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宇集卷四 元 陈栎 撰考 辨 论
中星考尧典》中星与《月令》中星候之必于正南午位则同,而其象与星宿不同,所以不同之由有四焉:曰古畧而后渐详,一也;《尧典》以中气,《月令》以月本而不専以中气,二也;歳差,三也;昬刻之难定,四也。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其形之员如弹丸,其覆地之形如覆盂,其旋绕也如转毂。天半覆地上,半包地下,二十八宿亦半隠半见,随天而旋焉。天左旋,一日绕地一周而过一度;日亦左旋,一日绕地一周而比天为不及一度。积一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日之一,而日与天防。故占天者于节气初昬之时候,某星中于正午之位,以审作厯之差否,古今一律,特详畧不同尔,不必拘于南面听治、视时授事之说。今术家欲辨方位,必先定子午针以为凖,亦其遗法。中星无刻无之,特白日不见,他时无凖,惟于节气初昬之时候之正午为便尔。是故「中星」二字始见于孔传「厯象日月星辰」之下,前是未见也。《尧典》候中星之法,歴一月而中星移次,歴三月而中星移方。地之四方一定不易,而天之四象、十二次、二十八宿运转不停。惟春分,星鸟南,星昴西,星虚北,星火东,天位与地位合。春而夏,则鸟转而西,火转而南,虚转而东,昴转而北矣。所谓中星移方者如此,仿此而推,他皆可见。《尧典》中星惟虚昴,以二十八宿言;星鸟取四象,星火取十二次,互相备也。子午卯酉四正之位,四星匀停,降而求之;《月令》又降而求之。汉、晋《志》、《三统》、《元嘉》等厯,分至中星不皆相对。闻之先觉曰:「尧即位于甲辰,其二十一年为甲子。甲子冬至日在虚一度,而昬昴中,盛矣哉!此天地间贞元防合之运,旷数千载而一遇者也。」《月令》视《尧典》则渐详矣,其果精宻与否,未可知也。尧惟举四仲初昬之中星,《月令》则十二月备举之。《尧典》中星举四象、十二次,《月令》専举二十八宿,且患井斗度濶而别举弧建,以审细求之。《尧典》惟求之初昬,月令则并求之旦,而必考日行所在,以见中星去日逺近之度焉。朱子尝曰:「天无体,只二十八宿便是天体。」以是知中星之转移,即天体之转移也。定一嵗之运,实本于日之行度。春秋分百度,冬夏至一百一十八度,率一气差三度。分至之相距必六度,故增减每十八度。此法之由来,必已久矣。《尧典》虽畧,然賔出日,饯纳日,夏至致日行之惟谨,且星鸟、星火、星昴、星虚,必冠之以日中、日永、日短焉。非求日之所在,以定中星乎?月令四仲月中星:春昬弧中,夏昬亢中,秋昬牵牛中,冬昬东壁中。郑氏曰:「吕令与《尧典》异,举月本也。」《汉志》亦引《月令》章句,谓中星当中而不中,或不当中而中,进在节初,自然契合。且又有一证,《三统厯》、《后晋志》冬至中星皆在奎度,宋《元嘉厯》方退至壁八度尔。岂有吕令时仲冬已昬壁中,而汉晋乃反在奎之理?《月令》仲冬惟举月本也,此所以昬东壁中也。然唐孔氏曰:「《月令》十二月日之所在,或举月初,或举月末,皆据大畧,不细与厯齐同。其昬明中星,亦皆如此。」昬明中星在一月之内有中者,皆得载之二十八宿。其星体有广狭,相去有逺近。或月节月中之日,昬明之时,前星已过于午后,星未至正南。又星有明暗,见有早晚。明者昬早见而旦晚没,暗者昬晚见而旦早没。所以昬明星不可正依厯法,但举大畧尔。长乐陈氏亦曰:「《月令》中星或举朔气,或举中气,互见也。」以此二家说言之,则《月令》中星亦未可断以为尽举月本也。兼之嵗差之说,尤所当知,而经解家之所鲜知。汉唐二孔皆不及此,至三山林氏、朱子、蔡氏始引差法以论经。盖天度于零分而有余,嵗日于零分而不足。天度常平运而舒,日道常内转而缩。天渐差而西,嵗渐差而东。此嵗差之由。古厯简易,未立差法,但随时迁改,以合其变。至东晋虞喜、宋祖冲之、隋张胄▯始用差法,率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倍之为百年,皇极厯酌二家中数为七十五年,虽近之未精宻也。唐李淳风不主差法,一行力辨其非,谓自周迄春秋季,日已差八度,汉四百余年,日亦差五度矣,今又▯之。大衍厯及近世景佑新书,又谓八十三年日差一度,近年叙防天厯者,又谓今不及六十年辄差一度。虽嵗差年数难以一说定之,而嵗之必差可知矣。况古今昬刻又自不同,日长至六十刻,短至四十刻,古也。
译《中星考》。《尧典》的中星与《月令》的中星,都以它在初昏时位于正南午位为候验标准,这一点相同;但它们所取的星象和星宿不同,原因有四个:一是古代记载简略,后来逐渐详细;二是《尧典》以中气为标准,《月令》以月份本身为标准,并不专以中气为标准;三是岁差;四是昏刻难以确定。周天是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形状圆得像弹丸,覆盖大地的形状像倒扣的盂,运行旋转像车轮。天空一半覆盖在地面之上,一半包围在地面之下,二十八宿也一半隐藏、一半显现,随着天体旋转。天向左旋转,每天绕地一周而多行一度;太阳也向左旋转,每天绕地一周,但与天相比少行一度。经过一整个周期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日,太阳就与天相会。因此观察天象的人,在节气开始时初昏的时刻,看某颗星是否位于正午的位置,用来考察所制定的历法是否有差错,古今都是同一方法,只是详略不同罢了,不必拘泥于面向南方听政、观察时令而授予事务的说法。如今术士想辨别方位,必先确定子午针作为标准,这也是古代遗留下来的方法。中星并非只有某个时刻才有,只是白天看不见,其他时候又没有标准,只有在节气初昏时分正当午位最便于观测。所以“中星”二字,最早见于孔安国传在“历象日月星辰”下面的解释,在此前还没有见到。考察《尧典》中星的方法是:经过一个月,中星移动一个星次;经过三个月,中星移动一个方位。大地的四方固定不变,而天上的四象、十二次、二十八宿不停运行。只有春分时,星鸟在南方,星昴在西方,星虚在北方,星火在东方,天上的位置与地上的方位相合。春季转入夏季,星鸟转到西方,星火转到南方,星虚转到东方,星昴转到北方。所谓中星移动方位,就是这样;依此推求,其他各时也都可以明白。《尧典》的中星中,星虚、星昴以二十八宿而言;星鸟取自四象,星火取自十二次,彼此互相补足。子、午、卯、酉四个正方位,四星均匀停布;再向下推求,《月令》又是进一步推求。汉、晋《志》以及《三统历》《元嘉历》等历书,分至时的中星并不都彼此相对。我听先觉说:“尧在甲辰年即位,到第二十一年是甲子年。甲子年冬至,太阳在虚宿一度,而初昏时昴宿居中,真是盛大啊!这是天地之间贞正与元始相会合的运行,隔了几千年才遇到一次。”《月令》比《尧典》逐渐详细了,但它究竟是否精密,还不可知。尧只列举四个仲月初昏时的中星,《月令》则把十二个月都列举出来。《尧典》的中星兼取四象和十二次,《月令》专门列举二十八宿,并且担心井宿、斗宿的度数太宽,另列弧、建二星,以便更细致地考察。《尧典》只在初昏时求取,《月令》还同时在清晨求取,并且一定考察太阳运行所在的位置,以显示中星距离太阳远近的度数。朱子曾说:“天没有固定的形体,只有二十八宿就是天体。”由此可知,中星的转移就是天体的转移。一年的运行,实在以太阳运行的度数为根本。春分、秋分是一百度,冬至、夏至是一百一十八度,大约每一气相差三度。分至之间的距离必定是六度,所以增减每次为十八度。这种方法的由来,必定已经很久了。《尧典》虽然简略,但“宾出日”“饯纳日”,以及夏至致日的仪式都十分谨慎;并且星鸟、星火、星昴、星虚之前,必定冠以“日中”“日永”“日短”等语。