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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子藏容斋三笔一

(卷首)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1 段

容斋三笔

  卷第一(十四则)

  晁景迂经说

  景迂子晁以道留意六经之学,各着一书,发明其旨,故有易规、书传、诗序论,中庸、洪范传、三传说。其说多与世儒异。

  谓易之学者所谓应、所谓位、所谓承乘、所谓主,皆非是。大抵云,系辞言卦爻象数刚柔变通之类非一,未尝及初应四、二应五、三应六也。以阳居阳、以阴居阴为得位,得位者吉。以阳居阴、以阴居阳为失位,失位者凶。然则九五、九三、六二、六四俱善乎?六五、六三、九二、九四俱不善乎?既为有应无应、得位不得位之说,而求之或不通,则又为承乘之说。谓阴承阳则顺,阳承阴则逆,阳乘柔则吉,阴乘刚则凶,其不思亦甚矣。又必以位而论中正,如六二、九五为中且正,则六五、九二俱不善乎?初、上、三、四永不得用中乎?卦各有主,而一概主之于五,亦非也。

  其论书曰:予于尧典,见天文矣,而言四时者不知中星。禹贡敷土治水,而言九州岛者不知经水。洪范性命之原,而言九畴者不知数。舜于四凶,以尧庭之旧而流放窜殛之。穆王将善其祥刑,而先丑其耄荒。汤之伐桀,出不意而夺农时。文王受命为僭王,召公之不说,类乎无上。太甲以不顺伊尹而放,羣叔纔有流言而诛,启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盘庚行劓殄之刑而迁国,周人饮酒而死,鲁人不板干而屋诛。先时不及时而杀无赦。威不可讫,老不足敬,祸不足畏,凶德不足忌之类。惟此经遭秦火煨烬之后,孔壁朽折之余,孔安国初以隶篆推科斗。既而古今文字错出东京,乃取正于杜林。传至唐,弥不能一,明皇帝诏卫包悉以今文易之,其去本几何其远矣!今之学者尽信不疑,殆如手授于洙、泗间,不亦惑乎?论尧典中星云,于春分日而南方井、鬼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百九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实春分之一时正位之中星,非常夜昏见之中星也。于夏至而东方角、亢七宿合,昏毕见者,孔氏之误也。岂有七宿七十七度,而于一夕间毕见者哉?此夏至一时之中星,非常夜昏见者也。秋分、冬至之说皆然。凡此以上,皆晁氏之说。所辩圣典,非所敢知。但验之天文,不以四时,其同在天者常有十余宿。自昏至旦,除太阳所舍外,余出者过三之二,安得言七宿不能于一夕间毕见哉?盖晁不识星故云尔。

  其论诗序云,作诗者不必有序。今之说者曰,序与诗同作,无乃惑欤!且逸诗之传者,岐下之石鼓也,又安覩序邪?谓晋武公盗立,秦仲者石勒之流,秦襄公取周地,皆不应美。文王有声为继伐,是文王以伐纣为志,武王以伐纣为功。庭燎、沔水、鹤鸣、白驹,箴、规、诲、刺于宣王,则云汉、韩奕、崧高、烝民之作妄也。未有小雅之恶如此,而大雅之善如彼者也。谓子衿、候人、采绿之序骈蔓无益,樛木、日月之序为自戾,定之方中、木瓜之序为不纯。孟子、荀卿、左氏、贾谊、刘向汉诸儒,论说及诗多矣,未尝有一言以诗序为议者,则序之所作晚矣。晁所论是否,亦未敢辄言。但其中有云,秦康公隳穆公之业,日称兵于母家,自丧服以寻干戈,终身战不知已,而序渭阳,称其「我见舅氏,如母存焉」,是果纯孝欤?陈厉公弒佗代立,而序墓门责佗「无良师傅」,失其类矣。予谓康公渭阳之诗,乃赠送晋文公入晋时所作,去其即位十六年。衰服用兵,盖晋襄公耳,传云「子墨衰绖」者也。康公送公子雍于晋,盖徇其请。晋背约而与之战,康公何罪哉?责其称兵于母家,则不可。陈佗杀威公太子而代之,故蔡人杀佗而立厉公,非厉公罪也。晁诋厉以申佗,亦为不可。

  其论三传,谓杜预以左氏之耳目,夺夫子之笔削。公羊家失之舛杂,而何休者,又特负于公羊。惟谷梁晚出,监二氏之违畔而正之,然或与之同恶,至其精深远大者,真得子夏之所传。范宁又因诸儒而博辩之,申谷梁之志,其于是非亦少公矣,非若杜征南一切申传,决然不敢异同也。此论最善。

译《容斋三笔》

卷第一(十四则)

晁景迂的经学见解

晁景迂(名晁以道)专心致力于六经之学,每经各著一书,阐发其中的旨意,因此有《易规》、《书传》、《诗序论》、《中庸》、《洪范传》、《三传说》。他的见解大多与世俗儒者不同。

