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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东溪日谈录四

东溪日谈録卷三明周琦撰

儒藏 · 语录 · 已译 · 第 14–17 段

生物而曰春,长物而曰夏,敛物而曰秋,藏物而曰冬。别为四时者,以要一岁之始终。圣人敬天之道也。

译使万物生长称为春,使万物繁茂称为夏,使万物收敛称为秋,使万物储藏称为冬。将一年划分为四季,是为了概括一年的始末。这是圣人敬重天道的方式。

天之纬星,角、亢、氐、房、心、尾、箕、奎、娄、胃、昴、毕、觜、参、井、▯、栁、星、张、翼、轸、斗、牛、女、虚、危、室、壁,二十八宿者,阳其本体也,故闪烁开合,其光不定。经星之金、木、水、火、土者,阴其本体也,故本体之光不动。观朱子曰:“经星是阴中之阳,纬星是阳中之阴。”可见星非昼无,而夜有,但昼有日之光不能显耳。夜则日行地下,亦如月之受光于日,而与月同明也。故朱子曰:“星光亦受于日,但其体微耳。”

春秋》傳二十八宿分在四方,方有七宿,共成一象。蟲獸出地,其象在天。東蒼龍,西白虎,皆南首北尾;南朱雀,北▯武,皆西首東尾。從角而西,左旋。此亦人以象獸,非天布置而為是象也。後世術家以指在地山川名為四獸,占地宅禍福也。謬哉!東西南三方之獸,皆以一名,惟北方之獸曰▯武者,則以兩名。非特北方之物為然,而北方之理曰貞者,亦信智也。

萬物形成於地,象皆見之於天,故占天以見萬物。如木氣在東,其色青,上干於天,故星之色亦青;金氣在西,其色白,上干於天,故星之色亦白;火氣在南,其色赤,上干於天,故星之色亦赤;水氣在北,其色黒,上干於天,故星之色亦黒;土氣在中,其色黄,上干於天,故星之色亦黄。此五行之氣,各以方成色者,五緯星也。蒼龍之宿七,共三十一星:角二星,亢四星,氐四星,房四星,心三星,尾九星,箕四星,合成一獸,占天七十五度。白虎之宿七,共五十星:奎十六星,娄三星,胃三星,昴七星,畢八星,觜三星,參十星,合成一獸,占天八十五度。朱雀之宿七,共六十星:井八星,▯五星,栁八星,星七星,張六星,翼二十二星,軫四星,合成一獸,占天一百二十度。▯武之宿七,共二十五星:斗六星,牛六星,女四星,虚二星,危三星,室二星,壁二星,合成一獸,占天九十八度。四獸之象,占天度數甚濶,而成象甚大,在地之形,豈有如是之大也?葢輳集星宿,强而名之,使人易識四方之宿,非若五行之有實形也。《春秋》傳略取以言天耳。

日月之食,日君象,月后象,臣象。然虽日月之行,上下适然相掩而食,其实应其象者当之。故《春秋》书日食,不书月食。厯家以纒度推之,亦多验矣。

日食,朔者,日月之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则月掩日而日食矣。

月食,望者,日月相对,月光正满,故日月相对,同道同度,则日亢月而月食矣。

所谓同度者,如日在午,月在子,子午同度,所以食人见日月之食,不见黄赤二道。厯家因天有此路数,名此二道,以别天之度分,记日月之行。先儒亦多据此说,理惟沈存中辨之,当矣。

有分黄道居中,青道居东,白道居西,赤道居南,黒道居北者,与厯家不同,与儒者所论者亦不同,皆不敢据之以为实也。

邵子曰:「日月之相食,数之交也。日望月,则月食;月掩日,则日食。犹水火之相克也。」朱子曰:「日月之食,皆非常也。而以月食为常,日食为不常者,以阴胜阳而掩之,不可言常也。故《春秋》日食必书,而月食无纪焉。」邵子是论其食之体,朱子是论其食之用,必兼此则其义备矣。

阴阳之气,合而为云,散而为雨。观《小畜》“宻云不雨”,与《既雨》“既处”,可见矣。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故水居五行之首,天地间惟水为多耳。

有谓云气合而成雨,故云散则雨;地气合而成水,地常凝聚,故水无穷。谓雨为云气之合,水为地气之合,恐非论其原也。

五行惟水为多,观孔子曰:「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而居五行之首。」周子太极图,阳动之后,盛阴之合,亦先生水,则水之多可见。