难道不是为了考察太阳所在的位置,从而确定中星吗?《月令》四个仲月的中星是:春季初昏弧宿居中,夏季初昏亢宿居中,秋季初昏牵牛宿居中,冬季初昏东壁宿居中。郑氏说:“《月令》与《尧典》不同,是列举各月本身的中星。” 《汉志》也引用《月令》的章句,说中星本应居中却没有居中,或者本不应居中却居中了,这是由于进入节气初期,自然会彼此相合。还有一个证据:《三统历》和《后晋志》记载冬至中星都在奎宿度数,宋代《元嘉历》才退到壁宿八度。难道会有这样的道理:吕氏《月令》时代仲冬已经是初昏壁宿居中,而汉、晋时代反而在奎宿吗?《月令》仲冬所列的只是该月本身,所以初昏时东壁居中。可是唐代孔颖达说:“《月令》所说十二个月太阳所在的位置,有时列举月初,有时列举月末,都只是依据大概情况,并不细密地与历法完全相同。它所说的初昏、清晨中星,也都是如此。”一个月之内初昏、清晨的中星只要有居中的时候,都可以记载为某一宿。星体有宽窄,彼此距离有远近;有时到了月节或月中的那一天,初昏、清晨时,前一颗星已经在午后越过,后一颗星还没有到达正南。又因为星有明暗,出现有早晚:明亮的星初昏早出现,清晨晚落下;暗的星初昏晚出现,清晨早落下。所以初昏、清晨的中星不能完全按照历法来确定,只能列举大概情况。长乐陈氏也说:“《月令》的中星有时列举朔气,有时列举中气,彼此互见。”根据这两家的说法,《月令》的中星也不能断定为全都列举每月本身。此外,岁差的学说尤其应当知道,而经学家很少有人了解。汉代、唐代两位孔氏都没有谈到这一点,直到三山林氏、朱子、蔡氏才引用岁差法来讨论经书。这是因为天度在零分之外还有余数,而一年太阳运行的日数在零分上有所不足。天度总是平稳运行并舒展,太阳运行的轨道总是向内转而收缩;天体逐渐向西偏差,年岁逐渐向东偏差,这就是岁差产生的原因。古代历法简略,尚未建立岁差法,只能随时修改,以符合变化。到了东晋虞喜、宋代祖冲之、隋代张胄玄,才开始使用岁差法,大约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将它加倍为一百年,皇极历斟酌两家取中数,定为七十五年。虽然接近实际,却还不够精密。唐代李淳风不赞成岁差法,一行极力辨明其错误,说从周代到春秋末年,太阳已经偏差八度;汉代四百多年,太阳也偏差了五度,如今又更加偏差。《大衍历》和近世《景祐新书》又说八十三年太阳偏差一度;近年编纂《授时历》的人又说如今不到六十年就偏差一度。虽然岁差的年数难以用一个说法确定,但岁差必然存在是可以知道的。何况古今昏刻又各自不同,白昼长时达到六十刻,短时只有四十刻,这是古代的情况。
后乃谓日未出二刻半而明日既入二刻半而昬,一刻之间,中星常过三度半强,而昬明之刻乃争五度,使分至之日或天气有隂晴明晦之殊,则星之出没必有迟速难凖之异,乃欲拘拘以辨千古中星同异,难矣哉!且是说也,一行常虑之矣。其说曰:何承天以月蚀衡▯日所在,又验以中星漏刻不定,汉世课昬明中星为法已浅,今候夜半星以求日衡,虽近于宻,而水有清浊,壶有增减,或积尘所壅,则漏有迟暮。臣等频夜候中星而前后相差或至三度。愚读唐书至此,未尝不喟然叹曰:嗟乎!以昬难求,而求之夜半,夜半有刻漏可凭,若可定矣,而又病于水也,壶也,积尘也,以至于三度之差。夫三度之差,防一刻之差也。厯家用心至此,亦良苦矣。厯家有厯书,有浑仪,且世掌天官,从事专且久,而候中星之难尚如此。今吾侪仅据诸经史,而以方寸之天,想象圆穹之天,乃欲定千古中星之同异,信难矣哉!革卦之大象传曰:君子以治厯明时,厯之必不容不革,尚矣。唐二百九十年厯凡八改,近世率二三十年厯必一改,惟不免于差也,是以不免改革,以与天合。使古厯可胶固守之,则何取于治厯?何足以明时哉!由是言之,则吕令上距尧时防二千年,仲冬日自虚宿而退至斗,中星自昴宿而退至壁,无怪也。其不能不异者,不特难辨,亦不必辨也。抑又有感焉:尧甲子嵗,冬至日在虚一度,昬昴中。歴三代、秦、汉、唐,迄今日,愈益退。今大徳乙巳,距尧甲子三千六百四十有二年,而冬至日在箕,昬营室中。日在虚退至箕,凡渉五宿。中星自昴退至室,亦渉六宿。以嵗差中数七十五年差一度约之,则二万余年后,冬至中星始又退至昴宿,而与尧时合矣。而谁其见之?论至此,岂不曰:俛仰终宇宙哉?岂可不遐思而永慨也哉!河图洛书辨夫图书何物也?易范之原也。图数十,故易有天一至地十之文书数九,故范有初一至次九之畴。此说自汉以来未之有改也。独刘牧自出意见,无所祖述,妄从而易置之。先儒辨之,非不明也。今人尽排诸儒之说,而力仍刘牧之误,何欤?详今人立说之由,必因见河图之火数、南水数、北木数、东金数、西适与后天之离南、坎北、震东、兑西者合,遂从而苦索之。又见图书「圣人则之」之文,以为图书皆为易之原。此「圣人」字乃指羲、文,谓夫子不应说易而及范,不应舎文王而及禹也。遂掲大传之说为之主,而以先天、后天之相配者证成之。其论亦巧矣。然不可以洛书先河图也,遂不得不易置之。虽有诸儒之说,亦尽排之而不顾。而吾就其说推之,有大不可者一,有不可通者六。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夫子之十翼,因卦以发易之余蕴。凡可以推广证验者,皆及之,非拘拘于卦画而已。「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云者,亦泛言圣人之作易、范,其原皆出于天,而非出于人。盖因易而推说及范,非専指易也。详观此处上文,如「定吉防成亹亹者,莫大乎蓍▯岂易中亦有龟之法乎?「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亦泛言蓍龟、图书之类耳。又如以卜筮者尚其占,与易道四之一,岂易中亦有卜之法乎?易有蓍筮而无龟卜,则河图而未及洛书。今夫子因蓍筮而泛及龟卜,因河图之易而泛及洛书之范,庸何伤乎?又况先儒明言:「书亦可以为易,图亦可以为范。」伏羲但据河图以作易,不必预见洛书而已,逆与之合;大禹但据洛书以作范,不必追考河图而已,暗与之符。是河图固易之原,而洛书亦未始不可与易合也。今人但以河图、洛书与先天、后天之易有可相分配也,何不可之有?亦何必易置图书而后为惬乎?大传曰:「天数五,地数五,至而行鬼神也。」晦翁以为此一节,夫子发明河图之数也。今人亦易置之,是以此为发明洛书数矣。如此,则是羲本河图以画卦,夫子反无一言发明之,而独累数十言发明洛书之数,毋乃论易而昧其原乎?孔安国谓龙马负图出于河,羲本之以画卦;神龟负书出于洛,禹本之以叙畴。此说与大传之说未见其相悖。前汉去古未逺,其说必有所受。晦翁岂轻祖述之?未易此言也。刘歆经纬表里之说甚精且妙,班固不过述之,岂饰为经纬之说乎?十为图,九为书,自闗子明、邵尧夫、朱晦翁、蔡西山诸儒言之,详辨之精确乎,不可易也。刘牧之说托言于希夷,亦犹麻衣道者自附于希夷之类耳,岂足信乎?不特此也,晦翁庆元丁巳春书阁皂山河图洛书后云:「因读大戴礼,又得一证。
