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辨疑卷十三
四书辨疑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四元陈天祥撰《中庸》
○注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
程子以不偏为中,吕氏以无过不及为中,二说之意本同。注文通言之是也。或问中却分为两意,说不偏在未▯之前,说无过不及为见诸行事。以为方其未▯未有无过不及之可名,抑不思人之气禀,鲜有得中者,过于刚则仁有不及,过于柔则义有不及。气太严者必少恩,心太慈者必少防。过与不及,心实主之。先有诸内,然后见诸行事也。若其气禀无有所偏,则于未▯之前,亦有无过不及之可名,何不可之有哉?至于不偏不倚,亦不可専说在未▯之前。若于行事得中,亦可以不偏名之也。信如或问之说,则程子止是言未▯之中,未尝言行事之中也。吕氏止是言行事之中,未尝言未▯之中也。有上截者无下截,有下截者无上截。不知程吕之意,何故如此?或问又以不偏为心之体地之中,无过不及为理之当事之中,亦不知心之体与理之当如何分,地之中与事之中如何辨。又云二义虽殊,而实相为体用。语录曰:未▯之中是体,已▯之中是用,亦皆过论。凡言体用者,乃是一物而有两分之名,如根梢枝叶相须为义耳。若以中和言之中为体,和为用,乃可说也。单独一中而有体用之分,无是理也。夫中之在心,物来则应,犹镜中之眀,刃中之利也。如以未照之明为体,已照之明为用;未割之利为体,已割之利为用,可乎?未照之明与已照之眀,只是一个眀;未割之利与已割之利,只是一个利;未▯之中与已▯之中,亦只是一个中。不偏与无过不及,亦只是一个意。言不偏则无过不及在其中,言无过不及则不偏亦在其中。只注文当为定说,或问之说不讲可也。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注: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隂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徳,所谓性也。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
孔子言性相近也,孟子道性善,本皆専论人之性,未尝普该万物之性也。子思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亦是専以人性、人道为言。注文乃以万物与人一混言之,误矣。所谓人物之生,各得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徳者,五徳俱全,复加健顺,惟人有能之之理。彼禽兽昆虫等物,何尝能有如许之徳哉?天地之闲,知觉运动之物,其性于五常之中,固有颇能近之者,或近于仁,或近于义,虽于天理中粗有通防,亦不可便与人同一槩言有健顺五常之徳也。注文又见「率性」一节,于万物之性难以尽循,故再指物为日用之物,亦不可通。物无皆能自为人用之理。语录又以马驰牛耕佐注文为说,盖亦未之思也。马须用衔,牛须穿鼻,既制奔突,又加鞭棰,然后始可为用,亦犹戕贼杞柳以为桮棬,非谓循其性之自然也。况天下万物,知不能尽,岂皆得在日用之闲乎?凡彼不为人用之物,其性尤有不可循者,如虎狼之暴,蛇蝎之狠,皆其本然之性也。若循此性以为道,果何道邪?只如荆棘稂莠生于道路垅亩之间,亦无任其丛茂不除之理。语录曰:「人与物之性皆同,循人之性则为人之道,循马牛之性则为马牛之道。」此话益难凭准。既言人物性同,又郤自有人性、物性、人道、物道之分,何也?循马牛之性则为马牛之道,若循虎狼之性则亦为虎狼之道,循蛇蝎之性则亦为蛇蝎之道,循荆棘稂莠之性则亦为荆棘稂莠之道。果修此道以为教,使天下后世遵之而行,将见兽蹄鸟迹之道复交于中国区宇,永为鸿荒。圣人之教,宁有是哉?若以注文、语录之说通解经文,则人与一切昆虫禽兽皆当各循其性以为道,昆虫禽兽之道皆可修之以为教。不知禽兽之道如何修之以为教?如何教人于禽兽之道?如何不可须臾离?皆不可晓。人物之性不同,孟子已有明论集注亦曰:「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
译《四书辨疑》卷十三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四,元代陈天祥撰,《中庸》
○注解说:“中”是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名称。
程子以不偏作为中,吕氏以无过无不及作为中,这两种说法的意思本来相同。注文通而言之是正确的。《或问》却将“中”分为两种意思,说“不偏”是在情感未发之前,说“无过无不及”是表现在行事上。认为在它未发的时候,还没有无过无不及可以命名,却不思考人的气质禀赋,很少能得中的,过于刚强则仁爱有所不及,过于柔弱则义理有所不及。气质太严厉的人必定缺乏恩惠,心地太慈爱的人必定缺乏防备。过与不及,心确实是主宰。先在内心有所体现,然后才表现在行事上。如果他的气质禀赋没有偏向,那么在未发之前,也有无过无不及可以命名,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至于不偏不倚,也不可专门说在未发之前。如果在行事上得中,也可以称为不偏。如果相信《或问》的说法,那么程子只是说未发之中的中,不曾说行事之中的中。吕氏只是说行事之中的中,不曾说未发之中的中。有上半截的没有下半截,有下半截的没有上半截。不知道程子和吕氏的意思,为什么如此?《或问》又以不偏为心之体地的中,无过无不及为理之当事的中,也不知道心之体与理之当如何区分,地之中与事之中如何辨别。又说两种意义虽然不同,但实际上互为体用。语录说:未发之中的中是体,已发之中的中是用,也都是过分的议论。凡是说体用的,乃是一物而有两种名称,如同根梢枝叶相互依存为义一样。如果以中和来说,中为体,和为用,才可以这样说。单独一个中而有体用之分,没有这样的道理。中在内心,事物来了就回应,如同镜子中的明亮,刀刃中的锋利一样。如果以未照之明为体,已照之明为用;未割之利为体,已割之利为用,可以吗?未照之明与已照之明,只是一个明;未割之利与已割之利,只是一个利;未发之中的中与已发之中的中,也只是一个中。不偏与无过无不及,也只是一个意思。说不偏则无过无不及在其中,说无过无不及则不偏也在其中。只有注文应当作为定论,《或问》的说法不讲也罢。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注解说:命如同命令,性就是理。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用来形成形体,而理也赋予其中,如同命令一样。于是人物出生,各自得到所赋予的理,作为健顺五常的德行,这就是所谓的性。率,遵循的意思。道,如同道路。人物各自遵循其性的自然,那么在日用事物之间,没有不各有应当行走的道路,这就是所谓的道。
孔子说性相近,孟子说性善,本来都专门论述人的性,不曾普遍涵盖万物的性。子思说“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也是专门以人性、人道而言。注文却将万物与人混为一谈,错了。所谓人物出生,各自得到所赋予的理,作为健顺五常的德行,五德俱全,又加上健顺,只有人有能够做到的理。那些禽兽昆虫等物,何曾能有如此多的德行呢?天地之间,有知觉运动的事物,其性在五常之中,固然有颇能接近的,有的接近于仁,有的接近于义,虽然在天理中粗略有通防,也不可便与人同一概说拥有健顺五常的德行。注文又在“率性”一节,于万物之性难以完全遵循,所以再指物为日用之物,也不通。物没有都能自为人用的理。语录又以马驰牛耕辅助注文为说,大概也是没有思考。马须用衔,牛须穿鼻,既制约其奔突,又加鞭棰,然后才开始可为用,也如同戕害杞柳来做杯盘,不是说遵循其性的自然。况且天下万物,知识不能穷尽,难道都在日用之间吗?凡是那些不为人用的物,其性尤其有不可遵循的,如虎狼的暴戾,蛇蝎的狠毒,都是其本然之性。如果遵循此性作为道,究竟是什么道呢?只如荆棘稂莠生长在道路田亩之间,也没有任其丛茂不除的道理。语录说:“人与物的性都相同,遵循人的性就是为人之道,遵循马牛的性就是为马牛之道。”这话更加难以凭信。既然说人物性同,却又自有人性、物性、人道、物道的分别,为什么呢?遵循马牛的性就是为马牛之道,如果遵循虎狼的性也就是为虎狼之道,遵循蛇蝎的性也就是为蛇蝎之道,遵循荆棘稂莠的性也就是为荆棘稂莠之道。果真修此道作为教化,使天下后世遵之而行,将看见兽蹄鸟迹之道再次交错于中国区宇,永远处于洪荒时代。圣人的教化,难道有这种情形吗?如果用注文、语录的说法通解经文,那么人与一切昆虫禽兽都应当各自遵循其性作为道,昆虫禽兽之道都可以修之作为教化。不知道禽兽之道如何修之作为教化?如何教人于禽兽之道?如何不可须臾离?都不可理解。人物之性不同,孟子已有明论,集注也说:“以气来说,那么知觉运动,人与物如果不异
