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史藏福州府志万历本一百六十一

卷之六十九(1/5)

史藏 · 地理 · 部分对照 · 第 16715–16914 段

本书译文中内嵌的原文不完整,故以断句原文为准,白话按可对应处挂出;部分段落无对照译文。

卷之六十九

人文志十七列 女五 代石氏二女,长月华,次雪英,罗源人,早失父母。处州青巾作乱,俱被掠,长者曰:“吾宁死,不受辱也。”即投入河,次从之。

译五代 石氏二女,长女月华,次女雪英,罗源人,早年失去父母。处州青巾军作乱时,二人都被掳掠。长女说:“我宁愿死,也不受侮辱!”随即投河,妹妹也跟着投河。宋 利氏之女,古田人。父亲去世后,独自与母亲居住。堂兄利公谦贪图财产,乘机杀死她的母亲后逃走。利氏女发誓报仇,于是剃发做尼姑,走遍各地寻找利公谦,在处州和湖南都遇到过他。当时利公谦正在击球,没有察觉她。利氏女跑去向官府控告,最终依法处置了利公谦,此事发生在建炎年间。招捕使陈鞾的夫人林氏,是仙游人。绍定年间,盗寇攻陷汀郡各县,陈鞾镇守延平。林氏在家听到消息后,立即整理行装赶到陈鞾任所,说:“要死就一起死!”延平人都受到感动,互相告诉说:“太守全家尚且打算拼死守城,我们这些人还怕什么?”有人跟随陈鞾奔走作战,他的妻子儿女和林氏都把他们接到州宅安置。因此众人全都拼死效力,不久盗寇便被平定。评论者认为,虽然陈鞾一向熟悉将略,林氏也有帮助。刘仝祖的妻子林氏,福清人。宋朝灭亡后,她的兄长与刘仝祖一起起兵义举,二人都战死。林氏被有关官府捉拿,命她写出谋反供状。林氏斥责说:“林、刘两族世代都是宋朝臣民,本想以忠义报国,没有成功,是天意,怎么能说是谋反?你知道去年有个用血写字在墙上而死的人吗?那是我的兄长。我死后,一定把你剁成碎块。活着难道是为了受你们这些人的侮辱吗?”于是被杀害。元 何宗实的妻子陈氏,长乐人,是何希亮的女儿。至正年间,海盗劫掠长乡,陈氏想到父亲何希亮年老多病,急忙奔回去,想扶着父亲躲避,路上被盗贼捉住。陈氏一边走一边辱骂盗贼,盗贼乱棍捶打她,把她挟持上船,她仍不停地骂,忽然跳起来投江而死。当时她的父亲正躺着,见女儿来到,呼唤她却没有回应;后来从盗贼中回来的人说起陈氏死去的情形,他才知道来的是女儿的鬼魂。陈氏的尸体逆流而上,丈夫把她收殓了。陈氏的妹妹嫁给杜时,盗贼到来时杜时外出,婆婆说:“你还年轻,为什么不逃走?”陈氏妹妹说:“丈夫不在,我逃走将跟从谁呢?”盗贼突然闯入,把婆婆打倒在地,妇人抱着婆婆哭喊,盗贼把她掳走。陈氏妹妹指手骂盗贼,盗贼砍断她的手臂,她因而死去。林娥,是古田儒生家的女儿。当时县中有建寇,百姓都到山间避难。林娥被强暴者逼迫,对方拔出刀逼近她,她不屈服,于是被杀害。众人认为她的节操可敬,便捉拿盗贼,收殓她的尸体并安葬。蒋国秀的妻子陈氏,名道回,古田人。元至正十三年,红巾军攻入县城。道回看见大姑苏氏被掳,便到盗贼那里请求代替大姑去死。盗贼杀死她的大姑,拘押道回,想要污辱她。道回自刎而死,诏令表彰她的家门。陈义姑,名中,长乐人。十二岁时,父亲陈硕翁、兄长陈寿文相继去世,母亲又患病失明;兄长留下的遗孤陈坦刚出生三个月,陈坦的母亲郑氏想改嫁,义姑把孩子留下,不让她带走,于是发誓终身不嫁,奉养母亲并抚养兄长的遗孤。族人中有人贪图陈坦的家产,常想加害陈坦,义姑防备周全,使他得以免祸。母亲去世后,义姑主持丧事,也一并办理父亲和兄长的丧礼。陈坦长大后,义姑替他娶妻。义姑三十八岁,终身未嫁而去世。陈坦为她服斩衰三年。国朝 邬孟的妻子王氏,邬孟另有传记。王氏性情聪慧,懂得大义。邬孟在洪武年间任御史,审讯罪犯;有个罪犯看准邬孟外出,送上贿赂后逃走,王氏急忙呼喊巡逻者将他捉住。邬孟曾因牵连误犯而应当依法处以重刑,王氏击打登闻鼓,请求入宫为奴来赎丈夫的罪,皇帝特意赦免了邬孟。后来邬孟终因违逆圣旨而死,他的朋友户部员外郎张瑶收殓邬孟遗骸,准备送回安葬,王氏派人对张瑶说:“幸好请稍稍留下,等一等我吧。”于是沐浴后自缢。永乐初年,表彰她的家门。张氏,闽县人王英的妻子。王英客死他乡,张氏扶送灵柩回乡安葬。洪武初年,有一名备倭武臣想用重金逼迫她改嫁,张氏发誓必死,放置刀刃以自卫,日夜号哭不停,最终保全了自己的节操。王氏,长乐人林以德的妻子。二十六岁守寡,抚养儿子林孔居。儿子去世后,又抚养孙子。九十九岁去世。洪武年间,朝廷表彰她。潘氏,是长乐人林祐的妻子。潘氏年少时刚许配给林祐,父母便去世了,只能依靠伯父居住。林祐又因罪被贬往远方,估计无法回来,请求解除婚约。乡里有人贪慕潘氏的美色,强行送来聘礼,伯父准备答应。潘氏不肯,说:“我是林家的媳妇,怎么忍心在困顿流离中改变心志?我只有一死罢了。”后来林祐获释,潘氏最终嫁给了他。赵氏,怀安人马珽保的妻子。马珽保死后,赵氏二十四岁,发誓终身不改嫁。她有两个儿子,长子叫闰,次子叫旺。赵氏一向读书识字,家里贫穷,仍抚养两个儿子并教育他们。闰长大后,到乡校求学。闰的孙子马俊考中乡荐。如今的大司徒马森,是赵氏的第六代孙。当初马珽保年幼时,被裴氏收养;等到大司徒马森显贵后,便上疏请求恢复本姓,又召集族人商议说:“我们最初住在马坑这个偏远穷乡,后来进入闽城,实在是从我的六世祖开始的。如果当初没有祖母的力量,如今城中就不会有马氏了。况且祖母贤德,理应列入旌表典礼,有关官府却没有举荐她。应当建立节母堂,世代祭祀她。”众人都说:“对。”南京兵部尚书、汶上人吴岳为此作记,说大司徒的事情虽然受到制度限制,但礼制也是因义而兴起的。黄氏,方鸾的妻子,闽县人。十六岁嫁给方鸾,才过四年方鸾就去世,黄氏于是自杀。当时是洪武九年。当时还有为丈夫殉死的人:李广的妻子卢氏、游政的妻子倪氏、魏祐保的妻子陈氏,都是福清人。正统年间,又有罗源人饶建的妻子林氏;隆庆年间,有长乐人黄一卿的妻子陈氏;万历年间,又有福清人林秉仁的妻子杨氏。戴四娘,长乐人陈伯惠的妻子。陈伯惠早年去世,儿子陈全是遗腹子,戴氏抚养并教育他。陈全后来考中永乐进士第二名,历任翰林侍读。戴氏已经八十八岁,陈全每逢年节都为她祝寿。乡人高廷礼绘制图画来庆贺,并题写她的堂匾为“贞寿”。大学士胡文穆公胡广为此作记。张氏有两位贤德的母亲:赖道慈,是古田人张文孙的妻子;陈道真,是张一清的妻子。赖道慈生下张一清后早早守寡,发誓不改变志节;陈氏侍奉婆母,完全具备妇人的顺德。节操和孝行集中在一家之中。赖道慈的孙子张以宁官至翰林学士,请求金华人宋濂为她们作传。郭氏,闽县人,是叶时彦的妻子,二十八岁守寡。她的儿子叶理的妻子朱氏,二十二岁守寡。叶时彦、叶理父子都早早去世,郭氏和朱氏婆媳相依为命。叶理有一个遗腹子,名叫顺,两位节妇共同抚养他长大。叶氏家族没有断绝,是两位节妇的力量。邑人都御史洪武为此记述她们的事迹。

