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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仪礼图十七

仪礼图卷十一     宋 杨复 撰

儒藏 · 礼经 · 已译 · 第 134–165 段

,屋下垒墼为之,不涂塈,所谓垩室也。素犹故也,谓复平生时食也。斩裒不书,受月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虞卒哭异数。○疏曰:居倚庐,孝子所居在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既夕记云:“居倚庐”,郑注云:“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丧大记云:「妇人不居庐。」此经专据男子。生文在中门外者,哀亲之在外;寝苫者,哀亲之在草也。绖带不脱,则衰裳不脱,可知。既虞寝有席,脱可也。云既虞,翦屏柱楣者,士虞礼既葬,反日中而虞。郑注《士丧》三虞,三虞之后乃改旧庐,西乡开戸,翦去户旁两厢屏之余草,柱楣者前梁谓之楣,楣下两头竪柱,施梁乃夹户傍之屏也。既虞之后,卒去庐,中无时之哭,唯有阼阶下朝一哭,夕一哭。既练之后,无朝夕哭,唯有垩室中,或十日,或五日,思忆则哭,知一溢之数。若此者依算法,百二十斤曰石,推之也。梁闇即谅阴也】

译在屋下用土坯垒砌而成,不涂抹白泥,这就是所谓的白室。素,就是旧的意思,指恢复平素时的饮食。斩衰不记载,受月者,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在虞祭和卒哭祭时礼数不同。○疏解说:居住在倚庐,孝子所居处在门外东墙边,倚靠木头搭建庐舍。《既夕记》说:“居住在倚庐”,郑玄注解说:“倚靠木头搭建庐舍,在中门外。”东方北户,《丧大记》说:“妇人不居住在庐舍。”此经文专门依据男子而言。文辞中说在中门外,是因为哀痛亲人曾在外;睡在草垫上,是因为哀痛亲人曾卧于草席。绖带不脱下,那么衰裳不脱下,也就可知了。既虞祭之后,寝处有席,可以脱下衰裳了。说既虞祭之后,剪去屏风和柱楣的,士虞礼在既葬之后,返回日中时举行虞祭。郑玄注《士丧礼》说有三虞,三虞之后才改换旧庐,向西开门,剪去门旁两侧屏风剩余的草,柱楣是指前面的横梁叫做楣,楣下两头竖立的柱子,施加横梁就夹在门旁的屏风处。既虞祭之后,最终离开庐舍,没有无时之哭,只有在阼阶下早晨哭一次,傍晚哭一次。既练祭之后,没有朝夕哭,只有在白室中,或者十天,或者五天,思念回忆时就哭,知道一溢的数量。像这样的话依据算法,一百二十斤叫做石,由此推算。梁闇就是谅阴。

父○传曰:“为父何以斩衰也?父至尊也【疏曰:父是一家之尊】○传:“父卒然后为祖父后者服斩【详见不杖期为君之祖父母条】诸侯为天子○传曰:“天子至尊也【疏曰:天子至尊,同于父也】○记:“方丧三年【疏曰:方谓比方也,谓比方父丧礼以丧君】○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外宗,君外亲之妇也,其夫与诸侯为兄弟服斩,妻从服期。诸侯为天子服斩,夫人亦从服期。】《丧大记》曰:“外宗房中南面。”○疏曰:“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言诸侯外宗之妇为君期,则夫人为天子亦期也。君谓列国诸侯之君,外宗,君外亲之妇也者,其夫既是君之外姓,其妇即是外宗也。熊氏云:凡外宗有三。案《周礼》外宗之女有爵,通卿大夫之妻一也;《杂记》云:“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注谓君之姑姊妹之女、舅之女、从母皆是,皆为诸侯服斩,为夫人服期,是二也;此文外宗是诸侯外宗之妇也,若姑之子妇、从母之子妇,其夫是君之外亲,为君服斩,其妇亦名外宗,为君服期,是三也。内宗有二者,案《周礼》云:“内女之有爵”,谓其同姓之女悉是一也;《杂记》云:“内宗者,是君之五属之内女”,是二也】

  世子不为天子服【逺嫌也不服与畿外民同○疏曰诸侯世子自有继世之道○服问】君○传曰君至尊也【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疏曰案周礼载师云家邑任稍地小都任县地大都任疆地是天子卿大夫有地者若鲁国季孙氏有费邑叔孙氏有郈邑孟孙氏有郕邑晋国三家亦皆有韩赵魏之邑是诸侯之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士无臣虽有地不得君称故仆隶等为其丧吊服加麻不加斩也方丧三年见上文诸侯天子】○记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谓卿大夫以下也与尊者为亲不敢以轻服服之言诸侯者明虽在异国犹来为之三年也○疏曰经不云君而云诸侯故知客在异国也○小记】○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太子如士服【大夫不世子不嫌也○疏曰此明大夫无继世之道其子无嫌得为君与夫人及君之太子着服如士服也○服问】○外宗为君夫人犹内宗也【皆谓嫁于国中者也为君服斩夫人齐衰不敢以其亲服服至尊也外宗谓姑姊妹之女舅之女及从母皆是也内宗五属之女也其无服而嫁于诸臣者从为夫之君嫁于庶人从为国君○疏曰此外宗与前章外宗为君别也故郑注彼云外宗是君之外亲之妇此外宗唯据君之宗也○杂记】

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不继祖也【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庶子者,为父后者之弟也。○疏曰:虽承重,不得三年,有四种:一则正体不得传重,谓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也;二则传重非正体,庶孙为后是也;三则体而不正,立庶子为后是也;四则正而不体,立适孙为后是也】

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若子者,为所为后之亲,如亲子○疏曰:同宗则可为之后者,以其大宗子当収聚族人,非同宗则不可。谓同承别子之后,一宗之内,若别宗同姓,亦不可以其收族,故也。云支子可也者,以其他家适子当家,自为小宗,小宗当收敛五服之内,亦不可阙,则适子不得后也,故取支子。支子则第二以下庶子也。死者祖父母则为后者曾祖父母,齐衰三月也。妻即为后者之母也。妻之父母、妻之昆弟、妻之昆弟之子,于为后者为外祖父母及舅与内兄弟,皆如亲子为之着服也。传举疏以见亲,言外以包内,骨肉亲者如亲子可知】妻为夫○传曰:夫至尊也【疏曰:夫至尊者,虽是体敌齐等,夫是妻之尊敬,以其在家天父,出则天夫,是其男尊女卑之义,故同之于君父也】

妾为君,○传曰:君至尊也【妾谓夫为君者,不得体之加尊之也,虽士亦然】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者,子女也,别于男

译传文说:“为什么为父亲服斩衰之丧呢?因为父亲是至尊的人。”疏文说:“父亲是一家中最尊贵的人。”传文说:“父亲去世后,然后为祖父作后嗣的人服斩衰之丧。”诸侯为天子服斩衰。传文说:“天子是至尊的人。”疏文说:“天子是至尊,这与父亲一样。”记文说:“比照三年的丧礼。”疏文说:“方,是比照的意思,是说比照父亲丧礼的礼仪来为君主服丧。”君主为天子服三年丧,夫人比照外宗为君主服丧的礼仪。外宗,是君主外亲的妇女,她们的丈夫与诸侯服斩衰之丧,妻子跟随服齐衰期丧。诸侯为天子服斩衰,夫人也跟随服齐衰期丧。《丧大记》说:“外宗在房中南面站立。”疏文说:“夫人比照外宗为君主服丧,是说诸侯的外宗妇女为君主服齐衰期丧,那么夫人为天子也服齐衰期丧。君,指列国诸侯的君主。外宗,是君主外亲的妇女,她们的丈夫既然是君主的外姓,她们的妻子就是外宗。熊氏说:大凡外宗有三种。查《周礼》外宗中有爵位的女子,通指卿大夫的妻子,这是第一种;《杂记》说:‘外宗为君夫人服丧如同内宗一样’,注解说君主的姑母、姐妹的女儿、舅父的女儿、姨母的女儿都是,都为诸侯服斩衰,为夫人服齐衰期丧,这是第二种;本文的外宗是诸侯外亲的妇女,如果是姑母儿子的妻子、姨母儿子的妻子,她们的丈夫是君主的外亲,为君主服斩衰,她们的妻子也叫外宗,为君主服齐衰期丧,这是第三种。内宗有两种,查《周礼》说:‘内女中有爵位的’,是说同姓的女子全部算作第一种;《杂记》说:‘内宗,是君主五服以内的女子’,这是第二种。”

世子不为天子服丧,这是为了避嫌,不服丧与畿外的百姓相同。疏文说:诸侯世子自有继承世袭的道理。传文说:“君主是至尊的人。”天子、诸侯以及卿大夫中有封地的人都称为君。疏文说:查《周礼·载师》说“家邑任稍地,小都任县地,大都任疆地”,这是天子卿大夫有封地的情况,如鲁国季孙氏有费邑,叔孙氏有郈邑,孟孙氏有郕邑,晋国三家也都有韩、赵、魏的邑,这是诸侯的卿大夫有封地的人都称为君。士没有臣属,虽然有封地也不能称君,所以仆隶等人为其丧吊服加麻,但不加斩衰。比照三年的丧礼,见上文诸侯为天子服丧。记文说:“与诸侯为兄弟的人服斩衰。”这是指卿大夫以下的人,与尊贵者为亲,不敢用轻薄的丧服来服丧。说诸侯,是说明虽然在异国,也来为他服三年丧。疏文说:经文不说君而说诸侯,所以知道客人在异国。大夫的嫡长子为君主、夫人、太子服丧,如同士的服丧礼仪。大夫不继承世袭,世子没有嫌疑。疏文说:这说明大夫没有继承世袭的道理,他的儿子没有嫌疑,可以为君主、夫人以及君主的太子服丧,如同士的服丧礼仪。外宗为君主、夫人服丧,如同内宗一样。这都是指嫁在国都中的人。为君主服斩衰,为夫人服齐衰,不敢用亲属的丧服来服至尊之丧。外宗是指姑母、姐妹的女儿、舅父的女儿以及姨母的女儿等。内宗是五服以内的女子。那些没有服丧关系而嫁给诸臣的,跟随为丈夫的君主服丧;嫁给庶人的,跟随为国君服丧。疏文说:这外宗与前章外宗为君主服丧不同,所以郑注那章说外宗是君主外亲的妇女,这外宗只依据君主的宗族而言。

父亲为长子服丧。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呢?因为长子是正统的体统,又将继承重大的宗庙祭祀。”庶子不能为长子服三年丧,因为不继承祖业。这是说为父亲作后嗣的人,然后为长子服三年丧,看重他作为先祖的正统体统,又因为他将代替自己成为宗庙的主祭人。庶子,是为父亲作后嗣的人的弟弟。疏文说:虽然继承重托,但不能服三年丧,有四种情况:一是正统体统不能继承重托,指嫡子有废疾,不能主持宗庙祭祀;二是继承重托的不是正统体统,庶孙作后嗣就是这样;三是体统不正,立庶子作后嗣就是这样;四是正统但体统不正,立嫡孙作后嗣就是这样。

为别人作后嗣的人。传文说:“为什么服三年呢?承受重托的人必须用尊贵的丧服来服丧。”什么样的人可以作后嗣?同宗的人可以作后嗣。什么样的人可以为别人作后嗣?支子可以。为所后之人的祖父母、妻子、妻子的父母、兄弟、兄弟的儿子,都如同亲子一样服丧。若子,是为所后之人的亲人,如同亲子一样。疏文说:同宗的人可以作后嗣,因为大宗子应当收聚族人,不同宗就不可以。指共同承继别子之后,一宗之内,如果是别宗同姓,也不可以收聚族人,所以如此。说支子可以,是因为其他家的嫡子当家,自为小宗,小宗应当收敛五服以内的人,也不能空缺,所以嫡子不能作后嗣,因此取支子。支子就是第二以下的庶子。死者的祖父母,对于作后嗣的人来说是曾祖父母,服齐衰三月。妻子就是作后嗣的人的母亲。妻子的父母、妻子的兄弟、妻子的兄弟的儿子,对于作后嗣的人来说是外祖父母以及舅父和内兄弟,都如同亲子一样为他们服丧。传文列举疏远的亲属以显示亲近的亲属,言外之意包含内部,骨肉至亲如同亲子,自然可知。

妻子为丈夫服丧。传文说:“丈夫是至尊的人。”疏文说:丈夫是至尊,虽然是身体平等齐等,丈夫是妻子所尊敬的,因为在家以父亲为天,出嫁则以丈夫为天,这是男尊女卑的道理,所以将丈夫等同于君主和父亲。

妾为君主服丧。传文说:“君主是至尊的人。”妾称丈夫为君主,不能因为身体平等就增加尊称,即使是士也是这样。

女子在娘家为父亲服丧。女子子,就是女儿,区别于男子。

子也】布緫箭笄髽衰三年【緫,子孔反;笄,音鸡;髽,侧▯反。○此妻妾女子子丧服之异于男子者。緫束髪谓之緫,緫者既束其本,又总其木。箭笄,篠竹也。髽,露紒也,犹男子之括髪。斩衰括髪以麻,则髽亦用麻。以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郤绕紒,如着防头焉。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凡服上曰衰,下曰裳。此但言衰,不言裳,妇人不殊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深衣则衰无带下,又无祍。○疏曰:至此始言三年者,此三者并终三年始除之云。衰下如深衣者,如其十二幅缝齐倍要也。连裳于衣,故不须带下以掩裳上际。缝合前后两边不开,故不须祍以掩裳交际也】○传曰:緫六升,长六寸;箭笄长尺,吉笄尺二寸【长,直亮反。○緫六升者,首饰象冠数,长六寸,谓出紒后所垂为饰也。○疏曰:云箭开长尺,吉防尺二寸者,此斩之笄用箭。下记云:女子子适人为父母,妇为舅姑,用恶笄。郑以为榛木为笄,则檀弓南宫縚之妻之姑之丧云:盖榛以为笄是也。吉时大夫士之妻用象,天子诸侯之后夫人用玉为笄。今于丧中唯有此箭笄及榛二者。若言寸数,亦不过此二等。以其斩衰尺,吉笄尺二寸。檀弓南宫縚之妻为姑,榛以为笄,亦云一尺,则大功以下不得更容差降。郑注云:笄所以卷髪,既直同卷髪,故五服略为一节,皆用一尺而已。是以女子子为父母,既用榛笄,卒哭之后折吉笄之首归于夫家,以榛笄之外无差降,故用吉防也。上云男子冠,女笄,此女子子緫用布,当男子冠用布之处,故同六升,以同首饰故也】

译子也】用布束发,用箭竹做笄,髽髻,穿斩衰,服丧三年。【緫,音子孔;笄,音鸡;髽,音侧〇。○这是妻妾、女儿在丧服上与男子不同的地方。束发叫做緫,緫就是把头发束起来,緫既束住发根,又总括发梢。箭笄,是用篠竹做的。髽,是露出发髻,就像男子括发一样。斩衰括发用麻,那么髽也用麻。用麻的方式,是从颈后向前交叉于额头,再绕回发髻,就像戴防头巾一样。《小记》说:男子戴冠,妇人用笄;男子免冠,妇人髽髻。凡是丧服,上衣叫衰,下衣叫裳。这里只说衰,不说裳,因为妇人不区分裳。衰像男子的衰,下摆像深衣。深衣则衰没有带子下垂,也没有祍。○疏说:到这里才开始说三年,是因为这三者都是终三年才除服的。衰的下摆像深衣,是指像深衣那样十二幅缝合,下摆加倍于腰宽。因为裳连在衣上,所以不需要带子下垂来遮盖裳的上缘。前后缝合两边不开,所以不需要祍来遮盖裳的接缝处】○传曰:緫用六升布,长六寸;箭笄长一尺,吉笄长一尺二寸【长,音直亮。○緫用六升布,是首饰象征冠的等级,长六寸,是指露出发髻后垂下作为装饰的部分。○疏说:说箭笄长一尺,吉笄长一尺二寸,这是斩衰的笄用箭竹。下面的《记》说:女儿出嫁后为父母,媳妇为公婆,用恶笄。郑玄认为榛木做笄,那么《檀弓》南宫縚的妻子为婆婆服丧说:大概用榛木做笄,就是这个意思。吉时大夫士的妻子用象牙,天子诸侯的后妃用玉做笄。现在丧期中只有箭笄和榛笄这两种。如果说尺寸,也不过这两等。因为斩衰一尺,吉笄一尺二寸。《檀弓》南宫縚的妻子为婆婆服丧,用榛木做笄,也说一尺,那么大功以下就不能再有差降了。郑注说:笄是用来卷发的,既然直同卷发,所以五服大致一样,都用一尺。因此女儿为父母服丧,既用榛笄,卒哭之后折断吉笄的头回到夫家,因为榛笄之外没有差降,所以用吉笄。上面说男子冠,女子笄,这里女子緫用布,相当于男子冠用布的地方,所以同用六升,因为同为首饰的缘故】

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谓遭丧后而出者始服齐衰期出而虞则受以三年之丧受既虞而出则小祥亦如之既除丧而出则已凡女行于大夫以上曰嫁于士庶人口适人】○记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疏曰女出嫁为父母期若父母丧未小祥而被夫遣归值小祥则随兄弟服三年之受既已絶夫族故其情更隆于父母也若父母丧已小祥而女被遣其期服已除若反本服须随兄弟之节兄弟小祥之后无服变之节故女遂止也未练而反则期者谓先有丧而为夫所出今未小祥而夫命已反则还未嫁至小祥而除而依期也既练而反则遂之者若还家已随兄弟小祥服三年之受而夫反命之则犹遂三年乃除随兄弟故也○小记】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士卿士也。公卿大夫厌于天子诸侯,故降其众臣布带绳屦。贵臣得伸,不夺其正。○疏曰:云士卿士也者,以其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当卿之位也。典命大国立孤一】【人,诸侯无公,以孤为公,降其众臣布带绳屦。二事其余服杖冠绖则如常也。其布带则与齐衰同,其绳屦则与大功等也】【贵臣得伸,依上人绞带菅屦也】○传曰:公卿大夫室老士贵臣,其余皆众臣也。君谓有地者也。众臣杖不以即位,近臣君服斯服矣。绳屦者绳菲也【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近臣阍寺之属。君嗣君也,斯此也。近臣从君丧服无所降也。绳菲今时不借】【也○疏曰:公卿大夫或有地或无地,卿臣为之皆有杖,但无地公卿大夫其君卑,众臣皆得以杖与嗣君同即阼阶下朝夕哭位。若有地公卿大夫其君尊,众臣虽杖不得与嗣君同即哭位下君故也。汉时谓屦为不借也】

  右斩衰三年

  斩衰正义服图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父】

  【父为长子为人后者】

【女子子在室为父布緫箭笄髽三年】

  【妻为夫妾为君】

【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

【义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诸侯为天子君】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疏:犹麤也。○疏曰:斩衰先言斩,齐哀后言齐者,一以见哀之浅深,一以见造衣之先后】○传曰:齐者何?缉也。牡麻者,枲麻也。牡麻绖,右本在上。冠者,沽功也。疏屦者,藨蒯之菲也【沽犹麤也。冠尊,加其麤,麤功大功也。○疏曰:云牡麻绖右本在上者,上章为父,左本在下者,阳统于内,别此为母,隂綂于外,故右本在上。作冠用沽功者,衰裳升数恒少,冠之升数恒多。冠在首尊,既冠从首尊,故加饰而升数恒多也。斩冠六升,不言功者,六升虽是齐之末,未得古称,故不见人功。此三年齐冠七升,初入大功之境,故言沽功,始见人功。沽麤之义,故云麤功见人功麤大不精者也。藨是草名,蒯亦草类】

