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七十六(10/83)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福清二十有七松下、峰前、大坵、后营、白鹤、大孃、垅下、汶流、桃屿、茶林、讌积、仙岩、前晏、白沙、塔山、马头、灙头、蟹屿、前村、洪坑、峦山、西岭、蒲海、石马、陈塘、双屿、峰头。
沿海巡司 凡九诸巡司已列职员及弓兵小註,以此数处系沿海要害,故巡守之实虽废,仍附名于此,以俟修复。
闽县二闽安镇、五虎门。
长乐三松下、蕉山、小祉山。
连江一北茭。
福清三壁头、牛头、泽朗。
论曰:国初于沿海备倭,屯戍胪列,熢燧星联,可谓控险扼之冲,杜窥伺之孽矣。然承平懈弛,持戟者伍失之三,超距者百不得一,尚安有乘风破浪,理楫而轻波澜者哉?嘉靖壬戌以后,氛祲渐消,而谭大中丞暨戚总戎始修复旧制,海壖晏然,迨今债帅相寻,楼船空具,按籍则诡名虚冒,给饷则执例科侵。操弓持矢,半属菜傭;赴海扬帆,悉充羸卒。日复一日,年逾一年。即迩者岛夷要市,潜伺狡然,此非未阴雨之时也。而叶土之彻,不闻绸缪之策,靡豫早计者,当不其然。《易》曰“伏戎于莽”,愿司疆场者念之矣。
兵戎志四戎 器兵器、甲胄、干戈之属,卫所军匠为之。有定式,有成数,都指挥视其利钝而藏之库。三卫旧各有库。弘治四年始设武备库,合而藏之在城北华林坊内。
译兵器、铠甲、头盔、盾牌、戈矛之类,由卫所的军匠制造,有固定的式样和规定的数量。都指挥根据器械的利钝,把它们收藏在库中。原来三卫各自都有库,弘治四年才设置武备库,将器械合并收藏在城北华林坊内。铳炮、火箭、喷筒之类,称为火器。三卫设置局署收藏火器:左卫、中卫的局在南津坊,右卫的局在小鼓楼。其他卫所则从库局领取兵器。又有每年制造并解送京城的军器,由府、卫共同制造,费用取自料银;料银不足,便征收屯田耗折钞,因此卫所制造的军器有“军三民七”的名目。福州左卫每年制造明盔、响甲、腰刀、角弓、铁箭、明弦以及弓箭袋等。本色年分,军三,料价、箱柜银九十二两一钱二分九厘,水脚银三十六两八钱五分二厘,都从军士钞银中支办;民七,料价银二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四十两九钱二厘,征收后发给军匠,制造并解送工部。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九十二两一钱二分九厘,水脚银一两五钱六分六厘;民七,料价银二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三两六钱五分四厘。福州右卫全部同左卫。福州中卫本色年分,军三,料价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三十三两三钱六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三十二两七钱。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一两二钱五分二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二两九钱二分一厘。镇东卫全部同左卫。本府每年制造弓、弦、箭。本色年分,料价银一千二百三十一两六钱五分五厘,水脚银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一分七厘,都委派官员监督制造,解送工部。折色年分,料价银二千一百七十九两一分二厘,水脚银三十七两四分三厘。袢、袄、裤、鞋、袜每年制造二百三十六副,料价银三百五十四两,水脚银一十七两七钱,都委派官员监督制造,解送南京工部。用于海防的船只,称为官舩、快船、哨船,委派一名指挥负责制造。原来三卫各自有船厂。景泰年间,开始合并为一个船厂,设在河口。隆庆元年,改设于橘园洲;郡寨游外,以及烽火、南日、浯屿、铜山四寨,都不隶属于福州卫,也在这里制造船只。论曰:从前汉臣晁错陈述军政时说,器械不利,就会使士卒把胜利送给敌人。这一点兵法早已说过:兵器不完备锋利,就和赤手空拳一样;铠甲不坚固严密,就和袒露身体一样;箭射不中目标,就和没有箭一样;箭射中了却不能穿入,就和没有箭头一样。这就是将领不知检点兵器所造成的祸害。本郡的军用器械,每年都有官员督造,但器械成本一份,实际花费却达到十份;工匠之家拿四份,胥吏之家拿六份,所以铠甲粗劣、器械朽钝正是由此而来。上下互相蒙蔽,弊端接连不断,时间久了,器械也就全都没有了。至于战舰,费用更是成倍增加,每年耗费金钱,只是充实了奸人的口袋。收兵巡汛、撤回防兵时,拿来守卫的只是羸弱士卒;船只连串停在水中,一碰便成了空船。器械不坚固精良,士卒又不熟悉操练,趋赴利益赶不上,躲避灾难也做不到,所谓尘土做的饭、泥土做的羹,不过是儿戏罢了!唉!怎样才能在面对敌人交战时,像楚国的剑戟那样锋利,又能把水战训练得像越国的舟师那样精熟呢?这样难道还会忧虑倭奴吗?《诗经》说:“整治你的车马、弓箭和兵器,用来警戒战事的发生,用来防御远方的蛮族。” 《兵戎志》第五。粮饷。
铳炮、火箭、喷筒之属,谓之火器,三卫置局藏之左卫、中卫局在南津坊,右卫局在小鼓楼。其外卫所,则取兵器于库局。又有岁造解京军器,府、卫并造,取办于料银,不足征之,屯耗折钞,卫所造,故有军三民七之目。
福州左卫岁造明盔、响甲、腰刀、角弓、铁箭、明弦及弓箭袋等,本色年分,军三,料价箱柜银九十二两一钱二分九厘,水脚银三十六两八钱五分二厘,俱于军士钞银内支办;民七,料价银二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四十两九钱二厘,征给军匠,造解工部。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九十二两一钱二分九厘,水脚银一两五钱六分六厘;民七,料价二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三两六钱五分四厘。
福州右卫俱同左卫。
福州中卫本色年分,军三,料价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三十三两三钱六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三十二两七钱。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一两二钱五分二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二两九钱二分一厘。
镇东卫俱同左卫。
本府岁造弓、弦、箭,本色年分,料价银一千二百三十一两六钱五分五厘,水脚银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一分七厘,俱委官督造,解工部。折色年分,料价银二千一百七十九两一分二厘,水脚银三十七两四分三厘。袢袄裤鞋袜,岁造二百三十六副,料价银三百五十四两,水脚银一十七两七钱,俱委官督造,解南京工部。
防海之舟,曰官舩,曰快船,曰哨船,委指挥一员造之。三卫旧各有厂。景泰间,始并为一厂,在河口。隆庆元年,改设于橘园洲,郡寨游外,更烽火、南日、浯屿、铜山四寨,不隶福州卫,亦造舟于此。
论曰:昔汉臣晁错陈兵事,以器械不利,用卒予敌也。乃兵法已先言之矣。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郡之戎器,岁有督造。顾器一而直十,工之家四,胥之家六,甲胄苦恶,器械朽钝所从来矣。上下相蒙,利弊相续,久之皆乌有也。至于战舰,其费倍蓰,岁縻金钱,只实奸橐。收汛撤兵,守之则羸卒;连艘积水,触之则虚舟也。夫器不坚好,卒不服习,趋利弗及,避难弗毕,尘饭涂羹,直儿戏耳!噫!安得临敌合刃,如楚之剑戟利,而教习水战,若越之舟师也。岂忧倭奴哉?《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逷蛮方。”兵戎志五粮 饷各卫所官军俸粮,俱支于府常丰、长乐、福清、万安、定海五军储仓内。
译各卫所官军的俸禄和粮食,都从府属常丰、长乐、福清、万安、定海五座军储仓支给。各仓共收各县缴纳的本色实运米四万三千九百二十三石九斗五升四合五勺九抄五撮五圭。各仓共收改折米五千七百八十九石四斗四升五合三勺七抄一撮二圭五粟;每石征银七钱,其中五钱发给军士,三分充作损耗,作为正额凑合支给。福州府左、右、中三卫的屯粮本色米为六千四百石九斗,样田本色米为四百二石七斗七升一合八勺。这部分只供给在城三卫的官军,镇东卫不在其中。镇东卫本色米七千三百七十七石八斗四升二合二勺,每石加耗米五升。这部分只供给镇东卫本卫官军,郡城三卫不在其中。福州左卫官军。指挥使六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五斗。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指挥佥事八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八斗。卫镇抚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各所正千户四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十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正百户十九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试百户九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冠带总旗十名,每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舍人共四十二名,每名每月支米八斗。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其中现今操练、出海以及选练的余丁,都每月发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屯旗不支粮的军余共八十七名。屯种、顶田的军余共一千六百九十七名。福州右卫官军。指挥使六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五斗。指挥同知一员,每月支俸四石。指挥佥事五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八斗。署指挥佥事一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卫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各所正千户三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九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所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正百户三十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试百户七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冠带总旗三名,每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小旗三名,每名每月支米九斗六升。舍人共三十七名,每名每月支米八斗。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其中现今操练、出海以及选练的余丁,都每月发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屯旗不支粮的军余共八十七名。屯种、顶田的军余共一千九百二十六名。福州中卫官军。指挥使三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五斗。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指挥佥事六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八斗。加级指挥佥事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卫镇抚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正千户六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九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所镇抚中由武举升授的一员,每月支俸三石。正百户十四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试百户八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冠带总旗三名,每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小旗一名,每月支米九斗六升。舍人共四十一名,每名每月支米八斗。旗军余共约一千五百三十名。其中现今操练、出海以及选练的余丁,都每月发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屯旗不支粮的军余共一百五十五名。屯种、顶田的军余共一千五百九十三名。镇东卫官军。