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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春秋权衡七

春秋权衡卷六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68–75 段

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使除徒陈于道南庙北,曰:「子产过女而命速毁,乃毁于而向。」子产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产及冲,使从者止之。按近上十二年,郑简公卒,将为葬除,及防氏之庙,将毁焉。子大叔使其除徒执用以立而无庸毁,曰:「子产过女而问何故不毁,乃曰:『不忍庙也。』诺,将毁矣。」既如是,子产乃使辟之。窃谓此两传实一事也,鲁、郑异国,说者不同,或谓葬时事,或谓搜时事,而丘明则两记之。何以明其然邪?曰:其忸忕小数而不知已非子大叔事也。前既不忍毁以为惠矣,俄而又自堕之,亦非子产事也。

译子大叔的宗庙在道路南面,他的寝宫在道路北面,庭院狭小,于是让清理道路的役夫在道路南面、宗庙北面列队,并告诫说:“子产经过你们时,若命令迅速拆除,你们就向他的方向拆除。”子产上朝时经过这里,对此感到愤怒。正在拆除的人向南拆除,子产到达路口时,让随从制止他们。

查考《左传》近十二年,郑简公去世,将要为葬礼清理道路,到达防氏的宗庙,准备拆除它。子大叔让他的清理役夫拿着工具站立着,却不让他们拆除,并告诫说:“子产经过你们时,若问为什么不拆除,你们就说:‘不忍心拆除宗庙。’答应后,将要拆除了。”既然这样,子产于是让役夫避开宗庙。

我私下认为这两段记载实际上是同一件事,鲁国和郑国是不同的国家,说法不同,有的说是葬礼时的事,有的说是搜狩时的事,而左丘明则两件事都记载了。怎么证明是这样的呢?回答说:拘泥于细微小事而不知道停止,这不是子大叔会做的事;先前因为不忍心拆除而施恩惠,不久又自己毁掉它,这也不是子产会做的事。

二十年,曹公孙防自鄸出奔宋。按《春秋》大夫之奔多矣,未有言其自者,独此言自鄸,是变例也,而左氏无说,杜氏不解,何哉?

盗杀卫侯之兄絷。左氏曰:「齐豹杀之,求名而亡。」非也。齐豹不名者,傥未为大夫耳。设《春秋》欲见豹罪而书其名,不愈于泛谓之盗乎?且豹亦何求名之有?此夫杀人不忌者也,而曽以是为名乎?

二十一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陈入于宋南里以畔。按《左氏》例,以恶入曰复入,此三大夫乃畔也,何故不书复入邪?岂以畔非恶之谓乎?

蔡侯朱出奔楚。左氏曰:「费无极取货于东国,而谓蔡人曰:『朱不用命于楚,君王将立东国。若不先従王欲,楚必围蔡。』蔡人惧,乃出朱。」此非必然也。君重矣,蔡人虽畏楚,独能不审其同异是非,而信单辞无验之语以逐其君乎?若谗人之言一再至而君可逐也,方城以北无定君矣。此乃恶无极之为人,而多为之罪以深其恶者,不然,不至于此。

传曰:「日有食之。」公问于梓慎,梓慎对曰:「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为灾。」非也。诗云:「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周之十月,夏之仲秋也。若不为灾,曷为丑之?二十二年,叔鞅如京师▯景王,王室乱。杜云:「承叔鞅之言而书之,未知谁是,故但曰乱。」非也。左氏凡例,常以据简书赴告而录,故曰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亦不书也。未有询于使者之口而书之者也,此其说自相贼矣。且王室虽乱,景王已葬,王猛在丧位矣,叔鞅岂得不知其是非哉?又传称闵子马闻叔鞅之言而称曰:「子朝必不免。」则是叔鞅已知子朝之非正矣。非独叔鞅亲见其事者知之也,闵子有言,是鲁国之人亦通知之也,何谓未知谁是邪?

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杜氏曰:「王猛,书名,未即位也。」是也。此明未即位,虽先君已葬,犹未得称王者也。及其论诸侯之礼,则以谓先君既葬,其子得称君矣,又何戾哉?夫诸侯称君,犹天子称王也。天子称王必待逾年,诸侯称君亦待即位,独谓诸侯既▯可以称君者,不识类也。

二十三年正月,叔孙婼如晋。左氏曰:「取邾师,获徐鉏、丘弱、茅地。邾人愬于晋,晋人来讨,叔孙婼如晋。」此不然也。按是年正月有壬寅,朔有庚戌,有癸丑,传叙邾事在庚戌之后,经记叔孙如晋在癸丑之前。夫庚戌、癸丑,四日耳,邾人已能诉于晋,晋人已能来讨,何其神速也?故曰不然。

吴败顿、胡、沈、蔡之师于鸡父。传曰:「楚师大奔。」又曰:「不言战,楚未陈也。」予谓楚未陈,而吴以诡谋动之,使至于大奔,此乃正当従未陈而败之例,不书战而已,不书楚,何哉?杜云:「不书楚,楚不战也。」非也。

传曰:「防越帅师及诸侯之师奔命救州来。」又曰:「七国同役而不同心。」然则楚与顿、胡等皆实在也,但自不得成列,为吴所诈耳。法当不书「战」,不当不书「楚」。向若楚师独完,诸侯俱败,书诸侯之败而不书「楚」,犹有可诿。今楚等败耳,吴之诈、乗人一也,曷为偏有所遗乎?推验事理,疑楚本与诸侯同救州来,既而令尹卒,楚军留而诸侯先至,故吴得独败之,楚师实未与相接,则经无縁书「楚」也。传所云「七国同役」、「楚师大奔」、「楚未陈」之类,皆不与经合,似是而非者也。

尹氏立王子朝。按《左氏》,诸称氏者皆曰举族,此岂举族立王子朝邪?何不云尹圉立朝乎?杜虽云尹氏周世卿,亦不云氏为世卿发也。意欲私取《公羊》之说,而又牵于《左氏》,不忍讼言之,说经者乃如此,可悯笑也。

