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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春秋经筌六

春秋经筌卷四     宋 赵鹏飞 撰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83–101 段

庄公

  十有七年春齐人执郑詹

称人以执,非伯讨也,而詹不书族,葢有罪焉。讨有罪而非伯讨,奈何?不归之京师也。然郑詹之罪不可详。左氏以为不朝,且冬防于幽而春遂责其不朝邪?无是理也。不然,齐且伐罪以责其朝,执詹何益哉?公谷以为佞人,则有之矣,而其说未白。要之,郑自忽突争衡,二君出入相避如传舍,而为臣者朝以为雠,暮以为君,君之位如奕棋,而已之位如盘石,见利忘君,反面事雠,自祭仲以下皆然也。若詹者,必仲之党无疑矣,则执之为得其罪。然桓公既伯,则当执归京师而聴天子之命,乃自执之而已,此其所以书人,不得为伯讨也。

  夏齐人殱于遂

王者之师,为义起也,诛其君而吊其民,民大恱。今齐灭遂,以兵戍之,遂人其果恱服乎?不服而戍之以兵,且无所畏,乗其虚而尽殱之。呜呼!吾今而后知不义之果不可为也。不义而彊,且愚民有所不服,而况君子乎!遂君灭矣,而区区之民敢抗齐而殱其戍人,使遂之君存,其肯属而事齐邪?遂君不知其何人,观其以义得民,逆知其为君子。齐桓之灭遂,于是为谬举。圣人于其灭书人,而于此书殱,以齐人自殱为文,则其髙遂人之义也审矣。遂人于此,亦足以复其君之雠欤?然齐威之此举,为伯业之累甚大,君子葢以为威公惜之。

  秋郑詹自齐逃来

逃之为言窜也,责詹之辞也,与郑伯逃归同义。然詹不逃归而逃来,则为郑之罪人也审矣。见恶于郑,得罪于齐,逃而奔鲁,而鲁纳之,是鲁为逋逃主也,吾窃为鲁惧之。齐、郑不称兵于鲁,幸矣。

  冬多麋

麋,兽也。《周礼·兽人》「夏献麋」,《月令》「仲冬麋角解」,皆此兽。未尝有而有曰有,有▯是也;尝有而多曰多,多麋是也。▯以有为异,麋以多为异,皆记异也。杜氏以为多则害五谷,且为灾。麋非食五谷者,疑杜以麋为草耳,非是。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夏公追戎于济西

鲁有戎患,非一日矣。伯禽之初,不免兴《费誓》之师。自入春秋,隠、桓皆防而盟之,葢虞其为疆场之患也,则戎之在鲁,不可一日而不防。庄公不修戎备,其来也如履无人之境,疆吏安在哉?去而追之,何益也?春秋之书追者三: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齐书侵,知其侵也;戎不书伐,不觉其来也。不觉来而追之,戎备虚矣。

  秋有▯

▯含沙射人,葢亦微矣,而圣人书之,以记其异。▯虽微,必有以感之者。观乎此,亦可以见人君之徳不可毫厘亏也。毫厘之亏,异且感之,圣人不以微不书,欲人君之谨所感也。

  冬十月

  十有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

可与权而不达权,君子谓之固;可与正而不中正,君子谓之专。达于权、正之义,则处遂事之际无失矣。若公子结,吾不保其达权、正之义也。媵陈人之妇,君命也;及齐、宋盟,非君命也。非君命而利国家,专之可也,权也;非君命而不利国家,则专之,能无患乎?当中正而不守正,乃因权而生事。秋及齐、宋盟,而冬致三国之师,则今日之盟果为利国家乎?且鄄,衞地,齐、宋二君胡为而至于鄄哉?齐桓合诸侯,必防于宋、衞之间,以为四方诸侯之来,道里均也。故葵丘、贯泽皆宋地,首止及咸皆衞地。齐桓之伯,尝两防于鄄,今将复合诸侯于此也。结如陈,假道于衞,适遇其会也,乃遂与二君盟。其意葢以为一出而二事成:一以媵陈人之妇,一以结伯主之盟,而不知其以大夫而抗伯主于国,果利乎?然公子遂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勿及盟,而结之专,齐桓遂及以盟,何哉?结必有以欺齐也。彼其语齐侯,必不曰「吾媵陈妇也」,必曰「吾以君防盟也」。葢前乎此伐宋之役,与鄄之防,皆单伯防之而已,庄不至也。桓亦以结为单伯之流,而遂与之盟。既盟而知其媵陈妇,不为防盟而来也,于是怒有西鄙之伐焉。然齐、宋之来伐,以其抗也,责其欺也,而陈

译庄公十七年春天,齐国人俘虏了郑国的詹。

用“人”来称呼齐国并记载其“执”(俘虏)的行为,表明这不是霸主合法的讨伐;而郑詹不记载其氏族,大概是因为他有罪。讨伐有罪之人却不是霸主合法的讨伐,为什么呢?因为齐国没有将他押解回周天子所在的京师。然而郑詹的罪行无法详细考证。《左传》认为郑詹没有去朝见齐桓公,而且在冬天于幽地设防,春天就追究他不朝见的罪责吗?这没有道理。如果不是这样,齐国既然以讨伐罪名为由要求郑国朝见,那么俘虏郑詹又有什么好处呢?《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郑詹是奸佞之人,这种情况是有的,但它们的说法并没有阐明真相。总之,郑国自从忽、突两位君主争夺君位以来,两位君主出入宫廷互相避让,就像住在旅店一样;而臣子们早上把一方当作仇敌,晚上又把另一方当作君主,君主的地位如同下棋一样变幻不定,而臣子的地位却像磐石一样稳固,他们见利忘义,背叛君主去侍奉仇敌,从祭仲以下都是如此。像郑詹这样的人,必定是祭仲一党无疑,那么齐国俘虏他算是抓住了他的罪证。然而齐桓公既然已是霸主,就应当将郑詹押解回京师听候天子的命令,现在却自行处置,这就是史书用“人”来称呼齐国、不能将其视为霸主合法讨伐的原因。

夏天,齐国人在遂地被歼灭。

天子的军队,是为了正义而兴起的,诛杀其君主而安抚其百姓,百姓会非常喜悦。现在齐国灭掉了遂国,派军队驻守,遂国人难道真的会心悦诚服吗?如果不顺服却用军队驻守,而且遂国人无所畏惧,趁齐军空虚而将其全部歼灭。唉!我到现在才知道不义的事情果然不可为。不义而强大,连愚昧的百姓都有不服的,何况君子呢!遂国的君主被灭了,但区区百姓敢抗拒齐国并歼灭其驻军,如果遂国的君主还在,他会肯归属并侍奉齐国吗?遂国君主不知是谁,看他能以道义赢得民心,可以推测他是君子。齐桓公灭遂,在这里算是错误的举动。圣人在记载齐国灭遂时用“人”字,而在记载遂人歼灭齐军时用“歼”字,以齐国人自取灭亡为文辞,那么他推崇遂人的道义是很明显的了。遂人在这里,也足以报其君主的仇吗?然而齐桓公此举,对霸主事业的损害很大,君子大概为此替桓公感到惋惜。

秋天,郑詹从齐国逃到鲁国。

“逃”的意思是流窜,是责备郑詹的措辞,与郑伯逃归的意义相同。然而郑詹不是逃回本国而是逃到鲁国,那么他是郑国的罪人就很清楚了。被郑国厌恶,得罪了齐国,逃奔到鲁国,而鲁国接纳了他,这是鲁国成为了逃亡者的庇护主,我私下为鲁国感到担忧。齐国、郑国不对鲁国动武,已经是幸运的了。

冬天,麋鹿很多。

麋鹿,是一种野兽。《周礼·兽人》记载“夏天进献麋鹿”,《月令》记载“仲冬麋鹿角脱落”,都是指这种动物。从来没有出现过而出现了叫做“有”,“有”就是这种情况;曾经有过而数量多叫做“多”,“多麋”就是这种情况。“有”是因为出现而视为异常,麋鹿因为数量多而视为异常,都是记载异常现象。杜预认为麋鹿多就会危害五谷,并且成为灾害。麋鹿不是吃五谷的动物,怀疑杜预把麋鹿当作草了,这是不对的。

庄公十八年春天,周王三月,发生日食。

夏天,鲁庄公在济水以西追击戎人。

鲁国有戎人的祸患,不是一天两天了。伯禽刚建国之初,就不免发动《费誓》那样的战争。自从进入春秋时期,隐公、桓公都防备并与戎人结盟,大概是担心他们成为边境的祸患,那么戎人在鲁国边境,不可有一天不防备。庄公不整顿军备,戎人来袭就像进入无人之境,边境的官吏在哪里呢?等他们走了再去追击,有什么好处呢?《春秋》记载“追”的情况有三处:齐国人侵犯我国西部边境,庄公追击齐军到酅地,没有追上。齐国记载为“侵”,知道他们是侵犯;戎人不记载为“伐”,是因为没有察觉他们的到来。没有察觉到来袭就去追击,说明军备空虚了。

秋天,有蜮。

蜮含沙射人,大概是很微小的生物,而圣人记载它,是为了记录这种异常现象。蜮虽然微小,必定有某种原因感召它。观察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君主的德行不可有丝毫亏损。稍有亏损,异常现象就会感召而来,圣人不因为微小而不记载,是想让君主谨慎对待所感召的事物。

冬天,十月。

庄公十九年春天,周王正月。

夏天,四月。

秋天,公子结送陈国的陪嫁女子到鄄地,于是与齐侯、宋公结盟。

可以变通而不通晓变通,君子称之为固执;可以守正而不中正,君子称之为专断。通晓变通和守正的意义,那么在处理突发事情时就不会有失误了。像公子结,我不保证他通晓变通和守正的意义。送陈国的陪嫁女子,是君主的命令;与齐、宋结盟,不是君主的命令。不是君主的命令但对国家有利,专断是可以的,这是变通;不是君主的命令且对国家不利,那么专断,能不招致祸患吗?应当守正而不坚守正道,反而因变通而惹事。秋天与齐、宋结盟,而冬天招致三国军队入侵,那么今天的结盟果然对国家有利吗?况且鄄地是卫国领土,齐、宋两位君主为什么来到鄄地呢?齐桓公召集诸侯,必定在宋、卫之间会盟,因为四方诸侯前来,路程相等。所以葵丘、贯泽都是宋地,首止及咸都是卫地。齐桓公的霸主地位,曾经在鄄地两次会盟,现在将要再次在此召集诸侯。公子结去陈国,向卫国借道,正好遇到这次会盟,于是与两位君主结盟。他的意思大概认为一举两得:一是送陈国的陪嫁女子,二是与霸主结盟,而不知道他以大夫身份对抗霸主于国内,真的有利吗?然而公子遂在阳谷会见齐侯,齐侯没有与他结盟,而公子结专断行事,齐桓公却与他结盟,为什么呢?公子结必定有欺骗齐侯的地方。他对齐侯说的话,必定不说“我是送陈国陪嫁女子的”,必定说“我是代表君主来会盟的”。大概在此之前伐宋的战役,以及鄄地的会盟,都是单伯去会盟而庄公没有去。齐桓公也把公子结当作单伯一类的人,于是与他结盟。结盟后知道他是送陈国陪嫁女子,不是为会盟而来,于是愤怒而有西鄙的征伐。然而齐、宋前来征伐,是因为他专断,责备他欺骗,而陈

亦与之,何邪?此尤足以见结之两失矣。结之盟齐、宋,不曰媵陈也;结之至陈,不曰盟齐、宋也。两设诳辞而欺之,及一败而二事皆诈,故三国均疾于鲁也,此陈所以亦从而来伐欤?结之罪葢不胜诛矣。而说者徒见其书公子而不去族,因以为褒,曰:「齐、宋谋伐鲁,结道遇而盟之,所以解纷也。」且宋、齐尝同幽之盟,今何衅而伐鲁哉?以为讨郑詹之来,鲁已期年矣,存乎亡乎,不可得而知。既越四时而不问,至是尚何讨邪?曰讨郑詹,则胁郑而来可也,宋何与哉?况盟不旋踵,而三国之师均疾于鲁,尚何纷之能解也?公子遂如京师,遂。如晋季孙宿救台,遂入郓,皆遂事也,皆不去族也,悉以为褒之可乎?自庄以下,鲁大夫多不去族,所以着三家之张本也。公子庆父弑逆而奔,尚不去族,何问于结?然君子察其事之善恶,而褒贬自白,不可拘去族、书族之例也。

译也给予他,为什么呢?这尤其足以看出季结的两方面都失当了。季结与齐、宋结盟,不说这是为了送陈国的媵女;季结到达陈国,也不说这是为了与齐、宋结盟。两方面都编造谎言来欺骗他们,等到一次失败,两件事的真相都暴露了,所以齐、宋、陈三国都怨恨鲁国,这大概就是陈国也跟随一起来讨伐鲁国的原因吧?季结的罪过大概多得杀不完。而解说者只看到他记载为“公子”而没有去掉他的族氏,因此认为这是褒扬,说:“齐、宋谋划讨伐鲁国,季结在路上遇到他们并与他们结盟,以此来消除纷争。”况且宋、齐曾经共同参加过幽地的盟会,现在有什么嫌隙要去讨伐鲁国呢?如果说是为了讨伐郑詹的到来,鲁国已经过了一年,郑詹是生是死,无法得知。既然跨越了四季都不去追究,到现在还有什么可讨伐的呢?如果说是讨伐郑詹,那么胁迫郑国前来就可以了,宋国为什么要参与呢?况且盟约刚订立不久,三国军队都迅速逼近鲁国,还能消除什么纷争呢?公子遂前往京师,于是前往晋国;季孙宿救援台地,于是进入郓地,这些都是顺承前事的行为,都没有去掉族氏,难道都可以认为是褒扬吗?自从鲁庄公以后,鲁国的大夫大多不去掉族氏,这是为了彰显三桓势力扩张的根源。公子庆父弑君作乱而逃亡,尚且没有去掉族氏,还何必问季结呢?然而君子考察事情的善恶,褒贬自然明白,不能拘泥于去掉族氏或记载族氏的体例。

夫人姜氏如莒

姜氏如齐,犹曰父母之邦,如莒何哉?淫奔极矣。庄公在,所不责,书之亦以见齐桓不能绳之,为伯主之累也。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

讨结之抗且欺也,欺与抗,小人犹忿,而况邻国乎?况伯主乎?释而不讨,则啓奸招侮,败伯业矣。三国书人,将卑师少也,问罪而已,不务胜鲁也。刘敞以为齐宋防于鄄,谋伐鲁,公子结盟之,为鲁免难。观今日西鄙之伐,鲁难果免乎?葢惑于书公子之例,而不究其始终也。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文姜于是葢二毛矣,死亡无日,而淫奔不已。禽兽非屠戮无以禁其搏噬,彼得其死,幸也。

