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问第十四
注文只说「处贫难处富易」,于怨骄略无干渉,义不可通。大抵处饥寒困苦之贫者,不能无吁嗟怏怅之怨;居赡足丰饶之富者,鲜能无傲慢矜肆之骄。此乃人之常情也。能安于贫,然后无怨贫之心;不恃其富,斯可无骄富之气。心顔子处贫之心,则能贫而无怨矣。富而无骄,不足道也。志子贡居富之志,则能富而无骄矣。贫而无怨,未敢望焉。察天下之贫者,万中实无一二无怨;观天下之富者,十中须有二三无骄。以此推之,足以知无怨爲难,无骄爲易也。
译注文只说“安于贫困难,安于富贵易”,对于“怨”和“骄”完全没有涉及,义理上无法贯通。大抵身处饥寒困苦的穷人,不可能没有叹息愤懑的怨恨;身处富足丰饶的富人,很少能不产生傲慢放纵的骄气。这是人之常情。能够安于贫困,然后才能没有怨恨贫困的心;不依仗自己的富贵,这才可以没有骄纵富贵的气概。效法颜回安于贫困的心志,就能做到贫困而没有怨恨。富贵而不骄纵,不值得称道。立志像子贡那样身处富贵,就能做到富贵而不骄纵。贫困而没有怨恨,我不敢奢望能达到。考察天下的穷人,一万个人中实在没有一两个没有怨恨的;观察天下的富人,十个人中必定有两三个不骄纵的。由此推论,足以知道“无怨”是难的,“无骄”是容易的。
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注:复加曰字,既答而复言也。胡氏曰:今之成人以下,乃子路之言。
注文以爲夫子再言,胡氏以爲子路之言,盖皆爲曰字所误,故各说一端而无定论也。若爲既答而复言,古今文字中皆无如此文理;若爲子路之言,乃是面折孔子之非,孔子再无一言以荅之,何也?二说皆不可取。此一节与上文只是一段话,但无曰字,则上下之义自通。「曰」字衍。
曰未仁乎○注阙
曰字羡文
如其仁,如其仁。○注:如其仁,言谁如其仁者?又再言以深许之。
注言:谁如其仁?一“谁”字该尽古今天下之人,更无人如管仲之仁,无乃许之太峻乎?仲爲霸者之佐,始终事业不过以力假仁而已。所假之仁,非其固有之仁,岂有人皆不如之理?夫子向者言“管仲之器小哉”,又谓僭不知礼,今乃连称“谁如其仁”?“谁如其仁”,圣人之言何其不恒如是邪?况经之本文“如其”上亦无“谁”字之意。王滹南曰:“如其云者,几近之谓也。”此解“如其”二字意近,然此等字样但可意会,非训解所能尽。大抵“如之爲义”,盖极似本眞之谓。如云“如其父”、“如其兄”、“如其所传”、“如其所闻”,文字语话中似此用“如其”字者不少,以此相方,则“如其仁”之义乃可见。管仲乃假仁之人,非有仁者眞实之仁,然其所成之功亦与眞实之仁所成者无异,故曰“如其仁”也。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髪左衽矣。岂若匹夫匹妇之爲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注:程子曰:「桓公兄也,子纠弟也,仲私于所事,辅之争国,非义也。桓公杀之虽过,而子纠之死实当。仲始与之同谋,遂与之同死可也。知辅之争爲不义,将自免以图后功,亦可也。故圣人不责其死,而称其功。若使桓弟而纠兄,管仲所辅者正,桓夺其国而杀之,则管仲与桓不可同世之雠也。若计其后功,与其事桓,圣人之言无乃害义之甚,啓万世反覆不忠之乱乎?如唐之王珪、魏征,不死建成之难而从太宗,可谓害于义矣。后虽有功,何足赎哉!」愚谓:「管仲有功而无罪,故圣人独称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则不以相掩可也。」
程子专主桓公当立,直指桓公爲兄,子纠爲弟,意谓爲弟者不当争国,以此爲子纠罪名,特欲圎成管仲不死之理也。却不知子纠、管仲事爲一体,子纠有罪,则管仲之罪亦不能逃。试观「将自免以圗后功」之说,管仲既与子纠同谋,辅其爲恶,及见事败身死,方才知其辅之争爲不义,区区以求茍免,甚可丑也。似此爲人,岂有能成后功之理?圣人称许此等之人,岂不害义之甚,啓万世反覆不忠之乱乎?不惟管仲如此,召忽亦是同恶之人,其死乃是党恶而死。然子路、子贡递皆归美孔子,亦无异议,足以知召忽非爲党恶也。或谓「自经沟渎」爲指召忽,王滹南辨曰:「其言匹夫匹妇之谅,此自别指无名而徒死者耳,意不在召忽也。忽岂自经沟渎之类哉?」此言足以解或人之疑。召忽之死,既当子纠,则爲无罪,管仲辅之亦无不义。挨排至此,则「桓兄纠弟」云者,虚其说矣。《史记》亦无兄弟明说,但先书子纠,后书小白,盖序子纠爲长也。杜预、韦昭等皆言子纠桓公之兄,引此诸说爲证,则程子之说亦难独是也。子纠、桓公皆襄公之庶弟,各因畏祸,分适他国,无知既弑襄公,国人复杀无知,齐国大乱,二人各以其党举兵内向。先己无嫡庶之分,又各在仓卒危乱之际,安能必其只谁当立哉?但桓公先入,国人立之,齐既有君子,纠虽长,亦是齐臣,向因国乱无主,故有如此之争。必欲责之以让,岂惟子纠当让,桓公桓公亦当让于子纠?使桓公能自审此,则子纠不至见杀,召忽亦不必死,管仲不死,又不须论。正由子纠死非其罪,召忽爲义所激,于是死之,其死可谓无愧矣。管仲则心忖子纠未正成君,桓
译说:“现在所谓成就德行的人,何必一定要这样呢?”○注:这里又加上一个“曰”字,表示回答之后又接着说。胡氏说:“今之成人”以下的话,是子路说的。
注文认为这是孔子再次发言,胡氏认为这是子路的话,大概都是因为被“曰”字所误导,所以各自坚持一种说法而没有定论。如果认为是回答后又接着说,古今文字中都没有这样的文理;如果认为是子路的话,那就是当面驳斥孔子的错误,孔子却不再有一句话来回答他,为什么呢?两种说法都不可取。这一节与上文只是一段话,只是没有“曰”字,那么上下的意思自然贯通。“曰”字是衍文。
