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四库全书春秋公羊传谳》卷一宋叶梦得撰隐公
求其所以异者,又以最与汲汲、暨暨别之耳。防自防,盟自盟,二名本不相关。惟内辞或自我,外辞或自人,然后有防盟、有及盟,此但以别盟尔,而防盟者非向所谓礼者也。以人从我而我接之谓之及,以我从人而人主之谓之防,此乃可谓最与防侵、防伐、防围、防救之义同也。及,连辞也;防,聚辞也。乃外辞则无辨焉,直曰「盟」而已,则所谓直盟者也。及与防未有叅见者,惟不得已而假之以为义。故首止之防,尊王世子,不敢与同防,则先言「及诸侯」而后言「防王世子」;黄池之防,进吴子为两霸,则先言「防晋侯」而后言「及吴子」,以此别外防。春秋之变例,不可以通内盟也。若「及郑师伐宋」、「及宋人、衞人伐邾」、「及江人、黄人伐陈」,此又内之微者伐辞,以别于防伐者,义自不同,而公羊概欲一字齐之,所以迷而弗悟也。必以及为汲汲我欲之,则邾仪父本为与公盟,故襃而得字,是乃汲汲求于我者,我何为反书「及」乎?惟谷梁以及为内为志、防为外为志,似近之,而又不辨其为直防、直盟者。左氏于直防多言防而不盟,或以为后有盟而经不书,似谓防必有盟者,葢又不知防自防之义,而并以防盟为礼之防,其失之愈逺也。言褒其失与左氏同。传知其不可通,故又为「渐进因其可襃而襃之」之论,其説愈妄。桓书「公防邾仪父盟于趡」,何为而再字乎?
译探究它们不同的原因,又用“最”与“汲汲”、“暨暨”加以区别罢了。防就是防,盟就是盟,这两个名称本来互不相关。只有内辞有时出于自我,外辞有时出于他人,然后才有防盟、及盟的说法,这仅仅是用来区别盟约罢了,而防盟并不是前面所说的礼制。以他人顺从我而我接纳他,称为“及”;以我顺从他人而他人为主导,称为“防”,这才可以说是与防侵、防伐、防围、防救的意义相同。“及”是连属之辞;“防”是聚集之辞。至于外辞则没有区别,直接称为“盟”罢了,这就是所谓的直盟。及与防从未同时出现,只是不得已而借用它们来表达意义。所以首止的防盟,尊崇王世子,不敢与他同防,就先说“及诸侯”而后说“防王世子”;黄池的防盟,提升吴子为两霸之一,就先说“防晋侯”而后说“及吴子”,以此来区别外防。春秋的变例,不能通用于内盟。像“及郑师伐宋”、“及宋人、卫人伐邾”、“及江人、黄人伐陈”,这又是内辞中轻微的伐辞,用来区别于防伐,意义自然不同,而公羊学却想用同一个字来统一它们,所以迷惑而不醒悟。如果一定要认为“及”是急切地我想要,那么邾仪父本来是与公盟,所以褒奖而得以称字,这是急切地求于我的人,我为什么反而写“及”呢?只有谷梁学认为“及”是内为志、“防”是外为志,似乎接近正确,但却不区分直防、直盟。左氏对于直防多说防而不盟,有人认为后来有盟而经文不记载,似乎认为防必定有盟,大概又不知道防就是防的意义,并且把防盟当作礼制的防,其错误更加深远。言褒其失与左氏相同。传文知道这不可通,所以又提出“渐进因其可褒而褒之”的说法,其言论更加荒谬。桓公记载“公防邾仪父盟于趡”,为什么再次称字呢?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已杀之,如勿与而已矣。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其地何?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
段不称弟,段不能弟。荘公亦不能以弟弟之交,讥之辞也。段本非簒弑者,不得与齐无知当国并言也。不地,此内外之辨尔。在内虽当国不地,则不当国而在内者宜地矣,凡诸国书杀其大夫,何以不地乎?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则当国而在外者宜地矣,蔡人杀陈佗,何以不地乎?已杀者,皆已死之辞也。何休谓:「杀于国内,祸已絶,故不地。」则杀于国外,祸亦絶矣,安能复交连邻国为内难,而必録其地乎?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恵公》、《仲子》之赗。
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惠公者何?隐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者葢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之?隐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其言恵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防也。宰周公者,非以宰氏,王之三公自应举氏。今诚宰士,岂可遂以宰为氏乎?説已见《左氏》。传既为母以子贵之论,故谓未君不称夫人,则既君当称夫人矣。乱嫡庶以开妾母之僣,尚何以言经?仲子非桓母,説已见《左氏》。隐立而告桓母之丧于诸侯,天王以七月来▯,是仲子死在隐立之后、七月之前,其▯为未缓也,安得言不及事以来起问乎?葢谓荣叔归成风含且▯不言来,来者自外至之辞,荣叔不亲至而使人致之,故不言来,非以其及事也。若然,则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反可言及事乎?此葢亦以恵公仲子为两人之误也。仲子诚以微而不足録,则没而不书可矣。今既显言仲子,不得言微。宋人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经未尝不以尊者及卑者,君可以及臣,则主岂不可及妾乎?此亦强为二人而为之辞也。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孰及之内之微者也
两微者之盟,不志于经,畧之也。凡内辞言及而不名其人者,皆公与之盟,有所耻则讳而没公。此言宋人,实微者也。以公与微者盟为耻,是以但言及。然「公及莒人盟于包来」,见公而不没者,公欲之也。何以知之?大夫不敌公,公欲之则见公,非公欲之则没公,书法盖云尔。庄书「公及齐大夫盟于蔇」者,公所欲也;文书「及晋处父盟」者,非公所欲也。大夫犹然,况防者乎!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
公羊之学,其妖妄迂恠,莫大于黜周王鲁,以隐公托新王受命之论。其説虽起于何休,以「元年,君之始年」推之,学者犹疑此言不明见于传,或出东汉防纬之徒假公羊以附防。然至于「邾仪父盟于眛」,以称字为褒,谓因其可褒而褒之,为渐进。夫国君即位,诸侯求好而求盟,春秋之常事也,何独于隐而褒仪父哉?今于此复言「王者无外」,谓祭伯为奔,则加以有外之辞,故讳奔而不言。凡传言「王者无外」四,其二以周王言之,其一以周公言之,独此无所见。若谓亦本于周,则王子瑕固甞出奔矣,经岂讳之乎?是与前三言不同,盖为鲁辞,非周辞也。由是言之,传虽不正言王鲁,而其説则实以隐公为王,而鲁为内,非何休之私矣。《春秋》本以周室防弱,诸侯僣乱,正天下之名分,以立一王之法。若周未灭而黜之,鲁诸侯而推以为王,则啓天下乱臣贼子,乃自《春秋》始,孰谓其诬经敢至是乎?将正公羊之失,莫大于此,学者不可以不察。
公子益师卒
何以不日?远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闻见异辞之论,分三世,亦起
译夏五月,郑伯在鄢地击败了共叔段。
“克”是什么意思?就是杀了他。既然杀了他,为什么称他为“克”?是为了加重郑伯的罪恶。为什么要加重郑伯的罪恶?因为母亲想立共叔段为君,郑伯却杀了他,如果不想给他君位,干脆不给他就是了。共叔段是谁?是郑伯的弟弟。为什么不称他为“弟”?因为他参与了国政。为什么要记载地点?因为他参与了国政。齐国人杀了无知,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因为无知在国内。在国内即使参与国政,也不记载地点。不参与国政即使在国外,也不记载地点。
不称共叔段为“弟”,是因为共叔段不能尽弟弟的本分。庄公也不能以对待弟弟的礼节来对待他,这是讥讽的措辞。共叔段本来不是篡位弑君的人,不能与齐国的无知参与国政相提并论。不记载地点,这是内外之别的道理罢了。在国内即使参与国政也不记载地点,那么不参与国政而在国内的人理应记载地点了,凡是各国史书记载杀其大夫,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呢?不参与国政即使在国外也不记载地点,那么参与国政而在国外的人理应记载地点了,蔡国人杀陈佗,为什么不记载地点呢?“已杀”的,都是表示已经死亡的措辞。何休说:“杀在国内,祸患已经断绝,所以不记载地点。”那么杀在国外,祸患也断绝了,怎么能再牵连邻国成为内乱,而一定要记载地点呢?