传》曰:「楚囊瓦为令尹,城郢。沈尹戌曰:『子常必亡郢,茍不能卫,城无益也。』或曰:昔子囊将死,遗言城郢,君子以为忠。囊瓦其孙也,城郢之意,亦岂易乎?而沈尹讥之,何哉?」曰:「子囊之时,其国事治,其民亲上,其隣国无虞,所以城郢,欲防患也。今囊瓦之时,其国事不治,其民惎上,其邻国多怨,所以城郢,欲外民也。是善恶之趋异

译鲁昭公二十年,曹国的公孙防从鄸地出逃到宋国。查考《春秋》,大夫出逃的记载很多,却没有说过是从哪里出逃的,唯独这里说从鄸地出逃,这是变例,而《左传》没有解释,杜预也不理解,为什么呢?

盗贼杀死了卫侯的哥哥絷。《左传》说:“是齐豹杀了他,齐豹为了求名而逃亡。”这是不对的。齐豹不称其名,大概是因为他还没有成为大夫吧。假如《春秋》想要显示齐豹的罪过而写下他的名字,不比为泛泛地称为盗贼更好吗?况且齐豹又有什么求名的意思呢?这是杀人不忌讳的人,难道曾把杀人当作求名吗?

鲁昭公二十一年,宋国的华亥、向宁、华定从陈国进入宋国的南里以叛乱。查考《左传》的体例,以恶行进入称为“复入”,这三位大夫是叛乱,为什么不写“复入”呢?难道是因为叛乱不属于恶行吗?

蔡侯朱出逃到楚国。《左传》说:“费无极在东国那里收受贿赂,并对蔡国人说:‘朱不服从楚国的命令,楚王将要立东国为君。如果不先顺从楚王的意愿,楚国一定会包围蔡国。’蔡国人害怕,于是驱逐了朱。”这不一定如此。国君的地位尊贵,蔡国人虽然畏惧楚国,难道能不审察事情的真伪是非,而相信没有验证的片面之词来驱逐他们的国君吗?如果谗言一两次传来就可以驱逐国君,那么方城以北就没有稳定的国君了。这是厌恶费无极的为人,而多给他安上罪名以加深他的恶行,不然,不会到这种地步。

《传》说:“日食。”鲁昭公问梓慎,梓慎回答说:“二至二分,发生日食,不是灾祸。”这是不对的。《诗经》说:“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周朝的十月,是夏朝的仲秋。如果不是灾祸,为什么说它丑恶呢?鲁昭公二十二年,叔鞅前往京师。周景王,王室发生动乱。杜预说:“承接叔鞅的话而记载,不知道谁是正统,所以只说动乱。”这是不对的。《左传》的凡例,常常是根据简书的赴告而记录,所以说灭亡不报告失败,胜利不报告攻克,也不记载。没有通过询问使者的话来记载的,这种说法自相矛盾。况且王室虽然动乱,景王已经安葬,王猛在丧位上,叔鞅难道不知道是非吗?又《传》称闵子马听到叔鞅的话而说:“子朝必定不能免于祸患。”这说明叔鞅已经知道子朝不是正统了。不仅叔鞅亲眼见到这件事的人知道,闵子有言,说明鲁国的人也都知道,为什么说不知道谁是正统呢?

刘子、单子让王猛居住在皇地。杜预说:“王猛,是书名,还没有即位。”这是对的。这明确说明还没有即位,虽然先君已经安葬,仍然不能称为王。等到讨论诸侯的礼仪,却认为先君安葬后,他的儿子可以称为君,这又怎么矛盾呢?诸侯称为君,就像天子称为王一样。天子称为王必须等到逾年,诸侯称为君也必须等到即位,唯独认为诸侯安葬后就可以称为君,是不懂类推。

鲁昭公二十三年正月,叔孙婼前往晋国。《左传》说:“夺取邾国的军队,抓获徐鉏、丘弱、茅地。邾国人向晋国申诉,晋国人来讨伐,叔孙婼前往晋国。”这不是事实。查考这一年正月有壬寅日,朔日有庚戌日,有癸丑日,《传》叙述邾国的事在庚戌日之后,经文记载叔孙前往晋国在癸丑日之前。庚戌、癸丑,只有四天,邾国人已经能申诉到晋国,晋国人已经能来讨伐,怎么如此神速呢?所以说不是事实。

吴国在鸡父打败顿、胡、沈、蔡的军队。《传》说:“楚军大败逃跑。”又说:“不写战,因为楚军没有列阵。”我认为楚军没有列阵,而吴国用诡计调动他们,使他们大败逃跑,这正应当遵循没有列阵而打败的体例,不写战而已,不写楚,为什么呢?杜预说:“不写楚,因为楚军没有作战。”这是不对的。

《传》说:“防越率领军队和诸侯的军队奔命救援州来。”又说:“七国同役而不同心。”那么楚与顿、胡等确实都在,只是自己不能列阵,被吴国所欺骗罢了。按理应当不写“战”,不应当不写“楚”。假如楚军独自完好,诸侯都失败,写诸侯的失败而不写“楚”,还有借口。现在楚等失败,吴国的欺诈、乘人之危是一样的,为什么偏偏有所遗漏呢?推究事理,怀疑楚本来与诸侯同救州来,后来令尹去世,楚军停留而诸侯先到达,所以吴国得以单独打败他们,楚军实际上没有与吴军接触,那么经文没有理由写“楚”。《传》所说的“七国同役”、“楚师大奔”、“楚未陈”之类,都不与经文相符,似是而非。

尹氏立王子朝。查考《左传》,凡是称氏的都是举族,这难道是举族立王子朝吗?为什么不写尹圉立朝呢?杜预虽然说是尹氏是周朝的世卿,也没有说氏是为世卿而发的。想要私自采用《公羊》的说法,而又受《左传》牵制,不忍心驳斥,解经的人竟然如此,可怜又可笑。