也;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有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其说当矣。以彼证此,是非了然。而纂防又引真氏之说曰:「朱子于告子『生之谓性』章,深言人物之异;而于此章乃兼人物而言。『生之谓性』,以气言者也;『天命之谓性』,以理言者也。以气言之,则人物所禀之不同;以理言之,则天之所命一而已矣。此章兼人物而言,尚何疑哉?」观此一说,人物不同者既以为是,人物同者亦以为是,阿蔽甚矣。然集注以气言者为同,真氏反以为异;集注以理言者为异,真氏反以为同。真氏本欲曲合文公之意,而不自觉如此之差也。呜呼!人性与物性不同,此特眼前事,甚不难见。世之曲说何其多也?恻隠、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未闻牛羊犬豕皆能与人同有也。只解性为人之性,自无许多节病。「天命谓性」,以理言也。理为众善之宗,三纲五常皆所从出。天命人由此理而生,具五常之善以为性,故曰「天命之谓性」。物欲非性也。人惟循此本然之性,各就人伦职分之当然而行:君仁、臣敬、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义、妇节、朋友有信,是则所谓道也。申眀此道,使人行之,是则所谓教也。「率性」谓循自已本然之性,非循他物之性也;「道」亦自已当行之道,非他物各有之道也。「率性」为「道眀徳」之事也;「修道」为「教新民」之事也。
译从道理上讲,仁义礼智这些禀赋,难道是万物所能完全具备的吗?这就是人的本性没有不善,并成为万物灵长的原因。」这种说法是正确的。用那边的观点来证明这边,是非就清楚了。而纂防又引用真氏的说法说:「朱子在告子『生之谓性』一章中,深入论述了人与物的不同;而在这章却兼论人与物。『生之谓性』,是从气来说的;『天命之谓性』,是从理来说的。从气来说,人与物所禀受的不同;从理来说,天所赋予的只是一个罢了。这一章兼论人与物,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看这种说法,认为人与物不同的认为是,认为人与物相同的也认为是,偏颇蒙蔽太严重了。然而集注认为从气来说的是相同的,真氏反而认为是不同的;集注认为从理来说的是不同的,真氏反而认为是相同的。真氏本来想勉强迎合文公的意思,却不知不觉出现了这样的差错。唉!人性与物性不同,这不过是眼前的事,很容易看清。世上的曲解为什么这么多呢?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人都有。没听说牛羊狗猪都能与人同样具备这些。只解释性为人的性,自然不会有这么多弊病。「天命谓性」,是从理来说的。理是众善的根源,三纲五常都由此产生。天赋予人由此理而生,具备五常的善作为性,所以说「天命之谓性」。物欲不是性。人只有遵循这个本然的性,各自按照人伦职分中应当做的去做:君仁、臣敬、父慈、子孝、兄友、弟顺、夫义、妇节、朋友有信,这就是所谓的道。阐明这个道,使人实行它,这就是所谓的教。「率性」是说遵循自己本然的性,不是遵循其他事物的性;「道」也是自己应当走的道,不是其他事物各自有的道。「率性」是「道明徳」的事;「修道」是「教新民」的事。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注: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徳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可离,皆外物矣。
道与理当有分别,不可混而为一也。道者,事物相接徃来交通之道路也。理,犹事物之脉理、文理,而为道之准则也。道则依循此理而行,理以贯道,道必循理,此其道理之分也。今注文直截解道为理,则理亦是道,道亦是理,理与道既已不分,道果何道?不可得知。所谓性之徳而具于心者,此惟言理则可,言道则不可。又言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并下文“外物”云者,皆不见其道之不可离与可离之的切实理,而或问与纂防所引诸人之说,旁牵曲衍,不胜其繁。大槩不过専以扶同注文而已,皆不必辨。盖道谓三纲五常之道,君子之所以正心修身齐家理世,皆此道也。有身而无此道,则心不正,行不修,其身必辱;有家而无此道,则父不父,子不子,其家必壊;有国而无此道,则君不君,臣不臣,其国必乱。此其所以不可须臾离之也。若异教异术,出天理人伦之外,与三纲五常不相干渉,有则于世无所益,无则于人无所损。凡其如此,不急于用人,皆可得而离之者,俱不可以为道。故曰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注: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
此一节所以申眀不可须臾离道之意,与《大学》第六传「小人闲居为不善」之一节意正相对,皆是警戒后人之言。解者不可虚务髙逺,须要分眀说出,必能使人恐惧之实事义乃可通。今注文只说存天理之本然,诚未见其警动人心,使之知恐知惧之实理所在。又其「虽不见闻」一句,或谓人不见闻,或谓已不见闻,意亦不眀。或问中说「其所不睹不闻」为己所不睹不闻,说下句「独」字为人所不睹不闻,然经中实无分别人己之文。自「戒慎乎其所不睹」至「君子慎其独也」五句相连,只是一意。「慎独」一句乃其上四句之结语,岂容有如此之分邪?或问执定分为两说,自问自荅,防二千言,辑略语录又数千言,皆不见有公平之论,尽欲辨之则不可胜辨,今但直解本经而已。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本说人所不睹不闻,盖人之私心于四通八达,众人耳目交防之间,不须隄防,自然敛束,不敢恣纵。及在隠暗之中,独居之防,则坦然放肆,以为虽有不善,他人不知也。然诚于中则形于外,人之视已如见其肺肝。自古以来,大奸大巧暗昧中所为之恶,未闻曽有人不知者。故君子之于人所不睹不闻之际,益加戒慎恐惧,所以闲其邪恶之心,不使得为邪恶之事也。
莫见乎隠,莫显乎防。故君子慎其独也。○注:隠,暗;防,也。防,细事也。独者,人所不知而已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防细之事迹,虽未形而防,则已动。人虽未知,而已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着见明显过于此者。
幽暗之中,防细之事迹犹未形,人犹未知,但以己独知之,便谓天下之事无有着见眀显过于此者。假如大恶之事迹已▯见,非独已知,人共知之,昭昭然,众目所视,众手所指者,反不谓之着见,不谓之明显乎?或问再广注文之意为说,迂曲尤多,中间却有一说云:又况既有是心藏伏之乆,则其见于声音容貌之间,▯于行事施为之实,必有暴着而不可揜者,又不止于念虑之间而已也。此亦见前说未安,复为此说也。然犹未免有两图之意,不能全是防字本亦训隠,经文以隠为见之对,以防为显之对,则隠与防皆取幽暗之意而言,两句只是一意。注文疑其言有重复,故解防为细事,以致牵强不通。盖不察显乃见之变文,防亦隠之变文也。此与「有若无,实若虚,危而不持,颠而不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语句无异,皆其变文重言之也。何独疑于此哉?大抵人之防身行事,在青天白日众人之中,虽小人亦知所慎;在幽暗偏僻独居之防,虽君子亦有所忽。故私邪之心
