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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齐东野语十三

卷十二

子藏 · 笔记 · 已译 · 第 106–115 段

抚事感慨,不能为怀。平甫既殁,稚子甚幼,入其门则必为之凄然,终日独坐,逡巡而归。思欲舍去,则念平甫垂绝之言,何忍言去!留而不去,则既无主人矣!其能久乎?”云云。

译面对往事感慨万千,心中难以平静。平甫去世后,他年幼的孩子还很小,每次走进他的家门,必定感到悲伤凄凉,整天独自坐着,犹豫徘徊后才离开。想离开这里,却又想起平甫临终前的嘱托,怎么忍心说走就走呢!留下来不离开,却又已经没有主人了!这怎么能长久呢?”等等。

同时黄白石景说之言曰:“造物者不欲以富贵冫免尧章,使之声名▯耀于无穷也,此意甚厚。”又杨伯子长孺之言曰:“先君在朝列时,薄海英才,云次鳞集,亦不少矣!而布衣中得一人焉,曰姜尧章。”呜呼!尧章一布衣耳,乃得盛名于天壤间若此,则轩冕钟鼎,真可敝屣矣。

  是时,又有单炜丙文者,沅陵人,博学能文,得二王笔法,字画遒劲,合古法度,于考订法书尤精。武举得官,仕至路分,著声江湖间,名士大夫多与之交,自号定斋居士。与尧章投分最稔,亦韵士也。尧章诗词已板行,独杂文未之见,余尝于亲旧间得其手稿数篇,尚思所以广其传焉。

  ○白石禊帖偏旁考

  尧章考古极精,有《绛帖评》十卷行于世,审订深妙,人服其赡。又尝于故家见其所书《禊帖偏旁考》亦奇,因识于此,与好古者共之。

  “永”字无画,发笔处微折转。“和”字口下横笔稍出。“年”字悬笔上凑顶。“在”字左反剔。“岁”字有点,在山之下,戈画之右。“事”字脚斜拂不挑。“流”字内“肱”字处就回笔,不是点。“殊”字挑脚带横。“是”字下疋(音疏)凡三转不断。“趣”字波略反卷向上。“欣”字欠右一笔作章草发笔之状,不是捺。“抱”字已开口。“死生亦大矣”亦字是四点。“兴感”感字,戈边亦直作一笔,不是点。“未尝不”不字下反挑处有一阙。

  右法如此甚多,略举其大概。持此法亦足以观天下之《兰亭》矣。

  ○禊序不入选帖

  逸少《禊序》,高妙千古,而不入选。或谓“丝竹管弦,天朗气清”,有以累之。不知“丝竹管弦”,不特见前汉《张禹传》,而《东都赋》亦有“丝竹管弦,烨煜抗五声”之语。然此二字相承,用之久矣。张衡赋:“仲冬之月,时和气清。”又晋褚爽《禊赋》亦曰:“伊暮春之令月,将解禊于通川,风摇林而自清,气扶岭而自鲜。”况清明为三月节气,朗即明,又何嫌乎?若以笔墨之妙言之,固当居诸帖之首,乃不得列官法帖中,又何哉?岂以其表表得名,自应别出,不可与诸任齿耶?亦前辈选诗不入李、杜之意耳,识者试评之。

  ○淳绍岁币

  绍兴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红绢十二万匹,匹重十两。浙绢八万匹,匹重九两)。枢密院差使臣四员管押银纲,户部差使臣十二员管押绢纲。同左帑库子、秤子,于先一年腊月下旬,至盱眙军岁币库下卸。续差将官一员,部押军兵三百人,防护过淮。交割官正使,例差淮南漕属;副使,本军ヘ或邻州ヘ充。例用岁前三日,先赍银百铤、绢五百匹,过淮呈样金人。交币正使,例是南京漕属;副使,诸州同知。于所赍银、绢内,拣白绢六匹、银六锭,三分之,令走马使人,以一分往燕京,一分往汴京漕司呈样,一分留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例用开岁三日长交,通不过两月结局。初交绢十退其九,以金人秤尺无法,又胥吏需索作难之故。数月后所需如欲,方始通融,然亦十退其四五(自初交至结局,通支金人交币官吏糜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木绵三十六匹、白布六十二匹,酒三百四十石,共折银六百二十两,本色酒二千六百瓶,茶果杂物等并在外,俱系淮东漕司出备)。又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每岁例增添银二百余两,并淮东漕司管认。凡吾正副使并官吏饭食之类,并淮东漕司应办。下至安泊棚屋厨厕等,皆自盱眙运竹木往彼盖造,彼皆不与焉。盱眙日差倚郭知县部夫过淮搬运银绢,兼应办事务。其拣退者,遇夜复搬运过淮,归盱眙库交收,其劳人往复如此。且我官吏至淮北岸约二百余步,始至交币所,皆徒步而往,雨泞,则摄衣蹑屐▯甚踔而行,艰苦不可具道也。

  淳熙十三年,淮南漕司干官权安节为岁币使,其金人正使一毫不取,拣退银绢甚多,逼令携归,安节固拒,金人至遣甲兵逼逐。安节不胜其愤曰:“宁死于此,不得交,誓不回,虽野宿不火食亦无害。”声色俱厉。彼度不能夺

译当时,黄景说说道:“造物主不想用富贵来免除姜尧章的苦难,而是让他的声名永远闪耀,这份心意非常深厚。”杨长孺也说:“先父在朝廷任职时,天下的英才云集,数量不少!而在平民中能得到一人,就是姜尧章。”唉!尧章只是一个平民罢了,却能在天地间获得如此盛名,那么高官厚禄、钟鸣鼎食,真可以像破鞋一样抛弃了。

这时,又有一位叫单炜的,字丙文,是沅陵人,博学善文,掌握了二王的笔法,字画遒劲,合乎古法,尤其在考订书法方面特别精通。他通过武举获得官职,仕途做到路分官,在江湖间享有声誉,名士大夫多与他交往,自号定斋居士。他与尧章交情最深,也是一位风雅之士。尧章的诗词已经刊印行世,唯独杂文没有见到,我曾经在亲友间得到他的几篇手稿,还想着如何广泛传播它们。

○白石禊帖偏旁考

尧章考证古物极其精到,有《绛帖评》十卷流传于世,审定深妙,人们佩服他的广博。又曾在旧人家中见到他所写的《禊帖偏旁考》,也很奇特,因此记录在这里,与喜好古物的人共同欣赏。

“永”字没有那一画,起笔处微微转折。“和”字“口”下面的横画稍微伸出。“年”字悬针竖向上凑到顶部。“在”字左边是反剔。“岁”字有点,在“山”字下面,“戈”画的右边。“事”字脚部斜拂不挑。“流”字内部“肱”字处顺势回笔,不是点。“殊”字挑脚带着横画。“是”字下面的“疋”(音疏)凡三转不断。“趣”字波画略微反卷向上。“欣”字“欠”部右边一笔作章草起笔的样子,不是捺。“抱”字“己”开口。“死生亦大矣”中的“亦”字是四点。“兴感”的“感”字,戈边也直作一笔,不是点。“未尝不”的“不”字下面反挑处有一个缺口。