  夏齐大灾

人火曰火,天火曰灾。齐人大灾,何以书?往吊也。前日齐伐我西鄙,何为往吊?我服其罪也,结之过也。大灾甚矣,宫庙、廐库尽矣,可不吊乎?书之以见齐桓之伯,徳不足而取戾于天也。

  秋七月

  冬齐人伐戎

戎有二,有山戎,有戎。山戎即北戎,逺于中国,乃舜营州之地、▯竹国也。戎介于中国,在曹、衞鲁之闲隠桓之所盟,与夫伐凡伯、侵曹者,皆此戎也。此其为患尤近,伯讨所当先也。所贵乎伯主者,以其能从简书、敌王忾,而除天下之患也。戎患近在邻国,齐桓可不讨乎?桓公即位,葢十年内,则伐叛讨二以立已桓而已,戎葢未尝问也。至是始伐之,亦足以见其缓于除患矣。伐戎,伯讨也,而圣人书人,责其缓可知。

  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郑伯突卒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郑厉公

郑突簒忽而入栎,其后卒归于郑,而圣人不书归,说者以为不赴于鲁,非也。其入栎也,鲁实纳之,岂其归郑而不赴哉?圣人不书其归,不予其有郑也。至是卒葬皆书曰郑伯,则知其卒得郑也。其间庄四年垂之遇、十四年鄄之防,皆突也,非子仪也。突时葢在栎,实未得郑,而圣人以郑伯书之,予其世统也。突簒而与世统,奈何?名与之而实诛之,所以深治其簒之罪也。今突死而嗣世统者,突之子矣,其可不与突世统哉?或者以垂之遇、鄄之防为子仪,此死法也,非《春秋》也。

  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肆赦也,眚过也,赦大过也。▯陶曰:「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今过之大者皆举而赦之肆大眚,或者以为僭天子,故书大。若然,则当书曰「大肆眚」矣,安得曰「肆大眚」邪?不观文之逆顺,而诬人以僭,甚非义也。然则肆大眚予之乎?曰:「予之。」且人固不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过虽禹、汤所不免,而责常人无过,可乎?过而杀之,则虽欲自新,无由也。故《易》曰:「赦过宥罪。」《书》曰:「眚灾肆赦。」亦治世之典,特观夫过、故之辨耳。故者,心乎为是恶也;过者,非心乎为恶,误举而已。故曰:「宥过无大」,赦其误也;「刑故无小」,诛其心也。然则虞舜之制,诸侯亦得用之乎?曰:「舜之赦,赦天下,威福之权也;诸侯之赦,赦一国,听讼之法也。」昔成王命康叔曰:「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罪有小而故,则不可不杀,是诸侯亦得肆眚也。岂康叔得肆眚,而鲁周公之后反不得肆眚邪?然十二公之中,惟此一书之,则他公皆未尝宥过,过、故尽杀之,而庄公鞠其过之大者而肆之也,是亦《春秋》之美事,圣人安得而不书哉!说者以为文姜之恶,非赦不得葬,故肆眚而后葬之。文姜之恶,熏炙天地,淫奔于齐、莒之闲往反如织,生且不治,今死矣,反待赦而后得葬邪?使不赦而葬,时王、伯主、四邻诸侯将发其冢而暴其尸邪?无是理也。且文姜之罪与齐襄等,襄之存,九伐之法不行;襄之死,且得以礼葬,而文姜何足治哉?况子安有赦母之道乎?或者又以为请于天王而天王肆眚,若尔,则经当书「天王大肆眚」,今曰「肆大眚」,辞直出于鲁矣,天王何与哉?此皆求其义而不得,妄縁上下

译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姜氏前往齐国,尚且可以说是回到父母之国,前往莒国又是为了什么呢?这是淫乱奔逃到了极点。因为庄公还在,所以不予责备,史书这样记载,也是用来表明齐桓公不能约束她,这是作为霸主的一个累赘。

冬天,齐国人、宋国人、陈国人攻打我国西部边境。

这是为了讨伐公子结的抗拒和欺骗。欺骗与抗拒,小人尚且愤恨,何况是邻国呢?何况是霸主呢?如果放过而不讨伐,就会开启奸邪、招致侮辱,败坏霸业。三国都称“人”,是因为将领地位低、军队少,只是问罪而已,并不致力于战胜鲁国。刘敞认为齐国和宋国在鄄地设防,谋划攻打鲁国,公子结与他们结盟,从而使鲁国免遭灾难。看今天西部边境的讨伐,鲁国的灾难果真免除了吗?大概是被史书称“公子”的体例所迷惑,而没有探究事情的始末。

二十年春天,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前往莒国。

文姜这时大概头发已经花白了,死亡的日子不远,却仍然淫乱奔逃不止。禽兽不加以屠戮就无法禁止其撕咬吞噬,她能死,已经是侥幸了。

夏天,齐国发生大火灾。

人为的火叫“火”,天降的火叫“灾”。齐国发生大火灾,为什么要记载?因为鲁国前去吊唁。前些日子齐国攻打我国西部边境,为什么还要前去吊唁?因为我国服罪了,这是公子结的过错。大火灾非常严重,宫殿宗庙、马厩仓库都烧毁了,能不吊唁吗?记载这件事,是为了表明齐桓公的霸业,德行不足而招致天怒。

秋天七月。

冬天,齐国人攻打戎族。

戎族有两个,有山戎,有戎。山戎就是北戎,远离中原,是舜帝营州之地、〇竹国。戎介于中原之间,在曹、卫、鲁之间,是隐公和桓公所结盟的对象,以及攻打凡伯、侵犯曹国的,都是这个戎族。这个戎族的祸患尤其接近,是霸主讨伐应当首先考虑的。之所以看重霸主,是因为他能遵循简册记载、抵御王室的愤怒,从而消除天下的祸患。戎族的祸患近在邻国,齐桓公能不讨伐吗?桓公即位以来,大概十年之内,只是讨伐叛乱、平定二国来确立自己的桓公地位而已,戎族大概从未过问。到这时才开始讨伐,也足以看出他在消除祸患上的迟缓。讨伐戎族,是霸主的讨伐,而圣人记载称“人”,责备其迟缓是可以知道的。

二十一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五月辛酉日,郑伯突去世。

秋天七月戊戌日,夫人姜氏去世。

冬天十二月,安葬郑厉公。

郑突篡夺忽的位置而进入栎地,后来终于回到郑国,而圣人不记载“归”,解说的人认为是不向鲁国报丧,这是不对的。他进入栎地时,鲁国确实接纳了他,难道他回到郑国却不报丧吗?圣人不记载他“归”,是不认可他拥有郑国。到这时去世和安葬都记载为“郑伯”,就知道他最终得到了郑国。其间庄公四年的垂地相遇、十四年的鄄地会盟,都是突,不是子仪。突当时大概在栎地,实际上并未得到郑国,而圣人以“郑伯”记载他,是认可他的世系统绪。突篡位却与世系统绪相连,怎么办?名义上给予他而实际上诛杀他,以此来深究他篡位的罪行。现在突死了,继承世系统绪的是突的儿子,难道可以不给予突世系统绪吗?有人把垂地相遇、鄄地会盟认为是子仪,这是死板的方法,不是《春秋》的做法。

二十二年春天,周历正月,施行大赦。

癸丑日,安葬我国小君文姜。

“肆”是赦免,“眚”是过错,赦免大过错。〇陶说:“宽恕过错没有大小之分,惩罚故意犯罪没有轻微之别。”现在大过错都列举出来予以赦免,施行大赦,有人认为是僭越天子,所以记载“大”。如果这样,那就应当记载为“大肆眚”了,怎么能说“肆大眚”呢?不观察文辞的顺逆,而诬陷人僭越,非常不合道义。那么“肆大眚”是认可的吗?回答说:“认可。”况且人本来就不能没有过错,有过错而能改正,没有比这更好的了。过错即使是禹、汤也不能避免,而要求普通人没有过错,可以吗?有过错就杀他,那么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途径了。所以《易经》说:“赦免过错,宽恕罪过。”《尚书》说:“灾祸过错,施行大赦。”这也是治理天下的常法,只是要看过错与故意的区别罢了。故意,是心里想要做这种恶事;过错,不是心里想要做恶,只是误犯而已。所以说:“宽恕过错没有大小之分”,是赦免误犯;“惩罚故意没有轻微之别”,是诛杀其心。那么虞舜的制度,诸侯也可以使用吗?回答说:“舜的赦免,是赦免天下,是威福的权力;诸侯的赦免,是赦免一国,是听讼的法律。”从前成王命令康叔说:“有罪行小的,却不可不杀;有大罪但不是始终如此,只是灾祸过错恰好如此,已经穷尽了他的罪过,这时就不可杀。”罪行小但是故意,就不可不杀,这说明诸侯也可以施行大赦。难道康叔可以施行大赦,而鲁国周公的后代反而不可以施行大赦吗?然而十二公之中,只有这一次记载,那么其他公都没有宽恕过错,过错和故意都杀了,而庄公宽恕了他的大过错而施行大赦,这也是《春秋》中的美事,圣人怎么能不记载呢!解说的人认为文姜的罪恶,不赦免就不能安葬,所以施行大赦后才安葬她。文姜的罪恶,熏炙天地,在齐、莒之间淫乱奔逃,往返如织,活着的时候尚且不治,现在死了,反而要等待赦免才能安葬吗?如果不赦免而安葬,当时的周王、霸主、四邻诸侯会发掘她的坟墓而暴露她的尸体吗?没有这样的道理。况且文姜的罪行与齐襄公相等,齐襄公在世时,九伐之法不行;齐襄公死后,尚且能以礼安葬,而文姜哪里值得治罪呢?何况儿子哪有赦免母亲的道理呢?有人又认为是向天王请求而天王施行大赦,如果这样,那么经文应当记载“天王大肆眚”,现在说“肆大眚”,辞句直接出自鲁国,天王有什么关系呢?这些都是寻求其义而不得,胡乱牵强附会

之文而凿为是说,不知肆大眚适居文姜卒葬之间,非縁上下之义而立文也。

译却根据经文而穿凿附会地提出这种说法,不知道“肆大眚”恰好位于文姜去世与下葬之间,并非依据上下尊卑的礼义而设立的文辞。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葵丘之禁曰:「无专杀大夫。」则当时诸侯葢专杀大夫矣。古者大夫命于天子,有罪则听天子之命。春秋诸侯大夫自命而自杀之,其专甚矣。经书杀大夫者四十七,皆书其专也。然就其事而言之,则杀之有罪、无罪,不可无别。故凡杀世子、母弟目君,甚其絶亲也;杀有罪则称人,以为国人皆欲杀之也;杀无罪称国,以为国君私杀之也。或曰:杀大夫,举其贵之辞也;杀公子,举其亲辞也。杀而称名,得其人也,得其罪也;称大夫而不名,不得其人也,不得其罪也。其凡例如此,而其罪之重轻、情之深浅即可见之,不可以例求也。陈人杀其公子御寇,书人以杀,杀有罪。然公子,陈侯之子也,父杀其子,父子之恩絶矣。然御寇不子而自取杀身,陷父于不慈,葢参讥之。

  夏五月

春秋》无以仲月首时者,或「五」字之误,或「月」下脱「事」耳。

  秋七月丙申及齐髙傒盟于防

复通于齐,且谋防也。前日见絶于齐,以公子结之抗;今日复通于齐,亦安受髙傒之抗。抗则均矣,然结之抗,有西鄙之伐;而傒之抗,鲁因求防焉。齐以为忿,鲁以为欢,彊弱曲直,葢已判然矣。齐之不义,杀其父而胁其子;庄之不孝,忍其父而昬其雠。则防之盟,公之耻不其深欤?故没公而不书也。然忍父雠,受傒之抗,何求于齐哉?欲防而已。雠与色孰重?父与妻孰亲?庄公重色而轻雠,欲昬而忘父,则公之耻,自取之也,甘受其抗,尚何辞?

  冬公如齐纳币

父雠不报,母丧未除,而求防于齐,不孝也。纳采不亲,而公亲之,非礼也。虽孝与礼,圣人不以责禽兽,而《春秋》垂万世之典,非为庄设也,为万世重父子之亲,垂防姻之教,因不孝以致孝,因非礼以致礼,《春秋》之意也。

  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齐

忍雠而防冒丧纳币,今至也,吾不知何辞而饮至防勲哉!

  祭叔来聘

孙云:「周大夫祭采地。」刘云:「祭邑,天子之下大夫是必使之,则其不称使,不予使也。下大夫无臣,虽有臣,犹不外交也。」祭叔,畿内诸侯也。聘者,大夫之事,而诸侯亲之可乎?祭叔假王命,托聘为名,而私交于鲁,其实非聘也。聘必书「天王使」,而此不书使,非王命也,诸侯不自聘,托王命也。祭叔葢自以为有所凭藉而来,足以逭私交之罪矣,而不知《春秋》不书「天王使」之,则不惟暴其私交之罪,而且兼受欺君之诛也。齐髙子来盟,非君命也,故不书「齐侯使」,而见专盟之意;祭叔来聘,非王命也,故不书「天王使」,而见专聘之罪。然盟有善否,大夫专之,犹或可也;聘岂王臣所得专邪?聘者,传命之辞,无命而传,是罔人也。内以欺君,外以罔人,祭叔之罪葢重于祭伯之称来矣。

  夏公如齐观社公至自齐

甚哉公之无耻也!子同生于今三十有六年,则公之防姻固失时矣。徒以父杀于外,母淫于内,诸侯所不齿,非忍雠而防,天下无与为匹者,故忍而防于齐。齐既许防,而母丧未除,庄公之心,葢可料矣。故前年如齐纳币,今年如齐观社。社何足观哉?托观社而如齐也。谷梁以为尸女,葢照其肺肝矣。君子耻言之,吾因谷梁之言,聊发其隠情而已耳。

荆人来聘【是年楚成王即位】

朝聘非荆人所得与也,明堂位四裔来朝,皆位之国门之外,四塞世告至,周礼亦云蕃服世一见,掌客掌賔客之牢礼,诸侯士大夫皆有饩,典命掌诸侯之仪,五等之君及其大夫皆有车服礼仪之数,而独不及蕃服,其来也,行人制其出入,其至也,象胥制其言语,先王所以谨中外之防,至深且逺也。况楚人佳兵乐祸,乃其天性,故商颂之美武丁,则曰「奋伐荆楚」,鲁颂之美周公,则曰「荆舒是惩」,盖世乱怙终,虽四塞世告至,蕃服世一见之制,亦曾未有与焉。今即幸而賔服,天子大朝防引而进之守燎之列可矣,况乎其不能也。春秋之世,荆楚日彊,圣人葢忧之,入郑伐郑,骎骎然其患深矣。今率然而聘鲁,说者以为进之,圣人岂乐其

