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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集藏定宇集七

定宇集卷六       元 陈栎 撰说

集藏 · 四库别集 · 已译 · 第 44–46 段

袂圆以应防,曲袷如矩以应方,负防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防者,行举手以为容;负防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昜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防矩取其无私,防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此一节详言深衣之法象,以终篇首应防、矩、防、权衡之意也。袂圆谓胡下此,以应防之圆。家礼谓袂本之广如衣之长,而渐圆之以至袂口,则是袂本不杀,独袂口杀也。吕氏谓袂有侈者,朝服是也;有端者,▯端、素端是也;有圆者,内杀于袷,外杀于袪,中则胡下深衣是也。是袂本内杀,袂口外杀也。深考之,吕说为优。兼袂本内亦杀之,则半防之圆形方成,而袷与要缝之间,其形之弯曲如钩,尤为自然而亲切,且便于着而雅于观也。袷,领也。领交于胷,其势自方,此以应矩之方。负防及踝,谓衣背与裳中幅之缝一直相当,如负一防以至脚踝也,此以应防之直。下齐裳下缉也,齐一无长短之参差,此以应权衡之平。行举手注,谓揖让欲行者举手以为容仪,如防之圆也。盖必举手始见其圆,若垂手则不见其圆矣。防直在背,故曰负矩;方在胷,故曰抱。如曰负隂抱阳,盖取坤六二直方之义,以互相发明也。五法,防、矩、防、权衡也。要之不过方圆平直四者耳。曰圣人服之,曰先王贵之,盖以衣之中众义备焉,正所谓先王之法服也。学者舍是将何服哉?诚能服其服,思其义,践其实,则善矣。故上衣下裳有乾坤定贵贱位之义焉,思其义而上安于上,下安于下,可也。裳十二幅,又有四时十二月之义焉,思其义而其仁如春,其礼如夏,其义如秋,其智如冬,其发舒如开物之寅,其敛藏如闭物之戍之类,可也。应防、矩、防、权衡有方圆平直之义焉,思其义而智则圆,行则方,直其内,平其心,可也。布色白有质之义,縁或缋或青有文之义焉。思其义而文质彬彬可也。衣之长短,酌长短之中;袷与帯之髙下,酌髙下之中;縁之大小文素,酌大小文素之中。思其义而随时取中,以适时措之宜可也。是衣也,无一节而无法,亦无一节而无义。又在乎服之者能触类而长耳。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此言深衣之用,文武皆可也。可以摈相,即可以为文之一端也;可以治军旅,即所谓可以为武也。吕氏曰:「深衣之用,上下不嫌同名,吉防不嫌同制,男女不嫌同服。诸侯朝,朝服;夕,深衣。大夫士朝,▯端;夕,深衣。庶人衣吉服,深衣而已。此上下之同也。有虞氏深衣而养老,将军文子除丧而受越人来吊,练冠深衣;亲迎,女在涂,壻之父母死,深衣缟总以趍丧。此吉凶男女之同也。」此又可见深衣之用,其广如此,有非止乎记者之四言也。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麻冕,用三十升布为之,则细宻难成;深衣用十五升布,则非极细矣。其制完,且其费轻,故曰“完且弗费也”。善衣,朝祭之服也。自士以上,有位于朝,有职于祭,自有朝祭之服。除朝祭外,皆可以服深衣,则深衣为朝祭服之次者也。