文通知本人,限五日之内谢恩。若超过期限仍不前来,按照不来起居朝见的惯例予以责罚。」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天禧元年十月二日,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言:「自今除前后殿臣僚依旧奏覆公事,其崇政殿、承明殿及再座诸司常务显有条例,只令本司施行讫奏知,更不引见。其审官、三班院、流内铨亦令分日引入。」诏合门今后引见人日,不得过两司。

天禧元年十月二日,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进言:「从今以后,除前殿、后殿的臣僚仍照旧上奏批复公事之外,崇政殿、承明殿及再次临朝处理的各司日常事务,凡是已有明确条例可循的,只令该司执行完毕后奏报知晓,不再引见。审官院、三班院、流内铨也命令分不同日子引入。」诏令合门从今以后每日引见的官员,不得超过两个衙司。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京朝官使臣辞见及谢,并赴崇政殿。」

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令:「京朝官、使臣辞行觐见以及谢恩,都到崇政殿进行。」

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入辞,以疾,止对于崇政殿,仍命其子琪掖而升。又乞免辞日御筵及亲王宴饯,并从之。

天禧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入宫辞行,因为患病,只在崇政殿觐见,皇帝还命令他的儿子王琪搀扶他登殿。王能又请求免去辞行当日的御赐筵席以及亲王宴请饯行,皇帝都准许了。

四月,诏:「先令得替官员及转运使副、两省、御史台官出使还,并具民间利害及采访官员治迹善恶等事合门通进,方得入见。访闻自是合门须令指陈事状,方许朝见。其间事理不得精详,举保卤莽,或非本意,出自他求。宜令自今如有所闻见,即依前诏;如无利害,亦不须令投进文字,便许朝见。」

四月,诏令:「先前命令任满得替的官员以及转运使、副使,两省、御史台官员出使归来的,都要写明民间利弊以及所访察到的官员治绩善恶等事项,经合门呈递,才准入宫觐见。据访察了解,从此合门必须要求他们陈述具体情况,才准许朝见。其间难免有陈述事理不够精详,举荐担保草率粗疏,或者并非本人真实意愿,而是出于旁人请托的情况。应命令从今以后如果确实有所见闻,仍依照先前的诏令办理;如果没有什么利弊可陈,也不必要求呈递文字,直接准许朝见。」

七月二十一日,新授三司使李士衡以足疾,表求谢于长春殿门,从之。

七月二十一日,新任命的三司使李士衡因患脚病,上表请求在长春殿门谢恩,皇帝准许了。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合门言:「请自今庶子以下至京官、合门祗候至三班使臣并为一班。文武群官值假三日,则朝见辞谢于崇政殿。其酒食缗帛赐于门外。」从之。时帝不豫,故从省约之制。

天禧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合门进言:「请求从今以后庶子以下到京官、合门祗候到三班使臣一并编为一班。文武百官遇上三日以上的假期,就在崇政殿朝见辞行谢恩。所赐的酒食钱帛在殿门外赏赐。」皇帝准许了。当时皇帝身体不适,所以采用简省节约的制度。

五月,御史台言:「三班使臣先准诏,诸处勾当回,限七日须得朝见。如违,即三班申宣徽院勘问。所有不带职京官望依例,如违,即诸司寺监申举。」从之。

五月,御史台进言:「三班使臣此前已奉诏令,在各处办理公务归来的,限七日之内必须朝见。如有违反,即由三班申报宣徽院勘问。所有不带职务的京官希望也依照此例办理,如有违反,就由各司、寺、监申报检举。」皇帝准许了。

九月二十二日,诏:「文武官辞见谢合过正衙及幕职、州县官对衙谢在放朝假内者并放,当升殿奏事者实封以闻。」

九月二十二日,诏令:「文武官员辞行、觐见、谢恩应经过正衙的,以及幕职官、州县官对衙谢恩的事宜,凡遇上朝廷放假期间的,都一并免除,需要升殿奏事的则密封奏闻。」

十二月三日,承天节假。放文武群官、幕职、州县官、契丹使前后殿起居、正衙辞谢,其自外到阙者并门见。至十一日后仍旧。

十二月三日,逢承天节休假。免去文武百官、幕职官、州县官、契丹使者在前殿、后殿起居以及正衙辞行谢恩的礼节,从外地来到京城的都在殿门觐见。到十一日之后恢复原来的制度。

二十二日,诏:「应文武官及京官使臣、幕职、州县官遇双日,并令门见及辞谢,只曰依旧。」

二十二日,诏令:「凡文武官员以及京官、使臣,幕职官、州县官,遇上双日的,都在殿门觐见和辞行谢恩,单日则照旧办理。」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仁宗即位

放文武群官、幕职、州县官、契丹使前后殿起居、正衙辞谢,其自外到阙者并门见。至十一日后仍旧。

二十二日,诏:「应文武官及京官使臣、幕职、州县官遇双日,并令门见及辞谢,只曰依旧。」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仁宗即位,未改元。中书门下言:「新授恩命,臣僚告谢后,望令便赴本职勾当,候释服后谢恩。」从之。

三月十八日,礼仪院言:「准诏,自今遇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辞见谢班令与合门参议。今请文武官见谢辞并就只日,事干急速,亦许就双日。自来合系门辞见谢者,亦许就双日。三班使臣、京官、诸道进奉衙前等并许不限双只日。僧尼道士凡有进奉,并就只日。」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合门言:「双日文武官望并许见谢及辞。」从之。

十一月,皇城司言:「乞今后朝臣使臣差使出入见辞日,并以职位、姓名报皇城外门人员,以凭奏闻。」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三月,诏合门:「应差遣出外臣僚,如朝辞日合该上殿,并令先五日报合门朝辞月日。合门候到,实时申枢密院。」

。欲望自今京朝官但是差遣除授假告出入,并令入殿。」中书 三年六月八日,右巡使李纮言:「京朝官监当知县及新除京官假告出入,多就殿门外辞见谢,况幕职、州县官尚得对

门下请自今京朝官及内职殿直以上但系亲民差遣授恩命,并就只日见、谢、辞,自余监当及短使差遣许于只日殿门外放辞见。从之。

十一月,合门言:「流内铨引见选人,内前凤翔府支使林茂先、前虔化县尉杨文敏不合唐突。」诏并特放,仍令铨司自今戒励选人,引见不得唐突。如违,依条施行。

四年八月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沿言:「京朝官授差遣,多不即入辞,妄贡封章,希求恩奖。中书门下检会旧条,京朝官受 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与限一月。又承明殿奏事官不得妄陈劳绩,侥求章服恩泽。如违,委入内内侍省申奏。今请下御史台,应新授京朝官并以条 晓谕,违者弹纠闻奏。」从之。

辞谢。其再试进士及诸科赐出身试衔人等特放辞,候假开依旧。」以新及第举人率多寒士,食贫京阙,特降恩旨。 五年四月九日,诏:「以并值假故,应新注幕职、州县官与免对

六年四月二日,诏:「今后幕职、州县官等磨勘,宜令流内铨一依近例,具节札子并脚色,前一日进内。候降出,仰主判官员看详。内有须合覆奏事件,于前殿再审取旨后,崇政殿引见。其元进御批札子,候引见讫,实封送中书。其审官、三班院亦准此例。」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言:「以假故多,其见、谢、辞官并正衙并欲权放,候上元假开仍旧。」从之。

译,未改元。中书门下言:「新授恩命,臣僚告谢后,望令便赴本职勾当,候释服后谢恩。」从之。

干兴元年二月二十九日,仁宗即位,尚未改年号。中书门下进言:「新受恩命的臣僚,在服丧期间告知朝廷谢恩后,希望令他们径直前往本职任事,等除服之后再正式谢恩。」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三月十八日,礼仪院言:「准诏,自今遇只日视事,双日不坐,辞见谢班令与合门参议。今请文武官见谢辞并就只日,事干急速,亦许就双日。自来合系门辞见谢者,亦许就双日。三班使臣、京官、诸道进奉衙前等并许不限双只日。僧尼道士凡有进奉,并就只日。」从之。

三月十八日,礼仪院进言:「奉诏,从今以后遇单日处理政事,双日不临朝,辞行觐见谢恩的班次令与合门共同商议。现请求文武官觐见谢恩辞行都安排在单日,如事情紧急,也允许安排在双日。历来应当在殿门辞行觐见谢恩的,也允许安排在双日。三班使臣、京官、各道进奉衙前等一律不限单双日。僧尼道士凡有进献,都安排在单日。」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四月二十六日,合门言:「双日文武官望并许见谢及辞。」从之。

四月二十六日,合门进言:「希望双日也一并允许文武官朝见、谢恩和辞行。」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皇城司言:「乞今后朝臣使臣差使出入见辞日,并以职位、姓名报皇城外门人员,以凭奏闻。」从之。

十一月,皇城司进言:「请求从今以后朝臣、使臣被差遣出入朝见辞行的日子,都将职位、姓名报告皇城外门的人员,以便据此奏闻。」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仁宗天圣元年三月,诏合门:「应差遣出外臣僚,如朝辞日合该上殿,并令先五日报合门朝辞月日。合门候到,实时申枢密院。」

仁宗天圣元年三月,诏令合门:「凡被差遣出外的臣僚,如朝辞当日应当上殿的,都要提前五天将朝辞的月日报告合门。合门收到后,立即申报枢密院。」

三年六月八日,右巡使李纮言:「京朝官监当知县及新除京官假告出入,多就殿门外辞见谢,况幕职、州县官尚得对衙见。欲望自今京朝官但是差遣除授假告出入,并令入殿。」中书门下请自今京朝官及内职殿直以上但系亲民差遣授恩命,并就只日见、谢、辞,自余监当及短使差遣许于只日殿门外放辞见。从之。

天圣三年六月八日,右巡使李纮进言:「京朝官担任监当官、知县以及新任命京官请假告归外出的,大多在殿门外辞行觐见谢恩,况且幕职官、州县官尚且能够对衙觐见。希望从今以后京朝官凡因差遣、除授、请假、告归出入的,都令其入殿觐见。」中书门下请求从今以后京朝官以及内职殿直以上凡属亲民差遣、接受恩命的,都在单日觐见、谢恩、辞行,其余监当官以及短期出使差遣的,允许在单日殿门外辞行觐见。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合门言:「流内铨引见选人,内前凤翔府支使林茂先、前虔化县尉杨文敏不合唐突。」诏并特放,仍令铨司自今戒励选人,引见不得唐突。如违,依条施行。

十一月,合门进言:「流内铨引见选人时,其中前凤翔府支使林茂先、前虔化县尉杨文敏行为冒失不当。」诏令一并特予宽免,同时令铨司从今以后告诫勉励选人,引见时不得冒失唐突。如有违反,依照条例处理。

四年八月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沿言:「京朝官授差遣,多不即入辞,妄贡封章,希求恩奖。中书门下检会旧条,京朝官受后不得更赴朝参,限五日朝辞,除程与限一月。又承明殿奏事官不得妄陈劳绩,侥求章服恩泽。如违,委入内内侍省申奏。今请下御史台,应新授京朝官并以条晓谕,违者弹纠闻奏。」从之。

天圣四年八月十四日,监察御史王沿进言:「京朝官被授予差遣后,大多不立即入宫辞行,反而妄自呈递奏章,希求恩宠奖赏。中书门下查核旧有条例:京朝官接受差遣后不得再来朝参,限五日之内朝辞,除去路程另给一个月期限。又规定承明殿奏事的官员不得妄自陈述功劳政绩,侥幸求取章服恩泽。如有违反,交由入内内侍省申奏。现请求下达御史台,凡新任命的京朝官都用这些条例加以晓谕,违反的予以弹劾检举奏闻。」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五年四月九日,诏:「以并值假故,应新注幕职、州县官与免对辞谢。其再试进士及诸科赐出身试衔人等特放辞,候假开依旧。」以新及第举人率多寒士,食贫京阙,特降恩旨。

天圣五年四月九日,诏令:「因恰逢假期缘故,凡新任命的幕职官、州县官免去朝见辞行谢恩之礼。其中经复试的进士以及诸科被赐予出身、试衔的人等特予免去辞行,等假期结束后恢复原来的制度。」因为新科及第的举人大多是贫寒士人,在京城生活困顿贫乏,所以特下这道恩旨。

六年四月二日,诏:「今后幕职、州县官等磨勘,宜令流内铨一依近例,具节札子并脚色,前一日进内。候降出,仰主判官员看详。内有须合覆奏事件,于前殿再审取旨后,崇政殿引见。其元进御批札子,候引见讫,实封送中书。其审官、三班院亦准此例。」

天圣六年四月二日,诏令:「今后幕职官、州县官等考核磨勘,应令流内铨一律依照近来的惯例,备好节略札子以及履历,提前一天呈进宫内。等批复下达后,交由主管官员详细审阅。其中有需要再度上奏请示的事项,在前殿再次审核请示皇帨旨意之后,在崇政殿引见。原先呈进的御批札子,等引见完毕后,密封送交中书省。审官院、三班院也按照这个惯例办理。」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言:「以假故多,其见、谢、辞官并正衙并欲权放,候上元假开仍旧。」从之。

十二月二十七日,中书门下进言:「因假期较多的缘故,凡朝见、谢恩、辞行的官员以及正衙的礼节,都希望暂时免除,等上元节假期结束后恢复原来的制度。」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年十一月,诏合门:「应三班、审官院、流内铨引见官员、使臣内官品一般者,令一处谢恩。」

天圣七年十一月,诏令合门:「凡三班院、审官院、流内铨所引见的官员、使臣中官品相同的,令他们一并在同一处谢恩。」

八年六月七日,诏流内铨:「选人自今引见或谢辞有失仪者,依条责罚后,更不书于历任状内。」

天圣八年六月七日,诏令流内铨:「选人从今以后在引见或谢恩辞行时如有失礼仪节的,依照条例责罚之后,不再记载在历任状之中。」

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

七年十一月,诏合门:「应三班、审官院、流内铨引见官员、使臣内官品一

般者,令一处谢恩。」

八年六月七日,诏流内铨:「选人自今引见或谢辞有失仪者,依条责罚后,更不书于历任状内。」

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合门言:「自除中书、枢密院降麻臣僚当日一齐谢恩外,余班不引。遇常朝、假日见谢辞只引左班。今后臣僚须前一日前下牓子,皇亲将军已下有在假、年小及臣僚年小,降到告 ,差承受送赴私第宣赐。」从之。

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诏:「今后如遇假日后殿座,京朝官不该辞见者,内有急速事,许令辞见,余依常例。」

庆历二年五月十二日,诏:「自今应臣僚入见并辞谢,如值假故,不御前殿,即依旧制并放。若事急速,许令后殿见、谢、辞,及放正衙,并系临时特降朝旨,即不得辄自上章陈乞。」时权御史中丞(贯)[贾]昌朝言:「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张耆赴河阳,武安军节度使高化赴相州,乞免衙辞。河阳节度使杨崇勋复平章事,乞免衙谢。兼闻上件官等并乞只于后殿见辞者。按近制,臣僚见谢辞,并合在前殿,仍诣正衙。除假故外,若事急速,或许于后殿,或免过正衙,并系临时特旨。耆等位为节制,久去朝阙,辞见不由前殿,出入不诣正衙,或扶以拜官,或揖而受赐,既称衰疾,且昌宠荣。虽圣上眷待老臣,特推异数,犹宜避免,以示恪恭。岂可辄上奏封,自求优便 今国家外扞边寇,方任武臣,所宜并示恩威,不可专用姑息。仍恐文武臣僚自此益更轻慢朝廷之仪。」乃

下是诏,仍牓示朝堂。

皇佑二年六月,诏:「臣僚移任求朝见,留京师毋得(过)十日。」

四年六月,诏:「武臣除丧者自今如文臣例,先给告身,然后入见。」

至和元年六月十九日,合门言:「臣僚参假,内官高者通官位,卑者只通姓名。勘会仪制并不载定,并通班合门祗候因循承例,以致差互。今后应参假臣僚并令通官位、姓名。」从之。

八月七日,诏:「自今将相迁拜见辞之礼,令合门以故事举行。」初,知制诰韩绛言:「比年以来,国家多失故事。且将相迁拜、迎授、见辞、劳饯,各有宠数,或当行而辄罢,或假予之非宜,遂使恩礼所及,颇失其称。请下有司申明旧制。」故下是诏。

嘉佑八年四月六日,英宗即位,未改元。帝不豫,应文武臣僚并权放朝参、正衙见辞谢,俟平愈日依旧。至七月如故。

十月九日,诏:「前令合门、御史台自九月二十五日权放臣僚见谢辞,今宜如故。」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枢密使张升以迁吏部侍郎入谢,诏减其拜数。至受赐物,又令勿跪。以升老疾故也。

三年十一月,诏三班院、流内铨磨勘使臣、选人,权免引见。

译除中书、枢密院降麻臣僚当日一齐谢恩外,余班不引。遇常朝、假日见谢辞只引左班。今后臣僚须前一日前下牓子,皇亲将军已下有在假、年小及臣僚年小,降到告,差承受送赴私第宣赐。」从之。

景佑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合门进言:「除了中书省、枢密院颁布麻制任命的臣僚在当日一齐谢恩之外,其余各班不予引见。遇上平常的朝会以及假日,朝见谢恩辞行只引左班。今后臣僚须在前一天先张榜文,皇亲、将军以下有在休假期间的,以及年纪幼小的官员,还有臣僚中年纪幼小的,其颁下的诰告,派承受官员送到他们私宅代为宣赐。」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诏:「今后如遇假日后殿座,京朝官不该辞见者,内有急速事,许令辞见,余依常例。」

景佑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诏令:「今后如遇假日后殿临座,本不应辞行觐见的京朝官,若其中有紧急事情的,允许其辞行觐见,其余依照常例办理。」

庆历二年五月十二日,诏:「自今应臣僚入见并辞谢,如值假故,不御前殿,即依旧制并放。若事急速,许令后殿见、谢、辞,及放正衙,并系临时特降朝旨,即不得辄自上章陈乞。」时权御史中丞贾昌朝言:「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张耆赴河阳,武安军节度使高化赴相州,乞免衙辞。河阳节度使杨崇勋复平章事,乞免衙谢。兼闻上件官等并乞只于后殿见辞者。按近制,臣僚见谢辞,并合在前殿,仍诣正衙。除假故外,若事急速,或许于后殿,或免过正衙,并系临时特旨。耆等位为节制,久去朝阙,辞见不由前殿,出入不诣正衙,或扶以拜官,或揖而受赐,既称衰疾,且昌宠荣。虽圣上眷待老臣,特推异数,犹宜避免,以示恪恭。岂可辄上奏封,自求优便今国家外扞边寇,方任武臣,所宜并示恩威,不可专用姑息。仍恐文武臣僚自此益更轻慢朝廷之仪。」乃下是诏,仍牓示朝堂。

庆历二年五月十二日,诏令:「从今以后凡臣僚入宫觐见以及辞行谢恩,如遇上假期缘故,皇帝不临前殿的,就依照旧制一并免除。如果事情紧急,允许在后殿觐见、谢恩、辞行,以及免去正衙的礼节,这些都属于临时特别降下的旨意,不得擅自上奏章请求。」当时权御史中丞贾昌朝进言:「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张耆前往河阳赴任,武安军节度使高化前往相州赴任,请求免去在正衙辞行。河阳节度使杨崇勋恢复平章事职衔,请求免去在正衙谢恩。又听说以上这些官员都请求只在后殿觐见辞行。按照近来的制度,臣僚朝见谢恩辞行都应当在前殿举行,并且要到正衙。除假期缘故外,如果事情紧急,或许可以在后殿举行,或者免去经过正衙,但这都属于临时的特别旨意。张耆等人位居节度使一级的重任,长期离开朝廷,辞行觐见不经过前殿,出入不到正衙,有的要被人搀扶着才能拜受官职,有的只需拱手作揖就领受赏赐,他们既自称年老多病,又贪图恩宠荣耀。即便圣上眷顾优待老臣,特别给予与众不同的待遇,臣下也应当加以推辞回避,以表现恭敬谨慎之心。怎么能擅自上奏章,自己为自己谋求便利呢?如今国家在外要抵御边境寇乱,正当倚重武臣之时,理应恩威并施,不可一味姑息迁就。恐怕文武臣僚从此以后会更加轻慢朝廷的礼仪制度。」于是下达了这道诏令,并张榜公示于朝堂。

皇佑二年六月,诏:「臣僚移任求朝见,留京师毋得过十日。」

皇佑二年六月,诏令:「臣僚调任期间请求入朝觐见的,留在京城不得超过十天。」

四年六月,诏:「武臣除丧者自今如文臣例,先给告身,然后入见。」

皇佑四年六月,诏令:「武臣服丧期满除服的,从今以后按照文臣的惯例,先发给告身,然后再入宫觐见。」

至和元年六月十九日,合门言:「臣僚参假,内官高者通官位,卑者只通姓名。勘会仪制并不载定,并通班合门祗候因循承例,以致差互。今后应参假臣僚并令通官位、姓名。」从之。

至和元年六月十九日,合门进言:「臣僚销假时,其中官职高的通报官位,官职低的只通报姓名。查考仪制,对此并没有明文规定,都是通班和合门祗候沿袭旧例而已,以致出现差错和不一致的情况。今后凡应销假的臣僚都令一并通报官位和姓名。」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七日,诏:「自今将相迁拜见辞之礼,令合门以故事举行。」初,知制诰韩绛言:「比年以来,国家多失故事。且将相迁拜、迎授、见辞、劳饯,各有宠数,或当行而辄罢,或假予之非宜,遂使恩礼所及,颇失其称。请下有司申明旧制。」故下是诏。

八月七日,诏令:「从今以后将相升迁授官时朝见辞行的礼节,令合门依照旧有惯例举行。」此前,知制诰韩绛进言:「近年以来,国家多有失去旧有惯例的情况。而且将相升迁授官、迎接受命、朝见辞行、慰劳饯别,各有相应的礼遇规格,有的应当举行却随意废止,有的赏赐给予不恰当,以致恩宠礼遇往往与身份不相称。请命令有关部门重申旧有制度。」因此下达了这道诏令。

嘉佑八年四月六日,英宗即位,未改元。帝不豫,应文武臣僚并权放朝参、正衙见辞谢,俟平愈日依旧。至七月如故。

嘉佑八年四月六日,英宗即位,尚未改年号。皇帝身体不适,凡文武臣僚一律暂时免去朝参以及正衙朝见辞行谢恩的礼节,等皇帝痊愈之后再恢复原来的制度。到七月仍照此办理。

十月九日,诏:「前令合门、御史台自九月二十五日权放臣僚见谢辞,今宜如故。」

十月九日,诏令:「此前已命令合门、御史台从九月二十五日起暂时免去臣僚朝见谢恩辞行的礼节,现在应当继续照此办理。」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枢密使张升以迁吏部侍郎入谢,诏减其拜数。至受赐物,又令勿跪。以升老疾故也。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五日,枢密使张升因升任吏部侍郎入宫谢恩,诏令减少他行拜礼的次数。到接受赏赐之物时,又命令他不必下跪。这是因为张升年老多病的缘故。

三年十一月,诏三班院、流内铨磨勘使臣、选人,权免引见。所进文字令中书覆奏。

治平三年十一月,诏令三班院、流内铨对使臣、选人的考核磨勘,暂时免去引见的环节。所呈进的文字令中书省复核奏报。

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辽贺正旦寿圣节国信使副见于紫宸殿门外。明年正月,辞于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辽庆贺正旦、寿圣节的国信正、副使在紫宸殿门外觐见。次年正月,在殿门外辞行。这是因为皇帝身体不适的缘故。

神宗熙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伏此宜委之有司,岂可每烦朝廷?又

所进文字令中书覆奏。

十二月二十五日,大辽贺正旦寿圣节国信使副见于紫宸殿门外。明年正月,辞于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朝廷以职事官年七十以上及疾病疲癃者付御史台体量可否,以臣观之, 神宗熙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伏(比)[此]宜委

(宜)〔之〕有司,岂可每烦朝廷 又况内外职任颇有事繁务剧之处,其不能胜任者岂独老病 至于孱懦庸闇之人,亦能旷官败事者也。今必待朝旨,然后体量,则所察者少,而所遗者众,恐未足以澄清簪笏也。窃见得替赴任官亦有赴台参辞之制,自来只于朝堂与丞杂御史拜揖而已,徒袭旧仪,殊无义理。欲乞今后台参辞,并须诣御史台,每日令御史一人接见询察。遇有老病昏懦之人,即白丞杂再同审核。若委实不堪厘务者,并许弹奏。如是,则不待巡行天下,而能否粗别。」从之。

闰十一月十九日,合门言:「准流内铨牒,权同判铨龚鼎臣先患请假「患」下疑脱一字。。铨司于引见选人奏状内龚鼎臣下已书假字。今日朝参讫,为前奏内在假,更不趁引见选人。」诏:「今后诸司在假,如参日便赴奏覆引呈公事。」

三年二月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自来节假放见谢辞、正衙,亦不到台参辞。其间颇有避见本台体量,多趁故冀幸免放。欲乞今后除朝廷非泛差遣及请假依旧外,其得替赴任并须赴台参辞。」从之。

八月七日,合门言:「准编 ,自入伏后,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只许引一处,候秋凉,添上殿班依旧。今月十日秋分。」诏自今后一日只许引两处。

十二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言:「选人授差遣衙辞,流内铨缴进家状、三代表,别无行遣,欲乞今后罢进。」从之。

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河北副将令依合门班次入辞,所赐

人马、甲胄、弓箭、佩刀等,并令于后殿门赐谢。

九年五月四日,以大辽国母卒,贺同天节使于紫宸殿朝辞。告(衰)[哀]使未至,未辍视朝,故不辞于崇政殿。

元丰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当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班,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官召赴阙,上殿讫,限次日朝辞回任,听候指挥。」

七年正月四日,文彦博言:「臣前辞阙下之日,尝奏得致仕后当亲辞天陛。臣今得请,欲赴阙廷。」降诏从之。

八年正月六日,大辽贺正旦使、副辞于紫宸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二十八日,以帝不豫,执政官入至福宁殿。王珪言:「合门见谢辞权放,内不许随放之人令入门见入:原无,据《长编》卷三五一补。

译况内外职任颇有事繁务剧之处,其不能胜任者岂独老病?至于孱懦庸闇之人,亦能旷官败事者也。今必待朝旨,然后体量,则所察者少,而所遗者众,恐未足以澄清簪笏也。窃见得替赴任官亦有赴台参辞之制,自来只于朝堂与丞杂御史拜揖而已,徒袭旧仪,殊无义理。欲乞今后台参辞,并须诣御史台,每日令御史一人接见询察。遇有老病昏懦之人,即白丞杂再同审核。若委实不堪厘务者,并许弹奏。如是,则不待巡行天下,而能否粗别。」从之。

神宗熙宁二年正月二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进言:「朝廷规定把年满七十岁以上以及患病衰弱不能胜任的职事官交给御史台审核评断是否称职,依我看,这类事情应当交给有关部门处理,怎能每每烦劳朝廷?况且朝廷内外的职任中,也颇有事务繁重的地方,那些不能胜任的人岂止是因为年老多病?至于那些懦弱平庸昏聩的人,同样能荒废职守、败坏公事。如今必定要等到朝廷降下旨意,然后才加以审核评断,那么被审察到的人就少,而被遗漏的人就多,恐怕不足以澄清吏治。臣私下见到,得替赴任的官员也有到御史台参见辞行的制度,历来只是在朝堂上与御史丞、御史杂事拱手作揖而已,徒然沿袭旧有仪式,实在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臣想请求今后到御史台参见辞行的,都必须亲赴御史台,每天令一位御史接见询问考察。遇到年老多病、昏庸懦弱之人,就禀告御史丞、御史杂事再一同审核。如果确实不能胜任政务的,就一并允许弹劾奏报。这样一来,就不必等到巡行天下,也能大致辨别出官员是否称职了。」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闰十一月十九日,合门言:「准流内铨牒,权同判铨龚鼎臣先患请假(「患」下疑脱一字)。铨司于引见选人奏状内龚鼎臣下已书假字。今日朝参讫,为前奏内在假,更不趁引见选人。」诏:「今后诸司在假,如参日便赴奏覆引呈公事。」

闰十一月十九日,合门进言:「根据流内铨的公文,权同判铨龚鼎臣此前因病请假。铨司在引见选人的奏状中,已在龚鼎臣的名下写明请假的情况。今天朝参完毕后,因为此前的奏状中标明他在假期中,所以没有赶上引见选人。」诏令:「今后各司官员在休假中,如果恰逢朝参之日,就应当前往奏报、批复、引呈相关公事。」

三年二月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言:「自来节假放见谢辞、正衙,亦不到台参辞。其间颇有避见本台体量,多趁故冀幸免放。欲乞今后除朝廷非泛差遣及请假依旧外,其得替赴任并须赴台参辞。」从之。

熙宁三年二月十三日,权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进言:「历来遇到节日假期免去朝见谢恩辞行以及正衙礼节的时候,官员也不到御史台参见辞行。其间颇有一些人是为了躲避御史台的审核评断,大多趁机寻求侥幸得以免除审核。臣想请求今后除朝廷特殊差遣以及依旧请假的情况外,凡是任满得替、准备赴任的官员,都必须到御史台参见辞行。」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七日,合门言:「准编,自入伏后,审官、三班院、流内铨只许引一处,候秋凉,添上殿班依旧。今月十日秋分。」诏自今后一日只许引两处。

八月七日,合门进言:「按照编定的条例,自入伏之后,审官院、三班院、流内铨每天只许引见一处,等到秋凉之后,再增加上殿的班次,恢复原来的制度。本月十日就是秋分了。」诏令从今以后每天只许引见两处。

十二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言:「选人授差遣衙辞,流内铨缴进家状、三代表,别无行遣,欲乞今后罢进。」从之。

十二日,编修中书条例所进言:「选人被授予差遣、在正衙辞行时,流内铨呈缴家状、三代履历表,此外并没有其他处置事项,臣想请求今后废止呈进这些文书。」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河北副将令依合门班次入辞,所赐人马、甲胄、弓箭、佩刀等,并令于后殿门赐谢。

熙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诏令河北副将依照合门规定的班次入宫辞行,所赏赐的人马、甲胄、弓箭、佩刀等物,都令在后殿门赐予并谢恩。

九年五月四日,以大辽国母卒,贺同天节使于紫宸殿朝辞。告哀使未至,未辍视朝,故不辞于崇政殿。

熙宁九年五月四日,因大辽国母去世,庆贺同天节的使者在紫宸殿朝辞。因报丧的使者尚未到达,朝廷还没有停止临朝理政,所以不在崇政殿辞行。

元丰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言:「准诏,辽使见辞日,并特起居。其前后三日内当起居权罢。二十六日紫宸殿辽使见,来年正月六日垂拱殿朝辞。若各用本殿班,即见日望参班赴,辞日六参班赴。」诏并用望参班。

元丰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御史台进言:「按照诏令,辽国使者觐见辞行的日子,都特别举行起居礼。其前后三天之内的常规起居礼暂时停止。二十六日在紫宸殿接见辽使,来年正月六日在垂拱殿朝辞。如果各自按本殿的班次,那么觐见当天应由望参班前往,辞行当天应由六参班前往。」诏令一律采用望参班。

六年四月十九日,诏:「自今见任官召赴阙,上殿讫,限次日朝辞回任,听候指挥。」

元丰六年四月十九日,诏令:「从今以后现任官员被召赴京城,上殿觐见完毕后,限第二天朝辞返回任所,听候朝廷的指挥安排。」

七年正月四日,文彦博言:「臣前辞阙下之日,尝奏得致仕后当亲辞天陛。臣今得请,欲赴阙廷。」降诏从之。

元丰七年正月四日,文彦博进言:「臣先前辞别朝廷之时,曾经上奏说获准致仕之后应当亲自到宫阙前辞行。臣现在获得批准致仕,想要前往朝廷辞行。」皇帝降诏准许了。

八年正月六日,大辽贺正旦使、副辞于紫宸殿门外。以帝不豫故也。

元丰八年正月六日,大辽庆贺正旦的正、副使在紫宸殿门外辞行。这是因为皇帝身体不适的缘故。

二十八日,以帝不豫,执政官入至福宁殿。王珪言:「合门见谢辞权放,内不许随放之人令入门见。其上殿臣僚非召赴阙者有奏陈事,权令进入。」从之。

二十八日,因皇帝身体不适,执政官员进入福宁殿。王珪进言:「合门朝见谢恩辞行的礼节暂时免除,其中不允许随着一并免除觐见的人在殿门觐见。那些应当上殿的臣僚中,若不是被召来京城而有事情要奏陈的,暂且令其进入。」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月二日,太常寺、合门言:「西人见辞仪制,乞如嘉佑八年,见于皇仪殿门外。所有朝辞,缘太皇太后权同军国事,乞许垂帘日朝辞,或止令门辞。」诏见依嘉佑八年,朝辞诣垂拱殿。

七月二日,太常寺、合门进言:「西夏使者觐见辞行的礼仪制度,请求依照嘉佑八年的惯例,在皇仪殿门外觐见。至于

。其上殿臣僚非召赴阙者有奏陈事,权令进入。」从之。

七月二日,太常寺、合门言:「西人见辞仪制,乞如嘉佑八年,见于皇仪殿门外。所有朝辞,缘太皇太后权同军国事,乞许垂帘日朝辞,或止令门辞。」诏见依嘉佑八年,朝辞诣垂拱殿。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诏:「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及进马,仍不用初除恩例。给事中迁侍郎,如在一年内,除入谢外,亦如之。」

二十三日,新知颍昌府韩缜言:「故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复子懋相才质粹美,能守家法,皆因覃霈转官。会足疾,偶

稽朝谢,遂踰百日之限,然实未尝在假,有司不为申理。欲望许令朝谢,及量其材质,稍加擢用。」诏江懋相特许朝谢。

六月十三日,礼部言:「近制,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郎官亦当免。」从之。

二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元丰八年四月八日朝旨,应见谢并军回、过军并权令门见谢。按干兴元年例,军回人兵并系引见。」诏依旧引见。

元符三年正月六日,辽国贺正旦使、副辞于殿门外。以上服药故也。

六月七日,辽使辞于皇仪殿,又赴紫宸殿朝辞。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九日,臣僚上言:「窃见日近帅臣多是受命讫,数以乞对为名,不肯朝辞。既朝辞讫,又不肯起发,迟留都城,动踰旬月,只是谋为身计,殊不体朝廷所以遣之之意。欲乞今后除授边帅或身在阙下,或便路乞见,欲乞与越班奏事,限日朝辞讫,限日进发,庶几不至失事。仍乞令御史台纠察。」从之。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五日,诏:「监司、守臣见待次朝辞上殿人并免。」

高宗建炎四年十一月三日,合门言:「奉诏:今后臣僚投下见辞谢牓子,如经来年月违限,令召本等保识官二员,委保正身甘伏除名结罪,批凿印纸,方许引见谢辞。欲乞朝见自得替后限一年,谢辞以授宣告 札日限一月,如出限,即许召保。」从之。

绍兴元年四月十七日,合门言:「故例,臣僚见谢辞,并权放,候皇帝御殿日依旧。」从之。时隆佑皇太后上仙故也。

二年正月

二十四日,吏部侍郎李光言:「望检举见任郎中自建炎以来未经上殿人,并令引对。」从之。

八月九日,辅臣进呈左司谏吴表臣表,乞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自外罢任赴阙者,并令引见上殿。上曰:「郡守,民之师帅,若不得其人,千里受弊。」于是可其奏。

九月十二日,工部员外郎、宣抚处置使司主管机宜文字张宗元言:「随行将佐、使臣远路从军,不曾将带袍笏履,朝日乞许着紫衫。」从之。

三年五月八日,诏:「奉使官潘致尧、高公绘回,仰日下入门,不以早晚,服紫衫赴内殿朝见。

译朝辞事宜,因太皇太后暂时共同处理军国大事,请求允许在太皇太后垂帘听政之日朝辞,或者只令其在殿门辞行。」诏令觐见依照嘉佑八年的惯例,朝辞则到垂拱殿。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诏:「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及进马,仍不用初除恩例。给事中迁侍郎,如在一年内,除入谢外,亦如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十八日,诏令:「尚书侍郎调任其他曹司的,免去入宫谢恩以及进献马匹的礼节,也不适用初次授官的恩例。给事中升任侍郎的,如果是在一年之内,除入宫谢恩之外,也照此办理。」

二十三日,新知颍昌府韩缜言:「故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复子懋相才质粹美,能守家法,皆因覃霈转官。会足疾,偶稽朝谢,遂踰百日之限,然实未尝在假,有司不为申理。欲望许令朝谢,及量其材质,稍加擢用。」诏江懋相特许朝谢。

二十三日,新任知颍昌府韩缜进言:「已故的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江休复的儿子江懋相,才质纯美,能够恪守家法,都是因为承受朝廷恩泽而转官的。恰逢他患脚病,偶然延误了朝见谢恩之期,因而超过了百日的限期,然而他实际上并未曾在休假之中,有关部门却不替他申辩处理。臣希望能够准许他朝见谢恩,并根据他的才质,酌情加以提拔任用。」诏令特许江懋相朝见谢恩。

六月十三日,礼部言:「近制,尚书侍郎除改别曹免入谢,郎官亦当免。」从之。

六月十三日,礼部进言:「按近来的制度,尚书侍郎调任其他曹司免去入宫谢恩,郎官也应当一并免除。」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二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言:「元丰八年四月八日朝旨,应见谢并军回、过军并权令门见谢。按干兴元年例,军回人兵并系引见。」诏依旧引见。

元佑二年六月八日,枢密院进言:「元丰八年四月八日的朝廷旨意规定,凡朝见谢恩以及军队归来、过境军队都暂时令其在殿门觐见谢恩。按照干兴元年的惯例,军队归来的人员士兵都应当予以引见。」诏令仍按旧例引见。

元符三年正月六日,辽国贺正旦使、副辞于殿门外。以上服药故也。

元符三年正月六日,辽国庆贺正旦的正、副使在殿门外辞行。这是因为皇上正在服药的缘故。

六月七日,辽使辞于皇仪殿,又赴紫宸殿朝辞。

六月七日,辽国使者在皇仪殿辞行,又前往紫宸殿朝辞。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九日,臣僚上言:「窃见日近帅臣多是受命讫,数以乞对为名,不肯朝辞。既朝辞讫,又不肯起发,迟留都城,动踰旬月,只是谋为身计,殊不体朝廷所以遣之之意。欲乞今后除授边帅或身在阙下,或便路乞见,欲乞与越班奏事,限日朝辞讫,限日进发,庶几不至失事。仍乞令御史台纠察。」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五月九日,有臣僚上奏进言:「臣私下见到,近来担任统帅的臣子大多在接受任命之后,屡次以请求奏对为名,不肯朝辞。已经朝辞完毕之后,又不肯启程出发,滞留在京城,动辄超过十天半月,这只是在为自身谋划打算,完全不体察朝廷派遣他们赴任的用意。臣想请求今后凡除授边境统帅的,如果人在京城,或者顺路请求觐见,希望允许他们越班奏事,限定日期内朝辞完毕,限定日期内启程出发,或许可以不至于延误公事。还请命令御史台加以纠察监督。」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五日,诏:「监司、守臣见待次朝辞上殿人并免。」

钦宗靖康元年五月十五日,诏令:「监司、郡守中正在等候依次朝辞上殿的人,都一并免除这一礼节。」

高宗建炎四年十一月三日,合门言:「奉诏:今后臣僚投下见辞谢牓子,如经来年月违限,令召本等保识官二员,委保正身甘伏除名结罪,批凿印纸,方许引见谢辞。欲乞朝见自得替后限一年,谢辞以授宣告札日限一月,如出限,即许召保。」从之。

高宗建炎四年十一月三日,合门进言:「奉到诏令:今后臣僚呈递朝见辞行谢恩的榜文,如果拖延超过来年的月份而违反期限的,令其召请同等品级的保识官二员,委托他们担保确系本人,并甘愿承受除名治罪的处分,在印纸上批注凿实,才准许引见谢恩辞行。臣想请求朝见自任满得替之后限一年之内办理,谢恩辞行自授予宣告札文之日起限一月之内办理,如果超过期限,就允许要求召请保人担保。」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绍兴元年四月十七日,合门言:「故例,臣僚见谢辞,并权放,候皇帝御殿日依旧。」从之。时隆佑皇太后上仙故也。

绍兴元年四月十七日,合门进言:「按照旧有惯例,臣僚朝见谢恩辞行的礼节,一并暂时免除,等到皇帝重新临朝御殿之日恢复原来的制度。」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这是因为当时隆佑皇太后去世的缘故。

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吏部侍郎李光言:「望检举见任郎中自建炎以来未经上殿人,并令引对。」从之。

绍兴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吏部侍郎李光进言:「希望检举出现任郎中中自建炎年间以来尚未曾上殿觐见的人,都令加以引见奏对。」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九日,辅臣进呈左司谏吴表臣表,乞应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自外罢任赴阙者,并令引见上殿。上曰:「郡守,民之师帅,若不得其人,千里受弊。」于是可其奏。

八月九日,辅臣呈进左司谏吴表臣的奏表,请求凡郡守初次从行在所被授官的,以及从外地任满罢职来到京城的,都令引见上殿。皇帝说:「郡守是百姓的表率和统领,如果任用不得其人,方圆千里的百姓都要受害。」于是准许了这个奏请。

九月十二日,工部员外郎、宣抚处置使司主管机宜文字张宗元言:「随行将佐、使臣远路从军,不曾将带袍笏履,朝日乞许着紫衫。」从之。

九月十二日,工部员外郎、宣抚处置使司主管机宜文字张宗元进言:「随行的将佐、使臣从远路随军而来,没有携带朝服的袍笏鞋履,请求在朝见之日允许穿着紫衫。」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三年五月八日,诏:「奉使官潘致尧、高公绘回,仰日下入门,不以早晚,服紫衫赴内殿朝见。」

绍兴三年五月八日,诏令:「奉命出使的官员潘致尧、高公绘归来,令即日在殿门觐见,不论早晚,都穿着紫衫前往内殿朝见。」

四年四月十八日,新除起居舍人王居正言:「被旨,候到令引见上殿。缘见患喘渴,登对未得,望许令先次朝见,候痊愈日即起赴上殿。」从之。

绍兴四年四月十八日,新任命起居舍人王居正进言:「奉到旨意,等

」

四年四月十八日,新除起居舍人王居正言:「被旨,候到令引见上殿。缘见患喘渴,登对未得,望许令先次朝见,候痊愈日即起赴上殿。」从之。

八月二十六日,诏:「沿江帅守赴任,道由行在,权免朝见奏事,令取径路之任。」时以防秋,从臣僚请也。

十一月三日,诏:「监察御史田如鳌回自张浚军前,令内侍省于内殿引见。」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丁忧服阕及寻医侍养假满百日官如到行在,并许朝见、台参。」

五年二月十一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亲征回,请依条令故事,俟还内次日,文武百官内殿起居,问圣体。」从之。

七年二月九日,都省言:「除授监司、郡守合朝辞上殿人,缘见在易月服内,皇帝未御正殿,引对未得,窃虑有妨起发之任。」诏并权免,如愿伺候上殿者听。

二十一日,合门言:「将来御殿,臣僚起居见谢等,内有该舞蹈官。欲权

免舞蹈叩头,候卒哭依仪制。」从之。时以徽宗皇帝、显肃皇后丧制故也。

三月十日,知建康府叶宗谔言车驾移跸到府,率本府应文武官朝见。从之。

九月二十二日,明堂大礼,应命官犯罪依今赦合该原免。如因结断未了,未合朝见人,特先次朝见。

八年十月十一日,诏:「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

九年七月四日,诏东京耆老寇璋等诣阙上表,令四方馆引见。时复河南诸郡故也。

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诏御前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

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合门言:「将来御前殿,合赴朝参臣僚切虑朝集不知仪范,难以整肃。自今后应在外臣僚、兵将官等到行在见谢辞,并应朝集等,并依合门仪制。如请降到内殿或放免见谢辞等指挥,并令合门执奏不行。」从之。

二月十一日,诏:「六参日依令引一班上殿,止引面对官。如值假,合后殿座日分,依令止引两班。」

四月五日,两淛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王鈇言;「本司官系在平江府置司,每遇出巡到临安府,亦系部内。欲依两淛转运副使徐康国例,许免辞见。」从之。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臣僚已有差遣,受命讫,违五日之限不即朝辞起发者,令御史台弹

译到任之后令引见上殿。因臣目前患有气喘、口渴之症,尚不能上殿奏对,希望能允许臣先按次序朝见,等痊愈之日再动身前往上殿。」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八月二十六日,诏:「沿江帅守赴任,道由行在,权免朝见奏事,令取径路之任。」时以防秋,从臣僚请也。

八月二十六日,诏令:「沿长江一带的统帅、郡守前往赴任,途中经过行在所的,暂时免去朝见奏事的礼节,令他们抄近路径直赴任。」当时因为要防备秋季边患,是听从了臣僚的请求。

十一月三日,诏:「监察御史田如鳌回自张浚军前,令内侍省于内殿引见。」

十一月三日,诏令:「监察御史田如鳌从张浚军中归来,令内侍省在内殿引见。」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丁忧服阕及寻医侍养假满百日官如到行在,并许朝见、台参。」

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令:「因丁忧服丧期满,以及因寻医、侍养父母而请假满一百天的官员,如果来到行在所,都准许朝见皇帝以及到御史台参见。」

五年二月十一日,御史台、合门言:「车驾亲征回,请依条令故事,俟还内次日,文武百官内殿起居,问圣体。」从之。

绍兴五年二月十一日,御史台、合门进言:「皇帝车驾亲征归来,请依照条令旧例,等回宫的第二天,文武百官在内殿举行起居礼,询问圣体安康。」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七年二月九日,都省言:「除授监司、郡守合朝辞上殿人,缘见在易月服内,皇帝未御正殿,引对未得,窃虑有妨起发之任。」诏并权免,如愿伺候上殿者听。

绍兴七年二月九日,都省进言:「被除授的监司、郡守中,应当朝辞上殿的人,因为目前正处在以日易月的服丧期内,皇帝尚未临御正殿,引见奏对尚不能进行,臣私下担忧这会妨碍他们启程赴任。」诏令一并暂时免除,如果愿意等候上殿的,也听凭其便。

二十一日,合门言:「将来御殿,臣僚起居见谢等,内有该舞蹈官。欲权免舞蹈叩头,候卒哭依仪制。」从之。时以徽宗皇帝、显肃皇后丧制故也。

二十一日,合门进言:「将来皇帝临御正殿,臣僚举行起居、觐见、谢恩等礼节时,其中有应当行舞蹈之礼的官员。臣想请求暂时免去舞蹈叩头的礼节,等到卒哭之礼过后再依照原有仪制办理。」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当时因为正值徽宗皇帝、显肃皇后的丧期缘故。

三月十日,知建康府叶宗谔言车驾移跸到府,率本府应文武官朝见。从之。

三月十日,知建康府叶宗谔上奏说皇帝车驾移驾到本府,率领本府所有文武官员朝见。皇帝准许了。

九月二十二日,明堂大礼,应命官犯罪依今赦合该原免。如因结断未了,未合朝见人,特先次朝见。

九月二十二日,举行明堂大礼,凡奉命的官员犯有罪过,依照当今的赦令应当予以原谅赦免的。如果因案件审理尚未了结、按理不应朝见的人,特许其先按次序朝见。

八年十月十一日,诏:「今后应从官上殿,令次台谏、在面对官之上引。」

绍兴八年十月十一日,诏令:「今后凡侍从官上殿觐见,令排在台谏官之后、在面对官之前引见。」

九年七月四日,诏东京耆老寇璋等诣阙上表,令四方馆引见。时复河南诸郡故也。

绍兴九年七月四日,诏令东京的父老寇璋等人前来朝廷上表,令四方馆加以引见。这是因为当时收复了河南各郡的缘故。

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诏御前统制官等各以职次高下轮替入见。

绍兴十一年十月十三日,诏令御前统制官等各按职位次序的高低轮流入宫觐见。

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合门言:「将来御前殿,合赴朝参臣僚切虑朝集不知仪范,难以整肃。自今后应在外臣僚、兵将官等到行在见谢辞,并应朝集等,并依合门仪制。如请降到内殿或放免见谢辞等指挥,并令合门执奏不行。」从之。

绍兴十三年正月十八日,合门进言:「将来皇帝临御前殿,应参加朝参的臣僚,臣深切担忧他们在朝会集合时不熟悉礼仪规范,难以做到整肃有序。从今以后,凡在外任职的臣僚、兵将官等来到行在所觐见谢恩辞行,以及各种朝会集合,都应依照合门的仪制办理。如果有请求降旨到内殿觐见或者免去朝见谢恩辞行等指挥的,一律令合门执奏不予施行。」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二月十一日,诏:「六参日依令引一班上殿,止引面对官。如值假,合后殿座日分,依令止引两班。」

二月十一日,诏令:「六参之日依照法令规定引一班上殿,只引面对官。如果遇上假期,应在后殿临座的日子里,依照法令只引两班。」

四月五日,两淛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王鈇言;「本司官系在平江府置司,每遇出巡到临安府,亦系部内。欲依两淛转运副使徐康国例,许免辞见。」从之。

四月五日,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王鈇进言:「本司官员的官署设在平江府,每次出巡到临安府,也仍在本部管辖范围之内。臣想请求依照两浙转运副使徐康国的先例,允许免去辞行觐见的礼节。」皇帝采纳了这个意见。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臣僚已有差遣,受命讫,违五日之限不即朝辞起发者,令御史台弹(缺文,原文未完)」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令:「臣僚已经获得差遣、接受任命之后,超过五天的期限仍不立即朝辞启程的,令御史台加以弹劾……」(原文至此未完)

劾。」从侍御史李文会请也。

十四年三月十八日,诏:「今后臣僚有面刺大字或烧炙之人,遇合见谢辞,并许趁赴。」详见常参起居。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自今后每遇紫宸殿使人见

辞,更不排设逍遥平辇。」

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使人到阙、朝见、紫宸殿宴前一日,朝辞前二日,应奉官司并赴逐殿习仪。」

译弹劾。」这是采纳了侍御史李文会的请求。

十四年三月十八日,下诏:「今后凡脸上刺有大字或身上有烧灼痕迹的臣僚,遇到应当朝见谢恩辞行的场合,都准许前往参加。」详见常参起居(记录)。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诏:「从今以后每逢在紫宸殿接见或辞别使者,不再排设逍遥辇、平辇。」

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下诏:「使者到京朝见、以及紫宸殿设宴的前一天,朝见辞行的前两天,相关承办官司都要前往各殿演习礼仪。」

十七年六月三日,诏:「金国使人见、辞等,如遇垂拱殿、集英殿、紫宸殿阶下立班,于拜处宰臣、(使)使人令仪鸾司铺毡,今后准此。」

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言:「来年正月六日人使朝辞使乐,系在上辛词官致斋之内。欲依治平故事用乐。」从之。二十三年五月十九日使人朝见,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朝辞,并在夏至祭皇地祗致斋之内,亦引故事用乐。

二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今后人使见辞, 擎檐床等人令殿门外随仪卫迎驾,奏万福。」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诏:「应召赴行在臣僚入国门日,令实时具状闻奏。」

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诏:「三佛齐进奉人依仪从人门见,可依旧例俱令入见。」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诏:「使人朝见,后殿起居班绝,垂拱殿座,权令宰执、侍从日参官一班,次使相至刺史一班,次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一班,次马步军员僚一班,次馆伴一班。并令常起居次引使人。」

三十年五月六日,诏:「朕以国(使信)[信使]至,勉从群臣上寿之请。既未御纯吉服,仪仗难以尽饰。人使朝见日,可止量增禁卫,更不设仗。」以显仁皇后服制也。

十一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金国使人到阙朝见日,依《政和五礼新仪》排设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

人使朝见,得旨未御纯吉服,止量增禁卫,更不设仗。今自十月朔纯吉服,所有仪仗合行排设。」从之。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诏金国人使朝辞,御后殿东廊素幄。时闻钦宗皇帝讣音也。

十二月八日,太常寺言:「车驾巡幸视师,经由州府县镇官迎驾起居奉辞,缘在恭文顺德仁孝皇帝服制之内,并乞常服、黑带、去鱼。」从之。

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诏:「人使朝辞,在京日经由垂拱殿过。缘垂拱殿非系人使立班处,可先后殿坐,次紫宸殿引人使朝辞。」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三日,臣僚札子言:「朝廷除授,当杜私谒。今士风奔竞,廉耻汨丧,宜明示告戒,依已降旨,以半月为限,有既除授而不朝辞,与夫至而不见、辞而复留者,令有司具名纠劾以闻。」从之。

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诏:「今后应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故避免,并未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按察,以违制论。」已而又诏:「内殿见辞奏事讫,亦令合门批上本官料钱文历照会。」

二年三月一日,尚书吏部侍郎陈之茂言:「近者建议之臣欲以初改官人时出圣意临轩引问,观其能否。窃见选人改秩,亡(士)虑百员,每班不下十人。若尽令引对,则一朝之顷,不能遍及;若止取一二,则余者幸免,政恐其间又多碌碌。

译十七年六月三日,诏令:"金国使者朝见、辞行等,如遇在垂拱殿、集英殿、紫宸殿阶下站班,在宰臣、使者行礼跪拜之处,令仪鸾司铺设毛毡,今后依此办理。"

十八年十一月十三日,礼部、太常寺奏言:"来年正月六日金国使者朝辞时使用音乐,正值上辛日祭祀官员致斋期间。请依照治平年间旧例使用音乐。"朝廷同意。二十三年五月十九日使者朝见,二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朝辞,都正值夏至祭祀皇地祗致斋期间,也援引旧例使用音乐。

二十年三月二十二日,诏令:"今后使者朝见、辞行,擎檐床等随行人员,令在殿门外随仪卫迎驾,高呼万福。"

二十五年十二月十八日,诏令:"凡奉召赴行在的臣僚,进入国门当日,令随即具状上奏。"

二十六年十二月十五日,诏令:"三佛齐进贡使者依仪制从人门朝见,可依照旧例都令其入见。"

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七日,诏令:"使者朝见时,后殿起居的班次停止,改在垂拱殿设座,暂令宰执、侍从日参官为一班,其次使相至刺史为一班,其次马步军都指挥使以下为一班,其次马步军员僚为一班,其次馆伴使为一班。都在照常起居之后再引见使者。"

三十年五月六日,诏令:"朕因金国信使到来,勉强依从群臣上寿的请求。既然尚未穿纯吉服,仪仗难以全部备饰。使者朝见之日,只可酌量增添禁卫,不再设置仪仗。"这是因为正值显仁皇后服丧期间的缘故。

十一月二十七日,礼部、太常寺奏言:"金国使者到京朝见之日,依照《政和五礼新仪》,应排设黄麾角仗一千零五十六人。此前使者朝见,曾奉旨因尚未穿纯吉服,只酌量增添禁卫,不设仪仗。如今自十月初一起已穿纯吉服,所有仪仗应当依制排设。"朝廷同意。

三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诏令金国使者朝辞时,皇帝在后殿东廊的素幄接见。当时正值传来钦宗皇帝去世的讣告。

十二月八日,太常寺奏言:"车驾巡幸视察军队,途经州府县镇,官员迎驾起居、奉辞送行,因正值恭文顺德仁孝皇帝服丧期间,请一律穿常服、系黑带、去掉鱼袋。"朝廷同意。

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诏令:"使者朝辞,在京之日须经过垂拱殿。因垂拱殿并非使者站班之处,可先在后殿升座,再到紫宸殿引使者朝辞。"

孝宗隆兴二年五月十三日,臣僚上札子说:"朝廷任命官员,应当杜绝私下请托拜谒。如今士人风气趋炎附势,廉耻丧失,应当明白告诫,依照已颁布的旨意,以半个月为期限,凡有已获任命而不朝辞的,以及已到京城而不朝见、已辞行却又滞留不去的,令有关部门列名弹劾上奏。"朝廷同意。

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诏令:"今后凡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朝见辞行,一律令其上殿,并将此事批入料钱文历。如借故规避,一概不得差遣赴任,交由台谏、监司按察,以违制论处。"不久又诏令:"在内殿朝见

尽弃之则非所以广恩,尽容之则又非躬亲顾问之意。乞止从都堂审察。」从

之。既而吏部言:「窃见故事:选人改官日,皇帝临轩引见,政欲观其人材。今立班之地相去稍远,乞令立班移近轩陛,逐一宣名。其间圣意或有所疑,即乞指名宣谕吏部侍郎令同到都堂审验。如不中选,即别取旨,免致一一紊渎圣听。」从之。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臣僚上言:「自今如有身到国都,不曾朝见,而辄见宰执,干求差遣者,乞重寘典宪。」从之。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吏部奏举改官人并权免引见,候引上殿班日依旧。时上目疾故也。

七年三月四日,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奏:「乞移屯诸军统制、统领、将佐、大小使臣与免朝辞。」从之。

仪制 ~ 赐服原校:「告谢」条下引见赐衣服分物,则此当作「赐衣服。」

赐服原校:「告谢」条下引见赐衣服分物,则此当作「赐衣服。」

【宋会要】

凡五月五日赐服,二府宰相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马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勒帛。都尉须观察使以上。 、小绫勒帛,银装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五事。润罗公服、红罗绣抱肚、黄縠汗衫、熟线绫夹金吾上将军、皇亲刺史以上,五事、扇子并同宰臣,惟小绫勒帛。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忠佐领团练使,,无润罗。 五事、扇子同皇亲刺史,惟大绫夹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并同仆射,惟绫绣抱肚。旧式:尚书同待制,三司使同节度使。防御、团练使、刺史,同留后,惟绫绣抱肚。旧式同三司使,惟无润罗。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权中丞如待制之例,知审刑、判检院并同。 ,银装小扇子二。旧式大绫夹 四事。润罗公服、黄縠汗衫、小绫勒帛、熟线绫夹诸统军,四事。同中丞,惟无润罗,扇子无银装。诸卫上将军,同统军,惟增绫绣抱肚,又改小绫汗衫。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发遣公事,。旧式:三司副使如宫观判官。 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内客省使、延福宫、景福殿使,同防御使。惟扇子无银装。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副使,,银装小扇子二。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枢密都承旨至诸房副承旨,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诸司使、大将军、入内省都知、押班,,无扇子。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杂、入内都知并同员外郎,押班同承旨。

译辞行、奏事完毕后,也令合门在其料钱文历上批注照会。"

二年三月一日,尚书吏部侍郎陈之茂上言:"近来建议的大臣想在选人初次改官之时,由皇帝亲自临轩引见询问,以考察其才能高下。臣私下认为,选人改换官阶,大约不下百人,每班不少于十人。若全部令其入对,则一朝之间不能全部接见;若只挑选一二人,则其余的人便侥幸免于考察,恐怕其中庸碌之辈仍多。若全部废弃引见,则不是广施恩泽的做法;若全部容许免于引见,则又不合皇帝亲自顾问的本意。请只交由都堂审察。"朝廷同意。不久吏部又上言:"臣私下考察旧例:选人改官之日,皇帝亲自临轩引见,本意是要考察其人才。如今站班之地相距稍远,请令站班移近轩陛,逐一宣读姓名。其中若皇帝心存疑虑,便请指名宣谕吏部侍郎,令其一同到都堂审验。如不中选,再另行请旨,免得一一烦扰圣听。"朝廷同意。

四年五月二十四日,臣僚上言:"自今以后,若有人已到京城,却不曾朝见皇帝,便径自拜见宰执、请求差遣官职的,请从重依法治罪。"朝廷同意。

五年六月二十九日,诏令吏部所奏举的改官之人一律暂免引见,待日后引见上殿之班次恢复时再依旧例施行。这是因为当时皇帝患有眼疾的缘故。

七年三月四日,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上奏:"请求移屯各军的统制、统领、将佐、大小使臣,免除朝辞之礼。"朝廷同意。

【仪制·赐服】

原校记:"告谢"条下有"引见赐衣服分物"的记载,据此可知,这里应当写作"赐衣服"。(此校语重复出现两次,皆同此意。)

【宋会要】

凡五月五日赐服:二府宰相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马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驸马都尉须为观察使以上者),赐五事:润罗公服、红罗绣抱肚、黄縠汗衫、熟线绫夹勒帛,另银装扇子二把(旧式为大绫夹)。金吾上将军、皇亲刺史以上,也是五事、扇子,与宰臣相同,只是勒帛改用小绫。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忠佐领团练使,也是五事、扇子,与皇亲刺史相同,只是所用大绫夹中不用润罗。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都与仆射相同,只是抱肚改用绫绣(旧式尚书同待制,三司使同节度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与留后相同,只是抱肚改用绫绣(旧式与三司使相同,只是不用润罗)。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权中丞比照待制之例,知审刑院、判检院同此),赐四事:润罗公服、黄縠汗衫、小绫勒帛、熟线绫夹,另银装小扇子二把(旧式为大绫夹)。诸统军,四事,与中丞相同,只是不用润罗,扇子也不加银装。诸卫上将军,与统军相同,只是增加绫绣抱肚,又将小绫汗衫改换。常侍、宾客、丞郎、给谏、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皇亲崇班以上,。旧式:有扇子而无银装。 三事。同诸司使,而无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开封府判官、将军、横行诸司副使、枢密逐房副承旨、皇亲殿直以上,。 三事。同少卿监、而无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及合门祗候,二事。同诸司副使,而无勒帛。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合门看班、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二事。罗公服、绢汗衫。今选人充馆阁职任同。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止罗公服。监文思院门紫絁衫。内侍、两省使臣。供奉官并紫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内侍至黄门、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紫罗窄衫、绢襕。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入内贴祗候内品至云韶部内品紫官絁窄衫、绢襕。其内侍非宿直及在京勾当不给。(至)[自]内后苑内品至散内品紫平絁窄衫、绢襕。寄班祗候、奉职、借职罗公服。殿直以上加绢汗衫。旧式:带器械高品以上并罗公服、绢

汗衫。

,扇子二。旧有银装。 凡诸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拱圣、骁胜、宣武、神勇、虎翼、步武、龙猛、吐浑、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殿前指挥使、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军头,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黄縠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不遥郡副都军头,五事并同都军头,惟小绫汗衫、小扇子二。捧日至神卫不遥郡都虞候及诸班内员僚、御龙四直都虞候、指挥使、御前忠佐步军副都军头已上、行门、殿前散直、钧容直指挥使,五事。并同都军头,惟绢汗衫。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无扇子。 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拱圣至骁骑及云骑、奉节、归圣、 忠、武骑、雄武、渤海、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指挥使、殿前都指挥使知,、小绫勒帛、小扇子一。 四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侯、龙旗、金枪东西班内员僚、外殿直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开封府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牢城都指挥使,三事。同外殿直都知,而无扇子。拱圣至宁朔及骁猛、马直、步直、拣中龙神卫、契丹、飞猛卫、圣威、虎〔翼〕、神威、宣 、横塞、威猛、广勇、鞭箭、云捷、归明、雄武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及御龙四直指挥使、教骏、广备、忠节、威武都虞候、殿前指挥使、副都知,、小扇子一。 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夹内殿直至外殿直副都知、殿前散直都知,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勒帛。拱圣、归明、雄武副指挥使、教骏、骑御马、归圣、顺圣、勇捷、步斗▯尌、雄勇、广德、静戎、平塞、归化、顺化、忠节、桥道、清塞、广备、归恩、雄胜、威武、怀勇、 顺、怀爱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殿前指挥使、押班,,亦小扇子一。

译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发遣公事(旧式三司副使比照宫观判官),赐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与防御使相同,只是扇子不加银装。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副使,赐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另银装小扇子二把。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枢密都承旨至诸房副承旨、横行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诸司使、大将军、入内省都知、押班(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同此,知杂、入内都知都同员外郎,押班同承旨),赐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不设扇子。皇亲崇班以上,赐三事,与诸司使相同,而不设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开封府判官、将军、横行诸司副使、枢密逐房副承旨、皇亲殿直以上(旧式有扇子而无银装),赐三事,与少卿监相同,而不设通事舍人、承制、崇班及合门祗候,赐二事,与诸司副使相同,而不设勒帛。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合门看班、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赐二事:罗公服、绢汗衫(现今选人充馆阁职任者亦同)。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只赐罗公服。监文思院门者赐紫絁衫。内侍、两省使臣、供奉官都赐紫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内侍至黄门、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赐紫罗窄衫、绢襕,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入内贴祗候内品至云韶部内品赐紫官絁窄衫、绢襕(内侍若非宿直及不在京勾当者不给)。自内后苑内品至散内品,赐紫平絁窄衫、绢襕。寄班祗候、奉职、借职赐罗公服,殿直以上加绢汗衫(旧式带器械高品以上都赐罗公服、绢汗衫),另扇子二把(旧式还加银装)。

凡诸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拱圣、骁胜、宣武、神勇、虎翼、步武、龙猛、吐浑、骁骑等军都指挥使,诸班殿前指挥使,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军头,赐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黄縠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不遥郡的副都军头,五事都与都军头相同,只是汗衫改用小绫,扇子改为小扇子二把。捧日至神卫不遥郡的都虞候,以及诸班内员僚、御龙四直都虞候、指挥使、御前忠佐步军副都军头以上、行门、殿前散直、钧容直指挥使,五事都与都军头相同,只是汗衫改用绢。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赐四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不设扇子。拱圣至骁骑及云骑、奉节、归圣、忠、武骑、雄武、渤海、宁朔等军都虞候,捧日至神卫指挥使,殿前都指挥使知事者,赐四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另小绫勒帛、小扇子一把。内殿直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龙旗、金枪东西班内员僚,外殿直都知,赐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大绫夹,另小扇子一把。开封府马军、步军副都指挥使以上、牢城都指挥使,三事与外殿直都知相同,而不设扇子。拱圣至宁朔及骁猛、马直、步直、拣中龙神卫、契丹、飞猛卫、圣威、虎翼、神威、宣、横塞、威猛、

二事。同威武都虞候,而无御龙四直都头,二事。同殿前指挥使、押班,而无扇子。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教骏至怀爱副指挥使、内殿直至外殿直押班、押蕃、御龙四直副都头、新立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殿前散直副都知、押班、龙神卫剩员、保宁、搭材、窑务、广德指挥使、开封府六军副指挥使以上,罗公服。殿前指挥使、行门殿直及内殿直之进御弩者、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紫罗旋襕、小绫汗衫。钧容直、招箭班押班、都(部)头、内园御辇、翰林、仪鸾、八作、绫锦、事材、车营务诸司都虞候,紫罗旋襕。捧日至神卫军使、都头、龙神卫剩员至广德副指挥使、 节指挥使、员僚直行首、(押)蕃已上、军头司副兵马使以上,紫罗宽衫、旋襕。捧日至神卫副兵马使、副都头、拱圣至鞭箭军使至副都头、军头司强壮及散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下赴起居者,紫罗宽衫,绢襕。龙卫及骨朵子直、内殿直至内员僚直、殿前散直、招箭班及外殿直、散祗候、东西班权管指挥者、军头司散员至副兵马使、强壮副都头、散副都

头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上不赴起居者、教骏、骑御马军使、副兵马使、归明散员僚、诸司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军头司副都头以上,紫罗窄衫绢襕。御龙、弓箭、弩、钧容、契丹、吐浑等直、归圣至怀爱、龙神卫剩员至广德都头、副都头、六军喝探副都头以上、开封府步军副都头及诸司军使副都头以上,紫官絁衫子。御辇院供御辇官以上、车子院将、虞候,紫平絁衫子。外仗作坊前宿直者、军头司承局、御辇院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紫南袖衫子。凡增立诸军并准视名额(第)[等]第给之。

凡在京诸色人,中书堂后官、枢密主事,二事。罗公服、小绢汗衫。前诸司使,二事。罗公服、绢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御诏、翰林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前防御、团练副使当直奉职以上、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中书主事、诸镇节度进奏官、教坊使,罗公服。中书录事、守当官以上枢密院令史、书令史、宣徽院前行、三司孔目官、教坊副使、色长、监承进司高品、学士院书诏孔目官、客省行首勾押官,紫罗宽衫。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三司勾覆官以上、宣徽院后行、客省、合门承受诸州进奏官、检鼓院纠察、(题)[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秘阁典书、翰林医人,紫罗窄衫,绢襕。礼宾院、客省、军头司译语、御辇院专典、提举司贴司,紫官絁衫子。秘阁楷书、御辇院曹司、奶酪匠、学士院亲事官、皇城 钥库子,紫平絁衫子。

译广勇、鞭箭、云捷、归明、雄武等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及御龙四直指挥使,教骏、广备、忠节、威武都虞候,殿前指挥使、副都知,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夹,另小扇子一把。内殿直至外殿直副都知、殿前散直都知,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勒帛。拱圣、归明、雄武副指挥使,教骏、骑御马、归圣、顺圣、勇捷、步斗、雄勇、广德、静戎、平塞、归化、顺化、忠节、桥道、清塞、广备、归恩、雄胜、威武、怀勇、顺、怀爱等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殿前指挥使、押班,二事:与威武都虞候相同,也加小扇子一把。御龙四直都头,二事:与殿前指挥使、押班相同,而不设扇子。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教骏至怀爱副指挥使,内殿直至外殿直押班、押蕃、御龙四直副都头、新立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殿前散直副都知、押班,龙神卫剩员、保宁、搭材、窑务、广德等指挥使,开封府六军副指挥使以上,都赐罗公服。殿前指挥使、行门殿直及内殿直中进御弩者、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赐紫罗旋襕、小绫汗衫。钧容直、招箭班押班、都头,内园御辇、翰林、仪鸾、八作、绫锦、事材、车营务诸司都虞候,赐紫罗旋襕。捧日至神卫军使、都头,龙神卫剩员至广德副指挥使,节指挥使、员僚直行首、蕃军以上、军头司副兵马使以上,赐紫罗宽衫、旋襕。捧日至神卫副兵马使、副都头,拱圣至鞭箭军使至副都头,军头司强壮及散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下赴起居者,赐紫罗宽衫、绢襕。龙卫及骨朵子直、内殿直至内员僚直、殿前散直、招箭班及外殿直、散祗候、东西班权管指挥者,军头司散员至副兵马使、强壮副都头、散副都头以上,契丹、渤海、吐浑军使以上不赴起居者,教骏、骑御马军使、副兵马使,归明散员僚,诸司指挥使、副指挥使以上,军头司副都头以上,赐紫罗窄衫、绢襕。御龙、弓箭、弩、钧容、契丹、吐浑等直,归圣至怀爱、龙神卫剩员至广德都头、副都头,六军喝探副都头以上,开封府步军副都头及诸司军使副都头以上,赐紫官絁衫子。御辇院供御辇官以上、车子院将、虞候,赐紫平絁衫子。外仗作坊前宿直者、军头司承局、御辇院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赐紫南袖衫子。凡新增设的诸军,都比照原有名额等第给发。

凡在京各色人等:中书堂后官、枢密主事,赐二事:罗公服、小绢汗衫。前诸司使,二事:罗公服、绢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御诏、翰林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以及前防御、团练副使当直奉职以上、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中书主事、诸镇节度进奏官、教坊使,都赐罗公服。中书录事、守当官以上,枢密院令史、书令史,宣徽院前行,三司孔目官,教坊副使、色长,监承进司高品,学士院书诏孔

内衣物库专典,二事。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句押官以下。、黄绢等第给之。 黄绢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青绢紬、赤黄、皁杂布衫

凡十月一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皇亲正任团练使以上,,都尉任观察使者方给润罗。 。旧式:大绫夹 宽对衣,五事。紫润罗夹公服、天下乐晕锦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皇亲遥刺史以上,并同正任团练使。惟簇四鵰宽锦袍。旧式:刺史以上并同亲王。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内客省使、。旧式:尚书同丞郎。 紫润罗夹公服、簇四鵰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忠佐领团练使,。旧式:簇四鵰锦。 紫罗夹公服、川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统军上将军、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 五事。紫罗夹公服、翠毛细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旧式:知通进银台司、勾当三班、知审刑、判检院准此。 紫罗夹公服、师子大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五

。旧式:三司副使同宫观判官。 事。罗夹公服、绫绣夹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余同统军。 五事。紫润罗公服、熟线绫夹金吾大将军,。旧式:同统军。 紫罗夹公服、红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大将军、诸司使、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准此,知杂同员外郎,内侍省都知、入内都知、副都知同横行副使,内侍省副都知、押班、入内押班同通事舍人。 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横行诸司副使、将军、皇亲率府率、副率、枢密院逐房副承旨,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旧式:皇亲崇班以上同诸司使,殿直以上同副使。通事舍人、承旨、崇班、率府率、副率,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罗夹公服、绢汗衫。今选人充馆阁职任同。旧式:京官任亲王诸宫者惟无汗衫。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止罗夹公服。

译目官,客省行首勾押官,赐紫罗宽衫。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三司勾覆官以上,宣徽院后行,客省、合门承受诸州进奏官,检鼓院纠察,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秘阁典书,翰林医人,赐紫罗窄衫、绢襕。礼宾院、客省、军头司译语,御辇院专典,提举司贴司,赐紫官絁衫子。秘阁楷书,御辇院曹司、奶酪匠,学士院亲事官,皇城钥库子,赐紫平絁衫子。内衣物库专典,二事: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句押官以下,按等第给发黄绢等物(品目相同者依此,其余则给赤黄或皁色杂布衫、黄绢汗衫)。

凡十月初一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都虞候、节度使、驸马都尉、皇亲正任团练使以上(都尉须任观察使者方给润罗),赐宽对衣五事:紫润罗夹公服、天下乐晕锦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旧式为大绫夹)。皇亲遥刺史以上,都与正任团练使相同,只是锦袍改用簇四鵰宽锦袍(旧式刺史以上都与亲王相同)。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枢密直学士、内客省使(旧式尚书同丞郎),赐紫润罗夹公服、簇四鵰宽锦袍、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诸司使、忠佐领团练使(旧式为簇四鵰锦),赐紫罗夹公服、川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统军上将军、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赐五事:紫罗夹公服、翠毛细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御史中丞、阁直学士、宫观判官(旧式知通进银台司、勾当三班、知审刑院、判检院同此),赐紫罗夹公服、师子大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祭酒、詹事、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旧式三司副使同宫观判官),赐五事:罗夹公服、绫绣夹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延福宫使、景福殿使(其余同统军),赐五事:紫润罗公服、熟线绫夹。金吾大将军(旧式同统军),赐紫罗夹公服、红锦宽绵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郎中、横行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大将军、诸司使、入内内侍省都知、押班(旧式三司判官、判勾同此,知杂同员外郎,内侍省都知、入内都知、副都知同横行副使,内侍省副都知、押班、入内押班同通事舍人),赐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率更令、博士、三丞、大理正以上、横行诸司副使、将军、皇亲率府率、副率、枢密院逐房副承旨,赐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勒帛(旧式皇亲崇班以上同诸司使,殿直以上同副使)。通事舍人、承旨、崇班、率府率、副率,赐

合门看班、军巡使,以紫绫绵旋襕为差。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供奉官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内侍殿头至黄门,紫光色大绫绵旋襕;祗候高班内品至入内内品紫花絁绵旋襕,入内贴祗候内品至后苑散内品、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紫小绫绵旋襕;(宰)[寄]班祗候、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旧式:内常侍同宣事舍人,内侍并紫大绫绵絁襕,殿头以上带器械紫罗绵旋襕。

凡诸军捧日至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头,翠毛细锦绵旋襕。不遥郡副都头(头),旧式: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不遥郡诸班及御龙四直、内员僚直、捧日至神卫军都虞候、诸班至员僚直及殿前散直、行门、钧容直指挥使、忠佐步军副都军头以上、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拱圣、神勇、骁骑、云骑、武骑、宣武、龙猛、雄武、虎翼、吐浑、广备、渤海、骁胜、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师子大锦绵旋襕。拱圣至宁朔及顺圣、卫圣、归圣、奉节、广德、 忠马直、步直、威虎、云捷教骏、伴饭、骑御马、内员僚直、龙神卫剩员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御龙四直、员僚直、神勇、吐浑、渤海副指挥使、忠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供奉官以下权管军者,方胜练鹊锦绵旋襕。飞猛、横塞、神威、宣 、威猛、归明、雄武指挥使,红团花大锦绵旋襕。诸军副指挥使、勇捷、归化、顺圣、清塞、忠节、桥道、保宁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都虞候以上,红团花中锦绵旋襕。六军厢虞候,细团花次中锦绵旋

襕。殿前及行门都知,紫地紫花透身欹正绵旋襕。内殿直散祗候、散指挥使、散都头、散员、东西班、金枪、龙旗、内员僚、殿前散直、外殿直都知、皇城都虞候,紫罗锦旋襕。内殿直至外殿直及殿前行门副都知、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诸班直、押番、押班、皇城等诸司都虞候,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内殿直已下及殿前节级、十将、捧日以下军使至都头、员僚直行首、押番、伴饭、骑御马都使、副兵马使、勇健至保宁副指挥使、六军指挥使、军头司都指挥使至副都头、钧容、招箭押班、东西班小底、披带殿侍、开封府本城指挥使、皇城诸司等指挥使、忠佐军使、副兵马使,紫大绫绵旋襕。御龙弓箭、弩手、长行,紫花絁绵旋襕。东西班下茶酒殿侍之内宿者、内员僚、钧容、殿前散直长行,紫川大绫绵旋襕。诸军都头、副都头以上、内员僚、员僚、契丹、女真等长行、军头司散副都头以上、教骏、喝探、伴饭、军使、副兵马使、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至副都头,紫小绫绵旋襕。

译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赐罗夹公服、绢汗衫(现今选人充馆阁职任者亦同,旧式京官任亲王诸宫者只是不给汗衫)。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当赐者,只赐罗夹公服。合门看班、军巡使,按紫绫绵旋襕分等给发。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供奉官赐紫罗夹公服、小绫汗衫;入内殿头至奉辇管勾、内侍殿头至黄门,赐紫光色大绫绵旋襕;祗候高班内品至入内内品,赐紫花絁绵旋襕;入内贴祗候内品至后苑散内品、内侍祗候高品至后苑散内品,赐紫小绫绵旋襕;寄班祗候,赐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旧式内常侍同宣事舍人,内侍都赐紫大绫绵絁襕,殿头以上带器械者赐紫罗绵旋襕)。

凡诸军捧日至骁骑等军都指挥使、诸班、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忠佐马步都军头及遥郡副都头,赐翠毛细锦绵旋襕。不遥郡的副都头(旧式为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不遥郡的诸班及御龙四直、内员僚直、捧日至神卫军都虞候、诸班至员僚直及殿前散直、行门、钧容直指挥使、忠佐步军副都军头以上、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赐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拱圣、神勇、骁骑、云骑、武骑、宣武、龙猛、雄武、虎翼、吐浑、广备、渤海、骁胜、宁朔等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赐师子大锦绵旋襕。拱圣至宁朔及顺圣、卫圣、归圣、奉节、广德、忠等马直、步直,威虎、云捷教骏、伴饭、骑御马、内员僚直,龙神卫剩员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御龙四直、员僚直、神勇、吐浑、渤海副指挥使,忠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供奉官以下权管军者,赐方胜练鹊锦绵旋襕。飞猛、横塞、神威、宣、威猛、归明、雄武等指挥使,赐红团花大锦绵旋襕。诸军副指挥使、勇捷、归化、顺圣、清塞、忠节、桥道、保宁指挥使,六军搭材都虞候,开封府马步都虞候以上,赐红团花中锦绵旋襕。六军厢虞候,赐细团花次中锦绵旋襕。殿前及行门都知,赐紫地紫花透身欹正绵旋襕。内殿直散祗候、散指挥使、散都头、散员,东西班、金枪、龙旗、内员僚,殿前散直、外殿直都知,皇城都虞候,赐紫罗锦旋襕。内殿直至外殿直及殿前行门副都知,钧容直、招箭班都知、副都知,诸班直、押番、押班,皇城等诸司都虞候,赐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内殿直以下及殿前节级、十将,捧日以下军使至都头、员僚直行首、押番、伴饭、骑御马都使、副兵马使,勇健至保宁副指挥使,六军指挥使,军头司都指挥使至副都头,钧容、招箭押班,东西班小底、披带殿侍,开封府本城指挥使,皇城诸司等指挥使,忠佐军使、副兵马使,赐紫大绫绵旋襕。御龙弓箭、弩手、长行,赐紫花絁绵旋襕。东西班下茶酒殿侍中宿直者、内员僚、钧容、殿前散直长行,赐紫川大绫绵旋襕。诸军都头、副都头以上,内员僚、员僚

玉清昭应宫杂役、十将,皁细绵旋襕。牛羊司放牧军士、外仗、作坊前宿直长行,黄绢绵袄。凡增立诸军各随名额等第给之。凡在官诸色人,前任防御使至刺史,翠毛细绵旋襕。供奉官以下、皇城内监库务及骐骥牧监文思院者,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待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枢密主事、中书堂(行)[后]官、主事、学士院录事,罗公服。教坊使,紫罗绵旋襕。中书录事至守当官枢密令史、书令史、三司孔目勾押官,紫罗宽袍。前诸司使、教坊副使至色长,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供奉官以下当直者,节度使进奏官、秘阁典书、三班监左藏库、文思院门及进奏店宅务者,教坊都知,紫大绫绵旋襕。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宣徽院后行以上、三司勾覆官、秘阁楷书、客省、合门承受、学士院书诏孔目官、诸州进奏官、客省、礼宾院译语、军头司押司官、检鼓院纠察、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翰林医人、天文院节级、御辇官节级以上,紫小绫绵旋襕。司天节级、天文院学生、理检院令史、秘阁、通进银台司亲事官、契丹译语、大内钥匙库子、奶酪匠、御辇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皁紬绵旋襕。军头司承局以上、仪鸾卓帐匠。等第给之。 黄绢绵袄。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赤黄紬绵袄、皁绢绵旋襕、绿平二宜紬袄子、绢夹

、小绫汗衫、勒帛。 凡赐外任初冬衣袄,使相、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五事。晕锦旋襕、大绫背子、夹尚书、管军四厢都指挥使以上及知益州,五事。次晕锦绵旋襕,余同观察使。学士、直学士、丞郎及知并州,。 三事。簇四鵰细锦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给谏、舍人、待制、横行使以上,翠毛细法锦绵旋襕。防御、团练使及正刺史知

州者,等。 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若任总管、钤辖者及他官知广州,皆赐三事:翠毛细法锦绵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遥郡诸司使及益州钤辖,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益州钤辖仍加小绫汗衫。诸司使、横行副使、副都军头以上,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大卿监至(陛)[升]朝官、诸司副使至供奉官、大将军至将军、内侍至高品以上,紫欹正绵旋襕。天圣年后改用紫罗。京官侍禁至借职、医官及幕职、知春州,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河北、河东、陕西都转运使,旧亦止赐紫欹正,景德元年赐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其溪洞刺史,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溪洞知州,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溪洞都巡检使及陕西沿边巡检蕃官供奉官以上,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溪洞首领及陕西缘边蕃官刺史以上、知唐龙镇,红团花大锦绵旋襕。

译,契丹、女真等长行,军头司散副都头以上,教骏、喝探、伴饭、军使、副兵马使,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至副都头,赐紫小绫绵旋襕。玉清昭应宫杂役、十将,赐皁细绵旋襕。牛羊司放牧军士、外仗、作坊前宿直长行,赐黄绢绵袄。凡新增设的诸军,都各按名额等第给发。

凡在官各色人等:前任防御使至刺史,赐翠毛细绵旋襕。供奉官以下、皇城内监库务及骐骥牧监文思院者,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待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枢密主事,中书堂后官、主事,学士院录事,都赐罗公服。教坊使,赐紫罗绵旋襕。中书录事至守当官,枢密令史、书令史,三司孔目勾押官,赐紫罗宽袍。前诸司使,教坊副使至色长,赐紫干色大绫绵旋襕。宣词令、左右军巡使、供奉官以下当直者,节度使进奏官,秘阁典书,三班监左藏库、文思院门及进奏店宅务者,教坊都知,赐紫大绫绵旋襕。枢密院杂事、承进银台司贴房,宣徽院后行以上,三司勾覆官,秘阁楷书,客省、合门承受,学士院书诏孔目官,诸州进奏官,客省、礼宾院译语,军头司押司官,检鼓院纠察,提举司府吏后行以上,翰林医人,天文院节级,御辇官节级以上,赐紫小绫绵旋襕。司天节级、天文院学生,理检院令史,秘阁、通进银台司亲事官,契丹译语,大内钥匙库子,奶酪匠,御辇下都辇官,车子院官健,赐皁紬绵旋襕。军头司承局以上、仪鸾卓帐匠,按等第给发黄绢绵袄(品目相同者依此,其余给赤黄紬绵袄、皁绢绵旋襕、绿平二宜紬袄子、绢夹裤、小绫汗衫、勒帛)。

凡赐外任初冬衣袄:使相、节度使、两使留后、观察使,赐五事:晕锦旋襕、大绫背子、夹裤。尚书、管军四厢都指挥使以上及知益州,五事,晕锦旋襕稍次一等,其余与观察使相同。学士、直学士、丞郎及知并州,赐三事:簇四鵰细锦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裤。给谏、舍人、待制、横行使以上,赐翠毛细法锦绵旋襕。防御使、团练使及正任刺史知州者,赐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若担任总管、钤辖者,以及他官知广州,都赐三事:翠毛细法锦绵旋襕、小绫汗衫、大绫夹裤。遥郡诸司使及益州钤辖,赐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益州钤辖再加小绫汗衫)。诸司使、横行副使、副都军头以上,赐盘球云鴈细锦绵旋襕。大卿监至升朝官、诸司副使至供奉官、大将军至将军、内侍至高品以上,赐紫欹正绵旋襕(天圣年间以后改用紫罗)。京官侍禁至借职、医官以及幕职、知春州,赐紫干色大绫绵旋襕。河北、河东、陕西都转运使,旧例也只赐紫欹正,景德元年起改赐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溪洞刺史,赐倒仙牡丹细锦绵旋襕。溪洞知州,赐方胜宜男细锦绵旋襕。溪洞都巡检使及陕西沿边巡检蕃官供奉官以上,赐方胜练鹊大锦绵旋襕。溪洞首领及陕西

溪洞义军指挥使及陕西缘边巡检、蕃官侍禁以下、知丰州,红团花中锦绵旋襕。溪洞义军副指挥使及蛮界边寨指挥使、把截寨将以上。紫小绫绵旋襕。凡外任通判、都监、监判、巡检、驻泊、知城寨以上皆赐。荆南、杭、益州监临物务及真州榷货务、雄州榷场、泗州守桥、府界捉贼、巡黄汴河皆赐之。驻泊、就粮、屯驻本城诸军巡检随行者,皆降 书示谕,第赐衣袄。