阴阳㑹合,其气相薄,升而为云,䧏而为雨。若气升缓矣,降而为雨亦缓,必无激薄之声,不能成雷也。若气升急矣,降而为雨亦急,必腾而为云,鼓而为风,裂而为电,震而为雷,施而为雨。皆所谓阴气包裹阳气于内,阳受阴裹,不能得出,故冲突而出之。其

译天上的纬星,即角、亢、氐、房、心、尾、箕、奎、娄、胃、昴、毕、觜、参、井、鬼、柳、星、张、翼、轸、斗、牛、女、虚、危、室、壁这二十八宿,其本体属阳,所以闪烁开合,光芒不定。经星中的金、木、水、火、土五星,其本体属阴,所以本体的光芒不动。看朱熹说:“经星是阴中之阳,纬星是阳中之阴。”可见星星并非白天没有、晚上才有,只是白天有日光遮蔽而不能显现罢了。夜晚太阳运行到地下,也如同月亮接受太阳的光,而与月亮一样明亮。所以朱熹说:“星光也是受于太阳,只是它的本体微小罢了。”

《春秋》传记载二十八宿分别位于四方,每方有七宿,共同构成一个星象。虫兽从大地出现,它们的形象映照在天上。东方苍龙,西方白虎,都是头朝南、尾朝北;南方朱雀,北方玄武,都是头朝西、尾朝东。从角宿向西,向左旋转。这也是人用形象来比喻兽,并非上天布置而成这样的形象。后世的术士用手指在地上的山川命名为四兽,以此占卜住宅的祸福。真是荒谬啊!东、西、南三方的兽,都以一个名称命名,只有北方的兽叫玄武,却用了两个名称。不仅北方的事物如此,而且北方的道理称为“贞”的,也兼具信与智的含义。

万物形成于大地,形象都显现于天空,所以观测天象以预见万物。比如木气在东方,颜色为青,向上通达于天,所以星星的颜色也是青;金气在西方,颜色为白,向上通达于天,所以星星的颜色也是白;火气在南方,颜色为赤,向上通达于天,所以星星的颜色也是赤;水气在北方,颜色为黑,向上通达于天,所以星星的颜色也是黑;土气在中央,颜色为黄,向上通达于天,所以星星的颜色也是黄。这五行之气,各自依方位形成颜色,指的是五纬星。苍龙七宿,共三十一颗星:角宿二星,亢宿四星,氐宿四星,房宿四星,心宿三星,尾宿九星,箕宿四星,合成一兽,占据天度七十五度。白虎七宿,共五十颗星:奎宿十六星,娄宿三星,胃宿三星,昴宿七星,毕宿八星,觜宿三星,参宿十星,合成一兽,占据天度八十五度。朱雀七宿,共六十颗星:井宿八星,鬼宿五星,柳宿八星,星宿七星,张宿六星,翼宿二十二星,轸宿四星,合成一兽,占据天度一百二十度。玄武七宿,共二十五星:斗宿六星,牛宿六星,女宿四星,虚宿二星,危宿三星,室宿二星,壁宿二星,合成一兽,占据天度九十八度。四兽的形象,占据的天度很宽,形成的形象很大,在地上的形体,哪有这样大的呢?大概是聚集星宿,勉强命名,使人容易识别四方的星宿,并非像五行那样有实在的形体。《春秋》传只是简略地取用来谈论天象罢了。

日食和月食,日是君主的象征,月是后妃的象征,臣子是臣属的象征。然而虽然日月运行,上下恰好相互遮掩而发生食象,但实际上应验其象征意义的应当承受。所以《春秋》记载日食,不记载月食。历法家用缠度来推算,也大多应验了。

日食发生在朔日,是日月相合,东西同度,南北同道,于是月亮遮掩太阳而发生日食。

月食发生在望日,是日月相对,月光正满,所以日月相对,同道同度,于是太阳遮蔽月亮而发生月食。

所谓同度,比如太阳在午位,月亮在子位,子午同度,所以发生食象。人们看见日月食,却看不见黄道和赤道。历法家因为天上有这样的路径,命名这两条道,以区别天的度数,记录日月的运行。先儒也多依据这种说法,道理只有沈存中辨析清楚,才是恰当的。