父卒则为母【尊得伸也○疏曰:云则者,欲见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期;父服除后遭丧者,乃得伸】○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因犹亲也○疏曰:继母配父,即是牉合之义,故孝子不敢殊异之也】

慈母如母。《○传》曰:“慈母者,何也?”《传》曰:“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此谓大夫、士之妾也,不命则亦服庶母慈已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矣。父卒则皆得伸也】

  小记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祖父在则其服如父在为母也○疏曰适孙氶重之服谓若适孙无父而为祖后祖父已卒今又遭祖母丧则事事得伸如父卒为母三年也若祖父卒时父已先亡亦为祖父三年若祖卒时父在已虽为祖期今父没祖母亡亦为祖母三年也】

母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记妾为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緫。

  右齐衰三

译女子出嫁后回到父亲家中,为父亲服丧三年。(这指的是遭遇丧事后才出嫁的人,起初服齐衰一年的丧,出嫁后举行虞祭,就接受三年的丧服;如果接受丧服后举行虞祭才出嫁,那么小祥祭时也像这样;如果已经除丧后才出嫁,就罢了。大凡女子嫁到大夫以上的人家称为“嫁”,嫁到士和庶人家称为“适人”。)

《记》说:为父母的丧事,未满小祥祭就出嫁,就服三年丧;已满小祥祭就出嫁,就罢了。未满小祥祭就返回娘家,就服一年丧;已满小祥祭就返回娘家,就随兄弟的丧期而定。(《疏》说:女子出嫁为父母服一年丧。如果父母的丧事未满小祥祭而被丈夫遣归,遇到小祥祭就随兄弟服三年丧,接受丧服。既然已经断绝了夫家的宗族关系,所以对父母的情义更加隆重。如果父母的丧事已满小祥祭而女子被遣归,她的一年丧服已经除去,如果返回本家服丧,必须随兄弟的节度。兄弟在小祥祭之后没有丧服变化的节度,所以女子也就停止了。未满小祥祭就返回娘家服一年丧,是指先前有丧事而被丈夫休弃,现在未满小祥祭而丈夫命令她返回,那么她回家还未出嫁,到小祥祭时除去丧服,而依从一年的丧期。已满小祥祭就返回娘家随兄弟丧期而定,是指如果回家已经随兄弟服三年丧,而丈夫又命令她返回,那么仍然服满三年才除去,是随兄弟的缘故。)

公、士、大夫的众臣,为他们的主人服布带、绳屦的丧。(士是卿士。公、卿、大夫被天子、诸侯所压制,所以降低其众臣的丧服为布带、绳屦。贵臣得以伸展,不剥夺他们的正服。)(《疏》说:说士是卿士,是因为他们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处于卿的位置。《典命》说大国设立孤一人,诸侯没有公,以孤作为公,降低其众臣的丧服为布带、绳屦。这两件事,其余的丧服、丧杖、丧冠、丧绖都像平常一样。那布带与齐衰相同,那绳屦与大功相等。贵臣得以伸展,依照上级人的绞带、菅屦。)

《传》说:公、卿、大夫的室老、士、贵臣,其余的都是众臣。君指有封地的人。众臣持丧杖但不与嗣君同位,近臣随君服丧。绳屦就是绳菲。(室老是家相,士是邑宰,近臣是阍寺之类。君指嗣君,斯指这。近臣随君服丧没有降等。绳菲就是现在的不借鞋。)(《疏》说:公、卿、大夫有的有封地,有的没有封地,卿臣为他们都持丧杖,只是没有封地的公、卿、大夫,他们的君位卑,众臣都可以持杖与嗣君同在阼阶下朝夕哭位。如果有封地的公、卿、大夫,他们的君位尊,众臣虽然持杖,不能与嗣君同在哭位下,是因为君的缘故。汉代称屦为不借。)

右斩衰三年

斩衰正义服图

【正服衰三升,冠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父】

【父为长子、为人后者】

【女子子在室为父,布緫、箭笄、髽,三年】

【妻为夫、妾为君】

【子嫁反在父之室,为父三年】

【义服衰三升半,冠同六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诸侯为天子君】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三年者(疏:犹麤也。○《疏》说:斩衰先说斩,齐衰后说齐,一是为了显示哀情的深浅,一是为了显示制作衣服的先后。)○《传》说:齐是什么?是缉边。牡麻,是枲麻。牡麻绖,右本在上。冠,是沽功。疏屦,是藨蒯之菲。(沽犹麤也。冠尊贵,增加其粗,粗功是大功。○《疏》说:说牡麻绖右本在上,上一章为父,左本在下,是因为阳统于内,区别此为母,阴统于外,所以右本在上。做冠用沽功,衰裳的升数常少,冠的升数常多。冠在头部尊贵,既然冠从头部尊贵,所以加饰而升数常多。斩冠六升,不说功,是因为六升虽然是齐的末尾,未得古称,所以不见人功。这三年齐冠七升,初入大功之境,所以说沽功,始见人功。沽麤之义,所以说麤功见人功,粗大不精。藨是草名,蒯也是草类。)

父卒则为母(尊得伸也。○《疏》说:说则,是想表明父卒三年之内而母卒,仍服一年丧;父服除后遭丧的,才得伸展。)○继母如母。○《传》说:继母为什么如母?继母配父,与因母相同,所以孝子不敢区别对待。(因犹亲也。○《疏》说:继母配父,即是牉合之义,所以孝子不敢区别对待。)

慈母如母。○《传》说:“慈母,是什么?”《传》说:“妾之无子者,妾子之无母者,父命妾曰:‘女以为子。’命子曰:‘女以为母。’若是则生养之,终其身如母,死则丧之三年如母,贵父之命也。”(这是指大夫、士的妾。不命则亦服庶母慈已之服可也。大夫之妾子,父在为母大功;则士之妾子为母期矣。父卒则皆得伸也。)

《小记》: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祖父在则其服如父在为母也。○《疏》说:适孙承受重服,谓若适孙无父而为祖后,祖父已卒,今又遭祖母丧,则事事得伸,如父卒为母三年也。若祖父卒时父已先亡,亦为祖父三年。若祖卒时父在,已虽为祖期,今父没祖母亡,亦为祖母三年也。)

母为长子。○《传》说:“为什么三年?父之所不降,母亦不敢降也。”○《记》:妾为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緫。

右齐衰三

年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父卒,父卒则为母。案此降服,乃降斩衰而为齐衰也。贾疏曰:「家无二尊,屈于父为之齐衰,继母如母】

译年

齐衰三年降正服图

(降服穿四升布的丧服,戴七升布的丧帽。○下葬后,用那顶丧帽作为受服时的丧帽,穿七升布的丧服,戴八升布的丧帽。父亲去世,父亲去世就为母亲服丧。按:这种降等服丧,是将斩衰降为齐衰。贾公彦疏说:“家中没有两个至尊,因屈从于父亲而为其服齐衰,继母如同生母。”)

【▯母如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母为长子】

  【妾为君之长子】

疏「衰裳齐牡麻绖冠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期者【疏曰:此章与前章惟「期」一字异,以期与三年悬絶,疑服制不同,故须重列。七服下章不言,还依此所陈,惟言不杖及麻屦异者。此章虽止一期,而禫杖具有。案下杂记云:「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注云:「此谓父在为母,母之与父恩爱本同,为父所厌屈而至期,是以虽屈犹仲禫杖也。妻虽义合,妻乃天夫,为夫斩衰,为妻报之以禫杖,但以夫尊妻卑,故齐斩有异】○传曰:「问者曰:何冠也?曰:齐衰大功冠其受也,缌麻小功冠其衰也,带縁各视其冠【疏曰: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正服齐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义服齐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受服衰九升,冠十升。降服大功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受,衰十升,冠十一升。正服大功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受衰十升,冠十一升。义服大功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以其初死冠升皆与既葬衰升数同,故云「冠其受也」。小功缌麻冠皆与衰升数同,故云「冠其衰也」。带縁各视其冠者,带谓布带,象革带者,縁谓丧服之内中衣縁用布縁之二者之布升数多少,视犹比也,各比拟其冠也。问齐衰之冠,因荅大功与缌麻小功并带縁也】

父在,为母○传曰:“何以期也?屈也。至尊在,不敢伸其私尊也。父必三年,然后娶,达子之志也【疏曰:子于母屈而期,心丧犹三年,故父虽为妻期而除,然必三年乃娶者,通达子之心丧之志故也】

妻○《传》曰:「为妻何以期也?妻至亲也。」○《记》:「父在则为妻,不杖。」

  五服外○记公子为其母练冠麻麻衣縓縁为其妻縓冠▯绖带麻衣縓縁皆既葬除之【公子君之庶子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麻者缌麻之绖带也此麻衣者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变也诗云麻衣如雪縓浅绛也一染谓之縓练冠而麻衣縓縁三年练之受饰也檀弓曰练练衣黄里縓縁诸侯之妾子厌于父为母不得伸权为制此服不夺其恩也为妻縓冠葛绖带妻轻○疏曰练衣练中衣据重服三年变服后为中衣之饰也诸侯尊絶朞已下无服公子被厌不合为母服不夺其母子之恩故五服外权为制此服必服麻衣縓縁者麻衣大祥受服縓縁练之受饰虽抑犹容有三年之哀故也】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谓妾与庶妇也;君之所为服,谓夫人与适妇也。」诸侯之妾,贵者视卿,贱者视大夫,皆三月而葬】

出妻之子为母○传曰:出妻之子为母期,则为外祖父母无服。传曰:絶族无施服,亲者属【在旁而及曰施,亲者属,母子无絶道】出妻之子为父后者,则为出母无服。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疏曰:父已与母无亲子,独亲之,故云私亲】

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传曰:“何以期也?贵终也【尝为母子,贵终其恩。○案《通典》:“宋崔凯云: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郑▯云:尝为母子,贵终其恩也。王肃云:从乎继母而寄育,则为服;不从则不服。凯以为:出妻之子为母,及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皆谓庶子耳;为父后者皆不服也。传云:‘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庾蔚之谓:王顺经文,郑附传説,王即情所安,于传亦无疑。既嫁则与宗庙絶,为父后者安可以废祖祀而服之乎】

  右齐衰杖期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父在,为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妻】

【出妻之子,为母父卒,继母嫁,从为之服报】

不杖麻屦者【疏曰:此章与上章虽杖与不杖不同,其正服衰五升而冠八升则不

译【〇母亲如同母亲】

【正式丧服用五升粗麻布制作衰裳,用八升粗麻布制作冠帽。○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变服)的衰裳,用八升粗麻布;冠帽用九升粗麻布。母亲为长子服丧】

【妾为君主的长子服丧】

疏文说:“衰裳、齐衰、牡麻绖带、冠帽、布缨、削杖、布带、疏屦,服期一年者【疏文说:这一章与前章只有‘期’(一年)这一个字不同,因为一年与三年相差悬殊,怀疑丧服制度不同,所以需要重新列出。七服中后面的章节没有提及,仍依照此处陈述,只说不持杖以及麻屦不同的情况。这一章虽然只服一年,但练祭、祥祭、禫祭的杖具都具备。查考《杂记》说:‘十一个月举行练祭,十三个月举行祥祭,十五个月举行禫祭。’注解说:‘这是指父亲在世时为母亲服丧,母亲与父亲恩爱本相同,因被父亲压制而缩短为一年,所以虽然被压制,仍然在禫祭时保留丧杖。妻子虽然与丈夫是义合,妻子乃是天定的丈夫,为丈夫服斩衰,为妻子回报以禫杖,但因为丈夫尊贵妻子卑下,所以齐衰与斩衰有区别】○传文说:‘有人问:戴什么冠帽?回答说:齐衰和大功的冠帽用其受服的麻布等级,缌麻和小功的冠帽用其衰裳的麻布等级,腰带和衣缘各自比照其冠帽【疏文说:降等服丧的衰裳用四升粗麻布,冠帽用七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衰裳用七升粗麻布,冠帽用八升粗麻布。正式服丧的齐衰用五升粗麻布,冠帽用八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衰裳用八升粗麻布,冠帽用九升粗麻布。义服齐衰用六升粗麻布,冠帽用九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受服衰裳用九升粗麻布,冠帽用十升粗麻布。降等服丧的大功用七升粗麻布,冠帽用十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受服衰裳用十升粗麻布,冠帽用十一升粗麻布。正式服丧的大功用八升粗麻布,冠帽用十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受服衰裳用十升粗麻布,冠帽用十一升粗麻布。义服大功用九升粗麻布,冠帽用十一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受服衰裳用十一升粗麻布,冠帽用十二升粗麻布。因为初死时冠帽的麻布等级都与下葬后衰裳的麻布等级相同,所以说‘冠帽用其受服的麻布等级’。小功和缌麻的冠帽麻布等级都与衰裳相同,所以说‘冠帽用其衰裳的麻布等级’。腰带和衣缘各自比照其冠帽,腰带指布带,模仿革带的样子,衣缘指丧服内中衣的边缘用布镶边,这两者的麻布等级多少,比照其冠帽。问齐衰的冠帽,因而回答大功与缌麻小功以及腰带衣缘的情况】

父亲在世,为母亲服丧○传文说:“为什么服期一年呢?是因为屈抑。至尊的父亲在世,不敢伸展对母亲的私亲之尊。父亲必定要守丧三年,然后才娶妻,这是为了通达儿子守丧的心志【疏文说:儿子对母亲屈抑而服期一年,心中守丧仍然像三年,所以父亲虽然为妻子服期一年就除服,但必定要三年后才娶妻,这是为了通达儿子心中守丧的心志故也】

妻子○《传文》说:“为妻子为什么服期一年呢?妻子是最亲近的人。”○《记》说:“父亲在世则为妻子服丧,不持杖。”

五服之外○记:公子为他的母亲服练冠、麻绖带、麻衣、浅红色衣缘;为他的妻子服浅红色冠帽〇麻绖带、麻衣、浅红色衣缘,都在下葬后除去【公子是君主的庶子,其中为母亲服丧是指妾的儿子。麻是指缌麻的绖带。这麻衣像小功布的深衣,因为不制作衰裳而改变。《诗经》说‘麻衣如雪’,浅红色是浅绛色,染一次称为浅红。练冠而麻衣浅红色衣缘,是三年丧服练祭时的受服装饰。《檀弓》说‘练祭,练衣,黄里,浅红色衣缘’。诸侯的妾子被父亲压制,为母亲不得伸展权力而制定此服,不剥夺其母子之恩。为妻子服浅红色冠帽、葛绖带,妻子较轻○疏文说:练衣是练过的中衣,依据重服三年变服后作为中衣的装饰。诸侯尊贵隔绝,期年以下的丧服没有,公子被压制不合为母亲服丧,不剥夺其母子之恩,所以在五服之外权宜制定此服。必定服麻衣浅红色衣缘的原因,麻衣是大祥受服的装饰,浅红色衣缘是练祭的受服装饰,虽然压抑,仍允许有三年之哀的缘故】

○传文说:为什么不在五服之中呢?君主所不穿的丧服,儿子也不敢穿;君主所穿的丧服,儿子也不敢不穿【君主所不穿的丧服,指妾与庶妇;君主所穿的丧服,指夫人与嫡妇。诸侯的妾,贵者比照卿,贱者比照大夫,都三个月后下葬】

被休弃的妻子之子为母亲○传文说:被休弃的妻子之子为母亲服期一年,那么为外祖父母就没有丧服。传文说:断绝宗族关系就没有施予的丧服,亲近的人归属【在旁而及称为施,亲近的人归属,母子没有断绝的道理】被休弃的妻子之子如果是为父亲继承宗庙的人,那么为被休弃的母亲就没有丧服。传文说: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丧其私亲【疏文说:父亲已与母亲没有亲子关系,独自亲近她,所以说私亲】

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她服丧,她回报以丧服。○传文说:“为什么服期一年呢?贵在善终【曾经为母子,贵在善终其恩。○查考《通典》:‘宋崔凯说: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她服丧,她回报以丧服。郑玄〇说:曾经为母子,贵在善终其恩。王肃说:跟随继母而寄养,就为她服丧;不跟随就不服丧。崔凯认为:被休弃的妻子之子为母亲,以及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她服丧,她回报以丧服,都是指庶子而言;为父亲继承宗庙的人都不服丧。传文说:‘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丧其私亲。’庾蔚之说:王肃顺从经文,郑玄附会传文,王肃即情所安,对传文也没有疑问。既然改嫁就与宗庙断绝,为父亲继承宗庙的人怎么可以废掉祖祀而为她服丧呢】

右齐衰杖期

齐衰杖期降正服图

【降等服丧衰裳用四升粗麻布,冠帽用七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衰裳用七升粗麻布,冠帽用八升粗麻布。父亲在世,为母亲服丧】

【正式服丧衰裳用五升粗麻布,冠帽用八升粗麻布。○下葬后,用那冠帽的麻布等级作为受服,衰裳用八升粗麻布,冠帽用九升粗麻布,妻子】

【被休弃的妻子之子,为母亲;父亲去世,继母改嫁,跟随继母的人为她服丧,她回报以丧服】

不持杖穿麻屦者【疏文说:这一章与上一章虽然持杖与不持杖不同,其正式服丧衰裳用五升粗麻布而冠帽用八升粗麻布则不

异也。○愚案:以此例推之,其降服衰四升而冠七升亦不异也】

译这是不同的。○我按:以此类推,那降等丧服用四升麻布做丧服而用七升麻布做丧冠,也没有不同。

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至尊也。」

小记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注:见前齐衰三年条】

世父母叔父母○传曰:世父叔父何以期也?与尊者一体也。然则昆弟之子何以亦期也?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父子一体也,夫妻一体也,昆弟一体也。故父子首足也,夫妻牉合也,昆弟四体也。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世母叔母何以亦期也?以名服也。○檀弓县子琐曰:吾闻之,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滕伯文为孟虎齐衰,其叔父也;为孟皮齐衰,其叔父也【伯文,殷时滕君也,爵为伯,名文。○疏曰:滕伯文为孟虎着齐衰之服,其虎是滕伯文之叔父也;为孟皮着齐衰之服,其滕伯是皮之叔父也。言滕伯上为叔父,下为兄弟之子,皆着齐衰】

大夫之适子为妻。○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何以不杖也?父在则为妻不杖【大夫不以尊降适妇者,重适也。降有四品:君大夫以尊降,公子大夫之子以厌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为人后者,女子子嫁者以出降】○小记: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

昆弟【昆兄也为姊妹在室亦如之】○为众子【众子者长子之弟及妾子女子在室亦如之】○昆弟之子○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檀弓曰:丧服兄弟之子犹子也,盖引而进之】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传曰:「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虽尊,不敢降其适,重之也。适子为庶昆弟,庶昆弟相为,亦如大夫为之。】○疏曰:「如大夫为之,皆大功也】

适孙【疏曰:此谓适子死,其适孙承重者】○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适也。有适子者,无适孙,孙妇亦如之【周之道,适子死则立适孙,是适孙将上为祖后者也。长子在则皆为庶孙耳。孙妇亦如之,适妇在亦为庶孙之妇】