凡诞圣节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副都指挥使、节度使、皇亲遥刺史以上,,东宫三师、仆射无襜,驸马都尉任观察使以上准此。 。旧武:大绫夹 六事。紫润罗公服、红罗绣襜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中丞、宫观副使,,阁直学士无润罗,尚书同丞郎。 。旧式:大绫夹 五事。紫润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殿前都虞候至步军都虞候、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五事。同节度使而无襜。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忠佐领团练使,。旧式:同步军都虞候, 紫罗公服、红罗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雅)[惟]无润罗。金吾上将军,旧式同仆射。上将军、统军,同留后。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宫观判官、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祭酒、詹事、率更令、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使、副使、大将军,同留后。惟绫绣抱肚。旧式:知审官院准此,大将军同统军。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少尹、郎中、横行使、宣庆、宣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诸司使、将军、入内都知、押班、皇亲殿直以上,。旧式:知杂同员外郎,两省都知并准此,押班无勒帛。 罗公服、小绣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博士、大理正以上、

率府率、副率、横行诸

译缘边蕃官刺史以上、知唐龙镇,赐红团花大锦绵旋襕。溪洞义军指挥使及陕西缘边巡检、蕃官侍禁以下、知丰州,赐红团花中锦绵旋襕。溪洞义军副指挥使及蛮界边寨指挥使、把截寨将以上,赐紫小绫绵旋襕。凡外任通判、都监、监判、巡检、驻泊、知城寨以上,都给赐。荆南、杭州、益州监临物务及真州榷货务、雄州榷场、泗州守桥、府界捉贼、巡视黄河汴河者都给赐。驻泊、就粮、屯驻本城诸军巡检随行者,都另降诏书晓谕,只赐衣袄。

凡皇帝诞圣节赐服:二府宰臣至同签书枢密院事,亲王、三师、三公、使相、东宫三师、观文殿大学士、仆射、宣徽使、殿前都指挥使至步军副都指挥使、节度使、皇亲遥刺史以上(东宫三师、仆射不加襜,驸马都尉任观察使以上者同此),赐六事:紫润罗公服、红罗绣襜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旧式为大绫夹)。东宫三少、尚书、三司使至权发遣使公事、观文殿学士至宝文阁直学士、中丞、宫观副使(阁直学士不用润罗,尚书同丞郎),赐五事:紫润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熟线绫夹(旧式为大绫夹)。殿前都虞候至步军都虞候、内客省使、延福宫使、景福殿使,五事,与节度使相同,只是不加襜。两使留后、观察使、四厢都指挥使、皇亲大将军、将军、忠佐领团练使(旧式与步军都虞候相同),赐紫罗公服、红罗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只是不用润罗。金吾上将军(旧式同仆射)。上将军、统军,与留后相同。常侍、宾客、丞郎、给谏、舍人、知制诰、待制、卿监、宫观判官、三司副使至权发遣公事、祭酒、詹事、率更令、防御使、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使、副使、大将军,都与留后相同,只是抱肚用绫绣(旧式知审官院同此,大将军同统军)。少卿监、知杂、司业、庶子、谕德、少尹、郎中、横行使、宣庆使、宣政使、昭宣使、枢密承旨至诸房副承旨、诸司使、将军、入内都知、押班、皇亲殿直以上(旧式知杂同员外郎,两省都知都同此,押班不给勒帛),赐罗公服、小绣汗衫、勒帛、大绫夹。起居郎至著作郎、三院御史、员外郎、少詹事、博士、大理正以上、率府率、副率、横行诸……

司副使、枢密(使)逐房副承旨,三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通事舍人、承制、崇班,罗公服、小绫汗衫。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阁)[合]门祗候、三司勾当使臣、京官任在京职事者,罗公服、绢汗衫。幕职、州县官充馆阁职任者准此。旧式:三司推官、巡官并同京官,编修、校勘者止罗公服。幕职、州县官、三班使臣任在京职事(常)[当]赐者,紫罗公服。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同崇班,供奉官及寄班罗公服,殿头至黄门并紫罗窄衫,入内祗候、殿头至后苑散内品紫官絁窄衫。旧式:当直奉职内侍带器械者并罗公服,内常侍加小绫汗衫,小底以上并紫罗窄夹四▯,监祗候库内品紫罗官絁窄夹四▯。凡诸军捧日至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及殿前指挥使、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副都军头,。 五事。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诸班直、入内员僚、御龙四直、不遥郡都虞候、指挥使、钧容、行门散直、指挥使、忠佐步军都军头以上,五事。同遥郡都虞候,惟绢汗衫。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四事。同都军头,惟小绫汗衫。拱圣至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殿前都知、伴饭指挥使,。 四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 三事。罗公服、小绫汗衫、大绫夹拱圣至宁朔及云捷、雄武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员僚直副指挥使、殿前副都知、内殿直至外殿直及钧容、招箭班都知,三事。同马步副都指挥使,惟绢汗衫。内殿直以下副都知、御龙都头,三事。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皇城司都虞候,二事。罗公服、小绫汗衫。拱圣至宁朔副指挥使、搭材都虞候、教骏至骑御马指挥使、伴饭副指挥使,二事。罗公服,绢汗衫。忠节至广德指挥使、教骏至骑御马副指挥使、御龙直副都头、殿前及内殿直以下押班、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龙神卫剩员、保宁指挥使、副指挥使、伴饭军使,紫罗公服。捧日至虎翼军使副都头以上,御龙、内员僚、员僚直押番以上、钧容直都部头、军头使、散兵马使以上、忠节、搭材副指挥使,紫罗宽夹四▯。招箭押班、行门、殿直、皇城等诸司都虞候,紫罗夹旋襕。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以上、法酒库都头以上、教骏、骑御马副兵马使以上、紫罗窄夹四▯。御龙直、骨朵子、内殿直至金枪直行门、天武官、军头司副押班、副都头以上、宫观杂役、副指挥使、内宿殿侍、招箭殿侍、钧容直,紫花絁窄夹四▯。御龙、弓箭、弩直内员僚至员僚直、教骏至喝探副兵马使以上、诸军诸司副都头以上、契丹、女真、渤海军头至长行,紫官絁窄夹四▯。枢密院大程官副都头以上、外仗作坊前宿长行。紫南紬窄四▯。凡增立诸军,各准视名额等第给之。

译司副使、枢密院各房副承旨,赐三件物品:罗公服、小绫汗衫、勒帛。

通事舍人、承制、崇班,赐罗公服、小绫汗衫。

中允至洗马、尚药奉御至五官正、合门祗候、三司勾当使臣、京官在京城任职事的,赐罗公服、绢汗衫。

幕职官、州县官担任馆阁职务的,也按此标准。

旧例:三司推官、巡官都与京官相同,担任编修、校勘的只给罗公服。

幕职官、州县官、三班使臣在京城任职事、应当赐予衣物的,赐紫罗公服。

内侍、两省使臣:内常侍与崇班相同标准,供奉官及寄班赐罗公服,殿头至黄门都赐紫罗窄衫,入内祗候、殿头至后苑散内品赐紫官絁窄衫。

旧例:当值奉职、携带器械的内侍都赐罗公服,内常侍加赐小绫汗衫,小底以上都赐紫罗窄夹衣,监祗候库内品赐紫罗官絁窄夹衣。

凡诸军捧日至骁骑军都指挥使、诸班及殿前指挥使、御龙四直、遥郡都虞候、御前忠佐马步都军头、副都军头,赐五件物品:罗公服、绫绣抱肚、小绫汗衫、勒帛、大绫夹衣。

诸班直、入内员僚、御龙四直、非遥郡都虞候、指挥使、钧容、行门散直、指挥使、忠佐步军都军头以上,也赐五件物品,与遥郡都虞候相同,只是用绢汗衫。

开封府马步都指挥使,赐四件物品,与都军头相同,只是用小绫汗衫。

拱圣至宁朔都虞候、捧日至神卫及员僚直指挥使、殿前都知、伴饭指挥使,赐四件物品: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大绫夹衣。

开封府马步副都指挥使,赐三件物品:罗公服、小绫汗衫、大绫夹衣。

拱圣至宁朔及云捷、雄武指挥使、捧日至神卫、员僚直副指挥使、殿前副都知、内殿直至外殿直及钧容、招箭班都知,赐三件物品,与马步副都指挥使相同,只是用绢汗衫。

内殿直以下副都知、御龙都头,赐三件物品:罗公服、绢汗衫、小绫勒帛。

皇城司都虞候,赐二件物品:罗公服、小绫汗衫。

拱圣至宁朔副指挥使、搭材都虞候、教骏至骑御马指挥使、伴饭副指挥使,赐二件物品:罗公服、绢汗衫。

忠节至广德指挥使、教骏至骑御马副指挥使、御龙直副都头、殿前及内殿直以下押班、内员僚直行首、副行首、龙神卫剩员、保宁指挥使、副指挥使、伴饭军使,赐紫罗公服。

捧日至虎翼军使副都头以上,御龙、内员僚、员僚直押番以上、钧容直都部头、军头使、散兵马使以上、忠节、搭材副指挥使,赐紫罗宽夹衣四十件。

招箭押班、行门、殿直、皇城等诸司都虞候,赐紫罗夹旋襕。

皇城等诸司副指挥使以上、法酒库都头以上、教骏、骑御马副兵马使以上,赐紫罗窄夹衣四十件。

御龙直、骨朵子、内殿直至金枪直行门、天武官、军头司副押班、副都头以上、宫观杂役、副指挥使、内宿殿侍、招箭殿侍、钧容直,赐紫花絁窄夹衣四十件。

御龙、弓箭、弩直内员僚至员僚直、教骏至喝探副兵马使以上、诸军诸司副都头以上、契丹、女真、渤海军头至长行,赐紫官絁窄夹衣四十件。

枢密院大程官副都头以上、外仗作坊前值宿的长行,赐紫南紬窄夹衣四十件。

凡是新增设立的各军,都按照其名额、等第标准发给衣物。

凡在官诸色人,诸镇进

奏衙内指挥使,四事。同诸司使。枢密主事、中书堂后官、主事、诸州进奏衙内指挥使,三事。同崇班。翰林天文、知历筭、御书侍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左右军巡使、左藏监门、奉职、诸州进奉判官、节度使进奏官、礼直官、副礼直官、学士院录事,罗公服。教坊使、副使,紫罗宽夹四▯,小绫汗衫。监(丞)[承]、进司、内侍、诸州进奏官、诸州进奉军将以上、中书守当官、枢密书令史以上、学士院孔目官、宣徽院后行、三司孔目官、客省、合门勾押官以上、教坊色长以上,紫罗宽夹四▯▯。诸州进奉人、枢密通进司杂事、客省、合门承受,紫罗窄夹四▯。客省、礼宾院译语,紫官絁窄夹四▯。三司勾覆官以上、尚衣库专典,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承局以上,绢汗衫。其品目均者准此,余以紫花平絁等第给之。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长春节,赐群臣衣各一袭。十月,始赐宰相、枢密、宣徽、三司使、端明、翰林、枢密直学士、见任、前任节度、观察、防御、团练使、刺史、诸军列校冬服有差。郡国长吏、边防将士遣使就赐之。

三年十月,始赐文武常参官冬服。先是,累朝以来,止赐将相、翰林学士、诸军大校,至是大祖谓侍臣曰:「冬服不赐百官,甚无谓也。」遂并赐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赐百官、诸军校百夫长以上冬服有差;将校之在外者及藩镇州郡悉遣赉以赐之。自是岁以为常。

九年五月,又赐文武臣僚时服。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赐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方胜练鹊锦袍。先是,河北转运使刘综言:「每岁朝廷遣使赐边城冬服,诸军将校皆锦袍,惟转运副使止颁皁花欹正,拜赐之际,颇用厚颜。」故有是命。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诏:「自今每遇节赐臣僚吃食,令内侍省差使臣就御厨先点检精细,即付客省宣赐。若有不堪,便回换,仍具以闻。」

八年五月,三司言:「端午合赐臣僚时服,以禁帑经火火:原作「史」。据《长编》卷八四,是年四月壬申荣王宫火,延烧内藏左藏库。此「史」字必为「火」之误无疑,据改。编排未得。」帝以时服不可后期,仍令先给诸军班及赐内侍。

九月,诏:「同玉清昭应宫副使户部侍郎林(持)[特]、给事中、知制诰同知审官院钱惟演冬服,并依学士例给锦袍。」时自三司使授,惟演尝知通进银台司,因上言,故给之。又诏赐注辇使冬服锦袍。使方(服)[胜]宜男锦,副使盘球云鴈锦,判官方胜练鹊锦。仍赐八节潦羊、法酒。

天禧二年四月,上封者言:「岁遣使臣赐府州、蕃郡冬服,悉召蕃部面给之,其使臣颇成留滞。

译凡是在官任职的各类人员,各藩镇进奏院衙内指挥使,赐衣四件(品目),与诸司使相同。枢密院主事、中书省堂后官、主事、各州进奏院衙内指挥使,赐衣三件,与崇班相同。翰林天文官、知历算、御书侍诏、翰林医官、医学、书艺、书直、艺学、御书祗候、左右军巡使、左藏监门、奉职、各州进奉判官、节度使进奏官、礼直官、副礼直官、学士院录事,赐罗质公服。教坊使、副使,赐紫罗宽夹袍四十尺、小绫汗衫。监丞、进司、内侍、各州进奏官、各州进奉军将以上、中书省守当官、枢密院书令史以上、学士院孔目官、宣徽院后行、三司孔目官、客省、合门勾押官以上、教坊色长以上,赐紫罗宽夹袍四百尺。各州进奉人、枢密院通进司杂事、客省、合门承受,赐紫罗窄夹袍四十尺。客省、礼宾院译语官,赐紫官絁窄夹袍四十尺。三司勾覆官以上、尚衣库专典,赐小绫背子、绢汗衫。军头司承局以上,赐绢汗衫。凡品秩相同的官员均照此例办理,其余的按紫花平絁等级发给。

太祖建隆元年二月,长春节,赐群臣衣服各一套。十月,开始赐宰相、枢密使、宣徽使、三司使、端明殿学士、翰林学士、枢密直学士、现任及前任节度使、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诸军列校冬服,各有等差。郡国长官、边防将士则派遣使者前往赐给。

建隆三年十月,开始赐文武常参官冬服。此前历朝以来,只赐将相、翰林学士、诸军大校,到这时太祖对侍臣说:"冬服不赐给百官,很没有道理。"于是一并赐给。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十月,赐百官、诸军校百夫长以上冬服,各有等差;在外的将校以及藩镇州郡官员,都派人携带赐给。从此每年成为惯例。

太平兴国九年五月,又赐文武臣僚时服。

真宗景德元年九月,赐河北、河东、陕西三路转运使、副使方胜练鹊锦袍。此前,河北转运使刘综说:"每年朝廷派使者赐边城冬服,诸军将校都得锦袍,唯独转运副使只发给皁花欹正(袍),受赐的时候,很觉得脸上无光。"因此有这道命令。

大中祥符三年九月,下诏:"从今以后每逢节日赐臣僚饮食,令内侍省派使臣先到御厨点检精细与否,然后交付客省宣布赏赐。如有不堪食用的,就更换,并且要将情况奏报。"

大中祥符八年五月,三司上言:"端午应当赐臣僚时服,因禁中府库遭遇火灾,编排还未完成。"皇帝认为时服不可延误,仍下令先发给诸军班以及赐给内侍。

九月,下诏:"同玉清昭应宫副使、户部侍郎林特,给事中、知制诰、同知审官院钱惟演的冬服,都依照学士的规格给锦袍。"当时按三司使的品级授给,因钱惟演曾任知通进银台司,借此上言,所以给他。又下诏赐注辇国使者冬服锦袍。正使赐方胜宜男锦,副使赐盘球云雁锦,判官赐方胜练鹊锦。并且赐给八节潦羊、法酒。

天禧二年四月,上书言事者说:"每年派使臣赐府州、蕃郡冬服,都要召集蕃部当面发给,使臣因此常常滞留耽搁。希望命令麟府州驻泊石知颙以及知府州折惟忠代为接受,收纳入公库,召集蕃部发放,希望能免于侵占克扣、滞留耽误。"皇帝采

望令麟府州驻泊石知颙及知府州折惟忠受之,纳于公库,召蕃部给付,冀免侵欺留滞。」从之。

仁宗天圣元年四月,诏:「自今三班使臣殿直以上,虽未经差使见赴起居者,并依例赐圣节公服;未经差使不赴起居者不给。仍令三班院勘会年小使臣及十五岁以上者令赴起居。」

九月,诏:「知舒州、秘书监李迪冬服特依丞郎例

支。」

二年二月,殿中丞李丕绪请止绝皇亲陈乞骨肉班行充(使)赐外郡衣袄。诏自今凡差衣袄使,其内出姓名者具知委结罪状以闻。」

三年正月,诏裁造院:「自今所造赐臣僚衣服,除端午、十月一并时传宣依旧造成送纳外一并时:疑误。,长宁、干元两节并只料段支。如欲请造成者亦听。」

四年八月,上封者言:「伏见每岁赐外郡中冬衣袄,旧例差翰林伎术官押赐。近年皇亲多陈乞骨肉,或诸司使副、合门祗候、京朝官亦充此使,颇闻张皇,过求事例。欲望降 止绝,庶免搔扰州郡。」枢密院请下逐路转运使觉察,如有违犯,具职位姓名实封闻奏,仍每遣使先取知委文状。从之。

五年九月,诏:「自今无得差朝臣押赐诸路衣袄,仍令御史台于朝堂牓谕。」时上封者言:「虞部员外郎李文晟、国子博士陈宗宪充逐路俵散衣袄,国家每岁遣伎术官将命赐服,实欲(同)[周]其阙乏,固不责于帘隅。近年以来,或差戚里及班行使臣,已为失体。今文晟、宗宪各居朝列,岂可与伎术之辈争利僭求 伏乞特行追寝。」故有是诏。

七年四月,三司言:「准诏,以赐臣僚中冬衣,内紫罗披袄袖节窄狭,缘欹正限丝三十两,紫罗限丝二十五两,欹正虽重,而不及罗。今勒工匠计料,每领添罗绢六寸制造。」从之。

七月,三司言:「每岁赐诸路州军文武臣僚、军员中冬衣袄,自京差驴骡骆▯、兵士等般赴逐处,费用劳扰。欲乞下三京、诸道州、府、军、监,每年预先计度,染练匹帛,依降下名件尺丈就便制造,系帐收管。只差降使臣赍诏敕至逐处取索赐予,具数申奏,照会除破。如无物帛,染练裁造不得处,即申转运司,于邻近州(运)[军]制造赴本处,或因上京衙前请领,附带往彼。其合支细锦、对衣处,即令使臣将带往彼。仍自来年十月一日为始。」从之。三司又言:「今行条件内,衣袄每领用绵八两,天下每年约支一十九万余两。今并以本处系官绵支赐。如愿请价钱,每两不得过八十五文。其逐色锦旋襕,令诸州军每年春初预具本处其年见管臣寮、使臣、军员合支赐诸色锦衣袄数目,因便纲差人运赍状上京计会,般请回州。凡天下州军约支锦色数目:盘球晕锦十六领,方胜宜男细锦二十五领,翠毛细锦二十六领,倒仙细锦一领,盘球云鴈细锦六十二领,簇四鵰儿细锦八领,黄狮子大锦五十七领。

译纳了这个建议。

仁宗天圣元年四月,下诏:"从今以后三班使臣殿直以上,即使未曾被差遣出使、前来朝见起居的,也一并依例赐给圣节公服;未曾被差遣、又不来朝见起居的不给。仍命三班院核查,年纪小的使臣年满十五岁以上的,命其前来朝见起居。"

九月,下诏:"知舒州、秘书监李迪的冬服特别依照丞郎的规格支给。"

天圣二年二月,殿中丞李丕绪请求禁绝皇亲请托骨肉充任使者、赏赐外郡衣袄一事。诏令:"从今以后凡是派遣衣袄使,其中由内廷指名者,要详细记录知情办理人员,一并治罪追究以奏报。"

天圣三年正月,诏令裁造院:"从今以后所造赐给臣僚的衣服,除端午、十月一两次照旧全部制成送纳外,长宁、干元两节只发给衣料。如果想要请求制成成衣的也听凭其便。"

天圣四年八月,上书言事者说:"每年赐外郡中冬衣袄,按旧例是派翰林伎术官护送赏赐。近年来皇亲多请托骨肉,或者诸司使副、合门祗候、京朝官也充任此差使,常常听闻他们张扬声势,过分索求礼数。希望降旨禁绝,以免骚扰州郡。"枢密院请求下令各路转运使加以察访,如有违犯的,将职位姓名如实密封奏报,并且每次派遣使者之前先取具知情文状。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天圣五年九月,下诏:"从今以后不得派朝臣押送赏赐各路衣袄,并命御史台在朝堂张榜晓谕。"当时上书言事者说:"虞部员外郎李文晟、国子博士陈宗宪充任各路散发衣袄的差使,国家每年派伎术官奉命赐服,本意是想周济他们的贫乏,本不苛责于帘幕内外的礼节。近年以来,有时派戚里及班行使臣充任,已经算是失礼。如今李文晟、陈宗宪都身居朝列,怎能与伎术之辈争利僭越求赏?恳请特别予以停止。"因此有这道诏令。

天圣七年四月,三司上言:"遵照诏令,赐臣僚中冬衣,其中紫罗披袄的袖节狭窄,规定欹正用丝三十两,紫罗用丝二十五两,欹正虽重,却比不上罗料。现命工匠核算用料,每件增添罗绢六寸来制造。"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七月,三司上言:"每年赐给各路州军文武臣僚、军员中冬衣袄,从京城派驴骡骆驼、兵士等运送到各处,耗费人力,颇为劳扰。请求下令三京、各道州、府、军、监,每年预先估算,染练布帛,依照颁下的名目、尺寸就地制造,登记入帐保管。只派差使臣携带诏敕到各处取索赏赐,将数目详细上报,登记备查抵免。如果没有物帛,染练裁造不了的地方,就申报转运司,在邻近州军制造后运到本处,或者趁上京送衙前之物的机会,附带运去。凡是需要支给细锦、对衣的地方,就命使臣携带前去。并从来年十月一日开始施行。"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三司又上言:"如今施行的条例内,衣袄每件用绵八两,天下每年约需支出十九万余两。现在一并用本处的官府绵支给。如果愿意折领价钱的,每两不得超过八十五文。至于各色锦料,命各州军每年春初预先开列本处当年现有的臣僚、使臣、军员应支给各色锦衣袄的数目,趁便派纲运人员运送文状进京核算,然后运回本州。凡天下州军约需支用的锦色数目:盘球晕锦十六件,方胜宜男细锦二十五件,翠毛细锦二十六件,倒仙细锦一件,盘球

以上并在京织。方胜练鹊大锦二百二十四领,青州织;红团花大锦五百五十五领,真定府织;红团花中锦千二十二领,在京及真定府织,青荷莲锦三十三领,在京织;黄花锦七十四领,西京及真定府织;紫色罗及大小绫及绢等并令逐路就有物帛州军供造。仍从京封降逐件中等丈尺袄样各一领,并所破物帛尺寸及收剜子片数则例,下逐州军监,永充式样裁造。

支赐紫罗旋襕每领罗三十五尺八寸、绢三十五尺五寸,紫干色大绫旋襕每领绫三十四尺六寸、绢三十三尺七寸半,紫干色大绫旋襕每领绫二十七尺五寸六分、绢二十七尺三寸半,紫光色小绫旋襕每领小绫二十八尺六寸、绢二十七尺三寸半。如有愿请衣服段子者,乞依例折除下剜子,支与下项。若或有请价钱者,勒本州岛军估计见卖价例。如本处价与在京今来降去钱数不等,即令就小价支给。其紫罗及紫干色、光色大小绫旋襕各除折剜子表里,自四尺八寸有畸至二尺二寸凡四等外,若支价钱,即各并绵八两,共估钱自五贯四百八十至二贯三百八十凡四等。余并准所起请支给。」从之。仍令诸州军今后如有不依本官合破色额物帛,越外拣选上好绫罗,及曲要添料、加功织染,大破钱丝染色,并不依官定尺寸收附剜子,及所支价钱处有虚支,大破官钱,其所犯人并当严断。

九月,上封者言:「近年差伎术人赐诸路衣袄,徒启幸门,固无赏劝。欲自今除皇亲不差外,以先朝忠义、勋劳之家委的贫困子孙,并久在合门祗候宣赞、不出外任臣僚,与伎术官相兼差遣。仍须自朝廷选差,不得自有陈乞,违者勘罪严断。」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官诰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官诰

【宋会要】

太宗淳化五年十月太宗淳化五年:原缺,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补。,诏官告院一品已下至四品绫纸褾轴,各书三五通于舍人院封 ,准备使用。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诏敕一听逐司存留。使衙前职员请用中绫纸、中锦褾、牙轴、青带,从之。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二日神宗熙宁:原缺,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补。,官告院言:「内殿承制无使纸条贯内:原作「用」,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改。,不以有无食邑,例用大绫纸七张。缘本官自在殿中丞下,乞改正用中绫纸、褾轴;如有食邑者如旧。」从之。

国初于右掖门东廊置院此条应置于本类之首。,四司告身案并集于此,以备中书除改。本司郎官各主其事。淳化五年,始专置官局于省内,凡官告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下「印」字原作「以」,据本类文末所引改。。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命妇用司封,加勋用司勋。

译云雁细锦六十二件,簇四雕儿细锦八件,黄狮子大锦五十七件,以上都在京城织造。方胜练鹊大锦二百二十四件,在青州织造;红团花大锦五百五十五件,在真定府织造;红团花中锦一千零二十二件,在京城及真定府织造;青荷莲锦三十三件,在京城织造;黄花锦七十四件,在西京及真定府织造;紫色罗以及大小绫和绢等,都命各路就有物帛的州军供造。并从京城颁降各件中等尺寸的袄样各一件,以及所需物帛尺寸和收剜子片数的规则,下发各州军监,永远作为定式裁造。

支给紫罗旋襕,每件用罗三十五尺八寸、绢三十五尺五寸;紫干色大绫旋襕,每件用绫三十四尺六寸、绢三十三尺七寸半;紫干色大绫旋襕,每件用绫二十七尺五寸六分、绢二十七尺三寸半;紫光色小绫旋襕,每件用小绫二十八尺六寸、绢二十七尺三寸半。如果有愿意折领衣服料子的,请依照惯例折算扣除剜子部分,支给下列各项。如果有请领价钱的,命本州军估算当地当前市价。如果本处价格与如今京城颁下的钱数不同,就依照较小的价格支给。其中紫罗及紫干色、光色大小绫旋襕,各扣除折算剜子的表里部分,从四尺八寸有余到二尺二寸共四等之外,如果折支价钱,即各并加绵八两,共估价从五贯四百八十到二贯三百八十共四等。其余的都按所提的请求支给。"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并命各州军今后如有不依本应支给的份额物帛,额外挑选上好绫罗,以及故意要求添加用料、加工织染,大量耗费钱财丝帛染色,以及不按官定尺寸收附剜子,还有支给价钱之处有虚报、大量耗费官钱的,其所犯人员一律严加惩处。

九月,上书言事者说:"近年来派伎术人赏赐各路衣袄,只是白白开启了侥幸之门,实在没有起到奖励劝勉的作用。希望从今以后除皇亲不派遣外,以先朝忠义、勋劳之家确实贫困的子孙,以及长期在合门祗候宣赞、不曾外出任职的臣僚,与伎术官相互兼派差遣。并且必须由朝廷亲自选派,不得自行请托,违反的予以追究严办。"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〇 官诰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〇

官诰

【宋会要】

太宗淳化五年十月,下诏官告院:一品以下至四品的绫纸、褾轴,各书写三五份送到舍人院封存,准备使用。

真宗咸平元年十二月,下诏:诏敕一律听凭各司留存。使衙前职员请求使用中绫纸、中锦褾、牙轴、青带的,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神宗熙宁六年六月十二日,官告院上言:"内殿承制没有使用纸条贯(式样)的规定,不论有无食邑,照例使用大绫纸七张。因为此官职原在殿中丞之下,请求改正为使用中绫纸、褾轴;如果有食邑的仍照旧。"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国朝初年在右掖门东廊设置官告院,四司告身案卷都集中于此,以备中书省核对更改。本司郎官各自掌管其事。淳化五年,开始专门在省内设置官局,凡是官告都用本司告身印加盖,文臣用吏部印,武臣用兵部印,王公、命妇用司封印,加勋的用司勋印。掌管文武官将校的告身以及封赠,由京朝官一员主持判院,中书舍人一

掌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京朝官一员主判京:原作「及」,据本类文末所引改。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作「以」。,中书舍人一员提举,余绫纸库入内侍一员管勾。

高宗绍兴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诏:「四品以上官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官告并用锦褾外,其余官并封赠权用缬罗代充。仍令所属依旧制描样,开版制造,先装背四轴,申尚书省。」先是,官告院供到格法合用锦褾,太师至右弼八花晕锦褾,太宰至仪同天下乐锦褾,知枢密院至御史大夫用翠毛狮子锦褾,观文殿学士至观察使、宣奉大夫至太子

宾客、詹事并晕锦褾,给事中至秘书、殿中监用法锦褾。已上系四品以上官。中大夫至典乐用法锦褾,七寺少卿至和安大夫用盘球锦褾,尚书诸员外郎至翰林医正,奉议郎至太子率用中锦褾,校书郎、正字至辟廱正录、幕职州县官至伎术官用黄花锦褾,遥郡刺史以上用法锦褾,都指挥使至藩方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用锦褾,「用」下疑有脱文。诸军指挥使以下用黄花锦褾。而金部郎官李曦言:「诸处买锦地远未到,乞权将别色充代。」故有是诏。

五年三月五日,工部言:「据文思院下界申,见承官告院牒,诸色官告万数浩瀚,系告青白丝线带子系用机织造,阙少人匠,织造不前。今相度乞将封赠并焚黄告除四品以上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并用丝线带子,其余官依造空名官告料,权用碧绿绫带子充代,每五十条为一料。其合用工料,令户部量审支给,候将来告命稀空日依旧。」从之。

孝宗干道五年三月四日干道:原作「隆兴」,据本书《职官一一 官诰院》改。此条当置下条之后。,诏:「文武官诰身及僧道度牒并依旧式,以文思院制 六字织造,复行旧法。」以工部侍郎姜诜言:「自罢文思院制 绫,用诸州杂货绫,假冒犯禁者多,乞依旧法。」故有是诏。

干道三年二月七日,主管官告院任绅、罗巩言:「契勘应文武升朝官以上封赠母妻告命,昨于绍兴二年、七年已前系用七张五色绢纸,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绢纸各一张。自绍兴二十六年已降指挥,文武官告式依大观格制造,仍自绍兴二十七年正月一日为始。降到告式内,文武官封赠母妻用七张五色罗纸书写,红、青各二张,赤、绿、黄罗纸各一张。数内黄纸旧系合用二张,今却

用一张;青罗纸合用一张,今却用二张,是致书写告命黑青一同,不见字迹。乞令文思院下界将见今封赠合用罗纸数内青罗纸二张依绍兴二十七年已前体式,用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罗各一张,以凭书写告命。及七张销金五色罗纸,亦乞依此造作,庶得书写易辨认。」从之。

十月十三日,兵部侍郎周操札子:「契勘官告绫纸自命官九品而上给降之式,用五等葵花样制,品则具在。

译员提举,其余的绫纸库由入内侍一员管勾。

高宗绍兴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下诏:"四品以上官员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官告都用锦褾之外,其余官员以及封赠暂且用缬罗代替。仍命所属部门依照旧制描摹样式,开版制造,先装裱背贴四轴,申报尚书省。"此前,官告院所报的格法应当使用锦褾,太师到右弼用八花晕锦褾,太宰到仪同用天下乐锦褾,知枢密院到御史大夫用翠毛狮子锦褾,观文殿学士到观察使、宣奉大夫到太子宾客、詹事都用晕锦褾,给事中到秘书、殿中监用法锦褾——以上都是四品以上官员。中大夫到典乐用法锦褾,七寺少卿到和安大夫用盘球锦褾,尚书各员外郎到翰林医正、奉议郎到太子率用中锦褾,校书郎、正字到辟廱正录、幕职州县官到伎术官用黄花锦褾,遥郡刺史以上用法锦褾,都指挥使到藩方马步军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用锦褾(下疑有脱文),诸军指挥使以下用黄花锦褾。而金部郎官李曦说:"各处购买锦料,路途遥远未能送到,请求暂且用别的颜色代替。"因此有这道诏令。

绍兴五年三月五日,工部上言:"据文思院下界申报,如今承接官告院公文,各色官告数目繁多,凡告身用的青白丝线带子须用织机织造,缺少人手工匠,织造赶不及。现在核算,请求把封赠以及焚黄告身,除四品以上及职事官监察御史以上仍用丝线带子外,其余官员依照制造空名官告的规定,暂且用碧绿绫带子代替,每五十条为一批。其应用的工料,命户部酌情审核支给,等将来告命需求稀少的时候再依照旧例。"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孝宗干道五年三月四日,下诏:"文武官诰身以及僧道度牒都依照旧式,用文思院制造的六字纹样织造,恢复旧法。"因工部侍郎姜诜说:"自从罢除文思院制造绫料后,改用各州杂货绫,假冒犯禁的人很多,请求依照旧法。"因此有这道诏令。

干道三年二月七日,主管官告院任绅、罗巩说:"查考应文武升朝官以上封赠母妻的告命,此前在绍兴二年、七年以前都用七张五色绢纸,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绢纸各一张。自绍兴二十六年降旨后,文武官告式依照大观年间的格式制造,并从绍兴二十七年正月一日开始施行。颁下的告式内,文武官封赠母妻用七张五色罗纸书写,红、青各二张,赤、绿、黄罗纸各一张。其中黄纸原本应当用二张,如今却只用一张;青罗纸应当用一张,如今却用二张,以致书写告命时青黑不分,看不清字迹。请求命文思院下界,把如今封赠所用罗纸中的青罗纸数目,依照绍兴二十七年以前的规格,改用红、黄各二张,青、赤、绿罗各一张,以便书写告命。以及七张销金五色罗纸,也请求依此制造,以便书写清楚易于辨认。"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十月十三日,兵部侍郎周操上札子说:"查考官告绫纸,自命官九品以上颁发起,使用五等葵花样式制作,品级都各有规定。自绍兴二十六年以后,允许使用杂花凤绫两种,又兼用已经制造的制敕绫掺杂书写填写,制度已经荡然无存,无法再加以分辨。恳请圣裁,全部恢复制敕绫纸的旧制,将杂花凤绫两种一并停止使用。"下诏命文思院从左库、西库的杂花绫内暂且取用,与现有的制敕绫相互搭配

自绍兴二十六年已后,许用杂花凤绫二色,兼用已造下制敕绫参杂书填,制度荡然,无复别识。欲望睿断,尽复制敕绫纸旧制,将杂花凤绫二色并行住罢。」诏令文思院于左库西库杂花绫内且行关取,与见制敕绫相兼使用,候织到新制敕绫日住罢。

四年八月十一日,官告院言:「本院出给文武官并诸军都虞候、御前忠佐封赠父母妻告命数内,母告命合用生色玳瑁轴头,其文思院造纳不继,恐致留滞。欲乞将文武官母妻及忠佐封母告依格支给生色玳瑁轴头外,其诸军都虞候封赠母告许用次等红牙中轴充代。」从之。

七年此段文字显有舛误。「七年」二字当承上四年续书而缺下文,所引《两朝国史志》文属总叙性内容,已见前文熙宁六年后所引;「余文武官将校」句显系抄错,而末句不通,亦必有误。,《两朝国史志》:官告院提举一人,以知制诰充;判院一人,以带职京朝官充。掌兵吏勋封官告,各以本司告身印印之。文臣用吏部,武臣用兵部,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加勋用司勋。余文武官将校告身及封赠,《两朝国史》十五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臣僚恩庆封赠

臣僚恩庆封赠

【宋会要】

国朝宰相、使相正一品并赠曾祖、祖父,东宫三师、仆射、留守、节度使并赠祖父,余止赠父。其后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并赠三世,三司使赠二世。初拜宰相即赠三世,其后签书枢密院以上皆实时赠之。他官须经恩,学士及刺史以上、内侍都知、押班皆中书奉行,余则有司奏请。其后观文殿大学士、学士、资政殿大学士并同三司使例。应父曾任中书、枢密、使相并一品节度使,其子官虽低,不止定官品。见任大两省并待制及大卿监、诸卫上将军、正防御、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已上者,父不以曾与不曾任官,并赠至一品,即不得过三公。子官虽低,其父曾任上项文武官,亦赠至三公止。如不曾任官、不至上项官者,即许封赠至诸行尚书、诸卫上将军、节度使止。待制以上持服经恩,候服阕,许封赠父母。文官父不仕者初封大理评事致仕,(资)[次]封一资,皆不给俸。初赠亦然,次赠两资。武官父不仕者初封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致仕,次封左司御率府率,次左卫率府率,次将军。初赠、次赠亦然。次赠左监门卫将军,次赠将军两资。除中书、枢密院外,许兄弟列状,比常例优加叙封。合封三代者,父少师,祖少傅,曾祖少保。已三少者入东宫三太,已三太入三师。如官高即从高赠,封二代者并优赠。百官并赠两资,至侍郎止一资。内学士以上并三资,至侍郎止两资。带紧职者其父优入清名。都知、押班、军员封赠并赠三资。

译使用,等织造到新的制敕绫时再停止。

干道四年八月十一日,官告院上言:"本院所出给的文武官以及诸军都虞候、御前忠佐封赠父母妻子的告命中,母亲的告命应当用生色玳瑁轴头,但文思院制造供应不上,恐怕会造成延误滞留。请求把文武官母妻以及忠佐封赠母亲的告命,依照规格支给生色玳瑁轴头之外,诸军都虞候封赠母亲的告命,允许用次等红牙中轴代替。"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干道七年,《两朝国史志》记载:官告院提举一人,由知制诰兼任;判院一人,由带职的京朝官兼任。掌管兵部、吏部勋封官告,都用本司告身印加盖。文臣用吏部印,武臣用兵部印,王公及命妇用司封印,加勋的用司勋印。其余文武官将校的告身以及封赠,《两朝国史》记载有十五人(负责)。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〇 臣僚恩庆封赠

臣僚恩庆封赠

【宋会要】

本朝宰相、使相正一品都追赠曾祖、祖父,东宫三师、仆射、留守、节度使都追赠祖父,其余的只追赠父亲。后来枢密使、副使、参知政事、宣徽使、节度使都追赠三代,三司使追赠两代。刚拜相时就追赠三代,此后签书枢密院以上的官员都随即予以追赠。其他官员必须经过恩典,学士及刺史以上、内侍都知、押班都由中书省奉行办理,其余的则由有司奏请。此后观文殿大学士、学士、资政殿大学士都比照三司使的规格。凡是父亲曾任中书、枢密、使相以及一品节度使的,其子官职虽低,也不受官品限制。现任大两省官员以及待制及大卿监、诸卫上将军、正防御、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以上的官员,其父不论曾否任官,都追赠到一品,但不得超过三公。子官职虽低,如果父亲曾任上述文武官职,也追赠到三公为止。如果没有任过官、达不到上述官职的,则允许封赠到诸行尚书、诸卫上将军、节度使为止。待制以上官员守丧期间遇到恩典,等到服丧期满,允许封赠父母。文官父亲未曾出仕的,初封为大理评事致仕,次封升一阶,都不给俸禄。初次追赠也是如此,次赠升两阶。武官父亲未曾出仕的,初封为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致仕,次封左司御率府率,再次左卫率府率,再次将军。初赠、次赠也是如此。次赠为左监门卫将军,再次赠为将军升两阶。除中书、枢密院外,其余允许兄弟联名列状,按照惯例格外优加叙封。应当封赠三代的,父为少师,祖为少傅,曾祖为少保。已经是三少的进入东宫三太,已经是三太的进入三师。如果官职更高就按更高的品级追赠,封赠两代的都从优追赠。百官都追赠两阶,到侍郎为止只赠一阶。其中学士以上都赠三阶,到侍郎为止赠两阶。带有紧要职名的,其父优先进入清名之列。都知、押班、军员的封赠都赠三阶。宰相、使相正一品的曾祖母、祖母、母亲封国太夫人,妻子封国夫人。枢密院使副、参知政事、宣徽使、节度使的曾祖母、祖母、母亲封郡太夫人,妻子封郡夫人。参知政事的母亲如果再次经过恩典就加封国太夫人,枢密副使的母亲、妻子过去只封郡君,后来加封为夫人。天禧年间以后再次经过恩典,也如同参知政事的规

宰相、使相正一品曾祖母、祖母、母封国太夫人,妻封国夫人。枢密院使副、参知政事、宣徽、节度使曾祖母、祖母、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参知政事母再经恩则加封国太夫人,枢密副使母、妻旧(正)[止]郡君,后加夫人。天禧后再经恩,亦如参知政事。然虽有此制,不曾施行。签书枢密院事曾祖母、祖母、母、三司使祖母、母并封郡太君,妻封郡君。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十五日赦书:「文武升朝官、内诸司使副、禁军都指挥使以上及诸道行军司马、节度使副、藩方马步军都指挥使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亡父母未封赠者,并与封赠。」干德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自开并▯▯以来,诸处征讨,有将校殁于王事者,自军使副、兵马使已上及使臣等各与赠官;已赠官者更与加赠。」开宝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禁军都指挥使及内诸司使父、母、妻未经封赠者,并与封赠。」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内诸司使及厢禁军都指挥使带遥郡者、都虞候月俸二十贯以上,未经封赠并与封赠。」九年四月西京赦书亦然。太宗登极赦书始令应都虞候、诸司副使已上并与恩泽,已有官封更与迁改,已封赠者更与封赠。太平兴国三年十

一月南郊赦书,复限都虞候月俸二十千以上,诸司副使亦及之,而父、母、妻亡殁者即与封赠。六年十一月南效赦书同此制。雍熙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复如登极之制,文武常参官南郊日前升朝(二)[未]及二周年,及本品未合叙封者,不在此限。端拱元年正月籍田赦书如旧制。二年八月星变赦书:「应沿边将校臣僚没于王事者,如未经赠官,并与赠官。」淳化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内殿崇班,而无二周年限。至道二年正月南郊赦书改亡父母即与追赠。真宗登极赦书,添「诸班、诸军都虞候、诸班指挥使、御前忠佐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咸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父、母、妻并与官封、追赠。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景德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唯亡父母并与封赠。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封禅赦书复如咸平之制。四年二月祀汾阴赦书添诸军班副都军头以上,仍云「如祖父母在该此恩例,欲回授者亦听。」七年二月东封、天禧元年正月南郊、三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同仁宗登极赦书,如旧制。天圣二年十一月南郊、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同上。八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应京官、幕职、州县官因年老授升朝官致仕者,父、母、妻并依见任升朝官例,特与叙封;亡父母亦与封赠。」明道二年二月籍田、景佑二年十一月南郊、宝元元年十一月南郊、庆历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同。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添「应陕西用兵以来,将校殁于阵者,自军使副兵马司已上及使臣等未经赠官者,特与赠官。

译格。然而虽然有这个制度,却不曾真正施行。签书枢密院事的曾祖母、祖母、母亲,三司使的祖母、母亲都封郡太君,妻子封郡君。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十五日赦书:"文武升朝官、内诸司使副、禁军都指挥使以上以及诸道行军司马、节度使副、藩方马步军都指挥使的父、母、妻尚未有官职及未曾叙封的,都给予恩泽。已故的父母尚未封赠的,都予以封赠。"干德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自开国以来,各处征讨,有将校在为国事而阵亡的,从军使副、兵马使以上以及使臣等各予以赠官;已经赠官的再加以追赠。"开宝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禁军都指挥使以及内诸司使的父、母、妻尚未经过封赠的,都予以封赠。"开宝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内诸司使以及厢禁军都指挥使带遥郡的、都虞候月俸二十贯以上的,尚未经过封赠的,一并予以封赠。"开宝九年四月西京赦书也是这样。太宗登极赦书才开始命令应任都虞候、诸司副使以上的都予以恩泽,已有官封的再加以迁改,已封赠的再加以封赠。太平兴国三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又限定都虞候月俸二十千以上,诸司副使也包括在内,而父、母、妻已故的即予以封赠。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同此制度。雍熙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又如同登极时的制度,文武常参官在南郊日前升任未满两周年,以及本品未达到应叙封条件的,不在此列。端拱元年正月籍田赦书依照旧制。端拱二年八月星变赦书:"应沿边将校臣僚为国事而阵亡的,如果尚未经过赠官,一并予以赠官。"淳化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增加了内殿崇班,且不设两周年的限制。至道二年正月南郊赦书改为已故父母即予以追赠。真宗登极赦书,增加了"诸班、诸军都虞候、诸班指挥使、御前忠佐马步军都军头、副都军头"。咸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父、母、妻都予以官封、追赠。咸平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依照旧例。景德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只有已故父母予以封赠。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封禅赦书又如同咸平年间的制度。大中祥符四年二月祀汾阴赦书增加了诸军班副都军头以上,并且说:"如果祖父母也符合这个恩例,想要转授给他人的,也予以听从。"大中祥符七年二月东封、天禧元年正月南郊、天禧三年十一月南郊赦书都与仁宗登极赦书相同,依照旧制。天圣二年十一月南郊、天圣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与上相同。天圣八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增加了"凡是京官、幕职、州县官因年老而升授升朝官致仕的,父、母、妻都依照现任升朝官的规格,特予叙封;已故父母也予以封赠"。明道二年二月籍田、景祐二年十一月南郊、宝元元年十一月南郊、庆历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都相同。庆历四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增加了"应陕西用兵以来,将校在战阵中阵亡的,从军使副、兵马司以上以及使臣等尚未经过赠官的,特予以赠官"。庆历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依照旧例。皇佑二年九月明堂赦书增加了"如果在明堂之后、冬至之前转官应当获得恩泽封赠的,其父母也允许特予依例施行"。皇佑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依照旧例。嘉佑元年九月恭谢、嘉佑四年十月祫飨赦书都如同明堂的制度。嘉佑七年九月明堂赦书如同皇佑年间的

」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皇佑二年九月明堂赦书添「如明堂以后、冬至以前转官合该得恩泽封赠者,其父母亦许特与依例施行。」五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如旧。嘉佑元年九月恭谢、四年十月夆飨赦书并如明堂之制。七年九月明堂赦书如皇佑之制。英宗登极赦书如旧制。治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亦同。神宗登极,熙宁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并如旧制。四年九月明堂添「父、母、妻亡殁未封赠者并与封赠」,余如旧制。七年十一月南郊、十年十一月南效赦书并同。

三年二月六日此条朝代未明,俟考。,诏:「内外臣僚母妻封号,尚书令、三师、三公、中书令、侍中、平章事,王母封国太夫人,妻封国夫人,并委中书门下施行。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嗣王、郡王、国公、三京牧、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统军、大都护、郡公、县公、大都督,母封郡太夫人,妻封郡夫人,并司封施行。左右常侍、太子宾客、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诸(侍)[寺]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太)[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团练使,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

令、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督、(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母封县太君,妻封县君。杂五品母、妻并许第三任叙封。其伎值头衔准旧例,值:疑当作「职」不在此限。致仕官据官品与母妻同现任官品例叙封。五品以上母、妻未叙封者便依夫、子见任官品施行,不论阶爵。亡母、亡祖母追赠亦依此。」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七日,南郊赦书:「应皇朝文武臣僚有勋绩灼然、官品合至封赠,而无子孙食禄、封赠不及者,并与封赠。」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舍人院言:「奉诏再议定百官封赠,请除见任将相及正一品枢密使副、参知政事特恩追封三代外,其东宫一品以下官虽曾任皇朝将相者,请只依编敕,本品封赠。其曾祖母、祖母、母除中书门下二品、平章事及正一品官、使相封国太夫人外,余请至郡太夫人止。如旧有国号者,则依旧追封。其位极将相、勋业崇高,薨谢之时,特追封王爵者,请依旧施行。如子孙追封,虽功隆位极,并请不封王爵。应子孙追赠,除祖父先居高位,累赠至一品外,如子孙官高,祖父官卑,每逢恩例,请令历品而赠,勿得超越。如已赠五品,须历四品,方赠三品;已赠四品,须历三品,方赠二品;已赠三品,须历二品,方赠一品;应一品须历从一品,方赠正一品。

译制度。英宗登极赦书依照旧制。治平二年十一月南郊赦书也相同。神宗登极,熙宁元年十一月南郊赦书都依照旧制。熙宁四年九月明堂赦书增加了"父、母、妻已故尚未封赠的一并予以封赠",其余依照旧制。熙宁七年十一月南郊、熙宁十年十一月南郊赦书都相同。

某年二月六日(朝代不详,待考),下诏:"内外臣僚的母妻封号,尚书令、三师、三公、中书令、侍中、平章事,王的母亲封国太夫人,妻子封国夫人,都委托中书门下施行。东宫三师、三少、左右仆射、嗣王、郡王、国公、三京牧、御史大夫、六部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统军、大都护、郡公、县公、大都督,母亲封郡太夫人,妻子封郡夫人,都由司封施行。左右常侍、太子宾客、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诸寺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使、团练使,母亲封郡太君,妻子封郡君。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少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母亲封县太君,妻子封县君。其余五品官员的母、妻,都允许在第三任时叙封。至于伎术头衔的,比照旧例,不在此限。致仕官依据官品,与母妻同现任官品一例叙封。五品以上官员的母、妻尚未叙封的,便依照丈夫、儿子现任官品施行,不论阶爵。已故的母亲、已故的祖母追赠也依此办理。"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七日南郊赦书:"凡本朝文武臣僚有勋绩显著、官品应当追封,但没有子孙享受俸禄、导致封赠够不上的,一并予以封赠。"

咸平四年二月二十二日,舍人院上言:"奉诏再次商议制定百官封赠的规定,请求除现任将相以及正一品枢密使副、参知政事特恩追封三代之外,其余东宫一品以下的官员,即使曾任本朝将相的,也只依照编敕,按本品封赠。其曾祖母、祖母、母亲除中书门下二品、平章事以及正一品官、使相封国太夫人之外,其余请求只到郡太夫人为止。如果原本已有国号的,则依照旧例追封。至于位极将相、勋业崇高,在去世时特别追封王爵的,请求依照旧例施行。如果是子孙追封,即使功勋卓著、位极人臣,也一律不封王爵。凡是子孙追赠的,除祖父先前已居高位、累加追赠到一品的外,如果子孙官职高而祖父官职低,每逢恩典,请命按品级依次追赠,不得越级。如果已经赠到五品,须经历四品,才能赠三品;已经赠到四品,须经历三品,才能赠二品;已经赠到三品,须经历二品,才能赠一品;已经是一品的须经历从一品,才能赠正一品。其母、妻所封的郡县名号,依照本姓的郡望而定。"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景德元年八月七日,宣徽使王继英升任枢密使,按恩例应当追赠三代。下诏将王继英的曾祖母、祖母、母亲特予追封国太夫人。

大中祥符五年八月十一日,判官告院刘楷说:"遵照诏令,文武官因赦恩应得的封赠积压滞留已久,需要核定后上奏。现在请求

其母妻所封郡县,依本姓望封。」从之。

景德元年八月七日,宣徽使王继英为枢密使,三代以恩例合行赠典。诏继英曾祖母、祖母、母正特追封国太夫人。正:疑误。

大中祥符五年八月十一日,判官告院刘楷言:「准诏,文武官赦恩封赠住滞岁久,委定夺以闻。今请自汾阴赦已前东封、南郊未曾封赠者,并令止绝,不得陈乞,止许叙汾阴恩例。自今每遇覃恩,立限二周年,限外即便止绝。又据外州乞行封赠文状多无先封官告录白及妻礼昏正室状,并母妻累封县君,欲望自今委进奏院点检,须齐足方得发付当院。」从之。

天禧元年八月六日,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准诏详定叙封所生母及致仕官封赠事。请自今文武升朝官无嫡母、继母者,许叙封所生母。致仕官须曾任升朝官则依例封赠。如自京官、幕职、州县转授朝官致仕者,不在此限。」从之

三年十一月九日,诏:「自今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

四年三月七日,诏:「翰林学士以下、龙国阁直学士以上比来官未至给谏者,该恩叙封母妻并如给谏之例。」后天章阁直学士亦如龙图阁直学士例。

仁宗天圣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直集贤院王 言:「今后覃恩,如有兄弟俱该封赠者,除中书、枢密院外,欲望许令列状陈乞。仍如官告内具兄弟职位,特比常例,此句疑有误。优加封叙。」事下礼院,既而请如 奏,从之。

十年五月十六日,上封者言:「文武臣僚援赦封赠父母,有子孙

官卑,累经封赠,其父官或至崇品,全不相称。盖缘未曾定制,合止集官。望下两制详定遵行。」诏学士院集官详定。翰林学士盛度等言:「按咸平三年十月学士院奏定封赠之制,如父居高位,即于原授官上加赠至一品止,更不系于子品。今详封赠事体,朝廷久已施行,欲自今后如子官卑,父虽居官,不是高位,或不曾居官者,赠官不得过子三资。其后子转官高及亲弟兄有官高者,即随子官封赠至一品。每遇覃恩,除见任官合该封赠三代、二代,及子官虽卑,父任中书、枢密

译,自汾阴赦书之前的东封、南郊尚未曾封赠的,一律禁止,不得再行请求,只许依照汾阴的恩例叙封。从今以后每逢遇到恩典,设定两年期限,超过期限的即予以禁止。又据外州请求办理封赠的文状,大多没有先前封官的告身录白以及妻子婚礼正室的证明文状,并且母、妻多次重复封为县君。希望从今以后委托进奏院查核,必须材料齐全才得以送交本院办理。"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天禧元年八月六日,翰林学士晁迥等上言:"遵照诏令详细审定叙封所生母以及致仕官封赠一事。请求从今以后,文武升朝官如果没有嫡母、继母的,允许叙封所生母。致仕官必须曾任升朝官的才依例封赠。如果是从京官、幕职、州县官转授朝官后致仕的,不在此限。"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天禧三年十一月九日,下诏:"从今以后给事中、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的母亲封郡太君,妻子封郡君。"

天禧四年三月七日,下诏:"翰林学士以下、龙图阁直学士以上、原本官职未达到给事中、谏议大夫的,遇到恩典时叙封母妻都比照给事中、谏议大夫的规格。"此后天章阁直学士也比照龙图阁直学士的规格。

仁宗天圣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直集贤院王某说:"从今以后遇到恩典,如果有兄弟都应当封赠的,除中书、枢密院外,希望允许他们联名列状陈请。并且在官告内注明兄弟的职位,特别比照常例,格外优加封叙。"此事下交礼院商议,随后请求依照所奏施行,皇帝采纳了这个建议。

天圣十年五月十六日,上书言事者说:"文武臣僚依照赦令封赠父母,有的子孙官职低微,却多次经过封赠,以致父亲的官职竟达到很高的品级,完全不相称。这是因为尚未制定明确规定,应当限定所封的官职。希望下令两制详细审定,遵照施行。"下诏命学士院集议核定。翰林学士盛度等上言:"按照咸平三年十月学士院奏定的封赠制度,如果父亲已居高位,就在原授官之上加赠至一品为止,不再与儿子的官品挂钩。如今详细审定封赠的具体规定,朝廷已经施行很久,请求从今以后,如果儿子官职低微、父亲虽然曾任官职但不是高位,或者不曾任过官职的,赠官不得超过儿子官职的三阶。此后儿子如转官升高,以及亲兄弟中有官职高的,就随儿子的官职追赠直到一品。每逢遇到恩典,除现任官应当封赠三代、两代的,以及儿子官职虽低但父亲任中书、枢密……

、节度以上及一品官者,并许依旧封赠,不定所止外,见任大两省、大卿监、上将军、防御使、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以上者,父不以曾与不曾任官,并许封赠至一品止,即不得过三公。如子官虽低,父曾任上项文武官,亦许封赠至三公止。如不曾任官,及虽曾任官,不至上件官者,即许封赠至尚书、上将军、节度使止。」奏可。

译节度使以上以及一品官,都仍按照旧例许可封赠,不限定封赠的最高等级,除此之外,现任大两省、大卿监、上将军、防御使、遥郡观察使、景福殿使、客省使以上官职的,其父亲不论以前是否曾经任官,都许可封赠到一品为止,但不得超过三公。如果儿子的官职虽然低,父亲曾经担任过上述文武官职的,也许可封赠到三公为止。如果父亲不曾任官,或者虽然曾经任官但未达到上述官职的,就只许可封赠到尚书、上将军、节度使为止。奏请获准。

景佑三年三月十一日,诏:「吏部侍郎、知枢密院王随为曾任参知政事,今除知枢密院,曾祖母、祖母、母再经追封,特与国太夫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勋臣封赠

勋臣封赠

传进封信王原批:「此上系诸王。原稿上阙,勋臣封赠自石守信起。」。

石守信,开封浚仪人。事周祖,得隶帐下。广顺初,累迁亲卫都虞候。太祖即位,迁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改领归德军节度。后以功加平章事。开宝中,从征范阳,督前军失律,责授崇信军节度,兼中书令,俄进封卫国公。

王晏,徐州滕人。家世力田。晏少壮勇,后唐同光中,应募隶禁军,累迁奉国小校。后历官至周世宗即位,加兼中书令。太祖即位,以功进封赵国公,从北征李筠。师还,改安远军节度。干德元年,进封韩国公。

武行德,并州榆次人。身长九尺余,材貌奇伟。晋天福初,授奉国都头,迁指挥使、宁国军都虞候。历官至周世宗,封邢国公。恭帝嗣位,进封宋国公。宋初加中书令,进封韩国公,再授忠武军节度,改封魏国公。

。后庄宗在镇阳,隶帐下,累历军职。明宗时改神武右厢都校、领奖州刺史。历官至周恭帝即位,封杞国公。太祖开宝四年,改镇鄜州。太宗即位,进封卫国公。 薛怀让,其先戎人,徙居太原。少勇敢,喜战

张永德,字抱一,并州阳曲人。家世饶财。周祖时授左卫将军、内殿直小底四班都知,加驸马都尉,领和州刺史。逾年,擢为殿前都虞候。至恭帝嗣位,移忠武军节度。太祖即位。加兼侍中。入朝,授武胜军节度。太宗即位,罢为左卫上将军。真宗即位,进封卫国公。

潘美,字仲询,大名人。父邻,以军校戍常山。少倜傥。太祖遇美素厚,以功授泰州团练使。太平兴国初,改南院使,加开府仪同三司。后封代国公,改忠武军节度,进封韩国公。

刘重进,幽州人。本名晏僧。梁末隶军籍。晋初为西头供奉。周广顺初,从征兖州。未几,封薛国公。至世宗时,以功授武胜军节度。淮南平,改镇邠州。世宗北征,为先锋都指挥使。恭帝即位,加开府。宋初,进封燕国公。

张昭,字巘夫。本名昭远,自言汉常山王耳之后,世居濮州范阳县。后唐明宗署府推官。同光初,授真秩,加监察御史。历官至恭帝即位,封舒国公。宋初,拜吏部尚书。干德元年,进封郑国公,后改封陈国公。

张耆,字符弼,开封人。年十一,给事真宗藩邸。及即位,授西头供奉官,以功迁南作坊使、昭州刺吏州刺:原作「宗朝」,据《宋史》耆本传改。。后进兼侍中、封邓国公。

刘光世,字平叔,保安军人,延庆次子。初以荫补三班奉职,累升鄜延路兵马都监。

译:"请求为兄长张昭度赐予追赠官职。"朝廷下诏追赠为光禄寺丞。

天禧元年八月十一日,左骐骥使、澄州刺史、入内内侍都知张景宗请求封赠自己的生身父母。朝廷下诏特别予以准许,但其他人不得援引此例。

天禧五年七月五日,参知政事王曾上奏说:"臣自幼失去父母,是由叔父抚养长大的。如今要为叔父改葬,请求赐予追赠。"朝廷下诏,已故的太子中舍致仕王宗元追赠工部员外郎,叔母严氏追封怀仁县太君。

宋仁宗天圣元年二月八日,静难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柴宗庆上奏说:"趁此庆典,请求赐予已故兄嫂封赠。"朝廷下诏特别予以准许。当初柴宗庆娶公主时,是以其祖父柴禹赐作为名义上的父亲,所以才有这次的请求。

(天圣元年二月)九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请求援引皇帝登位大赦之例为父亲请求封赠,有关部门说冯元是在大赦之后才被授予学士之职的,朝廷下诏特别准许按学士的例制施行。

十二月一日,宣州观察使、驸马都尉李遵勖上奏说:"请求赐予已故兄长李继昌、嫂子郭氏封赠。"朝廷准许了这一请求。当初李遵勖娶公主时,是以其祖父李崇矩作为名义上的父亲,所以才有这次的请求。

天圣三年四月五日,朝廷下诏:国子博士王惟正援引大赦文书,请求将本该封给妻子的恩典转授祖母永安县太君高氏,朝廷准许了,特别进封为昌乐县太君。

十二月五日,侍禁、合门祗候王化成上奏说:"臣父亲侍禁、合门祗候王仁与,先前担任归州、峡州等州的都巡检使,与南方蛮族叛贼作战阵亡,请求追赐赠典。"中书门下因事隔年久,不敢擅自决定施行,皇帝说:"战死在刀锋箭镝之下,是人所难以承受的事,如果没有褒扬追赠,用什么来激励劝勉后人呢!此事不应受年限的限制。"于是特别追赠崇义使。

天圣五年十二月九日,起居郎、知制诰徐奭上奏说:"臣想到臣的父亲徐郁早年因臣的缘故而蒙受叙封,惭愧地与显贵之列相并。承受东宫禁近之荣宠,臣的官阶升迁已到极致;而顾念父亲年岁已高,几乎伤感于其迟暮之年。请求将朝廷加授于臣的恩命,转授给臣的父亲一个文散官的品阶。"朝廷下诏,特赐徐郁朝散大夫的品阶,徐奭仍按例加恩。

天圣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建州观察使康继英请求将南郊祭天所加的恩典转授先祖康再遇,追封赠官一级,朝廷准许了。

六月四日,晋州汾西县令熊文雅上奏说:"臣的父亲曾任彭州永昌县尉,因公事而身亡,请求将臣现任的官职转

以功迁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后拜少师、充万寿观使,奉朝请,封荣国公。卒,赐号和众辅国功臣,进封雍国公。

吕颐浩,字符直,其先乐陵人,徒齐州。中进士第。颐浩以转输功,为燕山府路转运使。至高宗即位时,除少保、浙西安抚制置大使、知临安府、行宫留守。明堂礼成,进封成国公。

赵汝愚,字子直,汉恭宪王元佐七世孙,居饶之余干县。汝愚早有大志,擢进士第一,签书宁国军节度判官。历官至吏部尚书。后病作,为守臣钱鍪所窘,暴薨。后复资政殿学士、大夫。已而赠少保,复元官,谥忠定,赠太师,追封沂国公。理

宗诏配享宁宗庙庭,追封福王。其后进封周王。

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从效事太祖,为清远军节度使,封鄂国公。绍兴三十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清海军节度判官。积官至绍熙元年进左丞相此句疑有脱误。,后进封申国公。嘉(太)[泰]元年,又进封魏国公。

赵善德,字清臣,濮安懿王五世孙。善德以恩补口义郎,庆元十七年拜大理少卿,进右文殿修撰、知镇江府、祥符县男,赐食邑。后进封子,加食邑。

董槐,字庭植,濠州定远人。少学于永嘉叶师雍,闻辅广者朱熹之门人,复往从广,广孍其善学。嘉定六年登进士第,调靖安主簿。丁父忧去官。起为广德军录事参军。后积官至观文殿大学士,累进封至许国公。卒,赠太子少师,谥文清。

游似,字景仁,利路提点刑狱仲鸿之子。嘉定十四年进士。历官为大理司直,升大理寺丞。后拜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封南充县伯,又进爵郡公。淳佑七年特授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爵国公。薨,赠少师。

赵葵,字南仲,京湖制置使方之子。与兄范俱有志事功,以战功补承务郎、知枣阳军。后授湖南路安抚使、判潭州。再辞,依旧职醴泉观使,进少保、宁远军节度使,进封魏国公。

吴巘,字毅夫,宣州宁国人,秘阁修撰柔胜之季子。嘉定十年进士第一,授承事郎、签镇东军节度判官。后积官至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进封金陵郡侯。淳佑十一年入为参知政事,拜右丞相,进封崇国公。后进左丞相、进封庆国公,又改封许国公。

程元凤,字申甫,徽州人。绍定元年进士。调江陵府教授。淳佑元年迁礼兵二部架阁,后授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又累拜特进,依前职,充醴泉观,兼侍读。度宗即位,进少保。三年,拜少傅、右丞相兼枢密院使,进封吉国公。

杨次山子石字介之,干道间以恭圣仁烈后贵,赐第。庆元中进封信安郡侯。嘉定十五年以检校少保进封开国公。后进封魏郡王。卒,赠太师。

译赠给父亲一级官职。"朝廷下诏特别予以追赠,熊文雅本人的官职仍照旧不变。

(六月)二十六日,大理寺丞戚舜举上奏说:"修国史院索取臣已故父亲戚纶所著的文集,臣随即将其奏议十卷进献朝廷,请求赐予褒扬追赠。"朝廷下诏追赠戚纶左谏议大夫。戚纶在先朝曾经历任此官,因事牵连屡次被降职,最终官至太常少卿,分司南京。如今特别举行追赠典礼,恢复他原来的官阶品秩。

七月十七日,广南西路转运使王惟正上奏说:"臣已故的祖父王刿一生未曾出仕,臣愿将本该转授的官职转赠给他。"朝廷下诏特别追赠为京官。

天圣九年正月四日,直集贤院谢绛上奏说:"臣的母亲、南宫县君许氏近年去世。臣的父亲谢涛现任秘书监,按照恩例其妻应封郡君之号。臣将参与郊祀大礼,理应加授勋阶,希望能将这份恩典,特许追封已故母亲为郡君的封号。"朝廷下诏特别追封为晋陵郡君。

四月二十七日,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驸马都尉王贻永上奏说:"借此恩庆之典,请求赐予已故兄长国子博士王贻正、已故嫂子鹿县君魏氏封赠。"朝廷准许了。当初王贻永娶公主时,是以其祖父王溥作为名义上的父亲,所以才有这次的陈情请求。

十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段少连上奏说:"臣的父亲段子昂考中进士,曾任陈州士曹参军,后来去世。此前已蒙追赠太子中允,昨日又再追赠国子博士。臣念及先父曾经登第词科,希望能改赠一个更高的官职。"朝廷下诏:"段子昂可以追赠太常博士。从今以后,文武官员请求为祖父封赠,都要详细说明祖父是否曾经任官,文官还要写明出身。"

天圣十年三月二十七日,宰相张士逊上奏说:"请求赐予已故表兄、学究全文秀一个官职。"朝廷下诏特别追赠太子赞善大夫。

七月二日,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陆车(原文残缺)上奏说:"臣幼年丧失父母,由伯父抚养长大,请求将磨勘应得的恩例,转赠给伯父陆仁旺一个官职。"朝廷下诏特别追赠光禄寺丞。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十六日,六宅使、康州刺史、知贝州刘承颜上奏说:"臣新近被授任南作坊使,请求将这份恩典转赠给已故的祖父母官爵封号。"朝廷准许了。

十月十九日,国子博士卢察上奏说:"臣的父亲卢多逊位高权重而招致祸端,福分过盈反而招来灾祸,官职被削夺,田产房舍被查抄没收。臣请求为已故的父亲、前兵部尚书卢多逊,以及已故的母亲、邠国夫人苏氏授予追赠的恩典,使他们得以恢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陈请封赠

陈请封赠

【宋会要】

陈请封赠。

太宗淳化四年二月七日,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昉上言:「臣先臣赠太子太师,诏追封陈国太夫人张氏此句疑有脱误。,是臣叔父母。曾任工部郎中、集贤殿(真)[直]学士超、陈留郡谢氏是臣所生父母。臣当未生之时,臣叔未有继嗣,臣母谢氏指腹谓叔妣曰:『儿生是男,当与表叔妣为子。』襁褓之内,固不自知。臣叔父母鞠育之恩,慈爱兼备,至于成立,叨预官常。将临壮室之年,始识所生之自。当时臣之父母皆已沦亡,臣更有兄,无禄早世,两宗祭祀,独臣主之。荏苒不陈,以至今日。臣犬马之齿行近七十,禄位过极,生涯无几。傥因循顾虑,不敢上言,一旦蒙雾露,填沟壑,既不能报昊天之罔极,亦所以为名教之罪人。今郊祀覃恩,泉壤被泽,臣所生父母望与追荣。」即日诏封超为太子太师,谢氏为郑国太夫人。

至道二年六月十九曰,诏故右仆射、追封晋王魏仁浦进封齐王。其子驸马都尉咸信上言有所(所)避,乞改封他国。帝以问宰臣,吕端奏曰:「晋国之上,维秦国为大。」寇准曰:「自前中书不与朝廷执持纪纲。如魏仁浦生为郡王,死当用三等以次追叙,岂可便封晋国 况晋国是陛下旧封,举为赠典,非允。乃致今来自晋封齐,殊不满望。」帝曰:「因此下诏,以近世已来天下多故,宪章隳坏,有不遵古道者若干事,自今并从厘改。有司不能遵守,许宪司弹劾。」既而终不能奉行。

真宗景德二年正月十七日,翰林侍讲学士邢昺言:「亡兄素尝举进士,愿沾赠典。」诏特赠大理评事。

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太常博士陈从易以东封恩例当封母、妻,请回封祖母詹氏,诏封河间县太君。

四年五月二十三日,左仆射张齐贤言:「兄昭度乞赐赠官。」诏赠光禄寺丞。

天禧元年八月十一日,左骐骥使、澄州刺史、入内内侍都知张景宗请封赠所生父母。诏特从之,余人不得为例。

五年七月五日,参知政事王曾上言:「臣幼孤,育于季父。今改葬,乞赐追赠。」诏故太子中舍致仕宗元赠工部员外郎,叔母严氏追封怀仁县太君。

仁宗天圣元年二月八日,静难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柴宗庆言:「覃庆乞赐亡兄嫂封赠。」诏特从之。初尚主,以祖禹赐为父,故有是请。

九日,龙图阁直学〔士〕冯元(元)乞(授)[援]登位赦与父封赠,有司言元赦后授学士,诏特与依学士例。

十二月一日,宣州观察使、驸马都尉李遵勖言:「乞赐亡兄继昌、嫂郭氏封赠。」从之。初尚主,以祖崇矩为父,故有是请。

三年四月五日,诏国子博士王惟正援赦书,乞以妻恩回授祖母永安县太君高氏,从之,特进封昌乐县太君。

译复官爵封号。"朝廷下诏,卢多逊特别追赠秘书少监,苏氏追封郡君。

十二月二十二日,宰臣李迪上奏说:"此前遇到籍田大礼的恩例,臣本该被封赠三代先人。臣的弟弟李逊也本该封赠父母,但都未曾提出请求。臣希望将这份恩典转赠给臣的叔父李諲谏一个官职,叔母薛氏一个邑号。"朝廷下诏,李諲谏追赠赞善大夫,薛氏追封县君。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驸马都尉李遵勖、王贻永等人请求依照籍田大赦的文书,封赠三代先人以及兄嫂,朝廷准许了。

八月七日,驸马都尉李遵勖说其生身母亲席氏,请求特别加以追赠的恩典,朝廷下诏特别追封为郡太夫人。

十月十一日,朝廷下诏,内侍押班周怀信的父母特别予以封赠。

景佑二年正月五日,朝廷下诏,新任景福殿使、邕州观察使蓝继宗的父母,命再特别予以封赠。

"承蒙南郊大赦,希望准许恢复原来的官职。"朝廷下诏,卢多逊追赠工部尚书,苏氏追封郡太夫人。景佑四年三月一日,水部员外郎卢察上奏说:"臣的父亲卢多逊曾任前兵部尚书,母亲苏氏是前邠国夫人,此前遇籍田大礼蒙受恩典,已故的父亲追赠秘书少监,母亲追封京兆郡太君。臣俯伏……

康定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上奏说:"臣看到近年来两制官员有的按照赏延惯例换得封邑。臣有一个女儿嫁给大理评事韩宗彦,如今韩宗彦已经去世,臣想为女儿请求赐予一个追封的名号。如果得到允准,日后合该为子孙奏请封赠之事,臣再不敢陈请。"朝廷下诏追封为高邑县君。

庆历五年四月四日,资政殿学士、右谏议大夫、新任知邠州范仲淹上奏说:"臣念及自己家门不幸,出生便失去了父亲,只有跟从母亲,依靠她才得以立身。继父、已故的淄州长山县令朱文翰不仅养育臣,还勤勉地教导臣,这份恩情如果忘记了,臣还有什么脸面立身处世呢!如今正逢郊庙大礼完成,恩泽遍及万物,臣恳请将朝廷授予臣的功臣阶勋恩命,转赠给继父一个官职。"朝廷下诏,朱文翰特别追赠太常博士。

皇佑二年二月十三日,追封已故宰臣王曾的妻子、南阳郡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王曾的弟弟王子融辞让一个官职,请求用来追封她们。

十月五日,宰臣宋庠上奏说:"已故的儿子、太常寺太祝宋华国,请求赐予追赠官职。"朝廷下诏特别追赠秘书郎。

十二月二十二日,祠部员外郎、知制诰胡宿上奏说:"请求将本该转授兵部员外郎的两次资历,转赠给已故的祖父胡微一个官职,已故的祖母袭氏一个

十二月五日,侍禁、合门祗候王化成言:「父侍禁、合门祗候仁与先任归峡等州

都巡检使,与蛮贼斗▯尌而殁,乞追赐赠典。」中书门下以岁远未敢行,帝曰:「死于锋镝,人之所难,如无褒赠,何以激劝!当勿限年月。」特赠崇义使。

五年十二月九日,起居郎、知制诰徐奭言:「伏念臣父郁早缘叙封,猥联表着。承荣东禁,已极于升迁;揆景西榆,几伤于迟暮。乞回臣所加恩命,特授臣父文散一阶。」诏郁特与朝散大夫阶,奭仍依例加恩。

六年正月二十八日,建州观察司康继英乞将南郊加恩回授先祖再遇封赠一官,从之。

六月四日,晋州汾西县令熊文雅言:「父任彭州永昌尉,殁于王事,乞以臣见任官回赠父一官。」诏特与赠官,文雅依旧。

二十六日,大理寺丞戚舜举言:「修国史院取索先臣纶所著文集,寻以奏议十卷进纳,乞赐褒赠。」诏赠纶(佐)[左]谏议大夫。纶于先朝曾历此官,以事累左迁,终于太常少乡,分(使)[司]南京。今特举赠典,追复旧秩。

七月十七日,广南西路转运司王惟正言:「亡祖刿元无禄仕,愿以合该转官回赠。」诏特赠京官。

九年正月四日,直集贤院谢绛言:「母南宫县君许氏近岁弃背,臣父涛见任秘书监,准恩例妻合封郡君。臣预奉郊祀,当加阶勋,望以加恩,特许追封亡母郡君之号。」诏特追封晋陵郡君。

四月二十七日,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驸马都尉王贻永言:「恩庆乞赐亡兄国子博士贻正、亡嫂鹿县君魏氏封赠。」从之。初尚主,以祖溥为父,故有陈请。

十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段少连言:「臣父子昂进士及第,任陈州士曹参军,身亡。先蒙赠太子中允,昨再赠国子博士。念先臣尝陟词科,望改赠一官。」诏:「子昂可赠太常博士。自今文武官请封赠祖父,并具析曾与不曾任官,文资仍具出身。」

十年三月二十七日,宰相张士逊言:「乞赐故表兄学究全文秀一官。」诏特赠太子赞善大夫。

七月二日,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陆车▯(▯▯小)言:「幼丧父母,育于伯父,乞以磨勘恩例愿回赠伯仁旺一官。」诏特赠光禄寺丞。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十六日,六宅使、康州刺史、知贝州刘承颜上言:「新授南作坊使,乞回赠亡祖父母官封。」从之。

十月十九日,国子博士卢察言:「臣父多逊位重成衅,福过生灾,官秩削除,田园籍没。先父前兵部尚书、亡母邠国夫人苏氏乞授赠典,俾遂官封。」诏多逊特赠秘书少监,苏氏追封郡君。

十二月二十二日,宰臣李迪言:「昨遇籍田恩例,臣合该封赠三代。臣弟逊合该封赠父母,并未曾陈乞。望欲回赠臣叔諲谏一官,叔母薛氏邑号。

译邑号。"朝廷下诏准许其缴还转官的告敕,特别予以追赠祖父母。今后其他官员不得援引此例。

皇佑三年八月十四日,龙图阁直学士、前知颍州孙祖德上奏说:"臣自去年夏天患病,直到如今才得以致仕。臣念及已故的祖父原本没有出仕做官,如今臣既已解除官职,祖父便永远没有机会获得追赠的恩典了。臣请求将致仕应得的转官资历,转授给已故的祖父孙厚、已故的祖母范氏,赐予官爵邑号。"朝廷下诏特别追赠太子中允。

嘉佑四年九月十三日,翰林学士吴奎上奏说:"已故的祖父吴文佑正当壮年便不幸夭折,未能享有官职的荣耀;已故的祖母李氏守节勤劬操劳,用以维持家门传承。臣想请求将臣因参与祭飨大礼本该加授的勋阶、邑号,以及以后一次磨勘不再迁转升官的机会,都转赠祖父母一个官职封号。"吴奎的父亲、太常丞致仕吴怀德也上奏说:"遇上祭飨大礼,按例应当改授官职,臣希望能准许将此转授给已故的父母。"朝廷下诏依照所请,吴文佑追赠太子中允,李氏封县太君。

嘉佑五年八月九日,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去世,追赠感德军节度使。他的弟弟李端愿援引蔡国公主之子吴守礼的先例上奏请求,朝廷下诏再追赠兼侍中。

嘉佑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新任广南东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康州刺史李枢,愿意归还自己所受任的官职,用以封赠父母,朝廷准许了。

嘉佑八年八月八日,环庆路经略司上奏说,蕃官供备库副使梅重信、内殿承制合门祗候萌逋等人,请求封赠父亲、母亲、妻子,朝廷下诏准许依照汉官的例制施行。

宋英宗治平二年十二月三日,右司谏、知制诰郑獬被任命为尚书兵部员外郎,请求将这份恩典转授母亲郡太君的封号,朝廷准许了。

治平三年正月二十一日,枢密副使李公弼上奏,请求将南郊大礼中封赠三代的恩典,用来追赠已故的儿子李希逸、李希仁各一个官职,朝廷准许了。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宋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一日,朝廷下诏,宣徽南院使、判延州郭逵封赠三代先人及妻子,按照王拱辰近来的成例办理。当初,郭逵从签书枢密院事被任命为宣徽使、判延州,请求依照王拱辰的先例予以封赠,而中书省认为郭逵是以观察留后的身份兼任宣徽使的,此前没有相应的封赠成例,近来的成例是按签书枢密院事的例制,只封赠二代。郭逵的祖父应封上将军,母亲、妻子应封郡君,但郭逵为此上奏申诉,所以才有这次的诏命。

元丰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洮东

」诏諲谏赠赞善大夫,薛氏追封县君。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驸马都尉李遵勖、王贻永等乞依籍田赦文封赠三代并兄嫂,从之。

八月七日,驸马都尉李遵勖言所生母席氏欲乞特加赠典,诏特追封郡太夫人。

十月十一日,诏内侍押班周怀信

父母特与封赠。

二年正月五日,诏新除景福殿使、邕州观察使蓝继宗父母令更特与封赠。

南郊赦,望许复旧官。」诏多逊赠工部尚书,苏氏追封郡太夫人。 四年三月一日,水部员外郎卢察言:「臣父多逊前兵部尚书,妣苏氏前邠国夫人,昨籍田蒙恩,亡父赠秘书少监,妣追封京兆郡太君。伏

康定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伏见近岁两制官或以赏延例换得封邑,臣有女适大理评事韩宗彦身故,欲求赐一追封名目。如允,其合奏子孙更不敢陈乞。」诏追封高邑县君。

庆历五年四月四日,资政殿学士、右谏议大夫、新知邠州范仲淹上言:「念臣遭家不造,有生而孤,惟母之从,依之以立。继父故淄州长山县令朱文翰既加养育,复勤训导,此而或忘,己将安处!伏遇礼成郊庙,泽被虫鱼,伏望以臣所授功臣阶勋恩命回赠继父一官。」诏文翰特赠太常博士。

皇佑二年二月十三日,追封故宰臣王曾妻南阳郡太君蔡氏为莒国夫人,继室赞皇县太君李氏为沂国夫人。曾弟子融辞一官,乞追封之。

十月五日,宰臣宋庠言:「亡男太常寺太祝华国乞赐赠官。」诏特赠秘书郎。

十二月二十二日,祠部员外郎、知制诰胡宿言:「乞将转兵部员外郎两资回赠亡祖微一官,亡祖母袭氏一邑号。」诏许纳转官告敕,特与追赠祖父母。今后臣僚不得援例。

三年八月十四日,龙图阁直学士、前知颍州孙祖德上言:「自去夏遘疾,(乞)[迄]今致仕。念臣之亡祖元匪仕途,今臣既解官,则永无赠典。欲乞以致仕合转官资回授亡祖厚、亡祖母范氏官邑。」诏特赠太子中允。

嘉佑四年九月十三日,翰林学士吴奎言:「亡祖文佑壮年夭阏,不及官荣;亡祖母李氏守义勤劳。以持门绪。欲乞以臣给飨合加勋邑及后次磨勘更不迁转,回赠一官封。」并奎父太常丞致仕怀德言:「伏遇夆飨,例当改官,欲望许回授臣亡父母。」诏依所乞,文佑赠太子中允,李氏封县太君。

五年八月九日,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卒,赠感德节度使。其弟端愿援蔡国公主子吴守礼例陈请,诏再赠兼侍中。

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新广南东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康州刺史李枢愿还所除官以封赠父母,从之。

八年八月八日,环庆路经略司言蕃官供备库副使梅重信、内殿承制合门祗候萌逋等乞封赠父、母、妻,诏许依汉官例施行。

译安抚司上奏说:"皇城使、荣州团练使、岷洮州蕃部都巡检使包顺请求依照南郊大赦文书封赠父母。"皇帝亲笔批示:"包顺自熙河开拓之初,就率领部众前来归附,又心怀忠义,前后所立的战功,是这一路所属羌人中最为突出的。虽然过去没有这样的先例,但可以特别依照他的请求。"于是连同他的妻子也一并予以封赠。

十一月二日,文思使李谅的母亲、天水县太君赵氏进封永嘉郡夫人。这是因为李谅上奏说,赵氏是韩王赵普的曾孙女、献穆大长公主的媳妇,请求依照伯父李端懿之妻加赠的先例办理。

元丰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入内供奉官、寄内藏库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因修建尚书省有功,得以升迁一位儿子的官职,他请求用来追赠曾祖父宋思恭,朝廷准许了。

(十二月)二十六日,吏部侍郎陈安石等人上奏说:"请求将侍郎比照直学士的例制封赠父母。"朝廷准许了,并将此定为法令。

元丰七年七月四日,四方馆使、荣州团练使、泾原路总管姚麟,请求将南郊大礼中奏授儿子官职的恩典,用来追赠祖父姚福一个官职,朝廷下诏,因姚氏世代有战功,特别准许了这一请求。

宋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承事郎薛绍彭上奏说:"臣的父亲薛向在担任同知枢密院事期间,因为议论京城百姓养马之事,被贬为随州知州,因获罪而忧惧不安,以致去世。臣请求依照已故执政官去世的例制,追赠官职、议定谥号。"朝廷下诏,薛向特别追赠银青光禄大夫。

元佑八年正月二十六日,尚书省上奏说:"右通直郎李孝称的父亲李及之,年已八十四岁,现任通议大夫致仕在家,虽然遇上大礼,但因受吏部规定的限制,不被允许叙封,这恐怕不符合朝廷推行恩典、优待老人的本意。"朝廷下诏,准许李孝称为父亲叙封一次,并命令今后官员,如果父亲以太中大夫以上的官职致仕、尚未经过叙封的,允许封赠一次,但不得晋封到三公之位。

绍圣四年五月十五日,崔尹躬上奏说:"臣的父亲崔台符在元佑年间无罪却被降职。"朝廷下诏,已故的、原降授正议大夫、追赠左光禄大夫的崔台符,追赠为右银青光禄大夫。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嗣濮王赵宗汉上奏说:"臣私下看到已故兄长赵宗咏等六人的坟茔规格,比起其他诸王大有降低,希望陛下降下圣旨予以追赠。"朝廷下诏:已故的、追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赵宗咏,特追封余杭郡王;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赵宗师,特追封益州郡王;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赵

英宗治平二年十二月三日,右司谏、知制诰郑獬为尚书兵部员外郎,请回授母郡太君,从之。

三年正月二十一日,枢密副使李公弼言乞以南郊封赠三代恩追赠亡子希逸、希仁一官,从之。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十月一日,诏宣徽南院使、判延州郭逵封赠三代及妻,如王拱辰近比

例。初,逵自签书枢密院除宣徽使、判延州,请如拱辰例封赠,而中书以逵观察留后领宣徽,前此无封赠,近例乃用签书枢密例,止赠二代。其祖父上将军、母妻郡君,而逵以为言,故有是命。

元丰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洮东安抚司言:「皇城使、荣州团练使、岷洮州蕃部都巡检使包顺乞用南郊赦书封赠父母。」上批:「顺自熙河开拓之初,率众来附,又秉心忠义,前后战功为一路属羌之最。虽旧无此例,可特依所乞。」乃并其妻封之。

十一月二日,文思使李谅母天水县太君赵氏进封永嘉郡夫人。以谅言赵氏韩王普之曾孙、献穆大长公主诸妇,乞依伯父端懿妻加赠例也。

六年十二月十四日,入内供奉官、寄内藏库使、庆州团练使宋用臣修尚书省劳,迁一子官,乞赠曾祖思恭,从之。

二十六日,吏部侍郎陈安石等言:「乞以侍郎比类直学士例封赠父母。」从之,着为令。

七年七月四日,四方馆使、荣州团练使、泾原路总管姚麟乞以南郊奏子恩赠祖福一官,诏以麟世有战功,特从之。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承(侍)[事]郎薛绍彭言:「父向任同知枢密院事日,因论(例)[列]京城人户养马事,谪知随州,得罪忧恐,遂至亡殁。欲乞依故执政官亡殁例赠官议谥。」诏薛向特赠银青光禄大夫。

