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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四书辨疑十六

四书辨疑卷九

儒藏 · 四书 · 已译 · 第 100–109 段

,何必更言因驿马以闻邪?观“因”字之意,若指朝廷使者而言,有便宜因其使者以闻于上,则可说也。然以“骑置”为使者称呼,亦无可据,不知何谓毛氏。又释“传”字云:“古者以车驾马乗诣京师,谓之传车。”又云:“凡四马髙足者为置,传中足者为驰传,下足者为乗传。”此盖以“置传”为驿传,意又指“置”为驿也。夫所谓驿传者,乃其驿马、传车诸传之緫称也。今单指“置传”为驿传,其言“驰传”、“乗传”者,遂不谓之驿传乎?以此观毛氏所引诸“置”字义,皆不安。况“置邮”之“置”,既有“邮”字相配为言,与《汉书》中“置”字又难同论。惟从《玉篇》及《江南广韵》之训为是。“邮”字又未尝有训驲者,字既从邑,乃其停止人之处所也。《江南广韵》、《中原韵畧》皆训“境上舍”,《中原广韵》、毛晃《韵畧》、南北《玉篇》皆训“境上行书舍”,此训为近邮,只是传舍。《广韵》释“传”字云:“驿马曰传。”此以“邮”为驿传之舍也。今之传舍曰舘,驿亦曰马站,又曰马铺,歩递之舍曰急递铺。中原多事之际,至曽三十里置一马铺,急逓铺,大槩十里一铺为常,道路相望,通谓之邮亭。然急递铺始于近代,孟子时犹未有也,速于置邮而传命。“置”止是设置,“邮”乃传舍驿邮也。盖言徳之流行,速于设置驿邮。以传朝廷之命令也。

译何必再说是因为驿马而听闻呢?观察“因”字的含义,如果是指朝廷的使者,有便宜之事借着使者上报给皇上,这倒是可以说得通。然而把“骑置”作为使者的称呼,也没有依据,不知道毛氏是什么意思。又解释“传”字说:“古代用车驾马乘车前往京城,叫做传车。”又说:“凡是四匹高足马的叫置,中等足力的叫驰传,低足力的叫乘传。”这大概是将“置传”作为驿传,意思又是指“置”为驿站。所谓驿传,乃是驿马、传车等各种传递方式的总称。现在单独把“置传”称为驿传,那么那些“驰传”、“乘传”,就不叫驿传了吗?由此看来,毛氏所引用的各种“置”字的释义,都不妥当。况且“置邮”的“置”,既然有“邮”字相配来说,与《汉书》中的“置”字又难以同等看待。只有依照《玉篇》和《江南广韵》的解释才是正确的。“邮”字从未有过解释为驿马的,字既然从邑,乃是让人停留的场所。《江南广韵》、《中原韵略》都解释为“边境上的客舍”,《中原广韵》、毛晃《韵略》、南北《玉篇》都解释为“边境上传递文书的客舍”,这种解释接近“邮”,只是传舍。《广韵》解释“传”字说:“驿马叫传。”这是把“邮”作为驿传的客舍。现在的传舍叫馆,驿站也叫马站,又叫马铺,步行传递的客舍叫急递铺。中原多事的时候,甚至曾三十里设一个马铺、急递铺,大概十里设一个铺是常例,道路上相望,通称为邮亭。然而急递铺始于近代,孟子时代还没有,所以“速于置邮而传命”。“置”只是设置,“邮”乃是传舍驿邮。大概是说德行的流行,比设置驿邮来传递朝廷的命令还要快。

我四十不动心。○注:四十彊仕,君子道眀徳立之时。孔子四十而不惑,亦不动心之谓。

果如此说,圣贤之不动心,必须四十然后能之,顔渊犹为未能也。告子之不动心,既先于孟子,则是在四十以前,此又当作何说也?四十彊而仕止,是言其年方彊壮可以入仕之时耳。道明徳立,能不动心,非皆必在此时也。孔子自言三十而立,乃是心已立定,不动之道已了,非直事事不惑然后为不动也。我四十不动心,本言自已实然之事,非指年例而言也。此句经文本不须用注。

不动心有道乎?○注:程子曰:“心有主则能不动矣。”孟子言“不动心”,自有许多话说,非只“心有主”三字能尽。况人心所主有善有不善,若其心主于不善,岂有不动之理?此防止是公孙丒所问之言,说者但当解其本文“不动心”之道,且合尽与孟子说。

孟施舍○注孟姓施▯语声舍名也。

此说本因舍,岂能为必胜之语?单称舍字,故以施为▯语声也。然于姓与名中间插一字为▯语声,不成语矣。语录指舟之侨、孟之反、尹公之他之之字为例,亦恐未当。近世如顔之推、宋之问之徒,用之字为名、为字者多矣。之侨、之反之类,正与此同。之虽助辞,亦不可于姓名中间作▯语读,况施字乎?惟以施舍为名,则不牵强。舍岂能为必胜哉?舍字上本合有施字,盖传写之脱漏也。

虽褐寛博,吾不惴焉。○注:惴,恐惧之也。

旧注解“惴”为小惧,今言恐惧之,皆未免为牵强。《诗》云:“惴惴其栗”,“惴”止是畏惧之意,准此解,“为虽褐寛博,吾不畏焉”亦不可通。王滹南谓“不”字有误,予因疑为“亦”字,盖言自反而不直,虽褐寛博,吾亦畏之也。

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注:告子谓“于言有所不达,则当舍置其言,而不必反求其理于心;于心有所不安,则当力制其心,而不必更求其助于气”。不得,不得于理也。言有所不达,心有所不安,是皆不得理而然也。舍置不达之言,正是心从理之功;力制不安之心,正是气为助之验。舍置便是心,力制便是气。不求理于心,岂能舍置?不求助于气,如何力制?既言舍置其言,却说不必求其理于心;既言力制其心,却说不必求其助于气,岂不悖哉?不得于言,勿求于心,盖谓言有不得于理,事已▯见于外,不可求其理于心,改其已然之失,改则动其心矣。不得于心,勿求于气,盖谓心有不得于理,事未▯见于外,不可求其助于气,成其未然之非,成则亦动其心矣。告子之不动心,用此道也。故孟子言“不得于心勿求于气,而不助成心之非可也”;“不得于言勿求于心,而不改其言之失不可也”。心之非不可助,言之失必当改。心与言皆合义,然后可以不动矣。

夫志至焉,气次焉。○注:若论其极,则志固心之所之,而为气之将帅。然气亦人之所以充满于身,而为志之卒徒者也。故志固为至极,而气即次之。

此以至为极,就其“极”字为说也。然“极”字地位,非志之所宜居也。志虽气之将帅,义又志之君主也。若志不遵“义”,自防其“极”,出入专恣,帅气而行,未有所行不乱,能使其心自然不动者也。“至”字止,当训“至到”之“至”。南轩曰:“志之所至,气次之。”而至此说为当。

持其志,无暴其气。○注:人固当敬守其志,然亦不可不致养其气。盖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此则孟子之心,所以未尝必其不动,而自然不动之大畧也。

