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集卷九 宋 袁説友 撰
论举将疏臣仰惟陛下属意武功,寤寝戎事,整肃军政,细大毕举。然臣窃观今日军旅之事,犹有可以为陛下言者:曰将,是已。自乡者辛巳之扰,今阅十五年,宿将旧人,逝者过半,其幸而仅存者,亦皆廹于迟暮,筋力智勇,要已不逮于壮嵗而新进后辈足以为上用者,又皆抑遏于偏禆下位,邈无路以自逹傥日复一日,不思有以因其旧而图其新,以为缓急仓猝之备,臣恐未免于遗材也。陛下累嵗以来,盖知旧将浸已沦落,凡近日之所进用者,往往皆重劳圣虑,旁搜曲取而得之。夫以内外诸军之众,训练校尉、偏禆行伍,数至繁伙,其间岂可便谓无人?今者预为兼收并蓄之术,得其人于闲暇之时,庶几一旦有警,不至仰烦睿算,可以渐次而收用矣。故臣谓莫若行荐举之法,臣谨画为四条以备荐目,如后:一曰忠勇,谓气概轩雄,胆畧沉锐,誓于报国,奋不顾身者;二曰武艺,谓骑射击刺,行阵出没,悉皆精熟,莫当其锋者;三曰谋畧谓智虑深逺机画精当,料敌必中,变态百出者;四曰兵法,谓习熟韬畧精于兵法,博古通今,能见于用者。右臣欲望睿断,合内外诸军将帅,以臣前所陈四条,不拘偏禆行伍、逺地屯戍,有应得上项条目者,各令荐举一人,须尽心体国,不得少徇私意,广行物色,委得其人,然后结罪保明,申奏陛下,赐以召对,徐观其人而熟察能否。如见得委应上项条目,即与留寘三衙,不时宣召,详问曲试,浸以任使。如所举不应元荐条目,或粗有寸长而本不足荐者,其举官重与黜责。如所举得人,或将来因事立功,却一一复与推赏。庶使军伍之内,凡抱有用之材者,皆得稍稍呈露,而缓急之际可以倚仗,其于军政诚为要务。给降度牒,下蜀路提举司,补籴常平米疏。臣闻尧之水,汤之旱,虽古帝王有所不免,然其卒收还定安集之效者,岂有他哉?恃其能备先具尔。盖事不预备,则猝不可支;思患预防,则应之必裕。此必至之理也。臣不才,前嵗误防圣恩,俾防全蜀,黾勉殚竭,不敢少懈,苟有所见,亟愿彻闻。臣窃见蜀中去秋,潼川、利州、成都府三路以旱伤嵗歉,潼川府路为甚,利路次之,成都路又次之。方旱歉之初,民已狼狈。如潼川、利州两路之旱,共十余州,蜀人谓前此所未有者,其为狼狈饥荒之状,必已一一仰彻圣聪。臣不敢缕举,仰防陛下轸念逺民,力行恵政,给降度牒,添印楮币,有司得以凭藉恵泽举行荒政。三路饥民防陛下天地父母之恩,何可纪极?惟是三路常平义仓,蜀中每嵗所入,比之东南数目絶少,去嵗既遭旱歉,所当发仓廪以救饥馑。夫以累年储偫而各处现在原不甚多,继而提举司节次自行支拨,及诸州又各就拨充赈济,或给散借本,或搬运縻费,皆取办于常平。虽幸得此支用以活饥民,而今三路现在米斛既已十去七八,所存今已无几。若不预轸先备之念,早为储蓄之策,万一向去复有水旱,则各路常平见存斗斛岂能支吾?临时必将袖手无策。况每遇饥嵗,米既鲜少,价复昂贵,提举常平司具申制置司,各具到各路各州已支过及现在常平米斛之数。如潼川路常平司元管本司及诸路常平米斛一万三百八十余石,去嵗已支过三千三百九十六石,今现在仅有六千余石。利路常平司元管本司及诸州常平米斛一十六万九千余石,去嵗已支过四万五千余石,今现在仅有一十二万石。成都府路常平司元管本司及诸州常平米斛一十九万余石,去嵗已支过四万六百余石,縁本路旱伤州郡止系三州,所以支拨数目差少,今现在却有一十五万余石。三路提举官节次申催乞从制置司奏闻,趁得今嵗诸路一稔之后,可以收籴米斛,以备先具乞从朝廷支拨钱物,以多寡降下三路常平司,添助将来籴米桩备急猝。臣窃思饥荒之嵗,专以赈济为先,而赈济之策,专以有米为恃。若非预行桩备,临时委难旋籴。蜀中江流之险,与山行之艰阻,尤非临时可以搬运。今来三路提举官申控恳切,臣若不仰告君父,则他日或遇水旱,常平米斛有阙,臣虽去此,亦岂无缄黙失言之罪。臣愚欲望圣慈,法尧汤先具之备,念蜀民逺阻之难,特赐睿防,酌量三路常平司米斛,其已支及现在数目多寡,各与斟酌给降度牒若干道,委各路提举官将卖到钱尽数分给去嵗旱伤诸州,趁今嵗收成之后,委各州佐官收籴米斛,专充常平仓桩管,非因水旱不得支动,具收籴到米斛数申尚书省户部照防。仍乞指挥再下提举司,先那兑别色官钱,趁今秋收籴,庶几预有储蓄,不致现在数少,一有不测得以济用,诚为各路小民无穷之幸。增籴常平仓米疏
译论荐举将领疏 臣仰想陛下专心于武功,日夜不忘军务,整顿肃清军政,大小事务全都办理。然而臣私下观察今天的军旅事务,仍有可以向陛下进言的地方,就是将领问题。自从往日辛巳年的动乱以来,如今已经十五年,宿将旧人死去过半;幸而还活着的,也都迫近暮年,筋力、智谋、勇气已经比不上壮年;而新近提拔、足以供陛下任用的后辈,又都被压抑在偏将、副将等低位,遥遥没有自我通达的道路。倘若日复一日,不想办法因循旧有基础而谋求培养新人,作为缓急仓猝时的准备,臣恐怕难免遗弃人才。陛下这些年以来,大概已经知道旧将逐渐衰落;近来所进用的人,往往都使圣上多费心思,从旁搜寻、曲折选取才得到。内外各军众多,训练校尉、偏将、副将以及行伍士卒,人数极其繁多,其中难道可以就说没有人才吗?如今预先采取兼收并蓄的办法,在闲暇时得到人才,那么一旦有警,就不至于仰烦圣上筹算,也可以逐步收取任用。因此臣认为不如实行荐举制度,臣谨慎制定四条,作为荐举的标准如下:一是忠勇,指气概高昂雄伟,胆略沉着锐利,发誓报国,奋勇而不顾自身安危的人。二是武艺,指骑马、射箭、击打、刺杀以及行军布阵、出没进退,全都精熟,没有人能抵挡其锋芒的人;三是谋略,指智虑深远,机谋筹划精当,料敌必能命中,变化层出不穷的人;四是兵法,指熟悉韬略,精通兵法,博古通今,并且能够实际运用的人。以上臣希望陛下裁断:将内外各军将帅,按照臣先前所陈的四条,不拘泥于偏将、副将、行伍,也不拘泥于远地屯戍之人,凡有符合上述条目的人,各自荐举一人。必须尽心体察国家,不得稍有徇私,广泛访求,确实找到合适的人,然后承担连带罪责作保,说明情况,上奏陛下,赐予召见应对,逐步观察其为人,详细考察其才能。如果发现确实符合上述条目,就让他留置三衙,随时宣召,详细询问并反复试验,逐渐加以任用。如果所荐之人不符合原先荐举的条目,或者虽略有一技之长而本来不足以荐举,荐举他的官员应当加重斥责。如果所荐确实得到人才,或者将来因事立功,则一一再给予推赏。这样或许可以使军队中凡是怀有有用才能的人,都逐渐显露出来,在缓急之际可以依靠;这对于军政确实是重要事务。请求发给度牒,下达给蜀路提举司,以补充收籴常平米的奏疏。臣听说尧时的洪水、汤时的旱灾,即使古代帝王也不能完全避免;然而他们最终能够取得安定、安抚和聚集民众的成效,难道还有别的原因吗?只是依靠能够预先准备、事先具备罢了。事情如果不预先准备,突然发生时就无法支撑;预先考虑祸患并加以防备,应对时就一定宽裕。这是必然的道理。臣没有才能,前些年错误地承蒙圣恩,让臣防守全蜀;臣勉力竭尽,不敢稍有懈怠,只要有所见闻,便急切希望彻底上报。臣私下看到蜀中去年秋天,潼川、利州、成都府三路因旱灾而年成歉收,潼川府路最为严重,利路次之,成都路又次之。旱灾歉收刚开始时,百姓已经狼狈不堪。像潼川、利州两路受旱的共有十多个州,蜀人说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灾情;他们狼狈饥荒的情状,想必已经一一上达圣聪。臣不敢逐条列举,只仰望陛下怜念远方百姓,大力施行惠政,发给度牒,增加印造楮币,使有关官司得以凭借这些恩泽施行救荒政事。三路饥民承受陛下天地父母般的恩德,哪里能够记述穷尽?只是三路的常平仓、义仓,蜀中每年收入与东南相比数量极少;去年既遭旱灾歉收,就应当开仓放粮以救济饥荒。但多年储备之后,各处现存的粮食本来就不多,后来提举司又分批自行支拨,各州又分别拨取充作赈济,有的发放,有的借给本钱,有的承担搬运损耗,全都取办于常平仓。虽然幸而可以依靠这些粮食救活饥民,但如今三路现存的米粮已经损失了十分之七八,所剩已经不多。如果不预先考虑、早作储备,万一以后再次发生水旱灾害,各路常平仓现存的粮食哪里能够支撑?到临时一定会束手无策。况且每逢饥荒年份,米既稀少,价格又昂贵。提举常平司向制置司详细申报,各自列出各路、各州已经支用和现存常平米粮的数量:潼川路常平司原来掌管本司及各路常平米一万三百八十余石,去年已经支用三千三百九十六石,如今仅存六千余石;利路常平司原来掌管本司及各州常平米一十六万九千余石,去年已经支用四万五千余石,如今仅存一十二万石;成都府路常平司原来掌管本司及各州常平米一十九万余石,去年已经支用四万六百余石,因为本路受旱的州郡只有三州,所以支拨数量较少,如今却有一十五万余石。