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谳卷六 宋 叶梦得 撰
其妄。
四年
秋七月戊子夫人姒氏薨
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匠庆谓季文子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防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传例:不赴于诸侯,不返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曰葬。又曰:「凡夫人不薨于寝,不殡于庙,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则弗致也。」今定姒既不殡于庙,又无榇,不虞,则亦不反哭于寝矣。经何以书「夫人姒氏薨」,又曰「葬我小君定姒」哉?啖氏以为文当在定十五年「姒氏卒」下,误出于此,其说是也。葢有两定姒,故相乱。然言不殡于庙者,亦非是。庙殡,殷礼,吾尝言其非矣。
译这是错误的。
鲁文公四年,秋季七月戊子日,夫人姒氏去世。
秋季定姒去世,没有停灵于祖庙,没有棺椁,没有举行虞祭。匠庆对季文子说:“您身为正卿,却让国君夫人的丧礼未能完备,这是不能善终国君之事啊。国君年长,谁来承担这罪责?”《春秋》的体例规定:如果不向诸侯报丧,不在寝宫返哭,不附祭于婆婆,就不称“薨”;不称“夫人”,就不称“葬”。又说:“凡是夫人不在寝宫去世,不在祖庙停灵,不向同姓诸侯报丧,不附祭于婆婆,就不致送葬。”如今定姒既不在祖庙停灵,又没有棺椁,不举行虞祭,那么也就不会在寝宫返哭了。经文为何记载“夫人姒氏薨”,又说“安葬我国小君定姒”呢?啖氏认为这段文字应当位于定公十五年“姒氏卒”之下,误出在此处,他的说法是正确的。大概是因为有两个定姒,所以相互混淆。然而,说“不殡于庙”的,也不对。在祖庙停灵,是殷代的礼仪,我曾说过这是不对的。
冬十月,邾人、莒人伐鄫。臧纥救鄫,侵邾,败于狐骀。国人逆防者皆髽,鲁于是乎始髽。国人诵之曰:「臧之狐裘,败我于狐骀。我君小子,朱儒是使。朱儒朱儒,使我败于邾。」
经不书狐骀之败,《檀弓》记鲁妇人髽而吊,自败狐骀始,则不可谓无此役。杜预谓不书,鲁人讳之。升陉之战,邾人至获公胄,葢有甚于此者,然经犹书,何此而独讳乎?吾尝攷于经,内书战者三:战于宋,战于奚,及升陉之役,皆公亲将,讳而没公,书及,所谓内不言战,言战则败者也。未有大夫将而书战者,葢皆国耻也。公败则以君重,书而没公;大夫败则畧之,并其事不书。此役乃臧纥,故不书,非左氏所知也。
五年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
鸡泽之盟,传言楚子辛为令尹,侵欲于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会求成。今以为贪,当矣。此以国杀者,杀有罪之辞也,则安得复谓共王为不刑哉?杀大夫但计其身有罪无罪,不以其君相乗除。使其罪当杀,虽君无道,何可以免?而杜预乃以八年之中杀三卿为解。若壬夫之罪得以共王免,则谓经不当以国杀为罪,可乎?
冬戍陈
冬诸侯戍陈
凡戍皆以鲁为文,诸侯不与也。若然,则安得不与诸侯戍縁陵?同文。
六年
莒人灭鄫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莒人灭鄫,鄫恃赂也。冬,穆叔如邾聘,且脩平。晋人以鄫故来讨,曰:「何故亡鄫?」季武子如晋见,且听命。五年夏,叔孙豹与鄫世子巫如晋,以鄫属鲁。继以为不利,戚之会复使鄫大夫聴命于会,故经书呉人、鄫人,则鄫已非鲁所有矣。其亡,何责于鲁哉?鄫既为国,则贡赋自不入于鲁,乃言恃赂,尤见其妄。其言季武子如晋见者是也,此始为卿,代父执政,往见霸主,而传误以鄫事附益之尔。
七年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是故啓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
鲁郊非啓蛰,吾固言之矣,此献子之妄,而左氏不能辨也。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郑伯髠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
楚子囊围陈,会于鄬以救之。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会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谏,不聴;又谏,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
髠顽之弑,三家虽同,左氏则以为不礼于子驷,子驷弑之;公羊、谷梁则以为欲从晋,诸大夫不从而弑。左氏则以为以疟疾赴,不书;公羊、谷梁则以为为中国讳,及不欲夷狄之民加乎中国之君,故不书。使其事果出于实,不应其説顿异如此。以理推之,弑君大恶也,子驷诚为之,岂不能少忍,至于国君方赴霸主、会诸侯,乃弑之于侧而不畏讨乎?髠顽无甚显罪,絶于国人,即子驷无所忌惮,诸大夫何为甘心从之,而不以实赴乎?左氏先记子罕、子丰亦尝为髠顽不礼,意将以此附会不赴告之说。据传,子丰欲愬诸晋废髠顽,而子罕止之,废且不可,肯同为弑乎?经从赴告,此为左氏者之陋也。吾尝谓:凡公子弑君而代之,与大臣弑君而相其后,君权皆在已,如楚商臣、蔡般、齐商人、齐崔杼、卫▯喜之徒,其赴告必不自言弑,当有以疾或加之辞者,而经皆书以实,则经之不从赴告可知矣。正使郑以疟疾赴,经独何为从其同恶之言,而纵失弑君之罪?传又记郑羣公子欲谋子驷,子驷先之,则髠顽之弑,国人葢皆知之矣。国人知之,何为尉止之乱不以此讨子驷,而徒以侵田之细故乎?此皆必不然者。若二传所谓以
译冬季十月,邾国人和莒国人攻打鄫国。臧纥救援鄫国,侵犯邾国,在狐骀战败。国内迎接防邑军队的人全都戴上丧发,鲁国从此开始流行戴丧发。国人作歌谣说:“臧纥穿着狐皮裘,在狐骀使我们战败。我们的国君年少,任用侏儒。侏儒啊侏儒,让我们败给邾国。”
《春秋》经文没有记载狐骀的战败,《檀弓》记载鲁国妇人戴丧发去吊唁,是从狐骀战败开始的,那么不能说没有这场战役。杜预认为不记载,是鲁国人避讳。升陉之战,邾国人甚至缴获了鲁君的胄甲,情况比这更严重,然而经文仍然记载,为什么唯独这场战役避讳呢?我曾经考证经文,国内记载战争的有三处:在宋国作战,在奚地作战,以及升陉之役,都是国君亲自统帅,避讳而隐去国君,记载为“及”,这就是所谓的“国内不直言战,直言战就是败”的道理。从来没有大夫统帅而记载为“战”的,大概都是国家的耻辱。国君战败就因为国君尊贵,记载而隐去国君;大夫战败就省略,连事情也不记载。这场战役是臧纥,所以不记载,这不是《左传》作者所知道的。
五年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楚国人追究陈国叛变的缘故,说:“这是因为令尹子辛实在贪婪侵夺。”于是杀了他。经文记载:“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这是贪婪。君子认为楚共王因此不施行刑罚。
鸡泽之盟,传文中说楚子辛担任令尹,对小国贪婪侵夺。陈成公派袁侨到盟会求和。现在认为这是贪婪,是恰当的。这是以国家名义杀人,是杀有罪之人的说法,那么怎么能又说共王不施行刑罚呢?杀大夫只计算他本人是否有罪,不因为国君而互相抵销。如果他的罪当杀,即使国君无道,怎么能免除?而杜预却用八年之中杀了三位卿来解释。如果壬夫的罪能因为共王而免除,那么说经文不应该以国家名义杀人作为罪名,可以吗?
冬戍陈
冬诸侯戍陈
凡是戍守都以鲁国为行文标准,诸侯不参与。如果这样,那么怎么可以不参与诸侯戍守缘陵?文辞相同。
六年
莒人灭鄫
冬叔孙豹如邾
季孙宿如晋
莒国人灭掉鄫国,鄫国依靠贿赂。冬季,穆叔到邾国聘问,并且修好和平。晋国人因为鄫国的缘故来讨问,说:“为什么灭亡鄫国?”季武子到晋国朝见,并且听取命令。五年夏季,叔孙豹和鄫国世子巫到晋国,把鄫国归属鲁国。接着认为不利,在戚地的会盟又让鄫国大夫在会盟上听从命令,所以经文记载吴国人、鄫国人,那么鄫国已经不是鲁国所有了。它的灭亡,有什么可责备鲁国的呢?鄫国既然是一个国家,那么贡赋自然不进入鲁国,却说依靠贿赂,尤其显得荒谬。他说季武子到晋国朝见是对的,这是开始担任卿,代替父亲执政,前往朝见霸主,而传文错误地把鄫国的事附加上去罢了。
七年
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
夏季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解除牺牲。孟献子说:“我到现在才知道有占卜。郊祀后稷,是为了祈求农事。所以惊蛰时郊祀,郊祀后耕种。现在已经耕种了才占卜郊祀,适宜它不吉利。”
鲁国郊祀不在惊蛰,我本来就说过了,这是献子的荒谬,而《左传》不能辨明。
楚公子贞帅师围陈
十有二月,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
郑伯髠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
楚子囊包围陈国,在鄬地会盟来救援。郑僖公做太子时,在成公十六年,和子罕到晋国,不礼貌;又和子丰到楚国,也不礼貌。到了他元年,朝见晋国,子丰想在晋国控告他而废黜他,子罕阻止了。等到将在鄬地会盟,子驷做相礼,又不礼貌。侍从劝谏,不听;又劝谏,杀了侍从。到了鄵地,子驷派刺客夜间杀害僖公,并以疟疾向诸侯报丧。简公出生五年,拥立他。
髠顽的被杀,三家虽然相同,《左传》认为是不礼貌于子驷,子驷杀了他;《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想跟随晋国,众大夫不听从而杀他。《左传》认为是以疟疾报丧,不记载;《公羊传》、《谷梁传》认为是为中国避讳,以及不想让夷狄的百姓加在中国国君身上,所以不记载。如果事情果然出于真实,不应该说法如此不同。以道理推断,弑君是大恶,子驷如果真的做了,难道不能稍微忍耐,等到国君刚向霸主报丧、会合诸侯,就在旁边杀他而不畏惧讨伐吗?髠顽没有明显的罪过,被国人断绝关系,即使子驷无所忌惮,众大夫为什么甘心跟随他,而不以实情报丧呢?《左传》先记载子罕、子丰也曾对髠顽不礼貌,意图以此附会不报丧的说法。根据传文,子丰想在晋国控告废黜髠顽,而子罕阻止了,废黜尚且不可,肯共同弑君吗?经文遵从报丧,这是《左传》作者的浅陋。我曾经说:凡是公子弑君而取代,与大臣弑君而辅佐其后,君权都在自己手中,如楚商臣、蔡般、齐商人、齐崔杼、卫〇喜之类,他们的报丧必定不自言弑君,应当有以疾病或加害的言辞,而经文都如实记载,那么经文不遵从报丧可知了。即使郑国以疟疾报丧,经文为什么独独听从他们同恶的话,而放纵失去弑君的罪名?传文又记载郑国众公子想谋害子驷,子驷先发制人,那么髠顽的被杀,国人大概都知道了。国人知道,为什么尉止的动乱不以此讨伐子驷,而只以侵犯田地的细小缘故呢?这些都是必然不成立的。如果两传所谓以
其欲从晋者,其迹尤可考。按鄬之会,本以拒楚而救陈也。髠顽既卒,而简公立,其明年书「郑人侵蔡」,此犹以说晋而侵楚之与国,相继复为邢丘之会,亦从晋也。是冬,楚子囊来伐,传始言子驷等欲背晋,事在髠顽卒一年后,安有以此罪其君弑之,而已犹逾年自为之乎?其谬妄不待攻而破。三家既无可防吾考于经,后书葬僖公。夫经不书弑,或别有防变文以示义,后犹当从弑君例不书葬以见意。今既前书卒,后书葬,与常法无少异,则其事实无有。殆郑之野史小说或有是言,三家畧闻之而不能辨,是以各记所闻自为之说,卒相矛盾而……不悟也。
译那些想要依附晋国的人,他们的行迹尤其可以考证。查考鄬地的会盟,本意是为了抵御楚国而救援陈国。髠顽已经去世,简公即位,第二年史书记载“郑国人侵犯蔡国”,这仍然是为了取悦晋国而侵犯楚国的盟国,随后又参加了邢丘的会盟,这也是顺从晋国的表现。这一年冬天,楚国的子囊前来讨伐,《左传》才开始说子驷等人想要背叛晋国,这件事发生在髠顽去世一年后,怎么会有人以此罪名指责其君主并将其杀害,而自己却在一年多后才自立为君呢?这种荒谬虚妄的说法,不待批驳就已经破绽百出。三家既然没有可以防备我的考证依据,后来史书又记载了僖公的葬礼。如果经书不记载弑君之事,或许有其他的避讳变文来显示大义,那么后来还应当遵循弑君不记载葬礼的惯例来表明心意。现在既然前面记载了“卒”,后面又记载了“葬”,与常规法则没有丝毫差异,那么弑君的事实就不存在。大概郑国的野史小说中有这样的说法,三家略微听闻却不能辨别,因此各自记录所听到的传闻并自行解释,最终相互矛盾而……没有醒悟。
八年
冬楚公子贞帅师伐郑
冬,楚子囊伐郑,讨其侵蔡也。子驷、子国、子耳欲从楚,子孔子蟜、子展欲待晋。子驷曰:「《周诗》有之曰:『俟河之清,人夀几何?』兆云询多,职竞作罗。谋之多族,民之多违,事滋无成。民急矣,姑从楚以纾吾民。晋师至,吾又从之。敬共币帛以待来者,小国之道也。牺牲玉帛,待于二竟以待强者而庇民焉。冦不为害,民不罢病,不亦可乎?」子展曰:「小所以事大,信也。小国无信,兵乱日至,亡无日矣。五会之信,今将背之,虽楚救我,将安用之?亲我无成,鄙我是欲,不可从也。不如待晋。晋君方明,四军无阙,八卿和睦,必不弃郑。楚师辽逺,粮食将尽,必将速归,何患焉?舍之闻之:『杖莫如信。』完守以老楚,杖信以待晋,不亦可乎?」
杜预以鸡泽、戚城、棣、鄬、邢丘为五会,按鄬会简公不与,实四会尔。子展之言不应有误,亦传之失也。
九年
五月辛酉夫人姜氏薨
秋八月癸未葬我小君穆姜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徳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杜预以为穆姜淫侨如,欲废成公,故徙居东宫。据传例,夫人薨于寝则弗致,今穆姜书「夫人姜氏薨」,又书「葬我小君穆姜」,则是尝致之为夫人矣,安得为薨于东宫乎?凡公不薨于寝,如台下、楚宫、髙寝之类,经必谨而书之,以正终。穆姜审徙居东宫,是尝贬于成公,成公既贬其母,又不得薨于寝,经何反不目地而以常法书乎?自「今我妇人而与于乱」以下,穆姜虽有淫侨如之罪,不应自暴其过如此,亦不近人情。此葢卜筮家者流假托穆姜为言,传不能辨而妄信之也。
晋人不得志于郑,以诸侯复伐之。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闰月戊寅,济于隂阪,侵郑,次于隂口而还。子孔曰:「晋师可击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
前书十月,诸侯伐郑,季武子与齐、宋从荀防门于鄟门,卫、曹、邾从荀偃、韩起门于师之梁,滕、薛人从栾黡、士鲂门于北门,即门其三门也,不应复书于此。传言「公送晋侯,宴于河上」,此役公葢与焉,经何以不书?晋霸主方合诸侯而同盟,不应不三月而再侵,又未见终得志者,此葢传误,以前伐两书之也。
公送晋侯,晋侯以公宴于河上,问公年。季武子对曰:「会于沙随之嵗寡君以生。」晋侯曰:「十二年矣,是谓一终,一星终也。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礼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为冠具?」武子对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礼行之,以金石之乐节之,以先君之祧处之。今寡君在行,未可具也。请及兄弟之国而假备焉。」晋侯曰:「诺。」公还,及卫,冠于成公之庙,假钟磬焉,礼也。
晋侯言襄公可以冠,大夫盍为冠具?命之使冠而已。季武子受命,归鲁而冠可也,何遽而请兄弟之国而假具乎?且既言以先君之祧处之,乃冠于卫成公之庙,则祼享之礼行之于鲁先公乎?卫成公乎?鲁卫接境,非有迫于晋者,不应其亟如此。而传又以为礼。按国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于礼无见。荀卿言天子诸侯子十九而冠,冠而聼治,若尔其先于臣下一年尔。晋既无复伐郑之事,公亦不得与晋宴于河上,其言皆妄。
十年
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
五月庚寅,荀偃、士匄帅卒攻偪阳,亲受矢石。甲午,灭之。书曰:「遂灭偪阳」,言自会也。以与向戌。向戌辞曰:「君若犹辱镇抚宋国
译八年
冬天,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郑国。
冬天,楚子囊攻打郑国,讨伐郑国侵犯蔡国的行为。子驷、子国、子耳想要顺从楚国,子孔、子展想要等待晋国。子驷说:“《周诗》中有这样的话:‘等待黄河水清,人的寿命能有多长?’征兆询问得太多,职责竞相罗织。谋划的人太多,民众多有违逆,事情更加难以成功。民众已经危急了,暂且顺从楚国来缓解我们民众的苦难。晋国的军队到来,我们再顺从他们。恭敬地准备币帛来接待来者,这是小国的处世之道。牺牲玉帛,准备在两国边境,用来侍奉强者而庇护民众。寇贼不造成危害,民众不疲敝困苦,不也可以吗?”子展说:“小国侍奉大国,靠的是信用。小国没有信用,战乱每天到来,灭亡的日子就不远了。五次会盟的信用,现在将要背弃,即使楚国救了我们,将有什么用呢?亲近我们没有成果,鄙视我们是他们的欲望,不可顺从。不如等待晋国。晋国国君正英明,四军没有缺漏,八卿和睦,必定不会抛弃郑国。楚国军队路途遥远,粮食将要耗尽,必定会迅速回国,有什么可担忧的?我听说:‘依靠的东西没有比信用更好的。’坚守城池来消耗楚军,依靠信用来等待晋国,不也可以吗?”
杜预认为鸡泽、戚城、棣、鄬、邢丘是五次会盟,按鄬地会盟简公没有参加,实际上是四次会盟罢了。子展的话不应有误,这也是传文的失误。
九年
五月辛酉日,夫人姜氏去世。
秋天八月癸未日,安葬我国小君穆姜。
穆姜在东宫去世,起初前往占卜,得到艮卦变为随卦。史官说:“这叫艮卦变为随卦。随,意味着外出,国君必定很快外出。”穆姜说:“不对。这在《周易》中说:‘随卦,元亨利贞,无咎。’元,是事物的首领;亨,是美好的聚会;利,是道义的和谐;贞,是事物的主干。具备仁德足以领导他人,美好聚会足以符合礼制,利于万物足以和谐道义,坚贞固守足以成就事业。因此不可欺骗,所以即使随卦也无咎害。现在我作为妇人而参与祸乱,本来在下位却有不仁,不能称为元;不安定国家,不能称为亨;兴起祸害损害自身,不能称为利;抛弃职位而妖艳,不能称为贞。具备四种德行,随卦才无咎害。我都没有,哪里是随卦呢?我招致恶名,能没有咎害吗?必定死在这里,不能出去了。”
杜预认为穆姜与侨如淫乱,想要废黜成公,所以迁居东宫。根据传文的体例,夫人死在寝宫则不记载地点,现在穆姜记载“夫人姜氏去世”,又记载“安葬我国小君穆姜”,那就是曾经以夫人的礼仪致送,怎么能说是死在东宫呢?凡是国君不死在寝宫,如台下、楚宫、高寝之类,经文必定谨慎地记载地点,以端正终了。穆姜如果确实迁居东宫,那就是曾经被成公贬斥,成公既然贬斥他的母亲,又不得死在寝宫,经文为什么反而不标明地点而用通常的法则记载呢?从“现在我作为妇人而参与祸乱”以下,穆姜虽然有与侨如淫乱的罪过,不应如此自我暴露过错,也不近人情。这大概是卜筮家之类的人假托穆姜的话,传文不能辨别而妄加相信。
晋国在郑国不得志,率领诸侯再次攻打郑国。十二月癸亥日,攻打郑国的三门。闰月戊寅日,在阴阪渡河,侵犯郑国,驻扎在阴口然后返回。子孔说:“晋国的军队可以攻打,军队年老而疲劳,而且有归国的志向,必定能大败他们。”子展说:“不可以。”
前面记载十月,诸侯攻打郑国,季武子与齐、宋跟随荀防攻打鄟门,卫、曹、邾跟随荀偃、韩起攻打师之梁,滕、薛跟随栾黡、士鲂攻打北门,这就是攻打三门,不应再记载在这里。传文说“公送晋侯,在河上宴饮”,这次战役公大概参加了,经文为什么不记载?晋国霸主正联合诸侯而结盟,不应不到三个月就再次侵犯,又没有看到最终得志,这大概是传文错误,把以前攻打郑国的事重复记载了。
公送晋侯,晋侯让公在河上宴饮,询问公的年龄。季武子回答说:“在沙随会盟那年,我们的国君出生。”晋侯说:“十二年了,这叫一终,一星终。国君十五岁生子,行冠礼后生子,是礼制。国君可以行冠礼了。大夫何不准备冠礼的器具?”武子回答说:“国君行冠礼必定用祼享的礼仪进行,用金石的音乐节制,在先君的祧庙举行。现在我们的国君在途中,不能具备这些。请等到兄弟之国而借用器具。”晋侯说:“好。”公返回,到达卫国,在成公的庙里行冠礼,借用钟磬,这是礼制。
晋侯说襄公可以行冠礼,大夫何不准备冠礼的器具?命令他行冠礼罢了。季武子受命,回到鲁国行冠礼也可以,为什么急忙请求兄弟之国而借用器具呢?而且既然说在先君的祧庙举行,却在卫成公的庙里行冠礼,那么祼享的礼仪是在鲁先公那里举行呢?还是在卫成公那里举行呢?鲁卫接壤,没有迫于晋国的情况,不应如此急切。而传文又认为这是礼制。按国君十五岁生子,行冠礼后生子,在礼制中没有记载。荀卿说天子诸侯的儿子十九岁行冠礼,行冠礼后听政,如果这样,比臣下早一年罢了。晋国既然没有再次攻打郑国的事,公也不能与晋侯在河上宴饮,这些话都是妄言。
十年
夏天五月甲午日,于是灭掉偪阳。
五月庚寅日,荀偃、士匄率领士兵攻打偪阳,亲自承受箭石。甲午日,灭掉它。经文说:“于是灭掉偪阳”,是说从会盟而来。把它赐给向戌。向戌推辞说:“国君如果还辱临镇抚宋国
,而以偪阳光啓寡君,羣臣安矣,其何贶如之?若专赐臣,是臣兴诸侯以自封也,其何罪大焉?敢以死请。」乃予宋公。宋公享晋侯于楚丘,请以《桑林》。荀防辞。荀偃、士匄曰:「诸侯,宋、鲁于是观礼。鲁有禘乐,宾祭用之。宋以《桑林》享君,不亦可乎?」舞师题以旌夏,晋侯惧而退,入于房。去旌,卒享而还。及着雍,疾。卜,桑林见。荀偃、士匄欲奔请祷焉。荀防不可,曰:「我辞礼矣,彼则以之。犹有鬼神,于彼加之。」晋侯有间。以偪阳子归,献于武宫,谓之夷俘。偪阳,妘姓也。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礼也。
译却用逼近阳光来启发我们国君,群臣都安心了,这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赏赐呢?如果专门赏赐给我,那就是我借诸侯之力来为自己封地,还有什么罪过比这更大的呢?我冒死请求。”于是把偪阳赐给了宋公。宋公在楚丘宴请晋侯,请求演奏《桑林》之乐。荀防推辞。荀偃、士匄说:“诸侯中,宋国和鲁国正在这里观礼。鲁国有禘祭之乐,宾客祭祀时使用它。宋国用《桑林》之乐来宴请国君,不也可以吗?”舞师举着旌旗和夏舞,晋侯害怕而退下,进入内室。撤去旌旗,完成宴享后返回。到了着雍,晋侯生病。占卜,显示是《桑林》之鬼作祟。荀偃、士匄想要跑去请求祈祷。荀防不同意,说:“我已经辞谢了礼仪,他们却因此使用它。如果还有鬼神,那就在他们身上施加灾祸。”晋侯病情好转。把偪阳子带回来,在武宫献祭,称他为夷俘。偪阳,是妘姓的国家。派周内史挑选他的族中后代,纳入霍国,这是符合礼制的。
灭国而君不见者,皆死其位也。若君存,不书「以归」,则书「奔」。今偪阳言灭而不见君,则君死矣,何得更言「以偪阳子归」而经不书乎?传载晋执虞公事云:「晋师袭虞,灭之,而脩其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意将以此解不言灭虞之义。偪阳果尝选其族嗣纳诸霍人,是亦不絶其嗣,与虞同,经安得反书灭乎?夫偪阳诚有罪,霸主合诸侯讨之,执而归之京师可也;若无罪,伐且不可加,而况于灭?今未闻偪阳之罪,但以欲封向戌取之。戍辞而与宋公,是无罪灭人之国,又擅以其地与人,皆王法所当诛。虽不絶其嗣,亦何礼之有?