上述法则还有很多,这里略举其大概。拿着这些法则也足以观赏天下的《兰亭序》了。

○禊序不入选帖

王羲之的《禊序》,高妙千古,却没有被选入官刻法帖。有人说因为“丝竹管弦,天朗气清”有累赘之嫌。不知道“丝竹管弦”不仅见于前汉《张禹传》,而且《东都赋》也有“丝竹管弦,烨煜抗五声”的话。然而这两个字连用,沿用已久。张衡赋说:“仲冬之月,时和气清。”又晋代褚爽《禊赋》也说:“伊暮春之令月,将解禊于通川,风摇林而自清,气扶岭而自鲜。”何况清明是三月节气,朗就是明,又有什么可嫌弃的呢?如果从笔墨的精妙来说,本来应当位居诸帖之首,却不得列入官刻法帖中,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因为它声名显赫,应该单独刊出,不能与其他任氏法帖并列吗?这也是前辈选诗不选李白、杜甫的意思吧,有见识的人试着评论一下。

○淳绍岁币

绍兴年间的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红绢十二万匹,每匹重十两。浙绢八万匹,每匹重九两)。枢密院派遣使臣四员押送银纲,户部派遣使臣十二员押送绢纲。连同左帑库子、秤子,在上一年的腊月下旬,到达盱眙军岁币库下卸货。随后派遣将官一员,率领士兵三百人,护送过淮河。交割官的正使,惯例派遣淮南漕属;副使,由本军或邻州充任。惯例在岁前三日,先携带银百铤、绢五百匹,过淮河向金人呈样。交币正使,惯例是南京漕属;副使,是各州同知。在所携带的银、绢中,挑选白绢六匹、银六锭,分成三份,命令走马使人,以一份送往燕京,一份送往汴京漕司呈样,一份留在泗州岁币库,以备参照。惯例在开岁三日开始交割,总共不超过两个月结束。起初交割绢时十退九,因为金人秤尺没有标准,又因胥吏需索作难。数月后所需如欲,方才通融,但也十退四五(从初交到结束,总共支给金人交币官吏糜费银一千三百余两、金三十五两、木绵三十六匹、白布六十二匹,酒三百四十石,共折银六百二十两,本色酒二千六百瓶,茶果杂物等都在外,都由淮东漕司出备)。又贴耗银二千四百余两,每年惯例增添银二百余两,都由淮东漕司承担。凡是我们的正副使以及官吏的饭食之类,都由淮东漕司应办。下至安泊的棚屋、厨房、厕所等,都从盱眙运送竹木到那里建造,金人都不参与。盱眙每天派遣倚郭知县带领夫役过淮河搬运银绢,兼办事务。那些被拣退的,遇到夜晚又搬运过淮河,回到盱眙库交收,劳苦往返如此。况且我们的官吏到淮北岸约二百余步,才到交币所,都徒步前往,雨天泥泞,就提起衣服踩着木屐艰难行走,艰苦不可尽述。

淳熙十三年,淮南漕司干官权安节担任岁币使,金人的正使一毫不取,拣退的银绢很多,逼迫他携归,安节坚决拒绝,金人甚至派遣甲兵逼逐。安节不胜愤慨地说:“宁可死在这里,不能交割,发誓不回去,即使露宿不吃火食也没有关系。”声色俱厉。金人估计不能夺

,竟如数收受,给公文而归。寿皇知之,喜曰:“安节在彼界能如此,甚可重。若非遇事,何自知之。”遂除盐六部门。时通判扬州汪大定,亦同此役,颇著劳绩,亦蒙奖拔焉。

译最终他按数收受了(货物),交付公文后返回。寿皇得知此事,高兴地说:“安节在那边边境能这样,很值得器重。如果不是遇到这件事,哪里能了解他。”于是任命他为盐六部门的官员。当时通判扬州的汪大定,也一同参与了这次差事,颇有功劳,也受到了奖赏提拔。

若正旦生朝遣使,每次礼物金器一千两、银器一万两、彩缎一千匹(绵茸背,紧丝捻金线,青丝绫,樗蒲绫,线子罗)。又有脑子、香茶等物,及私觌香茶、药物、果子、币帛、杂物等,复不与焉。若外遣泛使,则其礼物等又皆倍之。又有起发副使土物之费(正使五百贯,银绢各一百两匹。副使四百贯,银绢各一百两匹。又有公使各药等钱,上节银各五十两、绢十匹,中节银绢各十两匹,下节各五两匹)。又有朝辞回程宣赐等费(正副使各金二十五两,并腰带笏马。回程茶药各二两,银合及泛赐等物在外)。若盱眙等军,在路四处应办南北贺正生辰,常使往回程各八次,赐御筵每处费钱一万八千五百余贯,而沿途应办复不预。若北使之来,赐予尤不赀焉(宣和甲辰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绿矾二十万栲,栲例五番运送交纳。又代输燕京税物绵丝杂物计一百万贯,内丝绵并要燕京土产。绍兴壬戌初讲和,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匹两。今每岁各减五万匹两)。至兀术病笃之际,告戒其四行府帅云:“江南累岁供需岁币,竭其财赋,安得不重敛于民?非理扰乱,人心离怨,叛亡必矣。在彼者尚知有此,为我者,当何如哉!”

  时聘使往来,旁午于道。凡过盱眙,例游第一山,酌玻璃泉,题诗石壁,以记岁月,遂成故事,镌刻题名几满。绍兴癸丑,国信使郑汝谐一诗云:“忍耻包羞事北庭,奚奴得意管逢迎,燕山有石无人勒,却向都梁记姓名。”可谓知言矣。噫!开边之用固无穷,而和戎之费亦不易,余因详书之。

  ○书籍之厄

  世间凡物未有聚而不散者,而书为甚。隋牛弘靖请开献书之路,极论废兴,述五厄之说,则书之厄也久矣,今姑摭其概言之。

  梁元帝江陵蓄古今图书十四万卷,隋嘉则殿书三十七万卷。唐惟贞观、开元最盛,两都各聚书四部至七万卷。宋宣和殿、太清楼、龙图阁、御府所储尤盛于前代,今可考者,《崇文总目》四十六类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史馆一万五千余卷,余不能具数。南渡以来,复加集录馆阁书目五十二类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续目一万四千九百余卷,是皆藏于官府耳。

  若士大夫之家所藏,在前世如张华载书三十车,杜兼聚书万卷,韦述蓄书二万卷,邺侯插架三万卷,金楼于聚书八万卷,唐吴竞西斋一万三千四百余卷。宋室承平时,如南都戚氏,历阳沈氏,庐山李氏,九江陈氏,番易吴氏,王文康,李文正,宋宣献,晁以道,刘壮舆,皆号藏书之富。邯郸李淑五十七类二万三千一百八十余卷,田镐三万卷,昭德晁氏二万四千五百卷,南都王仲至四万三千余卷,而类书浩博,若《太平御览》之类,复不与焉。次如曾南丰及李氏山房,亦皆一二万卷,然后靡不厄于兵火者。