《传》说:“楚囊瓦为令尹,修筑郢城。沈尹戌说:‘子常必定会失去郢城,如果不能保卫,修城也没有用。’有人说:从前子囊将死,遗言修筑郢城,君子认为忠诚。囊瓦是他的孙子,修筑郢城的意思,难道容易吗?而沈尹讥讽他,为什么呢?”回答说:“子囊的时候,国家事务治理得好,百姓亲近上级,邻国没有忧患,所以修筑郢城,想要防患。现在囊瓦的时候,国家事务治理不好,百姓怨恨上级,邻国多有怨恨,所以修筑郢城,想要疏远百姓。这是善恶趋向不同

也。故设险者强,恃险者亡。子囊之虑,安得不忠?而囊瓦之名,安得不陋哉!」

译啊。所以凭借险要地势来设防的国家强大,依赖险要地势而自恃的国家灭亡。子囊的思虑,怎能不忠诚呢?而囊瓦的名声,怎能不浅陋呢!」

二十四年,吴灭巢。杜氏曰:「巢,楚邑,非也。胜国曰灭,君死其位曰灭,国大而君重也。如取邑可以同灭国之号,是获臣亦可同灭君之称乎?《书》曰:『巢伯来朝。』巢为诸侯审矣,非楚邑也。」

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传曰:「召伯盈逐王子朝。」杜云:「召伯当言召氏,经误。」皆非也。召伯既逐王子朝而归敬王矣,又何为以子朝奔乎?若云召伯当作召氏者,则又不与经合。且召伯既自归周,则其族亦必随之,何故犹奉子朝为乱乎?且召伯尊也,召族卑也。今召伯不奔,召族自出,法不当书于经而叙毛伯之上也。又不得以尹氏为比。尹氏所以书者,以有尹固也。固尊,自得书耳。召族无盈则卑,卑何故书乎?

二十七年,楚杀其大夫郤宛。杜云:「无极,楚之谗人,宛所明知,而信近之,以取败亡,故书名罪之,非也。周公遭变,孔子被逐,如有不幸而死,则亦罪之乎?今谗人之恶不见,理而不幸之人反见收,非仲尼作《春秋》惩劝之本心也。」

二十八年,公如晋,次于干侯。传曰:「公使请逆于晋。」晋人曰:「君淹恤在外,亦不使一介辱在寡人,非也。」去年防于扈,传曰:「谋纳公。」若鲁不告于晋,晋何纳之谋?其谋纳公也,是鲁既告晋矣。晋且为公谋纳,岂得诬其不告哉?三十年,公在干侯。传曰:「不先书郓与干侯,非公,且征过也。」非也。向者公虽去国,然犹居郓,古人所谓若在境内,则犹君者也。是以不嵗嵗书郓耳。去年公如晋,次于干侯,但是暂时止次之名,犹以郓为居,自然不得书公在干侯也。今郓又溃散,公无所入,羁旅他国,国非其有,故书公在,以系一国之事,是圣人至意,深浅各有所出,岂但徴过哉?公虽有过,犹不若季氏之悖也。仲尼谓:「八佾舞于庭,是不可忍。」《春秋》无不略外而详内,尊君而卑臣,其宁縦失季氏,专攻公身而已。

吴灭徐,徐子章羽奔楚。杜云:「徐子称名,以名告也。」非也。若必従赴告者,安知卫侯燬非当时以名告诸侯,而左氏谓其灭同姓,何邪?

三十一年,黒肱以滥来奔。左氏曰:「此推言《春秋》之美。」且卫齐豹欲求名而不得,非也。豹挟怨储愤,▯泄为乱耳,本无不畏强御之名。不畏强御之名,亦非豹所求也。欲言《春秋》之美,何患无有,而正举此难信不通之语乎?予谓齐豹作乱,不能不心媿,此正欲盖者,非求名者。又曰:「若艰难其身以险危大人而有名章彻,攻难之士将奔走之。」予谓设《春秋》书「齐豹杀卫侯之兄絷」,其贬甚于称盗矣,人亦未肯奔走其名也。

三十二年,公在干侯。传曰:「言不能内外,又不能用其人也。」非也。公以三十年始居干侯,春秋嵗嵗书之,传亦嵗嵗为说,说之尽异,此明不知春秋本意也。设公今嵗未死,明年正月亦书之耳,复欲以何事为解乎?

  定公

元年春,王。杜云:「不书正月,公即位在六月故。」然则正月所以正即位也,即位则书正月,未即位则不书正月矣。如隐公初不即位,何故亦书正月邪?

三月,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传云:「执仲几以归,三月,归诸京师。」杜云:「知不可,故复归之京师。」若然,则晋人求掩其不义于诸侯者也,何以不告于诸侯乎?

立炀宫。传云:「季平子祷于炀宫,故立其庙。」按《左氏例》,茍非公命,则事无载于策者。立▯宫既本由季孙,何以得书邪?

二年,楚人伐吴。传云:「囊瓦伐吴师于豫章。」杜云:「囊瓦称人,见诱以败军。」非也。安知非囊瓦耻败,以微者告乎?且经又不言其败也,何以知经之贬其败乎?