秋七月,楚子囊、郑子耳侵我西鄙。还,围萧。八月丙寅,克之。
凡外侵伐,未有不书于经者。此不书,于义例无所考,葢非实,特围萧之师耳。克萧外取邑不书。
冬,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
初,子驷与尉止有争,将御诸侯之师而黜其车。尉止获,又与之争。子驷抑尉止曰:「尔车,非礼也。」遂弗使献。初,子驷为田洫,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皆防田焉。故五族聚羣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乱。于是子驷当国,子国为司马,子耳为司空,子孔为司徒。冬十月戊辰,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帅贼以入,晨攻执政于西宫之朝,杀子驷、子国、子耳,刼郑伯以如北宫。子孔知之,故不死。书曰「盗」,言无大夫焉。
盗言无大夫,是也。然盗非贼者之称。大夫以忿怒相杀,犹以两下相杀,不书贱者,何以书乎?凡盗,贱而为乱者之名也。大夫以忿怒相杀,不书;大夫为乱而相杀,则以当上之辞书之。贱者以忿怒杀大夫,不书;贱者为乱而杀大夫,则以盗书之。尉止等之事是矣。葢经既以人为众杀大夫之辞,则贱者杀无以见,故变而称盗。盗杀陈夏区夫,传不载其事,可以郑事推之。若盗杀卫侯之兄絷,此其义在书兄,然是亦乱也。
戌郑虎牢
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士鲂、魏绛戍之。书曰「戌郑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
前言城虎牢,葢郑叛诸侯,取虎牢城之,以逼郑,则不得言郑虎牢。今诸侯会而伐郑,郑与晋平,故以虎牢归之,为之戌以备楚,自当系之郑。戌,善辞也。传不达此义,乃以城与戌为一,且城虎牢在二年,岂有八年之后始言戌乎?又谓城梧及制,二邑皆郑地,然不得言虎牢。杜预谓追书以见郑志,此葢附会围宋彭城之言,前固已失矣,今引为比,又非也。
十有一年夏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秋七月己未同盟于亳城北
四月,诸侯伐郑。己亥,齐太子光、宋向戌先至于郑,门于东门。其莫,晋荀防至于西郊,东侵旧许。卫孙林父侵其北鄙。六月,诸侯会于北林,师于向,右还,次于琐,围郑。观兵于南门,西济于济隧。郑人惧,乃行成。秋七月,同盟于亳。范宣子曰:「不慎,必失诸侯。诸侯道敝而无成,能无贰乎?」乃盟。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蕰年,毋壅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奨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羣神、羣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其国家。」
柯陵、戯与此三盟,书法并同,皆伐郑,郑服而后以同盟礼之也。故戱与此传俱谓郑惧行成,惟柯陵以为寻戯之役,吾固言其非矣。若然,是伐郑之功已成,诸侯与郑盟,而郑亦与焉者也。如范宣子之言,以为道敝无成,而畏诸侯之贰,乃是不能服郑,恐诸侯有贰心,无乃与前言行成者戾乎?葢左氏适见同盟之后,不旋踵而前诸侯复伐郑,故云尔。不悟楚以郑前服而伐之,郑伯复迎而同伐宋,诸侯为是再讨。当时郑往来乎晋、楚之间,何尝有宁嵗,安可独责于此?况其盟辞但谓「毋蕰年,毋壅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奨王室」,畧无讨郑之意。然不数郑,实十三国而言十二国,此葢他盟
译灭掉一个国家而国君没有出现,都是死在位上的。如果国君还在,不记载“以归”,就记载“奔逃”。现在偪阳说被灭却不见国君,那么国君就是死了,怎么能再记载“把偪阳子带回去”而经文中又不记载呢?传文记载晋国拘捕虞公的事说:“晋军袭击虞国,灭掉了它,但修缮了它的祭祀,并且把它的职贡归还给周王。”意思是用这个来解释不记载灭虞的道理。偪阳如果真的曾经挑选它的宗族后代交给霍人,这也是没有断绝它的后代,与虞国相同,经文怎么能反而记载灭掉它呢?偪阳确实有罪,霸主联合诸侯讨伐它,拘捕它并带回到京师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罪,连讨伐都不应该施加,何况灭掉它?现在没听说偪阳有什么罪,只是因为想要封赏向戌而夺取它。向戌推辞而把它给了宋公,这是无罪灭掉别人的国家,又擅自把土地给别人,都是王法所应当诛杀的。虽然不断绝它的后代,又有什么礼义呢?
秋天七月,楚国子囊、郑国子耳侵犯我国西部边境。返回时,包围了萧国。八月丙寅日,攻克了萧国。
凡是外国的侵犯讨伐,没有不在经文中记载的。这里不记载,在义例上无从考证,大概不是实情,只是包围萧国的军队罢了。攻克萧国,对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
冬天,盗贼杀死了郑国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
起初,子驷与尉止有争执,将要抵御诸侯的军队而废除尉止的车驾。尉止被俘获,又与他争执。子驷压制尉止说:“你的车驾,不符合礼制。”于是不让他进献。起初,子驷负责农田沟渠事务,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都防备农田。所以这五个家族聚集了一群不得志的人,借着公子的党羽来作乱。当时子驷执掌国政,子国担任司马,子耳担任司空,子孔担任司徒。冬天十月戊辰日,尉止、司臣、侯晋、堵女父、子师仆率领贼寇闯入,早晨在西宫的朝廷上攻击执政大臣,杀死了子驷、子国、子耳,劫持郑伯到了北宫。子孔知道了这件事,所以没有死。经文记载为“盗”,是说没有大夫参与。
盗贼意味着没有大夫,这是对的。然而盗贼不是贼寇的称呼。大夫因为愤怒互相杀害,就像两方地位相等的人互相杀害,不记载地位低的人,那该怎么记载呢?凡是盗贼,是地位低微而作乱的人的名称。大夫因为愤怒互相杀害,不记载;大夫作乱而互相杀害,就用对待上级的言辞来记载。地位低微的人因为愤怒杀害大夫,不记载;地位低微的人作乱而杀害大夫,就用“盗”来记载。尉止等人的事就是这样。大概经文既然用众人杀害大夫的言辞,那么地位低微的人杀害就无法显现,所以改变称为盗贼。盗贼杀害陈国夏区夫,传文没有记载这件事,可以用郑国的事来推断。至于盗贼杀害卫国国君的哥哥絷,这里的义理在于记载“兄”,但这也是作乱。
戍守郑国的虎牢
诸侯的军队修筑虎牢城并戍守它,晋军修筑梧城和制城,士鲂、魏绛戍守它们。经文记载为“戍郑虎牢”,这不是郑国的土地,是说将要归还给它。
前面说修筑虎牢城,大概是郑国背叛诸侯,夺取虎牢修筑城池,用来逼迫郑国,那么就不能说郑虎牢。现在诸侯会合讨伐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所以把虎牢归还给它,为它戍守以防备楚国,自然应当归属郑国。戍守,是善意的言辞。传文不理解这个义理,竟然把修筑城池和戍守当作一回事,而且修筑虎牢城在二年,难道八年之后才开始说戍守吗?又说修筑梧城和制城,这两个城邑都是郑国的土地,然而不能说虎牢。杜预说追记以显示郑国的志向,这大概是附会围宋彭城的说法,前面已经错了,现在引用作为类比,又是不对的。
十一年夏天
鲁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
秋天七月己未日,在亳城北结盟
四月,诸侯讨伐郑国。己亥日,齐太子光、宋国向戌先到达郑国,攻打东门。那天傍晚,晋国荀防到达西郊,向东侵犯旧许地。卫国孙林父侵犯郑国北部边境。六月,诸侯在北林会合,军队驻扎在向地,向右转弯,驻扎在琐地,包围郑国。在南门展示军威,在西面渡过济水隧。郑国人害怕,于是讲和。秋天七月,在亳结盟。范宣子说:“不谨慎,一定会失去诸侯。诸侯道路疲惫而没有成果,能不产生二心吗?”于是结盟。盟书说:“凡是我们同盟的人,不要隐瞒年成,不要阻塞利益,不要包庇奸邪,不要留存邪恶,救济灾难祸患,体恤祸乱,共同喜好厌恶,奖助王室。有人违背这些命令,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惩罚他,使他失去百姓,丢掉性命灭亡宗族,颠覆他的国家。”
柯陵、戏地与此三次结盟,书法相同,都是讨伐郑国,郑国屈服后然后用同盟的礼节对待它。所以戏地与此传文都说郑国害怕讲和,只有柯陵认为是寻找戏地战役的借口,我本来就说它不对。如果这样,是讨伐郑国的功业已经完成,诸侯与郑国结盟,而郑国也参与其中。像范宣子所说的,认为道路疲惫没有成果,而害怕诸侯产生二心,这是不能使郑国屈服,恐怕诸侯有二心,岂不是与前面说讲和的话矛盾吗?大概左氏恰好看到结盟之后,不久诸侯又讨伐郑国,所以这样说。不明白楚国因为郑国先前屈服而讨伐它,郑伯又迎接楚国共同讨伐宋国,诸侯因此再次讨伐。当时郑国在晋、楚之间往来,何曾有安宁的年份,怎么能单独责备这里呢?况且盟辞只说“不要隐瞒年成,不要阻塞利益,不要包庇奸邪,不要留存邪恶,救济灾难祸患,体恤祸乱,共同喜好厌恶,奖助王室”,完全没有讨伐郑国的意思。然而不数郑国,实际上是十三国而说十二国,这大概是其他盟约
楚子囊乞旅于秦,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将以伐郑。郑伯逆之。丙子,伐宋。
郑既未尝从晋,则楚何为而伐之?经但书「楚子、郑伯伐宋」,则楚固未尝先伐郑也。葢传既言郑与盟,故意以为楚伐郑,郑伯逆服,然经亦不书秦、詹,则其事皆无有也。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会于萧鱼
公至自会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
诸侯之师观兵于郑东门,郑人使王子伯骈行成。甲戌,晋赵武入盟郑伯。冬十月丁亥,郑子展出盟晋侯。十二月戊寅,会于萧鱼。庚辰,赦郑囚,皆礼而归之,纳斥候,禁侵掠。晋侯使叔肸告于诸侯。公使臧孙纥对曰:「凡我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致讨,苟有以借手,鲜不赦宥,寡君闻命矣。」
经于伐郑之后即言萧鱼之会,审有赵武、子展先盟,何为不书?晋霸主,郑伯若服,亦无赵武先入盟之理。杜预谓二盟以不告不书,是时公自在其间,何待告乎?其附会尤可见。以事之序考之,郑自再伐,君臣厌兵,实皆欲外楚,故使良霄如楚告将服晋。诸侯信而不疑,故不复盟而直会,所以楚人遂执良霄。传但见会而不盟,故妄意云尔。其书执良霄乃在会前,经书秋会,而传以为十二月,其先后日月皆与经不合,尤可见其非实。
冬秦人伐晋
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鲍先入晋地,士鲂御之,少秦师而弗设备。壬午,武济自辅氏,与鲍交伐晋师。己丑,秦、晋战于栎,晋师败绩,易秦故也。庶长,秦孝公爵名,不应先见于此。既言晋师败绩,于传例当从皆陈,书「秦师、晋师战于栎,晋师败绩」。若谓晋少秦师,弗设备而败,以讥其易秦,从传未陈例,则当书「秦败晋师于栎」,何经但书「秦人伐晋」乎?且是时郑已服,诸侯同为萧鱼之役而归矣,安得尚言救郑?则秦伐疑自以他事。凡传所书皆非实,故亦误其爵名。
十有二年
秋九月呉子乗卒
秋,呉子夀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防,异姓临于外,同姓于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杜预以宗庙为所出王之庙。按:诸侯不得祖天子,安得庙其祖之所自出?此葢鲁得用天子礼,特祀文王,故有周庙,而以凡诸侯言之,非也。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冬,楚子囊、秦庶长无地伐宋,师于杨梁,以报晋之取郑也。
经》书「楚公子贞帅师侵宋」,不言同。秦人则庶长无地,亦非实,其误与前同。
公如晋
公如晋朝且拜士鲂之辱礼也
诸侯相朝已非矣,岂有以大夫聘,而国君自往拜者,谓之礼乎?
十有三年
夏取邿
夏,邿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弗地曰入。
邿国也,取非易辞也,吾尝言之矣。传例曰:「凡胜国曰灭,获大城曰入。」又曰:「克邑不用师徒曰取。」今又以取言易,以用大师言灭,以弗地言入。葢传不明经,尝闻其说而不能必,故为多歧以幸其中。获大城与弗地二义犹不相逺,若胜国与用大师则所主不同。葢不知灭与取乃国邑之辨,故虽知灭为胜国,取为克邑,又欲以用师不用师包之。今言师救邿,又曰遂取之,既救其乱,则又不得为不用师徒克其地,要不达经防,故其言愈多而愈乱。不知所谓取者,亦属之为附庸,与取邑同辞者也。
冬城防
冬,城防,书事时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
此周之冬,非所谓时也。左氏既误以夏正言之,故因妄附会臧武仲之言。周正则何以农事毕哉?其曰「书事」,亦误也。
郑良霄、太宰石防犹在楚。石防言于子囊曰:「先王卜征五年,而嵗习其祥。祥习则行,不习则増修徳而改卜。」
杜预以征为巡守,夫必待五年,五卜皆吉而后行,先王之巡守无几矣,亦岂所谓卜不习吉者哉?石防见执于楚而为此言,葢谓楚前与郑伐宋,诸侯复伐郑,郑服,晋楚
译楚国的子囊向秦国请求出兵,秦国右大夫詹率领军队跟随楚子,准备讨伐郑国。郑伯前去迎击他们。丙子日,楚军讨伐宋国。
郑国既然未曾追随晋国,那么楚国为什么要讨伐它呢?《春秋》经文只记载“楚子、郑伯伐宋”,那么楚国本来就没有先讨伐郑国。大概《左传》既然说郑国参与了盟会,所以故意认为楚国讨伐郑国,郑伯迎击后臣服,然而经文也没有记载秦国和詹,那么这些事都是不存在的。
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
在萧鱼会盟。
鲁公从会盟之地回国。
楚国人俘虏了郑国的行人良霄。
诸侯的军队在郑国东门展示兵力,郑国人派王子伯骈去议和。甲戌日,晋国的赵武进入郑国与郑伯结盟。冬十月丁亥日,郑国的子展出来与晋侯结盟。十二月戊寅日,在萧鱼会盟。庚辰日,赦免郑国的囚犯,都依礼将他们送还,接纳斥候,禁止侵掠。晋侯派叔肸向诸侯宣告。鲁公派臧孙纥回答说:“凡是我们的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进行讨伐,如果有可以借以行事的理由,很少有不被赦免宽恕的,寡君已经听到命令了。”
经文在记载讨伐郑国之后,紧接着就记载萧鱼之会,如果确实有赵武、子展先结盟的事,为什么经文不记载呢?晋国是霸主,如果郑伯臣服,也没有赵武先进入郑国结盟的道理。杜预认为两次结盟因为未向鲁国报告所以不记载,当时鲁公自己就在其中,哪里还需要报告呢?这种牵强附会尤其明显。按照事情的顺序考察,郑国自从再次被讨伐,君臣都厌倦战争,实际上都想疏远楚国,所以派良霄到楚国报告将要臣服晋国。诸侯相信而不怀疑,所以不再结盟而直接会盟,因此楚国人就俘虏了良霄。《左传》只看到会盟而没有结盟,所以胡乱猜测如此。经文记载俘虏良霄是在会盟之前,经文记载秋天会盟,而《左传》认为是十二月,其先后日期都与经文不合,尤其可以看出它不符合事实。
冬天,秦国人讨伐晋国。
秦国的庶长鲍、庶长武率领军队讨伐晋国以救援郑国。鲍先进入晋国境内,士鲂抵御他,轻视秦军而没有设防。壬午日,武从辅氏渡河,与鲍一起攻打晋军。己丑日,秦、晋在栎交战,晋军大败,是因为轻视秦军。庶长,是秦孝公的爵位名号,不应该先出现在这里。既然说晋军大败,按照《左传》的体例应当属于两军列阵交战,应记载“秦师、晋师战于栎,晋师败绩”。如果说晋军轻视秦军,不设防而败,以此来讥讽其轻视秦军,按照《左传》未列阵交战的体例,则应当记载“秦败晋师于栎”,为什么经文只记载“秦人伐晋”呢?况且这时郑国已经臣服,诸侯一同参加萧鱼之役后回国了,怎么能还说救援郑国呢?那么秦国讨伐晋国大概是因为其他事情。凡是《左传》所记载的都不符合事实,所以也弄错了爵位名号。
十二年
秋天九月,吴子乘去世。
秋天,吴子寿梦去世,在周庙致哀,这是合乎礼制的。凡是诸侯的丧事,异姓诸侯在外部致哀,同姓诸侯在宗庙致哀,同宗诸侯在祖庙致哀,同族诸侯在祢庙致哀。因此鲁国作为姬姓诸侯,在周庙致哀;对于邢、凡、蒋、茅、胙、祭等国,在周公之庙致哀。杜预认为宗庙是所出之王的庙。按:诸侯不能以天子为祖,怎么能祭祀其祖先所自出的王呢?这大概是鲁国得以使用天子礼制,特别祭祀文王,所以有周庙,而杜预以所有诸侯来推论,是不对的。
冬天,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冬天,楚子囊、秦庶长无地讨伐宋国,军队驻扎在杨梁,以报复晋国夺取郑国的事。
经文记载“楚公子贞帅师侵宋”,没有说共同行动。秦国人则是庶长无地,也不符合事实,其错误与前面相同。
鲁公前往晋国。
鲁公前往晋国朝见并且拜谢士鲂的羞辱,这是合乎礼制的。
诸侯互相朝见已经不对了,哪有因为大夫聘问,而国君亲自前往拜谢的,称之为礼呢?
十三年
夏天,夺取邿国。
夏天,邿国发生动乱,分裂为三部分。军队救援邿国,于是夺取了它。凡是记载“取”,是说容易;动用大军叫“灭”;不占领土地叫“入”。
邿是一个国家,“取”不是表示容易的词,我曾经说过。《左传》体例说:“凡是战胜国家叫‘灭’,攻取大城叫‘入’。”又说:“攻克城邑不用军队叫‘取’。”现在又说“取”表示容易,用大军叫“灭”,不占领土地叫“入”。大概《左传》不明白经文的含义,曾经听过这种说法但不能确定,所以制造多种歧义以侥幸符合其中一种。攻取大城与不占领土地这两个含义还相差不远,如果战胜国家与动用大军则主旨不同。大概不知道“灭”与“取”是国家和城邑的区别,所以虽然知道“灭”是战胜国家,“取”是攻克城邑,又想用用兵不用兵来概括。现在说军队救援邿国,又说于是夺取了它,既然救援其动乱,那么就不能说是没有用军队攻克其土地,终究是不明白经文的体例,所以其言论越多越混乱。不知道所谓的“取”,也是使之成为附庸,与“取邑”用词相同。
冬天,修筑防城。
冬天,修筑防城,记载事情是因为适时。这时将要提前修筑城墙,臧武仲请求等到农事完毕,这是合乎礼制的。
这是周历的冬天,并不是所说的适时。《左传》既然错误地用夏历来表述,所以随意附会臧武仲的话。如果是周历,怎么能说农事完毕呢?它说“记载事情”,也是错误的。
郑国的良霄、太宰石防还在楚国。石防对子囊说:“先王占卜征伐五年,每年习验其吉凶。吉祥习验了就行动,不习验就增修德行而重新占卜。”
杜预认为征是巡守,如果一定要等到五年,五次占卜都吉利才行动,先王的巡守就太少了,这难道是所谓占卜不习验吉利的情形吗?石防被楚国拘禁而说这话,大概是说楚国先前与郑国讨伐宋国,诸侯又讨伐郑国,郑国臣服,晋国和楚国
不得志而执其行人,故云是谓楚不待习吉而伐宋,非郑之罪,则征当为征伐之征。《周官》以邦事作▯之八命,一曰征,郑司农以征为征伐是也。然亦无五卜之理,此石防假为之说以求自免之辞,非先王之制,传不能辨而载之也。
译因未能实现志向而拘捕使者,所以说这是指楚国不等习吉(完成占卜)就讨伐宋国,并非郑国的罪过,那么“征”应当是征伐的“征”。《周官》中关于邦事有八种任命,第一种就是“征”,郑司农将“征”解释为征伐是正确的。然而也没有进行五次占卜的道理,这是石防为了开脱自己而编造的托辞,并非先王的制度,《左传》未能辨别真伪却将其记载了下来。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防晋士匄、齐人、宋人、衞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呉于向。
十四年春,呉告败于晋。会于向,为呉谋楚故也。范宣子数呉之不徳也以退呉人。执莒公子务娄,以其通楚使也。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徳,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嘷。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舎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防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于是子叔齐子为季武子介以会,自是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
会所以为好也,呉既告败,晋为之合诸侯以谋楚,是将以援呉,则安得复数其不徳而退之乎?此葢后不见诸侯伐楚,故妄云尔。然此自以好会,非谋楚也。务娄执于会,不应不见于经。杜预谓不书非卿,然则齐人执郑詹岂卿乎?戎子得与会,亦当见经。杜预谓不书为晋属,不得特达,然则戎子自言「我为惠公不侵不叛之臣」,晋人及姜戎败秦师于殽,何以书乎?且言「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以为戎言语漏泄之故。戎僻陋在一隅,安能遍通诸国?去年晋搜于绵上,传言「晋国之民大和,诸侯遂睦」,自是别无▯贰,何以为不如昔者?且是时自鲁而下十三国皆在会,鲁仍以二卿行,不如昔者,则安至于是?此记宣子言姜戎氏「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而昭九年云「允姓之奸居于瓜州,惠公归自秦而诱以来」,又以为允姓,则传所叙戎事皆不足据。师举元帅,使举上客,春秋之法也。今季孙宿与叔老并书,叔老岂介者乎?此葢以二卿并防,如公子遂、叔孙得臣并使齐者。杜预以遂、得臣以两事行,非相为介,则安知宿与叔老非以两事防乎?
夏四月,叔孙豹、防晋荀偃、齐人、宋人、衞北宫括、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
夏,诸侯之大夫从晋侯伐秦,以报栎之役也。晋侯待于竟,使六卿帅诸侯之师以进。及泾,不济。叔向见叔孙穆子,穆子赋《匏有苦叶》,叔向退而具舟。鲁人、莒人先济。郑子蟜见衞北宫懿子,曰:「与人而不固,取恶莫甚焉,若社稷何?」懿子说。二子见诸侯之师而劝之济,济泾而次。秦人毒泾上流,师人多死。郑司马子蟜帅郑师以进,师皆从之,至于棫林,不获成焉。荀偃令曰:「鸡鸣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栾黡曰:「晋国之命,未是有也。余马首欲东。」乃归,下军从之。左史谓魏荘子曰:「不待中行伯乎?」荘子曰:「夫子命从帅。栾伯,吾帅也,吾将从之。从帅,所以待夫子也。」伯游曰:「吾令实过,悔之何及,多遗秦禽。」乃命大还。晋人谓之「迁延之役」。栾鍼曰:「此役也,报栎之败也。役又无功,晋之耻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耻乎?」与士鞅驰秦师,死焉。士鞅反,栾黡谓士匄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将杀之。」士鞅奔秦。于是齐崔杼、宋华阅、仲江会伐秦,不书,惰也。向之会亦如之。卫北宫括不书于向,书于伐秦,摄也。栎败非实,吾尝言之矣,此非报败,报其伐
译鲁成公十四年春天,周历正月,季孙宿、叔老会同晋国的士匄,以及齐、宋、卫、郑的公孙虿、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国的军队,在向地防备吴国。
十四年春天,吴国向晋国报告战败的消息。诸侯在向地会盟,是为了替吴国谋划对付楚国的事。范宣子列举吴国的不德之处,从而退回了吴国的使者。晋国抓住了莒国的公子务娄,因为他勾结楚国的使者。晋国将要抓捕戎族的驹支。范宣子在朝廷上亲自列举他的罪状,说:“来,姜戎氏!从前秦国人逼迫驱逐你的祖父吾离于瓜州,你的祖父吾离披着草席、顶着荆棘来归附我们的先君。我们的先君惠公有着并不富饶的土地,与你分割而共同享用。如今诸侯侍奉我们国君不如从前,大概是因为言语泄露,这都是你的责任。明天的会盟,你不要参与!如果参与,就将逮捕你。”驹支回答说:“从前秦国人倚仗其人多势众,贪图土地,驱逐我们诸戎。惠公彰显其伟大的德行,说我们诸戎是四岳的后代,不应被剪除抛弃,赐给我们南边边邑的土地,那里是狐狸居住、豺狼嚎叫的地方。我们诸戎砍除了那里的荆棘,赶走了狐狸豺狼,成为先君不侵犯、不背叛的臣子,直到今天也没有二心。从前文公与秦国一起讨伐郑国,秦国人私下与郑国结盟并撤走了戍守的军队,于是就有了殽山的战役。晋国在上面抵御,戎族在下面抵抗,秦国军队未能返回,我们诸戎确实起了作用。譬如捕捉鹿,晋人抓住鹿角,诸戎拉住鹿腿,与晋国一起将其摔倒,戎族为何能免于罪责?从此以后,晋国的百次征战,我们诸戎都及时跟随,听从执政者的命令,还保持着殽山战役时的志向,岂敢疏远背离?如今执政者的军队恐怕确实有所缺失,导致诸侯离心,却怪罪我们诸戎?我们诸戎的饮食衣服与华夏不同,财帛不通,言语不达,能做什么坏事?不参与会盟,也没有关系。”驹支吟诵了《青蝇》这首诗后退出。范宣子向他道歉,让他参与会盟的事务,成就了宽厚和蔼的美德。于是子叔齐子作为季武子的副手参与会盟,从此晋国人轻视鲁国的贡品,却更加敬重鲁国的使者。
会盟本是为了友好,吴国既然报告战败,晋国为它联合诸侯谋划对付楚国,这是打算援助吴国,怎么能又列举它的不德而退它呢?这大概是因为后来没有见到诸侯讨伐楚国,所以胡乱这样说。然而这本来是为了友好会盟,并非谋划楚国。务娄在会盟时被抓获,不应不在经文中记载。杜预说没有记载是因为他不是卿,那么齐国人抓获郑詹,郑詹是卿吗?戎子得以参与会盟,也应当在经文中记载。杜预说没有记载是因为他是晋国的附属,不能单独通达,那么戎子自己说“我是惠公不侵犯不背叛的臣子”,晋国人和姜戎在殽山打败秦军,为何记载了呢?而且说“诸侯侍奉我们国君不如从前”,认为是因为戎族言语泄露的缘故。戎族偏僻简陋在一隅,怎能普遍通达各国?去年晋国在绵上阅兵,传言说“晋国的百姓非常和睦,诸侯于是亲善”,从此没有别的背叛,为什么说不如从前?况且这时自鲁国以下十三个国家都在会盟,鲁国仍然派遣两位卿前往,如果不如从前,怎么会达到这个地步?这里记载宣子对姜戎氏说“秦国人逼迫驱逐你的祖父吾离于瓜州”,而《左传》昭公九年说“允姓的奸邪之人居住在瓜州,惠公从秦国回来而引诱他们来”,又认为是允姓,那么《左传》所叙述的戎族之事都不可靠。军队举元帅,使者举上客,这是《春秋》的法则。如今季孙宿与叔老并列记载,叔老难道是副手吗?这大概是因为两位卿一同防备,如同公子遂、叔孙得臣一同出使齐国那样。杜预认为公子遂、叔孙得臣是因为两件事出行,并非互为副手,那么怎么知道季孙宿与叔老不是因两件事防备呢?