说:难道不仁吗?○注:缺
“曰”字是多余的文字。
像他那样的仁德,像他那样的仁德。○注:像他那样的仁德,是说谁能像他那样仁德呢?又重复说一次以深切赞许他。
注说:谁能像他那样仁德?一个“谁”字概括了古今天下所有人,再也没有人像管仲那样仁德,这岂不是赞许得太过分了吗?管仲是霸主的辅佐,始终的事业不过是凭借武力假借仁义而已。所假借的仁义,并非他固有的仁德,难道有所有人都比不上他的道理吗?孔子先前说“管仲的器量狭小啊”,又说僭越不知礼,现在却连称“谁能像他那样仁德”?“谁能像他那样仁德”,圣人的话怎么不像这样恒常呢?况且经文原文“如其”上面也没有“谁”字的意思。王滹南说:“所谓‘如其’,是差不多接近的意思。”这个解释“如其”二字的意思相近,然而这类字词只能意会,不是训诂解释所能穷尽的。大致上“如之”的意义,大概是极其相似于本来真实的意思。比如“像他的父亲”、“像他的兄长”、“像他所传承的”、“像他所听闻的”,文字言语中像这样使用“如其”字的不少,以此相互比照,那么“如其仁”的意义就可以明白了。管仲是假借仁义的人,没有仁者真实的仁德,然而他所成就的功业也与真实仁德所成就的没有不同,所以说“像他那样的仁德”啊。
子贡说:“管仲不是仁人吧?桓公杀死了公子纠,管仲不能为他殉死,反而又辅佐桓公。”孔子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天下,百姓直到今天还受到他的恩赐。如果没有管仲,我们恐怕已经披散头发、衣襟向左开了。难道要像普通男女那样守着小信吗?自缢在沟渠里而没有人知道呢。”○注:程子说:“桓公是兄长,子纠是弟弟,管仲偏私于自己所侍奉的人,辅佐他争夺国家,是不义的。桓公杀他虽然过分,但子纠的死确实是应当的。管仲起初与他同谋,于是与他同死是可以的。知道辅佐他争国是不义的,将自我解脱以图谋后来的功业,也是可以的。所以圣人不责备他殉死,而称赞他的功业。如果让桓公是弟弟而子纠是兄长,管仲所辅佐的是正当的,桓公夺取他的国家并杀了他,那么管仲与桓公就是不可共存于世的仇敌了。如果计算他后来的功业,与他侍奉桓公,圣人的话岂不是严重地损害道义,开启万世反复不忠的祸乱吗?如唐代的王珪、魏征,不在建成的难中殉死而跟随太宗,可以说是损害道义了。后来虽然有功,哪里足以赎罪呢!”我认为:“管仲有功而无罪,所以圣人只称赞他的功业。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那么不互相掩盖是可以的。”
程子专门主张桓公应当即位,直指桓公是兄长,子纠是弟弟,意思是作为弟弟的不应当争夺国家,以此作为子纠的罪名,特意想要圆通管仲不殉死的道理。却不知道子纠、管仲的事是一体的,子纠有罪,那么管仲的罪也不能逃脱。试看“将自我解脱以图谋后来功业”的说法,管仲既然与子纠同谋,辅佐他作恶,等到看见事情败露、自身死亡,才知道辅佐他争国是不义的,仅仅以求苟且免死,非常可耻。像这样的人,哪里有能成就后来功业的道理?圣人称赞许可这样的人,岂不是严重地损害道义,开启万世反复不忠的祸乱吗?不仅管仲如此,召忽也是同恶的人,他的死是党附恶人而死。然而子路、子贡都归美于孔子,也没有异议,足以知道召忽不是党附恶人。有人说“自缢在沟渠”是指召忽,王滹南辩解说:“他说普通男女的小信,这是另外指无名而徒然死去的人,意思不在召忽。召忽难道是自缢在沟渠之类的人吗?”这话足以解除有些人的疑惑。召忽的死,既然符合子纠的身份,那么就是无罪的,管仲辅佐他也没有不义。推究至此,那么“桓公是兄长、子纠是弟弟”的说法,就是虚妄的了。《史记》也没有明确说明兄弟关系,只是先写子纠,后写小白,大概是按顺序子纠为长。杜预、韦昭等人都说子纠是桓公的兄长,引用这些说法作为证据,那么程子的说法也难以独自正确。子纠、桓公都是襄公的庶弟,各自因为畏惧祸患,分别逃往他国,无知既杀了襄公,国人又杀了无知,齐国大乱,两人各自率领党羽举兵内向。先前既没有嫡庶之分,又各自处在仓促危乱之际,怎么能必定只有谁应当即位呢?只是桓公先进入,国人拥立他,齐国既然有君子,子纠虽然是兄长,也是齐国的臣子,先前因为国家混乱无主,所以有如此的争夺。一定要责备他谦让,难道只有子纠应当谦让,桓公也应当谦让给子纠吗?假如桓公能自己审察这一点,那么子纠不至于被杀,召忽也不必死,管仲不死,又无须讨论。正因为子纠的死并非他的罪过,召忽被义气所激励,于是死去,他的死可以说无愧了。管仲则心里揣度子纠尚未正式成为君主,桓
公亦僖公之子,又有鲍叔牙素爲知己,故忍死以待其用,此管仲之志也。比之召忽,不无等差,惟是他日能有霸诸侯,一匡天下,非常之功,生民受非常之赐,孔子以是称之耳。然亦止是专称其功,终不言不死之理,意亦可见。向使仲于既免之后,未及成功而死,孔子必不专许其不死爲是也。然则臣事人者,如召忽可也。程子以王珪、魏征爲谕,责王、魏不死建成之难,亦爲未当。王、魏之辅建成,与管、召辅子纠之事絶不相类。是时髙祖爲君,王、魏所居之职,髙祖之所命也。建成隂用邪谋,死于非义,辅导之官,当自请其不能匡正之罪于有司,无死私难之理。程子引此,本以申明不可同世之说,意谓建成爲兄,王、魏所辅者正此,又胶于立嫡以长之常例,专主建成当立也。夫建成、太宗之事,又与余者不同。太宗以童稚之年,运神武之略,芟夷大乱,制服羣雄,使李氏化家爲国,致髙祖遂有天下,近古以来实未尝有。髙祖不权事冝,虑不及逺,竟以寻常长幼之分处之于建成之下,兄弟之不能相安,必然之势也。