他认为《易》学中所谓的“应”、所谓的“位”、所谓的“承乘”、所谓的“主”,都是不对的。大抵他说,《系辞》中谈到卦、爻、象、数、刚、柔、变、通等类内容不一,从未提及初爻与四爻相应、二爻与五爻相应、三爻与六爻相应。以阳爻居阳位、以阴爻居阴位称为“得位”,得位者吉利。以阳爻居阴位、以阴爻居阳位称为“失位”,失位者凶险。那么,九五、九三、六二、六四都吉利吗?六五、六三、九二、九四都不吉利吗?既然设立了有应无应、得位不得位的说法,而在推求时有时行不通,于是又创立了“承乘”的说法。说阴爻承阳爻则顺,阳爻承阴爻则逆,阳爻乘阴爻则吉,阴爻乘阳爻则凶,这种思考也太不周到了。又必定以位置来论“中正”,如六二、九五既中且正,那么六五、九二就都不好吗?初爻、上爻、三爻、四爻就永远不能用“中”了吗?每个卦各有其主,而一概以第五爻为主,也是不对的。

他论述《尚书》说:我在《尧典》中看到了天文,但谈论四时的人不知道中星。《禹贡》讲敷土治水,但谈论九州的人不知道经水。《洪范》讲性命的本源,但谈论九畴的人不知道数理。舜对待四凶,因为是尧朝廷的旧臣,却流放、放逐、诛杀他们。周穆王将要完善他的祥刑,却先丑化他的耄荒。商汤讨伐夏桀,出其不意而夺取了农时。周文王受命称王是僭越,召公的不悦,类似于不尊君上。太甲因为不顺从伊尹而被放逐,群叔刚有流言就被诛杀,启施行孥戮之刑以誓不用命,盘庚施行劓殄之刑而迁都,周人饮酒而死,鲁人不板干而屋诛。先时不及时而杀无赦。威严不可终结,老人不足尊敬,灾祸不足畏惧,凶德不足忌讳之类。只有这部经典在遭受秦火焚烧之后,孔壁朽折之余,孔安国最初用隶书推演科斗文。后来古今文字错杂出现于东京,于是取正于杜林。传到唐代,更加不能统一,唐明皇下诏让卫包全部用今文替换,这距离原本有多远啊!现在的学者完全相信而不怀疑,好像是在洙水、泗水之间亲手传授的一样,不是很迷惑吗?论述《尧典》中星说,在春分日南方井、鬼七宿合,黄昏时全部可见,这是孔氏的错误。哪有七宿一百九度,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的呢?这其实是春分一时正位的中星,不是平常夜晚黄昏可见的中星。在夏至时东方角、亢七宿合,黄昏时全部可见,这是孔氏的错误。哪有七宿七十七度,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的呢?这是夏至一时的中星,不是平常夜晚黄昏可见的。秋分、冬至的说法都是这样。以上这些,都是晁氏的说法。所辩驳的圣典,我不敢妄加评判。但验证天文,不以四时划分,同在天上的常有十余宿。从黄昏到黎明,除了太阳所在之处外,其余出现的超过三分之二,怎么能说七宿不能在一夜之间全部可见呢?大概是晁氏不认识星象所以这样说。

他论述《诗序》说,作诗的人不一定有序。现在解说的人说,序与诗同时作成,岂不是迷惑吗!况且流传的逸诗,有岐下的石鼓文,又哪里看到序呢?说晋武公盗立,秦仲是石勒一流的人,秦襄公夺取周地,都不应该赞美。《文王有声》是继伐,这是说文王以伐纣为志向,武王以伐纣为功劳。《庭燎》、《沔水》、《鹤鸣》、《白驹》,对宣王进行箴、规、诲、刺,那么《云汉》、《韩奕》、《崧高》、《烝民》的创作就是妄想了。没有小雅如此恶劣,而大雅如此美好的。说《子衿》、《候人》、《采绿》的序冗长无益,《樛木》、《日月》的序自相矛盾,《定之方中》、《木瓜》的序不纯粹。孟子、荀卿、左氏、贾谊、刘向及汉代诸儒,论述及诗很多,从未有一言以诗序为议论对象的,那么序的创作就晚了。晁氏的论述是否正确,也不敢贸然断言。但其中有说,秦康公败坏穆公的基业,天天向母家兴兵,从丧服期间就寻找干戈,终身征战不知停止,而《渭阳》的序,称赞他“我见舅氏,如母存焉”,这真是纯孝吗?陈厉公弑杀陈佗代立,而《墓门》的序责备陈佗“无良师傅”,失其类了。我认为康公《渭阳》之诗,是赠送晋文公入晋时所作,距离他即位十六年。穿丧服用兵,大概是晋襄公吧,传云“子墨衰绖”。康公送公子雍到晋,大概是顺从他的请求。晋国背约而与他交战,康公有什么罪呢?责备他向母家兴兵,则不可以。陈佗杀威公太子而代立,所以蔡人杀陈佗而立厉公,不是厉公的罪过。晁氏诋毁厉公以申张陈佗,也不可以。

他论述《三传》,说杜预以左氏的耳目,夺取了孔夫子的笔削。公羊家失之舛杂,而何休者,又特别辜负了公羊。只有谷梁晚出,鉴戒二氏的违畔而纠正之,然而有时与之同恶,至于其精深远大者,真得到了子夏所传的精髓。范宁又因诸儒而博辩之,申张谷梁的志向,其对是非也稍微公正了,不像杜征南一切申张传义,决然不敢异同。此论最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