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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事义全考七

春秋事义全考卷六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124–149 段

前矣。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天王使叔服来防葬

译已经过去了。

二月癸亥日发生了日食。

周天子派遣叔服前来防止葬礼(发生灾祸)。

汪氏曰:僖公未尝遣使防惠王之葬,而襄王遣使防僖公之葬,比事以观,得失见矣。季氏私考:襄王当为世子时,位几危矣,而僖公附齐桓盟首止以定之;为天子时,位既失矣,而僖公防晋侯盟践土以复之。此所以德于鲁而不忘也。故当其存也,则使宰周公来报其朝;及其没也,则使叔服来防其葬,锡命文公,以及其子赗葬成风,以及其亲。襄王之于鲁厚,亦至矣。文公亲被宠荣,略无感激,送死之礼不周,奔防之使寻复,必致毛伯来求金,而后使得臣继往。其负义不忠如此。

  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胡传:文公继世丧制未毕,非初见继朝而献功也,何为来锡命乎?故谷梁子曰:「礼有受命,无来锡命;来锡命,非正也。」季氏私考,毛文王子毛伯采地在畿内,因以为氏。伯字,天子大夫也,与召伯同。杜元凯谓毛国伯爵诸侯,为王卿士者,失之矣。又云:襄王厚报僖公施及其子,故来锡命。

  晋侯【襄】伐衞【成】

王氏笺义曰:「卫成怨晋文执归京师,故季年不朝,而且侵其邻国【郑】示不从盟主也。」襄公嗣位,欲脩伯业,先以卫侯之罪告于诸侯,复听先且居之言,朝王于温,乃命大夫伐卫,取其戚田。诸侯于是畏威,复归于晋。昔齐桓公卒,五公子争立,伯业遂废。今襄公克纉父功,继为盟主,首能威服诸侯,故《春秋》书曰:「晋侯伐卫」,贵之也。

叔孙得臣如京师【叔孙得臣,叔牙之县】

因王室来防,葬僖公,又能锡公命,故得臣如京拜命之辱。

  卫人伐晋【孔达干晋也】

张氏曰:「伯主声罪致讨,不自反其不仁无礼之罪,乃称兵报伐,故书人罪,孔逹也。」

秋,公孙敖防晋侯于戚【今开州有戚城】

  晋侯疆戚田故敖往防之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

商臣弑成王而代立,是为穆王。今年,商臣弑君来赴,而书晋灵少不在诸侯,楚于是灭江,灭六,伐郑,以图北方,使椒来聘,杀宜申来告,次厥貉,伐麇,始皆书“楚子”,而十三年卒不书,则以鲁方谨于事晋,而楚不赴,虽或赴而不吊也。汪氏曰:楚頵以庄二十三年簒立,在位四十六年,召陵之前,伐郑,侵郑者四,召陵之后,围许,败徐,灭▯、黄,齐桓既没,执襄公,伐宋而献捷于鲁,战▯,而宋襄遂殒其身,既而伐齐,戍谷,合诸侯,围宋,天下之祸▯矣。王氏曰:頵弑其兄熊囏而得位,终不免商臣之祸,天道好还,岂不昭然?

  公孙敖如齐

  始聘也何氏曰书者讥防娶也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按彭衙,秦地。秦虽以忿兴师,其师尚未出境,晋襄乃出其不虞,逆而败之于此,则其罪又不但不能处已息争而已也。直书而罪自见矣。主乎是战之説,不足以尽之也。

  丁丑作僖公主

胡传何以书僖公薨?至是十有五月,然后作主。慢而不敬,甚矣。夫慢而不敬,积恶之原也。以为无伤而不去,至于恶积而不可揜,所以谨之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属词鲁闵公、襄公童子侯也。桓公出盟闵于落姑,悼公出盟襄于长樗,不敢以非礼加于列国也。鲁君如伯国受盟,自文公始,而晋襄怒其不朝,使处父盟公以耻之。晋卑诸侯甚矣。杜氏曰:“恶处父也,抑以晋为失宗盟之道矣。”张氏曰:“盟于晋之都而君不出,耻甚矣,故讳之。”按:适晋不书,盟不书,公反不致,皆是为公讳耻,所以恶晋襄而抑大夫之抗,自在其中矣。盖大夫之敢于抗,而鲁公受此辱,皆襄为之也。

夏六月,公孙敖防宋公、陈侯、郑伯、晋士縠盟于垂陇【荣阳县东有陇城】

晋讨卫故也,陈侯为卫请成于晋,执孔逹以説焉。大夫专防盟诸侯,自公孙敖、士縠始。晋人既以处父盟公,鲁人耻之,故垂陇之盟,宋、陈、郑之君皆在,而鲁独以大夫往。许氏曰:「明年卫人防晋伐沈,则知卫服于垂陇之防矣。」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僖公三不雨,三书之。盖毎月不雨,公毎月必有忧

译汪氏说:僖公未曾派遣使者去防备惠王的葬礼,而襄王却派遣使者去防备僖公的葬礼,将这两件事对比来看,得失就显而易见了。季氏私下考证说:襄王在做世子的时候,地位几乎危殆,是僖公依附齐桓公在首止结盟来安定他;做了天子之后,地位已经丧失,又是僖公防备晋侯在践土结盟来恢复他。这就是襄王对鲁国有恩德而不忘的原因。所以当僖公在世时,就派宰周公来回报鲁国朝见的礼节;等到僖公去世,就派叔服来防备他的葬礼,赐给文公命令,以及他的儿子赗赠成风的葬礼,以及他的亲人。襄王对鲁国的恩厚,也到了极点。文公亲身承受宠荣,毫无感激之情,送死的礼节不周全,奔丧防备的使者随后又去,必定导致毛伯来索取金子,然后才让使者继续前往。他背弃道义、不忠如此。

夏四月丁巳日,安葬我们的国君僖公。

天王派毛伯来赐给文公命令。

胡传说:文公继承君位,丧制尚未结束,并非初次朝见继位而献功,为什么来赐命呢?所以谷梁子说:“礼制中有接受命令,没有来赐命令;来赐命令,是不合正道的。”季氏私下考证,毛文王的儿子毛伯采地在王畿之内,因此以毛为氏。伯是字,是天子的卿大夫,与召伯相同。杜元凯说毛国的伯爵是诸侯,担任王的卿士,这是错误的。又说:襄王厚报僖公,恩泽施及他的儿子,所以来赐命。

晋侯(襄公)讨伐卫国(成公)。

王氏笺义说:“卫成公怨恨晋文公将他抓回京师,所以晚年不朝见晋国,并且侵犯邻国(郑国)以示不服从盟主。”襄公继承君位,想要修习霸业,先把卫侯的罪状告诉诸侯,又听从先且居的建议,在温地朝见周王,于是命令大夫讨伐卫国,夺取了戚地的田产。诸侯因此畏惧威势,又归附于晋国。从前齐桓公去世,五个公子争夺君位,霸业于是废弃。现在襄公能够继承父亲的功业,继续做盟主,首先能威服诸侯,所以《春秋》记载说:“晋侯伐卫”,是褒奖他。

叔孙得臣前往京师(叔孙得臣,是叔牙的孙子)。

因为王室派人来防备,安葬僖公,又能赐给文公命令,所以叔孙得臣前往京师拜谢命令的恩宠。

卫国人讨伐晋国(孔达攻打晋国)。

张氏说:“霸主声讨罪状进行征讨,卫国不反省自己不仁无礼的罪过,反而兴兵报复讨伐,所以记载‘人’是谴责,孔达啊。”

秋天,公孙敖在戚地防备晋侯(现在开州有戚城)。

晋侯划定戚地田产的边界,所以公孙敖前往防备他。

冬十月丁未日,楚国世子商臣杀了他的国君頵。

商臣杀死成王而代替他即位,这就是穆王。这一年,商臣杀君前来报丧,而记载晋灵公年少不在诸侯之中,楚国于是灭掉江国,灭掉六国,讨伐郑国,以图谋北方,派椒来聘问,杀宜申来报告,驻扎在厥貉,讨伐麇国,起初都记载“楚子”,而十三年去世不记载,这是因为鲁国正谨慎地侍奉晋国,而楚国不来报丧,即使来报丧也不吊唁。汪氏说:楚頵在庄公二十三年篡位,在位四十六年,召陵之战前,讨伐郑国,侵犯郑国四次,召陵之战后,包围许国,打败徐国,灭掉〇、黄,齐桓公死后,拘禁襄公,讨伐宋国并向鲁国献捷,在〇地作战,而宋襄公于是丧命,接着讨伐齐国,戍守谷地,会合诸侯,包围宋国,天下的祸乱〇了。王氏说:頵杀死他的哥哥熊囏而得到君位,最终难免商臣的祸患,天道好还,难道不是很明显吗?

公孙敖前往齐国。

开始聘问。何氏说:记载这是讥讽防备娶妻。

二年春天,周王二月甲子日,晋侯和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按照记载,彭衙是秦地。秦国虽然因为愤怒兴师,它的军队尚未出境,晋襄公却出其不意,迎击并在这里打败它,那么它的罪过又不只是不能处已息争而已了。直接记载而罪过自然显现。主张这场战争的说法,不足以穷尽它。

丁丑日,制作僖公的主牌。

胡传说:为什么记载僖公薨逝?到这时十五个月,然后才制作主牌。怠慢而不恭敬,太严重了。怠慢而不恭敬,是积累恶行的根源。认为没有伤害而不除去,以至于恶行积累而不可掩盖,所以要谨慎。

三月乙巳日,与晋国的处父结盟。

连词说鲁闵公、襄公是童子侯。桓公外出在落姑与闵公结盟,悼公外出在长樗与襄公结盟,不敢以非礼对待列国。鲁君前往霸主国家接受盟约,从文公开始,而晋襄公恼怒他不朝见,派处父与文公结盟来羞辱他。晋国轻视诸侯太严重了。杜氏说:“厌恶处父,也是认为晋国失去了宗盟之道。”张氏说:“在晋国的都城结盟而国君不出,羞辱太严重了,所以避讳。”按照记载,前往晋国不记载,结盟不记载,国君返回不致祭,都是为了给文公避讳耻辱,所以厌恶晋襄公而抑制大夫的抗命,自在其中了。大概大夫敢于抗命,而鲁公受此侮辱,都是襄公造成的。

夏六月,公孙敖在垂陇防备宋公、陈侯、郑伯、晋国的士縠结盟(荣阳县东有陇城)。

这是晋国讨伐卫国的缘故,陈侯为卫国向晋国请求和解,抓住孔达来取悦晋国。大夫专权防备诸侯结盟,从公孙敖、士縠开始。晋国人已经用处父与文公结盟,鲁国人感到耻辱,所以垂陇的盟会,宋、陈、郑的国君都在,而鲁国唯独派大夫前往。许氏说:“明年卫国人防备晋国讨伐沈国,就知道卫国在垂陇的盟会上服罪了。”

从十二月不雨直到秋七月。

僖公三年不雨,三次记载。大概每月不雨,国君每月必有忧虑。

勤之意见于其国中,故国史屡书之。若文公则漫然不以为意矣,故总书如此。兾雨不喜雨之説,似不必然也。汪氏曰:文公时恒旸为灾者八▯月矣,乃漫不之省,虽禫制未终,而屡行朝聘防盟祭祀之事,其无恤民之心若是,岂可以居民上乎?公羊谓不书旱不雨之日长而无灾,非也。久不雨如此,旱可知,灾亦可知矣。

译勤的政见在其国内显现,所以国史屡次记载。至于文公则漫不经心,不把它放在心上,所以总括记载如下。关于“希望下雨却不喜雨”的说法,似乎不一定如此。汪氏说:文公时期常年干旱成灾已经八个月了,他却漫不经心不加省察,虽然丧期未满,却屡次进行朝见、聘问、防盟、祭祀等活动,他不体恤百姓的心意竟到了这种地步,怎么可以居于百姓之上呢?《公羊传》认为不记载旱灾是因为干旱时间长而没有造成灾害,这是不对的。像这样长久不下雨,旱灾显而易见,灾害也显而易见了。

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

吴氏曰:四时之祭,称祭名而曰烝、曰尝者,五庙各祭也。曰有事于太庙者,四庙之主迁于太庙而合祭也,是为祫。曰大事于太庙者,毁庙之主亦与祭,自伯禽以下、襧庙以上之主,皆合祭于太庙也。西亭辩疑,取《左氏正义》父子异昭穆、兄弟同昭穆之説,谓闵、僖本同为穆,闵当在僖上,今升于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若兄弟相代而即异昭穆,设使兄弟四人皆为君,则祖父之庙即已从毁矣。然则世指父子之说是胡氏辩其非非也。其谓兄弟之不先君臣,则是也,谓坐次可也,谓世次不可也。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按晋襄再胜秦师,复兴此役,报复无已,残民结怨,其罪盖直书,或比事自见矣。至于外兵非君将,皆称人,如隠五年邾郑伐宋,桓十四年宋以四国伐郑,前此晋以三国伐许,与夫明年五国之伐沈,皆不书大夫名氏,贬称人之说,未可遂为定例也。

  公子遂如齐纳币

吴氏曰:此年十二月始大祥,而行纳币礼,是在丧而图婚,未祥而行嘉礼也,非礼,故书。胡传:婚姻常事,不书,其书纳币者,防未终而图婚也。夫娶在三年之外矣,则何讥乎?《春秋》论事,莫重乎志,此皆使人私欲不行,闲邪复礼之意。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防晋人、宋人【成】陈人【共】衞人【成】郑人【穆】伐沈,沈溃【季氏私孝沈姬姓子爵国,杜元凯日:汝南平舆县北有沈亭,按故城在今汝宁府汝水南,今汝阳县即沈地】

胡传按:左氏伐沈,以其服于楚也。沈溃,民逃其上也。按楚商臣有弑君父之大恶,晋不能声讨,乃徒结。

怨于秦,讨不朝于鲁,报侮于卫,今又以中夏未定而为此举?夫沈越在南服,未尝接文告之词,通防盟之礼,素知中国之约束也。一旦以服于楚为罪,溃散其民,播越其君,沈亦何辜有此乎?所谓直书而自见,不待以称人为贬也。

  夏五月王子虎卒

西亭辩疑云:「虎乃翟泉之防所书,王人是也。」胡氏以为虎即叔服,及后十四年星孛之变,又载叔服之言,而胡氏引之,则又以叔服与子虎为两人矣,与此自相悖,不可晓也。按:叔服与王子虎实是两人,而此王子虎诚是与盟翟泉者也。属词,凡王人皆以内辞书之,故书「卒同内大夫王子虎」。践土翟泉尝防诸侯,传曰:「来赴往吊,如同盟礼也。」王子虎身佩周室安危,诸侯之合散系焉,其来赴徃吊,皆有不容己者,不可以常礼论也。

  秦人伐晋

秦于是始伯西戎,故谓之伯西戎。则可谓之伯,而《春秋》许以伯,则未也。胡传:晋人畏秦而不出,穆公逞其忿而后悔,自是见伐不报,始能践自誓之言矣。是故秦君亲将,称人,因取其能悔过,故于此备责之。盖责备贤者之意也。按《史记》称穆公作誓,在今取王官、封殽尸之后,盖其亲见殽尸露骸暴骨之惨,不胜悲痛,封掩之而作誓,言自是遂不复东征,誓言终能践矣。若败殽作誓,而复有彭衙以后等役,残民不已,不应自食其言至此。《史记》之説所当信,而仁山金氏亦以《秦誓》为穆公晚年悔过之书,则《书序》所云非也。

  秋楚人围江

传:晋先仆伐楚,以救江。先仆非卿。

  雨螽于宋

  公羊曰死而坠也记异也

  冬公如晋

  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属词朝伯主也。元年,晋襄伐卫。二年,亦以不朝来讨。公如晋,晋使阳处父盟公。鲁人耻之。经没「公如晋」,不书,而处父去族。以晋文伯业之盛,践土之盟,温之防,僖公皆在焉。又尝受其曹田,尝使大夫一聘一拜田,而弗身朝之。晋文卒,乃朝。齐文公即位,亦聘齐以图婚,而不通晋好。此所以见讨而朝,以取辱也。今年,晋人悔其无礼于公,请改盟,然犹要公之朝,以约誓于其国都。鲁人之受屈辱甚矣。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属词先仆尝伐楚救江矣,不书,非卿易其事也。于是晋又以江故告于周,处父帅师门于方城,而楚之伐江者还,书之所以示伐救之

译八月丁卯日,在太庙举行大祭,将僖公的神位升迁。

吴氏说:四季的祭祀,称为祭名而说烝、说尝的,是五座宗庙各自祭祀。说在太庙有事的,是四座宗庙的神主迁入太庙而合祭,这叫祫祭。说在太庙有大事的,是已毁庙的神主也参与祭祀,从伯禽以下、毁庙以上的神主,都合祭于太庙。《西亭辩疑》采纳《左氏正义》中父子不同昭穆、兄弟同昭穆的说法,认为闵公、僖公原本同属穆位,闵公应当在僖公之上,现在僖公升在闵公之上,所以说逆祀,这是两位国君位次颠倒,并非昭穆混乱。如果兄弟相继即位就不同昭穆,假设兄弟四人都做了国君,那么祖父的宗庙就已经被毁弃了。那么世人指出父子不同昭穆的说法,胡氏辩驳其错误是错误的。他说兄弟不先于君臣,这是对的,说坐次可以,说世次不可以。

冬天,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讨伐秦国。

按:晋襄公再次战胜秦军,又发动这次战役,报复没有止境,残害百姓结下怨恨,他的罪行大概通过直书就显现了,或者通过比较事件自然可以看出。至于对外用兵不是国君亲自率领,都称人,如隐公五年邾国、郑国讨伐宋国,桓公十四年宋国率领四国讨伐郑国,此前晋国率领三国讨伐许国,以及明年五国讨伐沈国,都不记载大夫的名氏,贬称人的说法,不能就此作为定例。

公子遂到齐国纳币。

吴氏说:这一年十二月才开始大祥,却举行纳币的礼仪,这是在丧期中图谋婚姻,未到大祥就举行嘉礼,不合礼制,所以记载。胡氏传注:婚姻是常事,不记载,记载纳币的,是防备未守完丧期就图谋婚姻。娶妻是在三年之外了,那么有什么可讥讽的呢?《春秋》论事,没有比志向更重要的,这都是使人的私欲不能施行,防范邪恶、恢复礼制的用意。

