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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管城硕记六

管城硕记卷五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68–78 段

事,而慨叹者为何説乎?《叔于田》之二诗,序以为刺郑庄公也,而其诗语则郑人爱叔叚之辞耳。《扬之水》《椒聊》二诗,序以为刺晋昭公也,而其诗语则晋人爱桓叔之辞耳。此诗之叙其事以讽,初不言刺之之意,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知四诗也,非子云美新之赋,则袁宏九锡之文耳。是岂可以训?而夫子不删之乎?《鸨羽》《陟岵》之诗,见于《变风》,序以为征役者不堪命而作也。《四牡》《采薇》之诗,见于《正雅》,序以为劳使臣遣戍役而作也。而深味四诗之旨,则叹行役之劳苦,叙饥渴之情状,忧孝养之不遂,悼归休之无期,其辞语一耳。此诗之辞同意异,而赖序以明者也。若舍序以求之,则文王之臣民亦怨其上,而《四牡》《采薇》不得为正雅矣。即是数端而观之,则知序之不可废。序不可废,则《桑中》《溱洧》何嫌其为刺奔乎?葢尝论之:均一劳苦之词也,出于叙情闵劳者之口,则为正雅;而出于困役伤财者之口,则为变风也。均一▯泆之词也,出于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于刺奔者之口,则可录也。均一爱戴之词也,出于爱叔叚、桓叔者之口,则可删;而出于刺郑庄、晋昭者之口,则可录也。夫《芣苢》《黍离》之不言,所谓“叔于田”“扬之水”之反辞,以讽《四牡》《采薇》之辞同。变风文公,胡不玩索诗辞,别自为説,而卒如序者之旧説?求作诗之意于诗辞之外矣。何独于郑卫诸篇,而必以为奔者所自作,而使圣经为录▯辞之具乎?且夫子尝删诗矣,其所取于《关雎》者,谓其乐而不▯耳。则夫诗之可删,孰有大于▯者?今以文公《诗传》考之,其指以为男女▯佚奔诱而自作诗以叙其事者,凡二十有四:如《桑中》《东门之墠》《溱洧》《东门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则序以为刺▯而文公以为▯者所自作也。如《静女》《木▯》《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则序本别指他事,而文公亦以为▯者所自作也。夫以昏▯不检之人,发而为放荡无耻之辞,而其诗篇之繁多如此,夫子犹存之,则不知所删何等一篇也?愚非敢茍同序説,而妄议先儒也。葢尝以孔子、孟子之所以説诗者,读诗而后知序説之不缪,而文公之説多可疑也。孔子之説曰:“诵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孟子之説曰:“説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夫经非所以诲邪也,而戒其无邪;辞所以达意也,而戒其害意。葢知诗人之意者,莫如孔孟;虑学者读诗而不得其意者,亦莫如孔孟,是以有无邪之训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邻乎邪也。使篇篇如文王、大明,则奚邪之可闲乎?是以有害意之戒焉?则以其辞之不能不害其意也。使章章如清庙、臣工,则奚意之难明乎?以是观之,则知刺奔果出于作诗者之本意,而夫子所不删者,其诗决非▯泆之人所自赋也。或又曰:文公尝言,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鄘卫三十九篇是也;桑间,卫之一篇,桑中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侠邪之所作也。夫子于郑卫,葢深絶其声于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于诗以为戒。今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郊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欲荐之于何等之鬼神,用之于何等之宾客乎?愚又以为未然。夫左传言季札来聘,请观周乐,而所歌者邶鄘卫郑皆在焉,则诸诗固雅乐矣。使其为里巷侠邪所用,则周乐安得有之?而鲁之乐工亦安能歌异国▯邪之诗乎?然愚之所论,不过求其文意之指归,而知其得于性情之正耳。至于被之弦歌,合之音乐,则仪礼、左传所载古人歌诗合乐之意,葢有不可晓者。夫关雎、鹊巢,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也,而乡饮酒、燕礼歌之;采苹、采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诗

译对于这件事,感慨叹息的人怎么说呢?《叔于田》这两首诗,《毛诗序》认为是讽刺郑庄公的,但诗中的语言却是郑国人喜爱叔段的话。《扬之水》《椒聊》这两首诗,《毛诗序》认为是讽刺晋昭公的,但诗中的语言却是晋国人喜爱桓叔的话。这些诗通过叙述事情来讽喻,起初并没有直接说出讽刺的意思,而是依靠《诗序》来阐明其意。如果抛开《诗序》去探求,那么这四首诗,不是扬雄赞美新朝的赋,就是袁宏劝进九锡的文章了。这难道可以作为训诫吗?孔子为什么不删去它们呢?《鸨羽》《陟岵》这两首诗,见于《变风》,《毛诗序》认为是征役者不堪命而作的。《四牡》《采薇》这两首诗,见于《正雅》,《毛诗序》认为是慰劳使臣、遣送戍役而作的。但深入体味这四首诗的主旨,都是感叹行役的劳苦,叙述饥渴的情状,担忧孝养无法实现,哀悼归休没有期限,它们的言辞是一样的。这些诗言辞相同而意义不同,也是依靠《诗序》来阐明其意的。如果抛开《诗序》去探求,那么文王的臣民也会怨恨他们的君主,而《四牡》《采薇》就不能算作《正雅》了。从这几个方面来看,就知道《诗序》是不可废弃的。《诗序》不可废弃,那么《桑中》《溱洧》有什么可忌讳被说是讽刺淫奔的呢?我曾经论述过:同样是劳苦之辞,出于叙述情感、怜悯劳苦者之口,就是《正雅》;而出于困于役事、伤于财用者之口,就是《变风》。同样是淫佚之辞,出于淫奔者之口,就可以删去;而出于讽刺淫奔者之口,就可以收录。同样是爱戴之辞,出于喜爱叔段、桓叔者之口,就可以删去;而出于讽刺郑庄公、晋昭公者之口,就可以收录。《芣苢》《黍离》不直言,所谓“叔于田”“扬之水”的反语,用来讽喻;《四牡》《采薇》的言辞相同。朱熹(文公)为什么不玩味诗辞,另作解释,而最终沿用《诗序》的旧说呢?这是在诗辞之外寻求作诗的本意。为什么唯独对郑、卫的篇章,一定要认为是淫奔者自己作的,从而使经典成为收录淫辞的工具呢?况且孔子曾经删诗,他所选取《关雎》的理由,是说它快乐而不淫。那么诗中可删的,哪有比淫更大的呢?现在用朱熹的《诗集传》来考察,他指认为男女淫佚奔诱而自作诗以叙述其事的一共有二十四首:如《桑中》《东门之墠》《溱洧》《东门之日》《东门之池》《东门之杨》《月出》,《毛诗序》认为是讽刺淫佚,而朱熹认为是淫者自作。如《静女》《木瓜》《采葛》《丘中有麻》《将仲子》《遵大路》《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狡童》《褰裳》《丰》《风雨》《子衿》《扬之水》《出其东门》《野有蔓草》,《毛诗序》本另指他事,而朱熹也认为是淫者自作。那些昏庸不检点的人,发出放荡无耻的言辞,而他们的诗篇如此繁多,孔子还保留它们,那么不知道孔子删去了哪一篇呢?我并非敢苟同《诗序》的说法,而妄议先儒。我曾经依据孔子、孟子解释诗的方法,读诗之后才知道《诗序》的说法不错,而朱熹的说法多有可疑。孔子说:“诵读《诗经》三百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孟子说:“解释诗的人,不要因为文字而损害词句,不要因为词句而损害本意,要用自己的心意去推求诗人的本意,这才算真正理解。”经典不是用来教导邪恶的,而是告诫不要邪恶;词句是用来表达意思的,而是告诫不要损害意思。大概了解诗人本意的,没有比孔孟更清楚的;担心学者读诗而不能得其意的,也没有比孔孟更清楚的,所以有“无邪”的训诫?这是因为诗辞不能不接近邪恶。如果篇篇都像《文王》《大明》,那么有什么邪恶可以防范呢?所以有“害意”的告诫?这是因为诗辞不能不损害其意。如果章章都像《清庙》《臣工》,那么有什么意思难以明白呢?由此看来,就知道讽刺淫奔确实是作诗者的本意,而孔子不删去的诗,决不是淫佚之人自己所作的。又有人说:朱熹曾经说,雅是指《大雅》《小雅》;郑是指《缁衣》以下二十一篇;卫是指邶、鄘、卫三十九篇;桑间,是卫的一篇,即《桑中》。二南、雅、颂,是祭祀、朝聘所用的;郑、卫、桑、濮,是里巷邪僻之人所作的。孔子对于郑、卫,大概深深断绝其声于乐以作为法度,而严厉确立其词于诗以作为警戒。现在却想为郑、卫、桑、濮的实情讳言,而用雅乐的名义来文饰,又想从而在郊庙之中、朝廷之上演奏,那么不知道将要推荐给什么样的鬼神,用于什么样的宾客呢?我又认为不是这样。《左传》记载季札来聘,请求观看周乐,而所唱的邶、鄘、卫、郑都在其中,那么这些诗本来就是雅乐了。如果它们是里巷邪僻之人所用的,那么周乐怎么会有呢?而鲁国的乐工又怎么能唱异国淫邪的诗呢?然而我所论述的,不过是寻求文意的指归,而知道它们得于性情的正。至于配上弦歌,合于音乐,那么《仪礼》《左传》所载古人歌诗合乐的意思,大概有不可理解的。《关雎》《鹊巢》,是闺门之事、后妃夫人之诗,而在乡饮酒礼、燕礼中歌唱;《采苹》《采蘩》,是夫人、大夫妻能主持祭祀的诗