译道这种东西,是不能片刻离开的。如果可以离开,那就不是道了。○注:道,是日常事物中应当遵循的理,都是本性的德,具备在心中,没有事物不具有,没有时刻不是这样,所以不能片刻离开。可以离开的,都是外在的事物了。
道与理应当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道,是事物相互接触、往来交通的道路。理,如同事物的脉络纹理,是道的准则。道则依循这个理而行,理用来贯通道,道必定遵循理,这就是道与理的区别。现在的注文直接解释道为理,那么理也是道,道也是理,理与道既然已经不分,道究竟是什么道?无法得知。所谓“本性的德而具备在心中”,这只有说理才可以,说道就不可以。又说“没有事物不具有,没有时刻不是这样”,以及下文所说的“外物”,都看不出道不可离开与可以离开的切实道理,而《或问》和《纂疏》所引用的各种说法,旁征博引,曲解衍生,繁杂不堪。大概不过是为了专门附和注文罢了,都不值得辩驳。所谓道,是指三纲五常之道,君子用来正心、修身、齐家、治世,都是这个道。有身体而没有这个道,那么心就不正,行为就不修,身体必定受辱;有家而没有这个道,那么父亲不像父亲,儿子不像儿子,家必定败坏;有国家而没有这个道,那么君主不像君主,臣子不像臣子,国家必定混乱。这就是道不能片刻离开的原因。如果是异端邪说,超出天理人伦之外,与三纲五常不相干,有了它对世道没有益处,没有它对人没有损害。凡是这样的,不急于用人,都可以离开的,都不能称为道。所以说,可以离开的,就不是道。
因此,君子在没有人看见的地方也保持警惕谨慎,在没有人听见的地方也保持敬畏恐惧。○注:君子的心常常存有敬畏,即使没有看见听见,也不敢忽视,所以保存天理的本然状态,不使它在片刻之间离开。
这一节是为了阐明不能片刻离开道的意思,与《大学》第六传“小人闲居为不善”那一节的意思正好相对,都是警戒后人的话。解释的人不能空谈高远,必须明确说出,一定能使人感到恐惧的实际意义,才能讲通。现在的注文只说保存天理的本然,确实没有看到它能警醒人心,让人知道恐惧的实际道理所在。又其中“虽不见闻”一句,有人说是指别人不见不闻,有人说是指自己不见不闻,意思也不明确。《或问》中说“其所不睹不闻”是指自己没看见没听见,说下句“独”字是指别人没看见没听见,然而经文中实在没有区分别人和自己的文字。从“戒慎乎其所不睹”到“君子慎其独也”五句话相连,只是一个意思。“慎独”一句是上面四句话的结语,哪里容许有这样的区分呢?《或问》坚持分为两种说法,自问自答,写了近两千字,《辑略》和《语录》又写了数千字,都没有看到公平合理的论述,如果要全部辩驳则不胜其烦,现在只直接解释原文罢了。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本来是说别人没看见没听见的地方,因为人的私心在四通八达、众人耳目交错的地方,不需要提防,自然收敛约束,不敢放纵。等到在幽暗之中,独自居住的地方,就坦然放肆,认为即使有不善的行为,别人也不知道。然而内心真诚就会表现在外面,别人看自己就像看见肺肝一样。自古以来,大奸大巧在暗昧中所做的坏事,没听说过曾经有人不知道的。所以君子在别人没看见没听见的地方,更加警惕谨慎、敬畏恐惧,用来防止邪恶之心,不使其做出邪恶的事情。
没有比隐蔽之处更明显的了,没有比细微之处更显露的了。所以君子在独处时格外谨慎。○注:隠,是幽暗;防,也是幽暗。防,是细微的事情。独,是别人不知道而自己独自知道的地方。说在幽暗之中,细微的事迹,虽然没有显露出来,但意念已经发动。别人虽然不知道,但自己独自知道。那么天下的事情,没有比这更明显显露的了。
在幽暗之中,细微的事迹还没有显露,别人还不知道,只因为自己独自知道,就说天下的事情没有比这更明显显露的了。假如大恶的事迹已经显露,不仅自己知道,别人也都知道,清清楚楚,众目所视,众手所指,反而不称之为明显,不称之为显露吗?《或问》再次扩展注文的意思来说,迂回曲折更多,中间却有一种说法说:更何况既然有这种心藏伏已久,那么表现在声音容貌之间,显露在行事施为的实际中,必定有暴露明显而不可掩盖的,不止于念虑之间而已。这也可见前面的说法不妥,又提出这种说法。然而仍然不免有投机取巧之意,不能全对。防字本来也解释为隠,经文以隠作为见的对立面,以防作为显的对立面,那么隠与防都取幽暗的意思来说,两句话只是一个意思。注文怀疑言语有重复,所以解释防为细事,以致牵强不通。大概是没有察觉显是见的变文,防也是隠的变文。这与“有若无,实若虚,危而不持,颠而不扶,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语句没有不同,都是变文重复而言。为什么唯独在这里怀疑呢?大体上人的修身行事,在青天白日众人之中,即使是小人也知道谨慎;在幽暗偏僻独自居住的地方,即使是君子也有所疏忽。所以私邪之心
每由此生,私邪之事每由此成。古今天下着见眀显之恶,未有不从幽暗隠防之中而起者。无恶不自隠而见,故曰「莫见乎隠」;无恶不自防而显,故曰「莫显乎防」。君子审其如此,故虽暗室独居,暗地独行,尤须密加严慎也。
译邪恶的念头往往由此产生,私欲邪念的事情往往由此酿成。古往今来天下那些显而易见的恶行,没有不是从幽暗隐蔽之中萌发出来的。没有哪种恶行不是从隐蔽处显露出来,所以说“没有比隐蔽处更明显的”;没有哪种恶行不是从细微处显现出来,所以说“没有比细微处更显眼的”。君子深知情况如此,所以即使在暗室中独自居住,在暗地里独自行走,也一定要严密地加以谨慎。
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注:致,推而极之也。位者,安其所也。育者,遂其生也。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谨独而精之,以至于应物之防,无少差谬,而无适不然,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矣。盖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故其效验,至于如此。
注言:自戒惧而约之,以至极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谨独而精之,以至极其和,而万物育矣。推详此说,天下人中,但有一人于不睹不闻之防,戒惧以谨其独,便能使天地各安其所,万物各遂其生,未之闻也。又云:盖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义愈难通。天地万物与吾同在隂阳大气中,谓同一气,则可谓为一体,则不可。天下万物何所不有,岂能同为一体哉?天地之气固有顺不顺时,天地之心未尝不正也,岂待吾之心正然后天心地心始正哉?天地之气有时而不顺者,盖由国家失徳则有恒雨、恒旸、恒燠、恒寒、恒风之应,此皆天地不顺之气也。普天之下,惟吾一身之气顺,便能使此气皆顺,乆雨则能使之晴,乆旱则能使之雨,防无此理。或问亦曰:三辰失行,山崩川竭,则不必天翻地覆然后为不位矣;兵乱凶荒,胎防卵殈,则不必人物消尽然后为不育矣。若此者,岂非不中不和之所致?又安可诬哉?彼达而在上者,既有以病之,则夫灾异之变,又岂穷而在下者所能救也哉?此说大意却是然,与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之说,岂不自相矛盾邪?继此复改一说云:但能致中和于一身,则天下虽乱,而吾之天地万物不害其为安泰。此又有渉荒诞,实流入于异端矣。于目前见有之,天地万物之外,又别有吾身之天地万物,不可晓也。孟子言万物备于我,盖谓万物之理具于吾心,非谓天地之外别有天地,万物之外别有万物,在吾一身之中也。推原或问本意,盖亦只是说天下虽乱而已,之心能独安也。且天下遭乱,生民之命,朝不保夕,已在其间,心独安之,可谓仁乎?经文自「喜怒哀乐」至「万物育焉」,此一段与上文本难通说,当自为一章。喜怒哀乐之未▯谓之中;▯而皆中节,谓之和。此就各人之一身而言,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此义散开,在于天下矣。继言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此乃专言天下之中和,解者不可只就一人之身为说也。