八年正月二十六日,尚书省言:「右通直郎李孝称为父及之年八十四岁,见任通议大夫致仕,虽遇大礼,缘拘吏部格,不许叙封,恐非朝廷推恩优老之意。」诏孝称许叙封父一次,仍令今后官员如父赠太中大夫以上致仕,未经叙封者,许封一次,即不得至三公。

绍圣四年五月十五日,崔尹躬言:「父台符在元佑中无罪降官。」诏故降授正议大夫、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赠右银青光禄大夫。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嗣濮王宗汉言:「窃见故兄宗咏等六坟比诸王极有损降,望降睿旨与追赠。」诏故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宗咏特追封余杭郡王,(照)[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宗师特追封益州郡王,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宗邈特追封同谷郡王,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特赠开(封)[府](议)[仪]同三司、追封澶渊郡王,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宗益特赠开(封)[府](议)[仪]同三司、追封山阳郡王,洛州防御使、广平(候)[侯]宗沔特赠崇信军节度使、追封汉东郡王。

译宗邈,特追封同谷郡王;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赵宗治,特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澶渊郡王;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赵宗益,特追赠开府仪同三司、追封山阳郡王;洛州防御使、广平侯赵宗沔,特追赠崇信军节度使、追封汉东郡王。

宋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封华州观察使姚雄,以及引进使、成州团练使姚古、皇城使姚宏、东作坊使姚辟等人的母亲、安乡太君史氏为仁寿郡太夫人。此前,姚雄等人各自请求以建中靖国元年郊祀任子的恩典,一并封赠他们的母亲,皇帝因姚雄等人捍卫边疆有功劳,特别恩准予以封赠。

政和三年六月十四日,宣德郎、知江阴县李知元上状说:"臣的父亲李辉,暂授承务郎,如今已经九十岁,请求依照大赦的规定予以叙封。"吏部上奏说:"李知元的父亲李辉,因为目前是暂授的承务郎,也就是尚未正式被朝廷任命为官。但既然父亲已经算入官员之列,应当准许依照大赦封官的体例办理。"朝廷下诏,李辉在承奉郎之上加封一等官爵。

八月十日,中大夫、开封尹王诏上奏说:"臣念及已故的父亲王举元,曾任给事中、天章阁待制,其实是臣的祖父、已故礼部尚书、参知政事王化基的庶子,臣有一位祖母张氏,正是臣父亲的生身母亲。臣又想到自己还在襁褓之中时,祖母亲自加以抚养,慈爱备至。此后臣的父亲历任侍从之官,去世后多次经过封赠,被封为南阳郡太君。自从臣的父亲去世以后,这份封赠便断绝了。如今臣有幸蒙受近臣的宠遇,怎敢忘记祖母养育之恩 臣希望圣上慈恩,允许臣将现任的官职转授出去,请求赐予臣的祖母张氏一个夫人的封号。幸逢以孝治天下的朝代,能够实现报答亲恩的愿望。"朝廷下诏依照所请,免去转授官职,特封一个夫人的名号。

十二月二十八日,武翼大夫、荣州刺史朱冲上奏说:"此前遇上元圭大赦的恩典,臣的儿子现任武功大夫、合州防御使,本该为父母叙封。但还未提出请求之时,臣就被特免致仕,改任提举温州元封观。因为这份恩典是在此之前应得的,理应予以叙封。"尚书省上奏说:"朱冲遇大赦时尚未致仕,本该叙封;后来又已经免除了致仕,也应当依照大赦予以叙封。"朝廷下诏,在其现任官职之上转授一级官职,可转为武经大夫。

政和四年正月二十八日,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提举龙德宫杨戬上奏说:"臣蒙受圣上恩典,被差遣提举皇城司,充任此职再任一届,已经经历三次考核,按照旧例应当转授一级官职。臣念及已故的祖父杨若拙

徽宗崇宁元年八月二十八日,封华州观察使姚雄并引进使成州团练使姚古、皇城使姚宏、东作坊使姚辟母安乡太君史氏为仁寿郡太夫人。先是,雄等乞各以建中靖国元年郊祀任子恩并封其母,上以雄等捍边有劳,特恩封之。

政和三年六月十四日,宣德郎、知江阴县李知元状:「知元父假承孙务郎辉见年九十岁,乞依赦封叙。」吏部言:「知元父辉缘见

系假承务郎,即未见命官。父系已入官人,许与依赦官封体例。」诏

李辉与承奉郎上加一等官封。

八月十日,中大夫、开封尹王诏言:「伏念先臣举元故任给事中、天章阁待制,实臣祖故礼部尚书、参知政事化基之庶子,有祖母张氏乃先臣所生。重念臣在襁褓中,祖母亲加鞠养,慈爱备至。其后先臣历官侍从,身故累经封赠南阳郡太君。自先臣殒殁,封赠遂绝。而臣今者窃冒迩臣之宠,敢忘鞠育之恩 欲望圣慈许臣回授见任一官,乞与臣祖母张氏特封一夫人名目。幸当孝治之朝,得致报亲之愿。」诏依所乞,免回授,特封一夫人号。

十二月二十八日,武翼大夫、荣州刺史朱冲奏:「昨遇元圭赦恩,以男 见任武功大夫、合州防御使,合该叙封父母。未陈乞间特落致仕、提举温州元封观。缘所该恩在前,合该叙封。」尚书省言:「朱冲遇赦后致仕,合该叙封;后来已落致仕,合依赦与叙封。」诏于见任上与转一官,可转武经大夫。

四年正月二十八日,保静军节度观察留后、提举龙德宫杨戬奏:「臣伏蒙圣恩,差提〔举〕皇城司,备员再任,已及三考,旧例合转一官。伏念臣故祖父若(掘)[拙]未曾以恩泽陈乞特加赠典,伏见省官杨震曾将恩例回授与祖父,自入内殿头上赠右卫上将军。况臣祖父若拙故任皇城副使,已赠左卫上将军,与杨震祖父故任官序不同。伏望圣慈以臣合转官恩泽特依杨震例,许回授赠祖父(在)[右]卫上将军,加赠一官;祖母仁寿县太君谢氏乞随祖父今来赠官封赠一次。」从之。

四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朝散郎、知制诰兼侍读王黼奏:「臣家贫窭,幼而多病,臣父妾雷氏鞠臣备极难苦。臣不幸年二十有二遽失所恃,终忧制即窃科第,今合赠宜人。臣伏按政和封赠令,臣僚不许以加恩转官服色之类回授封赠,太中大夫以上不拘此令。臣见合磨勘,伏望圣慈悯恻,特许臣以见磨勘一官回授父妾雷氏一近上名称。」诏依所乞,仍免回授,雷氏赠硕人。

七年二月九日,草(土)[士]李怀奏:「昨奉诏皇子韩国公头睟,本阁官吏各转一官。内臣系管干官,令许回授。乞回授亡父武功大夫、威州防御使宗立,特赐赠典。」诏宗立可落阶官,赠华州观察使,所乞回授不行。

译,从未曾借恩泽陈请特别加以追赠的恩典。臣看到省官杨震曾经将恩例转授给祖父,从入内殿头一直追赠到右卫上将军。况且臣的祖父杨若拙曾任皇城副使,已经追赠左卫上将军,与杨震祖父原来所任的官序不同。臣恳请圣上慈恩,将臣本该转授官职的恩泽,特别依照杨震的先例,准许转授追赠祖父为右卫上将军,再加赠一级官职;祖母、仁寿县太君谢氏,请求随同祖父这次追赠,一并封赠一次。"朝廷准许了。

四月十四日,翰林学士、朝散郎、知制诰兼侍读王黼上奏说:"臣家境贫困,从小体弱多病,臣父亲的妾室雷氏抚养臣,备极艰辛困苦。臣不幸在二十二岁时便失去了她的抚养,服丧期满后随即考中科第,如今本该追赠她为宜人。臣查阅政和年间的封赠法令,官员不允许将加恩转官、服色一类的恩典转授来做封赠,只有太中大夫以上的官员不受此令限制。臣如今正值磨勘之期,恳请圣上慈悯,特别准许臣将此次磨勘应得的一个官职,转赠给父亲的妾室雷氏一个较高的名号。"朝廷下诏依照所请,仍免去转授官职的手续,雷氏追赠硕人。

政和七年二月九日,学士李怀上奏说:"此前奉诏,皇子韩国公满周岁,本阁官吏各转授一级官职。臣身为管干官,朝廷命令允许转授。臣请求将这份恩典转授给已故的父亲、武功大夫、威州防御使李宗立,特别赐予追赠的恩典。"朝廷下诏,李宗立可以除去阶官,追赠华州观察使,但所请求的转授本官之事不予施行。

宣和二年六月十二日,有官员上奏说:"臣私下认为,国家每三年举行一次郊祀大礼,大赦文书中都记载,文武升朝官一并允许封赠父母,这是祖宗以来一直施行的恩礼常规,不应该被紊乱。臣近来看到,有些现任监丞、尚未升朝官的人,也请求依例封赠,这种偏差大概是从近年有京官出任校书郎、正字的人获得此例开始的,而监丞便援引杂压排位在校书郎之上,也想借此获得封赠,实在毫无道理。不仅如此,近来还有一些低级使臣,不自量力,偶然因为一点微薄的功劳,或是磨勘转官,便请求转授封赠父母。他们既然只是低级使臣,又不是遇上郊祀的恩典,却敢一再援引先例,攀比无止,这不是太滥了吗!臣希望陛下特别降下圣旨,从今以后封赠一律依照旧有的法令办理。如果有人擅自更改、随意陈请,紊乱典章制度的,应当交付有关刑罚处置。这样一来,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便会歇止,名分等级也就能得以端正了。"朝廷准许了这一请求。以上出

宣和二年六月十二日,臣僚上言:「臣窃惟国家三岁一郊,赦文所载文武升朝官并许封赠父母,此祖宗已来恩礼之常,不可得而紊乱也。臣切见迩来有见任监丞未升朝者乞依例封赠,其失盖自近年有京官任校书郎正字者得之,而监丞辄又引杂压在校书郎之上可得之,甚无(为)[谓]也。不独如此,日近有小使臣不自揆度,偶因薄劳,或磨勘转官者,遂乞回授封赠父母。既系小使臣,又非该遇郊恩,乃敢更相引例,攀援无止,不亦太滥乎!欲望特降

睿旨,今后封赠乞并依旧法。敢有擅更陈乞,紊乱典章者,寘之典刑。庶几侥幸者息,而名分正矣。」从之。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三日,诏:「枢密院主事以下不得(授)[援]副承旨例陈请封赠。」从臣寮请也。

绍兴元年七月十五日,枢密院计议官颜为言:「先系枢密院干办官,蒙改作计议官,叙位在太常博士之下。其杂压令文,太常博士叙官在通直郎之上,即系升朝职事官。遇将来明堂大礼,封叙合行申明。」诏依太常博士法许封赠。

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诏:「元佑石刻党人未加赠典,并许本家自陈。」

六月二十八日,吏部侍郎刘岑言:「左儒林郎、前建州观察判官黄彧,乞将致仕依格合改通直郎恩泽与白身故父意回赠一官。」从之。

七月二十九日,中奉大夫、守中书舍人致仕李公彦言:「乞将前来初除中书舍人恩例封赠父、母、妻。」司封谓条内不载致仕官封赠之文,诏特许。

八月二十五日,和州防御使、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张公裕言:「乞将今年明堂大礼合得荫补保义郎恩泽,依封赠父母格换赠伯父母。」诏特依所陈乞。

九月八日,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张叔献言:「故父于靖康间除签书枢密院事,合赠三代,未曾收使,乞给还。」从之。

二十三日,驸马都尉、充醴泉观使潘正夫言:「先父绛幼失所生父母,出继亲伯孝仁。臣除节钺以来,已累经封赠(祖)明堂大礼赦文,合该加恩。望许与所生祖父母依臣合封赠三代条格特封赠一次。」从之。 养祖父母,唯

译自《续国朝会要》。

宋高宗建炎元年十二月三日,朝廷下诏:"枢密院主事以下的官员,不得援引副承旨的先例,陈请封赠。"这是听从了臣僚的请求。

绍兴元年七月十五日,枢密院计议官颜为上奏说:"臣原本是枢密院干办官,蒙恩改任计议官,官位排在太常博士之下。按照杂压令文,太常博士的官位排在通直郎之上,也就是属于升朝职事官。将来遇到明堂大礼,关于封叙之事应当加以申明。"朝廷下诏依照太常博士的法例,准许封赠。

绍兴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朝廷下诏:"元佑石刻党籍中的人,尚未加以追赠恩典的,都允许其本家自行陈请。"

六月二十八日,吏部侍郎刘岑上奏说:"左儒林郎、前建州观察判官黄彧,请求将他致仕后按规定应改授通直郎的恩泽,转赠给已经去世的白身父亲黄意一个官职。"朝廷准许了。

七月二十九日,中奉大夫、守中书舍人致仕李公彦上奏说:"请求将此前初任中书舍人时的恩例,用来封赠父亲、母亲、妻子。"司封部门认为条例中没有记载致仕官员封赠的规定,朝廷下诏特别予以准许。

八月二十五日,和州防御使、同管客省四方馆合门公事张公裕上奏说:"请求将今年明堂大礼中本该获得的荫补保义郎的恩泽,依照封赠父母的规格,转换用来追赠伯父母。"朝廷下诏特别依照他的请求予以准许。

九月八日,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张叔献上奏说:"已故的父亲在靖康年间被任命为签书枢密院事,本该追赠三代先人,但一直未曾领受,请求发还此恩典。"朝廷准许了。

(九月)二十三日,驸马都尉、充醴泉观使潘正夫上奏说:"已故的父亲潘绛幼年时便失去了生身父母,被过继给亲伯父潘孝仁为子。臣自受任节度使以来,已经多次经历封赠、明堂大礼的赦文,本该加以恩典。臣希望能准许,依照臣本该封赠三代的条格,为生身祖父母特别封赠一次。"朝廷准许了。(关于)养祖父母,只……

有所生祖父母未曾封赠。伏

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尚书秦桧言:「昨任御史中丞,遇登极覃恩,又准告授资政殿学士。经南郊大礼,继授礼部尚书。未审作一次封叙 」诏逐件恩例可依赦给还。先是,桧出使金国,有诏应于恩数候回日并还,至是陈请焉。

译他的生身祖父母尚未得到封赠。谨奏。

十二月十四日,礼部尚书秦桧上奏说:「臣先前担任御史中丞时,正逢皇帝登基覃恩,又蒙准许授予资政殿学士之职;后来经过南郊大礼,接着又被任命为礼部尚书。不知道这些恩典应否合并作一次封赠叙录。」诏令:各项恩例均可依照赦令予以给还。此前,秦桧出使金国时,曾有诏令说他应得的恩典数额等他回朝之日一并给还,到这时他便就此陈情请求。

五年闰二月八日,权发遣提点淮南西路刑狱公事张澄言:「亡母李氏自澄幼年再适程堂,已封太恭人。澄升朝后,拘碍条制,不该封赠。乞将转一官赏特许回授于太恭人上加赠一等。」从之。

校书郎许搏依林待聘用汪藻例,以内殿宴食在通直郎之上,遇明堂大礼已许叙封仍带下,今后依此。缘校书郎、正字官序杂压,内殿宴食共系一班。公懋见系承事郎,与校 十九日,秘书省正字李公懋言:「伏(事)[书]郎事体一同。乞许依校书郎遇大礼叙封。」从之。

二十四日,右司谏赵霈言:「乞将扈从转一官回赠亡兄沾一官。」从之。

二十五日,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刘大中言:「前任秘书少监,遇明堂大礼合该封赠,内妻合封恭人号回赠祖母孙氏。」从之。

三月十六日,吏部言:「左奉议郎陈康伯乞将遇赦合赠父官回授祖父居仁,于见今朝散大夫致仕上封叙。」从之。

五月二日,承节郎

余佑之言:「先洪州保奏奉新县父老举佑之祖母顾氏节义,未蒙旌赏,不幸身故。今乞将佑之所得覃恩转保义郎一官,换赠一孺人封号。」从之。

三日,拱卫大夫、忠州团练使马钦叙陈该遇明堂合该封赠,缘父尧俊生前任北界彰武军节度使,乞比附合换赠中原官品。」诏马尧俊特赠右武大夫、贵州团练使。

六月二十八日,忠训郎李温乞将故父庠先任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洺州防御使该宣和七年冬祀并渊圣皇帝登极赦恩合该封赠,及见今忠训郎一官与母冯氏,随故父官品封叙。」从之。

十月二十一日,吏部侍郎刘大中言:「乞将史馆修书转一官回授故祖谨初封一官。」诏特赠承务郎。

六年正月十三日,刑部侍郎廖刚言:「故祖父丕行修于乡,年八十有八,相继见五世孙。臣虽致身侍从,无缘沾恩,乞许将磨勘转官回赠故祖父一官。」诏特与赠承务郎。

四月十二日,广南东路兵马钤辖、都督府摧锋统制韩京言:「乞将捕贼转两官回赠亡祖楚一名目。」诏特赠承节郎。

十一月十五日,右朝奉郎致仕孙伟言:「该遇建炎元年登极赦恩,合转朝散郎,至今未曾被受。欲乞回赠曾祖故任朝议大夫谕。」从之。

八年五月四日,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司马倬言:「父兵部侍郎朴先因扈从二帝北狩,至今未还。该遇累次郊礼合行封赠,未曾陈乞。特望一并收使。」从之。

十年四月三日,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言:「奉旨以本路安抚使叶梦得奏举政迹显 ,特赠一官,赐绯章服。欲将服色与母乞一封号。」从之。

十一年二月三日,左宣教郎莫庭芬男浚言:「乞将故父致仕合转一官回赠先祖迪功郎侗,于阶官上拟赠。」从之。初,有司谓虽无条法,人子之心实可悯,故有是命。

译五年闰二月八日,权发遣提点淮南西路刑狱公事张澄说:"亡母李氏自我幼年起改嫁给程堂,已经被封为太恭人。我升入朝籍后,因受条例限制,不应再受封赠。请求将我转一官的赏赐特许回授给太恭人,在原封号上加赠一等。"朝廷批准了。

校书郎许搏依照林待聘沿用汪藻的先例,认为内殿宴食的地位在通直郎之上,遇上明堂大礼已经许可叙封仍带原官下叙,今后依此办理。因为校书郎、正字官序品级相杂,内殿宴食同属一班。李公懋当时任承事郎,与校书郎事体相同。十九日,秘书省正字李公懋说:"我恭敬地请求依照校书郎遇大礼叙封的先例。"朝廷批准了。

二十四日,右司谏赵霈说:"请求将扈从所得转一官的恩例回赠给亡兄赵沾一官。"朝廷批准了。

二十五日,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刘大中说:"我前任秘书少监时,遇明堂大礼应当封赠,其中妻子应得的封号恭人,请求回赠给祖母孙氏。"朝廷批准了。

三月十六日,吏部说:"左奉议郎陈康伯请求将遇赦应得的赠父官回授给祖父陈居仁,在他现任朝散大夫致仕的官阶上叙封。"朝廷批准了。

五月二日,承节郎余佑之说:"先前洪州保奏,奉新县父老举荐我祖母顾氏节义,尚未蒙受旌赏,她已不幸去世。现在请求将我因覃恩所得转保义郎一官,换赠一个孺人封号。"朝廷批准了。

三日,拱卫大夫、忠州团练使马钦叙述遇明堂大礼应当封赠,因为父亲马尧俊生前曾任北界彰武军节度使,请求比照换赠中原官品。朝廷下诏特赠马尧俊右武大夫、贵州团练使。

六月二十八日,忠训郎李温请求将已故父亲李庠先前所任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洺州防御使,遇宣和七年冬祀以及渊圣皇帝登极赦恩应得的封赠,以及现在忠训郎的官阶,一并授予母亲冯氏,按已故父亲的官品叙封。朝廷批准了。

十月二十一日,吏部侍郎刘大中说:"请求将史馆修书所得转一官的恩例回授给已故祖父刘谨,初封一官。"朝廷下诏特赠承务郎。

六年正月十三日,刑部侍郎廖刚说:"已故祖父廖丕行在乡里修身立德,享年八十八岁,相继见到五世孙。我虽然身居侍从之职,却没有机会沾恩,请求将磨勘转官的恩例回赠给已故祖父一官。"朝廷下诏特赠承务郎。

四月十二日,广南东路兵马钤辖、都督府摧锋统制韩京说:"请求将捕贼所得转两官的恩例回赠给亡祖韩楚一个名目。"朝廷下诏特赠承节郎。

十一月十五日,右朝奉郎致仕孙伟说:"遇建炎元年登极赦恩,应当转朝散郎,至今未曾被受。想请求回赠给曾祖已故任朝议大夫孙谕。"朝廷批准了。

八年五月四日,两浙西路安抚司干办公事司马倬说:"父亲兵部侍郎司马朴先前因扈从二帝北狩,至今未归。遇多次郊礼应当封赠,一直未曾陈请。特望一并收使。"朝廷批准了。

十年四月三日,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说:"奉旨因本路安抚使叶梦得奏举政绩显著,特赠一官,赐绯色官服。想将服色恩例给母亲请求一个封号。"朝廷批准了。

十一年二月三日,左宣教郎莫庭芬之子莫浚说:"请求将已故父亲致仕应得转一官的恩例回赠给先祖迪功郎莫侗,在阶官上拟赠。"朝廷

八月十八日,中书舍人李易言:「初任签书江阴军判官日,适遭虏人入境,知军胡纺谓易曰:『吾曹有死城郭之义,父母老,宜勉之少避。』母曰:『我去,则汝决不肯坚守,愿与汝同死生。』闻者感泣。欲将扬州所得减年五年,加赠母亲。仍乞命词告,以光存殁。」从之。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广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兼知循州韩京言:「先因功合转官,蒙回赠故祖父承节郎、祖母、继祖母并孺人。今又有转三官,更乞回赠祖父母。」诏依所乞,韩京祖楚特赠保义郎,祖母马氏、继祖母李氏各赠安人。

六月七日,诏:「王渊初除签书枢密院,封赠特许本家陈乞。」

十一日,河南府路兵马副都监、御前同副统制梁兴言:「家世农业,自金人犯顺,与之百战,父母为贼杀戮。乞将见任亲卫大夫、忠州刺史减削别赠。」诏特与加赠。

十月七日,权枢密院编修官臧保衡乞用该遇赦恩依正官杂压封叙封赠父、母、妻,从之。

十一日,秘书省著作郎王杨英言:「逮事祖

母朱氏,年九十八岁而终,自幼鞠育,恩意独厚。乞将赦恩合得妻封换赠祖母一初等封号。」从之。

十三年二月十四日,监登闻鼓院吴巘言:「嫡母彭氏昨以先父任给事中,已封硕人。自巘入仕二十余年,初未经加封。乞将未收使转一官赏回授,于见今封邑上加封。」诏特封太淑人。

十四年正月十三日,右通直郎致仕魏伯能言:「有长男右奉议郎行可,于建炎二年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河北金国军前通问使。近闻奉使洪皓回,称男在虏中身亡,望赐赠官。」诏特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与致仕恩泽一名。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令衿言:「母李氏年九十一岁,累封太宜人。望许将见任左朝请大夫官诰缴纳回授,进封一等。」诏封太恭人。

二十年二月一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言:「故长女孺人杨氏出适而夫死,还家奉道。乞将大礼合得孺人封号追赠一道号。」诏与增冲妙炼师。

十五年四月十三日十五年:疑当作「二十五年。」,右监门卫大将军、昌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不徽等言:「先父士套昨任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与一般主奉官士樽官序、差遣、服属、恩数并同,未蒙许依例封赠。」诏特许赠官封爵。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吏部言:「湖州进士莫庭赞乞将故父份任左奉议郎日陈乞守本官致仕合得转一官,回赠故祖右承事郎振转行阶官。」从之。

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杨存中言:「有弟进士居中、执中靖康中随父震于麟州建宁寨遇虏人,同死于难。

译批准了。当初,有司认为虽然没有相关条法,但人子的心意确实值得怜悯,所以有此诏命。

八月十八日,中书舍人李易说:"我初任签书江阴军判官时,正逢金人入境,知军胡纺对我说:'我们身负与城郭共存亡的大义,你父母年老,应当勉力让他们稍作躲避。'我母亲说:'我如果离去,你必定不肯坚守,我愿与你同生共死。'听到的人都感动流泪。想将扬州所得减年五年的恩例,加赠给母亲。并请求赐命词诰,以彰显生者死者的荣光。"朝廷批准了。

十二年五月十七日,广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兼知循州韩京说:"先前因功应当转官,蒙回赠已故祖父承节郎、祖母、继祖母并孺人。现在又有转三官的恩例,再请求回赠祖父母。"朝廷下诏依所请,韩京的祖父韩楚特赠保义郎,祖母马氏、继祖母李氏各赠安人。

六月七日,诏令:"王渊初次被除授签书枢密院时,封赠特许本家陈请。"

十一日,河南府路兵马副都监、御前同副统制梁兴说:"我家世代务农,自从金人叛乱犯顺,与他们交战百次,父母被贼寇杀害。请求将现任亲卫大夫、忠州刺史的恩例削减转作另加赠父母。"朝廷下诏特予加赠。

十月七日,权枢密院编修官臧保衡请求用遇赦恩依照正官杂压叙封父、母、妻,朝廷批准了。

十一日,秘书省著作郎王杨英说:"我侍奉祖母朱氏,她活到九十八岁去世,自幼抚养我,恩情特别深厚。请求将赦恩所得妻子封号,换赠给祖母一个初等封号。"朝廷批准了。

十三年二月十四日,监登闻鼓院吴巘说:"嫡母彭氏此前因先父任给事中,已被封为硕人。自我入仕二十余年,起初未曾加封。请求将尚未收使的转一官恩赏回授,在现有封邑上加封。"朝廷下诏特封太淑人。

十四年正月十三日,右通直郎致仕魏伯能说:"我有长子右奉议郎魏行可,在建炎二年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任河北金国军前通问使。近来听说奉使的洪皓归来,说我儿子在金人那里已经身亡,望赐赠官。"朝廷下诏特赠朝奉郎、秘阁修撰,并给予致仕恩泽一名。

十七年正月二十七日,主管台州崇道观赵令衿说:"母亲李氏年九十一岁,屡次被封为太宜人。望许可将我现任左朝请大夫的官诰缴纳回授,进封一等。"朝廷下诏封太恭人。

二十年二月一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说:"已故的长女孺人杨氏出嫁后丈夫去世,回家奉道修行。请求将大礼所得孺人封号追赠一个道号。"朝廷下诏加赠冲妙炼师。

十五年四月十三日(十五年:疑当作"二十五年"),右监门卫大将军、昌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不徽等说:"先父赵士㙦此前曾任安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万寿观使、主奉濮安懿王祠事,与另一位主奉官赵士樽的官序、差遣、服属、恩数完全相同,未蒙许可依例封赠。"朝廷下诏特许赠官封爵。

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吏部说:"湖州进士莫庭赞请求将已故父亲莫份任左奉议郎时陈请守本官致仕应得的转一官恩例,回赠给已故祖父右承事郎莫振转行阶官。"朝廷批准了。

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恭国公

乞将郊祀大礼合得异姓并门客文资恩泽两资各赠一官。」诏并特赠承事郎,免收使恩例。

十二月二十八日,主管台州崇道观张坚言:「见任左奉议郎,合依赦封赠父并嫡母。已陈乞外,内妻丁氏初遇大礼,亦合封叙。缘坚嫡母亡殁已(父)[久],所生母李氏见任,于法未应陈乞。今若先封妻,于人子之心实有不安。乞将妻合得封号回授于所生母。」从之。以上《中兴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宗室外戚 内外臣僚 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宋会要】

国朝之制:皇太后三代外祖母、皇太子三代外祖母、宗室郡国王曾祖母、祖母、亡母并追封国太夫人。诸叙封者:祖母、母追封亦同,下准此。宰相、使相、尚书令、三师、三公王母为国太夫人,曾祖母、祖母亦同。妻为国夫人。并中书施行。参知政事、宣徽使、枢密副使、东宫一品二品、尚书省二品三品、御史大夫、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西班二品、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大都督、大都护母为郡太夫人。妻郡夫人。参知政事第二次叙封,母特封国太夫人。并司封施行。如夫、子曾任将相,已经封国者,仍旧。曾经封三代、二代者准此。东宫一品、尚书省二品不带平章事、留守、节度使,祖母并许追封郡太夫人止。左右常侍、太子宾客、御史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给事中、谏议大夫、正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以下、龙图阁直学士以上、诸寺大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团练使并母封郡太君,妻封郡君。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护、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并母封县太君,妻封县郡。诸母妻未封叙,虽位至三品,亦从初而叙。诸任上州刺史或带使额都督并在京六军诸卫将军、小将军已上任听叙封母妻。其自班行及遥郡除授中下州刺史

者已同两任,即便许叙封。五府少尹、大都督、左右司马并许与母妻一次叙封。

太祖开宝九年正月,违命侯李煜妻周氏封郑国夫人。

三月,以钱俶妻贤德顺睦夫人孙氏为吴越国王妃,女封彭城郡君。时宰相言:「自古异姓诸侯王妻无封妃之礼。」太祖曰:「行自我朝,勿拘旧典。」故有是命。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三月,赠中书令歧王德芳妻广平郡夫人焦氏进封歧国夫人。

至道二年三月,皇后母陈留郡太夫人吴氏进封卫国太夫人。

三年六月,楚三乳母刘氏封彭城郡君。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封供备库使、知麟州卫居实母郭氏为汾阳郡太君。

译杨存中说:"我有弟弟进士杨居中、杨执中,靖康年间随父亲杨震在麟州建宁寨遭遇金人,一同死于国难。请求将郊祀大礼所得异姓亲属并门客文资恩泽两个名额,各赠一官。"朝廷下诏一并特赠承事郎,免除收使恩例。

十二月二十八日,主管台州崇道观张坚说:"我现任左奉议郎,依赦应当封赠父亲及嫡母。已经陈请之外,我妻子丁氏初次遇大礼,也应当叙封。因为我嫡母去世已久,所生母李氏尚健在,按法尚不应陈请。现在如果先封妻子,在为人子的心中实感不安。请求将妻子应得的封号回授给所生母。"朝廷批准了。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 宗室外戚 内外臣僚 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宗室外戚内外臣僚伪国王外臣等叙封母妻

【宋会要】

本朝制度:皇太后三代外祖母、皇太子三代外祖母、宗室郡王国王的曾祖母、祖母、亡母一并追封国太夫人。凡叙封的:祖母、母亲追封也相同,以下依此为准。宰相、使相、尚书令、三师、三公的祖母封国太夫人,曾祖母、祖母也相同。妻子封国夫人。都由中书施行。参知政事、宣徽使、枢密副使、东宫一品二品、尚书省二品三品、御史大夫、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西班二品、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大都督、大都护的母亲封郡太夫人。妻子封郡夫人。参知政事第二次叙封时,母亲特封国太夫人。都由司封施行。如果丈夫、儿子曾任将相,已经被封国者,仍照旧。曾经封三代、二代者依此为准。东宫一品、尚书省二品不带平章事、留守、节度使的祖母,只许追封到郡太夫人为止。左右常侍、太子宾客、御史中丞、左右丞、诸行侍郎、给事中、谏议大夫、正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以下、龙图阁直学士以上、诸寺大卿监、国子祭酒、太子詹事、诸王傅、诸卫大将军、中都护、副都护、中都督、防御使、团练使,母亲一并封郡太君,妻子封郡君。左右庶子、诸寺少卿监、诸行郎中、国子司业、三京少尹、赤县令、太子詹事、左右谕德、诸卫将军、诸州刺史、下都护、下都督、太子家令、太子率更令、太子仆,母亲一并封县太君,妻子封县君。凡母妻未曾封叙的,即使官位到三品,也从头开始叙封。凡任上州刺史或带使额都督以及在京六军诸卫将军、小将军以上任职者,都听许叙封母妻。其中自班行及遥郡除授中下州刺史者已任满两任,即可许予叙封。五府少尹、大都督、左右司马都许可与母妻叙封一次。

太祖开宝九年正月,违命侯李煜的妻子周氏被封为郑国夫人。

三月,以钱俶的妻子贤德顺睦夫人孙氏封为吴越国王妃,女儿封彭城郡君。当时宰相说:"自古以来异姓诸侯王的妻子没有封妃的礼制。"太祖说:"此制从我朝开始施行,不必拘泥旧例。"所以有这道诏命。

太宗太平兴国六年三月,追赠中书令歧王赵德芳的妻子广平郡夫人焦氏,进封歧国夫人。

至道二年三月,皇后的母亲陈留郡太夫人吴氏进封卫国太夫人。

三年六月,楚王第三个乳母刘氏封彭城郡君。

真宗咸平五年七月,封供备库使、知麟州卫居实的母亲郭氏为汾阳郡太君。卫居实抵御外寇有功,母亲年老寄

居实扞寇有功,母老寓潞州,真宗闻之,遣使存问,超加封号。

景德四年十一月,封兵部侍郎、知枢密院事陈尧叟母冯氏为上党郡夫人。初,冯氏从夫之故,未加郡号。尧叟父既卒,至是帝欲褒封之,以问宰臣王旦。旦曰:「虽私门礼制未阕,然公朝降命,亦无嫌也。」故有是命。

十二月,封驸马都尉石保吉庶女为乐陵郡君。初,晋国长公主亟为乞恩,帝以无例,令中书详讨故事,而特加郡号。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知枢密院事王钦若舅祖母王氏特封寿安县君。

【宋会要】

天禧四年正月,大理寺丞齐嵩言:「自改京官四年半,今当进秩。母八十一岁,愿以今授官叙封。」从之。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未改元。四月,司徒兼侍中丁谓言:「有姊未有邑号。」司空兼侍中冯拯言:「妻早亡,本家宜氏久主家事,乞赐封邑。」参知政事王曾言:「乳母朱氏年七十三,乞近下封邑名目。」并从之。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十一(月)[日],枢密院使张士逊言:「亲妹孀居岁深,年渐衰老。今严禋,乞将合奏儿孙恩例回授臣妹封邑。」从之。

二十五日,太常少卿赵贺言:「臣先有亲弟从则妻李氏,弟亡之时,年方二十一岁,唯有一女。其李氏守志,今近六十,闺门之内,妇礼如初。今遇南郊,臣见有孙男更不奏荐,望将恩例回授李氏邑号。」从之。

七年十月,左班殿直崔仲恩言:「臣先父遵度赠工部侍郎,母舒城县君何氏齿发已衰。臣今将合该磨勘转官资例回授臣母郡号。」诏何氏特封郡君,仍许仲恩磨勘,余人不得为例。

二十六日,诏封太子少保致仕马亮亡妻刘氏为彭城郡夫人。从其婿宰臣吕夷简之请也。刘氏早卒,亮虽历尚书,以妻亡不当封赠。夷简援张士逊任枢密副使乞封妻母例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年十月十四日,诏故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左骁卫上将军刘承规妻宜春郡太夫人彭

氏追封淮阳郡,俄又徙封申国太夫人。皆特恩也。

景佑二年二月,故彰武军节度使、赠侍中曹玮妻潘氏追封冯翊郡夫人。从玮妻沈氏之请也。玮先娶潘美女,而沈氏将议卜葬以为言,故有是命。

九月五日,殿中侍御史里行萧定基言:「乞今后朝臣每遇覃恩,奏请叙封妻元出非类及立自女仆者,不得一例陈乞。」诏御史台常(切)觉察以闻。

康定元年十月五日,审刑院言:「检会令文,诸妇人因夫、子受邑号,而夫、子犯除名当免官者,其妻邑号亦随除。自来法守不曾引用。欲乞今后应妇人因夫、子得邑号,犯除名免官,当事相干连当:疑误。、情理稍重,即检坐令文,取旨裁断。」诏内情理重者依此取旨。

庆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父、母、妻未有官及未曾叙封者,并与恩泽;已叙封及有官者,更与加恩;亡父母未曾封赠者,并与封赠;已封赠者,更与封赠。

译居潞州,真宗听闻此事,派使者慰问,破格加封号。

景德四年十一月,封兵部侍郎、知枢密院事陈尧叟的母亲冯氏为上党郡夫人。当初,冯氏依从丈夫的旧例,未加郡号。陈尧叟的父亲去世后,到这时皇帝想褒封她,询问宰臣王旦。王旦说:"虽然私门礼制的丧期还未结束,但朝廷下达封命,也没有妨碍。"所以有这道诏命。

十二月,封驸马都尉石保吉的庶女为乐陵郡君。当初,晋国长公主屡次为她请恩,皇帝认为没有先例,令中书详细查考旧例,而特加郡号。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知枢密院事王钦若的舅祖母王氏特封寿安县君。

【宋会要】

天禧四年正月,大理寺丞齐嵩说:"自从改任京官四年半来,如今应当进秩。母亲八十一岁,愿以现在授的官阶叙封。"朝廷批准了。

干兴元年(仁宗即位,尚未改元)四月,司徒兼侍中丁谓说:"我有个姐姐还没有邑号。"司空兼侍中冯拯说:"我妻子早逝,本家的宜氏长久主持家事,请求赐封邑。"参知政事王曾说:"乳母朱氏七十三岁,请求给一个较低等级的封邑名目。"都得到批准。

仁宗天圣五年十一月十一日,枢密院使张士逊说:"我的亲妹妹守寡多年,年纪渐渐老迈。如今正值严整的禋祀大典,请求将应当奏请给儿孙的恩例回授给臣妹封邑。"朝廷批准了。

二十五日,太常少卿赵贺说:"我先前有个亲弟弟赵从则的妻子李氏,弟弟去世时,她年仅二十一岁,只有一个女儿。这位李氏守节至今近六十岁,闺门之内,妇礼始终如初。如今遇南郊大礼,我现有孙儿本不需再奏荐,希望将恩例回授给李氏一个邑号。"朝廷批准了。

七年十月,左班殿直崔仲恩说:"我先父崔遵度被赠工部侍郎,母亲舒城县君何氏年纪已经衰老。我如今想将应得的磨勘转官恩例,回授给母亲郡号。"朝廷下诏特封何氏为郡君,仍许崔仲恩磨勘,其他人不得援引此例。

二十六日,诏令追封太子少保致仕马亮的亡妻刘氏为彭城郡夫人。这是依从其女婿宰臣吕夷简的请求。刘氏早逝,马亮虽然历任尚书之职,但因妻子已亡,本不应封赠。吕夷简援引张士逊任枢密副使时请求封妻母的先例来陈情,所以有这道诏命。

九年十月十四日,诏令已故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左骁卫上将军刘承规的妻子宜春郡太夫人彭氏,追封淮阳郡夫人,不久又改封申国太夫人。都是特恩。

景佑二年二月,已故彰武军节度使、赠侍中曹玮的妻子潘氏,追封冯翊郡夫人。这是依从曹玮继妻沈氏的请求。曹玮先前娶了潘美的女儿,沈氏因商议合葬之事而陈情,所以有这道诏命。

九月五日,殿中侍御史里行萧定基说:"请求今后朝臣每逢覃恩,凡奏请叙封的妻子如果原本出身不当或本是女仆所立的,不得一律陈请。"朝廷下诏令御史台经常留意察访并上奏。

康定元年十月五日,审刑院说:"查阅法令文书,凡妇人因丈夫、儿子受邑号,而丈夫、儿子犯除名应当免官的,她的邑号也应随之削除。历来这条法令并未被援引施行过。想请求今后凡妇人因丈夫、儿子而得邑号,若丈夫、儿子犯除名免官,情节相牵连、情理较重的,就援引这条法令,请旨裁断。"朝廷下诏,凡情理重大者依此请旨。

庆历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令:"父、母、妻尚未有官职及未曾叙封的,一并给予恩泽;

如父母在,愿回授者亦听之。」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诏以知卫州、太常少卿田昭邻母彭城县君刘氏年一百一岁,特封仁寿郡太君。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今后封妻者,并随夫郡国。」

六年九月,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母巢氏赐冠帔。余庆父明有力量,为夏国所畏,兄弟屡有战功,为庆州柔远寨大顺城蕃官,已而相继死。会朝廷命诸路得力蕃官赴阙,其母对使者泣,以被诏者多其夫子部曲,感二子之不得见至尊,犹有画像,愿使者以俱,万一得达朝廷,虽死不朽。上怜伤其意,故有是命。

元丰元年四月九日,诏:「西上合门使门:原作「上」,据《长编》卷二八九改。、忠州团练使韩存宝听(已)[以]减三年磨勘回授其母万年县君,进封仁寿县君县:《长编》卷二八九作「郡」,疑是。,赐冠帔。非有战功如存宝者,毋得援例。」

二年正月六日,封皇后妹大理评事程奇妻金华县君为永嘉郡君,将作监主簿李慎妻秀容县君为同安郡君。

十四日,进封皇太后乳母永嘉郡夫人贾氏为燕国夫人。太:原作「上」,据《长编》卷二九六改。

八月二十六日,诏封濮安懿王子洋州观察使宗晟所生母仁寿郡太君孙氏为安定郡太夫人。

【宋会要】

五年三月十一日,赐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曾布母仁寿郡太君朱氏冠帔,从布请也。

四月七日,上批:「范仲淹新妇文安郡夫人曹氏昨以太皇太后遗恩进封、增给俸钱等,有司自陈以为误支,可依旧支破。」

八月六日,以文思院副使曹识女始兴郡君封同安郡夫人。以上批「先鞠于庆寿宫」也。

七年十一月,诏:「故郯王宗惠妻江夏郡夫人郭氏进封荣国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日,诏:「故太常寺太祝包繶妻寿安县君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仍旌表门闾。」以保信军言其节行着于乡里也。

二十八日,诏以权通判南剑州潘昂祖母刘氏年九十一岁,特赐冠帔。

八(年)[月]十四日,扬州言:「大理丞鲁有仪妻孟氏夫亡守志,能葬夫之属凡七丧,乞旌表门闾,及加以封号。」诏特封旌德县君。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故武泰军节度使宗胜遗表,妇平昌郡夫人李氏特封英国夫人。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诏:「温溪心妻辖苏南扶麻特封县君,月给绢彩茶各有差各:原作「名」,据《长编》卷四二一改。。」从权发遣熙河兰会路经略司公事刘舜卿请也。

六年六月八日,诏:「实录院检讨官黄庭坚母寿光县太君李氏特封为康安郡太君。」从庭坚乞以转官恩回授也。

元符三年十月十三日,吏部侍郎徐铎言:「文武升朝官母妻邑

号万年、万载县君,皆非人臣母妻所宜称,乞立法禁止。

译已叙封及已有官职的,再加恩;已故的父母未曾封赠的,一并给予封赠;已封赠的,再加封赠。如果父母尚在,愿意回授的,也听凭其便。"

【宋会要】

神宗熙宁二年二月,诏令以知卫州、太常少卿田昭邻的母亲彭城县君刘氏年一百零一岁,特封仁寿郡太君。

三年六月十四日,诏令:"今后凡封妻的,都随丈夫的郡国。"

六年九月,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的母亲巢氏被赐冠帔。赵余庆的父亲赵明有能力,被夏国畏惧,兄弟屡立战功,任庆州柔远寨大顺城蕃官,不久相继去世。适逢朝廷命令各路选送得力蕃官赴阙,他的母亲对着使者哭泣,因为被诏见的多是她的丈夫、儿子的部属,感慨两个儿子不能亲见天子,只留下画像,希望使者能带着画像一起去,万一能送达朝廷,即使自己死了也无遗憾。皇帝怜悯她的心意,所以有这道诏命。

元丰元年四月九日,诏令:"西上合门使、忠州团练使韩存宝听许以减三年磨勘的恩例回授给他的母亲万年县君,进封仁寿郡君,赐给冠帔。若非像韩存宝这样有战功的,不得援引此例。"

二年正月六日,封皇后的妹妹大理评事程奇的妻子金华县君为永嘉郡君,将作监主簿李慎的妻子秀容县君为同安郡君。

十四日,进封皇太后的乳母永嘉郡夫人贾氏为燕国夫人。

八月二十六日,诏令封濮安懿王之子洋州观察使赵宗晟的生母仁寿郡太君孙氏为安定郡太夫人。

【宋会要】

五年三月十一日,赐龙图阁直学士、知庆州曾布的母亲仁寿郡太君朱氏冠帔,这是依从曾布的请求。

四月七日,皇帝批示:"范仲淹的儿媳文安郡夫人曹氏此前因太皇太后的遗恩进封、增给俸钱等,有司自行陈报认为是误支,可以依旧支给。"

八月六日,以文思院副使曹识的女儿始兴郡君封为同安郡夫人。上面批示"先在庆寿宫中养育"的缘故。

七年十一月,诏令:"已故郯王赵宗惠的妻子江夏郡夫人郭氏进封荣国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四月二日,诏令:"已故太常寺太祝包繶的妻子寿安县君崔氏特封永嘉郡君,仍旌表门闾。"这是因为保信军上奏她的节行在乡里闻名。

二十八日,诏令因权通判南剑州潘昂的祖母刘氏年九十一岁,特赐冠帔。

八月十四日,扬州上奏:"大理丞鲁有仪的妻子孟氏丈夫去世后守节,能安葬丈夫家族共七位亡者,请求旌表门闾,并加以封号。"朝廷下诏特封旌德县君。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诏令:"已故武泰军节度使赵宗胜的遗表中,其妇平昌郡夫人李氏特封英国夫人。"

四年正月二十七日,诏令:"温溪心的妻子辖苏南扶麻特封县君,每月赐给绢彩茶各有等差。"这是依从权发遣熙河兰会路经略司公事刘舜卿的请求。

六年六月八日,诏令:"实录院检讨官黄庭坚的母亲寿光县太君李氏特封为康安郡太君。"这是依从黄庭坚请求以转官恩例回授的请求。

元符三年十月十三日,吏部侍郎徐铎说:"文武升朝官的母亲、妻子被封邑号'万年'、'万载'县君的,都不是臣子母妻所宜称呼的,请求立法禁止。凡已经封了的许可改正。"朝廷批准了。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十八日,给事中徐绩请

所有已封者许改正。」从之。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二月十八日,给事中徐绩乞以所迁官回授母一郡封,从之。

二十一日,封皇后姊妹三人为县君,仍赐冠帔。

崇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简州文学张基母何氏年百岁,诏封孝感县太君。

大观二年八月十三日,内殿崇班、合门通事舍人向宗夔奏原批:「夔一作王▯夔。」:「母安康郡太君宋氏见年七十一岁,乞将臣今来所积下磨勘一十二年回授,原批:「二一作三。」封一郡太安人原批:「安一作夫。」。」重念母系钦圣宪肃皇后亲堂婶,诏特封永嘉郡太夫人。

九月七日,诏:「卢阿任免勘特放,封旌德县君,仍支赐绢五十疋。」以梓州路提点刑狱司状:「据昌州州院勘到阿任夫死已经十年,守志不嫁,被亡夫别居亲兄卢化邻侵逼强奸;阿任仓卒之间,无可逃免,拏撮卢化邻身死。」故有是诏。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定州奏:「妇人王氏年百三岁,已封长寿县君,无子孙侍养,良可矜愍。乞月给常平司钱三贯。应男子妇人百岁以上无人侍养者,着为例。」从之。

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手诏:「古者妻随其夫之爵服,今命妇犹封县君、郡君。在昔元丰改作,未就小君之称,虽见于古,而裂郡县以称君,盖非妇道。又等级既少,重轻不伦。可通直郎以上封孺人,朝奉郎以上封安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太中大夫以上封令人,侍郎以上封

硕人,尚书以上封淑人,执政以上封夫人。并为随其夫之官称封之。武臣依此。若封母则随其父官,若父、祖爵至公侯伯子男者,则随其爵,庶几近古。」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吏部尚书张克公奏:「准 节文,今来命妇为随其夫之爵秩,所有特封之人,其夫无官,或非通直郎以上者,则着姓名封赠。奉圣旨依。今勘会官员父并嫡继母亡,合封赠所生母。自来以子官封赠,子至中散大夫、团练使以上,郡君;银青光禄大夫、节度使,郡夫人。今降指挥,命妇随夫之爵秩封赠,所生母封号未有该载。」诏所生母封号令从子官爵。

六年五月八日,诏:「特封开封尹王革母李氏晋普安郡太夫人晋:原批:「晋一作普」。按作普是。。」

宣和元年七月五日,陕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童贯奏:「知府折可求前后出入,累立战功,乞将所得功赏回授与亡兄可大妻恭(人)张氏一夫人名号。」诏依所乞。

八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言:「草(土)[士]范致虚奏:『母强氏随班上寿及中宫亲蚕,今其不幸,辄敢冒昧控告,欲望特赐臣母强氏一国封名号,永贲窀穸。』又奏:『臣年十余岁丧母鲍氏,强氏继母。缘臣母鲍氏与强氏并已封郡夫人,今来陈乞,不敢独遗臣母鲍氏。

译求以所升迁的官阶回授给母亲一个郡的封号,朝廷批准了。

二十一日,封皇后的三位姐妹为县君,并赐冠帔。

崇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简州文学张基的母亲何氏年一百岁,朝廷下诏封孝感县太君。

大观二年八月十三日,内殿崇班、合门通事舍人向宗夔上奏:"母亲安康郡太君宋氏现年七十一岁,请求将我如今积存的十二年磨勘恩例回授,封一个郡安人的封号。"念及她的母亲是钦圣宪肃皇后的亲堂婶母,朝廷下诏特封永嘉郡太夫人。

九月七日,诏令:"卢阿任免于查勘,特予释放,封旌德县君,并赐给绢五十匹。"因为梓州路提点刑狱司上奏说:"据昌州州院查勘,卢阿任丈夫去世已十年,守节不嫁,被已故丈夫的分居堂兄卢化邻侵逼强奸;阿任在仓促之间无处可逃,将卢化邻打死。"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定州上奏:"妇人王氏年一百零三岁,已经封长寿县君,没有子孙侍养,实在值得怜悯。请求每月拨给常平司钱三贯。凡男子、妇人一百岁以上没有人侍养的,按此定为常例。"朝廷批准了。

政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皇帝手诏:"古时妻子随丈夫的爵位品级受封,如今命妇还是封县君、郡君。当年元丰改制时,未能就'小君'的称号加以厘定,这个称呼虽见于古书,但拿郡县名号来称'君',实在不合妇道。而且等级太少,轻重不分明。可规定:通直郎以上封孺人,朝奉郎以上封安人,朝奉大夫以上封宜人,中散大夫以上封恭人,太中大夫以上封令人,侍郎以上封硕人,尚书以上封淑人,执政以上封夫人。都随她们丈夫的官称来封号。武臣也依此办理。如果是封母亲,就随她父亲的官阶,如果父亲、祖父的爵位到公、侯、伯、子、男的,就随其爵位,这样大概接近古制。"

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吏部尚书张克公上奏:"依照节文规定,如今命妇随丈夫的爵位品级受封,凡是特封的人,若她丈夫没有官职,或者官阶未到通直郎以上的,就用姓名封赠。已奉圣旨批准。现在查勘官员的父亲及嫡母、继母去世,应当封赠所生母亲的情况。历来是以儿子的官阶来封赠,儿子官至中散大夫、团练使以上的,母亲封郡君;官至银青光禄大夫、节度使的,封郡夫人。如今新下达的指挥,命妇随丈夫的爵位品级封赠,但所生母的封号尚未记载在内。"朝廷下诏所生母的封号也依儿子的官爵而定。

六年五月八日,诏令:"特封开封尹王革的母亲李氏为普安郡太夫人。"

宣和元年七月五日,陕西河北河东路宣抚使童贯上奏:"知府折可求前后出入战阵,屡立战功,请求将他所得的功赏恩例回授给亡兄折可大的妻子恭人张氏一个夫人的名号。"朝廷下诏依所请。

八月二十四日,中书省说:"草士范致虚上奏:'母亲强氏随班上寿以及参加中宫亲蚕典礼,如今她不幸去世,我冒昧地恳请,望特赐给我母亲强氏一个国夫人的封号名号,以永久荣耀她的墓穴。'又上奏:'臣十余岁时丧母鲍氏,强氏是继母。因为我的生母鲍氏与强氏都已经封为郡夫人,如今我陈请,不敢单独遗漏我的生母鲍氏。伏望圣上怜悯臣哀痛之诚,将国封一并给予我两位母亲,以此作为

伏望圣慈悯臣哀苦之诚,俾以国封及臣母,以为教忠之劝。』」诏强氏、鲍氏并封赠国夫人。

三年十一月九日,南剑州奏:「沙县百姓朱吟妻李氏见年一百四岁,依赦令合该封号。」诏特封孺人。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

故孟京杰妻王氏特封孺人。」以开府尹王革奏:「王氏年二十二丧夫,有男方四岁,守志不嫁。父母以其年幼无所依,屡俾再适。王氏至剪发自誓,以明终身。深居穷处,二十余年,邻里不识其面,义节卓然。」故有是诏。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诏:「越州女子汤氏可特封孺人,仍令本州岛赐帛十匹。」以权发遣越州章鲸奏节操正(玹)[洁],深可旌赏,故有是诏。

三月十八日,承议郎、充显谟阁待制、提举万寿观王□奏:「先臣雱止有一女,尝嫁故通直郎吕安中,守志三十余年。伏蒙圣恩,以臣祖安石被遇神考,辅政有为,例加官封。伏望许臣更用去年合得冬祀大礼恩泽与臣姊,于宜人上加官封。」诏特封令人。

八月,南安军奏:「大庾县民妇黄氏一百二岁。」诏封孺人。

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开封府奏:「迪功郎黄清卿母吴氏见年九十八岁,乞依赦封叙施行。」诏特封太孺人。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八日,诏:「前承州镇抚使薛庆忠义死事之节显著,已降指挥赠官,与恩泽十资,其妻靖氏未有封号,许于见存恩泽内用两资回授,特封硕人,以旌守志。」从淮南东路宣谕使傅崧卿请也。

闰四月十七日,御史台检法官晏敦复乞将见任承议郎一官换封曾祖母张氏为孺人。从之。

三年六月五日,诏:「韩肖胄母文氏可进国封,以宠义方之训。」文氏勉肖胄以勿辞使虏,忠义可嘉,故特有是命。

十五日,诏:「成忠郎、前权

观州提举溪洞都巡检罗宏母梁氏年九十以上,依建炎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郊祀赦,特封太孺人,依旧给告,更不命词。今后有似此之人准此。」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司言:「归明官故承信郎田承宽妻王氏遣家丁佃客自备粮饷,助官军(计)[讨]贼有功,乞与封叙。」诏特封宜人。

十一月十二日,武城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言:「昨授太尉日得旨,恩数并依两府例。今遇明堂大礼,乞依见任两府条令,将所得有服亲封号与长女。」吏部言:「本官虽恩数并依两府例施行,难以比类见任宰执。」诏特依所乞。

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岳飞奏:「母姚氏以臣除节度使,依格(上)[止]合封郡夫人。欲望特与封一国号。」从之。

五年正月十九日,赐韩世忠、刘光世、张俊有服亲孺人封号三人,冠帔五道。

译教化忠孝的劝勉。'"朝廷下诏强氏、鲍氏一并封赠国夫人。

三年十一月九日,南剑州上奏:"沙县百姓朱吟的妻子李氏现年一百零四岁,依照赦令应当给予封号。"朝廷下诏特封孺人。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令:"已故孟京杰的妻子王氏特封孺人。"因为开府尹王革上奏:"王氏二十二岁丧夫,有个儿子才四岁,她守节不嫁。父母因她年幼无所依靠,屡次劝她改嫁。王氏竟剪发自誓,以表明终身守节的决心。她深居简处,二十余年,邻里都不认识她的面容,节义卓越。"所以有这道诏令。

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诏令:"越州女子汤氏可特封孺人,仍命本州赐帛十匹。"因为权发遣越州章鲸上奏她节操端正,深可旌赏,所以有这道诏令。

三月十八日,承议郎、充显谟阁待制、提举万寿观王□上奏:"先父王雱只有一个女儿,曾嫁给已故通直郎吕安中,守节三十余年。承蒙圣恩,因臣祖父王安石受神宗知遇,辅政有功,依例加官封。伏望许臣再用去年应得的冬祀大礼恩泽给臣姐姐,在宜人的封号上加封。"朝廷下诏特封令人。

八月,南安军上奏:"大庾县民妇黄氏一百零二岁。"朝廷下诏封孺人。

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开封府上奏:"迪功郎黄清卿的母亲吴氏现年九十八岁,请求依赦令封叙施行。"朝廷下诏特封太孺人。

高宗绍兴二年四月十八日,诏令:"前承州镇抚使薛庆忠义死难的节操极为显著,已下诏赠官,并给恩泽十个名额,他的妻子靖氏还没有封号,许可从现存的恩泽名额中用两个回授,特封硕人,以表彰她的守节。"这是依从淮南东路宣谕使傅崧卿的请求。

闰四月十七日,御史台检法官晏敦复请求将现任承议郎一官换封曾祖母张氏为孺人。朝廷批准了。

三年六月五日,诏令:"韩肖胄的母亲文氏可进封国夫人,以褒奖她教子有方的训诫。"文氏曾勉励韩肖胄不要推辞出使金国,忠义可嘉,所以特有这道命令。

十五日,诏令:"成忠郎、前权观州提举溪洞都巡检罗宏的母亲梁氏年九十岁以上,依照建炎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郊祀赦令,特封太孺人,仍照旧发给诰命,不再另撰命词。今后有类似的人一律依此办理。"

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广南西路提点刑狱司说:"归明官已故承信郎田承宽的妻子王氏派遣家丁佃客自备粮饷,协助官军讨贼有功,请求给予封叙。"朝廷下诏特封宜人。

十一月十二日,武城感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充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说:"此前我被授太尉时得到旨意,恩数一并依两府的先例。如今遇明堂大礼,请求依照现任两府的条令,将我应得的有服亲属封号给予长女。"吏部说:"本官虽然恩数一并依两府的先例施行,但难以比照现任宰执。"朝廷下诏特依所请。

二十五日,神武后军统制、充江南西路舒蕲州兼荆南鄂岳黄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岳飞上奏:"母亲姚氏因为我被除授节度使,依照规定只应封郡夫人。想望特别给予一个国夫人的封号。"朝廷批准了。

五年正月十九日,赐给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各自有服亲属孺人封号三人,冠帔五道。

二月十七日,刘光世请求将所赐孺人诰命给儿子刘尧佐等人的生

二月十七日,刘光世请以所赐孺人诰与男尧佐等所生母,吏部以为非法,诏特许之。

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陈确言:「确在襁褓时,兄已壮有室,养确为子,至二十一岁,始经有司改正。今兄亡,嫂年逾七十,待确情同己子。乞用去年大礼恩霈妻合得封叙回授与嫂杨氏, 其平生抚养之恩。」从之。

六月四日,神武中军前部统领军马王滋言:「祖母孟氏年九十二岁,乞将随驾往平江

府护卫恩赏封叙。」从之。

二十四日,诏:「张浚妻华原郡夫人魏氏,依韩世忠妻越国夫人梁氏例支破请给。」

七月一日,大理评事李洪乞将去年扈从车驾至平江府回跸合转一官恩例封祖母林氏,从之。

十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言:「杨珪母太宜人郭氏昨在伪齐,令男珪还朝,不从伪命。其郭氏拘留伪地,死于国事,显见忠义,理宜褒赠。」诏特封郡夫人。

七年正月五日,故赠安化郡王王禀男忠训郎王庄言:「父禀于靖康元年金人侵犯太原,自平阳应援,即被攻围,坚守孤城,仅及一年,势穷力竭,死不屈节。蒙朝廷悯其忠义,追赠王爵,而亡母未经加封,乞朝廷矜悯施行。」诏王禀妻陈氏特与赠郡夫人。

九年八月十四日,诏四川宣抚使司都统制、节制成凤州杨政母特与封叙。以政言:「自从戎不遑恤家,母氏自陷虏来归,积忧成疾,乞归侍养。」故有是诏。

十年五月十一日,诏:「武德郎、枢密院都统制司第三将王全母屈氏特封孺人。」以全结约攻虏不遂,后虏掠屈氏去,不知所在,乞行封叙,故有是命。

二十三日,左宣义郎、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奏:「母年八十岁,乞以特赐章服恩例叙封。」从之。

九月十日,明堂赦:「应宣教郎以下至承务郎使臣、选人父母年九十以上,许于所属自陈,俱保明闻奏,当议特与官封。士庶百岁以上妇人与封号。」

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礼部言:「新知绍兴府余姚县朱伯临言:「母林氏今明堂赦恩合封孺人

译母,吏部认为不合法,朝廷下诏特许可。

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陈确说:"我在襁褓中时,哥哥已成家立室,收养我为子,直到二十一岁才经官府改正。如今哥哥去世,嫂子年过七十,待我如同亲生儿子。请求用去年大礼恩泽中妻子应得的封叙,回授给嫂子杨氏,以报答她平生抚养的恩情。"朝廷批准了。

六月四日,神武中军前部统领军马王滋说:"祖母孟氏九十二岁,请求将随驾前往平江府护卫所得的恩赏封叙给祖母。"朝廷批准了。

二十四日,诏令:"张浚的妻子华原郡夫人魏氏,依照韩世忠妻子越国夫人梁氏的先例支给俸禄。"

七月一日,大理评事李洪请求将去年扈从车驾到平江府回跸所得的转一官恩例封给祖母林氏,朝廷批准了。

十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省说:"杨珪的母亲太宜人郭氏此前在伪齐统治下,命儿子杨珪回归朝廷,不服从伪命。她的母亲郭氏被拘留在伪地,死于国事,显见忠义,理应褒赠。"朝廷下诏特封郡夫人。

七年正月五日,已故赠安化郡王王禀之子忠训郎王庄说:"父亲王禀在靖康元年金人侵犯太原时,从平阳前往应援,随即被围攻,坚守孤城将近一年,直到势穷力竭,宁死不屈。承蒙朝廷怜悯他的忠义,追赠王爵,而亡母尚未加封,请求朝廷怜悯施行。"朝廷下诏王禀的妻子陈氏特赠郡夫人。

九年八月十四日,诏令四川宣抚使司都统制、节制成凤州杨政的母亲特与封叙。因杨政说:"我自从军以来无暇顾及家中,母亲自从沦陷金人之地归来,积忧成疾,请求归乡侍养。"所以有这道诏令。

十年五月十一日,诏令:"武德郎、枢密院都统制司第三将王全的母亲屈氏特封孺人。"因为王全曾约定攻打金人未能成功,后来金人掳走了屈氏,下落不明,请求给予封叙,所以有这道命令。

二十三日,左宣义郎、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上奏:"母亲八十岁,请求以特赐章服的恩例叙封。"朝廷批准了。

九月十日,明堂赦令:"凡宣教郎以下至承务郎、使臣、选人的父母年九十以上的,许可向所属官司自行陈请,共同保明上奏,当议特与官封。士庶百岁以上的妇人给予封号。"

十一年二月十三日,礼部说:"新任知绍兴府余姚县朱伯临说:母亲林氏如今遇明堂赦恩应当封孺人……"(原文至此中断)

,见年九十以上,依条给

赐冠帔。」从之。

八月一日,荆南府奏:「监利县长林村民王金母吴氏年一百二十岁,乞依赦恩封号。」从之。

十二年三月一日,诏:「中亮大夫、康州防御使程俊母邵氏特封恭人。」先是,有旨程俊母特与叙封。俊言:「母自夏国已封孺人,兼该遇绍兴十年明堂赦,已于兴元府陈乞保明申朝廷讫,未蒙给降诰明明:疑当作「命」。。」故有是诏。

译见年满九十岁以上,按规定赐给冠帔。」皇帝依从了这个建议。

八月一日,荆南府上奏说:「监利县长林村的百姓王金的母亲吴氏,年龄一百二十岁,请求按照赦恩的规定给予封号。」皇帝依从了这个请求。

十二年三月一日,下诏说:「中亮大夫、康州防御使程俊的母亲邵氏,特封为恭人。」在此之前,曾有旨意说程俊的母亲应特予叙封。程俊上言说:「母亲自夏国时已封为孺人,又恰逢绍兴十年明堂大赦,已在兴元府陈情申请保明并申报朝廷,但尚未蒙恩颁降诰命。」因此有了这道诏令。

六月十六日,诏左武大夫、忠州刺史、特差充环庆路第一将、御前同副统制赵云母加封。以云言与金虏战,虏囚其母于绛州垣曲县狱,今已数年。比以京西湖北宣抚司差往河北干事,攻破其县救出之。乞减削见授官资,加封其母。故有是命。

九月三日,诏:「皇太后侄女韦氏特与封信安郡夫人,依禄式破诸般请给。」

十三日,赦:「应命官未该封叙人父母年八十以上未有官封,许令所属自陈,具保明闻奏,特与封叙。」

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乞免降制加恩,从之。仍诏长孙女秦氏特封郡夫人。同日,诏:「秦 妻建康郡夫人曹氏特封国夫人。」 ,桧之子也。

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诏:「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孙女孺人秦氏与封令人。」

二十年六月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免郊祀加恩。」诏允所请,次孙女令人秦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一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言:「乞将绍兴十九年该遇南郊大礼合得有服亲封邑一名与长兄彬妻

孺人潘氏增封。」诏特封令人。

二十二年十月七日,诏:「临安府助教田润妻李氏医治有劳,特与封孺人。」

十二月三日,诏:「才人刘氏祖母耿氏、才人吴氏母裴氏并封郡夫人。」

二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奏免加食邑、食实封恩命,诏允所请。次孙女永嘉郡夫人封初等国夫人,孙女夫将仕郎吴益改初等京官。

二十三年九月四日,诏:「婉容刘氏母故永嘉郡夫人李氏可特赠荣国夫人。」

二十五年九月四日,诏:「将来大礼,主管马军司公事成闵母郑氏特封郡夫人。」

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官诰院言:「乞将应内命妇迁转并封赠及外命妇封赠郡夫人以上并依格用网袋外,其余以次并权不给。其赠诰合用焚黄纸七张原批:「合一作命。」、红罗青里褾、碧绿绫带。」从之。

二十八年七月九日,诏:「故太尉、武当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赠开府仪同三司杨政妻永宁郡夫人南氏,可特封崇国夫人。」以政薨,故加恩以恤之也。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六日,试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张孝祥言:「丙辰诏书,以皇太后圣寿方增,新岁八十,均福海内,凡通籍于朝者皆驰恩其父母。非常之庆,千载一时,人子之心,孰不鼓舞!臣备数朝列,奉承双亲,尤极欣幸。缘父祁见任右承议郎,母时氏以视父官方封孺人,乞特许依臣官叙,引用今来恩诏加封。庶沾君父锡类之仁,俯为臣子家庭之宠。」诏特依所乞。

二

月十八日,权吏部尚书贺允中言:「准正月一日诏书,应升朝官父母及宗妇、宗女年八十以上与加封。契勘父依法每封进一官,母、宗妇、宗女加封止合随夫子之官爵。

译六月十六日,诏令左武大夫、忠州刺史、特差充环庆路第一将、御前同副统制赵云的母亲加封。因为赵云说与金人作战时,金人把他母亲囚禁在绛州垣曲县的监狱里,如今已经好几年了。近来因京西湖北宣抚司派他到河北办事,攻破了那个县,把母亲救了出来。他请求削减自己现有的官职品级,用来给母亲加封。所以有这道命令。

九月三日,诏令:「皇太后的侄女韦氏特封为信安郡夫人,依照俸禄规格支给各种供给。」

十三日,赦令:「凡是应当封赠而尚未叙封的官员,其父母年满八十以上尚未有官封的,允许由所属机构自行陈报,具文保明上奏,特予封叙。」

绍兴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请求免除降制加恩,朝廷准许了。仍诏令他的长孙女秦氏特封为郡夫人。同日,诏令:「秦某的妻子、建康郡夫人曹氏特封为国夫人。」秦某,是秦桧的儿子。

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诏令:「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的孙女、孺人秦氏加封为令人。」

二十年六月八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上言:「请求免除因郊祀而加恩。」诏令准许他的请求,其次孙女令人秦氏特封为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一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上言:「请求将绍兴十九年南郊大礼所得的一名有服亲属的封邑,转给长兄秦彬的妻子孺人潘氏,为她增加封号。」诏令特封为令人。

二十二年十月七日,诏令:「临安府助教田润的妻子李氏医治有功劳,特封为孺人。」

十二月三日,诏令:「才人刘氏的祖母耿氏、才人吴氏的母亲裴氏一并封为郡夫人。」

二十六日,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上奏请求免去增加食邑、食实封的恩命,诏令准许其请求。其次孙女永嘉郡夫人晋封为初等国夫人,孙女婿将仕郎吴益改任初等京官。

二十三年九月四日,诏令:「婉容刘氏的母亲、已故永嘉郡夫人李氏特追赠为荣国夫人。」

二十五年九月四日,诏令:「将来举行大礼时,主管马军司公事成闵的母亲郑氏特封为郡夫人。」

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官诰院上言:「请求:凡是内命妇的迁转以及封赠,以及外命妇封赠郡夫人以上的,一律依照规格使用网袋,其余的按次序暂且不给。其赠诰所需焚黄纸七张(原批:「合」字或作「命」字)、红罗青里褾、碧绿绫带。」朝廷准许了。

二十八年七月九日,诏令:「已故太尉、武当军节度使致仕、武功郡开国公、赠开府仪同三司杨政的妻子永宁郡夫人南氏,特封为崇国夫人。」这是因为杨政去世,所以加恩以示抚恤。

二十九年正月二十六日,试起居舍人兼权中书舍人张孝祥上言:「丙辰年的诏书,因为皇太后寿辰正逢新岁八十高龄,恩泽遍及天下,凡在朝为官的人都推恩其父母。这是非同寻常的庆典,千载难逢,为人子女的心情,谁能不欢欣鼓舞!臣忝列朝班,侍奉双亲,尤其感到欣幸。因为家父张祁现任右承议郎,母亲时氏依照父亲的官职被封为孺人,请求特许依照臣现有的官职品级,援引此次的恩诏加封。以期沾沐君父恩泽同类之仁,俯赐为臣子家庭之荣宠。」诏令特准所请。

二月十八日,权吏部尚书贺允中上言:「按照正月一日的诏书,

缘诏书有加封二字,今欲于合得官封上加一等施行。」从之。

八月二日,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鄂州驻札、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田师中奏:「准诰,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并依吴璘例施行,妻萧氏蒙恩特封卫国夫人,亦乞依例支破请给。」从之。

同日,诏:「右武郎吴挺合得解带恩例,可特转右武大夫;妻李氏特封淑人。」

二十日,诏:「起复庆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故母建康郡夫人郑氏,可特赠卫国夫人国:原脱,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三补。。」从闵请也。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右朝散郎、秘阁修撰郭瑊妻安人赵氏可特封永嘉郡夫人;右太中大夫、权尚书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兼权知临安府钱端礼妻令人高氏,可特封平乐郡夫人。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皇子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建王妾夏氏可特封齐安郡夫人,翟氏可特封咸安郡夫人。」

十月十七日,诏:知海州、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魏胜妻于氏可特封安人。胜守海州,与敌力战,重伤以薨。方病困时,于氏割股以食之,遂得小愈。至是,主帅李宝为之请,故有是命。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九月十四日,右从政郎陈嗣宗状:「乞以覃霈循

资恩例回授与母吴氏封叙。」吏部以嗣宗虽官不该回授,而嗣宗乃陈东之子,东(循)[徇]国亡身,已蒙追赠,惟吴氏未受封,欲依所乞,封吴氏太孺人,以为忠义之劝。从之。

二十八日,保义郎陈怿、龚銮状:「乞将覃恩合该转一官,怿回授与母罗氏,銮回授与所生母刘氏,乞赐封号。」吏部契勘:「依法,臣僚不许转官回授封赠,有碍条法。」诏特依所乞,封孺人。

十一月三日,诏故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岳云妻前恭人巩氏特封恭人。

十月二十七日,安德军节度使士街上遗表:「乞特与臣男不陋所生母牟氏,依不微所生母张氏封恭人。」从之。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五日,诏起复右朝奉郎、尚书比部员外郎吴某除秘阁修撰、知阆州,妻赵氏特封淑人。

二十九日,诏婉容翟氏亲属淑人张氏与特封郡夫人。

五月十八日,诏:「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璩妻齐安郡夫人靳氏,特进封庆国夫人。」

二十三日,诏: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李显忠妻安康郡夫人周氏进封福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故杨政妻崇国夫人南氏献助钱引,可特封益国夫人。」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诏:皇太子妃母高氏特封润国夫人。

三月二十一日,诏:右朝请郎、新知洋州吴总妻米氏可特封淑人。

八月十六日,故武翼郎致仕刘渐妻孺人王氏状:「亡夫致仕合得恩泽,别无子孙,止有一女,嫁

承节郎郝彦辉。

译凡升朝官的父母以及宗妇、宗女年满八十以上的都要加封。查考旧例,父亲依法每次封赠晋升一官,母亲、宗妇、宗女的加封只应随夫、子的官爵而定。因诏书中有『加封』二字,如今打算在应得的官封等级上再加一等施行。」朝廷准许了。

八月二日,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鄂州驻扎、领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田师中上奏:「依照诰命,除开府仪同三司的恩数一律依照吴璘的先例施行外,妻子萧氏蒙恩特封为卫国夫人,也请求依照先例支给相应待遇。」朝廷准许了。

同日,诏令:「右武郎吴挺应得的解带恩例,特转为右武大夫;妻子李氏特封为淑人。」

二十日,诏令:「起复庆远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成闵已故的母亲、建康郡夫人郑氏,特追赠为卫国夫人(「国」字原缺,据《建炎要录》卷一八三补)。」这是依从成闵的请求。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令:「右朝散郎、秘阁修撰郭瑊的妻子安人赵氏特封为永嘉郡夫人;右太中大夫、权尚书户部侍郎、兼枢密都承旨、兼权知临安府钱端礼的妻子令人高氏,特封为平乐郡夫人。」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日,「皇子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建王的妾室夏氏特封为齐安郡夫人,翟氏特封为咸安郡夫人。」

十月十七日,诏令:知海州、武翼郎、合门宣赞舍人魏胜的妻子于氏特封为安人。魏胜镇守海州,与敌人奋力作战,因重伤而去世。当他病重危困时,于氏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给他吃,因此病情略有好转。到这时,主帅李宝为她请求,所以有此命令。

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尚未改元。九月十四日,右从政郎陈嗣宗上状:「请求将覃恩循资的恩例转授给母亲吴氏,为她封叙。」吏部认为陈嗣宗虽然官职不够资格转授,但陈嗣宗是陈东的儿子,陈东为国殉难,已蒙追赠,只有吴氏尚未受封,打算依照他的请求,封吴氏为太孺人,以此作为对忠义之士的勉励。朝廷准许了。

二十八日,保义郎陈怿、龚銮上状:「请求将覃恩应得转升一官的机会,陈怿转授给母亲罗氏,龚銮转授给生母刘氏,请求赐予封号。」吏部查考:「依法,臣僚不许转官回授封赠,与条法有碍。」诏令特准所请,封为孺人。

十一月三日,诏令追复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岳云的妻子、前恭人巩氏特封为恭人。

十月二十七日,安德军节度使赵士街临终上遗表:「请求特许把臣的儿子赵不陋的生母牟氏,依照赵不微生母张氏的先例封为恭人。」朝廷准许了。

隆兴元年二月二十五日,诏令起复右朝奉郎、尚书比部员外郎吴某授秘阁修撰、知阆州,妻子赵氏特封为淑人。

二十九日,诏令婉容翟氏的亲属淑人张氏特封为郡夫人。

五月十八日,诏令:「皇弟少保、静江军节度使、判大宗正事、恩平郡王赵璩的妻子齐安郡夫人靳氏,特晋封为庆国夫人。」

二十三日,诏令:宁国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李显忠的妻子安康郡夫人周氏晋封为福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令:「已故杨政的妻子崇国夫人南氏进献助饷钱引,特封为益国夫人。」

隆兴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诏令:皇太子妃的母亲高氏特封为润国夫人。

三月二十一日,诏令:右朝请郎、新知洋州吴

乞如条制改授邑号。」从之。

九月二十五日,诏:吴璘长男援妻杨氏、次男掖妻郭氏各特与封淑人。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起复拱卫大夫、邕州观察使、御前马军统制萧鹧巴妻耶律氏特封信安郡夫人。吏部勘当:「妻依条止得恭人,缘父不辣故任伪太师日原批:「任一作仕。」,妻已封郡夫人,今乞封于司封,即无条法。」故有是命。

四月二十八日,吏部状:「准都省批下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吴璘申,昨除太尉及续除开府仪同三司恩数,并依杨存中系见任执政官例陈乞二女封邑。本部勘会依例系见任使相、执政官,遇大礼许奏乞有服亲一人封号。缘本官即非见任。」诏特依所乞,并封孺人。

五月三日,又诏:「璘女三人特各封淑人,有服亲赵氏特封硕人。」

四日,诏故赠宁国军节度使魏胜妻于氏特封郡夫人,以胜死于国事,忠义可嘉,其妻于氏特依所乞,封齐安郡夫人。今后不得援例。

十三日,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吴璘状:「契勘蕃官赵阿令结见陷北界,本人妻孺人包氏权洮州职事。昨来官军到洮州城下,率本州岛官吏军民迎降归投,备见忠义。欲望特与加封,庶几有以激劝。」诏包氏特封令人。

二年三月九日,宗子左从政郎赵不遯以进士举出身,合转两官,乞以一官回授,封所生母尚氏。诏特依。

五月十二日,诏恩平郡王璩妻王氏特进封泽国夫人。

六月四日,宗子忠训郎

赵善仁以进士举赐出身,合比换文资,转两官,乞以一官回授,封母马氏。诏特依。

十月五日,太傅、宁远昭庆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和义郡王杨存中以郊祀条许陈请有服亲一名封号,乞与次孙女承受。诏特依。

三年四月十五日,保义郎赵伯汰乞将磨勘转成忠郎一官回授,封母李氏。诏特封太孺人。

四年六月十六日,承奉郎赵不庞状:「昨因父遗表,已降指挥,依所乞特封所生母孙氏恭人,未曾给诰。不庞今更将父致仕遗表恩泽一名并与母孙氏,乞放行封号。」诏特依。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耶律适哩女可封硕人。

五年三月六日,忠翊郎赵善学乞以覃恩转官并今磨勘转官并回授母李氏,加赠一次。诏特依。

八月十九日,诏:「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明州观察使萧鹧巴女萧氏等四人可并特封令人。萧鹧巴男从义郎、殿前司忠毅军正将从仁妻耶律氏可特封淑人。」

九月六日,检校少保、崇庆军节度使士衎上遗表,乞男不圮所生母丁氏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特赐封号,从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李愿妻张氏可特封安人。从其夫年劳比换之请也。

二十七日,诏:「杨倓妻程氏特封咸宁郡夫人;杨▯妻张氏特封咸安郡夫人;杨安中妻赵氏特封令人;第二女孙叔杰妻杨氏特封永嘉郡夫人;第六女赵汝▯▯力妻杨氏、第七女周杞妻杨氏、第八

女郭云妻杨氏并封硕人。

译总的妻子米氏特封为淑人。

八月十六日,已故武翼郎致仕刘渐的妻子孺人王氏上状:「已故丈夫致仕应得的恩泽,因无子孙,只有一个女儿,嫁给承节郎郝彦辉。请求依照条例规定改授邑号。」朝廷准许了。

九月二十五日,诏令:吴璘的长子吴援的妻子杨氏、次子吴掖的妻子郭氏各特封为淑人。

干道元年正月七日,起复拱卫大夫、邕州观察使、御前马军统制萧鹧巴的妻子耶律氏特封为信安郡夫人。吏部审核认为:「妻子依照条例只应封为恭人,但因为她父亲不辣曾在伪朝任太师(原批:「任」字或作「仕」),她已被封为郡夫人,如今若要在司封另行封赠,就没有相应的条法依据。」所以有此命令。

四月二十八日,吏部上状:「按照都省批下的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吴璘所申,此前授予太尉及后来授予开府仪同三司的恩数,都依照杨存中作为现任执政官的先例,陈请为两个女儿封邑。本部审核认为依照先例,应是现任使相、执政官,遇大礼时才许奏请为一名有服亲属封号。但吴璘本人现已不是现任官员。」诏令特准所请,两人都封为孺人。

五月三日,又诏令:「吴璘的三个女儿各特封为淑人,有服亲属赵氏特封为硕人。」

四日,诏令已故追赠宁国军节度使魏胜的妻子于氏特封为郡夫人,因魏胜为国事而死,忠义可嘉,特依其妻子于氏所请,封为齐安郡夫人。今后不得援引此例。

十三日,少师、奉国军节度使、四川宣抚使吴璘上状:「查考蕃官赵阿令结现已陷落于北方境内,此人的妻子孺人包氏暂代理洮州的职事。此前官军到达洮州城下时,她率领全州的官吏军民出城迎降归顺,充分表现出忠义之心。希望特予加封,以资激励。」诏令包氏特封为令人。

干道二年三月九日,宗子左从政郎赵不遯以进士出身,应转升两官,请求以一官转授,封生母尚氏。诏令特准所请。

五月十二日,诏令恩平郡王赵璩的妻子王氏特晋封为泽国夫人。

六月四日,宗子忠训郎赵善仁以进士赐出身,应换授文资,转升两官,请求以一官转授,封母亲马氏。诏令特准所请。

十月五日,太傅、宁远昭庆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和义郡王杨存中依照郊祀条例,许奏请一名有服亲属封号,请求授给次孙女。诏令特准所请。

干道三年四月十五日,保义郎赵伯汰请求将磨勘转成忠郎的一官转授,封母亲李氏。诏令特封为太孺人。

干道四年六月十六日,承奉郎赵不庞上状:「先前因父亲遗表,已经降下指挥,依照所请特封生母孙氏为恭人,但尚未颁给诰命。赵不庞如今再将父亲致仕遗表的一名恩泽也给母亲孙氏,请求准予颁行封号。」诏令特准所请。

十二月二十七日,诏令:耶律适哩的女儿特封为硕人。

干道五年三月六日,忠翊郎赵善学请求将覃恩转官及此次磨勘转官一并转授给母亲李氏,加赠一次。诏令特准所请。

八月十九日,诏令:「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明州观察使萧鹧巴的女儿萧氏等四人一并特封为令人。萧鹧巴的儿子从义郎、殿前司忠毅军正将萧从仁的妻子耶律氏特封为淑人。」

九月六日,检校少保、崇庆军节度使赵士衎上遗表,请求将儿子赵不圮的生母丁氏,从他应得的遗表恩泽中拨出一资特赐封号,朝廷准许了。

十一月二十六日,诏令: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李愿的妻子张氏特封为安人。这是依从她丈夫

」从前中奉大夫、充敷文阁待制杨倓乞推恩故也。

十二月八日,诏:和义郡夫人蔡氏母金氏特与封硕人。

六年五月六日,诏:故彰国军节度使周大仁妻文安郡夫人张氏,特与依萧琦妻例特封康国夫人。

闰五月五日,右从事郎惠利民状:「伏念利民幼而多难,纔及三岁,所生母赵氏为舅氏夺志它适。经建炎兵火之后,奔走南北,各不相闻。于绍兴二十三年遂得踪迹,复获侍养,母子如初。今利民考第举主及格,已到部,合该磨勘宣义郎。以所生母赵氏见年七十八岁,情愿乞改次第右承事郎,将合得宣义郎一官转封所生母赵氏为孺人。」诏特依所乞,封太孺人。

十九日,左宣义郎、秘书省正字赵汝愚札子:「昨与修进《四朝会要》,得旨推恩各转一官。伏念汝愚有祖母晁氏高年未受封号,伏望朝廷敷奏,将汝愚所得转一官恩例回授祖母晁氏作封号。」诏依所乞,特封太孺人。

十二月三日,殿前司选锋军统制赵良辅状:「乞依萧鹧巴、耶律造哩等条封叙。」诏妻王氏特封孺人。

七年四月一日,吏部言:「文武升朝官母已封孺人,若子系文官未至朝奉郎、武臣未至大夫,其母并未合迁改。并母已随夫官高封叙讫,或随夫官亦未该迁改,其赦文无加封字。乞下本部,各于见封号上再行加封一等施行。」从之。

五月十一日,诏:萧鹧巴妻信安郡夫人耶律氏特封英

国夫人。中书舍人赵雄奏:「臣窃惟妇人之爵,至国夫人极矣,惟三公、三师、宰相、亲王、使相之妻乃可得之。今鹧巴以向化来归,诚足嘉尚,位以廉车,亦云厚矣。鹧巴得廉车为厚,则妻从夫爵,当得硕人。已超转至郡夫人,厚于鹧巴数等矣。今更超封为国夫人。夫鹧巴官为观察使,止同侍从,而其妻乃同三公、三师、宰相、使相之妻,不惟于法非宜,而妻超夫爵愈甚,于理亦不当然也。所有词命。臣未敢撰行。」有旨:「妇爵从夫,固是常典,然鹧巴向化远来,耶律氏大辽宗族,理宜优异。可依已降指挥,特与撰行。」

二十八日,诏:西戎蕃部知洮州钤辖阿令结之妻令人包氏加封郡夫人。从宣抚司之请也。

十一月十五日,左文林郎冷世修状:「欲依惠利民例,乞改次等官,合得宣教郎一官封母沈氏。」诏特封太孺人。

八年七月八日,右承奉郎、新差知临安府钱塘县段子方状:「乞将子方昨任赣州兴国县尉日亲获强盗一十人酬赏回授所生母马氏,封太孺人。」诏特依所乞。

八月二十九日,诏:武泰军节度使曾觌妻硕人杨氏特封信安郡夫人。

九月十二日,诏: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赵志忠妻令人陈氏可特封淑人。

十月十八日,新差充鄂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札子奏:「臣兄掖任左武大夫中军统制日,于绍兴三十二年随姚仲军马收复巩州,军前得病身亡。

译年劳换授的请求。

二十七日,诏令:「杨倓的妻子程氏特封为咸宁郡夫人;杨〇的妻子张氏特封为咸安郡夫人;杨安中的妻子赵氏特封为令人;第二个女婿孙叔杰的妻子杨氏特封为永嘉郡夫人;第六个女婿赵汝〇〇力的妻子杨氏、第七个女婿周杞的妻子杨氏、第八个女婿郭云的妻子杨氏一并封为硕人。」这是依从前中奉大夫、充敷文阁待制杨倓请求推恩的缘故。