四年三月,防于召陵。五月,公及诸侯盟于臯鼬。杜谓此共是一防,复称公者,防盟异处故也,非也。襄二十五年,防于夷仪,盟于重丘,亦防盟异处矣,何不别出公及邪?推验传文,召陵之防,本为蔡谋楚也。范献子听荀寅之言,遂辞蔡侯,则诸侯亦自此散矣,不得至五月乃盟也。且既辞蔡侯,则亦无縁重盟。又传叙

译二十四年,吴国灭掉巢国。杜预说:“巢是楚国的城邑,这种说法不对。战胜国灭亡他国称为‘灭’,国君死在位上称为‘灭’,这是因为国家大且国君地位重。如果攻取城邑可以等同于灭亡国家的称号,那么俘获臣子也可以等同于灭亡国君的称呼了吗?《尚书》说:‘巢伯来朝见。’巢作为诸侯是确凿无疑的,不是楚国的城邑。”

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带着王子朝逃奔楚国。《左传》说:“召伯盈驱逐王子朝。”杜预说:“召伯应当称为召氏,经文有误。”这两种说法都不对。召伯既然驱逐了王子朝并迎回敬王,又怎么会带着王子朝逃奔呢?如果说召伯应当写作召氏,那又与经文不合。况且召伯既然自己回归周王室,那么他的族人必定跟随他,为什么还拥奉王子朝作乱呢?况且召伯地位尊贵,召氏族人地位卑微。现在召伯没有逃奔,召氏族人自行出走,按礼法不应当记载在经文中,更不应列在毛伯之上。也不能拿尹氏来作比。尹氏之所以被记载,是因为有尹固这个人。尹固地位尊贵,自然值得记载。召氏族人没有召伯那样的尊贵,地位卑微,为什么值得记载呢?

二十七年,楚国杀了它的大夫郤宛。杜预说:“费无极是楚国的谗佞之人,郤宛明明知道这一点,却信任并亲近他,因而招致败亡,所以经文称其名以定罪,这种说法不对。周公遭遇变故,孔子被驱逐,如果不幸而死,难道也要定罪吗?现在谗人的恶行不被揭露,反而无辜不幸的人受到谴责,这不符合孔子作《春秋》惩恶劝善的本意。”

二十八年,鲁君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左传》说:“鲁君派人请求晋国迎接他。”晋国人说:“国君在外遭受忧患,却不派一个使者屈驾来到我这里,这种说法不对。”去年在扈地会盟,传文说:“谋划迎回鲁君。”如果鲁国不告诉晋国,晋国怎么会谋划迎回鲁君呢?既然谋划迎回鲁君,说明鲁国已经告知晋国了。晋国既然为鲁君谋划迎回之事,怎么能诬蔑鲁国没有告知呢?三十年,鲁君在干侯。《左传》说:“不先记载郓地和干侯,是因为鲁君不在国内,并且是征讨过错。”这种说法不对。先前鲁君虽然离开国都,但仍然居住在郓地,古人所说的如果在境内,就还是国君。因此不每年记载郓地。去年鲁君前往晋国,驻扎在干侯,这只是暂时停留的名称,仍然以郓地为居所,自然不能记载鲁君在干侯。现在郓地又溃散,鲁君无处可去,寄居在他国,国家不再属于他,所以记载“在”,以联系国家的大事,这是圣人的深意,深浅各有缘由,难道仅仅是征讨过错吗?鲁君虽然有错,也不如季氏那样悖逆。孔子说:“八佾舞于庭,是不可容忍的。”《春秋》无不略写外部而详写内部,尊崇国君而贬低臣下,难道会纵容季氏,专门攻击国君吗?

吴国灭掉徐国,徐子章羽逃奔楚国。杜预说:“徐子称名,是因为以名告丧。”这种说法不对。如果一定要跟随赴告的人,怎么知道卫侯燬不是当时以名告诸侯,而《左传》说他灭亡同姓呢?

三十一年,黑肱带着滥地来投奔。《左传》说:“这是推言《春秋》的美意。”又说卫齐豹想求名而不得,这种说法不对。齐豹挟怨积愤,发泄作乱罢了,本来就没有不畏强暴的名声。不畏强暴的名声,也不是齐豹所追求的。如果想说《春秋》的美意,何必担心没有,而要举出这种难以相信、不通顺的话呢?我认为齐豹作乱,不能不内心惭愧,这正是想要掩盖罪行的人,而不是求名的人。又说:“如果使自身艰难,以危险威胁大人而获得名声显赫,攻难之士将为之奔走。”我认为假如《春秋》记载“齐豹杀卫侯之兄絷”,其贬斥比称为盗贼更严重,人们也不会肯为他的名声奔走。

三十二年,鲁君在干侯。《左传》说:“说不能内外兼顾,又不能用人。”这种说法不对。鲁君从三十年开始居住在干侯,《春秋》每年记载,传文也每年解说,解说各不相同,这明显是不懂《春秋》的本意。假如鲁君今年没死,明年正月也会记载,又想要用什么事情来解释呢?

定公

元年春,王。杜预说:“不记载正月,是因为国君在六月即位。”那么正月是用来正位即位的,即位就记载正月,未即位就不记载正月。如果隐公最初没有即位,为什么也记载正月呢?

三月,晋人在京师抓获宋国的仲几。传文说:“抓获仲几带回去,三月,把他放回京师。”杜预说:“知道不可以,所以又把他放回京师。”如果这样,那么晋人是在诸侯面前掩盖自己的不义,为什么不告诉诸侯呢?

建立炀宫。传文说:“季平子在炀宫祈祷,所以建立他的庙宇。”按照《左传》的体例,如果不是国君的命令,事情就不会记载在简策上。建立炀宫既然本来是由季孙发起,为什么能记载呢?

二年,楚国人攻打吴国。传文说:“囊瓦在豫章攻打吴军。”杜预说:“囊瓦称为‘人’,是因为被诱骗而败军。”这种说法不对。怎么知道不是囊瓦因战败感到羞耻,以微贱者的身份报告呢?况且经文又没有说战败,怎么知道经文贬斥他战败呢?