夏天四月,叔孙豹会同晋国的荀偃,以及齐、宋、卫的北宫括、郑的公孙虿、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等国的军队讨伐秦国。
夏天,诸侯的大夫跟随晋侯讨伐秦国,以报复栎地的战役。晋侯在边境等待,派遣六卿率领诸侯的军队前进。到达泾水,没有渡河。叔向见到叔孙穆子,穆子吟诵了《匏有苦叶》,叔向退下后准备了船只。鲁国人、莒国人先渡过河。郑国的子蟜见到卫国的北宫懿子,说:“与人结盟却不稳固,没有比这更招致厌恶的了,这对国家社稷如何?”懿子很高兴。这两个人见到诸侯的军队并劝他们渡河,渡过泾水后驻扎。秦人在泾水上游投毒,军队中很多人死亡。郑国司马子蟜率领郑国军队前进,军队都跟随他,到达棫林,没有达成和解。荀偃命令说:“鸡鸣时驾车,填井平灶,只看我的马头指向!”栾黡说:“晋国的命令,从未有过这样。我的马头想向东。”于是返回,下军跟随他。左史对魏庄子说:“不等待中行伯吗?”庄子说:“夫子命令跟随主帅。栾伯是我的主帅,我将跟随他。跟随主帅,就是等待夫子。”伯游说:“我的命令确实有过错,后悔也来不及了,多让秦国俘虏了。”于是命令全军返回。晋国人称之为“迁延之役”。栾鍼说:“这次战役,是报复栎地的失败。战役又无功而返,是晋国的耻辱。我在戎路有两个职位,敢不感到耻辱吗?”与士鞅奔驰袭击秦军,战死。士鞅返回,栾黡对士匄说:“我的弟弟不想去,而你召他;我的弟弟死了,而你回来。这是你杀了我的弟弟。不驱逐你,我也将杀你。”士鞅逃奔秦国。这时齐国的崔杼、宋国的华阅、仲江会合讨伐秦国,没有记载,是因为懈怠。向地的会盟也是如此。卫国的北宫括在向地没有记载,在讨伐秦国时记载,是因为代理。栎地的失败并非事实,我曾经说过,这不是报复失败,而是报复其讨伐
也。会向与伐秦,诸皆书人,而季孙宿、叔老、叔孙豹、晋士匄、荀偃、卫北宫括六人独以名氏见。传见其文异,故谓人者以惰而贬,名氏者以摄而録。然而惰者独崔杼、华阅、仲江,则自曹而下七国以微者而书乎?以惰而贬乎?若以为微,则与齐人、宋人、卫人孰辨?且宋但书人尔,安得与华阅、仲江两人并贬?北宫括以摄而録,则季孙宿、叔老、公孙虿、士匄、荀偃以摄而録乎?以卿而贬乎?若以为卿,则与北宫括孰辨?二者皆不可通,则或人或名氏,葢卿与微者之辨。传见会向书齐人、宋人、卫人在公孙虿上,于伐秦书齐人、宋人在北宫括上,疑微者不应先卿,故横为此説。不知经盟会征伐诸侯、大夫,序爵升降不伦,或以先后至,或出霸主之命,安知齐、宋、卫不与大夫微者为序,而以国大小为序也?
译罢了。在会向与伐秦这两次事件中,其他诸侯都只书“人”,而季孙宿、叔老、叔孙豹、晋国的士匄、荀偃、卫国的北宫括这六人却唯独以名氏出现。《左传》看到这种文字上的差异,所以认为书“人”是因为怠慢而加以贬斥,书名氏是因为摄政而予以记录。然而怠慢的只有崔杼、华阅、仲江三人,那么从曹国以下的七个国家是因为地位卑微而书“人”吗?还是因为怠慢而贬斥呢?如果认为是因为地位卑微,那么与齐人、宋人、卫人如何区分呢?况且宋国只是书“人”罢了,怎么能和华阅、仲江两人一起被贬斥呢?北宫括是因为摄政而记录名氏,那么季孙宿、叔老、公孙虿、士匄、荀偃也是因为摄政而记录名氏吗?还是因为身为卿大夫而贬斥呢?如果认为是因为身为卿大夫,那么与北宫括如何区分呢?这两种说法都讲不通,那么书“人”或书名氏,大概只是卿大夫与地位卑微者的区别。《左传》看到在会向时书齐人、宋人、卫人在公孙虿之上,在伐秦时书齐人、宋人在北宫括之上,怀疑地位卑微者不应排在卿大夫之前,所以横生此说。殊不知《春秋》记载盟会征伐时,诸侯与大夫的排序升降并不遵循常理,有的按先后到达排序,有的出于霸主的命令,怎么知道齐、宋、卫不是与大夫及地位卑微者按顺序排列,而是按国家大小排序呢?
师归自伐秦,晋侯舍新军,礼也。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周为六军,诸侯之大者,三军可也。
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此《周官》之衍文,诸侯僭而増其籍者也。鲁与晋皆侯国,使晋得为三军,则鲁何得以作三军、舍中军见讥乎?叔孙豹曰:「元侯作师,卿率之以承天子;诸侯有卿无军,帅教卫以赞元侯;自伯、子、男有大夫无卿,率赋以从诸侯。」此其说是也。传但见当时僭礼而妄言之尔。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呉
子囊师于棠以伐呉呉不出而还。子囊殿,以呉为不能而弗儆。呉人自臯舟之隘要而击之,楚人不能相救,呉人败之,获楚公子宜谷。
按经书「楚公子贞帅师伐呉」而已,据传所言,则呉为未陈而战,于传例当书「呉败楚师于臯舟,获公子宜谷」,安得止记楚伐乎?呉胜不应不告,楚败不应反告伐,其说皆不足防。
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来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于刘。
十五年春宋向戌来聘且寻盟
此亦犹荀庚之盟非寻盟也
刘夏逆王后于齐
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卿不行,非礼也。
杜预以官师为刘夏,谓天子不亲昬,使上卿逆而公监之,刘夏独从单靖公,故以为卿不行非礼,是单靖公亦在行矣,经何以独书刘夏乎?预又言刘夏独过鲁告昬,故不书单靖公,然则二人并行,岂有刘夏独过鲁告之理,尤可见其迁就之妄。按例,天子上士以名氏见,此直讥以士逆后而不以卿尔。据杜预,监与逆自二事,刘夏以官师从单靖公,则刘夏为单靖公之属,卿虽不行,其属岂得与逆之事,而经书「刘夏逆王后」哉?宣六年传记召桓公逆王后于齐而不见经,此以周逆为得礼故不书,则刘夏之书,正以其非卿也。
十有六年春
三月,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溴梁。戊寅,大夫盟。晋人执莒子、邾子以归。以我故,执邾宣公、莒犂比公,且曰:「通齐、楚之使。」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髙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髙厚,髙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戌、卫▯殖、郑公孙虿、小邾之大夫盟,曰:「同讨不庭。」
据传例,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不然则否。今言「以我故」者,十二年、十四年莒人侵我,十五年邾人伐我,故也。邻国以兵相加,诸侯常事也,又况通齐、楚之使,岂所谓不道于其民者哉!然而经书「晋人执莒子、邾子」,此例不可行,吾固言之矣。杜预谓二国数侵我,又无道于其民,是欲诬二国以成传之说,则可以为经防则非也。经书「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湨梁。戊寅,大夫盟。」诸侯之会、大夫之盟,自是二事。盟之大夫,即会之诸侯之大夫也。会者十一国,而齐不在焉,则髙厚何从至哉?葢是时齐方从楚,故执邾宣公、莒犂比公,以为通齐、楚之使,则齐固不与诸侯合矣。杜预谓髙厚以逃归故不书。且传言髙厚之诗不类,荀偃怒而使诸大夫盟,则盟在会之后,岂可以髙厚逃归,并追没齐侯不得见于会哉?使诸侯已会,齐侯后至而髙厚来,故齐侯不得见于防,则当如鸡泽袁侨之盟,书「齐侯使髙厚如会。戊寅,诸侯之大夫盟。髙厚逃归」可也。夫齐本与楚,使髙厚之诗果不类,自髙厚之志异,岂可遂以诸侯为有异志而盟诸大夫?其言反覆皆无据。此葢传不知贬诸大夫专盟于君侧之意,而妄为之辞。凡诸侯大夫以君命盟,皆挈「诸侯之大夫」以存君,今直言「大夫」,则知其非君命,公羊所谓「信在大夫,君若赘旒然」者是也。
二十有五年
衞侯入于夷仪
晋侯济自泮,会于夷仪,伐齐,以报朝歌之役。齐人以荘公说,使隰鉏请成。庆封如师,男女以班。赂晋侯以宗器、乐器,自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之大夫、百官之正长、师旅及处守者,皆有赂。晋侯许之,使叔
译晋军从讨伐秦国归来,晋侯裁撤了新军,这是符合礼制的。因为完整的国家军队规模不超过天子的一半,周天子有六军,诸侯中最大的国家拥有三军也就足够了。
所谓“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这是《周官》中的衍文,是诸侯僭越礼制而增加军队编制造成的。鲁国和晋国都是侯爵封国,如果晋国可以拥有三军,那么鲁国凭什么设立三军、裁撤中军而受到讥讽呢?叔孙豹说:“元侯(大国之君)设立军队,由卿率领以承奉天子;诸侯有卿而无军,率领教卫之士以辅佐元侯;从伯爵、子爵、男爵开始,只有大夫而无卿,率领赋税以跟随诸侯。”这种说法才是正确的。《左传》只是看到当时僭越礼制的现象而妄加议论罢了。
秋季,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子囊在棠地驻扎军队以讨伐吴国,吴国不出战,楚军便撤军。子囊殿后,认为吴国无力作战而不加戒备。吴国人从皋舟的险要之地截击楚军,楚国人无法互相救援,吴国人打败了楚军,俘获了楚国公子宜谷。
查考《春秋》经文只记载“楚公子贞率领军队讨伐吴国”,根据《左传》的说法,那么吴国是在楚军未列阵时就发动攻击,按照《左传》的体例应当记载“吴国在皋舟打败楚军,俘获公子宜谷”,怎么能只记载楚国讨伐吴国呢?吴国获胜不应不向周王室报告,楚国战败不应反而报告讨伐吴国,这些说法都经不起推敲。
鲁襄公十五年春,宋国国君派向戌来鲁国聘问。二月己亥日,鲁国国君在刘地与向戌结盟。
十五年春,宋国向戌来聘问并且重温旧盟。
这也如同荀庚之盟一样,并非重温旧盟。
刘夏从齐国迎娶周天子的王后。
官师跟随单靖公从齐国迎娶周天子的王后。卿不亲自前往,是不符合礼制的。
杜预认为官师就是刘夏,说天子不亲自亲迎,派上卿去迎娶而公侯监督,刘夏独自跟随单靖公,所以认为卿不亲自前往是不合礼的,这意味着单靖公也在队伍中,那么经文为什么只记载刘夏呢?杜预又说刘夏独自经过鲁国报告婚事,所以不记载单靖公,然而两人同行,哪有刘夏独自经过鲁国报告的道理,这更可见他牵强附会的荒谬。查考体例,天子的上士以名字出现,这里只是讥讽用士去迎娶王后而不用卿罢了。根据杜预的说法,监督和迎娶是两件事,刘夏以官师的身份跟随单靖公,那么刘夏就是单靖公的下属,卿虽然不亲自前往,他的下属怎么能参与迎娶之事,而经文却记载“刘夏迎娶王后”呢?宣公六年《左传》记载召桓公从齐国迎娶王后而经文没有记载,这是因为周天子迎娶符合礼制所以不记载,那么记载刘夏,正是因为他不是卿。
鲁襄公十六年春。
三月,鲁国国君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溴梁会见。戊寅日,大夫们结盟。晋国人拘捕了莒子和邾子带回晋国。因为我国的缘故,拘捕了邾宣公、莒犂比公,并且说:“他们勾通齐国、楚国的使者。”晋侯与诸侯在温地宴饮,让各位大夫跳舞,说:“吟唱诗歌必须合乎类别。”齐国高厚吟唱的诗歌不合类别。荀偃发怒,并且说:“诸侯有异心了。”让各位大夫与高厚结盟,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国的荀偃、宋国的向戌、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孙虿、小邾国的大夫结盟,说:“共同讨伐不服从天子命令的国家。”
根据《左传》的体例,凡是国君对其百姓无道,诸侯讨伐并拘捕他,就记载“某人拘捕某侯”,否则就不这样记载。现在说“因为我国的缘故”,是因为十二年、十四年莒国人侵犯我国,十五年邾国人攻打我国,所以拘捕他们。邻国用武力相加,是诸侯间的常事,何况勾通齐国、楚国的使者,这难道是所谓对其百姓无道吗!然而经文记载“晋国人拘捕莒子、邾子”,这种体例是行不通的,我本来就说过了。杜预说两国多次侵犯我国,又对其百姓无道,这是想诬陷两国以成就《左传》的说法,那么可以作为经文的辩解则是错误的。经文记载“鲁国国君与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湨梁会见。戊寅日,大夫们结盟。”诸侯的会见、大夫的结盟,本来是两件事。结盟的大夫,就是会见诸侯的大夫。会见的有十一个国家,而齐国不在其中,那么高厚从哪里来呢?大概这时齐国正跟随楚国,所以拘捕邾宣公、莒犂比公,认为他们勾通齐国、楚国的使者,那么齐国本来就不与诸侯合流了。杜预说高厚因为逃归所以不记载。而且《左传》说高厚吟唱的诗歌不合类别,荀偃发怒而让各位大夫结盟,那么结盟在会见之后,怎么能因为高厚逃归,就连齐侯也不得在会见中被记载呢?假如诸侯已经会见,齐侯后来才到而高厚前来,所以齐侯不得在会见中被记载,那么就应当像鸡泽袁侨之盟那样,记载“齐侯派高厚到会。戊寅日,诸侯的大夫结盟。高厚逃归”就可以了。齐国本来与楚国交好,假如高厚吟唱的诗歌真的不合类别,只是高厚的心志不同,怎么能因此认为诸侯有异心而让各位大夫结盟?那些言论反复无常都没有依据。这大概是《左传》不知道贬斥各位大夫在君主身边擅自结盟的意思,而妄加议论。凡是诸侯大夫奉君命结盟,都带着“诸侯的大夫”以保存君主的尊严,现在直接说“大夫”,就知道这不是君命,正如《公羊传》所说“信在大夫,君主就像垂挂的旒饰一样”那样。
鲁襄公二十五年。
卫侯进入夷仪。
晋侯从泮水渡河,在夷仪会见,讨伐齐国,以报复朝歌之役。齐国人用庄公求和,派隰鉏请求讲和。庆封来到军中,男女按班次排列。用宗庙器物、乐器贿赂晋侯,从六正、五吏、三十帅、三军的大夫、百官的正长、师旅以及留守的人,都有贿赂。晋侯答应了,派叔
向告于诸侯。公使子服惠伯对曰:「君舍有罪,以靖小国,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
译先前向诸侯宣告。鲁庄公派子服惠伯回答说:“您宽恕有罪之人,以此安定小国,这是您的恩惠。我们国君已经听到您的命令了。”
夷仪之会,经本不言伐齐。使果为报朝歌之役而以杀其君为解,且以赂免,则诸侯安得无讥?杜预以为齐有防,自宜退,尤非是。夫弑君不讨而谓之不伐防,则凡弑者皆可以防免之矣。据十四年经书卫侯出奔齐,此献公为孙林父所逐而立剽也。二十三年书齐侯伐卫,遂伐晋,是时衎犹在齐,宜为伐剽而晋有党焉,故明年为夷仪之会。卫侯亦与,夷仪,卫地,则晋必有谋卫者而未成,故至是又会也。传言晋侯受齐赂,使魏舒、宛没逆卫侯,则晋复变而与衎矣。后三月所以遂见卫侯衎入于夷仪。此虽▯喜之志,要之晋为再会,皆为谋卫,何朝歌之报哉?崔杼自负弑君之罪,闻会惧讨,因以许复卫侯而用赂,此经所以但书会,葢本无伐事也。崔杼之赂,虽志在惧讨,而诸侯本不以讨贼而会,所以经亦不得而书也。
二十有七年
冬十有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歴过也,再失闰矣。
朔或有误,以十一月为十二月者。若辰果在申而再失闰,当自二十五年失一闰,则二十六年与是嵗皆当以建亥为正月,不惟逓失一月而四时易序,且二年矣。是月辰果在申为再失闰,则明年当以建戍为正月,经安得复以无冰为灾乎?杜预为顿置两闰之说,则是嵗当为十二月者乃合天正。若然,则前二年正月皆不正乎?经不书闰,此常法也。苟有见焉则书,故文公不告月、葬齐景公,独着之。颁朔,王正之大。前四时易序而失天正者二年,既无见,今顿置两闰又无异文,经果如是乎?杜预之言既非传所载,则传之为妄,不待攻而破也。
二十有八年春无冰
二十八年春,无冰。梓慎曰:「今兹宋、郑其饥乎?嵗在星纪,而淫于元枵,以有时菑。隂不堪阳,蛇乗龙。龙,宋、郑之星也,宋、郑必饥。元枵,虚中也;枵,耗名也。土虚而民耗,不饥何为?」
周官》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方周之盛时,诸侯分布于天下,不可徧数也。所谓九州之地所封者,非以九州为别,言诸侯之域在九州之内者,各有其土所主之星,以观其祅祥尔。是时岂有十二诸侯之辨乎?自春秋末,列国大小相并,姑举其大者十有二,谓之十二诸侯。后世星家因以四方之宿配之,以当天之十有二次:星纪为呉越,元枵为齐,娵訾为卫,降娄为鲁,大梁为赵,实沈为晋,鹑首为秦,鹑火为周,鹑尾为楚,夀星为郑,大火为宋,析木为燕。虽周亦与诸侯共列,分晋赵与大梁、实沈为二舍,呉越与星纪为一。且三家分晋之后,赵始别于晋;昭之五年,越始见,而越亦安能当十二次之列乎?左氏所记梓慎、禆灶之徒,以星次言吉凶,若合符契,皆后世星家假托之辞,习其见而襍记之。
邾子来朝
邾悼公来朝时事也
前事载晋韩起聘周之言曰:「晋士起将归时事于宰旅。」杜预以时事为四时贡职。邾与鲁列国,非有属于鲁者,何至其君自修其贡乎?杜预谓非宋盟,此葢传前误载齐事,故以邾为嫌而妄为之辞也。
仲孙羯如晋
孟孝伯如晋,告将为宋之盟,故如楚也。
宋盟晋楚,既同会不争诸侯,则固不嫌两并朝也。若犹争而各欲为主,又何告焉?
二十有九年
齐髙止出奔北燕
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放其大夫髙止于北燕。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髙止也。髙止好以事自为功,且専,故难及之。
放与奔异,奔者避罪,或避难自出;放者宥而逺之,或有罪,或无罪,然未有不出于君者。今经书奔而传谓之放,又以虿、灶为言,二氏虽専齐者,岂有擅放其大臣而经以出奔书之乎?
三十有一年
十二月,北宫文子相卫襄公以如楚,宋之盟故也。过郑,印段迋劳于棐林,如聘礼而以劳辞。文子入聘,子羽为行人,冯简子与子大叔逆客。事毕而出,言于卫侯曰:「郑有礼,其数世之福也,其无大国之讨乎!《诗》云:『谁能执热,逝不以濯。』礼之于政,如热之有濯也。濯以救热,何患之有?」子产之从政也,
译夷仪之会,《春秋》经文原本没有记载讨伐齐国。如果说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并以杀死国君作为解脱,且通过贿赂得以免罪,那么诸侯怎么会没有讥讽呢?杜预认为齐国有防备,自己应当退兵,这尤其不对。弑君而不被讨伐,却称之为不讨伐防地,那么凡是弑君的人都可以凭借防备来免罪了。根据鲁宣公十四年经文记载卫侯出奔到齐国,这是因为卫献公被孙林父驱逐而立卫殇公(剽)为国君。鲁成公二十三年记载齐侯讨伐卫国,进而讨伐晋国,当时卫献公还在齐国,按理说是为了讨伐卫殇公而晋国有党羽,所以第二年举行夷仪之会。卫侯也参加了,夷仪是卫国的地方,那么晋国一定有谋划卫国的意图但没有成功,所以到这时再次会盟。传文说晋侯接受了齐国的贿赂,派魏舒、宛没迎接卫侯,那么晋国又改变态度而支持卫献公了。后来三个月之所以记载卫侯衎进入夷仪,这虽然是晋国喜悦的志趣,但总之晋国再次会盟,都是为了谋划卫国,哪里是为了报复朝歌之战呢?崔杼自负弑君之罪,听说会盟害怕被讨伐,因此许诺恢复卫侯之位而使用贿赂,这就是经文只记载会盟的原因,大概本来就没有讨伐之事。崔杼的贿赂,虽然意图在于害怕被讨伐,但诸侯本来不是为了讨伐贼人而会盟,所以经文也不能记载。
鲁成公二十七年
冬季十二月乙亥初一,发生日食。
十一月乙亥初一,发生日食,日辰在申位,这是掌管历法的官员失误,再次漏置闰月了。
初一可能有误,将十一月当作十二月。如果日辰确实在申位而再次漏置闰月,应当从二十五年漏置一个闰月开始,那么二十六年和这一年都应当以亥月作为正月,不仅连续失误一个月导致四季顺序错乱,而且已经两年了。如果这个月日辰确实在申位是再次漏置闰月,那么明年应当以戌月作为正月,经文怎么又会以无冰作为灾异记载呢?杜预提出一次性设置两个闰月的说法,那么这一年应当是十二月的才符合天正历法。如果这样,那么前两年的正月都不正确吗?经文中不记载闰月,这是常规做法。如果有值得记载的就记载,所以文公不告月、安葬齐景公,唯独特别记载。颁布朔日,是王正历法的大事。前两年四季顺序错乱而失去天正历法,既然没有特别记载,现在一次性设置两个闰月又没有不同的文字记载,经文真的会这样吗?杜预的话既然不是传文所载,那么传文的荒谬,不用攻击就破灭了。
鲁成公二十八年春季无冰
二十八年春季,没有结冰。梓慎说:“今年宋国、郑国恐怕要发生饥荒吧?岁星在星纪,而过度侵入元枵,因此有时灾。阴气不能承受阳气,蛇乘龙。龙,是宋国、郑国的星宿,宋国、郑国必定饥荒。元枵,是虚宿的中位;枵,是消耗的名称。土地虚空而百姓消耗,不饥荒还能做什么呢?”
《周礼》保章氏通过星土辨别九州的地域,所分封的疆域都有对应的星宿。在周朝兴盛的时候,诸侯分布在天下,不可遍数。所谓九州之地所分封的,不是以九州为区别,而是说诸侯的疆域在九州之内,各自有其土地所主司的星宿,用来观察吉凶罢了。那时候难道有十二诸侯的辨别吗?自从春秋末期,各国大小相互兼并,姑且列举大的十二个,称为十二诸侯。后世的星家因此用四方的星宿来配属它们,以对应天上的十二次:星纪对应吴越,元枵对应齐,娵訾对应卫,降娄对应鲁,大梁对应赵,实沈对应晋,鹑首对应秦,鹑火对应周,鹑尾对应楚,寿星对应郑,大火对应宋,析木对应燕。虽然周朝也与诸侯并列,将晋赵与大梁、实沈分为两个星舍,吴越与星纪为一个。况且三家分晋之后,赵才从晋国分离;昭公五年,越国才出现,而越国又怎么能当得起十二次的行列呢?左氏所记载的梓慎、裨灶等人,用星次来说吉凶,如同符合符契,都是后世星家假托的话,习惯他们的见解而杂乱记载。
邾子来朝
邾悼公来朝是时事。
前事记载晋韩起聘问周王室的话说:“晋士起将把时事归给宰旅。”杜预认为时事是四季的贡职。邾国与鲁国是并列的国家,没有隶属于鲁国的,怎么会让其国君自己修办贡职呢?杜预说不是宋国的盟会,这大概是传文前面误载了齐国的事,所以以邾国为嫌疑而胡乱编造言辞。
仲孙羯如晋
孟孝伯如晋,告知将要举行宋国的盟会,所以如楚。
宋国盟会晋楚,既然共同会盟不争夺诸侯,那么本来就不嫌弃两方同时朝见。如果还争夺而各自想为主,又何必告知呢?
鲁成公二十九年
齐高止出奔北燕
秋季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灶将大夫高止放逐到北燕。乙未日高止出奔。经文说:“出奔”,是谴责高止。高止喜欢以事情自夸功劳,而且专权,所以祸难降临到他身上。
放逐与出奔不同,出奔是躲避罪责,或者躲避祸难自己出走;放逐是宽恕而疏远他,或者有罪,或者无罪,然而没有不出于国君的。现在经文记载出奔而传文称为放逐,又以虿、灶来说,这两家虽然专权齐国,难道有擅自放逐其大臣而经文以出奔记载的吗?
鲁成公三十一年
十二月,北宫文子辅佐卫襄公前往楚国,是因为宋国盟会的缘故。经过郑国,印段在棐林慰劳,如同聘问的礼仪而以慰劳的言辞。文子入郑聘问,子羽担任行人,冯简子和子大叔迎接客人。事情完毕而出,对卫侯说:“郑国有礼,这是几代人的福气,大概没有大国的讨伐吧!《诗经》说:‘谁能忍受炎热,不去用水洗浴。’礼对于政治,如同炎热时有洗浴。洗浴以救炎热,有什么祸患呢?”子产执政的时候,
择能而使之。冯简子能断大事,子大叔美秀而文,公孙挥知四国之为,而辨于其大夫之族姓、班位、贵贱、能否,而又善为辞令,禆谌能谋,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郑国将有诸侯之事,子产乃问四国之为于子羽,且使多为辞令,与禆谌乗以适野,使谋可否,而告冯简子使断之。事成,乃授子大叔使行之,以应对賔客,是以鲜有败事。北宫文子所谓有礼也。
译选择有才能的人并让他们发挥作用。冯简子能够决断大事,子大叔容貌俊美且有文采,公孙挥了解各国的动向,并且能分辨各国大夫的宗族姓氏、官位等级、贵贱身份以及才能高低,又擅长辞令,禆谌善于谋划,在野外谋划就能成功,在城内谋划则不能成功。郑国将要参与诸侯的事务时,子产就向子羽询问各国的动向,并且让他多准备辞令,与禆谌乘车到野外去,让他谋划事情的可行与否,然后告诉冯简子让他决断。事情办成后,就交给子大叔去执行,用来应对宾客,因此很少出现失败的事情。这就是北宫文子所说的有礼。
子大叔世叔游吉也,公孙挥行人子羽也。此葢因《论语》所谓「命禆谌草创」者,不达禆谌草创之义,凿为谋野之说,是犹误承孔父正色立朝之言,而谓华督见孔父之妻于路;承秦伯以千乗之富不能容其弟之言,而谓秦鍼出奔车千乗。先儒固知之矣。此虽无害于经义,可见传承旧闻之误,而妄实以事者每如是也。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谳》卷七宋叶梦得撰昭公。
元年春
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于虢。
遂会于虢,防宋之盟也。祁午谓赵文子曰:「宋之盟,楚人得志于晋。今令尹之不信,诸侯之所闻也。子弗戒,惧又如宋。子木之信称于诸侯,犹诈晋而驾焉,况不信之尤者乎?楚重得志于晋,晋之耻也。子相晋国以为盟主,于今七年矣!再合诸侯,三合大夫,服齐狄,宁东夏,平秦乱,城淳于,师徒不顿,国家不罢,民无谤讟,诸侯无怨,天无大灾,子之力也。有令名矣,而终之以耻,午也是惧。吾子其不可以不戒!」文子曰:「武受赐矣!然宋之盟,子木有祸人之心,武有仁人之心,是楚所以驾于晋也。今武犹是心也,楚又行僭,非所害也。我将信以为本,循而行之。譬如农夫,是穮是蓘,虽有饥馑,必有丰年。且吾闻之:能信不为人下,吾未能也。《诗》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信也。能为人则者,不为人下矣。吾不能是,难楚不为患。」楚令尹围请用牲,读旧书,加于牲上而已。晋人许之。三月甲辰,盟。
宋盟不先楚,吾固言之矣。且是时齐以彊,不交相见,不与会。今为防宋盟,则齐何为而遽会乎?所谓再合诸侯者,自赵武执政之后,惟襄二十五年夷仪一会而已,杜预盖以二十六年澶渊当之,此大夫,非诸侯也。平秦乱者,杜预以为襄二十六年传所载秦伯之弟鍼如晋修成者,此不见于经。然预谓会夷仪嵗之成,夷仪之会本以谋卫,亦非平秦乱也。三者皆不合。祁午之言,虑楚复欲先晋尔。楚固未有是请,而逆谓之楚,又行僭。若楚围但读旧书而不盟,则仍先晋邪?不先晋邪?仍先晋而经后楚,是亦追正之。传何以不言?此皆不足据,盖晋史归恶于楚之辞,又附益以为祁午之言,忘其有不合者。宋盟传每以诸侯守而不敢违为美,今为防盟,且以为美耶?而楚恶如是,何足为美乎?此与记向戌请赏、子罕言兵之意略同,不知其自相戾也。既曰「读旧书加牲上」矣,以葵丘之盟推之,孟子所谓「束牲载书而不防血」者,是亦盟也,经安得不书?杜预谓楚恐晋先防,故尔是不为盟也,则传安得有甲辰盟之事,而经不见乎?
