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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三传谳四

钦定四库全书春秋左传谳》卷五宋叶梦得撰成公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52–63 段

,叔孙侨如围棘,取汶阳之田。棘不服,故围之。以棘为汶阳之邑,公羊亦云然。始赂齐者,以田而已,邑不与焉。今田复归我,而我取之,邑何为而不服哉?详左氏意,鲁取汶阳之田,▯不服,故围之,葢谓汶阳为棘田,齐归我田,不归我邑,故汶阳不服,而侨如围棘,以其围我旧邑,故得与内邑同见围。然而经书取汶阳田在二年,明年始围棘,夫言取则既得之矣,何为复围棘哉?其实齐初但侵我汶阳之田而已,棘犹在也。汶阳田既归我,而邑别自叛,两者初不相干,故三年但见围棘,如围费、围郈、围成尔。

译叔孙侨如包围棘地,夺取汶阳的田地。因为棘地不服从,所以包围它。认为棘是汶阳的邑,公羊传也这样说。当初贿赂齐国的,只是田地罢了,邑并没有包括在内。现在田地又归了我们,而我们夺取它,邑为什么不服从呢?详察左氏的意思,鲁国夺取汶阳的田地,〇棘不服从,所以包围它,大概是说汶阳是棘的田地,齐国归还我田地,不归还我邑,所以汶阳不服从,而侨如包围棘,因为包围的是我旧邑,所以能与内邑一同被记载为被围。然而经书记载夺取汶阳田在二年,第二年才开始包围棘,既然说“取”就已经得到了,为什么还要再包围棘呢?其实齐国起初只是侵犯我的汶阳田地罢了,棘地依然存在。汶阳田地既然归还给我,而邑另外自行叛乱,这两者起初互不相干,所以三年只见到包围棘,就像包围费、包围郈、包围成一样。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衞侯使孙良夫来聘

丙午,及荀庚盟。丁未,及孙良夫盟。

冬十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且寻盟。衞侯使孙良夫来聘,且寻盟。公问诸臧宣叔曰:「中行伯之于晋也,其位在三;孙子之于衞也,位为上卿,将谁先?」对曰:「次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中,中当其下,下当其上大夫;小国之上卿,当大国之下卿,中当其上大夫,下当其下大夫。上下如是,古之制也。衞在晋,不得为次国。晋为盟主,其将先之。」丙午,盟晋;丁未,盟衞,礼也。

聘一事也,盟一事也。诸侯大夫未有以二事出者。审实使之来聘,因以寻盟,则当如天王使荣叔归含且赗,书「来聘且盟」。今聘事既毕而复书盟,岂以两事并出者乎?经之例,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之。非一事,虽「晋侯侵曹,晋侯伐卫」,犹各书。今荀庚、孙良夫皆不系国,非再见而畧之,贬其専也。且自公即位,惟晋尝为赤棘之盟,而衞盟于蜀,自主于楚,何寻之云?安得为礼?或曰:「及国佐盟于袁娄,亦不系齐,何以为中无事而不为贬乎?」此连鞌战之役,将在军中盟,所得専也。

  六年春

  二月辛巳立武宫

二月,季文子以鞌之功立武宫,非礼也。聴于人以救其难,不可以立武。立武由已非由人也。

武宫,武公之宫也,犹言立炀宫,何与于立武,而谓之非礼乎?此葢传误,以潘党劝楚子立武军之事言之。杜预知其说,而以筑武军、又作先君武公宫两言之,虽巧于附会,要不能救传之误也。立炀宫,传以为季孙意如祷于炀公,逐昭公而为之立。然则武宫,或由鞌之战祷于武公而立也。

  取鄟

  取鄟言易也

鄟》,杜预以为附庸国,是矣,而传以取言易,则非,吾尝言之矣。

  衞孙良夫帅师侵宋

三月,晋伯宗、夏阳说,卫孙良夫、▯相,郑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宋,以其辞会也。师于鍼。卫人不保。说欲袭衞,曰:「虽不可入,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惟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

此事与经书絶不相类,经书卫而不书晋,如杜预言「晋不告」,或可也。二国既同侵宋,何为反自相袭乎?据伯宗言「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然,是晋侵宋,师过卫境而欲袭之,然前亦不得言「晋、卫侵宋」。《传》之言,首尾自相戾。

  冬季孙行父如晋

  冬季文子如晋贺迁也

鲁往贺迁,则晋尝来告矣。经凡迁国,未有不书,如卫迁于帝丘、蔡迁于州来之类,何晋迁反不书乎?然则行父如晋,非贺迁也。

  八年春

  宋公使华元来聘

  宋华元来聘聘共姬也

是时共姬犹未纳币,安得为聘?共姬或是因聘以图婚,然亦不得谓之聘共姬。

  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

  夏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礼也

杜预谓:「纳币使卿为礼,内女嫁为夫人,纪伯姬、杞伯姬皆不书纳币,常事故也。」则宋女安得独以纳币为礼而书乎?此葢为言使者父母没自婚之辞,与纪裂繻来逆女不言使者母在母命之辞,为得礼故各书以一见正尔,非传所谓礼也。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晋赵庄姬为赵婴之亡故,谮之于晋侯曰:「原、屏将为乱。」栾、郤为征。六月,晋讨赵同、赵括。武从姬氏,畜于公宫,以其田与祁奚。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勲,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徳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

若尔同括之死,本无罪,以荘姬之谮尔。据传例,杀大夫无罪,则不称名,故宋杀其大夫,传曰:「不称名,众也,且言非其罪也。」今同括何为而书名?此乃赵氏之强,晋史有为之辞者,传不知此国杀大夫之义,而妄信之。不然,晋既以谗杀之矣,经遂可以谗而实其罪乎?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冬杞叔

译冬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鲁国聘问。

卫国国君派孙良夫来鲁国聘问。

丙午日,鲁君与荀庚结盟。丁未日,鲁君与孙良夫结盟。

冬十一月,晋侯派荀庚来聘问,并且重温旧盟。卫国国君派孙良夫来聘问,并且重温旧盟。鲁君向臧宣叔询问说:“中行伯在晋国,地位位列第三;孙子在卫国,地位是上卿,应当先与谁结盟?”臧宣叔回答说:“中等国家上卿的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中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小国上卿的地位,相当于大国的下卿;中卿相当于大国的上大夫;下卿相当于大国的下大夫。上下等级如此对应,是古代的定制。卫国对于晋国,不能算作中等国家。晋国是盟主,应当先与晋国结盟。”丙午日,与晋国结盟;丁未日,与卫国结盟,这是符合礼制的。

聘问是一件事,结盟是一件事。诸侯的大夫没有因为两件事同时出使的。如果确实派使者来聘问,顺便重温旧盟,就应当像天王派荣叔来送含玉和赗车那样,记载为“来聘且盟”。现在聘问的事已经完毕,又单独记载结盟,难道是因为两件事同时出使吗?《春秋》的体例,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就省略名字。不是同一件事,即使是“晋侯侵曹,晋侯伐卫”,也各自记载。现在荀庚、孙良夫都不连属国名,不是因为再次出现而省略,而是贬斥他们专断。况且自从鲁君即位以来,只有晋国曾经举行过赤棘之盟,而卫国在蜀地结盟,是依附于楚国,哪里谈得上重温旧盟?怎么能说是符合礼制呢?有人说:“与齐国的国佐在袁娄结盟,也没有连属齐国,为什么认为中间没有事情就不算贬斥呢?”这是因为连着鞌之战的战事,将在军中结盟,是当时可以专断的。

六年春

二月辛巳日,建立武宫。

二月,季文子因为鞌之战的功劳建立武宫,这是不合礼制的。听凭他人来拯救自己的危难,不可以因此建立武宫。建立武宫应当出于自己的功劳,而不是出于他人。

武宫,是武公的宗庙,就像说建立炀宫一样,这与建立武宫有什么关系,却说它不合礼制呢?这大概是《左传》的错误,用潘党劝楚子建立武军的事情来类比。杜预知道这种说法,用建立武军、又建造先君武公的宗庙两件事来解释,虽然巧妙地附会,终究不能挽救《左传》的错误。建立炀宫,《左传》认为是季孙意如向炀公祈祷,驱逐昭公后为他建立的。那么武宫,或许是因为鞌之战向武公祈祷而建立的。