宋利氏女,古田人。父卒,独与母居。从兄公谦利财,乘间杀其母,逸去。女誓复仇,因削发为尼,历四方求之,至处州及湖南遇焉。时公谦方击球,不之觉。女走诉官,竟置于法,事在建炎间。

招捕使陈鞾夫人林氏,仙游人也。绍定间,寇陷汀郡诸邑,鞾守延平,林氏居家闻之,即治行赴鞾官所,曰:“死则同死耳!”延平人咸感激相告曰:“太守家尚为死守计,我辈何畏?”有从鞾驱驰者,其妻子林氏皆延之州宅。故人尽死力,未几寇平。议者虽鞾素闲将略,林氏亦有助焉。

刘仝祖妻林氏,福清人。宋亡,其兄同与仝祖起义兵,俱死之,林氏为有司所执,令具反状,林叱曰:“林刘二族,世为宋臣,欲以忠义报国,不济,天也,何为反乎?汝知去岁有以血书壁而死者乎?是吾兄也。吾死,将磔汝。何生为汝等辱耶?”遂遇害。

元何宗实妻陈氏,长乐人,希亮女也。至正间,海贼掠长乡,陈念希亮老且病,亟奔归,欲扶以避,路为贼所执,陈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之登舟,骂不已,忽跃而投于江。其父方卧,见女至,呼之不应,既而贼中归者言陈氏死状,乃知其鬼也。尸逆流而上。夫取敛之。女弟适杜时,贼至而杜外出,姑曰:“汝年少,盍逃?”陈曰:“夫不在,逃将谁从?”贼突至,击姑仆地,妇抱姑号泣,贼掠之而去。陈戟手骂贼,断其臂而死。

林娥,古田儒家女也。时邑有建寇,民皆避地山间。娥为强暴所迫,露刃临之,不屈,遂遇害。众义其节,为擒贼,收尸葬之。

蒋国秀妻陈氏,名道回,古田人。元至正十三年,红巾寇县,道回见大姑苏氏为虏,乃诣贼,恳代死。贼杀其大姑,执道回,欲污之。道回自刎死,诏旌其门。

陈义姑,名中,长乐人。年十二,父硕翁、兄寿文继亡,母又病失明,兄遗孤坦,生甫三月矣,坦母郑欲他适,义姑留之,不从,姑遂誓不嫁,养母而抚兄孤。族人有利其产者,每欲害坦,姑备之得免。母卒,姑襄大事并其父兄之丧。坦长,为婚娶。姑年三十八,竟不嫁而卒。坦服斩衰三年。

国 朝邬孟妻王氏,孟别有传。王氏性聪慧,知大义。孟洪武间为御史,鞫罪人,其人阚孟之亡也,致赂而逸,王氏急呼逻者获之。孟尝以诖误当伏重法,王氏击登闻鼓,乞入为奴赎夫罪,上特原焉。孟后竟以忤旨死,其友人户部员外部张瑶敛孟遗骸,将为归葬,王氏使谓曰:“幸少留待妾矣。”遂沐浴自经。永乐初,旌其门。

张氏,闽县王英妻。英客死,张氏扶柩还葬。洪武初,有备倭武臣欲以重贿逼致之,张誓必死,置刃自防,日夜号哭不绝声,竟全其节。

王氏,长乐林以德妻。年二十六而寡,抚其子孔居。子卒,又抚其孙。享年九十有九卒。洪武间,旌之。

潘氏,长乐林祐妻也。潘少许聘祐而父母死,依伯父以居。祐又罪谪远方,度不能归,请绝婚矣。邑人有慕其色,强委禽焉,伯父将听之。潘不可,“吾林妇也,岂忍颠沛二心,有死而已。”后祐得释,潘竟归之。

赵氏,怀安马珽保妻。珽保死,赵氏年二十四,矢志靡他。有二子,长闰,次旺。赵素知书,家贫,抚二子教之。闰长,游乡校。闰之孙俊领乡荐。今大司徒森,赵六世孙也。始珽保少,育于裴,及大司徒贵。乃上疏复姓,又聚族而谋:“吾始家马坑穷乡,入闽城实自吾六世祖始也。向微祖母力,今城中无马氏矣。且祖母贤应旌典,有司未之举也。其立节母堂世祀之”。众咸曰:“然。”南京兵部尚书汶上吴岳为之记,谓司徒事虽制限、礼缘义起云。

黄氏,方鸾妻,闽县人。年十六适鸾,甫四载,鸾卒,黄遂自杀。时洪武九年也。其时有为夫而死者:李广妻卢氏,游政妻倪氏,魏祐保妻陈氏,俱福清人。正统间,又有罗源饶建妻林氏;隆庆间,有长乐黄一卿妻陈氏;万历间,又有福清林秉仁妻杨氏。

戴四娘,长乐陈伯惠妻。伯惠早卒,子全遗腹生,戴抚而教之。全后举永乐进士第二人,历翰林侍读。戴年八十有八矣,全岁时为寿。邑人高廷礼绘图以贺,榜其堂曰:“贞寿”。大学士胡文穆公广为之记。

张氏二贤母:赖道慈,古田人,文孙之妻也;陈道真,一清之妻也。道慈生一清而早寡,矢志弗渝;陈奉其姑,备妇顺焉,节孝萃于一门矣。道慈孙以宁,官翰林学士,丐金华宋濂为之传。

郭氏,闽县人,叶时彦妻,年二十八而寡。其子理,妇朱氏,年二十二而寡。时彦、理父子皆夭卒,郭与朱妇姑相依为命。理有遗腹顺,二节妇抚而长之。叶氏不绝者,二节妇力也。邑人都御史洪武为记其事。

赵妙琉,古田曾缙妻,年二十五而寡,誓不贰志,事舅姑以孝闻。正统间寇乱,舅姑为贼所执,赵冒白刃哀求代死,贼怜而释之。后家又厄于火,赵纺绩资养。姑尝遘疾,割股疗之。事闻,诏旌。