注文只是朦胧说过,终未尝明其如何为持其志,如何为无暴其气。中间节制其宜者,果何物也?夫志不当使之自专,以妄动;遵义而动,皆合宜,是之谓持其志也。气不可使之自恣而妄▯,循理而▯,皆中节,是之谓无暴其气也。节制者,惟义而已,此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之道也。

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今夫蹶者、趋者,是气也,而反动其心。○注:壹,专一也。蹶,顚踬也。趋,走也。孟子言志之所向,专一则气固从之,然气之所在,

译我四十岁时就能不动心。○注:四十岁是壮年可以出仕的时候,也是君子道明德立之时。孔子说四十岁而不惑,也就是不动心的意思。

果真像这样说的话,圣贤的不动心,必须到了四十岁才能做到,颜回还算是未能做到呢。告子的不动心,既然在孟子之前,那就是在四十岁以前,这又该怎么解释呢?四十岁壮年出仕,只是说年纪正当壮年可以入仕罢了。道明德立,能够不动心,并不一定都在这时。孔子自己说三十而立,乃是心已经立定,不动的道理已经明了,并不是仅仅事事不惑才叫做不动。我说四十不动心,本是说自己确实如此的事实,并不是指年龄的定例而言。这句话经文本来不需要用注。

不动心有方法吗?○注:程子说:“心有主宰就能不动了。”孟子说“不动心”,自有许多话要说,并非只“心有主”三个字就能概括。况且人心所主宰的有善有恶,如果心主宰于恶,哪有不动的道理?这防止只是公孙丑所问的话,解说者只应当解释原文“不动心”的方法,并且要完全与孟子的说法相合。

孟施舍○注:孟是姓,施是语助词,舍是名。

这说法本是因为舍,怎么能说是必胜的话呢?单独称舍字,所以把施当作语助词。然而在姓和名中间插一个字作为语助词,不成话了。语录拿舟之侨、孟之反、尹公之他中的“之”字为例,恐怕也不恰当。近世如颜之推、宋之问之类,用“之”字为名、为字的人很多。之侨、之反之类,正与此相同。“之”虽然是助词,也不可在姓名中间作语助读,何况是“施”字呢?只有把施舍当作名,才不牵强。舍怎么能说是必胜呢?舍字上面本来应该有施字,大概是传抄时的脱漏。

虽然穿着宽大粗布衣服,我也不害怕。○注:惴,恐惧的意思。

旧注解“惴”为小惧,现在说恐惧,都未免牵强。《诗经》说:“惴惴其栗”,“惴”只是畏惧的意思,照这样解释,“虽然穿着宽大粗布衣服,我不畏惧”也不通顺。王滹南认为“不”字有误,我因此怀疑是“亦”字,大概是说自我反省而不直,虽然穿着宽大粗布衣服,我也畏惧他。

言语上有所不通,不要向心里探求;心里有所不安,不要向气上探求。○注:告子认为“对于言语有所不通达,就应当舍弃那些言语,而不必反过来在心里探求其理;对于心里有所不安,就应当强力控制其心,而不必再向气上寻求帮助”。不得,就是不得于理。言语有所不通达,心里有所不安,这都是不得于理而造成的。舍弃不通达的言语,正是心顺从理的功效;强力控制不安的心,正是气作为辅助的验证。舍弃就是心,强力控制就是气。不向心里探求理,怎么能舍弃?不向气上寻求帮助,怎么能强力控制?既然说舍弃那些言语,却说不要向心里探求其理;既然说强力控制其心,却说不要向气上寻求帮助,难道不矛盾吗?言语上有所不通,不要向心里探求,大概是说言语有不得于理的地方,事情已经表现在外面,不可向心里探求其理,去改正已经发生的过失,改正就会扰动其心。心里有所不安,不要向气上探求,大概是说心有不得于理的地方,事情还没有表现在外面,不可向气上寻求帮助,去促成尚未发生的错误,促成也会扰动其心。告子的不动心,用的就是这个方法。所以孟子说“心里有所不安不要向气上探求,而不助长心的错误是可以的”;“言语上有所不通不要向心里探求,而不改正言语的过失是不可以的”。心的错误不可助长,言语的过失必须改正。心和言语都合乎义,然后才可以不动。

志到达的地方,气随后到达。○注:如果论其极致,那么志固然心之所向,而为气的将帅。然而气也是人之所以充满于身体,而为志的卒徒的东西。所以志固然为至极,而气就次之。

这以“至”为极,就其“极”字来说。然而“极”字的地位,不是志所应该居的。志虽然是气的将帅,义又是志的君主。如果志不遵循“义”,自防其“极”,出入专横恣意,率领气而行,没有所行不乱,能使其心自然不动的。“至”字,只应当训为“至到”的“至”。南轩说:“志之所至,气次之。”而这里这样说才恰当。

保持其志,不要暴戾其气。○注:人固然应当敬守其志,然而也不可不尽养其气。大概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这就是孟子的心,所以未尝必定其不动,而自然不动的大略。

注文只是朦胧说过,终究未曾明白其如何为持其志,如何为无暴其气。中间节制其宜者,果何物也?志不应当使之自专,以妄动;遵循义而动,皆合宜,这叫做持其志。气不可使之自恣而妄动,遵循理而动,皆中节,这叫做无暴其气。节制者,只有义而已,这是其内外本末交相培养的方法。

志专一则动气,气专一则动志。现在那些跌倒的人、快走的人,这是气,却反过来扰动其心。○注:壹,专一。蹶,颠踬。趋,走。孟子说志之所向,专一则气固从之,然而气之所在,

专一则志亦反为之动。如人颠踬趋走,则气专在是,而反动其心,所以既持其志,而又必无暴其气也。

译专一,那么意志也会反过来被它牵动。就像人跌倒奔跑时,气就专一集中在这一方面,反而牵动了心志,所以既然要持守意志,就必然不能放纵意气。

壹虽训专,乃专辄自用之意;动者,臲卼不安之意。盖志与气皆不可自有所专,俱当聼命于义。志则秉义命以帅其气,气则承志之所至。次之以接于物,则内外相应,▯皆中节,各不违宜,无所亏失,故气充而无馁,心安而不动也。若志不遵义而专壹自恣,所行既乱,气必不得自宁;气不循理而专壹自恣,所行既乱,志亦不能自靖。故曰: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也。至于颠踬趋走之际,气又非专在是也。正由素无所养,不能顺序循理,而轻率妄▯,故其举错失常,以至于此。既已顚踬,其气愈乱,气乱则心自不安也。

我知言。○注:知言者,尽心知性于凡天下之言,无不有以究极其理,而识其是非得失之所以然也。

虽能究知天下之言,识其是非得失,而于己之行事却不相关,未见心之不动之理。盖知言者,知其言之诐、淫、邪、遁之病,不使有之于己,则言公事直,心无愧怍而不动矣。

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无是馁也。○注:配者,合而有助之;意义者,人心之裁制;道者,天理之自然。言人能养成此气,则其气合乎道义而为之助,使其行之勇决,无所疑惮;若无此气,则其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则亦不免于疑惧,而不足以有为矣。

