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事义全考卷七
晋放其大夫胥甲父于衞
按赵穿独出,盾虑失穿而遂出战,不肯薄河,败秦以甲。穿军门之呼而止,皆盾不能节制诸帅之过,不应自发其事。且事已八年,不应至此,然后讨甲。要是晋灵渐长,察知河曲无功,由于挠臾骈之事故,不得不致讨。而盾以胥甲父为穿之党也,但放而不当以重辟,姑以解説而已焉。盖灵于此已有疑盾之心矣。盾于此举,不但庇穿为私,是时卫善于晋,其放甲父于晋,亦犹是盾之私也。
公防齐侯于平州【平州在今泰安州境内】
胡传按:左氏曰,防于平州,以定公位。夫簒弑之贼,毁防天理,无所容于天地之间。身无存没,时无古今,其罪不得赦也。以列于防而不复讨,是率中国为戎夷,弃人类为禽兽。此仲尼所为惧,春秋所以作也。然欲定其位者,鲁宣宜称及齐,而曰防者,讨贼之法也。凡讨乱臣贼子,必深絶其党,而后为恶者孤也。汪克寛氏谓齐惠因逆得立,故于宣之纳赂以请防驩,然而従于事,容有之。至谓鲁因齐之强大,冀其能庇已,故曲意以结之,不知鲁自为齐为其邻,为其为出姜之母家,不専为其强大而已也。
公子遂如齐
胡传宣公簒立之罪,仲遂主谋,为首恶,其请于齐,遂及行父,则一再见于经矣。如齐拜成,虽削之可也。又再书于防者,于以着其始终成就弑立之谋。凡此皆直书于防而义自见者也。前书遂得臣如齐,以着逆谋之始;此书遂如齐,以着逆谋之终。所以能始终成就此谋者,以内有敬嬴为之主,外有齐人为之援也。后世人主可不以为戒哉
六月齐人取济西田
胡传鲁人致赂以免讨,而书齐人取田者,所以着齐罪。春秋讨贼,尤严于利。其为恶而助之者,所以孤其党。夫齐鲁邻国,盟主之余业也。子恶弑出,姜归而宣公立,不能声罪致讨,务宁鲁乱,首与之防,是利其为恶而助之也。弑君簒国,人道所不容,而货赂公行,免于诸侯之讨,则纲纪等于弁髦,人类防为禽兽,其祸乃自不知。以义为利,而以利之可以为利而为之也。孟子为梁王极言利,国者必至于弑夺而后餍,盖得经书取田之意。举法如此,然后人知保义弃利,乱臣贼子孤立无后,而乱少弭矣。
秋邾子来朝
邾子貜且齐出也,虽为鲁附庸,而常属于齐,毎视齐为向背。今鲁与齐通好,所以邾子亦来朝,其党恶之,罪与滕子朝桓同。
楚子郑人侵陈遂侵宋
以陈灵公、宋文公皆受盟于晋,故也遂继事之词。按齐桓侵蔡而遂伐楚,以蔡近而楚远,有事于楚,道先由蔡也。楚荘侵陈而遂侵宋,以陈近而宋远,有事于宋,道先由陈也。侵蔡伐楚,盖齐桓图伯之举;侵陈侵宋,盖楚荘图伯之举也。以天下之患,莫大于楚;以中国之枢,实在于宋。故也。后十五年而宋楚平,后五十年而晋楚同盟于宋。然则楚之有事于宋也,非楚荘所以争伯也欤?书“楚子伤荆”,楚之欲执伯权;“郑伯称人”,贬郑伯之従楚以亟病中国。其罪直书而并见矣。
晋赵盾帅师救陈
王氏经世,据经文,盾实未尝救宋。左氏意之尔,上书楚子,侵陈,遂侵宋,则楚师已在宋矣。盾始帅师救陈,明不与楚师相及也。盾师至陈,楚已掠境而过,盾不过▯兵而还耳。盖自陈而即次于棐林,防四国以伐郑矣。盾必不又尾楚师而至于宋也。遥以为名,而左氏误信之。经安得书救宋哉?
宋公、陈侯、衞侯、曹伯防晋师于棐林,伐郑【棐林,郷杜预云:荣阳宛陵县,盖在今阳武、中牟之间】
此晋师即上赵盾所帅救陈之师,诸侯就而防之于棐林,以伐郑。书法似当如此,不必别生意义也。季氏私考防,则称师者,盖一事再见,则従略之常词。观昭十一年,楚弃疾帅师围蔡而下,书“楚师防蔡”,齐履谦氏所谓承上省文而称师是已。按是时,赵盾帅师救陈,而四国之君帅师以徃,及而防之于棐林,故曰“防晋师”。则是役似是伐郑,有疑须防乃定,故防而后伐。如此,既而伐郑,又不能服郑,与楚蒍贾有北林之遇,而致解▯被囚焉,其不竞于楚眀
译晋国将大夫胥甲父放逐到卫国。
赵穿独自出逃,赵盾担心失去赵穿因而出战,不肯逼近黄河,用甲士击败了秦军。赵穿在军门呼喊而停止战斗,这都是赵盾不能节制诸将的过错,不应由赵盾主动发起此事。况且事情已经过去八年,不应到了这个时候才追究胥甲父。这大概是晋灵公渐渐长大,察知河曲之战无功,是由于胥甲父阻挠臾骈的缘故,不得不进行讨伐。而赵盾认为胥甲父是赵穿的党羽,只是放逐他而不应当处以重刑,暂且以此解说罢了。大概晋灵公在此时已经对赵盾产生了怀疑之心。赵盾此举,不但庇护赵穿是出于私心,当时卫国与晋国关系友好,将胥甲父放逐到卫国,也是赵盾出于私心。
鲁宣公在平州与齐侯相会【平州在今泰安州境内】
胡安国的《春秋传》按语说:《左传》说,在平州相会,是为了确定鲁宣公的君位。那些篡位弑君的贼子,违背天理,在天地之间没有容身之地。无论其生死,无论古今,其罪不可赦免。让这样的人参与盟会而不再讨伐,这是率领中原各国沦为戎狄,抛弃人类而成为禽兽。这正是孔子所恐惧的,也是《春秋》之所以作的原因。然而想要确定其君位的人,鲁宣公应当称“及齐侯”,而这里说“防”,是讨伐贼子的笔法。凡是讨伐乱臣贼子,必须彻底断绝其党羽,而后作恶者才会孤立。汪克宽认为齐惠公因逆乱得以立为君,所以对于鲁宣公纳贿赂请求在平州相会,虽然顺从了这件事,或许是有原因的。至于说鲁国因为齐国强大,希望它能庇护自己,所以曲意结交,却不知道鲁国因为齐国是其邻国,是其母亲姜氏的娘家,不仅仅因为其强大而已。
公子遂出使齐国
胡安国《春秋传》说:鲁宣公篡位立君的罪过,仲遂是主谋,是首恶,他向齐国请求,于是与行父一起出使,这在经文中已经一再出现。如齐拜成,即使删去也可以。又再次记载在平州相会,是为了彰显他始终成就弑君立君的阴谋。凡此种种,都在平州直书其事,其义自现。先前记载遂得臣出使齐国,是为了彰显逆谋的开始;这里记载遂出使齐国,是为了彰显逆谋的结束。之所以能始终成就这个阴谋,是因为内有敬嬴作为主使,外有齐人作为援助。后世的君主能不以此为戒吗?
六月,齐国人夺取了济西的田地
胡安国《春秋传》说:鲁国人进献贿赂以免除讨伐,而记载齐国人夺取田地,是为了彰显齐国的罪过。《春秋》讨伐贼子,尤其严厉地对待利益。那些作恶并帮助他的人,是为了孤立其党羽。鲁国和齐国是邻国,是盟主遗留下来的基业。公子恶被弑杀出逃,姜氏回归而鲁宣公立,不能声讨罪过进行征伐,只求平息鲁国的动乱,首先与他相会,这是贪图其作恶而帮助他的表现。弑君篡国,是人道所不容的,而贿赂公然通行,免于诸侯的讨伐,那么纲纪就等于废弃,人类沦为禽兽,其祸患却不自知。以义为利,而以利为利而为之。孟子对梁王极力陈述利,说国家必定要等到弑君篡位之后才满足,大概是得到了经书记载“取田”的深意。举法如此,然后人们知道保持道义抛弃利益,乱臣贼子孤立无后,而动乱就少了一些。
秋天,邾子来朝见
邾子貜且是齐国人,虽然作为鲁国的附庸,但常常隶属于齐国,每次都看齐国的脸色行事。现在鲁国与齐国通好,所以邾子也来朝见,他党附恶人的罪过,与滕子朝见桓公相同。
楚子、郑人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
因为陈灵公、宋文公都接受了晋国的盟约,所以“遂”是继事的词。按齐桓公侵犯蔡国而接着讨伐楚国,是因为蔡国近而楚国远,有事于楚国,道路先经过蔡国。楚庄王侵犯陈国而接着侵犯宋国,是因为陈国近而宋国远,有事于宋国,道路先经过陈国。侵犯蔡国讨伐楚国,大概是齐桓公图谋霸业的举动;侵犯陈国侵犯宋国,大概是楚庄王图谋霸业的举动。因为天下的祸患,没有比楚国更大的;因为中原的枢纽,实在在于宋国。所以。后来十五年宋国与楚国讲和,后来五十年晋国与楚国在宋国结盟。那么楚国有事于宋国,难道不是楚庄王为了争夺霸权吗?记载“楚子伤荆”,是楚国想要执掌霸权;“郑伯称人”,是贬低郑伯跟随楚国从而频繁危害中原。其罪过直书而并见。
晋国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
王应麟《经世》说,根据经文,赵盾实际上并没有救援宋国。《左传》是推测而已,上文记载楚子侵犯陈国,接着侵犯宋国,那么楚军已经在宋国了。赵盾开始率领军队救援陈国,明显没有与楚军相遇。赵盾的军队到达陈国,楚军已经掠境而过,赵盾不过是虚张声势而返回罢了。大概从陈国就驻扎在棐林,联合四国以讨伐郑国了。赵盾必定不会又尾随楚军到达宋国。遥以为名,而《左传》误信之。经书怎么会记载救援宋国呢?
宋公、陈侯、卫侯、曹伯在棐林与晋军相会,讨伐郑国【棐林,杜预说:荣阳宛陵县,大概在今阳武、中牟之间】
这晋军就是上文赵盾率领救援陈国的军队,诸侯前往而在棐林与晋军相会,以讨伐郑国。书法似乎应当如此,不必别生意义。季氏《私考》说,称“师”的,大概是一事再见,则从略的常词。看昭公十一年,楚弃疾率领军队包围蔡国而下,记载“楚师防蔡”,齐履谦所说的承上省文而称师就是如此。按当时,赵盾率领军队救援陈国,而四国之君率领军队前往,到达而在棐林与晋军相会,所以说“防晋师”。那么这次战役似乎是讨伐郑国,有疑虑须要相会才确定,所以相会而后讨伐。如此,后来讨伐郑国,又不能使郑国屈服,与楚国的蒍贾在北林相遇,而导致解兵被囚禁,其不能与楚国竞争是明显的。
冬,晋赵穿帅师侵崇【崇,即今西安府鄠县】
王氏经世,是时晋已不竞于楚,故▯生求成于秦之说。夫秦强国,与晋又深讐也,以好结之,犹未易成,乃伐崇以怒之,而曰:“以求成,不亦远于为谋乎?”赵穿虽狂,赵盾虽惛,或不为是也。赵盾以骤諌激灵公之怒,公潜使人贼之,不克,又伏甲将袭杀之于庭陛之间,盾仓皇脱免。赵穿遂有桃园之逆,起于一时,非素谋也。赵盾自以无罪,而不直在君,故未出山而复,所谓不知春秋之义,而陷于簒弑之罪,蒙首恶之名者也。按王氏此说,是然,则侵崇之谋,何自而起乎?当时
盾骤谏而不入,灵公疑盾之心萌矣。盾借侵崇之名,授其子弟之亲信者以兵权,殆将以自固也。而灵公屡欲杀盾,盾出走而穿遂弑公。非由兵柄在手,何以能如此?胡传谓穿欲得兵权,托于伐国以用其众,是已。谓穿于此已有逆心,则恐未必然也。伐与国以求成事,亦未必然。要亦《左氏传》之者误尔。
晋人宋人伐郑
王氏经世棐林之伐无功,不思修其未至,而又兴不戢之师,挟有瑕之宋,欲以伐人,不亦难乎?书人,书伐,交罪之也。是时楚师去宋乆矣,故伐郑而宋与焉。谷梁“伐郑以救宋”之説,大非世未有国方受兵,乃伐他国以自救之理也。
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宋师败绩,获宋华元【大▯城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南七十里】按郑之従楚侵宋也,宋既为棐林之役以报之,是冬又以晋人伐郑。一怨而两报之,今致归生受楚命来伐宋,不能奉词令以谕郑,又不能固封守以待郑。华元遽出师与战,败获,乃其自取。若断罪,则郑轻而宋重矣。春秋纪胜负,但縁师先败,身乃见获,故依次第书之。兼重之意,恐亦不当如胡传専主以立説如此也。
秦师伐晋
吕氏曰:晋文之欲与楚争也,必得秦而后敢战。殽函之役,晋襄度浅,而先轸诸人见利乗便,自是报复无已。楚今方有陵驾中国之心,郑复背晋従楚,以侵陈、宋。晋将与楚争,则通秦以轧楚可也;否则置秦而勿问可也。而盾族子兴侵崇之谋,盾也听之,是又启秦之争也。宋方败于郑,而晋复病于秦,非自致之而谁耶?按《春秋》直书自见,盾疎于谋以致秦报如此。秦以问罪为名,故书伐,非是予秦,亦非是诛穿盾上侵弑逆之萌,所谓直书而罪自见焉耳。
夏晋人宋人衞人陈人侵郑
王氏经世。郑之受盟于楚,而侵宋,以晋为不足与,盖有所侮也。晋乃庇宋以伐郑。是时赵盾揽权,而偷于为政,实无鬬心。故棐林之役,楚囚解▯,晋师即还。郑归生受命于楚,以伐宋,声其罪曰:“伐而直词,以责其曲。”宋负瑕而敌为战之主,遂至师崩将获,为效如此,亦可创矣。乃赵盾复因救焦而侵郑,潜师掠境,稍欲洗大▯之耻,塞宋意而还耳。而不虞楚师之遽出也。鬭椒次郑以待晋师,先我师之未至也,先人有夺人之心。于是赵盾者,气消意沮,谬曰:“彼宗竞于楚,殆将獘矣。”复引而去之。夫以全晋之强,合诸侯之师,遇一鬭椒而不敢交绥,事之不收,一至于此,皆起于受赂释宋不讨而已。是时盾避鬭椒,以本无欲战之心,故不竞于楚,而又方有弑逆之祸,不但理曲而已也。于是楚遂益张,明年且有问鼎之举矣,不可谓非盾有以致之也。胡氏但追论取赂释宋,而不及于此,恐未尽。且谓楚人有词于宋,似许楚与郑之従楚皆非也。谓郑罪稍轻于宋,谓晋事更曲于楚则可尔。
秋九月乙丑,晋赵盾弑其君夷臯。
初,盾之外求君也,欲废灵公。公虽幼,宁不知之乎?既立乎位,而盾也又当国政,而専其权者二十余年之乆。境内外皆知有盾,而不知有公。公以盾欲废己,既不相能,后又以盾专恣,积不能堪,而欲杀盾。及鉏麑、提弥明、灵辄等,皆为盾而不为公。君臣相为仇敌,势不两立。如此,则盾有杀公而已矣。穿其族子所爱,信穿之弑,为盾弑也。亡不越境,谓行未逺而君被弑,反不讨贼,谓不讨穿,宁独不讨
译冬季,晋国赵穿率领军队侵犯崇国【崇,即今西安府鄠县】。
王氏认为,当时晋国已经在与楚国的争斗中处于劣势,所以产生了向秦国求和的说法。秦国是强国,与晋国又有深仇大恨,想要通过交好来结盟,尚且不容易成功,竟然去攻打崇国来激怒秦国,却说:“为了求和,这难道不是离谋划的目标太远了吗?”赵穿虽然狂妄,赵盾虽然昏庸,或许不会做出这种事。赵盾因为屡次进谏激怒了晋灵公,灵公暗中派人刺杀他,没有成功,又埋伏甲士准备在庭院台阶之间袭击杀害他,赵盾仓皇逃脱。赵穿于是发生了桃园之变,这是一时兴起,并非早有预谋。赵盾自认为无罪,而君主理亏,所以没有出逃国外就回来了,这就是所谓不懂《春秋》大义,而陷入篡弑之罪,蒙受首恶之名的人。考察王氏的这种说法,如果是对的,那么侵犯崇国的谋划,是从哪里产生的呢?当时赵盾屡次进谏而不被采纳,灵公怀疑赵盾的心思已经萌生。赵盾借侵犯崇国的名义,把兵权授予他的子弟和亲信,大概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而灵公屡次想杀赵盾,赵盾出逃而赵穿就弑杀了灵公。如果不是因为兵权在手,怎么能这样呢?胡氏的传注说赵穿想获取兵权,借讨伐别国来使用他的军队,这是对的。说赵穿在此时已有叛逆之心,恐怕未必如此。讨伐盟国以求和,也未必如此。这大概也是《左氏传》的记载有误罢了。
晋国人、宋国人讨伐郑国。
王氏认为,棐林之战没有功效,不思考修补缺失之处,又兴起不知止息的军队,挟带着有瑕疵的宋国,想要讨伐别人,难道不难吗?史书称“人”,称“伐”,是共同谴责他们的罪过。这时楚国军队离开宋国已经很久了,所以讨伐郑国而宋国参与。《谷梁传》“讨伐郑国以救援宋国”的说法,大错特错,世上没有国家正遭受攻击,却讨伐别国来自救的道理。
二年春季,周历二月,壬子日,宋国华元率领军队,与郑国公子归生率领的军队,在大棘交战。宋军大败,抓获了宋国华元【大棘城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南七十里】。考察郑国跟随楚国侵犯宋国,宋国既已进行棐林之战来报复,这个冬天又联合晋国人讨伐郑国。一个怨恨而两次报复,现在导致归生接受楚国命令来讨伐宋国,不能奉辞命令去晓谕郑国,又不能坚守封疆来等待郑国。华元匆忙出兵交战,战败被俘,是他自找的。如果判定罪责,那么郑国轻而宋国重。《春秋》记载胜负,只因为军队先败,主帅才被俘,所以按次序记载。兼重的意思,恐怕也不应当像胡氏传注那样专门以此立论。
秦国军队讨伐晋国。
吕氏说:晋文公想要与楚国争夺霸权,必须得到秦国然后才敢作战。殽函之战,晋襄公目光短浅,而先轸等人见利乘便,从此报复没有止境。楚国现在正有凌驾中原之心,郑国又背叛晋国跟随楚国,去侵犯陈、宋。晋国想要与楚国争夺,那么联合秦国来压制楚国是可以的;否则不理秦国也是可以的。而赵盾的族子赵穿发起侵犯崇国的谋划,赵盾听从了,这又是开启与秦国的争端。宋国刚在郑国战败,而晋国又受秦国困扰,这不是自找的又是谁呢?考察《春秋》直接记载事实,赵盾谋划疏漏导致秦国报复如此。秦国以问罪为名,所以记载为“伐”,这不是偏袒秦国,也不是诛杀赵穿、赵盾侵犯弑逆的萌芽,所谓直接记载而罪过自然显现罢了。
夏季,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和陈国人侵犯郑国。
王氏认为,郑国接受楚国的盟约,而侵犯宋国,认为晋国不值得与之交往,大概是有轻侮之意。晋国于是庇护宋国讨伐郑国。这时赵盾揽权,而政务懈怠,实在没有斗志。所以棐林之战,楚国囚徒解开绳索,晋军就撤回了。郑国归生接受楚国命令,来讨伐宋国,声讨他的罪过说:“讨伐有理,以指责无理。”宋国负有瑕疵而成为战争的主方,于是导致军队崩溃、将领被俘,效果如此,也可以引以为戒了。于是赵盾又借救援焦邑之机侵犯郑国,暗中出兵掠夺边境,稍微想洗刷大棘之耻,安抚宋国之意就回来了。而没有料到楚国军队突然出动。斗椒驻扎在郑国等待晋军,在晋军未到之前,先人有夺人之心。于是赵盾,气势消沉意志沮丧,错误地说:“他们与楚国争胜,大概将要疲敝了。”又率领军队撤退。以整个晋国的强大,联合诸侯的军队,遇到一个斗椒而不敢交战,事情没有收获,到了这种地步,都起因于接受贿赂释放宋国而不讨伐罢了。这时赵盾躲避斗椒,因为本来就没有想作战的心,所以在与楚国的争斗中失利,而又正有弑逆之祸,不仅仅是理亏罢了。于是楚国更加嚣张,第二年就有问鼎中原的举动了,不能说不是赵盾招致的。胡氏只追论取赂释宋,而不及于此,恐怕未尽全意。而且说楚国人对于宋国有理,似乎允许楚国与郑国跟随楚国都是不对的。说郑国罪过稍轻于宋国,说晋国事情比楚国更无理则可以。
秋季九月乙丑日,晋国赵盾弑杀了他的君主夷皋。
起初,赵盾在外寻求国君,想要废黜灵公。灵公虽然年幼,难道不知道吗?既然已经即位,而赵盾又执掌国政,专权长达二十多年。境内外都知道有赵盾,而不知道有灵公。灵公因为赵盾想废黜自己,双方已经不相容,后来又因为赵盾专横恣意,积怨难忍,而想杀赵盾。等到鉏麑、提弥明、灵辄等人,都为了赵盾而不为了灵公。君臣互为仇敌,势不两立。像这样,那么赵盾有杀君之罪罢了。赵穿是他的族子所喜爱,相信赵穿弑君,就是赵盾弑君。逃亡没有越过国境,意思是行走不远而君主被弑,返回却不讨伐贼人,意思是不讨伐赵穿,难道只是不讨伐
而已乎?且使穿逆成公于周,使得以固新君之宠,则盾非但与穿同谋,盖实主谋者矣。此赵盾弑君之断案也。
译就这样了吗?况且假如穿在周朝迎接成公,使得成公能够巩固对新君的宠爱,那么盾不仅与穿同谋,实际上更是主谋。这就是判定赵盾弑君的定论。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匡王也
三年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改卜牛,牛死,乃不郊。家氏曰:「此鲁宣除丧始郊,而天示之谴如此也。」胡传:「乃不郊,为牛之口伤,改卜牛,而牛又死,也不然郊矣。礼为天王服斩衰,周人告丧于鲁,史防已书,而未葬也。祀帝于郊,夫岂其时?而或谓不以王事废天事礼乎?《春秋》备书,其义自见。」
犹三望
胡传三望者,公羊曰:祭泰山、河、海,河海非鲁之封内,其不得祭亦明矣。犹者,可已,不当为之词。
葬匡王
胡传:四月而葬,王室不君,其礼畧也;防者往会,鲁侯不臣,其情慢也。
楚子伐陆浑之戎【陆浑戎允姓初在秦晋西北,僖公二十二年为秦晋迁于伊川,遂従陆浑戎号,其地即今河南府嵩县古伊阙地】
窥周室也,胡传外域相攻不志?此其志何也?为陆浑在王都之侧,戎夏杂处,族类之不分也。楚又至洛,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焉。故特书于防,以谨中外之辨,禁猾夏之阶。