译赵妙琉,古田人曾缙的妻子,二十五岁守寡,发誓不改变志向,侍奉公婆以孝顺闻名。正统年间盗乱,公婆被盗贼捉住,赵氏冒着刀刃哀求代替他们去死,盗贼怜悯她而释放了她。后来家中又遭火灾,赵氏靠纺纱织布供养家人。婆母曾患病,赵氏割下大腿肉为她治病。事情被上报后,诏令表彰她。刘氏,闽县人李岳的妻子。大学士、琼山人丘山庄公丘浚为她的甘节堂作记,大略说:“妇人不幸遭逢人伦变故,却能够因此以节操闻名,难道是甘心这样吗?是不得已罢了。然而她始终守持同一节操,把痛苦忘掉而甘心承受,即使死了也不后悔;这大概一定是因为她看见了重大的道理,明白天理民彝所当然,不容许自己停止,所以又不能简单说是不得已。我对三山李母的甘节堂有所感触。李母十九岁,嫁给本县人李宗衡;二十八岁守寡,儿子李升才六岁,家里只有四面空墙,内外服期服功服的亲属没有一个可以依靠。她早晚纺织来维持生活,所有大小事务都亲自承担。艰难困苦、阻塞困顿,她全都经历过了。常人恐怕不能忍受这样的痛苦,李母却从未诉说劳苦。唉!牛羊肉食的甘美、苦菜苦木的嗜好,并不是不知道苦菜苦木的苦,只是一定有使它变甘美的原因。因为觉得甘美,所以忘却苦味;因为忘却,所以能够安然承受。李母在这件事上,大概不是单纯因为不得已才这样做的吧?如今她的两个孙子都考中乡荐,次孙廷美又考中甲科,蒙受恩典荣归,李氏家门渐渐兴盛起来,这都是李母的功劳。廷美请我作文,来记载所谓甘节堂。我自己也早年丧父,亲眼见过我的母亲把苦难当作甘美,她与李母没有不同。所以为她作了这篇记,让人带回去题写在甘节堂的墙壁上。陈氏,怀安人吴孟恭的妻子。二十岁嫁给吴孟恭,才两个月,吴孟恭病重将死,对陈氏说:“我的祖父早逝,依靠祖母守节抚养我的父亲;我的父亲早逝,又依靠我的母亲抚养我。如今我恐怕活不了了,你能不辱没我的祖母和母亲吗?”陈氏哭着答应:“可以。”吴孟恭去世后,陈氏生下一个遗腹子,但孩子也夭折了。陈氏发誓不改变志节。正统年间,邓茂七反叛,盗寇到来,烧毁她的住宅,家产荡然无存。她最终仍奉养婆母到死。吴孟恭的祖母姓梁,母亲姓陈。王氏,福清人陈和的妻子。陈和早逝,王氏奉养公婆,以孝顺闻名。公婆又相继去世,家里贫穷无力安葬,王氏日夜号哭悲恸,乡人认为她有义,便帮助她办理三位亲人的丧葬。郑氏,闽县人余尚春的妻子。余尚春客死他乡,郑氏扶送灵柩回乡。当时她的祖姑和公公又相继去世,家里贫穷,三具棺柩都还没有安葬。有人劝她说:“为什么不依照俗例火葬呢?”她说:“那不合礼制。我公公和丈夫都是读书人,而且孤儿余亮将来会长大,难道不会留下遗憾吗?”最终按照礼制安葬了他们。后来余亮在景泰年间考中乡荐,缙绅为她的堂题匾“孝节”。郑氏,闽县举人林庭桂的妻子。林庭桂是文安公的长子。郑氏是府同知必显的女儿,一向熟悉家训。丈夫生病时,她割下大腿肉和在粥中为他治疗;二十二岁守节,八十多岁去世。文安公有九个儿子,郑氏处在众妯娌之间,和睦而有礼,众人都敬重她并以她为榜样。知府叶溥上奏朝廷表彰她。邓氏,闽县人,是郑坦的妻子。十六岁嫁给郑坦,不久郑坦去世,亲戚们怜惜她年少,暗中用言语劝她改嫁,邓氏便拿刀割断了自己的两只耳朵。她天性聪慧,凡是《列女传》《孝经》,都能背诵。她把郑坦弟弟的儿子云镐作为后嗣,虽然非常疼爱,却不姑息迁就,日夜督促他入学。有司听说她贤德,没有不以礼相待的。邓氏八十多岁去世,诏令表彰她的家门。后来因嗣子云镐显贵,追赠她为宜人。曾氏,闽县人,是学正罗惟远的妻子。二十七岁守寡,因为儿子一狱鸟显贵,被封为恭人。曾氏性情明达有智慧,懂得大义。罗惟远有前妻,生有儿子一狱鸟,曾氏抚养他如同亲生。 一狱鸟患有头部疮病,臭秽得无法接近,曾氏亲自为他洗涤治疗,这在宗族亲党中都是很难做到的。罗惟远一向慷慨好施,曾氏总是顺从承受,从不违背。罗惟远死后,有姻亲长期欠他二百多两银子,却不肯偿还。等到一狱鸟显贵,曾氏想到罗惟远平素的宽厚心意,便取出借据烧掉了。陈氏,闽县人,是林焯的妻子。林焯任吏时客死他乡,家中非常贫困。陈氏二十九岁守寡,带着孤儿懋和回到乡里,抚养并教导他。嘉靖年间,因儿子显贵,被封为安人。后来懋和官做到方伯,陈氏八十多岁去世。起初懋和贫贱时,亲友没有人救济他;等到他显贵后,陈氏不因过去的事心存芥蒂,对林氏宗族亲党周济抚恤,恩意尤其深厚,这大概是士大夫难以做到的事。叶七娘,闽县人,是翁文熺的妻子。隆庆三年,海盗劫掠她所在乡里的海屿,掳走男女七十多人。叶七娘不肯跟随,贼人便拿刀逼迫她。她呼喊道:“我死也不顺从贼人。”贼人发怒,砍断她的两条手臂,她因此死去,官府替她置办葬礼。王琼妹,是福清人王汝采的女儿。莆田人陈商聘娶她,还未成婚陈商便去世了。王琼妹告诉母亲,奔赴陈家为陈商守丧,住了几年。适逢嘉靖末年倭寇侵犯她所在的峰头乡,王琼妹被抓住,但没有受辱,捡起刀自杀。贼人认为她有义节,替她收殓,并释放了同被掳的人。林烈女,名宾,侯官人。年少时许配给同县的黄材,还未成婚黄材便去世了。林烈女当时十八岁,听说后号哭悲痛,奔到黄材的灵柩处,对天发誓终身不改嫁。黄家贫穷,林烈女脱下簪子耳饰换取棺材安葬黄材,独自居住纺纱织布,她的节操尤其显著,诏令表彰她。二陈烈女,都是福清人。陈兰的女儿许配给林招德,还未成婚林招德便溺水而死,女子立即立誓终身归属林家,孝顺侍奉公婆,即使遇到荒年,供养也从未缺少。她精于女红,独自住在一座楼上,日夜纺织,织机轴声从不停止。县中人更加敬重她的贤德,争相购买她织的几尺布,称为“节女布”。陈镜的女儿,也许配给施元衡,将要成婚时施元衡去世了。陈镜女听说后立即要上吊,母亲救下并阻止了她。于是她嫁入施家,纺纱织布,侍奉公婆,与陈兰女一样守节。嘉靖年间,有司上报此事,获得旌表。陈兰女因为居住在偏远乡里,至今还没有被举报。

刘氏,闽县李岳妻。大学士琼山丘山庄公浚为记其甘节堂,略曰:“妇人不幸,遭人伦之变,而得以节名,岂甘为是欤?不得已也。然其始终一节,忘其苦而以为甘,虽死不悔者,盖必有以见大,天理民彝之所当然,而不容已则又非不得已也。予于三山李母甘节堂有感焉。母年十九,归邑人李宗衡,二十八而寡,子升甫六岁,家徒四壁,内外期功之亲,无一足恃者。旦暮纺织自给,百凡小大之事,皆身任之。艰难厄塞备尝之矣。人盖不胜其苦,母则未尝告劳焉。呜呼!刍豢之甘,荼堇之嗜,非不知荼堇之苦也,盖必有以甘之者矣。甘之故忘之,忘之故安之。李母于此,殆非不得已而然者欤?今二孙同领乡荐,而次孙廷美又登甲第,蒙恩归荣,李氏门骎骎大矣,母之功也。廷美介求予文以记其所谓甘节堂者。予亦早孤,亲见吾母之甘其苦,无异李母焉。故为之记如此,俾持归书堂之壁。”陈氏,怀安吴孟恭妻。年二十适孟恭,甫二月,孟恭疾将死,谓陈曰:“吾大父早世,赖大母守志以鞠吾父。吾父早世,又赖吾母鞠吾。今吾殆不起矣,汝能不辱吾大母及吾母乎?”陈泣应曰:“诺。”孟恭卒,遗腹一子,又殇。陈矢无二志。正统间,邓茂七反,寇至,火其居,家荡然矣。卒奉姑终。孟恭大母梁、母陈。

王氏,福清陈和妻。和早卒,王奉舅姑以孝闻。舅姑又卒,家贫不能葬,王日夜号恸,乡人义之,助举三丧。

郑氏,闽县余尚春妻。尚春客死,郑扶柩以归。时其祖姑及舅又相继卒,家贫,三丧未举。或劝之曰:“曷从俗火葬乎?”曰:“非礼也。吾舅与吾夫儒者,且孤亮他日长,宁无遗恨乎?”卒葬之以礼。后亮领景泰间乡荐,缙绅扁其堂“孝节”。

郑氏,闽县举人林庭桂妻。庭桂,文安公长子也。郑氏,府同知必显之女,素闲家训。夫病,割股和粥以疗,年二十二守节,卒年八十余。文安公子九人,郑氏处诸妯娌,和而有礼,咸敬而法之。知府叶溥奏旌焉。

邓氏,闽县人郑坦妻。年十六归坦,未几坦卒,戚党怜其少,微讽以言,郑氏即引刀断其两耳。性聪慧,凡《列女传》、《孝经》,皆能口诵。以坦弟之子云镐为后,虽甚爱而不姑息,日夜课令就学。有司闻其贤者,莫不致礼焉。邓氏年八十余卒,诏旌其门。后以嗣子云镐贵,赠宜人。

曾氏,闽县人,学正罗惟远妻也。年二十七而寡,以子一狱鸟贵,封恭人。曾性明哲,知大义。惟远有前妻,子一狱鸟,抚之犹己出也。一狱鸟性病头疡,臭秽不可近,亲为洗涤疗治,盖宗党咸难之。惟远素慷慨乐施,每顺承不违。惟远死,有姻家常负惟远金二百余,不肯偿。及一狱鸟贵,曾氏缘惟远雅意,取券焚之。