三月取郓
季武子伐莒,取郓。莒人告于会。楚告于晋曰:「防盟未▯,而鲁伐莒,凟齐盟,请戮其使。」乐桓子相赵文子,欲求货于叔孙,而为之请。使请带焉,弗与。梁其踁曰:「货以藩身,子何爱焉?」叔孙曰:「诸侯之会,卫社稷也。我以货免,鲁必受师,是旤之也,何卫之为?人之有墙,以蔽恶也。墙之隙坏,谁之咎也?卫而恶之,吾又甚焉。虽怨季孙,鲁国何罪?叔出季处,有自来矣,吾又谁怨?然鲋也贿,弗与不已。」召使者,裂裳帛而与之,曰:「带其褊矣。」赵孟闻之,曰:「临患不忘国,忠也;思难不越官,信也;图国忘死,贞也;谋主三者,义也。有是四者,又可戮乎?」乃请诸楚曰:「鲁虽有罪,其执事不辟难,畏威而敬命矣。子若免之,以劝左右,可也。若子之羣吏,处不辟汚,出不逃难,其何患之有?患之所生,汚而不治,难而不守,所由来也。能是二者,又何患焉?不靖其能,其谁从之?鲁叔孙豹,可谓能矣。请免之,以靖能者。子会而赦有罪,又赏其贤,诸侯其谁不欣焉?望楚而归之,视逺如迩。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王伯之令也,引其封疆而树之官,举之表旗而着之制令,过则有刑,犹不可壹。于是乎虞有三苗,夏有观扈,商有姺邳,周有徐奄。自无令王,诸侯逐进
译子大叔就是世叔游吉,公孙挥就是行人子羽。这大概是因为《论语》中所谓“命禆谌草创”的话,没有通达禆谌草创的含义,便凿空附会出“谋野”的说法。这就如同误承了孔父正色立朝的话,便说华督在路上看见了孔父的妻子;承袭了秦伯以千乘之富不能容纳其弟的话,便说秦鍼出奔时带了千乘兵车。先儒本来就知道这一点。这虽然对经义没有妨害,但可见传承旧闻的错误,以及妄自充实事实的人往往就是这样。
钦定四库全书《春秋左传谳》卷七,宋叶梦得撰,昭公。
元年春
叔孙豹会同晋赵武、楚公子围、齐国弱、宋向戌、卫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许人、曹人在虢地。
于是又在虢地会盟,这是为了防备宋地盟会(中楚国的欺诈)而举行的盟会。祁午对赵文子说:“宋地的盟会,楚人得志于晋。如今令尹的不诚信,是诸侯所共知的。您如果不警戒,恐怕又会像宋地盟会那样。子木的诚信在诸侯中享有声誉,尚且欺诈晋国并凌驾于其上,何况是特别不诚信的人呢?楚国再次得志于晋,是晋国的耻辱。您辅佐晋国作为盟主,到现在已经七年了!两次会合诸侯,三次会合大夫,使齐国和狄人臣服,安定东方诸夏,平定秦国的动乱,修筑淳于城,军队没有疲敝,国家没有困顿,百姓没有怨言,诸侯没有怨恨,上天没有大灾,这都是您的功劳。已经有了美好的名声,如果最终却以耻辱收场,我是为此担忧。您不可以不警戒啊!”文子说:“我受到您的赐教了!然而宋地的盟会,子木有祸害人的心,我有仁爱人的心,这就是楚国之所以能凌驾于晋国的原因。如今我仍然保持这种心,楚国又施行僭越,这没有什么危害。我将以诚信为根本,遵循它来行事。譬如农夫,播种耕耘,即使有饥荒,也一定有丰收的年景。况且我听说:能够诚信就不会居于人下,我还没有做到。《诗经》说:‘不僭越不伤害,很少有不成为法则的。’这就是诚信。能成为别人法则的人,就不会居于人下了。我不能做到这一点,难以使楚国成为祸患。”楚国令尹围请求使用牺牲,诵读旧日的盟书,加在牺牲上面罢了。晋国人答应了他。三月甲辰日,举行盟誓。
宋地盟会不排在楚国前面,我本来就说过了。况且那时齐国因为强大,不交往相见,不参加盟会。如今为了防备宋地盟会,那么齐国为什么突然就参加盟会了呢?所谓两次会合诸侯,自从赵武执政之后,只有襄公二十五年夷仪一次会盟而已,杜预大概把二十六年澶渊之会当作另一次,那是大夫的会盟,不是诸侯的会盟。平定秦国的动乱,杜预认为是襄公二十六年传中记载的秦伯之弟鍼到晋国修好结盟的事,这事没有见于经文。然而杜预说是夷仪会盟那年的结盟,夷仪之会本来是为了谋划卫国的事,也不是平定秦国的动乱。这三点都不符合。祁午的话,是顾虑楚国又想排在晋国前面罢了。楚国本来没有这样的请求,却预先说楚国又施行僭越。如果楚国围只是诵读旧书而不盟誓,那么还是排在晋国前面呢?不排在晋国前面呢?如果还是排在晋国前面而经文却把楚国放在后面,这也是追正它。传文为什么不说明?这些都不足以依据,大概是晋国史官归咎恶名于楚国的言辞,又附加增益作为祁午的话,忘记了其中有不符合的地方。宋地盟会的传文常常把诸侯坚守而不敢违背当作美德,如今为了防备盟会,也把它当作美德吗?而楚国的恶行如此,哪里值得赞美呢?这与记载向戌请求赏赐、子罕谈论用兵的意思大致相同,不知道它们自相矛盾。既然说“诵读旧书加在牺牲上”了,以葵丘之盟推论,孟子所谓“捆绑牺牲载着盟书而不歃血”的,这也是盟誓,经文怎么能不记载?杜预说楚国害怕晋国先歃血,所以这样做不算盟誓,那么传文怎么会有甲辰日盟誓的事,而经文却不记载呢?
三月取郓
季武子攻打莒国,夺取了郓地。莒国人向盟会报告。楚国向晋国报告说:“防地盟会还没有结束,而鲁国攻打莒国,亵渎了齐地的盟誓,请求诛杀它的使者。”乐桓子辅佐赵文子,想向叔孙索取财物,而为他请求免罪。派人请求赠送腰带,叔孙不给。梁其踁说:“财物用来保护自身,您为什么吝惜呢?”叔孙说:“诸侯的会盟,是为了保卫社稷。我因为财物而免罪,鲁国必定会遭受军队讨伐,这是招致祸患,哪里是保卫呢?人有墙,是为了遮蔽丑恶。墙的缝隙损坏,是谁的过错呢?保卫国家却招致丑恶,我更加严重。虽然怨恨季孙,鲁国有什么罪?叔孙出外季孙留守,由来已久了,我又怨恨谁呢?然而鲋也贪财,不给就不会停止。”召来使者,撕下衣裳上的帛给他,说:“腰带大概太窄了。”赵孟听说后,说:“面临祸患不忘国家,是忠;思考灾难不越出官职范围,是信;为国谋划忘记死亡,是贞;以这三者为主谋,是义。有这四种品德,又怎么能诛杀他呢?”于是向楚国请求说:“鲁国虽然有罪,它的执政者不回避灾难,畏惧威势而恭敬地服从命令。您如果免了他的罪,用来劝勉左右的人,是可以的。如果您的群吏,居处不回避污浊,出外不逃避灾难,他们有什么祸患呢?祸患的产生,是因为污浊而不治理,有灾难而不坚守,由来已久了。能做到这两点,又有什么祸患呢?不安定他们的才能,谁会跟随他们?鲁国的叔孙豹,可以说是能干了。请求免了他的罪,用来安定能干的人。您会盟而赦免有罪的人,又奖赏贤能的人,诸侯谁不欣喜呢?仰望楚国而归附它,视远方如同近处。边疆的城邑,有时属于彼有时属于此,有什么常理呢?这是王霸的命令,划定他们的封疆而设立官员,举起表旗而颁布制度法令,有过失就有刑罚,尚且不能统一。于是虞有三苗,夏有观扈,商有姺邳,周有徐奄。自从没有令王,诸侯逐渐进犯
,狎主齐盟,其又可壹乎?恤大舍小,足以为盟主,又焉用之?封疆之削,何国蔑有?主齐盟者,谁能辩焉?呉濮有衅,楚之执事岂其顾盟?莒之疆事,楚勿与知,诸侯无烦,不亦可乎?莒鲁争郓,为日久矣,苟无大害于其社稷,可无亢也。去烦宥善,莫不竞劝。子其图之。」固请诸楚,楚人许之,乃免叔孙。虢以正月会,郓以三月取,莒安得告于防?以四月载,赵孟等归入郑,则宜为已防而未散。然宋盟,莒无与焉,亦不得来告,而谓鲁为渎齐盟也。且叔孙豹出防于外,季武子取郓于内,事不相及,非使人之罪,亦安得不以诘鲁,而反欲戮豹?是防本不推楚主盟。赵孟闻乐王鲋求货,不能正,而徒美豹之言,为之请楚,晋诚聴于楚乎?谓豹为贤,以非其罪而免之可矣,不应并取郓之罪以为当然,使楚勿与,知诸侯无烦,则何贵于弭兵乎?皆非覇主之言。赵武诚贤,则不应颠倒如是。所谓叔出季处者,按鲁以季氏出合诸侯之事多矣,何尝专在叔孙氏?其言亦无据,皆不足考。按鲁有郓,莒亦有郓,莒郓附庸也,鲁郓邑也。内取外邑,必系国;而取附庸,则不系国。外取内邑不书取,而复内邑则书取。今继书「叔弓帅师疆郓田」,附庸之田,则不得而疆之矣。此盖鲁郓尝亡于外,而今复之,传不知此例而妄言之也。
译亲近主持齐盟的人,难道还能专断吗?顾全大局而舍弃小利,足以成为盟主,又何必拘泥于那些小事呢?边境被削减,哪个国家没有这种情况?主持齐盟的人,谁能分辨清楚呢?吴国和濮国发生冲突,楚国的主事者难道还会顾及盟约吗?莒国的边境事务,楚国不去过问,诸侯之间没有烦扰,不也是可以的吗?莒国和鲁国争夺郓地,已经很久了,如果这对鲁国的国家没有大的危害,可以不加以抗拒。去除烦扰,宽恕善意,没有人不努力向善。您好好考虑这件事吧。”于是坚决向楚国请求,楚国人答应了,于是赦免了叔孙豹。虢地在正月会盟,郓地在三月被夺取,莒国怎么能到防地告状呢?到了四月记载,赵孟等人回到郑国,那么应该是在防地盟会已经结束但尚未解散的时候。然而在宋国的盟会,莒国没有参与,也不能来告状,却指责鲁国亵渎齐盟。况且叔孙豹在防地对外交涉,季武子在内部夺取郓地,两件事互不相干,这不是使者的罪过,又怎么能不质问鲁国,反而想要杀叔孙豹呢?这说明防地盟会本来就不推崇楚国为主盟者。赵孟听说乐王鲋索取贿赂,不能纠正,却只是赞美叔孙豹的话,为他向楚国求情,晋国真的听从楚国吗?认为叔孙豹贤能,因为他无罪而赦免他是可以的,不应该把夺取郓地的罪过也视为理所当然,让楚国不要过问,知道诸侯没有烦扰,那么又何必重视弭兵呢?这些都不是霸主应有的言论。赵武如果真的贤能,就不应该如此颠倒黑白。所谓“叔孙外出,季孙留守”,查考鲁国由季氏出面会合诸侯的事情很多,何曾专门在叔孙氏?他的话也没有根据,都不值得考证。查考鲁国有郓地,莒国也有郓地,莒国的郓地是附庸国,鲁国的郓地是城邑。内部夺取外部的城邑,必然涉及国家;而夺取附庸国,则不涉及国家。外部夺取内部的城邑不记载“取”,而恢复内部的城邑则记载“取”。现在接着记载“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的田界”,附庸国的田地,是不能划定田界的。这大概是鲁国的郓地曾经失守于外,现在又恢复了,《左传》不知道这个体例而胡乱议论。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
秦后子有宠于桓,如二君于景。其母曰:「弗去,惧选。」癸卯,鍼适晋,其车千乘。书曰:「秦伯之弟鍼出犇晋。」罪秦伯也。后子享晋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车,自雍及绛。归取酬币,终事八反。司马侯问焉,曰:「子之车,尽于此而已乎?」对曰:「此之谓多矣!若能少此,吾何以得见?」秦鍼虽富,不应有千乘之车。自雍及绛,涉人之国多矣,而十里舍车,以八百乘环列于人之境,徃来自若,而诸侯聴之。古者师出犹假道,况出奔乎?理必无是。公羊曰:「秦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谓出奔,盖旧有是言,左氏窃闻之而不详,误以为鍼之车千乘,因附以八反之事以成其説。凡左氏所载,通及战国事,而公羊、谷梁无有。或曰:「左氏在二传后。」疑其然也。
晋荀呉帅师败狄于大卤
为五陈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専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翟人笑之,未陈而薄之,大败之。言五陈以相离,翟人笑之,则已陈矣,安得为未陈乎?盖传不知外域书败之义,故强为之説以附其未陈之例。
莒展舆出奔呉
莒展舆立,而夺羣公子秩。公子召去疾于齐。秋,齐公子鉏纳去疾,展舆奔呉叔弓帅师疆郓田,因莒乱也。于是莒务娄、瞀胡及公子灭明以大厖与常仪靡奔齐。君子曰:「莒展之不立,弃人也。夫人可弃乎?」《诗》曰:「无竞维人。」善矣。
展舆弑父与君,不讥而讥其弃人,是何足为君子之言而録之乎?
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此以公初即位而来,于传例所谓「大国聘之」者也。列国卿始知政,未有相告而来者,况晋又霸主,岂礼也哉!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书名
非也説已见前
北燕伯欵出奔齐
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冬,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书曰:「北燕伯欵出奔齐。」罪之也。
诸侯不能守其社稷而出奔,无非罪也,何独于欵言之?非欵,则奔皆不以为罪乎?杜预谓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奔为罪之。经未有言大夫逐君者,葢以社稷为重,谓有君之尊而不能容于其臣,臣则罪矣,而君实有以取之,故正其君而臣罪自见。若所谓「寗戚、孙林父逐其君」者,此旧史之辞,非经所尝言也。又况欵惧而自出,非有逐之者乎?又谓欵罪轻于卫衎,重于蔡朱,故举中以示例,亦非是。既均以奔为罪,何择于重轻?此乃救传之失而妄言之尔。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
大雨雹,季武子问于申丰曰:「雹可御乎?」对曰:「圣人在上,无雹;虽有,不为灾。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西陆朝觌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穷谷,固隂沍寒,于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禄位,宾食丧祭,于是乎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其出入也时,食肉之禄,冰皆与焉;大夫命妇,丧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啓之,公始用之,火出而毕赋。自命夫命妇至于老疾,无不受氷。山人取之,县人传之,舆人纳之,▯人藏之。夫冰以风壮,而以风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徧,则冬无愆阳,夏无伏隂,春无凄风,秋无苦雨,雷出不震,无菑霜雹,疠疾不降,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而杀,雷不发而震,雹之为菑,谁能御之?」
藏冰,人事也。周官凌人掌冰,本以给膳羞、酒醴、丧祭、宾客之用而已,无与于隂阳天事,何申丰之妄,而传复录之乎?若然者,经之所书,特以鲁不取之深山涸隂,而取之川池;不用之禄位宾食丧祭,而弃之,故尔。则凡暴君贼臣不修其政,以干天地之和者,但能藏冰出冰如申丰所言,皆可以免矣。且既言圣君在上,则冰政固脩,复安得有雹而不为灾乎?其言诡异,非所以证经也。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呉,执齐庆封,杀之,遂灭頼
译夏天,秦穆公的弟弟鍼逃奔到晋国。
秦后子受到秦桓公的宠爱,在秦景公那里如同两位国君一般尊贵。他的母亲说:“如果不离开,恐怕会招致祸患。”癸卯日,鍼前往晋国,他的车驾多达一千辆。《春秋》记载说:“秦伯之弟鍼出奔晋。”这是为了归罪于秦伯。后子宴请晋侯,在黄河上建造浮桥,每十里就停放车辆,从雍地到绛地。回去取回酬答的礼物,整个事情往返了八次。司马侯问他,说:“您的车驾,都到这里为止了吗?”他回答说:“这已经算多了!如果能比这少,我怎么能得以相见呢?”秦鍼虽然富有,也不应该有上千辆的车驾。从雍地到绛地,经过别人的国家很多,却每十里就停放车辆,用八百辆战车环绕排列在别人的边境,往来自如,而诸侯都听从他。古代军队出征尚且需要借道,何况是出逃呢?按理必定没有这种事。《公羊传》说:“秦国有千乘的实力,却不能容纳自己的同母弟弟。”所以君子认为出奔,大概旧史已有这种说法,左氏偶然听到却不详细考证,误以为是鍼的车驾有一千辆,于是附带八次往返的事情来成就自己的学说。凡是左氏所记载的,通常涉及战国时期的事情,而《公羊传》、《谷梁传》没有。有人说:“左氏在二传之后。”怀疑是这样。
晋国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击败狄人。
设置五种阵势相互分离,两军在前,五军在后,专设右角,参设左角,偏师为前拒,用来引诱敌人。狄人嘲笑他们,还没摆好阵势就逼近他们,大败他们。说五种阵势相互分离,狄人嘲笑他们,那么已经摆好阵势了,怎么能说是没摆好阵势呢?大概是传文不知道外族书败的意义,所以强行解释以附会其未陈的例子。
莒国展舆出逃到吴国。
莒国展舆即位,剥夺众公子的俸禄。公子召去疾从齐国回来。秋天,齐国公子鉏拥立去疾,展舆逃奔到吴国。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地的田地,趁着莒国混乱。这时莒国的务娄、瞀胡以及公子灭明带着大厖和常仪靡逃奔到齐国。君子说:“莒国展舆不被立为国君,是抛弃人。人可以被抛弃吗?”《诗经》说:“没有比人更重要的了。”说得真好。
展舆杀害父亲和国君,不讥讽他,却讥讽他抛弃人,这怎么足以作为君子的言论而记录下来呢?
二年春天,晋侯派韩起来聘问。
二年春天,晋侯派韩宣子来聘问,并且告知因为执政而来见,这是合乎礼的。这是以公刚开始即位而来,按照传例所谓“大国聘问”的情况。列国的卿开始执政,没有相互告知而来的,何况晋国又是霸主,难道是合乎礼的吗?
三年春天,周王正月丁未日,滕子原去世。
丁未日,滕子原去世,因为同盟所以书名。
不对,解释已见前文。
北燕伯欵出逃到齐国。
燕简公有很多宠爱的人,想要驱逐众大夫而立他的宠人。冬天,燕国大夫比杀死简公的外宠。简公害怕,逃奔到齐国。《春秋》记载说:“北燕伯欵出奔齐。”这是归罪于他。
诸侯不能守住社稷而出逃,没有不归罪的,为什么唯独对欵这样说?如果不是欵,那么出逃都不认为有罪吗?杜预认为不记载大夫驱逐他,而说奔就是归罪。经文中没有说大夫驱逐国君的,大概以社稷为重,认为有国君的尊贵却不能被他的臣下容纳,臣下就有罪了,而国君实际上有招致祸患的原因,所以纠正国君而臣下的罪过自然显现。像所谓“宁戚、孙林父驱逐他们的国君”,这是旧史的言辞,不是经文曾经说过的。何况欵是害怕而自行出逃,难道有驱逐他的人吗?又说欵的罪过比卫衎轻,比蔡朱重,所以举中间例子来示意,也不是这样。既然都因为出逃而归罪,何必选择轻重?这是为了补救传文的失误而妄加议论罢了。
四年春天,周王正月,下大雨雹。
下大雨雹,季武子问申丰说:“雨雹可以抵御吗?”申丰回答说:“圣人在上位,没有雨雹;即使有,也不成为灾害。古代太阳在北陆时储藏冰块,在西陆早晨出现时取出冰块。储藏冰块时,在深山穷谷,阴寒坚固的地方,在那里取冰;取出冰块时,朝廷的禄位,宾客饮食丧祭,在那里使用。储藏冰块时,用黑色的牡牛和黑色的黍米来祭祀司寒;取出冰块时,用桃木弓和棘木箭来消除灾害。冰块出入合乎时节,吃肉俸禄的人,冰块都给予;大夫和命妇,丧事沐浴用冰。祭祀寒神时储藏冰块,献羔羊时开启冰室,国君开始使用,火星出现时全部发放。从命夫命妇到老弱病残,没有不接受冰的。山人在山里取冰,县人在县里传递,舆人运入,凌人储藏。冰块因风而壮大,因风而取出。储藏冰块周全,使用冰块普遍,那么冬天没有过度的阳气,夏天没有潜伏的阴气,春天没有凄冷的风,秋天没有苦雨,雷声出不震动,没有灾害霜雹,疫病不降临,百姓不夭折。现在储藏川池的冰弃而不用,风不越过而杀,雷不发出而震动,雨雹成为灾害,谁能抵御?”
储藏冰块,是人事。周官凌人掌管冰块,本来只供给膳食、酒醴、丧祭、宾客使用而已,与阴阳天事无关,为什么申丰如此妄言,而传文又记录下来呢?如果这样,经文所记载的,只是鲁国不从深山涸阴取冰,而从川池取冰;不用于禄位宾食丧祭,而抛弃它,所以如此。那么凡是暴君贼臣不修政事,以扰乱天地之和的人,只要能够像申丰所说的那样储藏冰块取出冰块,都可以免灾了。况且既然说圣君在上,那么冰政本来修明,又怎么会有雨雹而不成为灾害呢?他的话诡异,不足以证明经文。
秋天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攻打吴国,抓住齐国的庆封,杀了他,于是灭掉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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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呉。宋太子、郑伯先归。宋华费遂、郑大夫从。使屈申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将戮庆封,椒举曰:「臣闻无瑕者可以戮人。庆封唯逆命,是以在此,其肯从于戮乎?播于诸侯,焉用之?」王弗聴,负之斧钺以狥于诸侯,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弑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庆封曰:「无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围弑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诸侯。」王使速杀之。遂以诸侯灭頼。頼子面▯衔璧,士袒舆榇从之,造于中军。王问诸椒举,对曰:「成王克许,许僖公如是。」王亲释其▯,受其璧,焚其榇。王从之,迁頼于鄢。
译秋季七月,楚王率领诸侯讨伐吴国。宋国太子和郑国国君先行回国。宋国华费遂和郑国大夫跟随楚军。楚王派屈申包围朱方。八月甲申日,攻克了朱方。抓获齐国的庆封,并灭尽他的家族。将要处死庆封时,椒举说:“我听说只有自身没有瑕疵的人,才可以去处死别人。庆封只是因为违抗命令,才落得如此下场,他难道肯顺从被杀吗?(如果杀他,)消息传扬到诸侯那里,有什么用呢?”楚王没有听从,让庆封背着斧钺在诸侯面前示众,让他说:“不要有像齐国庆封那样,杀害他的国君,欺凌他的孤儿,来胁迫他的大夫的人。”庆封说:“不要有像楚共王的庶子围那样,杀害他的国君、兄长之子麇,并取代他,来胁迫诸侯的人。”楚王派人迅速杀了他。于是率领诸侯灭掉了赖国。赖国国君面缚衔璧,士人袒露左臂,抬着棺材跟随他,来到楚军中军。楚王向椒举询问该怎么办,椒举回答说:“周成王攻克许国时,许僖公就是这样做的。”楚王亲自解开他的绑绳,接受他的玉璧,烧掉了他的棺材。楚王听从了他的建议,将赖国迁往鄢地。
谷梁云:「弑其兄之子而代之为君」,其辞略同,传之必有自矣。而左氏衍麇名,盖欲成其为弑,谷梁亦误以君为兄,説已见前。盖当时皆谓围为弑,不能详而加之于麇。防合二传,当如谷梁去麇名,如左氏去兄字,曰:「弑其君之子而代之」,乃与经合。凡灭国而君不见者,皆君死其位也,安能更有面▯之事?楚成王克许,吾固已言其无有。今頼子诚如许,而楚迁之鄢,自当如齐人迁阳例,书「楚子迁頼」,何以谓之灭乎?