秋七月,周天子派宰咺来送惠公、仲子的赗礼。
“宰”是什么?是官职。“咺”是什么?是名字。为什么用官职和姓氏?宰,是士。惠公是谁?是隐公的父亲。仲子是谁?是桓公的母亲。为什么不称她为夫人?因为桓公还没有即位。赗是什么?丧事有赗,赗大概是用马,用乘马和束帛。车马叫赗,货财叫赙,衣被叫襚。桓公还没有即位,那么诸侯为什么来送赗礼?因为隐公为桓公而立,所以以桓公母亲的丧事告知诸侯。既然如此,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说“来”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来不及处理丧事。说惠公和仲子是什么意思?是兼及两人。兼及两人,是不合礼的。为什么不说是“及仲子”?因为仲子是妾。宰周公,不是以宰为氏,天子的三公自然应该举出姓氏。现在确实是宰士,难道就可以把宰当作姓氏吗?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传文既然主张母以子贵的理论,所以说未即位不称夫人,那么既即位就应当称夫人了。混淆嫡庶以开启妾母僭越的弊端,还怎么能说是合乎经义呢?仲子不是桓公的母亲,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隐公即位后告知诸侯桓公母亲的丧事,周天子在七月来送赗礼,这说明仲子死在隐公即位之后、七月之前,她的赗礼并不迟缓,怎么能说来不及处理丧事而用“来”字起问呢?大概是因为荣叔送成风含玉和赗礼不说“来”,“来”是从外面到来的意思,荣叔没有亲自到来而是派人送达,所以不说“来”,并不是因为来得及处理丧事。如果这样,那么秦人来送僖公、成风的襚礼,反而可以说来得及处理丧事吗?这大概也是把惠公和仲子当作两个人的错误。仲子如果确实因为地位卑微而不值得记载,那么隐去不写就可以了。现在既然明确说出仲子,就不能说地位卑微。宋人杀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经文中从未不以尊者及卑者,君主可以及臣子,那么主人岂能不及妾吗?这也是强行当作两个人而找的借口。
九月,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谁与宋人结盟?是鲁国地位卑微的人。
两个地位卑微的人结盟,不记载于经,是略写。凡是鲁国的措辞说“及”而不指名其人的,都是国君与他结盟,有所羞耻就避讳而隐去国君。这里说宋人,确实是地位卑微的人。因为国君与地位卑微的人结盟感到羞耻,所以只说“及”。然而“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出现国君而不隐去的,是因为国君愿意。怎么知道的呢?大夫不能与国君对等,国君愿意就出现国君,不是国君愿意就隐去国君,书法大概就是这样。庄公时期记载“公及齐大夫盟于蔇”,是国君所愿;文公时期记载“及晋处父盟”,不是国君所愿。大夫尚且如此,何况妾呢!
冬十二月,祭伯来朝。
祭伯是谁?是天子的士。为什么不称“使”?是因为他出奔。出奔为什么不直言“奔”?因为王者无外,说“奔”就有外的意思。
公羊学的学说,其荒诞怪异,没有比黜周王鲁、以隐公寄托新王受命的理论更大的了。这种说法虽然起源于何休,以“元年,君之始年”来推演,学者还怀疑这话不明确见于传文,或许出自东汉谶纬之徒假借公羊来附会谶纬。然而到了“邾仪父盟于眛”,以称字为褒奖,说因为他值得褒奖而褒奖他,作为渐进。国君即位,诸侯求好而求盟,是春秋的常事,为什么唯独对隐公褒奖仪父呢?现在这里又说“王者无外”,说祭伯是出奔,那么加上有外的意思,所以避讳“奔”而不言。传文中说“王者无外”共四次,其中两次以周王而言,一次以周公而言,唯独这里没有依据。如果说也本于周,那么王子瑕曾经出奔,经书难道避讳吗?这与前三次说法不同,大概是鲁国的措辞,不是周朝的措辞。由此说来,传文虽然没有明说王鲁,但其学说确实是以隐公为王,而鲁为内,这不是何休的私意。《春秋》本以周室衰微,诸侯僭越混乱,正天下之名分,以立一王之法。如果周未灭亡而黜之,鲁是诸侯而推举为王,那么开启天下乱臣贼子,竟然从《春秋》开始,谁说它歪曲经义敢到这种地步呢?要纠正公羊学的错误,没有比这更大的了,学者不可以不考察。
公子益师去世。
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因为年代久远。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闻见异辞的理论,分为三世,也起源于
于《公羊》,末于获麟。所论谓「《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者是也。其意初但以己所逮闻者为见,以父所逮闻者为闻,以祖所逮闻者为传闻,其例在于日月,故有日、不日为之详畧尔。是以于桓防稷、成宋乱,亦云。何休从而缘饰为之説以所见之世,臣子恩其君父尤厚,故多微辞;所闻之世,为恩王父所杀,故立焬宫不日,武宫日;所传闻之世,为恩髙祖、曾祖又杀,故子赤卒不日,子般卒日。此固未必皆传意,然传实有以啓之矣。葢其于防稷言「内大恶讳」,此其日言之,何?逺也。以为此王父之所传闻,故不讳而日之尔。今何休于此又以昭、定、哀为已与父时所见,文、宣、成、襄为王父时所闻,隐、桓、荘、闵、僖为髙祖、曾祖时所传闻,推其大夫卒日、不日为证。考之于经,皆未尝有是意也。经之所褒贬者善恶,若一以恩为隆杀,如休所言,叔孙得臣既以有罪略之而不得日矣,而季孙意如负逐君之罪,以厚恩而得日;公子益师、无骇以恩杀而不得日。如此,则善恶倒置,赏罚无章,又何以为经乎?此固自何休之失,然传为例亦自不能坚。既以桓远而不讳成宋乱,又复曰:「隐亦逺矣,曷为为隐讳?隐贤而桓贱也。」若但以贤与贱为别,则又何以分三世而降杀乎?至于以所传闻之世为见治起于衰乱,以所闻之世为见治升平,以所见之世为着治太平,其説亦妖妄诬圣乱经,皆自《公羊》发之。故自汉以来言防纬者,悉祖《公羊》,不可以不正也。何休不足言矣。