也,而射礼歌之;肆夏、繁遏、渠,宗庙配天之诗也,而天子享元侯歌之;文王、大明、绵,文王兴周之诗也,而两君相见歌之。以是观之,其歌诗之用与诗人作诗之本意,葢有判然不相合者,不可强通也。则乌知郑卫诸诗不可用之于燕享之际乎?左传载列国聘享赋诗,固多断章取义,然其大不伦者亦以来讥诮,如郑伯有赋《鹑之奔奔》,楚令尹子围赋《大明》,及穆叔不拜《肆夏》,寗武子不拜《彤弓》之类是也。然郑伯如晋,子展赋《将仲子》;郑伯享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郑六卿饯韩宣子,子齹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期赋《有女同车》,子柳赋《箨兮》。此六诗皆文公所斥,以为▯奔之人所作也。然所赋皆见善于叔向、赵武、韩起,不闻被讥。乃知郑卫之诗,未尝不施之于燕享。而此六诗之旨意,训诂当如序者之説,不当如文公之説也。或曰:文公之于《诗》序,于其见于经传信而有证者则从之,如《硕人》《载驰》《清人》《鸱鸮》之类是也。其可疑者则未尝尽断以臆説,而固有引书以证其谬者矣。曰:是则然矣。然愚之所以不能不疑者,则以其恶序之意太过,而所引援指摘似亦未能尽出于公平,而足以当人心也。夫《关雎》,韩诗以为衰周之刺诗;《宾之初筵》,韩诗以为卫武公饮酒悔过之诗,皆与毛序反者也。而韩诗説《关雎》,则违夫子「不▯不伤」之训,是决不可从者也。初筵之诗,夫子未有论説也,则诋毛而从韩。夫一韩诗也,初筵之序可信,而《关雎》之序独不可信乎?《邶柏舟》,毛序以为仁人不遇而作,文公以为妇人之作,而引《列女传》为证,非臆説矣。然《列女传》出于刘向,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于羣小」之语,而继之曰:「小人成羣,亦足愠也。」则正毛序之意矣。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説可信,而封事之説独不可信乎?此愚所以疑文公恶序之意太过,而引援指摘似为未当此类是也。

译(《鹿鸣》是宴饮宾客的诗歌,却在射礼上歌唱;《肆夏》、《繁遏》、《渠》是宗庙配享上天的诗歌,却在天子宴请大国诸侯时歌唱;《文王》、《大明》、《绵》是周文王兴起周室的诗歌,却在两国君主相见时歌唱。由此看来,诗歌在仪式中的用途与诗人创作的本意,显然有不相符合的地方,不能强行贯通。那么,怎么知道郑、卫等地的诗歌不能用于宴饮享礼的场合呢?《左传》记载各国聘问享礼时赋诗,固然多有断章取义的情况,但那些明显不合礼制的也用来讥讽嘲笑,比如郑国的伯有赋《鹑之奔奔》,楚国的令尹子围赋《大明》,以及穆叔不拜谢《肆夏》,宁武子不拜谢《彤弓》之类就是。然而,郑伯到晋国,子展赋《将仲子》;郑伯宴请赵孟,子太叔赋《野有蔓草》。郑国六卿为韩宣子饯行,子齹赋《野有蔓草》,子太叔赋《褰裳》,子游赋《风雨》,子期赋《有女同车》,子柳赋《箨兮》。这六首诗都是朱熹所斥责,认为是淫奔之人所作。然而这些赋诗都受到叔向、赵武、韩起的称赞,没有听说受到讥讽。由此可知,郑、卫的诗歌,并非不用于宴饮享礼。而这六首诗的主旨,训诂应当如《诗序》所说,不应当如朱熹所说。有人说:朱熹对于《诗序》,对于在经传中有确凿证据的则遵从,如《硕人》、《载驰》、《清人》、《鸱鸮》之类就是。对于可疑的,他并没有完全用主观臆断来判定,而且确实有引用书籍来证明其错误的。回答说:这确实是这样。然而我之所以不能不怀疑,是因为他厌恶《诗序》的意思太过分,而且所引用的证据和指责似乎也不能完全出于公平,不足以让人心服。《关雎》,韩诗认为它是周朝衰微时的讽刺诗;《宾之初筵》,韩诗认为它是卫武公饮酒悔过的诗,都与毛《诗序》相反。而韩诗解说《关雎》,违背了孔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训诫,是绝对不能采纳的。《初筵》这首诗,孔子没有论述过,于是诋毁毛《诗序》而采纳韩诗。同一个韩诗,如果《初筵》的序可信,难道《关雎》的序就不可信吗?《邶风·柏舟》,毛《诗序》认为是仁人不得志而作,朱熹认为是妇人所作,并引用《列女传》作为证据,并非主观臆断。然而《列女传》出自刘向,刘向在上书论及恭显倾陷正直之人时,引用这首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的话,接着说:“小人成群,也足以令人愤恨。”这正是毛《诗序》的意思。同一个刘向,《列女传》的说法可信,难道上书的说法就不可信吗?这就是我怀疑朱熹厌恶《诗序》的意思太过分,而所引用的证据和指责似乎不恰当这类情况的原因。

唐孔氏《关雎》疏曰:「二南之风,实文王之化,而美后妃之德者,以夫妇之性,人伦之童,非是褒赏后妃能为此行也。」

按《关雎》化始房中,故遂云后妃之德,非不知有文王也,亦有言文王而不及后妃者,如《汉广》之序是也。朱子乃云序者徒见其辞而不察其意,遂壹以后妃为主,而不复知有文王。又哀▯窕,思贤才,足上所云忧在进贤也,而无伤善之心,足上所云不▯其色也。朱子乃曰至于伤为伤善之心,则又大失其旨,而全无文理,过矣。又按子贡《诗》▯曰:文王之妃姒氏,思得淑女以供内职,赋《关雎》。是淑女为太姒,思贤以自辅,而忘其身之为逑。若曰:兹淑女,是君子之好逑,吾何德以配君子云尔。葢是诗为后妃所自作,故取之以冠全诗,义或然也。

葛覃》序云:「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

按朱子以「在父母家」一句为未安,葢以为若在父母之家,即诗中不应以「归宁父母」为言。然序先言其志在女功,后言其服澣濯、尊师傅、化天下以妇道,是序分言之,而朱子故为连读之也。

卷耳》序云:「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

按襄十五年,《左传》引《诗》曰:「嗟我懐人,寘彼周行。」能官人也?与《诗》序「求贤审官」意合。葢后妃思君子,官贤人,志在于辅佐,于是代文王设身处地,以为「嗟我怀人」,我姑酌彼金罍耳。凡言「我」者,皆指文王也。朱子以为后妃所自作,采《卷耳》,后妃不屑「嗟我怀人」,非后妃口吻,甚至欲陟崔嵬而思乘马,思酌酒,岂后妃所自为乎?

