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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 摘录
儒藏三传辨疑二

三传辨疑卷一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23 段

皆揣摩亿度之辞。隠公始立,未见有反桓之意,何成公意之有?」

译都是揣测臆断之辞。隐公刚即位,并没有表现出违背桓公意愿的迹象,哪里谈得上成全桓公的心意呢?

谷梁曰:「虽无事,必举正月,谨始也。」公何以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为公也。君之不取为公何也?将以让桓也。让桓正乎?曰:「不正。」《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隠不正而成之,何也?将以恶桓也。其恶桓何也?隠将让而桓弑之,则桓恶矣。桓弑而隠让,则隠善矣。善则其不正焉,何也?《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孝子▯父之美,不▯父之恶。先君之欲与桓,非正也邪?也虽然,既胜其邪心以与隠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兄弟天伦也。为子受之父,为诸侯受之君。已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小道也。若隠者,可谓轻千乗之国,蹈道则未也。

案先君之欲与桓,固非正也。隠公独不可为伯夷、泰伯乎?使隠公果有让桓之心,则在位十年,桓既长矣,而命不发。及翚有杀桓之谋,而不正其罪,悠悠然曰「将营菟裘」,则其心未可知也。谷梁以为行小惠,非也;又以为轻千乘之国,亦未见其实也。余见公羊。

  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

左氏曰:「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书爵。曰仪父,贵之也。公摄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

杜氏曰:其后仪父服事齐桓,以奬王室,王命以为邾子,故庄十六年书「邾子克卒」。愚谓自此距庄十六年书「邾子克卒」,计四十五年,未可的知其为仪父也。少胡戴氏以仪父为邾之大夫,以事理考之,杜氏阿附左氏,以仪父服事齐桓,王命为邾子,不知其何所据耶?刘氏曰:诸侯本不得妄盟,盟亦何善哉?乃虞见贬,何贵之有?左氏未尝受经,见仪父称字,心固怪之,又颇闻仲尼立素王之法,遂承其虚说,不复推本道理,直曰贵之耳。且是事三传皆曰贵仪父,故字之。惟公羊以《春秋》当新王,故其说似有理,而亦终不可通。至于左氏、谷梁,乃未有可贵之道也。又曰:公即位而欲求好于邾,故为蔑之盟。然则继好息民,更是鲁善也,邾不当褒矣。又是后与桓公盟,亦称仪父,又何善邪?叶氏曰:左氏见后书「邾子克卒」,而此书「字」,故以为贵之。且谓公即位求好于邾,故为盟而贵之。此公自求好,何反善于邾而得贵?及宋人盟于宿,何为而不贵乎?

公羊曰:“及者,何与也?防、及、暨,皆与也。曷为或言防,或言及,或言暨?防,犹最也;及,犹汲汲也;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已也。”仪父者,何?邾娄之君也。何以名字也?曷为称字?襃之也。曷为襃之?为其与公盟也。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襃乎?此因其可襃而襃之。此其为可襃奈何?渐进也。昧者,何?地期也。

刘氏曰:「公羊说《春秋》进仪父者,为其慕义,首与公盟也。今案文欲盟汲汲者鲁也,而受襃者邾也,不亦反施之乎?且公羊谓『及』者,我欲之之辞,即外欲之,当如何书?外欲之,我不欲之,书『暨』,容可。若外欲之,我亦欲之,当如何书?案《春秋》有相与『及』者,此是也;有相次『及』者,及其大夫孔父是也;有逮『及』者,公追齐师弗及是也。文为事出,不専汲汲而已。仪父者,公羊以为襃之也,言以鲁为新王,故襃仪父于先至也,非也。假令《春秋》诚以鲁为新王者,仪父犹不应襃,何以言之?本汲汲者鲁也,非仪父也。鲁汲汲,仪父不汲汲,如有新王,亦勿诛仪父则幸矣,又何襃之敢望?岂有王者作而汲汲从人盟乎?愚谓以与训防,亦非也。」

谷梁曰:「及者,何?内为志焉尔。仪,字也。父,犹傅也。男子之美称也。其不言邾子何也?邾之上古微,未爵命于周也。不日,其盟渝也。昧,地名也。」

刘氏曰:「仪字也,父犹甫也,男子之美称也。言善其结信于鲁,故以字贵之也。非也。春秋来防于鲁者多矣,不闻悉可贵也。若以初入春秋故得贵之,则桓十七年防邾仪父盟于趡,又何为乎?且春秋之作,贬诸侯,明王道,以救衰世者也。凡记盟防者,于王法所不得为,皆贬也。甫当贬之,何有于襃?且以私结

译谷梁传说:“即使没有大事,也一定要记载正月,这是为了慎重对待开端。”鲁隐公为什么不记载即位?是为了成全隐公的志向。怎么成全他呢?因为记载了国君不正式即位为公。国君不正式即位为公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打算把君位让给桓公。让位给桓公是正当的吗?回答说:“不正当。”《春秋》成全别人的善行,不促成别人的恶行。隐公的行为不正当却去成全他,为什么呢?是为了憎恶桓公。憎恶桓公是为什么呢?隐公打算让位而桓公弑杀了他,那么桓公就是恶人。桓公弑君而隐公让位,那么隐公就是善人。既然是善人,为什么说他不正呢?《春秋》崇尚道义而不崇尚恩惠,信奉正道而不信奉邪道。孝子宣扬父亲的美德,不宣扬父亲的恶行。先君想把君位给桓公,这不是正道而是邪道吗?虽然如此,先君已经战胜了邪念而打算给隐公。如果探知先君的邪念并顺从它而给桓公,那就是促成父亲的恶行。兄弟是天伦关系。作为儿子从父亲那里接受君位,作为诸侯从国君那里接受君位。已经废弃天伦而忘却君父,去施行小恩小惠,这叫作邪道。像隐公这样的人,可以说轻视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但说他践行正道则还谈不上。

考察先君想把君位给桓公,本来就不正当。隐公难道不可以做伯夷、泰伯那样的人吗?假如隐公真有让位给桓公的心意,那么在位十年,桓公已经成年,却不发布命令。等到公子翚有杀害桓公的阴谋,也不纠正他的罪行,却漫不经心地说“将要营造菟裘”,那么他的心意就难以测知了。谷梁传认为这是施行小恩小惠,是不对的;又认为他轻视千乘之国,也没有看到事实依据。我的观点见公羊传。

三月,鲁隐公与邾仪父在蔑地结盟。

左氏传说:“邾子克,没有受到周王的册命,所以不记载爵位。称他为仪父,是尊重他。鲁公摄政想要与邾国交好,所以在蔑地结盟。”

杜预说:后来仪父侍奉齐桓公,以奖助王室,周王册命他为邾子,所以庄公十六年记载“邾子克去世”。我认为从这时距离庄公十六年记载“邾子克去世”,计算起来有四十五年,不能确切知道他就是仪父。少胡戴氏认为仪父是邾国的大夫,从事理上考察,杜预迎合左氏,说仪父侍奉齐桓公,被周王册命为邾子,不知道他依据的是什么?刘氏说:诸侯本来不应该随意结盟,结盟又有什么好的呢?既然被贬斥,有什么值得尊重的呢?左氏没有接受经义,看到仪父称字,心里本来就觉得奇怪,又稍微听说孔子确立素王的法则,于是承接这种虚浮的说法,不再推究根本的道理,直接说是尊重他。况且这件事三传都说尊重仪父,所以称字。只有公羊传认为《春秋》当作新王看待,所以它的说法似乎有理,但最终也不通。至于左氏、谷梁,更没有值得尊重的道理。又说:鲁公即位想要与邾国交好,所以在蔑地结盟。那么延续友好、休养生息,更是鲁国的好处,邾国不应当被褒扬。而且后来与桓公结盟,也称仪父,又有什么好呢?叶氏说:左氏看到后来记载“邾子克去世”,而这里记载“字”,所以认为是尊重他。并且说鲁公即位想要与邾国交好,所以结盟而尊重他。这是鲁公自己寻求友好,怎么反而对邾国有好处而得到尊重呢?与宋人在宿地结盟,为什么不被尊重呢?

公羊传说:“‘及’是什么意思?是参与的意思。防、及、暨,都是参与的意思。为什么有的说防,有的说及,有的说暨?防,是最的意思;及,是急切的意思;暨,是迟缓的意思。及,是我想要的;暨,是不得已的。”仪父是谁?是邾娄国的国君。为什么称名和字?为什么称字?是褒扬他。为什么褒扬他?因为他与鲁公结盟。与鲁公结盟的人很多,为什么唯独褒扬他?这是因为他有值得褒扬的地方而褒扬他。他有什么值得褒扬的呢?是逐渐进步。昧,是什么?是地名。

刘氏说:“公羊传说《春秋》褒扬仪父,是因为他仰慕道义,首先与鲁公结盟。现在考察经文,想要急切结盟的是鲁国,而受到褒扬的却是邾国,这不是把褒扬搞反了吗?况且公羊传认为‘及’是我想要的说法,如果是外国想要,应当怎么记载?外国想要,我不想要,记载‘暨’,还可以。如果外国想要,我也想要,应当怎么记载?考察《春秋》有相互‘及’的,这就是;有依次‘及’的,‘及其大夫孔父’就是;有追赶‘及’的,‘公追齐师弗及’就是。文辞因事而设,不专指急切而已。仪父,公羊传认为是褒扬他,说以鲁国为新王,所以褒扬仪父先至,是不对的。假使《春秋》确实以鲁国为新王,仪父也不应当被褒扬,为什么呢?本来急切的是鲁国,不是仪父。鲁国急切,仪父不急切,如果有新王,不惩罚仪父就幸运了,又怎么敢指望褒扬呢?哪有王者兴起而急切地跟随别人结盟的呢?我认为用‘与’来解释‘防’,也是不对的。”

谷梁传说:“‘及’是什么意思?是内部有意愿的意思。仪,是字。父,相当于傅。是男子的美称。为什么不称邾子呢?邾国上古地位卑微,没有受到周王的爵命。不记载日期,是因为盟约被违背。昧,是地名。”

刘氏说:“仪是字,父相当于甫,是男子的美称。说赞许他与鲁国建立信用,所以用字来尊重他,是不对的。春秋以来到鲁国结盟的人很多,没听说全都值得尊重。如果因为初次进入春秋记载就得到尊重,那么桓公十七年记载‘邾仪父盟于趡’,又是怎么回事呢?况且春秋的创作,贬斥诸侯,阐明王道,以挽救衰败的时代。凡是记载盟会的,在王法上是不允许的,都是贬斥。甫应当被贬斥,有什么可褒扬的呢?况且以私

盟之故,而襃之后有善焉,何以加其身?愚谓国史记事,有系日者,有系月者,有系时者,又有阙文焉,不可一律论也。然春秋之义,则在于事而不在于日。公羊、谷梁以日月为例,穿凿附防,破碎经防,故此以渝盟而不日为说。夫春秋诸侯之盟,往往渝之,而书日者多矣,岂足据哉?愚于纲领已备録先儒之说,后不复辨。」

译因为结盟的缘故,而褒国之后有善行,又怎能加罪于他呢?我认为国史记载事件,有的系于日,有的系于月,有的系于季节,又有缺漏的文字,不可以用同一标准来论断。然而《春秋》的大义,在于事件本身而不在于日期。《公羊传》、《谷梁传》以日月作为条例,穿凿附会,割裂经义,所以这里用违背盟约而不记载日期来解释。《春秋》中诸侯的盟约,往往被违背,而记载日期的却很多,这难道足以作为依据吗?我在纲领中已经完备地录入了先儒的说法,后面就不再辩驳了。

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左氏曰:「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书曰:「郑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称郑伯,讥失教也。谓之郑志,不言出奔,难之也。

赵子曰:克者,能胜之名。春秋无有二君相胜称克之义。刘氏曰:段出奔共,不言出奔,难之也。非也。若段得生奔他国,则郑伯有伐弟之恶,非兄杀弟。春秋但当云郑伯伐段于鄢,即解云段不弟,故不言弟,称郑伯讥失教也,不言出奔难之也,乃可尔。何有改伐为克哉?传例又曰:得隽曰克。若大叔奔共,是不得隽也,何以书克邪?此年十月传曰:共叔之乱,公孙滑奔卫。公孙滑为是段子,父子宜相从。今于传数见段子,不见段身也。盖段见杀之后,其子出奔。左氏所据注记误云段身出奔尔。又云:如二君,故曰克。春秋二君相伐多矣,皆曰伐,不曰克。不知何据而以为二君言克邪?传曰:不言出奔难之也。此语无乃非左氏之例而自疚病乎?如此是春秋之作,删除者多矣。左氏何独解此一事,而二百四十二年之间遂黙不言而皆以为史阙文,从赴告,因旧史不赴告乎?且此事也,如左氏之说,史策乃本有段出奔共,而仲尼除之也。则郑伯公子互争,晋文公不言出入之类,亦为仲尼有所避匿而捐之矣。何不一一解之曰:为此不书乎?为此不书乎?若彼不书者为史策所无也,安知此共叔出奔非史防所无者,而必云仲尼除之乎?观此一节,似左氏亦以春秋为据。百二十国寳书作者仲培。戴氏曰:段不言公子及公弟,▯谓失子弟之道。尝观楚比弑君称公子,宋辰叛国称弟,岂复有子弟之道?又曰:谓之郑伯讥失教也。然春秋防盟侵伐,凡君在皆称爵,何耶?

