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权衡卷十一 宋 刘敞 撰
出奔,则僖公已立也。髙子称来盟,则僖公之盟也,何谓我无君乎?公及齐大夫盟于曁,当是时齐无君,文不没公,即鲁无君,何故没齐侯哉?此自相反也。
译鲁君出逃,那么僖公已经即位了。髙子自称前来结盟,那就是僖公时期的盟约,为什么说我国没有君主呢?鲁公与齐国大夫在曁地结盟,当时齐国没有君主,经文没有隐去鲁公,如果我国没有君主,又为什么要隐去齐侯呢?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僖公
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公羊曰:「救不言次,言次不及事也,邢已亡矣。」非也。有救而次者,有救而不次者,有次而救者,有次而不救者,事自如此,《春秋》明书之耳,何足以起邢亡乎?又曰:「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亦非也。文先次后救,即讥其怠惰矣,何讳之有?公羊以百二十国寳书为据,故如此说耳。又曰:「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亦非也。向谓救言次者不及事也,今谓先次后救者君也,若令救时及事,《春秋》自不书其次,不书其次,遂无以见其是君,此语自相伐也。又《春秋》所书救,正欲其急病拯危耳,若顿师安次,则失救国之义,理不得不书所次以见之,理旣当书,不得云救不言次也。救不言次,似道仲尼作经,见救国及事者则不言次,见救国不及事者则加言次,如此是率已作经,非复传信也。又公羊说伐楚救江云:「为谖也。」夫伐楚之与次于聂北,其文不同而势同也;为谖之与舒缓,其意不同而指同也。为谖者不直赴所急而更伐他国,舒缓者亦不直赴所急而淹止他邑,文为事生,非为辨君臣也。又次于聂北救邢者,恶其不直赴所急,乃遥为邢援而已;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者,言其本当救晋,中有难,故止于雍榆也。论二者之文则有相似,论二者之情则终始不同,情变而文异,亦其宜也。且谓大夫将必先通君命乎?则晋阳处父帅师伐楚救江,亦何不先救后伐哉?又曰:「不与诸侯专封。」亦非也。经有救邢,又有邢迁,救邢则邢未灭之辞也,邢迁则邢自迁之辞也。邢能自迁,诸侯城之而已,非邢亡,又非专封也,何得与衞一例哉?
齐师、宋师、曹师城邢。公羊曰:「此一事也。」非也。三国以春救邢,以夏城之,同事异时,何谓一事乎?
获莒拏,《公羊》谓「莒无大夫」,吾旣言之矣。
二年,虞师、晋师灭下阳。公羊曰:「使虞首恶,非也。」《春秋》之例,主兵者序上,盖恶兵也。虞实主兵矣,又何使之首恶乎?何休云:「晋至此乃见者,晋、楚俱大国,后治同姓也。」不知《春秋》之作,小国先治邪?大国先治邪?若小国先治,齐、秦、晋、宋俱当后见也;若大国先治,▯、莒、陈、蔡俱当后见也。今一后一先,知其妄乱,都非统理。其要欲就百二十国寳书语耳。又哀公元年随侯见经,不知随者大国邪?小国邪?若大国,宜与齐、晋相縁见经;若小国,宜与莒、杞相縁见经。又不知随者同姓邪?异姓邪?若同姓,邢、衞亦同姓也;若异姓,莒、▯亦异姓也。如彼都无所说,此独纷纷何哉?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盟于贯泽。公羊以谓大国言齐、宋,小国言江、黄,以为其余皆莫敢不至也,非也。即实四国防,岂可辨哉?且四国防盟多矣,难以推类为褒。又江、黄者,何必极逺之国乎?周末时诸侯分争,水絶壤断,不相往来。齐鲁之儒未尝渉江、黄之境,及闻其名,如在海外矣,故号以为最逺
三年,徐人取舒。《公羊》云:「易也。」非也。若实灭国,岂得言取?何休云:「易者,犹无守御之备。」亦非也。若诸侯有守御之备,岂有能灭之者哉?诸见灭者,皆无守御备也,岂独此乎?又独以无备之故,变灭言取,是轻灭国之科,同于取邑,《春秋》岂为尔乎?
防于阳谷,公羊曰:「此大防,曷为末言尔?」此非问也。春秋防而不盟,可胜言乎?其能必令此盟乎?且谓末言尔者,仲尼之意乎?桓公之意乎?若仲尼之意者,是其本盟而今隐之,欲以成就桓公,仲尼岂树私附党者乎?若桓公之意者,是本自不盟,春秋直据事而书,无所独异也。公子友如齐莅盟,何休云:「托王于鲁,云云者,非也。」莅者就耳,势不可书莅盟曰来盟,来盟曰莅盟,无庸饰虚说也。
四年,蔡溃。《公羊》曰:「国曰溃,邑曰叛。」非也。溃者民溃,叛者臣叛,非系国、邑为别也。
遂伐楚,次于陉。《公羊》云:「其言次于陉,有俟也。」非也。若实俟,无为不言屈完来盟于师
译僖公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公羊传》说:“救援不记载驻扎,记载驻扎说明来不及救援,邢国已经灭亡了。”这是不对的。有救援而驻扎的,有救援而不驻扎的,有驻扎而救援的,有驻扎而不救援的,事情本来就是这样,《春秋》明确记载罢了,这哪里足以说明邢国灭亡了呢?又说:“为什么不说是狄人灭掉了邢国?是为了替桓公避讳。”这也是不对的。经文先写驻扎后写救援,就已经讥讽他们怠慢了,有什么可避讳的呢?《公羊传》以《百二十国宝书》为依据,所以这样说罢了。又说:“为什么先说驻扎而后说救援?因为他们是国君。”这也是不对的。前面说救援而记载驻扎是因为来不及救援,现在又说先驻扎后救援是因为他们是国君,如果救援时来得及,那么《春秋》自然不记载驻扎,不记载驻扎,就无法看出他们是国君,这话自相矛盾。又《春秋》所记载的救援,正是希望他们急病人之所急、拯救危难,如果安营扎寨、从容驻扎,就失去了救援国家的道义,按理不得不记载驻扎之处以显示这一点,既然按理应当记载,就不能说救援不记载驻扎了。救援不记载驻扎,似乎说孔子作经,见到救援国家来得及的就不记载驻扎,见到救援国家来不及的就加上“次”字,这样就是率意作经,不再是传述信史了。又《公羊传》说伐楚救江时说:“是为了迷惑敌人。”伐楚与驻扎在聂北,文字不同而情势相同;迷惑敌人与行动迟缓,意思不同而指向相同。迷惑敌人是不直接奔赴急难而改伐他国,行动迟缓也是不直接奔赴急难而在其他城邑滞留,文字因事而生,不是为了区分君臣。又驻扎在聂北救援邢国,是厌恶他们不直接奔赴急难,只是远远地为邢国提供援助罢了;叔孙豹率领军队救援晋国驻扎在雍榆,是说他们本当救援晋国,中途有困难,所以停留在雍榆。论两者的文字则有相似之处,论两者的实情则始终不同,实情变化而文字不同,也是适宜的。况且说大夫将帅必须先通达君命吗?那么晋阳处父率领军队伐楚救江,为什么也不先救援后伐楚呢?又说:“不赞成诸侯擅自封国。”这也是不对的。经文有救援邢国,又有邢国迁都,救援邢国则是邢国未灭亡的说法,邢国迁都则是邢国自行迁都的说法。邢国能自行迁都,诸侯只是帮它筑城而已,并非邢国灭亡,也并非擅自封国,怎么能与卫国一例看待呢?
齐国军队、宋国军队、曹国军队为邢国筑城。《公羊传》说:“这是一件事。”这是不对的。三国在春天救援邢国,在夏天为它筑城,同一件事不同时间,怎么说是一件事呢?
俘获莒国的拏,《公羊传》说“莒国没有大夫”,我已经说过了。
二年,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下阳。《公羊传》说:“让虞国承担首恶,不对。”《春秋》的体例,主持军事的排在上面,大概是厌恶战争。虞国实际上是主持军事的,又何必让它承担首恶呢?何休说:“晋国到这里才出现,是因为晋、楚都是大国,后治理同姓国家。”不知道《春秋》的编纂,是先治理小国呢?还是先治理大国呢?如果先治理小国,齐、秦、晋、宋都应当后出现;如果先治理大国,〇、莒、陈、蔡都应当后出现。现在有的后出现有的先出现,知道这是妄乱,完全没有条理。其关键是想迎合《百二十国宝书》的话罢了。又哀公元年随侯出现在经文中,不知道随国是大国呢?还是小国呢?如果是大国,应当与齐、晋相联系出现在经文中;如果是小国,应当与莒、杞相联系出现在经文中。又不知道随国是同姓呢?还是异姓呢?如果是同姓,邢、卫也是同姓;如果是异姓,莒、〇也是异姓。像那样都无所解说,这里却纷纷议论什么呢?