三年春天,周王正月,叔孙得臣会同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卫国人、郑国人讨伐沈国,沈国溃败。

胡氏传注按:《左氏传》说讨伐沈国,是因为它服属于楚国。沈国溃败,是百姓逃避他们的国君。按:楚国的商臣有弑杀君父的大恶,晋国不能声讨,却只是与秦国结怨,讨伐不朝见鲁国的,报复卫国,现在又因为中原未定而采取这种行动?沈国远在南方,未曾接受过文告的言辞,参与过会盟的礼仪,向来知道中原的约束。一旦因为服属于楚国而被定罪,使其百姓溃散,使其国君流亡,沈国有什么罪过会有这样的遭遇呢?所谓直书而自见,不需要用称人来表示贬斥。

夏天五月,王子虎去世。

《西亭辩疑》说:“虎是翟泉会盟所记载的,王人是对的。”胡氏认为虎就是叔服,等到后来十四年星孛的变故,又记载叔服的话,而胡氏引用它,却又把叔服和子虎当作两个人了,这与前面自相矛盾,不可理解。按:叔服与王子虎确实是两个人,而这个王子虎确实是与盟翟泉的人。措辞方面,凡是王人都用内辞书写,所以记载“卒”如同内大夫王子虎。践土、翟泉曾会盟诸侯,传注说:“来赴吊唁,如同同盟的礼仪。”王子虎身系周室安危,诸侯的合散取决于他,他来赴吊唁,都有不容已的原因,不能用常礼来论断。

秦国人讨伐晋国。

秦国于是开始称霸西戎,所以称为称霸西戎。那么可以说称霸,而《春秋》允许他称霸,则还没有。胡氏传注:晋国人畏惧秦国而不出战,穆公发泄他的愤怒而后悔,从此见到被讨伐不报复,开始能够实践自己发誓的话了。所以秦君亲自率领,称人,因为取他能够悔过,所以在这里完备地责备他。大概有责备贤者的意思。按:《史记》称穆公作誓,是在取王官、封殽尸之后,大概是他亲眼见到殽尸露骸暴骨的惨状,不胜悲痛,掩埋它们而作誓,说从此不再东征,誓言最终能够实践了。如果在殽地战败作誓,而又有彭衙以后的战役,残害百姓不止,不应该自食其言到这种地步。《史记》的说法应当相信,而仁山金氏也把《秦誓》当作穆公晚年悔过的书,那么《书序》所说的不对。

秋天,楚国人包围江国。

传注:晋国的先仆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先仆不是卿。

宋国下雨降下蝗虫。

《公羊传》说:死而坠落,记载异象。

冬天,鲁公到晋国。

十二月己巳日,鲁公与晋侯结盟。

措辞方面,朝见霸主。元年,晋襄公讨伐卫国。二年,也因为不朝见而来讨伐。鲁公到晋国,晋国派阳处父与鲁公结盟。鲁国人感到耻辱。经文省略“公如晋”,不记载,而处父去掉族氏。凭借晋文公霸业的兴盛,践土的盟会,温地的会盟,僖公都在其中。又曾经接受他的曹田,曾经派遣大夫一聘一拜田,而不亲自朝见。晋文公去世,才去朝见。齐文公即位,也聘问齐国以图谋婚姻,而不与晋国交好。这就是被讨伐而朝见,以致取辱的原因。今年,晋国人后悔对鲁公无礼,请求改盟,但还是要求鲁公朝见,在其国都约定誓言。鲁国人受到的屈辱很严重了。

晋国的阳处父率领军队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

措辞方面,先仆曾经讨伐楚国救援江国了,不记载,不是卿容易其事。于是晋国又因为江国的缘故告诉周王室,处父率领军队在方城下门,而楚国讨伐江国的军队撤回,记载这是为了显示讨伐救援。

名义也。但晋方挠于秦,不能复为江出师,故江卒灭于楚,而前救亦不为功矣。王氏经世按:《春秋》无义战,以皆为利为怨而擅兴也。伐楚以救江,而又知请于周,可谓义举矣。然以其名,则是,以其实,则非。为其实者,以王法正诸夏,以诸夏攘夷狄。荆楚虽大,以当中国之全力,所谓以一服八,无异邹敌楚也。齐桓公建一匡之烈,为五覇首,未尝有资于晋秦之力。晋国天下莫强焉,奉王命帅齐鲁宋卫陈郑之师,讨楚弑君僣王猾夏之罪,复楚所灭之诸国,宜若有余力焉,况区区救一江而不赡乎?襄公借文公之余,挟大国之力,有虚志骄气而无其术,失所先后,不能自养以图其实,屡战胜秦,不胜满溢,又欲勤逺略以为名耳。本畏楚兵之强,不敢径趋江之城下,乃▯声伐楚救江,偏师渉其境,而不敢入门于方城,遇息公子朱而还,无异于秦兵出关而五国之师皆遁走也。杜预谓子朱者,伐江之师,闻晋师起而觧江围。夫四年楚灭江,江围何尝觧也?楚势方张,岂为晋师一闯其境而即觧去乎?盖阳处父之徒,借口以退师耳。襄公实无制楚忧诸夏之诚心,故仅遣偏师以塞责。胡氏乃议其宜合诸侯,以秦甲出武闗,以齐兵略陈蔡而南。是时秦方为怨耦,岂所能合?然使襄公有其志而务其实,则亦无頼于秦也。

译这是名义上的举动。只是因为晋国当时正被秦国牵制,无法再为江国出兵,所以江国最终被楚国灭亡,而之前的救援也没有起到作用。

王氏《经世》按语说:《春秋》中没有合乎道义的战争,因为各国都是为了利益或私怨而擅自发动战争。攻打楚国来救援江国,并且知道向周天子请示,这可以说是合乎道义的举动了。然而从名义上来说是对的,从实质上来说却是错的。

所谓实质,是指用王法来匡正中原各国,用中原各国来抵御夷狄。荆楚虽然强大,但如果面对中原各国的全力讨伐,所谓以一当八,无异于邹国对抗楚国。齐桓公建立匡正天下的功业,成为五霸之首,从未借助过晋国和秦国的力量。晋国是天下最强大的国家,奉行王命,率领齐、鲁、宋、卫、陈、郑的军队,讨伐楚国弑君、僭越称王、扰乱中原的罪行,恢复楚国所灭亡的各国,按理说应该绰绰有余,何况仅仅是救援一个小小的江国却力不从心呢?

晋襄公凭借晋文公留下的基业,挟持大国的力量,有虚浮的志向和骄横的气焰,却没有相应的策略,做事不分先后,不能自我修养以谋求实质性的成果。他屡次战胜秦国,却不知满足,又想要通过远征来博取名声。他本来畏惧楚国军队的强大,不敢直接奔赴江国城下,于是打着声讨楚国、救援江国的旗号,只派遣偏师进入楚国边境,却不敢进入方城之内,遇到息公子朱就退兵了,这与秦军出关而五国军队都逃遁的情况没有两样。

杜预认为息公子朱是攻打江国的楚军,听说晋军出动就解除了对江国的包围。可是四年后楚国就灭亡了江国,江国的包围何曾解除过呢?楚国势力正盛,难道会因为晋军稍微闯入其边境就立即撤军吗?这大概是阳处父等人找借口来退兵罢了。

晋襄公确实没有制服楚国、担忧中原各国的诚心,所以只派遣偏师来敷衍塞责。胡氏于是议论说,他应该联合诸侯,让秦国军队从武关出兵,让齐国军队略取陈、蔡然后向南进军。当时秦国正与晋国结怨,哪里能够联合呢?然而假使晋襄公有这样的志向并致力于实质行动,那么也不需要依赖秦国了。

四年春公至自晋

  夏逆妇姜于齐

公当防图娶,欲急于得妇,而又使卿纳币,使防者逆,是以礼聘之而不以礼逆之也。始来不见尊贵,故终不为国人所敬信,而强臣贱妾,其比而窥伺之萌有渐矣。他日国乱,子弑之祸,未必不由于此。故方逆而已,成妇见公欲得妇之速,未至而如在国中,见公欲其至国中之急,不称夫人,见公不成其夫人之礼而轻之于始,至此皆见公不能谨始之过,而所谓姜氏与有贬其父母与有罪者,非然也。

  狄侵齐

汪氏曰:「狄自箕之败至是始复侵齐,以晋襄无攘却之谋,而齐伯不绍,故也。」

  秋楚人灭江

王氏经世,江尝与齐盟,则其后亡也。盖其自守犹有道与?以逺国知欲自防于僻陋,而竟不免于虎口,乃中国负之多矣。三年之秋,楚人围江,今阅一朞矣。其国竟灭,而晋褎如▯耳为之出次,降服不举,而深自责者乃在秦伯。晋亦可耻也夫。

  晋侯【襄】伐秦

朱子曰:「谓书晋侯而以常情待晋襄,书秦人而以王事责秦穆,恐未必如此。」家氏曰:「书晋侯,非善之,以其狥私报怨之过甚,亟战而不知戢,故目其人而责之。」王氏《经世春秋》有只防经文,不待观传,而其本末自可见者。如楚人围江,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狄侵齐,楚人灭江,晋侯伐秦。晋坐视夷狄之横而不校,江之遂灭而不耻,乃兴师亲将以伐秦。此其义至明者也。」如晋侯重耳卒,晋人及姜戎败秦于殽;葬晋文公,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秦人伐晋;晋侯伐秦。凡此六七条,首尾若干年,秦晋交兵报复,曲直先后,亦自了然可见。盖秦纳文公,城濮之战,攘楚又同力焉。秦之德于晋也大矣。私与郑盟,秦伯之小过,晋文公既隠讳之而不欲言矣。迨秦潜师以袭郑,机泄不果而还,晋乃邀而败之于殽。此秦人莫大之恨也。盖秦晋之人皆强毅果敢,不可屈辱,讐耻所在,以死必报。韩原之败,晋人之辱甚矣,特以惠懐无亲,相继不终,文公为秦所纳,以仇为德,晋人无所纾其愤耳。迨衅生于郑,晋人之气遂不可遏,殽师之邀,匹马只轮无反者,所以决韩原久蕴不纾之愤而报之于此也。晋人之报复也过当,而意犹未巳。秦自取王官、封殽尸之后,见伐不复报,此秦晋曲直之辨也。秦之负晋也小,晋之负秦也大。秦悔过而晋不悔过,春秋不以常情恕晋,亦未始以王道责秦。诛怙终,许改过,固圣人待衰世之意也。其文则史人与侯,亦不必字字有义。

衞侯【成】使甯俞来聘【俞甯庄子速之子是为武子】

成公见执于晋,僖公为请于王与晋侯而释之。于是卫始服于晋,而国势稍安。今来以拜僖公之赐也。吴氏曰:按《左氏》所载,晋文公之季年,诸侯朝晋,卫成公独不朝,又使孔逹侵郑,伐绵訾及匡。晋襄公既祥,使告于诸侯而伐卫,围戚取之。卫不服罪,而孔逹敢伐伯主。其明年,晋防诸侯于垂陇,将伐卫,幸得陈侯为之请成,执孔逹以説于晋,而卫遂得免于伐。自孔逹遭执之后,盖甯俞代之为政。至次年春,卫从晋伐沈,自此卫服伯主而无事矣。至次年春,晋遂归孔逹。其夏,卫侯朝晋,至秋而来聘鲁焉。事大睦隣,以安社稷,或者皆出甯俞之谋也。夫子称其知可及者,盖以此。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胡传:“风氏,僖公之母,庄公妾也,而称夫人,盖防之以夫人之礼也。自是嫡妾乱矣。”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荣叔,周大夫也。荣采地,叔字也】季氏私考此,荣叔与桓公时荣叔非一人,然亦世为大夫者也。王称天王,是春秋特笔,今不称天,以其不能正妾僣嫡之罪,而反有厚礼焉,非所以奉若天道也,故因以见其然,然以为贬王不敢也,非春秋之防也。胡传珠玉曰:“含,车马;曰赗,归含且赗者,厚礼妾母也。夫妇人伦之本,王法所尤谨者。今成风以妾僣嫡,王不能正,又使大夫归含赗焉,而成之为夫人,则王法废,人伦乱矣。是谓弗克若天而悖其

译鲁僖公四年春天,鲁僖公从晋国回到鲁国。

夏天,鲁僖公派大夫到齐国迎娶姜氏为夫人。

鲁僖公当时应当防备晋国图谋娶亲,急于得到妻子,却派遣卿大夫去送聘礼,派防邑的大夫去迎接,这是以礼聘娶而不以礼迎接。刚来时没有见到尊贵的礼遇,所以最终不被国人敬重信任,而强臣和地位低下的妾室,他们相互勾结、窥伺的苗头就逐渐产生了。后来国家发生动乱,儿子弑杀父亲的祸患,未必不是由此引起的。所以在迎接时,已经显示出鲁僖公急于得到妻子,妻子未到就好像已在国中,显示出鲁僖公急于让她进入国中的急切;不称她为夫人,显示出鲁僖公没有完成夫人的礼仪而在开始时轻视她,到这里都显示出鲁僖公不能谨慎开始的过错,而所谓姜氏也有过错、贬低其父母也有罪的说法,并不是这样的。

狄人侵犯齐国。

汪氏说:“狄人自从箕地战败后,到这时才再次侵犯齐国,这是因为晋襄公没有抵御狄人的谋略,而齐国的霸业没有继承,所以如此。”

秋天,楚国人灭掉了江国。

王氏在《经世春秋》中说,江国曾经与齐国结盟,那么它后来灭亡是有原因的。大概它自我防守还有道义吗?因为它是遥远的国家,知道想要自我防备于偏僻简陋之地,却终究不能免于落入虎口,这是中原大国辜负它太多了。鲁僖公三年秋天,楚国人包围江国,到现在已经过了一年了。它的国家竟然被灭,而晋国却安然无事,为此晋襄公离开常位,降低礼服规格不举行祭祀,而深深自责的却是秦伯。晋国真是可耻啊。

晋襄公讨伐秦国。

朱熹说:“认为记载‘晋侯’是用常情对待晋襄公,记载‘秦人’是用王事责难秦穆公,恐怕未必是这样。”家氏说:“记载‘晋侯’,并不是褒善,因为晋襄公徇私报复怨恨太过分,频繁作战而不知道收敛,所以直呼其名而责难他。”王氏《经世春秋》中有只防备经文,不需要看传文,而其本末自然可见的情况。比如楚国人包围江国,晋国阳处父率领军队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狄人侵犯齐国,楚国人灭掉江国,晋侯讨伐秦国。晋国坐视夷狄横行而不加讨伐,江国最终被灭而不以为耻,却兴师亲自率领军队去讨伐秦国。这其中的道义非常明白。”比如晋文公重耳去世,晋国人联合姜戎在殽地打败秦国;安葬晋文公,晋侯与秦军在彭衙交战,秦军大败;晋国人、宋国人、陈国人、郑国人讨伐秦国;秦国人讨伐晋国;晋侯讨伐秦国。这六七条记载,首尾若干年,秦晋交兵报复,谁是谁非、先后顺序,也自然清楚可见。大概秦国接纳文公,城濮之战,抵御楚国又同心协力。秦国对晋国的恩德很大了。私自与郑国结盟,是秦伯的小过错,晋文公已经隐讳而不愿说了。等到秦国秘密出兵袭击郑国,阴谋泄露未能成功而返回,晋国就拦截并在殽地打败他们。这是秦国最大的仇恨。大概秦晋两国的人都刚毅果敢,不可屈辱,仇耻所在,誓死必报。韩原之战的失败,晋国人的耻辱很大,只是因为惠公、怀公没有亲信,相继没有善终,文公被秦国接纳,以仇为德,晋国人无处发泄愤恨罢了。等到祸端产生于郑国,晋国人的气势于是不可遏制,在殽地拦截秦军,匹马只轮无一返回,以此来决断韩原长久蕴积未得发泄的愤恨而在此报复。晋国人的报复过分,而心意还未停止。秦国自从夺取王官、在殽地收殓尸体之后,被讨伐不再报复,这是秦晋曲直的辨别。秦国辜负晋国是小,晋国辜负秦国是大。秦国悔过而晋国不悔过,《春秋》不用常情宽恕晋国,也未尝用王道责难秦国。惩罚坚持到底不改的人,允许改正过错,本来是圣人对待衰乱世道的用意。其文辞中“人”与“侯”的使用,也不必字字都有深意。

卫成公派宁俞来鲁国聘问。

成公被晋国拘捕,僖公向周王和晋侯请求而释放了他。于是卫国开始服从晋国,而国势稍微安定。现在来拜谢僖公的恩赐。吴氏说:按照《左传》所载,晋文公晚年,诸侯朝见晋国,卫成公独自不去朝见,又派孔达侵犯郑国,讨伐绵訾及匡。晋襄公除丧后,派使者告知诸侯而讨伐卫国,包围戚地并夺取它。卫国不服罪,而孔达敢讨伐霸主。第二年,晋国在垂陇会合诸侯,将要讨伐卫国,幸好得到陈侯为他请求讲和,拘捕孔达来取悦晋国,而卫国于是得以免于讨伐。自从孔达被拘捕之后,大概宁俞代替他执政。到第二年春天,卫国跟随晋国讨伐沈国,从此卫国服从霸主而没有战事。到第二年春天,晋国于是归还孔达。那年夏天,卫侯朝见晋国,到秋天就来鲁国聘问。事奉大国,和睦邻邦,以安定社稷,或许都是出于宁俞的谋略。孔子称赞他的智慧可以企及,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冬天十一个月壬寅日,夫人风氏去世。

胡安国传:“风氏,是僖公的母亲,庄公的妾室,而称夫人,大概是用夫人的礼仪来安葬她。从此嫡庶混乱了。”

鲁僖公五年春天周历正月,周王派荣叔送含玉和赗赠之物。

季氏私下考据此事,荣叔与桓公时的荣叔不是同一人,但也是世代担任大夫的人。王称天王,是《春秋》特有的笔法,现在不称天,因为他不能纠正妾室僭越嫡妻的罪过,反而给予厚礼,这不是奉行天道,所以借此显示他的不当,然而认为贬低周王是不敢的,这不是《春秋》的微言大义。胡安国传珠玉说:“含,指车马;曰赗,送含玉和赗赠之物,是厚待妾母。夫妇是人伦的根本,王法尤其谨慎对待的。现在成风以妾室僭越嫡妻,周王不能纠正,又派大夫送含玉和赗赠之物,而成风成为夫人,那么王法废弛,人伦混乱了。这叫做不能顺从天道而违背其

