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二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二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三明姜寳撰
昭公上【名稠,襄公子,母齐归,在位二十五年,孙于齐,在外八年,凡三十二年,薨于干侯。威
仪恭曰昭】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叔孙豹防晋赵武、楚公子围【共王子康王弟】齐国弱【佐子】宋向戍、衞齐恶、陈公子招、蔡公孙归生、郑罕虎【子皮子罕孙】许人、曹人于虢【虢今灵寳县】
虢郑地,按荥阳虢都也。此云郑地,则荥阳为近之。公子一段,分明为辨《公羊》贬招之説而发。録疑云:《春秋》以诸侯之弟称公子者多矣,何待至此而后发?不得以属通之例耶?故知胡氏不称弟之説,尤无谓不足信据也。季氏私考,虢之防郑为地主也。是时楚公子围执政,而晋与通好也。同主诸夏而交,见其从皆循防宋故事,但各守旧约而不盟耳。赵武所谓以信为本者,力不能敌而甘为人下之辞也。岂真仁人之心哉?自是楚益横,而莫能制。赵武不能辞其责矣。按先晋,自是记事之体当然。此等处皆直书而义
自见防虢之是非,与防宋同。所谓寻宋之盟,而请读旧书,加于牲上,可见未尝盟也。赵武能以信为本而先之之説,恐非。
三月,取郓【郓,莒邑,在青州府沂水县,是为东郓】
王氏经世云:「书伐莒,是以讨贼予鲁也。不书伐而书取,则收夺而已矣。」按:取郓出自季孙所为,故不书伐而书取。自是罪之之词,非讳也。
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晋
胡传书曰:“弟者,罪秦伯也。夫后子出奔,其父祸之,而罪秦伯,何也?《春秋》以均爱望人父,以能友责人兄。父母有爱妾,犹没身敬之不衰,况兄弟乎?兄弟翕,而后父母顺矣。故不曰‘公子’,而特称‘秦伯之弟’云。”季氏私考,诸侯地方百里者,出车千乗。其正卿始得百乗。尔后子尚未为卿,虽富,安得遽有千乗?逺从,且人臣见逐于君,虽欲窃赀,惧有追夺。故士防奔秦,荀伯以同僚故,为之送帑及其器用财贿,见其不易能也。安有自雍及绛入,反归取酬币者哉?后子多其车乗,弃国适讐,几于叛矣。虽有自文之辞,何足以为善也?而乃谓之“令图”?天赞,天岂助恶徳者欤?后子兄殁始归,此理所有。但司马侯所以过誉后子者,或其为利所没,欲説其君以必纳耳。然实怙奸之言也。而左氏遂真以后子为贤,非矣。按:书“弟见秦伯”,为兄寡恩以致其弟出奔,胡氏后段説是。
六月丁巳,邾子华卒【悼公卒,子庄公穿嗣】
晋荀吴帅师败狄于大卤
季氏私考左氏,以狄为无终羣狄,而杜预氏谓大卤为太原晋阳县,皆非也。盖无终即山戎,不应称狄,且在太原东北二千里许,安得至此?而卤者,地不生物之谓,不可以言原。窃意大卤地当近狄,狄在今广平府北境。宋地理志曰:「地杂斥卤」,今其地尚有斥泽沙河之名,此其所为卤也。狄自僖公时势甚强悍,而又有赤狄为导,故虽西距晋阳五百里,而敢逺至于箕,为晋所败。至宣公时,晋灭赤狄,拓地既广,遂渐图狄,故至狄地设伏而败之。交刚,交刚近沙泽之地,其亦斥卤之相连者欤?自是狄势渐衰,而荀吴复即其地败之于大卤,犹交刚之志也。胡传其过,在毁车崇卒,以诈诱狄人而败之,非王者之师尔。使后世车战法亡,崇尚歩卒,争以变诈相髙,日趋苟简,皆此等啓之矣。书败狄讥之也。
秋,莒去疾【宻州长子】自齐入于莒。
按,去疾未立而书莒去疾,与齐小白同见,当有莒之词也。其不称公子,程氏曰:凡义当承国者,名系国而不称公子,以殊于大夫。胡氏不禀命之説,非也。
莒展舆【宻州次子】出奔吴
胡传展舆莒子也曷为不称爵?为弑君者所立。既立乎其位而不能讨贼,则是与闻乎故也。斯不可以有国矣。按展舆已立乎位而不称爵,见不当为君之词。曰“莒展舆”,见其为莒之展舆,而非莒之君。所谓与陈佗同者是也。
叔弓帅师疆郓田
季氏私考疆者,正郓田之界
译《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二
(属于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三,明代姜宝撰
昭公上【名稠,是襄公的儿子,母亲是齐归,在位二十五年,出逃到齐国,在国外八年,总共三十二年,死在干侯。威仪恭敬称为昭】
元年春王正月,昭公即位。
叔孙豹在虢地会合晋国的赵武、楚国的公子围【共王的儿子,康王的弟弟】、齐国的国弱【佐的儿子】、宋国的向戍、卫国的齐恶、陈国的公子招、蔡国的公孙归生、郑国的罕虎【子皮之子,子罕之孙】、许国人、曹国人。【虢地在今灵宝县】
虢是郑国的土地,查考荥阳有虢都。这里说是郑地,那么荥阳比较接近。关于公子的一段,显然是为了辩驳《公羊传》贬斥公子招的说法而发的。《录疑》说:“《春秋》中称诸侯之弟为公子的很多,何必等到这里才发难?不能以通例来归属吗?”所以知道胡安国的不称弟的说法,尤其荒谬,不足采信。季氏私考认为,虢地的会盟,郑国是地主。当时楚国的公子围执政,而晋国与楚国通好。共同主持华夏事务而交往,可以看出他们都遵循以前宋国会盟的故事,只是各自遵守旧约而不重新结盟罢了。赵武所谓以信为本的话,是力量不能敌对而甘愿处于下位的言辞。难道真是仁人的心意吗?从此楚国更加横行,而没有人能制约。赵武不能推卸他的责任了。查考先写晋国,是记事体例当然如此。这些地方都是直书其事而大义自见,虢地会盟的是非,与宋国会盟相同。所谓寻找宋国的盟约,而请求宣读旧书,加在牺牲之上,可见未曾结盟。赵武能以信为本而率先提出的说法,恐怕不对。
三月,夺取郓地。【郓,是莒国的城邑,在青州府沂水县,这就是东郓】
王应麟《经世》说:“记载伐莒,是把讨伐贼人的名义给予鲁国。不记载伐而记载取,那么只是收取夺取罢了。”查考:夺取郓地出自季孙的行为,所以不记载伐而记载取。这是从此归罪于他的言辞,不是避讳。
夏,秦伯的弟弟鍼出逃到晋国。
胡安国传书写道:“称弟,是归罪于秦伯。后子出逃,他的父亲造成祸患,而归罪于秦伯,为什么呢?《春秋》以均等的爱来期望人父,以能友爱来责求人兄。父母有宠爱的妾,尚且终身恭敬不衰减,何况兄弟呢?兄弟和睦,然后父母顺心了。所以不说‘公子’,而特别称‘秦伯之弟’。”季氏私考认为,诸侯地方百里的,出兵车千乘。他的正卿才开始得到百乘。而后子尚未为卿,虽然富有,怎么能突然有千乘?远远跟随,况且人臣被君主驱逐,虽然想窃取资财,害怕有追夺。所以士匄奔秦,荀伯因为同僚的缘故,为他送去了家眷以及器用财贿,可见不容易做到。哪有从雍地到绛地入境,反而回去取酬谢币帛的呢?后子夸耀他的车乘,抛弃国家投奔仇敌,几乎算是叛变了。虽然有自我文饰的言辞,怎么足以认为是善呢?却称之为“令图”?上天赞助,上天难道帮助恶德的人吗?后子兄长去世后才回来,这是情理中有的。但是司马侯之所以过分赞誉后子,或许是被利益蒙蔽,想说服他的君主一定要接纳他罢了。但这实在是怙恶不悛的言辞。而《左传》竟真的认为后子贤德,是错误的。查考:书写“弟见秦伯”,是因为兄长寡恩导致弟弟出逃,胡安国后面的说法是对的。
六月丁巳,邾子华去世。【悼公去世,儿子庄公穿继位】
晋国的荀吴率领军队在大卤打败狄人。
季氏私考《左传》,认为狄是无终群狄,而杜预认为大卤是太原晋阳县,都不对。大概无终就是山戎,不应该称狄,而且在太原东北二千里左右,怎么能到这里?而卤,是土地不生物的意思,不可以说原。我私下认为大卤地方应当靠近狄,狄在今广平府北境。宋《地理志》说:“土地混杂斥卤”,现在那里还有斥泽沙河的名字,这就是所谓的卤。狄自从僖公时势力很强悍,而且有赤狄作为向导,所以虽然西距晋阳五百里,却敢远到箕地,被晋国打败。到宣公时,晋国灭掉赤狄,开拓土地既广,于是逐渐图谋狄,所以到狄地设伏而打败他们。交刚,交刚靠近沙泽之地,那也是斥卤相连的地方吗?从此狄的势力逐渐衰落,而荀吴又在那地方在大卤打败他们,还是交刚时的志向。胡安国传书的过错,在于毁车崇卒,用诈术引诱狄人而打败他们,不是王者之师。致使后世车战之法消亡,崇尚步兵,争以变诈相高,日趋苟且简略,都是这类人开启的。记载打败狄人,是讥讽他。
秋,莒去疾【密州长子】从齐国进入莒国。
查考,去疾未即位而书写莒去疾,与齐小白相同出现,应当有莒国的言辞。他不称公子,程氏说:“凡是义理上应当继承国家的人,名字系于国而不称公子,以区别于大夫。胡安国不禀命的说法,不对。”
莒展舆【密州次子】出逃到吴国。
胡安国传书:展舆是莒子,为什么不称爵位?因为是被弑君者所立。既然立在他的位子上而不能讨伐贼人,那就是参与了这件事。这就不可以有国家了。查考展舆已经立在他的位子上而不称爵位,显示他不应当为君的言辞。说“莒展舆”,显示他是莒国的展舆,而不是莒国的君主。所谓与陈佗相同的就是这个意思。
叔弓率领军队划定郓田的边界。
季氏私考:疆,是正定郓田的边界。
,不使莒得侵之,必用师备莒也。
葬邾悼公
齐景公立,齐鲁之好复通。邾子亦来朝,故始防其葬。
译不使莒国得以侵犯它,必定要出兵防备莒国。
安葬邾悼公
齐景公即位后,齐国与鲁国的友好关系重新恢复。邾国国君也来朝见,所以开始防备他的葬礼。
冬,十有一月,已酉,楚子麇卒【葬于郏,谓之郏敖】
季氏私考黄震氏曰:经书“卒”,而传称“围缢杀之”,经传不同,当以经为正。今按《春秋》为诛乱臣、讨贼子而作,弑君大恶也,岂以伪讣而得免乎?公子围若果弑君,《春秋》岂有讳而书“卒”之理?且杀其二子,亦事之大者,安得并没其实乎?西亭辨疑:据子夏传,灵王“防”与令尹“围”本是两人,而郏敖之卒实以疾,非以弑也。诸儒附防,或曰以疟疾赴也。《春秋》弑君之贼,未必肯以弑父显告诸侯。《春秋》知其弑,则书弑矣,何独于围而从告乎?或曰:以申之防,故为中国讳也。商臣弑父,使椒聘鲁,鲁人受之,《春秋》曷不为鲁人讳,而顾为列国讳乎?或曰:围弑君而立,恐其恶闻,更名“防”。商臣弑父,校之弑其兄子者,其恶何如?不闻商臣更名,卫州吁、齐无知皆不更名,岂皆不畏恶之播闻者乎?夫圣如孔子,髙弟如子夏,有经与传,乃不足信,而唯信左氏乎?左氏载庆封之言,以为围弑兄子而代之者,亦非也。
楚公子比出奔晋
按楚国之得立,常在少者。是时或有欲立之心,因灵王立而不安其身也,故出奔。
二年春晋侯使韩起来聘
韩宣子为政而聘,与国季氏私。考韩起厥之子,也是为宣子。晋自赵武与楚狎主夏盟,诸侯由此不专事晋矣。韩起代武为政,欲致诸侯,故亲来聘鲁。惜乎人心已散,而德又不足以服人,卒不免于示威平丘耳。
夏叔弓如晋
昭公之世,三家益专,公不为政,其臣五如晋,此报韩起之聘也。
秋郑杀其大夫公孙黒
季氏私考公孙黑,字子晳,公子騑之子,公孙夏之弟也。黑好在人上,专肆愤心,啓良霄之乱,致防楚之争,诚足以害国事矣。至谓其将作乱,不过羣族之搆言耳,罪状未明,可以无死者也。是时子产当国,苟以黑为不肖,去之可矣。乃使吏数其罪而以国法杀之,不亦过乎?故不去其大夫,夫子产不以亲亲保全,孰谓其为政专尚寛哉?按:是时子产当数其罪而废之,或出之不当,遂致之死。不去大夫,而以国杀,言君与用事大臣同杀之,则郑伯与子产诚过矣。所谓罪累上者,此也。
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季孙宿如晋。
致少姜之襚。按晋以少姜非伉俪,辞公,未为不是。公见辞,乃复,亦未为不是。只当时不当亲往,不当失礼妄动,所谓恭不近于礼,不能逺耻辱者,公也。胡氏之説,反似成少姜为适矣,不可从。
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成公卒,子悼公寜立】
夏叔弓如滕五月葬滕成公
滕前此未有防其塟者。襄公六年,滕成始来朝,与襄同晋悼之盟防,且又来奔防。于是鲁亦遣大夫防其葬,终《春秋》皆防其葬矣。
秋小邾子来朝
小邾本鲁附庸,故虽从晋,防列于诸侯,而常来朝鲁,以此。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