译在《公羊传》中,终结于获麟一事。其中论述说:“《春秋》为什么从隐公开始?因为这是祖父所能听到的时代。”它的本意起初只是把自己所能听到的作为“所见”,把父亲所能听到的作为“所闻”,把祖父所能听到的作为“所传闻”,其体例体现在日期的记载上,所以有记日、不记日的详略区别罢了。因此,对于桓公时期的防山稷山之事、成公时期的宋国动乱,也这样说。何休于是顺着这个意思加以修饰,提出解说:在“所见”的时代,臣子对君父的恩情特别深厚,所以多用隐晦曲折的言辞;在“所闻”的时代,因为对祖父的恩情,祖父被杀,所以立焬宫不记日,武宫记日;在“所传闻”的时代,因为对高祖、曾祖的恩情,高祖、曾祖又被杀,所以子赤去世不记日,子般去世记日。这固然未必都是《春秋》传文的真意,但传文确实有启发这种说法的地方。大概它在防山稷山一事上说“内部的大恶要避讳”,这里说记日,为什么呢?因为年代久远。认为这是祖父所传闻的时代,所以不避讳而记日。如今何休在这里又把昭公、定公、哀公作为自己和父亲时代所见的,文公、宣公、成公、襄公作为祖父时代所闻的,隐公、桓公、庄公、闵公、僖公作为高祖、曾祖时代所传闻的,并推举大夫去世记日、不记日作为证据。考察《春秋》经文,从来没有这种意思。经文所褒贬的是善与恶,如果一律以恩情的厚薄来决定褒贬的轻重,像何休所说的那样,叔孙得臣既然因为有罪被略去而不记日,那么季孙意如背负着驱逐国君的罪过,却因恩情深厚而记日;公子益师、无骇因恩情被杀而不记日。像这样,善与恶就颠倒了,赏罚就没有准则,又怎么能成为经典呢?这固然自是何休的错误,但传文所立的体例本身也不能坚持。既然因为桓公年代久远而不避讳成公时期的宋国动乱,却又说:“隐公也年代久远了,为什么为隐公避讳?因为隐公贤明而桓公卑贱。”如果只以贤与贱来区别,那么又怎么区分三世而逐渐降低标准呢?至于把“所传闻”的时代看作治理兴起于衰乱,把“所闻”的时代看作治理进入升平,把“所见”的时代看作治理达到太平,这种说法也是邪妄荒谬、诬蔑圣人、扰乱经典,都源自《公羊传》。所以自从汉代以来谈论谶纬的人,全都以《公羊传》为祖源,不能不加以纠正。何休就更不用说了。
二年
无骇帅师入极
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
无骇非展,无骇説已见《左氏春秋》。所为法者,正名以别嫌也。虽曰讳恶,必有婉其辞而微见者,未有并其实而没之者也。传例入者,得而不居,今灭而谓之入,则与前言入向何别乎?大扺公羊于隐传多以托始为言,葢以示新王之意。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凡隐所见盟、防、入、伐、取,皆诸侯所不得为,非始也。而独于入极、取牟娄言疾始,盟则以为褒,防伐则不为义,岂实经意哉!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
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
婚礼,宗子无父母,命之;亲没,已躬命之。支子则称其宗,弟称其兄。故国君求婚于诸侯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宗庙之事。」此亲没之辞,孰谓不称主人哉?称诸父兄,犹云可也;称师友,未之前闻。岂有合二姓之好,以承其宗庙之重,而师友得以主之乎?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此正亲没而躬命之者也。传但见履緰不言使,故云尔,不知此乃母命之辞。经于履緰与公孙夀各一见,正也。婚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徴、请期、亲迎,而逆女不与也。逆女非婚礼,盖谓国君图婚于他国,既纳徴矣,使其卿逆而归之国中,而后亲迎,则逆女与亲迎固自不同。婚礼:主人请期,賔告曰:「某日。」使者反命,主人曰:「闻命矣。」及期,初昏,父亲醮子而命之迎,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壻执鴈入,升堂,再拜奠鴈,降出,御妇车,而壻授绥,先俟于门外。此亲迎之礼也。故曰:「冕而亲迎。」岂有越国而曰冕者乎?春秋诸侯及大夫多有娶于邻国,因逆遂成婚者,如齐高固来逆女,大夫逆而婚者也。可名曰逆,不可名曰亲迎,故经一以逆女书之。先儒遂以逆女为亲迎,而不以逆女为讥,盖自公羊失之。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夫人子氏者何?隐公之母也。何以不书葬?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
隐公之母,妾也。传言隐公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是未尝致之为夫人也,则经安得以「夫人子氏薨」称乎?不成其为夫人,则非特不书葬,虽薨亦不得书矣;成之为夫人,则非特得书薨,虽葬亦得书矣。薨与葬,在为夫人、不为夫人,未有为夫人而不书葬、不为夫人而得称夫人书薨者也。然则子氏盖隐公之妻,非母也。公之妻,则国人夫人之矣。故公虽将不终于为君,不称夫人,以臣子之辞,不得不称夫人书葬,犹公之不得不称公也。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何以书记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
日食,记异也。经无所损益,因旧史之文而实书之尔,非谓有失于朔之前后,而经有日有不日也。凡书某月某日而不言朔者,食非其朔,日官之失也;书某月而不言日者,日不可见,则朔与否皆不可知,史官之失也。日官之失,旧史不敢改;史官之失,经不敢增,各从其实而已。惟书某月朔而不言日者,经成而后阙者也。盖后有日,则朔之日可推,非经之阙也。
三月庚戌天王崩
何以不书葬?天子记崩不记葬,必其时也。诸侯记卒记葬,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时也。
译二年
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
无骇是谁?是展无骇。为什么不称他的氏?是为了贬斥他。为什么要贬斥他?因为痛恨开始灭国。灭国是从这时开始的吗?在这之前就有了。既然在这之前就有,为什么却从这时开始(记载)?只是借此时作为开端罢了。为什么借此时作为开端?因为这是《春秋》记载的开始。这是灭国,为什么却说“入”?因为这是内部的重大罪恶,所以要避讳。
无骇并非展氏,关于无骇的解说已在《左氏春秋》中见过。所谓法则,是为了正名以区别嫌疑。虽然说是避讳罪恶,必定会有委婉其辞而隐约显露的,没有连事实都一并掩盖的。传文的体例说“入”是指得到而不占据,现在灭国却称之为“入”,那么这与前面所说的“入向”有什么区别呢?大致上,《公羊传》在隐公的传文中多以“托始”来说明,大概是为了显示新王的意思。天下无道,礼乐征伐由诸侯发出,凡是隐公时期所见的盟会、防地、入国、讨伐、夺取,都是诸侯所不应做的,并非真正的开始。却唯独在“入极”、“取牟娄”上说是痛恨开始,盟会则认为是褒扬,防地讨伐则认为不合义理,这难道是经文的本意吗!
