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春秋公羊传谳》卷二宋叶夣得撰桓公
、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内大恶讳,此其目言之,何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隐亦远矣,曷为为隐讳?隐贤而桓贱也。
译郑伯在稷地会见,以促成宋国的动乱。
对于内部的重大罪恶应当避讳,这里却直书其名,为何如此疏远呢?因为亲眼所见、耳闻、传闻的记载用词各不相同。隐公的时代也很遥远了,为何还要为隐公避讳呢?因为隐公贤德而桓公卑贱。
传》既以恶大小论讳矣,又以远近为辨;既以远近为辨矣,又以贤与贱为辨。三者不得并行,则何者为正乎?且此以「书成宋乱」为贱桓而不讳,然「战于宋」曰:「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不言战,岂非讳乎?「狐壤之获」不言战,为贤隐而讳,然「公观鱼于棠」何以书?讥。岂非不讳乎?
秋
蔡侯郑伯会于邓
离不言会,此其言会何?葢邓与会尔。
传但见内言「公及邾仪父盟于昧」、「公及郑伯盟于越」,外书「齐侯、郑伯盟于石门」、「齐侯、卫侯盟于沙泽」之类,不言会,故以为离。不言会,不知「公会戎于潜」、「公会齐侯于邴」之类,何尝不言会乎?若以此为邓与会为三国,则定十四年「齐侯、宋公会于洮」,岂洮亦与乎?葢传不能辨会及之义,以会为聚辞,故妄与及为别。何休以「齐侯、郑伯如纪」为例,尤见其陋。此朝也,安得谓之会?
三年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
胥命者何?相命也。何言乎相命?近正也。此其为近正奈何?古者不盟,结言而退。
非也説已见左氏
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
狩者何?田狩也。春曰苗,秋曰搜,冬曰狩。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诸侯曷为必田狩?一曰干豆,二曰賔客,三曰充君之庖。
天子诸侯无事,嵗三田。《礼·王制》以为夏制,今有三时而无夏,何休以为《春秋》制,飞鸟未去于巢,走兽未离于穴,恐伤害幼稚。二説皆非是,此亦传未尝见《周礼》之过也。
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
宰渠伯纠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宰渠伯纠何?下大夫也。
王之下大夫,春秋以名氏见,上大夫则举国爵。今称宰渠伯,则非下大夫也。加之以名,谓桓弑君不朝,而反聘之,即其使而名以见贬也。其曰宰,则太宰矣。桓公弑其君而立,天子不能治,天下莫能讨,而王使其宰聘之,示加尊宠,天理灭矣,人道亡矣。书天王,言当奉天也,而所为如此,名纠,尊卑贵贱之义亡矣。人理既灭,天运乖矣,隂阳失序,岁功不能成矣,故不具四时。
六年春正月寔来
寔来者何?犹曰是人来也。孰谓?谓州公也。曷为谓之寔来?慢之也。曷为慢之?化我也。
非也説已见左氏
秋八月壬午大阅
大阅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葢以罕书也。
大阅,周制冬田之名也,传以为简车徒,则三年大比之名也。其谓之罕,以为自入春秋,歴隐公未尝大阅,而今始见耶?则其罪非独在桓公,隐亦与之矣,而隐无文以见也。以为自桓以来六年始大阅,过其三年之制也,则终桓之世不大阅,亦无文以见也。所谓以罕书者,非书之法也。然则大阅者,常事也,得其时制则不书,今冬田而秋兴之,以是为讥尔。
蔡人杀陈佗
陈佗者何?陈君也。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絶也。曷为絶之?贱也。其贱奈何?外淫也。恶乎淫?淫乎蔡,蔡人杀之。
陈佗据左氏杀陈侯鲍之太子免而篡之位者也。佗,陈出厉公,蔡出。蔡人欲立厉公,故以弑免之罪杀佗。经以蔡人书之,讨贼之辞也。传葢不知其事,但见州吁为卫人所杀,而陈佗为蔡人所杀,故不敢以一辞推之。然陈佗即所谓五父者,任陈之事乆矣,今又篡而为君,岂有淫猎于他人之境,国人无从之者,而蔡人不知之乎?
九月丁卯子同生
子同生者,孰谓?谓庄公也。何言乎子同生?喜有正也。未有言喜有正者,此其言喜有正何?乆无正也。子公羊子曰:「其诸以病桓与?」
太子生,国之大事,所当书者也。适继隐、桓之后,而不见于他公,故公羊意之,以为喜有正尔。不知他公之生,嫡子或在为太子时薨,或不及生而薨,或嫡夫人无子,或
虽嫡而不以太子之礼举之,唯庄公独得其正,所以书尔。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焚之者何?樵之也。樵之者何?以火攻也。何言乎以火攻?疾始以火攻也。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咸丘,鲁地,杜预之言是矣
译《公羊传》既然已经用“恶”的轻重来讨论避讳了,又用关系的远近来加以辨别;既然已经用远近来辨别了,又用贤与贱来辨别。这三者不能并行不悖,那么哪一个是正确的呢?况且这里用“书成宋乱”作为桓公卑贱而不避讳的理由,然而“战于宋”记载说:“鲁国不出兵作战,说作战就是失败了。”不说作战,难道不是避讳吗?“狐壤之获”不说作战,是为了替贤者隐讳而避讳,然而“公观鱼于棠”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难道不是不避讳吗?
秋
蔡侯、郑伯在邓地会盟
两国君主相会而不说“会”,这里说“会”是什么意思呢?大概是因为邓地参与了会盟。
《公羊传》只看到鲁国内部记载“公及邾仪父盟于昧”、“公及郑伯盟于越”,外部记载“齐侯、郑伯盟于石门”、“齐侯、卫侯盟于沙泽”之类,不说“会”,所以认为这是离散。不说“会”,却不知道“公会戎于潜”、“公会齐侯于邴”之类,何尝不说“会”呢?如果认为这是邓与会盟为三国,那么定公十四年“齐侯、宋公会于洮”,难道洮也参与了吗?大概《公羊传》不能辨别“会”与“及”的含义,把“会”当作聚集的辞令,所以妄自将“会”与“及”区别开来。何休以“齐侯、郑伯如纪”为例,尤其显得浅陋。这是朝见,怎么能称为会盟呢?
三年
夏,齐侯、卫侯在蒲地相互发布命令
相互发布命令是什么意思?就是互相命令。为什么说互相命令?因为接近正道。这怎么算是接近正道呢?古代不结盟,约定言辞后就退兵。
不对,解说已在《左传》中见过
四年春正月,公在郎地打猎
打猎是什么意思?就是田猎。春天叫苗,秋天叫搜,冬天叫狩。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因为时间不对。诸侯为什么一定要田猎?一是为了祭祀祖先,二是为了招待宾客,三是为了充实君主的厨房。
天子诸侯没有战事时,一年田猎三次。《礼记·王制》认为这是夏代的制度,现在有三个季节而没有夏季,何休认为这是《春秋》的制度,因为飞鸟还没有离开巢穴,走兽还没有离开洞穴,恐怕伤害幼小。这两种说法都不对,这也是《公羊传》未曾见到《周礼》的过错。
夏,天王派遣宰渠伯纠来聘问
宰渠伯纠是谁?是天子的臣子。称他为宰渠伯纠是什么意思?他是下大夫。
天子的下大夫,在《春秋》中用名字和姓氏出现,上大夫则举出国名和爵位。现在称他为宰渠伯,就不是下大夫了。加上他的名字,是说桓公弑君不朝见,反而接受他的聘问,就在他的使者身上用名字来表示贬斥。称他为“宰”,那就是太宰了。桓公弑杀他的君主而自立,天子不能惩治,天下没有人能讨伐,而天王派遣他的太宰去聘问,显示给予尊宠,天理灭绝了,人道丧失了。记载“天王”,是说应当奉行天命,而行为却如此,称其名“纠”,尊卑贵贱的道义丧失了。人伦既已灭绝,天运就乖违了,阴阳失去秩序,一年的功业不能完成了,所以不具足四季。
六年春正月,寔来
寔来是什么意思?就是说这个人来了。指谁?指州公。为什么称他为寔来?是轻慢他。为什么轻慢他?因为他教化了我。
不对,解说已在《左传》中见过
秋八月壬午,大阅
大阅是什么意思?是检阅车马和步兵。为什么记载?大概是因为很少记载。
大阅,是周代冬季田猎的名称,《公羊传》认为是检阅车马步兵,那就是三年大比的名称。认为它很少记载,是因为自从进入《春秋》时代,经历隐公时期未曾大阅,现在才开始见到吗?那么罪过就不只在桓公,隐公也与他有关,而隐公没有文字显示。认为自从桓公以来六年才大阅,超过了三年的制度,那么桓公终其一生不大阅,也没有文字显示。所谓因为很少记载,并不是记载的法则。然而大阅是常规的事情,符合时节制度就不记载,现在冬季田猎而在秋天举行,以此来讥讽。
蔡人杀陈佗
陈佗是谁?是陈国的国君。陈国国君为什么称他为陈佗?是断绝他。为什么断绝他?因为他卑贱。他卑贱怎么样?在外淫乱。在哪里淫乱?在蔡国淫乱,蔡人杀了他。
陈佗据《左传》记载,是杀了陈侯鲍的太子免而篡夺君位的人。佗,是陈出厉公,蔡国支持。蔡国人想立厉公,所以用弑杀太子免的罪名杀了陈佗。经文用“蔡人”记载,是讨伐贼人的辞令。《公羊传》大概不知道这件事,只看到州吁被卫人所杀,而陈佗被蔡人所杀,所以不敢用一个辞令来推断。然而陈佗就是所谓的五父,掌管陈国政事很久了,现在又篡位成为国君,哪有在他人境内淫猎,国人没有跟随他,而蔡国人不知道的呢?
九月丁卯,子同出生
子同出生,指谁?指庄公。为什么说子同出生?是喜悦有了正统继承人。以前没有说过喜悦有正统继承人的,这里说喜悦有正统继承人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很久没有正统继承人了。子公羊子说:“大概是因为厌恶桓公吧?”
太子出生,是国家的大事,应当记载的。恰好在隐公、桓公之后,而在其他国君时没有记载,所以公羊推测,认为是喜悦有正统继承人。不知道其他国君出生时,嫡子可能在作为太子时去世,或者来不及出生就去世了,或者嫡夫人没有儿子,或者虽然是嫡子但不以太子之礼举荐,只有庄公独得正统,所以记载。
七年春二月己亥,焚烧咸丘
焚烧是什么意思?是砍伐柴草。砍伐柴草是什么意思?是用火攻击。为什么说用火攻击?是痛恨开始用火攻击。咸丘是什么?是邾娄的城邑。为什么不连属邾娄?是把它当作国家。为什么当作国家?因为国君在那里。
咸丘,是鲁国的土地,杜预的话是对的。
,以出火非其时,故书尔。凡内伐国取邑,未尝不先言伐,以正其伐之道,况于焚乎?咸丘诚邾邑,亦当先见伐邾。若曰君存君焚而死耶?则罪有大于焚,宜有异文;若但攻之而已,则何用以君为重?其言疾始火攻,亦非是。按经未有复书焚者,亦何始之云?
译因为出火不合时宜,所以史书这样记载。凡是内部讨伐国家、夺取城邑,没有不先说“伐”的,以此来端正讨伐的道理,何况是焚烧呢?咸丘确实是邾国的城邑,也应当先见到讨伐邾国。如果说国君在位,国君被焚烧而死,那么罪行比焚烧更重,应该有特殊的记载;如果只是攻打而已,那么何必以国君为重?说《春秋》开始记载火攻,也不是这样。查考《春秋》没有再次记载“焚”的,又哪里谈得上“开始”呢?
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其称侯朝何?贵者无后,待之以初也。
失地之君,凡来奔于我者皆是也,何尝以其贵而尽以朝礼接之,独见于二君乎?朝不朝,在彼而已。使其实不朝,虽以贵者待之,安可以言朝?使其实朝,虽不以贵者待之,安可以不言朝?葢失地之君,有以奔来而不能朝者,有不以奔来而能朝者,各以其实书尔。不以奔来而能朝者,犹不失其君而图复,谓之寄公。《黎侯》寓于卫者是也,故名之名之者,亦所以别二君也。
八年春正月己卯烝
烝者何?冬祭也。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烝。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亟也。亟则黩,黩则不敬。君子之祭也,敬而不黩。疏则怠,怠则忘。士不及兹四者,则冬不裘,夏不葛。
周春正月者,夏之冬,建子之月,烝之节也。传见后书五月丁丑烝,以为非时,故见烝尔。若冬不烝,可以五月烝乎?是固常事,不必书。所以书者,以桓弑君而簒国,无辞以见其宗庙,故求丰于祀以媚其祖考,使隐而有知,其吐之矣。所以烝独书于桓,虽得其时亦书者,见其烝而又烝,以求乎丰者也。
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
祭公者何?天子之三公也。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遂者何?生事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成使乎我也。其成使乎我奈何?使我为媒,可,则因用是往逆矣。女在其国称女,此其称王后何?王者无外,其辞成矣。
婚礼不称主人,説已见前。所以不称使者,谓以三公逆女尔。传前既不知不称使之意,故今复误以为成使乎我。天子之后,即谋于我,不反命而遂逆之,所以示贬也,尚何成之云乎?