螽斯》序云:「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

按朱子以螽斯为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之比,序者不达此诗之体,故遂以不妒忌者归之螽斯。然序以言「若螽斯」为句,其所以能若此者,由于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加一「若」字,则亦以为比,可知。

兔▯序云:「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也。」按《左传》云:「天下有道,则公侯能为民干城。」申培《诗説》云:「文王举闳夭、散宜生,而诗人咏之。」《墨子》云:「文王举闳夭、太顚于▯网之中,西土服。」葢商季贤才隠遯,如太公隠于屠钓,则闳散隠于兎▯,容或有之。序以为《关雎》之诗,后妃思贤媵以自辅,故化行而贤人众多也。但既为干城腹心,则已在官使矣。曰「武夫」者,追言其始进时耳。朱子以为野人,亦未然。

汝坟》序云:「文王化行乎汝坟之国。」

按《韩诗》曰:汝坟,辞家也。薛氏曰:燬,烈火也。孔迩以父母甚廹近饥寒也。言王室政如烈火,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廹近饥寒,故为禄仕。东汉周磐贫薄不充养,尝诵《汝坟》之卒章,乃慨然解韦▯,就孝廉之举,亦此意也。子贡《诗》▯曰:受辛无道,商人慕文王而归之,赋《汝坟》。朱子集传:父母指文王也,与《诗》传意同。

鹊巢》序云:夫人之德也。郑笺云:夫人有均一之德,如鸤鸠,然而后可配国君。

按《集传》曰:鸠性拙,不能为巢,或有居鹊之成巢者,是先将鸠説坏矣,何以为夫人兴乎?

草虫》序云:「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朱子曰:「此恐亦是夫人之诗,未见以礼自防之意。」

按《徐干中论》曰:「良霄以鹑奔丧,年子展以草虫昌族。君子感凶德之如彼,见吉德之如此。故立必罄折,坐必抱鼓,周旋中规,折旋中矩。亦是以礼自防之意也。」

行露序云:「召伯听讼也。彊暴之男,不能侵凌贞女也。」按郑志张逸问:「行露,召伯听讼,察民之意化耳,何讼乎?」答曰:「民被化久矣,故能有讼。」孔氏疏曰:「言彊暴者,谓彊行无礼而凌暴于人。」《左传·昭元年》云:「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彊委禽焉。」是也。朱子集传谓女子不为彊暴所汚,自述已志,作此诗以絶其人。无论彊暴者非一诗所能絶,而所云「速我讼狱」皆是自述己志乎?《刘向列女传》曰:「召南申女,许嫁于酆,夫家礼不

译唐代孔颖达《关雎》疏说:“《周南》《召南》的风诗,实际上是文王的教化,而赞美后妃的德行,是因为夫妇的本性,人伦的根本,并不是因为褒奖后妃就能做到这样。”

按:《关雎》的教化始于房中,所以就说后妃的德行,并非不知道有文王,也有提到文王而不及后妃的,如《汉广》的序就是如此。朱熹却说序者只看到辞句而不考察其意,于是专以后妃为主,而不再知道有文王。又说“窈窕,思贤才”,足以对应上文所说的“忧在进贤”;“无伤善之心”,足以对应上文所说的“不淫其色”。朱熹却说至于“伤为伤善之心”,就大大失去了旨意,而全无文理,这太过分了。又按子贡《诗传》说:文王的妃子太姒,思得淑女以供内职,作《关雎》。是说淑女为太姒,思贤以自辅,而忘却自身作为配偶。如果说:这位淑女,是君子的好配偶,我有什么德行来匹配君子呢?大概这首诗是后妃自己所作,所以取它来冠于全诗之首,意义或许如此。

《葛覃》序说:“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

按:朱熹以“在父母家”一句为不妥,大概认为如果在父母之家,诗中就不应以“归宁父母”为言。然而序先言其志在女功,后言其服浣濯、尊师傅、化天下以妇道,这是序分而言之,而朱熹故意连读之。

《卷耳》序说:“后妃之志也。”又当辅佐君子,求贤审官,知臣下之勤劳。

按:襄公十五年,《左传》引《诗》说:“嗟我怀人,寘彼周行。”能任官吗?与《诗》序“求贤审官”意合。大概后妃思念君子,任用贤人,志在于辅佐,于是代文王设身处地,以为“嗟我怀人”,我姑且酌彼金罍罢了。凡言“我”者,皆指文王。朱熹以为后妃自己所作,采《卷耳》,后妃不屑“嗟我怀人”,非后妃口吻,甚至欲陟崔嵬而思乘马,思酌酒,岂是后妃所自为乎?

《螽斯》序说:“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

按:朱熹以螽斯为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之比,序者不达此诗之体,故遂以不妒忌者归之螽斯。然而序以言“若螽斯”为句,其所以能若此者,由于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加一“若”字,则亦以为比,可知。

《兔罝》序说:“关雎之化行,则莫不好德,贤人众多也。”按《左传》说:“天下有道,则公侯能为民干城。”申培《诗说》说:“文王举闳夭、散宜生,而诗人咏之。”《墨子》说:“文王举闳夭、太颠于罝网之中,西土服。”大概商季贤才隐遁,如太公隐于屠钓,则闳散隐于兔罝,容或有之。序以为《关雎》之诗,后妃思贤媵以自辅,故化行而贤人众多也。但既为干城腹心,则已在官使矣。曰“武夫”者,追言其始进时耳。朱熹以为野人,亦未然。

《汝坟》序说:“文王化行乎汝坟之国。”

按《韩诗》说:汝坟,辞家也。薛氏说:燬,烈火也。孔迩以父母甚迫近饥寒也。言王室政如烈火,犹触冒而仕者,以父母甚迫近饥寒,故为禄仕。东汉周磐贫薄不充养,尝诵《汝坟》之卒章,乃慨然解韦带,就孝廉之举,亦此意也。子贡《诗传》说:受辛无道,商人慕文王而归之,赋《汝坟》。朱熹集传:父母指文王也,与《诗》传意同。

《鹊巢》序说:夫人之德也。郑笺云:夫人有均一之德,如鸤鸠,然而后可配国君。

按《集传》说:鸠性拙,不能为巢,或有居鹊之成巢者,是先将鸠说坏矣,何以为夫人兴乎?

《草虫》序说:“大夫妻能以礼自防也。”朱熹说:“此恐亦是夫人之诗,未见以礼自防之意。”

按《徐干中论》说:“良霄以鹑奔丧,年子展以草虫昌族。君子感凶德之如彼,见吉德之如此。故立必罄折,坐必抱鼓,周旋中规,折旋中矩。亦是以礼自防之意也。”

《行露》序说:“召伯听讼也。彊暴之男,不能侵凌贞女也。”按郑志张逸问:“行露,召伯听讼,察民之意化耳,何讼乎?”回答说:“民被化久矣,故能有讼。”孔氏疏说:“言彊暴者,谓彊行无礼而凌暴于人。”《左传·昭元年》说:“徐吾犯之妹美,公孙楚聘之矣,公孙黑又使彊委禽焉。”是也。朱熹集传谓女子不为彊暴所污,自述己志,作此诗以绝其人。无论彊暴者非一诗所能绝,而所云“速我讼狱”皆是自述己志乎?《刘向列女传》说:“召南申女,许嫁于酆,夫家礼不

备,而欲迎之,女不肯徃,夫家讼之,女终拒之而作诗。」葢是实有其事,非但自述其志也。

译备,而欲迎之,女不肯徃,夫家讼之,女终拒之而作诗。」葢是实有其事,非但自述其志也。

已经准备好,想要去迎接她,女子不肯前往,夫家将她告上公堂,女子最终拒绝并作了这首诗。」大概这确实是真实发生的事,不仅仅是她自我陈述心志罢了。

殷其靁序云劝以义也

按《诗》“莫敢或遑,莫敢遑息”,正是劝以为臣之义,而闵其勤劳。朱子谓此诗无劝以义之意,何也?