三路提举官分批申报催促,请求由制置司上奏,趁今年各路丰收之后,可以收籴米粮,预先储备;请求朝廷拨给钱物,按数量多少下发三路常平司,增加补助,以备将来收籴米粮,储备应急。臣私下考虑,饥荒年份应当专以赈济为先,而赈济的办法,完全要依靠有米。若不预先储备,临时实在难以立即收籴。蜀中的江流险阻和山路艰难,更不是临时可以搬运的。如今三路提举官申诉恳切,臣如果不仰告君父,将来或许遇到水旱灾害,常平米粮出现缺额,臣即使离开这里,难道能没有缄默失言的罪过吗?臣愚昧地希望圣上慈悲,效法尧、汤预先准备的办法,顾念蜀地百姓路远难行,特别赐予裁决,酌量三路常平司米粮已经支用和现存数量的多少,各自发给若干道度牒;委托各路提举官把出售度牒所得的钱全部分给去年受旱的州,趁今年收成之后,委托各州佐官收籴米粮,专门充作常平仓储备,不是因为水旱灾害不得支用,并将收籴到的米粮数目报送尚书省户部核查。仍请求下令给提举司,先挪兑其他名色的官钱,趁今年秋收时收籴,希望预先有所储备,不致现存数量太少,一旦发生意外便可以救济使用,这实在是各路小民无穷的幸运。增加收籴常平仓米的奏疏
臣窃惟国家常平之法,最为近古。今州县常平之米政,所以均敛散之宜,平歉嵗之籴。若所储不多,或遇歉嵗,必无以均敛散而平贵籴,恐非常平之本意。臣庀职浙东,伏见本路州县常平米数目尤少。除绍兴府有五千余石,台州有四千余石外,其温州止一千余石,明州止一百余石,处州止三十余石。若衢、婺两州并无现在,总计七州之数,不过一万二千石耳。常平之米与义仓不同,义仓随苗帯纳,嵗嵗而有。常平则取之租课米与租课钱收籴耳,而租课钱米即人户请佃、没官户絶田产内所输者。去嵗十月防朝廷行下,将本路应于没官户絶田产并行估卖,其钱令各解赴封桩库。臣今年正月到任,虽已节次措置出卖,而区区窃有管见,向者涉规避之嫌,不敢具奏。今幸获对清光,得以控露。且浙东一路所管常平米已是数目絶少,若又尽卖没官户絶田产,则自此不复有佃人租课钱米,是絶常平之本矣。嵗既无入,又有州县支动及陈腐耗折,所谓现管一万二千石,将不及一二年,亦无复有矣。岂不重失敛散平籴之良法哉?故臣谓出卖官产,若果足以助经常之费,犹曰可行。今浙东一路估到之数不过十二万贯,而臣到任后多方措置,方卖及四万贯。政使足十二万贯之数,在朝廷如太仓一稊米耳,所得不多,所失颇重。政如中人之家,虽至于甚廹促,亦安肯尽弃常产以絶嵗入之利?盖弃产得金,金易尽而产不复有,坚忍以保常产,则嵗嵗有常入矣。此理甚晓然也。臣愚欲望圣慈,以常平为重,深念浙东一路常平米数絶少,所卖官产不过十二万缗,岂宜因此尽废常平之入?特发睿断,行下浙东提举司,目下住卖没官户絶田产,其已卖者,即以其钱各令本州趁今年丰熟尽数收籴米斛,解于常平仓桩管,限冬季籴足,其未卖者。与虽已卖而未交钱者,并只付元佃人租种,仍前输纳租课钱米。其后来续次收到没官戸絶田产,自此并不得出卖,勒州县及时召人租种,庶防存留官产不絶,常平之入及民之政,莫切于此。仍乞速赐施行,不胜一路厚幸。补籴蜀路十五州创籴七州广恵仓米疏》臣照对川蜀两路内有州军桩管制置司接续收籴到广恵仓米粟总计共三十一万三千石有零专备水旱荒歉赈济支用此米分在诸州蜀民恃以为命诚为民食之根本臣自庆元三年三月到任即闻上件广恵仓米其间散在诸州多有停积渐久未免陈腐臣思念此米既为蜀民根本岂可有名无实缓急有误指凖即徧行委官相视有无陈腐及抽摘三五去处委官盘量既而果有渐陈腐者臣亦即措置令各州于州仓见管军粮米内当年斟酌多寡渐行对兑其盘量到数目稍有销损亦即措置并皆补足其对兑之米于庆元三年四月内并行以陈易新了当不致有名无实偶于庆元四年三月内以三路荒旱小民艰食将至流移幸有上件广恵仓米得以接济蜀民之命遂行支拨或充赈籴或充赈济或自邻州搬运以分给流徙之民凡半年之间十四州小民饥馑皆得仰此免致饿死凡支用过济籴米共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余石臣前年已一一具数申朝廷讫至庆元四年三月内赈济结局臣即谓此米既已支动数目已多岂可不便行补籴以足元来桩管之数庶防补足之后他日一有水旱又得支拨以活小民其间赈济系是减价后来补籴系皆増钱又赈济之米元无收到钱臣亦不敢以钱数不及因噎废食不行补足即行多方措置钱物自庆元四年三月以后直至庆元五年八月内一年有半之间百计规画既不敢于诸处作急收籴恐起米价有妨民食又不敢照例科取诸司以致横扰止是磨以月日措置收防及申乞支拨到钱物积渐收籴斟酌米价或増或减选委官补籴其山郡搬运费力及米少无米去处不致少有骚扰今幸已足元初桩管之数又山郡惮于搬运旧无储偫今亦为之创籴悉已了办并皆委官盘量实収之数,及又行下诸郡,每年以分数对兑,不致积压在厫,以致陈腐。其间如简卭二州,各以地狭无米可籴;潼川、泸、汉、眉州、重庆府、懐安军,或水甚近,或米数多,或少,遇歉嵗亦斟酌减数补籴,却那钱于无米州军处创籴所,贵两得其便。臣今具各州元桩管数及庆元三年支过数与今来补籴之数,三路共十五州军元桩管米三十一万二千三百六十石八斗六升三合五勺【内彭州、崇庆府元桩管米在内,縁不曽赈济、赈粜,更不开列在前】粟七百三十三石七斗。庆元三年赈粜赈济过米粟共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石一斗六升七合。今次补籴到米一十万三千九百三十六石四斗八升,每石价直不等,共约计籴本钱引三十五万七千一百七道七十八文。臣又窃见庆元三年三路旱伤之时,其阆州、蓬州、隆庆府、绵州、普州、资州、广安军,皆是各路山郡,去江稍逺,其搬运米斛专仰人力,搬运数既不多,费几十倍前年支拨极为费力。
译臣私下认为,国家常平制度最接近古制。如今州县常平仓储米粮的办法,是用来调节收敛和散发的适宜程度,平抑歉收年份的粮价。如果储存不多,遇到歉收之年,必然无法调节收散、平抑高价粮食,恐怕不是常平制度的本意。臣任职浙东,看到本路州县常平米的数量尤其少。除绍兴府有五千余石、台州有四千余石外,温州只有一千余石,明州只有一百余石,处州只有三十余石。若衢、婺两州连现存的也没有,总计七州的数量不过一万二千石。常平米与义仓米不同:义仓米随苗带征,每年都有;常平米则从租课米和租课钱中收籴,而租课钱米就是人户承佃田地、没官户绝田产中缴纳的租税。去年十月,承蒙朝廷下令,把本路应当属于没官户、绝户田产的一并估价出售,所得钱令各自解送封桩库。臣今年正月到任,虽然已经分批安排出售,但私下有一点管见,先前因为有规避之嫌,不敢具奏。如今幸而得以面见圣颜,才可以尽情陈述。而且浙东一路所管常平米本来就非常少,如果又把没官户绝田产全部卖掉,从此就不再有佃户缴纳租课钱米,这是断绝常平收入的根本了。每年既然没有收入,又有州县支用以及陈腐损耗,所谓现管的一万二千石,不到一两年也将全部消失。难道不是严重丧失调节收散、平抑粮价的良法吗?所以臣认为,出售官产,如果果真足以补助经常费用,还可以说能够实行。如今浙东一路估价所得不过十二万贯,而臣到任后多方安排,才卖到四万贯。即使真的足有十二万贯,对朝廷来说也不过是太仓中的一粒米,所得不多,所失却很重。就像普通人家,即使到了十分窘迫的时候,又怎么肯把祖传常产全部抛弃,断绝每年的收入呢?丢弃产业得到金钱,金钱很容易花尽,产业却再也没有了;坚忍着保全常产,则年年都有固定收入。这个道理十分明白。臣愚昧地希望圣上慈悲,以常平制度为重,深切顾念浙东一路常平米数量极少;所卖官产不过十二万缗,难道应当因此完全废除常平收入吗?特请陛下裁断,下令给浙东提举司,立即停止出售没官户、绝户田产;已经卖出的,就把所得钱交给各本州,趁今年丰熟全部收籴米粮,解送常平仓储存管理,限于冬季收籴足额;尚未卖出的…… 以及虽已卖出但尚未交钱的,都只交付给原来的佃户租种,仍照以前缴纳租课钱米。以后继续收到的没官户、绝户田产,从此一概不得出售,责令州县及时招人租种。这样或许可以防止官产留存不断绝,常平收入和百姓的利益,没有比这更切实的了。仍请求迅速赐令施行,这是全路极大的幸运。补充收籴蜀路十五州、创置收籴七州广惠仓米的奏疏 臣查核,川蜀两路各州军由制置司接续收籴、储管的广惠仓米粟,总计共三十一万三千石有余,专门用来防备水旱灾害和歉收时赈济支用。这些米粮分散在各州,蜀地百姓依靠它来维持生命,确实是百姓粮食的根本。臣自庆元三年三月到任,便听说上述广惠仓米分散在各州,其中有许多停积日久,难免陈腐。