四年三月,在召陵会盟。五月,鲁君与诸侯在臯鼬结盟。杜预认为这是一次会盟,再次称“公”是因为会盟地点不同,这种说法不对。襄公二十五年,在夷仪会盟,在重丘结盟,也是会盟地点不同,为什么不另外写出“公及”呢?推究传文,召陵的会盟,本来是为蔡国谋划对付楚国。范献子听从荀寅的话,于是辞别蔡侯,那么诸侯也从此散去了,不可能等到五月才结盟。况且既然辞别蔡侯,也就没有理由重新结盟。又传文叙述

召陵之事曰:「反自召陵,郑子太叔卒。」赵简子哭之,言反自召陵,则无臯鼬矣。其下乃云:「沈人不防于召陵,晋人使蔡伐沈。」亦不言臯鼬及盟时事,明此非一防也。盖传不记臯鼬之盟耳。实说召陵之防,晋辞蔡人,不为伐楚,故蔡人愤怒,伐灭沈国,并杀其君。晋见蔡侯怨,亦恐失蔡,故相与复为臯鼬之盟也。今传但云伐沈,经云灭沈,已自不同。传云晋辞蔡侯,又云晋使蔡伐沈,复未可信。且沈又常役属楚,未尝通晋,晋不当责其不防也。反覆推之,沈所以灭者,由蔡侯怨楚而已。

译关于召陵这件事,经文说:“从召陵返回,郑国的子太叔去世。”赵简子为他哭泣,提到从召陵返回,那么就没有臯鼬这个地方了。而下面又说:“沈国人没有在召陵设防,晋国人派蔡国去讨伐沈国。”也没有提及臯鼬以及会盟时的事,这显然说明这不是同一次设防。大概是因为《左传》没有记载臯鼬的会盟罢了。实际上说的是召陵的设防,晋国拒绝了蔡国人,不让他们参与讨伐楚国,所以蔡国人感到愤怒,讨伐并灭掉了沈国,还杀了沈国的国君。晋国看到蔡侯怨恨,也担心失去蔡国,所以双方又在臯鼬重新结盟。现在《左传》只说讨伐沈国,而经文说灭掉沈国,两者已经不同。《左传》说晋国拒绝蔡侯,又说晋国派蔡国讨伐沈国,这再次让人难以相信。况且沈国常常役属于楚国,从未与晋国交往,晋国不应当责怪沈国不设防。反复推敲,沈国之所以被灭,只是因为蔡侯怨恨楚国罢了。

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杜云:「囊瓦称人,贪以致败。」是也,但于左氏例,则无由知之。

吴入郢,杜云:「不称子」,史略文,非也。公、谷是矣。

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左氏曰:「季桓子如晋,献郑俘也。阳虎强使孟懿子往报夫人之币,晋人兼享之。」审如左氏言者,何忌之行非公命也。非公命而行,以左氏例推之,不书于经矣。然且书经者,谓仲尼不恶阳虎,可视以为公命乎?其异于公子豫奈何?

城中城,杜云:「公为晋侵郑,故惧而城之。」按传无此说,当时或自以他故筑城,又可必乎?

八年従祀先公,左氏曰:「阳虎欲去三桓,顺祀先公而祈焉。」非也。传有常例,非公命者不书于策。若虎欲作乱而顺祀,祀虽礼,非公命审矣,何以得书邪?且虎之谋三桓,宜使三桓不知,今明白而祈,三桓闻矣,虎何以能集其意邪?意者虎实恶季氏,季氏以臣而陵君,犹僖公以子而先父矣,不敢察察言,故先正逆祀以微谕其意,功成事立而后其指可见耳。虎既败走,鲁人又薄其行,则谓虎之顺祀祈作乱也,其实不然。何以知之?曰:「祈则谋泄,谋泄则事危,虎必不为也。」

九年,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杜云:「不书伐者,讳伐盟主,以次告。」非也。春秋乱世,至于定、哀之间,又乱之尤也,至于弑君而无耻,何讳伐盟主之有?

得寳玉大弓。左氏曰:「书曰得,器用也。凡获器用曰得,得用焉曰获非也。向曰窃者,失之也;今曰得者,得之也。失、得相对言得所以见失也。若器必言得,郜大鼎何以云取乎?器用不专言得,亦明矣。

十年,宋公之弟辰暨仲佗、石彄出奔陈。杜云:「称弟,示首恶也。」按隐元年之例,段不弟,故不言弟,然则辰亦不弟者,不称弟可也,反以见首恶称弟,何哉?段不言弟,反非首恶乎?

十三年,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传云:「范氏、中行氏伐赵氏之宫,赵鞅奔晋阳。」然则鞅不叛也,范、中行逼之耳。经何以得言其叛乎?《春秋》之原情定罪,固有如此邪?晋赵鞅归于晋。杜云:「韩、魏请之,故曰归。言韩、魏之强,犹列国。」非也。仲尼曰:「必也正名。」韩、魏犹为大夫,而列国视之,则何正名矣?《大雅》曰:「不畏强御。」如韩、魏以强而视列国,是畏之也。

传云:荀跞言于晋侯曰:「君命大臣,始祸者死。今三臣始祸,而独逐鞅也,刑已不钧,请皆逐之。」予谓寻传前云:董安于劝赵孟先为备,孟不肯,曰:「不欲始祸。」则始祸者非鞅也,可言二臣始祸,不可言三臣也。此据三传说之,虽各不同,然公羊似真。

十四年,卫世子蒯聩出奔宋。左氏叙蒯聩事曰:「蒯聩欲杀夫人,夫人啼而走,公执其手以登台,太子出奔宋。」予谓蒯聩虽不善谋,安有此事哉?且杀夫人,蒯聩独得全乎?彼所羞者,以夫人名恶也。如杀其母,为恶愈矣,反不知可羞乎?盖蒯聩闻野人之歌,其心慙焉,则以谓夫人。夫人恶其斥己淫,则啼而走,言「太子杀余」以诬之。灵公惑于南子,所言必听従,故外则召宋朝,内则逐公叔戌、赵阳。彼不耻召宋朝,固亦不难逐蒯瞆矣。此其真也,不当如左氏所记。又蒯瞆出乃奔宋,宋,南子家也。蒯瞆负杀南子之名而走,又入其家,使真有其事者,敢乎哉?此亦一证也。