建成难居太宗之右,司马温公已尝论之。善乎宋王成器之言曰:“国家安则先嫡长,国家危则先有功。茍违其冝,四海失望。”臣死不敢居平王之上,▯宗暂平内难,宋王已知难居其上,而以先功爲让,如太宗之功,又当何如哉?建成本庸鄙无堪,徒以年长之故,据有储副之位。彼见太宗功髙望重,率土归心,忌嫉不得不深,祸难不得不起。建成取阖门之诛,太宗负杀兄之恶,皆髙祖处置违冝之所致也。太宗固尝辞太子之位以让建成,未尝闻有争夺之计。惟建成内不自安,百计千方,期于必杀太宗于数年之闲,几死者屡矣。王、魏受君命辅导太子,自合辅之以正道。既知建成畜此祸心,当如少保李纲竭忠力谏,谏若不从,即当弃官而去。彼既不务爲此,反更徇私迎合,惟劝早除秦王,不顾有君亲在上,不恤其骨肉相残,构其兄弟交恶之心,速其矢刃相加之祸。此王、魏所有之本罪,其罪正在党于建成,不在。不死,建成之难也,死于其难,正爲党恶而死,情罪益深,死固当死,但当就其自身,合得本罪而死,若不即死,则逺遁山林,终身不显,又其次也。过此以往,非所敢知。注文与程子之说,不可全言。管仲爲无过,不可以王魏。与管仲俱言有功,大抵管仲之过,比王魏所犯者特轻,管仲之功,比王魏所成者甚大。夫子之言,盖以大功掩其小过也。王滹南以爲,所慊者小,所成者大,孔子权其轻重而论之。予谓说者虽多,惟此数语可爲定论。
译管仲也是齐僖公的儿子,又有鲍叔牙向来把他当作知己,所以忍辱偷生以等待被任用,这是管仲的志向。与召忽相比,确实存在高下差别,只是因为后来他能称霸诸侯,匡正天下,建立非凡的功业,百姓受到非凡的恩赐,孔子因此称赞他罢了。然而孔子也只是专门称赞他的功业,终究没有说不死的道理,其中的意思也可以看出来。假如管仲在脱险之后,还没有来得及建立功业就死了,孔子一定不会专门赞许他不死是对的。那么臣子侍奉君主,像召忽那样是可以的。程颐用王珪、魏征来作比喻,责备王珪、魏征不在太子李建成之难中殉死,也是不恰当的。王珪、魏征辅佐李建成,与管仲、召忽辅佐公子纠的事情完全不同。当时唐高祖是君主,王珪、魏征所担任的职务,是高祖任命的。李建成暗中使用奸邪的计谋,死于不义,辅导太子的官员,应当自己向有关部门请求承担不能匡正太子的罪责,没有为私难而死的道理。程颐引用这个例子,本来是为了阐明不可与旧主同世的说法,意思是李建成是兄长,王珪、魏征所辅佐的正是这个人,又拘泥于立嫡以长的常规,专门主张李建成应当被立为太子。李建成和唐太宗的事情,又与其他情况不同。唐太宗在年幼之时,运用神武的谋略,铲除大乱,制服群雄,使李氏家族由家变为国,致使唐高祖得以拥有天下,近古以来确实未曾有过。唐高祖不权衡事理,考虑不深远,竟然用寻常的长幼之分把他置于李建成之下,兄弟之间不能相安无事,是必然的趋势。李建成难以居于唐太宗之上,司马光曾经论述过。宋王李成器的话说得好:“国家安定就优先嫡长子,国家危亡就优先有功之人。如果违背了适宜的原则,四海之内都会失望。”臣死也不敢居于平王之上,唐太宗暂时平定内难,宋王已经知道难以居于其上,而以先立有功之人为理由谦让,像唐太宗那样的功业,又当如何呢?李建成本来庸俗鄙陋无能,只是因为年长的缘故,占据储君的位置。他看到唐太宗功高望重,天下归心,忌恨不得不深,祸难不得不兴起。李建成招致满门被诛,唐太宗背负杀兄的恶名,都是唐高祖处置不当所导致的。唐太宗固然曾经辞去太子之位让给李建成,未曾听说有争夺的计谋。只有李建成内心不安,千方百计,期望在几年之内必定杀死唐太宗,几乎死去的次数很多了。王珪、魏征接受君命辅导太子,自然应该用正道辅佐他。既然知道李建成怀有祸心,应当像少保李纲那样竭尽忠诚极力劝谏,劝谏如果不听从,就应当弃官离去。他们既不致力于这样做,反而徇私迎合,只劝诱早日除掉秦王,不顾有君父在上,不体恤骨肉相残,挑拨兄弟交恶之心,加速刀箭相加之祸。这是王珪、魏征所犯的本职罪过,他们的罪过正在于偏袒李建成,不在于不在李建成之难中殉死。如果在李建成之难中死去,正是为偏袒恶人而死,情罪更加深重,死固然该死,但应当就他们自身,按所犯的本职罪过而死,如果不立即死去,就远遁山林,终身不显达,又是其次的选择。超过这个限度,就不敢知道了。朱熹的注文与程颐的说法,不能完全认同。管仲没有过错,不可以用王珪、魏征来类比。都说管仲和王珪、魏征有功,大体上管仲的过错,比王珪、魏征所犯的特别轻微,管仲的功业,比王珪、魏征所成就的非常巨大。孔子的话,大概是用大功掩盖小过。王应麟认为,所欠缺的小,所成就的大,孔子权衡轻重而评论。我说说法虽然很多,只有这几句话可以作为定论。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注:胡氏曰:「春秋之法,弑君之贼,人得而讨之,仲尼此举,先发后闻,可也。」
胡氏讥孔子处事不当,别爲画防以示后人,何其无忌惮之甚也!夫以孔子之圣明,加之沐浴斋戒而后言事,岂有思虑不及胡氏者哉?弑君之贼,人人固皆得以诛之。然齐国之君被弑,而鲁见有君在上,孔子岂有不请于君,擅自发兵征讨之理?已先不有其君,欲正他人弑君之罪,不亦难乎?况鲁国兵权果在何人,而责孔子不先发邪?后人果用胡氏之言,擅爲如此之事,则其僭逆之罚必不免矣!明哲君子,冝审思之。
古之学者爲己,今之学者爲人。○注:程子曰:「爲己,欲得之于己也;爲人,欲见知于人也。」
欲得之于己,此爲爲己之公;欲见知于人,此爲爲己之私。两句皆是爲己爲人之义,不可通也。盖爲己,务欲治己也;爲人,务欲治人也。但学治己,则治人之用斯在;专学治人,则治己之本斯亡。若于正心修己,以善自治之道,不用力焉,而乃专学爲师敎人之艺,专学爲官治人之能,不明己徳而务新民,舍其田而芸人之田。凡如此者,皆爲人之学也。
