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象山语要十三

卷二十一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32–33 段

正伪纯疵,若不能择,则是泛观。欲取决于师友,师友之言亦不一,又有是非当否,若不能择,则是泛从。

译正确与谬误、纯粹与瑕疵,如果不能加以辨别,那就是泛泛地观看。想要向师友请教以做出决断,但师友的说法也不一致,其中又有对错是否恰当的问题,如果不能加以辨别,那就是盲目地顺从。

《论语》说

  恶与过不同,恶可以遽免,过不可以遽免。贤如遽伯玉,欲寡其过而未能,圣如夫子,犹曰「加我数年,五十而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况学者岂可遽责其无过哉?至于邪恶所在,则君子之所甚疾,是不可毫发存而斯须犯者也。

  无志则不能学,不学则不知道。

  德之在人,固不可皆责其全,下焉又不必其三。苟有一焉,即德也。一德之中亦不必其全,苟其性质之中有微善小美之可取而近于一者,亦其德也。苟能据之而不失,亦必日积日进,日着日盛,日广日大矣。惟其不能据也,故其所能者,亦且日失日丧矣。......故夫子诲之以「据于德」。

  常人固未可望之以仁,然亦岂皆顽然而不仁?圣人之所为,常人固不能尽为,然亦有为之者。圣人之所不为,常人固不能皆不为,然亦有不为者。于其为圣人之所为与不为圣人之所不为者观之,则皆受天地之中,根一心之灵,而不能泯灭者也。使能于其所不能泯灭者而充之,则仁岂远乎哉?......故夫子诲之以「依于仁」。

  艺者天下之所用,人之所不能不习者也。游于其间,固无害其志道、据德、依仁,而其道、其德、其仁亦于是而有可见矣。故曰「游于艺」。

卷二十二

武帝谓汲黯无学

  「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天子置公卿辅弼之臣,宁令从谀承意,陷主于不义乎?」「弊中国以事夷狄,庇其叶而伤其枝。」若黯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帝且曰「古有社稷臣,黯近之矣。」

张释之谓今法如是

  张廷尉当渭桥下惊乘舆马者以罚金,文帝怒,张廷尉争以为不可更重,是也。然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方其时,上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平也,一倾,天下用法皆为轻重」,则非也。廷尉固天下平也,天子独不可平乎?法固所与天下公共也,苟法有不善,为廷尉者岂可不请之天子而修之,而独曰今法如是,可乎?

  虞书曰:「宥过无大。」周书曰:「乃有大罪,非终,乃为眚灾,适尔,既道及厥辜,时乃不可杀。」县人闻跸匿桥下久,谓乘舆已过而出,至于惊马,假今有败伤,亦所谓有大罪非终,乃为眚灾适尔,是固不可杀。释之不能推明此义,以去文帝之惑,乃徒曰法旭是。此后世所以有任法之弊,而三代政刑所从而亡也。

杂说

  皇极之建,彝伦之叙,反是则非,终古不易。是极是彝,根乎人心而塞乎天地。居其室,出其言善,则千里之外应之;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是非之致,其可诬哉?

  是理之在天下,无间然也。然非先知先觉为之开导,则人固未免于暗。故惟至明而后可以言理。学未至于明而臆决天下之是非,多见其不知量也。

  念虑之正不正,在顷刻之间。念虑之不正者,顷刻而知之,即可以正。念虑之正者,顷刻而失之,即是不正。此事皆在其心。《书》曰:「惟圣罔念作狂,惟狂克念作圣。」

  世固有两贤相值而不相知者,......如老泉之于王临川,东坡之于伊川先生是也。

  诚使圣人者并时而生,同堂而学,同朝而用,其气禀德性,所造所养,亦岂能尽同?

  至其同者,则禹益汤武亦同也。......虽田亩之人,良心之不泯,发见于事亲从兄、应事接物之际,亦固有与圣人同者。指其同者而言,则不容强异。

  然道之广大悉备,悠久不息,而人得之于道者,有多寡久暂之殊,而长短之代胜,得失之互居,此小大广狭浅深高卑优劣之所从分,而流辈等级之所由辨也。

  主于道则欲消,而艺亦进,主于艺则欲炽而道亡,艺亦不进。

  《书》疏云:「周天三百六十一度四分度之一。」天体圆如弹丸,北高南下。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出地下三十六度。南极去北极直径一百八十二度强。天体隆曲,正当天之中央、南北二极中等之处,谓之赤道,去南北极各九十一度。春

译《论语》说:

厌恶与过错不同,厌恶可以立刻免除,过错却不能立刻免除。贤德如遽伯玉,想要减少自己的过错却未能做到;圣明如孔子,还说“给我几年时间,五十岁学习《易经》,就可以没有大过错了”。何况求学的人,怎么可以立刻要求他们没有过错呢?至于邪恶所在,那是君子非常痛恨的,是不能丝毫留存、片刻触犯的东西。