十二月八日,诏令:和义郡夫人蔡氏的母亲金氏特封为硕人。

干道六年五月六日,诏令:已故彰国军节度使周大仁的妻子文安郡夫人张氏,特准依照萧琦妻子的先例特封为康国夫人。

闰五月五日,右从事郎惠利民上状:「我自幼历经多难,才三岁时,生母赵氏就被舅家夺去志向改嫁他人。经过建炎年间的兵火之后,南北奔走,彼此不通音讯。到绍兴二十三年才寻得踪迹,重新得以侍奉赡养,母子如初。如今我考核年资及举主都已合格,已到吏部,应当磨勘晋升为宣义郎。因为生母赵氏如今已七十八岁,情愿请求改次一等的右承事郎,将应得的宣义郎一官转封生母赵氏为孺人。」诏令特准所请,封为太孺人。

十九日,左宣义郎、秘书省正字赵汝愚上札子:「先前参与修撰《四朝会要》,蒙旨推恩各转一官。臣念及祖母晁氏年事已高,尚未受封号,恳请朝廷上奏,将臣所得转一官的恩例转授祖母晁氏,作为封号。」诏令依照所请,特封为太孺人。

十二月三日,殿前司选锋军统制赵良辅上状:「请求依照萧鹧巴、耶律造哩等人的条例封叙。」诏令其妻子王氏特封为孺人。

干道七年四月一日,吏部上言:「文武升朝官的母亲已封为孺人的,如果儿子官居文官未到朝奉郎、武臣未到大夫,其母亲都不应改动封号。至于母亲已随丈夫官职晋高而封叙完毕的,或随丈夫官职也不应改动的,赦文中并无『加封』字样。请求下达本部,各自在现有封号的基础上再加封一等施行。」朝廷准许了。

五月十一日,诏令:萧鹧巴的妻子信安郡夫人耶律氏特封为英国夫人。中书舍人赵雄上奏:「臣私下认为,妇人的爵位,到国夫人已是极致,只有三公、三师、宰相、亲王、使相的妻子才能获得此封。如今萧鹧巴因归顺朝廷前来投诚,确实值得嘉奖,授予他节度使之职,也算优厚了。萧鹧巴得节度使之职算是优厚,那么妻子随丈夫爵位,应当封为硕人。如今已破例晋封到郡夫人,比萧鹧巴本人的品级优厚数等了。现在又要越级封为国夫人。萧鹧巴官职是观察使,仅相当于侍从官,而他的妻子却与三公、三师、宰相、使相的妻子相同,这不仅在法理上不合适,而且妻子的爵位超过丈夫的情况也更加严重,于道理上也是不应当的。至于这道任命的诏令词命,臣不敢代为撰写颁行。」朝廷有旨:「妇人的爵位随从丈夫,固然是常规制度,然而萧鹧巴远来归顺,耶律氏又出身大辽宗族,理应格外优待。可依照已经降下的指挥,特命撰写颁行。」

二十八日,诏令:西戎蕃部知洮州钤辖阿令结的妻子令人包氏加封为郡夫人。这是依从宣抚司的请求。

十一月十五日,左文林郎冷世修上状:「希望依照惠利民的先例,请求改换次一等的官职,将应得的宣教郎一官封给母亲沈氏。」诏令特封为太孺人。

今有母淑人张氏年近七十,妻淑

人郭氏孀居一十余年,伏望矜怜,将张氏、郭氏特赐加封。」诏依所乞,并与封郡夫人。臣僚上言:「妇人无爵,从夫之爵,着在《礼经》。故《鹊巢》之诗谓国君积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家而居有之;《君子偕老》之诗谓其服饰之盛,与君子偕老。诗人之意若是其严者,以其从夫之爵,而又德可以配之,乃无忝焉。且郡夫人者,均系小君之称,在法,节度使以上其妻方应此封。吴掖本死于家箦,其妻不应封此。欲望圣慈特赐寝罢,所有录黄,臣未敢书。」续诏止与母张氏封新安郡夫人。

九年六月八日,奉国军节度使士铢遗表陈乞男不谋所生母李氏,于合得遗表恩泽内将一资与封恭人。

七月二十八日,吏部状:「准左修职郎刘藩(伏)[状],乞将合该改转宣教郎一官改次等宣议郎,其合转一官乞回授,封母阎氏。本部勘当缘有碍条法,难以施行。」诏特依所乞,阎氏封太孺人。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宰相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宰相追赠

【宋会要】

宰相追赠:

司徒兼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一月赠太师、中书令。

司空兼门下侍郎薛居正太平兴国六年六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右仆射兼门下侍郎

向敏中天僖四年三月。以上赠太尉、中书令。

吏部侍郎毕士安景德二年十月、工部尚书张知白天圣六年三月。以上赠太傅、中书令。

左仆射王珪元丰八年五月以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岐国公薨于位,初赠太尉,诏赠太师,绍圣四年追贬万安军司户,至元符三年五月尽复故官、赠谥。司马光元佑元年九月以正议大夫、尚书左仆射薨于位,赠太师、温国公,绍圣元年七月以周秩言,诏追所赠官,至靖康元年二月赠太师。司空、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四年二月赠太师、申国公。绍圣元年七月以周秩言,诏追所赠官。至绍兴元年复赠官。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二十五年十一月追封申王。尚书右仆射万俟▯二十七年四月赠少师。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副使、鲁国公陈康伯干道元年三月除少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赠太师。前宰相。

观文殿大学士、正奉大夫、大名尹兼北道都总管徐处仁建炎元年六月赠特进。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复特进李邦彦四年十月赠观文殿大学士。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着四年十一月赠太师、进封晋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吕大防十一月赠太师、追封宣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范纯仁十一月特赠太师,追封许国公。正议大夫何 绍兴元年五月赠观文殿大学士。追复观文殿学士刘挚七月赠少师,挚元佑六年任右仆射。

译干道八年七月八日,右承奉郎、新差知临安府钱塘县段子方上状:「请求将子方先前任赣州兴国县尉时亲自擒获强盗十人所得的酬赏,转授给生母马氏,封为太孺人。」诏令特准所请。

八月二十九日,诏令:武泰军节度使曾觌的妻子硕人杨氏特封为信安郡夫人。

九月十二日,诏令: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赵志忠的妻子令人陈氏特封为淑人。

十月十八日,新差充鄂州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吴挺上札子奏:「臣的兄长吴掖担任左武大夫中军统制时,于绍兴三十二年随姚仲的军队收复巩州,在军前得病身亡。如今他的母亲淑人张氏年近七十,妻子淑人郭氏孀居已十余年,恳望朝廷怜恤,将张氏、郭氏特赐加封。」诏令依照所请,一并封为郡夫人。臣僚上言:「妇人本无爵位,随从丈夫的爵位,这是记载于《礼经》中的规矩。所以《鹊巢》这首诗说国君积累功业行为而获得爵位,夫人因此成家而享有这份地位;《君子偕老》这首诗说夫人服饰之盛美,是与君子白头偕老相配的。诗人的用意如此严谨,正是因为妇人的爵位随从丈夫而来,而且德行又能与之相配,才不至于有愧。况且郡夫人这个称号,都是小君一级的尊称,按照法度,应是节度使以上官员的妻子才应得此封号。吴掖是死在家中床榻之上,他的妻子不应受此封号。恳望圣上慈心特予撤销此命,至于这份录黄文书,臣不敢书写。」后来诏令只将其母张氏封为新安郡夫人。

干道九年六月八日,奉国军节度使赵士铢临终上遗表,请求将儿子赵不谋的生母李氏,从他应得的遗表恩泽中拨出一资封为恭人。

七月二十八日,吏部上状:「按照左修职郎刘藩上状,请求将应得改转的宣教郎一官改为次一等的宣议郎,把原应转升的一官请求转授,封给母亲阎氏。本部审核认为此事与条法有碍,难以施行。」诏令特准所请,阎氏封为太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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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追赠

【宋会要】

宰相追赠:

司徒兼门下侍郎王钦若,天圣三年十一月追赠太师、中书令。

司空兼门下侍郎薛居正,太平兴国六年六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李沆,景德元年七月;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向敏中,天禧四年三月。以上都追赠太尉、中书令。

吏部侍郎毕士安,景德二年十月;工部尚书张知白,天圣六年三月。以上都追赠太傅、中书令。

左仆射王珪,元丰八年五月以金紫光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岐国公的身份薨于任上,起初追赠太尉,后诏令追赠太师,绍圣四年被追贬为万安军司户,到元符三年五月才恢复原有官职和赠谥。司马光,元祐元年九月以正议大夫、尚书左仆射的身份薨于任上,追赠太师、温国公,绍圣元年七月因周秩进言,诏令追夺所赠官职,到靖康元年二月才追赠太师。司空、平章军国事吕公著,元祐四年二月追赠太师、申国公,绍圣元年七月因周秩进言,诏令追夺所赠官职,到绍兴元年又恢复所赠官职。太师、尚书左仆射秦桧,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追封申王。尚书右仆射万俟卨,绍兴二十七年四月追赠少师。少保、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副使、鲁国公陈

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吴敏三年五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追复观文殿学士。观文殿学士、左通议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范宗尹六年八月赠故官临:原作「宁」,按宋无「宁安府」,今据上下文改。。少保、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宫)[公]吕颐浩九年四月特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纲十年五月特赠少师。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汪伯彦十一年六月特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宣奉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朱胜非十四年十二月赠特进。责授汝州团练使黄潜善二十六年九月赠左中大夫。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士)[仕]朱(悼)[倬]隆兴元年七月赠特进。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士)[仕]张浚二年九月赠太保。观文殿学士、左正奉大夫致仕叶颙干道四年正月赠特进。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三公追赠

三公追赠

【宋会要】

三师赠官封王:

太师、魏国公赵普淳化三年七月赠尚书令、真定王。

三公、三师:

前司徒、赵国公李谷建隆元年七月赠侍中。太尉王旦天禧元年九月赠太师、尚书令。太傅、鲁国公曾公亮元丰元年闰正月赠太师、中书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使相追赠

使相追赠

【宋会要】

使相赠尚书令:

永兴军节度、司徒兼侍中、魏国公韩琦熙宁八年八月赠尚书令。

使相赠官封王:

武平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行逢建隆三年十月追封汝南郡王。凤翔节度使、守太保、兼中书令、太原郡王王景四年五月赠太尉、岐王。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同)[书](令)[门]下二品慕容延钊干德元年十二月赠中书令、河南郡王。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成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韩令坤六年四月追封南阳郡王。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审琦开宝七年八月赠中书令、琅琊郡王。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冀国公高怀德太平兴国七年七月赠中书令、渤海郡王七:原作「十」,按太平兴国无十年,今据《宋史》卷二五○《高怀德传》改。。镇安军节度使、守中书令、卫国公石守信太平兴国九年六月赠尚书令、卫王。安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萧国公钱惟浚淳化二年二月追封邠王。保明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川宣无使吴玠绍兴九年七月赠少师。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田师中隆兴元年九月赠少保。

使相赠三官:

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魏国公冯(极)[拯]天圣元年闰九月,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夏竦皇佑三年九月,(章)[彰]信军节度使、左仆射兼侍中王贻永嘉佑元年三(年)[月]。

译康伯,干道元年三月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致仕,追赠太师。以上都是前任宰相。

观文殿大学士、正奉大夫、大名尹兼北道都总管徐处仁,建炎元年六月追赠特进。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后又恢复特进的李邦彦,建炎四年十月追赠观文殿大学士。司空、同平章军国事吕公著,建炎四年十一月追赠太师,进封晋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吕大防,十一月追赠太师,追封宣国公。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范纯仁,十一月特追赠太师,追封许国公。正议大夫何某,绍兴元年五月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追复观文殿学士刘挚,七月追赠少师,刘挚在元祐六年曾任右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吴敏,绍兴三年五月追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追复观文殿学士。观文殿学士、左通议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范宗尹,绍兴六年八月追赠原有官职(「临」字原作「宁」,按宋朝没有「宁安府」,如今根据上下文改正)。少保、镇南军节度使、成国公吕颐浩,绍兴九年四月特追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金紫光禄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纲,绍兴十年五月特追赠少师。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傅、保信军节度使汪伯彦,绍兴十一年六月特追赠太师。观文殿大学士、左宣奉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朱胜非,绍兴十四年十二月追赠特进。责授汝州团练使黄潜善,绍兴二十六年九月追赠左中大夫。观文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朱倬,隆兴元年七月追赠特进。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张浚,隆兴二年九月追赠太保。观文殿学士、左正奉大夫致仕叶颙,干道四年正月追赠特进。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三公追赠

三公追赠

【宋会要】

三师追赠官职并封王:

太师、魏国公赵普,淳化三年七月追赠尚书令、真定王。

三公、三师:

前司徒、赵国公李谷,建隆元年七月追赠侍中。太尉王旦,天禧元年九月追赠太师、尚书令。太傅、鲁国公曾公亮,元丰元年闰正月追赠太师、中书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使相追赠

使相追赠

【宋会要】

使相追赠尚书令:

永兴军节度、司徒兼侍中、魏国公韩琦,熙宁八年八月追赠尚书令。

使相追赠官职并封王:

武平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周行逢,建隆三年十月追封汝南郡王。凤翔节度使、守太保、兼中书令、太原郡王王景,四年五月追赠太尉、岐王。山南东道节度使、同中书门下二品慕容延钊,干德元年十二月追赠中书令、河南郡王。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成德军节度使兼侍中韩令坤,干德六年四月追封南阳郡王。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审琦,开宝七年八月追赠中书令、琅琊郡王。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驸马都尉、冀国公高怀德,太平兴国七年七月追赠中书令、渤海郡王(「七」字原作「十」,按太平兴国没有十年,如今根据《宋史》卷二五〇《高怀德传》改正)。镇安军节度使、守中书令、卫国公石守信,太平兴国九年六月追赠尚书令、卫王。安远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萧国公钱惟浚,淳化二年二月追封邠王。保明静难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四

以上赠太师、中书令。

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德用嘉佑二年二月赠太尉、中书令。武宁军节度使、检校少师、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韩国公富弼元丰元年闰六月赠太尉。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升之二年四月赠太保、中书令。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康国公韩绛元佑三年三月赠太尉。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赠太傅。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政)[正]夫十月赠太保。宁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赠少保。

使相赠一官:

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赵国公杨承信干德二年四月,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

门下平章事、岐国公陈洪进雍熙三年三月,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韩国公潘美淳化三年六月,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显景德四年正月,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随宝元二年正月,武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驸马都尉(紫)[柴]宗庆庆历四年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琳嘉佑元年闰三月,护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狄青三年三月,泰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昭亮八年三月。以上赠中书令。

永兴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开宝四年四月赠侍中。

平卢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郭崇干德三年五月,前保大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祁国公李洪义五年六月。以上赠太师。

使相不赠官:

前凤翔节度使、守太师、中书令、魏王符彦卿开宝六年六月。

执政、参知政事:

兵部尚书宋绶康定元年十二月赠司徒兼侍中。吏部侍郎王尧臣嘉佑八年八月赠左仆射。兵部侍郎陈彭年天禧二年二月赠左仆射。礼部侍郎鲁宗道天圣七年二月赠兵部尚书。给事中明镐庆历八年六月,唐介熙宁二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左谏议大夫窦捻太平兴国七年十月,李穆九年正月。以上赠工部尚书。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咸平二年六月赠中书令、济阳郡王。吏部侍郎、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晓景佑元年八月赠太保、中书令。检校太傅王继英景德三年二月赠太保、侍中。

知枢密院、同知院:

户部侍郎、知院事李谘景佑三年十二月赠右仆射。给事中、同知院事王博文五年四月赠吏部侍郎。枢密副使、工部侍郎杨砺咸平二年八月,礼部侍郎王畴治平二年二月。以上赠兵部尚书。给事中包拯嘉佑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姜遵天圣八年九月。以上赠吏部尚书。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东宫官僚追赠

东宫官僚追赠

【宋会要】

东宫一品:

太子太师、祁国公王溥太平兴国七年八月赠侍中。

译川宣抚使吴玠,绍兴九年七月追赠少师。定江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致仕田师中,隆兴元年九月追赠少保。

使相追赠三等官职:

武胜军节度使兼侍中、魏国公冯拯,天圣元年闰九月;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夏竦,皇祐三年九月;彰信军节度使、左仆射兼侍中王贻永,嘉祐元年三月。以上都追赠太师、中书令。

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德用,嘉祐二年二月追赠太尉、中书令。武宁军节度使、检校少师、守司徒、开府仪同三司、韩国公富弼,元丰元年闰六月追赠太尉。镇江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升之,元丰二年四月追赠太保、中书令。守司空、开府仪同三司、康国公韩绛,元祐三年三月追赠太尉。检校少保、镇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蔡卞,政和七年三月追赠太傅。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刘正夫,十月追赠太保。宁远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梁子美,宣和五年五月追赠少保。

使相追赠一等官职:

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赵国公杨承信,干德二年四月;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岐国公陈洪进,雍熙三年三月;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韩国公潘美,淳化三年六月;河阳三城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显,景德四年正月;彰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随,宝元二年正月;武成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驸马都尉柴宗庆,庆历四年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程琳,嘉祐元年闰三月;护国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狄青,嘉祐三年三月;泰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昭亮,嘉祐八年三月。以上都追赠中书令。

永兴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开宝四年四月追赠侍中。

平卢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郭崇,干德三年五月;前保大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祁国公李洪义,干德五年六月。以上都追赠太师。

使相不予追赠官职的:

前凤翔节度使、守太师、中书令、魏王符彦卿,开宝六年六月。

执政、参知政事:

兵部尚书宋绶,康定元年十二月追赠司徒兼侍中。吏部侍郎王尧臣,嘉祐八年八月追赠左仆射。兵部侍郎陈彭年,天禧二年二月追赠左仆射。礼部侍郎鲁宗道,天圣七年二月追赠兵部尚书。给事中明镐,庆历八年六月;给事中唐介,熙宁二年五月。以上都追赠礼部尚书。左谏议大夫窦偁,太平兴国七年十月;李穆,太平兴国九年正月。以上都追赠工部尚书。枢密使兼侍中曹彬,咸平二年六月追赠中书令、济阳郡王。吏部侍郎、检校太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王晓,景祐元年八月追赠太保、中书令。检校太傅王继英,景德三年二月追赠太保、侍中。

知枢密院、同知院:

户部侍郎、知院事李谘,景祐三年十二月追赠右仆射。给事中、同知院事王博文,景祐五年四月追赠吏部侍郎。枢密副使、工部侍郎杨砺,咸平二年八月;礼部侍郎王畴,治平二年二月。以上都追赠兵部尚书。给事中包拯,嘉祐七年五月追赠礼部侍郎。姜遵,天圣八年九月。以上都追赠吏部尚书。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东宫官僚追赠

东宫官僚追赠

【宋

许国公吕蒙正大中祥符四年四月赠中书令。太子太傅、鲁国公范质干德二年九月赠中书令。寇准明道二年十一月赠中书令、莱国公。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尚书丞郎追赠

尚书丞郎追赠

【宋会要】

尚书:

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至和二年二月赠司空兼侍中。观文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刘沆嘉佑五年三月赠右仆射兼侍中。《抚州临川志》:殊字同叔,临川人。七岁能文,乡里号神童。真宗奇之,除入秘阁读书。累

官至西京留守,封临淄公。以疾归京师,留侍迩英殿。明年薨,赠司空,谥元献。兵部尚书、莒国公李涛建隆三年十二月,工部尚书李昊干德三年七月,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窦仪四年十月,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陶谷开宝三年十二月,户部尚书刘熙古九年九月,工部尚书扈蒙雍熙三年九月,张宏咸平四年三月,礼部尚书王化基大中祥符三年二月,刑部尚书、分司南京薛映天圣二年七月。以上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郭贽大中祥符三年六月,翰林侍讲学士、礼部尚书邢昺六月,户部尚书温仲舒七月,吏部尚书致仕宋白五年正月,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八年八月,户部尚书林特天圣四年五月,礼部尚书任中正八月。以上赠右仆射。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范雍庆历六年正月赠太子太师。翰林学士承旨、工部尚书宋祁嘉佑六年五月,工部尚书余靖治平元年十二月。以上赠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吴充元丰三年四月赠司空兼侍中。延康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王诏宣和五年二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

丞郎以下曾任中书、枢密院:

尚书左丞吕余庆开宝元年四月赠镇南军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至和三年八月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户部

译会要】

东宫一品:

太子太师、祁国公王溥,太平兴国七年八月追赠侍中。许国公吕蒙正,大中祥符四年四月追赠中书令。太子太傅、鲁国公范质,干德二年九月追赠中书令。寇准,明道二年十一月追赠中书令、莱国公。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尚书丞郎追赠

尚书丞郎追赠

【宋会要】

尚书:

观文殿大学士、兵部尚书晏殊,至和二年二月追赠司空兼侍中。观文殿大学士、刑部尚书刘沆,嘉祐五年三月追赠右仆射兼侍中。据《抚州临川志》记载:晏殊字同叔,临川人。七岁便能写文章,乡里称他为神童。真宗对他甚为惊奇,特许他进入秘阁读书。后来历官至西京留守,封临淄公。因病归居京师,留任侍从于迩英殿。第二年去世,追赠司空,谥号元献。兵部尚书、莒国公李涛,建隆三年十二月;工部尚书李昊,干德三年七月;翰林学士、礼部尚书窦仪,干德四年十月;翰林学士承旨、户部尚书陶谷,开宝三年十二月;户部尚书刘熙古,开宝九年九月;工部尚书扈蒙,雍熙三年九月;张宏,咸平四年三月;礼部尚书王化基,大中祥符三年二月;刑部尚书、分司南京薛映,天圣二年七月。以上都追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郭贽,大中祥符三年六月;翰林侍讲学士、礼部尚书邢昺,六月;户部尚书温仲舒,七月;吏部尚书致仕宋白,大中祥符五年正月;枢密直学士、礼部尚书张咏,大中祥符八年八月;户部尚书林特,天圣四年五月;礼部尚书任中正,八月。以上都追赠右仆射。资政殿大学士、礼部尚书范雍,庆历六年正月追赠太子太师。翰林学士承旨、工部尚书宋祁,嘉祐六年五月;工部尚书余靖,治平元年十二月。以上都追赠刑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吴充,元丰三年四月追赠司空兼侍中。延康殿学士、银青光禄大夫王诏,宣和五年二月追赠特进、资政殿学士。

丞郎以下曾任中书、枢密院的:

尚书左丞吕余庆,开宝元年四月追赠镇南军节度使。观文殿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尚书左丞高若讷,至和三年八月追赠右仆射。翰林侍读学士、户部……

侍郎兼秘书监夏侯峤景德元年五月,尚书左丞、集贤院学士陈恕六月,吏部侍郎赵昌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天禧二年五月,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薛奎景佑元年八月,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张观皇佑二年闰十二月,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范仲淹四年五月,观文殿学士、翰林侍讲学士、尚书右丞丁度五年正月,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吴育嘉佑三年四月。以上赠吏部尚书。户部侍郎蔡齐宝元二年四月,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孙沔治平三年四月,资政殿大学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吴奎熙宁元年八月。以上赠兵部尚书。户部侍郎王沔淳化三年十一月,御史中丞李惟清咸平元年三月,邓州观察使钱若水六年十月,工部侍郎王鬷庆历元年二月。以上赠户部尚书。刑部侍郎张洎至道三年正月,资政殿学士、礼部侍郎

译侍郎兼秘书监夏侯峤,景德元年五月(去世),尚书左丞、集贤院学士陈恕,六月(去世),吏部侍郎赵昌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去世),御史中丞、尚书右丞兼宗正卿赵安仁,天禧二年五月(去世),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薛奎,景佑元年八月(去世),观文殿学士、尚书左丞张观,皇佑二年闰十二月(去世),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范仲淹,四年五月(去世),观文殿学士、翰林侍讲学士、尚书右丞丁度,五年正月(去世),资政殿大学士、尚书左丞吴育,嘉佑三年四月(去世)。以上诸人都追赠吏部尚书。户部侍郎蔡齐,宝元二年四月(去世),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孙沔,治平三年四月(去世),资政殿大学士、户部侍郎、知青州吴奎,熙宁元年八月(去世)。以上诸人都追赠兵部尚书。户部侍郎王沔,淳化三年十一月(去世),御史中丞李惟清,咸平元年三月(去世),邓州观察使钱若水,六年十月(去世),工部侍郎王鬷,庆历元年二月(去世)。以上诸人都追赠户部尚书。刑部侍郎张洎,至道三年正月(去世),资政殿学士、礼部侍郎……

邵亢熙宁八年二月。以上赠刑部尚书。礼部侍郎兼秘书监贾黄中至道二年正月,礼部侍郎苏易简十二月,周起天圣六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工部侍郎刘昌言咸平元年二月,资政殿学士、给事中晁宗悫庆历二年四月。以上赠工部尚书。秘书监致仕李昌龄大中祥符

元年二月不赠官。资政殿学士、谏议大夫蔡挺元丰二年五月赠工部尚书。〔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王韶四年六月赠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曾孝宽元佑五年八月赠右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太中大夫赵▯元佑六年五月赠右光禄大夫,绍圣四年四月追所赠官,至元符三年五月复赠官。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范百禄绍圣元年闰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胡宗愈闰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右正议大夫蔡确六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王安礼三年九月赠右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右正议大夫范纯仁建中靖国元年正月赠开府仪同三司。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林希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正议大夫王存七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正议大夫黄履十月赠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右光禄大夫李清臣崇宁元年正月赠金紫光禄大夫,五月追所赠官。资政殿学士、通(义)[议]大夫章楶八月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管师仁大观三年六月赠正奉大夫。左光禄大夫、仪国公致仕韩忠彦八月赠太师、魏国公。资政殿学士、中大夫刘逵四年十一月赠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吕惠卿政和元年十二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中大夫苏辙二年十月赠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光禄大夫侯蒙宣和三年三月赠开府仪同三司。观文殿大学士、通奉大夫张商英十一月赠少傅。秘书监丁谓五年六月赠少保,十六日诏寝赠典。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林摅六月十一日赠特进。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曾(希)[布]七年十一月赠太师、鲁国公。资政殿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许景衡建炎二年五月赠正奉大夫。追复宣奉大夫耿南仲四年十月赠观文殿学士。资政殿学士、中大夫聂昌绍兴元年三月赠观文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通奉大夫知升州范致虚十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大中大夫吕好问十月赠宣奉大夫。左通议大夫、资政殿学士许翰三年七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知衢州谢克家四年七月赠左正奉大夫。中大夫傅尧俞五年五月赠光禄大夫。元佑间任中书侍郎,党籍贬削,至是始赠也。资政殿大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王绹七年闺十月赠七官。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陈与义八年十二月赠五官。

译早,不久先帝驾崩,追赠典礼尚不完备。"于是下诏特别加以追赠。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孙永,(元佑)二年正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徐绩,宣和六年十一月追赠资政殿学士、正议大夫。

丞郎以下曾经担任侍读、侍讲的:

翰林侍讲学士兼龙图学士("士"字下原衍一"士"字,已删)、户部侍郎冯元,景佑四年五月追赠户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右丞李昭述,嘉佑四年十月(追赠);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尚书左丞钱明逸,熙宁四年五月(追赠)。以上二人均追赠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嘉佑四年四月追赠尚书右丞。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中书舍人杨伟,嘉佑三年二月(追赠);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张揆,(嘉佑)四年四月(追赠);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杨安国,(嘉佑)五年九月(追赠);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唐询,治平二年正月(追赠);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贾黯,(治平)三年十月(追赠)。以上诸人均追赠礼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张锡,皇佑元年六月追赠工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户部侍郎叶清臣,皇佑元年六月(追赠);翰林侍读学士、刑部郎中吕公绰,至和二年十一月(追赠);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孙甫,嘉佑四年正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士"字下原衍一"士"字,已删)、吏部员外郎兼侍读、知谏院杨畋,(嘉佑)七年五月(追赠);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熙宁九年六月(追赠);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常秩,(熙宁)十年三月(追赠)。以上诸人均追赠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追赠礼部侍郎。枢密学士、尚书右司郎中兼侍读陈襄,元丰三年三月追赠给事中。翰林侍读学士、朝奉大夫、知审官东院钱藻,(元丰)五年正月追赠太中大夫。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元佑三年闰十二月追赠金紫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滕甫,(元佑)五年十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枢密直学士、朝请郎左肤,大观三年正月追赠中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郭

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席益九年四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光禄大夫、提举凤翔府上清太平宫宇文粹中十月赠少保。端明殿学士、左通奉夫、提举西京崇福宫

王孝迪十年二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冯澥八月赠五官。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徐俯八月赠四官。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颜岐八月赠左中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翟汝文十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张澄十三年六月赠五官。资政殿大学士、降授左通议大夫张守十五年二月赠左金紫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李邴十六年七月赠左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朝散大夫胡松年十月赠左太中大夫。崇庆军节度使叶梦得十八年八月赠检校少保。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知太平州范同闰八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王次翁二十年二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韩肖胄九月赠左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朝奉郎、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何若八月赠五官。资政殿学士、左朝奉大夫何铸二十三年正月赠左中大夫。资政殿学士、左朝奉郎、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司公事杨愿二月赠五官。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富直柔二十六年闰十月赠□官。端明殿学士、左朝奉郎成都潼川夔州利州路安抚使兼知成都府李文会二十七年八月赠左朝请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程克俊九月赠左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折彦质三十年十月赠左正议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魏良臣三十二年四月赠左宣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董德元隆兴二年二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汤鹏举干道元年二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议大夫致仕黄祖舜三月赠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张纲二年三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张焘五月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杨椿三年八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通议大夫致仕贺允中四年四月赠左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左中大夫致仕陈诚之五年九月赠左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辛次膺六年闰五月赠左光禄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朝请大夫致(士)[仕]李文会八月赠左中奉大夫。文会先上遗表,为有司缴驳,更不赠官。至是其家自陈,而有是命。资政殿学士、左通奉大夫致仕叶义问八月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资政殿大学士、左太中大夫致仕王之望七年四月赠左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左朝散郎致仕巫伋九年五月赠左奉直大夫。

译知章,政和元年十月追赠通议大夫。翰林学士、中奉大夫张阁,(政和)三年六月追赠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吏部侍郎致仕霍端友,(政和)五年七月追赠宣奉大夫。龙图阁直学士、中书大夫某轩(此句疑有脱漏讹误),(政和五年)十月追赠通奉大夫。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汪澥,(政和)六年正月追赠宣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席旦,(政和六年)二月追赠太中大夫。延康殿学士、正议大夫强渊明,(政和六年)九月追赠资政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通奉大夫、刑部尚书慕容彦逢,(政和)七年五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朝散大夫、吏部尚书张克公,(政和)八年正月追赠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述古殿学士、朝散大夫钱遹,宣和三年二月追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冯熙载,(宣和)五年二月追赠金紫光禄大夫。保和殿大学士、中大夫蔡儵,(宣和)六年闰三月追赠少保。朝奉大夫、显谟阁待制潘兑,(宣和六年)四月追赠朝议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吴时,(宣和)七年十一月追赠通议大夫。

丞郎以下曾经担任三司使的:

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蔡襄,治平四年十月追赠吏部侍郎。

丞郎以下(追赠为)特进的:

右散骑常侍欧阳迥,开宝四年十二月追赠工部尚书。膳部郎中、知制诰高冕,雍熙二年十二月追赠右谏议大夫。鸿胪少卿袁廓,淳化二年三月(追赠)。袁廓在知温州任上,被吏部诬告弹劾,忧愤而死。皇帝追念哀悼他,特别追赠右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田锡,咸平六年十二月(追赠)。诏书说田锡清廉的节操一向高尚,为人正直不屈,特别追赠工部侍郎,并授予他三个儿子官职,还下令向天下宣告此事。翰林学士、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杨亿,景佑元年四月特别追赠礼部尚书,赐谥号"文"。按本朝旧例:凡未曾担任过二府(中书、枢密)职务及侍奉东宫的官员,四品以下都不获追赠官职。枢密使王晓说,杨亿在天禧年间曾与寇准商议,请皇太子亲政("尝"字原作"常奏","太"字原作"子",据《长编》卷一一四改),因此被奸邪小人排挤,未能得志而死。所以皇帝特别追加恩宠追赠。工部侍郎致仕杨偕,皇佑元年十月追赠兵部侍

丞郎以下

曾事藩邸:

兵部侍郎程羽太平兴国九年七月赠礼部尚书。海州刺史乔维岳咸平二年十月赠兵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兵部侍郎兼秘书监杨徽之三年正月赠兵部尚书。景佑二年十二月,外孙参知政事宋绶言:「徽之尝事真宗藩邸,请加赠谥。」遂加赠太子太师,谥曰文庄。齐州防御使王素至道三年十二月赠给事中。司封员外郎王幼英赠左谏议大夫。素、幼英并自真宗藩邸出授外官故也。吏部郎中、直史馆兼太子左谕德崔遵度天圣元年二月赠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兵部郎中、知秦州蔡抗治平四年九月赠礼部侍郎。抗尝侍英宗藩邸,上以先朝眷遇深厚,特优赠典。龙图阁直学士、工部郎中、知渭州王广渊熙宁八年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诏以被遇先帝,特优赠典。三司使、给事中、权判三司候陟太平兴国八年正月赠工部尚书。度支使、左卫大将军陈从言九年九月赠太尉。盐铁使张平雍熙四年八月赠右千牛卫上将军。三司使、户部侍郎杨察嘉佑元年七月赠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蔡襄治平四年十月赠吏部侍郎。户部使、右谏议大夫王子舆咸平五年二月不赠官。御史中丞李及天圣六年八月赠礼部尚书。右谏议大夫鱼周询庆历八年四月赠工部侍郎。枢密直学士此条与下条王广渊皆重出,当删。、兵部郎中、知秦州蔡抗治平四年九月赠礼部尚书。尚书:据上文重出条及《宋史》抗附传当作「侍郎。」抗尝侍英宗藩邸,上以先朝眷遇深厚,特优赠典。龙图阁学士据上文重出条及《宋史》广渊传,「学」上当有「直」字。、工部郎中、知渭州王广渊熙宁八年十一月赠右谏议大夫十一:上文重出条作「十二」。。诏以被遇先帝,特优赠典。观文殿学士、正议大夫王陶三年闰九月赠吏部尚书。刑部侍郎致仕李受十月赠工部尚书。工部侍郎致仕王猎赠兵部侍郎。并以英宗宫僚,故追赠之。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齐恢赠工部侍郎。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孙思恭赠右谏议大夫。并以东宫官,故赠之。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陈荐元佑元年四月赠右光禄大夫。王岩叟言:「陈荐尝事先帝东宫,荐早殁,未几先帝升遐,赠典未备。」诏特加赠。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孙永二年正月赠银青光禄大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徐绩宣和六年十一月赠资政殿学士、正议大夫。

丞郎以下历侍读侍讲:

翰林侍讲学士兼龙图学士「士」下原衍一「士」字,删。、户部侍郎冯元景佑四年五月赠户部尚书。翰林侍读学士、尚书右丞李昭述嘉佑四年十月,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尚书左丞钱明逸熙宁四年五月。以上赠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嘉佑四年四月赠尚书右丞。

译郎。杨偕曾任侍读学士,到这时留下遗奏《兵论》一篇,仁宗嘉许他,所以特别追赠。礼部侍郎致仕蒋堂,(皇佑)五年四月(追赠);刑部侍郎致仕郭简,嘉佑元年七月(追赠)。以上二人均追赠吏部侍郎。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追赠礼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宋敏求,元丰二年四月追赠礼部侍郎。右谏议大夫致仕吕诲,元佑元年五月追赠通议大夫。因右丞吕大防等人上言:"吕诲忠于先朝,直言极谏,正论不阿,因而触怒当时的宰相,被贬谪死于外地,请求加以追赠。"于是下诏特别追赠。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吕公孺,(元佑)五年三月追赠右光禄大夫。中散大夫王令图,绍圣四年十二月追赠左中散大夫。这是因为奖赏他最先建议主张黄河回归故道之功。朝议大夫、吏部尚书徐铎,崇宁四年四月追赠太中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李南公,大观元年九月追赠光禄大夫。太中大夫、刑部尚书王祖道,(大观)二年十月追赠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杜常,(大观)三年六月追赠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议大夫刘赓,(大观三年)九月追赠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中奉大夫曾孝广,政和元年九月追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奉大夫胡宗回,(政和)二年五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宋乔年,(政和)三年六月追赠龙图阁学士、金紫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郑仅,(政和三年)十月追赠光禄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吕雅,(政和三年)十月追赠正议大夫。龙图阁学士、中奉大夫李孝寿,(政和三年)十一月追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议大夫贾伟节,(政和)五年六月追赠通议大夫。朝议大夫、显谟阁待制陈晹,(政和)七年正月追赠通议大夫。降授太中大夫、工部侍郎贾炎,(政和七年)四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韩粹彦,(政和)八年正月追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姚佑,(政和八年)九月追赠特进。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曹调,宣和二年二月追赠正奉大夫。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方会,(宣和二年)五月追赠宣奉大夫。通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庄徽,(宣和二年)九月追赠光禄大夫。通议大夫、

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中书舍人杨伟嘉佑三年二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张揆四年四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杨安国五年九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唐询治平二年正月,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赏)[贾]黯三年十月。以上并赠礼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张锡皇佑元年六月赠工部侍郎。翰林侍读学士、户部侍郎叶清臣皇佑元年六月,翰林侍读学士、刑部郎中吕公绰至和二年十一月,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孙甫嘉佑四年正月,龙图阁学士「士」下原衍一「士」字,删。、吏部员外郎兼侍读、知谏院杨畋七年五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熙宁九年六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常秩十年三月。以上并赠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枢密学士、尚书右司郎中兼侍读陈襄元丰三年三月赠给事中。翰林侍读学士、朝奉大夫、知审官东院钱藻五年正月赠太中大夫。端明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范镇元佑三年闰十二月赠金紫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滕甫五年十月赠银青光禄大夫。枢密直学士、朝请郎左肤大观三年正月赠中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郭知章政和元年十月赠通议大夫。翰林学士、中奉大夫张阁三年六月赠正议大夫。通议大夫、吏部侍郎致仕霍端友五年七月赠宣奉大夫。龙图阁直学士、中书大夫轩十月赠通奉大夫此句疑有脱误。。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汪澥六年正月赠宣奉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席旦二月赠太中大夫。延康殿学士、正议大夫强渊明九月赠资政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通奉大夫、刑部尚书慕容彦逢七年五月赠银青光禄大夫。朝散大夫、吏部尚书张克公八年正月赠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述古殿学士、朝散大夫钱遹宣和三年二月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冯熙载五年二月赠金紫光禄大夫。保和殿大学士、中大夫蔡儵六年闰三月赠少保。朝奉大夫、显谟阁待制潘兑四月赠朝议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吴时七年十一月赠通议大夫。

丞郎以下曾任三司使:

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蔡襄治平四年十月赠吏部侍郎。

丞郎以下特进:

右散骑常侍欧阳迥开宝四年十二月赠工部尚书。膳部郎中、知制诰高冕雍熙二年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鸿胪少卿袁廓淳化二年三月。廓知温州,为吏部诬告被劾,忧愤而卒。帝追悼之,特赠右谏议大夫。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田锡咸平六年十二月,诏以锡清节素高,直躬无挠,特赠工部侍郎,官其三子,仍令布告天下。翰林学士、尚书工部侍郎、知制诰杨亿景佑元年四月特赠礼部尚书,赐谥曰文。国朝故事:非尝任

二府及事东宫则四品皆无赠官。

译徽猷阁待制周邦彦,(宣和)三年五月追赠宣奉大夫。太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范坦,(宣和三年)六月追赠通奉大夫。通议大夫、右文殿修撰何常,(宣和)四年十月追赠光禄大夫。延康殿学士、中大夫王汉之,(宣和四年)四月追赠正奉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李浦,(宣和四年)十二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奉大夫钱即,(宣和)六年三月追赠金紫光禄大夫。徽猷阁直学士、中大夫韩纯彦,(宣和六年)四月追赠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蔡安持,(宣和六年)四月追赠特进。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马防,(宣和六年)四月追赠特进。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李百宗,(宣和六年)六月追赠光禄大夫。朝议大夫、工部侍郎虞奕,(宣和六年)八月追赠龙图阁学士、中大夫。宝文阁直学士、中大夫致仕王涣之,(宣和六年)八月追赠正议大夫。宝文阁学士、太中大夫李诗,(宣和)七年正月追赠延康殿学士、宣奉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张某,(宣和七年)十月追赠正议大夫。通奉大夫、显谟阁待制孙鼛,靖康二年正月追赠银青光禄大夫。都大京城四壁守御使刘韐,建炎元年六月恢复银青光禄大夫官阶,并追赠资政殿大学士。朝请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侍读谭世绩,建炎二年(原无年份,据上下文系年补)六月追赠延康殿学士。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京东东路经略安抚使兼制置使、兼知青州曾孝序,(建炎二年)十二月追赠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唐重,建炎二年(原无年份,据上下文系年补)二月追赠资政殿学士。朝散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刘安上,(建炎二年)五月追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充京城留守兼开封尹宗泽,(建炎二年)七月追赠观文殿学士、通议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周武仲,(建炎二年)八月追赠太中大夫。礼部侍郎卫肤敏,(建炎)三年四月追赠太中大夫。中书舍人叶涛,(建炎三年)七月追赠徽猷阁待制。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李釜,(建炎)四年八月追赠四阶官。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知筠州商守拙,(建炎四年)九月追赠四阶官。端明殿学士、正议大夫黄裳,(建炎四年)十

枢密使王晓言亿天禧中〔尝〕与寇准议请皇太子亲政尝:原作「常奏」;「太」,原作「子」,据《长编》卷一一四改。,为憸人所倾,不得志而没。故特追宠之。工部侍郎致仕杨偕皇佑元年十月赠兵部侍郎。偕(常)[尝]历侍读学士,至是遗奏《兵论》一篇,仁宗嘉之,故特赠焉。礼部侍郎致仕蒋堂五年四月,刑部侍郎致仕郭简嘉佑元年七月。以上赠吏部侍郎。枢密直学士、给事中吕溱熙宁元年五月赠礼部侍郎。龙图阁直学士、右谏议大夫宋敏求元丰二年四月赠礼部侍郎。右谏谏大夫致仕吕诲元佑元年五月赠通议大夫。以右丞吕大防等言:「吕诲忠于先朝,极谏谠论,致忤时宰,谴死外藩,请加赠典。」诏特赠。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吕公孺五年三月赠右光禄大夫。中散大夫王令图绍圣四年十二月赠左中散大夫。赏首建议主回河也。朝议大夫、吏部尚书徐铎崇宁四年四月赠太中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李南公大观元年九月赠光禄大夫。太中大夫、刑部尚书王祖道二年十月赠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杜常三年六月赠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议大夫刘赓九月赠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中奉大夫曾孝广政和元年九月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奉大夫胡宗回二年五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正议大夫宋乔年三年六月赠龙图阁学士、金紫光禄大夫。显谟阁直学士、通议大夫郑仅十月赠光禄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吕雅十月赠正议大夫。龙(□)[图]阁学士、中奉大夫李孝寿十一月赠正议大夫。显谟阁直学士、朝议大夫贾伟节五年六月赠通议大夫。朝议大夫、显谟阁待制陈晹七年正月赠通议大夫。降授太中大夫、工部侍郎贾炎四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龙图阁学士、宣奉大夫韩粹彦八年正月赠特进、资政殿学士。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姚佑九月赠特进。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曹调宣和二年二月赠正奉大夫。通议大夫、显谟阁待制方会五月赠宣奉大夫。通奉大夫、徽猷阁(侍)[待]制庄徽九月赠光禄大夫。通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周邦彦三年五月赠宣奉大夫。太中大夫、徽猷阁待制致仕范坦六月赠通奉大夫。通议大夫、右文殿修撰何常四年十月赠光禄大夫。延康殿学士、中大夫王汉之四月赠正奉大夫。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李浦十二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正奉大夫钱即六年三月赠金紫光禄大夫。徽猷阁直学士、中大夫韩纯彦四月赠正奉大夫。龙图阁学士、光禄大夫蔡安持四月赠特进。延康殿学士、光禄大夫马防四月赠特进。通议大夫、显谟阁

待制李百宗六月赠光禄大夫。朝议大夫、工部侍郎虞奕八月赠龙图阁学士、中大夫。

译一月追赠四阶官。徽猷阁直学士、通奉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郭思,(建炎四年)十一月追赠四阶官。徽猷阁直学士、宣奉大夫蒋猷,绍兴元年三月追赠特进。通议大夫、试兵部尚书兼侍读胡直孺,(绍兴元年)十一月追赠端明殿学士。枢密直学士、通议大夫、知遂宁府席益,(绍兴元年)十二月追赠五阶官。右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王升,(绍兴)二年正月追赠右正议大夫。左中大夫、徽猷阁待制宋伯友,(绍兴二年)正月追赠四阶官。左中大夫、龙图阁待制洪仲孚,(绍兴二年)二月追赠四阶官。显谟阁直学士、宣奉大夫陈彦修,(绍兴二年)三月追赠特进。龙图阁直学士、左朝奉大夫耿延禧,(绍兴二年)五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并追赠四阶官。这是因为他曾任元帅府属官的缘故。右通奉大夫、充显谟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董正封,(绍兴二年)九月追赠四阶官。显谟阁直学士、右通议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李偃,(绍兴)三年二月追赠右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林遹,(绍兴三年)五月追赠四阶官。左朝议大夫、宝文阁待制陈戬,(绍兴三年)六月追赠左通奉大夫。左通奉大夫、徽猷阁待制何志同,(绍兴三年)九月追赠左正奉大夫。左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洪炎,(绍兴三年)十一月追赠左通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正议大夫、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绍兴)五年三月追赠五阶官。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杨时,(绍兴五年)四月追赠左太中大夫。左中奉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王衣,(绍兴五年)四月追赠徽猷阁待制。左太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亳州明道宫李某,(绍兴)五年六月追赠四阶官。右正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赵某,(绍兴五年)七月追赠四阶官。左朝请郎、徽猷阁待制韩驹,(绍兴五年)八月追赠四阶官。

正郎以下特别追赠的:

尚书工部员外郎曹修古,明道二年八月特别追赠右谏议大夫。曹修古曾任御史知杂,因上言触犯章献太后旨意而被贬黜,未能恢复原来的官职,所以特别加以抚恤。太常博士刘越,(明道二年)九月特别追赠右司谏。刘越曾请求章献太后归政,到这时朝廷正要任命他为谏官

宝文阁直学士、中大夫致仕王涣之八月赠正议大夫。宝文阁学士、太中大夫李诗七年正月赠延康殿学士、宣奉大夫。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张 十月赠正议大夫。通奉大夫、显谟阁待制孙鼛靖〔康〕二年正月赠银青光禄大夫。都大京城四壁守御使刘韐建炎元年六月复银青光禄大夫,仍赠资政殿大学士。朝请大夫、试尚书礼部侍郎兼侍读谭世绩六月赠延康殿学士二年:原无,据上下文系年补。。资政殿学士、通议大夫、京东东路经略安抚使兼制置使、兼知青州曾孝序十二月赠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知永兴军唐重二年二月赠资政殿学士二年:原无,据上下文系年补。。朝散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南京鸿庆宫刘安上(正)[五]月赠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充京城留守兼开封尹宗泽七月赠观文殿学士、通议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周武仲八月赠太中大夫。礼部侍郎卫肤敏三年四月赠太中大夫。中书舍人叶涛七月赠徽猷阁待制。朝议大夫、徽猷阁待制李釜四年八月赠四官。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知筠州商守拙九月赠四官。端明殿学士、正议大夫黄裳十一月赠四官。徽猷阁直学士、通奉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郭思十一月赠四官。徽猷阁直学士、宣奉大夫蒋猷绍兴元年三月赠特进。通议大夫、试兵部尚书兼侍读胡直孺十一月赠端明殿学士。枢密直学士、通议大夫、知遂宁府席益十二月赠五官。右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王升二年正月赠右正议大夫。左中大夫、徽猷阁待制宋伯友正月赠四官。左中大夫、龙图阁待制洪仲孚二月赠四官。显谟阁直学士、宣奉大夫陈彦修三月赠特进。龙图阁直学士、左朝奉大夫耿延禧五月赠龙图阁学士,仍赠四官。以尝任元帅府属官也。右通奉大夫、充显谟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观董正封九月赠四官。显谟阁直学士、右通议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李偃三年二月赠右光禄大夫。龙图阁直学士、左太中大夫、提举亳州明道宫林遹五月赠四官。左朝议大夫、宝文阁待制陈戬六月赠左通奉大夫。左通奉大夫、徽猷阁待制何志同九月赠左正奉大夫。左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洪炎十一月赠左通奉大夫。端明殿学士、左正议大夫、川陕宣抚副使卢法原五年三月赠五官。龙图阁直学士、左朝请大夫杨时四月赠左太中大夫。左中奉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提举江州太平观王衣四月赠徽猷阁待制。左太中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亳州明道宫李 五年六月赠四官。右正议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临安府洞霄宫赵▯七月赠四官。左朝请郎、徽猷阁待制韩驹八月赠四官。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正郎以下特赠

正郎以下特赠

【宋会要】

正郎以下特赠:

尚书工部员外郎曹修古明道二年八月特赠右谏议大夫。

译,而刘越已经去世,所以特别加以优厚抚恤。尚书兵部郎中张夏,嘉佑六年十月追赠太常少卿。这是因为权御史中丞王畴上言,张夏曾任泗州知州,取土石修筑城堤以抵御淮河洪水泛滥的缘故。度支员外郎范祥,熙宁三年八月追赠秘书少监。这是因为范祥曾经营治理古渭寨,开拓疆土直至临洮,正是从古渭寨开始的缘故。宣德郎锺世美,崇宁元年八月追赠右谏议大夫。这是因为他在元符年间任福建路提举常平时,曾借日食之机上书请求恢复熙宁、绍圣年间的政令措施的缘故。朝奉大夫王彭年,(崇宁)四年闰二月特别追赠左谏议大夫。这是因为他的家人呈上了他元佑年间遗留的文稿的缘故。朝请郎、显谟阁待制董必,(崇宁四年)闰二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朝奉大夫致仕邵材,(崇宁四年)十二月追赠右谏议大夫。这是因为他在元佑年间任御史时,敢于抨击权贵要人,希望能恢复其先前政绩风范的缘故。承议郎、兵部侍郎许敦仁,(崇宁)五年六月追赠朝议大夫。丁忧守制人前朝奉郎、吏部尚书张康伯,(崇宁五年)七月追赠朝请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朝请郎锺傅,大观元年正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虞策,(大观元年)三月追赠正议大夫。无官职之人锺志,(大观元年)八月特别追赠承务郎。因锺傅去世,按例有服亲属二人可获授初品官职。锺震上言说:"锺志生前没有官职(未获此项恩荫)。"所以特别加以追赠。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王博闻,(大观)三年八月追赠正议大夫。朝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席震,政和三年三月追赠中大夫。朝奉大夫、宝文阁待制杨畏,(政和)三年十二月追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吕益柔,(政和)七年四月追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致仕蒋静,宣和二年八月追赠通议大夫。朝奉郎、中书舍人张朴,(宣和二年)四月追赠朝散大夫。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陆蕴,(宣和二年)六月追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徽猷阁待制蔡居厚,(宣和)七年十月追赠中大夫。右司员外郎陈瓘,靖康元年二月追赠右谏议大夫。这是因为有臣僚上言,陈瓘曾经直言极谏,见识明察如同蓍草龟甲占卜般准确,到如今没有一件不(应验),最终被废黜而死,请求加以追赠的缘故。

修古尝为御史知杂,言事忤章献太后旨被绌,未复故官,故特恤之。太常博士刘越九月特赠右司谏。越尝请章献太后复辟,至是将命以谏官,而越已卒,故优恤之。尚书兵部郎中张夏嘉佑六年十月赠太常少卿。以权御史中丞王畴言夏尝守泗州,取土石为城堤以拒长淮之暴故也。度支员外郎范祥熙宁三年八月赠秘书少监。以祥尝经制古渭寨,拓土临洮,自古渭始也。宣德郎锺世美崇宁元年八月赠右谏议大夫。以元符中任福建常平,因日食上书乞复熙宁、绍圣政事也。朝奉大夫王彭年四(月)年闰二月特赠左谏议大夫。以其家上元佑遗槁故也。朝请郎、显谟阁待制董必闰二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太夫。朝奉大夫致仕邵材十二月赠右谏议大夫。以元佑间任御史,诋斥权要,冀复先猷故也。承议郎、兵部(许)侍郎许敦仁五年六月赠朝议大夫。丁忧人前朝奉郎、吏部尚书张康伯五年七月赠朝请大夫。龙图阁直学士、朝请郎锺傅大观元年正月赠龙图阁学士、太中大夫。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虞策三月赠正议大夫。无官人锺志八月特赠承务郎。以锺傅卒,得有服亲二名初品官。锺震言:「志生前无官职。」故特赠。显谟阁直学士、朝请大夫王博闻三年八月赠正议大夫。朝奉大夫、徽猷阁待制席震政和三年三月赠中大夫。朝奉大夫、宝文阁待制杨畏三年十二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吕益柔七年四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显谟阁待制致仕蒋静宣和二年八月赠通议大夫。朝奉郎、中书舍人张朴四月赠朝散大夫。朝散大夫、集英殿修撰陆蕴六月赠太中大夫。朝请大夫、徽猷阁待制蔡居厚七年十月赠中大夫。右司员外郎陈瓘靖康元年二月赠右谏议大夫。以臣僚言瓘尝谠言极论,明若蓍龟,至于今日,无一不 ,终于废死,乞赐加赠故也。朝奉郎、左正言卢臣中建炎元年十月赠左谏议大夫。布衣陈东、殴阳彻三年二月并赠承事郎。监察御史常安民、司谏江公望四年八月赠左谏议大夫。朝请郎、两淛提刑王翿九月赠三官。通判濠州国凤卿绍兴二年正月赠朝奉郎、直秘阁。温州军事推官吕谅卿六月赠宣教郎。朝奉大夫沈千四年二月赠一官。通直郎高渐二月赠奉议郎。殿中(试)[侍]御史马伸五年

正月赠左谏议大夫。进士赵沾三月赠承务郎。右朝奉大夫、知澧州黄琮五月赠两官。左朝议大夫周中六年三月赠中奉大夫、直秘阁。左迪功郎章之邵三年赠左宣议郎。以给事中吕祉言之邵上舍释褐,操守端方,不求闻达,被召而死故也。承议郎李新八年正月赠一官。元符三年任南郑县丞日,上书论事卒,其子时雨有请故也。左宣教郎、干办诸军粮料院董国度十年五月赠朝奉郎。

译朝奉郎、左正言卢臣中,建炎元年十月追赠左谏议大夫。布衣陈东、欧阳彻,(建炎)三年二月一并追赠承事郎。监察御史常安民、司谏江公望,(建炎)四年八月追赠左谏议大夫。朝请郎、两浙提刑王翿,(建炎四年)九月追赠三阶官。通判濠州国凤卿,绍兴二年正月追赠朝奉郎、直秘阁。温州军事推官吕谅卿,(绍兴二年)六月追赠宣教郎。朝奉大夫沈千,(绍兴)四年二月追赠一阶官。通直郎高渐,(绍兴四年)二月追赠奉议郎。殿中侍御史马伸,(绍兴)五年正月追赠左谏议大夫。进士赵沾,(绍兴五年)三月追赠承务郎。右朝奉大夫、知澧州黄琮,(绍兴五年)五月追赠两阶官。左朝议大夫周中,(绍兴)六年三月追赠中奉大夫、直秘阁。左迪功郎章之邵,(绍兴)三年追赠左宣议郎。这是因为给事中吕祉上言,章之邵由太学上舍出仕,操守端正方直,不求名声显达,却是被朝廷征召后死去的缘故。承议郎李新,(绍兴)八年正月追赠一阶官。他在元符三年任南郑县丞时,曾上书议论政事,后来去世,这是因为他的儿子李时雨有所请求的缘故。左宣教郎、干办诸军粮料院董国度,(绍兴)十年五月追赠朝奉郎。董国度此前任莱州胶水县主簿,曾泛海赶赴行在,上书陈述利害,因此获授干办诸军粮料院一职,不久便去世了,所以(追赠他)。修职郎、前登州黄县尉章某,(绍兴十年)五月追赠宣议郎。这是因为他曾亲自缉捕强盗,恩赏尚未下达便已去世,到这时他的儿子章汝昭向朝廷请求(追赠)的缘故。左朝奉郎、权华阴县事刘长孺,(绍兴)十四年二月追赠两阶官。左朝散郎、充右文殿修撰、新知常州吴秉信,(绍兴)二十七年正月追赠左中奉大夫。右朝请大夫、直宝文阁张子仪,(绍兴二十七年)三月追赠右通奉大夫。右奉议郎何彦猷,隆兴元年正月追赠朝奉郎。当初,何彦猷任大理寺丞时,在裁定岳飞一案时不阿附曲从,因而被言官弹劾罢官,到这时他的家人有所请求,朝廷才特别加以追赠。左朝奉大夫夏承,(隆兴元年)六月追赠左朝议大夫。这是因为他的儿子上言,夏承在靖康初年任开封少尹时,有保护宗室的气节,请求予以褒奖录用,所以特别加以追赠。左奉

国度先任莱州胶水县主簿,泛海赴行在上利害,得干办诸军粮料院,未几卒,故也。修职郎、前登州黄县尉章▯十年五月赠宣议郎。以躬亲获强盗,恩赏未下身故,至是其子汝昭请于朝也。左朝奉郎、权华阴县事刘长孺十四年二月赠两官。左朝散郎、充右文殿修撰、新知常州吴秉信二十七年正月赠左中奉大夫。右朝请大夫、直宝文阁张子仪三月赠右通奉大夫。右奉议郎何彦猷隆兴元年正月赠朝奉郎。初,彦猷任大理丞,定岳飞狱事不阿徇,为言者论罢,至是其家有请,特赠之。左朝奉大夫夏承六月赠左朝议大夫。以其子言承于靖康初任开封少尹,有护宗室之节,乞行褒录,故特赠之。左奉议郎、利州路转运判官、兼权四(州)川宣抚使司参议官孙叔豹干道八年二月赠左朝奉郎。以宣抚使王炎言叔豹措置边防,宣力颇多,故有是命。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从官赠职

从官赠职

【宋会要】

从官有职再赠职:

户部侍郎、宝文阁待制范育绍圣二年四月特赠宝文阁学士。以元佑中议独与众异也。龙图阁直学士、朝奉大夫高遵惠元符二年十二月赠枢密直学士。奉议郎、龙图待制舒亶崇宁二年三月赠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宝文阁待制黄寔四年闰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程之邵十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孙路五年七月赠龙图阁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左中散大夫路昌衡宣和五年六月赠龙图阁学士。以知开封府日具有治声自标题「从官赠职」至本句「止」字一段文字,原书仪制一一之一二有重文,已删。,忠嘉蚤着,止缘上书得罪,亡殁至今,尚在责籍,可特与复旧职,赠龙图阁学士。

庶官赠职:

朝散大夫、直龙图阁、泾原路经略安抚使毛渐绍(兴)[圣]三年十月。渐初以边功,章惇欲与修撰,上不许,但加直龙图阁,时渐卒已三月矣。寻特赠龙图阁待制。左中散大夫致仕赵令铄崇宁元年八月赠宝文阁待制。以令铄太祖皇帝五世孙、安定郡王世雄子也。朝请大夫、集英殿修撰王子韶二年九月特赠显谟阁待制。以元佑中力排诬毁之党,其子相以遗槁来上故也。奉议郎、宗正少卿姚舜仁大观元年

译议郎、利州路转运判官、兼权四川宣抚使司参议官孙叔豹,干道八年二月追赠左朝奉郎。这是因为宣抚使王炎上言,孙叔豹在筹划边防事务上出力颇多,所以有此项任命。

从官原本已有职名、又再获追赠职名的:

户部侍郎、宝文阁待制范育,绍圣二年四月特别追赠宝文阁学士。这是因为他在元佑年间议政时,见解独与众人不同的缘故。龙图阁直学士、朝奉大夫高遵惠,元符二年十二月追赠枢密直学士。奉议郎、龙图待制舒亶,崇宁二年三月追赠龙图阁学士。朝请大夫、宝文阁待制黄寔,(崇宁)四年闰二月追赠龙图阁直学士。太中大夫、显谟阁待制程之邵,(崇宁四年)十二月追赠龙图阁直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太中大夫孙路,(崇宁)五年七月追赠龙图阁学士。宝文阁直学士、左中散大夫路昌衡,宣和五年六月追赠龙图阁学士(自标题"从官赠职"至此句"止"字一段文字,原书《仪制》一一之一二有重复文字,已删去)。(诏书说他)在知开封府任内治绩有声,忠诚美德很早就已显露,只因上书获罪,去世至今,仍处于被责罚的籍列之中,可以特别恢复他原来的职名,追赠龙图阁学士。

庶官追赠职名的:

朝散大夫、直龙图阁、泾原路经略安抚使毛渐,绍圣三年十月(追赠)。毛渐当初因边功,章惇想授予他修撰之职,皇帝不许,只加授直龙图阁,当时毛渐其实已经去世三个月了。不久又特别追赠龙图阁待制。左中散大夫致仕赵令铄,崇宁元年八月追赠宝文阁待制。这是因为赵令铄是太祖皇帝的五世孙、安定郡王赵世雄之子的缘故。朝请大夫、集英殿修撰王子韶,(崇宁)二年九月特别追赠显谟阁待制。这是因为他在元佑年间极力排斥诬陷诋毁的党人,他的儿子王相呈上其遗稿的缘故。奉议郎、宗正少卿姚舜仁,大观元年……

六月特赠显谟阁待制。因判大宗正司嗣濮王宗汉荐:莅事勤敏,实有功于宗学。上知其才,而未及用,故特赠。朝散郎、集贤殿修撰康位二年二月赠显谟阁待制。太中大夫、太常少卿刘诜政和二年七月特赠龙图阁直学士。以尝造燕乐故也。奉议郎、知池州范致明宣和元年十二月特赠徽猷阁待制。以监司言「(疚)[究]心职事,力疾董督修建神霄宫殿宇,疾势加重而卒」故也。朝奉郎蔡硕二年正月赠徽猷阁待制。诏以尝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犹在罪籍,未曾推恩故也。中奉大夫、右文殿修撰张翚三年闰五月赠徽猷阁待制。朝奉大夫、直秘阁蒋彝五年六月赠待制。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朱载上靖康元年八月赠徽猷阁待制。司农少卿史徽建炎二年正月赠右文殿修撰。承议郎、秘书少监李朴二月赠宝文阁待制。朝散大夫、徽猷阁待制胡唐老四年八月赠徽猷阁直学士。吏部员外郎黄庭坚、朝散大夫晁补之、宣德郎秦观三月并赠直龙图阁。朝请郎张耒三月赠右文殿修撰。黄宰十月赠直秘阁。以其子淳言「宰崇宁五(月)[年]应诏上书,触权臣之怒,流窜海岛,未蒙昭雪」故也。殿中侍御史陈师锡绍兴元年四月赠〔直〕龙图阁。朝散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毕仲游五月赠直徽猷阁。右正言张庭坚八月赠直龙图阁。殿中侍御

译六月,特赠显谟阁待制。因为判大宗正司嗣濮王赵宗汉举荐:(此人)处理政事勤勉敏捷,确实对宗学有功劳。皇上知道他的才能,却没来得及任用,所以特地追赠。

朝散郎、集贤殿修撰康位,二年二月追赠显谟阁待制。

太中大夫、太常少卿刘诜,政和二年七月特赠龙图阁直学士。因为他曾经制作过燕乐的缘故。

奉议郎、知池州范致明,宣和元年十二月特赠徽猷阁待制。因为监司上言说他"专心致力于职事,带病督建神霄宫殿宇,病情加重而去世"的缘故。

朝奉郎蔡硕,二年正月追赠徽猷阁待制。诏书说因为他曾经尽力协助蔡确,也遭到罗织罪名弹劾,仍列在获罪的名籍之中,未曾受到恩典追赠的缘故。

中奉大夫、右文殿修撰张翚,三年闰五月追赠徽猷阁待制。

朝奉大夫、直秘阁蒋彝,五年六月追赠待制。

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朱载上,靖康元年八月追赠徽猷阁待制。

司农少卿史徽,建炎二年正月追赠右文殿修撰。

承议郎、秘书少监李朴,二月追赠宝文阁待制。

朝散大夫、徽猷阁待制胡唐老,四年八月追赠徽猷阁直学士。

吏部员外郎黄庭坚、朝散大夫晁补之、宣德郎秦观,三月一并追赠直龙图阁。

朝请郎张耒,三月追赠右文殿修撰。

黄宰,十月追赠直秘阁。因为他的儿子黄淳上言说"黄宰在崇宁五年应诏上书,触怒了权臣,被流放到海岛,未曾得到昭雪"的缘故。

殿中侍御史陈师锡,绍兴元年四月追赠直龙图阁。

朝散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毕仲游,五月追赠直徽猷阁。

右正言张庭坚,八月追赠直龙图阁。

殿中侍御……

史龚夬八月赠直龙图阁。追复端明殿学士苏轼八月赠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左正言任伯雨八月赠直龙图阁。太中大夫、吏部侍郎、责授横海军节度使、均州安置张舜民八月赠宝文阁学士。通直郎、崇政殿说书程颐八月赠直龙图阁。知广州张上行八月赠集英殿修撰。知岳州袁植九月赠直龙图阁。朝散郎、充秘阁校理、知太平州梅灏二年二月赠直龙图阁,元佑党人也。监察御史沈畸四月赠直龙图阁。承议郎邓考甫七月赠直秘阁。朝散大夫欧阳棐三年五月赠直秘阁。胡端修三年六月赠直秘阁。以元符上书石刻党人,被责死于贬所。左通直郎、太常少卿唐恕四年正月赠徽猷阁待制。右奉直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邵伯温五年七月赠秘阁修撰。奉议郎范柔中七月赠直秘阁。中奉大夫、充集英殿修撰周鼎八月赠徽猷阁待制。通直郎范正平十月赠直秘阁。朝请大夫、充天章阁待制赵君锡六年四月赠徽猷阁直学士。右朝请大夫、直徽猷阁、权知庐州赵康直七年闰十月赠徽猷阁待制。朝散郎邓忠臣十年三月赠直秘阁。敷文阁学士、降授左朝奉郎、知广州莫将十六年八月赠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王赏二十年七月赠敷文阁待制。左朝散大夫洪兴祖二十七年赠直徽猷阁。追复显谟阁学士、左太中大夫汪藻二十八年九月赠端明殿学士。左宣教郎、守尚书祠部员外郎刘藻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赠秘阁修撰。以藻尝任潜邸教授,故有是命。左朝散郎、知衢州王悦干道四年七月赠直龙图阁。悦在郡有惠政,尝祷雨忧勤致疾。既死,百姓哀恸,立祠祀之。郡官列上其事,故有是命。承议郎、守司农少卿刘尧仁十月赠敷文阁待制。诏以尧仁际遇于潜邸也。右朝散郎致仕周閟八年五月赠直徽猷阁。閟以郎官任总领,卒于官,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武臣追赠

武臣追赠

上将军统军:

左卫上将军、秦国公向拱雍熙三年正月赠中书令。右骁卫上将军楚昭辅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右卫上将军、邢国公宋墦

端拱三年四月,左龙武统军、滕国公孟(元)[玄] 淳化三年八月,左屯卫上将军致仕王嗣宗天禧五年正月。以上赠侍中。前右骁卫上将军、商州安置刘(延)[廷]让雍熙四年十月,左龙武统军钱惟治大中祥符七年七月。以上赠太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崇矩端拱元年二月,吴虔裕八月,曹翰淳化三年五月,左领军卫上将军戴兴咸平三年二月,左屯卫上将军王汉忠五年九月,右屯卫上将军致仕郑守忠庆历二年闰九

月,高化八年五月。以上赠太尉。左屯卫上将军张铎雍熙三年七月赠太傅。右龙武统军陈承昭开宝二年十月赠太子太师。

译史龚夬八月被追赠直龙图阁。追复端明殿学士苏轼八月被追赠资政〔殿〕学士、朝奉大夫。左正言任伯雨八月被追赠直龙图阁。太中大夫、吏部侍郎、被贬授横海军节度使、安置于均州的张舜民八月被追赠宝文阁学士。通直郎、崇政殿说书程颐八月被追赠直龙图阁。知广州张上行八月被追赠集英殿修撰。知岳州袁植九月被追赠直龙图阁。朝散郎、充秘阁校理、知太平州梅灏在(崇宁)二年二月被追赠直龙图阁,他是元佑党人。监察御史沈畸四月被追赠直龙图阁。承议郎邓考甫七月被追赠直秘阁。朝散大夫欧阳棐三年五月被追赠直秘阁。胡端修三年六月被追赠直秘阁。因元符年间上书之事被刻石列为党人,遭贬谪,死于贬所。左通直郎、太常少卿唐恕四年正月被追赠徽猷阁待制。右奉直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邵伯温五年七月被追赠秘阁修撰。奉议郎范柔中七月被追赠直秘阁。中奉大夫、充集英殿修撰周鼎八月被追赠徽猷阁待制。通直郎范正平十月被追赠直秘阁。朝请大夫、充天章阁待制赵君锡六年四月被追赠徽猷阁直学士。右朝请大夫、直徽猷阁、权知庐州赵康直七年闰十月被追赠徽猷阁待制。朝散郎邓忠臣十年三月被追赠直秘阁。敷文阁学士、降授左朝奉郎、知广州莫将十六年八月被追赠端明殿学士。左中奉大夫、充秘阁修撰、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王赏二十年七月被追赠敷文阁待制。左朝散大夫洪兴祖二十七年被追赠直徽猷阁。追复显谟阁学士、左太中大夫汪藻二十八年九月被追赠端明殿学士。左宣教郎、守尚书祠部员外郎刘藻于绍兴三十二年六月被追赠秘阁修撰。因为刘藻曾在潜邸(皇帝即位前的府邸)任教授,所以有此任命。左朝散郎、知衢州王悦于干道四年七月被追赠直龙图阁。王悦在郡中施行仁政,曾因祈雨操劳而致病。死后,百姓十分哀痛,为他立祠祭祀。郡中官员将此事上报朝廷,所以有此任命。承议郎、守司农少卿刘尧仁十月被追赠敷文阁待制。诏书说是因为刘尧仁曾在潜邸时得遇(皇帝)知遇之恩。右朝散郎致仕周閟八年五月被追赠直徽猷阁。周閟以郎官身份担任总领,死于任上,特此追赠。

礼仪制度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武臣追赠

武臣追赠

上将军统军:

左卫上将军、秦国公向拱于雍熙三年正月被追赠中书令。右骁卫上将军楚昭辅于太平兴国七年十二月,右卫上将军、邢国公宋墦于端拱三年四月,左龙武统军、滕国公孟玄淳于淳化三年八月,左屯卫上将军致仕王嗣宗于天禧五年正月。以上诸人均被追赠侍中。前右骁卫上将军、安置于商州的刘廷让于雍熙四年十月,左龙武统军钱惟治于大中祥符七年七月。以上均被追赠太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崇矩于端拱元年二月,吴虔裕于八月,曹翰于淳化三年五月,左领军卫上将军戴兴于咸平三年二月,左屯卫上将军王汉忠于五年九月,右屯卫上将军致仕郑守忠于庆历二年闰九月,高化于八年五月

右羽林统军孟仁裕开宝三年九月赠太子太傅。左骁卫上将军李琼建隆四年四月赠太子太师。左龙卫上将军米信淳化五年五月赠横海军节度使。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谭延美咸平六年六月赠建武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判复州赵保忠景佑元年六月赠威塞军节度使。

不赠官:右领军卫上将军王晖建隆四年四月,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郭琼干德二年正月,王祚六年,周景开宝五年六月,祁廷训太平兴国六年正月,前左金吾卫上将军、许国公张从恩干德四年正月,左屯卫上将军薛可言五年正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廷珪三月,牛思道雍熙三年六月,李从善四年九月,解晖淳化二年七月,右监门卫上将军秦习干(道)〔德〕五年八月,左领军卫上将军、燕国公刘重进六年正月,左骁卫上将军田景咸开宝三年三月,致仕李洪信八年八月,张进雍熙二年九月,左千牛卫上将军白重赞开宝三年四月,杨廷璋四年十月四年:原作「年四」,不通,经乙。,左羽林军统军周保权雍熙二年五月,右龙武统军孟仁操三年八月,右屯卫上将军伊审证端拱元年正月。

大将军:左龙武军大将军孙行友太平兴国六年九月赠左卫上将军,以其尝任使相故也。左卫大将军、知(卢)[庐]州侯赟淳化三年四月赠左卫上将军。右羽林军大将军、昭州团练使郝正四年五月赠左龙武军上将军。右金吾卫大将军赵延义咸平二年十二月赠左武卫上将军。左神武军大将军、康州团练使致仕王中正大中祥符九年十月赠镇南军节度使。左神武大将军、顺州团练使王彦升端拱元年三月赠洋州观察使。右骁卫大将军张逊淳化五年七月赠桂州观察使。武卫大将军致仕王得一咸平三年四月赠宣州观察使。左龙武军大将军、昭州防御使张昭远景佑元年闰六月赠应州观察使。左领军卫大将军、康州团练使田绍斌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赠卫州防御使。左龙武军大将军、韶州防御使、分司西京韩崇训大中祥符三年八月不赠官。右武卫大将军郭逵元佑三年十一月赠雄武军节度使。

将军:

右屯卫将军高遵裕元丰八年八月赠永州团练使。

管军节度使:

殿前都指挥使、镇宁军节度使杨信太平兴国三年六月,感德军节度使白进超五年正月,河西军节度使范庭召咸平四年正月,保静军节度使刘谦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蔚昭敏天圣三年三月,建雄军节度使刘怀德嘉佑六年十二月。

以上赠侍中。

忠武军节度使曹璨天禧三年七月赠中书令。时璨疾甚,命翰林草制授璨河阳节度、中书门下平章事。制入,璨卒,故特用使相例赠焉。都虞候、泰宁军节度使李重勋太平兴国三年三月宁:原作「节」,据《长编》卷一九改。

译。以上均被追赠太尉。左屯卫上将军张铎于雍熙三年七月被追赠太傅。右龙武统军陈承昭于开宝二年十月被追赠太子太师。右羽林统军孟仁裕于开宝三年九月被追赠太子太傅。左骁卫上将军李琼于建隆四年四月被追赠太子太师。左龙卫上将军米信于淳化五年五月被追赠横海军节度使。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谭延美于咸平六年六月被追赠建武军节度使。左金吾卫上将军、判复州赵保忠于景佑元年六月被追赠威塞军节度使。

不追赠官职者:右领军卫上将军王晖于建隆四年四月,左领军卫上将军致仕郭琼于干德二年正月,王祚于六年,周景于开宝五年六月,祁廷训于太平兴国六年正月,前左金吾卫上将军、许国公张从恩于干德四年正月,左屯卫上将军薛可言于五年正月,右千牛卫上将军李廷珪于三月,牛思道于雍熙三年六月,李从善于四年九月,解晖于淳化二年七月,右监门卫上将军秦习于干德五年八月,左领军卫上将军、燕国公刘重进于六年正月,左骁卫上将军田景咸于开宝三年三月,致仕李洪信于八年八月,张进于雍熙二年九月,左千牛卫上将军白重赞于开宝三年四月,杨廷璋于四年十月,左羽林军统军周保权于雍熙二年五月,右龙武统军孟仁操于三年八月,右屯卫上将军伊审证于端拱元年正月。(以上均未获追赠。)

大将军:左龙武军大将军孙行友于太平兴国六年九月被追赠左卫上将军,因为他曾担任使相之职的缘故。左卫大将军、知庐州侯赟于淳化三年四月被追赠左卫上将军。右羽林军大将军、昭州团练使郝正于四年五月被追赠左龙武军上将军。右金吾卫大将军赵延义于咸平二年十二月被追赠左武卫上将军。左神武军大将军、康州团练使致仕王中正于大中祥符九年十月被追赠镇南军节度使。左神武大将军、顺州团练使王彦升于端拱元年三月被追赠洋州观察使。右骁卫大将军张逊于淳化五年七月被追赠桂州观察使。武卫大将军致仕王得一于咸平三年四月被追赠宣州观察使。左龙武军大将军、昭州防御使张昭远于景佑元年闰六月被追赠应州观察使。左领军卫大将军、康州团练使田绍斌于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被追赠卫州防御使。左龙武军大将军、韶州防御使、分司西京韩崇训于大中祥符三年八月未获追赠官职。右武卫大将军郭逵于元佑三年十一月被追赠雄武军节度使。

将军:

右屯卫将军高遵裕于元丰八年八月被追赠永州团练使。

管军节度使:

殿前都指挥使、镇宁军节度使杨信于太平兴国三年六月,感德军节度使白进超于五年正月,河西军节度使范庭召于咸平四年正月,保静军节度使刘谦于大中祥符二年八月,蔚昭敏于天圣三年三月,建雄军节度使刘怀德于嘉佑六年十二月。

以上均被追赠侍中。

忠武军节度使曹璨于天禧三年七月被追赠中书令。当时曹璨病重,朝廷命翰林起草制书,授曹璨河阳节度使、中书门下平章事。制书刚呈入,曹

,马军副都指挥使、武昌军节度使彭睿天圣六年正月,都虞候、彰国军节度使张廷翰开宝二年二月。以上赠侍中。

步军都指挥使、静江军节度使李进卿开宝六(月)[年]十月,大同军节度使李怀忠太平兴国三年五月,保顺军节度使王隐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威塞军节度使冯守信天禧五年八月。以上赠太尉。

殿前都指挥使、安武军节度使郝质元丰元年六月赠侍中。武信军节度使燕达元佑三年七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副都指挥使、建武军节度使贾逵元丰元年十二月,宁远军节度使杨遂三年十二月。以上赠侍中。

武泰军节度使卢政四年八月,武康军节度使刘昌祚绍圣元年正月,保康军节度使、检校司空苗授三年九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

定武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姚麟崇宁四年二月赠司徒、开府仪同三司。

管军留后:

马军副都指挥使、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庆历五年五月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保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范恪嘉佑五年二月赠昭武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凯六年八月赠彰武军节度使。步

军副都指挥使、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王信庆历八年八月赠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静难军节度观察留后马怀德嘉佑八年六月赠宁远军节度使。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宋守约熙宁八年二月赠安武军节度使。

军职观察使:

马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皇佑四年九月赠忠武军节度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桂州观察使张潜宝元二年五月赠安武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密州观察使郑诚大中祥符四年五月赠定国军节度使。马军都虞候、宣州观察使张玉熙宁八年八月赠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步军都虞候、丰州观察使元达淳化四年四月赠昭化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洋州观察使皇甫继明至道二年三月赠彰武军节度使彰:原作「彭」,据《宋史》卷二五九《皇甫继明传》改。。步军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刘永年元丰七年二月赠崇信军节度使。

军职防御使:

殿前都虞候、宁州防御使

张凝景德二年五月赠彰德军节度使。眉州防御使王从政嘉佑三年二月赠建武军节度观察留后。马军都虞候、绵州防御使王达皇佑四年十一月赠容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孟元嘉佑三年十一月赠遂州观察使。步军都(御)[虞]候、英州防御使袁贵

大中祥符五年二月赠云州观察使。王应昌景佑元年闰六月赠丰州观察使。陵州防御使安俊嘉佑四年八月赠阆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赵滋治平元年九月赠遂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石遇三(月)[年]三月赠利州观察使。步军都虞候、兴州防御使杨文广熙宁八年闰四月赠同州观察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象州防御使刘谦康定元年十一月赠永清军节度观察留后。

译璨便去世了,所以特按使相的先例予以追赠。都虞候、泰宁军节度使李重勋于太平兴国三年三月,马军副都指挥使、武昌军节度使彭睿于天圣六年正月,都虞候、彰国军节度使张廷翰于开宝二年二月。以上均被追赠侍中。

步军都指挥使、静江军节度使李进卿于开宝六年十月,大同军节度使李怀忠于太平兴国三年五月,保顺军节度使王隐于大中祥符二年九月,威塞军节度使冯守信于天禧五年八月。以上均被追赠太尉。

殿前都指挥使、安武军节度使郝质于元丰元年六月被追赠侍中。武信军节度使燕达于元佑三年七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副都指挥使、建武军节度使贾逵于元丰元年十二月,宁远军节度使杨遂于三年十二月。以上均被追赠侍中。

武泰军节度使卢政于(元丰)四年八月,武康军节度使刘昌祚于绍圣元年正月,保康军节度使、检校司空苗授于三年九月。以上均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

定武军节度使、检校司徒姚麟于崇宁四年二月被追赠司徒、开府仪同三司。

管军留后:

马军副都指挥使、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于庆历五年五月被追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保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范恪于嘉佑五年二月被追赠昭武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凯于六年八月被追赠彰武军节度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王信于庆历八年八月被追赠武宁军节度使兼侍中。静难军节度观察留后马怀德于嘉佑八年六月被追赠宁远军节度使。威武军节度观察留后宋守约于熙宁八年二月被追赠安武军节度使。

军职观察使:

马军副都指挥使、耀州观察使周美于皇佑四年九月被追赠忠武军节度使。步军副都指挥使、桂州观察使张潜于宝元二年五月被追赠安武军节度使。殿前都虞候、密州观察使郑诚于大中祥符四年五月被追赠定国军节度使。马军都虞候、宣州观察使张玉于熙宁八年八月被追赠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步军都虞候、丰州观察使元达于淳化四年四月被追赠昭化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洋州观察使皇甫继明于至道二年三月被追赠彰武军节度使。步军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刘永年于元丰七年二月被追赠崇信军节度使。

军职防御使:

殿前都虞候、宁州防御使张凝于景德二年五月被追赠彰德军节度使。眉州防御使王从政于嘉佑三年二月被追赠建武军节度观察留后。马军都虞候、绵州防御使王达于皇佑四年十一月被追赠容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孟元于嘉佑三年十一月被追赠遂州观察使。步军都虞候、英州防御使袁贵于大中祥符五年二月被追赠云州观察使。王应昌于景佑元年闰六月被追赠丰州观察使。陵州防御使安俊于嘉佑四年八月被追赠阆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赵滋于治平元年九月被追赠遂州观察使。眉州防御使石遇于三年三月被追赠利州观察使。步军都虞候、兴州防御使杨文广于熙宁八年闰四月被追赠同州观察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象州防御使刘谦于康定元年十一月被追赠永清

龙捷左厢都指挥使、江州防御使马全乂建隆二年十二月赠大同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温州防御使赵隆政和八年五月赠镇潼军节度使。

不赠官: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州防御使王杲雍熙六年七月,步军都虞候、韶州防御使张进景德元年正月,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权步军都虞候、洋州防御使郝晖大中祥符元年十月。

军职团练使:

步军都虞候、康州团练使和斌元佑五年三月特赠宁州防御使。濠州团练使贾嵒

元符三年四月赠雄州防御使。

节度使:

河阳三城节度使张仁超开宝五年十月,武宁军节度使王全斌九年七月,彰信军节度使李汉琼太平兴国六年十月,彰德军节度使、卫国公张永德咸平二年九月,镇国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李遵勖宝元元年八月。以上赠中书令。

前彰德军节度使乐元福建隆元年九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德扆干德二年九月,永清军节度使张光翰五年二月,建雄军节度使赵彦徽六年五月,镇宁军节度使张令铎开宝三年正月,建武军

节度使何继筠四年七月,保信军节度使尹崇珂六年六月,武宁军节度使高继冲十一月,彰德军节度使韩重赟七年七月,护国军节度使陈思让十二月,保静军节度使杨重勋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折御勋太平兴国二年七月,定国军节度使、梁国公冯继业九月,保大军节度使、卫国公赵赞十月,忠武军节度使党进三年七月,武成军节度使刘遇雍熙二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崔彦进端拱元年十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崔翰淳化三年三月,天雄军节度使刘廷翰三年六月,定武军节度使张训四年二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御卿至道元年十二月,永兴军节度使田重进三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李至咸平四年正月,忠武军节度使高琼景德三年十二月,建雄军节度使王超大中祥符六年正月,天平军节度使周莹九年五月,永清军节度使王守斌天圣三年十一月,彰武军节度使曹玮八年正月,崇信军节度使钱惟演景佑元年七月。以上赠侍中。

义武军节度使昝居润干道四年五月赠太师。定难军节度使李克叡太平兴国三年五月,彰德军节度使焦继勋七月,保静军节度使王昭远咸平二年十二月,镇宁军节度使柴禹锡景德元年八月,昭德军节度

使葛霸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彰信军节度使王能天禧三年五月,武胜军节度使陈尧咨景佑元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郭承佑皇佑三年十一月,集庆军节度使张孜治平元年正月,建雄军节度使高继勋三年八月。以上赠太尉。

河阳三城节度使赵晁建隆元年七月,河西军节度使叶赞景德三年十月。以上赠太傅。

大同军节度使孟仁贽开宝四年四月,安化军节度使沈承礼太平兴国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孙承佑雍熙二年九月。

译军节度观察留后。龙捷左厢都指挥使、江州防御使马全乂于建隆二年十二月被追赠大同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温州防御使赵隆于政和八年五月被追赠镇潼军节度使。

未获追赠官职者: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州防御使王杲于雍熙六年七月,步军都虞候、韶州防御使张进于景德元年正月,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权步军都虞候、洋州防御使郝晖于大中祥符元年十月。

军职团练使:

步军都虞候、康州团练使和斌于元佑五年三月被特赠宁州防御使。濠州团练使贾嵒于元符三年四月被追赠雄州防御使。

节度使:

河阳三城节度使张仁超于开宝五年十月,武宁军节度使王全斌于九年七月,彰信军节度使李汉琼于太平兴国六年十月,彰德军节度使、卫国公张永德于咸平二年九月,镇国军节度使、驸马都尉李遵勖于宝元元年八月。以上均被追赠中书令。