陈氏,闽县人林焯妻。焯为吏客死,家贫甚。陈氏年二十九而寡,携孤童懋和归乡里,抚而教之。嘉靖间,以子贵,封安人。后懋和官至方伯,陈氏年八十余而卒。始懋和微时,亲故莫有恤之者,及其贵也,陈氏不以前事芥蒂,周恤林氏宗党恩意尤至,盖士大夫所难者。

叶七娘,闽县翁文熺妻。隆庆三年,海寇劫其乡海屿,虏男女七十余人,叶不肯行,贼以刃迫之。呼曰:“吾死不从贼。”贼怒,断其两臂而死,官为给葬。

王琼妹,福清王汝采女也。莆人陈商聘之,未娶而商卒。女告其母,奔陈为持丧,居数岁;会嘉靖末倭寇其乡峰头,琼妹被执,不辱,拾刀自杀。贼义而敛之,并释诸同虏者。

林烈女,名宾,侯官人。少许聘同邑黄材,未及娶而材卒。烈女年十八矣,闻之号恸,奔材殡所,誓天不贰。材家贫,烈女脱簪珥易棺葬之,独居纺绩,其节尤著,诏旌之。

二陈烈女,俱福清人。陈兰女许聘林招德,未娶而招德溺死,女即矢志归林,孝奉尊嫜,虽凶年而养未尝缺,精于女红,独处一楼,日夜抒轴声不绝。邑人益重其贤,布数尺争市之,号曰节女布云。

陈镜女,亦许聘施元衡,将婚而夫卒。镜女闻之,即自缢,母救而止之。遂适施,纺绩奉姑舅,与兰女同节。嘉靖间,有司上其事,得旌。兰女以居远乡,犹未之举。

廖贞女,吉安罗文毅公传:贞女名璧,闽县人。父元熙与彭岳素厚善,许女其子梦槐。明年,岳死,女为去容饰不御者,心丧然。年十八,归彭有期矣。梦槐舟行溺死,女闻讣哀愤,即欲自经,母防视弗获。乃请于祖母及母,往视殓,抚尸恸哭,声酸裂尸,若为更生,泫泫且出泪,口鼻血迸流。廖氏挽之还,踊而呼:“父母既以儿许人,复何归乎?”父母遂不忍复有言。贞女舅岳,故江西人也,娶于罗,客闽,复纳薛氏,举梦槐。岳卒,后罗与薛时不相能,贞女泣谏曰:“新妇所恃为命者二姑,今二姑不一心若此,新妇将何依耶?”言讫又恸哭。二姑感动,亦哭,遂和好无间。时彭氏家落。梦槐又无兄弟可赖恃,闻者莫不心恻叹嗟。洪先曰:“岳所娶即予从姑,余姑产一子,携入闽夭死,岁时音问,恒为之悲,故闻贞女甚悉,兹事盖传实也。”贞女于万历五年卒,年五十六。七年,诏旌。

译廖贞女,《吉安罗文毅公传》记载:贞女名璧,闽县人。她的父亲元熙与彭岳一向交情深厚,便把女儿许配给彭岳的儿子梦槐。第二年彭岳去世,女子为此除去容饰,停止修饰仪容,如同心丧。她十八岁时,已经定下嫁到彭家的日期。梦槐乘船出行溺水而死,女子听到讣告,悲痛愤懑,立即想要上吊,母亲日夜防守看护,也没能阻止。于是她请求祖母和母亲,前往察看入殓,抚尸恸哭,哭声凄厉得仿佛要使尸体复生,眼泪涟涟,口鼻中鲜血迸流。廖氏拉她回来,她跳跃着呼喊:“父母既然把女儿许给别人,又让我归向哪里呢?”父母于是再也不忍心劝阻她。贞女的舅父彭岳原本是江西人,娶罗氏为妻,客居闽地,又纳薛氏为妾,生了梦槐。彭岳死后,罗氏和薛氏时常不能相处。贞女哭着劝道:“新妇所依靠、视为性命的,是两位姑母;如今两位姑母竟这样不同心,新妇将依靠谁呢?”说完又痛哭。两位姑母受到感动,也哭了起来,于是和好,再无隔阂。当时彭家已经衰败,梦槐又没有兄弟可以依靠,听到的人无不心中悲恻,叹息不已。洪先说:“彭岳所娶的罗氏就是我的堂姑母。我姑母生了一个儿子,带到闽地后夭折,逢年过节听不到他的音信,常常为此悲伤。所以我对贞女的事知道得很详细,这件事大概确实流传无误。” 贞女于万历五年去世,享年五十六岁。万历七年,诏令旌表。林氏二烈女,年长的叫金小,年幼的叫玉小,都是闽县人,是熹的女儿。金小二十岁嫁给连江人郑辉,已经生育一个儿子。玉小已行笄礼但还未出嫁。嘉靖四十二年,倭寇入侵,来到她们所在的壶江村。金小恰好回娘家省亲,便和妹妹扶着母亲乘船躲避。贼人突然登船,两个女子害怕遭受侮辱,都投江自尽。金小临死时还安置好自己的儿子,对母亲说把孩子抱回郑家;玉小则脱下簪子耳饰交给母亲。听到的人无不悲酸哀痛。几天后,两人的尸体逆流而上,她们的父亲收尸安葬。贞女 闽县有林氏,名顺,是故民文炤的女儿,幼年许配给郑鸣鹤;黄氏,名坤姐,幼年许配给林启愚;彭氏,幼年许配给李科。侯官有陈氏,名庄卿,是金华知府京的孙女,幼年许配给周大乐;林氏,名绶,是御史瑭的孙女,幼年许配给张组;廖氏,名以庄,是生员世经的女儿,幼年许配给周文;李氏,名珊,是故民彬的女儿,幼年许配给邵文典;林氏,名富姐,幼年许配给黄廷桂。连江有林氏,名顺德,是知州金的女儿,幼年许配给孙梦弼;陈氏,是故民宗权的女儿,幼年许配给黄应龙。永福有黄氏,名淑真,是知县楷的女儿,幼年许配给方时兴。福清有魏氏,名聚金,是生员奇春的女儿,幼年许配给林一莲;郑氏,名勤娘,是故民筹的女儿,幼年许配给严仕擢;陈氏,名细举,幼年许配给郑从岳;林氏,名细娘,幼年许配给王一法。福州卫有李氏,名芸卿,是指挥澍的女儿,幼年许配给叶露泽。这些女子都在未婚时奔赴未婚夫的丧事,至死也没有改变志节。观风使者先后上报她们的事迹,诏令分别旌表她们的家门。只有闽县林氏顺没有得到旌表,而督学宪副耿定方题匾“贞孝”。其中彭氏、黄氏坤姐、侯官林氏富姐、永福黄氏淑真、福清陈氏细举、林氏细银,都没有得到旌表。林贞女名菜姐,她的妹妹名仁姐,都是闽县人,是参政舜道的女儿。贞女许配给长乐中丞陈省的儿子长源,出嫁的日期已经临近。长源去世,贞女想奔赴丧事,父母不同意,她便日夜号哭,发誓终身不改嫁。妹妹仁姐友爱姐姐,姐姐不吃荤,自己也不吃荤;姐姐病得不能睡觉,自己也不敢睡觉,日积月累劳累憔悴,先于姐姐去世。贞女更加悲愤郁结,吐血数升而死。临死时说:“安葬我,一定要送到长乐。”当时是万历五年六月。士大夫听说后,认为姐姐守贞、妹妹友爱,即使刚强的男子也难以做到。参政的朋友林燫哀悼她的志节,作《楚歌》凭吊道:“兰草生长啊多么茂盛,沐浴芳香啊为谁施展?指着苍天作为公正的见证啊,发誓披陈我的肝胆。只说我尚未见到君子啊,心既已许下便不改变。至死也不改志啊,只希望父母能够听从。亲自为自己哀悼啊,以成全我的志愿。为什么妹妹如此美好啊,友爱姐姐发自内心而格外深厚。她日夜为我吊唁啊,忘却睡眠饮食和劳累。那鹡鸰鸟在原野上啊,痛惜美好的人永远被弃。既悲叹我的命运不逢时啊,又加上惨痛的伤感。眼泪纵横流淌啊,魂魄恍惚飘扬。” 遮掩浮云向上升行啊,在天帝身旁寻求神灵般的贤者。经过宋都啊凭吊伯姬,渡过淇水啊问候共姜。登历九疑山的高峻险峭处啊,拜见帝女并漂浮在湘水之上。形体恍惚不定而不能变化啊,又难以借凤凰的翅膀飞行。唉!父母养育我却没有让我完成婚嫁啊,还不如没有出生;观看《女图》来对照自己啊,我仰慕古代有德行的女子。即使尸骨归葬山脚啊,只有苍天照鉴我的精诚。千秋万代啊,节操安存,美名长在。”三十多年以后,有一位贞女林氏,名玙芳,就是太宗伯林燫的孙女、户部员外郎世吉的女儿。她幼年许配给潮阳令吴万全的儿子尔雅,还未成婚尔雅便去世了。女子十六岁,立即想奔赴丧事,父母认为此事为难。女子不愿再违背父母的命令,从此斋戒吃素,守持自身,发誓一定做吴家的鬼魂。间或有人劝她改嫁,她一听到便抽泣哭泣,几次哭得接近死亡。父母知道她志向坚定、不可改变。她足不踏出门槛外达十二年,临死时说:“把我安葬回吴家。”她合掌念了十多声“南无阿弥陀佛”后闭眼去世。她过去曾读过宗伯林燫凭吊林贞女的辞文,每次都为之泪流不止;如今宗伯有了孙女,难道不也能与大参的女儿比肩,在烈节和芳名上相齐吗?我又听说贞女幼年聪慧,她的父亲曾为她讲解《孝经》《列女传》等书,她本来就把其中的道理铭记于心。唉!这样就可以在地下与宗伯相见,也没有辱没自己的父亲了。