夏楚人侵郑
胡传按:左氏,晋侯伐郑,郑及晋平,而经不书者,仲尼削之也。郑本以晋灵不君,取赂释贼,为不足与,似也,而往従楚,非矣。今晋成公初立,背僣窃伪邦而归诸夏,则是反之正也。春秋大改过,许迁善,书“楚人侵郑”者,与郑伯之能反正也,故独着“楚人侵掠诸夏”之罪尔。郑既见侵于楚,则及晋平,可知矣。
秋赤狄侵齐
季氏私考赤狄隗姓别为一种。隗俗尚赤衣者也。在山西潞州以北,而东界黎城,即古黎侯国。其种有潞氏、甲氏、留吁,壤地相连者也。赤狄距齐甚逺,而连年侵至。齐国未有不由狄境而往者。然而狄不为规,盖自叔孙得臣败狄于咸之后,狄势稍衰,而赤狄浸强,则取道于狄而无忌矣。许氏曰:「楚侵其南,狄侵其北,此中国栋挠之时也。」
宋师围曹
按二族虽非讨罪之师,然在宋有不赦之罪,亦因此而自反可也。今乃不能反躬自治,而徒恃众强以报之,岂端本清源之道哉?此《春秋》所以书「宋师围曹」以责文公也。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卒【穆公卒,灵公夷立】
葬郑穆公
吴氏曰葬速礼不备也
四年春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今兖州府郯城县与淮安之海州皆郯子国地,郯少皥之后,已姓国】
莒、郯二国相怨,故公与齐侯共平之。胡传以齐鲁大国,平郯、莒小邦,宜其降心听命,不待文告之及也。然而莒人不肯,则以宣公心有所私系,失平怨之本耳,故书“取”以着其罪。属词后,此郯伯姬来归,则郯尝结婚于鲁,故宣公为之伐莒,取向。按谷梁云:“取向乗义而为利也”,则向鲁取以自益,初非为郯取也。今既无以得莒,后书郯伯姫来归,郯亦无以固其好矣。夫以偏心失莒,又以贪心不能固郯之好,是不惟无以平莒,且亦无以结郯,盖两失之。《春秋》书“不肯”、书“取”,以着其罪。以此“及”字、“平”字、“取”字、“不肯”字俱是解事之说。书法重书“取”以着其罪,句。
秦伯稻卒【共公卒,子荣嗣,是为桓公】
夏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弟坚嗣,是为襄公】
灵公见弑,不以礼葬也,故不书葬。王氏经世,事不可考,止据经文可也。左氏所载,子公之鼋,不类羊斟之羊乎?公食大夫,君臣礼会,岂得遽有染指于鼎之事?灵公初立,岂应即以小故欲杀大夫?借曰一时之怒,言非不可解之罪,子公何至遽与子家归生谋先乎?惧者子公也,子家无罪,何事而与之谋?子家闻此狂谋,宁不骇异,而顾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此与「杀老牛莫之敢尸」悖语同,必其君素无道之甚,积憾不堪而有之。灵公初立,子家无怨闻,谋不诘而骤出此言,尤非人情也。又谓子公反譛子家,子家惧而従之。谮者托何事以取信?惧者因何危疑,自度必不免,而遂见従乎?归生,贵戚之卿,当国秉权,君臣无衅,谓其自有妄图,犹不可知;而谓其以尝鼋之故従人弑逆,
译冬十月乙亥,周天子驾崩。
是周匡王。
鲁宣公三年春季,周历正月,用于郊祭的牛口受伤,改卜另一头牛,那头牛又死了,于是没有举行郊祭。家氏说:“这是鲁宣公除去丧服初次举行郊祭,而上天如此显示谴责。”胡传认为:“之所以不举行郊祭,是因为牛口受伤,改卜牛,而牛又死了,否则就会举行郊祭了。按照礼制,应为周天子服斩衰之丧,周人向鲁国通报丧事,史官防已经记载,但天子尚未安葬。在郊外祭祀天帝,这难道是合适的时候吗?有人说不因为王事废掉天事之礼吗?《春秋》详细记载,其含义自然显现。”
仍然举行三望之祭。
胡传认为三望,公羊传说:祭祀泰山、黄河、大海,黄河、大海不在鲁国的封疆之内,其不得祭祀也是明显的。“犹”字,是可以停止,不应当做的意思。
安葬周匡王。
胡传认为:四个月后安葬,王室不像君主,其礼仪简略;史官防前往参加会葬,鲁侯不像臣子,其情态傲慢。
楚子讨伐陆浑之戎【陆浑戎允姓,起初在秦晋西北,僖公二十二年被秦晋迁到伊川,于是跟随陆浑戎的称号,其地即今河南府嵩县古伊阙地】
窥探周王室,胡传认为外族互相攻伐不记载?这里记载它是什么意思呢?因为陆浑在王都旁边,戎夏杂处,族类不分。楚国又到达洛水,在周疆陈兵示威,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所以特别记载在防,以谨守内外之别,禁止扰乱华夏的阶梯。
夏季,楚国人侵犯郑国。
胡传认为:按左氏传,晋侯讨伐郑国,郑国与晋国讲和,而经文中不记载,是孔子删削的。郑国原本因为晋灵公不像君主,索取贿赂释放贼人,认为不值得交往,似乎有理,但转而跟随楚国,是不对的。如今晋成公刚即位,背离僭窃伪邦而归顺华夏,这是回归正道。《春秋》推崇改过,允许迁善,记载“楚人侵郑”,是赞许郑伯能够回归正道,所以特别彰显“楚人侵掠诸夏”的罪过。郑国既然被楚国侵犯,那么与晋国讲和,就可以知道了。
秋季,赤狄侵犯齐国。
季氏私考认为赤狄隗姓,别为一种。隗俗崇尚赤色衣服。在山西潞州以北,而东界黎城,即古黎侯国。其种族有潞氏、甲氏、留吁,疆土相连。赤狄距离齐国很远,而连年侵犯到达。齐国没有不经过狄境而前往的。然而狄人不为阻碍,大概自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之后,狄势稍衰,而赤狄逐渐强大,就取道狄境而没有顾忌了。许氏说:“楚国侵犯其南,狄人侵犯其北,这是中原栋梁弯曲的时候。”
宋国军队包围曹国。
按这两族虽然不是讨伐罪过的军队,但在宋国有不可赦免的罪过,也应当因此而自我反省。如今却不能反躬自省治理自己,而只凭借人多势众来报复,难道是正本清源之道吗?这是《春秋》之所以记载“宋师围曹”来责备文公的原因。
冬十月丙戌,郑伯兰去世【穆公去世,灵公夷即位】
安葬郑穆公。
吴氏认为安葬迅速,礼仪不完备。
鲁宣公四年春季,周历正月,鲁宣公与齐侯平定莒国和郯国的争端,莒国人不肯,鲁宣公讨伐莒国,夺取向地【今兖州府郯城县与淮安之海州都是郯子国地,郯是少皥的后代,已姓国】
莒、郯两国互相怨恨,所以鲁宣公与齐侯共同平定他们。胡传认为以齐鲁大国,平定郯、莒小邦,应当降心听命,不等待文告到达。然而莒国人不肯,是因为宣公心中有所私系,失去平定怨恨的根本,所以记载“取”以彰显其罪。措辞在后,这里郯伯姬来归,那么郯国曾经与鲁国通婚,所以宣公为郯国讨伐莒国,夺取向地。按谷梁传云:“取向往义而为利”,那么向地是鲁国夺取以自益,起初不是为郯国夺取。如今既然无法得到莒国,后记载郯伯姬来归,郯国也无法巩固其友好。以偏心失去莒国,又以贪心不能巩固郯国的友好,是不但不能平定莒国,而且也不能结交郯国,大概是两失。《春秋》记载“不肯”、记载“取”,以彰显其罪。以此“及”字、“平”字、“取”字、“不肯”字都是解释事情的说法。书法重书“取”以彰显其罪,句。
秦伯稻去世【共公去世,儿子荣继承,是为桓公】
夏季六月乙酉,郑公子归生弑杀其君夷【弟弟坚继承,是为襄公】
灵公被弑,不以礼安葬,所以不记载安葬。王氏经世,事情不可考,只根据经文即可。左氏所载,子公的鼋,不像羊斟的羊吗?公食大夫,君臣礼会,岂能遽然有染指于鼎之事?灵公初立,岂应即以小故欲杀大夫?借曰一时之怒,言非不可解之罪,子公何至遽与子家归生谋先乎?惧者子公也,子家无罪,何事而与之谋?子家闻此狂谋,宁不骇异,而顾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此与「杀老牛莫之敢尸」悖语同,必其君素无道之甚,积憾不堪而有之。灵公初立,子家无怨闻,谋不诘而骤出此言,尤非人情也。又谓子公反譛子家,子家惧而従之。谮者托何事以取信?惧者因何危疑,自度必不免,而遂见従乎?归生,贵戚之卿,当国秉权,君臣无衅,谓其自有妄图,犹不可知;而谓其以尝鼋之故従人弑逆,
虽病狂者乱不至此,虽至愚者信不至此矣。胡氏惑左氏而曲为之説,非也。季氏私考,归生自大▯战胜,必恃功骄恣而见疑于嗣君者也。故假手于公子宋以弑之,而归生实造此谋,故以归生主乎弑,与赵盾同。
译即使是患有狂病的人,其混乱也不会达到这种程度;即使是极度愚蠢的人,其轻信也不会达到这种地步。胡氏被《左传》所迷惑,从而曲解并为之辩解,这是错误的。季氏私下考察,认为归生自从〇地战胜以来,必定倚仗功劳而骄横放纵,从而被继位的国君所怀疑。因此,国君借公子宋之手杀死了归生,而归生实际上是策划了这场阴谋的人,所以将弑君的主要责任归于归生,这与赵盾的情况相同。
赤狄侵齐
髙氏曰:「以齐之强,而连年为狄所侵,惠公之无政,可知矣。」
秋公如齐,公至自齐【毎行必饮至,不知当时何所喜而如此】
胡传君行告至常事不书宣公此年如齐而皆致者危之也夫以簒弑谋于齐而取国以土地赂齐而请会以卑屈事齐而求安上不知有天王下不知有方伯惟利交是奉而可保乎髙固之事亦殆矣故比年如齐而皆致以戒后世之欲利有攸往者惟义之与比为可安耳「汪氏曰」盟会之书至始于桓公之盟唐朝大国而屡书至始于宣公之如齐春秋盖危桓宣之不得返而又叹其不见讨也
冬楚子伐郑
王氏经世,晋救不书。晋若讨郑之贼,楚师不御而自去矣。若楚能仗义,亦孰能与之争?惟志不在于讨贼,而在于争强,交罪之也。前年楚侵郑,不获成,故曰未服。而今又伐之,胡氏以称爵为予楚,恐非。
五年春公如齐
夏公至自齐
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
胡传按:左氏「公如齐」,髙固使齐侯止公,请叔姬焉。书「夏至自齐」,「秋齐髙固来逆子叔姬」。罪宣公也。其曰「来者」,以公自为之主也。诸侯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者,为体敌也。而公自为之主,压尊毁列,卑朝廷,慢宗庙矣。宣公以鲁国周公之后,逼于高固请婚,其女强委禽焉,而不能止。惟不知以礼为守身之干,是以得此辱也。春秋详书,为后世鉴,欲人之必谨于礼,以定其位。不然,卑巽妄説,不近于礼,奚足逺耻辱哉?按:高固以大夫抗礼于国君,齐侯容其臣,以大夫抗礼于国君,固皆不为无罪。然所以致此者,公也。公屡年如齐,不知有守身为国之礼,以至于见止而请婚,自为婚主,不知有压尊毁列之嫌,以至于卑朝廷而慢宗庙。始既不能辞婚,终又不当主婚,其取此辱也,公实自致之尔。春秋详书,为后世鉴,以此。
叔孙得臣卒
汪氏曰:荘叔也,子侨如嗣,是为宣伯。胡传:「君臣、父子、妃妾、适庶,人道之大伦也。方仲遂以杀适立庶,往谋于齐,而与得臣并使也。若懵然不知其谋,或知之而不能救,则将焉用彼相矣。」《春秋》治子赤之事専在仲遂,以其内交宫禁,外结强邻,大恶无所分也。而叔孙得臣有同使于齐之罪,故特不书日,以贬之。若曰:「大夫而不能为有无者,不足加以恩数云尔。」
冬齐高固及子叔姬来
胡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及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高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有行逺父母者,歳一归宁。今见逆逾时未易歳也,而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着齐罪也【齐,均也。言均着其罪也】
楚人伐郑
传:「楚子伐郑,陈及楚平,伐郑所以胁陈也,故陈及楚平。晋荀林父救郑,伐陈。」楚兵于是三至郑矣。书「罪其数犯中国也」。
六年春晋赵盾衞孙免侵陈
胡传按:传称「陈及楚平」,荀林父伐陈,经皆不书者,以下书「晋卫加兵于陈」,即「陈及楚平」可知矣。以赵盾、孙免书「侵」,即林父无词可称,亦可知矣。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晋尝命上将帅师救陈,又再与之连兵伐郑,今而即楚,无乃于已有阙?盍亦自反可也!不内省徳,遽以兵加之,则非义矣。故林父不书「伐」,而盾免书「侵」,以正晋人所以主盟非其道也。「伐」者有词之称,「侵」者无词之称。不书「伐」而书「侵」,皆无词可称之词也。家氏曰:「陈之叛晋即楚,以郑故尔。郑穆暮年弃楚而托身于晋,望晋有以大拯其危急也。曽未期年,而有归生之乱,晋坐视莫之顾。陈叛而与楚,良以是尔。晋成孱君,政在赵氏,岂能为郑讨贼?然陈、郑毎相视以为向背,郑贼之不讨,无以服陈人之心。陈虽受伐,而终不为晋屈也。」
夏四月
秋八月螽
胡传传谓螽为谷灾,虐取于民之效也。宣惟伐莒于前,伐莱于后,用兵不息,虐取于民,此戾气所以应之而有螽,而助法之所以改也。经书于防,见天人感应之理,不可诬示人君,当慎其所以感
译赤狄侵犯齐国。
高氏说:“凭借齐国的强大,却连年遭受狄人的侵扰,由此可知齐惠公没有施行善政。”
秋天,鲁宣公前往齐国,鲁宣公从齐国回国。【每次出行必定举行饮至礼,不知当时是因为什么喜事而如此频繁。】
胡传:国君出行,回国后报告到达是常事,通常不记载。宣公这一年前往齐国,并且都记载了回国,这是表示担忧啊。他通过篡弑在齐国谋划而夺取国家,用土地贿赂齐国而请求会盟,以卑屈的态度侍奉齐国而谋求安宁,上不知有周天子,下不知有方伯,只奉行利益交往,难道可以保全吗?高固的事情也很危险了。所以每年前往齐国都记载回国,用来警戒后世那些想要追求利益有所行动的人,只有与道义相配合才是可以安定的啊。汪氏说:“盟会记载‘至’,始于桓公的盟会;大国多次记载‘至’,始于宣公前往齐国。《春秋》大概是担忧桓公、宣公不能返回,而又叹息他们不被讨伐。”
冬天,楚子攻打郑国。
王氏《经世》:晋国救援郑国没有记载。晋国如果讨伐郑国的贼人,楚国的军队不抵挡就会自行离去。如果楚国能够秉持道义,又有谁能与他争锋?只是志向不在于讨伐贼人,而在于争强好胜,这是互相结罪啊。前年楚国侵犯郑国,没有达成和议,所以说郑国未服。现在又攻打郑国,胡氏认为称爵是赞许楚国,恐怕不对。
五年春天,鲁宣公前往齐国。
夏天,鲁宣公从齐国回国。
秋天九月,齐国高固来迎娶子叔姬。
胡传按:《左传》记载“公如齐”,高固派齐侯留住鲁公,请求娶叔姬。记载“夏至自齐”,“秋齐高固来逆子叔姬”。这是归罪于宣公。说“来”,是因为宣公自己做了主婚人。诸侯嫁女给大夫,由大夫做主婚人,是因为地位相当。而宣公自己做主婚人,压制尊贵、毁坏等级,轻视朝廷,怠慢宗庙啊。宣公作为鲁国周公的后代,被高固请求婚事所逼迫,强行将女儿许配给他,却不能阻止。只知道不以礼作为守身的根本,所以遭受这种耻辱。《春秋》详细记载,作为后世的鉴戒,希望人们务必谨慎于礼,以此确定自己的地位。如果不这样,卑顺妄言,不近于礼,哪里足以远离耻辱呢?按:高固以大夫身份与国君抗衡礼仪,齐侯容许他的臣子以大夫身份与国君抗衡礼仪,两者都不无罪过。然而导致这种情况的,是宣公。宣公多年前往齐国,不知道有守身为国的礼仪,以至于被留住而请求婚事,自己作为主婚人,不知道有压制尊贵、毁坏等级的嫌疑,以至于轻视朝廷而怠慢宗庙。开始既不能推辞婚事,最终又不应当做主婚人,他遭受这种耻辱,确实是宣公自己招致的。《春秋》详细记载,作为后世的鉴戒,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叔孙得臣去世。
汪氏说:这是庄叔,子侨如继承,就是宣伯。胡传:“君臣、父子、妃妾、嫡庶,是人伦的大纲。当时仲遂因为杀嫡立庶,前往齐国谋划,而与得臣一同出使。如果懵然不知其谋划,或者知道而不能挽救,那么还要那辅佐的人做什么呢?”《春秋》处理子赤的事情专门归罪于仲遂,因为他内交宫禁,外结强邻,大恶没有分担。而叔孙得臣有同使齐国的罪过,所以特意不记载日期,以此贬斥他。好像在说:“大夫而不能有所作为的,不值得给予恩数罢了。”
冬天,齐国高固和子叔姬来到鲁国。
胡传:《左传》说:这是反马之礼。礼制规定,嫁女留下送亲的马,不敢自安。等到庙见成为正式媳妇,派遣使者返回马匹,那么高固亲自前来,是不合礼的。又礼制规定,女子出嫁远离父母,每年一次回娘家省亲。现在看到迎娶超过时限,还没有换年,而叔姬急忙前来,也是不合礼的。所以记载“及”和“来”,以彰显齐国的罪过【齐,均也。意思是均等地彰显其罪过】。
楚人攻打郑国。
传:“楚子攻打郑国,陈国与楚国讲和,攻打郑国是为了胁迫陈国,所以陈国与楚国讲和。晋国荀林父救援郑国,攻打陈国。”楚国的军队至此三次到达郑国了。记载“罪其数犯中国也”。
六年春天,晋国赵盾、卫国孙免侵犯陈国。
胡传按:传称“陈国与楚国讲和”,荀林父攻打陈国,经文都没有记载,因为下文记载“晋卫加兵于陈”,就可以知道“陈国与楚国讲和”了。以赵盾、孙免记载“侵”,就可以知道林父没有理由可称了。爱别人而别人不亲近,要反省自己的仁爱;治理别人而别人不服从,要反省自己的智慧。晋国曾经命令上将率领军队救援陈国,又两次与他们联合出兵攻打郑国,现在陈国却依附楚国,难道对自己有缺失吗?何不自我反省呢!不内省德行,就轻易用兵攻打,就不符合道义了。所以林父不记载“伐”,而赵盾、孙免记载“侵”,以纠正晋国人主持盟会不合道义。“伐”是有理由的称呼,“侵”是没有理由的称呼。不记载“伐”而记载“侵”,都是没有理由可称的措辞。家氏说:“陈国背叛晋国依附楚国,是因为郑国的缘故。郑穆晚年抛弃楚国而托付给晋国,希望晋国能大力拯救其危急。还没一年,就发生了归生的动乱,晋国坐视不理。陈国背叛而依附楚国,确实是因为这个原因。晋国成就孱弱的国君,政令在赵氏手中,难道能为郑国讨伐贼人吗?然而陈国、郑国常常互相观察以决定向背,郑国的贼人不讨伐,无法使陈国人信服。陈国虽然遭受攻打,但最终不为晋国屈服。”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发生蝗灾。
胡传:传认为蝗灾是谷物灾害,是虐取民财的后果。宣公先前攻打莒国,后来攻打莱国,用兵不息,虐取民财,这种乖戾之气所以应验而出现蝗灾,这是助法之所以改变的原因。经文记载在防地,显示天人感应的道理,不可欺骗,告诫君主应当谨慎自己的行为以感应上天。
胡传来「盟为前定者,尝有约言矣。未足效信而释疑,又相歃血固结之尔。是盟,卫欲为晋致鲁,而鲁专事齐,初未与晋通也。必有疑焉,而衞侯任其无咎,故遣良夫来为此盟。而公卒见辱,盟非春秋之所贵,义自见矣。」
夏公防齐侯伐莱
秋公至自伐莱大旱
伐莱是齐主,兵虐小而公従之,竭力従人而不顾,力之已困,声罪为名而不思已之负罪,兵出逾时,劳民毒众,身方冐危而至,又以军旅之后,歳大旱而凶年焉,公之病国病民如此,其罪直书而自见矣。雩不雩之说似多。
冬,公会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于黑壤。
公之见止,以専朝齐而不事晋,公有以致之,公之罪也。晋之止公,但以不朝已之故,而责赂于公,曽不问及其簒立之大恶,晋亦非所以行乎诸侯,晋之罪也。春秋书会,不书盟,见公以行有不慊,而不得与于盟,又见晋以责赂之故,而不使之与于盟,盖两讥之。胡氏以为非晋人之咎,恐未然。
八年春公至自会
公止于晋,逾年始返。其书至,危之也。
夏六月公子遂如齐至黄乃复
胡传至黄,乃复壅君命。也有疾,亦不复可乎?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返。未致事而死,以尸将事。乃者无其上之词,其曰“复事未毕也”。何氏曰:“闻丧徐行而不返,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以丧喻疾者,丧尚不当返,况疾乎?”