前彰德军节度使乐元福于建隆元年九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德扆于干德二年九月,永清军节度使张光翰于五年二月,建雄军节度使赵彦徽于六年五月,镇宁军节度使张令铎于开宝三年正月,建武军节度使何继筠于四年七月,保信军节度使尹崇珂于六年六月,武宁军节度使高继冲于十一月,彰德军节度使韩重赟于七年七月,护国军节度使陈思让于十二月,保静军节度使杨重勋于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折御勋于太平兴国二年七月,定国军节度使、梁国公冯继业于九月,保大军节度使、卫国公赵赞于十月,忠武军节度使党进于三年七月,武成军节度使刘遇于雍熙二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崔彦进于端拱元年十二月,镇安军节度使崔翰于淳化三年三月,天雄军节度使刘廷翰于三年六月,定武军节度使张训于四年二月,永安军节度使折御卿于至道元年十二月,永兴军节度使田重进于三年正月,武胜军节度使李至于咸平四年正月,忠武军节度使高琼于景德三年十二月,建雄军节度使王超于大中祥符六年正月,天平军节度使周莹于九年五月,永清军节度使王守斌于天圣三年十一月,彰武军节度使曹玮于八年正月,崇信军节度使钱惟演于景佑元年七月。以上均被追赠侍中。

义武军节度使昝居润于干道四年五月被追赠太师。定难军节度使李克叡于太平兴国三年五月,彰德军节度使焦继勋于七月,保静军节度使王昭远于咸平二年十二月,镇宁军节度使柴禹锡于景德元年八月,昭德军节度使葛霸于大中祥符元年十二月,彰信军节度使王能于天禧三年五月,武胜军节度使陈尧咨于景佑元年三月,保静军节度使郭承佑于皇佑三年十一月,集庆军节度使张孜于治平元年正月,建雄军节度使高继勋于三年八月。以上均被追赠太尉。

河阳三城节度使赵晁于建隆元年七月,河西军节度使叶赞于景德三年十月。以上均被追赠太傅。

大同军节度使孟仁贽于开宝四年四月,安化军节度使沈承礼于太平兴国八年七月,泰宁军节度使孙承佑于雍熙二年九月。以上均被追赠太子太傅。

以上赠太子太傅。

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师王拱辰元丰八年七月,奉国军节度使许将政和元年八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淮康军节度使折可适三年二月赠检校少保。武康军节度使吴居厚四年七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泸川军节度使刘仲武宣和二年十月赠检校少保川:原作「州」,据《宋史》卷八九《地理志》改。检校:原作「校检」,据宋官制乙。。镇洮军节度使、检校少傅、河北河东宣抚使种师道靖康元年十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杨(维)[惟]忠绍兴二(月)[年]五月赠开府仪同三司。保信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解元十二年十二月赠检校少保。检校少保、奉国军节度使、充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金房开达州安抚使郭浩十五年十二月赠检校少师。检校少师、岳阳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王舜臣十七年八月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知福州张澄二十三年十二月赠检校少保。清远

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充荆湖北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德二十四年十月赠检校少保。太尉、武当军节度使杨政二十七年六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郭仲荀三十年六月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刘琦三十二年二月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张子盖隆兴元年正月赠太尉。检校少保、威塞军节度使萧琦二年闰十一月赠太尉。随龙岳阳军节度使致仕韩公裔干道二年二月赠太尉岳:原作「兵」,据《宋史》公裔本传改。。靖海军节度使、两浙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宝四月赠检校少保。保平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致仕王彦九月赠检校少保自「保平军」至「检校少保」二十六字原有重文,已删。。宁武军节度使龙大渊四年六月赠太尉。(彭)[彰]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大周仁六(月)[年]三月赠太尉。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郭振十一月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李道七年七月赠太尉。清远军节度使致仕王权九年二月赠检校少保。

不赠官:前山南东道节度使王仁镐建隆二年四月,前横海军节度使李万全六年六月,镇国军节度使罗彦▯开宝二年四月,前保大军节度使袁彦五年七月,感义军节度使赵

文度七年四月,建武军节度使、检校少师高敦复五年正月。

留后:

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安守忠咸平二年六月赠太尉。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马知节天禧八年八月赠侍中。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孔守正景德元年九月赠泰宁军节度使。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郝荣天圣四年七月赠横海军节度使。武昌军节度观察留后钱惟济明道元年十二月赠临江军节度使。

译

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师王拱辰于元丰八年七月,奉国军节度使许将于政和元年八月。以上均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淮康军节度使折可适于三年二月被追赠检校少保。武康军节度使吴居厚于四年七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泸川军节度使刘仲武于宣和二年十月被追赠检校少保。镇洮军节度使、检校少傅、河北河东宣抚使种师道于靖康元年十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建武军节度使杨惟忠于绍兴二年五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保信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解元于十二年十二月被追赠检校少保。检校少保、奉国军节度使、充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金房开达州安抚使郭浩于十五年十二月被追赠检校少师。检校少师、岳阳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王舜臣于十七年八月被追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知福州张澄于二十三年十二月被追赠检校少保。清远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充荆湖北路马步军副都总管王德于二十四年十月被追赠检校少保。太尉、武当军节度使杨政于二十七年六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郭仲荀于三十年六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尉、威武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刘琦于三十二年二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少保、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张子盖于隆兴元年正月被追赠太尉。检校少保、威塞军节度使萧琦于二年闰十一月被追赠太尉。随龙岳阳军节度使致仕韩公裔于干道二年二月被追赠太尉。靖海军节度使、两浙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宝于四月被追赠检校少保。保平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致仕王彦于九月被追赠检校少保。宁武军节度使龙大渊于四年六月被追赠太尉。彰国军节度使、提举万寿观大周仁于六年三月被追赠太尉。武泰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郭振于十一月被追赠太尉。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李道于七年七月被追赠太尉。清远军节度使致仕王权于九年二月被追赠检校少保。

未获追赠官职者:前山南东道节度使王仁镐于建隆二年四月,前横海军节度使李万全于六年六月,镇国军节度使罗彦瓌于开宝二年四月,前保大军节度使袁彦于五年七月,感义军节度使赵文度于七年四月,建武军节度使、检校少师高敦复于五年正月。

留后:

感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安守忠于咸平二年六月被追赠太尉。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马知节于天禧八年八月被追赠侍中。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孔守正于景德元年九月被追赠泰宁军节度使。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郝荣于天圣四年七月被追赠横海军节度使。武昌军节度观察留后钱惟济于明道元年十二月被追赠临江军节度使。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杨景宗于至和元年正月被追赠安远军节度使。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于嘉佑五年八月被追赠感德军节度使。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悫于元符元年十二月被追赠昭德军节度使。保平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师约于崇宁元年闰正月被追赠保

建雄军节度观察留后杨景宗至和元年正月赠安远军节度使。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懿嘉佑五年八月赠感德军节度使。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端悫元符元年十二月赠昭德军节度使。保平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师约崇宁元年闰正月赠保静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厚五年九月赠宁远军节度使。昭信军(观)节度观察留后郭献卿十月赠昭信军节度使。通侍大夫、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杨震政和五年十月赠开府仪同三司。静江军承宣使李宗振宣和七年七月赠节度使。以中书舍人莫俦言开府恩数悉视宰相,宗振胥吏,何以得此,诏先赠开府仪同三司指挥不行,故有是赠。

不赠官: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廷谓开宝五年八月,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继筠太平兴国四年四月。

承宣使:

中侍大夫、奉国军承宣使李质绍兴元年八月赠检校少保、安化

军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辛兴宗八月赠检校少保、安化军节度使。武当军承宣使王殖二年七月赠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知泸州、兼主管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张宗颜九年八月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泸川军承宣使刘宝十一年十月赠宁武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雄武军承宣使关师古十二年五月赠节度使。淮康军承宣使、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节制利阆州屯驻行营右护军(马)孙渥六月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平海军承宣使、两浙东路马步军都总管兰整十二月赠保康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指挥使、宁国军承宣使牛 十七年五月赠安德军节度使。静江军承宣使刘锡六月赠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昭信军承宣使、江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胜十九年八月赠庆远军节度使。保宁军承宣使蓝公佐二十年十月赠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武安军承宣使、充福建路马步军都总管王贵二十八年八月赠宁国军节度使。通侍大夫、(奉)[泰]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充夔州路兵马钤辖、兼思珍州南平军沿边都巡检使田佑恭二十五年赠正任保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宁远军承宣使、侍卫步军司统制梁

斌六月赠宁武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武军承宣使、江南西路马步军都总管、筠州驻札董先二十六年闰正月赠节度使。起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当军承宣使、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李 四月赠昭化军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安远军承宣使、添差充福建路马步军副总管、福州驻札王进四月赠昭庆军节度使。奉国军承宣使、提举台州崇道观韩世良三十年正月赠武当军节度使。定江军承宣使致仕张振隆兴元年十一月赠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

译静军节度使。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王厚于五年九月被追赠宁远军节度使。昭信军节度观察留后郭献卿于十月被追赠昭信军节度使。通侍大夫、安德军节度观察留后杨震于政和五年十月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静江军承宣使李宗振于宣和七年七月被追赠节度使。因中书舍人莫俦上言说,开府仪同三司的恩数一概比照宰相,李宗振不过是胥吏出身,怎能得到这样的待遇,朝廷下诏先前追赠开府仪同三司的指挥作废,所以才有了此次的追赠。

未获追赠官职者:静江军节度观察留后郭廷谓于开宝五年八月,定难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继筠于太平兴国四年四月。

承宣使:

中侍大夫、奉国军承宣使李质于绍兴元年八月被追赠检校少保、安化军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辛兴宗于八月被追赠检校少保、安化军节度使。武当军承宣使王殖于二年七月被追赠节度使。武信军承宣使、知泸州、兼主管淮南西路安抚司公事、马步军都总管张宗颜于九年八月被追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泸川军承宣使刘宝于十一年十月被追赠宁武军节度使。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雄武军承宣使关师古于十二年五月被追赠节度使。淮康军承宣使、熙河兰巩路经略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兼节制利阆州屯驻行营右护军孙渥于六月被追赠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平海军承宣使、两浙东路马步军都总管兰整于十二月被追赠保康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指挥使、宁国军承宣使牛皋于十七年五月被追赠安德军节度使。静江军承宣使刘锡于六月被追赠庆远军节度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昭信军承宣使、江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镇江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胜于十九年八月被追赠庆远军节度使。保宁军承宣使蓝公佐于二十年十月被追赠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武安军承宣使、充福建路马步军都总管王贵于二十八年八月被追赠宁国军节度使。通侍大夫、泰宁军承宣使、知思州、充夔州路兵马钤辖、兼思珍州南平军沿边都巡检使田佑恭于二十五年被追赠正任保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宁远军承宣使、侍卫步军司统制梁斌于六月被追赠宁武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建武军承宣使、江南西路马步军都总管、筠州驻札董先于二十六年闰正月被追赠节度使。起复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当军承宣使、池州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李横于四月被追赠昭化军节度使。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安远军承宣使、添差充福建路马步军副总管、福州驻札王进于四月被追赠昭庆军节度使。奉国军承宣使、提举台州崇道观韩世良于三十年正月被追赠武当军节度使。定江军承宣使致仕张振于隆兴元年十一月被追赠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威武军承宣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致仕张守忠于干道元年二月被追赠保信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泰军承宣使李捧于八月被追赠奉国军节度使。安德军承宣使、兴元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致仕李师颜于二年十二月被

威武军承宣使、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致仕张守忠干道元年二月赠保信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武泰军承宣使李捧八月赠奉国军节度使。安德军承宣使、兴元府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致仕李师颜二年十二月赠宁远军节度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赠二官:

关南巡检、应州观察使李汉超太平兴国二年九月赠忠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石岭关兵马总管、云州观察使郭进四年四月赠安国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凉州观察使、判雄州刘福淳化二年三月赠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

赠三官:右武大夫、果州观察使马秦绍兴十九年七月赠三官。

赠节度使:朔州观察使、判瀛州马仁瑀太平兴国七年正月赠河西

军。蔚州观察使赵延溥雍熙四年三月赠天德军。容州观察使、镇州兵马总管刘乂裕端拱元年十二月赠宁远军。代州观察使安万进淳化五年八月赠河西军。安州观察使、灵州兵马总管郭密至道二年二月赠保顺军。诚州观察使、镇州兵马副总管赵 三月赠归义军。容州观察使傅思让八月赠保顺军。寿州观察使赵容咸平元年三月赠忠正军。金州观察使、判和州钱俨六年正月赠昭化军。相州观察使高翰大中祥符九年六月赠保顺军。耀州观察使曹仪景佑三年二月赠永清军。邠州观察使张遵三年五月赠威塞军。耀州观察使夏随康定元年五月赠昭信军。鄜州观察使魏昭 庆历八年三月赠昭武军。密州观察使向传范熙宁七年八月赠昭德军。徐州观察使刘舜卿元佑七年七月赠奉国军节度使。秦州观察使折克行大观元年四月赠安武军节度使。阆州观察使王殊政和元年四月赠武泰军节度使。徐州观察使陈仲穆十一月赠安化军节度使。

赠仆射:相州观察使利瓦伊景德元年二月赠右仆射。

赠留后:黔州观察使李浩绍圣二年正月赠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

不赠官:金州观察使钱仪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密州观察使丁罕咸平二年闰三月,桂州观察使、知沧州李斌三年二月,正侍大夫、宣州观察

使和诜宣和六年正月。

赠承宣使:翊卫大夫、泉州观察使、神武军统制陈思恭绍兴元年十二月赠承宣使。宣州观察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董旼八年三月赠承宣使。利州观察使、特添差江南东路兵马钤辖翟琮十二年七月赠承宣使。融州观察使、知洋州军州事、节制巴蓬洋州屯驻军马行营右护军选锋统制、兼四川宣抚使司统制王俊十五年正月赠镇西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王公亮十月赠庆远军承宣使。降授均州观察使范讷十一月赠昭化军承宣使。随州观察使张思正十七年九月赠承宣使。阆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何彦良十八年八月赠承宣使。

译追赠宁远军节度使。

礼仪制度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一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追赠

观察使追赠二官者:

关南巡检、应州观察使李汉超于太平兴国二年九月被追赠忠武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石岭关兵马总管、云州观察使郭进于四年四月被追赠安国军节度使、检校太傅。凉州观察使、判雄州刘福于淳化二年三月被追赠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

追赠三官者:右武大夫、果州观察使马秦于绍兴十九年七月被追赠三官。

追赠节度使者:朔州观察使、判瀛州马仁瑀于太平兴国七年正月被追赠河西军节度使。蔚州观察使赵延溥于雍熙四年三月被追赠天德军节度使。容州观察使、镇州兵马总管刘乂裕于端拱元年十二月被追赠宁远军节度使。代州观察使安万进于淳化五年八月被追赠河西军节度使。安州观察使、灵州兵马总管郭密于至道二年二月被追赠保顺军节度使。诚州观察使、镇州兵马副总管赵珣于三月被追赠归义军节度使。容州观察使傅思让于八月被追赠保顺军节度使。寿州观察使赵容于咸平元年三月被追赠忠正军节度使。金州观察使、判和州钱俨于六年正月被追赠昭化军节度使。相州观察使高翰于大中祥符九年六月被追赠保顺军节度使。耀州观察使曹仪于景佑三年二月被追赠永清军节度使。邠州观察使张遵于三年五月被追赠威塞军节度使。耀州观察使夏随于康定元年五月被追赠昭信军节度使。鄜州观察使魏昭亮于庆历八年三月被追赠昭武军节度使。密州观察使向传范于熙宁七年八月被追赠昭德军节度使。徐州观察使刘舜卿于元佑七年七月被追赠奉国军节度使。秦州观察使折克行于大观元年四月被追赠安武军节度使。阆州观察使王殊于政和元年四月被追赠武泰军节度使。徐州观察使陈仲穆于十一月被追赠安化军节度使。

追赠仆射者:相州观察使利涉于景德元年二月被追赠右仆射。

追赠留后者:黔州观察使李浩于绍圣二年正月被追赠安化军节度观察留后。

未获追赠官职者:金州观察使钱仪于太平兴国二年十一月,密州观察使丁罕于咸平二年闰三月,桂州观察使、知沧州李斌于三年二月,正侍大夫、宣州观察使和诜于宣和六年正月。

追赠承宣使者:翊卫大夫、泉州观察使、神武军统制陈思恭于绍兴元年十二月被追赠承宣使。宣州观察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董旼于八年三月被追赠承宣使。利州观察使、特添差江南东路兵马钤辖翟琮于十二年七月被追赠承宣使。融州观察使、知洋州军州事、节制巴蓬洋州屯驻军马行营右护军选锋统制、兼四川宣抚使司统制王俊于十五年正月被追赠镇西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王公亮于十月被追赠庆远军承宣使。降授均州观察使范讷于十一月被追赠昭化军承宣使。随州观察使张思正于十七年九月被追赠承宣使。阆州观察使、知合门事、兼客省四方馆事何彦良于十八年八月被追赠承宣使。夔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陈仲坚于二十六年闰十月被追赠承宣

夔州观察使、提举万寿观陈仲坚二十六年闰十月赠承宣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房州观察使、江南西路兵马钤辖马立二十七年三月赠承宣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洪州观察使王彦二十九年三月赠昭化军承宣使。宜州观察使、提举建昌军仙都观王升三十一年三月赠清远军承宣使。鄂州观察使、知成州向起干道二年九月赠光山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宣三年六月赠建武军承宣使。利州观察使吴超五年五月赠武宁军承宣使。复光州观察使致仕陈敏九年七月赠庆远军承宣使。

防御使以下:

沂州防御使舒元太平兴国二年二月赠武泰军节度使。濮州防御使濮:原缺,据《宋史》卷五《太宗纪二》补。、知瀛州杨赞淳化三年正月赠云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靳怀忠元佑元年十月赠诚州观察使。四方馆使、端州防御使魏昭高二年九月赠安州观察使。怀州防御使王延德咸平三年十月赠邕州观察使。磁州防御使郭崇仁景佑二年八月赠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张亢嘉佑六年十月赠遂州观察使。权御史中丞王畴言亢有边功,故恤之。东上合门使、象州防御使赵从约治平三年二月赠博州防御使。合州防御使赵思忠熙宁十年六月赠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磁州团练使弭进超淳化二年六月赠容州观察使。保州团练使曹思退至道三年三月赠沧州观察使。齐州团练使何承继景德三年十二月赠相州观察使。慈州团练使程德玄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赠郑州防御使。昭宣使、诚州团练使赵承煦天禧元年三月赠高州防御使。淄州刺史李处耘干德四年闰八月赠宣德军节度使。保州刺史高继嵩康定元年十一月赠随州观察使。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纬至和五年五月赠引进使、陵州团练使。太子左卫率府率致仕李元亨宝元二年三月以章惠太后妹夫赠内殿崇班。供备库使李端宪庆历八年三月以驸马都尉李遵

勖男赠泽州刺史。内藏库副使焦从约皇佑元年三月以魏国大长公主婿赠内藏库使。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文思使赵余德熙宁六年九月并赠团练使,母巢氏赐冠帔。余庆父明有力量,为夏国所畏,兄弟屡有战功,为庆州柔远寨大顺

译使。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房州观察使、江南西路兵马钤辖马立于二十七年三月被追赠承宣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洪州观察使王彦于二十九年三月被追赠昭化军承宣使。宜州观察使、提举建昌军仙都观王升于三十一年三月被追赠清远军承宣使。鄂州观察使、知成州向起于干道二年九月被追赠光山军承宣使。福州观察使、荆南驻札御前诸军都统制王宣于三年六月被追赠建武军承宣使。利州观察使吴超于五年五月被追赠武宁军承宣使。复光州观察使致仕陈敏于九年七月被追赠庆远军承宣使。

防御使以下:

沂州防御使舒元于太平兴国二年二月被追赠武泰军节度使。濮州防御使、知瀛州杨赞于淳化三年正月被追赠云州观察使。端州防御使靳怀忠于元佑元年十月被追赠诚州观察使。四方馆使、端州防御使魏昭高于二年九月被追赠安州观察使。怀州防御使王延德于咸平三年十月被追赠邕州观察使。磁州防御使郭崇仁于景佑二年八月被追赠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张亢于嘉佑六年十月被追赠遂州观察使。权御史中丞王畴上言说张亢有边功,所以对他予以抚恤。东上合门使、象州防御使赵从约于治平三年二月被追赠博州防御使。合州防御使赵思忠于熙宁十年六月被追赠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磁州团练使弭进超于淳化二年六月被追赠容州观察使。保州团练使曹思退于至道三年三月被追赠沧州观察使。齐州团练使何承继于景德三年十二月被追赠相州观察使。慈州团练使程德玄于大中祥符四年九月被追赠郑州防御使。昭宣使、诚州团练使赵承煦于天禧元年三月被追赠高州防御使。淄州刺史李处耘于干德四年闰八月被追赠宣德军节度使。保州刺史高继嵩于康定元年十一月被追赠随州观察使。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纬于至和五年五月被追赠引进使、陵州团练使。太子左卫率府率致仕李元亨于宝元二年三月因是章惠太后的妹夫被追赠内殿崇班。供备库使李端宪于庆历八年三月因是驸马都尉李遵勖之子被追赠泽州刺史。内藏库副使焦从约于皇佑元年三月因是魏国大长公主的女婿被追赠内藏库使。西京左藏库使赵余庆、文思使赵余德于熙宁六年九月一并被追赠团练使,其母巢氏被赐予冠帔。赵余庆之父赵明有胆略气魄,被西夏所畏惧,兄弟二人屡立战功,曾任庆州柔远寨大顺……(原文至此中断)

城蕃官,已而相继死。会朝廷命诸路各遣得力蕃官赴阙,其母对使者泣,以被召者多,其夫子部曲感二子之不得见至尊,独有画像,愿使者以俱。万一得达朝廷,虽死不朽。上怜伤其意,故有是命。合州防御使赵思忠熙宁十年六月赠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荣州防御使翟仲安政和六年六月赠节度使。怀州防御使张蕴宣和五年十一月赠感德军节度使。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元丰元年十月赠同州观察使。引进使、雄州防御使李忠杰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赠观察使。四方馆使、忠州防御使郭祖德崇宁五年七月赠钦州防御使。武功大夫、成州防御使李宗立政和七年二月赠华州观察使。中侍大夫、成州防御使、带御器械孙怿宣和四年七月赠观察使。中亮大夫、解州防御使刘延寿宣和五年七月赠华州观察使。成州团练使李评元丰元年六月赠冀州观察使。通州团练使姚兕绍圣元年十二月赠忠州防御使。维州团练使王赡崇宁二年六月赠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环州刺史时君卿元佑二年十二

译城中的蕃官,不久相继去世。恰逢朝廷命令各路各自派遣得力的蕃官前往朝廷,他们的母亲对着使者哭泣,因为被召见的人很多,她的丈夫和儿子部下感念两个儿子不能见到皇帝,只有画像,希望使者能一并带去。万一能送达朝廷,即使死了也不朽了。皇上怜悯感伤她的心意,因此有了这道命令。合州防御使赵思忠,熙宁十年六月被追赠为镇洮军节度观察留后。荣州防御使翟仲安,政和六年六月被追赠为节度使。怀州防御使张蕴,宣和五年十一月被追赠为感德军节度使。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元丰元年十月被追赠为同州观察使。引进使、雄州防御使李忠杰,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被追赠为观察使。四方馆使、忠州防御使郭祖德,崇宁五年七月被追赠为钦州防御使。武功大夫、成州防御使李宗立,政和七年二月被追赠为华州观察使。中侍大夫、成州防御使、带御器械孙怿,宣和四年七月被追赠为观察使。中亮大夫、解州防御使刘延寿,宣和五年七月被追赠为华州观察使。成州团练使李评,元丰元年六月被追赠为冀州观察使。通州团练使姚兕,绍圣元年十二月被追赠为忠州防御使。维州团练使王赡,崇宁二年六月被追赠为保宁军节度观察留后。环州刺史时君卿,元佑二年十二

月赠信州防御使。东头供奉官王克善元丰二年七月赠成州团练使。右骐骥使张秉渊绍圣二年七月赠瀛州团练使。降授东上合门使刘安泽大观元年十二月赠建州观察使。武功大夫、合门宣赞舍人、充西北路安抚制置使、知河南府翟进建炎二年十月赠左武大夫、忠州刺史。右武大夫、果州防御使、知滑州张撝三年七月赠三官。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兼合门宣赞舍人、河南府孟汝唐州镇抚使翟兴绍兴三年五月赠保信军节度使。武翼郎白彦晖三年十二月赠右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彦晖在伪权千户,率三千余人归朝,继有战功,至是身死。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列其状,故有是命。蕲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述干道二年十月赠昭信军承宣使。武功郎秦泰八年八月赠右武大夫。泰向在虏中,权巩州同知,欲结约归朝,事觉,父子缒城来归,其妻被戮。至是身死,特赠之。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致仕田汝端十二月赠正任刺史。汝端世袭知思州,宣抚使王炎言其恭顺有劳,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

外戚追赠:

太祖开宝三年十月一日,皇姨京兆郡夫人杜氏卒,诏追封齐国太夫人。杜先适奉国军指挥使刘迁,早卒,至是亦诏赠太保。

七年四月六日,诏赠昭宪皇太后曾祖杜蕴太保,祖远太傅,父爽太师。追封曾祖妣刘氏卫国,祖妣赵氏燕国,妣范氏齐国,并为太夫人。仍令所司择日备礼册命,终不果行。时诏检讨典故,礼院言:「按《开宝通礼》,有策赠外祖父母之文。凡策赠之礼,必因启葬之节而加焉。如封赠次第,礼文不载。」遂特降是诏。时宰相率百官奉慰皇帝,礼院言:「策赠外祖父母,遣使持节就本家行礼毕,策使吊慰主人,即无百官

奉慰至尊之礼。」遂罢。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十七日,诏加赠昭宪皇太后曾祖赠太保杜蕴太傅,祖赠太傅远太尉,父赠太师爽中书令。追封曾祖妣刘氏安国,祖妣赵氏魏国,妣范氏晋国,并太夫人。皇舅赠太保、宁国军节度使审琼太傅,追封妻吴氏陈留郡太夫人;赠中书令审进京兆郡王,妻赵氏南阳郡夫人;审琼子赠归义军节度彦圭中书令。是秋审琼改葬陪陵,特赠太师、中书令,又赠审进尚书令,彦圭太师。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元德皇后父干州防御使李英赠检校太尉、安国军节度使,追封常山郡王,母王氏追封魏国太夫人。

七月十七日,赠美人刘氏父虎揵都指挥使、嘉州刺史通(颖)[颍]州防御使,母庞氏追封京兆郡君。才人杨氏父崇仪使知俨单州团练使,母张氏追封清河县君。

五年闰十月二十一日,诏赠德妃父赠(颖)[颍]州防御使刘通定国节度使兼侍中,母京兆郡君庞氏鲁国太夫人。

译月,赠信州防御使。东头供奉官王克善,元丰二年七月,赠成州团练使。右骐骥使张秉渊,绍圣二年七月,赠瀛州团练使。降授东上合门使刘安泽,大观元年十二月,赠建州观察使。武功大夫、合门宣赞舍人、充西北路安抚制置使、知河南府翟进,建炎二年十月,赠左武大夫、忠州刺史。右武大夫、果州防御使、知滑州张撝,三年七月,赠三官。武功大夫、忠州团练使、兼合门宣赞舍人、河南府孟汝唐州镇抚使翟兴,绍兴三年五月,赠保信军节度使。武翼郎白彦晖,三年十二月,赠右武大夫、忠州防御使。彦晖在伪政权中任千户,率三千多人归顺朝廷,此后又立下战功,到这时他去世了,四川宣抚使虞允文向朝廷陈述他的事迹,所以有这道封赠的诏命。蕲州防御使、提举佑神观赵述,干道二年十月,赠昭信军承宣使。武功郎秦泰,八年八月,赠右武大夫。秦泰过去在金人占领区,暂代巩州同知,想联络归附朝廷,事情被发觉,父子二人缒城逃归朝廷,他的妻子被杀。到这时他去世了,特别下诏追赠。武功大夫、兼合门宣赞舍人、已致仕的田汝端,十二月,赠正任刺史。田汝端世代承袭知思州之职,宣抚使王炎陈言他恭顺、有功劳,特下诏追赠。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二

外戚追赠

【宋会要】

外戚追赠:

太祖开宝三年十月一日,皇姨京兆郡夫人杜氏去世,诏令追封为齐国太夫人。杜氏先前嫁给奉国军指挥使刘迁,刘迁早已去世,到这时也下诏追赠太保。

开宝七年四月六日,诏令追赠昭宪皇太后的曾祖杜蕴为太保,祖父杜远为太傅,父亲杜爽为太师。追封曾祖母刘氏为卫国太夫人,祖母赵氏为燕国太夫人,母亲范氏为齐国太夫人。并命令有关部门择日备礼行册命之礼,但最终没有实行。当时诏令查检典章旧例,礼院上言说:"按《开宝通礼》,有策封追赠外祖父母的文书。凡是策赠之礼,必定要借助启葬的时节来施行。至于封赠的等第次序,礼典中没有记载。"于是特别下了这道诏令。当时宰相率领百官向皇帝奉表致贺,礼院上言说:"策赠外祖父母,是派遣使者持符节到本家行礼完毕后,策使前往吊慰主人,并没有百官向皇帝致贺的礼仪。"于是就此作罢。

真宗景德三年正月十七日,诏令加赠昭宪皇太后的曾祖、原已赠太保的杜蕴为太傅,祖父原已赠太傅的杜远为太尉,父亲原已赠太师的杜爽为中书令。追封曾祖母刘氏为安国太夫人,祖母赵氏为魏国太夫人,母亲范氏为晋国太夫人。皇舅、原已赠太保、宁国军节度使的审琼加赠太傅,追封他的妻子吴氏为陈留郡太夫人;原已赠中书令的审进追封为京兆郡王,妻子赵氏为南阳郡夫人;审琼之子、原已赠归义军节度使的彦圭加赠中书令。这年秋天审琼改葬陵墓,特别加赠太师、中书令,又加赠审进为尚书令,彦圭为太师。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二十一日,诏令追赠元德皇后之父、干州防御使李英为检校太尉、安国军节度使,追封为常山郡王,母亲王氏追封为魏国太夫人。

七月十七日,追赠美人刘氏之父、原任虎捷都指挥使、嘉州刺史的通为颍州防御使,母亲庞氏追封为京兆郡君。才人杨氏之父、崇仪使知俨追赠为单州团练使,母亲张氏追封为清河县君。

大中祥符五年闰十月二十一日,诏令追赠德妃之父、原已赠颍州防御使的刘通为定国节度使兼侍中,母亲、京兆郡君庞

六年六月十一日,诏赠皇后曾祖刘维岳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祖右骁卫将军延庆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父赠定国军节度使兼侍中通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追封曾祖母宋氏吴国,祖母元氏许国,母庞氏徐国,并太夫人。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诏皇后姨庞氏追封南安郡君,姨夫龚知进赠卫尉卿。

九年四月十一日,诏加赠淑妃杨氏〔父〕赠单州团练使知俨昭德军节度使,母清河县君张氏越国太夫人。

天禧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诏加赠皇后父赠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刘通太师、尚书令。时改葬父母,故有是命。

四年十二月,诏赠淑妃杨氏祖 宁州团练使,祖母王氏太原郡太君,父赠昭德军节度使知俨彰信军节度使、检校太尉,母越国太夫人张氏进蔡国,叔天武副指挥使知信永州刺史,叔母盖氏河阳县太君。时迁葬故也。

仁宗干兴元年即位未改(年)[元]。三月十一日,诏赠皇太后曾祖赠忠正军节度使、太傅刘继岳镇宁军节度使兼侍中,祖赠彰德军节度使、太尉延庆建雄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赠太师、尚书令通追封彭城郡王。进封曾祖母宋氏陈国,祖母元氏卫国,母庞氏郓国,并太夫人。姨庞氏武陵郡太夫人,姨夫赠卫尉卿龚知进工部尚书。皇舅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赠昭德军节度使、太尉刘美侍中。赠皇太妃祖杨 安州观察使,父知俨忠(美)[义]军节度使、兼侍中。祖母王氏河南郡君,母张氏郑国,并太夫人。叔知信(颖)[颍]州防御使,叔母盖氏清河郡太君。

天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彰信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延庆镇安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父通郑王,曾祖母宋氏楚国,祖母元氏韩国,母庞氏魏

国,并太夫人。

二十八日,诏加赠皇后曾祖赠中书令郭崇尚书令兼中书令,祖赠左千牛(制)[卫]大将军守璘宁国军节度使、太尉,父崇仪副使允恭安国军节度使、太傅,曾祖母追封燕国夫人郑氏曹国,祖母江夏郡太君李氏岐国,母长安县君杜氏安国,并太夫人。

二十九日,崇仪使刘从德父侍卫亲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赠侍中美特赠中书令,母越国夫人钱氏追封郓国太夫人。诸司使当于尚书省,从德以戚里故,于中书下告第。

六年正月二十六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天平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祖延庆彰化军节度使、许国公,父通开府仪同三司、魏王。曾祖母宋氏安国,祖母元氏齐国,母庞氏晋国,并太夫人。皇太妃祖杨 镇宁军节度使,父知俨彰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叔知信华州观察使。祖母王氏京兆郡太夫人。母张氏韩国太夫人,叔母盖氏河南郡太君。

译氏追封为鲁国太夫人。

六年六月十一日,诏令追赠皇后曾祖刘维岳为忠正军节度使、检校太傅,祖父、原任右骁卫将军的延庆追赠为彰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父亲、原已赠定国军节度使兼侍中的通追赠为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追封曾祖母宋氏为吴国太夫人,祖母元氏为许国太夫人,母亲庞氏为徐国太夫人。

八年九月二十三日,诏令追封皇后的姨母庞氏为南安郡君,姨父龚知进追赠为卫尉卿。

九年四月十一日,诏令加赠淑妃杨氏之父、原已赠单州团练使的知俨为昭德军节度使,母亲、清河县君张氏为越国太夫人。

天禧二年六月二十五日,诏令加赠皇后之父、原已赠永兴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的刘通为太师、尚书令。当时正逢改葬父母,所以有此诏命。

四年十二月,诏令追赠淑妃杨氏的祖父 为宁州团练使,祖母王氏为太原郡太君,父亲、原已赠昭德军节度使的知俨追赠为彰信军节度使、检校太尉,母亲、越国太夫人张氏进封为蔡国太夫人,叔父、天武副指挥使的知信追赠为永州刺史,叔母盖氏为河阳县太君。当时正逢迁葬,所以有此诏命。

仁宗干兴元年即位,尚未改元。三月十一日,诏令追赠皇太后曾祖、原已赠忠正军节度使、太傅的刘继岳为镇宁军节度使兼侍中,祖父、原已赠彰德军节度使、太尉的延庆为建雄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亲、原已赠太师、尚书令的通追封为彭城郡王。进封曾祖母宋氏为陈国太夫人,祖母元氏为卫国太夫人,母亲庞氏为郓国太夫人。姨母庞氏为武陵郡太夫人,姨父、原已赠卫尉卿的龚知进为工部尚书。皇舅、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原已赠昭德军节度使、太尉的刘美追赠为侍中。追赠皇太妃的祖父杨 为安州观察使,父亲知俨为忠义军节度使、兼侍中。祖母王氏为河南郡君,母亲张氏为郑国太夫人。叔父知信为颍州防御使,叔母盖氏为清河郡太君。

天圣三年正月二十六日,诏令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为彰信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父延庆为镇安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父亲通为郑王,曾祖母宋氏为楚国太夫人,祖母元氏为韩国太夫人,母亲庞氏为魏国太夫人。

二十八日,诏令加赠皇后曾祖、原已赠中书令的郭崇为尚书令兼中书令,祖父、原已赠左千牛卫大将军的守璘为宁国军节度使、太尉,父亲、崇仪副使允恭为安国军节度使、太傅,曾祖母、原追封燕国夫人的郑氏进封为曹国太夫人,祖母、岐夏郡太君李氏为岐国太夫人,母亲、长安县君杜氏为安国太夫人。

二十九日,崇仪使刘从德的父亲、侍卫亲军都虞候、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原已赠侍中的美,特别加赠中书令,母亲、越国夫人钱氏追封为郓国太夫人。诸司使的封告例应在尚书省下发,刘从德因是外戚之故,在中书省下发告身。

六年正月二十六日,诏令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为天平军节度使兼尚书令,祖父延庆为彰化军节度使、许国公,父亲通为开府仪同三司、魏王。曾祖母宋氏为安国太夫人,祖母元氏为齐国太夫人,母亲庞氏为晋国太夫人。皇太妃的祖父杨 为镇宁军节度使,父亲知俨为彰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叔父知信为华州观察使。祖母王氏为京兆郡太夫人,母亲张氏为韩国太夫人,叔母盖氏为河南郡太君。皇后曾祖郭崇为英国公,祖父守璘

皇后曾祖郭崇英国公,祖守璘永清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允恭忠武军节度使兼侍中。曾祖母郑氏陈国,祖母李氏邠国,母杜氏鲁国,并太夫人。

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燕国公,祖延庆开府仪同三司,父通兼中书令。曾祖母宋氏鲁国,祖母元氏越国,母庞氏秦国,并太夫人。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诏加赠皇太妃祖 安国军节度使、太师,父知俨兼尚书令。祖母王氏随国,毋张氏郓国,并太夫人。叔知信宣德军节度使,叔母盖氏永宁郡太夫人。

五月三日,诏加赠皇后曾祖郭崇邓国公,祖守璘尚书令,父允恭中书令。曾祖母郑氏楚国,祖母李氏韩国,母杜氏齐国,并太夫人。

十年三月四日,诏赠宸妃曾祖进士李应已光禄少卿,曾祖母沈氏吴兴县太君,祖婺州金华县主簿延嗣光禄少卿,祖母汪氏新安县太君,父左班殿直仁德崇州防御使,母董氏高平〔郡〕太(君)君。

景佑元年二月九日,殿直张师古言:「故妹美人先诏令为臣祖守英之女,近蒙圣恩追册充皇后,祖守英未蒙封赠。」诏特赠邓州观察使。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加赠皇后曾祖赠太师、尚书令、莱国公曹安国公,祖赠尚书令、冀王彬鲁王,父虞部员外郎 特进、太傅、兼侍中。曾祖母追封许国太夫人张氏韩国,祖母追封陈国太夫人高氏秦国,鲁国太夫人唐氏舒国,楚国太夫人刘氏燕国,母长安县君冯氏徐国,并太夫人。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后兄耀州观察使曹仪赠永清军节度使。

四月八日,以皇太后尊上保庆殿名,诏加赠祖赠太师兼中书令杨 尚书令,父赠彰德军节度使、中书令兼尚书令、冀国公知俨太(使)[师],叔赠昭庆军节度使兼侍中知信宁国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母追封吴国太夫人王氏齐国,

母追封鲁国太夫人张氏楚国,叔母追封荣国太夫人盖氏(号)[虢]国,并太夫人。

六月十九日,右班殿直许义全特赠左领军卫将军。

三年七月五日,泽州团练使李用和言:「准修玉牒所取索庄懿皇(后太)[太后]二代封赠。」诏特加赠曾祖赠太子少傅李应已太傅,祖赠太子少师延嗣太师,父赠泰宁军节度使兼中书令仁德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追封英国太夫人沈氏蔡国,祖母追封江国太夫人汪氏徐国,母追封越国太夫人董氏陈国,并太夫人。

四年七月十九日,齐国夫人许氏亡兄用诚、弟义真并赠左卫率府率。

八月十一日,磁州防御使郭崇仁赠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

庆历二年闰九月十八日,诏修媛张氏曾祖供奉官文渐赠宁州刺史,祖试秘书省校书郎颖赠光禄少卿,外祖应天府助教曹简赠著作佐郎。

五年正月四日,皇后弟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曹傅赠崇信军节度使傅:原作「传」,据《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改。

译为永清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父亲允恭为忠武军节度使兼侍中。曾祖母郑氏为陈国太夫人,祖母李氏为邠国太夫人,母亲杜氏为鲁国太夫人。

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诏令加赠皇太后曾祖刘维岳为燕国公,祖父延庆为开府仪同三司,父亲通兼中书令。曾祖母宋氏为鲁国太夫人,祖母元氏为越国太夫人,母亲庞氏为秦国太夫人。

九年四月二十二日,诏令加赠皇太妃的祖父 为安国军节度使、太师,父亲知俨兼尚书令。祖母王氏为随国太夫人,母亲张氏为郓国太夫人。叔父知信为宣德军节度使,叔母盖氏为永宁郡太夫人。

五月三日,诏令加赠皇后曾祖郭崇为邓国公,祖父守璘为尚书令,父亲允恭为中书令。曾祖母郑氏为楚国太夫人,祖母李氏为韩国太夫人,母亲杜氏为齐国太夫人。

十年三月四日,诏令追赠宸妃曾祖、进士李应已为光禄少卿,曾祖母沈氏为吴兴县太君,祖父、婺州金华县主簿延嗣为光禄少卿,祖母汪氏为新安县太君,父亲、左班殿直仁德为崇州防御使,母亲董氏为高平郡太君。

景佑元年二月九日,殿直张师古上言说:"已故的妹妹美人先前被诏令认作臣祖父守英之女,近来蒙圣恩追册为皇后,祖父守英却尚未蒙受封赠。"诏令特别追赠为邓州观察使。

十一月二十二日,诏令加赠皇后曾祖、原已赠太师、尚书令、莱国公的曹安为国公,祖父、原已赠尚书令、冀王的彬为鲁王,父亲、原任虞部员外郎的 特进为太傅、兼侍中。曾祖母、原追封许国太夫人的张氏进封为韩国太夫人,祖母、原追封陈国太夫人的高氏为秦国太夫人,鲁国太夫人唐氏为舒国太夫人,楚国太夫人刘氏为燕国太夫人,母亲、长安县君冯氏为徐国太夫人。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后的兄长、耀州观察使曹仪追赠为永清军节度使。

四月八日,因皇太后被尊上保庆殿的名号,诏令加赠其祖父、原已赠太师兼中书令的杨 为尚书令,父亲、原已赠彰德军节度使、中书令兼尚书令、冀国公的知俨为太师,叔父、原已赠昭庆军节度使兼侍中的知信为宁国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祖母、原追封吴国太夫人的王氏为齐国太夫人,母亲、原追封鲁国太夫人的张氏为楚国太夫人,叔母、原追封荣国太夫人的盖氏为虢国太夫人。

六月十九日,右班殿直许义全特别追赠为左领军卫将军。

三年七月五日,泽州团练使李用和上言说:"遵照修玉牒所的要求,索取庄懿皇太后二代亲属的封赠情况。"诏令特别加赠曾祖、原已赠太子少傅的李应已为太傅,祖父、原已赠太子少师的延嗣为太师,父亲、原已赠泰宁军节度使兼中书令的仁德为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原追封英国太夫人的沈氏为蔡国太夫人,祖母、原追封江国太夫人的汪氏为徐国太夫人,母亲、原追封越国太夫人的董氏为陈国太夫人。

四年七月十九日,齐国夫人许氏已故的兄长用诚、弟弟义真一并追赠为左卫率府率。

八月十一日,磁州防御使郭崇仁追赠为彰德军节度观察留后。

庆历二年闰九月十八日,诏令追赠修媛张氏曾祖、供奉官文渐为宁州刺史,祖父、试秘书省校书郎颖为光禄少卿,外祖父、应天府助教曹简为著作佐郎。

五年正月四日,皇后的弟弟、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曹傅追赠为崇信军节度使。

四年十月,章懿皇太后的侄子、西头供奉官李瑛追赠为如京使、荣州刺史。

五月二十九日,皇后的叔父、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定国军节

。

四年十月,章懿皇太后侄西头供奉官李瑛赠如京使、荣州刺史。

五月二十九日,皇后叔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曹琮赠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六月九日,修媛张氏弟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化基赠密州观察使,八年再赠安远军节度使。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美人张氏伯进士尧卿赠太子中允,八年再赠太常少卿。

八年三月六日,驸马都尉李遵(聂)[勖]男供备库使端宪赠泽州刺史。端宪拜魏国大长公主,拜出,特加赠。

六月八日,皇后侄合门通事舍人曹▯赠内藏库使、康州刺史。

十二月十一日,以美人张氏进册贵妃,诏曾祖赠刑部侍郎文渐太傅,曾祖母追封乐平郡太君汤氏鲁国太夫人;祖曾吏部侍郎颖太尉,祖母追封安定郡太夫人钱氏韩国太夫人,父赠刑部尚书尧封太师;外祖父赠著作佐郎曹简祠部郎中。

皇佑元年三月二十三日,魏国大长公主婿内藏库副使焦从约赠内藏库使。

二年六月十三日,赠贵妃张氏母越国夫人,曹氏曾祖曙为秘书丞,祖靖为尚书祠部员外郎。

七月十九日,皇舅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充景灵宫使李用和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陇西郡王。

八月,追封皇后乳母荣国夫人周氏为鲁国夫人。

至和元年六月十三日,追封皇后父 为东海郡王 :原作「圮」,据《宋史》卷二五八《曹彬传》改。,温成皇后父尧封为清河郡王,母曹氏为齐国夫人。

嘉佑二年七月三日,特赠贤妃苗氏三代为东宫三少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诏赠婕妤周氏二代。初,知制诰张▯言:「中书送下封赠婕妤三代词头,然婕妤位正三品,其封赠未应法,请下有司检详典故。」中书检用崇国夫(氏)[人]许氏、美人张氏例送舍人院,而知制诰祖无择又言,许夫人、张美人出一时之恩,未为得礼。于是更下学

士院详定,而止及二代焉。

英宗嘉佑八年即位未改元。五月九日「英宗」至「未改元」十一字,原作「年」,据上下文体例改补。,赠皇后曾祖故忠武军节度使追封韩国公高琼太师,曾祖母故潘原县太君李氏滕国太夫人,陇西郡夫人李氏舒国太夫人,祖建雄军节度使继勋兼尚书令,祖母会稽县君康氏祁国太夫人,太原郡夫人郭氏郧国太夫人,金城县太君王氏成国太夫人;父北作坊副使遵甫检校太傅、保信军节度使,母鹿郡君曹氏沂国太夫人,乐寿郡君李氏均国太夫人。

神宗治平四年即位未改元二月十三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祖彬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唐王,父 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曾祖母张氏周国,祖母高氏唐国,刘氏鲁国,刘氏商国,母冯氏韩国,并太夫人。

译度观察留后曹琮追赠为安化军节度使兼侍中。六月九日,修媛张氏的弟弟、西头供奉官、合门祗候化基追赠为密州观察使,庆历八年再次追赠为安远军节度使。

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美人张氏的伯父、进士尧卿追赠为太子中允,庆历八年再次追赠为太常少卿。

八年三月六日,驸马都尉李遵勖的儿子、供备库使端宪追赠为泽州刺史。端宪娶魏国大长公主,出阁之时,特别加以追赠。

六月八日,皇后的侄子、合门通事舍人曹○追赠为内藏库使、康州刺史。

十二月十一日,因美人张氏进册为贵妃,诏令追赠曾祖、原已赠刑部侍郎的文渐为太傅,曾祖母、原追封乐平郡太君的汤氏为鲁国太夫人;祖父、原已赠吏部侍郎的颖为太尉,祖母、原追封安定郡太夫人的钱氏为韩国太夫人,父亲、原已赠刑部尚书的尧封为太师;外祖父、原已赠著作佐郎的曹简为祠部郎中。

皇佑元年三月二十三日,魏国大长公主的丈夫、内藏库副使焦从约追赠为内藏库使。

二年六月十三日,追赠贵妃张氏的母亲为越国夫人,曹氏的曾祖曙为秘书丞,祖父靖为尚书祠部员外郎。

七月十九日,皇舅、彰信军节度使兼侍中、充景灵宫使李用和追赠为太师、中书令,追封为陇西郡王。

八月,追封皇后的乳母荣国夫人周氏为鲁国夫人。

至和元年六月十三日,追封皇后之父 为东海郡王,温成皇后之父尧封为清河郡王,母亲曹氏为齐国夫人。

嘉佑二年七月三日,特别追赠贤妃苗氏三代为东宫三少官。

七年八月十一日,诏令追赠婕妤周氏二代亲属。当初,知制诰张○上言说:"中书省送下封赠婕妤三代的词头,但是婕妤的品级正三品,这样的封赠不合乎法度,请下令有关部门检查详考旧例。"中书省检查援用崇国夫人许氏、美人张氏的先例送交舍人院,而知制诰祖无择又上言说,许夫人、张美人的封赠出于一时的恩宠,并不合乎礼制。于是又下学士院详加议定,最终只及于二代。

英宗嘉佑八年即位,尚未改元。五月九日,追赠皇后曾祖、已故忠武军节度使、原追封韩国公的高琼为太师,曾祖母、已故潘原县太君李氏为滕国太夫人,陇西郡夫人李氏为舒国太夫人,祖父、建雄军节度使继勋兼尚书令,祖母、会稽县君康氏为祁国太夫人,太原郡夫人郭氏为郧国太夫人,金城县太君王氏为成国太夫人;父亲、北作坊副使遵甫为检校太傅、保信军节度使,母亲、鹿郡君曹氏为沂国太夫人,乐寿郡君李氏为均国太夫人。

神宗治平四年即位,尚未改元。二月十三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祖父彬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唐王,父亲 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曾祖母张氏为周国太夫人,祖母高氏为唐国太夫人,刘氏为鲁国太夫人,刘氏为商国太夫人,母亲冯氏为韩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秦国公,祖父继勋为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代国公,父亲遵甫为太保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为吴国太夫人,李氏为越国太夫人,祖母康氏为秦国太夫人,郭氏为楚国太夫人,郭氏为鲁国太夫人,母亲曹氏为燕国太夫人,李氏为魏国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祖父传亮为太保。曾祖母梁氏为周国太夫人,张氏为楚国太夫人,宋氏

皇太后曾祖琼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秦国公,祖继勋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代国公,父遵甫太保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吴国,李氏越国,祖母康氏秦国,郭氏楚国,郭氏鲁国,母曹氏燕国,李氏魏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魏国公,祖传亮太保。曾祖母梁氏周国,张氏楚国,宋氏吴国,王氏兖国,祖母吴氏舒国,并太夫人。母李氏祁国,张氏萧国,并夫人。

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陈王,祖彬商王,父 越王;曾祖母张氏唐国,祖母高氏商国,刘氏吴国,刘氏汉国,唐氏周国,母冯氏越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大宁郡王,祖继勋韩国公,父遵甫太傅、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越国,李氏燕国,祖母康氏吴国,郭氏秦国,王氏吴国,母曹氏魏国,李氏吴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越国公,祖传亮太傅,曾祖母梁氏徐国,张氏韩国,宋氏陈国,王氏吴国,祖母吴氏邓国,并太夫人;母李氏邠国,张氏郑国,并夫人。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吴王,祖彬汉王,父 魏王;曾祖母张氏楚国,祖母高氏夏国,刘氏越国,刘氏周国,唐氏汉国,母冯氏魏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崇王,祖继勋燕国公,父遵甫太师;曾祖母李氏韩国,李氏吴国,祖母康氏燕国,郭氏魏国,王氏楚国,母曹氏陈国,李氏越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鲁国公,祖传亮太师;曾祖母梁氏鲁国,张氏魏国,宋氏韩国,王氏秦国,祖母吴氏郑国,并太夫人;母李氏楚国,张氏越国,并夫人。

七年十二月三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齐王,祖彬夏王,父 燕王,曾祖母张氏韩国,祖母高氏晋国,刘氏秦国,刘氏鲁国,唐氏吴国,母冯氏陈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卫王,祖继勋康王,父遵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武功郡王;曾祖母李氏魏国,李氏楚国,祖母康氏唐国,郭氏陈国,王氏周国,母曹氏秦国,李氏燕国,并太夫人。皇后曾

祖敏中唐国公,祖传亮太师、中书令;曾祖母梁氏汉国,张氏燕国,宋氏周国,王氏吴国,祖母吴氏晋国,并太夫人;母李氏齐国,张氏商国,并夫人。

十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夏王,祖彬周王,父 秦王;曾祖母张氏夏国,祖母高氏周国,刘氏周国,刘氏夏国,唐氏夏国,母冯氏夏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鲁王,祖继勋许王,父遵甫卫王;曾祖母李氏鲁国,李氏鲁国,祖母康氏陈国,郭氏韩国,王氏陈国,母曹氏周国,李氏周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秦国公,祖传亮兼尚书令,父经太傅兼中书令、河间郡王;曾祖母梁氏秦国,张氏秦国,宋氏秦国,王氏周国,祖母吴氏楚国,母李氏魏国,并太夫人。

译为吴国太夫人,王氏为兖国太夫人,祖母吴氏为舒国太夫人。母亲李氏为祁国夫人,张氏为萧国夫人。

熙宁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为陈王,祖父彬为商王,父亲 为越王;曾祖母张氏为唐国太夫人,祖母高氏为商国太夫人,刘氏为吴国太夫人,刘氏为汉国太夫人,唐氏为周国太夫人,母亲冯氏为越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为大宁郡王,祖父继勋为韩国公,父亲遵甫为太傅、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母李氏为越国太夫人,李氏为燕国太夫人,祖母康氏为吴国太夫人,郭氏为秦国太夫人,王氏为吴国太夫人,母亲曹氏为魏国太夫人,李氏为吴国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为越国公,祖父传亮为太傅,曾祖母梁氏为徐国太夫人,张氏为韩国太夫人,宋氏为陈国太夫人,王氏为吴国太夫人,祖母吴氏为邓国太夫人;母亲李氏为邠国夫人,张氏为郑国夫人。

四年九月二十一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为吴王,祖父彬为汉王,父亲 为魏王;曾祖母张氏为楚国太夫人,祖母高氏为夏国太夫人,刘氏为越国太夫人,刘氏为周国太夫人,唐氏为汉国太夫人,母亲冯氏为魏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为崇王,祖父继勋为燕国公,父亲遵甫为太师;曾祖母李氏为韩国太夫人,李氏为吴国太夫人,祖母康氏为燕国太夫人,郭氏为魏国太夫人,王氏为楚国太夫人,母亲曹氏为陈国太夫人,李氏为越国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为鲁国公,祖父传亮为太师;曾祖母梁氏为鲁国太夫人,张氏为魏国太夫人,宋氏为韩国太夫人,王氏为秦国太夫人,祖母吴氏为郑国太夫人;母亲李氏为楚国夫人,张氏为越国夫人。

七年十二月三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为齐王,祖父彬为夏王,父亲 为燕王,曾祖母张氏为韩国太夫人,祖母高氏为晋国太夫人,刘氏为秦国太夫人,刘氏为鲁国太夫人,唐氏为吴国太夫人,母亲冯氏为陈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为卫王,祖父继勋为康王,父亲遵甫为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武功郡王;曾祖母李氏为魏国太夫人,李氏为楚国太夫人,祖母康氏为唐国太夫人,郭氏为陈国太夫人,王氏为周国太夫人,母亲曹氏为秦国太夫人,李氏为燕国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为唐国公,祖父传亮为太师、中书令;曾祖母梁氏为汉国太夫人,张氏为燕国太夫人,宋氏为周国太夫人,王氏为吴国太夫人,祖母吴氏为晋国太夫人;母亲李氏为齐国夫人,张氏为商国夫人。

十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为夏王,祖父彬为周王,父亲 为秦王;曾祖母张氏为夏国太夫人,祖母高氏为周国太夫人,刘氏为周国太夫人,刘氏为夏国太夫人,唐氏为夏国太夫人,母亲冯氏为夏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琼为鲁王,祖父继勋为许王,父亲遵甫为卫王;曾祖母李氏为鲁国太夫人,李氏为鲁国太夫人,祖母康氏为陈国太夫人,郭氏为韩国太夫人,王氏为陈国太夫人,母亲曹氏为周国太夫人,李氏为周国太夫人。皇后曾祖敏中为秦国公,祖父传亮兼尚书令,父亲经为太傅兼中书令、河间郡王;曾祖母梁氏为秦国太夫人,张氏为秦国太夫人,宋氏为秦国太夫人,王氏为周国太夫人,祖母吴氏为楚国太夫人,母亲李氏为魏国太夫人。

二十六日,封皇太后的叔祖母、已故引进使、陵州团练使高继隆的妻子、长安县太君吕氏为仁寿郡夫人。

元丰元年正月六日,神宗的乳母、魏国安

二十六日,封皇太后叔祖母故引进使、陵州团练使高继隆妻长安县太君吕氏仁寿郡夫人。

元丰元年正月六日,神宗乳母魏国安仁保佑夫人张氏乞依赦封二代,从之。

十月十七日,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诏特赠同州观察使。以驸马都尉诗之父也。

二年七月二日,诏赠嘉王頵妻父故东头供奉官王克善成州团练使,妻母张氏延安(君)[郡]夫人。

六年八月一日,诏嘉州刺史任泽赠崇信军节度使。以泽乃仙游夫人母弟也。

八日,诏濮安懿王任夫人父赠左监门卫将军固赠宁国军节度使,母仙源县太君张氏封遂国夫人,兄守政赠资州防御使,守沂赠昭州防御使。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冀王琼汉王,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王继勋豫王,父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遵甫兖王;曾祖母赠冀国李氏汉国,冀国李氏雍国,祖母赠越国康氏豫国,郭氏赠吴国,王氏赠吴国,王氏赠冀国,母鲁国曹氏赠兖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故任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兖国公敏中文安郡王,祖故任驾部员外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卫国公传亮韩国公,父故任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内郡王经益王;曾祖母兖国梁氏唐国,张氏荆国,宋氏楚国,王氏越国,祖母魏国吴氏韩国,母鲁国李氏秦国,张氏吴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任百祥赠太子太保,祖士清赠太子太傅,父延和赠太子太师,继父故(洪)[供]备库副使朱士安赠开府仪同三司;曾祖母孙氏赠郯国,祖母康氏赠(苕)[莒]国,母唐氏崇国,王氏荣国,逯氏昌国,并太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诏章懿皇后父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国公李仁德特追封京兆郡王。从泰宁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珣等奏也。

四年十月八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魏王琼为吴王,祖楚王继勋为兖王,父唐王遵甫为周王;曾祖妣燕国李

氏为邠国,卫国李氏为韩国,祖妣鲁国康氏为楚国,豫国郭氏为杨国,秦国王氏为商国,妣吴国曹氏为越国,秦汉国李氏进封荆雍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申王敏中为定王,祖荣王传亮为卫王,又周王经为秦王;曾祖妣魏国梁氏为秦国,鲁国张氏为陈国,唐国宋氏为豫国,陈国王氏为唐国,祖妣越国吴氏为吴国,妣豫国李氏为燕国,冀国张氏为韩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赠司空任百祥为太保,祖赠司徒士清为太傅,父赠太尉延和为太师,继父赠和州团练使朱士安为莱州防御使;曾祖妣卫国孙氏为秦国,祖妣曹国康氏为魏国,妣苏国唐氏为鲁国,镇国王氏为周国,益国逯氏为汉国,并太夫人。

译仁保佑夫人张氏请求依照大赦惯例封赠二代,朝廷准许了。

十月十七日,皇城使、嘉州防御使曹佺,诏令特别追赠为同州观察使。因为他是驸马都尉之父的缘故。

二年七月二日,诏令追赠嘉王頵妻子的父亲、已故东头供奉官王克善为成州团练使,妻子的母亲张氏为延安郡夫人。

六年八月一日,诏令追赠嘉州刺史任泽为崇信军节度使。因为任泽是仙游夫人的同母弟弟。

八日,诏令追赠濮安懿王任夫人的父亲、已故左监门卫将军固为宁国军节度使,母亲、仙源县太君张氏封为遂国夫人,兄长守政追赠为资州防御使,守沂追赠为昭州防御使。

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冀王的琼为汉王,祖父、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王的继勋为豫王,父亲、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的遵甫为兖王;曾祖母、原追赠冀国太夫人的李氏为汉国太夫人,冀国李氏为雍国太夫人,祖母、原追赠越国太夫人的康氏为豫国太夫人,郭氏原追赠吴国太夫人,王氏原追赠吴国太夫人,王氏原追赠冀国太夫人,母亲、鲁国太夫人曹氏追赠为兖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已故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平章事、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兖国公的敏中为文安郡王,祖父、已故驾部员外郎、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卫国公的传亮为韩国公,父亲、已故定国军节度观察留后、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河内郡王的经为益王;曾祖母、兖国太夫人梁氏为唐国太夫人,张氏为荆国太夫人,宋氏为楚国太夫人,王氏为越国太夫人,祖母、魏国太夫人吴氏为韩国太夫人,母亲、鲁国太夫人李氏为秦国太夫人,张氏为吴国太夫人。皇太妃曾祖任百祥追赠为太子太保,祖父士清追赠为太子太傅,父亲延和追赠为太子太师,继父、已故供备库副使朱士安追赠为开府仪同三司;曾祖母孙氏追赠为郯国太夫人,祖母康氏追赠为莒国太夫人,母亲唐氏为崇国太夫人,王氏为荣国太夫人,逯氏为昌国太夫人。

哲宗元佑元年闰二月二十二日,诏令追封章懿皇后的父亲、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越国公的李仁德为京兆郡王。这是依从泰宁军节度观察留后李珣等人的奏请。

四年十月八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魏王琼为吴王,祖父、楚王继勋为兖王,父亲、唐王遵甫为周王;曾祖母燕国李氏为邠国太夫人,卫国李氏为韩国太夫人,祖母鲁国康氏为楚国太夫人,豫国郭氏为杨国太夫人,秦国王氏为商国太夫人,母亲吴国曹氏为越国太夫人,秦国、汉国李氏进封为荆国、雍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申王敏中为定王,祖父、荣王传亮为卫王,又父亲、周王经为秦王;曾祖母魏国梁氏为秦国太夫人,鲁国张氏为陈国太夫人,唐国宋氏为豫国太夫人,陈国王氏为唐国太夫人,祖母越国吴氏为吴国太夫人,母亲豫国李氏为燕国太夫人,冀国张氏为韩国太夫人。皇太妃曾祖、原已赠司空的任百祥为太保,祖父、原已赠司徒的士清为太傅,父亲、原已赠太尉的延和为太师,继父、原已赠和州团练使的朱士安为莱州防御使;曾祖母卫国孙氏为秦国太夫人,祖母曹国康氏为魏国太夫人,母亲苏国唐氏为鲁国太夫人,镇国王氏为周国太夫人,益国逯氏为汉国太夫人。

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诏令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吴王

七年十二月十六日,诏加赠太皇太后曾祖吴王琼为韩王,祖兖王继勋为秦王,父周王遵甫为陈王;曾祖妣邠国李氏为越国,祖妣楚国康氏为汉国,扬国郭氏为燕国,商国王氏为雍国,妣越国曹氏为镇国,荆雍国李氏为豫陈国,并太夫人。皇太后曾祖定王敏中为秦王,祖卫王传亮为燕王,父秦王经为冀王;曾祖妣荆国梁氏为韩国,陈国张氏为越国,豫国宋氏为荆国,唐国王氏为扬国,祖妣吴国吴氏为鲁国,妣燕国李氏为周国,韩国张氏为陈国,并太夫人。皇后曾祖〔妣〕赠太师孟元为温国公,祖赠检校太傅、安化军节度使随为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父在见存已入皇后杂录。曾祖妣舒国范氏为蔡国范:原作「怨」,据《长编》卷四七九改。,祖妣漳国张氏为随国,刘氏为潞国,妣荣国王氏为庆国,并太夫人。皇太妣曾祖赠太保任百祥为太傅,祖赠太傅士清为太师,父赠太师延和为康国公,继父赠莱州防御使朱士安为青州观察使;曾祖〔妣〕赠秦国孙氏为陈国,祖妣魏国康氏为楚国,妣鲁国唐氏为越国,周国王氏为吴国,汉国逯氏为冀国,并太夫人。

绍圣四年正月五日内批:「皇太妃昔以任氏并继父朱氏被礼制封赠,近访求得的父崔杰、母李氏皆已物故,可拟定始封初品秩。缘皇(后)[太]妃姓氏已布告中外,今更不归宗,止(绩)[续]朱氏。其任氏三代虽非的父母之家,亦是皇太妃近戚,存亡已受恩命,更不追夺逐年恩泽,特许秦荐朱、任二家。」诏皇太妃故父崔杰特赠太尉,妣李氏特赠兖国太夫人。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正月二十三日,追封皇太后曾祖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韩王敏中为燕王,祖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唐王传亮为荆王,父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吴王经为越王;曾祖妣陈国梁氏为魏国,鲁国张氏为楚国,豫国宋氏为越国,雍国王氏为燕国,祖妣兖国吴氏为荆国,妣荆国李氏为郓国,张氏为吴国,并太夫人。皇太妃曾祖太子太保崔寔为太保,祖太子太傅崔琳为太傅,父太师崔杰为崇国

公,继父保宁军节度使朱士安为太尉;曾祖妣吴国柳氏为魏国,祖妣秦国杨氏为燕国,妣唐国李氏为楚国,并太夫人。元符皇后曾祖太子少保刘(咏)[泳]为太保,祖太子少傅刘志为太傅,父太子太师安成为太尉;曾祖妣福国耿氏为徐国,祖妣吉国时氏为梁国,妣永国时氏为郓国,所生母康国王氏为郓国,并太夫人。

四月十九日,诏赠皇后父德州刺史王藻为彰化军节度使。

六月十一日,诏皇太后曾祖敏中赠太师,追封楚王,祖传亮追封楚王,父经追封魏王。

七月八日,诏赠皇太后曾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燕王向敏中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楚王,祖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荆王向传亮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楚王,考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经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魏王;曾祖妣魏国梁氏为扬豫国,张氏为雍唐国,越国宋氏为汉越国,燕国王氏为鲁韩国,祖妣荆国吴氏为燕冀国,妣郓国李氏为魏陈国,秦国张氏为周荆国,并太夫人。

译琼为韩王,祖父、兖王继勋为秦王,父亲、周王遵甫为陈王;曾祖母邠国李氏为越国太夫人,祖母楚国康氏为汉国太夫人,扬国郭氏为燕国太夫人,商国王氏为雍国太夫人,母亲越国曹氏为镇国太夫人,荆国、雍国李氏为豫国、陈国太夫人。皇太后曾祖、定王敏中为秦王,祖父、卫王传亮为燕王,父亲、秦王经为冀王;曾祖母荆国梁氏为韩国太夫人,陈国张氏为越国太夫人,豫国宋氏为荆国太夫人,唐国王氏为扬国太夫人,祖母吴国吴氏为鲁国太夫人,母亲燕国李氏为周国太夫人,韩国张氏为陈国太夫人。皇后曾祖、原已赠太师的孟元为温国公,祖父、原已赠检校太傅、安化军节度使的随为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父亲尚且健在,事迹已收入皇后杂录。曾祖母舒国范氏为蔡国太夫人,祖母漳国张氏为随国太夫人,刘氏为潞国太夫人,母亲荣国王氏为庆国太夫人。皇太妃曾祖、原已赠太保的任百祥为太傅,祖父、原已赠太傅的士清为太师,父亲、原已赠太师的延和为康国公,继父、原已赠莱州防御使的朱士安为青州观察使;曾祖母、原已赠秦国太夫人的孙氏为陈国太夫人,祖母魏国康氏为楚国太夫人,母亲鲁国唐氏为越国太夫人,周国王氏为吴国太夫人,汉国逯氏为冀国太夫人。

绍圣四年正月五日,皇帝内批说:"皇太妃过去因任氏一族并继父朱氏而受礼制封赠,近来访求得知她的亲生父亲崔杰、母亲李氏都已经去世了,可以拟定初次封赠的品秩。因为皇太妃的姓氏已经布告中外,如今不再改归本宗,只是继续沿用朱氏之名。任氏三代虽然不是她生身父母之家,但也是皇太妃的近亲,无论存亡都已经受过恩命,不再追夺历年所受的恩泽,特许朝廷分别推荐朱、任两家。"诏令皇太妃的生父崔杰特别追赠为太尉,母亲李氏特别追赠为兖国太夫人。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尚未改元。正月二十三日,追封皇太后曾祖、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韩王的敏中为燕王,祖父、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唐王的传亮为荆王,父亲、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吴王的经为越王;曾祖母陈国梁氏为魏国太夫人,鲁国张氏为楚国太夫人,豫国宋氏为越国太夫人,雍国王氏为燕国太夫人,祖母兖国吴氏为荆国太夫人,母亲荆国李氏为郓国太夫人,张氏为吴国太夫人。皇太妃曾祖、太子太保崔寔为太保,祖父、太子太傅崔琳为太傅,父亲、太师崔杰为崇国公,继父、保宁军节度使朱士安为太尉;曾祖母吴国柳氏为魏国太夫人,祖母秦国杨氏为燕国太夫人,母亲唐国李氏为楚国太夫人。元符皇后曾祖、太子少保刘泳为太保,祖父、太子少傅刘志为太傅,父亲、太子太师安成为太尉;曾祖母福国耿氏为徐国太夫人,祖母吉国时氏为梁国太夫人,母亲永国时氏为郓国太夫人,所生母康国王氏为郓国太夫人。

四月十九日,诏令追赠皇后之父、德州刺史王藻为彰化军节度使。

六月十一日,诏令皇太后曾祖敏中追赠为太师,追封为楚王,祖父传亮追封为楚王,父亲经追封为魏王。

七月八日,诏令追赠皇太后曾祖、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燕王的向敏中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为楚王,祖父、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荆王的向传亮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为楚王,父亲、原已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的经为尚书令兼中书令,追封为魏王;曾祖母魏国梁氏为扬国、豫国太夫人,张氏为雍国、唐国太夫人,越国宋氏为汉国、越国太夫人,燕国王氏为鲁国、韩国太夫人,祖母荆国吴氏为燕国、冀国太夫人,母亲郓国李氏为魏国、陈国太夫人,秦国张氏为周国、荆国太夫人。这是因为太后归还政权而加以褒奖追赠。

八月一日,诏令追封皇太后曾祖敏中的曾祖、原已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

以太后还政褒赠也。

八月一日,诏追封皇太后曾祖敏中之曾祖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莱国公贻孙为康王,祖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许国公载为德王,父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曹国公瑀为徐王;曾祖妣韩国张氏为秦邓国,祖妣卫国孙氏为兖徐国,妣晋国史氏为邠益国,并太夫人。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十一日,诏元佑皇后曾祖赠太师、温国公孟元,祖赠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孟随,元符皇后曾祖赠太保刘泳,祖赠太傅刘志,父赠太师刘安成,皇后曾祖赠太子少保王世延,祖赠太子太傅王克询,父赠彰信军节度使王藻,皇太妃曾祖赠太保崔寔,祖赠太傅崔琳,父赠太师崔杰,继父赠太尉朱士安及曾祖母、祖母、母、所生母并以(并以)郊礼进封。」所赠官并号阙。

崇宁三年十一月,诏美人乔氏曾祖仁睿特赠太子太保,祖赠左屯卫将军文质特赠太子少傅,父任文思副使,可特赠太子少师;曾祖母赠永嘉郡,祖妣仙居县太君李氏赠普宁郡,寿昌郡太君华氏赠长乐郡,母仙源郡君侯氏赠宜春郡,长乐县君康氏赠德阳郡,并太夫人。

政和五年五月一日,诏修容胡氏父武节郎中立特依初遇大礼例赠右武卫将军。

外戚追赠:

均州观察使谢宁特赠宁远军节度使。淳熙元年正月二十二日。

曾祖谢忠正赠太保,祖庆祖赠太傅,父赠宁远军节度使宁太师;曾祖母冯氏赠荣国,祖母史氏嘉国,母刘氏淑国,并夫人。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立为皇后故也。

赠太保谢忠正追封永王,祖赠太傅庆祖和王,父赠太师宁惠王;曾祖母赠荣国夫人冯氏赠魏国,祖母赠嘉

译、尚书令兼中书令、莱国公的贻孙为康王,祖父、原已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许国公的载为德王,父亲、原已赠开府仪同三司、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曹国公的瑀为徐王;曾祖母韩国张氏为秦国、邓国太夫人,祖母卫国孙氏为兖国、徐国太夫人,母亲晋国史氏为邠国、益国太夫人。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十一日,诏令元佑皇后曾祖、原已赠太师、温国公的孟元,祖父、原已赠淮康军节度使、开府仪同三司的孟随,元符皇后曾祖、原已赠太保的刘泳,祖父、原已赠太傅的刘志,父亲、原已赠太师的刘安成,皇后曾祖、原已赠太子少保的王世延,祖父、原已赠太子太傅的王克询,父亲、原已赠彰信军节度使的王藻,皇太妃曾祖、原已赠太保的崔寔,祖父、原已赠太傅的崔琳,父亲、原已赠太师的崔杰,继父、原已赠太尉的朱士安以及曾祖母、祖母、母亲、所生母,一并借郊祀之礼进行封赠。所赠的官爵、封号缺载。

崇宁三年十一月,诏令追赠美人乔氏曾祖仁睿为太子太保,祖父、原任左屯卫将军的文质特别追赠为太子少傅,父亲原任文思副使,可特别追赠为太子少师;曾祖母追赠为永嘉郡太夫人,祖母、仙居县太君李氏追赠为普宁郡太夫人,寿昌郡太君华氏追赠为长乐郡太夫人,母亲、仙源郡君侯氏追赠为宜春郡太夫人,长乐县君康氏追赠为德阳郡太夫人。

政和五年五月一日,诏令追赠修容胡氏之父、武节郎中立特别依照初次遇大礼的旧例追赠为右武卫将军。

外戚追赠:

均州观察使谢宁特别追赠为宁远军节度使。淳熙元年正月二十二日。

追赠曾祖谢忠正为太保,祖父庆祖为太傅,父亲、原已赠宁远军节度使的宁为太师;曾祖母冯氏追赠为荣国夫人,祖母史氏为嘉国夫人,母亲刘氏为淑国夫人。这是因为淳熙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立为皇后的缘故。

原已赠太保的谢忠正追封为永王,祖父、原已赠太傅的庆祖为和王,父亲、原已赠太师的宁为惠王;曾祖母、原已赠荣国夫人的冯氏追赠为魏国夫人,祖母、原已赠嘉

国夫人史氏陈国,母赠淑国夫人刘氏越国,并夫人。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赠太保、追封永王谢忠正追封郑王,祖赠太傅、追封和王庆祖随王,父赠太师、追封惠王宁卫王;曾祖母赠魏国夫人冯氏赠楚国,祖母赠陈国夫人史氏齐国,母赠越国夫人刘氏秦国,并夫人。六年十月三日。

译国夫人史氏,追封为陈国夫人;母亲原封淑国夫人刘氏,追封为越国夫人,都称夫人。(在)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原赠太保、追封永王的谢忠正,改追封为郑王;祖父原赠太傅、追封和王的庆祖,改封为随王;父亲原赠太师、追封惠王的宁,改封为卫王;曾祖母原赠魏国夫人冯氏,改赠为楚国夫人;祖母原赠陈国夫人史氏,改封为齐国夫人;母亲原赠越国夫人刘氏,改封为秦国夫人,都称夫人。(在)六年十月三日。

赠太保、追封郑王谢忠正追封秦王,祖赠太傅、追封随王庆祖齐王,父赠太师、追封卫王宁吴王;曾祖母赠楚国夫人冯氏赠鲁国,祖母赠齐国夫人史氏越国,母赠秦国夫人刘氏吴国,并夫人。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赠太保、追封秦王谢忠正特追封汉王,曾祖母鲁国夫人冯氏特赠汉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齐王谢庆祖特封周王,祖母越国夫人史氏特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吴王谢宁追封陈王,母吴国夫人刘氏特赠陈国夫人。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太保、追封汉王谢忠正特追封唐王,曾祖母汉国夫人冯氏特赠唐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周王谢庆祖特追封燕王,祖母周国夫人史氏特赠燕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陈王谢宁特追封冀王,母陈国夫人刘氏特赠冀国夫人;亲属故赠太尉、昭化军节度使蒋世忠特赠少保。十五年九月六日。

德寿宫贵妃刘氏曾祖赠太师、追封秦国公琮特追封秦国公,曾祖母秦国夫人陈氏特赠秦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秦国公从远特追封秦国公,祖母秦国夫人唐氏特赠秦国夫人;父故任昭庆军节度使致仕、赠少师懋赠太师,母秦国夫人李氏特赠秦国夫人。淳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德寿宫淑妃张氏曾祖武功大夫元逸特赠太子太保,曾祖母安人李氏特赠通义郡夫人;祖赠武义大夫显道特赠太子太傅,祖母淑人董氏特赠文安郡夫人;父赠武节大夫恕特赠太子太师,母淑人王氏特赠太宁郡夫人。淳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武功大夫赠太子太保元逸特赠少保,曾祖母通义郡夫人李氏特赠和国夫人;祖赠太子太傅显道特赠少傅,祖母文安郡夫人董氏特赠荣国夫人;父赠太子太师恕特赠少师,母大宁郡夫人王氏特赠成国夫人。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贵妃张氏曾祖安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阎氏特赠清河郡夫人;祖任保义郎、赠武义大夫镇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淑人羊氏特赠永嘉郡夫人;父赠武节大夫升特赠太子少师。淳熙十五年九月四日。

亲属赠武节大夫杨讷特赠卫州防御使,妻恭人王氏特赠令人。九月十八日。

亲叔故任秉义郎张文特赠荣州刺史。十一月十五日。

婉容蔡氏亲属赠武节大夫霍端赠和州防御使,妻恭人孙氏赠令人。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婕妤李氏祖彦清赠武义大夫,祖母林氏赠淑人;父振赠武节大夫。十一月

十四日。

淳熙十六年十二月九日,诏皇太后曾祖赠太师、追封秦王吴文诚特追封秦王,曾祖母秦魏国夫人王氏特赠秦魏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秦王吴从亨特追封秦王,祖母秦魏国夫人刘氏特赠秦魏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秦王吴近特追封秦王,母秦魏国夫人张氏特赠秦魏国夫人。

绍熙元年二月四日,诏皇后曾祖李泰特赠太保,曾祖母刘氏特赠崇国夫人;祖任秉义郎致仕、赠吉州刺史李能特赠太傅,祖母硕人赵氏特赠信国夫人;父任(俸)[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庆远军节度使致仕、赠少傅、谥忠毅李道特赠太师,母魏国夫人张氏特赠秦国夫人。

译郡夫人;祖父追赠太子少傅的吴从亨,改赠为太子太傅;祖母咸安郡夫人刘氏,改赠为通义郡夫人;父亲曾任武翼郎、太子少师的吴近,改赠为太子太师;母亲咸宁郡夫人张氏,改赠为永宁郡夫人。

五月十六日,下诏:懿节皇后的曾祖父,曾任右监门卫将军、追赠太傅的邢允迪,改追封为恭王;曾祖母蜀国夫人李氏,改赠为越国夫人;另一位曾祖母秦国夫人郭氏,改赠为楚国夫人;祖父曾任中奉大夫、追赠太师的邢宗贤,改追封为永王;祖母韩国夫人侯氏,改赠为扬国夫人;父亲曾任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追赠太师、追封楚国公的邢焕,改追封为安王;母亲魏国夫人能氏,改赠为梁国夫人。

二十七日,下诏:皇后已故的曾祖父、追赠太子太保的吴文诚,改追封为恭王;曾祖母同安郡夫人王氏,改赠为益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子太傅的吴从亨,改追封为和王;祖母通义郡夫人刘氏,改赠为镇国夫人;父亲曾任武翼郎、追赠太子太师的吴近,改追封为荣王;母亲永宁郡夫人张氏,改赠为扬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五日,下诏:皇太后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广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徐王;曾祖母秦国夫人段氏,改赠为郓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福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扬王;祖母镇国夫人杜氏,改赠为荆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兖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魏王;母亲陈鲁国夫人宋氏,改赠为韩豫国夫人。

十二月七日,下诏:皇后已故的曾祖父、追赠太子太保、追封恭王的吴文诚,改赠为少保;曾祖母益国夫人王氏,改赠为秦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子太傅、追封和王的吴从亨,改赠为少傅;祖母镇国夫人刘氏,改赠为魏国夫人;父亲曾任武翼郎、追赠太子太师、追封荣王的吴近,改赠为少师;母亲扬国夫人张氏,改赠为鲁国夫人。

(绍兴)十四年十月十四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兄长,追赠武功大夫、秀州刺史的韦宗闵,改赠为崇庆军节度使;已故追赠武功大夫、真州防御使的韦宗颜,改赠为定国军节度使;皇太后的姐妹、已故追赠希元宣净葆真太师的惠旃,加赠十字师号。

(绍兴)十五年二月十二日,下诏:贤妃慕容氏的曾祖父,追

二十三日,诏寿圣皇太后亲弟太师、保康军节度使、大宁郡王致仕、追封顺王吴益追封卫王,妻秦国夫人王氏特赠唐国夫人;少傅、宁武军节度使、新兴郡王致仕、赠太师、追封永王吴盖追封郑王。

三月十日,诏重华宫淑妃陈氏(魏)[亲]属曾祖陈琛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杨氏特赠咸宁郡夫人;祖赠武义大夫陈通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淑人时氏特赠信安郡夫人。

二十七日,诏皇后亲属亲兄故任合门宣赞舍人李范特赠金州观察使,故任合门宣赞舍人李筹特赠宜州观察使,故任忠训郎李▯▯严特赠利州观察使。

同日,诏贵妃黄氏亲属曾祖黄显特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孙氏特赠永嘉郡夫人;祖黄思特赠太子少傅,祖母杨氏特赠信安郡夫人。

四月二日,诏贵妃黄氏母新安郡夫人杨氏特赠成国夫人。

五月十一日,诏寿圣皇太后亲属太师、顺王吴益妻秦国夫人王氏加赠齐楚国夫人。

六月二日,诏贵妃张氏亲属赠荣州刺史李亶特赠保宁军节度使,妻朱氏特赠咸安郡夫人。

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李泰特追封永王,曾祖母崇国夫人刘氏特赠唐国夫人;祖赠太傅李能特追封信王,祖母信国夫人赵氏特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李道特追封和王,母秦国夫人张氏特赠鲁国夫人。

同日,诏淑妃张氏曾祖任武功〔大〕夫、(人)赠太保张元逸特赠太傅,曾祖母郑国夫人李氏特赠鲁国夫人;祖赠太傅张显道特赠太师,祖母庆国夫人董氏特赠吴国夫人;父赠太师张恕特追封永国公,母福国夫人王氏特赠越国夫人。

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诏重华宫淑妃陈氏亲属曾祖陈琛特赠太子太保,曾祖母杨氏特赠和政郡夫人;祖陈通特赠太子太傅,祖母淑人时氏特赠蕲春郡夫人。

九月二十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追封永王李泰特追封卫王,曾祖母唐国夫人刘氏特赠卫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信王李能特赠郑王,祖母周国夫人赵氏特赠秦国夫人;父赠太师、谥忠毅、追封和王李道特追封福王,

母鲁国夫人张氏特赠商国夫人。

绍熙五年九月十八日,恭淑皇后曾祖资政殿学士、大中大夫、赠少师韩肖胄追赠太师,曾祖母秦国夫人王氏追赠魏国夫人,鲁国太夫人文氏追赠齐国夫人;祖承议郎、赠中奉大夫韩协追赠太傅,祖母令人冯氏追赠信国夫人。庆元三年二月,肖胄追封陈王,曾祖母魏国夫人王氏加赠燕鲁国夫人,齐国夫人文氏加赠魏楚国夫人;协加赠太师,追封冀王,祖母信国夫人冯氏加赠秦齐国夫人;父太尉、庆远军节度使、提举佑神观韩同卿慈母太令陈氏特赠淑人。嘉泰元年二月,肖胄追封齐王,同卿追封崇国公。闰十月十七日,成肃皇后亲属蒋尧甫赠安武军节度使,蒋世忠赠少师。

译赠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的慕容德凝,改赠为太子少保;曾祖母安福县君崔氏,改赠为咸宁郡夫人;祖父内殿承制慕容惟明,改赠为太子少傅;祖母安福县君符氏,改赠为信安郡夫人;父亲追赠武功大夫的慕容涣才,改赠为太子少师;母亲安人赵氏,改赠为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五日,下诏:皇太后的养母、已故荣国夫人许氏,追赠为荣国柔嘉明淑恭勤慈惠育圣夫人。

(绍兴)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下诏:皇后的曾祖父、追赠少保、追封恭王的吴文诚,改赠为太保;曾祖母秦国夫人王氏,改赠为汉国夫人;祖父追赠少傅、追封和王的吴从亨,改赠为太傅;祖母魏国夫人刘氏,改赠为周国夫人;父亲曾任武翼郎、追赠少师、追封荣王的吴近,改赠为太师;母亲鲁国夫人张氏,改赠为吴国夫人。

二十九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徐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韩王;曾祖母郓国夫人段氏,改赠为吴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扬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楚王;祖母荆国夫人杜氏,改赠为周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魏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陈王;母亲韩豫国夫人宋氏,改赠为唐邓国夫人。

(绍兴)十八年八月十二日,下诏:婕妤刘氏两次晋升封号,都未曾封赠祖父,已故追赠修武郎的刘从远,特追赠为刺史。

闰八月十一日,下诏:皇后的曾祖父、追赠太保、追封恭王的吴文诚,改赠为太傅;曾祖母汉国夫人王氏,改赠为吴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傅、追封和王的吴从亨,改赠为太师;祖母周国夫人刘氏,改赠为吴国夫人;父亲曾任武翼郎、追赠太师、追封荣王的吴近,改追封为代王;母亲已经追赠为吴国夫人,本家请求不再改赠。

(绍兴)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韩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冀王;曾祖母吴国夫人段氏,改赠为冀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楚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周王;祖母周国夫人杜氏,改

庆元元年七月二十四日,宪圣慈烈皇后弟太师、保康军节度使、太宁郡王致仕、追封卫王吴益追封吴王,少傅、宁武军节度使、(亲)[新]兴郡王致仕、赠太师、追封郑王吴盖追封荆王。三年三月,益追封秦王,盖追封魏王,宜州观察使吴珪赠静江军节度使。

八月二十三日,成恭皇后弟少傅、奉国军节度使夏执中赠少师。

五年十月六日,成穆皇后弟太师、永宁郡王郭师禹追封广陵郡王。

嘉泰元年九月二十八日,皇后曾祖赠太子少保杨舜元(和)[加]赠太子太保,祖赠太子少傅杨全加赠太子太傅,父赠太子少师杨渐加赠太子太师。三年五月,舜元加赠太保,全赠太傅,渐赠太师。四年正月,舜元加赠太傅,全赠太师,渐追封成国公。开禧元年八月,舜元追封祁王,全封永王,渐封安王。二年十月,舜元追封魏王,全封郑王,渐封庆王。嘉定元年闰四月,舜元封邓王,全封魏王,渐封秦王。二年十月,舜元、全、渐并追封汉王。