邶《柏舟》序云:「言仁而不遇也。」朱子曰:「妇人不得于其夫,故以柏舟自比。」

按《孟子》引《诗》云:「忧心悄悄,愠于羣小。」孔子也。朱子《集传》曰:「本言卫之仁人,见怒于羣小。」孟子以为孔子之事,可以当之,则仍依序説也。今考其辞气,「微我无酒,以敖以游」,大不类妇人语也。自当以仁人不遇为是。

日月序云:「卫庄姜遭州吁之难,伤已不见答于先君,以至困穷也。」

按朱子谓此当在《燕燕》之前,葢诗言“宁不我顾”,犹有望之之意;又言“德音无良”,亦非所宜施于前人者,明是庄公在时所作。然细按之,则序説为长。葢是时庄公既薨,庄姜追念之,言“日月照临,出自东方,犹有复明之时”,而庄公既逝,不复故处,是可伤也。先君徃矣,不我顾矣;宁不我顾,葢伤之甚而转冀之也。所谓“德音无良”者,史记《卫世家》:“陈女女弟幸于庄公,生子完,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是德音也;而今见弑于州吁,反为不善,是无良也。不然,德音岂有无良哉?序诗以此在《燕燕》之后,非错简也。

  北门序云刺仕不得志也

按《诗》云:「王事适我。」郑笺云:「国有王命役使之事。」此诗当作于卫惠公时,桓五年,卫人从王伐郑,郑伯御之,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王事」当指此也。

北风序云:「刺虐也。」卫国并为威虐,百姓不亲。朱子曰:「卫以▯乱亡,国未闻其有威虐之政。」

按《卫诗》《击鼓》怨州吁用兵暴乱也,《雄雉》刺宣公▯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也,况于纳伋之妻,而使盗杀其子哉?

鄘》《柏舟》序云:「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

按《内则》子事父母,总拂髦。是两髦者,乃父母在之饰也。郑氏笺曰:「共伯、僖侯之世子。诗称两髦,则是时僖侯尚在,可知。」《史记·世家》云:「武公和簒共伯而立。」无论睿圣武公,不应有簒兄之事,即「髧彼两髦」可以证僖侯尚在,武公何由簒之?以共伯蚤死之説,叅之《诗序》,何可废也。

桑中序云:「刺奔也。」朱子曰:「此▯奔者,自言其与所私之人相期防迎送如此也。」

按序以为刺奔者于云谁之思?决之葢以▯乱者所思何人?不过与某某为期约耳。若以为▯奔者所自作,则将显然告人曰:「我思谁人?」既▯姜姓之长女,又▯弋姓之长女,又▯庸姓之长女,而皆与我相期送。恐虽▯乱无耻者,未必恐人不知其▯也。况传曰:「相窃妻妾,既窃矣,而又何以告之哉?」孟姜、孟弋、孟庸皆贵族。《谷梁传》定公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弋氏卒,传曰:「哀公之母也。」《左传》作姒氏也。《诗》故曰:「庸即鄘女,亦国姓也。」

氓》序云:刺时也。宣公之时,男女奔诱,复相弃背,故序其事以风焉。朱子曰:此▯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按毛传:「氓,民也。」以氓而抱布,非士可知。至于期约,则曰「子笑」,言则曰「尔原有」,次序非或亲或鄙而忽贵之为士也。又「三岁食贫」「三岁为妇」,非女可知。老使我怨,老而后见弃可知。然则作诗者歴叙▯妇之见弃,因叹曰:「于嗟女兮,无与士耽。」为凡为女者戒之,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也。桑落黄陨,妇人以色衰见弃如此。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世多有之,谓可常恃其色哉?故作者叙其事以风焉,而归之于刺时也。朱子谓此非刺诗,总不欲依序説耳。

芄兰》序云:「刺惠公也。」惠公骄而无礼,大夫刺之。朱子曰:「此诗不知所谓。」

按《毛传》:“觹,成人之佩也。”《尚书》注:“人君十二而冠,佩为成人。”可知君当童防之年所宜佩觹也。《诗》不敢斥言其君,惟以其佩觹指之,故云刺也。闵二年《左传》曰:“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预云:“葢年十五六,诗所谓童子也。”《史

译《殷其雷》的《诗序》说,这首诗是劝勉臣子尽忠义的。

查考《诗经》中“莫敢或遑,莫敢遑息”的诗句,正是劝勉臣子尽忠义,同时怜悯他们的辛劳。朱熹说这首诗没有劝勉忠义的意思,为什么呢?

《邶风·柏舟》的《诗序》说:“这是说仁德之人不得志。”朱熹说:“这是妇人得不到丈夫的宠爱,所以用柏舟来自比。”

查考《孟子》引用《诗经》说:“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这是指孔子的事。朱熹《诗集传》说:“原本是说卫国的仁人,被群小怨恨。”孟子认为这是孔子的事,可以对应,那就还是依照《诗序》的说法。现在考察这首诗的语气,“微我无酒,以敖以游”,完全不像妇人的口吻。应当以仁人不得志的说法为正确。

《日月》的《诗序》说:“卫庄姜遭遇州吁的祸难,哀伤自己不被先君回应,以至于陷入困穷。”

查考朱熹说这首诗应当在《燕燕》之前,大概因为诗中说到“宁不我顾”,还有期望的意思;又说到“德音无良”,也不适宜用于已故的前人,明显是庄公在世时所作。然而仔细推敲,还是《诗序》的说法更合理。大概这时庄公已经去世,庄姜追念他,说“日月照临,出自东方,还有复明的时候”,而庄公已经逝去,不再回到原来的地方,这是可哀伤的。先君已经离去,不再顾念我;“宁不我顾”,大概是哀伤至极而转而希望他顾念。所谓“德音无良”,《史记·卫世家》记载:“陈女的女弟受庄公宠幸,生了儿子完,庄公让夫人齐女抚养他”,这是庄公的德音;而现在庄公被州吁杀害,反而成了不善,这就是无良。不然,德音怎么会有无良呢?《诗序》把这首诗排在《燕燕》之后,并不是错简。

《北门》的《诗序》说,这是讽刺仕途不得志。

查考《诗经》说:“王事适我。”郑玄笺注说:“国家有王命役使的事情。”这首诗应当作于卫惠公时期,鲁桓公五年,卫国人跟随周王讨伐郑国,郑伯抵御他们,设置左拒来抵挡蔡人。卫人的“王事”应当指这件事。

《北风》的《诗序》说:“这是讽刺暴虐。”卫国合并后施行威虐,百姓不亲近。朱熹说:“卫国因内乱灭亡,国家没听说有威虐的政治。”

查考《卫风》中的《击鼓》是怨恨州吁用兵暴乱,《雄雉》是讽刺宣公内乱不关心国事,军队屡次兴起,何况接纳伋的妻子,却让盗贼杀了他的儿子呢?

《鄘风·柏舟》的《诗序》说:“卫世子共伯早死,他的妻子坚守道义,父母想强行改嫁她,她发誓不允许。”

查考《内则》记载,儿子侍奉父母,总拂髦。两髦是父母在世时的装饰。郑玄笺注说:“共伯是僖侯的世子。诗中称两髦,说明那时僖侯还在世,可以知道。”《史记·世家》说:“武公和篡夺共伯之位而立。”无论睿圣武公,不应该有篡夺兄长之位的事,即使“髧彼两髦”可以证明僖侯还在世,武公怎么篡位呢?以共伯早死的说法,参看《诗序》,怎么可以废弃呢?