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
合享则书,有事于太庙,时祭则书四时祭,名书辛巳有事,而仲遂卒,见遂以祭之日卒也,仲是遂之字,死而以此赐氏,故称仲遂。此处重在,犹绎说下志变法之端,恐当他处见之为是。属词,仲遂,荘公子也,字襄仲,仲婴齐,遂之子,归父之弟。
壬午犹绎万入去籥
胡传“绎者,祭之明日,以宾尸也。犹者,可已之词。万舞也,以其无声也,故入而遂用籥管也。以其有声也,故去而不作。仲遂,国卿也,卒而犹绎,则失宠遇大臣之礼矣。圣人书法如此,存君臣之义也。”万、文武二舞之总名。籥舞,文舞之别名。盖文舞吹籥,秉翟羽也。万入去籥,盖文武二舞俱入于二舞中,去羽舞吹籥者尔。按:“尸者,主也。绎者,继也。宾尸,谓出主于太庙,合享后归主于太庙,而继昨日事,行小祭之礼,以安之尔。”非是以宾客之礼燕为尸者之谓也。诸侯以大夫为尸,则君当拜臣;王父以孙为尸,则父当拜子。世宁有是理乎?即如大夫为尸、孙为尸,当祭之日,俨然坐于上,而君若父者従下拜而献之,亦当有不安于其心。况明日又拜祭焉,可乎?故知尸従木主之说是也。孟子“弟为尸”,则谁敬?亦谓弟捧主出庙之时尔,非是弟真自为父祖尸也。
戊子夫人嬴氏薨
王氏经世汪氏曰:「春秋既书夫人姜氏薨于夷,又书夫人风氏薨,则知哀姜为荘公夫人,而成风乃妾也。既书夫人姜氏归于齐,又书夫人嬴氏薨,则知出姜为文公夫人,而敬嬴乃妾也。直书于防,读者比事以考之,虽防传,而嫡妾之分明矣。」宣公以夫人之礼丧妾母,其失与僖公同,所谓直书而自见者也。
晋师白狄伐秦
胡传:晋主夏盟,纠合诸侯,攘夷狄,安诸夏,乃其职矣。秦人之怨,起自侵崇,其曲在晋,责己可也。既不知自反释怨修睦,以补前过,已可咎矣。乃复兴师动众,会戎狄以伐之,独不恶伤其类乎?直书于防,贬自见矣。季氏私考,白狄别为一种,俗尚白衣者也,在西河。
秦晋之间,故秦晋相攻,皆连白狄。成十三年,《左传》载晋吕相絶秦书云:“白狄及君同州,则白狄与秦相近,当在晋西。”赵鹏飞所谓“介秦晋之间”者也。《史记》亦载晋文公攘戎翟,居于河西圁洛之间。圁,今之神木县;洛,今之洛川县,皆属延安府。盖延绥、葭、鄜诸州,悉其地也。李氏曰:“晋絶秦书曰:‘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讐,而我之婚姻也。’晋与秦自侵崇起衅,七年而未巳。晋昏狄而结以伐秦,其罪大矣。故自此至成
译胡氏传称:“盟约之所以预先确定,是因为曾经有过约定的言辞。但这还不足以取信于人、消除疑虑,所以又互相歃血以巩固结盟。这次盟会,是卫国想要为晋国招致鲁国,而鲁国专事齐国,起初并未与晋国相通。双方必定存有疑虑,而卫侯担保没有灾祸,所以派遣孙良夫前来举行这次盟会。结果鲁公最终受到侮辱,盟会并不是《春秋》所推崇的,其中的道义自然显现出来了。”
夏季,鲁公在防地会合齐侯讨伐莱国。
秋季,鲁公从讨伐莱国回来,国内发生大旱。
讨伐莱国是由齐国主导,战争残酷而鲁公却跟随他们,竭尽全力顺从别人而不顾自身力量已经困乏,打着声讨罪名的旗号却不思考自己是否负有罪责,军队出征超过时限,劳苦百姓、毒害民众,鲁公自身正冒着危险才回来,又在军事行动之后,当年发生大旱成为凶年,鲁公这样危害国家、危害百姓,他的罪过通过直书其事自然显现出来了。关于是否举行求雨仪式的说法似乎很多。
冬季,鲁公在黒壤会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
鲁公被阻止回国,是因为专权朝政亲近齐国而不事奉晋国,鲁公自己有招致这种情况的原因,这是鲁公的罪过。晋国阻止鲁公,只是因为鲁公没有朝见晋国的缘故,并向鲁公索取贿赂,竟然不过问鲁公篡位立君的重大罪恶,晋国也不是用来规范诸侯行为的,这是晋国的罪过。《春秋》记载会合,不记载盟誓,表明鲁公因为行为有亏欠,而不能参与盟誓,又表明晋国因为索取贿赂的缘故,而不让鲁公参与盟誓,大概是对双方都进行讥讽。胡氏认为这不是晋人的过错,恐怕未必正确。
八年春季,鲁公从会合之地回来。
鲁公被留在晋国,过了一年才返回。记载“至”,是表示危急。
夏季六月,公子遂出使齐国,到了黄地才返回。
胡氏传称:“到了黄地,才返回,是违背君命。如果有病,难道也不可以返回吗?大夫奉君命出使,听到丧事,慢慢行走而不返回。没有完成使命而死,带着尸体去执行使命。‘乃’是没有上级的意思,说‘复’是事情没有完成。何氏说:‘听到丧事慢慢行走而不返回,听到丧事,是听到父母的丧事;慢慢行走,是不忍心快速行走,又因为君主应当派人追赶代替。用丧事来比喻疾病,丧事尚且不当返回,何况疾病呢?’”
辛巳日,在太庙举行祭祀,仲遂在垂地去世。
合享就记载,在太庙举行祭祀,按时祭就记载四季祭祀,名字记载辛巳日有事,而仲遂去世,表明仲遂在祭祀之日去世。仲是仲遂的字,死后以此赐氏,所以称仲遂。此处重点在于,犹如绎说下志变法的开端,恐怕在其他地方看到才是正确的。属词,仲遂,是庄公的儿子,字襄仲,仲婴齐,是仲遂的儿子,归父的弟弟。
壬午日,仍然举行绎祭,万舞进入,去掉籥舞。
胡氏传称:“绎祭,是祭祀的第二天,用来款待尸。‘犹’是可以停止的意思。万舞,因为它没有声音,所以进入后就使用籥管。因为它有声音,所以去掉而不演奏。仲遂,是国家的卿,去世了仍然举行绎祭,就失去了优待大臣的礼节了。圣人书法如此,保存君臣的道义。”万、文、武二舞的总名。籥舞,是文舞的别名。大概文舞吹籥,手持翟羽。万舞进入去掉籥舞,大概文舞武舞都进入二舞中,去掉羽舞吹籥的罢了。按:“尸,是主。绎,是继。宾尸,是说把主从太庙请出,合享后把主送回太庙,而继续昨天的事,举行小祭的礼节,来安抚它罢了。”不是用宾客的礼节宴饮尸的意思。诸侯用大夫做尸,那么君主应当拜臣子;祖父用孙子做尸,那么父亲应当拜儿子。世间哪有这种道理呢?即使像大夫做尸、孙子做尸,在祭祀那天,俨然坐在上面,而君主或父亲从下面拜献,也应当心中不安。何况第二天又拜祭呢,可以吗?所以知道尸跟随木主的说法是正确的。孟子说“弟弟做尸”,那么谁敬重呢?也是说弟弟捧主出庙的时候罢了,不是弟弟真的自己做父亲的尸。
戊子日,夫人嬴氏去世。
王氏经世汪氏说:“《春秋》既记载夫人姜氏在夷地去世,又记载夫人风氏去世,就知道哀姜是庄公的夫人,而成风是妾。既记载夫人姜氏回到齐国,又记载夫人嬴氏去世,就知道出姜是文公的夫人,而敬嬴是妾。直书于防,读者比较事情来考察,虽然防传,而嫡妾的分明清楚了。”宣公用夫人的礼节安葬妾母,他的过失与僖公相同,所谓直书其事而自然显现出来了。
晋国军队联合白狄讨伐秦国。
胡氏传称:晋国主持夏盟,纠合诸侯,排斥夷狄,安定诸夏,是它的职责。秦人的怨恨,起自侵崇,过错在晋国,责备自己是可以的。既然不知道自我反省、消除怨恨、修好和睦,来弥补以前的过错,已经可以责备了。竟然又兴师动众,会合戎狄来讨伐秦国,难道不厌恶伤害同类吗?直书于防,贬斥自然显现出来了。季氏私考,白狄别为一种,习俗崇尚白衣,在西河。
秦晋之间,所以秦晋相攻,都连累白狄。成公十三年,《左传》记载晋国吕相绝秦书说:“白狄与君同州,那么白狄与秦国相近,应当在晋国西部。”赵鹏飞所谓“介于秦晋之间”的。《史记》也记载晋文公排斥戎翟,居住在河西圁洛之间。圁,是现在的神木县;洛,是现在的洛川县,都属于延安府。大概延绥、葭、鄜等州,都是它的地方。李氏说:“晋国绝秦书说:‘白狄与君同州,君的仇敌,而我的婚姻。’晋国与秦国自从侵崇起衅,七年而没有停止。晋国与狄通婚而结盟来讨伐秦国,它的罪过大了。所以从此到成
十三年,吕相絶秦,皆连兵之事。秦康、共,晋襄、灵之后,晋成、秦桓之交兵,又始于此。”季氏私考,此赵盾当国之事也。结白狄以伐秦,而秦自此不敢加兵于晋者七年,于愤泄矣。然必于报怨而不顾,自伤其类,尚为能善其后乎?
译鲁僖公十三年,吕相与秦国断绝关系,这都是两国接连交战的事情。秦康公、秦共公,是晋襄公、晋灵公之后的君主,晋成公与秦桓公之间的交战,也是从这里开始的。”《季氏私考》认为,这是赵盾执掌国政时期的事情。晋国联合白狄去讨伐秦国,而秦国从此七年不敢对晋国用兵,晋国的愤恨算是发泄了。然而,如果只顾着报复仇怨而不顾惜自身,甚至伤害自己的同类,还能妥善地处理后续的事宜吗?
楚人灭舒蓼【蓼先灭于楚者,其地即今固始县】
按《地谱》:「上义阳之蓼,文五年先已灭于楚,此即如舒鸠、舒庸,盖羣舒别种,非二国也。」胡传:「按《诗》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在周公所惩者,其自相攻灭,中国何与焉?然《春秋》书而不削者,是时楚人疆舒、蓼及滑汭,盟吴、越,势益强大,将为中国忧,而民有被发左袵之患矣。经斯世者,当以为惧,有攘却之谋,而不可忽,则圣人之意也。」赵鹏飞氏曰:「舒地逼近中国,舒灭则中国失南门矣。」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
胡传僖公享国八年,然后致成风,而敬嬴之亟也。虽云援例,鲁君臣之责,亦可知矣。象山陆氏曰:襄仲杀太子恶,敬嬴为之也。敬嬴非嫡,而薨以夫人葬,以小君,鲁君臣之责深矣。
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
讥无雨备也
城平阳【平阳今泰安州新泰县】
髙氏曰:「惧晋故也。方举大丧,又城平阳,重困民力也。季氏私考平阳,在鲁北鄙,近根牟,城之以为逼根。」
牟计也
楚师伐陈
髙氏曰:「陈以晋、卫见侵,复弃楚而従晋,故楚以为讨。然晋不能救陈,陈遂复即楚。」
九年春,王正月,公如齐。公至自齐。
孙氏曰:「公有母丧,而逺朝强齐,无哀甚矣。」
夏,仲孙蔑如京师【蔑,公子庆父之孙,公孙敖之子,是为孟献子。盖庆父,荘公庶兄,故为孟氏。以庶长不可先嫡,而字曰仲,其后因氏仲孙云】
王使先来徴聘故也。胡传:「当歳首月,公朝于齐;夏使大夫聘于京师。此皆比事可考,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宣公享国九年,于周才一往聘;其在齐则又再朝矣。经于「如齐」毎行必致深罪之也。经书「君如齐,臣如周」,而特书「春王月」以表之。以此,王氏经世勤齐至矣。今又冐哀而往于京师,缺如也。乃因徴聘而大夫黾勉于一行。象山陆子曰:「直书于策,比而读之,而无惧心者,真不知矣。」以厚薄言,则君朝齐而臣聘周;以缓急言,则歳首朝齐而夏乃聘周;以疎宻言,则于周才一往聘,而于齐则又再朝。经于「如齐」既毎行必致以着其罪,而又「春正月书王于蔑如京公如齐」之上,见其奉天子之正朔,为周之臣子,而不知有周,所以表其罪如此。若比事以观,则又不待贬絶而恶自见矣。
齐侯伐莱
李氏曰:「东莱有莱山,従齐之小国也。齐自七年会鲁伐之,今年又自伐之,卒于襄六年而灭之矣。」
秋取根牟【季氏私考根牟小国,汉为泰山郡牟县,今泰安新泰县嬴愽之间,牟汶出焉者,其西境也。顔师古曰:桓十五年牟人来朝,即此是,以为牟子国也,则非矣。盖牟子城在今登州府福山县西北三十里,汉为东莱郡东牟,而距根牟逺矣。鲁越齐莱之境而往取之一千五百里而遥,势之所不便也。且根牟与牟异名,顔説悮也。或根牟乃牟支庶所分,而别为一国,如小邾之于邾,则不可知耳。夫根牟在鲁东北界者也。杜元凯以为根牟鲁东界,琅琊郡阳都有牟乡,乃因汉志于阳都之下载有牟防之言,故谓牟县在此。盖阳都属琅琊,属泰山,求之水源限隔山谷,是以各分所▯。岂根牟界居其间,水西流出鲁北界者为牟汶,其东境入阳都界者为牟县欤?故牟防、牟乡之名遂因牟县而沿及阳都之境尔。至郑渔仲又以根牟为都安丘,则又以隋尝于此置牟山县而误也】
汪氏曰:讳灭书,取与鄟邿同。昭八年,搜于红,自根牟至于商卫,即所取根牟也。私考根牟,盖属鲁小国,而北界于齐,必困于强令而悖慢不共者也。是时齐方善鲁,故听鲁取之。
八月,滕子卒【昭公卒,文公夀立】
九月,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会于扈。晋荀林父帅师伐陈【荀息之后是为桓子,以其尝将中行,故又为中行伯,而氏曰中行云】
按胡传会于扈以待陈,而陈侯不会,然后林父帅师。则诸侯之师不与,可知而以为林父兼将,误矣。凡列国统于一将者,皆书,如隠十年翚帅师会齐人、郑
译楚国人灭掉了舒蓼【蓼先前已被楚国所灭,其地即今天的固始县】
根据《地谱》记载:“上义阳的蓼,在鲁文公五年之前就已经被楚国灭掉了,这里的舒蓼就像舒鸠、舒庸一样,大概是群舒的分支,并非两个国家。”胡安国说:“查考《诗经》称‘抵御戎狄,惩戒荆舒’,在周公所惩戒的对象中,他们自相攻伐灭掉,中原各国何必参与呢?然而《春秋》记载而不删削,是因为那时楚人将疆域扩展到舒、蓼及滑水北岸,与吴、越结盟,势力更加强大,将成为中原各国的忧患,百姓将面临披发左衽的祸患。经历这个时代的,应当以此为惧,有抵御排斥的谋略,而不可忽视,这就是圣人的用意。”赵鹏飞说:“舒地靠近中原,舒被灭掉,中原就失去了南面的门户。”
秋七月甲子日,发生日全食。
冬十月己丑日,安葬我国的小君敬嬴。
胡安国说:僖公在位八年,然后才安葬成风,而敬嬴却很快被安葬。虽然说是援引旧例,鲁国君臣的责任,也可以知道了。陆九渊说:襄仲杀太子恶,是敬嬴指使的。敬嬴不是嫡夫人,却以夫人的礼仪安葬,称为小君,鲁国君臣的责任深重了。
下雨没能安葬,庚寅日正午时分才得以安葬。
这是讥讽没有做好防雨的准备。
修筑平阳城【平阳即今天泰安州的新泰县】
高氏说:“这是惧怕晋国的缘故。正值举行重大丧事,又修筑平阳城,是使民力遭受双重困苦。季氏私下考证,平阳在鲁国北部边境,靠近根牟,修筑它是为了逼近根牟。”
这是牟国的计谋。
楚国军队讨伐陈国。
高氏说:“陈国因为被晋国、卫国侵犯,再次背弃楚国而跟随晋国,所以楚国以此为由进行讨伐。然而晋国不能救援陈国,陈国于是又归附楚国。”
鲁文公九年春天,周历正月,鲁君前往齐国。鲁君从齐国回来。
孙氏说:“鲁君有母亲去世的丧事,却远道去朝见强大的齐国,太缺乏哀痛之心了。”
夏天,仲孙蔑前往周王室【仲孙蔑,是公子庆父的孙子,公孙敖的儿子,这就是孟献子。大概因为庆父是庄公的庶兄,所以为孟氏。因为庶长子不能排在嫡子之前,所以字为仲,其后代因此以仲孙为氏】
这是因为周王派人来征聘的缘故。胡安国说:“在岁首正月,鲁君去齐国朝见;夏天派大夫去周王室聘问。这些都是通过对比事件可以考察的,不必贬斥断绝,其恶行自然显现。”宣公在位九年,去周王室才聘问一次;而在齐国却朝见了两次。《春秋》对于“如齐”每次出行必定记载以示深罪。经文记载“君如齐,臣如周”,而特意在“春王正月”上标明。由此,王氏经世勤齐到了极点。现在又冒着哀痛前往周王室,却显得疏漏。于是因为征聘而大夫勉力前往一次。陆九渊说:“直接记载在史册上,对比阅读而没有恐惧之心的人,真是无知了。”从厚薄来说,是君去齐国朝见而臣去周王室聘问;从缓急来说,是岁首去齐国朝见而夏天才去周王室聘问;从疏密来说,是对周王室才去聘问一次,而对齐国却朝见了两次。经文对于“如齐”既然每次出行必定记载以彰显其罪,而又在“春正月”和“仲孙蔑如京师”、“公如齐”之上标明,显示其奉行天子的正朔,作为周室的臣子,却不知有周室,所以如此彰显其罪。如果对比事件来看,就不必贬斥断绝而恶行自然显现了。
齐侯讨伐莱国。
李氏说:“东莱有莱山,是跟随齐国的小国。齐国自从鲁文公七年联合鲁国讨伐它,今年又独自讨伐它,最终在鲁襄公六年灭掉了它。”
秋天,夺取根牟【季氏私下考证,根牟是小国,汉代为泰山郡牟县,今天泰安新泰县嬴博之间,牟汶水发源的地方,是其西境。颜师古说:桓公十五年牟人来朝,就是这里,认为是牟子国,那就错了。大概牟子城在今天登州府福山县西北三十里,汉代为东莱郡东牟,而距离根牟很远了。鲁国越过齐国莱国的疆域而去夺取它,相距一千五百里,形势上不方便。况且根牟与牟名称不同,颜师古的说法有误。或许根牟是牟国支庶分封而别立为一国,像小邾之于邾国,那就不可知了。根牟在鲁国东北边境。杜预认为根牟在鲁国东界,琅琊郡阳都有牟乡,于是根据《汉书·地理志》在阳都下记载有牟乡的话,所以说牟县在这里。大概阳都属于琅琊,属于泰山,寻求水源阻隔山谷,所以各自划分所属。难道根牟界居其间,水向西流出鲁国北界的是牟汶,其东境进入阳都界的是牟县吗?所以牟乡、牟乡的名称于是因为牟县而沿用到阳都的境界。至于郑樵又以根牟为都安丘,又是因为隋朝曾在这里设置牟山县而错误了】
汪氏说:避讳灭国而书“取”,与鄟、邿相同。昭公八年,在红地检阅军队,从根牟到商卫,就是所夺取的根牟。私下考证,根牟大概是属于鲁国的小国,而北边与齐国接壤,必定困于强权而悖慢不恭。这时齐国正与鲁国交好,所以听任鲁国夺取它。
八月,滕子去世【昭公去世,文公寿即位】
九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在扈地会盟。晋国荀林父率领军队讨伐陈国【荀息的后代是桓子,因为他曾经统领中行,所以又称中行伯,而氏为中行】
查考胡安国说,在扈地会盟是为了等待陈国,而陈侯没有来会盟,然后荀林父才率领军队。那么诸侯的军队没有参与,是可以知道的,而认为荀林父兼任统帅,是错误的。凡是列国统一由一位将领统领的,都加以记载,如隐公十年翚率领军队会合齐人、郑
人伐宋是也。此不书,安得以为林父将诸侯之师乎?故知季氏私考,是当时陈之弃盟主而即楚也。于従违之义已非,而又背晋救陈之施,罪可伐矣。晋会扈以待陈,陈不至,然后林父伐之,可谓得声讨之宜者矣。此则文定说当従,观《春秋》所书而自见者也。
译人们讨伐宋国就是这样的道理。这里没有记载,怎么能认为林父率领诸侯的军队呢?所以知道季氏的私意,是当时陈国背弃盟主而依附楚国。在顺从与违抗的道义上已经不对,又背弃了晋国救援陈国的恩德,罪过是可以讨伐的。晋国在扈地会师以等待陈国,陈国没有到来,然后林父讨伐它,可以说是符合声讨的适宜了。这就是文定的说法应当遵从,观察《春秋》所记载的就能自然明白了。
辛酉,晋侯黑臀卒于扈【成公卒,子景公獳立】
冬十月癸酉,衞侯郑卒【成公卒,子穆公速立】
胡传:晋成公何以不葬?鲁不会也。卫成公何以不葬?亦鲁不会也。卫成事晋甚谨,而鲁宣公独深向齐。卫欲为晋致鲁,故谋黑壤之会,而特使孙良夫来盟以定之也。及会于黑壤,而晋人止公赂,然后免。是以扈之防,皆前日诸侯鲁独不往,而二国继以丧赴,亦皆不防。此所谓无其事而阙其文者也。
宋人围滕
季氏私考文十二年膝昭公背宋而朝鲁。宋人内有国乱,外有楚兵,故不暇讨。至是昭公卒,乃因其丧而围之。胡传:围国非将卑师少所能办也,必动大众而使大夫为主帅,明矣。然而称人,是贬之也。滕既小国,又方有丧,所宜矜哀吊恤之不暇,而用兵革以围之。比事以观,知见贬之罪在不仁矣。王氏:经世伐滕之丧,不仁。间晋有丧以侵小,不义。曰围,非师少可知。直书宋人围滕,而其罪自见矣。
楚子伐郑晋郤缺帅师救郑
王氏经世按:自厉之役,郑南北无属,楚未得志。七年,郑又及晋,平防于黑壤。故楚今年伐郑,不以黑壤兴戎,远称厉之役者,志恨在厉役也。是时晋景方立,郤缺救而不能定,是以十一年辰陵之盟,郑子良曰:「晋楚不务徳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乃従楚。然楚荘之立,加兵于郑者凡四,而两书「楚子」。说凡例者纷然。愚意书「楚子」者,君为将也;书「人」者,大夫也。夷狄猾夏,何可褒而以书「楚子」?曲生意义耶?按:楚庄即位以来,毎窥伺中国,以圗伯,如连年伐郑是也。实未有讨郑贼之诚心。《春秋》以其君将故书爵,实亦未尝予之。若晋郤缺之救,则以为与晋可也。盖伐者恶,则救者善矣。据明年传载,郑讨归生之罪,斵其棺而逐其族。盖此时归生已毙,故书救以与晋。此汪氏之说,可従也。