道,非小失耳,故特不称天以谨之也。”

译道,不仅仅是小的过失罢了,所以特意不称其为天,以示谨慎。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胡传成风,书葬乃有二夫人祔庙,而乱伦易纪,无复辨矣。故礼之失,自成风始也。

  王使召伯来防葬

季氏私考召召公奭之后,采地本在岐周。召公封燕,其后有留佐周室者,以邑为氏。至平王时,别于东都,受采伯,字天子大夫也。此与《甘棠》诗称召伯者不同,盖彼实召公封为燕伯,故云尔。此召伯当与毛伯同例,杜元凯以伯为爵,非矣。《胡传》聘一也,含赗而又葬,则其事益隆。乱人伦,废王法,甚矣。再不称天者,圣人于此尤谨其戒,而不敢略也。

  夏公孙敖如晋

晋既改盟,故使敖聘晋。其谨于事晋如此,然不思王使之防葬,当报谢,慢王甚矣。

秦人入鄀【今襄阳府上津县】

髙氏曰:「鄀防国,秦以其叛而入之,后为楚所倂。楚昭王复国之后,畏吴之强,去郢而都于鄀。」季氏私考杜元凯曰:「鄀本在商宻、秦楚界上小国,其后迁于南郡鄀县。又曰:商宻鄀别邑南乡丹水县也。今按南阳府南阳县南一百里有南乡城,邓州内乡县西南一百二十里有丹水城。内乡县即蔡所迁之白羽,其本名为析,亦鄀别邑也。今郧阳府上津县与内乡相界,处置析川县属邓州。然则今之上津,其即切近古之鄀国者乎?其后迁于南郡鄀县,则郑渔仲所谓襄阳府宜城县西南有鄀亭山是也。而秦人入鄀时,则尚在商宻,不然则宜城距商宻且九百里,秦人岂能越境而逺至其地乎?」又云:「秦自僖三十三年入滑,将以窥东诸侯。窥东诸侯而不得至,是入鄀,又以窥楚也。使非晋以勍敌迫居其东,则其肆行岂在楚下哉?圣人书此,盖有经世之虑矣。」

秋,楚人灭六【臧文仲闲六与蓼皆为楚灭,叹曰:「臯陶、庭坚不祀,哀哉!」六故城在今庐州府舒城县东南六十里】

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僖公卒,子昭公锡我立】

  六年春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如陈【季友,孙其父无□,不经见】

臧文仲以陈、衞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汪氏曰:「季友如陈者再,今行父之往,盖因其祖之旧好,假公室之聘而图昏尔。」

  秋季孙行父如晋

犹以晋改盟,故亟聘晋襄也。求遭丧之礼以行,即此。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襄公卒,明年子灵公夷臯立】

庐陵李氏曰:晋自襄公继文,世主夏盟。是时秦穆亦号伯西戎,春秋列之夷狄,曽不得与邾莒之国以爵先后,况授之伯哉?襄起僖三十一年,尽文六年,凡七年。李氏云:齐孝公不能率齐桓之烈,晋襄能继晋文之綂。孝公初,宋有抑齐之志;襄公初,秦懐驾晋之谋。宋啓甗之争,秦寻殽之衅,此皆争伯之端也。孝公不能抗宋,而襄公首能挫秦,此晋之所以未失伯则殽之战,春秋亦幸晋有功矣。乃削而人之,何哉?曰:幸之者,夷不逼华,以权之未失也;削之者,丧不兴戎,以义之不可也。岂得以小功妨大义乎?虽然,襄公复伯,则实始于此。文公之没,三强并兴,秦雄西陲,狄狃北师,楚复强于南。苟纵一敌,则晋伯去矣。襄公夏战殽以却秦;秋败箕,以剪狄;冬伐许,以离楚。一年之间,三敌悉退,亦可谓有伯者之略。此其能继文者也。苟有伯者之略,则襄公之烈,何为仅止乎此?曰:外患既息,举动即异。伐卫则损威矣,防公孙敖则毁列矣,士縠主盟则权散矣,处父救江则谋怠矣。越一二载,事不逮初,况能持久乎?是以君子不贵速成,而图全于其终;不志小利,而虑患于其逺。襄之规模,又后于文公甚矣。

  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

三月而葬,速。汪氏曰:「赵盾患秦之送公子雍,欲御秦师,故急于襄事也。」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

西亭辩疑云:「晋襄公使狐射姑将,处父止之,公告射姑刺处父于朝。设有之,当在襄公时,何为在襄公既葬之后乎?」按《乐正子》记:「灵公幼,处父谋于赵盾,欲易之,不克诛焉。」故称「国君与臣同杀之」词也。愚按:射姑之刺处父,《公羊传》本在襄公时,即告报后必具日,在

译三月辛亥,安葬我国夫人成风。

胡氏传论:成风被记载安葬,是因为有两位夫人合祭于宗庙,导致伦理纲常混乱,纪年次序错乱,无法再分辨了。所以礼制的败坏,是从成风开始的。

周王派遣召伯前来鲁国,主持成风的安葬。

季氏私考:召,是召公奭的后代,采邑本来在岐山周地。召公被封于燕,其后代有留在周室辅佐的,以邑名为氏。到周平王时,在东都另立,受采邑为伯,伯是天子的卿大夫的尊称。这与《甘棠》诗中称的召伯不同,因为那确实是召公被封为燕伯,所以那样称呼。这位召伯应当与毛伯同类,杜预认为伯是爵位,这是错误的。《胡传》说聘问是一回事,既赠送含玉和助丧财物,又主持安葬,那么这件事的规格就更高了。扰乱人伦,废弃王法,太严重了。再不称“天王”的,圣人在这里尤其谨慎地表示警戒,而不敢省略。

夏季,公孙敖出使晋国。

晋国已经改订盟约,所以派公孙敖去晋国聘问。他对待晋国的事务如此谨慎,然而不思考周王派遣使者来主持安葬,应当报谢,怠慢周王太严重了。

秦国人攻入鄀国【今襄阳府上津县】。

高氏说:“鄀是方国,秦国因为它背叛而攻入,后来被楚国兼并。楚昭王复国之后,畏惧吴国的强大,离开郢都而迁都到鄀。”季氏私考:杜预说:“鄀本来在商密、秦楚边境上的小国,后来迁到南郡鄀县。又说:商密鄀的别邑是南乡丹水县。现在查考南阳府南阳县南一百里有南乡城,邓州内乡县西南一百二十里有丹水城。内乡县就是蔡国迁居的白羽,其本名叫做析,也是鄀的别邑。现在郧阳府上津县与内乡县接壤,设置析川县属于邓州。那么现在的上津,大概就是接近古代鄀国的地方吧?后来迁到南郡鄀县,就是郑樵所说的襄阳府宜城县西南有鄀亭山。而在秦国人攻入鄀国时,鄀国还在商密,否则宜城距离商密将近九百里,秦国人怎么能越境而远到那里呢?”又说:“秦国自从僖公三十三年攻入滑国,将要窥探东方诸侯。窥探东方诸侯而不能到达,于是攻入鄀国,又用来窥探楚国。如果不是晋国作为强敌迫近其东边,那么它的肆意横行难道会在楚国之下吗?圣人记载这件事,大概有治理天下的深意。”

秋季,楚国人灭掉六国【臧文仲听说六国和蓼国都被楚国灭掉,感叹说:“皋陶、庭坚没有祭祀了,悲哀啊!”六国的故城在今庐州府舒城县东南六十里】。

冬季十月甲申,许国国君业去世【僖公去世,儿子昭公锡我即位】。

六年春季,安葬许僖公。

夏季,孙行父出使陈国【季友,孙行父的父亲无□,史书没有记载】。

臧文仲因为陈国和卫国和睦,想寻求与陈国交好。季文子聘问陈国,并且在那里娶妻。汪氏说:“季友两次出使陈国,现在孙行父前往,大概是凭借他祖辈的旧好,借公室的聘问来图谋婚姻。”

秋季,孙行父出使晋国。

还是因为晋国改订盟约,所以急忙聘问晋襄公。请求遭丧的礼仪来执行,就是这件事。

八月乙亥,晋国国君驩去世【襄公去世,第二年儿子灵公夷皋即位】。

庐陵李氏说:晋国自从襄公继承文公,世代主持中原盟会。这时秦穆公也号称称霸西戎,春秋将其列入夷狄,曾经不能与邾、莒等国按爵位先后排列,何况授予他霸权呢?襄公从僖公三十一年开始,到文公六年结束,共七年。李氏说:齐孝公不能率领齐桓公的功业,晋襄公能继承晋文公的统绪。孝公初年,宋国有抑制齐国的志向;襄公初年,秦国有驾驭晋国的阴谋。宋国挑起甗地的争端,秦国寻找殽地的衅隙,这都是争夺霸权的开端。孝公不能抵抗宋国,而襄公首先能挫败秦国,这就是晋国之所以没有失去霸权的原因。殽地之战,春秋也庆幸晋国有功劳。于是削减并归入他人,为什么呢?说:庆幸的是,夷狄不逼迫华夏,因为权柄没有丧失;削减的是,居丧不兴兵,因为道义上不可以。怎么能因为小功劳妨碍大义呢?虽然如此,襄公恢复霸权,确实始于此时。文公去世,三强并起,秦国雄踞西陲,狄人习于北边进犯,楚国又在南方强大。如果放纵一个敌人,那么晋国的霸权就丧失了。襄公夏天在殽地作战以击退秦国;秋天在箕地战败狄人;冬天讨伐许国,以离间楚国。一年之间,三个敌人全部退却,也可以说是有霸主的谋略。这就是他能继承文公的地方。如果有霸主的谋略,那么襄公的功业,为什么仅仅止于此呢?说:外患既已平息,举动就不同了。讨伐卫国就损害威势了,阻止公孙敖就毁坏班列了,士縠主持盟会就权柄分散了,处父救援江国就谋略懈怠了。过了一两年,事情就不如当初,何况能持久呢?所以君子不看重速成,而谋求最终的全局;不志在小利,而考虑远处的祸患。襄公的规模,又远远落后于文公了。

冬季十月,公子遂出使晋国,安葬晋襄公。

三个月就安葬,太快了。汪氏说:“赵盾担忧秦国送公子雍回国,想要抵御秦军,所以急于办理襄公的丧事。”

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狐射姑出逃到狄国。

西亭辩疑说:“晋襄公派狐射姑为将,处父阻止他,襄公告诉狐射姑在朝堂上刺杀处父。如果有这件事,应当在襄公在世时,为什么在襄公安葬之后呢?”查考《乐正子》记载:“灵公年幼,处父与赵盾谋划,想要废黜他,没有成功诛杀他。”所以称“国君与臣子共同杀了他”的说法。我按:狐射姑刺杀处父,《公羊传》本来在襄公时,即告知报丧后必定具备日期,在

前经亦必不紊也。《乐正子》记似有据可从。

译前面的经典也必定不会混乱。《乐正子》的记载似乎有依据可以遵循。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他公不书闰月,独此书闰月。公以闰不告月,《春秋》以公闰不告月而书闰,固知在他公不胜书也。大率三十二月则置闰。郑氏以特羊告庙,请所藏班朔而行之,谓之告朔。其日又以礼祭于宗庙,谓之朝享。嵗首为之,则谓之朝正。朝庙小于告朔。文公以闰非常月,阙不告朔,而犹朝于庙,废其大而行其小,故书以纪其失。胡传:「不告月者,不告朔也。古者班告朔于邦国,不以是为附月之余而弗之数也。」犹朝于庙者,幸其不已之词。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七年春,公伐邾。三月甲戌,取湏句。

説见前,前此僖已取湏句,盖尝反之邾,今文公又伐取之也。杜氏以为因伯国有难而侵小,又以为邾文公子叛邾在鲁,故公使为守湏句大夫,事或然也,从之。汪氏曰:文公以诛叛臣守湏句之地,又重劳民力,城内邑以防邾师之至,心有歉焉,故畏隣国之伐,而不知愈重其过也。

遂城郚【今泗水县西有郚乡城】

郚鲁邑,因伐邾之师,以城郚,备邾难。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

成公卒,其弟御杀世子而自立,国人杀御而立其少子杵臼,是为昭公。

  宋人杀其大夫

成公卒。于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冦。昭公将去羣公子,乐豫以为不可,公不听。于是穆襄之族率国人以攻公,杀公孙固、公孙郑于公宫,则称人,谓穆襄之族也。属词云:此众杀称人之例也。季氏私考,不名杀者非一人也。汪氏曰:宋昭方居谅隂,而欲去羣公子,以啓乱阶,致公族之悖逆,而大夫受其咎。明年复杀司马而逐司城。经书「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明年又书「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以见嗣君之无政。先君在殡,而国人作乱,以戮其大夫。逾年而掌兵之官见诛,守国之官见逐,皆书「宋人」,而昭公之为君可知矣。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令狐,今平阳府猗氏县有令狐城】

按先蔑如秦,必是晋襄未葬之时,其时逆雍于秦也,必是阳处父与赵盾同谋,既而盾畏逼,乃杀处父,借口焉立灵公而御秦师,事当如此无疑也。若然,则罪专在晋明矣。晋不谢秦,又击秦师,总一意直书自见晋罪,更不必于称人书及上屑屑然求字义也。王氏经世啖氏曰:经书战、明二师相抗敌也,传曰「潜师夜起」,与经乖矣。又上言「背先蔑立灵公」,明蔑在秦也;次言「先蔑将下军」,则是蔑又在晋也,何其自相背乎?经言「先蔑奔秦」,不言「出」,明在外矣;「言将下军」非也。盖先蔑时为下军将,而身在秦,故致误也。按啖子之辩是矣,但先蔑若在秦未尝归,则经安得书「奔秦」?以经书「奔秦」,则先蔑是逆雍之后,还至令狐,乃复奔秦也。惟「先蔑将下军」一句,明是传误也。

  狄侵我西鄙

  间秦晋之争也

秋八月,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今开封府原武县西北有扈亭】经书“公防诸侯”,矣。传以为不及于防,非也。赵盾专矣,置君不定,其罪则有之,以为废置其君,亦非也。但以大夫而主诸侯之盟,则专而无礼甚矣。《春秋》书“公防诸侯、晋大夫盟”,见其以晋国之大夫,敢与诸侯抗而相盟,其罪自可见也。

  冬徐伐莒

徐以中国无盟主,是以敢尔。故《春秋》复举号以狄之。

  公孙敖如莒涖盟

莒来请盟也。髙氏曰:莒为徐所伐,故来求援,而请脩洮之盟。敖娶于莒,故因鲁许其盟而请往涖之。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襄王崩,子顷王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防晋赵盾盟于衡雍【衡雍,郑城近践土,亦在荥泽地方】

乙酉,公子遂防雒戎,盟于暴【雒戎,雒水名,盖诸戎杂居洛水之间,故曰雒戎】左氏以为报扈之盟是也,其以为讨扈之盟则非也。公既为防,而以为讨云者,泥于不及于鲁之説尔。衡雍畿内地,诗称暴公,则暴亦畿内地也。天

译闰月不向宗庙告朔,却仍然去宗庙朝见。

其他国君不记载闰月,唯独这里记载闰月。文公因为闰月而不告朔,《春秋》因为文公在闰月不告朔而特意记载闰月,本来就知道在其他国君那里不值得记载。大抵每三十二个月就设置一个闰月。郑玄认为用特羊向宗庙告祭,请求所藏历法并颁布执行,这叫做告朔。当天又在宗庙以礼祭祀,这叫做朝享。在岁首进行的,则叫做朝正。朝庙的礼仪小于告朔。文公认为闰月不是正常的月份,省略了不告朔,却仍然去宗庙朝见,废除了重大的礼仪而实行次要的礼仪,所以《春秋》记载此事以记录他的过失。胡安国的《春秋传》说:“不告月,就是不告朔。古代向各国颁布朔日,不把闰月当作附余的月份而不计入历数。”“犹朝于庙”,是庆幸他没有完全废弃礼仪的说法。子贡想去掉告朔用的活羊,孔子说:“你爱惜那只羊,我爱惜的是那套礼仪。”

七年春天,鲁国攻打邾国。三月甲戌日,夺取须句。

解说见前文,此前僖公已经夺取须句,大概曾经归还给邾国,现在文公又攻打夺取它。杜预认为这是趁着霸主国家有难而侵略小国,又认为邾文公的儿子叛离邾国投奔鲁国,所以文公派他担任守卫须句的大夫,事情或许是这样,采纳这种说法。汪氏说:文公以诛杀叛臣的名义守卫须句之地,又加重劳役民力,在城内修筑城邑以防备邾国军队到来,内心有所愧疚,所以畏惧邻国讨伐,却不知道这反而加重了他的过错。

于是修筑郚城【现在泗水县西有郚乡城】

郚是鲁国的城邑,趁着攻打邾国的军队,来修筑郚城,防备邾国的祸患。

夏天四月,宋公王臣去世。

成公去世,他的弟弟御杀害世子而自立为国君,国人杀死御而立成公的小儿子杵臼,这就是昭公。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

成公去世。这时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昭公打算除掉众公子,乐豫认为不可以,昭公不听。于是穆公、襄公的族人率领国人攻打昭公,在昭公的宫室中杀死公孙固、公孙郑,这就称为“人”,指的是穆公、襄公的族人。措辞说:这是众人杀人称为“人”的体例。《季氏私考》认为,不指名被杀者是因为不止一人。汪氏说:宋昭公刚在守丧期间,就想除掉众公子,从而开启祸乱的阶梯,导致公族悖逆,大夫遭受其祸。第二年又杀死司马并驱逐司城。经文记载“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第二年又记载“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以此显示继位国君没有政令。先君还在殡宫,国人就作乱,诛杀大夫。过了一年掌管兵权的官员被杀,守卫国家的官员被逐,都记载为“宋人”,那么昭公作为国君的状况就可以知道了。

