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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四书辨疑五

卷十四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8–15 段

,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

是故君子戒愼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愼其独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巻十五

  中庸

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译(道)片刻也不能离开。如果离开了,那就不是道了。

所以君子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保持警惕,在别人听不到的地方保持敬畏。

没有比隐蔽之处更明显的,没有比细微之处更显著的,所以君子在独处时也要谨慎。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就各安其位,万物就生长发育了。

卷十五

中庸

道不能施行,我知道原因了。聪明人做得过头,愚笨人达不到。道不能彰明,我知道原因了。贤能的人做得过头,不贤的人达不到。

道其不行矣夫

人皆曰:「予知!」驱而纳诸罟擭陷阱之中,而莫之知辟也。人皆曰:「予知!」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

  衽金革死而不厌

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妇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能焉。

伐柯,伐柯,其则不逺。执柯以伐柯,睨而视之,犹以为逺。故君子以人治人,改而止。

忠恕违道不逺,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椂,必得其名,必得其寿。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忠信重禄所以劝士也

  成已仁也成物知也

子曰:「吾说夏礼,杞不足徴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

上焉者,虽善,无徴;无徴不信,不信,民弗从。下焉者,虽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从。

【臣】等谨按《四书辨疑》十五卷,旧刻不著作者时代姓氏。书中称「自宋氏播迁江表,南北分隔,才百五六十年,经书文字已有不同」,则元初人所撰矣。苏天爵《安熈行状》云:「国初有传朱子四书集注至北方者,滹南王公雅以辨愽自负,为説非之。赵郡陈氏独喜其説,増多至若干言。」是书多引滹南王若虚説,殆寜晋陈天祥书也。朱彛尊《经义考》曰:「《四书辨疑》元人凡有四家:云峰胡氏,偃师陈氏,黄岩陈成甫氏,孟长文氏。成甫、长文并浙人。云峰一宗朱子,其为偃师陈氏之书无疑,所説当矣。其曰偃师者,元史称天祥因兄祜仕河南,自寜晋徙家洛阳,尝居偃师南山,故也。」天爵又谓安熈「为书以辨之」,其后天祥深悔而焚其书,今此本具存,其毁之不尽欤?或天爵欲张大其师学,所言未足据也。今观其书大意,主于阙疑而不贵穿凿,故其所列三百余条,皆平心剖析,实非有意立异,规规为门户之争者。齐鲁毛、韩四诗并存,左氏、公谷三传兼列,古人説经虽各有专门授受,而通儒博考,正未尝暖暖姝姝守一先生之言,各尊其所闻,各行其所知。朱子亦尝言之矣。是编固不妨与集注并存也。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 校 官【臣】陆 费 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一元陈天祥撰《大学》

  在亲民○注程子曰亲当作新

程子为见亲字义不可通,又传中所引汤铭、康诰等文,皆是日新、新民之说,以此知亲字为误,故改为新。此谁不知?或问中问曰:「程子之改亲为新也,何所据?子之从之,又何所考,而必其然邪?」且以已意轻改经文,恐非传疑之义,柰何?此等问荅之言,皆冗长虚语,本不须用。大抵解经以言简理直为贵,使正义不为游辞所乱,学者不为繁文所迷,然后经可通而道可明也。

安而后能虑。○注:虑,谓处事精详。

处字意差,虑是审详思虑,处是判决区处。凡事于未行之前,须是先有思虑,审详其事,当作如何处置。思虑旣定,然后判决区处。虑在处前,处在虑后,虑与处之次第如此。虑只解为审详事冝,乃为得中。

虑而后能得。○注:得,谓得其所止。

得其所止,似有未尽与知止之义未易辨也。盖得谓得其所止之事理也。传文以仁、敬、孝、慈、信之五事为君臣父子交国人所止之善,然天下之事物莫不各有当止之善,传文特举其大要耳。或问中论曰:「仁或流于姑息,敬或堕于阿谀,孝或陷父,慈或败子,信或爲尾生、白公之为。」此本申明「得」字之义,其说甚善。盖此等虽亦知其当止之善,实犹未得所止之事理也。若能审详如何是君之仁,如何是臣之敬,如何是父之慈,如何是子之孝,如何是交国人可为之信,须有如此思虑,然后可以得其事之正理,是之谓虑而后能得也。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注: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爲始,能得为终。本始所先,末终所后。此结上文两节之意。注文专言结上文本末始终之意。然下文自格物致知至治国平天下,其本末始终之次第尤详,又有修身为本,“其

译道大概是不行吧!