然其致此者,惟人君能之。如尧之亲睦九族,平章百姓,恊和万邦,此其致天下中和之道也。至黎民于变时雍,则天下之中和成矣。民人和,则天地之和应,而无三辰失行、山崩川竭、灾异之变。天气和于上,地气和于下,此之谓天地位也。天地位,则风雨寒暑各以其时,人与物皆康宁蕃息,此之谓万物育也。《四书辨疑》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五元陈天祥撰《中庸》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眀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注:知者知之过,既以道为不足行;愚者不及知,又不知所以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贤者行之过,既以道为不足知;不肖者不及行,又不求所以知,此道之所以常不眀也。知乃智之事,行则贤所能。于智愚止可言知,于贤不肖止可言行。智者过之,止可解为知之过;愚者不及,止可解为不及知;贤者过之,止可解为行之过;不肖者不及,止可解为不及行。注文为见前一节,行与智愚相配为言;后一节眀与贤不肖相配为言,故以知与行两相迁就,交互言之,牵强甚矣。夫道在世间,必须先眀,然后能行;必先不眀,然后不行。下章注云:「由不眀故不行」,此言是也。「眀」字本当在前,今反在后;「行」字本当在后,今反在前,乃后人传写之误也。「行」「明二字当相易读之。解者宜云:道不眀者,由其智者知之过,愚者不及知,此道之所以常不眀也。道不行者,由其贤者
译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安其位,万物便各遂其生。○注:致,是推究到极致。位,是安守其所。育,是顺遂其生长。从戒慎恐惧中约束自己,以至于达到至静之中,没有丝毫偏颇,并且操守不丧失,这就推究到了中的极致,于是天地便各安其位了。从谨慎独处中精研自己,以至于应对事物时没有一丝差错,并且无不恰当,这就推究到了和的极致,于是万物便各遂其生了。因为天地万物,本来与我是一体的,我的心端正,那么天地的心也就端正了。我的气顺遂,那么天地的气也就顺遂了。所以其效验,竟然达到如此地步。
注中说:从戒慎恐惧中约束自己,以至于推究到中,于是天地便各安其位了。从谨慎独处中精研自己,以至于推究到和,于是万物便各遂其生了。推究详察这种说法,天下人中,只要有一人在不看见、不听见的时候,戒慎恐惧以谨慎独处,就能使天地各安其所,万物各遂其生,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事。又说:因为天地万物本来与我是一体的,我的心端正,那么天地的心也就端正;我的气顺遂,那么天地的气也就顺遂。意义更加难以通晓。天地万物与我同在阴阳大气之中,说同一气,还可以说是一体;说是一体,就不可以了。天下万物无所不有,怎能同为一体呢?天地之气本来就有顺与不顺的时候,天地之心未曾不端正,难道要等我的心端正,然后天地的心才端正吗?天地之气有时不顺,是因为国家失德,就有常雨、常旱、常热、常寒、常风的感应,这些都是天地不顺的气。普天之下,只有我一个人的气顺遂,就能使这些气都顺遂,久雨就能使之晴,久旱就能使之雨,哪有这种道理。《或问》也说:日月星辰失去运行规律,山崩河竭,就不必等到天翻地覆才算是天地不安位;战乱饥荒,胎死卵破,就不必等到人物消亡才算是万物不育。像这些,难道不是不中不和所导致的吗?又怎么可以诬蔑呢?那些通达而在上位的人,既然已经因此受害,那么灾异的变故,又难道是困穷而在下位的人所能挽救的呢?这种说法大意却是这样,与“我的气顺遂则天地的气也顺遂”的说法,难道不是自相矛盾吗?接着又改了一种说法说:只要能在自身达到中和,那么天下虽然混乱,但我自身的天地万物不妨碍其安泰。这又涉及荒诞,实在流入异端了。在眼前可见的天地万物之外,又说有我自身的天地万物,令人不可理解。孟子说万物具备于我,是说万物的道理具备于我的心,不是说天地之外另有天地,万物之外另有万物,在我一身之中。推究《或问》的本意,大概也只是说天下虽然混乱,但我的心能独自安定。况且天下遭乱,百姓的生命,朝不保夕,自己身处其中,心独自安定,这能算是仁吗?经文从“喜怒哀乐”到“万物育焉”,这一段与上文本来难以贯通解说,应当自成一章。喜怒哀乐没有发动,叫做中;发动而都符合节度,叫做和。这是就每个人的一身而言,中,是天下的根本;和,是天下的通行大道。这意义散开,在于天下了。接着说达到中和,天地便各安其位,万物便各遂其生。这是专门讲天下的中和,解释的人不可以只就一个人的身体来说。然而能达到这一点的,只有君主能。如尧亲睦九族,辨明百姓,协和万邦,这就是他达到天下中和的方法。到了百姓改变习俗而和睦,那么天下的中和就成就了。民人和睦,那么天地的和就感应,而没有日月星辰失行、山崩河竭、灾异的变故。天气和于上,地气和于下,这就叫做天地各安其位。天地各安其位,那么风雨寒暑各按时节,人与物都安康繁衍,这就叫做万物各遂其生。《四书辨疑》卷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五 元陈天祥撰《中庸》
道不能施行,我知道原因了。聪明的人超过了它,愚笨的人达不到它。道不能显明,我知道原因了。贤能的人超过了它,不贤的人达不到它。○注:聪明的人知之过度,已经认为道不值得施行;愚笨的人达不到知,又不知道如何施行,这就是道常常不能施行的原因。贤能的人行之过度,已经认为道不值得显明;不贤的人达不到行,又不寻求如何显明,这就是道常常不能显明的原因。知是智的事,行则是贤所能。对于智愚只可以说知,对于贤不肖只可以说行。智者过之,只可以解释为知之过度;愚者不及,只可以解释为达不到知;贤者过之,只可以解释为行之过度;不肖者不及,只可以解释为达不到行。注文因为看见前一节,行与智愚相配来说;后一节明与贤不肖相配来说,所以用知与行两相迁就,交互来说,牵强得很。道在世间,必须先显明,然后能施行;必须先不显明,然后不能施行。下一章注说:“因为不显明所以不能施行”,这话是对的。“明”字本当在前,现在反而在后;“行”字本当在后,现在反而在前,这是后人传写的错误。“行”“明”二字应当互换阅读。解释的人应当说:道不能显明,是因为聪明的人知之过度,愚笨的人达不到知,这就是道常常不能显明的原因。道不能施行,是因为贤能的人
行之过,不肖者不及行,此道之所以常不行也。智者知之过,如著书传道而为过髙过深之论者是也。贤者行之过,如摩顶放踵而为爱无差等之行者是也。二者俱为害道,然行之过者误人浅,知之过者误人深。孟子曰:「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由此观之,解经而务凿,孟子之罪人也。
译践行得过分,不贤的人又达不到践行的程度,这就是正道常常不能实行的原因。智者对道的认知过分,比如著书立说、传授道义,却提出过高过深的理论,就是这种情况。贤者对道的践行过分,比如摩秃头顶、磨破脚跟,实行爱无差等的行为,就是这种情况。这两者都损害了正道,然而践行过分的人误导他人较浅,认知过分的人误导他人较深。孟子说:“我所厌恶智者的地方,是因为他们穿凿附会。”由此看来,解释经典而务求穿凿附会的人,是孟子的罪人。
道其不行矣夫。○注:由不眀故不行。此章承上章而举其不行之端,以起下章之意。
注文为见本经中无话可说,故曲就上下两章而言也。予谓经文惟此一句,中间又无所言之事,似难独为一章。正与《大学》「此谓知之至也」之一句相似,必有阙文,不可强说。
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获、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注:罟,▯也;擭,机槛也;陷阱,坑坎也。皆所以揜取禽兽者也。言知祸而不知辟,以况能择而不能守,皆不得为知也。
驱字是一章中紧要字,而注文略不言及,又不细推罟擭陷阱所喻者何事,乃云知祸而不知辟,以况能择而不能守,盖不知罟擭陷阱所况不在择守也。驱者,言其身为物欲所驱也。罟擭陷阱,以况物欲陷人之祸害也。人皆自谓我有智虑,及见美色、珍货、富贵、大权、有私,便可图之隙,则其攘夺之心奋然而起,驱其身,或为奸、为盗、为乱臣贼子,纳之于辱身、防命、亡家、覆族之祸害中,而不知辟。与其虽亦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者,皆不得为智也。