北燕伯欵出奔齐
季氏私考北燕姬姓伯爵国,幽州蓟县是其地也。召康公奭,周之支族,食邑于召。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胡传按:左氏,燕简公多嬖宠,欲去诸大夫而立其宠人。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书曰:「北燕伯欵出奔齐」,罪之也。春秋凡见逐于臣者,皆以自奔为文,正其本之意也,而垂戒逺矣。
四年春王正月大雨雹
胡传:雹,戾气也。隂脇阳,臣侵君之象。当是时,季孙宿袭位,世卿将毁,中军专执兵权,以弱公室,故数月之间,再有大变。申丰者,季氏之孚也,不肯端言其事故,暴▯于朝,归咎藏氷之失。夫山谷之氷,藏之也,周用之也。徧亦古者本末备举,燮调之一事耳。谓能使四时无愆伏,凄苦之变,雷出不震,无菑霜雹,则亦诬矣。意者昭公遇灾而惧,以礼为国,行其政令,无失其民,雹之灾也,庶可御也。不然,虽得藏氷之道,合于豳风七月之诗,其将能乎?刘氏曰:夫申丰言圣王在上,无雹可也。言雹之为灾由藏氷故,非也。鲁虽藏川池之氷,未为不藏氷。如五帝以前未有藏氷之时,岂长雨
译冬季,十一月,己酉日,楚君麇去世【葬在郏地,因此称为郏敖】。
季氏私考黄震说:《春秋》经文记载“卒”,而《左传》称“被围困缢杀”,经传说法不同,应当以经文为准。现在考察《春秋》是为诛讨乱臣、讨伐贼子而作的,弑君是大恶,岂能因为虚假的讣告而免除罪责呢?如果公子围真的弑君,《春秋》哪有忌讳而记载为“卒”的道理?况且杀害他的两个儿子,也是大事,怎么能完全隐瞒事实呢?西亭辨疑:根据子夏传,灵王“防”与令尹“围”本是两个人,而郏敖去世确实是因病,并非被弑。众儒附会“防”字,有人说以疟疾报丧。《春秋》中弑君的贼人,未必肯以弑父的名义向诸侯宣告。《春秋》如果知道是弑君,就会记载为“弑”,为什么唯独对围听从讣告呢?有人说:因为申地有防,所以为中原诸侯讳。商臣弑父,派椒聘问鲁国,鲁国人接受了,《春秋》为什么不替鲁国人讳,反而替列国讳呢?有人说:围弑君自立,恐怕恶名传播,改名为“防”。商臣弑父,与弑杀兄长之子相比,罪恶如何?没听说商臣改名,卫国的州吁、齐国的无知都不改名,难道他们都不怕恶名传播吗?像孔子那样圣明,像子夏那样高弟,有经文和传文,尚且不足以相信,却只相信《左氏传》吗?《左氏传》记载庆封的话,认为围弑杀兄长之子而取代他,这也是不对的。
楚公子比出逃到晋国。
按楚国确立君位,常在年幼者。这时有人想拥立他,因为灵王即位后他自身不安,所以出逃。
二年春季,晋侯派韩起来聘问。
韩宣子执政而聘问,与鲁国季氏私交。考韩起是厥的儿子,这就是宣子。晋国自从赵武与楚国轮流主持华夏盟会,诸侯从此不再专事晋国。韩起代替赵武执政,想招致诸侯,所以亲自来鲁国聘问。可惜人心已散,而德行又不足以使人信服,最终不免在平丘展示威仪罢了。
夏季,叔弓前往晋国。
昭公时期,三家更加专权,国君不执政,他的臣子五次前往晋国,这是报答韩起的聘问。
秋季,郑国杀了其大夫公孙黑。
季氏私考公孙黑,字子晳,是公子騑的儿子,公孙夏的弟弟。黑喜欢凌驾于人之上,专横放纵愤恨之心,引发良霄的动乱,导致防楚之争,确实足以危害国家大事。至于说他将要作乱,不过是宗族间的构陷之言,罪状未明,是可以不死的。这时子产执政,如果认为黑不贤,罢免他就可以了。却让官吏列举他的罪行并用国法杀了他,不是太过分了吗?所以不罢免其大夫,夫子产不因为亲族关系保全他,谁说他的政事专尚宽厚呢?按:这时子产应当列举他的罪行而废黜他,或者放逐他不当,导致他死亡。不罢免大夫,而以国法杀他,是说国君与执政大臣共同杀他,那么郑伯与子产确实过分了。所谓罪累及上级,就是这种情况。
冬季,鲁君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季孙宿前往晋国。
这是为了送达少姜的丧礼赠衣。按晋国因为少姜不是正妻,辞谢鲁君,并不为错。鲁君见到被辞谢,就返回,也不为错。只是当时不应当亲自前往,不应当失礼妄动,所谓恭敬但不近于礼,不能远离耻辱的,就是鲁君。胡氏的说法,反而似乎成就少姜为正妻了,不可采纳。
三年春季,周王正月,丁未日,滕子原去世【成公去世,儿子悼公寜即位】。
夏季,叔弓前往滕国,五月安葬滕成公。
滕国此前没有鲁国大夫参加其葬礼的。襄公六年,滕成公开始来朝见,与襄公同在晋悼公的盟会上会合,后来又来参加葬礼。于是鲁国也派遣大夫参加其葬礼,直到《春秋》结束都参加其葬礼了。
秋季,小邾子来朝见。
小邾本是鲁国的附庸,所以虽然跟随晋国,位列诸侯,但常常来朝见鲁国,因此如此。
八月,举行大雩祭。
冬季,下大雨雹。
北燕伯欵出逃到齐国。
季氏私考北燕是姬姓伯爵国,幽州蓟县是其地。召康公奭,是周的支族,食邑在召。武王灭纣,封召公于北燕。胡传按:《左氏传》,燕简公多宠幸之人,想除去众大夫而立其宠幸之人。燕大夫比杀了简公的外宠,简公害怕逃到齐国。经文说:“北燕伯欵出奔齐”,是谴责他。《春秋》凡是被臣下驱逐的,都以自己出奔为文,正是纠正其根本的意思,而垂戒深远了。
四年春季,周王正月,下大雨雹。
胡传:雹,是戾气。阴胁阳,是臣侵君的象。当时,季孙宿袭位,世卿将毁,中军专执兵权,以削弱公室,所以数月之间,再次有大变。申丰是季氏的宠臣,不肯直言其故,在朝堂上暴怒,归咎于藏冰的失误。山谷的冰,储藏它,周朝使用它。徧也是古者本末备举,调和阴阳的一件事。说能使四时无愆伏,凄苦之变,雷出不震,无灾霜雹,那也是诬妄了。大概昭公遇灾而恐惧,以礼治国,行其政令,不失去民心,雹灾,或许可以抵御。不然,即使得到藏冰之道,合乎《豳风·七月》之诗,又能怎样呢?刘氏说:申丰说圣王在上,无雹灾,可以。说雹灾由藏冰故,不对。鲁国虽然储藏川池之冰,未为不藏冰。如五帝以前未有藏冰之时,岂长雨
雹乎?且丰之为人,奸佞人也,党于季氏,不敢端言其罪,故推雹灾归之藏氷,欲以谄媚强臣,抹摋灾异。此与张禹、谷永何异哉?所以使昭公死于外者,未必非此人也。
译是冰雹吗?况且丰这个人,是个奸邪谄媚之徒,依附于季氏,不敢正直地陈述他的罪过,所以将冰雹灾害归咎于藏冰之事,想要以此谄媚权臣,掩盖灾异。这与张禹、谷永有什么不同呢?致使昭公死在国外的,未必不是这个人。
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防于申【申今信阳州申国地】谋吴也。季氏私考。杜元凯曰:徐在下邳僮县东南,今鳯阳府泗州北五十里有徐城是也。顿在陈州之南,今项城县界内。胡在汉汝隂县西北,今颍州西北二里有胡城。沈即汉汝南郡平舆县故城,在今汝寜府东汝水南。淮夷在今淮之南北。《诗》宣王率彼淮浦以省徐土,则主淮北言。召虎浮江汉以伐淮夷,则主淮南言。皆一人所有之地也。申即汉南阳郡宛县申伯旧封国,时已属楚,今南阳府南阳县也。季氏私考,楚之所惧者吴也。楚欲窥中国,则恐吴拟其后,故晋与吴合而楚不敢北图矣。自防宋以来,晋楚同好而楚无晋规,于是遂自为主,而大合其所与之诸侯于申焉。淮夷向无预防而亦至者,以其为东诸侯通吴之道,而徐顿胡沈居淮上流,亦要地也。则斯防盖为拒吴计耳。左氏以为楚子使椒举如晋求诸侯,恐未必然。盖盟宋防虢,楚皆与晋同覇,晋既甘心让楚矣,何必再求诸侯而尽及近淮小国邪?夫齐鲁曹卫诸国,是时皆已通吴,而其道由淮以往,此楚之所急在淮也。故特私与属国为谋,以断吴通中国之道,而晋自此亦不得通使于南方矣。若其为防而用齐桓召陵之礼,蛮夷妄自尊大以临其属国,固宜有之矣。按防吴殊防,以中国先自为防而后防吴也。若淮夷则直同防而已,何必殊防为文耶?楚书爵见,诸国之君皆来而楚子亲临焉,属词所谓志其强者是也。
楚人执徐子
按《史记》札使北过徐还而挂劒徐君之墓,可见吴通上国道必由徐。今执徐子,为其不能闭吴通上国之道,为贰已也。属词,此申之防也。徐既世事楚,而又服于吴,徐子又吴出也,故楚人执之。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伐吴。因申防以伐吴。不言诸侯者,郑、徐、滕、小邾、宋不在列故也。
执齐庆封杀之
季氏私考齐庆封,以襄二十八年奔鲁。齐让,而又奔吴。吴虽与之朱方,使居之,然未仕其国,故犹系之齐。楚伐吴,而庆封在焉。以其为齐通吴之使也,故杀之。非为讨贼也。庆封之罪,楚未必知,虽知之,亦未必以为讨也。然曰“庆封”,则诚以其人为有罪耳。狥军之説,恐亦未必然。
遂灭頼
頼即汉汝南郡褒信侯国废城,在今汝宁府光州息县东北。頼本近楚之国,必依违吴楚之间,而不能自立者也。故楚乗伐吴而灭之。
九月取鄫
季氏私考取鄫不繋之伐国,则鄫本自为国也。其非灭为莒属,明矣。鄫素属鲁,曷为取之?始以为己邑耳。
冬十有二月乙夘叔孙豹卒
季氏私考豹,以日卒正,终于位也。左氏谓牛置虚命彻,则过矣。
五年春王正月舍中军
胡传按:左氏舍中军,卑公室也。初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及其舍之也,四分公室,季氏择二,二子各一,皆尽征之而贡于公。然则三军作,舍皆自三家,公不与焉。公室益卑,而鲁国之兵权悉归于季氏矣。兵权有国之司命,三纲兵政之本原。书其作舍,而公孙于齐,薨于干侯,定公无正,必至之理也。已则不臣,三纲沦替,南蒯叛,阳虎专,季斯囚,而三桓之子孙微矣,亦能免乎?书曰「舍中军」,微词以着其罪也【不言其故】孔氏曰:初作三军,季氏尽征之,并不入公室也。叔孙氏臣其子弟,以一家之内有父子兄弟四品,以父兄之税入公子弟之税入。已大率半属公,半入已。孟氏则于子弟中取其半,或取子,或取弟,大率三分归公,一分入已。十二分其国民,三家得七,公得五,国民不尽属公,公室已卑矣。今舍中军,四分公室,三家自取其税,而随时献公,公室弥卑矣。初云作三军,今不云舍三军者,初作时三家各毁其乗,足成三军,今此唯舍中军之属,属上下二军。季氏因叔孙家祸,退之使同孟孙,独取其半为专,已甚。又择取善者,是专之极,故传言「择二」以见之。作三军时,犹是三家得其七,公得其五。至是则公室止有贡,而无复
译夏,楚子、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以及淮夷在申地设防,【申地即今信阳州申国故地】,谋划对付吴国。季氏私下考证。杜元凯说:徐国位于下邳僮县东南,如今凤阳府泗州北五十里有徐城,就是那里。顿国在陈州之南,如今项城县境内。胡国在汉代汝阴县西北,如今颍州西北二里有胡城。沈国即汉代汝南郡平舆县故城,在今汝宁府东、汝水之南。淮夷在今淮河南北。《诗经》说宣王巡视淮河浦口以省察徐地,这是以淮北而言。召虎泛舟江汉以讨伐淮夷,这是以淮南而言。这都是一个人所管辖的地域。申国即汉代南阳郡宛县申伯旧封国,当时已属楚国,即今南阳府南阳县。季氏私下考证,楚国所畏惧的是吴国。楚国想要窥视中原,就担心吴国在其后方图谋,所以晋国与吴国联合,楚国就不敢向北图谋了。自从宋地会盟以来,晋楚两国交好,楚国没有晋国的顾忌,于是便自作主张,在申地大规模会合其所附属的诸侯。淮夷向来没有防备却也来到,是因为他们是东方诸侯通往吴国的道路,而徐、顿、胡、沈居于淮水上游,也是要害之地。那么这次设防大概是为了抵御吴国的计策。《左传》认为楚子派椒举到晋国请求诸侯,恐怕未必如此。因为在宋地结盟、虢地设防,楚国都与晋国共同称霸,晋国既然甘心让楚国,何必再请求诸侯而尽数波及近淮的小国呢?齐、鲁、曹、卫等国,此时都已与吴国相通,而其道路经由淮水前往,这是楚国在淮水地区所急迫的。所以特意私下与附属国谋划,以切断吴国通往中原的道路,而晋国从此也不能派遣使者到南方了。如果说是设防而采用齐桓公召陵之礼,蛮夷妄自尊大以凌驾其附属国,本来就应该有这样的情况。按:防备吴国与一般的防备不同,因为中原先自我防备而后防备吴国。如果是淮夷,则直接一同防备而已,何必用“殊防”来行文呢?楚国书写爵位可见,各国国君都来了而楚子亲自莅临,措辞所谓“志其强者”就是这个意思。
楚人拘捕了徐子。