人们都说:“我聪明!”却驱使自己进入罗网、捕兽夹和陷阱之中,却不知道避开。人们都说:“我聪明!”选择了中庸之道,却连一个月都坚持不了。

枕着兵器而死也不感到厌倦。

君子的道,广泛而隐微。愚笨的平民百姓,也能参与了解它。但到了极深极精微的地方,即使是圣人也有所不知。不贤的平民百姓,也能参与实行它。但到了极深极精微的地方,即使是圣人也有所不能。

砍削斧柄,砍削斧柄,它的法则并不遥远。拿着斧柄去砍削斧柄,斜着眼看它,还觉得遥远。所以君子用人来治理人,改正过错就停止。

忠恕之道离道不远,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所以有大德行的人,必定能得到他的地位,必定能得到他的俸禄,必定能得到他的名声,必定能得到他的长寿。

侍奉死者如同侍奉生者,侍奉亡者如同侍奉存者。

忠诚守信,优厚的俸禄,是用来鼓励士人的。

成就自己是仁,成就万物是智。

孔子说:“我称道夏代的礼制,但杞国不足以验证它。我学习殷代的礼制,还有宋国存在。”

地位高的人,虽然好,但没有验证;没有验证就不令人信服,不令人信服,百姓就不听从。地位低的人,虽然好,但不尊贵;不尊贵就不令人信服,不令人信服,百姓就不听从。

【臣】等谨按《四书辨疑》十五卷,旧刻本不记载作者的时代和姓氏。书中称“自从宋朝南迁至江南,南北分隔,才一百五六十年的时间,经书的文字就已经不同了”,那么这是元初人所撰写的。苏天爵《安熈行状》说:“元初有将朱子《四书集注》传到北方的人,滹南王公雅以博学自负,发表言论非议它。赵郡陈氏独自喜欢他的学说,增补到若干字。”这本书多引用滹南王若虚的学说,大概是宁晋人陈天祥的书。朱彝尊《经义考》说:“《四书辨疑》元人共有四家:云峰胡氏,偃师陈氏,黄岩陈成甫氏,孟长文氏。成甫、长文都是浙江人。云峰一宗朱子,那本书无疑是偃师陈氏的书,所说的恰当。所谓偃师,是因为《元史》称天祥因哥哥陈祜在河南做官,从宁晋迁家到洛阳,曾居住在偃师南山,所以这样称呼。”天爵又说安熈“写书来辩驳它”,后来天祥深深后悔并烧毁了那本书,现在这个本子完整存在,难道是他没有烧尽吗?或者是天爵想要夸大他老师的学问,所说的话不足以依据。现在看这本书的大意,主张存疑而不崇尚穿凿附会,所以他所列的三百多条,都是平心静气地剖析,实在不是有意标新立异,拘泥于门户之争。齐鲁毛、韩四家《诗经》并存,左氏、公羊、谷梁三家《春秋》传兼列,古人解说经书虽然各有专门的传授,但通儒广泛考证,正不曾暖暖姝姝地固守一位先生的言论,各自尊崇自己所听到的,各自实行自己所知道的。朱子也曾说过这样的话。这部书固然不妨与《集注》并存。乾隆四十一年十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一 元陈天祥撰《大学》

在亲民○注:程子说“亲”应当改为“新”

程子因为看到“亲”字的意义讲不通,又因为传文中所引用的汤铭、康诰等文章,都是日新、新民的说法,由此知道“亲”字是错字,所以改为“新”。这谁不知道?《或问》中问:“程子将‘亲’改为‘新’,依据是什么?您顺从他的改法,又考证了什么,而必定认为它是这样呢?”况且凭自己的意思轻易改动经文,恐怕不符合存疑的原则,怎么办?这类问答的话,都是冗长空虚的言语,本来不需要使用。大概解说经书以言语简练、道理直截为贵,使正义不被游辞扰乱,学者不被繁文迷惑,然后经书可以通达而道理可以明了。

安定然后能够思虑。○注:思虑,是说处事精详。

“处”字的意义有偏差,思虑是审慎详细地思考,处事是判决处理。凡事在实行之前,必须先有思虑,审慎详细地考虑事情,应当如何处置。思虑已经确定,然后判决处理。思虑在处事之前,处事在思虑之后,思虑与处事的次序就是这样。思虑只解释为审慎详细地考虑事情,才算是恰当。

思虑然后能够有所得。○注:得,是说得到他所应止的地方。

得到他所应止的地方,似乎有未尽之意,与“知止”的意义不容易辨别。大概“得”是说得到他所应止的事理。传文以仁、敬、孝、慈、信这五件事作为君臣父子交往国人所应止的善,然而天下的事物没有不各有应当止的善,传文特别举出大要罢了。《或问》中论述说:“仁或许流于姑息,敬或许堕入阿谀,孝或许陷父于不义,慈或许败坏儿子,信或许成为尾生、白公那样的行为。”这本是申明“得”字的意义,说法很好。大概这些虽然也知道应当止的善,实际上还没有得到所应止的事理。如果能够审慎详细地思考什么是君的仁,什么是臣的敬,什么是父的慈,什么是子的孝,什么是交往国人可以做的信,必须有这样的思虑,然后可以得到这件事的正理,这就叫做思虑然后能够有所得。