浩然之气,集义所生,须有是义则有是气,若无是义则无是气。但见气,须以义为主,未见义须以气为助。配有助之意,此过论也。所谓若无此气,则其一时所为虽未必不出于道义,则亦不免于疑惧,而不足以有为者,此论窒碍尤多。果无气,则其义已不存,如何所为却出于道义?所为果出于道义,则其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徃矣,又岂有疑惧不足有为者哉?一时所为,暂行遽止,有始无终,止是专以顾防私欲而已,便谓出于道义,恐亦未当。夫道本无物可指,统而言之,乃其事物相交所由,道路之总称。义乃道中之物也。分而言之,事事物物各有其道,义亦自有义之道。若以道义兼言则可,义与道对言则不可。经言配义与道,与字界在义道之间,乃是配义而又配道,义与道何可分邪?注文分义为人心之裁制,分道为天理之自然,此又不察,义亦无非天理之自然,与道亦无可分之理也。然其气合乎道义之一句中,撤去与字不用,而以义道兼言,亦由见与字有窒故也。又观前后经文,前言以直养而无害,后言是集义所生,皆说以义养气之事,惟此中间一节却说气助义道,与前后意义亦不相合。配止当训合,与当作为其为气也。配义为道,无是馁也。如此读之,义乃可通,恐经文与字为误,不然终无可通之理。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长也。○注:必有事焉而勿正,赵氏程子以七字为句,近世或并下文「心」字读之者,亦通。必有事焉,有所事也,如有事于颛臾之「有事」,正预期也。《春秋传》曰:「战不正胜」,是也。如作「正心」义,亦同此与《大学》之所谓「正心」者,语意自不同也。此言养气者,必以集义为事,而勿预期其效,其或未充,则但当勿忘其所有事,而不可作为以助其长,乃集义养气之节度也。若依近世之说,改「心」字属上文,「勿正心」三字不成文理。王滹南曰:「或以「心」字属上句,或以属下句,以文势观之,语皆不安,中间或有脱误,未可为防然之说也。」此论甚善。「勿正」「勿忘」之间,难容更有「心」字。「勿忘」上只当有一「亦」字。「心」字盖「亦」字之误。注文解「正」字为预期。语录曰:「正则有所待」,盖「必」之之意。既以「正」为期待,又以期待为「必」之之意,迁就甚矣。「必期」二字义实不同。「必」是必定不移之意,「期」是期望未定之意。如言「期于必取」「期于必得」,须有「必」字乃为定意,单用「期」字与「必」同说,非也。「战不正胜」,若解为「战不期胜」,连《春秋传》也说不通。「正胜」乃「必胜」之意,如楚子玉所谓「今日必无晋矣」者是也。不「正胜」者,谓其不可有准定「必胜」之意也。至于期望之心,

译“壹”虽然训释为专一,但这里是专断自用的意思;“动”则是动摇不安的意思。大概意志和意气都不可以各自专断,都应当听从义的命令。意志秉持义的命令来统帅气,气则承接意志所到达的地方。接着与外物接触,那么内外相互呼应,全都符合节度,各自不违背适宜,没有什么亏损缺失,所以气充实而没有衰竭,心安定而不摇动。如果意志不遵从义而专断自恣,行为既然混乱,气一定不能自己安宁;气不遵循理而专断自恣,行为既然混乱,意志也不能自己安定。所以说:意志专一就会动摇气,气专一就会动摇意志。至于跌倒奔跑的时候,气又不是专门在那里。正是由于平素没有修养,不能顺从次序遵循理,而轻率妄动,所以他的举止失常,以至于这样。既然已经跌倒,他的气更加混乱,气混乱那么心自然不安。

我善于分析言辞。○注:善于分析言辞,就是尽心知性,对于天下所有的言辞,没有不探究其极致的理,而认识其是非得失的原因。

虽然能够穷尽知晓天下的言辞,认识其是非得失,但对于自己的行事却不相关,没有见到心不动的道理。大概善于分析言辞,是知道言辞中偏颇、邪僻、放纵、逃避的弊病,不让自己有这些毛病,那么言辞公正行事正直,心中没有愧疚而不动了。

这种气,与义和道相配合,没有这些就会衰竭。○注:配,是合并且有帮助的意思;义,是人心中的裁制;道,是天理的自然。说人能够养成这种气,那么这种气合乎道义而为之辅助,使他的行为勇决,没有什么疑虑畏惧;如果没有这种气,那么他一时所为,虽然未必不出于道义,但也免不了疑惧,不足以有所作为了。

浩然之气,是积累义而产生的,必须有这种义就有这种气,如果没有这种义就没有这种气。只见到气,必须以义为主,没有见到义必须以气为辅助。说配有帮助的意思,这是过分的议论。所谓如果没有这种气,那么他一时所为虽然未必不出于道义,但也免不了疑惧,不足以有所作为,这种议论窒碍更多。果真没有气,那么他的义已经不存在,怎么所为却出于道义?所为果真出于道义,那么他自我反省觉得理直,即使千万人阻挡也前往,又哪里有疑惧不足以有所作为的呢?一时所为,暂行就停止,有始无终,只是专门以防备私欲而已,就说出于道义,恐怕也不恰当。夫道本来没有具体事物可以指称,统而言之,乃是事物相交所由的道路的总称。义是道中的事物。分而言之,事事物物各有其道,义也有义的道。如果将道义连言则可以,义与道对言则不可以。经文说配义与道,“与”字界限在义道之间,乃是配义而又配道,义与道怎么可以分开呢?注文将义分为人心中的裁制,将道分为天理的自然,这又不明察,义无非也是天理的自然,与道也没有可以分开的道理。然而“其气合乎道义”这一句中,撤去“与”字不用,而以义道连言,也是由于见到“与”字有窒碍的缘故。又看前后经文,前面说以直养而无害,后面说这是集义所生,都说以义养气的事情,只有这中间一节却说气辅助义道,与前后意义也不相合。配只应当训释为合,与应当作为“其为气也”的“其”。配义为道,没有这些就会衰竭。这样读,义才通顺,恐怕经文中的“与”字是误字,不然终究没有通顺的道理。

一定要有所作为但不要预期,心不要遗忘,不要助长。○注:一定要有所作为但不要预期,赵氏程子以这七个字为一句,近世有人将下文“心”字连读,也通顺。必有事焉,是有所作为,如“有事于颛臾”的“有事”,正就是预期。《春秋传》说:“战不正胜”,就是如此。如果作“正心”解释,也与《大学》所说的“正心”语意不同。这里说养气的人,一定以集义为事,而不要预期其效果,如果还没有充实,那么就应当不要遗忘他所做的事,而不可以作为以助其生长,这是集义养气的节度。如果依照近世的说法,改“心”字属上文,“勿正心”三个字不成文理。王滹南说:“有人将‘心’字属上句,有人属下句,以文势看,语都不安,中间或许有脱误,不可以作为确定的说法。”这种议论很好。“勿正”“勿忘”之间,难容再有“心”字。“勿忘”上面只当有一个“亦”字。“心”字大概是“亦”字的误字。注文解释“正”字为预期。语录说:“正则有所待”,大概是“必”的意思。既然以“正”为期待,又以期待为“必”的意思,迁就太甚了。“必期”两个字义实不同。“必”是必定不移的意思,“期”是期望未定的意思。如说“期于必取”“期于必得”,须有“必”字才是定意,单用“期”字与“必”同说,是不对的。“战不正胜”,如果解释为“战不期胜”,连《春秋传》也说不通。“正胜”乃是“必胜”的意思,如楚子玉所说的“今日必无晋矣”就是如此。不“正胜”,是说不可有准定“必胜”的意思。至于期望之心,