《桑中》的《诗序》说:“这是讽刺私奔。”朱熹说:“这是私奔的人,自己说他和所私通的人相约迎送如此。”

查考《诗序》认为讽刺私奔,在于“云谁之思?”大概是以私乱的人所思何人?不过与某某相约罢了。如果认为是私奔者自己所作,那将公然告诉人说:“我思念谁人?”既思念姜姓的长女,又思念弋姓的长女,又思念庸姓的长女,而且都与我相约送迎。恐怕即使私乱无耻的人,未必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私乱。何况《传》说:“相窃妻妾,既窃了,又何必告诉别人呢?”孟姜、孟弋、孟庸都是贵族。《谷梁传》定公十五年秋七月壬申,弋氏卒,传曰:“哀公的母亲。”《左传》作姒氏。《诗》所以说:“庸即鄘女,也是国姓。”

《氓》的《诗序》说,这是讽刺时世。宣公之时,男女私奔诱骗,又互相背弃,所以叙述其事以讽喻。朱熹说:这是妇人被人抛弃而自叙其事。查考毛传:“氓,民也。”以氓而抱布,可知不是士人。至于期约,则说“子笑”,言语则说“尔原有”,次序并非或亲或鄙而忽然尊其为士。又“三岁食贫”“三岁为妇”,可知不是女子。老使我怨,年老而后见弃可知。那么作诗者历叙妇人被弃,因而感叹说:“于嗟女兮,无与士耽。”为所有女子警戒,所谓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桑落黄陨,妇人因色衰被弃如此。女也不爽,士贰其行,世上多有,谓可常恃其色哉?所以作者叙述其事以讽喻,而归之于讽刺时世。朱熹说这不是讽刺诗,总不想依从《诗序》的说法。

《芄兰》的《诗序》说:“这是讽刺惠公。”惠公骄而无礼,大夫讽刺他。朱熹说:“这首诗不知所谓。”

查考《毛传》:“觹,成人之佩也。”《尚书》注:“人君十二而冠,佩为成人。”可知君主在童稚之年所宜佩觹。《诗》不敢斥言其君,只以其佩觹指之,所以说讽刺。闵二年《左传》曰:“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预云:“大概年十五六,诗所谓童子也。”《史

记·世家》:“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则大夫刺之。”自应有也。朱子不信《小序》,故云“不知所谓也”。

译《史记·世家》记载:“宣公去世,太子朔即位,这就是惠公。左右公子对朔的即位感到不平,于是大夫刺杀了他。”这应当是有所指的。朱熹不相信《诗序》,所以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河广》序云:「宋襄公母归于卫,思而不止,故作是诗。」朱子《集传》曰:「卫在河北,宋在河南。」

按闵二年狄入卫之后,戴公渡河而南,故唐孔氏《诗》疏曰:「文公之时,卫已在河南,自卫适宋,不渡河,则言河广者,不过取河为喻耳。」严华谷因《集传》云「卫在河北」,遂疑此诗为作于卫未迁之前,而以孔疏为非。不知宋襄公以鲁僖公十年即位,二十一年卒,始终当卫文公时,其母思之,赋《河广》,安得不以为文公时乎?若以此诗为作于卫未迁前,卫在汲郡朝歌县,宋在梁国睢阳县,相去甚逺,亦可因「跂予望之」而谓「跂足可见」乎?意葢以河狭地近,以义不徃,非谓其逺耳。

伯兮序云:刺时也。郑笺曰:卫宣公之时,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伯也,为王前驱,久故家人思之。

按《诗》自伯之东,朱子曰:「郑在卫西,不得为此行云之东也。」唐孔氏疏曰:「蔡、卫、陈三国从王伐郑,则兵至京师,乃东行伐郑也,非谓郑在卫东。」桓五年传曰:「王以诸侯伐郑,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则防师之郑,不自卫出,可知。《郑世家》有云:「东其民于洛,东周在郑东,时伯之东,受命西伐耳。」

木▯序云:美齐桓公也。卫为狄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卫人欲厚报之,而作是诗。朱子曰: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辞,如《静女》之类。

按《子夏诗传》朋友相赠赋木▯,《孔丛子》引孔子曰:“吾于木▯见包苴之礼。”行以二説证之,岂可指为男女赠答之辞哉?

君子阳阳,序云:“闵周也,遭乱相招,为禄仕,全身逺害而已。”朱子曰:“此诗疑亦前篇妇人所作。”

按前篇“君子于役,不知其期”集传曰:大夫久役于外,其室家思而赋之。此则其夫既归,安于贫贱以自乐其家人,又识其意而叹美之。夫以为安于贫贱,而曰“左执簧”,所云“龡笙鼓簧”者是也。又曰“右招我由房”,惟天子诸侯得有房中之乐,贫贱者何所有也?且曰“左执翿”,所云“植其鹭翿”者是也。又曰“右招我由敖”,敖,舞位也,相招而从于燕舞之位。贫贱者何所有也?序以为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则此皆在位有官职者,非但安于贫贱以自乐而已。

兎爰序云:「闵周也。」桓王失信,诸侯背叛,构怨连祸,王师伤败,君子不乐其生焉。朱子曰:「君子不乐其生」一句得之,余皆衍説。

按《隠三年》▯:「平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是桓王失信之事也。」《竹书》:「桓王三年,王使虢父伐晋之曲沃。十二年,王师、秦师围魏。十四年,伐曲沃,立哀侯弟缗于翼。十六年,灭翼。」《史记·郑世家》:「庄公二十七年,始朝周,周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三十七年,庄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陈、蔡、虢、卫伐郑,庄公与祭仲、高渠弥发兵自救,王师大败。」序谓诸侯背叛,王师伤败者此也。夫兵凶器也,逢此百凶,构怨连祸,可知矣。何得以序为衍説?

大车序云:「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奔,故陈古以刺今。」朱子曰:「周衰大夫犹有能治其私邑,▯奔者畏而歌之。」

按《诗》明言“畏子不奔”,则未尝奔矣。集传犹谓“▯奔者畏而歌之”,何也?吕东莱曰:“此诗唯能止其奔,未能革其心,与《行露》之诗异矣。”故序以为刺周大夫也。

丘中有麻,序云: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朱子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不来,故疑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

按《诗》:「彼留子嗟,彼留子国。」毛传:「留,大夫氏;子国,子嗟父。」先言其子,乃言其父者,当是贤人放逐,止谓子嗟耳。作者既思其子,又美其奕世有德,遂及其父。孔氏曰:「毛时书籍犹多,或有所据。朱子何所据,而易为▯妇所私之人哉?」又按《桓十一年公羊传》:「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鄫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

译《河广》的序言说:“宋襄公的母亲回到卫国,思念他而不停止,所以作了这首诗。”朱熹《诗集传》说:“卫国在黄河以北,宋国在黄河以南。”

查考《春秋》闵公二年狄人入侵卫国之后,戴公渡河向南迁移,所以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到了文公的时候,卫国已经在黄河以南,从卫国到宋国,不需要渡河,那么说‘河广’,不过是借黄河作为比喻罢了。”严华谷因为《集传》说“卫国在黄河以北”,于是怀疑这首诗是作于卫国未迁移之前,并认为孔颖达的疏解是错误的。他不知道宋襄公在鲁僖公十年即位,二十一年去世,始终处于卫文公的时代,他的母亲思念他而作《河广》,怎么能不认为是在文公时代呢?如果认为这首诗是作于卫国未迁移之前,卫国在汲郡朝歌县,宋国在梁国睢阳县,相距非常遥远,难道可以因为“踮起脚远望”而说“踮起脚就能看见”吗?大概意思是黄河狭窄、两地相近,因为道义的原因不能前往,并不是说路途遥远。

《伯兮》的序言说:“讽刺时弊。”郑玄笺注说:“卫宣公的时候,蔡人、卫人、陈人跟随周王讨伐郑伯,作为周王的前驱,因为时间长久,家人思念他们。”

查考《诗经》中“伯之东”一句,朱熹说:“郑国在卫国的西边,不能说是向东。”唐代孔颖达疏解道:“蔡、卫、陈三国跟随周王讨伐郑国,那么军队到达京师,才向东行进讨伐郑国,并不是说郑国在卫国的东边。”《春秋》桓公五年传记载:“周王率领诸侯讨伐郑国,周王居中军,虢公林父率领右军,蔡人、卫人属于右军。”那么讨伐郑国的军队,并不是从卫国出发,这是可以知道的。《史记·郑世家》记载:“将郑国的百姓东迁到洛邑,东周在郑国的东边,当时伯向东,是接受命令向西讨伐罢了。”

《木瓜》的序言说:“赞美齐桓公。卫国被狄人打败,流亡寄居在漕地,齐桓公救援并重新封立卫国。卫国人想要厚报他,所以作了这首诗。”朱熹说:“怀疑这也是男女互相赠答的辞句,像《静女》之类。”

查考《子夏诗传》记载朋友互相赠送木瓜,《孔丛子》引用孔子的话说:“我从木瓜中看到了包苴之礼。”用这两说来证明,怎么可以指为男女赠答的辞句呢?