事物有根本和枝末,事情有终结和开始。○注:明德是根本,新民是枝末;知止是开始,能得是终结。根本和开始是所先,枝末和终结是所后。这是总结上文两节的意思。注文专门说总结上文根本枝末开始终结的意思。然而下文从格物致知到治国平天下,其根本枝末开始终结的次序尤其详细,又有修身为本,“其

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之明文。则此段“物有本末,事有终始”之言,非爲专结上文,盖所以承上文而起下文也。

译“根本混乱而枝节却能治理”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这是明确的文义。那么,这一段中“事物有根本和枝节,事情有开始和终结”的话,并不是专门用来总结上文的,而是用来承接上文并引出下文的。

顾諟天之明命。○注:顾,谓常目在之。諟,古“是”字。諟,此也。或曰审也。

尚书》旧注「諟」是也。孔頴达防云:「諟与是古今之字异,故变文为是也。」注文古「是」字之说,盖出于此。果如孔防所言,则「是」古无是字,而后人増之也。然文字之古者,莫若《尚书》。如「慢游是好」「傲虐是作」「之是字」,岂后人所増者哉?又今之江南、中原《玉篇》诸韵,「諟」字皆训理也、正也、谛也、审也,未有说为古「是」字而训此者。惟从或曰之说,解「諟」为审,则为理顺。顾谓「顾諟」,常目在之。「諟」谓审念,常心在之。言常顾视审念天之明命,以此谨畏之诚,奉承上下神祗也。

  汤之盘铭○注盘沐浴之盘

解盘为沐浴之盘,此旧说也。沐为沐发,浴为浴身,发与身无同器,沐浴之理,即欲迂曲说为两盘,实无可据。两盘之文,或问中有一说云:“亦如人之一日沐浴,日日沐浴,又无日不沐浴。”此说亦为少思騐之。天下之人,未有无夏无冬,日日须沐须浴者。又盘乃浅器,中间亦难容人沐浴也。况古人刻铭于器以自警,刀劒取其刚断,几案取其平正义,皆象其本器而言。惟此沐浴之盘,所取洁浄之义,不在本盘,却在沐浴之人,理亦未是。铭之全文,世久无传,盘果何盘,不可考也。参详天下之物,常须洁浄者,惟饮食之器为然。此盘亦只是饮食之间所用之盘,说者宜云:盘所以盛进饮食诸物,必须日日涤拭,去其垢秽,常令鲜洁明浄,以谕人须日日清洁其心,不致为物欲所昏,使其明德常明常新也。

作新民○注:鼓之舞之之谓作,言振起自新之民,解“作”字为振起,义固不差;解“新民”为自新之民,理却未是。观《康诰》之文,首言文王克明德,至此乃以“新民”为结语,止当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之“新民”同说。“新”乃已与“新”之非民自新也。蔡氏《书传》解“作新民”为“作新斯民”,又曰:“此言明德之终也。”《大学》言“明德”,亦举“新民”以终之。又陈大猷亦解为“作新天下之民”。二家《书传》俱成于注文之后,蔡沉又文公之门人,皆不以“自新之民”为是,盖公论也。学者冝从之。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注:周国虽旧,至文王能新其德,以及于民,而始受天命也。

能新其德,以及于民。此言文王之德化惟新也。始受天命,却是言文王所受有天下之天命惟新也。一惟新分为两意。诗之本意果何如也?文公诗传中,德与天命亦说不通。孟子集注一向只说受天命有天下,则自文王始,略不言文王之德,与此注意亦不同。予于《孟子》中有说,可就观之,免重复也。

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注:切,以刀锯;琢,以椎凿;皆裁物使成形质也。磋,以鑢铴;磨,以沙石;皆治物使其滑泽也。治骨角者,旣切而复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复磨之;皆言其治之有序,而益致其精也。注文止是解诗,于传文所言学与自修无相干渉,不知切磋如何为学,琢磨如何为自修也。或问中荅问者曰:骨角脉理可寻,而切磋之功易,所谓始条理之事也;玉石浑全坚确,而琢磨之功难,所谓终条理之事也。参详此说,数者之中,惟治玉为难,琢石磨石,何难之有?又所谓始条理之事,终条理之事者,此亦只是姑应门人之语,若于学问自修果有可通之理,则已取之为注矣。注中旣无意,亦可见夫欲治骨角玉石为器,必先切琢以成其质,再加磋磨之功,然后可为完器矣。谕如立身为人,必先学问以致其知,继有自修之行,然后可为完人矣。切琢以谕学问也,磋磨以谕自修也。经文当作「如切如琢者,道学也;如磋如磨者,自修也」。如此读之,于义为是。磋琢二字,传写之差也。

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注:前王谓文武也。君子谓后贤、后王,小人谓后民也。此言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