齐侯、宋公、江人、黄人在贯泽结盟。《公羊传》认为大国说齐、宋,小国说江、黄,以为其余各国都不敢不来,这是不对的。如果确实是四个国家的边防,哪里可以辨别呢?况且四个国家的边防结盟很多,难以类推为褒扬。又江、黄,何必是极远的国家呢?周末时诸侯纷争,水路隔绝、陆地断绝,不相往来。齐鲁的儒生未曾涉足江、黄的地界,等到听到它们的名字,就像在海外一样,所以号称它们是最远的。
三年,徐人夺取舒。《公羊传》说:“轻易。”这是不对的。如果确实是灭国,怎么能说夺取呢?何休说:“轻易,是说没有守御的防备。”这也是不对的。如果诸侯有守御的防备,哪里会有能灭掉他们的呢?那些被灭掉的,都没有守御的防备,难道只有这一例吗?又唯独因为无备的缘故,把灭国说成夺取,这是轻视灭国的罪名,等同于夺取城邑,《春秋》难道会这样吗?
在阳谷会盟,公羊说:“这是重大的会盟,为什么最后不说‘尔’呢?”这不是疑问。《春秋》会盟而不结盟,哪里说得完呢?它一定能令这次结盟吗?况且说最后不说‘尔’,是孔子的意思呢?还是桓公的意思呢?如果是孔子的意思,是他本来结盟而现在隐瞒,想要成全桓公,孔子难道是树立私党的人吗?如果是桓公的意思,是本来自就不结盟,《春秋》直接据事而书,没有什么特别的。公子友到齐国参加结盟,何休说:“假托王命于鲁国,云云,不对。”莅是到的意思,情势不可把莅盟写成来盟,来盟写成莅盟,无需修饰虚说。
四年,蔡国溃败。《公羊传》说:“国家叫溃,城邑叫叛。”这是不对的。溃是民众溃散,叛是臣下背叛,不是以国家、城邑为区别。
于是伐楚,驻扎在陉。《公羊传》说:“说驻扎在陉,是有等待。”这是不对的。如果确实是等待,为什么不说不屈完来军中结盟呢
。《公羊》曰:「何以不言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按《春秋》之义,大夫不得敌君,故得臣不氏。今乃尊屈完,使当桓公,自相反也。又曰:「其言盟于师、盟于召陵,何?师在召陵。师在召陵,则曷为再言盟?喜服楚也。」非也。盟于师者,屈完之意也;盟于召陵者,齐侯之意也。文为事出,非虚加之也,何有喜服楚哉?何休乃引国佐为据,夫国佐本不来盟于师,诸侯追与之盟耳,非此比也。
译《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派遣’?是为了尊崇屈完。为什么要尊崇屈完?因为让他与齐桓公对等。”按照《春秋》的原则,大夫不能与国君对等,所以得臣不称氏。现在却尊崇屈完,让他与齐桓公对等,这自相矛盾。又说:“记载‘在军中结盟’、‘在召陵结盟’,是什么意思?军队驻扎在召陵。军队既在召陵,为什么再次记载结盟?是为了表达喜悦楚国臣服。”这是不对的。在军中结盟,是屈完的主意;在召陵结盟,是齐侯的主意。文字是根据事实写出的,并非凭空添加,哪里有什么喜悦楚国臣服的意思呢?何休竟然引用国佐作为依据,然而国佐本来并没有来军中结盟,是诸侯追上去与他结盟罢了,这与这种情况不同。
公至自伐楚。公羊曰:「何以致?伐楚叛盟也。」按诸致例,有可通者,有不可通者,其归多妄,不足守其一遂信其二。五年▯伯姬来朝其子。公羊曰:「内辞也。」非也。此实自朝其子耳,譬如曹伯使世子射姑来朝之类,文理不疑,何谓内辞?
郑伯逃归不盟。公羊曰:「其言逃归不盟何?不可使盟也。」非也。公羊嫌上防实有郑伯,中云「诸侯盟于首戴」,若郑伯实逃归者,当在首戴之前,故云尔。不知郑伯本自当盟,及盟之日更自逃去,所以文先序诸侯盟,后言郑伯逃也。又但书逃归,则嫌已盟而逃,故出不盟者,在盟前逃也。亦犹公防晋侯、齐侯、衞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公防刘子、晋侯、齐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平丘,公不与盟。寻其先文,如皆已盟,复得后语,乃知不与耳。与此相类,无多疑也。而以谓不使寡犯众,可谓义甚髙而理不要。
晋人执虞公。何休曰:「称公者,夺正爵,起従灭也。」非也。春秋夺者,降爵云乎?岂曰増爵云乎?盖絶知者之聼。六年围新城。公羊云:「邑不言围。」非也。吾旣言之矣。八年禘于太庙,用致夫人。公羊曰:「胁于齐媵女之先至者。」非也。僖公贤君,桓公亦贤君,僖公岂受胁于齐者?桓公亦岂必欲胁鲁者?且于文无以见齐胁鲁之意,异于取子纠、归公孙敖,不可为若说。
九年,盟于葵丘。《公羊》曰:「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非也。葵丘,桓之盛也,孟子尝言之矣。唯以日月为例,遂乱于安危。呜呼!慎言哉!
十年,晋杀其大夫里克。公羊曰:「里克弑二君,则曷为不以讨贼之辞言?恵公之大夫也。」非也。按恵公曰:「尔旣杀夫二孺子矣,又将圗寡人。」然则恵公之杀里克,本以讨贼杀之,无为不称人以杀也。且夫为国家者不赏私劳,就令恵公本因里克得国,其可遂不以正义讨之乎?公羊谓定公受国于季氏而讥其不能致诛,即定公能诛,无乃又如里克之不以为贼乎?此进退相駮者也。又曰:「晋之不言出入,踊为文公讳。」亦非也。《郑诗》序曰:「公子五争。」《春秋》唯有突、忽见经,不知复谁为讳乎?凡讳施于功徳已着,犹有可诿,今重耳之美未见,而为之探情讳过,不亦诬人哉!
十四年,诸侯城縁陵。《公羊》曰:「不言徐、莒胁之,为桓公讳。」非也,吾旣言之矣。
沙鹿崩,公羊曰:「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非也。圣人庸能独知沙鹿崩为天下异乎?传曰:「子不语怪。」若知沙鹿崩之为天下异者,可不为怪乎?又曰:「沙鹿,河上之邑。」亦非也。此自山名之不颂,系山者,以可知故也。书《禹贡》导淮自桐柏,导河自积石,桐柏皆山也而不系山,至言荆山、岷山则皆系山者,亦可以晓故也。
十五年己卯晦,震夷伯之庙。《公羊》云:「晦者,防也。」非也,晦者,晦朔耳。又曰:「夷伯者,季氏之孚也。」亦非也。当是时,季友未卒,公亦未失政,欲推天假命以就灾异,非圣人之意矣。至使汉世儒者争言隂阳,诋毁善人,其患岂小哉!十六年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公羊》云:「是月者,仅逮是月也。不日者,晦也。」非也。夫晦朔者,天之所有,《春秋》取朔弃晦,何当于义乎?此乖伪之深者。又成十六年实书晦朔,晦朔之相▯,犹首尾也,尚何云哉!
季友卒。《公羊》云:「其称季友何?贤也。」非也。季友之贤,在庄、闵之间,于彼称季子足矣。获莒拏,不加褒焉,死何乃复言之乎?且若称季友为贤,称仲遂亦可谓贤矣。
十七年,齐人、徐人伐英氏。何休曰:「称氏者,春秋前黜之。」非也。英氏者,国也。国之号,或一字,或二字,或三字,非若甲氏、潞氏也。今县有尉氏者,亦可封国,又何谓乎?夏,灭项。公羊以谓桓公灭之,非也。桓公虽信贤,岂宜灭人哉?且桓公旣已功髙天下,而威震主矣,又戕人、灭人,此《春秋》所恶也,而反为之
译鲁公从讨伐楚国的军事行动中返回。《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至’?因为楚国背叛了盟约。”按照各种记载“至”的体例,有的讲得通,有的讲不通,其结论大多荒谬,不能因为其中有一条说得通就相信其余两条。
五年,伯姬来朝见她的儿子。《公羊传》说:“这是鲁国内部的说法。”不对。这实际上是伯姬自己来朝见她的儿子,就像曹伯派世子射姑来朝见之类,文理上没有什么可疑的,为什么说这是鲁国内部的说法?
