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辨疑卷八
宗谓眞珠可汗「不日」▯剖之,李德裕谓上党「不日」有变,盖皆言其日限不逺也。「不日成之者」,犹言「不多日而成之也」。
译宗说真珠可汗“不久”就会被剖杀,李德裕说上党“不久”就会发生变故,这都是说那期限不远。“不日成之者”,就是说“不用很多天就能完成”。
王好战请以战喻○注阙
愿比死者一洒之,糜烂其民而战之,此皆惠王好战之事也。夫以移民粟重,惜民命仁也;好战残民,不仁也。二者不容兼有,犹水火之不可并处也。今梁惠内实好战,外邀仁声,汲汲然望其民之多于邻国,原其本情,盖欲诱集众力以爲战鬬之资,其爲不仁也甚矣。孟子首以王好战爲对者,盖所以明其穷兵嗜杀,暴弃民众,与邻国无异。移民移粟,非有仁爱之实心也。下文五十歩百歩之喻,正谓此也。
塡然鼓之○注塡鼓音也
塡本训塞训满,若直截解爲鼓音,似爲未当。盖鼓音满军中之意也。旧防云:「鼓音充塞盈满于战阵之际。」此说义完。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鼈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注:此皆爲治之初,法制未备,且因天地自然之利而撙节爱养之事也。然饮食、宫室所以养生,祭祀、棺橔所以送死,皆民所急而不可无者,今皆有以资之,则人无所恨矣。注:文不明,似有不肯尽信孟子之意。夫禁数罟、斧斤不爲暴殄,戒傜役不夺农时,以王政言之,盖万世不易之常法。今皆以爲爲治之初,且因天地自然之利而爲之,则既治之后当遂不可用邪?恐无此理。
五畆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注:五十始衰,非帛不暖,未五十者不得衣也。七十非肉不饱,未七十者不得食也。
经言五十七十,亦是大约言其衰老之年,四十以后,年近五十六十以后,年近七十,皆在其中,未尝额定。必须年至五十,方才衣帛;必须年至七十,方才食肉也。今言未五十者不得衣,未七十者不得食。假使桑蚕饶足,鸡豚蕃息,而全家数口之中,未有五十七十之老者,则四十九歳以下亦有得衣帛者,六十九歳以下亦有得食肉者,岂有限定不得之理?说者但言年近五十者可以衣帛,年近七十者可以食肉,义理自足,不得衣不得食之两句,姑置之可也。
黎民不饥不寒。○注:黎,黒也。黎民,黒髪之人,犹秦言黔首也。少壮之人,虽不得衣帛食肉,然亦不至于饥寒也。此以黒髪爲少壮之人,所以别其五十七十之老者也。然以黎民比黔首,文理不同。黔有首字,相配爲言,则语意自圎。黎民中闲本无髪字,训黎爲黒,是爲黒民,欲爲黒髪之民,文不全矣。黎本训众,又训黒,所用各有不同。《诗》《书》称黎民者,先儒皆解爲众民,不闻有异。近世始有黒发黔首之说。《文公诗传》《东莱读诗记》解“民靡有黎”,亦皆训黎爲黒,说爲黒首之民,此更难道。单一“黎”字,又在一句之末,其下别无字义。黎既训黒,止可解爲“民靡有黒”,不知黒爲何物也。此乃服前一字之义,何其不思之甚邪!余皆勿论,此“黎”字亦止当训众。盖言五十七十者衣帛食肉,其余众民亦不饥寒。“众”字之义,与老者自有分别,不必直言黒发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歳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注:惠王不能制民之产,又使狗彘得以食人之食,则与先王制度品节之意异矣。至于民饥而死,犹不知发,则其所移特民间之粟而已。乃以民不加多归罪于歳凶。孟子于此盖反上文两节之意爲说。初以不知发而归罪于歳者,讽喻梁惠王当自责己。复引刺人而归罪于兵者,转以喻罪歳之喻。凡两曲折,皆假设比方之言。今乃直认爲梁惠王眞实事迹误矣。如曰:「非我也,歳也。」「非我也,兵也。」世闲未尝眞有此等事,亦未尝眞有此样人。盖其比况之闲,自有如此抑扬之理,正在以意逆志,以求之耳。况其所喻之情状,与彼梁惠王所行事迹,亦甚易辨。一则移民粟以致众,将内之于战阵之闲,虽糜烂之而不悔。一则坐视其民饥饿至死而不救,曰:「彼嵗爲之,何预我事。」彼爲强横有作爲之不仁,此爲弛纵无顾借之不仁。既已爲彼,必不作此,并以加之,非通论也。又言所移
译大王喜好战争,请让我用战争来作比喻。○注:此处缺注。
“愿比死者一洒之,糜烂其民而战之”,这些都是梁惠王喜好战争的事迹。用移民移粟来加重百姓的负担,爱惜百姓的生命是仁;喜好战争残害百姓,是不仁。这两者不能同时拥有,就像水和火不能并存一样。现在梁惠王内心实际上喜好战争,外表却谋求仁爱的名声,急切地希望他的百姓比邻国多,推究他的本意,大概是想要诱集众人的力量作为战争的资本,他的不仁真是严重啊。孟子首先以“大王喜好战争”来回答,大概是为了阐明他穷兵黩武、嗜杀成性,暴弃民众,与邻国没有区别。移民移粟,并不是有仁爱百姓的真心。下文“五十步笑百步”的比喻,正是说的这个意思。
咚咚地击鼓进军。○注:塡,鼓的声音。
“塡”原本训释为堵塞、充满,如果直接解释为鼓的声音,似乎不太恰当。大概是指鼓声充满军营的意思。旧注说:“鼓声充塞盈满于战阵之际。”这种说法义理完备。
不违背农时,粮食就吃不完。细密的渔网不进入深水池塘,鱼鳖就吃不完。斧头按季节进入山林砍伐,木材就用不完。○注:这些都是治理国家初期,法制尚未完备,并且利用天地自然的利益而进行的节制和爱护养育的事情。然而饮食、宫室是用来养生,祭祀、棺椁是用来送死,这些都是百姓急需且不可缺少的,现在都有东西来供给,那么百姓就没有怨恨了。注:文义不明确,似乎有不肯完全相信孟子的意思。禁止使用细密渔网、斧头不算暴殄天物,告诫徭役不抢夺农时,从王道政治来说,大概是万世不变的常法。现在都把它们当作治理初期的措施,并且是利用天地自然利益而做的,那么治理好之后难道就不可用了吗?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
五亩大的宅院,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丝织品了。鸡、猪、狗等家畜,不要错过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吃上肉了。○注:五十岁开始衰老,不穿丝织品就不暖和,不到五十岁的人不能穿。七十岁不吃肉就不饱,不到七十岁的人不能吃。
经文说五十、七十,也是大概地说他们衰老的年龄,四十以后,年龄接近五十、六十以后,年龄接近七十,都包括在内,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到了五十岁,才穿丝织品;必须到了七十岁,才吃肉。现在说不到五十岁的人不能穿,不到七十岁的人不能吃。假使桑蚕充足,鸡猪繁殖,而全家几口人中,没有五十、七十岁的老人,那么四十九岁以下的人也有穿丝织品的,六十九岁以下的人也有吃肉的,难道有规定不能穿、不能吃的道理吗?解说者只说年龄接近五十岁的人可以穿丝织品,年龄接近七十岁的人可以吃肉,义理自然充足,至于“不得衣”“不得食”这两句话,暂且搁置不管就可以了。