译顾諟天之明命。○注:顾,是说常常注视。諟,是古“是”字。諟,就是“这”的意思。有人说,是审察的意思。

《尚书》旧注认为“諟”是“是”。孔颖达疏说:“諟与是,是古今不同的字,所以变文为是。”注文中关于古“是”字的说法,大概就出自这里。如果真像孔疏所说,那么“是”字古时没有,是后人增加的。然而文字最古老的,莫过于《尚书》。像“慢游是好”、“傲虐是作”、“之是字”,难道会是后人增加的吗?又如今江南、中原的《玉篇》等韵书,“諟”字都解释为理、正、谛、审,没有解释为古“是”字而训为“这”的。只有采纳“或曰”的说法,将“諟”解释为审察,才合乎情理。顾,是说“顾諟”,常常注视;“諟”是说审察,常常用心。意思是常常注视并审察上天的光明使命,以此谨慎敬畏的诚意,侍奉承顺上下的神祗。

汤之盘铭○注:盘,是沐浴用的盘。

将盘解释为沐浴用的盘,这是旧有的说法。沐是洗头,浴是洗身,头发和身体没有用同一容器的,沐浴的道理,即使想迂曲地解释为两个盘,实际上也没有依据。关于两个盘的说法,《或问》中有一说云:“也像人一天沐浴,天天沐浴,又没有哪天不沐浴的。”这种说法也缺乏思考验证。天下的人,没有不分夏冬、天天必须洗头洗澡的。又盘是浅的器具,中间也很难容纳人沐浴。况且古人刻铭在器物上来自我警戒,刀剑取其刚断,几案取其平正,都是取象于器物本身而言。唯独这沐浴的盘,所取的是洁净的意义,不在盘本身,却在沐浴的人,道理也不对。铭文的全文,世上久已失传,盘究竟是什么样的盘,无法考证。参详天下的事物,常常需要洁净的,只有饮食的器具是这样。这盘也只是饮食之间所用的盘,解说者应该说:盘是用来盛放进献饮食等物的,必须天天洗涤擦拭,去除污垢秽气,常常让它鲜洁明净,以此喻示人必须天天清洁内心,不至于被物欲所蒙蔽,使他的明德常常光明常常更新。

作新民○注:鼓舞之谓作,是说振起自新之民。

将“作”字解释为振起,意义固然不错;将“新民”解释为自新之民,道理却不对。看《康诰》的文字,开头说文王能够彰明德行,到这里以“新民”作为结语,只应当与《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中的“新民”作同样的解释。“新”是使民新,而不是民自新。蔡氏《书传》解释“作新民”为“作新斯民”,又说:“这是说彰明德行的终结。”《大学》讲“明德”,也举“新民”来作为终结。又陈大猷也解释为“作新天下之民”。这两家的《书传》都成书于注文之后,蔡沉又是朱文公的门人,都不以“自新之民”为是,这大概是公论。学者应当遵从。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注:周国虽然古老,到文王能够更新他的德行,并施及于民,才开始承受天命。

能够更新他的德行,并施及于民。这是说文王的德化惟新。开始承受天命,却是说文王所受拥有天下的天命惟新。一个“惟新”分成了两层意思。诗的本意究竟如何呢?朱文公《诗传》中,德行与天命也说得不通。《孟子集注》一向只说承受天命拥有天下,是从文王开始,略不提及文王的德行,与此注的意思也不同。我在《孟子》中有解说,可以去看,以免重复。

如切如磋者,道学也;如琢如磨者,自修也。○注:切,用刀锯;琢,用椎凿;都是裁切物体使其成形质。磋,用锉刀;磨,用沙石;都是整治物体使其光滑润泽。整治骨角的,既切了又磋;整治玉石的,既琢了又磨;都是说整治有序,而更加精微。

注文只是解释诗,与传文中所说的学与自修没有关联,不知道切磋如何为学,琢磨如何为自修。《或问》中回答说:骨角的脉络纹理可寻,而切磋的功夫容易,所谓是开始有条理的事;玉石浑全坚确,而琢磨的功夫难,所谓是最终有条理的事。参详这种说法,这几者之中,只有治玉最难,琢石磨石,有什么难的?又所谓开始有条理的事,最终有条理的事,这也只是姑且应答门人的话,如果对于学问自修果真有可通的道理,就已经取来作为注了。注中既然没有意思,也可以看出想要整治骨角玉石为器,必须先切琢以成其质,再加磋磨的功夫,然后才能成为完器。喻示立身为人,必须先学问以致其知,继而有自修的行为,然后才能成为完人。切琢喻示学问,磋磨喻示自修。经文应当作“如切如琢者,道学也;如磋如磨者,自修也”。这样读,在义理上才是对的。磋琢二字,是传抄的错误。