郑伯逃归,没有参加盟会。《公羊传》说:“说‘逃归不盟’是什么意思?是不让他参加盟会。”不对。《公羊传》担心上文防备郑伯时确实提到了郑伯,中间又说“诸侯在首戴结盟”,如果郑伯确实是逃归的,应当在首戴盟会之前,所以这样说。不知道郑伯本来应当参加盟会,等到盟会那天他自己逃走了,所以经文先叙述诸侯盟会,后说郑伯逃归。又只记载“逃归”,就担心他已经盟誓后才逃走,所以加上“不盟”二字,说明他在盟会前就逃走了。这也如同鲁公在沙随防备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经文中不见鲁公;鲁公在平丘防备刘子、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鲁公没有参加盟誓。追溯前面的经文,如果都已经盟誓,又出现后面的话语,才知道没有参加盟誓。这与郑伯的情况类似,没有什么可怀疑的。却认为不让他使少数人冒犯多数人,可以说是义理很高但道理不切实际。
晋国人逮捕了虞公。何休说:“称‘公’,是剥夺他的正式爵位,表示从灭国开始。”不对。《春秋》剥夺爵位,是降低爵位吗?难道说是增加爵位吗?大概是断绝知情者的听闻。
六年,围攻新城。《公羊传》说:“邑不记载‘围’。”不对。我已经说过了。
八年,在太庙举行禘祭,用来迎回夫人。《公羊传》说:“是被齐国先到的媵女胁迫。”不对。僖公是贤君,桓公也是贤君,僖公怎么会受齐国的胁迫?桓公又怎么一定想胁迫鲁国?而且在文辞上看不出齐国胁迫鲁国的意思,这与取回子纠、送还公孙敖的情况不同,不能这样说。
九年,在葵丘结盟。《公羊传》说:“桓公的盟会不记载日期,这里为什么记载日期?表示局势危急。”不对。葵丘之盟,是桓公的鼎盛时期,孟子曾经说过。只以日月为例,就混淆了安危。唉!说话要谨慎啊!
十年,晋国杀了它的大夫里克。《公羊传》说:“里克弑杀两位君主,为什么不用讨伐贼人的言辞来说?因为他是惠公的大夫。”不对。查考惠公说:“你已经杀了那两个年轻人,又要图谋我。”那么惠公杀里克,本来是以讨伐贼人的名义杀的,没有理由不称“人”而说“杀”。况且治理国家的人不奖赏私人的功劳,即使惠公本来是因为里克而得到国家,难道可以因此不依正义讨伐他吗?《公羊传》认为定公从季氏那里得到国家,讥讽他不能诛杀季氏,即使定公能诛杀季氏,难道又像里克那样不认为他是贼人吗?这是进退互相驳斥的。又说:“晋国不记载出入,是为文公避讳。”也不对。《郑诗》序说:“公子五次争夺。”《春秋》中只有突、忽见于经文,不知道还为谁避讳?凡是避讳施加于功德已经显著的人,还有可推托的理由,现在重耳的美德尚未显现,就为他探求情由、避讳过错,不是诬蔑人吗?
十四年,诸侯修筑缘陵。《公羊传》说:“不说徐、莒胁迫他们,是为桓公避讳。”不对,我已经说过了。
沙鹿山崩塌,《公羊传》说:“外国的怪异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为天下记录怪异。”不对。圣人怎么能独自知道沙鹿山崩塌是天下的怪异呢?传文说:“孔子不谈论怪异。”如果知道沙鹿山崩塌是天下的怪异,难道不是怪异吗?又说:“沙鹿,是河上的邑。”也不对。这自然是山名不显著,系于山的,是因为可以知道缘故。记载《禹贡》导淮从桐柏山,导河从积石山,桐柏都是山名却不系于山,说到荆山、岷山则都系于山,也可以明白缘故了。
十五年己卯晦日,夷伯的庙被雷震。《公羊传》说:“晦,是防备。”不对,晦,是晦朔。又说:“夷伯,是季氏的臣子。”也不对。当时,季友还没有死,鲁公也没有失去政权,想要推托天命来成就灾异,不是圣人的意思。以至于汉代儒者争言阴阳,诋毁好人,其祸患难道小吗?
十六年这个月,六只鹢鸟退飞经过宋国都城。《公羊传》说:“这个月,是仅仅赶上这个月。不记载日期,是晦日。”不对。晦朔,是天象所有,《春秋》取朔弃晦,合乎什么义理呢?这是乖谬虚伪之深者。又成公十六年确实记载了晦朔,晦朔的相〇,如同首尾,还有什么可说的!
季友去世。《公羊传》说:“称季友是什么意思?因为他贤德。”不对。季友的贤德,在庄公、闵公之间,在那里称季子就足够了。获莒拏,不加褒扬,死后为什么又说他呢?况且如果称季友为贤,称仲遂也可以说是贤了。
十七年,齐人、徐人讨伐英氏。何休说:“称氏,是《春秋》前黜之。”不对。英氏,是国家。国家的称号,或一字,或二字,或三字,不像甲氏、潞氏那样。现在县有尉氏,也可以封国,又怎么说呢?
夏天,灭项。《公羊传》认为桓公灭的,不对。桓公虽然确实贤德,难道适宜灭人吗?况且桓公已经功高天下,而威震君主了,又戕害人、灭人,这是《春秋》所厌恶的,反而为他
讳,是开有功者得横行天下而无忌惮也。且桓公与山戎战,《春秋》贬之,降侯为人。夫战山戎,孰与灭中国?灭中国反可讳以功除,而战山戎反不得,此皆迷惑不然者也。
译所谓“讳”,就是让建立功业的人得以横行天下而毫无顾忌。况且齐桓公与山戎作战,《春秋》却贬低他,将他的爵位由侯降为人。那么,与山戎作战,和灭亡中原诸侯相比,哪个更严重?灭亡中原诸侯反而可以因为功绩而掩盖,而与山戎作战反而不能掩盖,这些都是被迷惑而认为不正确的看法。
十八年,宋师及齐师战于甗。《公羊》曰:「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非也。晋荀林父及楚子战于邲,宁可亦曰「与晋荀林父之征楚」乎?所异于晋者何哉?
邢人、狄人伐卫。公羊何休曰:「狄称人者,善能救齐。」非也。春秋之法,内诸夏而外夷狄。夫外夷狄者,夷狄亦外之。是以仲尼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恶其乗衅蹈隙,必能为患也。夫中国至大,不能无祸,而开夷狄使忧之,吾见祸以益多,忧以益长,甚非仲尼意也。
十九年,宋人执滕子婴齐。何休云:「名者,葵丘之盟叛命者也。」非也。若其诚然,应曰宋公执矣。休又云:「不为伯讨者,执之不以其罪。」亦非也。若其诚然,则何故名?休又云:「所以着有罪者,为襄公杀耻。」予谓为襄公杀耻者,书宋公执之足矣。且襄公执人之君不得其罪,所以使霸业不就者此也。直书其失以示后世,不亦明乎?又何杀耻之急?
鄫子防盟于邾,何休于此说为襄公讳之意,委曲附防,非圣人本指也。且襄公以不能尽用道,故致大败,功未足以及人,徳未足以懐逺,尚何可贵,而春秋事事讳之?此盖徇已之私说,非通方之大经。
二十年,郜子来朝。《公羊》云:「失地之君也。」非也。若失地之君,何得言来朝?朝者,施于有国有家之辞尔。又《公羊》以郜灭在《春秋》前,按《春秋》以来且九十年矣,郜子失地殆三世矣,犹能自归同姓,躬行朝礼,无乃少不近人情乎?二十二年,宋公及楚人战于▯,宋师败绩。《公羊》以谓虽文王之战不过是也。非也。如《公羊》之意,惑于▯及河曲而已。▯虽水名,其陆地犹可以水名之。若谓必令如河曲者,遇于鲁济,岂真遇于水中乎?败于濆泉,岂真战于泉中乎?今天下以水名地者尤多,不必居水中乃得以水名也。且文王何容易哉!徳不加焉,则不以力争;义不过焉,则不以威制;渐之以道,摩之以仁,而四方自服尔。故《诗》曰:「肆不殄厥愠,亦不陨厥问。」如是而伐崇,犹再驾而降,爱民之至也。今襄公退不务修其业,而进徒守咫尺之信。夫其守信诚是也,则不若缓修吾徳,无亟大功以残百姓也。今论其守信之节,而忘其残民之本,而以比之文王,其不知圣人亦深矣。且夫守信而不诈,战于楚人则有恵矣;无徳而求大功于已国,则不为赖矣。未知文王独为尔乎?