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以期也?不贰斩也。”何以不贰斩也?特重于大宗者,降其小宗也。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曰:“父母何筭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尊者尊统上,卑者尊统下。大宗者,尊之统也。大宗者,収族者也,不可以絶,故族人以支子后大宗也。适子不得后大宗【上犹逺也,下犹近也。○疏曰:“大宗子统领百世而不迁,又上祭大祖而不易,是尊统逺;小宗子唯统五服之内,是尊统近。”云“大宗者,尊之统也”,又云“大宗者,收族”,是大宗统逺之事也】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传曰:「为父何以期也?妇人不贰斩也。妇人不贰斩者,何也?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父者,子之天也;夫者,妻之天也。妇人不贰斩者,犹曰不贰天也。妇人不能贰尊也。为昆弟之为父后者,何以亦期也?妇人虽在外,必有归宗,曰小宗,故服期也。」○记: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緫【疏曰:妇人以饰事人,是以虽居丧内,不可顿去修容,故使恶笄而有首;至卒哭,女子子哀杀,归于夫氏,故折吉笄之首而着布緫也】○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据在夫家宜言妇】终之也【终之者,终子道于父母之恩】

继父同居者○传曰:何以期也?传曰:夫死,妻穉,子幼,子无大功之亲,与之适人,而所适者亦无大功之亲,所适者以其货财为之筑宫庙,嵗时使之祀焉,妻不敢与焉。若是则继父之道也。同居则服齐衰期,异居则服齐衰三月。必尝同居,然后为异居;未尝同居,则不为异居【筑宫庙于家门之外,神不歆非族,妻不敢

译祖父母。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他们是至尊之人。”

小记:父亲去世后,为祖母后嗣的人服丧三年。【注:见前文齐衰三年条】

世父母、叔父母。传曰:世父、叔父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他们与尊者同为一体。那么,兄弟的儿子为什么也服齐衰一年呢?因为他们是旁系尊者,不足以增加尊称,所以回报以相应的丧服。父子同为一体,夫妻同为一体,兄弟同为一体。所以,父子如同头与足的关系,夫妻如同两半相合的关系,兄弟如同四肢的关系。因此,兄弟之间的情义本无分别,然而之所以有分别,是为了避免子女产生私心。子女如果不偏爱自己的父亲,就不能成为合格的子女。所以,有东宫、西宫、南宫、北宫,虽然居住不同,但财产共有,有多余的就归于宗族,不足的就由宗族资助。世母、叔母为什么也服齐衰一年呢?因为她们有相应的名分,所以服丧。○《檀弓》记载:县子琐说:“我听说,古代不降低丧服的等级,上下各依其亲疏关系。滕伯文为孟虎服齐衰,孟虎是他的叔父;为孟皮服齐衰,孟皮也是他的叔父。”【伯文,是殷商时期滕国的国君,爵位为伯,名文。○疏曰:滕伯文为孟虎穿齐衰丧服,孟虎是滕伯文的叔父;为孟皮穿齐衰丧服,滕伯文是孟皮的叔父。意思是滕伯文对上为叔父,对下为兄弟之子,都穿齐衰丧服。】

大夫的嫡长子为妻子服丧。○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父亲不降低对嫡妇的丧服等级,儿子也不敢降低。为什么不拄丧杖呢?因为父亲在世时,为妻子服丧不拄丧杖。”【大夫不因为尊贵而降低对嫡妇的丧服,是因为重视嫡子。降低丧服有四种情况:国君和大夫因尊贵而降低,公子和大夫之子因被压制而降低,公的兄弟因旁系尊贵而降低,为人后嗣者和出嫁的女子因出降而降低。】○小记:世子不降低对妻子父母的丧服,他为妻子服丧,与大夫的嫡长子相同。

兄弟【兄长也为在家的姐妹服同样的丧服】。○为众子【众子指长子的弟弟以及妾所生的子女,在家的女子也服同样的丧服】。○兄弟的儿子。○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回报的缘故。”【《檀弓》说:丧服中兄弟的儿子如同自己的儿子,大概是把他们拉近视为己出。】

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服丧。○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父亲不降低对嫡子的丧服,儿子也不敢降低。”【大夫虽然尊贵,但不敢降低对嫡子的丧服,是因为重视嫡子。嫡子为庶兄弟服丧,庶兄弟之间互相服丧,也都像大夫为他们服丧一样。】○疏曰:“像大夫为他们服丧一样,都是服大功丧。”

嫡孙【疏曰:这是指嫡子死后,其嫡孙承担宗庙祭祀重任的情况】。○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不敢降低对嫡系的丧服。如果有嫡子,就没有嫡孙,孙媳也服同样的丧服。”【周代的制度,嫡子死后就立嫡孙,这嫡孙将是上承祖辈宗嗣的人。如果长子在,他们都只是庶孙罢了。孙媳也服同样的丧服,如果嫡妇在,也只是庶孙的妻子。】

为人后嗣的人,为亲生父母服丧,父母也回报以相应的丧服。○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为什么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呢?因为特别重视大宗,所以要降低小宗的丧服。为人后嗣的人,是继承谁的后嗣呢?是继承大宗的后嗣。为什么要继承大宗的后嗣呢?因为大宗是尊位的统绪。禽兽只知道母亲而不知道父亲,野人说:‘父母算什么?’都邑的士人就知道尊重父祖了,大夫和学士就知道尊重祖先了,诸侯尊重到大祖,天子尊重到始祖所从出的地方。尊贵的人尊统向上,卑贱的人尊统向下。大宗是尊位的统绪。大宗是收聚族人的,不可以断绝,所以族人用支子来继承大宗。嫡子不能去继承大宗。”【上指远,下指近。○疏曰:“大宗子统领百世而不迁移,又向上祭祀大祖而不改变,这是尊统远;小宗子只统领五服之内,这是尊统近。”说‘大宗是尊位的统绪’,又说‘大宗是收聚族人’,这是大宗统领远事的意思。】

出嫁的女儿,为父母、以及作为父亲后嗣的兄弟服丧。○传曰:“为父亲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因为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为什么呢?妇人有三从的道理,没有独立专用的道,所以未出嫁服从父亲,出嫁后服从丈夫,丈夫死后服从儿子。所以,父亲是儿子的天;丈夫是妻子的天。妇人不能有两个斩衰的丧服,就是说不能有两个天。妇人不能有两个尊者。为作为父亲后嗣的兄弟,为什么也服齐衰一年呢?妇人虽然在外,必定有归宗的时候,称为小宗,所以服齐衰一年。”○记:出嫁的女儿,为父母服丧;媳妇为公婆服丧,用劣质的发簪且有簪头,直到卒哭祭礼,女儿折断吉簪的簪头用来固定布制发髻。【疏曰:妇人用装饰侍奉人,所以即使居丧期间,也不可完全去掉修饰容貌,所以用劣质发簪且有簪头;到了卒哭祭礼,女儿哀痛减轻,回归夫家,所以折断吉簪的簪头而用布制发髻。】○传曰:“发簪有簪头,是指劣质发簪有簪头。劣质发簪,就是梳子做的发簪。折断簪头,是指折断吉簪的簪头。吉簪,就是象牙做的发簪。为什么只说女儿折断簪头而不说媳妇呢?【根据在夫家应说媳妇】是为了终结【终结女儿对父母的恩情】。

与继父同居的人。○传曰:“为什么服齐衰一年呢?传曰:丈夫死后,妻子年轻,孩子年幼,孩子没有大功以上的亲属,带着孩子改嫁,而所嫁的人也没有大功以上的亲属,所嫁的人用钱财为她建造宫庙,按时令让她祭祀,妻子不敢参与。像这样就是继父的道理。同居就服齐衰一年,异居就服齐衰三个月。必须曾经同居,然后才算是异居;未曾同居,就不算是异居。”【在自家门外建造宫庙,神灵不享用非本族人的祭祀,妻子不敢……】

与焉。恩虽至亲,族已絶矣。天不可二,此以恩服尔。未尝同居则不服之】○小记:继父不同居也者,必尝同居。皆无主后,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有主后者,为异居【见同财则期,同居异财,故同居。今异居及继父有子,亦为异居,则三月。未尝同居则不服。○疏曰:既云皆无主后为同居,则此子有子亦为异居也】为夫之君○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疏曰:从服者,以夫为君斩,故妻从之服期也】

译参与丧礼。恩情虽然如同至亲,但宗族关系已经断绝。天无二日,因此凭借恩情使你服从。未曾共同居住则不服丧。○小记:所谓继父不同居的情况,必定是曾经共同居住过。双方都没有主持祭祀的继承人,共同拥有财产并祭祀祖先和父亲,这称为同居;如果有主持祭祀的继承人,则称为异居。【因为共同拥有财产所以服期年之丧,共同居住但财产分开,所以称为同居。如今异居以及继父有亲生儿子,也属于异居,则服丧三个月。未曾共同居住则不服丧。○疏曰:既然说双方都没有主持祭祀的继承人称为同居,那么继父有儿子也属于异居】为丈夫的君主。○传曰:为什么服期年之丧?是随从服丧。【疏曰:随从服丧,是因为丈夫为君主服斩衰之丧,所以妻子随从丈夫服期年之丧】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疏曰:姑对侄,姊妹对兄弟,出适反为侄与兄弟大功,侄与兄弟为之降至大功,今还相为期,故言报也】○传曰:无主者,谓其无祭主者也?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父卒者,父为君之孙,冝嗣位而早卒,今君受国于曾祖○疏曰:云父母、长子君服斩者,欲见臣従君服期。君之母当齐衰而言斩者,以母亦有三年之服,故并言之。云妻则小君也者,欲见臣为小君期,是常非从服之例。云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者,传解经:臣为君之祖父母服期。若君在,则为君祖父母从服朞。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始封之君非继体,容有祖父不为君而死,君为之斩,臣亦从服期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合立为废疾不立,已当立是受国于曾祖。又云父卒者,此解传之父卒耳。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羣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曾祖。若然,曾祖为君薨,羣臣自当服斩。若君之祖薨,君为之服斩,臣从服期也。赵商问:已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荅曰: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荅曰:天子诸侯之防皆斩衰无期,彼志与此注相兼乃具也】

妾为女君○传曰:何以期也?妾之事女君,与妇之事舅姑等【女君,君适妻也。女君于妾无服。报之则重,降之则嫌○疏曰:妇之事舅姑亦期,故云等。但并后匹适,倾覆之阶,故抑之。虽或侄娣,使如子之妻,与妇事舅姑同也。诸经传无女君服妾之文,故云无服。云报之则重,降之则嫌者,还报以期,无尊卑降杀则太重。若降之大功、小功,则似舅姑为适、妇庶妇之嫌,故使女君为妾无服也】○记:妾为女君,恶笄有首,布緫【疏曰:妾为女君之服亦三年,但为情轻,故与妇事舅姑齐衰同,恶笄有首,布緫也】

妇为舅姑○传曰:「何以期也?从服也。」○记: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见上文「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条】

夫之昆弟之子【男女皆是】○传曰:「何以期也?报之也【疏曰:二母与子本是路人为配,二父而有母,名为之服期,故二母报子还服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为其子得遂也【疏曰:诸侯絶旁期,为众子无服;大夫降一等,为众子大功。其妻体君,皆从夫而降之。至于二妾贱,皆不得体君。君不厌妾,故自为其子得伸遂,而服期也】

女子子为其祖父母○传曰:何以期也?不敢降其祖也【疏曰:祖父母正期也。已嫁之女可降旁亲,祖父母正期,故不敢降也】

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命者加爵服之名,自士至上公,凡九等。君命其夫,则后夫人亦命其妻矣。此所为者,凡六命夫、六命妇。○疏曰:言皆服期不降也。六命夫谓世父一也,叔父二也,子三也,昆四也,弟五也,昆弟之子六也。六命妇者,世母一也,叔母二也,姑三也,姊四也,妹五也,女子子六也。大夫尊降旁亲一等,此皆合降大功,为大夫与己尊同,故不降】○传曰:大夫者,其男子之为大夫者也。命妇者,其妇人之为大夫妻者也。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者也。何以言唯子不报也?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期,故言不报也。言其余皆报也。何以期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大夫曷为不降命妇也?夫尊于朝,妻贵于室矣【无主者,命妇之无祭主,谓姑姊妹女子子也。唯子不报,男女同不报尔。传以为主谓女子子,似失之矣。○疏曰

译出嫁的姑母、姐妹、女儿,若没有主持祭祀的主人的,姑母与侄女、姐妹与兄弟之间互相报服【疏曰:姑母对应侄女,姐妹对应兄弟,出嫁后反过来为侄女和兄弟服大功,侄女和兄弟为她们降低到大功,现在又互相服期,所以说报服】○传曰:没有主持祭祀的主人,是指她们没有主持祭祀的人吗?为什么服期呢?因为她们没有主持祭祀的人的缘故。

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祖父母○传曰:为什么服期呢?是跟随君主服丧。父母、长子君主服斩衰,妻子则是小君。父亲去世后,然后为继承祖位的人服斩衰【这是指君主了,而有父亲或祖父丧事的人,是指始封之君。如果是继位之君,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因废疾不被立为君。父亲去世的,父亲是君主的孙子,应当嗣位却早逝,现在君主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疏曰:说父母、长子君主服斩衰,是想表明臣子跟随君主服期。君主的母亲应当服齐衰却说斩衰,是因为母亲也有三年的丧服,所以一并提及。说妻子则是小君,是想表明臣子为小君服期,这是常例,并非跟随服丧的情况。说父亲去世后然后为继承祖位的人服斩衰,传解释经文:臣子为君主的祖父母服期。如果君主在世,则为君主的祖父母跟随服期。说这是君主了,而有父亲或祖父丧事的人,是指始封之君。始封之君不是继位之君,可能有祖父不为君主而死,君主为他服斩衰,臣子也跟随服期。如果是继位之君,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本应立为君却因废疾不被立,自己应当立为君是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又说父亲去世的,这是解释传文中的父亲去世。如果现在君主从祖父那里继承国家,祖父去世则群臣为他服斩衰,怎么能跟随服期?所以郑玄认为新君是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如果这样,曾祖作为君主去世,群臣自然应当服斩衰。如果君主的祖父去世,君主为他服斩衰,臣子跟随服期。赵商问:自己已经是诸侯,父亲有废疾不能处理国政、不能主持丧事,而为祖父服丧的规格、年月的规定,是怎样的?回答说:父亲去世后为继承祖位的人服三年斩衰,有什么疑问?赵商又问:父亲去世后为继承祖位的人服三年,我已经明白了。所问的是父亲在世时为祖父如何服丧?想说三年但父亲在世,想说期但又没有主丧者拄杖的适宜,主持丧事的制度,不知道如何确定。回答说:天子诸侯的丧服都是斩衰没有期,那篇志与此注相兼才完备】

妾为女君○传曰:为什么服期呢?妾侍奉女君,与儿媳侍奉公婆相同【女君,是君主的正妻。女君对妾没有丧服。如果回报则太重,如果降低则嫌轻○疏曰:儿媳侍奉公婆也是期,所以说相同。但并立正妻匹敌正妻,是倾覆的阶梯,所以抑制她。即使是侄娣,让她们像儿子的妻子一样,与儿媳侍奉公婆相同。各种经传中没有女君为妾服丧的文字,所以说没有丧服。说回报则太重,降低则嫌轻,回报以期,没有尊卑降低则太重。如果降低到大功、小功,则像公婆为嫡妇、庶妇的嫌疑,所以让女君为妾没有丧服】○记:妾为女君,用有头的恶笄,用布束发【疏曰:妾为女君的丧服也是三年,但因为情义较轻,所以与儿媳侍奉公婆的齐衰相同,用有头的恶笄,用布束发】

儿媳为公婆○传曰:“为什么服期呢?是跟随服丧。”○记:儿媳为公婆,用有头的恶笄,用髽【见上文“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昆弟之为父后者”条】

丈夫的兄弟的儿子【男女都是】○传曰:“为什么服期呢?是回报【疏曰:两位母亲与儿子原本是路人配对,两位父亲而有母亲,名为服期,所以两位母亲回报儿子还服期】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传曰:为什么服期呢?妾不能体现君主的身份,为其子得以遂行【疏曰:诸侯断绝旁系期服,为众子没有丧服;大夫降低一等,为众子服大功。他的妻子体现君主身份,都跟随丈夫降低。至于两位妾地位低贱,都不能体现君主身份。君主不压制妾,所以自己为其子得以伸遂,而服期】

女儿为其祖父母○传曰:为什么服期呢?不敢降低其祖父母【疏曰:祖父母正服期。已嫁的女儿可以降低旁系亲属,祖父母正服期,所以不敢降低】

大夫的儿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兄弟、兄弟的儿子、姑母、姐妹、女儿中没有主持祭祀的主人的,为大夫命妇的,只有儿子不回报【命是加爵服的名号,从士到上公,共九等。君主任命其夫,则后夫人也任命其妻。这里所服的,共六命夫、六命妇。○疏曰:说都服期不降低。六命夫指世父一,叔父二,子三,兄四,弟五,兄弟的儿子六。六命妇指世母一,叔母二,姑三,姐四,妹五,女儿六。大夫尊贵降低旁系亲属一等,这些都合该降低到大功,因为大夫与自己尊贵相同,所以不降低】○传曰:大夫,是那些男子中做大夫的。命妇,是那些妇人中做大夫妻的。没有主持祭祀的主人,是命妇中没有主持祭祀的人。为什么说只有儿子不回报呢?女儿出嫁的,为其父母服期,所以说不回报。说其余都回报。为什么服期呢?父亲所不降低的,儿子也不敢降低。大夫为什么不降低命妇呢?丈夫在朝廷尊贵,妻子在室内高贵【没有主持祭祀的主人,是命妇中没有主持祭祀的,指姑母、姐妹、女儿。只有儿子不回报,男女同不回报。传认为主指女儿,似乎失之矣。○疏曰

:无祭主谓姑姊妹女子子者,以世母叔母无主有主皆为之期,故唯据此四人嫁适士则小功,嫁大夫则不降,既已出降大功】

译没有祭祀主祭者的姑母、姐妹、女儿,因为世母、叔母无论有无主祭者都服齐衰期年,所以只有这四人嫁与士人则服小功,嫁与大夫则不降等,既然已经出嫁就降为大功。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传曰:「何以期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与适也【不敢降其祖与适,则可降其旁亲也】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疏曰:云公谓五等诸侯皆有八妾,士谓一妻一妾,孤卿大夫妾不言之者,举其极尊卑中可知】○传曰:何以期也?妾不得体君,得为其父母遂也【然则女君有以尊降其父母者与?春秋之义,虽尊为天王后,犹曰吾季羑,是言子尊不加于父母,此传似误矣。礼,妾从女君而服其党服,是嫌不自服其父母,故以明之○疏曰:所引礼见杂记云,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郑以传为误,故自解之。然传意盖为公子为君,厌妾不得体君,君不厌,故得遂也】

  右齐衰不杖期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七升。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昆弟】

  【为众子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不降,正降则为大功。惟不降,故在正服。大夫之适子为妻】

【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适孙】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昆弟之为父后者,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

【女子子为祖父母,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唯子不报】

【大夫为祖父母,适孙为士者】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疏:“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服是服而除,不以轻服受之,不着月数者,天子诸侯葬异月也。○疏曰:天子七月葬,诸侯五月葬,为之齐衰者皆三月,藏其服至葬更服之,葬后乃除】寄公为所寓。○传曰:“寄公者,何也?失地之君也。何以为所寓?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尊祖也。尊祖故敬宗,敬宗者尊祖之义也。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也【疏曰:宗子母在未年七十,母自与祭,母死,宗人为之服。宗子母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也。必为宗子母妻服者,以宗子燕食族人于堂,其母妻亦燕食族人之妇于房,皆序以昭穆,故族人为之服也】○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筭如邦人【言孤有不孤者,不孤则族人不为殇服服之也。不孤谓父有废疾,若年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也。孤为殇,长殇中殇大功衰,下殇小功衰,皆如殇服而三月,谓与宗子絶属者也。亲谓在五属之内筭数也。月数如邦人者,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期,长殇大功衰九月,中殇大功衰七月,下殇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大功衰五月,下殇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其殇与絶属者同。有缌麻之亲者,成人及殇皆与絶属者同。○疏曰:云大功衰小功衰者,以其成人齐衰故,长殇中殇皆在大功衰,下殇在小功衰也。自大功亲已下尽小功亲已上,成人月数虽依本,皆服齐衰者,以其絶属者犹服齐衰三月,明亲者无问大功小功缌麻皆齐衰者也。既皆齐衰,故三月。既葬受服乃始受以大功衰小功衰也。至于小功亲已下,殇与絶属者同者,以其成人小功五月,殇即入三月,故与絶属者为宗子齐衰三月缌麻亲亦三月,是以成人及殇死皆与絶属者同也】