九月,纪国的履緰来迎娶女子。
纪履緰是谁?是纪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婚礼不称主人。那么应该称什么?称诸父、兄、师、友。宋公派公孙寿来送纳币,那么他称主人是什么意思?是因为言辞穷尽了。言辞穷尽是什么意思?是因为没有母亲。那么纪国有母亲吗?回答说:有。有母亲为什么不称母亲?因为母亲不直接参与外婚的通信。外婚迎女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不亲迎。不亲迎是从这时开始的吗?在这之前就有了。既然在这之前就有,为什么却从这时开始?只是借此时作为开端罢了。为什么借此时作为开端?因为这是《春秋》记载的开始。女子为什么有时称女,有时称妇,有时称夫人?女子在本国称女,在路上称妇,进入夫家称夫人。
婚礼中,宗子如果没有父母,由长辈命令;亲人去世后,由自己亲自命令。支子则称其宗子,弟弟称其兄长。所以国君向诸侯求婚时说:“请求您的玉女与我共同承担宗庙的事务。”这是亲人去世后的辞令,谁说不能称主人呢?称诸父兄,还可以说得通;称师友,以前从未听说过。哪有结合两姓之好,以继承宗庙重任,而由师友来主持的呢?宋公派公孙寿来送纳币,这正是亲人去世而亲自命令的情况。传文只看到履緰不说“使”,所以这样说,不知道这其实是母亲命令的辞令。经文在履緰和公孙寿身上各体现了一次,这是正确的。婚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迎女不在其中。迎女不是婚礼,大概是指国君向他国图谋婚姻,已经纳征了,派他的卿去迎接并带回国内,然后才亲迎,那么迎女与亲迎本来就不一样。婚礼中:主人请期,宾客告知说:“某日。”使者回报,主人说:“听到命令了。”到了日期,黄昏初至,父亲醮子并命令他迎娶,主人在庙中铺设筵席几案,而在门外拜迎。新郎拿着雁进入,登上堂,再拜放下雁,走下出来,驾驭妇人的车,新郎授予绥,先在门外等候。这是亲迎的礼节。所以说:“戴着冕亲自迎娶。”哪有跨越国境而说戴着冕的呢?春秋时期诸侯及大夫多有娶邻国女子的,因为迎娶而直接成婚的,如齐高固来迎女,是大夫迎娶而结婚的。可以称为迎,不可以称为亲迎,所以经文一概用“逆女”来记载。先儒于是把迎女当作亲迎,而不把迎女当作讥讽,大概是从《公羊传》开始就错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去世。
夫人子氏是谁?是隐公的母亲。为什么不记载葬礼?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心意。成全了隐公什么心意?因为隐公将不能最终成为君主,所以母亲也不能最终成为夫人。
隐公的母亲是妾。传文说隐公将不能最终成为君主,所以母亲也不能最终成为夫人,这是未曾正式确立她为夫人,那么经文怎么能以“夫人子氏薨”来称呼呢?如果不成为夫人,那么不仅不记载葬礼,即使去世也不应记载;如果确立了为夫人,那么不仅得以记载去世,即使葬礼也得以记载。去世与葬礼,在于是否为夫人,没有身为夫人而不记载葬礼、身为非夫人却得以称夫人并记载去世的情况。那么子氏大概是隐公的妻子,不是母亲。国君的妻子,国人就尊称她为夫人。所以国君虽然将不能最终成为君主,不称夫人,但以臣子的辞令,不得不称夫人并记载葬礼,就像国君不得不称公一样。
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为什么记载?因为记载异常。日食为什么有时记日期有时不记日期,有时说朔有时不说朔?回答说:“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是食正朔。那有时记日期有时不记日期,有时失于前,有时失于后。失于前的,朔在前;失于后的,朔在后。”
日食,是记载异常。经文没有增减,只是沿用旧史的文字而如实记载罢了,并非说在朔的前后有失误,而经文有记日期有不记日期的情况。凡是记载某月某日而不说朔的,是食非其朔,日官的失误;记载某月而不说日的,是日不可见,那么是否为朔都不可知,是史官的失误。日官的失误,旧史不敢更改;史官的失误,经文不敢增补,各自按照实际情况罢了。只有记载某月朔而不说日的,是经文完成后缺失的。大概后面有日期,那么朔的日期可以推算,这不是经文的缺失。
三月庚戌,天王崩。
为什么不记载葬礼?天子记载崩不记载葬,必定等待其时。诸侯记载卒记载葬,因为有天子存在,不能必定其时。
经不书王国之事,吾于《左氏》既言之矣。凡天王记崩者,非记其崩也,以来赴而记也;不记葬者,非不记其葬也,以公自徃防为常事而不记也。其有或书葬者,有不合于礼,因我以卿防之之非礼而并见之也。若例以时而不书,则何以见我往防之得礼非礼乎?
癸未葬宋缪公
葬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渇葬也;不及时而不日,慢葬也;过时而日,隐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葬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传为此六例,专在日月也。使二百四十二年之间以事系日,无有一阙者,则此例尽行,或可矣。若当日而或阙其日,经既不敢輙增,则所以为例者岂不尽废哉!日月为例,公羊、谷梁之説也。以经考之,盖无有尽契者,故复以变例为之説。夫褒贬取舍以义裁之,则无常或可变也;日月者,有常而不可易。日月而可变,则复安所用例乎?故渇葬与慢葬,均于不得礼也。渇葬则不及时而日,慢葬则不及时而不日;过时,均于不能葬也,或隐之而日,或不隐之而日,此何理也?吾尝以是徧求之,未有不如是两可而得以移易者,然后知所以为经者不在是也。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牟娄者何?杞之邑也。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外取邑不书,是也。取邑者,或诱而取之,或迫而取之,或用兵而取之,故不一以视灭国,则犹以为轻矣,是以略而不书。伐者,讨罪之名也,服则止矣,故伐未有言胜败者。若伐而取邑,则非伐也,以问罪为名而攘其地,其罪有大于直取者。故凡外与内伐而取邑者,未尝不书,犹伐而战则言战,伐而围则言围,所以正伐之道也。岂独疾其始哉?宋人伐郑取长葛,固不以始也。盖伐邾取漷东田及沂西田犹书,而况邑乎?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曷为以国氏当国也
州吁不氏,未三命尔,当国者谓其欲簒夺以为君也。凢公子公孙弑,未有非簒夺者;大夫与国人弑,未有簒夺者。何待以氏不氏为别?宋督弑其君与夷,此不氏者,谓之当国可乎?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舍,此氏者,谓之不当国可乎?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
言不期则不得,言有要之者也。盖其以汲汲为及例,故于此欲强见「我欲」之意。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
翚不氏,説已见《左氏》。若以为与弑公贬,传言仲遂卒,不于弑时贬,于文则无罪,于子则无年。今翚于此犹未弑隐,是于隐则无罪,何为而豫贬之乎?
五年春公观鱼于棠
何以书?讥。何讥尔?逺也。公曷为逺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登来之者何?美大之之辞也。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言观非也説已见左氏
九月考仲子之宫
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
非也説已见左氏
初献六羽
初者何?始也。六羽者何?舞也。初献六羽,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僭诸公也。六羽之为僭奈何?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
非也,説已见左氏。古者礼之大节有四而已:天子也,诸侯也,大夫也,士也。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此见于庙者也。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而葬,此见于葬者也。其于乐亦然,故天子宫县,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天子射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未有五等诸侯而各为之制者也。故惟宫室、车旗、衣服各随其命数,其他未有不同者,何此而独以公侯为辨乎?
宋人伐郑围长葛
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彊也
邑不言围,以小事略之也。然有所见焉,则亦书围彭城、围戚是也。若伐而围邑,此正其非伐之道,则何为而不书哉?经但辨伐之正不正尔,安在敌之强弱
译经传不记载周王室的事情,我在《左氏传》中已经论述过了。凡是记载天王去世的,并不是单纯记录他的去世,而是因为周王派使者来报丧才记载的;不记载安葬的,并不是不记录他的安葬,而是因为鲁君亲自前往吊唁是常事,所以不特别记载。如果有记载安葬的,是因为不合乎礼制,借由我派卿大夫去吊唁的不合礼之处,一并显现出来。如果按照惯例按时而不记载,那么怎么能够体现我前往吊唁是合乎礼还是不合乎礼呢?