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公羊》以谓不能事母者,非也。王者不孝,宜去天以见;今不去天,知其非不孝也。何休又云:「下无废上之义,得絶之者,明母得废之,臣下得従母命。」呜呼!后世所以多废置之祸也,不亦谬乎!
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公羊曰:「不名者,宋三世无大夫,三世内娶也。」非也。文称大夫,是有大夫,非无大夫,明矣。且君娶一卿,而一国之内,何得悉无大夫哉?凡妻之父母,所不臣也;至其等列,礼不及也。何谓无大夫乎?诡僻不经,乃至于此,可悯笑者,此也。
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公羊》曰:「何以不言遂?两之也。」非也。顿子之奔,由陈攻之,故楚必围陈,乃得纳顿子。其文与其事,详矣,尽矣,不可加矣,岂得言遂哉?遂者,生事也,非此之比也。
公防衞子莒庆。何休曰:「莒无大夫,书庆者,尊敬壻之义。」刘子曰:「推此言也观之,其妄可胜计乎!」
二十六年,公追齐师至酅,弗及。《公羊》曰:「其言至酅弗及何?侈也。」非也。以公追人,就令胜之,尚何可侈哉?且是后齐复伐我,此明齐不畏鲁甚矣。数见卑侮,犹自以为大如此乎?君子之无耻也。
楚人灭隗,以隗子归。何休曰:「不言获者,举灭为重。」非也。获之与以归,非一物也,何得并言之?
楚人伐宋,围缗。公羊以谓:「邑不言围,言围,刺道用师也。」非也。围缗者,乃楚人将卑师少尔;伐齐者,则楚师将卑师众尔。何以强配合之乎?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何休曰:「称师者,顺上文。」非也。逾国而乞师,是必求多
译十八年,宋国军队与齐国军队在甗地交战。《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让齐国作为主辞?是为了赞许齐襄公征讨齐国。”这是不对的。晋国荀林父与楚子在邲地交战,难道也可以说“是为了赞许晋国荀林父征讨楚国”吗?这与晋国有什么不同呢?
邢人、狄人攻打卫国。《公羊传》何休注说:“狄人被称为‘人’,是赞许他们能够救援齐国。”这是不对的。《春秋》的法则,是亲近中原诸夏而疏远夷狄。所谓疏远夷狄,就是夷狄也疏远中原。所以孔子说:“夷狄即使有君主,也不如中原诸夏没有君主。”厌恶他们趁虚而入、钻营空子,必定会酿成祸患。中原地区如此广大,不可能没有灾祸,如果打开缺口让夷狄来担忧介入,我看到灾祸只会越来越多,忧患只会越来越深,这非常不符合孔子的本意。
十九年,宋国人抓获了滕国国君婴齐。何休说:“称其名,是因为他是葵丘之盟中违抗命令的人。”这是不对的。如果确实如此,应当说“宋公抓获他”了。何休又说:“不认为是霸主讨伐,是因为抓获他不合乎罪行。”这也是不对的。如果确实如此,那么为什么还要称其名呢?何休又说:“之所以记载他有罪,是为了替齐襄公消除耻辱。”我认为,如果是为了替齐襄公消除耻辱,记载“宋公抓获他”就足够了。况且齐襄公抓获别国国君却不合乎罪行,这正是导致霸业不能成就的原因。直接记载他的过失以警示后世,不是很明白吗?又何必急于消除耻辱呢?
鄫子与邾国在邾地结盟,何休在这里解释为替齐襄公避讳的意思,委曲求全地附会,这不是圣人的本意。况且齐襄公因为不能完全运用道义,所以招致大败,功绩不足以惠及他人,德行不足以安抚远方,还有什么值得避讳的,而《春秋》事事都替他避讳?这大概是迎合自己的私说,而不是通达的大道理。
二十年,郜国国君来朝见。《公羊传》说:“这是失去国土的国君。”这是不对的。如果是失去国土的国君,怎么能说“来朝见”呢?“朝见”是用于拥有国家或封地的辞令。又《公羊传》认为郜国灭亡在《春秋》之前,查考《春秋》以来将近九十年了,郜国国君失去国土大概已经三代了,还能自己归附同姓,亲自执行朝见之礼,这难道不太不合人情吗?二十二年,宋国国君与楚国人在〇地交战,宋国军队大败。《公羊传》认为即使是周文王的战争也不过如此。这是不对的。按照《公羊传》的意思,是被〇地和河曲迷惑了。〇虽然是水名,但其陆地仍然可以用水名来称呼。如果说一定要像河曲那样,在鲁济相遇,难道真的在水中相遇吗?在濆泉战败,难道真的在泉水中作战吗?现在天下用水名来命名地方的尤其多,不一定住在水中才能用水名。况且周文王怎么容易呢!德行没有加于对方,就不以力量相争;道义没有超过对方,就不以威势压制;用道义逐渐感化,用仁爱慢慢熏陶,这样四方自然归服。所以《诗经》说:“虽然不消除他们的愤怒,也不丧失他们的声望。”像这样讨伐崇国,还两次驾车下去,这是爱护百姓到了极点。现在齐襄公退守时不致力于修明自己的事业,而进取时只固守咫尺之内的信义。他守信确实是正确的,那么不如慢慢修明自己的德行,不要急于建立大功而残害百姓。现在议论他守信的节操,却忘记他残害百姓的根本,而将他与周文王相比,这不知道圣人也是深刻的。况且守信而不欺诈,与楚国人作战则有好处;没有德行而追求在自己国家建立大功,则不可依赖。不知道周文王是否独自这样做呢?
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郑”,《公羊传》认为这是不能侍奉母亲,这是不对的。王者不孝,应当去掉“天”字来显示;现在不去掉“天”字,就知道他不是不孝。何休又说:“下级没有废黜上级的道理,能够断绝关系的,是说明母亲可以废黜他,臣下可以听从母亲的命令。”唉!后世之所以多有废黜置立的祸患,不也是荒谬的吗!
二十五年,宋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公羊传》说:“不称其名,是因为宋国三代没有大夫,三代都在国内娶妻。”这是不对的。文中称大夫,就是有大夫,不是没有大夫,这很明显。况且国君娶了一位卿,而一国之内,怎么能完全没有大夫呢?凡是妻子的父母,是不被当作臣子对待的;至于他们的等级,礼仪不涉及。为什么说没有大夫呢?怪异偏僻,不合常理,竟然到了这种地步,可怜又可笑的,就是这种说法。
楚国人包围陈国,把顿国国君送回顿国。《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遂’?是因为两件事并列。”这是不对的。顿国国君出逃,是因为陈国攻打他,所以楚国必须包围陈国,才能把顿国国君送回顿国。其文辞与其事实,详尽完备,不能再增加了,怎么能说是“遂”呢?“遂”是生事,不是这种情况可以比拟的。
鲁公会见卫国国子和莒国的庆。何休说:“莒国没有大夫,记载庆,是尊敬女婿的道义。”刘子说:“推究这种说法来看,它的荒谬难道能计算得尽吗!”
二十六年,鲁公追赶齐国军队到酅地,没有追上。《公羊传》说:“说‘到酅地没有追上’是什么意思?是夸耀。”这是不对的。因为鲁公追赶别人,即使战胜了,又有什么可夸耀的呢?况且此后齐国又攻打我国,这明显说明齐国非常不畏惧鲁国。屡次遭受卑辱,还自以为如此伟大吗?君子没有羞耻心。
楚国人灭掉隗国,把隗国国君带回来。何休说:“不说‘获’,是因为举灭国为重。”这是不对的。“获”和“以归”,不是同一件事,怎么能并在一起说呢?
楚国人攻打宋国,包围缗地。《公羊传》认为:“城邑不说包围,说包围,是讽刺滥用军队。”这是不对的。包围缗地,是因为楚国将领地位低、军队少;攻打齐国,则是楚国将领地位低但军队多。为什么要强行配合呢?