林氏二烈女,长金小,次玉小,闽县人,熹女也。金小年二十嫁连江郑辉,育一子矣。玉小笄而未嫁也。嘉靖四十二年,倭入寇,至其村壶江。金小适归宁,与妹扶母乘舟避之。贼突登舟,二女恐见恶,皆自投于江。金小且死,置其子谓母抱还郑,玉小则脱簪珥与母,闻者莫不酸哀。数日,二尸逆流而上,其父收葬之。

贞 女闽县有林氏名顺,故民文炤女,幼许郑鸣鹤;黄氏名坤姐,幼许林启愚;彭氏,幼许李科。侯官有陈氏名庄卿,金华知府京孙女,幼许周大乐;林氏名绶,御史瑭孙女,幼许张组;廖氏名以庄,生员世经女,幼许周文;李氏名珊,故民彬女,幼许邵文典;林氏名富姐,幼许黄廷桂。连江有林氏名顺德,知州金女,幼许孙梦弼;陈氏,故民宗权女,幼许黄应龙。永福有黄氏名淑真,知县楷女,幼许方时兴。福清有魏氏名聚金,生员奇春女,幼许林一莲;郑氏名勤娘,故民筹女,幼许严仕擢;陈氏名细举,幼许郑从岳;林氏名细娘,幼许王一法。福州卫有李氏名芸卿,指挥澍女,幼许叶露泽。皆未婚而奔其丧、之死矢靡忒者,观风使者先后上其事,诏各旌其门。独闽县林氏顺未旌,而督学宪副耿定方匾曰:“贞孝”。其彭氏、黄氏坤姐、侯官林氏富姐、永福黄氏淑真、福清陈氏细举、林氏细银,俱未旌。

林贞女菜姐,其妹仁姐,闽县人,参政舜道女也。贞女许嫁长乐中丞陈省子长源,于归有日矣。长源死,贞女欲奔其丧,父母不可,日夜号泣,矢志靡他。其妹友厥姊,姊不茹荤,己亦不茹荤,姊病不能寝,己亦不敢寝,积劳瘁先卒。贞女益愤郁,呕血数升而绝。将死,曰:“葬我,必之长乐。”时万历五年六月也。士大夫闻之,姊贞而妹友,即烈丈夫难之矣。参政友人林燫哀其志,为楚歌以吊:“兰生兮葳蕤,沐芳馨兮为谁施?指苍天以为正兮,矢肝胆而陈词。曰余未见君子兮,心既许而不移。之死匪他兮,幸父母焉听之?躬自悼兮遂余志。夫何女弟之婵娟兮,友因心而独至。羌日夜其唁余兮,忘寝食与劳瘁。彼鹡鸰之在原兮,痛婉娈之永弃。余既悲余命之不辰兮,又重之以惨伤。涕阑干而横流兮,魂怳怳而飞扬。掩浮云而上征兮,求灵修于帝傍。过宋都兮吊伯姬,航淇水兮讯共姜。历九疑之巑岏兮,谒帝女而浮湘。形蘧蘧而不可化兮。又难以假翼于凤凰。吁嗟!父母养我不卒兮不如无生,览女图以自镜兮,吾慕夫古之人有行。虽归骨于山麓兮,惟皇穹照余之精诚。千秋兮万礻冀,安节兮令名。”后三十余年,有贞女林氏,名玙芳,即太宗伯燫孙女,户部员外郎世吉女也。幼许潮阳令吴万全之子尔雅,未婚而尔雅卒。女年十有六,即欲奔其丧,父母难之。女重违父母命,从此斋素自持,誓必为吴门鬼。间有从臾者,闻之辄歔歔泣欲死,泣而滨于死者屡,父母知其志坚不可转也。盖足不履阈外者十有二年,临卒,曰:“葬归于吴。”合掌念弥陀十数声而瞑。往尝读宗伯所吊林贞女辞,每为之泫然泪下,乃今宗伯有孙女,岂不与大参之女较烈齐芳哉?余又闻贞女幼聪慧,其父为解《孝经》、《列女传》诸书,贞女固心则之。呜呼!是可以见宗伯于地下,无忝所生矣。

论曰:余诵《诗》至《柏舟》,未尝不废卷而叹也。夫共伯早夭,共姜矢志,死而靡他,此固操不二之心,贞从一之义者也。若女子之未字者,则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然迓轮未卜,结褵未施,一失所天,甘与同死。远视共姜,其节弥贞,其心弥烈矣。呜呼!婉娈季女,目不探文史之林,足不逾闺阃之阈,乃率其秉心,为此殊行,流芳千礻冀,照耀两间,一何伟也。世有为丈夫者,载质儋爵,慕位薰心,蘅变为萧,橘化为枳,昏夜乞而白日骄,甚且谓他人父,谓他人母,有靦面目,良足哀矣。善乎先正之言曰:“天下失道,道在妇人;丈夫绝学,学在女子。”方氏,闽县赵天麟妻。嘉靖三十八年,倭寇入其乡长湾,天麟出御贼,举家浮江。贼突至舟,驱天麟父母入水。方氏及天麟妹坤淑俱年少,恐贼污,投于江。同时有福清陈一德妻施氏,与小姑陈细娘遇贼,亦相持赴水死。