公羊曰:“克之者,何?杀之也。杀之,则曷为谓之‘克’?大郑伯之恶也。曷为大郑伯之恶?母欲立之,已杀之,如勿与而已矣。‘段’者,何?郑伯之弟也。何以不称‘弟’?当国也。其地,何?当国也。齐人杀无知,何以不地?在内也。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

刘氏曰:「克之者,戡之也。戡之者,杀之也。不直言杀而言克者,段有徒众,非直杀一夫者也。于鄢者,公羊谓当国而在外也。曰:『在内虽当国不地,也不当国虽在外亦不地也。』何休曰:「明当国者在外乃地尔。为其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故録其地,明当急诛之。」然则诸▯所称者,讨贼例也。地与不地,皆已杀而后见,又何说将交连邻国复为内难乎?死乃复有为难者乎?休又曰:「其当国者杀于国内,祸已絶,故亦不地。」若然,杀国外者祸独未絶乎?愚谓公羊有当国之说,何氏解云:「欲当国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国君,所以见段之逆。」夫段本不当国,是圣人成人之恶,以甚其逆也,岂恻隠之心哉?大凡公羊虚加之辞,类此而何氏又为说以实之。刘氏谓克即杀之,亦未必然。经但书克胜之而已,其杀与不杀未可知也。但公羊谓改杀为克,以大郑伯之恶,则不可耳。

谷梁曰:“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杀也。何以不言杀?见段之有徒众也。段,郑伯弟也。何以知其为弟也?杀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为弟也。段,弟也,而弗谓弟;公子也,而弗谓公子,贬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贱段而甚郑伯也。何甚乎郑伯?甚郑伯之处心积虑,成于杀也。于鄢逺也,犹曰‘取之其母之懐中而杀之’云尔,甚之也。然则为郑伯者,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

刘氏曰:“克能也?何能尔?能杀也?非也。未有一字转相训诂而可并两义者也。诬人已甚矣。”子瞻苏氏曰:“谷梁曰:‘甚之也。’然则为郑伯宜奈何?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呜呼!以兄弟之亲,至交兵而战,固亲亲之道已絶矣。虽缓追逸贼,而存者几何?故曰:‘于斯时也,虽圣人亦杀之而已矣。’然而圣人固不至此也。愚谓谷梁不见国史,以杀世子母弟目君,而知其为弟,乃亿而偶中耳。其曰‘弟也’,弗谓弟;‘公子也’,

译夏五月,郑伯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

《左传》说:“五月辛丑日,共叔段出逃到共国。”《春秋》记载说:“郑伯在鄢地打败了共叔段。”共叔段不守做弟弟的本分,所以不称他为“弟”;双方如同两个国君交战,所以用“克”字。称郑伯,是讥讽他失于教导。说这是郑伯的本意,不写“出奔”,是因为难以直书其事。

赵子说:“克,是能够战胜的意思。《春秋》中没有两个国君相互战胜而称‘克’的义例。”刘氏说:“共叔段出逃到共国,不写‘出奔’,是因为难以直书其事。”这是不对的。如果共叔段得以活命逃往他国,那么郑伯就有讨伐弟弟的恶名,而不是兄长杀害弟弟。《春秋》只应当写“郑伯在鄢地讨伐共叔段”,这样解释共叔段不守弟道所以不称“弟”,称郑伯是讥讽失教,不写“出奔”是因为难以直书,这才说得通。哪有把“伐”改为“克”的道理呢?《左传》的体例又说:“战胜并俘获敌将叫‘克’。”如果共叔段逃往共国,就是没有俘获敌将,为什么记载用“克”呢?这一年十月《左传》说:“共叔段的叛乱,公孙滑逃往卫国。”公孙滑既然是共叔段的儿子,父子理应相随。现在在《左传》中多次见到共叔段的儿子,却不见共叔段本人。大概共叔段被杀之后,他的儿子才出逃。《左传》所依据的注记错误地说是共叔段本人出逃罢了。又说:“如同两个国君,所以用‘克’。”《春秋》中两个国君相互讨伐的很多,都写“伐”,不写“克”。不知依据什么认为两个国君交战用“克”呢?《左传》说:“不写‘出奔’,是因为难以直书其事。”这话难道不是违背《左传》的体例而自我矛盾吗?如果这样,那么《春秋》的删改就太多了。《左传》为何只解释这一件事,而在二百四十二年间就沉默不语,都认为是史官缺漏、听从赴告、沿用旧史不赴告呢?况且这件事,按照《左传》的说法,史册原本有共叔段出逃到共国,而孔子删去了。那么郑伯与公子互相争夺,晋文公不写出入之类的事,也是孔子有所避讳而舍弃的吗?为什么不逐一解释说:因为这样不记载呢?因为这样不记载呢?如果那些不记载的是史册所没有的,怎么知道共叔段出逃不是史册所没有的,而一定说是孔子删去的呢?看这一段,似乎《左传》也以《春秋》为依据。一百二十国的宝书作者是仲尼。戴氏说:“共叔段不称公子及公弟,〇说这是失子弟之道。”我曾看到楚比弑君称公子,宋辰叛国称弟,难道还有子弟之道吗?又说:“称郑伯是讥讽失教。”然而《春秋》中防盟侵伐,凡是国君在位都称爵位,为什么呢?

《公羊传》说:“‘克’是什么意思?是杀了他。杀了他,为什么称‘克’?是加重郑伯的罪恶。为什么加重郑伯的罪恶?母亲想立他,自己却杀了他,不如不给他罢了。‘段’是谁?是郑伯的弟弟。为什么不称‘弟’?因为他企图夺取君位。地点在哪里?因为他企图夺取君位。齐人杀无知,为什么不写地点?因为在国内。在国内,即使企图夺取君位,也不写地点。不企图夺取君位,即使在国外,也不写地点。”

刘氏说:“‘克之’,是平定他。平定他,就是杀了他。不直接说杀而说克,是因为段有党徒,不是仅仅杀一个人。在鄢地,公羊说这是企图夺取君位而在国外。说:‘在国内即使企图夺取君位也不写地点,不企图夺取君位即使在国外也不写地点。’何休说:‘说明企图夺取君位者在国外才写地点。因为他将要勾结邻国,再次造成内乱,所以记录地点,表明应当紧急诛杀他。’那么诸〇所称的,是讨伐贼人的体例。写地点与不写地点,都是杀了之后才显现的,又怎么说将要勾结邻国再次造成内乱呢?死了还会再造成内乱吗?何休又说:‘那些企图夺取君位者在国都被杀,祸患已经断绝,所以也不写地点。’如果这样,在国外被杀祸患就唯独没有断绝吗?我认为公羊有企图夺取君位的说法,何氏解释说:‘想要夺取君位做国君,所以顺从他的意思,让他如同国君,以此显示段的叛逆。’段本来不应当夺取君位,这是圣人成全人的恶行,以加重他的叛逆,哪里是恻隐之心呢?大凡公羊虚加的言辞,都像这样,而何氏又加以解说使其成立。刘氏说克就是杀,也不一定对。经文只记载克胜罢了,杀与不杀还不可知。只是公羊说把杀改为克,以加重郑伯的罪恶,则不可取。

《谷梁传》说:“‘克’是什么意思?是能够。能够什么?能够杀。为什么不直接说杀?显示段有党徒。段,是郑伯的弟弟。怎么知道他是弟弟?杀世子、母弟,要目视国君,因为要目视国君,知道他是弟弟。段,是弟弟,却不称弟;是公子,却不称公子,是贬低他。段失掉了子弟之道。贬低段而更加贬低郑伯。为什么更加贬低郑伯?因为郑伯处心积虑,终于杀了他。在鄢地,是远方,还说‘从母亲怀中取出来杀他’,是更加贬低。那么做郑伯的,应当怎么做?缓步追赶,让贼人逃脱,这是亲近亲人的道理。”

刘氏说:“‘克’是能够?能够什么?能够杀?不对。没有一字辗转训诂而可以兼有两义的。诬陷人太严重了。”苏氏子瞻说:“《谷梁传》说:‘更加贬低。’那么做郑伯的应当怎么做?缓步追赶,让贼人逃脱,这是亲近亲人的道理。唉!以兄弟之亲,到交兵而战,本来亲近亲人的道理已经断绝了。即使缓步追赶让贼人逃脱,存活的能有几个?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即使是圣人也是杀了他罢了。’然而圣人本来不至于这样。我认为《谷梁传》没看到国史,根据杀世子、母弟要目视国君,而知道他是弟弟,是猜测而偶然猜中。他说‘是弟弟’,却不称弟;‘是公子’,

弗谓公子;‘贬之也’者,亦非也。义当书弟曰弟,义当书公子曰公子,岂有去公子以贬之之理乎?谷梁既知郑庄处心积虑以成乎杀,而又望其缓追贼,是犹明知其以刃杀人,而犹望其徐徐云耳。若其兄无心于杀,而彼自作乱者,可以发此论也。”

译不说“公子”;认为这是“贬低他”,也是不对的。按义理应当称“弟”的就称“弟”,按义理应当称“公子”的就称“公子”,哪有去掉“公子”的称呼来贬低他的道理呢?《谷梁传》既然知道郑庄公处心积虑地促成杀弟之事,却又希望他迟缓地追捕弑君之贼,这就像明明知道他是用刀杀人,却还希望他慢慢地动手一样。如果是兄长无心杀弟,而弟弟自己作乱,才可以发表这样的议论。”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

左氏曰:「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同轨毕至;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逾月外姻至。赠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凶事非礼也。」

孙氏曰:此不称夫人而曰仲子者,惠公之妾也。案文九年冬,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与此不称夫人义同。公羊得之,左氏失之甚矣。刘氏曰:此以宰为宰,周公之宰咺为天子大夫之名,怪其以名配宰,妄云子氏未薨,欲以就其贬咺之说耳。案惠公以仲子为夫人,以桓公为太子,事相发也。今天王归赗,史记其事,应曰「惠公及夫人子氏之赗」,何故但言仲子,不称夫人乎?杜云:妇人无諡,故以字配氏。审如杜说,天王则生赗人之母,鲁之羣臣亦生諡君夫人也。且周徳虽衰,不应生归人赗。李氏曰:此年书「归惠公仲子之赗」,二年书「夫人子氏薨」,三年经书「君氏卒」,释之为声子,公谷皆云尹氏,释之为天子大夫,三传言之不同,盖君氏、尹氏之由也。左氏以外大夫不卒于经,故以君氏为隠母。案文三年书「王子虎卒」,定四年书「刘卷卒」,此皆天子之卿也,▯虽所释不同,然其卒见于经,明矣,则尹氏之不宜为君氏,又明矣。既不为君氏,则书仲子之赗而系之惠公,犹曰「惠公之仲子」尔。左氏意谓仲子未卒,此人情之所未闻也。培父戴氏曰:仲子已死无疑,名咺亦理之常,以豫凶事贬之,谬甚。委巷之间尚以此为讳,况一国夫人未死而先致不祥之物,王与咺不应如此之踈。

公羊曰:「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惠公者,何?隠之考也。仲子者,何?桓之母也。何以不称夫人?桓未君也。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乗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被曰襚。桓未君,则诸侯曷为来赗之?隠为桓立,故以桓母之丧告于诸侯。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其言来,何?不及事也。其言惠公、仲子,何?兼之。兼之,非礼也。何以不言及仲子?仲子微也。」

刘氏曰:「公羊」谓来者不及事也,而分别之曰:「防▯、奔丧称来者,常文也;归赗、含襚称来者,不及事也。」其及事者宜云来,而王使荣叔归含且赗,又实不及事,则「公羊」所说都不信也。吾以谓丧有早晩,着之于经,其及事、不及事可见也。假令云来而不及事,不可强通;以及事,假令不云来而及事,不可强排以不及事,其情易明,何假委曲为例乎?防▯也,奔丧也,归赗也,襚也,含也,卫寳也,公孙敖之丧也,济西田也有何异乎?「公羊」又曰:「兼之非礼也。」是又以惠公仲子分两人也,亦非也。「公羊」以妾母得称夫人,故为此说,苟知道者皆足以知其非矣,又何足辨乎?

谷梁曰:「母以子氏,仲子者何?惠公之母,孝公之妾也。礼,赗人之母则可,赗人之妾则不可。君子以其可辞,受之其志不及事也。赗者何也?乗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其言不及事,亦公羊之失。辨又见,或问。

  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谷梁曰卑者之盟不日

  冬十有二月祭伯来

公羊曰:「祭伯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奔也。奔则曷为不言奔?王者无外,言奔则有外之辞也。」刘氏曰:「非也。周人未灭,降以为国;鲁人不王,进以为君。修虚文而害实义,仲尼岂为之乎?且王者无外,言奔不言出足矣,又欲不言奔,则与祭公来何以异乎?」

谷梁曰:「来者,来朝也。其弗谓朝何?也不正其外交,故弗与朝也。」

献可杜氏曰:《春秋》立一王之大法,凡天子、诸侯、大夫之事,必有以详而正之。且祭伯,天子之大夫,而私来于鲁,不言「王使」,则非王命可知矣。若以为来奔,则成十三年书「周公出奔楚」,襄王三十年书「子瑕奔晋」,如此之类,皆明书之,则祭伯不可谓之奔矣。若以为来朝,则于义岂有天子大夫下朝列国乎?