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曰:「为旧君者,孰谓也?仕焉而已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君之母妻,则小君也【仕焉而已者,谓老若有废疾而致仕者也。为小君服者,恩深于民○疏曰:此经上下臣为旧君有二,故发问云「仕焉而已者」,传意以

译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士者,传文说:“为什么服期年之丧呢?大夫不敢降低对祖父母和嫡系的丧服【不敢降低对祖父母和嫡系的丧服,那么就可以降低对旁系亲属的丧服】。

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疏文说:“所谓公,是指五等诸侯都有八妾;所谓士,是指一妻一妾。孤、卿、大夫的妾不提及,是因为列举了最尊和最卑的情况,中间的情况就可以知道了。”传文说:“为什么服期年之丧呢?妾不能代表君主,所以能够为其父母服完整的丧服【那么女君有因为尊贵而降低对其父母丧服的情况吗?春秋的大义,即使尊贵为天王之后,仍然说‘我是季羑’,这是说子女的尊贵不施加于父母,此传文似乎有误。礼制规定,妾跟随女君而服女君亲属的丧服,这让人怀疑妾不能自行为其父母服丧,所以以此说明。疏文说:所引用的礼制见于《杂记》,说女君死后,妾为女君的亲属服丧,郑玄认为传文有误,所以自行解释。然而传文的意思大概是:公子成为君主,压抑妾,使妾不能代表君主,君主不压抑,所以妾能够服完整的丧服】。

右齐衰不杖期

齐衰不杖期降正义服图

【降服的衰用四升布,冠用七升布。既葬之后,用其冠作为受服,衰用七升布,冠用八升布。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服】

【女子出嫁者,为其父母;公妾以及士妾,为其父母】

【正服的衰用五升布,冠用八升布。既葬之后,用其冠作为受服,衰用八升布,冠用七升布。祖父母】

【世父母、叔父母、昆弟】

【为众子、昆弟之子】

【公妾、大夫之妾为其子】

【不降等,正降等则为大功。正因为不降等,所以在正服之列。大夫的嫡子为妻】

【大夫的庶子为嫡昆弟、嫡孙】

【女子出嫁者,为其昆弟中为父后者、姑、姊妹;女子出嫁者无主者,姑、姊妹报服】

【女子为祖父母,大夫之子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姑、姊妹、女子子无主者为大夫命妇者,只有子不报服】

【大夫为祖父母,嫡孙为士者】

【义服的衰用六升布,冠用九升布。既葬之后,用其冠作为受服,衰用九升布,冠用十升布。继父同居者】

【为夫之君,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

【妾为女君,妇为舅姑】

【夫之昆弟之子】

疏文:“衰裳齐,牡麻绖。无受者【无受者,是服此丧服而除,不用轻服接替,不注明月数的,是因为天子诸侯葬期不同。疏文说:天子七月下葬,诸侯五月下葬,为之服齐衰者都是三个月,收藏其丧服至下葬时再穿,下葬后才除服】寄公为所寓。传文说:“寄公,是什么人?是失地的君主。为什么为所寓之地服丧?服齐衰三月。是说与平民相同。”

丈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传文说:“为什么服齐衰三月呢?是尊崇祖先。尊崇祖先所以敬重宗子,敬重宗子是尊崇祖先的意义。宗子之母在世,就不为宗子之妻服丧【疏文说:宗子之母在未年七十之前,母亲自己参与祭祀,母亲死后,宗人为之服丧。宗子之母七十岁以上,则宗子之妻得以参与祭祀,宗人才为宗子之妻服丧。必须为宗子之母、妻服丧,是因为宗子在堂上燕食族人,其母、妻也在房中燕食族人之妇,都按昭穆次序排列,所以族人为之服丧】。记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数如邦人【言孤有不孤者,不孤则族人不为殇服服之。不孤谓父有废疾,若年七十而老子代主宗事者。孤为殇,长殇、中殇大功衰,下殇小功衰,皆如殇服而三月,谓与宗子絶属者。亲谓在五属之内筭数。月数如邦人者,与宗子有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期,长殇大功衰九月,中殇大功衰七月,下殇小功衰五月。有大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大功衰九月。其长殇、中殇大功衰五月,下殇小功衰三月。有小功之亲者,成人服之齐衰三月,卒哭受以小功衰五月。其殇与絶属者同。有缌麻之亲者,成人及殇皆与絶属者同。疏文说:云大功衰、小功衰者,以其成人齐衰故,长殇、中殇皆在大功衰,下殇在小功衰。自大功亲已下尽小功亲已上,成人月数虽依本,皆服齐衰者,以其絶属者犹服齐衰三月,明亲者无问大功、小功、缌麻皆齐衰。既皆齐衰,故三月。既葬受服乃始受以大功衰、小功衰。至于小功亲已下,殇与絶属者同者,以其成人小功五月,殇即入三月,故与絶属者为宗子齐衰三月,缌麻亲亦三月,是以成人及殇死皆与絶属者同】

为旧君、君之母、妻。传文说:“为旧君,是指谁?是任职而已的人。为什么服齐衰三月?是说与平民相同。君之母、妻,就是小君【任职而已者,是指年老若有废疾而致仕的人。为小君服丧者,恩情深于平民。疏文说:此经上下臣为旧君有二,故发问云‘任职而已者’,传文意以

下为旧君是待放之臣,以此为致仕之臣也。云「何以服齐衰三月者」,怪其旧服斩衰,今服三月也。「言与民同也者」,以本义合,但今义已断,故抑之使与民同也。下文庶人为国君无小君,是恩浅也;此为小君,是恩深于民也】

译下位者作为旧君,是等待放归的臣子,却以此作为退休的臣子。说“为什么穿齐衰服丧三个月”,是奇怪他以前穿斩衰,现在却穿三个月的齐衰。“说与百姓相同”,是根据本义相合,但现在的含义已经确定,所以压制他使其与百姓相同。下文说庶人为国君服丧没有小君,是因为恩情浅;这里为小君服丧,是因为恩情比百姓深。

庶人为国君【不言民而言庶人。庶人或有在官者,天子畿内之民服天子亦如之。○疏曰:云庶人在官者,谓府史胥徒,经言庶人兼在官者而言之。云天子畿内之民亦如之者,以其畿外上公五百里,侯四百里已下,其民皆服君三月,则畿内千里专属天子,亦如诸侯之境内也。○疏曰:无传者,已于寄公与上下旧君释讫,故不言也】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君【在外待放已去者】○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妻言与民同也,长子言未去也【妻虽从夫而出,古者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徃来犹民也,《春秋》传曰:大夫越境逆女非礼,君臣有合离之义,长子去可以无服】继父不同居者【尝同居今不同○疏曰:无传者,已于期章释讫,是以不言也】

曾祖父母【疏曰:此经直云曾祖,不言髙祖。案族祖父以髙祖之孙而缌麻,则髙祖有服明矣。故此注兼髙祖而説也。经不言者,见其同服可知】○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小功者,兄弟之服也。不敢以兄弟之服服至尊也【正言小功者,服之数尽于五,则髙祖宜缌麻,曾祖宜小功也。据祖期,则曾祖宜大功,髙祖宜小功也。髙祖曽祖皆有小功之差,则曾孙▯孙为之服同也。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杀也○疏曰:三年问云: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又云: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是本为父母期而加隆至三年。若谓为父母期,则为祖宜大功,曾祖宜小功,髙祖冝缌麻。若为父加隆三年,则为祖宜期,曽祖宜大功,髙祖宜小功。是髙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也。曽祖中既兼有高祖,是以兼云曽孙▯孙服同也】

大夫为宗子。○传曰:「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宗也。」

旧君【大夫待放未去者】○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归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絶也【以道去君,为三谏不从,待放于郊,未絶者,言爵禄尚有列于朝,出入有诏于国,妻子自若,民也。○疏曰:不言士者,此主为待放未絶大夫有此法,士无待放之法。不言公卿及孤者,《诗》云“三事大夫”,则三公亦号大夫】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传曰:「何以齐衰三月也?大夫不敢降其祖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其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服齐衰三月?不敢降其祖也【言嫁于大夫者,明虽尊犹不降也。此着不降,明有所降】

  右齐衰三月

  齐衰三月义服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曽祖父母】

【曽祖父母为士庶者,如众人;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曽祖父母】

【衰冠无受,同前大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为宗子,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

  月筭如邦人】

【衰冠无受,同前寄公为所寓】

【庶人为国君,为旧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旧君】

【衰冠无受,同前继父不同居者】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大功布者,其鍜治之功麤沽之。○疏曰:斩疏皆不言布与功,至此轻始言布体与大功。斩衰冠六升,不加灰;此七升言鍜治可以加灰矣,但麤沽而已。言大功者用功粗,大小功者用功细小】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疏曰:子女子子在章首者,父母于子哀痛情深,故在前】○传曰:何以大功也?未成人也。何以无受也?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故殇之绖不樛垂,盖未成人也。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嵗为下殇,不满八嵗以下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故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不樛▯者,不绞其带之垂者。杂记曰:大功以上散带,以日易月,谓生一月者哭之一日也。殇而无服者,哭之而已。为昆弟之子女子子亦如之。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又云女子子者,殊之以子辟适庶也○疏曰:马融王肃以为日易

译庶人为国君服丧【不说“民”而说“庶人”。庶人中有的担任官职,天子王畿内的百姓服侍天子也是如此。○疏曰:说庶人在官者,是指府、史、胥、徒,经文说庶人是兼在官者而言的。说天子王畿内的百姓也是如此,是因为王畿外上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以下,那里的百姓都为国君服丧三个月,那么王畿内千里专属天子,也像诸侯的境内一样。○疏曰:没有传文解释,是因为已经在寄公与上下旧君中解释完毕,所以不再说了】

大夫在外,他的妻子和长子为旧国君服丧【在外等待放逐已经离开的人】○传曰: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呢?说妻子是与百姓相同,说长子是尚未离开【妻子虽然跟随丈夫离开,但古时大夫不在外娶妻,妇人回娘家往来还像百姓一样,《春秋》传曰:大夫越过国境迎接新娘是不合礼的,君臣有聚合与分离的道理,长子离开可以不服丧】继父不同居者【曾经同居现在不同居○疏曰:没有传文解释,是因为已经在期年章中解释完毕,所以不再说了】

曾祖父母【疏曰:此经只说曾祖,不说高祖。查族祖父以高祖之孙的身份服缌麻,那么高祖有服丧是明显的。所以此注兼高祖而言。经文不说,是因为看到他们服丧相同可知】○传曰: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呢?小功是兄弟的服丧。不敢用兄弟的服丧来服至尊【正说小功,是因为服丧的等级尽于五等,那么高祖应服缌麻,曾祖应服小功。依据祖父服期年,那么曾祖应服大功,高祖应服小功。高祖曾祖都有小功的差别,那么曾孙、玄孙为他们服丧相同。加重其衰麻,是尊重尊贵;减少其日月,是恩情递减○疏曰:《三年问》说:为什么到期年呢?回答说:至亲以期为断。又说:那么为什么三年呢?回答说:是加隆而已。这是本来为父母服期年而加隆至三年。如果说为父母服期年,那么为祖父应服大功,曾祖应服小功,高祖应服缌麻。如果为父亲加隆三年,那么为祖父应服期年,曾祖应服大功,高祖应服小功。这是高祖曾祖都有小功的差别。曾祖中既兼有高祖,所以兼说曾孙、玄孙服丧相同】

大夫为宗子服丧。○传曰:“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对宗子的服丧。”

旧君【大夫等待放逐尚未离开的人】○传曰:大夫为旧君,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呢?大夫离开君主回到他的宗庙,所以服齐衰三个月。说与百姓相同。说的是哪类大夫呢?说的是以正道离开君主而尚未断绝关系的人【以正道离开君主,是因为三次劝谏不从,在郊外等待放逐,尚未断绝,是说爵禄还在朝廷有列,出入国家有诏令,妻子如常,是百姓。○疏曰:不说士,是因为这主要针对等待放逐尚未断绝关系的大夫有此法,士没有等待放逐的法。不说公卿及孤,是因为《诗》说“三事大夫”,那么三公也称大夫】

曾祖父母为士者,如众人。○传曰:“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呢?大夫不敢降低对祖父的服丧。”

女子子已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服丧○传曰:已嫁者,是嫁于大夫的;未嫁者,是成人而未嫁的。为什么要服齐衰三个月?不敢降低对祖父的服丧【说嫁于大夫者,是明白虽然尊贵也不降低。这里写明不降低,是明白有所降低】

右齐衰三月

齐衰三月义服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无受曾祖父母】

【曾祖父母为士庶者,如众人;女子子已嫁者,未嫁者,为曾祖父母】

【衰冠无受,同前大夫妇人,为宗子,宗子之母妻】

【大夫为宗子,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算如邦人】

【衰冠无受,同前寄公为所寓】

【庶人为国君,为旧君,君之母妻】

【大夫在外,其妻长子为旧国旧君】

【衰冠无受,同前继父不同居者】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无受者【大功布者,其锻治之功粗劣。○疏曰:斩衰、齐衰都不言布与功,至此轻始言布体与大功。斩衰冠六升,不加灰;此七升言锻治可以加灰了,只是粗劣而已。说大功者用功粗,大小功者用功细小】

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疏曰:子女子子在章首,是因为父母对子女哀痛情深,所以在前】○传曰:为什么要服大功呢?因为未成人。为什么要无受呢?丧成人者,其文缛;丧未成人者,其文不缛。所以殇的绖不绞垂,大概是因为未成人。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以日易月;以日易月之殇,殇而无服。所以子生三月,则父名之;死则哭之;未名则不哭也【不绞垂者,是不绞其带之垂者。《杂记》曰:大功以上散带,以日易月,是说生一月者哭之一日。殇而无服者,哭之而已。为昆弟之子女子子亦如之。凡言子者,可以兼男女;又说女子子者,是区别之以子避适庶○疏曰:马融王肃以为日易

月者,以哭之日易服之月,如朞亲则旬有三日哭失之矣】

译月亮,是指按照哭泣之日来更换丧服的月份,如果是为期一年的亲属,则需哭泣三十日,(若超过或不足)便算是失礼了。

叔父之长殇,中殇。○姑姊妹之长殇,中殇。○昆弟之长殇,中殇。○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长殇,中殇。○适孙之长殇,中殇。○大夫之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公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大夫为适子之长殇,中殇【公,君也。诸侯大夫不降适殇者,重适也。天子亦如之。○疏曰:自叔父至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长殇中殇,皆是成人齐衰期。长殇中殇降殇一等,在功,故于此总见之。又皆尊卑为前后次第作文也。云公为适子,大夫为适子,皆是正统成人斩衰,今为殇死,不得着代,故入大功。特言适子者,天子诸侯于庶子则絶而无服,大夫于庶子降一等,故不言也】○其长殇皆九月,缨绖。其中殇七月,不缨绖【绖有缨者,为其重也。自大功以上绖有缨,以一条防为之。小功以下绖无缨也。○疏曰:五服之正无七月之服,唯此大功中殇有之。诸文唯有冠缨,不见绖缨,故郑云大功以上有之也】○小记:大夫冠而不为殇,妇人笄而不为殇【言成人也】

  右殇大功九月七月

  殇大功降服图

【殇九条,皆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大功布衰裳,牡麻绖,缨布带,三月受以小功衰,即葛九月者【受犹承也。凡天子诸侯卿大夫既虞,士卒哭而受服。正言三月者,天子诸侯无大功,主于大夫士也。此虽有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非内丧也。」○疏曰: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虞而受服。然经正言三月者,主于大夫士。三月葬者,云非内丧也者,彼国自以五月葬,后服此诸侯为之,自以三月受服,同于大夫士,故云主于大夫士也】○传曰:大功布九升,小功布十一升【此受之下也。以发传者,明受尽于此也。又受麻绖以葛绖,间传曰: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疏曰:此章有降有正有义,传直言义,大功之受,故郑云此受之下也。据受之下发传言,明受尽于此,义服大功也。以其大功至葬唯有变麻服葛,因故衰无受服之法,故传据义大功而言也。云又受麻绖以葛绖者,言受衰麻俱受,而传唯发衰不言受麻以葛,故郑解之也。引间传者,证经大功既葬变麻为葛,与小功初死同也】○司服卿大夫之服,自▯冕而下如孤之服,其凶服加以大功小功。士之服自皮弁而下如大夫之服,其凶服亦如之【丧服天子诸侯齐斩而已,卿大夫加以大功小功,士亦如之人加缌焉。」○疏曰:天子诸侯自旁期以下皆絶而不为服,大夫加以大功小功,谓本服大功小功者,其降一等,小功降仍有服,缌者其本服之缌则降而无服。士亦如大夫有大功小功,但士无降服则亦有缌服】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传曰:何以大功也?出也【出必降之者,盖有受我而厚之者。」○疏曰:檀弓曰:姑姊妹之薄也,盖有受我而厚之者,也是于彼厚夫自为之禫杖期,故于此薄为之大功】

从父昆弟【世父叔父之子也,其姊妹在室亦如之○疏曰:世叔父与祖为一体,又与己父为一体,縁亲以制服,故云从也】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传曰:「何以大功也?为人后者,降其昆弟也。」

庶孙【男女皆是。○疏曰:庶孙从父而服祖期,故祖从子而服其孙大功,降一等】

适妇【适妇,适子之妻。○疏曰:其妇从夫而服其舅姑期,其舅姑从子而服其妇,大功,降一等者也】传曰:何以大功?也不降其适也【疏曰:加于庶妇一等】○小记:适妇不为舅后者,则姑为之小功。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父在则同父,没乃为父后者服期也】

侄丈夫妇人报【为侄男女服同】○传曰:「侄者何也?谓吾姑者,吾谓之侄。」

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传曰:「何以大功也?从服也。」夫之昆弟,何以无服也?其夫属乎父道者,妻皆母道也;其夫属乎子道者,妻皆妇道也。谓弟之妻妇者,是防,亦可谓之母乎?故名者,人治之大者也,可无慎乎【道,犹行也。谓弟之妻为妇者,卑逺之故,谓之妇;嫂者,尊严之称,是为序男女之别尔。若已以母妇之服服兄弟之妻,兄弟之妻以舅子

译叔父的长殇、中殇。

姑母、姐妹的长殇、中殇。

兄弟的长殇、中殇。

丈夫的兄弟的子女、女子子的长殇、中殇。

嫡孙的长殇、中殇。

大夫的庶子为嫡兄弟的长殇、中殇。

国君为嫡子的长殇、中殇。

大夫为嫡子的长殇、中殇。

那些长殇都服丧九月,系有缨饰的麻绖。其中殇服丧七月,不系有缨饰的麻绖。

小记:大夫已行冠礼就不算作殇,妇人已行笄礼就不算作殇。

以上是关于殇的大功九月、七月的记载。

殇大功降服图。

这九条关于殇的记载,都是降等服丧;衰裳用七升布,冠用十升布,没有受服。

大功的布制衰裳,牡麻制的麻绖,有缨饰,布制的腰带,三个月后改穿小功的衰裳,接着用葛麻,服丧九月。

传文说:大功的布是九升,小功的布是十一升。

司服规定,卿大夫的礼服,从冕服以下如同孤的礼服,其凶服加上大功、小功。士的礼服,从皮弁以下如同大夫的礼服,其凶服也如同卿大夫。

出嫁的姑母、姐妹、女子子。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她们已出嫁。

从父兄弟。

作为继承人的人,为其兄弟。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作为继承人的人,要为其兄弟降等服丧。”

庶孙。

嫡妇。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因为不降等对待嫡妇。

小记:嫡妇如果不承担为舅父后嗣的责任,那么姑母为她服小功。

出嫁的女子子,为众兄弟。

侄儿、侄女,男女回报服丧相同。

传文说:“侄儿是什么?称我为姑姑的人,我称他为侄儿。”

丈夫的祖父母、伯父母、叔父母。

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这是从服。”

丈夫的兄弟,为什么没有服丧?那些丈夫属于父辈道统的,妻子都属于母辈道统;那些丈夫属于子辈道统的,妻子都属于妇辈道统。称弟弟的妻子为妇,这是为了区分尊卑,难道也可以称她们为母吗?所以名分,是治理人的大事,能不慎重吗?