译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

葵丘之盟的禁令说:“不要擅自杀害大夫。”那么当时诸侯大概都擅自杀害大夫了。古代大夫由天子任命,如果有罪,就听从天子的命令。春秋时期诸侯的大夫自己任命自己,又自己杀害他们,这种专断太严重了。《春秋》记载杀大夫的事有四十七次,都是记载他们专断的行为。然而就具体事情来说,被杀的人有罪无罪,不能没有区别。所以凡是杀世子、母弟,直书国君的名字,是强调他们断绝亲情;杀有罪的人,称“人”,表示国人大家都想杀他;杀无罪的人,称国名,表示国君私自杀害他。有人说:杀大夫,是举出他尊贵的称呼;杀公子,是举出他亲近的称呼。杀而称名,是得到了那个人,得到了他的罪责;称大夫而不称名,是没有得到那个人,没有得到他的罪责。这些凡例如此,而罪责的轻重、情状的深浅就可以看出来了,不能只凭凡例来推求。陈国人杀了他们的公子御寇,书“人”来杀,是杀有罪的人。然而公子是陈侯的儿子,父亲杀儿子,父子之恩断绝了。然而御寇不孝而自取杀身,使父亲陷入不慈的境地,大概是有三方面的讥讽。

夏季五月

《春秋》没有用仲月作为一季开头的,可能是“五”字错了,或者是“月”字下面脱漏了“事”字。

秋季七月丙申,在防地与齐国高傒结盟。

重新与齐国通好,并且谋求防地。以前被齐国断绝关系,是因为公子结的对抗;今天重新与齐国通好,也是安然接受高傒的对抗。对抗是相同的,然而公子结的对抗,有西鄙的征伐;而高傒的对抗,鲁国因此求得防地。齐国因此愤怒,鲁国因此欢喜,强弱曲直,大概已经判然分明了。齐国的不义,杀了鲁庄公的父亲而胁迫他的儿子;鲁庄公的不孝,忍心对待杀父之仇而娶仇人之女。那么防地的盟约,鲁庄公的耻辱不是很深吗?所以隐去鲁庄公而不记载。然而忍心对待杀父之仇,接受高傒的对抗,向齐国求什么呢?只求防地罢了。仇敌与美色哪个重要?父亲与妻子哪个亲近?鲁庄公看重美色而轻视仇敌,想娶妻而忘记父亲,那么鲁庄公的耻辱,是自取的,甘心接受他的对抗,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冬季,鲁庄公到齐国纳币。

杀父之仇不报,母亲的丧期未满,却向齐国谋求防地,是不孝。纳采不亲自去,而鲁庄公亲自去,是不合礼。虽然孝与礼,圣人不用来要求禽兽,而《春秋》垂示万世的典范,不是为鲁庄公设立的,是为了万世重视父子之亲,垂示婚姻之教,因为不孝而达到孝,因为非礼而达到礼,这是《春秋》的用意。

二十三年春季,鲁庄公从齐国回来。

忍心对待仇敌而谋求防地,冒着丧期纳币,现在回来了,我不知道用什么言辞来举行饮至礼以纪念防地的功勋呢!

祭叔来聘问。

孙云说:“周大夫祭采地。”刘云说:“祭邑,天子之下大夫是必使之,则其不称使,不予使也。下大夫无臣,虽有臣,犹不外交也。”祭叔,是王畿内的诸侯。聘问,是大夫的事,而诸侯亲自去可以吗?祭叔假借王命,托聘问为名,而私下与鲁国交往,其实不是聘问。聘问必书“天王使”,而这里不书“使”,不是王命,诸侯不自聘,是假借王命。祭叔大概自以为有所凭借而来,足以逃避私交的罪责了,而不知道《春秋》不书“天王使”,则不仅暴露他私交的罪责,而且兼受欺君的诛责。齐国高子来盟,不是君命,所以不书“齐侯使”,而见专盟之意;祭叔来聘,不是王命,所以不书“天王使”,而见专聘之罪。然而盟有善否,大夫专断,或许还可以;聘岂是王臣所能专断的吗?聘问,是传达命令的言辞,没有命令而传达,是欺骗人。内以欺君,外以罔人,祭叔的罪责大概重于祭伯之称来聘了。

夏季,鲁庄公到齐国观社,鲁庄公从齐国回来。

鲁庄公的无耻太严重了!子同生于今三十六年,那么鲁庄公的婚姻固失时矣。徒以父杀于外,母淫于内,诸侯所不齿,非忍雠而防,天下无与为匹者,故忍而防于齐。齐既许防,而母丧未除,庄公之心,葢可料矣。故前年如齐纳币,今年如齐观社。社何足观哉?托观社而如齐也。谷梁以为尸女,葢照其肺肝矣。君子耻言之,吾因谷梁之言,聊发其隠情而已耳。

荆人来聘【是年楚成王即位】

朝聘不是荆人所能参与的,明堂位四裔来朝,都位之国门之外,四塞世告至,周礼亦云蕃服世一见,掌客掌賔客之牢礼,诸侯士大夫皆有饩,典命掌诸侯之仪,五等之君及其大夫皆有车服礼仪之数,而独不及蕃服,其来也,行人制其出入,其至也,象胥制其言语,先王所以谨中外之防,至深且逺也。况楚人佳兵乐祸,乃其天性,故商颂之美武丁,则曰「奋伐荆楚」,鲁颂之美周公,则曰「荆舒是惩」,盖世乱怙终,虽四塞世告至,蕃服世一见之制,亦曾未有与焉。今即幸而賔服,天子大朝防引而进之守燎之列可矣,况乎其不能也。春秋之世,荆楚日彊,圣人葢忧之,入郑伐郑,骎骎然其患深矣。今率然而聘鲁,说者以为进之,圣人岂乐其

僭聘问之礼哉?忧之益甚也。且自荆之鲁,以职方考之,几二千里,彼何慕于鲁而来邪?葢借聘问以窥中国也。计道里之逺近,厯山川之险夷,觇彊弱于诸侯,察备御于疆埸,其为谋有不可得而料者,而说者以其去兵而用礼为可嘉,不知礼自中国出,楚人安得知礼?假礼以为谋,君子不可不察也。前日伐郑书荆,而今日来聘书人,或者不考其文,因以为进之。且直书荆来聘,则若举国皆来,于文不顺,而其大夫之名氏又未通于中国也,故加人字以成文。不然,二十八年荆伐郑,何以复书荆邪?僖十四年狄侵郑,书狄,至十八年邢人狄人伐衞,书人,二十四年狄伐郑,复书狄,岂其伐衞书人而进之邪?葢与邢人俱,不可曰「邢人狄伐衞」也,文有逆顺,圣人初不以此为褒贬,学者冝深思之。

译难道是僭越了聘问的礼仪吗?对此担忧得更加严重了。况且从楚国到鲁国,根据职方氏的记载来考察,将近两千里,他们仰慕鲁国什么而前来呢?大概是借聘问之机来窥探中原各国罢了。计算道路的远近,经历山川的险阻与平坦,在诸侯中观察其强弱,在边境上察知其防备情况,他们的谋划有不可预测之处,而解说者认为他们放弃武力而使用礼仪值得嘉奖,却不知道礼仪出自中原,楚人哪里懂得礼仪?假借礼仪作为谋略,君子不可不仔细审察。先前讨伐郑国时记载为“荆”,而今天来聘问时记载为“人”,或许是不考究其文字,因此认为这是进升。况且如果直接记载“荆来聘”,就好像举国都来了,在文辞上不顺,而且楚国大夫的名氏又未与中原相通,所以加上“人”字以成全文辞。不然的话,二十八年楚国讨伐郑国,为什么又记载为“荆”呢?僖公十四年狄人侵犯郑国,记载为“狄”,到十八年邢人、狄人讨伐卫国,记载为“人”,二十四年狄人讨伐郑国,又记载为“狄”,难道是讨伐卫国时记载为“人”就是进升吗?大概是因为与邢人一同行动,不能说“邢人狄伐卫”,文辞有逆顺之分,圣人起初并不以此作为褒贬,学者应当深入思考。

公及齐侯遇于谷萧叔朝公

已不逾礼,而后可以责礼于人。已既不正,则人必以不正加我,此理之必然者也。庄既求防于齐,则六礼之行,有大夫存焉,而公皆亲之,往反如织,非礼甚矣。而齐侯亦无词而拒之,何哉?桓公宫中女市、女庐七百,内嬖如夫人者六人,何责夫鲁侯鳏然出入齐境而无耻也?故欲遇而遇,欲盟而盟,受其侮而不愧者,齐有以自取之矣。萧叔蕞尔附庸,其朝于鲁,礼所当然者。鲁有宗庙社稷之守,非亡国而糊口于外也。不俟公之至而来朝,因其在谷而逆朝之,其不正甚矣。而公亦安受之而无忿心,何邪?公之于齐,父雠也。忍雠而求防,且未成礼,乃旦暮驱驰于齐境。说者葢以为陈佗焉,则无怪其见侮于萧叔,而受其草次之朝也。孔子曰:「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若齐之桓、鲁之庄,皆自侮者也。及见侮于人,亦披襟而受之,夫复何辞?圣人书谷之遇、萧叔之朝,以见君子责已不可以不重也。

  秋丹桓宫楹

庄公忍父雠以防于齐,而内有所不安焉。今母丧告终,将除禫而逆女于齐也。使桓而有灵,防责不轻矣。故庄欲以丹雘之饰而▯于先君,秋丹其楹,春刻其桷,以重恱其在泉之灵也。不然,五庙皆有宫,何独丹刻于桓也哉?噫嘻!其谋葢亦迂且诞矣。忍于心而饰于外,尚何以为孝乎?内不孝而外加非礼,其得罪于先君益重矣。说者以为夸示齐女,且姜氏入不敢觌于庙,尚何夸邪?礼,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天子之庙饰也。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防齐侯,盟于扈。

告期也,告期而盟之,惧有所不信也。告期,大夫之事,而公亲之;告期,防姻之常,而齐盟之,内外均非礼也。

二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刻桓宫桷。

  义同丹楹

  葬曹庄公

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智术近乎诈,而君子有所不废者,时假之以济正也。惟君臣父子之际,不可加智术于其间。事君而尚智术,是天下之大奸;事父而尚智术,是天下之大不孝也。庄公于君臣父子之间,智术无所不用,而不忠不孝之罪益彰。元年为天王主防于齐,父雠也,不以情而辞命于王,乃以术而筑舘于外。内若不接雠,外若顺王命,而不知成天王不正之命,致王姬居外之久,其恶尚何以葢之?是将以智谋为忠,而陷于大不忠也。今既忍而防父雠,且亲如齐纳币,如齐逆女,乃丹桓宫楹,刻桓宫桷,以媚于先君。及逆女而返,公不与姜氏同至,难于告庙也。七月公归,八月姜氏入。公之归也,书至;而姜氏之入,不书至。姜氏固不可见于庙矣,而公之至,吾不知其何辞以告庙也。且公之行也,既以逆妇告;及其至也,吾意其必矫举而妄告庙矣。不然,安得不与姜氏同至邪?昭公娶于吴,谓之呉孟子,则公之至,吾不信其以姜氏告也。庄公之智术,于是穷而不孝之罪愈暴白而不可掩矣。《书》曰:「作徳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若公者,可谓心劳而拙者也。圣人各因其实而书之,而庄公不孝之罪无以逃于笔端,吾因是而知君臣父子之间,果不尚智术也。

  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

礼者,天下之公器,而觌者私见之名也。假公器而用之,庄公之情可见矣。哀姜,雠之女也,庄公不敢以见宗庙。夫诸侯娶元妃以奉粢盛,今娶妇而不见于庙,果何为哉?是重色轻礼也。不能以礼事上,则何以责礼于下?今大夫宗妇觌用币,于礼不其过欤?薄于奉上而厚于责下,庄公其何以安之?庄公之心,葢曰:「吾私觌而已,不以公见,则外不负宗庙,内不负夫人。」而不知其内外两失之也。语曰:「私觌,愉愉如也。」则觌者,非下见上之礼,燕闲而私相见也。故曰:「朝觐,大夫之私觌,非礼也。不敢私觌,所以致恭也。」以私觌而见,则如勿觌而已,况又用币邪?且三帛、二生、一死,男贽也;榛、栗、枣、脩,女贽也。以私觌而用公礼,以女而奉男贽,庄公葢以私觌则于礼为轻,故重其贽以

译鲁庄公与齐桓公在谷地相遇,萧叔来朝见庄公。

自己行为不逾越礼制,然后才可以要求别人遵守礼制。自己既然行为不正,那么别人必定会以不正之道对待我,这是必然的道理。庄公既然向齐国请求防邑,那么在六礼的执行过程中,本应有大夫参与,而庄公却全都亲自去做,往返频繁如织,严重违背了礼制。而齐桓公也没有理由拒绝他,为什么呢?桓公宫中有女市、女庐七百,宠爱的妾室如同夫人般的有六人,怎么能指责鲁侯像鳏夫一样出入齐国边境而感到无耻呢?所以想见面就见面,想结盟就结盟,受到侮辱却不觉得羞愧,这是齐国自取其辱。萧叔是微小的附庸国,他朝见鲁国,是礼制所应当的。鲁国有宗庙社稷需要守护,并不是亡国后在外谋生。不等待庄公到达就来朝见,趁着庄公在谷地而迎上前去朝见,这非常不合礼制。而庄公也安然接受而没有愤怒之心,为什么呢?庄公对于齐国,是杀父之仇。忍受杀父之仇而向齐国请求防邑,而且还没有完成礼制,却早晚驱驰于齐国边境。解说的人大概认为这是陈佗那样的行为,那么他受到萧叔的侮辱,而接受萧叔草率的朝见,也就不足为怪了。孔子说:“人必定先自我侮辱,然后别人才侮辱他。”像齐国的桓公、鲁国的庄公,都是自我侮辱的人。等到被别人侮辱,也就敞开胸怀接受,还有什么可推辞的呢?圣人记载谷地的相遇、萧叔的朝见,以此表明君子要求自己不可以不严格。

秋天,给桓公庙的柱子涂上丹漆。

庄公忍受杀父之仇而向齐国请求防邑,内心有所不安。现在母亲丧期已满,将除去丧服而到齐国迎娶新娘。如果桓公有灵,这请求防邑的罪责就不轻了。所以庄公想用丹漆的装饰来讨好先君,秋天给柱子涂丹漆,春天给椽子刻花纹,以此来取悦他在九泉之下的灵魂。不然的话,五座宗庙都有宫室,为什么唯独给桓公庙涂丹漆刻花纹呢?唉!他的计谋大概既迂腐又荒诞。内心残忍而外表装饰,还怎么能算是孝呢?内心不孝而对外施加非礼的行为,得罪先君更加严重了。解说的人认为这是为了向齐国女子夸耀,况且姜氏进入鲁国不敢在宗庙露面,还有什么可夸耀的呢?礼制规定,山节藻棁,复庙重檐,刮楹达乡,是天子宫庙的装饰。