  至若吾乡故家如石林叶氏、贺氏,皆号藏书之多,至十万卷。其后齐斋倪氏,月河莫氏,竹斋沈氏,程氏,贺氏,皆号藏书之富,各不下数万余卷,亦皆散失无遗。近年惟直斋陈氏书最多,盖尝仕于莆,传录夹氵祭郑氏、方氏、林氏、吴氏旧书至五万一千一百八十余卷,且仿《读书志》作解题,极其精详,近亦散失。至如秀岩,东窗,凤山三李,高氏,牟氏皆蜀人,号为史家,所藏僻书尤多,今亦已无余矣。

  吾家三世积累,先君子尤酷嗜,至鬻负郭之田以供笔札之用。冥搜极讨,不惮劳费,凡有书四万二千余卷,及三代以来金石之刻一千五百余种,庋置书种、志雅二堂,日事校雠,居然ぷ金之富。余小于遭时多故,不善保藏,善和之书,一旦扫地。因考今昔,有感斯文,为之流涕。因书以识吾过,以示子孙云。

  ○雷书

  神而不可名,变化而不可测者,莫如雷霆。《淮南子》曰:“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电。”故先儒为之说曰:“阴气凝聚,阳在内而不得出,则奋击而为雷霆。声,阳也;光,亦阳也。光发而声随之,阳气奋击欲出之势也。”或问世所得雷斧何物也?曰:“此犹星陨而为石也

译如果是在正旦、皇帝生日时派遣使者,每次的礼物包括金器一千两、银器一万两、彩缎一千匹(包括绵茸背、紧丝捻金线、青丝绫、樗蒲绫、线子罗)。另外还有龙脑香、香茶等物品,以及私人馈赠的香茶、药物、水果、币帛、杂物等,都不计算在内。如果是派遣泛使,那么这些礼物的数量都要加倍。还有出发时副使携带土特产的费用(正使五百贯,银和绢各一百两、匹;副使四百贯,银和绢各一百两、匹。另外还有公使局的药费等钱,上节银各五十两、绢十匹,中节银和绢各十两、匹,下节各五两、匹)。还有朝辞和回程时宣赐等费用(正副使各金二十五两,并配有腰带、笏板、马匹。回程时茶药各二两,银盒以及泛赐等物品不计在内)。如果在盱眙等军,在路四处应办南北贺正、生辰,常使往回程各八次,赐御筵每处花费钱一万八千五百多贯,而沿途应办的费用又不包括在内。如果北使前来,赐予的费用更是不可估量(宣和甲辰年岁币银二十万两,绢三十万匹,绿矾二十万栲,栲按惯例分五批运送交纳。又代为缴纳燕京税物,包括绵丝杂物共计一百万贯,其中丝绵都要求是燕京土产。绍兴壬戌年初议和,岁币银和绢各二十五万两、匹。现在每年各减少五万两、匹)。到了兀术病重之际,告诫他四行府的统帅说:“江南连年供应岁币,耗尽财赋,怎能不加重向百姓征收?不合理地扰乱,人心离散怨恨,叛乱灭亡是必然的。在那里的人都还知道有这种情况,为我们着想的人,又该怎么做呢!”

当时聘使往来,道路上交错繁忙。凡是经过盱眙,惯例都要游览第一山,酌饮玻璃泉,在石壁上题诗,以记录岁月,于是成为惯例,镌刻题名几乎写满。绍兴癸丑年,国信使郑汝谐的一首诗说:“忍耻包羞事奉北庭,奚奴得意掌管逢迎,燕山有石无人刻写,却向都梁记录姓名。”可以说是知言了。唉!开拓边境的费用固然无穷无尽,而和戎的费用也不容易,我因此详细记载下来。

○书籍的厄运

世间万物没有聚集而不散失的,而书籍尤其严重。隋朝牛弘请求开辟献书之路,极力论述废兴,阐述五厄的说法,那么书籍的厄运已经很久了,现在暂且摘取大概来说。

梁元帝在江陵收藏古今图书十四万卷,隋朝嘉则殿藏书三十七万卷。唐朝只有贞观、开元时期最兴盛,两都各聚书四部达到七万卷。宋朝宣和殿、太清楼、龙图阁、御府所储存的尤其比前代兴盛,现在可以考证的,《崇文总目》四十六类三万六百六十九卷,史馆一万五千多卷,其余不能全部统计。南渡以来,又增加集录馆阁书目五十二类四万四千四百八十六卷、续目一万四千九百余卷,这些都是收藏在官府里的。

至于士大夫家中所藏的,在前世如张华载书三十车,杜兼聚书万卷,韦述蓄书二万卷,邺侯插架三万卷,金楼于聚书八万卷,唐朝吴竞西斋一万三千四百多卷。宋朝承平时,如南都戚氏,历阳沈氏,庐山李氏,九江陈氏,番易吴氏,王文康,李文正,宋宣献,晁以道,刘壮舆,都号称藏书丰富。邯郸李淑五十七类二万三千一百八十多卷,田镐三万卷,昭德晁氏二万四千五百卷,南都王仲至四万三千多卷,而类书浩博,像《太平御览》之类,又不计算在内。其次如曾南丰及李氏山房,也都有一二万卷,然后无不遭受兵火厄运的。

至于我们家乡旧家如石林叶氏、贺氏,都号称藏书多,达到十万卷。其后齐斋倪氏,月河莫氏,竹斋沈氏,程氏,贺氏,都号称藏书丰富,各不下数万余卷,也都散失无遗。近年只有直斋陈氏书最多,大概曾经仕于莆田,传录夹漈郑氏、方氏、林氏、吴氏旧书达到五万一千一百八十多卷,并且仿照《读书志》作解题,极其精详,最近也散失了。至于秀岩,东窗,凤山三李,高氏,牟氏都是蜀人,号称史家,所藏僻书尤其多,现在也已没有剩余了。

我家三世积累,先君子尤其酷爱,甚至卖掉郊外的田地来供给笔墨纸张之用。冥搜极讨,不惮劳费,凡有书四万二千多卷,及三代以来金石之刻一千五百多种,放置在书种、志雅二堂,日常从事校雠,居然达到聚金之富。我年轻时遭遇时局多故,不善保藏,善和之书,一旦扫地。因此考证今昔,有感于斯文,为之流涕。因此书写以记录我的过错,以显示给子孙看。

○雷书

神奇而不可命名,变化而不可预测的,没有比雷霆更甚的。《淮南子》说:“阴阳相薄,感而为雷,激而为电。”所以先儒解释说:“阴气凝聚,阳气在内而不得出,就奋击而为雷霆。声音,是阳;光,也是阳。光发出而声音随之,是阳气奋击欲出的气势。”有人问世间所得雷斧是什么东西?回答说:“这就像星陨而为石一样。”

。本乎天者,气而非形,偶陨于地,则成形矣。”或问人有不善为雷震死者何也?曰:“人作恶有恶气,霹雳乃天地之怒气,是怒气亦恶气也,怒气与恶气相感故尔。”或问雷之破山、坏屋、折树、杀畜何也?曰:“此气郁而怒,方尔奋击,偶或值之,则遭震矣。”