指挥使三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五斗。指挥同知五员,每员每月支俸四石。指挥佥事三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八斗。卫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各所正千户六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十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所镇抚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正百户二十八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试百户五员,每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小旗二名,每名每月支米九斗六升。舍人八名,每名每月支米八斗。旗军余共约一千三百五十八名。其中现今操练、出海以及选练的余丁,都每月发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屯旗不支粮的军余共三百二十一名。屯粮、顶田的军余共一千四百三十二名。万安所官军。正千户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正百户八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冠带总旗一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团练哨官七名,每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旗军余共约九百八十七名。其中现今操练、出海以及选练的余丁,都每月发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梅花所官军。正千户二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副千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正百户六员,每员每月支俸三石。试百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团练哨官四名,每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冠带总旗一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掌号中军一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舍人十名,每名每月支米八斗。旗军余共约七百四十名。其中出海守墩者,每名每月支米一石;现今操练者,每名每月支米八斗;其余分别发七斗、六斗、三斗不等。以上各卫所,官员原本都有定额,因此能够列出实际数目。只是有些官员已经去世,其嫡配和应当承袭的嫡子,各有额外侵占支取的情形,不属于正粮之内,所以应当另行记载。至于军余,人数增减不一,这里姑且依据万历三十九年实际在册的人数,约略列出。以后如有增减,就由发放粮饷的人随时查核。福州府充作饷银的银两,后面开列土浙各营粮出八府。类解饷银,只是福州一府的数额。秋粮中缴纳本色米五十八石三斗,每石征银七钱,共四十两八钱一分。
仓共各县本色实运米四万三千九百二十三石九斗五升四合五勺九抄五撮五圭。
仓共改折米五千七百八十九石四斗四升五合三勺七抄一撮二圭五粟,每石征银七钱,以五钱给军,三分充耗,作正凑支。
福州府左、右、中三卫,屯粮本色米六千四百石九斗,样田本色米四百二石七斗七升一合八勺。此项只给在城三卫官军,镇东不与焉。
镇东卫,本色米七千三百七十七石八斗四升二合二勺,每石加耗米五升此项只给镇东本卫官军,郡城三卫不与焉。
福州左卫官军指挥使六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八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卫镇抚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各所正千户四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十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百户十九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十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舍人共四十二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八十七名。
屯种顶田军余共一千六百九十七名。
福州右卫官军指挥使六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一员,每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五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署指挥佥事一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
卫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
各所正千户三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所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
正百户三十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七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三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小旗三名,每名月支米九斗六升。
舍人共三十七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八十七名。
屯种顶田军余共一千九百二十六名。
福州中卫官军指挥使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加级指挥佥事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卫镇抚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千户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所镇抚武举升授一员,每月支俸三石。
正百户十四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八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三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小旗一名,每月支米九斗六升。
舍人共四十一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一千五百三十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一百五十五名。
屯种顶田军余共一千五百九十三名。
镇东卫官军指挥使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五员,每员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三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卫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
各所正千户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十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所镇抚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正百户二十八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五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小旗二名,每名月支米九斗六升。
舍人八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一千三百五十八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三百二十一名。
屯粮顶田军余共一千四百三十二名。
万安所官军正千户二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百户八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一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
团练哨官七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旗军余共约九百八十七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梅花所官军正千户二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百户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
团练哨官四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冠带总旗一名,每月支米一石二斗。
掌号中军一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舍人十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七百四十名。内出海守墩者,每名月支米一石,见操者每名月支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以上各卫所,官原有定额,乃得举其成数。惟有官已物故,其嫡配与嫡子应袭者,各有侵给,不在正粮之内,故当另载。至夫军余,消长不齐,姑执万历三十九年实在之数,约其概而列之。后有增减,是在授饷者,随时查核也。
福州府充饷银两后开土浙各营粮出八府。类解饷银,止福州一府之数。
秋粮内纳本色米五十八石三斗,每石征银七钱,共四十两八钱一分。
鱼课内一千八百五十八两四钱九分九厘一毫六丝三忽,闰年一千九百八十五两四钱五分四厘二毫二丝四忽九微二纤。
译鱼课为一千八百五十八两四钱九分九厘一毫六丝三忽;闰年为一千九百八十五两四钱五分四厘二毫二丝四忽九微二纤。各项税共四千三百四十二两二钱八分。纲徭共四千三百四十二两二钱八分。机兵共一万六百五十五两。以上各县的定额分数,都记载在各县《食货志》中。寺租共二千七百两九钱八分八厘四毫六丝五微三纤。其中,闽县五百九十三两五钱六分三厘三毫二丝;侯官一千一百一十八两八钱七分五厘八毫四丝三忽三纤;长乐县二百四十三两七钱八分六厘四毫九丝三忽;连江县一十三两七钱四分三厘二毫四丝四忽;罗源县六十三两五钱七分五厘八毫二丝;古田县四百九十八两八钱四分四厘三毫八丝三忽;闽清县三十二两一分二厘九毫一丝;永福县五两四钱;福清县一百三十二两一钱八分六厘四毫二丝九忽五微。军门标下的土兵、浙兵共六营。各营把总每员每月支粮银三两,哨官每员每月支粮银二两一钱,书记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二钱,这些是土兵、浙兵相同的。哨长方面,浙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五钱,土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二钱;高招手方面,浙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五钱,土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五分;队长方面,浙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二钱,土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一两五分;兵丁及杂流人员方面,浙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九钱九分,土营每名每月支粮银九钱。这些是土兵、浙兵不同的。以上各项都按月支给,但不包括犒赏的费用。标前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工匠等役共五百一十三名。