之服服已,则是乱昭穆之序也○疏曰:假作此号,使逺乎淫乱尔,不相为服也】

译如果为之服丧,服丧完毕,这就扰乱了昭穆的次序。○疏解说:假托这个名号,是为了使其远离淫乱罢了,并不相互服丧。

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子谓庶子○疏曰:大夫为此八者,本期今以为士,故降至大功】○传曰:何以大功也?尊不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尊同谓亦为大夫者,亲服期】

  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公之庶昆弟则父卒也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其或为母谓妾子也○疏曰云公子是父在今继兄而言昆弟故知父卒也若公子父在为母妻在五服之外今父卒故服大功也云大夫之庶子则父在也者以其继父而言又大夫卒子为母妻得伸其本服今但大功故知父在也云其或为母谓妾子也者以适妻君大夫自不降其子皆得伸今在大功明妾子自为己母也】○传曰何以大功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也大夫之庶子则从乎大夫而降也父之所不降子亦不敢降也【言从乎大夫而降则于父卒如国人也○疏曰公之庶昆弟以其父在为母妻厌在五服外公卒犹为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其大夫之子据父在有厌从于大夫降一等大夫若卒则得伸无余尊之厌也】

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皆者,言其互相为服。○疏曰:承上文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之下,则是上二人也。以其二人为父所厌降,今此从父昆弟为大夫,故此二人不降而服大功,依本服也。郑云「互相为服者」,以彼此同是从父昆弟,相为着服,故云皆是互见之义故也】

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妇人子者,女子子也。不言女子子,因出见恩疏。○疏曰:此谓世叔母为之服,在家期,出嫁大功】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下传曰: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指,为此也。妾为君之长子,亦三年,自为其子,期异于女君也。士之妾为君之众子,亦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旧读合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女子子嫁者未嫁者言大夫之妾为此三人之服也○疏曰此是女子子逆降旁亲知逆降者此经云嫁者为世父已下出降大功自是常法更言未嫁者亦为世父已下非未嫁逆降如何旧读乃马融辈如此郑以为非故下注破之也】○传曰嫁者其嫁于大夫者也未嫁者成人而未嫁者也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下言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者谓妾自服其私亲也【此不辞即实为妾遂自服其私亲当言其以明之齐衰三月章曰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曽祖父母经与此同足以明之矣传所云何以大功也妾为君之党服得与女君同文烂在下尔女子子成人者有出道降旁亲及将出者明当及时也○疏曰何以大功至女君同当在上为君之庶子下误在此下言至私亲也非子夏自着必是郑君置之欲分别旧读者意而以注破之故云不辞○朱先生曰此叚自郑注时已疑传文之误今考女子子适人者为父母及昆弟之为父后者已见于齐衰期章为众兄弟又见于此大功章惟伯叔父母姑姊妹之服无文而独见于此则当从郑注之説无疑矣】

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疏曰:大夫、大夫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四等人,尊卑同,皆降旁亲,姑姊已下一等,大功;又以出降当小功,但嫁于大夫尊同,无尊降,有出降,故皆大功也】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传曰:何以大功也?尊同也。尊同则得服其亲服。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不得祢先君。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不得祖诸侯。此自卑别于尊者也。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世世祖是人也,不祖公子。此自尊别于卑者也。是故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封君之孙尽臣诸父昆弟。故君之所为服,子亦不敢不服也。君之所不服,子亦不敢服也【不得祢、不得祖者,不得立其庙而祭之也。卿大夫以下祭其祖祢,则世世祖是人。不得祖公子者,后世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得祀别子也。公子若在髙祖以下,则如其亲服。后世迁之,乃毁其庙尔。因国君以尊降其亲,故终説此义云】

【愚案子夏传云:‘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孙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义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孙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説于理有害。而郑注遂以为因

译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女、兄弟、兄弟之子中身为士的人【“子”指庶子。疏文说:大夫为这八类人,本应服齐衰期,如今因为他们是士,所以降等为服大功】。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因为尊卑不同。如果尊卑相同,就可以服原本的亲服【尊卑相同指也是大夫的人,亲服为齐衰期】。

公的庶出兄弟、大夫的庶出儿子为母亲、妻子、兄弟【公的庶出兄弟是指父亲已去世,大夫的庶出儿子是指父亲还在世。其中为母亲服丧,是指妾所生的儿子。疏文说:说公子是父亲在世,相对于继位的兄长而言称兄弟,所以知道父亲已去世。如果公子父亲在世,为母亲、妻子服丧在五服之外,如今父亲去世,所以服大功。说大夫的庶出儿子是指父亲在世,是因为相对于父亲而言,又因为大夫去世后,儿子为母亲、妻子可以伸张本服,如今只服大功,所以知道父亲还在世。说其中为母亲服丧是指妾所生的儿子,是因为嫡妻、君、大夫自然不降低对儿子的服丧等级,都能伸张本服,如今在大功之内,说明是妾所生的儿子为自己母亲服丧】。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是因为先君余留的尊位所压抑,不能超过大功。大夫的庶出儿子则跟随大夫而降低服丧等级。父亲不降低服丧等级,儿子也不敢降低【说跟随大夫而降低,那么父亲去世后就像国人一样。疏文说:公的庶出兄弟因为父亲在世,为母亲、妻子被压抑在五服之外,公去世后仍然被余留的尊位所压抑,不能超过大功。大夫的儿子依据父亲在世时有压抑,跟随大夫降低一等,大夫如果去世,就可以伸张,没有余留尊位的压抑了】。

都为他们身为大夫的堂兄弟【“皆”字,是说他们互相服丧。疏文说:承接上文公的庶出兄弟、大夫的庶出儿子之下,那就是上述两人。因为这两人被父亲压抑而降低服丧等级,如今这堂兄弟身为大夫,所以这两人不降低而服大功,依照本服。郑玄说“互相服丧者”,因为彼此同是堂兄弟,互相穿着丧服,所以说都是互见的意义】。

为丈夫的兄弟中,女子出嫁的人【“妇人子”指女儿。不说女儿,是因为出嫁后恩情疏远。疏文说:这是指世叔母为她服丧,在家时服齐衰期,出嫁后服大功】。

大夫的妾为君主的庶出儿子【下文传文说: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可以与女君相同,指的就是这个。妾为君主的长子,也服三年,作为自己的儿子,服齐衰期,不同于女君。士的妾为君主的众子,也服齐衰期】。

女儿出嫁的和未出嫁的,为世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旧读法将“大夫的妾为君主的庶出儿子”与“女儿出嫁的和未出嫁的”连在一起,说大夫的妾为这三类人服丧。疏文说:这是女儿逆降旁亲,知道逆降者,此经文说出嫁的为世父以下,出嫁降为大功,自是常法,再说未出嫁的也为世父以下,并非未出嫁就逆降,为何旧读法如此?那是马融等人的读法,郑玄认为不对,所以下注驳斥】。传文说:出嫁的是指出嫁到大夫家的。未出嫁的是指成年而未出嫁的。为什么服大功呢?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可以与女君相同。下文说为世父母、叔父母、姑母、姐妹,是指妾自己服丧给她的私亲【此句不辞,即实为妾,于是自己服丧给私亲,应当说明,齐衰三月章说:女儿出嫁的和未出嫁的为曾祖父母,经文与此相同,足以说明。传文所说为什么服大功,妾为君主的亲属服丧可以与女君相同,文字错落在下。女儿成年者有出嫁之道,降低旁亲,以及将要出嫁的,明白应当及时。疏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到女君相同,应当在上文为君主的庶出儿子下,错误在此下。下文到私亲也,不是子夏自己写的,必是郑君放置的,想要分别旧读者的意思,而以注驳斥,所以说不辞。朱先生说:这段自郑注时已怀疑传文有误,如今考察女儿出嫁者为父母及兄弟中为父后者已见于齐衰期章,为众兄弟又见于此大功章,只有伯叔父母、姑母、姐妹的服丧无文而独见于此,则应当遵从郑注的说法无疑了】。

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公的兄弟,为姑母、姐妹、女儿中嫁到大夫家的人【疏文说:大夫、大夫妻、大夫之子、公的兄弟四等人,尊卑相同,都降低旁亲,姑母、姐妹以下降低一等,服大功;又因为出嫁应当降低为小功,但嫁到大夫家尊卑相同,没有尊降,只有出降,所以都服大功】。

君主为姑母、姐妹、女儿中嫁给国君的人。传文说:为什么服大功呢?因为尊卑相同。尊卑相同就可以服原本的亲服。诸侯的儿子称公子,公子不能称先君。公子的儿子称公孙,公孙不能祖诸侯。这是从卑下区分于尊贵。如果公子的子孙有被封为国君的,就世世代代以这个人为祖,不祖公子。这是从尊贵区分于卑下。因此,始封之君不臣服诸父、兄弟,封君的儿子不臣服诸父而臣服兄弟,封君的孙子全都臣服诸父、兄弟。所以君主所服丧的,儿子也不敢不服丧。君主所不服丧的,儿子也不敢服丧【不能称、不能祖,是指不能立庙祭祀。卿大夫以下祭祀其祖、父,就世世代代以这个人为祖。不能祖公子,是因为后世为君者祖此受封之君,不能祭祀别子。公子如果在高祖以下,就依照其亲服。后世迁移,才毁其庙。因为国君以尊降低其亲,所以最终说明此义】。

【愚案:子夏传云:“自卑别于尊,是以子孙之卑自别于祖之尊。”此义为是。“自尊别于卑,乃以子孙之尊自别于祖之卑。”此说于理有害。而郑注遂以为因

国君以尊降其亲而説此义,则又愈非礼意。盖国君以尊降其亲,谓降其旁亲,其正统之服不降祖服。期、曽祖、髙祖齐衰三月,是未尝降其祖也。郑注盖惑于‘自尊别卑’之説,乃以封君之不祖公子为以尊降其亲,而不知公子为别子,继别为宗,谓之大宗,百世不迁。大宗或无后,则为之丘,后世世不絶,而常以公子为祖矣。若公子之子孙有封为国君者,则后世子孙只得祖封君,而不得祖公子,以紊其别子之宗。非是以封君之尊别于公子之卑而不祖之也。子夏之説既已失之,郑注防袭谬误,愈差愈逺,盖失而又失者也】

译国君因为地位尊贵而降低对亲属的服丧等级,如果以此解释这一义理,那就更加违背礼制的本意了。所谓国君因尊贵而降低对亲属的服丧等级,是指降低对旁系亲属的服丧等级,其正统直系亲属的服丧等级并不降低,对祖辈的服丧等级也不降低。为曾祖、高祖服齐衰三月,这说明并没有降低对祖辈的服丧等级。郑玄的注大概是受“因尊贵而区别于卑下”这一说法的迷惑,于是将封君不尊奉公子为祖,解释为因尊贵而降低对亲属的服丧等级,却不知道公子是别子,继承别子一脉的称为宗,叫做大宗,百世不迁。大宗如果没有后代,就为他立后,使得后世世代不绝,并且常常尊奉公子为祖。如果公子的子孙中有受封为国君的,那么后世的子孙只能尊奉封君为祖,而不能尊奉公子为祖,以免扰乱别子一脉的宗法。这并不是因为封君地位尊贵而区别于公子的卑下,所以不尊奉公子为祖。子夏的说法已经失当,郑玄的注又沿袭谬误,错误越来越远,可以说是错上加错了。

右大功九月

  大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姑姊妹女子子适人者】

【女子子适人者,为众昆弟;为人后者,为其昆弟】

【女子子嫁者,未嫁者,为世父母、叔父母、姑、姊妹;大夫为世父母、叔父母、子、昆弟、昆弟之子;为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为母、妻、昆弟】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从父昆弟庶孙】

  【适妇侄丈夫妇人报】

【大夫之妾为君之庶子,正不降】

【君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国君者,大夫、大夫之妻、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姑姊妹女子子嫁于大夫者,公之庶昆弟、大夫之庶子,皆为其从父昆弟之为大夫者】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夫之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为夫之昆弟之妇人子适人者】

繐衰裳牡麻绖,既葬除之者【繐音嵗○疏曰:繐衰缕,虽如小功升数,又小故在小功上也。此不言带屦者,以其传云小功之繐也,则带屦亦同小功可知】○传曰:繐衰者,何以小功之繐也【治其缕如小功而成布四升半细其缕者以恩轻也升数少者以服至尊也凡布细而疏者谓之繐今南阳有邓繐】

诸侯之大夫为天子【疏曰:此经直云大夫,则大夫中有孤、卿,以其小聘使下大夫,大聘或使孤,或使卿也,故《大行人》云:诸侯之孤以皮帛继子男】○传曰:何以繐衰也?诸侯之大夫以时接见乎天子【以时防见于天子而服之,则其士庶民不服可知】右繐衰,既葬除之【繐衰一条,衰四升有半,冠八升,七月既葬除之】

小功布衰裳,澡麻带绖,五月者【澡音早。○澡者,治去莩垢,不絶其本也。《小记》曰:“下殇小功带澡麻,不絶其本,屈而反以报之。”○疏曰:“小功以下绖带皆断本,此有下殇小功带不絶本,故进带于绖上,以见重。引《小记者》,欲见下殇小功中有本是齐衰之丧,故特言下殇。若大功下殇,则入缌麻云。‘屈而反以报之’者,谓先以一股麻不絶本者为一条,展之为防报合也。以一头屈而反向上合之,乃绞垂必屈而反以合者,见其重故也】

叔父之下殇,○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疏曰:以上八人皆是成人,期、长殇、中殇、大功已在上殇大功章,此下殇小功,故在此章】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疏曰:此本大功,长殇中殇则小功,从父昆弟情本轻,故在出降昆弟后】○传曰:问者曰,中殇何以不见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缌麻也,大功、小功皆谓服其成人也,大功之殇中从上,则齐衰之殇亦中从上也,此主谓丈夫之为殇者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疏曰:郑云问者据从父昆弟之下殇在缌麻也者,以其缌麻章见从父昆弟之下殇,此章见从父昆弟之长殇,唯中殇不见也,此云大功之殇中从上,小功之殇中从下,缌麻章云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两文相反,故郑注以彼谓妇人为夫之族,类此谓丈夫为殇者服也】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疏曰:夫之叔父,义服,故次在此。成人大功,故长殇降一等在小功。云不见中殇者,中从下也者,下传云:大功之殇,中从下。注谓此妇人为夫之党类,故知中从下在缌麻也】

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疏曰:此皆成人为之,齐衰期长,中殇在大功,故下殇在此小功也】

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疏曰:谓姑为侄成人大功,长殇在此不言中殇,中从上庶孙者,祖为之大功,长殇中殇亦在此皆不言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妇人,是见恩疏之义也】

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疏曰:谓此三人为此六种人,成人以尊降至大功,故长殇小功中亦从上】

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君之庶子○疏曰:妾为君之庶子,

译右边是大功服,丧期九个月。

大功降服的正义及服制图。

【降服用的粗麻布七升,帽子用十升布。○下葬后,用原来的帽子作为受服,粗麻布十升,帽子十一升。出嫁的姑母、姐妹、女儿】

【出嫁的女儿,为众兄弟服丧;作为继承人的人,为自己的兄弟服丧】

【出嫁的女儿、未出嫁的女儿,为祖父母、叔伯父母、姑母、姐妹服丧;大夫为祖父母、叔伯父母、儿子、兄弟、兄弟的儿子服丧;为士的人,为公的庶出兄弟、大夫的庶出儿子服丧;为母亲、妻子、兄弟服丧】

【正服用的粗麻布八升,帽子十升。○下葬后,用原来的帽子作为受服,粗麻布十升,帽子十一升,为堂兄弟、庶孙服丧】

【出嫁的媳妇、侄儿、丈夫、妇人互相报服】

【大夫的妾为君的庶出儿子服丧,正服不降等】

【君为出嫁到国君家的姑母、姐妹、女儿服丧;大夫、大夫的妻子、大夫的儿子、公的兄弟为出嫁到大夫家的姑母、姐妹、女儿服丧;公的庶出兄弟、大夫的庶出儿子,都为他们当中做大夫的堂兄弟服丧】

【义服:粗麻布九升,帽子十一升。○下葬后,用原来的帽子作为受服,粗麻布十一升,帽子十二升。为丈夫的祖父母、祖父母、叔伯父母服丧;为丈夫的兄弟的出嫁女儿服丧】

用细麻布做的衰衣和裳,牡麻做的绖带,下葬后就除去【繐音嵗○疏曰:繐衰的缕,虽然像小功的升数,又因为细小,所以在小功之上。这里不说带和屦,因为传文说这是小功的繐,那么带和屦也同小功可知】○传文说:繐衰,为什么用小功的细麻布呢【加工麻缕像小功那样,制成四升半的布,使麻缕细一些,是因为恩情轻;升数少,是因为服丧的对象至尊。凡是布细而稀疏的叫做繐,现在南阳有邓繐】

诸侯的大夫为天子服丧【疏曰:经文只说大夫,那么大夫中包括孤、卿,因为小聘派下大夫,大聘有时派孤,有时派卿,所以《大行人》说:诸侯的孤用皮帛跟随子男】○传文说:为什么用繐衰呢?诸侯的大夫按时接见天子【按时朝见天子而服丧,那么他们的士和庶民不服丧可知】右边是繐衰,下葬后就除去【繐衰这一条,衰衣用四升半的布,帽子用八升布,七月下葬后就除去】

小功布的衰衣和裳,澡麻做的带和绖,丧期五个月【澡音早。○澡,是处理去掉莩垢,不断其根本。《小记》说:“下殇小功的带用澡麻,不断其根本,弯曲回来以报之。”○疏曰:“小功以下的绖带都断本,这里下殇小功的带不断本,所以把带放在绖上面,以显示其重。引用《小记》,是想表明下殇小功中有本是齐衰的丧,所以特别说下殇。如果是大功下殇,则归入缌麻。‘屈而反以报之’,是说先用一股不断本的麻作为一条,展开作为防报合。将一头弯曲回来向上合拢,然后绞垂,必须弯曲回来以合拢,是因为显示其重】

叔父的下殇,○嫡孙的下殇,○兄弟的下殇,○大夫的庶出儿子为嫡出兄弟的下殇,○为姑母、姐妹、女儿的下殇【疏曰:以上八人都是成人,期、长殇、中殇、大功已在上殇大功章,这里下殇小功,所以在此章】