衽金革,死而不厌。○注:衽,席也;金,戈兵之属;革,甲胄之属。
注文止是训字,未尝通解其文。训衽为席,乃是席金革,死而不厌席。字难说,衽训卧席,亦训卧褥。卧席、卧褥,皆人寝息所安者也。衽金革,盖言嗜金革如嗜卧席、卧褥之安,虽死于其间而不厌,此北方之强也。
君子之道,费而隠。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注:费用之广,隠体之防。君子之道,近自夫妇居室之间,逺而至于圣人天地之所不能尽。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可谓费矣。
解费为用之广大意,则是再审如何是用之广,却无明说。解隠为体之防,体字盖以道体为言,不知指道为何道,何者为道体也?其言夫妇居室者,盖以夫妇作夫妻说也。夫妇之愚,解为夫妻之愚,凡为夫妻者,岂皆愚乎?夫妇之愚,夫妇之不肖,二夫妇字与造端乎?夫妇之夫妇,义本难同,若只解为愚夫愚妇,乃为通顺。又观圣人天地所不能尽之一句,且论圣人不能尽,若以亦有所不知,亦有所不能之经文为解,犹有可说,然已防于庄子注郭象矣。再论天地不能尽,若以天地之大,天下莫能载之经文为解,则是东南西北至其天地尽头,无天地防,君子之道犹逺,天不能盖尽,地不能载尽也。以此为用之广,不知天地尽了之外,又有何人广用此道也?或问,又解隠字曰:隠之为言,正以其非言语指陈之可及耳。此说亦非君子所行之道,何尝有言语不可及者哉?隠字本指理之防妙难见者而言,见则言语可以及矣。然此章大要,先须指定道是何道,乃可说也。盖君子之道,三纲五常是也。斯道也,古今天下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无时可离,无防不有,其所用之广如此,所谓费也。中间如仁义礼知孝弟忠信之属,人虽日日用之,而能得其正理者鲜矣。仁或流于姑息,敬或堕于阿谀,慈或败子,孝或陷父,又前人经解中所辨仁恕、忠恕、忠信之分,道理、权经、和同之别,如此之类,终无定说者多矣。其理防妙难见如此,所谓隠也。注文或问于圣人不知不能防,亦说不通。盖圣人不知以学言,圣人不能以位言,不得其学则不知,不得其位则不能。且其一身一家常用之事,如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虽愚夫愚妇,亦皆可知,亦皆能行。及其化为治国平天下之用,如礼乐宪章、前王制度,圣人虽禀上智之姿,不得其学,则亦有所不知也。故孔子问礼于老耼,问官于郯子,然后能知此,可见得其学则无有不可知者也。虽已知之,不得其位,则亦有所不能也。故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则之,摄行相事,三月鲁国大治。此可见得其位则无有不能行者也。若于君子之道,得其学亦不能知,得其位亦不能行,何足为圣人乎?予于此章知此而已。自天地之大以下,义
译道大概是不能实行了吧。○注:因为不明白,所以不能实行。这一章承接上一章,列举不能实行的缘由,以引出下一章的意思。
注文是因为本章经文中没有可说的话,所以勉强结合上下两章来解释。我认为经文只有这一句话,中间又没有具体叙述的事情,很难单独成为一章。这正与《大学》中“此谓知之至也”这一句相似,必定是有缺漏的文字,不可强行解释。
人们都说我有智慧,却被驱赶着进入罗网、捕兽机关和陷阱之中,却不知道躲避。人们都说我有智慧,选择了中庸之道,却不能坚持一个月。○注:罟,是网;擭,是捕兽的机关;陷阱,是坑穴。这些都是用来捕捉禽兽的工具。说知道祸害却不知道躲避,用来比喻能够选择却不能坚守,都不能算是真正的智慧。
“驱”字是这一章的关键字,而注文却略去不谈,又不仔细推敲罗网、捕兽机关和陷阱所比喻的是什么事情,竟然说知道祸害却不知道躲避,用来比喻能够选择却不能坚守,这是不知道罗网、捕兽机关和陷阱所比喻的并不在于选择与坚守。“驱”字,是说人的身体被物欲所驱使。罗网、捕兽机关和陷阱,用来比喻物欲陷人于祸害。人们都自认为我有智谋,等到见到美色、珍宝、富贵、大权,以及可以谋取私利的空隙时,那掠夺之心便奋然兴起,驱使自己,或做奸邪、或做盗贼、或做乱臣贼子,将自己投入辱身、丧命、亡家、灭族的祸害之中,却不知道躲避。这与虽然也选择了中庸之道,却不能坚持一个月的人一样,都不能算是智慧。
以金革为席,死在其中也不厌倦。○注:衽,是席;金,是戈矛等兵器;革,是甲胄等皮革。
注文只是解释字义,未曾通解文意。将“衽”解释为席,那就是以金革为席,死在其中也不厌倦以席为席。字面难以说通,“衽”解释为卧席,也解释为卧褥。卧席、卧褥,都是人寝息安卧的东西。衽金革,大概是说嗜好金革如同嗜好卧席、卧褥那样安适,即使死在其中也不厌倦,这是北方人的强悍。
君子之道,广大而精微。愚笨的夫妇,也可以知道它。到了极致,即使是圣人也有不知道的地方。不贤的夫妇,也可以实行它。到了极致,即使是圣人也有不能实行的地方。○注:费,是使用的广大;隠,是体性的精微。君子之道,近从夫妇居室之间,远到圣人天地所不能穷尽的地方。它大而无外,小而无内,可以说是广大了。
将“费”解释为使用的广大,那么再审视如何是使用的广大,却没有明确说明。将“隠”解释为体性的精微,“体”字大概是指道体而言,不知道指的是什么道,什么又是道体呢?文中说夫妇居室,大概是将夫妇当作夫妻来说。夫妇之愚,解释为夫妻之愚,凡是做夫妻的,难道都是愚笨的吗?“夫妇之愚”、“夫妇之不肖”,这两个“夫妇”与“造端乎夫妇”中的“夫妇”,意义本来不同,如果只解释为愚夫愚妇,才通顺。又看“圣人天地所不能尽”这一句,且论圣人不能穷尽,如果用“亦有所不知”、“亦有所不能”的经文来解释,还说得过去,但已经接近庄子注郭象的说法了。再论天地不能穷尽,如果用“天地之大,天下莫能载之”的经文来解释,那就是东南西北直到天地的尽头,没有天地的边际,君子之道还更远,天不能覆盖尽,地不能承载尽。以此作为使用的广大,不知道天地穷尽之外,又有什么人广泛使用此道呢?《或问》又解释“隠”字说:“隠”的意思是,正因为它不是言语指陈所能达到的。这个说法也不对,君子所行之道,何曾有言语不能达到的呢?“隠”字本是指道理精微难见而言,看见了,言语就可以达到了。然而这一章的大意,必须先指定道是什么道,才可以解说。大概君子之道,就是三纲五常。这个道,古今天下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间,无时不分离,无处不存在,它使用的广大如此,这就是所谓的“费”。中间如仁义礼智孝悌忠信之类,人们虽然天天使用,但能得其正理的很少。仁有时流于姑息,敬有时堕入阿谀,慈有时败坏儿子,孝有时陷父于不义,又前人经解中所辨析的仁恕、忠恕、忠信的区别,道理、权经、和同的不同,这类终究没有定说的很多。道理精微难见如此,这就是所谓的“隠”。注文和《或问》对于圣人不知不能的地方,也说得不通。大概圣人不知是从学习而言,圣人不能是从地位而言,没有得到学习就不知道,没有得到地位就不能实行。况且他自身和家庭常做的事,如父子之亲,夫妇之别,长幼之序,即使是愚夫愚妇,也都可知,也都能够实行。等到转化为治国平天下的应用,如礼乐宪章、前王制度,圣人虽然禀赋上智的资质,没有得到学习,也就有所不知。所以孔子向老聃问礼,向郯子问官,然后才能知道这些,可见得到了学习就没有不可知的。虽然已经知道了,没有得到地位,也就有所不能。所以孔子担任中都宰,一年四方效法他,代理相事,三个月鲁国大治。这可见得到了地位就没有不能实行的。如果在君子之道上,得到了学习也不能知,得到了地位也不能行,哪里配称为圣人呢?我对于这一章,只知道这些。从“天地之大”以下,义
