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郑注句读卷十一
围九寸,应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也。左本在下者,本谓麻根,首绖之制,以麻根置左,当耳上,从额前绕项后,复至左耳上,以麻之末加麻根之上,缀束之也。贾疏以为此对为母,则右本在上也。去五分一以为带,带要绖也。去首绖五分之一以为要绖之数,首绖九寸,则要绖七寸二分也。齐衰首绖七寸二分,其要绖则五寸零二十五分寸之十九。自大功至缌麻,其首绖、要绖降杀之法,并放此。苴杖,斩衰所用;削杖,齐衰所用。因释杖而兼及之。削谓削之令方。《丧服小记》云:「绖杀五分而去一,杖大如绖。」郑注云:「如要绖也。」传云:「童子、妇人皆不杖。」疏以为此庻童子不杖,若当室童子则免而杖矣。又《丧服小记》云:「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郑注云:「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是妇人亦有时当杖。疏又云:「礼记诸文言妇人杖者甚众,何言无杖?愚意礼记杂出汉儒,当据此▯为正。」○蕡,扶云反;搹,音革;担,市艶反】绞带者,绳带也。冠绳缨条属右缝。冠六升,外毕鍜而勿灰,衰三升,菅屦者,菅菲也。外纳【属,犹着也。通屈一条绳为武,垂下为缨,着之冠也。布八十缕为升。升字当为登,登成也。今之礼皆以登为升,俗误已行乆矣。杂记曰:丧冠条属,以别吉凶。三年之练冠亦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缝。外毕者,冠前后屈而出缝于武也。○绞带者,绞麻为绳以作带也。疏云:大如要绖,要绖象大带,此象革带。又云绖带至虞后变麻服,▯绞带至虞后亦当变麻服布。葢以意推之。冠绳缨条属者,冠以绳为缨,同条而连属也。疏曰:案礼记云丧冠条属,以别吉凶。若然,吉冠则缨武别材,凶冠则缨武同材。是以郑云通屈一条绳为武,谓将一条绳从额上约之,至项后交过两厢,各至耳于武缀之,各垂于颐下结之。云「着之冠者,武缨皆上属着冠」,冠六升外毕是也。右缝者,其冠三辟积向右为之,小功以下冠亦三辟积向左为之,不同也。外毕者,疏云:冠广二寸,落项前后两头皆在武下乡外出,反屈之缝于武而为之,两头缝毕乡外,故云外毕。由在武下出反屈之故,丧冠又谓之厌冠。鍜者,用水濯之以冠是首饰,故布倍衰裳,而又鍜之,但勿加灰耳。衰三升,裳与衰同,可知此子为父正服,若臣为君义服则衰三升半。菅屦即菅菲,以菅草为屦也。疏云:周公时谓之屦,子夏时谓之菲。外纳者,郑氏以纳为收,余谓编屦毕以其余头向外结之。○属音烛,升郑音登,登成也。鍜丁乱反】居倚庐,寝苫枕块,哭昼夜无时,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寝不脱绖带。既虞,翦屏柱楣,寝有席,食疏食水饮,朝一哭,夕一哭而已。既练,舍外寝始食菜果饭素食,哭无时【二十两曰溢,为米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楣谓之梁柱楣,所谓梁闇。疏犹麤也。舍外寝于中门之外屋下垒墼为之,不涂塈,所谓垩室也。素犹故也,谓复平生时食也。斩衰不书受月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虞卒哭异数。○居倚庐一叚,言居三年丧之大节。自居倚庐至不脱绖带,言未▯时事。既虞,谓▯毕卒哭后;练,谓小祥后也。居倚庐者,疏云:孝子所居右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既夕,郑注云: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戸。又《丧大记》云:凡非适子者,自未▯倚于隐者为庐。注云:不欲人属目,葢庐于东南角。若然,适子则庐于其北显处为之,以当应接吊賔,故不于隐者。哭画夜无时者,疏云:哭有三无时。始死未殡已前,哭不絶声,一无时;既殡已后卒哭祭已前,阼阶之下为朝夕哭,在庐中思忆则哭,二无时;既练之后,无朝夕哭,惟有庐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三无时也。卒哭之后未练之前,唯有朝夕哭,是一有时也。据疏则传言哭昼夜无时,谓未殡前哭不絶声,卒哭前哀至则哭也。歠粥三句,三日始食后之食节也。既虞,翦屏柱楣。疏云: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乡开戸,翦去
译围度九寸,相当于成年人拇指与食指合拢一握的宽度。左本在下,本是指麻布的根部,首绖的形制,是将麻根置于左侧,位于耳上,从额头前方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用麻的末端覆盖在麻根之上,打结系束。贾公彦的疏解认为,这是为母亲服丧的情况,那么右本就在上。去掉五分之一作为腰带,腰带即腰绖。从首绖减去五分之一作为腰绖的宽度,首绖九寸,那么腰绖就是七寸二分。齐衰的首绖是七寸二分,其腰绖则是五寸零二十五分寸之十九。从大功到缌麻,其首绖、腰绖递减的法则,都仿照这个比例。苴杖,是斩衰所用的;削杖,是齐衰所用的。因为解释放杖而连带提及。削,是指削去棱角使其呈方形。《丧服小记》说:“绖的宽度每五分之一减少一分,杖的粗细如同绖。”郑玄注说:“如同腰绖。”传文说:“童子、妇人都不持杖。”疏解认为,这里是指庶出的童子不持杖,如果是当家主事的童子,则免服丧服但仍持杖。又《丧服小记》说:“女子在娘家为父母服丧,主持丧事的人不持杖。”那么只有儿子一人持杖。郑玄注说:“如果没有男性兄弟,让同姓的人做代理主丧者,不持杖,那么儿子一人持杖,指的是长女。”可见妇人有时也应当持杖。疏解又说:“《礼记》各篇中说到妇人持杖的很多,为什么说无杖?我的意思是《礼记》杂出于汉代儒者,应当依据此〇为正。”○蕡,音扶云;搹,音革;担,音市艶。绞带,就是绳带。冠上的绳缨条属右缝。冠用六升布,外面经过鍜处理但不加灰,衰用三升布,菅屦就是菅菲。外纳【属,就是附着。通屈一条绳子做成武,垂下的部分做成缨,附着在冠上。布八十缕为一升。升字应当是登,登成之意。现在的礼仪都把登当作升,俗误已经流行很久了。《杂记》说:丧冠条属,用来区别吉凶。三年的练冠也条属,右缝;小功以下左缝。外毕,是指冠前后弯曲而出,缝在武上。○绞带,是指绞麻成绳用来做带。疏解说:大小如同腰绖,腰绖象征大带,这象征革带。又说绖带在虞祭后变麻服,〇绞带在虞祭后也应当变麻服布。大概是根据意思推测的。冠绳缨条属,是指冠用绳子做缨,同一条而相连属。疏解说:查《礼记》说丧冠条属,用来区别吉凶。如果是这样,吉冠则缨和武用不同的材料,凶冠则缨和武用相同的材料。所以郑玄说通屈一条绳子为武,是指将一条绳子从额上约住,到项后交叉过两厢,各自到耳旁在武上缀结,各自垂于颐下打结。说“附着在冠上”,武和缨都向上附着在冠上,冠六升外毕就是这样。右缝,是指那冠三辟积向右缝制,小功以下的冠也三辟积向左缝制,不同。外毕,疏解说:冠宽二寸,落项前后两头都在武下向外伸出,反折缝在武上,两头缝完向外,所以说外毕。因为在武下伸出反折的缘故,丧冠又称为厌冠。鍜,是指用水洗涤,因为冠是首饰,所以布加倍于衰裳,而又鍜之,只是不加灰罢了。衰三升,裳与衰相同,可知这是儿子为父亲的正服,如果是臣为君的义服则衰三升半。菅屦就是菅菲,用菅草做屦。疏解说:周公时称为屦,子夏时称为菲。外纳,郑氏认为纳是收,我认为编屦完后将其余头向外打结。○属音烛,升郑音登,登成也。鍜丁乱反】居住在倚庐,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哭昼夜没有定时,喝粥,早上吃一溢米,晚上吃一溢米,睡觉不脱去绖带。虞祭之后,剪去屏风、柱子、楣木,睡觉有席子,吃粗粮喝白水,早上哭一次,晚上哭一次罢了。练祭之后,搬出外寝,开始吃菜果饭素食,哭没有定时【二十两为一溢,是一升二十四分升之一。楣称为梁柱楣,所谓梁闇。疏犹粗也。舍外寝,是在中门之外的屋下垒砖为之,不涂白,所谓垩室。素犹故也,是指恢复平时的饮食。斩衰不记载受月的原因,是因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虞卒哭的数目不同。○居倚庐一段,说的是居三年丧的大节。从居倚庐到不脱绖带,说的是未〇时的事。既虞,是指〇毕卒哭后;练,是指小祥后。居倚庐,疏解说:孝子所居在右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既夕,郑注说: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又《丧大记》说:凡非适子者,自未〇倚于隐者为庐。注说:不欲人属目,大概庐于东南角。如果是这样,适子则庐于其北显处为之,以当应接吊宾,故不于隐者。哭昼夜无时,疏解说:哭有三无时。始死未殡已前,哭不绝声,一无时;既殡已后卒哭祭已前,阼阶之下为朝夕哭,在庐中思忆则哭,二无时;既练之后,无朝夕哭,惟有庐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三无时也。卒哭之后未练之前,唯有朝夕哭,是一有时也。据疏则传言哭昼夜无时,谓未殡前哭不绝声,卒哭前哀至则哭也。歠粥三句,三日始食后之食节也。既虞,翦屏柱楣。疏解说: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乡开户,翦去
戸傍两厢屏之余草。柱楣者,前梁谓之楣,楣下两头竪柱施梁,乃夹戸傍之屏也。练,十三月之祭,此日以练布为冠服,故以名祭,即小祥也。既练,舍外寝者,注以为垩室,明非正寝,但于中门外旧庐处为屋以居而已。是月,男子除首绖而带独存,妇人除要带而绖独存。其服期者,则即吉。注云:复平生时食,此据谷食而言,谓精凿如平生,不复用粗粝,非谓饮酒食肉也。注云:斩衰不言受月。疏云:服随哀降杀,以冠为受斩衰裳三升,冠六升。既▯后,以其冠为受衰裳六升,冠七升。小祥又以其冠为受衰裳七升,冠八升。自余齐衰以下,受服之时差降可知。然▯后有受有不受,经皆有文。此斩衰及齐衰应言受月而不言者,以天子以下▯期不同,其▯期逺者虞而受服,▯期近者卒哭而受服,有此异数。经言其上下合同者,故畧之不言也。枕之鸩反,块苦对反,歠。昌悦反,粥之六反,柱丁主反,楣亡悲反,疏食音嗣,墼古狄反,塈其既反】
译门户旁边两厢屏风剩余的草。柱楣,前面的横梁叫做楣,楣下两头竖立柱子并施加横梁,这就是夹在门户旁边的屏风。练,是十三个月的祭礼,这一天用练布制作冠帽和衣服,所以以此命名祭礼,也就是小祥祭。练祭之后,搬出外寝,注解说这是指垩室,说明这不是正寝,只是在门外旧庐的地方建造房屋居住罢了。这个月,男子除去头上的丧带,只保留腰带;妇人除去腰间的带子,只保留丧带。那些服丧期已满的人,就立即恢复吉服。注解说:恢复平素时的饮食,这是就谷物食物而言,意思是精细程度如同平素,不再使用粗糙的粮食,并不是说可以饮酒吃肉。注解说:斩衰之服不提及受服之月。疏解说:丧服随着哀情的减轻而降低等级,以冠帽作为受服斩衰衣裤三升麻,冠帽六升麻。既虞祭之后,用那顶冠帽作为受服衰衣裤六升麻,冠帽七升麻。小祥祭又用那顶冠帽作为受服衰衣裤七升麻,冠帽八升麻。其余齐衰以下的丧服,受服时逐渐降低的等级可想而知。然而虞祭之后有的受服有的不受服,经文中都有记载。这里斩衰和齐衰应该提及受服之月却没有提及,是因为从天子以下丧期长短不同,丧期远的在虞祭时受服,丧期近的在卒哭祭时受服,有这样不同的情况。经文说的是上下相同的情况,所以省略不提。枕,音鸩;块,音苦对;歠,音昌悦;粥,音之六;柱,音丁主;楣,音亡悲;疏食,音嗣;墼,音古狄;塈,音其既。
父
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
诸侯为天子
传曰天子至尊也
君
传曰:君至尊也【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疏曰:士无臣,虽有地,不得君称,故仆▯等为其长,吊服加麻,不服斩也】
父为长子【不言嫡子,通上下也。亦言立嫡以长】
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庻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已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言庻者,逺别之也。《小记》曰:「不继祖与祢。」此但言祖,不言祢,容祖祢共庙】
为人后者
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为所为后之亲,如亲子。○受重者,受宗祧祭祀之重也。所后者之祖父母,即其曾祖父母。所后者之妻,即其母。所后者之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即其外祖父母及舅与内兄弟,皆如亲子为之着服也。不徧言他亲,其并如亲子可推知也】
妻为夫
传曰:夫至尊也【○自此以下论妇人服】
妾为君
传曰:君至尊也【妾谓夫为君者,不得体之加尊之也,虽士亦然】
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者,子女也,别于男子也。言在室者,闗已许嫁】
布緫箭笄髽衰三年【此妻妾女子子丧服之异于男子者緫束发谓之緫者既束其本又緫其末箭笄篠也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括发斩衰括发以麻则髽亦用麻也葢以麻自项而前交于额上郤绕紒如着防头焉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凡服上曰衰下曰裳此但言衰不言裳妇人不殊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深衣则衰无带下又无衽○疏云经之体例皆上陈服下陈人此服之异在下言之者欲见与男子同者如前与男子异者如后故设文与常不例也又曰上文列服之中冠绳缨非女子所服此布緫笄髽等亦非男子所服是以为文以易之也○髽侧▯反防七消反】
传曰:緫六升,长六寸,箭笄长尺,吉笄尺二寸【緫六升者,首饰象冠数,长六寸,谓出紒后所垂为饰也。○緫六升注云:象冠数,谓象斩衰冠之数,余服当亦各象其冠布之数。长六寸注,知其指紒后者,以其束发处,人所不见,无寸可言也。疏云:此斩衰六寸,南宫縚妻为姑緫八寸,以下虽无文,大功当与齐同八寸,缌麻小功同一尺,吉緫当尺二寸,与笄同也。又云:此斩之笄用箭,下记云:女子子适人为父母,妇为舅姑,用恶笄。郑以为榛木为笄,则檀弓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云:盖榛以为笄是也。吉时大夫士与妻用象,天子诸侯之后夫人用玉为笄。今于丧中唯有此箭笄及榛二者,若言寸数,亦不过此二等,五服皆用一尺而已。是以女子子为父母,既用榛筓,卒哭之后,折吉筓之首,归于夫家,以榛笄之外无可差降也。○长直亮反】
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谓遭丧后而出者始服齐衰期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丧受既虞而出则小祥亦如之既除丧而出则已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行于士庶人曰适人○疏云嫁女为父五升衰八升緫虞后受以八升衰九升緫今未虞而出虞后受服当与在室之女同以三年之丧受三年之丧始死三升衰裳六升冠既▯以其冠为受六升衰裳七升冠此被出之女亦受以衰六升緫七升也既虞而出已受以出嫁齐期之受矣至小祥后练祭乃受以衰七升緫八升与在室之女同若既小祥而出以其嫁女本为父母期至此已除则不复更为父母着服也又云若天子之女嫁于诸侯诸侯之女嫁于大夫出嫁为夫斩仍为父母不降以其外宗内宗及与诸侯为兄弟者为君皆斩明知女虽出嫁反为君不降】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士卿士也公卿大夫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布带绳屦贵臣得伸不夺其正 布带与齐衰同绳屦与大功同自二事外并如斩衰之制也贵臣与众臣异则得依上文绞帯菅屦○厌一叶反】
▯曰: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
译父亲
传文说:“为什么为父亲服斩衰之丧?因为父亲是至尊的。”
诸侯为天子
传文说:天子是至尊的。
君主
传文说:君主是至尊的【天子、诸侯以及拥有封地的卿大夫都称为君。○疏文说:士没有臣属,即使拥有封地,也不能称君,所以仆役等人为其长官服吊服加麻,不服斩衰】
父亲为长子【不说嫡子,是为了贯通上下等级。也是说确立嫡子以长子为尊】
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之丧?因为长子是继承祖先正统身体的人,又将继承宗庙祭祀的重任。庶子不能为长子服三年之丧,因为庶子不继承祖统【这里说的是作为父亲继承人的长子,然后才称为长子,三年之丧重视他作为先祖正统身体的代表,又因为他将代替自己成为宗庙的主祭者。庶子,是指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弟弟。称庶,是为了区别疏远。《小记》说:“不继承祖和父。”这里只说祖,不说父,可能是祖和父同在一座庙中】
为别人做继承人的人
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之丧?承受宗庙重任的人,必须用尊贵的丧服。什么样的服制才可以做继承人?同宗族的人可以做继承人。什么样的人可以为别人做继承人?支子可以。为所继承人的祖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都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服丧【像对待自己的子女,是指为所继承人的亲属,如同为亲子一样服丧。○承受重任,是指承受宗庙祭祀的重任。所继承人的祖父母,就是他的曾祖父母。所继承人的妻子,就是他的母亲。所继承人的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就是他的外祖父母以及舅舅和内兄弟,都如同为亲子一样为他服丧。没有遍述其他亲属,其他亲属也都如同为亲子一样,可以推知】
妻子为丈夫
传文说:丈夫是至尊的【○从此以下论述妇人的丧服】
妾为丈夫
传文说:丈夫是至尊的【妾称丈夫为君,是因为不能以身体承受尊位,即使是士也是这样】