九月取鄫
九月取鄫,言易也。莒乱,着丘公立而不抚鄫,鄫叛而来,故曰取。凡克邑不用师徒曰取。
鄫叛而来,是也;以为邑则非是。审鄫为莒邑,何不名其人?言「以鄫来奔」,是犹登叛人乎?杜预谓溃散而来,将帅防故不书,尤非。是以邑叛者,非卿即大夫,将帅不与也。此盖传不知鄫为莒附庸,经于附庸书取之义,蔽其以取为易之例,故又以克邑不用师徒为取。吾尝言其非矣。
冬十有二月乙夘叔孙豹卒
初,穆子去叔孙氏,及庚宗,遇妇人,使私为食而宿焉。问其行,告之故,哭而送之。适齐,娶于国氏,生孟丙、仲壬。梦天压已弗胜,顾而见人,黑而上偻,深目而豭喙,号之曰:「牛!助余!」乃胜之。旦而皆召其徒,无之,且曰:「志之。」及宣伯奔齐,馈之。宣伯曰:「鲁以先子之故,将存吾宗,必召女。召女,何如?」对曰:「愿之久矣。」鲁人召之,不告而归。既立,所宿庚宗之妇人献以雉。问其姓,对曰:「余子长矣,能奉雉而从我矣。」召而见之,则所梦也。未问其名,号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视之,遂使为竖。有宠,长使为政。公孙明知叔孙于齐,归,未逆国姜,子明取之,故怒其子。长而后使逆之。田于丘莸,遂遇疾焉。竖牛欲乱其室而有之,强与孟盟,不可。叔孙为孟钟,曰:「尔未际,飨大夫以落之。」既具,使竖牛请日。入,弗谒;出,命之日。及宾至,闻钟声。牛曰:「孟有北妇人之客。」怒,将徃牛止之。宾出,使拘而杀诸外。牛又强与仲盟,不可。仲与公御莱书观于公,公与之环。使牛入示之,入,不示;出,命佩之。牛谓叔孙:「见仲而何?」叔孙曰:「何为?」曰:「不见。既自见矣,公与之环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齐。疾急,命召仲,牛许而不召。杜▯见,告之饥渴,授之戈。对曰:「求之而至,又何去焉?」竖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见人。」使寘馈于个而退。牛弗进,则置虚命彻。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夘卒。牛立昭子而相之。
叔孙豹以成十六年秋奔,襄二年复见经,使以是嵗归。庚宗之子才四嵗,果能奉雉以从其母,而谓之长乎?豹亦贤臣也,方不义侨如,以为避祸而去,必不违礼忘恩而遽娶于齐。孟丙、仲壬、竖牛之为豹子,固不可知,而传之言诡异,若徴于梦之类,好奇语怪每如此,皆不足据。杜▯诚忠于叔孙者,方授之戈能杀竖牛,则叔孙可免矣,乃拒而不受,是寜坐视叔孙之死而不肯去竖牛,岂所谓忠哉?传记杜▯敢与季孙争以路▯叔孙,又以诬毁中军帅士而哭之,必非坐视叔孙之死而不救者,两説必有一妄。
五年春
昭子即位,朝其家众,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杀适立庶,又披其邑,将以赦罪,罪莫大焉,必速杀之。」竖牛惧,奔齐。孟、仲之子杀诸塞闗之外,投其首于寜风之棘上。仲尼曰:「叔孙昭子之不劳,不可能也。周任有言曰:『为政者不赏私劳,不罚私怨。』」
昭子为竖牛所立,故传以为私劳。夫竖牛杀其兄而饿死其父,昭子既立,义自应讨,是安可以为劳,而以不赏为贤?岂孔子之言哉!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牟夷非卿而书,尊地也。
非也説已见前
秋七月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
莒人来讨,不设备。戊辰,叔弓败诸蚡泉,莒未陈也。非也,其失与太原同。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
译《谷梁传》说:“杀害他兄长的儿子而取代他成为国君”,其措辞大致相同,这种说法必定有所依据。而《左传》增添了麇的名字,大概是想要坐实这是弑君之罪,《谷梁传》也错误地将国君当作兄长,这些说法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大概当时的人都认为围是弑君,无法详查真相而将罪名加在麇身上。综合两传来看,应当像《谷梁传》那样去掉麇的名字,像《左传》那样去掉“兄”字,说:“杀害他国君的儿子而取代他”,这才与经文相合。凡是灭掉别的国家而国君没有出现记载的,都是国君死在位上,哪里还能有当面杀害的事情?楚成王攻克许国,我本来就已经说过没有杀害国君的事。现在赖子确实如同许国那样,而楚国将赖国迁往鄢地,自然应当像齐人迁阳的例子那样,记载为“楚子迁赖”,为什么说是灭掉呢?
九月,鲁国夺取鄫国。
九月夺取鄫国,是说事情容易。莒国发生动乱,莒国国君着丘公即位后不安抚鄫国,鄫国背叛莒国而来归附鲁国,所以称为“取”。凡是攻克城邑而没有动用军队和士兵的,称为“取”。
鄫国背叛而来归附,这是对的;认为鄫是莒国的城邑,则是不对的。如果审察鄫是莒国的城邑,为什么不记载那个人的名字?说“带着鄫来投奔”,这难道是把登叛的人当作城邑吗?杜预说溃散而来,将帅因为某种缘故没有记载,尤其不对。因为城邑背叛的人,不是卿就是大夫,将帅不参与这件事。这大概是《左传》不知道鄫是莒国的附庸,经文对于附庸记载“取”的含义,掩盖了以“取”表示容易的体例,所以又用攻克城邑不需用兵来解释“取”。我曾经说过这是不对的。
冬季十二月乙夘日,叔孙豹去世。
当初,叔孙豹离开叔孙氏,到了庚宗,遇到一个妇人,让妇人私下做饭并留宿在那里。询问妇人的去向,妇人告诉了他缘故,叔孙豹哭着送别她。叔孙豹到齐国,在国氏家娶妻,生了孟丙、仲壬。他梦见天压下来自己承受不住,回头看见一个人,黑色皮肤且驼背,眼睛深陷,嘴巴像公猪一样,他喊道:“牛!帮助我!”于是承受住了。天亮后都召集他的随从,没有这样的人,并且说:“记住这件事。”等到宣伯逃到齐国,叔孙豹馈赠他。宣伯说:“鲁国因为先父的缘故,将要保全我的宗族,一定会召你回去。召你回去,怎么样?”叔孙豹回答说:“希望这件事很久了。”鲁国人召他回去,他没有告知就回去了。已经立为国君后,当初留宿的庚宗妇人献上一只野鸡。询问她的姓氏,回答说:“我的儿子长大了,能够捧着野鸡跟随我了。”召来见他,就是梦中那个人。还没问他的名字,就喊他:“牛。”他说:“是。”都召集他的随从,让他们观看,于是让他做侍从。他受到宠爱,长大后让他处理政事。公孙明知叔孙豹在齐国,回来,还没迎娶国姜,子明娶了她,所以叔孙豹愤怒他的儿子。儿子长大后让他去迎娶。在丘莸打猎,于是得了病。竖牛想扰乱他的家室并占有它,强迫与孟丙结盟,孟丙不同意。叔孙豹为孟丙铸造了钟,说:“你还没有正式任职,宴请大夫来为新钟落成。”器具都准备好了,让竖牛去请日期。竖牛进去,不禀报;出来,命令定下日期。等到宾客到来,听到钟声。竖牛说:“孟丙有北方妇人的客人。”叔孙豹愤怒,将要前往,竖牛阻止他。宾客出来后,让竖牛拘禁并在外面杀死了孟丙。竖牛又强迫与仲壬结盟,仲壬不同意。仲壬和公御莱书在国君那里观看,国君给了仲壬玉环。让竖牛进去给仲壬看,竖牛进去,不给看;出来,命令仲壬佩戴。竖牛对叔孙豹说:“看见仲壬怎么样?”叔孙豹说:“做什么?”竖牛说:“不见。既然自己看见了,国君给了他玉环并且佩戴了。”于是驱逐仲壬,仲壬逃到齐国。病情危急,命令召仲壬,竖牛答应却不召。杜〇看见,告诉他饥饿口渴,给他戈。杜〇回答说:“求他而来,又何必离去呢?”竖牛说:“夫子病重,不想见人。”让杜〇把食物放在角落然后退下。竖牛不送进去,就放置空盘命令撤去。十二月癸丑日,叔孙豹不进食。乙夘日去世。竖牛立昭子并辅佐他。
叔孙豹在成公十六年秋季出奔,襄公二年再次出现在经文中,让他在那一年回来。庚宗的儿子才四岁,果真能捧着野鸡跟随他的母亲,而说长大了吗?叔孙豹也是贤臣,正认为侨如不义,认为避祸而离开,必定不会违背礼制忘记恩情而匆忙在齐国娶妻。孟丙、仲壬、竖牛是叔孙豹的儿子,本来不可知,而《左传》的话诡异,像征验于梦之类,喜欢奇异的话语和怪异的事情常常如此,都不足以作为依据。杜〇确实是忠于叔孙豹的人,当时给他戈能杀死竖牛,那么叔孙豹就可以免祸了,竟然拒绝不接受,这是宁愿坐视叔孙豹的死而不肯除掉竖牛,难道是所谓的忠诚吗?传记说杜〇敢与季孙争夺用路〇叔孙豹,又用诬蔑中伤中军帅士而哭他,必定不是坐视叔孙豹的死而不救的人,两种说法必定有一种是虚妄的。
五年春季
昭子即位,朝见他的家众,说:“竖牛祸害叔孙氏,使大宗混乱,杀死嫡子立庶子,又瓜分他的城邑,将要赦免罪行,没有比这更大的罪过了,一定要赶快杀了他。”竖牛害怕,逃到齐国。孟丙、仲壬的儿子在塞关之外杀死了他,把他的头扔在宁风的荆棘上。孔子说:“叔孙昭子不辛劳,是不可能的。周任有话说:‘执政的人不奖赏私人的功劳,不惩罚私人的怨恨。’”
昭子是被竖牛所立的,所以《左传》认为是私人的功劳。竖牛杀死他的哥哥而饿死他的父亲,昭子已经即位,道义上自然应当讨伐,这怎么能算是功劳,而以不奖赏为贤德呢?难道是孔子的话吗!
夏季,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和防、兹来投奔。
夏季,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和防、兹来投奔。牟夷不是卿而记载,是尊重土地。
不对,说法前面已经论述过了。
秋季七月
戊辰日,叔弓率领军队在蚡泉打败莒国军队。
莒国人来讨伐,没有设防。戊辰日,叔弓在蚡泉打败他们,莒国军队还没有列阵。不对,他的错误与太原相同。
冬季,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
人、越人伐呉。冬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呉,以报棘、栎、麻之役。防射以繁扬之师防于夏汭。越大夫常寿过帅师防楚子于▯。闻呉师出,防启疆帅师从之,遽不设备。呉人败诸鹊岸。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呉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人执之,将以衅鼓。王使问焉,曰:「女卜来吉乎?」对曰:「吉。寡君闻君将治兵于敝邑,卜之以守▯,曰:『余亟使人犒师,请行以观王怒之疾徐而为之备,尚克知之。』龟兆告吉,曰:『克可知也。』君若驩焉好逆使臣,兹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无日矣。今君奋焉震电冯怒,虐执使臣,将以衅鼔,则呉知所备矣。敝邑虽羸,若早修完,其可以息师。难易有备,可谓吉矣。且呉社稷是卜,岂为一人?使臣获衅军鼓,而敝邑知备以御不虞,其为吉孰大焉?国之守龟,其何事不卜?一臧一否,其谁能常?之城濮之兆,其报在邲。今此行也,其庸有报志?」乃弗杀。楚师济于罗汭,沈尹赤防楚子,次于莱山。防射帅繁杨之师先入南懐,楚师从之,及汝清,呉不可入。楚子遂观兵于坻箕之山。是行也,呉早设备,楚无功而还。
译吴国、越国攻打吴国。冬季十月,楚昭王率领诸侯及东夷攻打吴国,以报复棘、栎、麻之役。防射率领繁扬的军队在夏汭设防。越国大夫常寿过率领军队在〇地设防以抵御楚昭王。听说吴国军队出动,防启疆率领军队跟随,匆忙间没有设防。吴国人在鹊岸打败了他们。楚昭王乘驿车到达罗汭。吴王派他的弟弟蹶由来犒劳军队,楚国人抓住了他,准备用他的血衅鼓。楚王派人去问他,说:“你占卜来此是吉利的吗?”蹶由回答说:“吉利。我们国君听说您将要在我国境内整顿军队,占卜是否守卫〇地,卦辞说:‘我屡次派人去犒劳军队,请求让使者前往,以观察君王发怒的快慢并为此做准备,尚能知道情况。’龟兆显示吉利,说:‘可以知道情况。’君王如果欢喜地迎接使者,那么我国就会松懈怠惰而忘记死亡的威胁,没有几天了。现在君王奋起如雷霆震怒,虐待并拘禁使者,准备用他的血衅鼓,那么吴国就知道该如何防备了。我国虽然衰弱,如果早早修缮完备,就可以使军队休整。无论难易都做好准备,可以说是吉利了。况且占卜的是吴国的社稷,难道是为了一个人吗?如果使者得以衅鼓,而我国知道防备以抵御意外,这还有什么比这更吉利的呢?国家的守龟,什么事不占卜?一吉一凶,谁能保证常吉?城濮之战的卦兆,其报应在邲之战。现在这次出征,难道会有报应吗?”于是没有杀他。楚军渡过罗汭,沈尹赤护卫楚昭王,驻扎在莱山。防射率领繁扬的军队先进入南怀,楚军跟随其后,到达汝清,吴军无法进入。楚昭王于是在坻箕之山展示军威。这次出征,吴国早早设防,楚国没有战功而返回。
如传所言,经当书「呉人败楚师于鹊岸」,不得但言伐。且既败,则不特无功而已,盖见经以败为伐,故又从而为之辞。
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
六年春,王正月,杞文公卒。吊如同盟,礼也。
杞伯实与鲁再同盟,不得谓之如同盟。若以谓尝因晋取其田以为怨,岂可遂废其礼?非经意,不足以发例。
秋九月大雩
秋九月大雩旱也
非也説已见前
楚防罢帅师伐呉
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逃归。惧其叛也,使防▯伐徐,呉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呉,师于豫章,而次于干谿。呉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廐尹弃疾。子荡归罪于防▯而杀之。
如传所言,经当书「呉人败楚师于房钟」,安得反言「楚防罢帅师伐呉」?杜预谓归罪于防▯,不以败告,故不书。然而后言吊败,则非不告矣。所谓败楚师者,妄也;吊败者,亦妄也。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齐求之也。癸巳,齐侯次于虢。燕人行成,曰:「敝邑知罪,敢不聴命?先君之敝器,请以谢罪。」公孙晳曰:「受服而退,俟衅而动,可也。」二月戊午,盟于濡上。燕人归燕姬,赂以瑶罋、玉椟、斚耳,不克而还。
经书及齐平,及郑平,皆以鲁为文,盖外平不书,惟宋人及楚人平有为而特书。传言「暨齐平」,齐求之也。其意以为齐求与鲁平,鲁不得已而从之,以解暨之义。暨之为言,率于人而聴之之辞也。其下言齐侯次于虢,燕人行成者,此自续去年齐侯伐北燕,将纳简公之后,师次于虢尔。燕人既行成而盟,故不克纳而还,盖传文首尾互相见,类如此,本不连齐平事。杜预误以上文伐燕之事,以为间无异事,不重言,遂谓齐伐燕,燕人赂之,反从求平。且既言暨齐平,则已平矣,何用更行成?若然,传亦当云燕人求之,安得以为齐求之?又曰不克而还,则是终未尝平,经亦安得反谓之平?本末皆相戾,此本非传之过,自杜预之误,学者并以为传之罪,吾特为附明之。鲁既暨齐平,故下书叔孙婼如齐涖盟,此正与定十一年冬及郑平,下书叔还如郑涖盟者同,自可以类见而不疑也。
八年
楚人执陈行人干徴师杀之
楚人执陈行人干徴师杀之,罪不在行人也。
言罪不在行人者是也,然执大夫、传初不为例,今岂以经称行人,故以为非行人之罪哉?若是,则误矣。称行人,自谓以事执,以别已执不称行人,公羊之例是也。干徴师非其罪,义自在以人执,非左氏所知。
秋搜于红
秋,大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
经言搜,传言大搜,盖传不别大搜之义而为之,故又妄谓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乘,以实大搜之事。自东亘西,境接宋、卫,戎事之盛,虽晋、楚之彊,不至是也。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
冬十一月壬午,灭陈。舆嬖袁克杀马毁玉以▯。楚人将杀之,请寘之。既又请私,私于幄,加绖于颡而逃。经书「楚师灭陈」,后书▯陈哀公,则▯哀公者楚也。袁克但欲与众嬖杀马毁玉以▯之,楚人不从,故止私于幄而逃,其实▯之者非众嬖也。杜预乃谓袁克▯之,鲁徃防。若▯出于袁克,则谁与赴于诸侯?诸侯亦安得不畏楚而会?楚亦安得听诸侯之防而纳之?此非传失,杜预之失也。
十有一年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
大搜于比蒲
五月,齐归薨。大搜于比蒲,非礼也。
丧礼本不废国事,若四时之田,因以讲武,未可谓之非礼。所以书者,不在是也。前此搜于红,与后大搜于昌间,又定两搜于比蒲,皆非有丧,何为亦书哉?
仲孙貜防邾子盟于祲祥
孟僖子防邾、荘公盟于祲祥,修好,礼也。
盟常事也,传于此特言礼,盖谓齐归薨,不废修好,发例。按邾、鲁前此未有怨而不可释者,何遽而盟?若但为修好,是忘哀也。以是为礼,孰不可为礼?
秋季,孙意如防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卫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秋防于厥憖谋救蔡也
文十九年公子遂防
译正如传文所说,经文应当记载“吴人在鹊岸击败楚军”,不能仅仅说讨伐。况且既然已经战败,那么不仅没有功劳罢了,大概是因为经文把败绩记作讨伐,所以又接着为它找借口。
六年春季,周王正月,杞文公去世。吊唁如同对待同盟国,这是合乎礼制的。
杞伯实际上与鲁国两次结盟,不能称为如同对待同盟国。如果说因为曾经借晋国之手夺取他的田地而结怨,难道就可以因此废除他的礼制吗?这不是经文的意旨,不足以作为条例的开端。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
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是因为干旱。
不对,解说已经在前文出现过了。
楚国的防罢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徐国的仪楚出使楚国,楚王抓了他,他逃回本国。楚国害怕他叛变,派防罢讨伐徐国,吴国人去救援。令尹子荡率领军队讨伐吴国,军队驻扎在豫章,然后停驻在干谿。吴人在房钟击败楚军,俘虏了宫廐尹弃疾。子荡把罪责归咎于防罢并杀了他。
正如传文所说,经文应当记载“吴人在房钟击败楚军”,怎么能反而说“楚防罢率领军队讨伐吴国”呢?杜预认为把罪责归咎于防罢,不把战败上报,所以没有记载。然而后面记载吊唁败绩,那就不是没有上报了。所谓击败楚军,是荒谬的;吊唁败绩,也是荒谬的。
七年春季,周王正月,与齐国讲和。
七年春季,周王正月,与齐国讲和,是齐国请求的。癸巳日,齐侯驻扎在虢地。燕国人前来求和,说:“我国知道罪过,怎敢不听命令?先君的破旧器物,请用来谢罪。”公孙晳说:“接受命令然后退兵,等待时机再行动,是可以的。”二月戊午日,在濡水之上结盟。燕国人送回燕姬,用瑶罋、玉椟、斚耳作为贿赂,没能成功就回去了。
经文记载“与齐国讲和”,“与郑国讲和”,都是以鲁国作为主语,大概对外国的讲和不予记载,只有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是因为有特殊原因才特别记载。传文说“与齐国讲和”,是齐国请求的。他的意思是齐国请求与鲁国讲和,鲁国不得已而顺从,以此来解释“暨”字的含义。“暨”的意思是,率领别人而听从他们的言辞。下面说齐侯驻扎在虢地,燕国人求和,这自然是承接去年齐侯讨伐北燕,将要拥立简公之后,军队驻扎在虢地罢了。燕国人既然求和并结盟,所以没能拥立简公就回去了,大概传文首尾互相照应,都像是这样,本来不连着与齐国讲和的事。杜预错误地把上文讨伐燕国的事,认为中间没有别的事,就不重复言说,于是说齐国讨伐燕国,燕国人贿赂他,反而顺从齐国请求讲和。况且既然说了与齐国讲和,那么已经讲和了,何必再求和呢?如果这样,传文也应当说燕国人请求,怎么能说是齐国请求呢?又说没能成功就回去了,那就是最终没有讲和,经文怎么能反而说讲和呢?从头到尾都互相矛盾,这本来不是传文的过错,是杜预的错误,学者们都认为是传文的罪过,我特别为此加以阐明。鲁国既然与齐国讲和,所以下面记载叔孙婼到齐国主持结盟,这正与定公十一年冬季与郑国讲和,下面记载叔还到郑国主持结盟相同,自然可以类推而没有疑问。
八年
楚国人抓住陈国的行人干徵师并杀了他。
楚国人抓住陈国的行人干徵师并杀了他,罪责不在行人身上。
说罪责不在行人身上是对的,然而抓大夫,传文起初没有作为条例,现在难道因为经文称他为行人,就认为不是行人的罪过吗?如果是这样,那就错了。称他为行人,自然是说因为公事被抓,以区别于已经抓了但不称行人的情况,公羊传的条例就是这样。干徵师没有罪,道理自然在于因为公事被抓,这不是左氏所知道的。
秋季在红地打猎。
秋季,在红地大规模打猎,从根牟一直到商、卫,兵车一千辆。
经文说打猎,传文说大规模打猎,大概是传文不明白大规模打猎的含义而编造,所以又胡乱说从根牟一直到商、卫,兵车一千辆,来充实大规模打猎的事。从东到西,边境连接宋、卫,军事的盛大,即使是晋、楚的强大,也达不到这个程度。
冬季十月壬午日,楚军灭掉陈国。
冬季十一月壬午日,灭掉陈国。舆嬖袁克杀马毁玉来送葬。楚国人将要杀他,他请求让他安葬。不久又请求私下处理,在帐幕里私下处理,戴上丧帽逃跑。经文记载“楚军灭掉陈国”,后面记载送葬陈哀公,那么送葬哀公的是楚国。袁克只想与众嬖杀马毁玉来送葬他,楚国人不同意,所以只在帐幕里私下处理就逃跑了,实际上送葬他的不是众嬖。杜预却说袁克送葬他,鲁国前往会葬。如果送葬出于袁克,那么谁去诸侯那里报丧呢?诸侯又怎会不害怕楚国而会葬呢?楚国又怎会听从诸侯的会葬而接纳他呢?这不是传文的失误,是杜预的失误。
十一年
五月甲申日,夫人归氏去世。
在比蒲大规模打猎。
五月,齐归去世。在比蒲大规模打猎,不合礼制。
丧礼本来不废除国家大事,如果四季的田猎,借以讲习武事,不能说是不合礼制。所以记载的原因,不在于此。此前在红地打猎,与后来在昌间大规模打猎,又在定公时两次在比蒲打猎,都没有丧事,为什么也记载呢?
仲孙貜在祲祥与邾子结盟。
孟僖子在祲祥与邾子、荘公结盟,修好,合乎礼制。
结盟是常事,传文在这里特别说合乎礼制,大概是说齐归去世,不废除修好,作为条例的开端。查考邾国、鲁国此前没有不可化解的怨恨,为什么突然结盟?如果只是为修好,这是忘记哀痛。把这当作合乎礼制,还有什么不能当作合乎礼制呢?
秋季,孙意如在厥憖会见晋国的韩起、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华亥、卫国的北宫佗、郑国的罕虎、曹国人、杞国人。
秋季在厥憖会见,谋划救援蔡国。
文公十九年公子遂会见
晋人等救郑,传以为赵盾、宋华耦、卫孔逹、许大夫也,缓不及楚师,故皆书人以惩不恪。襄三十年晋人等防于澶渊,宋灾故,传以为叔孙豹、晋赵武、齐公孙虿、宋向戌、卫北宫佗、郑罕虎及小邾之大夫也,谋归财而后无归,故皆书人以尤不信。此果为救蔡耶?则当书救;以为谋救而后不果耶?则前缓不及师且见贬,况不行乎?救灾捍患,诸侯之义也。宋灾无归财而贬,蔡图谋救不果而无贬,吾莫知其説矣。然则此防适在围蔡救之之时,故传意云尔,是宜别以事防,言救蔡者妄也。
译晋国人等救援郑国,《左传》认为他们是赵盾、宋国的华耦、卫国的孔逹和许国的大夫,因为行动迟缓没赶上楚军,所以都称“人”来惩戒他们的不敬。鲁襄公三十年,晋国人等在澶渊设防,是因为宋国发生火灾的缘故,《左传》认为他们是叔孙豹、晋国的赵武、齐国的公孙虿、宋国的向戌、卫国的北宫佗、郑国的罕虎以及小邾国的大夫,他们谋划归还财物后来却没有归还,所以都称“人”来责备他们的不诚信。这真的是救援蔡国吗?如果是,就应当记载为“救”;如果是谋划救援后来没有实行呢?那么前面行动迟缓没赶上军队尚且受到贬斥,何况是没有实行呢?救灾抗患,是诸侯的道义。宋国发生火灾没有归还财物而受到贬斥,蔡国谋划救援没有实行却没有受到贬斥,我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既然如此,那么这次设防正好在围攻蔡国、救援蔡国的时候,所以《左传》的意思是这样说的,这应该另外以“设防”这件事来解释,说这是救援蔡国是荒谬的。
十有二年春,齐高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十二年春,齐高偃纳北燕伯欵于唐,因其众也。凡经书纳者,皆与其纳也。若但因众而不论当否,则何纳之与?
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齐
公子憖遂如晋
按鲁大夫出未有不书于经者,今但见冬十月憖出奔齐,而不见如晋,是未尝徃晋也。杜预谓还不复命而奔,故史不书,盖后言憖与叔仲小、南蒯谋季氏,而从公如晋,南蒯以费叛,憖闻乱及郊奔齐,故云尔,是亦不然。公孙归父亦谋季氏不克而奔者,经先书「公孙归父如晋」,后书「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公孙敖以非礼而逃者,经亦先书「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而后书「奔莒」。何憗而独不案辨义鲁大夫出下有奔字末句作何憗而独不书乎
十有三年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楚子之为令尹也,杀大司马防掩而取其室。及即位,夺防居田,迁许而质许围。蔡洧有宠于王,王之灭蔡也,其父死焉,王使与于守而行。申之会,越大夫戮焉。王夺鬭韦▯中犫,又夺成然邑而使为郊尹。蔓成然故事蔡公,故防氏之族及防居、许围、蔡洧、蔓成然,皆王所不礼也。因羣丧职之族,啓越大夫常寿过作乱,围固城,克息舟城而居之。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事朝呉。曰:「今不封蔡,蔡不封矣。我请试之。」以蔡公之命召子干、子晳,及郊而告之情,彊与之盟,入袭蔡。蔡公将食,见之而逃。观从使子干食,坎,用牲,加书,而速行。已徇于蔡曰:「蔡公召二子,将纳之,与之盟而遣之矣,将师而从之。」蔡人聚,将执之。辞曰:「失贼成军,而杀余何益?」乃释之。朝吴曰:「二三子若能死亡,则如违之,以待所济。若求安定,则如与之,以济所欲。且违上,何适而可?」众曰:「与之。」乃奉蔡公,召二子而盟于邓,依陈、蔡人以国。楚公子比、公子黒肱、公子弃疾、蔓成然、蔡朝吴帅陈、蔡、不羮、许、叶之师,因四族之徒以入楚。及郊,陈、蔡欲为名,故请为武军。蔡公知之,曰:「欲速,且役病矣,请藩而已。」乃藩为军。蔡公使须务牟与史猈先入,因正仆人杀大子禄及公子罢敌。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次于鱼陂。公子弃疾为司马,先除王官。使观从从师于干谿,而遂告之,且曰:「先归复所,后者劓。」师及訾梁而溃。王闻羣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聴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也。」曰:「若入于大都而乞师于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于诸侯,以聴大国之图君也。」王曰:「大福不再,祗取辱焉。」然丹乃归于楚。王防夏,将欲入鄢。芋尹无宇之子申亥曰:「吾父再奸王命,王弗诛,恵孰大?」焉,君不可忍,恵不可弃,吾其从王。」乃求王,遇诸棘闱,以归。夏五月癸亥,王缢于芋尹申亥氏。申亥以其二女殉而葬之。观从谓子干曰:「不杀弃疾,虽得国,犹受祸也。」子干曰:「余不忍也。」子玉曰:「人将忍子,吾不忍俟也。」乃行。国每夜骇曰:「王入矣!」乙夘夜,弃疾使周走而呼曰:「王至矣!」国人大惊。使蔓成然走告子干、子晳曰:「王至矣!国人杀君司马,将来矣。君若早自图也,可以无辱。众怒如水火焉,不可为谋。」又有呼而走至者曰:「众至矣!」二子皆自杀。丙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葬子干于訾,实訾敖。杀囚,衣之王服,而流诸汉,乃取而葬之,以靖国人。使子旗为令尹。楚师还自徐,呉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平王封陈、蔡,复迁邑,致羣赂,施舍寛民,宥罪举职。召观从,王曰:「唯尔所欲。」对曰:「臣之先佐开卜。」乃使为卜尹。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犫、栎之田。事毕,弗致。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犫、栎,敢请命。」对曰:「臣未
译鲁昭公十二年春天,齐国大夫高偃率领军队,在北燕的阳地接纳北燕伯回国。
十二年春天,齐国大夫高偃在唐地接纳北燕伯欵回国,是依靠那里的民众力量。凡是《春秋》经文中记载“纳”字的,都是赞许这种接纳行为。如果仅仅因为依靠民众而不论其行为是否正当,那么还有什么值得赞许的呢?