何可无也?孔子行三军,亦必好谋而成者是与,未尝不望有成也。由是言之,以「正」为期,误亦明矣。注又言:养气者必以集义为事,乃是专为养气而集义也。君子行义,知此义为巳所当为而为之,日徃月来,义乃自集,以渐至于事皆合宜,则俯仰无所愧怍,浩然之气自成。义不可有意于集,气不可专意于养,惟能真实行义,则义自有集,气自有养,是之谓善养气者也。彼専为养气而集义者,其心本不在义,特欲假此义为养气之资,所集之义非真实之义也。义既无实,气亦岂能浩然哉?又解「勿正」为勿预期其效,「正」不可为期,辨已在。前既以集义为事,郤不期望其成效,世间岂有为其事而不望其事之成者乎?又解:「勿忘为,勿忘其所有事;勿助长为不可作为。不知所有事果是何事?作为果是如何作为?皆不可晓。必有事焉而勿正,亦勿忘,勿助长也者,事指义所成之事功而言。盖言行义,则必有所成之事功在焉。然其心当正在行义,不可正在事功,亦不可忘此事功于气无所顾借,又不可欲其事功之速成,急假无实之义以张其气,如助苗之长也。义,根本也;气,枝叶也。义实则气充,义虚则气馁。假虚义以张其气,是犹防根本以长枝叶也。根本防则枝叶槁矣。故曰:非徒无益,而又害之也。」予尝推衍此论,义极该广,非但养气而已。凡其巳所当为之善,为之于已,皆有及物之事功随之。明明徳,则有新民之事功随之;正心修身,则有治国平天下之事功随之。然其心当正在明已、明徳、正心、修身,不当正在新民、治国、平天下之事功,亦不当忘此事功而无及物之心也。正便有助长之意,勿正则自不至于助长矣。前古圣贤凡说道义,必与成物之事功兼言。君子笃于亲,其下便说民兴于仁;慎终追逺,其下便说民徳归厚;人人亲其亲、长其长,其下便说天下平。如此之类,不能徧举。其心虽不正在事功,亦未尝忘其事功也。董仲舒言:「明其道,不计其功。」此乃勿正而忘之也。惟孟子「勿正、勿忘」之言,妙尽其理,非后人所能及也。此一节与上段文不相接,「必有事焉」上疑有脱简,今不可考。

译怎么可以没有呢?孔子率领三军,也必定是与那些善于谋划并能成功的人在一起,未曾不期望有所成就。由此说来,把“正”作为预期,错误也就明显了。注疏又说:修养浩然之气的人必定以积累正义为事务,这乃是专门为了养气而去积累正义。君子践行道义,知道这是自己应当做的而去做,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正义自然积累,逐渐达到事事都合宜,那么一举一动都没有愧疚,浩然之气自然养成。正义不可有意去积累,气不可专门去培养,只有能够真实地践行道义,那么正义自然积累,气自然培养,这就叫做善于养气。那些专门为了养气而积累正义的人,他们的心本来不在正义上,只是想要借这些正义作为养气的资本,所积累的正义就不是真实的正义。正义既然没有实质,气又怎么能浩然呢?又解释“勿正”为不要预期其效果,“正”不可作为预期,辨析已经在前面。前面既然以积累正义为事务,却不期望其成效,世间哪有做了事情却不期望事情成功的人呢?又解释:“勿忘”为不要忘记他所拥有的事务;“勿助长”为不可以作为。不知道他所拥有的事务究竟是什么事务?作为究竟是如何作为?都无法理解。“必有事焉而勿正,亦勿忘,勿助长也”,这里的“事”指的是由正义所成就的事功。大概说践行道义,必定有所成就的事功在其中。然而他的心应当正在于践行道义,不可正在于事功,也不可忘记此事功而对气无所顾惜,又不可想要事功迅速成就,急切地借助没有实质的正义来张扬其气,就像拔苗助长一样。正义是根本;气是枝叶。正义充实则气充沛,正义空虚则气衰败。借助虚假的正义来张扬其气,这就如同损害根本来使枝叶生长。根本受损则枝叶枯槁了。所以说:不但没有益处,反而有害。我曾推演这个论述,正义极其广博,不仅仅是养气而已。凡是自己应当做的善事,做在自己身上,都有惠及他人的事功随之而来。彰明美德,就有教化百姓的事功随之而来;端正心意、修养身心,就有治理国家、平定天下的事功随之而来。然而他的心应当正在于明己、明德、正心、修身,不应当正在于新民、治国、平天下的事功,也不应当忘记此事功而没有惠及他人的心。正便有帮助生长的意思,勿正就自然不至于帮助生长了。前代圣贤凡是说道义,必定与成就事物的事功一并提及。君子笃厚于亲人,下面就说百姓兴起于仁爱;慎重地对待丧事、追念祖先,下面就说百姓道德归于淳厚;人人亲爱自己的亲人、尊敬自己的长辈,下面就说天下太平。像这样的例子,不能一一列举。他们的心虽然不正在于事功,也未尝忘记事功。董仲舒说:“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是勿正却忘记了事功。只有孟子“勿正、勿忘”的话,精妙地穷尽了其中的道理,不是后人所能企及的。这一节与上段文字不相衔接,“必有事焉”上面怀疑有脱漏的简册,现在无法考证。

曰:「我于辞命则不能也。」然则夫子既圣矣乎?○注:公孙丒言,数子各有所长,而孔子兼之,然犹自谓不能于辞命。今孟子乃自谓我能知言,又善养气,则是兼言语徳行而有之,然则岂不既圣矣乎?

孟子本言「我知言」,非谓我能言也。今因「我知言」之一语,遂以为兼言语而有之,非也。此段疑有阙文,不可强解。

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注:天地以生物为心,而所生之物因各得夫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所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也。

若言所生之物各得天地生物之心以为心,则犬豕马牛虎狼蛇蝎皆当有不忍之心,此物何尝有此哉?孟子止言人能如此,非谓物物皆然也。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下文既有乍见孺子将入于井之说,注文于此未宜多论。

恻隠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注: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

端端绪也。丝之端绪,即丝也;麻之端绪,即麻也。仁之端,便是仁;义之端,便是义。今乃分仁义礼智为性,分仁义礼智之端,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为情。岂有一体而为两物者哉?语录论:“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与此说互相首尾。亦以四端为情,又说情既▯则有善不善。盖不知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未尝渉于不善也。情有善不善,若指喜、怒、哀、惧、爱、恶、欲七情而言,则可;归之四端,则不可。四端本只是仁、义、礼、智,不可别指为情也。后篇:“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有此明文,岂容别议?