译评论说:我诵读《诗经》到《柏舟》篇时,没有一次不放下书卷叹息。共伯早早夭亡,共姜发誓守志,至死不改,这本来就是守持不二之心、贞洁从一之义。至于尚未出嫁的女子,即使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婚期尚未确定,嫁衣还未穿上,一旦失去自己的丈夫,便甘愿与他同死。远远看去,她们比共姜的节操更加贞洁,内心更加刚烈。唉!美丽年轻的女子,眼睛没有涉猎文史之林,脚步没有跨出闺门的门槛,却能遵循自己的本心,做出这样的非凡行为,使芳名流传千秋万代,照耀天地之间,这是多么伟大啊!世上有些身为男子的人,带着资财、担任爵位,贪慕职位,熏心于富贵,兰草变成蒿草,橘树移植后变成枳树,暗中乞求而白日骄横,甚至把别人的父亲称作自己的父亲,把别人的母亲称作自己的母亲,毫无羞耻,实在可悲。古代贤正之人说得好:“天下失去正道时,正道还在妇人身上;男子断绝了学问,学问还在女子身上。” 方氏,是闽县人赵天麟的妻子。嘉靖三十八年,倭寇进入她所在的长湾乡,赵天麟出外抵御贼寇,全家乘船渡江。贼人突然来到船上,把赵天麟的父母赶入水中。方氏和赵天麟的妹妹坤淑都还年轻,害怕被贼人污辱,便投江而死。同时还有福清陈一德的妻子施氏,她与小姑陈细娘遇到贼寇,也相互扶持投水而死。何玉真,是福清人林侹的妻子。倭寇侵犯福清,林侹父子都被抓住,贼人把林侹作为人质索取赎金而没有得到,林侹便被杀死,何玉真于是自杀。同时有一位林氏,是庠生张季临的妻子。她也和婆母一起被抓,林氏请求用自己代替婆母获释。于是林氏骗贼人说:“我住宅前面的池塘里有很多金银财宝。”贼人信以为真,林氏带他们前往,到了池塘边便自己投水,贼人用长枪将她刺死。石采蒿,是参政石璧的孙女。她小时候从不随意说笑。嘉靖年间,倭寇入侵,采蒿跟随母亲躲避,便把小刀系在衣带之间。母亲奇怪地询问,她说:“危急时就自杀罢了!”后来遇到贼寇,她投水时陷入泥淖,贼人想把她拉上来,采蒿便自杀了。几天后,家人收殓她的尸体,脸色还像活着一样。吴氏,长乐人许鉴的妻子。嘉靖年间,倭寇侵犯长乐,许鉴夫妇都被抓住。贼人拿刀挟持许鉴,吴氏抱着他哭泣,请求代替他,贼人于是杀死吴氏。同县当时还有廉氏,是林师学的妻子;吴玉莲,是陈九叙的妻子;她们都不肯受贼人污辱而死。薛氏,福清人。十三岁时,许配给林以聪。林以聪不久染上恶疾,到了婚期,内外的妇女老妇都劝她不要前往,薛氏说:“他孤独贫困又患病受苦,日常生活靠什么依靠呢?”她不听劝阻,最终嫁到林家。十年间生了一个儿子,早晚替丈夫洗衣洗浴,从不显出难色。丈夫去世时,薛氏已经二十八岁。她抚养孤儿长大成人,最终又寿终正寝。万历年间,诏令旌表她。人们都说,她嫁给患厉病的人却生下孩子,夫妻和谐相处十年而没有互相传染,这是奇异节行所得到的报偿。刘氏,名淑真,是连江人黄缙的妻子。黄缙死后,刘氏抚养孤儿应龙,为他聘娶陈聪小为妻。不久,应龙去世,当时还没有成婚。陈氏奔赴丧事,与婆母一同起居。两个寡妇孤苦伶仃,只有彼此相伴。等到婆母去世,儿媳也随之死去。万历十六年,诏令旌表。叶氏,名默,福清人,是知州、赠太子太保叶朝荣的女儿。她嫁给林守定,过了一年,林守定去世。叶氏痛哭倒地,想要以身殉死。家人察觉她的心意,秘密监视她;父亲怜悯她的志节,想让她回家赡养她,她不肯。不久,她的舅父林质卿接受富家聘礼,准备强行逼她出嫁。叶氏料想自己必定不能免于此事,便取刀自刎而死。万历十九年,诏令旌表她。林氏,名懋细,福清人,是教谕资澜的女儿。十七岁嫁给郑汝舟。郑汝舟的父亲天佐任惠州府同知,带着儿子和儿媳赴任。第二年,郑汝舟回来应试,几个月后染病去世。林氏听到讣告,奔赴丧事,伏在棺木上哭泣祭奠,闭门自刎。将要断气时,家人把她救活,用药物护理。她趁间隙用手指甲抠出药物,割断喉咙而死。万历二十二年,诏令旌表她。林氏,福清人,是长乐人何梦卜的妻子。何梦卜在嘉靖丁酉年乡试中举,名列第二,过了一年便去世。家中原本贫困,留下一个儿子起渤。林氏二十四岁,发誓守节,含辛茹苦地抚养、摩挲、督促教诲儿子。起渤长大后,补为郡学弟子员,林氏为他娶了郑氏。不久,起渤又去世,没有留下儿子。郑氏二十六岁,婆媳二人相依为命。她们纺纱织布维持生活,常常穷困到不能生火做饭,却忍受饥饿等待死亡,始终没有一点怨色。乡里人无不怜悯她们。林氏七十七岁去世,郑氏艰难筹办丧事,又把她和丈夫合葬,年过六十,如今还活着。陈氏,名臾姐,是长乐人、行太仆寺卿文沛的女儿。她嫁给闽县人林镜,林镜是大尹林堪的儿子。林镜早夭时,陈氏才十九岁,悲痛得不想活下去。婆母劝解她说:“你已经怀孕了,幸而生下男孩,正好可以延续这一线血脉。”陈氏听后忍死等待,满月生下一个男孩,但孩子刚满周岁就夭折了。陈氏悲痛欲绝,婆母又多次劝她说:“我虽然年老,还有余年可活;你若顾念孩子,就不要舍弃生命、抛下我。”陈氏于是隔绝荤食,吃素侍奉婆母直到老年,从未稍有懈怠,这样过了四十多年,家人几乎听不到她的声音。婆母九十二岁去世时,陈氏已经六十三岁。此前巡按御史何熊祥、刘应龙分别为她家题匾,等待上报请示诏命;今年她已七十岁,仍未获旌表。马氏,是大司徒森的女儿,嫁给王参知应钟的儿子德渼。成婚一个月,德渼便去世了。她多次想要随死,后来又想到丈夫没有儿子,没有人为他守三年丧。等到丧期结束,她私下准备好送终的器具,请示父亲说:“女儿现在可以死了。”于是绝食而死。闽县 金氏,千户汤泉的妻子。李氏,曾理瑶的妻子。潘氏,谢巘的妻子,儿子是镛。成化年间,镛中岁贡。陈氏,举人李烜的妻子。李烜在天顺十年会试时被烧死。黄氏,林浚的妻子,儿子是庭棡。弘治年间,庭棡中岁贡。陈氏,张浚的妻子。李氏,林克囗的妻子。吴氏,邓标的妻子。王氏,杨和生的妻子。儿子是永,宣德丁未年进士。潘氏,陈启的妻子。儿子是傅,正统丙辰年进士。林氏,高明的妻子。儿子是圭,天顺己卯年举人。邓氏,高孔文的妻子。姜氏,龚廷逵的妻子。王氏,举人林玠的妻子。儿子是文缵,弘治乙丑年进士。张氏,陈正谟的妻子。儿子是公升,嘉靖乙丑年进士。陈氏,邓炜的妻子。儿子是原玉,嘉靖己酉年举人。张氏,陈台的妻子。许氏,林络的妻子。孙子是堪,嘉靖癸卯年举人;曾孙是材,万历癸未年进士。邹氏,庄弘绅的妻子。儿子是严,嘉靖癸卯年举人。张氏,县学生郑洛的妻子。儿子是耀,万历乙酉年举人。侯官县 赵氏,林文明的妻子。蓝氏,县学生王銮的妻子。

何玉真,福清林侹妻也。倭寇福清,侹父子俱执,贼质侹以求赂而不得,侹死,何遂自杀。同时有林氏者,庠生张季临妻也。亦与姑俱执,林求以身代姑免。林乃绐贼曰:“我宅前池中,大有金宝。”贼信之,林导往,至则自投于水,贼以长枪刺杀之。

石采蒿,参政璧之孙女也。幼不妄笑语。嘉靖间,倭入寇,采蒿随母避之,即系小刀衣带间,母怪问,曰:“急即死耳!”既而遇贼,赴水陷泥淖中,贼欲援之,采蒿自杀。数日,家人收其尸,色如生。

吴氏,长乐许鉴妻。嘉靖间,倭寇长乐,鉴夫妇俱见执。贼挟刃鉴,吴抱而哭,请代之,贼遂杀吴。同县时有廉氏,林师学妻;吴玉莲,陈九叙妻,俱不肯污贼死。

薛氏,福清人。年十三,许聘林以聪。聪寻染恶疾,当婚期,中外妪媪劝毋行,薛曰:“彼孤贫病困,俯仰何依乎?”不听,竟归林。十年,举一子,朝夕为夫浣濯无难色。夫卒时,薛年二十八矣。抚孤成立,复以寿终。万历中,诏旌之。人咸谓厉而生子,夫妇谐伉俪者十年,而不相传染,盖奇节之报云。

刘氏名淑真,连江黄缙妻。缙死,刘抚孤应龙,聘陈聪小为室。无何,应龙卒,尚未婚。陈奔其丧,与姑同寝处。两嫠茕茕,形影相吊。逮姑亡,而妇亦随殁。万历十六年诏旌。

叶氏名默,福清人,知州赠太子太保叶朝荣女。适林守定,逾年,守定故。氏恸哭仆地,欲以身殉。家人察其意,伺之密,父怜其志,欲归而赡之,不听。无何,其舅林质卿纳富室聘,将拥迫以行。氏度必不免,遂取刃自刎死。万历十九年,诏旌之。