冬天十月,公子憖出逃到齐国。
公子憖于是前往晋国。
按照惯例,鲁国大夫出逃没有不在《春秋》经文中记载的,现在只见到冬天十月憖出逃到齐国,而没有记载他前往晋国,这说明他并没有去晋国。杜预认为憖回国后没有复命就出逃,所以史官没有记载,后来又说憖与叔仲小、南蒯谋划对付季氏,跟随国君前往晋国,南蒯凭借费邑叛乱,憖听说动乱波及郊外便逃往齐国,所以这样说,这也是不对的。公孙归父也是谋划对付季氏失败而出逃的,经文先记载“公孙归父前往晋国”,后记载“归父从晋国回来,到达笙地就逃往齐国”。公孙敖因为不合礼制而逃跑的,经文也先记载“公孙敖前往京师,没到就返回”,然后记载“逃往莒国”。为什么唯独憖不按照这个义例,在鲁国大夫出逃下加上“奔”字呢?最后一句“何憗而独不书乎”是什么意思?
鲁昭公十三年
夏天四月,楚国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杀害国君熊虔。楚国公子弃疾杀死公子比。
楚王在做令尹时,杀死了大司马潘掩并夺取了他的家产。等到即位后,又夺取潘居的田地,迁移许国并拘禁许围作为人质。蔡洧受到楚王宠信,楚王灭蔡国时,蔡洧的父亲死了,楚王派他参与守城并让他离开。在申地会盟时,越国大夫被杀。楚王夺取斗韦龟的封地,又夺取成然的封地并让他担任郊尹。蔓成然向来侍奉蔡公,所以潘氏家族以及潘居、许围、蔡洧、蔓成然,都是楚王不礼遇的人。他们借着群臣丧职的家族,煽动越国大夫常寿过作乱,包围固城,攻克息舟城并居住在那里。观起死后,他的儿子观从在蔡国,侍奉朝吴。观从说:“现在如果不封立蔡公,蔡国就无人封立了。我请求试一试。”于是以蔡公的命令召见子干、子皙,到达郊外后告知实情,强迫他们结盟,进入蔡国袭击。蔡公将要吃饭,看见他们便逃跑。观从让子干吃饭,挖坑,用牺牲,加上盟书,催促他们快走。随后在蔡国宣告说:“蔡公召见两位公子,将要接纳他们,与他们结盟后遣送他们,将率领军队跟随他们。”蔡国人聚集,将要拘捕他们。子干等人推辞说:“失去贼人而成就军队,杀了我们有什么好处?”于是释放了他们。朝吴说:“各位如果能赴死,就违背蔡公的命令,等待所图谋的事情成功。如果寻求安定,就顺从蔡公,以达成所愿。况且违背上级,到哪里去都可以吗?”众人说:“顺从蔡公。”于是拥立蔡公,召见两位公子在邓地结盟,依靠陈、蔡两国的人治理国家。楚国公子比、公子黑肱、公子弃疾、蔓成然、蔡朝吴率领陈、蔡、不羹、许、叶的军队,趁着四个家族的部众进入楚国。到达郊外时,陈、蔡两国想以此成名,所以请求建立武军。蔡公知道后说:“想求速成,而且役使百姓已经疲惫了,请求只设藩篱作为军队。”于是用藩篱作为军队。蔡公派须务牟和史猈先进入,借着正仆人的力量杀死太子禄和公子罢敌。公子比即位为王,公子黑肱担任令尹,驻扎在鱼陂。公子弃疾担任司马,先清理王官。派观从跟随军队到干谿,于是告知他们,并且说:“先回去恢复原职,后到的割掉鼻子。”军队到达訾梁就溃散了。楚王听说群公子死去的消息,自己跳下车,说:“人们爱他们的儿子,也像我爱我的儿子吗?”侍从说:“更甚。小人老了没有儿子,知道将被挤到沟壑中了。”楚王说:“我杀人的儿子多了,能不落到这个地步吗?”右尹子革说:“请停留在郊外,以听取国人的意见。”楚王说:“众人的愤怒不可触犯。”子革说:“如果进入大都而向诸侯乞求军队。”楚王说:“都背叛了。”子革说:“如果逃亡到诸侯那里,以听取大国对您的谋划。”楚王说:“大福不再,只会招致耻辱。”然丹于是回到楚国。楚王熊虔夏天,将要进入鄢地。芋尹无宇的儿子申亥说:“我的父亲两次违抗王命,王没有诛杀,恩惠还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呢?君主不可忍心抛弃,恩惠不可舍弃,我将跟随楚王。”于是寻找楚王,在棘闱遇见,带他回去。夏天五月癸亥日,楚王在芋尹申亥家自缢。申亥用他的两个女儿殉葬并安葬了他。观从对子干说:“不杀弃疾,即使得到国家,还是会有祸患。”子干说:“我不忍心。”子玉说:“别人将忍心对你,我不忍心等待。”于是离开。楚国每夜惊骇说:“王回来了!”乙夘夜,弃疾派周走呼喊说:“王来了!”国人非常惊慌。派蔓成然跑去告知子干、子皙说:“王来了!国人杀了君司马,将要来了。君主如果早点自己谋划,可以不受辱。众人的愤怒像水火一样,不可为之谋划。”又有呼喊跑着到来的人说:“众人来了!”两位公子都自杀了。丙辰日,弃疾即位,名叫熊居。将子干葬在訾,谥号訾敖。杀死囚犯,穿上王的衣服,流放到汉水,然后取回安葬,以安抚国人。派子旗担任令尹。楚国军队从徐地返回,吴国人在豫章击败他们,俘获了五位将领。平王封立陈、蔡,重新迁移邑地,赠送群臣贿赂,施行恩惠宽待百姓,赦免罪过举用贤职。召见观从,王说:“唯你所愿。”观从回答说:“我的祖先佐助开卜。”于是让他担任卜尹。派枝如子躬出使郑国,并且赠送犫、栎的田地。事情办完,没有赠送。郑国人请求说:“听说在路上,将要命令寡君得到犫、栎,敢请问命。”回答说:“臣未
闻命。」既复,王问犫、栎,降服而对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王执其手曰:「子母勤。姑归,不谷有事,其告子也。」他年,芋尹申亥以王柩告,乃改葬之。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投▯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初,共王无冡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羣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归,徧以璧见于羣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宻埋璧于太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子干、子晳皆逺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鬭韦▯属成然焉,且曰:「弃礼违命,楚其危哉!」子干归,韩宣子问于叔向曰:「子干其济乎?」对曰:「难。」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何难?」对曰:「无与同好,谁与同恶?取国有五难:有宠而无人,一也;有人而无主,二也;有主而无谋,三也;有谋而无民四也,有民而无徳五也。子干在晋十三年矣,晋、楚之从,不闻逹者,可谓无人;族尽亲叛,可谓无主;无衅而动,可谓无谋;为羇终世,可谓无民;亡无爱征,可谓无徳王虐而不忌,楚君子干涉五难以弑旧君,谁能济之?有楚国者,其弃疾乎!君陈、蔡,城外属焉。苛慝不作,盗贼伏隠私欲不违,民无怨心。先神命之,国民信之。芉姓有乱,必季实立,楚之常也。获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徳三也;宠贵,四也;居常,五也。有五利以去五难,谁能害之?子干之官,则右尹也;数其贵宠,则庶子也;以神所命,则又逺之。其贵亡矣,其宠弃矣,民无懐焉,国无与焉,将何以立?宣子曰:「齐桓、晋文不亦是乎?」对曰:「齐桓,卫姬之子也,有宠于僖,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以为辅佐,有莒、卫以为外主,有国、高以为内主。从善如流,下善齐肃,不藏贿,不从欲,施舍不倦,求善不厌,是以有国,不亦宜乎?我先君文公,狐季姬之子也,有宠于献,好学而不贰。生十七年,有士五人,有先大夫子余、子犯以为腹心,有魏犫贾佗以为股肱,有齐、宋、秦、楚以为外主,有栾、郤、狐、先以为内主。亡十九年,守志弥笃。恵懐弃民,民从而与之。献无异亲,民无异望,天方相晋,将何以待文?此二君者,异于子干。共有宠子,国有奥主,无施于民,无援于外,去晋而不送,归楚而不逆,何以冀国?」
译听到命令。”晋国使者回国后,楚灵王询问魏犫、栎,他们穿着丧服回答说:“臣下违背了君命,没能把您接回来。”楚灵王握着他们的手说:“你们的母亲很辛劳。暂且回去,我还有事,到时候会告诉你们的。”过了一年,芋尹申亥带着楚灵王的灵柩来报告,于是改葬了他。当初,楚灵王占卜说:“我还能得到天下吗?”卦象吉利。他把龟甲扔在地上,骂着天喊道:“这小小的天下如果不给我,我一定要自己去夺取。”百姓苦于楚灵王贪得无厌,所以跟随叛乱的人就像回家一样。当初,楚共王没有嫡长子,有五个受宠爱的儿子,没有确定立谁为继承人。于是他在众神面前举行盛大的祭祀,祈祷说:“请神灵在这五人中挑选,让他主持国家社稷。”祭祀结束后,他带着玉璧去拜见众神,说:“对着玉璧下拜的人,就是神灵所立的,谁敢违背?”随后,他和巴姬秘密地把玉璧埋在太室的庭院里,让五个儿子斋戒后依次进入下拜。康王跨过了玉璧,灵王的手肘压在了玉璧上,子干、子皙都离得较远。平王年幼,被人抱着进入,拜了两次,都压住了玉璧的系绳。斗韦龟对成然说:“抛弃礼制违背天命,楚国危险了!”子干回国后,韩宣子问叔向说:“子干能成功吗?”叔向回答说:“很难。”韩宣子说:“坏人互相勾结,就像市场上的商人一样,有什么难的?”叔向回答说:“没有共同喜好的人,谁会和他共同作恶?夺取国家有五种困难:有宠爱而没有人才,这是第一;有人才而没有主心骨,这是第二;有主心骨而没有谋略,这是第三;有谋略而没有百姓支持,这是第四;有百姓支持而没有德行,这是第五。子干在晋国十三年了,晋国、楚国跟随他的人,没听说有通达的,可以说没有人才;宗族灭绝亲人背叛,可以说没有主心骨;没有衅隙就行动,可以说没有谋略;终身做羁旅之人,可以说没有百姓支持;逃亡时没有表现出爱心,可以说没有德行。楚灵王暴虐而不顾忌,楚国的君子子干凭借这五种困难去杀害旧君,谁能成功?拥有楚国的,大概是弃疾吧!他治理陈、蔡,城外的人都归附他。苛刻邪恶的事不做,盗贼隐藏,私欲不违背,百姓没有怨恨之心。先神命令他,国民信任他。芈姓发生动乱,必定是季子即位,这是楚国的惯例。获得神灵支持,这是第一;有百姓支持,这是第二;有美好的德行,这是第三;受宠爱尊贵,这是第四;符合惯例,这是第五。有五种有利条件来消除五种困难,谁能害他?子干的官职,只是右尹;数他的尊贵宠爱,只是庶子;按照神灵所命的,他又远离。他的尊贵没有了,他的宠爱被抛弃了,百姓不怀念他,国家不帮助他,将凭什么立足?韩宣子说:“齐桓公、晋文公不也是这样吗?”叔向回答说:“齐桓公,是卫姬的儿子,受僖公宠爱,有鲍叔牙、宾须无、隰朋作为辅佐,有莒、卫作为外部支持,有国氏、高氏作为内部支持。听从善言像流水一样,对善人恭敬严肃,不藏匿贿赂,不纵欲,施舍不倦,求善不厌,所以拥有国家,不也很合适吗?我们的先君晋文公,是狐季姬的儿子,受献公宠爱,好学而不三心二意。十七岁时,有五位士人,有先大夫赵衰、狐偃作为心腹,有魏犫、贾佗作为股肱,有齐、宋、秦、楚作为外部支持,有栾氏、郤氏、狐氏、先氏作为内部支持。流亡十九年,坚守志向更加坚定。惠公、怀公抛弃百姓,百姓跟随晋文公。献公没有别的亲人,百姓没有别的期望,上天正辅助晋国,将用什么对待晋文公?这两位君主,与子干不同。子干有宠爱的儿子,国家有奥主,对百姓没有恩惠,对外没有援助,离开晋国时没有人送,回到楚国时没有人迎接,凭什么希望得到国家?”
传记此事始末皆相戻朝呉者,蔡大夫也;蔡公者,公子弃疾也;子干者,公子比也;观从者,起之子也。郏敖之死,比先奔在晋。灵王即位,灭蔡,封弃疾以为蔡公,朝吴在焉。观从疑起被诛,奔蔡,是以得事朝呉则从乃旅人尔。蔡以国为邑,地非不广也;弃病以公子有一国,力非不彊也。观从非専楚国者,安能矫弃疾之命,召比于外,内刼弃疾而与之盟乎?若然,是制在观从,而弃疾无能为矣,安得蔡人复聚而欲执从,从辞而后得释?朝吴又教其众奉蔡公而召二子盟。正使为实,是亦朝呉与从同众谋,畏国人不聴假弃疾以定之也。及其入楚,乃言蔡公杀太子,而公子比为王,弃疾为司马。然则使比为王者,比自取之乎?观从为之乎?弃疾命之乎?其言使观从从师于干谿者,比乎?弃疾乎?是皆不可明也。弃疾前袭之而逃,召之而盟,一皆聴于观从,则从之师于干谿何待人之所使也?此皆与其初言不同。推传意,观从但欲报灵以复父之雠尔。弃疾可刼而从,则非不可与为乱者也,何为不近取于弃疾,而逺求于比?按经但书「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以晋有奉也。若观从召之,自当如传国逆例书「入」,不得谓之「自」。据公羊言,灵王为无道,作干谿之台,三年不成。楚公子弃疾胁比而立之,然后令于干谿之役曰:「此已立矣,后归者不得复其田里。」众罢而去,灵王乃缢死。此言差近实。以公羊之言考于经,则比闻防氏等乱,假晋援以归,非从之召也。弃疾有簒弑之意,不敢自为。共王之子,比次灵王,弃疾最防乃以序胁立比,迫杀灵王,而归恶于比,杀之以自立。比之得罪于《春秋》者,不能以死拒弃疾而君也,亦非观从之为。比不立,则灵王不遽死,故经以比主弑。比当弑,而后正弃疾之罪,书曰「公子弃疾杀公子比」,以当上之辞言之,则弃疾之恶亦无所逃。凡传之辞皆不可据也。观从始谋不与弃疾,而召子干于外,其奉弃疾而盟者,非得已也。子干既为王,而灵王死,无不如志,则杀弃疾惟其所为尔,何为复谋于子干,而请乎弃疾?既知其尝欲不利于已杀其所立而召之,观从能弑君以复父雠,非不智而苟得者,亦何为敢从其召,而区区于卜尹?此其事亦不类,尤可见前言之妄。叔向之言与楚事相表里,岂尽豫知之乎?子干亦共王之子也,如传所言,有观从以为之先,率国人而共聴之,不可谓之无宠、无主、无谋、无民。方其始归,非有意于弑灵王,亦安得为涉五难而弑旧君乎?弃疾初未见有徳于楚者,一观从召子干于外而迫之,未见有援者,则何以谓之有徳与民?其获神之事,以压纽言之,此楚之私卜,必非晋所得知。以为贵而居常,则又妄矣。若以为宠贵,传固谓共王无冡嫡,则比与弃疾皆庶子也,传同以为宠子,又何以独贵弃疾而贱比乎?凡大夫公子奔而反国,非内有主而召,则假于外援而纳也。比自晋归,冝叔向之所知,以经书「自晋归于楚」,则晋为有奉,不得为去晋而不送;以传记观从以蔡公之命召比,则楚为有主,不得为归楚而不逆。两者皆无当,此亦非叔向之言,附防之辞也。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公不与盟
晋人将寻盟,齐人不可。晋侯使叔向告刘献公曰:「抑齐人不盟,若之何?」对曰:「盟以底信,君苟有信,诸侯不贰,何患焉?告之以文辞,董之以武师,虽齐不许,君庸多矣。天子之老,请帅王赋,元戎十乘,以先啓行,迟速唯君。」叔向告于齐曰:「诸侯求盟,已在此矣,今君弗利,寡君以为请。」对曰:「诸侯讨贰,则有寻盟。若皆用命,何盟之寻?」叔向曰:「国家之败,有事而无业,事则不经;有业而无礼,经则不序;有礼而无威,序则不共;有威而不昭,共则不明。不明弃共,百事不终,所由倾覆也。是故明王之制,使诸侯嵗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防以示威,再防而盟以显昭明。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昭明于神。自古以来,未之或失也。存亡之道,恒由是兴。晋
译传记中关于此事始末的记载都相互矛盾。朝吴,是蔡国的大夫;蔡公,是公子弃疾;子干,是公子比;观从,是弃疾的儿子。郏敖死的时候,公子比先前已经逃奔到晋国。灵王即位后,灭掉了蔡国,封弃疾为蔡公,朝吴在那里。观从怀疑父亲弃疾会被诛杀,逃奔到蔡国,因此得以侍奉朝吴,那么观从不过是旅人罢了。蔡国以整个国家作为封邑,土地不能说不广阔;弃疾作为公子拥有一个国家,力量不能说不强大。观从如果不是专权楚国的人,怎么能假借弃疾的命令,从国外召来公子比,在国内胁迫弃疾并与他结盟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权柄就在观从手中,弃疾就无能为力了,怎么能让蔡国人再次聚集想要捉拿观从,观从辩解后才得以释放呢?朝吴又教唆他的部众拥戴蔡公,并召来两位公子结盟。即使这是事实,这也是朝吴与观从共同谋划,畏惧国人不服从,所以假借弃疾的名义来安定局势。等到他们进入楚国,才说蔡公杀了太子,公子比做了国君,弃疾做了司马。那么,让公子比做国君的,是公子比自己争取的吗?是观从做的吗?是弃疾命令的吗?那些说让观从在干谿跟随军队的话,是公子比说的吗?是弃疾说的吗?这些都不可明了。弃疾先前袭击他而他逃跑,召他回来而他结盟,一切都听从观从,那么观从在干谿跟随军队,还等待谁的驱使呢?这些都与最初的言论不同。推究传文的意图,观从只是想报复灵王以洗雪父亲的仇恨罢了。弃疾可以胁迫而顺从,那么就不是不能与他作乱的人,为什么不就近利用弃疾,却远求公子比呢?查考《春秋》经文只记载“楚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是因为晋国有支持。如果是观从召他回来,就应当像传国逆例那样记载为“入”,不能称为“自”。根据《公羊传》的说法,灵王无道,建造干谿的台,三年没建成。楚公子弃疾胁迫公子比而立他为君,然后对在干谿服役的人说:“这里已经立了新君,后回来的人不能恢复他的田地和家园。”众人罢散离去,灵王于是自缢而死。这话比较接近事实。用《公羊传》的话来考证经文,那么公子比是听说蒍氏等人作乱,借助晋国的援助回来,不是观从召他回来的。弃疾有篡弑的意图,不敢自己行动。共王的儿子中,公子比排在灵王之后,弃疾最年幼,于是按次序胁迫立公子比,逼迫杀死灵王,把罪责归给公子比,杀了他以自立。公子比在《春秋》中获罪,是因为不能以死抗拒弃疾而做了国君,也不是观从做的。如果公子比不被立,那么灵王就不会立刻死,所以经文以公子比为主谋弑君。公子比应当被弑,然后纠正弃疾的罪过,记载说“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按照当上国君的言辞来说,那么弃疾的罪恶也就无处逃避了。凡是传文的言辞都不可依据。观从开始谋划时不与弃疾合作,而从国外召来子干,他拥戴弃疾并结盟,是不得已的。子干已经做了国君,而灵王死了,没有不称心的,那么杀死弃疾就随他意了,为什么还要向子干谋划,并向弃疾请求呢?既然知道弃疾曾经想对自己不利,杀了他所拥立的人并召他回来,观从能杀君以报父仇,不是不智而苟且求得的人,为什么敢听从他的召唤,而在卜尹那里拘泥呢?这件事也不合理,尤其可以看出前面言论的荒谬。叔向的话与楚国的事相互印证,难道完全预先知道吗?子干也是共王的儿子,如传文所说,有观从为他先导,率领国人共同听从他,不能说没有宠幸、没有主心骨、没有谋略、没有民众。当他刚回来时,没有意图弑杀灵王,怎么能说是经历五难而弑杀旧君呢?弃疾起初没有看到他对楚国有德,只是观从召子干于国外而胁迫他,没有看到有援助的人,那么怎么能说他是有德与民众呢?他获得神助的事,从压纽来说,这是楚国的私卜,必定不是晋国所能知道的。认为他尊贵而居常位,又是荒谬的。如果认为他宠贵,传文本来就说共王没有嫡长子,那么公子比和弃疾都是庶子,传文同样认为他们是宠子,又为什么独独尊贵弃疾而轻视公子比呢?凡是大夫、公子出奔而返回国家,不是国内有主人召他,就是借助外援而接纳他。公子比从晋国回来,应当是叔向所知道的,因为经文记载“从晋国回到楚国”,那么晋国有支持,不能说离开晋国而不送;因为传文记载观从以蔡公的命令召公子比,那么楚国有主人,不能说回到楚国而不迎接。两者都不恰当,这也不是叔向的话,是附会的话。
八月甲戌,诸侯在平丘结盟。
鲁公不参加结盟。
晋国人将要重申盟约,齐国人不同意。晋侯派叔向告诉刘献公说:“齐国人如果不结盟,怎么办?”刘献公回答说:“结盟是为了确立信用,您如果有信用,诸侯就不会有二心,担心什么呢?用文辞告知他们,用军队督促他们,即使齐国不允许,您也就足够了。天子的老臣,请率领王赋,精锐战车十乘,来先行出发,快慢由您决定。”叔向告诉齐国说:“诸侯寻求结盟,已经在这里了,现在您不认为有利,我们国君为此请求。”齐国人回答说:“诸侯讨伐有二心的人,就有重申盟约。如果都服从命令,何必重申盟约?”叔向说:“国家的败坏,是有事情而没有功业,事情就不合常理;有功业而没有礼仪,合乎常理就不有序;有礼仪而没有威严,有序就不恭敬;有威严而不彰显,恭敬就不明白。不明白就抛弃恭敬,百事不能完成,这是倾覆的原因。所以明王的制度,让诸侯每年聘问以记录功业,隔年朝见以讲习礼仪,再次朝见而会盟以显示威严,再次会盟而结盟以彰显明白。记录功业于友好,讲习礼仪于等级,显示威严于众人,彰显明白于神明。自古以来,没有谁失去这些。存亡之道,常常由此兴起。晋
礼主盟,惧有不治,奉承齐牺,而布诸君,求终事也。君曰:『余必废之,何齐之有?』唯君图之。」寡君闻命矣。齐人惧,对曰:「小国言之,大国制之,敢不聴从?既闻命矣,敬其以往,迟速唯君。」叔向曰:「诸侯有间矣,不可以不示众。」八月辛未,治兵,建而不旆。壬申,复斾之。诸侯畏之。邾人、莒人愬于晋曰:「鲁朝夕伐我,几亡矣。我之不共,鲁故之以。」晋侯不见公,使叔向来辞曰:「诸侯将以甲戌盟,寡君知不得事君矣,请君无勤。」子服恵伯对曰:「君信蛮夷之诉,以絶兄弟之国,弃周公之后,亦唯君。寡君闻命矣。」叔向曰:「寡君有甲车四千乘在,虽以无道行之,必可畏也,况其率道,其何敌之有?牛虽瘠,偾于豚上,其畏不死?南蒯、子仲之忧,其庸可弃乎?若奉晋之众,用诸侯之师,因邾、莒、杞、鄫之怒,以讨鲁罪,闲其二忧,何求而弗克?」鲁人惧,聴命。甲戌,同盟于平丘,齐服也。
译礼由主盟者主持,担心事情不能善终,所以进献齐地牺牲,并告知各位诸侯,以求事情圆满结束。齐侯说:“我必定废除盟约,哪里还谈得上齐地牺牲呢?”请国君自行考虑。”我们国君已经听到命令了。齐国人害怕,回答说:“小国提出意见,大国加以裁断,怎敢不听从?既然已经听到命令,我们恭敬地前往,快慢由国君决定。”叔向说:“诸侯之间已有嫌隙,不能不向众人展示军威。”八月辛未日,整顿军队,竖起旗帜但不加飘带。壬申日,又给旗帜加上飘带。诸侯们对此感到畏惧。邾国人和莒国人向晋国控告说:“鲁国早晚都在攻打我们,我们几乎灭亡了。我们不能进贡,是因为鲁国的缘故。”晋侯不见鲁公,派叔向来辞谢说:“诸侯将在甲戌日结盟,我们国君知道不能侍奉您了,请您不要劳驾。”子服惠伯回答说:“国君相信蛮夷的控告,断绝兄弟之邦,抛弃周公的后代,这也由国君做主。我们国君已经听到命令了。”叔向说:“我们国君有战车四千乘,即使依仗无道行事,也一定令人畏惧,何况是遵循正道,还有什么敌人?牛虽然瘦弱,但压在猪身上,难道还怕不死吗?南蒯、子仲的忧患,难道可以抛弃吗?如果率领晋国的军队,使用诸侯的兵力,凭借邾、莒、杞、鄫的愤怒,来讨伐鲁国的罪行,消除这两方面的忧患,有什么求取而不能成功的呢?”鲁国人害怕,听从了命令。甲戌日,在平丘共同结盟,齐国臣服了。
前言:晋成虒祁,诸侯归而有贰心,为鲁取郠,将与诸侯来讨,而呉不至,故复徴防,合诸侯于平丘。齐固已与会矣,自十一年齐国弱防于厥憖,中间未尝有隙。今齐侯辞防,但以非贰心,则不必寻盟,不特为已言,诸侯皆不必盟也,何言齐服哉?此传蔽于以同盟为服异,故彊为之辞。按后言「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此举再地平丘,盖善之当为谋陈蔡,故楚惧而遽复之也。再朝而防,以示威,则天子六年五服一朝之制也;再防而盟,以显昭明,则又六年王乃时廵之制也。皆非诸侯所得为,此霸王权时之宜,以为明王之制,叔向固已妄矣,而传录之,岂遂以为然乎?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
隠太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太子之子呉归于陈,礼也。
经》书「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呉归于陈」,未复国而先以爵名之,盖不与楚灭,而复有专封之意,岂所谓礼哉?