癸未日安葬宋缪公。
安葬为什么有时记载日期有时不记载日期?没到预定日期却记载了日期,是急于安葬;没到预定日期却不记载日期,是怠慢安葬;超过预定日期却记载了日期,是有所隐讳;超过预定日期却不记载日期,称为不能安葬;恰逢预定日期却不记载日期,是正常;恰逢预定日期却记载了日期,是形势危急无法安葬。《公羊传》为此设立了这六条例子,专门针对日期的记载。假设在二百四十二年间,所有事件都系于日期,没有一处缺失,那么这些条例或许可以全部适用。但如果当天有时缺失了日期,经文既不敢擅自增补,那么用来作为条例的依据岂不都废除了吗?以日月作为条例,是《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用经文来考察,大概没有完全契合的,所以又用变通的条例来解释。褒贬取舍根据义理来裁断,那么就没有固定不变或可以随意更改的;日月是固定不变且不可更改的。如果日月可以更改,那么还用什么条例呢?所以急于安葬和怠慢安葬,都同样是不合礼的。急于安葬则没到预定日期却记载日期,怠慢安葬则没到预定日期却不记载日期;超过预定日期,都同样是不能安葬,有的隐讳而记载日期,有的不隐讳而记载日期,这是什么道理呢?我曾经以此普遍寻求答案,没有不是这样模棱两可而可以随意更改的,然后才知道作为经文的关键不在于此。
四年春天,周历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
牟娄是什么?是杞国的城邑。国外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痛恨它开始夺取城邑。国外夺取城邑不记载,这是对的。夺取城邑的,有的是诱骗而夺取,有的是胁迫而夺取,有的是用兵而夺取,所以不能一概视为灭国,还认为比较轻微,因此省略而不记载。攻打,是讨伐罪过的名义,对方服罪就停止了,所以攻打没有说胜败的。如果攻打并且夺取城邑,那就不是攻打,而是以问罪为名却掠夺其土地,其罪过比直接夺取更大。所以凡是国外与国内攻打并夺取城邑的,没有不记载的,就像攻打并作战就说作战,攻打并包围就说包围,以此来端正攻打的原则。难道只是痛恨它开始吗?宋国人攻打郑国夺取长葛,本来就不是因为开始。况且攻打邾国夺取漷东田和沂西田尚且记载,何况是城邑呢?
戊申日,卫国州吁杀了他的国君完。
为什么用国氏?因为当国。
州吁不称氏,是因为没有经过三次任命罢了,当国是指他想要篡夺君位。凡是公子、公孙弑君,没有不是篡夺的;大夫与国人弑君,没有篡夺的。为什么要以称氏不称氏来区别?宋督杀了他的国君与夷,这不称氏的,能说他是当国吗?齐公子商人杀了他的国君舍,这称氏的,能说他不当国吗?
夏天,鲁公与宋公在清地相遇。
相遇是什么?是不期而遇。一位国君出行,另一位国君要挟他。
说不期而遇则说不通,说有人要挟他。大概他们以急切为及例,所以在这里想要强行表现出“我欲”的意思。
秋天,翚率领军队会同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翚是什么?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低。为什么贬低?因为他参与了弑君。
翚不称氏,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如果认为他参与弑君而贬低,传文中说仲遂去世,不在弑君时贬低,在文公时则无罪,在子公时则无年。现在翚在这里还没有弑隐公,这是对隐公无罪,为什么要预先贬低他呢?
五年春天,鲁公在棠地观鱼。
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因为太远。鲁公为什么去那么远的地方观鱼?是因为登来。百金的鱼,鲁公张网捕捉。登来是什么?是赞美其美好的言辞。棠是什么?是济水上的城邑。
说观鱼不对,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
九月,考仲子之宫。
考宫是什么?考就是入室。开始祭祀仲子。桓公还未即位,为什么祭祀仲子?隐公为桓公而立,所以为桓公祭祀他的母亲。那么为什么这样说呢?是成全桓公的心意。
不对,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
初次献舞六羽。
初是什么?是开始。六羽是什么?是舞蹈。初次献舞六羽,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僭越诸公。六羽为什么是僭越?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
不对,说法已在《左氏传》中见过。古代礼制的大节只有四项而已:天子、诸侯、大夫、士。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二庙,这是在庙制上体现的。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而葬,这是在葬制上体现的。在乐制上也是如此,所以天子宫县,诸侯轩县,大夫判县,士特县。天子射以驺虞为节,诸侯以貍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没有五等诸侯各自制定制度的。所以只有宫室、车旗、衣服各自随其命数,其他没有不同的,为什么唯独在这里以公侯来区分呢?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城邑不说包围,这里说包围是什么?是因为强。
城邑不说包围,是以小事略之。然而有所见,则也记载包围彭城、包围戚。如果攻打并包围城邑,这正是非攻打之道,为什么不记载呢?经文只是辨别攻打是否正当罢了,哪里在乎敌人的强弱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
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言乎堕成?败其成也。曰:「吾成败矣。」吾与郑人未有成也。吾与郑人,则曷为未有成?狐壤之战,隐公获焉。然则何以不言战?讳获也。输者,归物之名,非堕物之名,则输平不得言堕成。此郑人来输平尔,而曰「吾与郑人未有成」,亦非是。盖传误以狐壤之战在此时,讳隐公之获而以输平言之。彼战而获隐公,则其成固已堕矣,何用复使人来告乎?若曰郑实不告,假之以见公获,则经未有设虚辞者也。据左氏,狐壤之获,盖公为太子时事,在春秋前。公羊不传事,窃闻之而不审,是以并经意失之也。
冬宋人取长葛
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乆也
非也説已见前
七年春
滕侯卒
何以不名防国也?防国则其称侯何?不嫌也。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
滕侯爵而谓之防国,传以为春秋贵贱不嫌同号。何休云:「春秋王鲁,托隐公以为始受命王,而滕子先朝公,故春秋褒之,称侯以见义。」此虽非传正文,即传论之葬蔡宣公发例曰:「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葬从主人。」从正云者,以名告也。何滕侯之卒犹不以名告乎?若以为小国而不得从正,则许男新臣卒,男爵又在子下,何以复名也?盖其意以不名见防国,复以防国称侯起问,而言贵贱不嫌同号,是实谓春秋托新王得擅进退诸侯爵,见下有称滕子者,遂谓滕实子爵,以褒而称侯矣。何休之言,盖有所授也。
夏城中丘
中丘者何?内之邑也。城中丘,何以书?以重书也。中丘以夏城,明知其非时,左氏言之是矣。城一邑,亦国之常事,何足以重言哉!
齐侯使其弟年来聘
其称弟何母弟称弟母兄称兄
母弟称弟,母兄称兄,是也。以为齐年以母弟称弟,则非。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何弟之云哉?亲亲之义,固以见褒贬,则言之尔。齐年称弟,私之也。不然,陈招亦母弟也,何以或称公子,或称《陈侯之弟》乎?