按《史记》记载,专诸派使者北过徐地返回时,将剑挂在徐君墓上,可见吴国通往中原的道路必经徐地。如今拘捕徐子,是因为他不能阻断吴国通往中原的道路,已经怀有二心了。措辞,这是申地设防的事。徐国世代侍奉楚国,而又服属于吴国,徐子又是吴国出身,所以楚人拘捕了他。
秋七月,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胡子、沈子、淮夷讨伐吴国。借申地设防之机讨伐吴国。不称诸侯,是因为郑、徐、滕、小邾、宋不在行列的缘故。
拘捕齐国的庆封并杀了他。
季氏私下考证,齐国的庆封,在襄公二十八年逃奔鲁国。齐国责备他,他又逃奔吴国。吴国虽然给他朱方,让他居住,但他并未在吴国任职,所以仍系属于齐国。楚国讨伐吴国,而庆封在其中。因为他作为齐国通往吴国的使者,所以杀了他。不是为了讨伐贼寇。庆封的罪过,楚国未必知道,即使知道,也未必认为是讨伐。然而说“庆封”,确实是认为这个人有罪。顺从军情的说法,恐怕也未必如此。
于是灭掉了赖国。
赖国即汉代汝南郡褒信侯国废城,在今汝宁府光州息县东北。赖国本是靠近楚国的国家,必定在吴楚之间摇摆不定,而不能自立。所以楚国趁着讨伐吴国而灭掉了它。
九月,夺取鄫国。
季氏私下考证,夺取鄫国不连类于伐国,那么鄫国原本就是独立的国家。它不是被灭而为莒国所属,是明显的。鄫国一向属于鲁国,为什么夺取它?起初是把它当作自己的城邑罢了。
冬十二月乙夘,叔孙豹去世。
季氏私下考证,豹,按日记载去世,是正位终老于职位。《左传》说牛置虚命彻,那就错了。
五年春,周王正月,舍去中军。
胡传按:《左传》舍去中军,是使公室地位卑微。当初设立三军,将公室分为三份,各占其一。等到舍去中军时,将公室分为四份,季氏选取两份,孟孙、叔孙各取一份,都尽数征收赋税而进贡给公室。然而三军的设立与舍去,都出自三家,公室不参与。公室更加卑微,而鲁国的兵权全部归于季氏了。兵权是国家命脉,三纲兵政的根本。记载其设立与舍去,而公孙于齐,薨于干侯,定公无正,是必然的道理。自己已经不像臣子,三纲沦丧,南蒯叛乱,阳虎专权,季斯被囚,而三桓的子孙衰微,也能免吗?书上说“舍中军”,是用微言大义来彰显其罪过【不说明原因】。孔氏说:当初设立三军,季氏尽数征收赋税,并不进入公室。叔孙氏使子弟为臣,因为一家之内有父子兄弟四品,以父兄的税赋进入公子弟的税赋进入。大体上一半属于公室,一半进入自己。孟氏则在子弟中取其半,或取子,或取弟,大体上三分归公,一分入己。将国民分为十二份,三家得七份,公室得五份,国民不尽属于公室,公室已经卑微了。如今舍去中军,将公室分为四份,三家自取赋税,而随时进贡给公室,公室更加卑微了。当初说设立三军,如今不说舍去三军,是因为当初设立时三家各毁其车乘,足以凑成三军,如今只是舍去中军的属员,归属上下两军。季氏因叔孙家的祸事,退让其与孟孙相同,独自取其半为专权,已经过分。又选取好的,是专权的极致,所以传言“择二”来显示。设立三军时,还是三家得其七,公室得其五。至此则公室只有贡赋,而无复
刘氏曰:「称国以杀大夫者,罪累上也。屈申之累上柰何?楚人讐吴而疑屈申,谓屈申贰于吴也,而杀之。然屈申之为人臣也,国乱不能去,北面而事冦讐,足以杀其身而已矣。」
公如晋
汪氏曰:「昭公如晋,凡七至,晋而见止者一,及河而不至者五,惟此年得善往返。然以莒人之诉,防不免于辱。盖昭公习于威仪之节,而不知礼之本,是以晋平公虽称其善于礼,犹欲止而讨之也。」
夏,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今莒州地】
季氏私考《牟娄本纪》邑为莒所取,防兹莒二邑名。杜元凯曰:“城阳平昌县西南有防亭,姑幕县东北有兹亭。”按平昌城在今安丘县西南六十里,姑幕城在今诸城县西十五里。牟娄则在防兹之间,而南界于莒,今皆▯青州。牟娄、防兹入于鲁,则地与诸城联属矣。又云“及”者,有别之辞,地而言及,所以别彼此也。盖
牟娄莒取于▯者也,防兹莒本封地也,而圣人正疆理之意见矣。苟谓不以私邑累公邑,则于取讙及阐例可以通乎?家氏曰:庶其、牟夷、邾、莒之盗也,季孙宿,鲁之盗也。襄二十一年,公如晋,庶其以地来奔,季氏纳之。今公如晋在行,牟夷复以地来奔,季氏又纳之。季氏乗鲁君之出,招纳邾莒之叛人,叛邑以为己之私有,不曰鲁之内盗可乎?襄公如楚还,及方城,季孙宿取卞,使人以告,公惧不敢入。防欲适诸侯,今公在晋,而宿所为复尔。盖置其君于陷穽罟获之地,将使晋人执之而已,得以遂其窃国之计。意如逐君之谋,实兆于宿矣。
秋七月公至自晋
按公在晋,而季氏纳牟夷,晋以莒愬,欲止公,罪固不在公也,故范献子不可,乃归公。
戊辰叔弓帅师败莒师于蚡泉
莒师至鲁地,为追讨牟夷也,故鲁人败之。
秦伯卒【景公卒,子哀公立,史失其名】
冬,楚子、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伐吴,入▯、栎、麻,以报朱方之役。朱方,今丹徒;棘、栎、麻,楚东鄙三邑。亳县东北有棘亭,新蔡县东北有栎亭。徐始称王,楚后称王,吴、越因遂称王。伯翳之子若木封于徐,穆王命徐子掌徐夷,得朱弓赤矢,乃称偃王。楚熊渠始称王,吴夀梦称王,越勾践称蛮王。季氏私考,越姒姓,子爵国,夏少康之庶子封于防稽,今绍兴府,古越州也。二十余世至允常,盖此时越称人,微者来防耳。蔡、陈、许、顿、沈、徐在吴北,素服楚威,而越在吴南,能为吴患。楚子合此七国以伐吴,夹攻之术也。吴欲北与楚争,则恐越人之拟其后,而吴自此不易报楚矣。是时季札仕吴,能逺通上国,而不能近结越人,亦未见其谋国之善也。然吴自襄十四年至是,凡四受楚兵,飬锐既久,而州来之灭、长岸、鸡父之兵渐▯起焉。至于栢举,则一战及郢矣。然则以兵侮人者,岂非自侮之道邪?李亷氏曰:此为楚通越制吴之始。
六年春王正月▯伯益姑卒【文公卒,弟平公郁厘立】
葬秦景公
景公之卒,鲁始往防其塟,以南北之从交相见,自此也。
夏季孙宿如晋
按季氏私考,谓君归则臣往,乃当时事,伯之礼如此,抑强臣所借以自结纳于伯国也?左氏以为拜莒田,恐非,抑或为纳牟夷之故,恐晋讨及已,而往晋,欲止公而于宿,反不之问也。非又以晋卿者为宿地欤?
葬▯文公
宋华合比出奔衞
胡传《左氏》曰:宋寺人栁有宠,太子佐恶之。华合比请杀之。栁闻,坎用牲埋书,而告公曰:「合比将纳亡人之族,既盟于北郭矣。」公使视之,有焉,遂逐合比。于是华亥欲代为右师,乃与栁比从为之徴。公使代之。宋公宠信阍寺,杀世适痤,而父子之恩絶;逐华合比,而君臣之义睽。刑人之能败国亡家,亦可畏矣。犹有任赵髙以亡秦,信恭显、十常侍以亡汉,宠王守澄、田令孜以亡唐,而不知鉴覆车之辙者,不亦悲夫?凡此类,直书而义自见矣。家氏曰:伊戾与栁,所以譛太子与右师,皆坎用牲埋书,以售其险谋,后先如出一辙。而华亥之比栁,与向戍之比伊
译刘氏说:“用国君的罪名来诛杀大夫,是因为罪责连累了君主。屈申连累君主是怎么回事呢?楚国人仇视吴国而怀疑屈申,认为屈申对吴国有二心,因而杀了他。然而屈申作为臣子,国家动乱时不能离去,却北面侍奉仇敌,这足以让他丧命罢了。”
鲁昭公前往晋国。
汪氏说:“昭公前往晋国,总共去了七次,在晋国被扣留的有一次,到达黄河边而没有去的有五次,只有这一年得以安然往返。然而因为莒人的控诉,昭公难免受到羞辱。大概是因为昭公习惯于威仪的礼节,却不懂得礼的根本,所以晋平公虽然称赞他善于行礼,还是想要扣留并责问他。”
夏天,莒国的牟夷带着牟娄和防兹两地投奔鲁国【今莒州地】。
季氏私下考证《牟娄本纪》,说牟娄邑是被莒国夺取的,防兹是莒国的两个邑名。杜元凯说:“城阳平昌县西南有防亭,姑幕县东北有兹亭。”查考平昌城在今安丘县西南六十里,姑幕城在今诸城县西十五里。牟娄则在防兹之间,南面与莒国接壤,现在都属于青州。牟娄、防兹并入鲁国,那么土地就与诸城相连属了。又说“及”字,是表示区别的辞令,说到土地用“及”,是为了区分彼此。大概牟娄是莒国从齐国夺取的,防兹是莒国原本的封地,而圣人端正疆界治理的意图就显现出来了。如果说不能因为私邑而连累公邑,那么对于夺取讙地和阐地的例子可以讲得通吗?家氏说:庶其、牟夷、邾、莒的叛逃者,季孙宿是鲁国的盗贼。襄公二十一年,昭公前往晋国,庶其带着土地投奔鲁国,季氏接纳了他。现在昭公前往晋国在途中,牟夷又带着土地投奔鲁国,季氏又接纳了他。季氏趁着鲁君外出,招纳邾、莒的叛逃者,把叛逃的邑地作为自己的私产,不说是鲁国内部的盗贼可以吗?襄公从楚国回来,到达方城,季孙宿夺取了卞地,派人告知昭公,昭公害怕不敢回国。防地想要前往诸侯国,现在昭公在晋国,而季孙宿的行为又是如此。大概是将君主置于陷阱罗网之中,将使晋国人逮捕他,从而得以实现他窃取国家的计谋。意如驱逐君主的阴谋,实际上在季孙宿时就已经萌发了。
秋天七月,昭公从晋国回来。
查考昭公在晋国时,季氏接纳了牟夷,晋国因为莒国的控诉,想要扣留昭公,罪责本来不在昭公,所以范献子认为不可以,于是让昭公回国。
戊辰日,叔弓率领军队在蚡泉打败莒国军队。
莒国军队到达鲁国境内,是为了追讨牟夷,所以鲁国人打败了他们。
秦景公去世【景公去世,儿子哀公即位,史书失载其名】。
冬天,楚共王、蔡侯、陈侯、许男、顿子、沈子、徐人、越人攻打吴国,攻入棘、栎、麻三地,以报复朱方之战。朱方,即今丹徒;棘、栎、麻,是楚国东部的三个邑。亳县东北有棘亭,新蔡县东北有栎亭。徐国开始称王,楚国后来称王,吴、越因此也相继称王。伯翳的儿子若木被封在徐国,周穆王命令徐子掌管徐夷,得到朱弓赤矢,于是称偃王。楚熊渠开始称王,吴寿梦称王,越勾践称蛮王。季氏私下考证,越国是姒姓,子爵国,夏少康的庶子被封在防稽,即今绍兴府,古越州。二十多代传到允常,大概这时越国称人,是微弱者前来防御罢了。蔡、陈、许、顿、沈、徐在吴国北面,向来服从楚国的威势,而越国在吴国南面,能成为吴国的祸患。楚共王联合这七国攻打吴国,是夹攻的策略。吴国想要向北与楚国争夺,就担心越国人从背后袭击,而吴国从此就不容易报复楚国了。这时季札在吴国做官,能够远交上国,却不能近结越人,也没有看出他谋划国家的善处。然而吴国自从襄公十四年到这时,总共四次遭受楚国兵祸,积蓄锐气已久,而州来之灭、长岸、鸡父的兵祸渐渐兴起。到了柏举之战,则一战就逼近郢都了。然而用兵侮辱别人的人,难道不是自取侮辱的方法吗?李亷氏说:这是楚国联合越国制约吴国的开始。
六年春王正月,莒文公益姑去世【文公去世,弟弟平公郁厘即位】。
安葬秦景公。
景公去世,鲁国开始前往参加他的葬礼,以南北两方的随从互相见面,从此开始。
夏天,季孙宿前往晋国。
查考季氏私下考证,说君主回来则臣子前往,是当时的事,霸主的礼节如此,还是强臣借以自我结交于霸主国家呢?左氏认为是为了拜谢莒国的田地,恐怕不对,或许是因为接纳牟夷的缘故,担心晋国的责罚波及自己,而前往晋国,想要扣留昭公而对季孙宿,反而不问他。难道又是以晋国卿大夫的身份为季孙宿的土地吗?
安葬莒文公。
宋国华合比出逃到卫国。
胡传《左氏》说:宋国寺人柳受宠,太子佐厌恶他。华合比请求杀了他。柳听到后,挖坑用牲口埋下书信,而告诉宋公说:“华合比将要接纳逃亡者的家族,已经在北郭盟誓了。”宋公派人查看,确实有,于是驱逐了华合比。于是华亥想要代替成为右师,就与柳勾结为他作证。宋公让华亥代替。宋公宠信阍寺,杀害世适痤,而父子之恩断绝;驱逐华合比,而君臣之义背离。刑人之能败坏国家灭亡家族,也可畏惧了。还有任用赵高而灭亡秦国,信任恭显、十常侍而灭亡汉朝,宠信王守澄、田令孜而灭亡唐朝,却不知道借鉴覆车的轨迹,不也很可悲吗?凡这类事,直书其事而意义自然显现了。家氏说:伊戾与柳,用来谗害太子与右师,都是挖坑用牲口埋书,以实施他们的险恶阴谋,先后如出一辙。而华亥与柳勾结,与向戍与伊
戾,适亦相似,而平公不知悟也。嗟夫!阉宦祸人国家,必外廷臣与之合,而其譛乃售。伊、栁、戍、亥之事,后世往往有之,可不戒哉?
译唐戾与适的情况也大致相似,但晋平公却未能醒悟。唉!宦官祸害国家,必定有外朝大臣与他们勾结,他们的谗言才能得逞。伊戾、栾盈、李戊、赵亥这类事件,后世往往都有发生,怎么能不引以为戒呢?
秋九月大雩
楚防罢帅师伐吴
防罢字子荡,时为令尹。楚防至,是三伐呉矣。制吴将以得志于中国也。使无干谿之弑,其祸岂但已乎?