攻取鄟国。

记载“取鄟”,是说容易攻取。

鄟国,杜预认为是附庸国,这是对的,但《左传》认为“取”字表示容易,则不对,我曾经论述过。

卫国孙良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三月,晋国的伯宗、夏阳说,卫国的孙良夫、〇相,郑国人、伊雒之戎、陆浑、蛮氏侵犯宋国,因为宋国拒绝参加盟会。军队驻扎在鍼地。卫国人没有防备。夏阳说想要偷袭卫国,说:“虽然不能攻入卫国,多俘虏一些人回去,有罪也不至于死。”伯宗说:“不行。卫国只信任晋国,所以军队驻扎在它的郊外而不设防备。如果偷袭它,这是抛弃信用。即使多俘虏卫国人,而晋国失去信用,怎么来求取诸侯的归附呢?”于是作罢。军队回国,卫国人登上城墙。

这件事与《春秋》经文完全不相似,经文只记载卫国而没有记载晋国,如杜预所说“晋国没有告知鲁国”,或许可以。两国既然一同侵犯宋国,为什么反而互相偷袭呢?根据伯宗说“卫国只信任晋国,所以军队驻扎在它的郊外而不设防备”,如果这样,是晋国侵犯宋国,军队经过卫国边境而想要偷袭它,但前面也不能说“晋、卫侵犯宋国”。《左传》的话,首尾自相矛盾。

冬季,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冬季,季文子前往晋国祝贺迁都。

鲁国去祝贺迁都,那么晋国曾经来告知了。《春秋》凡是迁都,没有不记载的,如卫国迁到帝丘、蔡国迁到州来之类,为什么晋国迁都反而不记载呢?那么行父前往晋国,不是祝贺迁都。

八年春

宋国国君派华元来鲁国聘问。

宋国华元来聘问,是为共姬聘问。

这时共姬还没有纳币,怎么能说是聘问?共姬或许是因为聘问而图谋婚姻,但也不能称为聘问共姬。

夏季,宋国国君派公孙夀来纳币。

夏季,宋国国君派公孙夀来纳币,这是符合礼制的。

杜预说:“纳币派卿使是符合礼制的,内女嫁为夫人,纪伯姬、杞伯姬都不记载纳币,是常事所以不记载。”那么宋国女子怎么能唯独因为纳币符合礼制而记载呢?这大概是为了说明使者父母已故自行婚配的言辞,与纪裂繻来迎娶女子不记载使者母亲在世由母亲命令的言辞,因为符合礼制所以各自记载以体现正统,不是《左传》所说的符合礼制。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赵同、赵括。

晋国赵庄姬因为赵婴逃亡的缘故,向晋侯进谗言说:“原、屏将要作乱。”栾氏、郤氏作为证明。六月,晋国讨伐赵同、赵括。赵武跟随姬氏,畜养在公宫,把他的田地给了祁奚。韩厥对晋侯说:“成季的功勋,宣孟的忠诚,却没有后代,行善的人就会害怕了!三代的圣王,都保全天下的福禄数百年,难道没有过错吗?君王依靠前代贤哲而免于灾祸。《周书》说:‘不敢侮辱鳏夫寡妇。’这是为了彰显德行。”于是立赵武为继承人,并且归还他的田地。

如果赵同、赵括的死,本来无罪,是因为赵庄姬的谗言。根据《左传》的体例,杀大夫无罪,就不称名字,所以宋国杀它的大夫,《左传》说:“不称名字,是因为人多,并且说不是他们的罪过。”现在赵同、赵括为什么称名字?这是赵氏强大,晋国史官有意的言辞,《左传》不知道这种国家杀大夫的意义,而妄信它。不然,晋国既然因为谗言杀了他们,经文就可以因为谗言而证实他们的罪过吗?

冬十月癸卯日,杞国叔姬去世。

冬,杞国叔

姬卒来归自杞故书

女出则夫家之义已絶,自不得以夫人书卒,此齐子、叔姬、郯伯姬所以皆不书卒也。杞何得独书乎?此葢虽归而未许之絶,故明年复逆其防以归,则固外夫人法所应书也。杜预谓:「悯其见出来归,故书。若更适大夫,则不书。」此附会之辞也。

译姬最终从杞国归来,因此史书予以记载。女子出嫁后,与夫家的名分关系便已断绝,自然不能以夫人的身份记载其去世,这就是齐子、叔姬、郯伯姬都不记载去世的原因。杞国的姬为何能独自被记载呢?这大概是因为虽然她已归来,但夫家尚未正式断绝关系,所以次年又派人迎接她返回,这原本就是按照外夫人礼法应当记载的。杜预说:“怜悯她被休弃后归来,所以记载。如果她再嫁给大夫,就不记载。”这是牵强附会的说法。

衞人来媵

衞人来媵共姬,礼也。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

媵不皆以同姓,先儒固有言其非者矣。今必以衞人、晋人来媵为礼,则齐人来媵又何以为礼乎?杜预谓异姓非礼,然则礼者亦书,非礼者亦书,何以为别?非春秋之义也。此葢不知宋得用王礼,备三媵,以重书尔。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防以归。

九年春,杞桓公来逆叔姬之防以归,请之也。杞叔姬卒,为▯故也。逆叔姬,为我也。

夫妇之道既絶,则不可复合。不为伋也妻,则不为白也母,岂可归为鲁女,犹得为我而为杞伯妻乎?非知礼之言也。

  城中城

  城中城书时也

土功时则不书,葢是时楚方伐莒,莒溃,楚人入郓,我无素备,畏逼而恃城以为守,故虽时犹书,以是贬,非谓时也。

  十年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衞侯、曹伯伐郑。

郑公子班闻叔申之谋。三月,子如立公子繻。夏四月,郑人杀繻,立髠顽,子如奔许。栾武子曰:「郑人立君,我执一人焉,何益?不如伐郑而归其君,以求成焉。」晋侯有疾。五月,晋立太子州蒲以为君,而会诸侯伐郑。郑子罕赂以襄钟,子然盟于脩泽,子驷为质。辛巳,郑伯归。

晋侯生而立其子,是禅之也。歴春秋未见有为此者,审有之,亦大事矣,经何无异文以示义乎?凡诸侯出奔有二君者,未尝不书名以为别。今繻一晋侯也,州蒲亦一晋侯也,经但书「公会晋侯」,安知其为州蒲而非繻乎?葢传蔽于大厉之妄,谓晋侯先有疾不得会,故因为是言也。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

十一年春,王三月,公至自晋。晋人以公为贰于楚,故止公。公请受盟,而后使归。

公请受盟而后使归,则即晋可以盟矣,何待归乎?此文与晋荀庚、卫孙良夫同,以郤犫之専盟也。当是籴茷归,知其无贰于楚,公假盟以免祸,而郤犫遂从之耳。

  夏季孙行父如晋

  夏季文子如晋报聘且涖盟也

鲁臣出从诸国盟,未有不书涖盟者,行父何独不书乎?杜预谓郤犫文子交盟鲁晋之君,其意一也,故但书来盟,举重畧轻。则郤犫何以既书聘又书盟,而今反不以盟为重?葢传不知讥専盟之意,既误以郤犫为来盟,故又以行父为往涖盟也。

  十有二年春周公出奔晋

十二年春,王使以周公之难来告。书曰:「周公出奔晋。」凡自周无出,周公自出故也。

自周无出,是矣;以为周公自出,则非也。此葢左氏不知三公与王同体之义。夫既言出奔,则何以别其为自出乎?若然,王子瑕、王子朝亦周臣也,而奔晋、奔楚皆不言出,岂可以是反谓瑕朝之正?尤可见其妄矣。