鲁公率领楚国军队攻打齐国夺取谷地,何休说:“称军队,是顺承上文。”这是不对的。越过别国去乞求军队,这必定是要求多
,非求少也。若少,鲁亦自能办之,何苦外求乎?故此自楚师无疑也。何休欲顾上围缗时意,故析之尔。又所为围者,非旬日所能为者也。说楚人道用其师于伐宋,则庶防信矣。何者?伐非乆事也。说楚人道用其师于取缗,亦庶防信矣。何者?取邑未必乆也。今正围邑,乆者或累年,短者或累月,公又安能得其众伐齐取谷乎?且由楚至鲁,非近地也;伐宋围缗,非易事也;由鲁至齐,又非一日也;胜齐取谷,又非一日也;自齐还鲁,又非一日也。用一冬之间,往返如此,此可信乎?
译这并非因为兵力少。如果是因为兵力少,鲁国自己也能办到,何必辛苦向外求援呢?因此,这自然是楚国的军队,没有疑问。何休想要顾及上文围缗时的意图,所以这样分析罢了。况且,所谓的围城,不是十天半月就能做到的。说楚国人率领军队去攻打宋国,那么大概可以相信吧。为什么呢?因为攻打不是长久的事。说楚国人率领军队去夺取缗邑,也大概可以相信吧。为什么呢?因为夺取城邑未必需要很长时间。如今正是围城,时间长的可能持续几年,短的也可能持续几个月,鲁公又怎么能集结军队去攻打齐国夺取谷邑呢?况且从楚国到鲁国,不是近道;攻打宋国围困缗邑,不是容易的事;从鲁国到齐国,又不是一天的路程;战胜齐国夺取谷邑,又不是一天的事;从齐国返回鲁国,又不是一天的路程。在短短一个冬天的时间里,往返如此,这能让人相信吗?
公至自伐齐。公羊曰:「此已取谷矣,何以致伐?」原公羊之意者,谓得意致防,不得意致伐,则今得意不当致伐,故如此问也。曰「何以致伐」者,是问不致防而致伐也。然伐齐取谷者,独公以楚师自往耳,无诸侯之防也。非诸侯之防,则不得致防,此理之适然耳。公羊子迷妄其本末,遂强云:「患之兴必自此始。」何休觉其难通,又必欲掩覆其过,故注庄五年曰:「公与一国行师,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以雕饰此文也。然公羊本问「何以致伐」,不问「何以致」,问「何以致伐」者,是问「何以致防,今不然」耳。问「何以致」者,乃可说云「得意不致,不得意致伐」耳。今遗其问「致伐」之本意,更出「不致」之别说,欲以蒙澒其语,营乱耳目,岂通也哉!且用公羊之说,公伐齐取谷,有何不得意哉?乃云「患之起必自此始」,按是后乃无齐患,虽何休曲为之说,宁足蔽其妄乎!
二十七年,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公羊》曰:「其称人为执宋公,贬也。」非也。宋襄公死乆矣,《春秋》前贬之明矣,又终僖之篇贬,何为乎?
二十八年,晋侯侵曹,晋侯伐衞。《公羊》云:「未侵曹也。」非也。若未侵曹者,《春秋》岂探其情而先书之?
公子买戍衞,不卒戍,刺之。《公羊》曰:「不可使往也。」非也。若不可使往而刺之,是得其罪矣,又何更其文为「不卒戍」乎?且杀大夫何必着其罪哉?其着之罪,则是加之,加之则滥矣。《春秋》直记之者,见滥也。传不晓此意而妄云云,何休乃复引曰:「不日以明有罪无罪。」不亦迂乎!
及楚人战于城濮,公羊曰:「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此自戕贼者也。」按公羊本云楚无大夫,前年伐宋围缗,虽以师行,犹自従本称,称人而已。今忽如此问,则是楚有大夫也。即今言之,是前所言非也;即前言之,是今所言非也。何休乃引屈完,按彼屈完乃自为尊之,以当桓公,特说此文耳,非常之辞,何得引比乎?又诸侯自用师,楚自使微者,岂得不谓之大战?曷为使微者,亦问之无理者也。
陈侯如防,《公羊》云「后防,非也」。陈本不预盟约,闻防自至,其意、其文与「陈侯使袁侨如防」一耳,不可横出两说。「公朝于王所」,《公羊》曰:「天子在是也。不言天子在是,不与致天子也。」非也。若不与致天子,则不书「天子在是」。彼云「天王狩于河阳」,岂与致天子乎?
陈侯款卒,何休曰:「不书葬,者为晋文讳。」推此言也而观之,其妄可胜记乎?
天王狩于河阳。公羊曰:「不与再致天子也。」何休曰:「一失礼,尚愈。」予谓传语有理,而不合经;注语无理,而不可训。岂有以臣召君,云一失尚愈乎?一失尚愈者,谓小徳出入耳。若颠倒君臣,淆乱尊卑,此罪之大者,尚云愈哉?二十九年,介葛卢来。公羊曰:「夷狄之君,非也。白狄无名,介何以得名?」
三十年,衞侯郑归于衞。公羊曰:「其言归何?归恶乎元咺也。」非也。公羊常例以归者出入无恶,复归者出有恶,归无恶。纵《春秋》归恶于元咺,书衞侯亦足矣,又谓之出入无恶可乎?
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公羊》曰:「公不得为政尔。」非也。僖公之时,大夫初未强,岂敢专行哉?此殆诬之矣。
三十一年,取济西田。《公羊》曰:「讳取同姓之田。」言鲁此地本为晋侯所还,当时不取,乆而取之,故坐取邑也。非也。诸侯受封自有分矣,后虽侵夺防失,有王者作,皆当还之。鲁取已物,假令本无伯主之命,犹应以功覆过。故《鲁颂》美僖公能复周公之宇,何有反坐取同姓之田哉?又《公羊》桓二年传曰:「至乎地之与人则不然,俄而可以为其有矣。然则为取,可以为有乎?」曰:「不可。若楚王之妻媦,无时焉可也。」以是推之,明曹不得终有鲁地,鲁縁伯主之命而取之,又何足讳哉?
三十二年,衞人及狄盟。何休云:「言及者,知不得狄君。」非也。书衞人狄盟,则不成文;书衞人防
译鲁公从讨伐齐国的军事行动中返回。《公羊传》说:“这已经夺取了谷地,为什么还要记载为‘伐’?”推究《公羊传》的本意,是说如果合乎心意就记载为“防”,不合乎心意就记载为“伐”,那么如今既然合乎心意就不应当记载为“伐”,所以才这样发问。说“为什么记载为‘伐’”,这是问为什么不记载为“防”而记载为“伐”。然而讨伐齐国夺取谷地,只是鲁公率领楚国军队亲自前往罢了,并没有诸侯的防备行动。既然没有诸侯的防备行动,就不应当记载为“防”,这是事理上恰好如此罢了。《公羊传》作者混淆了本末,于是强行说:“祸患的兴起必定从此开始。”何休觉得这难以讲通,又一定要掩盖他的错误,所以在注释《庄公五年》时说:“鲁公与一个国家共同出兵,合乎心意就不记载,不合乎心意就记载为‘伐’。”以此来修饰这段文字。然而《公羊传》原本问的是“为什么记载为‘伐’”,不是问“为什么记载”,问“为什么记载为‘伐’”,是问“为什么应当记载为‘防’,现在却不是这样”。问“为什么记载”,才可以解释说“合乎心意就不记载,不合乎心意就记载为‘伐’”。现在遗忘了问“记载为‘伐’”的本意,反而提出“不记载”的别解,想要以此混淆语意,扰乱视听,难道通顺合理吗!况且按照《公羊传》的说法,鲁公讨伐齐国夺取谷地,有什么不合乎心意的呢?却说“祸患的兴起必定从此开始”,查考后来并没有齐国的祸患,即使何休曲意解说,难道足以掩盖他的荒谬吗!
二十七年,楚国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包围宋国。《公羊传》说:“称‘人’来执拿宋公,是贬低。”不对。宋襄公死已经很久了,《春秋》以前已经明显地贬低了他,又在僖公篇结束时再次贬低,是为了什么呢?
二十八年,晋侯侵犯曹国,晋侯讨伐卫国。《公羊传》说:“还没有侵犯曹国。”不对。如果还没有侵犯曹国,《春秋》难道会探知实情而预先记载吗?
公子买戍守卫国,没有完成戍守任务,被刺死。《公羊传》说:“不可以让他前往。”不对。如果不可以让他前往而刺死他,这是得到了他的罪过,又为什么改变文辞为“没有完成戍守任务”呢?况且杀大夫何必写明他的罪过呢?写明他的罪过,就是强加罪名,强加罪名就是滥杀。《春秋》直接记载,是表明滥杀。传文不明白这个意思而胡乱议论,何休又引用说:“不记载日期来表明有罪无罪。”不是太迂腐了吗!