作为继承人的人,为自己的兄弟、堂兄弟的长殇服丧【疏曰:这本是大功,长殇中殇则小功,堂兄弟情本轻,所以在出降兄弟之后】○传文说:问者说,中殇为什么不见呢?大功的下殇中从上,小功的下殇中从下【问者根据堂兄弟的下殇在缌麻,大功、小功都指服其成人,大功的下殇中从上,那么齐衰的下殇也中从上,这里主要指丈夫为下殇服丧,凡是不见的以此类推○疏曰:郑玄说问者根据堂兄弟的下殇在缌麻,是因为缌麻章见堂兄弟的下殇,此章见堂兄弟的长殇,只有中殇不见,这里说大功的下殇中从上,小功的下殇中从下,缌麻章说齐衰的下殇中从上,大功的下殇中从下,两文相反,所以郑注认为彼谓妇人为夫之族,类此谓丈夫为下殇服丧】

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服丧【不见中殇,是因为中从下。○疏曰:丈夫的叔父,是义服,所以次在此。成人大功,所以长殇降一等在小功。说不见中殇,是因为中从下,下传文说:大功的下殇,中从下。注谓此妇人为夫之党类,故知中从下在缌麻】

兄弟的儿子,女子,丈夫的兄弟的儿子,女子,下殇【疏曰:这些都是成人为之,齐衰期长,中殇在大功,所以下殇在此小功】

为侄儿、庶孙、丈夫、妇人的长殇服丧【疏曰:谓姑母为侄儿成人大功,长殇在此,不说中殇,中从上。庶孙者,祖为之大功,长殇中殇也在此。都不说男子女子而言丈夫妇人,是见恩疏之义】

大夫、公的兄弟,大夫的儿子,为自己的兄弟,庶出儿子、姑母、姐妹、女儿服长殇【疏曰:谓此三人为此六种人,成人以尊降至大功,所以长殇小功中也从上】

大夫的妾为庶出儿子的长殇服丧【君的庶出儿子○疏曰:妾为君的庶出儿子,

成人在大功章,今长殇降一等,在此云君之庶子者,若适长则成人,随女君三年,长殇亦大功】

译成人服丧的规格是大功,如今长殇降一等,在这里说“君之庶子”的原因,如果是嫡长子则按成人对待,跟随女君服丧三年,长殇也服大功。

右小功殇五月

  小功殇降服图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叔父之下,殇】

  【适孙之下殇昆弟之下殇】

【大夫庶子为适昆弟之下殇,为姑姊妹女子子之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昆弟,从父昆弟之长殇,昆弟之子,女子子,夫之昆弟之子,女子子之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妇人之长殇,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为其昆弟,庶子姑姊妹,女子子之长殇,降义服】

【为夫之叔父之长殇,大夫之妾为庶子之长殇】

小功布衰裳,牡麻绖,即葛五月【即就也,小功轻三月,变麻因改衰以就葛绖带,而五月也。闲传曰: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旧説:小功以下吉屦无絇也】○司服大夫凶服,加以大功、小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祖父之昆弟之亲。○疏曰:从祖祖父母,是曽祖之子,祖之兄弟;从祖父母者,是从祖祖父之子,父之从父昆弟之亲】

从祖昆弟【父之从父昆弟之子○疏曰:此是从祖父之子,故郑云父之从父昆弟之子,已之再从兄弟,以上三者为三小功也】○记: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居,加一等【皆在他邦,谓行仕出游,若辟仇;不及知父母,父母早卒○疏曰:共在他国,一死一不死,相愍不得辞亲眷;父母早卒,兄弟共居而死,当愍其孤幼相育,故皆加一等】○传曰:何如则可为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于此发兄弟传者,嫌大功已上又加也;大功以上,若皆在他国,则亲自亲矣;若不及知父母,则固同财矣○疏曰:小功已下为兄弟者,加一等;大功以上不可复加也。云亲自亲矣,固同财矣者,皆明恩自隆重,不可复加之义】

  从父姊妹【父之昆弟之女】

孙适人者【女孙在室,亦大功也】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不言姑者,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为外祖父母。○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尊加也【疏曰:外亲之服不过缌,以祖是尊名,故加至小功】○记:“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疏曰:以其与尊者为一体,既不得服所出母,是以母党皆不服之】○小记:“为母之君,母【外祖适母】母卒则不服。”○服问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虽外亲亦无二统】

从母丈夫妇人报【从母,母之姊妹,丈夫妇人,姊妹之子,男女同○疏曰:丈夫妇人者,异姓无出入降,是皆成人长大为号,两相为服,故曰报】○传曰:何以小功也?以名加也。外亲之服皆缌也。

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疏曰:夫之姑姊妹,夫为之期,妻降一等,出嫁小功,因恩疏畧从降,故在室及嫁同小功】○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何以小功也?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穉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从父昆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记:大夫,公之昆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兄弟犹言族亲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疏曰:大夫以尊降,公之昆弟以旁尊降,大夫之子以厌降】

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君之庶子女子子也,庶女子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亦大功。○疏曰:此云适人者,谓士】

庶妇【夫将不受重者,○疏曰:小记注云: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舅姑皆为其妇小功,则亦兼此妇也】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母父之适妻也从母君母之姊妹】○传曰:何以小功也?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不敢不服者,恩实轻也。凡庶子于君母如适子】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已加也【云君子子者,父在也。父没则不服之矣。内则有子师、慈母、保母,谓此也。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

  右小功五月

  小功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译右边是小功殇服五个月。

小功殇服降等服制图。

【降等服制的衰衣用十升布,帽子的升数相同,没有受服,叔父以下的殇服】

【适孙的下殇,兄弟的下殇】

【大夫的庶子为适兄弟的下殇,为姑母、姐妹、女子子的下殇】

【为人后者,为其兄弟、堂兄弟的长殇,兄弟之子、女子子、丈夫的兄弟之子、女子子的下殇,为侄庶孙、丈夫和妇人的长殇,大夫公的兄弟、大夫之子,为其兄弟、庶子、姑母、姐妹、女子子的长殇,降等义服】

【为丈夫的叔父的长殇,大夫的妾为庶子的长殇】

小功布做的衰衣和裳,牡麻做的绖带,随即改用葛布五个月【随即就是就用的意思,小功轻,三个月,变麻因此改衰衣来就葛绖带,而五个月。闲传说:小功的葛布与缌麻相同。旧说:小功以下吉鞋没有絇饰】○司服大夫的凶服,加上大功、小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报【祖父的兄弟的亲属。○疏说:从祖祖父母,是曾祖的儿子,祖父的兄弟;从祖父母,是从祖祖父的儿子,父亲的堂兄弟的亲属】

从祖兄弟【父亲的堂兄弟的儿子○疏说:这是从祖父的儿子,所以郑玄说父亲的堂兄弟的儿子,自己的再从兄弟,以上三者为三种小功】○记:兄弟都在他国,加一等;不及知父母与兄弟同居,加一等【都在他国,指出行仕宦出游,或者避仇;不及知父母,指父母早逝○疏说:共同在他国,一死一不死,相怜不得辞别亲眷;父母早逝,兄弟共同居住而死,应当怜悯其孤幼相育,所以都加一等】○传曰:怎么样才可以称为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在这里发出兄弟传,是嫌大功以上又加一等;大功以上,如果都在他国,那么亲自亲了;如果不及知父母,那么本来同财了○疏说:小功以下为兄弟,加一等;大功以上不可再加。说亲自亲了,本来同财了,都是说明恩情自隆重,不可再加的意思】

从父姐妹【父亲的兄弟的女儿】

孙嫁人的【女孙在室,也是大功】

为人后者,为其姐妹嫁人的【不说姑母,举其亲者而恩轻者降可知】为外祖父母。○传曰:“为什么小功呢?以尊加也【疏说:外亲的服不过缌,以祖是尊名,所以加至小功】○记:“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疏说:以其与尊者为一体,既不得服所出母,是以母党皆不服之】○小记:“为母之君,母【外祖适母】母卒则不服。”○服问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虽外亲亦无二统】

从母丈夫妇人报【从母,母亲的姐妹,丈夫妇人,姐妹的儿子,男女同○疏说:丈夫妇人者,异姓无出入降,是皆成人长大为号,两相为服,故曰报】○传曰:为什么小功呢?以名加也。外亲的服皆缌也。

丈夫的姑母、姐妹、娣姒妇报【疏说:丈夫的姑母姐妹,丈夫为之期,妻降一等,出嫁小功,因恩疏略从降,故在室及嫁同小功】○传曰:娣姒妇者,弟长也,为什么小功呢?以为相与居室中,则生小功之亲焉【娣姒妇者,兄弟之妻相名也,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大夫、大夫之子,公的兄弟,为从父兄弟,庶孙,姑母姐妹,女子子,嫁士者【从父兄弟及庶孙亦谓为士者】○记:大夫,公的兄弟,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兄弟犹言族亲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也○疏说:大夫以尊降,公的兄弟以旁尊降,大夫之子以厌降】

大夫的妾为庶子嫁人的【君之庶子女子子也,庶女子子在室,大功;其嫁于大夫,亦大功。○疏说:此云嫁人者,谓士】

庶妇【夫将不受重者,○疏说:小记注云:世子有废疾不可立,而庶子立,其舅姑皆为其妇小功,则亦兼此妇也】

君母的父母的从母【君母父之适妻也从母君母之姊妹】○传曰:为什么小功呢?君母在则不敢不从服,君母不在则不服【不敢不服者,恩实轻也。凡庶子于君母如适子】

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君子子者大夫及公子之适妻子】○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为什么小功呢?以慈已加也【云君子子者,父在也。父没则不服之矣。内则有子师、慈母、保母,谓此也。不言师保慈母,居中服之可知也】

右边是小功五个月。

小功降正义服图。

【降等服制的衰衣用十升布,帽子的升数相同,随即改用葛布五个月无受;

孙适人者】

【为人后者,为其姊妹适人者,大夫、大夫之子、公之昆弟,为从父昆弟、庶孙、姑姊妹、女子子适士者,大夫之妾为庶子适人者】

译嫁人的孙辈女子;

为别人作后嗣的人,为其嫁人的姊妹;

大夫、大夫的儿子、国君的兄弟,为其堂兄弟、庶孙、姑母姊妹、女儿嫁给士人者;

大夫的妾,为其庶子嫁人者。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从祖祖父母】

  【从祖父母从祖昆弟】

  【从父姊妹外祖父母】

  【从母丈夫妇人报庶妇】

【君母之父母,从母,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

缌麻三月者【缌麻布衰裳而麻绖带也,不言衰绖,畧轻服省文○疏曰:以缌如丝者为衰裳,又以澡治莩垢之麻为绖带,故曰缌麻】○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谓之缌者,治其缕细如丝也,抽去也,杂记曰:缌冠缲缨○疏曰:缕粗细与朝服十五升同,屦数则半之,冠与衰同用缌布,但以灰缲治布为缨】○记:童子唯当室缌【童子未冠之称也,当室者为父后承家事者为家主,与族人为礼于有亲者,虽恩不至,不可以无服也】○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族曽祖父者曽祖昆弟之亲也族祖父者亦髙祖之孙则髙祖有服明矣○疏曰云族曽祖父母者已之曽祖亲兄弟也云族祖父母者族曽祖父母之子己之祖父从父昆弟也云族父母者族祖父母之子己之父从祖昆弟也云族昆弟者族父母之子己之三从兄弟皆名为族族属也骨肉相连属以其亲尽恐相疏故以族言之此即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名为四缌麻春秋传曰同族于祢庙杜预云谓髙祖以下】

庶孙之妇【疏曰:适子之妇大功,庶子之妇小功,适孙之妇小功,庶孙之妇缌,是其差也】庶孙之中殇【庶孙者,成人大功,其殇中从上,此当为下殇,言中殇者,字之误耳】

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疏曰:本服小功,是以降一等,在缌】

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不见中殇,中从下○疏曰:本服小功,以长殇降一等】外孙【女子子之子○疏曰:以女出外适而生,故云外孙】

从父昆弟侄之下殇【疏曰:成人大功,长中殇,小功,故下殇在此章也】

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疏曰:成人大功,长殇小功,中下殇在此】

从母之长殇报【疏曰:从母者,母之姊妹,成人,小功,故长殇在此中;下之殇无服】

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疏曰:此为无▯适,惟有妾子,父死,庶子承后,为其母缌也】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君卒,庶子为母大功;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士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疏曰:君卒,庶子为母大功者,大功章云公之庶昆弟为其母是也,以其先君在,公子为母在五服外,先君卒,则是今君庶昆弟为其母大功,先君余尊之所厌,不得过大功云。大夫卒,庶子为母三年者,以其父在大功,大功章云大夫之庶子为母是也,父卒无余尊所厌,故伸三年。士虽在,庶子为母,皆如众人者,士卑无厌故也。郑并言大夫、士之庶子者,欲见不承后者如此服,若承后则皆缌,故并言之】士为庶母○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贵臣贵妾【此谓公士大夫之君也,殊其臣妾贵贱而为之服。贵臣,室老士也;贵妾,侄娣也。疏曰:斩衰章注云:室老家相也,士邑宰也】○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

乳母【谓养子者有它故贱者代之慈已】○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从祖昆弟之子【族父母为之服○疏曰:再从兄弟之子呼己为族父母】

曾孙【孙之子,○疏曰:不言▯孙者,以其曽髙同,曽▯孙亦同】

父之姑【归孙为祖父之姊妹。○疏曰:尔雅云,女子谓昆弟之子为侄,谓侄之子为归孙】

从母昆弟○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疏曰:因从母有母名,而服其子也】

甥【姊妹之子】○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疏曰:甥既服舅以缌,舅亦为甥以缌】

壻【女子子之夫也】○传曰:「何以缌也?报之也。」

妻之父母○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妻而服之】○服问: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

姑之子【外兄弟也○疏曰:姑是

译正服穿十一升的粗麻布丧服,冠带也用同样等级的麻布。五月后改用葛布,没有变服。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兄弟、从父姊妹、外祖父母、从母、丈夫、妇人、报应的庶妇,以及君母的父母、从母、君子之子、为慈爱自己的庶母服丧。

义服穿十二升的粗麻布丧服,冠带也用同样等级的麻布,五月后改用葛布,没有变服。为丈夫的姑母、姊妹、妯娌服丧,妇人报应服丧。

缌麻服丧三个月,穿缌麻布做的丧服和丧带,不说丧服和丧带,是因为轻服省略了文字。疏说:用像丝一样细的缌麻做丧服,又用清洗干净的麻做丧带,所以叫缌麻。传曰:缌麻是十五升的布,抽去一半,加工其缕,不加工其布,叫做缌。所谓缌,是加工其缕细如丝,抽去一半。杂记说:缌冠用缲缨。疏说:缕的粗细与朝服十五升相同,密度则减半,冠和丧服都用缌布,但用灰缲加工布做缨。记曰:童子只有当室的才服缌麻。童子是未行冠礼的称呼,当室的是作为父亲的后代继承家业的人,作为家主,与族人中有亲属关系的人行礼,虽然恩情不到,不可以没有丧服。传曰:不当室就没有缌麻丧服。

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族曾祖父母是曾祖的兄弟的亲属,族祖父母也是高祖的孙子,那么高祖有丧服是明显的。疏说:族曾祖父母,是自己的曾祖的亲兄弟;族祖父母,是族曾祖父母的儿子,是自己的祖父的从父兄弟;族父母,是族祖父母的儿子,是自己的父亲的从祖兄弟;族兄弟,是族父母的儿子,是自己的三从兄弟,都称为族,是族属,骨肉相连属,因为亲尽恐怕相疏,所以用族来称呼。这就是大传说的四世而缌,丧服的极限,称为四缌麻。春秋传说同族于祢庙,杜预说指高祖以下。

庶孙的媳妇。疏说:嫡子之妇服大功,庶子之妇服小功,嫡孙之妇服小功,庶孙之妇服缌,这是差别。庶孙的中殇。庶孙,成人服大功,其殇中从上,这应当是下殇,说中殇,是字的错误。

从祖姑姊妹出嫁的报应服丧。疏说:本服小功,所以降一等,在缌麻。

从祖父、从祖兄弟的长殇。不见中殇,中从下。疏说:本服小功,因为长殇降一等。外孙,是女儿的儿子。疏说:因为女儿出嫁而生,所以叫外孙。

从父兄弟侄的下殇。疏说:成人服大功,长中殇服小功,所以下殇在这一章。

丈夫的叔父的中殇、下殇。疏说:成人服大功,长殇服小功,中下殇在这一章。

从母的长殇报应服丧。疏说:从母是母亲的姊妹,成人服小功,所以长殇在这一章;下殇无服。

庶子作为父亲后代的,为其母亲服丧。疏说:这是没有嫡子,只有妾子,父亲死后,庶子承后,为其母亲服缌麻。传曰:为什么服缌麻?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那么为什么服缌麻?有死于宫中的,就为他三个月不举行祭祀,因此服缌麻。君死,庶子为母亲服大功;大夫死,庶子为母亲服三年;士虽然在世,庶子为母亲,都像众人一样。疏说:君死,庶子为母亲服大功,大功章说公的庶兄弟为其母亲服大功,因为先君在世,公子为母亲在五服外,先君死,就是现在君的庶兄弟为其母亲服大功,先君余尊所厌,不得过大功。大夫死,庶子为母亲服三年,因为父亲在大功,大功章说大夫的庶子为母亲服三年,父亲死无余尊所厌,所以伸三年。士虽然在世,庶子为母亲,都像众人一样,士卑无厌的缘故。郑并说大夫、士的庶子,想见不承后的如此服丧,若承后则都服缌,所以并说。

士为庶母服丧。传曰:为什么服缌麻?以名服丧。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

贵臣贵妾。这是指公士大夫的君主,区别其臣妾贵贱而为之服丧。贵臣,是室老、士;贵妾,是侄娣。疏说:斩衰章注说:室老、家相,士、邑宰。传曰:为什么服缌麻?因为其贵。

乳母。指养子的人有其他原因,贱者代替慈爱自己。传曰:为什么服缌麻?以名服丧。从祖兄弟的儿子,族父母为之服丧。疏说:再从兄弟的儿子称呼自己为族父母。

曾孙,是孙的儿子。疏说:不说玄孙,因为曾高相同,曾玄孙也相同。

父亲的姑母,归孙为祖父的姊妹服丧。疏说:尔雅说,女子称呼兄弟的儿子为侄,称呼侄的儿子为归孙。

从母兄弟。传曰:为什么服缌麻?以名服丧。疏说:因为从母有母名,而服其子。

甥,是姊妹的儿子。传曰:甥是什么?称呼我舅的人,我称呼他甥。为什么服缌麻?报应服丧。疏说:甥既服舅以缌,舅也为甥以缌。

婿,是女儿的儿子。传曰:为什么服缌麻?报应服丧。

妻子的父母。传曰:为什么服缌麻?从服丧。从于妻而服丧。服问:有从重而轻,为妻子的父母服丧。

姑的儿子,是外兄弟。疏说:姑是

内人,以出外而生,故曰外兄弟】○传曰:何以缌报之也?

译内人,因为出嫁到外家而生下子女,所以称为外兄弟】○传文说:为什么要用缌麻之礼来回报呢?