高宗绍兴元年三月八日,诏隆佑皇太后侄信安郡王孟忠厚母福国太夫人李氏赠两国夫人。国名阙。

三年九月十二日,诏昭慈献烈皇后亲弟故赠太子少师孟彦弼特赠太师,亲侄故赠直龙图阁孟忠亮特赠秘(合)[阁]修撰。

十二月二日,诏王后父庆远军节度使、赠开府仪同三司邢焕赠少师,追封嘉国公。以焕妻能氏上遗表陈请皇后受册,当时未曾加恩,至是进呈。上曰:「朕于外戚不敢有所私也。况待遇后家,又不敢与宣和皇后家等。前此官邢氏中外亲已减于韦氏矣,今祈请不已,故特赠焉。」

六年四月五日,诏宣仁圣烈皇后弟故任保大军节度使高士逊,故任保大军节度使、赠太师士林并追封郡王,侄孙故任左武大夫、达州防御使世赏赠遥郡承宣使,故任供备库副使、(阁)[合]门宣赞舍人世美,故任武节郎、合门宣赞舍人世延各赠两官。

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诏皇太后三代特赠一次。兄韦宗颜赠武功大夫、遥郡防御使,宗闵赠武功大夫、遥郡刺

史。

八年十月二十九日,诏才人吴氏父故武翼郎近三经大礼,未曾赠官,特赠观察使。

十年九月十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岐国公韦舜臣追封雍国公,曾祖母唐国夫人段氏赠楚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新(年)[平]郡王子华追封安康郡王,祖母汉国夫人(社)[杜]氏赠魏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豫王安礼追封鲁王,母益国夫人宋氏赠秦国夫人。

十一年正月二十一日,诏才人吴氏故父任武翼郎、赠宣州观察使近赠庆远军承宣使。

十二年四月五日,诏皇太后曾祖韦舜臣追封惠王,祖子华追封德王。

五月二十四日,诏贵妃吴氏故曾祖文诚赠太子少保,曾祖母王氏赠永嘉郡夫人;祖敦武郎从亨赠太子少傅,祖母孺人刘氏赠咸安郡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庆远军承宣使近赠太子少师,母咸宁郡夫人张氏赠大宁郡夫人。

译赠为潭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陈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越王;母亲唐邓国夫人宋氏,改赠为吴越国夫人。

三十日,下诏:皇后已故的曾祖父、太傅、追封恭王的吴文诚,改赠为太师;祖父追赠太师、追封和王的吴从亨,改追封为华王;父亲曾任武翼郎、追赠太师、追封代王的吴近,改追封为吴王。曾祖母、祖母、母亲都已经追赠为吴国夫人,本家请求不再改赠。

(绍兴)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冀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吴王;曾祖母冀国夫人段氏,改赠为魏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周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鲁王;祖母潭国夫人杜氏,改赠为越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越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雍王;母亲吴越国夫人宋氏,改赠为陈魏国夫人。

二十八日,下诏:皇后已故的曾祖父、追赠太师、追封恭王的吴文诚,改追封为庆王;祖父追赠太师、追封华王的吴从亨,改追封为吴王;父亲已经追封为吴王,本家请求不再改封。

(绍兴)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下诏:贵妃刘氏已故的曾祖父刘琮,追赠为太子少保;曾祖母陈氏,追赠为平乐郡夫人;祖父追赠和州防御使的刘从远,追赠为太子少傅;祖母永嘉郡太夫人唐氏,追赠为蕲春郡夫人;母亲荣国夫人李氏,追赠为庆国夫人。这是因为刘氏晋封为贵妃,按初次封赠三代先人的惯例所致。

(绍兴)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诏:贵妃刘氏已故的曾祖父、追赠太子少保的刘琮,改赠为太子太保;曾祖母平乐郡夫人陈氏,改赠为大宁郡夫人;祖父追赠太子少傅的刘从远,改赠为太子太傅;祖母蕲春郡夫人唐氏,改赠为彭城郡夫人;母亲庆国夫人李氏,改赠为蜀国夫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吴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楚王;曾祖母魏国夫人段氏,改赠为楚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鲁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荆王;祖母越国夫人杜氏,改赠为荆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雍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魏王;母亲陈魏国夫人宋氏,改

十月十九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惠王韦舜臣追封广王,曾祖母楚国夫人段氏赠秦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德王子华追封福王,祖母魏国夫人杜氏赠镇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鲁王安礼追封兖王,母秦越国夫人宋氏赠陈鲁国夫人。时回銮故也。

十三年二月十九日,诏贵妃吴氏故曾祖赠太子少保文诚赠太子太保,曾祖母永嘉郡夫人王氏赠同安郡夫人;祖赠太子少傅从亨赠太子太傅,祖母咸安郡夫人刘氏赠通义郡夫人;父任武翼郎、太子少师近赠太子太师,母咸宁郡夫人张氏赠永宁郡夫人。

五月十六日,诏懿节皇后曾祖任右监门卫将军、赠太傅邢允迪追封恭王,曾祖母蜀国夫人李氏赠越国夫人,曾祖母秦国夫人郭氏赠楚国夫人;祖任中奉大夫、赠太师宗贤追封永王,祖母韩国夫人侯氏赠扬国夫人;父任庆远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赠太师、追封楚国公焕追封安王,母魏国夫人能氏赠梁国夫人。

二十七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子太保吴文诚追封恭王,曾祖母同安郡夫人王氏赠益国夫人;祖赠太子太傅从亨追封和王,祖母通义郡夫人刘氏赠镇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子太师近追封荣(生)[王],母永宁郡夫人张氏赠扬国夫人。

十一月二十五日,诏皇太后曾祖任郊(租)[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广王韦舜臣追封徐王,曾祖母秦国夫人段氏赠郓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福王子华追封扬王,祖母镇国夫人杜氏赠荆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兖王安礼追封魏王,母陈鲁国夫人宋氏赠韩豫国夫人。

十二月七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子太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少保,曾祖母益国夫人王氏赠秦国夫人;祖(曾)[赠]太子太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少傅,祖母镇国夫人刘氏赠魏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子太师、追封

荣王近赠少师,母扬国夫人张氏赠鲁国夫人。

十四年十月十四日,诏皇太后兄故赠武功大夫、秀州刺史韦宗闵赠崇庆军节度使,故赠武功大夫、真州防御使宗颜赠定国军节度使,娣故赠希元宣净葆真太师惠旃赠十字师号。

十五年二月十二日,诏贤妃慕容氏曾祖赠太子左清道率府副率德凝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安福县君崔氏赠咸宁郡夫人;祖内殿承制惟明赠太子少傅,祖母安福县君符氏赠信安郡夫人;父赠武功大夫涣才赠太子少师,母安人赵氏赠永嘉郡夫人。

十月十五日,诏皇太后育母故荣国夫人许氏赠荣国柔嘉明淑恭勤慈惠育圣夫人。

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诏皇后曾祖赠少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保,曾祖母秦国夫人王氏赠汉国夫人;祖赠少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太傅,祖母魏国夫人刘氏赠周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少师、追封荣王近赠太师,母鲁国夫人张氏赠吴国夫人。

译赠为吴魏国夫人。同日,下诏:皇后已故的曾祖父、追赠太师、追封庆王的吴文诚,改追封为吴王。

(绍兴)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诏:皇太后已故的曾祖父,曾任郊社斋郎、追赠太师、追封楚王的韦舜臣,改追封为周王;曾祖母楚国夫人段氏,改赠为周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师、追封楚王的韦子华,改追封为陈王;祖母楚国夫人杜氏,改赠为陈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师、追封鲁王的韦安礼,改追封为韩王;母亲魏国夫人宋氏,改赠为韩魏国夫人。

二十八日,下诏:贵妃刘氏的曾祖父、追赠太子太保的刘琮,改赠为少保;曾祖母大宁郡夫人陈氏,改赠为建国夫人(校:"大"原作"太","郡"原作"国",据上文改正);祖父追赠太子太傅的刘从远,改赠为少傅;祖母彭城郡夫人唐氏,改赠为嘉国夫人;母亲蜀国夫人李氏,改赠为楚国夫人。

(绍兴)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下诏:贵妃刘氏的曾祖父、追赠少保的刘琮,改赠为太保;曾祖母建国夫人陈氏,改赠为定国夫人;祖父追赠少傅的刘从远,改赠为太傅;祖母嘉国夫人唐氏,改赠为福国夫人;母亲楚国夫人李氏,改赠为魏国夫人。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尚未改年号)八月三日,下诏:加赠贵妃刘氏的曾祖父、追赠太保的刘琮,改赠为太傅;曾祖母定国夫人陈氏,改赠为益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傅的刘从远,改赠为太师;祖母福国夫人唐氏,改赠为越国夫人;母亲魏国夫人李氏,改赠为秦国夫人。这是因为皇帝登基大赦的缘故。

十月六日,下诏:加赠太上皇后的妹妹、已故楚国夫人吴氏为秦魏国夫人。

十九日,下诏:加赠太上皇后的曾祖母吴国夫人王氏、祖母刘氏、母亲张氏,都追赠为吴魏国夫人,这是因为吴益等人遇上皇帝登基大赦的缘故。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一日,下诏:加赠安穆皇后的曾祖父,曾任西京左藏库副使、追赠开府仪同三司的郭若节,改赠为太保;曾祖母德国夫人曹氏,改赠为福国夫人;祖父奉直大夫、追赠

二十九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徐王韦舜臣追封韩王,曾祖母郓国夫人段氏赠吴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扬王子华追封楚王,祖母荆国夫人杜氏赠周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魏王安礼追封陈王,母韩豫国夫人宋氏赠唐邓国夫人。

十八年八月十二日,诏婕妤刘氏两经进封,未曾封赠祖父,故赠修武郎从远特赠刺史。

闰八月十一日,诏皇后曾祖赠太保、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傅,曾祖母汉国夫人王氏赠吴国夫人;祖赠太傅、追封和王从亨赠太师,祖母周国夫人刘氏赠吴国夫人,父任武翼郎、赠太师、追封荣王近追封代王,母已赠吴国夫人,本家乞不(敢)[改]赠。

〔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韩王韦舜臣追封冀王,曾祖母吴国夫人段氏赠冀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楚王子华追封周王,祖母周国夫人杜氏赠潭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陈王安礼追封越王,母唐邓国夫人宋氏赠吴越国夫人。

三十日,诏皇后故曾祖太傅、追封恭王吴文诚赠太师,祖赠太师追封和王从亨追封华王,父任武翼郎、赠太师、追封代王近追封吴王。曾祖母、祖母、母并已赠吴国夫人,本家乞不改赠。

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冀王韦舜臣追封吴王,曾祖母冀国夫人段氏赠魏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周王子华追封鲁王,祖母潭国夫人杜氏赠越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越王安礼追封雍王,母吴越国夫人宋氏赠陈魏国夫人。

二十八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师、追封恭王吴文诚追封庆王,祖赠太师、追封华王从亨追封吴王,父已追封吴王,本家乞不改封。

二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诏

贵妃刘氏故曾祖琮赠太子少保,曾祖母陈氏赠平乐郡夫人;祖赠和州防御使从远赠太子少傅,祖母永嘉郡太夫人唐氏赠蕲春郡夫人;母荣国夫人李氏赠庆国夫人,进封贵妃。初封三代故也。

二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诏贵妃刘氏故曾祖赠太子少保琮赠太子太保,曾祖母平乐郡夫人陈氏赠大宁郡夫人;祖赠太子少傅从远赠太子太傅,祖母蕲春郡夫人唐氏赠彭城郡夫人;母庆国夫人李氏赠蜀国夫人。

十二月二十五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吴王韦舜臣追封楚王,曾祖母魏国夫人段氏赠楚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鲁王子华追封荆王,祖母越国夫人杜氏赠荆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雍王安礼追封魏王,母陈魏国夫人宋氏赠吴魏国夫人。同日,诏皇后故曾祖赠太师、追封庆王吴文诚追封吴王。

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诏皇太后故曾祖任郊社斋郎、赠太师、追封楚王韦舜臣追封周王,曾祖母楚国夫人段氏赠周国夫人;祖赠太师、追封楚王子华追封陈王,祖母楚国夫人杜氏赠陈国夫人;父赠太师、追封鲁王安礼追封韩王,母魏国夫人宋氏赠韩魏国夫人。

译金紫光禄大夫的郭直卿,改赠为太子太傅;祖母永宁郡夫人夏氏,改赠为和国夫人。

二月十七日,下诏:加赠皇后的曾祖父,儒林郎、吉州吉水县主簿夏令吉,追赠为太子少保;曾祖母宜春郡夫人张氏,追赠为荣国夫人;祖父追赠太子少傅的夏谷,改赠为少傅;祖母永嘉郡夫人孙氏,改赠为惠国夫人;父亲追赠太子少师的夏协,改赠为少师;母亲和义郡夫人赵氏,改赠为淑国夫人。

七月十六日,下诏:因贵妃翟氏晋升位号,其亲属谢宁,追赠为武义大夫、遥郡团练使;武翼郎蒋湜,追赠为武功郎,其妻武氏追赠为孺人;修武郎蒋尧辅,追赠为武翼郎,其妻张氏追赠为孺人;武节郎、追赠武义大夫的蒋世忠,加赠为正任观察使。

十一月十四日,下诏:加赠贵妃刘氏的曾祖父刘琮为太师,曾祖母陈氏为鲁国夫人;祖父刘从远追封为荣国公,祖母唐氏追赠为魏国夫人。

闰十一月二十五日,下诏:加赠皇后的曾祖父夏令吉为太保,曾祖母张氏为卫国夫人;祖父夏谷为太傅,祖母孙氏为蔡国夫人;父亲夏协为少师,母亲赵氏为福国夫人。

二十八日,下诏:贵妃翟氏的曾祖父翟世俊,追赠为太子少保;曾祖母孙氏,追赠为齐安郡夫人;祖父翟思诚,追赠为太子少傅;祖母张氏,追赠为和义郡夫人;父亲翟益,追赠为太子少师。

乾道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下诏:加赠贵妃刘氏的曾祖父刘琮,改追封为荣国公;曾祖母陈氏,改赠为楚国夫人;祖父刘从远,改追封为庆国公;祖母唐氏,改赠为秦国夫人。

(乾道)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下诏:加赠贵妃刘氏的曾祖父刘琮,改追封为秦国公;曾祖母陈氏,改赠为魏国夫人;祖父刘从远,改追封为益国公;祖母唐氏,改赠为秦国夫人。这是因为遇上郊祀大赦的缘故。

同日,下诏:加赠贵妃翟氏的曾祖父翟世俊为少保,曾祖母孙氏为嘉国夫人;祖父翟思成为少傅,祖母张氏为信国夫人;父亲翟益为少师,母亲刘氏为和国夫人。这是因为遇上郊祀大赦的缘故。以上出自《乾道会要》。

仪制类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二 再次追赠官职。

再次追赠官职。

太祖建隆元

二十八日,诏贵妃刘氏曾祖赠太子太保琮赠少保,曾祖母大宁郡夫人陈氏赠建国夫人大:原作「太」,「郡」,原作「国」,据上文改。;祖赠太子太傅从远赠少傅,祖母彭城郡夫人唐氏赠嘉国夫人;母蜀国夫人李氏赠楚国夫人。

三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诏贵妃刘氏曾祖赠少保琮赠太保,曾祖母建国夫人陈氏赠定国夫人;祖赠少傅从远赠太傅,祖母嘉国夫人唐氏赠福国夫人;母楚国夫人李氏赠魏国夫人。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绍兴三十二年未改元八月三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赠太保琮赠太傅,曾祖母定国夫人陈氏赠益国夫人;祖赠太傅从远赠太师,祖母福国夫人唐氏赠越国夫人;母魏国夫人李氏赠秦国夫人。以皇帝登极赦故也。

十月六日,诏加太上皇后妹故楚国夫人吴氏赠秦魏国夫人。

十九日,诏加太上皇后曾祖母吴国夫人王氏、祖母刘氏、母张氏并赠吴魏国夫人,以吴益等遇皇帝登极赦故也。

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一日,诏加安穆皇后曾祖西京左藏库副使、赠开府仪同三司郭若节赠太保,曾祖母德国夫人曹氏赠福国夫人;祖奉直大夫、赠金紫光禄(夫)[大]夫直卿赠太子太傅,祖母永宁郡夫人夏氏赠和国夫人。

二月十七日,诏加皇后曾祖儒林郎、(言)吉州吉水县主簿令吉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宜春郡夫人张氏赠荣国夫人;祖赠太子少傅谷赠少傅,祖母永嘉郡夫人孙氏赠惠国夫人;父赠太子少师协赠少师,母和义郡夫人赵氏赠淑国夫人。

七月十六日,诏以加贵妃翟氏进位,

亲属谢宁赠武义大夫、遥郡团练使;武翼郎蒋湜赠武功郎,妻武氏赠孺人;修武郎蒋尧辅赠武翼郎,妻张氏赠孺人;武节郎、赠武义大夫蒋世忠加赠正任观察使。

十一月十四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赠太师,曾祖母陈氏赠鲁国夫人;祖从远追封荣国公,祖母唐氏赠魏国夫人。

闰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加皇后曾祖夏令吉赠太保,曾祖母张氏赠卫国夫人;祖谷赠太傅,祖母孙氏赠蔡国夫人;父协赠少师,母赵氏赠福国夫人。

二十八日,诏贵妃翟氏曾祖世俊赠太子少保,曾祖母孙氏赠齐安郡夫人;祖思诚赠太子少傅,祖母张氏赠和义郡夫人;父益赠太子少师。

干道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追封荣国公,曾祖母陈氏赠楚国夫人;祖从远追封庆国公,祖母唐氏赠秦国夫人。

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加贵妃刘氏曾祖琮追封秦国公,曾祖母陈氏赠魏国夫人;祖从远追封益国公,祖母唐氏赠秦国夫人。以遇郊祀赦也。

同日,诏加贵妃翟氏曾祖世俊赠少保,曾祖母孙氏赠嘉国夫人;祖思成赠少傅,祖母张氏赠信国夫人;父益赠少师,母刘氏和国夫人。

译年七月二十七日,河阳三城节度使、追赠太子太师的赵晁,再次追赠为侍中。赵晁在后周初年与宣祖分别统领禁军,两人有结盟之谊,太祖经常对他格外优待礼遇,所以再次加以追赠恩典。

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七日,尚书左丞、追赠镇南军节度使的吕余庆,再次追赠为侍中。这是因为吕余庆的弟弟吕端当时正任宰相("中"字疑有误),所以特地予以追赠。

(至道)三年真宗即位,尚未改年号。六月六日,下诏:皇兄已故魏王赵德昭,追赠为太傅;岐王赵德芳,追赠为太保,并派遣宫中使者前往致祭。

真宗咸平三年三月九日,下诏:追赠侍中的吕余庆,加赠为中书令;吕余庆的妻子商氏,追封为陈留县夫人。当时吕端任太子太保,病重,皇帝亲临探问,特下此命令。

六月十三日,下诏:宣徽南院使、追赠侍中的郭守文,特改追封为彭王。

景德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枢密使、给事中、追赠吏部侍郎的宋湜,再次追赠为刑部尚书。宋湜随皇帝驾临大名府,途中去世,皇帝追念他,特下此命令。

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九日,追赠左卫上将军、镇江军节度使的刘承规,再次追赠为侍中。刘承规负责修建玉清昭应宫,尚未完工便去世,等到此宫建成后,予以追赠,并命人前往其坟墓祭告。

(大中祥符)八年三月三日,下诏:追赠太傅的刘熙古,再次追赠为太尉;追赠侍中的楚昭辅,再次追赠为中书令。刘熙古、楚昭辅二人都曾在太祖为藩王时侍奉过他,当时皇帝驾临南京,因而在制书中一并加以追赠。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十四日,追赠贝州观察使的秦翰,加赠为彰国军节度使。秦翰参与修建皇宫大内,尚未完工便去世,到此时工程完毕,所以予以加赠。

天禧二年六月四日,追赠保信军节度使、追封申国公的赵德恭,加赠为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追赠宁远军节度使、追封临沂郡公的赵德隆,加赠为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这是依从他们的儿子赵承庆、赵承训的请求

以郊祀赦故也。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二 再赠官。

再赠官。

太祖建隆元年七月二十七日,河阳三城节度使、赠太子太师赵晁再赠侍中。晁周初与宣祖分掌禁兵,有宗盟之分,太祖常优礼之,故再加赠典。

太宗至道元年四月七日,尚书左丞、赠镇南军节度使吕余庆再赠侍中。余庆弟端时中为宰相中:疑误。,故特赠之。

三年真宗即位,未改元。六月六日,诏皇兄故魏王德昭赠太傅,岐王德芳赠太保,仍遣中使致祭。

真宗咸平三年三月九日,诏赠侍中吕余庆加赠中书令,余庆妻商氏追封陈留县夫人。时端任(子)[太]子太保,疾甚,车驾临问,特有是命。

六月十三日,诏宣徽南院使、赠侍中郭守文特追封彭王。

景德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枢密使、给事中、赠吏部侍郎宋湜再赠(邢)[刑]部尚书。湜从幸大名,卒于涂中,帝追念之,特有是命。

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九日,赠左卫上将军、镇江军节度使刘承规再赠侍中。承规修玉清昭应宫未毕而卒,及是宫成,有赠,仍命谒坟致告。

八年三月三日,诏赠太傅刘熙古再赠太尉,赠侍中楚昭辅再赠中书令。熙古、昭辅并尝事太(事太)祖藩府,时幸南京,制书并加追赠故也。

九年正月十四日,赠贝州观察使秦翰加赠彰国军节度使。翰预修大内,未成而卒,至是功毕故也。

天禧二年六月四日,赠保信军节度使、追封申国公德恭加赠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申国公:原作「中国公」,据《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赠宁远军节度使、追封临沂郡公德隆加赠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从其子承庆、承训之请也。

仁宗干兴元年未改元三月十一

日,诏赠皇叔祖故秦王廷美太师、尚书令、皇伯赠中书令,守太傅、追封魏王德昭,赠中书令守太保、追封岐王德芳并太师,王悉如故。皇叔赠太保、尚书令、追封郓王元份改封陈王,皇叔赠太尉、尚书令、追封安王元杰,赠太尉,尚书令,追封曹王元捻并太师,王悉如故。皇叔赠太师、尚书令、追封邓王元墦改封密王,皇兄追封周王佑赠太尉、中书令,王如故。皇兄赠中书令、追封南阳郡王惟吉太尉,王如故。

宝元二年正月七日,赠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广平郡公允怀追封广平郡王。允怀大中祥符五年卒。善赋诗,真宗多令赓和。至是,仁宗览其诗恻然,特加追封也。

庆历四年十一月一日,加赠皇弟□州防御使承拱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南阳郡公,皇侄怀州刺史从善瀛州防御使、河间侯,保州刺史守廉磁州防御使、滏阳侯,左屯卫大将军世宏蕲州防御使、蕲春侯,六宅副使从溥宫苑使、陵州刺史,太子右卫率府率克平右领军卫将军。

译。

仁宗乾兴元年(尚未改年号)三月十一日,下诏:追赠皇叔祖、已故秦王赵廷美为太师、尚书令;皇伯、追赠中书令、守太傅、追封魏王的赵德昭,追赠中书令、守太保、追封岐王的赵德芳,都加赠为太师,王爵仍照旧。皇叔、追赠太保、尚书令、追封郓王的赵元份,改封为陈王;皇叔、追赠太尉、尚书令、追封安王的赵元杰,追赠太尉、尚书令、追封曹王的赵元捻,都加赠为太师,王爵仍照旧。皇叔、追赠太师、尚书令、追封邓王的赵元墦,改封为密王;皇兄、追封周王的赵佑,追赠为太尉、中书令,王爵仍照旧。皇兄、追赠中书令、追封南阳郡王的赵惟吉,追赠为太尉,王爵仍照旧。

宝元二年正月七日,追赠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广平郡公的赵允怀,追封为广平郡王。赵允怀于大中祥符五年去世。他擅长作诗,真宗常常让他唱和。到此时,仁宗读到他的诗作,心中感伤,特地加以追封。

庆历四年十一月一日,加赠皇弟、□州防御使赵承拱为武胜军节度观察留后、南阳郡公;皇侄、怀州刺史赵从善为瀛州防御使、河间侯,保州刺史赵守廉为磁州防御使、滏阳侯,左屯卫大将军赵世宏为蕲州防御使、蕲春侯,六宅副使赵从溥为宫苑使、陵州刺史,太子右卫率府率赵克平为右领军卫将军。大宗正司上奏说:赵承拱等人的妻子都愿意不改嫁,所以特地加赠她们的丈夫。

(庆历)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加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赵承矩为相州观察使。这是因为他的儿子赵克循进献了赵承矩所书写的真宗御诗石刻拓本。

(庆历)八年三月八日,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右班都知刘从愿,追赠为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又因他从前侍奉过东宫(太子),再追赠为大同军节度使。

皇佑二年二月六日,再次追赠皇侄、齐州防御使、济南侯赵从谠为同州观察使、冯翊侯。

嘉佑四年十二月六日,长子、追赠太傅、追封褒怀靖王的赵昉,改赠为太师、中书令、追封魏王;第二子、追赠太师、中书令、追封豫悼

大宗正司言:承拱等妇皆愿不出,故特加赠其夫焉。

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加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承矩相州观察使。以其子克循上承矩所书真宗御诗石本也。

八年三月八日,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右班都知刘从愿赠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以旧侍东宫,再赠大同军节度使。

皇佑二年二月六日,再赠皇侄齐州防御使、济南侯从谠为同州观察使、冯翊侯。

嘉佑四年十二月六日,长子赠太傅、追封褒怀靖王昉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魏王,第二子赠太师、中书令、追封豫悼穆王昕赠兼尚书令、追封越王,第三子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鄂悼懿王曦赠兼尚书令、追封陈王,追封第二女楚国公主周国,第三女唐国公主汉国,第四女越国公主秦国,第五女郓国公主魏国,第七女随国公主吴国,第八女韩国公主燕国。

英宗治平元年闰五月十一日,诏赠皇伯祖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吴懿王德昭追封越王,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潭康惠王德芳楚王,天策上将军、守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行雍州牧兼江陵尹、赠河中凤翔河南牧、潞恭宪王元佐魏王,赠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平郡恭肃王德隆兼侍中,赠昭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颍川郡安简王德彝太师颍川:原作「颖」,据《宋史》卷二四四《宗室一》改。,赠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高密郡王德恭兼中书令。叔祖赠太师、中书尚书

译穆王的赵昕,加赠兼尚书令、改追封为越王;第三子、追赠太师、中书令、追封鄂悼懿王的赵曦,加赠兼尚书令、改追封为陈王;第二女楚国公主,改追封为周国公主;第三女唐国公主,改封为汉国公主;第四女越国公主,改封为秦国公主;第五女郓国公主,改封为魏国公主;第七女随国公主,改封为吴国公主;第八女韩国公主,改封为燕国公主。

英宗治平元年闰五月十一日,下诏:追赠皇伯祖、追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吴懿王的赵德昭,改追封为越王;追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潭康惠王的赵德芳,改追封为楚王;天策上将军、守太师、尚书令、中书令、行雍州牧兼江陵尹、追赠河中凤翔河南牧、潞恭宪王的赵元佐,改追封为魏王;追赠崇信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平郡恭肃王的赵德隆,加赠兼侍中;追赠昭德军节度使兼中书令、颍川郡安简王的赵德彝,加赠为太师;追赠护国军节度使兼侍中、高密郡王的赵德恭,加赠兼中书令。叔祖追赠太师、中书……(原文至此中断)

令、行真定牧、润恭靖王元份追封鲁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兴元牧、邢文惠王元杰陈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大名牧、苏恭懿王元墦韩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江陵牧、华恭惠王元捻蔡王,赠宣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陵郡康简王德雍兼侍中,赠保平军节度使、郧国公德钧、赠中军节度使、江国公德

译令、行真定牧、润恭靖王元份,追封为鲁王,追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兴元牧;邢文惠王元杰,追封为陈王,追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大名牧;苏恭懿王元墦,追封为韩王,追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行江陵牧;华恭惠王元捻,追封为蔡王,追赠宣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广陵郡康简王德雍,追赠兼侍中;郧国公德钧,追赠保平军节度使;江国公德

钦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太尉兼中书令、申恭裕王德文太师,赠武昌军节度使、纪国公德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天策上将军、淮南湖南节度大使、守太师、尚书中书令、行荆扬兖徐州牧、燕肃王元俨吴王,赠博州防御使、博平侯允熙沧州观察使,赠左卫将军、代国公元亿左卫上将军、追封安定郡王,赠应州观察使、金城侯德润保康军节度观察留后,赠凉州观察使、姑臧侯德愿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伯赠太尉、平阳郡懿恭王允升太师升:原作「叔」,据《宋史》卷二四五《宗室二》改。,赠安远军节度使、密国公允言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赠镇江军节度使兼侍中、郇国公允成兼中书令,赠太尉、信安郡僖简王允宁太师,赠昭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广平郡王允怀保静军节度使。叔赠太尉、永嘉郡思恪王允迪太师。弟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魏怀靖王昉周王,赠太师、中书尚书令、越悼穆王昕唐王悼:原作「倬」,据《长编》卷一三一改。,赠太师、中书尚书令、陈悼懿王曦燕王。追封第二妹周国公主唐国,第三妹汉国公主吴国,第四妹秦国公主楚国,第五妹魏国公主吴国,第六妹鲁国公主陈国,第七妹吴国公主燕国,第八妹燕国公主秦国,第九妹楚国公主韩国,并加号长公主。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元丰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魏国公宗懿再赠舒王。以濮安懿王元子也。

八月四日,赠防御使、济阴侯、皇伯宗邈再赠建宁军节度使、越国公。以其子仲览等乞优赠也。

六日,赠洺州防御使、侯平候宗沔再赠武平军节度使、福国公。赠洪州观察使、豫章候宗咏再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赠密州观察使、高密侯宗师再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

三年闰九月二十六日,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刘沆再赠兖国公。赠太尉王尧臣再赠太师、中书令。

六年五月四日,皇伯祖赠保静军节度使、萧国公承干再赠安定郡王。以其子克敦进父文集,诏以承干父子世以艺文儒学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与能之义,宜其宠褒。同日,赠皇城使宋玠再赠英州刺史。以其子滋言玠有收复石堡城功,未赏而死也。

哲宗绍圣二年五月十五日,赠左光禄大夫崔台符再赠右银青光禄大夫。以子尹躬诉台符在无元佑无罪降官,故命复之。

十一月三十日,赠特进蔡确赠太师,加成、卫二国公。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赠宁海军节度使、沂国公宗咏再赠余杭郡王。赠昭武军节度使、遂国公宗师再赠益州郡王。赠建宁军节度使、成国公宗邈再赠同谷郡王。赠镇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陈国公宗治再赠开府仪同三司、澶渊郡王。

译为耀州观察使。昭宣使、嘉州防御使阎文应,宝元二年九月追赠为某州观察使。皇城使、达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程昉,熙宁九年九月追赠为耀州观察使。文思使、内侍押班张恭礼,元丰三年五月追赠为邠州观察使。因他曾侍奉东宫。内侍押班高居简,(元丰)四年正月追赠为耀州观察使。成州团练使石得一,绍圣三年追赠为随州观察使。

追赠防御使者:

南作坊使、奖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阎承翰,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追赠为怀州防御使。文思使、昭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邓守恩,天禧五年三月追赠为淄州防御使。六宅使、荣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夏守恩,天圣二年七月追赠为沂州防御使。

追赠团练使者:

皇城使、峦州刺史窦神宝,天禧三年九月追赠为冀州团练使。内园使张继能,(天禧)五年四月追赠为汀州团练使。西头供奉官郭世及,元丰六年十一月追赠为皇城副使。

追赠大将军者:

左武卫将军、已致仕的任守忠,熙宁元年十月追赠为左千牛卫大将军。

追赠内侍者:

入内都知、洛苑副使王仁睿,雍熙四年六月追赠为内侍省内侍,此事并非按常例办理。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奉使

西上合门使符惟忠随富弼出使契

赠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楚国公宗益再赠开府仪同三司、山阳郡王。赠洺州防御使、广平侯宗沔再赠

崇信军节度使、汉东郡王。宗咏等并以嗣濮王宗汉言:诸兄比诸王极有损降,故有是赠。据诏,宗沔自洺州防御使、广平侯上特赠,不言元丰二年已赠节钺、国公阶(御)[衔],二者必有一误。三年徽宗即位,未改元。三月四日,追赠邕王光济已下三十三人。并详具赠官门。

徽宗大观元年正月二十一日,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韩王似再赠楚王。赠尚书令兼中书令、徐州牧、燕王佖再赠侍中,追封吴王。

政和三年正月十九日,赠太师、荆国公王安石追封舒王。

五年三月十四日,赠尚书令韩琦追封魏郡王。诏:「比览元丰中训诏,及得故臣之子韩粹彦、文及甫所奏,明其父功。审闻至和、嘉佑援立之法,定策之勋,所谓功在社稷,久而弥彰。追往念功,恻然永叹。琦以其子赠至其品,止缘常(恪)[格],未加褒异。彦博罪籍未除,旧官未复。琦可封郡王,彦博可除罪籍,复旧官。与其所得恩例,仍并付国史院记载其实,以为尽忠任职者之观。」

宣和二年正月二十三日,赠太师、成卫二国公蔡确追封清源郡王。诏:「蔡确力排异意,辅立哲宗,功在社稷。元佑间遭谗被谤,窜在遐荒五年,终不得还。虽经褒录,较无功有罪之人轻重未称。其弟硕宣力助确,亦遭捃摭,犹在罪籍,未曾推恩。比缘确子懋面对,得其详,为之恻然。可封郡王,赐第一区百间。长子懋除延康殿学士、提举醴泉观,庄除侍郎,女与淑人,婿二人各转官一,与堂除升等差遣。硕与落罪籍,赠徽猷阁待制。长、次子改合入官,并堂除升等差遣。次□子未有官,与迪功郎。女已有封号,迁二等;未有封号,并与封号。 白身者与初品官,已有官转一官。燕达、向宗回、李嗣徽、阎守懃皆佐建立谋议,亦可嘉录,特与本宗有服亲初品官一名。」

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赠感德军节度使、追封通义侯仲科为开府仪同三司。

六年闰三月二十九日,赠忠州刺史刘范再赠正任观察使。

钦宗靖康元年二月六日,赠太师、追封楚国公范仲淹可特追封魏国公。追复右正议大夫司马光赠太师。赠少傅张商英特赠太保。诏曰:「朕获奉宗庙,即正累日,于四方贤材未暇远有号召也。永惟国家大政事,已诏三省、枢密院尽遵复祖宗法,而近世名臣未有褒录,何以示朕意焉。」故有是命。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九月五日,诏赠通奉大夫梁士能赠正奉大夫。以元佑党人赠恤也。

二年四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宣奉大夫、赠太师、相国公韩忠彦追封魏国公。

译丹,行至深州武强县时去世,庆历三年五月追赠为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四方馆使、新州刺史王克忠出使契丹,在幽州染病,回府后去世,皇佑元年四月追赠为引进使、果州团练使。供备库使兼合门通事舍人郭士逊在护送陪伴契丹使者途中去世,(皇佑元年)四月追赠为皇城使。司勋郎中、判三司理欠凭由司李永德在护送陪伴契丹使者途中去世,(皇佑元年)五月追赠为太常少卿。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傅察,靖康元年五月追赠为徽猷阁待制。因他出使金国,不屈节操而死。刑部尚书王云,建炎三年追赠为观文殿学士,因他出使金国,行至磁州被当地百姓所害。奉议郎、守尚书水部员外郎、借工部侍郎滕茂寔,绍兴二年二月追赠为龙图阁直学士。靖康年间被派往敌军军前议和,金人逼迫他改换衣冠,他不肯依从,被拘留,死于敌营之中。右朝奉大夫、光禄卿、奉使金国陈通,(绍兴)五年六月追赠为右文殿修撰。右通直郎、试兵部侍郎司马朴,(绍兴)十三年九月追赠为兵部尚书。因他在靖康年间出使金国而殁,忠义事迹显著。右奉议郎、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河北军前通问使魏行可,(绍兴)十四年正月追赠为朝奉郎、秘阁修撰。左朝散郎、徽猷阁待制、河北河东

三年六月十六日,诏承议郎、赠朝请大夫胡端修赠直秘阁。四年十月,诏赠承事郎陈东、欧阳彻赠朝奉郎、秘阁修撰。以靖康间上书言事,忠义可嘉,故有是命。

五年三月,诏观文殿大学士、左正奉大夫、赠特进徐处仁赠

少保。

五月,诏朝议大夫、充宝文阁待制、赠开府仪同三司马默赠少傅。

六月,诏太尉、知枢密院事、赠开府仪同三司神道赠少保神道:疑为「种师道」之误。「知」上疑脱一「同」字。据《宋史》师道本传,其人尝同知枢密院事,卒赠开府仪同三司。据《建炎要录》卷九○,师道绍兴六年三月加赠少保。。

六年三月,诏承议郎、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龚(史)[夬]赠右谏议大夫。

四月,诏同知枢密院事、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赵瞻赠资政殿大学士、银青光禄大夫。

五月九日,诏赠少师刘挚赠太师。十一月二日,诏尚书左丞、赠延康殿学士范纯礼赠资政殿学士。

七年十一月,诏殿中侍御史、赠直龙图阁陈师锡赠谏议大夫。

九年,赠直龙图阁赵叔近赠集英殿修撰。以建炎初秀州军贼作过被害故也。

十月,诏左光禄大夫、赠特进陈彦修赠开府仪同三司。

十年八月,诏左武大夫,吉州刺史、统领泾原路军马、昭化军节度使张达赠开府仪同三司。靖康二年间,与金贼大兵斗▯尌敌战殁故也。

十二年五月二十五日,诏武信军承宣使、赠保静军节度使张宗颜,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泸川军承宣使、赠武宁军节度使刘宝并赠检校少保。

十月二十七日,诏入内内侍省高班、赠率府副率李继元赠武节郎。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赠修武郎李仅赠武德郎。时以皇太后回銮,继元、李(仅)尝侍宫闱有劳也。

三十年十一月六日,诏赠左正议大夫曹辅赠左光禄大夫。辅建炎元年五月七日辛未经赠官,因郊恩赠左正议大夫,至是始加赠焉。以上《中兴会要》。

三十二年孝宗即位,未改元。九月二十三日,诏赠左宣奉大夫、资政殿学士魏良臣赠左光禄大夫。先是,良臣知潭州,因卖官田赏当转一官。至是收使,特与再赠。

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少师、安武军节度使、(附)[驸]马都尉、康国公、赠太师、追封邓国公钱景臻追封德阳郡王。

孝宗干道二年十二月十三日,诏太师、宁远昭庆军节度使、追封蕲春郡王杨存中追封和王。

四年五月十一日,诏扬武翊运功臣、太傅、镇南武安宁国军节度使、通义郡王、赠太师韩世忠追封蕲王。详见《赠官杂录》。

五年二月十一日,诏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赠太保张浚赠太师。

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赠宜州观察使蒋世忠赠昭化军节度使,赠武义大夫、高州团练使谢宁赠均州观察使。

译充和议副使张宇发,(绍兴)三十一年五月追赠为左朝奉大夫。因他在靖康初年奉命出使而殁于金营之中,其子张介曾为此请求追赠。从义郎、合门祗候、充金国贺生辰国信副使赵应熊,干道三年四月追赠为武翼郎。因他出使归来时,在途中病死。武德大夫刘涤,(干道)四年十二月追赠为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刘涤奉命出使外邦,途中病死,他的家人为此请求,所以特加追赠。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伪国主

检校太师、兼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七月追赠为尚书令、楚王。右千牛卫上将军李煜,太平兴国三年七月追赠为太师、吴王。左监门卫上将军、卫国公刘鋹,(太平兴国)五年三月追赠为太师、南越王。武胜军节度使、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钱俶,端拱五年八月追赠为秦国公。保康军节度使刘继元,淳化二年十二月追赠为中书令、彭城郡王。伪蜀前山南节度使韩保正,干德四年六月追赠为右千牛卫上将军。韩保正从蜀地入朝,还未来得及被任命官职就去世了。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前朝臣

后周天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韩通,建隆元年正月追赠为中书令。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外臣

定难军节度使、太尉、兼中书令、西

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昭和众辅国功臣、太傅、护国镇安保静军节度使、扬国公、赠太师刘光世追封安城郡王。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诏故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赠资政殿学士苏轼赠太师。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内侍追赠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内侍追赠

内侍赠二官:

左骁卫上将军、安远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刘承规大中祥符六年七月赠左卫上将军、镇江军节度使。宣庆使、遂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麦允言皇佑二年八月赠司徒、安武军节度使。延福

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王守忠至和元年正月赠太尉、昭德军节度使。左藏库使、梓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蓝元用二年三月赠司徒、保大军节度使。延福宫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都知、武康军节度观察留后邓保吉治平四年十月赠镇宁军节度使、守太尉。延福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彬熙宁三年十月赠定武军节度使、守太尉。宣庆使、昭武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育四年十二月赠昭德军节度使、守太尉。入内内侍省东头供奉官任源九月以武显大夫致仕,赠右武大夫。内殿崇班李从约十二年十月赠武翼大夫。以皇太后回銮,从约尝侍宫闱有劳也。

赠使相、特进附:内客省使、奉国军节度观察留后、知入内内侍省事郝随大观三年十月。内客省使、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致仕冯世宁政和七年七月。以上赠开府仪同三司。彰德军承宣使张佑宣和六年四月赠特进。

赠节度使:

左骐骥使、英州团练使周怀政明道二年十一月赠安国军。景福殿使、英州观察使蓝继宗景佑三年正月赠安德军。右骐骥使、象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王惟忠庆历元年六月赠武康军。皇城使、眉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

知岑守素五年闰五月赠振武军。皇城使、象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皇甫继明七年十二月赠保顺军。昭宣使、眉州防御使、内侍省内侍右班副都知刘从愿八年三月赠大同军。初赠崇信军节度观察留后,以旧侍东宫,故特赠之。昭宣使、梓州观察使杨怀敏皇佑二年三月赠昌化军。如京使、果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张惟吉至和元年十二月赠保顺军。延福宫使、武信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彬熙宁三年十月赠定武军。宣庆使、昭武军节度观察留后石全育四年十二月赠昭德军。皇城使、海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苏利涉元丰五年十月赠奉国军。昭宣使、康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梁从吉元佑五年十一月赠感德军。宣州观察使李宪绍圣元年赠武泰军。宣政使、成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冯崇道元符元年六月赠安德军。

译平王李彝兴,干德元年八月追赠为太师、夏王。西凉府六谷大首领、朔方军节度使潘罗支,景德元年十月追赠并追封为武威郡王。静海军节度使、南平王黎桓,(景德)四年七月追赠为中书令、南越王。丰州防御使王承美,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追赠为恩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南平王李公蕴,天圣七年四月追赠为侍中、南越王。定难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夏王赵德明,明道元年十一月追赠为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宁州团练使折惟忠,景佑五年六月追赠为宁州防御使,再追赠为耀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南平王李德政,至和二年十一月追赠为侍中、南越王。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日尊,熙宁六年四月追赠为侍中、南越王。推诚佐运保节忠亮同德崇仁宣力守正顺化怀躬赞治安信谨度承命济美建勋率义敦礼扬休翊戴功臣、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李干德,绍兴二年三月追赠为侍中、追封南越王。辽国宣徽北院使、崇禄大夫、检校太傅、行左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中丞、护国刘彦升,(绍兴)五年九月追赠为右武大夫

宣庆使、蔡州观察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宋用臣三年十月赠安化军。通侍大夫、昭庆军节度观察留后,直睿思殿梁和政和六年三月赠安化军。延福宫使、奉国军承宣使董悫绍兴元年五月赠安化军节度使。景福殿使、湖州观察使、内侍省副都知蓝安石九年正月赠节度使。延福宫使、保康军承宣使黄冕二十三年五月赠保宁军节度使。内侍省押班康谞二十六年二月赠保信军节度使。宣政使、保成军承宣使宋唐卿二月赠清远军节度使。宣政使、安庆

军承宣使陈琠二十八年十二月赠建宁军节度使。感德军承宣使梁邦彦三十年十月赠节度使。延福宫使、宁远军承宣使李珂隆兴二年九月赠清远军节度使。武功大夫、保宁军承宣使致仕续珵干道元年六月赠清远军节度使。延福宫使、德庆军承宣使致仕卫茂寔四年九月赠奉国军节度使。延福宫使、保康军承宣使致仕林肇十月赠武宁军节度使。保康军承宣使致仕张见道八年十二月赠庆远军节度使。宁海军承宣使邵谔八年正月赠武宁军节度使。

赠留后:

延福宫使、雅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韩守英明道二年五月赠某军。宣政使、耀州观察使张若水熙宁九年六月赠天平军。宣庆使、内侍省副都知、康州防御使王守规十年三月赠昭武军。皇城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忠州防御使蓝元振四月赠镇海军。果州刺史、内侍押班张允诚元丰六年四月赠奉国军。宣庆使、忠州团练使、内侍省押班、副都知赵世长绍圣二年三月赠崇信军。昭宣使、康州刺史、入内内侍省押班刘维简三年三月赠安化军。

赠承宣使:

昭宣使、荣州防御使、入内内侍省押班李珪十七年十二月赠正任承宣使。

赠观察使:

宣庆使、昭州防御使、勾当皇城司李神福大中祥符三年四月赠润州。昭宣使、(诚)[成]州团练使、内侍省左右班都都知张崇贵四年

八月赠丰州。皇城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恩州团练使邓永迁七年十一月赠宣州。昭宣使、平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秦翰八年闰六月赠贝州贝:原作「具」,据《长编》卷八五改。。左藏库使、果州防御使江德明景佑四年二月赠耀州。昭宣使、嘉州防御使阎文应宝元二年九月赠某州。皇城使、达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程昉熙宁九年九月赠耀州。文思使、内侍押班张恭礼元丰三年五月赠邠州。以尝事东宫故也。内侍押班高居简四年正月赠耀州。成州团练使石得一绍圣三年赠随州。

赠防御使:

南作坊使、奖州团练使、入内内侍省内侍都知阎承翰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赠怀州。文思使、昭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邓守恩天禧五年三月赠淄州。六宅使、荣州刺史、入内内侍省内侍副都知夏守恩天圣二年七月赠沂州。

译、贵州团练使。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隐逸

陕州处士魏野,天禧四年正月;河中府处士李汉,(天禧四年)三月。以上二人均追赠为著作郎。光禄寺丞、已致仕的孔畋,嘉佑五年十一月追赠为太常丞。颖州团练使推官邵雍,熙宁十年九月追赠为著作郎。魏汉津,崇宁五年十二月追赠为太中大夫。因他曾经铸造九鼎、制作大乐,所以特别予以褒奖追赠。

礼制 《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三 追赠杂录

太宗淳化三年七月十八日,太师、魏国公赵普去世,追赠为尚书令,追封为真定王。因他刚刚罢去宰相之职不久,仍按宰相的旧例办理。此后王旦、冯拯的追赠都照此先例。

真宗天禧二年五月三日,成德镇宁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徐王赵元墦去世,追赠为太尉、尚书令、邓王。

仁宗天圣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天策上将军、太尉、尚书令、雍州牧、兼江陵牧、楚王赵元佐去世,追赠为凤翔河中牧、齐王。自咸平年间以后,亲王去世照例追赠两个官职,并追封为大国之王,所以徐王生前已是尚书令,去世后仍追赠此官。楚王去世后加封两处府牧之职,都是为了凑足两个追赠官职之数。

庆历八年三月,供备库使李端宪去世,追赠为泽州刺史。按照旧例:公主之子去世有

赠团练使:

皇城使、峦州刺史窦神宝天禧三年九月赠冀州。内园使张继能五年四月赠汀州。西头供奉官郭世及元丰六年十一月赠皇城副使。

赠大将军:

左武卫将军致仕任守忠熙宁元年十月赠左千牛卫。

赠内侍:

入内都知、洛苑副使王仁睿雍熙四年六月赠内侍省内侍,非常例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奉使

奉使

西上合门使符惟忠与富弼使契丹,至深州武强县卒,庆历三年五月赠客省使、眉州防御使。四方馆使、新州刺史王克忠使契丹,感疾于幽州,还第

而卒,皇佑元年四月赠引进使、果州团练使。供备库使兼合门通事(合)[舍]人郭士逊送伴契丹使道卒,四月赠皇城使。司勋郎中、判三司理欠凭由司李永德送伴契丹使道卒,五月赠太常少卿。朝散郎、尚书吏部员外郎傅察靖康元年五月赠徽猷阁待制。以奉使金国不屈节死之故也。刑部尚书王云建炎三年赠观文殿学士,以奉使金国,至磁州为郡人所害。奉议郎、守尚书水部员外郎、借工部侍郎滕茂寔绍兴二年二月赠龙图阁直学士。靖康中遣往军前议和,虏人逼令改易衣冠,不从,被拘留,死于虏中。右朝奉大夫、光禄卿、奉使金国陈通五年六月赠右文殿修撰。右通直郎、试兵部侍郎司马朴十三年九月赠兵部尚书。以靖康间奉使金国而没,忠迹显著故也。右奉议郎、借朝议大夫、礼部侍郎、充河北军前通问使魏行可十四年正月赠朝奉郎、秘阁修撰。左朝散郎、徽猷阁待制、河北河东充和议副使张宇发三十一年五月赠左朝奉大夫。以靖康初奉使(元)[殁]于虏中,其子介有请也。从义郎、合门祗候、充金国贺生辰国信副使赵应熊干道三年四月赠武翼郎。以使事回,病死于中道也。武德大夫刘涤四年十二月赠武功大夫、忠州刺史。涤奉使出疆,道中病死,其家有请,故特赠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伪国主

伪国主

检校太师、兼中书令、秦国公孟昶干德三年七月赠尚书令、楚王干德:原作「干道」,据《宋史》卷四七九《世家二》改。。右千牛卫上将军李煜太平兴国三年七月赠太师、吴王。左监门卫上将军、卫国公刘鋹五年三月赠太师、南越王。武胜军节度使、太(使)师、尚书令兼中书令邓王钱俶端拱五年八月赠秦国公。保康军节度使刘继元淳化二年十二月赠中书令、彭城郡王。伪蜀前山南节度使韩保正干德四年六月赠右千牛卫上将军。保正自蜀入朝,未及命官而卒。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前朝臣

前朝臣

周天平军节度使、同平章事韩通建隆元年正月赠中书令。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外臣

外臣

定难军节度使、太尉、兼中书令、西平王李彝兴干德元年八月赠太师、夏王。

译特别加赠的待遇。而李端宪并非魏国大长公主所生之子,这是主管官员办理上的失误。

皇佑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太子少傅、已致仕的李若谷去世。诏令因他的儿子在皇帝身边任近侍之职,特别追赠为太子太傅,但不得作为以后的先例。

嘉佑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在河中府去世,诏令特别追赠官职。按照旧例:学士一级的四品官员本无追赠的恩典,只有曾经侍奉经筵讲读的,若同僚代为请求,才会下诏批准。到这次却并非因为有人奏请,而是特意下诏加以追赠。以上出自《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八月九日,右龙武卫大将军、均州团练使赵宗制去世,中书省拟追赠为华州观察使、华阴侯。皇帝亲笔诏书说:「宗室中名字连有『宗、从』字辈的,都是太祖、太宗诸位亲王的后代。这些人在皇家宗室中辈分最尊、血缘最近。近年来相继去世的人很多,存世的已经不多了,办理丧葬追赠的典礼,理应格外从厚。可以追赠为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北海郡公,并定为定例。」

九年六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去世,诏令特别加以追赠。

哲宗绍圣元年七月八日,诏令宗室成员改授文官后去世的,凡通直郎以上者,在其现任寄

西凉府六谷大首领六:原作「上」,据《宋史》卷四九二《外国八》改。、朔方军节度使潘罗支景德元年十月赠追封武威郡王。静海军节度使、南平王黎桓四年七月赠中书令、南越王。丰州防御使王承美大中祥符五年十二月赠恩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海:原作「南」,据《长编》卷一○七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南平王李公蕴天圣七年四月赠侍中、南越王。定难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夏王赵德明明道元年十一月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宁州团练使折惟忠景佑五年六月赠宁州防御使,再赠耀州观察使。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南平王李德政至和二年十一月赠侍中、南越王。静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日尊熙宁六年四月赠侍中、南越王。推诚佐运保节忠亮同德崇仁宣力守正顺化

怀躬赞治安信谨度承命济美建勋率义(郭)[敦]礼扬休翊戴功臣、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师、守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安南都护、上柱国、南平王李干德绍兴二年三月赠侍中、追封南越王。辽国宣徽北院使、崇禄大夫、检校太傅、行左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中丞、护国刘彦升五年九月赠右武大夫、贵州团练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隐逸

隐逸

陕州处士魏野天禧四年正月,河中府处士李汉三月。以上赠著作郎。

光禄寺丞致仕孔畋嘉佑五年十一月赠太常丞。(颖)[颖]州团练使推官邵雍熙宁十年九月赠著作郎。魏汉津崇宁五年十二月赠太中大夫。以尝造九鼎,作大乐,故特褒赠。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追赠杂录

追赠杂录

太宗淳化三年七月十八日,太师、魏国公赵普薨,赠尚书令,追封真定王。以新罢相,仍用宰相例。是后王旦、冯拯皆如例。

真宗天禧二年五月三日,成德镇宁军节度使、守太尉、尚书令兼中书令、徐王元墦薨,赠太尉,尚书令、邓王。

仁宗天圣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天策上将军、太尉、尚书令、雍州牧、兼江陵牧、楚王元佐薨,赠凤翔河中牧、齐王。自咸平后,亲王例赠二官,仍追封大国,故徐王生为尚书令,复赠是官。楚王加二府牧,皆以满二官之数。

庆历八年三月,供备库使李端宪卒,赠泽州刺史。故事:公主之子有特赠者。端宪非魏国大长公主出,有司之失也。

皇佑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太子少

傅致仕李若谷薨。诏以子在近侍,特赠太子太傅,不得为例。

嘉佑四年四月二十四日,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户部侍郎、集贤殿修撰李淑卒于河中府,诏特赠官。故事:学士四品官无赠典,唯侍经筵,同列有请,即诏可。

译禄官的基础上加赠两级官阶。

元符三年三月四日,诏令历代祖宗的诸位皇子中,尚在世者按例进封,其中已经去世并已封赠者再加封赠,尚未取名者追赐名字。以上出自《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一日德音说:「元佑党籍中尚未得到褒扬追赠的臣僚,近日已下达指令,命吏部、刑部限期一个月查核清楚,条列上报尚书省。其中如有没有档案可查考的,应由各部行文下达其本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索证。现在考虑到恐怕仍有无档案可查者,而党籍臣僚的子孙又远在四方各地,各部逐一索取材料,难以周全,以致耽搁延误,与朝廷褒扬崇奖忠良之臣的本意不相称。可命令各路州军多方晓谕党籍臣僚的家属,抄录登记在籍者的出身告敕或相关凭证文书,经所在州军查验属实并出具保证,申报尚书省,再议定优厚的褒扬追赠。」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左金紫光禄大夫、充龙图阁待制、提举华州云台观王革呈上遗表,主管官员上言:「他的寄禄官只有特赠的先例,请求不再追赠官职。」诏令依照旧例,给予他应得的恩泽。

十一年五月九日,诏令:「凡官员遇恩典应追赠父祖的,如果本人是有官出身的,追赠官衔前加『左』字;没有出身以及平民身份的,一律加『右』字。」这

至是不缘奏请,特下诏加赠。以上《国朝会要》。

神宗熙宁八年八月九日,右龙武卫大将军、均州团练使宗制卒,中书拟赠华州观察使、华阴侯。手诏:「宗室名连『宗、从』字者,皆太祖、太宗诸王之后。今于皇家最为行尊属近。比岁沦亡相继,存者无几,送终之典,理宜加厚。可赠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北海郡公,着为例。」九年六月,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雱卒,诏特加赠。

哲宗绍圣元年七月八日,诏宗室换授文官身亡者,通直郎以上于见任寄禄官上加赠二官。

元符三年三月四日,诏祖宗诸子除存者以进封外,其亡殁已封赠者更与封赠,未及名者追赐名。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元年正月一日德音:「元佑党籍臣僚未经褒赠人,近降指挥令吏、刑部限一月检举条具,申尚书省。如内有无案牍可照者,仰逐部行下本家取索。今来尚虑无案牍可照,党籍臣僚子孙远在四方,逐部取索,艰于周遍,致有稽滞,未称朝廷褒崇忠良之意。可令诸路州军多方晓谕党籍臣僚之家,录白系籍人出身告敕或干照文字,经所在州军验寔保明,申尚

书省,当议优加褒赠。」

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左金紫光禄大夫、充龙图阁待制、提举华州云台观王革上遗表,有司言:「寄禄官止有特赠,乞更不赠官。」诏依特与合得恩泽。

十一年五月九日,诏:「应官员遇恩该赠父祖,如系有官出身,与带左字;无出身及白身并带右字。」从臣僚请也。

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宰执进呈礼部拟定张俊赠典,欲依韩世忠例。上曰:「俊在明受间有兵八千屯吴江,朱胜非降指挥与秦州差遣,俊不受,进兵破贼,寔为有功。可与赠一国一字王,令礼部拟定。」于是特封循王。以上《中兴会要》。

诏旨,沈该特赠少师,依条与遗表恩泽。谨按该廉声不闻,污迹素着,既为宰相,贿赂公行。起知明州,复挂白简,遂勒令致仕。今其死也,复以宰相恩数与之,可谓幸矣。岂可又以非常恩典加惠奸贪 乞寝罢赠官恩数,以协四海公议。」从之。 孝宗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一日,忠训郎不石▯为言:「父士跂系濮安懿王下,向任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团练

译是依从臣僚的请求而定的。

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宰相执政大臣进呈礼部拟定的张俊追赠典礼方案,打算依照韩世忠的先例办理。皇帝说:「张俊在明受年间有八千士兵屯驻吴江,朱胜非下达指令派他去秦州任职,张俊没有接受,反而进兵击破叛贼,确实是有功之臣。可以追赠他为一字国王,命礼部拟定具体封号。」于是特别封为循王。以上出自《中兴会要》。

诏旨,追赠沈该为少师,按条例给予遗表恩泽。臣谨按:沈该素无清廉之名,反而污秽的行迹一向显著,他担任宰相期间,贿赂之风公然盛行。后来起用为明州知州,又遭弹劾,于是被勒令致仕。如今他去世,朝廷又按宰相的恩例给予追赠,已属侥幸,怎么还能再用非常的恩典施惠于奸贪之人?请求停罢这次追赠官职的恩数,以顺应天下的公议。」皇帝依从了这个意见。

孝宗干道元年七月二十一日,忠训郎(某)为此进言:「臣父士跂是濮安懿王的后裔,此前曾任右监门卫大将军、吉州团练……」(原文至此中断)

使,于建炎四年陷虏,居于邢州。自后欲结约归朝,事觉遇害,有归正官范邦彦备见。」既而会到邦彦言:「向在虏中,不记年月,有赵士跂自邢州收捕至京城,继闻已戮死于市。」诏特赠节度使。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臣僚言:「伏

译建炎四年(他)出使时被金兵俘获,居住在邢州。此后一直图谋联络归顺朝廷,事情败露而遇害,这些情况有归正官范邦彦完全了解并可作证。」不久见到范邦彦,他说:「先前在金人那里,记不清年月了,有赵士跂从邢州被逮捕押到京城,后来听说已在闹市被处死。」朝廷下诏特赠他节度使之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臣僚上言:「伏

四年四月十八日,宰执进呈统制官张青言韩世忠之功,乞追封王。上曰:「事已历年,又无所因。」宰臣陈俊卿曰:「张俊、杨存

中已封王,则于韩世忠似有不足。前此失于无人建白,若圣意行之,亦足劝有功而励将士。」上可之,遂封蕲王。以上《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帝讳 讳忌附录

帝讳讳忌附录

【宋会要】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九日,供奉官承益请改名承炳,避寿春郡王名也。

天禧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度支郎中兼御史知杂杜梦证以名下字与皇太子名近,请改曰尧臣,许之。

仁宗明道二年八月十三日,上封者言:「庄献明肃皇太后上仙,中外不当更避彭城郡王名。」从之。

治平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言:「请避濮安懿王名下一字。」从之。

神宗元丰八年四月十九日,礼部言:「高,鲁王名,正字并回避。有难回避者空点画,仍以黄纸覆之。嫌名于礼不讳,亦无回避故事故事:原倒,据《长编》卷三五四乙。。」诏可,仍自今进呈并入奏文字,虽嫌名亦覆之。

政和五年七月八日,诏姓氏犯濮安懿王讳者改为逊字。《金玉新书》:「诸犯濮安懿王、秀安僖王讳者改避。若书籍及传录旧事者,皆为字不成。其濮安懿王在真宗皇帝谥号内者不避,应奏者以黄纸覆之。」

干兴元年十一月十一日,礼仪院言:「准遗制,军国事权取皇太后处分。今参详中外表章中有犯皇太后先代名讳,并合回避。今或遍讳三代,即缘正月三日天书降节及圣祖殿名、外州名多须回改;如只讳彭城郡王名,则表章合避。如难避者,即用黄纸盖贴,或空点画,其通进银台司近在禁中,日夕封进文字,望请改为承进银台司。」诏只避彭城郡王名,余从所请。应改通判为同判、

通利军为安利军、通州为崇州、大通监为交城监、通奉大夫为中奉大夫、通直郎为同直郎、通事舍人为宣事舍人、开宝通礼为正礼、通天冠为承天冠、诸县镇、宫观、寺院、在京诸城门、仓庾之名,并以义改易。

绍圣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言:「宣仁圣烈皇后同听政之日,天下章奏皆避高陈王名讳。按《国朝会要》,章献明肃皇后上仙,中外不复避彭城郡王名。」诏依章献明肃皇后故事。

四月二十六日,尚书左丞邓温伯言:「旧名润甫,昨避高陈王讳,今请复旧名。」从之。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庙讳

庙讳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诏曰:「太宗皇帝藩邸旧讳,溥率咸知,虽先训之具存,俾临文而不避,近观列奏,或犯二名,闻之瞿然,载增永慕。自今中外文字有与二字相连及音同者,并令回避。

译四年四月十八日,宰执大臣向皇帝呈报统制官张青谈到韩世忠的功劳,请求追封他为王。皇上说:"此事已过去多年,又没有什么依据。"宰臣陈俊卿说:"张俊、杨存中已经封王,那么对韩世忠来说似乎显得不够。此前是因为没有人提出建议,如果圣意决定施行,也足以劝勉有功之人并激励将士。"皇上同意了,于是追封韩世忠为蕲王。以上出自《干道会要》。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帝讳 讳忌附录

帝讳讳忌附录

【宋会要】

大中祥符九年正月九日,供奉官承益请求改名为承炳,是为了避寿春郡王的名讳。

天禧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度支郎中兼御史知杂杜梦证因为自己名字下面的字与皇太子的名字相近,请求改名为尧臣,得到批准。

仁宗明道二年八月十三日,有上书言事的人说:"庄献明肃皇太后已经升仙,朝廷内外不应再回避彭城郡王的名讳。"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

治平三年正月二十六日,中书门下上奏说:"请求回避濮安懿王名字中的下一个字。"皇帝听从了。

神宗元丰八年四月十九日,礼部上奏说:"高,是鲁王的名字,凡正式使用该字的地方都应回避。遇到难以回避的情况,就空缺笔画,再用黄纸覆盖遮住。嫌名按礼制不必避讳,也没有回避的先例。"诏令准许,并规定自今以后凡是呈进和上奏的文字,即使是嫌名也要用黄纸覆盖。

政和五年七月八日,下诏规定姓氏中触犯濮安懿王名讳的,改为"逊"字。《金玉新书》记载:"凡是触犯濮安懿王、秀安僖王名讳的,都应回避。如果是书籍以及传抄旧事的场合,都写成缺笔字。至于濮安懿王的名字出现在真宗皇帝谥号之中的,则不需回避,应当上奏的场合用黄纸覆盖遮住。"

干兴元年十一月十一日,礼仪院上奏说:"按照先帝遗诏,军国大事暂由皇太后决断处理。现在参详内外表章中如有触犯皇太后先代祖先名讳的,都应当回避。如今若遍避三代祖先名讳,那么正月三日天书降临的节日以及圣祖殿的名称、各外州的州名,大多都需要更改;如果只避彭城郡王一个人的名讳,那么表章中就应当回避。遇到难以回避的情况,就用黄纸粘贴遮盖,或者空缺笔画。至于通进银台司,因为它就设在宫禁之中,每日呈进文书,希望能够请求改名为承进银台司。"诏令只回避彭城郡王的名讳,其余的都依照所请施行。于是将通判改为同判、通利军改为安利军、通州改为崇州、大通监改为交城监、通奉大夫改为中奉大夫、通直郎改为同直郎、通事舍人改为宣事舍人、开宝通礼改为正礼、通天冠改为承天冠,各县镇、宫观、寺院、京城内的各城门、仓库的名称,都依照意义相近的原则加以更改。

绍圣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三省、枢密院上奏说:"宣仁圣烈皇后临朝听政期间,天下的章奏都要回避高陈王的名讳。查考《国朝会要》记载,章献明肃皇后升仙之后,朝廷内外便不再回避彭城郡王的名讳。"诏令依照章献明肃皇后的先例办理。

四月二十六日,尚书左丞邓温伯说:"我原名润甫,先前因避高陈王的名讳而改名,现在请求恢复旧名。"皇帝准许了。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庙讳

庙讳

【宋会要】

大中祥符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下诏说:"太宗皇帝在藩邸时的旧名,天下人普遍都知道,虽然先前的训示已经具备,让人在行文时不必回避,但最近看到臣下的奏章,有的触犯了这两个字,看到之后感到惊惧不安,更加增添了永远追思的心情。从今以后,朝廷内外文字中凡是与这两个字相连或者读音相同的,都要回避。"

大中祥符五年七月二日,皇帝对宰臣说:"僖祖庙讳本来

」

五年七月二日,帝谓宰臣曰:「僖祖庙讳本是上声讳避,近见臣僚章奏文字,多避去声眺字。当更令两制详定。」晁迥等言:「僖祖讳字从月,按《说文》曰:晦而月见西方也,音土了切。又朓从肉,祭肉也,土了切,一作他吊切。今请止从去声,于义无害。又眺,目不正也,他吊切,音义各异,望不回避。」从之。

闰十月八日,诏:「圣祖讳上字曰玄,下字曰朗,公私文字不得斥犯。」详定所言:「上字如遇仙道事,即改为真;如颜色,即改为黝;自余并临文取意,或元或明字,传写之时,并空阙点

画。又按《周礼》:孟冬祀司民。唐朝避文皇讳,改为司人。今请改玄武为真武,玄冥为真冥,玄戈为真戈,玄枵为真枵。缘各配南郊及腊祭,合行祭告。又缘并无正坛,常为配座。今欲先择日差官于南郊设昊天位,及于本龛设玄武以下四位,各用香币酒脯,告以改名之意。」从之。详定所请改玄中为元中,玄都为真都,玄元皇帝为太上老君,玄极为元极,洞玄为洞元,左玄、右玄为左元、右元,唐玄宗为唐明皇帝,房玄龄为房乔,朗州为鼎州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八《地理四》改。,蔡州朗山县为确山县朗:原作「郎」,据《宋史》卷八五《地理一》改。,梓州玄武县为中江县,大内玄武门为拱宸,姓(武)[氏]为都氏。

八年六月十五日,诏改含光殿名曰会庆。以光字太宗旧名之上字,故避之。

天禧四年五月六日,卫尉寺丞林湜言:「国子监经书印板字内有圣祖讳,望令空阙。」从之。

宝元元年四月四日,翰林侍读学士李淑言:「真宗藩邸旧名,请令天下毋得连用,有为名者令改易。」从之。

皇佑五年四月二十一日,诏毋得连用太宗、真宗旧名。

治平元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学士贾黯言:「仁宗初名受益,请诏中外文字不得连用。」从之。

元佑元年正月十二日,礼部言:「翼祖皇帝奉藏夹室,伏请依礼部例不讳。」谨依。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太常少卿曾旼言:「黑帝配座名号帝颛下一字与神宗皇帝庙讳音同,请改称高阳氏。」从之。

崇宁四年闰二月五日,诏:「翼祖皇帝未应祧迁,已还本室。所

有翼祖皇帝庙讳,并依元丰(公)[令]式,讳字

仍添入《集韵》所载。」

大观元年十一月八日,宣德郎范之纯言:「窃谓《周官》小史诏王之讳,所以遵宗庙、示孝思于四方也。今祖宗庙讳着令当避,天下宜晓然知之矣。然边鄙之民,犹或沿袭旧姓,仍因不改。欲望下有司详定姓氏犯祖宗庙讳者,随文更易,如苟字、商字之类。」诏申明行下。

四年五月十九日,诏士庶姓轩辕去辕字。

政和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太常寺言:「姓氏犯宣祖皇帝庙讳者,乞作商字。

译是按上声来避讳的,最近看见臣僚章奏文字中,大多回避去声的'眺'字。应当再让两制官员详加核定。"晁迥等人上奏说:"僖祖名讳的这个字从月部,按照《说文》解释:是指月亮隐没后在西方重新出现,读音是土了切。而'朓'字从肉部,是祭祀用的肉,读音也是土了切,也有读作他吊切的。现在请求只按去声回避,于义理无妨。另外'眺'字,是眼睛看不正的意思,读他吊切,音义都不相同,希望不必回避。"皇帝听从了。

闰十月八日,诏令说:"圣祖名讳上字为玄,下字为朗,公私文字都不得直接触犯。"详定所上奏说:"上字如果遇到涉及仙道之事,就改为'真';如果是指颜色,就改为'黝';其余的情况则根据行文的意思,或改用'元'字或'明'字,抄写的时候都要空出笔画。又查《周礼》记载:孟冬时节祭祀司民。唐朝为避讳文皇(李世民)的名讳,将其改为司人。现在请求将玄武改为真武,玄冥改为真冥,玄戈改为真戈,玄枵改为真枵。因为这些名称各自配祀于南郊及腊祭,应当举行祭告仪式。又因为这些神位并无独立的正坛,平常都是作为配座。现在打算先选定日子,派遣官员到南郊设立昊天上帝的神位,以及在本神龛设立玄武以下四个神位,各自用香币酒脯,祭告改名的缘由。"皇帝听从了。详定所又请求将玄中改为元中,玄都改为真都,玄元皇帝改为太上老君,玄极改为元极,洞玄改为洞元,左玄、右玄改为左元、右元,唐玄宗改称唐明皇帝,房玄龄改称房乔,朗州改为鼎州,蔡州朗山县改为确山县,梓州玄武县改为中江县,大内的玄武门改为拱宸门,姓氏"武"改为"都"氏。

大中祥符八年六月十五日,下诏将含光殿的名称改为会庆殿。因为"光"字是太宗旧名的上字,所以要回避。

天禧四年五月六日,卫尉寺丞林湜上奏说:"国子监经书的印板文字中有圣祖名讳,希望命令空出该字笔画。"皇帝听从了。

宝元元年四月四日,翰林侍读学士李淑上奏说:"真宗在藩邸时的旧名,请求下令天下不得连用这两个字为人取名,如果已有人用此为名的,命令改换。"皇帝听从了。

皇佑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下诏不得连用太宗、真宗的旧名。

治平元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学士贾黯上奏说:"仁宗最初的名字叫受益,请求下诏朝廷内外文字不得连用这两个字。"皇帝听从了。

元佑元年正月十二日,礼部上奏说:"翼祖皇帝的神主已经供奉收藏于夹室之中,恳请依照礼部的先例不再避讳。"皇帝依照所请批准。

元符二年十一月二十日,太常少卿曾旼上奏说:"黑帝配座的名号'颛'字下面一字,与神宗皇帝的庙讳读音相同,请求改称高阳氏。"皇帝听从了。

崇宁四年闰二月五日,下诏说:"翼祖皇帝的神主尚未到应当迁祧的时候,已经归还本室供奉。凡是涉及翼祖皇帝的庙讳,都依照元丰年间的法令格式办理,需要避讳的字仍要增补收入《集韵》之中。"

大观元年十一月八日,宣德郎范之纯上奏说:"我私下认为,《周官》记载小史官负责向君王进言当避的名讳,这是为了尊崇宗庙、向四方昭示孝思。如今祖宗的庙讳已经明文规定应当回避,天下人应该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了。然而边远地区的百姓,仍有沿袭旧姓、因循不改的情况。希望下令有关部门详加核定,凡是姓氏触犯祖宗庙讳的,都应随文更改,比如改用苟字、商字之类。"皇帝下诏申明并颁行天下。

大观四年五月十九日,下诏士人百姓中姓"轩辕"的去掉"辕"字。

政和元年九月二十六日,太常寺上奏说:"姓氏中触犯宣祖皇帝庙讳的,请求改为商字。"皇帝听从了。

政和二年五月二日,下诏姓氏中触犯圣祖名讳的,改为明字。

八月一日,礼部

」从之。

二年五月二日,诏姓氏犯圣祖名者,改为明字。

八月一日,礼部奏:「凡姓氏犯翼祖皇帝庙讳,乞改作恭字。」从之。

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礼部言:「知开德府观城县事张随状:「为母故姓去王切氏,犯太祖皇帝庙讳,乞拟定合改姓氏。欲取声音相近,改作康字。」诏从之。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言:「轩辕星犯圣祖皇帝讳,乞改为权星。」从之。

七月十四日,诏承直郎宋敬可改名竞应。有似此偏傍全同庙讳者,比附改赐讫奏。」

五年二月八日,礼部言:「博州高唐县申,本县有高赵村一户姓呼玉切,系犯庙讳,合行回避。」诏改作五字。

渊圣皇帝御名见于经传义训者,或以威武为义,或以回旋为义,又为植立之象,又为亭邮表名,又为圭名,又为姓氏,又为木名,又为水名,当各以其义类求之。今谨按《诗》有曰:『桓 绍兴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礼部尚书陈洪拟言:「礼部太常寺申:『伏此段「桓」字原俱缺末笔。,武志也。』孔颖达曰:

『有威武之义。』又按《诗》曰:『桓桓武王。』郑康成曰:『有威武之王。』又按《诗》曰:『玄王桓拨。』毛公曰:『桓,大也。』又按《书》曰:『勖哉!夫子尚桓桓。』孔安国曰:『武貌。』又按《尔雅》曰:『桓桓烈烈,威也。』凡此皆以威武为义也。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威。又前代帝王公侯谥法:辟土服远曰桓,能成武志曰桓,克敌服远曰桓,壮以有立曰桓,克咸成功曰桓。凡此亦皆以威武为义,其前代谥号,亦当读曰威。又按《易》曰:『盘桓,利居贞。』孔颖达曰:『盘桓,不进之貌。』又按《庄子》曰:『鲵桓之审为渊。』郭象曰:『未始失其静然。』凡此皆以回旋为义也。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旋。又按《礼记》曰:『三家视桓楹。』孔颖达曰:『四植谓之桓。』又按《周礼》曰:『公执桓圭。』郑康成曰:『双植谓之桓。』又按《说文》曰:『桓,亭邮表也。』又按《集韵》曰:『亭邮四角建大木,贯以方板,名曰桓表。』凡此皆以植立为义。若此之类,今欲定读曰植。若姓氏,今欲定去木为亘,从一从面,思缘切。如《书》曰:『西倾因桓。』水名也。《玉篇》曰:『桓木叶似柳。』桓,木名也。若此之类,皆欲定作亘,从二从回,思缘切。又缘汉法,邦之字曰国,盈之字曰满,止是读曰国曰满,其本字见于经传,未尝改易。司马迁,汉人也,作《史记》曰:『先王之制,邦内畿服,邦外侯服。』又曰:『盈而不持则倾。』于邦字、盈字亦不改易。今来渊圣皇帝御名欲定读如前外,其经传本字即不当改易,庶几万世之下有所考证。

译上奏说:"凡是姓氏触犯翼祖皇帝庙讳的,请求改作恭字。"皇帝听从了。

政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礼部上奏说:"知开德府观城县事张随呈状称:因为母亲原本姓'去王切'氏,触犯了太祖皇帝的庙讳,请求核定应当更改的姓氏。希望取读音相近的字,改作康字。"皇帝下诏依所请施行。

政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太常寺上奏说:"轩辕星的名称触犯圣祖皇帝的名讳,请求改为权星。"皇帝听从了。

七月十四日,下诏承直郎宋敬可改名为竞应。凡是像这样偏旁与庙讳完全相同的人名,都比照此例改赐名字后上奏。

政和五年二月八日,礼部上奏说:"博州高唐县呈报,本县有高赵村一户人家姓'呼玉切',触犯了庙讳,应当回避。"诏令改姓为"五"字。

渊圣皇帝(钦宗)的御名,在经传训释中的含义,有的以威武为义,有的以回旋为义,又有直立耸起的意象,又是路旁驿亭表柱的名称,又是玉圭的名称,又是姓氏,又是木名,又是水名,应当各按其义类来推求。现在谨查考《诗经》中说:"桓桓,是威武之志。"孔颖达说:"有威武的含义。"又查《诗经》说:"桓桓武王。"郑康成说:"是有威武之势的君王。"又查《诗经》说:"玄王桓拨。"毛公说:"桓,是大的意思。"又查《尚书》说:"勖哉!夫子尚桓桓。"孔安国说:"是威武的样子。"又查《尔雅》说:"桓桓烈烈,是威武。"凡此都是以威武为义。像这一类的,现在打算定为读作"威"。又历代帝王公侯的谥法中:开辟疆土、平服远方叫桓,能成就武功之志叫桓,战胜敌人、平服远方叫桓,威武而有建树叫桓,能成就功业叫桓。这些也都是以威武为义,前代这类谥号,也应当读作"威"。又查《周易》说:"盘桓,利居贞。"孔颖达说:"盘桓,是徘徊不前的样子。"又查《庄子》说:"鲵桓之审为渊。"郭象说:"是说未曾失去它的静止状态。"凡此都是以回旋为义。像这一类的,现在打算定为读作"旋"。又查《礼记》说:"三家祭祀时用桓楹。"孔颖达说:"四根柱子称为桓。"又查《周礼》说:"公爵执桓圭。"郑康成说:"两根并立的柱子称为桓。"又查《说文》说:"桓,是路旁驿亭的标柱。"又查《集韵》说:"驿亭四角竖立大木柱,贯穿以方板,叫做桓表。"凡此都是以直立为义。像这一类的,现在打算定为读作"植"。至于作姓氏使用时,现在打算定为去掉木旁作"亘",从一从面,读思缘切。比如《尚书》说:"西倾因桓。"这是水名。《玉篇》说:"桓木叶子像柳树叶。"这是木名。像这一类的,都打算定作"亘",从二从回,读思缘切。又因为按照汉代的法令,"邦"字读作"国","盈"字读作"满",只是读音改变,本字仍见于经传,未曾改换本字。司马迁是汉代人,他撰写《史记》时说:"先王的制度,邦内是畿服,邦外是侯服。"又说:"盈满而不持守就会倾覆。"对于"邦"字、"盈"字也没有改换本字。如今渊圣皇帝御名,除了按前述方式定读音之外,经传中的本字仍不应改换,这样才能使后世万代有所考证。绍兴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礼部尚书陈洪拟上奏说:礼部太常寺呈报了这些内容,现在详细审查所议定的内容推求义类,别无未尽之处。"皇帝下诏依所请施行。

此前,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沈与求上奏说:"自汉代以来,遇到皇帝御名,都用别的字来代替,成为固定的制度。渊圣皇帝的御名涉及前代姓氏、谥号的情况最多,而臣下们迁就回避,有可以看到的例子。比如鲁公就称为允公,齐公就称为小白,都是用别名代替了

』今来看详所议定推求义类别无未尽。」诏依。先是,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沈与求言:「自汉以来,御名

皆有他字代之,用为定制。渊圣皇帝御名涉前代姓谥最多,而臣下迁就回避,有可 见者。如鲁公则谓为允公,齐公则谓为小白,皆以名易其谥也。周王则谓为庄王,汉帝则谓为刚帝,或谓齐、鲁二公为安公,他皆效此,随意更易,无复质据。至于姓则去木为亘,而有司行移,有不可通晓者,士人科举程文,枉被黜落,往往有之。矧经筵读《春秋》而称谥、称名,具存褒贬之例,循用私说,于义未安。乞诏礼官议以他字代之,使姓谥名物,义例相通,略如汉制,庶几四方臣子得以遵用。」寻下礼部、太常寺同共议定,至是又诏令〔洪〕拟看详故也。

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言:「钦宗祔庙,翼祖当迁。于正月九日告迁翼祖皇帝、简穆皇后神主奉藏于夹室,所有以后翼祖皇帝讳,依礼不讳。」诏恭依。

淳熙七年五月十一日,大理少卿梁总言:「得旨将《刑统》内有本朝圣祖名、庙讳各随文义拟易他字,缮写为三册,乞下国子监刊印。」从之。先是,总言:「校勘律文、《刑统》,窃见前代国讳皆易以他字。详律文系古法书,比拟经传,不当改易外,其《刑统》前后详定不一。既非古书,兼建隆四年详定庙讳、御名,既曾易以他字,止缘后来有司失于申明,循习开雕,尚仍旧本。」得旨编类,至是上之。

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今遵用《韵略》内,所载高宗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合:原无,据下文补。,下刑部、国子监改正。」

从之。

绍熙元年四月九日,诏:「今后臣庶命名,并不许犯祧庙正讳。如名字见有犯祧庙正讳者,并合改易。」先是,将作监倪思言:「祧庙不讳,礼也。然于文字之间不讳可矣,至若臣子命名,亦不回避,揆之人情,有所未安。若不避嫌讳,犹之可也。至不避正讳,则已甚矣。窃见近者省试揭牓,士子之名有犯翼祖皇帝正讳者。以是推之,恐天下用祧庙之讳命名者不止一人。臣以为皆宜使之改避。」既而礼官详议来上,故有是诏。

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行遵用《韵略》内,所载孝宗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下刑部、国子监改正施行。」诏恭依。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言:「文书式及国子监见今遵用《韵略》内,所载大行圣安寿仁太上皇帝御名合改为庙讳,下刑部、国子监改正。」诏恭依。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司农寺丞岳珂奏:「臣闻尊祖敬宗者,帝王之达孝;以讳事神者,国家之定规。宗庙有讳,刊之令式,布之民庶,昭如日星,而有司沿袭故常,犹有条奏弗时之弊,臣窃惑焉。

译原来的谥号。周王就称为庄王,汉帝就称为刚帝,有的把齐、鲁二公都称为安公,其他都仿照这样,随意更改,不再有确凿的依据。至于姓氏方面则去掉木旁作'亘',而有关部门行文往来,有让人不能理解的地方。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文章,往往因此而被无端黜落,这样的情况屡屡发生。何况经筵讲读《春秋》时要称谥、称名,其中蕴含着褒贬的义例,如果沿用私下的说法,在义理上是不妥当的。恳请下诏命令礼官商议,用别的字来代替,使姓氏、谥号、名物之间,义例能够相互贯通,大致仿照汉代的制度,这样四方臣民才能够遵照使用。"随后下发礼部、太常寺共同商议核定,到这时又诏令陈洪拟详加审查,就是这个缘故。

绍兴三十二年正月,礼部、太常寺上奏说:"钦宗神主将要祔入太庙,翼祖神主应当迁出。于正月九日祭告迁移翼祖皇帝、简穆皇后的神主,供奉收藏于夹室之中,此后凡是涉及翼祖皇帝的名讳,依礼不再回避。"皇帝下诏依所请施行。

淳熙七年五月十一日,大理少卿梁总上奏说:"已奉旨将《刑统》中涉及本朝圣祖名、庙讳的地方,各按文义拟定改换为其他字,抄写成三册,请求下发国子监刊印。"皇帝听从了。此前,梁总上奏说:"校勘律文、《刑统》,我私下看到前代国讳都是改用别的字。详审律文属于古代法典,比照经传,不应当改换本字,此外,《刑统》前后核定的做法并不一致。它既不是古书,而建隆四年核定庙讳、御名时,本来已经改用别的字,只是因为后来有关部门疏于申明,沿袭旧例刊刻,仍然用的是旧本。"得到旨意让他编类整理,到这时呈上了成果。

淳熙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公文书式以及国子监目前所遵用的《韵略》中,所载高宗皇帝的御名应当改为庙讳,下发刑部、国子监加以改正。"皇帝听从了。

绍熙元年四月九日,下诏说:"从今以后臣民百姓取名,一律不许触犯已迁祧祖庙的正讳。如果姓名中现有触犯已迁祧祖庙正讳的,都应当改换。"此前,将作监倪思上奏说:"已迁祧的祖庙不再避讳,这是礼制的规定。然而这只是在文字书写方面不必避讳就可以了,至于臣子取名,也完全不加回避,从人情上说,是有所不妥的。如果只是不避嫌名,还是可以的。至于不避正讳,那就太过分了。我私下看到近来省试放榜,士子的名字中有触犯翼祖皇帝正讳的。由此推断,恐怕天下用已迁祧祖庙的名讳取名的人不止一个。我认为都应当让他们改换回避。"随后礼官详细议定上奏,因此才有了这道诏令。

庆元元年正月二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公文书式以及国子监目前所遵用的《韵略》中,所载孝宗皇帝的御名应当改为庙讳,下发刑部、国子监加以改正施行。"皇帝下诏依所请施行。

庆元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公文书式以及国子监目前所遵用的《韵略》中,所载大行圣安寿仁太上皇帝的御名应当改为庙讳,下发刑部、国子监加以改正。"皇帝下诏依所请施行。

嘉定十三年十月五日,司农寺丞岳珂上奏说:"臣听说尊祖敬宗,是帝王最重要的孝道;以避讳来侍奉先祖,是国家的既定规矩。宗庙的避讳,刊载在法令之中,颁布给百姓,昭然如同日月星辰,然而有关部门沿袭旧习,仍然有奏请不合时宜的弊病,臣私下感到困惑。恭敬地想到孝宗皇帝盛德巍峨,功业彪炳,然而在他受命登基之初、光耀显赫的名讳,之所以还没有向天下昭示布告,以至于只举出其中一字而废弃另一字,只知道新的名讳而记住旧的名讳,只知道一个字应当回避,却不知道两个字连用是不可以的。所以现在旧讳中从'伯'、从'玉'、从'宗'的字,出现在文书中就毫无顾忌地连用,做官的人

恭惟孝宗皇帝盛德巍巍,以华协勋,而巘跃基命之始,威熛招纪之名,所以与天挈崇者,尚未昭布于天下,至乃举其二而废其一,即其新而志其旧,知一名之当避,而不知二字之不可连。故今旧讳之从伯、从玉、从宗者,形诸文书则联翩而不疑,仕于官府则习读而弗怪。甚而下俚闾