冬十一月,曹伯射姑去世。

十二月甲寅日,庄公在防地会见齐桓公,在扈地结盟。

这是告知婚期,告知婚期而结盟,是担心对方不守信。告知婚期,是大夫的事情,而庄公亲自去做;告知婚期,是防邑姻亲的常事,而齐桓公结盟,内外都违背礼制。

二十四年,春,周历正月,给桓公庙的椽子刻花纹。

意义与涂丹楹相同。

安葬曹庄公。

夏天,庄公到齐国迎娶新娘,秋天,庄公从齐国回来。八月丁丑日,夫人姜氏进入鲁国。智谋术数接近于欺诈,而君子有时不废弃它,是因为暂时借用来成就正道。只有君臣父子之间,不可以加智谋术数于其间。侍奉君主而崇尚智谋术数,是天下的大奸臣;侍奉父亲而崇尚智谋术数,是天下的大不孝。庄公在君臣父子之间,智谋术数无所不用,而不忠不孝的罪过更加明显。元年为周天子在齐国请求防邑,这是杀父之仇,不凭真情实意向周天子辞命,却用权术在外面筑馆。对内好像不接触仇人,对外好像顺从周天子的命令,却不知道成全了周天子不正确的命令,导致王姬长期居住在外,他的罪恶还怎么能掩盖呢?这是想用智谋作为忠诚,而陷入大不忠。现在既然忍受杀父之仇而请求防邑,而且亲自到齐国纳币,到齐国迎娶新娘,于是给桓公庙的柱子涂丹漆,给桓公庙的椽子刻花纹,以此来讨好先君。等到迎娶新娘返回,庄公不与姜氏同时到达,是因为难以在宗庙报告。七月庄公回来,八月姜氏进入。庄公回来,史书记载“至”;而姜氏进入,不记载“至”。姜氏本来就不可以在宗庙露面,而庄公的到达,我不知道他用什么言辞向宗庙报告。况且庄公出发时,已经以迎娶媳妇为由告知;等他到达时,我猜想他必定矫饰举动而妄自向宗庙报告。不然,怎么不与姜氏同时到达呢?昭公娶吴国女子,称为吴孟子,那么庄公到达时,我不相信他会以姜氏为由向宗庙报告。庄公的智谋术数,在这里穷尽而不孝的罪过更加暴露而无法掩盖。《尚书》说:“修德行善,心安逸而日日美好;弄虚作假,心劳苦而日日拙劣。”像庄公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心劳苦而拙劣的。圣人各自根据事实记载,而庄公不孝的罪过无法逃脱笔端,我因此知道君臣父子之间,果然不崇尚智谋术数。

戊寅日,大夫和宗妇私下相见使用玉帛。

礼制,是天下的公器,而私下相见是私下的名称。借用公器而使用它,庄公的情状可见了。哀姜,是仇敌的女儿,庄公不敢让她在宗庙露面。诸侯娶元妃以供奉祭祀,现在娶媳妇而不在宗庙露面,究竟是为了什么呢?这是重色轻礼。不能以礼事奉上级,那么怎么要求下级遵守礼制呢?现在大夫和宗妇私下相见使用玉帛,对于礼制不是过分了吗?薄待上级而厚待下级,庄公怎么能安心呢?庄公的心,大概说:“我只是私下相见,不以公事相见,那么对外不负宗庙,对内不负夫人。”却不知道他内外都失去了。俗话说:“私下相见,和乐的样子。”那么私下相见,不是下级见上级的礼制,是闲适时私下相见。所以说:“朝觐,大夫的私下相见,不合礼制。不敢私下相见,所以表示恭敬。”以私下相见而见面,那么不如不见,何况又使用玉帛呢?况且三匹帛、两只活牲、一只死牲,是男子的见面礼;榛、栗、枣、干肉,是女子的见面礼。以私下相见而使用公礼,以女子而奉送男子的见面礼,庄公大概认为私下相见在礼制上较轻,所以加重见面礼以

觌焉,公之志荒矣。守礼则心有所不安,用术则智有所不周,颠倒错乱,无一是者,葢无逃君子之笑。大夫宗妇,同宗大夫之妇,不可析为二,岂有男女俱见哉?谷梁之说非是。

译去见了他,公的志向已经荒废了。遵守礼制则内心有所不安,使用权术则智谋有所不周,颠倒错乱,没有一处是正确的,大概无法逃脱君子的嘲笑。大夫和宗妇,是同宗大夫的妻子,不可拆分为二,难道有男女都去见他的情况吗?《谷梁传》的说法是不对的。

大水

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

曹羁及赤之事,左氏不载。凡大夫出入、公子争国、兄弟父子嫡庶之辨,惟左氏最详,而于羁赤之事独无传,此所以起二传之纷纷也。以《史记·世家》考之,庄公卒,僖公夷立,亦不载羁赤出入之事。疑赤则僖公夷,字似赤而误耳。然学者当以经证经,不可以传证经。以经文考之,此与桓十一年「宋人执祭仲,突归于郑,郑忽出奔衞大相类。郑庄卒,忽在丧;曹庄卒,羁亦在丧。忽及羁皆当书子而不书子,不子也。突凭宋而入,赤▯戎而入,皆自外入簒故突不系之郑,赤不系之曹。但突先入而忽出,羁先出而赤入,出入有先后而事则一也,君子无可疑者。然曹郑之事则同,以情察之,羁赤之罪当加忽突一等。且宋人执祭仲以制郑之命,以宋则彊于郑,以祭仲则彊于忽。忽外逼于宋,内逼于仲,势不能有郑而出奔,犹可言也。今戎▯侵曹,未入其郛,羁委社稷而奔,不孝甚矣。突以宋之亲,▯宋而入,犹中国也;赤▯戎而入,何亲于已召戎人而戕中国,其罪可胜诛乎!然圣人书法无异于忽突者,葢以羁斥名而不书子,于赤外之而不系之曹,法亦无以加矣。学者冝观宋与戎之彊弱而加重轻,此《春秋》所以望于后之学者也,学者其可不深求之?二传以羁为大夫,以郭公为赤,谬甚矣,葢不足辩。

  郭公

阙文或谬字也,先儒皆援郭亡之事以实之,曰:「齐桓公问:『郭何故亡?』父老对以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所以亡。」其事与时实相近,但不可遽以为实也,非郭公之下阙事,则公字为误耳。

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庄公即位于今二十五年,而诸侯无聘鲁者,薄庄之不足齿邪?茍不得已,从伯主之命,则同防而已,未尝交盟交聘也。今既防于齐,陈人惧其胁伯主而报西鄙之役,于是使女叔来聘,葢亦非得已也。然聘鲜有书字者,而女叔书字,何邪?女叔之字必叔,有贤行,在陈为贤大夫,不为来聘褒之也。然则何以知其有贤行?曰:「不知其人,视其友。」公子季友贤人也,女叔实友之。春来聘,而冬公子友如陈报其聘;及其终也,友复如陈葬之。惟贤友贤,愚因公子友而知女叔之贤也。

  夏五月癸丑衞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鼔、用牲于社。

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鼔,啬夫驰。」《周官》鼓人救日月,则诏王鼓。传曰:「日食,天子伐鼓于朝,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所以用阳也。」《春秋》书「日食,鼓、用牲于社」者三,庄公二,而文公一,皆着其僭天子,且非礼尔。伐鼓当于朝,不当于社;当用币,不当用牲也。然日食三十六,惟此三者书「鼓、用牲」,何也?得礼不书,失礼然后书。

  伯姬归于杞

曰归,不曰逆。杞侯自逆之,何以不书?「杞侯来逆,常事不书。」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古者救日月,无救水之礼。传曰:「非日月之眚,不鼓。」则大水无伐鼓用牲之制。公羊以于社为礼,于门非礼。谷梁又曰:「救水以鼓众。」似縁公羊而立文。其后董仲舒言大水鸣鼓而攻社,葢学于公羊,师弟子循其私说而不稽古也。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古无是礼也。

  冬公子友如陈

内大夫出聘,自友始。然外大夫来聘书「聘」,内大夫出聘不书「聘」,苏辙所谓「礼成在外,未可必于我」是也。春,女叔来聘;冬,公子友如陈报之。友,贤者也,何以不书字?至闵二年「季子来归」而后字之邪?葢因国人之善,一举褒之足矣,何用屡字而屡褒之也?若陈女叔,则非来聘无以着其贤,故因聘而字之也。

  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

  夏公至自伐戎

戎为鲁患旧矣,而今日之兵,实为曹伐之。何以知其然?前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及陈女叔来聘,言必有以及于羁也。故冬公子友如陈报聘,而春遂伐戎,为曹可知矣。陈为羁伐戎,则自伐可也,何必求鲁哉?葢鲁逼于戎,且世有戎患;陈逺于戎,无事乎伐之

译大水

冬天,戎国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赤回到曹国。

关于曹羁和赤的事情,左氏没有记载。凡是涉及大夫出奔或回国、公子争夺国家、兄弟父子嫡庶之辨别的,只有左氏记载得最详细,唯独对曹羁和赤的事没有传记,这就是引起两传争论纷纷的原因。用《史记·世家》来考证,庄公去世,僖公夷即位,也没有记载曹羁和赤出奔和回国的事情。怀疑赤就是僖公夷,是因为“夷”字与“赤”字相似而写错了。然而治学者应当用经文来印证经文,不可以用传文来印证经文。用经文来考证,这与桓公十一年“宋人执祭仲,突回到郑国,郑忽出逃到卫国”非常相似。郑庄公去世,忽在守丧;曹庄公去世,羁也在守丧。忽和羁都应当称“子”却没有称“子”,是不承认他们是国君。突凭借宋国而进入,赤凭借戎国而进入,都是从外面进入篡位,所以突不连属郑国,赤不连属曹国。只是突先进入而忽出逃,羁先出逃而赤进入,出逃和进入有先后,但事情是一样的,君子没有什么可怀疑的。然而曹国和郑国的事相同,从情理上考察,曹羁和赤的罪过应当比忽和突重一等。况且宋人执拿祭仲来控制郑国的命运,以宋国来说比郑国强,以祭仲来说比忽强。忽外部被宋国逼迫,内部被祭仲逼迫,势力不能保有郑国而出逃,还可以说得过去。现在戎国侵犯曹国,还没有进入城郭,曹羁就抛弃国家出逃,太不孝了。突凭借宋国的亲近,借助宋国而进入,还算中原国家;赤借助戎国而进入,与自己有什么亲近?竟然召引戎人进入而残害中原国家,他的罪过难道可以尽数惩罚吗!然而圣人书写史事的笔法对忽和突没有区别,大概是因为曹羁被斥名而不称“子”,对赤将其视为外人不连属曹国,法度也没有再能加重的了。治学者应当观察宋国与戎国的强弱而加重或减轻评价,这就是《春秋》对后世治学者的期望,治学者怎么能不深入探求呢?两传把曹羁当作大夫,把郭公当作赤,错误太严重了,大概不值得辩驳。

郭公

这是缺文或者错字,前代儒者都援引郭国灭亡的事情来证实它,说:“齐桓公问:‘郭国为什么灭亡?’父老回答说因为喜欢善人却不能任用,厌恶恶人却不能除去,所以灭亡。”这件事与当时的情况确实相近,但不能立即就认为是事实。如果不是郭公下面缺了文字,那么“公”字就是错字。

二十五年春天,陈侯派遣女叔来聘问。

庄公即位到现在二十五年了,而诸侯没有来鲁国聘问的,是轻视庄公不值得交往吗?如果不得已,顺从霸主的命令,那么只是共同在防地会盟罢了,未曾互相盟誓互相聘问。现在既然在齐国的防地会盟,陈国人害怕他胁迫霸主而报复西鄙的战事,于是派遣女叔来聘问,大概也是不得已。然而聘问很少记载名字的,而女叔却记载了名字,为什么呢?女叔的名一定是叔,有贤德的品行,在陈国是贤大夫,不是为了来聘问而褒奖他。那么怎么知道他贤德呢?回答说:“不了解那个人,就看他的朋友。”公子季友是贤人,女叔确实与他为友。春天来聘问,冬天公子友到陈国回报聘问;等到最后,季友又到陈国参加他的葬礼。只有贤人结交贤人,我因为公子友而知道女叔的贤德。

夏天五月癸丑日,卫侯朔去世。

六月辛未日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坛使用牺牲。

《书》说:“于是季秋月的初一,日月不在房宿会合,乐师击鼓,啬夫奔驰。”《周官》说鼓人救助日月,就告诉君王击鼓。传文说:“日食,天子在朝廷击鼓,诸侯在社坛使用币帛。在朝廷击鼓,是为了使用阳气。”《春秋》记载“日食,击鼓、在社坛使用牺牲”的有三处,庄公两处,文公一处,都彰显他们僭越天子,而且不合礼。击鼓应当在朝廷,不应当在社坛;应当使用币帛,不应当使用牺牲。然而日食有三十六次,只有这三处记载“击鼓、使用牺牲”,为什么呢?符合礼的不记载,违背礼的然后才记载。

伯姬嫁给杞国。

说“归”,不说“逆”。杞侯亲自去迎接,为什么不记载?“杞侯来迎接,是常事不记载。”

秋天大水,在社坛和城门击鼓并使用牺牲。

古代救助日月,没有救助水灾的礼仪。传文说:“不是日月的灾异,不击鼓。”那么大水就没有击鼓使用牺牲的制度。公羊认为在社坛是礼,在城门不是礼。谷梁又说:“救助水灾用鼓聚集众人。”似乎是依据公羊而立论。后来董仲舒说大水时鸣鼓而攻击社坛,大概是学习公羊,师徒遵循他们的私说而不考察古制。大水时在社坛和城门击鼓并使用牺牲,古代没有这种礼仪。

冬天公子友到陈国。

国内大夫出聘,从公子友开始。然而国外大夫来聘问记载“聘”,国内大夫出聘不记载“聘”,苏辙所说的“礼成在国外,不一定在我这里”就是这个意思。春天,女叔来聘问;冬天,公子友到陈国回报聘问。公子友是贤人,为什么不记载名字?等到闵公二年“季子来归”才记载名字吗?大概是因为国人的善举,一次褒奖就够了,何必屡次记载名字而屡次褒奖呢?至于陈国的女叔,如果不来聘问就无法彰显他的贤德,所以借聘问而记载他的名字。