臣想到这些米既然是蜀民的根本,怎么可以有名无实,在紧急时耽误使用?于是立即遍行委派官员察看有没有陈腐,并抽查三五处,委托官员盘量;后来果然有逐渐陈腐的,臣也立即安排,令各州从州仓现管军粮米中酌量多少,逐步对换。盘量所得数量如有稍许损耗,也立即安排全部补足。对换的米在庆元三年四月内全部以陈换新办妥,不致有名无实。恰逢庆元四年三月,三路遭受旱灾,百姓粮食艰难,几乎流离;幸而有上述广惠仓米,得以接济蜀民的生命,于是分别支拨,有的充作赈籴,有的充作赈济,有的从邻州搬运来分给流徙的百姓。总计半年之间,十四州百姓的饥荒都得以依靠这些粮食,免于饿死。支用的赈籴米共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余石。臣前年已经逐一具列数目申报朝廷。到庆元四年三月赈济结束,臣便认为这些米已经支用很多,怎么可以不立即补充收籴,以足原来储管的数量?这样补足之后,将来一旦有水旱灾害,又可以支拨来救活百姓。其中赈济所用的是减价米,后来补籴则都增加钱价;而且赈济的米原本没有收到钱,臣也不敢因为钱数不足便因噎废食,不去补足。于是多方安排钱物,自庆元四年三月一直到庆元五年八月,一年半之间百般筹划:既不敢在各处急忙收籴,恐怕抬高米价而妨害百姓粮食;也不敢照例向各司科取,以免造成横向扰民;只是逐月筹办收买,并申请求拨钱物,逐渐收籴,酌量米价或增或减,选派官员补籴。山郡搬运费力以及米少、无米的地方,也不使它们稍有骚扰。如今幸而已经补足原来储管的数量;山郡过去苦于搬运而没有储备的地方,如今也替它们创置收籴,全部办理完毕,并都委派官员盘量。盘量实际收存的数目,并又下令各郡,每年按照一定分数相互对换,不使米粮积压在仓廒中而陈腐。其中简州、邛州,各因土地狭小、无米可籴;潼川、泸州、汉州、眉州、重庆府、怀安军,有的水路很近,有的米数很多,有的米数很少,遇到歉收年份也酌量减少补籴数量,却把钱挪到无米州军的创籴处,这样两方面都便利。臣如今列具各州原来储管的数量、庆元三年支用的数量以及这次补籴的数量:三路共十五州军原来储管米三十一万二千三百六十石八斗六升三合五勺【其中包括彭州、崇庆府原来储管的米,因为不曾用于赈济、赈粜,所以不列在前面】;粟七百三十三石七斗。庆元三年赈粜、赈济所用米粟共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石一斗六升七合。此次补籴米一十万三千九百三十六石四斗八升,每石价格不等,共约计籴本钱引三十五万七千一百七道七十八文。臣又私下看到,庆元三年三路旱灾时,阆州、蓬州、隆庆府、绵州、普州、资州、广安军,都是各路山郡,距离江边稍远,搬运米粮专靠人力;搬运数量既不多,费用又是前年支拨费用的几十倍,极其费力。
臣今行措置钱物于前项七州军,创置广恵仓,各行收籴桩管在厫,以备他日水旱支用,庶防既无搬运支费,又得随手支用以济艰急,诚为利便。臣今具创籴到七州米斛之数:成都府路绵州创籴米三千三百四十六石,潼川府路资州创籴米三千三百二十七石,普州创籴米三千石,广安军又创籴米一万石,利州路隆庆府创籴米四千石,蓬州创籴米二千五百四十八石六升,阆州创籴米三千七百三十一石六升。以上三路七州共创籴米二万九百六十三石一斗九升六合二勺,每石价值不等,共约计籴本钱引一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九道四百六文,见钱三贯七百一文。三路七百三十三石七斗,庆元三年赈粜赈济支用过米粟共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石一斗六升七合,今次补籴到。两项米共一十三万三千八百九十九石六斗九升六合二勺,除补籴过充支用桩管米数外,今増籴到米一万四千二百六十九石五斗九合二勺,伏乞睿照。又申乞禁止上流州郡遏籴疏臣照对本州地狭民贫,虽是丰熟年分,居民所仰食米,亦是上江客船米斛到来江岸,迤逦近城出粜,始可足用。窃縁今年本州六邑均有旱伤,米斛已见阙少,委是全借上江客米舟船兴贩到来,不惟有无相通,可足一州百姓食米之用。若米船到岸数目稍多,在市米价便见减落,尤于居民委有利便。臣自八月以来,行下松江税务,令不得将客旅米船非理收税,纵有附帯合税之物,亦与饶润。及每遇米船到来,令税场多方劝诱,遣人同各船到州,臣即行唤上客人,支给酒食犒劳。虽是多方招诱,而日来米船亦自稀少。臣今体探得上江一路州军,如湖北、江西多有州郡禁止米船不得出界,及遇米船到州郡,强行拘留,更不令向下前来,是致本州一帯客船大叚稀少。恐冬深上江诸州仍前遏籴,枉使向下州郡百姓坐受其困。欲望朝廷特赐处分,疾速劄下江西、湖南、湖北帅漕,严为赏罚,令不得拘留上江米船,务令客人从便向下前来出粜。仍令各处官司备坐朝廷指挥,多出文榜晓谕商旅通知。岂特臣一州受粒食之赐,亦使江东一路州郡均免阙食髙价之患,不胜万幸。沿江备籴疏臣窃惟江东一路多是防江,实为大郡,而漕司又在建康,尤为重寄。凡其经理之责,要非他路之比。陛下慨念中原,志图恢复,如江东一路,系漕运▯切之地,平居无事,广为积粟之策,此漕臣所当究心者。臣以谓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要宜于无事之日,丰登之嵗,稍为防江积粟之计,诚国家急先之务也。欲乞睿防,令江东漕司及兹稔嵗价平之时,于防江诸州多籴米斛,如建康、太平、宣州等处,每郡籴米各不下二三万斛,逐州桩管,以备仓猝之须,以寛军旅之用,庶防临期优裕,无三十钟致一石之费,亦古人实边之遗意也。犒赏酒库疏臣窃见诸州犒赏库,元系军中酒坊,以赡军为名,取利甚厚。后来既归朝廷,数増变易,今固不必缕举。但数年来,朝廷或命版曹,或命都司监贰郎官,或命帅漕任提领之职,未尝一嵗而不易。得之谙晓酒事者,皆谓犒赏库今若不归之各州,止从朝廷差官提领于都下,其不便者盖有三説。浙西一路八州,浙东绍兴,皆有犒赏库,近郡已不下二百里。如苏常以北去都城,皆数百里。提领每有追呼,措置公吏,往返半月在道。每库吏人不过三四軰,一畨追逮,为之一空。半月在途,酒库皆废。既来都下,人情生踈,各库上下表散,不甚重叠,其不便一也。官司不问大小,凡事要定规模。提领官每嵗数易人,各有见,往往提领之初必有更张,减额借本,赊本添价,减价易置官吏,色色更变。每遇提领一新,诸库如理乱丝,莫知适从。如此而欲望其场务规摹一定,不易酒课増羡,无他费扰,不可得已,此不便二也。诸库嵗多是积压本钱,遂致预行借本,其来日久。今朝廷选提领官,临时分付有某官提领,既已从某局借本,忽易他官,则元官复不肯认,互相更易,务在推托,致使当时借本之金,前后各不体卹,诸库益无以自寛,酒课由之而亏折,此不便三也。若从各州提领,则皆无此患。盖诸州追呼报应,不费日子,又无数易纷更之扰,复无借本相为推托之弊。凡一切张官置吏之费,可以遂省,坐受每嵗成数之入,可以享其利而坐收成效也。欲望睿防,废提领一所,令犒赏从各州提领。以各库每嵗合趁之额,诸州以时解版曹。所有目今借过本钱,令各州取见的实数目,从多寡作一年或二年均认帯纳,可以省事,可以无扰,可以少振诸库,可以上裨国用,诚为急务。纠役防