邾子来防,公杜因上大搜之文而解之曰:「防公于比蒲。」非也。如杜之说,谓大搜则公在矣。按昭十一年齐归薨,大搜于比蒲,叔向讥之曰:「君有大丧,国不废搜,不忌君也。」以叔向之言观之,大搜之时鲁君不在明矣。桓四年公狩于郎,隐五年公观鱼于棠,渔猎之事出非其地,皆明书公,而大搜不言公,公不在故也。不得言邾子来防于比蒲。庄公遇齐侯于谷,萧叔朝公不言来者,朝在外也,杜已言此矣。设公在比蒲而邾子防之,其在外与谷等,固当言防,不当言来,言来非在外辞也。

十五年,定姒卒。左氏云:「不称夫人,不赴且不祔也。」非也。安有夫人卒而不称夫人者

译蔡侯率领吴国国君与楚国人交战于柏举。杜预说:“囊瓦被称为‘人’,是因为贪婪导致失败。”这是对的,但按照《左传》的体例,却无从得知这一点。

吴国攻入郢都,杜预说:“不称‘子’,是史官省略了文字。”这是不对的。《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说法才是对的。

鲁定公六年,季孙斯、仲孙何忌前往晋国。《左传》说:“季桓子前往晋国,进献郑国的俘虏。阳虎强迫孟懿子去回报夫人赠送的礼物,晋国人一并设宴款待他们。”如果真像《左传》所说,那么何忌的出行就不是奉公室之命。不奉公命而出行,按照《左传》的体例推断,是不应记载于经文的。然而经文却记载了,难道说孔子不厌恶阳虎,可以把他的行为视为公命吗?这与公子豫的情况有何不同呢?

修筑内城,杜预说:“鲁君因为晋国侵略郑国,所以恐惧而修筑城池。”查考《左传》并没有这种说法,当时或许是因为其他原因筑城,又能肯定吗?

鲁定公八年,顺祀先公,《左传》说:“阳虎想要除掉三桓,顺祀先公并向他们祈祷。”这是不对的。《左传》有固定的体例,不奉公命的事情不记载于策书。如果阳虎想要作乱而顺祀,祭祀虽然是礼制,但显然不是奉公命,为什么能记载呢?况且阳虎谋划对付三桓,理应让三桓不知道,现在公然祈祷,三桓就知道了,阳虎怎么能达成他的意图呢?大概阳虎确实厌恶季氏,季氏作为臣子却凌驾于君主之上,就像僖公作为儿子却排在父亲前面一样,不敢明察直言,所以先纠正逆祀来委婉暗示他的意图,等功成事立之后,他的指意才显现出来。阳虎失败逃跑后,鲁国人又鄙薄他的行为,就说阳虎顺祀祈祷是为了作乱,其实并非如此。怎么知道的呢?回答说:“祈祷就会泄露谋略,谋略泄露事情就危险了,阳虎一定不会这样做。”

鲁定公九年,齐侯、卫侯驻扎在五氏。杜预说:“不记载‘伐’,是忌讳讨伐盟主,用‘次’来报告。”这是不对的。春秋是乱世,到了定公、哀公之间,更是乱得厉害,甚至弑君都不以为耻,有什么忌讳讨伐盟主的呢?

得到宝玉和大弓。《左传》说:“经文说‘得’,是指器物用品。凡是获得器物用品说‘得’,获得并使用说‘获’。”这是不对的。向氏说“窃”是丢失的意思;现在说“得”是得到的意思。丢失和得到相对,说“得”是为了显示“失”。如果器物一定要说“得”,那么郜国的大鼎为什么说“取”呢?器物用品不专门说“得”,这也明白了。

鲁定公十年,宋公的弟弟辰以及仲佗、石彄出逃到陈国。杜预说:“称‘弟’,是显示他是首恶。”查考隐元年的体例,共叔段不悌,所以不说“弟”,那么辰也不悌,不称“弟”也可以,反而称“弟”来显示首恶,为什么呢?共叔段不说“弟”,反而不是首恶吗?

鲁定公十三年,晋国的赵鞅进入晋阳以叛乱。《左传》说:“范氏、中行氏攻打赵氏的宫室,赵鞅逃到晋阳。”那么赵鞅并没有叛乱,是范氏、中行氏逼迫他罢了。经文怎么能说他叛乱呢?《春秋》推究情由定罪,本来就有这样的吗?晋国的赵鞅回到晋国。杜预说:“韩、魏请求他回来,所以说‘归’。这是说韩、魏的强势,如同列国一样。”这是不对的。孔子说:“必须正名。”韩、魏还是大夫,却把他们看作列国,那怎么正名呢?《大雅》说:“不畏强暴。”如果韩、魏因为强势而像列国一样被看待,这是畏惧他们啊。

《左传》说:荀跞对晋侯说:“君主命令大臣,挑起祸端的人死。现在三位大臣挑起祸端,却只驱逐赵鞅,刑罚已经不均,请把他们全都驱逐。”我认为查考《左传》前面说:董安于劝赵孟先做准备,赵孟不肯,说:“不想挑起祸端。”那么挑起祸端的不是赵鞅,可以说两位大臣挑起祸端,不能说三位大臣。这是根据三位大臣的说法,虽然各不相同,但《公羊传》似乎更真实。

鲁定公十四年,卫世子蒯聩出逃到宋国。《左传》叙述蒯聩的事说:“蒯聩想要杀夫人,夫人哭着逃跑,卫灵公抓住她的手登上台,太子出逃到宋国。”我认为蒯聩虽然不善谋划,哪有这种事呢?况且杀夫人,蒯聩独自能保全吗?他所羞耻的,是因为夫人用恶名诬陷他。如果杀了他的母亲,罪恶更重,反而不知道可羞耻吗?大概蒯聩听到野人的歌谣,心中惭愧,就认为是夫人说的。夫人厌恶他斥责自己的淫乱,就哭着逃跑,说“太子要杀我”来诬陷他。灵公被南子迷惑,所说的话一定听从,所以对外召宋朝,对内驱逐公叔戌、赵阳。他不以召宋朝为耻,固然也不难驱逐蒯聩。这才是真相,不应该像《左传》所记载的那样。又蒯聩出逃后奔往宋国,宋国是南子的娘家。蒯聩背负着要杀南子的名声逃跑,又进入她的娘家,如果真有那回事,他敢吗?这也是一个证据。

