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粹卷四十一
钦定四库全书唐文粹卷四十二宋 姚铉 编议丁【摠一十二首】歴代是非七西伯受命称王议【梁肃】鲁议髙郢汉髙祖伪游云梦议【髙防】猫鼠议【崔祐甫】酷吏传议【权徳舆】世祖封不义侯议后汉贼臣董卓庙议【髙适】丧制五定服制议【魏征、令狐徳棻等】駮行三年之服议【张东之】服母齐衰三年议【田再思】改葬服议【韩愈】广丧朋友议【崔祐甫】西伯受命称王议 梁 肃太史公曰:诗人道西伯以受命之年称王,而防虞、芮之讼,遂追王太王、王季,改正朔,易服色,十年而崩。或谓《大雅》序「文王受命」,作《周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妄征二经以实其说。予以为反经非圣,不可以训,莫此为甚焉。尝试言之:夫惟圣人无作,作则为万代法。仲尼美文王之徳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又曰:「内文明而外柔顺,以防大难。」文王以之,未有南面称王而谓之服事,易姓创制而谓之柔顺。仲尼称武王之烈曰:「汤武革命。」又曰:「武王末受命。」未有父受之而子复革命,父为天子而子云末受。当武王之会孟津也,告诸侯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以誓师也。」曰:「惟我文考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孰有王者出征,复俟天命?大统既改,而复云未集。《礼大传》称「牧野之师既事而退,遂柴于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正朔,殊徽号」。若虞、芮之嵗称王,则不应复云追王;王制既行,则不应复云改殊。是皆反经者也。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圣人知定位之不可易也,故制为上下之礼,财成天地之道,使各当其分而不相间。若亿兆之去留,天命之与夺,则存乎其时。圣人顺而行之,故讴謌所归,而舜、禹揖让,桀、纣恶盈,则汤、武放伐。所谓后天而奉天时,不得己而为之者也。若殷道未絶,纣凶未极,而遂称王以令天下,则不可谓至徳也。己此其非圣者也。予以为《大雅》作「周」之义,盖取夫积徳累仁,为海内所归往。武王因之,遂成大业,非所谓革命易姓为作「周」也。《泰誓》纪年,盖武王、周公追考前文,陈王业之盛,自虞、芮始,故防为受命之嵗。仲尼宪章文、武,故因而叙之曰:「十有一年,武王伐殷。」非所谓自称王而为之数也。文王既殁,经义斯在,如曰不然,以俟君子。鲁议 髙 郢周公居摄七年,致政而殁。成王、康王追思其徳,命鲁侯代代祀以天子礼乐。鲁君得乗大辂,建太常,外祭郊社,内祭尝禘。虞、夏、商、周之服器与官兼而用之,以广鲁于天下。郢窃谓:自天子至于庶人,尊卑贵贱待礼而别,丰者不可杀,杀者不可丰。成康过赐,非礼也。鲁君受赐,亦非礼也。何则?郢闻:有位而后行典礼。仲尼不臣门人,非君也。季札不嗣吴爵,非长也。周公不王,而以礼乐王者,是以非礼诬周公也。设欲诬周公以非礼,曽谓昊天上帝亦可诬乎?奈何使鲁人郊!昔孔子愤叹于衰周,而欲求礼于鲁,及覩其僣,乃言曰:「鲁之郊禘,非礼也。周公其衰乎?」鲁用天子礼乐者,本以郊上帝,既非声明文物之不当用,可知矣。又恐来者以杞、宋用王礼为疑,因言:「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是天子之事,守也。杞、宋二王后得守先祖礼乐,鲁何守而用之邪?」犹惧其未能,又言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谓大嘏。」此乃申言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之定分也。夫子之言昭昭如掲日月,而学者或以为事更圣人未闻,可否难措辞于鲁。议者于谦黙之道则可矣,于发挥之义,恐未尽也。《诗》曰:「尔之教矣,民胥效矣。」鲁侯用王礼,其臣亦用侯之礼,故季氏舞八佾,旅泰山,设公庙,歌雍,彻。嗟乎!礼之不早辩也,如此。古者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礼従子,不得従其父。晋应韩武王之穆,得用备物,享武王乎?若享,非礼之褒,是周公不得为圣也。如其不享,是成康秖以王者礼乐馁周公于鲁矣,安在其康乎?且周公之绩,孰与伊尹佐商?成康之明,孰与太戊崇异?伊尹不过号为保衡,至于沃丁、太戊,亦不加以王礼。