《君子阳阳》,序言说:“怜悯周朝,遭遇乱世互相招引,为了俸禄做官,只求保全自身远离祸害罢了。”朱熹说:“这首诗怀疑也是前篇妇人所作。”

查考前篇“君子于役,不知其期”,《集传》说:“大夫长期在外服役,他的妻子思念他而作诗。”这一篇则是他的丈夫已经归来,安于贫贱以自得其乐,他的家人又理解他的心意而赞叹赞美他。丈夫认为安于贫贱,却说“左手拿着笙簧”,所说的“吹笙鼓簧”就是这种情形。又说“右手招我进入房中”,只有天子诸侯才有房中之乐,贫贱的人有什么呢?而且说“左手拿着翿”,所说的“树立着鹭羽做的翿”就是这种情形。又说“右手招我进入舞位”,敖是舞位,互相招引而跟随在宴饮跳舞的位置。贫贱的人有什么呢?序言认为君子遭遇乱世互相招引为了俸禄做官,那么这些都是有官职的人,不仅仅是安于贫贱以自得其乐罢了。

《兔爰》的序言说:“怜悯周朝。”桓王失去信用,诸侯背叛,结怨连祸,王师受伤战败,君子不乐于生存。朱熹说:“‘君子不乐于生存’这一句是对的,其余都是多余的解说。”

查考《春秋》隐公三年记载:“平王去世,周人打算把政权交给虢公,郑国祭足率领军队夺取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夺取成周的禾稼。君子说:‘信用不发自内心,人质也没有益处。’这是桓王失去信用的事情。”《竹书纪年》记载:“桓王三年,周王派虢父讨伐晋国的曲沃。十二年,周王军队、秦国军队包围魏地。十四年,讨伐曲沃,在翼地立哀侯的弟弟缗。十六年,消灭翼地。”《史记·郑世家》记载:“庄公二十七年,开始朝见周王,周桓王因为他夺取禾稼而愤怒,不礼遇他。三十七年,庄公不朝见周王,周桓王率领陈、蔡、虢、卫讨伐郑国,庄公与祭仲、高渠弥发兵自救,周王军队大败。”序言说诸侯背叛,王师受伤战败,指的就是这件事。兵器是凶器,遭遇这百种凶险,结怨连祸,是可以知道的。怎么能认为序言是多余的解说呢?

《大车》的序言说:“讽刺周朝大夫。礼义衰败,男女私奔,所以陈述古事来讽刺今事。”朱熹说:“周朝衰微,大夫还能治理自己的私邑,私奔的人畏惧他们而歌唱。”

查考《诗经》明确说“畏惧你而不私奔”,那么就没有私奔了。《集传》还说“私奔的人畏惧而歌唱”,为什么呢?吕祖谦说:“这首诗只能制止他们的私奔,不能改变他们的心,与《行露》的诗不同。”所以序言认为这是讽刺周朝大夫。

《丘中有麻》,序言说:“庄王不明,贤人被放逐,国人思念他而作了这首诗。”朱熹说:“妇人盼望与她私通的人而不来,所以怀疑又有与她私通而留住他的人。”

查考《诗经》:“那个留子嗟,那个留子国。”毛传:“留,是大夫的姓氏;子国,是子嗟的父亲。”先说他的儿子,再说他的父亲,应当是贤人被放逐,只指子嗟罢了。作者既思念他的儿子,又赞美他世代有德,于是提到他的父亲。孔颖达说:“毛亨的时候书籍还多,或许有依据。朱熹有什么依据,而轻易改为妇人私通的人呢?”又查考《春秋》桓公十一年《公羊传》:“古时候郑国处于留地,先郑伯有善于鄫公的人,通晓夫人,以此夺取他的国家而迁移

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徃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然则留者,郑鄙邑;子嗟者,治留之大夫也。

译郑国呢。”然而野留,庄公去世并已安葬,祭仲打算前往野留吊唁,路途经过宋国,宋国人逮捕了他。那么野留是郑国的边邑;子嗟是治理野留的大夫。

将仲子序云:「刺庄公也。弟叔失道,而公弗制。祭仲谏,而公弗听。」朱子曰:「莆田郑氏曰:此▯奔者之辞。」

按仲子指祭仲也,毋逾我里,逾过也。所谓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毋折我树▯。仲子曰:“毋使滋蔓。”公曰:“姑待之。”是也,畏我父母。公所谓姜氏欲之,焉辟害也?诗人辞意婉切,而莆田郑氏臆料为▯奔之辞。朱子信之,遂以仲子为男子之字,何哉?

遵大路序云:「庄公失道,君子去之,国人思望焉。」朱子曰:「▯妇为人所弃于其去也,而留之。」

按集传,以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遵大路兮揽子袪”之句,遂易为“▯妇为人所弃而作”。果如玉言,彼称诗以赠游女,今以为妇人所作,抑又何也?且留之不于所私之地,而乃于大路留之,恐无是情理也。

有女同车,序云:郑人刺忽之不昬于齐,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朱子曰:此疑亦▯奔之诗。

按《诗》有女同车,▯曰:“亲迎同车也。”彼美孟姜,传曰:“孟姜,齐之长女也。”《史记·郑世家》:“庄公三十八年,北戎伐齐,齐使求救,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齐厘公欲妻之,忽谢曰:‘我小国,非齐敌也。’四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忽立。秋,忽出奔卫。夫齐女贤而不娶,卒以无大国之助,至于见逐。故诗人刺之。”朱子必疑为▯奔之诗,何哉?

山有扶苏序云刺忽也。朱子曰:「▯女戯其所私者。」按诗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不见子充,乃见狡童。传曰:「狂,狂人也。」狡童,昭公也。孔疏曰:「狂者,狂愚之人。下传以狡童为昭公,则此亦谓昭公也。」然诗人之意,当以子都、子充指郑忽,狂且、狡童指郑突。春秋桓公十一年九月丁亥,昭公忽奔卫;己亥,厉公突立。是郑人思忽而不得见,目中止见有突也。如此则诗人无讪上悖理之虚恶,而亦不必以意料逆揣指为「▯谑之词」矣。或曰:「目君为狡童,则忘君臣之分。」然箕子麦秀之歌:「彼狡童兮,不我好兮。」狡童指纣也。诗人不敢斥言,而托之狡童,故云刺也。

褰裳序云: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已也。朱子曰:「▯女语其所私者。」

按《狡童》《褰裳》疑皆托齐人,因忽辞昏而为之刺。《狡童》曰:“不与我言,不与我食。”《褰裳》曰:“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疑托之齐人之口,而非郑人自刺其君也。《竹书》平王六年,郑迁于溱洧。其后桓王十三年,北戎伐齐,郑忽帅师救齐。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者,谓忽有功于我,涉溱洧而救我也,故欲以孟姜妻之。子辞之而不我思,岂无他人?与昏哉?若当日与齐为昏,则忽之见逐大国,必有以正已左传》郑六卿饯韩宣子,子太叔赋《褰裳》,亦取大国正巳之意也。朱子以《狡童》《褰裳》皆为▯女之词,何哉?

子衿序云:「刺学校废也。」朱子曰:「此亦▯奔之诗。」

按毛传曰:「青衿,青领也,学子之所服。」集传以子为男子,以诗为▯奔之诗,乃自作《白鹿洞赋》,又曰:「广青衿之疑问」,则仍依序説矣。

敝笱序云:「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乱,为二国患。」朱子曰:「桓当作庄。」

按文姜以桓三年归鲁,十八年公与如齐,齐侯通焉。设使桓公纳申繻之谏,防闲文姜,不与如齐,则亦不至于▯乱,可知。葢文姜是时归鲁十有六年,与如齐而使至于▯乱者,桓公也。若庄公即位,夫人固在齐矣。其后夫人姜氏防齐侯于禚,享齐侯于祝丘,以及于防防防谷,不能防闲,则有之。使至▯乱,非桓而何?集传以敝笱不能制大鱼,比鲁庄不能防闲文姜,谓诗序桓当作庄,非也。

汾沮洳》序云:“其君俭以能勤,刺不得礼也。”朱子曰:“崔灵恩集注‘其君’作‘君子’,义虽稍通,然未必序者之本意也。”按:王肃、孙毓皆以言“采其莫为大夫,采莫不以为君”,又陆氏《释文》曰:“‘其君子’一本无‘子’字”,则《诗》序本作“君子”可知。朱子以为未必序者之本意,必欲非之

译《将仲子》的序言说:“讽刺郑庄公。弟弟共叔段违背道义,而庄公不加制止。祭仲进谏,而庄公不听。”朱熹说:“莆田郑氏说:这是私奔者的言辞。”

按:仲子指的是祭仲,“毋逾我里”中的“逾”是越过。“都城超过百雉,是国家的祸害”,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毋折我树”中的“树”指树木。祭仲说:“不要让祸患滋长蔓延。”庄公说:“暂且等着看。”这就是“畏我父母”的意思。庄公所说的“姜氏想要这样,怎么能避开祸害呢?”正是此意。诗人的辞意委婉恳切,而莆田郑氏却主观臆测认为是私奔者的言辞。朱熹相信了这种说法,于是把仲子当作男子的表字,这是为什么呢?