八年春
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
宛者何?郑之防者也。邴者何?郑汤沐之邑也。天子有事于泰山,诸侯皆从。泰山之下,诸侯皆有汤沐之邑焉。
非也説已见左氏
庚寅我入邴
其言入何难也?其日何难也?其言我,何言我者?非独我也,齐亦欲之。
经凡直书事而不日者,皆内辞也,如城楚丘、戍郑虎牢、戍陈、取鄟之类是矣。其特言我者,皆斥公以见贬之辞,如齐伐我、吴伐我之类是矣。此本不与齐事,何以见齐亦欲之乎?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
公曷为与防者盟?称人,则从不疑也。
何休以为人实莒子,以公行防,诸侯不肯从,故使称人,则随从公,不疑其迂诞,盖如此。隐公本不疑诸侯不从,何为经遽设疑而见其从乎?凡经人诸侯者,皆外之之辞也。莒本无罪,疑不从公而贬之为人,是经以疑似而妄贬诸侯矣。
冬十有二月无骇卒
此展无骇也,何以不氏?疾始灭也,故终其身不氏。灭国与弑君之罪孰重?翚弑隐公,言终隠之篇贬;无骇但灭国,言终其身贬。使无骇卒于桓公之世,则犹当见贬于桓公,是灭人之国重于弑已之君也,可乎?
九年春
侠卒
侠者何吾大夫之未命者也
传前于无骇入极不氏,言贬其始灭国;于翚伐郑不氏,言贬其与弑公,则谓大夫不氏者,皆经之贬辞也。今于侠与后柔溺,复以为吾大夫之未命者,既曰大夫矣,安有未命而可名以大夫者乎?且无骇也、翚也、侠也、柔也、溺也,皆不氏者,亦何以别其为贬与未命之异?彼特以无骇有入极之事,翚有弑公之罪,而妄意之尔,非实有闻于经者。吾尝求其説,而后知公羊、谷梁皆未尝见《周礼》,不知诸侯卿大夫之制,故于经书氏不氏之际,每纷然妄为之辞,而卒不辨。按《周官》,大国、次国、小国皆有卿、有大夫、有士。大国、次国之卿皆三命,其大夫皆再命,其士皆一命。小国之卿皆再命,其大夫皆一命,其士皆不命。而《王制
译鲁隐公六年春天,郑国人来报告讲和。
讲和是什么意思?讲和就是破坏盟约。为什么说破坏盟约?是败坏了既成的盟约。说:“我们的盟约已经败坏了。”但我们与郑国人并没有达成过盟约。我们与郑国人,为什么没有达成过盟约?因为在狐壤之战中,隐公被俘。那么为什么不记载战争?是为了避讳隐公被俘。输,是归还物品的名称,不是毁坏物品的名称,那么讲和就不能说成是破坏盟约。这是郑国人来报告讲和,却说“我们与郑国人没有达成过盟约”,这也不对。大概是《公羊传》误以为狐壤之战发生在这个时候,为了避讳隐公被俘,就用讲和来解释。如果战争中被俘了隐公,那么盟约本来就已经破坏了,何必再派人来报告呢?如果说郑国实际上没有报告,假借此事来显示隐公被俘,那么《春秋》经文中没有使用虚假言辞的例子。根据《左传》,狐壤之战中被俘,大概是隐公还是太子时的事情,发生在《春秋》记载之前。《公羊传》不记载史实,私下听闻却不详审,因此连经文的本意都弄错了。
冬天,宋国人夺取了长葛。
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因为时间长久。
不对,解释前面已经说过了。
鲁隐公七年春天,
滕侯去世。
为什么不记载名字?因为滕国是防备之国。是防备之国,那么为什么称侯?因为不嫌忌。《春秋》中尊贵与卑贱不嫌忌使用相同的称号,美好与丑恶不嫌忌使用相同的言辞。
滕侯是爵位,却称其为防备之国,《公羊传》认为《春秋》中尊贵与卑贱不嫌忌使用相同的称号。何休说:“《春秋》尊奉鲁国为王,依托隐公作为开始受命的王,而滕子先来朝见隐公,所以《春秋》褒扬他,称侯以显示大义。”这虽然不是《公羊传》的正文,但在《公羊传》论述蔡宣公葬礼时举例说:“去世为什么记载名字?而葬礼不记载名字?去世遵循正统,葬礼遵循主人。”遵循正统的意思,是用名字来报告。为什么滕侯的去世还不按名字报告呢?如果认为是小国而不能遵循正统,那么许男新臣去世,男爵又在子爵之下,为什么又记载名字呢?大概其意思是用不记载名字来显示滕国是防备之国,又用滕国称侯来引发疑问,说尊贵与卑贱不嫌忌使用相同的称号,这实际上是说《春秋》依托新王可以擅自升降诸侯的爵位,看到下面有称滕子的,就认为滕国实际上是子爵,因为褒扬而称侯了。何休的话,大概是有师承的。
夏天,修筑中丘的城墙。
中丘是什么?是鲁国的城邑。修筑中丘的城墙,为什么记载?因为特别着重记载。中丘在夏天修筑城墙,明知不合时宜,《左传》的说法是对的。修筑一座城邑,也是国家的常事,有什么值得特别着重记载的呢!
齐侯派他的弟弟年来聘问。
为什么称弟?同母的弟弟称弟,同母的哥哥称兄。
同母的弟弟称弟,同母的哥哥称兄,这是对的。认为齐年因为同母弟弟所以称弟,这就错了。诸侯的尊贵,兄弟不能以亲属关系互通,哪里用得着称弟呢?亲爱亲人的道义,本来就可以显示褒贬,只是这样说罢了。齐年称弟,是偏爱他。不然的话,陈招也是同母弟弟,为什么有时称公子,有时称《陈侯之弟》呢?
鲁隐公八年春天,
三月,郑伯派宛来归还邴地。
宛是什么?郑国的防备之人。邴是什么?郑国的汤沐邑。天子在泰山有祭祀之事,诸侯都跟随前往。泰山之下,诸侯都有汤沐邑。
不对,解释已在《左传》中说过。
庚寅日,我们进入邴地。
说“入”是什么意思?表示艰难。记载日期是什么意思?表示艰难。说“我”,为什么说我?不只是我们想要,齐国也想要。
经文中凡是直接记载事情而不记载日期的,都是内辞,如修筑楚丘城墙、戍守郑国虎牢、戍守陈国、夺取鄟地之类就是这样。特别说“我”的,都是斥责隐公以显示贬义的言辞,如齐国攻打我们、吴国攻打我们之类就是这样。这本不是与齐国有关的事,怎么看出齐国也想要呢?
九月辛卯日,隐公与莒人在包来结盟。
隐公为什么与防备之人结盟?称人,那么跟随就不怀疑了。
何休认为人实际上是莒子,因为隐公行为不合礼法,诸侯不肯跟随,所以让他称人,那么跟随隐公,不怀疑其迂腐荒诞,大概就是这样。隐公本来不怀疑诸侯不跟随,为什么经文突然设置疑问来显示他们跟随呢?凡是将诸侯称为人的,都是排斥他们的言辞。莒国本来没有罪,怀疑他不跟随隐公而贬称为人,这是经文凭疑似而妄自贬低诸侯了。
冬天十二月,无骇去世。
这是展无骇,为什么不称氏?因为刚开始灭国,所以终身不称氏。灭国与弑君的罪行哪个重?翚弑杀隐公,说终身贬斥;无骇只是灭国,说终身贬斥。假如无骇死在桓公时代,那么在桓公时代还应当受到贬斥,这是灭别人的国家比弑杀自己的君主还重,可以吗?