译钦定《四库全书》《唐文粹》卷四十二 宋姚铉编 议,共十二首 历代是非七篇 《西伯受命称王议》【梁肃】《鲁议》高郢 《汉高祖伪游云梦议》【高防】《猫鼠议》【崔祐甫】《酷吏传议》【权德舆】《世祖封不义侯议》《后汉贼臣董卓庙议》【高适】丧制五篇 《定服制议》【魏征、令狐德棻等】《驳行三年之服议》【张东之】《服母齐衰三年议》【田再思】《改葬服议》【韩愈】《广丧朋友议》【崔祐甫】《西伯受命称王议》 梁肃 太史公说:《诗经》说西伯在接受天命的那一年称王,平定虞、芮两国的争讼,于是追尊太王、王季为王,改定正朔,变更服色,十年后去世。有人因为《大雅》的序文说“文王接受天命”,又因为《周泰誓》的序文说“十一年,武王讨伐殷”,便妄自援引这两部经书来证实自己的说法。我认为,违背经义不是圣人之道,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试着说说其中的道理:圣人本来不妄自创作,一旦有所创作,就成为万代的法则。仲尼赞美文王的德行说:“天下三分,文王拥有其中的两分,却仍然服事殷。”又说:“内在文明,外表柔顺,以此防备大难。”文王如果这样做,就不可能南面称王却还说是服事殷,也不可能改朝换代、创立制度却还说是柔顺。仲尼称赞武王的功烈说:“汤、武实行了革命。”又说:“武王晚年接受天命。”从来没有父亲接受天命、儿子又再次革命的道理,也没有父亲已经做天子、儿子却说自己到晚年才接受天命的道理。武王在孟津会盟诸侯时,告诫诸侯说:“你们还没有明白天命,现在还不能誓师。”又说:“只是我的文王父亲的大业还没有完成,我这个后辈要继承他的志业。”哪有王者出征,还要再次等待天命的?大业既然已经改变,却又说尚未完成。《礼记·大传》说:“牧野的战争结束后,军队退去,于是燔柴祭祀上帝,追尊太王、王季、文王为王,改定正朔,区别徽号。” 如果在平定虞、芮争讼的那一年就称王,就不应再说“追王”;王者制度已经实行,就不应再说“改定并区别”。这些都是违背经义的说法。天地是最大的秩序,其次是君臣关系。圣人知道名分定位不可改变,所以制定上下尊卑的礼制,裁成天地运行的道理,使各人都处在自己的分位上而不相混乱。至于亿万百姓的去留、天命的给予和夺取,则取决于当时的形势。圣人顺应时势而行动,所以歌谣归附他们;舜、禹互相揖让,桀、纣罪恶满盈,于是汤、武放逐、讨伐他们。这就是所谓顺应天时、奉行天命,不得已而为之。如果殷朝的统治尚未断绝,纣王的凶恶还没有达到极点,却径自称王来号令天下,就不能说是最高的德行;这正是其不合圣人之道的地方。我认为《大雅》以“周”为篇名的意义,大概是取其累积德行、连续施仁,得到天下人的归附。武王凭借这一点成就大业,并不是因为所谓革命改姓而创立“周”。《泰誓》记载年次,大概是武王、周公追述考察前文,陈述王业盛大的过程,从虞、芮开始,所以把它写作接受天命的那一年。仲尼尊崇并效法文王、武王,所以依此叙述说:“十一年,武王讨伐殷。”并不是说文王自称王后便以此计算年数。文王已经去世,经书的义理就在这里;如果认为不是这样,就等待后世君子来判断。《鲁议》 高郢 周公摄政七年,把政权交还成王后去世。成王、康王追念他的德行,命令鲁侯世世代代用天子的礼乐祭祀他。鲁君可以乘坐大辂,树立太常旗,外祭郊社,内祭尝禘;虞、夏、商、周的服饰、器物和官制也兼而使用,以便使鲁国在天下更加显赫。高郢私下认为:从天子到平民,尊卑贵贱都要依靠礼制来区别,礼制丰厚的不能减损,礼制减损的不能增益。成王、康王过分赏赐,这是不合礼的;鲁君接受赏赐,也是不合礼的。为什么呢?我听说,有相应的名位然后才能实行相应的典礼。仲尼不以门人为臣,是因为他们不是君主;季札不继承吴国爵位,是因为他不是长子。周公没有称王,却让他使用只有王者才能使用的礼乐,这是用非礼来诬蔑周公。假如说可以用非礼来诬蔑周公,难道连昊天上帝也可以欺骗吗?为什么还要让鲁人举行郊祭?过去孔子对衰落的周朝感到愤慨叹息,想在鲁国寻求周礼;等到看见鲁国僭越礼制,便说:“鲁国举行郊祭和禘祭,是不合礼的。周公的德业大概衰落了吧?”鲁国使用天子礼乐,本来是为了祭祀上帝;既然孔子已经明确说明其中礼制、文物不应当使用,这一点就可以知道了。又担心后人对杞、宋使用王者礼乐有所疑惑,于是说:“杞国的郊祭,是祭祀禹;宋国的郊祭,是祭祀契。” 这是天子的事情,杞、宋只是守护这种传统。杞、宋两国作为二王之后,能够守护先祖的礼乐,鲁国有什么可以守护的,却要使用它们呢?”孔子还担心人们不能明白,又说:“天子祭祀天地,诸侯祭祀社稷,祝辞和祷告都不敢改变古来的常制,这叫作大嘏。”这就是再次说明名位不同,礼制的等级也有确定的区别。孔子的话明白得如同日月高悬,可是学者有的认为这件事关系到更改圣人旧制,没有听说过,因而对鲁国礼制难以措辞评判。议论者采取谦逊沉默的做法是可以的,但在阐发义理方面,恐怕还没有充分做到。《诗经》说:“你的教导实行了,百姓全都来效法。”鲁侯使用王者礼制,他的臣下也使用诸侯的礼制,所以季氏舞八佾,登临泰山举行祭祀,设置鲁公庙,演奏《雍》,并在祭祀结束时撤去祭品。唉!礼制没有及早辨明,竟到了这种地步。古代父亲是天子或诸侯、儿子是士时,祭祀礼制依从儿子的身份,不能依从父亲的身份。晋国的应、韩,是武王宗庙的后裔,难道能够用完备的礼物来祭祀武王吗?如果祭祀,就是用非礼来褒扬他们,周公也就不能算圣人;如果不祭祀,那么成王、康王只是把王者礼乐带到鲁国,使周公受饿,这哪里算得上康宁呢?况且周公的功绩,谁能比得上伊尹辅佐商朝?成王、康王的英明,谁能比得上太戊尊崇祥异?伊尹不过被称作保衡,到了沃丁、太戊,也没有给他们加用王者礼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