百姓不挨饿不受冻。○注:黎,黑色。黎民,黑发的人,就像秦朝说的黔首。少壮的人,虽然不能穿丝织品吃肉,但也不至于挨饿受冻。这里把黑发当作少壮的人,用来区别五十、七十岁的老人。然而把黎民比作黔首,文理不同。黔有“首”字,相配来说,语意自然圆满。黎民中间本来没有“发”字,训释黎为黑,就是黑民,想要说是黑发的百姓,文义就不完整了。黎原本训释为众,又训释为黑,使用的地方各有不同。《诗经》《尚书》称黎民的,先儒都解释为众民,没听说有别的解释。近代才开始有黑发黔首的说法。《文公诗传》《东莱读诗记》解释“民靡有黎”,也都训释黎为黑,解释为黑首的百姓,这更难说得通。单独一个“黎”字,又在一句的末尾,下面没有其他字义。黎既然训释为黑,只能解释为“民靡有黑”,不知道黑是什么东西。这是依附前一个字的义理,怎么如此不思量呢!其余的不必讨论,这个“黎”字也只应当训释为众。大概说五十、七十岁的人穿丝织品吃肉,其余的众民也不挨饿受冻。“众”字的义理,与老人自然有分别,不必直接说黑发。
猪狗吃人的粮食却不知道制止,路上有饿死的人却不知道开仓赈济。人死了就说:“不是我,是年成不好。”这和刺人把人杀死,说:“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不同呢?○注:惠王不能制定百姓的产业,又让猪狗得以吃人的粮食,这就与先王制度品节的意思不同了。至于百姓饥饿而死,还不知道开仓赈济,那么他所迁移的只是民间的粮食罢了。于是把百姓不增加归罪于年成不好。孟子在这里大概是反用上文两节的意思来说。起初以不知道开仓赈济而归罪于年成不好,讽喻梁惠王应当自责自己。又引用刺人而归罪于兵器,转而用来比喻归罪于年成的比喻。共有两个曲折,都是假设比方的言语。现在却直接认为是梁惠王的真实事迹,错了。如果说:“不是我,是年成不好。”“不是我,是兵器。”世间不曾真有这种事,也不曾真有这样的人。大概在他的比喻之中,自有这样的抑扬之理,正在以意逆志,去探求罢了。况且他所比喻的情状,与梁惠王所行的事迹,也很容易辨别。一个是移民移粟以招致众人,将他们纳入战阵之中,即使糜烂他们也不后悔。一个是坐视百姓饥饿至死而不救助,说:“那是年成造成的,与我何干。”前者是强横有为的不仁,后者是弛纵不顾的不仁。既然做了前者,必定不做后者,两者都加在他身上,不是通论。又说所迁移
特民间之粟者,此盖见其移粟与不知发相窒,故爲此说以避之耳。然亦自有本分说处,不必如此迂曲之甚也。盖梁惠王移粟之意,止是欲张声誉,邀结人心,非有恤民之实念。故孟子以不知发爲讽。其闲或更虚爲形迹,而实无所给,或所给薄少而无补于众,是皆不可得知。今直以爲民闲之粟,何所据邪?所谓乃以民不加多归罪于嵗凶者,此又指梁惠王爲其民因嵗凶饥饿致死而不加多也。意又悖矣。彼以告孟子之意,盖以移民移粟爲己盛徳,冝爲逺人所归户○増多于邻国也。既而恨其竟不加多,止是怨恨邻国之民不来归己,何关于嵗之丰凶哉?下文「斯天下之民至焉」,是爲明证。
译所谓“民间之粟”的说法,这大概是因为看到“移粟”与“不知发”相互抵牾,所以提出这种说法来回避矛盾罢了。然而这里本就有其正当的解释之处,不必如此迂回曲折到这般地步。梁惠王移粟的意图,只是想要张扬声誉,笼络人心,并没有体恤百姓的真实念头。所以孟子用“不知发”来讽刺他。其中或许更是虚张声势,实际上并没有给予救济,或者给予的救济微薄稀少,对大众没有补益,这些都是无法确知的。现在直接将其解释为“民间之粟”,有什么依据呢?所谓“把百姓不增多归咎于年成不好”这一句,这是指梁惠王认为他的百姓因为年成不好饥饿致死,所以人口没有增加。这种理解又违背了原意。梁惠王告诉孟子的用意,大概是将移民、移粟视为自己的盛德,认为应当因此吸引远方的人归附,使户口比邻国增多。后来他遗憾人口终究没有增加,这仅仅是怨恨邻国的百姓不来归附自己,这与年成的丰歉有什么关系呢?下文“这样天下的百姓就会来归附了”,就是明确的证明。
王无罪歳,斯天下之民至焉。○注:不罪歳,则必能自反而益修其政,天下之民至焉。
此又说孟子欲使梁惠王眞不罪歳误益甚矣。王无罪歳者,请王不以罪嵗之心爲心也。非谓实不罪歳也。不以罪嵗之心爲心,不专责人而自责己,则必能改修善政,施实德于民,则天下之民至焉,而民多于邻国也。以此观前节,恨其民不加多之意,果不在于歳凶也,明矣。
愿比死者一洒之。○注:比,必二反。比,犹爲也。言欲爲死者雪其耻也。
夫东败南辱,西又丧地,皆惠王之耻。经既明言,寡人耻之,止当顺本文爲说。今言爲死者雪耻,战以君命,战死以国事死,彼何耻哉?比当读爲上声,比犹比方仿效之也。盖将不顾其生,愿效前之战死者,与敌决战,以此幸胜而雪其耻也。
无以则王乎?○注:以,已通用。无已,必欲言之而不止也。王,谓王天下之道。
以既爲已王,又当读爲去声,从而读之,文皆不顺,止当各从本字,无以无以言也。桓文之事,既无以言,则言王道可乎?
是乃仁术也。○注:术,谓法之巧者。盖杀牛既所不忍,衅钟又不可废,于此无以处之,则此心虽发而终不得施矣。然见牛则此心已发而不可遏,未见羊则其理未形而无所妨,故以羊易牛,则二者得以两全而无害。此所以爲仁之术也。
齐宣王偶见觳觫之牛,与其乍见孺子将入井时,心本相似,卒然爲不忍之慈所迫,惟是急欲救免其死而已。此心于此时,恐不暇如此安排。若顾念衅钟而用如此之巧,乃是人欲之私,非本然不忍之善心也。今以一术字之故,周折至此,孟子之意果如是乎?曰:定不然也。此于经文自有明说,见其生不忍,见其死只此便是仁术。大抵不忍之心,易以及人,难以及物。或有施及于禽兽者,必须因有见闻而后发,不见不闻者,此心无自而及之也。故虽上善之人,不见觳觫之状者,未尝不忍;见其死,不闻哀鸣之声者,未尝不忍食其肉。齐宣改用未见之羊,亦此理也,何巧之有哉?术训方术,又训邑中道。今亦止当训道,盖谓仁心接物之道路也。见牛觳觫可愍之状,则此心有路以及牛;未见羊之可愍之状,则此心无路以及羊。心之来路,必须经由目之所见,其理自有如此曲折。象其邑中之道而言,故谓之仁术。孟子之言,曲尽仁心妙用之理,学者须静思之,然后可得。今之儒者,止是注解前人之言,未闻有能自说如此一言者,欲以解经之文而与孟子爲比,难矣哉。
是以君子逺庖厨也。○注:其所以必逺庖厨者,亦以预养是心,而广爲仁之术也。
是以二字,乃是因上起下之辞,此句续上文爲义。本言不忍之心,自然不欲以近庖厨也。今加「必」字,又曰「预养」,却是力行自修之道,与本然不忍之善心不同。况仁乃已所固有,我欲仁,斯仁至矣。复将广何术而爲之乎?若言养是心以广仁术,则可谓广爲仁之术,则不可。然则养仁心,广仁术,亦岂专于逺庖厨而已哉?