本营自万历四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两二钱一分三厘。标左营,统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工匠等役共五百五名。本营自隆庆元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厘。标右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标后营,统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五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二十两三钱五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厘。标前游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标左游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共五百五名。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定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到万历三十五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都督府标下的土兵、浙兵共三营。每营把总以下官员以及兵士每月支粮银的数额,全部与军门标下六营相同。标前游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士及杂流共五百五十二名。本营自万历十九年设立招募,原为福清营。到万历二十五年,改为标前游营,原定官兵共五百二十名;到万历三十三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标右游营,统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五员、哨长和高招共二十一名、队长和书记共六十一名,兵丁及杂流共六百二十六名。本营自万历二十年设立招募,原为镇东营。万历二十九年,改为总镇标右游营,裁去中哨哨官,使其离营等待缺额另行补授;哨队长降级补为四哨队兵,本哨官也分别补入四哨,哨队以下只补足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到万历三十三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零八两一钱五厘。〔原文数字、纪年保留:四百八两〕 新前营,统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和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和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及杂流共五百五名。
各税共四千三百四十二两二钱八分。
纲徭共四千三百四十二两二钱八分。
机兵共一万六百五十五两。以上各县额数分,俱载各县《食货志》。
寺租二千七百两九钱八分八厘四毫六丝五微三纤。闽县五百九十三两五钱六分三厘三毫二丝;侯官一千一百一十八两八钱七分五厘八毫四丝三忽三纤;长乐县二百四十三两七钱八分六厘四毫九丝三忽;连江县一十三两七钱四分三厘二毫四丝四忽;罗源县六十三两五钱七分五厘八毫二丝;古田县四百九十八两八钱四分四厘三毫八丝三忽;闽清县三十二两一分二厘九毫一丝;永福县五两四钱;福清县一百三十二两一钱八分六厘四毫二丝九忽五微。
军门标下土浙兵共六营。各营把总每员月支粮银三两,哨官每员月支粮银二两一钱,书记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二钱。此土浙所同者。哨长浙营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五钱,土营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二钱;高招手浙营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五钱,土营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五分;队长浙营每名月支粮银一两二钱,土营月支粮银一两五分;兵丁杂流浙营每名月支粮银九钱九分,土营每名月支粮银九钱。此土浙所异者。以上各按月支给,而犒赏之费不与焉。
标前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匠等役共五百一十三名。
本营自万历四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八十四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两二钱一分三厘。
标左营,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匠等役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隆庆元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万历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厘。
标右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手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十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
标后营,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一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五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二十两三钱五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一十两二钱五厘。
标前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标左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招募,原额官兵共计五百七十六名,至三十五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都督府标下土浙兵共三营,每营把总以下及兵士月支粮银,悉如军门标下六营之数。
标前游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士、杂流共五百五十二名。
本营自万历十九年设立招募,原为福清营。至二十五年,改为标前游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七十两九钱一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五十五两二钱一分三厘。
标右游营,领土兵把总一员、哨官五员、哨长、高招共二十一名、队长、书记共六十一名,兵丁杂流共六百二十六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年设立招募,原为镇东营。二十九年,改为总镇标右游营,汰去中哨哨官,离营候缺别补,哨队长降补四哨队兵,本哨官亦分补四哨,队下只足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二十四两三钱五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八两一钱五厘。
新前营,领浙兵把总一员、哨官四员、哨长、高招共一十七名、队长、书记共四十九名,兵丁杂流共五百五名。
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原为左前二营。左营官员兵役各如前营之数。至二十七年,将左营官兵二哨撤补各营,更二哨附入前营,遂汰去左营之额,而改为新前营。原额官兵共五百二十名,至三十三年裁省,定额四百五十名,月大共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月小共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
译本营自万历二十五年设立,原为左前二营。左营的官员、兵役各与前营的数额相同。到万历二十七年,将左营官兵的二哨撤出,补入各营;又把另外二哨并入前营,于是裁去左营的额数,改为新前营。原定官兵共五百二十名;到万历三十三年裁减,定额四百五十名。每月大月约支粮银四百八十二两七钱八分,每月小月约支粮银四百六十六两六钱八分七厘。评论说:过去孔夫子和子贡谈论政事,比较其中最重要的事项,便说先要使粮食充足,然后使军备充足;至于权衡较轻的事项,又说先裁去军队,然后才裁去粮食。因为粮食一旦不足,即使有商汤、周武王那样的仁义,也不能使人归附;有齐桓公、晋文公那样的节制,也不能抵御外患。福建自从兴兵以来,国家所供养的士卒,百人抵不上一个,仿佛驱使市民上战场。然而仓促抵御外侮,却全都需要外来的客兵。客兵不足,又招募土兵来补充。兵力日益增加,而军饷日益短缺。因此,起初苦于没有兵,后来又忧患没有军饷;起初希望他们拿起武器守卫边疆,后来又担心他们脱下头巾聚众呼喊。这样怎么可以呢?我曾经谋划逐渐训练土兵,以逐步减少客兵;又训练余丁,使其逐步辅助土兵。两种兵力互相为表里,那么兵力不必增加,军饷也可以不致短缺,这是最好的策略。过去林文恪先生已经反复详细地说过此事。先生怀抱治理国家的长远谋略,深切忧虑国家隐伏的祸患。当权者如果能够采纳并实行它,粮食就足够了,还忧虑什么兵力呢?《兵戎志》六 屯田 屯田制度,本来就是古人把兵役寄寓于农业之中的意思。我国初年把百姓登记为军户,于是讲求这种制度;估量各郡所属土地中闲置空旷的地方,有的取自废弃寺院,有的取自籍没的产业,听任军户耕种,用作屯田。福州五郡在城中的三卫以及镇东一卫,屯田也不少于四千余顷。不过,建国初年新近归附登记的军户,有些是从其他卫所迁来的。海滨地区幅员尚未拓广,军士也有在其他郡耕种屯田的。此外,还有红牌、样田等各种例制。总的来说,洪武年间的军屯称为旧屯,永乐年间的军屯称为新屯。屯田不论新旧,每份都分给三十亩,每年缴纳正粮一十二石、余粮一十二石。正粮供本军每月口粮,余粮供守城军士,这是大体情况。只是征粮设置正、余两项定额,并且各项征收都超过一十二石,按此办法已不止十分之一,军士渐渐感到厌苦。后来议论此事的人便停止征收正粮,不再征收超额部分,又减去一半,只征六石;同时又按照田地肥瘠,分为本色、折色。本色粮是留存当地、运送粟米入仓,用来供给军士每月口粮;折色粮则起运,向屯官缴纳折价银两,以备战事以及解送京城的各种杂项需要。折色之中,又分为旧额、新增,税额也略有等级差别。每到年终,宪司负责督察屯田的人,查看赋税收成的多少,以此评定卫所屯官考核的优劣。福州左卫屯田、园地、池塘共一千四百三顷九十八亩五分九厘八毫六丝。旧志记载各屯产业所在:左所屯五区,都在侯官县二都、一十二都;右所屯五区,都在闽清县十都;中所屯十区,其中三区在闽清县十六都、二十一都,二区在永福县二都、四都,另外五区都在永福县二十五都、三十都;前所屯五区,都在永福县八都、十二都;后所屯五区,都在永福县十九都、二十四都;另有九区,都在泉州府永春县。屯粮共二万一千九百五十二石九斗二合四勺六抄六撮。其中留存的样田本色米,每年上缴仓库共一千八百四十三石一斗五升六合八勺。起运的折色米,每年缴纳折价共二万一百九石七斗四升五合六勺六抄六撮。其中旧额米一万六千七百六十一石七斗五升三合四勺八抄八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银三厘,耗银一分二厘五毫,狸皮银一厘七毫八丝六忽三微,公用银五厘。新增米三千三百四十七石九斗九升二合一勺七抄八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六丝六忽,公用银三厘。福州右卫屯田、园地、池塘、土地共一千二百五十八顷四十八亩六分三厘六毫六丝九忽。旧志记载各屯产业所在:左所屯五区,都在怀安县二都、十三都;右所屯五区,都在怀安县十五都;中所屯五区,其中一区在怀安县三都,四区在古田县五都、十都;前所屯五区,都在古田县四十五都,另有四区在罗源县二都、七都;中左所屯五区,都在罗源董童里、灵济等里;另有新屯九区,其中五区在泉州府永春县,四区在惠安县。屯粮共二万一千七百二十九石七斗四升四合二勺六抄九撮。其中留存的样田本色米,每年上缴仓库共三千三百九十石七升八合;起运的折色米每年缴纳折价共一万八千三百三十八石九斗六升九合二勺六抄九撮。其中旧额米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二升三合七勺五抄,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柴薪银二厘五毫,耗银一分二厘,公用银四厘八毫一丝,狸皮银一厘七毫一丝。新增米六千九十四石一斗四升五合五勺一抄九撮,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一丝,公用银三厘。福州中卫屯田、园地、池塘、土地共九百九十六顷六十亩二分七厘八毫四丝二忽。旧志记载各屯产业所在:左所屯四区,都在闽县嘉崇里、嘉登里;右所屯四区,其中一区在闽县瑞圣里,一区在长乐县二都,另二区都在连江县永贵里三十六都;中所屯四区,都在连江县集政里、贤义里;前所屯四区,都在连江县仁贤里;后所屯四区,都在连江县中鹄里、仁和里;其余屯田还有各区,分布在泉州惠安县、兴化仙游县。屯粮共一万六千二百四十一石五斗七升四合五勺,其中留存的样田本色米每年上缴仓库共一千五百六十九石五斗四升。起运的折色米每年缴纳折价共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二石三升四合五勺。其中旧额米九千八百九十三石五斗三升七合五勺三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银七厘五毫,耗银一分二厘五毫,狸皮银一厘九毫五丝二忽二微。新增米四千七百七十八石四斗九升六合九勺九抄七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公用银一厘三毫。镇东卫屯田、园地、土地共五百三十七顷四十五亩一分七厘六丝六忽。旧志记载各屯产业所在:二区在福清县永福里,一区在新安,一区在遵义里,三区在灵得里,一区在北隅,一区在隆仁里,二区在修仁里,一区在平南里,一区在苏田里,一区在长乐县十九都;屯田在本郡以外的有十一区,在莆田县。屯粮共一万六百三十三石九斗一升一合五勺,其中留存的本色米每年上缴仓库共八千九百二十二石九斗九升合。