二十六年春天,鲁公讨伐戎国。

夏天,鲁公从讨伐戎国回来。

戎国成为鲁国的祸患已经很久了,而这次的战争,实际上是替曹国讨伐的。怎么知道是这样?前年冬天,戎国侵犯曹国,曹羁出逃到陈国。等到陈国女叔来聘问,言语一定有涉及曹羁的。所以冬天公子友到陈国回报聘问,而春天就讨伐戎国,是为了曹国可以知道了。陈国替曹羁讨伐戎国,那么自己讨伐就可以了,何必请求鲁国呢?大概是鲁国被戎国逼迫,而且世代有戎国的祸患;陈国远离戎国,没有事情需要讨伐它。

以生衅也。此必陈女叔及公子友之谋矣。然则公之征伐,内则报济西之役,外则问侵曹之罪,师出为有名。故公▯至自伐戎,而曹遂杀其大夫,是戎必有辞于曹,曹杀其大夫以恱戎,且以塞鲁之词也。然戎之所逐者羁也,羁卒在陈;戎之所纳者赤也,赤卒居曹。则公之伐戎,将借曹以为词,其实不能治戎而正曹也。在当时,齐为伯主,知曹之乱而不问,见戎之彊而不伐,而鲁能伐之,齐侯葢有慙徳于鲁矣。书曰「公至自伐戎」,庄葢自以为莫大之功,而防勲于庙也。

译这是为了制造祸端。这一定是陈女叔和公子友的计谋。那么鲁庄公的征伐,对内是为了报复济西之战,对外是为了追究侵曹之罪,出兵是有名正言顺的理由。所以庄公从伐戎之地返回,而曹国随后杀了它的大夫,这是因为戎国一定向曹国提出了责难,曹国杀了大夫来取悦戎国,并且用来堵住鲁国的指责。然而戎国所驱逐的是羁,羁最终在陈国;戎国所接纳的是赤,赤最终住在曹国。那么庄公讨伐戎国,是想借曹国作为借口,实际上并不能惩治戎国而纠正曹国。在当时,齐国是霸主,知道曹国的动乱却不加过问,看到戎国的强大却不讨伐,而鲁国却能讨伐它,齐侯大概对鲁国感到惭愧了。《春秋》记载“公至自伐戎”,庄公大概自认为这是莫大的功劳,而在宗庙里夸耀自己的功勋。

曹杀其大夫

曹赤之簒,戎纳之;曹羁之出,戎逐之。大夫何与?今鲁伐戎,而曹杀其大夫,逆知其无罪也。赤葢借是以塞鲁之词。称国以杀,杀无罪也;不书其名,非其罪也。

  秋公防宋人齐人伐徐

徐之先伯翳与秦同祖,虽居中国,有夷风焉。在鲁之初,伯禽有《费誓》之师,为鲁之患旧矣。穆王时,偃王僭称王,穆王灭之,而别封其系以祀伯翳,其地今之临淮是也。葢介于鲁、宋之闲,为二国患。今必徐犯宋之牧圉,故宋伐之。然齐实伯主,而以宋主兵,何也?兵出以名,不以彊弱,伯主之器也。雠徐者宋,故齐以宋主之,正其名也。名正则罪人服,用兵之道也。然齐宋皆以卑将少师,而公独亲之,何哉?葢春公尝伐戎,戎比于齐也。茍示弱于徐,则戎必合徐以伐鲁,故以先声挫逆谋也。不然,《费誓》之役且复见于庄公矣。

  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二十有七年春,公防杞伯姬于洮。

洮,鲁地。伯姬来,公往防之也。诸侯非民事不举,妇人既嫁不逾境,参讥之。

夏六月,公防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同盟于幽。

同盟于幽,至是十年矣。桓公惧诸侯久不合则离,于是复讲同盟之礼焉。然前同盟者九国,今四国不至,用是知诸侯不可不屡合也。孔子言「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而谷梁言「衣裳之防十有一」。葢北杏之防,诸侯未信;鄄之防,则初得宋,皆伐宋之诸侯也。故孔子举其九而已。其兵车之防四,孔子葢略而勿録焉。圣人岂乐夫用兵哉?安中夏而尊王室,为可贵也。

  秋公子友如陈葬原仲

春秋》之法,轻于诛小人,而重于责君子。公子友,贤者也,不畏私交之法,而如陈葬其友。虽朋友之义为五教之一,而君臣之义葢重于朋友。圣人责其重所轻,而轻所重,故不以其过小而勿诛。葢曰:「季友,君子也,当以君子之道责之。」

  冬杞伯姬来

无事而来,非归寕也,与祭伯之私来同。若曰归寕,直常事尔,何以书?

  莒庆来逆叔姬

非为君逆也,臣自逆也。为君逆称逆女,自逆称逆叔姬,与髙固同,葢君臣之辨也。或以为成礼于鲁,或曰不与夫人之称,凿矣。

  杞伯来朝

以伯礼朝也,义同桓二年「滕子来朝」。

  公防齐侯于城濮

城濮,衞地。公防齐侯于城濮,谋伐衞也。谋伐衞而鲁不从,何哉?五年齐襄拒王师而纳朔,公实从之;今日齐桓责尊王而伐衞,公则拒之。拒其是,从其非,乐于为逆而惮于助顺,庄公之为人,葢可见矣。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齐人伐衞。衞人及齐人战,衞人败绩。

十六年幽之盟,衞朔同之。前年幽之盟,衞懿不至,此桓公之所以伐衞也。如是,则伐衞为有名矣,圣人何以人之?葢朔实得罪于王,五年胁齐襄之力败王师而入衞,则衞固天王之叛国也。桓公图伯以尊王,而叛国不讨,两防于鄄,为宋伐郑,衞朔在焉。已而同盟于幽,则朔亲齐为已至矣,故桓公匿其逆王之罪而不问也。今朔固死矣,罪复何问哉?而前日幽之盟,衞懿不至。懿,朔之子也。父数从已,则匿其叛王之愆;子一违命,则责其尊王之义。罪在父而责归其子,冝衞虽微有所不服也。伐衞者,齐也;而及战者,衞也。齐问罪而衞及战,衞果服齐乎?然则桓公果心乎尊王邪?抑假尊王之命而求诸侯也?圣人照见其情,故齐衞书人,以见衞则有罪,然而桓之伐衞,亦不得为伯讨也。左氏载子頽奔衞、王请伐衞之事,诸儒多从之,然于经无所考,愚不敢以传废经。

  夏四月丁未邾子琐卒

  秋荆伐郑公防齐人宋人救郑

齐自北杏之防于今十有五年,其间两鄄之防两幽之盟,诸侯不为不从,中国不为不振矣。而郑逼于楚,▯齐尤重,故两鄄、两幽之盟,无敢不从,所以望齐者甚切。然桓公不能少加威于楚,使郑被楚兵而后救之,且越千里之外以谋伐山戎,盖威诸侯则为齐之利,荆楚邻于郑,伐楚则郑受其福。利己者在所急,而利郑者在所缓,桓公之情,葢可责矣。故救郑

译曹国杀死了他们的大夫。

曹赤篡位时,戎人接纳了他;曹羁出逃时,戎人驱逐了他。大夫们有什么过错呢?如今鲁国讨伐戎人,而曹国却杀死了他们的大夫,由此可以推知他们是无罪的。曹赤大概是借此来堵住鲁国的指责。史书称国名而记杀戮,是因为杀的是无罪之人;不记载被杀者的名字,是因为他们并非有罪。

秋季,鲁庄公会同宋人、齐人讨伐徐国。

徐国的祖先伯翳与秦国同出一祖,虽然居住在中国,却带有夷狄的风俗。在鲁国建国之初,伯禽曾发动《费誓》中的战争,徐国一直是鲁国的祸患。周穆王时,徐偃王僭越称王,穆王灭掉了他,但另外分封了他的后代以祭祀伯翳,那块地方就是今天的临淮。徐国大概地处鲁、宋两国之间,成为两国的祸患。如今必定是徐国侵犯了宋国的牧场,所以宋国讨伐它。然而齐国实际上是霸主,却让宋国统领军队,为什么呢?出兵要讲究名义,不取决于强弱,这是霸主的器量。仇恨徐国的是宋国,所以齐国让宋国统领军队,是为了使名义正当。名义正当,罪人就会屈服,这是用兵的道理。然而齐国和宋国都派地位较低的将领率领少量军队,而鲁庄公却亲自前往,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春天鲁庄公曾讨伐戎人,戎人与齐国亲近。如果对徐国示弱,戎人必定联合徐国来讨伐鲁国,所以用先声夺人来挫败他们的阴谋。不然的话,《费誓》中的战事就要在庄公时期重演了。

冬季十二月癸亥朔,发生日食。

二十七年春天,鲁庄公在洮地防备杞国的伯姬。

洮,是鲁国的地方。伯姬前来,鲁庄公前往防备她。诸侯没有民事不行动,妇人出嫁后不越过国境,这里有三层讥讽之意。

夏季六月,鲁庄公会同齐侯、宋公、陈侯、郑伯在幽地举行同盟。

在幽地举行同盟,到现在已经十年了。齐桓公担心诸侯长久不聚会就会离心,于是再次举行同盟的礼仪。然而以前参加同盟的有九个国家,这次有四个国家没有到,由此可知诸侯不能不多次聚会。孔子说“桓公九次会合诸侯,不靠武力”,而《谷梁传》说“衣裳之会十一次”。大概是因为北杏的会盟,诸侯还不信任;鄄地的会盟,才刚刚得到宋国,而宋国也是讨伐宋国的诸侯之一。所以孔子只列举了九次。那四次动用武力的会盟,孔子大概略去不记录了。圣人难道喜欢用兵吗?安定中原而尊崇王室,这才是可贵的。

秋季,公子友前往陈国安葬原仲。

《春秋》的法度,对于小人诛杀从轻,而对于君子责备从严。公子友是贤人,不畏忌私交的法度,前往陈国安葬他的朋友。虽然朋友之义是五教之一,但君臣之义大概重于朋友之义。圣人责备他重视了该轻的,而轻慢了该重的,所以不因为他的过错小而不予诛责。大概说:“季友是君子,应当用君子的道义来责备他。”

冬季,杞国的伯姬前来。

没有事情而来,不是回娘家省亲,与祭伯私自前来相同。如果是回娘家省亲,那是常事,为什么要记载呢?

莒国的庆来迎娶叔姬。

不是为君主迎娶,而是臣子自己迎娶。为君主迎娶称“逆女”,自己迎娶称“逆叔姬”,与高固的情况相同,大概是为了区分君臣之别。有人认为是在鲁国完成礼仪,有人说不给予夫人的称呼,这都是穿凿附会。

杞伯前来朝见。

以伯爵的礼仪朝见,意义与桓公二年“滕子来朝”相同。

鲁庄公在城濮会同齐侯。

城濮,是卫国的地方。鲁庄公在城濮会同齐侯,谋划讨伐卫国。谋划讨伐卫国而鲁国不跟随,为什么呢?五年时齐襄公抗拒王师而接纳卫朔,鲁庄公确实跟随了他;如今齐桓公责备尊王而讨伐卫国,鲁庄公却拒绝他。拒绝正确的,跟随错误的,乐于做逆理之事而害怕助顺,庄公的为人,大概可以看见了。

二十八年,春天周历三月甲寅,齐人讨伐卫国。卫人与齐人交战,卫人战败。

十六年幽地的盟会,卫朔参加了。前年幽地的盟会,卫懿没有到,这是齐桓公讨伐卫国的原因。像这样,那么讨伐卫国是有名义的了,圣人为什么称他们为“人”呢?大概是因为卫朔确实得罪了周王,五年时胁迫齐襄公的力量击败王师而进入卫国,那么卫国本来就是天王的叛国。齐桓公图谋霸业以尊崇王室,而不讨伐叛国,两次在鄄地会盟,为宋国讨伐郑国,卫朔都在其中。后来在幽地同盟,那么卫朔亲近齐国已经到了极点,所以齐桓公隐瞒他逆抗周王的罪行而不追究。如今卫朔已经死了,罪行还追究什么呢?而前日幽地的盟会,卫懿没有到。卫懿是卫朔的儿子。父亲多次跟随自己,就隐瞒他叛抗周王的罪过;儿子一次违命,就责备他尊王之义。罪在父亲而责备归于儿子,卫国虽然微弱,也难免有所不服。讨伐卫国的是齐国;而交战的是卫国。齐国问罪而卫国交战,卫国果然服从齐国吗?那么齐桓公真心尊崇王室吗?还是假借尊王的命令来求取诸侯的服从呢?圣人洞察实情,所以齐、卫都称“人”,以显示卫国有罪,然而齐桓公讨伐卫国,也不能算是霸主的征讨。《左传》记载子颓奔卫、周王请求讨伐卫国之事,许多儒者多跟随它,但在经文中没有考证,我不敢以传废经。

夏季四月丁未,邾子琐去世。

秋季,荆人讨伐郑国,鲁庄公会同齐人、宋人救援郑国。

齐国自从北杏会盟到现在十五年,其间两次鄄地会盟、两次幽地同盟,诸侯没有不听从的,中原没有不振作的。而郑国被楚国逼迫,齐国尤其重视,所以两次鄄地、两次幽地的同盟,没有敢不听从的,所以对齐国的期望非常迫切。然而齐桓公不能稍微对楚国施加威势,让郑国遭受楚国的兵祸后才去救援,而且跨越千里之外去谋划讨伐山戎,大概威服诸侯对齐国有利,荆楚邻近郑国,讨伐楚国则郑国受福。对自己有利的是急务,而对郑国有利的是缓务,齐桓公的实情,大概可以责备了。所以救援郑国

,善事也,而圣人不与其爵,以为被伐而后救,不若先摄之而使郑不被其毒也。内书公而外书人,葢不如是,则无以见齐人之为齐侯也。桓公之伯,至此不为不久,而惟盟、防书爵,用兵无善恶,悉贬称人,皆以其急于利已而缓于安人也。

译这是善事,但圣人不予齐侯以爵位,认为遭受攻击后再去救援,不如事先加以安抚,使郑国不遭受其毒害。内传称公而外传称人,大概如果不这样,就无法显示齐国人充当齐侯的身份。桓公的霸业,到此时不能说不长久,但只有盟会、防地记载爵位,用兵不论善恶,全都贬称为人,都是因为他急于谋取私利而迟缓于安定他人。

冬筑郿

春秋》书筑者七,筑馆、筑台、筑囿而已,未有邑而书筑者。邑而书筑,创作邑也。创作邑必有居室、城市、司官之守,故曰筑。左氏曰:「邑曰筑,都曰城。」且城楚丘、城縁陵,曰都可也;城中丘、城郎,亦可谓之都邪?葢城者,有其邑矣,城其外而域之也;筑者,作室以为司官之守尔。宣王考室之诗曰:「筑室百堵,百堵皆兴。」是也。周之冬,夏之秋,非其时矣。况大无麦禾,告籴于齐,而兴是不急之役,何益于国邪?无益于国,有损于民。民困而邦本摇,其为国危矣。凡土功之事,圣人谨而书之,所以惜民力而固邦本也。

  大无麦禾

以时言之,麦夏之谷也,禾秋谷也,安得至冬而后知其无?周公七月之诗曰:「九月筑▯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且黍稷禾麻菽麦,三时之谷也,至十月登▯圃,则聚而纳之囷仓,及纳囷仓而后知其无焉。葢冢宰制国用,必于嵗之杪,非嵗杪无以知其一嵗之丰凶也。然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一嵗无麦禾而遂告籴于齐,是曽无一年之蓄也。庄公之为君,仅足以蜡腊,又何有于民?