爲长者折枝。○注:以长者之命折草木之枝,言不难也。以折枝爲易爲之事,此学者共能知之。然须说到与长者二字相合处,方是。今言折草木之枝,止是单取折之之易,此于长者有何干渉?果长者之命于此有必用之理有,则方可折;无则乃不可,然后此说可通。不然,爲长者三字于文爲赘,当时何若便不说此三字,直言折草木之枝?语人曰:「我不能,顾不顺快邪?」又何须长者之命哉?经文既言爲长者折枝,则折枝之义属于长者,其爲不可相离之物,其明上下语脉须有关连,岂容一句之内而有如此支离不相照管之理?只以语法律之不言草枝木枝,但云折枝,不成语矣。况草木之枝亦有坚脆大小之不同,脆而小者折之固易;若树木之枝,既坚且大者,伐之而匪斧不克,岂可一槩言其易折哉?旧说爲长者按摩手节,此以枝爲肢体之肢,字义本是,然所谓按摩手节者,事却迂僻,亦不可取。爲长者屈折肢体,止是卑幼之于尊长常用易爲之礼貌耳,如敛手屈膝折腰之类,皆其事长上之礼
译大王不要归罪于年成,这样天下的百姓就会来归附了。○注:不归罪于年成,就一定能自我反省并更加修明政治,天下的百姓就会来归附了。
这又说孟子想让梁惠王真正不归罪于年成,错误更加严重了。“王无罪岁”的意思是,请大王不要把归罪于年成的心态当作自己的心态。并不是说实际上不怪罪年成。不把归罪于年成的心态当作自己的心态,不专门责备别人而责备自己,就一定能改修善政,对百姓施行实实在在的恩德,那么天下的百姓就会来归附,百姓就会比邻国多。由此观察前一段,怨恨百姓不增多的意思,果然不在于年成不好,这就很明白了。
希望能替死者洗雪耻辱。○注:比,读作必二反。比,就是“为”的意思。是说想要为死者洗雪他们的耻辱。
东方战败、南方受辱,西方又丧失土地,这些都是梁惠王的耻辱。经文已经明确说“寡人对此感到耻辱”,只应当顺着本文的意思来解说。现在说为死者洗雪耻辱,战争是奉君命出征,战死是为国事而死,他们有什么耻辱呢?“比”应当读作上声,“比”就是比方、仿效的意思。大概是不顾惜自己的生命,愿意效法之前战死的人,与敌人决战,借此侥幸取胜来洗雪耻辱。
没有别的话可说吗?○注:以,与“已”通用。无已,是一定要说话而不停止的意思。王,是说称王天下的道理。
“以”既然作为“已”,“王”又应当读作去声,顺着这样读,文意都不通顺,只应当各自按照本字来理解,“无以”就是没有别的话可说。桓公、文公的事,既然没有别的话可说,那么说说王道可以吗?
这就是仁爱的方法。○注:术,是指巧妙的方法。大概杀牛是自己不忍心,但衅钟的仪式又不能废除,在这里没有办法处理,那么这颗心虽然发动了,最终却无法施行。然而看见牛,这颗心已经发动而不可遏制,没看见羊,那个道理还没有显现而没有妨碍,所以用羊替换牛,那么两全其美而没有害处。这就是称为仁爱方法的原因。
齐宣王偶然看见发抖的牛,与他乍见小孩将要掉进井里时,本心是相似的,突然被不忍的慈爱所迫,只是急切想要救免它的死罢了。这颗心在这个时候,恐怕来不及这样安排。如果顾念衅钟而用这样的巧计,那是人欲的私心,不是本然不忍的善心。现在因为一个“术”字,周折到这种地步,孟子的意思果真如此吗?回答说:肯定不是这样。这在经文中有明确说明,看见它活着不忍心,看见它死去,这本身就是仁术。大抵不忍之心,容易及于人,难以及于物。或许有施及于禽兽的,必须因为有所见闻而后发动,不见不闻的,这颗心没有途径去及于它。所以即使是上善的人,没看见发抖的样子,没有不不忍心的;看见它死去,没听见哀鸣的声音,没有不不忍心吃它的肉的。齐宣王改用没看见的羊,也是这个道理,有什么巧妙之处呢?“术”解释为方术,又解释为邑中的道路。现在只应当解释为道,大概是指仁心接触事物的道路。看见牛发抖可怜的样子,那么这颗心有路可以及于牛;没看见羊可怜的样子,那么这颗心无路可以及于羊。心的来路,必须经由眼睛所见的,其理自有这样的曲折。像邑中的道路那样来说,所以称为仁术。孟子的话,详尽地阐述了仁心妙用的道理,学习者必须静心思考,然后才能明白。现在的儒者,只是注解前人的话,没听说有能自己说出这样的话来,想要用解经的文字与孟子相比,太难了。
因此君子远离厨房。○注:之所以一定要远离厨房,也是为了预先培养这颗心,而广泛地实行仁爱的方法。
“是以”二字,是承接上文引出下文的辞语,这句话是接着上文的意思。本来是说,不忍之心,自然不想靠近厨房。现在加上“必”字,又说“预养”,却是努力修行的道理,与本然不忍的善心不同。况且仁是自身固有的,我想要仁,仁就来了。还要广泛实行什么方法呢?如果说培养这颗心以广泛实行仁爱方法,那么可以说广泛实行仁爱方法,就不可以。然而培养仁心,广泛实行仁爱方法,难道只是远离厨房而已吗?
为长辈折枝。○注:按照长辈的命令折草木的枝条,说不难。把折枝当作容易做的事,这是学者共同知道的。然而必须说到与“长者”二字相合的地方,才是对的。现在说折草木的枝条,只是单独取折的容易,这与长者有什么关系呢?如果长者的命令在这里有必须使用的道理,那么才可以折;如果没有,那么就不可以,然后这个说法才通。不然,“为长者”三个字在文中就是多余的,当时为什么不直接说折草木的枝条?对人说:“我不能,难道不顺快吗?”又何必长者的命令呢?经文既然说为长辈折枝,那么折枝的意义属于长者,它们是不可分离的事物,上下语脉必须有关联,哪里容许一句之内有如此支离不相照管的道理呢?只以语法律之,不说草枝木枝,只说折枝,不成话了。况且草木的枝条也有坚硬脆弱大小的不同,脆弱而小的折起来固然容易;如果是树木的枝条,既坚硬又大,砍伐它不用斧头就不能成功,怎么能一概说它容易折呢?旧说为长辈按摩手节,这是把“枝”当作肢体的“肢”,字义本来是这样,然而所谓按摩手节的事,却迂腐偏僻,也不可取。为长辈屈折肢体,只是卑幼对尊长常用的容易做的礼貌罢了,如敛手屈膝折腰之类,都是侍奉长上的礼节。
也。说者冝云:枝与肢通用,折枝谓敛折肢体,如敛手折腰爲长者作礼也。此与徐行后长者意正相类,皆言不难爲也。
译也。解说的人应当说:“枝”与“肢”通用,“折枝”指的是收敛折叠肢体,就像拱手弯腰为长辈行礼那样。这与“徐行后长者”的意思正相类似,都是说不难做到。
刑于寡妻。○注:寡妻,寡徳之妻,谦辞也。
谦辞之说,是非甚不难辨。妻乃文王之妻,诗是国人所作,岂容有此谦辞哉?况寡人爲寡德之人,乃人君自谦之辞,以此称妻,未见其例。或曰:「邦人称邦君之妻曰寡小君,亦谦辞也,岂非例欤?」予应之曰:「此惟称诸异邦则可,称于国中则不可。谓爲寡徳之小君则可,谓爲寡徳之妻则不可。」毛氏诗注:「寡妻,适妻也。」意则当矣,但辞语太简,说不分明。郑氏笺:「寡妻,寡有之妻,言其贤也。」此亦迂说,断不可取。「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分明说文王之化,自近以及逺,自寡以及众。此「寡」字止是单寡,非众之意。虽贵爲天子,富有四海之内,亦惟正后一人爲妻,妻惟一人,故以单寡称。孔頴逹正义:「适妻惟一,故言寡。」此说爲当,盖亦毛氏之意也。
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爲甚。王请度之。○注:言物之轻重长短,人所难齐,必以权度度之,而后可见。若心之应物,则其轻重长短之难齐,而不可不度以本然之权度。又有甚于物者。今王恩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是其爱物之心重且长,而仁民之心轻且短。失其当然之序,而不自知也。故上文既发其端,而于此请王度之也。