陈杀其大夫泄冶
胡传称「国以杀者,君与用事大臣同杀之也」,称其大夫,则不失官守,而杀之者有専辄之罪矣。泄冶无罪而书名,何也?冶以谏杀身者也。杀谏臣者,必有亡国弑君之祸,故书其名为徴舒弑君,楚子灭陈之端,以垂后戒。此所谓义系于名而书其名者也。见陈因杀此人而有此祸,所谓义系于名而书名者,非贬也。胡氏前段是,后段过求泄冶处未妥。王氏经世云:「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黙或语,惟其时而已。必于防身远患,非也;必于出身犯难,亦非也。」观泄冶之能谏,知其非贪乎宠禄,见几而不去者,如皆欲为子哀、叔肸,则乱世何赖于有君子乎?此说是,当従之。
十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
公至是四朝齐矣
齐人归我济西田
季氏私考济西田,即今郓、范二县之地,盖齐鲁之所互争。僖三十一年,鲁既取之;而宣二年,又为齐取者也。今齐与鲁厚,故中分以与鲁。范近于齐,则齐有之;郓近于鲁,则以归鲁。田之分属于鲁者,谓之「我济西田」。齐履谦氏曰:「我者,对彼之称。济西之地,鲁不尽有者是也。」何以知郓之属鲁?盖郓即成四年所城之邑,知其当分于鲁者以此。胡传:「宣公于齐顺其所欲,既以女妻其臣,又以兵防伐莱之举,又毎歳往朝于齐庭。虽诸侯事天子,无是礼也。」归讙及阐直书曰:「归。」此独书「我」者,乃相亲爱惠遗之意,深着齐人助成弑逆之罪也。以柔巽卑屈事人,不以其道而得地;与恱人之柔巽卑屈事已,不以其道而归其地,皆人欲之私,而非义矣。按:「我」字连下读,当由「我故疆」而言;胡文定以为亲爱惠遗,则以「我」字粘上文读矣,恐非。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
己巳,齐侯元卒【惠公卒,子顷公无野立】
齐崔氏出奔衞
家氏曰:是歳至杼弑君,盖五六十年,使杼得年七十,此时方在弱冠,不应权势已盛,为人所畏疑,非杼之身,或其父,但不可考尔。王氏经世按:自此至崔杼弑庄公,凡五十一年,古者四十而仕,五十而爵,使为一人,则崔杼盖百歳矣,以棠姜乱国,以崔明灭家,必非耋耄
译辛酉日,晋侯黑臀在扈地去世【晋成公去世,其子景公獳继位】。
冬季十月癸酉日,卫侯郑去世【卫成公去世,其子穆公速继位】。
胡安国的传注说:晋成公为什么没有记载葬礼?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卫成公为什么没有记载葬礼?也是因为鲁国没有参加。卫国侍奉晋国非常谨慎,而鲁宣公却深深倾向齐国。卫国想要为晋国招致鲁国,所以谋划了黑壤之会,并特意派遣孙良夫来结盟以定下此事。等到在黑壤会盟时,晋国人扣留了鲁公的贡品,然后才赦免了他。因此在扈地设防时,此前诸侯中唯独鲁国没有前往,而晋、卫两国相继传来丧讯,也都没有设防。这就是所说的没有实际事件而省略相关记载的情况。
宋国人围攻滕国。
季氏的私考认为,文公十二年滕昭公背离宋国而朝见鲁国。宋国国内有动乱,国外有楚国的军队,所以无暇征讨。到了这时滕昭公去世,宋国就趁着他的丧事围攻滕国。胡安国的传注说:围攻一个国家,不是地位低微、兵力少的人所能办到的,必定是动员大量军队并由大夫担任主帅,这是显而易见的。然而经文称“人”,这是表示贬斥。滕国既是小国,又正逢丧事,所应当的是怜悯哀悼慰问都来不及,却动用武力去围攻它。通过比较相关事件来观察,可知被贬斥的罪过在于不仁。王应麟的经世说:经文记载趁滕国丧事而讨伐,是不仁。趁晋国有丧事而侵略小国,是不义。说“围”,可知并非兵力少。直接记载宋人围攻滕国,其罪过自然就显现了。
楚子讨伐郑国,晋国的郤缺率领军队救援郑国。
王应麟经世按语说:自从厉之战后,郑国对南北两大国都没有归属,楚国未能得逞。七年,郑国又与晋国在防地讲和,并在黑壤定盟。所以楚国今年讨伐郑国,不是因为黑壤之盟而兴起战事,而是远溯厉之战,是因为怨恨在于厉之战。这时晋景公刚即位,郤缺救援而不能安定局势,所以十一年辰陵之盟时,郑国的子良说:“晋国和楚国不致力于德行而用武力相争,与其来者可以接受。”于是跟随楚国。然而楚庄王即位以来,对郑国用兵共四次,而两次记载“楚子”。解说凡例的人议论纷纷。我的意思是,记载“楚子”的,是国君亲自率领;记载“人”的,是大夫率领。夷狄扰乱华夏,怎么能褒扬而记载“楚子”呢?难道是曲解生义吗?按:楚庄王即位以来,每次窥伺中原,以图称霸,如连年讨伐郑国就是这样。实际上并没有讨伐郑国贼人的诚心。《春秋》因为他是国君率领所以记载爵位,实际上也没有给予认可。至于晋国郤缺的救援,则认为可以与晋国。大概讨伐者是恶,那么救援者就是善了。根据明年的传文记载,郑国讨伐归生的罪过,砍毁他的棺材并驱逐他的家族。大概此时归生已经死去,所以记载救援以肯定晋国。这是汪氏的说法,可以遵从。
陈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泄冶。
胡安国的传注称“国以杀者,是国君与掌权的大臣共同杀死的”,称其大夫,则没有失去官职操守,而杀死他的人有专断擅行的罪过。泄冶无罪却记载姓名,为什么呢?因为泄冶是因为进谏而牺牲的。杀死进谏的大臣,必定会有亡国弑君的祸患,所以记载他的姓名,作为夏征舒弑君、楚子灭陈的开端,以垂示后世的警戒。这就是所说的道义系于姓名而记载姓名的情况。看到陈国因为杀死这个人而有这样的祸患,所谓道义系于姓名而记载姓名,并不是贬斥。胡氏前段是对的,后段过度探求泄冶的处境则不妥当。王应麟经世说:“君子的道,有时出仕有时隐居,有时沉默有时言语,只在于时机而已。一定要保全自身远离祸患,是不对的;一定要挺身而出冒犯危难,也是不对的。”看泄冶能够进谏,知道他不是贪图宠禄、见机而不离去的人,如果都像子哀、叔肸那样,那么乱世依靠什么君子呢?这个说法是对的,应当遵从。
十年春季,鲁公前往齐国,鲁公从齐国回来。
鲁公至此已经四次朝见齐国了。
齐国人归还给我们济西的土地。
季氏的私考认为,济西田,就是现在的郓、范二县之地,大概是齐国和鲁国互相争夺的地方。僖公三十一年,鲁国已经夺取了它;而宣公二年,又被齐国夺取了。现在齐国与鲁国关系和睦,所以平分给鲁国。范靠近齐国,则归齐国所有;郓靠近鲁国,则归还给鲁国。田地分属于鲁国的,称为“我济西田”。齐履谦氏说:“我,是对彼方的称呼。济西之地,鲁国没有全部占有,是这样的。”怎么知道郓属于鲁国呢?大概郓就是成公四年所筑城的邑,知道它应当分给鲁国就是依据这个。胡安国的传注说:“宣公对齐国顺从其欲望,既把女儿嫁给他的臣子,又出兵防备讨伐莱国的举动,又每年前往朝见齐国的朝廷。即使是诸侯侍奉天子,也没有这样的礼节。”归还讙和阐直接记载为“归”。这里唯独记载“我”,乃是表示相亲相爱施予恩惠的意思,深刻表明齐人助成弑逆的罪过。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他人,不通过正当途径而得到土地;以及喜欢他人以柔顺卑屈的态度侍奉自己,不通过正当途径而归还土地,都是私欲,而不是道义。按:“我”字应连下文读,应当是从“我故疆”来说的;胡文定认为表示亲爱惠遗,则是把“我”字连上文读了,恐怕不对。
夏季四月丙辰日,发生日食。
己巳日,齐侯元去世【齐惠公去世,其子顷公无野继位】。
齐国的崔氏出逃到卫国。
家氏说:这一年到崔杼弑君,大概有五六十年的时间,如果崔杼活到七十岁,此时刚成年,不应该权势已经盛大,被人畏惧猜疑,不是崔杼本人,或者是他的父亲,只是不可考证罢了。王应麟经世按语说:从此到崔杼弑杀庄公,共五十一年,古人四十岁做官,五十岁封爵,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么崔杼大概一百岁了,因为棠姜而扰乱国家,因为崔明而灭族,必定不是高龄老人。
之人所为,然则非一人也。季氏私考:齐惠公继诸兄而立,羣従不能无争,崔氏于立君之际,意或不同,而髙国则拥立顷公,惧其逼已,所以逐之,故谷梁子曰:「氏者,举族而出之之辞也。」举族可出,其无根据难除之势可知矣。至成公末年,出髙无咎,连及国佐,而崔杼以庆氏之党复归其国,亦非如栾盈之以宗强而入曲沃也。
译这些人所做的事,那么就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季氏私下考证说:齐惠公是在几位兄长之后继承君位的,众位宗室子弟难免不发生争斗,崔氏在拥立国君的时候,意见或许不同,而高氏、国氏则拥立了顷公,崔氏害怕他们威胁自己,所以驱逐了他们,因此《谷梁传》说:“称氏,是表示驱逐整个家族的用语。”既然可以驱逐整个家族,可见其根基浅薄、难以根除的态势是可以想见的。到了齐成公末年,驱逐高无咎,牵连到国佐,而崔杼凭借庆氏党羽的力量得以返回齐国,这也不像栾盈那样依靠宗族势力强大而进入曲沃。
公如齐五月公至自齐
胡传文约而事详者经也。春如齐朝惠公,夏如齐奔其丧。若是虽不致可也,而皆致者,甚之也。天王之丧不奔,欲行郊礼而汲汲于奔齐惠公之丧;天王之葬不防,使防者往,而公孙归父防齐惠公之葬。其不顾君臣上下尊卑之等,所谓肆人欲灭天理而无忌惮者也。词繁而不杀,圣人之情见矣。
癸巳,陈夏徴舒弑其君平国【灵公弑子,成公午立】
胡传陈灵公之无道也,而称大夫之名氏以弑,何也?祸莫大于拒谏,而杀直臣;忠莫显于身见杀,而其言验。泄冶所为不惮斧钺,尽言于其君者,正谓灵公君臣通于夏徴舒之家,恐其及祸,不忍坐视,故昧死言之。灵公不能纳,又従而杀之,卒以见弑而亡其国。此万世之大戒也。特书徴舒之名氏,以见泄冶忠言之验,灵公见弑之由,使有国者必以远色修身,包容狂直,开纳諌诤为心也。
六月宋师伐滕
季氏私考滕,被围不服,至再见伐,亦见其善于守国矣。自是以后,国日强,诸侯日亲。孟子他日谓:“可以为善国,其基不立于此乎?”滕人恃晋而不事宋,故也。《胡传》:“宋,大国,爵上公,霸主之余业,力非不足也,今”
邻有弑逆,不能声罪致讨,乃用大众以伐,所当矜恤之小邦,且滕不事已,无乃已徳犹有所阙,而滕何尤焉?故特称「宋师伐滕」以着其罪,而汲汲于诛乱臣、讨贼子之意见矣。
公孙归父如齐葬齐惠公【字子家,其后为子家氏】
胡传:归父,仲遂之子,贵而有宠。宣公深徳齐侯之能定其位,而又以济西田归之也。故生则倾身以事之,而不辞于屈辱。没则亲往奔丧,而使贵卿防其葬,亦不顾天王之礼,阙然莫之供也。比事考辞,义自见矣。季氏私考:齐惠公卒三月尔,而葬太速者,必以孝。
昭懿惠兄弟相及,国内羣従有争也。观崔氏见逐于君终之际,而嗣子称侯于未逾年之前,则必有故,而仓卒即位以治丧矣。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郑
黄震氏曰:前日楚子伐郑,郤缺之救不能得,郑故郑服于楚,而晋又伐之。胡传:按左氏,郑及楚平,诸侯伐郑取成而还,其称人,贬之也。居大国之间,従于强令,岂得已乎?不能以徳镇抚,而用力争之,庸何愈于楚?自是责楚益轻,罪在晋也。郑従楚,不为无罪,要岂得已而为此?家氏曰:剪簒锄凶,伯政之最先。自赵盾为政,宋、齐、鲁皆弑其君,盾内有所歉,置而不问。今郤缺为政,又不能治侯国之贼其君者,乃率三国争郑,而以讨逆遗楚,遂使夷国挟仗义之名以风示天下,晋伯自是愈衰矣。
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
胡传》《公羊传》曰:「王季子者,王之母弟也。王有时聘,以结诸侯之好礼也。」宣公享国至是,十年不朝于周,而比年朝齐,不奔王丧,而奔齐侯丧,不遣贵卿防匡王葬,而使归父防齐侯之葬。纵未举法,勿聘焉,犹可也。而使王季子来,王灵益不震矣。自是王聘,春秋亦不书矣。
公孙归父帅师伐邾,取绎【绎,今邹县北峄山下地】
胡传当此时,陈有弑君之乱,既来赴告,蔵在诸侯之防矣。曽不是图,而有事于邾,不亦傎乎?故鲁人伐邾,特书取绎,以罪之也。高氏曰:自文公时,邾鲁有隙,宣公簒立,而邾子首朝焉。自是絶迹鲁庭者,又十年,故归父伐之。汪氏曰:宣公簒立,惴惴然惟恐诸侯问子赤之故,其不能讨陈,冝矣。而犹称兵于邾,以夺其地者,以晋伯不振,而强齐为之援故尔。不犹硕鼠欺人之不见,而窃食于盆盎之间乎?下书归父为邾故,如齐,则鲁之为鲁可知矣。
大水
家氏曰:宣即位以来六年螽,七年大旱,今复大水,咎徴频仍,未有甚于此时。旱而书,大水而书,大以变常书也。宣尝以臣弑君,以子逐母,罪大恶极,天讨未加,发而为水旱之灾,民受其虐,书以示戒也。
季孙行父如齐
冬公孙归父如齐
胡传按:左氏「行父如齐,初聘也;归父如齐,邾故也。」齐侯嗣立,宣公亲往奔其父丧,又使贵卿防葬矣。若待逾年然后修聘,
译鲁宣公前往齐国,五月,鲁宣公从齐国返回。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经文简约而事理详尽的,是《春秋》。春季前往齐国朝见齐惠公,夏季前往齐国奔丧。像这样的情形,即使不记载“至”字也可以,但都记载了“至”字,是为了表示谴责。不奔周天子的丧礼,却急于去奔齐惠公的丧礼;不派使者去防备周天子的葬礼,却让公孙归父去防备齐惠公的葬礼。这种不顾君臣上下尊卑等级的行为,就是所谓放纵人欲、灭绝天理而毫无顾忌的人。经文用词繁复而不删减,圣人的情感由此可见。
癸巳日,陈国大夫夏徵舒杀死了他的国君平国【陈灵公杀死了儿子,陈成公午即位】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陈灵公无道,却记载大夫的名字和姓氏来弑君,为什么呢?祸患没有比拒绝劝谏、杀害忠直之臣更大的了;忠诚没有比自身被杀、而其预言应验更显著的了。泄冶之所以不怕斧钺之刑,对国君直言进谏,正是因为陈灵公君臣与夏徵舒家私通,恐怕招致祸患,不忍心坐视不管,所以冒死进言。陈灵公不能采纳,反而因此杀了他,最终导致自己被杀而国家灭亡。这是万世的重大警戒。特意记载夏徵舒的名字和姓氏,以显示泄冶忠言的应验,陈灵公被杀的缘由,让拥有国家的人务必以远离女色、修养自身,包容狂直之人,敞开胸怀接纳劝谏为心。
六月,宋国军队攻打滕国。
季氏的《私考》说:滕国被包围而不屈服,直到再次被攻打,也显示出它善于守国。从此以后,国家日益强大,诸侯日益亲近。孟子后来曾说:“能够成为善治的国家,其基础不就在于此吗?”滕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宋国,所以如此。《胡传》说:“宋国是大国,爵位为上公,拥有霸主的余业,力量并非不足。现在邻国有弑君逆乱之事,不能声讨罪过、出兵征讨,反而动用大军去攻打应当怜悯体恤的小国,况且滕国不侍奉自己,难道不是自己的德行还有缺失,而滕国有什么过错呢?所以特意称‘宋师伐滕’以彰显其罪,而急于诛杀乱臣、讨伐贼子的心意就显露出来了。”
公孙归父前往齐国参加齐惠公的葬礼【字子家,其后代以子家为氏】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归父是仲遂的儿子,尊贵且受宠。宣公深深感激齐侯能安定他的君位,又把济西的土地归还给他。所以齐侯在世时,他倾尽身心侍奉,不辞屈辱;齐侯死后,他亲自前往奔丧,并派尊贵的大卿去防备葬礼,也不顾周天子的礼制,空缺无人供给。比较事件、考察文辞,其中的义理自然显现。季氏的《私考》说:齐惠公去世才三个月,下葬太快,必定是因为孝道。
昭公、懿公、惠公兄弟相继即位,国内宗族有争位之事。看崔氏在君主临终时被驱逐,而嗣子在未满一年之前就被称为侯,那么必定有缘故,于是仓促即位以处理丧事。
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和曹国人攻打郑国。
黄震说:前几天楚子攻打郑国,郤缺的救援未能成功,郑国因此臣服于楚国,而晋国又攻打它。胡安国的《春秋传》说:根据《左传》,郑国与楚国讲和,诸侯攻打郑国取得和解后返回,称“人”,是贬斥他们。处于大国之间,顺从强权命令,难道是不得已吗?不能用德行镇抚,而用武力争夺,这比楚国好在哪里?从此责备楚国就越来越轻,罪责在晋国。郑国顺从楚国,并非没有罪过,但难道不是不得已而为之吗?家氏说:铲除篡位者、锄灭凶恶之人,是霸政最先要做的事。自从赵盾执政以来,宋、齐、鲁都发生了弑君之事,赵盾内心有所愧疚,置之不问。现在郤缺执政,又不能惩治侯国中杀害国君的贼人,反而率领三国争夺郑国,把讨伐逆贼的责任留给楚国,于是让夷狄国家借着仗义的名义来影响天下,晋国的霸业从此更加衰落了。
秋天,周天子派王季子来鲁国聘问。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公羊传》说:“王季子,是周天子的同母弟弟。周天子有时派他聘问,以结交喜好礼制的诸侯。”宣公在位到这时,十年不朝见周天子,却每年朝见齐国;不奔周天子的丧礼,却奔齐侯的丧礼;不派尊贵的大卿去防备匡王的葬礼,却让归父去防备齐侯的葬礼。纵然没有举法惩处,不派使者聘问,也还可以。却让王季子来聘问,周天子的威灵更加不震动了。从此周天子的聘问,《春秋》也不再记载了。
公孙归父率领军队攻打邾国,夺取了绎地【绎,在今邹县北峄山下】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当时,陈国有弑君的动乱,已经来通报,藏在诸侯的防备之中了。却不图谋此事,却对邾国用兵,不也很荒谬吗?所以鲁国攻打邾国,特意记载夺取绎地,以罪责他。高氏说:自从文公时,邾国与鲁国有嫌隙,宣公篡位即位,邾子首先来朝见。从此不再出现在鲁国朝廷的,又有十年,所以归父攻打它。汪氏说:宣公篡位即位,惴惴不安,只怕诸侯询问子赤的事情,他不讨伐陈国,是理所当然的。却还对邾国动武,以夺取其土地,是因为晋国霸业不振,而强大的齐国作为援助的缘故。这不就像硕鼠欺瞒人们看不见,而在盆盎之间偷吃吗?下文记载归父因为邾国的缘故,前往齐国,那么鲁国的所作所为就可以知道了。
大水。
家氏说:宣公即位以来,六年发生蝗灾,七年大旱,现在又发生大水,灾异频繁,没有比这时更严重的了。旱灾而记载,大水而记载,是因为异常而记载。宣公曾经以臣弑君,以子逐母,罪大恶极,天罚未加,爆发为水旱之灾,百姓遭受其虐,记载以示警戒。
季孙行父前往齐国。
冬天,公孙归父前往齐国。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根据《左传》,“行父前往齐国,是初次聘问;归父前往齐国,是因为邾国的缘故。”齐侯刚刚即位,宣公亲自前往奔其父丧,又派尊贵的大卿去防备葬礼了。如果等到次年才修好聘问,
未晚也。而季孙亟行,归父继徃,则以宣公君臣不知为国以礼,而谓妄说取人,可以免于讨也。归父贪于取绎,畏齐而徃,盖理曲则气必馁矣,能无畏乎哉!春秋备书而不削,以着其罪,为后世鉴也。季氏私考,归父继徃。左氏曰:「伐邾故也。」盖鲁因齐而得邾者也。惠公卒而即伐之,以取其邑,则足以取怨于齐矣。故惧邾之愬,而先往说焉。明年,归父防齐伐莒,其亦因是始谋,而许与为役欤?