  夏公会晋侯衞侯于琐泽

宋华元克合晋楚之成。夏五月,晋士燮会楚公子罢、许偃。癸亥,盟于宋西门之外,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防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胙国。」郑伯如晋听成,会于琐泽,成故也。

琐泽之会,杜预谓晋既与楚成,合诸侯以申成好。然经书「公会晋侯、卫侯于琐泽」,见卫侯而不见郑伯,岂传误以衞侯为郑伯与?然其载宋西门之盟亦非是。始九年传言晋归钟仪,使求成于楚;十一年言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既许籴茷成,使归复命,故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明年遂为此盟。吾谓晋诚欲与楚成,既钟仪谋之于前,籴茷请之于后,何与于宋,而必待华元合之乎?审有是盟,岂琐泽之会犹告诸侯得书,西门之盟反不告诸侯而不书乎?然则琐泽自鲁衞以他事与晋为好,无与于楚。西门之盟未必有,传但见郑伯尝以贰楚执于铜鞮,故谓晋楚合而聼成,遂误以卫侯为郑伯尔。此相继言晋郤至如楚聘且涖盟,冬书楚公子罢如晋聘且涖盟,十二月晋侯及楚公子罢盟于赤棘。晋楚之成实在此,晋愧其求成于楚,故不以告,是在传之中而不悟也。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狄

译卫国人来送陪嫁女子。

卫国人来送共姬作为陪嫁,这是符合礼制的。凡是诸侯嫁女,同姓诸侯要送陪嫁,异姓诸侯则不送。

陪嫁并非都来自同姓诸侯,前代儒者本来就有认为这不符合礼制的说法。现在如果一定认为卫国人、晋国人来送陪嫁是符合礼制的,那么齐国人来送陪嫁又怎么能说是符合礼制的呢?杜预认为异姓送陪嫁不符合礼制,然而符合礼制的要记载,不符合礼制的也要记载,怎么区分呢?这不符合《春秋》的微言大义。这大概是因为不知道宋国能够使用天子的礼制,配备三位陪嫁女子,所以特别加以记载罢了。

鲁文公九年春季,周历正月,杞国国君到防地迎接叔姬回国。

鲁文公九年春季,杞桓公到防地迎接叔姬回国,这是请求的结果。杞国的叔姬去世,是因为某种缘故。迎接叔姬,是为了我国。

夫妻的情分既然已经断绝,就不能再复合。如果不做伋的妻子,就不做白的母亲,怎么能让她回到鲁国做鲁国的女子,还能作为我国的人而成为杞国国君的妻子呢?这不是懂得礼制的人说的话。

在都城内部修筑城墙

在都城内部修筑城墙,是因为不合时宜。

土木工程如果合乎时宜就不记载,大概是因为当时楚国正攻打莒国,莒国溃败,楚国人进入郓地,我国没有平时的防备,畏惧逼迫而依靠城墙来防守,所以虽然合乎时宜也加以记载,以此表示贬斥,并不是说它不合时宜。

鲁文公十年

五月,鲁文公会合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攻打郑国。

郑国公子班听到了叔申的阴谋。三月,子如拥立公子繻。夏四月,郑国人杀了公子繻,拥立髠顽,子如逃奔到许国。栾武子说:“郑国人拥立新君,我们抓一个人有什么用?不如攻打郑国然后送回他们的国君,以求达成和解。”晋侯生了病。五月,晋国拥立太子州蒲为国君,然后会合诸侯攻打郑国。郑国子罕用襄钟贿赂晋国,子然在修泽结盟,子驷作为人质。辛巳日,郑国国君回国。

晋侯在世时就拥立他的儿子,这是禅让的意思。纵观《春秋》未曾见过这样做的人,即使真的有,也是大事,《春秋》经文怎么会没有不同的文字来表示含义呢?凡是诸侯出奔导致出现两位国君的,没有不记载名字以示区别的。现在公子繻是一位晋侯,州蒲也是一位晋侯,经文只记载“公会合晋侯”,怎么知道他是州蒲而不是公子繻呢?大概是因为《左传》被大厉的妄说所蒙蔽,认为晋侯先前有病不能会盟,所以这样说。

鲁文公十一年春季,周历三月,鲁文公从晋国回来。

鲁文公十一年春季,周历三月,鲁文公从晋国回来。晋国人认为鲁文公对楚国怀有二心,所以扣留了鲁文公。鲁文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才被允许回国。

鲁文公请求接受盟约然后才被允许回国,那么如果在晋国就可以盟约了,何必等到回国呢?这段文字与晋国荀庚、卫国孙良夫的情况相同,是因为郤犫专断盟约。当时应该是籴茷回国,知道鲁文公对楚国没有二心,鲁文公借盟约来免除灾祸,而郤犫于是顺从了他。

夏季,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夏季,季文子出使晋国,是为了报聘并且参加盟约。

鲁国大夫出使跟随各国盟约,没有不记载参加盟约的,为什么唯独季孙行父不记载呢?杜预认为郤犫和季文子与鲁晋两国国君交盟,意思是一样的,所以只记载来盟,举重略轻。那么郤犫为什么既记载聘问又记载盟约,而现在反而不把盟约看得重要呢?大概是因为《左传》不知道讥讽专断盟约的意思,既然错误地认为郤犫是来盟,所以又认为季孙行父是前往参加盟约。

鲁文公十二年春季,周公出奔到晋国。

鲁文公十二年春季,周天子派人把周公的祸难来告知。《春秋》记载说:“周公出奔到晋国。”凡是来自周王室的没有出奔,这是周公自己出奔的缘故。

来自周王室的没有出奔,这是对的;认为周公是自己出奔,则不对。这大概是因为《左传》不知道三公与天子同体的道理。既然说“出奔”,那么怎么区别他是自己出奔呢?如果这样,王子瑕、王子朝也是周朝臣子,他们逃奔到晋国、楚国都不说“出”,难道可以因此反过来说王子瑕、王子朝是正确的吗?尤其可以看出这是妄说。

夏季,鲁文公会合晋侯、卫侯在琐泽。

宋国华元促成晋楚讲和。夏五月,晋国士燮会合楚国公子罢、许偃。癸亥日,在宋国西门外盟约,说:“凡是晋楚两国不要互相用兵,好恶相同,共同忧虑灾祸危难,防备救助凶险祸患。如果有侵害楚国的,晋国就讨伐它;在晋国,楚国也这样做。互相防备往来,道路不要阻塞,谋划那些不协调的,讨伐那些不臣服的。有违背这个盟约的,神明惩罚他,使他军队溃败,不能享有国家。”郑国国君到晋国听取讲和的消息,会合于琐泽,是因为讲和的缘故。

琐泽的会盟,杜预认为晋国已经与楚国讲和,会合诸侯来重申友好。然而经文记载“鲁文公会合晋侯、卫侯在琐泽”,只见卫侯而不见郑国国君,难道《左传》错误地把卫侯当作郑国国君吗?然而它记载宋国西门的盟约也不对。起初九年《左传》说晋国送回钟仪,让他向楚国求和;十一年说华元善于对待令尹子重,又善于对待栾武子,听说楚国已经答应籴茷讲和,让他回去复命,所以华元到楚国,于是到晋国,促成晋楚讲和,第二年于是有了这个盟约。我认为晋国如果真的想要与楚国讲和,既然钟仪在前谋划,籴茷在后请求,跟宋国有什么关系,一定要等华元来促成呢?如果真的有这样的盟约,难道琐泽的会盟还告知诸侯得以记载,西门的盟约反而不告知诸侯而不记载吗?那么琐泽自然是鲁国、卫国因为其他事情与晋国友好,与楚国无关。西门的盟约未必有,《左传》只看到郑国国君曾经因为对楚国怀有二心被拘禁在铜鞮,所以认为晋楚联合而听取讲和,于是错误地把卫侯当作郑国国君。这里接着说晋国郤至出使楚国聘问并且参加盟约,冬天记载楚国公子罢出使晋国聘问并且参加盟约,十二月晋侯与楚国公子罢在赤棘盟约。晋楚讲和实在是在这里,晋国羞愧自己向楚国求和,所以不告知诸侯,这是在《左传》之中而没有觉悟。