译源于天的,是气而不是形体,偶然坠落到地上,就形成了形体。”有人问:为什么有人因为行为不善而被雷击死呢?回答说:“人作恶会产生恶气,霹雳是天地间的怒气,这种怒气也属于恶气,怒气与恶气相互感应,所以如此。”有人问:为什么雷会劈开山、毁坏房屋、折断树木、杀死牲畜呢?回答说:“这是因为气郁结而发怒,正当它奋力击打时,偶然遇到这些事物,就会遭到雷击了。”

康节尝问伊川曰:“子以雷起于何处?”伊川曰:“起于起处。”然则先儒之所言者,非不精详,而余犹谓有不可晓者焉:

  大中祥符间,岳州玉真观为火所焚,惟留一柱,有“谢仙火”三字,倒书而刻之。庆历中,有以此字问何仙姑者,云:“谢仙者,雷部中鬼也,掌行火于世间。”后有于道藏经中得谢仙事,验以为神。又吴中慧聚寺大殿二柱,尝因雷震,有天书“绩溪火”三字,余若符篆不可晓。及近岁德清县新市镇觉海寺佛殿柱,亦为雷震,有字径五寸余,若汉隶者云:“收利火谢均思通。”又云:“酉异李氵勺火。”此乃得之目击者。又宜兴善权广教寺殿柱,亦有雷书“骆审火及谢均火”者。华亭县天王寺亦有雷书“高洞扬雅一十六人火令章”凡一十一字,皆倒书。内“令章”二字特奇劲,类唐人书法,然则雷之神,真有谢姓者邪。近丁亥六月五日,雷震众安桥南酒肆,卓间有雷书“[1234][1234]永”三字,此类甚多,殊不可测,此所以神而不可知者乎?孔子不语怪力乱神,非不语也,盖有未易语者耳。

  ○贾相寿词

  贾师宪当国日,卧治湖山,作堂曰半间,又治圃曰养乐,然后为就养,其实怙权固位,欲罢不能也。每岁八月八日生辰,四方善颂者以数千计。悉俾翘馆誊考,以第甲乙,一时传颂,为之纸贵,然皆调词呓语也。偶得首选者数阕,戏书于此。

  陈惟<善合>《宝鼎》词云:“神鳌谁断,几千年再、乾坤初造。算当日,枰棋如许,争一着吾其衽左。谈笑顷,又十年生聚,处处(▯风)葵枣。江如镜,楚氛余几,猛听甘泉捷报。天衣细意从头补,烂山龙、华虫黼藻。宫漏永、千门角钥,截断红尘飞不到。街九轨,看千貂避路,庭院五侯深锁。好一部、太子六典,一一周公手做。赤舄绣裳,消得道斑烂衣好。尽庞眉鹤发,天上千秋难老。甲子严头才一过,未说汾阳考。看金盘、露滴瑶池,龙尾放班回早。”

  廖莹中群玉《木兰花慢》云:“请诸君着眼,来看我,福华编。记江上秋风,鲸▯涨雪,雁徼迷烟。一时几多人物,只我公,只手护山川。争睹阶符瑞象,又扶红日中天。因怀,下走奉▯▯,磨盾夜无眠。知重开宇宙,活人万万,合寿千千。凫▯太平世也,要东还越上是何年。消得清时钟鼓,不妨平地神仙。”

  陆景思《甘州》云:“满清平世界,庆秋成,看看斗米三钱。论从来活国,论功第一,无过丰年。办得间民一饱,余事笑谈间。若问平戎策,微妙难传。玉帝要留公住,把西湖一曲,分入林园。有茶炉丹灶,更有钓鱼船。觉秋风、未曾吹着,但砌兰、长倚北堂萱。千千岁,上天将相,平地神仙。”

  奚[1234]倬然《齐天乐》云:“金飘吹净人间暑,连朝弄凉新雨。万宝功成,无人解得,秋入天机深处。间中自数,几心酌乾坤,手斟霜躇。护了山河,共看元影在银兔。而今神仙正好,向青空觅个,冲澹襟宇。帝念群生,如何便肯,从我乘风归去。夷游洞府,把月杼云机,教他儿女。水逸山明,此情天付与。”

  从橐《陂塘柳》云:“指庭前、翠云金雨,霏霏香满仙字。一清透彻浑无底,秋水也无流处。君试数,此样襟怀,顿得乾坤住。闲情半许,听万物氤氲,从来形色,每向静中觑。琪花路。相接西池寿母,年年弦月时序。荷衣菊佩寻常事,分付两山容与。天证取,此老平生,可向青天语。瑶卮缓举,要见我何心,西湖万顷,来去自鸥鹭。”

  郭应酉居安《声声慢》云:“捷书连昼,甘雨洒通宵,新来喜沁尧眉。许大担当,人间佛力须弥。年年八月八日,长记他三月三时,平生事,想▯氐和天语,不遣人知。一片闲心鹤外,被乾坤系定,虹玉腰围。阊阉云边,西风万籁吹齐。归舟更归何处是,天教家在苏堤。千千岁,比周公,多个彩衣。”且侑以俪语云:“彩衣宰辅,古无一品之曾参;衮服湖山,今有半闲之姬旦。”所谓三月三者,盖颂其庚申▯草坪之

译邵雍曾经问程颐说:“你认为雷是从哪里产生的?”程颐回答说:“从它产生的地方产生。”那么,先前儒者所说的,并非不精密详尽,但我仍然认为有不可理解的地方:

大中祥符年间,岳州玉真观被火烧毁,只留下一根柱子,上面倒着刻有“谢仙火”三个字。庆历年间,有人拿这几个字去问何仙姑,何仙姑说:“谢仙是雷部中的鬼,掌管在世间施行火刑。”后来有人在道藏经中找到了关于谢仙的事迹,验证后认为他确实神奇。又如在吴中慧聚寺大殿的两根柱子上,曾经因为雷击,出现了天书“绩溪火”三个字,其余像符篆一样无法理解。到了近年,德清县新市镇觉海寺佛殿的柱子,也被雷击,上面有直径五寸多的字,像是汉隶字体,写着:“收利火谢均思通。”又写着:“酉异李氵勺火。”这是亲眼目睹者所得到的。又如在宜兴善权广教寺殿的柱子上,也有雷书写的“骆审火及谢均火”。华亭县天王寺也有雷书写的“高洞扬雅一十六人火令章”共十一个字,都是倒着写的。其中“令章”二字特别奇崛劲健,类似唐代人的书法,那么雷神中真的有姓谢的吗?最近丁亥年六月五日,雷击众安桥南的酒肆,桌子间有雷书写的“[1234][1234]永”三个字,这类事情很多,实在难以推测,这就是所谓神奇而不可知的吗?孔子不谈论怪异、暴力、悖乱和鬼神,并非是不谈论,大概是有不容易谈论的地方罢了。

○贾相寿词

贾师宪掌权时,在湖山之间隐居治理,建造厅堂叫半间堂,又整治园圃叫养乐圃,然后说是为了奉养父母,其实他是倚仗权势巩固地位,想罢休也不能罢休。每年八月八日他的生日,各地来献颂词的人数以千计。全都让翘馆的官员誊写考核,以评定甲乙等级,一时传颂,为之纸贵,但都是调弄辞藻的呓语。偶尔得到几首入选的词,戏笔写在这里。