前注言推恩次第必由亲亲推之,然后及于仁民,又推其余,然后及于爱物,皆由近以及逺,自易以及难,其说当矣。继云今王反之则必有故矣,故复推本而再问之,此盖指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是谓反之也。引下注与本经支离自此爲始,盖以不杀衅钟之牛,谓是恩偏禽兽,以此爲爱物重长之说,误亦甚矣。至于野有饿莩,廐有肥马之类,薄弃民人,厚恤禽兽,此其爲爱物之私也。计彼齐宣所爲类此者,盖亦不少,但此舍牛一事,特出于一时之不忍,乃是人之固有之仁,偶因遇物发见于外,此天理之至公,与彼私爱之心,自是两岐,非难辨也。孟子既言是心足以王矣,则此心爲至公之心,本非有爱物重长之私,岂不甚明?孟子全章曲折引喻,皆是讥其不能推广此心,何尝以此心爲不善,谓其有反之之意哉?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者言王之此心能自推而广之,虽于异类难及之禽兽,其恩亦足可以及之也。今于同类易及之百姓,其功效犹且不至者,乃是不曽推广此心也,独何与?者偏何如也?犹俗言偏争甚也。盖上文先言不推恩无以保妻子,以彼校此,均是不善推防,彼此无异,故言独何与也。此与吾力足以举百钧一段文势相同,试引证之,其说自见。又“足以”二字,乃是预期事效之辞,今恩足以及禽兽,此但言其恩之可及,非言已及也。如谓推恩足以保四海,非谓已保四海也。知此则知孟子之言,本不谓齐宣之恩已曽实有,惟以及物不以及人之异也。由此观之,齐宣于觳觫之牛既无偏私之心,孟子之言又未尝谓其有反之之意,所谓重长轻短之心,果安在哉?语意关▯处正在“足以”二字,注文却特删去不用,直言今王恩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易无爲有,以就重长轻短之说,违本经之义。逺矣,孟子请度一节,本以结上文之意也。权度,所以喻心也。物皆然,心爲甚者。言以物度物,皆有如此可准之则,故曰「物皆然也」。物虽皆有如此之则,如称尺于度量之闲,终亦不能无毫忽之差。以心度心,无不同者,凡已所欲,即人之所欲;凡已所恶,亦人之所恶。其则又准于彼,故曰「心爲甚也」。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举此加彼,推已及人,是皆絜矩之道,所谓度也。上文言之备矣。王请度之者,请王如此度之也。
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注:孟子以王爱民之心,所以轻且短者,必其以是三者爲快也。然三事实非人心之所快,有甚于觳觫之牛者,故指以问王,欲其以此而度之也。
孟子前言推已及人之事,此言危众快已之事
译在寡妻那里做出榜样。○注:寡妻,即德行谦逊的妻子,是谦辞。
关于谦辞的说法,是非并不难辨别。妻子是文王的妻子,诗是国人所作,哪里容得下这种谦辞呢?况且“寡人”意为德行浅薄的人,是君主自谦的称呼,用来称呼妻子,未见有这样的先例。有人说:“邦国的人称邦君的妻为‘寡小君’,也是谦辞,这难道不是先例吗?”我回答说:“这只有在称呼其他邦国的君主之妻时才可以,在本国国内称呼则不可以。称其为德行浅薄的小君可以,称其为德行浅薄的妻子则不可以。”毛亨的《诗》注说:“寡妻,即正妻。”意思是对的,但言辞太简略,解释得不清楚。郑玄的笺注说:“寡妻,即少见的妻子,是说她的贤德。”这也是迂腐的说法,断然不可取。“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分明是说文王的教化,由近及远,由少及多。这个“寡”字只是单寡、唯一的意思,不是众多的意思。虽然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也只有正后一人作为妻子,妻子只有一个人,所以用单寡来称呼。孔颖达的正义说:“正妻只有一位,所以说寡。”这个说法恰当,大概也是毛亨的意思。
称量之后才知道轻重,测量之后才知道长短。事物都是这样,人心更是如此。大王请衡量一下吧。○注:说事物的轻重长短,人们难以齐平,必须用秤和尺去衡量测量,然后才能看见。至于人心应对事物,其轻重长短难以齐平,更不可不依据本然的准则去衡量。这比事物更难。现在大王的恩惠遍及禽兽,而功德却达不到百姓,这是爱物之心重且长,而仁民之心轻且短。失去了应有的次序,而自己却不知道。所以上文既已发端,在这里就请大王衡量一下。
前面的注解说推恩的次序必须由亲近的人开始,然后才及于仁民,再推其余,然后才及于爱物,都是由近及远,由易到难,这个说法是对的。接着说现在大王反其道而行一定是有原因的,所以又推究根本再次询问,这大概是指现在恩惠足以到达禽兽而功德却达不到百姓,这就是所谓的反其道而行。引用下面的注与本经支离破碎,从此开始,大概是因为不杀衅钟的牛,认为是恩惠偏袒禽兽,以此作为爱物重长之说,错误也太大了。至于野外有饿死的人,马厩里有肥马之类,轻视百姓,厚待禽兽,这是爱物的私心。计算齐宣王所做的这类事情,大概也不少,但这件事,特别出于一时的不忍,这是人固有的仁心,偶然因遇到事物而表现在外面,这是天理的最公正,与那种私爱之心,自然是两回事,并不难辨别。孟子既说这种心足以称王,那么这种心是最公正的心,本来没有爱物重长的私心,难道不是很明白吗?孟子全章曲折引喻,都是讥讽他不能推广这种心,何曾认为这种心不善,说他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意思呢?现在恩惠足以到达禽兽而功德却达不到百姓,为什么呢?“者”字表示大王这种心如果能自己推广,即使对于难以触及的异类禽兽,其恩惠也足以到达。现在对于同类容易触及的百姓,其功效尚且达不到,这是不曾推广这种心,为什么呢?“独何与”意思是偏何如呢?就像俗话说的偏争甚。因为上文先说不推恩无法保全妻子,拿那个和这个相比,都是不善推恩,彼此没有区别,所以说独何与。这与“吾力足以举百钧”一段文势相同,试引证一下,其说法自然显现。又“足以”二字,是预期事效的言辞,现在恩惠足以到达禽兽,这只是说其恩惠可以到达,不是说已经到达。比如推恩足以保全四海,不是说已经保全四海。知道这个就知道孟子的话,本来不是说齐宣王的恩惠已经确实存在,只是说及物不及人的区别。由此看来,齐宣王对于觳觫的牛既没有偏私之心,孟子的话又未曾说他有反其道而行之的意思,所谓重长轻短之心,究竟在哪里呢?语意关键处正在“足以”二字,注文却特意删去不用,直说现在大王恩惠到达禽兽而功德达不到百姓,无中生有,以迎合重长轻短之说,违背本经之义。太远了,孟子请度一节,本是用来总结上文的意思。权度,是用来比喻心的。物皆然,心为甚者。说用物衡量物,都有这样的准则,所以说“物皆然”。物虽然都有这样的准则,如称尺在度量之间,终究也不能没有毫忽的差别。用心衡量心,没有不同的,凡是自己想要的,就是别人想要的;凡是自己厌恶的,也是别人厌恶的。其准则又比那个更准,所以说“心为甚”。施之于自己而不愿,也不要施之于别人。民众喜欢的,就喜欢;民众厌恶的,就厌恶。尊敬自己的老人从而尊敬别人的老人,爱护自己的孩子从而爱护别人的孩子。举此加彼,推己及人,这都是絜矩之道,所谓的度。上文已经说得很完备了。王请度之者,请大王这样衡量。
还是大王兴起甲兵,使士臣处于危险,与诸侯结怨,然后心里才痛快吗?○注:孟子认为大王爱民之心,之所以轻且短,一定是以这三件事为痛快。然而这三件事实在不是人心所痛快的,比觳觫的牛更甚,所以指出来问大王,想让他以此衡量。
孟子前面说推己及人的事,这里说危害众人取悦自己的事