译天还没黑。然而季孙却急忙出发,归父随后前往,这是因为宣公君臣不知道用礼制来治理国家,却认为胡乱游说取悦他人,就可以免于讨伐。归父贪图夺取绎邑,畏惧齐国而前往,大概理亏则气势必然衰竭,怎能不害怕呢!《春秋》详细记载而不删削,是为了彰显他们的罪过,作为后世的鉴戒。季氏私下谋划,归父随后前往。《左传》说:“这是为了讨伐邾国的缘故。”大概鲁国是依靠齐国才得到邾国的。惠公去世就立即讨伐邾国,以夺取其城邑,这就足以招致齐国的怨恨了。所以害怕邾国向齐国控告,而先前往游说。第二年,归父在防地抵御齐国讨伐莒国,这大概也是从这时开始谋划,并答应为齐国服役吧?
齐侯使国佐来聘
季氏私考国佐、国归父之子,齐之贵卿也。宣公时,鲁君臣事齐甚谨,而絶无一使报聘。今国佐亲来,岂特为行父之贺嗣君哉?盖齐顷公之立,亦因嗣子有争,国中未靖,而髙固既逐崔氏,亦恐其愬于诸侯也。故其礼独异,以固鲁交耳。自此鲁使不复如齐,岂亦有以防见其情实欤?胡传:葬之速也,太不怀也。又未逾年而以君命遣使聘于邻国,则哀戚之情忘矣。齐顷公嗣位之初,举动如此,丧师失地,几见执获,岂特妇人笑客之罪哉?已失守身之本矣。
饥
按大水之后,特书饥。见宣公烦于事,大上下用竭,故一遇水旱,遂致乏食尔。《春秋》书饥,以此。
楚子伐郑
楚子亲将,故称爵。其亲将而频年伐郑也,可谓肆行而无忌矣。晋实不竞于楚,故虽有救郑、戍郑之举,皆不足为轻重。所以不见于经者,此也。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辰陵,陈地。杜氏以为颍川长平县东南。按:长平故城在今陈州西华县东北】
胡传:晋、楚争此二国,为日乆矣。今陈、郑背晋従楚,盟于辰陵,而《春秋》书之,无贬词者。盖经之大法,在诛乱臣,讨贼子。今鲁与齐方用兵伐莒,晋与狄方防于櫕函,而不谋少西氏之逆也。而楚人能谋之,所谓礼失而求之野,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辰陵之盟,所以得书于经,而词无贬乎?圣人讨贼之意,可谓深切着明矣。张氏曰:楚庄于是合二国为盟,而欲讨陈夏徴舒也。
公孙归父防齐人伐莒
汪氏曰:「伐邾、伐莒,皆以归父将重兵,而后此防齐侯、防楚子,皆归父特防国君,以见宣公之徳,仲遂而宠其子,使専权于鲁也。至笙之逐,得非肇端于此欤?书『防』,可见是齐为主,以伐邾之故,恐齐以为讨,遂従之伐莒焉。甚矣,鲁之惧齐也。」
秋晋侯防狄于櫕函
胡传:中国有乱,天王不能讨,则方伯之责也;又不能讨,则四邻诸侯宜有请矣。而鲁方防齐伐莒,晋方求成于狄,不亦傎乎?凡此直书其事,不待贬絶而义自见者也。晋景防狄攅函,则楚盟辰陵之岁也。按:得狄是晋之所圗,徇齐是鲁之所图也。所以晋防狄櫕函,鲁防齐伐莒,不顾陈有弑君之难,以此髙氏曰:陈、郑,诸夏之国,而従楚;众狄、夷狄之国,而従晋。狄在櫕函,而晋侯亲徃防之。夫中国诸侯所恃者晋尔。齐方伐莒,晋方防狄,而使楚人为伯者之事,此反道也。王氏:经世比事而观,上则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成乎伯主矣;下则楚人杀陈夏徴舒,行乎伯讨矣。而鲁方防齐伐莒,晋方防狄于櫕函,其言外之意,可谓深切着明矣。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徴舒
陆氏曰:使楚荘真有讨贼之心,则辰陵之盟,执徴舒而诛之,一匹夫之力,奚待以重兵造其国都而后戮之乎?由其本无是心,而假其事以为功,故不足以进于此。吕氏曰:楚人杀徴舒,讨贼之辞,且众同欲也,故曰“楚人入陈”;非众志也,故曰“楚子”。按楚荘本欲县陈,其县陈也,固以申叔时之言而止。然实陈成公在晋,恐晋率诸侯内其故君,而陈人应之,楚终不能有陈,故不若以复封陈为名,而其实非其本心,如此也。观复封为名之后,而犹乡取一人为夏州,其不忘取陈一念可知矣。当时其实亦未尝灭陈,书“入陈”乃实録也。
丁亥楚子入陈
先书杀,后书入《春秋》,以讨贼之义为重,故先之。亦非是予楚真能讨贼也,所谓似予而实不予也。
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
胡传此二臣者,従君于昏,宣淫于朝,诛杀谏臣,使其君见弑,盖致乱之臣也。肆诸市朝,与众同弃,然后快于人心。今乃诡辞奔楚,托于讨贼复讐,以自脱其罪,而楚荘不能察其反覆,又使陈人用之。是犹人有饮毒而死者,幸而复生,又彊以毒饮之,可乎?故圣人外此二人于陈,而特书曰:「纳纳者不受,而强纳之者也。」为楚荘者宜柰何?潴徴舒之宫,封泄冶之墓,尸孔宁、仪行父于朝,谋于陈众,定其君而去,
译齐侯派遣国佐前来鲁国聘问。
季氏私下考察:国佐是国归父的儿子,是齐国的尊贵卿大夫。宣公时期,鲁国的君臣侍奉齐国非常恭谨,却完全没有使者回报聘问。如今国佐亲自前来,难道仅仅是为了祝贺行父继承君位吗?大概是因为齐顷公即位,也是因为嗣子有争夺,国内尚未安定,而高固已经驱逐了崔氏,也担心他们向诸侯申诉。所以他的礼节格外不同,是为了巩固与鲁国的交情罢了。从此鲁国的使者不再前往齐国,难道也是为了防止被看出真实情况吗?胡安国的传注说:安葬太迅速,太不怀有哀思了。又没过一年就以君主的命令派遣使者聘问邻国,那么哀痛的心情就忘记了。齐顷公即位之初,举动如此,丧失军队、丢失土地,几乎被俘获,难道仅仅是妇人嘲笑客人的罪过吗?已经失去了守身的根本了。
饥荒。
查考在大水之后,特别记载饥荒。可见宣公政事烦扰,上下用度枯竭,所以一遇到水旱灾害,就导致粮食匮乏。《春秋》记载饥荒,就是因此。
楚子攻打郑国。
楚子亲自统帅,所以称爵位。他亲自统帅并且连年攻打郑国,可以说是肆意妄为而没有顾忌了。晋国实在不能与楚国竞争,所以虽然有救援郑国、戍守郑国的举动,都不足以影响局势。因此没有记载在经文中,就是这个原因。
十一年春季,周王正月。
夏季,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辰陵,是陈国的土地。杜预认为在颍川长平县东南。查考:长平故城在今陈州西华县东北】
胡安国的传注说:晋国、楚国争夺这两个国家,日子很久了。如今陈国、郑国背叛晋国跟随楚国,在辰陵结盟,而《春秋》记载这件事,没有贬斥的词句。大概经文的大法,在于诛杀乱臣,讨伐贼子。如今鲁国正与齐国用兵攻打莒国,晋国正与狄人在櫕函会盟,却不谋划讨伐少西氏的叛逆。而楚国人能够谋划这件事,所谓礼制在中原丧失而到蛮夷之地寻求,蛮夷有君主,不如中原各国没有君主。辰陵之盟,之所以能够记载在经文中,而词句没有贬斥,是因为圣人讨伐贼子的心意,可以说深切显明了。张氏说:楚庄王于是联合两国结盟,想要讨伐陈国的夏徵舒。
公孙归父会同齐国人攻打莒国。
汪氏说:“攻打邾国、攻打莒国,都是因为归父率领重兵,而后会同齐侯、会同楚子,都是归父特意会同国君,以此显示宣公的德行,仲遂宠爱他的儿子,让他在鲁国专权。到了笙之被驱逐,难道不是从这里开始的吗?记载‘会同’,可见是以齐国为主,因为攻打邾国的缘故,担心齐国以此为由讨伐,于是跟随齐国攻打莒国。鲁国畏惧齐国,真是厉害啊。”
秋季,晋侯在櫕函会同狄人。
胡安国的传注说:中原有动乱,天王不能讨伐,那就是方伯的责任;如果方伯也不能讨伐,那么四邻的诸侯应当请求讨伐了。而鲁国正会同齐国攻打莒国,晋国正与狄人求和,不也很荒谬吗?凡是这些直接记载其事,不需要贬斥断绝,道义自然显现。晋景公在櫕函会同狄人,就是楚国在辰陵结盟的那一年。查考:得到狄人是晋国所图谋的,顺从齐国是鲁国所图谋的。所以晋侯在櫕函会同狄人,鲁国会同齐国攻打莒国,不顾陈国有弑君的灾难,因此高氏说:陈国、郑国,是中原的国家,却跟随楚国;众多狄人,是蛮夷的国家,却跟随晋国。狄人在櫕函,而晋侯亲自前往会同他们。中原诸侯所依靠的是晋国罢了。齐国正攻打莒国,晋国正会同狄人,却让楚国人做霸主的事情,这是违背常道的。王氏说:纵观经文比较事件来看,上面是楚子、陈侯、郑伯在辰陵结盟,成就了霸主的地位;下面是楚国人杀陈夏徵舒,执行了霸主的讨伐。而鲁国正会同齐国攻打莒国,晋国正会同狄人在櫕函,其言外之意,可以说深切显明了。
冬季十月,楚国人杀了陈国的夏徵舒。
陆氏说:如果楚庄王真有讨伐贼子的心,那么在辰陵结盟时,抓住夏徵舒而诛杀他,一个普通人的力量,何必等到率领重兵进入他的国都然后才杀他呢?因为他本来没有这个心,而借这件事来建立功绩,所以不足以进于此。吕氏说:楚国人杀夏徵舒,是讨伐贼子的措辞,而且众人同心,所以说“楚人入陈”;不是众人同心,所以说“楚子”。查考楚庄王本想灭掉陈国,他灭陈,本来是因为申叔时的话而停止。但实际上陈成公在晋国,担心晋国率领诸侯接纳原来的君主,而陈国人响应,楚国最终不能占有陈国,所以不如以恢复陈国封爵为名,而其实不是他的本心,就是这样。看恢复封爵为名之后,还向陈国索取一个人作为夏州,他不忘夺取陈国的心念就可以知道了。当时其实也没有灭掉陈国,记载“入陈”才是实录。
丁亥日,楚子进入陈国。
先记载杀,后记载入《春秋》,因为以讨伐贼子的道义为重,所以先记载。也不是给予楚国真正能讨伐贼子,所谓看似给予而实际上不给予。
把公孙宁、仪行父安置到陈国。
胡安国的传注说:这两个臣子,跟随君主行昏乱之事,在朝廷上行淫乱,诛杀劝谏的臣子,导致他们的君主被杀,大概是导致动乱的臣子。把他们陈尸于市朝,与众人共同抛弃,然后人心才痛快。如今却用诡诈的言辞逃奔楚国,托辞讨伐贼子、报复仇敌,来开脱自己的罪责,而楚庄王不能明察他们的反复无常,又让陈国人任用他们。这就像有人喝了毒药而死,侥幸复活,又强迫他喝毒药,可以吗?所以圣人把这两个人排除在陈国之外,特别记载说:“纳”,纳是不被接受而强行安置的意思。作为楚庄王应当怎么做呢?填平夏徵舒的宫室,封土于泄冶的墓上,在朝廷上陈尸孔宁、仪行父,与陈国众人谋划,安定他们的君主然后离开。
其庶几乎?季氏私考孔宁、仪行父,不系之陈,以其従楚而絶于陈,故従畧尔。王氏经世:夏徴舒不胜忿耻,以弑其君,其贼易知也。而孔宁、仪行父之为贼难见也。何则?公告泄冶之谏,宁行父请杀之,公弗禁,遂杀之。然则躬杀泄冶者二贼也。徴舒之耻发于似女亦似君之言,然则激自廐之射者,亦二贼也。平国既弑,不他奔而奔楚,盖志在以陈饵楚而杀徴舒尔。楚荘动于利而兴师,非申叔时之言,则陈遂县矣。然则致胡公大姫几不祀者,又二贼也。使尽乎天讨,则二贼之诛不当在徴舒之后,而反纳之。楚荘之志可知矣。
译大概差不多吧?季氏私下考证孔宁、仪行父,不将他们归附于陈国,因为他们跟随楚国而断绝了与陈国的关系,所以简略地记载罢了。王氏《经世》说:夏徵舒不能忍受愤怒和耻辱,因而弑杀了他的国君,他的罪行容易知晓。而孔宁、仪行父作为贼臣却难以察觉。为什么呢?陈灵公泄露泄冶的劝谏,孔宁、仪行父请求杀泄冶,陈灵公没有禁止,于是杀了泄冶。那么亲手杀泄冶的正是这两个贼臣。夏徵舒的耻辱爆发于“像夫人又像国君”的言语,那么激起马厩射杀事件的,也是这两个贼臣。陈灵公被弑后,不逃往其他地方而逃往楚国,大概是打算用陈国作为诱饵让楚国出兵,从而杀掉夏徵舒罢了。楚庄王被利益所动而兴师讨伐,如果没有申叔时的进言,那么陈国就要被灭掉而成为楚国的县邑了。那么导致胡公、大姫几乎断绝祭祀的,又是这两个贼臣。如果完全依照天道的讨伐,那么这两个贼臣的惩处不应当在夏徵舒之后,反而接纳了他们。楚庄王的用心就可以知道了。
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胡传,徴舒虽楚讨之,陈之臣子,亦可以释怨矣。故得书葬,君子词也。
楚子围郑
季氏私考围郑者,本止于围,未入其国也。自左氏附为入,自皇门至于逵路之説,世儒因之,遂谓末减,而书围则事,亦可以不従实録乎?且楚之入陈,本图其国,非真为讨贼也,乃欲縁此并圗郑之罪而减之,是圣人论事,不究人心术之防也,其不至于长奸者,几希矣。若以为退师与郑为盟,其情可恕,则凡楚兵所加之国,如此类者,亦多矣,何不悉従末减乎?故书围郑者,直着其慿陵诸夏之罪耳。郑既与楚盟于辰陵矣,楚又曷为围郑邪?盖郑用子良之谋,与其来者,而又徼事于晋故也。然则郑之不信,乃其累世相沿故智,岂待子驷而牺牲玉帛有二竟之待哉?此非效死守国之道,其得罪于晋而见侮于楚,冝矣。陈郑既盟辰陵,又不忍叛晋,楚于是入陈,围郑。王氏经世,陈郑二国,楚盖几于有之矣,然而人心未去,故家巨室犹存,先圣神明之冑,数百年有奉之社稷,未易变而除之也。故释之以阳存厚道,此楚荘之谖也,实不能有故録其卒而畧其始,其文则实録,其义则存中国,不使夷狄尽其虐之辞也。若曰与其能有讨于中夏,故末减其慿陵之罪,而曰入曰围,则大乖圣人之意矣。
夏六月乙卯,晋荀林父帅师及楚子战于邲,晋师败绩【季氏私考:邲,郑地,在敖山之东,衡雍之北,大河之南,今当为荥泽河隂界上地。一统志以为在郑州东六里,非也】
按《春秋》内晋而外楚,故凡中国与楚战,皆以中国为主。然而息争之道,则亦当责之于中国焉。邲之战,楚讨陈乱,师既似乎有名,而所以施于郑者,又得退师之宜矣。林父上不能辅其君讨乱,以行盟主之大义,此行本为救郑,而郑既服楚,谓宜观衅而后动也。乃轻与楚战,此已非所以待敌之道。况身为元帅,既不能禁副属之违令而专行,又不能躬帅士卒,冐矢石而力战,乃先备归舟,鼓于军中,倡为弃甲曵兵之举,则丧师之罪,不于林父而谁责乎?经不以救郑书,但书“及楚战败”,而林父之罪自见矣。胡氏以“书及”为罪,又谓楚真能讨贼而不贬,似亦未必然也。又按辰陵之盟,为服陈、郑,然陈、郑犹未心服也。故楚入陈,围郑,晋既不能有陈,而仅争郑。邲之战,夷夏胜负之一决也。自邲之败,而楚灭萧,围宋,遂横行于中国而莫制矣。《春秋》宁肯遂予楚乎?以是知胡氏之説非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灭萧【楚将以胁宋也】
萧、宋附庸国,楚虽灭之,而不能有其地,犹属于宋。观宋十一年,辰佗彄地入萧以叛,犹为宋地,可知矣。胡传假于讨贼而灭陈,《春秋》以讨贼之义重也,末减而书“入”,恶其贰已而入郑,《春秋》以退师之情恕也,末减而书“围”,与人为善之徳宏矣。至是肆其强暴,灭无罪之国,其志已盈,虽欲赦之,不得也。故传称“萧溃”,经以“灭”书,断其罪也。建万国、亲诸侯者,先王之政;兴灭国、继絶世者,仲尼之法。今乃灭人社稷而絶其祀,亦不仁甚矣。况又以灭萧告赴诸侯,矜其威力以恐中国乎?此《春秋》所以深罪楚庄之暴且横也。愚意当如此说方是,故为删补之如右。汪氏曰:楚庄灭萧,所以逼宋而胁中国,诸侯之服已也。
晋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于清丘【今开州西南有清丘故址】
胡传书同盟志同,欲也。楚既入陈,围郑,大败晋师,伐萧,灭之,慿陵中国。甚矣!为诸侯计者,宜信任仁贤,修明政事,自强于为善,则可以保其国耳。曽不是图,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蕲以御楚。谋之不臧,孰大于是?故国卿贬而称人,讥失职也。原縠违命丧师,乃晋国罪人,而主兹盟约,所信任者,皆可知矣。是时晋伯不振,楚入陈,围郑,败晋于邲。至是又灭萧,以胁宋,而宋与曹、卫皆唇齿之国,犹欲推晋以御楚。晋实不能也,而徒为此盟以塞责,竟何益于事乎?列卿称人,以示贬,胡传说是也。季氏以为“
译鲁文公十二年春天,安葬陈灵公。
胡安国的《春秋传》认为,虽然楚国的徵舒是被楚国讨伐的,但陈国的臣子也可以借此消除怨恨了。所以《春秋》记载了安葬之事,这是君子的措辞。
楚子包围郑国。