未出嫁的女儿为父亲【女子子,指女儿,区别于男子。说在室,是指已经许配人家】
用布束发,用箭木做笄,露髻,穿斩衰,服丧三年【这是妻子、妾、未出嫁女儿丧服不同于男子的地方。束发叫緫,既束住发根,又束住发梢。箭笄,是用箭木做的笄。髽,是露出发髻,如同男子括发。斩衰括发用麻,那么髽也用麻。大概是用麻从项部向前交叉于额头,再绕回发髻,如同戴着头巾。《小记》说:男子戴冠,妇人戴笄;男子免冠,妇人髽。凡丧服,上身穿衰,下身穿裳。这里只说衰,不说裳,妇人没有特别的裳,衰如同男子的衰,下摆如同深衣,深衣则衰没有带,下摆也没有衽。○疏文说:经文的体例,都是上面陈述丧服,下面陈述服丧的人。这种丧服的差异在下面陈述,是想表明与男子相同的部分如前所述,与男子不同的部分如后所述,所以行文与常规不同。又说:上文列举的丧服中,冠、绳、缨不是女子所穿戴的,这布緫、笄、髽等也不是男子所穿戴的,所以行文加以替换。○髽,音侧。防,音七消】
传文说:緫用六升布,长六寸,箭笄长一尺,吉笄长一尺二寸【緫用六升布,首饰象征冠的等级,长六寸,是指束发后垂下的装饰部分。○緫六升注说:象征冠的等级,是指象征斩衰冠的布级数,其他丧服应当也各自象征其冠布的级数。长六寸注,知道它指束发后的部分,是因为束发的地方,别人看不见,没有寸数可言。疏文说:这斩衰的緫长六寸,南宫縚的妻子为婆婆服丧,緫长八寸,以下虽然没有明文,大功应当与齐衰相同为八寸,缌麻和小功同一尺,吉緫应当一尺二寸,与笄相同。又说:这斩衰的笄用箭木,《下记》说:女子出嫁为父母,媳妇为公婆,用恶笄。郑玄认为榛木做笄,那么《檀弓》南宫縚的妻子为婆婆服丧说:大概用榛木做笄,就是这样。吉时,大夫、士和妻子用象牙笄,天子、诸侯的后妃用玉笄。现在丧期中只有箭笄和榛笄两种,如果论寸数,也不过这两等,五服都用一尺而已。所以女子出嫁为父母,既用榛笄,卒哭之后,折断吉笄的头,回到夫家,因为榛笄之外没有可以差降的。○长,音直亮】
女子出嫁后返回父家,为父亲服丧三年【指遭遇丧事后才出嫁的,起初服齐衰一年,出嫁后举行虞祭,就接受三年的丧服;接受丧服后举行虞祭才出嫁,那么小祥也照此办理;已经除丧后才出嫁,那就罢了。凡女子嫁于大夫以上称为嫁,嫁于士庶人称为适人。○疏文说:出嫁的女儿为父亲服五升衰、八升緫,虞祭后接受八升衰、九升緫。现在未虞祭就出嫁,虞祭后接受丧服,应当与在室的女儿相同,以三年之丧接受。三年之丧,刚死时穿三升衰裳、六升冠。○因为冠是接受六升衰裳、七升冠。这出嫁的女儿也接受衰六升、緫七升。已经虞祭后出嫁,已经接受了出嫁齐衰一年的丧服,到小祥后练祭,才接受衰七升、緫八升,与在室的女儿相同。如果已经小祥后出嫁,因为出嫁女儿本来为父母服期年,到这里已经除丧,就不再为父母服丧了。又说:如果天子之女嫁于诸侯,诸侯之女嫁于大夫,出嫁为丈夫服斩衰,仍然为父母不降等,因为外宗、内宗以及与诸侯为兄弟的为君,都服斩衰,明知女儿虽然出嫁,返回为君也不降等】
公、士、大夫的众臣为他们的君主,用布带、绳屦【士,指卿士。公、卿、大夫被天子和诸侯压制,所以降低其众臣的丧服为布带、绳屦。贵臣得以伸张,不被剥夺其正礼。布带与齐衰相同,绳屦与大功相同,除了这两件事外,其余都如同斩衰的制度。贵臣与众臣不同,则得以依照上文绞带、菅屦。○厌,音一叶】
〇说:公、卿、大夫的室老,士的贵臣,其余都是众臣
也。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臣阍寺之属君嗣君也,斯此也。近臣从君丧服,无所降也。绳菲今时不借也。○传言:公卿大夫之家臣,唯家老与邑宰二者是贵臣,其余皆众臣。经所言为其君布带绳屦者,皆是属也。公卿大夫有有地、有无地,此所谓君谓有地者也。有地者,其众臣又不但帯屦有别虽有杖不得与嗣君同即东阶下,朝夕哭位。无地者之臣则得以杖即位。若夫近君之小臣,又与众臣不同,嗣君所服,近臣斯服之矣】
译“君”指的是拥有封地的人。众臣即使手持丧杖,也不能与嗣君一同站在东阶之下,近臣则随嗣君服丧,嗣君穿什么,近臣就穿什么。绳屦,就是绳菲【室老和家相,士的邑宰,近臣如阍寺之类,都是嗣君的近臣,这里所说的“斯服”就是指他们。近臣跟随嗣君服丧,没有降等的情况。绳菲就是当时所说的“不借”。○传文说:公卿大夫的家臣中,只有室老和邑宰这两类是贵臣,其余都是众臣。经文所说为其君服布带、穿绳屦的,都属于这一类。公卿大夫中有拥有封地的,也有没有封地的,这里所说的“君”指的是拥有封地的人。拥有封地的人,其众臣不仅腰带和鞋子有别,即使有丧杖,也不得与嗣君一同站在东阶之下,即在朝夕哭位时。没有封地的人的家臣,则可以持杖就位。至于近君的小臣,又与众臣不同,嗣君所服的丧服,近臣也就随之服用了】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疏,犹麤也。○以四升麤布为衰裳而缉之,牡麻为首绖要绖。冠以七升布为武,垂下为缨。削桐为杖,七升布为带,以象革带。疏草为屦。服此服以至三年者,下文所列者其人也。○牡,茂后反】
传曰:「齐者,何缉也?牡麻者,枲麻也。牡麻绖,右本在上。冠者,沽功也。疏屦者,藨蒯之菲也【沾,犹麤也。冠尊,加其麤,麤功,大功也。齐衰不书受月者,亦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虞卒哭异数。○牡麻,麻之华而不实者,牡麻为绖,其本在冠右而居末上,此首绖结束之法也。齐衰冠用七升布,而麤加人功,以冠尊故,升数恒多而加饰也。藨、蒯皆草名,以此草为屦也。受哀必于虞卒哭,虞卒哭异数,故齐衰不言其受月,亦如斩衰章也。○枲,子似反;沽,音古,后同;藨,皮表反;蒯,古怪反】
父卒则为母【尊得伸也○疏云: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期;要父服除后而母死,乃得伸三年】继母如母。
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因犹亲也】
慈母如母
传曰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此谓大夫之妾也。不命则亦服庶母慈己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矣。父卒则皆得伸也。○疏曰:传别举传者,是子夏引旧传证成已义故也。又云:妾之无子者,谓旧有子今无者,若未经有子,恩慈浅则不得立后而养他子。不云君命妾曰,而云父者,对子而言父,故言父也。云贵父之命者,一非骨肉之属,二非配父之尊,但唯贵父之命故也。又云:案《丧服小记》云:「为慈母后者,为庻母可也;为祖庻母可也。」郑云:「縁为慈母后之义。父之妾无子者,亦可命已庻子为后。」疏又云:郑知此主谓大夫、士之妾,知非天子诸侯之妾与妾子者,下记云:「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縁,既葬除之,父没乃大功。何有命为母子为之三年乎?」又云:不命则亦服庻母慈己之服者,谓但使养之,不命为母子为之服小功;若不慈己则缌麻矣。注:父卒则皆得伸,谓皆得为其母三年。愚尝疑为祖庻母后之説,陈氏注云:「若父之妾有子而子死,已命已之妾子后之亦可,故云为祖庶母可也。」徐氏注云:「凡妾之有子者称庻母、祖庻母,其无子者则称父妾、祖妾而已。但为庻母后,即后此母为祖庻母;后即后其子之受室者,此为不同耳。」顾炎武云:「父命妾曰:『女以为子』,谓怜其无母,视之如子,长之育之,非立之以为妾后也。」《丧服小记》以为为慈母后,此汉儒之误,吾未之敢信也。得之】
母为长子
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不敢降者,不敢以巳尊降祖祢之正体。○疏云:母为长子,不问夫之在否】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疏云:此章虽止一期,而禫杖具有。案《杂记》云: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注云:此谓父在为母,即是此章者也】
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縁各视其冠【问之者,斩衰有三,其冠同。今齐衰有四章,不知其冠之异同尔。縁如深衣之縁。今文无冠布缨。○疏曰:云齐衰大功冠其受也者,降服齐衰四升,冠七升;既▯,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正服齐衰五升,冠八升;既▯,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义服齐衰六升,冠九升;既▯,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降服大功衰七升,冠十升;既▯,以其冠为受,受衰十升,冠十一升。正服大功衰八升,冠十升;既▯,以其冠为受,受衰十升,冠十一升。义服大功衰九升,冠十一升;既▯,以其冠为受,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以其初死冠升与既▯衰升数同,故云冠其
译粗麻布制成的丧服,用缉边缝制,头戴牡麻制成的首绖和腰绖,帽带用布制成,手持削制的桐木杖,系着布带,穿着粗麻草鞋。服此丧制至三年者,下文所列之人即是。【疏:粗,即粗糙之意。○用四升粗糙的麻布制作丧服并缉边,用牡麻制作首绖和腰绖。帽子用七升布制作冠武,垂下的部分作为帽带。削桐木为杖,用七升布制作腰带,以象征革带。用粗草制作鞋子。服此丧制至三年的人,下文所列者即是其人。○牡,音茂后】
传文说:“缉边,是什么意思呢?牡麻,就是枲麻。牡麻绖,右边的本根在上。冠,是沽功。粗麻草鞋,是用藨草和蒯草编织的。【沾,即粗糙之意。帽子尊贵,增加其粗糙度,粗糙的工艺,是大功之服。齐衰不记载受丧月数,也是因为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虞祭和卒哭祭的礼数不同。○牡麻,是麻中开花而不结果实的,用牡麻制作绖带,其本根在帽子右侧且位于末端之上,这是首绖结束的方法。齐衰的帽子用七升布,而粗糙地加上人工,因为帽子尊贵,所以升数通常较多且加饰。藨、蒯都是草名,用这些草制作鞋子。受丧必在虞祭和卒哭祭,虞祭和卒哭祭礼数不同,所以齐衰不说明其受丧月数,也如同斩衰章一样。○枲,音子似;沽,音古,后同;藨,音皮表;蒯,音古怪】
父亲去世后就为母亲服丧【尊贵得以伸展。○疏:父亲去世,在三年丧期内母亲也去世,仍服一年之丧;必须等父亲的丧服除后母亲才去世,才能伸展为三年之丧】继母如同母亲。
传文说:继母为什么如同母亲?继母配享父亲,与亲生母亲相同,所以孝子不敢有所区别【因,即亲之意】
慈母如同母亲
传文说:慈母是什么意思?传文说:没有儿子的妾,没有母亲的妾子,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儿子”;命令儿子说:“你把她当作母亲”。像这样,就生养他,终身如同母亲,死后则为他服丧三年如同母亲。这是尊重父亲的命令【这指的是大夫的妾。如果不命令,也可以服庶母慈爱自己的丧服。大夫的妾子,父亲在时为母亲服大功;那么士的妾子为母亲服一年之丧。父亲去世后就都能伸展为三年。○疏:传文另外列举传文,是子夏引用旧传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又说:妾之无子者,指旧有儿子现在没有了,如果从未有过儿子,恩慈浅薄就不能立后而收养他人的儿子。不说君命令妾,而说父亲,是相对于儿子而言称父亲,所以说父亲。说尊重父亲的命令,一是因为不是骨肉之亲,二是因为不是配享父亲的尊贵,只是尊重父亲的命令而已。又说:查《丧服小记》说:“为慈母立后者,可以为庶母;为祖庶母也可以。”郑玄说:“依据为慈母立后的义理。父亲的妾没有儿子的,也可以命令自己的庶子为后。”疏又说:郑玄知道这主要指大夫、士的妾,知道不是天子诸侯的妾和妾子,因为下记说:“公子为其母练冠麻衣縓缘,既葬除之,父没乃大功。哪有命令为母子而为之服三年之丧的呢?”又说:不命令也可以服庶母慈爱自己的丧服,指只是让养活他,不命令为母子则为之服小功;如果不慈爱自己则服缌麻了。注:父亲去世后就都能伸展,指都能为其母服三年之丧。我曾怀疑为祖庶母立后的说法,陈氏注说:“如果父亲的妾有儿子而儿子死了,自己命令自己的妾子为后也可以,所以说为祖庶母也可以。”徐氏注说:“凡是妾有儿子的称庶母、祖庶母,其没有儿子的则称父妾、祖妾而已。只为庶母立后,即后此母为祖庶母;后则后其子之受室者,此为不同耳。”顾炎武说:“父亲命令妾说:‘你把他当作儿子’,是怜悯他没有母亲,视之如子,抚养他长大,不是立他为妾后。”《丧服小记》认为为慈母立后,这是汉儒的错误,我不敢相信。得之】
母亲为长子
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呢?父亲所不降等的,母亲也不敢降等【不敢降等,是不敢以自己的尊贵降等祖祢的正体。○疏:母亲为长子,不问丈夫是否在世】
粗麻布制成的丧服,用缉边缝制,头戴牡麻制成的首绖和腰绖,帽带用布制成,手持削制的桐木杖,系着布带,穿着粗麻草鞋。服一年之丧者【○疏:此章虽然只服一年,但禫杖都具有。查《杂记》说:一年之丧,十一月练祭,十三月祥祭,十五月禫祭。注说:这是指父亲在时为母亲服丧,即是此章所指的】
传文说:“问的人说:‘戴什么帽子呢?’回答说:‘齐衰和大功之丧,帽子用受丧时的规格;缌麻和小功之丧,帽子用丧服的规格。’带子和衣缘各自参照其帽子【问的人,是因为斩衰有三种,其帽子相同。现在齐衰有四种,不知道其帽子的异同。衣缘如同深衣的衣缘。今文没有‘冠布缨’。○疏:说齐衰大功冠其受也者,降服齐衰四升,帽子七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丧服七升,帽子八升。正服齐衰五升,帽子八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丧服八升,帽子九升。义服齐衰六升,帽子九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丧服九升,帽子十升。降服大功丧服七升,帽子十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受丧服十升,帽子十一升。正服大功丧服八升,帽子十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受丧服十升,帽子十一升。义服大功丧服九升,帽子十一升;既练,以其帽子为受,受丧服十一升,帽子十二升。因为初死时帽子的升数与既练时丧服的升数相同,所以说冠其
受也。云缌麻小功冠其衰也者,以其降服小功衰十升,正服小功衰十一升,义服小功衰十二升,缌麻十五升,抽其半七升半,冠皆与衰升数同,故云冠其衰也。云帯縁各视其冠者,带谓布帯,象革带者,縁谓丧服之内中衣縁用布縁之二者之布升数多少各比拟其冠也。按注斩衰有三,指为父、为君、为子之三等。齐衰四章,谓三年杖、期不杖、期三月,凡四章也。疏又云:丧服中衣用布,亦当各视其冠。○縁以绢反】
译这是“受”的意思。所谓“缌麻、小功的冠与其衰的升数相同”,是因为降服的小功衰用十升布,正服的小功衰用十一升布,义服的小功衰用十二升布,缌麻用十五升布,抽取其一半即七升半,冠的升数都与衰的升数相同,所以说冠与其衰相同。所谓“带和缘各自比照其冠”,带是指布带,即仿照革带的布带;缘是指丧服内中衣的边缘,使用布缘。这两者的布匹升数多少,都各自比照其冠的升数。根据注文,斩衰有三种,指的是为父、为君、为子这三个等级。齐衰有四种,即三年持杖、期年不持杖、期年三月,总共四种。疏文又说:丧服中的中衣使用布,也应当各自比照其冠的升数。○“缘”字读作绢的反切音。
父在为母
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吴澄云:夫为妻之服既除,则子为母之服亦除,家无二尊也。子服虽除,而居丧之实如故,所杀者三年之文而巳】
妻
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适子,父在则为妻不杖,以父为之主也。服问曰: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谓庶子。○疏云:天子以下至士、庻人,父皆不为庻子之妻为丧主,故夫皆为妻杖得伸也】
出妻之子为母【出犹去也】
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絶族无施服,亲者属。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在旁而及曰施,亲者属,母子至亲无絶道。○妻出则与其族絶,即无旁及之服,唯母子至亲为相连属,故为服也。为父后者,谓父没适子代父承宗庙祭祀之事,故云与尊者为一体】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疏云:父卒,继母嫁,此母已为父服斩衰三年,恩意之极,故子为之一期,得伸禫杖云。从为之服者,以其继母又嫁,便是路人,子仍着服,故生从为之文也。报者,两相为服也。丧服上下并记云:报者十有二,皆无降杀之差。吴氏以从为从之改嫁,顾炎武云:从字句谓年幼不能自立,从母而嫁也。母之义既絶于父,故不得三年,而其恩犹在于子,不可以不为之服也。○为于伪反】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尝为母子,贵终其恩】
不杖麻屦者【此亦齐衰言其异于上○疏曰:此章与上章虽杖与不杖不同,其正服齐衰裳皆同五升,而冠八升则不异也】
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与尊者一体也。」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宗者,世父为小宗,典宗事者也,资取也。为姑在室,亦如之。○世叔父与尊者一体,于祖为父子,于父为兄弟,是与巳之尊者为一体也。以其为旁尊,不足以加尊于人,故为昆弟之子,亦如其服以报之。若祖之正尊,则孙为祖期,而祖但为孙大功矣。下文皆广明一体之义,且以见尊之有正有旁,恩礼所由隆杀也。末言有余不足,皆綂于宗,仍以明一体之义。世叔母曰:「以名服者」,二母本是路人,以牉合于世叔父,故有母名,因而服之,即上所云夫妻一体也。○旁,薄浪反;牉,普半反】