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注:耻者,不敢尽之意;过者,欲有余之辞。
注文以耻其言与过其行分爲两意,解耻字爲不敢尽之意,解过字爲欲有余之辞。圣人之言,恐不如此之迂曲也。且言不过行,有何可耻?行取得中,岂容过余?过中之行,君子不爲过犹不及,圣人之明论也。注文本因“而字,故爲此说。本分言之,止是耻其言过于行。旧说君子言行相顾,若言过其行,谓有言而行不副,君子所耻。南轩曰:“言过其行,则爲无实之言,是可耻也。”耻言之过行,则其笃行可知矣。二论意同,必如此说,义乃可通。而“字”盖“之”字之误。
丘何爲是栖栖者与?○注:栖栖,犹依依也。
注文解「栖栖」爲依依,旧防与南轩皆解爲「皇皇」,盖「依依」倚而安之之貌,「皇皇」行无定所之貌。微生畆本讥孔子之周流不止,惟「皇皇」之说爲是。
疾,固也。○注:疾恶也,固执一而不通也。圣人之于逹,尊礼,恭而言直,如此其警之亦深矣。
注文盖谓孔子指微生畆爲执一不通也。微生畆谓孔子近佞,孔子复谓畆爲执一不通,此与闾阎之闲互相讥骂者何异?畆虽自恃年齿之尊,言有倨傲,孔子亦当存长长之义,而以周流忧世之本诚荅之,何必复以如此不逊之言立相还报邪?南轩曰:包注固谓世之固陋,此解是。栖栖犹皇皇也,佞口给也,疾犹病也。微生畆谓夫子皇皇厯说类,夫尚口者,夫子以爲非,敢爲佞病夫世之固陋云尔。予谓南轩之说有温厚寛和之意,无损圣人之徳,今从之。
子曰:「作者七人矣。」○注:李氏曰:「作,起也。言起而隠去者,今七人矣。」
李氏以作爲起,乃是起者七人,不知起爲如何起也。继言起而隐去“一”起字,岂能兼隐去之义?若与上文通言,贤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作者七人矣。如此则义乃爲备。“作”犹“爲也,爲此数事者,今七人矣。王滹南曰:“作者七人,虽不见主名,其文势似与上文爲一章。‘子曰’字疑衍。”予谓古注本通是一章,注文分之之意,正爲作者”上有“子曰”字也。滹南所疑者诚是,“子曰”二字当爲衍文。
果哉,末之难矣。○注:果哉,叹其果于忘世也。末,无也。依此训释,解爲「果哉忘世,无之难矣」,不成文理。此句文实未详,阙之可也。
衞灵公第十五
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注:何氏曰,滥,溢也。言君子固有穷时,不若小人穷则放溢爲非。程子曰,固穷者,固守其穷,亦通。
注文取何氏之说。语録曰:「固守其穷,古人多如此说。」但以上文观之,则圣人一时荅问之辞,未遽及此。盖子路方问「君子亦有穷乎」,圣人荅之曰:「君子固是有穷时,但不如小人穷则滥尔。」以「固」字荅上文「有」字,文势乃相
译陈成子杀害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后上朝,向鲁哀公报告说:“陈恒杀了他的国君,请出兵讨伐他。”○注:胡氏说:“按照《春秋》的法度,杀害国君的贼人,任何人都可以讨伐他,仲尼这一举动,先行动后报告,是可以的。”
胡氏讥讽孔子处事不当,另外划定界限来示警后人,这是多么肆无忌惮啊!凭着孔子的圣明,加上他斋戒沐浴后才陈述事情,难道会有思虑不及胡氏的地方吗?杀害国君的贼人,人人固然都可以诛杀他。然而齐国的国君被杀,而鲁国明明有国君在位,孔子难道有不向国君请示,擅自发兵征讨的道理吗?自己先不尊重自己的国君,却想去纠正别人杀害国君的罪行,不是很难吗?况且鲁国的兵权究竟掌握在谁手里,却责备孔子不先行动呢?后人如果真采用胡氏的话,擅自做这样的事,那么僭越叛逆的惩罚必定无法避免!明智的君子,应该仔细思考。
古代的学者学习是为了完善自己,现在的学者学习是为了取悦他人。○注:程子说:“为了完善自己,是想把道理掌握在自己身上;为了取悦他人,是想被别人了解。”
想把道理掌握在自己身上,这是为了完善自己的公心;想被别人了解,这是为了完善自己的私心。这两句话都包含为了完善自己和为了取悦他人的含义,不能贯通理解。大概来说,为了完善自己,致力于治理自己;为了取悦他人,致力于治理别人。只学习治理自己,那么治理别人的效用就存在了;专门学习治理别人,那么治理自己的根本就丧失了。如果在端正心念、修养自身,以善道治理自己的方面不用力,反而专门学习做老师教导别人的技艺,专门学习做官治理别人的能力,不彰显自己的德行却致力于教化百姓,舍弃自己的田地去耕种别人的田地。凡是像这样的,都是为了取悦他人的学问。
君子以言语超过行动为耻。○注:耻,是不敢穷尽的意思;过,是想有余地的说法。
注文把“耻其言”和“过其行”分为两层意思,解释“耻”字为不敢穷尽的意思,解释“过”字为想有余地的说法。圣人的言语,恐怕不会如此迂曲吧。况且言语不超过行动,有什么可耻的?行动取得中道,哪里容许超过呢?超过中道的行为,君子不做,超过和不及一样,这是圣人的明确论断。注文原本因为“而”字,所以有此说法。分开来说,只是以言语超过行动为耻。旧说认为君子言行相顾,如果言语超过行动,意味着有言语而行动不匹配,这是君子所耻的。南轩说:“言语超过行动,就是没有实质的言语,这是可耻的。”以言语超过行动为耻,那么他笃实行动就可以知道了。两种论述意思相同,必须这样解释,义理才能贯通。而“而”字大概是“之”字的误写。
我为什么这样忙碌不安呢?○注:栖栖,就是依依的样子。
注文解释“栖栖”为依依,旧注和南轩都解释为“皇皇”,大概“依依”是倚靠而安定的样子,“皇皇”是行走没有固定处所的样子。微生亩本来讥讽孔子周游列国不停止,只有“皇皇”的说法才是对的。