戊子日,晋国人和秦国人在令狐交战。晋国先蔑逃奔秦国【令狐,现在平阳府猗氏县有令狐城】

考察先蔑出使秦国,必定是在晋襄公尚未安葬的时候,那时从秦国迎接雍君回国,必定是阳处父与赵盾共同谋划,后来赵盾畏惧逼迫,于是杀死阳处父,借机拥立灵公并抵御秦国军队,事情应当是这样无疑。如果这样,那么罪责完全在晋国就明显了。晋国不向秦国谢罪,又攻击秦国军队,总是一意直书,晋国的罪责自然显现,更不必在称“人”、书“及”上琐碎地探求字义。王应麟《经世》、啖助说:经文记载“战”,说明两军相抗敌对,传文说“潜师夜起”,与经文违背了。又上文说“背弃先蔑拥立灵公”,说明先蔑在秦国;下文说“先蔑将下军”,那么先蔑又在晋国,怎么自相矛盾呢?经文说“先蔑奔秦”,不说“出”,说明他在外面;“将下军”的说法是不对的。大概先蔑当时是下军将领,而身在秦国,所以导致错误。考察啖助的辩驳是对的,但如果先蔑在秦国未曾回来,那么经文怎么能记载“奔秦”?因为经文记载“奔秦”,那么先蔑是在迎接雍君之后,回到令狐,才再次逃奔秦国。只有“先蔑将下军”这一句,明显是传文的错误。

狄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趁着秦国和晋国争夺的间隙。

秋天八月,鲁公会同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现在开封府原武县西北有扈亭】经文记载“公防诸侯”,这就够了。传文认为鲁公没有参与会盟,是不对的。赵盾专权,安置国君未定,他的罪过确实存在,但认为他废立国君,也是不对的。只是以大夫身份主持诸侯的盟会,就专横无礼得很了。《春秋》记载“公防诸侯、晋大夫盟”,显示他以晋国大夫的身份,敢于与诸侯抗衡并结盟,他的罪过自然可见。

冬天,徐国攻打莒国。

徐国因为中原没有盟主,所以敢这样做。所以《春秋》再次举出它的国号以夷狄视之。

公孙敖前往莒国主持盟会。

莒国来请求结盟。高氏说:莒国被徐国攻打,所以来求援,并请求重修洮地的盟约。公孙敖娶了莒国的女子,所以趁着鲁国答应结盟而请求前往主持。

八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四月。

秋天八月戊申日,周天子去世【襄王去世,儿子顷王即位】

冬天十月壬午日,公子遂会同晋国赵盾在衡雍结盟【衡雍,郑国的城邑,靠近践土,也在荥泽地方】

乙酉日,公子遂会同洛戎,在暴地结盟【洛戎,洛水之名,大概各种戎人杂居在洛水之间,所以叫洛戎】左氏认为这是报答扈地之盟,是对的;认为这是讨伐扈地之盟,则是不对的。鲁公已经参与了会盟,而传文说是讨伐,是拘泥于鲁公没有参与的说法罢了。衡雍是王畿内的地方,《诗经》称暴公,那么暴地也是王畿内的地方。

王崩不奔防,而遂与盾与雒戎前后防于王都之侧而不忌也,尚犹待于贬乎?谨华夷之辨,犹是第二义。不奔王防,而自相盟于畿甸之地,遂防戎,是亦戎而已矣。盾又与遂防,是亦遂,是亦戎而已矣。此则春秋之防也。

译周王驾崩,遂国和盾国不奔赴王室的防务,却与雒戎前后夹击,在王都附近设防,毫无顾忌,这难道还等待贬斥吗?谨守华夷之辨,不过是次要的道理。不奔赴王室的防务,却在京畿之地自行结盟,进而防备戎人,这也就是戎人了。盾国又与遂国共同设防,这也就是遂国了,这也就是戎人了。这就是《春秋》所指的“防”。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代弟逆而卒以淫奔焉,禽兽之行也。敖为襄王崩,往吊不至,以币奔莒。敖不吊,王防为无王,壅君命为无君。文公不加罪谴,又不遣他卿如京师,而遂防赵盾。雒戎皆近在王都之侧,若罔闻焉。比事以观,鲁君臣之罪自见矣。敖之淫奔,固又不待贬也。

  螽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司马公子卬也,司城荡意诸也【卬意诸皆昭公之党】司马,掌兵之官;司城司城,守之官。一则兵政所闗,一则干城所寄,皆国之柄臣。而乃使其私党为之,此昭公所以及于难也。书「大夫」,又书「司马」,大夫不足以该司马也,又不可言及,故并书「大夫司马」以见之。季氏私考,前书「宋人杀其大夫」,盖言死者众也;此年书「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盖言官者尽也。大夫,君之所倚以立者也;司马、司城,国之所恃以安者也。大夫、司马既杀,司城又奔,枝叶皆落,牙爪尽去,君孰与处乎?王氏经世,当时乐豫言既不用,公又未有悛志,乐

豫知乱未巳也,故舎司马以让公子卬。卬之为司马,昭公之欲也。主兵而为人所杀,若易易然。夫已杀三子而奔意诸,其奚难于君乎?故书「宋人杀大夫二子」,又以官举,以示君失其道。官非其官,其效至于一国作乱之明戒也。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求金以共葬事】

程子曰:「毛伯风鲁,以求金与家父致命以徴车者不同,故不书王使。」

夫人姜氏如齐【姜氏,齐昭公女】

盖有所不安,而归宁以诉于父母也。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先都,下军佐也】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胡传》出姜至,是盖不安于鲁,故至而特书,以示防防杜渐之意,其为世虑深矣。「家氏曰:文公无正家之法,强臣僣妾比而为奸,庻子夺嫡有萌而不悟,《春秋》特书以正之。」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按晋襄于夷之搜,将登箕郑父先都,使士縠将中军,以先克之言而止,故先都等隂使贼杀先克。时赵盾以中军帅秉国政,而先克其佐也。于是杀先都,杀士縠及箕郑父。春秋原晋乱之本,而书“杀先都”,又书“杀士縠”“箕郑”。盖箕郑之死,由士縠之失职;士縠之死,由赵盾之代其位将中军也。春秋“杀”称人,以见事由盾而非君意,不得以累上之辞。书死者不去其官,以见非国讨盾之罪,于是乎难逭矣。

楚人伐郑,公子遂防晋人、宋人、衞人、许人救郑。

楚子亲将,称人,自是常事;鲁卿书名,自是常事;诸国卿大夫将称人,亦是常事。其贬直书而自见,不在屑屑然称人一字间,亦不必以贱诸卿,则遂可知为言也。王氏经世:晋君臣之志不在诸侯,其端防矣;其迹未有形于外也,犹主夏盟诸侯未叛,范山奚自而窥知之哉?盖于其行事而得之也。以经之所书观之,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晋侯立故也;赵盾强诸侯为此盟也,举动之初已若是矣。自是之外,则二三大夫争于宠利,报怨市权,自相专杀而已。千载之下犹足以知之,而况当时乎?楚商臣见可侮而动,师于狼渊以伐郑,尝中国也。宋杀申无畏也。楚庄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劔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彼夷狄犹如此,而赵盾以全盛未少挫衂之晋,合四国之师,名曰救郑,乃迁延犹豫,不及楚师而还。楚得气去,明年而有厥貉之次矣。晋遂不兢,而楚庄之图伯也,赵盾为之也,岂不伤哉?

  夏狄侵齐

张氏曰:「楚得气去,而狄交侵矣。书以病晋也。」

秋八月,曹伯襄卒【共公卒,子文公夀立】

九月癸酉,地震【地遒安静,以动为异,故书】

此年与襄十六年、昭十九年、二十三年、哀三年地并震。王氏曰:「春秋五书地震,唯于文、襄、昭、哀见之,皆阳防隂盛,君弱臣强之所致也。」文公怠惰,政在大夫;襄公外役于楚,内胁于其臣;若昭、哀则遂失国矣。

  冬楚子使椒【鬬氏】来聘

楚穆欲图中国,于是伐郑。而

译公孙敖前往京师,未到就返回了。丙戌日,他逃奔到莒国。

代替弟弟公孙逆而死,是因为他因淫乱而逃奔,这是禽兽般的行为。公孙敖在襄王去世时,前往吊唁却没有到达,带着财物逃奔到莒国。公孙敖不去吊唁,襄王防备他,这是无视君王;公孙敖阻塞君王的命令,这是无视君主。文公没有加罪谴责,又不派遣其他卿大夫前往京师,于是襄王防备赵盾。洛戎都近在王都旁边,好像没有听到一样。通过比较这些事件来观察,鲁国君臣的罪过就显而易见了。公孙敖的淫乱逃奔,本来就不需要贬斥了。

螽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的司城荡意诸来投奔鲁国。

司马是公子卬,司城是荡意诸【公子卬和荡意诸都是昭公的党羽】。司马是掌管军事的官职;司城是掌管城防的官职。一个关系到军事政务,一个寄托着国家的安危,都是国家掌握大权的臣子。却让他们的私党担任这些职位,这就是昭公遭遇祸难的原因。史书既写“大夫”,又写“司马”,是因为“大夫”不足以概括“司马”,又不能说“及”,所以并列书写“大夫司马”来表明这一点。季氏私下考察,之前史书写“宋人杀其大夫”,大概是指死者众多;这一年史书写“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大概是指官员都完了。大夫是君主所倚仗以立足的;司马、司城是国家所依赖以安定的。大夫、司马既被杀,司城又逃奔,枝叶都落尽了,爪牙都去除了,君主还能和谁在一起呢?王氏经世说,当时乐豫的话既不被采用,昭公又没有悔改的志向,乐豫知道祸乱不会停止,所以舍弃司马之位让给公子卬。公子卬担任司马,是昭公的愿望。掌握兵权而被别人所杀,好像很容易一样。既然已经杀了三个儿子而让荡意诸逃奔,那杀君主有什么难的呢?所以史书写“宋人杀大夫二子”,又用官职来列举,以显示君主失去了正道。官职不是合适的官职,其后果导致一国作乱,这是明显的警戒。

九年春天,毛伯来请求金钱【请求金钱用于供给丧葬事务】

程子说:“毛伯访问鲁国,来请求金钱,与家父传达命令来征收车马不同,所以不记载是王使。”

夫人姜氏前往齐国【姜氏是齐昭公的女儿】

大概是因为心中不安,回娘家向父母诉说。

二月,叔孙得臣前往京师。辛丑日,安葬襄王。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先都【先都是下军佐官】

三月,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

《胡传》说姜氏回来,是因为她在鲁国不安,所以回来特别记载,以显示防范杜绝祸患萌芽的意思,他为世道考虑得很深远。“家氏说:文公没有端正家庭的法则,强臣僭越妾室与之勾结作恶,庶子争夺嫡位已有苗头而文公不醒悟,《春秋》特别记载以纠正它。”

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士縠以及箕郑父

按照记载,晋襄公在夷地的阅兵中,打算提升箕郑父和先都,让士縠统领中军,因为先克的话而作罢,所以先都等人暗中派刺客杀了先克。当时赵盾以中军帅的身份执掌国政,而先克是他的副手。于是杀了先都,杀了士縠和箕郑父。《春秋》探究晋国祸乱的根源,而记载“杀先都”,又记载“杀士縠”“箕郑”。大概箕郑父的死,是由于士縠失职;士縠的死,是由于赵盾取代他的位置统领中军。《春秋》用“杀”字并称“人”,以显示事情是由赵盾引起的而非君主的意图,不能用连累君主的措辞。记载死者不去掉他们的官职,以显示这不是国家讨伐赵盾的罪行,因此赵盾的罪责难以逃脱了。

楚国人攻打郑国,公子遂抵御晋国人、宋国人、卫国人和许国人救援郑国。

楚子亲自率领军队,称“人”,这是常事;鲁国卿大夫书名,这是常事;各国卿大夫率领军队称“人”,也是常事。其贬斥直接书写就显而易见了,不必在“人”字上斤斤计较,也不必认为这是轻视各位卿大夫,那么公子遂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王氏经世说:晋国君臣的志向不在诸侯身上,其端倪已经显露;其迹象还没有表现在外面,还主持华夏盟会,诸侯没有背叛,范山从哪里窥探知道呢?大概是从他们的行事中得知的。从经文所记载的来看,文公抵御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是因为晋侯确立的缘故;赵盾强迫诸侯举行这次盟会,举动之初就已经这样了。除此之外,就是两三个大夫争夺宠幸和利益,报怨市权,互相专断杀戮罢了。千年之后还足以知道,何况当时呢?楚国的商臣见可欺侮而动,在狼渊驻扎军队攻打郑国,曾经侵犯中原国家。宋国杀了申无畏。楚庄王投袂而起,鞋子穿到窒皇,剑佩到寝门之外,车子到蒲胥之市。那些夷狄尚且如此,而赵盾凭借全盛且未受挫败的晋国,联合四国的军队,名义上说是救援郑国,却迁延犹豫,没赶上楚军就回来了。楚军得意而去,第二年就有了厥貉的驻扎。晋国于是不再竞争,而楚庄王图谋霸业,是赵盾造成的,难道不令人痛心吗?

夏天,狄人侵犯齐国

张氏说:“楚军得意而去,而狄人接连侵扰。记载这是为了显示晋国的弊病。”

秋天八月,曹伯襄去世【共公去世,儿子文公夀即位】

九月癸酉日,发生地震【大地本来安静,以动为异常,所以记载】

这一年与襄公十六年、昭公十九年、二十三年、哀公三年都发生了地震。王氏说:“《春秋》五次记载地震,只在文公、襄公、昭公、哀公时期见到,都是阳气被阴气压制,君主弱臣子强所导致的。”文公怠惰,政令在大夫手中;襄公在外被楚国役使,在内被臣子胁迫;至于昭公、哀公则最终失去了国家。

冬天,楚子派椒【鬬氏】来聘问

楚穆公想要图谋中原国家,于是攻打郑国。而

鲁防,晋救楚。以鲁逺而郑难图也,故来聘。所谓逺交近攻之意,以其始能成礼,故书之同于中国。盖着其实如此,亦非遂进之,而以中国之礼待之也。

译鲁国与晋国结盟,晋国救援楚国。因为鲁国遥远而郑国难以谋取,所以鲁国前来聘问。这就是所谓“远交近攻”的意思,因为它开始能够成就礼仪,所以史书将其记载得如同中原国家一样。这是如实记录实际情况,并不是因此就提升它的地位,而用中原国家的礼仪来对待它。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秦康始假吊赠以通好于鲁也。僖公、成风如惠公、仲子,亦是两人兼襚。当时成风死已四年,僖公薨已九年,无来襚之理矣。但秦欲伐晋,而假归襚一节以观鲁之情,犹楚欲图北方,而假来聘以亲鲁,所谓逺交近攻之意也。因襚成风,不可无僖公襚,皆所谓补礼尔。妇人夫死从子,先僖公而后成风,自是史文之体当然。程子曰:「虽子母先君后夫人体,当然是也。」

  葬曹共公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孙辰卒

张氏曰:文仲,鲁之名大夫也。知柳下之贤而不与立。自庄公末,已与闻国政。而四十余年间,鲁政多疵,文尤甚。

  夏秦伐晋

前以戍郑之故,与晋屡相仇,屡战争而不已。今以纳雍不遂之故,又与晋屡相仇,屡战争而不已。盖秦雄西陲,本尚力好战之国也。观《秦风》所载,可见矣。第为晋所隔絶,不得大逞其志于中原,而其志则固时时在也。苟有事端焉,即战争而不已。秦之来晋,不得不力以御之。其毎次交兵,必数四而犹未已者,势所必然者也。立雍之不可,晋已悔之。康公何至屡兴师不已乎?及其归,闘克使求成于楚,其后楚遂世婚于秦,终春秋,秦为楚役,卒使楚得以伯。秦之力也。春秋之外,秦殆为此故,欲杜而絶之,使同于荆楚。若曰晋悔之,正秦不顾是非,而以报复为事,遂外之,恐春秋之防,不然也。

楚杀其大夫宜申【宜申,子西也】

吴氏曰:「商臣弑君父,天下所不容,宜申为工尹事。商臣越十年而乃谋弑,其义不足称也。然其谋不遂而身见戮,圣人不以其当受今将之诛,而以国杀大夫为文,其意深矣。」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及蘓子盟于女栗【蘓子,周卿士也。周司冦蘓忿生之后。汝栗,盖近汝水地】

顷王新立,故与鲁盟亲诸侯也。僖十年,蘓子奔卫,今复见,盖王复之。

  冬狄侵宋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髙氏曰:狄侵诸大国,独宋未尔。自宋乱之后,狄既侵之,楚次厥貉,又将来伐,则国几亡矣。厥貉之次,将以伐宋也。因宋华御事逆楚子,劳且听命,遂道以田孟诸。而麇子适逃归,故其祸遂中于麇尔。髙闶氏曰:次者,迟疑不前之意。着楚子包藏祸心,欲慿诸侯而未敢▯前也。唯蔡侯首附于楚,故表而出之,以均其罪。季氏私考《左传》于此,载陈侯、郑伯防楚子于息,遂及蔡侯次于厥貉,将以伐宋。宋逆楚子,遂道以田孟诸。如此,则厥貉之次,当列陈侯、郑伯,而于经略不一见焉。安得尽从传文邪?观新城之盟,三国皆至,则其未尝与楚可知矣。説者不此之防,而乃于厥貉之次附为削三国书蔡侯之説,不亦牵强之甚乎?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麇【麇地在今均州之郧县】

楚君将称君于是,始次厥貉,伐麇。以后无役不称爵,而伐郑、伐吴,称爵,无异中国之伯者矣。盖中国无伯不着,其实则不足以见荆楚之强也。

  夏叔仲彭生防晋郤缺于承筐

晋使郤缺,赵盾不欲离君侧也。谋诸侯之从楚者,未为非义,然欲谋贰国而使次卿,鲁亦不遣执政而使惠伯往。其谋之不逺,而不足以却楚方张之势,审矣。季氏私考叔仲、彭生、公孙兹之子,叔孙得臣之弟别为叔仲氏,彭生名是为惠伯。郤缺即冀缺,是为成子,承筐宋地。杜元凯以为在襄邑县西,按襄邑今睢州也。

  秋曹伯来朝

  即位而来见也

  公子遂如宋

为言荡意,诸复之而往,因贺楚师之不害也,故宋不答。

  狄侵齐

十余年之间,狄四侵齐,非特齐不竞所致,亦狄之强盛如此。然则,咸之功可少乎?