庶人无位,则深衣其盛服矣,无次矣。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尊者存,以多饰为孝,故髧彼两髦,尽孺子之饰,以致孺子之慕焉。况大父母、父母俱存,即世所谓重庆者,安可以不尽饰乎?故纯以缋缋、画文锦之类也。具父母则纯以青,有所杀也。变而通之,大父母存而父母没者,亦惟当纯以青而已。孤子当室,衣冠不纯采,故孤子则纯以素可也。注云:「三十以下无父,称孤;三十以上有为人父之道,不为孤矣。」意此注为三十以上而已,终丧者言,非为三十以上正居丧者言也。家礼唯曰「黑縁」,畧无分别,意者酌青素之中而通用之。然全不合记礼者之言,有所未安。今世俗具庆则纯青,永感则纯黑,盖即记与家礼之说而参酌用之。然纯黒终不合于经文也。纯袂縁纯邉广各寸半

译衣袖做成圆形,以对应天圆;衣领弯曲如矩,以对应地方;背部的缝线一直垂到脚踝,以对应直;下边像权衡一样平整,以对应平。因此衣袖象征圆,是行走时举手所形成的仪容;背部象征直、衣领象征方,是为了使政令正直、义理方正。所以《易》说:“坤卦六二爻发动,正直而方正。”下边像权衡一样平,是为了安定志向、平和内心。五种法象都施加于衣服上,所以圣人穿它。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正直,权衡取其平正,所以先王尊重它。这一节详细说明深衣的法象,以结束篇首关于规、矩、绳、权衡的意思。所谓袖圆,是说袖腋以下这一段做圆,以对应天圆。《家礼》说,袖根的宽度如衣身的长度,并逐渐收圆到袖口;这就是袖根不收窄,只有袖口收窄。吕氏说,衣袖有宽大的,朝服是这样;有端直的,玄端、素端是这样;有圆的,领口内侧渐窄,袖口外侧渐窄,中间像胡下,这就是深衣。由此可见,深衣袖根内侧渐窄,袖口外侧渐窄。深入考察,吕氏的说法更好。如果兼顾袖根内侧也渐窄,袖子的圆形才完整;而且领口与腰缝之间的形状弯曲如钩,更加自然贴切,穿着方便,观看起来也雅正。“袷”是衣领。衣领交合于胸前,形势自然呈方形,这是用来对应“矩”的方形。所谓“负防及踝”,是说衣背与下裳中幅的接缝上下相直,仿佛背负一条直线直到脚踝,这是用来对应“防”的直。所谓“下齐”,就是下裳的下边;下边整齐,不应有长短参差,这是用来对应“权衡”的平。所谓“行举手注”,是说行揖让礼、将要行走的人举手作为容仪,形状如“防”的圆。一定要举手才能看出它是圆的,若垂下手来,就看不见圆形了。防的直线在背部,所以说“负矩”;方形在胸前,所以说“抱”。说“负阴抱阳”,大概是取《坤卦》六二爻“直方”的意义,用来互相发明。这五种法度,就是防、矩、防、权衡;总而言之,不过是方、圆、平、直四种形态罢了。说圣人穿它,说先王重视它,是因为一件衣服中具备了许多意义,正是所谓先王的法服。学者舍弃这种服装,还穿什么呢?果真能够穿它的服装,思考它的意义,践行它所象征的实际道理,那就好了。因此,上衣下裳有乾坤定位、尊卑各得其位的意义;思考这个意义,使上位者安于上位,下位者安于下位,就可以了。下裳有十二幅,又有四时十二月的意义;思考这个意义,使自己的仁德如春天,礼节如夏天,义理如秋天,智慧如冬天,发舒开展如寅时万物初开,收敛闭藏如戌时万物收藏之类,也就可以了。衣服所对应的防、矩、防、权衡,有方、圆、平、直的意义;思考这些意义,使智慧圆融,行为方正,内心正直,心境平和,就可以了。布用白色,有质朴的意义;衣缘或绣饰、或用青色,有文饰的意义。思考这些意义,使文采与质朴相互协调,就可以了。衣服的长短,要斟酌长短的适中;袷领和带子的高低,要斟酌高低的适中;衣缘的宽窄以及有文饰还是朴素,也要斟酌宽窄文素的适中。