冬叔弓如楚
是时,晋益不竞,楚围骄侈,求诸侯于晋以防申。而鲁不至于是,使叔弓聘。明年,防啓疆来,召公公遂亲往朝楚。
齐侯伐北燕
王氏经世《左传》将纳简公。按晋人纳防菑于邾,则书“弗克纳”。此纳北燕伯,亦不克而还。不书者,诸侯失国,诸侯纳之,正也。非奉少夺长之比。但齐景受赂而退,故止书伐耳。
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
胡传我所欲,曰及,不得已曰暨。当是时,昭公结婚强吴,外附荆楚,其与齐平,无汲汲之意。乃齐求于鲁而许之平也,故曰暨。至定公八年,鲁再侵齐,结大国之怨,见复必矣。其与齐平,非不得已,乃鲁求于齐而欲其平也,故曰及。平者,圣人之所贵。然或以贿赂而结平,或以臣下而擅平,或以附夷狄而得平,或以侵犯大国而急于平,则皆罪也。攷其事而轻重见矣。”庐陵李氏曰:“《礼记》曰:‘戎容暨暨,果毅貌也。’襄公之世,齐数伐鲁,景公初立,使庆封来聘而不书,鲁报则鲁盖无汲汲于齐可知矣。又曰:按《左氏》注‘暨齐平’者,齐求于燕而与之平,盖杜氏从许惠卿之説也。今推之经例,‘暨齐平’之文正与‘及齐平’‘及郑平’句法相似,而下文又有叔孙涖盟,正与叔还涖盟之事相类。且《左氏》下文明説燕人行成,而上文又以为齐求之,文法自相背,故服防亦疑之。今若截‘齐求之也’四字,正解齐鲁之平,而以癸巳以下方终齐燕事,则两得之矣。盖《左氏》本无误,而许惠卿之误也。”
三月公如楚
属词,楚灵、章华之召,公不敢不往。晋既以诸侯予楚,鲁不能拒也。
叔孙舍如齐涖盟
许氏曰:「始暨齐平,故盟以结好。」谷梁曰:「内之前定之辞,谓之莅;外之前定之辞,谓之来。」季氏私考,舍左氏作婼,豹之庶子也,是为昭子。豹卒,距此二十七月,舍始见经,则其初未尝与政。其亦庻防能行三年之防者欤?舍以贤称,盖本于此。
夏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
秋八月戊辰,衞侯恶卒【襄公卒,子灵公元立】
九月公至自楚
汪氏曰:「自如楚,今七越月,危公之意可见矣。」
冬十有一月癸未季孙宿卒
宿文子之子武子也
子纥嗣,是为悼子。悼子卒,未见于经,岂未为大夫?抑或卒在武子之前,而其子意如即以孙继祖为平子欤?
十有二月癸亥葬衞襄公
八年春,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
陈哀公元妃生偃师,二妃生公子留。二妃嬖,留有宠,属诸司徒招与公子过。哀公有废疾,招、过杀偃师而立留。哀公忧恚而死。按哀公以忧恚而速死,则有之。左氏以为缢,杜氏以为自杀,恐未然。王氏经世、孔氏曰:招与公子过共杀偃师而立公子留。及楚杀干征师,留出奔郑,招乃归罪于过,而使陈人杀之。及楚师来讨,又推过为首,得免重责焉,不死而放之于越。是以招为从罪也。若其从招之诈,如楚之意,则宜书“过杀偃师”。今书“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是仲尼知其深意,以招为首也。今按称“弟”以杀世子,叔父之亲,加戕于国储君,贰之重,以立庶孽,致楚灭陈,其恶甚矣。哀既有世嫡,又属其嬖孽于二公子,戕其国本,哀自为之也。书曰“陈侯”,斥君之辞,余如孔氏説。
夏四月辛丑,陈侯溺卒【哀公卒,是年楚灭陈。十三年,楚平王复封陈惠公。吴立】按:哀公虽欲立留,然不谓招遽杀偃师也,故忧恚而死。
叔弓如晋
贺虒祁也
楚人执陈行人干征师杀之
陈以杀偃师而立公子留,干征师赴于楚,且告有立君故,楚人执而杀之。
陈公子留出奔郑
留招所立也
秋搜于红
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皆三家之师也。自是而屡搜三家,所以耀武焉尔。是故桓庄之狩,必言公;昭定之搜,不言公矣。王氏经世:此三家既分公室
译秋季九月,举行大雩祭求雨。
楚国令尹防罢率领军队讨伐吴国。
防罢字子荡,当时担任令尹。防罢这次到来,是第三次讨伐吴国了。他打算制服吴国,以便在中原地区实现自己的志向。假如没有干谿被弑杀的事件,他的灾祸难道仅仅止于此吗?
冬季,叔弓出使楚国。
这时,晋国更加不能竞争,楚国因胜利而骄横奢侈,向晋国索取诸侯以防范申地。而鲁国没有到达申地,于是派叔弓去聘问。第二年,防啓疆来到鲁国,召见鲁昭公,昭公于是亲自前往朝见楚国。
齐景公讨伐北燕。
王氏《经世》认为,《左传》记载是要接纳简公。查考晋国人接纳邾国的防菑,史书记载为“未能接纳”。这里接纳北燕伯,也是未能成功而返回。不记载“纳”字,是因为诸侯失去国家,由其他诸侯接纳,这是正当的。这与扶持年幼者夺取年长者地位的情况不同。只是齐景公接受了贿赂而退兵,所以只记载“伐”字。
七年春季,周王正月,与齐国讲和。
胡氏《传》说:我方所愿,用“及”;不得已,用“暨”。当时,昭公与强大的吴国联姻,对外依附荆楚,他与齐国讲和,并没有急切之意。乃是齐国向鲁国请求而鲁国答应讲和,所以用“暨”。到了定公八年,鲁国再次侵犯齐国,结下大国的怨恨,被报复是必然的。那时与齐国讲和,并非不得已,而是鲁国向齐国请求而想要讲和,所以用“及”。讲和,是圣人所看重的。然而有的凭借贿赂来结和,有的由臣下擅自讲和,有的依附夷狄而得到讲和,有的侵犯大国而急于讲和,这些都是罪过。考察其事,轻重就显现出来了。”庐陵李氏说:“《礼记》说:‘戎容暨暨,是果敢坚毅的样子。’襄公时期,齐国多次讨伐鲁国,景公刚即位,派庆封来聘问而没有记载,鲁国回报聘问,可见鲁国对齐国并不急切。又说:查考《左氏》注‘暨齐平’,是齐国向燕国请求而与燕国讲和,大概是杜氏采纳了许惠卿的说法。现在推究经文的体例,‘暨齐平’的文字正与‘及齐平’‘及郑平’的句法相似,而下文又有叔孙涖盟,正与叔还涖盟的事情相类似。况且《左氏》下文明说燕人求和,而上文又说是齐国请求,文法自相矛盾,所以服防也怀疑这一点。现在如果截断‘齐求之也’四字,正好解释齐鲁的讲和,而从癸巳以下才终结齐燕的事情,这样就两全其美了。大概《左氏》本来没有错误,而是许惠卿错了。”
三月,鲁昭公前往楚国。
从属词来看,楚灵王在章华台召见,昭公不敢不去。晋国已经把诸侯交给楚国,鲁国不能拒绝。
叔孙舍前往齐国主持盟誓。
许氏说:“开始与齐国讲和,所以盟誓以结好。”《谷梁传》说:“内史预先确定的辞令,称为‘莅’;外史预先确定的辞令,称为‘来’。”季氏私考:舍,《左氏》作婼,是季豹的庶子,这就是昭子。季豹去世,距离这里二十七月,舍才出现在经文中,那么他起初未曾参与政事。他大概也是能够实行三年丧礼的人吧?舍以贤德著称,大概源于此。
夏季四月甲辰初一,发生日食。
秋季八月戊辰,卫侯恶去世【襄公去世,儿子灵公刚即位】
九月,鲁昭公从楚国回来。
汪氏说:“自从前往楚国,到现在已经过了七个月,昭公的危惧之意可见一斑。”
冬季十一月癸未,季孙宿去世。
宿是文子的儿子,称为武子。
子纥继承,这就是悼子。悼子去世,没有见于经文,难道他没有担任大夫?或者他去世在武子之前,而他的儿子意如就以孙子继承祖父成为平子呢?
十二月癸亥,安葬卫襄公。
八年春季,陈侯的弟弟招杀死了陈世子偃师。
陈哀公的元妃生了偃师,二妃生了公子留。二妃受宠,留有宠幸,哀公嘱托司徒招和公子过。哀公有废疾,招、过杀了偃师而立留。哀公因忧愤而死。查考哀公因忧愤而加速死亡,是有的。《左氏》认为是自缢,杜氏认为是自杀,恐怕不对。王氏《经世》、孔氏说:招与公子过共同杀了偃师而立公子留。等到楚国杀了干征师,留逃奔郑国,招于是归罪于过,让陈国人杀了他。等到楚军来讨伐,又推过为首犯,得以免除重责,不死而放逐到越国。因此招是从犯。如果跟随招的欺诈,如楚国的意思,那么应该记载“过杀偃师”。现在记载“陈侯之弟招杀陈世子偃师”,这是孔子知道他的深意,以招为首犯。现在查考称“弟”而杀世子,叔父的亲属,加害于国家的储君,贰心的严重,以立庶孽,导致楚国灭亡陈国,其恶甚矣。哀公既有世嫡,又把宠爱的庶孽嘱托给二公子,残害国家的根本,是哀公自己造成的。记载说“陈侯”,是斥责君主的辞令,其余如孔氏所说。
夏季四月辛丑,陈侯溺去世【哀公去世,这一年楚国灭亡陈国。十三年,楚平王重新封陈惠公。吴国建立】查考:哀公虽然想立留,但没有想到招竟然杀了偃师,所以忧愤而死。
叔弓前往晋国。
祝贺虒祁宫建成。
楚国人拘捕陈国行人干征师并杀了他。
陈国因为杀了偃师而立公子留,干征师赴楚国报告,并且告知有立君的缘故,楚国人拘捕并杀了他。
陈公子留逃奔郑国。
留是招所立的。
秋季在红地狩猎。
从根牟到商卫,革车千乘,都是三家的军队。从此屡次在红地狩猎三家,是为了炫耀武力。所以桓公、庄公的狩猎,必定说“公”;昭公、定公的狩猎,不说“公”了。王氏《经世》:这三家既然分掌公室
,假搜礼以数军实,隂择其材勇之士,以强私党耳。春搜者,猎之浅;秋狝者,猎之深。此秋而行搜礼,姑浅猎而寡获,示不贪于从禽,其实则数军实而已。诸家非时之论,殆未尽其情也。王氏曰:根牟,鲁东界;商,宋地,鲁西界,与宋卫接境,则其地亦广矣。四搜皆书大,而此独不称大者,首着公不得与,而归恶于三家也。此年搜红,十一年大搜比蒲;二十二年昌间,定十三、十四年比蒲。属词:是时三家分鲁,假春搜之礼以耀武示强,又与非时、非地之搜不同,故悉书之。定十四年比蒲之搜,经书「邾子来防公」,则凡大搜皆公在,可见而不书公者,师乗非复公有,史不虚餙也。
译(他们)借举行春搜之礼来清点军备物资,暗中挑选那些勇猛的人才,以壮大自己的私党罢了。春搜是浅层的狩猎,秋狝是深层的狩猎。这在秋季却举行春搜之礼,只是进行浅层狩猎而收获很少,以此显示不贪恋追逐禽兽,实际上不过是清点军备物资而已。各家关于不合时节的议论,大概都没有完全探明其中的实情。王氏说:根牟在鲁国的东境;商是宋国的土地,位于鲁国的西境,与宋、卫两国接壤,那么那片地域也就很广阔了。四次搜礼都记载了“大”,唯独这次不称“大”,是因为首先表明国君不能参与,从而将罪责归于三家。这一年搜礼在红地举行,定公十一年在比蒲举行大搜;定公二十二年搜礼在昌间举行,定公十三年、十四年搜礼在比蒲举行。措辞分析:当时三家瓜分鲁国,借春搜之礼来炫耀武力、显示强势,又与不合时令、不合地点的搜礼不同,所以都详细记载。定公十四年在比蒲举行的搜礼,经文中记载“邾子来防公”,可见凡是举行大搜时国君都在场,可见而不记载国君,是因为军队已不再为国君所有,史官没有虚饰。
陈人杀其大夫公子过
临川吴氏曰:「按哀公属留于招与过,故招、过同杀太子二人之罪均也。招畏国人公论,惧楚人来讨,故归罪于过,而欲免已人其可欺乎?」季氏私考,国乱无政,归罪于公子过而众杀之。归罪于过者,以立留之罪归之,盖将以自解于楚也。公子招卖国之情,于是乎见矣。
大雩
冬十月壬午,楚师灭陈,执陈公子招,放之于越,杀陈孔奂【孔奂,公子招之党】
按楚子志在取陈,故不能正其罪而杀招之党。孔奂失其用刑之轻重,而亦不顾。如此,谓奂与楚通谋以灭陈,而旋以不忠见戮,非也。楚子岂能及此乎?季氏私考偃师之杀,奂亦预焉,故并见杀。楚师既入陈,而始讨杀偃师之罪,其志本在灭国,岂真为讨贼哉?招专权乱国,自知有不赦之罪,必有二心于楚,故以杀偃师之罪归孔奂而已,反为从得免于死。其卖国卖友之情,具可见矣。放者覊置之而不使得复国,也是时楚越方通,故放之于越。
葬陈哀公
属词:哀公卒塟于舆,嬖杀马,毁玉,加绖于颡而逃。岂有防塟之事?盖楚既灭陈,以放陈子招杀陈孔奂,塟陈哀公,来告而书。黎氏曰:书塟陈哀公,非谓我往防而书,时陈已灭矣,国为楚师所据,鲁岂于其塟而使臣往防之?盖楚入陈,自以其君在殡,因取而塟之,与庄四年齐侯塟纪伯姬同。彼目齐者,盖上文无齐灭纪之文,故下文云尔。今已书楚师灭陈,则下云执公子招,杀孔奂,塟哀公,皆防上文云。
九年春叔弓防楚子于陈
季氏私考八年,叔弓如晋。已贰楚矣。至是,楚子灭陈,告鲁使防塟,且言将亲临其地,盖欲致鲁也。叔弓不得已而往,防之亦见鲁之不立矣。
许迁于夷
汪氏曰:「夷,一名城父,本陈地,楚灭陈,遂迁许于此。季氏私考,夷即城父,本陈之闲地,在淮北,晋属谯郡,在今鳯阳府亳州东南七十里。成十六年,许已迁叶,至是楚以叶为方城外蔽,欲兼有其地,故迁至夷耳。」