陈惟善合《宝鼎》词说:“神鳌谁断,几千年再、乾坤初造。算当日,枰棋如许,争一着吾其衽左。谈笑顷,又十年生聚,处处(〇风)葵枣。江如镜,楚氛余几,猛听甘泉捷报。天衣细意从头补,烂山龙、华虫黼藻。宫漏永、千门角钥,截断红尘飞不到。街九轨,看千貂避路,庭院五侯深锁。好一部、太子六典,一一周公手做。赤舄绣裳,消得道斑烂衣好。尽庞眉鹤发,天上千秋难老。甲子严头才一过,未说汾阳考。看金盘、露滴瑶池,龙尾放班回早。”

廖莹中群玉《木兰花慢》说:“请诸君着眼,来看我,福华编。记江上秋风,鲸〇涨雪,雁徼迷烟。一时几多人物,只我公,只手护山川。争睹阶符瑞象,又扶红日中天。因怀,下走奉〇〇,磨盾夜无眠。知重开宇宙,活人万万,合寿千千。凫〇太平世也,要东还越上是何年。消得清时钟鼓,不妨平地神仙。”

陆景思《甘州》说:“满清平世界,庆秋成,看看斗米三钱。论从来活国,论功第一,无过丰年。办得间民一饱,余事笑谈间。若问平戎策,微妙难传。玉帝要留公住,把西湖一曲,分入林园。有茶炉丹灶,更有钓鱼船。觉秋风、未曾吹着,但砌兰、长倚北堂萱。千千岁,上天将相,平地神仙。”

奚[1234]倬然《齐天乐》说:“金飘吹净人间暑,连朝弄凉新雨。万宝功成,无人解得,秋入天机深处。间中自数,几心酌乾坤,手斟霜躇。护了山河,共看元影在银兔。而今神仙正好,向青空觅个,冲澹襟宇。帝念群生,如何便肯,从我乘风归去。夷游洞府,把月杼云机,教他儿女。水逸山明,此情天付与。”

从橐《陂塘柳》说:“指庭前、翠云金雨,霏霏香满仙字。一清透彻浑无底,秋水也无流处。君试数,此样襟怀,顿得乾坤住。闲情半许,听万物氤氲,从来形色,每向静中觑。琪花路。相接西池寿母,年年弦月时序。荷衣菊佩寻常事,分付两山容与。天证取,此老平生,可向青天语。瑶卮缓举,要见我何心,西湖万顷,来去自鸥鹭。”

郭应酉居安《声声慢》说:“捷书连昼,甘雨洒通宵,新来喜沁尧眉。许大担当,人间佛力须弥。年年八月八日,长记他三月三时,平生事,想〇氐和天语,不遣人知。一片闲心鹤外,被乾坤系定,虹玉腰围。阊阉云边,西风万籁吹齐。归舟更归何处是,天教家在苏堤。千千岁,比周公,多个彩衣。”并且用对偶语说:“彩衣宰辅,古无一品之曾参;衮服湖山,今有半闲之姬旦。”所谓三月三,大概是颂扬他庚申年〇草坪之

捷,而归舟乃舫斋名也。贾大喜,自仁和宰除官告院。既而语客曰:“此词固佳,然失之太俳,安得有著彩衣周公乎?”

译捷,而归舟乃是舫斋的名字。贾某非常高兴,从仁和知县被任命为告院官员。不久后他对客人说:“这首词固然好,但失之于过于轻浮戏谑,哪里会有穿着彩衣的周公呢?”

○事圣茹素

  余家济南历城,曾大父少师遭靖康狄难,一家十六人皆奔窜四出。大父独逃空谷,昼伏宵行。一旦,遇追骑在后,自度不可脱,遂急窜古祠,亟伏佑圣坐下,傍无蔽障,亦不过待尽而已。须臾,北军大索,虽眢井、林莽、栋梁间,极其冥搜,而一坐之下,初不知有人焉。及抵杭,则一家不期而集,不失一人,岂非神所佑乎?逮今吾家世事佑圣甚虔。凡圣降日,斋戒必谨。盖以答神庥诏子孙,非世俗祈福田利益比也。

  ○笏异

  汪伯彦初拜相于维扬,正谢上殿,而笏坠中断,上以他笏赐之,非吉征也。未几,有南渡之扰。

  金渊叔参预日,一日,奏事下殿,与台臣刘应弼邂逅。忽所持笏铿然有声,视之,有纹如线,上下如一,若坠于地者,殊不可测。甫退朝,则刘弹章已出。盖降陛相遇之际,正白简初上之时也,可谓异矣。时淳▯甲辰岁也。

  ○三教图赞

  理宗朝,有待诏马远画《三教图》。黄面老子则跏趺中坐,犹龙翁俨立于傍,吾夫子乃作礼于前。此盖内▯故令作此,以侮圣人也。一日传旨,俾古心江子远作赞,亦故以此戏之。公即赞之曰:“释氏趺坐,老聃傍睨,惟吾夫子,绝倒在地。”遂大称旨。其辞亦可谓微而婉矣。

  ○捕猿戒

  邓艾征涪陵,见猿母抱子,艾射中之。子为拔箭,取木叶塞创。艾叹息,投弩水中。

  范蜀公载吉州有捕猿者,杀其母之皮,并其子卖之龙泉萧氏。示以母皮,抱之跳踯号呼而毙,萧氏子为作《孝猿传》。

  先君向守鄞江,属邑武平素产金丝猿,大者难驯,小者则其母抱持不少置。法当先以药矢毙其母,母既中矢,度不能自免,则以乳汁遍洒林叶间,以饮其子,然后堕地就死。乃取其母皮痛鞭之,其子亟悲鸣而下,束手就获。盖每夕必寝其皮而后安,否则不可育也。噫!此所谓兽状而人心者乎!取之者不仁甚矣。故先子在官日,每严捕弋之禁云。

  ○火浣布

  东方朔《神异经》所载,南荒之外有火山,昼夜火然。其中有鼠重有百斤,毛长二尺余,细如丝,可作布。鼠常居火中,时出外,以水逐而沃之方死。取其毛缉织为布,或垢,浣以火,烧之则净。又《十洲记》云:“炎州有火林山,山上有火鼠,毛可织为火浣布,有垢,烧即除。”其说不一。魏文帝尝著论,谓世言异物,皆未必真有。至明帝时,有以火浣布至者,于是遂刊此论。是知天壤间何所不有?耳目未接,固未可断以为必无也。

  昔温陵有海商漏舶,搜其橐中,得火鼠布一匹,遂拘置郡帑。凡太守好事者,必割少许归以为玩。外大父常守郡,亦得尺许。余尝亲见之,色微黄白,颇类木棉,丝缕蒙茸,若蝶纷蜂黄然。每浣以油腻,投之炽火中,移刻,布与火同色。然后取出,则洁白如雪,了无所损,后为人强取以去。(或云,石炭有丝,可织为布,亦不畏火,未知果否。)