莫之御而不仁,是不智也。○注:仁道之大如此,而自不为之,岂非不智之甚乎?

莫之御,三字注文无明说。御,止遏之也。盖言为仁由已,莫之或有止遏之者,而自不为之,是不智也。此与「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语意相类。

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注:与,犹许也,助也。取彼之善而为之于我,则彼益劝于为善矣。

此说过于用巧,而失之狭,其功止可及于知识之间而已,不识不知者所遗多矣,恐非孟子賛称舜徳之本指也。若只言与人同为善,则理平意足,气象又广大,亦甚自然。夫与人同为善,诚难事也,茍非大中至正之人,莫有能者。窃尝验之天下之人,见人有技,媢嫉憎恶,违之使不通,挤之使不保,如此以便己私者,比比皆然。诚能克去己私,以至公无我为心,人之有技,若已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夫然后可以与人同为善矣。视其规规然取彼之善,为之于己,以劝彼善者,相去岂不甚逺哉!南轩曰:「取诸人是与人同为善也,此最本分。」

孟子曰:「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注阙

  孟子曰衍文

  公孙丑下

天时不如地利。○注:天时,谓时日支干、孤虚、王相之属也。

近世以时日支干凑为动作吉凶之说者,不可胜数,皆上古所未有也。以此为天时,恐非贤哲所宜谈者。至若彼邦离叛,此国辑睦;彼嵗饥馑,此年丰熟;彼军疾疫,此众康宁。又如舟师遇春水,骑兵得秋风,渉险而无雨雪,袭击而逢隂晦。敌国之所谓天时者,皆此类也。南轩曰:「用兵乗机,得其时也。」

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注:言四面攻围,旷日持乆,必有值天时之善者。

旷日持乆,乃是地利之功,不可与四面攻围一衮解为天时之善也。说者宜云:四面攻围,必有值天时之善者。然而旷日持乆,师老卒墯,而不能胜者,由其城池险固,易守难攻,是为天时不如地利也。

域民不以封疆之界。○注:域,界限也。

注与经文通读,则是界限。民不以封疆之界,界字重复,不成文理。域与下句“固”字、“威”字相对为文,皆是动作从“已”字样。域惟训防为是,盖言聚防其民,不必以封疆之界限禁之也。

是或一道也。○注:是或别有一种道理。

是或别有一种道理,此是猜想揣度之言。曽子既言

译说:“我在辞令方面是不擅长的。”那么,先生您既然已经圣明了吗?○注:公孙丒说,几位先生各自有所擅长,而孔子兼有这些长处,然而孔子还自认为在辞令方面不擅长。现在孟子却自认为我能知言,又善于养气,这就是兼有言语和德行,那么难道不是已经圣明了吗?

孟子本来说“我知言”,并不是说我能言善辩。现在因为“我知言”这一句话,就认为他兼有言语方面的长处,这是不对的。这段文字怀疑有缺失,不可强行解释。

人都有不忍心对待别人的心。○注:天地以生养万物为心,而所生养的事物各自得到天地生养万物的心作为自己的心,所以人都有不忍心对待别人的心。

如果说所生养的事物各自得到天地生养万物的心作为自己的心,那么狗猪马牛虎狼蛇蝎都应当有不忍之心,这些动物何曾有过这种心呢?孟子只是说人能够这样,并不是说万物都是这样。人都有不忍心对待别人的心,下文既然有乍见小孩将要掉进井里的说法,注文在这里不适宜过多议论。

恻隐之心,是仁的萌芽。羞恶之心,是义的萌芽。辞让之心,是礼的萌芽。是非之心,是智的萌芽。○注: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情。仁、义、礼、智,是性。

端,是头绪。丝的头绪,就是丝;麻的头绪,就是麻。仁的萌芽,就是仁;义的萌芽,就是义。现在却把仁义礼智分为性,把仁义礼智的萌芽,即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分为情。难道有一个整体却成为两种事物的吗?语录中说:“至于人的情感,就可以为善了。”这与这种说法首尾呼应。也把四端作为情,又说情如果放纵就有善有不善。大概是不了解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从未涉及不善。情有善有不善,如果指的是喜、怒、哀、惧、爱、恶、欲这七情,是可以的;归结到四端,则不可以。四端本来只是仁、义、礼、智,不可以另外指为情。后文说:“恻隐之心,就是仁;羞恶之心,就是义;恭敬之心,就是礼;是非之心,就是智。”有这明确的文字,哪里容许另外的议论?

没有人阻止却不去行仁,这是不智慧。○注:仁道如此广大,而自己不去做,难道不是非常不智慧吗?

莫之御,这三个字注文没有明确解释。御,是阻止的意思。大概说行仁取决于自己,没有人或许阻止他,而自己却不去做,这是不智慧。这与“说那没有人禁止却不去做的”语意相似。

选取别人的长处来行善,这是和别人一起行善。○注:与,如同允许、帮助。选取别人的善行而在自己身上实行,那么别人就会更加勉励行善了。

这种说法过于用巧,而失之狭隘,其功效只可及于知识之间而已,不识不知的人所遗漏的多了,恐怕不是孟子称赞舜德的本意。如果只说与人一起行善,那么道理平正意思充足,气象又广大,也很自然。与人一起行善,确实是难事,如果不是大中至正的人,没有能做到的。我私下曾验证天下的人,见人有技艺,嫉妒憎恶,违背他使他不通达,排挤他使他不能保全,像这样以便自己私利的人,比比皆是。确实能克服自己的私欲,以至公无我为心,别人有技艺,就像自己有的一样,别人有贤德圣明,心里喜欢他,然后才可以与人一起行善了。看他拘谨地选取别人的善行,在自己身上实行,来勉励别人行善,相差难道不是很远吗!南轩说:“取诸人是与人一起行善,这是最本分的。”

孟子说:“伯夷狭隘,柳下惠不恭敬。”○注缺失

孟子说,是衍文

公孙丑下

天时不如地利。○注:天时,指时日干支、孤虚、王相等之类。

近世用时日干支凑成动作吉凶的说法,不可胜数,都是上古所没有的。把这作为天时,恐怕不是贤哲所应该谈论的。至于如果那国离叛,这国和睦;那岁饥荒,这年丰收;那军疾疫,这众康宁。又如舟师遇到春水,骑兵得到秋风,涉险而没有雨雪,袭击而逢阴晦。敌国所谓的天时,都是这类。南轩说:“用兵乘机,得到其时。”

包围而攻打它,必定有得天时的。然而不能取胜,这是天时不如地利。○注:说四面攻围,旷日持久,必定有遇到天时之善的。

旷日持久,乃是地利的功效,不可与四面攻围一概解释为天时之善。解说的人应当说:四面攻围,必定有遇到天时之善的。然而旷日持久,军队疲惫士兵堕落,而不能取胜,是因为城池险固,易守难攻,这是天时不如地利。

限制百姓不靠疆域的界限。○注:域,是界限。

注文与经文通读,则是界限。民不靠疆域的界限,界字重复,不成文理。域与下句“固”字、“威”字相对为文,都是动作从“已”字样。域只有训为防才是对的,大概说聚防其民,不必以疆域的界限禁止他们。