十年
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郎者何?吾近邑也。吾近邑,则其言来战于郎何?近也。恶乎近?近乎围也。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
战于奚,战于升陉,未尝不地。郎何独为近邑?「来」之为言,为其非前定而主乎战,不可言「齐侯、卫侯、郑伯败我师于郎」,故变文云尔。其为内不言战,言战乃败,同也。
十有一年
秋七月,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
贤非也尝入而为王大夫者尔
郑忽出奔卫
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
书·武成》言:「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武王以为反商政,政由旧,则商爵未尝不列五等也。而汉诸儒未见孔氏《尚书》,皆为商爵三等之论,谓商止有鬼侯、梅伯而无子、男,武王初定天下,始増此二等,葢妄矣。而传亦以为春秋变周从商,合伯、子、男以为一,故以郑忽未逾年之君,法当称子,嫌其与伯、子、男之名相乱,成其君而书名。不知经贬郑忽不称子者,为其不能子而夺之也。且在丧之子与伯、子、男之子,义自不同,夫孰不能辨?况郑是伯爵,春秋何尝合子、男为一乎?所谓变周之文,从商之质者,皆非经本意,传自为説尔。
十有四年
乙亥尝
常事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尝也。曰:「犹尝乎?御廪灾,不如勿尝而已矣。」
非也,此与《左氏》言「不害」者异义而同失,説已见《左氏》。
十有五年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突何以名夺正也
经于诸侯出奔,未有不书名者,非贬也,别二君尔。惟衞侯出奔楚不名,盖以叔武不当为君,而内无君也。以突为夺正,则凡正而名者为何所夺乎?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其称世子何?复正也。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
四例皆非,説已见《左氏》。即传而言,郑突不当为君而簒其兄,忽当为君而夺于弟。突者,出有恶者也,反从出入无恶例书归;忽,出入无恶者也,反从出有恶例书复归,可乎?忽不言子,自以正忽,非与突为善恶者也,不得反不如突,而以出为有恶矣。非
译夏谷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
为何都称名?因为他们是失去国土的国君。为何称侯来朝?因为尊贵者没有后代,仍按他们起初的地位对待。
失去国土的国君,凡是来投奔我国的都是这样,哪里曾因为他们的尊贵而都用朝见的礼节接待,唯独在这两位国君身上体现呢?朝见与否,在于他们自身。如果实际上没有朝见,即使以尊贵者的礼节对待,怎么能说是朝见呢?如果实际上朝见了,即使不以尊贵者的礼节对待,怎么能不说是朝见呢?大概失去国土的国君,有因投奔而来却不能朝见的,也有不因投奔而来却能朝见的,各自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记载。不因投奔而来却能朝见的,还保持着国君的身份并图谋复国,称为寄公。《黎侯》寄居在卫国就是这种情况,所以称名,也是为了区分这二位国君。
八年春正月己卯,举行烝祭。
烝是什么?是冬季的祭祀。春季叫祠,夏季叫礿,秋季叫尝,冬季叫烝。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何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频繁。频繁就会亵渎,亵渎就是不敬。君子祭祀,恭敬而不亵渎。疏远就会懈怠,懈怠就会遗忘。士人如果不具备这四种祭祀,那么冬天就不穿皮衣,夏天就不穿葛布衣。
周历的春正月,是夏历的冬季,建子之月,正是烝祭的时节。传文在后文记载五月丁丑举行烝祭,认为不合时宜,所以这里记载烝祭。如果冬季不举行烝祭,难道可以在五月举行烝祭吗?这本来是常规之事,不必记载。之所以记载,是因为桓公弑君篡国,没有合适的言辞去面对宗庙,所以谋求在祭祀上丰盛以讨好祖先,如果隐公在天有知,恐怕会吐出来。所以烝祭唯独在桓公时期记载,即使合乎时节也记载,是为了显示他反复举行烝祭,以求丰盛。
祭公来,随即在纪国迎接王后。
祭公是什么人?是天子的三公。为何不称使臣?因为婚礼不称主人。遂是什么?是生事。大夫没有擅自行事,这里为何说遂?是为了成全我国的使命。如何成全我国的使命?让我做媒,可以,就借此前往迎接。女子在其本国称女,这里为何称王后?因为王者没有内外之分,其言辞已经成全了。
婚礼不称主人,前面已经解释过。之所以不称使臣,是因为以三公的身份去迎接女子。传文前面既然不知道不称使臣的意思,所以现在又错误地认为是成全我国的使命。天子的王后,既然谋划于我国,不回报使命就随即迎接,这是为了表示贬斥,还谈什么成全呢?
十年
冬十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在郎地作战。
郎是什么地方?是我国的近邑。是我国的近邑,为何说“来在郎地作战”?因为近。近到什么程度?近到几乎被包围。这是偏战。为何不说军队大败?国内不记载作战,记载作战就意味着失败了。
战于奚,战于升陉,没有不记载地名的。郎为何独独称为近邑?“来”的意思是,因为这不是预先约定而主动作战,不能说“齐侯、卫侯、郑伯在郎地击败我国军队”,所以变换文辞这样说。其作为国内不记载作战,记载作战就意味着失败,道理是一样的。
十一年
秋七月,安葬郑庄公。九月,宋人抓获郑国的祭仲。
祭仲是什么人?是郑国的宰相。为何不称名?因为他贤德。
贤德是不对的,曾经入朝担任周王大夫罢了。
郑忽出逃到卫国。
忽为何称名?《春秋》中伯、子、男,是一样的,措辞没有贬低。
《尚书·武成》说:“爵位分为五等,土地分为三等。”武王认为这是反商政,政令依循旧制,那么商朝的爵位不曾不分为五等。而汉代诸儒没有见到孔氏《尚书》,都主张商朝爵位只有三等的说法,认为商朝只有鬼侯、梅伯而没有子、男,武王刚平定天下,才增加了这两等,这大概是荒谬的。而传文也认为春秋变周从商,将伯、子、男合为一等,所以认为郑忽是未逾年的国君,按法应当称子,担心与伯、子、男的名称混淆,成就其国君身份而称名。不知道经文贬低郑忽不称子,是因为他不能尽子道而剥夺了他。而且在丧期之子与伯、子、男之子,意义自然不同,谁不能分辨?况且郑国是伯爵,春秋何时将子、男合为一等呢?所谓变周之文,从商之质,都不是经文的本意,是传文自己的说法罢了。
十四年
乙亥,举行尝祭。
常规的事情不记载,这里为何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讥讽尝祭。说:“还举行尝祭吗?御廪发生火灾,不如不举行尝祭罢了。”
不对,这与《左氏》所说的“不害”意义不同但同样错误,解释已在《左氏》中见过。
十五年
五月,郑伯突出逃到蔡国。
突为何称名?因为夺正。
经文对于诸侯出逃,没有不称名的,这不是贬低,而是区分二位国君。只有卫侯出逃到楚国不称名,大概因为叔武不当为君,而国内没有国君。认为突是夺正,那么凡是正当而称名的,是被谁夺正呢?
郑世子忽复归到郑国。
为何称世子?因为复正。为何有的说归,有的说复归?复归者,出逃有恶,归来无恶。复入者,出逃无恶,入国有恶。入者,出入都有恶;归者,出入都无恶。
这四种条例都不对,解释已在《左氏》中见过。即使就传文而言,郑突不当为君而篡夺其兄,忽当为君而被弟弟夺位。突是出逃有恶的人,反而按照出入无恶的条例记载为归;忽是出入无恶的人,反而按照出逃有恶的条例记载为复归,可以吗?忽不称子,自然是以正名忽,不是与突相比善恶,不能反而不如突,而将出逃视为有恶了。不对
特此也,衞成公始以杀叔武为伯主所执,未归而又杀公子瑕,乃从出入无恶例书归;周敬王大子之母弟王猛,死而国人立之,乃从出入俱恶例而书入;赵鞅去晋阳,本不以事,欲除君侧之恶人,据之以叛,罪不重于栾盈,而书入;鱼石与于荡山之乱,不容于宋而出奔,罪不轻于荀寅、士吉射,而书复入,则无一可通矣。
译如果只依据这一条理由,那么卫成公起初因为杀害叔武而被霸主拘捕,尚未回国又杀害公子瑕,却依照“出入无恶”的体例记载为“归”;周敬王的庶子王猛,在死后被国人拥立,却依照“出入俱恶”的体例记载为“入”;赵鞅离开晋阳,原本并非为了公事,而是想清除君主身边的恶人,却凭借据点发动叛乱,其罪行并不比栾盈更重,却记载为“入”;鱼石参与了荡山之乱,不被宋国容许而逃亡,其罪行并不比荀寅、士吉射轻,却记载为“复入”,那么就没有一条能够讲得通了。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
皆何以称人夷狄之也
言「夷狄之」者是也,独言朝桓之恶而不及旅见,则非矣。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
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末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矣,祭仲亡则亡矣。
国者,入其国中而得国者也;邑者,入国之境而未得国者也。得国言国,得邑言邑,各以其实,非以邑不足于国而浅言之也。不言忽出奔,不告则不书尔。郑自突入之后,忽再入而为高渠弥所弑,立子亹,齐人复杀子亹,而祭仲立子仪,皆不见经,不可别为义。
十有六年
十有一月衞侯朔出奔齐
衞侯朔何以名?絶。曷为絶之?得罪于天子也。其得罪于天子奈何?见使守衞朔,而不能使衞小众,越在岱隂,齐属负兹,舍不即罪尔。
据传意谓天子尝召衞小众朔,不从,因问罪,惧而奔齐,托疾不受命,与谷梁言天子召而不往者,大畧同。此盖全不知朔奔之因,如左氏所书者可见。二氏不传事,误信其所闻而妄以解经,每如此。
十有八年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辞也。
君子辞者,谓桓见弑于齐,雠在外,春秋不责鲁以力所不能及,故书葬。若然,则前所谓君父弑而臣子不复雠为非臣子者,止施之内而已,岂所谓父母之雠不与共戴天者乎?传言齐襄公以九世之雠而复纪,伍子胥借吴之力以复楚,又何以皆贤而与之?春秋者,因事以立法,不为一人设也。此但论雠复不复尔,若以齐强鲁弱,因以恕之,遂废天下之复外雠者,亦何足以为法?此其失与谷梁同,説已见谷梁。
庄公
元年春王正月
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弑,子不言即位。君弑则子何以不言即位?隐之也。孰隐?隐子也。
前于桓不书即位,曰「如其意也」,是如桓公之意也。今于庄公不言即位,曰「隐之也」。孰隐?隐子也。是孔子隐之也。弑君书即位、不书即位,所以别其君之与闻乎弑、不与闻乎弑。桓言如公意,犹可也。庄言隐子,不独不见庄之意,隐桓皆鲁君也,孔子岂不隐于隐而独隐桓乎?上云子不言即位,而继云隐子,则子者谓庄公也。何休乃以为隐痛是子之祸,则以子为桓公,亦非传意。
三月夫人孙于齐
孙者何?孙犹孙也。内讳奔,谓之孙。夫人固在齐矣,其言孙于齐何?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称姜氏?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夫人谮公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齐侯怒,与之饮酒。于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于其乗焉,搚干而杀之。念母者,所善也,则曷为于其念母焉贬?不与念母也。
夫人在齐,而谓念母以首事,是经加之虚文也。夫加之虚文以见母足矣,又何以言内讳奔而谓之孙乎?若然,则是实奔,非为念母起也。此盖传不见夫人书至,故意为在齐;又见夫人书孙,故以为念母。不知夫人固已从桓公之丧而归,其不书至者,见鲁人之意尔。不与念母,是子可以絶母乎?
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称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为使我主之?天子嫁女诸侯,必使诸侯同姓者主之;诸侯嫁女乎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王之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卿以氏爵见经,则刘子、单子之类是也;大夫以氏字见经,则南季、荣叔之类是也。诸侯无四命之大夫,则不得有以氏字见者。然书于《春秋》四人焉:鲁有单伯,宋有萧叔,郑有祭仲,陈有女叔。三家初未尝辨,学者多不能了。以吾考之,附庸之孤称字,其为公之孤者亦称字;外臣入而为王大夫称字,其归复其国者亦称字。各证其事,则鲁单伯、宋萧叔,附庸之孤也;郑祭仲、陈女叔,尝入为王大夫者也。《公羊》、《谷梁》皆以单伯为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盖微知之而不尽其説若但国之命大夫,此亦
译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见。
为什么都称他们为“人”?因为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
说“把他们当作夷狄看待”是对的,但如果只说“朝见”是为了显示桓公的罪恶,而不及于旅见之礼,那就是不对的。
秋九月,郑伯突进入栎邑。
栎是什么地方?是郑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说是“进入郑国”?因为这是次要的说法。为什么说是次要的说法?因为祭仲已经逃亡了。那么为什么不说是郑忽出奔?因为郑忽作为国君的地位很微弱。如果祭仲在,郑忽就能保住君位;祭仲逃亡了,郑忽也就失位了。
所谓“国”,是指进入其国境并获得了国家政权;所谓“邑”,是指进入了国境但尚未获得国家政权。获得国家政权就称“国”,获得城邑就称“邑”,都是根据实际情形来表述,并不是因为城邑不如国家重要就轻描淡写。不记载郑忽出奔,是因为没有报告就不记载罢了。郑国自从突进入栎邑之后,忽再次回国即位却被高渠弥杀害,立了子亹,齐国人又杀了子亹,祭仲立了子仪,这些都没有见于《春秋》经文,不能另外赋予特殊的义例。
十六年
十一月,卫侯朔出奔齐国。
卫侯朔为什么称名?因为被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他?因为他得罪了天子。他得罪天子是怎么回事?天子让他守卫朔方,他却不能使卫国的民众服从,越过岱山以北,齐国所属的负兹之地,他舍弃职责不去就任,这就是他的罪过。
根据传文的意图,是说天子曾经召见卫侯朔,他不听从,因此天子问罪,他害怕而逃奔齐国,托病不接受命令,这与《谷梁传》所说的“天子召见而不去”大致相同。这大概完全不知道朔出奔的原因,像《左传》所记载的那样可以看出来。这两家不传述史实,误信他们所听到的传闻而随意解释经文,常常是这样。
十八年
冬十二月己丑日,安葬我国国君桓公。
弑君贼人还没有讨伐,为什么记载安葬?因为仇敌在国外。仇敌在国外,为什么还记载安葬?这是君子的措辞。
所谓君子的措辞,是说桓公在齐国被弑,仇敌在国外,《春秋》不责备鲁国去做力量所不能及的事,所以记载安葬。如果这样,那么前面所说的“国君父亲被弑而臣子不报仇就不是臣子”的说法,只适用于国内罢了,难道所谓“父母的仇敌不与共戴天”的说法就不存在了吗?传文说齐襄公为九世之仇而报复纪国,伍子胥借吴国的力量报复楚国,又为什么都称赞他们并肯定他们呢?《春秋》是根据事情来确立法则,不是为某一个人设立的。这里只是讨论仇敌报不报的问题,如果因为齐国强鲁国弱,因而宽恕鲁国,就废除了天下所有为外仇报仇的人,这怎么足以成为法则呢?这个错误与《谷梁传》相同,解说已在《谷梁传》部分见过。
庄公
元年春王正月
庄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春秋》的原则是,国君被弑,儿子不记载即位。国君被弑,儿子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为了隐讳。隐讳谁?隐讳儿子。
以前在桓公时不记载即位,说是“顺从他的意愿”,是顺从桓公的意愿。现在在庄公时不记载即位,说是“为了隐讳”。隐讳谁?隐讳儿子。这是孔子在隐讳。弑君后记载即位或不记载即位,是为了区别国君是否参与了弑君之事。桓公说顺从桓公的意愿,还可以说得通。庄公说隐讳儿子,不仅看不出庄公的意愿,隐公和桓公都是鲁国的国君,孔子难道不隐讳隐公而只隐讳桓公吗?上面说儿子不记载即位,接着说隐讳儿子,那么这个“儿子”指的是庄公。何休却认为隐讳的是痛惜这个儿子的祸患,于是把“儿子”当作桓公,这也违背了传文的意图。
三月,夫人逃奔到齐国。
“孙”是什么意思?“孙”就是逃奔的意思。对内讳言逃奔,称之为“孙”。夫人本来就在齐国,为什么说“孙于齐”?是为了思念母亲。正月是为了保全国君,思念母亲是为了首事。夫人为什么不称姜氏?因为被贬低。为什么被贬低?因为她参与了弑君。她参与弑君是怎么回事?夫人在齐侯面前进谗言陷害庄公,庄公说:“同不是我的儿子,是齐侯的儿子。”齐侯发怒,和他一起饮酒。在他出来时,派公子彭生送他;在他上车时,彭生按着车干把他杀害。思念母亲,是她所善行的,那么为什么在她思念母亲的时候反而贬低她?因为不赞成她思念母亲。
夫人在齐国,却说为了思念母亲而首事,这是经文强加的虚文。强加虚文以显示母亲就足够了,又为什么说对内讳言逃奔而称之为“孙”呢?如果这样,那就是实际上逃奔,而不是为了思念母亲才起的。这大概是因为传文没有看到夫人记载“至”,所以故意认为她在齐国;又看到夫人记载“孙”,所以认为是思念母亲。不知道夫人本来已经随着桓公的丧事回来了,不记载“至”,是表示鲁人的心意罢了。不赞成思念母亲,是说儿子可以断绝母子关系吗?