没有志向就不能学习,不学习就不知道道理。

德行在一个人身上,固然不能都要求他完美无缺,下等的也不必要求他具备三种德行。如果有一种,那就是德行。一种德行之中也不必要求它完美,如果他的本性中有微小的善、小的美值得取法,并且接近于这种德行的,也是他的德行。如果能够依据它而不丢失,也一定会每天积累每天进步,每天显著每天兴盛,每天广阔每天壮大。只是因为他不能依据它,所以他所能做到的,也会每天丢失每天丧失。……所以孔子教导他要“依据德行”。

普通人固然不能期望他们具备仁德,但难道他们都愚顽而没有仁德吗?圣人做的事,普通人固然不能全部做到,但也有做到的。圣人不做的事,普通人固然不能全部不做,但也有不做的。从他们做圣人所做的事和不圣人所不做的事来看,这都是承受了天地的中正之气,根植于一心的灵性,而不能泯灭的。如果能在那些不能泯灭的东西上充实它,那么仁德难道遥远吗?……所以孔子教导他要“依托仁德”。

技艺是天下所应用的,是人不能不学习的。在其中遨游,固然无害于立志求道、依据德行、依托仁德,而他的道、他的德、他的仁也在这里有所显现。所以说“遨游于技艺”。

卷二十二

汉武帝说汲黯没有学问

“陛下内心欲望很多而外表施行仁义,怎么能想效仿唐尧虞舜的治理呢?”“天子设置公卿辅佐大臣,难道是让他们顺从阿谀迎合心意,使君主陷入不义吗?”“损害中原来侍奉夷狄,保护叶子却伤害树枝。”像汲黯虽然说是没有学问,我必定说他有学问。皇帝还说“古代有社稷之臣,汲黯接近这种人”。

张释之说现在的法律是这样

张廷尉判处渭桥下惊动皇帝车驾马匹的人罚金,文帝发怒,张廷尉争辩认为不能加重处罚,这是对的。然而他说“法律,是天子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是这样却加重处罚,这是法律不被百姓信任。当时,皇上立刻诛杀他就罢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的象征,一旦倾斜,天下用法都会轻重不一”,这就不对了。廷尉固然是天下公平的象征,天子难道不能公平吗?法律固然与天下人共同遵守,如果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作为廷尉的难道不能向天子请求修改,而只说现在法律是这样,可以吗?

《虞书》说:“宽恕过错没有大小。”《周书》说:“即使有大罪,如果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灾祸,恰好如此,既然已经陈述了他的罪过,这时就不能杀。”县里的人听到清道命令藏在桥下很久,以为皇帝的车驾已经过去了才出来,以至于惊动马匹,假如现在有伤亡,也是所谓有大罪但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灾祸恰好如此,这固然不能杀。张释之不能阐明这个意义,以消除文帝的疑惑,却只说法律是这样。这是后世产生专任法律的弊端,而夏商周三代政刑由此灭亡的原因。

杂说

皇极的建立,常伦的次序,违背这些就是错的,从古至今不会改变。这个极、这个常伦,根植于人心而充满天地。住在房间里,说出的话好,那么千里之外的人响应他;说出的话不好,那么千里之外的人违背他。是非的导致,怎么可以欺骗呢?

这个理在天下,没有间隔。然而如果没有先知先觉的人为他开导,那么人固然难免于昏暗。所以只有达到至明之后才可以谈论理。学习没有达到明就主观判断天下的是非,大多显示他不知自量。

念头思虑的正与不正,在顷刻之间。念头思虑不正的,顷刻知道它,就可以纠正。念头思虑正的,顷刻丢失它,就是不正。这些事都在他心里。《尚书》说:“只有圣人没有念头就会狂妄,只有狂妄的人克制念头就能成为圣人。”

世间固然有两位贤人相遇却不互相了解的情况,……如老泉对于王临川,东坡对于伊川先生就是这样。

假使圣人同时出生,同堂学习,同朝被任用,他们的气质禀赋德行,所达到所修养的,难道能完全相同吗?

至于他们相同的地方,那么禹、益、汤、武也是相同的。……即使是田间农夫,良心没有泯灭,在侍奉父母顺从兄长、应对事务接待人物时表现出来,也固有与圣人相同的地方。指出他们相同的地方来说,就不容强行区别。

然而道的广大完备,悠久不息,而人从道中得到的,有多寡久暂的不同,而长短的交替胜出,得失的互相占据,这是小大广狭浅深高卑优劣所区分的原因,而流辈等级所辨别的原因。

以道为主则欲望消减,而技艺也进步;以技艺为主则欲望炽盛而道灭亡,技艺也不进步。

《尚书》疏说:“周天三百六十一度四分度之一。”天体圆如弹丸,北高南下。北极星高出地面三十六度,南极星低于地面三十六度。南极到北极直径一百八十二度多。天体隆曲,正当天的中央、南北两极中间的地方,叫做赤道,距离南北极各九十一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