思考这些意义,随时取其中正,以适合当时处事的宜当,就可以了。这件衣服没有一处不合乎法度,也没有一处不含有意义。又在于穿它的人能够触类旁通、由此推而广之罢了。所以它既可以用于文事,也可以用于武事;既可以担任傧相,也可以治理军旅。这是说深衣的用途,文事武事都可以用它。可以担任傧相,是“可以用于文事”的一个方面;可以治理军旅,就是所谓“可以用于武事”。吕氏说:“深衣的用途,上下尊卑不嫌同名,吉凶不嫌同制,男女不嫌同服。诸侯早朝穿朝服,晚间穿深衣;大夫、士早朝穿玄端,晚间穿深衣;庶人穿吉服,也只是深衣而已。这是上下尊卑相同的一面。有虞氏穿深衣为老人养老;将军文子除丧后接受越人来吊,用练冠和深衣;亲迎时,女子已经上路,如果新郎的父母去世,便穿深衣、戴缟制的总巾赶去服丧。这是吉凶、男女相同的一面。”由此也可以看出深衣用途之广,竟达到这样的程度,并不只是《礼记》记载的那四句话所说的范围。完整而且不费钱,是善衣中的次等服装。麻冕用三十升布制成,布质细密,难以制作;深衣用十五升布制成,并不是极其精细。因此它的制度完备,而且费用较轻,所以说“完整而且不费钱”。善衣,就是朝服、祭服。从士以上,在朝廷有职位,在祭祀中有职事,自然各有朝祭之服。除朝服、祭服之外,都可以穿深衣,因此深衣是朝祭之服的次等服装。庶人没有官位,深衣就是他们的盛服,不存在所谓次等。祖父母、父母都在世,衣缘用彩色绣饰;父母都在世,衣缘用青色;如同孤子,衣缘用素色。尊长健在时,用更多的装饰来表示孝心,所以儿童留着两边垂下的髦发,极尽幼儿的装饰,以表达幼儿对长辈的爱慕。何况祖父母、父母都在世,就是世人所说的“双重庆幸”,怎么可以不尽量加以装饰呢?所以衣缘用缋,即绘有花纹的锦类。父母都在世时衣缘用青色,是有所减省。由此变通来说,祖父母在世而父母已经去世,也只应当用青色衣缘。孤子主持家事时,衣服冠帽不使用彩色衣缘,所以孤子用素色衣缘就可以了。注文说:“三十岁以下没有父亲,称为孤;三十岁以上已经具备做父亲的条件,就不称孤。”我认为这条注文说的是三十岁以上而丧期已终的人,并不是说三十岁以上、正在服丧的人。《家礼》只说“黑色衣缘”,完全没有分别,大概是斟酌青色和素色之间而通用黑色。然而这与《礼记》记载的说法全不相合,仍有不妥。如今世俗中祖父母、父母俱在便用青色衣缘,父母双亡、永远感伤便用黑色衣缘,大概就是参酌《礼记》和《家礼》的说法而使用。但衣缘全用黑色,终究不符合经文。袖口的衣缘、下裳下边的衣缘以及衣裳侧边的衣缘,宽度各为一寸半。

纯袂饰袖口也,縁饰裳下齐也,纯邉饰衣裳侧邉旁幅也。三者之纯各广寸半,唯袷广二寸。其文见于《玊藻》,与此互相备也。袷独广于三处者,衣必振领,如网必提纲领,縁非大无以别于他縁,纲大目小之义也。此所谓寸皆用尺之寸【此邉训为衣裳侧邉旁幅,则钩邉之邉意益明】愚于丙戌秋述《深衣说》,盖即郑注及诸家说而参取之。丁亥春始得见《玊山曹念斋易之深衣图解》,因以其图参之《礼记》注之图,然后方知先儒幅数前后多寡之未当与世俗圆裾之误之所由起也。盖上衣一幅缀下裳三幅,以一统三,有四时统十二月之象,虽于讲说可观,而终于服着不便。直领衫所以可只用四幅者,以其裾直而狭故也。如褙子、道服,其裾搀濶,则必不可只用四幅,须于靣前各搀一幅矣。今深衣下裳之濶如许,而衣之前靣,其可只用直领衫之幅数乎?况《礼记》古注前靣之深衣图,上衣之制已搀一幅,是通衣前后用六幅也。又证之《三礼图》,古朝祭之服未有衣前不搀一幅者,况经文唯曰裳十有二幅耳,未尝有衣四幅之明文也。其所以不言衣之幅数者,盖以此衣唯裳之幅数与其他朝祭服裳用正幅如帷者不同,故不容不特言之。若上衣则与他朝祭服同,可不必言也。