夏,单伯迎接王姬。
单伯是什么人?是我们国家受天子任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天子召见并命令他。迎接王姬是什么意思?让我国主持这件事。为什么让我国主持?天子嫁女给诸侯,必定让诸侯中同姓的人主持;诸侯嫁女给大夫,必定让大夫中同姓的人主持。
天子的卿是六命,大夫是四命。卿以氏和爵位见于经文,那么刘子、单子之类就是;大夫以氏和字见于经文,那么南季、荣叔之类就是。诸侯没有四命的大夫,那么就不应该有以氏和字见于经文的。然而记载在《春秋》中的有四个人:鲁国有单伯,宋国有萧叔,郑国有祭仲,陈国有女叔。前三家当初未曾辨析,学者大多不能明了。根据我的考察,附庸国的孤子称字,作为公室孤子的人也称字;外臣入朝成为天子大夫称字,他们回国复职的也称字。各自验证他们的事迹,那么鲁国的单伯、宋国的萧叔,是附庸国的孤子;郑国的祭仲、陈国的女叔,是曾经入朝成为天子大夫的人。《公羊传》、《谷梁传》都把单伯当作我国受天子任命的大夫,大概是隐约知道一些但不尽说,如果只是国家的命大夫,这也
三命耳,安得以氏字见乎?「何以不称使?」亦非所以起问。凡鲁自以卿往京师,故书「如」以见使。此天子既命我主王姬矣,则以单伯逆之,非鲁事,自不嫌于不称使也。
译只有三种命辞罢了,怎么可以用姓氏和字来称呼呢?“为什么不称‘使’?”这也不是提出疑问的理由。凡是鲁国自己派遣卿大夫前往京师,所以史书用“如”字来表明是奉命出使。这里天子已经任命我主婚王姬了,那么由单伯去迎接她,这不是鲁国的事,自然不嫌不称“使”了。
王姬归于齐
何以书过我也
此与庄元年书王姬归于齐者同,亦以我主之故也。其逆无事故不见逆,常事也。公羊、谷梁见无筑馆之事,遂疑为过我,不知筑馆本亦不合书,但以其筑之于外,非礼尔。左氏记齐侯来逆共姬,此岂过我云乎?
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
锡者何?赐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锡与赐异。锡者,常也,所谓彤弓,天子锡有功诸侯也。赐者,非常也,所谓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则赐者也。故成八年书「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言锡。此与文「言毛伯来锡公命」者同,皆于元年见之。文始命桓,追命也。葢桓终身不朝王,故既薨,王于庄公即位之元年追锡之尔。何以谓之赐乎?二名既不辨,故遂以为加我服,不知此乃正命之为鲁侯尔,何加之云?
齐师迁纪郱鄑郚
迁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也为襄公讳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大之也。何大尔?自是始灭也。
传载齐襄公复雠,与经皆不合,説已见后。经书「纪季以酅入于齐」,「纪侯大去其国」,葢深致意于纪者,何为于襄公而讳之哉?迁者,徙其君长宗庙社稷而有其地者也,宋人迁宿、齐人迁阳是矣。郱、鄑、郚者,纪之三邑也。齐将灭纪,先夺其三邑,故与外取邑系纪而特书,且变文言迁以见齐志尔,岂襄公之讳乎?
二年
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于余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曷为国之?君存焉尔。
于余丘当从左氏为国非邑也
三年
五月葬桓王
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葢改葬也。
改葬而鲁不往会,则不书;改葬而鲁往会,则当书。改卜丧犹言改,岂有改葬而反不言改?何以别于缓丧乎?传但见桓王七年而后书葬,故意之尔。方周之衰,王室卑弱,礼不备于天子者固多,故不足于财而求赙于我者有之,亦安得必桓王能如期而葬?葢传为「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之説,故不得不云尔。其实左氏言缓者是也。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季者何?纪侯之弟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纪季?服罪也。其服罪奈何?鲁子曰:「请后五庙以存姑姊妹。」齐暴纪而灭之,纪何罪之可服,而以纪季为贤?葢由以误襄公之复雠言也。
四年
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为一体?国君以国为体,诸侯世,故国君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曰:「非也。古者有眀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説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曷为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縁恩疾者可也。」
纪侯谮杀齐哀公,事二传皆无见,独公羊言之,史记齐世家取之公羊者也。然云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复为哀公母弟献公山所杀。自献公七传而为襄公,襄公葢承哀公母弟之后,非哀公之后也。周制,内外乱、鸟兽行,则灭之。使纪侯诚谮哀公者,有明天子,纪侯不过诛及其身而已,何至遂灭其国乎?诸侯号辞穪先君,上则其太祖,下则其高祖而已,哀公之庙固已亲尽而毁矣。先王制礼,为可传也,为可断也,故虽天子所以事其祖祢者,亦不过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为七。自非太祖,六世而迭毁,去祧为坛,去坛为墠,而五世之外且无服矣
译王姬嫁到齐国。
为什么记载?是因为经过我国。
这与庄公元年记载“王姬嫁到齐国”是一样的,也是因为我国主持的缘故。迎亲没有变故,所以没有记载迎亲,这是常事。《公羊传》、《谷梁传》因为看到没有记载筑馆之事,就怀疑是王姬经过我国,不知道筑馆本来就不合记载,只是因为筑馆在城外,不合礼制罢了。《左传》记载齐侯来迎接共姬,这难道是王姬经过我国吗?
周王派荣叔来赐给桓公命服。
锡是什么?是赐给。命是什么?是加给我服饰。为什么称桓公?是追赐命服。锡与赐不同。锡,是常规,所谓彤弓,是天子赐给有功诸侯的。赐,是非常规,所谓三公一命卷,如果有加恩才赐给。所以成八年记载“天子派召伯来赐给公命”,说锡。这与文公时记载“毛伯来赐给公命”一样,都在元年记载。文公开始命桓公,是追赐命服。大概桓公终身不朝见周王,所以在他死后,周王在庄公即位的元年追赐给他。为什么称之为赐呢?两个名字既然不分辨,所以就认为是加给我服饰,不知道这是正式任命为鲁侯,哪里有什么加恩呢?
齐国军队迁移纪国的郱、鄑、郚。
迁移是什么意思?是夺取。夺取为什么不直接说夺取?是为了给襄公避讳。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夸大它。为什么夸大?因为从此开始灭国。
传文记载齐襄公复仇,与经文都不符合,说法已见后文。经文记载“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纪侯大大地离开他的国家”,大概对纪国深致意,为什么对襄公避讳呢?迁移,是迁徙其君长、宗庙、社稷而占有其土地,宋人迁移宿、齐人迁移阳就是例子。郱、鄑、郚,是纪国的三个城邑。齐国将要灭纪国,先夺取这三个城邑,所以与外国夺取城邑不同,系于纪国而特别记载,并且改变文辞说迁移以显示齐国的志向,哪里是襄公的避讳呢?
二年
夏天,公子庆父率领军队攻打于余丘。
于余丘是什么?是邾娄国的城邑。为什么不系于邾娄国?是把它当作国家。为什么当作国家?因为君主在那里。
于余丘应当根据《左传》当作国家而不是城邑。
三年
五月,安葬桓王。
这里没有说崩,为什么记载安葬?大概是改葬。
改葬而鲁国不去参加,就不记载;改葬而鲁国去参加,就应当记载。改卜丧期还说改,哪有改葬反而不说改的?怎么区别于缓葬呢?传文只看到桓王七年之后才记载安葬,所以这样解释。正当周朝衰微,王室卑弱,礼制在天子那里本来就不完备,所以因为财力不足而向我国求取助丧财物的情况也有,又怎么能一定桓王能如期安葬呢?大概传文为了“天子记载崩不记载安葬,必定按时”的说法,所以不得不这样说。其实《左传》说缓葬是对的。
秋天,纪季带着酅地归附齐国。
纪季是什么人?是纪侯的弟弟。为什么不称名?是因为贤德。纪季有什么贤德?是服罪。他怎么服罪?鲁子说:“请求保留五座宗庙以保全姑母和姐妹。”齐国暴虐纪国而灭掉它,纪国有什么罪可服,而认为纪季贤德?大概是因为误信襄公复仇的说法。
四年
纪侯大大地离开他的国家。
大大地离开是什么意思?是灭国。谁灭的?齐国灭的。为什么不直接说齐国灭的?是为了给襄公避讳。《春秋》为贤者避讳,襄公有什么贤德?是复仇。什么仇?是远祖的仇。哀公在周被烹杀,纪侯进谗言陷害他。以襄公在这里做的事,对祖先的心意尽到了。尽到什么程度?襄公将要向纪国复仇,占卜说:“军队会分崩离析,我死掉,也不算不吉利。”远祖是几世?九世了。九世还可以复仇吗?即使百世也可以。家可以吗?说:“不可以。”国家为什么可以?国君是一个整体,先君的耻辱就是今君的耻辱,今君的耻辱就是先君的耻辱。国君为什么是一个整体?国君以国家为体,诸侯世代相传,所以国君是一个整体。现在纪国没有罪,这不是愤怒吗?说:“不是。古代有圣明的天子,那么纪侯必定被诛杀,必定没有纪国。纪侯不被诛杀,至今还有纪国,是因为没有圣明的天子。古代诸侯必定有会聚的事,相互朝聘的道,称号辞令必定称先君来相接,那么齐纪没有理由,不可以并立于天下。所以将要去除纪侯的,不得不灭掉纪国。有圣明的天子,襄公能做这样的事吗?”说:“不能。不能那么襄公为什么做?上无天子,下无方伯,顺着恩义疾恶是可以的。”
纪侯进谗言杀害齐哀公,事在二传中都没有记载,只有《公羊传》说,史记齐世家取自《公羊传》。然而说周烹杀哀公而立他的弟弟静,是胡公。胡公又被哀公的母弟献公山所杀。从献公七传而为襄公,襄公大概是承袭哀公母弟之后,不是哀公之后。周制,内外乱、鸟兽行,就灭掉它。假如纪侯确实进谗言陷害哀公,有圣明的天子,纪侯不过诛杀其身而已,何至于灭掉他的国家呢?诸侯称号辞令称先君,上则太祖,下则高祖而已,哀公的庙堂固然已经亲尽而毁掉了。先王制礼,为了可传,为了可断,所以即使天子事奉祖祢,也不过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为七。除非太祖,六世而迭毁,去祧为坛,去坛为墠,而五世之外且无服了。
。非忘之也,礼有节文也。所谓「父母之讐,不与共戴天」者,各以其身言之尔。故父之讐,使辟诸海外,孙以下不及焉,岂有百世而责之复讐者乎?传立三世之论,鲁以传闻之世,大恶犹不讳,而与齐以九世之讐,复之于今之纪侯,亦自相伐矣。
译并不是忘记了,而是礼仪有节制和文饰的规定。所谓“父母的仇敌,不与共戴天”,只是就每个人自身而言罢了。所以父亲的仇敌,只要让他流放到海外,孙子以下的人就不涉及了,难道会有追究百世之后要求复仇的道理吗?《春秋》确立了三代复仇的论断,鲁国因为处于传闻的世代,对于大恶尚且不避讳,而齐国却以九世之仇,向如今的纪侯复仇,这也是自相矛盾的。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隠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徙葬于齐尔。此复雠也,曷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为可葬奈何?复雠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为虽遇纪侯之殡,亦将葬之也。
非也,此因讳襄公之失而为之説者也。
秋七月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公曷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雠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曷为独于此焉讥?于雠者,将壹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雠狩也。于雠者则曷为将壹讥而已?雠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一讥而已,其余从同同。
经凡为公讳者皆没公,此若为公讳,言「及齐侯狩于郜」可矣,何用反人齐侯?人齐侯,则与微者何辨乎?且桓与庄,皆传所谓传闻之世,远而不讳者也。二人皆非贤君,何桓则不讳成宋乱,庄则讳与齐侯狩乎?
五年
秋倪黎来来朝
倪者何?小邾娄也。小邾娄则曷为谓之倪?未能以其名通也。黎来者何?名也。其名何?微国也。
倪为小邾,犹楚先言荆,后言楚;越先言于越,后言越,各从其主人,非《春秋》之辞也。若曰未能以名通,则倪亦名尔,与小邾为一耶?二耶?一则既能以倪通,何为不能以小邾通?若二,则安有小邾而言倪也?滕侯卒不名,传曰:「微国也。」今黎来名,又曰微国。等为微国,或不得名,或特见名,则将孰从也?