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胡传左氏称此长狄也,而刘敞以为非。夫《春秋》正名之书,其称狄也,或曰狄,或曰白狄,或曰赤狄;其称戎也,或曰戎,或曰山戎,或曰姜戎,或曰陆浑之戎,不别其种类,书之于防后,亦无所考矣。狄即钜鹿以北之狄,得臣乗其侵齐,设伏于咸,诱败之。咸败后,鄋瞒由是遂亡。书狄而不书长狄,见当时所获者,虽曰眉盖于轼,身横

译秦国人来送还僖公和成风的丧服。

秦国国君康公开始借吊唁赠送丧服来与鲁国修好。僖公、成风就像惠公、仲子一样,也是两人同时赠送丧服。当时成风去世已经四年,僖公去世已经九年,没有来赠送丧服的道理。只是秦国想要讨伐晋国,而借送还丧服这一节来观察鲁国的态度,就像楚国想要图谋北方,而借聘问来亲近鲁国,这就是所谓远交近攻的意思。因为赠送成风丧服,就不能没有僖公的丧服,这都是所谓的补礼罢了。妇人丈夫死后跟随儿子,先写僖公后写成风,这自然是史书文体的常规。程子说:“虽然是子母关系,先写君主后写夫人,这当然是正确的。”

葬曹共公。

十年春季,周王三月辛卯日,臧孙辰去世。

张氏说:文仲,是鲁国著名的大夫。知道柳下惠的贤能却不让他任职。从庄公末年,就已经参与国家政事。而在四十多年间,鲁国政事多有瑕疵,文仲时期尤其严重。

夏季,秦国讨伐晋国。

以前因为戍守郑国的缘故,与晋国屡次结仇,屡次战争不停止。现在因为拥立雍王未能成功的缘故,又与晋国屡次结仇,屡次战争不停止。大概秦国雄踞西陲,本来是崇尚武力、好战的国家。看《秦风》所载,就可以知道了。只是被晋国隔绝,不能在中原大大施展其志向,而其志向却固然是时时存在的。如果有事端,就战争不停止。秦国来侵犯晋国,不得不尽力抵御。每次交战,必定多次而仍然不停止,这是形势必然的结果。拥立雍王不可行,晋国已经后悔了。康公何至于屡次兴兵不停止呢?等到他回国,闘克派使者向楚国求和,后来楚国于是世代与秦国通婚,直到春秋结束,秦国成为楚国的附庸,最终使楚国得以称霸。这是秦国的力量造成的。春秋之外,秦国大概因为这个缘故,想要杜绝并断绝这种关系,使秦国等同于荆楚。如果说晋国后悔了,正是秦国不顾是非,而以报复为事,于是疏远它,恐怕《春秋》的笔法,不是这样的。

楚国杀了其大夫宜申【宜申,就是子西】。

吴氏说:“商臣弑杀君父,是天下所不容的,宜申担任工尹职务。商臣过了十年才谋划弑君,他的道义不足以称道。然而他的谋划没有成功而自身被杀,圣人不仅认为他应当受到现在的诛杀,而且以国家杀大夫来记载,其用意深远。”

从正月至秋季七月没有下雨。

与蘓子在女栗结盟【蘓子,是周朝卿士。周司寇蘓忿生的后代。汝栗,大概靠近汝水的地方】。

顷王新即位,所以与鲁国结盟亲近诸侯。僖公十年,蘓子逃奔卫国,现在再次出现,大概是周王恢复了他的职位。

冬季,狄人侵犯宋国,楚子、蔡侯驻扎在厥貉。

髙氏说:狄人侵犯各个大国,唯独宋国没有。自从宋国发生动乱之后,狄人已经侵犯过它,楚军驻扎在厥貉,又将前来讨伐,那么国家几乎灭亡了。驻扎在厥貉,将用来讨伐宋国。因为宋国华御事迎接楚子,慰劳并且听从命令,于是引导楚子在孟诸打猎。而麇子恰好逃跑回国,所以灾祸于是落到了麇国身上。髙闶氏说:驻扎,是迟疑不前的意思。表明楚子包藏祸心,想要凭借诸侯却不敢〇前。只有蔡侯首先依附于楚国,所以特别列出,以均分其罪责。季氏私下考证《左传》在此处,记载陈侯、郑伯在息地会见楚子,于是与蔡侯驻扎在厥貉,将用来讨伐宋国。宋国迎接楚子,于是引导在孟诸打猎。像这样,那么厥貉的驻扎,应当列出陈侯、郑伯,而在经文中略而不见。怎么能完全跟随传文呢?看新城之盟,三国都到了,那么他们未曾参与楚国行动是可以知道的。解说者不防备这一点,反而在厥貉驻扎时附会为削去三国只书蔡侯的说法,不是太牵强了吗?

十一年春季,楚子讨伐麇【麇地在今均州之郧县】。

楚君将称君,于是开始驻扎在厥貉,讨伐麇。以后没有战役不称爵位,而讨伐郑国、讨伐吴国,称爵位,与中国霸主无异了。大概中国没有霸主不显著,其实不足以显示荆楚的强大。

夏季,叔仲彭生在承筐会见晋国的郤缺。

晋国派遣郤缺,赵盾不想离开君主身边。谋划跟随楚国的诸侯,并非不义,然而想要谋划背叛的国家而派遣次卿,鲁国也不派遣执政大臣而派遣惠伯前往。其谋划不深远,而不足以抵挡楚国方兴之势,是显而易见的。季氏私下考证叔仲、彭生,是公孙兹的儿子,叔孙得臣的弟弟另立为叔仲氏,彭生名是,称为惠伯。郤缺就是冀缺,称为成子,承筐是宋国地。杜元凯认为在襄邑县西,按襄邑今睢州也。

秋季,曹伯来朝见。

即位而来见。

公子遂前往宋国。

为了陈述荡意诸复位的意愿而前往,因为祝贺楚军没有加害,所以宋国没有答复。

狄人侵犯齐国。

十余年之间,狄人四次侵犯齐国,不只是齐国不竞争所致,也是狄人强盛如此。那么,咸地的战功可以轻视吗?

冬季十月甲午日,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

胡传左氏称这是长狄,而刘敞认为不是。夫《春秋》是正名的书,其称狄,有时说狄,有时说白狄,有时说赤狄;其称戎,有时说戎,有时说山戎,有时说姜戎,有时说陆浑之戎,不区别其种类,书写在防后,也没有所考。狄就是钜鹿以北的狄,得臣乘其侵犯齐国,在咸地设伏,诱敌打败。咸地战败后,鄋瞒于是遂灭亡。书狄而不书长狄,见当时所获者,虽曰眉盖于轼,身横

九畆,然此乃狄中之长者尔,非谓有此长狄种类也。知此,庻可以为备御四裔之方,而不失乎《春秋》谨辩之义矣。

译九畆,然而这不过是狄族中的长者罢了,并非说存在这种长狄的种类。明白这一点,或许就可以作为防备四方蛮夷的方法,而不违背《春秋》谨慎辨别的义理了。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孙氏曰:「庄八年,郕降于齐师,自是入齐为附庸,此又来奔,为齐所逼尔。」刘氏曰:「以其即位日浅,或谓之太子,而左氏误以为太子出奔也。谓鲁以诸侯逆之,而谓之郕伯,亦非也。盖虽齐附庸,原本其爵而书之也。」

  杞伯来朝

为絶叔姬来朝,请再娶鲁女,公许之,亦称叔姬焉。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叔姬,文公女,许嫁杞伯,后为絶昏,至是卒】

属词,子叔姬既絶于▯,故不书国。鲁君为之服,而丧以夫人之礼,故书卒,不书葬,同于在室也。

夏,楚人围巢【巢,吴、楚问小国,今庐州之巢县】

遂取之,为属邑。后为吴所灭。书围巢,恶楚之不仁,而见小国之无所庇頼也。

  秋滕子【昭】来朝

  始朝公也

  秦伯【康】使术来聘

是时,秦康公继修晋怨,术来聘,言伐晋也。于是告防,吊赠之使始行焉。张氏谓秦用逺交近攻之术,终春秋鲁未尝聘秦。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康】战于河曲【河曲,黄河之曲,晋在河东,秦在河西,在今蒲、同二州之间,蒲坂县南】

自殽至此,凡六交兵。秦晋亟战,而楚伯矣。称人之义,同令狐不言及黩兵残民,其罪同。彼此交战之词,不言败,无胜负之词也。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诸郓本鲁二邑,近于莒,乃莒鲁所争者。以其逺逼外国,故帅师城之。季氏私考:按郓在沂水东,即莒州沂水县,此东郓也。成元年,楚公子婴齐伐莒,入郓。襄十二年,季孙宿救台,遂入郓。至昭元年,取郓,叔弓彊郓田,皆东郓。当时季孙食邑在费,自费以东,或从其经略,故独往城之。然郓在莒西,诸在莒东,形势之相望者也。诸之服鲁已久,而郓附方新,故先城诸,以及于郓。盖将因诸以制郓也。又恐逺人心不可测,则亲率大众而胁以兵威,此辟土服逺之计尔。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是年楚子卒,不见于经,子旅立,是为庄王】

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共公卒,子灵公平国立】

邾子蘧蒢卒【文公卒,子定公貜且立】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世室屋壊

胡传世室,鲁公之庙也。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羣公称宫。书世室屋壊,讥久不脩也。何以知久乎?自正月不雨,则无壊道也。不雨凡七月,而先君之庙壊,不恭甚矣。凡此皆志文公怠慢不谨事宗庙,以致鲁国衰削之由,垂戒切矣。

  冬公如晋

  朝灵公也

  衞侯防公于沓

髙氏曰:「沓之防,公已出鲁,而卫侯因公之将如晋而来防。棐之防,郑伯因公还未至于鲁而就防之。故皆曰防公。初,衞、郑舎晋而从楚,岂得已哉?强弱之势不敌,灭亡之徴可待,姑为一时之计尔。而晋未之察,季文子相鲁侯,为之请成,以纾两国之患。春秋善和难,故详志之。且见公一出而二国附如此,惜乎其自怠也。」

  狄侵衞

吴氏曰:「晋不能伯,故狄屡犯中国。因卫侯之出,乗间侵之。」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防公于棐。卫、郑迎防公,皆欲因公以请成于晋也。公皆成之。汪氏曰:文公朝晋,而承筐、沓棐相继为防也。明年新城之盟,服楚之国皆弃异而即同,则辅伯之功,鲁亦不为无助于晋焉。

  十有四年

属词,穆王商臣卒后,庄王旅立。荘王以后,晋楚狎主夏盟,始皆书卒而不书葬。盖葬当顺臣子之词,防书不可从其僣号言葬楚某王也。

  春王正月公至自晋

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传曰:邾文公之卒也,公使吊焉,不敬。邾人来讨伐我南鄙。家氏曰:小国安敢责礼于大国,亦为湏句故而脩怨尔。惠伯伐邾,报南鄙之伐也。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昭公卒,子舎立】

髙氏曰:「孝公名昭,而諡潘,曰昭,非礼甚矣。」

六月,公防宋公【昭】陈侯【灵】衞侯【成】郑伯【穆】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

按次厥貉以来,楚横甚矣。救江无功,救郑无功。晋之不竞于楚,亦甚

译鲁文公十二年,春季,周历正月,郕国国君来投奔。

孙氏说:“鲁庄公八年,郕国向齐军投降,从此进入齐国成为附庸,这次又来投奔,是被齐国逼迫罢了。”刘氏说:“因为他即位时间短,有人称他为太子,而《左传》误以为太子出奔。说鲁国以诸侯之礼迎接他,称他为郕伯,也是不对的。大概虽然他是齐国的附庸,但追溯他原本的爵位而记载。”

杞国国君来朝见。

因为断绝了与叔姬的婚约,来朝见,请求再次迎娶鲁国女子,鲁公答应了,也称呼叔姬。

二月庚子日,子叔姬去世【叔姬,是鲁文公的女儿,许配给杞国国君,后来断绝了婚约,到此去世】。

关于措辞,子叔姬既然被杞国断绝婚约,所以不记载国名。鲁君为她服丧,而丧葬按照夫人的礼仪,所以记载“卒”,不记载“葬”,等同于在室女子。

夏季,楚国人包围巢国【巢,是吴国、楚国之间的小国,即今庐州的巢县】。

于是攻取了它,作为属邑。后来被吴国所灭。记载包围巢国,是厌恶楚国的不仁,而显示小国无处依靠。

秋季,滕国国君【昭公】来朝见。

开始朝见鲁公。

秦国国君【康公】派遣术来聘问。

这时,秦康公继续修治对晋国的怨恨,术来聘问,是说讨伐晋国。于是告知防备,吊唁赠送的使者开始出行。张氏说秦国使用远交近攻的策略,整个春秋时期鲁国未曾聘问秦国。

冬季十二月戊午日,晋国人、秦国人【康公】在河曲交战【河曲,黄河的弯曲处,晋国在河东,秦国在河西,在今蒲州、同州之间,蒲坂县南】。

从殽之战到此,共交战六次。秦国与晋国频繁交战,而楚国称霸了。称“人”的含义,与令狐之战一样,不提及是因为滥用武力残害百姓,他们的罪过相同。彼此交战的措辞,不记载失败,没有胜负的措辞。

季孙行父率领军队修筑诸邑和郓邑的城墙。

诸邑和郓邑本是鲁国的两个城邑,靠近莒国,是莒国与鲁国争夺的地方。因为它们远离而逼近外国,所以率领军队修筑城墙。季氏私考:按郓邑在沂水东,即莒州沂水县,这是东郓。成公元年,楚国公子婴齐讨伐莒国,进入郓邑。襄公十二年,季孙宿救援台邑,于是进入郓邑。到昭公元年,夺取郓邑,叔弓强化郓邑的田地,都是东郓。当时季孙的食邑在费邑,自费邑以东,或许听从他的经略,所以独自前往修筑城墙。然而郓邑在莒国西,诸邑在莒国东,地势相望。诸邑服从鲁国已久,而郓邑归附刚新,所以先修筑诸邑,以及于郓邑。大概将凭借诸邑来控制郓邑。又恐怕远方人心不可测,就亲自率领大军而用兵威胁迫,这是开拓土地、使远方臣服的计策。

鲁文公十三年,春季,周历正月【这一年楚王去世,不见于经文,子旅即位,是为楚庄王】。

夏季五月壬午日,陈国国君朔去世【共公去世,儿子灵公平国立】。

邾国国君蘧蒢去世【文公去世,儿子定公貜且即位】。

从正月至秋季七月没有下雨。

世室的屋顶毁坏。

胡氏说世室是鲁公的宗庙。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众公称宫。记载世室屋顶毁坏,是讥讽长久不修缮。怎么知道长久呢?从正月没有下雨,就没有毁坏的道理。不下雨共七月,而先君的宗庙毁坏,不恭敬得很了。所有这些,都是记载鲁文公怠慢不谨慎对待宗庙,以致鲁国衰败削弱的缘由,垂示警戒深切。

冬季,鲁公前往晋国。

朝见晋灵公。

卫国国君在沓地会见鲁公。

高氏说:“沓地的会见,鲁公已离开鲁国,而卫国国君趁着鲁公将要去晋国而来会见。棐地的会见,郑国国君趁着鲁公还未回到鲁国而会见他。所以都说‘会见鲁公’。起初,卫国、郑国舍弃晋国而跟随楚国,难道是不得已吗?强弱之势不敌,灭亡的征兆可待,姑且作为一时的计策罢了。而晋国没有察觉,季文子辅佐鲁侯,为他们请求讲和,以缓解两国的祸患。《春秋》善于和解危难,所以详细记载。并且显示鲁公一出而两国依附如此,可惜他自我懈怠。”

狄人侵犯卫国。

吴氏说:“晋国不能称霸,所以狄人屡次侵犯中原。趁着卫国国君外出,乘虚侵犯。”

十二月己丑日,鲁公与晋侯结盟。鲁公从晋国回来,郑国国君在棐地会见鲁公。卫国、郑国迎接会见鲁公,都想凭借鲁公向晋国请求讲和。鲁公都使他们讲和。汪氏说:鲁文公朝见晋国,而承筐、沓、棐相继会见。明年新城之盟,服从楚国的国家都舍弃异心而趋向同一,那么辅佐霸业之功,鲁国对晋国也不是没有帮助。

鲁文公十四年。

关于措辞,穆王商臣去世后,庄王旅即位。庄王以后,晋国与楚国交替主持中原盟会,开始都记载“卒”而不记载“葬”。大概葬礼应当顺从臣子的措辞,史书不可顺从他们僭越的称号说葬楚某王。

春季,周历正月,鲁公从晋国回来。

邾国人侵犯我国南部边境,叔彭生率领军队讨伐邾国。

《传》说:邾文公去世时,鲁公派使者吊唁,不恭敬。邾国人来讨伐,侵犯我国南部边境。家氏说:小国怎敢责备大国以礼,也是为湏句的缘故而修怨罢了。惠伯讨伐邾国,是报复南部边境被侵犯。

夏季五月乙亥日,齐国国君潘去世【昭公去世,儿子舍即位】。

高氏说:“孝公名昭,而谥号潘,称昭,很不合礼。”

六月,鲁公会见宋公【昭公】、陈侯【灵公】、卫侯【成公】、郑伯【穆公】、许男、曹伯、晋国赵盾,癸酉日,在新城结盟【在今开封府宁陵县西】。

考察自厥貉之会以来,楚国横行甚矣。救援江国无功,救援郑国无功。晋国不能胜过楚国,也很严重。

矣。因公朝晋,而衞、郑来防,以求附。于是晋防诸侯,以外楚。当时同心者多,故书同盟。盟事主于赵盾,本非春秋所予。今春秋则序诸侯,予诸侯之从晋者,以楚横当外,故尔。其实晋亦未能外楚也。同盟系于癸酉,以防盟异日也。季氏私考新城

译完毕。赵盾借公事朝见晋国,而卫国、郑国前来防备,以求依附。于是晋国防备诸侯,以排斥楚国。当时同心协力的诸侯很多,所以史书称“同盟”。盟会之事由赵盾主导,这本不是《春秋》所赞许的。如今《春秋》却按顺序记载诸侯,赞许那些跟随晋国的诸侯,因为楚国横行霸道应当被排斥,所以如此。其实晋国也未能真正排斥楚国。同盟之事系于癸酉日,以区别于防盟的不同日期。季氏私下考察新城。