论曰:昔夫子与子贡论政,较其所重,则先足食而后足兵。至权其所轻,则又先去兵,而后去食。盖食有不足,即汤、武之仁义不能怀,桓、文之节制不能御也。闽自军兴以来,国家豢养之卒,百不当一,若驱市人以战。然仓皇御侮,悉需客兵。客兵不足,又募土兵以益之。兵日增而饷日诎。是故始则苦于无兵,继又患于无饷;始则冀其荷戈以阃,继又虑其脱巾而呼矣。如之何其可乎?余尝计练土兵以渐省客兵,又练余丁以渐翼土兵,两兵相为表里,则兵无可增,饷可无诎,策之上也。昔林文恪先生纚纚言之详矣。先生抱经国之长画,厪维叶之隐忧者也。当事者倘采而行之,且足食矣,何虞兵哉?兵戎志六屯 田屯田之制,固古者寓兵于农意也。我国初籍民为军,乃讲此政,度郡属地闲旷者,或取诸废寺及籍没之产,听其耕作,以为屯田。而五郡在城三卫与镇东一卫,亦不下四千余顷。顾国初新附之籍,有从它卫所徙而至者。海滨幅员未广,军士亦有屯它郡之田者。外又有红牌及样田诸例者。要之,在洪武时,军则称旧屯;在永乐时,军则称新屯。而屯无论新旧,每分给三十亩,岁输正粮一十二石,余粮一十二石。正粮给本军月饩,余粮给守城军士,固其概也。第征粮设正余两额,又各取盈于十二石之数,法非什一,军士稍厌苦之。后论者乃罢其正粮,不复征余额,又减其半,只征六石,复计其田之腴瘠,分为本折色。本色为存留輓粟入仓,以给军士之月饩,折色为起运,纳价于屯官,以备军兴及解京之杂需。至折色之中,又分为旧额、新增,而稍差等之。比岁终,宪司之督屯使者,视其赋之登耗,以署卫屯官之上下考。
福州左卫屯 田、园、池共一千四百三顷九十八亩五分九厘八毫六丝。[HT6SS]旧志载坐产,左所屯五区,俱在侯官县二都、一十二都。右所屯五区,俱在闽清县十都。中所屯十区,其三区在闽清县十六都,二十一都。二区在永福县二都、四都,又五区俱在永福县二十五都、三十都。前所屯五区,俱在永福县八都、十二都。后所屯五区,俱在永福县十九都、二十四都。又九区,俱在泉州府永春县。
屯粮共二万一千九百五十二石九斗二合四勺六抄六撮。内存留样田本色米递年上仓共一千八百四十三石一斗五升六合八勺。
起运折色米。递年纳价共二万一百九石七斗四升五合六勺六抄六撮。内旧额米一万六千七百六十一石七斗五升三合四勺八抄八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三厘,耗银一分二厘五毫,狸皮银一厘七毫八丝六忽三微,公用银五厘。新增米三千三百四十七石九斗九升二合一勺七抄八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六丝六忽,公用银三厘。
福州右卫屯 田、园、池、地共一千二百五十八顷四十八亩六分三厘六毫六丝九忽。旧志载坐产,左所屯五区,俱在怀安县二都、十三都。右所屯五区,俱在怀安县十五都。中所屯五区,其一区在怀安县三都,四区在古田县五都、十都。前所屯五区,俱在古田县四十五都。其四区在罗源县二都、七都。中左所屯五区,俱在罗源董童里、灵济等里。又新屯九区,其五区在泉州府永春县,其四区在惠安县。
屯粮共二万一千七百二十九石七斗四升四合二勺六抄九撮。内存留样田本色米递年上仓共三千三百九十石七升八合,起运折色米递年纳价共一万八千三百三十八石九斗六升九合二勺六抄九撮。内旧额米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四石八斗二升三合七勺五抄,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柴薪银二厘五毫,耗银一分二厘,公用银四厘八毫一丝,狸皮银一厘七毫一丝。新增米[HT6SS]六千九十四石一斗四升五合五勺一抄九撮,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一丝,公用银三厘。
福州中卫屯 田、园、池、地共九百九十六顷六十亩二分七厘八毫四丝二忽。[HT6SS]旧志载坐产,左所屯四区,俱在闽县嘉崇里、嘉登里。右所屯四区,其一区在闽县瑞圣里,其一区在长乐县二都,又二区俱在连江县永贵里三十六都。中所屯四区,俱在连江县集政里、贤义里。前所屯四区,俱在连江县仁贤里。后所屯四区,俱在连江县中鹄里、仁和里。其屯尚有各区,在泉州惠安县、兴化仙游县。
屯粮共一万六千二百四十一石五斗七升四合五勺,内存留样田本色米递年上仓共一千五百六十九石五斗四升。
起运折色米递年纳价共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二石三升四合五勺。内旧额米九千八百九十三石五斗三升七合五勺三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银七厘五毫,耗银一分二厘五毫,狸皮银一厘九毫五丝二忽二微。新增米四千七百七十八石四斗九升六合九勺九抄七撮,每石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公用银一厘三毫。
镇东卫屯 田、园、地共五百三十七顷四十五亩一分七厘六丝六忽。旧志载坐产,二区在福清县永福里,一区在新安,一区在遵义里,三区在灵得里,一区在北隅,一区在隆仁里,二区在修仁里,一区在平南里,一区在苏田里,一区在长乐县十九都。屯外郡十一区,在莆田县。
屯粮共一万六百三十三石九斗一升一合五勺,内存留本色米递年上仓共八千九百二十二石九斗九升合。
起运折色米递年纳价共一千六百八十八石七斗七升二合三勺六抄五撮。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银三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公用银一厘三毫。
译起运的折色米每年缴纳折价共一千六百八十八石七斗七升二合三勺六抄五撮。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水脚杠鞘银四厘,马丁银五厘,柴薪银三厘,狸皮银一厘七毫,公用银一厘三毫。各县带征屯粮附录 闽县,没有。侯官县,代征延平卫折色旧额米四千七百七十二石八斗一合七勺五抄。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共银一千一百五十三两二钱四毫三丝七忽五微;脚鞘银一十九两九分一厘三毫七忽;公费银二十二两五分三毫四丝四忽八纤五渺;马丁银一十七两九钱七分四厘二毫四丝一忽三微五纤;柴薪银九两八钱六分六毫八忽四微;耗银四十八两五钱八分七厘一毫二丝一忽;铅炭火耗银八两五钱九分一厘四丝三忽;造册两银四两五分六厘八毫八丝八纤。新增米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八升三合六勺六抄七撮。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共银七十两四钱七分九毫一丝六忽;脚鞘银一两一钱二分七厘五毫三丝四忽;铅炭银五钱七厘三毫九丝六忽;造册银二钱三分九厘。长乐县,代征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一百九十五石四斗三升。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共四十八两八钱五分七厘五毫;脚鞘银七钱八分一厘七毫二丝;耗银二两四钱四分二厘八毫七丝五忽;马丁银九钱七分七厘一毫五丝;柴薪银四钱八分八厘五毫七丝五忽;公用、造册银八钱九分二厘一毫二丝五忽。镇东卫折色旧额米一十七石三斗二升七合。每石征收正价银二钱五分,共四两三钱三分一厘七毫五丝;脚鞘银六分九厘三毫八忽;耗银一钱九分五毫五丝七忽。本色米二百一十二石一斗五升七合八勺。每石征收正耗银五钱三分,共一百十二两四钱四分三厘六毫三丝。连江县,征收福州中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三百四十九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八十七两二钱五分;脚鞘银九两三钱九分六厘;耗银二十九两三钱六分二厘五毫;马丁银一十一两七钱四分五厘;柴薪银五两八钱七分二厘五毫;公用、造册银一十两七钱三分四厘七毫三丝;狸皮银四两五钱八分五厘。新增米三百二十八石二勺。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八十二两五丝;脚鞘银一两三钱一分二厘八微;狸皮银六钱四分三毫七丝五忽;公用银九钱八分。罗源县,征收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共一千四百四十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三百六十两;脚鞘银五两七钱六分;耗银一十八两;马丁银七两二钱;柴薪银三两六钱;公用银六两九钱二分六厘四毫;狸皮银二两四钱六分六厘。新增米四百二十五石四升六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六两二钱六分一厘五毫;脚鞘银一两七钱一毫八丝四忽;公用银一两二钱七分五厘一毫三丝八忽;狸皮银七钱二分八厘四丝。将乐千户所本色米二石七斗三升四合四勺。每石征收正耗银四钱七分五厘,共九十八两四钱六分九厘五毫九丝。建宁右卫折屯旧额米五十四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十三两五钱;脚鞘银二钱一分六厘;耗银五钱九分四厘;公用银三两九钱四分二厘;马丁银三钱五厘六毫四丝;柴薪银一钱六分二厘;铅炭银六分二厘;造册银一钱二分九厘。新增米一百二十三石九斗八升八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三十两九钱九分七厘;脚鞘银四钱九分五厘九毫五丝二忽;公用银九两五钱一厘二毫二丝四忽;马丁银七钱一厘七毫七丝二忽;铅炭银一钱八分五厘九毫八丝二忽;造册银一钱八分五厘。本色米一千四百九十一石四斗四升四合。每石征收正银三钱五分,共五百二十二两五厘四毫;耗银二十一两七钱七分五厘八丝二忽二微;马丁银八两四钱四分一厘五毫七丝三忽;柴薪银四两四钱七分四厘三毫三丝二忽;铅炭银六两一钱八分九厘四毫九丝二忽;造册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四毫六丝五忽六微。古田县,征收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三百八十八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九十七两;脚鞘银九两五钱五分二厘;耗银二十九两八钱五分;马丁银一十一两九钱四分;柴薪银五两九钱七分;公用银一十一两四钱八分六厘二毫八丝;狸皮银四两九分三毫一丝。新增米二百二石九升二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五十两七分三厘;脚鞘银八钱一分二厘三毫六丝八忽;公用银六钱九厘二毫七丝六忽;狸皮银三钱四分七厘八毫六丝八忽。
诸县带征屯粮附闽县,无。
侯官县,带征延平卫折色旧额米四千七百七十二石八斗一合七勺五抄。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共银一千一百五十三两二钱四毫三丝七忽五微,脚鞘银一十九两九分一厘三毫七忽,公费银二十二两五分三毫四丝四忽八纤五渺,马丁银一十七两九钱七分四厘二毫四丝一忽三微五纤,柴薪银九两八钱六分六毫八忽四微,耗银四十八两五钱八分七厘一毫二丝一忽,铅炭火耗银八两五钱九分一厘四丝三忽,造册两银四两五分六厘八毫八丝八纤。
新增米二百八十一石八斗八升三合六勺六抄七撮。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共银七十两四钱七分九毫一丝六忽,脚鞘银一两一钱二分七厘五毫三丝四忽,铅炭银五钱七厘三毫九丝六忽,造册银二钱三分九厘。
长乐县,带征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一百九十五石四斗三升。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共四十八两八钱五分七厘五毫,脚鞘银七钱八分一厘七毫二丝,耗银二两四钱四分二厘八毫七丝五忽,马丁银九钱七分七厘一毫五丝,柴薪银四钱八分八厘五毫七丝五忽,公用造册银八钱九分二厘一毫二丝五忽。