  公子益师

译秋天,七月,周天子派宰咺前来送惠公和仲子的赗赠财物。

左氏说:“秋天七月,周天子派宰咺前来送惠公和仲子的赗赠财物,太迟缓了,况且子氏还没有去世,所以记载她的名字。天子死后七月下葬,天下同轨的国家都来送葬;诸侯死后五个月下葬,同盟的国家都来送葬;大夫死后三个月下葬,同职位的都来送葬;士死后过了一个月,外亲都来送葬。赠送死人的财物赶不上尸体,吊唁活人赶不上哀痛的时候,预先准备凶事是不符合礼制的。”

孙氏说:“这里不称夫人而称仲子,是因为仲子是惠公的妾。查考文公九年冬天,秦国人送僖公和成风的襚赠,与此不称夫人的含义相同。《公羊传》说得对,《左传》错得很厉害。”刘氏说:“这里把宰当作官职,周公的宰咺是天子的官名,奇怪他让名字配合官职,胡乱说子氏没有去世,想要迎合他贬低宰咺的说法罢了。查考惠公把仲子当作夫人,把桓公当作太子,事情是相互印证的。现在周天子送赗赠,史书记载这件事,应该说是‘惠公及夫人子氏的赗赠’,为什么只说仲子,不称夫人呢?杜预说:妇女没有谥号,所以用字配合氏。如果真像杜预所说,周天子就预先给活人的母亲送赗赠,鲁国的群臣也预先给活着的君夫人定谥号了。况且周朝的德政虽然衰微,也不应该给活人送赗赠。”李氏说:“这一年记载‘送惠公仲子的赗赠’,二年记载‘夫人子氏去世’,三年经文中记载‘君氏去世’,解释为声子,《公羊传》《谷梁传》都说是尹氏,解释为天子的大夫,三传说法不同,大概是因为君氏、尹氏的缘故。《左传》认为外大夫不在经文中记载去世,所以把君氏当作隐公的母亲。查考文公三年记载‘王子虎去世’,定公四年记载‘刘卷去世’,这些都是天子的卿,虽然解释不同,但他们去世记载在经文中,是很明显的,那么尹氏不适宜当作君氏,也是很明显的。既然不是君氏,那么记载仲子的赗赠而连系到惠公,就是说‘惠公的仲子’罢了。《左传》认为仲子没有去世,这是人情所未曾听说过的。”培父戴氏说:“仲子已经去世无疑,宰咺的名字也是常理,因为预先准备凶事而贬低他,谬误得很。街巷之间尚且以此为忌讳,何况一国的夫人没有死而先送不祥之物,周天子与宰咺不应该如此疏忽。”

《公羊传》说:“宰,是什么官职?咺,是什么名字?为什么用官职和姓氏?宰,是士。惠公,是谁?是隐公的父亲。仲子,是谁?是桓公的母亲。为什么不称夫人?因为桓公还没有做国君。赗,是什么?丧事有赗赠。赗赠,大概是用马,用驾车的马,成束的帛,车马叫赗,钱财叫赙,衣服被褥叫襚。桓公还没有做国君,那么诸侯为什么来送赗赠?因为隐公为桓公而立,所以把桓公母亲的丧事告诉诸侯。既然如此,为什么这样说?是为了成全桓公的心意。说‘来’,是什么意思?是赶不上丧事。说惠公、仲子,是什么意思?是兼指两人。兼指两人,是不符合礼制的。为什么不说‘及仲子’?因为仲子地位卑微。”

刘氏说:“《公羊传》认为‘来’是赶不上丧事,并且分别说:‘防止下葬、奔丧称‘来’,是常例;送赗赠、含襚称‘来’,是赶不上丧事。’那些赶上丧事的应该说‘来’,而周天子派荣叔送含玉和赗赠,又确实赶不上丧事,那么《公羊传》所说的都不可信。我认为丧事有早有晚,记载在经文中,是否赶上丧事是可以看到的。假如说‘来’而赶不上丧事,不能强行解释;以及赶上丧事,假如不说‘来’而赶上丧事,不能强行排除为赶不上丧事,这种情况容易明白,何必曲折地作为条例呢?防止下葬、奔丧、送赗赠、送襚、送含玉、保卫宝物、公孙敖的丧事、济西的田地,有什么不同呢?《公羊传》又说:‘兼指两人是不符合礼制的。’这是又把惠公和仲子分成两个人,也是不对的。《公羊传》认为妾母可以称夫人,所以这样说,懂得道理的人都足以知道它不对,又何必辩驳呢?”

《谷梁传》说:“母亲以儿子的姓氏称呼,仲子是谁?是惠公的母亲,孝公的妾。礼制,送赗赠给别人的母亲可以,送赗赠给别人的妾不可以。君子认为可以接受的话,就接受它,他的心意是赶不上丧事。赗赠是什么?驾车的马叫赗,衣服被褥叫襚,贝玉叫含,钱财叫赙。”

它说赶不上丧事,也是《公羊传》的错误。辨析又见《或问》。

九月,与宋人在宿地结盟。

《谷梁传》说:地位低微的人结盟不记载日期。

冬天十二月,祭伯前来。

《公羊传》说:“祭伯,是谁?是天子的士大夫。为什么不称‘使’?是投奔。投奔为什么不说不投奔?因为王者没有外臣,说投奔就有外臣的说法了。”刘氏说:“不对。周朝没有灭亡,降低地位成为国家;鲁人不尊奉周天子,提升地位成为国君。修习虚文而损害实际意义,孔子会这样做吗?况且王者没有外臣,说投奔不说出奔就够了,又想要不说投奔,那么与祭公前来有什么不同呢?”

《谷梁传》说:“来,是来朝见。为什么不说是朝见?因为不认为他外交正当,所以不承认他是朝见。”

献可杜氏说:《春秋》确立尊奉一王的大法,凡是天子、诸侯、大夫的事情,一定有详细而正当的记载。况且祭伯是天子的士大夫,私下来到鲁国,不说“王使”,就知道不是王命了。如果认为他是来投奔,那么成公十三年记载“周公出奔楚国”,襄王三十年记载“子瑕投奔晋国”,像这类事情,都明确记载,那么祭伯就不能说是投奔了。如果认为他是来朝见,那么从义理上讲,哪有天子的大夫向下朝见列国的道理呢?

公子益师。

卒

  左氏曰公不与小敛故不书日

译左氏说:鲁公没有参加小敛,所以史书没有记载日期。

孙氏曰:「且如左氏,则庄二十二年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庄既有疾矣,岂君与小敛而书日哉?」刘氏曰:「公孙敖、叔孙婼、公孙婴齐,皆为公与小敛乎?何以得书日?大凡《春秋》所据者史也,史之所记,非圣人也。有日不日,有月不月,其事可核,其日月不可必知也。假令益师卒时,公实与小敛,或史误不日,或年乆阙脱,仲尼宁得虚增甲子乎?若鲁国史官,世世皆贤,人人皆智,知仲尼将修《春秋》,以日月之例见君臣厚薄,故每记卿大夫之卒,谨守此法则可矣。若人自为意,家自为法,或日或不日,或月或不月,皆由此也。安可于数百嵗之后,信其此文以襃贬人君乎?」又为左氏者,既自云史有文质,辞有详畧,不必改也。今大夫卒或日或不日,亦详畧之一端矣,何以必其皆详耶?辨又见纲领。

公羊曰:「何以不日?逺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

刘氏曰:「公羊以谓『何以不日?逺也』。何休曰:『所见之世,恩已与父之臣尤深,大夫卒有罪无罪皆日録之。』吾谓已与父之臣,虽诚有可恩者,若有罪如季孙意如者,又可恩之?何以训后世乎?彼实逐君,得以小恩妨大义乎?又曰:『于所闻之世,王父之臣恩小杀,大夫卒无罪者日録,有罪者不日。』吾谓公孙敖非无罪者,实着甲申,叔孙得臣▯无罪恶,卒而不日。何休乃引公孙敖以为讳耻,而排叔孙得臣以见之,不亦诬乎?又曰:『所▯闻之世,髙祖曾祖之世恩浅,大夫卒有罪无罪皆不日。』吾谓《春秋》治十二世之事,善善恶恶,今如所言,是使善恶混淆,善不见旌,恶不见贬也。且公羊谓《春秋》以隠公当新王,也有王者作,方治内之时,而亡恩于其卿佐乎?故事在可以然之域,则归之三世;在不可以然之域,则致之新王。使其言如循环而不可训,以迷世罔民也。此学者之祸也。故辨者能惑人以言,而不能服人之心,此之谓与?」

谷梁曰:「大夫日卒,正也;不日卒,恶也。」

刘氏曰:非也。公孙敖、仲遂、季孙意如,岂正者乎?而皆书「日」。叔孙得臣不闻有罪,而反不「日」,皆妄也。程子曰:或不「日」,因旧史也。古之史,记事简畧,日月或不备。《春秋》因旧史有可损而不能益也。胡氏曰:其不「日」,公羊以为逺公子彄,逺矣。而书「日」,则非逺也。谷梁以为恶公子牙,季孙意如恶矣,而书「日」,则非恶也。左氏以为公不与小敛,然公孙敖卒于外,而公在内;叔孙舍卒于内,而公在外,不与小敛明矣。而书「日」,左氏之说亦非也。

  二年春公防戎于潜

谷梁曰:「防者,外为主焉。」尔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然后可以出防。防戎危,公也。

刘氏曰:「防者,外为主焉尔,非也。若令内为主者,可曰公及戎于潜乎?」愚谓:「防及之说,当随事而观,不可执此以例彼,亦不可懵然而无别。如此防者,直为防尔,非外为主也。智者虑,义者行,仁者守,然后可以出防。乃战国相防之善谋,而非春秋防戎之大义。」

  夏五月莒人入向

  公羊曰入者何得而不居也

  凡入人之国未可以得言也

谷梁曰:「入者,内弗受也。向,我邑也。」

赵氏曰:左氏曰“不地曰入”,言入其国而不有其地。案侵、伐、围等,亦是不有其地,何独于“入”云尔乎?谷梁曰:“入,内弗受也。”案侵、伐、围、灭,皆用兵之事,安有彼国愿受之乎?刘氏曰:凡将兵攻人之国而能胜之,入焉者,斯谓之“入”矣,非必以内弗受解也。有入人之国而可以受之者乎?愚谓谷梁以向为我邑者,见后桓公城向而亿之也,殊不知桓公城向所以救向,其后宣公伐莒,取向,即莒所灭之向,而其事偶不见于《春秋》,故误以为我邑耳。果我邑也,《春秋》当书曰“莒人伐我”,不得直言“莒人入向”。

  无骇帅师入极

左氏曰:「司空无骇入极,费庈父胜之。」

案左氏前闻费伯帅师城郎,而言今因前日之功以胜,极如其可信,乃功

译孙氏说:“且如《左传》,庄公二十二年秋七月癸巳日,公子牙去世。庄公当时已经患病,难道国君参加小敛还要记载具体日期吗?”刘氏说:“公孙敖、叔孙婼、公孙婴齐,都算是国君参加小敛了吗?为什么能记载具体日期?大凡《春秋》所依据的是史书,史书的记载,并非出自圣人。有记载日期的,有不记载日期的;有记载月份的,有不记载月份的,事情可以核实,但具体的日期和月份未必都能确知。假设益师去世时,国君确实参加了小敛,或者是史官错误地没有记载日期,或者是年代久远导致文字缺失,孔子难道会凭空增加干支日期吗?如果鲁国的史官,世世代代都贤能,人人都聪明,知道孔子将要修撰《春秋》,根据日期和月份的体例来体现君臣关系的厚薄,所以每次记载卿大夫的去世,都严格遵守这个法则,那还可以。但如果各人各自为意,各家各自为法,有的记日期有的不记,有的记月份有的不记,都是由此造成的。怎么能在数百年之后,相信这些文字来褒贬君主呢?”又为《左传》辩护的人,既然自己说史书有文辞的质朴与华美,有详略的不同,不必更改。现在大夫去世有的记日期有的不记,这也是详略的一个方面,为什么一定要认为都是详细的呢?辨析又见纲领。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因为年代久远。所见之世用不同的措辞,所闻之世用不同的措辞,所传闻之世用不同的措辞。”

刘氏说:“《公羊传》认为‘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因为年代久远’。何休说:‘所见之世,对父亲臣子的恩情特别深厚,大夫去世无论有罪无罪都记载日期。’我认为对父亲臣子,虽然确实有值得恩顾的,但如果有罪像季孙意如那样的人,还可以恩顾他吗?这怎么给后世做榜样呢?他实际上驱逐了国君,难道能用小恩妨害大义吗?又说:‘在所闻之世,对祖父臣子的恩情稍减,大夫去世无罪的记载日期,有罪的不记载日期。’我认为公孙敖并非无罪之人,却明确记载了日期,叔孙得臣没有罪恶,去世却不记载日期。何休却引用公孙敖作为避讳耻辱的例子,而排斥叔孙得臣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不是诬蔑吗?又说:‘在所传闻之世,高祖曾祖之世的恩情浅薄,大夫去世无论有罪无罪都不记载日期。’我认为《春秋》治理十二代的事情,褒善贬恶,现在如他所说,这是让善恶混淆,善行得不到表彰,恶行得不到贬斥。况且《公羊传》认为《春秋》以隐公当作新王,也有王者兴起,刚治理内部的时候,而对他的卿佐没有恩情吗?所以事情在可以这样做的范围内,就归结为三世;在不可以这样做的范围内,就归结为新王。让他的话像循环论证一样无法训导,用来迷惑世人、欺骗百姓。这是学者的祸害。所以辩驳的人能用人言迷惑人,却不能让人心信服,说的就是这个吧?”