大夫之适子为妻【○疏曰:云大夫之适子为妻,在此不杖章,则上杖章为妻者,是庻子为妻,父没后,适子亦为妻,杖亦在彼章也。愚按:下经大夫庶子为妻大功,不知注疏何以云当杖】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大夫不以尊降适妇者,重适也。凡不降者,谓如其亲服。服之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案:下经适妇在大功章,庻妇在小功章。父之所不降,谓不降在小功也。子亦不敢降。大夫众子为妻,皆大功。今适子为妻期,是亦不敢降也。前章注云:父在子为妻以杖即位,谓庻子者,葢士礼也。若大夫之庻子,父在仅得服大功,何以得以杖即位乎】
昆弟【昆兄也为姊妹在室亦如之】
为众子【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女子在室亦如之。士谓之众子,未能逺别也。大夫则谓之庻子,降之为大功。天子国君不服之内则曰▯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适子庻子,已食而见,必循其首。○注:引《内则》证众子之异于长子也】
昆弟之子
传曰:「何以期
译父亲在世,为母亲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是因为屈从。至尊的父亲在,不敢伸张对母亲的私人尊崇。父亲必须守丧三年,然后才能娶妻,这是为了通达儿子的心志。”
为妻子服丧。
传文说:“为妻子为什么服丧一年呢?妻子,是最亲近的人。”
被休弃的妻子所生的儿子为母亲服丧。
传文说:“被休弃的妻子所生的儿子为母亲服丧一年,那么对外祖父母就没有服丧。”传文说:“断绝宗族关系的人没有旁及的服丧,只有至亲才相连属。被休弃的妻子所生的儿子如果是父亲的后嗣,那么对被休弃的母亲就没有服丧。”传文说:“与尊者成为一体,不敢为私亲服丧。”
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她的人为她服丧,相互回报。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贵在善终。”
不拄丧杖、穿麻鞋的人。
祖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因为他们是至尊。”
伯父、叔父。
传文说:“伯父、叔父,为什么服丧一年呢?因为他们与尊者是一体的。”那么兄弟的儿子,为什么也服丧一年呢?因为他们是旁尊,不足以增加尊位,所以回报他们。父子是一体的,夫妻是一体的,兄弟是一体的。所以父子像头足相连,夫妻像两半相合,兄弟像四肢相连。所以兄弟的道义本无分别,然而有了分别,是为了避免儿子产生私心。儿子如果不把父亲当作私有的,就不能成为儿子。所以有东宫、西宫、南宫、北宫,居住不同但财产共有,有余就归给宗子,不足就向宗子求助。伯母、叔母,为什么也服丧一年呢?是因为名分而服丧。
大夫的嫡长子为妻子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父亲所不降等的,儿子也不敢降等。为什么不拄丧杖呢?父亲在世时,为妻子不拄丧杖。”
兄弟。
为众子。
兄弟的儿子。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
大夫之庻子为适昆弟【两言之者适子或为兄或为弟】
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虽尊,不敢降其适,重之也。适子为庻昆弟,庻昆弟相为,亦如大夫为之。○疏曰:云父之所不降者,即斩章父为长子是也。云子亦不敢降者,于此服期是也。按后经,大夫为庻子降服大功,适子为庻昆弟,庻昆弟相为,并大功,故注曰:如大夫为之】
适孙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孙妇亦如之【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是适孙将上为祖后者也。长子在,则皆为庻孙耳。孙妇亦如之。适妇在,亦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传言:有适子者,无适孙。明此言,适孙是长子死,其适孙承重者,祖为之期。若长子在,则同于庻孙,但为服大功也。顾炎武云:「▯子身之副贰也,家无二主,亦无二副,故有适子者无适孙。」唐高宗有太子而复太孙,非矣。注:言凡父于将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谓无适长子而立众子为后,亦但为之期。曰:凡父刖士以上皆然也】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子出后于人,为本生父母服期,其本生父母亦报之以期者,顾炎武云:重其继大宗,故不以出降也】
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何以不贰斩也?持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綂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适子不得后大宗【都邑之士则知尊祢,近政化也。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自由也,及始祖之所由出,谓祭天也。上犹逺也,下犹近也。收族者,谓别亲疎,序昭穆。大▯曰:「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虽百世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持重于大宗,谓既为大宗服重服也。大宗者,尊之统,谓其为族中尊贵之统绪也。爵尊者,其尊统所及者逺,天子诸侯是也;爵卑者,其尊统所及者近,大夫士是也。上下虽不同,凡为大宗,则其族中尊贵之统绪也。凡为大宗,皆以收合族人,使不乖▯者也,故不可以絶。故为之后者,即其降本宗,适子不得后大宗,以其自当主小宗之事故也】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
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専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期也【从者,从其教令;归宗者,父虽卒,犹自归宗。其为父后服重者,不自絶于其族类也。曰小宗者,言是乃小宗也。小宗明非一也。小宗有四:丈夫、妇人之为小宗,各如其亲之服,避大宗也。○出嫁之女为本宗期者三:父、一母、一昆弟;为父后者一。妇人虽巳嫁在外,必有所归之宗。此昆弟之为父后者,即继祢之小宗,故为之服期也。注:小宗有四者,谓继高祖之宗、继曾祖之宗、继祖之宗、继祢之宗;丈夫、妇人为四等小宗,各如其亲踈尊卑服之,无所加减。大宗则五服外皆为齐衰三月,五服内则依其月算为之齐衰,故云辟大宗也。女子适人为其私亲,皆降一等;于兄弟之为父后者,则不降也】
继父同居者
传曰:「何以期也?」传曰:「夫死,妻稺,子幼,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适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歳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道也。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也。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妻稺,谓年未满五十;子幼,谓年十五已下;子无大功之亲,谓同财者也。爲之筑宫
译大夫的庶子为嫡亲兄弟服丧【之所以两句话来说,是因为嫡子可能是兄长,也可能是弟弟】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父亲所不降低丧服的,儿子也不敢降低【大夫虽然尊贵,但不敢降低对嫡子的丧服,这是重视嫡子的缘故。嫡子为庶兄弟服丧,庶兄弟互相服丧,也像大夫为他们服丧一样。○疏文说:所谓父亲所不降低的,就是指斩衰章中父亲为长子服斩衰。所谓儿子也不敢降低的,就是指在这里服丧一年。按照后文,大夫为庶子降低丧服为大功,嫡子为庶兄弟服丧,庶兄弟互相服丧,也都是大功,所以注释说:像大夫为他们服丧一样】
嫡孙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不敢降低对嫡孙的丧服。”如果有嫡子,就没有嫡孙。孙媳妇的情况也是如此【周代的礼制,嫡子死了就立嫡孙,这嫡孙是将要向上作为祖父继承人的。长子在,那么都算是庶孙罢了。孙媳妇的情况也是如此。嫡媳妇在,也作为庶孙的媳妇。凡是父亲对于将要作为继承人的人,如果不是长子,都服丧一年。○传文说:有嫡子的,就没有嫡孙。明白这句话,是说这嫡孙是长子死了,他的嫡孙承担宗庙祭祀重任的,祖父为他服丧一年。如果长子在,那么就等同于庶孙,只服丧大功。顾炎武说:“嫡子是嫡子身体的副贰,家无二主,也没有两个副贰,所以有嫡子就没有嫡孙。”唐高宗有太子又有太孙,这是不对的。注:说凡是父亲对于将要作为继承人的人,如果不是长子都服丧一年。是指没有嫡长子而确立众子作为继承人,也只为他们服丧一年。说:凡是父亲,士以上都是这样】
作为别人继承人的人,为他的亲生父母服丧,是相互的【○儿子出继给别人,为本生父母服丧一年,他的亲生父母也回报他服丧一年,顾炎武说:重视他继承大宗,所以不因出继而降低丧服】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不能有两个斩衰。”为什么不能有两个斩衰呢?承担大宗重任的人,要降低对小宗的丧服。作为别人继承人的人,是继承谁?继承大宗。为什么要继承大宗?大宗,是尊贵的统绪。禽兽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野人说:“父母算什么?”都邑的士人就知道尊敬父亲了,大夫和学士就知道尊敬祖父了,诸侯尊敬到太祖,天子尊敬到始祖所从出的地方,尊贵的人尊统向上,卑贱的人尊统向下,大宗,是尊贵的统绪。大宗,是凝聚族人的人,不可以断绝,所以族人用支子来继承大宗,嫡子不能继承大宗【都邑的士人知道尊敬父亲,是因为接近政治教化。太祖,是始封的君主;始祖,是感应神灵而生的,像稷、契一样。自由,以及始祖所从出的地方,是指祭天。上,是远的意思;下,是近的意思。凝聚族人,是指区别亲疏,排列昭穆。《大传》说:“用姓氏联系而不分别,用饮食连接而不殊异,即使百世婚姻不通的,周代的礼制就是这样。”○承担大宗重任,是指已经为大宗服了重丧。大宗是尊贵的统绪,是指他是族中尊贵的统绪。爵位尊贵的人,他的尊统所及的地方远,天子诸侯就是这样;爵位卑贱的人,他的尊统所及的地方近,大夫士就是这样。上下虽然不同,凡是作为大宗,就是族中尊贵的统绪。凡是作为大宗,都是为了收合族人,使他们不违背礼法,所以不可以断绝。所以作为继承人的人,就降低本宗的丧服,嫡子不能继承大宗,是因为他自然应当主持小宗的事务】
出嫁的女儿,为她的父母和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兄弟服丧。
传文说:“为父亲为什么服丧一年呢?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为什么呢?妇人有三从的道理,没有专断的主权,所以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所以父亲,是儿子的天;丈夫,是妻子的天。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就是说不能有两个天。妇人不能有两个尊贵的人。”为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兄弟,为什么也服丧一年呢?妇人虽然在外,必定有归宗的地方,称为小宗,所以服丧一年【从,是遵从他的教令;归宗,是父亲虽然死了,仍然自己归宗。对于作为父亲继承人服重丧的人,是不自己断绝与本族的关系。称为小宗,是说这是小宗。小宗说明不是唯一的。小宗有四个:丈夫、妇人作为小宗,各自按照其亲属的丧服,避开大宗。○出嫁的女儿为本宗服丧一年的有三种:父亲、母亲、兄弟;为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兄弟服丧一年。妇人虽然已经嫁在外,必定有所归宗。这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兄弟,就是继祢的小宗,所以为他服丧一年。注:小宗有四个,是指继高祖的宗、继曾祖的宗、继祖的宗、继祢的宗;丈夫、妇人为四等小宗,各自按照其亲疏尊卑服丧,没有加减。大宗则五服外都服齐衰三月,五服内则依据其月数服齐衰,所以说避开大宗。女子出嫁为她的私亲,都降低一等;对于兄弟中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则不降低】
继父同居的
传文说:“为什么服丧一年呢?”传文说:“丈夫死了,妻子年轻,儿子年幼,儿子没有大功的亲属,带着她改嫁,而改嫁的对象也没有大功的亲属。改嫁的对象用他的钱财为她建造宫庙,岁时让她祭祀,妻子不敢参与。像这样就是继父的道理。同居就服齐衰一年,异居就服齐衰三个月。必定曾经同居然后才称为异居,未曾同居就不称为异居【妻子年轻,是指年龄未满五十;儿子年幼,是指年龄在十五岁以下;儿子没有大功的亲属,是指同财共居的亲属。为他建造宫
庙于家门之外,神不歆非族,妻不敢与焉。恩虽至亲,族已絶矣。天不可二,以此恩服尔。未尝同居则不服之。○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者,前时三者具为同居,后三者一事阙即为异居,乃为齐衰三月。若初徃继父家时三者即不具,是未尝同居,全不为服。○适施只反】
译在门外设庙祭祀,神灵不享用非本族人的祭品,妻子不敢参与。恩情虽然极为亲近,但宗族关系已经断绝了。天不可有两个主宰,用这种恩情来约束你。未曾共同居住就不为之服丧。○必定曾经共同居住,然后才算是异居者;先前三种情况都具备时算作同居,后来三种情况中缺少一项就视为异居,于是服齐衰三个月。如果当初前往继父家时三种情况就不具备,这就是未曾共同居住,完全不为之服丧。○适,施,只反】
为夫之君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从夫而服也】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传曰: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也。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无主后者,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姑姊妹、女子子巳适人,应降服大功,以其无祭主,不忍降,还为之期。其姑姊妹亦为侄兄弟报。女子子不言报者,为父母自然犹期,不须言报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父卒者,父为君之孙,宜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国于曾祖。」○注:「言继体之君,容有祖父之丧者,谓父有废疾不立,而受国于祖;或祖有废疾不立,父宜立而又早卒,受国于曾祖。故身巳为君,而又有父若祖之丧,皆为之三年,其臣从服为之期也。」疏又载赵商问:「巳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有祖丧,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其制度年月如何?」答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服斩,无期。」彼志与此注相兼,乃具按此经所言君之父祖,皆未尝为君者;若已为君,则嗣立者不得称君,而臣亦不敢仅为之期矣】
妾为女君
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女君,君适妻也。女君于妾无服,报之则重,降之则嫌。○注:「报之则重」二句解,女居于妾无服之故,嫌谓嫌若姑为妇降服也】
妇为舅姑
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
夫之昆弟之子【男女皆是】
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此言二妾不得从于女君,尊降其子也。女君与君一体,唯为长子三年,其余以尊降之,与妾子同也。○疏云:诸侯为众子无服,大夫为众子大功,其妻体君亦从夫而降,妾贱不得体君,故自为其子得伸遂,而服期也】
女子子为祖父母
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经似在室,▯似巳嫁。明虽有出道,犹不降。○疏云:已嫁之女可降旁亲祖父母,正期故不降也。又云:经▯互言之,欲见在室出嫁同不降】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命者加爵服之名,自士至上公,凡九等。君命其夫,则后夫人亦命其妻矣。此所为者,凡六命夫、六命妇。○大夫之子得行大夫礼,降其旁亲一等。此十二人皆合降至大功,以其为大夫、为命妇,尊与已同,故不降。唯子不报者,子为父母三年,女子适人,自当服期,不得言报,余人则皆报也】
▯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谓姑姊妹女子子也。其有祭主者,如众人。唯子不报男女同不报尔▯唯据女子子,似失之矣。大夫曷为不降命妇据大夫于姑姊妹女子子,既巳出降大功,其适士者,又以尊降在小功也。夫尊于朝与巳同,妇贵于室从夫爵也。○其有祭主者如众人,谓亦服大功】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
▯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不敢降其祖与适则可降其旁亲也】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自公妾及士妾中包孤卿大夫之妾】