镇东卫折色旧额米一十七石三斗二升七合。每石征正价银二钱五分,共四两三钱三分一厘七毫五丝,脚鞘银六分九厘三毫八忽,耗银一钱九分五毫五丝七忽。本色米二百一十二石一斗五升七合八勺。每石征正耗银五钱三分,共一百十二两四钱四分三厘六毫三丝。
连江县,征福州中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三百四十九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八十七两二钱五分,脚鞘银九两三钱九分六厘,耗银二十九两三钱六分二厘五毫,马丁银一十一两七钱四分五厘,柴薪银五两八钱七分二厘五毫,公用造册银一十两七钱三分四厘七毫三丝,狸皮银四两五钱八分五厘。新增米三百二十八石二勺。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八十二两五丝,脚鞘银一两三钱一分二厘八微,狸皮银六钱四分三毫七丝五忽,公用银九钱八分。
罗源县,征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共一千四百四十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三百六十两,脚鞘银五两七钱六分,耗银一十八两,马丁银七两二钱,柴薪银三两六钱,公用银六两九钱二分六厘四毫,狸皮银二两四钱六分六厘。新增米四百二十五石四升六合。[HT6SS]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六两二钱六分一厘五毫,脚鞘银一两七钱一毫八丝四忽,公用银一两二钱七分五厘一毫三丝八忽,狸皮银七钱二分八厘四丝。
将乐千户所本色米二石七斗三升四合四勺。每石征正耗银四钱七分五厘,共九十八两四钱六分九厘五毫九丝。
建宁右卫折屯旧额米五十四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十三两五钱,脚鞘银二钱一分六厘,耗银五钱九分四厘,公用银三两九钱四分二厘,马丁银三钱五厘六毫四丝,柴薪银一钱六分二厘,铅炭六分二厘,造册银一钱二分九厘。新增米一百二十三石九斗八升八合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三十两九钱九分七厘,脚鞘银四钱九分五厘九毫五丝二忽,公用银九两五钱一厘二毫二丝四忽,马丁银七钱一厘七毫七丝二忽,铅炭银一钱八分五厘九毫八丝二忽,造册银一钱八分五厘。本色米一千四百九十一石四斗四升四合。每石征正银三钱五分,共五百二十二两五厘四毫,耗银二十一两七钱七分五厘八丝二忽二微,马丁银八两四钱四分一厘五毫七丝三忽,柴薪银四两四钱七分四厘三毫三丝二忽,铅炭银六两一钱八分九厘四毫九丝二忽,造册银三两五钱七分九厘四毫六丝五忽六微。
古田县,征福州右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三百八十八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九十七两,脚鞘银九两五钱五分二厘,耗银二十九两八钱五分,马丁银一十一两九钱四分,柴薪银五两九钱七分,公用银一十一两四钱八分六厘二毫八丝,狸皮银四两九分三毫一丝。新增米二百二石九升二合。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五十两七分三厘,脚鞘银八钱一分二厘三毫六丝八忽,公用银六钱九厘二毫七丝六忽,狸皮银三钱四分七厘八毫六丝八忽。
[HT]建宁左卫折色旧额米四百一十四石三斗。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三两五钱七分五厘,脚鞘银一两六钱五分七厘二毫,耗银四两五钱五分七厘二毫,公用银三十两二钱四分三厘九毫,马丁银一十三两二钱五分七厘六毫,柴薪银一两二钱四分二厘九毫,铅炭银八钱二分六厘六毫,造册银九钱九分四厘三毫。新增米九百五十八石四斗七升一合六勺三抄六撮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二百三十九两六钱一分七厘九毫九忽,脚鞘银二两八钱三分三厘八毫八丝六忽,铅炭银二两五钱八分七厘八毫七丝,公用银六十九两九钱六分八厘四毫二丝九忽,马丁银三十两六钱七分一厘零。本色米四千八百五十石一斗五升。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千六百九十七两五钱五分二厘五毫,耗银七十两八钱一分二厘一毫九丝,柴薪银一十四两五钱五分四毫五丝,铅炭银三十两七钱九分八厘四毫五丝二忽,造册银一十一两四钱九分四厘八毫。
译建宁左卫折色旧额米四百一十四石三斗。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三两五钱七分五厘;脚鞘银一两六钱五分七厘二毫;耗银四两五钱五分七厘二毫;公用银三十两二钱四分三厘九毫;马丁银一十三两二钱五分七厘六毫;柴薪银一两二钱四分二厘九毫;铅炭银八钱二分六厘六毫;造册银九钱九分四厘三毫。新增米九百五十八石四斗七升一合六勺三抄六撮。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二百三十九两六钱一分七厘九毫九忽;脚鞘银二两八钱三分三厘八毫八丝六忽;铅炭银二两五钱八分七厘八毫七丝;公用银六十九两九钱六分八厘四毫二丝九忽;马丁银三十两六钱七分一厘。 本色米四千八百五十石一斗五升。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千六百九十七两五钱五分二厘五毫;耗银七十两八钱一分二厘一毫九丝;柴薪银一十四两五钱五分四毫五丝;铅炭银三十两七钱九分八厘四毫五丝二忽;造册银一十一两四钱九分四厘八毫。将乐千户所折色新增米一石六升二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二钱六分五厘五毫;脚鞘银四厘二毫四丝。本色米一千一百四十二石七斗二升七合六勺。每石征收正银四钱七分五厘,共五百四十二两八钱三毫六丝。闽清县,征收福州左卫折屯旧额米九百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二百二十五两;脚鞘银三两六钱;马丁银四两五钱;柴薪银二两二钱五分;耗银一十一两二钱五分;公用银四两二钱八分四毫;狸皮银一两五钱八分。新增米一十五石二斗八升。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三两八钱二分;脚鞘银六分一厘三毫二丝;公用银四分五厘;狸皮银二分六厘九毫八丝九忽。延平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一百八十五石一斗三升三勺。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四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五毫七丝五忽;脚鞘银八两七钱四分五毫五丝三忽;铅炭银三两九钱三分三厘二毫四丝八忽九微;公用银一十两九分五厘三毫二丝八忽;马丁银八两二钱二分九厘二毫三丝;柴薪银四两五钱一分四厘四毫九丝五忽;耗银二十二两二钱四分七毫七忽;造册银一两八钱五分七厘三毫六丝七忽。永福县,征收福州左卫折色旧额米一千五百一十八石。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三百七十九两五钱;脚鞘银六两七分二厘;马丁银七两五钱九分;耗银一十八两九钱七分五厘;柴薪银三两七钱九分五厘;公用银七两二钱一分九厘六毫八忽;狸皮银二两六钱八分一厘。新增米六百七十八石九斗五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六十九两七钱二分六厘二毫五丝;脚鞘银二两七钱一分五厘六毫二丝;公用银二两三分六厘七毫一丝五忽;狸皮银一两一钱九分九厘一毫七丝三忽。延平卫折色旧额米三千六百三十一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九百七两九钱六分一厘一毫五丝;脚鞘银一十四两五钱二分七厘三毫七丝八忽;铅炭火耗银六两五钱三分七厘三毫二丝;公费银一十六两七钱九厘一毫二丝二忽;马丁银一十三两六钱七分七厘五毫二丝六忽;柴薪银七两五钱三厘三毫九丝九忽;耗银三十六两九钱七分二厘一毫七丝八忽;造册银三两八分七厘六丝七忽。福清县,征收镇东卫折色旧额米六斗七升三合。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一钱六分八厘,杂耗共九厘八毫五忽。新增米三石七斗九升八含一勺六抄一撮。每石征收正银二钱五分,共九钱四分四厘五毫四丝二微五纤,杂耗共五分六厘六毫九丝。兴化卫折色旧额米一千七十四石。每石征银二钱五分,共二百六十八两五钱;脚鞘银四两二钱九分六厘;铅炭银一两六钱一分一厘;耗银一十三两四钱二分五厘;柴薪银二两一钱九分三厘六毫一丝七忽八纤;狸皮银一两二钱一分一厘四毫六忽三微八渺。新增米一千六百一十八石五斗一合四勺四抄。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四百四两六钱二分五厘三毫六丝;脚鞘银六两四钱七分四厘五忽七微六渺;铅炭银二两四钱二分七厘七毫五丝二忽一微六渺;柴薪银三两三钱五厘七毫四丝七忽;狸皮银一两八钱二分七厘七丝七忽七微一纤一渺。本色米三千二百九十四石。每石征耗米五升,共一百六十四石,并运送到大有仓缴纳。柴薪银六两五钱二分九厘四毫九丝八忽五微六纤;狸皮银三两七钱一分八厘四毫八丝七忽七微八纤。
将乐千户所折色新增米一石六升二合。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二钱六分五厘五毫,脚鞘银四厘二毫四丝。本色米一千一百四十二石七斗二升七合六勺。每石征正银四钱七分五厘,共五百四十二两八钱三毫六丝。
闽清县,征福州左卫折屯旧额米九百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二百二十五两,脚鞘银三两六钱,马丁银四两五钱,柴薪银二两二钱五分,耗银一十一两二钱五分,公用银四两二钱八分四毫,狸皮银一两五钱八分零。新增米一十五石二斗八升。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三两八钱二分,脚鞘银六分一厘三毫二丝,公用银四分五厘,狸皮银二分六厘九毫八丝九忽。延平卫折色旧额米二千一百八十五石一斗三升三勺。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五百四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五毫七丝五忽,脚鞘银八两七钱四分五毫五丝三忽,铅炭银三两九钱三分三厘二毫四丝八忽九微,公用银一十两九分五厘三毫二丝八忽,马丁银八两二钱二分九厘二毫三丝,柴薪银四两五钱一分四厘四毫九丝五忽,耗银二十二两二钱四分七毫七忽,造册银一两八钱五分七厘三毫六丝七忽。
永福县,征福州左卫折色旧额米一千五百一十八石。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三百七十九两五钱,脚鞘银六两七分二厘,马丁银七两五钱九分,耗银一十八两九钱七分五厘,柴薪银三两七钱九分五厘,公用银七两二钱一分九厘六毫八忽,狸皮银二两六钱八分一厘零。新增米六百七十八石九斗五合。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百六十九两七钱二分六厘二毫五丝,脚鞘银二两七钱一分五厘六毫二丝,公用银二两三分六厘七毫一丝五忽,狸皮银一两一钱九分九厘一毫七丝三忽。
延平卫折色旧额米三千六百三十一石八斗四升四合六勺。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九百七两九钱六分一厘一毫五丝,脚鞘银一十四两五钱二分七厘三毫七丝八忽,铅炭火耗银六两五钱三分七厘三毫二丝,公费银一十六两七钱九厘一毫二丝二忽,马丁银一十三两六钱七分七厘五毫二丝六忽,柴薪银七两五钱三厘三毫九丝九忽,耗银三十六两九钱七分二厘一毫七丝八忽,造册银三两八分七厘六丝七忽。
福清县,征镇东卫折色旧额米六斗七升三合。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一钱六分八厘,杂耗共九厘八毫五忽。新增米三石七斗九升八含一勺六抄一撮。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九钱四分四厘五毫四丝二微五纤,杂耗共五分六厘六毫九丝。
兴化卫折色旧额米一千七十四石。每石征银二钱五分,共二百六十八两五钱,脚鞘银四两二钱九分六厘,铅炭银一两六钱一分一厘,耗银一十三两四钱二分五厘,柴薪银二两一钱九分三厘六毫一丝七忽八纤,狸皮银一两二钱一分一厘四毫六忽三微八渺。新增米一千六百一十八石五斗一合四勺四抄。每石征正银二钱五分,共四百四两六钱二分五厘三毫六丝,脚鞘银六两四钱七分四厘五忽七微六渺,铅炭银二两四钱二分七厘七毫五丝二忽一微六渺,柴薪银三两三钱五厘七毫四丝七忽,狸皮银一两八钱二分七厘七丝七忽七微一纤一渺。本色米三千二百九十四石。每石征耗米五升,该米一百六十四石,并运大有仓上纳。柴薪银六两五钱二分九厘四毫九丝八忽五微六纤,狸皮银三两七钱一分八厘四毫八丝七忽七微八纤。