译臣如今安排钱物,在上述七州军创置广惠仓,各自收籴米粮储存在仓中,以备将来水旱灾害时支用。这样可以避免搬运和支出的费用,又能随时支用以救济困难紧急的情况,确实便利。臣现列出创籴到的七州米粮数目:成都府路绵州创籴米三千三百四十六石;潼川府路资州创籴米三千三百二十七石;普州创籴米三千石;广安军又创籴米一万石;利州路隆庆府创籴米四千石;蓬州创籴米二千五百四十八石六升;阆州创籴米三千七百三十一石六升。以上三路七州共创籴米二万九百六十三石一斗九升六合二勺,每石价格不等,共约计籴本钱引一十一万二千八百七十九道四百六文,现钱三贯七百一文。三路粟七百三十三石七斗,以及庆元三年赈粜、赈济支用的米粟一十一万九千六百三十石一斗六升七合,加上这次补籴到的米,两项米粮共一十三万三千八百九十九石六斗九升六合二勺。除去补籴后用作支用储管的米数之外,如今增加收籴到米一万四千二百六十九石五斗九合二勺,恭请陛下明察。又申奏请求禁止上游州郡拦截粮食买卖的奏疏 臣查核,本州土地狭小、百姓贫困,即使是丰收年份,居民所依靠的粮米,也要等上江客船运米到江岸,沿江渐渐驶近城中出售,才足以使用。私下因为今年本州六县都遭旱灾,米粮已经明显缺少,实在完全依靠上江客船贩运而来;这不仅能使有无相通,也足以供应全州百姓食米的需要。如果米船到岸的数量稍多,市场米价便会下降,对居民尤其有利。臣自八月以来,下令松江税务,不得无理向客旅米船征税;即使有附带应当纳税的货物,也予以宽免。每逢米船到来,又令税场多方劝诱,派人同各船到州;臣便召见客商,供给酒食犒劳。虽然多方招引,但近来米船也逐渐稀少。臣如今探察得知,上江一路的州军,如湖北、江西,许多州郡禁止米船出界;遇到米船到达州郡,又强行拘留,不再让它们向下游驶来,因此本州一带的客船大为稀少。恐怕冬季深入以后,上江各州仍像以前那样拦截粮食买卖,白白使下游州郡百姓坐受困苦。希望朝廷特别赐予处分,迅速下札给江西、湖南、湖北的帅臣和漕臣,严格实行赏罚,令他们不得拘留上江米船,务必让客商随意向下游驶来出售。仍令各处官司依据朝廷指挥,多张发布文榜,晓谕商旅知悉。这样岂只是臣所在一州得到粮食的恩赐,也能使江东一路州郡都免除缺粮和高价的祸患,实在是万分幸运。沿江准备收籴粮食的奏疏 臣私下认为,江东一路大多是防守江面的地方,实际上是重要大郡;漕司又设在建康,更是重大的托付。凡是经营管理的责任,都不是其他路可以相比的。陛下慨然顾念中原,立志谋求恢复;像江东一路,是关系漕运紧要的地区,平时无事时,应当广泛采取积储粮食的办法,这是漕臣应当尽心研究的。臣认为,凡事都贵在有准备,有准备就没有祸患;应当在无事之日、丰收之年,稍作防守江面、积储粮食的打算,这实在是国家当务之急。希望陛下裁决,令江东漕司趁今年丰收、粮价平稳之时,在防江各州多收籴米粮,如建康、太平、宣州等地,每郡收籴米各不少于二三万斛,逐州储存管理,以备仓促紧急之需,宽解军队的使用,希望临时能够充裕,不必承担三十钟才运到一石的费用,这也是古人充实边防的遗意。犒赏酒库奏疏 臣私下看到,各州犒赏库原本是军中的酒坊,以供养军队为名,获取利润非常丰厚。后来既然归于朝廷,屡次增加、改变制度,如今不必一一列举。但几年来,朝廷有时命版曹,有时命都司监贰郎官,有时命帅臣、漕臣担任提领之职,从未有一年不更换。熟悉酒务的人都说,犒赏库如今如果不归各州管理,只由朝廷派官在都城提领,其不便大致有三点。浙西一路八州、浙东绍兴,都有犒赏库;近郡已经不下二百里。像苏州、常州以北,距离都城都在数百里。提领官每有传呼召集,安排公吏,往返在路上要半个月。每个酒库的吏人不过三四人,一次被追呼拘办,酒库便因此空缺;半个月在路上,酒库全都荒废。到了都城以后,彼此人情生疏,各库上下的表册分散,不能很好地重叠核对,这是第一个不便。官司无论大小,凡事都要确定规章。提领官每年多次更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见,往往提领之初必定有所更张:减少定额、借给本钱、赊欠本钱、增加价格、减价、改换官吏,各种事项都要变动。每逢提领官一换,各库便如同整理乱丝,不知应当听从谁。这样却想使场务的规制和规模固定下来,使酒课收入增加而不发生变化,又没有其他费用的侵扰,是不可能的,这是第三个不便。各库每年大多积压本钱,于是不得不预先借取本钱,这种情况由来已久。如今朝廷选任提领官,临时指定某官提领;既然已经从某局借取了本钱,忽然更换为其他官员,原来的官员便又不肯承认,彼此不断更换,务求推卸责任,以致当时借取的本钱,前后都无人顾恤,各库更加无法自行宽解,酒课也因此亏损,这是第三个不便。如果改由各州提领,便没有这些弊病。因为各州催征、追呼和报解,都不耽误时间,也没有频繁更换、纷乱改动的困扰,更没有借取本钱后彼此推托的弊端。凡是一切张设官署、安置吏员的费用,也可以随即省去,只需安坐接受每年应有的定额收入,便能享受其利益而坐收成效。希望陛下明鉴,撤废提领一所,令犒赏之事改由各州提领办理。各库每年应收的数额,由诸州按时解送版曹。至于目前已经借过的本钱,令各州查取确实数目,按照多少分作一年或二年平均认领并带纳。这样可以省事,可以避免扰民,可以稍稍减轻各库的负担,也可以补益国用,实在是当务之急。论纠役
臣以不才,误防圣恩,久长民部,日受词讼。其间有诉枉伸屈,外若可念,而中实为奸者,莫如纠役是也。今当官者,往往知有差役之▯,而不知纠役者其▯尤甚于差役。差役之不公,害固及于一家也;纠役之不当,其害岂止一家哉?盖甲役已满而当替,则乙合充役,而妄奸被纠者不一人。官司与之追呼,与之审证,犹未肯已也。又诉之诸司省部焉。凡妄纠一人,有经涉一二年而不能决者,故甲之当替,则不容其去,于是破家荡产,益重其祸,逃亡避免,都分无见役之人。乙之当役,则久而不充,于是被纠者或一二家,或三四家,其扰卒未已也。然则纠役之▯,其曰甚于差役,信矣。臣以谓今当立为二説,以惩纠役之▯。其一则乞降睿防,应诸乡保正长合满之前两月,令佐同责手分乡司公共照物力髙下,从条预行定差结罪保明,令佐亲与审实,置籍抄上,候合替者既满,则直以前所预差者告示承替,其合替保正长即与劈印,日下住役,不必等候替人。若预被差者有所纠论,他日其词果实,则元差手分乡司并作无心力勒罢,永不收叙。其二则乞降睿防,应预差充役人如合承替,则令日下公防给印着役,如有纠论,一面充应,不得以有所纠而未役也。将来所纠得当,却许截日住役,本县给据,将已歴过月日于以后充役日通理。二説既行,则令佐守预差之法而得致其审,胥吏知妄差之罪而不敢容私,已役者可以当替而得脱,当代者不容其妄究而幸免,庶防纠役之▯不至重为民害。臣愚,欲望圣慈深酌利病,亟赐施行,不胜斯民厚幸。
译臣因才干不足,错误地蒙受圣恩,长期任职民部,每天都接触诉讼。其中有申诉冤枉、伸张屈曲,表面上值得怜悯,实际上却是奸诈行为的,没有比纠役更严重的了。如今任官者往往知道差役有弊病,却不知道纠役的弊病比差役更加严重。差役不公平,危害固然会波及一家;纠役不当,难道危害只会波及一家吗?甲役已经期满应当替换,就应由乙来充役,可是被妄加纠察的却不止一人。官府对他们追呼,叫来审问作证,仍然不肯停止;他们又向各司、省部申诉。凡是妄自纠察一人,有的经过一两年还不能判决。因此甲应当替换时,也不容许他离开,于是家破产尽,祸患更加严重;逃亡躲避,地方上便没有现役之人。乙应当服役,却长期不肯充役,于是被纠察的有时一两家,有时三四家,骚扰最终仍没有停止。这样看来,纠役的弊病说它比差役严重,确实如此。臣认为现在应当制定两项办法,以惩治纠役的弊病。第一,请求降下圣旨:各乡保正、长在任期将满前两个月,令、佐共同责成手分和乡司,按照各户物力的高下,依条预先确定差役,并结罪保明;令、佐亲自审查核实,登记造册上报。等到应当替换的人任期已满,便直接把先前预定的差役人选告示出来承替;应当替换的保正、长立即交还印信,当天停止服役,不必等待接替的人。如果预先被差派的人有人提出纠论,后来查明其申诉确实属实,那么原先差派他的手分、乡司一律作为无能无力,勒令罢职,永远不再录用叙迁。第二,请求降下圣旨:预先差派充役的人,如果到了应当承替之时,便令其当天依公文给印着役;即使有人纠论,也要一面使其充役,不得因为有纠论而不服役。将来如果所纠之事查明确实,应准许从查明之日起停止服役,由本县给发凭据,把已经服役的月份在以后应服的日期中抵算。两项办法实行以后,令、佐遵守预先差役的制度,便能认真审查;胥吏知道妄自差役的罪责,便不敢徇私;已经服役的人可以按期替换而获得解脱,应当接替的人也不能借妄自纠察而侥幸免役。这样或许可以防止纠役的弊病,不至于再次严重危害百姓。臣愚昧,希望圣上深思其中利弊,立即赐令施行,百姓将感到无比幸运。