,盖反前说,故以问王,欲观所荅之意耳。本与上文请度之事无相干渉,以此爲度,甚无依据。然其必须辨者,前已辨之,余亦不须尽举也。
译这大概是反驳前面的说法,所以拿来询问王,想要观察他回答的意思罢了。这本来与上文请求度化的事情没有关联,把这作为度化的依据,非常没有根据。然而其中必须辩明的,前面已经辩明过了,其余的也不必全部列举了。
梁惠王下
王变乎色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注:变色者,惭其好之不正也。
注文以变色爲惭,旧说爲恚怒。其实惭怒兼有之。惭者,惭已所好之不正,而爲孟子所知;怒者,怒庄暴不爲已隐,辄以告孟子也。「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者,此又拒孟子之言,恐其言先王之乐以正已之不正也。余见下说。
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犹古之乐也。○注:范氏曰:「孟子切于救民,故因齐王之好乐,开导其善心,深劝其与民同乐,而谓今乐犹古乐。其实今乐、古乐何可同也?但与民同乐之意,则无古今之异耳。若必欲以礼乐治天下,当如孔子之言,必用韶舞,必放郑声。盖孔子之言爲邦之正道,孟子之言救时之急务,所以不同。」
此盖谓孟子劝齐宣王,以其所好世俗之乐与民同乐,是谓救时之急务也。彼世俗之乐,即郑卫之声也。范氏谓孔子必放郑声,孟子则不同,亦是以孟子所言今之乐爲郑声也。此声之爲物也,荒靡淫泆,易以惑人,故好之者众。孔子疾恶必放之者,爲其深有害于世也。孔子恶其害世,孟子取以救时,断无此理。孟子一书,无非救时之急务,而皆本于正道,枉尺直寻,固所不爲,未尝见有辄与孔子不同,枉道以从时好者。况世俗所好淫邪之郑声,虽区区之齐宣王,尚知惭其不正,今乃反以爲孟子所先之切务,是何期孟子之浅也?孟子初荅庄暴王之好乐,齐国庶几之言,本欲爲王言先王之乐,使知爲治之本耳。及见其有惭怒之色,又言「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则前欲言者爲其所拒而不能进,故就其言以诱之,使其心顺气和以听己之所言而已。「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者,此特引下句之意,与其所以荅庄暴者,言辞虽同,其所言之意则异矣。「今之乐犹古之乐者」,此是继上句以解齐宣惭怒之气,盖皆将就引诱之辞,非实谓古今乐同,而有劝用今乐之意也。
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注:好乐而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
此又指孟子劝齐宣王以所好之乐与百姓同之,是爲同乐也。孟子问齐宣:「众乐,独乐?多乐,少乐?」非是劝其与众多之民同观所好之乐而已也。此特引喻,使知广与众民同乐之实耳。孟子与齐梁之君言,其与民偕乐、同乐者,非独此也,皆以省刑罚、薄税敛、树艺畜养,不夺其时,使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父子兄弟无离散之悲,是谓与民同乐也。上注言行仁政,使民各得其所,大意本是至此,却说好乐能与百姓同之,则天下之民归之矣。若无仁政善治之实,但与百姓朝暮同观所好之乐,恐终无同乐之期,亦无天下之民归之之理。好乐同者,未见其是。
文王之囿,方七十里。○注:古者四时之田,皆于农隙以讲武事。
注文盖取《左传》臧僖伯谏隐公之言爲说也。四时惟冬爲农隙,冬狩讲武,必然之道。余三时农本无隙,四时田猎虽各有名,未必春须搜,夏须苖,秋须狝也。此盖或时有之,因以爲名耳。如宵田曰燎,岂必夜夜须猎邪?皆于农隙讲武,恐未然也。
今也不然○注今谓晏子时也
今字之意,本指景公辈而言,改晏子爲景公,则是。
睊睊,胥谗,民乃作慝。○注:睊睊,侧目貌;胥,相也;谗,谤也;慝,怨恶也。言民不胜其劳而起谤怨也。
注文初亦训睊睊爲侧目,胥爲相,然于通解处却皆置而不说。又于「民乃作慝」一句亦不再言「民」字,误皆不浅。试皆依其训释,复使「睊睊」与「胥」字、「民」字预在说中,取经文相对通爲一读,乃是「民不胜其劳而侧目相谤,民乃作怨也」。语意差互,殆不可晓。旧说「在位者侧目相视,更相谗恶,下民化之而作慝恶也」,此说本是。盖昏乱之世,贤人退隐,奸贪掊克者在位,声利富贵之闲,互相攘夺而爲侧目相视,交互相谗,乃其常态。蚩蚩之民,何尝有此?就使不胜其劳而起谤怨,止是同辞归怨于上,而爲
译梁惠王下
齐宣王脸色一变,说:“我并不是喜好先王的音乐,只是喜好世俗的音乐罢了。”○注:脸色改变,是因为对自己喜好的不正感到惭愧。
注文将变色解释为惭愧,旧说解释为愤怒。其实惭愧和愤怒兼而有之。惭愧,是惭愧自己所喜好的不正,却被孟子知道了;愤怒,是愤怒庄暴不替自己隐瞒,竟然把这事告诉了孟子。“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这句话,又是拒绝孟子的话,恐怕孟子用先王的音乐来纠正自己的不正。其余的见下面的解说。
孟子说:“大王如果非常喜好音乐,那么齐国大概就接近治好了吧?”现在的音乐,就像古代的音乐一样。○注:范氏说:“孟子急切于拯救百姓,所以顺着齐王的喜好音乐,开导他的善心,极力劝他与百姓同乐,所以说今乐如同古乐。其实今乐和古乐怎么可以相同呢?但是与百姓同乐的意思,则没有古今的差异罢了。如果一定要用礼乐来治理天下,应当像孔子所说的,必须使用《韶》乐,必须排斥郑国的淫声。大概孔子的话是治理国家的正道,孟子的话是拯救时弊的急务,所以不同。”
这大概是说孟子劝齐宣王,用他所喜好的世俗音乐与百姓同乐,这是拯救时弊的急务。那世俗的音乐,就是郑卫的淫声。范氏说孔子一定要排斥郑声,孟子则不同,也是把孟子所说的今乐当作郑声。这种声音这种东西,荒淫靡乱,容易迷惑人,所以喜好它的人众多。孔子痛恨厌恶一定要排斥它,是因为它深深有害于世。孔子厌恶它危害世道,孟子却取用它来拯救时弊,断没有这种道理。孟子一书,无非是拯救时弊的急务,但都本于正道,弯曲一尺而伸直八尺,固然不做,未曾见有随便与孔子不同,歪曲正道来顺从时俗喜好的。何况世俗所喜好的淫邪的郑声,即使是小小的齐宣王,尚且知道惭愧其不正,现在反而把它当作孟子所迫切倡导的要务,这是多么低估孟子啊?孟子起初回答庄暴关于大王喜好音乐、齐国大概接近治好的话,本意是想对大王说先王的音乐,让他知道治理的根本罢了。等到看见他有惭愧愤怒的神色,又说“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那么先前想说的话被他拒绝而不能继续,所以顺着他的话来诱导他,使他的心顺气和来听自己所说的话罢了。“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这句话,这只是引出下文的意思,与他回答庄暴的话,言辞虽然相同,但所说的意思却不同了。“今之乐犹古之乐”这句话,这是承接上句来化解齐宣王惭愧愤怒的气愤,大概都是将要顺从诱导的话,并不是实在说古今音乐相同,而有劝用今乐的意思。
现在大王与百姓同乐,就能称王天下了。○注:喜好音乐而能与百姓共同享受,那么天下的百姓就会归附他了。