[HT]论曰:国初屯制,一军一余,各受三十亩而耕,持戟之士,即荷眷之农,故士无旷伍,屯无溷冒也。自后以来,军余半居市廛,不能亲操耒耜,于是始有寄佃于土人而分其息者,有私兑于他姓而更其名者,又有丁尽籍空,而转为别军所承顶者。世久弊滋,举数十屯而兼并于豪右,比比而是。昔林文恪先生谓宜因均田之会,无惮跋履,尽括旧屯并其新垦,勿令豪强更得侵冒,择其膏腴者给卫丁壮,令自食其力,有急用之,则可以渐省客兵,此亦汉人实塞下之良策也。其议洵不可易,第顶种已越百年,转鬻不下数姓。若徒取之豪右,则彼原以厚直售之,若彼付之丁壮,则彼又不能以空拳得之,捉衿掣肘,策将安施?是故清屯之议,尚当熟图,必使民收旧直之偿,军获实屯之受,而后两得其当也。至于征赋,颛属卫所之官,愚亦以为否否。夫国家武臣,不典钱谷,何独于卫官而宽之。夤缘请托,进司利权,染指既甘,漏卮无当。因而覆券者,何有胜数。倘分之附近各县,并为带征,则官保其先世汗马之勋,军免于频岁侵渔之苦矣。夫为政犹张琴瑟,改弦而鼓,则上之人也。余之言安知非操齐门之瑟,而掩耳于听竽者乎?兵戎志七岛 夷琉球琉球国在大海中正南偏东。古未详何国。汉魏以来,不通中华。隋大业中,令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始至其国,言语不辩,掠一人而还。唐宋未尝朝贡。元遣使招谕之,不从。国朝洪武中,其国分为三,曰中山王,曰南山王,曰北山王,皆遣使朝贡。永乐以来,其国王嗣立,皆受册封。后惟中山王来朝贡不绝,山南、山北皆为所并。今一年一贡。其风俗去髭,黥手,羽冠,毛衣,无礼节,父子同床而寝,妇人产乳,必食子衣,食用手。好剽掠,杀人祭神,聚骸为佳,王所居壁下,多髑髅以为佳。所居地曰波罗坛。洞、堑、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藩。殿宇多刻鸟兽。无赋敛,有事均税。不知节朔。无文字,不节朔,视月盈亏以知时,视草荣枯以知岁。然近颇知向慕华风,王子及陪臣子,皆遣入太学读书。陪臣来朝,亦服华衣冠,返其国则否,而旧俗亦渐变矣。其贡物马、胡椒、硫黄、牛皮、螺壳、海已、生红铜、苏木、刀、擢子扇、玛瑙、乌木、磨刀石、降香、锡、木香。
译评论说:建国初年的屯田制度,一军配一余,每人都接受三十亩耕种;拿戟的士兵就是负担耕作的农民,所以士兵不会空缺编伍,屯田也不会发生混杂冒领。此后,军余有一半住在市镇,不能亲自操持农具,于是开始有寄托给当地人耕种、再分取收成的,有私下与他姓交换土地、改换名目的,又有丁口全部死亡、军籍空缺,转而由别的军户承接顶替的。日久弊端滋生,几十处屯田被豪强兼并的情况比比皆是。过去林文恪先生说,应当趁均田的机会,不怕跋山涉水,把旧屯田连同新开垦的土地全部查括出来,不让豪强再有侵占冒领的机会;选择其中肥沃的土地分给卫所丁壮,使他们靠自己的力量养活自己,遇有紧急情况即可调用,这样便可以逐渐减少客兵。这也是汉人充实边塞的好策略。这个主张确实不可改变,只是顶替耕种的土地已经超过一百年,转手买卖的已不止一家。若只是从豪强手中取回,那么他们原来是用高价买来的;若把它交给丁壮,他们又不能凭空手取得。处处受牵制,这个策略将如何施行?因此,清理屯田的主张还应当慎重谋划,必须使百姓得到原来价钱的补偿,军户得到实际屯田的收益,然后双方才都能得到妥善安置。至于征收赋税专门交给卫所官员办理,我也认为不妥。国家的武臣尚且不掌管钱粮,为什么偏偏对卫所官员宽纵呢?他们通过攀附请托,进入掌管财利的部门;一旦尝到染指财利的甜头,钱粮漏洞便无法堵塞。因此,因而倒卖、毁弃契券的,哪里数得清呢?如果把征收事务分给附近各县,并由各县代为征收,那么官员可以保全祖先浴血奋战的功勋,军户也可以免除年年遭受侵渔的痛苦。治理政事就像弹奏琴瑟,改换琴弦再弹奏,才是善于治理的人。我这些话,怎么知道不是在齐门弹瑟,却让听惯吹竽的人捂住耳朵呢?《兵戎志》七 岛夷:琉球 琉球国 位于大海之中,正南偏东。古代不详属于哪个国家。汉、魏以来,一直没有同中国往来。隋大业年间,隋朝命羽骑尉朱宽访求异俗,才到达该国;由于言语无法辨识,掠取一人返回。唐、宋两代未曾入朝进贡。元朝派使者招抚晓谕,他们不服从。明朝洪武年间,该国分为三国,称中山王、南山王、北山王,都派使者入朝进贡。永乐以来,该国国王继位,都接受册封。后来只有中山王不断来朝进贡,山南、山北都被中山兼并。如今每年进贡一次。当地风俗是剃去胡须,刺青于手,戴羽毛冠,穿毛衣;没有礼节,父子同床睡觉;妇女生产哺乳后,必定吃下孩子的胎衣,吃东西用手。喜欢劫掠,杀人祭神,以聚集尸骨为美,国王居所的墙下多有头骨,认为这样才美。居住的地方叫波罗坛。居所外有洞、堑、栅三重防护,四周环绕流水,以荆棘树木作为藩篱。殿宇大多雕刻鸟兽。没有赋税,有事时平均征税。不知道节日和朔望。没有文字,也不按节朔纪日;通过月亮盈亏来知道时令,通过草木荣枯来知道年岁。不过近来颇为知晓向往华夏风俗,国王的王子以及陪臣的儿子,都被派入太学读书。陪臣来朝时,也穿戴华夏衣冠,返回本国后却不再如此;但旧俗也逐渐改变了。进贡的物品有马、胡椒、硫黄、牛皮、螺壳、海已、生红铜、苏木、刀、擢子扇、玛瑙、乌木、磨刀石、降香、锡、木香。评论说:琉球一岛,偏僻地处海外,不过像黑痣、弹丸那么大。然而自我朝明朝兴起以来,它奉行进贡十分谨慎,所以是前来朝见、前来称臣的国家。今上丙子年,琉球因请求册封继承国王之位,皇上下令户科左给事中萧宗业、行人谢杰持节册前往。谢杰是吴航人。回来后说,琉球有日本馆,聚集了几百人,等候册封使者的船只,转而同他们做生意;那些人出入都带着利刃,琉球人心中畏惧,怀疑不可接近。到了辛卬年,又因请求册封继承国王之位,当时倭寇侵犯朝鲜,海上局势不安,朝廷议论让琉球自己携带诏书、册书回国,使臣停止派遣。又过了十多年,朝鲜战事结束,琉球坚持按照旧例陈情请求。皇上嘉奖它是没有背叛的臣属,又答应了它。甲辰年,命兵科左给事中夏子阳、行人王士祯再次持节册前往。丙子年冬天,夏子阳办完事务回来,私下对我说,日本近千人带刀露刃进行贸易,琉球将要被日本折服了。而且使臣进入琉球国境后,竟像没有听见这件事一样。琉球奉事天朝,实在浅薄。操纵、伸缩全由那些陪臣和我方通事掌握,内外勾结作奸。区区两名使臣,威势不能施加,法律也不能禁止他们。假如以后再有人奉命渡过沧海,辱国之事将更加严重,您应当记住这件事。我听到给事中、行人的话,心中悲痛而有所感触。如今不过数年,日本狡猾地发动侵略,琉球国王成了俘虏,臣下成了奴仆。况且日本表面借修好进贡的途径,暗中实行借道的计划,撤掉我国的藩篱,窥探我国的虚实,日积月累下去,将用什么来巩固我国的防线呢?玉关拒绝使者之事,恐怕还只是祸患的末端罢了!《诗经》说:“起初确实只是桃虫,后来奋飞便成为鸟。”当权者不要懈怠地看待此事;如果把它看作桃虫,那就危险了!日本 古代称为倭奴国,在东海之中。其地分为五畿、七道、三岛,另有附庸国一百多个;大的方圆五百里,小的方圆一百里,是最强悍而狡黠的国家。汉朝灭朝鲜后,同它通使、称王的有三十多个国家。后来天材云尊建立政权,历代相传都称尊;神武天皇即位后,历代相传都称天皇,也间或有女王即位,时时同中国往来。唐咸亨初年,改国号为日本。元世祖派赵良弼招抚他们,他们不来;又派唆都、范文虎率十万兵前去征讨,军队到达五龙山时,暴风吹翻船只,军队全部覆没。元朝以后一直断绝往来。明朝洪武二年,倭寇侵犯山东、淮安;第二年再次入侵,转而劫掠福建、浙江。皇上派赵秩告诉他们的国王良怀:你如果能够称臣,就前来朝见,不要使我国边境受到祸害;如果不能,就好好自行防备。良怀说:“蒙古曾派赵良弼用好话诱骗我,随后又用兵袭击。如今这个使者莫非是赵良弼的后继者吗?他也将要袭击我吧。”想要杀掉赵秩。赵秩详细说明自己来这里的原因,只是宣扬国家的威德,难道是要暗算你吗?良怀气势受挫,于是派僧人跟随赵秩,奉表称臣入贡。皇上也派克勤、仲猷两名僧人前往晓谕。然而倭寇仍照常劫掠,沿海郡县始终没有安宁的年份。于是朝廷下令制造海船,以防御倭寇。德庆侯廖永忠请求准备轻便船只,以便追逐倭寇,朝廷听从了他的建议。洪武七年,日本来进贡,没有表文;他们的臣属氏久私自进贡,朝廷一并拒绝。九年,进贡表文语言轻慢,皇上下诏责问。十三年,再次进贡,都没有表文,只带来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的丞相书信。书信态度十分傲慢,皇上下令拘禁使者。第二年又来进贡,皇上命礼官写檄文,列举其罪状后拒绝接受。后来,他们又把兵器藏在进贡船中,帮助叛臣胡惟庸。胡惟庸失败后,事情败露,皇上于是撰写《祖训》告诫后世,不许同倭寇交往,并命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分头巡视海上,察看险要之地,筑城设置卫所,挑选百姓充作士兵戍守,防御安排十分周密。倭寇无法找到空隙,只能小规模入侵,和我军互有胜负。永乐元年,日本国王源道义派使者入贡,皇上赏赐冠服、文绮,并赐给金印。源道义逐渐捕获各岛倭寇,押送来献,皇上赏赐十分丰厚,又封刻其山上的碑并为之铭文。赐给勘合,规定十年进贡一次。永乐八年,源道义去世,其子源义持即位,朝廷派使者前往册封。不久,我军献上海上俘虏,首级全是倭人,群臣请求将他们诛杀。皇上释放他们回去,并下玺书给源义持说:“你的父亲敬畏上天、侍奉天朝,按职责进贡而没有受到惩罚;你不谋求继承先人的功业,却轻视上国,你的罪过是必定要讨伐的。”
论曰:琉球一岛,僻在海外,如黑子弹丸耳。然自我明之兴,其奉贡唯谨,则来享来王之国也。
今上丙子,琉球以嗣封请,上命户科左给事中萧宗业、行人谢杰持节册以往。杰,吴航人也。归言琉球有日本馆,群聚数百人,待封使之舟,转与为市,其人出入挟利刃,琉球心慑之,疑不可向迩云。越辛卬,又以嗣封请,于时倭犯朝鲜,海氛弗靖,议令琉球自赍诏册以归,使臣罢勿遣。更十余年,朝鲜师解,琉球坚以往例陈乞。上嘉其为不叛之臣,复许之。甲辰,命兵科左给事中夏子阳、行人王士祯又持节册以往。丙子冬,子阳竣事还,私向余言日本近千人露刃而市,琉球行且折于日本矣。且使臣入彼国,若不闻焉。其所以事天朝,至浅鲜也。操纵伸缩,惟是诸陪臣与吾之通事,表里为奸。区区两使臣,威所不能加,法所不能禁也。倘异时者再衔命涉沧溟,其辱国弥甚,君其识之。余闻给舍言,怆然有感于心。乃今数年,日本狡焉启疆,而琉球之君为虏,臣为仆矣。且阳借修贡之途,以阴行假道之计,撤我藩篱,窥我虚实,日引月长,将何以固吾围乎?玉关之谢,抑其末耳!《诗》曰:“肇允彼桃虫,拼飞惟鸟。”当事者勿泄泄焉而视之,若桃虫然则几矣!日 本古倭奴国,在东海中。地分五畿、七道、三岛、又附庸国百余,大者五百里,小者百里,最强桀黠。汉灭朝鲜,通使称王者三十余国。其后天材云尊立,累传皆称尊,神武天皇立,累传皆称天皇,亦间立女王,时与中国通。唐咸亨初,改号日本。元世祖使赵良弼招之,不至,遣唆都范文虎将十万兵往征,至五龙山,暴风舟覆,军尽没。元世绝不通。国朝洪武二年,倭寇山东、淮安,明年再入,转掠闽浙。上遣赵秩语其王良怀,尔能臣则来,毋患苦吾边,不能则善自为备。良怀言“蒙古尝使赵良弼好语餂我,袭以兵。今使者得毋良弼后乎?其亦将袭我也。”欲刃之。秩为具言所以来,宣国家威德耳,岂狙汝耶?良怀气沮,乃遣僧随秩奉表称臣入贡。上亦遣克勤、仲猷二僧往谕。然其为寇掠自如,濒海郡县迄无宁岁。乃下令造海舟防倭。德庆侯廖永忠请备轻舸以便追逐,从之。七年,来贡,无表文,其臣氏久私贡,并却之。九年,表贡语谩,诏诘责之。十三年,再贡,皆无表,以其征夷将军源义满所奉丞相书来。书倨甚,命锢其使。明年复贡,命礼臣为檄,数而却之。已,复纳兵贡艘中,助逆臣胡惟庸。惟庸败,事发,上乃著祖训示后世,毋与倭通,而令信国公汤和、江夏侯周德兴分行海上,视要害地筑城设卫所,摘民为兵戍之,防御甚周。倭不得间,小小入与我军相胜败。永乐元年,王源道义遣使入贡,上赐冠服文绮,给金印。道义稍捕获诸岛寇来献,赐赍甚丰,封其山碑而铭之。
予勘合,十年一贡。八年,道义死,子源义持立,遣使往封。顷之,我兵献海上俘,其首皆倭人,群臣请诛之。上释归,玺书下义持:“尔父畏天事人,职贡不惩,先烈之不图,而轻于上国,尔罪在必讨。朕所以隐忍者,未忘尔父之恭耳!尔其思之。”义持奉表谢罪。礼其使,遣归。未几,复寇辽,左都督刘荣大破之。初,荣侦倭至,即伏兵望海埚,而别遣奇兵断其归路。倭中伏奔,捕馘无孑遗。当是时,我方招来诸岛夷,络绎海上,倭乘为欺诈,濒海复骚。赖是捷遂戢,论功封荣广宁伯。宣德七年,以日本贡久不至,命中使论其王源义,教明年来贡。自后递贡递掠,备严则贡,得间则掠,与之期不遵,我亦取羁縻示宽大而已。倭益肆无忌,至焚官庾民舍,惨毒不忍言。至成化时,廷臣始有发愤议却其贡者,而竟格不行。正德四年,王源义澄遣宋素卿来贡。素卿者,鄞人朱缟也。逃入倭,有宠于其王,易姓名充使,其族人相与耳目为奸利。守臣白发之,礼臣恐失外夷心,置不问。素卿厚赂阉瑾,赐飞鱼服遣归。嘉靖二年,再奉使至。是时国王源义植孱诸岛争贡以邀利,大内艺兴遣宗设谦道,先素卿至,俱留宁波。故事,夷使以先后至为序,市舶中官赖恩墨素卿财,先素卿,宗设大忿,相仇杀,戕指挥刘锦、袁琎,大掠宁波,夺舟去。巡按御史以闻,礼臣仍右素卿,以给事御史言,乃下素卿狱,论死,没其赀,绝贡者十七年。至嘉靖十八年,其王源义晴复贡,乞易勘合,还素卿赀。不许,仍申约,贡必如期,舟三人百,不者却勿受。夷性婪,违约如故。内地奸豪,往往与为市不偿直,夷索逋急,则哃喝官府,以纵寇为辞,兵出则阴泄之倭,速其去,且树德也。如是者久之,倭大恨,言“我挟王赀而来,不得直,何以归报。”因盘据岛中。我亡命无赖及小民,迫于贪酷、饥寒困苦者,咸相率从乱。东南之祸大作。于是朱纨以巡抚莅治之。纨日夜饬兵,严纠察,上章暴势豪交通罪,奸谋稍解。纨竟为豪所中,自杀。贼益猖獗。三十一年,残浙东。明年,犯太仓,破上海、崇德、嘉善诸邑。时王忬为巡视。忬经略摘发颇有绪,旋移大同。去,李天宠代,将则庐镗、汤克宽、俞大猷。是时倭至无虚月。三十三年,张经为总督。经前总督两广,有威惠,计调广兵御倭。兵未集,而工部侍郎赵文华以祷海至。文华素夤缘大学士嵩,贵幸,颐指经。经自以大臣,位其上,自重不为下。文华屡促出师,经以兵机秘,业已刻师期,不告也。文华遂劾经养寇,并及天宠,诏逮讯。时经已与贼大战王江泾,破走之,斩首千九百八十有奇。进攻陆泾坝贼,又败之,斩首二百七十有奇,焚其舟三十余艘。