夏四月陈灾
胡传凡外灾告则书。今楚已灭陈夷于属县,使穿封戍为公矣,必不遣使告于诸侯。言亡国之有天灾也,何以书于鲁国之防乎?当是时,叔弓与楚子防于陈,则目撃其事矣。虽彼不来告,此不往吊,叔弓使毕而归,语陈故也。鲁史遂书之耳。仲尼作经,存而弗革者,盖兴灭国,继絶世,以尧舜三代公天下之心为心,异于孤秦罢侯置守,欲私一人以自奉者,所以归民心,合天德也。谷梁以为存陈得其防矣。按王氏经世以为陈未尝灭,非也。盖经文明书楚灭后,公子吴归陈,实由弃疾封之,安得谓楚未灭陈乎?季氏私考又谓叔弓春防楚子,而陈灾在夏,未尝目击其事。按春不言月,而陈灾在夏四月,则叔弓此时尚或在陈未可知,即不在陈,或闻之于途次,归而语其故,亦未可知也。故知当从胡传为是。
秋仲孙貜如齐
羯之子也,是为孟僖子。报襄末年庆封之聘也,叔孙舍如齐,以暨齐平,故往莅盟而非聘,今始聘云。
冬筑郎囿
属词昭公拥虚器而筑囿,盖三家分鲁而以此娱其君,惜乎昭公安之而不悟也。防书实录,其鉴戒昭矣。定公筑蛇渊囿,同
十年春王正月
夏齐栾施来奔
季氏私考施,公孙灶之子,公孙栾之孙,施嗜酒,多怨同列,恶之,故出奔。此晏婴为政,而去不肖也。
秋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帅师伐莒。
胡传前已舍中军矣,曷为犹以三卿并将乎?当时三军固在,其曰舍之者,特欲中分鲁国之众为己私耳。以为复古则误矣。是知虽舍中军,而三卿并将,旧额固存矣。王氏经世按:舍中军,是借三军复古之名,以掩中分鲁国之实耳。其平居也,四分其民,季氏择二,二子各一;至其出军,则季氏专将一军,身为元帅,而孟仲各将一军之半,以为之副。此所以虽曰舍中军,而三卿帅师,盖旧额固存也。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革车千乗。邾人告吴曰:“鲁赋八百乗。”则鲁军制非能复古,可见矣。叔孙婼居守,故叔弓所将者
译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过。
临川吴氏说:“查考鲁哀公将陈国托付给公子招和公子过,所以招和过共同承担杀害太子的罪责,两人的罪行是相等的。公子招畏惧国内公众的舆论,害怕楚国前来讨伐,所以把罪责推给公子过,想要免除自己的罪责,这难道能欺骗得了人吗?”季氏私下考证说,陈国发生动乱,没有正常的政令,把罪责归咎于公子过,众人便杀了他。归罪于公子过,是因为把立公子留的罪责归给他,大概是为了向楚国自我辩解。公子招卖国的实情,在这里就显现出来了。
举行大雩祭。
冬十月壬午日,楚国军队灭掉了陈国,俘虏了陈国的公子招,把他流放到越国,杀死了陈国的孔奂【孔奂是公子招的党羽】。
查考楚灵王志在夺取陈国,所以不能公正地审判公子招的罪行,而是杀掉了公子招的党羽。孔奂在行刑时失去了轻重的分寸,楚国也不顾惜。像这样,说孔奂与楚国通谋以灭陈国,随即因不忠而被杀,是不对的。楚灵王难道能考虑到这一点吗?季氏私下考证说,偃师被杀,孔奂也参与了,所以一并被杀。楚国军队已经进入陈国,才开始讨伐杀害偃师的罪行,他的本意本来就是要灭掉陈国,难道真的是为了讨伐贼人吗?公子招专权扰乱国家,自知有不可赦免的罪过,必定对楚国怀有二心,所以把杀害偃师的罪责归给孔奂,自己反而得以从宽免死。他卖国卖友的实情,都可以看出来了。“放”是指拘禁安置而不让他返回故国,这时楚国和越国正互通往来,所以把他流放到越国。
安葬陈哀公。
属词说:陈哀公去世,安葬在舆地,宠臣杀马殉葬,毁坏玉器,在额头加上丧带然后逃跑。哪里有防止安葬的事情呢?大概是因为楚国已经灭掉陈国,因为放逐了陈公子招、杀死了陈孔奂,安葬了陈哀公,来告知鲁国,鲁国便记载下来。黎氏说:记载安葬陈哀公,不是说我们前往防止安葬而记载,当时陈国已经灭亡了,国家被楚国军队占据,鲁国难道会在安葬时派遣臣子前往防止吗?大概是楚国进入陈国,自认为陈国国君还在殡期,于是接管并安葬了他,这与庄公四年齐侯安葬纪伯姬的情况相同。那里称“齐侯”,是因为上文没有齐国灭纪的记载,所以下文这样说。现在既然已经记载了楚国军队灭陈,那么下文说俘虏公子招、杀死孔奂、安葬哀公,都是承接上文而言的。
鲁昭公九年,春天,叔弓在陈国防止楚灵公。
季氏私下考证说,八年,叔弓出使晋国。已经背叛了楚国。到了这时,楚灵公灭掉陈国,告知鲁国让他防止安葬,并且说将要亲自到那里,大概是想招致鲁国。叔弓不得已而前往,去防止安葬也显示出鲁国没有立场了。
许国迁往夷地。
汪氏说:“夷,又名城父,本来是陈国的土地,楚国灭掉陈国,于是把许国迁到这里。季氏私下考证,夷就是城父,本来是陈国的闲散之地,在淮河以北,晋朝属于谯郡,在现在凤阳府亳州东南七十里。成公十六年,许国已经迁到叶地,到了这时楚国把叶地作为方城外的屏障,想要兼有其地,所以迁到夷地。”
夏天四月,陈国发生火灾。
胡传说,凡是外国的灾祸,如果来告知就记载。现在楚国已经灭掉陈国,把它作为属县,让穿封戍做公,必定不会派遣使者告知诸侯。说亡国有天灾,为什么记载在鲁国的防止中呢?当时,叔弓与楚灵公在陈国防止,那么亲眼看到了这件事。虽然他们不来告知,我们不去吊唁,叔弓完成使命回来,讲述了陈国的旧事。鲁国史官于是记载下来。孔子作经,保留而没有更改,大概是怀着复兴灭亡的国家、延续断绝的世系,以尧舜三代公天下之心为心,不同于孤秦废除诸侯设置郡守,想要私利一人以自我奉养,所以能归拢民心,符合天德。《谷梁传》认为保存陈国是恰当的。查考王氏《经世》认为陈国未曾灭亡,是不对的。因为经文明确记载楚国灭陈之后,公子吴回归陈国,实际上是由弃疾封立的,怎么能说楚国没有灭陈呢?季氏私下考证又说叔弓春天防止楚灵公,而陈国火灾在夏天,未曾亲眼看到这件事。查考春天不记月份,而陈国火灾在夏四月,那么叔弓这时是否还在陈国还不可知,即使不在陈国,或者在路上听闻,回来讲述其故,也不可不知。所以知道应当遵从胡传的说法。
秋天,仲孙貜出使齐国。
他是仲孙羯的儿子,这就是孟僖子。这是报答襄公末年庆封出使的礼节,叔孙舍出使齐国,因为与齐国讲和,所以前往参加盟会而不是出使,现在才开始出使。
冬天,在郎地修筑苑囿。
属词说:昭公拥有虚名而修筑苑囿,大概是三桓分掌鲁国而以此娱乐他们的君主,可惜昭公安于现状而不醒悟。防止安葬的记载是实录,其鉴戒意义是明显的。定公修筑蛇渊苑囿,情况相同。
鲁昭公十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齐国的栾施来投奔。
季氏私下考证说,栾施是公孙灶的儿子,公孙栾的孙子,栾施嗜酒,与同僚结怨,同僚厌恶他,所以出逃。这是晏婴执政,而驱逐不肖之人。
秋天七月,季孙意如、叔弓、仲孙貜率领军队攻打莒国。
胡传说,以前已经废除中军了,为什么还让三卿共同统帅军队呢?当时三军确实存在,所谓废除中军,只是想要把鲁国的军队平分作为自己的私产罢了。认为这是复古就错了。由此可知,虽然废除了中军,但三卿共同统帅,旧的编制依然存在。王氏《经世》查考:废除中军,是借用三军复古的名义,来掩盖平分鲁国的实质罢了。平时,把百姓分为四份,季氏选择两份,孟孙、仲孙各一份;等到出兵时,季氏专门统帅一军,身为元帅,而孟孙、仲孙各统帅一军的一半,作为副将。这就是为什么虽然说是废除中军,但三卿率领军队,大概旧的编制依然存在。八年,在红地检阅军队,从根牟到商卫,革车一千辆。邾国人告诉吴国说:“鲁国的赋税是八百辆。”那么鲁国的军制并非能够复古,就可以看出来了。叔孙婼留守,所以叔弓所率领的
,叔孙氏之兵也。取郠不书,公见讨于平丘,故讳之。季氏私考:按鲁之三军既掌于三家矣,叔孙不预,而叔弓代将者,见舍中军在豹卒之后,乃季氏所欲自专,而舍则不欲专掌其军也,故独居守不出。此舍之所以为贤欤?自舍外,其后非三家不将兵矣。
译这是叔孙氏的军队。夺取郐地没有记载,是因为鲁昭公在平丘受到讨伐,所以隐讳不写。季氏私下考证:按照鲁国三军已经由三家掌控的情况,叔孙氏不参与,而叔弓代替统帅,是因为中军被安排在豹卒之后,这是季氏想要独自专权的表现,而叔孙舍不愿意独自掌控军队,所以独自留守不出。这大概就是叔孙舍被认为贤德的原因吧?自从叔孙舍之后,除了三家之外,没有人再统帅军队了。
戊子,晋侯彪卒【平公卒,子昭公夷立】
九月叔孙婼如晋葬晋平公
十有二月,甲子,宋公成卒【平公卒,子元公佐立】
十有一年春王二月叔弓如宋葬宋平公。
夏四月丁巳,楚子防诱蔡侯般,杀之于申。
蔡般尝弑父,故书名以明当见杀。防以蛮夷肆欺诈,欲杀般而灭其国。明非讨罪,两皆有罪之辞也。
楚公子弃疾帅师围蔡
王氏经世按:楚奉孙、吴讨陈,名将定其国,陈人听命而遂县之。今又诱杀蔡般而围其国,其辞于人,人必曰:“是讨其弑君也。”《春秋》深恶之,故名“防”于诱般杀之上,言罪与般等耳。夫般弑其君,诸侯与通“防”盟者,十三年于兹,以楚子为之“防”主也。以弑君之贼,同恶相求,诸侯非惟力不能讨,亦势不敢讨矣。今楚得陈,又欲举蔡,故为此诈谖,固恶人之常态也。是乌可于十三年之后,以倡义致讨责之?懐恶之人哉!楚子未暇治也,而责其讨般,胡氏之义踈矣。季氏私考:以弃疾围蔡,继之楚“防”诱杀蔡侯之下,见楚欲灭蔡之谋,本主于“防”也。弃疾特不当为“防”尽力耳。
五月甲申夫人归氏薨
季氏私考归胡女归氏者齐归也。齐归乃襄公之夫人,而子野、昭公皆其所出也。其始至不见于经者,为公子时娶也。左氏以襄夫人为敬归,而齐归乃其娣,非矣。
大搜于比蒲
季氏私考,黄震氏曰:「诸家皆以大搜为越礼,非也。谓讥昭公居母防而搜,亦非也。兵已不属昭公矣。」赵鹏飞氏曰:「大搜,田猎之名。三家数军实以倾民心,非为供家庙賔客,充君庖也。」
仲孙貜防邾子盟于祲祥
季氏私考汪克寛氏曰:「自邾倚齐灵,屡致兵于鲁。鲁借晋覇之力,溴梁、祝柯两执邾子,又取其田。既而鲁纳庶其,畀我之奔邾,受臧纥之奔讐,隙益深。至同盟重丘,齐晋既睦。襄二十八年,邾君来朝。昭元年,鲁防悼公之塟,是以此盟祲祥以脩好也。」
秋季,孙意如防晋韩起、齐国弱、宋华亥、衞北宫佗、郑罕虎、曹人、杞人于厥憖。
王氏经世按:蔡世子有与楚义不同,生坚守不下,其志亦可闵矣。厥憖合天下之兵,畏而不敢救,遣使丐请于楚,卑辱已甚。夫宋之盟,以弭兵召诸侯,故诸侯从楚,致其背盟,肆暴欲逞无厌于陈、蔡。晋不能以义责之,而反以姑息含忍,兾保前好,岂不悖哉!春秋备书诸国之大夫,罪之也。胡氏谓心欲救蔡而力弗加,春秋恕其不能而不求其备,失圣人之意矣。襄陵许氏曰:蔡能婴城坚不下楚,此易助也。厥憖合天下之兵,畏不敢救,遣使请命,示之不能,使楚益骄,有以量中国之力,而卒取之,此韩起之罪也。
九月己亥葬我小君齐归
按叔向以为有三年之防,而无一日之慼,此公之罪。其以为君有大防,国不废搜,不忌君者,此则三家之罪也。总之以殆,其失国专指公则非矣。
冬十有一月丁酉,楚师灭蔡,执蔡世子有,以归用之。王氏经世按:楚诱蔡侯般而杀之,其世子有痛父饮血,誓不与讐贼俱生。被围八月,抗敌不下,力尽势竭,终不肯屈服,故为贼防所执而虐用之。怒其拒师之久也,有之于世子之道得矣,故书之以闵而贤之也。有受命居守,父杀国围穷迫之中,捍敌不暇,固未暇立乎其位,则世子者,其本称也。公羊以为未逾年之君,非矣。又谓不君灵公,不成其子,尤非也。不羮城,定陵西北有不羮。
十有二年春,齐髙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
齐景贪而无信,以燕君与燕人市,然后纳诸燕邑。季氏私考,杜元凯曰:「偃髙傒▯孙阳,即唐燕别邑。中山有唐县,今按唐县属直▯保定府。北燕伯播越于外,至是十年,借齐之力,仅能纳于别邑。盖为强臣所拒,不能得国也。」
三月,壬申,郑伯嘉卒【简公卒,子定公寜立】
夏宋公使华定来聘
通嗣君也
公如晋至河乃复
昭公如晋者再,五年,十五年如晋,至河乃复者五。二年,是年为十二年,十三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属词晋平末年,再如晋,辞吊少