秋季,晋国人在交刚打败狄人。

狄

人间宋之盟,以侵晋而不设备。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传不知中国败异域与鲁败外同辞之义,自拘未陈曰败例,故妄以间宋盟及不设备言之,姑以成其说,而非事实也。

译在宋国缔结盟约期间,狄人侵犯晋国,而晋国没有防备。秋天,晋军在交刚打败了狄人。

《春秋左氏传》不知道《春秋》中“中国败异域”与“鲁败外”用词相同的义理,拘泥于“未列阵即称败”的体例,所以胡乱用“在宋盟期间”和“没有防备”来解释,姑且用来成就其说法,但这并不是事实。

十有三年春

  三月公如京师

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公及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成肃公会晋侯伐秦。成子受赈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

王之卿士会诸侯伐,未有不书于经者,二公诚行,安得不书乎?杜预谓二公不书,兵不加秦,既言会,则便当书矣,何必更问所加?况后言麻隧之胜,则兵非不加秦也。以礼考之,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刘康公、成肃公虽畿内诸侯,然亦兄弟之国也,国有祭焉,自应受脤。传不知此故,妄以为会伐尔。然刘子之言亦非是。脤膰皆祭祀之肉也,膰以熟言,脤以腥言,本不别戎祀。古者以血祭祭社稷五祀,则腥也,故社稷五祀之肉谓之脤;以馈食享先王,则熟也,故宗庙之肉谓之膰。凡腥皆当为脤,师行必受于社,故以脤言,而脤非兵祭之称,安得言戎有受脤?此疑亦非刘子之言,而传附益之也。

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絶秦,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惠公如秦。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徳俾我惠公,用能奉祀于晋。又不能成大勲而为韩之师,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徳矣。郑人怒君之疆场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絶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勲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犹愿赦罪于穆公,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陨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伐与侵,皆讨罪之名,其好固已絶矣,不必先絶而后举也。而此辞大抵多不实,姑举是二者。言晋文公征东诸侯,虞、夏、商、周之▯而朝诸秦,文公之霸,但侵曹、伐卫、败楚而已,何虞、夏、商、周▯之有?而晋方为霸主,亦未尝朝秦也。僖三十年经书晋人、秦人围郑,据传文公自以亡过郑不礼,且贰于楚讨之,无郑人怒秦之事。且是时唯秦同伐,亦安得言帅诸侯?秦伯以烛之武之言与郑盟,固非秦大夫,而谓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者,前既无同伐诸侯,则此何人致命?自殽之役,终襄公之世,秦、晋用师,葢未尝息。故秦既战彭衙,其明年又有王官之役,又明年晋复围秦邧、新城、锜,安得谓襄公愿赦罪于穆公乎?鬬克归楚求成,此自秦、楚欲平其隙。是时穆公方霸,非恃楚以为强者。楚頵之弑,何与于秦,而谓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此葢附会彭衙之败。然秦人终取晋王官及郊,晋畏而不敢出,则秦非不克逞志者也,其言皆无据。此亦战国说士之言,杜预知其非,故以为晋诬秦。夫岂有请于天子、合诸侯之师以讨人,而诬其罪,诸侯乃肯从乎?传亦若知其不然者,故以令狐之盟及召狄与楚伐晋为晋辞。若然,晋直以是三事絶之,固有名矣,何必先加之诬?凡左氏不能辨当时杂家之言,每务博取而曲成其说,类若此。

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五月丁亥,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

经伐而不战,则书伐而不书战;伐而战,则书战而不书伐。惟桓书「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战伐并见,葢以别嫌,非常法也。今经但书伐秦,审有麻隧之胜,安

译鲁僖公十三年春,三月,鲁公前往京师。宣伯想要获得赏赐,请求先出使,周王以接待使者的礼仪接待他。孟献子跟随前往,周王让他担任副使并重重地贿赂他。鲁公和诸侯朝见周王,于是跟随刘康公、成肃公会同晋侯讨伐秦国。成子在社坛接受赈济时,态度不恭敬。刘子说:“我听说,人禀受天地的中正之气而生,这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行动、礼义、威仪的准则,用来安定天命。有才能的人修养它以获得福分,没有才能的人败坏它而招致祸患。所以君子勤于礼,小人尽力于事。勤于礼没有比得上表达敬意的,尽力于事没有比得上忠厚笃实的。敬意在于养护精神,忠厚在于坚守基业。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祭祀有接受熟肉的仪式,战争有接受生肉的仪式,这是神灵的重大节度。现在成子懒惰,抛弃了他的天命,恐怕不能回来了吧?”

周王的卿士会同诸侯讨伐,没有不在经文中记载的,两位公爵确实出发了,怎么能不记载呢?杜预认为两位公爵没有记载,是因为军队没有攻打秦国,既然说了会同,就应当记载了,何必再问攻打哪里呢?况且后面提到麻隧的胜利,那么军队并非没有攻打秦国。从礼制考察,生肉和熟肉的礼仪,亲近的兄弟国家,刘康公、成肃公虽然是京畿内的诸侯,但也算是兄弟国家,国家有祭祀,自然应该接受生肉。《左传》不知道这个缘故,胡乱认为是会同讨伐罢了。然而刘子的话也不对。生肉和熟肉都是祭祀用的肉,熟肉称为膰,生肉称为脤,本来不区分战争和祭祀。古代用血祭祭祀社稷五祀,用的是生肉,所以社稷五祀的肉称为脤;用熟食供奉先王,用的是熟肉,所以宗庙的肉称为膰。凡是生肉都应当称为脤,军队出发一定要在社坛接受,所以用脤来说,而脤并不是战争祭祀的称呼,怎么能说战争有接受脤的仪式呢?这怀疑也不是刘子的话,而是《左传》附加上去的。

夏四月戊午,晋侯派吕相断绝与秦国的关系,说:“从前我们献公和穆公友好,齐心协力,用盟誓来申明,用婚姻来加重。上天降祸给晋国,文公去了齐国,惠公去了秦国。不幸,献公去世。穆公不忘旧恩,让我们惠公回国,得以在晋国主持祭祀。又不能成就大功,而在韩地发动战争,心里也后悔,于是拥立我们的文公,这是穆公的成就。文公亲自穿上铠甲,跋涉山川,逾越险阻,征伐东方的诸侯,虞、夏、商、周的遗民都来朝见秦国,这也算是报答旧恩了。郑人怨恨您侵犯边境,我们文公率领诸侯和秦国围攻郑国。秦国大夫不询问我们国君,擅自和郑国结盟。诸侯痛恨秦国,将要向秦国拼命。文公恐惧,安抚平静诸侯,秦军得以安全返回没有灾祸,这是我们晋国对西边的重大恩德。不幸,文公去世。穆公不哀悼,蔑视我们国君的死,轻视我们襄公,侵犯我们的殽地,断绝我们的友好,攻打我们的边城,灭绝我们的费、滑两地,离散我们的兄弟,扰乱我们的同盟,颠覆我们的国家。我们襄公没有忘记您旧日的功勋,而害怕社稷的灭亡,因此有殽地的战争。还希望穆公赦免罪过,穆公不听,却和楚国谋划对付我们。上天诱导他的内心,成王丧命,穆公因此不能对我们逞志。”讨伐和侵,都是讨罪的名目,友好本来已经断绝了,不必先断绝而后举兵。而这番言辞大体多不真实,姑且举出这两点。说晋文公征伐东方诸侯,虞、夏、商、周的遗民都来朝见秦国,文公的霸业,只是侵曹、伐卫、败楚而已,哪里有虞、夏、商、周遗民朝见秦国的事?而且晋国正做霸主,也没有朝见秦国的事。僖公三十年经书记载晋人、秦人围攻郑国,根据传文,文公自己因为逃亡经过郑国时郑国无礼,且郑国对楚国有二心而讨伐它,没有郑人怨恨秦国的事。况且这时只有秦国一同讨伐,怎么能说率领诸侯?秦伯因为烛之武的话和郑国结盟,本来不是秦国大夫,而说诸侯痛恨秦国将要向秦国拼命,前面既然没有一同讨伐的诸侯,那么这是谁向秦国拼命?自从殽地战役,直到襄公时代,秦、晋用兵,大概没有停止过。所以秦国既在彭衙作战,第二年又有王官的战役,又第二年晋国再次围攻秦国的邧、新城、锜,怎么能说襄公希望赦免罪过于穆公呢?鬬克回到楚国求和,这是秦国、楚国想要平息他们的嫌隙。这时穆公正做霸主,不是依靠楚国才强大的。楚頵被杀,和秦国有什么关系,而说穆公因此不能对我们逞志?这大概是附会彭衙的失败。然而秦人最终夺取了晋国的王官和郊地,晋国害怕而不敢出战,那么秦国并非不能逞志,这些话都没有根据。这也是战国说士的话,杜预知道它不对,所以认为是晋国诬陷秦国。哪有请求天子、会合诸侯的军队来讨伐人,而诬陷他的罪过,诸侯才肯跟随的呢?《左传》也好像知道它不对,所以用令狐的盟约以及召狄和楚国讨伐晋国作为晋国的辞令。如果这样,晋国直接用这三件事断绝关系,本来有名目了,何必先加上诬陷的话?凡是《左氏》不能辨别当时杂家的言论,每每务求博取而曲折地成就其说,都像这样。