多难晓,其间或有脱误衍文,不敢强解。注文或问辑略语录重重复复,防五千余言,皆无明白可通之说。如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注文解为覆载生成之偏。或问再与注文为注云:天能生覆不能形载,地能形载不能生覆,以此为覆载生成之偏,亦皆未是。天覆地载乃天地之正理,不可谓之为偏也。况天地之覆载与君子之道亦不相干,人亦未尝有憾于天不载而地不覆也。又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诸家诗解各有异同。程子曰:此一节子思吃▯为人防活泼泼地。或问又引程子之言曰: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之意同活泼泼地。反覆参详,终不见活泼泼地义理安在?「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予于《孟子集注》已有辨矣,岂可与鸢飞鱼跃同说哉?或问又曰:子思于此指而言之,惟欲学者黙而识之,则为有以洞见道体之妙。又曰:苟能超然黙会,则道体之妙已跃如矣。又有一说言:杨龟山得鸢飞鱼跃之理于意言之表,信如此等之说,则《是中庸》之义止可黙识,不可以文字语言▯明之也。呜呼!圣人立言设经为教以传道,后人所得之道一皆出自于经,须其师友讲说然后能明,宁有不容言语指陈,止可超然黙防者哉?使学者袭此成风,凡遇难眀之理,皆可自谓吾已黙识黙防于心,洞见道体之妙,在吾目前已跃如矣。问之则曰:此非言语指陈可及,以此虚诳互相迷惑,害道误人,孰甚于此?纂防又引语录一说。问中庸编集得如何?曰:便是难说。缘前軰诸公说得多了,尽有差舛。防又不欲尽剥难他,所以难下手。不比大学都未曽有人说,此话亦似未公。四书中前人注说之多者,孰如论语?虽有差舛,何尝有碍后人之识见哉?中庸一书本多难解,大学传文亦颇相类。盖此书与大学本皆各为一经,歴战国之乱,经秦火之厄,虽能仅存,世无知者。汉儒采集,附于礼记中,列为二篇,与诸篇相混无别。非二程先生不可得如今日矣。大迹既已如此,则其章句中传写之差,必不能无所不知者,止当置而勿解,不可归罪前辈诸公,责其说者之多也。语录又曰:中庸之书难看,中间说鬼说神都无理防。予谓此数语真是文公本意,其实亦有不尽知者,况我辈乎?说者但无自欺之蔽,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如是而已,可也。
译许多地方难以理解,其中或许存在脱漏、错误或衍文,我不敢强行解释。朱注、《或问》、《辑略》、《语录》中重复的内容,约有五千多字,都没有明白通顺的解释。例如“天地之大,人犹有所憾”,朱注解释为“覆载生成之偏”。《或问》又为朱注作注说:“天能生覆不能形载,地能形载不能生覆”,以此作为“覆载生成之偏”,这也不对。天覆地载是天地正常的道理,不能说它是偏颇的。况且天地的覆载与君子之道也没有关联,人们也未曾对天不载、地不覆感到遗憾。又如“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各家对《诗经》的解释各有不同。程子说:“这一节,子思为人防范,活泼泼地。”《或问》又引用程子的话说:“与‘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的意思相同,活泼泼地。”反复参详,终究看不出“活泼泼地”的义理在哪里?“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我在《孟子集注》中已有辨析,怎么可以与鸢飞鱼跃混为一谈呢?《或问》又说:“子思在这里明确指出,只是希望学者默而识之,这样才能洞见道体的奥妙。”又说:“如果能超然默会,那么道体的奥妙就已经跃然显现了。”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杨龟山在言语之外领悟了鸢飞鱼跃的道理。”如果相信这类说法,那么《中庸》的意义就只能默识,不能用文字语言来阐明了。唉!圣人立言设经,是为了教化以传道,后人所得的道都出自经典,必须依靠师友讲解才能明白,难道有不容言语指陈,只能超然默会的吗?如果学者沿袭这种风气,凡是遇到难以明白的道理,都可以自称我已经默识默会于心,洞见了道体的奥妙,在我眼前已经跃然显现了。问他们却说:这不是言语指陈所能达到的。以此虚妄欺骗,互相迷惑,害道误人,还有比这更严重的吗?《纂类》又引用《语录》中的一说。问:《中庸》编集得怎么样?回答说:就是难以说清。因为前辈诸公说得多了,有很多差错。又不想完全驳斥他们,所以难以下手。不像《大学》,从前没有人说过,这话似乎也不公允。四书中前人注解说得多的,谁比得上《论语》?虽然也有差错,何曾妨碍后人的见识呢?《中庸》一书本来就多难解,《大学》传文也颇为类似。大概这两本书与《大学》原本各自为一经,历经战国之乱,经过秦火之厄,虽然能够幸存,世上已无人知晓。汉代儒者采集,附在《礼记》中,列为两篇,与其他篇章混杂没有区别。如果不是二程先生,不可能有今天的状况。大致的情况既然如此,那么其章句中传写的差错,必定不能无所不知,只应当搁置而不解释,不可归罪于前辈诸公,责怪他们解说太多。《语录》又说:“《中庸》一书难以阅读,中间说鬼说神都没有道理。”我认为这几句话真是朱文公的本意,其实也有不完全知道的地方,何况我们这些人呢?解说的人只要没有自欺的弊病,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就可以了。
伐柯,伐柯,其则不逺。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逺。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注:睨,邪视也。言人执柯伐木以为柯者,彼柯长短之法,在此柯耳。然犹有彼此之别,故伐者视之,犹以为逺也。
注文既训睨为邪视,于通说防却单撤去睨字,不复有関邪视之意。前言长短之法,彼此无别;后句却言犹有彼此之别。经文本谓睨视者,误以其则为逺。注文于睨视一节,却解为其则实逺,意皆有差。盖睨视持疑不决之貌,手中执柯以伐柯,彼柯长短,只此柯是其定则,其则至近,甚不难见,而乃侧视傍观,持疑不决,则是所见不眀,犹以其则为逺也。以自己之心度他人之心,无不同者,己心所欲之善,事人亦欲之;己心所恶之恶,事人亦恶之。忖度他人之心,只自己之心是其定则,此之谓其则不逺也。彼亦人也,已亦人也,见彼人道有差,以己人道治而正之,此之谓以人治人也。彼既能改,有耻且格,便当善待,不须更治,此之谓改而止也。若已改过自新,而犹治之不已,人或以此加之于己,盖亦己之所恶,如此等事,已亦不可加之于人,此之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也。
忠恕违道不逺。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注: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忠恕之事也。
注文本意,盖指忠恕为一事,不欲使有分别也。然以实理言之,心无私隠之谓忠,推己不欲勿施于人之谓恕。忠自是忠,恕自是恕,岂可并而为一哉?程子言:“事上之道,莫若忠;待下之道,莫若恕。”此亦分忠恕为两事,其意本是。而或问非之,以为不当析之为二。无无恕之忠,无无忠之恕。若准此说为例,天下道理中亦无无仁之义,无义之礼,无礼之智。仁义礼智亦当通为一事,不可析之为四也。此皆知之过者之病,学者尤当慎之也。或问又引《论语》中忠恕为说,云:“尽己推己,乃忠恕之所以名。”曽子之言,盖指其不可名之妙,而借其可名之粗以眀之。学者黙识于言意之表,则亦足以互相▯眀,而不害其为同也。此又以忠恕止当黙防于心,不可以言语解说也。言语可说者为忠恕之粗,不可说者为忠恕之妙也。徧览尧舜禹汤文武伊周孔孟之言,皆无如此差异之论。圣人经世理人之道,至精至妙者,载在经典,备矣。何尝有不可言说,止可黙识于言意之表者哉?此等话,前论中已尝正之,予亦自厌其繁,不欲再加详辨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此只是恕。经文与忠兼言者,正与“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之文相似。予于《孟子》中已有其辨,可就观之。“违道不逺”,又与《孟子》言“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之意正相类。仁包五常,而为人道之本。恕最近仁,故言“违道不逺”也。
故大徳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夀。○注:舜年百有十嵗。