  ○历差失闰

  咸淳庚午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后为闰十一月,既已颁历,而浙西安抚司准备差遣臧元震,以书白堂,且作《章岁积日图》,力言置闰之误。

  其说谓历法以章法为重,章岁为重。盖历数起于冬至,卦气起于中孚,而十九年为之一章。一章必置七闰,必第七闰在冬至之前,必章岁至朔同日,此其纲领也。《前汉律历志》云:“朔旦冬至,是谓章月。”《后汉志》云:“至朔同日,谓之章月。积分成闰,闰七而尽,其岁十九,名之曰章。”《唐志》云:“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此章法之不可废也如此。今颁降庚午岁历,乃以前十一月三十日为冬至,又以冬至后为闰十一月,殊所未晓。窃谓庚午之闰,与每岁闰月不同,庚午之冬至,与每岁之冬至又不同。盖自淳▯壬子数至咸淳庚午,凡十九年,是为章岁,其十一月是为章月。以十九年七闰推之,则闰月当在冬至之前,不当在冬至之后。以至朔同日论之,则冬至当在十一月初一日,不当在三十日。今若以冬至在

译○事圣茹素

我家住在济南历城,曾祖父少师遭遇靖康年间金兵入侵的灾难,全家十六人都四处逃散。祖父独自逃入空谷,白天潜伏,夜间行走。有一天,遇到追兵骑兵在后面追赶,自己估量无法逃脱,于是急忙窜入一座古祠,迅速伏在佑圣神像的座下,旁边没有遮蔽物,也不过是等待死亡罢了。不一会儿,金兵大肆搜索,即使是枯井、树林草丛、房梁之间,都极其仔细地搜寻,但在神座之下,起初并不知道有人。等到抵达杭州,全家不约而同地聚集在一起,没有丢失一个人,这难道不是神灵保佑吗?到如今,我们家世代侍奉佑圣非常虔诚。凡是神灵降临的日子,斋戒一定谨慎。这是为了报答神恩并告诫子孙,不是世俗祈求福田利益所能比拟的。

○笏异

汪伯彦最初在维扬被任命为宰相,正在上殿谢恩时,笏板掉落折断,皇帝赐给他另一块笏板,这不是吉兆。不久,发生了南渡的动乱。

金渊叔担任参知政事时,有一天,奏事完毕下殿,与御史台官员刘应弼相遇。忽然他手持的笏板发出清脆的声音,看它,上面有像线一样的纹路,上下贯通,好像掉在地上摔裂的样子,非常不可测度。刚退朝,刘应弼的弹劾奏章就已经发出。原来在下殿相遇的时候,正是白简(弹劾奏章)刚刚呈上的时候,可以说很奇异了。当时是淳熙甲辰年。

○三教图赞

理宗朝,有待诏马远画《三教图》。黄脸的老子盘腿坐在中间,犹龙翁(老子)严肃地站在旁边,我们的孔子却在前面作礼。这大概是内廷故意让他画这个,来侮辱圣人。有一天传旨,让古心江子远写赞文,也是故意以此戏弄他。江子远就写道:“释氏盘腿而坐,老聃在旁边斜视,只有我们的孔子,惊吓得倒在地上。”于是大大符合圣意。他的言辞也可以说是微妙而委婉了。

○捕猿戒

邓艾征讨涪陵,看见母猿抱着小猿,邓艾射中了母猿。小猿为母猿拔出箭,取树叶堵塞伤口。邓艾叹息,把弩投入水中。

范蜀公记载吉州有个捕猿人,杀了母猿剥皮,连同小猿一起卖给龙泉萧氏。给小猿看母猿的皮,小猿抱着皮跳跃呼号而死,萧氏的儿子为此写了《孝猿传》。

先父以前任鄞江太守,属县武平向来出产金丝猿,大的难以驯服,小的则被母猿抱着不放。法律规定先用药箭射死母猿,母猿中箭后,估计自己无法逃脱,就用乳汁洒满树林叶子间,给小猿喝,然后倒地而死。于是剥下母猿的皮痛打它,小猿急忙悲鸣下来,束手就擒。大概小猿每晚必须睡在母猿皮上才能安心,否则无法养育。唉!这就是所谓兽类外形而有人心的吗?捕捉它们的人太不仁义了。所以先父在任期间,每次严格禁止捕猎。

○火浣布

东方朔《神异经》记载,南荒之外有火山,昼夜燃烧。其中有老鼠重达百斤,毛长二尺多,细如丝,可以做成布。老鼠常住在火中,有时出来,用水追赶浇它才死。取它的毛缉织成布,如果有污垢,用火烧洗,烧了就干净。又《十洲记》说:“炎州有火林山,山上有火鼠,毛可以织成火浣布,有污垢,烧就除去。”说法不一。魏文帝曾经著论,说世间说的异物,都不一定真有。到明帝时,有人带着火浣布来,于是删去了这篇论著。由此可知天地之间有什么没有的?耳目没有接触到,本来不可以断定一定没有。

以前温陵有个海商船漏,搜查他的口袋,得到一匹火鼠布,于是拘禁在郡库。凡是太守喜欢新奇事物的人,一定割取少许回去作为玩物。外祖父曾经任郡守,也得到一尺多。我曾经亲眼见过,颜色微黄白,很像木棉,丝缕蓬松,像蝴蝶纷飞的蜂黄一样。每次用油腻洗涤,投入炽热的火中,过一会儿,布和火同色。然后取出,就洁白如雪,完全没有损坏,后来被人强行取走。(有人说,石炭有丝,可以织成布,也不畏火,不知道是否真的。)

○历差失闰

咸淳庚午年十一月三十日冬至,后来定为闰十一月,已经颁布历法,而浙西安抚司准备差遣臧元震,上书禀报朝廷,并且制作《章岁积日图》,极力陈述置闰的错误。

他的说法认为历法以章法为重,章岁为重。大概历数起于冬至,卦气起于中孚,而十九年为一个章。一章必须置七个闰月,必须第七个闰月在冬至之前,必须章岁到朔同日,这是纲领。《前汉律历志》说:“朔旦冬至,称为章月。”《后汉志》说:“至朔同日,称为章月。积分成闰,闰七而尽,这一年十九年,名叫章。”《唐志》说:“天数终于九,地数终于十,合二终以纪闰余。”这章法不可废弃就是这样。现在颁布庚午年历,以前十一月三十日为冬至,又以冬至后为闰十一月,实在不明白。私下认为庚午年的闰月,与每年的闰月不同,庚午年的冬至,与每年的冬至又不同。大概从淳熙壬子数到咸淳庚午,共十九年,这是章岁,其十一月是章月。以十九年七闰推算,那么闰月应当在冬至之前,不应当在冬至之后。以至朔同日论之,那么冬至应当在十一月初一日,不应当在三十日。现在如果以冬至在