林氏名懋细,福清人,教谕资澜女。年十七适郑汝舟。汝舟父天佐,为惠州府同知,携其子与妇之任。明年,汝舟还应试,数月,感疾卒。林闻讣奔丧,冯棺哭奠,闭户自刎。几绝,家人救免,药护之。乘间以指爪抉药,断喉而死。万历二十二年诏旌之。

林氏,福清人,长乐何梦卜妻。梦卜举嘉靖丁酉乡荐第二人,逾年而卒。家故贫,遗一子起渤。林年二十有四,矢志茹荼抚摩督诲。既长,补郡弟子员,为娶郑氏。无何,起渤又卒,未有子。郑年二十有六,妇姑相依为命。纺绩治生,频至不能举火,而忍饥俟死,绝无怨色。里中人莫不怜之。林七十七卒,郑拮据营葬,并葬其夫,年六十余,今尚存。

陈氏,名臾姐,长乐行太仆寺卿文沛女。适闽县林镜,大尹堪之子也。镜早夭,氏年方十九,哀恸不欲生,姑解之曰:“妇有孕,幸而男乎。固延如线之脉也。”氏闻言忍死以俟,弥月举一男,甫周而殇,氏哀恸欲绝,姑复再四解之曰:“吾虽老,尚有余年,妇念儿,则无捐生弃我。”氏遂屏荤茹素,奉姑至耄耋,未尝少懈,盖四十余年,家人不闻其声。姑卒年九十二,而氏年六十三矣。先是巡按御史何熊祥、刘应龙各匾其庐,候题诏,今年七十,尚未举。

马氏,大司徒森女,适王参知应钟子德渼。婚逾月,德渼亡焉。欲死者屡,已又念夫未有子,无为持三年丧者。迨丧毕,私治送终之具,请于父曰:“女今可以死矣。”遂绝食而卒。

闽 县金 氏千户汤泉妻。

李 氏曾理瑶妻。

潘 氏谢巘妻,子镛。成化间,岁贡。

陈 氏举人李烜妻,烜,天顺十年,会试焚死。

黄 氏林浚妻,子庭棡。弘治间,岁贡。

陈 氏张浚妻。

李 氏林克囗妻。

吴 氏邓标妻。

王 氏杨和生妻。子永。宣德丁未进士。

潘 氏陈启妻。子傅。正统丙辰进士。

林 氏高明妻。子圭。天顺己卯举人。

邓 氏高孔文妻。

姜 氏龚廷逵妻。

王 氏举人林玠妻。子文缵。弘治乙丑进士。

张 氏陈正谟妻。子公升。嘉靖乙丑进士。

陈 氏邓炜妻。子原玉。嘉靖己酉举人。

张 氏陈台妻。

许 氏林络妻。孙堪。嘉靖癸卯举人。曾孙材。万历癸未进士。

邹 氏庄弘绅妻。子严。嘉靖癸卯举人。

张 氏县学生郑洛妻。子耀。万历乙酉举人。

侯官县赵 氏林文明妻。

蓝 氏县学生王銮妻。

林 氏李徽妻。子源。成化辛卯举人。

译林氏,李徽的妻子。儿子是源,成化辛卯年举人。王氏,府县生马谦的妾。怀安县 蔡氏,举人马俊的妻子。孙子是森,嘉靖乙未年进士。俞氏,金石的妻子。儿子是文明,弘治戊午年举人。长乐县 陈氏,高伯明的妻子。陈氏,谢磔的妻子。陈氏,谢文爵的妻子;谢文爵是谢磔的儿子。福清县 王氏,龚孟旸的妻子。何氏,县学生郭世治的妻子。儿子是万程,嘉靖乙未年进士。卢氏,主事郭万程的妻子。王氏,县学生林日休的妻子。儿子是偕春,隆庆庚子年举人。谢氏,林晚翠的妻子。儿子是延植,万历辛未年进士。王氏,县学生林岫的妻子。林氏,郭应璧的妻子。王氏,杨叔英的妻子。吴氏,何仪凤的妻子。吴氏,林世蓁的妻子。儿子是尚义,万历乙酉年举人。林氏,何尚友的妻子。以上已受旌表的共有四十人。闽县 钟氏,林廷振的妻子。儿子是深,成化庚子年举人。邓氏,举人余庭彬的妻子。高氏,举人郑世泽的妻子。儿子是余庆,正德丁卯年举人。叶氏,刘文斌的妻子。孙子是世扬,正德丁丑年进士。陈氏,知府孟玘的继妻。儿子是嵩,弘治己卯年举人。何氏,县学生林广的妻子。朱氏,林泽的妻子;林泽是林广的儿子。唐氏,陈煇的妻子。叶氏,陈泰的妻子。胡氏,陈瑶的妻子。王氏,陈住的妻子。王氏,刘璁的妻子。林氏,叶淮节的妻子。陈氏,陈贤的妻子。李氏,赵懋的妻子。吴氏,教谕李廷韶的妻子。郑氏,副使陈叔绍的妻子。林秀卿,杨文正的妻子。杨氏,陈珍的妻子。陈氏,县学生官鼎的妻子。李氏,陈绍惠的妻子。黄氏,林世融的妻子,是布政泽的女儿。罗氏,杨珙的妻子,是教谕泽的女儿。陈氏,沈聪的妻子。曾氏,府学生黄涣的妻子。林氏,陈凤岐的妻子。嗣子是联芳,嘉靖丙辰年进士。陈氏,叶英的妻子。儿子是继熙,嘉靖庚子年举人。李氏,县学生蒋国华的妻子。张氏,邓魁的妻子。刘氏,赠太常少卿谢蕡的妾。谢氏,举人甘一夔的妻子。陈氏,举人林允大的妻子。余氏,林世显的妻子。欧氏,周韶的妻子。邵氏,赠主事陈源清的妾。张氏,举人李鸣金的妻子。陈氏,举人林良材的妻子。王氏,贡士林庭奎的妾。黄氏,县学生刘尚敬的妻子。谢氏,县学生邓应祯的妻子。吴氏,林道行的妻子。董氏,郑人彦的妻子。陈氏,县学生郑鼎夫的妻子。陈氏,郑蔶的妻子。叶氏,张绍彝的妻子。郑氏,张濴的妻子。孙氏,张琏的妻子。曾孙张炳,于万历癸酉年中举。杨氏,叶干冏的妻子。王氏,舒□的妻子。郑氏,林公迁的妻子。倪氏,县学生郑宗德的妻子。蔡氏,董汝元的妻子。郑氏,林朝宾的妻子。陈氏,董世连的妻子。陈氏,林世芳的妻子。孙氏,王用宾的妻子。郑氏,唐桂的妻子。吴氏,县学生李大林的妻子。王氏,李一鹏的妻子。李一鹏是李大林的嗣子。陈氏,举人袁敬德的妻子。林氏,县学生黄壂的妻子。施氏是黄壂的妾。刘氏,陈焲的妻子。侯官县 林氏,何旻的妻子。儿子何琼,于永乐乙未年中进士。吴氏,赵王忽的妻子。儿子赵正,于宣德己酉年中举。张氏,俞士渊的妻子。王氏,杨源的妻子。儿子杨登,于宣德丙子年中举。许氏,卢达的妻子。李寄娘,林继成的妾。张氏,杨文瀚的妻子。陈氏,理问林育的妻子。戴氏,张道南的妻子。周氏,举人郑瑛的妻子。陈氏,县学生员王应春的妻子。陈氏,张鉴的妻子。郑氏,杨英的妻子。薛氏,林柏的妻子。黄氏,右卫谢瑀的妻子。林氏,县学生陈仕基的妻子。林氏,郑汝试的妻子。李氏,举人林惟谨的妻子。王氏,县学生蓝烛的妻子。叶氏,高允升的妻子。她是进士春泽的女儿。卞氏,县学生冯德光的妻子。冯氏,县学生陈道谏的妻子。庄氏,举人郑熙的妻子。刘氏,县学生陈璧的妻子。怀安县 俞氏,黄应的妻子。儿子黄安,于永乐丙戌年中进士。陈氏,刘伯元的妻子。许氏,刘伯亨的妻子。吴氏,王惟善的妻子。胡氏,徐明之的妻子。赵氏,徐诚之的妻子。丘氏,徐景华的妻子。陈氏,林志学的妻子。姜氏,举人冯珏的妻子。潘氏,中卫武生聂元霖的妻子。叶氏,县学生刘用誉的妻子。刘氏,左卫指挥李荣的妻子。古田县 罗氏,县学生杨琳的妻子。李氏,县学生邓扬宗的妻子。沈氏,李拳的妻子。苏氏,林濡的妻子。罗氏,县学生陈时中的妻子。朱氏,县学生李修的妻子。张氏,县学生陈祚的妻子。陈氏,丁子文的妻子。秦氏,王松的继妻。陈氏,王炜的妻子,是王松的女儿。陈氏,王炜的妻子,是王松的女儿。高氏,县学生余元机的妻子。陈氏,知事丁德崇的继妻。周氏,陈九思的妻子。黄氏,胡廷祐的妻子。林氏,举人魏火阜的妻子。李氏,余元佳的妻子。曾氏,卓中行的妻子。魏氏,陈复阳的妻子。曾氏,陈应时的妻子。游氏,林田的妻子。闽清县 陈氏,县学生罗步洲的妻子。詹氏,县学生孙汝廉的妻子。朱氏,谢邦燫的妻子。许氏,何玉孝的女儿。何氏,黄玄宗的妻子。池氏,贡生林一举的妻子。林氏,许文沧的妻子。长乐县 郑氏,陈叔谟的妻子。石氏,陈洪的妻子。林氏,陈植的妻子。陈氏,刘宗善的妻子。高氏,陈则渊的妻子。陈氏,县学生谢廷最的妾。吴氏,陈天与的妻子。林氏,黄伯顷的妻子。林氏,王公任的妻子。儿子文谦、文诚都为贡生。郑氏,陈宗的妻子。周氏,蒋后武的妻子。孙子行义,于万历丙戌年中进士;曾孙奕芳,于万历庚子年中举。谢氏,陈用和的妻子。连江县 赵氏,县学生陈宝的妻子。滕氏,王复源的妻子。丘氏,孙坦的妻子。许氏,陈博善的妻子。罗源县 欧氏,县学生王德元的妻子。黄氏,吴著的妻子。沈氏,县学生全大伦的妻子。阮氏,陈镜的妻子。郑氏,郎中尤光被的妻子。林氏,陈敬的妻子。永福县 方氏,林愈的妻子。林氏,王拱的妻子。福清县 刘氏,陈敏的妻子。林氏,邵舜民的妻子。陈氏,邵德洪的妻子。邵德洪是邵舜民的儿子。卫氏,给事中薛廷宠的妾。庄翠娘,张孟坚的妻子。林氏,李秀祥的妻子。林懋娘,郑玄的妻子。庄氏,严有章的妻子。阎氏,镇东卫千户呼文静的妻子。儿子呼良朋,任都督。王氏,林实的妻子。陈氏,县学生方廷扬的妻子。林氏,陈瑶玖的妻子。林柏的女儿,余文宦的妻子。郑氏,何天福的妻子。张兰娘,镇东卫人,卓应岳的妻子。朱氏,陈崇华的妻子。李氏,陈孔诗的妻子。蔡氏,知县郑时化的妾。金氏,林应科的妾。毛氏,林文鹏的妻子。以上应当旌表而尚未旌表的,共一百六十九人。