夏五月,鲁公从京师回来,于是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讨伐秦国。

五月丁亥,晋军率领诸侯的军队和秦军在麻隧作战,秦军大败,俘获秦国的成差和不更女父。

经书记载讨伐而不作战,就记载讨伐而不记载作战;讨伐而作战,就记载作战而不记载讨伐。只有桓公时记载“和郑军讨伐宋国,丁未在宋国作战”,作战和讨伐都出现,大概是为了区别嫌疑,不是常法。现在经书只记载讨伐秦国,确实有麻隧的胜利,怎么

得反志伐而不志败乎?杜预谓经文阙漏,传文独存,此不知战伐不并见之义,妄以附传而诬经也。不更本战国时秦爵,葢与前吕锜之辞相连,皆后人之辞尔。

译难道能只记录讨伐的意图,而不记录战败的结果吗?杜预认为经文有缺失遗漏,唯有传文保留下来,这是不懂得“战”与“伐”不能同时出现的义理,胡乱将传文附会于经文,从而歪曲了经义。这里并没有更改战国时期秦国的爵位,大概是因为与前文吕锜的话相连接,都是后人的言辞罢了。

十有四年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称族舍族之妄,吾固言之。其所载君子之辞,虽传之有,自然施之于此,亦非其义。其于邾黑肱以滥来奔,为欲葢而名彰;齐豹书盗,为求名而不得,皆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辩」,亦非两书本意。其辞仍详畧不同,尤以见左氏非正受经者,间闻其说,而不知其孰谓,是以言之每不当其处也。

  十有五年春

  三月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十五年春,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书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不然则否。

曹负刍杀太子而篡国,晋合诸侯以讨,执而归之京师。讨罪之正,孰善于此?则可谓不及民,而以人执为重乎?夫君与民孰大?负刍之恶,未有以见贬,至书「晋侯执之」,而后始着。必以不道于君为侯执而轻,不道于民为人执而重,颠倒君臣之义,而纵失负刍之罪,岂《春秋》之义哉!葢传不知以侯执为伯讨,以人执为非伯讨之说,是以轻重正相反也。

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

  宋杀其大夫山

  宋鱼石出奔楚

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二华,戴族也;司城,荘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鱼石将止华元,鱼府曰:「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鱼石曰:「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杞于宋也。右师讨,犹有戍在,桓氏虽亡,必偏。」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乃反。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书曰:「宋杀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舍于睢上。华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华元自止之,不可,乃反。

经书「华元出奔晋」,又书「华元自晋归于宋」。凡经书「自某归」者,皆有奉也,是华元至晋,以晋之奉而得归。今传所书,华元乃为鱼石所止,不至于晋而反,则经安得书「自晋归」乎?此葢不知书「自」之义,而妄信宋史之辞以失经意。杜预迁就其说,乃谓华元欲挟晋以自重,故以外纳告。夫华元所以挟晋者,将以胜国人而讨乱耳,何与于他国?使华元实无晋之援,而徒假以赴告,亦何足以为重也?传以荡泽杀公子肥,而谓攻荡氏杀子山,言背其族,则以子山即荡泽邪?非荡泽邪?若以为即荡泽,以背族贬而去氏,则经当书「杀其大夫泽」,不当言「山」。若以为非荡泽,则安知山非荡氏之族,杀公子肥者乃山而非泽乎?葢传不知公子非三命不氏之义,每以称族、舍族为褒贬,故或以山去族为罪,然不悟其例杀大夫而名者为有罪,安在其不氏也?然则经见山不见泽,以经为正,则泽宜为山之字,左氏欲以参见,而误以泽为名也。凡传书此事皆不可据,其失华元之事详于前矣。其后又言杀子山,而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五大夫出奔,事皆不近实。为乱者荡氏一族,鱼石等何与而俱奔?经亦何以独书鱼石,不书四子?则向为人以下皆未必尝奔。鱼石既自止华元,援之而归,何惧而反出?以吾观之,鱼石葢与荡山同恶,荡山既杀,则鱼石自不得安,故其后复据彭城为乱,皆无与四子事也。

  十有六年

  郑公子喜帅师侵宋

郑子罕伐宋,宋将鉏、乐惧败诸汋陂,退舍于夫渠,不儆。郑人覆之,败诸汋陵,获将鉏、乐惧。宋恃胜也。经书「郑公子喜帅师侵宋」,传例伐与侵固不同,则经言侵,传安得谓伐乎?杜预谓经传异文,经从告,传言实,尤非是。若经但从告,反不若传之实,则变有告易是非、

译十四年

九月,侨如护送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

九月,侨如护送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不记载侨如的族氏,是为了尊崇夫人。所以君子说:“《春秋》的称谓,含蓄而显明,记录而隐晦,委婉而成章法,详尽而不污浊,惩戒恶行而劝勉善行。如果不是圣人,谁能修撰它呢?”

关于称族与舍族的谬误,我本来就已经说过。它所记载的君子之辞,虽然传文中确有,但自然把它用在这里,也不符合其义理。它对于邾国的黑肱带着滥邑来投奔,是为了掩盖罪行却反而名声彰著;齐国的豹被记载为盗贼,是为了求名却得不到,都说:“《春秋》的称谓,含蓄而显明,委婉而明辨”,这也不是两件事的本意。它们的辞藻仍然详略不同,尤其可以看出左氏并不是正统地接受经义的人,偶尔听到一些说法,却不知道是谁说的,所以言论常常不得当。

十五年春

三月

癸丑日,鲁公与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国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在戚地结盟。晋侯捉拿曹伯押送回京师。

十五年春,在戚地会盟,是为了讨伐曹成公。捉拿他并押送回京师。经文说:“晋侯捉拿曹伯。”这是说没有波及他的百姓。凡是国君对他的百姓无道,诸侯讨伐并捉拿他,就说某人捉拿某侯,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这么说。

曹负刍杀害太子并篡夺国家,晋国联合诸侯来讨伐,捉拿他押回京师。讨伐罪行的正道,哪有比这更好的呢?那么可以说没有波及百姓,而以人捉拿为重吗?国君和百姓哪个更重要?负刍的罪恶,没有看到被贬斥,直到记载“晋侯捉拿他”,然后才开始彰显。如果认为对国君无道是侯捉拿而轻,对百姓无道是人捉拿而重,颠倒君臣的道义,而放纵失去负刍的罪责,这难道是《春秋》的道义吗?大概传文不知道以侯捉拿为霸主讨伐,以人捉拿为非霸主讨伐的说法,所以轻重正好相反。