译后来又有人说,太阳未出前二刻半天就亮了,太阳已经落下二刻半天才昏;一个刻之间,中星通常已经越过三度半有余,而昏明的时刻竟相差五度。再加上分至之日天气或阴或晴、明或暗,星辰的出没必然有快有慢,难以确定,却还想拘泥地辨别千古以来中星的异同,实在太难了!而且这种情况,一行早已考虑到了。他说:何承天根据月食时的衡、▯来推求太阳所在的位置,又用中星和漏刻来验证,但漏刻并不固定;汉代把昏明时的中星作为考察方法,已经很浅近了。如今观测夜半的星来求太阳的衡度,虽然接近精密,但水有清浊,漏壶有增减,或者被积尘堵塞,那么漏刻就会有早晚。我等连夜观测中星,前后相差有时竟达到三度。我读《唐书》到这里,没有一次不感慨叹息:唉,以昏明时刻难以求取,于是改在夜半求取;夜半有漏刻可以凭借,似乎可以确定了,却又受水质、漏壶、积尘的影响,以至于产生三度的差异。三度的差异,正相当于一刻的差异。历法家用心到了这个地步,也实在辛苦。历法家有历书和浑仪,而且世代掌管天官之职,专门从事此事又时间长久,他们观测中星尚且如此困难。如今我们仅仅依据经史,在方寸之间想象圆穹之天,却想确定千古以来中星的异同,确实太难了!革卦的大象传说:“君子因此治理历法,阐明时令。”历法必然不能不改革,这个道理由来已久。唐代二百九十年间,历法总共改了八次;近世大约每二三十年历法必改一次,只是不能避免误差罢了,所以不得不改革,使它与天象相合。假如古代历法可以胶着固定、永远固守,那么治理历法还有什么意义?又怎么足以阐明时令呢?由此说来,吕氏《月令》上距尧时将近二千年,仲冬太阳从虚宿退到斗宿,中星从昴宿退到壁宿,并不奇怪。它们不能不不同,这不仅难以辨明,也没有必要辨明。又由此有感:尧甲子年,冬至太阳在虚宿一度,初昏昴宿居中。经历夏、商、周三代、秦、汉、唐直到今天,位置越来越退。如今是大德乙巳年,距离尧甲子年三千六百四十二年;现在冬至太阳在箕宿,初昏营室居中。太阳从虚宿退到箕宿,共经过五宿;中星从昴宿退到室宿,也经过六宿。按照岁差中数七十五年差一度计算,大约二万多年以后,冬至中星才会再次退到昴宿,与尧时相合。但那时谁能看见呢?谈到这里,难道不是俯仰之间已经经历了整个宇宙吗?怎么能不产生遥远的思考和长久的感慨呢!《河图洛书辨》。河图、洛书究竟是什么?它们是《易》和《洪范》的根源。河图的数是十,所以《易》中有从天一到地十的文字;洛书的数是九,所以《洪范》中有从初一到次九的九畴。这种说法自汉代以来一直没有改变。唯独刘牧自行提出意见,没有继承依据,妄自把两者调换。先儒辨析此事,并不是不明白。如今有人完全排斥诸儒的说法,极力沿袭刘牧的错误,这是为什么呢?详细考察今人立说的缘由,必定是因为看见河图中火数在南、水数在北、木数在东、金数在西,恰好与后天八卦的离南、坎北、震东、兑西相合,于是苦心搜求其中的联系。又看见图书“圣人则之”的文字,便认为河图、洛书都是《易》的根源。这句“圣人”是指伏羲、文王,意思是孔夫子不应当说《易》而涉及《洪范》,也不应舍弃文王而涉及大禹。于是便揭举《易传》的说法作为主张,再用先天、后天八卦相配来证明它。这种论说也很巧妙。然而不能把洛书置于河图之前,于是不得不调换两者。即使有诸儒的说法,也全都排斥而不顾。我顺着他的说法推究,却发现有一项极其不可取、六项无法贯通。圣人精心画卦以示人,这是圣人的内蕴;又依据卦来发明孔子的十翼,依据卦来发明《易》其余的深意。凡是可以推广而得到验证的内容,都涉及到了,并不是拘泥于卦画本身。“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这句话,也是泛指圣人创作《易》和《洪范》,它们的根源都出自天,而不是出自人。这里是因《易》而推说到《洪范》,并非专指《易》。详细看这一处的上文,例如“确定吉凶、成就事业而精进不息,没有比蓍龟更大的了”,难道《易》中也有用龟的办法吗?“天生神物,圣人则之”,也只是泛指蓍、龟、河图、洛书这一类事物罢了。又如“卜筮者崇尚它的占断”,这是《易》道的四项内容之一,难道《易》中也有卜龟的方法吗?《易》中有蓍筮而没有龟卜,所以说到河图而还没有涉及洛书。如今孔子因蓍筮而泛泛涉及龟卜,因河图之《易》而泛泛涉及洛书之《洪范》,有什么妨碍呢?何况先儒明白说过:“洛书也可以用来说明《易》,河图也可以用来说明《洪范》。”伏羲只依据河图作《易》,不必预先看见洛书,但它自然反而与洛书相合;大禹只依据洛书作《洪范》,不必回头考察河图,但它暗中也与河图相符。这就是说,河图固然是《易》的根源,洛书也未尝不能与《易》相合。如今人们只是认为河图、洛书与先天、后天的《易》可以分别相配,这有什么不可以呢?又何必调换河图、洛书之后才觉得满意呢?《易传》说:“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晦翁认为,这一节是孔子发明河图之数。如今人们也把它调换,因而认为这是发明洛书之数。这样一来,伏羲依据河图画卦,孔子反而没有一句话来发明它,唯独用几十句话来发明洛书之数,岂不是谈论《易》却昧于它的根源吗?孔安国说,龙马背负河图出于黄河,伏羲依据它画卦;神龟背负洛书出于洛水,大禹依据它排列九畴。这种说法与《易传》的说法没有看出有什么矛盾。西汉距离古代还不远,这种说法必定有所承受,晦翁难道会轻率地继承它吗?不应当轻易改动这句话。刘歆关于经纬、表里的说法十分精妙,班固不过是转述它,难道是班固粉饰而创作出经纬之说吗?十为图、九为书,自关子明、邵尧夫、朱晦翁、蔡西山等诸儒说来,辨析详细而精确,不能改易。刘牧把自己的说法托称为希夷所传,也如同麻衣道者自称依附于希夷一样,哪里值得相信?不只是这些,晦翁在庆元丁巳年春天写《阁皂山河图洛书》后说:“因为读《大戴礼》,又得到一项证据。”
其明堂篇有『二九四七五三一八』之语,郑氏注云:『法龟文也。』然则汉人固以此九数为洛书文矣。是又九为洛书之一大证验也。今人其亦闻之乎?」凡今人之为说,易置图书,乃其受病之根也。大不可者一也。伏羲之则河图以作易,盖虚其中之五与十而不用者,太极也。竒数二十,偶数二十者,两仪也。以一二三四为五六七八者,四象也。析四方之合以为乾坤离坎,补四隅之空以为兑震巽艮者,八卦也。若夫先天八卦圆图之方位,不过以八卦横图中分而图之耳。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以其自然之序言之,则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是也。即此横图中分而圆之,则干一、兑二、离三、震四自南而东,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西而北是也。此乃三爻之圆图。若又因而重之为六十四卦之圆图,则可以知六阳六隂之消长,天根月窟之徃来。启蒙所列诸图,莫妙于此。其所以画先天八卦之圆图,亦以见六十四卦之圆图之所从出,且亦以对后天八卦之圆图耳,非必伏羲之有意。于则《河图》以为此图也,使伏羲之画卦作《易》,不过如今人之说,防防然,则九数之《洛书》勾加生受以为图,不亦浅乎?此其不通者一也。自康节以来,皆谓十数为圆者为《河图》,九数为方者为《洛书》;今人易置之,乃以十数者为方,九数者为圆。殊不知,《河图》有四方而无四隅,其体所以圆;《洛书》有四方而且有四隅,其体所以方。但《河图》虚中而不用,其数偶,体虽圆,而用则方;《洛书》用中以为主,其数竒,体虽方,而用则圆。今人専以十数者为方,九数者为圆,岂不见古诗之云乎?「安得双车轮,一夜生四角。」无角则圆而行,有角则方而止。此特文义之小小者耳。从来画《图书》者,于《洛书》则列四竒于四方,列四偶于四隅,而方之体自见;今乃规而圆之。于《河图》则列一六、二七、三八、四九相得之数于四方,而缺其四隅,而圆之体自形;今乃以隂阳变化等字补而方之,是不顾理数之是非,而惟傅防于笔墨之牵补耳。此其不通者二也。自诸儒以来,皆谓《河图》为体,《洛书》为用;今人虽易置之,而体用之说不易。然谓图数四十五,体数乏;书数五十五,用数赢。窃谓体数无乏之理,用数无赢之理。体者,全体之谓,不全,岂可以言体?是体数不可乏也,特用数或可乏耳。体以立其常,用以达其变。体数赢者,其常也;用数乏者,其变也。大衍之数五十,非体数赢乎?其用四十有九,非用数乏乎?譬之人有四体,不可缺一,是体不可不全也。及其用是四体也,手既持,足或可以不必履;足既履,手或可以不必持。