季氏的《私考》认为,包围郑国,本来只是停留在包围,并没有进入郑国境内。自从《左传》附会为进入郑国,从皇门到逵路的说法,世间的儒生沿袭这个说法,于是认为这是末减(轻笔),而记载“围”则是记事,难道可以不根据事实记录吗?况且楚国进入陈国,本来是想图谋陈国,并不是真正为了讨伐盗贼,而是想借此一并图谋郑国的罪过而减轻记载,这是圣人论事,不探究人心术的细微之处,这样不至于助长奸邪,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认为退兵与郑国结盟,其情状可以宽恕,那么凡是楚军所加害的国家,像这类情况的也很多,为什么不全都采用末减的记载呢?所以记载“围郑”,是直接揭露楚国欺凌中原各国的罪行。郑国既然已经在辰陵与楚国结盟了,楚国又为什么要包围郑国呢?大概是因为郑国采用了子良的计谋,对待来者,而又向晋国求取事情的原因。然而郑国的不诚信,是它累世沿袭的旧习,难道要等到子驷那里,牺牲玉帛有两套对待的打算吗?这不是效死守国的正道,得罪晋国而被楚国侮辱,是理所当然的。陈国和郑国既在辰陵结盟,又不忍背叛晋国,楚国于是进入陈国,包围郑国。王氏的《经世》认为,陈、郑两国,楚国几乎就要占有了,然而人心没有离去,故家巨室依然存在,先圣神明的后裔,数百年来有供奉的社稷,不容易改变和铲除。所以用阳存厚道来解释,这是楚庄王的欺诈,实际上不能占有,所以记录其结果而省略其开始,其文辞是如实记录,其义理是保存中国,不让夷狄尽行其暴虐的言辞。如果说因为楚国能在中夏有所讨伐,所以末减其欺凌的罪行,而说“入”说“围”,那就大大违背圣人的本意了。
夏季六月乙卯日,晋国的荀林父率领军队与楚子在邲地交战,晋军大败。【季氏《私考》:邲,郑国的地方,在敖山之东,衡雍之北,大河之南,现在应当在荥泽河阴交界的地方。《一统志》认为在郑州东六里,是不对的】
按照《春秋》内晋而外楚的原则,所以凡是中原与楚国交战,都以中原为主。然而平息争端的方法,也应当责备中原。邲之战,楚国讨伐陈国的动乱,军队似乎有名分,而施加于郑国的,又得到了退兵的适宜。荀林父上不能辅佐君主讨伐动乱,以执行盟主的大义,这次行动本是为了救郑,而郑国已经服侍楚国,认为应当观察衅隙然后行动。却轻易与楚国交战,这已经不是对待敌人的方法。况且身为元帅,既不能禁止副将违令而专行,又不能亲自率领士卒,冒着箭石而力战,反而先准备归舟,在军中击鼓,倡导弃甲曳兵的行为,那么丧师的罪责,不责备荀林父而责备谁呢?《春秋》不记载救郑,只记载“与楚交战失败”,而荀林父的罪过自然显现了。胡氏以“书及”为罪,又说楚国真能讨贼而不贬斥,似乎也不一定如此。又按辰陵之盟,是为了使陈、郑服侍,然而陈、郑还没有心服。所以楚国进入陈国,包围郑国,晋国既不能占有陈国,而仅仅争夺郑国。邲之战,是夷夏胜负的一次决断。自从邲之战失败,而楚国灭萧,围宋,于是横行于中原而没有谁能制约。《春秋》难道肯就这样给予楚国吗?由此知道胡氏的说法不对。
秋季七月。
冬季十二月戊寅日,楚子灭掉萧国【楚国将以此胁迫宋国】
萧、宋是附庸国,楚国虽然灭掉它们,但不能占有其地,仍然属于宋国。看宋国十一年,辰佗彄地入萧以叛,仍然是宋国的土地,就可以知道了。胡传假借讨贼而灭陈,《春秋》因为讨贼之义重,末减而书“入”,厌恶其贰已而入郑,《春秋》因为退师之情恕,末减而书“围”,与人为善的德行宏大。至此肆意强暴,灭掉无罪的国家,其志向已经满足,虽然想赦免他,也不得了。所以传称“萧溃”,经文以“灭”书,断其罪也。建立万国、亲近诸侯,是先王的政令;兴灭国、继绝世,是仲尼的法度。现在却灭人社稷而断绝其祭祀,也太不仁了。况且又以灭萧告知诸侯,矜夸其威力以恐吓中国呢?这是《春秋》所以深罪楚庄王暴且横的原因。我的意见应当这样说是正确的,所以删补如上。汪氏说:楚庄王灭萧,是为了逼迫宋国而胁迫中国,诸侯服侍他。
晋人、宋人、卫人、曹人在清丘结盟【现在开州西南有清丘故址】
胡传记载同盟,志在同,想要。楚国既入陈,围郑,大败晋军,伐萧,灭之,欺凌中国。严重了!为诸侯考虑的人,应当信任仁贤,修明政事,自强于为善,这样可以保其国罢了。曾不是图,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祈求以御楚。谋划之不臧,孰大于是?所以国卿贬而称人,讥失职也。原縠违命丧师,乃晋国罪人,而主兹盟约,所信任者,皆可知矣。是时晋伯不振,楚入陈,围郑,败晋于邲。至是又灭萧,以胁宋,而宋与曹、卫皆唇齿之国,犹欲推晋以御楚。晋实不能也,而徒为此盟以塞责,竟何益于事乎?列卿称人,以示贬,胡传说是也。季氏以为“
防者称人”,恐非王氏经世:原縠,先轸之后。先轸或称原轸,原其食邑,縠食采于彘,故称彘子。今又称原縠,袭其先世之称也。
译“防者称人”,恐怕不是王氏经世之说:原縠,是先轸的后代。先轸有时被称为原轸,原是他的食邑;原縠在彘地受封采邑,所以称他为彘子。现在又称他为原縠,是沿袭了他祖先的称号。
宋师伐陈衞人救陈
宋既与晋同盟,故为之尽力以讨陈,而不知晋之不足恃也。其卒蒙楚伐,以此。胡传:「陈有灭君之乱,宋不能讨,而楚能讨之,其従楚而不贰,未足责也。宋人不能内自省徳,遽以大众伐之,非义举矣。」卫人救陈,背盟失信,而以救书者,见宋师非义,陈未有罪而受兵,为可恤也。且谋国失图,妄兴师旅,无休息之期,则乱益滋矣。其以救书,意在责宋也。若卫叛盟,则不待贬絶而恶自见矣。按:楚实未尝县陈,封陈,故改胡传一二为此。宋以清丘载书,有讨贰约言,而伐陈,宋于是挑楚衅矣。按:卫之此举,恐以与宋同盟见讨于楚,而▯出单师以圗解塞。观宋以师伐,而卫以人救,可见其实非欲与宋为敌也。孔达自谓巧于谋国,而卒罹身祸,如此。季彭山以调停之术,不得不然说,恐非然。则宋之伐陈,固失策,而卫之救陈,亦未为策之得也。书「卫救」以责宋叛盟,意卫亦不得而辞。胡文定说是,苐以为恶则过矣。
十有三年春齐师伐莒
莒恃晋而不事齐故也
夏楚子伐宋
楚人灭萧将以胁宋诸侯惧而同盟矣宋不惟固本之图而轻为兵先攻楚与国是自挑楚尔故书楚子伐宋以罪宋也。以其救萧又伐陈也伐之为言盖楚自以救萧伐陈为宋之罪声而讨之而其实不可以言有词书爵庄自将尔庄之罪所谓不待贬而自见胡氏之说非也。「李氏曰」楚有事于中国皆自郑及宋楚成之争伯败宋于▯楚穆之争伯弱宋于厥貉楚庄之兴挟郑以侵宋卒之今年之伐明年之围又朙年之平而南北之势成矣成十八年彭城之役楚又挟郑以图宋向非悼公之盛则于宋之盟不待襄公之末年而天下分伯矣。「季氏私考」楚本欲图宋者也而去年宋师伐陈攻其与国则楚人有辞于伐矣书爵楚子亲行也楚既属陈寻又服郑惟宋未服故欲图之观其初灭萧以胁宋可知矣盖陈郑宋皆在河南而中国之要枢也郑处其西宋处其东而陈则介乎郑宋之间者也得郑则可以致西诸侯得宋则可以致东诸侯而得陈则可以致郑宋者也陈郑既皆归楚若复得宋则河南之地尽为楚有自是将图天下矣而为世道计者未见有人焉使非宋人犹足以自守中国几何而不沦于楚邪
秋螽
冬晋杀其大夫先縠
胡传兵者,安危所系,有国之大事也。将非其人,则败;虽得其人,使亲信间之,则败;以刚愎不仁者,▯焉而莫肯用命,则败。凡此三败,君之过也。河曲之战,赵穿独出,而臾骈之谋不用;济泾而次,栾黡欲东,而荀偃之令不行。今林父初将中军,乃以先縠佐之,使敌国谋臣知其従政者新,未能行令,谁之过欤?故称国以杀,不去其官,罪累上也。左氏秋,狄伐晋及清,先縠召之也。冬,晋人讨邲之役与清之师,归罪于縠而杀之,尽灭其族焉。髙氏曰:释赵旃、魏锜不讨,而独诛先縠,为政不平,杀者不受治矣,又族之,恶之甚者也。张氏曰:越椒将攻王,而楚庄尚思子文之治楚而
复克黄之所,先縠,先轸之孙,而灭其族。盖晋之徳刑,皆不足以敌楚矣。季氏私考,赤狄伐晋及清,经所不载,未必有此事。而战邲至此已年余,先縠乆同列卿用事矣,何为始讨之意?縠为人好刚任直,多为同列所排。适又楚人伐宋,欲救不能,则追咎前败,以中縠如此尔。此一说,姑识之。
十有四年春衞杀其大夫孔达
胡传称「国以杀不去其官,罪累上也」。春秋端本清源,故法如此。陈氏曰:「达自杀,而称『国以杀其君』意也。见君用其言以干盟主,而寻杀之,以是为君之过矣。当时楚伐宋,晋不能救,归咎于同盟之不协,而谓」
卫有贰于楚,讨卫救陈,以失清丘之信也。卫人惧晋之讨,归罪于达,而达自缢。既又以为成劳,复室其子而复其位焉。刑不亦颇矣哉!以为成劳而室其子,可见卫侯亦以达之救陈为忠于谋国而杀之,则由晋讨而出于不得已也。
夏五月壬申,曹伯夀卒【文公卒,子宣公庐立】
晋侯伐郑
胡传按《左氏传》为邲故也。比事以观,知其为报怨复讐之兵。词无所贬者,直书
译宋国军队讨伐陈国,卫国出兵救援陈国。
宋国既然与晋国结为同盟,所以竭力讨伐陈国,却不知道晋国不值得依靠。最终遭受楚国的讨伐,原因就在这里。胡安国的传文说:“陈国发生了弑杀国君的动乱,宋国不能讨伐,而楚国能讨伐它,陈国顺从楚国而不二心,不足以责备。宋国人不能反省自身的德行,就率领大军讨伐它,这不是正义的举动。”卫国出兵救援陈国,背弃盟约、丧失信用,但史书用“救”字来记载,是因为看到宋国的军队不义,陈国没有罪过却遭受兵祸,值得怜悯。况且谋划国事失当,妄自兴师动众,没有休养生息的时候,那么祸乱就会更加滋长了。史书用“救”字记载,意在责备宋国。如果卫国背叛盟约,那么不需要贬斥断绝关系,其恶行自然显现。按:楚国实际上并没有灭亡陈国、重新封立陈国,所以修改胡安国传文中的个别字句。宋国依据清丘盟誓的文书,有讨伐贰心的约定,因而讨伐陈国,宋国由此挑起了与楚国的争端。按:卫国的这一举动,恐怕是因为与宋国同盟而担心被楚国讨伐,所以单独出兵试图化解堵塞。看宋国用“师”讨伐,而卫国用“人”救援,可见他们实际上并不想与宋国为敌。孔达自认为善于谋划国事,最终却招致自身的祸患,就是如此。季彭山用调停之术来解释,认为不得不如此,恐怕不对。那么宋国讨伐陈国,固然失策,而卫国救援陈国,也不是得当的策略。史书记载“卫国救援”,以责备宋国背叛盟约,意在表明卫国也不能推辞责任。胡文定的说法是对的,只是认为这是恶行就过分了。
十三年春天,齐国军队讨伐莒国。
这是因为莒国倚仗晋国而不侍奉齐国。
夏天,楚子讨伐宋国。
楚国人灭亡了萧国,将用来胁迫宋国,诸侯恐惧而结盟。宋国不仅没有巩固根本的图谋,反而轻率地作为兵锋首先攻击楚国的盟国,这是自找楚国的麻烦,所以史书记载“楚子讨伐宋国”来归罪于宋国。因为宋国救援萧国又讨伐陈国,“讨伐”这个词,大概是楚国以救援萧国、讨伐陈国作为宋国的罪状,声讨并征伐它,而实际上不能说楚国有正当理由。记载爵位,表明楚庄王亲自出征。楚庄王的罪过,所谓不需要贬斥就自然显现,胡氏的说法不对。“李氏说”:楚国在中国有事,都是从郑国到宋国。楚成王争夺霸权,在泓水打败宋国;楚穆王争夺霸权,在厥貉削弱宋国;楚庄王兴起,挟持郑国侵犯宋国,最终今年的讨伐,明年的围困,又明年的讲和,南北的局势就形成了。成公十八年彭城之战,楚国又挟持郑国图谋宋国,如果不是悼公的强盛,那么在宋国的盟会上,不需要等到襄公末年,天下就分霸了。“季氏私考”:楚国本来就想图谋宋国,而去年宋国军队讨伐陈国,攻击楚国的盟国,那么楚国人就有讨伐的借口了。记载爵位,表明楚子亲自出征。楚国已经归属了陈国,接着又使郑国臣服,只有宋国没有臣服,所以想图谋它。看它起初灭亡萧国来胁迫宋国就可以知道了。大概陈、郑、宋都在河南,而河南是中原的关键枢纽。郑国处在西部,宋国处在东部,而陈国则介于郑宋之间。得到郑国就可以招致西部的诸侯,得到宋国就可以招致东部的诸侯,而得到陈国就可以招致郑宋。陈郑都已经归附楚国,如果再得到宋国,那么河南的土地就全部为楚国所有,从此将图谋天下了。而为世道打算的人,没有看到有人站出来。如果不是宋国人还足以自守,中原几乎就要沦陷于楚国了。
秋天,蝗虫。
冬天,晋国杀了它的大夫先縠。
胡安国的传文说:战争,关系到安危,是国家的重大事务。将领不是合适的人选,就会失败;即使得到了合适的人选,如果亲信离间他,就会失败;任用刚愎不仁的人,众将不服从命令,就会失败。这三种失败,都是君主的过错。河曲之战,赵穿独自出战,而臾骈的谋略不被采用;渡过泾水驻扎,栾黡想向东,而荀偃的命令不被执行。现在林父刚担任中军主帅,却让先縠辅佐他,使敌国的谋臣知道执政的人新上任,不能推行命令,这是谁的过错呢?所以称国名来记载杀,不除去他的官职,罪责牵连到上级。《左传》记载:秋天,狄人讨伐晋国到达清地,是先縠召引来的。冬天,晋国人追究邲之战和清地军队的责任,归罪于先縠而杀了他,全部灭了他的家族。高氏说:释放赵旃、魏锜不追究,而单独诛杀先縠,政令不公平,被杀的人不服从治理了,又灭了他的族,厌恶的程度太深了。张氏说:越椒将要攻打君王,而楚庄王还思念子文治理楚国而恢复克黄之地的功绩,先縠是先轸的孙子,却灭了他的族。大概晋国的德行刑罚,都不足以敌对楚国了。季氏私考:赤狄讨伐晋国到达清地,经文中没有记载,未必有这件事。而战争邲之战到现在已经一年多,先縠长久与同列卿一起执政用事了,为什么才有追究的意思?先縠为人喜好刚直,多被同列卿排斥。恰好又楚国人讨伐宋国,想救援不能,就追究以前的失败,归咎于先縠。这是一种说法,暂且记下。
十四年春天,卫国杀了它的大夫孔达。
胡安国的传文说:称“国以杀”不除去他的官职,罪责牵连到上级。《春秋》端正根本、清理源头,所以法律如此。陈氏说:“孔达自杀,而称‘国以杀其君’,是史官的意思。表明君主采用他的言论去冒犯盟主,接着杀了他,以此认为是君主的过错。当时楚国讨伐宋国,晋国不能救援,归咎于同盟的不协调,而说”
卫国对楚国有贰心,讨伐卫国救援陈国,以失去清丘的信用。卫国人害怕晋国的讨伐,归罪于孔达,而孔达自缢。接着又认为他成就了功劳,让他的儿子居住他的家室并恢复他的职位。刑罚不也太偏颇了吗!认为成就了功劳而让他的儿子居住家室,可见卫侯也认为孔达救援陈国是忠于谋划国事而杀了他,那么是因为晋国的讨伐而出于不得已。
夏天五月壬申,曹伯夀去世【文公去世,儿子宣公庐即位】
晋侯讨伐郑国。
胡安国的传文说:按《左传》是因为邲之战的缘故。比较事情来观察,知道这是报仇雪恨的军队。言辞没有贬斥的,直书
其事,而义自见矣。十二年,晋救郑,不及,郑已従楚,而晋败于邲也。故今又责服于郑,而有此师。
译这件事,其中的道义自然就会显现出来。晋惠公十二年,晋国出兵救援郑国,但未能及时赶到,郑国已经顺从了楚国,而晋国也在邲地战败。所以如今晋国又要求郑国臣服,因而有了这次军事行动。
秋九月楚子围宋
胡传:宋人要结盟誓,欲以御楚,已非持国之道;轻举大众,勦民妄动,又非恤患之兵。特书救陈,以着其罪,明见伐之由也。始谋不臧,至于见伐、见围,几亡其国,则自取之也。《春秋》端本,故责宋为深。若蛮夷围中国,则亦明矣。汪氏曰:楚荘始而灭萧,以逼宋;继而伐宋,以声其救萧之罪。又遣使过宋,不假道,以激怒于宋,而使宋杀之。于是国君亲将,环其邑而攻之。然则楚子之志,在于陵暴中华,以取威争伯,其恶甚矣。文定屡责宋而不责楚,楚人慿夏之罪,显而易见,而宋有致兵之由,其罪未着也,故备论之。王氏经世:是时楚已得陈、郑、许、蔡,非得宋不已,故灭萧以偪之,不假道以挑之。厯三时而围不解,卒得宋平而后已。宋服,则齐鲁可摇矣。此楚图中国之序也。郑在楚之彀中,未易旦夕争也。是时急莫先于救宋,宋救捷,则郑亦可招矣。而晋不知所先后,劳师于郑,而缓于救宋,乃比之虽鞭之长,不及马腹。不知宋既去,则楚威振及齐鲁,而南北之势成矣,岂但失郑而已?甚矣,晋人之颠冥也。胡氏以端本为说,专一责宋。夫宋伐陈,固有启衅之道,然清丘之盟,晋、宋、卫、曹咸在,以同惧楚为志,而相要以恤病而讨贰,其策未为不善。但诸侯不同心,而遂败此盟耳。《春秋》之义,志中国盛衰之大机,均责诸侯,而首罪晋,其所关者天下之势。周公惩荆舒以宁百姓,非为一国谋也。
葬曹文公
冬公孙归父防齐侯于谷
季氏私考宋之东北界,即鲁地也。楚人围宋,则鲁有剥▯以肤之虑矣。归父防齐侯,咨于齐以谋其不免也,而齐侯不任其事。此鲁所以遂使归父,亲防楚子于宋以求免也欤?或曰:此防盖谋楚也。按谋楚之说,楚方图宋,鲁恐不免以为忧,故与齐防谋,所以待楚。而明年防宋之举,要是齐侯许之而然尔。
十有五年春,公孙归父防楚子于宋。