▯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春秋之义,虽为天王后,犹曰「吾季姜」,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此▯似误矣。礼,妾从女君而服其党服,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
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轻服受之,不着月数者,天子诸侯▯异月也。小记曰:齐衰三月,与大
译为丈夫的君主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呢?是随从服丧【○随从丈夫而服丧】。
姑姑、姐妹、出嫁的女儿中没有祭祀主祭人的,姑姑、姐妹相互回报服丧。
传文说:没有主祭人的,是说他们没有主持祭祀的人。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呢?是因为他们没有主祭人的缘故【没有主祭后人的,是人们所哀怜的,不忍心降低丧服等级。○姑姑、姐妹、出嫁的女儿已经出嫁,应当降低丧服为大功,因为她们没有主祭人,不忍心降低,仍然为她们服齐衰一年。她们的姑姑、姐妹也为侄兄弟回报服丧。女子子不说是回报的,是因为为父母自然服齐衰一年,不需要说是回报】
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祖父母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呢?是随从服丧。父母和长子,君主服斩衰;妻子则是小君。父亲去世,然后为继承祖位的人服斩衰【这是指君主了,而有父亲或祖父母的丧事,是指始封的君主。如果是继位的君主,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母有残疾不能即位。父亲去世的,父亲是君主的孙子,应当继承君位却早逝,现在君主从曾祖父那里接受国家。○注:‘说继位的君主,可能有祖父的丧事,是指父亲有残疾不能即位,而从祖父那里接受国家;或者祖父有残疾不能即位,父亲应当即位却又早逝,从曾祖父那里接受国家。所以自身已经是君主,而有父亲或祖父母的丧事,都为他们服三年丧,他们的臣子随从服丧服齐衰一年。’疏又记载赵商问:‘已经是诸侯,父亲有残疾,不能处理国政,不能主持丧事,而有祖父母的丧事,想说服三年,但父亲还在;想说服一年,又没有主祭人。其制度年月如何?’回答说:‘天子诸侯的丧事,都服斩衰,没有服一年的。’那意思与此注相兼,于是详细考察此经文所说的君主的父亲、祖父母,都是未曾做过君主的;如果已经做过君主,那么继承君位的人就不能称为君主,而臣子也不敢仅仅为他们服一年丧】
妾为女君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呢?妾侍奉女君,与媳妇侍奉公婆相同【女君,是君主的正妻。女君对妾没有丧服,回报则太重,降低则嫌恶。○注:‘回报则太重’两句解释,女君对妾没有丧服的原因,嫌恶是说嫌恶像姑母为媳妇降低丧服一样】
媳妇为公婆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是随从服丧。
丈夫的兄弟的儿子【男女都是】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是回报服丧。
公妾、大夫的妾为他们的儿子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呢?妾不能与君主一体,为他们的儿子得以伸遂【这是说两位妾不能随从女君,因尊贵而降低对儿子的丧服。女君与君主一体,只为长子服三年,其余因尊贵而降低,与妾的儿子相同。○疏说:诸侯为众子没有丧服,大夫为众子服大功,他们的妻子与君主一体也随从丈夫而降低,妾卑贱不能与君主一体,所以自行为他们的儿子得以伸遂,而服齐衰一年】
女子子为祖父母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也不敢降低对祖父母的丧服【经文似指在室的,〇似指已嫁的。明白虽然有出嫁之道,仍然不降低。○疏说:已嫁的女儿可以降低旁系亲属祖父母的丧服,正服齐衰一年所以不降低。又说:经文〇互相说明,想要表明在室出嫁同样不降低】
大夫的儿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儿子、兄弟、兄弟的儿子、姑姑、姐妹、女子子中没有主祭人的,为大夫、命妇的,只有儿子不回报【命是加爵位丧服的名号,从士到上公,共九等。君主任命他们的丈夫,那么后夫人也任命他们的妻子了。这所服丧的,共六位命夫、六位命妇。○大夫的儿子得以实行大夫的礼仪,降低旁系亲属一等。这十二人都应当降低到大功,因为他们是大夫、是命妇,尊贵与自己相同,所以不降低。只有儿子不回报的,儿子为父母服三年,女子出嫁,自然应当服齐衰一年,不能说回报,其余人都回报】
〇说:大夫,是那些男子中做大夫的;命妇,是那些妇人中做大夫妻子的。没有主祭人的,是命妇中没有主祭人的。为什么说“只有儿子不回报”?女子子出嫁的,为她的父母服齐衰一年,所以说是不回报。说其余人都回报。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父亲所不降低的,儿子也不敢降低。大夫为什么不降低命妇?丈夫在朝廷尊贵,妻子在室内高贵【没有主祭人的,是命妇中没有主祭人的,指姑姑、姐妹、女子子。有主祭人的,像众人一样。只有儿子不回报男女同样不回报〇只有根据女子子,似乎有失误。大夫为什么不降低命妇根据大夫对姑姑、姐妹、女子子,已经出嫁降低到大功,那些嫁给士的,又因尊贵降低在小功。丈夫在朝廷尊贵与自己相同,妻子在室内高贵随从丈夫的爵位。○有主祭人的像众人,是说也服大功】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中为士的服丧
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大夫不敢降低对祖父母和适孙的丧服【不敢降低对祖父母和适孙的丧服,那么就可以降低对旁系亲属的丧服】
公妾以及士妾为他们的父母服丧【○从公妾到士妾中包括孤卿大夫的妾】
〇说:“为什么要服齐衰一年?妾不能与君主一体,得以为他们的父母伸遂【那么女君有因尊贵而降低对父母的丧服的吗?春秋的道义,即使是天王后,还说‘吾季姜’,是说儿子的尊贵不施加于父母。此〇似乎有误。礼,妾随从女君而服其党服,是嫌不自行为父母服丧,所以以此说明】
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的,服此丧服而除,不以轻丧服接受,不注明月数的,天子诸侯〇月数不同。小记说:齐衰三月,与大
功同者,绳屦。○凡受服,皆因▯练祥乃行此,至▯后即除,故无变服之理。虽不言月数,大夫士三月▯,故以三月为主】
译功劳相同的人,穿绳鞋。○凡是接受丧服,都因为○练祭和祥祭之后才实行这一规定,到○之后便除去,所以没有变更丧服的道理。虽然文中没有明确说月数,但大夫和士是三个月○,因此以三个月为主要依据】
寄公为所寓【寓亦寄也,为所寄之国君服】
▯》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诸侯五月而▯,而服齐衰三月者,三月而藏其服,至▯又更服之,既▯而除之】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妇人女子子在室及嫁归宗者也宗子继别之后百世不迁所谓大宗也】
▯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丧服小记》云:“别子为祖,继别为大宗。别子谓始有家者也。国君太子嗣为国君,其次子即是别子,如鲁桓公太子同既为君,次子庆父、叔牙、季友等为别子,后皆各为其家之祖,其世世嫡长是谓大宗也。故曰‘敬宗者,尊祖之义也’。”疏云:“必为宗子母妻服者,以宗子燕食族人于堂,其母妻亦燕食族人之妇于房,皆序以昭穆,故族人为之服也。宗子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者,疏以为宗子母在,则其妻不得与祭燕食族人,故不为服,必待其母七十以上,宗子妻得与祭,乃为之服也。”顾炎武云:“家无二主也】
为旧君君之母妻
▯》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巳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仕焉而巳者,谓老若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
庶人为国君【不言民而言庶人,庻人或有在官者,天子畿内之民服天子亦如之】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在外待放巳去者○疏云:大夫在外,不言为旧君服与不服者。案《杂记》云:违诸侯之大夫不反服,违大夫之诸侯不反服。以其尊卑不敌。若然,其君尊卑敌,乃反服旧君服】
▯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妻虽从夫而出,古者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徃来犹民也。《春秋》传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礼君臣有合离之义长子去可以无服】
继父不同居者【尝同居,今不同】
曾祖父母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则高祖宜缌麻,曾祖宜小功也。据祖期,则曾祖大功,髙祖宜小功也。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则曾孙、▯孙为之服同也。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杀也】
大夫为宗子
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旧君【大夫待放未去者】
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埽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絶也【以道去君,谓三諌不从,待放于郊;未絶者,言爵禄尚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妻子自若,民也。○此章言为旧君者三:为旧君,及其母妻。此昔仕今已在其故国者也。大夫在外,此其身巳去,其子尚在本国者也。此言旧君,则大夫去而未絶,孟子所谓三有礼者也。埽其宗庙,谓使宗族为之祭祀。爵禄有列,谓旧位仍在。出入有诏于国。疏以为兄弟宗族犹存,吉凶书信相告不絶】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按:此上三节并承「大夫为三」字】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言嫁于大夫者,明虽尊犹不降也;成人谓年二十巳笄醴者也。此者不降,明有所降】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大功布者,其鍜治之功麤沽之○此降服大功,疏云降服大功,衰七升,冠十升,功谓人功用灰鍜治,大功者用功麤,小功者用功细】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殇者,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殇者,女子子许嫁不为殇也。○疏云:兄弟之子亦同此】
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葢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歳为下殇
译寄公为所寄居的国家君主服丧【“寓”也是“寄”的意思,即为所寄居之国的君主服丧】
《传》说:“寄公,是指什么样的人?是失去封地的君主。为什么为所寄居的君主服丧?服齐衰三个月。这是表示与百姓相同【诸侯为天子服丧五个月,而服齐衰三个月的,是三个月后收藏丧服,等到天子去世时再重新穿戴,天子丧期结束后才除去】
丈夫和妇人为宗子、宗子的母亲和妻子服丧【妇人、女子,指在家的以及出嫁后归宗的。宗子是继承别子之后、百世不迁的,所谓的大宗】
《传》说:“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是为了尊崇祖先。尊崇祖先所以尊敬宗子。尊敬宗子,就是尊崇祖先的意义。宗子的母亲在世,就不为宗子的妻子服丧【○《丧服小记》说:“别子作为祖先,继承别子的是大宗。别子是指开始建立家室的人。国君太子嗣位为国君,其次子就是别子,如鲁桓公太子同既为国君,次子庆父、叔牙、季友等为别子,后来都各自成为其家的祖先,他们世代的嫡长子称为大宗。所以说‘尊敬宗子,就是尊崇祖先的意义’。”疏解释说:“必须为宗子的母亲和妻子服丧,是因为宗子在堂上宴请族人,其母亲和妻子也在房中宴请族人的妇女,都按照昭穆次序排列,所以族人为他们服丧。宗子母亲在世,不为宗子妻子服丧,疏认为宗子母亲在世,其妻不得参与祭祀和宴请族人,所以不为她服丧,必须等到其母七十岁以上,宗子妻得以参与祭祀,才为她服丧。”顾炎武说:“家无二主”】
为旧君、旧君的母亲和妻子服丧
《传》说:“为旧君服丧,是指什么样的人?是曾经在那里做官而已经离职的人。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这是表示与百姓相同。旧君的母亲和妻子,就是小君【曾经在那里做官而已经离职的,是指年老或有残疾而退休的人。为小君服丧,是因为恩情比百姓深】
庶人为国君服丧【不说民而说庶人,是因为庶人中可能有在官府任职的,天子畿内的百姓为天子服丧也是这样】
大夫在外,其妻和长子为旧国君主服丧【在外等待放逐、已经离开的人○疏说:大夫在外,不说明为旧君服丧与不服丧的原因。查《杂记》说:违背诸侯的大夫不反穿丧服,违背大夫的诸侯不反穿丧服。因为他们的尊卑不相等。如果这样,他们的君主尊卑相等,才反穿旧君的丧服】
《传》说:“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妻子是说与百姓相同,长子是说还没有离开【妻子虽然跟随丈夫离开,古代大夫不在外娶妻,妇人归宗往来如同百姓。《春秋》传曰:“大夫越境迎娶女子,不合礼制。君臣有聚合与分离的道理。长子离开可以不服丧”】
继父不同居者【曾经同居,现在不同居】
曾祖父母
《传》说:“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小功是兄弟的丧服。不敢用兄弟的丧服来对待最尊贵的祖先【正说:小功是丧服的等级,丧服等级尽于五等,那么高祖应服缌麻,曾祖应服小功。根据祖父服丧一年的标准,曾祖应服大功,高祖应服小功。高祖、曾祖都有小功的差别,那么曾孙、玄孙为他们的丧服相同。加重衰麻的等级,是出于尊尊;减少丧期,是出于恩情递减】
大夫为宗子服丧
《传》说:“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大夫不敢降低对宗子的丧服等级。”
旧君【大夫等待放逐、尚未离开的人】
《传》说:“大夫为旧君服丧,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大夫离开君主,清扫其宗庙,所以服齐衰三个月。这是表示与百姓相同。说的是什么样的大夫呢?说的是以正道离开君主而尚未断绝关系的大夫【以正道离开君主,是指三次劝谏不从,在郊外等待放逐;未断绝关系,是指爵禄尚且在朝廷有列,出入国家有诏令,妻子儿女如常,如同百姓。○这一章讲为旧君服丧的三种情况:为旧君及其母亲妻子服丧,这是过去做官现在还在其故国的人。大夫在外,这是其身体已经离开,其儿子尚在本国的人。这里说的旧君,是大夫离开而尚未断绝关系,孟子所说的三有礼的人。清扫其宗庙,是指让宗族为他祭祀。爵禄有列,是指旧职位仍在。出入国家有诏令。疏认为兄弟宗族尚存,吉凶书信相告不断】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
《传》说:“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大夫不敢降低对祖先的丧服等级【○按:以上三节都承接“大夫为三”字】
出嫁的女儿,未出嫁的女儿,为曾祖父母服丧。
《传》说:“出嫁的,是指嫁给大夫的女儿;未出嫁的,是指成年而未嫁的女儿。为什么服齐衰三个月?不敢降低对祖先的丧服等级【说嫁给大夫的,表明即使尊贵也不降低丧服等级;成年是指年满二十已行笄礼的。这里不降低,表明有所降低】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大功布,是指其加工粗糙的○这是降服大功,疏说降服大功,衰七升,冠十升,功是指人工用灰加工,大功者用功粗糙,小功者用功精细】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殇,是指男女未冠笄而死,可哀悼的。女子子许嫁不为殇。○疏说:兄弟之子也同此】
《传》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未成人。为什么无受?因为为成人服丧,其礼仪繁复;为未成人服丧,其礼仪不繁复。所以殇的绖不垂下,大概是因为未成人。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
,不满八歳以下皆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缛,犹数也。其文数者,谓变除之节也。不樛垂者,不绞其带之垂者。杂记曰:「大功以上散带,以日易月。」谓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殇而无服者,哭之而已。为昆弟之子,女子子亦如之。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又云「女子子」者,殊之以子闗适庻也。○凡丧至小敛,大功以上皆散其麻带之垂者;至成服乃绞之。小功以下初即绞之。此殇大功亦于小敛服麻散垂,至成服亦不绞,以其未成人也。○缛音辱,樛居紏反】