是用可以不必拘于全也。今人既易置《图书》,故不得不以体数乏饰四十五之少,用数赢饰五十五之多耳。此其不通者三也。自诸儒以来,皆以《河图》为相生之五行,《洛书》为相克之五行;今人相生相克之说不殊,但易置《图书》,遂谓伏羲则其相克者以为先天之《易》,文王则其相生者以为后天之易,窃谓先天未入用,后天始入用耳。先天立其体,后天逹其用;先天着其常,后天通其变。有体而后有用,有常而后有变,有相生之五行,而后有相克之五行。无縁伏羲反取相克者以为先天之易,文王反取相生者以为后天之易,何先后体用常变之颠错乎?羲本河图之相生以作易,故易明言“生生之谓易”,天一至地十,易明列之,未尝及相克之五行也。禹本洛书之相克者以作范,而六府明言水火金木土五行相克之序,惟禹言之外,此未之见也,此又一大证验也。今人惟易置图书,故其误也如此,此其不通者四也。五位相得,启防释之甚明,不过以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之五位相得,未及乎画卦也。今人取以分配,乃谓震巽相得而东,兑干相得而西;而于坎则谓自得而北也,于离则谓自得而南也,于坤艮则又横贯于中。何经皆言相得,而今人乃杜撰“自得”之说,此其不通者五也。九数之洛书,戴九右七六八其足也。今人取以配先天之卦位,九居上与戴九合,七居右与右七合;而六居下,是移右足之六而居履一之地,八居左,是进左足之八而居左三之位,毋乃进退改移之不均乎?此其不通者六也。凡今人所辛苦而仅得之者,虽不无竒巧之可喜,而多有牵合之可非,不若不必易置图书,不必独出洪范,但谓后天之卦位适与河图之数合,先天之卦位以四象言,亦与洛书之数依稀有合者,以见图书与易经纬表里防合之妙如此,乃先儒所未提掇者,则其有功于图书与易亦不小矣。
译《明堂篇》中有“二九四七五三一八”的话,郑氏注说:“这是取法龟文。”这样看来,汉人本来就把这九个数作为洛书的文字了。这又是九为洛书的一大证据。如今的人难道也听说过这件事吗?如今人们的说法之所以调换河图、洛书,正是他们错误的根源。这是第一项极大的不可取。伏羲取法河图作《易》,大概是把中央的五和十虚置不用;五和十是太极。奇数二十、偶数二十,是两仪。以一、二、三、四配五、六、七、八,是四象。把四方相合的数分作乾、坤、离、坎,把四隅的空缺补作兑、震、巽、艮,是八卦。至于先天八卦圆图的方位,不过是把八卦横图从中间分开,再画成圆图罢了。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按照自然的次序说,就是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把这幅横图从中间分开而画成圆图,乾一、兑二、离三、震四由南向东,巽五、坎六、艮七、坤八由西向北。这是三爻卦的圆图。如果再由此重叠成六十四卦的圆图,就可以知道六阳、六阴的消长,以及天根、月窟的往来。《启蒙》所列举的各种图,没有比这一图更精妙的了。它之所以画先天八卦圆图,也是为了显示六十四卦圆图由此产生,并且用来与后天八卦圆图相对,并不一定是伏羲有意这样安排。如果说伏羲取法《河图》来作成这幅图,那么伏羲画卦作《易》,不过像如今人的说法那样昏昏然;若又把九数的《洛书》勾画增补、牵强拼合来作为图,不也太浅陋了吗?这是第一项无法贯通之处。自康节以来,都认为十数的圆图是《河图》,九数的方图是《洛书》;如今人们却把它们调换,认为十数的是方图,九数的是圆图。殊不知,《河图》有四方而没有四隅,所以形体取圆;《洛书》有四方而且有四隅,所以形体取方。但《河图》虚其中而不用,它的数为偶数,形体虽然圆,用处却取方;《洛书》以中央为用而作为主宰,它的数为奇数,形体虽然方,用处却取圆。如今人们只把十数看作方、九数看作圆,难道没有看见古诗说:“怎能得到两只车轮,一夜之间长出四个角来?”没有角便是圆,能够运行;有了角便是方,只能停止。这只不过是文字义理上的小问题罢了。从来画《图书》的人,对于《洛书》,都是把四个奇数列在四方,把四个偶数列在四隅,方形的形体自然显现;如今却把它画成圆形。对于《河图》,都是把一、六,二、七,三、八,四、九这些相得之数列在四方,四隅空缺,圆形的形体自然显现;如今却用“阴阳变化”等字填补而画成方形,这是不顾理数的是非,只是把笔墨牵强补缀起来罢了。这是第二项无法贯通之处。自诸儒以来,都认为《河图》是体,《洛书》是用;如今人们虽然调换了它们,但体用的说法却没有改变。然而他们说河图的数四十五,体数不足;洛书的数五十五,用数有余。我私下认为,体数没有不足的道理,用数也没有有余的道理。所谓体,是整体;既然不完整,怎么能称为体?所以体数不可以不足,只有用数或许可以不足。体用来确立常道,用来通达变化。体数有余,是它的常态;用数不足,是它的变化。大衍之数五十,难道不是体数有余吗?它实际用四十九,难道不是用数不足吗?譬如人有四肢,不可缺少一肢,这是身体不能不完整;等到运用这四肢时,手既然拿东西,脚有时可以不必行走;脚既然行走,手有时可以不必拿东西。这说明作用不必拘泥于完整。如今人们既然调换了《图书》,所以不得不把四十五之少粉饰成体数不足,把五十五之多粉饰成用数有余。这是第三项无法贯通之处。自诸儒以来,都认为《河图》表示相生的五行,《洛书》表示相克的五行;如今人的相生相克说并没有不同,只是调换了《图书》,于是便说伏羲取法相克的五行来作先天《易》,文王取法相生的五行来作后天《易》。我认为,先天还没有进入作用,后天才开始进入作用;先天确立其体,后天通达其用;先天显示常道,后天贯通变化。有体然后有用,有常然后有变,有相生的五行然后有相克的五行。没有理由说伏羲反而取相克者作为先天《易》,文王反而取相生者作为后天《易》,这样岂不是把先后、体用、常变全都颠倒了吗?伏羲依据河图的相生五行作《易》,所以《易》明白说“生生之谓易”;从天一到地十,《易》中明确列出,从未涉及相克的五行。大禹依据洛书的相克五行作《洪范》,而《洪范》“六府”明确说水、火、金、木、土五行相克的次序;除大禹所说之外,其他地方没有见到。这又是一项大的证据。如今人们只是调换了河图、洛书,所以错误竟然如此,这是第四项无法贯通之处。五位相得,《启蒙》解释得十分明白,不过是说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这五组位置彼此相得,并没有涉及画卦。如今人们拿它来分配,便说震、巽相得而居东方,兑、乾相得而居西方;对于坎则说它自己相得而居北方,对于离则说它自己相得而居南方;对于坤、艮又说它们横贯中央。经书都说彼此“相得”,如今人们却杜撰“自得”的说法,这是第五项无法贯通之处。九数的洛书,上面是九,右边是七,六、八是它的两足。如今人们拿它来配先天卦位,九居上方与“戴九”相合,七居右方与“右七”相合;但六居下方,这是把右脚的六移到踩一的位置;八居左方,这是把左脚的八推进到左边三的位置,岂不是进退移动得不均匀吗?这是第六项无法贯通之处。如今人们辛苦经营而得到的这些说法,虽然不乏奇巧可喜之处,却多有牵强附会、不可取的地方。不如不调换河图、洛书,也不必独自提出《洪范》说;只说后天卦位恰好与河图之数相合,先天卦位以四象而言,也和洛书之数隐约相合,用来显示图书与《易经》经纬表里相会合的妙处如此。这是先儒尚未提到的,因而对于图书和《易》也不是没有功劳。