诗云:“于戏!前王不忘。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此以没世不忘也。”○注:前王指文武。君子指后贤、后王,小人指后民。这是说前王所以新民者,止于至善,能使

天下后世无一物不得其所,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

译天下后世没有一样事物不能得到它应有的位置,因此他去世后人们依然思念仰慕他,时间越久就越不能忘记。

谓前王为文武,君子为后贤,后王小人为后民。于緫解处,皆说不通。文武之事业,载在典籍。后世之人,惟务学知道者,能思慕之。年代久逺之后,王后民如幽厉等无道之君,田野间无知之民,于文王武王之新民之事,未尝愈久而不忘也。盖前王只是当时没世之王,如孟子所谓旧君,世人所谓先帝者是也。君子小人,亦只是当时之人。君子以位言,小人以民言。居位者得以进举其才德之贤,是谓贤。其贤也,得以周赡其骨肉之亲,是谓亲。其亲也,为民者得以称遂其温饱之乐,是谓乐。其乐也,得以保有其衣食之利,是谓利。其利也,君子小人皆得各如其志,是皆当时明王之德惠使然。王身虽没,恩泽在人,无贵无贱,皆不能忘也。

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注:情实也。圣人能使无实之人不敢尽其虚诞之辞。盖我之明德既明,自然有以畏服民之心志,故讼不待听而自无也。

使民无讼,非教化不能。教化乃新民之事也。明德新民,二者不可相离。若伹明已德,未尝有新民事,效便能使民皆自畏服,不敢兴讼,断无此理。文王之德亦既明矣,而虞芮之人来讼之初,未尝有不敢之心也。直至身入文王大化中,见其耕者让畔,防者让长,然后心始畏服,惭退而罢。由此言之,明德之后须有新民之化,使人人以孝弟礼义为心,则自无贪竞争讼之事。风俗旣已如此,虽有无实之人,在其礼让温良之众人中间,亦自不敢肆意妄为,尽其虚诞之辞,其势然也。此乃大畏民志之谓,知本谓知爲治之本也。

此谓知之至也。○注: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

注谓此句上有阙文,此说诚是。然又自添所阙传文一章,却为过分。前人解经,亦尝有补正三五字之阙者,以其余文全在意脉可通,而有补之之理也。然亦但言某处冝有某字,不过如此而已。今乃全用已意创添一百二十七字,以代曽子之言,便为正传,似与不似,且置勿论。但以今人而作古书,与前圣前贤经传竝列于义,似亦未安。若准此为例,则《尚书》亡逸四十余篇,后人皆得添补,长学者不厚之风,所系甚大。以文公之识量,不免有此,惜哉!宜姑置之,只讲注文可也。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注:君子以位言,之道谓居其位而修已治人之术,▯已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

注文不肯通说,但零解字义而已。解「道」谓修已治人之术,与下文义不相合。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此言外交之道,所得所失,物皆在外,非有闗于修已也。传有错简,其辨在后。自殷之未丧师及惟命不于常以下,皆是说得国失国之事理縁由。得国由其得众,失国由其失众。善则得众,不善则失众。继又厯言退不善,进善人,以明为善得众之实。前后意脉如线穿珠,此一节乃其结语也。君子以位言,大道犹言大道理也。得谓得众得国,失谓失众失国。是故二字乃承上起下之辞。盖好人所恶之恶,人恶人所好之善人,则其丧师失国之菑害必及其身。是故在位之人,得与失皆有自然之大道理存焉。得众以得国者,必因忠信以得之。失众以失国者,必因骄泰以失之。自古以来,未尝闻有因忠信而失众失国,因骄泰而得众得国者。此乃自然之大道理也。又所谓「▯已自尽为忠,循物无违谓信」者,与《论语集注》「尽已谓忠,以实谓信」之语意不同。旣「已自尽」无隐,亦不须更言「▯已」也。「循物无违」四字意更难认。以辞观之,止可说为循其物之性情而不与之相违。此与《中庸》注文解「率性」处意正相类。岂可以此为信哉?纂防所引文集,又自转与注文为注。今厌其烦而不辨也。忠信二字,予于《论语》中有辨,或问又曰:「忠信者,尽已之心而不违于物,絜矩之本也。」注文改易《论语集注》之意,于此可见。盖欲宛转以就絜矩为说也。夫絜矩以忖已度人为义,推已不欲不加于人,恕也。忠与信何尝有忖度之义哉?信果为絜矩