译“我之所以一再隐忍,是因为没有忘记你父亲的恭敬啊!你应当好好想想。”义持捧着表章谢罪。明廷以礼接待他的使者,遣送他们回国。不久,倭寇又侵犯辽东,左都督刘荣将其大败。当初,刘荣侦知倭寇到来,立即在望海埚埋伏军队,另外派出奇兵截断倭寇的退路。倭寇中伏逃奔,被捕获、斩首,一个也没有剩下。当时,我方正在招抚各岛夷人,海上往来不断;倭寇乘机进行欺诈,沿海又遭骚扰。幸赖这次胜利,倭患于是平息,论功封刘荣为广宁伯。宣德七年,因日本长期不来朝贡,明廷命中使责问其国王源义,教令他第二年进贡。此后,日本时而进贡,时而劫掠;防备严密时便进贡,找到机会便劫掠。明廷与他们约定的期限,他们并不遵守;我方也只是采取羁縻之策,以表示宽大而已。倭寇越来越肆无忌惮,甚至焚烧官府粮仓和百姓房舍,其惨毒实在不忍言说。到了成化年间,朝廷大臣才开始发愤议论拒绝其进贡,但最终被搁置而没有实行。正德四年,日本国王源义澄派宋素卿来进贡。宋素卿是鄞县人朱缟。他逃入倭寇中,受到倭王宠信,改换姓名充任使者;他的族人也互相充当耳目,谋取奸利。守臣上报揭发此事,礼部大臣担心失去外夷的心意,便置之不问。宋素卿重金贿赂宦官刘瑾,获赐飞鱼服,遣送回国。嘉靖二年,他再次奉命出使来到中国。这时,日本国王源义植懦弱,各岛争相进贡以邀取利益。大内艺兴派宗设谦道先于宋素卿到来,两方都被留在宁波。按照旧例,夷人使者以到达的先后排定次序;市舶太监贪受恩惠,接受宋素卿的财物,便让宋素卿排在前面。宗设十分愤怒,双方互相仇杀,杀死指挥刘锦、袁琎,大肆劫掠宁波,夺船逃走。巡按御史将此事上报,礼部大臣仍偏袒宋素卿;在给事中、御史进言后,才把宋素卿投入狱中,判处死刑,没收他的财产,并断绝日本朝贡十七年。到嘉靖十八年,日本国王源义晴重新进贡,请求更换勘合并归还宋素卿的财产。朝廷不准许,并再次申明约束:进贡必须按期,贡船限三艘,每船人数限一百人;不符合规定的,一概拒绝接受。夷人本性贪婪,仍像从前一样违约。内地的奸商豪强往往同他们交易,却不偿还货物价值;夷人急迫索取欠款,便恐吓官府,以官府纵容倭寇为借口。官兵出动后,他们又暗中把消息泄露给倭寇,催促倭寇离去,同时借此树立恩德。这样持续了很久,倭寇大为怨恨,说:“我们带着国王的财物而来,却得不到货款,回去以后凭什么向国王交代?”于是盘踞在岛上。我国逃亡的亡命无赖以及受贪官酷吏逼迫、饥寒困苦所困的百姓,全都相继跟随作乱。东南地区的灾祸大规模爆发。于是朱纨以巡抚身份到任治理。朱纨日夜整饬军队,严格查究,并上章揭露势豪与倭寇交通的罪行,奸谋才稍稍得到遏制。朱纨最终被豪强陷害,自杀身亡。贼寇更加猖獗。嘉靖三十一年,倭寇残害浙东。第二年,侵犯太仓,攻破上海、崇德、嘉善等县。当时王忬任巡视官。王忬筹划经营并揭发倭情,颇有头绪,不久调往大同。王忬离去后,李天宠接任,统兵将领有庐镗、汤克宽、俞大猷。这时倭寇没有一个月不来。嘉靖三十三年,张经任总督。张经以前任两广总督时有威望和恩惠,于是谋划调遣广东军队来抵御倭寇。军队尚未集结,工部侍郎赵文华因祈祷海神来到这里。赵文华一向攀附大学士严嵩,得到尊贵宠幸,便以脸色和意旨指使张经。张经自认为是大臣,官位在赵文华之上,格外自重,不肯屈居其下。赵文华多次催促出兵,张经认为军事机密不可泄露,而且已经刻定了出兵日期,所以没有告诉他。赵文华于是弹劾张经养寇,并牵连李天宠,诏令逮捕审讯。当时张经已经在王江泾同倭寇大战,将其击败驱走,斩首一千九百八十多人。进攻陆泾坝的倭寇,又将其击败,斩首二百七十多人,焚毁其船三十多艘。倭寇遭到重创。张经上疏为自己申辩,朝廷不听,最终判处死刑,在西市处决;以周珫代替张经,以胡宗宪代替李天宠。周珫不久到任,又以杨宜代替他,并让赵文华督察这支军队。倭寇来得更多,赵文华在陶宅大规模集结军队作战,结果惨败,于是回朝。应天巡按曹邦辅再次交战,再次失败;只有苏松参政任环和诸将俞大猷等在海上追击贼寇,取得了不少斩获。与此同时,福建、广东的倭寇大批到来。嘉靖三十五年,杨宜被罢免离去,胡宗宪接任;阮鹗接替胡宗宪,赵文华又出任督师。当时浙江的倭寇中,陈东最强;徐海后来到来,同陈东合并。但胡宗宪用重金贿赂徐海,使他擒拿陈东来赎自己的罪。徐海答应了,便设法擒获陈东及其党羽麻叶等一百多人献上,自己则率领部众另行驻扎在梁庄。官兵于是包围陈东的巢穴,将其余党全部歼灭,又进攻驻在梁庄的徐海。徐海战死,另一支部众占据舟山。俞大猷进攻而未能攻下,适逢夜间大雪,俞大猷督军进攻,贼寇迎战失败,退回巢穴,拥据栅栏固守。我军放火焚烧栅栏,斩首一百四十多级,其余全部死在巢中,浙江、南直隶的倭患于是平定。第二年,诛杀王直。王直是徽州人,在海上聚众逃亡,能够号召各地夷人,经营大船,在五个岛屿中建立巢穴。奸商王滶、叶宗满、谢和、王清溪等人共同聚集人众,同他互相签署任置。倭寇来犯,都由王直等人引导。胡宗宪想招抚他,于是把他的母亲、妻子接到杭州,供给器物并厚加犒慰。在此以前,鄞县生员蒋洲曾上书督府,说自己能够劝说王直,使他约束各地夷人,不要入境侵犯。胡宗宪派蒋洲前往,以生员陈可愿作为副使。到了五岛,王直邀请他们进去,对蒋洲说:“日本现在正处于动乱之中,去了也没有用。只要确实让我们能够自行回去,倭寇就不会再有难以制止的事了。”于是派养子毛臣同陈可愿回来,详细说明王直的话,并护送他们返回。蒋洲到了丰后岛,岛主把他留下;蒋洲稍稍向各岛转达了招谕。住了两年,才派僧人德阳及夷人首领四十人跟随蒋洲前来入贡。王直也答应一同来,但胡宗宪又派毛臣回去向王直报信。他用各种办法游说,到这时王直才前来。御史王本固上疏说不应招抚王直,反对的议论一片喧嚣。王直到达后,察觉情况有异,便先派王滶入见胡宗宪,说:“我们奉召而来,以为应当有使者远道迎接,宴饮犒劳接连不断。如今行李无法通行,军队又整齐陈列,您莫不是在欺骗我们吧?”胡宗宪说:“这是国法所规定的,不必担忧我会加害你。”双方订立誓约,言辞坚决;王直始终不信,说:“如果果真如此,可以派王滶回去。”胡宗宪立即遣送王滶。又让指挥夏正作为人质,王直这才派毛臣、王滶看守船只,自己入内拜见,叩头说自己罪该万死,并且陈述他同蒋洲竭力合作的情形。胡宗宪极力安慰他,让他住在狱中,等候将上疏请示的命令。诏令诛杀王直。当初胡宗宪本来没有杀王直的意思,只因王本固争论得太强烈,议论者又说胡宗宪收受了王直的金钱,想宽免他的死罪,所以胡宗宪害怕,不敢替他请求。
倭大创。经上疏自理,不听,竟论死西市,以周珫代经,胡宗宪代天宠。珫未几至,以杨宜代,属文华督察其师。倭来者益多,文华盛集兵战于陶宅,败绩,遂还朝。应天巡按曹邦辅再战再败,惟苏松参政任环、诸将大猷等逐贼海上,颇有斩获。而闽广倭大至。三十五年,杨宜罢去,宗宪代,阮鹗代宗宪,文华复出督师。时浙贼惟陈东最强,徐海后至,与之合。而宗宪厚赂海,使执东自赎。海许诺,即计擒东及其党麻叶等百余人以献,而自率其众别营梁庄。官兵遂围东巢,尽歼其余党,进攻海于梁庄。海死,别部据舟山。俞大猷攻之未下,会夜大雪,大猷督兵进,贼拒战,败归巢,拥栅自固。我兵纵火焚之,斩首百四十余级,余悉死巢中,两浙平。其明年,诛王直。王直者,徽人也,啸逋海上,能号召诸夷,治大泊,巢五岛中。奸商王滶、叶宗满、谢和、王清溪等共集众与相署置。倭之来,皆直等导之。宗宪欲招之,乃迎其母妻至杭,供具犒慰甚厚。而先是鄞生员蒋洲者,上书督府,言能说直,使禁戢诸夷毋内犯。宗宪遣洲行,以生员陈可愿副之。至五岛,直邀入,为言日本方乱,往无为也,诚令我辈得自归,无难倭矣。遂遣养子毛臣同可愿还,具白直语而传送。洲至丰后岛,其岛主留洲,稍为传谕诸岛。居二岁,乃遣僧德阳及夷目四十人随洲来入贡。直亦许俱至,而宗宪亦遣毛臣归报直。所以游说百端,至是直乃来。御史王本固疏言不宜招直,异议哄然。直至,觉有异,乃先遣王滶入见宗宪,曰:“吾等奉招而来,谓宜信使远迎,宴犒交至也。今行李不通,而兵陈俪然,公毋诳我乎?”宗宪曰:“国法宜尔,毋我虞也。”与约誓坚苦,直终不信,曰:“果尔,可遣滶归。”宗宪立遣之。复以指挥夏正为质,直乃使毛臣、王滶守舟,而身入见,顿首言死罪,且陈其与洲戮力状。宗宪慰籍甚至,令居狱中,俟命疏闻。诏诛直。始宗宪本无意杀直,以本固争之强,议者且谓其受直金,欲贷其死,故宗宪惧,不敢为请。直死,王滶、毛臣杀夏正,率余众据舟山。征之逾年乃解。三十八年,倭寇江北,分数道入。其寇福建甚张,连攻破宁德、福清、永福诸邑,巡抚阮鹗逮去。王询、游震得相继抚闽,无尺寸功。宗宪檄参将戚继光往援。时贼据宁德之横屿,阻水为营,路险隘,官军坐守逾年,莫敢进。继光军令严,所部用命。至则令军中人持束草填河进,力战,大破之。生擒九百余人,斩首二千六百余级,焚溺死者无算,夺所虏三千七百余人归。乘胜剿福清牛田倭,又破之。继光初至福清,邑令及父老请师期,继光曰:“吾兵疲,且休矣,俟缓图之。
译王直死后,王滶、毛臣杀死夏正,率领余众占据舟山。官军征讨了一年多才平定。嘉靖三十八年,倭寇侵犯江北,分几路进入。侵犯福建的倭寇声势极大,接连攻破宁德、福清、永福等县,巡抚阮鹗被逮捕押走。王询、游震得相继任福建巡抚,都没有取得丝毫功劳。胡宗宪下檄令参将戚继光前往援救。当时贼寇占据宁德的横屿,利用水面阻隔构筑营寨,道路险要狭窄,官军坐守一年多,没有人敢于进攻。戚继光军令严明,部下都听命作战。到达后,他命军中每人拿着成捆的柴草,填河前进,奋力作战,大败贼寇。生擒九百多人,斩首二千六百多级,焚烧和淹死的无法计数,夺回被他们掳掠的三千七百多人。戚继光乘胜进剿福清牛田的倭寇,又将其击败。戚继光刚到福清时,县令和父老请求确定出兵日期,戚继光说:“我的军队疲惫了,暂且休息,等待从容筹划。”倭寇的侦察者回去报告后,便没有防备。当天夜里,戚继光督军行进三十里;黎明时攻破倭寇巢穴,当地百姓还不知道军队已经出发。戚继光回去后,贼寇又放肆起来。嘉靖四十一年,倭寇攻陷兴化,总兵刘显距离贼寇只有一舍,却驻军不敢交战。朝廷又命戚继光前往。当时贼寇正驻巢于平海,听说戚继光到来,想逃走,却被俞大猷扼守住,无法出逃。戚继光督军逼近交战,俞大猷随后接战,便借风势放火,贼寇全都葬身巢穴,没有逃脱的。其支党侵犯仙游、连江等地,也全部被讨平。当时如果没有戚继光,福建几乎就保不住了。不久,广东的倭寇也被官军击败,逃到甲子门,想夺船入海;遭遇暴风后全部淹死,得以逃脱的仅二千多人,停留驻扎在海丰。俞大猷前去包围他们。贼寇粮食吃尽,想要逃走。副总兵汤克宽埋伏军队等待,贼寇到来后伏兵发动,擒获、斩杀几乎殆尽。倭患于是平息。自从东南地区遭受倭寇侵扰以来,十多年间,境内境外都受到骚扰,财力全部困竭,百姓遭受的苦难已经到了极点。倭寇也受到重大损失,以至于全部返回岛上,不再来犯。隆庆年间,海上逃寇曾一本等又稍稍招引倭寇,入侵福建、广东。我方也严加防备,倭寇一来便立即击败他们,已经不像嘉靖末年那样了。当初倭寇势盛时,议论者认为市舶贸易停止,夷人没有衣食来源,所以才反叛,主张像对待各番国那样重新开放贸易。参将俞大猷认为,倭寇同各番国不同:各番国物产很多,船舶到来后可以征收货物,获利丰厚;倭寇进行交易的不过一把刀、一把扇子,没有其他物产可以获利,反而还会产生祸端;太祖建国初年已经断绝同他们的贸易,如今难道还忍心重新开放吗?况且倭寇之所以能够给我国造成祸害,是因为我国以陆地作战抵御他们;一旦主客形势倒转,胜败就会分明。我们应当把大海作为壕堑,以船为家,了解风向和时令,严格约束军队;倭寇来时就出击,离去时便追击,这样可以重创倭寇。舍弃这个办法不谋划,却轻率地同他们进行贸易,给国家制造事端,以后一定会后悔。俞大猷熟悉海上事务,后来多采用他的谋略。这个国家北面跨及朝鲜,南面直到闽、浙。前往朝鲜时,从对马岛开船出海,经过两夜可到达;到闽、浙,顺风则一个月可到达。其国主住在山城,所以称为山城君。山城的南面是和泉,再向南是沙界。沙界的东南面是纪伊,纪伊的西面是伊势。山城的西面是丹渡,左面是摄津,摄津的西面是摄摩;右面是但马,但马的西面是因幡;丹渡的西面是美作,左面是备前,备前的西面是备中。右面是因幡,因幡的西面是伯耆。美作的西面是备后的北境、出云的南境;备后的西面是安艺,出云的西面是石是。安艺、石见的西面是山口谷国,即古代的周防州。山口的西面是长门关,渡口在那里。渡过此处再向西是丰前,南面是丰后,再向南是日向。丰前的西北面是筑前,西南面是筑后。筑后的南面是大隅,大隅的西面是萨摩。丰后的东南面临海,有土佐、伊豫、阿波。阿波附近临海处是炎路。土佐、丰后之间是佐加关。萨摩的北面是肥后,再往北是肥前。肥后的西面临海处是平户,平户的西面是五岛,北面是多艺,再往北是伊歧。最北面是对马岛。各岛都有首领;山城君势力弱小,只是徒有虚名。倭人不接受他的号令,内部互相攻伐,强大的便役使、吞并弱小者,而丰后最大。倭人入贡一定经过博多,经过五岛前往;返回时则直接奔向长门。每年清明之后至五月、重阳之后至十月,常有东北风,适合入侵。因此防守海边的人把三、四、五月视为大汛期,九、十月视为小汛期。入侵的倭寇,多是萨摩、肥后、长门三州的人,其次是大隅、筑前、筑后、博多、日向、丰前、丰后、和泉各岛的人。他们习俗喜欢盗窃,轻视生命而嗜好杀戮;每次作战必定单列前进,缓步摆成蝴蝶阵,最前面一人挥动白扇指示进退。使用木弓竹箭,以骨头作箭镞;刀极其刚硬锋利,中国的刀不能相比。男子剃去头顶头发、剪断发尾,脸上刺字,身上纹身;妇女披散头发,赤脚行走,间或穿鞋。当地气候温暖,适宜种植禾、稻、桑、麻,出产金、银、琥珀、水晶、硫黄、水银、铜钱、白珠、青玉、苏木、胡椒。《食货志》第一 征收十分之一作为赋税,是古代的制度。福建处在万山之中,如果没有沿山设梯、借船航行,就无法同中原交通。凡靠土地生长的物产,除了正额之外,没有其他供给。然而最初仍有劳役负担。自从实行条编法以后,百姓只按家计收入缴纳贡赋,有人终身都没有听到追呼催征之声。这是天下承平日久、人口繁衍的原因。自从矿税开始,逐利的小人往往白天公然掠夺,士农工商都失去生计,也从此开始。记载食货。户口