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衞。
此伐衞,何?纳朔也。曷为不言纳衞侯朔?辟王也。五国以今年春伐卫,而王人子突以明年三月救之,则方五国之师兴,未见所以辟王者也。五国实不辟王,而传为之辞,虽以正其义,而反纵失五国之罪,果经之意乎?此葢传不知经,凡不与纳者皆不书纳也。
六年春王三月王人子突救卫
王人者何?微者也。子突者何?贵也。贵则其称人何?系诸人也。曷为系诸人?王人耳。
传意以子突为王子突,为其救衞不克,故贬而系诸人,若微者然。经未有以微者贬王子者也。王子,系王之称,非系人之称。今子突既系诸人矣,则安知其为王子乎?若欲以微者贬之,则称王人足矣,又何必见子突?于义两无当。子突,字也。王人本不得以字见,葢善其救,文内无襃王之义,即子突以着之。《春秋》计义不计功,不责子突之必能克衞,而传正相反也。
夏六月衞侯朔入于衞
衞侯朔何以名?絶。曷为絶之?犯命也。其言入何?簒辞也。
诸侯出奔书名,説已见前。此言以犯命絶之,则凡奔而名者,岂皆犯命乎?入与纳本二事,纳者人纳之,入者已自入。按五国以去年冬伐衞,今年六月朔入,秋而书公至,中有子突救衞之事,则子突不克救黔牟,而朔实以五国之援得立。经不与其纳,故以入为文,入,逆辞也。经之意在入不在名,以入为簒辞者亦非是。葢公羊、谷梁皆不了入纳之义,尽以为簒,故每失之也。
秋公至自伐衞
曷为或言致会,或言致伐?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衞侯朔入于衞,何以致伐?不敢胜天子也。
传为此言,学者皆不能了。何休以所伐国服不服言之,则当为会伐有致、会有致伐者也。今考于经,会伐而见致者十有三,不致者二,其九皆以伐致,以会致者惟成十六年、十七年两伐郑之役而已。桓之十五年、成之十年两伐郑不致,此固无以为説矣。成后两伐,始伐既未能服郑,而公以侨如之谮,季孙行父执于晋;次伐郑,楚子重救郑,诸侯无功,同盟于柯陵而还。是何以为得意而皆书会乎?据传,公以楚师伐齐取谷,曰:「何以致伐?未得乎谷也。」平丘之会,公不与盟,大夫执,曰:「何以致会?不耻也。」谷本无会,自不得致会;平丘本无伐,自不得致伐。不应以是起问,则何休之説殆非传本意。以吾观之,葢谓会而得意则经致,不得意则经不致;伐而不得意则经致,得意则经不致。故于僖书「公至自伐楚」,曰:「楚已服矣,何以致伐?楚叛
译六月乙丑,齐侯安葬纪伯姬。
外国夫人不记载安葬,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隐讳。为什么隐讳?因为她的国家已经灭亡,被迁葬到齐国。这是复仇,为什么还要安葬她?该灭的灭了,该葬的葬了。这为什么算是可以安葬的呢?复仇的人,并不是要杀死她、驱逐她,认为即使遇到纪侯的灵柩,也会安葬她。
不对,这是为了隐讳襄公的过失而编造的说法。
秋七月
冬,鲁公和齐人在郜地打猎。
鲁公为什么和地位低微的人打猎?那是齐侯。既然是齐侯,为什么称“人”?是为了隐讳与仇敌打猎。在此之前有事情,在此之后也有事情,为什么偏偏在这里讥讽?对于仇敌,将只讥讽一次,所以选择最严重的来讥讽,没有比与仇敌打猎更严重的了。对于仇敌为什么只讥讽一次?仇敌任何时候都不可以交往,交往就是大讥讽,讥讽不完,所以只讥讽一次,其余的从同。
经文凡是替鲁公隐讳的都隐去“公”字,这里如果是替鲁公隐讳,说“与齐侯在郜地打猎”就可以了,何必反而把齐侯称为“人”?称齐侯为“人”,那和地位低微的人有什么区别呢?而且桓公和庄公,都是传文所说的传闻之世,年代久远而不隐讳。这两人都不算是贤君,为什么桓公不隐讳促成宋国的祸乱,庄公却隐讳与齐侯打猎呢?
五年
秋,倪国的黎来来朝见。
倪是什么?是小邾娄。小邾娄为什么叫倪?没能用它的国名通行。黎来是什么?是名字。为什么记名字?因为是微弱的小国。
倪是小邾,就像楚国先称荆,后称楚;越国先称于越,后称越,各自跟随他们的主人,这不是《春秋》的笔法。如果说没能用国名通行,那么倪也是名字,和小邾是一个还是两个?如果是一个,既然能用倪通行,为什么不能用小邾通行?如果是两个,哪有叫小邾却称倪的道理?滕侯去世不记名字,传文说:“是微弱的小国。”现在黎来记名字,又说“是微弱的小国”。同为微弱的小国,有的不记名字,有的特意记名字,将遵从哪一个呢?
冬,鲁公会同齐人、宋人、陈人、蔡人攻打卫国。
这次攻打卫国,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接纳卫侯朔。为什么不说是“接纳卫侯朔”?是为了避开周天子。五国在今年春天攻打卫国,而周天子的使者子突在明年三月去救援,那么在五国军队出发时,并没有避开周天子的理由。五国实际上没有避开周天子,而传文为他们找借口,虽然想纠正其义理,却反而放纵了五国的罪过,这难道是经文的真意吗?这大概是传文不理解经文,凡是参与接纳的都不写“纳”字。
六年春王三月,周天子的使者子突救援卫国。
王人是什么?是地位低微的人。子突是什么?是尊贵的人。尊贵为什么称“人”?是依附于“人”。为什么依附于“人”?因为是王人。
传文的意思是把子突当作王子突,因为他救援卫国没有成功,所以贬低他依附于“人”,好像地位低微的人一样。经文没有用地位低微来贬低王子的先例。王子,是依附于王的称呼,不是依附于人的称呼。现在子突既然依附于“人”了,怎么知道他是王子呢?如果想用地位低微来贬低他,称“王人”就够了,何必出现子突?在义理上两方面都不恰当。子突,是字。王人本来不应该以字出现,大概是赞许他救援,经文内部没有褒扬周天子的意义,就用子突来彰显。《春秋》计较义理不计较功劳,不责备子突一定能攻克卫国,而传文正好相反。
夏六月,卫侯朔进入卫国。
卫侯朔为什么记名字?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关系?违抗命令。说“入”是什么意思?是篡位的言辞。
诸侯出奔记名字,解释已见前文。这里说因为违抗命令而断绝关系,那么所有出奔而记名字的,难道都是违抗命令吗?“入”和“纳”本是两件事,纳是别人接纳他,入是自己进入。考察五国在去年冬天攻打卫国,今年六月朔进入,秋天记载鲁公到达,中间有子突救援卫国的事,那么子突没能救下黔牟,而朔实际上是凭借五国的援助得以立足。经文不赞成接纳,所以用“入”作为文辞,入,是违背的言辞。经文的意图在“入”不在“名”,把“入”当作篡位言辞的也不对。大概公羊、谷梁都不明白“入”“纳”的意义,都认为是篡位,所以每每失误。
秋,鲁公从攻打卫国回来。
为什么有的说“致会”,有的说“致伐”?得意就致会,不得意就致伐。卫侯朔进入卫国,为什么致伐?不敢战胜天子。
传文这样说,学者都不能明白。何休用所攻打的国家是否服从来解释,那么应当有会伐有致、会有致伐的情况。现在考察经文,会伐而记载“致”的有十三个,不记载的有两个,其中九个都以伐致,以会致的只有成公十六年、十七年两次攻打郑国的战役而已。桓公十五年、成公十年两次攻打郑国不致,这本来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成公后两次攻打,第一次攻打没能使郑国服从,而鲁公因为侨如的谗言,季孙行父被晋国拘捕;第二次攻打郑国,楚子重救援郑国,诸侯没有功劳,在柯陵结盟而返回。这怎么能说是得意而都书“会”呢?根据传文,鲁公因为楚军攻打齐国夺取谷地,说:“为什么致伐?没能得到谷地。”平丘之会,鲁公不参与盟誓,大夫被拘捕,说:“为什么致会?不以为耻。”谷地本来没有会,自然不能致会;平丘本来没有伐,自然不能致伐。不应该以此发问,那么何休的说法大概不是传文的本来意思。依我看,大概是说会而得意则经文致,不得意则经文不致;伐而不得意则经文致,得意则经文不致。所以在僖公时书“公至自伐楚”,说:“楚国已经服从了,为什么致伐?楚国背叛
盟也。」此传凡公行见经者一百七十有六,而致者才八十有二,不致者九十有四。求其説而不得,故以为经有不致者以别之尔,其实亦非也。凡诸侯出入,礼必告庙。然隐一公独无致者,何哉?隐不当为君而不告庙也。则诸公亦固有不告而不得书者矣,亦或史失之而不尽见也。左氏于桓传「公至自唐」,曰:「告于庙。」谓不告于庙则不书,此言近矣。是告庙则书,不告则不书,经各据其实,无所加损也。彼伐而致伐者,因伐而会,伐在会前,故致伐;伐而致会者,会而谋伐,伐在会后,故致会尔。必以书致为义,若有当致而或不告不书,或史失之而不得书,则经何以见之乎?而公羊、谷梁每曲为生义,初未尝见事本末,但直以意臆之,而卒无可通者。且僖公会淮谋鄫,而为之城,齐有乱,不果城而还,可以言不得意矣,而反书致;庄公伐齐纳子纠,不克纳而小白先入,亦可以言不得意矣,而反不书致。此类葢不可胜举,可以知其言之无。据也。
译“这是盟约。”《春秋》经文中凡记载鲁公出行且见于经文的共一百七十六次,其中记载“致”(返回)的只有八十二次,不记载“致”的有九十四次。寻求其中的道理却找不到,所以认为经文中不记载“致”是为了加以区别,其实这也是不对的。凡是诸侯出外或归来,按礼制必定要告祭宗庙。然而只有隐公没有记载“致”,为什么呢?因为隐公不应当做国君,所以不告祭宗庙。那么其他各位国君也本来就有不告祭宗庙因而不能记载的情况,或者也有史官遗漏而没有全部见到的情况。《左传》在解释桓公“公至自唐”时,说:“这是告祭宗庙。”意思是如果不告祭宗庙就不记载,这话比较接近事实。这就是说,告祭宗庙就记载,不告祭就不记载,经文各自依据实际情况,没有增加或删减。那些讨伐后记载“致伐”的,是因为因讨伐而会盟,讨伐在会盟之前,所以记载“致伐”;讨伐后记载“致会”的,是因为会盟后谋划讨伐,讨伐在会盟之后,所以记载“致会”。如果一定要把记载“致”当作一种义例,那么如果有应当记载“致”却因不告祭而不记载,或者因史官遗漏而不能记载的情况,经文又怎么体现出来呢?而《公羊传》和《谷梁传》常常牵强附会地生发义理,起初就没有看清事情的本末,只是直接凭主观臆测,最终都无法讲通。况且僖公在淮地会盟谋划为鄫国筑城,齐国发生动乱,没能筑城就回来了,可以说是不得意了,反而记载了“致”;庄公讨伐齐国想接纳子纠,没能接纳而小白先入主齐国,也可以说是不得意了,反而不记载“致”。这类例子大概不胜枚举,由此可以知道他们的话是没有根据的。
冬齐人来归衞宝
此衞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衞人归之也。衞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
经言:「齐人来归卫寳」,此于义岂不简直易明,何用复以衞人参之乎?此盖疑以衞寳为言故尔。然传前解取郜大鼎于宋曰:「此取之宋,其谓之郜鼎何?器从名,地从主人。」盖亦谓器之与人,非有即而取之者,故正其本名。何卫寳而独不得正其名哉?
七年
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夜中,星霣如雨。
恒星者何?列星也。列星不见,何以知夜之中?星反也。如雨者何?如雨者,非雨也。非雨,则曷为谓之如雨?不脩《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脩之曰:「星霣如雨。」何以书?记异也。
此以实言也,雨星者,自上而下之辞,犹言雨雪之雨;如雨者,众多之辞,犹言号令众多如雨之雨。若旧史曰「雨星」,《春秋》脩之曰「星霣如雨」,则二义不同矣。霣者,至地之辞;不及地尺而复者,是不至地之辞。若旧史谓不至地,《春秋》脩之谓至地,则二义亦不同矣。《春秋》葢未尝有变旧史而自为之辞者也。
无麦苗
无苗,则曷为先言无麦而后言无苗?一灾不书,待无麦然后书无苗。何以书?记灾也。
春秋记灾,以其害物也,其义在物不在灾。一灾不书,岂待害物众而后书乎?麦苗同时,大水之害一也。麦先种而彊,苗后种而弱,书法以是为序,等为灾,何先后之辨?谷梁曰:「同时。」者是也。
八年春,王正月,师次于郎,以俟陈人、蔡人。
次不言,俟此其言俟何?托不得已也。
师待陈人、蔡人而次于郎,此其实事也。次不目事,目以俟陈人、蔡人者,着鲁之缓尔。其后郕降,本不相及,而公羊妄一之,以为托不得已,何休从而为讳灭同姓之説。若是,春秋果有虚加之文者乎?葢郕本未当灭,而传以为讳灭,故并此失之也。
甲午祠兵
祠兵者何?出曰祠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何言乎祠兵?为久也。曷为为久?吾将以甲午之日,然后祠兵。于是祠兵,左氏、谷梁作治兵,当从二氏。是亦见不果于进而书,而非为久也。说已见谷梁。
夏师及齐师围成成降于齐师
秋师还
还者何?善辞也。此灭同姓,何善尔?病之也。曰:「师病矣,曷为病之?非师之罪也。」
成即郕也,左氏为郕,其载富辰之言,所谓「管、蔡、郕、霍、鲁、卫、毛、▯、郜、雍、曹、滕、毕、原、酆、郇为文之昭」者是矣。传文既误以为成,又误以为盛,据传当是同姓之国,而易之以鲁邑之名。鲁灭之而迁其降于齐师,降而后归,加之以事未毕之辞,使若先去,则三者于经无一书其实者。不惟郕灭而谓之降,且纵失鲁灭同姓之罪,而枉齐以彊灭邻国之恶,如是而为《春秋》乎?其矫妄诬经,无所忌惮,敢至于是。凡传言若此类者,皆经之巨蠧,学者不可以不察。
九年春
公及齐大夫盟于暨
公曷为与大夫盟?齐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为其讳与大夫盟也,使若众然。
大夫不名,説已见《左氏》。若讳与大夫盟,自当没公,何为反见公而不序大夫?「戊寅,大夫盟」,此岂亦无君而言众者哉?
夏公伐齐纳纠
纳者何?入辞也。其言伐之何?伐而言纳者,犹不能纳也。纠者何?公子纠也。何以不称公子?君前臣名也。纳与入异,吾前言之矣。伐而言纳,以其实书也。若鲁但以师纳之而不伐,岂可谓之能纳乎?若伐而遂纳之,岂可谓之不能纳乎?子纠不氏,君薨称子之义尔。传知其不可同当国之説,故复为君前臣名之论。诸侯之大夫固不相臣,庄公非子纠之君,自无臣之之理。使君前臣名,亦未有独举名者,何为而必去氏乎?