  臧孙辰告籴于齐

鲁之空虚,非一日之罪也。古者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三年之丰,有一年之积;以三十年,则有九年之积。故虽尧水、汤旱而无虞。庄公即位于今二十有八年矣,九年之积安在?筑馆以奉王姬,浚洙以备齐寇,防、盟、战、伐,无嵗不有;丹楹、刻桷,无所不为。上有星陨、日食之变,下有多麋、有▯之异,大水者三,无麦苗、无麦禾者各一,而前乎此尚筑郿,后乎此且新廏。灾异相仍,靡费百出,不计国之丰凶、民之盈歉,惟已所欲,直情为之。计其出入,未尝有数月之积也。故一无麦禾,遂求饷于邻国。且王之求赙、求金,鲁之乞师、告籴,天下之深耻也。曰求、曰乞,若得不得未可知也,而告籴尤为至辱。命垂沟洫而乞食于人,齐幸有嗟来之心以振之,不然,君民何恃以生哉!故圣人于此直书「告籴」而不书「如」,「如」缓辞也。葢不书「告籴」,无以知其有旦暮之急也。

  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廏

礼,嵗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先民而后畜也。廏焚,孔子曰:「伤人乎?」不问马,贵民而贱畜也。然为国之备在兵,而兵之用在马,故六系为廏,备于周;騋牝三千,美于衞,马政亦有国者之不可废也。然君子必辨其后先,稽其贵贱者,葢事有本末,不可后本而先末,贵末而贱本也。去冬大无麦禾,则民食已不足,何问马?臧孙辰告籴于齐,则民力疲瘵,何问廏?则马在所缓而民在所忧,廏在所闲而力在所恤。以凶嵗疲民新不急之廏,虽曰得时,其为国之患大矣。故圣人不以其时而略之,曰新,革其故也;曰延,广其旧也。或以延廏为法廏,古无是名也,葢不究其义矣。

  夏郑人侵许

许之为国,介于楚、郑之间。郑逼于楚,每以许为藩蔽。郑不达权,而虐许不已。许一入楚,则楚之袭郑,如入无人之墟矣,是郑自撤其藩蔽也。为郑谋者,不若厚于许,教许扞楚,而郑援之。许借郑以全,郑得许以安,更为唇齿之邦,而缓急相救。郑且内连齐、晋以抗之,则许未必亡,郑未必困也。郑不料此,而与许为雠。成十五年,许畏郑而迁叶,叶,楚地也。许既入楚,郑无嵗不受楚兵,葢郑自撤藩援而不自觉也。今楚方雠郑,而郑侵许,许必从楚。其后八年之间,而楚伐郑者三,葢无其蔽,失许之援也。

  秋有蜚

有蜚,记异也。刘敞曰:「蜚之为物,状若牛而白首,一目而蛇尾,行水则竭,行草则死,见则国大疫。若是,则非止为异,且为灾矣。此世未尝见者,疑非中国物也。圣人书曰『有』,异甚矣。」

  冬十有二月纪叔姬卒

内女鲜书卒葬,惟纪之二姬与宋共姬书卒葬。纪伯姬,恤其死于国之亡,而葬于齐也;纪叔姬,以其不失妇道,卒归于

译冬天修筑郿邑。《春秋》记载“筑”字共七次,不过是筑馆舍、筑台、筑苑囿罢了,没有记载修筑城邑而用“筑”字的。修筑城邑而用“筑”字,是创建城邑的意思。创建城邑必定要有居室、城墙、负责管理的官吏,所以称为“筑”。左氏说:“修筑邑邑叫‘筑’,修筑都城叫‘城’。”况且修筑楚丘、修筑缘陵,说是都城也可以;但修筑中丘、修筑郎邑,也能说是都城吗?大概“城”是指已有城邑,只是在外面加筑城墙以划定区域;“筑”是指建造房屋作为官吏驻守的地方。宣王《考室》的诗说:“筑室百堵,百堵皆兴。”就是这个意思。周历的冬天,相当于夏历的秋天,不是适宜动工的季节。何况今年麦子和大豆都没有收成,要向齐国借粮,却兴办这种不急迫的工程,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呢?对国家没有好处,对百姓却有损害。百姓困苦而国家的根基动摇,国家就危险了。凡是土木工程的事情,圣人谨慎地记载下来,就是为了爱惜民力而巩固国家的根基。

今年麦子和大豆都没有收成。按季节来说,麦子是夏季的谷物,禾是秋季的谷物,怎么能等到冬天才知道没有收成呢?周公《七月》的诗说:“九月修筑场圃,十月收割庄稼,黍稷早晚品种,禾麻大豆麦子。唉,我们农夫,庄稼已经收割完毕,进宫去从事宫中的劳役。”况且黍稷、禾麻、大豆、麦子,是三个季节的谷物,等到十月收割完毕,就聚集起来存入粮仓,等到存入粮仓之后才知道没有收成。大概冢宰制定国家用度,必须在年底,不到年底无法知道这一年的丰歉。然而国家没有九年的储备叫做不足,没有六年的储备叫做危急,没有三年的储备叫做国家不像国家。一年没有麦子和禾稼就向齐国借粮,这是连一年的储备都没有。庄公作为国君,仅仅够得上举行年终祭礼,又怎么顾得上百姓呢?

臧孙辰向齐国借粮。鲁国的空虚,不是一天的罪过造成的。古代用三十年通融的办法制定国家用度,根据收入来决定支出。三年的丰收,有一年的积蓄;用三十年来计算,就有九年的积蓄。所以即使遇到尧时的洪水、汤时的干旱也没有忧虑。庄公即位到现在已经二十八年了,九年的积蓄在哪里呢?修筑馆舍来奉养王姬,疏浚洙水来防备齐国的侵犯,会盟、战争、征伐,没有一年没有;丹漆柱子、雕刻屋椽,无所不为。天上有流星陨落、日食的变故,地上有多头鹿、有蜚虫的怪异,大水灾有三次,没有麦苗、没有麦禾的各有一次,而在此之前还修筑郿邑,在此之后还要新建马厩。灾异接连不断,浪费层出不穷,不考虑国家的丰歉、百姓的盈虚,只凭自己的欲望,任性而为。计算收支,从来没有几个月的积蓄。所以一旦没有麦子和禾稼,就向邻国求粮。况且向周王求赙金、求财物,鲁国乞求军队、借粮,是天下极大的耻辱。说“求”、说“乞”,能不能得到还不确定,而借粮尤其是最耻辱的。命悬于沟壑却向人乞食,齐国幸好有嗟来之食的心意来救济,不然,君民靠什么生存呢!所以圣人这里直接写“告籴”而不写“如”,“如”是缓和的措辞。大概不写“告籴”,就无法知道他们有旦夕之间的急迫。

二十九年春天新建延厩。礼制规定,年成凶荒,谷物歉收,国君膳食不祭肺,马不喂谷物,先顾百姓而后顾牲畜。马厩失火,孔子说:“伤人了吗?”不问马,重视百姓而轻视牲畜。然而国家的防备在于军队,军队的用途在于马匹,所以六匹为一厩,在周代是完备的;三千匹好马,在卫国是美好的,马政也是治国者不可废除的。然而君子必定要辨别先后次序,考察贵贱轻重,大概事情有根本和枝节,不可舍本逐末,重末轻本。去年冬天大旱没有麦子和禾稼,百姓粮食已经不足,还问马匹做什么?臧孙辰向齐国借粮,百姓体力疲惫病弱,还问马厩做什么?那么马匹是次要的而百姓是担忧的,马厩是闲置的而人力是急需体恤的。在凶年让疲惫的百姓新建不急迫的马厩,虽然说是合乎时节,但作为国家的祸患就大了。所以圣人不因为合乎时节而忽略它,说“新”,是改变旧有的;说“延”,是扩大原有的。有人把延厩当作法厩,古代没有这个名字,大概是不考究它的意义了。

夏天郑国人侵犯许国。许国作为国家,介于楚国和郑国之间。郑国被楚国逼迫,常常把许国当作屏障。郑国不通权变,而虐待许国不止。许国一旦归附楚国,那么楚国袭击郑国,就像进入无人之地一样,这是郑国自己撤除了屏障。为郑国谋划的人,不如对许国厚待,教导许国抵御楚国,而郑国援助它。许国借助郑国得以保全,郑国得到许国得以安定,更成为唇齿相依的国家,而在危急时互相救助。郑国况且内部联合齐国、晋国来对抗楚国,那么许国未必灭亡,郑国未必困顿。郑国不考虑这些,而与许国结仇。成公十五年,许国畏惧郑国而迁到叶地,叶地是楚国的土地。许国已经归附楚国,郑国没有一年不遭受楚国的兵祸,大概郑国自己撤除了屏障和援助而不自知。现在楚国正与郑国结仇,而郑国侵犯许国,许国必定跟随楚国。其后八年之间,楚国攻打郑国三次,大概是因为没有了屏障,失去了许国的援助。

秋天有蜚虫。出现蜚虫,是记载怪异现象。刘敞说:“蜚这种动物,形状像牛而头是白色的,一只眼睛而尾巴像蛇,走到水里水就干涸,走到草上草就枯死,出现它国家就会发生大瘟疫。如果是这样,那么不只是怪异,而且是灾害了。这是世间未曾见过的,怀疑不是中原地区的动物。圣人记载说‘有’,怪异得很了。”

冬天十二月纪叔姬去世。本国女子很少记载去世和安葬,只有纪国的两位姬姓女子和宋国的共姬记载去世和安葬。纪伯姬,怜悯她死于国家灭亡,而安葬在齐国;纪叔姬,因为她没有丧失妇道,最终归于

酅也;宋共姬,以其守节而死于灾也。非此不书。

译酅这个地方;宋国的共姬,因为她坚守节操而死于火灾。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记载。

城诸及防

十有二月,今之十月也。水昬正之时,可以栽板榦矣。得时不书,此何以书?以嵗凶民疲,而连城二邑,有何旦夕之急而为是哉!庄公之庸且虐,不念民力矣。国虚民叛,城坚如金,夫谁与守之?识者以为寒心,而庄公不惧,奈何!

  三十年春王正月

  夏师次于成

欲救鄣而不能也,与三年次于滑同义,葢次滑书公,而此不书公,尤足以见公之耻也。

  秋七月齐人降鄣

鄣城在今之密州,杜氏以为纪之附庸,纪近于密,故也。齐襄庸君也,其虐纪而灭之,无足谋者,而威公方伯,何赖于蕞尔之鄣,而必其归附哉?然郕降于齐师,郕自降也;齐人降鄣,齐人逼而降之也。襄公逼纪而去之,桓公逼鄣而降之,为恶仅一间耳。鄣区区微国,无损益于齐,无鄣不害为伯也,而得鄣则为伯业之累大矣。吾于此重为威公惜之。

  八月癸丑葬纪叔姬

归于酅,葬于酅也,而曰纪叔姬,叔姬贤也,故必系于纪,一归纪,则死生以之,叔姬之义也。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义同上十五年

  冬公及齐侯遇于鲁济

鲁济之遇齐侯,谋伐山戎也。公辞不能,故明年齐侯来献戎捷。

  齐人伐山戎

山戎逺于中国,自入春秋,亦未尝为中国患。以职方考之,葢居舜之营州,古▯竹国之地也。东距辽水,北距燕蓟,其僻逺而富且饶,故齐威利而伐之,俘其宝玉以富国也。齐内有鱼盐之利,而外贪逺夷之富,则齐桓之斯举,为利而已。管仲荅楚师之言曰:「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五侯九伯,汝实征之,东至于海,北至于无棣。』」然则今山戎,又越于无棣之外,桓公不惮千里之险而征之,非利肯为是乎?内有楚之患,日雠于郑,齐玩而不伐;山戎无损中国,而齐首伐之,齐之为谋,葢可见矣。不然,伐戎美事也,圣人安得书人哉?其后秦惠王将并天下,先取蜀;诸葛亮将一吴魏,先取泸。究其利心,皆齐桓之谋也。圣人首贬齐桓,垂戒逺矣。

  三十有一年春筑台于郎

庄公前年筑郿,犹曰筑邑以涖民也;新延廏,尚曰蕃马以备边也;城诸及防,且曰设险以域民也。今一嵗而三筑台,何为者哉?古者,天子有灵台以候天地,诸侯有时台以候四时。故分至啓闭,必登而望之,以书云物,占灾祥水旱,而为民之备也,则其台必在国之都矣。今曰郎、曰薛、曰秦,皆逺地也,葢厉民以自乐也。孟子曰:「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岂能独乐哉?」今庄之三筑台,所谓民欲与之偕亡者也。天灾时变,无若庄公之多;工功力役,无若庄公之数;廪稍空虚,无若庄公之甚。而一嵗之间,三时役民,以奉一己之乐。呜呼!庄公观天灾时变、工功力役、廪稍空虚,一念及此,恨无门以入地,尚何乐哉?而庄公懵不自知,则庄公之志虑精神,葢已荒矣。明年而即世,有以也夫!

  夏四月薛伯卒

  筑台于薛

  六月齐侯来献戎捷

隘哉齐侯,诚伯者之器,不足以望三王之髣髴也,抑亦管仲所以相其君者然欤?孔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葢有伯者之君,必有伯者之佐,君臣之量极于是矣,故功烈如彼之卑也。蕞尔山戎,何足道哉!桓公幸而克之,折馘执俘,捷如其志,葢自以为不世之隽功,故获戎捷,俘而来献焉。且献捷于王,犹可言也;献捷于鲁,其卑甚矣。鲁何尊于齐哉?齐葢以为威鲁,而鲁初不从伐,坐受戎捷,其为荣大矣,又何惧耶?圣人隘其然,书曰「齐侯」,尊且贵也;曰「来献捷」,卑且辱也。以尊而行卑,以贵而就辱,其待齐桓可知矣。四年,齐人来归衞宝。于齐书「人」而不书「爵」,微者也;于衞书「归」不书「献」,顺辞也。葢衞宝以卑来归,戎捷以尊来献也。观乎此,又有以见桓公智有余而量不足也。

  秋筑台于秦

  冬不雨

甚矣,天之仁爱人君也!虽无道之世,犹欲保持而全安之,故示之灾变,所以警其荒而防

译筑诸邑和防邑。

十二月,即现在的十月。此时水位昏沉正定,正是可以树立筑城板桩的时候。通常顺应时节行事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因为年成凶荒,百姓疲惫,却接连修筑两座城邑,有什么早晚的紧急军情需要这样做呢!庄公平庸且暴虐,不考虑民力了。国家空虚,百姓叛离,即使城墙坚固如金,又有谁来守卫呢?有识之士为此感到寒心,而庄公却不畏惧,怎么办!