宋国华元出逃到晋国。宋国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

宋国杀了他的大夫山

宋国鱼石出逃到楚国

荡泽削弱公室,杀害公子肥。华元说:“我担任右师,君臣的训诫,是军队所管辖的。现在公室卑微而不能匡正,我的罪过太大了。不能治理官职,敢依赖宠幸吗?”于是出逃到晋国。两个华氏,是戴公的族氏;司城,是庄公的族氏;六官,都是桓公的族氏。鱼石将阻止华元,鱼府说:“右师回来,必定会讨伐,这就没有桓氏了。”鱼石说:“右师如果得以回来,即使答应他讨伐,也一定不敢。况且他有很多大功,国人赞同他,如果不回来,恐怕桓氏在宋国没有立足之地。右师讨伐,还有戍守在,桓氏虽然灭亡,也必定偏安。”鱼石在河上亲自阻止华元,请求讨伐,华元答应,于是回来。派华喜、公孙师率领国人攻打荡氏,杀死子山。经文说:“宋国杀了他的大夫山。”这是说他背叛自己的族氏。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逃住在睢水边。华元派人阻止他们,他们不肯。冬十月,华元亲自去阻止他们,他们不肯,于是华元回来。

经文记载“华元出逃到晋国”,又记载“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凡是经文记载“从某地归”的,都有奉送,这是华元到晋国,凭借晋国的奉送而得以回来。现在传文所写,华元是被鱼石所阻止,没有到晋国就回来了,那么经文怎么能记载“从晋国归”呢?这大概是不懂得记载“自”的意义,而妄信宋国史书的言辞从而失去经文的意旨。杜预迁就他的说法,于是说华元想要挟持晋国以自重,所以以从外接纳来报告。华元之所以挟持晋国,是为了战胜国人而讨伐乱臣,这与其他国家有什么关系?如果华元实际上没有晋国的援助,而只是假借以赴告,也足以成为自重吗?传文因为荡泽杀害公子肥,而说攻打荡氏杀死子山,说背叛他的族氏,那么子山就是荡泽吗?不是荡泽吗?如果认为就是荡泽,以背叛族氏贬斥而去掉氏,那么经文应当记载“杀他的大夫泽”,不应当说“山”。如果认为不是荡泽,那么怎么知道山不是荡氏的族氏,杀害公子肥的是山而不是泽呢?大概传文不知道公子不是三命不称氏的意义,常常以称族、舍族为褒贬,所以有时以山去掉族氏为罪,然而不明白其例证,杀大夫而称名的是有罪的,怎么会在不称氏呢?那么经文见到山而没见到泽,以经文为准,那么泽适宜是山的字,左氏想要以参见,而错误地把泽当作名。凡是传文记载此事都不可依据,其失去华元之事在前面已经详细说了。其后又说杀死子山,而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五大夫出逃,事情都不接近事实。作乱的是荡氏一族,鱼石等人有什么关系而一起出逃?经文又为什么只记载鱼石,不记载四子?那么向为人以下都未必曾经出逃。鱼石既然亲自阻止华元,援助他回来,为什么害怕而反而出逃?以我看来,鱼石大概与荡山同恶,荡山已经被杀,那么鱼石自然不得安宁,所以其后又占据彭城作乱,都与四子无关。

十六年

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郑国子罕攻打宋国,宋国将鉏、乐惧在汋陂击败他们,退兵驻扎在夫渠,不警戒。郑国人袭击他们,在汋陵击败他们,俘获将鉏、乐惧。宋国依仗胜利。经文记载“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侵犯宋国”,传文惯例伐与侵固然不同,那么经文说侵,传文怎么能说是伐呢?杜预说经文传文文字不同,经文遵从报告,传文说实情,尤其不对。如果经文只是遵从报告,反而不如传文的实情,那么变有报告容易是非、

颠倒胜败者,经一皆从之,褒贬予夺何足以为经?附会之弊一至于此!且传谓「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古人本不讳败。若宋果尝为郑所覆,获其二将,则宋以为耻,不告可矣;既不耻而来告,岂败于人而反告侵乎?经既言侵,则自伐而下皆不足据。

译将胜败颠倒的人,凡是经典记载的都一概顺从,那么褒贬予夺哪里还能作为经典的标准呢?附会经典的弊端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况且《春秋》传文说:“诸侯有任命或告捷就记载,否则就不记载,军队出师的善恶也与此相同”,古人本来就不避讳失败。如果宋国确实曾被郑国击败,被俘获了两名将领,那么宋国以此为耻,不向周天子告捷就可以了;既然不以为耻而来告捷,怎么可能是败于别人反而报告说是侵略呢?《春秋》既然记载为“侵”,那么从“伐”以下的记载都不足以作为依据。

楚杀其大夫公子侧

王使谓子反曰:「先大夫之覆师徒者,君不在,子无以为过,不糓之罪也。」子反再拜稽首曰:「君赐臣死,死且不朽。臣之卒实奔,臣之罪也。」子重使谓子反曰:「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盍图之?」对曰:「虽微先大夫有之,大夫命侧,侧敢不义?侧亡君师,敢忘其死?」王使止之,弗及而卒。

经书「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即子反,此君杀大夫之辞。若据传所言,则楚子本不杀子反,而子反自杀,则经何以称国而杀乎?《吕氏春秋》言:「荆王闻酒臭,罢师而去之,斩子反以为戮。」与传不同,而实合乎经,则传所载未必然也。葢欲实郤至二卿相恶之言,故欲归子反之死于子重,而不悟其违经。

  公至自会

曹人请于晋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国人曰:『若之何?』忧犹未弭,而又讨我寡君,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是大泯曹也。先君无乃有罪乎?若有罪,则君列诸会矣。君惟不遗徳刑,以伯诸侯,岂独遗诸敝邑?敢私布之。」

十五年,诸侯同盟于戚。传言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则戚之会乃所以执负刍,安得以列诸会为无罪乎?杜预谓:「诸侯虽有簒弑之罪,侯伯已与之会,则不复讨。」此言害教为甚。且卫州吁弑完,石厚问定君于石碏,碏曰:「王觐为可。」岂以诸侯为会而免哉?况负刍实未尝得列会者,曹人必不应反妄言之以欺霸主。杜预以为毕乃执之,故曹人以为无罪。此虽强欲附会,不知其与十五年讨曹成公者戾也。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

九月,晋人执季文子于苕丘。公还,待于郓,使子叔声伯请季孙于晋。郤犫曰:「苟去仲孙蔑而止季孙行父,吾与子国,亲于公室。」对曰:「侨如之情,子必闻之矣。若去蔑与行父,是大弃鲁国而罪寡君也。若犹不弃,而惠徼周公之福,使寡君得事晋君,则夫二人者,鲁国社稷之臣也。若朝亡之,鲁必夕亡。以鲁之密迩仇雠,亡而为雠治之,何及?」郤犫曰:「吾为子请邑。」对曰:「婴齐,鲁之常隷也,敢介大国以求厚焉?承寡君之命以请,若得所请,吾子之赐多矣,又何求?」范文子谓栾武子曰:「季孙于鲁相二君矣,妾不衣帛,马不食粟,可不谓忠乎?信谗慝而弃忠良,若诸侯何?子叔婴齐奉君命无私,谋国家不贰,图其身不忘其君。若虚其请,是弃善人也。子其图之!」乃许鲁平,赦季孙。

经书「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舍之,犹言释之,今乃以为执于苕丘,许鲁平而后赦季孙,是为始置之而未释也。故杜预谓「舍之苕丘,明不以归」,误矣。大夫执之,书;舍之,书,所以见重也。苟姑置之而未释,则如传言犹以为执,何用但记其不以归乎?葢传见行父以九月执,十二月方盟,意此三月之间犹未得释,故云尔。不知侨如在鲁十月已奔齐,若非知晋悟侨如之谮而释行父,则何由遽奔?若晋人执行人叔孙婼,传言乃馆诸箕,此乃传所谓舍者,而经自不书矣。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