微生亩说孔子固执,孔子说微生亩固执。○注:疾,厌恶;固,固执一端而不通达。圣人对于通达,尊重礼制,恭敬而言语直率,如此警戒之深啊。
注文大概是说孔子指责微生亩固执一端而不通达。微生亩说孔子近乎谄媚,孔子又指责微生亩固执一端而不通达,这与市井百姓互相讥骂有什么不同?微生亩虽然自恃年长,言语傲慢,孔子也应当存有尊重长者的道义,用周游列国忧念世道的本诚来回答他,何必又用如此不谦逊的话来互相报复呢?南轩说:包注认为“固”是指世人的固执浅陋,这个解释是对的。栖栖就是皇皇,佞是口齿伶俐,疾就是病。微生亩说夫子皇皇地到处游说,像那些崇尚口舌的人,夫子认为不对,所以说是谄媚之病,感叹世人的固执浅陋罢了。我认为南轩的说法有温厚宽和之意,不损害圣人的德行,现在采纳他的说法。
孔子说:“实行这种避世之道的人,已经有七位了。”○注:李氏说:“作,兴起。意思是兴起而隐居的人,现在已经有七位了。”
李氏把“作”解释为兴起,那就是兴起的人有七位,不知道兴起是如何兴起。接着说兴起而隐居,“兴起”这个字怎么能兼有隐居的含义呢?如果与上文贯通来说,贤者避世,其次避地,其次避色,其次避言,实行这些避世之道的人,现在有七位了。这样义理才完备。“作”就是“为”的意思,实行这几件事的人,现在有七位了。王滹南说:“作者七人,虽然没见主名,其文势似乎与上文是一章。‘子曰’二字疑为衍文。”我认为古注本原本是一章,注文分开的意思,正因为“作者”上面有“子曰”二字。滹南所怀疑的确实是对的,“子曰”二字应当是衍文。
真是果断啊,没有什么可责难的了。○注:果哉,感叹他果断地忘却世事。末,无。依照这个训释,解释为“果哉忘世,无之难矣”,不成文理。此句文意确实不详,空缺它也可以。
衞灵公第十五
君子固然会陷入困境,小人陷入困境就会胡作非为了。○注:何氏说,滥,溢出。意思是君子固然有穷困的时候,不像小人穷困时就放纵溢出做坏事。程子说,固穷,是固守穷困,也通。
注文采纳何氏的说法。语录说:“固守穷困,古人多这样解释。”但从上文来看,这是圣人一时回答问题的话,未必立刻涉及这个意思。盖子路刚问“君子也有穷困的时候吗”,圣人回答说:“君子固然有穷困的时候,只是不像小人穷困时就胡作非为罢了。”用“固”字回答上文的“有”字,文势才相
应。予谓既有此说,却不冝再引程子之说,谓之亦通也。又「固守其穷」,分明是程子之说,古注中实未尝有。语録言「古人多如此说」,亦非公论。
译回应。我认为既然已经有了这种说法,就不应该再引用程子的观点,说它也是通顺的。另外,“固守其穷”这一说法,分明是程子的观点,古代注疏中实际上并没有。语录中说“古人大多这样讲”,这也不是公认的定论。
由知徳者鲜矣。○注:自第一章至此疑皆一时之言,此章盖爲愠见发也。
第一章卫灵公问陈一节,孔子在卫;子路愠见一节,孔子在陈。衞与陈相去数百里,两节非一时,甚明。第二与此第三章果在何时,无文可考。今乃通指爲一时之言,未敢信也。王滹南曰:中间有告子贡多学一贯之一章,既已闲断,安得通爲一时之事哉?盖《孔子世家》载此,而“一贯”语上加“子贡作色”四字,所以生学者之疑。呜呼!解经不守本文,而信传记不根之说,亦见其好异而喜凿矣。
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注:贤,以事言;仁,以徳言。
人之所以处己,所以接物者,无非事也。事合善道,然后爲徳。仁徳在身,然后称贤。无无事之徳,无无徳之贤。今推注文之说,贤如何单以事言,而无闗于徳?仁如何单以徳言,而无闗于事?贤与仁如何分?事与徳如何辨?皆不可晓。试从此说,分仁贤爲两意。论之事,其大夫之贤者,则仁者不在所事矣。友其士之仁者,则贤者不在所友矣。人或以此爲问,不知荅者复有何说也?经文于大夫言贤,于士言仁,此特变文耳。言贤则仁在其中,言仁则贤在其中。贤者、仁者,义本不殊,不可强有分别也。
人无逺虑,必有近忧。○注:苏氏曰,人之所履者,容足之外,皆爲无用之地,而不可废也。故虑不在千里之外,则患在几席之下矣。
苏氏说:“地理逺近义有未安。君子以正心修身爲本,近思约守,事来则应,未闻所虑必须长在千里之外也。存心于千里之外,以备几席之闲,咫尺之患,计亦踈矣。逺久逺也,但凡作事不爲将来久逺之虑,必有日近倾败之忧也。”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注:推己及物,其施不穷,故可以终身行之。
推己及物,指恕而言。以恕爲其施不穷,可以终身行之。岂仁义其施有穷,不可以终身行之邪?仁包五常,义即次之。仁义之功用,尤大于恕。夫子举终身可行之道,不言仁义,专以恕言,恐无此理。子贡问:“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盖问只一言便可爲终身法则而行,亦有如此之言乎?分明止是以言爲问,本求夫子要妙之言,主意不在所言之事也。此与“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语意相类。夫子所荅“其恕乎”者,盖谓如此之言,其以恕言则有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之谓一言可以终身行之之言也。此乃就恕上取出一言终身可行之言以荅子贡,非指恕爲终身可行也。荅子贡所求之言,须要一言之闲能成一事之理,试于仁义礼智孝弟忠信诸处求之,皆无如此简当之言。夫子从恕上取出此语,只一言便成一个圎全义理,使人人终身行之,虽至千万世其言无弊。非圣人孰能如此?