译前王指文王、武王,君子指后来的贤人,后王、小人指后来的百姓。在总的解释处,都说不通。文王、武王的功业,记载在典籍中。后世的人,只有致力于学习、知晓道理的人,能够思慕他们。年代久远之后,像幽王、厉王那样的无道君主,以及田野间无知的百姓,对于文王、武王教化百姓的事迹,并不是因为时间久远就忘记了。大概前王只是当时去世的君王,如孟子所说的旧君,世人所说的先帝那样。君子、小人,也只是当时的人。君子从职位来说,小人从百姓来说。在位的人能够进举有才能德行的贤人,这叫做“贤”。有了贤人,能够周济赡养自己的亲属,这叫做“亲”。有了亲属和睦,百姓能够称心如意地享受温饱的快乐,这叫做“乐”。有了快乐,能够保有衣食的利益,这叫做“利”。有了利益,君子和小人都能各自实现自己的志向,这都是当时圣明君王的恩德所致。君王虽然去世,恩泽留在人间,无论贵贱,都不能忘记。

审理诉讼,我和别人一样。一定要使没有诉讼才好。没有实情的人不能尽情地说出他们的言辞。大大地使百姓的心志畏惧,这就叫做知道根本。○注:情,实情。圣人能使没有实情的人不敢尽情地说出他们虚妄荒诞的言辞。因为我的明德已经彰明,自然有使百姓心志畏惧信服的力量,所以诉讼不需要审理就自然没有了。

使百姓没有诉讼,非靠教化不能做到。教化是教化百姓的事情。彰明美德和教化百姓,两者不可分离。如果只彰明自己的美德,没有教化百姓的事迹,效果就能使百姓都自己畏惧信服,不敢兴起诉讼,这绝对没有这样的道理。文王的德行也已经彰明了,而虞国、芮国的人来诉讼之初,并没有不敢的心意。直到亲身进入文王的大化之中,看到耕种的人互相让出田界,捕鱼的人互相让出深水区,然后心才开始畏惧信服,惭愧退去而停止诉讼。由此说来,彰明美德之后必须有教化百姓的措施,使人人以孝悌礼义为心,自然就没有贪婪竞争诉讼的事情。风俗既然已经这样,即使有无实情的人,在礼让温良的众人中间,也自然不敢肆意妄为,尽情地说出虚妄荒诞的言辞,这是形势使然。这就叫做大大地使百姓心志畏惧,知道根本就是知道治理的根本。

这就叫做知识的极致。○注:这句话上面另有缺文,这只是它的结语罢了。

注解说这句话上面有缺文,这种说法确实是对的。然而又自己增添所缺的传文一章,却做得过分了。前人解释经典,也曾有补正三五个字缺文的情况,因为其余文字全在意脉上可以贯通,而有补正的道理。但也只说某处应该有某字,不过如此而已。现在竟然完全用自己的意思创添一百二十七个字,代替曾子的话,便作为正式的传文,像不像暂且不论。只是用今人的话写古书,与前圣前贤的经典并列,似乎也不妥当。如果以此为标准,那么《尚书》亡佚的四十多篇,后人都可以添补,助长学者不厚道的风气,关系重大。以朱文公的见识度量,不免有此失误,可惜啊!应该暂且搁置,只讲解注文就可以了。

因此君子有大道理,一定要用忠信来获得它,用骄傲奢侈来失去它。○注:君子从职位来说,道指居其位而修养自己治理他人的方法,〇自己尽力为忠,顺应事物没有违背为信。

注文不肯通顺地解说,只是零碎地解释字义罢了。解释“道”为修养自己治理他人的方法,与下文意思不相合。用忠信来获得它,用骄傲奢侈来失去它。这是说外交的道理,所得所失,事物都在外面,与修养自己无关。传文有错简,辨析在后面。从“殷朝尚未丧失军队”到“天命不是恒常的”以下,都是说获得国家失去国家的事情理由。获得国家是因为获得民众,失去国家是因为失去民众。行善就获得民众,不行善就失去民众。接着又逐一陈述退用不善的人,进用善人,以说明行善获得民众的实际。前后意脉如线穿珠,这一节是它的结语。君子从职位来说,大道犹言大道理。得指获得民众获得国家,失指失去民众失去国家。“是故”二字是承上启下的词语。大概好人所厌恶的恶人,人厌恶好人所喜欢的善人,那么丧失军队失去国家的灾害必然降临到他身上。因此在位的人,得与失都有自然的大道理存在。获得民众从而获得国家的,必定因为忠信而获得它。失去民众从而失去国家的,必定因为骄傲奢侈而失去它。自古以来,未曾听说有因为忠信而失去民众失去国家,因为骄傲奢侈而获得民众获得国家的。这是自然的大道理。又所谓“〇自己尽力为忠,顺应事物没有违背为信”,与《论语集注》“尽己为忠,以实为信”的意思不同。既然“自己尽力”没有隐瞒,也就不需要再说“〇己”了。“顺应事物没有违背”四个字意思更难辨认。从辞藻来看,只能解释为顺应事物的性情而不与之相违背。这与《中庸》注文解释“率性”的意思正相类似。难道可以把这叫做信吗?《纂疏》所引文集,又自己转而给注文作注。现在厌烦其繁琐而不辨析了。忠信二字,我在《论语》中有辨析,《或问》又说:“忠信者,尽己之心而不违背事物,是絜矩的根本。”注文改变《论语集注》的意思,在这里可见。大概想要委婉地迎合絜矩的说法。絜矩以揣度自己衡量他人为义,推己之不欲不强加于人,是恕。忠与信何曾有揣度的意思呢?信果真是絜矩