王 氏府县生马谦妾。

怀安县蔡 氏举人马俊妻。孙森。嘉靖乙未进士。

俞 氏金石妻。子文明。弘治戊午举人。

长乐县陈 氏高伯明妻。

陈 氏谢磔妻。

陈 氏谢文爵妻,爵,磔之子福清县王 氏龚孟旸妻何 氏县学生郭世治妻,子万程。嘉靖乙未进士。

卢 氏主事郭万程妻。

王 氏县学生林日休妻。子偕春,隆庆庚子举人。

谢 氏林晚翠妻。子延植,万历辛未进士。

王 氏县学生林岫妻。

林 氏郭应璧妻。

王 氏杨叔英妻。

吴 氏何仪凤妻。

吴 氏林世蓁妻。子尚义,万历乙酉举人。

林 氏何尚友妻。

以上已旌者四十人。

闽 县钟 氏林廷振妻。子深,成化庚子举人。

邓 氏举人余庭彬妻。

高 氏举人郑世泽妻。子余庆,正德丁卯举人。

叶 氏刘文斌妻。孙世扬,正德丁丑进士。

陈 氏知府孟玘继妻。子嵩,弘治己卯举人。

何 氏县学生林广妻。

朱 氏林泽妻。泽,广之子。

唐 氏陈煇妻。

叶 氏陈泰妻。

胡 氏陈瑶妻。

王 氏陈住妻。

王 氏刘璁妻。

林 氏叶淮节妻。

陈 氏陈贤妻。

李 氏赵懋妻。

吴 氏教谕李廷韶妻。

郑 氏副使陈叔绍妻。

林秀卿杨文正妻。

杨 氏陈珍妻。

陈 氏县学生官鼎妻。

李 氏陈绍惠妻。

黄 氏林世融妻,布政泽女。

罗 氏杨珙妻,教谕泽女。

陈 氏沈聪妻。

曾 氏府学生黄涣妻。

林 氏陈凤岐妻。嗣子联芳,嘉靖丙辰进士。

陈 氏叶英妻。子继熙,嘉靖庚子举人。

李 氏县学生蒋国华妻。

张 氏邓魁妻。

刘 氏赠太常少卿谢蕡妾。

谢 氏举人甘一夔妻。

陈 氏举人林允大妻。

余 氏林世显妻。

欧 氏周韶妻。

邵 氏赠主事陈源清妾。

张 氏举人李鸣金妻。

陈 氏举人林良材妻。

王 氏贡士林庭奎妾。

黄 氏县学生刘尚敬妻。

谢 氏县学生邓应祯妻。

吴 氏林道行妻。

董 氏郑人彦妻。

陈 氏县学生郑鼎夫妻。

陈 氏郑蔶妻。

叶 氏张绍彝妻。

郑 氏张濴妻。

孙 氏张琏妻。曾孙炳,万历癸酉举人。

杨 氏叶干冏妻。

王 氏舒□妻。

郑 氏林公迁妻。

倪 氏县学生郑宗德妻。

蔡 氏董汝元妻。

郑 氏林朝宾妻。

陈 氏董世连妻。

陈 氏林世芳妻。

孙 氏王用宾妻。

郑 氏唐桂妻。

吴 氏县学生李大林妻。

王 氏李一鹏妻。鹏,大林嗣子。

陈 氏举人袁敬德妻。

林 氏县学生黄壂妻。施氏,壂妾。

刘 氏陈焲妻。

侯官县林 氏何旻妻。子琼。永乐乙未进士。

吴 氏赵王忽妻。子正,宣德己酉举人。

张 氏俞士渊妻。

王 氏杨源妻。子登,宣德丙子举人。

许 氏卢达妻。

李寄娘林继成妾。

张 氏杨文瀚妻。

陈 氏理问林育妻。

戴 氏张道南妻。

周 氏举人郑瑛妻。

陈 氏县学生员王应春妻。

陈 氏张鉴妻。

郑 氏杨英妻。

薛 氏林柏妻。

黄 氏右卫谢瑀妻。

林 氏县学生陈仕基妻。

林 氏郑汝试妻。

李 氏举人林惟谨妻。

王 氏县学生蓝烛妻。

叶 氏高允升妻。进士春泽女。

卞 氏县学生冯德光妻。

冯 氏县学生陈道谏妻。

庄 氏举人郑熙妻。

刘 氏县学生陈璧妻。

怀安县俞 氏黄应妻。子安,永乐丙戌进士。

陈 氏刘伯元妻。

许 氏刘伯亨妻。

吴 氏王惟善妻。

胡 氏徐明之妻。

赵 氏徐诚之妻。

丘 氏徐景华妻。

陈 氏林志学妻。

姜 氏举人冯珏妻。

潘 氏中卫武生聂元霖妻。

叶 氏县学生刘用誉妻。

刘 氏左卫指挥李荣妻。

古田县罗 氏县学生杨琳妻。

李 氏县学生邓扬宗妻。

沈 氏李拳妻。

苏 氏林濡妻。

罗 氏县学生陈时中妻。

朱 氏县学生李修妻。

张 氏县学生陈祚妻。

陈 氏丁子文妻。

秦 氏王松继妻。

陈 氏王炜妻,松之女。

陈 氏王炜妻,松之女。

高 氏县学生余元机妻。

陈 氏知事丁德崇继妻。

周 氏陈九思妻。

黄 氏胡廷祐妻。

林 氏举人魏火阜妻。

李 氏余元佳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