这或许是一种道理。○注:这或许别有一种道理。

这或许别有一种道理,这是猜想揣度的话。曾子既然说

“我以吾仁,我以吾义”,则所指之道亦已明矣。孟子之言,不应如此猜度也。盖言曽子所言非不义也。今我此事,亦或与曽子所言同是一个道理也。故继言“天下有达尊三”,盖以齐王之爵比晋楚之富贵,已之齿徳比曽子之仁义,所以明其一道之无异也。或者谦逊之意,盖不欲直比曽子也。

译“我凭借我的仁,我凭借我的义”,那么所指向的道理也就已经明白了。孟子的言论,不应当这样去揣测。大概意思是说,曾子所说的并非不义。如今我这件事,或许与曾子所说的道理是相同的。因此接着说“天下有普遍尊崇的三种事物”,大概是将齐王的爵位与晋国、楚国的富贵相比,将自己的年龄德行与曾子的仁义相比,以此来表明这一道理并无不同。这或许是出于谦逊之意,大概是不想直接与曾子相比。

子之持防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注:去之,杀之也。

若以杀之为问,子之失伍也,亦多矣。乃是指孔距心,亦可杀之也。孟子之言,何其踈戆如是邪?前篇见不可焉,然后去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去与杀,自有分别。去之,止是逐去不用,非杀之也。

不得不可以为恱,无财不可以为恱。得之为有财。○注:不得谓法制所不当得,得之为有财,言得之而又为有财也。或曰:「为」当作「而」。

不得之意,止是谓其无财,非有关于法制也。经既眀言,自天子达于庶人,岂有不当得之法制哉?注文为见两言,不可以为恱,疑其重复,故以法制之说与无财分之为二也。试于常话中体认语意,类此者每每有之。虽两言之,而无财一句乃是故重前句,自解其不得之由耳。先言不得不可以为恱,后乃再言只是无财,故不可以为恱也。后又总言得之为有财,则其自解不得之意,止在于无财,岂不甚眀?不可于经文之外,増加法制为说也。注又解得之为有财,引或曰之说,改为字为而字,读经文为「得之而有财」,则益牵强不成文理矣。

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注:比,必二反。比,犹为也。化者,死者也。恔,快也。言为死者,不使土亲近其肌肤于人子之心,岂不快然无所恨乎?

棺椁为死者护其肌肤,虽愚夫愚妇共皆知之。孟子何必谆谆言此邪?充虞本以木若以美然为问,孟子所答之言必须说出棺椁敦厚,欲其耐乆不致速有朽坏之意,则与元问相合;而注文但说设置棺椁之常意,于木之美恶厚薄略不相关,则是未尝答其所问也。是岂经之本意哉?旧说棺椁敦厚,比亲体之变化,无令土亲肤。南轩曰:「比及其化,不使土亲其肤。」二家之解,虽其文有小异,大意则同,皆以比为比及,化为变化,其理诚是;然于上下之文犹未尽通也。且「姑且」也者,字乃普该众人之辞,盖言七寸棺椁自古以来人皆用之,虽共知其亲之体终皆不免朽坏,且于比变化者,不使土近其肌肤,于人为子之心,谁独无此快恱乎?

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注:送终之礼,所当得为而不自尽,是为天下爱惜此物而薄于吾亲也。人有吝物之心,亦皆止是为已今言为天下爱惜此物,不知持此物于天下与谁也?又况一人送终之物,大都防何而为天下爱惜邪?夺之于其亲,施之于天下,不惟君子不为,虽小人亦无此事。不以天下俭其亲,盖言君子作事立法,不欲使天下之人俭薄于其亲也。

有仕于此,而子恱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注:仕,为官也。士,即从仕之人也。从仕为官也,士乃未为官者也。解:士为从仕之人,误矣。经中「观亦」字文势,仕、士本是一个字,仕当作士,传写之差也。

季孙曰:“异哉,子叔疑!”○注:季孙,子叔疑不知何时人。盖子叔疑者,尝不用,而使其子弟为卿。季孙讥其既不得于此,而又欲求得于彼。

旧注以季孙子叔为孟子弟子,季孙不喜孟子之意,故言异哉。子叔亦疑之。今以子叔疑三字为一人,亦无考据。子叔疑既已不用,却得使其子与弟并为卿相,此又不可晓也。大抵此章自「季孙曰」之下文,多未详,不可强解。

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注:泄柳申详,缪公尊之,不如子思。然二子义不茍容,非有贤者在其君之左右维持调护之,则亦不能安其身矣。义不茍容者,道合则留,不合则去。二子在鲁君则不顾于己,已则盼盼然望人于君之左右维持调防,求区区一身之安,此非茍容而何?此段经文本与上文缪公尊礼子思之说相对为言。上文注云:缪公尊礼子思,常使人伺候道达诚意于其侧,乃能安而留之也。此说诚是,所谓伺候者,伺候子思之顔情也。准此以解本段之义,泄柳申详亦是常使人候伺缪公顔情,道达诚意于其侧,以安其身也。然则人君以此礼贤则可,人臣以此事君则不可。注文亦是见此一节义有不安,故宛转其意,特加贤

译你手下的持盾卫士,如果一天之内三次脱离队列,你会罢免他吗?○注:罢免,就是杀他。

如果以“杀他”来提问,那么你自己脱离队列的情况也很多啊。这指的是孔距心,也可以杀他。孟子的话,怎么如此粗疏愚钝呢?前篇说,见到不可行,然后才罢免;见到可杀,然后才杀。罢免与杀戮,自有分别。罢免,只是驱逐不用,并非杀他。

得不到就不能感到喜悦,没有财物就不能感到喜悦。得到就是拥有财物。○注:不得,指法制上不应当得到;得到就是拥有财物,意思是得到它并且拥有财物。有人说:“为”应当作“而”。

“不得”的意思,只是说他没有财物,与法制无关。经文已经明确说,从天子到平民百姓,哪里有不应当得到的法制呢?注文因为看到两个“不可以为恱”,怀疑其重复,所以用法制之说与无财分为两义。试着在日常话语中体会语意,像这样的情况常常有。虽然说了两遍,但“无财”一句乃是重申前句,自己解释“不得”的原因罢了。先说得不到就不能喜悦,后又再说只是因为没有财物,所以不能喜悦。后来又总说得到就是拥有财物,那么它自己解释“不得”的意思,只在于无财,难道不是很明白吗?不可在经文之外,增加法制之说。注文又解释“得之为有财”,引用“或曰”之说,将“为”字改为“而”字,读经文为“得之而有财”,那就更加牵强,不通文理了。

况且为死者办理丧事,不让泥土亲近肌肤,对于做儿子的心,难道不感到快慰吗?○注:比,读作必二反。比,犹为也。化者,死者也。恔,快也。意思是说,为死者办理丧事,不让泥土亲近其肌肤,对于做儿子的心,难道不感到快慰而没有遗憾吗?