齐小白入于齐
曷为以国氏?当国也。其言入何?簒辞也。
小白不氏,亦未三命尔。不氏,非当国。吾于齐公子商人言之矣。此葢传以纳为入,故与言衞朔者同。
八月庚申,及齐师战于干
译冬天,齐国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
这是卫国的宝物,那么齐国人为什么来归还它呢?是卫国人归还的。既然是卫国人归还的,那么经文称“齐人”是什么意思呢?是齐国人把功劳让给我国。齐国人把功劳让给我国是怎样的呢?齐侯说:“这不是我的力量,而是鲁侯的力量。”
经文说:“齐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这在道义上难道不是直接明白易懂的吗,为什么还要把卫国人牵涉进来呢?这大概是因为怀疑“卫宝”这个说法的缘故。然而传文在前面解释从宋国取来郜国的大鼎时说:“这是从宋国取来的,为什么称它为郜鼎呢?器物跟随原主的名字,土地跟随主人的名字。”这大概也是说器物的转移,并非强取豪夺,所以纠正其本来的名字。为什么唯独卫国的宝物不能纠正其名字呢?
七年
夏天四月辛卯日,夜里,恒星看不见。半夜,星星陨落像雨一样。
恒星是什么?是排列的星星。排列的星星看不见,怎么知道是半夜呢?星星又出现了。像雨一样是什么意思?像雨一样,并不是真的下雨。不是下雨,那么为什么称它为像雨一样呢?未经修订的《春秋》说:“流星下落到离地一尺的地方又回去了。”君子修订后说:“星星陨落像雨一样。”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异常现象。
这是据实而言。雨星,是自上而下的说法,就像说雨雪的雨;像雨一样,是众多的说法,就像说号令众多如雨中的雨。如果旧史说“雨星”,《春秋》修订后说“星陨如雨”,那么两种含义就不同了。陨,是落到地面的说法;不到一尺又回去,是不落到地面的说法。如果旧史说不到地面,《春秋》修订后说落到地面,那么两种含义也就不同了。《春秋》大概从来没有改变旧史而自造辞句的情况。
没有麦苗
没有苗,那么为什么先说没有麦而后说没有苗呢?一次灾害不记载,等到没有麦然后才记载没有苗。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记录灾害。
《春秋》记载灾害,是因为它危害作物,其意义在于作物而不在于灾害。一次灾害不记载,难道要等到危害众多作物后才记载吗?麦和苗同时生长,大水造成的危害是一样的。麦先种植且强壮,苗后种植且柔弱,书法以此作为顺序,同等视为灾害,有什么先后之分呢?《谷梁传》说:“同时。”这是正确的。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军队驻扎在郎地,以等待陈国人、蔡国人。
驻扎不说明原因,这里说明等待,这是什么意思呢?是借口不得已。
军队等待陈国人、蔡国人而驻扎在郎地,这是实际情况。驻扎不直接陈述事件,而用等待陈国人、蔡国人来说明,是为了显示鲁国的迟缓。后来郕国投降,本来互不相干,而《公羊传》妄自统一,认为是借口不得已,何休从而为掩盖灭同姓之罪的说法辩护。如果是这样,《春秋》果真有所虚加的文字吗?大概郕国本不该灭,而传文认为是掩盖灭同姓之罪,所以连这里也弄错了。
甲午日祭兵
祭兵是什么意思?出兵叫祭兵,回师叫振旅,它们的礼仪是一样的,都是练习作战。为什么提到祭兵?是因为时间久。为什么因为时间久?我将要在甲午日,然后才祭兵。在这里祭兵,《左传》、《谷梁传》作治兵,应当遵从这两家。这也表明没有果断进军而记载,而不是因为时间久。说法已在《谷梁传》中见过。
夏天,军队和齐国军队包围郕国,郕国向齐国军队投降
秋天,军队返回
返回是什么意思?是善意的辞令。这是灭同姓,为什么是善意的呢?是痛心。说:“军队痛心,为什么痛心?不是军队的罪过。”
郕就是郕国,《左传》作郕,其记载富辰的话,所谓“管、蔡、郕、霍、鲁、卫、毛、〇、郜、雍、曹、滕、毕、原、酆、郇为文之昭”的就是了。传文既误以为是成,又误以为是盛,根据传文应当是同姓之国,却换成了鲁邑的名字。鲁国灭掉它而迁移其降于齐师,投降后才归附,加上事情未完毕的辞令,使得好像先离开,那么这三者在经文中没有一处记载其实情。不仅郕国灭掉而称之为投降,而且即使失去鲁国灭同姓的罪责,而冤枉齐国以强灭邻国的恶行,这样来做《春秋》吗?其矫妄诬蔑经文,无所忌惮,竟敢达到这种地步。凡传文中像这类的话,都是经文的巨大蛀虫,学者不可以不察觉。
九年春天
鲁公和齐国大夫在暨地结盟
鲁公为什么和大夫结盟?齐国没有君主。那么为什么不称名?是为了替齐国讳与大夫结盟,使得好像众人一样。
大夫不称名,说法已在《左传》中见过。如果讳与大夫结盟,自当隐去鲁公,为什么反而出现鲁公而不列举大夫?“戊寅,大夫盟”,这难道也是无君主而言众人的情况吗?
夏天,鲁公攻打齐国,接纳公子纠
接纳是什么意思?是进入的辞令。为什么说攻打呢?攻打而言接纳,是还不能接纳。纠是什么意思?是公子纠。为什么不称公子?君主在前臣子称名。接纳与进入不同,我前面说过了。攻打而言接纳,是据实记载。如果鲁国只是用军队接纳而不攻打,难道可以说能接纳吗?如果攻打而随即接纳,难道可以说不能接纳吗?子纠不称氏,是君主去世称子的道义。传文知道不可同于当国的说法,所以又提出君主在前臣子称名的论点。诸侯的大夫本来不相臣服,庄公不是子纠的君主,自然没有臣服的道理。即使君主在前臣子称名,也没有单独举名的,为什么一定要去掉氏呢?
齐小白进入齐国
为什么以国为氏?是当国。为什么说进入?是篡位的辞令。
小白不称氏,也是未受三命。不称氏,不是当国。我在齐公子商人那里说过了。这大概是传文以接纳为进入,所以与说卫朔的一样。
八月庚申日,与齐国军队在干地交战
时,我师败绩。
内不言败,此其言败何?伐败也。曷为伐败?复雠也。此复雠乎大国?曷为使微者?公也。公则曷为不言公?不与公复雠也。曷为不与公复雠?复雠者在下也。内辞皆讳败,唯干时之战不讳,与外同辞。书败绩者,不正其忘仇雠而纳子纠,故虽败不以为耻也,何复雠之谓哉!范甯谓「雠者无时而可通」,其言是矣。且是时小白虽已入齐,而子纠犹在鲁,不以是为纳子纠,而强以复雠在下言之,孰有知其然者?其曰不与复雠在下而不言公者,尤非。复雠审出于诚耶?则臣子言之,公行之,可以无贬矣。如不出于诚而姑以为言,则臣子亦伪而已,何独责于公哉!
译当时,我们的军队战败。
国内通常不直言战败,这里为何直言战败?是因为讨伐失败。为何说是讨伐失败?是为了复仇。这是向大国复仇吗?为何派遣地位卑微的人?因为是鲁公。既然是鲁公,为何不直称“公”?是不赞成鲁公复仇。为何不赞成鲁公复仇?因为复仇的责任在于臣下。国内辞令都忌讳说战败,唯独干地之战不忌讳,与对外辞令相同。记载“败绩”,是不认为他忘记仇敌而接纳子纠是正当的,所以虽然战败也不以为耻,还谈什么复仇呢!范甯说“仇敌没有可以相通的时候”,这话是对的。况且那时小白虽然已经进入齐国,但子纠还在鲁国,不认为这是为了接纳子纠,却强行说复仇的责任在臣下,谁又能知道真相呢?说“不赞成复仇责任在臣下而不直称公”,尤其不对。如果复仇确实出于诚心,那么臣子提出,国君实行,就可以没有贬义了。如果不是出于诚心而只是嘴上说说,那么臣子也是虚伪罢了,为何单单责备国君呢!
十年春
二月公侵宋
曷为或言侵,或言伐?觕者曰侵,精者曰伐。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
传》以精觕辨侵伐,与《左氏》言有钟鼓、无钟鼓者同,皆畧知之而不尽其本意,説已见《左氏》。
三月宋人迁宿
迁之者何?不通也。以地还之也。子沈子曰:「不通者,葢因而臣之也。」
传言迁者,谓环而守之也。凡经书「迁」,皆谓徙其君长、宗庙、社稷云尔,何独于宿见环而不通?经未尝有是意也。
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
其言次于郎何?伐也。伐则其言次何?齐与伐而不与战,故言伐也。我能败之,故言次也。
凡言次者,皆止而有所待也。二师止于郎,葢谋以伐我也。齐知其不可而去,我用公子偃之谋,乗宋之不整,追而败之于乗丘。此亦理之所宜有,左氏言之是矣。所以言宋师而不及齐师,地乘丘而不地郎,传葢不知其事,故加伐以为之言,而谓齐与伐、不与战。然则书「齐师、宋师伐我,公败宋师于乘丘」,岂不甚明?何用没伐而言次乎?所谓「我能败之,故言次」者,自当直记败宋师,齐既不与伐,何次之云?此亦不知鲁伐宋之实故也。
秋九月,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
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蔡侯献舞何以名?絶。曷为絶之?获也。易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传为此七例,以为通《春秋》而言耶?则《春秋》大夫书氏、书人、书名、书字者,未尝与诸侯州国爵相通。止为诸侯言耶?则诸侯未有书氏、书字者,其书名之义,亦与书州、书国、书子之义不类。夫五等皆爵也,此末独以子为最优,度其意似为荆起,専为外裔言。然荆者,九州之别也,楚荆州之一国尔。故《商颂》言「奋伐荆楚」,谓荆之楚,犹《鲁颂》言「荆舒是惩」,亦荆之舒。楚入春秋,先以荆自名,葢冒州以为大,其后自强,始复其本号,经但据其实书,亦传所谓「地从主人」者也。譬之徐亦夷也,而冒徐州之称,其后微弱,自不改,故经亦从之,岂楚而抑以为荆者乎?若然,荆大而楚小,亦不得言州不若国也。狄以氏见,惟潞氏、甲氏,此乃其国号,与赤狄之种殊族者,犹言英氏,亦岂《春秋》抑之乎?且潞氏、甲氏,亦未见其为进于称楚者。氏不若人,亦非也。国而进为人,若楚言楚人,吴言吴人,犹云可也,设潞氏、甲氏有善,可进而为潞人、甲人乎?名,贬辞也。吴楚惟见于卒,书名字则未之闻也,何人不若名、名不若字之有?唯书子者,蕃服在中国之内,虽大曰子,得其本爵为美,然亦不可与字并言。七者无一可据,皆不可行于经。外经于诸侯大夫,有言执者,有言获者,有言以归者。执者,以罪拘止之者也;获者,战败而力得之者也;以归者,囚服而就虏者也。其义不同,而经或名或不名。名者,不复者也;不名者,复归其国者也。各以其事参考之可见。蔡侯名而不言获,葢囚虏而不复者也。传本以秦为外,如经书秦获晋侯,吴获陈夏齧,齐国书,何为复与其获中国乎?
十有一年
秋宋大水
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外灾不书,谓诸国也。若宋为二王之后,则未尝不书,然亦必告而后书,不告则不书也。此以为及我书,则鲁自被灾,何不书于鲁,而反书宋乎?非详内、畧外之义矣。
十有三年
冬公会齐侯盟于柯
何以不日?易也。其易奈何?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其不日,何以始乎此?庄公将会乎桓,曹子进曰:「君之意何如?」庄公曰:「寡人之生则不若死矣。」曹子曰:「然则君请当其君,臣请当其臣。」庄公曰:「诺。」于是会乎桓。庄公升坛,曹子手劔而从之。管子进曰:「君何求乎?」曹子曰:「城坏压竟,君不图与?」管子曰:「然则君将何求?」曹子曰:「愿请汶阳之田。」管子顾曰:「君许诺。」桓公曰:「
译鲁僖公十年春季,二月,鲁国军队侵犯宋国。
为什么有的记载用“侵”,有的用“伐”?粗疏的称为“侵”,精细的称为“伐”。交战不记载“伐”,包围不记载“战”,攻入不记载“围”,灭亡不记载“入”,记载的是其中较重的一项。
《公羊传》用精细和粗疏来区分“侵”和“伐”,与《左传》所说的有钟鼓、无钟鼓的说法相同,都是大概知道一些而不能穷尽其中的本意,解说已在《左传》中见过。
三月,宋国人迁移宿国。
“迁”是什么意思?是不通顺的意思。是把土地归还给对方的意思。子沈子说:“不通顺的,大概是顺势使其臣服的意思。”
《公羊传》说“迁”,是指环绕防守的意思。凡是经文中记载“迁”,都是指迁移其君主、宗庙、社稷,为什么唯独在宿国这件事上看出环绕防守而不通顺?经文从来没有这种意思。
夏季六月,齐国军队、宋国军队驻扎在郎地。鲁国在乘丘打败宋国军队。
说驻扎在郎地是什么意思?是讨伐的意思。既然是讨伐,为什么说驻扎?齐国参与讨伐而不参与作战,所以说讨伐。我能打败他们,所以说驻扎。
凡是说驻扎的,都是停止下来有所等待。两军驻扎在郎地,大概是谋划来讨伐我国。齐国知道不可行而离开,我利用公子偃的计谋,趁着宋国军队不整齐,追击并在乘丘打败了他们。这也是情理之中应有的,《左传》这样说是对的。之所以只说宋国军队而不提及齐国军队,只说乘丘而不说郎地,《公羊传》大概不知道这件事的实情,所以加上“伐”字来解释,并说齐国参与讨伐、不参与作战。那么,记载“齐国军队、宋国军队讨伐我国,鲁国在乘丘打败宋国军队”,难道不是很明白吗?为什么要隐去“伐”而说“驻扎”呢?所谓“我能打败他们,所以说驻扎”,自然应当直接记载打败宋国军队,齐国既然不参与讨伐,哪里还有驻扎的说法呢?这也是不知道鲁国讨伐宋国实情的缘故。
秋季九月,荆国在莘地打败蔡国军队,把蔡侯献舞带回去。
“荆”是什么意思?是州名。州不如国,国不如氏,氏不如人,人不如名,名不如字,字不如子。蔡侯献舞为什么称名?是断绝关系。为什么断绝关系?因为被俘获。为什么不直接说被俘获?不认可夷狄俘获中原国家。《公羊传》设立这七条条例,以为这是通晓《春秋》的说法吗?那么《春秋》中大夫记载氏、记载人、记载名、记载字的,从未与诸侯的州、国、爵位相通。如果只针对诸侯而言,那么诸侯没有记载氏、记载字的,其记载名的意义,也与记载州、记载国、记载子的意义不同。五等爵位都是爵位,这里唯独把“子”作为最优,推测其意图似乎是为荆国而起,专门针对外族而言。然而荆是九州之一,楚国只是荆州的一个国家罢了。所以《商颂》说“奋伐荆楚”,指的是荆州的楚国,就像《鲁颂》说“荆舒是惩”,也是荆州的舒国。楚国进入春秋时期,起初以荆自称,大概是冒用州名以显大,后来自己强大,才恢复其本来的称号,经文只是根据实际记载,这也是《公羊传》所说的“地随主人”的意思。比如徐国也是夷狄,而冒用徐州的称号,后来微弱,自己不再更改,所以经文也顺从它,哪里是楚国而压制它称为荆呢?如果这样,荆大而楚小,也不能说州不如国。狄人以氏出现,只有潞氏、甲氏,这是它们的国号,与赤狄不同种族,就像说英氏,难道也是《春秋》压制它们吗?况且潞氏、甲氏,也没见它们比称楚的更先进。氏不如人,也不对。国进称为人,比如楚称楚人,吴称吴人,还可以说得通,假设潞氏、甲氏有善行,可以进而称为潞人、甲人吗?名,是贬低的辞令。吴楚只在去世时记载,记载名字则未曾听说,哪里有人不如名、名不如字的说法呢?只有记载“子”的,是蕃服在中国之内,虽然大也称子,得到其本来的爵位是美好的,然而也不能与字并列而言。这七条没有一条可以依据,都不能施行于经文。经文对外国的诸侯大夫,有说“执”的,有说“获”的,有说“以归”的。“执”,是以罪行拘禁他们;“获”,是战败而用力得到他们;“以归”,是囚服而成为俘虏。它们的意义不同,而经文有时称名有时不称名。称名的,是不再回来的;不称名的,是回归其国的。各自根据事情参考就可以明白。蔡侯称名而不说获,大概是被囚虏而不再回来的。《公羊传》本来以秦国为外夷,如经文记载秦俘获晋侯,吴俘获陈夏齧,齐国书,为什么又认可他们俘获中原国家呢?