译不满八岁以下的都称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用日数来代替月数;用日数代替月数的殇,是殇而没有丧服的。所以孩子出生三个月,父亲就给他取名字;如果死了就哭他。没有取名的就不哭。【缛,就是繁多的意思。那些文饰繁多的,是指丧服变更和除去的节次。不樛垂的,是指不绞紧丧带下垂的部分。《杂记》说:“大功以上的丧服散开带子,用日数代替月数。”意思是出生一个月的,哭他一天。殇而没有丧服的,只是哭他罢了。对于兄弟的儿子,女儿也是这样。凡是说“子”的,可以兼指男女;又说“女子子”,是为了区分嫡出和庶出。○凡丧事直到小敛,大功以上的丧服都散开麻带下垂的部分;等到成服时才绞紧。小功以下的丧服一开始就绞紧。这种殇的大功丧服也在小敛时穿麻散垂,到成服时也不绞紧,因为他们没有成年。○缛音辱,樛居紏反】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适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庻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公,君也。诸侯、大夫不降适,殇者重适也。天子亦如之。○自叔父至适昆弟,皆是成人,齐衰期。公与大夫之适子,皆是成人,斩衰。以其殇并入大功】
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绖有缨者,为其重也。自大功巳上绖有缨,以一条绳为之;小功巳下绖无缨也】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受犹承也,凡天子、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正言三月者,天子、诸侯无大功,主于大夫、士也,此虽有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非内丧也」。○非内丧,则彼国自于五月▯后受服,此自以三月受服,同于大夫、士也】
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此受之下也。以▯传者,明受尽于此也。又受麻绖以葛绖间传曰: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大功有降有正有义,降则衰七升,冠十升;正则衰八升,冠亦十升;义则衰九升,冠十一升。卒哭后,各以其冠为受,或受十升,或受十一升。受十升者,降小功之布;受十一升者,正小功之布也。今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据义服大功而言,故注云:受之下也。自此而下,小功▯后唯有变麻即葛,因故衰更无受服之法,故又云:明受尽于此也。受麻绖以葛绖,解经文即葛引间传者,以证大功葛绖大小之制也】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出,必降之者,葢有受我而厚之者。○此等并是本期,今降大功,以其夫自为之,禫杖期,故于此从薄也】
从父昆弟【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疏曰:若然,于本宗余亲皆降一等】
庶孙【男女皆是下殇,小功。章曰:为侄,庶孙丈夫妇人同】
适妇【适妇适子之妻】
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妇言,适者从夫名】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父在则同父,没乃为父后者服期也】
侄丈夫妇人报【为侄男女服同】
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此名对姑生称,若对世叔,唯得言昆弟之子,不得名侄】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
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嫁,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道,犹行也。谓弟之妻为妇者,卑逺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之称。防,犹叟也。叟,老人称也。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若巳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之服服巳,则是乱昭穆之序也。治,犹理也。父母兄弟夫妇之理,人伦之大者,可不慎乎?大传曰:「同姓从宗,合族属;异姓主名,治际防名,著而男女有别。」○妇人与夫之昆弟不相为服,常情所疑,故传于此▯之,以为从父之妻可名为母,从子之妻可名为妇,故可相与为服。若弟之妻不可谓之妇,兄之妻不可谓之母,是路人也。路人而复为之服,近于乱矣。故推而逺之,塞乱源也。其谓之防,谓之妇者,立此名以尊严之,卑逺之尔。顾炎武曰:「外亲之同爨,犹缌而独兄弟之妻不为制服者,以其分亲而年相亚,故圣人嫌之。嫌之故逺之,而大为之坊。不独以其名也,存其恩于娣姒,而断其义于兄弟。圣人之所以处此者,精矣】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子谓庶子】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尊同谓亦为大夫者,亲服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疏云:若云公子是父在,今继兄而言弟,又公子父在为母,妻
译叔父的长殇、中殇。姑母、姐妹的长殇、中殇。兄弟的长殇、中殇。丈夫的兄弟之子,女儿中的长殇、中殇。嫡孙的长殇、中殇。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的长殇、中殇。国君为嫡子的长殇、中殇。大夫为嫡子的长殇、中殇。
其长殇皆用九月丧期,系有缨的麻绖;其中殇用七月丧期,不系有缨的麻绖。
穿大功等级的布制丧服,系牡麻制成的麻绖,有缨,布制腰带,三个月后改穿小功等级的丧服,即改系葛绖,直至满九月。
传文说:大功等级的布是九升,小功等级的布是十一升。
姑母、姐妹、女儿中已出嫁的人。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之丧?因为她们已出嫁。”
堂兄弟。
作为继承人的人为其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之丧?因为作为继承人的人,要降低为其兄弟所服的丧等。”
庶孙。
嫡妇。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之丧?因为不降低为嫡妇所服的丧等。”
已出嫁的女儿,为其众兄弟。
侄子,无论男女,服丧相同。
传文说:“侄子,是什么意思?称呼我姑姑的人,我称他为侄子。”
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之丧?这是随夫服丧。丈夫的兄弟,为什么没有丧服?那些丈夫属于父辈道分的,妻子都属母辈道分;那些丈夫属于子辈道分的,妻子都属妇辈道分。称弟弟的妻子为妇,是因为她们已出嫁,难道也可以称她们为母吗?所以名分,是人伦治理中最重要的事,能不慎重吗?”
大夫为伯父母、叔父母、儿子、兄弟、兄弟之子中身份为士的人。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之丧?因为尊卑不同。如果尊卑相同,就可以服其亲等之丧。”
国君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为母亲、妻子、兄弟。
在五服之外,今服大功,故知父卒也。大夫之庶子继父而言,又大夫卒,子为母,妻得伸,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于适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伸,今为母但大功,明妾子自为巳母也】
译在五服之外,如今服丧等级是大功,所以知道父亲已经去世。大夫的庶子继承父亲而言,又大夫去世,儿子为母亲服丧,妻子得以伸展(服齐衰),如今只是服大功,所以知道父亲还在。对于嫡妻,国君和大夫本来不降低其子的丧服等级,都得以伸展(服齐衰),如今为母亲只是服大功,说明妾的儿子是为自己亲生母亲服丧。
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言从乎大夫而降,别于父卒如国人也。昆弟,庶昆弟也。旧读「昆弟」在下,其于厌降之义,宜蒙此传也。是以「上而同之」,父所不降,谓适也。○据注及疏,此经文「昆弟」二字旧在传后,郑君始移在传前,与母妻合文】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皆者,言其互相为服,尊同则不相降;其为士者,降在小功。适子为之,亦如之。○疏曰:此文承上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则是二人为此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以其二人为父所厌降亲,今此从父昆弟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服大功,依本服也。愚谓经文「皆」字,谓上文「公庶昆弟、大夫庶子」并然也。注以「互相」为释之,恐未当。注「其为士者」,从父昆弟之为士者也。适子为之,亦如之。明不特大夫之庶子不为之降也,此又依经推言之】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妇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者,因出见恩疏。○疏云:此谓世叔母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下传曰: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指为此也。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期异于女君也。士之妾为君之众子,亦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旧读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为此三人之服也】
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此不辞,即实为妾,遂自服其私亲,当言其以见之。齐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见之矣。传所云「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文烂在下尔。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亲及将出者,明当及时也。○愚按:旧读与传文甚协,郑君必欲破之,不知何故。且女子未嫁而逆降旁亲,于义亦自可疑,两存其説可也】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疏云:大夫大夫之妻,若子,公之昆弟,皆降旁亲,姑姊妹已下一等,大功,又以出降当小功,但嫁于大夫,尊同无尊降,直有出降,故皆大功也。又云:大夫妻为夫之姑姊妹,在室及嫁皆小功,若不为大夫妻,又降在缌麻,今在大功科中者,此命妇为本亲姑姊妹巳之女子子也。又云:国君絶期巳下,今为尊同,故亦不降,依嫁服大功】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庙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则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后世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高祖以下,则如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庙尔。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故终説此义云○疏云:诸侯絶旁期,大夫降一等,今此大功所以亦为服者,各自以其尊同故服之也。诸侯之子称公子巳下,因尊同遂广説尊不同之义也。诸侯支庶不称诸侯子,变名公子,卑逺之也。不得祢不得祖者,以其庙巳有适子为君者立之,支庶不得并立庙,故云不得也。其后子孙自以此公子公孙为祖,所谓别子也。公子之后有封为诸侯者,则其子孙以此始封之君为祖,不以公子为祖。凡此者皆以着尊卑之别也。自由也,由其位之或尊或卑,各自为别也。下言有不臣者,有臣者,其不臣者则为之服,其臣者则不为之服也】
繐衰裳牡麻绖既▯除之者
传曰:繐衰者,何
译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因为先君是我所尊奉的对象,其尊位压抑了我,所以不能超过大功的服制。大夫的庶子,则跟随大夫的身份而降低服制。父亲所不降低服制的亲属,儿子也不敢降低服制【这是说跟随大夫而降低服制,以区别于父亲去世后如同国人的情况。这里的兄弟,指的是庶兄弟。旧读法将‘兄弟’二字放在下文,从厌降的道理来看,应当承接这段传文。因此说‘上等而与之相同’,父亲所不降低的,指的是嫡子。○根据注和疏,这段经文中的‘兄弟’二字,旧读法是在传文之后,郑玄才将其移到传文之前,与母亲、妻子合为一文】
都为他们那些身为大夫的从父兄弟【‘都’字,是说他们互相为对方服丧,地位相同则不互相降低服制;如果他们是士,则降低服制到小功。嫡子为他们服丧,也是如此。○疏说:这段文字承接上文公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之下,那么这两个人是为这些身为大夫的从父兄弟服丧,因为这两个人被父亲压抑而降低了亲属关系,现在这些从父兄弟身为大夫,所以这两个人不降低服制而服大功,依照原本的服制。我认为经文中的‘都’字,是说上文‘公的庶兄弟、大夫的庶子’都是如此。注以‘互相’来解释,恐怕不太恰当。注说‘其为士者’,是指从父兄弟中身为士的人。嫡子为他们服丧,也是如此。这说明不只是大夫的庶子不为他们降低服制,这也是依据经文推论出来的】
为丈夫的兄弟的妇女所生的女儿出嫁者【妇女所生的女儿,就是女儿。不说女儿,是因为出嫁后恩情疏远。○疏说:这是指世叔母为她服丧,在家时服期年,出嫁后服大功】
大夫的妾为君主的庶子【下文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服制可以与女君相同,指的就是这个。妾为君主的长子服丧,也是三年,这是作为自己的儿子,服期年,这与女君不同。士的妾为君主的众子服丧,也是期年】
女子出嫁者、未出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旧读法将‘大夫的妾为君主的庶子’与‘女子出嫁者、未出嫁者’连在一起,说大夫的妾为这三类人服丧】
传文说:“出嫁者,是指嫁给大夫的女子;未出嫁者,是指已成年但未出嫁的女子。为什么服大功呢?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服制可以与女君相同。”下文说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是说妾为自己私亲服丧【这不合文辞,实际上就是妾,于是为自己私亲服丧,应当说明这一点。《齐衰三月》章说:‘女子出嫁者、未出嫁者为曾祖父母’,经文与此相同,足以证明这一点。传文所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服制可以与女君相同’,文字杂乱地在下文。女子已成年者,有出嫁之道而降低旁系亲属的服制,以及将要出嫁者,显然应当及时降低。○我认为:旧读法与传文很协调,郑玄一定要打破它,不知是何缘故。而且女子未嫁就预先降低旁系亲属的服制,在义理上也值得怀疑,两种说法并存是可以的】
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公的兄弟,为姑、姊妹,女子出嫁于大夫者○君主为姑、姊妹,女子出嫁于国君者【○疏说:大夫、大夫的妻子,以及儿子,公的兄弟,都降低旁系亲属的服制,姑、姊妹以下降低一等,是大功,又因为出嫁而降低应当是小功,但嫁给大夫,地位相同没有尊降,只有出嫁降,所以都是大功。又说:大夫妻为丈夫的姑、姊妹,在室及出嫁都是小功,如果不为大夫妻,又降低在缌麻,现在在大功这一科中,这是因为命妇为本亲姑、姊妹以及自己的女儿服丧。又说:国君断绝期年以下的服制,现在因为地位相同,所以也不降低,依照出嫁的服制服大功】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因为地位相同。地位相同就可以服原本的亲属服制。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不能称先君为父。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公孙不能称诸侯为祖。这是地位卑下者区别于尊贵者的做法。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那么世世代代都以这个人为祖,不以公子为祖。这是地位尊贵者区别于卑下者的做法。因此,始封的君主不臣服伯父、叔父和兄弟,封君的儿子不臣服伯父、叔父而臣服兄弟,封君的孙子则全部臣服伯父、叔父和兄弟。所以,君主所服丧的,儿子也不敢不服丧。君主所不服丧的,儿子也不敢服丧【不能称父不能称祖,是指不能立他们的庙而祭祀他们。卿大夫以下祭祀他们的祖父和父亲,那么世世代代都以这个人为祖。不能以公子为祖,是因为后世为君者以这个受封的君主为祖,不能祭祀别子。公子如果在高祖以下,就按照亲属服制,后世迁移后才毁掉他的庙。因为国君以尊贵降低亲属的服制,所以最终阐述这个道理○疏说:诸侯断绝旁系期年,大夫降低一等,现在这里服大功所以也服丧,是各自因为地位相同而服丧。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以下,因为地位相同于是广泛阐述尊卑不同的道理。诸侯的支庶不称诸侯子,改称为公子,是表示卑远。不能称父不能称祖,是因为庙中已经有嫡子为君主而立,支庶不能并立庙,所以说不能。其后子孙自己以这个公子、公孙为祖,这就是所谓的别子。公子的后代有被封为诸侯的,那么他的子孙以这个始封的君主为祖,不以公子为祖。凡此都是彰显尊卑的区别。自由,是由其地位或尊或卑,各自区别。下文言有不臣服的,有臣服的,不臣服的则为之服丧,臣服的则不为之服丧】