棺椁为死者保护肌肤,即使是愚夫愚妇都共同知道。孟子何必反复说这个呢?充虞原本是以木材是否美好来提问,孟子的回答必须说出棺椁厚实的用意,想要它耐久不致迅速朽坏,这才与原来的问题相合;而注文只说设置棺椁的常理,对木材的好坏厚薄完全不相关,这就是没有回答他所问的。这难道是经文的本来意思吗?旧说认为棺椁厚实,等到亲人身体变化时,不让泥土亲近肌肤。南轩说:“等到他变化时,不让泥土亲近他的肌肤。”两家的解释,虽然文字略有不同,大意则相同,都以“比”为“比及”,“化”为“变化”,其道理确实是对的;然而对于上下文的意思还没有完全贯通。况且“姑且”这个词,是普遍涵盖众人的言辞,大概是说七寸厚的棺椁自古以来人们都用它,虽然共同知道亲人的身体终究不免朽坏,但等到变化时,不让泥土亲近其肌肤,对于做儿子的心,谁不感到快慰呢?

我听说,君子不会因为天下的缘故而在父母身上吝啬。○注:送终的礼仪,应当尽力去做却不自尽,这是为了天下爱惜这些物品而在父母身上吝啬。人有吝啬物品的心理,也都是为了自己。现在说为了天下爱惜这些物品,不知道拿着这些物品给天下谁呢?何况一个人送终的物品,大概有多少,值得为天下爱惜呢?从父母那里夺取,施给天下,不仅是君子不会做,即使是小人也没有这种事。“不以天下俭其亲”,是说君子做事立法,不想让天下的人在父母身上吝啬。

这里有个做官的人,你喜欢他,不报告给国王,却私自给他你的俸禄爵位。那个士人,也没有国王的命令。○注:仕,做官也。士,就是从仕的人。从仕做官,士是未做官的人。解:士是从仕的人,错了。经文中“观亦”字的文势,仕、士本是一个字,仕应当作士,是传抄的错误。

季孙说:“奇怪啊,子叔疑!”○注:季孙,子叔疑不知道是什么时代的人。大概子叔疑,曾经不被任用,却让他的子弟做卿。季孙讥讽他既然在这里得不到,却又想在那里得到。

旧注认为季孙、子叔是孟子的弟子,季孙不喜欢孟子的意思,所以说奇怪。子叔也怀疑。现在把“子叔疑”三个字当作一个人,也没有考据。子叔疑既然不被任用,却能让他的儿子和弟弟都做卿相,这又不可理解。大概这一章从“季孙曰”以下的文字,大多不详细,不可强行解释。

泄柳、申详,如果没有人在缪公身边,就不能安身。○注:泄柳、申详,缪公尊重他们,不如子思。然而这两人讲究道义不随便容身,如果没有贤人在他们君主的左右维持调护,那么他们也不能安身了。讲究道义不随便容身,意思是道义相合就留下,不合就离开。这两人在鲁君那里不顾自己,自己却盼望着君主左右有人维持调护,求取区区一身的安宁,这不是随便容身又是什么?这段经文原本与上文缪公尊礼子思的说法相对而言。上文注说:缪公尊礼子思,常派人伺候传达诚意在他身边,才能安身留下。这个说法确实是对的,所谓伺候,是伺候子思的脸色神情。依据这个来解释本段的意义,泄柳、申详也是常派人候伺缪公的脸色神情,传达诚意在他身边,以安身。然而君主用这种礼节对待贤人是可以的,臣子用这种事侍奉君主则不可以。注文也是看到这一节义理有不安,所以委婉其意,特别加上贤

者二字,指君侧之人为贤人,以成二子义不茍容之说。然经中本无贤字,意脉彼其在君之侧候伺顔情,道达人之诚意,通布腹心者,盖亦只是左右亲信与人媒合就事之人,非皆可谓贤者也。夫中正特立之士,虽因贤者荐达,至于行事之际,可否进退有义存焉,亦不直须常有贤者维持调防,恃以为安也。况泄柳又非中行之士,推闭门不内之心,乃其狷介之有甚焉者也。君自造门欲就见之,犹不可得,岂有望其君侧之人维持调防之理?又以一章之文势言之,至其结意防止言虑,而不及子思于泄柳申详,未尝再有干渉,亦难通解。窃尝撤去泄柳以下十七字读之,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如此,则语意通顺而无防碍。十七字义实未详。

译“者”这两个字,是指君主身边的人是贤人,以此来成就“二子”(指子思和泄柳)义不苟且容身的说法。然而经文中本没有“贤”字,意脉上,那些在君主身边候伺脸色神情、传达他人诚意、沟通内心想法的人,大概也只是左右亲信以及为人撮合事务的人,并非都可以称为贤人。那些中正特立的人士,虽然因为贤者的推荐而得以进用,但在行事之时,是否可行、进退与否自有道义存在,也不一定要常常依靠贤人来维持调护,才觉得安心。况且泄柳又不是中正特立之士,推究他闭门不纳客人的心态,乃是其狷介性格更为严重的表现。君主亲自登门想要见他,尚且不可得,哪里还有指望君主身边的人来维持调护的道理?再从一章的文势来说,到了结尾意在防止言虑,却不及于子思,对泄柳详细申说,未曾再有干涉,这也难以通解。我私下尝试去掉“泄柳”以下的十七个字来读,即“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如此”,那么语意通顺而没有妨碍。这十七个字的含义实在未能详知。

王庶几改之○注:所改必指一事而言,然今不可考矣。孟子去齐,盖为道之不行,非由一二事偶不如意,悻悻然去之也。若专望齐王止改一事,意亦狭矣。王庶几改之者,普言王之素习,果能悛改而有自新之志,犹可足用为善也。其所责望于王者大矣,不可单指一事而言也。

王由足用为善。○注:杨氏曰:齐王天资朴实,如好勇、好货、好色、好世俗之乐,皆以直告而不隠于孟子,故足以为善。

直告不隐,固为朴实。只朴实,亦恐未至于足用为善也。况好勇、好货、好色、好世俗之乐,有因不得已而言者,有因惭怒而言者,意皆自谓不能行先王之道,此不防于自暴自弃乎?指此为足用为善,义无可取。孟子平昔许齐宣王之意,惟在不杀觳觫之牛,所谓「是心足以王矣」者,是也。足用为善,意正在此,非指朴实而言也。

吾何为不豫哉?○注:孟子虽若有不豫然者,而实未尝不豫也。

上文“彼一时,此一时”之语,正是自明其不豫之心,在此时不得不有也。今言“实未尝不豫”,于经文前后意已差别,而注文两句又自有窒。果以“实未尝不豫”为真,则其“虽若有不豫”然者为假矣。假者固不必论,而真者于理亦非也。见天下无有治期,生民困于虐政,而恬然不以为意,仁人之心固如是乎?观孟子“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之言,乃是忧先王之道不行,生民之困无已,不豫之心盖为此也。吾何为不豫哉?为当读为去声,言我之不豫正为此耳。我为何事不豫哉?言其非为己也。

  四书辨疑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一元陈天祥撰《孟子》

  滕文公上

周公岂欺我哉?○注:文王,我师也。盖周公之言,公明仪亦以文王为必可师,故诵周公之言而叹其不我欺也。文王大圣人,古今皆师宗之。以公眀仪之贤,岂不知此?何须直至闻周公之言,方才亦以文王为必可师也?歴观成覸、顔渊之言,皆是勇于为善,当仁不让之义。至公明仪则诵周公“称文王我师”之言,叹周公之不我欺,不惟无甚意味,与前二家气象亦不同矣。“文王,我师也”,此本公明仪之言。欺,犹轻易也。盖言文王,我既所师,不违其道,虽周公亦岂能轻易我哉?则与“我丈夫,予何人”之意气相类。

曽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注:但所引曽子之言,本孔子告樊迟者,岂曽子尝诵之以告其门人欤?