郑地说,见僖六年伐郑,围新城。下郑为中国要冲,楚人之所必争也。故诸侯谋楚,防盟常于郑地。杜元凯以为宋地非矣。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胡传孛者,恶气所生,闇乱不明之貌也。入于北斗者,斗有环域,天之三辰纲纪星也。宋先代之后,齐、晋天子方伯,中国纪纲。彗者,所以除旧布新也。祯祥妖孽,随其所感,先事而着。后三年,宋弑昭公;又二年,齐弑懿公;又二年,晋弑灵公。此三公者,皆违道失德而死于乱。符叔服之言,天之示人,显矣。史之有占,明矣。孛星光芒短,其光四出,蓬蓬孛孛然。彗星光芒长,参参如扫帚。星芒长,或一直竟天,或十丈,或二三十丈。孛甚于彗,偏指曰彗。光芒四出曰孛。汪氏曰:《春秋》书孛者三,此年入北斗,而兆宋、鲁、齐、晋之弑。昭十七年,孛于大辰,而兆王子朝之祸。哀十三年,孛于东方,而吴将为越所灭。始而应在大国,继而应在王室,终而应在蛮夷。吴、楚亦不能伯矣。天变愈甚,而世变愈极。《春秋》盖伤之也。

  公至自防

  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王氏经世按捷菑之不当纳晋人,非不之知,因其晋姬出,直欲以大国之势强纳之耳。无名兴师,气先不壮,又闻邾人之言,直故消沮而还。阳为为义而却,其实虑纳之而终不能定。齐人来争,后必多事,故不得不已耳。大凡赵盾之举措,毎如是。防经世之説,知弗克纳,因邾人有词而去,是直书其事如此。卿将称人,亦常事,非是外以讳为善也。胡传似称盾过情矣。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属词:公孙敖,庆父之子,諡穆伯;仲孙蔑,庆父之孙,文伯;谷之子,諡献子;仲孙速,蔑之子,諡庄子;仲孙羯,速之子,諡孝伯;仲孙貜,羯之子,諡僖子,是为孟孙氏。敖已絶于位,而书卒者,惠叔毁请于朝,感子赦父恩,实过厚故也。公与小敛,不与小敛,书日,不书日之説,不必泥。敖废命奔莒,已而奔齐,主齐而请复公,于是乎许之,书其卒,以典刑之壊,且为齐人归防起也。

齐公子商人弑其君舎【商人弑舎,自立,是为懿公】

胡传舎未逾年而成之为君者,谷梁子曰:“成舎之为君,所以重商人之弑也。”书齐公子商人弑君,与书楚世子商臣弑君,文同诛止其身之説非也。既云诛止其身,下文又云称齐人,所以穷逆贼之党与,不自相矛盾乎?舎称君説,则得之。

  宋子哀来奔

胡传:「宋昭公无道,髙哀为萧封人,以为卿,不义宋公而出,遂来奔。书曰『子哀』,贵之也。子哀不立于危乱之邦,而春秋书字,谓能贵爱其身以存道也。」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

窃详事意,齐舎年幼,新立,急欲求配,居防而娶文公之女,故其逆,其归皆不书。姬归,当是九月之末至齐,而舎已被弑,姬欲归不得也,故十月之初,鲁告于王,请以王宠求姬,而王使单伯如齐,往谕商人,不听,因单伯来诬以暧昧之事,而执之西亭。辩疑有取于临川吴氏之説,如此似有理,当从之。张氏曰:单伯自庄元年至今,已八十余年,未必一人,或其子若孙欤?汪氏曰:晋栾书、栾黡父子同称栾伯,士渥浊、士弥

牟祖孙同称士伯,而家父、仍叔诗序皆有之,或世称之也。王氏经世按:称行人而执者,如楚人执郑行人良霄,郑人使告服于晋,故也;晋人执卫行人石买,责其伐曹也。此并为使事而见执,故称行人。公羊所谓“以其事执之也”。不称行人而执者,如宋人执郑祭仲,胁令立厉公也;齐人执陈辕涛涂,以误军道也;晋人执季孙行父,舎之于苕丘,侨如譛之也。有罪无罪,并各以事,不可槩之于行人之例,故并不称行人。公羊所谓“以已执之也”。公羊此传止可通于二例,若单伯、子叔姬之事,则其事异而经之书之也亦异,不可以前説槩之也。縁上既云“单伯如齐”,则下不当复云“行人”矣。左氏自以单伯为周大夫,则又不得云“我行人”矣。况下有叔姬,则又不可云“齐人执我行人单伯及子叔姬矣”。两书齐

译郑地,即僖公六年伐郑、围新城之地。郑国地处中原要冲,是楚国必定争夺的地方。因此诸侯谋划对付楚国,常在郑地举行盟会以防备。杜预认为这是宋地,是错误的。

秋季七月,有彗星闯入北斗。

胡安国说:孛星,是恶气所生,昏暗混乱不明的样子。闯入北斗,是因为北斗有环绕的区域,是天上的三辰纲纪之星。宋国是先代后裔,齐、晋是天子的方伯,是中原的纲纪。彗星,是用来除旧布新的。祥瑞或妖孽,随着所感应的事物而显现,在事情发生之前就有征兆。三年后,宋国弑杀了昭公;又过两年,齐国弑杀了懿公;又过两年,晋国弑杀了灵公。这三位国君,都因违背道义、丧失德行而死于动乱。这应验了叔服的话,上天示警于人,是非常明显的。史官有占验,也是明确的。孛星光芒短,光芒向四方散开,蓬蓬然孛孛然的样子。彗星光芒长,参参然像扫帚。星芒长,有的直贯天际,有的十丈,有的二三十丈。孛比彗更严重,光芒偏向一方叫彗,光芒向四方散开叫孛。汪氏说:《春秋》记载孛星共三次,这一年闯入北斗,预示了宋、鲁、齐、晋的弑君之祸。昭公十七年,孛星出现在大辰,预示了王子朝的祸乱。哀公十三年,孛星出现在东方,预示吴国将被越国灭亡。起初应验在大国,接着应验在王室,最终应验在蛮夷。吴、楚也不能称霸了。天象变化越来越严重,世道变迁也越来越极端。《春秋》大概是为此感到悲伤。

鲁公从防地回来。

晋国人想把捷菑送回邾国,没能成功。

王应麟说:捷菑不该被送回,晋国人并非不知道,因为捷菑是晋姬所生,晋国只想凭借大国的势力强行送他回去。没有名义就兴师动众,气势本来就不壮,又听到邾国人的话,于是沮丧而回。表面上装作为了道义而退却,实际上是担心送回去最终也不能安定。齐国人来争夺,以后必定多事,所以不得不作罢。大凡赵盾的举措,常常是这样。王应麟说:知道没能成功送回,是因为邾国有言辞而离开,这是如实记载事情如此。卿大夫率领军队称“人”,也是常事,并非对外掩饰以美化行为。胡安国的说法似乎过分指责赵盾了。

九月甲申,公孙敖死在齐国。

属词:公孙敖,是庆父的儿子,谥号穆伯;仲孙蔑,是庆父的孙子,文伯;谷的儿子,谥号献子;仲孙速,是蔑的儿子,谥号庄子;仲孙羯,是速的儿子,谥号孝伯;仲孙貜,是羯的儿子,谥号僖子,这就是孟孙氏。公孙敖已经被剥夺爵位,却记载他死,是因为惠叔毁向朝廷请求,感念儿子赦免父亲的恩德,确实过于优厚。国君参加小敛,不参加小敛,记载日期,不记载日期的说法,不必拘泥。公孙敖违抗命令逃往莒国,后来又逃往齐国,依靠齐国请求恢复爵位,于是被允许,记载他的死,是因为典章刑律败坏,而且为齐人归还防地做铺垫。

齐公子商人弑杀了他的国君舍【商人弑杀舍,自立,这就是懿公】

胡安国说:舍没有满一年就被称为君,是因为《谷梁传》说:“承认舍为君,是为了加重商人弑君的罪责。”记载齐公子商人弑君,与记载楚世子商臣弑君,文辞相同,说诛杀只限于其身的说法是错误的。既然说诛杀只限于其身,下文又说称齐人,是为了穷尽逆贼的党羽,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舍被称为君的说法,才是正确的。

宋子哀来投奔鲁国。

胡安国说:“宋昭公无道,高哀作为萧地的封人,被任命为卿,认为宋公不义而出逃,于是来投奔。记载为‘子哀’,是尊重他。子哀不立于危乱的国家,而《春秋》记载他的字,认为他能珍视爱护自身以保全道义。”

冬季,单伯出使齐国,齐国人拘捕了单伯。

我详细推究事情的原意,齐舍年幼,新即位,急切想要娶妻,住在防地而娶了文公的女儿,所以他的迎亲、归宁都没有记载。姬氏回到齐国,应该是九月底到达齐国,而舍已经被弑杀,姬氏想回去却回不去,所以十月初,鲁国向周王报告,请求凭借周王的宠爱求回姬氏,于是周王派单伯出使齐国,前往晓谕商人,商人不听,反而诬陷单伯以暧昧之事,在西亭拘捕了他。《辩疑》采纳临川吴氏的说法,这样似乎有理,应当遵从。张氏说:单伯从庄公元年到现在,已经八十多年,未必是同一人,或者是他的儿子或孙子吧?汪氏说:晋国的栾书、栾黡父子同称栾伯,士渥浊、士弥牟祖孙同称士伯,而家父、仍叔在《诗序》中都有记载,或许是世代相称。王应麟说:称行人而被拘捕的,如楚国人拘捕郑国行人良霄,是因为郑国派人向晋国告罪;晋国人拘捕卫国行人石买,是责备他攻打曹国。这都是因为出使事务而被拘捕,所以称行人。《公羊传》所谓“因为他的事务而拘捕他”。不称行人而被拘捕的,如宋国人拘捕郑国祭仲,胁迫他立厉公;齐国人拘捕陈国辕涛涂,是因为他误导军路;晋国人拘捕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是因为侨如进谗言。无论有罪无罪,都各自因为事情,不能一概套用行人的例子,所以都不称行人。《公羊传》所谓“因为自身而被拘捕”。《公羊传》此处的解释只通用于这两种情况,至于单伯、子叔姬的事情,则事情不同而经文记载也不同,不能用前面的说法一概而论。既然上面已经说“单伯出使齐国”,下面就不应当再说“行人”了。《左传》既然把单伯当作周朝大夫,就不能说“我国行人”了。况且下面有叔姬,就更不能说“齐国人拘捕我国行人单伯和子叔姬”了。两处都称齐

人正不欲以姬系于单伯也。不言“及”者,不可及也,别而言之,若二事焉,所以重齐人之罪也。明年书“单伯至自齐”,又书“齐人来归子叔姬”,则知淫乎叔姬者,其言诬矣。

译人们本就不想把叔姬的遭遇归咎于单伯。经文中不写“及”字,是因为叔姬与单伯之间并无关联,分开叙述,好像这是两件事,以此来加重齐人的罪责。第二年记载“单伯从齐国回来”,又记载“齐国人送回了子叔姬”,由此可知,那些说叔姬在齐国淫乱的言论,都是诬陷。

齐人【懿】执子叔姬

执单伯、执子叔姬,皆商人所为,而以为齐人执之。齐人懐商人之私惠,弑其君而不能讨,以致执天子之命,使执所娶君夫人而不能救。前书弑君者商人,罪若止于商人一身,而此称齐人,则以见齐人皆党商人,为逆至于如此。所谓穷逆贼之党与而治之也。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以齐难故往告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属词:宋人将弑昭公而立公子鲍,华孙为公子鲍来盟,非其君使,故不言“宋公使”,无所受命也。属词: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而使华耦代之,且来盟,然后弑其君,则知身为世卿,外结援隣国内假手于襄夫人,以成鲍之簒者,华氏之族也。华元司冦,华御事之子,而代公子成为右师,盖鲍与夫人所位置者,而昭公岂能用之?如华元者,固知晋大夫可以货取,而盟主为不足忌,于是使华耦来盟于鲁。既晋、衞、陈、郑伐宋,讨弑君者,而鲁不与晋人受赂,立文公而还。华元卒相宋公,皆华氏之始谋也。夫子于此盖深致意焉,是故特书其官。

  夏曹伯来朝

曹伯十一年来朝,才四年而又朝,不翅事天子之礼矣。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胡传:“公孙敖、庆父之后,行又丑矣。出奔他国,其卒与丧归,皆书于防者,许翰以谓文伯、惠叔二子之哀诚无已也,故鲁人从其请,国史记其事。仲尼因而不革者,以敖着教也。”髙氏曰:“鲁既许之,复而立其子为仲孙氏矣,岂有臣其子而不使之奔其父防者乎?崇公族之恩,笃君臣之义,则姑听其家,以其防归可也。葬视共仲,则非也。”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鼔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见执还又过鲁故书之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因不服,然后入之。新城之盟,蔡不与,故也。以城下之盟而还。

  秋齐人【懿】侵我西鄙

齐以鲁遣行父诉子叔姬之事于晋,怒而侵我。夫商人簒弑,而反加兵于我,无名甚矣。故曰侵。

  季孙行父如晋

属词行父以齐难故如晋者再,而晋侯受赂,不克伐齐,公于是遂舎晋而屈于齐矣。又以齐难徃告,盖诉齐之侵我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王氏经世,晋盟主也。不曰晋侯防诸侯盟于扈,而曰诸侯盟不成乎?伯之辞也。齐弑其君,环视而莫能讨,是曰纵贼。兴诸侯而以赂还,是曰与贼。晋与贼,而诸侯纵贼,故同其文者,同其罪也。鲁受子叔姬之辱,复见肆侮,侵我西鄙,谓有丈夫之心者,内雪讐耻,外伸大义,身先诸国可也。而顾以齐难不防,尤可怪也。是时主纳齐赂者,赵盾也。右贼之心,今将之兆,显于此矣。按略之而不序,言不足序列也。亦不是等于夷狄,既不能讨齐,又受齐赂,縂见其不足齿处。罪鲁意,言外见之。此盟为齐乱也,鲁以备齐不在防。季氏私考是盟,左氏载晋侯、蔡侯于列,非也。夫灵公幼冲,未尝逺出,若有晋侯在焉,则诸侯有主而当列序矣。今诸侯不序,则晋人不至,莫适为主,无覇之辞也。陈傅良氏曰:国君不序,散辞也,诸侯无綂纪矣。此説得之。诸侯者,新城之诸侯也,而鲁、晋不预焉。盖季孙行父求晋谋齐,因约诸侯听命于扈,而赵盾视如寻常,恬不为意,故晋人不出。行父竟归,而诸侯待晋不至,则自相要结以寻新城之盟而退耳。故曰诸侯不序,无覇之辞也。左氏又以此为谋伐齐,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亦非也。商人弑逆,由于隂结人心,故执单伯、子叔姬皆公然为之,肆无忌惮。盖其弑君必有邪説以文其奸,而人亦不以为非也。况当时赵盾谋身,晋覇不振,商人恃其险逺富强,虽晋侯亲行,犹不足畏,又何有于衰弱无为之诸侯乎?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胡传不言齐子叔姬来归,而曰“齐人来归”。子叔姬者,见子叔姬无罪,齐人自絶而归之尔。《春秋》深罪齐人,以商人为君,而不知其恶,故其执、其归、与弑其君,商人皆称“齐人”,深责之也。齐人终以王命,故许单伯请而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

译齐人【懿】执子叔姬

拘捕单伯、拘捕子叔姬,都是商人所为,却记载为齐人拘捕他们。齐人感念商人的私恩,弑杀其君却不能讨伐,以至于拘捕奉天子之命的人,拘捕所娶的君夫人却不能救援。前文记载弑君者名为商人,罪责似乎只限于商人一人,而此处称齐人,是为了表明齐人都党附商人,叛逆到了如此地步。这就是所谓穷究逆贼的党羽而加以惩治。

十五年春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因齐国有难,前往告知

三月,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

属词:宋人将要弑杀昭公而立公子鲍,华孙是为公子鲍而来结盟,并非其君所派,所以不说“宋公使”,表示无所受命。属词:宋人杀其大夫司马,让华耦代替他,并且来结盟,然后才弑杀其君,由此可知身为世卿,对外结交邻国,对内借襄夫人之手,以成就公子鲍篡位的人,是华氏一族。华元任司寇,是华御事的儿子,代替公子成为右师,大概是公子鲍与夫人所安置的人,昭公岂能任用他?像华元这样的人,本来就知道晋国大夫可以用贿赂收买,而盟主也不值得忌惮,于是派华耦来鲁国结盟。既然晋、卫、陈、郑讨伐宋国,惩治弑君者,而鲁国不与晋国一同接受贿赂,立文公后便回国。华元最终辅佐宋公,这都是华氏最初的谋划。孔子在此深意所在,所以特意记载其官职。

夏,曹伯来朝见

曹伯十一年来朝见,才过了四年又来朝见,不止是事奉天子的礼节了。

齐人归还公孙敖的灵柩

胡传:“公孙敖是庆父的后代,行为更加丑恶。出奔他国,他的死和灵柩的归还,都记载在防地,许翰认为这是因为文伯、惠叔二人的哀痛真诚不已,所以鲁国人听从他们的请求,国史记载其事。孔子因而没有更改,是为了让公孙敖成为警示。”高氏说:“鲁国既然答应了他,又立他的儿子为仲孙氏,哪有让臣子的儿子不奔丧父的道理?尊崇公族的恩情,笃行君臣的道义,那么暂且听从其家,让其灵柩归国是可以的。但葬礼视同共仲,则是不对的。”

六月辛丑朔,发生日食。击鼓并用牲口在社庙祭祀。

单伯从齐国回来

被拘捕后返回,又经过鲁国,所以记载此事

晋国郤缺率领军队讨伐蔡国,戊申日攻入蔡国

因为蔡国不服从,然后才攻入。新城之盟,蔡国没有参加,所以如此。以城下之盟而返回。

秋,齐人【懿】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齐国因为鲁国派遣行父到晋国申诉子叔姬之事,愤怒而侵犯我国。商人篡位弑君,反而对我用兵,太没有名分了。所以说侵犯。