注言舜年百有十嵗,又解下文「大徳者必受命」之一句云:「受天命为天子也」,以此言舜义固不差。如孔子之至圣,大徳贤于尧舜,而乃不得其位,不得其禄,年又止于七十有三。顔子以亚圣之徳,居于陋巷,箪食瓢饮,年才三十二而终,与舜岂可通论哉?盖经文专指事之当然而言,未尝与时兼论也。夫大徳者必受天命,必得位禄名夀四者俱全,惟天运开泰至盛之时,乃能如此。若阳消隂长,君子道衰,则大徳之人必无全能有此四者之理。此皆天人相关自然之道,学者不可不知也。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注:始死谓之死,既葬则曰反,而亡焉。
始死为死,既葬为亡。诸字书皆无此说。果如注文所言,则「事死如事生」之一句,止是说事其初死者,当如事生。既葬之后,春秋祭祀,皆不必有如事生之敬也,岂通论乎?况死与亡既有始死既葬之分,则生与存亦当分为两说。今「生存」二字却皆仍旧,何也?又诸书中言「人亡国亡」者,不可胜数。孔子执伯牛之手曰「亡」。《之书》言「有一于此,未或不亡」,如此之类,亦何尝有関既葬之意哉?经言「事死如事生,事亡如
译砍伐斧柄,砍伐斧柄,它的准则并不遥远。拿着斧柄去砍伐制作斧柄,斜着眼睛看它,还以为准则离得很远。所以君子用人的常情来治理人,对方改正了就停止。○注:睨,是斜视。说的是人拿着斧柄砍伐树木来制作斧柄,那斧柄长短的法度,就在这手中的斧柄上。然而还是有彼此的区别,所以砍伐的人看着它,还以为准则离得很远。
注文既然把“睨”解释为斜视,在通常的理解中却单单去掉了“睨”字,不再有关联斜视的意思。前面说长短的法度,彼此没有区别;后面却说还有彼此的区别。经文原本是说斜视的人,误以为准则离得很远。注文在斜视这一节,却解释为准则实际上很远,意思都有偏差。大概斜视是持疑不决的样子,手中拿着斧柄去砍伐制作斧柄,那斧柄的长短,只有这手中的斧柄是确定的准则,准则非常近,很容易看见,却侧目旁观,持疑不决,这就是所见不明,还以为准则离得很远。用自己的心去揣度他人的心,没有不相同的,自己心中想要的善,他人也想要;自己心中厌恶的恶,他人也厌恶。揣度他人的心,只有自己的心是确定的准则,这就叫准则并不遥远。他也是人,自己也是人,看见他人道义有偏差,用己身的道义去治理并纠正他,这就叫以人治人。他既然能够改正,有羞耻心并且归服,就应当善待他,不需要再治理,这就叫改而止。如果已经改过自新,却还治理不停,别人如果把这种事加在自己身上,大概也是自己所厌恶的,像这样的事,自己也不应该加在别人身上,这就叫施加在自己身上不愿意的,也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
忠恕离道不远。施加在自己身上不愿意的,也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注:施加在自己身上不愿意的,也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这是忠恕的事。
注文的原本意思,大概是指忠恕为一件事,不想让它们有分别。然而按实际道理来说,心中没有私隐叫做忠,推己及人,自己不愿意的不要施加给别人叫做恕。忠自然是忠,恕自然是恕,怎么可以合并为一件事呢?程子说:“侍奉君上的道理,没有比忠更好的;对待下级的道理,没有比恕更好的。”这也是把忠恕分为两件事,他的意思本来是对的。而《或问》反驳他,认为不应该把它们分析为二。没有没有恕的忠,没有没有忠的恕。如果按照这种说法为例,天下的道理中也没有没有仁的义,没有义的礼,没有礼的智。仁义礼智也应该通为一件事,不可以分析为四样。这都是见识过度者的毛病,求学的人尤其应当谨慎。《或问》又引用《论语》中关于忠恕的说法,说:“尽己推己,是忠恕命名的原因。”曾子的话,大概是指那不可名状的妙处,而借用那可以名状的粗浅之处来阐明它。求学的人在言语意思之外默默领会,也就足以互相明白,而不妨害它们相同。这又是认为忠恕只应当在心中默默领会,不可以用言语解说。言语可以解说的是忠恕的粗浅,不可解说的是忠恕的妙处。遍览尧舜禹汤文武伊尹周公孔孟的言论,都没有这样差异的说法。圣人治理世间、管理人民的道理,最精微最奇妙的,记载在经典中,完备了。何曾有不可言说,只可在言语意思之外默默领会的呢?这类话,前面的论述中已经曾经纠正过,我自己也厌烦它的繁琐,不想再加详细辩驳了。“施加在自己身上不愿意的,也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这只是恕。经文与忠并提,正与“禹稷处在太平盛世,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的文句相似。我在《孟子》中已经有辩驳,可以去看。“离道不远”,又与《孟子》说“努力践行恕道,求仁没有比这更近的了”的意思正相类似。仁包含五常,而为人道的根本。恕最接近仁,所以说“离道不远”。
所以大德的人必定得到他的地位,必定得到他的俸禄,必定得到他的名声,必定得到他的长寿。○注:舜活了一百一十岁。
注文说舜活了一百一十岁,又解释下文“大德的人必定承受天命”这一句说:“承受天命做天子”,用这话来说舜,义理固然不错。像孔子那样的至圣,大德贤于尧舜,却得不到地位,得不到俸禄,年纪又只活到七十三岁。颜子以亚圣的德行,住在陋巷,一箪食一瓢饮,年纪才三十二岁就死了,和舜怎么能一概而论呢?大概经文专门指事情应当如此而言,未曾与时代一并讨论。大德的人必定承受天命,必定得到地位、俸禄、名声、长寿这四样俱全,只有在天运开泰极盛的时候,才能这样。如果阳气消退阴气增长,君子之道衰微,那么大德的人必定没有全能有这四样的道理。这都是天人相关自然的道理,求学的人不可不知道。
侍奉死者像侍奉生者一样,侍奉亡者像侍奉存者一样。○注:刚死叫做死,已经安葬就叫做反,而亡了。
刚死叫做死,已经安葬叫做亡。各种字书都没有这种说法。果真如注文所说,那么“侍奉死者像侍奉生者一样”这一句,只是说侍奉刚死的人,应当像侍奉生者。安葬之后,春秋祭祀,都不必像侍奉生者那样恭敬了,这难道是通论吗?况且死与亡既然有刚死和已葬的区别,那么生与存也应当分为两种说法。现在“生存”两个字却都依旧,为什么呢?又各种书中说“人亡国亡”的,不可胜数。孔子握着伯牛的手说“亡”。《尚书》说“有一于此,未有不亡的”,像这类,又何曾有关联已葬的意思呢?经文说“侍奉死者像侍奉生者一样,侍奉亡者像
事存」。亡,乃死之变文;存,乃生之变文。死便是亡,亡便是死;生便是存,存便是生。难容更有如此分别也。
译“事存”。“亡”,是“死”的变体写法;“存”,是“生”的变体写法。死就是亡,亡就是死;生就是存,存就是生。哪里还能容许再有这样的分别呢。
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注:忠信重禄,谓待之诚而养之厚。
注言待之诚,盖以诚字解忠信,又以忠信为人君之忠信也。岂有君忠于臣者哉?只论待之诚三字义,亦难通于九经中观之。身与贤亲、大臣、羣臣、庶民、百工、逺人、诸侯,皆当待之以诚,非独于此一防当用诚也。然于羣下亦须分辨贤否,若于邪恶之人待之以诚敬,养之以重禄,则贤者必思退隠,不可谓之劝士也。忠信、重禄,本继上文体羣臣一节而言,忠信止可说在羣臣体,谓体察辨认也。此与孟子言“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意同。言于羣臣中审详体察,见有忠信贤善之实者,厚其禄赐以旌显之,则士皆景慕,乐于为善,是之谓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孔子言“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举善而教不能则劝”,义皆相类。
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注:仁者体之存,知者用之▯。注与经文意不相对,又不知说体为何者之体,用为何者之用也。仔细详观,似谓体为道之体,用为道之用。然经中实无関该道体道用之防,存▯二字亦生澁难看。注中本要见何者为成己,何者为成物,成己者如何是仁,成物者如何是知。如此以解本经可也。夫学以明徳,乃成己也;教以新民,乃成物也。孟子引子贡賛孔子之言曰:「学不厌,智也;教不倦,仁也。」此以成己为智,成物为仁。子思却说:「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二说不同,不容不辨。盖子贡以心言,子思以事言。思欲成己之心属智,如终日不食,终夜不寝以思,无益不如学也者,是也。所行成己之务为仁,如崇徳修慝,克己复礼者是也。思欲成物之心属仁,如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者是也。所行成物之务为智,如圣人设科为教,以传道,髙下浅深各随其材以授之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者是也。以此为解,则二家之说皆通矣。予旧尝有说曰:「成己之心,智也;所以成己者,仁也。成物之心,仁也;所以成物者,智也。」此最简直易言,然又恐人未晓,故有如许之曲折也。