冬十月▯蔡灵公
冬十月▯蔡灵公礼也
楚前灭陈,▯陈哀公后灭蔡,而灵公未▯,故吴归而▯之。此常事尔,传独以为礼,岂亦以为楚▯之故哉?此不足以发例。杜预谓嫌楚所封不得比诸侯,故明之,非传意也。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十四年春,意如至自晋,尊晋、罪已也。尊晋、罪已,礼也。鲁大夫以国事执,皆书至,何尊晋、罪已之云?齐人执单伯,单伯至自齐;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婼至自晋,何以不言哉?此亦传不逹一事再见卒名之义,每以舍族意之尔。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谳》卷八宋叶梦得撰《昭公》
十有五年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
晋荀吴帅师伐鲜虞,围鼓。鼓人或请以城叛,穆子弗许。左右曰:「师徒不勤,而可以获城,何故不为?」穆子曰:「吾闻诸叔向曰:『好恶不愆,民知所适,事无不济。』或以吾城叛,吾所甚恶也。人以城来,吾独何好焉?赏所甚恶,若所好何?若其弗赏,是失信也,何以庇民?力能则进,否则退,量力而行。吾不可以欲城而迩奸,所丧滋多。」使鼓人杀叛人而缮守备。围鼓三月,鼔人或请降。使其民见,曰:「犹有食色,姑修而城。」军吏曰:「获城而弗取,勤民而顿兵,何以事君?」穆子曰:「吾以事君也。获一邑而敎民怠,将焉用邑?邑以贾怠,不如完旧。贾怠无卒,弃旧不祥。鼔人能事其君,我亦能事吾君。率义不爽,好恶不愆,城可获而民知义所,有死命而无二心,不亦可乎?」鼓人告食竭力尽,而后取之。克鼔而反,不戮一人,以鼓子防鞮归。传十二年言晋假道鲜虞灭肥,以肥子绵臯归。今言伐鲜虞围鼔杜预以肥为白狄,鲜虞与鼓为其别种,则二国自不同,若赤狄之有潞氏、甲氏也。今经言伐鲜虞,则安得谓之围鼓乎?鲜虞之为白狄别种,本无所据,説者但以赤狄种已尽推之尔,其説未必然。吾意鲜虞燕晋之间小国,如廧咎如之类,昭公以后寖彊,稍能为晋患,故十二年始以伐见经,自是迄哀凡四伐,晋卒未尝得志。传于十二年伐之前先言灭肥,于此又言灭鼓,皆无足据,适以乱经也。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除丧,以文伯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文伯揖,籍谈对曰:「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故能荐彛器于王。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而逺于王室,王灵不及,拜戎不暇,其何以献器?」王曰:「叔氏而忘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母弟也,其反无分乎?宻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搜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唐叔受之,以处参虚,匡有戎狄。其后襄之二路、鏚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受之,以有南阳之田,抚征东夏,非分而何?夫有勲而不废,有绩而载,奉之以土田,抚之以彞器,旌之以车服,明之以文章,子孙不忘,所谓福也。福祚之不登,叔父焉在?且昔而高祖孙伯黡,司晋之典籍,以为大政,故曰籍氏。及辛有之二子董之,晋于是乎有董史。女,司典之
译前言:晋国在虒祁建成宫室,诸侯前来朝见却怀有二心,为鲁国夺取郠地,打算联合诸侯前来讨伐,但吴国没有到来,所以再次征召诸侯,在平丘会合诸侯。齐国本来已经与会了,自从十一年齐国在厥憖削弱了防地以来,中间未曾有过嫌隙。现在齐侯推辞参加会盟,只是说没有二心,那么就不必重新结盟,不仅齐国不必盟誓,诸侯都不必盟誓,为什么说齐国臣服了呢?这是《左传》被“以同盟作为臣服异己”的观念所蒙蔽,所以强行编造说辞。根据后文所说“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这次在平丘再次会盟,大概是认为应当为陈、蔡两国谋划,所以楚国害怕而迅速归还了它们。再次朝见然后会盟,用来显示威势,这是天子六年五次朝见一次的规定;再次会盟然后结盟,用来彰显昭明,这又是六年天子按时巡行的规定。这些都不是诸侯所能做的,这是霸主根据时宜,假借明王的制度,叔向本来就已经荒谬了,而《左传》记录它,难道就真的认为这样是对的了吗?
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
隐太子之子庐回到蔡国,是合乎礼的;悼太子之子吴回到陈国,是合乎礼的。
《春秋》记载“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在还没有恢复国家之前就先用爵位称呼他们,大概是不认可楚国灭掉他们,而又有擅自封立的意思,这难道是所谓的礼吗?
冬十月〇蔡灵公
冬十月〇蔡灵公,是合乎礼的。
楚国先前灭掉陈国,〇陈哀公,后来灭掉蔡国,而灵公还没有〇,所以吴国归还了蔡国而〇立他。这是常事罢了,《左传》却唯独认为合乎礼,难道也是因为楚国〇立他的缘故吗?这不足以说明体例。杜预认为担心楚国所封立的人不能与诸侯相比,所以明确说明,这不是《左传》的本意。
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
十四年春,意如从晋国回来,是尊崇晋国、归罪于自己的表现。尊崇晋国、归罪于自己,是合乎礼的。鲁国大夫因国事被拘捕,都记载“至”,为什么说尊崇晋国、归罪于自己呢?齐国人拘捕单伯,单伯从齐国回来;晋国人拘捕我国使者叔孙婼,婼从晋国回来,为什么不说呢?这也是《左传》不理解一件事再次出现最终只写名字的意义,每次都用舍弃族名的意思来推测罢了。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左传谳》卷八 宋叶梦得撰《昭公》
十五年
秋,晋荀吴率领军队讨伐鲜虞。
晋荀吴率领军队讨伐鲜虞,包围鼓国。鼓国人有人请求献出城池叛变,穆子不允许。左右的人说:“军队不劳累,就可以得到城池,为什么不这样做呢?”穆子说:“我听叔向说过:‘喜好和厌恶不违背常理,百姓就知道该怎么做,事情没有不成功的。’有人用我的城池叛变,是我非常厌恶的。别人把城池送来,我独自喜好什么呢?奖赏我非常厌恶的事,那我所喜好的又是什么呢?如果不奖赏,就是失信,凭什么庇护百姓?有能力就前进,否则就退却,量力而行。我不能因为想要城池而亲近奸邪,这样损失会更多。”让鼓国人杀死叛变的人并修缮守备。包围鼓国三个月,鼓国人有人请求投降。让他们的百姓出来,说:“还有食物和颜色,暂且修缮你们的城墙。”军吏说:“得到城池却不占领,使百姓劳苦而使军队疲惫,凭什么侍奉君主?”穆子说:“我正是在侍奉君主。得到一个城邑却教唆百姓懈怠,将要城邑何用?用城邑换取懈怠,不如保全旧有的。换取懈怠没有结果,抛弃旧有的不吉祥。鼓国人能侍奉他们的君主,我也能侍奉我的君主。遵循道义不失误,喜好和厌恶不违背常理,城池可以得到而百姓知道道义所在,有赴死的决心而没有二心,不也可以吗?”鼓国人报告食物耗尽力量用尽,然后才占领它。攻克鼓国后返回,没有杀一个人,把鼓子防鞮带回来。《左传》十二年说晋国向鲜虞借道灭掉肥国,把肥子绵皋带回来。现在说讨伐鲜虞包围鼓国,杜预认为肥国是白狄,鲜虞和鼓国是它的分支,那么两国自然不同,就像赤狄有潞氏、甲氏一样。现在经文说讨伐鲜虞,怎么能说是包围鼓国呢?鲜虞作为白狄的分支,本来没有依据,解说的人只是根据赤狄的种族已经灭绝来推测罢了,这种说法不一定正确。我认为鲜虞是燕、晋之间的小国,像廧咎如之类,昭公以后逐渐强大,稍微能成为晋国的祸患,所以十二年才开始在经文中记载讨伐,从此直到哀公一共四次讨伐,晋国最终未曾得志。《左传》在十二年讨伐之前先说灭掉肥国,在这里又说灭掉鼓国,都没有依据,恰好扰乱了经文。
十二月,晋荀跞前往周王室,安葬穆后,籍谈作为副使。既〇除丧,用文伯宴请,酒樽用鲁国的壶。周王说:“伯氏,诸侯都有用来镇抚王室的东西,唯独晋国没有,为什么呢?”文伯作揖,籍谈回答说:“诸侯受封时,都从王室接受明器,用来镇抚他们的社稷,所以能向天子进献彝器。晋国居住在深山,与戎狄为邻,而且远离王室,天子的威灵达不到,拜谢戎狄尚且来不及,凭什么进献器物?”周王说:“叔氏忘记了吗?叔父唐叔,是成王的同母弟弟,难道反而没有分封吗?密须的鼓和大路,是文王用来大举搜捕的;阙巩的铠甲,是武王用来攻克商朝的。唐叔接受了这些,用来镇守参虚之地,匡正拥有戎狄。后来襄公的两辆车、钺、秬鬯、彤弓、虎贲,文公接受了这些,用来拥有南阳的田地,安抚征伐东夏,这不是分封又是什么?有功劳而不废弃,有业绩而记载,用土地来供奉,用彝器来安抚,用车服来表彰,用文章来阐明,子孙不忘记,这就是所谓的福。福泽不能登上,叔父在哪里呢?而且从前你的高祖孙伯黡,掌管晋国的典籍,作为大政,所以叫籍氏。等到辛有的两个儿子董之,晋国于是有了董史。你,掌管典籍的
后也,何故忘之?」籍谈不能对。宾出,王曰:「籍父其无后乎?数典而忘其祖。」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若卒以忧,不可谓终。王一嵗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彞器,乐忧甚矣,且非礼也。彞器之来,嘉功之由,非由丧也。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译“后代啊,为什么忘记了它?”籍谈无法回答。宾客退出后,周王说:“籍谈恐怕没有后代了吧?列举典章却忘记了自己的祖先。”籍谈回去,把这事告诉了叔向。叔向说:“周王恐怕不能善终吧?我听说,所喜好的一定会最终导致那样的结果。现在周王以忧患为乐,如果最终因忧患而死,就不能说是善终。周王一年之内竟有两次三年的丧事,在这种情况下却以丧事中的宾客设宴款待,又索要常备的礼器,以忧患为乐到了极点,而且不合礼制。常备礼器的到来,是因为有美好的功绩,而不是因为丧事。三年的丧期,即使是尊贵的人也要穿满丧服,这是礼制。周王虽然没能穿满丧服,就过早地宴饮作乐,这也是不合礼制的。”
传记此言,其意在王其不终乎?一辞欲附防后王室乱张本。所谓三年之丧二者,穆后与大子夀也。礼:父为长子,正体而传重,则斩衰三年;而夫为妻,则期而已,何得并言三年乎?杜预知其非,乃言:「天子絶朞,唯服三年,故后虽朞,通谓之三年丧。」夫言絶朞,则虽后且不服矣。除丧而宴,固未必为道,何反进而以三年责之乎?所谓「三年之丧,虽贵遂服」者是矣,亦不当以非三年之丧而责其遂服。吾谓叔向以后除丧而宴,忘其为大子之丧以讥王则可,不得并后之丧防而为二。传欲成其为王室乱,故又从而为之辞,亦未必叔向本意也。
十有六年春
楚子诱戎蛮子杀之
楚子闻蛮氏之乱也,与蛮子之无质也,使然丹诱戎蛮子嘉杀之,遂取蛮氏,既而复立其子焉,礼也。经书「楚子诱戎蛮子杀之」,此与言「诱蔡侯般杀之于申」者同,诱人之君而杀之,其恶深矣。传见灭蔡,不见灭戎蛮子,故以为礼,不知其贬在诱不在灭,诱人之父而立其子,尚足为礼乎?
九月大雩
九月大雩旱也
非也説已见前
十有七年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祝史请所用币。昭子曰:「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鼔于朝,礼也。」平子御之曰:「止也。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有伐鼓、用币,礼也。其余则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过分而未至,三辰有灾,于是乎百官降物,君不举,辟移时,乐奏鼓,祝用币,史用辞。故《夏书》曰:『辰不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此月朔之谓也。当夏四月,是谓孟夏。」平子弗从。昭子退曰:「夫子将有异志,不君君矣。」
昭子之言天子诸侯之礼是矣,而言用于正月,则太史与平子皆失之。所谓正月者,建巳纯阳之月,周之六月,夏之四月也。是时阳已极而隂未萌,故言慝未作。平子虽知其説而不尽其义,复以周正数之,谓此六月非四月,故太史辨之曰:「日过分而未至。」谓过春分而未夏至。此言正月则是,而谓礼必行于此月则非。按《夏书》「辰弗集于房」,以季秋言之,则先王之礼不独在四月,凡食皆举之矣。经书日食三十六,其言鼓用牲于社者三而已。其二皆在六月,则见袭用太史之言,独行于建巳之月为非也。其一在九月,则见其三十三皆不举,独此一举为得礼,以见正也。传不知此而惑于太史之言,故误以庄二十五年援之为例,説已见前。
秋郯子来朝
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皥氏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皥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皥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厯正也;▯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鴡鸠氏,司马也;鸤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民无淫者也。自颛顼以来,不能纪逺,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仲尼闻之,见于郯子而学之。既而告人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犹信。」按后蔡墨言曰:「少皥氏有四叔,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冥。」是所谓木正、金正、水正者,此亦防见他书,冝可信。不闻其以鸟为名,郯在中国,既少皥氏后,不得为四夷,其説与仲尼之言皆近于诞,不足信也。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九月丁夘,晋荀吴帅师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牲于雒。陆浑人弗知,师从之。庚午,遂灭陆浑,数之以其贰于楚也。陆浑子奔楚。
国灭而君不见者,死于位也,则陆浑子安得复奔楚?葢传不知灭例,説已见前。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战于长岸,子鱼先死,楚师继之,大
译传记中的这番话,其意旨难道是说周王不能善终吗?这一说法是为了给后来王室发生动乱埋下伏笔。所谓“三年之丧”的两件事,是指穆后和太子寿。按照礼制:父亲为长子服丧,因为长子是正统继承人,所以服斩衰三年;而丈夫为妻子服丧,则只服一年,怎么能一并说成三年之丧呢?杜预知道这不对,于是说:“天子废除为期一年的丧服,只服三年之丧,所以皇后虽然只服一年,也统称为三年之丧。”既然说废除一年之丧,那么即使是皇后也不该服丧了。除去丧服后举行宴乐,固然未必合乎道义,怎么反而用三年之丧的标准来责备他呢?所谓“三年之丧,即使尊贵也要服满”的说法,也不应当用非三年之丧的情况来责备他服满丧期。我认为叔向因为周王除去丧服就举行宴乐,忘记了这是为太子服丧而讥讽他,这是可以的,但不能把皇后的丧礼也混为一谈。传文想要成就王室动乱的预言,所以又为此寻找借口,这未必是叔向的本意。
十六年春
楚子诱骗戎蛮子并杀了他
楚子听说蛮氏发生动乱,又知道戎蛮子没有作为人质,便派然丹诱骗戎蛮子嘉并将他杀死,于是占领了蛮氏,后来又立了戎蛮子的儿子,这是合乎礼制的。经文记载“楚子诱骗戎蛮子并杀了他”,这与记载“诱骗蔡侯般并在申地杀了他”是一样的,诱骗别国君主并杀害他,罪恶深重。传文看到灭掉蔡国,却没看到灭掉戎蛮子,所以认为这是合乎礼制的,不知道贬斥在于“诱骗”而不在于“灭国”,诱骗别人的父亲却立他的儿子,还足以称为合乎礼制吗?
九月大雩
九月大雩是因为干旱
不对,解释已见于前文
十七年
夏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
祝史请示祭祀所用的币帛。昭子说:“日食发生时,天子不举乐,在社坛击鼓;诸侯在社坛用币帛祭祀,在朝廷击鼓,这是礼制。”平子反对说:“停止吧。只有在正月朔日,邪气尚未发作,日食发生时,才击鼓、用币帛,这是礼制。其他时候则不行。”太史说:“就在这个月。太阳过了春分而未到夏至,日月星辰发生灾变,这时百官降低规格,国君不举乐,避开正殿移居偏殿,奏乐击鼓,祝史用币帛,史官用辞令。所以《夏书》说:‘星辰不聚集在房宿,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庶人奔走。’这就是指这个月的朔日。相当于夏历四月,称为孟夏。”平子没有听从。昭子退下后说:“夫子将有异心,不再把国君当作国君了。”
昭子关于天子诸侯礼制的说法是对的,但说只在正月使用,那么太史和平子都错了。所谓正月,是建巳的纯阳之月,即周历六月,夏历四月。这时阳气已极而阴气未萌,所以说邪气尚未发作。平子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但不尽懂其义,又用周历来推算,认为这个六月不是四月,所以太史辩解说:“太阳过了春分而未到夏至。”意思是过了春分而未到夏至。这说正月是对的,但说礼制必须在这个月实行则是错的。考察《夏书》“星辰不聚集在房宿”,是以季秋来说的,那么先王的礼制不仅仅在四月,凡是日食都举行仪式。经文记载日食三十六次,其中说击鼓用牲于社的只有三次。其中两次都在六月,可见袭用太史之言,只在建巳之月实行是错误的。另一次在九月,可见其他三十三次都不举行,唯独这一次举行是合乎礼制的,以此来显示正统。传文不知道这些而被太史的话迷惑,所以错误地引用庄公二十五年作为例子,解释已见于前文。
秋郯子来朝
秋天,郯子来朝见。鲁公与他宴饮。昭子问郯子,说:“少皥氏以鸟名官,这是什么缘故?”郯子说:“这是我的祖先,我知道。从前黄帝氏以云纪事,所以设云师而用云命名;炎帝氏以火纪事,所以设火师而用火命名;共工氏以水纪事,所以设水师而用水命名;太皥氏以龙纪事,所以设龙师而用龙命名。我的高祖少皥挚即位时,凤鸟恰好到来,所以以鸟纪事,设鸟师而用鸟命名。凤鸟氏,掌管历法;玄鸟氏,掌管春分;伯赵氏,掌管夏至;青鸟氏,掌管立春;丹鸟氏,掌管立秋。祝鸠氏,掌管司徒;鴡鸠氏,掌管司马;鸤鸠氏,掌管司空;爽鸠氏,掌管司寇;鹘鸠氏,掌管司事。五鸠,是聚集百姓的官员。五雉是五工正,制作利器,校正度量衡,安抚百姓。九扈是九农正,防止百姓淫逸。自颛顼以来,不能以远事纪事,便以近事纪事,为百姓做表率而用民事命名,是因为不能像以前那样了。”孔子听说后,去见郯子并向他学习。随后告诉别人说:“我听说‘天子失去官职,学问流散到四方蛮夷’,确实可信。”考察后来蔡墨说:“少皥氏有四个叔父,重做勾芒,该做蓐收,修和熙做玄冥。”这就是所谓的木正、金正、水正,这也见于其他书籍,应该可信。没听说他们以鸟为名,郯国在中国,既然是少皥氏的后代,就不能算是四方蛮夷,他们的说法与孔子的话都近乎荒诞,不足信。
八月晋荀吴帅师灭陆浑之戎
九月丁夘,晋荀吴率领军队从棘津渡河,派祭史先用牲口在洛水祭祀。陆浑人不知道,军队跟随他们。庚午,于是灭掉陆浑,列举他们背叛晋国而依附楚国的罪状。陆浑子逃往楚国。
国家灭亡而国君不见记载的,是死在位上,那么陆浑子怎么能又逃往楚国呢?大概是传文不知道灭国的体例,解释已见于前文。
楚人及吴战于长岸
在长岸作战,子鱼先死,楚军随后,大
败吴师,获其乘舟余皇。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陈以待命。吴公子光请于其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唯光之罪,众亦有焉。请借取之以救死。」众许之。使长鬛者三人潜伏于舟侧,曰:「我呼余皇,则对。」师夜从之。三呼皆迭对,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之,取余皇以归。经言「楚人及吴战于长岸」,此犹文七年「及秦人战于令狐」者,事有同时,不以前后胜败相乘除。今此先言楚败吴师,后言呉败楚师,既毕事自当各见,不得以战例书。盖传尝闻交绥书战之説而不详其义,故欲以前后胜负两有为辞,其实妄也。
译楚军击败吴军,俘获了吴国君主的乘舟“余皇”。楚军派随军人员和后到的部队看守这艘船,在船周围挖壕沟直到见泉水,填满隧道并堆放炭火,列阵等待命令。吴国公子光向众人请求说:“丢失先王的乘舟,难道只是我的罪过吗,大家也有责任。请让我借取它来挽救危局。”众人答应了。公子光派三个长胡子的人潜伏在船边,说:“我呼喊‘余皇’,你们就应答。”楚军夜间跟随他们。三次呼喊都依次应答,楚军跟着去杀他们,楚军因此混乱,吴军大败楚军,夺回余皇船回国。《春秋》记载“楚军与吴军在长岸交战”,这就像文七年“与秦军在令狐交战”一样,事情发生在同一时间,不因前后胜负而互相抵消。现在这里先说楚军击败吴军,后说吴军击败楚军,事情结束后自然应当各自记载,不能按照战例的惯例来书写。大概《左传》曾听说过交战双方互有胜负则书“战”的说法,但不详知其义,所以想用前后胜负两方面的情况作为解释,这其实是错误的。
十有八年
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搜,将为搜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除,乃毁于而乡。」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曰:「毁于北方。」按十二年传载,郑简公卒,将为丧除,及游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曰:「子产过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遂弗毁。传谓君子以子产为知礼,礼无毁人以自成也。子大叔即世叔游吉也,皆游氏之庙,何前则不使之毁,今则怒而必使之毁乎?前以▯简尚不毁,今乃为搜而毁,以前为知礼,则今不知礼乎?此乃一事,传杂记所闻不能辨而复书,亦可见其务博而不精者如此。
二十年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
卫公孟絷狎齐豹,夺之司寇与鄄,有役则反之,无则取之。公孟恶北宫喜、禇师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禇师圃、公子朝作乱。初,齐豹见宗鲁于公孟,为骖乘焉。将作乱,而谓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与乘,吾将杀之。」对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逺也。虽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过也。今闻难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而归死于公孟,其可也。」丙辰,卫侯在平夀,公孟有事于盖获之门外。齐子氏帷于门外而伏甲焉,使祝鼃寘戈于车薪以当门,使一乘从公孟以出,使华齐御公孟,宗鲁骖乘。及闳巾,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公闻乱,乘驱自阅门入,庆比御公,公南楚骖乘,使华寅乘贰车。及公宫,鸿駵魋驷乘于公,公载宝以出。禇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葢以当其阙。齐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闭郭门,逾而从公。公如死鸟,析朱鉏宵从窦出,徒行从公。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既出,闻卫乱,使请所聘。公曰:「犹在竟内,则卫君也。」乃将事焉。遂从诸死鸟,请将事。辞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无所辱君命。」宾曰:「寡君命下臣于朝曰:『阿下执事。』臣不敢贰。」主人曰:「君若恵顾先君之好,照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有宗祧在。」乃止。卫侯固请见之,不获命,以其良马见,为未致使故也。卫侯以为乘马。宾将掫,主人辞曰:「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敢辞。」宾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惧不免于戾,请以除死。」亲执铎,终夕与于燎。齐氏之宰渠子召北宫子,北宫氏之宰不与闻谋,杀渠子,遂伐齐氏,灭之。丁巳晦,公入,与北宫喜盟于彭水之上。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国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髙鲂出奔晋。闰月戊辰,杀宣姜。衞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赐析朱鉏谥曰成子,而以齐氏之墓予之。衞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齐侯将饮酒,徧赐大夫,曰:「二三子之敎也。」苑何忌辞曰:「与于青之赏,必及于其罚。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在羣臣,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琴张闻宗鲁死,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君子不食奸,不受乱,不为利疚于囘,不以囘待人,不葢不义,不犯非礼。」经书「盗杀衞侯之兄絷」,盗,贱者之称也。齐豹诚司冦,何不书名氏而谓之盗乎?葢传为求名不得之説,谓《春秋》所书云尔。夫所贵于名者,谓其善足以称于世也。国之正卿,不能守礼,干国之纪,而杀其君之兄,不畏罪而奔,则君且讨之矣,是安足以为名哉?或曰:「豹已去司冦,故以盗书。」栾盈、良霄虽去大夫,晋、郑杀之,但不言大夫,未闻其为盗也。且絷,卫侯之兄尔,安能夺卿之官与邑,又从而反之取之,而
译鲁襄公十八年
七月,郑国的子产因为火灾的缘故,大规模地举行社祭,在四方进行祓除禳灾的仪式,以驱除火灾,这是符合礼制的。于是简阅军队,举行大规模搜捕,准备进行扫除灾祸的仪式。子大叔的宗庙在道路南面,他的寝宫在道路北面,庭院狭小,超过了规定的日期三天。子大叔让扫除的役夫陈列在道路南面、宗庙北面,说:“子产经过你们这里,如果命令你们快速扫除,就在你们的乡里进行毁坏。”子产早晨经过时对此感到愤怒。扫除的人向南毁坏,子产到达冲地时,让随从制止他们,说:“在北方毁坏。”按照《左传》十二年的记载,郑简公去世,准备为丧事扫除,到达游氏的宗庙,将要毁坏它。子大叔让他的扫除役夫拿着工具站立,而不让他们毁坏,说:“子产经过时问为什么不毁坏?”于是回答说:“不忍心毁坏宗庙。好吧,将要毁坏了。”最终没有毁坏。《左传》认为君子因此称赞子产懂得礼制,礼制中不存在毁坏他人来成全自己的做法。子大叔就是世叔游吉,都是游氏的宗庙,为什么以前不让他们毁坏,现在却愤怒地一定要让他们毁坏呢?以前因为简阅军队尚且不毁坏,现在却为了搜捕而毁坏,如果以前是懂礼,那么现在就是不懂礼吗?这其实是同一件事,《左传》杂记所听到的传闻,不能辨别真伪就再次记录,也可以看出它追求广博而不精审的情况就是这样。
鲁襄公二十年
秋天,盗贼杀死了卫侯的哥哥公孟絷。
卫国的公孟絷轻慢齐豹,夺取了他司寇的职位和鄄地,有战事时就归还给他,没有战事时就收回。公孟絷厌恶北宫喜、禇师圃,想要除掉他们。公子朝与襄夫人宣姜私通,害怕而想借此作乱,所以齐豹、北宫喜、禇师圃、公子朝发动叛乱。起初,齐豹把宗鲁推荐给公孟絷,让他担任陪乘。将要作乱时,齐豹对宗鲁说:“公孟絷的不好,你是知道的。不要陪他乘车,我将要杀他。”宗鲁回答说:“我通过您侍奉公孟絷,您借用了我的名声,所以他不疏远我。虽然他不好,我也知道;但是因为利益的原因,不能离开,这是我的过错。现在听说有难就逃跑,这是欺骗您。您去行事吧,我将为他而死,以周全地侍奉您,然后死在公孟絷手里,这样是可以的。”丙辰日,卫侯在平夀,公孟絷在盖获门外举行祭祀。齐氏在门外设置帷帐并埋伏甲士,让祝鼃把戈放在车薪里以挡住门,派一辆车跟随公孟絷出去,让华齐为公孟絷驾车,宗鲁陪乘。到达闳巾时,齐氏用戈攻击公孟絷,宗鲁用背部掩护他,手臂被砍断,戈击中公孟絷的肩膀,两人都被杀死。卫侯听说发生叛乱,乘坐轻车从阅门进入,庆比为卫侯驾车,公南楚陪乘,派华寅乘坐副车。到达公宫时,鸿駵魋为卫侯驾车,卫侯带着宝物出去。禇师子申在马路的十字路口遇到卫侯,于是跟随他。经过齐氏的住所,让华寅赤身露体拿着伞盖以挡住缺口。齐氏射卫侯,箭射中公南楚的背部,卫侯于是逃出去。华寅关闭城门,翻墙跟随卫侯。卫侯逃到死鸟,析朱鉏连夜从墙洞逃出,徒步跟随卫侯。齐侯派公孙青出使卫国。公孙青刚出城,听说卫国发生叛乱,派人询问出使的对象。卫侯说:“还在国境之内,就是卫君。”于是公孙青就准备执行使命。于是跟随卫侯到死鸟,请求执行使命。卫侯推辞说:“逃亡的人没有才能,失去了社稷,流落在草莽之中,您不必辱没君命。”公孙青说:“我们国君在朝廷上命令下臣说:‘顺从那里的执事者。’我不敢有二心。”卫侯说:“您如果恩惠地顾念先君的友好,光临敝邑,镇抚我们的社稷,那么还有宗庙在。”于是公孙青停止执行使命。卫侯坚决请求接见他,没有得到允许,就用良马拜见,这是因为没有传达使命的缘故。卫侯把良马送给公孙青作为车马费。公孙青将要击柝报时,卫侯推辞说:“逃亡者的忧虑,不能连累您;草莽之中,不足以辱没您的随从。大胆推辞。”公孙青说:“我们国君的下臣,是您的牧圉之臣。如果不能获得抵御外敌的职责,这就是不尊重我们国君。我害怕不免于获罪,请让我免除死罪。”亲自拿着铎,整晚参与燎祭。齐氏的家臣渠子召见北宫喜,北宫氏的家臣没有参与谋划,杀死了渠子,于是攻打齐氏,灭掉了他。丁巳日晦日,卫侯回国,与北宫喜在彭水之上结盟。秋天七月戊午日朔日,于是与国人结盟。八月辛亥日,公子朝、禇师圃、子玉霄、子髙鲂出逃到晋国。闰月戊辰日,杀死了宣姜。卫侯赐给北宫喜谥号叫贞子,赐给析朱鉏谥号叫成子,并把齐氏的墓地赐给他们。卫侯向齐国报告安宁,并且提到子石。齐侯将要饮酒,遍赐大夫,说:“这是你们各位的教导。”苑何忌推辞说:“参与了公孙青的赏赐,必定会涉及他的惩罚。《康诰》说:‘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何况在群臣之中,我敢贪图君赐而冒犯先王吗?”琴张听说宗鲁死了,将要前往吊唁。孔子说:“齐豹是盗贼,而孟絷是贼人,你吊唁什么呢?君子不吃奸邪之食,不接受叛乱之物,不因为利益而陷入邪曲,不因为邪曲而对待他人,不掩盖不义,不触犯非礼。”《春秋》记载“盗贼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盗,是对贱者的称呼。齐豹确实是司寇,为什么不写他的名氏而称他为盗呢?大概《左传》是为了寻求名声不得的说法,说《春秋》所记载的就是这样。所谓重视名声,是说他的善行足以被世人称颂。国家的正卿,不能遵守礼制,扰乱国家的纲纪,而杀死了国君的哥哥,不畏罪而逃跑,那么国君将要讨伐他了,这哪里足以成为名声呢?有人说:“齐豹已经离开了司寇的职位,所以以盗来记载。”栾盈、良霄虽然离开了大夫的职位,晋国、郑国杀了他们,只是不说大夫,没有听说他们被称为盗。而且公孟絷,只是卫侯的哥哥罢了,怎么能夺取卿的官职和封邑,又从而归还给他、收取他,而
豹无不聴?此理之必不然者也。传记豹事,大抵皆厐杂失实。如言杀宣姜,赐北宫喜、析鉏谥,姜,襄公夫人,灵公之嫡母也,虽言与公子朝通,谋灵,岂杀其适母乎?诡异可骇甚矣。北宫喜本豹党,其灭齐氏,事由其宰,非出于喜,何足以为贞?且未死而赐之谥,亦不近人情。杜预谓皆未死而赐,传终言之,此以救其失则可,考传之意则不然也。殆将与赗仲子者同。
译豹难道没有不听命的吗?这是事理上必然不会发生的情况。记载豹事迹的传记,大多杂乱无章、不符合事实。比如说他杀了宣姜,赐予北宫喜、析鉏谥号,姜是襄公的夫人,灵公的嫡母,虽然有人说她与公子朝私通,图谋害死灵公,难道会杀死自己的嫡母吗?这真是诡异得令人震惊。北宫喜本来就是豹的党羽,他灭掉齐氏,事情是由他的家宰策划的,并非出自北宫喜本人,这怎么足以称为忠贞呢?况且人还没死就赐给他谥号,也不符合人之常情。杜预认为都是人还没死就赐谥号,传记是最后统一叙述的,这种说法用来补救传记的疏漏是可以的,但考察传记的本意则并非如此。大概这与赠送仲子车马财物的人情况相同。
二十有二年
夏四月乙丑,天王崩。六月,叔鞅如京师,▯景王。
叔鞅至自京师,言王室之乱也。闵马父曰:「子朝必不克,其所与者,天所废也。」
传解王室乱,而证以叔鞅之言,意谓王不告败,因叔鞅得之,无所主名,故杜预谓承叔鞅言书之,所以但言乱。据传例,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防。今王既不告败,可以叔鞅之言而书乎?盖传不晓书乱之义,而妄以为之辞,故亦妄以为例。且闵马父曰:「子朝必不克。」则鲁人固已知为乱者为王子朝矣,何叔鞅反不知之乎?