鲁僖公十一年,
秋季,宋国发生大水灾。
为什么记载灾祸?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波及我国。
外国的灾祸不记载,是指各国。如果宋国是二王之后,则未曾不记载,然而也必须告知而后记载,不告知则不记载。这认为是波及我国而记载,那么鲁国自己遭受灾祸,为什么不记载在鲁国,反而记载宋国呢?这不是详内略外的意义了。
鲁僖公十三年,
冬季,鲁庄公与齐桓公在柯地结盟。
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因为容易。怎么容易?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他的会盟不致送礼物,是信任的缘故。为什么不记载日期,从这件事开始?庄公将要与桓公会盟,曹子进言说:“君主的意图如何?”庄公说:“我活着不如死了。”曹子说:“那么君主请面对他的君主,臣下请面对他的臣下。”庄公说:“好。”于是与桓公会盟。庄公登上坛台,曹子手持剑跟随他。管仲进言说:“君主有什么要求?”曹子说:“城墙毁坏压迫边境,君主不打算处理吗?”管仲说:“那么君主将有什么要求?”曹子说:“希望请求汶阳的田地。”管仲回头看说:“君主答应吗?”桓公说:
诺。」曹子请盟,桓公下与之盟。已盟,曹子摽剑而去之。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雠,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
译“好。”曹沫请求结盟,齐桓公走下台阶与他结盟。结盟后,曹沫挥剑离去。胁迫下的盟约是可以违背的,但齐桓公没有欺骗;曹沫是可以报复的,但齐桓公没有怨恨。齐桓公的诚信在天下彰显,就是从柯地结盟开始的。
齐小白、晋重耳,在春秋诸侯,彼善于此,则孔子尝称之矣,所谓「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者是也。至于经,则未尝与焉。经,王法也,非三代所以得天下者不道,何小白、重耳之足言乎?故孟子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三尺童子羞称五伯,虽荀卿其犹知之,而公羊、谷梁每谓经于二伯有异文,有言为小白讳者矣,有言为重耳讳者矣,此复为盟不日、防不致之论,岂有闻于孔子者哉?妄以其浅陋之意度之尔。凡经书盟多不日,非特桓也,而防亦多不致,吾前尝言之矣。今传既摘取其见于桓者以为说,知其不可尽合,则又更为之辞:于扈之盟日,则以为危庄公;于葵丘之盟日,则以为危小白;于纳币而致,则以为公一;陈佗于救徐而致,则以为乆。夫既以信小白为例,则不得为庄公及乆近而变;若为庄公及乆近而变,则孰不可变乎?葵丘一矜,而叛者九国,事本无实,审为有之,是一人之身,而信之于前,危之于后,亦恶在其以不日为例也?曹子,左氏所谓曹刿者也,司马迁以为沫。以传考之,其事皆无有。且所谓「城坏压竟」者,谓齐侵鲁地而深入也。按齐自
庄公以来,两主王姬之嫁,夫人飨会齐侯,与如其师者四,皆与齐为好,齐未尝加兵于我。至十年,我以子纠之故,一败齐师于长勺,齐亦未尝报,安得所谓城坏压竟者哉?齐既未尝侵我地,则固无曹子请田之事,归汶阳田亦不见经。至鞌之败,以晋令始归我,事在成二年,与此不相接。此公羊传闻之误,战国之士从而文之,复谓鲁于齐尝三战三败,与经书长勺事正相反,尤可见其妄。
十有四年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
夏单伯会伐宋
其言会伐宋何后会也
齐人、陈人、曹人伐宋,本不与鲁期,鲁闻而以单伯往会。如言「陈侯使袁侨如会」者,何以见其期而后会也?
十有六年
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同盟者何同欲也
非也説已见左氏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瞻
郑胆者何?郑之微者也。此郑之微者,何言乎齐人执之?书甚佞也。
微者弑君杀大夫,春秋犹不以名见,一以盗书之。郑瞻但佞人,何为独以名书乎?此与邾庶其、莒庆同,再命之大夫尔。左氏谓以郑不朝而执,则郑前年已同盟于幽,非不服齐者也。是时小白始霸,诸侯皆朝之,故以责郑。然有天子在上,小白亦安能必诸侯之朝已防?此经所以不以侯执,以见非伯讨,且不称行人,非其使之事也。传但见瞻以微者见执书,且后书逃,故逆以为佞,岂其实防?
夏齐人瀸于遂
瀸者何瀸积也众杀戍者也
左氏作「歼」,当従左氏。歼,尽也,无积义。书曰:「歼厥渠魁」,尽渠魁之辞也。诗曰:「歼我良人」,尽良人之辞也。
秋郑瞻自齐逃来
何以书?书甚佞也。曰:「佞人来矣!佞人来矣!」
甚佞之义,于经文无见。所谓逃来者,犹言来奔也。在本国则可言奔,在他国则不可言奔,故谓之逃。窃以其身免者也。以逃为贬则可,无以见其为佞人。
十有八年
夏公追戎于济西
此未有言伐者,其言追何?大其为中国追也。此未有伐中国者,则其言为中国追何?大其未至而豫御之也。其言于济西何?大之也。
非也追非美辞过我而蹑之尔
二十年
夏齐大灾
大灾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防也。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及我也。
周官》有大札,有大荒,有大烖。大札,疾也;大荒,饥也;大烖,水火之害也。齐非二王之后,而亦得书者,以其灾之甚,故加大焉,犹陈、郑、宋、卫四国同日灾而书尔,以防言之误也。曰「及」,我亦非是,説已见前。
二十有二年春防正月肆大省
肆者何?跌也。大省者何?灾省也。肆大省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忌省也。
大省为灾省,如何?休言以为子夘日省吉事而不举可也,则为忌其讳而不举之义。然训肆为跌
译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在春秋诸侯之中,他们比其他人优秀,所以孔子曾经称赞他们,所说的“九次会合诸侯,一次匡正天下”就是指的他们。至于《春秋》经文,则没有给予他们肯定。《春秋》是王法,不是夏、商、周三代得天下的正道就不称道,哪里值得称道小白和重耳呢?所以孟子说:“孔子的门徒,不谈论齐桓公、晋文公的事。”三尺高的孩童都羞于称颂五霸,即使是荀子也还知道这一点,而《公羊传》、《谷梁传》却常说经文对这两位霸主有特殊的文字,有的说为小白避讳,有的说为重耳避讳,这又重复了“盟会不记日期”、“防地不致祭”的论调,难道这是从孔子那里听到的吗?不过是凭着他们浅陋的意想去揣测罢了。凡是经书记载盟会大多不记日期,不只是桓公时期,而防地也大多不致祭,我以前曾经讲过了。现在传文既然摘取见于桓公时期的作为解说,知道不能完全吻合,就又另外找借口:在扈地盟会记了日期,就说是因为危及庄公;在葵丘盟会记了日期,就说是因为危及小白;在纳币而致祭,就说是因为公一;陈佗在救徐而致祭,就说是因为乆。既然以信任小白为例,就不能因为庄公及乆近而改变;如果因为庄公及乆近而改变,那么还有什么不可以改变的呢?葵丘一次矜持,叛变的就有九国,事情本来没有实据,即使认定有此事,也是同一个人,前面信任他,后面却说他危及,这哪里符合以不记日期为例的原则呢?曹子,就是《左传》所说的曹刿,司马迁认为是沫。用传文考证,这些事都没有。而且所谓“城墙毁坏压迫边境”,是说齐国侵犯鲁地而深入。查考齐国自从庄公以来,两次主持王姬的出嫁,夫人宴请齐侯,以及率领军队四次,都与齐国交好,齐国未曾对我用兵。到了十年,我因为子纠的缘故,在长勺一次打败齐军,齐国也没有报复,哪里有所谓城墙毁坏压迫边境的事呢?齐国既然未曾侵犯我的土地,那么本来就没有曹子请求田地的事情,归还汶阳田地也不见于经文。直到鞌地战败,因为晋国的命令才归还给我,事情发生在成公二年,与这里不相衔接。这是《公羊传》传闻的错误,战国之士从而加以文饰,又说鲁国对齐国曾经三次作战三次战败,与经书记载长勺之事正好相反,尤其可以看出他们的荒谬。
十四年春天,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
夏天,单伯会合攻打宋国。
说“会合攻打宋国”是什么意思?是后来才去会合。
齐人、陈人、曹人攻打宋国,本来没有与鲁国约定,鲁国听说后派单伯前去会合。如果说“陈侯派袁侨来会合”,怎么见得是约定后才去会合呢?
十六年
冬天十二月,鲁桓公与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滑伯、滕子,在幽地共同结盟。
共同结盟是什么意思?是意愿相同。
不对,解释已经在《左传》中见过了。
十七年春天,齐人逮捕了郑瞻。
郑瞻是谁?是郑国地位低微的人。这个郑国的地位低微的人,为什么说齐人逮捕了他?是因为他非常奸佞。
地位低微的人弑君杀大夫,《春秋》尚且不以其名出现,一律以“盗”来记载。郑瞻只是个奸佞之人,为什么唯独以名记载呢?这与邾庶其、莒庆相同,都是再命的大夫罢了。《左传》说因为郑国不朝见而逮捕他,那么郑国前年已经在幽地结盟,并不是不服从齐国的人。这时小白刚开始称霸,诸侯都朝见他,所以以此责备郑国。然而有天子在上,小白又怎么能一定让诸侯都朝见他并防备呢?这就是经文不用“侯”来记载逮捕,以显示这不是霸主征讨,而且不称“行人”,不是他出使的事情。传文只看到郑瞻以地位低微的人被逮捕而记载,而且后来记载他逃跑,所以反推他是奸佞,难道这是实际情况吗?
夏天,齐人在遂地歼灭敌人。
“瀸”是什么意思?“瀸”是堆积,众人杀死了戍守的士兵。
《左传》作“歼”,应当跟随《左传》。歼,是尽的意思,没有堆积的意思。《尚书》说:“歼厥渠魁”,是尽杀首恶的话。《诗经》说:“歼我良人”,是尽杀良民的话。
秋天,郑瞻从齐国逃跑回来。
为什么记载?是因为他非常奸佞。说:“奸佞之人来了!奸佞之人来了!”
非常奸佞的意思,在经文中没有体现。所谓“逃来”,就是说“来奔”。在本国可以说“奔”,在他国就不能说“奔”,所以称为“逃”。是私自保全自己性命的人。以“逃”来贬低他可以,看不出他是奸佞之人。
十八年
夏天,鲁桓公在济西追赶戎人。
这里没有说“伐”,说“追”是什么意思?是夸大了他为中国追赶。这里没有侵犯中国的人,那么说为中国追赶是什么意思?是夸大了他在敌人未到之前就预先抵御。说“于济西”是什么意思?是夸大他。
不对,“追”不是美辞,只是越过我而跟踪罢了。
二十年
夏天,齐国发生大灾。
大灾是什么意思?是大饥荒。大饥荒是什么意思?是瘟疫。为什么记载?是记录灾祸。外国的灾祸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因为波及到我。
《周官》有大札,有大荒,有大烖。大札,是疾病;大荒,是饥荒;大烖,是水火之害。齐国不是二王之后,而也能记载,是因为灾祸非常严重,所以加上“大”字,就像陈、郑、宋、卫四国同日发生灾祸而记载一样,以“防”来解释是错误的。说“及”,我也不是这样,解释已经在前面见过了。
二十二年春天,正月大肆省视。
“肆”是什么意思?是跌倒。大省视是什么意思?是灾省视。大肆省视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忌讳省视。
大省视为灾省视,如何?休言以为子夘日省吉事而不举可也,则为忌其讳而不举之义。然而训肆为跌
,跌岂忌哉?即其説自不能通,葢仍夫人薨之后为之辞尔,此葢未尝见《眚灾肆赦》之文故也。
译难道跌会忌讳吗?即使他的说法自己不能通顺,大概还是因为夫人去世之后才找借口罢了,这大概是因为未曾见过“眚灾肆赦”的条文的缘故。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桓之盟不日,其会不致,信之也。此之桓国,何以致?危之也。何危尔?公一陈佗也。
公如齐纳币,言非礼可矣,安知其滛于齐而与陈佗比防?此拘桓会不致之妄也。
荆人来聘
荆何以称人始能聘也
称人者,其臣来也,犹吴会于戚,得称吴人,春秋常法也,不得为别义。此葢拘其国不若人之误也。七等进退之辨,传本谓其君言也,今国进而人,岂其君自来聘乎?