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注:毁者,称人之恶而损其眞;誉者,扬人之善而过其实。夫子无是也。然或有所誉者,则必尝有以试之,知其将然矣。
毁誉止是称▯人之善恶,本无损眞过实之私,但用之不公,遂有此病。公毁公誉,自不如此。若称恶必至于损眞,然后爲毁;▯善必至于过实,然后爲誉。则称其眞有之恶,扬其实有之善,遂不谓之毁誉乎?下文如有所誉之誉,乃夫子既试之后,称其实有之善,而亦谓之誉,则誉之爲义,本无过实之私,岂不甚明?注又变易其说,以爲知其将然,意转迂囘,不可晓矣。盖试者试验其见行之事,见善有实,然后誉之,亦只是誉其见有之善而已。若于见有之善置而不问,却专扬其无可照证将然之善,我辈尚不如此,况圣人乎?毁止当解爲言人之恶,誉止当解爲称人之善。夫子之言,盖谓我于谁有意偏毁,于谁有意偏誉?如有所誉者,乃是曽经试验,见善有实,然后誉之也。南轩曰:毁者指其过,誉者扬其美。谁毁谁誉?谓吾于人初无毁誉之意也。而有所誉者,必有所试,因其有是实而称之,此说爲是。
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注:直道无私曲
译由此可知,有德的人很少啊。○注:从第一章到这里,怀疑都是一时所说的话,这一章大概是为了子路愠怒相见而发的。
第一章卫灵公问陈一节,孔子在卫国;子路愠怒相见一节,孔子在陈国。卫国与陈国相距数百里,两节并非同一时间,非常明显。第二和第三章究竟在什么时候,没有文献可考。现在却统称为一时所说的话,我不敢相信。王滹南说:中间有告诉子贡多学一贯的一章,既然已经中断,怎么能够统称为一时的事呢?大概《孔子世家》记载了这些,而在“一贯”语上加了“子贡作色”四个字,所以产生了学者的疑惑。唉!解释经典不遵守原文,却相信传记中没有根据的说法,也可见其喜好奇异而喜欢穿凿附会了。
侍奉大夫中贤能的人,交结士人中仁爱的人。○注:贤,从事来说;仁,从德来说。
人用来修养自己,用来应接外物的,无非是事。事符合善道,然后才称为德。仁德在身,然后称为贤。没有无事之德,没有无德之贤。现在推究注文的意思,贤怎么能单从事来说,而与德无关?仁怎么能单从德来说,而与事无关?贤与仁怎么区分?事与德怎么辨别?都不可理解。试着从这个说法,把仁贤分为两种意思。论及事,大夫中的贤者,那么仁者就不在侍奉之列了。交结士人中的仁者,那么贤者就不在交结之列了。有人以此发问,不知道回答的人还有什么话说呢?经文在大夫处说贤,在士处说仁,这不过是变换文辞罢了。说贤则仁在其中,说仁则贤在其中。贤者、仁者,意义本来没有不同,不可强行分别。
人没有长远的考虑,必定有近处的忧患。○注:苏氏说,人所踏足的,容足之外,都成为无用的土地,而不可废弃。所以考虑不在千里之外,那么祸患就在几席之下。
苏氏说:“地理远近的意义有不安妥之处。君子以正心修身为根本,近思约守,事来则应,没听说所虑必须常在千里之外。存心于千里之外,以准备几席之间的,咫尺之患,计策也太疏漏了。远久远也,但凡做事不为将来久远的考虑,必定有日渐倾败的忧患。”
子贡问:“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的吗?”孔子说:“大概是‘恕’吧!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强加给别人。”○注:推己及物,其施不穷,所以可以终身奉行。
推己及物,指恕而言。以恕为其施不穷,可以终身奉行。难道仁义其施有穷,不可以终身奉行吗?仁包五常,义即次之。仁义的功用,尤其大于恕。夫子举终身可行之道,不说仁义,专以恕言,恐怕没有这个理。子贡问:“有一个字可以终身奉行的吗?”大概问只一字便可作为终身法则而奉行,也有这样的字吗?分明只是以字为问,本求夫子要妙之言,主意不在所言之事。这与“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语意相类。夫子所答“其恕乎”,大概说这样的字,以恕言则有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所谓一字可以终身奉行的字。这是从恕上取出一字终身可行之言来回答子贡,不是指恕为终身可行。回答子贡所求的字,须要一字之间能成一事之理,试着在仁义礼智孝弟忠信各处求之,都没有如此简当之言。夫子从恕上取出此语,只一字便成一个圆全义理,使人人终身奉行,虽至千万世其言无弊。非圣人孰能如此?