之本,则恕当出自于信,信为恕之本,恕为信之末,于理安乎?况传中明有「此之谓絜矩之道」之一句,结其上文,絜矩之意已了。其下再引《南山有台》之诗至「辟则为天下僇矣」,乃是反絜矩之意,以终其说。此已下不复重说絜矩也。忠信以得之。止是言忠信为得众得国之由,何尝有闗絜矩之意哉?或问乃以全章传文,自首至尾尽为絜矩。秦誓一篇亦爲絜矩,孟献子宁有盗臣之说亦为絜矩,又引董仲舒与齿去角之说亦为絜矩。迁就之甚,皆不可取。传有三义,节次甚明,说见下段。

译如果以“信”为根本,那么“恕”就应当出自于“信”,“信”是“恕”的根本,“恕”是“信”的末节,这在道理上讲得通吗?况且《大学》传文中明确有“这就叫做絜矩之道”这一句,用来总结上面的文字,絜矩的意思已经说完了。下面再引用《南山有台》这首诗,直到“背离正道就会成为天下的罪人”,这是从反面阐述絜矩的意思,以此来终结全篇的论述。从此以下就不再重复论述絜矩了。“忠信以得之”这句话,只是说明忠信是获得民众和国家的缘由,哪里曾与絜矩的意思有关呢?《或问》却把整章传文,从头到尾都解释为絜矩。《秦誓》一篇也被解释为絜矩,孟献子关于“宁有盗臣”的说法也被解释为絜矩,又引用董仲舒关于“有齿去角”的说法也被解释为絜矩。这种牵强附会的做法太过分了,都是不可取的。传文包含三层含义,层次非常清晰,解说见下文。

彼爲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注:彼爲善之此句上下疑有阙文误字

注文两说,一谓有阙文,一谓有误字。谓有误字者为是。观上文“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及“国不以利为利,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等语,皆言治国不可专任聚敛财利之小人。“彼”字指上文“聚敛之臣”“务财用之小人”而言,“善”字乃“利”字之误也。解者不可以“彼为善之四字”为句,自“彼”至“家”十一字通为一句,改善字为利字读之,语意自圆。此章传文义有三节:首论絜矩正已之道,次论得国失国之由,次论理财本末。自“是故君子先愼乎德”至“亦悖而出”七十六字,与“生财有大道”文正相接,直至章末通是一段,专论理财。后人失传,而却序在“失众则失国”之下,以致前后文理皆有隔碍。今试改正全録其文,上下通读,是否可见?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也。所恶于上,毋以使下;所恶于下,毋以事上;所恶于前,毋以先后;所恶于后,毋以从前;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愼,辟则为天下僇矣【以上论絜矩正已之道,此已下论得众得国失众失国之事理】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于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康诰》曰:「惟命不于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舅犯曰:「亡人无以爲宝,仁亲以为宝。」《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寔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媢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寔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惟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逺过也。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菑必逮夫身。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是故君子先慎乎徳,有徳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徳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仁者以财▯身,不仁者以身▯财。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利之小人,之使为国家,菑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四书辨疑卷一

<经部,四书类,四书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巻二元陈天祥撰《论语》

  学而第一

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注:犯上,谓干犯在上之人;作乱,则为悖逆争鬭之事矣。

干字意轻,作乱解为争鬭,亦为未尽。闾阎之闲,语言偶有相犯,骂詈争鬬未可便以为作乱也。作乱,亦岂争鬬而已?孝弟之道,仅能息其争鬬则有子之言亦无意味也。盖犯上谓陵犯在上之人,作乱谓悖逆篡弑等事。人能以孝弟为心,入则善事其父兄,出则善事其长上,此等人中有好陵犯在上之人者少矣。犯上之事既所不为,而却好为无父无君、悖逆篡弑等事,决无如此之人,故曰“未之有也”。古之明王,教民以

译那些以谋利为能事的小人,若被任用治理国家。○注:此句“彼为善之”上下疑似有缺文或误字。

关于注文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有缺文,一种认为有误字。认为有误字的说法是正确的。观察上文“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以及“国家不以财利为利益,治理国家而致力于财用的人,必定是小人”等话语,都在说治国不可专任那些聚敛财利的小人。“彼”字指代上文的“聚敛之臣”和“致力于财用的小人”,“善”字乃是“利”字的误写。解释者不可以将“彼为善之”四字断为一句,应当从“彼”到“家”十一字通为一句,将“善”字改为“利”字来读,语意自然圆满。这一章传文的义理分为三节:首先论述絜矩正己的道理,其次论述得国失国的缘由,再次论述理财的本末。从“是故君子先慎乎德”到“亦悖而出”七十六字,与“生财有大道”的文意正相衔接,直至章末通为一段,专门论述理财。后人失传了原序,却将其排列在“失众则失国”之下,导致前后文理都有隔阂。现在尝试改正并全文录出,上下通读,是否可见其理?