《谷梁传》说:“大夫去世记载日期,是正当的;不记载日期,是厌恶他。”

刘氏说:不对。公孙敖、仲遂、季孙意如,难道是正当的人吗?却都记载了“日期”。叔孙得臣没听说有罪,反而不记载“日期”,这都是荒谬的。程子说:有的不记载“日期”,是因为沿用旧史。古代的史书,记事简略,日期和月份有时不全备。《春秋》沿用旧史,有可以删减的,但不能增加。胡氏说:那为什么不记载“日期”,《公羊传》认为是因为远离公子彄,确实远离了。但记载“日期”,就不是远离了。《谷梁传》认为是厌恶公子牙,季孙意如确实可恶,但记载“日期”,就不是厌恶了。《左传》认为是国君没有参加小敛,然而公孙敖去世在国外,而国君在国内;叔孙舍去世在国内,而国君在国外,没有参加小敛是明显的。但记载了“日期”,《左传》的说法也不对。

二年春,公在潜地会见戎人。

《谷梁传》说:“‘会’,是以外部为主。”智者考虑,义者行动,仁者坚守,具备这三者,然后才可以外出会盟。会盟戎人,对公来说是危险的。

刘氏说:“‘会’,是以外部为主”,不对。如果以内部为主,能说“公及戎于潜”吗?我认为:“会”和“及”的说法,应当根据事情来观察,不可执着于此例彼,也不可糊涂而没有区别。像这样的会盟,只是会盟罢了,不是以外部为主。智者考虑,义者行动,仁者坚守,然后才可以外出会盟。这是战国时期会盟的善谋,而不是春秋时期会盟戎人的大义。

夏五月,莒人进入向地。

《公羊传》说:“‘入’是什么意思?得到了但不居住。”凡是进入别人的国家,不可以用“得到”来说。

《谷梁传》说:“‘入’,是内部不接受。向,是我的邑地。”

赵氏说:《左传》说“不记载地名叫做‘入’”,意思是进入其国但不占有其地。考察侵、伐、围等,也是不占有其地,为什么唯独对“入”这样说呢?《谷梁传》说:“‘入’,内部不接受。”考察侵、伐、围、灭,都是用兵之事,哪有对方国家愿意接受的呢?刘氏说:凡是带兵攻打别人的国家而能战胜,进入其中的,这就叫做“入”了,不必一定用内部不接受来解释。有进入别人的国家而可以接受的吗?我认为《谷梁传》认为向是我的邑地,是看到后来桓公修筑向城而臆测的,殊不知桓公修筑向城是为了救援向地,后来宣公攻打莒国,夺取向地,就是莒国所灭的向地,而那件事偶然没有记载在《春秋》中,所以误以为是我的邑地。果真是我的邑地,《春秋》应当记载说“莒人攻打我国”,不能直接说“莒人进入向地”。

无骇率领军队进入极国。

《左传》说:“司空无骇进入极国,费庈父战胜了他。”

考察《左传》前面听说费伯率领军队修筑郎城,而说现在凭借前日的功劳来战胜极国,如果这可信,乃是功劳

利之论,不闗春秋本义。

公羊》曰:“无骇者,何?展无骇也。何以不氏?贬。曷为贬?疾始灭也。始灭,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此灭也,其言‘入’何?内大恶讳也。”

译关于利益的说法,与《春秋》的本义无关。

《公羊传》说:“无骇是谁?是展无骇。为什么不称他的氏?是为了贬斥他。为什么要贬斥他?是因为痛恨他开启了灭国的先例。灭国的先例,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既然在此之前就有了,那么为什么从这里开始算起呢?不过是假托这里作为开端罢了。为什么要假托这里作为开端呢?因为这是《春秋》记载的开始。这次灭国,经文为什么用‘入’字?是因为对内部的大恶要避讳。”

刘氏曰:春秋虽为国讳,然皆使其文不害实。今更灭为入,则是文害实也。且无骇不氏,亦非疾始灭也。灭人之国,重矣。始灭终灭,其坐应同。且公羊以春秋王鲁所▯,闻之世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麤,岂非谓刑新国困,轻典乎?今贬无骇,反特重;贬郑游速,反故轻,殊不可晓也。案春秋之初,接近西周,先王余法犹存,诸侯僣佚犹鲜,故鲁卿执政多再命。翚挟无骇,皆是也。公羊不知,见无骇不氏,困谓贬也。又恶贬之过例,因谓入者灭也。此皆求其义不得,而强为之辞也。胡父戴氏曰:审是,则莒入向,春秋亦为莒讳乎?

谷梁曰:「入者,内弗受也。极国也。茍焉以入人为志者,人亦入之矣。不称氏者,灭同姓,贬也。」

刘氏曰:案入则不得谓之灭,而谷梁先既以入解之,末又以灭通之,此似谷梁作▯时自以入为义,后窃见公羊之书,以入为灭,又因注焉者也。故两义虽不相合,而犹并存也。又八年无骇卒,不称氏,谷梁亦先曰「隠不爵大夫也」,又云「或说曰故贬之也」,此两者皆出公羊,又皆系之初说之后,明谷梁私见公羊之书,而窃附益之云尔,不然无为两事各自终始反戾也【原阙】氏曰:如桓二年入杞,僖二十年复入杞,岂可谓入杞而杞灭也?赵氏曰:公谷皆云讳灭同姓之国,故书入而贬无骇。案非王命之大夫,例不书氏,且八年无骇卒,谷梁云「隠不爵大夫故不氏」,则明自縁非王命故不书氏,何闗灭同姓哉?又若实灭同姓,则当直书灭极,以示讥,不当言入。若灭而言入,其实入将如何书之?

  九月纪履緰来逆女

左氏曰:「纪裂繻来逆女,卿为君逆也。」

  履緰不称氏非卿也

公羊曰:纪履緰者何?纪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夀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不亲迎也。始不亲迎,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托始焉尔。曷为托始焉尔?春秋之始也。女曷为或称女,或称妇,或称夫人?女在其国称女,在涂称妇,入国称夫人。赵氏曰:假令昏礼不称主人,遣卿出境,非君谁使哉?且母命既不通于外,又不得称主人,其大夫至彼如何致命乎?益知无理也。刘氏曰:公羊以谓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非也。按礼,国君求婚之辞曰:“请君之玉女,与寡人共有宗庙之事”,岂非主人乎?又公羊外使文称使,内使文称如,若婚礼不称主人,履緰不称使可也。为养防逺耻也。公子遂如齐逆女,何故称使乎?岂圣人于他国之君则欲使养防逺耻,于己国之君则欲使勿养防逺耻乎?此其不通也。愚谓在涂称妇非也。逆妇姜于齐,宋荡伯姬来逆妇,果可以在涂言乎?讥始不亲迎,辨见或问。

谷梁曰:「逆女亲者也,使大夫非正也。以国氏者,为其来交接于我,故君子进之也。」

赵氏曰:「案非命卿来国例,皆国氏,何独进履緰哉?」刘氏曰:「诸侯婚姻聘使相往来,亦常耳,何妄得进之?且履緰国氏何异?郑詹谓履緰进之者,詹亦进之乎?」二▯亲迎之说,辨见本义。或问: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

谷梁曰:「礼,妇人谓嫁曰归,反曰来归,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専行,必有从也。伯姬归于纪,此其如専行之辞何也?曰:非専行也。吾伯姬归于纪,故志之也。其不言使,何也?逆之道微,无足道焉尔。」

啖氏曰:凡内女归嫁为夫人,则书,但言归而不云逆者,知是来逆常事不书也。赵氏曰:据桓公逆夫人于讙下云「夫人姜氏至自齐」,亦以専行为辞,则谷梁此例不成矣。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公羊曰:「夫人子氏者,何?隠公之母也。何以不书?▯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子将不终为君,故母亦不终为夫人也。」

刘氏曰:公羊以为隠之母也。此公羊以妾母得称夫人,故谓

译刘氏说:《春秋》虽然为国家避讳,但都让文辞不损害事实。现在把“灭”改为“入”,这就是文辞损害事实了。况且无骇没有称氏,也不是因为厌恶开始灭国。灭掉别人的国家,是很严重的罪行。开始灭国和最终灭国,其罪责应当相同。况且《公羊传》认为《春秋》尊奉鲁国为王,听说世道的治理兴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且粗疏,难道不是说对新征服的国家刑罚困窘,采用轻典吗?现在贬斥无骇,反而特别加重;贬斥郑国的游速,反而故意减轻,这实在让人无法理解。考察《春秋》初期,接近西周,先王的余法尚存,诸侯僭越放纵还很少,所以鲁国卿大夫执政大多经过两次任命。翚挟持无骇,就是这种情况。《公羊传》不知道这一点,看见无骇没有称氏,就认为是贬斥。又厌恶贬斥超过了常例,因此说“入”就是“灭”。这都是探求义理不得,而强行编造言辞罢了。胡父戴氏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莒国进入向国,《春秋》也是为莒国避讳吗?

《谷梁传》说:“‘入’,是指内部不接受。这是极端的国家行为。如果以进入他国作为志向的人,别人也会进入他的国家了。不称氏,是因为灭掉同姓国家,予以贬斥。”

刘氏说:考察“入”就不能称为“灭”,而《谷梁传》先前用“入”来解释,最后又用“灭”来贯通,这似乎是《谷梁传》在作注时自己认为“入”是义理,后来私下看见《公羊传》的书,以“入”为“灭”,又因此加注罢了。所以两种义理虽然不相合,却仍然并存。又如八年无骇去世,不称氏,《谷梁传》先前说“隐公不封爵大夫”,又说“有的说法说是因此贬斥他”,这两者都出自《公羊传》,又都附在最初的说法之后,明显是《谷梁传》私下看见《公羊传》的书,而窃取附加增益罢了,否则不会两件事各自始终相悖。【原阙】氏说:比如桓公二年进入杞国,僖公二十年再次进入杞国,难道能说进入杞国而杞国就灭亡了吗?赵氏说:《公羊传》和《谷梁传》都说避讳灭掉同姓国家,所以书写“入”而贬斥无骇。考察不是王命的大夫,按例不书氏,况且八年无骇去世,《谷梁传》说“隐公不封爵大夫所以不称氏”,那么明显是因为不是王命所以不书氏,哪里跟灭掉同姓有关呢?又如果真的灭掉同姓,就应当直接书写“灭”来极尽讥讽,不应当说“入”。如果灭国却说“入”,那么真正的“入”将如何书写呢?

九月,纪国的履緰来迎接新娘。

《左传》说:“纪裂繻来迎接新娘,是卿为君主迎接。”

履緰不称氏,不是卿。

《公羊传》说:纪履緰是什么人?是纪国的大夫。为什么不称“使”?因为婚礼不称主人。那么称呼什么呢?称呼诸父、兄、师、友。宋公派遣公孙夀来纳币,那么他称主人是什么缘故?是言辞穷尽。言辞穷尽是什么?是没有母亲。那么纪国有母亲吗?回答说:有。有母亲为什么不称母亲?因为母亲不通达。外国迎接新娘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讥讽什么?讥讽开始不亲迎。开始不亲迎,是从这里开始的吗?在此之前就有了。在此之前为什么从这里开始?是寄托开始。为什么寄托开始?因为是《春秋》的开始。女子为什么有时称女,有时称妇,有时称夫人?女子在娘家称女,在途中称妇,进入夫家称夫人。赵氏说:假如婚礼不称主人,派遣卿出境,不是君主谁派遣呢?况且母亲命令既不通达于外,又不得称主人,他的大夫到了那里如何传达命令呢?更加知道没有道理。刘氏说:《公羊传》认为不称“使”,婚礼不称主人,是不对的。按照礼制,国君求婚的辞令说:“请君家的玉女,与寡人共同承担宗庙之事”,难道不是主人吗?又《公羊传》对外使称“使”,对内使称“如”,如果婚礼不称主人,履緰不称“使”是可以的。是为了培养防范远离耻辱。公子遂到齐国迎接新娘,为什么称“使”呢?难道圣人对别国君主想要培养防范远离耻辱,对自己国家君主却想要不培养防范远离耻辱吗?这是不通的。我认为在途中称妇是不对的。迎接妇姜于齐,宋荡伯姬来迎接妇,果真可以在途中说吗?讥讽开始不亲迎,辨析见《或问》。

《谷梁传》说:“迎接新娘是亲近的事,派遣大夫是不正的。以国为氏,是因为他来与我们交接,所以君子进用他。”

赵氏说:“考察不是命卿来到我国,按例都称国氏,为什么唯独进用履緰呢?”刘氏说:“诸侯婚姻聘问使者往来,也是常事,怎么胡乱进用他?况且履緰称国氏有什么不一样?郑詹认为履緰是进用,郑詹也是进用吗?”关于亲迎的说法,辨析见本义。或问:

冬十月,伯姬嫁给纪国。

《谷梁传》说:“礼制,妇人称嫁为归,返回称来归,是顺从人的意思。妇人在家,受制于父亲;已经出嫁,受制于丈夫;丈夫死了,顺从长子。妇人不专断行动,一定有随从。伯姬嫁给纪国,这怎么像是专断行动的说法呢?回答说:不是专断行动。我们的伯姬嫁给纪国,所以记载它。为什么不称‘使’?因为迎接的道理细微,不值得说罢了。”

啖氏说:凡是本国女子出嫁为夫人,就记载,只说归而不说逆的,知道是来迎接的常事不记载。赵氏说:根据桓公在讙下迎接夫人,下文说“夫人姜氏从齐国回来”,也以专断行动为辞,那么《谷梁传》这个例子就不成立了。

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去世。

《公羊传》说:“夫人子氏,是什么人?是隐公的母亲。为什么不书?成全公的意思。成全公的什么意?子将不能终为君,所以母亲也不能终为夫人。”

刘氏说:《公羊传》认为是隐公的母亲。这是《公羊传》以妾母得称夫人,所以认为

隠母为夫人也。然妾母实不得称夫人,当此之时,礼法尚少存,惠公仲子是也。隠公岂其违礼私贵其母哉?黄氏曰:公羊谓隠之母,谷梁谓隠之妻,伊川、安定、原父皆以为妻,或又以为桓公之母,仲子盖以子氏而言之后书考仲子之宫,故也。然元年书「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则仲子之卒在前,此言「夫人薨」,则其妻可知。愚谓果为隠母,则其子称公以君鲁矣,岂有其母不终为夫人而不书▯者乎?公羊妄意之也。

译隐公的母亲是夫人。然而,妾母实际上不能称为夫人,在当时,礼法尚且很少保留,惠公的仲子就是这样。隐公难道会违背礼制而私自尊显他的母亲吗?黄氏说:《公羊传》认为隐公的母亲是夫人,《谷梁传》认为隐公的妻子是夫人,伊川、安定、原父都认为隐公的妻子是夫人,又有人认为这是桓公的母亲,仲子大概是因为以子氏来称呼她,后来记载了考仲子之宫,所以如此。然而,元年记载“来归惠公仲子之赗”,那么仲子的去世在前,这里说“夫人薨”,那么她是隐公的妻子就可知了。我认为,如果确实是隐公的母亲,那么她的儿子称公以君临鲁国,难道会有她的母亲不最终成为夫人而不记载“〇”的吗?《公羊传》是随意猜测的。

谷梁曰:「卒而不书▯,夫人之义,从君者也。」

刘氏曰:非也。隠薨在十一年,今夫人薨,相去九年,可得预知。君当不▯而先除其▯乎?夫人之义,虽曰从君,至于卒▯,非其所能自制也。奈何以必从君限之哉?