胡传:「楚子不假道于宋以啓衅端,而围之陵蔑,中华甚矣。诸侯纵不能畏简书,攘夷狄,存先代之后,严兵固圉,以为声援,犹之可也。乃以周公之裔,千乘之国,谋其不免,至于荐贿,不亦鄙乎?」若此类,圣人不徒笔之于经也。比事以观,则知中国大势盛衰之由,春秋经世之畧矣。时楚在宋,归父先防齐侯,而后防楚子于宋者,宣公方事齐,故先谋于齐,而后防楚也。楚子围宋,蛮荆之盛也。宋见围,而鲁至于荐贿,中国之衰也。其由则在楚能讨陈,中国不能讨陈尔。前既失于讨陈,至此若能救宋,则亦不失为经世之畧,此春秋之防也。赵鹏飞氏曰:「当时宋与鲁为邻,宋去则楚兵至鲁矣。鲁见宋之危,而诸侯畏楚,莫敢有救者,故惧而求服,迎楚子之意,而预弭其兵尔。有谓宋楚之平,归父为之释憾而结好者,非也。归父盖自谋不暇,决不暇能为此谋也。」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卿称人是春秋常事,以为贬,恐未必然也。永嘉吕氏曰:晋与楚争陈,楚讨少西氏之乱,而陈在楚宇下矣。晋与楚争郑,邲之战败,而郑又在楚宇下矣。宋伐陈而卫救之,则卫又贰于楚。归父防宋而鲁又即楚。楚之围宋也,军罢食尽,将去矣。宋人告急,晋不能出师以援之。宋及楚平,岂得已哉?书曰:「宋人及楚人平」,以见蛮荆之恣横,中国之无伯,与夫诸侯之畏楚而莫有能救之者也。王氏经世:楚之围宋九月,于此不惟宋之惫也,甚楚亦兵罢食尽而将去矣。凡外平不书,彼既事解,不来告也。此书者,宋幸得平以告诸侯,故鲁史有其事耳。夫宋之急,至于易子而食,析骸而炊,其望援如在水火,而四邻环视,莫之动心。楚军亦止有七日之粮尔,而晋不能出一师以撼之,待其威单力尽,徐自解罢。书曰:「宋人及楚人平」,伤中国之失道也。明王不兴,贤伯不出,强者恣其力,贪者满其意,人之类不将胥而尽乎?此《春秋》书「宋人及楚人平」之防也。按《春秋》书「宋人及楚人平」,平者两相欲之辞,而宋人为主,见楚将因宋以
译秋季九月,楚庄王围攻宋国。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宋国想要结盟立誓,打算以此抵御楚国,这已经不是治理国家的正道;轻易调动大军,驱使百姓轻举妄动,也不是体恤患难、慎重用兵的作法。特意记载“救陈”一事,是为了彰显宋国的罪过,明确显示它被讨伐的原因。起初谋划不善,以至于被讨伐、被围困,几乎亡国,这都是自找的。《春秋》注重根本,所以对宋国的责备很深。如果是蛮夷包围中原国家,道理也就很明白了。汪氏说:楚庄王起初灭掉萧国,以逼迫宋国;接着讨伐宋国,以声讨宋国救援萧国的罪名。又派遣使者经过宋国,不借路通行,以此激怒宋国,致使宋国杀死了使者。于是楚庄王亲自率领军队,包围宋国都城进行攻打。那么楚庄王的意图,在于欺凌中原,以获取威势、争夺霸权,他的罪恶非常深重。胡安国屡次责备宋国而不责备楚国,楚人侵犯中原的罪责,显而易见,而宋国招致战争的缘由,其罪责并不显著,所以详细论述它。王氏《经世》说:这时楚国已经得到了陈、郑、许、蔡,如果不得到宋国就不会停止,所以灭掉萧国以逼迫宋国,不借路以挑衅宋国。经过三个季节围困不解,最终得到宋国讲和才罢休。宋国屈服,那么齐、鲁就可以动摇了。这是楚国图谋中原的顺序。郑国在楚国的射程之内,不容易在短时间内争夺。这时最紧急的莫过于救援宋国,宋国救援成功,那么郑国也可以招抚了。而晋国不知道先后次序,在郑国耗费军队,却迟缓救援宋国,这就像虽然鞭子很长,却打不到马肚子一样。不知道宋国一旦失守,楚国的威势就会震动齐、鲁,南北对峙的局势就形成了,难道只是失去郑国而已吗?晋人的昏聩太严重了。胡氏以“端正根本”为说,专门责备宋国。宋国讨伐陈国,固然有引发争端的原因,然而清丘之盟,晋、宋、卫、曹都在其中,以共同畏惧楚国为志向,相约体恤患难、讨伐背叛者,这个策略并不坏。只是诸侯不齐心,于是败坏了这个盟约。《春秋》的大义,在于记录中原盛衰的关键,平均责备诸侯,而首先归罪于晋国,它所关系的是天下的局势。周公惩戒荆楚以安定百姓,不是为了一国谋划。
安葬曹文公。
冬季,公孙归父在谷地防备齐侯。
季氏《私考》说:宋国的东北边界,就是鲁国的土地。楚人围攻宋国,那么鲁国有皮肉相连、受其波及的忧虑了。归父防备齐侯,是向齐国咨询以谋划避免灾祸,而齐侯不承担此事。这就是鲁国于是派遣归父,亲自到宋国防备楚子以求免祸的原因吧?有人说:这“防”大概是谋划对付楚国。考察谋划楚国的说法,楚国正图谋宋国,鲁国恐怕不能免于祸患而感到忧虑,所以与齐国共同谋划,以此等待楚国的行动。而第二年防备宋国的举动,大概是齐侯答应了他才这样的。
鲁宣公十五年春天,公孙归父在宋国防备楚子。
胡安国的《春秋传》说:“楚子不向宋国借路以开启争端,却围攻它、欺凌它,对中原的蔑视太严重了。诸侯纵然不能敬畏盟约文书,抵御夷狄,保存先代后裔,严整军队、巩固边防,作为声援,也还可以。竟然以周公的后裔、千乘大国的身份,谋划如何避免灾祸,以至于进献贿赂,不也太卑鄙了吗?”像这类事情,圣人不仅仅把它记录在经文中。通过比较事件来观察,就知道中原大势盛衰的原因,以及《春秋》经世致用的方略了。当时楚国在宋国,归父先防备齐侯,而后在宋国防备楚子,是因为宣公正侍奉齐国,所以先向齐国谋划,而后防备楚国。楚子围攻宋国,是蛮荆强盛的表现。宋国被围,而鲁国以至于进献贿赂,是中原衰败的表现。其原因在于楚国能够讨伐陈国,而中原诸侯不能讨伐陈国。先前已经失于讨伐陈国,到这时如果能够救援宋国,也不算失掉经世的方略,这是《春秋》的警戒。赵鹏飞说:“当时宋国与鲁国相邻,宋国失守,楚国的军队就到鲁国了。鲁国看到宋国的危急,而诸侯畏惧楚国,没有人敢救援,所以恐惧而求取顺从,迎合楚子的意图,预先消除他的兵祸。有人说宋楚讲和,是归父为了解释怨恨而结好,这不是事实。归父大概是自顾不暇,决没有闲暇为此谋划。”
夏季五月,宋国人与楚国人讲和。
卿大夫称“人”是《春秋》的常例,认为这是贬义,恐怕不一定如此。永嘉吕氏说:晋国与楚国争夺陈国,楚国讨伐少西氏的叛乱,而陈国就在楚国的势力范围下了。晋国与楚国争夺郑国,邲之战失败,而郑国又在楚国的势力范围下了。宋国讨伐陈国而卫国救援它,那么卫国又对楚国怀有二心。归父防备宋国而鲁国又依附楚国。楚国围攻宋国时,军队疲惫、粮食耗尽,将要撤走了。宋人告急,晋国不能出兵救援。宋国与楚国讲和,难道是不得已的吗?经文说:“宋人及楚人平”,以此显示蛮荆的恣意横行,中原没有霸主,以及诸侯畏惧楚国而没有谁能救援他们。王氏《经世》说:楚国围攻宋国九个月,这时不仅宋国疲惫,楚国也是军队疲惫、粮食耗尽而将要撤走了。凡是对外讲和一般不记载,既然事情解决,没有来报告。这次记载,是因为宋国庆幸得到讲和而报告诸侯,所以鲁国史官记录了这件事。宋国的危急,到了交换孩子吃、劈开尸骨做饭的地步,他们盼望救援如同在水火之中,而四邻围观,没有人动心。楚军也只有七天的粮食了,而晋国不能出一支军队来动摇它,等到楚国威势单薄、力量耗尽,慢慢自行解围。经文说:“宋人及楚人平”,哀伤中原失去了正道。圣明的君王不兴起,贤能的霸主不出世,强者恣意使用武力,贪婪者满足私欲,人类难道将一起灭亡吗?这是《春秋》记载“宋人及楚人平”的警戒。考察《春秋》记载“宋人及楚人平”,“平”是双方都想要的说法,而宋人是主导,显示楚国将依靠宋国来
为中国患。今华元、子反相告语而结平也,中国之患当且従是而息矣。所谓直书而自见者也。胡氏谓贬二卿,季氏私考谓称人为众词,以见人情同欲者,恐皆非。
译成为中原各国的祸患。如今华元与子反互相告知并缔结和平,中原的祸患应当从此平息了。这就是所谓如实记载而道理自然显现。胡氏认为这是贬斥两位卿大夫,季氏的《私考》认为称“人”是众人的说法,用以表明人们共同的心愿,恐怕都不对。
六月癸卯,晋师灭赤狄潞氏,以潞子婴儿归【潞地即今潞安府是】胡传:“赤狄未尝侵掠晋境,非门庭之防,而恃强暴以灭之,其不仁甚矣。春秋所以责晋而畧狄也。”又有异焉者,夫伐国之要,讨其罪人,斯止矣。按左氏,潞子夫人,晋景公之姊也。酆舒为政,而杀之,又伤潞子之目。则酆舒者,罪之在也。为晋计者,执酆舒,轘诸市,立黎侯,安定潞子,改纪其政而返,则诸狄服,疆域安矣。今乃利狄之土,灭潞氏,以其君归,何义乎?春秋所以责晋而畧狄也。王氏经世:“楚为封豕长蛇,以蚕食上国,天下岌岌乎有胥而为楚之势。不此之惧,而以广地于狄为得计,悖亦甚矣。”荀林父败军之将,不克报于楚,而徒逞志于狄,方以为功,而受狄臣千室之赏。春秋畧而不书,而书晋师,以见其劳民动众,纵大敌,弃诸夏,而施侮夺于狄人,为可耻也。
秦人伐晋
乗晋兵畧狄土,而窥其虚也。书以贬之。
王札子杀召伯毛伯
何氏曰:「王札子,天子之庶兄,与召氏、毛氏争政,而矫王命以杀之,以是为无君矣。王不能正其将,何以令天下乎?春秋直书,而其失自见矣。」
秋螽
胡传人事感于此,则物变应于彼。”宣公为国,虚内以事外,去实而务华,烦于朝防、聘问、赂遗之末,而不知务其本者也。故戾气应之:六年螽,七年旱,十年大水,十有三年又螽,十有五年复螽。府库匮,仓廪竭,调度不给,而言利尅民之事起矣。
仲孙蔑防齐高固于无娄
齐鲁既皆通楚,而晋将徴防于诸侯也,故蔑防髙固以谋之。鲁初欲防楚,既谋之于齐,而使归父防齐侯于谷。今闻晋以齐鲁通楚将徴防,又谋之于齐,而使蔑防髙固于无娄。可见鲁于此时一惟主齐行事如此。大夫防,大夫自叔仲彭生防郤缺于承筐,始胡传意,非以为始于此也。按归父始防齐侯于谷,为楚也,而齐侯不任其事。今仲孙蔑复与髙固为此防,为晋也,而齐侯亦不任其事。断道之盟所以従晋徴防,而归父之如晋以结好,非亦由于此欤?
初税亩
胡传初者,志变法之始也。其后作丘甲,用田赋,至于二,犹不足,则皆宣公啓之也。故曰:“作法于凉,其獘犹贪;作法于贪,獘将若何?”有国家者,必欲克守成法而不变,其必先务本乎?属词通一井言之曰:“田去公田,言之曰亩,税亩者,以亩为率也。”古者井田之法,十取其一。宣公又履私田之亩,复十取其一则十取其二,自宣公始也。公田之入薄,所以废助用税;民不尽力于公田,所以公田之入薄。宣公烦于力役之征,所以民不尽力于公田,其原由是如此。
冬蝝生
胡传始生曰蝝,既大曰螽。秋螽未息,冬又生子,灾重及民也。而详志之,如此者,急民事,谨天灾,仁人之心,王者之务也。
饥
胡传宣公为国务,华去实,虚内事外,烦于朝,防聘问赂遗之末,而不敦其本。府库竭矣,仓廪匮矣。水旱螽蝝,天降饥馑,亦无以振业,贫之矣。经所以独两书饥,以示后世为国之不可不敦本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
胡传甲氏,潞之余种,留吁其残邑也,必欲尽殄灭之,无遗种,岂仁人之心,王者之事乎?书此自见其不仁之甚矣。卿大夫将称人,是春秋常事,以称人为贬词,恐亦未尽然也。季氏私考,是时晋畏楚强,不能攘却,而威加赤狄,聊以辟土尔,谓诸侯何?
夏成周宣榭火
成周,洛阳也。王氏经世尔雅室有东西厢,曰庙;无东西厢有室,曰寝;无室,曰榭。”《楚语》云:“榭以讲军实。”故知榭是讲武屋。窃疑宣王南征北伐,讲武于此,遂以为庙,故其制如榭。《书》称“王在新邑,烝祭文王、武王”,则洛邑、镐京皆有庙,可知矣。胡传:“宣榭火,何以书?以宗庙之重,书之也。”贵戚擅杀大臣,而天子不讨,王室不复能中兴矣。人火之,天所以见戒乎?宣王,周室中兴之主也。以毛、召之狱,而天子不能讨,周不再兴之兆,固于是乎在矣。此宣榭
译六月癸卯,晋国军队灭掉了赤狄的潞氏,俘虏了潞子婴儿带回晋国【潞地就是现在的潞安府】。胡安国的《春秋传》说:“赤狄从未侵掠晋国边境,晋国并非为了防范家门庭院,而是倚仗强暴去灭掉它,这太不仁义了。《春秋》之所以责备晋国而宽恕狄人,原因就在这里。”还有更值得奇怪的是,讨伐别国的关键,在于惩治有罪之人,这就够了。根据《左传》记载,潞子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酆舒掌握政权,杀死了她,又弄伤了潞子的眼睛。那么酆舒就是罪魁祸首。为晋国着想的人,应该逮捕酆舒,在闹市车裂他,拥立黎侯,安定潞子,整顿那里的政治然后返回,这样各狄族就会臣服,边境就会安宁了。现在却贪图狄人的土地,灭掉潞氏,把他们的国君抓回去,这有什么道义呢?《春秋》之所以责备晋国而宽恕狄人,原因就在这里。王应麟的《经世》说:“楚国像大猪长蛇,蚕食中原大国,天下岌岌可危,几乎都要沦为楚国的势力。不担心这个,却把向狄人扩张土地当作好计策,真是悖理到了极点。”荀林父是打了败仗的将领,没能报复楚国,却只在狄人身上逞威风,还把这当作功劳,接受了狄人一千户人家的赏赐。《春秋》省略不写具体人名,只写“晋师”,是为了表明他们劳民伤众,放纵强大的敌人,抛弃中原诸侯,而对狄人施行侮辱掠夺,这是可耻的。
秦国人攻打晋国
趁着晋国军队略取狄人土地,窥探其空虚。史书这样记载是为了贬斥晋国。
王札子杀死了召伯和毛伯
何休说:“王札子是天子的庶兄,与召氏、毛氏争夺政权,假借王命杀死了他们,这是无君的表现。天子不能惩治他的将领,怎么号令天下呢?《春秋》直书其事,其过失自然显现。”
秋天发生蝗灾
胡安国说:“人事在此感应,物变就在彼响应。”宣公治理国家,空虚内部以侍奉外部,舍弃实质而追求虚华,烦扰于朝见、聘问、贿赂馈赠等末节,而不知道致力于根本。所以乖戾之气相应:六年发生蝗灾,七年大旱,十年大水,十三年又发生蝗灾,十五年再次发生蝗灾。府库空虚,粮仓枯竭,调度供应不上,于是搜刮民财的事情就兴起了。
仲孙蔑在无娄与齐国高固会盟
齐国和鲁国都跟楚国相通,而晋国将要向诸侯征调军队,所以仲孙蔑与高固会盟来谋划此事。鲁国起初想跟楚国会盟,已经跟齐国谋划过,派归父在谷地与齐侯会盟。现在听说晋国因为齐、鲁与楚国相通而要征调军队,又跟齐国谋划,派仲孙蔑在无娄与高固会盟。可见鲁国在这个时候完全听从齐国的行事。大夫会盟,从叔仲彭生在承筐与郤缺会盟开始,胡安国认为意思不是从这里开始的。考察归父开始在谷地与齐侯会盟,是为了楚国,而齐侯不承担此事。现在仲孙蔑又与高固进行这次会盟,是为了晋国,而齐侯也不承担此事。断道之盟之所以听从晋国征调军队,而归父出使晋国以结好,不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吗?
初次按亩征税
胡安国说:“初”字,是记载变法的开始。后来实行丘甲,使用田赋,甚至加倍征收,仍然不足,这都是宣公开启的。所以说:“制定法度如果尚且清廉,其弊端还只是贪婪;制定法度如果已经贪婪,弊端将会怎样呢?”拥有国家的人,一定要恪守成法而不改变,那一定要先致力于根本吗?《春秋》措辞通篇用“井”字来说,说“田”是指公田,说“亩”是指私田,税亩就是以亩为征收标准。古代井田制度,十分取一。宣公又丈量私田的亩数,再十分取一,那么就是十分取二,从宣公开始。公田的收成微薄,所以废除助法而采用税法;百姓不在公田上尽力,所以公田的收成微薄。宣公烦扰于力役的征发,所以百姓不在公田上尽力,其根源就是这样。
冬天蝝虫滋生
胡安国说:“刚生出来叫蝝,长大了叫螽。秋天的蝗虫还没平息,冬天又生了子,灾害严重波及百姓。而详细记载,像这样,是急于关心民事,谨慎对待天灾,这是仁人的心意,王者的要务。”
饥荒
胡安国说:“宣公治理国家,追求虚华舍弃实质,空虚内部以侍奉外部,烦扰于朝见、聘问、贿赂馈赠等末节,而不致力于根本。府库已经枯竭,粮仓已经空虚。水旱蝗灾,天降饥荒,也没有办法救济,使百姓贫困。《春秋》之所以单独两次记载饥荒,是为了向后世表明治理国家不可不致力于根本。”
十六年春王正月,晋国人灭掉了赤狄的甲氏和留吁。
胡安国说:“甲氏是潞氏的残余部族,留吁是它的残存城邑,一定要彻底灭绝,不留遗种,这难道是仁人的心意,王者的行事吗?记载这件事,自然可以看出其不仁义到了极点。卿大夫将要称‘人’,这是《春秋》的常例,把称‘人’当作贬词,恐怕也不完全正确。季氏私考,当时晋国畏惧楚国强大,不能抵挡,却对赤狄施加威压,姑且用来开拓土地罢了,这对诸侯有什么意义呢?”
夏天成周的宣榭发生火灾
成周,就是洛阳。王应麟的《经世》说:“《尔雅》说,房间有东西厢房,叫庙;没有东西厢房有室,叫寝;没有室,叫榭。”《楚语》说:“榭用来讲习军事。”所以知道榭是讲武的房屋。我怀疑宣王南征北伐,在这里讲武,于是把它当作庙,所以它的形制像榭。《尚书》说“王在新邑,祭祀文王、武王”,那么洛邑、镐京都有庙,可以知道了。胡安国说:“宣榭火灾,为什么要记载?因为宗庙重要,所以记载。”贵戚擅杀大臣,而天子不讨伐,王室不能再中兴了。是人放的火,上天借此示警吗?宣王是周室中兴的君主。因为毛、召的冤狱,而天子不能讨伐,周室不再中兴的征兆,本来就在这里了。这宣榭
之所以火也。使定也,不以人火之,而废乎天之所以见戒之意?因宣榭之灾,而得乎宣之所以遇灾而惧之心,庶其犹有兴乎?