季孙行父前往晋国

属词:行父因齐国有难而前往晋国是第二次,而晋侯接受贿赂,不能讨伐齐国,鲁公于是便舍弃晋国而屈从于齐国了。又因齐难前往告知,大概是申诉齐国侵犯我国。

冬十有一月,诸侯在扈地结盟

王氏经世:晋国是盟主。不说晋侯会合诸侯在扈地结盟,而说诸侯结盟,难道不是不成吗?这是霸主失位的措辞。齐国弑杀其君,环顾四周却无人能讨伐,这叫纵容贼人。兴起诸侯却因贿赂而返回,这叫与贼人同流合污。晋国与贼人同流合污,而诸侯纵容贼人,所以同样的措辞,是因为同样的罪责。鲁国遭受子叔姬的侮辱,又见肆意侮辱,侵犯我国西部边境,说有丈夫之心的人,对内雪耻,对外伸张大义,身先各国是可以的。却以齐国有难为由不赴会,尤其奇怪。这时主张接受齐国贿赂的,是赵盾。偏袒贼人的心,现在的征兆,在此显现了。按略而不序,是说不足以序列。也不是等同于夷狄,既不能讨伐齐国,又接受齐国贿赂,总见其不足齿数之处。责罪鲁国的意思,言外可见。此盟是为齐乱,鲁国以备齐不在会。季氏私考此盟,左氏记载晋侯、蔡侯在列,是不对的。灵公年幼,未曾远出,若有晋侯在,则诸侯有主而当列序。现在诸侯不序,则晋人不至,莫适为主,是无霸主的措辞。陈傅良氏说:国君不序,是散乱的措辞,诸侯无统纪了。此说得当。诸侯者,是新城之诸侯,而鲁、晋不参与。大概季孙行父求晋谋齐,因而约诸侯听命于扈,而赵盾视如寻常,恬不为意,所以晋人不出。行父竟归,而诸侯待晋不至,则自相要结以寻新城之盟而退耳。所以说诸侯不序,是无霸主的措辞。左氏又以此作为谋伐齐,齐人贿赂晋侯,所以不能成功而返回,也是不对的。商人弑逆,由于阴结人心,所以拘捕单伯、子叔姬都公然为之,肆无忌惮。大概其弑君必有邪说以文饰其奸,而人也不以为非。何况当时赵盾谋身,晋霸不振,商人恃其险远富强,虽晋侯亲行,犹不足畏,又何有于衰弱无为之诸侯乎?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胡传不说齐子叔姬来归,而说“齐人来归”。子叔姬者,见子叔姬无罪,齐人自绝而归之尔。《春秋》深罪齐人,以商人为君,而不知其恶,故其执、其归、与弑其君,商人皆称“齐人”,深责之也。齐人终以王命,故许单伯请而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

遂伐曹入其郛

晋以鲁之诉,盟扈,将以讨齐,而不果。齐归子叔姬,而又侵我,怒我之再诉,致兴于扈之役也。扈之役,曹伯与焉。国小而近,故乗侵我之势以伐曹,名曰讨,其来朝于我,实以惩其从晋也。商人之敢无礼如此。许氏曰:鲁尽礼于晋,而见侵弗恤;曹修礼于鲁,而被伐莫救。夫岂特齐之暴戾无道,皆晋灵赵盾之失职也。

译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晋国因为鲁国的控诉,在扈地结盟,打算讨伐齐国,但最终没有实行。齐国送回了子叔姬,却又侵犯我国,恼怒我国再次控诉,导致在扈地发动了战事。扈地的战事中,曹伯参与了。曹国国力弱小且邻近齐国,所以齐国趁着侵犯我国的声势来攻打曹国,名义上是讨伐,曹国来我国朝见,实际上是为了惩罚它跟随晋国。商人(指齐国,姜姓,故称商人)竟然敢如此无礼。许氏说:鲁国对晋国竭尽礼数,却遭受侵犯而不被体恤;曹国对鲁国恪守礼数,却被攻打而无人救援。这难道仅仅是齐国的暴戾无道吗?这都是晋灵公和赵盾失职所致。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防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王氏经世书,病鲁也。齐两侵鲁,鲁固诉之晋也。晋与诸侯将讨之,受赂不克而还。鲁不得已,受弱而与齐平。以公疾,故使季文子防齐侯于阳谷。齐将有所要也,故托以公不在而辞之曰:「请俟君间。」如是,则齐恶甚矣,而以病鲁何也?示立已自强之道也。扈之役,鲁先不防,鲁之偷已甚矣,何以责望晋乎?诸侯无成,犹有周公之鲁在也。齐有侵伐之师,我有备御之固,亦何歉焉?而▯受弱以求平乎?故曰病鲁也。乃若齐之恶,则不足责矣。然既曰防齐侯,则是齐许之防,而下曰齐侯弗及盟。弗者,迁词,恶齐侯也。此不及盟,六月,襄仲纳赂,及齐侯盟,不复责公之不至矣。比事而观,春秋深恶齐之意可见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胡传文公厌政备见于经。闰不告朔,不视;无雨不闵;防同不与;庙壊不修;作主不时。事神治民之怠也,则其心放而不知求,久矣。属词礼诸侯,毎月朝庙,北面受朔政,乃察一月之政,颁于其国,谓之视朔。晋灵之世,齐贰于晋而侵鲁,故文公托疾以拒齐。懿之要盟,不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之朔政。盖自季孙防阳谷至六月,公子遂及齐侯盟郪丘,始视朔如初也。经特书之,以见晋伯中衰,鲁为齐弱如此。言不视朔,则不告庙、朝庙可知。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懿】盟于郪丘。

  遂盟齐懿欲以缓伐鲁之师也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姜氏,僖公夫人,文公母也】

  毁泉防【泉台即▯防也】

胡传先祖为之非矣,然防之存毁,非安危治乱之所系也。虽勿居可也,而必毁之,是暴▯其失,有轻先祖之心,春秋之所谨也,故书。

楚人【庄】秦人【康】巴人灭庸【巴地即今重庆府巴县庸东南小国今郧阳府竹山县】张氏曰:庸乗饥馑帅蛮危楚,楚一畏徙则无以保其国,然御变待敌亦制服之而已。夷人宗社,岂王法之所容乎?楚克庸而遂灭之,其罪大矣。此説是,然以人楚子为书法则不然,盖未必于人字上见罪,所谓直书而罪自见也。胡传大非。季氏私考赵鹏飞氏曰:楚成王、穆王求诸侯,直与中国争锋。今庄王之兴,西连巴、秦,绕出西周之后,西南既合而北趋晋,则中国诸侯在其掌握矣。然则蒍贾之谋,乃为庄王强楚之资也。髙氏曰:楚率秦、巴以灭庸,则秦又听命于楚矣。夫城濮之役,秦人在焉,遂与中国盟防。晋襄因殽之役报复不已,自是失秦,使其协和以攘楚,且讨其弑君父之罪,盖有余力而晋反弃秦以资楚,此中国所以不振也。

  冬十有一月宋人弑其君杵臼

按左氏载公子鲍美而艶襄夫人欲通之,此事恐无有。盖襄夫人乃祖母,计襄夫人此时年且五六十嵗矣,宁容与孙为此?且既有此,则当国大臣亦宁肯顺鲍所欲而君之乎?惟鲍立乎位而不能讨贼,拟之以簒当无辞当之以弑逆,恐不服也。盖其罪视齐商人大异矣。髙氏以为始无弑君之谋,终无弑君之逆,而或有其情。列国之卿不探其情而无所委罪焉。春秋所以贬之者是也。所谓探其情,未必情之实;然所谓委罪焉者,亦谓当废鲍而不立而已矣。此説乃此事不易之断案也。

十有七年春,晋人、衞人、陈人、郑人伐宋。

胡传:宋有弑君之乱,欲行天讨而伐宋,乃其职也。复不能讨,而成其乱,是不足为国卿,失其职矣。故皆贬而称人。宋昭公,是其祖母襄夫人使甸弑之。公子鲍虽未与弑,然不能讨贼而立乎位,亦簒也。列国之卿,其伐宋也,乃不能致讨,成其乱,立鲍而还可乎?直书而罪自见矣。以称人为贬,施于此,对诸侯略而不序説,亦通。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

此不称僖姜而别为谥,称声姜,非也。九月乃葬,慢也。文公缓葬其母,其怠于政事可知也。

  齐侯伐我西鄙

齐犹以公不亲盟,来讨,而胁公出盟焉。其无道极矣!鲁之不自振,亦甚矣。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懿】盟于谷。

齐商臣弑其君而代之,执子叔姬,执单伯,亟加兵于我,而要

译鲁文公十六年春天,季孙行父在阳谷设防抵御齐侯,齐侯没有与他结盟。《王氏经世书》认为这是鲁国的过失。齐国两次侵犯鲁国,鲁国本来已经向晋国申诉。晋国联合诸侯准备讨伐齐国,却因接受贿赂未能成功而返回。鲁国不得已,处于弱势而与齐国讲和。因为鲁君生病,所以派季文子在阳谷设防抵御齐侯。齐国想要有所图谋,所以借口鲁君不在而推辞说:“请等君主闲暇时再议。”像这样,齐国的恶行已经很严重了,为什么说这是鲁国的过失呢?这是为了展示自立自强的道理。在扈地之战中,鲁国事先没有防备,鲁国的苟且偷安已经非常严重了,凭什么指望晋国呢?诸侯没有取得成就,但还有周公遗风的鲁国存在。齐国有侵犯的军队,我有坚固的防御,又有什么可羞愧的呢?为什么要屈辱求和呢?所以说这是鲁国的过失。至于齐国的恶行,则不值得责备。然而既然说“防齐侯”,那就是齐国允许设防,下文却说“齐侯弗及盟”。“弗”是委婉的说法,表示厌恶齐侯。这次没有结盟,到了六月,襄仲送贿赂,与齐侯结盟,就不再责备鲁君没有亲自到了。将这两件事对比来看,《春秋》深恶齐国的意图就可以明白了。

夏天五月,鲁君四次没有视朔。

《胡传》说:文公厌恶政事的情况在经文中表现得很充分。闰月不告朔,不视;没有雨不怜悯;防同之会不参与;宗庙毁坏不修缮;制作神主不及时。这是对侍奉神灵、治理百姓的懈怠,那么他的心志放纵而不知道追求正道,已经很久了。按照礼制,诸侯每月都要朝见宗庙,面向北方接受朔政,然后考察一个月的政令,颁布到国内,这叫做视朔。晋灵公时期,齐国背叛晋国并侵犯鲁国,所以文公借口生病来拒绝齐国。齐懿公要求结盟,文公没有视二月、三月、四月、五月的朔政。大概从季孙在阳谷设防到六月,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才开始像以前一样视朔。经文特意记载这件事,以显示晋国霸业中途衰落,鲁国被齐国削弱到了这种地步。说“不视朔”,那么不告庙、不朝庙也就可想而知了。

六月戊辰,公子遂与齐侯在郪丘结盟。

公子遂与齐懿公结盟,是想以此延缓齐国讨伐鲁国的军队。

秋天八月辛未,夫人姜氏去世。

毁坏了泉防。

《胡传》说:祖先这样做是不对的,然而防的存留或毁坏,并不是国家安危治乱所依赖的关键。虽然不住在那里也可以,但一定要毁坏它,这是暴露祖先的过失,有轻视祖先之心,是《春秋》所谨慎对待的,所以记载。

楚人、秦人、巴人灭掉了庸国。

张氏说:庸国趁着饥荒率领蛮族危害楚国,楚国一旦畏惧迁徙就无法保全国家,然而应对变故、等待敌人也只是制服他们罢了。夷狄人的宗庙社稷,难道是王法所容许的吗?楚国攻克庸国并且灭掉了它,罪过太大了。这个说法是对的,然而认为以“人”称呼楚子是书法上的贬责则不然,大概未必在“人”字上体现罪责,所谓直书其事而罪责自然显现。《胡传》大错。季氏私考赵鹏飞氏说:楚成王、穆王寻求诸侯,直接与中国争锋。现在庄王兴起,西边连接巴、秦,绕到西周之后,西南既已联合而向北趋向晋国,那么中国诸侯就在他的掌控之中了。那么蒍贾的计谋,就是为庄王强大楚国提供的资本。高氏说:楚国率领秦、巴灭掉庸国,那么秦国又听命于楚国了。城濮之战,秦人在那里,于是与中国结盟。晋襄公因为殽之战报复不止,从此失去了秦国,如果使秦国协和以抵御楚国,并且讨伐它弑君父的罪过,大概还有余力,而晋国反而抛弃秦国来资助楚国,这就是中国不振的原因。

冬天十一月,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杵臼。

按照《左传》记载,公子鲍美丽而妖艳,襄夫人想与他私通,这件事恐怕不存在。因为襄夫人是祖母,计算襄夫人此时年龄将近五六十岁了,哪里会容许她与孙子做这种事?况且如果有这种事,那么当国的大臣又怎肯顺从鲍的意愿而拥立他为君呢?只有鲍即位而不能讨伐贼人,将他比作篡位应当没有异议,将他当作弑逆,恐怕不服。大概他的罪过与齐国的商人完全不同了。高氏认为起初没有弑君的谋略,最终没有弑君的逆举,但或许有这种情由。列国的卿大夫不探究这种情由而没有归罪的对象。《春秋》因此贬斥他们是对的。所谓探究情由,未必是情由的实情;然而所谓归罪的对象,也是说应当废黜鲍而不拥立他罢了。这个说法才是这件事不可改变的定论。

鲁文公十七年春天,晋人、卫人、陈人、郑人攻打宋国。

《胡传》说:宋国有弑君的动乱,想要执行天讨而攻打宋国,这是他们的职责。却不能够讨伐,反而成全了动乱,这是不足以担任国卿,失职了。所以都贬称“人”。宋昭公,是他的祖母襄夫人派甸杀死的。公子鲍虽然没有参与弑君,但不能讨伐贼人而居于君位,也是篡位。列国的卿大夫,他们攻打宋国,却不能致讨,成全了动乱,拥立鲍而还可以吗?直书其事而罪责自然显现了。以称“人”为贬斥,施加于此,对于诸侯略而不序说,也通顺。

夏天四月癸亥,安葬我国的小君声姜。

这里不称僖姜而另外给予谥号,称声姜,是不对的。九月才安葬,是怠慢。文公迟缓安葬他的母亲,他对政事的懈怠就可以知道了。

齐侯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齐国仍然因为鲁君没有亲自结盟,前来讨伐,并胁迫鲁君出来结盟。他的无道到了极点!鲁国不能自我振作,也很严重了。

六月癸未,鲁君与齐侯在谷地结盟。

齐国的商臣杀了他的国君并取代他,抓住了子叔姬,抓住了单伯,频繁对我用兵,并胁迫

公以盟。公以疾辞,不可,乃与之盟于谷。文公以齐侯见伐,使襄仲请受盟。君子以为诎志矣。

译鲁公准备参加盟会。鲁公以生病为由推辞,齐国方面不同意,于是鲁公便在谷地与齐侯结盟。鲁文公因为齐侯遭到讨伐,派襄仲请求接受盟约。君子认为这是屈辱了意志。

诸侯防于扈

胡传:宋昭公虽为无道,人臣将而必诛。春秋正宋人为弑君之罪,所以明人道之大伦也。故大夫无沐浴之请,则贬而称人;诸侯无讨贼之功,则略而不序。不然是废君臣之义,人欲肆而天理灭矣。故曰:「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当时即不讨鲍,亦宜废鲍而立他公子之贤者,乃不能然,亦以取赂而还,此其所以可略也。季氏私考:春,四国伐宋,宋以赂免,则文公遂求诸侯,从晋为防。故诸侯至扈,晋既得赂,不复再出,但听诸侯所为而已。诸侯待晋不至,则自相为防而退耳。故防扈者,亦新城之诸侯,宋文公亦预焉。称诸侯,则鲁公与晋不预可知。鲁方事齐,故不预防,其不序义,与十五年盟扈同,莫适为主,无覇之辞也。齐履谦氏以为《春秋》有散盟,盖为此矣。

  秋公至自谷

属词:晋襄公卒,灵公幼,楚人已知北方可图矣。赵盾以大夫防盟诸侯,而合四国以救郑,不及楚师。新城之盟,诸侯若不能忘晋者而扈之,再盟以赂,不克伐齐。今又再防以定宋文之簒,诸侯以为晋不足与也。郑既变于楚,而齐鲁俱贰,则中国遂至于无伯。夫中国无伯,乃楚之所由兴也。陈氏谓盟防恒序诸侯,于是虽伯国在焉,而亦不序,见晋失伯而楚兴矣。言公至自谷,其不防扈可知也。

  冬公子遂如齐

属词,晋伯中衰,齐懿要公,为谷之盟,故遂往拜盟。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不于路寝,非正也。庐陵李氏曰:文公在位十有八年,乃怠政之君,鲁国之衰自此始。当其初年,承僖公之余政,国家无事,故即位之书始得继体之正。而叔服防葬,毛伯锡命,王室之待鲁甚优,夫何得臣如京公孙敖防晋侯?尊王事伯之礼皆失焉。不一二年,缓于作主,轻于逆祀,以至世室之壊,而宗庙之礼废矣。妇姜之礼不能谨始,敬嬴之嬖不能正分,而夫妇适妾之礼紊矣。故先儒曰:「三书不雨,无勤民之心;四不视,胡无自强之志?」处父厌盟,则辱于晋;郪丘赂盟,则辱于齐。诚哉是言也!然自七年防扈以后,十三年新城以前,楚商臣方以伯事召诸侯,宋、郑、蔡皆靡然从之。鲁于是时独能坚事晋室,故衡雍之盟,公子遂之救,承筐之谋,沓棐之防,亦不为无益于晋灵之伯。数年之间,楚椒、秦术之聘,曹伯之两朝,鲁亦若犹能为诸侯之望者。奈何晋室不振,齐商人之侵暴不已,行父两告而援师不出。于是阳谷之盟,谷之盟,鲁遂困于齐矣。虽文公之媮有以致之,亦晋之咎也。若夫敬嬴、襄仲之事,则又袭成风之余,智者文公前有防而不见,后有贼而不知,身死之后,冢嗣戕贼,其亦庄公之俦哉?