二十有四年
夏公如齐逆女
何以书亲迎礼也
非也説已见左氏
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其言「入」何难也?其言「日」何难也?其难奈何?夫人不偻,不可使入,与公有所约,然后入。
此事既无实,不知其何据。如何休所言,迂诞亦甚矣。葢传不知书入为责娶雠女之义,而拘其书之之例,故妄为之辞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宗妇者何?大夫之妻也。觌者何?见也。用者何?用者不宜用也。见用币,非礼也。然则曷用?枣栗云乎?腶脩云乎?
大夫宗妇,葢二事。宗妇非大夫妻,则庶妇之宗妇。何休以为大夫为宗子者之妻,此言宗妇,诸侯同宗,别嫡夫人之宗妇,则是矣。然庄公使大夫之宗妇用币觌夫人者,欲以大夫重夫人也,曽何大宗小宗之择?防宗妇亦大夫妻也,庶妇亦大夫妻也,所以为重者在大夫尔,则宗妇葢公同宗之妇,非大夫之宗妇。左氏记御孙之谏,可考,当従左氏。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
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曹无大夫,此何以书?贤也。何贤乎曹羁?戎将侵曹,曹羁谏曰:「戎众以无义,君请勿自敌也。」曹伯曰:「不可。」三谏不从,遂去之,故君子以为得君臣之义也。
礼,侯伯之卿视公,皆三命;其大夫再命;子男之卿皆再命,其大夫一命。春秋所谓大夫者,通卿言也。吾前于侠防言之详矣。秦、郑皆伯国也,其卿当以名氏见,而适无书于经者。若郑之宛、瞻,秦之术,则再命之大夫而以名见者矣。邾、莒、吴、楚皆子国也,无三命之卿,固不得以名氏见;而其卿再命,则当以名见。故邾有快,有庶其,有畀我;莒有挐,有庆,有牟夷,有意恢;吴有札;楚有椒,有宜申,有屈完、公子婴齐、屈建、防罢之类,得以氏见者,僣也。曹亦伯国,与秦、郑同,故公子首、公孙会以三命之卿见矣。而公羊、谷梁每为曹、秦、邾、莒、吴、楚无大夫之论,学者疑焉。吾尝攷其説,是以未见《周礼》而蔽其所闻。若《王制》所谓「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者,以为无命大夫尔,则《王制》之误,其传不为无自。故谷梁于庄传「曹杀其大夫」,言「大夫不称姓名者,无命大夫也」,是公羊、谷梁之知,曽郑氏之不若矣。然曹伯国也,亦不得従小国二卿之説,葢又见曹之防弱而妄意之,不知其国虽微,其爵固在也。古者岂以国之彊弱而为命数之损益防?由是推之,二氏言无大夫者,皆不可施于经,吾不复以一二正其妄,学者于是可以察矣。所谓曹羁者,曹君也。按下书「赤归于曹」,与前言「突归于郑」、「郑忽出奔衞」同文,此岂大夫之谓乎?
赤归于曹郭公
赤者何?曹无赤者,葢郭公也。郭公者何?失地之君也。此言尤不可解。经未有以国爵书诸侯而先见名者,审赤实为郭公,何不曰「郭公赤归于曹」,而故错之?防诸侯适他国,非朝即奔,未有非其国而言归者。此左氏不着其事,而杜预释之甚详,虽未必有据,然其义与经合也。
二十有五年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隂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
此为合礼,则不书矣。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天灾有币无牲。今鼔用牲于社,所以书,尚何求隂之道哉?説已见《左氏》。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礼以雩、宗祭水旱。宗当为禜,皆有坛焉。禜门用瓢赍而已,用牲于社
译二十三年春,鲁庄公从齐国回来。
桓公之盟不记载日期,会盟不记载归来,是表示信任。这次在桓地会盟,为什么记载归来?是表示危险。为什么危险?因为庄公与陈佗同流合污。
庄公去齐国送纳聘礼,说这不合礼就可以了,怎么知道他淫乱于齐国并与陈佗勾结?这是拘泥于桓公会盟不记载归来的错误看法。
荆人来聘问。
荆国为什么称人?开始能够聘问。
称人,是其臣子前来,如同吴国在戚地会盟,得以称吴人,这是春秋的常法,不能另作解释。这大概是拘泥于其国不如人的错误。七等爵位进退的辨析,传文本是针对其君主而言的,现在国家进爵而称人,难道是君主亲自前来聘问吗?
二十四年。
夏,庄公去齐国迎娶女子。
为什么记载?亲自迎娶是礼制。
不对,解释已在左氏传中见过。
秋,庄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夫人姜氏进入鲁国。
说“入”是什么意思?表示困难。说“日”是什么意思?表示困难。困难在哪里?夫人不弯腰,不能让她进入,与庄公有约定,然后才进入。
这件事既无事实依据,不知根据什么。像何休所说,迂腐荒诞也太厉害了。大概是传文不知道记载“入”有责备娶仇家女子的含义,而拘泥于记载的体例,所以胡乱编造言辞。
戊寅,大夫和宗妇相见,使用币帛。
宗妇是什么?是大夫的妻室。觌是什么?是相见。用是什么?用是不应该用。相见使用币帛,不合礼制。那么应该用什么?枣栗吗?腶脩吗?
大夫和宗妇,大概是两件事。宗妇不是大夫的妻室,就是庶妇中的宗妇。何休认为宗妇是大夫中为宗子者的妻室,这里说宗妇,诸侯同宗,区别于嫡夫人的宗妇,这是对的。然而庄公让大夫的宗妇用币帛拜见夫人,是想借大夫来抬高夫人的地位,哪里还分大宗小宗的选择?防宗妇也是大夫的妻室,庶妇也是大夫的妻室,所以用来抬高地位的关键在大夫,那么宗妇大概是公室同宗的妇女,不是大夫的宗妇。左氏传记载御孙的谏言,可以考证,应当遵从左氏传。
冬,戎国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
曹羁是什么人?曹国的大夫。曹国没有大夫,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他贤德。为什么曹羁贤德?戎国将要侵犯曹国,曹羁劝谏说:“戎国人多且无道义,国君请不要亲自对抗。”曹伯说:“不行。”三次劝谏不听,于是离开,所以君子认为他符合君臣的道义。
礼制规定,侯伯的卿相当于公,都是三命;其大夫是再命;子男的卿都是再命,其大夫是一命。春秋所谓的大夫,是通称卿而言的。我之前在侠防那里详细说过了。秦、郑都是伯国,其卿应当以名氏出现,而恰好没有记载在经文中。像郑国的宛、瞻,秦国的术,就是再命的大夫而以名出现的了。邾、莒、吴、楚都是子国,没有三命的卿,固然不能以名氏出现;而其卿是再命,就应当以名出现。所以邾国有快、庶其、畀我;莒国有挐、庆、牟夷、意恢;吴国有札;楚国有椒、宜申、屈完、公子婴齐、屈建、防罢之类,得以以氏出现的,是僭越。曹也是伯国,与秦、郑相同,所以公子首、公孙会以三命的卿出现了。而公羊、谷梁每每说曹、秦、邾、莒、吴、楚没有大夫的论调,学者对此疑惑。我曾经考证他们的说法,是因为没见到《周礼》而受所闻限制。像《王制》所谓“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的,以为没有命的大夫罢了,那么《王制》的错误,其传文也不是没有由来。所以谷梁在庄公传的“曹杀其大夫”处,说“大夫不称姓名的,是没有命的大夫”,这是公羊、谷梁的知识,还不如郑氏。然而曹是伯国,也不能遵从小国二卿的说法,大概是又见曹的微弱而妄加揣测,不知道其国虽然微小,其爵位固在。古代难道因为国家的强弱而增减命数吗?由此推之,二氏说没有大夫的,都不能适用于经文,我不再一一纠正其错误,学者在这里可以察明了。所谓曹羁,是曹君。看下文“赤归于曹”,与前面说“突归于郑”、“郑忽出奔衞”文辞相同,这难道是大夫的意思吗?
赤归于曹,郭公。
赤是什么人?曹国没有叫赤的,大概是郭公。郭公是什么人?失地的君主。这话尤其不可理解。经文没有以国爵书写诸侯而先见名的,如果赤确实是郭公,为什么不曰“郭公赤归于曹”,而故意错置?诸侯到他国,不是朝见就是奔逃,没有不是其国而言归的。这左氏传不记载其事,而杜预解释得很详细,虽然未必有据,然而其义与经文相合。
二十五年。
六月辛未朔,日食,击鼓、用牲于社。
日食为什么击鼓用牲于社?是求阴之道。用朱丝环绕社坛,有人说胁迫它,有人说因为昏暗,怕人侵犯,所以环绕它。
如果这合乎礼,就不记载了。诸侯用币于社,在朝堂击鼓,天灾有币无牲。现在击鼓用牲于社,所以记载,还说什么求阴之道呢?解释已在《左氏传》中见过。
秋,大水,击鼓用牲于社于门。
说于社于门是什么意思?于社,是礼;于门,非礼。
礼以雩、宗祭水旱。宗当为禜,都有坛。禜门用瓢赍而已,用牲于社
曹杀其大夫
何以不名众也?曷为众杀之?不死于曹君者也。君死乎位曰灭。曷为不言其灭?为曹羁讳也。此葢战也。何以不言战?为曹羁讳也。
列国大夫虽众,不过三卿。晋杀郤锜、郤犫、郤至,葢累书之矣。何为众则不名?防葢传于杀大夫例,不辨有罪无罪,故不知此以无罪则不名。左氏之言是也。曹羁诚贤,然国之大事,莫大于战,君死又战之大焉,岂以一大夫之故,而使曹下不见其与戎战,上不见其君灭乎?于经既无文,此葢仍前三谏之误而凿言之也。
二十有七年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原仲者何?陈大夫也。大夫不书葬,此何以书?通乎季子之私行也。何通乎季子之私行?辟内难也。君子辟内难而不辟外难。内难者何?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皆庄公之母弟也。公子庆父、公子牙通乎夫人以胁公,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也。故于是复请至于陈而葬原仲也。诸侯大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有献;士私行出疆必请,反必告,礼也。未有不通乎私行也。其于适者之死,君为讣之,曰:「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亦礼也。讣之则葬之,未有不通乎葬也。其不见于经,小事故不书也。季子之特书,《春秋》葢有义焉。而曰「君子辟内难,不辟外难」,以通乎季子之私行,则未之闻。夫如吴季札之聘,使其国自相鱼肉,卒至于亡而莫问,谓之辟内难可也,而《春秋》未尝与。何季子而与之乎?如公羊所言,季子起而治之,则不得与乎国政;坐而视之,则亲亲因不忍见,于是请而至陈,是季子欲全其身,委其君而弃其国也。以为吴季札则可,以为见与于《春秋》则不可。此葢公羊微闻其事而不闻其实,故其叛理如此。其以庆父、牙皆庄公之母弟,亦非是。庆父以公二年氏公子,帅帅伐于余丘,已为大夫。庄公年才十五,不应庆父弟而已能将兵。杜预葢知之。传独称季友为文姜之爱子。庆父见《论语》,亦氏孟孙。先儒谓仲孙者,庆父僣嫡,欲次庄公而自称之辞。孟孙者,其
庶兄鲁人称之之辞,与叔牙同母,皆庶子,故牙欲立之,此为近实。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
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战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曷为使卫主之?卫未有罪尔。败者称师,卫何以不称师?未得乎师也。
此以《左氏》考之,齐之伐卫,葢以王命讨卫立子頺之罪也。卫不服而战,故以卫主战。言卫未有罪者,不见其本事,而误以不会幽意之也。称人,贬也。齐之称人,亦以覇主不能讨卫,待王命而后讨也。凡经书战、书败绩者,传皆以为偏战。若卫未得师,则诈战尔,经何得以战败绩书防?