鲁隐公九年春天,
侠去世。
侠是什么?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
《公羊传》前面在无骇进入极地时不称氏,说贬斥他刚开始灭国;在翚攻打郑国时不称氏,说贬斥他参与弑杀隐公,那么认为大夫不称氏的,都是经文的贬斥言辞。现在在侠以及后来的柔、溺,又认为是我们大夫中未被任命的人,既然说是大夫了,哪有未被任命却可以称为大夫的呢?而且无骇、翚、侠、柔、溺,都是不称氏的,又怎么区分他们是贬斥与未被任命的不同呢?他们只是因为无骇有进入极地的事,翚有弑杀隐公的罪,而胡乱猜测罢了,并不是实际从经文中得知的。我曾经寻求他们的说法,然后才知道《公羊传》、《谷梁传》都未曾见过《周礼》,不知道诸侯卿大夫的制度,所以在经文称氏与不称氏的地方,常常纷纷妄加言辞,最终不能辨别。按照《周官》,大国、次国、小国都有卿、有大夫、有士。大国、次国的卿都是三命,他们的大夫都是再命,他们的士都是一命。小国的卿都是再命,他们的大夫都是一命,他们的士都是不命。而《王制》
》,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郑氏谓小国亦三卿,一卿命于天子,二卿命于其君,以为文误,此其説是也。参二经论之,《春秋》所谓大夫者,合《周礼》之卿、大夫而言也。凡三命者,皆以名氏见;再命者,以名见而不氏;一命者,以人见,而名氏皆不见。公子之重视大夫,亦必三命而后得氏见,再命则名而已,此因先王之旧制以为书法者也。鲁,次国也。隐、桓之世,下成、康为未远,犹能守先王之典礼,卿大夫之命数不敢僭而相越。故其卿三命,当以名氏见,则公子益师、公子彄是也;其大夫再命,当以名见,则无骇、翚、侠、柔、溺是也。公羊、谷梁但见庄、僖以后卿大夫无不书名氏者,不知大夫日强,而世卿专国,无不僭而三命者,故于隐、桓之世每为异论。吾以其后言单伯为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推之,则其所谓未命者,公自命之,而非天子之所命者也。其意若以为天子之所命者为命大夫,当以名氏见;公之自命者不得为命大夫,当以名见而不氏。不知天子与公所命虽不同,而其命数则一。天子之命卿,亦三命也;君自命之卿,亦三命也。天子之命大夫,亦再命也;君自命之大夫,亦再命也。何以天子命之则曰大夫,公自命之则不曰大夫乎?既曰天子之命大夫,以名氏见矣,然而单伯称邑与爵而不名,则又非公子益师、公子彄之例,此其説所以反覆皆不通者,未尝知《周礼》之过也。由此观之,凡传言大夫不氏者,皆可以是类求矣。
译大国三位卿都受命于天子,次国三位卿中,两位受命于天子,一位受命于本国国君,小国两位卿都受命于本国国君。郑玄认为小国也有三位卿,一位受命于天子,两位受命于本国国君,认为原文有误,他的说法是正确的。参照两部经典来讨论,《春秋》中所说的大夫,是合《周礼》中的卿、大夫而言的。凡是受三命的人,都以名和氏出现;受再命的人,只以名出现而不出现氏;受一命的人,只以“人”出现,名和氏都不出现。公子地位重于大夫,也一定要受三命之后才能以氏出现,受再命则只以名出现,这是依据先王的旧制作为书写法则。鲁国是次国。隐公、桓公时期,距离成王、康王时代还不算远,还能遵守先王的典礼,卿大夫的受命次数不敢僭越而互相超越。所以他们的卿受三命,应当以名和氏出现,那么公子益师、公子彄就是这样的例子;他们的大夫受再命,应当以名出现,那么无骇、翚、侠、柔、溺就是这样的例子。《公羊传》、《谷梁传》只看到庄公、僖公以后卿大夫没有不书名氏的,不知道大夫日益强大,而世袭卿族专权,没有不僭越而受三命的,所以在隐公、桓公时期每每提出不同的议论。我根据后来单伯是我方受命于天子的大夫这一说法来推论,那么他们所说的未受命者,是国君自己任命的,而不是天子所任命的。他们的意思似乎是认为天子所任命的是命大夫,应当以名和氏出现;国君自己任命的不能称为命大夫,应当以名出现而不出现氏。不知道天子与国君所任命的虽然不同,但他们的受命次数是一样的。天子任命卿,也是三命;国君自己任命的卿,也是三命。天子任命大夫,也是再命;国君自己任命的大夫,也是再命。为什么天子任命的就称为大夫,国君自己任命的就不称为大夫呢?既然说天子任命的大夫以名和氏出现,然而单伯称邑和爵而不称名,那么这又不是公子益师、公子彄那样的例子,这就是他们的说法前后都不通的原因,是不了解《周礼》的过错。由此看来,凡是传文中说大夫不称氏的,都可以用这类道理来推求了。
十年
夏翚帅师防齐人郑人伐宋
此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篇贬也。
非也説已见前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取邑不日,此何以日?一月而再取也。何言乎一月而再取?甚之也。
内取外邑,或书时,如僖春伐邾取须朐之类;或书月,如宣春正月伐莒取向之类;或书口,如文春伐邾三月甲戌取须朐之类,初未尝不日。何言取邑不日而以为例?凡不日者,皆以见伐取同时也。此既以壬戌败宋师,辛未取郜,辛巳取防,自不得不各见日以为辨。必谓甚一月再取,则甲戌取须朐岂再取乎?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
其言伐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因其力也。因谁之力?因宋人、蔡人、卫人之力也。
此取三国之师,非取载也。何以知之?郑之所怨者,三国而已。以人情而言,救载以拒三国,则有之矣,安得反附三国而困载乎?载盖附庸之国,尝属于郑者。三国以郑故,伐其与国,故郑复乘其玩兵之▯而取其师尔。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其言「朝」何?诸侯来曰「朝」,大夫来曰「聘」。其兼言之何?防国也。
滕、薛皆侯爵,不得为防国,是亦所谓托始王鲁,因其来朝,褒之以为侯者也。晋荀庚来寻盟,卫孙良夫来寻盟,不同日,尚犹各见。滕、薛虽防国,亦安得兼言之?若遂以鲁为王耶?则以诸侯而旅见,非特防国也,虽大国亦可矣。若以周未灭,鲁犹列国,则虽防国亦不得而旅见矣。有天子在上,乃使诸侯得旅见列国之君,尚足以为王法哉!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何以不书葬?隠之也。何隠尔?弑也。弑则何以不书葬?《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子沈子曰:「君弑,臣不讨贼,非臣也;不复雠,非子也。葬,生者之事也。《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不系乎臣子也。」公薨何以不地?不忍言也。隐何以无正月?隐将让乎桓,故不有其正月也。
既以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为天下之大法矣,则不得更以隐之为义。以隐无正月起问,是也。以为将让,
桓而不有其正月,则元年何以书「正月」哉?此隐失其正,存其元年以见正,而去其二年以后以见贬。故三年、四年、十年言「王二月」,七年言「王三月」者,正月适无事也。其余言春而不言月者,事在正月而因以去之者也。或者以为此十年正月适无事故不书,然则八年三月前书「宋公、卫侯遇于垂」,九年三月前书「天王使王季来聘」,安知其非正月事乎?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公羊传谳》>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公羊传谳》卷二宋叶夣得撰桓公