所谓平定天下在于治理好国家,是因为君主尊敬老人,百姓就会兴起孝道;君主尊敬长辈,百姓就会兴起悌道;君主体恤孤儿,百姓就不会背弃。因此君子有絜矩之道。厌恶上级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下级;厌恶下级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侍奉上级;厌恶前面的人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后面的人;厌恶后面的人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对待前面的人;厌恶右边的人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交往左边的人;厌恶左边的人那样对待自己,就不要那样交往右边的人。这就叫做絜矩之道。《诗经》说:“快乐啊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百姓所喜爱的就喜爱,百姓所厌恶的就厌恶。”这就叫做百姓的父母。《诗经》说:“那南山高峻,岩石险峻。显赫的太师尹氏,百姓都注视着你。”有国家的人不可以不谨慎,偏邪就会成为天下的罪人了。【以上论述絜矩正己的道理,从此以下论述得众得国、失众失国的事理】《诗经》说:“殷朝未丧失民心时,能够配享上帝。以殷朝为鉴戒,天命并不容易保持。”这说明得到民众就能得到国家,失去民众就会失去国家。《康诰》说:“天命不是固定不变的,行善就能得到它,不善就会失去它。”《楚书》说:“楚国没有别的宝物,只把善人当作宝物。”舅犯说:“流亡的人没有别的宝物,只把仁爱亲善当作宝物。”《秦誓》说:“如果有一个臣子,诚恳专一没有其他技艺,他的心胸宽宏,好像能包容一切。别人有技艺,就像自己拥有一样;别人贤明圣哲,心里喜爱他,不止是从口里说出来,确实能容纳他,以此来保全我的子孙百姓,难道还有利吗?别人有技艺,就嫉妒厌恶他;别人贤明圣哲,就违背他使他不能通达,确实不能容纳,以此来不能保全我的子孙百姓,也说危险啊。”只有仁人会将这种人放逐,驱逐到四方蛮夷之地,不让他们与中国共处。这就说只有仁人才能爱人,也能恶人。看见贤人而不能举荐,举荐而不能先任命;看见不善之人而不能斥退,斥退而不能疏远,过错啊。喜好别人所厌恶的,厌恶别人所喜爱的,这就叫做违背人的本性,灾祸必定降临到自己身上。因此君子有大道理,必定靠忠信得到它,靠骄纵奢侈失去它。因此君子首先谨慎于德行,有了德行就有百姓,有了百姓就有土地,有了土地就有财富,有了财富就有用度。德行是本,财富是末。外重本而内重末,就会使百姓争夺。因此财富聚集则百姓离散,财富分散则百姓聚集。因此言语悖逆地出去,也会悖逆地回来;财物悖逆地进来,也会悖逆地出去。生财有大道理,生产的人多,消费的人少,生产的人快,使用的人慢,那么财富就常常充足了。仁人用财富成就自身,不仁之人用自身成就财富。没有上面喜好仁义而下面不喜好道义的,没有喜好道义而事情不能终了的,没有府库里的财富不是他的财富的。孟献子说:“养马驾车的人,不考察鸡猪;用冰祭祀的人家,不蓄养牛羊;拥有百辆兵车的家族,不蓄养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可有盗臣。”这就说“国家不以财利为利益,而以道义为利益”。治理国家而致力于财用的人,必定是小人了。那些以谋利为能事的小人,若被任用治理国家,灾害就会一齐到来,即使有善人,也无可奈何了。这就说“国家不以财利为利益,而以道义为利益”。

四书辨疑卷一

<经部,四书类,四书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二 元陈天祥撰《论语》

学而第一

他这个人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却喜欢冒犯上级的人是很少的,不喜欢冒犯上级却喜欢作乱的人,是没有的。○注:犯上,指干犯在上位的人;作乱,则是悖逆争斗的事情了。

“干”字的意味较轻,将作乱解释为争斗,也未完全尽意。民间之间,语言偶尔互相冒犯,骂詈争斗还不能就算作乱。作乱,难道只是争斗而已吗?孝悌的道理,仅仅能平息争斗,那么有子的话也就没有意味了。大概犯上是指凌犯在上位的人,作乱是指悖逆篡弑等事。人能以孝悌为心,在家能好好侍奉父兄,出门能好好侍奉长上,这样的人中喜欢凌犯在上位的人是很少的。犯上的事情既然不做,却喜欢做无父无君、悖逆篡弑等事,决没有这样的人,所以说“未之有也”。古代的明君,教化百姓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