  三年春王二月己已日有食之

公羊曰:「何以书记?异也。日食则曷为或日或不日?或言朔,或不言朔。曰:『某月某日朔,日有食之』者,食正朔也。其或日或不日,或失之前,或失之后。失之前者,朔在前也;失之后者,朔在后也。」

孙氏曰:「凡日食,言日,言朔,食正朔也。言日不言朔,失其朔也。言朔不言日,失其日也。不言日不言朔,日朔俱失也。」刘氏曰:「《公羊》说非也。《公羊》以日月为例,故为此说。圣人据鲁史以作经,是以称日,其事则史,其序则主。防者为之,其义则丘有罪焉。若夫日月有详畧此皆史文也,圣人所不得改之,又非不欲改也,无所据也。事有善恶,史文虽不实,圣人则正之。何则?事故与日月不同也。假令旧史无日月,今例当日横増之,则不信;不増之,则反于例。如此者,圣人所无可奈何也。是以《春秋》不取日月也。若夫人事之善恶,政令之得失,圣人尝上考三五之世矣,与天下共之,故如其意而损益焉,不疑故也。故吾论《春秋》不以日月为例,岂不然乎?」

谷梁曰:「言日,不言朔,食晦日也。其日有食之,何也?吐者外壤,食者内壤。阙然不见其壤,有食之者也。有内辞也,或外辞也。有食之者,内于日也。其不言食之者,何也?知其不可知,知也。」

刘氏曰:「谷梁说晦朔之例,虽文与《公羊》异,而缪与《公羊》同,吾既言之矣。愚谓圣人之于天道,知之明矣。其于日食,不言其食之者,以天道幽逺,人所难知,故但曰『日有食之』,所以使人求之人事,而不惑于鬼神之不可知耳。岂有内于日之理哉!」

  三月庚戌天王崩

左氏曰:「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

刘氏曰:「左氏曰:『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书之。』杜云:『欲诸侯之速至,故逺日以赴。』春秋不书实崩日,而书逺日者,即▯其伪,以惩臣子之过,非也。王实以壬戌崩,而赴以庚戌,崩则天下皆谓真以庚戌崩也。此史自当书庚戌,圣人虽欲迁正,亦不可得,岂故▯其伪者乎?且于《春秋》何以见平王非庚戌崩乎?」

公羊》曰:“何以不书▯?天子记崩,不记▯,必其时也;诸侯记卒,记▯,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时也。曷为或言崩,或言薨?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案《公羊》谓“天子记崩,不记▯,必其时也”,是也;其“诸侯记卒,记▯,有天子存,不得必其时也”,非也。

谷梁曰:「髙曰崩,厚曰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

案此但论崩字之义,于《春秋》书天王崩之防,略无及焉,则将焉用▯哉?

  夏四月辛卯尹氏卒

左氏曰:「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刘氏曰:妾母不得称夫人,自常礼也。假令实为声子,虽不称夫人,犹应比定十五年姒氏卒及▯定姒之例书之。何忽称君氏,又不▯乎?又曰: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昭公娶吴,故讳其姓,谓之孟子。则讳姓者避同姓也。今声子非鲁同姓,讳姓无义也。献可杜氏曰:《诗·节南山》云:「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此幽王之时尹氏执政,而诗人刺之。至此平王之末,而《春秋》卒之于经,则尹氏専政可知矣。刘向上封事云:「尹氏世卿而専恣」,亦本此而言也。《春秋》之末,又有尹氏立王子朝,则尹氏世为大夫于周,而《春秋》録其卒。左氏解为声子,盖由传授之文误为君氏故也。左氏解归仲子之赗及夫人子氏之经,其失皆此类也。《春秋》于元年书「公子益师卒」,以讥侯国之世禄。至此书

译谷梁传说:“去世而不记载月份,这是夫人的义理,应当跟随国君。”

刘氏说:不对。隐公去世在十一年,如今夫人去世,相隔九年,可以预先知道。国君难道应当不记载月份而先除去她的月份吗?夫人的义理,虽然说是跟随国君,至于去世的月份,不是她所能自己决定的。怎么能用必须跟随国君来限制她呢?

三年春季,周王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公羊传说:“为什么记载日期?因为异常。日食为什么有的记载日期有的不记载日期?有的说朔日,有的不说朔日。回答说:‘某月某日朔,发生日食’的,是食在正朔。那些有的记载日期有的不记载日期,有的失于朔日之前,有的失于朔日之后。失于朔日之前的,是朔日在前;失于朔日之后的,是朔日在后。”

孙氏说:“凡是日食,说日期,说朔日,是食在正朔。说日期不说朔日,是失掉了朔日。说朔日不说日期,是失掉了日期。不说日期不说朔日,是日期和朔日都失掉了。”刘氏说:“公羊传的说法不对。公羊传以日月为例,所以这样说。圣人根据鲁国史书来作经,因此称日期,其事由史官记录,其顺序由史官主导。防备的人为之,其义理则丘有罪。至于日月的详略,这都是史官的文字,圣人不能更改,也不是不想更改,是没有依据。事情有善恶,史官的文字虽然不实,圣人就纠正它。为什么呢?因为事情和日月不同。假如旧史没有日期,现在按例应当横加增补,那么不可信;不增补,则违背了例。像这样,圣人无可奈何。因此春秋不取日月为例。至于人事的善恶,政令的得失,圣人曾经上考三皇五帝的时代,与天下共同知晓,所以按照他的心意增减,不怀疑的缘故。所以我论述春秋不以日月为例,难道不是这样吗?”

谷梁传说:“说日期,不说朔日,是食在晦日。那说日期发生日食,为什么呢?吐出的是外壤,吞食的是内壤。缺然看不见它的壤,是有食之的。有内辞,也有外辞。有食之的,是内于日。那不说食之的,为什么呢?知道不可知,是知。”

刘氏说:“谷梁传关于晦朔的例说,虽然文字与公羊传不同,而错误与公羊传相同,我已经说过了。我认为圣人对于天道,知道得很明白。对于日食,不说食之的,是因为天道幽远,人难以知道,所以只说‘日有食之’,用来使人求之于人事,而不迷惑于鬼神的不可知。哪有内于日的道理呢!”

三月庚戌日,周天王去世。

左氏说:“三月壬戌,平王去世,报丧以庚戌,所以记载它。”

刘氏说:“左氏说:‘壬戌,平王去世,报丧以庚戌,所以记载它。’杜预说:‘想要诸侯迅速到达,所以用远日报丧。’春秋不记载实际去世的日子,而记载远日,就是掩盖其伪,以惩罚臣子的过错,不对。天王实际在壬戌去世,而报丧以庚戌,去世则天下都以为真的在庚戌去世。这史官自然应当记载庚戌,圣人虽然想要纠正,也不可能,难道是故意掩盖其伪吗?而且在春秋中怎么看出平王不是在庚戌去世的呢?”

公羊传说:“为什么不记载月份?天子记载去世,不记载月份,必定是其时;诸侯记载去世,记载月份,有天子存在,不能必定其时。为什么有的说崩,有的说薨?天子说崩,诸侯说薨,大夫说卒,士说不禄。”按公羊传说“天子记载去世,不记载月份,必定是其时”,是对的;其“诸侯记载去世,记载月份,有天子存在,不能必定其时”,是不对的。

谷梁传说:“高说崩,厚说崩,尊说崩。天子的崩,因为尊贵。那说崩的,为什么呢?因为他在民众之上所以说崩。那不称名的,为什么呢?因为是大上所以不称名。”

按这仅仅论述崩字的义理,对于春秋记载天王崩的例说,几乎没有涉及,那么将用什么来解释呢?

夏季四月辛卯日,尹氏去世。

左氏说:“君氏去世,是声子。不报丧于诸侯,不在寝宫反哭,不附祭于姑母,所以不说薨。不称夫人,所以不记载月份。不记载姓氏,因为公的缘故,说君氏。”

刘氏说:妾母不得称夫人,是常礼。假使确实是声子,虽然不称夫人,还应当比照定公十五年姒氏去世及定姒的例说记载。为什么忽然称君氏,又不记载月份呢?又说:不记载姓氏,因为公的缘故说君氏。昭公娶吴女,所以避讳其姓,称为孟子。那么避讳姓氏是避同姓。如今声子不是鲁国同姓,避讳姓氏没有意义。献可杜氏说:《诗·节南山》说:“尹氏太师,维周之氐,秉国之均。”这是幽王时尹氏执政,而诗人讽刺他。到这时平王末年,而春秋记载其去世于经,那么尹氏专政可知了。刘向上封事说:“尹氏世卿而专恣”,也是根据这个说的。春秋末年,又有尹氏立王子朝,那么尹氏世代为周大夫,而春秋记载其去世。左氏解释为声子,大概是由传授的文字误为君氏的缘故。左氏解释归仲子的赗及夫人子氏的经,其错误都这类。春秋在元年记载“公子益师去世”,以讥讽侯国的世禄。到这时记载

「尹氏卒」,讥王朝之世卿,使后世知周室之淩替,侯国之衰乱,由于卿大夫世禄之恣,不可不慎其始也。愚谓: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三者亦非左氏所能知也。

译“尹氏卒”这一记载,是讥讽周王室的世袭卿大夫,让后世知道周王室的凌夷衰替、诸侯国的衰败混乱,是由于卿大夫世代享有禄位而肆意妄为,因此不可不谨慎地对待其开端。我认为:不向诸侯报丧,不在正寝举行反哭仪式,不附祭于婆婆的神位,这三件事也不是左丘明所能知晓的。

公羊曰:「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何氏曰:「时天王崩,鲁隠往奔丧,尹氏主傧賛诸侯,与隠交接而卒。恩隆于王者,则加礼録之。」愚谓何氏见书尹氏卒于天王崩之后,故意其主傧耳,岂实见其事哉?且武氏子来求赙,则鲁不徃奔丧可知矣。设使鲁往奔丧,以恩録之,孔子假鲁史以立教,亦以恩録之乎?如王子虎卒,刘卷卒,亦以天王崩诸侯之主乎?公羊既失《春秋》之防,而何氏又妄为之辞。

谷梁曰:「尹氏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之也?于天子之崩,为鲁主,故隠而卒之。」赵氏曰:「《春秋》为经邦大训,岂有縁其为诸侯及鲁大夫作主人之恩,遂録之于经乎?唯公羊说讥世卿之义是。」

  秋武氏子来求赙

左氏曰:「武氏子来求赙,王未▯也。」

刘氏曰:「传不解武氏子,但云王未▯。似传本但说是时王未▯,故求赙也。若强通之,可益云求赙非礼也。至于称武氏子,圣人之意甚微,而左氏不言此,明左氏未尝受经于仲尼,而自以己意作▯者。杜氏之注,是取公羊义,牵合此传为传饰其短阙耳。」

公羊》曰:“武氏子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武氏子,何?讥。何讥尔?父卒,子未命也。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武氏子来求赙,何以书?讥。何讥尔?丧事无求,求赙非礼也。盖通于下。”

案经书「武氏子」,犹曰「武氏之子也」,而《公羊》以为大夫,非也。《公羊》又以「子」之一字为父卒,子未命夫,父卒未卒,吾不能知也。其曰「丧事无求」,语意亦未当,舍丧事,余可求乎?

谷梁曰:「武氏子者,何也?天子之大夫也。天子之大夫,其称武氏子,何也?未毕丧,孤未爵,未爵使之,非正也。其不言使,何也?无君也。归死者曰赗,归生者曰赙。求之,为言得不得,未可知之辞也。」

  前段意与公羊同

  八月庚辰宗公和卒

左氏曰:「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曰:『先君舍与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先君若问与夷,其将何辞以对?请子奉之以主社稷,寡人虽死,亦无悔焉。』对曰:『羣臣愿奉冯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为贤,使主社稷,若弃徳不让,是废先君之举也,岂曰能贤?光昭先君之令徳,可不务乎?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殇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命以义夫。」《商颂》曰:「殷受命,咸宜,百禄是荷。」其是之谓乎?