元年春
郑伯以璧假许田
其言以璧假之何?易之也。易之,则其言假之何?为恭也。曷为为恭?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専地也。许田者何?鲁朝宿之邑也。诸侯时朝乎天子,天子之郊,诸侯皆有朝宿之邑焉。此鲁朝宿之邑也,则曷为谓之许田?讳取周田也。讳取周田,则曷为谓之许田?系之许也。曷为系之许?近许也。此邑也,其称田何?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
郑伯实以璧假田,则自当书矣。若以为有天子存,诸侯不得专其地,故变易为假,以见其恭,是经加之辞也。隠公入邴,取郜,取防,虽内辞而直书之,不以专地为不恭,郑伯但易田,乃为之设恭辞乎?作经本以正天下之功罪,若以天子存,每为之辞,则天下无可正之罪,而经亦无贬矣。《春秋》正名,周田而谓之许田,其名亦乱矣。此实隐十一年与齐、郑入许所分之田,説已见左氏。田者,各系其邑以为称者也。周之田不可为许之田,许之田不可为周之田。兼取两国之邑,不可以田多而论邑少,邑亦两也;兼取两国之田,不可以邑多而论田少,田亦两也。邑者,兼田与邑皆得之名;田者,得田而不得邑之名。安得有田多邑少、邑多田少者乎?是亦不足以为例。
二年春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
译鲁隐公十年
夏季,公子翚率领军队防备齐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这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他为公子?是为了贬低他。为什么要贬低他?因为他是鲁隐公的罪人,所以在鲁隐公这一篇的结尾都对他进行贬低。
不对,解释已经在前面说过了。
六月壬戌日,鲁隐公在菅地打败了宋国的军队。辛未日,夺取了郜地。辛巳日,夺取了防地。
夺取城邑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因为一个月内两次夺取城邑。为什么要说一个月内两次夺取城邑?是为了表示厌恶。
在国内夺取外国的城邑,有时记载季节,比如僖公时春季攻打邾国夺取须朐之类;有时记载月份,比如宣公时春季正月攻打莒国夺取向地之类;有时记载日期,比如文公时春季攻打邾国,三月甲戌日夺取须朐之类,起初并没有不记载日期的。为什么说夺取城邑不记载日期并把它当作条例?凡是不记载日期的,都是为了表明攻打和夺取是同时发生的。这里既然在壬戌日打败宋军,辛未日夺取郜地,辛巳日夺取防地,自然不得不各自记载日期来加以分辨。如果一定要说是因为厌恶一个月内两次夺取,那么甲戌日夺取须朐难道也是两次夺取吗?
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攻打载国,郑伯攻打并夺取了载国。
这里说“攻打并夺取”是什么意思?意思是轻易。怎么叫轻易?是借助了别人的力量。借助谁的力量?借助宋国人、蔡国人、卫国人的力量。
这是夺取了三个国家的军队,并不是夺取载国。怎么知道的呢?郑国所怨恨的,只是这三个国家而已。按常理来说,救援载国以抗拒这三个国家,是有的,怎么反而会依附这三个国家去困害载国呢?载国大概是附属的小国,曾经隶属于郑国。这三个国家因为郑国的缘故,攻打郑国的盟国,所以郑国又趁着他们轻敌的疏忽而夺取了他们的军队罢了。
鲁隐公十一年春季,滕侯、薛侯来朝见。
这里说“朝见”是什么意思?诸侯来叫“朝见”,大夫来叫“聘问”。为什么把他们合在一起说?因为他们是小国。
滕国、薛国都是侯爵,不能称为小国,这也是所谓依托开始尊奉鲁国为王,趁着他们来朝见,褒奖他们为侯爵。晋国的荀庚来重温盟约,卫国的孙良夫来重温盟约,不在同一天,尚且各自记载。滕国、薛国虽然是附属国,又怎么能合在一起说呢?如果就把鲁国当作王呢?那么诸侯一起朝见,不只是附属国,即使是大国也可以。如果认为周天子还没有灭亡,鲁国还是列国之一,那么即使是附属国也不能一起朝见。有天子在上面,却让诸侯能够一起朝见列国的君主,这还足以称为王法吗!
冬季十一月壬辰日,鲁隐公去世。
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是为了隐讳。为什么要隐讳?因为是被弑杀。被弑杀为什么不记载安葬?《春秋》规定,国君被弑杀,凶手没有被讨伐,就不记载安葬,认为这是没有臣子和儿子。子沈子说:“国君被弑杀,臣子不讨伐凶手,就不是臣子;不报仇,就不是儿子。安葬,是活人的事情。《春秋》规定,国君被弑杀,凶手没有被讨伐,就不记载安葬,认为这与臣子和儿子无关。”鲁隐公去世为什么不记载地点?是因为不忍心说。鲁隐公为什么没有正月?因为鲁隐公将要让位给鲁桓公,所以不拥有正月。
既然已经把国君被弑杀、凶手不被讨伐、不记载安葬,作为天下的大法了,就不能再用鲁隐公的行为作为道义的标准。用鲁隐公没有正月起问,是对的。认为将要让位,
鲁桓公却不拥有正月,那么元年为什么记载“正月”呢?这是鲁隐公失去了正统,保留元年以显示正统,而去掉二年以后以显示贬低。所以三年、四年、十年说“王二月”,七年说“王三月”,是因为正月恰好没有事情。其余记载春季而不记载月份的,是因为事情发生在正月而顺便去掉月份的。有人认为这十年的正月恰好没有事情所以不记载,那么八年三月前记载“宋公、卫侯在垂地相遇”,九年三月前记载“天王派王季来聘问”,怎么知道它们不是正月的事情呢?
<经部,春秋类,春秋三传谳__春秋公羊传谳》>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公羊传谳》卷二宋叶夣得撰桓公
元年春季
郑伯用玉璧交换许田
这里说用玉璧交换是什么意思?是交换。既然是交换,为什么说交换呢?是为了表示恭敬。为什么要表示恭敬?因为有天子存在,诸侯不能独占土地。许田是什么?是鲁国朝见天子时住宿的城邑。诸侯按时朝见天子,在天子的郊外,诸侯都有朝见时住宿的城邑。这是鲁国朝见时住宿的城邑,那么为什么叫它许田?是为了隐讳夺取周王室的土地。隐讳夺取周王室的土地,那么为什么叫它许田?是把它归属于许国。为什么要归属于许国?因为靠近许国。这个城邑,为什么称田?田地多城邑少称田,城邑多田地少称邑。
郑伯实际上是用玉璧交换田地,那么自然应当记载了。如果认为因为有天子存在,诸侯不能独占土地,所以把交换说成借,以显示恭敬,这是经文附加的言辞。鲁隐公进入邴地,夺取郜地,夺取防地,虽然是内辞却直书其事,不把独占土地视为不恭敬,郑伯只是交换田地,却为他设置恭敬的言辞吗?作经本来是为了正定天下的功过罪责,如果因为天子存在,每次都为他找借口,那么天下就没有可以正定的罪责,而经文也就没有贬低了。《春秋》正定名分,周王室的土地而叫它许田,名分也混乱了。这实际上是鲁隐公十一年与齐国、郑国进入许国所分得的田地,解释已经在《左氏传》中说过。田,是各自归属于其城邑作为称呼的。周王室的土地不能成为许国的土地,许国的土地不能成为周王室的土地。同时夺取两国的城邑,不能以田地多而说城邑少,城邑也是两国的;同时夺取两国的田地,不能以城邑多而说田地少,田地也是两国的。城邑,是兼有田地和城邑都得到的名称;田地,是得到田地而没有得到城邑的名称。怎么会有田地多城邑少、城邑多田地少呢?这也不足以作为条例。
二年春季
三月,鲁桓公会合齐侯、陈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