今上衣之制欲遵用《记注》古图之幅数,前后通六幅,此一说也。裳十二幅,先儒惟喜以一幅衣统三幅裳之说,故以六幅在后,六幅在前,后之六幅平铺相连,而前之六幅两裾相掩,是前以三幅当后六幅,濶狭不均,莫此为甚,其势不容不反卷向前,而腰半齐倍之形不复可见矣。《记注》图及曹氏图皆以四幅在后,四幅在前【前四幅只右邉一裾可见,左裾一邉为右所掩不可见】是前以八幅相掩而当后之四幅,即十二幅而三分之,每衣一幅连裳二幅,前后濶狭均匀。整齐而腰,半齐倍之形,显然自见,其与众人所制大不侔矣。今下裳之制,欲遵用二图之前八幅后四幅,此又一说也。若曲裾之误,盖出于《礼记》图下之注,其说谓裳下圆,其形如钩,恐其下垂而不齐也,此过虑之论也。今缝人裁衣,凡裾之用正幅者,皆于下末防裁起其角,恐四裾垂下故也。若深衣之裳不用正幅,交解裁之,狭头皆在上,濶头皆在下,数幅相连,其角自起,决无四裾垂下不平之▯,亦何必轻动刀剪裁令防起乎?且《记》图之注虽云尔,而其图之裾初不如今世俗之圆其裾角也。他如《家礼》、如曹氏之图,莫不并如他衣之裾,并未有圆裾角之形。且其为说不过惧其裾下垂不齐耳。今试不圆之如钩,果下垂而不齐乎?今裁圆之,反上弯而不齐耳。世俗之圆其裾角,于形何取?于义何当?于图何本?乎注《礼记》图者,误认钩邉,不善立言,以致误后学于无穷,深可惜也。大帯之制,曹氏考之为详。《玊藻》曰:「大夫素帯辟垂,士练帯率下辟。」注云:「大夫裨其纽及末,士裨其末而已。」裨即今帯旁之小縁也。纽,大帯两耳也。末,大帯两耳下之直垂到地者也。大夫縁大帯之两耳及末,士则不得縁两耳,但縁其末而已。士接大夫之下,乃有位之士,如上士、中士、下士云者,非儒生之士也。下文云:「居士锦帯,弟子缟帯。」则今之居学校为儒生者,惟当遵用缟帯之制,纯白而不縁方为当耳。今世或有縁两耳者,是僭大夫之制也。又或有通背后尽縁之者,是僭诸侯充辟之制也。盲然妄作,亦独何哉?至若裁衣之法,当以各人之身为凖,古尺、今尺、指尺皆有所不可泥,亦有所不必泥者。先围其腰之濶,自左衽至右衽,尺寸若干,然后以之定袪袂之濶狭,用三分腰围之一以为袪,以合于深衣三袪之制。又以之定下齐之濶狭,倍腰围之濶以为齐,以合于要缝半下之制。此濶狭之凖也,自腰以上量之,以至于袷,以酌衣之短长;自腰以下量之,以至于踝,以酌裳之短长。此长短之凖也,此其大畧也。闻愚说者,未必不曰:衣用四幅,裳以三幅,上缀衣之一幅,未尝不可服也。殊不知今之服是者,懵不知其制度,徃徃只据缝人所制,不复过而问焉。缝人往往以意那融,何尝合法?所以差可着耳。若十二幅匀分,无分毫濶狭之殊,乃欲以后幅平铺之六当前靣,相掩之六,其不可着,如愚前言之▯,必矣。然亦多习而不察耳。上衣之前二幅则太狭,下裳之后六幅则太濶,后不贴服而前太廹窄,此▯之必至者。孰若愚今所考之濶狭得宜,均匀齐整,不背于经,不戾于古乎?又未必不曰:衣四其幅,裳圆其角之类众多然也,今不然则不入俗矣。

译衣缘,是装饰袖口;衣缘,是装饰下裳的下边;衣缘,是装饰衣裳侧边的旁幅。这三处衣缘的宽度都为一寸半,只有袷领宽二寸。相关文义见于《玉藻》,与这里可以互相补充。袷领唯独比三处宽,是因为穿衣一定要提振衣领,正如网必须提住纲领;衣缘若不宽,就无法与其他衣缘区别,这正是纲大目小的道理。这里所说的‘寸’,都采用尺的一寸。【这里把“边”解释为衣裳侧边的旁幅,那么“钩边”的“边”义就更加明白了。】我在丙戌年秋天写《深衣说》,大概就是参取郑玄注文以及诸家的说法。丁亥年春天,才得到《玉山曹念斋易之深衣图解》,于是把他的图与《礼记》注文中的图相互参照,这才知道先儒所说幅数前后多少并不恰当,也知道世俗圆裾的错误是怎样产生的。