《遵大路》的序言说:“郑庄公违背道义,君子离开他,国人思念盼望他。”朱熹说:“这是被丈夫遗弃的女子,在他离开时挽留他。”

按:朱熹的《诗集传》因为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中有“遵大路兮揽子袪”的句子,于是改说这是“被丈夫遗弃的女子所作”。果真如宋玉所说,他引用诗句来赠给游女,现在却认为是女子所作,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况且挽留不在私密的地方,反而在大路上挽留,恐怕没有这样的情理吧。

《有女同车》的序言说:“郑国人讽刺郑忽没有与齐国联姻,最终因为没有大国的帮助,以至于被驱逐。”朱熹说:“这大概也是私奔的诗。”

按:《诗经》中《有女同车》一诗,毛传说:“亲迎时同乘一辆车。”“彼美孟姜”,毛传说:“孟姜,是齐国的长女。”《史记·郑世家》记载:“庄公三十八年,北戎攻打齐国,齐国派人求救,郑国派遣太子忽率领军队救援齐国。齐釐公想把女儿嫁给他,忽推辞说:‘我国是小国,不是齐国的对手。’四十三年,庄公去世,太子忽即位。秋天,忽出逃到卫国。齐女贤德却不娶,最终因为没有大国的帮助,以至于被驱逐。所以诗人讽刺他。”朱熹必定怀疑这是私奔的诗,这是为什么呢?

《山有扶苏》的序言说:“讽刺郑忽。”朱熹说:“这是女子戏弄她所私通的人。”按:诗中“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毛传说:“狂,是狂愚的人。”“狡童,指郑昭公。”孔颖达疏说:“狂者,是狂愚之人。下面的传文把狡童当作昭公,那么这里也是指昭公。”然而诗人的本意,应当是以子都、子充指代郑忽,以狂且、狡童指代郑突。《春秋》桓公十一年九月丁亥,昭公忽出逃到卫国;己亥,厉公突即位。这是郑国人思念忽却见不到,眼中只看到突。这样看来,诗人就没有讥讽君主、违背常理的虚妄恶名,也不必以主观臆测指认为“调笑的言辞”了。有人说:“把君主称为狡童,就忘记了君臣的名分。”然而箕子《麦秀》之歌说:“彼狡童兮,不我好兮。”狡童指的是商纣王。诗人不敢直言,而寄托于狡童,所以说这是讽刺。

《褰裳》的序言说:“思念正义。狂童肆意妄为,国人思念大国来匡正自己。”朱熹说:“这是女子对她所私通的人说的话。”

按:《狡童》和《褰裳》大概都是借齐人之口,因为郑忽推辞联姻而作的讽刺诗。《狡童》说:“不与我说话,不给我食物。”《褰裳》说:“你不思念我,难道没有别人吗?”大概是借齐人之口,而不是郑国人自己讽刺他们的君主。《竹书纪年》记载平王六年,郑国迁都到溱水洧水一带。后来桓王十三年,北戎攻打齐国,郑忽率军救援齐国。“子惠思我,褰裳涉溱”的意思是,说忽对我有功,渡过溱水洧水来救援我,所以想用孟姜嫁给他。你推辞而不思念我,难道没有别人可以联姻吗?如果当时与齐国联姻,那么忽被大国驱逐,必定有人来匡正自己。《左传》记载郑国六卿饯别韩宣子,子太叔赋《褰裳》,也是取大国匡正自己的意思。朱熹认为《狡童》《褰裳》都是女子的言辞,这是为什么呢?

《子衿》的序言说:“讽刺学校废弛。”朱熹说:“这也是私奔的诗。”

按:毛传说:“青衿,是青领,是学子所穿的衣服。”朱熹的《诗集传》把“子”当作男子,把诗当作私奔的诗,于是自己作《白鹿洞赋》,又说:“广青衿之疑问”,这就仍然依据序言的说法了。

《敝笱》的序言说:“齐国人厌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范文姜,导致淫乱,成为两国的祸患。”朱熹说:“桓应当改为庄。”

按:文姜在桓公三年嫁到鲁国,十八年桓公与她一起到齐国,齐侯与她通奸。假如桓公采纳申繻的劝谏,防范文姜,不跟她一起去齐国,那么也就不会导致淫乱,这是可以知道的。大概文姜当时嫁到鲁国十六年,跟她一起去齐国而导致淫乱的,是桓公。如果庄公即位,夫人本来就在齐国了。后来夫人姜氏在禚地拦截齐侯,在祝丘宴请齐侯,以及在防地、谷地拦截,不能防范,是有的。导致淫乱,不是桓公是谁?朱熹的《诗集传》用破旧的竹篓不能制约大鱼,来比喻鲁庄公不能防范文姜,说诗序中的桓应当改为庄,这是不对的。

《汾沮洳》的序言说:“他的君主节俭而能勤劳,讽刺不能以礼相待。”朱熹说:“崔灵恩的集注把‘其君’改为‘君子’,意义虽然稍微通顺,但未必是作序者的本意。”按:王肃、孙毓都说:“采采莫,不做大夫;采采莫,不做君主。”又陆德明的《经典释文》说:“‘其君子’有一本没有‘子’字”,那么《诗经》序言原本作“君子”是可以知道的。朱熹认为未必是作序者的本意,必定要非议它。

而后快,何也?

蟋蟀》序云:「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虞乐也。」

译然后才感到痛快,为什么呢?《蟋蟀》的序言说:“这首诗是讽刺晋僖公的。他节俭却不符合礼制,所以作这首诗来怜悯他。希望他能及时按照礼制来安乐自适。”

按《史记·世家》:厉王奔彘之二年,晋僖侯司徒即位。宣王二年,僖侯卒。据诗意及序,僖侯葢非能俭者,有时而俭,不能中礼,又常好自虞乐者,不能依礼,故时人刺之,欲其节之以礼耳。观下云:「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则「今我者」,诗人自我也。《周礼·春官·巾车》:庶人乘役车,农功既毕,役车其休。我此时何至不乐?否则日月易过,又将始播百谷矣。君之虞乐,自有其时,无甚为太乐。葢当主思于所居之职,毋或废弛国政,如良士瞿瞿蹶蹶可矣。诗意乃刺其不俭,非刺俭也。向使既俭矣,而又戒之曰:「无已太康。」何哉?又《尔雅》:「瞿瞿、休休,俭也。」则诗意欲其崇俭可知。

山有枢,序云:“刺晋昭公也,政荒民散,将以危亡。”朱子曰:“此诗葢亦答前篇之意,而解其忧。”

按昭公元年,封弟成师于曲沃,沃盛,晋衰,已有将亡之势,诗人葢逆料之矣。故曰:「他人是保,他人入室」,葢谓谋取其国家而不知也。集▯以前篇「蟋蟀在堂」为唐民,岁晚务闲,乃敢相与燕饮为乐,此为答前篇之意,而解其忧,恐未必然。葢有车马,有钟鼓,必非民间终身劳苦者所能有也。

绸缪》序云:「刺晋乱也。」国乱则昏姻不得其时。朱子曰:「诗人叙其妇语,夫夫语妇之辞。」

按集▯之可疑者有四。三星在天,毛传曰:“三星参也,在天始见东方也。”王肃曰:“谓十月也。”三星在戸,毛传曰:“参星正月中直戸也。”妇语夫之今夕在十月,夫语妇之今夕在正月,其疑一也。当昏之夕,无方束薪于原野,及夜而归之理,其疑二也。语夫而自称子兮,语妇亦自称子兮,相语又共称子兮,其疑三也。先述其语夫,次述其语妇,足矣。中又谓述其夫妇相语,而后语妇,其疑四也。诗葢以贤者在野,束薪及夕而归,见三星在天,叹昏姻不得其时。若于今夕而夫妇相见,喜如何哉?子兮子兮,自他人口中而指男女,义更明矣。