舅【母之兄弟】○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母而服之】

舅之子【内兄弟也】○传曰:「何以缌?从服也。」

夫之姑姊妹之长殇【疏曰:夫之姑姊妹成人妇为之小功,长殇降一等,故缌】夫之诸祖父母报【诸祖父母者,夫之所为小功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

君母之昆弟○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于君母而服之,君母卒则不服】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疏曰:此二人本小功,故长殇在缌麻中,下殇无服】

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降于亲娣姒,故缌也】○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此主谓妻为夫之亲服也,凡不见者以此求之○疏曰:大功有同室同财之义,故曰相与同室,生缌之亲焉。云长殇、中殇降一等以下,乃是妇人为夫之族着殇服法,虽文承上男子为殇之下,要为下妇人而▯也】

  右缌麻三月

  缌麻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十五升,抽其半,冠升同无受,庶孙之中殇】

【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

【昆弟之孙之长殇,从父昆弟侄之下殇】

【从母之长殇,报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

【降义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夫之姑姊妹之长殇】

【正服衰冠,无受与降、报同族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族父母】

  【族昆弟庶孙之妇】

  【外孙甥】

  【壻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妻之父母士为庶母】

  【姑之子乳母】

  【舅从祖昆弟之子】

  【舅之子曽孙】

  【君母之昆弟父之姑】

【从母昆弟,义服衰冠,无受与降服同】

【夫之诸祖父母报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贵臣贵妾】

  记朋友皆在他邦袒免归则已【谓服无亲者当为之主每至袒时则袒袒则去冠代之以免旧説云以为免象冠广一寸已犹止也归有主则止也主若幼少则未止小记曰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袝而已○疏曰朋友义合故云无亲▯时谓小敛讫投冠括髪时引小记者证朋友为主之义子幼不能为主大功为主者为之再祭谓练祥朋友轻为之虞祔而已】○朋友麻【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擅弓曰羣居则绖出则否其服吊服也】

  右朋友

  记改葬缌【谓坟墓以他故崩坏改设之如葬时也服红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妻为夫也必服缌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缌三月而除之】

  右改葬

记大夫吊于命妇,锡衰;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吊于命妇,命妇死也;吊于大夫,大夫死也。小记曰:诸侯吊,必皮弁锡衰。服问曰: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谓之锡者,治其布使之滑易也。不锡者,不治其缕,哀在内也。缌者不治其布,哀在外。君及卿大夫吊士,虽当事,皮弁锡衰而已。士之相吊,则如朋友服矣。疑衰素裳,凡妇人相吊,吉笄无首,素緫】

  右锡衰

  五服衰冠升数图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义服衰三升有半,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齐衰三月,义服衰六升;冠九升】

  【无受大功九月】

【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自斩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降冠,皆校衰

译舅(母亲的兄弟)○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是跟随母亲而服丧。

舅的儿子(内兄弟)○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是跟随服丧。”

丈夫的姑母、姐妹的长殇(疏文说:丈夫的姑母、姐妹如果是成年妇人,为她们服小功,长殇降一等,所以服缌麻)丈夫的各代祖父母(回报服)【各代祖父母,指丈夫为之服小功的从祖祖父母、外祖父母】

君母的兄弟○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是跟随服丧【跟随君母而服丧,君母去世后就不服丧】从父兄弟的儿子的长殇○兄弟的孙子的长殇【疏文说:这两人原本服小功,所以长殇在缌麻范围内,下殇无服】

为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传文说:为什么穿缌麻服?因为认为她们与自己同室居住,就产生了缌麻的亲缘关系【比亲娣姒降等,所以服缌麻】○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的殇,中殇跟随上等的服制;大功的殇,中殇跟随下等的服制【这主要指妻子为丈夫的亲属服丧,凡是文中没有明确提到的,都以此类推○疏文说:大功有同室同财的意义,所以说同室居住,产生缌麻的亲缘。说长殇、中殇降一等以下,乃是妇人为丈夫的族人服殇服的法则,虽然文字承接在男子为殇服之下,主要是为下面的妇人而设的】

右缌麻三月

缌麻降正义服图

【降服衰十五升,抽去一半,冠的升数相同无受服,庶孙的中殇】

【从祖父,从祖兄弟的长殇;从父兄弟的儿子的长殇】

【兄弟的孙子的长殇,从父兄弟侄子的下殇】

【从母的长殇,回报从祖姑姐妹出嫁者,回报】

【降义服丈夫的叔父的中殇、下殇,丈夫的姑姐妹的长殇】

【正服衰冠,无受服与降服、回报服同族的曾祖父母】

【族祖父母族父母】

【族兄弟庶孙的媳妇】

【外孙甥】

【壻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妻的父母士为庶母】

【姑的儿子乳母】

【舅从祖兄弟的儿子】

【舅的孙子曾孙】

【君母的兄弟父的姑母】

【从母兄弟,义服衰冠,无受服与降服相同】

【丈夫的各代祖父母回报为丈夫的从父兄弟的妻子】

【贵臣贵妾】

记朋友都在他国,袒免归则已【指服丧无亲者应当为之主持丧事,每到袒露手臂时则袒露,袒露则去冠代之以免旧説云以为免象冠广一寸已犹止也归有主则止也主若幼少则未止小记曰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袝而已○疏曰朋友义合故云无亲〇时谓小敛讫投冠括髪时引小记者证朋友为主之义子幼不能为主大功为主者为之再祭谓练祥朋友轻为之虞祔而已】○朋友麻【朋友虽无亲有同道之恩相为服缌之绖带擅弓曰羣居则绖出则否其服吊服也】

右朋友

记改葬缌【指坟墓因其他原因崩坏,重新安葬如同初葬时,服红者臣为君也子为父也妻为夫也必服缌者亲见尸柩不可以无服缌三月而除之】

右改葬

记大夫吊唁命妇,穿锡衰;命妇吊唁大夫,也穿锡衰【吊唁命妇,是命妇去世;吊唁大夫,是大夫去世。小记说:诸侯吊唁,一定穿皮弁锡衰。服问说:公为卿大夫穿锡衰居住,外出也一样。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传文说:锡,是什么?是麻中有锡的。锡,十五升,抽去一半,不处理麻缕,处理麻布,叫做锡【称为锡,是处理麻布使之滑易。不锡,是不处理麻缕,哀伤在内。缌麻不处理麻布,哀伤在外。君及卿大夫吊唁士,即使当事,也穿皮弁锡衰。士互相吊唁,则如朋友服丧。疑衰素裳,凡妇人互相吊唁,吉笄无首,素緫】

右锡衰

五服衰冠升数图

【斩衰,三年正服,衰三升,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义服衰三升有半,冠六升】

【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六升,冠七升。齐衰三年,齐衰期,齐衰不杖】

【降服衰四升,冠七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七升,冠八升】

【正服衰五升,冠八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八升,冠九升】

【义服衰六升,冠九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九升,冠十升】

【齐衰三月,义服衰六升;冠九升】

【无受大功九月】

【殇,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无受】

【成降服衰七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自斩衰至大功降服凡八条,冠皆校衰三等】

【正服衰八升,冠十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升,冠十一升。

义服衰九升,冠十一升。既葬,以其冠为受衰十一升,冠十二升。

已上二降冠,皆校衰】

二等,繐衰裳四升有半,冠八升】

  【既葬除之小功五月】

【殇降,服衰十升;冠升同,无受】

【降服衰十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译第二等,用四升半的粗麻布制作繐衰和裳,冠用八升的麻布。

下葬后除去丧服,改穿小功服五个月。

为殇者降等服丧,衰用十升的麻布;冠的麻布等级与衰相同,没有变服。

降等服丧,衰用十升的麻布,冠的麻布等级与衰相同。接着穿葛布服五个月,没有变服。

【正服衰十一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义服衰十二升,冠升同。即葛五月无受】

【缌麻三月,冠升同,降正义同,衰十五升,抽其半无受】

【已上衰冠升数,并受服出本经记。贾氏疏】

  丧服制度

  衰裳○记凡衰外削幅裳内削幅幅三▯【▯刘音钩又格忧反○削犹杀也大古冠布衣布先知为上外杀其幅以便体也后知为下内杀其幅稍有饰也后世圣人易之以此为丧服▯者谓辟两侧空中央也祭服朝服辟积无数凡裳前三幅后四幅也○疏曰云哀外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外裳内削幅者谓缝之边幅向内云幅三▯者据裳而言用布七幅幅二尺二寸两畔各去一寸为削幅则二七十四丈四尺若不辟积其腰中则束身不得就故一幅布凡三处屈之】若齐裳内衰外【齐缉也缉裳者内展之缉衰者外展之】○负广出于适寸【负在背上者也适辟领也负出于辟领外旁一寸○疏曰以一方布置于背上上畔缝着领下畔垂放之以在背上故得负名出于辟领外旁一寸緫尺八寸也】○适博四寸出于衰【博广也辟领广四寸则与濶中八寸也两之为尺六寸也出于衰者旁出衰外不着寸数者可知也○疏曰衰谓胸前衰也云辟领广四寸者项之两相向外各广四寸云则与濶中八寸者谓两身当缝中央总濶八寸一边有四寸并辟领四寸为八寸云两之为尺六寸者一相濶与辟领八寸故两之总一尺六寸云旁出衰外者以两旁辟领向前望衰之外也衰广四寸辟领横广緫尺六寸除中央四寸当衰衰外两旁各出衰六寸】○衰长六寸博四寸【广袤当心也前有衰后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无所不在○疏曰袤长也缀于外衿之上故得广长当心】○衣带下尺【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衽二尺有五寸【衽所以掩裳际者上正一尺燕尾二尺五寸凡用布三尺五寸○疏曰云上正一尺者取布三尺五寸广一幅留上一尺为正正者正方不破之言也一尺之下从一畔旁入六寸,乃邪向下一畔一尺五寸,去下畔亦六寸,横防之,留下一尺为正。如是则用布三尺五寸,得两条衽,衽各二尺五寸,两条共用三尺五寸也。两旁皆缀于衣,垂之向下掩裳,两相下际不合之处】○袂属幅【属犹连也,连幅谓不削。○疏曰:谓整幅二尺二寸,凡用布为衣物,皆去边幅一寸为缝杀。今此属连其幅,则不削去其边幅,取整幅为袂,必不削幅者,欲取与下文衣二尺二寸同,纵横皆二尺二寸,正方者也】○衣二尺有二寸【此谓袂中也,言衣者,明与身参齐,二尺二寸,其袖足以容中人之肱也。衣自领至要二尺二寸,倍之四尺四寸,加濶中八寸,而又倍之,凡衣用布一丈四寸。○疏曰:身即衣也,两旁袖与中央身三事,下畔皆等,故云参齐】○袪尺二寸【袪,袖口也,尺二寸足以容中人之并两手也。吉时拱尚左手,丧时拱尚右手。○疏曰:云袪袖口也,则袂末接袪者也,围之则二尺四寸也】

【今案记云:衣二尺有二寸,盖指衣身自领至要之长而言之也。用布八尺八寸,中断以分左右为四尺四寸者二,又取四尺四寸者二,中折以分前后为二尺二寸者四。此即寻常度衣身之常法也。合二尺二寸者四,叠为四重,从一角当领处四寸下取方裁入四寸,乃记所谓「适博四寸」,注疏所谓「辟领四寸」是也。案郑注云:「适辟领也」,则两物即一物也。今记曰「适」,注疏又曰「辟领」,何为而异其名也?「辟」犹摄也,以衣当领裁入四寸处,反摄向外加两肩上,故曰「辟领」,即疏所谓「两相向外各四寸」是也。左右有辟领,以明孝子哀戚无所不在,故曰「适」,即疏所谓「指适縁于父母不兼念余事」是也。既辟领四寸加两肩上以为左右适,故后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脊而相并,谓之「濶中」;前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近胷而相对,亦谓之「濶中」,乃疏所谓「濶中八寸」是也。此则衣身所用布之数与裁之之法也。注又云:「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者」,谓别用布一尺六寸以塞前后之濶中也。布一条纵长一尺六寸,横濶八寸,又纵折而中分之,其下一半裁断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

译【正服衰用十一升布,冠也用同样升数的布。如果是葛布,服丧五月,没有受服之礼】

【义服衰用十二升布,冠也用同样升数的布。如果是葛布,服丧五月,没有受服之礼】

【缌麻服丧三月,冠也用同样升数的布,降等与正义相同,衰用十五升布,抽去一半,没有受服之礼】

【以上衰和冠所用布的升数,以及受服之礼,都出自《本经记》。贾公彦疏】

丧服制度

衰裳○《记》说:凡是衰的边幅向外削去,裳的边幅向内削去,幅宽三○【〇刘音钩,又读格忧反○削就是杀(削减)的意思。上古时期,冠用布,衣也用布,先知者地位高,把边幅向外削去以便身体活动;后知者地位低,把边幅向内削去,稍有装饰。后世的圣人改变了这种做法,将其作为丧服。〇者,是指避开两侧,空出中央。祭服、朝服避开积(褶皱)没有定数,凡是裳前面三幅,后面四幅。○疏说:说衰外削幅,是指缝合的边幅向外;说裳内削幅,是指缝合的边幅向内。说幅宽三〇,是就裳而言,用布七幅,每幅宽二尺二寸,两边各去掉一寸作为削幅,那么七幅共十四丈四尺。如果不避开积(褶皱),腰部就无法束紧,所以一幅布在三个地方折叠】如果是齐衰,裳内削幅,衰外削幅【齐就是缉(缝边),缉裳是指向内翻折缝边,缉衰是指向外翻折缝边】○负板宽度超出辟领一寸【负板在背上。适就是辟领。负板超出辟领外侧旁一寸○疏说:用一块布放在背上,上边缝在领上,下边垂放,因为它在背上,所以叫负。超出辟领外侧旁一寸,总宽八寸】○辟领宽四寸,超出衰【博就是广。辟领宽四寸,那么与濶中(中间空隙)八寸相当。两边合计一尺六寸。超出衰,是指旁边超出衰的外侧,没有注明寸数,是可以推知的○疏说:衰是指胸前的衰。说辟领宽四寸,是指项部两边向外各宽四寸。说与濶中八寸相当,是指两身当缝中央总共宽八寸,一边有四寸,加上辟领四寸共八寸。说两边合计一尺六寸,是一边宽与辟领八寸,所以两边总共一尺六寸。说旁边超出衰外侧,是指两边辟领向前看,在衰的外侧。衰宽四寸,辟领横宽总共一尺六寸,除去中央四寸对应衰,衰外侧两边各超出衰六寸】○衰长六寸,宽四寸【广袤当心。前面有衰,后面有负板,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疏说:袤就是长。缀在外衿之上,所以宽长当心】○衣带下尺【衣带下尺,是指腰部。宽一尺足以遮盖裳的上边缘】○衽二尺五寸【衽是用来遮盖裳的接缝的,上面正的一尺,燕尾二尺五寸,总共用布三尺五寸○疏说:说上面正的一尺,取布三尺五寸,宽一幅,留上面一尺为正方形,正方形是不破的意思。一尺之下,从一边旁入六寸,然后斜向下一边一尺五寸,离下边也六寸,横着防之,留下一尺为正方形。这样就用布三尺五寸,得到两条衽,每条衽二尺五寸,两条共用三尺五寸。两边都缀在衣上,垂下遮盖裳,两相下际不合之处】○袂属幅【属就是连。连幅就是不削。○疏说:是指整幅二尺二寸。凡是做衣物,都去掉边幅一寸作为缝杀。现在这里连缀其幅,就不削去边幅,取整幅为袂,必定不削幅,是想与下文衣二尺二寸相同,纵横都是二尺二寸,是正方形】○衣二尺二寸【这是指袂中。说衣,是表明与身参齐,二尺二寸,其袖足以容纳中人的手臂。衣从领到腰二尺二寸,加倍为四尺四寸,加上濶中八寸,又加倍,总共衣用布一丈四寸。○疏说:身就是衣。两旁袖与中央身三事,下边都等,所以说参齐】○袪尺二寸【袪,是袖口。尺二寸足以容纳中人并拢的双手。吉时拱手尚左手,丧时拱手尚右手。○疏说:说袪是袖口,那么袂末接袪,围起来就是二尺四寸】

【今案《记》说:衣二尺二寸,大概是指衣身从领到腰的长度而言。用布八尺八寸,中断以分左右,为四尺四寸者二,又取四尺四寸者二,中折以分前后,为二尺二寸者四。这就是寻常量衣身的常法。合二尺二寸者四,叠为四重,从一角当领处四寸下取方裁入四寸,就是《记》所说的“适博四寸”,注疏所说的“辟领四寸”是也。案郑注说:“适就是辟领”,那么两物即一物。现在《记》说“适”,注疏又说“辟领”,为什么名称不同呢?“辟”就是摄(折叠)的意思,以衣当领裁入四寸处,反摄向外加两肩上,所以叫“辟领”,就是疏所说的“两相向外各四寸”是也。左右有辟领,以表明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所以叫“适”,就是疏所说的“指适缘于父母,不兼念余事”是也。既然辟领四寸加两肩上作为左右适,所以后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当脊而相并,谓之“濶中”;前之左右各有四寸虚处近胸而相对,亦谓之“濶中”,就是疏所说的“濶中八寸”是也。这就是衣身所用布的数量与裁剪的方法。注又说:“加辟领八寸,而又倍之者”,是说另外用布一尺六寸以塞前后之濶中。布一条纵长一尺六寸,横宽八寸,又纵折而中分之,其下一半裁断左右两端各四寸,除去不用,

只留中间八寸,以加后之濶中元裁辟领各四寸处而塞其鈌此所谓「加辟领八寸」是也。其上一半全一尺六寸不裁,以布之中间从项上分左右对折向前垂下,以加于前之濶中与元裁断处相接以为左右领也。夫下一半加于后之濶中者用布八寸,而上一半从项而下以加前之濶中者又倍之而为一尺六寸焉,此所谓「而又倍之者」是也。此则衣领所用之布与裁之之法也。古者衣服吉凶异制,故衰服领与吉服领不同,而其制如此也。注又云:「凡用布一丈四寸者」,衣身八尺八寸,衣领一尺六寸,合为一丈四寸也。然此即衣身与衣领之数,若负衰带下及两衽,又在此数。之外矣,但领必有袷,此布何从出乎?曰:衣领用布濶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者布幅濶二尺二寸,除衣领用布濶八寸之外,更余濶一尺四寸而长一尺六寸,可以分作三条施于袷,而适足无余欠也。云袂二尺二寸而袪乃尺二寸者,缝合其下一尺,大留上一尺二寸以为袖口也。云衣带下尺者,衣身二尺二寸,仅至腰而止,无以掩裳上际,故于衣带之下用纵布一尺,上属于衣,横绕于腰,则以腰之濶狭为准,所以掩裳上际,而后缀两衽于其旁也】

译只保留中间的八寸,用来加在后幅的中间,与原本裁开的衣领各四寸处相接并缝合其缝隙,这就是所说的“加辟领八寸”。

上半部分全长一尺六寸不裁剪,用布的中间部分从颈项上方分左右对折,向前垂下,加在前幅的中间,与原本裁断的地方相接,作为左右衣领。

下半部分加在后幅中间的用布八寸,而上半部分从颈项向下加在前幅中间的又加倍为一尺六寸,这就是所说的“而又倍之”。

这就是衣领所用布料及裁剪的方法。

古代衣服吉礼和凶礼制度不同,所以丧服的衣领与吉服的衣领不同,其形制就是这样。

注释又说:“凡用布一丈四寸”,衣身八尺八寸,衣领一尺六寸,合计为一丈四寸。

然而这只是衣身与衣领的用料数量,如果加上背后的衰带、下摆以及两旁的衽,又在这数量之外了。

但是衣领必须有衬里,这布料从哪里来呢?