”贼侦者归告,不为备。其夜,督兵行三十里,黎明,破其巢,邑人尚不知兵出也。继光归,贼复肆。四十一年,攻陷兴化,总兵刘显去贼一舍而军,不敢战。复命继光往。时贼方巢平海,闻继光至,欲逃,为俞大猷所扼,不得出。继光督军薄战,大猷继之,因风纵火,贼皆糜巢中,无脱者。支党寇仙游、连江诸处,尽讨平之。当是时,微继光,几无闽。未几,广东倭亦为官军所败,逃至甲子门,将夺舟入海,暴风尽溺,得脱者仅二千余,留屯海丰。俞大猷就围之。贼食尽欲走。副总兵汤克宽伏兵待之,贼至伏发,擒斩几尽。倭患遂息。自东南中倭以来,十余年间,中外骚扰,财力俱诎,生灵之涂炭已极。倭亦大伤,至尽岛不返。隆庆时,海上逋寇曾一本等复稍稍勾引,入犯闽粤。我亦严为备,旋至旋扑,非如嘉靖之季矣。始倭盛时,议者以市舶罢,夷无所衣食,故反,宜开市如诸番,参将大猷以为倭与诸番不同,诸番产物多,舶至而征之,其利厚。倭之市仅一刀一扇,无他产可利也,而又生祸端,国初绝之,今忍开之乎?且倭能苦我者,以我陆而御之,主客反而胜败分也。吾以海为堑,以舟为家,明风候,严约束,来击去追,倭可创矣。舍此不图,而轻与之市,为国家生事,后必悔之。大猷习海上事,后多用其画。其地北跨朝鲜,南尽闽浙。其往朝鲜也,自对马岛开洋,信宿至闽、浙,顺风旬月至。其主居山城,故称山城君。山城之南为和泉,又南为沙界。沙界之东南为纪伊,纪伊之西为伊势。山城之西为丹渡,左为摄津,左之西为摄摩;右为但马,右之西为因幡,丹渡西为美作,左为备前,左之西为备中。右为因幡,右之西为伯耆。美作之西为备后之北境、出云之南境,备后之西为安艺,出云之西为石是。安艺、石见之西为山口谷国,即古之周防州也。山口之西为长门关,渡在焉。渡此而西为丰前,其南为丰后,又其南为日向。丰前之西北为筑前,西南为筑后。筑后之南为大隅,大隅之西萨摩。丰后东南悬海为土佐,为伊豫,为阿波。阿波相近悬海为炎路。土佐、丰后之间为佐加关。萨摩之北为肥后,又其北为肥前。肥西悬海为平户,平户之西为五岛,北为多艺,为伊歧。极北则对马岛。诸岛皆有酋长,山城君弱,空名耳。倭不禀其号令,内相攻,强则役属,而丰后最大。其入贡必由博多,历五岛而行,回则径趋长门。每岁清明后至五月,重阳后至十月,常多东北风,利入寇。故防海者以三、四、五月大汛,九、十月为小汛、。其入寇,多萨摩、肥后、长门三州人,次则大隅、筑前、筑后、博多、日向、丰前、丰后、和泉诸岛,俗喜盗,轻生好杀,每战必单列,缓步为蝴蝶阵,前一人挥白扇为进止。
木弓竹矢,以骨为簇,刀极刚利,中国不及也。男子魁头、断发、黥面、文身,妇人披发跣足,间用履。土气温煗,宜禾稻桑麻,产金银、琥珀、水晶、硫黄、水银、铜钱、白珠、青玉、苏木、胡椒。
食货志一什一而赋,古制也。闽处万山之中,非梯航不通上国。食土之毛者,惟正之外,无他供焉。然始犹有役累也。自条编行,而民计入为贡,有毕世不闻追呼者。承平日久,生齿蕃息,有以也。矿税以来,言利宵人,往往昼攫,四民失业,自此而始。志食货。
户 口国初,令民以户口自实。洪武十四年,始颁黄册式于郡县,军民盐匠等户,各以本业占籍。惟民户丁多者,许其分折别籍。十年,乃大计生齿老幼存亡,而更籍之。时福州户九万四千五百一十有四,口二十八万五千二百六十有五。其数仅胜国之半。以海内新定,皇仁大霈,禁目阔疏,不加详检也。嗣是重熙累洽百五十年,籍十数更。正德七年,户九万九千一百四十,口一十八万九千六百四十有六。至嘉靖初元以来,又稍盈缩于曩时焉。万历初元大造,至六年行一条鞭法,总核成数,户九万八千九百八十有四:
译建国初年,命令百姓据实申报户口。洪武十四年,开始向郡县颁发黄册格式;军户、民户、盐户、匠户等,各按本业登记入籍。只有民户中男丁较多的,才允许分户另立户籍。每十年便大规模统计人口的老幼、生死存亡,并重新登记户籍。当时福州有九万四千五百一十四户,二十八万五千二百六十五口,数量仅及前朝的一半。这是因为天下刚刚平定,皇帝仁慈广施,禁令宽疏,没有加以详细核查。此后太平和谐相继延续一百五十年,户籍多次更换。正德七年,有九万九千一百四十户,十八万九千六百四十六口。到嘉靖初年以来,又比从前略有增减。万历初年进行大规模编造户籍,到万历六年实行一条鞭法,全面核定总数,共有九万八千九百八十四户:闽县 二万三千七百八十有四户。侯官县 一万六百九十有六户。怀安县 九千八百一十有三户。长乐县 一万九千六百二十户。连江县 六千三百七十有八户。罗源县 一千九百九十有八户。古田县 八千三百三十有六户。闽清县 一千四百二十有一户。永福县 一千四百五十有三户。福清县 一万五千四百八十有五户。人口二十五万六千五百二十有九口:闽县 五万一千六百有四口。侯官县 二万四千八百九十口。怀安县 一万九千一百一十有三口。长乐县 四万四千一百一十有四口。连江县 一万四千八百有二口。罗源县 六千八百四十有六口。古田县 二万九千有二口。闽清县 二千九百四十有一口。永福县 四千二百一十有二口。福清县 六万七千九百一十有五口。除去女性人口免除差役之外,男子成丁的仅有一十八万六千四百二十一人。万历八年丈量田地以后,户数仍为九万八千九百八十四户,但人口减少了一万多人,仅有二十四万四千四十九口:闽县 四万七千九百六十有二口。侯官县并怀安 三万九千三百二十有三口。长乐县 五万六百四十口。连江县 一万六千六百九十有二口。罗源县 六千六百一十口。古田县 一万九千一百口。闽清县 三千三百五十口。永福县 四千四百五十有三口。福清县 五万五千九百一十口。除去女性人口免除差役之外,男子成丁的仅有一十四万六千一百一十人。评论说:我曾考察历代创业初期,城邑荒凉,大概是因为百姓刚刚脱离水火之苦。等到天下长期得到治理、社会安定,就没有不繁殖增长的。旧志记载正德年间的户口,比洪武年间增加不了十分之二三。近来考察正德年间的数字,又没有增加。国家安定太平、安然无事,至今已经二百年,这在古代是从未有过的。百姓休养生息,长期受到深厚恩泽,人口本来应当比建国初年增加数倍,然而百姓却没有增多,哪有这样的道理?恐怕是有关官吏没有核查实际情况,使奸猾的书吏和贪吏有了侥幸营私的机会。旧制度规定每十年登记一次百姓,大抵只求足数旧额便停止,这是弊政。一个县的户口,起初衰少而后来兴盛;一个家族的人口,起初稀少而后来众多,怎么能一定要依据旧数呢?因此豪门大族有的拥有一百多人,有的拥有几十人,县官征收庸调,却连一匹帛也不能从他们那里征得,不能役使其中一名男子。田间农民和乡野百姓生下孩子,刚过婴儿时期就登记在官府,吏员催索丁银,急迫得像星火一样。正因如此,贫者越来越贫,富者越来越富。自从倭寇入侵以来,军粮储备的征求催督纷至沓来,全都出自田地,贫瘠土地的供给已经枯竭。那些不生产物产的宅第中,没有职业事务的人,整天穿华美衣服、吃精美食物,赌博下棋、饮酒作乐,在市井游荡嬉戏,难道不能稍稍举用古人抑制末业的政策,来缓解从事农业者的困苦吗?就今天的办法而言,想使各户不隐匿成年男丁,不如规定凡是到官府打官司的人,必须核查其户籍;凡是前往四方的人,必须查验其襦衣。这样户口就可以核实。户口能够核实,赋税和徭役就能够平均。不仅可以充实国库、增加财用,也可以把百姓引导到农业上来,没有比这更便利的办法了。《林文恪旧志》。《食货志》第二 土地田亩
闽 县 二万三千七百八十有四。
侯官县 一万六百九十有六。
怀安县 九千八百一十有三。
长乐县 一万九千六百二十。
连江县 六千三百七十有八。
罗源县 一千九百九十有八。
古田县 八千三百三十有六。
闽清县 一千四百二十有一。
永福县 一千四百五十有三。
福清县 一万五千四百八十有五。
口二十五万六千五百二十有九:
闽 县 五万一千六百有四。
侯官县 二万四千八百九十。
怀安县 一万九千一百一十有三。
长乐县 四万四千一百一十有四。
连江县 一万四千八百有二。
罗源县 六千八百四十有六。
古田县 二万九千有二。
闽清县 二千九百四十有一。
永福县 四千二百一十有二。
福清县 六万七千九百一十有五。
除女口免差外,男子成丁仅一十八万六千四百二十有一。万历八年,丈田以后,户仍九万八千九百八十有四,口则减万余,仅二十四万四千四十有九:
闽 县 四万七千九百六十有二。
侯官县并怀安 三万九千三百二十有三。
长乐县 五万六百四十。
连江县 一万六千六百九十有二。
罗源县 六千六百一十。
古田县 一万九千一百。
闽清县 三千三百五十。
永福县 四千四百五十有三。
福清县 五万五千九百一十。
除女口免差外,男子成丁仅一十四万六千一百一十。
论曰:予尝考历代草创,井邑萧条,盖百姓新去汤火故尔。及治平日久,则未有不滋殖者也。旧志载正德时户口,视洪武间不能增十之二三。顷视正德,又无所增矣。夫国家治平,晏然无事,二百年于兹,即前古未有矣。休养生息,涵濡汪濊,固宜数倍于国初时,而民不加多,岂有是理哉?抑或有司未稽其实,而奸胥蠹吏得为侥幸者地耳。旧制凡十载一籍其民,大抵足旧数而止,此敝政也。夫一邑之户,始衰而终盛,一族之人,始寡而终众,奈之何必因其旧也哉?是故豪宗巨家,或百余人,或数十人,县官庸调,曾不得征其寸帛,役其一夫。田夫野人生子,黄口以上,即籍于官,吏索丁银,急于星火。此所以贫者益贫,而富者益富也。又自倭寇以来,军储征求催督旁午,皆出于田,瘠土之供竭矣。不毛之宅,无职事之人,终日美衣甘食,博奕饮酒,市井嬉游,独不可稍举古人以末之政,以纾力本者之困也耶?为今之计,欲使户无匿丁,则莫若凡讼于官者,必稽其版,凡适四方者,必验其襦,则户口可核。户口可核,则赋役可均。不惟足国裕财,驱民于农,亦无便于此者矣。[HT6SS]林文恪旧志。
食货志二土 田土田之目有二,曰官田,曰民田。若职田,若学田,若废寺田,若没官田,若官租地,皆系之官而佃于民者。与民自占田及寺田,官未斥卖,悉书于籍,其则有轻重。官田有科米三斗上下者以三钱五分为率,五斗者三钱而止,七斗者二钱五分而止,总之称官折,而蠲其别差。若民田之米,自五升而上,其则不一。稽之万历元年黄册总目,官园池塘洲湖地山计四千九十二顷八十八亩有奇:
译土地田亩分为两类:一类叫官田,一类叫民田。职田、学田、废寺田、没官田、官租地,都属于官府所有而由百姓租种的土地;同百姓自己占有的田地以及寺田,在官府尚未斥卖以前,全都登记在册,税则有轻有重。官田中,科征米三斗上下的,以每亩折银三钱五分为标准;五斗的只折银三钱;七斗的只折银二钱五分。总称为“官折”,并免除其他差役。民田所纳的米,从五升以上,税则各不相同。查万历元年黄册总目,官有园、池塘、洲、湖、地、山共计四千九十二顷八十八亩有余:闽县 三百三十二顷五十七亩七分有余。侯官县 一千四百九十三顷四分有余。怀官县 四百四顷三亩七分。长乐县 五百三十九顷五十四亩二分。连江县 一百七十八顷六十九亩五分。罗源县 四百一十五顷一十六亩五分。古田县 二十六顷四十亩六分。闽清县 一十八顷三十四亩七厘。永福县 二十一顷五十九亩七分。福清县 六百六十三顷五十二亩一分九厘三毫。民有的田、园、池、塘、洲、湖、地、山,共计二万八百二十八顷三十一亩二厘六毫一丝七忽。闽县 二千九百七十一顷一十二亩四分九厘。侯官县 二千五百五十四顷八十九亩三分五厘五毫。怀官县 一千七百九十六顷八十二亩八分五厘。长乐县 一千七百六十五顷一十五亩四分四厘。连江县 一千四百二十一顷二亩。罗源县 九百一十一顷二十六亩二分八厘。古田县 二千四百三十一顷九十六亩三分六厘。闽清县 一千三百七十六顷一十三亩五分一厘。永福县 七百三十一顷九十九亩四分四厘。福清县 四千九百九十四顷五十三亩九分一厘。其中有被水冲塌、被沙冲崩的土地,浮粮尚未豁免;也有新筑成、刚开垦而来不及申报核正、升入税籍的土地。万历七年,巡抚和巡按会同上题,奉旨核查,实地逐亩丈量,均匀摊补。田亩按地势高下确定差等,税则以各县原定额为准,截长补短,使各处均匀,那么土地都能成为纳赋依据,民间没有不纳税的田地,按亩均摊粮额,官府也没有不落实到田地的税赋。这是最好的办法。后来县官更替无常,而积年狡猾的奸吏书手暗中转移、更换账册,把原有登记全部改掉;除掉一个蠹虫,又滋生一个蠹虫,最终没有人能够追究查问。清查丈量官田、民田、园、池塘、洲、湖、地、山,共二万五千一百八十二顷九十一亩一分六厘九丝五忽六微。闽县 二千八百一十二顷七十二亩七分二厘四丝六忽三微,比原额少四百八十九顷七十七亩四分七厘。侯官县并怀安县 五千六百六十三顷一十三亩九分三厘七毫六丝七忽四微,比原额少六百七十顷七十六亩三分六厘七毫五丝二忽六微。长乐县 二千一百九十三顷七十八亩四分五厘,比原额少一百八顷九十一亩一分九厘四毫。连江县 一千七百九十九顷四亩八分九厘,比原额少一百九十九顷三十三亩八分九厘。罗源县 一千四百八顷七十五亩九分四厘五毫,比原额少七十二顷三十三亩一分七厘五毫。古田县 三千六十二顷九十七亩三分九厘二毫五丝七忽,比原额少二十六顷四十亩六分。闽清县 一千五百六十一顷七十四亩三分三厘一毫七丝四忽,比原额多二百六十七顷二十六亩七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福清县 五千七百八顷三十九亩三厘一毫六丝一忽九微,比原额少五十顷三十二亩九分二厘八毫。永福县 没有浮粮,仍按旧额,尚未丈量。七百六十八顷三十四亩四分六厘三毫八丝九忽。评论说:从前丘文庄曾说:“男丁人口有时兴盛、有时衰减,土地却可以万世不变;按照男丁人口确定税额,考核起来困难,按照田亩确定税额,查验起来容易。” 这是前代正直大臣的话,并非没有道理。只是山谷之中已经有流离失所的叹息,天下各处也呈现沸腾不安的情形。人口兴盛的地方,固然不能保证永不衰落;而一向稳定的土地,难道也能保证永不改变吗?因此,若要把户口全部核实,自古以来最善于综合核查的,没有超过汉宣帝,但也有王成那样伪造增报人口而受赏的人。若要把土地全部清查,近世想恢复井田制的,没有比宋神宗更积极的;然而王安石推行均输、青苗等新法之后,宋朝的国家社稷也因此败坏了。君主有德才会有人民,有人民才会有土地。如果不致力于修德,却致力于搜刮百姓使自己富足、扩张土地使自己繁殖财富,众人就会离心离德,动乱很快就会到来。想起昔日三王的时代,他们知道百姓想富裕,就厚待他们而不使其困窘;知道百姓想安定,就扶助他们而不使其陷入危险;知道百姓想安逸,就节制对他们劳力的使用而不使其疲惫殆尽。唉!怎样才能使当今这个时代、当今这些百姓,再次看见三王时代的盛治呢?” 《食货志》第三 土地田亩上的赋税,夏季征收的叫作税,秋季征收的叫作粮;按男丁人口计算、用来供给食盐的叫盐钞;登记男丁和田地并缴纳的叫料。夏税 本朝建国初年沿用宋代制度实行。丝绵折纳绢,农桑丝折纳绢,都起运上缴;麦、苎、钞以及零星丝绵,都留在主管官司。由于这些物品细碎琐屑,征收困难,便一律折价征银,解送京城。起运:南京承运库,农桑丝折绢二十一匹,每匹二丈三尺,折银一十五两二钱三厘一毫二丝五忽,水脚银六钱五分一厘。〔原文数字、纪年保留:七钱〕 存留:司库钞一千四百一十九锭三贯四百二十六文九分,每贯折银三厘,共折银二十一两二钱九分五厘二毫八丝七微,原本解送司库,用来凑给官吏的俸钞。零丝绵一百二十七两四钱六分,每两折银三分,共折银三两八钱二分三厘八毫,原本留在各县。秋粮
闽 县 三百三十二顷五十七亩七分零。
侯官县 一千四百九十三顷四分零。
怀官县 四百四顷三亩七分。
长乐县 五百三十九顷五十四亩二分。
连江县 一百七十八顷六十九亩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