这又是指孟子劝齐宣王用他所喜好的音乐与百姓共同享受,这就是同乐。孟子问齐宣王:“与众人一起快乐,还是独自快乐?多人快乐,还是少人快乐?”并不是劝他与众多的百姓共同观看他所喜好的音乐罢了。这只是引喻,让他知道广泛与众多百姓同乐的实际意义罢了。孟子与齐梁的君主说话,他与百姓偕乐、同乐的,不仅仅在此,都是以减轻刑罚、降低赋税、种植饲养,不耽误农时,让老年人穿丝绸吃肉,百姓不饥不寒,头发花白的人不在道路上背负重物,父子兄弟没有离散的悲哀,这才叫做与百姓同乐。上面的注解说施行仁政,让百姓各得其所,大意本来到此为止,却说喜好音乐能与百姓共同享受,那么天下的百姓就会归附他了。如果没有仁政善治的实际,只与百姓早晚共同观看所喜好的音乐,恐怕终究没有同乐的时候,也没有天下百姓归附的道理。喜好音乐相同,未见其正确。
文王的园林,方圆七十里。○注:古代四季的田猎,都在农闲时来操练军事。
注文大概是取《左传》臧僖伯劝谏隐公的话作为解说。四季中只有冬天是农闲,冬天狩猎操练军事,是必然的道理。其余三季农业本来没有空闲,四季田猎虽然各有名称,未必春天必须搜猎,夏天必须苗猎,秋天必须狝猎。这大概是有时有这种情况,因而作为名称罢了。比如夜间田猎叫燎,难道一定要夜夜狩猎吗?都在农闲时操练军事,恐怕未必如此。
现在却不是这样○注:今,指晏子的时候
“今”字的意思,本是指景公等人而言,把晏子改为景公,那就是正确的。
侧目相视,互相谗毁,百姓于是产生怨恨。○注:睊睊,侧目而视的样子;胥,相;谗,诽谤;慝,怨恨厌恶。说百姓受不了劳苦而兴起诽谤怨恨。
注文起初也将睊睊解释为侧目,胥解释为相,但在通解处却都放置而不说。又在“民乃作慝”一句中也不再提“民”字,错误都不浅。试着都依照其训释,再让“睊睊”与“胥”字、“民”字预先包含在解说中,取经文相对通顺地读作一句,那就是“百姓受不了劳苦而侧目相谤,百姓于是产生怨恨”。语意交错,几乎不可理解。旧说“在位者侧目相视,互相谗毁厌恶,下层百姓受其影响而产生怨恨恶行”,这个说法本是正确的。大概昏乱的时代,贤人退隐,奸贪聚敛的人在位,在声利富贵之间,互相争夺而侧目相视,交互相谗,乃是常态。愚昧的百姓,何曾有此?即使受不了劳苦而兴起诽谤怨恨,也只是同声归怨于上级,而
蹙頞相告而已。自相谤怨,无此事理。又况「民乃作慝」一句旣有「民」字,别其文势,则上句「睊睊胥谗」非民明矣。又训「谗」爲「谤」,亦似未当。「谗」之与「谤」,虽皆务爲发人过恶,要之自是两事。谤则扬人之所有,谗乃构人之所无。谤每成于下怨,谗必因其上疑。谤冝多党,谗喜独行。谤爲显毁,谗主暗伤。其爲两事甚明,合而爲一,未见其是。以慝爲怨,亦非。
译只是皱着眉头互相告知罢了。彼此互相诽谤怨恨,没有这样的道理。更何况“民乃作慝”这一句既然有“民”字,改变了文势,那么上句“睊睊胥谗”显然不是指百姓了。又将“谗”解释为“谤”,也似乎不妥当。“谗”与“谤”,虽然都是致力于揭发人的过错罪恶,但终究是两回事。谤是宣扬人实际有的过错,谗则是捏造人没有的罪行。谤往往由下层的怨恨形成,谗必定因为上级的猜疑而产生。谤适宜结党营私,谗喜欢单独行动。谤是公开的诋毁,谗主要暗中伤害。这两者作为两件事非常明确,将它们合为一事,看不出有什么道理。将“慝”解释为“怨”,也不对。
惟君所行也。○注:言先王之法,今时之弊,二者惟在君所行耳。
此谓晏子欲使景公自择可否而行也,是岂人臣忠谏之道哉?上句既言先王无流连荒亡之事,便是直欲景公亦不爲此,岂有任其自择之意?惟君所行,一句盖言君欲爲此,则是先王所不爲者,惟君行之也。下文「畜君何尤」止爲此句言,直有犯故,特明其畜止君欲非爲过也。信如注文所说,既无犯顔可尤之言,则「尤」字之义,定指何事而言也。
畜君何尤?○注:尤,过也。言晏子能畜止其君之欲,冝爲君之所尤,然其心则何过哉?
能字意悖,既能畜止君欲,如何却冝爲君所尢?已称其能,又言心何过哉?上下语脉都不相应。必须先有可尤之言,然后明其心本无过,语意乃圎冝。云此,以晏子惟君所行之言切直有犯,冝爲君之所尤,然其心则何过哉?与前注之误可兼通矣。
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注:世臣,累世勲旧之臣,与国同休戚者也;亲臣,君所亲信之臣,与君同休戚者也。
世臣、亲臣分爲两意,文辞义理俱不可通。名虽有二,其实一也。然须说世臣在宣王之后,则当时亲臣便是后来世臣之祖,所谓一也。若说世臣在宣王之前,以爲祖宗以来勲旧之臣,与宣王时亲臣不得不分。注文正指祖宗以来勲旧而言,故与亲臣分之爲二。准此以观经文说世臣处,止是有世臣之谓也,一句而已。下句却便别说亲臣、世臣之说,下无结意,亲臣之说上无来意。自此而下不复有关世臣之意。孟子之言,何其首尾不相照管而无伦序如此邪?所谓世臣与国同休戚,亲臣与君同休戚者,盖是世臣不必忠于君,亲臣不必忠于国,此又迂曲甚矣。岂有忠于国而遗其君,忠于君而遗其国者哉?况亲臣止同其君一身休戚,国之休戚略不关心,乃是奸囘谀佞之人,所谓事是君则爲容恱者也。孟子何必谆谆然专劝宣王畜养此辈邪?解经者须要先识主意,然后解其文辞,则不乱矣。此章主意本爲宣王薄遇臣下,轻用诛黜而言,故国世臣乃是推明后事以警宣王,非有关于既往也。所谓故国者,有世臣之谓也者,言其世祚长逺而爲故国者,由其有亲信大臣子孙相继世爲辅弼之臣也。王无亲臣者,言王用人不择贤否,轻爲黜退,果于诛杀。昨者进用之人,今皆不知其何故而不在,所以人心不固,而无亲信可爲世世辅弼之臣也。后乃厯言「国人皆曰贤,皆曰不可,皆曰可杀」,察见其实然后用之、去之、杀之者,皆所以敎宣王改其素习,慎用诛黜,爱养贤能与相亲厚,以收将来世臣之用,则社稷永安而爲故国如此,然后可以爲民父母也。
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注:昨日所进用之人,今日有亡去而不知者。
国君进用,使居显位,有官守职事之人,一旦挈家亡去,恐无朝廷不知之理。此章大意说已在前,亡不在也。盖言进用之人动遭诛黜,今皆不知何故而不存在也。
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注:镒,二十两也。
国语以二十四两爲镒,先儒皆宗其说。赵歧注中惟见解此镒字爲二十两,孙奭正义已尝引国语及郑▯之说以正之,谓赵注误爲二十两。予谓孙奭正其二十两之差是也,谓此爲赵注之误却爲未当。后篇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赵歧注云:“一百百镒也,一镒二十四两也。”以此证之,二十两非赵注之误,乃后人传写之差,二十下脱一四字耳。注文不取二十四两与众同者,而乃专取二十两与众异者,不知何谓。说者又多以万镒爲璞玉斤两之数,是亦不然。万镒之重,计该一万五千斤,未闻璞玉能有如此之大者也。赵注以爲言其众多,盖谓以众多之玉积累至万镒之重也。此说更无斟量,且其众玉相杂,大小必不能齐,或斤或两,凑合成一万五千斤之重,计其个数之多,将有三五万数。孟子以璞玉爲一国之喻,但指一玉而言足矣,安用如许之多邪?镒字虽以斤两数目爲义,亦只是金之两数,玉之良否不在斤两轻重。镒非玉之斤两之数也,万镒乃是玉之价直,其
译这全在于君主自己的行为。○注:意思是说,先王的法度与当今的弊病,这两者只取决于君主如何行事。
这是说晏子想让景公自己选择可行与否然后去实行,这难道是臣子忠谏的道理吗?上文既然说先王没有沉溺荒淫之事,就是直接想让景公也不做这些事,怎么会有让他自行选择的意思呢?“惟君所行”这一句,大概是说君主如果要做这些事,那就是先王所不做的,只有君主去做了。下文“畜君何尤”只是针对这一句而言,直言进谏本来就有冒犯,特意说明那只是抑制君主的欲望,并非过错。如果真像注文所说,既然没有冒犯君主脸色可被责难的话,那么“尤”字的含义,究竟是指什么事呢?