邾子来鲁国边境防备,杜预根据上面“大搜”的文字解释说:“在比蒲防备鲁君。”这是不对的。按照杜预的说法,认为大搜时鲁君就在。查考昭公十一年齐归去世,在比蒲大搜,叔向讥讽说:“君主有大丧,国家不废除搜狩,是不敬畏君主。”从叔向的话来看,大搜时鲁君不在是明显的。桓公四年鲁君在郎狩猎,隐公五年鲁君在棠观鱼,渔猎之事离开本地,都明确记载“公”,而大搜不记载“公”,是因为鲁君不在。不能说邾子在比蒲防备鲁君。庄公在谷地会见齐侯,萧叔朝见鲁君不说“来”,是因为朝见在外,杜预已经说过这个了。假设鲁君在比蒲而邾子防备他,那在外地与谷地相同,固然应当说“防”,不应当说“来”,说“来”不是在外地的措辞。

鲁定公十五年,定姒去世。《左传》说:“不称夫人,是因为没有报丧且没有附祭。”这是不对的。哪有夫人去世却不称夫人的呢?

乎?凡夫人始卒,则史书之,书之固云夫人矣,不待赴祔而书其夫人也。此姒氏要为哀公之母、定公之妾,哀公未成君,故亦未敢谓其母夫人耳。

译吗?大凡夫人刚去世,史官就将其记录下来,既然已经记载为夫人,那自然就是夫人了,不必等到奔丧和祔祭时才记载其为夫人。这位姒氏实际上是哀公的母亲、定公的妾室,因为哀公当时尚未正式即位为君,所以也不敢称他的母亲为夫人罢了。

葬定姒,左氏云:「不称小君,不成丧也。」非也。若姒氏实夫人者,固当书「夫人姒氏薨」,已而曰「葬定姒,不称小君」,明不成丧以责臣子可也。今曰「姒氏卒」,此非夫人也。非夫人而书「葬定姒」,宜矣,何足以见不成丧乎?欲责不成丧,而薨不称夫人,是适足贬小君之尊,而不足见臣子之罪也。

  哀公

三年,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杜云:「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故推齐使为兵首。」非也。虞师、晋师灭夏阳,左氏以谓虞受贿有恶,故使首之,是春秋襃贬之辨也。今何故茍従赴,为不义者饰非乎?

四年,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杜云:「晋耻为楚执诸侯,故称人以告,若蛮子不道于民也。」晋茍不耻,则已矣;若犹有耻,彼则讳而不告矣;不然,则虽告而匿其归于楚矣。岂当诬人以不道,而自发扬其归于楚之耻乎?此事势之不然。且凡告执诸侯者,必曰某侯为某罪,既执之矣,而《春秋》考其真伪而为之辞,或称侯,或称人,此皆出于孔子也,岂告者自称某人执某侯哉?如之何谓称人以告也?且天下虽乱,不义者反取义者而执之,此《春秋》所当辨也。如苟取赴告而书之,彼不义者何难诬人以恶矣?

十年,吴救陈。左氏曰:「延州来季子也。」推验其年,季子仅百嵗矣。以彼其清髙不汚,宁贪将乱国之兵者邪?似异时事,传附着其说耳。

十一年,公防吴伐齐。按《左氏》例,不与谋曰防,此则不与谋也。去年传曰:「吴子使来儆师」,则是与谋矣,文不当称防。然而称防,传与例乖也。

传曰:「冉求帅左师,樊迟为右。」季孙曰:「湏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按有子当为「子有」,子有者,冉求字也。仲尼门人字多云子某者,不得云有子也,传写误之矣。

大率左氏解经之蔽有三:从赴告,一也;用旧史,二也;经阙文,三也。所以使白黑混淆,不可考挍。按史虽待赴告而录,然其文非赴告之辞也;春秋虽据旧史而作,然其义非旧史之文也;简牍虽有阙失,其史非圣人所遗也。如谓史之记从赴告而已,则乱臣贼子何由而书?如谓春秋用旧史而已,则何贵于圣人之笔削也?且春秋书「良霄入于郑,郑人杀良霄」,「栾盈入于晋,晋人杀栾盈」,其文同也。至哀十四年,非仲尼所修矣,其记陈宗竖,乃曰「陈宗竖入于陈,陈人杀之」,明史之所记与仲尼之所修异矣。又仲尼所修无记内邑叛者,哀十五年独记成叛,此亦史文不与仲尼相似,仲尼不专用史文验也。如谓经之阙文皆圣人所遗者,茍传有所说而不与经同,尽可归过于经,何赖于传之解经哉!故春秋者,出于旧史者也,而春秋非旧史之文也;旧史者,出于赴告者也,而旧史非赴告之辞也;传者,出于经者也,而传非经之本也。今传与经违,是本末反矣,安得哉!明于此者,可以无惑于《春秋》矣。

  春秋权衡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权衡卷八      宋 刘敞 撰

公羊之所以异二传者,大指有三:一曰据百二十国寳书而作,二曰张三世,三曰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吾以此三者皆非也。以谓夫子作《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大汉用之训世,故不专据鲁史而已。然则「齐髙偃帅师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以为公子阳生也,文当曰「齐髙偃帅师纳北燕公子阳生于北燕」,有所误,有所阙,故云尔。不知百二十国寳书悉尔书谬乎?若悉尔书谬,信公羊之说可也;若百二十国寳书有一二不同,仲尼何不去彼取此乎?且百二十国之书众矣,不容悉谬,又不宜悉同,今奈何不革?其不革也,然后知所据鲁史而已。且公羊见晋晚入《春秋》,则曰后治同姓,同姓之先治者又不可遽数,皆泥于百二十国寳书,而不知本据鲁史而作。鲁史所书,有详有略,仲尼止考核是非,加襃贬而已,非必百二十国书也。