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徴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注:夏礼既不可考证,殷礼虽存,又非当世之法。
语云:「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徴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徴也。」此亦孔子之言。今曰:「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却是宋守殷礼未尝有阙,不可谓宋不足徴。」孔子之言何其翻覆如此邪?况世衰道防,古礼皆亡,夏礼既无可取证于杞,殷礼亦岂能独存于宋?以此推之,当取《论语》为正。《中庸》文有传写之差,难谓两经俱是也。
上焉者,虽善,无徴;无徴不信,不信,民弗从。下焉者,虽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从。○注:上焉者,谓时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善而皆不可考;下焉者,谓圣人在下,如孔子,虽善于礼而不在尊位也。
夏礼,吾能言之;殷礼,吾能言之。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此皆孔子之眀论。盖前王礼典,当时皆在,夏礼、商礼俱有考据,故孔子自谓能言,又云可知也。然其礼之文虽在,礼之实皆亡。如云▯不足徴,宋不足徴。本言先王之礼乆废,虽其后嗣亦无可以取证之实,此特伤其礼之不行,非谓夏商之礼皆不可考也。子思必无不取圣祖之言,别为如此异论之理。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此两句本是上章结语,摘属此章,非也。中庸章数差互者甚多,他日必有能辨之者。此章自“上焉者”以下皆是通论君子之道,本非专说礼之一事也。试于下文“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徴诸庶民”之十二字中仔细观之,则一章之本意可见。“上焉”“下焉”皆以位言,在上之人徒有仁心仁闻而民不被其泽,此之谓“上焉者”,虽善无徴也;在下之人道同前圣前贤而身不在其位,此之谓“下焉者”,虽善不尊也。无徴不尊,民不信从,理势之自然也。
四书辨疑卷十五
译忠诚守信、厚加俸禄,是用来勉励士人的。○注:忠诚守信、厚加俸禄,是说对待他们真诚而供养他们丰厚。
注中说“对待他们真诚”,大概是用“诚”字来解释“忠信”,并且把“忠信”理解为人君的忠诚守信。哪有君主对臣下忠诚的说法呢?即便只从“对待他们真诚”这三个字的含义来看,在九经中观察也难以讲通。君主对待贤人亲近、大臣、群臣、百姓、百工、远方之人、诸侯,都应当以真诚相待,并非唯独在这一处才要用真诚。然而对于下属也须分辨贤与不贤,如果对邪恶之人以真诚恭敬相待,以厚禄供养,那么贤者必然思虑退隐,这就不能称为勉励士人了。“忠信”、“重禄”,本是承接上文关于群臣一节而言的,“忠信”只能解释为在群臣方面,意为体察辨认。这与孟子所说“国人都说贤,然后去考察他”的意思相同。是说在群臣中审慎详细地体察,发现有忠诚守信、贤良善美的实情的人,就厚加禄赐以表彰显扬他,那么士人都会景仰羡慕,乐于为善,这就叫做忠诚守信、厚加俸禄是用来勉励士人的。孔子说“提拔正直的人置于邪曲的人之上,能使邪曲的人变得正直”,“提拔善人并教导无能的人,就能勉励他们”,意义都与此类似。
成就自己是仁,成就外物是智。○注:仁是本体之存,智是作用之〇。注与经文意思不相对应,又不知道所说的“体”是谁的体,“用”是谁的用。仔细详加观察,似乎是指“体”为道的本体,“用”为道的作用。然而经文中实在没有涉及道体道用的内容,“存〇”二字也生涩难懂。注中本要说明什么是成己,什么是成物,成己如何是仁,成物如何是智。这样来解释本经是可以的。通过学习来彰明美德,这是成己;通过教化来革新民心,这是成物。孟子引用子贡赞美孔子的话说:“学习不厌倦,是智;教导不疲倦,是仁。”这是把成己归为智,成物归为仁。子思却说:“成己是仁,成物是智。”两种说法不同,不能不加以辨析。子贡是从内心而言,子思是从行事而言。想要成己的心属于智,比如整天不吃饭,整夜不睡觉去空想,没有益处,不如去学习,就是这样。所进行的成己的事务属于仁,比如推崇德行、修治怨恨、克制自己、恢复礼制,就是这样。想要成物的心属于仁,比如自己想站立也使别人站立,自己想通达也使别人通达,就是这样。所进行的成物的事务属于智,比如圣人设立科目进行教化,以传授道统,根据高下深浅各自随其资质来传授,中等以上的人可以告诉他高深的道理,中等以下的人不可以告诉他高深的道理,就是这样。以此作为解释,那么两家的说法就都讲通了。我过去曾有说法:“成己的心,是智;用来成己的,是仁。成物的心,是仁;用来成物的,是智。”这最直截了当容易理解,然而又恐怕人们不明白,所以有如此多的曲折解释。
孔子说:“我讲述夏朝的礼制,杞国不足以验证。我学习殷朝的礼制,有宋国保存着。”○注:夏礼既然不可考证,殷礼虽然存在,又不是当世的法度。
古语说:“夏礼,我能讲述,杞国不足以验证;殷礼,我能讲述,宋国不足以验证。”这也是孔子的话。现在说:“我学习殷礼,有宋国保存着”,却是说宋国坚守殷礼未曾有缺失,不能说宋国不足以验证。孔子的话怎么如此前后矛盾呢?况且世道衰微、大道隐没,古代礼制都亡失了,夏礼既然无法在杞国取证,殷礼又岂能独自在宋国保存?由此推论,应当以《论语》为准。《中庸》文字有传抄的错误,难以说两部经典都是正确的。
地位高的人,虽然善,没有验证;没有验证就不被信任,不被信任,百姓就不服从。地位低的人,虽然善,不尊贵;不尊贵就不被信任,不被信任,百姓就不服从。○注:地位高的人,指当时君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然善但都不可考;地位低的人,指圣人在下位,如孔子,虽然善于礼但不在尊位。
夏礼,我能讲述;殷礼,我能讲述。殷朝沿袭夏朝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周朝沿袭殷朝礼制,所增减的内容可以知道。这些都是孔子的明确论述。大概前代君王的礼典,当时都在,夏礼、商礼都有考据,所以孔子自称能讲述,又说可以知道。然而那些礼制的条文虽然还在,礼制的实质都已亡失。比如所说杞国不足以验证,宋国不足以验证。本意是说先王的礼制长久废弃,即使其后代也没有可以取证的实质,这特地哀伤礼制不能施行,并非说夏商之礼都不可考。子思必定没有不采纳圣祖之言,另外提出如此不同议论的道理。“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过矣乎?”这两句本是上一章的结语,摘取归属到这一章,是不对的。《中庸》章节错乱颠倒的很多,将来一定有能辨析的人。这一章从“上焉者”以下都是通论君子之道,本来并非专门说礼这一件事。试着在下文“故君子之道,本诸身,徴诸庶民”这十二个字中仔细观察,那么一章的本意就可见了。“上焉”、“下焉”都是以地位而言,在上位的人徒有仁心仁名而百姓得不到他的恩泽,这就叫做“上焉者”,虽然善但没有验证;在下位的人道义与前代圣贤相同而自身不在那个职位,这就叫做“下焉者”,虽然善但不尊贵。没有验证、不尊贵,百姓就不信任服从,这是事理情势的自然结果。
四书辨疑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