殆知阁
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辨疑十一

四书辨疑卷六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68–69 段

实意不相合。苏氏以凡民之事与凡民之行对说,行既爲民之行,则事亦是民爲之事,非爲政治民之事也。然民爲之事,如耕种、耘获、筑塲爲圃、剥枣、条桑,何所不有?爲政者岂能皆以己身亲劳之哉?况“以身劳之”亦只是“先之”之意,与上文“以身先之”盖重复也。观其文势,“先之”“劳之”四字之闲,惟“劳”字是其主意,通贯上下之文。“先之”谓先己之劳,“劳之”谓后劳其民也。如古人戴星而出,戴星而入,此正“先之”之义,所谓先己之劳是也。已先有此勤政之劳,然后以政勤劳其民,民虽劳而不怨也。

译实际上,双方的意见并不相合。苏氏将“凡民之事”与“凡民之行”相对举,既然“行”是指百姓的行为,那么“事”也就是百姓所做的事,而非治理百姓的政治事务。然而,百姓所做的事,诸如耕种、除草收割、修筑场院开辟园圃、打枣、修剪桑枝等,无所不有?执政者难道都能亲自劳作吗?况且,“以身劳之”也只是“先之”的意思,与上文“以身先之”大概重复了。观察文章的语势,在“先之”与“劳之”四字之间,只有“劳”字是主旨,贯通上下文。“先之”是指先让自己勤劳,“劳之”是指随后使百姓勤劳。就像古人披星戴月地出工和收工,这正是“先之”的含义,即所谓先让自己勤劳。已经先有了这种勤政的辛劳,然后用政事使百姓勤劳,百姓虽然劳累却不会怨恨。

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注:几,期也。一言之闲,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

几与后几字义同。古注皆解爲近。今乃训期。试以期字与经文通读。言不可以若是其期也。不成文理。不知期爲期甚也。今言必期其效。一“期”字岂能兼“必”“效”二字之意?又经文本是两句。其“几也”三字爲一句。注文亦是作两句说。学者往往以“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之十字并爲一句。非也。既有“而”字界断文势。又有后注“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乎”之一语爲证。其爲两句甚明。上句言“一言之闲未可以如此”,乃是说一言不可以有如此兴邦之效也。下句言“而必期其效”,却是说一言必可以期兴邦之效也。语意顚倒,殆不可晓。所谓“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子者,此正可谓不知爲君之难也。果知其难,方且战战兢兢,惧其不逮,岂敢决然期定谓其邦之必兴乎?知其爲君之难,由此以求兴邦之道,则其邦有可兴之理。然亦未敢必期其效也。由是言之,“爲君难”之一言止,可谓近于兴邦也。夫子荅定公之言,盖谓一言不能至于如此,然其言能近此也。如人之言曰:“爲君难,爲臣不易。”人君果能因此言而推知爲君之难,不敢自逸自恣,知所自勉,则人之此言岂不近于一言而兴邦乎?“几”之爲言近,意甚明白。下文“丧邦”之说亦同。旧说与南轩、滹南之说大意皆是如此。“近”字之说如此平直易晓,“期”字之说如此迂曲难通。果欲搜竒求异,以易晓者爲非,以难通者爲是,心不在公,自昏其明。吾末如之何也已。

狷者有所不爲也。○注:狷者知未及而守有余。

有所不爲者,能爲而不爲也。智未及者,不能爲而不爲也。夫狷者之爲人,踽踽独行,凉凉无亲世俗指爲孤僻古执者,是也。于可交之人,亦有所不交;可取之物,亦有所不取。易于退而难于进贪于止而吝于行,此乃有所不爲之谓也。若论其极伯夷叔齐即其人也。特其情好与众不同,非有闗于智不智也。果以智未及而不能爲者爲狷,则天下之狷者多矣。夫子何难于此哉?

不占而已矣。○注:其义未详。杨氏曰:君子于易,茍玩其占,则知无常之取羞矣。其爲无常也,盖亦不占而已矣。意亦略通。

不占而已矣。古今解者,皆不能通。注言其义未详,可谓本分。然却再举杨氏之说,不免反以爲累。略通二字,若于该括众事处言之,如云略通某氏之学,略通某书大义,此皆可也。今于一章经中,单论一事,是则爲是,非则爲非,岂容更有略通邪?况已断定其义未详,亦自不容别议也。杨氏之说,本无可取,删之爲是。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注:和者,无乖戾之心;同者,有阿比之意。

和则固无乖戾之心,只以无乖戾之心爲和,恐亦未尽。若无中正之气,专以无乖戾爲心,亦与阿比之意相邻。和与同未易辨也。中正而无乖戾,然后爲和。凡在君父之侧,师长朋友之闲,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可者献之,否者替之,结者解之,离者合之,此君子之和也。而或巧媚隂柔,随时俯仰,人曰可,己亦曰可;人曰否,己亦曰否,惟言莫违,无唱不和,此小人之同也。晏子辨梁丘据非和,以爲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据亦同也。焉得爲和?此论辨析甚明,冝引以证此章之义。