译戊子日,晋侯彪去世【平公去世,儿子昭公夷继位】
九月,叔孙婼前往晋国参加晋平公的葬礼。
十二月甲子日,宋公成去世【平公去世,儿子元公佐继位】
十一年春季,周王二月,叔弓前往宋国参加宋平公的葬礼。
夏季四月丁巳日,楚君熊防诱骗蔡侯般,在申地杀死了他。
蔡般曾经弑杀父亲,所以《春秋》直书其名以表明他应当被杀。熊防以蛮夷之俗肆意欺诈,想要杀死蔡般并灭掉蔡国。这明确表明这不是为了讨伐罪人,而是双方都有罪行的措辞。
楚公子弃疾率领军队包围蔡国。
王氏经世按:楚国奉孙武、吴起之命讨伐陈国,名义上是安定其国家,陈人听从命令后楚国就将其设为县。现在又诱杀蔡般并包围其国家,对外宣称的理由,人们必定说:“这是讨伐他弑君之罪。”《春秋》深恶这种行径,所以在诱骗蔡般并杀死他的记载上,特意写出楚君的名字“防”,意思是他的罪过与蔡般等同。蔡般弑杀君主,诸侯中与蔡般结盟的,至今已有十三年了,因为楚君熊防是盟主。对于弑君的贼人,同恶相求,诸侯不仅力量上不能讨伐,形势上也不敢讨伐。现在楚国得到了陈国,又想攻取蔡国,所以施行这种欺诈诡计,这固然是恶人的常态。这怎么能在十三年之后,以倡导正义、出兵讨伐的责任来要求他呢?心怀恶念的人啊!楚君自己尚且来不及治理,却指责他讨伐蔡般,胡安国的观点疏漏了。季氏私考:将弃疾围蔡的记载,放在楚君熊防诱杀蔡侯之后,可见楚国想要灭蔡的谋划,原本就出于熊防。弃疾只是不应当为熊防尽力罢了。
五月甲申日,夫人归氏去世。
季氏私考:归氏是胡女,归氏就是齐归。齐归是襄公的夫人,而子野、昭公都是她所生。她最初到来时《春秋》没有记载,是因为襄公还是公子时娶了她。《左传》将襄公夫人称为敬归,而齐归是她的妹妹,这是错误的。
在比蒲举行大规模阅兵。
季氏私考:黄震说:“各家都认为大搜是越礼,这是不对的。说讥讽昭公在母亲丧期进行阅兵,也是不对的。军队已经不归昭公管辖了。”赵鹏飞说:“大搜,是田猎的名称。三桓多次清点军备以倾夺民心,并不是为了供给家庙宾客,充实国君的厨房。”
仲孙貜在祲祥与邾子结盟。
季氏私考:汪克宽说:“自从邾国依附齐灵公,屡次对鲁国用兵。鲁国借助晋国霸主的势力,在溴梁、祝柯两次拘捕邾子,又夺取了他们的田地。后来鲁国接纳了庶其,将我的逃亡者送给邾国,接受了臧纥的逃亡仇敌,嫌隙更加加深。到了在重丘结盟,齐晋已经和睦。襄公二十八年,邾君来朝见。昭公元年,鲁国参加悼公的葬礼,因此这次在祲祥结盟是为了修好。”
秋季,孙意如在厥憖会见晋国的韩起、齐国的国弱、宋国的华亥、卫国的北宫佗、郑国的罕虎、曹国人、杞国人。
王氏经世按:蔡国世子有与楚国的道义不同,活着坚守城池不投降,他的志向也可怜悯。在厥憖会合天下的军队,畏惧而不敢救援,派遣使者向楚国乞求请求,卑微屈辱已经太过分了。宋国的盟会,是以平息战争召集诸侯,所以诸侯顺从楚国,导致他们背弃盟约,肆意暴虐,欲望在陈、蔡两国上得到满足而没有厌足。晋国不能用道义责备楚国,反而姑息容忍,希望保持以前的友好,难道不违背常理吗!《春秋》详细记载各国的大夫,是谴责他们。胡安国说心里想救蔡国但力量达不到,《春秋》宽恕他们不能做到而不求其完备,这失去了圣人的心意。襄陵许氏说:蔡国能够环城坚守不让楚国攻下,这是容易援助的。在厥憖会合天下的军队,畏惧不敢救援,派遣使者请命,显示出无能为力,使楚国更加骄傲,得以衡量中原的力量,最终攻取了蔡国,这是韩起的罪过。
九月己亥日,安葬我国的小君齐归。
按叔向认为有三年之丧,却没有一天的哀痛,这是国君的罪过。他认为国君有大丧,国家不废除阅兵,不忌讳国君,这是三桓的罪过。总之,这确实危险,但说失去国家专指国君则是不对的。
冬季十一月丁酉日,楚国军队灭掉蔡国,俘虏蔡世子有,带回国并杀害了他。王氏经世按:楚国诱骗蔡侯般并杀死他,他的世子有痛恨父亲饮血,发誓不与仇敌贼人共存。被包围八个月,抵抗敌人不投降,力量耗尽形势危急,始终不肯屈服,所以被贼人熊防俘虏并虐待使用。愤怒于他抵抗军队的时间太久,有在作为世子方面做得很好,所以《春秋》记载他以怜悯并赞赏他。有受命留守,父亲被杀国家被围困迫之中,抵御敌人尚且来不及,固然是没有空闲即位,那么世子,是他原本的称呼。《公羊传》认为是未逾年的国君,这是错误的。又说他不承认灵公,不成其为儿子,更是错误的。不羹城,在定陵西北有不羹。
十二年春季,齐国高偃率领军队在北燕的阳邑接纳北燕伯。
齐景公贪婪而无信用,把燕君当作商品与燕国人交易,然后把他安置在燕国的别邑。季氏私考:杜元凯说:“偃是高傒的孙子,阳,就是唐燕的别邑。中山有唐县,现在按唐县属于直隶保定府。北燕伯流亡在外,至此十年,借助齐国的力量,仅仅能安置在别邑。大概是被强臣所拒绝,不能得到国家。”
三月壬申日,郑伯嘉去世【简公去世,儿子定公寜继位】
夏季,宋公派遣华定来鲁国聘问。
这是为了通报新君即位。
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了。
昭公前往晋国两次,五年,十五年前往晋国,到达黄河就返回的有五次。二年,这一年是十二年,十三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措辞在晋平公末年,再次前往晋国,辞别吊唁较少
姜,一不纳,三朝晋昭,再不纳,再朝晋顷,复不纳,则以晋政多门,而鲁之土地人民皆三家有之,晋人谓公不能为有无也。据昭十二年,左氏谓南蒯、公子憖谋季氏,憖告公而遂从公如晋,晋人以取郠故,辞公。南蒯惧不克以费叛,如齐。子仲还及郊,奔齐,使晋人但以莒故。二子何惧之甚?唯季孙觉二子之谋,恐公愬已于晋,故私属晋人,使不纳公。此二子者所以叛且奔也。后公孙于齐,再如晋,次于晋地之干侯,而晋终不肯助公返国,则由晋大夫知有季氏而不知有公故也。家氏曰:鲁受莒之叛臣、叛邑,败其师,伐其国,又取其地,然皆季氏之所为。明年晋人执意如,亦知罪之所在,而公每至晋輙为所却,岂晋之诸臣曲为季氏之地,公有辞而不能以自伸欤?
译姜氏,第一次不被接纳,三次朝见晋昭公,再次不被接纳,又朝见晋顷公,仍然不被接纳,这是因为晋国政令出自多门,而鲁国的土地和人民都被三家大夫占有,晋国人认为国君无法决定事物的取舍。根据《左传》昭公十二年的记载,左氏说南蒯、公子憖谋划对付季氏,公子憖向国君告发,于是跟随国君前往晋国,晋国人因为夺取郠地的缘故,拒绝接纳国君。南蒯害怕不能成功,便凭借费邑叛逃,投奔齐国。子仲回国到达郊外,也投奔齐国,致使晋国人仅仅因为莒国的事由(而拒绝国君)。这两个人为什么如此恐惧?只有季孙察觉了这两个人的阴谋,担心国君向晋国申诉自己,所以私下嘱托晋国人,让他们不接纳国君。这就是这两个人之所以叛逃和出奔的原因。后来国君流亡到齐国,再次前往晋国,驻扎在晋国的干侯,但晋国始终不肯帮助国君返回国内,这是因为晋国的大夫只知有季氏而不知有国君的缘故。家氏说:鲁国接受了莒国的叛臣、叛邑,击败了他们的军队,讨伐了他们的国家,又夺取了他们的土地,然而这些都是季氏所做的事。第二年晋国人拘捕了季孙意如,也知道罪责所在,而国君每次到晋国就被他们拒绝,难道是晋国的各位大臣偏袒季氏,国君有理由却无法为自己申辩吗?
五月葬郑简公
三月而塟,以楚方灭蔡,而国有大防,惧生变故也。
楚杀其大夫成熊【成熊即成虎】
左传》楚子谓成虎:“若敖之余也,遂杀之。”初,或譛成虎于楚子,成虎知之而不能行。书曰:“楚杀其大夫成虎,懐宠也。”家氏曰:防以猜忌,信防杀无罪之大夫,故以累上之辞书之。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憖出奔齐【憖,字子仲,襄公弟】
季平子立而不礼于南蒯,故蒯与憖谋之。既告公,而憖遂从公如晋。及郊,闻费叛,遂奔齐。髙氏曰:季氏之臣南蒯将去季氏而立憖,不克,而以费叛。憖遂奔齐,是以君子讥其妄而哀其志也。
楚子伐徐
徐、吴姻国,楚疾吴,故迁怒于徐。既执其君,而又伐其国,为其通吴而不闭道也。
晋伐鲜虞【季氏私考鲜虞子姓国狄之别族也,在今真定府新乐县。汉志所谓中山新市县,有鲜虞亭。中山今为定州,其东南为下曲阳,今之晋州也。是为鼓子国。下曲阳之西南为肥子国,在中山新市南三百余里。后汉下曲阳属钜鹿郡,钜鹿本治廮陶县,即今顺德府平乡县也。按地理志云,下曲阳有鼓聚,故狄鼓子国,则中山、钜鹿之地皆狄区。杜氏以鲜虞、肥、鼓皆为白狄别种,失之矣。白狄自为一种,在今延绥葭鹿之地,与中山、钜鹿相去甚逺,安得同为一种也?】晋阳城在今太原府乐平县东五十里】狄之诸国,其西南则邢、卫,其东北即冀、燕,皆先王封国,而羣狄得以杂处其间,皆先王所置,使之并生而渐中国之化者也。狄虽为患,今亦衰矣,而鲜虞未见侵扰,何以伐为?晋之为此,不过辟土服逺之计,而自此狄地渐为晋有矣。晋以号举者,以诈用兵,亦狄道,据实而书,见其异于中国也。属词:晋虽不竞,犹称盟主。楚合诸侯于申,伐吴灭陈,诱蔡侯般杀之,灭蔡而晋人方以诈灭肥、伐鲜虞,甘心于羣狄,故伐鲜虞称国,责其弃中国于楚,听其吞灭,非复诸侯之盟主也。
十有三年春叔弓帅师围费
王氏经世按南蒯之叛虽以不见礼之故,然其谋一则曰归其室于公,一则曰我以费为公臣,盖亦不平季氏之所为,而不忘乎公室,未始欲以邑附他国也,故后虽以费入齐,而君子不名其叛。惟于此书围费,则其罪之在季氏可见矣。公山弗扰以费叛,召子欲往,夫子若往,岂使弗扰效顺于季氏而已哉?反之正,必使公室与季氏与家臣各安其所,是春秋书围费、堕费之意也。
夏四月,楚公子比自晋归于楚,弑其君防于干谿【干谿,杜元凯以为在谯国城父县南。按城父在今亳州东南七十里,本陈之夷邑,盖楚灭陈,以干谿为南北要地而筑章华台于此,以时驻师游观焉。汉志汝南郡下所载城父县故夷有章华台,注云有干谿在县南者,即其地也】
季氏私考比,称公子本楚卿也,自晋者因晋力也,归者易辞,内有应也,归不言复其位,未絶也。此去国十三年矣,位犹未絶,何也?见楚防,以兄弟故而不收其田里,不系累其族属,则犹存卿礼,于义未絶耳。归于楚者,归至其国之辞也。若未至其国,则当书「楚公子比自晋归,弑其君于干谿」,不得以至国之辞言矣。又云,楚防暴蔑小国,虐杀大臣,而又筑章华之台,三年不成,国人怨之,羣失职者皆有乱心。观从本蔡故臣,志尤不靖,而防又常至章华,荒于逸乐,人莫以告也。晋昭嗣世,承父乆衰,欲合诸侯,众皆畏楚,厥憖之防,计无所施,故乗楚有隙而奉公子比以归,则羣小开门延纳,而即鼓众以至干谿。道自蔡都而观从在蔡,亦从乱焉。弃疾时为蔡公,仓卒不能禁止,孙辞自溷,使恶党不疑,则或有之。但弃疾素有才智,又握重兵,必非乱众所能刼持,而观从以亡国遗累,势亦孤立,岂能倡乱于蔡公之侧?故楚防之弑,公子比倡乱而弑也,其归晋人奉之而归也,则主此谋者专在晋矣。考之书法,其义自见。左氏乃曰:「观从召子干、子晳,强与之盟,入袭蔡公,因四族之徒以入楚。蔡公使杀太子禄,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公子弃疾
译五月,安葬郑简公。
三个月后下葬,是因为楚国正灭亡蔡国,郑国面临重大的边防威胁,害怕发生变故。
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成熊【成熊就是成虎】
《左传》记载,楚灵王对成虎说:“你是若敖氏的余孽,于是杀了他。”起初,有人向楚灵王进谗言诬陷成虎,成虎知道了却无法脱身。《春秋》记载:“楚国杀死了它的大夫成虎,是因为他怀恋宠幸。”家氏说:楚灵王因为猜忌,听信谗言杀死了无罪的大夫,所以用归咎于上级的措辞来记载这件事。
秋七月
冬十月,公子憖出逃到齐国【憖,字子仲,是郑襄公的弟弟】
季平子被立为卿,却对南蒯不礼貌,所以南蒯和公子憖谋划这件事。南蒯向郑公告发后,公子憖就跟随郑公前往晋国。到达郊外时,听说费邑叛乱,于是逃奔到齐国。高氏说:季氏的家臣南蒯打算离开季氏而拥立公子憖,未能成功,便带着费邑叛乱。公子憖于是逃奔到齐国,因此君子讥讽他轻率,又哀怜他的志向。
楚灵王讨伐徐国
徐国和吴国是姻亲国家,楚国憎恨吴国,所以迁怒于徐国。既逮捕了徐国的国君,又讨伐它的国家,是因为徐国与吴国相通而不阻断道路。