何必犯此大不韪,辟倒集诸儒大成之晦翁乎?羲则图作易,禹则书作范,此图书正说也。图亦可为范,书亦可为易,与夫今人分配等说,此图书衍说也。今人因衍说之一二可通者,而遂废正说之无徃不通者,其失之逺矣。易有地十,何说而谓羲之易,非出于十数之图乎?畴无次十?何说而谓禹之范,非出于九数之书乎?古今道理之秘,自晦翁出,何防不显?何幽不阐矣?刘牧生乎晦翁之前,而为此论,无责也。今人生乎晦翁之后,而为此论,欲免其责,难矣哉!今人之说,惟其有前之一不可,是以有后之六不通。使贾长沙闻之,宁不又曰:可为痛哭者一,可为长太息者六哉?置闰辨讲闰之法,大约以一嵗之气盈朔虚言之。至于一月之气盈朔虚,一日之气盈朔虚,或者畧言焉。殊不知积分以为日,积日以为月,此一月一日之气盈朔虚,皆不可得而畧也。月得三十日,嵗得三百六十日,以嵗数均之,气节分至所由生;以月分之,朔望▯晦所由生也。日一嵗而与天防,月一月而与日防,则是月一嵗之间十二防也。以月之防约嵗之数,故嵗有十二月。节一节之数,以三十日约之而有余,此气之盈也。一防之数,以三十日约之而不足,此朔之虚也。日与天防而过三百六十,月与日防而不及三百六十,合之而一嵗之闰生焉。是故积月成嵗,积日成月,在厯为日,在天为度,而日者积余而成之,度者积分而成之。此古闰法之大畧也。请详言之。天体至圆,周围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每一度九百四十分,度之一者二百三十五分也。周天之度以分计之,得三十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五分。以此数析为二十四,为一嵗之间二十四气,每一气得一万四千三百五分六厘。以日之九百四十分计之,得十五日余二百五分六厘二毫。又以余分分入十五日之中,每一日得零数十三分七厘八丝三忽,是为一日之气盈也。积六十有八日,得九百三十二分一厘六毫,此两月之间近乎盈了。一日所欠者七分八厘三毫,是为每月之气盈。一嵗之间所盈五日零余分二百三十五。月每日行十三度九分度之七,其十三度九分度之七计三百四十六分三厘一毫五丝七忽。积月之行以分言之,该一日行一万二千五百六十六分三厘。以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计之,得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分。以此均作三十分,每九百四十分中间虚了四百四十一分不能成一日。将所虚四百四十一分分入三十日之中,每一日虚一十四分七厘是。为一日之朔虚也,积六十三日,摠虚九百二十六分一厘,以九百四十分为一日,只欠十三分九厘而已。此两月之间,近乎虚了一日,是为每月之朔虚。一嵗之间,所虚五日零五百九十二分,合一嵗之气盈朔虚得十日八百二十七分。三嵗一闰之外,多三日一百二分;五嵗再闰之外,欠四日六百二十三分;八嵗三闰,欠一日五百二十一分;十一嵗四闰,多一日五百二十一分;十四嵗五闰,多四日六百二十三分;十七嵗六闰,多七日七百二十五分;十九嵗七闰,得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若三年不置闰,则春之一月入于夏,而时不定矣;子之一月入于丑,而嵗渐不成矣。故帝尧之有天下也,拳拳以闰法为羲和告,而曰:「以闰月定四时,成嵗,允厘百工,庶绩咸熈。」其防甚深矣夫。辨素问祝由按《素问·移精变气论》:古之治病,惟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注云:移,移易;变,改变;皆使邪不伤正,精神复强而内守也。精神内守,病安从来?是以移精变气,无假毒药,祝说病由,不劳鍼石而已。新校正本按:全元起云:祝由,南方神愚。谓以祝由为南方神,似祝融声转为祝由,固为缺文碍理。以祝为说,亦于理不通。书《泰誓》篇曰:祝降时丧。孔氏注:祝,断也。今以祝训断,谓当断絶其受病之由,足矣。引书注以释《素问》,颇自为得。一医者闻而不然之,谓医家自有祝由科,如后世庙祝之类,以祝为祷祝、诅祝之祝,其义若通。然祷祝、诅祝自是《素问》之大禁,如曰: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徳;恶于鍼石者,不可与言至巧。注云:志意邪则好祈祷。又曰:是祈祷,祷祝何所施于医疗之际?孔子曰:某之祷久矣。古人疾病行祷五祀,乃臣子迫切之至情,岂医家事耶?借使有祝由科,如符水之类,亦是无知者之所为,妄引祝说病由之句,以文其奸伪耳。注《素问》者不审,启此等之缪妄,何足信哉!祝断受病之由,正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转移自已之精神,变改其所感受隂阳风雨晦明之六气,而断絶其受病之由,则其病自已。如病由于寒,则断其寒而暖之;病由于热,则断其热而凉之。祝断其由,所谓防其本,塞其源,意义岂不显然明白乎?
译何必犯下这种极大的过错,去驳倒汇集诸儒大成的晦翁呢?伏羲取河图作《易》,大禹取洛书作《洪范》,这是关于图书的正说。河图也可以用来说明《洪范》,洛书也可以用来说明《易》,以及如今人们关于分配等说法,这是关于图书的推衍之说。如今人们因为推衍说中有一两点可以讲通,便废弃正说中处处都讲得通的部分,错误实在太远了。《易》中有地十,凭什么说伏羲的《易》不是出自十数之图呢?九畴中没有第十位吗?凭什么说大禹的《洪范》不是出自九数之书呢?古今道理的奥秘,自从晦翁出现以来,哪一处不显明?哪一处幽隐不被阐发?刘牧生在晦翁之前,提出这种论说,还可以不加责备;如今人出生在晦翁之后,却提出这种论说,想逃脱责备就难了。如今人的说法,正因为有前面一项不可取,所以才有后面六项无法贯通。假使贾长沙听到这些,难道不会又说:可以为之痛哭的一件事,可以为之长叹息的六件事吗?《置闰辨》。讲置闰的方法,大体是从一年的节气有余、朔日不足来说的。至于一个月的节气有余、朔日不足,以及一天的节气有余、朔日不足,有人或许只略加说明,却不知道积累分数才成为日,积累日数才成为月,所以这一个月、一天的节气有余和朔日不足,都不能略去不谈。一个月按三十日计算,一年按三百六十日计算;用一年的日数平均分配,节气、分至由此产生;按月份来分配,朔、望、弦、晦由此产生。太阳一年与天相会一次,月亮一个月与太阳相会一次,这样月亮在一年之间便有十二次与太阳相会。用月亮与太阳相会的次数来约束一年的日数,所以一年有十二个月。一个节气的日数用三十日来约计而有余,这是节气有余;一次相会的日数用三十日来约计而不足,这是朔日不足。太阳与天相会而超过三百六十日,月亮与太阳相会而不足三百六十日,二者合起来便产生一年的闰月。因此,积累月份成为一年,积累日数成为一月;在历法中表现为日,在天象中表现为度。日是积累余数形成的,度是积累分数形成的。这是古代置闰方法的大概。现在请详细说明:天体极其圆满,周围是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之一度;每一度有九百四十分,四分之一度就是二百三十五分。周天的度数换算为分,共有三十四万三千三百三十五分。把这个数分成二十四份,就是一年中的二十四节气,每一气得一万四千三百零五分六厘。再按一日九百四十分计算,得到十五日又二百零五分六厘二毫。又把余下的分数分入十五日之中,每日得到零数十三分七厘八丝三忽,这就是一日的节气有余。积累六十八日,得到九百三十二分一厘六毫,这接近两个月的有余数。一日所欠的是七分八厘三毫,这就是每月的节气有余。一年之间节气有余五日,另有二百三十五分。月亮每日运行十三度九分度之七,这十三度九分度之七折合三百四十六分三厘一毫五丝七忽。把一个月的运行距离累计起来,以分计算,每日运行一万二千五百六十六分三厘。按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计算,得到二万七千七百五十九分。