有人分黄道居中,青道居东,白道居西,赤道居南,黑道居北,这与历法家不同,与儒者所论述的也不同,都不敢依据它作为实据。

邵雍说:“日月相互食,是数值的交汇。日望月,则月食;月掩日,则日食。就像水火相互克制一样。”朱熹说:“日月食,都是非常现象。而把月食视为常,日食视为不常,是因为阴胜阳而遮掩它,不可说是常理。所以《春秋》日食必定记载,而月食没有记录。”邵雍是论述食的本体,朱熹是论述食的作用,必须兼采两者,其义理才完备。

阴阳之气,聚合而成云,消散而成雨。看《小畜》卦“密云不雨”,与《既济》卦“既雨”,就可以明白了。

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所以水居于五行之首,天地间只有水最多。

有人说云气聚合而成雨,所以云散则雨;地气聚合而成水,地气常凝聚,所以水无穷。说雨是云气的聚合,水是地气的聚合,恐怕不是论述其本源。

五行中只有水最多,看孔子说:“天一生水,地六成之,而居于五行之首。”周敦颐的太极图,阳动之后,盛阴的聚合,也先生水,那么水之多可见。

阴阳会合,其气相迫,上升而成云,下降而成雨。如果气上升缓慢,下降成雨也缓慢,必定没有激荡相迫的声音,不能形成雷。如果气上升急促,下降成雨也急促,必定腾涌而成云,鼓动而成风,裂开而成电,震动而成雷,施降而成雨。这都是所谓阴气包裹阳气于内,阳气受阴气包裹,不能出来,所以冲突而出。其

破裂者电也,其破而成声者雷也。雷与电皆阳气在内冲发于外者也。观神机火器,必烟光先发而声震随之,其电先掣而雷声始震者,其理一也。雷之杀人坏物,非假外物也,气冲激耳。邪巫之说,雷之运而有车,响而有鼔,裂而有火,杀人坏物而有斧。曰车,曰鼔,曰火,曰斧,皆器也,非气也。若器则必有造而与之者,▯散云収,贮之者何处也?持之而为雷者何人也?邪巫之谬,世之不识理而信俗者从之。邪巫之乱吾道也,孰甚焉?

译闪电是天空破裂的现象,那破裂时发出的声音就是雷。雷和电都是阳气在内部积聚,向外冲发出来的。观察神机火器(如火炮),必定是烟光先发出,然后震耳的声响随之而来;闪电先划破长空,雷声才开始震动,其中的道理是一样的。雷击杀人毁物,并不是借助外物,而是气冲激所致。邪巫的说法认为,雷运动时有车,响动时有鼓,劈裂时有火,杀人毁物时有斧。所谓车、鼓、火、斧,都是器物,而不是气。如果是器物,那必定有制造并赋予它们的人,云气消散时,收藏它们的地方在哪里?拿着它们来制造雷的人又是谁呢?邪巫的荒谬,世上那些不懂事理而迷信世俗说法的人便跟随他们。邪巫扰乱我的正道,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

星之与雷,同一阴阳之气,故星之陨,则化为石,其形如狗;雷之冲突于物,坠而亦化为石,其形似斧。与星陨化而为石,其形似狗者,一类矣。

雷之杀人,其烙于皮肤者,非字也。雷之奋迅,其气冲裂其人腑脏,血气奔走皮肤,状似龙蛇,故人见而谓之字。岂真有字以书于上哉?

雷激物之激,恐亦不当作击。若击乃攻击之击,主物而言;谓雷激,则激薄之激,主气而言,阴阳之义也。恐只当言激,而不当言击也。

世谓雷杀人以罪,坏物以怪。然无罪者亦杀,无怪者亦坏。观此可见,乃阴阳之气激薄冲突而杀人坏物,非有所择,不假私意于其间也。惟人不能操存涵养,适然遇之,神明为之失守,心志为之惊丧,故血气荡散而死矣。其雷雨弗迷,不丧匕鬯者,岂有是哉?

老干中虚,激薄之声自下而发者易入,冲突之力自内而外者易破。其中虚之所藏者,虫兽百怪死焉。雷岂为是霹雳哉?其非中虚者,其体内实,其无虫兽百怪,则冲突之气裂中而破外,何怪之有哉!