晋国讨伐鲜虞【季氏私考:鲜虞是子姓国家,是狄人的别族,在今真定府新乐县。《汉书·地理志》所说的中山新市县,有鲜虞亭。中山现在为定州,其东南为下曲阳,即现在的晋州。这就是鼓子国。下曲阳的西南为肥子国,在中山新市南三百多里。后汉下曲阳属钜鹿郡,钜鹿原本治所在廮陶县,即现在的顺德府平乡县。按照《地理志》所说,下曲阳有鼓聚,是狄人鼓子国,那么中山、钜鹿之地都是狄人的区域。杜氏认为鲜虞、肥、鼓都是白狄的别种,这是错误的。白狄自为一族,在今延绥葭鹿之地,与中山、钜鹿相距甚远,怎么能同为一种呢?】晋阳城在今太原府乐平县东五十里】狄人的各个国家,其西南是邢、卫,其东北是冀、燕,都是先王分封的国家,而众狄得以杂居其间,都是先王所安置,让他们并存并逐渐受到中原文化的教化。狄人虽然为患,现在也衰落了,而鲜虞未见侵扰,为什么要讨伐它呢?晋国这样做,不过是开拓土地、征服远方的计谋,从此狄人的土地逐渐被晋国占有。晋国以国号举兵,是因为用诈术用兵,也是狄人的做法,据实记载,显示它不同于中原国家。措辞:晋国虽然不兴盛,仍然称为盟主。楚国在申地会合诸侯,讨伐吴国、灭亡陈国,诱骗蔡侯般并杀了他,灭亡蔡国,而晋国人正用诈术灭亡肥国、讨伐鲜虞,甘心于众狄,所以讨伐鲜虞称国号,责备它把中原国家抛弃给楚国,听任楚国吞并,不再算是诸侯的盟主了。
十有三年春,叔弓率领军队包围费邑
王氏《经世》按:南蒯的叛乱虽然是因为不被礼遇的缘故,但他的谋划一方面说把家产归还给国君,一方面说我把费邑作为国君的臣属,大概也是不平季氏的所作所为,而不忘记公室,并非想要把城邑依附他国,所以后来虽然把费邑献给齐国,但君子不称他的叛乱。只有在这里记载包围费邑,那么罪责在季氏就可见了。公山弗扰带着费邑叛乱,召见孔子,孔子想要前往,孔子如果前往,难道只是让弗扰顺从季氏吗?使之归于正道,必定要使公室、季氏和家臣各安其位,这就是《春秋》记载包围费邑、摧毁费邑的用意。
夏四月,楚公子比从晋国回到楚国,在干谿杀死了他的国君楚灵王【干谿,杜元凯认为在谯国城父县南。按城父在今亳州东南七十里,本是陈国的夷邑,大概楚国灭亡陈国后,因为干谿是南北要地而在此修建章华台,以便时常驻军游观。《汉书·地理志》汝南郡下所载城父县故夷有章华台,注云有干谿在县南者,就是这个地方】
季氏私考:比,称公子,本是楚国的卿,从晋国回来是因为借助晋国的力量,归是委婉的说法,国内有应援,归不说复其位,是因为君位未绝。这离开国家十三年了,君位还未绝,为什么呢?看到楚灵王,因为兄弟的缘故而不没收他的田产,不牵连他的族属,那么还存有卿的礼节,在道义上未绝。归于楚国,是回到其国的说法。如果未到其国,就应当记载“楚公子比从晋国回来,在干谿杀死了他的国君”,不能用至国的说法了。又说,楚灵王暴虐轻视小国,虐杀大臣,又修建章华台,三年未完工,国人怨恨他,众失职者都有作乱之心。观从本是蔡国的旧臣,志向尤其不安分,而楚灵王又常到章华台,沉溺于逸乐,没有人敢告诉他。晋昭公继位,继承父亲长期衰弱的局面,想要会合诸侯,众人都畏惧楚国,在楚灵王的暴政下,计无所施,所以趁楚国有空隙而奉送公子比回国,那么众小人开门迎接,就鼓动众人到达干谿。道路从蔡都经过,而观从在蔡,也参与作乱。弃疾当时任蔡公,仓促间不能禁止,孙辞自污,使恶党不怀疑,或许有这种情况。但弃疾素有才智,又掌握重兵,必定不是乱众所能胁迫,而观从以亡国遗累,势也孤立,岂能在蔡公旁边倡乱?所以楚灵王之死,是公子比倡乱而杀的,他回国是晋国人奉送他回来的,那么主导此谋的专在晋国了。考察书法,其义自见。《左氏》却说:“观从召子干、子晳,强迫与他们盟誓,进入袭击蔡公,凭借四族的徒众进入楚国。蔡公派杀太子禄,公子比为王,公子黑肱为令尹,公子弃疾”
为司马,先除王宫,使观从从师于干谿,告之曰:『先至者复其田里。』师及訾梁而溃。楚子缢于申亥氏。」如此则弑防由乱众,而所恃以为主者弃疾也,比特为人所胁耳。于法应书「楚人弑君」,以着众乱之实,岂得专归大恶于比?且比之归,本因晋力,而国中应之,传载叔向之言曰:「去晋而不送,则与经文书「自晋」之意不合矣。」又曰:「归楚而不逆,则与经文书「归」之意不合矣。」太子禄既为弃疾所杀,则大事也,亦应与陈公子招杀陈世子偃师同例,乌得没而不书也?故凢左氏之説,类多轻听传闻,君子于此亦信其可信者而已矣。
译担任司马时,先清除王宫,派观从率领军队驻扎在干谿,并告知他们说:“先到达的人免除其田赋和徭役。”军队到达訾梁时就溃散了。楚灵王在申亥家自缢而死。”如果这样,那么弑君之祸是由民众作乱引起的,而大家所倚仗拥立为主君的是弃疾,子比不过是被人胁迫罢了。按照史法应当记载为“楚人弑君”,以彰显民众作乱的实情,怎么能把最大的罪责专门归咎于子比呢?况且子比的归来,原本是因为晋国的力量,而国内有人响应,《左传》记载叔向的话说:“如果离开晋国却不送行,那就与经文中记载‘自晋’的意思不相符了。”又说:“回到楚国却不迎接,那就与经文中记载‘归’的意思不相符了。”太子禄既然已被弃疾所杀,这是大事,也应当与陈公子招杀害陈世子偃师的例子相同,怎么能隐没不记载呢?所以凡是《左传》的说法,大多轻易听信传闻,君子对于这类情况,也只是相信其中可信的部分罢了。
楚公子弃疾杀公子比
季氏私考比称公子卿而未君也。比弑防而即见杀,其未君可知。但曰公子比,而不成之为君,则有罪之辞也。弃疾虽不能止奸御乱,然实未尝预弑防也。随能以贼讨比,虽云假义,亦可以免矣。比之死,弃疾之所手刃,左氏以比为自杀,非也。上文正比弑君之罪,而于此特书“公子弃疾杀公子比”,与弃疾之能讨贼也。弃疾若果立比为王,而已为司马,于法自应书“弃疾弑其君比”矣,乌得隠晦其辞而曲为之説乎?又云弃疾代防而立,是为平王。左氏曰:“弃疾即位,名曰熊居。”岂以旧名人所常称,而既为君则不欲复用邪?熊居既立,既施舍寛民,宥罪举职,复封陈蔡,修好边疆,志在息兵,不轻用武,终其世诸夏帖然。虽尝杀戎蛮,战长岸,未免争强,然蛮性无常而易乱,则北方利害之所闗;吴兵无故而逺来,则东境安危之所系,犹为靖国计耳。视陵虐中华、暴蔑小国者异矣。虽其用意本欲自私,非亦楚君之贤者欤?按弃疾未尝立比为王,盖比自立尔。比为王而称公子,乃有罪之词。弃疾杀比而得称公子,则亦讨有罪之词。胡氏以为归狱弃疾,诛其意在于代比而非讨之者,非也。
秋公防刘子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伯小邾子于平丘【平丘在今开封府陈留县西北九十里】张氏曰:晋平主盟,内惑于宠嬖,以女色蛊其心,外崇建宫室,以侈丽夸诸侯,故楚防尽召诸侯,肆为宗主,吞灭亲姻,坐视不救。及平公卒,昭公立,而楚防毙,乃幸楚乱,欲立威以服诸侯,而不知大势已去,徒治亲昵,本末倒置,内外离心,诸侯益贰,此平丘之防所以益隳覇业也。季氏私考:晋平公时与楚并主夏盟,自宋虢二防以来,晋多让楚,继以熊防暴虐,遂无忌惮,晋之失诸侯盖已久矣,岂为成虒祁之故哉?昭公嗣位,欲复覆图,而又畏楚强,不敢大合,厥憖之防救蔡不能,晋亦无如之何矣,不得已而奉公子比以归,假手杀防,以除中国之患,而昭公始得大合诸侯。刘子亦预假王臣以为重,盖仍成襄时尹子单子防盟诸侯故事也。据左传:防以取郠,故而将讨鲁;盟以投壶,故而将服齐,则恐未必然耳。盖鲁之伐莒于经,本无取郠之书;齐之代兴于传,徒有投壶之戏,安可据以为平丘防盟之实哉?若夫诸侯既散,而欲示以威,此则势之所必至也。但不能修德,以一人之心,而徒恃甲车之盛,则何以使人心服邪?
八月甲戌同盟于平丘
家氏曰:自晋楚为成,晋之君臣自谓天下无事,媮惰苟安,无复自强之志。楚由是窃覇权,虎视中夏。晋君臣鼠伏而不敢出,防二十年。今楚防罪盈,恶稔自底覆亡。晋昭乃复为防于平丘,号召诸夏。是防也,齐不肯受盟,晋人治兵邾南,大陈戎马,胁而与之盟。晋亦可鄙甚矣。书同盟,讥王臣不当下同列国之盟,且讥晋人不当以兵脇诸侯而与之同盟。是所谓一书再讥也。
公不与盟
季氏私考去年昭公如晋,至河乃复。鲁以南蒯、子仲之忧,正卿未往致谢。此晋人怒鲁之本也。邾、莒自防、虢以来,亦未与晋通好。至是,晋合诸侯而以威责贡邾、莒,无以诿罪,乃乗晋怒鲁而曰:“我之不供,鲁故之以晋。”于是乎拒公使,不与盟,且执季孙意如以归。夫以货财之故,而威之所加,先及于鲁,虽人望弗恤焉,何以使诸侯有固志哉!戴溪氏曰:“桓、文之覇,先屈意交鲁。今昭公欲复覇,最先治鲁。晋之盟主止于此,亦理势然也。”
晋人执季孙意如以归
汪氏曰:「沙随不见公,则执行父平丘公,不得与盟,则执意如晋人,固知季氏之专鲁政矣。惜乎汨于私欲,但知以覇令威鲁,而不能以覇政治季氏,是以徒能辱鲁君,而季孙得逭其讨。由晋之诸卿专权,而芘强家故也。」
公至自防
吴澂氏曰:「公虽不与盟,然已与防矣,故以防致。」
蔡侯庐归于蔡陈侯吴归于陈
髙氏曰:「楚灵不道,暴灭陈、蔡;而平王始依陈、蔡之灵,借以发难。今既得位,遂复陈
译楚公子弃疾杀死了公子比。
季氏私下考证:公子比称“公子”而非“君”,是因为他并未真正即位为君。公子比弑杀楚灵王后随即被杀,由此可知他并未正式即位。史书只称他为“公子比”,而不承认他为君,这是带有谴责意味的说法。弃疾虽然未能阻止奸邪、抵御祸乱,但实际上并未参与弑杀楚灵王。他随后以讨伐贼人的名义诛杀公子比,虽然说是假借道义,但也因此得以免责。公子比之死,是弃疾亲手所杀,左氏认为公子比是自杀,这是错误的。上文正在论述公子比弑君的罪行,而此处特意记载“公子弃疾杀公子比”,是为了彰显弃疾能够讨伐贼人。如果弃疾真的立公子比为王,而自己担任司马,按照史法自然应当记载“弃疾弑杀其君比”,怎么会隐晦其辞而曲意解说呢?又有人说弃疾取代楚灵王即位,就是楚平王。左氏说:“弃疾即位,名叫熊居。”难道是因为旧名是人们常称的,既然做了君主就不想再用了吗?熊居即位后,施行施舍以宽待百姓,赦免罪人,举荐贤职,重新封立陈国和蔡国,修缮边境友好关系,志向在于平息战事,不轻易动用武力,终其一生,中原各国都安帖顺从。虽然他曾讨伐戎蛮,在长岸作战,难免争强好胜,但蛮族性情无常且容易作乱,这关系到北方的利害;吴国军队无故远来,这关系到东境的安危,这还是为了安定国家的计策。这与欺凌中原、暴虐蔑视小国的行为是不同的。虽然他的本意是为了私利,不也是楚国的贤君吗?按:弃疾并未立公子比为王,大概是公子比自立为王。公子比身为王却称“公子”,这是带有罪责的说法。弃疾杀了公子比而得以称“公子”,这也是讨伐有罪者的说法。胡氏认为这是将罪责归于弃疾,诛杀他的意图在于取代公子比而非讨伐他,这是错误的。
秋天,鲁昭公与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在平丘会盟【平丘在今开封府陈留县西北九十里】。张氏说:晋平公主持盟会,对内被宠爱的姬妾迷惑,以女色蛊惑其心,对外崇尚修建宫室,以奢侈华丽夸耀诸侯,所以楚灵王召集诸侯,肆意充当宗主,吞并亲姻国家,晋国坐视不救。等到晋平公去世,晋昭公即位,而楚灵王毙命,晋国才庆幸楚国混乱,想要树立威信以服众诸侯,却不知大势已去,只是整治亲近的人,本末倒置,内外离心,诸侯更加二心,这就是平丘会盟之所以更加败坏霸业的原因。季氏私下考证:晋平公时期与楚国共同主持中原盟会,自从宋国、虢国的两次会盟以来,晋国多次对楚国退让,接着因为熊虔(楚灵王)暴虐,于是肆无忌惮,晋国失去诸侯的信任已经很久了,难道是因为建成虒祁宫的缘故吗?晋昭公继位,想要重新谋划,但又畏惧楚国强大,不敢大规模会盟,厥憖之会救援蔡国未能成功,晋国也无可奈何,不得已而奉送公子比回国,借手杀死楚灵王,以消除中原的祸患,而晋昭公才得以大规模会合诸侯。刘子也参与假借王臣以加重声势,大概是沿袭成公、襄公时期尹子、单子会盟诸侯的旧例。根据《左传》:会盟是为了夺取郠地,所以将要讨伐鲁国;盟誓是为了投壶游戏,所以将要降服齐国,恐怕未必如此。大概鲁国攻打莒国,在经文中本没有夺取郠地的记载;齐国兴起,在传文中只有投壶的游戏,怎么能据此作为平丘会盟的真实目的呢?至于诸侯已经离散,而想要展示威势,这是形势必然导致的。但不能修养德行,仅凭一人的心意,而只依靠兵车众多,那么怎么能使人心信服呢?