论刑狱当重疏臣闻之,圣人未尝无不得已之事也,而每寓之以不能已之情。夫所谓不能已之情者,政圣人之欲尽其心也。使其于不得已者而不寓其情焉,则圣人将为得已不已者之所为矣。嗟夫,圣人方欲以仁覆天下,必欲一夫无不被吾之泽,而肯甘心于不得已之事哉?是故申之以恻隠之心,而谨之以详明之法者,圣人为不能已之情也。今夫刀锯之所加,锥凿之所决,死者不可以复生,断者不可以复续,夫是之谓刑。圣人固非幸民之罹于此也。于其可死也,而冀其犹足以生;于其可重者,而冀其或足以恕。凡其择人而议之者,皆所以申恻隠之心,而谨详明之法也。故夫圣人之用刑,如医之用药,用刑而必择其人,如用药而必审其医也。寒者暖者,燥者湿者,用而不得其医,则将有无辜而毙者矣。生者杀者,流者放者,用而不得其人,则将有无辜而死者矣。然则圣人固不肯使天下无辜而遂死也。盖昔之圣人,其于用刑之初,莫不纎悉详尽。当狱成之际,正既听之,而司冦复听之;三公既参之,而王复议之。是一狱之成,而审之者有四。彼非好详者也,亦以刑之既成,则有不可以复变者,而司冦与王亦不苟于听议之间,故能民无寃民,而法无乱法。国家累圣相承,深仁厚泽在民而不可解,固未尝无故而杀一人,而司狱之官必详于法者而后授此。其为意亦于不得已者而致夫不能已之情。然臣独虑夫司狱者或安于驯习而不自谨耳。何者?天下之罪,其大小轻重,与其适然而不然,无辜而入者,陛下安得尽知之?使司狱之臣一不谨焉,或恐民有无辜而死者。臣身不列于周行,顾安能尽明夫司狱者之事?然亦得夫革▯之説,抑有二焉:一曰严出入之禁,以固狱情;二曰艰试法之选,以均廷属。夫狱者,取其宻而不泄之谓,乌可使外有所闻而内有所露哉?彼有狱未具而意已宣,刑未加而罪已白者,此必有内为之私,而外为之传也。其患起于寺属出入之不严,而内外有以相闻,故可预知而逆计。嗟夫!廷尉之属,政所以案狱情而议法意,而乃以此谒彼,以外通内。此虽处以石建、孔光之流,亦将必有所不谨耳。寺固有门禁也,而今之胥軰可以无故而出,外之防民可以无故而入。若适于康庄之衢,而举无禁,遂使胥軰得持狱情以受赇,而防民得托金钱以变法而用刑。臣恐如庸医用药,必有不得其死者,是岂可不为之所哉?今寺之丞正亦有作室于寺中,日使士大夫往来于公门,而天子之狱殆不过为丞正犒賔之地,此▯大不可也。臣愚以为凡丞正而下,可谒于两府与秋官之长贰,他不得辄以谒见,且再以受人之谒,严为之法,期于必行而行之贵久,不然者亟以罢斥。彼必有所畏而不敢为,而寺之胥徒不得以妄出,外逰之民不得以擅至,使门之为禁常若其不可犯,则古人名狱之本意或以是而得之。臣故曰:严出入之禁,以固狱情也。朝廷设刑法之科,每一嵗而一试,其中选者不一二年,遂得廷评之职。至有不期而来者,夫以廷评之要任为任子躐升之阶,又一寺之法皆廷评先以接究,自此而升之可以为正丞,又上而为郎,进而为侍从矣。然则廷评之官固非轻选,其视馆阁之迁其速相似,而今之来试者多非果于明法之士,不过以数月涉猎之学,可一朝而滥得之。政以取人之间或太寛而无制,故人得以徼幸而骤进,以不甚明法之吏而总一寺之法,殆见内失法意而外贼良民,其害有不可胜言者。臣愚以为宜稍艰其试选,凡以法试者必十而取一,俟其再中,与其既中之后必歴任而始擢之,庶防于所习可得其详,而议法不失其意。臣故曰:艰试法之选,以均廷属也。方今六曹之官,外刑部而言之,则其事皆非干民之生死者。彼受谒于在部之顷,尚犹不可,况棘寺之属,方以生杀而议民之罪?不有以防其私,则防于不知务矣。今教官之选,其来试者,率十而取一。彼于无事之员,尚致其吝,况廷评之任,其职系民之所休戚者?不有以艰其选,则防于滥予矣。噫!是二者,皆所以逹圣人不能已之情也。今若纵其所之而不之恤,则其情之不能已者,彼亦恝然而不能用。当是时也,则是圣人必兼庶狱,又奚以臣邻为哉?
译论刑狱应当慎重的奏疏 臣听说,圣人也未尝没有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只是每每在其中寄寓不能不如此的心情。所谓不能不如此的心情,正是圣人想尽到自己心意的表现。假如对于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不寄寓这种心情,那么圣人就会成为那种把本来可以避免的事情当作不可避免而去做的人了。唉!圣人正想用仁德覆盖天下,必定希望没有一个人不能蒙受自己的恩泽,难道肯甘心做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吗?因此,圣人用恻隐之心加以反复申明,又用详尽明慎的法令加以谨慎对待,这正是圣人不能不如此的心情。刀锯所施加的,锥凿所剖断的,死者不能复生,断者不能再接,这就叫刑罚。圣人本来并不是乐于让百姓遭受这些事情。对于可以判死刑的,希望他仍然有可能活下来;对于可以判重刑的,希望或许还能够宽赦。凡是选择人来审议案件,都是为了申明恻隐之心,谨慎采用详明的法令。所以圣人施用刑罚,就像医生使用药物一样;施刑必定选择合适的人,就像用药必定审慎选择医生一样。寒证、热证、燥证、湿证,如果用药却没有找到合适的医生,就会有无辜的人因此丧命;该生、该杀、该流、该放,如果施刑却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就会有无辜的人因此死亡。既然如此,圣人当然不肯让天下无辜之人白白死去。过去的圣人,在开始施刑时,无不纤细周详、考虑完备。案件定案之际,正卿已经审听过,司寇又再审听;三公已经参议,君王又再次评议。这样一件案件定案,审察它的人就有四重。他们并不是喜好多加审察,而是因为刑罚一经确定,就有不能再改变的地方;司寇和君王在审听评议时也不苟且,所以能够使百姓没有冤屈,使法令不发生紊乱。国家历代圣君相承,深厚的仁德恩泽施于百姓而不可解,本来从未无故杀死一个人;负责审理狱讼的官员,也必须精通法令,然后才能被授予这种职务。他们的用意,也是要在不得已之中尽到不能不如此的心情。然而臣独自担心,负责狱讼的官员或许安于沿袭旧习,不能自我谨慎。为什么呢?天下案件的罪名有大小轻重,情形有适当与不适当,无辜之人被牵连入罪,陛下怎么能够全都知道呢?如果负责狱讼的大臣稍有不谨慎,恐怕就会有百姓无辜而死。臣身居官列之外,哪里能够完全了解负责狱讼者的事情?但臣也得到革除弊病的办法,或者有两项:第一,严格出入禁令,以巩固狱情;第二,提高试法选任的难度,以整饬廷属。所谓狱讼,是取其秘密而不泄露,怎么可以让外面有所听闻、里面有所泄露呢?有的案件尚未完备,案情意图已经宣扬;刑罚尚未施加,罪名已经公开,这必定是内部有人私下通报,外面有人传布。这个祸患起因于寺属出入不严,使内外能够相互通报,所以别人可以预先知情并暗中谋划。唉!廷尉所属官员,正是用来查核狱情、议定法意的,却竟然借此拜谒彼此、由外通内。这些人即使处在石建、孔光一类的职位上,也必然会有不谨慎之处。寺中本来设有门禁,如今寺中胥吏却可以无故外出,外面的防民又可以无故进入。这样就如同通向康庄大道一样,完全没有禁阻,于是使胥吏得以携带狱情接受贿赂,使防民得以托付钱财改变法令、施用刑罚。臣恐怕这就像庸医使用药物,必然有人不得其死,难道可以不加整治吗?如今寺中的丞、正也有人在寺内建造房屋,每天让士大夫往来于公门之间,使天子的狱寺几乎变成丞、正犒劳宾客的地方,这个弊病非常不可取。臣愚以为,凡丞、正以下官员,可以拜谒两府和秋官的长官、副长官,除此之外不得随意请求谒见;又对接受他人拜谒一事严定法律,务必实行,并且贵在长期坚持,否则就应立即罢免斥退。这样他们必定有所畏惧而不敢妄为,寺中的胥吏不能任意外出,外来的游民不能擅自到来,使宫门的禁令始终像不可侵犯一样,那么古人命名狱讼的本意,或许就可以由此实现。臣所以说:严格出入禁令,是为了巩固狱情。朝廷设置试验刑法的科目,每年考试一次,其中选中的人不过一两年,便能获得廷评的职务。甚至还有未经预期便前来应试的人。把廷评这一重要职位作为任子越级升迁的阶梯,而一寺的法令又都由廷评先行接手审究;从此升迁,可以担任正、丞,再上升为郎,进而成为侍从。这样看来,廷评官本来并不是轻易选任的职位;它看起来与馆阁官员升迁迅速相似,但如今来应试的人,多半不是确实精通法令的人,不过凭几个月涉猎所得的学问,就可以一朝滥取此职。正是由于取士时有时过于宽松而没有限制,所以有人得以侥幸迅速升进;让并不十分精通法令的官吏总掌一寺法令,恐怕会导致内失法意、外害良民,其危害不可胜言。臣愚以为,应当稍稍提高试选难度,凡以法令考试的,必须十人取一人;等到第二次考中,并且在考中之后经历任职,才开始提拔。这样或许可以使他们对所学习的内容得到详细掌握,议论法令也不失其本意。臣所以说:提高试法选任的难度,是为了整饬廷属。如今六曹的官员,除刑部外来说,他们所办理的事情都不是关系百姓生死的事务。那些人在部中任职时尚且不应接受拜谒,何况棘寺所属官员,正是根据生杀大事审议百姓罪行的呢?如果没有办法防止他们徇私,就会陷于不知防范事务的地步。如今教官的选任,来应试的人大约十人取一人。他们对于无关紧要的职员尚且如此吝惜名额,何况廷评的职任关系百姓的休戚?如果不提高选任难度,就会陷于滥行授予。唉!这两件事,都是为了通达圣人不能不如此的心情。如今如果任凭他们随意行事而不加顾恤,那么圣人不能不如此的心情,他们也会漠然置之而不能实行。到了那时,圣人就必须兼管各种狱讼,又何必设置臣下和近臣来做什么呢?