刘氏曰:「左氏曰:『宋宣公可谓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飨之,非也。宣公知人之状何如哉?知其必反国于己子耶?则是挟诈而让也。知其贤足以任国为君耶?则穆公竟不能止后嗣之乱。若但以穆公今能反国,因曰知人,则尧让舜,舜不让丹朱,舜让禹,禹不让商均,尧、舜反为不知人也。』且吾论之:自古让者多,安者少。宋穆公让,鲁隠公让,吴三王让,燕子之让,后皆大乱。宋襄公欲让目夷,目夷不聴;郑穆公欲让去疾,去疾不聴;楚眧王欲让公子闾,公子闾不听,后皆无乱。使此三子从而利之,亦皆乱矣。然彼三子又非恶为君也,让不得,圣人不正,非圣人亦不可蒙让于人也。故尧让舜,舜让禹,泰伯让文王,而天下国家安之,彼所谓知人也。若旦得让名,暮有让祸,此乃让非其人,不知人之甚者。何谓知人哉?」愚案:左氏所叙事,非《春秋》书卒本防,今録于桓二年宋督事下,以考事迹。

  谷梁曰诸侯日卒正也

刘氏曰:非也。齐小白、晋重耳皆可谓正乎?若曰簒明则不疑者,此妄说矣。本设日不日例者,非复有他义也,明正不正而已耳。茍正者日,不正者不日,则其义可信而无疑。今正者日,簒明者亦日,不知《春秋》何能不惮烦于簒明之人而必加其日哉?若簒明之人乃去其日,岂不益至公至明哉?徒为此纷纷何也?又曹伯使世子射姑来朝,则曹伯之嫡也。庄二

译《公羊传》说:“外国大夫去世不记载卒日,这里为什么记载卒日?因为周天子驾崩,他是诸侯的君主。”何休说:“当时周天子驾崩,鲁隐公前往奔丧,尹氏主持接待诸侯,与鲁隐公交接后去世。对天子的恩情深重,所以加礼记载。”我认为何休看到史书将尹氏卒日记载在周天子驾崩之后,所以推测他是主持接待的人,难道他真的亲眼见过这件事吗?况且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由此可知鲁国并没有前往奔丧。假设鲁国真的前往奔丧,因恩情深重而记载他,孔子借鲁国史书来确立教化,也会因恩情深重而记载他吗?如果王子虎去世、刘卷去世,也是因为周天子驾崩、作为诸侯的君主吗?《公羊传》既然已经失去了《春秋》的大义,而何休又胡乱为其辩解。

《谷梁传》说:“尹氏是谁?是天子的臣子。外国大夫去世不记载卒日,这里为什么记载卒日?在周天子驾崩时,他为鲁国主持丧事,所以隐公记载他去世。”赵氏说:“《春秋》是治理国家的重大训诫,哪里会因为他为诸侯及鲁国大夫作主人的恩情,就将其记载于经书中呢?只有《公羊传》讥讽世卿的说法是正确的。”

秋季,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

《左传》说:“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周天子尚未安葬。”

刘氏说:“《左传》不解释武氏子是谁,只说周天子尚未安葬。似乎《左传》原本只是说当时周天子尚未安葬,所以请求助丧财物。如果强行贯通文意,可以补充说请求助丧财物是不合礼的。至于称武氏子,圣人的用意非常微妙,而《左传》没有提到这一点,明显《左传》未曾从孔子那里接受经学,而是以自己的意思来解释。杜预的注解,是采纳《公羊传》的义理,牵强附会地解释《左传》,来掩饰其短处和缺失罢了。”

《公羊传》说:“武氏子是谁?是天子的臣子。称他为武氏子,是什么意思?是讥讽。讥讽什么?父亲去世,儿子尚未受命。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正值丧期,尚未成为君主。武氏子来请求助丧财物,为什么记载?是讥讽。讥讽什么?丧事不应有所求,请求助丧财物是不合礼的。大概通用于下级。”

考察经书记载“武氏子”,意思是“武氏的儿子”,而《公羊传》认为是大夫,这是错误的。《公羊传》又用“子”这个字来解释父亲去世、儿子尚未受命,父亲是否去世,我无法知道。它说“丧事不应有所求”,语意也不恰当,除了丧事,其他事情就可以求吗?

《谷梁传》说:“武氏子是谁?是天子的臣子。天子的臣子,称他为武氏子,是什么意思?丧期未满,孤子尚未受爵位,未受爵位就派他出使,不合正道。为什么不称‘使’?因为没有君主。送给死者叫赗,送给生者叫赙。说‘求’,是表示得与不得尚不可知的说法。”

前段意思与《公羊传》相同。

八月庚辰日,宋国和公去世。

《左传》说:“宋穆公病重,召见大司马孔父,将殇公托付给他,说:‘先君舍弃与夷而立我为君,我不敢忘记。如果凭借大夫的灵验,能保全首领而死,先君如果问起与夷,我将用什么话回答?请您奉立他以主持国家,我虽然死了,也没有悔恨。’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奉立冯。’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贤德,让我主持国家,如果抛弃德行不让位,就是废弃先君的举荐,怎么能说是贤德呢?光大先君的美德,可以不努力吗?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让公子冯出居到郑国。八月庚辰日,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懂得识人了!立穆公,他的儿子享受其成果,这是以义命之。’《商颂》说:‘殷受天命,全都适宜,百福承担。’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刘氏说:“《左传》说:‘宋宣公可以说懂得识人了,立穆公,他的儿子享受其成果’,这是错误的。宣公识人的表现是怎样的呢?知道他一定会把国家归还给自己的儿子吗?那就是挟诈而让位。知道穆公贤德足以担任国君吗?那么穆公最终没能阻止后嗣的动乱。如果仅仅因为穆公现在能归还国家,就说他识人,那么尧让位给舜,舜不让位给丹朱,舜让位给禹,禹不让位给商均,尧、舜反而成为不识人了。”况且我议论说:自古以来让位的人多,安定的人少。宋穆公让位,鲁隐公让位,吴国三王让位,燕子之让位,后来都发生了大乱。宋襄公想让位给目夷,目夷不听;郑穆公想让位给去疾,去疾不听;楚昭王想让位给公子闾,公子闾不听,后来都没有发生动乱。假使这三个人顺从而贪图利益,也都发生动乱了。然而那三个人又不是厌恶做国君,让位不得,圣人也不正,非圣人也不可承受别人的让位。所以尧让位给舜,舜让位给禹,泰伯让位给文王,天下国家得以安定,那才叫识人。如果早上得到让位的名声,晚上就有让位的祸患,这是让位给了不合适的人,是极不识人的表现。什么叫做识人呢?”我认为:《左传》所叙述的事情,不是《春秋》记载卒日的本意,现在记录在桓二年宋督事件之下,用来考证事迹。

《谷梁传》说:诸侯按日记载卒日是合乎正道的。

刘氏说:不对。齐小白、晋重耳都可以说是合乎正道吗?如果说篡位明显就不怀疑,这是妄说。本来设立按日或不按日记载的条例,没有其他含义,只是表明是否合乎正道罢了。如果合乎正道的按日记载,不合乎正道的不按日记载,那么其义理可信无疑。现在合乎正道的按日记载,篡位明显的也按日记载,不知道《春秋》为什么不怕麻烦地对篡位明显的人一定要加上日期呢?如果篡位明显的人反而去掉日期,岂不是更加至公至明吗?白白为此纷纷扰扰做什么呢?又曹伯派世子射姑来朝见,那么曹伯的嫡子。庄公二年

十三年,曹伯射姑卒,有月无日,此复何耶?

译鲁桓公十三年,曹国国君射姑去世,史书只记载了月份而没有记载具体日期,这又是为什么呢?

癸未▯宋穆公

公羊曰:「▯者曷为或日或不日?不及时而日,渇▯也;不及时而不日,慢▯也;过时而日,隠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也。」此当时,何危尔?宣公谓缪公曰:「以吾爱与夷,则不若爱女;以为社稷宗庙主,则与夷不若女。盍终为君矣!」宣公死,缪公立。缪公逐其二子庄公冯与左师勃,曰:「尔为吾子,生毋相见,死毋相哭。」与夷复曰:「先君之所为,不与臣国而纳国乎?君者,以君可以为社稷宗庙主也。今君逐君之二子,而将致国乎与夷,此非先君之意也。且使子而可逐,则先君其逐臣矣。」缪公曰:「先君之不尔逐,可知矣。吾立乎此,摄也,终致国乎与夷。」庄公冯弑与夷,故君子大居正。宋之祸,宣公为之也。

刘氏曰:「公羊」以谓不及时而日渇▯,也不及时而不日慢▯也,过时而日隠之也,过时而不日谓之不能▯也,当时而不日正也,当时而日危不得▯也。予谓渇之与慢同,施于▯先时耳。若谓慢与渇有别,则何不出过时而慢之例?又所谓过时而日者,直指齐桓公而言尔。当是时,公子争国,隠之可也。若夫卫穆公、宋文公,无齐桓之贤,无争国之患,过时而日,有何可隠之乎?若如▯所言者,卫穆公、宋文公无他患难,而过时乃▯,宜不日,以见其慢无为,乃隠之也。又所谓过时而不日者,谓平安无故而懈缓不能▯者也。若国有忧乱,嗣子放弑,虽复过时,岂臣子本情而当责以不能▯乎?诸如此义,不可胜纪,故稍举焉。其蔽在于以日月为例也。吾既言之矣。

  谷梁曰日▯故也危不得▯也

刘氏曰:非也。宋穆公之▯,有何危耶?《春秋》日▯者多,不必皆有危也。但欲以日月为例,而不知理有不可者。以谓人虽有难已者,而事无可据,譬如说神怪者也。夫以说神怪者自况,人亦以说神怪况之矣。曾何足致诘乎?

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

  左氏曰凡书取言易也

赵氏曰:「谷梁亦曰『取易辞』。按『取』者,收夺之名,何闗难易?假令取之难而得之,欲如何书之乎?『取』者,或以师威偪,或招收而得之。」邦衡胡氏曰:「今此上言伐,下言取,非易也。五年冬,宋人伐郑,围长葛;至六年冬,取之。伐逾年,仅能取尔,得为易乎?」

公羊曰:「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疾,始取邑也。」

其言外取邑不书,不知凡例始于谁乎?

  谷梁曰传曰言伐言取所恶也

  此说近之而不详

  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

左氏曰:「石碏曰:『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

刘氏曰:「石碏之意,则是;石碏之言,则非。使君听石碏而立州吁,又当大乱。大乱之作,是石碏教之也。石碏何义,以免此责乎?则不若谓君曰:『先王有礼,长幼有序。君必黜州吁以杜乱。君之爱州吁,乃可谓爱矣。』君听州吁好兵,以凌太子。百嵗之后,州吁也必为乱,国人必讨之。君虽欲全之,不可得矣。君之爱州吁,乃害之也。如此则可。然左氏亦不须此四句,是足为义,无用连之以误后世也。」

  公羊曰曷为以国氏当国也

刘氏曰:「公羊以为不称公子,当国也,非也。诸弑君而称公子,公子而为大夫者也;公子而不称公子,公子之未为大夫者也。大夫弑君,其三命称氏,其再命称名,其不命称盗。通乎《春秋》,亦不说已。当国与不当国,何足辨乎?公子、公孙弑其君,有不当国乎?非公子、公孙弑其君,有当国乎?宋督、宋万,岂当国为君者哉?公子商人,岂不当国为君者哉?乃曰:『宋督为冯取国,故使氏国。』然则齐陈乞,亦为阳生取国,何不使乞氏齐哉?」

谷梁曰:「大夫弑其君,以国氏者,嫌也。弑而代之也。案果弑而代之,不在国氏见义,况未几而杀之于濮乎?」此亦公羊之意也。

  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左氏曰:「公与宋公为防,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按此

译癸未〇宋穆公

《公羊传》说:“〇”字为什么有的记日有的不记日?未到应〇的时间却记了日,是急〇;未到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是慢〇;过了应〇的时间却记了日,是有所隐讳;过了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叫做不能〇;正值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是正常;正值应〇的时间却记了日,是处境危险而未能顺利〇。这里正值应〇的时间,有什么危险呢?宋宣公对宋穆公说:“论我对与夷的爱,不如对你的爱;但论作为国家宗庙的主君,与夷不如你。何不最终由你来做国君呢!”宋宣公死后,宋穆公即位。宋穆公驱逐了他的两个儿子庄公冯和左师勃,说:“你们是我的儿子,活着时不要相见,死后不要相哭。”与夷又对穆公说:“先君的做法,不是不给我国家,而是把国家交给我吗?所谓国君,是因为可以担任国家宗庙的主君。现在您驱逐您的两个儿子,而打算把国家交给与夷,这不符合先君的本意。况且如果儿子可以被驱逐,那么先君也会驱逐我了。”宋穆公说:“先君不驱逐你们,是可以知道的。我站在这里,只是代理国君,最终要把国家交给与夷。”庄公冯杀死了与夷,所以君子推崇居位正当。宋国的祸乱,是宋宣公造成的。

刘氏说:《公羊传》认为未到应〇的时间却记日是急〇,未到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是慢〇,过了应〇的时间却记日是有所隐讳,过了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叫做不能〇,正值应〇的时间却不记日是正常,正值应〇的时间却记日是处境危险而未能顺利〇。我认为急与慢相同,都是指〇先于应〇的时间。如果说慢与急有别,那么为什么没有列出过时而慢〇的例子呢?又所谓过时而记日,是直接针对齐桓公而言的。当时公子们争夺国位,有所隐讳是可以的。至于卫穆公、宋文公,没有齐桓公那样的贤德,也没有公子争国的祸患,过时而记日,有什么可以隐讳的呢?如果像《公羊传》所说,卫穆公、宋文公没有其他患难,却过了应〇的时间才〇,应当不记日,以显示其怠慢无为,这才是有所隐讳。又所谓过时而不记日,是指平安无事而懈怠迟缓不能〇的人。如果国家有忧患动乱,嗣子被放逐或杀害,即使过了应〇的时间,难道这是臣子的本心,而应当责备他们不能〇吗?诸如此类的义理,说不完,所以稍微列举一些。它们的弊病在于用日月作为定例。我已经说过了。

《谷梁传》说:记日〇,是因为有缘故,处境危险而未能顺利〇。

刘氏说:不对。宋穆公的〇,有什么危险呢?《春秋》记日〇的情况很多,不一定都有危险。只是想要用日月作为定例,而不知道道理上有不通之处。认为人虽然有难以理解的地方,但事情没有根据,这就像谈论神怪一样。用谈论神怪来自比,别人也会用谈论神怪来比喻他。哪里值得深究呢?