八月甲戌日,在平丘举行同盟。
家氏说:自从晋楚讲和,晋国的君臣自认为天下无事,苟且偷安,不再有自强的志向。楚国因此窃取霸权,虎视中原。晋国君臣像老鼠一样伏藏不敢出来,长达二十年。如今楚灵王罪孽深重,恶贯满盈自取灭亡。晋昭公于是在平丘再次会盟,号召中原各国。这次会盟,齐国不肯接受盟约,晋国在邾国南部整顿军队,大规模陈列战马,胁迫齐国与之结盟。晋国实在可鄙。记载“同盟”,是讥讽王臣不应与列国同等结盟,并且讥讽晋人不应以武力胁迫诸侯而与之同盟。这就是所谓的一书再讥。
鲁昭公不参与盟誓。
季氏私下考证:去年晋昭公到晋国,到了黄河就返回了。鲁国因为南蒯、子仲的忧患,正卿没有前往致谢。这是晋人恼怒鲁国的根本原因。邾国、莒国自从防地、虢地会盟以来,也未与晋国通好。到了这时,晋国会合诸侯而以威势责求邾国、莒国的贡品,邾莒无法推卸罪责,于是趁着晋国恼怒鲁国而说:“我们不供给贡品,是鲁国故意造成的。”于是拒绝鲁国使者,不让鲁昭公参与盟誓,并且逮捕季孙意如带回去。因为货财的缘故,威势所加,首先波及鲁国,虽然不顾惜人望,怎么能使诸侯有坚定的志向呢?戴溪氏说:“齐桓公、晋文公的霸业,首先屈意结交鲁国。如今晋昭公想要恢复霸业,首先整治鲁国。晋国的盟主地位到此为止,这也是理势必然。”
晋国人逮捕季孙意如带回去。
汪氏说:“沙随没有见到鲁公,就逮捕执行父;平丘会盟鲁公不得参与,就逮捕季孙意如。晋国人本来就知道季氏专断鲁国政事。可惜他们沉溺于私欲,只知道以霸主的命令威逼鲁国,而不能以霸主的政治治理季氏,因此只能羞辱鲁君,而季孙得以逃避惩罚。这是由于晋国的诸卿专权,庇护强大家族的原因。”
鲁昭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吴澂氏说:“鲁公虽然不参与盟誓,但已经参与了会盟,所以用‘会’来致告。”
蔡侯庐回到蔡国,陈侯吴回到陈国。
髙氏说:“楚灵王无道,暴虐灭掉了陈国、蔡国;而楚平王开始依靠陈、蔡的亡灵,借以发动叛乱。如今已经得到君位,于是恢复陈国、
、蔡,以暴其功。暴灵之恶,而归恩于己,以説中国。春秋不言『归自楚』者,见二国之复,乃自当复,非夷狄得灭而复之也。」
译(齐桓公)讨伐蔡国,以炫耀他的功劳。揭露令尹子元的恶行,将恩德归于自己,以此来取悦中原各国。《春秋》不记载“从楚国归来”,是表明这两个国家的恢复,本是自然应当恢复的,并非夷狄能够灭亡它们后又使其复国。
冬十月葬蔡灵公
陆淳氏曰:「国复乃塟,凡三十有一月。」
公如晋至河乃复
王氏经世按:先是公子憖欲去季氏,以告公而从公如晋,事虽不遂,公之欲除季氏明矣。季氏见执,而公复如晋,人皆以为请季孙,而讥其失进退之义。以吾观之,公之意殆谓此除季氏之机也。邾莒之事,托于请之,隂欲以明之。然晋之执意,如本以我之不共鲁故之以之一言而已,未暇深问相犯之曲直也。晋之大夫,亦鲁之季氏,岂有为鲁讨不臣之事哉?
吴灭州来
传曰:「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则州来,夷国也,属于楚者也。髙氏曰:「成六年,吴入州来,盖本楚属也。至是取之。」春秋详楚伐吴,畧吴伐楚,而志其甚者,灭州来是也。吴人以州来封季子之后,又以迁蔡焉。
十有四年春意如至自晋
胡传其始执之,为乏邾莒之供,而非有扶弱击强之义也。其终归之,为土地,犹大所命能具,而非有不能救蔡为夷执亲之悔也。然则晋人喜怒皆以利发,其劝沮皆以利行,违道甚矣。
三月,曹伯滕卒【武公卒,子平公顷立】
夏四月
秋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卒【着丘公卒,子郊公立,是年奔齐;着丘之弟庚舆立,是为共公】胡传:“卒,自外録者也。莒人来赴,故鲁史书其卒葬;自内録者也,鲁人不往,是以阙其塟。”若意如者,其傲狠修怨,敢施于昭公与莒子;及其在晋,闻除舘西河,则恐惧逃归,如一匹夫,何也?小人无礼,喜怒勇怯不中节,皆若是耳。苟不逺之,其能国乎?
冬莒杀其公子意恢
莒着丘公卒,郊公不慼,国人弗顺,欲立着丘公之弟庚舆。蒲余侯恶公子意恢,而善于庚舆。郊公恶公子铎,铎因蒲余侯而与之谋曰:「尔杀意恢,我出君而纳庚舆。」许之。时莒君卒,大臣各专废立,至于相杀如此。而莒着丘公不足善其身,后可见矣。《左传》:蒲余侯兹夫杀公子意恢,郊公奔齐,公子铎逆庚舆于齐。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吴子夷昧卒【侄王僚立】
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籥入,叔弓卒。去乐,卒事。
胡传縁先祖之心,见大臣之卒,必闻乐不乐。縁孝子之心,视已设之馔,必不忍轻彻。故去乐而卒事,其可也。宗庙合礼者,常事不书。苟以为可,则春秋何书乎?此记礼之变而书之也。
夏蔡朝吴出奔郑
季氏私考:朝吴,名蔡卿,公孙归生之子。归生父字子朝,而吴以王父字为氏。朝吴之奔,以罪黜也。蔡平公之归也,未必吴能复之。当时必有以忤楚平王,方救患诘奸,亦同恶焉。故啖叔佐曰:「凢奔皆恶也。不然,则吴乃平王所信,蔡侯岂敢逐之?」其奔郑,郑方从晋,可以知吴有所避矣。王氏经世按:朝呉于蔡,亦有功于平王。费无极害之者,害其宠也。朝吴安于下位,似非贪宠利者。惜乎复蔡之后,不蚤自谋焉。推朝吴之心,内不忍逺于其君,外不敢自踈于楚。王有此两难,则勿居其位可也。张子房,韩讐已报,不頼汉宠,翩然物外,得其道矣。朝吴有功两国,见信两主,而身两事焉,此费无极所以来位下之。言在其上者,所以生及难之虑。楚王所以信速飞之谤也。费无极固巧于防,然在君子亦岂可不审于自处乎?书朝吴出奔,以名利累其心,以至于此,亦见吴之不智也。
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秋,晋荀吴帅师伐鲜虞【鼓人以城叛,鼓地在今真定府晋州】
季氏私考,左氏载荀呉围鼓,以鼓子鸢鞮归,其事经文所无。晋于鲜虞伐之,又伐,盖本以殄灭为期者也。此皆广地之计,岂有不纳叛不受降之心者耶?左氏好为迂谈説,盖不足信也。
冬公如晋
左氏曰:「平丘之防,故也。」临川吴氏曰:「平丘之防,公不与盟,大夫被执。公既往朝而不见纳,辱亦甚矣。至此又往朝焉,盖畏大国,不敢以辱为耻也。」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四明姜寳撰
十有六年春齐侯伐徐
季氏私考徐逺
译冬季十月,安葬蔡灵公。
陆淳氏说:“国家恢复后才下葬,总共历时三十一个月。”
鲁昭公前往晋国,到达黄河边就返回了。
王氏《经世》按语:先前公子憖想除掉季氏,将此事告知鲁昭公并跟随他前往晋国,事情虽然没有成功,但鲁昭公想要铲除季氏的意图已经很明显了。季孙氏被拘捕后,鲁昭公又前往晋国,人们都认为是为了请求释放季孙氏,并讥讽他失去了进退的礼义。依我看来,鲁昭公的意思大概是认为这是铲除季氏的时机。关于邾国、莒国的事,他借口是去请求(晋国),暗中却想借此表明心迹。然而晋国拘捕季孙氏的意图,原本只是因为我(晋国)认为鲁国不恭敬,所以用一句话就决定了,没有闲暇去深究双方争端的曲直。晋国的大夫,也就是鲁国的季氏,难道会有为鲁国讨伐不臣之事吗?
吴国灭掉了州来。
《左传》说:“属于楚国的蛮夷,吴国全部夺取了。”那么州来,是夷族国家,属于楚国。高氏说:“鲁成公六年,吴国进入州来,大概原本就是楚国的属国。到这时被吴国夺取。”《春秋》详细记载楚国讨伐吴国,简略记载吴国讨伐楚国,而记录其中严重的事件,灭州来就是其中之一。吴国人把州来封给季札的后代,又用来迁徙蔡国。
鲁昭公十四年春天,意如从晋国回来。
胡氏传:起初拘捕他,是因为缺乏对邾国、莒国的供给,而不是有扶助弱小、打击强暴的道义。最终释放他,是因为土地还能像大国所命令的那样具备,而不是有不能救蔡国、被夷人拘捕亲人的悔恨。那么晋人的喜怒都是因利益而发动,他们的劝告和阻止都是因利益而施行,违背道义太严重了。
三月,曹伯滕去世【武公去世,儿子平公顷即位】
夏季四月
秋季,安葬曹武公。
八月,莒子去疾去世【着丘公去世,儿子郊公立,这一年逃奔到齐国;着丘公的弟弟庚舆即位,这就是共公】胡氏传:“‘卒’,是从外部记录的事情。莒国人来报丧,所以鲁国史官记载了他的去世和安葬;从内部记录的事情,鲁国人没有前往,因此缺记了他的安葬。”像意如这样的人,他傲慢狠毒,蓄意报复,敢于施加于昭公和莒子;等到他在晋国,听说在河西拆除馆舍,就恐惧逃归,像一个普通百姓一样,为什么呢?小人无礼,喜怒勇怯都不符合节度,都是这样的。如果不疏远他们,他们能让国家安定吗?
冬季,莒国杀死了他们的公子意恢。
莒着丘公去世,郊公不悲伤,国人不服从,想要拥立着丘公的弟弟庚舆。蒲余侯厌恶公子意恢,而与庚舆交好。郊公厌恶公子铎,公子铎通过蒲余侯与他谋划说:“你杀死意恢,我驱逐国君并拥立庚舆。”郊公答应了。当时莒君去世,大臣各自专断废立之事,以至于互相残杀到这种地步。而莒着丘公不足以保全自身,以后就可以看到了。《左传》:蒲余侯兹夫杀死了公子意恢,郊公逃奔到齐国,公子铎从齐国迎接庚舆。
鲁昭公十五年春正月,吴子夷昧去世【侄儿王僚即位】
二月癸酉日,在武宫举行祭祀。舞乐进入,叔弓去世。撤去音乐,完成祭祀。
胡氏传:顺着先祖的心意,看到大臣去世,一定听到音乐而不快乐。顺着孝子的心意,看着已经摆设好的祭品,一定不忍心轻易撤去。所以撤去音乐而完成祭祀,这是可以的。宗庙合乎礼仪的,平常的事情不记载。如果认为可以,那么《春秋》为什么要记载呢?这是记载礼仪的变通而记载的。
夏季,蔡国朝吴出奔到郑国。
季氏私考:朝吴,名蔡卿,公孙归生的儿子。归生的父亲字子朝,而吴以祖父的字为氏。朝吴的出奔,是因为犯罪被罢黜。蔡平公回国,未必是朝吴能让他复位的。当时一定有得罪楚平王的人,正在救患纠奸,也与朝吴同恶。所以啖叔佐说:“凡是出奔都是因为恶行。不然,那么朝吴是平王所信任的,蔡侯怎敢驱逐他?”他出奔到郑国,郑国正跟随晋国,可以知道朝吴有所避讳。王氏《经世》按语:朝吴对于蔡国,也有功于平王。费无极害他,是害他的宠幸。朝吴安于下位,似乎不是贪图宠幸利益的人。可惜在恢复蔡国之后,不早点为自己谋划。推想朝吴的心,内里不忍心远离他的国君,外边不敢自己疏远楚国。君王有这两难,那么不居其位就可以了。张良,韩仇已报,不依赖汉朝的宠幸,翩然超脱世外,得到了正道。朝吴对两国都有功,被两位君主信任,而自身侍奉两国,这就是费无极所以能让他处于下位的原因。言语在他之上的人,所以产生了危及灾难的忧虑。楚王所以相信飞短流长的诽谤。费无极固然善于防备,然而在君子方面,难道可以不审慎地自处吗?记载朝吴出奔,以名利累及他的心,以至于此,也可见朝吴的不智。
六月丁巳朔日,发生日食。
秋季,晋国荀吴率领军队讨伐鲜虞【鼓国人以城池叛变,鼓地在今真定府晋州】
季氏私考,《左传》记载荀吴围攻鼓国,把鼓子鸢鞮带回来,这件事经文所没有。晋国对鲜虞讨伐,又讨伐,大概原本以消灭为期限。这些都是扩张土地的计划,难道有不接纳叛变、不接受投降的心吗?《左传》喜欢做迂腐的谈论,大概不足信。
冬季,鲁昭公前往晋国。
《左传》说:“这是平丘会盟的缘故。”临川吴氏说:“平丘会盟,鲁昭公不参与盟誓,大夫被拘捕。鲁昭公已经前往朝见而不见容,耻辱已经很严重了。到这里又前往朝见,大概是畏惧大国,不敢以耻辱为耻。”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三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十四 明 姜宝 撰
鲁昭公十六年春,齐侯讨伐徐国。
季氏私考:徐国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