回答说:衣领用布宽八寸而长一尺六寸,古代布幅宽二尺二寸,除去衣领用布宽八寸之外,还剩余宽一尺四寸而长一尺六寸,可以分成三条用于做衬里,正好够用没有多余或不足。

说袖长二尺二寸而袖口宽一尺二寸,是因为缝合了下部一尺,特意留下上部一尺二寸作为袖口。

说衣带下有一尺,是因为衣身二尺二寸,仅仅到腰部就停止了,无法遮盖下裳的上边缘,所以在衣带之下用纵向的布一尺,上面连接衣身,横向环绕腰部,以腰部的宽窄为标准,用来遮盖下裳的上边缘,然后在其旁边缀上两衽。

右衰裳制【衰裳之制,五服皆同,以升数多少为重轻。父母重,故升数少;上杀、下杀、旁杀,轻故升数多。详见前五服衰冠升数图。又案注云:前有衰,后有负版,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惟子为父母用之,此外皆不用。】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冠○传斩衰冠绳缨条属右缝冠六升外毕鍜而勿灰【属犹着也通屈一条防为武垂下为缨着之冠也杂记曰丧冠右缝小功以下左缝外毕者冠前后屈而出缝于武也○疏曰通屈一条防为武谓将一条防从额上约之至项后交过两相各至耳于武缀之各垂于颐下结之云右缝小功以下左者大功以上哀重其冠三辟积乡右为之从阴小功缌麻哀轻其冠亦三辟积乡左为之从阳二者皆条属但从吉从凶不同也云外毕者冠广二寸落顶前后两头皆在武下乡外出反屈之缝于武故云外毕云鍜而勿灰者以冠为首饰布倍衰裳而用六升又加以水濯勿用灰而已】○齐衰冠布缨【此布缨亦如上防缨以一条为武垂下为缨也○今案斩衰冠防缨齐衰冠布缨齐衰以下不见所用何缨又案杂记云缌冠缲缨注云缲当为澡麻带绖之澡谓有事其布以为缨以此条推之则自缌而上亦皆冠布缨而未澡而缌始澡其缨耳】

右冠制【防,缨条属○三辟积○右缝○外毕○鍜而勿灰○凡五节】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绖带。○斩衰苴绖绞带。○传:苴绖者,麻之有蕡者也。苴绖大搹,左本在下。绞带者,绳带也【麻在首,在要,皆曰绖。首绖象缁布冠之缺项,要绖象大带,又有绞带象革带。○疏曰:蕡是子麻】○齐衰牡麻绖布带。○传:牡麻者,枲麻也。牡麻绖右本在上【疏曰:枲是雄麻。○案:斩衰绞带用麻,齐衰绞带用布。○大功以上绖有缨,小功以下绖无缨也】

【今案士丧礼苴绖疏曰:小敛讫,当服未成服之麻也。麻在首,在要,皆曰绖。分而言之,首曰绖,要曰带。○斩衰、齐衰、大功皆散带,垂三日成服,髪垂。小功以下初即绞之。○朱先生曰:首绖右本在上者,齐衰绖之制,以麻根处着头,右边而从额前向左围,向头后却就右边元麻根处相接,即以麻尾蔵在麻根之下,麻根搭在麻尾之上,缀杀之。有缨者,以其加于冠外,故须着缨方不脱落也。○问绖带之制,先生曰: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指一围。腰绖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绞带象革带,一头有彄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

  右绖带制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杖○斩衰苴杖,齐衰削杖○传:苴杖,竹也【为父】削杖,桐也【为母】杖各齐其心,皆下本【疏曰:云杖各齐其心者,杖之髙下以心为断也;云皆下本者,本根也】○小记:绖杀三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如要绖也】

  右杖制

屦○斩衰菅屦○传菅屦者菅菲也,外纳【郑云纳収余也,王谓正向外编之】○齐衰疏屦○传疏屦者藨蒯之菲也。

右屦制【案:经云齐衰不杖麻屦。○小记:齐衰三月与大功同防屦。○郑注云:旧説小功以下结屦无絇。○案疏云:絇者屦鼻头有饰,为行戒,今丧中去饰,故无絇】

  妇人丧服制度

  衰○女子子在室为父衰三年【凡服上曰衰下曰裳此但言衰不言裳妇人不殊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深衣则衰无带下又无衽○疏曰妇人不殊裳者案周礼内司服王后六服皆单言衣不言裳以连衣裳不别见裳则此丧服亦连裳于衣衰亦缀于衣故直名衰也云衰如男子衰者亦如记所云凡衰外削幅以下之制如男子衰也下如深衣者如深衣六幅破为十二濶头向下狭头向上缝齐倍要也云深衣则衰无带下者案记云衣带下尺注云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今此裳既缝着衣不见里衣故不须要以掩裳上际也云又无衽者记云衽二尺有五寸注云衽所以掩裳际也彼据男子裳前三幅后四幅开两边露里衣是以须衽属衣两旁垂之以掩交际之处此既下如深衣缝之以合前后边不开故不须衽以掩之也】

译右边是衰裳的形制【衰裳的形制,五服都相同,以布料的升数多少来区分轻重。父母之丧为重,所以升数少;上杀、下杀、旁杀之丧为轻,所以升数多。详见前五服衰冠升数图。又查注解说:前面有衰,后面有负版,左右有辟领。孝子哀戚之心,无所不在,只有儿子为父母服丧才使用这些,此外都不使用。】

冠○传:斩衰之冠,用苴麻绳做缨,条属,右缝,冠用六升布,外毕,鍜而勿灰【“属”就是“着”的意思。通屈一条苴麻,上方为武,垂下为缨,着在冠上。《杂记》说:丧冠右缝,小功以下左缝。外毕,是指冠前后屈曲而出,缝在武上。○疏解说:通屈一条苴麻,上方为武,是指将一条苴麻从额上约住,至项后交叉,两相各至耳旁,在武上缀结,各垂于颐下打结。说右缝,小功以下左缝,是因为大功以上哀重,其冠三辟积向右,从阴;小功缌麻哀轻,其冠三辟积向左,从阳。两者都是条属,只是从吉从凶不同。说外毕,是指冠宽二寸,落顶前后两头都在武下,向外反屈缝在武上,所以叫外毕。说鍜而勿灰,是因为冠为首饰,布比衰裳加倍而用六升,又加以水濯,不用灰而已】○齐衰之冠,用布缨【这布缨也如上所述,用一条做武,垂下为缨。○今案:斩衰冠用苴麻缨,齐衰冠用布缨,齐衰以下不见所用何缨。又查《杂记》说:缌冠用澡麻缨。注解说:澡当为澡麻带绖之澡,谓有事其布以为缨。以此条推之,则自缌而上也都用冠布缨而未澡,而缌始澡其缨耳】

右边是冠的形制【苴,缨条属○三辟积○右缝○外毕○鍜而勿灰○共五节】

绖带。○斩衰用苴绖、绞带。○传:苴绖,是麻之有蕡者。苴绖大搹,左本在下。绞带,是绳带【麻在首,在要,都叫绖。首绖象缁布冠之缺项,要绖象大带,又有绞带象革带。○疏解说:蕡是子麻】○齐衰用牡麻绖、布带。○传:牡麻,是枲麻。牡麻绖右本在上【疏解说:枲是雄麻。○案:斩衰绞带用麻,齐衰绞带用布。○大功以上绖有缨,小功以下绖无缨也】

【今案《士丧礼》苴绖疏解说:小敛完毕,当服未成服之麻。麻在首,在要,都叫绖。分而言之,首曰绖,要曰带。○斩衰、齐衰、大功皆散带,垂三日成服,髪垂。小功以下初即绞之。○朱先生说:首绖右本在上者,齐衰绖之制,以麻根处着头,右边而从额前向左围,向头后却就右边元麻根处相接,即以麻尾藏在麻根之下,麻根搭在麻尾之上,缀杀之。有缨者,以其加于冠外,故须着缨方不脱落也。○问绖带之制,先生说:首绖大一搤,只是拇指与第二指一围。腰绖较小,绞带又小于腰绖。腰绖象大带,两头长垂下。绞带象革带,一头有彄子,以一头串于中而束之】

右边是绖带的形制

杖○斩衰用苴杖,齐衰用削杖○传:苴杖,是竹【为父】削杖,是桐【为母】杖各齐其心,皆下本【疏解说:说杖各齐其心者,杖之髙下以心为断也;说皆下本者,本根也】○小记:绖杀三分而去一,杖大如绖【如要绖也】

右边是杖的形制

屦○斩衰用菅屦○传:菅屦者,菅菲也,外纳【郑云纳収余也,王谓正向外编之】○齐衰用疏屦○传:疏屦者,藨蒯之菲也。

右边是屦的形制【案:经云齐衰不杖麻屦。○小记:齐衰三月与大功同防屦。○郑注云:旧説小功以下结屦无絇。○案疏云:絇者屦鼻头有饰,为行戒,今丧中去饰,故无絇】

妇人丧服制度

衰○女子子在室为父衰三年【凡服上曰衰下曰裳,此但言衰不言裳,妇人不殊裳,衰如男子衰,下如深衣,深衣则衰无带下,又无衽○疏解说:妇人不殊裳者,案《周礼》内司服王后六服皆单言衣不言裳,以连衣裳不别,见裳则此丧服亦连裳于衣,衰亦缀于衣,故直名衰也。云衰如男子衰者,亦如记所云凡衰外削幅以下之制,如男子衰也。下如深衣者,如深衣六幅破为十二,濶头向下,狭头向上,缝齐倍要也。云深衣则衰无带下者,案记云衣带下尺,注云衣带下尺者要也,广尺足以掩裳上际也。今此裳既缝着衣,不见里衣,故不须要以掩裳上际也。云又无衽者,记云衽二尺有五寸,注云衽所以掩裳际也。彼据男子裳前三幅后四幅,开两边露里衣,是以须衽属衣两旁垂之以掩交际之处。此既下如深衣,缝之以合前后边,不开,故不须衽以掩之也】

右衰制

緫○女子子在室为父布緫。传緫六升,长六寸【束髪谓之緫,既束其本,又緫其末。緫六升者,首饰象冠数,长六寸,谓出紒后所垂为饰者○疏曰:郑以六寸据垂之者,此斩衰六寸,南宫縚妻为姑緫八寸,以下虽无文,大功当与齐同八寸,缌麻小功同一尺】

译右边是衰服的制度。

总○女子在娘家为父亲服丧,用布做总。传文说:总用六升布,长六寸【束发叫做总,既束住发根,又束住发梢。用六升布,是因为首饰的等级象征冠的等级;长六寸,是指发髻扎好后垂下作为装饰的部分○疏文说:郑玄认为六寸是指垂下的部分,这里斩衰是六寸,南宫縚的妻子为婆婆服丧总长八寸,以下虽然经文没有记载,但大功应与齐衰相同为八寸,缌麻和小功则统一为一尺】

右布緫制

笄○女子子在室为父箭笄「传」箭笄长尺【疏曰:云箭笄长尺者,此斩之笄,用箭。记云:女子适人,为父母妇为舅姑,用恶笄有首。郑以为榛木为笄,长尺是也。丧中唯有此箭笄及榛二者,皆长一尺。大功以下不得更容差防】

  右笄制

髽○女子子在室为父髽【髽露紒也。盖以麻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如着防头焉。○朱先生曰:仪礼注疏以男子括髪与免及妇人髽皆如着防头然。防头如今之掠头编子,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也。免谓去冠】

  右髽制

首绖【案:士虞云“卒哭,妇人説首绖”;少仪云“葛绖而麻带”;又《丧服记》注云“妇人亦苴绖”,则妇人首绖当与男子同】

  右首绖

绖带○士丧礼,妇人之带,牡麻结本【案:男子大功以上,小敛皆散垂,至成服乃绞;此妇人之带,小敛即结本,不散垂】

  右绖带制【又案经传妇人无绞带明文惟丧服斩衰章疏云妇人亦有绞带以备丧礼又案卒哭丈夫去麻带服葛带而首绖不变妇人以葛为首绖而麻带不变既练男子除绖妇人除带盖男子重首妇人重腰故也】

杖【案:传云妇人何以不杖?不能病也。贾疏曰:妇人不杖,谓童子妇人。若成人妇人,正杖。《丧大记》云:三日,子夫人杖;五日,大夫世妇杖。诸经皆有妇人杖文。如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杖。《丧服小记》云: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郑云: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许嫁及二十而笄,笄为成人,成人正杖。也是其童子为丧主,则亦杖矣。如传所云,盖妇人不皆杖,非不杖也】

  右杖

屦【妇人屦,经传无明文。惟《周礼》屦人,命妇有散屦。注云:散屦去饰。又云:祭祀而有散屦者,惟大祥时】

  右屦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案不杖期章】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曰:「父母、长子,君服斩;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注云:「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今君受国于曾祖。」疏曰:「郑意以父祖废疾,必以今君受国于曾祖,不取受国于祖者。若今君受国于祖,祖薨则羣臣为之斩,何得从服期?故郑以新君受国于曽祖。」赵商问:「已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荅云:「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已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如何?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未知所定。」荅曰:「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

【朱先生因言,孙为祖承重,顷在朝检此条,不见后归家,检《仪礼》疏説得甚详,正与今日之事一般,乃知书多看不辨。旧来有明经科,便有人去读这般书,注疏都读过。自王介甫新经出,废明经、学究科,人更不读书,卒有礼文之变更,无人晓得,为害不细】

姑姊妹女子子适人无主者,姑姊妹报不杖期。传曰:“何以期也?为其无祭主故也。”疏曰:“无主后者,人之所哀怜,不忍降之。”

<经部,礼类,仪礼之属,仪礼图,卷十一>

宗子之母在,则不为宗子之妻服。疏云:宗子母年七十已上,则宗子妻得与祭。宗人乃为宗子妻服。记: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则月筭如邦人,详见齐衰三月章注疏。

【问丧祭之礼,至周公然后备,夏商而上想甚简畧。朱先生曰:「然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夏商而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之意。到得周来,则又添得许多贵贵底礼数。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昆弟,期之丧,天子诸侯絶,大夫降。然诸侯大夫尊同,则亦不絶不降。姊妹嫁诸侯者,则亦不絶不降。此皆贵贵之义。上世想皆简畧,未有许多降杀贵贵底礼数。凡此皆天下之大经前】

【世所未备,到得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

译右侧是布料的总制度。

发笄○女子在娘家时为父亲服丧,使用箭笄。「传」文说:箭笄长一尺。【疏文说:说箭笄长一尺,这是因为斩衰所用的发笄,是用箭做的。《丧服记》说:女子出嫁后,为父母服丧,媳妇为公婆服丧,使用有首的恶笄。郑玄认为用榛木做发笄,长一尺,这是正确的。丧礼中只有这箭笄和榛木笄两种,都长一尺。大功以下的丧服,不得再容许有差异和防备。】

右侧是发笄的制度。

髽○女子在娘家时为父亲服丧,用髽【髽是露出发髻。大概是用麻绳从颈后向前交叉在额头上,再绕回发髻,就像戴防头一样。○朱先生说:《仪礼》注疏认为男子括发与免,以及妇人髽,都像戴防头一样。防头就像现在的掠头编子,从颈后向前交叉在额头上,再绕回发髻。免是指去掉冠。】

右侧是髽的制度。

首绖【按:《士虞礼》说“卒哭,妇人去掉首绖”;《少仪》说“葛绖而麻带”;又《丧服记》注说“妇人也用苴绖”,那么妇人的首绖应当与男子相同。】

右侧是首绖的制度。

绖带○《士丧礼》中,妇人的带子,用牡麻结本【按:男子大功以上的丧服,小敛时都散垂,到成服时才绞结;这里妇人的带子,小敛时就结本,不散垂。】

右侧是绖带的制度【又按:经传中妇人没有绞带的明文,只有《丧服》斩衰章疏说妇人也有绞带,以备丧礼。又按:卒哭时,丈夫去掉麻带,服葛带,而首绖不变;妇人用葛作为首绖,而麻带不变。既练之后,男子除去绖,妇人除去带。大概是男子重视头部,妇人重视腰部,所以如此。】

杖【按:传文说妇人为什么不拄杖?因为不能生病。贾疏说:妇人不拄杖,是指童子和妇人。如果是成年妇人,正是拄杖的。《丧大记》说:三天,子、夫人拄杖;五天,大夫、世妇拄杖。各种经典都有妇人拄杖的记载。比如姑母在世,为丈夫拄杖;母亲为长子拄杖。《丧服小记》说:女子在娘家为父母服丧,如果主持丧事的人不拄杖,那么子女中只有一人拄杖。郑玄说:女子在娘家,也是童子,如果没有男性兄弟,让同姓的人做摄主,不拄杖,那么子女中只有一人拄杖,是指长女也许嫁以及二十岁行笄礼,笄礼后成为成人,成人正是拄杖的。这也是童子做丧主,那么也拄杖了。如传文所说,大概是妇人不是都拄杖,而不是不拄杖。】

右侧是杖的制度。

屦【妇人的鞋子,经传中没有明文。只有《周礼》屦人,命妇有散屦。注说:散屦去掉装饰。又说:祭祀而有散屦的,只有大祥时。】

右侧是屦的制度。

【按:不杖期章】为君主的父母、妻子、长子、祖父母服丧,传文说:“父母、长子,君主服斩衰;父亲去世后才为继承祖位的人服斩衰。”注说:“这是指已经做了君主,而有父亲或祖父丧事的人,说的是始封之君。如果是继位之君,那么他的父亲或祖父有废疾不被立为君。现在君主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疏文说:“郑玄的意思认为父祖有废疾,必定是因为现在君主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不取从祖父那里继承国家的情况。如果现在君主从祖父那里继承国家,祖父去世那么群臣为他服斩衰,怎么能从服期年?所以郑玄认为新君从曾祖那里继承国家。”赵商问:“已经做了诸侯,父亲有废疾,不能承担国政、不能承担丧事,而为祖父服丧,制度的适宜,年月的断限,怎么说?”回答说:“父亲去世为继承祖位的人服三年斩衰,有什么疑问?”赵商又问:“父亲去世为继承祖位的人服三年,已经听命了。所问的是父亲在世时为祖父如何服丧?想说三年,那么父亲在世;想说期年,又没有主丧斩杖的适宜,主丧的制度,不知道如何确定。”回答说:“天子、诸侯的丧事,都服斩衰没有期年。”

【朱先生因此说,孙子为祖父承重,最近在朝廷检查这条,没有看到后来回家,检查《仪礼》疏说得非常详细,正与今天的事情一样,才知道书多看不明白。旧时有明经科,就有人去读这类书,注疏都读过。自从王介甫新经出来,废除明经、学究科,人们更不读书,最终有礼文的变更,没有人知道,危害不小。】

姑母、姐妹、女子出嫁后没有主祭者,姑母、姐妹报丧不拄杖期年。传文说:“为什么服期年?因为她们没有主祭的缘故。”疏文说:“没有主后的人,是人们所哀怜的,不忍心降低她们的丧服等级。”

宗子的母亲在世,那么不为宗子的妻子服丧。疏文说:宗子母亲七十岁以上,那么宗子妻子可以参与祭祀。宗人才为宗子妻子服丧。记文说: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都三月。亲近则按月计算如同邦人,详见齐衰三月章注疏。

【问丧祭的礼制,到周公然后完备,夏商以上大概非常简略。朱先生说:“是的,亲亲长长,贵贵尊贤。夏商以上,大概只是亲亲长长的意思。到周代,则又增添了许多贵贵的礼数。比如始封之君不臣诸父兄弟,封君之子不臣诸父而臣兄弟,期年的丧服,天子诸侯绝,大夫降。然而诸侯大夫尊同,那么也不绝不降。姐妹嫁给诸侯的,那么也不绝不降。这些都是贵贵的义理。上古大概都简略,没有这么多降杀贵贵的礼数。凡此都是天下的大经前】

【世所未备,到周公搜剔出来,立为定制,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