繐衰裳牡麻绖已经〇除去的
传文说:繐衰,是什么
以小功之繐也【治其缕如小功,而成布四升半;细其缕者,以恩轻也;升数少者,以服至尊也。凡布细而疏者,谓之繐。今南阳有邓繐。○疏云:传云小功之繐,则带屦亦同小功,可知】
译用小功等级的繐布【整理它的麻线如同小功之服,制成四升半的布;麻线细,是因为恩情较轻;升数少,是因为所服对象地位至尊。凡是布料细而稀疏的,称为繐。现在南阳有邓繐。○疏说:传文说小功之繐,那么带子和鞋子也同属小功等级,由此可知】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
传曰:「何以繐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接,犹防也。诸侯之大夫以时防见于天子,而服之,则其士庶民不服可知。○谓诸侯使大夫来见天子,适有天子之丧,则其服如此。愚意诸侯若来防▯,其从行者或亦然】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澡者,治去莩垢,不絶其本也。小记曰:“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絶其本,屈而反以报之。”○大功巳上绖带有本,小功以下防本。此殇小功重于成人小功,故帯不絶本,与大功同。疏曰:“屈而反以报之者,谓先以一股麻不絶本者为一条,展之为绳,报合也。以一头屈而反乡上合之,乃绞垂。”又云:“不言屦者,当与下章同吉屦无絇也。”又云:“此亦无受。”○莩音敷】
叔父之下殇,○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叔父至女子子八人皆是成人,期长殇中殇则大功,下殇则小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与凡人之为从父昆弟二者,本服大功,其长殇则小功】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缌麻也,大功小功皆谓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衰之殇亦中从上也。此主谓大夫之为殇者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此章有从父昆弟之长殇,缌麻章有从父昆弟之下殇,唯不见中殇,故发此问。成人当服大功者,其中殇与长殇同;成人当服小功者,其中殇与下殇同。凡不见于经者,皆当以此例求之。此男子服殇者之法,若妇人为夫族服殇法,又在后缌麻传也】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此皆成人为之齐衰期者】
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姑为侄,祖为庶孙,皆成人大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大夫为昆弟之长殇,小功。谓为士者,若不仕者也,以此知为大夫,无殇服也。公之昆弟不言庶者,此无服,无所见也。大夫之子不言庶者,闗适子亦服此殇也。云公之昆弟为庶子之长殇,则知公之昆弟犹大夫。○疏云:此三人为此六种人,成人以尊降至大功,故长殇小功中亦从上】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君之庶子○疏云妾为君之庶子成人在大功,今长殇在小功】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者【即就也。小功轻,三月变麻因故衰,以就葛绖带而五月也。间传曰: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旧説:小功以下吉屦无絇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祖父之昆弟之亲。○疏云:从祖祖父母,是曾祖之子,祖之兄弟;从祖父母者,是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昆弟。报者,恩轻,两相为服】
从祖昆弟【父之从父昆弟之子,○疏云:此是从祖父之子,己之再从兄弟】
从父姊妹【父之昆弟之女○疏云:不言出适与在室,皆小功,以姊妹既逆降,宗族亦逆降报之,此説可疑,当通下文。孙适人者为一节,皆为出适而降小功也】
孙适人者【孙者,子之子女,孙在室亦大功也】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不言姑者,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为外祖父母。
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
从母丈夫妇人报【从母,母之姊妹。○疏云:云丈夫妇人者,马氏云,从母报姊妹之子,男女也】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外亲异姓,正服不过缌。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同。○传云:外亲之服皆缌者,明小功之为加重也。有母名故加之】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夫之姑姊妹不殊,在室及嫁者,因恩轻畧,从降】
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穉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经言妇与夫之姑姊妹相为服,传则单言二妇相为服。然所谓相与居室中者,实兼姑姊娣姒等也】
大夫、大夫之子
译诸侯的大夫为天子(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穿繐衰呢?因为诸侯的大夫按时去朝见天子【接,就是防的意思。诸侯的大夫按时去朝见天子,而服此丧服,那么他们的士和庶民不穿丧服就可以知道了。○意思是诸侯派遣大夫来朝见天子,恰逢天子去世,那么他们的丧服就是这样。我的意思是,如果诸侯亲自前来朝见,那么随行的人或许也是这样】。
穿小功布的丧服和丧裙,用澡麻做腰带和首绖,服丧五个月【澡,就是处理去掉麻的皮垢,但不切断麻的根本。《小记》说:“下殇的小功丧,腰带用澡麻,不切断根本,弯曲回来反折以包裹它。”○大功以上的首绖和腰带保留根本,小功以下的则切断根本。这里下殇的小功重于成人的小功,所以腰带不切断根本,与大功相同。疏解释说:“弯曲回来反折以包裹它,是指先用一股不切断根本的麻做成一条,展开做成绳子,包裹合拢。将一头弯曲回来向上合拢,然后绞紧垂下。”又说:“没有提到鞋子,应当与下一章相同,穿吉鞋但没有鞋鼻。”又说:“这里也没有变服。”○莩音敷】。
叔父的下殇,○适孙的下殇,○兄弟的下殇,○大夫的庶子为适兄弟的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的下殇,○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从父兄弟的长殇【○叔父到女子子这八种人都是成人,期服的长殇和中殇则服大功,下殇则服小功。为人后者为其兄弟,与普通人服从父兄弟这两种,本服是大功,其长殇则服小功】。传文说:“问的人说:中殇为什么没有提到呢?”大功的殇服,中殇跟随长殇;小功的殇服,中殇跟随下殇【问的人根据从父兄弟的下殇在缌麻中,大功和小功都是指服成人的丧。大功的殇服,中殇跟随长殇,那么齐衰的殇服也是中殇跟随长殇。这里主要说的是大夫为殇者服丧,凡是经文中没有提到的,都可以用这个规则来推求○这一章有从父兄弟的长殇,缌麻章有从父兄弟的下殇,唯独没有提到中殇,所以发出这个疑问。成人应当服大功的,其中殇与长殇相同;成人应当服小功的,其中殇与下殇相同。凡是经文中没有提到的,都应当用这个例子来推求。这是男子服殇者的法则,如果妇女为夫族服殇的法则,又在后面的缌麻传中】。
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没有提到中殇,是因为中殇跟随下殇】。
兄弟的儿子,女子,丈夫的兄弟的儿子,女子,子的下殇【○这些都是成人为他们服齐衰期服的】。
为侄、庶孙、丈夫、妇人的长殇【○姑为侄,祖为庶孙,都是成人大功】。
大夫、公的兄弟,大夫的儿子,为其兄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的长殇【大夫为兄弟的长殇,服小功。是指为士的人,如果不做官的人,由此知道为大夫,没有殇服。公的兄弟没有提到庶子,这是因为没有丧服,没有地方显示。大夫的儿子没有提到庶子,是因为关涉到适子也服这种殇服。说公的兄弟为庶子的长殇,就知道公的兄弟还像大夫。○疏说:这三个人为这六种人,成人因为尊贵降低到大功,所以长殇在小功中也跟随上】。
大夫的妾为庶子的长殇【君的庶子○疏说:妾为君的庶子,成人在大功,现在长殇在小功】。
穿小功布的丧服和丧裙,用牡麻做首绖,接着用葛布服丧五个月【即,就是就的意思。小功轻,三个月变麻,因袭原来的丧服,用葛布的首绖和腰带而服丧五个月。《间传》说:小功的葛布与缌麻的麻相同。旧说:小功以下穿吉鞋但没有鞋鼻】。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祖父的兄弟的亲属。○疏说:从祖祖父母,是曾祖的儿子,祖的兄弟;从祖父母,是从祖祖父的儿子,父的从父兄弟。报,恩情轻,两相为服】。
从祖兄弟【父的从父兄弟的儿子,○疏说:这是从祖父的儿子,自己的再从兄弟】。
从父姊妹【父的兄弟的女儿○疏说:没有提到出嫁和在室,都服小功,因为姊妹已经逆降,宗族也逆降报之,这个说法可疑,应当通下文。孙出嫁的人为一节,都是出嫁而降小功】。
孙出嫁的人【孙,是子女的子女,孙在室也服大功】。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出嫁的人【没有提到姑,举出亲近的而恩情轻的降低,就可以知道】。为外祖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小功?因为尊贵而加重。
从母的丈夫、妇人,报【从母,是母亲的姊妹。○疏说:说丈夫妇人,马氏说,从母报姊妹的儿子,男女都包括】。传文说:“为什么服小功?因为有名分而加重。”外亲的丧服都服缌麻【外亲异姓,正服不超过缌麻。丈夫、妇人、姊妹的儿子,男女相同。○传文说:外亲的丧服都服缌麻,说明小功是加重了。因为有母亲的名分所以加重】。
丈夫的姑、姊妹、娣、姒妇,报【丈夫的姑、姊妹不区分,在室和出嫁的,因为恩情轻略,跟随降低】。
传文说:娣姒妇,是弟弟和姐姐吗?为什么服小功?因为认为她们共同居住在室内,就产生了小功的亲属关系【娣姒妇,是兄弟的妻子互相称呼。长妇称幼妇为娣妇,娣妇称长妇为姒妇。○经文说妇与丈夫的姑、姊妹互相服丧,传文则单独说两妇互相服丧。然而所谓共同居住在室内,实际上也兼指姑、姊、娣、姒等】。
大夫、大夫的儿子
、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从父昆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从父昆弟、庶孙本大功,此降小功,故注谓为士者,以尊降也】
译公的兄弟,称为从父兄弟;庶孙、姑姊妹、女儿,嫁给士人的【从父兄弟以及庶孙也指嫁给士人的○从父兄弟、庶孙原本服大功,这里降为小功,所以注释说“嫁给士人的”,是因为因尊卑关系而降等】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君之庶子女子子也,庶女子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亦大功。○疏云:此适人者,谓适士也】
庶妇【夫将不受重者】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母父之适妻也,从母君母之姊妹○疏云:此谓妾子为适母之父母及姊妹】
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不敢不服者,恩实轻也。凡庶子为君母,如适子】
君子子为庶母慈巳者【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巳加也【云君子子者,则父在也。父没则不服之矣。以慈巳加,则君子子亦以士礼为庶母缌也。内则曰:异为孺子,室于宫中,择于诸母与可者,必求其寛裕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其次为慈母,其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无事不徃。又曰:大夫之子有食母,庶母慈巳者,此之谓也。其不慈已,则缌可矣。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国君世子生,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三年而出,见于公宫则劬,非慈母也。士之妻自养其子。○加谓于缌麻上加至小功也。注:父没则不服,谓不服其加服,仍为服缌,以此慈母本庶母也。引内则国君养子之法,证大夫公子之适妻子亦得立三母耳。又言士妻大夫妾,是国君养子于三母之外,又有食子者,不与慈母同类也。国君子于三母无服,士妻自养其子,故注知为大夫公子之适妻子也】
缌麻三月者【缌麻布衰裳而麻绖帯也,不言衰绖,畧轻服省文」。○疏云:「以缌如丝者为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为绖带,故曰缌麻】
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谓之缌者,治其缕细如丝也。或曰:有丝朝服用布,何衰用丝乎?抽犹去也。杂记曰:缌冠澡缨。○缕细如朝服而数则半之,细而疎也。事鍜治之事,治其缕不治其布也。澡缨者,以澡治之布为冠缨也】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族曾祖父者,曾祖昆弟之亲也。族祖父者,亦高祖之孙,则高祖有服明矣。○疏曰:此即《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名为四缌麻者也。族曽祖父母者,巳之曾祖亲兄弟也。族祖父母者,巳之祖父从父昆弟也。族父母者,巳之父从祖昆弟也。族昆弟者,巳之三从兄弟也。皆名为族族属也,骨肉相连属。又云:此四缌麻与巳同出高祖,巳上至髙祖为四世,旁亦四世。旁四世既有服于髙祖,有服明矣】
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庶孙者,成人大功,其殇中从上,此当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误尔。又诸言中者,皆连上下也。○疏曰:庶孙之妇缌者,以其适子之妇大功,庶子之妇小功,适孙之妇小功,庶孙之妇缌,是其差也】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不见中殇,中从下。○此皆本服小功,以或出适或长殇,降一等】
外孙【女子子之子】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言中殇者,中从下。○此皆成人大功。大功中殇从下,妇人服夫族殇法也】
从母之长殇报【○从母成人小功】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君卒,庶子为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士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注:言庶子为母大功及三年者,皆谓不承后者;若承后,则皆缌。士在庶子为母如众人,谓亦齐衰期也。士卑无厌,故如众人也】
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贵臣贵妾【此谓公士大夫之君也,殊其臣妾贵贱而为之服。贵臣,室老士也;贵妾,侄娣也。天子诸侯降其臣妾无服,士卑无臣,则士妾又贱,不足殊。有子则为之缌,无子则巳】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愚按: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而服其贵臣、贵妾,于义似难强通。此殆承上「士为庶母」之文,言「
译大夫的妾室所生的庶子,如果嫁给了士人【君主的庶女,是女子之子;庶女在娘家时,服大功;如果嫁给大夫,也服大功。○疏说:这里所说的“适人”,是指嫁给士人】
庶妇【丈夫将不再承受重丧的】
君母的父、母,以及从母【君母父亲的正妻,从母是君母的姐妹。○疏说:这是指妾子为嫡母的父母及姐妹服丧】
传文说:“为什么服小功呢?君母在世,就不敢不服丧;君母不在世,就不服丧【不敢不服丧,是因为恩情实际上很轻。凡是庶子为君母服丧,都像嫡子一样】
君子之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君子之子,指大夫及公子的嫡妻所生的儿子】