冬十月王子猛卒
十一月乙酉,王子猛卒【乙酉在十一月经书十月误】不成丧也。未逾年之君,礼自当称子系名。杜预谓:「不成丧,释所以不称王崩。」夫未称王,则自不得称王崩,何所疑而发例哉?度传意,盖谓前称王猛,以为尝称王,故今以不成丧复称王子猛。非特不知书子之义,亦固不知前书王之义也。
二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婼如晋。癸丑,叔鞅卒。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
邾人城翼,还将自离姑。公孙鉏曰:「鲁将御我,欲自武城还,循山雨南。」徐鉏、丘弱、茅地曰:「道下遇雨,将不出,是不归也。」遂自离姑。武城人塞其前,断其后之木而弗殊。邾师过之,乃推而蹷之,遂取邾师,获鉏、弱、地。邾人愬于晋,晋人来讨。叔孙婼如晋,晋人执之。书曰:「晋人执我行人叔孙婼。」言使人也。
传记邾人城翼在庚戌晋师还之后,经书叔孙婼如晋在癸丑叔鞅卒之前。自庚戌至癸丑四日,邾还而败于鲁,复徃而愬于晋。晋人以邾人之愬来讨,婼以晋人之讨如晋。四日之内,果能办此乎?杜预谓取邾师不书,非公命,是矣,然不应神速如此,则取邾师固未必然,婼之见执,或别自以使事也。
秋七月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
戊辰晦,战于鸡父。呉子以罪人三千先犯胡、沈与陈,三国争之。呉为三军以系于后,中军从王,光帅右,掩余帅左。吴之罪人或奔或止,三国乱,呉师击之,三国败,获胡、沈之君及陈大夫。舍胡、沈之囚,使奔许与蔡、顿,曰:「吾君死矣!」师噪而从之,三国奔,楚师大奔。《书》曰:「胡子髠、沈子逞灭,获陈夏齧。」君臣之辞也。不言战,楚未陈也。
经书「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而不及楚。审如传言楚未陈,则余六国皆陈矣。据传例,皆陈曰战,未陈曰败某师,不应以楚未陈,而六国皆书败。以传考之,呉人御楚师于钟离,而六国败于鸡父,其地自不同。当是子瑕卒,楚师止于钟离不进,吴独与六国战于鸡父,乘其不同心,皆未陈而击之,楚实不与,故不书。所谓「楚必大奔」、「楚师大奔」、「楚未陈」者,皆妄也。
二十四年
秋八月大雩
秋八月大雩旱也
非也説已见前
冬呉灭巢
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沈尹戌曰:「此行也,楚必亡邑。不抚民而劳之,吴不动而速之,吴踵楚,而疆埸无备,邑能无亡乎?」越大夫胥犴劳王于豫章之汭。越公子仓归王乘舟,仓及寿梦帅师从王,王及圉阳而还。呉人踵楚,而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钟离而还。
外取邑不书,巢言灭则国矣,非邑也。传误以巢为邑,故记沈尹戌之言,亦不能详,以为亡邑云。
二十有五年
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
秋书再雩旱甚也
经书秋七月上辛大雩,则已得雨矣。不相去二十日而复旱甚,此盖有为而为之。公羊言「聚众以逐季氏」者是也,故复书自,可以见其非旱。传盖不知书雩例,故于此复失之云。
二十有六年春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夏公围成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
夏,齐侯将纳公,命无受鲁货。申丰从女贾,以币锦二两,▯一如瑱,适齐师,谓子犹之人髙齮:「能货子犹,为髙氏后,粟五千庾。」髙齮以锦示子犹,子犹欲之。齮曰:「鲁人买之,百两一布,以道之不通,先入币财。」子犹受
译鲁襄公二十二年
夏季四月乙丑日,周天子驾崩。六月,叔鞅前往周天子都城,〇(这是)周景王。
叔鞅从周天子都城回来,谈论王室发生动乱的事。闵马父说:“王子朝必定不能成功,他所依靠的人,是上天所废弃的。”
传文解释王室动乱,并用叔鞅的话来证明,意思是周天子没有报告战败,是因为通过叔鞅才得知此事,没有明确的主体名称,所以杜预认为承接叔鞅的话来记载,因此只说“乱”。根据传文的体例,战败不报告,战胜不报告攻克,不在防地书写。现在周天子既然没有报告战败,可以根据叔鞅的话来书写吗?大概是传文不理解书写“乱”字的含义,而胡乱编造言辞,所以也胡乱设定体例。况且闵马父说:“王子朝必定不能成功。”那么鲁国人本来就知道作乱的是王子朝,为什么叔鞅反而不知道呢?
冬季十月,王子猛去世
十一月乙酉日,王子猛去世【乙酉日在十一月,经文记载在十月是错误的】,因为未能完成丧礼。没有满一年的君主,按照礼制自然应当称“子”并连名。杜预说:“未能完成丧礼,解释为什么不称‘王崩’。”既然没有称王,自然就不能称“王崩”,有什么可疑而设立体例呢?推测传文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前面称“王猛”,以为曾经称王,所以现在因为未能完成丧礼而改称“王子猛”。这不仅不知道书写“子”的含义,也本来就不懂前面书写“王”的含义。
鲁襄公二十三年春季,周历正月,叔孙婼前往晋国。癸丑日,叔鞅去世。晋国人拘捕了我国出使的人叔孙婼。
邾国人修筑翼城,准备从离姑撤回。公孙鉏说:“鲁国将要抵御我们,想从武城撤回,沿着山向南走。”徐鉏、丘弱、茅地说:“道路低洼遇到下雨,将无法走出,这就不能回去了。”于是从离姑撤回。武城人堵塞了他们的去路,砍断他们后面的树木但没有完全切断。邾国军队经过时,就推倒树木绊倒他们,于是俘获了邾国军队,抓获了鉏、弱、地。邾国人向晋国控告,晋国人前来责问。叔孙婼前往晋国,晋国人拘捕了他。经文说:“晋国人拘捕了我国出使的人叔孙婼。”意思是说他是使者。
传文记载邾国人修筑翼城在庚戌日晋国军队撤回之后,经文记载叔孙婼前往晋国在癸丑日叔鞅去世之前。从庚戌日到癸丑日只有四天,邾国人撤回并在鲁国战败,又前往晋国控告。晋国人因为邾国人的控告前来责问,叔孙婼因为晋国人的责问前往晋国。四天之内,真的能办成这些事吗?杜预说俘获邾国军队没有记载,因为不是公室的命令,这是对的,然而不应该如此神速,那么俘获邾国军队本来就不一定发生,叔孙婼被拘捕,或许是因为其他使事。
秋季七月
戊辰日,吴国在鸡父打败了顿、胡、沈、蔡、陈、许的军队。
戊辰日是晦日,在鸡父交战。吴王用三千罪犯先攻击胡、沈和陈,三国争夺他们。吴国分为三军跟在后面,中军跟随吴王,公子光率领右军,掩余率领左军。吴国的罪犯有的逃跑有的停止,三国混乱,吴国军队攻击他们,三国战败,俘获了胡、沈的国君以及陈国大夫。释放胡、沈的囚犯,让他们逃往许国和蔡国、顿国,说:“我们的国君死了!”军队喧哗着跟随他们,三国军队逃跑,楚国军队大败。《春秋》说:“胡子髠、沈子逞灭亡,俘获陈国大夫夏齧。”这是君臣的措辞。不说“战”,因为楚国没有列阵。
经文记载“吴国在鸡父打败了顿、胡、沈、蔡、陈、许的军队”,而没有提到楚国。如果真像传文所说楚国没有列阵,那么其余六国都列阵了。根据传文体例,都列阵称为“战”,没有列阵称为“败某师”,不应该因为楚国没有列阵,而六国都记载为“败”。用传文考证,吴国在钟离抵御楚国军队,而六国在鸡父战败,两地本来不同。应当是子瑕去世,楚国军队停留在钟离没有前进,吴国单独与六国在鸡父交战,趁他们不同心,都没有列阵就攻击他们,楚国实际上没有参与,所以不记载。所谓“楚国必定大败”、“楚国军队大败”、“楚国没有列阵”,都是胡说。
鲁襄公二十四年
秋季八月大雩
秋季八月大雩是因为干旱
不对,解释已见于前
冬季吴国灭亡巢国
楚王建造水军来侵犯吴国边境,沈尹戌说:“这次行动,楚国必定会丢失城邑。不安抚百姓却使他们劳累,吴国没有行动却去催促它,吴国跟随楚国,而边境没有防备,城邑能不丢失吗?”越国大夫胥犴在豫章的水湾慰劳楚王。越国公子仓归还给楚王乘船,仓和寿梦率领军队跟随楚王,楚王到达圉阳就返回了。吴国人跟随楚国,而边境的人没有防备,于是吴国灭亡了巢国和钟离就返回了。
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巢国说“灭”那就是国家了,不是城邑。传文错误地把巢国当作城邑,所以记载沈尹戌的话,也不能详细,说是丢失城邑。
鲁襄公二十五年
秋季七月上辛日大雩,季辛日又雩
经文记载秋季两次雩祭是因为干旱严重
经文记载秋季七月上辛日大雩,那么已经下雨了。相隔不到二十天又干旱严重,这大概是有目的的作为。《公羊传》说“聚集众人以驱逐季氏”是对的,所以再次书写“自”,可以看出不是因为干旱。传文大概不知道书写雩祭的体例,所以在这里再次失误。
鲁襄公二十六年春季
三月,鲁公从齐国回来,居住在郓
夏季,鲁公围攻成地
秋季,鲁公与齐侯、莒子、邾子、杞伯在鄟陵结盟。
夏季,齐侯将要护送鲁公回国,命令不要接受鲁国的贿赂。申丰跟随女贾,带着两匹锦缎,〇(价值)一如瑱,前往齐军,对子犹的家臣高齮说:“能贿赂子犹,做高氏的后人,给粟米五千庾。”高齮把锦缎给子犹看,子犹想要。高齮说:“鲁国人买的,一百两一布,因为道路不通,先送进财物。”子犹接受了
之,言于齐侯曰:「羣臣不尽力于鲁君者,非不能事君也,然据有异焉。宋元公为鲁君如晋,卒于曲棘;叔孙昭子求纳其君,无疾而死。不知天之弃鲁耶?抑鲁君有罪于鬼神,故及此也?君若待于曲棘,使羣臣从鲁君以卜焉。若可,师有济也,君而继之,兹无敌矣。若其无成,君无辱焉。」齐侯从之,使公子鉏帅师从公。成大夫公孙朝谓平子曰:「有都以卫国也,请我受师。」许之。请纳质,弗许,曰:「信女足矣。」告于齐师曰:「孟氏,鲁之敝室也,用成已甚,弗能忍也,请息肩于齐。」齐师围成。成人伐齐师之饮马于淄者,曰:「将以厌众。」鲁成备而后告曰:「不胜众。」师及齐师战于炊鼻。
译(有人)对齐侯说:“群臣不为鲁君尽力,不是不能侍奉君主,而是另有原因。宋元公作为鲁君的使者前往晋国,死在曲棘;叔孙昭子请求接纳鲁君回国,没有生病却死了。不知道是天抛弃了鲁国呢?还是鲁君得罪了鬼神,所以落到这个地步?您如果驻军在曲棘,让群臣跟随鲁君去占卜。如果吉利,军队就能成功,您如果继承这个势头,就没有谁能抵挡了。如果不成,您也不会受辱。”齐侯听从了他的建议,派公子鉏率领军队跟随鲁君。成地的大夫公孙朝对平子说:“有都城才能保卫国家,请让我接受齐国的军队。”平子答应了他。公孙朝请求送人质,平子不答应,说:“有信用就足够了。”公孙朝对齐军说:“孟氏是鲁国的败坏之家,对成地逼迫太甚,我们无法忍受,请求在齐国卸下重担。”齐军包围了成地。成地的人攻打在淄水饮马的齐军,说:“这是为了震慑众人。”鲁国在成地做好防备后才报告说:“无法抵挡众人。”鲁军与齐军在炊鼻交战。
丰贾,杜预以为季氏家臣子犹梁丘据也。齐侯取郓欲居公,虽法不应书,而特书。今以师从公,成人拒之,而战于炊鼻,何为经不少见哉?按经书「夏,公围成」而已,继书「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传曰:「谋纳公也。」若如梁丘据之言,齐侯欲纳公,而据请先以羣臣卜之,无成则君无辱。今围成不克,可谓无成矣,齐侯何为反会诸侯而谋纳公哉?不惟自相戾,而经无异文,宜无有也。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九月,楚平王卒。令尹子常欲立子西,曰:「太子壬弱,其母非适也,王子建实聘之。子西长而好善,立长则顺,建善则治。王顺国治,可不务乎?」子西怒曰:「是乱国而恶君王也!国有外援,不可渎也;王有适嗣,不可乱也。败亲速讐,乱嗣不祥。我受其名,赂吾以天下,吾滋不从也。楚国何为?必杀令尹!」令尹惧,乃立昭王。
言其母非适,则昭王安得为适嗣?此盖子西与昭王皆庶子,而子西长,故子常欲立之。子西以平王已立昭王为太子,故不敢当,非谓不敢乱适,《左氏传》之误也。
齐有彗星,齐侯使禳之。晏子曰:「无益也,祗取诬焉。天道不惂,不贰其命,若之何禳之?且天之有彗也,以除秽也。君无秽徳,又何禳焉?若徳之秽,禳之何损?《诗》曰:『唯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徳不回,以受方国。』君无违徳,方国将至,何患于彗?《诗》曰:『我无所监,夏后及商,用乱之故,民卒流亡。』若徳回乱,民将流亡,祝史之为,无能补也。」公説,乃止。
外灾以告则书,星诸国之所共见也,故不待告而见于经。今不见于经者,杜预以为出齐之分野,鲁不见,故不书。夫安有齐见而鲁不见者乎?天变亦何尝限以分野?有星孛于大辰,大辰,宋地也,何为而亦书乎?彗即孛也,此盖十七年大辰之变误记于此尔。
二十有八年春
公如晋次于干侯
公如晋,将如干侯。子家子曰:「有求于人而即其安,人孰矜之?其造于竟。」弗聴使请逆于晋。晋人曰:「天祸鲁国,君淹恤在外,君亦不使一个辱在寡人,而即安于甥舅,其亦使逆君。」使公复于竟而后逆之。
按去年会于扈,传谓且谋纳公,宋、卫皆固请之,范献子取货季孙而止。鲁若不告晋,安得与诸侯同防则所谓「不使一个辱在寡人」者,非晋侯之辞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不先书郓与干侯,非公且征过也。
郓不书,在鲁邑也。干侯者,在晋邑也。此其理甚明,传不知而妄为之辞。且昭公之失徳久矣,岂至是始非之而言其过乎?杜预附会郓溃,不用子家之事,益见其妄。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
三十一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言不能外内也。非也,説已见前。
冬黑肱以滥来奔
冬,邾黑肱以滥来奔,贱而书名,重地故也。君子曰:「名之不可不慎也如是夫!有所有名而不如其已。以地叛,虽贱必书,地以名其人,终为不义,弗可灭已。是故君子动则思礼,行则思义,不为利囬,不为义疚。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邾庶其、莒牟夷、邾黒肱以土地出,求食而已,不求其名,贱而必书。此二物者,所以惩肆而去贪也。若艰难其身以险危大人而有名章彻,攻难之士将奔走之;若窃邑叛君以徼大利而无名,贪冒之民将寘力焉。是以《春秋》书齐豹曰盗,三叛人名,以惩不义,数恶无礼,其善志也。故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
传》所记「君子」之言,与经皆不合,无足取信,説已见前。
三十有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取阚。
三十二年春王正月,公在干侯,言不能外内,又不能用其人也。
书》在干侯,同一辞而三为説其妄益可见。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左传谳》>
钦定四库全
译丰贾,杜预认为他是季氏的家臣,就像梁丘据一样。齐侯夺取郓地想要安置鲁昭公,虽然按礼法不应记载,却特别记载了。如今率领军队跟随昭公,成地的人拒绝他们,却在炊鼻交战,为什么《春秋》经文对此几乎没有记载呢?查考经文只记载了“夏季,昭公包围成地”,接着记载“秋季,昭公会同齐侯、莒子、邾子、杞伯在鄟陵结盟”,《左传》说:“这是谋划让昭公回国。”如果像梁丘据所说,齐侯想要接纳昭公,而梁丘据请求先让群臣占卜,没有成功则君主不受辱。现在包围成地没有攻克,可以说是没有成功了,齐侯为什么反而会同诸侯谋划接纳昭公呢?这不仅自相矛盾,而且经文没有不同的文字记载,应当是没有这回事的。
九月庚申日,楚平王去世。令尹子常想要立子西为君,说:“太子壬年幼,他的母亲不是正妻,王子建实际上是聘娶的。子西年长且喜好善行,立年长的则顺应,建善则治理得好。君王顺应国家治理得好,难道可以不致力于此吗?”子西愤怒地说:“这是扰乱国家并憎恶君王啊!国家有外援,不可轻慢;君王有正妻所生的继承人,不可扰乱。败坏亲情招致仇敌,扰乱继承人是不吉利的。我承受这个名号,即使拿天下贿赂我,我也更加不从。楚国要做什么?一定要杀了我这个令尹!”令尹害怕,于是立了昭王。
说昭王的母亲不是正妻,那么昭王怎么能成为正妻所生的继承人呢?这大概是子西和昭王都是庶子,而子西年长,所以子常想要立他。子西因为平王已经立昭王为太子,所以不敢接受,并不是说不敢扰乱正妻所生的继承人,《左氏传》的说法是错误的。
齐国出现彗星,齐侯让人举行禳灾仪式。晏子说:“没有益处,只会自取其辱。天道不偏私,不改变它的命令,怎么能禳灾呢?况且天出现彗星,是为了清除污秽。君主没有污秽的德行,又何必禳灾呢?如果德行污秽,禳灾有什么损害?《诗经》说:‘只有这位文王,小心谨慎,光明地侍奉上帝,于是怀有多福,他的德行不邪僻,因此接受四方国家的归顺。’君主没有违背道德的行为,四方国家将会到来,何必担心彗星呢?《诗经》说:‘我没有所借鉴的,夏后和商朝,因为动乱的原因,百姓最终流亡。’如果德行邪僻动乱,百姓将会流亡,祝史所做的禳灾,不能补救。”齐侯高兴,于是停止了禳灾。
外国的灾祸报告了才记载,彗星是各国共同看到的,所以不等待报告就记载在经文中。现在没有记载在经文中,杜预认为是出现在齐国的分野,鲁国看不到,所以不记载。哪有齐国看到而鲁国看不到的呢?天象变化又怎么曾经以分野为界限呢?有星孛于大辰,大辰是宋国的地方,为什么也记载了呢?彗星就是孛星,这大概是十七年大辰的星变误记在这里了。
二十八年春季
昭公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昭公前往晋国,将要前往干侯。子家子说:“向别人有所求却就安于舒适的地方,谁会怜悯他呢?应该到边境去。”昭公不听,派人请求晋国迎接。晋国人说:“上天降祸给鲁国,君主淹留在外,君主也不让一个人屈辱地待在寡人这里,而是安于甥舅之邦,也应该派人迎接君主。”让昭公回到边境然后迎接他。
查考去年在扈地会盟,《左传》说是谋划让昭公回国,宋国、卫国都坚决请求,范献子接受了季孙的贿赂而停止。鲁国如果不告诉晋国,怎么能与诸侯共同防守呢?所谓“不让一个人屈辱地待在寡人这里”,并不是晋侯的话。
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三十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不先记载郓地和干侯,不是昭公将要征讨过错。
郓地不记载,是因为它在鲁国的邑地。干侯,在晋国的邑地。这个道理很明白,《左传》不知道却胡乱编造言辞。况且昭公失德很久了,难道到了这时才开始非议他并说他的过错吗?杜预附会郓地溃败,不采用子家子的事,更加显示他的荒谬。
三十一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三十一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说不能内外兼顾。不对,说法已见前文。
冬季,黑肱带着滥地来投奔。冬季,邾国的黑肱带着滥地来投奔,地位低贱却记载名字,是因为重视土地的缘故。君子说:“名字不可不慎重,就是这样啊!有所得名却不如没有。凭借土地叛变,虽然地位低贱必定记载,土地用来命名那个人,终究是不义,不可磨灭。所以君子行动就思考礼,行为就思考义,不为利益所迷惑,不为义理所愧疚。有的人求名而不得,有的人想要掩盖而名声彰显,这是惩罚不义。齐豹做卫国的司寇,是守嗣大夫,做事不义,记载为盗贼。邾国的庶其、莒国的牟夷、邾国的黑肱带着土地出逃,只是为了求食,不求名字,地位低贱却必定记载。这两类人,是用来惩罚放肆和去除贪婪的。如果艰难自身以危险威胁大人而有名声彰显,攻难之士将会奔走效命;如果窃取城邑叛变君主以求取大利而没有名声,贪婪冒进的百姓将会尽力去做。所以《春秋》记载齐豹为盗贼,三个叛变的人记载名字,用来惩罚不义,列举邪恶无礼,这是好的志向。所以说:《春秋》的称呼,微妙而显明,委婉而明辨。上面的人能使昭明,善人受到鼓励,淫乱的人感到恐惧,所以君子珍视它。”
《左传》所记载的“君子”的话,与经文都不符合,没有值得相信的,说法已见前文。
三十二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夺取阚地。三十二年春季周王正月,昭公在干侯,说不能内外兼顾,又不能任用人才。
记载在干侯,同一句话却有三种说法,其荒谬更加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