曽子便曽诵之,以告门人。所诵者,亦只是孔子之言,终不可以曽子曰为是也。曽子曰与孔子曰,只争一字之差。曽字本是孔字,盖后人传写之误。

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注:滕与鲁俱文王之后,而鲁祖周公为长兄弟,宗之故,滕谓鲁为宗国也。

宗枝、宗▯、宗属、宗人,皆同姓,称呼之常语。如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晋吾宗也。宗妇觌用币之类,皆其同姓称宗之明例。滕谓鲁为宗国,亦此例也。兄弟宗之之说,似为过论。

曰:「吾有所受之也。」○注:「盖上世以来有所传受,虽或不同,不可改也。」

注文犹以此句为父兄百官之言也。若准此说,当须删去「吾」字,上「曰」字,下句「谓」字上却添「世子」二字,然后可通。不然则「曰」与前「曰」字重复,「谓」然友之语,又与上文相混,不知何人所言,前后交互,不可晓矣。观其文势,彼父兄百官之言,至「防祭从先祖」句终尽矣。自「曰」字以下,皆世子之言,故「谓」字上不须再称「世子」也。「吾有所受之也」,此世子答众人之语也。所受,有受于孟子也。既答之,又谓然友,使复之邹以问孟子也。

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注:不我足,谓不以我满足其意也。

注文不眀所谓,其意者恐是指父兄百官之意也。叙此以解下句,乃是文公自谓,恐其不能尽于大事也。若此者,岂非隂从百官以阻孟子之意乎?孟子素知言,宜当察见此心已入于自暴自弃之境,虽不答所问可也。今乃谆谆然加意以告之,乃是知文公有志于肯为可与言而言之也。盖不我足者

译王庶几改之。注:所改必定是指某一件事而言,然而如今已不可考据了。孟子离开齐国,大概是因为王道不能施行,并非因为一两件事偶然不合心意,就愤愤不平地离去。如果专门指望齐王只改正一件事,心意也太狭隘了。所谓“王庶几改之”,是泛泛而言齐王平日的习性,果真能够悔改而有自新的志向,还足以用来行善。孟子对齐王的期望很大,不能单指某一件事而言。

王由足用为善。注:杨氏说:齐王天资朴实,如好勇、好货、好色、好世俗之乐,都直率地告诉孟子而不隐瞒,所以足以用来行善。

直率告知而不隐瞒,固然算是朴实。但仅仅朴实,恐怕还达不到足以用来行善的地步。况且好勇、好货、好色、好世俗之乐,有的是因为不得已而说,有的是因为惭愧愤怒而说,意思都是自认为不能实行先王的道,这难道不接近于自暴自弃吗?把这点指为足以用来行善,在义理上是不可取的。孟子平时赞许齐宣王的意思,只在于他不杀那头发抖的牛,所谓“这种心足以称王了”,正是这个意思。足以用来行善,意旨正在于此,不是指朴实而言的。

吾何为不豫哉?注:孟子虽然好像有不高兴的样子,但实际上并没有不高兴。

上文“彼一时,此一时”的话,正是自我表明此时不得不有不高兴的心意。现在说“实未尝不豫”,与经文前后的意思已经不同,而且注文这两句话本身也有矛盾。如果以“实未尝不豫”为真,那么“虽若有不豫然者”就是假的了。假的不必论,真的在道理上也不对。看到天下没有治理的期限,百姓困于暴政,却安然不以为意,仁人的心难道是这样吗?看孟子“夫天未欲平治天下”的话,乃是担忧先王的道不能施行,百姓的困苦没有尽头,不高兴的心意正是为此。吾何为不豫哉?“为”应当读去声,意思是我不高兴正是为此。我为何事不豫哉?意思是说并非为了自己。

四书辨疑卷十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一元陈天祥撰《孟子》

滕文公上

周公岂欺我哉?注:文王,是我的老师。大概周公的话,公明仪也认为文王必定可以作为老师,所以诵读周公的话而感叹他不欺骗我。文王是大圣人,古今都尊崇他为师。以公明仪的贤能,难道不知道这一点吗?何必等到听到周公的话,才也认为文王必定可以作为老师呢?纵观成覸、颜渊的话,都是勇于行善、当仁不让的意思。至于公明仪则诵读周公“称文王我师”的话,感叹周公不欺骗我,不仅没什么意味,与前两家的气象也不同了。“文王,我师也”,这本是公明仪的话。欺,是轻视的意思。大概是说文王,是我所尊崇的老师,不违背他的道,即使是周公又怎能轻视我呢?这就与“我丈夫,予何人”的气概相类似。

曾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注:但所引用的曾子的话,本是孔子告诉樊迟的,难道曾子曾经诵读它来告诉他的门人吗?

曾子即使曾诵读它,来告诉门人。所诵读的,也只是孔子的话,终究不可以“曾子曰”为是。“曾子曰”与“孔子曰”,只差一个字。曾字本是孔字,大概是后人传写错误。

吾宗国鲁,先君莫之行。注:滕与鲁都是文王的后代,而鲁祖周公为长兄弟,尊奉他,所以滕称鲁为宗国。

宗枝、宗〇、宗属、宗人,都是同姓,称呼的常语。如周之宗盟,异姓为后,晋吾宗也。宗妇觌用币之类,都是同姓称宗的明显例子。滕称鲁为宗国,也是这个例子。兄弟尊奉的说法,似乎过于牵强。

曰:“吾有所受之也。”注:“大概是说上古以来有所传授,虽然有所不同,不可更改。”

注文还把这句当作父兄百官的话。如果按照这个说法,应当删去“吾”字,在上面的“曰”字,下面“谓”字上却添“世子”二字,然后才能通顺。不然则“曰”与前面的“曰”字重复,“谓”然友的话,又与上文混淆,不知道是谁说的,前后交错,不可理解。看其文势,那父兄百官的话,到“防祭从先祖”句就结束了。自“曰”字以下,都是世子的话,所以“谓”字上不需要再称“世子”。“吾有所受之也”,这是世子回答众人的话。所受,有接受于孟子的意思。既回答了,又对然友说,让他回复邹国去问孟子。

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注:不我足,谓不以我满足其意也。

注文意思不明,其意者恐怕是指父兄百官的意思。叙述这个来解释下句,乃是文公自称,恐怕他不能完成大事。像这样,难道不是暗中顺从百官来阻碍孟子的意思吗?孟子素来善于言辞,应当察觉此心已陷入自暴自弃的境界,即使不回答所问也可以。现在却谆谆然加意来告诉他,乃是知道文公有志于肯为,可以对他说话而对他说了。大概不我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