传文说:君子之子,是贵人的儿子。为庶母服丧,为什么服小功呢?因为慈爱自己而加重了【说君子之子,意味着父亲还在世。父亲去世就不服这种加重的丧服了。因为慈爱自己而加重,那么君子之子也按照士的礼仪为庶母服缌麻。《内则》说:为幼儿选择乳母,在宫中居住,从诸母和合适的人中挑选,一定要找宽厚慈惠、温良恭敬、谨慎而少言的人,让她做孩子的老师,其次做慈母,其次做保母,都住在孩子的房间里,其他人没有事不去。又说:大夫的儿子有食母,庶母慈爱自己的,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如果不慈爱自己,服缌麻就可以了。没有提到师、保、慈母在中间,服丧的情况可想而知。国君世子出生,占卜士的妻子、大夫的妾,让她们哺乳孩子三年后离开,在公宫相见时哭泣,这不是慈母。士的妻子自己抚养孩子。○加重是指在缌麻的基础上加重到小功。注:父亲去世就不服,是指不服加重的丧服,仍然服缌麻,因为这位慈母本来就是庶母。引用《内则》中国君养育孩子的办法,证明大夫、公子的嫡妻之子也可以设立三母。又说到士的妻子、大夫的妾,这是国君在三母之外,还有哺乳孩子的人,不属于慈母一类。国君之子对三母没有丧服,士的妻子自己抚养孩子,所以注知道是为大夫、公子的嫡妻之子】
服缌麻三个月的【缌麻布做的衰裳和麻制的绖带,不说衰绖,是因为略去轻丧服的简略写法。○疏说:“用像丝一样细的缌麻做衰裳,又用煮治去垢的麻做绖带,所以叫缌麻”】
传文说:缌麻是十五升,抽去一半。处理它的缕,不处理它的布。叫做缌【称为缌,是因为处理它的缕细如丝。有人说:有丝朝服用布,为什么衰用丝呢?抽就是去掉的意思。《杂记》说:缌冠澡缨。○缕细如朝服但密度减半,细而稀疏。事是锻治的意思,处理缕而不处理布。澡缨,是用煮治过的布做冠缨】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族曾祖父,是曾祖兄弟的亲属。族祖父,也是高祖的孙子,那么高祖有丧服是明显的。○疏说:这就是《礼记·大传》所说的“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叫做四缌麻。族曾祖父母,是自己的曾祖亲兄弟。族祖父母,是自己的祖父从父兄弟。族父母,是自己的父亲从祖兄弟。族昆弟,是自己的三从兄弟。都叫做族,族属,骨肉相连属。又说:这四缌麻与自己同出高祖,自己上至高祖为四世,旁系也是四世。旁系四世既然对高祖有丧服,有丧服是明显的】
庶孙的妻子,庶孙的中殇【庶孙,成人服大功,其中殇从上,这应当是下殇,说中殇,是字的错误。又凡是说中的,都连着上下。○疏说:庶孙的妻子服缌,因为嫡孙的妻子服大功,庶孙的妻子服小功,嫡孙的妻子服小功,庶孙的妻子服缌,这是差别】
从祖姑姊妹嫁给别人的,回报从祖父、从祖昆弟的长殇【不见中殇,中从下。○这些本来服小功,因为或者出嫁或者长殇,降一等】
外孙【女儿的儿子】
从父昆弟侄的下殇,丈夫的叔父的中殇,下殇【说中殇,中从下。○这些成人服大功。大功中殇从下,妇人服丈夫族殇的法则】
从母的长殇回报【○从母成人服小功】
庶子为父亲后者为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缌呢?”传文说:“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私亲。”那么为什么服缌呢?有死在宫中的,就为他三个月不举行祭祀,因此服缌【君主去世,庶子为母服大功;大夫去世,庶子为母服三年;士即使是庶子为母,都像众人一样。○注:说庶子为母服大功及三年,都是指不继承后嗣的;如果继承后嗣,都服缌。士在庶子为母像众人,指也服齐衰期。士卑贱没有厌降,所以像众人一样】
士为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缌呢?因为名分服丧。大夫以上为庶母没有丧服。”
贵臣贵妾【这是指公、士、大夫的君主,区分臣妾的贵贱而为他们服丧。贵臣,是室老士;贵妾,是侄娣。天子诸侯降低臣妾没有丧服,士卑贱没有臣,那么士的妾又贱,不足以区分。有儿子就为他服缌,没有儿子就罢了】
传文说:“为什么服缌呢?因为他们的尊贵【○愚按:大夫以上为庶母,没有丧服却服其贵臣、贵妾,在义理上似乎难以强行贯通。这大概承接上文“士为庶母”的文字,说“
乳母【谓养子者,有他故,贱者代之,慈巳】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从祖昆弟之子【族父母为之服,○与其父同,曾祖为其子服缌】
曾孙【孙之子】
父之姑【归孙为祖父之姊妹。《○尔雅》云:女子谓昆弟之子为侄,谓侄之子为归孙】
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
甥【姊妹之子】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甥既服舅以缌,舅亦报甥以缌也】
壻【女子子之夫也】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壻既从妻而服妻之父母,妻之父母遂报之服】
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妻而服之】
姑之子【外兄弟也】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姑之子既为舅之子服,舅之子亦为姑之子服也】
舅【母之兄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母而服之】
舅之子【内兄弟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服者,亦从于母而服之】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妇人为夫之姑姊妹成人小功】
夫之诸祖父母报【诸祖父母者,夫之所为小功,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曰曾祖父母。曾祖于曾孙之妇无服,而云报乎?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从服缌。○或以诸祖为有曾祖,故郑破其非】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君母而服缌也。君母在,则不敢不服;君母卒,则不服也】
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二长殇本服皆小功,夫之从父昆弟之妻,同堂娣姒也,降于亲娣姒】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同室者不如居室之亲也。齐衰、大功皆明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下,则小功之殇亦中从下也。此主谓妻为夫之亲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
记
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縁,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縁,皆既▯除之【公子,君之庶子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麻者,缌麻之绖带也。此麻衣者,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变也。《诗》云:“麻衣如雪。”縓,浅绛也。一染谓之縓。练冠而麻衣縓縁,三年练之受饰也。《檀弓》曰:“练练衣黄里縓縁。”诸侯之妾子,厌于父为母,不得伸权,为制此服,不夺其恩也。为妻縓冠葛绖带,妻轻】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谓妾与庶妇也;君之所为服,谓夫人与适妇也。诸侯之妾,贵者视卿,贱者视大夫,皆三月而▯】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兄弟,犹言族亲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
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言报者,嫌其为宗子不降。○注:所谓宗子,指为人后者,恐人疑入继大宗,主宗事,本亲不为降服,故云报。明两相为服,皆降也】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皆在他邦,谓行仕出逰若辟仇;不及知父母,父母早卒】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于此▯兄弟传者,嫌大功已上又加也。大功已上,若皆在他国,则亲自亲矣。若不及知父母,则固同财矣。○所为加服者,小功以下兄弟也。若大功以上,恩自隆重,不容再加】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谓服无新者,当为之主;每至袒时,则袒,袒则去冠,代之以免。旧説云:以为免象冠广一寸,已犹止也。归有主则止也。主若幼少,则未止。小记曰: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袝而已。○袒时,谓小敛讫,正主人袒而括发之时。朋友在外无主,则为之袒而以免代冠。小记所言,旁人主丧之法:大功之亲,必为之练祭、祥祭乃已;朋友则虞袝而已】
朋友麻【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檀方曰:羣居则绖,出则否。其服吊服也。《周礼》曰:凡吊当事则弁绖。弁绖者,如爵弁而素,加环绖也
译乳母(指养育孩子的人,若有其他原因,由地位低下的人替代,出于慈爱之心)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有名分关系而服丧。
从祖兄弟的儿子(族父母为他服丧,○与他父亲相同,曾祖为他的儿子服缌麻)
曾孙(孙的儿子)
父亲的姑母(归孙为祖父的姐妹服丧。《○尔雅》说:女子称兄弟的儿子为侄,称侄的儿子为归孙)
从母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有名分关系而服丧。
外甥(姐妹的儿子)
传文说:“外甥,是什么意思?称呼我舅舅的人,我称他为外甥。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回报他的服丧【○外甥既然为舅舅服缌麻,舅舅也回报外甥服缌麻】
女婿(女儿的丈夫)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回报他的服丧【○女婿既然跟随妻子为妻子的父母服丧,妻子的父母于是回报他服丧】
妻子的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跟随服丧【跟随妻子而为他们服丧】
姑母的儿子(表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回报他的服丧【○姑母的儿子既然为舅舅的儿子服丧,舅舅的儿子也为姑母的儿子服丧】
舅舅(母亲的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跟随服丧【跟随母亲而为他服丧】
舅舅的儿子(内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跟随服丧【○跟随服丧,也是跟随母亲而为他服丧】
丈夫的姑母姐妹中长殇者【○妇人为丈夫的姑母姐妹成人服小功】
丈夫的各代祖父母回报【各代祖父母,是丈夫为他们服小功的对象,包括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说是曾祖父母。曾祖对曾孙的媳妇本无服丧,却说回报吗?曾祖父母正服小功,妻子跟随服缌麻。○有人认为各代祖父母包括曾祖,所以郑玄驳斥这种说法】君母的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是跟随服丧【跟随君母而服缌麻。君母在世,就不敢不服丧;君母去世,就不服丧了】
从父兄弟的儿子中长殇者,兄弟的孙子中长殇者,为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两个长殇原本都服小功,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是同堂妯娌,比亲妯娌降等】
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认为他们共同居住一室,就产生了缌麻的亲缘关系。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的殇者中殇从上,大功的殇者中殇从下【共同居住的不如居室内的亲近。齐衰、大功都明确是成人。大功的殇者中殇从下,那么小功的殇者中殇也从下。这主要指妻子为丈夫的亲人服丧。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都以此类推】
记载
公子为母亲服练冠、麻绖带、麻衣、浅红色边缘,为妻子服浅红色冠、葛绖带、麻衣、浅红色边缘,都是在○除服之后【公子,是君主的庶子。这里说的为母亲服丧,是指妾的儿子。麻,是缌麻的绖带。这种麻衣,像小功布的深衣,因为不制作衰裳,所以有变化。《诗》说:“麻衣如雪。”縓,是浅红色。染一次称为縓。练冠而麻衣浅红边缘,是三年丧期练祭时的受饰。《檀弓》说:“练祭时穿练衣,黄里浅红边缘。”诸侯的妾子,被父亲压制,为母亲服丧,不能伸展权宜,制定了这种服丧,不剥夺他们的恩情。为妻子服浅红冠葛绖带,因为妻子较轻】
传文说:“为什么不在五服之中?君主不为之服丧的,儿子也不敢服丧;君主为之服丧的,儿子也不敢不服丧【君主不为之服丧的,指妾和庶妇;君主为之服丧的,指夫人和嫡妇。诸侯的妾,贵者视同卿,贱者视同大夫,都三个月而○除服】
大夫公的兄弟,大夫的儿子,对兄弟降一等【兄弟,犹言族亲。凡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都以此类推】
为人后嗣的人,对兄弟降一等。回报给所后之人的兄弟的儿子如同儿子【说回报,是担心他作为宗子不降等。○注:所谓宗子,指为人后嗣的人,恐怕人们怀疑入继大宗,主持宗事,本亲不为降等服丧,所以说回报。说明两相服丧,都降等】
兄弟都在他国,加一等;不及知道父母而与兄弟同居,加一等【都在他国,指出行做官、出游或避仇;不及知道父母,指父母早逝】
传文说:怎么样才能称为兄弟?传文说:小功以下为兄弟【在这里○兄弟传文,是担心大功以上又加等。大功以上,如果都在他国,那么亲自亲了。如果不及知道父母,那么本来同财了。○所加服丧的,是小功以下的兄弟。如果大功以上,恩情自然隆重,不容再加】
朋友都在他国,袒免归来就停止【指服丧没有新丧的,应当为他做主人;每次到袒露的时候,就袒露,袒露就去掉帽子,代替以免冠。旧说认为:免冠像冠,宽一寸,已就是停止。归来有主人就停止。主人如果年幼,就不停止。小记说:大功的主人丧事,有三年丧期的必定为他再祭;朋友虞祭、祔祭就停止了。○袒露的时候,指小敛完毕,正主人袒露而束发的时刻。朋友在外无主,就为他袒露而免冠代冠。小记所说的,旁人主持丧事的法则:大功的亲人,必定为他练祭、祥祭才停止;朋友则虞祭、祔祭就停止】
朋友麻【朋友虽然没有亲缘,有同道之恩,互相为对方服缌麻的绖带。檀方说:群居则绖,外出则否。他的服丧是吊服。《周礼》说:凡吊当事则弁绖。弁绖,像爵弁而素,加环绖】
。其服有三:锡衰也,缌麻也,疑衰也。王为三公六卿锡衰,为诸侯缌衰,为大夫士疑衰。诸侯及卿大夫亦以锡衰为吊服,当事则弁绖,否则皮弁辟天子也。士以缌衰为丧服,其吊服则疑衰也。旧説以为士吊服布上素下,或曰素委貌冠加朝服。《论语》曰:羔裘▯冠不以吊,何朝服之有乎?然则二者皆有似也。此实疑衰也。其弁绖、皮弁之时,则如卿大夫然,又改其裳以素辟诸侯也。朋友之相为服,即士吊服疑衰素裳。庶人不爵弁,则其吊服素冠委貌。○麻者,谓服如吊服而加缌之绖带。缌服葢以澡麻为首绖要带。引《周礼》者,见天子以下各有吊服。士之吊服则疑衰,其或弁绖或皮弁如卿大夫,而改其裳也。疑者拟也,拟于吉也。吉服十五升,而此服用十四升,是近于吉。朋友之服即此服而加麻也。《周礼》司服:凡吊事弁绖服。此经注引之作「凡吊当事则弁绖」,误「当事则弁绖者,诸侯卿大夫也」,当正之】
译丧服有三种:锡衰、缌衰、疑衰。天子为三公六卿服锡衰,为诸侯服缌衰,为大夫和士服疑衰。诸侯及卿大夫也以锡衰作为吊唁之服,遇到正式吊唁事务时戴弁并系绖带,否则戴皮弁,这是为了避讳天子。士以缌衰作为丧服,其吊唁之服则是疑衰。旧说认为士的吊服是上面用素布下面用素布,或者说戴素色的委貌冠并加上朝服。《论语》说:“穿着羔羊皮袍、戴着玄冠不去吊唁,哪里会有穿朝服去吊唁的道理呢?”那么这两种说法都有相似之处。这实际上就是疑衰。在戴弁系绖或戴皮弁的时候,就像卿大夫那样,又将其下裳改为素色,以避讳诸侯。朋友之间互相服丧,就是士的吊服疑衰加上素色下裳。庶人不戴爵弁,那么其吊服就是素色委貌冠。所谓“麻”,是指服装如同吊服但加上缌麻的绖带。缌服大概是以澡治过的麻作为首绖和腰带的。引用《周礼》是为了说明从天子以下各有吊服。士的吊服是疑衰,其有时戴弁系绖或戴皮弁像卿大夫那样,而改变其下裳。疑,是比拟的意思,比拟于吉服。吉服用十五升布,而这种服用十四升布,是接近于吉服。朋友的丧服就是这种服再加上麻。《周礼·司服》说:“凡吊唁之事,戴弁系绖而服。”此经文注引作“凡吊唁遇到事务则戴弁系绖”,误将“遇到事务则戴弁系绖”归于诸侯卿大夫,应当予以纠正。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公士大夫之君○公卿大夫对其室老亦有君称,其为兄弟服已降一等,室老从之而服,又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唯夫之昆弟之子不降】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若不为后,亦如邦人为母党服也】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言孤有不孤者,不孤则族人不为殇服服之也。不孤谓父有废疾,若年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也。孤为殇,长殇中殇,大功衰,下殇小功衰,皆如殇服而三月,谓与宗子絶属者也。亲谓在五属之内,算数也。月数如邦人者,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期。长殇大功衰九月,中殇大功衰七月,下殇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大功衰五月,下殇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其殇与絶属者同,有缌麻之亲者,成人及殇皆与絶属者同○缌麻之亲与絶属者同,谓成人则齐衰三月,殇则如记所言也】