译这就是用火的原因。如果安定下来,不让人为的火去焚烧,难道就废弃了上天用来示警的意图吗?借着宣榭遭灾这件事,从而获得宣王遭遇灾祸而心生畏惧的心态,或许还能有所兴起吧?
秋郯伯姬来归
汪氏曰:「春秋书郯伯姬来归,所以讥父母之训育弗至,致内女之妇徳有亏,而亦责郯君失齐家之道,而弃其伉俪也。」
冬大有年
以宣侈为盛事,告于庙,而书与桓同。说已见前矣。可见他年之多歉也。记异之说,亦不然。
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昭公卒,子灵公甯立】丁未,蔡侯申卒【文公卒,子景公固立】
夏葬许昭公葬蔡文公
凡讣不往葬者,为失礼。则此讣而往葬,不可一例责之也。胡氏以不月为畧,恐未然。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防晋侯、衞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
王氏经世按:郤克徴防,本为谋楚,谷梁之说是也。胡氏谓谋伐齐,误矣。徴防在未见笑之先,岂预知其见笑,故为之防以谋之耶?左氏载妇人笑于房,自为鞌之战张本耳。断道之盟,同志于外楚,此天下之大计也。因小忿而忘大计,舎攘夷匡世之功,而雪一笑之耻,晋之所以可罪也。
秋公至自防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称字,以其不仕,待之以不臣也。胡传称弟得弟道也,称字贤也。何贤乎叔肸?宣弑而非之也,非之则胡为不去也?兄弟无絶道,故虽非之而不去也。与之财则曰:“我足矣。”终身不食宣公之禄。君子以是为通恩也。论情可以明亲亲,言义可以厉不轨,所以取贵乎《春秋》。书曰:“公弟而称字”,以表之也。属词主俾世其卿之说,盖见肸后世为大夫,遂与季友、仲遂为一例。不知即宣公俾世其卿,当是肸身后事,肸不与知也。观其不受财、不食禄于生前,则可见矣。公孙婴齐与叔老皆肸之子,叔弓、叔老之子辄、叔鞅皆叔弓之子,叔诣、辄之子。
十有八年,春,晋侯、衞世子臧伐齐。
汪氏曰:齐自翟泉以来,不与于晋之防与盟,而恃其强大,侵暴小国,是以晋景欲振奕世之伯业。始则君率卫以伐齐,既而正卿举合境之兵,偕鲁、卫、曹以战齐。盖非専以妇人笑客之故也。按晋侯与卫伐齐,未必为其臣雪妇人见笑之耻而然,要是为齐不与盟防。汪说可従。后此鞌之战,则晋侯意在治齐,而郤克防自以己之私忿而甚焉尔。前后合二说,始备。
公伐杞
以杞不朝也。髙氏曰:「杞自文十六年来朝,而不复至,故伐之。已不修徳而欲人朝,已亦不思之甚矣。」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胡传:「邾人盖尝执鄫子,用之则不共戴天之世讐也。既不能复,又使邾人得造其国而戕杀其君。曰于鄫者,所以深责鄫之臣子不能救君难至此极也。」
甲戌楚子旅卒
旧以楚荘为五伯之一,恐非。孔子尝曰:“其事则齐桓、晋文,而不及于荘与宋襄、秦穆。”盖以桓、文尝有功于王室,有功于中夏,故也。若宋襄欲图伯而无成,秦穆、楚荘皆尝为中国患,圣人岂应许以伯乎?孟子所称五伯,未见有眀训。有以夏、昆吾、商、大彭、豕韦并桓、文为五伯者,亦未敢据以为是也。季氏私考楚荘之兴,志欲图中国,但以能审形势,故先为务本息民之计,不汲汲于兵争。即位三年而始灭庸、秦、巴,既合足以制中国诸侯,然后渐图陈、宋,动必相机,辞足以屈中国,亦一时之雄也。然灭庸、灭舒蓼、灭萧,肆其强暴,而宋、陈、郑圣贤之后,无不皆被其毒。凡其所为,皆贪欲之事,非有假仁义以正天下之功。说者乃以列于五霸而与桓、文并称,岂不误哉?
公孙归父如晋
季氏私考归父,以父仲遂之故,素谨事齐。今鲁自断道之盟,已改従晋,特令归父如晋,以听晋命。盖季孙行父当国,实主此谋,欲使归父必与齐絶之计也。左氏以为归父欲去三桓,以张公室,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殊不知鲁之于晋,初交未固,此岂遽与谋腹心时哉?且归父志本向齐,不在晋也。事晋乃三桓之意,特惧归父有异志,故使之奉使耳。归父欲去三桓,不谋于素厚之齐,而谋于初交之晋,智者不如是也。盖行父本忌归父有宠于君,而欲以计倾之,使处齐晋相疑之地,不
译秋天,郯国的伯姬来鲁国出嫁。
汪氏说:“《春秋》记载郯伯姬来归,是为了讥讽她的父母教导养育不够到位,导致嫁入鲁国的女子妇德有亏;同时也责备郯国国君失去了治理家庭的正道,从而抛弃了他的配偶。”
冬天,庄稼大丰收。
把宣扬奢侈当作盛事,向宗庙报告,其记载方式与桓公时期相同。前面的论述已经说过。这可见往年歉收的情况很多。所谓记录异常现象的说法,也是不对的。
鲁宣公十七年春天,周历正月庚子日,许国国君许男锡我去世【许昭公去世,他的儿子灵公宁即位】。丁未日,蔡国国君蔡侯申去世【蔡文公去世,他的儿子景公固即位】。
夏天,安葬许昭公,安葬蔡文公。
凡是接到讣告却不前往参加葬礼的,是失礼。那么这里接到讣告并前往参加葬礼,就不能一概指责为失礼。胡氏认为不记载月份是省略,恐怕未必正确。
六月癸卯日,发生日食。
己未日,鲁宣公在断道与晋侯、卫侯、曹伯、邾子结盟。
王氏《经世》按语说:郤克召集诸侯会盟,本意是为了谋划对付楚国,《谷梁传》的说法是正确的。胡氏说是为了谋划讨伐齐国,这是错误的。召集会盟发生在郤克被妇人嘲笑之前,难道他预先知道自己会被嘲笑,所以为此设防并谋划吗?《左传》记载妇人在房中嘲笑,只是为了给鞌之战做铺垫罢了。断道之盟,旨在对外一致对付楚国,这是天下的大计。因为小的怨恨而忘记大计,舍弃攘除夷狄、匡正世道的功业,而去洗雪一笑之耻,这是晋国可被指责的原因。
秋天,鲁宣公从会盟之地返回。
冬天十一个月壬午日,鲁宣公的弟弟叔肸去世。
称他的字,因为他没有做官,所以用对待非臣下的礼节对待他。胡氏《春秋传》说称“弟”是合乎弟弟的道义,称“字”是表示贤德。叔肸有什么贤德呢?是因为他反对宣公弑君,但反对他却不离开他。兄弟之间没有断绝的道义,所以虽然反对宣公却不离开。宣公给他财物,他说:“我足够了。”终身不享用宣公的俸禄。君子认为这是通达恩义的表现。论情义可以彰显亲近亲属,言大义可以惩戒不法行为,所以《春秋》推崇他。史书说:“公弟而称字”,是为了表彰他。主张用词旨在使家族世代为卿的说法,大概是看到叔肸的后代做了大夫,于是把他与季友、仲遂归为一类。不知道即使宣公让家族世代为卿,也应该是叔肸死后的事,叔肸生前并不知情。看他生前不接受财物、不食宣公俸禄,就可以知道了。公孙婴齐和叔老都是叔肸的儿子,叔弓、叔老的儿子辄、叔鞅都是叔弓的儿子,叔诣、辄的儿子。
鲁宣公十八年,春天,晋侯、卫世子臧讨伐齐国。
汪氏说:齐国自从翟泉之会以来,不参加晋国的会盟,而倚仗其强大,侵扰暴虐小国,所以晋景公想要振兴晋国世代相传的霸业。起初是国君率领卫国讨伐齐国,后来正卿率领全国兵力,联合鲁、卫、曹与齐国作战。这大概不仅仅是因为妇人嘲笑客人的缘故。按晋侯与卫国讨伐齐国,未必是为了替臣下洗雪妇人见笑的耻辱,而是因为齐国不参加会盟。汪氏的说法可以采纳。后来的鞌之战,晋侯意在惩治齐国,而郤克则因为自己的私愤而更加激进。前后两种说法结合,才完备。
鲁宣公讨伐杞国。
因为杞国不朝见。高氏说:“杞国自从文公十六年来朝后,就不再来了,所以讨伐它。自己不修养德行却希望别人来朝见,自己也不想想,太过分了。”
夏天四月。
秋天七月,邾国人在鄫国杀害了鄫子。
胡氏《春秋传》说:“邾国人曾经抓过鄫子,利用他,所以是世代不共戴天的仇敌。既不能报复,又让邾国人得以进入他们的国家杀害他们的国君。说‘于鄫’,是为了深深责备鄫国的臣子不能救君难,竟到了这种地步。”
甲戌日,楚国国君楚子旅去世。
旧说把楚庄王列为五霸之一,恐怕不对。孔子曾说:“所记载的事迹是齐桓公、晋文公,而不包括楚庄王、宋襄公、秦穆公。”大概是因为桓公、文公曾经对王室有功,对中夏有功。至于宋襄公想称霸而没有成功,秦穆公、楚庄王都曾成为中国的心腹之患,圣人怎么会允许他们称霸呢?孟子所说的五霸,没有明确的训释。有人把夏、昆吾、商、大彭、豕韦与桓公、文公并列为五霸,也不敢据此认为是正确的。季氏《私考》说楚庄王兴起,志向在于图谋中原,但因为能审时度势,所以先做务本安民的计划,不急于兵争。即位三年后才灭掉庸、秦、巴,等到足以控制中原诸侯,然后逐渐图谋陈、宋,行动必定观察时机,言辞足以使中原屈服,也是一时的英雄。然而灭庸、灭舒蓼、灭萧,肆意强暴,而宋、陈、郑这些圣贤的后代,无不遭受其毒害。凡他所做的事,都是贪欲之举,没有借仁义来匡正天下的功绩。解说者却把他列入五霸而与桓公、文公并称,岂不是很错误吗?
公孙归父出使晋国。
季氏《私考》说:归父因为父亲仲遂的缘故,一向谨慎侍奉齐国。现在鲁国自从断道之盟后,已经改从晋国,特意派归父出使晋国,以听从晋国的命令。大概是季孙行父执政,实际主持这个计谋,想让归父一定与齐国断绝关系。《左传》认为归父想除去三桓,以壮大公室,与宣公谋划而出使晋国,想借晋国人除去三桓。殊不知鲁国与晋国,初次交往还不稳固,这难道是立刻可以谋划腹心大事的时候吗?况且归父的志向本向齐国,不在晋国。事奉晋国是三桓的意思,只是害怕归父有异心,所以让他奉命出使罢了。归父想除去三桓,不向素来厚交的齐国谋划,却向初交的晋国谋划,智者不这样做。大概是行父本来忌恨归父受君主宠信,而想用计谋倾覆他,使归父处于齐晋互相猜疑的境地,不
待宣公薨,而归父危矣。谋去三桓以张公室之说,得非行父诬加归父之辞,而左氏误信以为实乎?
译等到宣公去世,归父就危险了。谋划铲除三桓以壮大公室的言论,莫非是行父诬陷归父的话,而左丘明误信以为事实呢?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庐陵李氏曰:「宣公即位十八年,乃不义之君也。大畧与桓公相类,除即位有年,书法同桓公外,其余事同,则従同可矣。宣公因齐得国,终身事齐,自黑壤见止之后,南逋于楚。当是时,晋之伯事不振,故鲁亦得以自纵,数侵犯小国以自益,而晋问不及焉。直至十七年,断道之盟,始背齐事晋,则以季孙之愤也。于是归父逐,而三家之张甚矣。先儒李氏曰:『赂田求昏,君大夫奔走无宁嵗,以为媚齐之谋,不防于扈,不▯于清丘,而无事晋之志。一逞于兵,则伐莒、伐邾犹未巳也;而伐莱、伐杞,一放于利,则取向、取绎犹未厌也;而取根牟,此宣之所以无良图也。』斯言得之矣。」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
季氏私考归父,自仲遂以来得君専宠,而是时季孙行父当国,所深忌也。今归父使晋而还,适遭公之变,行父欲自文预闻弑赤之故,于是诬加谋去三桓之罪,以激众怒,而实以向不事晋之罪归之,谓其有事于齐也。则归父惧罪于晋,势无所归,有奔于齐而已。遂者,急于后事之辞,见归父之志在齐也。左氏以墠帷复命于介为善,而胡康侯遂许其志,仁则过矣。不自位奔,故不言出。杜元凯曰:「笙鲁境也。」按归父如晋、奔齐二项事,従季氏私考为是。盖谋去三桓,欲仗晋以行事,使果有此,则归父被逐当奔晋,不当奔齐也。左氏载此事,后来不见晋人従否如何,要是左氏以传闻为实,然竟不审其后如何尔。归父即颠沛患难时,但依齐而不向晋,可见心不在晋,但以君命奉使于晋,不得不一行,而所恃惟齐,益见仗晋以去三桓无有此事明矣。当时若果有此,晋若许之,则三桓乃晋所欲去之人,行父当首先被斥,何与同伐齐战?
安革于后来,即晋不之许,而宣公君也。君所欲去之人,晋亦何至遣其臣与之连兵结好?反若亲厚于前日乎?要是晋徴防为防道之盟,鲁不得不往。既受盟,鲁又不得不一修好。此归父所以如晋而归父之见逐,则又以其贵而有宠。行父辈始尝忌之,今于宣公之薨,行父又将自文其谋弑子赤与仲遂同使于齐之故,故因公薨而追治子赤之事。若以为罪止于遂,当罚及于其子孙,故致其以家遣如此。而归父之奔齐。
则以其父尝谨于事齐,齐为可依,故也。胡传信左氏以立说,恐未然。
春秋事义全考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九明姜寳撰成公【名黑肱宣公子母穆姜十二公惟庄与成爲适安民立政曰成】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二月辛酉▯我君宣公
无冰
桓公无氷,传云:「政治纵弛,不明之所致。」是人事在天变之前。成公即位之初,则政事舒缓,纪纲纵弛,其人事在天变之后。胡传:「寒极而无氷者,常燠也。」按《洪范传》曰:「豫,恒燠若。」此政事舒缓,纪纲纵弛之象。成公幼弱,政在三家,公室不张,其象已见,故当涸隂沍寒而常燠。应之雨雹氷雪,何以悉书?天人一理也,万物一气也。观于隂阳寒暑之变,以察其消息盈虗,此制治于未乱,慎于防之意也。每慎于防,然后王事备矣【王事即燮调之事,慎于防,防乃隐防之防,如雨雹氷雪之类,皆慎其所感,如此则为能燮调愆伏,而王事备矣】
三月作丘甲
胡传作丘甲益兵也。古者九夫为井,四方共一里。四井爲邑,四方各半里,共二里。四邑爲丘,四方各一里。四丘爲甸,四方各二里。甸地方八里,旁加一里爲成。所取于民者,出长毂一乗。此司马法一成之赋也。爲齐难作丘甲益兵,备敌重困农民,非爲国之道。其曰作者不宜作也。周制一乗步卒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爲一甲,凡三甲共七十五人。然则一丘所出十有八人,积四丘而具一乗耳。今作丘甲者,即丘出一甲,是一甸之中共百人爲兵矣。赋虽不同,其实皆爲益兵,其数皆増三之一耳。属词:周制四井爲邑,四邑爲丘,四丘爲甸。军政起于井而成于甸,故周官谓甸爲乗其车人
译冬季十月壬戌日,鲁宣公在路寝去世。
庐陵李氏说:“宣公在位十八年,是不义的君主。大体上与桓公类似,除了即位年数较多、史书笔法与桓公相同之外,其余事情相同,就可以遵循相同的评判标准。宣公依靠齐国取得君位,终身侍奉齐国,自从在黑壤被齐国阻止之后,就向南逃往楚国。当时,晋国的霸业不振,所以鲁国也能放纵自己,多次侵犯小国来增加自己的利益,而晋国过问不到。直到十七年断道之盟,才开始背离齐国侍奉晋国,这是因为季孙氏的愤恨。于是归父被驱逐,而三家(季孙、孟孙、叔孙)的势力更加强盛了。先儒李氏说:‘用田产贿赂、请求联姻,国君和大夫奔波没有安宁的年份,作为讨好齐国的计谋,在扈地没有防备,在清丘没有戒备,而没有侍奉晋国的志向。一旦在军事上逞强,那么攻打莒国、攻打邾国还不停止;一旦放纵于利益,那么夺取向地、夺取绎地还不满足;又夺取根牟,这就是宣公没有良好图谋的原因。’这话说得对。”
归父从晋国回来,到了笙地,于是逃奔到齐国。
季氏私下考证归父,自从仲遂以来得到国君专宠,而这时季孙行父执掌国政,对此深感忌惮。现在归父出使晋国回来,恰逢国君去世的变故,行父想要掩饰自己参与杀害子赤的罪行,于是诬陷归父有谋除三桓的罪名,以激起众人的愤怒,而实际上是将不侍奉晋国的罪责归于他,说他与齐国有勾结。那么归父畏惧晋国的罪责,势单力薄无处可去,只有逃奔到齐国。“遂”字,是急于交代后事的措辞,表明归父的心志在于齐国。《左传》以他在墠帷复命于副使为善行,而胡康侯于是赞许他的志向,仁德方面就过分了。不是从自己的职位上逃亡,所以不说“出”。杜元凯说:“笙是鲁国的边境。”考察归父出使晋国、逃奔齐国这两件事,以季氏的私下考证为正确。大概是因为谋除三桓,想依靠晋国来行事,如果真有此事,那么归父被驱逐应当逃奔晋国,不应当逃奔齐国。《左传》记载此事,后来没有看到晋国人是否听从,大概是《左传》把传闻当作事实,然而终究没有审察后来究竟如何。归父在颠沛患难之时,只依附齐国而不投向晋国,可见他的心不在晋国,只是因为奉君命出使晋国,不得不去一趟,而所依赖的只有齐国,更加可见依靠晋国来除去三桓这件事并不存在。当时如果真有此事,晋国如果答应,那么三桓是晋国想要除去的人,行父应当首先被斥责,怎么会与三桓一起攻打齐国作战呢?
安革在后来,即使晋国不答应,而宣公是国君。国君想要除去的人,晋国又怎么会派遣他的臣子与之连兵结好?反而像以前那样亲厚呢?大概是晋国征召防备,为了防道之盟,鲁国不得不前往。既然受了盟誓,鲁国又不得不修好。这就是归父出使晋国的原因。而归父被驱逐,又是因为他显贵且受宠。行父等人起初就忌惮他,现在在宣公去世时,行父又要掩饰自己与仲遂一同出使齐国、谋害子赤的罪行,所以借国君去世之机追究子赤之事。如果认为罪责只止于仲遂,应当惩罚到他的子孙,所以导致他全家被遣散如此。而归父逃奔齐国,是因为他的父亲曾经谨慎地侍奉齐国,齐国可以依靠,所以如此。胡传相信《左传》来立论,恐怕未必正确。
《春秋事义全考》卷八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九 明 姜宝 撰 成公【名黑肱,宣公之子,母亲是穆姜,十二位国君中只有庄公与成公是嫡长子,安定百姓、建立政事叫做成】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成公即位。
二月辛酉日,为我的国君宣公发丧。
没有结冰。
桓公时没有结冰,《公羊传》说:“政治放纵松弛,不明察所致。”这是人事在天象变化之前。成公即位之初,政事舒缓,纲纪放纵松弛,这是人事在天象变化之后。胡传:“寒冷到了极点却没有结冰,是常年温暖。”考察《洪范传》说:“豫,常温暖。”这是政事舒缓,纲纪放纵松弛的象征。成公年幼软弱,政权在三家手中,公室不兴盛,其象征已经显现,所以应当在阴气极盛、严寒之时却常年温暖。应验于雨雹冰雪,为什么都详细记载?天与人是一个道理,万物是一股气。观察阴阳寒暑的变化,来察知其消长盈虚,这是在未乱之时制定治理,谨慎于防范的意思。每次谨慎于防范,然后王事就完备了【王事即调和阴阳之事,谨慎于防范,防范是隐微的防范,如雨雹冰雪之类,都谨慎其所感应的征兆,这样就能调和阴阳的偏差,而王事就完备了】
三月,制作丘甲。
胡传认为制作丘甲是增加兵力。古代九户人家为一井,四方共一里。四井为一邑,四方各半里,共二里。四邑为一丘,四方各一里。四丘为一甸,四方各二里。甸地方八里,旁边加一里为成。向民众征收的,出一辆长毂战车。这是《司马法》中一成的赋税。为了齐国的威胁而制作丘甲增加兵力,防备敌人,加重农民负担,不是治国的正道。说“作”,是不应当制作。周制一辆战车步兵七十二人,甲士三人,以二十五人为一甲,共三甲七十五人。那么一丘所出十八人,积累四丘才具备一辆战车。现在制作丘甲,就是一丘出一甲,是一甸中共有一百人当兵了。赋税虽然不同,其实都是增加兵力,其数量都增加了三分之一。措辞:周制四井为一邑,四邑为一丘,四丘为一甸。军政起于井而成于甸,所以《周官》称甸为乘,其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