  宪问第十四

  注胡氏曰此篇疑原宪所记

王滹南曰:胡氏徒见首章如原宪自称者,遂谓此篇悉宪所记,此亿度之说,岂可必哉?又疑《里仁》篇自“吾道一贯”至“君子欲讷于言”十章,皆出曽子门人;《公冶长》篇多出子贡之徒,益无所据,删之可也。予谓滹南之论极当。胡氏又以《先进》篇爲闵子骞门人所记,与前三说同病,皆当删去,以戒后人之凿。

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注:处贫难,处富易,人之常情。然人当勉其难,而不可忽其易也。

译言语不可以像这样期望它的功效。○注:几,是期望的意思。在一句话之间,不可以如此,却一定要期望它的功效。

几与后面的几字意义相同。古注都解释为接近。现在却训释为期望。试着用期望字与经文通读。说言语不可以像这样期望它的功效。不成文理。不知道期望是期望很厉害的意思。现在说一定要期望它的功效。一个“期”字怎么能兼有“必”“效”两个字的意思呢?又经文本是两句话。其“几也”三个字是一句。注文也是作两句话来说。学者往往把“未可以如此而必期其效”这十个字并为一句话。不对。既有“而”字界断文势。又有后注“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乎”这一句话作为证据。其为两句话非常明显。上句说“一言之闲未可以如此”,是说一句话不可以有如此兴邦的功效。下句说“而必期其效”,却是说一句话一定可以期望兴邦的功效。语意颠倒,几乎不可理解。所谓“岂不可以必期于兴邦”这句话,这正是可以说不知道做君主的难处。果真知道它的难处,正应当战战兢兢,害怕达不到,怎么敢决然期望确定说他的国家必定兴盛呢?知道做君主的难处,由此来寻求兴邦的道理,那么他的国家有可以兴盛的理。然而也不敢一定期望它的功效。由此来说,“做君主难”这一句话,可以说接近于兴邦。孔子回答定公的话,大概说一句话不能达到如此,然而他的话能接近这个。比如人的话说:“做君主难,做臣子不容易。”君主果真能因此话而推知做君主的难处,不敢自己安逸放纵,知道自我勉励,那么人的这话难道不接近于一句话而兴邦吗?“几”的意思是接近,意义非常明白。下文“丧邦”的说法也相同。旧说与南轩、滹南的说法大意都是如此。“近”字的说法如此平直易懂,“期”字的说法如此迂曲难通。果真想要搜奇求异,把易懂的认为不对,把难通的认为对,心不在公正,自己昏昧自己的明智。我拿他没办法了。

狷介的人有所不为。○注:狷介的人智慧未及而操守有余。

有所不为的,是能做而不做。智慧未及的,是不能做而不做。那狷介的人为人,踽踽独行,凉凉没有亲近世俗指为孤僻固执的人,就是这样。对于可以交往的人,也有所不交往;可以取得的物品,也有所不取得。容易退却而难以进取,贪于停止而吝于行动,这就是有所不为的意思。如果论其极致,伯夷叔齐就是这种人。只是他们的情好与众不同,与智慧不智慧无关。果真以智慧未及而不能做的为狷介,那么天下的狷介之人多了。孔子怎么难于此呢?

不占卜罢了。○注:其义未详。杨氏说:君子对于易,如果玩弄它的占卜,就知道无常的取羞了。其为无常,大概也不过是不占卜罢了。意思也略通。

不占卜罢了。古今解释的人,都不能通晓。注说其义未详,可谓本分。然而却再举杨氏的说法,不免反而成为累赘。略通两个字,如果在概括众事的地方说,比如说不略通某氏之学,略通某书大义,这都可以。现在在一章经中,单论一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怎么容得更有略通呢?况且已经断定其义未详,也自然不容另议。杨氏的说法,本无可取,删去是对的。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注:和,是没有乖戾之心;同,是有阿比之意。

和固然没有乖戾之心,只以没有乖戾之心为和,恐怕也未尽。如果没有中正之气,专以没有乖戾为心,也与阿比之意相邻。和与同不容易辨别。中正而没有乖戾,然后为和。凡在君父之侧,师长朋友之间,将顺其美,匡救其恶,可以的献之,否的替之,结的解之,离的合之,这是君子的和。而有的巧媚阴柔,随时俯仰,人说可,自己也说可;人说否,自己也说否,惟言莫违,无唱不和,这是小人的同。晏子辨梁丘据非和,认为君所谓可而有否焉,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现在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也说可;君所谓否,据也说否,据也是同。怎么能为和?此论辨析甚明,宜引以证此章之义。

宪问第十四

注胡氏说此篇疑原宪所记

王滹南说:胡氏徒见首章如原宪自称者,遂谓此篇悉宪所记,此亿度之说,岂可必哉?又疑《里仁》篇自“吾道一贯”至“君子欲讷于言”十章,皆出曾子门人;《公冶长》篇多出子贡之徒,益无所据,删之可也。予谓滹南之论极当。胡氏又以《先进》篇为闵子骞门人所记,与前三说同病,皆当删去,以戒后人之凿。

贫而无怨,难;富而无骄,易。○注:处贫难,处富易,人之常情。然而人当勉其难,而不可忽其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