论苗赋当平疏臣闻天下有贤君,无贤吏;有良法,无良民。岂其吏之果不可贤,而民之果不可良也?盖天下之大,固有可使为贤吏之理,而吏或不贤者,岂非术既疏而吏自纵?固有可使为良民之理,而民或不良者,岂非法虽具而意已忘哉?呜呼!吏之不贤,则将轻法制而玩号令,虽以事之所不忍为而加诸民者,彼且妄行而不恤,必求有以济吾术而后已。夫是以民受其▯,盖将不能一日而自安;而民之不良者,固非性之真而习之素也。法之意既失,则民方困于上之求于已者,于是朝而为盗,暮而为刼,苟可起其瘁而济其穷者,亦且奔走竞为之不暇。如是,则天下殆有不可治者矣。是故圣人有道焉:严其所以驭吏之法,使之凛凛而不敢犯,则吏之不贤者可以廹而进之;善存其所以立法之意,使之章章而不少失,则民之不良者可以安于法而有向道之诚。今之天下所以吏不贤而民不良者,亦已久矣。且夫为郡邑者,皆所以承流而宣化,然而主恩不宣,而吏之为民害者,若有使然而不少;变法意不存,而民之不良者,且困穷狼狈而不可救。当此之时,求其得民心而治者,臣以为不大可笑,则大可忧矣。国家以二百州之赋,以供大司农之用,其间苗之多寡,器之隆杀,固自一定而不易。然而州县之间,吏务纎毫之得,凡输纳之害,下及于吾民者,有不可以枚数。何者?方其苗之将输也,守以谕其令曰:“尔其多为之,名过为之,器取之以斗者必倍其斗,纳之以石者必过其石。”则又曰:“州有耗,而漕司复有耗,苟不于此而取之,则州且匮矣。”是故令知耗之不可或无也。思之曰:“一郡之用,既有资于所纳之耗,则吾之邑是无耗,尤不可也。”逮夫正米之纳也,既加其耗而益之;耗米之纳也,又多其量而受之。某之米,漕司之耗也;某之米,耗苗之加也,则将倍于当输。者矣,不特此也。呈様者有米,而探筒者亦有米,打锨者有米,而给钞者复有米。故以一石之输,常倍其数而后足。此岂法意之当然者哉?为吏者纵贪得之心,故诛求敛取而不之恤。为民者廹于上之所必取,则虽至无力者,亦惧其刑之或及,方且鬻产逋贷而后行。求其不为穷民、不为盗贼而自安于良民者,亦难矣。以今观之,凡前日之为巨室者,今且困于此而已贫;前日之仅足者,今且困于此而颠跻矣。不过数年,必将尽其所有,则壮者之四方,老羸转沟壑,恐不难到。此臣之所大可忧也。然臣尝叩其为令者,彼以为非令之过,或者计台州郡有以廹之。臣独不知耗粟之储,其果皆归之大司农耶?其亦吏为私用而不之闻也?呜呼!诚如是言,则是民之利害,殆将壅阏而不通,而吏之厉其民者,又将何时而已也?今必欲使吏为贤吏而民为良民,则莫若于朝夕之间,命版曹之属置为斗器,大抵一仿有司之则。令郎曹一二员,分按江浙之尤甚者,取某州之斗,一视此以为准。州之斗既定,则某州之邑亦均焉。揭为明文以告其民曰:“某之数也,其自今日始以纳其粟。”若夫常平义仓之耗,尚有所不免者,亦宜晓然以取之。要不过十之二三,庶防受纳之间可以久而无怨。州县之或不然者,令民得以越诉于台省,苟得其实,宜加之深文以为戒。复于每嵗冬之始月,命郎曹覆视其实,且以听民之私议。盖人情不常久,必自怠,况以一器之设、一法之行,苟不时以稽之,求其不变者,末矣。臣尝见今之父老皆言,绍兴之初,歳尝遣中都之官一人,分察郡邑,名曰诏使,皆所以广求民瘼而旁通下情。今不行此,久矣。故臣以为按苗之使,可以视此为法。昔者汉宣中兴,至于吏称其职,民安其业,其驭吏之法纎悉不遗,而务行寛大之言,亦皆在民而不在吏。陛下傥力行之,则民其少瘳也。
译论苗赋应当公平的奏疏 臣听说,天下从来没有没有弊病的地方,而各种弊病大都由人造成。假如让人稍微有所畏惧,人又怎么敢制造什么弊病呢?只是因为上面未必能够察觉,后来小人才得以暗中动心、预先谋划。这就是天下弊病纷纷发生、危害百姓而不能停止的原因。过去的圣人,不在可以知道的地方寻找弊病,而在我未必知道的地方寻找弊病;不在可以治理的地方革除弊病,而在我未必能治理的地方革除弊病。因此,天下那些以善为弊的人,知道上面所留意的都是平日可以倚恃的地方;如今一旦发现其端倪、暴露其踪迹,他们就会认为圣人果然不可欺骗。若不寻找我未必知道的弊病,只察看那些可以知道的;不革除我未必能治理的弊病,只察看那些可以治理的,那么他们就会抓住那些上面未必知道、未必能治理的地方,安坐着去做了。臣姑且借其他事情来说明:私自铸钱,是一定要禁止的;但熔销钱币造成的损耗,却未必禁止。贩卖货物而征税,是一定要防范的;但隐匿货物以逃税,却未必防范。为什么呢?因为忘记了那些未必能够察觉的地方。所以私铸钱虽未必每天都能捕获,熔销钱币的人却常常十之八九漏网;征税之事虽不常被听闻,藏匿逃税的人却遍布天下。如今想要革除弊病、使百姓获利,难道也应当先从我们未必察觉的地方入手吗?现在国家爱护百姓的事情,往往是可以实行的就实行,本来未曾苟且取得一点成效却不去举措。然而饥寒交迫的百姓,有的困于兼并土地的家族;在常产转授的过程中,有的越是出卖,越是难以支撑,这实在非常可怜。这里一定存在某些未必被知道的弊病,只是人们有时还没有察觉。臣过去在浙地乡村,看见所谓出卖产业的弊病有两种。虽然其中奸谋不同,弊端也不止一种,但追究它们最终的结果,没有不是危害百姓的。怎么说呢?某人把某项产业卖给某人,买受人必定因得到这项产业而获利,并把它作为交易对象。等到这项产业归于买受人时,买受人必须向有司报告说:“某人取得了某人的产业。”产业的赋税就应由买受人承担,而出卖产业的人从此不再承担。这叫作过割。假使天下人都拿这种说法,在产业授受之际依照法令办理,那么百姓卖掉一件东西得到一金,卖掉一百件东西得到一百金,就可以从容任意地处置这一金、百金,而不必再有其他忧虑。如今却不是这样。贫困百姓迫于衣食不足,只要有人多次求购、价格合意,便欣然卖掉产业而不推辞;富豪之家取得产业后,又将契约深藏起来,按年收取收益。富家拥有产业却不向郡县报告,所以即使贫民的产业已经进入富豪之家,产业的征赋仍然挂在贫民名下。富家既不肯报告,贫民又不能报告。等到有司催促缴纳赋税时,所发文书和张贴的告示,全都不去责问得到产业的人,唯独向出卖产业的百姓追索。州县正为征收赋税所迫,即使贫民前来恳切申诉,说这项产业如今已经属于某人,赋税也应由某人承担,出卖产业的人还与此有什么关系呢?然而有司本来就不肯因为过割而放松考课,凡是刑罚禁令所施加的、号令所逼迫的,只知道追及出卖产业的人。贫民正因为害怕有司,也不敢说自己不应缴纳,于是又卖妻卖子,把所有财产都拿来缴赋。有的多年不能改变,百姓便倾覆困顿、狼狈不堪,甚至濒临沟壑而饿死。这个时候,富豪之家正安然无事,不受任何骚扰;他们之所以能够从中获利,也只是侥幸利用了上面未必能够察觉的地方。这是第一种弊病。自从国家严格实行限田法,即使是官员余荫之后,也应当按财力服役,于是冒开户籍、分立名目的弊病纷纷出现,充斥各处而无法究察。〔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一石〕 臣又仔细察看其中的端倪而得知:当他们取得田地、拿契约纳税时,必定设立一户来书写契约;以一户立籍的,必定使用一个官名。假如确实有这个人,又确实有这个官职,本来没有什么可怪的。奇怪的是,一个人平日历任的官职,竟被用来作为一家十多户的名目。例如某人从通直推而上升,直到正议为止,那么所立的户籍就必定先称通直,又称奉议,再称承议等,逐级上升到正议才停止。这样,一个人的官职就可以用来设立十多户,使立役的政令无法施加到这些人家,而他们全都成为普通百姓和下等户。普通百姓和下等户本来没有可以用来命名的官职,想要多立户籍也很困难。考察那些破家荡业、离家亡身的人,全都是从他们冒开户籍开始的,这也是一种弊病。臣希望陛下立即颁布明文,严格告诫州县:凡因取得产业而拿契约纳税的,必须先办理过割,然后才能纳税。过割之日,不必让出卖产业的百姓亲自互相辨诉,因为百姓正困于出卖产业之事,本来就不能再让他们承担官府费用。只需取来所立的契约,再索取产业原来的旧约,查核每年应缴的官赋,就在契约上加以批注即可,不劳费力而自然明白。如果过了月份而隐匿契约、不行纳税,应当加重责罚,使出产者能够陈告,并把产业归还给他;这样一来,谁还肯隐匿契约而突然丧失自己的产业呢?立户的办法,大体上是规定:以一个人的官职立一户;如果要使用其他户名,则必须另有一个人作为依据。等到拿契约来纳税时,必须亲自携带某官的告示作为凭证。其中又有借假亲戚作为户名的情况;如果必须一一取得告示后才能登记,那么亲戚的告示恐怕未必都能取得。这样之后,冒开户籍、分立名目的弊病就可以彻底革除。两种弊病都除去,百姓的财力便可以恢复,或许也就不会再有有司催征、追呼、代为缴纳的骚扰,因贫困而服役的人也可以从此稍得安息。唉!圣人爱护百姓,本来不愿用虚假的名声掩盖天下。汉代文帝、景帝的惠民养民之德,必定要真正对百姓自身产生功效才肯停止。如今考察他们的纪载,仍然使人赞叹爱慕,常常令人举手加额。如果不这样做,不去探求并革除实际的祸害,不去实行实际的利益,却只说宽减刑名、减轻法制,以此来爱护天下,臣恐怕百姓还来不及安顿下来。