我对于别人,谁毁?谁誉?如果有赞誉的人,必定有所试验。○注:毁者,称人之恶而损其真;誉者,扬人之善而过其实。夫子没有这些。然而如果有赞誉的,则必定尝有以试之,知其将然。
毁誉只是称人之善恶,本无损真过实之私,但用之不公,遂有此病。公毁公誉,自不如此。若称恶必至于损真,然后为毁;善必至于过实,然后为誉。那么称其真有之恶,扬其实有之善,就不称为毁誉吗?下文如有所誉之誉,乃是夫子既试之后,称其实有之善,而亦称为誉,那么誉之义,本无过实之私,岂不是很明白?注又变易其说,以为知其将然,意转迂回,不可晓矣。盖试者试验其见行之事,见善有实,然后誉之,也只是誉其见有之善而已。若于见有之善置而不问,却专扬其无可照证将然之善,我辈尚不如此,况圣人乎?毁止当解为言人之恶,誉止当解为称人之善。夫子之言,大概说我于谁有意偏毁,于谁有意偏誉?如果有赞誉的,乃是曾经试验,见善有实,然后誉之。南轩说:毁者指其过,誉者扬其美。谁毁谁誉?谓吾于人初无毁誉之意也。而有所誉者,必有所试,因其有是实而称之,此说是。
这些百姓,是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的原因。○注:直道无私曲
也。言吾之所以无所毁誉者,盖以此民,即三代之时所以善其善、恶其恶而无所私曲之民,故我今亦不得枉其是非之实也。尹氏曰:孔子之于人也,岂有意于毁誉之哉?其所以誉之者,盖试而知其美故也。斯民也,三代所以直道而行,岂得容私于其闲哉?
译罢了。我说我之所以不随意诋毁或赞誉,是因为这些百姓,正是夏、商、周三代时能够褒扬善行、憎恶恶行而没有私心偏曲的百姓,所以我现在也不能歪曲他们是非的真实情况。尹氏说:孔子对于别人,难道有意去诋毁或赞誉吗?他所赞誉的人,是因为考察后知道他们的美好才赞誉的。这些百姓,正是夏、商、周三代时能够依循正道行事的人,哪里能容许私心夹杂在其中呢?
此一节与上文本不可通说。注文先指毁誉爲称,恶损眞,扬善过实之私。于此乃言无所私曲,不枉是非之实。盖以谁毁谁誉与直道而行互相迁就,必欲使之通爲一意也。毁誉之说,前已辨之。既毁誉无损眞过实之私,则谁毁谁誉与此一节无复相闗。此其不可通之一也。直道而行,止是民之自身不爲邪恶之行,循其淳善之直道而行。善其善,恶其恶,却是剖判他人之善恶曲直,乃其在民上而治人者所爲,非其爲民者所行之道。此其不可通之二也。凡知爲人之理者,枉人之心自不当有。何必问其民之有无私曲哉?必须彼先无所私曲,然后己才不得枉其是非之实。彼若有所私曲,己遂得以枉之。邪圣人之心正不如此。此其不可通之三也。既以两节解爲一章,经之全文皆当通论。今于前一节中,惟取谁毁谁誉一句之意,与此一段相合爲说。其于如有所誉,其有所试矣之两句略无干渉。此其不可通之四也。尹氏之说,惟解上文则可,于此一节亦不可通。盖自斯民以下本自是一章,言今之此民亦三代之民耳。在三代之时,皆能不爲邪恶之事,循其淳善之直道而行也。盖伤今民不如古民之直,非天之降才尔,殊皆其风化使然,故有此叹。南轩曰:「春秋之时,风俗虽不美,然民无古今之异。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者,亦斯民也。」此爲得之。南轩此解与解上文之说本亦分爲两意,故两说皆当然,犹怀疑不断。其下却欲牵合爲一,不免反以爲累。惜哉!王滹南曰:「记者以此属于圣人无毁誉之下,义终龃龉,疑是两章。予谓南轩滹南所见本同,须作两章义乃可通。此章首无主名,盖阙文也。」
吾犹及史之阙文也,有马者借人乗之,今亡己夫。○注:杨氏曰:史阙文,马借人,此二事孔子犹及见之,今亡己夫,悼时之益偷也。愚谓此必有爲而言,盖虽细故,而时变之大者可知。胡氏曰:此章义疑,不可强解。
今亡己夫中原古注本已作矣。今亡矣夫,于文爲顺。然此章义实难晓,不可强解。胡氏之说诚是,前二说眞强解也。
小不忍,则乱大谋。○注:小不忍,如妇人之仁,匹夫之勇,皆是。
妇人之仁,慈而无断;匹夫之勇敢,而轻▯。二者皆足以乱大谋。然夫子之言,必居于一,无一言兼包两意之理。此必有爲而言,今不可考。但继上文巧言之意爲说,则妇人之仁爲近。
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注:知足以知此理,而私欲闲之,则无以有之于身矣。
注言:知足以知此理,理字与下文「不庄以涖之,则民不敬」义不可通知及仁守以位言也。人于公卿大夫等位,其才智各有能至之者,或能至于大夫,或能至于公卿,然无仁义之道以守之,虽己得之,终必不久而失之也。
君子不可小知而可大受也。○注:知,我之知也;受,彼所受也。盖君子于细事未必可观,而材徳足以任重。果如此说,君子不可小知,乃是断定凡爲君子者于小事皆无可知之善也,岂通论乎?古人于一言一行、细事之闲,察知人之贤者多矣。人有君子材徳,于事之大处亦可知,事之小处亦可知,顾我之识见何如耳。君子在下而我不知者,正由我之识见有所未至,非彼君子无可知也。若彼之爲人,果于细事之闲不顾道理所行,实无可知之善,虽有能成大事之才,亦未足以爲君子也。只以语法论之,受既爲彼所受,知却爲我之知,亦甚迂曲。知与受皆当一顺言之,知亦君子之知,受亦君子之受。盖君子不爲小察,而其所务者大,如书筭、小能、米盐细务及一切纎巧技艺,不必多能,此所谓不可小知也。如托孤寄命、致君泽民等事,足任其重,此所谓而可大受也。
当仁不让于师。○注:仁者,人所自有而自爲之,非有争也,何逊之有?