前十一月三十日,则是章岁至朔不同日矣。若以闰月在冬至后,则是十九年之内,止有六闰,又欠一闰矣。且寻常一章,共计六千八百四十日,于内加七闰月,除小尽,积日六千九百四十日,或六千九百三十九日,止有一日来去。今自淳▯十一年辛亥章岁十一月初一日章月冬至后起算,十九年至咸淳六年庚午章岁十一月初一日,合是冬至,方管六千九百四十日。今算造官以闰月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后,则此一章,只有六闰,更加六闰除小尽外,实积止有六千九百十二日,比之前后章数岁之数,实欠二十八日,历法之差,莫甚于此。况天正冬至,乃历之始,必自冬至后积三年余分,而后可以置第一闰。今庚午年章岁丙寅日申初三刻冬至,去第二日丁卯,仅有四个时辰。且未有正日,安得便有余分?且未有余分,安得便有闰月?则是后一章发头处,便算不行,其缪可知也。今欲改正庚午历,却有一说,简而易行。盖历法有平朔,有经朔,有定朔也。一大一小,此平朔也;两大两小,此经朔也;三大三小,此定朔也,此古人常行之法。今若能行定朔之说而改正之,则当以前十一月大为闰十月小,以闰十一月小为十一月大,则丙寅日冬至即可为十一月初一日,却以闰十一月初一之丁卯为十一月初二日,庶几递趱下一日,直至闰十一月二十九日丁未,却为大尽。如此,则冬至既在十一月初一,则至朔同日矣,闰月既在冬至节前,则十九年七闰矣。此昔人所谓晦节无定,由时消息,上合履端之始,下得归余于终,正此谓也。盖自古之历,行之既久,未有不差,既差,未有不改者。汉历五变,而《太初历》最密,《元和历》最差。唐历九变,而《大衍历》最密,《观象历》最缪。本朝开基以后,历凡九改,而莫不善于《纪元历》。中兴以后,历凡七改,而莫善于《统元历》。且后汉元和初历差,亦是十九年不得七闰。虽历已颁,亦改正之,今何惜于改正哉。

译之前的十一月三十日,这就意味着章岁与朔日不在同一天了。如果将闰月安排在冬至之后,那么在十九年之内,就只有六个闰月,又缺少一个闰月了。况且通常一个章,总共六千八百四十天,其中加上七个闰月,扣除小月,累计天数为六千九百四十天,或者六千九百三十九天,只有一天的出入。现在从淳祐十一年辛亥章岁十一月初一日章月冬至后开始计算,十九年到咸淳六年庚午章岁十一月初一日,应当是冬至,总共六千九百四十天。如今造历的官员将闰月安排在十一月三十日冬至之后,那么这一章只有六个闰月,再增加六个闰月扣除小月后,实际累计只有六千九百十二天,比起前后章岁数的天数,实际缺少二十八天,历法的差错,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况且天正冬至,是历法的起始,必须从冬至后累计三年的余分,然后才能设置第一个闰月。现在庚午年章岁丙寅日申初三刻冬至,距离第二天丁卯,只有四个时辰。况且还没有完整的正日,怎么会有余分?况且没有余分,怎么会有闰月?那么下一章的开头,计算就不行了,其错误可想而知。现在想要改正庚午历,却有一个说法,简单而容易实行。大概历法有平朔,有经朔,有定朔。一大一小,这是平朔;两大两小,这是经朔;三大三小,这是定朔,这是古人常行的方法。现在如果能实行定朔的说法来改正,那么应当将前十一月大为闰十月小,将闰十一月小为十一月大,那么丙寅日冬至就可以作为十一月初一日,却将闰十一月初一的丁卯作为十一月初二日,差不多依次提前一天,直到闰十一月二十九日丁未,却为大月。这样,冬至既在十一月初一,那么至朔同日了,闰月既在冬至节前,那么十九年七闰了。这是古人所说的晦节没有定数,随着时节消长,上符合履端的开始,下得到归余于终,正是这个意思。大概自古以来的历法,实行久了,没有不出现差错的,既然出现差错,没有不改正的。汉代历法五次变革,而《太初历》最精密,《元和历》最差。唐代历法九次变革,而《大衍历》最精密,《观象历》最错误。本朝开国以后,历法共改了九次,而没有不优于《纪元历》的。中兴以后,历法共改了七次,而没有优于《统元历》的。况且后汉元和初历法出现差错,也是十九年没有得到七个闰月。虽然历法已经颁布,也进行了改正,现在何必吝惜于改正呢。

于是朝廷下之有司,差官偕元震至蓬省与太史局官辨正,而太史之辞穷。朝廷从其说而改正之,因更《会天历》为《承天历》。元震转一官判太史局,邓宗文、谭玉等已下,各降官有差焉。

  余虽不善章▯元纪之数,然以杜征南《长历》以考《春秋》之月日,虽甚精密,而其置闰之法则异乎此,窃有疑焉。谓如隐公二年闰十二月,五年、七年亦皆闰十二月,然犹是三岁一闰,五岁再闰。如庄公二十年置闰,其后则二十四年以至二十八年,皆以四岁一闰,无乃失之疏乎?僖公十二年闰,至十七年方闰;二十五年闰,至三十年方闰,率以五岁一闰,何其愈疏乎?如定公八年置闰,其后则十年,以至十二年、十四年,皆以二岁一闰,无乃失之数乎?闵之二年辛酉既闰矣,僖之元年壬戌又闰,僖之七年、八年,哀之十四年、十五年,皆以连岁置闰,何其愈数乎?至于襄之二十七年,一岁之间,顿置两闰,盖曰十一月辰在申,司历过也。于是既觉其缪,故前闰建酉,后闰建戌,以应天正。然前乎此者,二十一年既有闰,二十四年、二十六年又有闰。历年凡六,置闰者三,何缘至此失闰已再,而顿置两闰乎?近则十余月,远或二十余年,其疏数殆不可晓。岂别有其术乎?抑不明置闰之法以致此乎?并著于此,以扣识者。

  ●卷十三

  ○汉改秦历始置闰

  余尝考春秋置闰之异于前矣,后阅程氏《考古编》,谓汉初不独袭秦正朔,亦因秦历以十月为岁首,不置闰,当闰之岁,率归余于终为后九月,《汉纪》、《表》及《史记》,自高帝至文帝,其书后九月皆同,是未尝推时定闰也。至太初九年,改用夏正,以建寅为岁首,然犹历十四载,至征和二年,始于四月后书闰月,岂史失书耶?抑自此始置闰也。余因其说深疑之,精思其故,颇得其说焉。

  盖闰月之不书者,亦偶以其时无可书之事耳。正如《春秋经》桓公四年、七年,其所纪事至夏而止,以是年秋、冬无可纪之事也。定公十四年,至秋而止,亦以是年冬无可纪之事也。鲁史纪事之法,大率如此,其余闰月亦然。观文公六年,《经》书闰月不告月,《春秋》书闰,方见于此。复以杜预《长历》考之,自隐至哀凡更三十余闰,至此方书,岂曰前乎此者,皆史失书,抑岂曰,自此始有闰也。今汉纪事,正效《春秋》,如太初元年、三年,天汉元年、三年皆止于秋,太始元年则止于夏,皆以其后无事可纪,故不书耳。然则闰月不书,亦若是乎?盖三岁一闰,五岁再闰,古历法也。若谓自此始置闰,则合自此后三岁、五岁,累累书之。然自征和二年至后元元年,当置闰而不书,自后元二年至昭帝始元元年,乃因事而后书。其后当闰岁,又皆不书,是知不书者,偶无事耳。然则非史失书,亦非自此置闰也。虽然,此非余臆说也,复证以《史记?历书》,自太初更历以至征和也,如太初二年,天汉元年、四年,太始二年皆有闰,则知余言似可信云。