四年春,周历二月,莒国人攻打杞国,夺取了牟娄。

《左传》说:凡是记载“取”,是说容易。

赵氏说:“《谷梁传》也说‘取是容易的措辞’。考察‘取’字,是收取夺取的名称,与难易有什么关系?假如夺取很难却得到了,想要怎么记载呢?‘取’字,或者凭借军队威势胁迫,或者招降收服而得到。”邦衡胡氏说:“现在上面说伐,下面说取,并不是容易。五年冬,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到六年冬,才夺取它。攻打超过一年,仅仅才能夺取,能说容易吗?”

《公羊传》说:“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痛恨,开始夺取城邑。”

它说外国夺取城邑不记载,不知道这种通例始于谁呢?

《谷梁传》说:传文说,记载伐和取,是表示厌恶。

这种说法接近正确但不详细。

戊申,卫国州吁杀了他的国君完。

《左传》说:“石碏说:‘要立州吁,就确定他吧。如果还没有确定,就会成为祸乱的阶梯。’”

刘氏说:“石碏的意思,是对的;石碏的话,是错的。假使国君听从石碏而立州吁,又会导致大乱。大乱的发生,是石碏教唆的。石碏有什么道义,可以免除这个责任呢?不如对国君说:‘先王有礼制,长幼有序。您一定要废黜州吁以杜绝祸乱。您对州吁的爱,才可以称为爱。’国君听任州吁喜好军事,来欺凌太子。百年之后,州吁必定作乱,国人必定讨伐他。您虽然想保全他,也做不到了。您对州吁的爱,实际上是害了他。这样才可以。然而《左传》也不需要这四句话,足以表达义理,没有必要连缀它们来误导后世。”

《公羊传》说:为什么用国氏?是因为当国。

刘氏说:“《公羊传》认为不称公子,是因为当国,这是不对的。那些杀国君而称公子的,是公子而担任大夫的;公子而不称公子的,是公子而没有担任大夫的。大夫杀国君,受三命者称氏,受再命者称名,未受命者称盗。通晓《春秋》,也就不必多说了。当国与不当国,有什么值得辨析的呢?公子、公孙杀他们的国君,有不当国的吗?不是公子、公孙杀他们的国君,有当国的吗?宋督、宋万,难道是当国为君的人吗?公子商人,难道是不当国为君的人吗?却说:‘宋督为冯夺取国家,所以让他氏国。’那么齐国的陈乞,也为阳生夺取国家,为什么不让他氏齐呢?”

《谷梁传》说:“大夫杀他的国君,用国氏的,是因为嫌疑。杀了国君而取代他。考察果然杀了国君而取代他,不在国氏上体现义理,何况不久就在濮地杀了他呢?”这也是《公羊传》的意思。

夏,鲁公和宋公在清地相遇。

《左传》说:“鲁公和宋公结盟,将重温宿地的盟约,还没到日期,卫国人来报告动乱。夏,鲁公和宋公在清地相遇。”

考察这

后无鲁宋谋卫事,不过连陈、蔡、卫以伐郑耳。左氏之说,恐未可信。

译后来并没有鲁国、宋国谋划救援卫国的事,不过是联合陈国、蔡国、卫国去讨伐郑国罢了。《左传》的说法,恐怕不能相信。

公羊》曰:「遇者,何?不期也。一君出,一君要之也。」

赵氏曰:「假如实然,忽以防礼相见,岂得书遇哉?」愚谓:「果一君出,一君要之,必诸侯过诸侯之国,其国君出而要之,则出者为客,要者为主,然后有此言也。如是,与上文『不期』之云,自相戾矣。」

谷梁曰:「及者,内为志焉尔;遇者,志相得也。」

案此及字与元年“公及邾仪父”之“及”不同。元年之“及”犹可曰内为志,此遇而书“及”,“及”犹与也。若曰公与宋公遇耳。谷梁言“及”者,内为志,设使外为志,可书曰“公防宋公遇于清”乎?赵氏曰:“遇者,志相得也。”案文直以所行定名耳,何用相为义乎?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左氏曰:「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叶氏曰:前言穆公属殇公而使公子冯出居于郑,则冯固已自处郑矣,安得殇公即位而后出奔也?愚谓左氏或本其初而言,义亦可通,但围东门之事未必有也。叶氏又曰:经书「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左氏谓「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秋诸侯复伐郑,宋公来乞师,翚固请以师行,而防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自左氏言之,则疑以为实;以《春秋》法言之,则非。何者?前伐果围东门而还,自当书「围」;后果败郑徒兵而还,则当书「战」。何为但书「伐」而已乎?且乞师亦当见经。盖左氏不晓「翚不氏」之义,又不晓「帅师」之义,故于此言「翚帅师」,公不许,翚固请而行,后「翚帅师,防齐、宋伐郑」,言翚先防,皆以専行为「帅师」之义,而实无有也。夫州吁弑君,诸侯不讨,固已幸矣,乃欲修怨于郑,以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盖将以防免讨焉。宋以二王后为上公,乃率陈、蔡而助之,其罪盖不胜诛;而鲁又以「翚帅师,防」之前目罪三国之党州吁也,后目罪鲁之从四国也。愚谓前目后目,纪实事也,纪实事而罪恶自见,春秋之大防也。

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左氏曰:「秋,诸侯复伐郑。宋公使来乞师,公辞之。羽父请以师防之,公弗许。固请而行,故书曰:『翚帅师,疾之也。』诸侯之师败郑徒兵,取其禾而还。」

赵氏曰:春秋之初,公室犹强,若公实不许,臣何敢固请?盖左氏不知未命之义。程子曰:左氏以为再伐妄也。刘氏曰:翚溺为贬,无骇为未赐族,皆怪春秋有书氏不书氏之异,而不得其说,因以己意推言之尔。如传无说,则翚溺可以无骇言之,无骇可以翚溺言之,是春秋反求决是非于▯也。且翚之固请,有异于元年公子豫之遂行乎?豫不书于经,翚书而不氏,赏罚颇矣。何以为春秋?叶氏曰:前言郑人伐卫,卫请师于邾,邾子使私于公子豫,豫请往,公弗许,遂行。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凡传序鲁事而经不见者,皆以为非公命。今翚事与公子豫正同,何为反书?岂疾翚而不疾豫乎?盖▯不明不氏及帅师之义,但见翚弑君者,疑其强而自恣。经直书翚帅师而不氏,与后言公子翚者异其辞,若専而贬然,故妄意之,不悟其与言豫者自相戾也。

公羊》曰:“翚者,何?公子翚也。何以不称公子?贬。曷为贬?与弑公也。其与弑公奈何?公子翚谄乎隠公,谓隠公曰:‘百姓安子,诸侯说子,盍终为君矣。’隠公曰:‘否,吾使修菟裘,吾将老焉。’公子翚恐若其言,闻于桓。于是谓桓曰:‘吾为子口隠矣。’隠曰:‘吾不反也。’桓曰:‘然则奈何?’曰:‘请作难,弑▯公于钟巫之祭焉。’弑隠公也。”

陈岳氏曰:「既曰贬之,而桓三年复书公子翚如齐逆女,非以弑君贬不疑矣。」

谷梁曰:「翚者,何也?公子翚也。其不称公子,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与于弑公,故贬也。」

叶氏曰:「谷梁盖不知大夫未三命不以氏见之法,故妄言之。且是时翚未弑公,安得预贬之

译《公羊传》说:“‘遇’是什么意思?是不期而遇。一位国君出行,另一位国君中途拦截他。”

赵氏说:“假如事实真是如此,忽公按照防礼相见,怎么能记载为‘遇’呢?”我认为:“如果真是一位国君出行,另一位国君中途拦截他,那一定是诸侯经过诸侯的国家,该国的国君出来拦截他,那么出行的人是客,拦截的人是主,然后才有这种说法。如果是这样,就与上文所说的‘不期而遇’自相矛盾了。”

《谷梁传》说:“‘及’,是表示鲁国主动有意;‘遇’,是表示双方意志相合。”

按:这里的“及”字与元年“公及邾仪父”中的“及”不同。元年的“及”还可以说是鲁国主动有意,这里相遇却记载为“及”,这个“及”相当于“与”。意思是说鲁公与宋公相遇罢了。《谷梁传》说“及”表示鲁国主动有意,假如是外国主动有意,难道可以记载为“鲁公在防地拦截宋公,在清地相遇”吗?赵氏说:“‘遇’,是意志相合。”按:经文只是根据实际行为来定名称罢了,哪里用得着“意志相合”这种含义呢?

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左传》说:“宋殇公即位时,公子冯出逃到郑国,郑军包围宋国东门五天后撤军。”

叶氏说:“前面已经说过穆公嘱托殇公让公子冯出居郑国,那么公子冯本来就已经在郑国了,怎么会有殇公即位后才出逃的事呢?”我认为《左传》或许是追溯其最初的情况来说的,道理上也讲得通,但包围东门的事未必真实存在。叶氏又说:“经文记载‘夏,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秋,翚帅师,防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左传》说‘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包围其东门五天后撤军’;‘秋天诸侯再次伐郑,宋公来请求出兵,翚坚决请求带兵出发,从而拦截诸侯的军队,打败郑国的步兵,夺取了郑国的庄稼后撤军’。从《左传》的角度看,似乎怀疑这是事实;但从《春秋》的笔法来看,则不是这样。为什么呢?如果前次攻打真的包围东门后撤军,自然应当记载为‘围’;如果后次打败郑国步兵后撤军,就应当记载为‘战’。为什么只记载为‘伐’呢?而且请求出兵的事也应当在经文中体现。大概《左传》不明白‘翚不称氏’的含义,也不明白‘帅师’的含义,所以在这里说‘翚帅师’,鲁公不允许,翚坚决请求后出发,后来‘翚帅师,防齐、宋伐郑’,说翚先拦截,都把擅自行动当作‘帅师’的含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州吁弑君,诸侯不讨伐,本来就已经是侥幸了,现在却想向郑国报复,以在诸侯中求得宠信,以此安抚国内百姓,大概是想借此避免被讨伐。宋国作为二王之后,地位为上公,却率领陈、蔡两国助纣为虐,其罪过简直不可饶恕;而鲁国又用‘翚帅师,防’的前一个目次来归罪于三国党同州吁,用后一个目次来归罪于鲁国跟随四国。我认为前目后目,是记录实事,记录实事而罪恶自然显现,这是《春秋》的大义所在。”

秋天,翚率领军队,拦截宋公、陈侯、蔡人、卫人攻打郑国。

《左传》说:“秋天,诸侯再次攻打郑国。宋公派人来请求出兵,鲁公推辞了。羽父请求带兵去拦截他们,鲁公不允许。他坚决请求后出发,所以记载说:‘翚帅师,是厌恶他。’诸侯的军队打败了郑国的步兵,夺取了郑国的庄稼后撤军。”

赵氏说:“春秋初期,公室还比较强大,如果鲁公真的不允许,臣子怎么敢坚决请求?大概《左传》不知道‘未受命’的含义。程子说:《左传》认为再次攻打是妄为。刘氏说:翚被贬斥,无骇是未赐族,都奇怪《春秋》有书氏和不书氏的区别,却得不到解释,于是用自己的意思推测罢了。如果传文没有解释,那么翚溺可以用无骇来解释,无骇也可以用翚溺来解释,这是《春秋》反而向〇寻求判断是非吗?而且翚的坚决请求,与元年公子豫的擅自行动有什么不同吗?公子豫不记载于经文,翚记载却不称氏,赏罚太偏颇了。怎么能说是《春秋》呢?叶氏说:前面说郑人攻打卫国,卫国向邾国请求出兵,邾子私下对公子豫说,公子豫请求前往,鲁公不允许,他擅自出发。等到邾人、郑人在翼地结盟,不记载,因为不是鲁公的命令。凡是传文叙述鲁国的事而经文中没有记载的,都认为不是鲁公的命令。现在翚的事与公子豫正好相同,为什么反而记载?难道厌恶翚而不厌恶公子豫吗?大概〇不明白不称氏以及帅师的含义,只看到翚是弑君的人,怀疑他强横而放纵。经文直接记载翚帅师而不称氏,与后面说公子翚的用词不同,好像专断而贬斥的样子,所以胡乱猜测,没有意识到这与说公子豫的话自相矛盾。”

《公羊传》说:“‘翚’是什么意思?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斥。为什么贬斥?因为他参与了弑君。他参与弑君是怎么回事?公子翚谄媚隐公,对隐公说:‘百姓安于您的统治,诸侯喜悦于您的德行,何不最终做国君呢?’隐公说:‘不,我打算修缮菟裘,我将在那里养老。’公子翚担心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就把这话告诉了桓公。于是对桓公说:‘我为您探明了隐公的心意。’隐公说:‘我不回去了。’桓公说:‘那么怎么办?’公子翚说:‘请制造事端,在钟巫祭祀时弑杀隐公。’于是弑杀了隐公。”

陈岳氏说:“既然说贬斥他,而桓公三年又记载公子翚如齐迎娶女子,如果不是因为弑君而贬斥他,还有什么可疑的呢?”