无衣》序云: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朱子曰:此序颠倒顺逆,乱伦悖理。当是时,若非晋侯自作,则是诗人着其事而隂刺之,乃以为美之,失其旨矣。

按《竹书》厘王三年,曲沃武公灭晋侯缗,以寳献王,王命武公以一军为晋侯,时武公之三十七年也。序明言武公大夫为之请命,则所谓美者,亦自其大夫美之,非武公有可美也。主臣协谋弑君簒国,向使其臣犹刺之,岂肯助之?序以为美者,是也。

采苓》序云:「刺晋献公也。献公好听谗焉。」

按《史记·世家》:晋献公为太子,城曲沃。士蔿曰:“太子不得立矣,不如逃之,无使罪至。为吴太伯,不亦可乎?犹有令名。”太子不从。诗人之意,以为献公信骊姬之谗,舎申生而立奚齐。向使申生潜逃,如伯夷之去,采苓于首阳之巅,未为不可。乃士蔿为之言而不信,舎旃,舎旃,则亦如或人所言,可舎之而奔他国,而亦无然者,何也?申生惟知顺父之为孝,人之言,又胡得而入焉?《蜀书·刘封传》:“先主以未有继嗣,养封为子。孟达与封书曰:‘自立阿斗为太子已来,有识之人相为寒心。’如使申生从子舆之言,必为太伯。读《诗》者可以观矣。”

  管城硕记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管城硕记》卷七翰林院检讨徐文靖撰:诗二

车邻序云:「羙,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焉。集传曰:「君子,指秦君;寺人,内小臣也。」

按安城刘氏曰:秦仲但为宣王大夫,未必得备寺人之官。葢以朱子谓君子为秦君,不言仲,疑此诗为作于襄公之后也。据《郑语》:桓公问于史伯曰:「姜嬴其孰兴?」对曰:「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秦仲,齐侯姜嬴之隽也,且大,其将兴乎?」《诗序》「秦仲始大」之説,葢与此同也。《竹书》:宣王三年,王命大夫仲伐西戎。仲既为大夫,则受地视伯,得备寺人之官也,宜矣。何必疑此为作于襄公之后?

蒹葭》序云:「刺襄

译查考《史记·世家》记载:周厉王出逃到彘地的第二年,晋僖侯司徒即位。周宣王二年,僖侯去世。根据《蟋蟀》这首诗的诗意及小序,僖侯大概不是个能够节俭的人,他有时节俭,却不符合礼制,又常常喜好自我娱乐,不能依循礼法,所以当时的人讽刺他,希望他用礼制来节制自己。看下面诗句说:“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那么“今我”这个词,是诗人自称。《周礼·春官·巾车》记载:庶人乘坐役车,农事结束后,役车就休息了。我在这个时候为何不快乐呢?否则时光容易流逝,又将开始播种百谷了。君王的娱乐,自有其适当的时候,不必过于享乐。大概应当主要思考自己所处的职位,不要废弛国家政事,像良士那样谨慎勤勉就可以了。诗意是讽刺他不节俭,并非讽刺节俭。假使他已经节俭了,却又告诫他说:“不要过于安乐。”这又是什么意思呢?又《尔雅》说:“瞿瞿、休休,就是节俭。”那么诗意希望他崇尚节俭,就可以知道了。

《山有枢》的小序说:“讽刺晋昭公,政治荒废,百姓离散,国家将危亡。”朱熹说:“这首诗大概也是回应前篇《蟋蟀》的意思,从而解除人们的忧虑。”

查考晋昭公元年,封弟弟成师在曲沃,曲沃强盛,晋国衰微,已有将亡的趋势,诗人大概预先料到了。所以说:“他人是保,他人入室”,大概是指谋取他的国家而他不知道。《诗集传》认为前篇《蟋蟀》是唐地百姓,岁末农闲,才敢互相宴饮作乐,这是回应前篇的意思,从而解除忧虑,恐怕未必如此。大概有车马,有钟鼓,必定不是民间终身劳苦的人所能拥有的。

《绸缪》的小序说:“讽刺晋国动乱。”国家动乱则婚姻不能适时。朱熹说:“诗人叙述妻子的话语,丈夫对妻子说话。”

查考《诗集传》中可疑的地方有四点。三星在天,毛亨传曰:“三星是参星,在天上刚开始出现在东方。”王肃说:“指的是十月。”三星在户,毛亨传曰:“参星在正月正对着门户。”妻子对丈夫说今晚在十月,丈夫对妻子说今晚在正月,这是第一个疑点。在结婚的夜晚,没有理由去原野捆扎柴草,等到夜里才回来,这是第二个疑点。对丈夫说话自称“子兮”,对妻子说话也自称“子兮”,互相说话又共同称“子兮”,这是第三个疑点。先叙述对丈夫说话,再叙述对妻子说话,就够了。中间又说叙述夫妇互相说话,然后再对妻子说话,这是第四个疑点。这首诗大概是以贤人在野,捆扎柴草到傍晚才回来,看见三星在天,感叹婚姻不能适时。如果在今晚夫妇相见,喜悦会怎样呢?“子兮子兮”,从他人嘴里指代男女,意义更明白了。

《无衣》的小序说:“赞美晋武公。武公开始兼并晋国,他的大夫为他向天子的使者请求册命,于是作了这首诗。”朱熹说:这个小序颠倒了顺逆,乱了伦理,违背了道理。当时,如果不是晋侯自己作的,就是诗人记述这件事而暗中讽刺他,却认为是赞美,就失去了主旨。

查考《竹书纪年》记载:周厘王三年,曲沃武公灭掉晋侯缗,把宝物献给周王,周王命令武公率领一军作为晋侯,这时是武公的第三十七年。小序明确说武公的大夫为他请求册命,那么所谓赞美,也是从他的大夫角度赞美,并非武公有值得赞美的地方。君臣合谋弑君篡国,假使他的臣子还讽刺他,岂肯帮助他?小序认为是赞美,是对的。

《采苓》的小序说:“讽刺晋献公。献公喜欢听信谗言。”

查考《史记·世家》记载:晋献公做太子时,修筑曲沃城。士蔿说:“太子不能继位了,不如逃跑,不要让罪责降临。做吴太伯那样的人,不也可以吗?还能留下好名声。”太子不听从。诗人的意思,认为献公信了骊姬的谗言,舍弃申生而立奚齐。假使申生潜逃,像伯夷那样离开,在首阳山顶采苓,也未尝不可。然而士蔿为他进言而不被信任,舍弃吧,舍弃吧,也就如有人所说,可以舍弃而逃往他国,但也没有这样做的,为什么呢?申生只知道顺从父亲就是孝,别人的话,又怎么能听进去呢?《蜀书·刘封传》记载:“先主因为没有继承人,收养刘封为儿子。孟达给刘封写信说:‘自从立阿斗为太子以来,有见识的人都为此寒心。’如果申生听从士蔿的话,必定会成为太伯。读《诗》的人可以从中观察明白了。”

管城硕记卷六

钦定四库全书

《管城硕记》卷七翰林院检讨徐文靖撰:诗二

《车邻》的小序说:“赞美秦仲。秦仲开始强盛,有车马礼乐侍御的喜好。”《诗集传》说:“君子,指秦君;寺人,是内小臣。”

查考安城刘氏说:秦仲只是宣王的大夫,未必能配备寺人的官职。大概因为朱熹认为君子是秦君,没说是秦仲,怀疑这首诗作于襄公之后。根据《郑语》记载:桓公问史伯说:“姜嬴中谁会兴起?”回答说:“国家强大而有德行的人最近会兴起。秦仲,是齐侯姜嬴中的俊杰,而且强大,他将要兴起吗?”《诗序》“秦仲始大”的说法,大概与此相同。《竹书纪年》记载:宣王三年,周王命令大夫仲讨伐西戎。仲既是大夫,那么所受封地视同伯爵,能配备寺人的官职,是合适的。何必怀疑这是作于襄公之后呢?

《蒹葭》的小序说:“讽刺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