改▯缌【谓坟墓以他故崩坏,将亡失尸柩者也。改▯者,明棺物毁败,改设之如▯时也。其奠如大敛,从庙之庙,从墓之墓。礼宜同也。服缌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妻为夫也。必服缌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缌三月而除之】
童子唯当室缌【童子未冠之称也。当室者,为父后承家事者,为家主与族人为礼于有亲者,虽恩不至,不可以无服也】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嫌厌降之也。私兄弟,目其族亲也。女君有以尊降其兄弟者,谓士之女为大夫妻,与大夫之女为诸侯夫人,诸侯之女为天王后者,父卒昆弟之为父后者,宗子亦不敢降也。○疏云:妾言凡者,緫天子以下至士,故凡以该之也。妾为私亲,疑为君与女君所厌降,实则不厌,故服同邦人常法,谓如女子适人者之服也】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吊于命妇,命妇死也;吊于大夫,大夫死也。小记曰: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服问曰: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徃,则服之;出则否】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谓之锡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锡者不治其缕,哀在内也;缌者不治其布,哀在外也。君及卿大夫吊士,唯当事皮弁、锡衰而已。士之相吊,则如朋友服,疑衰素裳。凡妇人相吊,吉笄无首,素緫】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緫【言以髽则髽有着笄者眀矣○疏云正服齐衰冠八升,则正齐衰緫亦八升,长八寸,此卒哭后宜从大功十升之布緫也】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栉笄者,以栉之木为笄,或曰榛笄。有首者,若今时刻镂摘头矣。卒哭而丧之,大事毕,女子子可以归于夫家而着吉笄。折其首者,为其大饰也。吉笄尊,变其尊者,妇人之义也。据在夫家,宜言妇终之者,终子道于父母之恩。○按传言终之者,因记本以女子子与妇并言,恶笄有首,以髽下单言子折笄首,布緫而不言妇当如何,故解之曰终之也,谓当以恶笄终期也。注云:据在夫家,宜言妇,仍指女子子而言,误防传文。又疏云:出适女子与在家妇俱着恶笄,以女子外成,既以哀杀事人,故独折笄首耳。此即传文正解,下文则不免曲狥郑注矣。○栉耻一反,镂音陋,摘他狄反】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緫。
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削,犹杀也。大古冠布衣布,先知为上,外杀其幅,以便体也;后知为下,内杀其幅,稍有饰也。后世圣人易之,以此为丧服。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服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疏云:自
译君主为兄弟所服的丧服,家臣要降一等【公卿大夫对其家臣也有君主的称呼,君主为兄弟服丧已降一等,家臣跟随君主服丧,又降一等】
丈夫为兄弟所服的丧服,妻子要降一等【○只有丈夫兄弟的儿子不降等】
庶子作为继承人,为他外祖父母、姨母、舅舅不服丧;不作为继承人,则如同平民【○如果不作为继承人,也如同平民为母系亲属服丧一样】
宗子孤身为殇者,大功衰、小功衰,都服三个月。亲近的亲属则按月计算,如同平民【说孤身有与不孤身之分,不孤身则族人不为殇者服丧。不孤身是指父亲有残疾,或者年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的情况。孤身为殇,长殇、中殇服大功衰,下殇服小功衰,都按照殇服的规格服三个月,这是指与宗子断绝亲属关系的人。亲近的亲属是指在五服之内,计算月数。月数如同平民的,是与宗子有期亲的人,成人服齐衰期。长殇服大功衰九月,中殇服大功衰七月,下殇服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亲的人,成人服齐衰三月,卒哭后改服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服大功衰五月,下殇服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亲的人,成人服齐衰三月,卒哭后改服小功衰五月。其殇者与断绝亲属关系者相同,有缌麻亲的人,成人及殇者都与断绝亲属关系者相同○缌麻亲与断绝亲属关系者相同,是说成人则服齐衰三月,殇者则如《丧服记》所言】
改〇缌【是说坟墓因其他原因崩坏,将丢失尸柩的情况。改〇者,说明棺木毁败,重新设置如〇时一样。其奠礼如同大敛,从庙到庙,从墓到墓。礼制应当相同。服缌麻的,是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必须服缌麻的原因,是亲眼见到尸柩,不可以没有丧服。缌麻服三个月后除去】
童子只有当家的才服缌麻【童子是未冠者的称呼。当家的,是指作为父亲继承人承继家事的人,作为家主与族人为有亲属关系的人行礼,虽然恩情不到,不可以没有丧服】
传曰:不当家就没有缌麻丧服
凡是妾为私兄弟服丧,如同平民【担心被厌降。私兄弟,指其族亲。女君有因尊位而降低对其兄弟丧服等级的情况,指士的女儿为大夫妻,与大夫的女儿为诸侯夫人,诸侯的女儿为天王后者的,父亲去世后,兄弟中作为父亲继承人的,宗子也不敢降低丧服等级。○疏云:妾言凡者,总括天子以下至士,所以用凡来概括。妾为私亲,怀疑被君与女君厌降,实则不被厌降,所以服丧如同平民常法,谓如同女子出嫁者的服丧】
大夫吊唁命妇,穿锡衰;命妇吊唁大夫,也穿锡衰【吊唁命妇,是命妇去世;吊唁大夫,是大夫去世。《小记》说:诸侯吊唁,一定穿皮弁锡衰。《服问》说:公为卿大夫穿锡衰居住,外出也一样。当事时则戴弁绖,大夫之间互相吊唁也是如此。为其妻前往,则穿此服;外出则不穿】
传曰:“锡,是什么?是有锡的麻。锡是十五升,抽去一半,不处理其缕,处理其布。叫做锡【称为锡的原因,是处理其布,使之滑易。锡不处理其缕,悲哀在内;缌不处理其布,悲哀在外。君及卿大夫吊唁士,只有当事时穿皮弁、锡衰而已。士之间互相吊唁,则如同朋友服,疑衰素裳。凡是妇人互相吊唁,吉笄无首,素緫】
出嫁的女儿,为其父母服丧;媳妇为公婆服丧,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緫【说以髽则髽有着笄者明显了○疏云正服齐衰冠八升,则正齐衰緫亦八升,长八寸,此卒哭后宜从大功十升之布緫也】
传曰:笄有首者,是恶笄有首。恶笄者,是栉笄。折笄首者,是折吉笄之首。吉笄者,是象笄。为什么说子折笄首,而不说妇终之【栉笄者,以栉之木为笄,或曰榛笄。有首者,若今时刻镂摘头矣。卒哭而丧之,大事毕,女子子可以归于夫家而着吉笄。折其首者,为其大饰也。吉笄尊,变其尊者,妇人之义也。据在夫家,宜言妇终之者,终子道于父母之恩。○按传言终之者,因记本以女子子与妇并言,恶笄有首,以髽下单言子折笄首,布緫而不言妇当如何,故解之曰终之也,谓当以恶笄终期也。注云:据在夫家,宜言妇,仍指女子子而言,误防传文。又疏云:出适女子与在家妇俱着恶笄,以女子外成,既以哀杀事人,故独折笄首耳。此即传文正解,下文则不免曲狥郑注矣。○栉耻一反,镂音陋,摘他狄反】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緫。
凡是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袧【削,犹杀也。大古冠布衣布,先知为上,外杀其幅,以便体也;后知为下,内杀其幅,稍有饰也。后世圣人易之,以此为丧服。袧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服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疏云:自
此已下尽袪尺二寸,记衰裳之制,用布多少,尺寸之数也。云“凡”者,緫五服而言。云“衰外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外;裳内削幅者,亦谓缝之边幅向内。云“幅三袧”者,据裳而言,为裳之法,前三幅,后四幅,幅皆三辟摄之。又云七幅,布幅二尺二寸,两畔各去一寸为削幅,共十四尺,故须辟积要中也。○袧音钩】
译从这里往下直到除去尺二寸,是记载丧服中衰裳的形制、用布的多少以及尺寸数目的。说“凡”字,是总括五种丧服而言。说“衰外削幅”,是指缝制的边幅向外;说“裳内削幅”,也是指缝制的边幅向内。说“幅三袧”,是就下裳而言,制作下裳的方法,前面用三幅,后面用四幅,每幅都折叠成三褶。又说用七幅布,布的幅宽二尺二寸,两边各去掉一寸作为削幅,总共十四尺,所以需要在腰部进行折叠堆积。○袧音钩
若齐裳内衰外【齐缉也。凡五服之衰,一斩四缉。缉裳者内展之,缉衰者外展之。○上言五服衰裳之缝,斩衰裳亦在其中。此言衰裳之下用针功缉之者,斩衰裳不缉,故言若以别之】
负广出于适寸【负在背上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疏曰:以一方布置于背上,上畔缝着领,下畔垂放之,以在背上,故有负名。适辟领,即下文适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緫尺八寸也】适博四寸,出于衰【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濶中八寸也。两之为尺六寸也。出于衰者,旁出衰,不着寸数者可知也。○适以在两肩者而言,则四寸并濶中共八寸,两之则为尺六寸。上文负广出适旁各一寸,故疏以为緫尺八寸也。衰在胷前,出于衰者,以两肩辟领向前望衰之外也。疏云:衰广四寸,辟领横广緫尺六寸,除中央四寸当衰,两旁各出衰六寸也】
衰长六寸,博四寸【广袤当心也。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无所不在。○缀于外衿之上,故得广长当心】
衣带下尺【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此谓带衣之带,非大带、革带类也。用布髙一尺,上缀衣身,绕要前后,据疏衣带言其物,下尺者向下量之一尺,言其度也。今则目之曰帯下尺矣】衽二尺有五寸【衽所以掩裳际也。二尺五寸与有司绅齐也。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几用布三尺五寸。○疏云:取布三尺五寸,广一幅,留上一尺为正,不破一尺之下,从一畔旁入六寸,乃向下邪向下一畔一尺五寸,去下畔亦六寸,横断之,留下一尺为正。如是则用布三尺五寸得两条衽,衽各二尺五寸,然后两旁皆缀于衣,垂之向下掩裳际。此谓男子之服,妇人则无】
袂属幅【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疏云:属幅者,谓整幅二尺二寸,不削去其边,取其与衣纵横皆二尺二寸,正方也】
衣二尺有二寸【此谓袂中也。言衣者,明与身参齐。二尺二寸,其袖足以容中人之肱也。衣自领至要,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濶中八寸,而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二尺二寸,据衣身之长而言。郑注则緫计用布多少之数也。其云加濶中八寸而又倍之者,即别用布一尺六寸以为领者也】
袪尺二寸【袪,袖口也。尺二寸足以容中人之并两手也。吉时拱尚左手,丧时拱尚右手】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衰,斩衰也。或曰三升半者,义服也。其冠六升,齐衰之下也。斩衰正服,变而受之此服也。三升,三升半,其受冠皆同。以服至尊,宜少差也。○疏云:自此至篇末,皆论衰冠升数多少也。以其冠为受,谓至虞时服三升、三升半之衰者,改用六升之布为衰,如其初丧之冠也。受冠七升者,既以六升布为衰,即亦更以七升布为冠也。注:其冠六升,齐衰之下者疏云:齐服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以其六升是义服,故云下也】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言受以大功之上也。此谓为母服也。齐衰正服五升,其冠八升;义服六升,其冠九升。亦以其冠为受。凡不着之者,服之首主于父母○疏云:此据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注:受以大功之上,以降服大功衰七升也】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此诸侯之大夫为天子繐衰也,服在小功之上者,欲着其缕之精麤也,升数在齐衰之中者,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此以小功受大功之差也,不言七升者,主于受服,欲其文相值。言服降而在大功者,衰七升,正服衰八升,其冠皆十升;义服九升,其冠十一升,亦皆以其冠为受也。斩衰受之,以下大功受之以正者,重者轻之,轻者从礼,圣人之意然也。其降而在小功者,衰十升,正服衰十一升,义服衰十二升,皆以即葛及缌麻无受也。此大功不言受者,其章既着之】
仪礼郑注句读卷十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郑注句读》>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郑注句读卷十二
济阳张
译如果齐衰的裳在内、衰在外【齐,指缉缝。凡五服中的衰衣,一种是斩衰,四种是缉衰。缉缝裳的,将布边向内折;缉缝衰的,将布边向外折。○上文说五服衰裳的缝法,斩衰的裳也在其中。这里说衰裳的下部用针线缉缝的,斩衰的裳不缉缝,所以说“若”来加以区别】
负板宽出辟领旁一寸【负板在背上的。适,即辟领。负板超出辟领外旁一寸。○疏说:用一方布布置在背上,上边缝在领上,下边垂放,因为处在背上,所以有负板之名。适即辟领,就是下文说的适。超出辟领外旁一寸,总共宽一尺八寸】辟领宽四寸,超出衰【博,即宽。辟领宽四寸,那么加上中部的八寸。两边合计为一尺六寸。超出衰的,指旁边超出衰,没有说具体寸数是可以推知的。○适是从两肩来说的,那么四寸加上中部共八寸,两边合计为一尺六寸。上文负板宽出适旁各一寸,所以疏说总共一尺八寸。衰在胸前,超出衰的,指两肩的辟领向前看超出衰的外侧。疏说:衰宽四寸,辟领横宽总共一尺六寸,除去中央四寸对应衰,两旁各超出衰六寸】
衰长六寸,宽四寸【宽长对应心口。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无处不在。○缀在外襟之上,所以宽长对应心口】
衣带下尺【衣带下尺,指腰部。宽一尺足以遮盖裳的上缘。○这是指系衣的带子,不是大带、革带之类。用布高一尺,上边缀在衣身,绕腰前后,根据疏说衣带说其物,下尺指向下量一尺,说其尺度。现在称之为带下尺】衽二尺五寸【衽用来遮盖裳的边际。二尺五寸与有司的绅带齐平。上端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几乎用布三尺五寸。○疏说:取布三尺五寸,宽一幅,留上一尺为正,不破一尺之下,从一边旁入六寸,然后向下斜向下一边一尺五寸,离下边也六寸,横断之,留下一尺为正。这样就用布三尺五寸得到两条衽,衽各二尺五寸,然后两旁都缀在衣上,垂下遮盖裳的边际。这是男子的服饰,妇人则没有】
袖连幅【属,即连。连幅,指不削去。○疏说:属幅,指整幅二尺二寸,不削去其边,取其与衣纵横皆二尺二寸,成正方形】
衣二尺二寸【这是指袖中。说衣,表明与身齐平。二尺二寸,其袖足以容纳中人的手臂。衣从领到腰,二尺二寸,加倍为四尺四寸,加上中部八寸,又加倍,总共衣用布一丈四寸。○二尺二寸,是根据衣身的长度来说的。郑注则总计用布多少的数量。其中说加上中部八寸又加倍的,即另外用布一尺六寸来做领】
袖口一尺二寸【袪,即袖口。一尺二寸足以容纳中人的并拢两手。吉时拱手尚左手,丧时拱手尚右手】衰三升,三升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衰,指斩衰。有人说三升半的,是义服。其冠六升,是齐衰的下等。斩衰正服,变而受之此服。三升,三升半,其受冠都相同。因为服至尊,应该稍差。○疏说:从此到篇末,都论述衰冠升数的多少。以其冠为受,指到虞时服三升、三升半之衰的,改用六升的布为衰,如起初丧的冠。受冠七升的,既以六升布为衰,即也更以七升布为冠。注:其冠六升,齐衰之下者疏说:齐服降服四升,正服五升,义服六升。因为六升是义服,所以说下】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说受以大功之上。这是指为母服。齐衰正服五升,其冠八升;义服六升,其冠九升。也以其冠为受。凡不说的,服的首主于父母○疏说:这是据父卒为母齐衰三年而言。注:受以大功之上,以降服大功衰七升】
繐衰四升半,其冠八升【这是诸侯的大夫为天子繐衰,服在小功之上,想显示其缕的精粗,升数在齐衰之中,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
大功八升,或九升;小功十升,或十一升【这是以小功受大功的差别,不说七升的,主于受服,想其文相值。说服降而在大功的,衰七升,正服衰八升,其冠皆十升;义服九升,其冠十一升,也皆以其冠为受。斩衰受之,以下大功受之以正的,重者轻之,轻者从礼,圣人之意如此。其降而在小功的,衰十升,正服衰十一升,义服衰十二升,皆以即葛及缌麻无受。此大功不说受的,其章既说了】
仪礼郑注句读卷十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郑注句读》>
钦定四库全书
仪礼郑注句读卷十二
济阳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