在城濮与楚国人作战,《公羊传》说:“这是大战,为什么让地位低微的人参与?这是自相残杀的人。”查考《公羊传》原本说楚国没有大夫,前年讨伐宋国包围缗地,虽然率领军队行动,仍然遵循本来的称呼,称“人”罢了。现在忽然这样发问,那就是楚国有大夫了。如果按现在说的,那么以前说的就不对;如果按以前说的,那么现在说的就不对。何休于是引用屈完为例,查考那个屈完是自己抬高身份,来对应桓公,只是解说这段文字罢了,不是通常的辞例,怎么能引用相比呢?又诸侯自己用兵,楚国自己派遣地位低微的人,难道能不称为大战吗?问“为什么让地位低微的人参与”,也是发问没有道理。
陈侯前往防地,《公羊传》说“后防,不对”。陈国本来不参与盟约,听说防地之事自己前往,其意图、其文辞与“陈侯派遣袁侨前往防地”是一样的,不可以横生两种说法。“公朝见王所”,《公羊传》说:“天子在那里。不说不天子在那里,是不赞成致送天子。”不对。如果不赞成致送天子,那么就不应当记载“天子在那里”。那里说“天王在河阳狩猎”,难道赞成致送天子吗?
陈侯款去世,何休说:“不记载葬礼,是为晋文公避讳。”推究这种说法来看,它的荒谬难道能胜数吗?
天王在河阳狩猎。《公羊传》说:“不赞成再次致送天子。”何休说:“一次失礼,还算好一些。”我认为传语有道理,但不符合经文;注语没有道理,而且不可训诂。哪有以臣下召见君主,却说一次失礼还算好一些的呢?一次失礼还算好一些,是指小德的出入罢了。如果颠倒君臣,淆乱尊卑,这是大罪,还说好一些吗?二十九年,介葛卢来朝。《公羊传》说:“夷狄的君主,不对。白狄没有名字,介为什么得名?”
三十年,卫侯郑回到卫国。《公羊传》说:“说‘归’是什么意思?归是厌恶元咺。”不对。《公羊传》常例认为“归”是出入没有厌恶,“复归”是出有厌恶,归没有厌恶。纵然《春秋》归咎于元咺,记载卫侯也就足够了,又说出入没有厌恶可以吗?
公子遂前往京师,又前往晋国。《公羊传》说:“公不能执政罢了。”不对。僖公的时候,大夫起初还没有强大,难道敢专断行事吗?这大概是诬蔑了。
三十一年,夺取济西田地。《公羊传》说:“避讳夺取同姓的田地。”说鲁国这块土地本来是晋侯归还的,当时不夺取,很久以后才夺取,所以坐实了夺取城邑的罪名。不对。诸侯受封自有分地,后来虽然被侵夺防失,如果有王者兴起,都应当归还。鲁国夺取自己的物品,假使本来没有霸主的命令,还应当以功补过。所以《鲁颂》赞美僖公能恢复周公的疆域,哪有反而坐实夺取同姓田地的罪名呢?又《公羊传》桓二年传文说:“至于土地和人的归属则不然,不久就可以成为自己的了。那么对于夺取,可以成为自己的吗?”回答说:“不可以。就像楚王的妻子媦,没有时候可以成为自己的。”由此推究,明白曹国不能最终拥有鲁国土地,鲁国依据霸主的命令而夺取,又有什么值得避讳的呢?
三十二年,卫国人跟狄人结盟。何休说:“说‘及’,知道不是狄君。”不对。记载卫国人狄人结盟,就不成文辞;记载卫人跟
狄,则实盟非防。曰及狄者,使文理相成耳,亦犹晋侯防狄、防吴之比也,尚何疑乎?
译狄,则是真正结盟而非防备。说“及狄”,是为了使文辞和义理相互契合罢了,这也就像晋侯防备狄人、防备吴人一样,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
文公
元年,天王使叔服来防葬。何休曰:「常事书者,文公不肖,诸侯莫肯防之,故书天子之厚,以起诸侯之薄。」非也。文公始即位,亦何不肖,而诸侯遂闻之乎?向若天子亦不遣叔服防葬,则《春秋》便都无文以见文公之不肖矣。又曰:「叔服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亦非也。天子之子得称王子,犹诸侯之子得称公子也。王子有封国为诸侯者,不得复称王子,当以爵为重。其未命为诸侯者,自当从大夫之制,或字或名,理适宜之,非为刺亲亲也。又云:「鲁得言公子者,方録异辞,故独不言弟也。」然则鲁不言弟,乃《春秋》之常,而公子庆父伐于余丘,乃云「不言弟」,岂其幼少将兵?凡此云云,《公羊》本无其说,俱出何休尔,而乖错如此,可为怪叹!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公羊》曰:「加我服也。」非也,命为诸侯。
二年,作僖公主。《公羊》曰:「刺欲久防而后不能,非也。」公自惰缓不作主耳,何以知其欲久防?
及晋处父盟,公羊曰:「何以不氏?讳与大夫盟也。」非也。讳与大夫盟,没公足矣,何为去其氏?即内微者及晋处父盟,何以辨乎?何休曰:「使若得其君,如经言邾娄仪父矣。」若然,又不当没公也。
三年,晋阳处父伐楚救江。何休曰:「若两之,当先言救,非也。若实伐楚,又往救江,岂非两之乎?明此但脱以字尔。」四年,逆妇姜于齐。公羊曰:「娶乎大夫,略之也。」此虽孤经无他证据,然鲁初纳币乃用上卿,审娶大夫者,礼岂如此崇乎?
五年,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公羊》曰:「其言归含且赗何?兼之,非礼也。」非也。礼,国君薨,邻国吊之,其敌体也,犹含、赗、禭共一大夫,况王者于其臣妾乎?何休曰:「不従含晚,言来者,本不当含。」按《公羊》例,不及事言来,其常也。今含不及事,自可言来,何害于不当含,而又去来乎?又传讥兼之,不讥含也,则传意以含为礼;注意以含为非礼,其自相反戾至如此!
王使召伯来防葬。何休曰:「去天者,不及事,刺比失防礼也。」非也。天子防葬诸侯,而有早晚小失耳,未可集以为过也,何至遂贬去天乎?
六年葬晋襄公。何休曰:「刺公不自行,非礼也。诸侯薨,大夫吊,自防葬。吾不知此在何礼?周有千八百诸侯,统计五十年死亡略尽,是一嵗凡有三十六君死也。如一一防葬,虽疲死道路犹未能适,况又外有朝防内有祭祀,如何得暂假而行之乎?言不近理,无甚此者。」
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公羊曰:「晋杀其大夫阳处父,则狐射姑何为出奔?射姑杀也。」此问之非也。处父见杀,射姑出奔,何有可疑,而明射姑杀处父乎?成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山,宋华元出奔晋。然则杀山者亦华元乎?
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公羊谓:「不告朔,礼也;犹朝于庙,非礼也。」非也。闰虽无常,而政有常,安得不告?假令闰十二月者,必有立春,立春之政所当告也。若就前月告之,则先时;若就后月告之,则不及时。《夏书》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由是观之,则自当告也。
七年,公伐邾娄。甲戌,取须朐。《公羊》曰:「取邑不日,此何以日?内辞也,使若他人然。」非也。僖公时亦尝伐邾取须胊矣,何不为内辞哉?何休曰:「所以深讳者,扈之盟不见序,并为取邑故。」按僖公取须朐之年,与邾战于升陉,败内之师,理亦可讳,而何故不日以为辞哉?又僖二十六年伐齐取谷,书「公至自伐齐」者,《公羊》以谓虽得意,且有后患,故従不得意之例以致公也。然僖公后卒无患,今止縁取邑之故,故扈之盟不见序,可谓后有患矣,何不书「公至自伐邾娄」以起不得意乎?夫取谷无患也,书公至;取须朐有患,不书公至,何二三哉?