抑制君主的欲望有什么过错?○注:尤,过错。意思是说晏子能抑制君主的欲望,应当被君主责怪,但他的用心又有什么过错呢?
“能”字的含义悖谬,既然能抑制君主的欲望,怎么反而应当被君主责怪?已经称赞他能抑制君欲,又说他的用心没有过错,上下文的语意都不连贯。必须先有可被责怪的话,然后说明他的用心本无过错,语意才圆融恰当。说这个,是因为晏子“惟君所行”的话切直冒犯,应当被君主责怪,但他的用心又有什么过错呢?这样与前注的错误可以兼通。
所谓故国,不是说有高大的树木,而是说有世臣。大王没有亲臣了。○注:世臣,是累代有功勋的老臣,与国家同休戚的人;亲臣,是君主所亲信的大臣,与君主同休戚的人。
将世臣、亲臣分为两种意思,文辞和义理都讲不通。名称虽然有两个,其实是一样的。但是必须说世臣在宣王之后,那么当时的亲臣就是后来世臣的祖先,这就是所谓的一体。如果说世臣在宣王之前,认为是祖宗以来的勋旧之臣,与宣王时的亲臣不得不分开。注文正是指祖宗以来的勋旧而言,所以与亲臣分为二。据此来看经文说世臣的地方,只有“有世臣之谓也”这一句而已。下句却另说亲臣、世臣的说法,下面没有结语,亲臣的说法上面没有来由。从此往下不再有关于世臣的意思。孟子的话,怎么首尾不相照应而没有条理到如此地步呢?所谓世臣与国家同休戚,亲臣与君主同休戚,大概是说世臣不必忠于君主,亲臣不必忠于国家,这又迂曲得太过分了。哪有忠于国家而遗弃君主,忠于君主而遗弃国家的人呢?况且亲臣只与君主一人的休戚相同,国家的休戚完全不关心,那就是奸邪谄媚的人,所谓侍奉君主只为了取悦君主的人。孟子何必反复专门劝宣王畜养这类人呢?解释经书的人须要先明白主旨,然后解释文辞,就不会混乱了。这一章的主旨本是为宣王轻慢对待臣下,轻易诛杀罢黜而言,故国的世臣乃是推明后事来警示宣王,与过去的事无关。所谓故国,有世臣之谓也,是说那些国运长远而成为故国的,是因为有亲信大臣子孙相继世代做辅弼之臣。王无亲臣,是说大王用人不选择贤与不贤,轻易罢黜退让,果断诛杀。昨天进用的人,现在都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在,所以人心不稳固,而没有亲信可以世代做辅弼之臣。后来列举“国人皆曰贤,皆曰不可,皆曰可杀”,察明实情然后任用、罢免、诛杀,都是为了教导宣王改变平日的习惯,慎重使用诛杀罢黜,爱护培养贤能并与之亲近厚待,以收将来世臣之用,那么社稷永远安宁而成为故国像这样,然后才可以做百姓的父母。
从前进用的人,现在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在。○注:昨天进用的人,今天有逃亡离去而不知道的。
国君进用,让他们居于显位,有官职职守的人,一旦带着家眷逃亡离去,恐怕没有朝廷不知道的道理。这一章的大意前面已经说过,亡就是不在。是说进用的人动不动遭到诛杀罢黜,现在都不知道什么原因而不存在了。
现在这里有块璞玉,即使价值万镒。○注:镒,二十两。
《国语》以二十四两为一镒,先儒都推崇这个说法。赵歧注中只有见解这一镒字为二十两,孙奭正义曾经引用《国语》和郑玄的说法来纠正它,说赵注误为二十两。我认为孙奭纠正二十两的差异是对的,说这是赵注的错误却是不恰当的。后篇王赠送兼金一百而不接受,赵歧注说:“一百百镒也,一镒二十四两也。”用这个来证明,二十两不是赵注的错误,而是后人传抄的差异,二十下面脱漏了一个四字。注文不取二十四两与众人相同,却专门取二十两与众人不同,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解说的人又多以万镒为璞玉的重量,这也不对。万镒之重,计算该有一万五千斤,没听说过璞玉能有这么大的。赵注认为说它众多,大概是说以众多之玉积累到万镒之重。这个说法更没有斟酌,况且众多玉石混杂,大小必定不能整齐,有的按斤有的按两,凑合成一万五千斤之重,计算其数量之多,将有几万之数。孟子以璞玉为一国之喻,只指一块玉而言就够了,哪里需要用这么多呢?镒字虽然以斤两数目为义,也只是金的重量,玉的好坏不在斤两轻重。镒不是玉的重量数目,万镒乃是玉的价值,其
必使玉人雕琢之。○注:玉人,玉工,也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爱之甚也。
不敢自治,乃是自能琢玉,但不敢耳。凡其有玉付之玉工者,岂皆自能雕琢玉哉?玉之主人,但能与玉工一同诠量,度其玉材作何器物,如此而已。至于琢磨雕镂,手效其成,则在匠者。盖所以喻其君人之道理,当务在任贤而已,非谓不敢自爲也。
若大旱之望云霓也。○注:霓,虹也。云合则雨,虹见则止。虹霓晚见于东则晴,早见于西则雨,此世俗之所共知者。《诗》云:「朝隮于西,崇朝其雨。」然则虹不专主于止雨也,甚明。果虹霓专爲止雨之物,大旱之际,何苦望于此哉?
后来其苏,○注:苏,复生也。他国之民,皆以汤爲我君,而待其来使。已得苏息也。
苏与稣通用。稣有三训:息也,舒恱也,死而更生也。息者,疲困而得休息,所谓苏息也。更生者,既死而再生,所谓复生也。既言复生,又言苏息,义不一矣。平易言之,两义中苏息爲是。
不诛则疾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注:民怨其上,故疾视其死而不救也。
穆公既知民怨其上,必须审察致怨之由,罪其有司之弛慢残下也。今穆公略不言有司之过,专欲诛杀其民者,盖由不知民之平昔所畜之怨也。孟子正爲穆公不知,故告之如此。注文不当以“疾”字归之于民,乃是穆公疾恶其民之薄于上也。南轩曰:邹穆公疾民,视其长上之死而不救,此爲得之。
与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注:国君死社稷,故致死以守国;至于民亦爲之死守而不去,则非有以深得其心者不能也。
民亦爲之死守之,说言其既往之验则可。孟子本敎滕文公方来之事,岂可便以此语许之邪?况效死守国,止当责在文公。经言「效死而民弗去」,其责之之辞不在文公,却专在民。且孟子方与文公对语而曰「民弗去者」,不知此语却与何人酬荅也?「民」字本衍,冝准下章「效死勿去」爲正。
行,或使之,止,或尼之。○注:言人之行,必有人使之者,其止,必有人尼之者。然其所以行,所以止,则固有天命,而非此人所能使,亦非此人所能尼也。然则我之不遇,岂臧仓之所能爲也?