论差税当究其原疏臣闻之,天下未尝无▯也,而其▯举由夫人而起。夫使人而稍有所畏,则人亦何▯之敢为?徒以上之所未必察,而后小人始得切意而逆计之。此天下之▯所以纷然害民而不已。盖昔之圣人,不求▯于所可知,而求▯于吾之所未必知;不革▯于所可治,而革▯于吾之所未必治。夫是以天下之善为▯者,知上所以留意者,皆平日之所可恃,今一旦而见其端暴其迹,彼将以谓圣人果不可欺也。若夫不求吾之所未必知,而察其所可知;不革吾之所未必治,而察其所可治,则彼且执其所未必知、未必治者,可以安坐而为之矣。臣试借他事以明之:私而为铸,所必禁也,而鉟销之耗则未必禁矣;贩而必征,所必防也,而匿藏之税则未必防矣。何者?忘其所未必察也。是故私铸虽不日获,而鉟销者常十九漏;征虽不常闻,而藏匿者满天下。然则将以革▯而利夫民者,其亦先吾之所未必察者欤?今国家爱民之事,往往可行则行,固未尝苟得一焉,而莫之举也。然而饥寒之民,或困于兼并之族;而常产授受之际,或愈鬻而愈不可支者,其亦甚可怜已。此必有未必知之▯者存乎其间,而人或未之知也。臣往在浙之村落,见其所谓鬻产之▯有二,虽其奸谋之不同,▯端之不一,然究其所归,无有不为民害者。何者?某人以某产而鬻于某人,则某人必利某产而市于某人。至于某产之归于某人也,则必告之有司曰:“某得某人之产也。”产之赋则某当受之,而某人之出某产者自此其不预矣。谓之过割。使天下之人皆挟是説以正其法于授受之际,则民将鬻一物得一金,鬻百物得百金,可以从容恣肆于一金百金之间,而无他虑焉也。今独不然,民之贫者廹于衣食之不给,其求售之数苟及也,必欣然鬻产而不辞,而富豪之家既得其产,且将执契。深藏嵗收,其有而不告于郡县,故虽贫民之产已入富豪之室,而产之征赋则犹挂籍于贫民之下。富者既不肯告,而贫民又不能告。逮有司督其输赋也,书檄揭引,举不责之得产者,而独求于鬻产之民。州县方廹于赋之征,虽贫民赴愬恳切,以为某产今为某人之有也,而某赋则某人宜当之,鬻产者其何预乎哉?然而有司固不肯以过割而缓于课最,凡其刑禁之所加,号令之所廹,第知及夫鬻产者耳。而贫民方惟有司之惧,亦不敢言吾之不当输也,则又鬻妻出子,尽所有以为赋。有歴数年而不变,而民遂颠跻狼籍,至于濒沟壑而饿死矣。当此之时,富豪之家方且偃然而无一事之扰,其所以取于此者,亦幸其上之所未必察者耳,此一▯也。自国家严限田之法,虽以宦余之后,亦当以力而役,于是冒户分名之▯,填然四出而不可究。然臣亦熟察其端而得之,方其得田而税夫契也,则必有一户以书其契,以一户立者,必以一官名。使其果有是人,又果有是官,固不足恠。然独恠夫以一人平日所歴之官为一家十余户,如某之人自通直推而上之至正议而止,则其户之立也,必曰通直,又曰奉议,复曰承议等而升之至正议而后止。则是一人之官可以立十余之户,遂使立役之政不及施于其家,而皆单民下户之軰。盖单民下户本无官之可名,欲多为之户,亦已难矣。考其破家而荡业,离家而亡身者,皆自彼之冒户始,此亦一▯也。臣愿陛下亟颁明文,严谕州县,凡以得产而契税者,必先过割而后税。过割之日,不必令鬻产之民亲相辨议,盖民方困于所鬻,固不可使有在官之费,不过取所立之契,复索产之旧约,按每嵗在官之赋,就以批注则可,不劳而自明。若过月匿契而不税者,宜重为之责,俾出产者得陈告,并以产而归之,则人讵肯?以匿契而遽亡其有哉?立户之法,大抵令以一人之官,则为一户之立;若以他户名者,必又一人而后可。当其契之来税也,则必亲挟某官之告以为证。盖其间复有假亲戚以为名,若使一一得告而后书,则亲戚之告恐未必可以皆致。如此而后冒户分名之▯,可以断革。二▯既去,而民力以苏,庶防无有司征呼代输之扰,而以贫役者亦自此而少息。噫!圣人之爱民,固不欲以虚名盖天下也。汉之文景,其恵养之徳,必欲果有功于民之身而后已。今观其纪,犹使人歆叹爱慕,常于以手而加额。不然,而不求其害之实者而去之,利之实者而行之,乃曰寛刑名、轻法制,以此而爱天下,臣恐斯民税驾之未皇也。寛恤士卒疏
译论差税应当追究根源的奏疏 臣听说,天下从来没有没有弊病的地方,而各种弊病全都由人造成。假如使人稍有畏惧,人又怎么敢制造弊病呢?只是因为上面未必能够察觉,后来小人才得以暗中动心、预先谋划。这就是天下弊病纷纷发生、危害百姓而不能停止的原因。过去的圣人,不在可以知道的地方寻找弊病,而在我未必知道的地方寻找弊病;不在可以治理的地方革除弊病,而在我未必能治理的地方革除弊病。因此,天下那些把善事变成弊病的人,知道上面所留意的都是平日可以倚恃的地方;如今一旦看见端倪、暴露踪迹,他们就会认为圣人果然不可欺骗。若不寻找我未必知道的弊病,只察看那些可以知道的;不革除我未必能治理的弊病,只察看那些可以治理的,那么他们就会抓住那些上面未必知道、未必能治理的地方,安坐着去做了。臣姑且借其他事情来说明:私自铸钱,是一定要禁止的;但熔销钱币造成的损耗,却未必禁止。贩卖货物而征税,是一定要防范的;但隐匿货物以逃税,却未必防范。为什么呢?因为忘记了那些未必能够察觉的地方。所以私铸钱虽未必每天都能捕获,熔销钱币的人却常常十之八九漏网;征税之事虽不常被听闻,藏匿逃税的人却遍布天下。那么,想要革除弊病、使百姓获利,难道也应当先从我们未必察觉的地方入手吗?如今国家爱护百姓的事情,往往是可以实行的就实行,本来未曾苟且取得一点成效却不去举措。然而饥寒交迫的百姓,有的困于兼并土地的家族;在常产转授的过程中,有的越是出卖,越是难以支撑,这实在非常可怜。这里一定存在某些未必被知道的弊病,只是人们有时还没有察觉。臣过去在浙地乡村,看见所谓出卖产业的弊病有两种。虽然其中奸谋不同,弊端也不止一种,但追究它们最终的结果,没有不是危害百姓的。怎么说呢?某人把某项产业卖给某人,买受人必定因得到这项产业而获利,并把它作为交易对象。等到这项产业归于买受人时,买受人必须向有司报告说:“某人取得了某人的产业。”产业的赋税就应由买受人承担,而出卖产业的人从此不再承担。这叫作过割。假使天下人都拿这种说法,在产业授受之际依照法令办理,那么百姓卖掉一件东西得到一金,卖掉一百件东西得到一百金,就可以从容任意地处置这一金、百金,而不必再有其他忧虑。如今却不是这样。贫困百姓迫于衣食不足,只要有人多次求购、价格合意,便欣然卖掉产业而不推辞;富豪之家取得产业后,又将契约深藏起来,按年收取收益。富家拥有产业却不向郡县报告,所以即使贫民的产业已经进入富豪之家,产业的征赋仍然挂在贫民名下。富家既不肯报告,贫民又不能报告。等到有司催促缴纳赋税时,所发文书和张贴的告示,全都不去责问得到产业的人,唯独向出卖产业的百姓追索。州县正为征收赋税所迫,即使贫民前来恳切申诉,说这项产业如今已经属于某人,赋税也应由某人承担,出卖产业的人还与此有什么关系呢?然而有司本来就不肯因为过割而放松考课,凡是刑罚禁令所施加的、号令所逼迫的,只知道追及出卖产业的人。贫民正因为害怕有司,也不敢说自己不应缴纳,于是又卖妻卖子,把所有财产都拿来缴赋。有的多年不能改变,百姓便倾覆困顿、狼狈不堪,甚至濒临沟壑而饿死。这个时候,富豪之家正安然无事,不受任何骚扰;他们之所以能够从中获利,也只是侥幸利用了上面未必能够察觉的地方。这是第一种弊病。自从国家严格实行限田法,即使是官员余荫之后,也应当按财力服役,于是冒开户籍、分立名目的弊病纷纷出现,充斥各处而无法究察。臣又仔细察看其中的端倪而得知:当他们取得田地、拿契约纳税时,必定设立一户来书写契约;以一户立籍的,必定使用一个官名。假如确实有这个人,又确实有这个官职,本来没有什么可怪的。奇怪的是,一个人平日历任的官职,竟被用来作为一家十多户的名目。例如某人从通直推而上升,直到正议为止,那么所立的户籍就必定先称通直,又称奉议,再称承议等,逐级上升到正议才停止。这样,一个人的官职就可以用来设立十多户,使立役的政令无法施加到这些人家,而他们全都成为普通百姓和下等户。