公防诸侯、晋大夫盟于扈。公羊曰:「诸侯不可使与公盟,眣晋大夫,使与公盟,非也。」在防者皆诸侯也,
译文公
元年,周天子派遣叔服前来鲁国吊唁并监护葬礼。何休说:“记载这件平常的事,是因为文公不贤,诸侯们都不肯前来吊唁监护,所以记载天子厚待,以反衬诸侯的淡薄。”这是不对的。文公刚即位,即使他不贤,诸侯们怎么会立刻就知道呢?假如天子也不派遣叔服来吊唁监护,那么《春秋》就没有文字可以显示文公的不贤了。何休又说:“叔服不称王子,是因为当时天子和诸侯不致力于求取贤才,而专门看重亲近亲属,所以特别在位子弟,讥刺他们过早地担任权位。”这也是不对的。天子的儿子可以称王子,就像诸侯的儿子可以称公子一样。王子中有受封为诸侯的,不能再称王子,应当以爵位为重。那些没有被任命为诸侯的,自然应当遵循大夫的制度,或者称字或者称名,道理上是适宜的,并不是为了讥刺亲近亲属。何休又说:“鲁国可以称公子,是因为正在记录不同的辞令,所以唯独不称弟。”然而鲁国不称弟,本是《春秋》的常例,而公子庆父攻打于余丘,却说“不称弟”,难道是因为他年幼就带兵吗?所有这些说法,《公羊传》原本没有这些解释,都出自何休,却如此错乱,真令人奇怪叹息!
周天子派遣毛伯前来赐给文公任命诸侯的诏命。《公羊传》说:“是加给我服饰。”这是不对的,是任命为诸侯。
二年,为僖公制作神主牌位。《公羊传》说:“讥刺想要长久监护却最终没能做到。”这是不对的。文公自己懒惰迟缓不制作神主牌位罢了,怎么知道他想要长久监护呢?
与晋国的阳处父结盟。《公羊传》说:“为什么不称氏?是避讳与大夫结盟。”这是不对的。避讳与大夫结盟,隐去文公的名字就足够了,为什么要去掉阳处父的氏呢?如果是国内地位卑微的人与晋国的阳处父结盟,又怎么分辨呢?何休说:“使得看起来像是得到了他的国君,就像经文所说邾娄仪父那样。”如果这样,又不应当隐去文公的名字了。
三年,晋国的阳处父攻打楚国以救援江国。何休说:“如果两方面都记载,应当先说救援。”这是不对的。如果确实攻打楚国,又去救援江国,难道不是两方面都记载了吗?明白这只是脱漏了“以”字罢了。四年,从齐国迎娶妇姜。《公羊传》说:“娶大夫的女儿,是略去礼仪。”这虽然是孤立的经文没有其他证据,但是鲁国当初纳币聘礼却用上卿,仔细考察娶大夫女儿的,礼仪难道如此隆重吗?
五年,周天子派遣荣叔回来送含玉和赗赠之物。《公羊传》说:“说‘归含且赗’是什么意思?兼而有之,是不合礼的。”这是不对的。按照礼制,国君去世,邻国吊唁,因为地位对等,尚且含玉、赗赠、禭赠由一位大夫兼管,何况天子对于他的臣下呢?何休说:“不跟随含玉的晚到,说‘来’的,本来就不应当含玉。”按照《公羊传》的体例,事情还没发生就说“来”,是常例。现在含玉还没发生,自然可以说“来”,这有什么妨碍于不应当含玉,又要去掉“来”字呢?又传文讥刺兼而有之,不讥刺含玉,那么传文的意思认为含玉是合礼的;注文的意见认为含玉是不合礼的,他们自己相互矛盾到如此地步!
周天子派遣召伯前来吊唁并监护葬礼。何休说:“去掉‘天’字,是因为没赶上事情,讥刺相比失去了监护的礼制。”这是不对的。天子监护诸侯的葬礼,有早晚的小失误罢了,不可以聚集起来作为过错,怎么至于就贬低去掉“天”字呢?
六年,安葬晋襄公。何休说:“讥刺文公不亲自前往,是不合礼的。诸侯去世,大夫吊唁,亲自前往监护葬礼。我不知道这在什么礼制中?周朝有一千八百个诸侯,统计五十年死亡的大致殆尽,这是一年大概有三十六位国君去世。如果一一亲自前往监护葬礼,即使累死在路上也还不能到达,何况外面有朝见监护,里面有祭祀,怎么能够暂时请假而前往呢?说话不合情理,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
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晋国的狐射姑出逃到狄国。《公羊传》说:“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阳处父,那么狐射姑为什么出逃?狐射姑杀了阳处父。”这个提问是不对的。阳处父被杀,狐射姑出逃,有什么可疑的,而明确说狐射姑杀了阳处父呢?成公十五年,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山,宋国的华元出逃到晋国。那么杀山的也是华元吗?
闰月不告朔,仍然在宗庙朝见。《公羊传》认为:“不告朔,是合礼的;仍然在宗庙朝见,是不合礼的。”这是不对的。闰月虽然没有固定,但政令有常规,怎么能不告朔呢?假如闰十二月,必定有立春,立春的政令是应当告朔的。如果就在前一个月告朔,就早于时节;如果就在后一个月告朔,就赶不上时节。《夏书》说:“早于时节的杀无赦,赶不上时节的杀无赦。”由此看来,自然应当告朔。
七年,文公攻打邾娄。甲戌日,夺取须朐。《公羊传》说:“夺取城邑不记日期,这里为什么记日期?是内辞,使得看起来像别人一样。”这是不对的。僖公时也曾经攻打邾娄夺取须朐,为什么不作为内辞呢?何休说:“所以深深避讳的原因是,扈地的盟会没有记载顺序,一并作为夺取城邑的缘故。”考察僖公夺取须朐的那年,与邾娄在升陉作战,打败了内部的军队,道理上也可以避讳,而为什么不用记日期作为辞令呢?又僖公二十六年攻打齐国夺取谷邑,记载“公至自伐齐”,《公羊传》认为虽然得意,而且有后患,所以遵循不得意的体例以致公回国。然而僖公后来最终没有祸患,现在只因为夺取城邑的缘故,所以扈地的盟会没有记载顺序,可以说有后患了,为什么不记载“公至自伐邾娄”以显示不得意呢?夺取谷邑没有祸患,记载公至;夺取须朐有祸患,不记载公至,为什么前后不一呢?
文公与诸侯、晋国大夫在扈地结盟。《公羊传》说:“诸侯不可以让与文公结盟,轻视晋国大夫,让与文公结盟。”这是不对的。在扈地的都是诸侯,
旣与公盟矣,又何云眣晋大夫乎?且诸侯不欲与鲁侯盟,乃敢眣晋大夫使之盟乎?皆事之不然者也。
译既然已经和晋国大夫结盟了,又怎么能说晋国大夫轻视鲁侯呢?况且诸侯不愿意和鲁侯结盟,难道敢轻视晋国大夫,让晋国大夫去和鲁侯结盟吗?这些都是不符合事实的说法。
徐伐莒,何休曰:「谓之徐者,前共灭王者后,故狄之,非也。徐亦夷耳。《书》云:『徐戎并兴』,非至今乃狄之也。」
八年,公孙敖如京师,不至,复丙戌奔莒。何休曰:「日者,嫌敖罪明,则起君弱,故讳,使若无罪。」按公羊所说,经义明矣,而何休横以此例纷乱之,是画蛇足者也。且敖之罪,加日何以能讳?不日何以能益?
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公羊曰:「曷为皆官举?」宋三世无大夫,非也。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不举名氏,以谓宋无大夫也。今此举官,亦云无大夫。若实内娶无大夫者,都无所举是矣。或官举,或不举,何哉?
九年,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禭。《公羊》曰:「兼之,非礼也。」非也。僖公、成风,犹恵公、仲子耳。若以谓两人者,岂可叙母于子下哉?《礼》曰:「妇人三従。」是谓妇人无专行耳,如遂令母在子下,不可谓知礼。
春秋权衡卷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权衡》>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权衡卷十二 宋 刘敞 撰
十一年,叔孙得臣败狄于咸。公羊曰:「长狄也。」非也。春秋有赤狄、白狄、山戎、陆浑戎、淮夷之类,记夷狄如此之详也。茍有长狄如公羊所说,盖长百尺,无为不言长狄也。十二年,盛伯来奔。公羊曰:「失地之君也。」非也。邢迁于夷仪,此自迁也;宋人迁宿,此亡国之文也;盛降于齐师,此亦自降也;齐人降鄣,此亦亡国之文也。此类分明,理无可疑。然则郕本未亡,公羊强谓之亡,此盛伯自来奔鲁,公羊谓即庄公时所灭者。且庄公至今七十余嵗矣,又曰与郜子相似,亦可怪也。
子叔姬卒,公羊曰:「母弟也。」非也。子叔姬者,子叔姬也。晋人、秦人战于河曲,公羊曰:「曷为以水地?河千里而一曲也。」非也。河曲者,亦地名尔,岂谓千里一曲乎?若千里一曲悉可名之河曲,是三河之闲无他地名,直曰河曲而已,不亦妄乎?何休又曰:「起两曲。」益非也。战于濆泉,公羊曰:「濆泉者,直泉也。」可谓两曲乎?