阎之贱,或得以命名而称之。尊避敬讳之典,(乞)[讫]未得视祖宗以为(北)[比],甚非陛下揭虔教孝之本意也。臣常伏考国朝之制,太宗、仁宗、英宗、神宗旧讳二字者凡八,皆着令不许并用。(改)[故]《绍兴文书令》有曰:『庙讳正字皆避之。』又令之注文曰:『旧讳内二字连用为犯。』夫庙讳之尽列嫌名,旧讳则惟存其正,列圣相授,酌礼用中,又从而申制焉。字之复者则勿连,字之一者则尽避,不简不苛,情文 称,弗可改已。今累朝之已行者既极其明备,而祖庙之未举者犹事于因循,则何以光丕承之烈于方来,而慰奏假之孝于今日 乞下之礼官,讨论订议,亟颁明诏,增附甲令,尽孝治之美,以宣示亿万世。」又言:「窃惟钦宗皇帝旧讳二字,其一从(面)[▯]从旦,其一从火从亘。虽享国日浅,未遑颁下,而考之哲宗、孝宗旧(北)[比],皆合回避。乞并下礼寺讨论,颁降施行。」从之。既而礼寺讨论:所有钦宗皇帝旧讳,一从▯从旦,一从火从亘。孝宗皇帝旧讳,一从伯,一从玉从宗。若二字连用,照条并合回避。指定欲从本官所请,刊入施行。诏依。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臣名讳

臣名讳

【宋会要】

雍熙二年六月二十八日,诏曰:「名终将讳,礼有旧章,子孙则难言,公家则不避。况二名之不偏,是六籍之正文,复不讳于嫌名,悉存之于古典。如闻近日因其家讳,致忤物情。后内外臣僚三代名字只得私讳,州府长吏不

得令人于客次牓列;新授职官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武班三品以上许准式奏改,其余不在请改之限。」

景佑二年七月十一日,流内铨言:「选人改名,勘会过犯闻奏,降朝旨行遣,虚费文移,复恐久远差互。欲乞今后更名者更不施行。内有称与尊长同名,若尊长不在仕籍,即令尊长任便改名,免本人告 名姓交加,别生伪滥。」诏无过犯者即许改名,余依奏。

嘉佑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知审官院贾黯言:「伏见大理寺丞雷宋臣除太子中舍,以父名显忠,乞回避,从其请。臣按《曲礼》曰:『不讳嫌名,不偏讳。』释者曰:嫌名,谓声音相近,若禹与雨、丘与蓲也;偏,谓二名不一一讳也。据律文,诸府号、官称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释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

译也习以为常地读用,毫不觉得奇怪。甚至民间乡里的下等人,有的还用来取名称呼。尊崇避讳的礼典,竟然还没能比照祖宗旧制来施行,这很不符合陛下弘扬虔敬、教化孝道的本意。我曾经查考本朝的制度,太宗、仁宗、英宗、神宗的旧讳共有二字的一共八位,都明文规定不许并用。所以《绍兴文书令》中说:'庙讳正字都要回避。'条令的注文又说:'旧讳中两个字连用即为触犯。'庙讳要尽列嫌名,旧讳则只保留正字避讳,历代先帝相传授受,斟酌礼制、取用中正之道,又随之申明制度。两个字的旧讳就不能连用,单字的正讳就要全部回避,既不简略也不苛刻,情理与文饰恰如其分,不可更改。如今历代已经施行的既已十分完备,而本朝祖庙尚未举行的事情却仍然因循守旧,那又如何能够为将来发扬光大祖宗的功业,慰藉今日祭祀祖先的孝心呢?恳请下发给礼官,讨论核定,尽快颁布明确的诏令,增补进法令之中,以彰显孝治的美德,昭示于亿万世。"又上奏说:"我私下认为,钦宗皇帝的旧讳有两个字,一个从'〇'从'旦',一个从'火'从'亘'。虽然在位时间短暂,来不及颁布,但参照哲宗、孝宗的旧例,都应当回避。恳请一并下发礼寺讨论,颁布施行。"皇帝听从了。随后礼寺讨论:钦宗皇帝的旧讳,一个从'〇'从'旦',一个从'火'从'亘'。孝宗皇帝的旧讳,一个从'伯',一个从'玉'从'宗'。如果两个字连用,按照条令都应当回避。裁定依照岳珂所请,刊入法令施行。皇帝下诏依所请。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臣名讳

臣名讳

【宋会要】

雍熙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下诏说:"人死之后名字就要避讳,这是礼制的旧有条文,子孙难以直呼其名,而公家场合则不必回避。况且'不避二名'的原则,是六经正文所载,'不讳嫌名',也都保存在古代典籍之中。近来听说因为家中避讳的缘故,导致触犯了物情人意。今后朝廷内外臣僚祖上三代的名字,只作为私下避讳,各州府的长官不得让人在客位处张榜列出。新任命官职的人,凡属三省、御史台五品以上,文班四品以上,武班三品以上,允许依照规定上奏请求改名,其余的不在请求改名的范围之内。"

景佑二年七月十一日,流内铨上奏说:"选人改名,如果查勘出有过犯情节才上奏,等到降下朝旨施行,就白白耗费文书往来,又恐怕日子久了会产生差错。请求今后凡是改名的,一律不再受理施行。其中有称与尊长同名的情况,如果尊长不在官籍之中任职,就让尊长随意改名,免得让本人陈告名字姓氏交错混淆,另外产生伪造混滥的弊端。"皇帝下诏没有过犯的准许改名,其余依所奏施行。

嘉佑六年五月二十八日,翰林学士、知审官院贾黯上奏说:"我看到大理寺丞雷宋臣被任命为太子中舍,因为父亲名叫显忠,请求回避,朝廷准许了他的请求。我查考《曲礼》说:'不讳嫌名,不偏讳。'解释的人说:嫌名,是指读音相近的字,比如禹与雨、丘与蓲;偏讳,是指两个字组成的名字不必逐字都避讳。依据律文,凡是官府名号、官职称谓触犯祖父之名而贪图荣耀继续担任的,判处徒刑一年。解释说:官府有正式的名号,官职有正式的称谓。官府名号,比如父亲名叫'卫',就不能在各'卫'中任职;或者祖父名叫'安',就不能担任长安县的职务之类。官职称谓,比如父亲名叫'军',就不能担任'将军';或者祖父名叫'卿',就不能担任'卿'职之类。又条令规定,凡是上书或奏事触犯祖庙名讳的,判处杖刑八十;如果是嫌名以及两字名字中偏犯一字的,不予治罪。现在查考雷宋臣

府号者,若父名卫,不得于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将军;或祖名卿,不得为卿之类。又诸上书如奏事犯祖庙讳者杖八十,如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按宋臣父名显忠,而避中字,于礼所谓嫌名。臣谓既许避免,若后有如此而不避者,岂得不谓犯冒荣之律 如前代故事,东晋以王舒为会稽内史,舒父名会,求易他郡,时议以字同音异,于礼无嫌,得改会为郐,舒遂行。后又以舒子允之为会稽内史,允之亦乞更授。诏曰:祖讳曷如王命之重。下八座详之。给事中谯王无(忌)忘以《春秋》之义,

不以家事辞王事。《通典》:「是上之行乎下也。」夫王命之重,不得崇其私。又故事无以祖命辞命之制。唐贾曾除中书舍人,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中书是曹司之名,又与曹父名音同字别,于礼无嫌。至于国朝,虽雍熙中尝下诏,凡除官内有家讳者,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余不在此制。然推寻国初迄于近年,或小官许改,或大官不从。虽二名、嫌名而有许避者,或正犯单讳而有不许者。如建隆初慕容延钊除同平章事,以父名章,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以父名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赵延进除起复云麾将军,以父名晖,改授起复光禄大夫。天圣中著作郎王溥父名著,奉礼郎张子奭父名宗礼,以溥为大理寺丞,子奭为太祝,皆请避而许者。如淳化中毕士安父名乂林,除翰林学士;天圣中韩亿父名保枢,除枢密直学士;景德中王继英父名忠,赐推忠功臣;天禧初寇准父名湘,除襄州节度使;天圣中刘筠父名继隆,除龙图阁学士;近年杨伟父名自牧,为 牧使。皆曾固辞,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前后许与不许,系之一时,盖由未尝稽详礼律,立为永制。请约雍熙诏书,自几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讳,有奏陈者先下有司详定。若于礼律当避者,听改授之,余不在避免之限。」诏太常礼院、大理寺同定夺,而言:「父、祖之名,为子孙者所不忍道。不系官品之高下,并听回避。」遂

诏凡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并听回避。

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臣僚言:「近以马向为开封府工曹掾,自陈父名开,与府号相犯,乞回避。而本府乃奏令衔内不书府名。昔吴中复守荆南,当带提举兵马,以父名举,乞改为提辖。神考谓朝廷官称,难以避守臣私讳。今向之事类此,为人屈法,有亏国体。」诏别与差遣。

绍兴四年四月五日,都官员外郎魏良臣言:「间有副尉陈状名与远祖名相犯,乞依条回避者。虽有许申请改易之文,缘近年军功及非泛补授之人,弊幸不一,岂可临时妄有改易 贪冒之人得以依法为奸。

译的父亲名叫显忠,而他所要回避的是'中'字,这在礼制上属于嫌名的范畴。我认为既然已经准许他回避,那么以后如果有类似情况而不回避的,岂不是可以说是触犯了贪图荣耀继续任职的律条吗?就像前代的先例,东晋时任命王舒为会稽内史,王舒的父亲名叫'会',请求改任别的郡,当时的议论认为字相同而读音不同,在礼制上没有妨碍,就把'会'改为'郐',王舒于是赴任。后来又任命王舒的儿子王允之为会稽内史,王允之也请求改授别职。皇帝下诏说:祖先的名讳,怎能比得上君王命令的重要?交给八座大臣详细讨论。给事中谯王司马无忌认为,按照《春秋》的大义,不能因为家事而推辞王命——《通典》说:'这是在上位者对在下位者施行的命令。'王命的重要,不容因私事而有所推却。又前代的先例中,也没有因祖先名讳而推辞君命的制度。唐代贾曾被任命为中书舍人,因父亲名叫'忠',坚决推辞。议论的人认为'中书'是官署的名称,又与他父亲名字读音相同而字不同,在礼制上没有妨碍。到了本朝,虽然雍熙年间曾经下诏,凡是任命官职时内有家讳的,三省、御史台五品以上,文班四品以上的官员,允许依照规定上奏请求改授,其余的不在此项制度之内。然而推究从本朝建国之初到近年的做法,有的小官获准改授,有的大官却不获准。即使是两字名或嫌名,也有获准回避的;有的正好触犯单字名讳,却有不获准的。比如建隆初年慕容延钊被任命为同平章事,因父亲名叫'章',改任同中书门下二品;吴廷祚因父亲名叫'璋',改任同中书门下二品;赵延进被任命为起复云麾将军,因父亲名叫'晖',改授起复光禄大夫。天圣年间著作郎王溥的父亲名叫'著',奉礼郎张子奭的父亲名叫'宗礼',因此把王溥改任大理寺丞、张子奭改任太祝,这些都是请求回避而获得批准的。又如淳化年间毕士安的父亲名叫'乂林',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天圣年间韩亿的父亲名叫'保枢',被任命为枢密直学士;景德年间王继英的父亲名叫'忠',被赐予推忠功臣的称号;天禧初年寇准的父亲名叫'湘',被任命为襄州节度使;天圣年间刘筠的父亲名叫'继隆',被任命为龙图阁学士;近年杨伟的父亲名叫'自牧',担任牧使一职——这些人都曾经坚决推辞,这些又都是请求回避而未获批准的例子。前后获准与不获准,都取决于一时的情况,这是因为从未详细考订礼制律法、订立永久性的制度所导致的。请求依照雍熙年间的诏书,从几品以上的官员开始,每逢有任命,如果触犯父祖的名讳、有陈情上奏的,先交给有关部门详细核定。如果按照礼制律法应当回避的,就准许改授;其余的不在回避的范围之内。"皇帝下诏太常礼院、大理寺共同定夺,他们说:"父亲、祖父的名讳,是做子孙的人所不忍心直呼的。不论官品的高低,一律准许回避。"于是下诏,凡是官府名号、官职称谓触犯父祖名讳而不属于嫌名及两字名字的,不论官品高低,一律准许回避。

宣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有大臣上奏说:"最近因为马向被任命为开封府工曹掾,他自己陈述父亲名叫'开',与府号相触犯,请求回避。而开封府却上奏说在官衔中不写府名(来回避)。从前吴中复出任荆南知州,本应兼任提举兵马,因为父亲名叫'举',请求改称提辖。神宗皇帝说,朝廷的官职称谓,难以为了迁就守臣的私人避讳而更改。如今马向的事情与此类似,为了迁就个人而屈从法度,有损国家体统。"皇帝下诏另外给他安排差遣。

绍兴四年四月五日,都官员外郎魏良臣上奏说:"近来有副尉陈述姓名与远祖名字相触犯,请求依照条令回避的情况。虽然有条文允许申请改名,但因为近年军

乞应在籍者并不许改名。」从之。

干道五年二月二十五日,诏:「吏部应文武臣转官碍、父祖名合行寄理人,具因依给公据理作付身,更不取旨给降。」

淳熙三年七月四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李焘言:「该转中奉大夫,其中字犯父名。今官名有所避者往往于所授官上带寄理字,其条贯并不该载。今臣止合带旧官朝议大夫,更不带寄理字。」吏部检准令,诸官应称避者拟以次官,即愿仍旧(旧)官者听。诏依,为系侍从,仍特免带寄理。

《 臣名讳序》:「生而制名,殁而是讳,盖孝子因心之道,先王立礼之方。然而君所无隐,奉至尊也;临文亦称,存大义也。若乃畏冒荣之禁,虑上之咎「虑」下疑脱一字。,史家自变其例,连职难与之俱。理所未安,事必改

作。其或恶其声近,特以字行,发乎智端,无所废事。又若初不内出,人肆凌犯,形于谐玩,深辱士风。亦有封执沽名,矫枉伤正,是为过当,殊非中礼。至人德爱在民,久而弥劭,众为之避,不亦韪乎!」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家讳

家讳

【宋会要】

翰林学士宋祁郊言郊:原作「祁」,据《宋史》卷二八四《宋庠传》改。:「臣乡里耆旧言:远叔祖有与臣同名者。虽昭穆已 ,礼当回避,今改名庠。」从之。

张琥权三司度支副使、太常寺丞、集贤殿修撰,以避五世祖嫌名,乞改名璪,从之。

(江)[汪]洋赐进士及第,特赐名应辰。先是,洋陈乞名与远祖讳同音,欲改名。三省有司言:「依法,承直郎以下及出官未及二考者不许改名。」故特赐名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改地避讳

改地避讳

【宋会要】

宋敏求以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提举万寿观公事,敏求言:「观名犯先臣嫌名。」诏改提举醴泉观。

贾易左朝散郎,改知宣州。先是,除易知寿州,以犯祖名,改知庐州。易以庐带一路(共铃)[兵钤],不敢受,故有是命。

王崇拯为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福州观察

使,改为秦州观察使,避祖讳也。

边顺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防御使、权主管侍卫马步司公事,言:「准告命,除授忠州防御使。内忠字犯曾祖讳,合行回避。」诏改授莱州防御使。

张镐为左朝请郎,言:「蒙恩差主管台州崇道观,缘道字系犯祖名。」诏改差江州太平观。

孔传右中散大夫,改差提举建州武夷山冲佑观。先差提举台州崇道观,缘传自陈道字系祖名,故也。

马骘为左朝奉大夫,言:「准 ,差发遣衡州。缘本州岛所管五县内,一县系是安仁县,犯父名,乞宫观差遣一次。」诏差主管台州崇道观。

张时义为右朝散郎,言:「蒙差通判成都府,缘时义父名成,乞别换一班差遣。

译功以及非正常补授的人当中,弊端和侥幸行为各不相同,怎能因一时之便随意改换姓名,让贪图私利之人得以依法行奸?请求已在名籍中登记的人,一律不许改名。"皇帝听从了。

干道五年二月二十五日,下诏说:"吏部凡是遇到文武官员转官时因父祖名讳而应当寄理的人,具列缘由发给公据以寄理入官身,不再另外取旨颁降。"

淳熙三年七月四日,礼部侍郎、兼同修国史、兼实录院同修撰李焘上奏说:"我应当转任中奉大夫,其中'中'字触犯了父亲的名讳。如今官名有所回避的,往往在所授官职上加带寄理二字,但相关条例中并没有记载这一做法。我现在只应当带用旧官朝议大夫之名,不再加带寄理字样。"吏部核查条令,凡是官职名称应当回避的,拟改授次一级的官职,如果愿意仍旧使用原官职名称的,也听凭其便。皇帝下诏依所请,因为李焘是侍从官,特准免带寄理字样。

《臣名讳序》说:"人出生时取名,去世之后便要避讳,这是孝子发自内心的道理,也是先王制定礼法的方式。然而在君王面前不必隐讳,是为了侍奉至尊;行文时也直接称名,是为了保存大义。至于害怕触犯贪图荣耀的禁令,顾虑上位者的责怪,史官自己改变了体例,连带的官职也难以避免。道理上有不妥当的地方,事情就必须加以改正。有的因为厌恶读音相近而特意改用字行世,这是出于明智的考虑,并不妨碍正事。又有的原本不是出于官方规定,而是被人肆意冒犯,表现为戏谑玩弄,深深有损士人的风气。也有人固执己见、沽名钓誉,矫枉过正,这就属于过当的做法,很不符合礼制的中正之道。至于有德之人对百姓的爱护,历久弥深,众人自发地为他避讳,这难道不是很美好的事情吗!"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家讳

家讳

【宋会要】

翰林学士宋祁郊上奏说:"我家乡的年长者说:我的远房叔祖中有一位与我同名。虽然按照昭穆辈分已经很远,但按礼制应当回避,现在改名为庠。"皇帝听从了。

张琥暂任三司度支副使、太常寺丞、集贤殿修撰,因为要回避五世祖的嫌名,请求改名为璪,皇帝听从了。

汪洋被赐予进士及第,特赐名为应辰。此前,汪洋陈情请求改名,因为原名与远祖的名讳同音,想要改名。三省有关部门说:"依照法令,承直郎以下以及出任地方官未满两届考核的人,不许改名。"所以特别赐予他新名。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改地避讳

改地避讳

【宋会要】

宋敏求以右谏议大夫、史馆修撰的身份提举万寿观公事,敏求上奏说:"万寿观的名称触犯了先臣(其父)的嫌名。"皇帝下诏改为提举醴泉观。

贾易任左朝散郎,改任知宣州。此前,任命贾易为知寿州,因触犯祖父的名讳,改任知庐州。贾易因庐州兼带一路的兵钤职务,不敢接受,所以才有这道任命。

王崇拯任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福州观察使,改任秦州观察使,是为了回避祖先的名讳。

边顺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忠州防御使、权主管侍卫马步司公事,上奏说:"依照告命,被任命为忠州防御使。其中'忠'字触犯了曾祖的名讳,应当回避。"皇帝下诏改授莱州防御使。

张镐任左朝请郎,上奏说:"承蒙恩典派任主管台州崇道观,因为'道'字触犯了祖父的名讳。"皇帝下诏改派主管江州太平观。

孔传任右中散大夫,改派提举建州武夷山冲佑观。此前被派任提举台州崇道观,因为孔传自己陈述'道'字是祖父的名讳,所以改派。

马骘任左朝奉大夫,上奏说:"依照命令,被派发遣至衡州任职。因为本州所管辖的五个县当中,有一个安仁县,触犯了父亲的名讳,请求给予一次宫观差遣。"皇帝下诏改派主管台州崇道观。

张时义任右朝散

」诏与通判潼川府鲜于戬两易其任。

欧阳懋提举江州太平观,改差提举亳州明道宫。以观字系犯曾祖名也。

王令誏新〔除〕昭庆军承宣使、安定郡,改除崇庆军。以令誏言昭字系高祖燕王名讳故也。

草土杨倓言:「父存中追封信王,缘父五世祖名信,虑合回避。」改封和王。

何捻所主管台州崇道观改主管建宁府(右)[佑]冲佑观。以捻父名志 ,从其请也。

李椿新除知隆兴府,言曾祖名乞避。诏改除湖南运副。

郭棐敦武郎、新差知成州,与知阶州家诚之两易。以曾祖名成,乞避故也。

余端礼朝议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以庆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差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辞官避讳

辞官避讳

【宋会要】

宋慕容延钊镇宁军节度使宋:当删。、加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章故也。

吴廷(祈)[祚]枢密使,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以父名璋故也。

赵延进右龙武军将军、起复云麾将军,以麾字与私(铸)[讳]音同,改授起复光禄大夫。

晁迥以翰林学士权判吏部流内铨、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迥以父名佺,援前诏上言,遂换其任。

王溥为秘书省著作佐郎,言:「父名著,乞改授大理寺丞。」从之。

张子奭为太常寺奉礼郎,言:「父名宗礼,乞换一官。」遂换太祝。

薛奎为参知政事,上言:「蒙恩授金紫光禄大夫,光字是先臣名,愿守旧阶。」诏可,仍赐推忠佐理功臣。

徐处仁以资政殿学士新知青州,改除端明殿学士。以处仁自陈避祖讳故也。

谢克家新除翰林学士,诏以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初,克家除翰林学士,以知制诰犯祖讳,有诏权不系知制诰三字。克家言祖宗时,翰林学士若兼领他官,止与职名同。元丰官制既行,专典内制,则必带知制诰三字,此不易之制也,讵可缘微臣轻有改革 乞除一宫观故也。

张俊新除枢密使,以枢使称呼。俊自陈父名密,乞回避故也。

詹猷新差主管官告院,猷言:「高祖名告字,乞易一般差遣。

译郎,上奏说:"承蒙派任通判成都府,因为我父亲名叫'成',请求换一个差遣。"皇帝下诏与通判潼川府的鲜于戬互换职务。

欧阳懋提举江州太平观,改派提举亳州明道宫,因为"观"字触犯了曾祖的名讳。

王令誏新任昭庆军承宣使、安定郡,改任崇庆军。因为王令誏陈述"昭"字触犯了高祖燕王的名讳。

草土杨倓上奏说:"父亲杨存中被追封为信王,因为父亲的五世祖名叫'信',恐怕应当回避。"改封为和王。

何捻原本主管台州崇道观,改为主管建宁府佑冲佑观,因为何捻的父亲名叫'志',依照他的请求。

李椿新任命为知隆兴府,上奏说曾祖的名讳应当回避。皇帝下诏改任湖南运副。

郭棐任敦武郎、新任知成州,与知阶州家诚之互换职务,因为曾祖名叫'成',请求回避。

余端礼任朝议大夫、提举南京鸿庆宫,因为"庆"字触犯了曾祖的名讳,请求回避。皇帝下诏改派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辞官避讳

辞官避讳

【宋会要】

宋朝慕容延钊任镇宁军节度使、加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父亲名叫'章'的缘故。

吴廷祚任枢密使,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因为父亲名叫'璋'的缘故。

赵延进任右龙武军将军、起复云麾将军,因为"麾"字与私人避讳的字读音相同,改授起复光禄大夫。

晁迥以翰林学士的身份权判吏部流内铨、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晁迥因为父亲名叫'佺',援引以前的诏令上奏,于是调换了他的职务。

王溥任秘书省著作佐郎,上奏说:"父亲名叫'著',请求改授大理寺丞。"皇帝听从了。

张子奭任太常寺奉礼郎,上奏说:"父亲名叫'宗礼',请求换一个官职。"于是改任太祝。

薛奎任参知政事,上奏说:"承蒙恩典授予金紫光禄大夫,'光'字是先父的名讳,愿意保留原来的官阶。"皇帝下诏准许,并仍赐予推忠佐理功臣的称号。

徐处仁以资政殿学士的身份新任知青州,改任端明殿学士,因为徐处仁自己陈述要回避祖父的名讳。

谢克家新任翰林学士,皇帝下诏改任为述古殿直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起初,谢克家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因为"知制诰"触犯了祖父的名讳,特下诏暂不带"知制诰"三字。谢克家说,祖宗年间,翰林学士如果兼领其他官职,只授予相同的职名。元丰官制施行以后,专门掌管内制,就必须带"知制诰"三字,这是不能更改的制度,怎能因为我个人的缘故而轻易加以改革?于是请求给予一个宫观差遣,因此才有了这道任命。

张俊新任枢密使,因枢密使的称呼中带有"密"字。张俊自己陈述父亲名叫'密',请求回避,因此才有了这道调整。

詹猷新任差遣主管官告院,詹猷说:"高祖名讳中带有'告'字,请求更换一个一般性的差遣。

」诏与新监进奏院胡涓两易其任。

祝师龙诏新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差主管建州武夷山冲佑观。以师龙自陈道字系父名也。

董弅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改差提举台州崇道观。以避祖名有请也。

沈该为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准 差提举编修玉牒所,缘举字系曾祖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译诏令让他与新任监进奏院胡涓互换职务。

祝师龙被任命为新任主管台州崇道观,

改任主管建州武夷山冲佑观。因为祝师龙自陈"道"字与其父名相同。

董弅任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改任提举台州崇道观。是因为要避祖父名而提出请求。

沈该任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言说:"按规定被差任提举编修玉牒所,因为'举'字与曾祖名相同,应当予以回避。"诏令改称为"提领"。

汤思退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言:「被旨差提举(宝)[实]录院详定一司 令所,缘举字系父名,合行避免。」诏改作提领。

朱倬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改提举《三朝国史》。先是,倬提举修《三朝国史》。缘修字系祖名,乞避免故也。

周葵为参知政事,诏兼权知枢密院事。以祖讳密,乞避。除事关本院外,并免系衔。

王刚中为敷文阁直学士,以除翰林学士官称首系祖名,诏改除礼部尚书。

张永年为右朝请大夫,以缴进父阁遗文,授直秘阁。缘犯父名,请避。继被论列,该赦,许令复职,乞以职名易一近下差遣。从之。

梁克家为右丞相,以《国朝中兴会要》书成,转左银青光禄大夫。内光字犯父名,诏回授施行。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新授醴泉观使兼侍读克家言:「叨恩迁三官,内有光字系先臣名,当避。」诏用旧官系衔。

楼钥以太府寺丞除太常博士,以常字犯曾祖名,乞避。诏依旧太府寺丞。

奚商衡宣教郎、枢密院编修官、除太常丞,以祖名丞,乞避。诏改除太常博士。

施师点新除签书枢密院事、加食实封,缘实字犯父名,乞寝免。诏免系衔。

罗点朝散郎、新除起居舍人,以起字犯曾祖名,乞避。诏改除太常

少卿。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犯讳

犯讳

【宋会要】

李评任成(志)[忠]郎、建康府溧水县管押巡检,诏依断特降一官。评祖名建,被辟辄冒居之。偶赦原,止该杖罪也。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不讳

不讳

【宋会要】

赵洙以国子司业为宗正少卿。洙父名汉卿,御史以其冒宠授官,欲纠之;执政者举礼文不偏讳之义,乃止。

毕士安知制诰,除翰林学士,言父名乂林,请罢新命。朝议以二名不偏讳,乃诏不避。

王继英新授枢密使,言:「蒙赐推忠佐理功臣,其忠字与先臣名同。」诏不避。

寇准新授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言:「臣父名湘,今州名与父讳音同,乞守旧镇。」宰臣言:「景德中枢密使王继英父名忠,而功臣有推忠号, 旨不避。况湘襄嫌名,成命已行,不可追改。」遂诏谕之。

刘筠为翰林学士承旨、授兼龙图阁学士,上言:「臣父继隆与兼职音同。」诏不避。

韩亿以龙图阁(侍)[待]制授枢密直学士,上言:「父名保枢,与新授官称同。」诏不避。

宋(祈)[祁]为太常丞、直史馆,言:「 差同修起居注,缘臣父名 。」诏更不回避。景佑五年差修起居注亦然。

李迪知徐州,刑部尚书,言:「蒙恩授户部尚书,臣父名与户字音同,望许且守旧官。」诏迪除资政殿大学士,仍旧户部尚书、知兖州,嫌名更不回避。

译汤思退担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上奏说:"奉旨被差遣提举(宝)[实]录院详定一司令所,因为'举'字与我父亲名讳相同,理应回避。"诏令改为"提领"。

朱倬担任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诏令改为提举《三朝国史》。在此之前,朱倬曾提举修撰《三朝国史》,因为"修"字与祖父名讳相同,故请求回避。

周葵担任参知政事,诏令兼权知枢密院事。因祖父名讳中有"密"字,请求回避。诏令除了涉及本院职事外,一律免去挂名衔头。

王刚中担任敷文阁直学士,因授翰林学士的官称首字与祖父名讳相同,诏令改授礼部尚书。

张永年担任右朝请大夫,因缴进其父亲的遗文,被授予直秘阁之职。因触犯父亲名讳,请求回避。后来又被弹劾论列,正逢大赦,被准许恢复原职,请求用此职名换一个较低的差遣。朝廷准许。

梁克家担任右丞相,因《国朝中兴会要》一书修成,转任左银青光禄大夫。因"光"字触犯父亲名讳,诏令收回此项任命另作处理。又,观文殿学士、宣奉大夫、新任醴泉观使兼侍读梁克家上奏说:"蒙恩迁转三官,其中有'光'字是先父的名讳,理应回避。"诏令仍用原来的官衔。

楼钥以太府寺丞之职被授予太常博士,因"常"字触犯曾祖名讳,请求回避。诏令仍旧任太府寺丞。

奚商衡任宣教郎、枢密院编修官,被授予太常丞,因祖父名讳中有"丞"字,请求回避。诏令改授太常博士。

施师点新任签书枢密院事、加食实封,因"实"字触犯父亲名讳,请求停止免去。诏令免去此挂衔。

罗点任朝散郎、新任起居舍人,因"起"字触犯曾祖名讳,请求回避。诏令改授太常少卿。

犯讳

【宋会要】

李评任成忠郎、建康府溧水县管押巡检,诏令依断案特降一官。李评祖父名叫"建",他被征辟时轻率地沿用了这个官职名称。恰逢大赦得以原谅,仅止于杖刑之罪。

不讳

【宋会要】

赵洙以国子司业之职任宗正少卿。赵洙父亲名叫汉卿,御史认为他是贪图恩宠而接受官职,想要纠劾他;执政大臣援引礼文中"二名不偏讳"的道理,此事才作罢。

毕士安任知制诰,被授予翰林学士,上奏说父亲名叫"乂林",请求辞去新任命。朝廷议定认为二字名讳不必偏讳单字,于是下诏不必回避。

王继英新任枢密使,上奏说:"承蒙赐予'推忠佐理功臣'的封号,其中'忠'字与先父的名讳相同。"诏令不必回避。

寇准新任襄州刺史、山南东道节度使,上奏说:"臣父亲名叫'湘',如今州名与父亲名讳同音,请求仍守原镇。"宰臣说:"景德年间枢密使王继英之父名叫'忠',而功臣封号中有'推忠'之号,圣旨都不必回避。况且'湘'与'襄'只是嫌名(同音而非同字),成命已经颁布,不可追改。"于是下诏晓谕他。

刘筠任翰林学士承旨、被授予兼龙图阁学士,上奏说:"臣父亲名叫继隆,与兼任职名同音。"诏令不必回避。

韩亿以龙图阁待制之职被授予枢密直学士,上奏说:"父亲名叫'保枢',与新授官名相同。"诏令不必回避。

宋祁任太常丞、直史馆,上奏说:"被差遣同修起居注,因臣父名讳……"诏令不必回避。景祐五年被差遣修起居注时也是如此处理。

李迪任徐州知州、刑部尚书,上奏说:"承蒙恩典授予户部尚书,臣父名讳与'户'字同音,希望准许暂且仍任

韩绛新除枢密副使,言:「枢字是臣祖名下一字,于礼合从避免。」诏不许。

吴中复以龙图阁直学士新差知荆南府、充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等事,言:「衔内提举字系先臣名,乞改充提辖字。」手诏曰:「易朝廷官称,避守臣私讳,于义未安,宜不行。」先是,中书以(忠)[中]复状入奏请依,上特批也。

赵雄礼部尚书,言:「以韩世忠赐谥忠武,得旨差书撰碑额。臣曾祖名忠,适与世〔忠〕名谥相犯,秉笔之际,实所未安。」诏:「君前臣名临文不讳,不许辞避。」

史浩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卫国公除少师,以先臣师仲与今来官称适同,乞避。吏部奏:「淳熙令:诸府号、官称犯父祖嫌名及二名偏犯者皆不避,违诏大臣合降诏不允违诏:疑误。。可坐(熙)[淳]熙令令学士降诏。」

仪制 宋会要辑稿 仪制一三 私忌

私忌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九月三日,诏:「应常参官及内殿起居职官等自今刺史、郎中、将军已上遇私忌,请准式(给)假一日。」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二日,诏:「文武官私忌并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开宝 文不载编 ,然有司相沿遵用,至是降诏,遂溥及焉。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龙图阁待制陈彭年言:「今月二十七日上太庙尊谥册宝,前夕宿斋,其日私忌,望下礼官详定。」太常礼院上言:「唐贞元八年,将作监元亘摄太尉,荐飨昭德皇后庙,以私忌不受誓戒,为御史劾奏。今假宁令虽有给假一日之文,又缘《春秋》之义,不以家事辞王事。望令彭年依例宿斋。」从之。

【宋会要】

庆历五年六月五日,诏辅臣自今私忌给假。以疆事渐宁,复旧制也。

【宋会要】

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太常礼院言:「参详三司奏臣僚忌日诸神祠生日道场,事无稽据,诚为非礼,伏乞寝罢。」从之。

四年三月十八日,太常礼院言:「检详令 ,诸私忌给假一日,忌前之夕听还私第。又按《礼记 祭义》曰:君子有终身之丧,忌日之谓也。忌日,亲亡之日。看详父母之忌则有《礼记》明文,其余亲为忌,于礼无闻。今请凡子为父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并与依令给假。」从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大驾五副辂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大驾五副辂

【宋会要】

五副辂制如正辂,并驾六马,驾士四十人。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大驾卤簿五辂之副,谨按《周礼 车仆》:『凡师,共革车,各以其萃。』释者谓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次正辂。又羊车本前代宫中所乘,五牛旗盖古之五时副车也,以木牛载旗,用人舆之,失其本制,二者宜省去。

译原官。"诏令李迪授予资政殿大学士,仍旧任户部尚书、知兖州,嫌名不必回避。

韩绛新任枢密副使,上奏说:"'枢'字是臣祖父名讳的下一字,按礼应当回避。"诏令不许。

吴中复以龙图阁直学士之职新任荆南府知府、充荆湖北路兵马都钤辖、提举本路兵马巡检等职事,上奏说:"衔中'提举'二字是先父的名讳,请求改为'提辖'二字。"皇帝亲笔诏令说:"更改朝廷官称,以回避臣下的私人名讳,于道理上不妥当,此事不予施行。"在此之前,中书省已将吴中复的奏状上奏请求准许,是皇上特意批示驳回的。

赵雄任礼部尚书,上奏说:"因韩世忠被赐谥号'忠武',奉旨差遣撰写碑额。臣曾祖名叫'忠',正好与韩世忠的名讳、谥号相冲突,执笔之时实在不安。"诏令:"在君主面前,臣子的名讳不必回避,涉及行文时不必避讳,不许辞让回避。"

史浩以少傅、保宁军节度使、充醴泉观使、卫国公之职被授予少师,因先父名叫"师仲",与如今官称正好相同,请求回避。吏部上奏说:"淳熙年间的法令规定:各府号、官称若触犯父祖的嫌名以及二字名讳中偏犯一字的,都不必回避,违反诏令的大臣应当降诏不予批准。可按照淳熙令的规定,令学士院降诏。"

私忌

【宋会要】

太祖开宝九年九月三日,诏令:"凡常参官以及内殿起居职官等,自今以后,刺史、郎中、将军以上的官员遇到私人忌日,请依照惯例给假一日。"

真宗景德三年二月二日,诏令:"文武官员遇私人忌日一律给假一日,忌日前一晚可以回私宅。"开宝年间的这项规定文书未被载入典籍,然而有关部门相沿遵行使用,到这时才降下诏令,于是普遍施行。

大中祥符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龙图阁待制陈彭年上奏说:"本月二十七日要在太庙上尊谥册宝,前一夜要斋戒住宿,而那一天正是我的私人忌日,希望下令礼官详加议定。"太常礼院上奏说:"唐代贞元八年,将作监元亘代理太尉之职,在昭德皇后庙举行祭祀,因私人忌日而未接受誓戒,被御史弹劾上奏。如今《假宁令》虽有给假一日的条文规定,又依据《春秋》大义,不因家事而推辞王事。希望令陈彭年依照惯例斋戒住宿。"朝廷准许。

【宋会要】

庆历五年六月五日,诏令辅臣自今以后遇私人忌日给假。这是因为边疆战事渐渐平息,恢复旧制。

【宋会要】

熙宁元年十月二十八日,太常礼院上奏说:"详加参详三司所奏臣僚忌日为诸神祠举行生日道场之事,此事没有依据,实在不合礼制,恳请停罢。"朝廷准许。

四年三月十八日,太常礼院上奏说:"查检法令,凡私人忌日给假一日,忌日前一晚可以回私宅。又依据《礼记·祭义》说:君子有终身的丧痛,指的就是忌日。忌日,是亲人去世的日子。详加考察,父母的忌日在《礼记》中有明文规定,其余亲属的忌日,在礼制中没有相关记载。现请求凡儿子为父母、以及为人后嗣者为其所继承的父母,一并依照法令给假。"朝廷准许。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大驾五副辂

【宋会要】

五副辂的形制与正辂相同,都用六匹马驾车,驾车士兵四十人。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上奏说:"大驾卤簿仪仗中五辂的副车,谨按《周礼·车仆》记载:'凡是军队,共用革车,各按其类别编队。'解释的人说各类归属各自的本源,那么各种辂车的副车应当排在

」并从之。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仪)[议]礼局上皇帝车辂之制,制五辂。凡玉辂用金涂银装,象辂、革辂、木辂及五副辂并金涂铜装。详辂。

卤簿法驾中有指南车。

卤簿法驾中有记里鼓车。

卤簿法驾中有白鹭车。

鼓吹车。制见前白鹭车下。

卤簿法驾中有鸾旗车,赤质曲壁,一辕上载赤旗,绣鸾鸟。驾四马,驾士十八人,服绣瑞鸾。

卤簿法驾中有辟恶车。

卤簿法驾中有耕根车,耕籍则以载耒耜。《玉海》:端拱元年耕籍,有司议乘玉辂,以耕〔根〕车载耒耜先驰。又请载于象辂,以重其事。明道三年,制如玉辂而无饰,驾士服绣凤衔嘉禾。绍兴十五年,诏来春亲耕。闰十一月二十三日,礼官言:「端拱亲耕,以耕根车载耒耜,耕籍使不乘车。」从之。侍中奉耒耜载于耕根车,耕籍使乘骑从行于仗内。

卤簿法驾中有进贤车,即古安车也。太祖干德元年八

月改今名。制并详见安车下。

卤簿法驾中有四望车。

卤簿法驾中有明远车,即古四望车也。干德元年八月改今名。制并详四望车下。

汉制:黄钺车(从)[乘]舆建之,在大驾后此与后条天头原批:「二条互移。」。

卤簿法驾中有黄钺车,赤质曲壁,中设金钺,锦囊绸杠。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中执钺。驾两马,驾士十五人,服绣对鹅。

卤簿法驾中有崇德车,本秦辟恶车也。太祖干德元年八月改。并详见前辟〔恶〕车下。

卤簿(中)[法]驾中有皮轩车。

卤簿法驾中有豹尾车。古者军正建豹尾正:原作「政」,据《宋史》卷一四九《舆服一》改。,汉制:最后车一乘,垂豹尾。豹尾以前即同禁中。唐贞观后始驾此车于卤簿内,制同黄钺车,上载朱漆竿,首缀豹尾,右武卫队正一人执之。驾两马,驾士十五人,服绣元豹。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后车辇

皇后车辇

【宋会要】

皇后车辇,唐制六等:一曰重翟,二曰厌翟,三曰翟车,四曰安车,五曰四望车,六曰金根车。国朝卤簿唯用厌翟车,其制箱上有平盘,四角曲栏,两辟纱窗,龟文,金凤翅。前有虚樻,香垆、香宝。绯绣幰衣、络带、明帘明:《宋史》卷一五○《舆服二》作「门」。。三辕凤首,画梯,推竿,行马,绯缯裹索。驾六马,金铜面,缨辔,铃襻,(裶)[绯]屉。驾士三十人,武弁,绯绣衫。常出止用正副金涂银装白藤舆各一正:原脱,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补。,上覆木▯▯榈屋,饰以凤。辇官服同乘舆平头辇之制。咸平中万安太后舆上设行龙六,制饰率有加焉。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后车舆之制:重翟车,青质,金饰诸末,间以五采。

译正辂之后。又,羊车本是前代宫中所乘之车,五牛旗盖是古代五时的副车,用木牛载旗,用人来抬扛,已经失去其本来形制,这两种车应当省去。"朝廷都予以采纳。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奏皇帝车辂的制度,制作五辂。凡是玉辂用金涂银装饰,象辂、革辂、木辂以及五副辂都用金涂铜装饰。详见辂的形制。

卤簿法驾中有指南车。

卤簿法驾中有记里鼓车。

卤簿法驾中有白鹭车。

鼓吹车。形制见前文白鹭车条下。

卤簿法驾中有鸾旗车,红色车身,曲折的车壁,车辕上载一面红旗,上绣鸾鸟。驾四匹马,驾车士兵十八人,穿绣有瑞鸾图案的服装。

卤簿法驾中有辟恶车。

卤簿法驾中有耕根车,举行耕籍礼时用来载耒耜。《玉海》记载:端拱元年举行耕籍礼,有关部门商议乘玉辂,用耕根车载耒耜先行驰出。又请求改载于象辂,以显示对此事的重视。明道三年,形制如同玉辂而无装饰,驾车士兵穿绣有凤衔嘉禾图案的服装。绍兴十五年,诏令来年春天皇帝亲耕。闰十一月二十三日,礼官上奏说:"端拱年间亲耕,用耕根车载耒耜,耕籍使不乘车。"朝廷采纳。侍中捧着耒耜放在耕根车上,耕籍使骑马跟随在仪仗队伍中。

卤簿法驾中有进贤车,即古代的安车。太祖乾德元年八月改为此名。形制详见安车条下。

卤簿法驾中有四望车。

卤簿法驾中有明远车,即古代的四望车。乾德元年八月改为此名。形制详见四望车条下。

汉制:黄钺车在皇帝车驾出行时树立,位于大驾之后(此条与后一条,原批注写着"两条互相调换")。

卤簿法驾中有黄钺车,红色车身,曲折的车壁,车中安放金钺,用锦囊包裹车杠。左武卫队正一人,在车中执掌黄钺。驾两匹马,驾车士兵十五人,穿绣有相对天鹅图案的服装。

卤簿法驾中有崇德车,本是秦代的辟恶车。太祖乾德元年八月改名。形制详见前文辟恶车条下。

卤簿法驾中有皮轩车。

卤簿法驾中有豹尾车。古代军正竖立豹尾,汉代制度:最后一辆车,垂挂豹尾。豹尾以前的车队即等同禁中。唐代贞观以后才开始将此车纳入卤簿仪仗,形制与黄钺车相同,上面载着朱漆竿,竿首缀着豹尾,由右武卫队正一人执掌。驾两匹马,驾车士兵十五人,穿绣有元豹图案的服装。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后车辇

【宋会要】

皇后所用车辇,唐代制度分六等:一是重翟车,二是厌翟车,三是翟车,四是安车,五是四望车,六是金根车。本朝卤簿仪仗只用厌翟车,其形制车厢上有平盘,四角有曲栏,两侧有纱窗,饰有龟纹,金色凤翅。前面有虚柜,放置香炉、香宝。用绯色绣制的幰衣、络带、明帘。三根车辕,凤首造型,画有梯纹,推竿,设行马,用绯色缯帛裹索。驾六匹马,铜制描金的马面饰,缨络辔头,铃铛襻带,绯色屉。驾车士兵三十人,戴武弁,穿绯色绣衫。平常出行只用正、副两种金涂银装白藤舆各一乘,上覆木质椶榈屋顶,装饰以凤纹。抬辇的官员所穿服装与乘舆平头辇的制度相同。咸平年间万安太后所乘的舆上设有六条行龙装饰,形制装饰都有所增加。

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奏皇后车舆的形制:重翟车,青色车身,各末端用金饰,间杂五色彩绘。车轮用金根朱牙装饰。车厢装饰以重翟羽毛,四面绘有云凤、孔雀,雕刻龟纹。车顶的轮上安装

轮金根朱牙。其箱饰以重翟羽羽:原作「车」,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四面施云凤、孔雀,刻镂龟文。顶轮上施金立凤顶:原作「丁」,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耀叶。青罗幰衣一,紫罗画云龙络带二,青丝络网二,紫罗画帷一,青罗画云凤夹幔二凤:《宋史》卷一五○《舆服二》作「龙」。。车内设红褥及座,横辕上施立凤八。香樻设香垆、香宝,香 ▯全饰以螭首。前后施帘,长辕三,饰以凤头,青缯(里)[裹](素)[索]。驾青马六,马有铜面,插翟羽,鞶缨,攀胸铃拂,青屉,青包尾。若受册、谒景灵宫,则乘之。

厌翟车,赤质,其籍饰以次翟羽;紫幰衣,红丝络网,红罗画络带,夹幔锦帷,余如重翟车。驾赤骝四。若亲蚕则乘之。

翟车,黄质,其车侧饰以翟羽;黄幰衣,黄丝络网,锦帷络带,余如重翟车。驾黄骝四。

安车,赤质,

金饰,间以五采,刻镂龟文;紫幰衣,锦帷络带,红丝络网,前后施帘;车内设褥及座,长辕三,饰以凤头,驾赤骝四。凡驾马鞶缨之饰饰:原作「质」,据《宋史》卷一五○《舆服二》改。,并从车质。

四望车,朱质,青幰衣,余同安车。驾牛三。

金根车,朱质,紫幰衣,余同安车。驾牛三。自重翟车以下,备卤簿则皆以次陈设。藤舆,金涂银装,上覆梭榈屋,龙饰,常行之仪则用之。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车辂

皇太子车辂

【宋会要】

皇太子车辂。至道初,真宗为皇太子,谒太庙,乘金辂;常朝则乘马。天禧中,仁宗为皇太子,亦同此制。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皇太子车辂之制:金辂,赤质,金饰诸末。重较,箱画 文鸟兽;黄屋,伏鹿轼,龙辀,金凤一在轼前。设鄣尘。朱盖黄里。轮画朱牙。左建旗,九旒,右载闟戟。旗首金龙头,衔结绶及铃绥。八鸾在衡,二铃在轼。驾亦骝四,金▯方釳,插翟尾,镂锡,鞶缨九就。从祀、谒太庙、纳妃则供之。轺车,金饰诸末,紫油通幰,紫油纁朱里,驾马一。四望车,金饰诸末,青油通幰,青油纁朱里,朱丝络网,驾马一。轺车、四望车以次列于卤簿仗内。又详见公侯大夫车例内。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辂

皇太子辂

【宋会要】

孝宗干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言:「讨论到立皇太子典礼,依礼例,皇太子受册,朝谒景灵宫,次朝谒太庙、别庙(太庙)合乘金辂,设仗。」诏从之。已而皇太子惇奏:「窃惟五辂之制,盖备天子法驾,虽至道、天禧中皇太子尝有乘辂谒庙故事,然施之臣子,终不遑安,乞免乘金辂、设仗,庶几少安分义。

译金制立凤,耀眼的叶片装饰。用青罗制成幰衣一件,紫罗画云龙络带二条,青丝络网二个,紫罗画帷一幅,青罗画云凤夹幔二幅。车内铺设红褥和座位,横辕上安装八只立凤。香柜上设有香炉、香宝,香匣全部用螭首装饰。前后设帘,车辕长三根,装饰以凤头造型,用青色缯帛包裹绳索。驾青色马六匹,马有铜制面饰,插有翟羽,缨络胸带,铃铛拂饰,青色屉,青色包尾。若举行受册礼或拜谒景灵宫,则乘坐此车。

厌翟车,红色车身,车厢装饰依次用翟羽;紫色幰衣,红丝络网,红罗画络带,锦制夹幔帷幕,其余同重翟车。驾赤骝马四匹。若举行亲蚕礼则乘坐此车。

翟车,黄色车身,车厢侧面装饰以翟羽;黄色幰衣,黄丝络网,锦制帷幕络带,其余同重翟车。驾黄骝马四匹。

安车,红色车身,用金饰,间杂五色彩绘,雕刻龟纹;紫色幰衣,锦制帷幕络带,红丝络网,前后设帘;车内铺设褥垫和座位,车辕长三根,装饰以凤头造型,驾赤骝马四匹。凡驾车马匹的缨络装饰,都依从车身的颜色。

四望车,红色车身,青色幰衣,其余同安车。驾牛三头。

金根车,红色车身,紫色幰衣,其余同安车。驾牛三头。从重翟车以下,凡举行卤簿仪仗时都依次陈列摆设。藤舆,金涂银装饰,上覆椶榈屋顶,饰以龙纹,平常出行的礼仪中使用此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车辂

【宋会要】

皇太子的车辂。至道初年,真宗任皇太子时,拜谒太庙,乘坐金辂;平日上朝则骑马。天禧年间,仁宗任皇太子时,也依照此制度。徽宗政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议礼局上奏皇太子车辂的形制:金辂,红色车身,各末端用金饰。重较结构,车厢绘有藻纹及鸟兽图案;黄色车顶,伏鹿式车轼,龙形车辕,一只金凤位于车轼前方。设有障尘。朱色车盖黄色车里。车轮画有朱色牙饰。左边树立旗帜,九条旒穗,右边载有闟戟。旗首为金龙头造型,衔着结绶和铃绥。八个鸾铃系在车衡上,两个铃铛系在车轼上。驾的也是骝马四匹,金色方釳,插有翟尾,镂刻锡饰,缨络九重。参加从祀、拜谒太庙、纳妃时供此车使用。轺车,各末端用金饰,紫油通幰,紫油纁朱里,驾马一匹。四望车,各末端用金饰,青油通幰,青油纁朱里,朱丝络网,驾马一匹。轺车、四望车依次排列在卤簿仪仗队中。又详见公侯大夫车的规格中。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子辂

【宋会要】

孝宗乾道元年八月十四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讨论确定册立皇太子的典礼,依照礼制惯例,皇太子受册后,朝拜谒见景灵宫,其次朝拜谒见太庙、别庙,应当乘坐金辂,设置仪仗。"朝廷诏令依此办理。不久皇太子赵惇上奏说:"我私下认为五辂的制度,是为了具备天子的法驾规格,虽然至道、天禧年间皇太子曾有乘辂拜谒祖庙的先例,但施行在臣子身上,终究不能安心,请求免除乘坐金辂、设置仪仗,希望能稍稍安于本分。"朝廷准许。

七年二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上奏说:"皇太子受册完毕后,朝拜谒见景灵宫,其次朝拜谒见太庙、别庙,属官随从导引依礼制进行。至于拜谒太庙,应当乘坐金辂、设置仪仗。"诏令依此办理。皇太子赵惇上奏说:"遵照已经颁下的指令,依照讨论结果,令臣将来朝拜谒见太庙时乘坐金辂、设置仪仗。我私下认为载乘辂车出

」从之。

七年二月十一日,礼部太常寺言:「皇太子受册毕,朝谒景灵宫,次朝谒太庙、别庙,宫僚导从如仪。其谒太庙,系合乘金辂、设仗。」诏依。皇太子惇奏:「准已降指挥,依讨论,令臣将来朝谒太庙乘金辂、设仗。窃惟载辂以出,天子盛容,仪物昭陈,等威斯在。今陛下以臣初升储贰,特示恩优,虽典故之有稽,在观瞻而可惧。冒昧以受,非分所安。伏望眷慈,听其控免。」诏从之。

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诏:「将来大礼,依《五礼新仪》,皇太子从祀,合乘金辂。」令有司排办施行。」二十八日,皇太子惇奏:「窃惟从祀郊丘,将谨骏奔之礼;许乘金辂,遽颁优异之恩。伏望圣慈,俯从恳免,岂独全臣子之分,且不紊司存之常。」诏依所乞,令学士院降诏。诏曰:「朕绍承圣绪,茂建储闱。守器宗祧,既夙闻于仁孝;贰体宸极,必求称于礼文。矧亲郊将事于紫坛,则从祀当承〔于〕金辂。兹典章之具在,岂恩意之敢踰。卿毓德粹温,挺资庄

重。谓方修于大报,期克谨于骏奔。备陈私意之难安,乃加力请;爰屈彝仪而俯徇,用协雅怀。勉申从欲之恩,益懋好谦之义。所请宜允。」

金辂色以赤,驾六赤马,驾士六十四人,制同玉辂,惟无玉饰。景佑五年,礼制局讨论,重加修饰,旗戟皆金涂,银龙头,制饰并如玉辂,唯无玉饰。轮衣、络带、旗旒、门帘、驾士服、马屉并以绯,轮辕以朱,马以赤。旧仪:祀还不乘金辂,止进大辇。皇帝仪卫此类下各条编序混乱,原批于逐条下标明调整次序。今参照其数码厘定为:首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条,次二年四月条,五月二日条、十月八日条,次徽宗崇宁二年条,次高宗绍兴九年条,十三年七月条,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月条,十五年七月条,次孝宗隆兴元年条,次干道元年二月十五日(原误「七年二月十五日」)、九月四日、三十日条,三年条,四年五月、十月条,九年元月、十二月十四、十七、二十五日条,次淳熙元年条,十五年条。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言:「今后遇车驾行幸,乞轮本司官二员于驾前禁围内行马,提辖等子祇应,准备听旨宣问。如遇职事相妨,并报所属免。」从之。

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诏:「自今后遇后殿坐日并驾出,御马权免入殿,至于殿门外排立;如遇射殿引公事,依旧。」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五日,有旨:「今后诣德寿宫起居,可于见窠差随(后)从、禁卫班直、亲从内减一千人随行。」

干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今后诣德寿宫,其随驾禁卫诸班直、天武亲从及龊巷官兵等合支折食钱,并依前后已得指挥体例,等第支散,特免审奏。

译行,是天子的盛大仪容,仪仗物品彰显陈列,等级威仪都在其中。如今陛下因为臣刚刚晋升为储君,特意示以优厚的恩典,虽然典章制度有所依据,但在众人观瞻之下实在令人惶恐。冒昧接受,并非本分所安。伏望陛下体恤怜爱,听许我请求免除。"朝廷诏令依此办理。

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诏令:"将来举行大礼,依照《五礼新仪》,皇太子参加从祀,应当乘坐金辂。"命令有关部门安排筹办施行。二十八日,皇太子赵惇上奏说:"我私下认为从祀于郊丘祭天之礼,将要谨慎奉行奔走随从的礼节;许可乘坐金辂,是骤然颁降的特殊恩典。伏望圣上慈悲,俯允我恳切请求免除,这样既能保全臣子的本分,又不至于扰乱职司的常规。"诏令依照所请求的办理,命令学士院降下诏书。诏书说:"朕承继圣明的皇统,大力建立储君的宫闱。守卫宗庙社稷,早已闻名于仁孝;作为皇位的辅佐,必须要求合于礼法典章。何况亲自到郊外祭坛主持祭祀,那么从祀之礼理应乘坐金辂。这是典章制度所明确规定的,岂能任意超越恩情之意而不施行。爱卿德行纯粹温和,资质挺拔庄重。本当在这大报天地之礼上有所作为,期望能够谨慎地奉行奔走随从之礼。你陈述私意难安的心情,于是加倍恳切请求;于是屈从这盛大的礼仪而俯身依从,以顺应你的雅意。勉力申明依从你的恳求之恩,更加勉励谦逊之义。所请求之事应当允准。"

金辂色为红色,驾六匹红色马,驾车士兵六十四人,形制与玉辂相同,只是没有玉饰。景祐五年,礼制局讨论后重新加以修饰,旗帜戟具都用金涂装饰,银制龙头,形制装饰都与玉辂相同,只是没有玉饰。车轮上的覆衣、络带、旗帜旒穗、门帘、驾车士兵的服装、马屉都用绯色,车轮车辕用朱色,马用赤色。旧有的礼仪规定:祭祀完毕返回时不乘坐金辂,只进用大辇。(皇帝仪卫此类条目下各条排列顺序混乱,原批注在每条下标明调整次序。如今参照其编号厘定顺序为:首先是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条,其次是二年四月条,五月二日条、十月八日条,其次徽宗崇宁二年条,其次高宗绍兴九年条,十三年七月条,十四年十一月、十二月条,十五年七月条,其次孝宗隆兴元年条,其次乾道元年二月十五日(原误作"七年二月十五日")、九月四日、三十日条,三年条,四年五月、十月条,九年元月、十二月十四、十七、二十五日条,其次淳熙元年条,十五年条。)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上奏说:"今后遇到车驾出行时,请求轮流派遣本司官员二人在车驾前禁卫围栏内巡行,提辖等属官随时应命,准备听候旨意宣问。如遇职事相冲突,报告所属官署予以免除。"朝廷准许。

十五年十月十七日,诏令:"自今以后遇到后殿视事之日以及车驾出行,御马暂免进入殿内,在殿门外排列站立;如遇射殿引见公事时,依照旧例处理。"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十五日,有旨意:"今后前往德寿宫起居问安,可以在现有编制内差遣随从、禁卫班直、亲从内减少一千人随行。"

乾道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诏令:"今后前往德寿宫,其随驾禁卫诸班直、天武亲从以及巷道值守官兵等应支给的折食钱,都依照先前已经颁降的指令体例,按等级支给发放,特别免除审核奏报。"

四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上奏说:"查核每次车驾前往德寿宫起居问

」

四年五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奏:「契勘每遇车驾诣德寿宫起居,逐处差拨祇应人,殿前司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共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每遇四孟,车驾诣景灵宫行礼,逐处差拨祇应人,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共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有旨于左藏南库支绢二千匹,令文思院制造从驾人衣服,发赴所属桩管,遇驾出,关请服着。

十月五日,合门状:「契勘近来每遇驾出,(驾出)路上诸色人公然服便▯及乘马、坐轿,并无色号人往来喧闹。欲乞今后遇驾出,令临安府差人于驾(上)

上编栏止约,及龊巷军兵依旧例约栏,不得放行。如有不伏止约诸色人,并 轮及马下人,即得收捉,赴临安府依条断遣。有官人止根问姓名,具申朝廷,取旨施行。」有旨依。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有旨令合门自今后每遇驾出,御后殿坐,宰执百官并仪卫等并赴后殿起居,殿上登辇,出后殿门。驾回入祥曦殿门。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一)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朝会,用黄麾仗及以车辂、舆辇充庭,乞先颁降,以本所祇应职掌及诸司〔办〕排仪仗班次等人赴大庆殿,豫审度容布仪仗、辇辂等地,具图以闻。」诏车辂未设,余依所请。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按周制,天子太常垂旒曳地,诸候入(庙)[朝],亦载龙旗弧韣。故《考工记》曰『弧旌枉矢,以象孤也。』郑氏注:『旌旗之属皆有弧,以张縿之幅。』觐礼天子,祀方明,公侯伯子男皆就其旗而立。汉诸侯、 臣朝,十月,设兵张旗职。若旒縿缠竿,则彩章不着。今正旦御殿旗帜不展,恐失礼意。伏请张旗帜,以昭文物。又按《开元礼》及《开宝通礼》,朝日依时刻,将士填街,诸卫勒所部列黄麾、大仗屯门,及陈于殿庭。今元会既设黄麾大仗于庭殿,门外亦陈仪物,而不辟殿门,甚无谓也。臣等谓〔宜〕辟大庆殿门,为得礼意。」从之。

徽宗崇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三省言:「诸殿仪卫无总率之人,虽管军臣僚侍立两朵殿,然亲从、亲事官属、皇城司马军

不隶步军,既非管辖,则或有违犯,难于按举。」诏遇御殿,应左右仪卫人令侍立管军臣僚兼提辖。非御殿,各随所隶。

高宗绍兴九年六月十八日,诏:「今后后殿坐及射殿引呈公事,日景已高,令文思院依旧制制造卫士青凉伞十柄,差仪鸾司指说,札付合门施行。」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大朝会于常御殿权设,垂拱殿权免驻辇、设帘,止设椅子,称贺班绝,过大庆殿后幄。

译安时,各处差派应差人员,殿前司六百二十九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三百九十一人,崇政殿四百四十九人,共计一千四百六十九人。每逢四孟(四季首月)车驾前往景灵宫行礼时,各处差派应差人员,殿前司八百七十五人,皇城在内巡检司五百二十八人,崇政殿五百二十一人,共计一千九百二十四人。"有旨意令在左藏南库支给绢二千匹,命文思院制造随驾人员的衣服,发送到所属部门储存管理,遇到车驾出行时,领取穿着。

十月五日,合门呈状说:"查核近来每逢车驾出行时,路上各色人等公然穿着便服以及骑马、坐轿,并无标识色号的人来往喧闹。恳请今后遇到车驾出行,命临安府差派人员在驾前设置栏杆加以约束制止,以及命巷道军兵依照旧例设栏约束,不得放行。如有不服从制止的各色人等,以及冲撞车驾及马前马后的人,就予以拘捕,送交临安府依法律条文判处发落。若是有官职之人,只需查问姓名,详细呈报朝廷,听候旨意处理。"有旨意准许依此办理。

九年正月二十五日,有旨令合门自今以后每逢车驾出行,御驾在后殿视事之时,宰执百官及仪卫等都到后殿起居问安,皇帝在殿上登辇,从后殿门出发。车驾返回时进入祥曦殿门。

神宗元丰元年十一月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上奏说:"正旦朝会,要使用黄麾仪仗以及用车辂、舆辇布满庭院,请求先行颁降指令,命本所应差的职掌人员以及诸司承办仪仗班次等人前往大庆殿,预先审度容纳布置仪仗、辇辂等场地,绘制图样呈报。"诏令车辂暂不设置,其余依照所请求的办理。

二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上奏说:"按周代制度,天子的太常旗垂旒拖地,诸侯入朝时,也载有龙旗弧韣。所以《考工记》说'弧旌枉矢,以象孤星。'郑氏注解说:'旌旗一类都有弧形支架,用来张开縿幅。'依照《觐礼》,天子祭祀方明之神时,公侯伯子男都在各自的旗帜下站立。汉代诸侯、大臣朝见时,十月份,陈设兵器张挂旗帜为标识。如果旗旒縿幅缠绕在旗竿上,那么彩色的纹章就不能显现出来。如今正旦御殿时旗帜不展开,恐怕有失礼制之意。恳请张挂展开旗帜,以彰显礼仪文物。又按《开元礼》以及《开宝通礼》,朝会当日依照规定的时刻,将士填满街道,各卫勒令所部陈列黄麾、大仗屯守宫门,并陈列于殿庭之中。如今元会已经在庭殿陈设黄麾大仗,宫门外也陈列仪仗物品,却不开启殿门,实在没有道理。臣等认为应当开启大庆殿门,才符合礼制的用意。"朝廷采纳。

徽宗崇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三省上奏说:"各殿仪卫没有统一率领的人,虽然管军的臣僚侍立在两侧偏殿,但是亲从官、亲事官属、皇城司马军不隶属步军管辖,既然不是他们所管辖的,那么若有违犯之事,难以查究处置。"诏令遇到皇帝临御正殿时,左右仪卫人员命令侍立的管军臣僚兼管提辖。若不是皇帝临御正殿的场合,则各自随其所隶属的官署管理。

高宗绍兴九年六月十八日,诏令:"今后后殿视事以及射殿引呈公事时,若日头已经升高,命文思院依照旧制制造卫士用的青色凉伞十柄,差遣仪鸾司安排指点,行文交付合门施行。"

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诏令:"大朝会在常御殿临时安设,垂拱殿暂时免去驻辇、设帘的仪式,只设椅子,称贺的班次结束后,转往大庆殿

」

合门言:「旧例:正朝会,垂拱殿设帘,殿上驻辇,候起居称贺班绝,乘辇,枢密知合门官、枢密都副承旨、诸房副都承旨前导,管军引驾至大庆后幄,皇帝降辇,入次更衣。今来垂拱殿过大庆殿,经由道路与在京不同。」故降是诏。

十二月二十六日,合门言:「正旦朝会大庆殿上寿,皇帝出东合,殿上合鸣鞭。今来殿上以设臣僚坐次,委是窄隘,乞权免鸣鞭。」诏可。

孝宗干道元年九月四日,礼部太常寺状:「已降御笔手诏,皇子立为皇太子。今具合行申请事件。将来大庆殿行册礼,依仪,其日尚辇陈舆辇于龙墀,伞扇于沙墀。其舆辇欲乞依降兴二年发册体例,权不张设。所有伞扇,乞于大庆殿下随宜张设。」有旨依。三十日,兵部言:「已降指挥,皇太子受册毕,十月十八日,紫宸殿特坐,引皇太子称谢,望参官令赴起居,依仪制设仗。本部契勘绍兴十三年六月六日紫宸殿望参,排设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今欲乞依前项指挥施

行。缘见排办使人到阙朝见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欲乞就用排设。」从之。

七年二月十五日,诏:「皇太子受册日,有司备黄麾仗列于大庆殿,并设宫架乐,令兵部及太常寺各行条具,申请施行。」

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兵、礼部状:「准都省批下白札子,为大朝会设仗,送逐部同共讨论,申尚书省。一、兵部契勘所承批下前项仪仗一节,本部照得绍兴十四年大朝会已降指挥节文,契勘自来合排设黄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缘大庆殿比之在京地步窄狭,权减三分之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随宜摆列外,绍兴十三年已降指挥,视朝于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所有今来正旦朝贺节次,本部今讨论指定,欲乞依绍兴十三年指挥,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排设。」有旨依。

袍,即御座;皇太子、文武百僚并服常服称贺。所有合设黄麾半仗,乞令兵部排办施行。」有旨依。 十七日,礼部太常寺状:「勘会将来正旦朝贺,今欲比附《政和五礼新仪》月朔视朝仪,皇帝御大庆殿,服

二十五日,兵部状:「左右金吾卫仗、六军仪仗司申:今来正旦朝贺节次,已降指挥依绍兴十三年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勘会昨绍兴十三年已降指挥,视朝合于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开具合行事件:一、合用部辖统制将官各二员,请纳仪仗旁头一十人,并执擎仪

仗人兵二千三百六十四人,合于殿前司差拨。一、契勘仪仗并合于殿前随宜排设,所有大旗三十四口,合于殿门外排设,前一日卓立,依例量留人兵三十四人,部辖将官二员,守宿看管。其余仪仗,至日守丽正门入殿排立守:疑误。

译后面的帷幄。"

合门上奏说:"按照旧例:正式朝会,垂拱殿设帘,殿上驻辇,等候起居称贺的班次结束后,乘辇出发,枢密院的知合门官、枢密都副承旨、诸房副都承旨在前引导,管军官引导车驾到达大庆殿后面的帷幄,皇帝下辇,进入帷幄更衣。如今垂拱殿到大庆殿,经过的道路与在京城时不同。"因此降下此诏令。

十二月二十六日,合门上奏说:"正旦朝会在大庆殿举行上寿之礼,皇帝从东合门出来,殿上要鸣鞭。如今殿上因为设置了臣僚的座次,实在狭窄局促,请求暂时免去鸣鞭之礼。"诏令准许。

孝宗乾道元年九月四日,礼部太常寺呈状说:"已经颁降御笔亲书的诏令,立皇子为皇太子。现在详细列出应当施行的相关事项。将来在大庆殿举行册立典礼,依照礼仪规定,当天尚辇局要在龙墀陈设舆辇,在沙墀陈设伞扇。其中舆辇,恳请依照隆兴二年发册的先例,暂不张设。所有的伞扇,请求在大庆殿下随宜张设。"有旨意准许。三十日,兵部上奏说:"已经颁降指令,皇太子受册完毕,十月十八日,在紫宸殿特别设座,引导皇太子谢恩,各望参官命令前往起居问安,依照礼仪设置仪仗。本部查核绍兴十三年六月六日紫宸殿望参之礼,排设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如今恳请依照前项指令施行。因为查核办理接待使者到宫朝见时的黄麾角仗为一千五十六人,恳请就沿用此排设规格。"朝廷采纳。

七年二月十五日,诏令:"皇太子受册当日,由有关部门准备黄麾仪仗排列于大庆殿,并设置宫架乐,命兵部及太常寺各自拟定条文详细规定,申报请示施行。"

九年十二月十四日,兵部、礼部呈状说:"遵照都省批下的白札子,为大朝会设置仪仗一事,送交各部共同讨论,申报尚书省。其一,兵部查核所承接批下的前项仪仗事宜,本部查得绍兴十四年大朝会已颁降指令的条文,查核历来应当排设黄麾大仗五千二十七人。因为大庆殿相比京城场地狭窄,权且减少三分之一,用三千三百五十人随宜排列,此外,绍兴十三年已颁降指令,在文德殿视朝时,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所以如今正旦朝贺的仪式次序,本部现今讨论确定,恳请依照绍兴十三年的指令,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排设。"有旨意准许。

穿着龙袍,即皇帝升御座;皇太子、文武百官都穿常服庆贺称贺。所有应当设置的黄麾半仗,恳请命令兵部排办施行。有旨意准许。十七日,礼部太常寺呈状说:"查核将来正旦朝贺之礼,如今恳请比照《政和五礼新仪》中月朔视朝的仪式,皇帝驾临大庆殿,穿……"

二十五日,兵部呈状说:"左右金吾卫仗、六军仪仗司申报:如今正旦朝贺的仪式次序,已颁降指令依照绍兴十三年用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查核昨日绍兴十三年已颁降指令,视朝时应当在文德殿排设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一十五人。本司详细列出应当施行的事项:其一,应用的部辖统制将官各二员,请纳仪仗旁头一十人,以及执掌仪仗的兵士二千三百六十四人,应当在殿前司差拨。其一,查核仪仗都应当在殿前随宜排设,其中大旗三十四口,应在殿门外排设,前一日先竖立起来,依照惯例酌留兵士三十四人,部辖将官二员,守卫看管。其余仪仗,到当日看守从丽正门进入殿内排列站立。其一,应当差派库部金吾司吏人共五人担任职掌应奉之职,所有的法服在祗

。一、合差库部金吾司人吏共五人充职掌祇应,所有法服系于祗候库关(谓)[请]。一、应合用仪仗、法服等,系请纳仪仗旁头于祗候库关请。一、执仗人兵、职掌旁头系入殿应奉之人,合用敕入殿门号,具数于皇城司关请。一、应奉依例于前二日报皇城司,前一日关职掌旁头,入殿摽认地分。一、金吾司合差本司官二员充摄上将军。一、金吾司合差引驾排列四色官碧襕共三十人,缘逐司无空闲人共差拨,乞依例于本司闲慢厅分摘那差拨,前来应奉,候毕日依旧发还。」有旨并依。

淳熙元年十一月九日,兵部言:「将来冬至朝贺,其仪乞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排设。」从之。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合门言:「生辰人使到阙见辞日,行门禁卫,诸班直亲从等令殿门外分两壁排立,迎驾起居;朝见日,仪仗排设。」从之。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言:「正旦御殿,合用黄麾仗。按唐《开元礼》,冬至朝会,及皇太子受册、加元服、册命诸王大臣、朝宴蕃国,皆用黄麾仗。本朝故事:皇帝受 臣上尊号,诸卫各帅其属,勒所部屯门、殿庭列仗卫。今独修正旦仪注,而余皆未及。欲乞冬会等仪注悉加详定。」从之。

十月八日,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请制大黄麾一,当元会陈仗卫建于御厢之前,以为表识。其当御厢之后,则建黄麾幡二。上批:「黄麾制度,考详前志,终是可疑,宜且阙之,更俟讨求。」黄麾幡仍旧。详见旗物制度。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后仪卫

皇太后仪卫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常礼院言定皇太后出入护从仪式及诸班直、宽衣天武人数,及随行诸司仪卫体式,诏依。殿前指挥使每班四十四人,如逐日轮番内宿,不及元额人数,即于御龙直并骨朵直长行内权差二十五人,代殿前指挥使应内宿者随从。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守忠等请如殿前都指挥使例,从皇太后驾,从之。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十六日,诏:「皇太后尊居母道,时遘家艰,闵子哀荒,勉同听览。恭惟神德之至静,实厌事机之久烦。万国多虞,则共济天下之务;惟时无事,亦宜飨天下之安。当极尊崇,以称朕意。应合行仪范等事,令中书、门下、枢密院

译候库领取。其一,应用的仪仗、法服等,都是请纳仪仗旁头在祗候库领取。其一,执掌仪仗的兵士、职掌旁头是进入殿内应奉的人员,应当用敕命发给进入殿门的号牌,向皇城司登记数目领取。其一,各项应奉事宜依照惯例在前两天报告皇城司,前一天由职掌旁头领取,进入殿内标识认定各自负责的地分。其一,金吾司应当差派本司官员二人充任摄上将军。其一,金吾司应当差派引驾排列四色官碧襕共三十人,因为各司都没有空闲人员,共同差拨,请求依照惯例在本司平日空闲的厅署部门中挑选差拨,前来应奉,等事毕之日依旧发回原处。"有旨意一并准许。

淳熙元年十一月九日,兵部上奏说:"将来冬至朝贺,其仪式恳请用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排设。"朝廷采纳。

十五年十月十六日,合门上奏说:"遇生辰派遣使者到宫朝见辞行之日,行门禁卫、诸班直亲从等命令在殿门外分两侧排列站立,迎接车驾起居问安;朝见之日,排设仪仗。"朝廷采纳。

元丰二年五月二日,详定正旦御殿仪注所上奏说:"正旦御殿,应当用黄麾仪仗。按照唐代《开元礼》,冬至朝会以及皇太子受册、行加元服礼、册命诸王大臣、朝宴外国使节,都用黄麾仪仗。本朝旧例:皇帝接受群臣所上尊号时,各卫各自率领其所属,勒令所部屯守宫门、在殿庭陈列仪仗侍卫。如今只修订了正旦的仪注,其余各项都还未及修订。恳请冬会等仪注全部加以详细议定。"朝廷采纳。

十月八日,详定朝会御殿仪注所请求制作大黄麾一面,在元会陈列仪仗侍卫时竖立在御厢之前,作为标志。在御厢之后,则竖立黄麾幡两面。皇上批示说:"黄麾的制度,考查详核历代典籍,终究还有疑点,应当暂且搁置,再等日后详加考求。"黄麾幡仍旧照原样设置。详见旗帜器物制度条中。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后仪卫

【宋会要】

仁宗天圣元年五月二十七日,太常礼院上奏议定皇太后出入时护卫随从的仪式,以及诸班直、宽衣天武的人数,以及随行各司仪卫的规格形式,朝廷诏令依此办理。殿前指挥使每班四十四人,如果当日轮值内宿人数不足原定名额,就从御龙直以及骨朵直的普通兵士中权且差派二十五人,代替殿前指挥使承担值宿随从之职。

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捧日、天武四厢都指挥使郑守忠等人请求依照殿前都指挥使的先例,随从皇太后车驾,朝廷采纳。

英宗治平元年五月十六日,诏令:"皇太后尊居母仪天下之位,正逢家中遭遇不幸,怜悯幼子悲痛,勉力共同处理政事。恭敬地想到太后神圣德行的至为宁静,实在是厌倦国事机务的久经烦扰。天下多有忧患之事,就应当共同济助处理天下政务;惟愿此时太平无事,也应当共享天下的安宁。理应极尽尊崇,以符合朕的心意。凡应当施行的仪范等事宜,命中书、门下、枢密院……"

参议以闻。」

十(十)[七]日诏:「皇太后令称圣旨,出入唯不鸣鞭,他仪卫如章献明肃太后故事。」

六月六日,中书、枢密院参详(列)[到]皇太后驾出合设护卫等,御龙直至宽衣、天武人数,并同章献明肃太后故事。其 从物、 底箱差辇官,打椅子、踏床子、伞差御龙官、御燎子,茶床床:疑当作「库」。、御厨、仪鸾司、翰林司、法酒库、内酒坊坊:原作「比白」,据下四年四月七条改。、入内内品、入内院子、尚衣库、合供扇,临时取旨定数。祗候库、内衣物库、新衣库、香药库并入内都知、内侍省都知已下,并随行祇应。内臣二人驾前引喝。诏依。

译经参议后上奏。

十七日下诏:「皇太后发布命令称为圣旨,出入时只是不鸣鞭开道,其他仪仗侍卫都按照章献明肃太后的旧例办理。」

六月六日,中书省、枢密院参详拟定皇太后出行时应设置的护卫等事宜,御龙直到宽衣、天武的人数,都与章献明肃太后的旧例相同。其中的随从物品、底箱差遣辇官负责,打椅子、踏床子、伞差遣御龙官、御燎子负责,茶库、御厨、仪鸾司、翰林司、法酒库、内酒坊、入内内品、入内院子、尚衣库、供应的扇子,都临时请旨确定数目。祗候库、内衣物库、新衣库、香药库以及入内都知、内侍省都知以下人员,都随行供职应差。由内臣二人在御驾前引导呼喝。诏令依此办理。

九月二十七日,入内供奉官吴士安等言:「皇太后未尊无已前此句疑误。,有鞍辔库、奶酪院、翰林院、化城殿,果子库、内东门司并从。又执擎从物、檐子辇官、内夫人车马亲事官此句疑误。、车子、官健、教骏等,欲定数送入内内侍省施行。」诏差供御辇官三番,次供御五十人,下都五十人,车子五十量,内金铜车五量,并随车子辇官、官健等,马六十四四:疑为「匹」之讹。,左右院教骏七十人,拢马亲事官百八十人,余悉依奏。」

二年四月九日,太常礼院言:「皇太后驾出,仪卫乞下皇城司添差行宫司人员百人祇应。」从之。

四年四月七日,诏:「太皇太后已定仪范,皇太后合设仪卫:御龙直、骨朵子直差都虞候、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三十人。弓箭直、弩直差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二十人。皇城司亲从官一百人,执骨朵宽衣天武官一百五十人,充围子行宫司人员共一百人,入内院子五十人,充围子皇城司亲事官八十人。打灯笼灯:原作「金」,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改。、短镫马、拢马亲从官,金铜车、木▯▯车随车子祇应人,擎檐子供御辇官、执擎从物等供御、次供御,并下都辇官等,人数不定。都知一员,御药院使臣二员,内东门司使臣二员,内酒坊御厨、法酒库、仪鸾司、奶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车子院、御膳素厨、化成殿果子库,并从。遇出新城门,添差带器械内臣。」

五月十七

日,诏:「皇太后出入用黄罗伞、掌扇,差入内使臣二人引唱,准备取赐茶酒等。」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九日,诏:「自今皇太后行幸,百司仪卫宜依太皇太后万岁日施行。」

八年正月十二日,御辇院言:「太常礼院定皇太后仪卫,御龙、骨朵子直都虞候、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三十人;弓箭、弩直指挥使、都副、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二十人。内外诸司局务监官,每遇皇太后出,差官管押。乞自今轮本院监官随行。」从之。

元丰八年六月十二日,诏:「皇太后出入仪卫,依治平四年四月内参定。」是年八月十五日,宰臣又进呈皇太后行幸仪物礼例,至是优有此诏。

哲宗绍圣元〔年〕十月六日,诏皇太后新增仪制内,带御器械内侍更增二人。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妃仪卫

皇太妃仪卫

哲宗即位,尊朱贵妃为皇太妃,出入乘檐子。有司请用牙鱼凤为饰,伞用青。

元佑三年,太皇太后诏有司寻绎典故,于是檐子饰以龙凤,伞用红。」

九年,群臣议改檐子为舆,上设行龙五,出入由宣德东偏门。帝以皇太后谕旨令太妃坐六龙舆出入,进黄伞,由宣德正门。

译九月二十七日,入内供奉官吴士安等上言说:「皇太后还未……(此句疑有误)有鞍辔库、奶酪院、翰林院、化城殿,果子库、内东门司都随行。此外还有执擎从物、檐子辇官、内夫人车马亲事官(此句疑有误)、车子、官健、教骏等,想要确定人数后送交内侍省施行。」皇帝下诏:差供御辇官三班,次供御五十人,下都五十人,车子五十辆,其中金铜车五辆,连同随车的辇官、官健等,马六十四匹(疑为「匹」字之讹),左右院教骏七十人,拢马亲事官一百八十人,其余都依所奏施行。

(治平)二年四月九日,太常礼院上言说:「皇太后出行,仪卫方面请求让皇城司增派行宫司人员一百人随侍应役。」皇帝准许。

(治平)四年四月七日,皇帝下诏说:「太皇太后已经定下仪制规范,皇太后应当设立的仪卫是:御龙直、骨朵子直各差都虞候、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三十人。弓箭直、弩直各差指挥使、都头、副都头各一名,十将、长行各共二十人。皇城司亲从官一百人,执骨朵穿宽衣的天武官一百五十人,充任围子的行宫司人员共一百人,入内院子五十人,充任围子的皇城司亲事官八十人。打灯笼(原作「金」,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改)、骑短镫马、拢马的亲从官,金铜车、木车随车服役的人员,擎檐子的供御辇官、执擎从物等供御、次供御,以及下都辇官等,人数不作固定规定。都知一员,御药院使臣二员,内东门司使臣二员,内酒坊、御厨、法酒库、仪鸾司、奶酪院、翰林司、翰林院、车子院、御膳素厨、化成殿果子库,都随行。若出新城门,加派携带器械的内臣。」

五月十七日,皇帝下诏说:「皇太后出入使用黄罗伞、掌扇,差遣入内使臣二人在前引唱,并准备随时供应赐给的茶酒等物。」

神宗元丰五年正月九日,皇帝下诏说:「从今以后皇太后出行,各官署的仪卫应当依照太皇太后万岁日的规格施行。」

(元丰)八年正月十二日,御辇院上言说:「太常礼院议定皇太后的仪卫,御龙直、骨朵子直的都虞候、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三十人;弓箭直、弩直的指挥使、都副、都头各一人,十将、长行各二十人。宫内外各官署局务的监官,每逢皇太后出行,都要差官管押。请求从今以后轮由本院的监官随行。」皇帝准许。

元丰八年六月十二日,皇帝下诏说:「皇太后出入的仪卫,依照治平四年四月内所参定的执行。」这一年八月十五日,宰臣又进呈皇太后出行仪物的礼例,到此才优先有了这道诏令。

哲宗绍圣元年十月六日,皇帝下诏,皇太后新增的仪制中,带御器械的内侍再增加二人。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皇太妃仪卫

皇太妃仪卫

哲宗即位后,尊朱贵妃为皇太妃,出入乘坐檐子。有关部门请求用牙鱼凤作装饰,伞用青色。

元佑三年,太皇太后下诏让有关部门查考典故,于是檐子改用龙凤装饰,伞改用红色。

(元佑)九年,群臣商议将檐子改为舆,舆上设行龙五条,出入由宣德东偏门。皇帝依皇太后的谕旨,令太妃乘坐六龙舆出入,进用黄伞,由宣德正门出入。于是三省商议:「皇太妃乘坐龙凤舆,伞则红、黄两种兼用;跟从皇

于是三省议:「皇太妃坐龙凤舆,伞红黄兼用;从皇太后出入,止用红。」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常行仪卫

常行仪卫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参知政事宋庠上言:「车驾行幸,非郊庙大礼,具陈卤簿外,其常日导从,惟前有驾头,后拥伞扇而已,殊无典礼,所载公卿奉引之盛。其侍从及百司官属,下至厮役,皆杂行(导)[道]中,步辇之后,但以亲事官百许人执檛以殿,谓之禁卫。诸班劲骑,颇与乘舆相远,而士庶观者,率随扈从之人夹道驰走,喧呼不禁。所过有

旗亭市楼,垂帘外蔽,士民凭高下瞰,了无忌惮,逻司街使,恬不呵止,威令弛阙,玩习以为常,非所谓旄头先驱,清道后行之慎也。且自黄帝以神功盛德,犹假师兵为营卫,则防微御变,古今一体。按汉魏以降,有大驾、小驾之仪。至唐,又分殿中诸卫、黄麾等仗,名数次序,各有施设。国朝承五姓芜残之弊朝:原阙,据《长编》卷一二八补。,事从简略,每鸣鸾游豫,尽去戈戟旌旗之制,仪卫寡簿,颇同藩镇。此皆制度放失,惮于改作之咎。谓宜专委一二博学近臣,讨绎前代仪注及卤簿令,以乘舆常时出入之仪,比之三驾诸仗,酌取其中,稍增仪物,严其法禁,上以示尊极,下以防未然,革去因循,其在今日其:原作「宜」,据《长编》卷一二八改。。」诏太常礼院与两制详定,遂会奏诸班直禁兵、步骑为禁卫,仍旧数,复增清道马百匹,弓矢为五重。骑而执(罕毕)[▯罼]者一,骑而执衙门旗前后四,骑而执绯绣凤氅二十四,雉扇十有二,皆分左右。天武兵徒行者执柯舒,亲从兵增其数为三百,殿前指挥使增为二百,并骑。左右相对开二门,间容二丈,以拟《周礼》之人门拟:原作「礼」,据《长编》卷一二八改。。凡前牙门旗后,后为牙门旗。前为禁卫,辄入者论以法。禁乘高下瞰,垂帘外蔽,夹道喧呼驰走者,颇着于令。其后废弛。

凡街巷宽阔处,仪卫并依新图排列,如遇窄狭街巷,禁卫只用亲从官二重,御龙直(上)[二]重,雉扇随辇。其(后)[殿]前指挥使、天武官,并权分于驾前后随行。候至宽阔处,乘舆徐行,仪仗却依旧排列。或驾幸园苑、官观、寺院并臣僚宅,即清道马、仪仗、殿前指挥使、天武官更不入,却于外排立。其随驾臣僚及诸司人,自依常例随从,候驾行,依次排列。或臣僚宅在巷内,前去不通人行处,其仪仗、殿前指挥使等各于巷口排立,止绝行人止: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补。,余并如故。时详定阅习既毕,或言新制严密,虑违犯者众,因不果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卤簿杂律仪仗

卤簿杂律仪仗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六日,南郊仪仗使刘温叟言:「兵部取到唐明宗朝仪仗字图,导驾用三引,诸司法物人数极多。