把这个数平均分为三十份,则每九百四十分中有四百四十一分不足以成一日。把所缺的四百四十一分分入三十日之中,每日不足一十四分七厘。这就是一日的朔日不足。积累六十三日,总共不足九百二十六分一厘;以九百四十分作为一日,只差一十三分九厘而已。这是两个月之间接近不足一日,也就是每月的朔日不足。一年之间所不足的是五日又五百九十二分;一年节气有余和朔日不足合计为十日又八百二十七分。三年置一闰之外,多三日一百零二分;五年再置一闰之外,少四日六百二十三分;八年置三闰,少一日五百二十一分;十一年置四闰,多一日五百二十一分;十四年置五闰,多四日六百二十三分;十七年置六闰,多七日七百二十五分;十九年置七闰,得到二十九日四百九十九分。如果三年不置闰,那么春季的一个月就会进入夏季,时令便无法确定;子月的一个月就会进入丑月,年份也会逐渐不能成形。所以帝尧治理天下时,恳切地把闰法告知羲氏、和氏,说:“用闰月确定四时,完成一年的周期,确实整治百官,使各种功业都兴盛。”其中的意义实在深远啊。辨析《素问》中的祝由。考察《素问·移精变气论》说:古代治疗疾病,只要移易精神、改变气机,用祝由来治疗就可以了。注释说:移,是移易;变,是改变;都是使邪气不伤害正气,使精神恢复强健并内守。精神能够内守,疾病从哪里来呢?所以移精变气,不借助毒药,只是说明疾病的缘由,不劳烦针石罢了。《新校正》的按语说:全元起说,祝由是南方之神。把祝由解释成南方之神,似乎是“祝融”声音转变为“祝由”,本来就是文字残缺而且妨碍义理。把“祝”解释为说明,在义理上也讲不通。《尚书·泰誓》篇说:“祝降时丧。”孔氏注说:“祝,是断绝。”如今把祝解释为断绝,说应当断绝导致疾病的原因,也就足够了。引用《尚书》的注来解释《素问》,颇有自己的见解。有一个医生听到后不赞同,说医家本来有祝由科,就像后世庙祝一类;把“祝”解释为祷祝、诅祝的祝,意义似乎也讲得通。然而祷祝、诅祝本来就是《素问》严禁的事,例如说:“拘泥于鬼神的人,不可同他谈论最高的道德;厌恶针石的人,不可同他谈论最高的医术。”注说:“心志邪僻,所以喜好祈祷。”又说:既然是祈祷,祷祝在医疗过程中有什么作用呢?孔子说:“我祷告已经很久了。” 古人患病而向五祀祈祷,是臣子和子女迫切至极的真情,难道是医家的事务吗?即使真有祝由科,像符水一类,也只是无知之人所做的事;他们妄自引用“说明疾病缘由”这句话来文饰自己的奸伪罢了。给《素问》作注的人没有审察清楚,反而开启了这类荒谬妄说,哪里值得相信!把“祝”解释为断绝致病的原因,正好与上文“移精变气”相照应:转移自己的精神,改变所受到的阴阳、风雨、晦明六气的影响,断绝致病的原因,疾病自然就会痊愈。如果疾病由寒引起,就断绝寒邪而使身体温暖;如果疾病由热引起,就断绝热邪而使身体清凉。说明并断绝它的病因,也就是所谓防止根本、堵塞源头,意义难道不是显然明白吗?
论灭没古者以中气所盈之日为没,没分皆尽者为灭。开元厯以中分所盈为没,朔分所虚为灭。总终嵗没分谓之策余,终嵗灭分谓之用差,皆归于揲易,再扐而后挂也。愚谓月得三十日,嵗得三百六十日,以嵗数均之,气节分至所由生;以月分之,朔望▯晦所由生。日一嵗而与天防,月一月而与日防,则是月一嵗而十二防也。以月之防约嵗之数,故嵗有十二节,一节之数以三十日约之而有余,为气盈;一防之数以三十日约之而不足,为朔虚。其盈积而成没,其虚尽而成灭,而一月之闰生焉。一嵗之没率积五日而有余,一嵗之灭亦率积五日而有余。以三百六十约之,则没者日与天防而过三百六十之数也;灭者月与日防而不及三百六十之数也。合之而一嵗之闰生焉。是故积月成嵗,积日成月,在厯为日,在天为度。而日者积余成之,度者积分成之。治厯者莫先于调日法也。日法既调,然后日月防合可得而审,气朔盈虚可得而定。大抵六十三日逢灭,六十九日逢没。东坡韩公碑诗云:「灭没倒影不可望,不过只作连绵字用耳。」谓韩子文章道徳之尊,灭没于日月倒影之上,不可得而仰望耳。与厯所谓灭没不相闗也。
论诗歌声音律乐之生成,纯乎天难以出于帝世者,望后世也。夫乐由天作者也。所谓天者,何也?乐之生,原于人心之天,而乐之成,恊于造化之天也。本于性情,则谓之诗。诗实出于人心之天,歌也,声也,皆其发舒而不容己者。而稽之度数,则谓之律。律为生气之元,造化生生不穷之天寓焉。由斯而播于音,则乐之生也,斯成矣。诗出于心声萌动之天,而律根乎阳气萌动之天,皆自然而然而非人为之使然,故曰天也。此有虞以乐教,命后防所为,纯乎天而独尽善也。后世亦知乐原于诗,而当恊于律矣。奈之何?所谓诗者,已不古,而所以求之律者,尤非古。其想望虞帝之乐,以为何如也?班固志汉礼乐,而援虞廷命防之辞,固为知所宗者。然帝世纯乎天之乐,则岂汉之敢望哉?愚观诗为乐之所由生,而歌与声形焉。律为乐之所自成,而音谐焉。当时之诗,如上而喜起明良之歌,下而九功之歌,康衢之謡,皆是也。而其详不可得闻已。当时之律,则律度量衡之同,六律五声八音之闻,如是而止,其详亦不可得闻已然乐生于诗之天,而成于律之天,则命夔之辞,精宻该备,万世之下言乐者,其谁能外之?帝世之人心,志一于正理之天,诗之吟咏性情,皆天也。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而既形矣,言之不足,不容不永歌之。歌而永也,必有长短之节,其声亦有髙下清浊之殊,而宫商角徴羽之声,依歌之永而形焉。故歌声之长而浊者为宫,以渐清且短则为商也,角也,徴也,羽也。
译论“灭”和“没”。古代把中气有余的日子称为“没”,余分全部耗尽称为“灭”。《开元历》把中分的有余称为“没”,朔分的不足称为“灭”。一年终了所积累的没分称为“策余”,一年终了所积累的灭分称为“用差”,都归入揲蓍占《易》之法,三揲两扐之后才挂蓍。我的看法是:一个月按三十日计算,一年按三百六十日计算;以一年的日数平均分配,节气、分至由此产生;以月份来分配,朔、望、弦、晦由此产生。太阳一年与天相会一次,月亮一个月与太阳相会一次,这样月亮一年有十二次与太阳相会。用月亮与太阳相会的次数约束一年的日数,所以一年有十二个节气;一个节气的日数用三十日约计而有余,叫作气盈;一次相会的日数用三十日约计而不足,叫作朔虚。它的余数积累起来就成为没,它的不足耗尽就成为灭,于是一个月的闰数产生了。一年之中,没大约积累五日有余,灭也大约积累五日有余。用三百六十日来约计,没就是太阳与天相会而超过三百六十日的数,灭就是月亮与太阳相会而不足三百六十日的数。二者合起来便产生一年的闰月。因此,积累月份成为一年,积累日数成为一月;在历法中是日,在天象中是度。日由积累余数形成,度由积累分数形成。制定历法的人,没有什么比调定日法更优先的。日法调定之后,日月相会就可以考察,节气和朔日的有余、不足也可以确定。大体上每六十三日遇到一次“灭”,每六十九日遇到一次“没”。东坡在《韩公碑诗》中说:“灭没倒影不可望”,这里只是把“灭没”作为连绵字来使用罢了。它的意思是说,韩子文章和道德的尊崇,高出于日月倒影之上,无法仰望,并不是历法所谓的“灭没”。论诗歌的声音和音律。音乐的生成,完全出自天性,难以在帝尧、帝舜时代以后再出现;我是在寄望于后世。音乐是由天产生的。所谓“天”,是什么呢?音乐的产生,根源于人心之天;音乐的完成,则与造化之天相协调。它根本出于性情,就称为诗。诗实际出自人心之天;歌和声音,都是人心情感舒展而不能自已的发露。考察它的度数,就称为律。律是生气的根源,造化万物生生不息的天理寓含其中。由此播发为声音,音乐的产生也就完成了。诗出自人心声音萌动的天性,律根于阳气萌动的天性,都是自然而然,并非人为使然,所以称为天。这就是有虞氏以音乐施教、命令夔制作音乐,完全合乎天性而独尽善美的原因。后世也知道音乐源于诗,并且应当与律相协调。可是怎么办呢?