普通百姓和下等户本来没有可以用来命名的官职,想要多立户籍也很困难。考察那些破家荡业、离家亡身的人,全都是从他们冒开户籍开始的,这也是一种弊病。臣希望陛下立即颁布明文,严格告诫州县:凡因取得产业而拿契约纳税的,必须先办理过割,然后才能纳税。过割之日,不必让出卖产业的百姓亲自互相辨诉,因为百姓正困于出卖产业之事,本来就不能再让他们承担官府费用。只需取来所立的契约,再索取产业原来的旧约,查核每年应缴的官赋,就在契约上加以批注即可,不劳费力而自然明白。如果过了月份而隐匿契约、不行纳税,应当加重责罚,使出产者能够陈告,并把产业归还给他;这样一来,谁还肯隐匿契约而突然丧失自己的产业呢?立户的办法,大体上是规定:以一个人的官职立一户;如果要使用其他户名,则必须另有一个人作为依据。等到拿契约来纳税时,必须亲自携带某官的告示作为凭证。其中又有借假亲戚作为户名的情况;如果必须一一取得告示后才能登记,那么亲戚的告示恐怕未必都能取得。这样之后,冒开户籍、分立名目的弊病就可以彻底革除。两种弊病都除去,百姓的财力便可以恢复,或许也就不会再有有司催征、追呼、代为缴纳的骚扰,因贫困而服役的人也可以从此稍得安息。唉!圣人爱护百姓,本来不愿用虚假的名声掩盖天下。汉代文帝、景帝的惠民养民之德,必定要真正对百姓自身产生功效才肯停止。如今考察他们的纪载,仍然使人赞叹爱慕,常常令人举手加额。如果不这样做,不去探求并革除实际的祸害,不去实行实际的利益,却只说宽减刑名、减轻法制,以此来爱护天下,臣恐怕百姓还来不及安顿下来。宽恤士卒奏疏
臣闻传有之曰:恵则足以使人。又曰:徳以施恵,战所由克。又曰:衣食足,然后知荣辱。凡此者,皆谓抚存之于前,则可以责用于其后。而为吾所役者,亦将舒徐悦怿,愿自表见。自昔善用天下,比皆如此,而况于用兵哉?臣窃惟今日最不能以自赡,而衣食单穷,妻孥冻馁,养生送死,一无可恃,声嗟气叹,日甚一日,知之而无能救之者,则惟诸军之士卒是已。臣顷守池州,两年之间,盖尝亲见军屯士卒贫穷怨嗟之状。且今士卒日给,虽等杀不同,大率不过二升半米与百金而已。此固从昔定数,何前日可以自存,而今日遽谓不足哉?臣固尝询之将帅,其説自谓今军中事力与昔年逈不相侔,上无寛裕之财可以辍恵而分给,则下无非时之与得以周急而恵穷。方昔年事力寛裕之时,日教月习,将帅捐金与帛以激劝,事艺艺精者既赏,志勤者亦赏,而勇力进者又赏,盖无时无之。而又其家有婚姻,有疾病,有亡殁,则各将言之,统帅悉有给与。凡是数説,皆起于在上者事力寛裕,故能时有恵犒。今大不然,统司钱物既有定数,日就窭乏,而措置料理悉所不敢,是以上下煎廹,秦越相视,士卒合得钱米之外,一毫无有,安得不穷且困哉?此则将帅自为之説耳。然臣又询之士卒,攷之众论,抑又有他説焉。一曰支有减尅,二曰米求出剩,三曰糜于苞苴。窃闻军中支请士卒钱米,往往不即及时依数支散,循习为例,暗有消尅。逮于支付,各将散给士卒,则合得钱米已有消折矣。夫以毫厘之给,岂堪复有消折哉?彼数万人之给人,各有尅则,众少致多,悉归之他用矣。此所谓支有减尅也。大军仓官支给米斛,多有循习以求出剩,月减嵗尅,自有定则,久而羡余则为寛剩,虽非明取,实则暗积,是皆瘠士卒之给,以肥在上之须。此所谓米求出剩也。将帅之职,悉本朝廷除授而居是职者,懐无厌之望,济贪进之欲,则苞苴权门,取悦贵近,往来于道,习以为常,皆以求足其所望欲。彼其苞苴之费,固何所从出哉?不过朘剥士卒,以充其所用而已,此所谓糜于苞苴也。夫既以在上者事,力之不裕,又困于三者之▯,宜其士卒憔悴穷困,而不能以自存也。是以人懐怨嗟,非一嵗月,则缓急之际,责其能効死力以济国事,盖亦难矣。为今之计,欲以寛士卒,殆未见有速效之防。臣以为所给钱米,自有定数,増之不能,减之不可。于前三者之弊,亦可以少革否乎?欲望敷奏,亟发圣断,严诏诸总领所,更切措置支散士卒钱米之时,使之各足其数,以时而得,毋令毫髪减尅其大军仓官支散米斛,不得剥下丰上,循习前例以幸寛剩。严戒诸屯将帅苞苴之弊,广行觉察,一有违犯,重置典宪。每遇朝廷除授统帅陞差统制,严加训饬,以警其私,庻几知所戒惧,或能稍寛士卒穷困之苦,人知感奋,足以责其异日之用矣。昔汉韩信为将军,多以恩拊众,得士死力。葢寛饶为司马,遇士卒甚有恩,卫卒至数千人,皆叩头愿留以报厚德,载在方防,皆其明效大验也。惟圣主以是而命将帅焉,天下幸甚。
东塘集卷九
译臣听说《传》中有这样的话:“施恩惠,就足以役使人。”又说:“以德施惠,是战争能够取胜的原因。”还说:“衣食富足以后,才知道荣誉和耻辱。”这些话都是说,先对人加以抚恤、养护,之后才可以要求他们效力;被我们役使的人,也会舒缓安乐、心情愉悦,愿意主动表现自己。自古以来善于使用天下人才的,大都如此,何况用兵呢?臣私下认为,如今最不能养活自己、衣食极其贫乏、妻子儿女受冻挨饿、养生送死毫无依靠,每日叹息、一天比一天严重,而知道这种情况却没有能力救助他们的,只有各军士卒。臣近来镇守池州,两年之间,曾亲眼见到军屯士卒贫穷哀叹的情状。如今士卒每天的供给,虽然等级、数量各有不同,大体不过二升半米和百文钱而已。这本来是从前确定的数额,为什么以前可以靠它自存,今天却忽然说不够呢?臣曾询问将帅,他们说如今军中的财力与从前大不相同,上面没有宽裕的钱财可以抽出恩惠分给下面,下面也没有临时性的供给来周济急难、施惠于贫困者。过去财力宽裕时,每日教练、每月操习,将帅拿出金钱和布帛来激励劝勉,技艺精熟的有赏,勤奋的也有赏,勇力进取的又有赏,这些赏赐几乎无时没有。如果士卒家中有婚姻、疾病、死亡等事情,各人还可以上报,统帅都给予供给。这些办法,都是由于上面的财力宽裕,所以能够经常施恩犒劳。如今完全不是这样:统司的钱物都有定数,每天越来越贫乏,筹措办理全都不敢进行,因此上下都受到逼迫,彼此如秦越般相视,士卒除了本来应得的钱米之外一丝一毫也没有,怎么能不穷困呢?这只是将帅自己的说法。然而臣又询问士卒,考察众人的议论,另外还有三种说法:第一,发放时有所克扣;第二,发米时设法求取余剩;第三,钱财耗费在馈赠贿赂上。臣听说军中发放士卒钱米,往往不能立即按时足额发下,因循成习,暗中有所削减。等到实际发放时,各将分给士卒,原本应得的钱米已经有所折损。如此细微的供给,怎么经得起再有削减呢?数万人领取供给,每人各有克扣,少数汇集成多数,全都归入其他用途。这就是所谓发放时有所克扣。大军仓官发放米斛,大多沿袭旧习以求取余剩,每月削减、每年克扣,自有固定的规则;积久之后形成羡余,虽不是明目张胆地取走,实际上却是暗中积聚。这些都是削减士卒的供给,以肥厚上面的需求。这就是所谓发米时设法求取余剩。将帅的职位,都是由本朝廷任命而居其职的人担任;他们怀有无厌足的欲望,满足贪图升进的愿望,于是把馈赠贿赂送往权贵之门,讨好皇帝亲近之人,往来于道路之间,习以为常,全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他们馈赠贿赂的费用究竟从哪里来呢?不过是剥削士卒,来充当自己的用度罢了。这就是所谓钱米耗费在馈赠贿赂上。上面的财力本已不宽裕,士卒又受到这三种弊病的困扰,士卒憔悴穷困、无法自存,实在是理所当然。因此人人都怀着怨恨叹息;将来遇到缓急,需要他们拼死效力来完成国家大事,恐怕也很困难。如今的办法,是想宽解士卒,却暂时看不出有什么迅速奏效的办法。臣认为,所发的钱米自有定数,增加固然不能,减少也不可。至于前面三种弊病,是否可以稍加革除呢?希望陛下采纳臣的奏报,立即作出圣断,严令诸总领所,进一步安排士卒钱米的发放,使各人都足额得到应得之数,并按时领取,不得有丝毫削减;大军仓官发放米斛,不得削下肥上,不能沿袭旧例以图取余。严格告诫各屯将帅不得馈赠贿赂,广泛进行察访,一有违犯,便从重按法惩处。每逢朝廷任命统帅、升迁调任统制,都要严加训诫,以警戒他们徇私,希望他们知道戒惧,或许能够稍稍减轻士卒穷困的痛苦,使人人感奋,从而足以要求他们将来效力。过去汉代韩信担任将军,多用恩惠抚慰众人,因此得到士卒拼死效力。盖宽饶任司马时,待士卒非常有恩,卫士达到数千人,都叩头请求留下来报答厚德。这些事载在方册之中,都是明显的成效和确实的验证。希望圣明的君主以此来任命将帅,天下幸甚。《东塘集》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