译太后出入时,只用红伞。」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常行仪卫

常行仪卫

仁宗康定元年九月七日,参知政事宋庠上言说:「车驾出行,若不是郊庙大礼,除了具备陈列卤簿之外,平日的导从仪仗,只是前有驾头、后拥伞扇而已,实在没有什么典礼规制,也无法承载所记载的公卿奉引的盛大场面。那些侍从及各官署的官属,下至差役杂人,都混杂在道路中行走,步辇之后,只用亲事官百来人执檛殿后,称为禁卫。诸班劲骑,与皇帝乘舆相距颇远,而围观的士人百姓,大多随着扈从的人夹道奔跑,喧哗呼叫不加禁止。所经过的地方有旗亭市楼,垂帘作为遮蔽,士人百姓凭高俯瞰,全无忌惮,巡逻的街使坦然不加呵止,法令威严松弛,大家习以为常,这不是所谓旄头在前开路、清道在后随行应有的谨慎做法。况且自黄帝凭借神功盛德,尚且要借助军队作为护卫,那么防微杜渐、防御变故,古今道理是一致的。按照汉魏以来,有大驾、小驾的仪制。到了唐代,又分设殿中诸卫、黄麾等仪仗,名目数量次序,各有安排设置。本朝承袭五代残破的弊端(「弊」下原缺,据《长编》卷一二八补),事事从简,每逢皇帝出巡游幸,一律去掉戈戟旌旗之类的制度,仪卫简省单薄,颇类似于藩镇的规格。这都是制度废弛失传、畏惧改动的过错。臣认为应当专门委派一两位博学的近臣,考订研究前代的仪注及卤簿令,把皇帝平日出入的仪制,与三驾(大驾、法驾、小驾)诸仗相比较,斟酌取其适中之处,稍微增加仪物,严明法禁,对上以显示皇帝的尊崇至极,对下以防患于未然,革除因循守旧的弊病,就应当从今天开始(「其」原作「宜」,据《长编》卷一二八改)。」皇帝下诏让太常礼院与两制详细议定,于是会同上奏,以诸班直禁兵、步骑担任禁卫,仍照旧有人数,又增加清道马一百匹,弓箭手增为五重。骑马执罼(原作「罕毕」,据改)的一人,骑马执衙门旗、前后共四人,骑马执绯绣凤氅的二十四人,雉扇十二把,都分左右排列。天武兵徒步执柯舒者、亲从兵增至三百人,殿前指挥使增至二百人,都骑马。左右相对开出两道门,间隔容纳二丈宽,以此仿照《周礼》中的人门(「拟」原作「礼」,据改)。凡是在前牙门旗之后(后面即为牙门旗),前面属于禁卫范围,擅自闯入者依法论处。禁止百姓登高俯瞰、垂帘遮蔽、夹道喧呼奔跑,这些规定都明确记载于法令之中。后来这些规定逐渐废弛。

凡是街巷宽阔的地方,仪卫都按照新图排列;如果遇到狭窄的街巷,禁卫只用亲从官两重,御龙直两重(原作「上」,据改),雉扇随辇而行。殿前指挥使、天武官(「殿」原作「后」,据改),都暂时分列在驾前驾后随行。等到了宽阔处,乘舆缓行,仪仗再依旧排列。如果车驾前往园苑、官观、寺院以及臣僚的宅第,那么清道马、仪仗、殿前指挥使、天武官就不再进入,改在外面排列站立。随驾的臣僚及各官署人员,仍照常例随从,等车驾行进时依次排列。如果臣僚的宅第在巷内,前面是不通行人的地方,仪仗、殿前指挥使等就各自在巷口排列站立,阻止行人通行(「止」字原脱,据《宋史》卷一四四《仪卫二》补),其余仍照旧办理。当时详定并演习完毕后,有人说新制度过于严密,担心违犯的人太多,因此没有真正施行。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周太祖用六引,其数差少。今请用六引,其卤簿准近例不给。」又定兵部仪仗五千一百人,太常寺鼓吹仪仗八百五十人,太仆寺车辂四百八十人,殿中省仪仗二百六十人,司天监法物二十一人,左右金吾卫冬冬鼓及喝探二百五十人,左右金吾仗执皁纛、▯等六百七十六人,六军执旗枪等五百五十二人,宫苑司六人,从之。

十八日,南郊礼仪使陶谷言:「按礼令,大驾车辂三十六乘。今太仆寺见管只二十八乘,内(王)[玉]辂等二十五乘,本寺见修饰。余安车、四(乘)望车、辟恶车三乘,望亦令修饰。所阙白鹭车一、革车一、属车六。又令文旧有副车,近代停废,望并下有司修制。又金吾将军、左右十二卫将军引驾押仗,自来只着紫衣,今请依《开元礼》,各服本色绣袍。金吾以辟邪,左右卫以瑞马,骁卫以雕威,威卫以赤豹,武卫以瑞鹰,领军卫以白泽,监门卫以狮子,千牛卫以犀牛,六军以孔雀为文,并下所司修制。又仪仗内所著五色画衣既法五行,合依其序。望以五行相生之色为次,黑为先,青、赤、黄、白次之。又仗中有具装人马甲,自来止以常铠甲给之,今请依式别造,用补坠典。」从之。

九月二十八日,南郊大礼使范质言:「大驾仪仗,除执持法物,马步兵队计百八十五队,

用骑军大将军六人,郎将、都尉九十人,骑士四千四百四十六人,步军将军二十人,郎将、都尉八十二人,校尉四人,主帅二百九十八人,并骑、步人六千二百七十六人。白泽旗二队,九十骑;夹道佽飞、铁甲佽飞二队,七十二骑,左青龙旗一队,四十骑;右白虎旗一队,四十骑;朱雀旗一队,四十七骑;玄武旗一队,五十七骑;散手翊卫二队,六十骑;亲勋翊卫二队,四十八骑,翊卫二队,五十六骑;凤旗、飞黄旗、吉利旗六队,二百四十骑;斑剑二十四队,千五百三十六骑,诸卫马四十八队,千九百二十骑;钑戟六队,二百四十人;夹谷二十队,三百六十人;步甲四十八队,千四百四十四人;黄麾仗二十四队,二千二百九十二人;殳叉仗二队,千人掩后。」诏:「马步兵队以上军充,其大将军、将军以军主、都虞候充,如不足,即通用指挥使。其中郎将、都尉以指挥使、副指挥使充,如不足,即通用军使、都头。其校尉及主帅以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十将已下充。」

干德四年五月九日,帝亲阅诸州法物,旧用彩绘者皆令易以文绣。

褟衣、导引。 六年十一月十七日,诏节度使已下除在京巡检及押仪仗外,并令服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六月十六日,宰臣以东封,议导驾仪卫。帝曰:「此行盖为告谢天地,与苍生祈福,广陈仪卫,即是劳扰,非朕意也。

译卤簿杂律仪仗

卤簿杂律仪仗

太祖建隆四年八月六日,南郊仪仗使刘温叟上言说:「兵部取来唐明宗朝的仪仗字图,导驾用三引,各官署法物人数极多。后周太祖用六引,人数略少。现在请求用六引,卤簿则依照近来的旧例不再供给。」又议定兵部仪仗五千一百人,太常寺鼓吹仪仗八百五十人,太仆寺车辂四百八十人,殿中省仪仗二百六十人,司天监法物二十一人,左右金吾卫冬冬鼓及喝探二百五十人,左右金吾仗执皁纛等六百七十六人,六军执旗枪等五百五十二人,宫苑司六人,皇帝准许。

十八日,南郊礼仪使陶谷上言说:「按照礼令的规定,大驾车辂应为三十六辆。现在太仆寺现存管理的只有二十八辆,其中玉辂等二十五辆,本寺正在修饰。其余安车、四望车、辟恶车三辆,也应令修饰。所缺的有白鹭车一辆、革车一辆、属车六辆。又按照旧有令文,原本还有副车,近代已经停废,希望一并下令有关部门修制。此外金吾将军、左右十二卫将军引驾押仗,历来只穿紫衣,现在请求依照《开元礼》,各自穿本色绣袍:金吾卫用辟邪纹,左右卫用瑞马纹,骁卫用雕威纹,威卫用赤豹纹,武卫用瑞鹰纹,领军卫用白泽纹,监门卫用狮子纹,千牛卫用犀牛纹,六军用孔雀为纹样,都下令有关部门修制。又仪仗中所穿的五色画衣既然效法五行,就应当依照其顺序。请以五行相生之色为次序,以黑色为先,青、赤、黄、白依次排列。又仪仗中有装备齐全的人马甲,历来只用普通铠甲配给,现在请求依照制式另外制造,以补足典制的缺失。」皇帝准许。

九月二十八日,南郊大礼使范质上言说:「大驾仪仗,除去执持法物的人员,马步兵队共计一百八十五队,用骑军大将军六人,郎将、都尉九十人,骑士四千四百四十六人,步军将军二十人,郎将、都尉八十二人,校尉四人,主帅二百九十八人,加上骑、步兵共六千二百七十六人。白泽旗二队,九十骑;夹道佽飞、铁甲佽飞二队,七十二骑;左青龙旗一队,四十骑;右白虎旗一队,四十骑;朱雀旗一队,四十七骑;玄武旗一队,五十七骑;散手翊卫二队,六十骑;亲勋翊卫二队,四十八骑;翊卫二队,五十六骑;凤旗、飞黄旗、吉利旗六队,二百四十骑;斑剑二十四队,一千五百三十六骑;诸卫马四十八队,一千九百二十骑;钑戟六队,二百四十人;夹谷二十队,三百六十人;步甲四十八队,一千四百四十四人;黄麾仗二十四队,二千二百九十二人;殳叉仗二队,一千人殿后。」皇帝下诏:「马步兵队以上军充任,其中大将军、将军由军主、都虞候充任,如果人数不够,就通用指挥使。中郎将、都尉由指挥使、副指挥使充任,如果不够,就通用军使、都头。校尉及主帅由军使、副兵马使、都头、十将以下人员充任。」

干德四年五月九日,皇帝亲自检阅各州的法物,凡旧用彩绘的都下令改用文绣。

(干德)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皇帝下诏,节度使以下,除了在京巡检及押仪仗的官员外,其余都令穿褟衣,用导引之礼。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六月十六日,宰臣因为东封泰山之事,商议导驾仪卫。皇帝说:「此次出行是为了祭告天地、为百姓祈福,若广陈仪卫,就是劳

但一如令式。」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诏南郊仪仗,遣宫苑使康仁宝、内园使李神佑于御路分左右编排,引驾官不得多带从人,止以见任官为例。俟至青城,于御营四面巡警,仍给弓剑器械。

十一月,诏南郊引驾官、中书、枢密院一行在东,亲王一行在西,余依官次。

景德二年九月二日,〔上〕封者言:「国家郊祀有期,仗卫,司天监十二神舆、行漏,殿中省芳亭、凤辇等,旧制太重,望减制稍轻。」诏卤簿使王钦若与内侍同详阅修饰。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所言:「按唐明皇封禅备法驾,请准故事,告飨太庙及乘舆出京、封泰山、禅社首、御朝觐坛,并用法驾。其所过州县,即不排仪仗。」从之。

五月九日,详定所言:「皇帝出京日,欲具小驾仪仗。太常寺言三百二十五人「言」字疑衍。,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仆寺二百九十九人,六军诸卫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百七十六人,司天监三十七人。」从之。初,有司定告庙、出(言)[京]、泰山、社首山并用法驾。帝以前诏惟祀事丰洁,余从简约,乃再命详定,而有此制。

二十三日,详定所言:「天书出京至泰山日,合用仪卫。今参详自出京日,创新几褥置玉辂中,备仪仗导从七百五十人,前后部鼓吹,中使二员夹侍,仍遣官充使。」从之。

九月十一日,诏定仪仗内导驾官从人之数,亲王、辅臣、宣徽、三司使四人,学士、尚书丞郎、节度使三人,给谏、知制

诰、大卿监、三司副使、枢密(丞)[承]旨、客省、合门使、金吾大将军、押仗、鸣珂、内殿崇班已上二人,余皆一人。仍命通事舍人焦守节、西京左藏库副使赵守伦左右巡察之。卤簿使上言:「鸾驾仪仗合使人马,兵部员僚三人,步卒五百五十六人,职掌五人,骑;太仆寺牵驾步卒百九十四人,职掌五人,骑,驾辂马二十六匹;殿中省员僚二人,步骑卒八十九人骑:疑衍。,职掌十人,骑;六军司员僚六人,骑,步卒四百二十五人,排列官六人,左右金吾仗员僚二人,骑,步卒九十七人;带金驾天武官一人,职掌二十九,骑;司天监员僚一人,骑,步卒三十二人,职掌四人,骑;太常寺马军乐官三百人,职掌二十五人,骑。」

诏并以殿前司天武神勇将军充之。

三年八月十七日,详定所言:「告太庙、祀后土,并用法驾。车驾出京、还京、初至及离祀所行宫、半程往还西京,并同鸾驾。又车驾经西京,合用仪仗。其留司太仆寺见管车辂法物,望令留司、留台先行修饰。又朝觐坛仗卫,请令诸司比御殿(列)[例],于法驾内,量取戟、槊、旗等陈设。又二引内宝鼎令河中尹,望令太仆别造车上题牓。

译民扰民,不是我的本意。只需一切依照令式办理即可。」

真宗咸平五年十月十四日,皇帝下诏,南郊仪仗,派宫苑使康仁宝、内园使李神佑在御路上分左右编排,引驾官不得多带随从人员,只以现任官员为标准。等到达青城时,在御营四面巡逻警戒,并配给弓剑器械。

十一月,皇帝下诏,南郊引驾官中,中书、枢密院一行排在东边,亲王一行排在西边,其余按官阶次序排列。

景德二年九月二日,上言者说:「国家郊祀已定期,仪仗方面,司天监的十二神舆、行漏,殿中省的芳亭、凤辇等,旧制太重,希望减轻其制。」皇帝下诏,让卤簿使王钦若与内侍一同详细察看并修饰。

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所上言说:「按照唐明皇封禅时备用法驾的旧例,请求依照故事,告飨太庙以及皇帝乘舆出京、封泰山、禅社首、御驾朝觐坛,都使用法驾。所经过的州县,就不排设仪仗。」皇帝准许。

五月九日,详定所上言说:「皇帝出京之日,想要具备小驾仪仗。太常寺三百二十五人(「言」字疑为衍文),兵部五百六十六人,殿中省九十一人,太仆寺二百九十九人,六军诸卫四百六十八人,左右金吾仗各一百七十六人,司天监三十七人。」皇帝准许。当初,有关部门议定告庙、出京、泰山、社首山都使用法驾。皇帝因为之前的诏令只要求祭祀之事丰厚洁净,其余从简约,于是再命令详加议定,才有了这个规制。

(四月)二十三日,详定所上言说:「天书出京到泰山之日,应当配备仪卫。现在参酌详议,从出京之日起,新做几案坐褥放置在玉辂之中,配备仪仗导从七百五十人,前后部鼓吹,中使二员夹侍,并派遣官员充任使者。」皇帝准许。

九月十一日,皇帝下诏,规定仪仗中导驾官随从人数:亲王、辅臣、宣徽使、三司使四人,学士、尚书丞郎、节度使三人,给事中谏议大夫、知制诰、大卿监、三司副使、枢密承旨、客省、合门使、金吾大将军、押仗、鸣珂、内殿崇班以上二人,其余都是一人。又命通事舍人焦守节、西京左藏库副使赵守伦分左右巡察。卤簿使上言说:「鸾驾仪仗所需的人马:兵部员僚三人,步卒五百五十六人,职掌五人骑马;太仆寺牵驾步卒一百九十四人,职掌五人骑马,驾辂马二十六匹;殿中省员僚二人,步骑卒八十九人,职掌十人骑马;六军司员僚六人骑马,步卒四百二十五人,排列官六人;左右金吾仗员僚二人骑马,步卒九十七人;带金驾天武官一人,职掌二十九人骑马;司天监员僚一人骑马,步卒三十二人,职掌四人骑马;太常寺马军乐官三百人,职掌二十五人骑马。」

皇帝下诏,一律以殿前司天武神勇将军充任。

(大中祥符)三年八月十七日,详定所上言说:「告太庙、祀后土,都使用法驾。车驾出京、还京、初到及离开祭祀行宫、半程往返西京,都与鸾驾相同。又车驾经过西京,应当使用仪仗。留司太仆寺现存管理的车辂法物,希望命留司、留台先行修饰。又朝觐坛的仪仗,请命各官署比照御殿的规格,在法驾之内,酌量取用戟、槊、旗等陈设。又二引之内的宝鼎令由河中府尹担任,希望命太仆寺另造车,在车上题写标牓。」都得到批准。

(大中祥符三年八月)二十一日,皇帝下诏

」并从之。

二十一日,诏定天书仪仗为一千六百人。初止千人,东封涂中,分当驾仪仗以申崇奉。还至含芳园,以仗卫简省,遂益人数。至是始为定式。

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天书扶侍使赵安仁、权三司使林特上天书车辂鼓吹仪仗。帝御崇政殿,召宗室辅臣观之。

八年正月一日,玉清昭应宫表告上圣号用鸾驾仪仗。旧制用二千一百二十三人,诏添及三千人。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三日,御天安殿阅太仆寺新制车辂。

景佑五年七月十一日,诏太常礼院详定卤簿仪物,有未合典制者厘(整)正之。仍令内侍张永和等领工修饰。既成,帝亲阅于大庆门外。

九月,天章合侍讲贾昌朝言:「南郊卤簿,车驾出宫诣郊庙日,令执球〔杖〕供奉官于导驾官前分列迎引,至于斋宫。切以球(仗)[杖]非古,盖唐世尚之,以资翫乐。其执者皆亵衣,锦绣珠玉,竞为侈丽,既不足以昭文物,又不可以备军容。常时豫游,或宜施用。方今夙夜斋戒,亲奉大祀,端冕颙昂,鼓吹不作,而乃陈戏赏之具,参搢绅之列,导迎法驾,入于祠宫,稽诸典仪,未为允称。况导引官自有两省员数悉备,不烦更有此色供奉官在前迎引。欲乞今后乘舆出诣郊庙日,权令撤去球(仗)[杖],候礼毕还宫,鼓吹振作,即依例程排列。又大驾卤簿有羊车前列。按羊车本汉、晋之代乘于后宫,隋大业中增金宝之饰,驾以小驷,御以▯▯屮僮,自是以来,遂为法从。唐制兼有辇车、副车之名。国朝因循,尚未改革。伏以郊祭天地,庙见祖宗,车服所陈,动必由礼。至于四望、耕根之类,兼包历代,皆或有因,岂容后宫所乘,参陪五辂参陪五:原作「三倍玉」,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 欲望今后大驾卤簿内不用

羊车,傥施禁中,自有前制。又大驾卤簿仪卫甚众,有司虽依典礼,名物次第、兵仗数目预先分布,及五使量行按阅,其如(彼)[被]差职掌吏员兵伍素不闲习,行列先后多失次序,所持名物,亦或差互。押当官但以行事为名,从便趋进,失其处守。切谓三载亲郊,国之大事,旁陈象物,仰法干行。四方之人,观礼于是,宜详制度,以显光华。欲乞今后大驾卤簿前后仗卫次第,于致斋前命仪仗命:原脱,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补。、卤簿使令有司执簿籍,率押当官员人吏暨诸卫、诸省执仗兵士为将领者,自殿门至郊庙分定行列之处,详视先后次序及器仗名品,无令差忒。严戒押当官、职掌人吏等不得绝离位处。所冀阐朝家稽古之法,示圣人飨帝之诚。」诏送礼仪使宋绶与太常礼院详定以闻。绶等言:「卤簿内有诸司供奉,盖资备物以奉乘舆。今昌朝所奏,以斋宿之时,不可陈翫乐之(句)[具]车 ,欲望祀前一日应供俸官等令宿于幕次,候皇帝行礼毕,降坛导引至青城;由青城前引归大内。

译,规定天书仪仗为一千六百人。当初只有一千人,东封途中,分调车驾仪仗以表申崇奉之意。回到含芳园时,因为仪卫过于简省,于是增加了人数。到此才定为固定规制。

(大中祥符)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天书扶侍使赵安仁、权三司使林特进呈天书车辂、鼓吹、仪仗。皇帝驾临崇政殿,召宗室辅臣一同观看。

(大中祥符)八年正月一日,玉清昭应宫上表告知圣号,使用鸾驾仪仗。旧制用二千一百二十三人,皇帝下诏增至三千人。

仁宗明道二年二月三日,皇帝驾临天安殿,检阅太仆寺新制的车辂。

景佑五年七月十一日,皇帝下诏,命太常礼院详细议定卤簿仪物,凡有不合典制的地方加以厘正,又命内侍张永和等人领工修饰。修成之后,皇帝亲自在大庆门外检阅。

九月,天章阁侍讲贾昌朝上言说:「南郊卤簿,车驾出宫前往郊庙祭祀之日,命执球杖的供奉官在导驾官前分列迎引,一直到斋宫。臣以为球杖并非古制,是唐代所崇尚的,用来助兴娱乐。执球杖的人都穿着华丽的便服,锦绣珠玉,争相奢侈华丽,既不足以彰显礼乐文物,又不能用来充实军容仪威。平常游玩之时,或许适宜使用。但如今正值日夜斋戒之时,亲自奉行大祀,端冕庄重肃穆,鼓吹之乐不作,却陈列戏乐游赏的用具,混杂在搢绅之列,用来引导法驾进入祠庙,考核典章仪制,实在不合适。况且导引官本来就有两省的员数完备齐全,不需要再劳烦这类供奉官在前面迎引。臣恳请今后皇帝乘舆前往郊庙之日,暂时撤去球杖,等礼成回宫之后,鼓吹音乐奏起,再依旧例排列。又大驾卤簿中有羊车排在前列。按羊车本是汉、晋时代在后宫乘坐的车子,隋大业年间增加了金宝装饰,用小马驾车,由矮小的僮仆驾驭,从此以后便成为法定的从驾之物。唐代制度中还有辇车、副车的名目。本朝因循沿袭,尚未加以改革。臣以为郊祭天地、庙见祖宗,车服的陈设,一举一动都必须依礼而行。至于四望车、耕根车之类,兼采历代之制,都各有其因由,怎能容许后宫所乘之物,参列在五辂之中呢!臣希望今后大驾卤簿内不用羊车,如果宫中要使用,自有前朝旧制可依。又大驾卤簿仪卫人数极多,有关部门虽然依照典礼,预先分布名物次第、兵仗数目,等到五使前来检阅时,那些被差遣的职掌吏员、兵伍素来不熟习礼仪,行列先后大多失去次序,所持的名物,也常常有差错混淆。押当官只是以完成任务为名,图省事草率前进,丢失了自己应守的位置。臣切以为三年一次的亲郊大礼,是国家的大事,旁边陈列象征之物,是为了仰法上天的运行。四方之人都在此观礼,应当详审制度,以显示光辉华美。臣恳请今后大驾卤簿前后仗卫的次第,在致斋之前,命仪仗使、卤簿使命令有关部门拿着簿籍,率领押当官员、吏人以及各卫、各省执掌仪仗的兵士充任将领者,从殿门到郊庙,划分确定各自行列所在的位置,详细审视先后次序以及器仗的名目品级,不要有所差错。并严格告诫押当官、职掌人吏等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希望能够彰显朝廷稽考古制的法度,显示圣人祭飨天帝的诚敬之心。」皇帝下诏交给礼仪使宋绶与太常礼院详细议定后上报。宋绶等人上言说:「卤簿内设有各官署的供奉,是为了备齐器物以奉侍皇帝乘舆。现在贾昌朝所奏,认为在斋戒住宿之时,不宜陈列娱乐游赏之具,希望祭祀前一日,应当供

又按后汉刘熙《释名》曰『:原作「羸」,据《释名》卷七改。 、羊车,各以所驾名之也。』《隋书 礼仪志》曰:「汉氏或以人牵,或驾果下马。』此乃汉代已有,晋武偶取乘于后宫,非特为掖庭制也。况历代载于《舆服志》,自唐至今,着之礼令。欲望且依旧陈列。其卤簿、仪仗,每遇南郊前,五使预行点阅素备使、备:原作「日」、「队」,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各认地方。欲望下仪仗、卤簿使至时更切照检,务令整肃。」从之。

皇佑五年十月二十一日,御延和殿,召辅臣观指南车。二十四日,太常礼院言:「《唐六典》,一曰神宝,二曰受命宝。将来南郊仪仗内,请以镇国神宝在受命宝之前。」从之。

嘉佑二年八月,太常礼院言:「大庆殿恭谢,请如明堂故事,用法驾仪仗。」从之。

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言:「准诏看详兵部大驾卤簿字图。切闻制器尚象,故有其数者必有其义。后世所用车驾仪仗,多杂秦汉以下制度,盖取一时之华观,而传袭已久,未易厘改。今但择尤非礼制者欲请减罢,及排列次序略行更易。五辂各有副,陈列于后,相去隔远,理有未顺。按《周礼 车仆》:『凡师,共草车,各以其萃。』郑氏以谓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亦如此。请副辂各移在正辂之后。羊车本宫中游幸行乘,请减罢。」并从。

元丰中,大驾卤簿仗下官一百四十六员,执仗、押引从军员、职掌诸军诸司二万二十二百八十一人。礼仪使司差官一百二员,尚书兵部诸队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三人,门下省一百五十八人,内侍省官四员,殿中侍御官二十一员,仗下五百八十三人,太仆寺官一员,车辂下一千一百二人,太常寺鼓吹一千六百八十人,司天监一百五十人,殿前司捧日、奉宸队四十人,左右金吾仗司官五员,执仗四百四十七人,左右街司本使下引从各十二人,皇城司九人,御辇院官一员,辇官三

百七十七员,养象所押象

官一员,骑象簇引三十人。法驾比大驾减太常卿、司徒、兵部尚书、白鹭车、崇德车、大驾车辂五副、进贤车、明远车,余并三分减一。鸾驾本名小驾,大中祥符元年改此名。又减县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车、象辂、耕根车、黄钱车、豹尾车、小辇、小舆,余并减半。旧用二千二:原作「一」,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祥符五年告太庙,至七千人。黄麾仗用大横鼓吹部、太仆寺金玉辂、殿中省大辇,其制无定,然减于鸾驾。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省、尚书省送到太常寺状,具到南郊一行仪仗人,兵部计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五人,从之。

译奉的官员等命令住宿在幕次,等皇帝行礼完毕,走下祭坛后再引导至青城;从青城前引回归大内。又按后汉刘熙《释名》说:『羸车、羊车,各按所驾之物命名。』《隋书·礼仪志》说:『汉代有的用人牵引,有的用果下马驾车。』这说明汉代已经有此制,晋武帝偶然取来在后宫乘坐,并非专为宫掖而制。况且历代都记载在《舆服志》中,从唐代至今,都写入礼令。希望暂且依旧陈列。卤簿、仪仗方面,每逢南郊之前,命五使预先前往检阅、准备齐全,各自认定所负责的方位。希望命仪仗使、卤簿使到时更加仔细检查,务必使其整齐严肃。」皇帝准许。

皇佑五年十月二十一日,皇帝驾临延和殿,召辅臣一同观看指南车。二十四日,太常礼院上言说:「按《唐六典》,一是神宝,二是受命宝。将来南郊仪仗中,请将镇国神宝排列在受命宝之前。」皇帝准许。

嘉佑二年八月,太常礼院上言说:「在大庆殿举行恭谢礼,请依照明堂旧例,使用法驾仪仗。」皇帝准许。

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十二日,太常寺上言说:「奉诏详细审阅兵部大驾卤簿的字图。臣听闻制作器物崇尚象征意义,所以凡有其数目的必有其含义。后世所用的车驾仪仗,大多杂用秦汉以下的制度,是为了取一时的华丽壮观,然而沿袭已久,不易更改厘正。现在只选择特别不合礼制的地方,请求减省,并对排列次序稍加更改。五辂各有副车,陈列在正车之后,相隔太远,于理不顺。按《周礼·车仆》说:『凡是军队出征,共用草车,各按其归属排列。』郑氏注解认为归属应各随其本源,那么各辂的副车,也应当如此。请求将各副辂移到正辂之后。羊车本是宫中游幸时所乘之物,请求减省废除。」都得到批准。

元丰年间,大驾卤簿所辖的官员一百四十六员,执仗、押引随从军员、职掌各军各司共二万二千二百八十一人。礼仪使司差遣官员一百二员,尚书兵部各队一万三千一百四十三人,门下省一百五十八人,内侍省官四员,殿中侍御官二十一员,仪仗下五百八十三人,太仆寺官一员,车辂下一千一百二人,太常寺鼓吹一千六百八十人,司天监一百五十人,殿前司捧日、奉宸队四十人,左右金吾仗司官五员,执仗四百四十七人,左右街司本使下引从各十二人,皇城司九人,御辇院官一员,辇官三百七十七员,养象所押象官一员,骑象簇引三十人。法驾比大驾减去太常卿、司徒、兵部尚书、白鹭车、崇德车、大驾车辂五副、进贤车、明远车,其余都按三分之一减省。鸾驾本名小驾,大中祥符元年改为此名。又减去县令、州牧、御史大夫、指南车、记里鼓车、鸾旗车、象辂、耕根车、黄钺车、豹尾车、小辇、小舆,其余都减半。旧用二千二百人(原作「一」,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三》改),祥符五年告太庙时,增至七千人。黄麾仗使用大横鼓吹部、太仆寺金玉辂、殿中省大辇,其制没有定数,但比鸾驾要减省。

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省、尚书省送来太常寺的状文,详列南郊一行仪仗人数,兵部共计二万一千五百七十五人,皇帝准许。

政和七年四月十八日,礼制局上言说:「皇佑年以来,明堂典礼相当于一次南郊,所以要

政和七年四月十八日,礼制局言:「皇佑已来,明堂当一郊,故诣太庙、景灵宫行礼,陈法驾,卤簿,回宿文德殿,即转仗,自宣德门陈列,南至天汉桥。今明堂郊飨后次年行礼,故不诣太庙、景灵宫。即车驾不出皇城,惟列仗于宣德门外。所有卤簿仪仗,更不排设。」从之。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言:「准诏详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检会国朝典故,五辂之制,惟玉辂以玉饰之。玉辂以礼,金辂以宾。今依次序,当先造玉辂。所有仪仗,按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所有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制度之数,最为酌中。今详定,欲依此制造。」从之。

先是,臣僚言:「国朝考定制度,郊庙之礼,具陈卤簿,则有三驾诸仗之盛。恭闻皇太后銮舆还阙,陛下方将奉迎于郊,而仪卫弗讲,诚为缺文。乞诏大臣集礼官、博士搜举往宪,举行旧章。」有诏:「车辂仪仗委工部尚书莫将、户部尚书张澄同内侍邵谔制造。既而将等言:「按《周礼》:玉辂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旒以祀;金辂钩樊缨九就,建大旗以宾。郑氏注曰:『以宾,谓以会宾。』又按《晋舆服志》曰:『金辂,建大旗九旒,以会万国之宾。』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陈腰舆于东西朵殿本条重文「腰舆」下有「小舆」二字,详见下。。今检照降到图册内同黄麾仗,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照孙授所进册内本条重文「册」上有「图」字,详见下。,黄麾仗系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并有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处三百一十八人。」事下太常寺,至是详定上焉。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绍兴卤簿

绍兴卤簿标题原作「卤簿三」,据下文内容改。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言:「准诏详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检会国朝典故,五辂之制惟玉辂以玉饰之。玉辂以祀,金辂以宾。今依次序,当先造玉辂。所有仪仗,按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册命所有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制度之数,最为酌中。今详定,欲依此制造。」从之。先是,臣僚言:「国朝考定制度,郊处三百一十八人。」事下太常寺,至是详定上焉此条重出。上条天头原批:「下接九月十八日条。」此条天头原批:「高宗绍兴十二年至详定上焉已见上条,此删。」。

九月十八日,上御射殿,临轩再坐,令百官观玉辂毕,宣宰执赐茶。

十三年正月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此下廿页有重文。」,诏制造大安辇了毕,官属转官、减磨勘年有差,选人比类施行,余并犒设一次。

二月十八日,兵部侍郎程瑀等言:「将来郊祀大礼,用国初大驾仪仗,总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

译前往太庙、景灵宫行礼,陈设法驾、卤簿,回宫住宿文德殿,即转换仗卫,自宣德门开始陈列,向南到天汉桥为止。如今明堂郊祀之后次年再行礼,所以不必前往太庙、景灵宫。这样车驾就不出皇城,只需在宣德门外陈列仪仗。所有的卤簿仪仗,就不再另行排设。」皇帝准许。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上言说:「奉诏详细议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查考本朝的典故,五辂的制度,只有玉辂用玉装饰。玉辂用于祭祀,金辂用于宾礼。现在依照次序,应当先制造玉辂。至于仪仗方面,按照本朝文德殿视朝以及大庆殿册命时所用的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这个制度的人数,最为适中。现在详细议定,希望依照此制造。」皇帝准许。

在此之前,有臣僚上言说:「本朝考定制度,郊庙大礼,陈设卤簿,就有三驾各种仪仗的盛大规格。恭闻皇太后的銮舆即将返回京城,陛下正要到郊外迎接,然而仪卫方面却未曾讲求,实在是礼文有所欠缺。恳请诏令大臣召集礼官、博士,搜求过去的典章,重新举行旧有的规制。」于是皇帝下诏:车辂仪仗委派工部尚书莫将、户部尚书张澄会同内侍邵谔制造。随后莫将等人上言说:「按《周礼》:玉辂锡饰的樊缨有十又二重,建太常旗十又二旒,用于祭祀;金辂钩饰的樊缨有九重,建大旗,用于宾礼。郑氏注解说:『用于宾礼,是指用来会见宾客。』又按《晋书·舆服志》说:『金辂,建大旗九旒,用来会见万国的宾客。』本朝文德殿视朝以及大庆殿册命,使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在东西朵殿陈设腰舆、小舆。现在查看送来的图册,其中同样属于黄麾仗,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查照孙授所进呈的图册中,黄麾仗使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加上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处共三百一十八人。」这件事交下太常寺,到此才详细议定并上报。

舆服 宋会要辑稿 舆服一 绍兴卤簿

绍兴卤簿

【宋会要】

高宗绍兴十二年七月十八日,太常寺上言说:「奉诏详细议定制造仪仗车辂等制度。查考本朝的典故,五辂的制度,只有玉辂用玉装饰。玉辂用于祭祀,金辂用于宾礼。现在依照次序,应当先制造玉辂。至于仪仗方面,按照本朝文德殿视朝以及大庆殿册命时所用的黄麾仗,共二千二百六十五人,这个制度的人数,最为适中。现在详细议定,希望依照此制造。」皇帝准许。在此之前,有臣僚上言说:「……郊庙大礼,陈设卤簿……共三百一十八人。」这件事交下太常寺,到此才详细议定并上报(此条重复出现,上条天头原批注:「下接九月十八日条。」此条天头原批注:「高宗绍兴十二年到『详定上焉』的文字已见于上一条,此处删去。」)。

九月十八日,皇帝驾临射殿,登上御座再次临朝,命百官观看玉辂完毕,宣布宰执赐茶。

(绍兴)十三年正月十五日(此条天头原批注:「此下二十页处有重复文字。」),皇帝下诏,大安辇制造完毕,相关官属转官、减免磨勘年限各有差等,选人比照类推施行,其余人员一律犒赏设宴一次。

二月十八日,兵部侍郎程瑀等人上言说:「将来举行郊祀大礼,使用国初的大驾仪仗,共计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除去已有的黄麾半仗二千四百八十三人,玉辂、腰舆、小舆

除已有黄麾半仗二千四百八十三人,玉辂、腰舆、小舆、大辇、平辇、逍遥子下一千九人,共三千四百九十二人法物仪仗外,见阙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芳亭、凤辇、属车、宝舆等一千二百七十三人,天武、捧日、奉宸队等六千四百五十七人,共七千七百三十人法物仪仗。望下所属取会应奉官司合用数目制造。」诏依,合用文绣,并以缬充代。

庙大礼其陈卤簿,则有三驾诸仗之盛。恭闻皇太后銮舆还阙,陛下方将奉迎于郊,而仪卫弗讲,诚为缺文。乞诏大臣集礼官、博士搜举往宪,举行旧章。」有诏:车辂仪仗委工部尚〔书〕

莫将、户部尚书张澄同内侍邵谔制造。既而将等言:「按周(辂)[礼]:玉辂锡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旒以祀;金辂钩樊缨九就,建太旗以宾。郑氏注曰:以宾,谓以会宾客。又按《晋舆服志》曰:金辂,建大旗九旒,以会万国之宾。本朝文德殿视朝及大庆殿册命,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陈腰舆、小舆于东西朵殿。今检照降到图册内,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照孙绶所进图册内,黄麾仗系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并有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括号内系重文,当删。。」既而差兵部郎官钱时敏、军器监刘才邵、主簿宋贶专一点检催促,参订样制造制,令本部长贰提举。是年十月毕工,造车辂官属第一等转一官,第二等减三年磨勘,第三等减二年;造仪仗官属第一等减三年磨勘,第(三)[二]等减二年磨勘,第三等减一年。内选人并比类施行,余各犒设一次。

八月二十三日,太常寺言:「将来郊祀大礼,车驾前后部并六引合用鼓吹令丞已下至执色人共八百十四人,并指教使臣一名,前后摆拽,导引作乐,在京并合骑导。切恐今来经由道路窄狭,相度欲乞止令步导。」从〔之〕。

《宋史》以下引《宋史 仪卫志》三、五之文,多有错讹,今换用本书。:高宗初至南京,孟太后以乘舆服御

译、大辇、平辇、逍遥子等下属一千九人,共三千四百九十二人的法物仪仗外,现在缺少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芳亭、凤辇、属车、宝舆等一千二百七十三人,天武、捧日、奉宸队等六千四百五十七人,共计七千七百三十人的法物仪仗。恳请下令有关部门征集应奉官司,按所需数目制造。」皇帝下诏依从,凡应当使用文绣的,一律以缬代替。

……庙大礼,陈设卤簿,就有三驾各种仪仗的盛大规格。恭闻皇太后的銮舆即将返回京城,陛下正要到郊外迎接,然而仪卫方面却未曾讲求,实在是礼文有所欠缺。恳请诏令大臣召集礼官、博士,搜求过去的典章,重新举行旧有的规制。」于是皇帝下诏:车辂仪仗委派工部尚书莫将、户部尚书张澄会同内侍邵谔制造。随后莫将等人上言说:「按《周礼》:玉辂锡饰的樊缨有十又二重,建太常旗十又二旒,用于祭祀;金辂钩饰的樊缨有九重,建大旗,用于宾礼。郑氏注解说:『用于宾礼,是指用来会见宾客。』又按《晋书·舆服志》说:『金辂,建大旗九旒,用来会见万国的宾客。』本朝文德殿视朝以及大庆殿册命,使用黄麾仗二千三百六十五人,在东西朵殿陈设腰舆、小舆。现在查看送来的图册,又有紫宸殿黄麾角仗,排设仪仗法物等,用一千一百一十五人。又查照孙绶所进呈的图册中,黄麾仗使用一千二百四十五人,加上御辇院、左右金吾仗等处(括号内为重复文字,应当删去)。」随后又差遣兵部郎官钱时敏、军器监刘才邵、主簿宋贶专门负责点检催促,参照订正样式制造规格,命本部长官、次官提举监督。这一年十月完工,制造车辂的官属第一等升转一官,第二等减免三年磨勘,第三等减免二年;制造仪仗的官属第一等减免三年磨勘,第二等减免二年磨勘,第三等减免一年。选人一律比照类推施行,其余人员各自犒赏设宴一次。

八月二十三日,太常寺上言说:「将来举行郊祀大礼,车驾前后部以及六引所需的鼓吹,从令丞以下到执色人共八百十四人,加上指教使臣一名,前后摆动牵引,导引奏乐,在京城内都应当骑马导引。只是恐怕这次所经道路狭窄,斟酌之下,想请求只命步行导引。」皇帝准许。

《宋史》以下所引《宋史·仪卫志》三、五的文字,多有错讹之处,现在改用本书(《宋会要辑稿》)的记载:高宗最初到南京时,孟太后以乘舆服御……

及御辇仪仗来进。建炎初,诏东京所属起发祭器、法服、仪仗赴行在所。十一月,帝郊于扬州,仪仗用一千三百五十五人。仓卒渡江,皆为金兵所焚。绍兴十二年,有司言:「天子起

译等到皇帝的车辇仪仗送来。建炎初年,下诏命令东京所属官府调运祭器、法服、仪仗前往皇帝所在之地。十一月,皇帝在扬州举行郊祀,仪仗动用了一千三百五十五人。仓促渡江之时,这些仪仗都被金兵焚毁。绍兴十二年,有关官员上奏说:「天子出行……

居,

当备法驾,况太母回銮,将奉郊迎。」遂令工部尚书莫将等检会本朝文德、大庆殿旧仪,下太常定,用二千二百六十五人。于是始备黄麾仗,庆、册、亲飨皆用焉。是年冬,玉辂成。明年,郊,准国初大驾之数,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内旧用锦袄子者以缬缯代,用铜革带者以勒帛代。而指挥使、都头仍旧用锦帽子、锦臂袖者,以方胜练鹊罗代;用絁者以紬代。禁卫班直服色,用锦绣、金银、真珠、北珠者七百八十人,以头帽、银带、缬罗衫代。旗物用绣者,以错采代;车路院香镫案、衣褥、睥睨,御辇院华盖、曲盖及仗内幢角等袋用绣者,以生色代。殿前司仗内金鎗、银枪、旗干,易以漆饰;而拂扇、坐褥以珠饰者去之。帝曰:「事天贵质,若惟事华丽,非初意矣。」十月,卤簿器物及金象华木四辂、大安辇皆成。太常又奏,前后六引鼓吹八百八十四人,旧制骑。今路狭拥遏,欲止令步导。从之。十六年,始增捧日、奉宸队,合一万五千五十人。卤簿之制备矣。

绍兴卤簿。宋初,大驾用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增用二万六十一人。建炎初,裁定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初,用宋初之数,十六年以后,遂用一万五千五十人;明堂三分省一,用一万一十五人,孝宗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用三千三百十九人。以后,并用孝宗之数。

绍兴用象六、副象一。干道用象一,淳熙用象六而不设副,绍熙如干道,庆元后不设。

六引。第

一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方伞一,杂花扇二,曲盖一;外仗青衣二人,车辐棒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戟十。第二引,清道二人;孝宗省之。幰弩一人,骑;鼓一,钲一,大鼓十;节一,▯三,皆骑;方伞一,杂花扇四,孝宗省为二。曲盖一,幢一,麾一,皆骑;大角四,铙一,箫二,笳二,横吹二,笛一,箫一,觱栗一,笳一;外仗青衣四人,孝宗省为二。车辐棒四,孝宗省为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仪刀十,戟二十,弓矢二十,孝宗皆省为十六。刀盾二十,▯二十。孝宗并省。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并同第二引。内花扇、大角各二,青衣二人。孝宗朝,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内大角省为二,余并同第二引已省之数。

金吾纛▯队。纛十二,孝宗省为六。押纛二人,孝宗省为一。押衙四人,孝宗省为二。上将军四人,将军四人,孝宗省之。大将军二人,

孝宗省为一。犦▯十二,并骑。孝宗省为八。朱雀队。朱雀旗一,犦▯二,弩四,队前后引、押各天武都指挥使一人,骑。龙旗队。引旗一,风师、雨师、雷旗、电旗各一,五星旗五,摄提旗二,北斗旗一,护旗一,左右卫大将军一人。

译(承前文,皇帝说)"…居住在这里,应当配备法驾的仪仗,何况太后返驾回宫,将要奉迎于郊外。"于是命工部尚书莫将等人查核本朝文德殿、大庆殿的旧仪制,下发太常寺议定,定为二千二百六十五人。从此才开始齐备黄麾仗,庆典、册封、皇帝亲自祭飨时都使用。这一年冬天,玉辂造成。第二年,郊祀,按照建国之初大驾的人数,定为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其中原来用锦袄子的,改用染花的缯绢代替;用铜革带的,改用勒帛代替。而指挥使、都头仍旧用锦帽子、锦臂袖的,改用方胜练鹊纹的罗代替;用絁的改用紬代替。禁卫班直的服色,原用锦绣、金银、真珠、北珠装饰的共七百八十人,改用头帽、银带、染花罗衫代替。旗帜器物原用刺绣的,改用彩绘代替;车路院的香镫案、衣褥、睥睨,御辇院的华盖、曲盖以及仪仗中幢角等所用的袋子,原用刺绣的,改用染彩代替。殿前司仪仗中的金枪、银枪、旗杆,改用漆饰;而用珍珠装饰的拂扇、坐褥则一律去掉。皇帝说:"侍奉上天贵在质朴,若只讲求华丽,就不是当初的本意了。"十月,卤簿的器物以及金辂、象辂、革辂、木辂四辂、大安辇都造成了。太常寺又上奏,前后六引的鼓吹乐工共八百八十四人,按旧制是骑马的。如今道路狭窄拥挤,请求只让他们步行引导。皇帝听从了这个建议。十六年,开始增设捧日、奉宸两队,合计一万五千五十人。卤簿的制度至此完备了。

绍兴卤簿。宋初,大驾用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宣和年间,增至二万六十一人。建炎初年,裁定为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初年,采用宋初的人数,十六年以后,改用一万五千五十人;明堂祭祀时减省三分之一,用一万一十五人。孝宗时用六千八百八十九人,明堂时用三千三百十九人。此后,都沿用孝宗时的人数。

绍兴年间用象六头、副象一头。干道年间用象一头,淳熙年间用象六头而不设副象,绍熙年间如干道之制,庆元以后不再设象。

六引。第一引,清道二人(孝宗时省去);幰弩一人,骑马;方伞一,杂花扇二,曲盖一;外仗青衣二人,车辐棒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戟十。第二引,清道二人(孝宗时省去);幰弩一人,骑马;鼓一,钲一,大鼓十;节一,〇三,都骑马;方伞一,杂花扇四(孝宗时减为二);曲盖一,幢一,麾一,都骑马;大角四,铙一,箫二,笳二,横吹二,笛一,箫一,觱栗一,笳一;外仗青衣四人(孝宗时减为二);车辐棒四(孝宗时减为二);告止、传教、信幡各二,仪刀十,戟二十,弓矢二十(孝宗时都减为十六);刀盾二十,〇二十(孝宗时都省去)。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都与第二引相同。其中花扇、大角各二,青衣二人。孝宗朝,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引中的大角减为二,其余都与第二引已减后的数目相同。

金吾纛〇队。纛十二(孝宗时减为六);押纛二人(孝宗时减为一);押衙四人(孝宗时减为二);上将军四人,将军四人(孝宗时省去)

金吾引驾骑,神勇都指挥使;次弩、弓、矢、▯各四,并骑。

太常前部鼓吹。鼓吹令二,府史四人,管辖指挥使一人,帅兵官三十六人,孝宗省作十四人。 鼓十二,金钲十二,孝宗鼓、钲并省为十。大鼓六十,孝宗省作二十四。小鼓六十,孝宗省作三十。节鼓一,铙鼓六,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孝宗歌工、管并省为十八。箫、笳各三十六,

孝宗朝,箫十八、笳三十四。长鸣六十,中鸣六十,孝宗朝,并省为十八。大横吹六十,

孝宗省为二十四。笛十二,

孝宗增为十八。觱栗十二,桃皮觱栗十二。

持钑前队。骁骑都指挥使一人,将军二人,军使四人,并骑。称长一人,灵芝旗二,瑞瓜旗二,双莲花旗二,太平瑞木旗二,朱雀旗一,甘露旗二,嘉禾旗二,芝草旗二。绛引幡一,孝宗省之。黄麾幡一,青龙、白虎幢各一,金节十二,▯、罼各一,叉一,钑戟五十。孝宗省为四十八。

六军仪仗。第一队,军将二,卒长二,骑。熊虎旗二,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二,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五十。平列旗二十,在仗外分夹旗枪。第二队,军将二,卒长二,骑。龙君旗、虎君旗各三,黄熊旗四,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四十。平列旗二十,分夹仗外。第三队,军将二,卒长二,骑。通直官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熊虎旗二,龙君旗、虎君旗各一,天王旗四,十二辰旗各一,戈六,矛、戟、钺各四,白柯枪三十。平列旗二十,分夹仗外。孝宗朝,第一队,军将、卒长各一,龙虎旗、赤豹旗、吏兵旗、力士旗各二,矛四、戈四、戟二、钺二、白柯枪三十,平列旗十四,余同。第二队军将、卒长各一,龙君、虎君、黄熊、赤豹旗同。戟六、钺六、戈四、矛四、白柯枪二十。第三队,军将、卒长各一,吏兵、力士、熊虎、龙君、虎君、天王旗并同,十二辰旗十二,通直官二,白柯枪十,平列旗十二。

龙墀旗队。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将二人夹之;五方龙旗各一,为三重。赤在前,黄在中,黑在后,青左、白右。次金鸾旗一,左,金凤旗一,右;狮子旗二;君王万岁旗一;日旗一,左,月旗一,右。御马十匹,分左右,为五重。中道队。左右卫大将军一人检校,骑。日月合璧旗一,庆云旗二,五星连珠旗一,祥光旗、长寿幢各一。

金吾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次监门使臣六,分左右,骑。孝宗省旗为二,监门为三。金吾细仗。青龙旗一,左,白虎旗一,右;五岳神旗五,分前、中、后、左、右,为三列;五方神旗五,陈列亦如之。五方龙旗二十五,相间为五队,每队赤前、黄中、黑后、青左、白右。

译;大将军二人(孝宗时减为一);犦〇十二,都骑马(孝宗时减为八)。朱雀队。朱雀旗一,犦〇二,弩四,队伍前后引导、押队的都各有天武都指挥使一人,骑马。龙旗队。引旗一,风师、雨师、雷旗、电旗各一,五星旗五,摄提旗二,北斗旗一,护旗一,左右卫大将军一人。金吾引驾时骑马的是神勇都指挥使;其次是弩、弓、矢、〇各四,都骑马。

太常前部鼓吹。鼓吹令二人,府史四人,管辖指挥使一人,帅兵官三十六人(孝宗时减为十四人)。鼓十二,金钲十二(孝宗时鼓、钲都减为十);大鼓六十(孝宗时减为二十四);小鼓六十(孝宗时减为三十);节鼓一,铙鼓六,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二十四(孝宗时歌工、管都减为十八);箫、笳各三十六(孝宗朝,箫十八、笳三十四);长鸣六十,中鸣六十(孝宗朝都减为十八);大横吹六十(孝宗时减为二十四);笛十二(孝宗时增为十八);觱栗十二,桃皮觱栗十二。

持钑前队。骁骑都指挥使一人,将军二人,军使四人,都骑马。称长一人,灵芝旗二,瑞瓜旗二,双莲花旗二,太平瑞木旗二,朱雀旗一,甘露旗二,嘉禾旗二,芝草旗二。绛引幡一(孝宗时省去);黄麾幡一,青龙、白虎幢各一,金节十二,〇、罼各一,叉一,钑戟五十(孝宗时减为四十八)。

六军仪仗。第一队,军将二,卒长二,都骑马。熊虎旗二,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二,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五十,平列旗二十,在仪仗外分列于旗枪两侧。第二队,军将二,卒长二,都骑马。龙君旗、虎君旗各三,黄熊旗四,赤豹旗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戈六,矛四,戟四,钺四,白柯枪四十,平列旗二十,分列于仪仗外侧。第三队,军将二,卒长二,都骑马。通直官二,吏兵旗、力士旗各一,熊虎旗二,龙君旗、虎君旗各一,天王旗四,十二辰旗各一,戈六,矛、戟、钺各四,白柯枪三十,平列旗二十,分列于仪仗外侧。孝宗朝,第一队,军将、卒长各一,龙虎旗、赤豹旗、吏兵旗、力士旗各二,矛四、戈四、戟二、钺二、白柯枪三十,平列旗十四,其余相同。第二队军将、卒长各一,龙君、虎君、黄熊、赤豹旗相同,戟六、钺六、戈四、矛四、白柯枪二十。第三队,军将、卒长各一,吏兵、力士、熊虎、龙君、虎君、天王旗都相同,十二辰旗十二,通直官二,白柯枪十,平列旗十二。

龙墀旗队。天下太平旗一,排仗大将二人夹护两侧;五方龙旗各一,排成三重,赤旗在前,黄旗在中,黑旗在后,青旗在左、白旗在右。其次金鸾旗一在左,金凤旗一在右;狮子旗二;君王万岁旗一;日旗一在左,月旗一在右。御马十匹,分列左右,排成五重。中道队。左右卫大将军一人检校,骑马。日月合璧旗一,庆云旗二,五星连珠旗一,祥光旗、长寿幢各一。

金吾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其次监门使臣六人,分列左右,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监门减为三)。金吾细仗。青龙旗一在左,白虎旗

五方凤旗二十五,相间为五队,陈列亦如之。五岳旗在左,五方旗在右;五龙旗在左,五凤旗在右;四渎旗,江、淮在左,河、济在右;押二人,分左右,骑。

孝宗五龙、五凤旗止各一队,共省四十旗,余同。

八宝舆。镇国神宝左,受命之宝右;皇帝之宝左,天子之宝右;皇帝信宝左,天子信宝右;皇帝行宝左,天子行宝右,为四列。每宝一舆,每舆一香案,舆、案前烛罩三十二。引宝职掌八人,侍宝官一人,内外符宝郎各二人,扈卫一百人。碧襕二十人,夹扈卫之外。

孝宗省碧襕为十二,余同。

殿中伞扇、舆辇。方伞二,孝宗省一。朱团扇四,孝宗省二。金吾四色官六人,孝宗省为二。押仗二人,骑,金甲二人,执钺,进马官四人,骑,千牛卫大将军一人,孝宗省之。千牛卫将军八人,孝宗省为二。金吾引驾官二人,导驾官四人,并骑导。大伞二,孝宗省一。凤扇四,孝宗省二。夹伞而行。前同。腰舆一,凤扇十六,夹舆。孝宗省为四。华盖二,排列官一人,香凳一,火燎一,小舆一,逍遥子,平辇。

驾前诸班直。驾头、鸣鞭、诞马、烛罩三百三十人。孝宗省为二百一十人。前驱都下亲从官一百五十人,孝宗省为四十五人。东西班六人,孝宗省为二十二人约拦。殿前指挥使四十二人,东第三班长入祗候五十人,班直主首九人,孝宗省为三人。茶酒新旧班一百六人,孝宗省为四十四人。开道旗一,纛一十二,钧容直三百七十人,驾回则作乐。孝宗干道元年省之,干道六年以后再用。吉利旗五,五方龙旗五,龙旗二十,孝宗省之。门旗六十,孝宗省为三十。殿前指挥使、引驾骨朵子直四十人。分左右,夹门旗外。驾头,驾头下天武官二十二人,孝宗省为十七人。都下亲从一十六人,孝宗省为八人。茶酒班执从物殿侍二十二人,又都下亲从二十二人,孝宗省为十七人。剑六人,孝宗省为三人。麋旗一,人员一,孝宗省之。殿前指挥使、行门二十二人,鸣鞭十二人。孝宗增为一十四人。次御龙直百二十人,孝宗省为八十六人。快行五十人,日、月、麟、凤旗各一,青龙、白龙、赤龙、黑龙旗四,人员二,引驾千牛上将军一人。

王辂奉宸队。分左右,充禁卫,围子八重:崇政殿亲从围子二百人,为第一重;从里数出。御龙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二重;崇政殿亲从外围子二百五十人,为第三重;御龙直、骨朵子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四重;御龙弓箭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五重;御龙弩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六重;禁卫天武二百五十人,为第七重;都下亲从围子三百人,为第八重。孝宗以上并同。天武约拦二百人,孝宗省作百八十八人。

译一在右;五岳神旗五,分前、中、后、左、右排成三列;五方神旗五,排列方式也是如此。五方龙旗二十五,相间排成五队,每队赤旗在前、黄旗在中、黑旗在后、青旗在左、白旗在右。五方凤旗二十五,相间排成五队,排列方式也是如此。五岳旗在左,五方旗在右;五龙旗在左,五凤旗在右;四渎旗中,江、淮旗在左,河、济旗在右;押队二人,分列左右,骑马(孝宗时五龙、五凤旗各只留一队,共减去四十面旗,其余相同)。

八宝舆。镇国神宝在左,受命之宝在右;皇帝之宝在左,天子之宝在右;皇帝信宝在左,天子信宝在右;皇帝行宝在左,天子行宝在右,排成四列。每一宝配一舆,每舆前配一香案,舆、案前烛罩三十二。引宝职掌八人,侍宝官一人,内外符宝郎各二人,扈卫一百人。碧襕二十人,夹护在扈卫之外(孝宗时碧襕减为十二,其余相同)。

殿中伞扇、舆辇。方伞二(孝宗时减一);朱团扇四(孝宗时减二);金吾四色官六人(孝宗时减为二);押仗二人,骑马;金甲二人,执钺;进马官四人,骑马;千牛卫大将军一人(孝宗时省去);千牛卫将军八人(孝宗时减为二);金吾引驾官二人,导驾官四人,都骑马引导。大伞二(孝宗时减一);凤扇四(孝宗时减二),夹护伞侧而行,规制同前;腰舆一,凤扇十六夹护舆侧(孝宗时减为四);华盖二,排列官一人,香凳一,火燎一,小舆一,逍遥子,平辇。

驾前诸班直。驾头、鸣鞭、诞马、烛罩共三百三十人(孝宗时减为二百一十人);前驱都下亲从官一百五十人(孝宗时减为四十五人);东西班六人(孝宗时减为二十二人,用以约拦);殿前指挥使四十二人,东第三班长入祗候五十人,班直主首九人(孝宗时减为三人);茶酒新旧班一百六人(孝宗时减为四十四人);开道旗一,纛十二,钧容直三百七十人,驾回时演奏(孝宗干道元年省去,干道六年以后又恢复使用);吉利旗五,五方龙旗五,龙旗二十(孝宗时省去);门旗六十(孝宗时减为三十);殿前指挥使、引驾骨朵子直四十人,分列左右,夹护在门旗之外;驾头,驾头下天武官二十二人(孝宗时减为十七人);都下亲从一十六人(孝宗时减为八人);茶酒班执从物殿侍二十二人,又都下亲从二十二人(孝宗时减为十七人);剑六人(孝宗时减为三人);麋旗一,人员一(孝宗时省去);殿前指挥使、行门二十二人,鸣鞭十二人(孝宗时增为一十四人);其次御龙直一百二十人(孝宗时减为八十六人);快行五十人,日、月、麟、凤旗各一,青龙、白龙、赤龙、黑龙旗四,人员二,引驾千牛上将军一人。

王辂奉宸队。分左右,充当禁卫,共设围子八重:崇政殿亲从围子二百人,为第一重(从里数往外数);御龙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二重;崇政殿亲从外围子二百五十人,为第三重;御龙直、骨朵子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四重;御龙弓箭直二百五十人,为第五重

在禁卫围子外,编排禁卫行子二十一人,快行五十九人,孝宗省为四十二。管押相视御龙四直八人,孝宗省为四人。照管行子御龙四直二十四人,孝宗省为八人。天武六人,孝宗省之。禁卫内拦前崇政殿亲从三十二人,孝宗省作二十五人。

驾后部。扇筤,大黄龙旗一。驾后乐:东西班三十六人,钧容直三十一人,并骑。孝宗此下增招箭班三十四人。扇筤,扇筤下天武二十二人,孝宗省作一十七人。都下亲从十六人,孝宗省作八人。茶酒班执从物五十人,骑。孝宗省为三十人。

大辇。辇下应奉并人员合六百一十四人,分五番;孝宗干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后复设。御马十疋,为五重。

持钑后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骑,重轮旗二人,大伞二,孝宗省为一。朱团扇八,孝宗省为四。凤扇二,小雉扇二十二,孝宗省凤扇,而减雉扇为六。华盖二,孝宗省为一。俾倪十二,孝宗省为六。御刀六,玄武幢一,绛麾二,叉、细▯十二,孝宗省为六。骁骑都指挥使一人,骑,总领大角。大角四十。孝宗省为二十。

太常后部鼓吹。鼓吹丞二人,典吏四人,孝宗省为三人。管辖指挥使一人,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十二,箫三十六,笳二十四,铙鼓六,小横吹六十,笛十二,觱栗十二,帅兵官十人。孝宗歌工十八,拱宸管十二,箫十八,笳二十四,饶鼓六,笛十八,节鼓一,小横吹三十,觱栗十八,桃皮觱栗十二,羽葆鼓吹六,帅兵官八人。

黄麾幡一,中道。金辂、象辂、革辂、木辂各一,每辂诞马各六在辂前,驾士各百五十四人。干道元年省之,六年以后复用。掩后队。中道。宜武都指挥使二人,大戟、刀盾、弓矢、▯各十五。

金吾牙门第二门。中道。牙门旗四,分左右,孝宗省之。监门使臣六,分左右,骑。孝宗省为三。玄武队。并骑。中道。虎翼都指挥使一人,犦▯二,玄武旗一,▯、弓矢各十,孝宗并省为五。弩五。外仗。分左右道,以夹中道仪仗。清游队。并骑。白泽旗二,捧日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十六,左、右吾十六,骑。天武都头二人,弩八,弓矢十二,▯十二。孝宗弩、弓矢、▯并省为六。佽飞队。并骑。拱圣指挥使二,虞候佽飞二十,铁甲佽飞十二。前队殳仗。都头六人,骑,殳、叉六十。后队殳仗。都头四人,骑,殳、叉四十。

前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角、斗、亢、牛旗各一,弩四,弓矢十,▯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氐、女、房、虚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一队;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心、危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二队;第四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尾、室旗各一,弩、弓矢、▯如三队;第五队,拱圣指挥使二人,箕、毕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四队;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二人,奎、井旗各一,弩、弓矢。

译;御龙弩直二百五十人,为第六重;禁卫天武二百五十人,为第七重;都下亲从围子三百人,为第八重(孝宗以前都相同)。天武约拦二百人(孝宗时减为一百八十八人),排在禁卫围子之外;编排禁卫行子二十一人,快行五十九人(孝宗时减为四十二人);管押相视御龙四直八人(孝宗时减为四人);照管行子御龙四直二十四人(孝宗时减为八人);天武六人(孝宗时省去);禁卫内拦前崇政殿亲从三十二人(孝宗时减为二十五人)。

驾后部。扇筤,大黄龙旗一。驾后乐:东西班三十六人,钧容直三十一人,都骑马(孝宗时此下增设招箭班三十四人);扇筤,扇筤下天武二十二人(孝宗时减为一十七人);都下亲从十六人(孝宗时减为八人);茶酒班执从物五十人,骑马(孝宗时减为三十人)。

大辇。辇下应奉并人员共六百一十四人,分为五班(孝宗干道元年省去,六年以后又恢复设置);御马十匹,排成五重。

持钑后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骑马,重轮旗二人,大伞二(孝宗时减为一);朱团扇八(孝宗时减为四);凤扇二,小雉扇二十二(孝宗时省去凤扇,雉扇减为六);华盖二(孝宗时减为一);俾倪十二(孝宗时减为六);御刀六,玄武幢一,绛麾二,叉、细〇十二(孝宗时减为六);骁骑都指挥使一人,骑马,总领大角,大角四十(孝宗时减为二十)。

太常后部鼓吹。鼓吹丞二人,典吏四人(孝宗时减为三人);管辖指挥使一人,羽葆鼓六,歌工二十四,拱宸管十二,箫三十六,笳二十四,铙鼓六,小横吹六十,笛十二,觱栗十二,帅兵官十人(孝宗时歌工十八,拱宸管十二,箫十八,笳二十四,铙鼓六,笛十八,节鼓一,小横吹三十,觱栗十八,桃皮觱栗十二,羽葆鼓吹六,帅兵官八人)。

黄麾幡一,居中道。金辂、象辂、革辂、木辂各一,每辂前各有诞马六匹,驾士各一百五十四人(干道元年省去,六年以后又恢复使用)。掩后队,居中道。宣武都指挥使二人,大戟、刀盾、弓矢、〇各十五。

金吾牙门第二门,居中道。牙门旗四,分左右(孝宗时省去);监门使臣六人,分左右,骑马(孝宗时减为三人)。玄武队,都骑马,居中道。虎翼都指挥使一人,犦〇二,玄武旗一,〇、弓矢各十(孝宗时都减为五);弩五。外仗,分左右道,用以夹护中道仪仗。清游队,都骑马。白泽旗二,捧日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〇十六,左、右吾十六,骑马;天武都头二人,弩八,弓矢十二,〇十二(孝宗时弩、弓矢、〇都减为六)。佽飞队,都骑马。拱圣指挥使二,虞候佽飞二十,铁甲佽飞十二。前队殳仗,都头六人,骑马,殳、叉六十。后队殳仗,都头四人,骑马,殳、叉四十。

前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角、斗、亢、牛旗各一,弩四,弓矢十,〇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二人,氐、女、房、虚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一队相同;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心、危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二队相同;第四队,天武都指挥使二人,尾、室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三队相同;第五队,拱圣指挥使二人,箕、毕旗各一,

▯如第五队;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娄、鬼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六队;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胃、柳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七队;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二人,昴、星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八队;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二人,毕、张旗各一,弩、弓矢、▯如第九队;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二人,觜、翼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十二队;第十队,广勇都指挥使二人,参、轸旗各一,弩、弓矢、▯如第十一队。孝宗省为七队,二十八宿旗每队四,弓矢、▯每队六,余同。

步甲前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都头各二人,骑,下同。鹖鸡旗二,青鍪甲、刀盾二十;孝宗刀盾省为十二,下并同。第二队,捧日指挥使、都头,貔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天武指挥使、都头,万年连理木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祥鹤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黄鍪甲、刀盾。孝宗改黄鍪甲为青鍪甲,余并同。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并骑。孝宗旗省为二,使臣省为四人。步甲前队第七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鹖鸡旗,青鍪甲、刀盾;第八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麟旗,朱鍪甲、刀盾;第九队,骁骑指挥使、都头,白狼旗,黄鍪甲、刀盾;第十队,骁骑指挥使、都头,苍鸟旗,次白鍪甲、刀盾;第十一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十二队,广勇指挥使、都头,太平旗,黄鍪甲、刀盾。自二至十二队,人、旗、刀盾,数列如第一队。孝宗内去鹖鸡旗、麟旗而用庆云旗、瑞麦旗。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二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并骑。孝宗旗省为二,监门省为四人。

前部黄麾仗。第一部,殿中侍御史二员,骑,下同。绛引幡二十,孝宗省为十。犦▯二,捧日指挥使二,都头五,并骑,下同。黄氅五十,孝宗省为二十。鼓四,斧十,戟、弓矢二十,▯三十,孝宗省为二十。弩十;第二部,殿中侍御史,天武指挥使、都头,青氅,鼓,斧,戟,弓矢,▯,弩;第三部,殿中御史,拱圣指挥使、都头,绯氅,鼓,斧,戟,弓矢,▯,弩;

孝宗省作三部。第四部,殿中御史,神勇指挥使、都头,黄氅,鼓,斧,戟,弓矢,▯,弩;第五部,殿中御史,骁骑指挥使、部头,白氅,鼓,斧,戟,弓矢,▯,弩;第六部,殿中御史,广勇指挥使、都头,黑氅,鼓,斧,戟,弓矢,▯,弩。自二至六部,数列并如初部。

青龙白虎队。并骑。青龙旗一,白虎旗一,虎翼都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八。

译弩、弓矢、〇与第四队相同;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二人,奎、井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五队相同;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娄、鬼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六队相同;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二人,胃、柳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七队相同;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二人,昴、星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八队相同;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二人,毕、张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九队相同;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二人,觜、翼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十二队相同;第十二队,广勇都指挥使二人,参、轸旗各一,弩、弓矢、〇与第十一队相同(孝宗时减为七队,二十八宿旗每队四面,弓矢、〇每队六,其余相同)。

步甲前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都头各二人,骑马(以下相同);鹖鸡旗二,青鍪甲、刀盾二十(孝宗时刀盾减为十二,以下都相同);第二队,捧日指挥使、都头,貔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天武指挥使、都头,万年连理木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祥鹤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黄鍪甲、刀盾(孝宗时把黄鍪甲改为青鍪甲,其余都相同)。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一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都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使臣减为四人)。步甲前队第七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鹖鸡旗,青鍪甲、刀盾;第八队,神武指挥使、都头,麟旗,朱鍪甲、刀盾;第九队,骁骑指挥使、都头,白狼旗,黄鍪甲、刀盾;第十队,骁骑指挥使、都头,苍鸟旗,白鍪甲、刀盾;第十一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十二队,广勇指挥使、都头,太平旗,黄鍪甲、刀盾。从第二队到第十二队,人数、旗数、刀盾数都与第一队相同(孝宗时去掉鹖鸡旗、麟旗,改用庆云旗、瑞麦旗)。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二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使臣八人,都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

前部黄麾仗。第一部,殿中侍御史二员,骑马(以下相同);绛引幡二十(孝宗时减为十);犦〇二,捧日指挥使二,都头五,都骑马(以下相同);黄氅五十(孝宗时减为二十);鼓四,斧十,戟、弓矢二十,〇三十(孝宗时减为二十);弩十;第二部,殿中侍御史,天武指挥使、都头,青氅,鼓,斧,戟,弓矢,〇,弩;第三部,殿中御史,拱圣指挥使、都头,绯氅,鼓,斧,戟,弓矢,〇,弩(孝宗时减为三部);第四部,殿中御史,神勇指挥使、都头,黄氅,鼓,斧,戟,弓矢,〇,弩;第五部,殿中御史,骁骑指挥使、都头,白氅,鼓,斧,戟,弓矢,〇,弩;第六部,殿中御史,广勇指挥使、都头,黑氅,鼓,斧,戟,弓矢,〇,弩。从第二部到第六部,数目排列都与第一部相同。

青龙白虎队,都骑马。青龙旗一,白虎旗一,虎翼都指挥使二,弩四,弓矢十,〇八。

班剑、仪刀队,都骑

班剑、仪刀队。并骑。武卫将军二人,捧日、天武、拱圣、神勇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次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并骑。中卫郎四人,翊卫郎二人,亲卫郎二人,卫兵四十,甲骑四十在卫兵外。左右骁卫、翊卫三队。并骑。第一队,左右骁卫大将军二人,双莲花旗二,弩四,弓矢十,孝宗减弓矢为六,下同。▯十六;孝宗减▯为八,下同。第二队,广勇指挥使二人,吉利旗,弩、弓矢、▯数如初队。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三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八人,并骑。孝宗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捧日队三十四队,左右各十七队,

孝宗减为十队,左右各五队。每队引一人,押一人,旗三人,枪五人,弓箭二十人。

后部黄麾仗。凡六部,第一部至六部,并同前部黄麾仗,惟无绛引幡、犦▯。

孝宗减为三部,仗数亦同前部黄麾已减之数,并去犦▯、绛引幡。绛引幡二十。孝宗减为十。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四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孝宗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

旗、鹖鸡旗各二,青鍪甲、刀盾二十; 步甲后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部头各二人,骑,孝宗减刀盾为十六,逐队并同。旗,黄鍪甲、刀盾。自二至六队,数列并如初队。 第二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万年连理木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鹤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神武指挥使、都头,苍鸟旗、白狼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骁骑指挥使、都头,天下太平旗、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鹖鸡旗、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五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孝宗减旗为二,减监门为四。

后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角端旗二,弩四,弓矢十,▯十六;孝宗弓矢减为六,▯减为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孝宗更用天武。赤熊旗,弩、弓矢、▯;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孝宗更用拱圣。兕旗,弩、弓矢、▯;第四队,天武指挥使,孝宗时更神勇。天下太平旗,弩、弓矢、▯;第五队,拱圣都指挥使,犀旗,孝宗用龙马旗。弩、弓矢、▯;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芝禾并秀旗,孝宗用金牛旗。弩、弓矢、▯;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万年连理旗,弩、弓矢、▯;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驺牙旗,弩、弓矢、▯;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苍鸟旗,弩、弓矢、▯;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白狼旗,弩、弓矢、▯;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龙马旗,弩、弓矢、▯;第十二队,广勇都指挥使,金牛旗,弩、弓矢、▯。

译马。武卫将军二人,捧日、天武、拱圣、神勇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其次骁骑、骁胜、宣武、虎翼指挥使各二人,班剑六十,仪刀六十。

亲勋、散手、骁卫翊卫队,都骑马。中卫郎四人,翊卫郎二人,亲卫郎二人,卫兵四十,甲骑四十排在卫兵之外。左右骁卫、翊卫三队,都骑马。第一队,左右骁卫大将军二人,双莲花旗二,弩四,弓矢十(孝宗时减弓矢为六,以下相同),〇十六(孝宗时减〇为八,以下相同);第二队,广勇指挥使二人,吉利旗,弩、弓矢、〇的数目与第一队相同。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三门。牙门旗四,分左右,监门八人,都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捧日队三十四队,左右各十七队(孝宗时减为十队,左右各五队),每队设引队一人,押队一人,旗三人,枪五人,弓箭二十人。

后部黄麾仗。共六部,第一部到第六部,都与前部黄麾仗相同,只是没有绛引幡、犦〇(孝宗时减为三部,仪仗数目也与前部黄麾仗已减后的数目相同,并去掉犦〇、绛引幡)。绛引幡二十(孝宗时减为十)。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四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

步甲后队。第一队,捧日指挥使、都头各二人,骑马(孝宗时刀盾减为十六,各队都相同),旗,黄鍪甲、刀盾。从第二队到第六队,数目排列都与第一队相同。第二队,天武指挥使、都头,芝禾并秀旗、万年连理木旗,朱鍪甲、刀盾;第三队,拱圣指挥使、都头,犀旗、鹤旗,黄鍪甲、刀盾;第四队,神武指挥使、都头,苍鸟旗、白狼旗,白鍪甲、刀盾;第五队,骁骑指挥使、都头,天下太平旗、鹦鹉旗,黑鍪甲、刀盾;第六队,虎翼指挥使、都头,鹖鸡旗、旗、鹖鸡旗各二,青鍪甲、刀盾二十。

金吾左右道牙门第五门。牙门旗四,监门八人,骑马(孝宗时旗减为二,监门减为四人)。

后部马队。第一队,捧日都指挥使二,角端旗二,弩四,弓矢十,〇十六(孝宗时弓矢减为六,〇减为八);第二队,捧日都指挥使(孝宗时改用天武),赤熊旗,弩、弓矢、〇;第三队,天武都指挥使(孝宗时改用拱圣),兕旗,弩、弓矢、〇;第四队,天武指挥使(孝宗时改用神勇),天下太平旗,弩、弓矢、〇;第五队,拱圣都指挥使,犀旗(孝宗时用龙马旗),弩、弓矢、〇;第六队,拱圣都指挥使,芝禾并秀旗(孝宗时用金牛旗),弩、弓矢、〇;第七队,神勇都指挥使,万年连理旗,弩、弓矢、〇;第八队,神勇都指挥使,驺牙旗,弩、弓矢、〇;第九队,骁骑都指挥使,苍鸟旗,弩、弓矢、〇;第十队,宣武都指挥使,白狼旗,弩、弓矢、〇;第十一队,虎翼都指挥使,龙马旗,弩、弓矢、〇;第十二队,广勇都指挥使,金牛旗,弩、弓矢、〇。从第二队到第十二队,数目排列都与第一队相同。

《中兴礼书》记载:建炎二年八月二十八日,下诏命令东京所属官司搬运、

自二至十二队,数列并如初队。

《中兴礼书》:建炎二年八月二十八日,诏令东京所属官司般取起发仪仗、法物赴扬州行在应副郊祀大礼。十一月二十二日郊祀大礼,共享仪仗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十三年二月九日,诏:「将来郊祀大礼合排设卤簿并仗内六引,令礼、兵部、太常寺讨论合排设名件数目,申尚书省。」十四日,试兵部侍郎兼侍读、资善堂翊善程瑀等言:「勘会三驾卤簿,大驾以郊飨上天,临御九伐;法驾以祭方泽,祀明堂,奉宗庙,耕千亩;小驾以恭园陵,亲搜狩。将来郊祀大礼,合用大驾。缘《宣和重修卤簿图》大驾系象六头并六引仪仗、鼓吹,及前后部黄麾仗内设

车舆、辇(路)[辂],其驾士并 擎人各有执着服色物件,大段数多。今来创行制造,窃虑不前。兼有司见今度地修建圆坛,去处不远,难以排列。礼、兵部、太常寺契勘昨建炎二年扬州郊祀,所用仪仗系于大驾卤簿内从权裁定,总一千三百三十五人。今讨论欲参照祖宗旧仪及扬州郊祀人数,重别增损,并将昨来亲飨黄麾半仗分为二部,及中道设辇辂、腰舆等行列。所贵随宜添置,前期易为办集。」小贴子:「契勘汉祀天南郊,用法驾三十六乘,亦用小驾十三乘,未尝有定制。国初创立大驾卤簿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今来欲权约用国初大驾人数之半。」诏依国初大驾卤簿人数,大驾三引,中道象六。中道分左右为三重,各持铁钩一名跨其上。又准备象一。

绍兴十三年郊祀,用象一,簇象兵级旗枪等共二十九人。自十六年至二十八年,用象六,准备象一,簇象兵级旗枪等共五十七人。干道元年至九年,如绍兴十三年之制。淳熙三年,如绍兴二十八年之制,执旗枪一名,次击锣一名,次小鼓一十二人,管押节级二人,前引执铁钩一名在中,次执旗枪四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钩二人,次执旗枪四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旗枪二人,次执▯石钩二人,次执铁钩二人,次执旗枪四人,并分左右行象外,为一十二重。

马端临《通考》:高宗中兴后,唯设大驾、法驾及黄麾仗。大驾卤簿,郊祀用之;法驾,

明堂用之;黄麾大仗三千三百五人,大朝会用之,视政和旧仪减三之一。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五十人,正旦朝会、上尊号、册宝、亲飨用之。亲飨太庙,兵部设黄麾仗,自和宁门至太庙棂星门外,鼓吹二百三十六人。又黄麾半仗一千四百九十九人,册皇后、皇太子用之。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冬至朝贺、至宸殿望参、金国使贺正旦生辰、受玉宝、皇帝御正殿、皇太子称谢起居用之。黄麾细仗五百人,奉迎册宝、玉牒、国史、圣政、会要、日历、御集、宝训用之。

译启运仪仗、法物送往扬州行在,以供应郊祀大礼之用。十一月二十二日举行郊祀大礼,共用仪仗一千三百三十五人。绍兴十三年二月九日,下诏:"将来举行郊祀大礼应当排设卤簿以及仪仗中的六引,命礼部、兵部、太常寺讨论应当排设的名目件数,申报尚书省。"十四日,试兵部侍郎兼侍读、资善堂翊善程瑀等人上言:"查核三种卤簿的规制,大驾用于郊祀祭天、亲临出征讨伐;法驾用于祭祀方泽、祭祀明堂、奉祀宗庙、亲耕千亩;小驾用于恭谒园陵、亲自狩猎。将来举行郊祀大礼,应当用大驾。因《宣和重修卤簿图》中所记大驾包括象六头以及六引仪仗、鼓吹,还有前后部黄麾仗中设置的车舆、辇辂,其驾士以及擎举各类器物的人都各有执掌的服色物件,大体上数目繁多。如今若要重新制造,恐怕来不及备办。加之有关部门如今正在丈量土地修建圆坛,所去之地不远,难以排列仪仗。礼部、兵部、太常寺查核,昨日建炎二年在扬州郊祀,所用仪仗是在大驾卤簿的基础上权宜裁定的,总计一千三百三十五人。如今讨论想要参照祖宗旧有仪制以及扬州郊祀的人数,重新加以增减,并将上次亲自祭飨所用的黄麾半仗分为两部,以及在中道设置辇辂、腰舆等排列。这样便可依情况随宜添置,提前筹备,容易办齐。"附带的小贴子说:"查核汉代祭祀南郊,用法驾三十六乘,也用小驾十三乘,从未有过固定的制度。本朝建国之初创立大驾卤簿一万一千二百二十二人,如今想要权且约用本朝建国之初大驾人数的一半。"皇帝下诏依照建国之初大驾卤簿的人数,大驾设三引,中道用象六头。中道分左右排成三重,各配备手持铁钩的一人跨立在象上。又准备象一头备用。

绍兴十三年郊祀,用象一头,簇拥大象的兵士、旗枪等共二十九人。从十六年到二十八年,用象六头,备用象一头,簇拥大象的兵士、旗枪等共五十七人。干道元年到九年,如同绍兴十三年的制度。淳熙三年,如同绍兴二十八年的制度,执旗枪一名,其次击锣一名,其次小鼓一十二人,管押节级二人,前引执铁钩一名居中,其次执旗枪四人,其次执〇石钩二人,其次执钩二人,其次执旗枪四人,其次执〇石钩二人,其次执旗枪二人,其次执〇石钩二人,其次执铁钩二人,其次执旗枪四人,都分左右行列于象的两侧,共排成十二重。

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高宗中兴以后,只设置大驾、法驾以及黄麾仗。大驾卤簿用于郊祀;法驾用于明堂祭祀;黄麾大仗三千三百五人,用于大朝会,较政和年间的旧仪减少三分之一。黄麾半仗二千四百五十人,用于正旦朝会、上尊号、册宝、亲自祭飨。亲自祭飨太庙时,兵部设置黄麾仗,从和宁门到太庙棂星门外,鼓吹二百三十六人。又有黄麾半仗一千四百九十九人,用于册立皇后、皇太子。黄麾角仗一千五十六人,用于冬至朝贺、至宸殿望参、金国使者贺正旦及生辰、接受玉宝、皇帝亲临正殿、皇太子称谢起居等场合。黄

细仗一百人,进呈圣德事迹、经武要略及独进玉牒用之。凡郊祀卤簿,用六千四百九十六人骑。立大旗十一,并执仪仗官兵三千三百五十六人、马一千九十八匹,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等五十一人。御辇院伞扇、舆辇二百三十八人,控御马天武等四十四人,太常寺鼓吹、乐工五百八十八人,左右金吾司碧栏等三十五人,总辖检察仪仗、兵部郎中各一人,职掌十二人,辂下驾士等二百六十一人,车辂院般法物十人,诸班直等一千八百四十六人,马执龙旗五十四人,步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六人,驾后大黄龙旗三人,捧日甲马队三百人,天武二百人,奉宸队一千二百五十人。翰林司兵士二人。

淳熙十二年八月,枢密院言:「大辇于前九十日入宝,于前六十日伞扇,于前四十日阅习,并差殿前(同)[司]兵及、步军司辇官。」从之。

卤簿明堂用四千一

百四十八人,卓立大旗十一,步执仪仗官兵二千二百五十八人,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及伞扇、舆辇等并同郊祀之数。唯逍遥辇下减十人。诸班六百六人,马执龙旗五十四人,步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十四人,奉宸队五百人。驾后大黄龙旗五人。

不设金、象、革、木四辂及太安辇。

大驾卤簿仪仗及六引用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内鼓吹令丞二人,府史、典史各四人,指挥使二人,帅兵官四十六人,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 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辰(官)[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人。此绍兴十三年之制。法驾三分减一,鼓吹用五百八十八人。内令丞四人,府典史、指挥使、帅兵官、歌箫、觱篥、笳笛、拱辰管、大小横吹、节鼓四百三十八人,金钲、 鼓、羽葆鼓、大小鼓、中辰鸣一百四十六人。此乃绍兴十三年之制也。

严更警场旧制:严鼓一百二十四,金钲二十四,鸣角一百二十。绍兴十三年,以地狭,移于棂星门外,止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

六引服饰:犦▯、左右金吾将军:金铜甲胄,披赙解结锥。左右金吾街仗司:花脚幞头、碧罗袄

译麾细仗五百人,用于奉迎册宝、玉牒、国史、圣政、会要、日历、御集、宝训。细仗一百人,用于进呈圣德事迹、经武要略以及单独进呈玉牒。凡郊祀卤簿,用六千四百九十六人,骑马排列大旗十一面,加上执掌仪仗的官兵三千三百五十六人、马一千九十八匹,兼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等五十一人。御辇院的伞扇、舆辇共二百三十八人,控御马的天武等四十四人,太常寺鼓吹、乐工五百八十八人,左右金吾司碧栏等三十五人,总辖检察仪仗、兵部郎中各一人,职掌十二人,辂下驾士等二百六十一人,车辂院搬运法物的十人,诸班直等一千八百四十六人,马上执龙旗五十四人,步行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六人,驾后大黄龙旗三人,捧日甲马队三百人,天武二百人,奉宸队一千二百五十人,翰林司兵士二人。

淳熙十二年八月,枢密院上言:"大辇应在大礼前九十日安放宝物,前六十日备好伞扇,前四十日进行演习,并派遣殿前司兵及步军司辇官承办。"皇帝听从了。

卤簿用于明堂祭祀时用四千一百四十八人,骑马排列大旗十一面,步行执掌仪仗的官兵二千二百五十八人,兼摄殿中侍御史、诸卫将军以及伞扇、舆辇等,都与郊祀的人数相同,只有逍遥辇下减少十人。诸班六百六人,马上执龙旗五十四人,步行执龙旗三十三人,击鞭十四人,奉宸队五百人,驾后大黄龙旗五人。不设置金辂、象辂、革辂、木辂四辂以及太安辇。

大驾卤簿仪仗以及六引所用鼓吹八百八十四人。其中鼓吹令丞二人,府史、典史各四人,指挥使二人,帅兵官四十六人,歌色四十八人,金钲十七人,鼓十七人,大鼓一百一十人,小鼓六十人,中鸣六十人,铙鼓十七人,拱辰管三十六人,羽葆鼓十二人,觱篥二十九人,小横吹六十人,箫八十七人,笛二十九人,节鼓一人。这是绍兴十三年的制度。法驾减去三分之一,鼓吹用五百八十八人。其中令丞四人,府典史、指挥使、帅兵官、歌箫、觱篥、笳笛、拱辰管、大小横吹、节鼓共四百三十八人,金钲、鼓、羽葆鼓、大小鼓、中辰鸣共一百四十六人。这也是绍兴十三年的制度。

严更警场旧制:严鼓一百二十四,金钲二十四,鸣角一百二十。绍兴十三年,因地方狭窄,移到棂星门外,只用鼓角各六十,金钲二十。

六引服饰:犦〇、左右金吾将军:穿金铜甲胄,披赙解结锥。左右金吾街仗司:戴花脚幞头,穿碧罗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