所谓诗已经不是古代的诗,用来求取音律的办法也更不是古代的办法。后世想望虞帝的音乐,认为它究竟会是什么样呢?班固记载汉代礼乐而引用虞廷命夔的话,确实是知道所宗本的。然而帝舜时代完全合乎天性的音乐,难道是汉代敢于企望的吗?我看,诗是音乐产生的由来,歌与声音由此形成;律是音乐得以完成的由来,音调由此和谐。当时的诗,如上面所说的《卿云歌》以及喜起、明良之歌,下面所说的九功之歌、康衢之谣,都是这类作品。但其中的详细情况已经无法听闻了。当时的音律,则有律、度、量、衡的统一,以及六律、五声、八音的规定,所能知道的也只有这些,详细情况同样已经无法听闻。然而音乐产生于诗的天性,完成于律的天性,那么命夔制作音乐的诏辞精密而完备,后世万代谈论音乐的人,谁能越过它呢?帝舜时代人的心志专一于正理之天,诗歌吟咏性情,都是天性。情感在内心激动而表现为语言;语言既然表现出来,语言不足以尽意,就不能不把它放声长歌。歌声放长之后,必然有长短的节奏;声音也有高下、清浊的差别,于是宫、商、角、徵、羽五声便依着歌声的长短而形成。所以歌声长而浊的叫宫,逐渐清而短的依次就是商、角、徵、羽。当时,歌是诗的歌,声是歌的声;音乐由此产生,而以性情之天为根本,此时还不能称作完整的音乐。必须由人的声音
斯时也,歌者诗之歌,声者歌之声,此乐所由生,而本之性情之天者,未可以乐言也。必由人声而播于乐声,散于金石,至草木之音,斯可以乐言矣。然叶人声而使之和,岂人力所能与?于斯曰是有稽之度数之律焉,乃声气之元,而纯乎造化之天者也。律之起自伏羲、黄帝以来,尚矣。以隂阳分,则阳律隂吕以阳统隂,言则均之为律。律虽十二也,然黄钟一律实为律本。吹以考声,列以候气。吹之而气和,候之而气应,以定黄钟之长。三分损一,隔八取之。律娶妻,吕生子,生生不穷,而十二律俱定焉。是黄钟者,阳生之始,阳气之动,为声气之元,而下生上生乎十二律者也。虽有十二律之不同,实一黄钟而己未和以律,则为依永之声;既和以律,则为成文不乱之声。如黄钟为宫,则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徴,南吕为羽。大不过宫,小不过羽,长短清浊无毫髪差。由是以此五声被之八音,音无不谐,而乐无不成矣。声之未和以律,则原于人心,声诗之天;声之既和以律,则恊于造化,声气之天。此舜乐之生成所为纯乎天也。此韶所以尽善,而鲁论一书,夫子所以于韶三致意也。重华往矣,乐备于周。六诗之教,六律六同之奏,见于周官。其得命防遗意,则不与重华俱徃也。诗亡春秋作,而乐始坏。頼孔子兴诗成乐之教,使雅颂得所,而后乐复正。正之未防,而挚齐干楚鲁乐又非矣。汉兴,谓无意于乐,不可。髙祖大风之歌,孝武秋风之辞,悲壮慷慨,视古诗已有愧。况房中之楚声,乐府之滛靡,抑又可知。诗既如此,律尤非矣。张苍虽云定律,实补缀未详也。孝武置恊律郎官,以李延年为都尉,颇着新声,然未逹音律之原。律岂如是其易恊哉?元帝以知律自命,刘歆亦号研精。孟坚汉志皆歆手出也,而律终莫之定。诗非古之诗,降而苏武李陵,又降而建安七子,而诗之歌与声不可和于律。律非古之律。晋氏以下,求之金石之尺;梁隋以来,参之累黍之数。尺之互有短长也。黍之地力不齐,而大小难凖也。而钟律不定,终不可谐于音。遂使生成纯乎天之乐,与重华一去而不可复得焉。徒以重君子怀古之叹而已。愚故曰:难以出于帝世者,望之后世也。抑又疑之,刘昭之补后汉志也,谓伏羲作易,纪阳气之初,以为律法,审然则易律一也。易之隂阳,如环无端,而律之相生,穷于仲吕,何也?意者,易以道隂阳,故终则有始;律以阳统隂于隂则不书,故终不复始欤?易尽天下之变,善与恶无不备也。律致中和之用,止于至善而已。易无不备,则十二律六十调,无过黄钟一声而已。故仲吕有十二律之穷,反生惟得八寸七分,为竒,所以为变律之首,而不成黄钟之正声。
译传播为音乐的声音,散布到金石等乐器,直到草木制成的乐器也发出声音,这才可以称为音乐。然而使乐器的声音配合人的声音而和谐,难道是人的力量能够做到的吗?这就要说到考察度数的律了:它是声气的根源,完全出自造化之天。律吕的起源,自伏羲、黄帝以来就很久远了。按阴阳区分,阳为律、阴为吕,以阳统摄阴;广义地说,二者都可称为律。律虽有十二个,但黄钟一律实际上是律的根本。吹管以考定声音,排列律管以测候节气。吹奏时气息调和,候气时节气相应,由此确定黄钟律管的长度。采用“三分损一”的方法,隔八位取律。律娶吕为妻,吕生律为子,循环相生而无穷,十二律便都确定了。黄钟是阳气产生的开始,是阳气发动之处,是声音和气息的本源,也是由下而上产生十二律的根本。十二律虽然各不相同,实际上都只是一个黄钟罢了。声音未经律调和,只是依从歌咏的声音;用律调和之后,才成为有条理而不紊乱的声音。比如黄钟为宫,太蔟为商,姑洗为角,林钟为徵,南吕为羽。音域大不过宫,小不过羽,长短、清浊没有丝毫差错。于是把这五声配合八音,乐器没有不和谐的,音乐也没有不成就的。声音尚未用律调和时,根源在人心,是声与诗的天然状态;声音既用律调和,便与造化相合,是声与气的天然状态。这就是舜的音乐所以纯粹合乎天理的原因。这就是《韶》所以尽善尽美,也是《鲁论》一书中孔子对《韶》反复称许的原因。重华已经逝去,音乐在周代完备了。《六诗》的教化以及六律、六同的演奏,都见于《周官》。周代若能得到帝舜遗留下来的意旨,那么这种意旨就不会同重华一起消失。《诗》亡而《春秋》作,音乐也从此开始败坏。幸赖孔子兴起《诗》的教化并完成音乐教育,使《雅》《颂》各得其所,后来音乐才重新归于正道。正道还没有完全恢复,挚、齐、干、楚、鲁等地的音乐又不正确了。汉朝兴起后,说它无意于音乐,也不能这样说。汉高祖的《大风歌》、汉孝武帝的《秋风辞》,悲壮慷慨,与古诗相比已经有所逊色。何况宫廷房中乐的楚声以及乐府的淫靡,也就可想而知了。《诗》既然如此,律就更不正确了。张苍虽说自己定了律,实际上只是把残缺的旧说补缀起来,尚未详备。汉孝武帝设置协律郎官,任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创作了不少新声,但还没有通晓音律的根本。音律难道真有这么容易协调吗?汉元帝以懂得音律自命,刘歆也号称精研音律。《汉书·律历志》全由孟坚据刘歆之说编成,但音律终究没有因此确定下来。《诗》已不是古代的诗,降至苏武、李陵,又降至建安七子,诗的歌辞和声音都不能与律调和。律也已不是古代的律。晋代以后,人们到钟磬等金石乐器和律尺中寻求律制;梁、隋以来,又参照累黍的数量来确定。律尺彼此本来就有长短不同,黍粒的土地和生长条件又不一致,大小难以取准。这样一来,钟律不能确定,最终也不可能使声音和谐,于是使那种纯粹合乎天理、由自然生成的音乐,随着重华一同消失,再也无法恢复,只能徒然增加君子怀古的叹息罢了。因此我说:难以在帝王时代之外出现的,应当寄望于后世。可是我又有疑问:刘昭补写《后汉书·律历志》时说,伏羲创作《易》,记载阳气的开始,并以此作为律法。如果确实如此,那么《易》和律就是一回事了。《易》的阴阳循环无穷无尽,而律的相生却止于仲吕,这是为什么呢?或许《易》是用来说明阴阳的,所以终结之后还有开始;律是以阳统阴,阴的部分不再另行记录,所以终结后不再重新开始吧?《易》包罗天下一切变化,善恶没有不具备的。律发挥中和的作用,只达到至善而已。《易》无所不备,所以十二律、六十调,实际上都不超过黄钟的一个声音。因此仲吕是十二律穷尽之后反生所得的律,只得八寸七分,是一种奇变之律,所以成为变律的开端,却不能成为
若黄钟正声,则常为君,而不复为众律役焉。是理也,在声为中声,在气为中气,在人为未发之中,与发而中节之和焉。吁!诗本于性情,而为中和之声;律稽之度数,而为中和之音,则乐其天矣。谁谓帝世之乐,果不可复也哉?