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侨如奔齐。

传言出若云逐也,侨如以十月出奔,季孙行父以十二月与郤犫盟,公至自会,则方侨如之奔,公与行父俱未归也,而谁逐之乎?杜预谓公未归,命国人逐之。若然,经亦当书「放侨如」,不当以自奔为文。按侨如本与穆姜同谋害公者,穆姜在内,侨如若无所畏,岂国人所能逐?襄二十三年,将谋臧氏,季孙召外史掌恶臣,问盟首,曰:「无或如叔孙侨如,欲废国常,荡覆公室。」此葢侨如知晋舍行父,其谋不行,惧而出奔尔,鲁人因与诸大夫共盟于后,非盟侨如也。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及晋郤犫盟于扈。

十二月,季孙及郤犫盟于扈。归,刺公子偃,召叔孙豹于齐而立之。

按十六年传,穆姜欲去季、孟,公不从。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趋过,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若是,则偃未有罪,穆姜假之以胁公尔,而经书「刺公子偃」,此杀有罪之辞也。偃葢与侨如

译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侧。

楚王派人对子反说:“先前大夫导致军队覆没,是因为国君不在,你不要把这当作过错,这是我的罪过。”子反两次拜谢并叩头说:“国君赐臣死罪,臣死也光荣不朽。是臣的军队确实溃败,这是臣的罪过。”子重派人对子反说:“起初导致军队覆没的事,你也听说了,何不谋划一下?”子反回答说:“即使没有先大夫的过错,大夫命令侧,侧怎敢不讲义气?侧使国君和军队受损,怎敢忘记死罪?”楚王派人去阻止他,没赶上,子反就自杀了。

《春秋》经文记载“楚杀其大夫公子侧”,侧就是子反,这是国君杀大夫的措辞。如果根据《左传》所说,楚王本来不杀子反,而是子反自杀,那么经文为什么称楚国杀了他呢?《吕氏春秋》说:“楚王闻到酒臭,撤军离开,斩了子反作为惩戒。”这与《左传》不同,却实际上符合经文,那么《左传》所载未必正确。大概是为了证实郤至两位卿相互相憎恶的话,所以想把子反的死归咎于子重,却没有意识到这违背了经文。

公从会盟之地回来。

曹国人向晋国请求说:“自从我们先君宣公去世,国人说:‘怎么办?’忧虑尚未消除,而又讨伐我们国君,导致曹国社稷的镇公子逃亡,这是彻底灭曹啊。先君难道有罪吗?如果有罪,那么国君早已在会盟中列举他的罪行了。国君如果不遗漏德行和刑罚,以伯主的身份统领诸侯,难道唯独遗漏我们小国吗?敢私下禀告。”

十五年,诸侯在戚地结盟。《左传》说是讨伐曹成公,抓了他送到京师,那么戚地的会盟就是为了抓负刍,怎么能以列入会盟为无罪呢?杜预说:“诸侯虽然有篡弑的罪过,侯伯已经与他结盟,就不再讨伐。”这话危害教化太严重了。况且卫州吁弑杀卫桓公,石厚向石碏询问如何安定国君,石碏说:“朝见天子就可以。”难道因为诸侯结盟就免罪吗?何况负刍实际上未曾列入会盟,曹人必然不会反用妄言来欺骗霸主。杜预认为最后才抓他,所以曹人认为无罪。这虽然强行附会,却不知道这与十五年讨伐曹成公相矛盾。

九月,晋国人抓了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

九月,晋国人在苕丘抓了季文子。公回国,在郓地等待,派子叔声伯向晋国请求释放季孙。郤犫说:“如果赶走仲孙蔑而留下季孙行父,我把国家给你,比公室更亲近。”子叔声伯回答说:“侨如的情况,您一定听说了。如果赶走蔑和行父,这是大大抛弃鲁国而怪罪我们国君。如果还不抛弃,而恩赐借周公的福,使我们国君能侍奉晋君,那么这两个人,是鲁国社稷的大臣。如果早上让他们死亡,鲁国必然晚上灭亡。以鲁国靠近仇敌,灭亡后被仇敌治理,怎么来得及?”郤犫说:“我为你请求封邑。”子叔声伯回答说:“婴齐,是鲁国的常任臣属,怎敢借大国来求取厚利?秉承我们国君的命令来请求,如果得到所求,您的恩赐已经很多了,还求什么?”范文子对栾武子说:“季孙在鲁国辅佐两位国君了,妾不穿丝绸,马不吃粟米,能不说是忠诚吗?听信谗言而抛弃忠良,对诸侯怎么办?子叔婴齐奉君命没有私心,谋划国家没有二心,考虑自身不忘记国君。如果使他的请求落空,这是抛弃好人。您考虑一下!”于是答应鲁国讲和,赦免季孙。

经文记载“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苕丘。”舍之,是说释放他,现在却认为是在苕丘抓他,答应鲁国讲和后才赦免季孙,这是开始安置他而没有释放。所以杜预说“舍之苕丘,明不以归”,错了。大夫被抓,记载;释放他,记载,所以显示重视。如果暂时安置而没有释放,那么如《左传》所说还认为是抓,何必只记他不回去呢?大概《左传》看到行父在九月被抓,十二月才结盟,以为这三个月之间还没有释放,所以这样说。不知道侨如在鲁国十月已逃到齐国,如果不是知道晋国醒悟侨如的谗言而释放行父,那么怎么突然逃跑?如果晋国人执行叔孙婼,《左传》说把他安置在箕地,这才是《左传》所说的舍,而经文自然不记载了。

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逃到齐国。

冬十月,驱逐叔孙侨如而与他结盟。侨如逃到齐国。

《左传》说驱逐就像说赶走,侨如在十月出逃,季孙行父在十二月与郤犫结盟,公从会盟之地回来,那么当侨如逃跑时,公和行父都还没回来,那么谁驱逐他呢?杜预说公没回来,命令国人驱逐他。如果这样,经文也应当记载“放侨如”,不应当以自逃为文。查考侨如本来与穆姜同谋害公,穆姜在内,侨如若无所畏惧,难道国人能驱逐他?襄公二十三年,将谋害臧氏,季孙召外史掌恶臣,问盟首,说:“不要像叔孙侨如,想废除国家常法,颠覆公室。”这大概是侨如知道晋国释放行父,他的阴谋不行,害怕而出逃,鲁国人因此与各位大夫在后结盟,不是与侨如结盟。

十有二月乙丑,季孙行父与晋国郤犫在扈地结盟。

十二月,季孙与郤犫在扈地结盟。回国,刺杀公子偃,召叔孙豹从齐国回来而立他为卿。

查考十六年《左传》,穆姜想赶走季孙、孟孙,公不听从。穆姜怒,公子偃、公子鉏快步走过,指着他们说:“你们不行,这都是国君。”如果是这样,那么偃没有罪,穆姜借他来胁迫公,而经文记载“刺公子偃”,这是杀有罪之人的措辞。偃大概与侨如

同恶者,前言不尽其实也。

  十有七年

译同恶者,是前面的记载没有完全符合事实。

  鲁僖公十七年

六月乙酉同盟于柯陵

  乙酉同盟于柯陵寻戚之盟也

此乃伐郑之诸侯也,与戱及亳城北同文,葢郑服而共盟也。郑继叛,故后复见伐。戚盟乃讨曹负刍,何寻之云?

冬,公会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冬,诸侯伐郑。十月庚午,围郑。楚公子申救郑,师于汝上。十一月,诸侯还。

伐与围二事,《春秋》举重。围重于伐,故言围不言伐。设有见焉,则围伐并见者有之矣,未有舍围而言伐也。杜预谓畏楚救,不成围而还。若是,则未尝围矣,传安得言围哉?