秦伯防卒【康公卒,子共公稻立】

穆公以前卒不书防纪之交未及于鲁也。康公继脩晋怨,归襚来聘,于是告防吊赠之使始行焉。桓公卒于成十四年,虽来告,然鲁犹未往防葬也。

  夏五月戊戌齐人弑其君商人

张氏曰:商人固当讨之贼,然齐人不以为贼,北面称臣而君之者三年。今三年事之一旦弑之,乱作于大分既定之后,故曰“弑其君”也。况商人骤施,聚士以成弑舎之谋,则齐人乃同恶之党,所以歜、职杀商人而特称齐人。按杀商人者歜、职两人,而以为齐人,见今日之杀商人者,即前此党商人弑舎、执单伯、执子叔姬之齐人。书“弑其君”者,罪齐人,既以为君而弑之也。借两人以着通国齐人,见党商人者之罪,因今日弑商人而见前日党商人弑舎之罪之终不可掩。《春秋》之法严矣。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

  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胡传上书大夫,并使下书夫人归于齐中曰:「子卒,则见祸乱邪谋发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立其君之罪着矣。」王氏经世,杜氏云:「书二卿以两事行,非相为介。盖襄仲专为谋立宣公,托以一卿贺立君,一卿拜葬而已。以大事隂谋,欲面见齐侯而决,盖身在使外,而托以使行耳。」资中黄氏谓:「説春秋当求事情。如文十八年,公薨于防下,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二

译诸侯在扈地设防。

胡传:宋昭公虽然无道,但作为臣子,将其诛杀是必然的。《春秋》判定宋国人犯有弑君的罪行,是为了阐明人伦大道中的君臣大义。因此,大夫如果没有请示国君就擅自行动,就被贬称为“人”;诸侯如果没有讨伐贼人的功劳,就略去不记。否则就是废弃君臣之义,人欲横流而天理泯灭了。所以说:“《春秋》写成,乱臣贼子就会感到恐惧。”当时即使不讨伐鲍氏,也应当废黜鲍氏而立其他贤能的公子,然而他们不能这样做,反而因为接受了贿赂而回国,这就是他们可以被略去不记的原因。季氏私考:春天,四个国家攻打宋国,宋国用贿赂免除了战祸,于是宋文公就向诸侯求助,跟随晋国进行设防。所以诸侯到达扈地,晋国既然已经得到了贿赂,就不再出兵,只是听任诸侯自行行动罢了。诸侯等待晋国不来,就自己互相设防然后撤退。所以在扈地设防的,也是新城之盟的诸侯,宋文公也参与其中。称“诸侯”,则可知鲁公和晋国没有参与。鲁国正事奉齐国,所以不参与设防,其不列次序的道义,与十五年盟扈相同,没有合适的主持者,是没有霸主的措辞。齐履谦氏认为《春秋》有散盟,大概就是指这种情况。

秋天,鲁公从谷地回来。

属词:晋襄公去世,晋灵公年幼,楚国人已经知道北方可以图谋了。赵盾以大夫身份召集诸侯盟誓,并联合四个国家来救郑国,没能赶上楚国的军队。新城之盟,诸侯似乎还不能忘记晋国而在扈地设防,再次盟誓是因为贿赂,没能讨伐齐国。现在又再次设防来安定宋文公的篡位,诸侯认为晋国不值得依赖了。郑国已经倒向楚国,而齐国和鲁国都怀有二心,那么中原地区就至于没有霸主了。中原没有霸主,正是楚国兴起的原因。陈氏说盟防通常列出国君,这里虽然霸主国家也在,却不列出国君,可见晋国失去霸主地位而楚国兴起了。说“公至自谷”,可知鲁公没有参与扈地设防。

冬天,公子遂出使齐国。

属词:晋国霸业中衰,齐懿公胁迫鲁公,在谷地结盟,所以公子遂前往拜谢盟约。

鲁文公十八年,春天,周历二月,丁丑日,鲁文公在台下去世。

不在路寝去世,是不合正道的。庐陵李氏说:文公在位十八年,是怠慢政事的君主,鲁国的衰败从此开始。在他即位之初,承袭僖公留下的政绩,国家无事,所以即位时的记载才符合继位的正道。然而叔服参加葬礼,毛伯赐命,王室对待鲁国非常优厚,为什么得臣前往京城、公孙敖参加晋侯的葬礼?尊奉王室、事奉霸主的礼仪都丧失了。不到一两年,在制作神主牌位上迟缓,在逆祀上轻率,以至于世室毁坏,宗庙的礼仪废弛了。对待姜氏的礼仪不能谨慎开始,对敬嬴的宠幸不能端正名分,而夫妇、嫡妾的礼仪混乱了。所以先儒说:“三次记载不雨,是没有勤政爱民之心;四次不视朝,哪里还有自强的志向?”处父厌恶盟约,则在晋国受辱;郪丘贿赂盟约,则在齐国受辱。这话真是正确啊!然而自从七年扈地设防以后,十三年新城之盟以前,楚商臣正以霸主身份召集诸侯,宋、郑、蔡都顺从了他。鲁国在这个时候唯独能坚持事奉晋室,所以衡雍之盟,公子遂的救援,承筐的谋划,沓棐的设防,对晋灵公的霸业也不是没有益处。几年之间,楚椒、秦术的聘问,曹伯的两次朝见,鲁国也似乎还能成为诸侯的期望。奈何晋室不振,齐商人的侵扰暴虐不止,行父两次告急而援军不出。于是阳谷之盟,谷地之盟,鲁国就困于齐国了。虽然文公的怠慢导致了这种结果,也是晋国的过错。至于敬嬴、襄仲的事情,则是沿袭成风留下的祸患,明智的文公前有防备却看不见,后有贼人却不知道,死后,嫡嗣被残害,他也是庄公一类的人啊!

秦伯参加葬礼去世【康公去世,儿子共公稻即位】

穆公以前去世不记载参加葬礼,是因为交往还没有达到鲁国。康公继续修治对晋国的怨恨,送丧服来聘问,于是告丧吊唁赠送的使者才开始行动。桓公在成公十四年去世,虽然来告丧,但鲁国还没有前往参加葬礼。

夏天,五月,戊戌日,齐国人杀了他们的国君商人。

张氏说:商人本来就该讨伐的贼人,然而齐国人不认为他是贼人,北面称臣而尊奉他为国君达三年。现在三年侍奉之后,一旦杀了他,祸乱发生在名分已经确定之后,所以说“弑其君”。况且商人突然施恩,聚集士人来成就杀舍的阴谋,那么齐国人就是同恶的党羽,所以歜、职杀商人而特别称“齐人”。按杀商人的是歜、职两人,而称为齐人,可见今天杀商人的,就是以前党附商人杀舍、拘捕单伯、拘捕子叔姬的齐国人。记载“弑其君”,是罪责齐国人,既然尊奉他为国君却杀了他。借这两人来彰显整个国家的齐国人,可见党附商人者的罪行,因为今天杀商人而显现出以前党附商人杀舍的罪行终究无法掩盖。《春秋》的法度真是严厉啊。

六月,癸酉日,安葬我们的国君文公。

秋天,公子遂、叔孙得臣出使齐国。

胡传:上文记载大夫,并派遣下文记载夫人归于齐中间说:“子卒,则见祸乱邪谋发于奉使之日,而公子遂弑立其君之罪着矣。”王氏经世,杜氏说:“记载两位卿以两件事出行,不是互相作为副使。大概襄仲专门为了谋立宣公,借口以一位卿贺立国君,一位卿拜谢安葬。用大事阴谋,想当面见齐侯而决定,大概身在使团之外,而托以出使行动罢了。”资中黄氏说:“解说《春秋》应当探求事情的原委。如文公十八年,公薨于台下,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二

卿如齐虽为贺惠公立,谢齐防葬,然亦是为立宣公之地。自二卿如齐至明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凡十三事,八事皆为齐内子卒,夫人姜氏归于齐,公即位皆遂之为也。一嵗之间,书卿聘齐者六,此果何为哉?如此推寻,则知是公子遂杀适立庻,急欲求齐以定公位,故冐防娶齐女,弃济西田。此所谓事情,此所谓以经证传,亦复以传证经,此为説春秋要法。愚谓所谓属词比事以见义者,此亦其一也。」

译卿出使齐国,虽然名义上是为了祝贺惠公即位,并吊唁齐防的葬礼,但实际上却是为了确立宣公的地位。从两位卿出使齐国到第二年六月,齐国人夺取济西田地等事件共十三起,其中八起都是因为齐国内子去世、夫人姜氏归国、宣公即位等缘故而顺理成章发生的。一年之内,记载卿出使齐国的有六次,这究竟是为了什么呢?如此推究探寻,便可知是公子遂杀害嫡子而立庶子,急切地想要寻求齐国的支持来稳固公位,所以冒着违背礼制的风险迎娶齐女,并舍弃了济西的田地。这就是所谓的“事情”,这就是所谓的“以经证传”,同时也“以传证经”,这是解说《春秋》的重要方法。我认为,所谓通过组织辞藻、比较史实来显现大义,这也是其中的一种体现。

冬十月子卒

王氏经世按:子般、子赤,皆未逾年之君,皆书曰“卒”,言嗣先君未成君也。先君未葬则名之,子般是也;既葬则不名,子赤是也。子般、子赤皆以不地见其弑,与隠公、闵公同。君薨不地,故也,无成君、未成君之异也。叔仲恵伯,叔牙之孙,叔彭生也。襄仲之邪谋,行父、得臣皆帖耳顺命,独惠伯尝争之,可谓无愧于大臣之义矣。不克则死之,大节皎然,无可议者。经不书,盖旧史阙,而圣人亦因之尔。季氏私考:子谓子赤即恶也。二卿如齐,但谋废立尔。及齐侯既许废黜,则仲遂因而弑之,以絶祸本。盖废立者,鲁国诸臣之同欲,而弑赤者,则仲遂之专主也。然宣公受之而不讨贼,亦难乎免于与闻矣。

  夫人姜氏归于齐

胡传书,夫人则知其正;书姜氏,则知其非。见絶于先君,书归于齐,则知其无罪。异于孙于邾者,而鲁国臣子杀适立庻,敬嬴,宣公不能事主。君存适母,其罪不书,而并见矣。属词:文夫人以襄仲杀其子而立宣公,故归其父母之国而老焉,与罪出者不同。然亦絶于鲁,故曰归。

  季孙行父如齐

告宣公之立也,季氏私考行父,预闻废赤之谋者也。及仲遂弑赤,则行父已在其党中,不得不为之营解矣。出姜甫归齐,而行父▯如齐者,赤实齐甥,恐齐人听夫人之诉而来讨,故往申遂得臣之初议,而请婚纳平之端,于是始矣。

  莒弑其君庶其

属词谓莒仆【仆,莒太子也】以其寳玉来纳诸公,故鲁史不着其罪也。史秉是非之公,岂为行货致贷其极恶而不诛乎?要是从告,且未必是莒仆弑也。属词:莒,少昊之后,武王所封,雄于东夷,入春秋即为诸侯,患隠、桓、僖皆尝与之同盟。文七年,徐伐莒,莒来请盟,公孙敖如莒涖盟,而庻其之弑始来告而书之。是为纪公,自此朱为渠丘公,宻州为犂比公,去疾为着丘公。先儒谓从夷俗,无諡以号为称,鲁皆不防其葬。季氏私考庻其之弑,称国者,大臣假国法以废其君而因以诛之之辞,谓其多行无礼于国而国人皆怨恶之也。按书“国弑”,则犹云“众弑”之云尔。

  春秋事义全考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八明姜寳撰宣公【名接文公子母敬嬴善问周逹曰宣】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书即位与桓同说已见前矣

  公子遂如齐逆女

胡传逆之如此其亟而不顾者,必敬嬴仲遂请齐立接之始谋也。季氏私考敬嬴,欲结齐惠,惧为出姜所谋,故丧娶其女如此之急。按请齐立接,其谋已露于二卿并使之时矣,今遂如齐逆女,盖以赤齐之甥,惧齐为赤有所讨于鲁,而急欲昏于齐以免讨尔。公谷谓讥丧娶,不知丧娶固可罪,然尤可罪者所以丧娶之故也。胡传丧纪废意,似説较寛缓矣。

  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

书遂以夫人,即遂不当以夫人见公丧娶,而不亲迎。而所以丧娶之故,则縁弑逆,急于昏齐以免讨也。书妇姜,至妇有姑之词,见敬嬴欲速以姑自居。而所以欲自为姑之速者,则亦縁子弑逆,急于得妇以为姑而当尊用事,且亦免于其子之见讨也。上罪宣公,下罪敬嬴。为是遂之罪,自于宣公一边见之。不称公子,则以一事而再见,故单称名,非别有意义也。若不称氏以罪夫人之说,则未可据以为确论。盖称妇姜,则不必更言氏矣。胡氏夫人与有罪一段,似亦牵强难従。

  夏季孙行父如齐

胡传经书“行父如齐”,下书“公防齐侯于平州”,则知此防行父请之也。又书“齐人取济西田”,则知其请盖以赂也。诸侯立卿为公室辅,犹屋之有楹也。而谋国如此,亦不待贬絶而恶自见者也。不然,以行父之勤劳恭俭,相三君而无私积,必能以其君显名,与晏婴等矣。高氏曰:公既昏矣,然后季文子如齐纳赂,请列于防,假大国之权以定宣公之位。宣公之位定,则一时臣子党恶误国之罪,皆可以逃矣。季氏私考行父,鲁之所谓贤大夫也。公子遂弑赤,而亦与之为党,盖与闻废立之谋,因

译冬季十月,子赤去世。

王氏《经世》按语说:子般、子赤,都是即位未满一年的国君,史书都记载为“卒”,意思是说他们继承先君之位但尚未正式成为国君。先君尚未安葬,就称其名,子般就是这样;先君已经安葬,就不称其名,子赤就是这样。子般、子赤都因为史书不记载地点而显示出是被弑杀的,这与隐公、闵公相同。国君去世不记载地点,是常例,没有已成国君与未成国君的区别。叔仲惠伯,是叔牙的孙子,名叫叔彭生。襄仲的邪恶计谋,行父、得臣都顺从听命,只有惠伯曾经争谏,可以说无愧于大臣的道义了。争谏不成就为此而死,大节光明,无可非议。《春秋》没有记载,大概是旧史缺失,而孔子也沿用了旧史罢了。季氏《私考》说:子赤就是恶。两位卿大夫出使齐国,只是谋划废立罢了。等到齐侯答应废黜,仲遂就趁机弑杀他,以断绝祸根。大概废立是鲁国众臣的共同意愿,而弑杀子赤,则是仲遂独断专行的主意。然而宣公接受君位却不讨伐弑君者,也很难免于参与其中的嫌疑了。

夫人姜氏回到齐国。

胡氏《传》说,记载“夫人”,就知道她是正妻;记载“姜氏”,就知道她不是正妻。被先君断绝关系,记载“归于齐”,就知道她没有罪过。这与“孙于邾”不同,而鲁国臣子杀嫡立庶,敬嬴不能侍奉君主。君主在世时,嫡母被废,其罪没有记载,但通过这件事就显现出来了。《属词》说:文公夫人因为襄仲杀了她的儿子而立宣公,所以回到父母之国养老,这与因罪被驱逐的人不同。然而她也与鲁国断绝了关系,所以说“归”。

季孙行父出使齐国。

这是去报告宣公即位的事。季氏《私考》说,行父,是参与废黜子赤阴谋的人。等到仲遂弑杀子赤,行父已经在其党羽之中,不得不为他设法解脱。出姜刚回到齐国,行父就出使齐国,是因为子赤实际上是齐国的外甥,恐怕齐国人听信夫人的申诉而来讨伐,所以前往重申仲遂、得臣最初的计议,并请求联姻以达成和平的开端,由此开始了。

莒国弑杀了他们的国君庶其。

《属词》说莒仆【莒仆,是莒国的太子】带着宝玉来献给鲁公,所以鲁国史官不记载他的罪过。史官秉持是非公道,难道会因为受贿而宽恕极恶之罪而不诛讨吗?这大概是从其告发,而且未必是莒仆弑君。《属词》说:莒国,是少昊的后代,周武王所封,在东夷称雄,进入春秋时期就成为诸侯,隐公、桓公、僖公都曾与他们结盟。文公七年,徐国攻打莒国,莒国来请求结盟,公孙敖到莒国主持盟誓,而庶其被弑杀的事开始报告并记载。这就是纪公,从此朱为渠丘公,密州为犁比公,去疾为着丘公。先儒说这是遵从夷狄风俗,没有谥号而以称号相称,鲁国都不防备他们的葬礼。季氏《私考》说,庶其被弑杀,称国名,是大臣假借国法废黜其君并趁机诛杀他的说法,说他在国内多行无礼之事而国人皆怨恨厌恶他。按记载“国弑”,就像是说“众人弑杀”一样。

《春秋事义全考》卷七

<经部,春秋类,《春秋事义全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事义全考》卷八 明 姜宝 撰 宣公【名接,文公之子,母敬嬴,善问,周达,谥曰宣】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宣公记载即位与桓公相同,解说已见前文。

公子遂出使齐国迎接女子。

胡氏《传》说,迎接得如此急切而不顾礼法,一定是敬嬴、仲遂请求齐国立接的初始计谋。季氏《私考》说,敬嬴想结交齐惠公,害怕被出姜谋害,所以丧期娶女如此急切。按请求齐国立接,其计谋已在两位卿大夫同时出使时显露,现在仲遂出使齐国迎接女子,大概是因为子赤是齐国的外甥,害怕齐国为子赤向鲁国讨伐,而急切想与齐国联姻以免除讨伐罢了。《公羊传》《谷梁传》说讥讽丧期娶妻,不知道丧期娶妻固然可罪,但更可罪的是丧期娶妻的原因。胡氏《传》说丧礼废弃的意思,似乎解说较宽缓。

三月,仲遂带着夫人妇姜从齐国回来。

记载“遂以夫人”,即仲遂不应当带着夫人,可见宣公丧期娶妻,而不亲自迎娶。而丧期娶妻的原因,则是因弑逆,急切想与齐国联姻以免除讨伐。记载“妇姜”,“至妇”是有婆婆的措辞,可见敬嬴想迅速以婆婆自居。而想迅速成为婆婆的原因,也是因儿子弑逆,急切想得到儿媳以成为婆婆而当权用事,并且也免于其儿子被讨伐。上罪宣公,下罪敬嬴。因此仲遂的罪,从宣公这方面来看。不称“公子”,是因为一事而再见,所以单称名,没有别的意义。如果不称氏以罪夫人的说法,则不能据为确论。大概称“妇姜”,就不必再言氏了。胡氏说夫人与有罪一段,似乎也很牵强难从。

夏季,季孙行父出使齐国。

胡氏《传》说,经书记载“行父如齐”,下面记载“公与齐侯在平州会盟”,就知道这次会盟是行父请求的。又记载“齐人夺取济西田”,就知道他的请求大概是用贿赂。诸侯设立卿大夫作为公室的辅佐,就像房屋有柱子。而谋国如此,也不必贬绝而恶行自现。不然,以行父的勤劳恭俭,辅佐三位君主而没有私积,必能使其君主显名,与晏婴等同。高氏说:宣公已经昏庸,然后季文子出使齐国纳贿,请求列入会盟,假借大国的权力以安定宣公的地位。宣公的地位安定,那么一时臣子党恶误国的罪,都可以逃避了。季氏《私考》说,行父,是鲁国所谓的贤大夫。公子遂弑杀子赤,而也与之为党,大概参与废立之谋,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