  ○《纲目》误书

  《纲目》一书,朱夫子拟经之作也。然其间不能无误,而学者又从而为之说。盖著书之难,自昔而然。今漫摭数事与同志评之,非敢指摘前辈以为能也。

  北齐高纬,以六月游南苑,从官▯死者六十人,见《本纪》。《通鉴》书曰:“赐死。”赐,乃▯之讹耳。《纲目》乃直书曰:“杀其从官六十人。”而不言其故,其误甚矣。尹起莘乃为之说曰:“此朱子书法所寓。”且引《孟子》杀人以挺与刃与政之说,固善矣,然其实则《通鉴》误之于前,《纲目》承之于后耳。纬荒游无时,不避寒暑,于从官死者尚六十人,则其余可知矣。据事直书,其罪自见,何必没其实哉!

  又郭威弑二君,《纲目》于隐帝书杀,于湘阴王书弑。尹又为之说云:“此二君有罪无罪之别也,此书法所寓也。”然均之弑君,隐帝立已数年,湘阴未成乎君,不应书法倒置如此,亦恐误书耳。

  又隋开皇十七年,诏诸司论属官罪,听律外

译于是朝廷将此事下达给有关官员,派遣官员陪同元震前往蓬省,与太史局的官员辩论校正,太史局官员理屈词穷。朝廷采纳了元震的说法并加以改正,因此将《会天历》改为《承天历》。元震升迁一级,担任太史局判官,邓宗文、谭玉等人则分别被降职,程度有所不同。

我虽然不擅长章氏《元纪》中的历法推算,但用杜预的《长历》来考证《春秋》中的月份和日期,虽然非常精密,但其设置闰月的法则却与此不同,我私下对此存有疑问。比如隐公二年闰十二月,五年、七年也都闰十二月,这仍然是三年一闰,五年两闰。如庄公二十年设置闰月,其后则是二十四年直到二十八年,都采用四年一闰,难道不是太疏漏了吗?僖公十二年闰月,到十七年才再次闰月;二十五年闰月,到三十年才再次闰月,大抵是五年一闰,为何更加疏漏呢?如定公八年设置闰月,其后则是十年,直到十二年、十四年,都采用两年一闰,难道不是太频繁了吗?闵公二年辛酉已经闰月了,僖公元年壬戌又闰月,僖公七年、八年,哀公十四年、十五年,都连续几年设置闰月,为何更加频繁呢?至于襄公二十七年,一年之间,突然设置两个闰月,大概是因为十一月月亮位于申位,掌管历法的官员失误所致。既然已经察觉其错误,所以前一个闰月建酉,后一个闰月建戌,以符合天时的正朔。然而在此之前,二十一年已经有闰月,二十四年、二十六年又有闰月。历年总共六年,设置闰月三次,为何会在此时漏掉两次闰月,却突然设置两个闰月呢?近的相隔十余个月,远的相隔二十多年,其疏密程度几乎无法理解。难道另有其他推算方法吗?还是因为不明白设置闰月的法则才导致这样呢?一并记录在这里,以请教有识之士。

●卷十三

○汉代更改秦历开始设置闰月

我曾经考证过《春秋》设置闰月与以前不同的情况,后来阅读程氏的《考古编》,说汉初不仅沿袭秦代的正朔,也沿用秦历以十月作为岁首,不设置闰月,应当闰月的年份,大抵将余日归到年终作为后九月,《汉纪》、《表》以及《史记》,从高帝到文帝,记载后九月都相同,这是未曾推算时节确定闰月的缘故。到太初九年,改用夏正,以建寅为岁首,然而仍然历经十四年,到征和二年,才在四月之后记载闰月,难道是史官漏记了吗?还是从此开始设置闰月呢。我因为他的说法深深怀疑,精心思考其中的缘故,大致得到了说法。

大概不记载闰月的原因,也是偶然因为当时没有可记载的事情罢了。正如《春秋经》桓公四年、七年,所记载的事情到夏天就停止了,是因为这一年秋天、冬天没有可记载的事情。定公十四年,到秋天就停止,也是因为这一年冬天没有可记载的事情。鲁国史官记载事情的方法,大抵如此,其余闰月也是这样。看文公六年,《经》记载闰月不告月,《春秋》记载闰月,才在这里出现。再用杜预的《长历》考证,从隐公到哀公总共经历了三十多次闰月,到这里才记载,难道能说在此之前,都是史官漏记,或者难道说,从此才开始有闰月吗。现在汉代记载事情,正是效仿《春秋》,如太初元年、三年,天汉元年、三年都只到秋天,太始元年则只到夏天,都是因为其后没有事情可记载,所以不记载罢了。那么闰月不记载,也是这样吗?大概三年一闰,五年两闰,是古代的历法。如果说从此开始设置闰月,那么应当从此之后三年、五年,接连记载。然而从征和二年到后元元年,应当设置闰月却不记载,从后元二年到昭帝始元元年,才因为事情而记载。其后应当闰月的年份,又都不记载,由此知道不记载的,是偶然没有事情罢了。那么并非史官漏记,也并非从此设置闰月。虽然如此,这不是我的臆测,再用《史记·历书》证明,从太初更改历法到征和年间,如太初二年,天汉元年、四年,太始二年都有闰月,那么知道我的话似乎可信。

○《纲目》误书

《纲目》一书,是朱夫子拟仿经书的作品。然而其中不能没有错误,而学者又跟着为之解说。著书的困难,自古以来就是这样。现在随意列举几件事与志同道合的人评论,不敢指摘前辈以显示自己的才能。

北齐高纬,在六月游览南苑,随从官员冻死的有六十人,见于《本纪》。《通鉴》记载说:“赐死。”赐,乃是冻的讹误罢了。《纲目》却直接记载说:“杀其从官六十人。”而不说其原因,错误很大了。尹起莘于是为之解说曰:“这是朱子书法所寄托的。”并且引用《孟子》杀人用木棍与刀与政治的说法,固然很好,然而实际上则是《通鉴》在前面误写,《纲目》在后面承袭罢了。高纬荒淫游乐无度,不避寒暑,随从官员冻死的尚且六十人,那么其余的可想而知了。据事实直书,其罪行自然显现,何必掩盖其实情呢!

又郭威弑杀两位君主,《纲目》在隐帝处记载杀,在湘阴王处记载弑。尹起莘又为之解说云:“这是两位君主有罪无罪的区别,这是书法所寄托的。”然而都是弑君,隐帝即位已经几年,湘阴王还未成为君主,不应书法倒置如此,恐怕也是误写罢了。

又隋开皇十七年,诏令各官署论处属官的罪过,听从律法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