三十年春,周王正月。

夏,齐军驻扎在成地。

想要救援鄣国却无能为力,这与僖公三年驻扎在滑地的意义相同。大概驻扎滑地时记载了“公”,而这里没有记载“公”,更足以显示庄公的耻辱。

秋七月,齐人迫使鄣国投降。

鄣城在现在的密州,杜氏认为它是纪国的附庸,因为纪国靠近密州,所以如此。齐襄公是平庸的君主,他虐待纪国并灭掉它,不值得谋划;而齐桓公是霸主,何必依赖小小的鄣国,一定要它归附呢?然而郕国向齐军投降,是郕国自己投降;齐人迫使鄣国投降,是齐人逼迫它投降。襄公逼迫纪国使其离去,桓公逼迫鄣国使其投降,作恶程度相差无几。鄣国是区区小国,对齐国没有损益,没有鄣国也不妨碍成为霸主,但得到鄣国却大大损害了霸业。我在此为齐桓公深感惋惜。

八月癸丑,安葬纪叔姬。

回到酅地,在酅地安葬,却称纪叔姬,是因为叔姬贤德,所以必须联系纪国,一旦归附纪国,就生死相随,这是叔姬的道义。

九月庚午初一,发生日食,击鼓,在社庙使用牺牲祭祀。

意义与十五年相同。

冬,庄公与齐侯在鲁济相遇。

在鲁济与齐侯相遇,是谋划讨伐山戎。庄公推辞说不能,所以第二年齐侯来献山戎的战利品。

齐人讨伐山戎。

山戎远离中原,自从进入春秋时期,也未曾成为中原的祸患。根据职方考察,大概位于舜时的营州,古竹国之地。东边到辽水,北边到燕蓟,那里偏僻遥远且富足丰饶,所以齐桓公贪图利益而讨伐它,俘获宝玉以富国。齐国内有鱼盐之利,却对外贪求远方夷人的财富,那么齐桓公此举,只是为了利益罢了。管仲回答楚军的话说:“召康公命令我先君太公说:‘五侯九伯,你都可以征讨,东边到海,北边到无棣。’”那么现在山戎,又越过了无棣之外,桓公不畏惧千里险阻而征讨它,如果不是为了利益,肯这样做吗?国内有楚国的祸患,天天与郑国结仇,齐国玩忽而不讨伐;山戎对中原没有损害,而齐国首先讨伐它,齐国的谋略,大概可以看到了。不然,讨伐戎狄是美事,圣人怎么会只写“人”呢?后来秦惠王将要兼并天下,先夺取蜀国;诸葛亮将要统一吴魏,先夺取泸水。探究他们的利欲之心,都是齐桓公的谋略。圣人首先贬低齐桓公,留下的警戒深远啊。

三十一年春,在郎地筑台。

庄公前年筑郿邑,还说是筑城邑以治理百姓;新建延厩,还说是繁殖马匹以备战边;筑诸邑和防邑,还说是设置险阻以约束百姓。现在一年之内三次筑台,是为了什么呢?古时候,天子有灵台以观测天地,诸侯有时台以观测四时。所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必定登台眺望,以记录云气物候,占卜灾祥水旱,而为百姓做准备,那么他们的台一定在国都。现在说郎、说薛、说秦,都是偏远之地,大概是为了残害百姓以自娱自乐。孟子说:“文王用民力筑台挖池,而百姓欢欣鼓舞,古人能与百姓同乐,所以能快乐。百姓想与他一起灭亡,即使有台池,岂能独自快乐呢?”现在庄公三次筑台,就是所谓百姓想与他一起灭亡的情况。天灾时变,没有比庄公更多的;工程劳役,没有比庄公更频繁的;粮仓空虚,没有比庄公更严重的。而在一年之间,三个季节役使百姓,以奉养一己之乐。唉!庄公如果看到天灾时变、工程劳役、粮仓空虚,一念及此,恨不得没有门可以入地,还有什么快乐呢?而庄公糊涂不自知,那么庄公的志虑精神,大概已经荒废了。第二年就去世,是有原因的啊!

夏四月,薛伯去世。

在薛地筑台。

六月,齐侯来献山戎的战利品。

狭隘啊齐侯,确实是霸主的器量,不足以期望达到三王的仿佛,这也大概是管仲辅佐他的君主如此吧?孔子说:“管仲的器量小啊!”大概有霸主的君主,必有霸主的辅佐,君臣的度量到此为止了,所以功业如此卑微。小小的山戎,有什么值得说的呢!桓公侥幸战胜它,割取左耳,抓获俘虏,捷报如他所愿,大概自以为是不世出的大功,所以获得戎捷,俘获而来献。而且献捷于周王,还可以说;献捷于鲁,就太卑下了。鲁国哪里尊贵于齐国呢?齐国大概以为威慑鲁国,而鲁国起初不跟随讨伐,坐受戎捷,以此为荣大了,又何必害怕呢?圣人认为这样狭隘,记载说“齐侯”,尊贵且高贵;说“来献捷”,卑下且屈辱。以尊贵而行卑下,以高贵而就屈辱,对待齐桓公的态度可以知道了。四年,齐人来归还卫国的宝物。对齐国写“人”而不写“爵位”,是微贱的;对卫国写“归”不写“献”,是顺从的言辞。大概卫国宝物以卑贱来归还,戎捷以尊贵来献。观察这些,又可以看出桓公智谋有余而度量不足。

秋,在秦地筑台。

冬,不下雨。

太仁爱了,上天爱护君主啊!即使是无道的世道,还想要保持并保全他们,所以显示灾变,用来警戒他们的荒废并防止

其怠。茍能畏天戒而悔过,忧民又未必不为贤君也。庄公之不君,厉民以自奉,一嵗而三筑台,况积嵗凶荒,廪稍不足,而工功日兴,其为恶冝获罪于天,不可逭其祸矣。而天犹欲示之戒,不雨而为旱灾,使庄公视此恐惧,以荅天戒,忧勤寛恤,以恤民隠,尚能自反于善也。而明年春又城小谷,呜呼!一时不雨,其为戒大矣,而庄公不自悔。用是知庄公果庸而无知,不可告戒,故勦之而后已。其啓手足于路寝,尤为幸也。

译他的懈怠。如果他能敬畏上天的警戒并悔改过错,忧虑百姓,未必不能成为贤明的君主。庄公不像个君主,残害百姓以供自己享用,一年之内三次建造高台,何况连年灾荒,粮仓不足,而工程却日益兴起,他的恶行理应获罪于天,无法逃脱灾祸了。然而上天还想示警于他,不下雨而变成旱灾,让庄公看到这种情况感到恐惧,以回应上天的警戒,忧虑勤勉,宽厚体恤,以救济百姓的隐痛,还能自我反省归于善道。然而第二年春天又修筑小谷的城墙,唉!一时不下雨,这警戒已经很大了,而庄公却不自我悔改。由此可知庄公果然平庸无知,无法通过告诫使其醒悟,所以上天诛灭他而后止。他在路寝中安然离世,尤其算是幸运的了。

三十有二年春城小谷

左氏之说,出于野史,以其所闻之说,取经文之近者,偶而合之,故亦时有得其实者。学者见其偶合,遂以为左氏国史,经自国史出也,左氏不可不信,则失之果;或者又疑其不合者众,而▯就者多,则谓左氏皆诬诞之词,无足取,则失之疑。果与疑二者均未安,要之以经为正,而左氏之合者亦时取之,可也。愚今因城小谷之事,而知左氏非国史,以其所闻取经文之近者合之,审矣。昭十一年,楚申无宇曰:「齐桓公城谷而寘管仲焉,于今赖之。」而庄三十二年偶有城小谷之事,左氏遂曰:「为管仲也。」是左氏取申无宇之言而偶合之也。杜氏因左氏而齐无小谷,因以小谷为谷城,曰:「谷城,齐地。」谷城固齐地,而安可强改小谷为谷城邪?范寗曰:「小谷,鲁地。」为得其正矣。发微谓曲阜西北有小谷城,则小谷鲁城甚明矣。春秋鲁未有城外邑者,惟城楚丘,上不书诸侯,若内城之者,葢圣人异其文,不与诸侯得封衞也。楚丘为衞地,葢已见于诗。删诗作春秋,皆出于圣人之手,于诗既显言之,故于春秋隠其义,后世决不疑楚丘为鲁地也。若齐侯城谷寘管仲,则非圣人之言,安可持是说而遂以小谷为谷城邪?鲁何与于管仲,而为管仲城邑乎?况申无宇之说,亦不曰鲁为管仲而城之,葢曰齐桓城之也。左氏之说于是暴露,诚无足据者,则其合者亦不过附防而偶合矣。择其有益于经者从之,可也。

  夏宋公齐侯遇于梁丘

春秋之世,东诸侯之彊大者,曰齐、晋、宋而已。晋恃其彊,终齐桓之伯,未尝一同其防盟,而宋于晋为亚也。宋一不至,则齐之伯业有所不成,而诸侯亦从而携矣。故桓公赖宋为多。北杏之防,宋人一叛,则诸侯首鼠,齐兵再伐而后得之。既得之,则再防于鄄以坚其心,又为之伐郑以恱其意。自非大盟防、大征伐,齐不敢先之,必推以为主,所以为诸侯之倡而就伯功也。幽之再盟,于是又五年矣。齐桓惧诸侯之离,故逺遇宋公于梁丘。梁丘,宋地也,去齐八百里。齐侯不以八百里之遥而为是遇者,葢求宋所以卜诸侯之从违也。宋无二心,则防盟有所不必讲,故遇而已,不必防诸侯也。说者以遇为不期之防,观乎此,谓之不期可乎?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陆淳曰:「季子恩义俱立,变而得中。恩义不俱立,君子何以处之哉?择其重轻而已。君臣者,尊尊之义兄弟者,亲亲之义也。尊尊之义,公也,天下系之;亲亲之义,私也,一家系之。君子不得已,寕以公蔑私,则所存重矣。古之人有行之者,周公是也。诛管蔡而天下安,废兄弟而存君臣,后世不以为非者,于轻重之义取舍审矣。庆父、叔牙、季友,桓之三子也。庄公疾,问后于叔牙。牙曰:『庆父材。』庄公固有世子,安得及庆父?牙之谋,逆谋也。次问季友,曰:『臣以死奉般。』般,世子也。且牙立庆父,则般必死;般死,则鲁国必乱。故季友以君命召叔牙而酖之。以兄弟之义言之,则叔牙兄也;以君臣之义言之,则子般君也。存兄而灭君,则利一家;存君而灭兄,则利一国家。与国之轻重,葢已判矣。故寕酖叔牙而存鲁焉。圣人以其酖兄为义之正也,故书曰:『公子牙卒。』以存季友之义也。」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寝

庄公获终于路寝,幸矣。《易》曰:「正家而天下定。」家不早正,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故古者诸侯首娶元妃,以奉粢盛,先正其家,孝之大也。庄公生三十七年而后娶于齐,齐,雠也。姜氏入,不敢以见宗庙,不以见宗庙,则如不告而娶矣。不告而娶,是淫于色也。方姜之未入也,纳币观社,如齐如织防齐侯,盟齐侯,不胜其皇皇也。姜氏既至,丹楹刻桷以耀之,宗妇用币以恱之,不胜其欢如也。《家人》九三曰:「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九三以阳处阳,刚严者也。正家之道,寕过乎严,故嗃嗃悔厉吉;茍渎慢而说,则家道隳矣,故嘻嘻终吝。若庄公,所谓嘻嘻终吝者也。哀姜无子,内

译鲁庄公三十二年春天,修筑小谷城。

左氏的说法,出自野史,凭借他所听到的传闻,选取与经文相近的内容,偶然契合,所以有时也能得到事实真相。学者见到这种偶然的契合,便认为左氏是鲁国的国史,经文出自国史,左氏不可不信,这就犯了过于武断的错误;或者又怀疑其中不合经文的地方太多,而附会之处也很多,便说左氏都是虚妄荒诞之词,毫无可取之处,这就犯了过于怀疑的错误。武断与怀疑这两种态度都不妥当,总之要以经文为准,而左氏中与经文相合的地方也可以随时采纳,就可以了。我如今因为修筑小谷城这件事,才知道左氏并非国史,它是凭借传闻选取与经文相近的内容来附会,这是确凿无疑的。《春秋》昭公十一年,楚国申无宇说:“齐桓公修筑谷城并安置管仲在那里,至今还依赖它。”而《春秋》庄公三十二年恰好有修筑小谷城的事,左氏便说:“是为了管仲。”这是左氏采纳申无宇的话来偶然附会。杜预因为左氏的说法,认为齐国没有小谷,便把小谷当作谷城,说:“谷城,是齐国的地方。”谷城固然在齐地,但怎么可以强行把小谷改称为谷城呢?范寗说:“小谷,是鲁国的地方。”这才符合正理。《春秋发微》说曲阜西北有小谷城,那么小谷是鲁国的城邑就非常明白了。《春秋》记载鲁国没有修筑城外邑的,只有修筑楚丘,上面不写诸侯,如同修筑国内城邑一样,大概是圣人特意改变文辞,不把它当作诸侯封赐给卫国。楚丘是卫国的地方,这在《诗经》中已经显现。删定《诗经》和作《春秋》,都出于圣人之手,在《诗经》中既然已经明确说了,所以在《春秋》中隐藏其义,后世决不会怀疑楚丘是鲁国的地方。至于齐侯修筑谷城安置管仲,这不是圣人的话,怎么可以拿着这种说法就把小谷当作谷城呢?鲁国与管仲有什么关系,要为管仲修筑城邑呢?况且申无宇的说法,也没有说鲁国为管仲修筑城邑,大概说的是齐桓公修筑的。左氏的说法在这里暴露无遗,确实没有值得依据的地方,那么它与经文相合的地方也不过是附会而偶然契合罢了。选择对经文有益的地方采纳,就可以了。

夏天,宋公与齐侯在梁丘相会。

春秋时代,东方诸侯中强大的,只有齐、晋、宋而已。晋国倚仗其强大,直到齐桓公称霸,未曾一同参加盟会,而宋国在晋国之下。宋国一旦不来,那么齐国的霸业就不能成就,而诸侯也会随之背离。所以桓公依赖宋国很多。北杏的盟会,宋国人一背叛,诸侯就犹豫不决,齐国军队再次讨伐后才得到宋国。得到宋国后,又在鄄地再次盟会以坚定其心,又替它讨伐郑国以取悦其意。如果不是大的盟会、大的征伐,齐国不敢率先行动,必定推举宋国为主,以此作为诸侯的倡导者从而成就霸业。幽地的再次盟会,到现在又过了五年。齐桓公害怕诸侯背离,所以在梁丘远远地与宋公相会。梁丘,是宋国的地方,距离齐国八百里。齐侯不因为八百里之遥而进行这次相会,大概是为了探求宋国的态度以占卜诸侯的顺从或违背。宋国没有二心,那么盟会就不必讲了,所以只是相会,不必召集诸侯盟会。解说的人把“遇”解释为不期而遇的盟会,看这里,能说是不期而遇吗?