谛观人之行止,亦有非人使而自行,非人尼而自止者。其闲盖有事物使然,非皆必在于人,人亦在其中矣。事物所使,事物所尼,皆天也。说者冝云:「人之行,必有事物使之者;其止,必有事物尼之者。」然其所以行,所以止,固有天命,而皆非人自能也。我之不遇鲁侯,岂臧仓之所能爲哉?
行止非人所能也○注阙
中原古注本,行止非人之所能也。有之字,则文备。盖自宋氏南迁之后,南方本传冩之差耳。
四书辨疑卷九
<经部,四书类,四书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元陈天祥撰《孟子》
公孙丒上
曰:「管仲、曾西之所不为也。」○注曰:「孟子言也。」
自子诚齐人也,下连此句皆孟子之言,此处不当又有孟子「▯语」之辞,曰本衍字无疑。
地不改辟矣,民不改聚矣。○注阙
改字,学者各以意说,未有定论。改改变也。盖言田野开辟,民人生聚,与夏后、殷、周盛时无异。地今不改变,三代盛时之开辟;民今不改变,三代盛时之生聚也。
速于置邮而传命。○注:置驿也,邮驲也。
篇韵诸说,驿皆训驿,马驲皆训驿传。驿马驿传,义本不殊,驿传亦驿马也。今以置为驿,邮为驲,置邮二字皆为驿马。置邮传命,乃是驿马,驿马传命,不成文理。况《玉篇》网部诸字,凢从四者,皆是止而不动之义,与驿驲等字从马而义主驰驱者不同。南北《玉篇》、《江南广韵》,“置”字止训安置设立。尝见《汉书》中有训驿处,然于事多难合。《中原广韵》、《韵略》与毛晃《韵畧》俱兼训驿,盖以《汉书》为据也。毛晃云:“《汉书·乌孙传》有‘便宜因骑置以闻’”,师古曰:“即今驿马也。”此以“骑置”二字一衮说为驿马,义已不眀。又国家设置驿马,通报逺近事情,边方奏事,理合乗骑
译一定要让玉匠去雕琢它。○注:玉人,即玉工,不敢自己亲自雕琢,而是托付给有才能的人,这是非常爱惜玉石的表现。
不敢自己亲自雕琢,意思是自己虽然能够雕琢玉石,但不敢这样做罢了。凡是把玉石托付给玉工的人,难道都是自己能雕琢玉石吗?拥有玉石的人,只是能够与玉工一起衡量,估量这块玉材适合制作什么器物,仅此而已。至于琢磨雕镂,亲手完成成品,那是工匠的事。这大概是为了比喻治理百姓的道理,应当致力于任用贤人罢了,并不是说君主不敢自己去做。
就像大旱时盼望云霓一样。○注:霓,就是虹。云气聚合就会下雨,虹出现雨就停止。虹霓傍晚出现在东方则天气晴朗,早晨出现在西方则会下雨,这是世俗所共知的。《诗经》说:“早晨虹出现在西方,不久就会下雨。”那么虹并不专门主管止雨,这是很明显的。如果虹霓确实是专门止雨的东西,在大旱的时候,何必苦苦盼望它呢?
后来百姓就会复苏,○注:苏,就是复生。其他国家的百姓,都以为汤是我的君主,而等待他派使者来。已经得到苏息了。
苏与稣通用。稣有三个解释:休息,舒展快乐,死而复生。休息,指疲困而得到休息,所谓苏息。复生,指既死而再生,所谓复生。既然说了复生,又说了苏息,意义就不统一了。平直地说,两个意义中苏息是对的。
不惩罚他们,他们就怒视他们的长官死去而不施救。○注:百姓怨恨他们的长官,所以怒视他们死去而不施救。
穆公既然知道百姓怨恨他们的长官,必须审察导致怨恨的原因,责备那些官吏的懈怠残暴。现在穆公完全不提官吏的过错,专门想要诛杀百姓,大概是因为不知道百姓平时所积蓄的怨恨。孟子正是针对穆公不知道这一点,所以这样告诉他。注文不应当把“疾”字归因于百姓,而是穆公憎恶百姓对长官薄情。南轩说:邹穆公憎恶百姓,看着他们的长官死去而不施救,这是正确的。
与百姓共同守护它,效死而百姓不离开。○注:国君为社稷而死,所以效死以守国;至于百姓也为他死守而不离开,那么没有深深得到他们心意的人是做不到的。
百姓也为他死守,说这是过去的验证是可以的。孟子本是教导滕文公未来的事,怎么可以就用这话许诺他呢?况且效死守国,只应当责成文公。经文说“效死而民弗去”,责备的话不在文公,却专门在百姓。而且孟子正与文公对话却说“民弗去者”,不知道这话是与谁应答呢?“民”字本是衍文,应当根据下一章“效死勿去”来校正。
行动,或许有推动他的人;停止,或许有阻碍他的人。○注:说人的行动,一定有人推动他;他的停止,一定有人阻碍他。然而他之所以行动,之所以停止,本来就有天命,不是这个人所能推动的,也不是这个人所能阻碍的。那么我的不遇,难道是臧仓所能造成的吗?
仔细观察人的行动停止,也有不是人推动而自行,不是人阻碍而自止的情况。其中大概有事物使之如此,不都一定在于人,人也包含在其中。事物所推动,事物所阻碍,都是天。解说者应当说:“人的行动,必有事物推动他;他的停止,必有事物阻碍他。”然而他之所以行动,之所以停止,本来就有天命,都不是人自己能决定的。我的不遇鲁侯,难道是臧仓所能造成的吗?
行动停止不是人所能决定的○注阙
中原古注本,行动停止不是人所能决定的。有“之”字,则文意完备。大概自从宋朝南迁之后,南方本传抄写有误罢了。
四书辨疑卷九
<经部,四书类,四书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四书辨疑卷十元陈天祥撰《孟子》
公孙丑上
说:“管仲、曾西都不愿意做的事。”○注说:“这是孟子的话。”
从“子诚齐人也”往下连着这句话都是孟子的话,此处不应当再有孟子“〇语”之辞,“曰”字本是衍文无疑。
土地没有再开辟,百姓没有再聚集。○注阙
改字,学者各自以意解说,没有定论。改,改变。大概说田野开辟,百姓生聚,与夏后、殷、周盛世没有不同。土地现在不改变,三代盛时的开辟;百姓现在不改变,三代盛时的生聚。
比驿站传递命令还快。○注:置,驿站;邮,驲。
篇韵诸说,驿都训为驿,马驲都训为驿传。驿马驿传,意义本来没有不同,驿传也是驿马。现在把置当作驿,邮当作驲,置邮二字都当作驿马。置邮传命,乃是驿马,驿马传命,不成文理。况且《玉篇》网部诸字,凡是带“四”的,都是静止不动的意义,与驿驲等字带“马”而意义主驰驱的不同。南北《玉篇》、《江南广韵》,“置”字只训安置设立。曾见过《汉书》中有训驿的地方,然而于事多难合。《中原广韵》、《韵略》与毛晃《韵略》都兼训驿,大概以《汉书》为依据。毛晃说:“《汉书·乌孙传》有‘便宜因骑置以闻’”,师古说:“即今驿马也。”这以“骑置”二字一概说为驿马,意义已经不明。又国家设置驿马,通报远近事情,边方奏事,理合乘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