大概上衣一幅接缀下裳三幅,以一统三,象征四时统摄十二月;这种说法在讲解上很可观,但最终穿着并不方便。直领衫之所以只用四幅,是因为它的衣裾直而窄。像褙子、道服一类,衣裾较宽,就绝不可能只用四幅,必须在前面两侧各增加一幅。如今深衣下裳这样宽,而上衣的前面难道能只采用直领衫的幅数吗?何况《礼记》古注中的深衣前面图样,上衣的制作已经增加了一幅,这就是说衣服前后共用六幅。又可以用《三礼图》来证明:古代朝祭之服,没有一种上衣前面不增加一幅的。何况经文只说下裳有十二幅,从未明文说上衣有四幅。之所以不说上衣的幅数,是因为这件衣服只有下裳的幅数与其他朝祭服用整幅布像帷幕一样制作的情况不同,所以不能不特别说明;至于上衣则与其他朝祭服相同,可以不必说明。如今上衣的制度若遵照《礼记》注文中的古图,前后共六幅,这是一种说法。下裳十二幅,先儒只喜欢用一幅上衣统摄三幅下裳的说法,所以把六幅放在后面、六幅放在前面;后面的六幅平铺相连,前面的六幅两幅衣襟相互覆盖。这样前面用三幅抵当后面的六幅,宽窄极不均匀,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其形势必然不得不向前反卷,腰部一半齐平、一半加倍的形状也就看不出来了。《礼记》注文图和曹氏图都把四幅放在后面、四幅放在前面【前面的四幅只看得见右边一襟,左襟的一边被右襟遮住,看不见】,这样前面以八幅相互覆盖,抵当后面的四幅;十二幅分为三部分,每一部分上衣一幅连着下裳两幅,前后宽窄均匀。这样整齐合宜,腰部一半齐平、一半加倍的形状也自然清楚可见,与一般人的制作大不相同。如今下裳的制作想遵照两图,把前面八幅、后面四幅作为另一种说法。至于曲裾的错误,大概出自《礼记》图下的注文。注文说下裳下边呈圆形,形状像钩,恐怕它下垂后不整齐;这是过分忧虑的说法。如今缝工裁衣,凡是用整幅布作衣裾的,都在下端剪掉两角,恐怕四个衣裾下垂。因此,如果深衣的下裳不用整幅布,而采用交错裁剪,把窄头都放在上面、宽头都放在下面,几幅相连,衣角自然会翘起,绝不会有四个衣裾下垂不平的弊病,又何必轻易动刀剪,把它裁成翘起的形状呢?况且《礼记》图的注文虽然这样说,但图中的衣裾本来并不像如今世俗服装那样把衣角裁圆。至于《家礼》和曹氏的图,无不与其他衣服的衣裾相同,也从来没有衣角呈圆形的样子。注文的说法不过是害怕衣裾下垂不齐罢了。如今试着不把衣角裁成钩形,果真会下垂不齐吗?反而是裁成圆形后向上弯曲而不齐。世俗把衣角裁圆,在形制上有什么可取,在义理上有什么相合,在图样上又有什么根据呢?注释《礼记》图的人误认了“钩边”,又不善于表述,以致无穷无尽地误导后学,实在可惜。大带的制度,曹氏考证得最为详尽。《玉藻》说:“大夫用素带,饰边垂下;士用练带,沿边下垂。”注文说:“大夫在带子的纽和末端加饰边,士只在末端加饰边。”所谓裨,就是如今带子旁边的小衣缘。纽,是大带两端的带耳。末,是大带两耳以下一直垂到地面的部分。大夫给大带的两耳和末端加衣缘,士则不能给两耳加衣缘,只能给末端加。士处在大夫之下,这里说的士,是有官位的士,如上士、中士、下士,并不是读书的儒生。下文说:“居士用锦带,弟子用缟带。”那么如今在学校居处、作为儒生的人,只应遵用缟带的制度,纯白而不加衣缘才合适。如今有的人给两耳加衣缘,这是僭越大夫的制度;又有的人把整个后背都加上衣缘,这是僭越诸侯‘充辟’的制度。盲目妄为,究竟是为什么呢?至于裁衣的方法,应当以各人的身体为准。古尺、今尺、指尺,都不能拘泥,也都有不必拘泥的地方。先量腰部的宽度,从左襟到右襟共有多少尺寸,然后用它确定衣袖、袖口的宽窄,取腰围的三分之一作为袖口宽度,以符合深衣‘三袪’的制度。