十三年,陈侯朔卒。不书葬,何休曰:「盈为晋文讳也。」刘子曰:「推此言也而观之,其妄可胜记乎?」
十四年,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公羊》曰:「道淫也。」非也。按齐舎未逾年,鲁人岂以女予之?縦令世衰,多居防而娶者,《春秋》犹书「子叔姬归于齐」。
十五年,宋司马华孙来盟。何休曰:「不称使者,宋无大夫。」按司马即大夫之官,华孙即大夫之名,何谓无大夫乎?又祭叔来聘,何休云:「不称使,起我无君。」今此不称使,又云无大夫,其言杂乱不可条理,岂不甚欤?
齐人归公孙敖之防。公羊曰:「何以不言来?内辞也,胁我而归之,笋将而来也。」按此言胁我则近矣,其说不言来之意则谬矣。有来者,有不来者,此其不来者也。春秋据实而书耳,非为内辞也。且文称齐人归公孙敖之防,见胁明矣,何必云来也哉?又曰笋将而来,按敖死殆十月,岂可置之编舆以行?此又理之不然者。
诸侯盟于扈,何休曰:「不序不日者,顺上讳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得而知。」非也。扈地虽同,文公之行有善恶,恶自当贬,善自当襃,何有贬其前防之恶,遂举地而讳之乎?若以文公之行无改者,此扈之防犹前扈之防也,是又不然。按十三年还自晋,注曰:「文公前扈之盟不见序,后能救郑之患,不逆天王之求,上得尊尊之义,下得解患之恩,一出三为,诸侯所荣。」若此文公可谓能变矣。秦穆能变,公羊以为贤;文公能变,春秋反追其旧恶乎?何谓顺上讳文,使扈之盟为不可知哉!
齐人来归子叔姬。公羊曰:「其言来何?闵之也。」非也。加来,何以为闵?不加来,何以不闵?此直来归耳,无强说也。凡公羊言来归之意多若此。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公羊》曰:「入郛书乎?」曰:「不书。」「此何以书?」动我也。非也。入郛殆矣,防乎入矣,势不轻于围,岂得不书乎?
译徐国攻打莒国,何休说:“称其为‘徐’,是因为在共同灭亡王之后,所以用‘狄’字来贬斥它,这是不对的。徐国也是夷狄罢了。《尚书》说:‘徐戎并兴’,并不是到现在才用‘狄’字来贬斥它。”
鲁僖公八年,公孙敖前往京师,没有到达,又在丙戌日逃奔到莒国。何休说:“记载日期,是嫌公孙敖的罪行明显,就会显得国君软弱,所以避讳,让他看起来好像没有罪过。”按照《公羊传》的说法,经义已经很明白了,而何休却强行用这个例子来扰乱它,这是画蛇添足。况且公孙敖的罪行,加上日期怎么能避讳?不记载日期怎么能增加什么?
宋国人杀了他们的大夫司马,宋国司城来投奔鲁国。《公羊传》说:“为什么都用官职来举称?”宋国三代没有大夫,这是不对的。僖公二十五年,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不记载姓名,是因为认为宋国没有大夫。现在这里记载官职,也说没有大夫。如果确实是因为国内娶妻而没有大夫,那什么都不记载才是对的。有时用官职举称,有时不举称,这是为什么呢?
鲁僖公九年,秦国人来送还僖公、成风的丧衣。《公羊传》说:“同时送还两人,是不合礼的。”这是不对的。僖公、成风,就像惠公、仲子一样。如果认为这两个人,难道可以把母亲列在儿子下面吗?《礼记》说:“妇人有三从。”这是说妇人没有独立的行动,但如果因此就让母亲排在儿子下面,不能说是懂礼。
春秋权衡卷十一
<经部,春秋类,春秋权衡》>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权衡卷十二 宋 刘敞 撰
鲁僖公十一年,叔孙得臣在咸地打败狄人。《公羊传》说:“是长狄。”这是不对的。《春秋》中有赤狄、白狄、山戎、陆浑戎、淮夷之类,记载夷狄如此详细。如果有长狄像《公羊传》所说的那样,高达百尺,没有理由不称其为长狄。鲁僖公十二年,盛伯来投奔鲁国。《公羊传》说:“是失去国土的君主。”这是不对的。邢国迁到夷仪,这是自己迁徙;宋国人迁走宿国,这是亡国的记载;盛国投降给齐军,这也是自己投降;齐国人降服鄣国,这也是亡国的记载。这类情况分明,道理无可怀疑。那么郕国本来没有灭亡,《公羊传》强行说它灭亡了,这是盛伯自己来投奔鲁国,《公羊传》说就是庄公时所灭的那个。况且庄公到现在七十多年了,又说与郜子相似,这也太奇怪了。
子叔姬去世,《公羊传》说:“是母亲的弟弟。”这是不对的。子叔姬,就是子叔姬。晋国人、秦国人在河曲作战,《公羊传》说:“为什么用水和地名?黄河千里而有一曲。”这是不对的。河曲,也是地名罢了,难道是说千里有一曲吗?如果千里有一曲都可以叫河曲,那三条黄河之间没有其他地名,直接叫河曲而已,这不是荒谬吗?何休又说:“兴起两个曲。”更加不对了。在濆泉作战,《公羊传》说:“濆泉,是直泉。”可以说两个曲吗?
鲁僖公十三年,陈侯朔去世。不记载葬礼,何休说:“是为了给晋文公避讳。”刘敞说:“推究这句话来看,它的荒谬难道能胜记吗?”
鲁僖公十四年,齐国人捉拿了单伯,齐国人捉拿了子叔姬。《公羊传》说:“是因为淫乱。”这是不对的。按照齐侯去世未满一年,鲁国人怎么会把女子嫁给他?即使世道衰微,多有居丧期间娶妻的,《春秋》还是记载“子叔姬归于齐”。
鲁僖公十五年,宋国司马华孙来结盟。何休说:“不称使者,宋国没有大夫。”按照司马就是大夫的官职,华孙就是大夫的名字,为什么说没有大夫呢?又有祭叔来聘问,何休说:“不称使者,兴起我国没有君主。”现在这里不称使者,又说没有大夫,他的言论杂乱不可条理,难道不是很严重吗?
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棺材。《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说是‘来’?是内辞,胁迫我国而送还他,笋将送他来的。”按照这话说是胁迫我国则接近事实,其解释不说“来”的意思则谬误了。有说“来”的,有不说的,这是不说的情况。《春秋》据实记载罢了,不是为了内辞。况且文中称齐国人送还公孙敖的棺材,胁迫的意思已经明白了,何必说“来”呢?又说笋将送他来的,按照公孙敖死大概十月,难道可以放在编舆中行走吗?这又是道理上说不通的。
诸侯在扈地结盟,何休说:“不排序不记日,是顺从上文避讳,使得扈地的盟会都不可得知。”这是不对的。扈地虽然相同,文公的行为有善有恶,恶自然应当贬斥,善自然应当褒扬,哪有因为贬斥他以前防地的恶行,就举出地名来避讳的呢?如果认为文公的行为没有改变,这扈地的盟会就像以前扈地的盟会一样,这又是不对的。按照十三年从晋国回来,注解说:“文公以前扈地的盟会不见排序,后来能救郑国的患难,不违背天王的请求,上得到尊尊的道义,下得到解患的恩德,一出三为,诸侯所荣耀。”如果这样,文公可以说是能改变了。秦穆公能改变,《公羊传》认为贤明;文公能改变,《春秋》反而追究他的旧恶吗?什么叫顺从上文避讳,使得扈地的盟会不可知呢!
齐国人送还子叔姬。《公羊传》说:“说‘来’是什么意思?是怜悯她。”这是不对的。加上“来”,怎么就是怜悯?不加“来”,怎么就不怜悯?这直接是送还罢了,没有强解的必要。凡是《公羊传》说送还的意思大多像这样。
齐侯侵犯我国西部边境,于是攻打曹国,进入其外城。《公羊传》说:“进入外城记载吗?”回答说:“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惊动我国。这是不对的。进入外城危险了,接近进入都城了,形势不轻于包围,难道能不记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