又所谓张三世者,本无益于经也。何以言之?传曰:「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则是言仲尼作经,托记传

译安葬定姒,《左传》说:“不称小君,是因为没有完成丧礼。”这是不对的。如果姒氏确实是夫人,本来应当记载“夫人姒氏薨”,接着又说“安葬定姒,不称小君”,这显然是用不成丧礼来责备臣子,是可以的。现在记载“姒氏卒”,这说明她不是夫人。不是夫人而记载“安葬定姒”,是适宜的,怎么能据此看出不成丧礼呢?想要责备不成丧礼,却在死亡时不称夫人,这恰恰是贬低了小君的尊贵地位,而不能显示出臣子的罪过。

哀公

三年,齐国的国夏、卫国的石曼姑率领军队包围戚邑。杜预说:“石曼姑为儿子包围父亲,知道他是不义的,所以推举齐国作为军事首领。”这是不对的。虞国军队、晋国军队灭掉夏阳,《左传》认为虞国受贿有恶行,所以让它作为首犯,这是《春秋》褒贬的辨别。现在为什么随意顺从赴告,为不义之人掩饰过错呢?

四年,晋国人抓获戎蛮子赤把他押回楚国。杜预说:“晋国以替楚国执拿诸侯为耻,所以称‘人’来告祭,好像戎蛮子对百姓不道一样。”晋国如果不以为耻,那就算了;如果还有耻感,他们就会避讳而不告祭;如果不这样,那么即使告祭也会隐瞒他归于楚国的事实。怎么应当诬蔑他人不道,而自己宣扬归于楚国的耻辱呢?这在情理上是不通的。况且凡是告祭执拿诸侯的,一定说某侯犯了某罪,既然已经执拿了,而《春秋》考察其真伪并为之措辞,有时称侯,有时称人,这都是出自孔子的,难道是告祭者自己称某人执拿某侯吗?怎么能说是称人以告祭呢?况且天下虽然混乱,不义之人反而执拿义人,这是《春秋》应当辨别的。如果随意取用赴告而记载,那些不义之人有什么难处诬蔑他人作恶呢?

十年,吴国救援陈国。《左传》说:“这是延州来的季子。”推算验证那年的年龄,季子已经一百岁了。以他那样清高不污浊,难道会贪图将导致国家动乱的军队吗?这似乎是不同时代的事情,传说附会了他的说法罢了。

十一年,鲁公防备吴国讨伐齐国。按照《左传》的体例,不参与谋划称为防,这里就是没有参与谋划。去年传文说:“吴子派人来警戒军队”,那就是参与了谋划,文辞不应当称防。然而称防,传文与体例相违背。

传文说:“冉求率领左师,樊迟作为右师。”季孙说:“冉求年轻。”有子说:“只要服从命令就行了。”按有子应当是“子有”,子有是冉求的字。仲尼的门人字大多叫子某,不能叫有子,这是传抄错误造成的。

大致上《左传》解释经文的弊病有三:顺从赴告,是一;使用旧史,是二;经文阙文,是三。这使得黑白混淆,无法考证。按史书虽然等待赴告而记录,但其文辞并非赴告之辞;《春秋》虽然依据旧史而作,但其义理并非旧史的文辞;简牍虽然有缺失,但史书并非圣人遗留的。如果说史书记载只是顺从赴告,那么乱臣贼子怎么会被记载?如果说《春秋》只是使用旧史,那么圣人的笔削有什么可贵呢?况且《春秋》记载“良霄进入郑国,郑国人杀了良霄”,“栾盈进入晋国,晋国人杀了栾盈”,文辞相同。到了哀公十四年,不是仲尼所修了,记载陈宗竖,却说“陈宗竖进入陈国,陈国人杀了他”,明显史书所记载与仲尼所修的不同。又仲尼所修没有记载内邑叛乱的,哀公十五年独自记载成叛,这也是史文不与仲尼相似,仲尼不专用史文的验证。如果说经文的阙文都是圣人遗留的,如果传有所解说而与经不同,都可以归咎于经,哪里还需要传来解释经呢!所以《春秋》是出于旧史的,而《春秋》并非旧史的文辞;旧史是出于赴告的,而旧史并非赴告之辞;传是出于经的,而传并非经的根本。现在传与经相违背,是本末倒置了,怎么能行呢!明白这一点的人,就不会对《春秋》感到困惑了。

春秋权衡卷七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权衡卷八 宋 刘敞 撰

《公羊传》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两传,大致有三点:一是依据百二十国的宝书而作,二是张扬三世,三是新周故宋,以《春秋》当作新王。我认为这三点都是不对的。认为夫子作《春秋》,祖述尧舜,下包文武,又为汉朝用来训导世人,所以不专门依据鲁史。然而“齐高偃率领军队接纳北燕伯于阳”,《公羊传》认为是公子阳生,文辞应当说“齐高偃率领军队接纳北燕公子阳生于北燕”,有所错误,有所缺失,所以这样说。不知道百二十国的宝书全都这样记载错误吗?如果全都这样记载错误,相信《公羊传》的说法是可以的;如果百二十国的宝书有一二不同,仲尼为什么不取彼舍此呢?况且百二十国的书很多,不可能全都错误,也不应该全都相同,现在为什么不改正?不改正,然后才知道所依据的只是鲁史。况且《公羊传》看到晋国晚入《春秋》,就说后治理同姓,同姓中先治理的又不可尽数,都拘泥于百二十国的宝书,而不知道根本依据鲁史而作。鲁史所记载,有详有略,仲尼只是考核是非,加以褒贬罢了,不一定都是百二十国的书。

又所谓张扬三世的,本来对经文没有益处。怎么说呢?传文说:“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这是说仲尼作经,托记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