又用这个尺寸确定下裳下边的宽窄,取腰围宽度的两倍作为下边宽度,以符合腰部接缝处一半下裳宽度的制度。这是确定宽窄的标准。从腰部以上量到袷领,用来斟酌上衣的长短;从腰部以下量到脚踝,用来斟酌下裳的长短。这是确定长短的标准,这只是大略。听到我的说法的人,未必不会说:上衣用四幅,下裳用三幅,在上面缀接一幅上衣,未尝不可以穿。却不知道如今被认为合式的服装,制作的人往往根本不了解它的制度,只是按照缝工所制,不再仔细追问。缝工往往凭自己的意思拼接裁制,哪里真正合乎法度?不过因此还勉强能够穿罢了。若把十二幅均匀分配,宽窄丝毫没有差别,却想把后面的六幅平铺到前面,与前面相互覆盖的六幅相对,那一定会像我前面所说的那样不能穿。只是人们习惯已久而没有察觉罢了。上衣前面的两幅就太窄,下裳后面的六幅就太宽,后面不能贴身,前面又过于逼窄,这种弊病一定会出现。哪里比得上我如今考订出的宽窄适宜、均匀整齐,既不违背经文,也不悖离古制呢?又未必不会有人说:把上衣做成四幅、把下裳衣角裁圆之类的做法很多,如今不这样做,就不合世俗。

殊不知深衣,古圣人之法服也。今服是服,将求合于今乎?将求合于古乎?天下事当论是否,不当论同异。苟其是也,虽异何病?有真见者将必同之,其无真见者之安于谬误,奚与吾事哉?又未必不曰:学文公之学而深衣不用,文公之说柰何?殊不知文公家礼成于初年,未防为一辈行窃之,终身不及见,以故终身不及改,是以未尝为学者道之。至文公塟日,始有录之,以来防塟授文公季子敬之者,然后此书复出。此说见于黄君防、陈君淳之语録,今载之杨氏附注家礼中,非不明也。文公诸书终身修改,后来定本,其中有与初年所着全无一语同者。使家礼不失公及改之,岂终于此而已乎?今必执家礼以为据,则曲裾之添布一幅,黑縁之畧无分别,上衣之长仅与袂本齐,非不明载于家礼也,今何为不遵用之乎?愚盖以求为真是之归者,学文公而不敢泥未定之书,以学文公也。且前说之云云,皆有所因述,无一字出于臆说者,极知不韪,无所逃罪。先觉君子,幸察而教之。至元戊子三月栎又《书》

定宇集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定宇集卷七       元 陈栎 撰答问问性理二字如何解【以下四十一条俱先生之甥吴仲文所问】曰:天所赋为命,人所受为性。所赋所受不过此理而已。理,道理也,然道字大纲包涵,说理字就道字中分析精细说,如言文理、条理是也。在物为理,理虽散在万物,而实具于人之一性。故程子曰:「性即理也。」性中之理何物也?就其大者言之,仁义礼智是也。故朱子《大学序》曰:「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观此言可见矣。天下之理,此四者足以该之。天下道理千般万様,皆自此四者出耳。故言道理之学,须兼着性理二字言之。言性不言理,则不知性中实具此理,性为何物乎?未免如荀、扬之言性矣。以理言性,则可见天下无不善之理,则无不善之性可知矣。言理不言性,则但知理之散在万物,而不知理之具于一性,是理自理,我自我与吾性有何交涉哉?知在物为理,又知性之即理,则物我贯内外合矣。以理言性,则性非气禀、食色之粗,就性求理,则理即吾仁义礼智之实。天下无性外之理,亦不于性外而求理。此物我一理之妙,而合内外之道也。以此言性理,其庻几乎?问杨诚斋易传大槩如何曰:诚斋本文士,因学文而求道于经学性理,终非本色。其作《易传》,用二十余年之工力,亦勤矣。尝发家人以下数卦质之晦翁,晦翁答之,无一字可否,不过曰「防示《易传》之秘」,盖见其立説之巧,自喜之深,非笔舌所能辨。于《易经本义》虽无所得,而亦不至于陆象山惑人误人之深,故畧之而不答也。