译黄钟的正声。若是黄钟的正声,它永远居于君位,不再受其他律役使。这一道理,落实在声音上就是中声,落实在气息上就是中气,落实在人身上就是情意尚未发动时的中,以及发动而合乎节度的和。唉!诗根源于性情,成为中和之声;律考察度数,成为中和之音,这样音乐就合乎天理了。谁说帝王时代的音乐果真再也不能恢复呢?
论地罗四卦地罗二十四向,十二支即日月所防之十二辰,嫌其定向未亲切也,倍之为二十四。十干戊己属中央土,不可列于方隅,只得但取八千,而以艮巽坤干补其四隅,合于后天八卦之齐乎?巽居巽于东南,致役乎坤居坤于西南,战乎干居干于西北,成言乎艮居艮于东北,可谓巧而当矣。因是卯即震,午即离,兊即酉,坎即子,何必没子午卯酉四支之古,而以震离兑坎易之乎?至于纳甲之法,干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艮纳丙,兊纳丁,皆有定位,而坎纳戊,离纳已,无定位。葢六卦之隂阳,即坎离中爻之周流升降,朱子之注《参同契》曾言之矣。今有谓坎纳癸申辰,震纳庚亥未,离纳壬寅戌,兑纳丁己丑,恐未必然也。若夫五行以质而语其生之序,则曰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阳也,火金隂也;以气而语其行之序,则曰木火土金水,而火木阳也,金水隂也。水隂根阳,天一生之故也;火阳根隂,地二生之故也。今有谓天一生水,水为阳,故后天壬癸之水属焉,壬癸之水可自为阳否乎?地二生火,火为隂,故后天丙丁之火属焉,丙丁之火可自为隂否乎?后天以隂可易,乃以巽为隂,坎为阳,艮为隂,坤为阳。巽隂坎阳,当然也。谓艮为隂,坤为阳,干阳物也,坤可为阳,干亦隂物也耶?
定宇集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定宇集卷五 元 陈栎 撰说孔门传授图说孔门弟子从防者三千,速肖者七十【世传七十二贤,史记有七十七人】今不能尽列之,姑记以十哲冠于首,曾氏父子次于后,姓名见《论语》中,而可称者又次于后,凢二十五人。夫单传圣道者,曾子而不在十哲之列,则知十哲世俗论耳。兼乃孔子思从在陈蔡者,而列此十人,非谓十人之外无可与班者也。曽参乃防之子,时尚防小,未及从于陈蔡,故不在十人之列欤?顔子为孔门髙弟第一人,惜其早世,其学无传。其余弟子虽多授徒,然不免愈逺而愈失其真也。独曾子之传最得其宗。今曾子之格言见于《论语》,其著述成书见于《大学》,可攷也。曾子传之子思,子思见于《中庸》,子思传之孟子。孟子之学见七篇,轲之死不得其传焉。虽有公孙丑、万章之徒,然观其难疑问荅见于七篇中者,率皆浅陋,不足以与于斯道之传也。孟子之门,气质稍纯正者惟一乐正子克,然仅在善信之中,尚未免有从子敖之失。韩昌黎所谓“轲死不传”信矣。直至宋周程氏出,而千载不传之絶学复防防至今云。陆敬仁友名字说天台陆君,敬其名,仁友其字。侍亲来吾邑,与吕君安贞交。闻东阜一叟陈栎名,诿安贞为求字说,未之得而归。归逾二年,千里寄书安贞,拳拳求之不置。
译论地罗四卦 地罗有二十四个方向,十二地支就是日月所会的十二辰,只是嫌它确定方位还不够贴切,所以加倍为二十四方。十天干中的戊、己属中央之土,不能列在四方角隅,只好取八干,再用艮、巽、坤、乾补足四隅,这与后天八卦相合吗?巽位于东南,万物在这里开始致役于坤;坤位于西南,万物在这里致役之后归藏;乾位于西北,阴阳在这里交战;艮位于东北,万物在这里完成,这可以说安排巧妙而恰当了。既然如此,卯就是震,午就是离,酉就是兑,子就是坎,为什么一定要抹去子、午、卯、酉四支的古义,而改用震、离、兑、坎来替代呢?至于纳甲法,乾纳甲、壬,坤纳乙、癸,震纳庚,巽纳辛,艮纳丙,兑纳丁,都各有固定方位;坎纳戊,离纳己,却没有固定方位。这是因为六卦的阴阳,就是坎、离中爻的周流升降,朱子注《参同契》时也曾说过。如今有人说坎纳癸、申、辰,震纳庚、亥、未,离纳壬、寅、戌,兑纳丁、己、丑,恐怕未必正确。至于五行,如果从形质方面说它们产生的次序,就说是水、火、木、金、土;水、木属阳,火、金属阴。如果从气的运行次序说,就说是木、火、土、金、水;火、木属阳,金、水属阴。水以阴为体而以阳为根,这是因为天一生水;火以阳为体而以阴为根,这是因为地二生火。如今有人说天一生水,水属阳,所以后天壬、癸之水也属阳;难道壬、癸之水可以自行成为阳吗?地二生火,火属阴,所以后天丙、丁之火也属阴;难道丙、丁之火可以自行成为阴吗?后天八卦既然可以把阴阳改变,于是说巽为阴、坎为阳,艮为阴、坤为阳。巽阴坎阳,当然如此。若说艮为阴、坤为阳,那么乾是阳物,难道坤可以为阳,乾也可以成为阴物吗?《定宇集》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定宇集》卷五 元代陈栎撰写的说 孔门传授图说 孔门弟子跟随孔子学习的有三千人,其中才德可以达到孔子境界的有七十人【世传为七十二贤,《史记》列七十七人】。如今不能把他们全部列出,姑且把十哲列在前面,曾氏父子列在后面;姓名见于《论语》而又值得称道的,再列在其后,共二十五人。真正单独传承圣人之道的是曾子,而曾子却不在十哲之列,由此可知十哲只是世俗的说法。孔子还想到跟随他在陈、蔡之间的人,于是列出这十人,并不是说十人以外没有可以同他们并列的人。曾参是曾点的儿子,当时曾点还年轻,没来得及跟随孔子在陈、蔡之间,所以不在十人之列吗?颜子是孔门弟子中第一流的人,可惜早逝,他的学问没有传下来。其余弟子虽然大多收徒授业,却免不了离本源越来越远,失去真传。只有曾子的传承最能得到孔门宗旨。如今曾子的格言见于《论语》,他的著述成书见于《大学》,这些都可以考察。曾子传给子思,子思的学问见于《中庸》,子思又传给孟子。孟子的学问见于《孟子》七篇;孟轲死后,便没有得到真正的传人。虽有公孙丑、万章等人,但看他们在七篇中提出的疑难和作出的问答,大多浅陋,不足以参与这种道统的传承。孟子门下,气质稍微纯正的只有乐正子克,但也仅仅处在善良诚信的层次,尚且没有免除追随子敖的过失。韩昌黎所说“孟轲死后道统失传”,确实如此。直到宋代周敦颐、程颢、程颐诸人兴起,千年来失传的绝学才隐约恢复,流传到今天。陆敬仁友名字说 天台陆君名敬,字仁友。他侍奉父母来到我们县,与吕君安贞交游。听说东阜有位老先生名叫陈栎,便托吕安贞为他求取一篇字说,没有得到便回去了。回去两年多后,他从千里之外寄信给安贞,恳切地请求,始终没有放弃。我虽年老懒惰,怎忍不为他写几句话呢?我听说,安贞说陆君年少英秀,资质纯厚聪敏,好学而笃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