月中影子,世说谓之桂兎,淮南子谓之山河影。桂兎之说固谬,山河影之说恐亦非确论矣。且山河皆地类,与地同气者也,日月相对,何止山河有影,地无影也?月中既有山河之影,如五岳在五方,四海在四方,月中明而有空缺处,当在四方,其黒而有影处,当在五方。今月中却有一小方之有影子,大方之有空缺,与地山河不对。况山河非移动之物,非若月之流行,有移动自东及西,上下颠倒不一,其中影子何一定而不移,不随月与山河而为颠倒移动邪?此必阴气凝而为月,㣲有查滓凝结在内,故成此影子也。亦如日有纎查,不显人或见之,而谓之乌耳。大抵只阴气重浊有查滓,而阳气轻清无查滓也。观阴气凝而为地,其查滓大而为山,小而为石,又小而为地中许多物也,可见矣。

  东溪日谈録卷四明周琦撰

  祭祀谈上

坛祀于郊,以事神;尸祀于庙,以事鬼。坛祀、尸祀,皆祀气也。神非气不感,气非诚不积。是故斋戒沐浴,以积乎诚。诚则吾之气充,以气感气,神事无不格矣。

古人冬至祀天于圜丘,取阳之生;夏至祀地于方泽,取阴之生。今合天地而郊于建寅之月,于卦为泰,于岁为首,取二气之交,人事方兴之日,比古为愈。葢合取阴阳之义也。

事天之禮,惟黄帝、堯、舜、夏、商、周配食,皆善。至秦雜方士而郊,加祀青、白、黄、赤四帝。至漢髙祖以黒帝為有待,故又加祀黒帝,亦用方士。武帝則能行夏之時,故至平帝元始五年正月,始以天地合郊,但以祖配天,以后配地,與以后行亞獻之失者一。至晉武帝大始二年,始除五帝之座,併圜丘、方澤之祀,郊於冬十一月,止取陽生之義。東晉元帝大興二年,亦合天地,乃郊乃在春之三月。唐▯宗先天元年春正月,并天寳元年合郊天地。宋孝宗乾道三年冬十一月,亦合郊天地於圜丘。其間皆無定制,不若國家合郊於建寅之月為尤愈焉。

两间之礼,惟祭天为大。非天之子不祀,非诚之积不献。岂庶人所得而干预哉?后世庶人醮天,是祭天也。其僣起于秦,杂方士而郊之,所致也。䙝天,孰甚焉?

天地山川,其祭之不僣者,气不属也。岂徒禁人名分之僣哉?

古之配天之祭有二:郊天,其一;明堂,其二。行之郊祭者,以报本,以祈谷;行之明堂者,以发政。皆大祀也。先世非有配天功徳者,曷与哉?

周人郊祭之有尸者,非尸天也,尸后稷也。谓周人尸郊者,不知其所尸之故也。后世郊祭、庙祭皆不尸者,有木主以易之故耳。

秦人祀天,有青、白、赤、黄四帝,惟黒帝不祀。汉髙祖入闗,初行祀事,问秦人有四帝之祀,惟黒帝未祀,故髙祖曰:「黒帝其有待于我乎?」然则天一而已,何尝有五帝乎?秦、汉之祀,皆非其祀矣。

按月令,孟春之月,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又《左傳》啓蟄而郊,與郊祀后稷以祈農事者,郊以時也。後世郊不以時,其郊之頻者,䙝天也。今郊以建寅之月,餘月不郊者

译星星与雷电,同属阴阳之气,所以星星坠落,就化为石头,其形状像狗;雷电冲击物体,坠落也化为石头,其形状像斧头。这与星星坠落化为石头、形状像狗的情况,属于同一类。

雷电杀人,在皮肤上留下的烙印,并不是文字。雷电迅猛发作,其气冲裂人的脏腑,血气奔涌至皮肤,形状像龙蛇,所以人们看见后称之为文字。难道真的会有文字书写在上面吗?

雷电激动物体,这个“激”字,恐怕也不应当写作“击”。如果作“击”,是攻击的“击”,以物体为主语;说雷电“激”,则是激荡、迫近的“激”,以气为主语,符合阴阳之理。恐怕只应当说“激”,而不应当说“击”。

世人说雷电杀人是因为人有罪,毁坏物体是因为物体怪异。然而无罪的人也被杀,不怪异的物体也被毁坏。观察这些就可以明白,这是阴阳之气激荡冲突而杀人毁物,并没有选择,其间也不夹杂私意。只是人不能持守涵养,偶然遭遇,神明因此失守,心志因此惊惧丧乱,所以血气散乱而死。至于那些在雷雨迷乱中不丧失匕鬯(祭祀用品)的人,难道会有这样的事吗?

老树中间空虚,激荡的声音从下面发出容易传入,冲突的力量从内向外容易破裂。其中空虚处所藏匿的,虫兽百怪都死在里面。雷电难道是为了这些才霹雳吗?那些中间不空虚的,其体内充实,没有虫兽百怪,那么冲突之气就会从中间裂开而破坏外部,有什么怪异可言呢!