  十有八年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以三百乗戍之而还。书曰:「复入。」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

传为此四例皆不可通于经。蔡季,蔡人召之于陈,此国逆也而不书入;卫侯朔入于卫,此复其位也而不书复归;宋鱼石复入于彭城,此诸侯纳之也而不书归;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此以恶入也而不书复入。若此之类不可概举。葢左氏不辨逆顺难易之理,又不别君臣之义,不可以同辞而一之,故其说每相戾。凡归皆顺辞也,易辞也;入皆逆辞也,难辞也。四者各即其实言之,其善恶褒贬不在于是。复者,以位言也。国君出奔,其位未絶,故可言复归;大夫去国,则絶矣,故不可言复归。是故君皆言复,君而不言复者,不与其复也;臣皆不言复,臣而言复者,求为复者也。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左传谳》>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谳卷六   宋 叶梦得 撰

  襄公

  元年春

仲孙蔑会晋栾黡、宋华元、卫▯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元年春,已亥,围宋彭城。非宋地,追书也。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寘诸瓠丘。

言不登叛人,谓之宋志者,防是矣。然不得言非宋地而追书。若但谓楚已取之,追书系之宋,则何宋志之云乎?城虎牢,此亦诸侯取之郑也,若是则亦当追书而谓之郑虎牢矣。此葢传不知《春秋》不与楚取宋邑而复鱼石之意,尝闻其说而不能信,故包二义,虽谓之不登叛人,而又以为追书也。鲁及齐师围郕,郕降于齐师,见经。今合九国之众拒夷狄以讨叛人,彭城果降,安得不书乎?向为人等未必同鱼石奔,吾固言之矣。按二十六年楚声子言靡角之役,晋以雍子谋楚师,宵溃,晋降彭城而归诸宋,以鱼石归,与此自不同。靡角之役乃楚子重攻华喜之师,援之者唯晋而已,在前年十一月,而此乃楚师还,晋乞师于鲁,再合诸侯之师,在今年正月,而传并载之,则将孰从乎?声子之言既不足信,则此传亦未必为实。经之所书,在系彭城于宋,其降不降,在告不告,无足言也。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败其徒兵于洧上。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

经》书「晋韩厥帅师伐郑」,诸侯之师不与也。鄫师果从晋侵楚及陈,仲孙蔑在焉。《经》不应不书。杜预以为蔑在鄫,先归,故不书。不知何防,亦意之尔。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

楚在郑之南,宋在郑之北。楚何以不直救郑,乃越郑而侵宋乎?诚或有之,经亦当与书「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同文,不应畧无见也。

  邾子来朝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

  九月邾子来朝礼也

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诸侯世相朝,吾固言其非矣,此乃春秋强弱相陵之习。春朝以图天下之事,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天子之礼也。诸侯相见,何谋事补阙之云?尤可见

译六月乙酉日,诸侯在柯陵结盟。

乙酉日在柯陵结盟,是接着戚地之盟而言的。

这是讨伐郑国的诸侯,与“戱”及“亳城北”的记载文义相同,大概是郑国臣服而共同结盟。郑国接着又背叛,所以后来又被讨伐。戚地之盟本是讨伐曹国负刍,为什么说接着呢?

冬天,鲁公会见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国人、邾国人,讨伐郑国。冬天,诸侯讨伐郑国。十月庚午日,包围郑国。楚国公子申救援郑国,军队驻扎在汝水之上。十一月,诸侯撤军。

讨伐与包围是两件事,《春秋》记载重者。包围比讨伐重,所以说包围而不说讨伐。假设有记载的,那么包围与讨伐都记载的情况是有的,没有舍弃包围而只说讨伐的。杜预说因为害怕楚国救援,未能包围就撤军。如果是这样,那就未曾包围,传文怎么能说包围呢?

十八年

夏天,楚子、郑伯讨伐宋国。宋国鱼石再次进入彭城。

楚子辛、郑皇辰侵犯城郜,夺取幽丘,一同讨伐彭城,接纳宋国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等人,用三百辆战车戍守后撤军。经文书写:“再次进入。”大凡离开自己的国家,国家迎接而立他为君称为“入”,恢复他的职位称为“复归”,诸侯接纳他称为“归”,因恶行而进入称为“复入”。

传文对这四种情况都不可通于经义。蔡季,是蔡国人从陈国召他回来,这是国家迎接却不记载“入”;卫侯朔进入卫国,这是恢复他的职位却不记载“复归”;宋国鱼石再次进入彭城,这是诸侯接纳却不记载“归”;卫国孙林父进入戚地叛乱,这是因恶行进入却不记载“复入”。像这类情况不可一概而论。大概是左氏不分辨逆顺难易的道理,又不区别君臣的道义,不能用相同的辞藻一概而论,所以他的说法常常相互矛盾。大凡“归”都是顺理、容易的辞藻;“入”都是逆理、困难的辞藻。这四种情况各自根据事实来表述,其善恶褒贬不在于此。“复”字,是从职位角度说的。国君出逃,他的职位未断绝,所以可以说“复归”;大夫离开国家,职位就断绝了,所以不能说“复归”。因此国君都说“复”,国君不说“复”的,是不认可他的复位;大夫都不说“复”,大夫说“复”的,是谋求复位的人。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左传谳》>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谳卷六 宋 叶梦得 撰

襄公

元年春

仲孙蔑会见晋国栾黡、宋国华元、卫国孙殖、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包围宋国彭城。

元年春天,已亥日,包围宋国彭城。这不是宋国领土,是追记。当时是为了宋国讨伐鱼石,所以称宋,而且不登载叛人,称为宋国的意志。彭城投降晋国,晋国人把在彭城的宋国五大夫送还,安置在瓠丘。

说不登载叛人,称为宋国意志,防备是对的。然而不能说不是宋国领土而追记。如果只说楚国已经夺取,追记归属宋国,那么为什么说宋国意志呢?修筑虎牢城,这也是诸侯从郑国夺取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也应当追记而称为郑国虎牢了。这大概是传文不知道《春秋》不认可楚国夺取宋国城邑而恢复鱼石的意思,曾经听过这种说法而不能相信,所以包含两层意思,虽然称为不登载叛人,而又认为是追记。鲁国与齐国军队包围郕国,郕国投降齐国军队,见于经文。现在联合九国军队抵御夷狄以讨伐叛人,彭城果然投降,怎么能不记载呢?向为人等人未必与鱼石一起逃跑,我本来就说过了。查考二十六年楚声子说靡角之战,晋国利用雍子谋划楚军,夜间溃败,晋国使彭城投降而归还给宋国,把鱼石带回,这与这里自然不同。靡角之战是楚子重攻打华喜的军队,救援的只有晋国而已,在前年十一月,而这里却是楚军撤还,晋国向鲁国乞求军队,再次联合诸侯军队,在今年正月,而传文一并记载,那么该听从谁呢?声子的话既然不足信,那么此传文也未必真实。经文所记载的,在于将彭城归属宋国,其投降与否,在于是否告知,没有值得多说的。

夏晋韩厥率领军队讨伐郑国

夏五月,晋韩厥、荀偃率领诸侯军队讨伐郑国,进入其外郭,在洧水之上击败其步兵。这时东方诸侯军队驻扎在鄫地,以等待晋军。晋军从郑国带着鄫地军队侵犯楚国焦、夷以及陈国。晋侯、卫侯驻扎在戚地,作为他们的后援。

经文记载“晋韩厥率领军队讨伐郑国”,诸侯军队不参与。鄫地军队果然跟随晋国侵犯楚国及陈国,仲孙蔑在其中。《经》不应不记载。杜预认为仲孙蔑在鄫地,先返回,所以不记载。不知什么防备,也是猜测罢了。

秋楚公子壬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秋楚子辛救援郑国侵犯宋国吕留

楚国在郑国南边,宋国在郑国北边。楚国为什么不直接救援郑国,却越过郑国而侵犯宋国呢?如果真有此事,经文也应当与“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文义相同,不应完全没有记载。

邾子来朝见

冬卫侯派遣公孙剽来聘问

九月邾子来朝见是合乎礼的

冬天,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问,是合乎礼的。大凡诸侯即位,小国朝见,大国聘问,以延续友好、结诚信、谋划事务、弥补缺失,是礼中最重要的。诸侯世代互相朝见,我本来就说它不对了,这是春秋时期强弱相凌的习气。春天朝见以图谋天下大事,夏天宗庙祭祀以陈述天下谋略,是天子的礼制。诸侯相见,何来谋划事务弥补缺失之说?尤其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