译却不知道深衣是古代圣人的法服。如今穿这种服装,是想求它符合今制,还是想求它符合古制?天下的事情应当讨论是非,不应当讨论同异。只要是正确的,即使不同又有什么妨碍?有真正见识的人必然会赞同它;没有真正见识的人安于错误,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又未必不会有人说:学习文公的学问,却不用深衣,那么文公的说法怎么办?却不知道文公的《家礼》成书于早年,不久便被一伙人窃取,文公终身未能见到,因此终身未能修改,也从未把它作为定论讲给学者。直到文公下葬那天,才有人抄录此书,带来并交给文公的季子敬之,此书才重新出现。这件事见于黄君、陈君淳的语录,如今也载在杨氏《家礼》的附注中,并不是不清楚。文公的各部著作终身都在修改,后来形成的定本,其中有些与早年所写的内容全无一字相同。假使《家礼》没有遗失、文公又能够加以修改,难道最终会只是现在这个样子吗?如今如果一定要执守《家礼》作为依据,那么曲裾增加一幅布、黑色衣缘毫无区别、上衣长度仅与袖根齐平,这些都明明白白载在《家礼》中,现在为什么不遵用呢?我之所以这样做,是想求得真正正确的结论;学习文公,却不敢拘泥于尚未定稿的书,正是为了真正学习文公。况且前面所说的种种,都有所依据和引述,没有一个字是凭空臆造的;我深知其中极不妥当,无处逃避罪责。先觉的君子,幸望明察并给予指教。至元戊子三月,栎又记。《定宇集》卷六。钦定《四库全书》。《定宇集》卷七。元代陈栎撰。答问。问:“性理”二字应当怎样解释?【以下四十一条,都是先生的外甥吴仲文所问。】回答说:上天所赋予人的叫作命,人所接受的叫作性。所赋予、所接受的,不过就是这个理罢了。理,就是道理;但“道”字所包涵的范围大,是总纲,而说“理”字,则是在“道”字之中作细致的分析,例如说文理、条理就是这样。理存在于万物之中,理虽然分散在万物里,实际上却完整具备于人的本性之中。所以程子说:“性就是理。”性中的理是什么呢?就大的方面说,仁、义、礼、智就是。因此朱子《大学序》说:“上天降生民众,既没有谁不赋予他仁义礼智的本性。”看这句话就可以明白了。天下的道理,用这四者足以概括。天下的道理有千种万样,全都是从这四者产生的。所以谈论道理之学,必须把“性理”二字合起来说。只说性而不说理,就不知道性中确实具备这个理,也就不知道性究竟是什么了,难免流于荀子、扬雄谈性时的说法。用理来说明性,就可以看出天下没有不善的理,从而知道也没有不善的性。只说理而不说性,就只知道理分散在万物之中,却不知道理具备于人的本性之中;那样便成了理只是理、我只是我,与我的本性有什么关系呢?知道理存在于物,又知道性就是理,那么物我贯通,内外合一了。用理来说明性,就知道性并不是气禀、饮食男女之欲那种粗浅的东西;从性中寻求理,就知道理正是我所具有的仁义礼智之实。天下没有在性之外另有一个理,也不应在性之外寻求理。这就是物我同一之理的妙处,也是内外合一的道理。这样来谈性理,大概就差不多了吧?问:《杨诚斋易传》大致怎么样?回答说:诚斋本来是文士,因为学习文章而在经学、性理中求道,终究不是他的本色。他作《易传》,花费了二十多年的功夫,也算勤勉了。他曾把《家人》卦以下数卦的解释拿给晦翁请教,晦翁答复没有一个字表示可取或不可取,只说:“我恐怕要把《易传》的奥秘泄露给你了。”大概是看出他的立说很巧妙,而他自己又十分得意,不是笔墨言语所能辨析的。对于《易经本义》,晦翁虽然没有什么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