月亮中的影子,世人说它是桂树和兔子,《淮南子》说它是山河的影子。桂兔的说法固然荒谬,山河影的说法恐怕也不是确切的论断。况且山河都属于地类,与地同气,日月相对,哪里只有山河有影子,而地没有影子呢?月亮中既然有山河的影子,比如五岳在五个方位,四海在四个方位,月亮中明亮而有空缺的地方,应当在四方,那些黑暗而有影子的地方,应当在五方。现在月亮中却有一个小方形有影子,大方形有空缺,与地上的山河不对应。况且山河不是移动的东西,不像月亮那样运行,有从东到西的移动,上下颠倒不一,其中的影子为什么一定不移,不随着月亮和山河而颠倒移动呢?这一定是阴气凝聚而成月亮,略微有渣滓凝结在里面,所以形成这些影子。也就像太阳有细微的渣滓,不明显时人们看不见,看见了就称之为乌鸦。大体上只是阴气重浊有渣滓,而阳气轻清没有渣滓。观察阴气凝聚而成大地,其渣滓大的成为山,小的成为石头,更小的成为地中的许多物体,这就显而易见了。

东溪日谈录卷四 明周琦撰

祭祀谈上

在郊外设坛祭祀,是为了侍奉天神;在庙中设尸祭祀,是为了侍奉鬼魂。坛祀、尸祀,都是祭祀气。神没有气就不能感应,气没有诚就不能积聚。所以斋戒沐浴,用来积聚诚意。有了诚意,我的气就充沛,以气感应气,侍奉神的事就没有不能感通的。

古人冬至在圜丘祭祀天,取阳气初生之意;夏至在方泽祭祀地,取阴气初生之意。现在将天地合祭于建寅之月,在卦象上为泰卦,在岁序上为首月,取二气相交、人事方兴之日,比古法更好。这是合取阴阳之义的缘故。

侍奉天的礼仪,只有黄帝、尧、舜、夏、商、周配享,都是好的。到了秦朝杂用方士进行郊祀,增加祭祀青、白、黄、赤四帝。到了汉高祖认为黑帝有待于我,所以又增加祭祀黑帝,也是用方士。武帝能够施行夏历,所以到平帝元始五年正月,才开始天地合祭,但只用祖先配天,用皇后配地,与让皇后行亚献之礼的错误一样。到了晋武帝泰始二年,才废除五帝的座位,合并圜丘、方泽的祭祀,在冬十一月郊祀,只取阳气初生之意。东晋元帝大兴二年,也合祭天地,却在春三月。唐玄宗先天元年春正月,以及天宝元年合祭天地。宋孝宗乾道三年冬十一月,也在圜丘合祭天地。其间都没有定规,不如本朝在建寅之月合祭天地更为优越。

天地之间的礼仪,只有祭天最为重大。不是天的儿子不能祭祀,不是诚意积聚不能献祭。难道是平民所能干预的吗?后世平民醮天,就是祭天。这种僭越起于秦朝,杂用方士进行郊祀,所导致的。亵渎上天,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

天地山川,祭祀时不僭越的,是因为气不相属。难道仅仅是禁止人名分上的僭越吗?

古代配享天的祭祀有两种:郊天,是一种;明堂,是另一种。在郊外祭祀,是为了报答根本,祈求谷物;在明堂祭祀,是为了发布政令。都是大祀。先世没有配享天的功德的人,怎么能参与呢?

周人郊祭有尸,不是尸祭天,而是尸祭后稷。说周人郊祭有尸,是不了解他们所尸祭的原因。后世郊祭、庙祭都没有尸,是因为有木主来替代的缘故。

秦人祭天,有青、白、赤、黄四帝,只有黑帝不祭。汉高祖入关,刚开始行祭祀之事,问秦人有四帝之祀,只有黑帝未祭,所以高祖说:“黑帝大概有待于我吧?”然而天只有一个,哪里曾经有五帝呢?秦、汉的祭祀,都不是正确的祭祀。

按照《月令》,孟春之月,天子在元旦向上帝祈求谷物。又《左传》说启蛰时郊祭,与郊祀后稷以祈求农事,郊祭是按时令进行的。后世郊祭不按时令,那些频繁郊祭的,是亵渎上天。现在在建寅之月郊祭,其余月份不郊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