秋天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

陆淳说:“季子恩义都建立了,变化而得中道。恩义不都建立,君子怎么处身呢?选择轻重罢了。君臣,是尊尊的道义;兄弟,是亲亲的道义。尊尊的道义,是公义,天下系于它;亲亲的道义,是私情,一家系于它。君子不得已,宁可为了公义而蔑视私情,那么所保存的就重要了。古代有人实行过,周公就是这样。诛杀管叔、蔡叔而天下安定,废黜兄弟而保存君臣,后世不认为不对,是因为在轻重道义上取舍审慎。庆父、叔牙、季友,是桓公的三个儿子。庄公病重,向叔牙询问继承人。叔牙说:‘庆父有才能。’庄公本来有世子,怎么能轮到庆父?叔牙的谋划,是逆谋。接着问季友,季友说:‘我誓死奉般。’般,是世子。况且叔牙立庆父,那么般必定死;般死,那么鲁国必定乱。所以季友凭借君命召叔牙而毒死他。以兄弟的道义来说,叔牙是兄长;以君臣的道义来说,子般是君主。保存兄长而毁灭君主,那么有利于一家;保存君主而毁灭兄长,那么有利于一个国家。与国家轻重的区别,已经判明了。所以宁可毒死叔牙而保存鲁国。圣人认为他毒死兄长是道义的正确,所以记载说:‘公子牙去世。’以保存季友的道义。”

八月癸亥日,庄公在路寝去世。

庄公能够死在路寝,是幸运的了。《易经》说:“端正家庭而天下安定。”家庭不早端正,其祸患不可胜言。所以古代诸侯首先娶元妃,来供奉祭品,先端正家庭,是孝道的大节。庄公活了三十七年才娶齐女,齐国,是仇敌。姜氏进入,不敢让她见宗庙,不让见宗庙,就如同不告而娶。不告而娶,是沉溺于女色。在姜氏未进入时,纳币观社,到齐国,到织,到防,见齐侯,与齐侯盟誓,不胜其匆忙。姜氏既到,丹楹刻桷来炫耀她,宗妇用币来取悦她,不胜其欢乐。《家人》九三说:“家人严厉,悔恨严厉,吉利;妇子嬉笑,最终吝惜。”九三以阳处阳,是刚严的。端正家庭之道,宁可过于严厉,所以严厉悔恨严厉吉利;如果渎慢而喜悦,那么家道就败坏了,所以嬉笑最终吝惜。像庄公,就是所谓嬉笑最终吝惜的人。哀姜无子,内

嬖如林,羣公子横于外,嫡庶乱于内。以般为嫡,般实非嫡;以闵为长,闵实非长。嫡庶不分,鲁国无所托,庄何以死哉?死目未瞑,庆父弑二子,烝哀姜,几至亡国。恃以不亡者,文武之灵未泯,周公之祀未易勦絶也。不然,庄公所以齐家治国之道,皆自取灭亡也,岂非桓公所以贻厥子孙之祸欤?有国者视桓、庄之祸,可不谨哉!

译宠妾众多如林,众公子在外横行霸道,嫡庶之分在内混乱。立般为嫡子,般实际上并非嫡子;立闵为长子,闵实际上并非长子。嫡庶不分,鲁国便没有依托,庄公为何会死呢?庄公死后眼睛尚未闭合,庆父就弑杀了两位公子,又与哀姜通奸,几乎导致国家灭亡。鲁国之所以没有灭亡,是因为文王、武王的英灵尚未泯灭,周公的祭祀尚未被彻底断绝。如果不是这样,庄公用来齐家治国的方法,都是自取灭亡之道,这难道不是桓公留给子孙的祸患吗?拥有国家的人看到桓公、庄公的祸患,能不谨慎吗!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公子庆父如齐。

呜呼!般之死,庆父出,皆季友之责也。友既酖牙以立般,而般卒不免乎杀,友尚可以逭其责哉?友初不能奉般,则如勿立;既立而不能庇般,则必杀庆父;不能杀庆父,则死之。如是,则不失为晋荀息。今君不能庇,贼不能讨,身不能死,是曽荀息之不若也。初酖牙也,窃自比于周公,而终乃不能下同荀息,何邪?愚知其心矣。友之意,葢以庄之终也,哀姜无子,般也、闵也、申也,均庶也。吾将以般母有宠于庄,庄葢将属般也,故顺君之欲而奉之。今般既已矣,庄之他子尚可以▯庄也,盍谋为后图焉?然庆父杀般而出,洋洋乎如常人,友亦常虑及此乎?力既不能讨,亦将以惧之,使惴栗而不敢复入。乃一词不问,使雍容闲暇而如齐,卒之复入,再肆其毒而奔莒,此又谁责哉?《春秋》凡内贼出,尊则书「孙」,臣则书「奔」。今圣人于庆父书「如齐」,以见鲁无以制之者矣。鲁无以制之,则又谁责?吾固曰责季友。然齐为方伯,乃安鲁之乱,受鲁之贼,则其罪当加季友一等。此又《春秋》之法,不言而谕者,其微而显于是见矣。

  狄伐邢

齐桓能逺伐山戎,而不能近制狄。狄伐邢,病齐侯矣。

  右庄公尽三十有二年

  春秋经筌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筌卷五     宋 赵鹏飞 撰

  闵公

  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继故也。般于闵,非父非君,然继世则如君父焉,故不忍即位。

  齐人救邢

桓公之霸,惟盟防书爵,征伐无称爵者。如灭遂、伐郳之类,人之可也。而荆伐郑,齐人救郑;狄伐邢,齐人救邢,宜书爵矣,而亦人之,何哉?盖灭遂、伐郳,恶其陵虐小邦;救郑、救邢,责其缓于除患。夫以楚之彊,未可俄而胜,图之可也,而蕞尔之狄,何足谋哉?以齐之半,合诸侯之兵,可犁其庭也。桓公以为中国无狄患,则吾无以施吾功,故存狄以市功于诸侯。此众人之谋、众人之见也,故《春秋》以众人待之,安得书爵?

  夏六月辛酉▯我君庄公

  十月而后▯乱故也

  秋八月公及齐侯盟于落姑

落姑之盟,庆父意也。庆父归自齐而立闵公,则闵公之立,齐与闻之。今闻即位既定,庆父奉闵公以盟齐侯,结齐好也。左氏以为请复季友,且左氏前云成季奔陈,今乃请友于齐,是自相反也。且闵公才八嵗,安知季友贤?借使知其贤,庆父肯使复之乎?八嵗之童,必不能出盟齐侯、抗庆父而复季友也,审矣。徒见落姑之盟与季子来归文相属,彊合之耳。

  季子来归

闵公之立,主少国疑,庆父、哀姜烝乱于内,鲁之为鲁,盖未保其无危也。国人讻讻,不安其生,季子于外,亦何安乎?季子来归,季子之心,亦国人之愿也。然庆父方炽,孰纳之邪?庆父疑国人之叛,顺国人之欲纳之,所以安己,亦以安国人也。不然,庆父且图之,安得来归乎?然当是时,鲁恃以不亡者,季子也。方其归也,国人未知其何以处大谋而济大事,然鲁之臣,孰有如季子之忠且正哉?则其来归,亦可以重一国之望也。故字而不名,贤之也;书曰「来归」,喜之也。然望之重则责之深,季子何以副其责哉?前日般之弑,庆父之奔,既徃不咎矣。乃庆父复归,且复立君,君,庆父所立也,季子何以处之?曰:「君,吾君之子也,社稷有奉,国家无倾,则又何说?」独所以为鲁患者,庆父而已。闵,八嵗之童,饥饱寒燠,制于庆父,庆父不去,闵公不安,则季子当为之谋也。或请于伯主以讨之,而已为内应;不然,一庆父何足谋也?虽不假外援,尺棰可制也,顾所谋何如尔。而庆父卒再肆其逆,闵卒毙于非辜,季子熟视无如之何,则安在乎副国人之责也?吾闻之师曰:「季子忠有余而谋不足。」吾窃以为确论。虽然,《春秋》责备贤者,受三尺之▯▯,一国之命,伊、周之事也。以伊、周而责季子,不防重欤?其后卒能奉僖而立之,鲁之宗社复重于九鼎,则其功亦足以赎过矣。不

译冬季十月己未日,公子子般去世,公子庆父前往齐国。

唉!子般的死,庆父的出逃,都是季友的责任。季友既然毒杀公子牙以拥立子般,而子般最终仍不免被杀,季友还能逃避责任吗?季友起初不能辅佐子般,就不如不立他;既然立了他却不能保护子般,就必须杀掉庆父;不能杀掉庆父,就应当为此而死。像这样,就不失为像晋国的荀息那样。现在君主不能保护,贼人不能讨伐,自身不能殉死,这连荀息都不如了。当初毒杀公子牙时,季友暗自将自己比作周公,而最终却连荀息都不如,为什么呢?我了解他的心思了。季友的意思,大概是认为庄公临终时,哀姜没有儿子,子般、闵公、申公,都是庶子。我将凭借子般母亲受庄公宠爱,庄公大概将传位给子般,所以顺应君主的意愿而拥立他。现在子般已经死了,庄公的其他儿子还可以继承庄公,何不谋划为将来做打算呢?然而庆父杀了子般而出逃,洋洋得意如同常人,季友也常考虑到这一点吗?力量既然不能讨伐,也打算用恐惧来震慑他,使他战栗而不敢再次回国。于是连一句话都不问,让庆父从容闲适地前往齐国,最终庆父再次回国,再次施展他的毒手而逃往莒国,这又该责怪谁呢?《春秋》凡是国内贼人出逃,地位尊贵的就记载为“孙”,臣子就记载为“奔”。现在圣人在记载庆父时写“如齐”,以显示鲁国没有能制服他的人。鲁国没有能制服他的人,那又该责怪谁?我本来就说责怪季友。然而齐国作为方伯,却安于鲁国的动乱,接纳鲁国的贼人,那么它的罪责应当比季友更重一等。这又是《春秋》的法则,不言自明,其微妙而显明的道理在这里就体现出来了。

狄人攻打邢国。

齐桓公能够远征山戎,却不能就近制服狄人。狄人攻打邢国,使齐桓公感到忧虑。

以上是鲁庄公三十有二年

春秋经筌卷四

钦定四库全书

春秋经筌卷五 宋 赵鹏飞 撰

鲁闵公

元年春季周历正月

不记载即位,是因为继承的是变故。子般对于闵公,既不是父亲也不是君主,然而继承世位就像君父一样,所以不忍心即位。

齐国人救援邢国

桓公的霸业,只有在盟会时记载爵位,征伐时没有称爵位的。像灭遂、伐郳之类,称“人”是可以的。而楚国攻打郑国,齐国人救援郑国;狄人攻打邢国,齐国人救援邢国,应当记载爵位了,却也称“人”,为什么呢?大概是因为灭遂、伐郳,是厌恶他们欺凌虐待小国;救援郑国、救援邢国,是责备他们消除祸患迟缓。凭借楚国的强大,不可能立刻战胜,谋划一下是可以的,而渺小的狄人,值得谋划吗?以齐国的一半兵力,联合诸侯的军队,可以犁平他们的庭院。桓公认为中原没有狄人的祸患,那么我就无法施展我的功劳,所以保留狄人以向诸侯卖弄功劳。这是众人的谋划、众人的见识,所以《春秋》以对待众人的态度对待他,怎么能记载爵位呢?

夏季六月辛酉日,我们的君主庄公去世

十月之后才安葬,是因为动乱的缘故

秋季八月,鲁公与齐侯在落姑结盟

落姑的盟会,是庆父的意思。庆父从齐国回来而立闵公,那么闵公的即位,齐国参与知晓了。现在听说即位已经确定,庆父辅佐闵公与齐侯结盟,是为了结交齐国的友好关系。《左传》认为是请求让季友复位,而且《左传》前面说成季逃奔陈国,现在却向齐国请求季友,这是自相矛盾的。况且闵公才八岁,怎么知道季友的贤能?即使知道他的贤能,庆父肯让他复位吗?八岁的孩童,一定不可能做出与齐侯结盟、对抗庆父而让季友复位的事,这是确定的。只是看到落姑之盟与季子来归的文字相连,强行将它们合在一起罢了。

季子回国

闵公即位,君主年幼国家疑虑,庆父、哀姜在内淫乱,鲁国作为鲁国,大概不能保证没有危险。国人喧哗不安,生活不得安宁,季子在外,又怎么安心呢?季子回国,是季子的心愿,也是国人的愿望。然而庆父正得势,谁接纳他呢?庆父怀疑国人背叛,顺从国人的愿望接纳他,是为了安定自己,也是为了安定国人。不然,庆父将要图谋他,怎么能回国呢?然而当时,鲁国依靠而不灭亡的,是季子。当他回国时,国人不知道他将如何处理大谋略而成就大事,然而鲁国的臣子,有谁像季子那样忠诚且正直呢?那么他的回国,也可以加重一国的期望。所以称字而不称名,是认为他贤能;记载说“来归”,是喜悦他。然而期望重则责任深,季子怎么符合他的责任呢?前日子般被杀,庆父出逃,过去的事不再追究了。现在庆父再次回国,而且再次立君主,君主是庆父所立的,季子怎么处理呢?说:“君主,是我君主的儿子,社稷有所供奉,国家没有倾覆,那又有什么说的呢?”唯独成为鲁国祸患的,只有庆父而已。闵公,八岁的孩童,饥饱冷暖,受制于庆父,庆父不除去,闵公不安,那么季子应当为他谋划。或者向霸主请求讨伐他,而自己作为内应;不然,一个庆父值得谋划吗?即使不借助外援,一根短棒也可以制服他,只看所谋划的是如何罢了。然而庆父最终再次施展他的逆乱,闵公最终死于无辜,季子熟视无睹无可奈何,那么哪里符合国人的责任呢?我听老师说过:“季子忠诚有余而谋略不足。”我私下认为这是确切的论断。虽然如此,《春秋》责备贤者,接受三尺之印,一国的命运,是伊尹、周公的事业。用伊尹、周公的标准来责备季子,不嫌太重了吗?他后来最终能够拥立僖公,鲁国的宗社再次重于九鼎,那么他的功劳也足以赎过罪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