当仁不让,非爲仁,爲人所自有。非有争而不让也。盖其爲仁之理,自不容让。如孝于父母,先让师孝,然后自孝。孺子将入于井,先让师救,然后救之,皆无此理。君子杀身成仁,岂可以杀身爲让哉?此其不让之义,虽师亦不容让也。
译这一节与上文本来不能贯通解说。朱注先指出“毁誉”是指称颂,厌恶损害真实,宣扬善行超过实际,这是私心。在这里却说没有私心偏曲,不歪曲是非的真实。大概是因为想让“谁毁谁誉”与“直道而行”互相迁就,一定要使它们贯通为一个意思。关于毁誉的说法,前面已经辨析过了。既然毁誉没有损害真实、夸大实际的私心,那么“谁毁谁誉”与这一节就不再相关。这是不能贯通的第一点。直道而行,只是百姓自身不做邪恶的行为,遵循他们淳厚善良的正道而行。褒扬善行,憎恶恶行,却是评判他人的善恶曲直,这是居于百姓之上治理他人的人所做的事,不是作为百姓的人所行的道。这是不能贯通的第二点。凡是懂得为人道理的人,歪曲人心的想法自然不应该有。何必去问百姓有没有私心偏曲呢?必须他们先没有私心偏曲,然后自己才不至于歪曲是非的真实。他们如果有私心偏曲,自己就得以歪曲是非。圣人的心正不是这样的。这是不能贯通的第三点。既然把两节解释为一章,经文全文都应当贯通论述。现在在前一节中,只取“谁毁谁誉”一句的意思,与这一段相合来解说。而对于“如有所誉,其有所试矣”这两句毫无关联。这是不能贯通的第四点。尹氏的说法,只解释上文还可以,对于这一节也不能贯通。因为从“斯民”以下本来自是一章,说的是现在的这些百姓也是三代的百姓。在三代的时候,都能不做邪恶的事情,遵循他们淳厚善良的正道而行。这是哀伤现在的百姓不如古代百姓正直,不是上天赋予的才能不同,都是教化风气使然,所以有此感叹。张栻说:“春秋时期,风俗虽然不美好,但百姓没有古今的差异。三代之所以能直道而行,也是这些百姓。”这才是正确的。张栻的解释与解释上文的说法本来分为两层意思,所以两种说法都应当成立,仍然存有疑惑不能决断。下面却想要牵强合为一个意思,不免反而成为累赘。可惜啊!王滹南说:“记录者把这一节归属于圣人无毁誉之下,义理终究龃龉不合,怀疑是两章。我认为张栻和王滹南所见本来相同,必须作为两章义理才能贯通。这一章开头没有主语,大概是缺文。”
我还能赶上史官有缺文的情况,有马的人借给别人骑,现在都没有了啊。○注:杨氏说:史官有缺文,马借给别人,这两件事孔子还能赶上见到,现在都没有了啊,是哀悼时世日益偷薄。我认为这必定是有感而发,虽然是细微的小事,但时世变化的大趋势可以知道。胡氏说:这一章义理可疑,不可强行解释。
“今亡己夫”中原古注本已作“矣”。今亡矣夫,在文法上更通顺。然而这一章义理实在难以理解,不可强行解释。胡氏的说法确实正确,前两种说法真是强行解释了。
小处不能忍耐,就会败坏大谋略。○注:小处不能忍耐,比如妇人之仁,匹夫之勇,都是如此。
妇人之仁,慈爱而没有决断;匹夫之勇,勇敢而轻率。这两者都足以败坏大谋略。然而孔子的话,必定只针对一种情况,没有一句话同时包含两层意思的道理。这必定是有感而发,现在无法考证。但接着上文“巧言”的意思来解说,那么妇人之仁更接近。
智慧足以达到,仁德不能保持,即使得到了,也一定会失去。○注:智慧足以知道这个理,但私欲阻隔,就无法拥有于身了。
注说:智慧足以知道这个理,“理”字与下文“不庄重地临民,百姓就不恭敬”义理不能贯通。智慧达到、仁德保持是从职位来说的。人在公卿大夫等职位上,其才智各有能达到的程度,有的能到大夫,有的能到公卿,但没有仁义之道来保持,即使已经得到,终究不久就会失去。
君子不可以小事去考察他,但可以承担重任。○注:知,是我的考察;受,是他所承受的。大概君子在小事上未必值得称道,但材德足以承担重任。果真如此说,君子不可小知,就是断定凡是君子的人在小事上都没有值得称道的善处,这岂是通论吗?古人在一言一行、小事之间,察知贤人的人很多。人有君子的材德,在大的事情上可以知道,在小的事情上也可以知道,只看我的识见如何罢了。君子在下位而我不知道,正是由于我的识见有所未到,不是那君子没有值得称道的善处。如果那人的为人,确实在小事之间不顾道理所行,实在没有值得称道的善处,即使有能成大事的才能,也不足以称为君子。只从语法来说,受既然是他所承受的,知却是我的考察,也甚为迂曲。知与受都应当顺着一个方向说,知也是君子的知,受也是君子的受。大概君子不做细微的察究,而他所致力于的是大事,如书算、小能、米盐细务以及一切纤巧技艺,不必多能,这就是所谓不可小知。如托孤寄命、辅佐君主恩泽百姓等事,足以承担其重任,这就是所谓而可大受。
面对仁德,不让步于老师。○注:仁,是人所自有而自行其道的,没有争夺,有什么可谦让的呢?
当仁不让,不是为仁,为仁是人所自有的。不是有争夺而不让。大概行仁的道理,自然不容许谦让。比如孝顺父母,先让老师孝,然后自己孝。小孩将要掉进井里,先让老师救,然后自己救,都没有这样的道理。君子杀身成仁,难道可以把杀身作为谦让吗?这不让的意义,即使是老师也不容许谦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