冬筑微
大无麦禾
冬,既见无麦禾矣,曷为先言筑微而后言无麦禾?讳以凶年造邑也。
经先书筑微,而后言大无麦禾,葢国用虚实,嵗杪而后知之也。传既误以无麦禾为灾害,故以凶年造邑为讳。若是,则经固错其序,使若非以凶年造邑者,是亦变乱事实,而非讳也。
三十年
秋七月齐人降鄣
鄣者何?纪之遗邑也。降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桓公讳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尽也。邑必有所附之国,未有无君长而能自立者也。郱、鄑、郚在当时已不能有,鄣安得独存于今?盖纪附庸之国,纪亡别属他国而不屈于齐者也。不言取言降,见力服之尔。
齐人伐山戎
此齐侯也,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子司马子曰:「葢以操之为已蹙矣。」此葢战也,何以不言战?《春秋》敌者言战,桓公之与戎狄,驱之尔。
言贬者是矣,而非为戎言也。此盖见后言「齐侯来献戎防故云尔。小白加兵于中国者,固不一,何独以山戎而反贬之哉?是盖责其未能事王室而勤逺畧也。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潄浣也。
一岁三筑台,不必以事而
译曹国杀死了他的大夫。
为什么没有列出他们的名字?是因为被杀的人众多吗?为什么这么多人被杀?因为他们没有为曹国国君殉死。国君死在位上叫做“灭”。为什么不记载曹国灭亡?是为曹羁避讳。这大概是战争。为什么不记载战争?是为曹羁避讳。
诸侯国的大夫虽然众多,不过三卿。晋国杀了郤锜、郤犫、郤至,大概都逐一记载了。为什么人众就不列名?是为了防止《公羊传》中关于杀大夫的体例,不区分有罪无罪,所以不知道这是因为无罪才不列名。《左传》的说法是对的。曹羁确实贤能,然而国家的大事,没有比战争更大的了,国君战死又是战争中最大的事,难道因为一个大夫的缘故,就让曹国在下层看不到它与戎狄作战,在上层看不到它的国君战死吗?在经文中既然没有明文,这大概是沿袭了前面三次劝谏的错误而穿凿附会地说了。
二十七年
秋天,公子友前往陈国参加原仲的葬礼。
原仲是谁?是陈国的大夫。大夫的葬礼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贯通季子私自出行的行为。为什么贯通季子私自出行的行为?是为了避开国内的祸难。君子避开国内的祸难,而不避开外国的祸难。国内的祸难是什么?公子庆父、公子牙、公子友,都是庄公的同母弟弟。公子庆父、公子牙与夫人私通以胁迫国君,季子起来治理他们,就不能参与国家政事;坐着旁观,又因为亲情不忍心看到。所以这时他又请求前往陈国参加原仲的葬礼。诸侯大夫私自出行出国境必须请示,回来必须有进献;士私自出行出国境必须请示,回来必须报告,这是礼制。从来没有贯通私自出行的说法。对于朋友去世,国君为他发讣告,说:“您的外臣某大夫不幸去世。”这也是礼制。发了讣告就参加葬礼,从来没有贯通参加葬礼的说法。它们没有出现在经文中,是因为小事所以不记载。季子被特别记载,《春秋》大概有其中的深意。而说“君子避开国内祸难,不避开外国祸难”,以此来贯通季子私自出行的行为,我从未听说过。像吴国季札出使,让他的国家自相残杀,最终导致灭亡而不过问,这叫做避开国内祸难是可以的,但《春秋》不曾赞许他。为什么季子就赞许他呢?如果像《公羊传》所说,季子起来治理他们,就不能参与国家政事;坐着旁观,又因为亲情不忍心看到,于是请求前往陈国,这是季子想要保全自身,抛弃他的国君和国家。把他看作吴国的季札还可以,认为他受到《春秋》的赞许则不可以。这大概是《公羊传》稍微听说此事而没有听说实情,所以违背道理到了这种地步。它说庆父、公子牙都是庄公的同母弟弟,也不对。庆父在庄公二年就称“公子”,率领军队攻打余丘,已经是大夫了。庄公当时才十五岁,不应该庆父只是弟弟就已经能统领军队。杜预大概知道这一点。《左传》只称季友是文姜宠爱的儿子。庆父出现在《论语》中,也称“孟孙”。先儒说“仲孙”是庆父僭越嫡子地位,想要排在庄公之后而自称的称呼。“孟孙”是庶兄鲁国人称呼他的说法,与叔牙同母,都是庶子,所以公子牙想立他,这比较接近事实。
二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甲寅日,齐国人攻打卫国。卫国人同齐国人交战,卫国人战败。
攻打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是到达那天的日期。交战不记载攻打,这里记载攻打是什么?是到达那天的日期。《春秋》中攻打者作为客方,被攻打者作为主方,所以让卫国作为主方。为什么让卫国作为主方?因为卫国没有罪过。战败者称“师”,卫国为什么不称“师”?因为没有得到军队的认可。
这用《左传》来考察,齐国攻打卫国,大概是用周天子的命令讨伐卫国拥立子颓的罪过。卫国不服从而交战,所以让卫国作为交战的主方。说卫国没有罪过,是因为没有看到根本事实,而错误地用不会幽会的意图来推测。称“人”,是贬低。齐国称“人”,也是因为霸主不能讨伐卫国,等待周天子的命令才去讨伐。凡是经书记载交战、记载战败的,《公羊传》都认为是偏战。如果卫国没有得到军队的认可,那就是诈战,经文怎么能用交战战败来记载呢?
冬天,修筑微城。
大无麦禾。
冬天,既然已经看到没有麦禾了,为什么先说修筑微城而后说大无麦禾?是为了避讳在灾荒年景建造城邑。
经文先记载修筑微城,而后说大无麦禾,大概是因为国家用度的虚实,到年底才知道。《公羊传》既然错误地把大无麦禾当作灾害,所以把在灾荒年景建造城邑当作避讳。如果是这样,那么经文本来颠倒了次序,使得看起来不像是在灾荒年景建造城邑,这也是扰乱事实,而不是避讳。
三十年
秋天七月,齐国人使鄣投降。
鄣是什么?是纪国的遗留城邑。使它投降是什么?夺取它。夺取它为什么不说不夺取?是为桓公避讳。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纪国已经灭亡殆尽。城邑必定有所依附的国家,没有没有君主而能自立存在的。郱、鄑、郚在当时已经不能存在,鄣怎么能独自留存到现在?大概纪国是依附的小国,纪国灭亡后归属其他国家而不屈服于齐国。不说夺取而说投降,是显示用力征服它。
齐国人攻打山戎。
这是齐侯,为什么称“人”?是贬低。为什么贬低?子司马子说:“大概是因为操持的事情已经紧迫了。”这大概是战争,为什么不说战争?《春秋》中势均力敌的称战争,桓公与戎狄,是驱赶他们罢了。
说贬低是对的,但不是为戎狄说的。这大概是看到后面说“齐侯来献戎捷”所以说这样的话。小白对中国用兵,本来不止一次,为什么唯独因为山戎反而贬低他呢?这大概是责备他不能侍奉王室而致力于远方的谋略。
三十一年春天,在郎地修筑台。
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在百姓洗漱的地方修筑台。
一年三次修筑台,不一定因为
三十有二年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防
何以不称弟杀也?杀则曷为不言刺?为季子讳杀也。「此非所以起问,凡防公子自应以氏,惟杀之,责其不兄,然后言弟;贤之,然后言弟。牙欲显其罪,诛之,则当如刺公子偃书刺。今既以亲亲之道遏恶,不直诛而酖之,传所谓使托若以疾死然,则书防乃常法矣,何为复见杀乎?传葢见书『公弟叔肹防』,故云耳,而不悟其非类也。夫所谓讳者,不言刺、言防是也。若复以不弟见之,是季友欲隐,而经暴之,安在以为讳乎?」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公羊传谳》>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公羊传谳》卷三宋叶梦得撰
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公何以不言即位?继弑君不言即位。孰继?继子般也。孰弑子般?庆父也。杀公子牙,今将尔,季子不免。庆父弑君,何以不诛?将而不免,遏恶也。既而不可及,因狱有所归,不探其情而诛焉,亲亲之道也。恶乎归狱?归狱仆人邓扈乐。曷为归狱仆人邓扈乐?庄公存之时,乐曽淫于宫中,子般执而鞭之。荘公死,庆父谓乐曰:「般之辱尔,国人莫不知,盍弑之矣?」使弑子般,然后诛邓扈乐而归狱焉。季子至而不变也。
将而不免,季子力所能诛也;既而不可及,季子力所不能诛也。方牙欲立庆父,其谋未成,独荘公知之,故季子可以诛。若弑般,则庆父之恶已见,季子所无可奈何,故去而出奔,挟僖公以为后圗,岂季子力能诛而不诛哉?若以既而不及者皆得以归狱免,则凡弑君而成者举皆容于亲亲而不讨矣。所谓「季子至而不变」者,亦非是。季子可诛庆父而不诛,则不奔;不可诛而奔,则逃难之不暇,尚何论变不变哉?若吴僚之于札曰:「事若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季子归而不治,曰:「非我生乱,立者从之,复位而待。」是可治而不治,乃可言不变也。
冬齐仲孙来
齐仲孙者何?公子庆父也。公子庆父,则曷为谓之齐仲孙?系之齐也。曷为系之齐?外之也。曷为外之?《春秋》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子女子曰:「以《春秋》为《春秋》,齐无仲孙,其诸吾仲孙与?」
经变文以示义,则有之矣,未有从而颠倒本末,乱名失实,更易族姓,参错国号者。鲁公子庆父而曰齐仲孙,岂有是理哉?按庆父者,公子也;仲者,其字也。逮其孙而后可氏仲孙,亦安得身自氏乎?此盖传不知齐自有仲孙湫,而经不书其名之义,妄意之也。凡公羊之学,大抵皆谓经有变实而立义者:讳灭郕为同姓而谓之盛,讳取周田而谓之许田,晋败王师而谓之茅戎,如此之类不一。其言诡诞,皆不可行于经也。
二年
冬齐高子来盟
高子者何?齐大夫也。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然则何以不名?喜之也。何喜尔?正我也。其正我奈何?庄公死,子般弑,闵公弑,比三君死,旷年无君。设以齐取鲁,曽不兴师徒,以言而已矣。桓公使高子将南阳之甲,立僖公而城鲁。或曰:自鹿门至于争门者是也。或曰:自争门至于吏门者是也。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左氏不载其事,以仲孙来推之,则小白之意是亦。
使高子来省难尔,其不言使与屈完来盟于师者同,皆制在二人也。而公羊、谷梁皆以为立僖公者,误矣。杜预言僖公新立,因遂结盟,此虽意之,而实其情也。何以知之?自季子归鲁,鲁之权犹在庆父,故季子不能治,至于再弑闵公。及闵公弑,夫人、庆父之恶已着,虽欲归狱以自免,而国人不能容,故夫人孙、庆父奔,则内无与为难者,季子可以行其志矣。召僖公而立之,何必高子乎?不以小白怀贰,遂定僖公之位,使庆父不得复入,则高子之功也,故嘉之书字。公羊、谷梁大抵皆不见闵、僖之间事,是以既失于仲孙,又失于高子。谷梁则以为不以齐侯使高子,而公羊以为我无君,其传果实,不应有二説也。公羊盖拘其「君不行使乎大夫」之例云尔。正使高子以小白之命来立僖公,则所与盟者即僖公,非
译鲁闵公三十二年
秋季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为什么不称他为“弟”而说被杀呢?既然是杀,为什么不说“刺”呢?是为了替季子隐瞒杀弟之事。这里并非用来发起疑问,凡是鲁国公子去世,本应称其氏,只有当他被杀,且要责备他不敬兄长时,才称他为“弟”;若认为他贤德,也称他为“弟”。公子牙想要彰显其罪过,诛杀他,就应当像记载刺公子偃那样写“刺”。现在既然用亲属相爱的原则来遏制恶行,不直接诛杀而是用毒酒害死他,正如《公羊传》所说让他托辞说是病死,那么记载为“防”就是常规写法了,何必再显示他是被杀的呢?《公羊传》大概是看到经文记载“公弟叔肹防”,所以才这样说,却没有意识到这两者性质不同。所谓“讳”,就是不写“刺”而写“防”。如果再用不敬兄长的罪名来显示他,那就是季友想要隐瞒,而经文却揭露了它,这哪里还算是“讳”呢?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公羊传谳》卷三 宋 叶梦得 撰
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鲁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因为继承被弑杀的君主,不记载即位。继承的是谁?继承的是子般。谁弑杀了子般?是庆父。杀了公子牙,现在庆父将要做同样的事,季子无法避免。庆父弑君,为什么不诛杀他?因为庆父将要作乱而季子无法避免,是为了遏制恶行。等到后来已经来不及了,就借案件有所归咎,不探求实情而诛杀他,这是亲属相爱的原则。案件归咎于谁?归咎于仆人邓扈乐。为什么归咎于仆人邓扈乐?庄公在世时,邓扈乐曾在宫中淫乱,子般抓住他并鞭打他。庄公死后,庆父对邓扈乐说:“子般侮辱你,国人没有不知道的,何不弑杀他呢?”于是让邓扈乐弑杀子般,然后诛杀邓扈乐并将罪责归咎于他。季子回来时情况没有改变。
庆父将要作乱而季子无法避免,是季子力量所能诛杀的;等到后来已经来不及,是季子力量所不能诛杀的。当时公子牙想要拥立庆父,阴谋尚未成功,只有庄公知道,所以季子可以诛杀他。如果弑杀子般,那么庆父的恶行已经显现,季子无可奈何,所以离开并出奔,挟持僖公作为后续图谋,难道是季子力量能诛杀而不诛杀吗?如果认为后来来不及的都可以通过归咎案件来免除,那么凡是弑君成功的人都将因亲属相爱的原则而被宽容而不被讨伐了。所谓“季子回来时情况没有改变”,也不是这样。季子可以诛杀庆父而不诛杀,就不会出奔;不能诛杀而出奔,则是逃难尚且来不及,还谈什么变不变呢?就像吴国僚对季札说:“事情如果成功,季子即使回来,也不会废黜我。”季子回来而不治理,说:“不是我制造动乱,拥立的人就顺从他,复位等待。”这是可以治理而不治理,才可以说是“不变”。
冬季,齐国的仲孙来。
齐仲孙是谁?是公子庆父。既然是公子庆父,为什么叫他齐仲孙?是把他归属到齐国。为什么归属到齐国?是把他当作外人。为什么当作外人?《春秋》为尊者隐瞒,为亲人隐瞒,为贤者隐瞒。子女子说:“把《春秋》当作《春秋》,齐国没有仲孙,大概是我们鲁国的仲孙吧?”
经文改变文字以示义理,是有的,但没有因此颠倒本末,混乱名分失去事实,更改族姓,参差错乱国号的。鲁国的公子庆父却称为齐仲孙,哪有这种道理呢?考察庆父,他是公子;仲,是他的字。等到他的孙子才可以氏仲孙,他又怎么自己氏仲孙呢?这大概是《公羊传》不知道齐国自有仲孙湫,而经文不书写其名之意,胡乱猜测的。凡是公羊学的观点,大抵都认为经文有改变事实而立义理的:隐瞒灭郕是同姓而称为盛,隐瞒取周田而称为许田,晋国败王师而称为茅戎,这类情况不一而足。他们的言论荒诞,都不符合经文。
二年
冬季,齐国高子来结盟。
高子是谁?是齐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我国没有君主。那么为什么不称名?是因为喜悦他。为什么喜悦?因为他纠正了我。他如何纠正我?庄公死,子般被弑,闵公被弑,接连三位君主死亡,多年没有君主。假使齐国夺取鲁国,甚至不需要出动军队,用言语就可以了。桓公派高子率领南阳的军队,拥立僖公并修筑鲁国城墙。有人说:是从鹿门到争门。有人说:是从争门到吏门。鲁国人至今以此为美谈,说:“还指望高子呢。”
《左传》没有记载这件事,从仲孙来推断,那么小白的意图也是如此。
派高子来慰问灾难,他不称“使”与屈完在军中结盟相同,都是权制在两人手中。而《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高子是拥立僖公的人,是错误的。杜预预言僖公新立,于是结盟,这虽然是推测,但符合实情。怎么知道?自从季子回到鲁国,鲁国的权力还在庆父手中,所以季子不能治理,以至于再次弑杀闵公。等到闵公被弑,夫人、庆父的恶行已经显著,即使想归咎案件来自我免除,但国人不能容忍,所以夫人逃亡、庆父出奔,那么国内没有与他为难的人,季子可以实行他的意志了。召来僖公并拥立他,何必是高子呢?如果不因小白怀有二心,于是安定僖公的地位,使庆父不得再进入,那么高子的功劳,所以嘉奖他书写他的字。《公羊传》、《谷梁传》大抵都没有看到闵公、僖公之间的事,所以既在仲孙上出错,又在高子上出错。《谷梁传》认为不称齐侯使高子,而《公羊传》认为我国没有君主,如果传文确实,不应该有两种说法。《公羊传》大概是拘泥于“君主不通过大夫行使权力”的条例罢了。即使高子带着小白的命令来拥立僖公,那么与他结盟的就是僖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