《谷梁传》说:“‘翚’是什么意思?是公子翚。为什么不称公子?是贬斥他。为什么贬斥他?因为他参与了弑君,所以贬斥他。”

叶氏说:“《谷梁传》大概不知道大夫未受三命不以氏见的法则,所以胡乱说。况且这时翚还没有弑君,怎么能预先贬斥他呢?”

?」

  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

译九月,卫国人在濮地杀死了州吁。

左氏曰:「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案左氏,凡言君子与仲尼曰之类,皆无意义。不特无意义,害名教者有焉。独此稍平,然亦非本义。

谷梁曰:「称人以杀,杀有罪也。祝吁之挈,失嫌也。其月,谨之也。」

州吁不称国,蒙上国字也。不称公子,未三命也。何失嫌之有?

  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左氏曰书曰卫人立晋众也

案众之云,与《公羊》“众立”之辞,畧同,但不若《公羊》语为莹耳。然《左氏》仅解“卫人立晋”为“众”,而不知“众”之不当立,则是徒晓其辞,而不晓其义者也。

公羊》曰:“晋者,何?公子晋也。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其称人何?众立之之辞也。然则孰立之?石碏立之。石碏立之,则其称人何?众之所欲立也。众虽欲立之,其立之非也。”

案《公羊》言不宜立,又云其立之非,而不言所以不宜与非之故,何欤?

谷梁曰:「卫人者,众辞也。立者,不宜立者也。晋之名,恶也。其称人以立之,何也?得众也。得众,则是贤也。贤则其曰不宜立,何也?春秋之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也。」范氏曰:「立君,非以尚贤,所以明有统也。建储,非以私亲,所以定名分也。名分定,则贤无乱长之阶,而自贤之祸塞矣。」愚谓谷梁谓诸侯与正而不与贤,范氏谓名分定,无长乱之阶,施之常经,诚为格言。若卫桓被弑,州吁已戮,不闻别有嫡长可立,不知谷梁所指为正者谁与?或有所考,吾不能知。若无所考,而止就卫人立晋之文以生义,则不若谓其不请于天子者为得其防也。

  五年春公矢鱼于棠

左氏曰:「陈鱼而观之。」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逺地也。

厚斋王氏曰:「案淮南时则训,季冬命渔师始渔,天子亲往射鱼,则左氏陈鱼之说非矣。陈仲蔚说『公矢鱼于棠』,或谓矢如臯陶矢厥谟之矢。朱子曰:『便是乱说。』今据传曰,则公不射,则矢鱼是将弓矢去射之,如汉武帝亲射江中蛟之类。何以见得夫子作春秋,征只书征伐,只书伐,不曾恁地下一字,遂往陈鱼而观之。这几句却是左氏自说,据他上文则无此意。愚谓左氏云『则公不射』,本为鸟兽而言耳,陈鱼固不可通,矢鱼亦未必当,不若从公谷观鱼为简易也。」

公羊》曰:「何以书?讥。何讥尔?逺也。公曷为逺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登来之者,何?美大之之辞也。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案书观鱼于棠,讥其弃国政而事游观也,非特讥逺而已。登来以下辞尤缪,至何氏谓耻与百姓争利,故讳使,若以逺观为讥,则穿凿甚矣。

  谷梁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

视与观之别,非字训。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即非常也。未尝不曰视也。

  夏四月▯卫桓公

  谷梁曰月▯故也

  秋卫师入郕

谷梁曰:「入者,内弗受也。」郕国也将,卑师众曰:「师,内弗受。」辨见二年,莒入向。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左氏曰:「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

刘氏曰:经言初献者,讥始僣也,犹初税畆矣。鲁隠以前,未尝舞六佾于羣公之庙,今立仲子庙,又当下羣公,疑于所舞,故问众仲也。众仲不知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因天子八佾,遂兼称诸侯六佾,致使鲁僣诸公之礼也。此《春秋》所以书其初也。仲云:士二佾,所谓士者,特牲、少牢皆士礼也,无用乐舞之仪,安得二佾而施之乎?《周礼》舞师之职,凡小祭祀则不兴舞,小祭祀王者服▯冕之祭也。王服▯冕不兴舞矣,士服▯冕反舞之乎?且▯冕又非士所当服者,众仲之误鲁使僣无疑也。张氏曰:当从《公羊》之说,众仲姑欲止用八之僣,故畧诸公言之,非《周礼》也。

公羊》曰:「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隠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

译左氏说:“君子说:石碏是纯粹的忠臣,他厌恶州吁却厚待他。所谓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按:左氏凡说“君子说”和“仲尼说”之类的话,都没有意义。不仅没有意义,还有损害名教的。唯独这一条稍微平正,但也不是本义。

谷梁说:“称‘人’来杀,是杀有罪的人。祝吁的挈,是失嫌。记月份,是谨慎。”

州吁不称国,是蒙受上面的国字。不称公子,是因为没有经过三次任命。有什么失嫌呢?

冬十二月,卫国人拥立晋。

左氏说:经文说“卫人立晋”,是因为众人。

按:众人拥立的说法,与《公羊》“众人拥立”的话大致相同,但不如《公羊》的话精当。然而《左氏》仅仅解释“卫人立晋”为“众人”,却不知道“众人”不应当拥立,这是只懂其辞,不懂其义。

《公羊》说:“晋,是谁?是公子晋。立,是什么意思?立是不应当立。称‘人’是什么意思?是众人拥立他的话。那么是谁拥立他?是石碏拥立他。石碏拥立他,那么称‘人’是什么意思?是众人想要拥立他。众人虽然想要拥立他,但拥立他是不对的。”

按:《公羊》说不应当立,又说拥立他是不对的,但不说所以不应当立和不正确的原因,为什么呢?

谷梁说:“卫人,是众人的话。立,是不应当立的。晋的名,是厌恶。称‘人’来拥立他,是什么意思?是得到众人。得到众人,就是贤能。贤能却说‘不应当立’,是什么意思?《春秋》的道义,诸侯与正而不与贤。”范氏说:“立君,不是崇尚贤能,是为了明确统绪。建储,不是私爱亲人,是为了确定名分。名分确定,那么贤能就没有扰乱长幼的阶梯,而自恃贤能的祸患就堵塞了。”我认为谷梁说诸侯与正而不与贤,范氏说名分确定,没有扰乱长幼的阶梯,施之于常经,确实是格言。如果卫桓被弑,州吁已杀,没听说有别嫡长可立,不知道谷梁所指的正是谁?或许有考证,我不能知道。如果没有考证,而只就卫人立晋的文辞来生发义理,那么不如说他不向天子请示是得其防。

五年春,公在棠射鱼。

左氏说:“陈列鱼而观看。”经文说:“公矢鱼于棠,非礼。”并且说远方之地。

厚斋王氏说:“按《淮南子·时则训》,季冬命令渔师开始捕鱼,天子亲自前往射鱼,那么左氏陈列鱼的说法就不对了。陈仲蔚说‘公矢鱼于棠’,有人说矢如皋陶矢厥谟的矢。朱子说:‘就是乱说。’现在根据传文,那么公不射,那么矢鱼是将弓矢去射之,如汉武帝亲射江中蛟之类。何以见得夫子作《春秋》,征只书征伐,只书伐,不曾这样下一字,遂往陈列鱼而观看。这几句却是左氏自说,据他上文则无此意。我认为左氏云‘则公不射’,本为鸟兽而言耳,陈列鱼固然不通,矢鱼也未必恰当,不如从公谷观鱼为简易。”

《公羊》说:“为什么书?讥。讥什么?远。公为什么远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登来之者,是什么?美大之辞。棠者,是什么?济上之邑。”

按:书观鱼于棠,讥其弃国政而事游观,不仅讥远而已。登来以下辞尤谬,至何氏谓耻与百姓争利,故讳使,若以远观为讥,则穿凿甚矣。

谷梁说:常事曰视,非常曰观。

视与观的区别,不是字训。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即非常也。未尝不曰视也。

夏四月,卫桓公。

谷梁说:月,故也。

秋,卫师入郕。

谷梁说:“入,是内弗受。”郕国也将,卑师众曰:“师,内弗受。”辨见二年,莒入向。

九月,考仲子之宫,初献六羽。

左氏说:“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于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

刘氏说:经言初献者,讥始僣也,犹初税畆矣。鲁隐以前,未尝舞六佾于群公之庙,今立仲子庙,又下群公,疑于所舞,故问众仲也。众仲不知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因天子八佾,遂兼称诸侯六佾,致使鲁僣诸公之礼也。此《春秋》所以书其初也。仲云:士二佾,所谓士者,特牲、少牢皆士礼也,无用乐舞之仪,安得二佾而施之乎?《周礼》舞师之职,凡小祭祀则不兴舞,小祭祀王者服冕之祭也。王服冕不兴舞矣,士服冕反舞之乎?且冕又非士所当服者,众仲之误鲁使僣无疑也。张氏说:当从《公羊》之说,众仲姑欲止用八之僣,故略诸公言之,非《周礼》也。

《公羊》说:“考宫者何?考,犹入室也。始祭仲子也。桓未君,则曷为祭仲子?隐为桓立,故为桓祭其母。”

也。然则何言尔?成公意也。」又曰:「诸公者何?诸侯者何?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天子三公者何?天子之相也。天子之相,则何以三?自陜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陜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始僣诸公,昉于此乎?前此矣。前此则曷为始乎此?僣诸公犹可言也,僣天子不可言也。」

译呢。既然如此,为什么这样说呢?是为了成全成公的心意。」又问:「诸公是什么意思?诸侯是什么意思?天子的三位重臣称为公,先代帝王的后裔称为公,其余的大国称为侯,小国称为伯、子、男。天子的三位重臣是什么意思?是天子的宰相。天子的宰相,为什么设三位?崤山以东的地区,由周公管理;崤山以西的地区,由召公管理。有一位宰相留在朝廷内部。僭越诸公的礼制,是从这里开始的吗?不,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在此之前,为什么偏偏从这里开始记载呢?僭越诸公的礼制还可以说,僭越天子的礼制则不可说。」

案考字训,当依杜氏为成公羊训,考为入室,失之矣。其论天子、公侯、大夫舞数,则近理,去古不逺,必有所据,故附之本义云。

谷梁曰:「考者,成之也。成之为夫人也。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使公子主其祭也。于子祭,于孙止。仲子者,惠公之母,隠孙而修之,非隠也,初始也。」谷梁子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僣乐矣。」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初献六羽,始厉乐矣。」

案《谷梁》考训,为成是已然,又谓成之,又继以成之,为夫人,是其意不谓成仲子之宫,而成仲子之为夫人,则失之矣。又谓仲子为惠公之母,而以子祭孙止为说,如果惠公之母,则得其一义;若据《左氏》为惠公之妾,则又失之。其曰「礼,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今于礼亦无所考。陈岳氏曰:「凡诸侯之夫人薨,殡庙赴同祔姑,然后致新主于太庙,斯国公之制也。」惠公元妃孟子,春秋前薨,已致于庙,仲子不得复致之。隠公以手文之故,成先君之意,乃以一夫人之礼备之,第不致庙,别致仲子之宫祭之。茍惠公之母,必致于庙,安得谓之仲子之宫?设如是,则桓之母何以蔑而无闻?隠公让桓,诚为虚语,奚疏濶之如是?愚谓《尸子》曰:「舞夏,自天子至诸侯皆用八佾,非是。」

  邾人郑人伐宋

左氏曰:宋人取邾田。邾人告于郑曰:「请君释憾于宋,敝邑为道。」郑人以王师防之,伐宋,入其郛,以报东门之役。宋人使来告命。公闻其入郛也,将救之,问于使者曰:「师何及?」对曰:「未及国。」公怒,乃止。辞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难,今问诸使者曰:「师未及国,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案宋人取邾田以王师防伐,宋入其郛,经当直书,今不经见,未可信也。宋人使来告,命以下非本义,不録。

  螟

谷梁曰:「虫灾也,甚则日,不甚则时。」

  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左氏曰:「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之加一等。」

  非本义不録

谷梁曰:「隠不爵命大夫,其曰公子彄,何也?先君之大夫也。」

刘氏曰:非也。隠实鲁君也。爵命大夫,何所不可哉?献可。杜氏曰:《春秋》之内,大夫凡録其事,岂由爵命与不爵命乎?

  宋人伐郑围长葛

  左氏曰以报入郛之役也

  入郛事未详信否

公羊曰:「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强也。」

赵氏曰:「伐国而围邑,皆书之,不可偏遗也。」公羊曰:「强也。夫一邑之强,亦何能为?而特书乎?且围长葛,明年又书取。若长葛能强,何见取乎?」愚谓:「春秋围邑曰『围邑』,据事直书而已。邑不言围,例始于谁耶?」

谷梁曰:「伐国不言围邑,此其言围,何乆之也?伐不逾时,战不逐奔,诛不填服,苞人民,殴牛马,曰侵;斩树木,坏宫室,曰伐。」

叶氏曰:「案《春秋》书伐而围邑者凡四,无有乆师之义。盖见围长葛书取,以为经年不解,故云尔。」刘氏曰:「有伐者,有围者,理当并书,不得以轻重相覆也。古之行师,不必尽如此其暴也。《春秋》虽乱世,防有一国侵伐不苞人民、殴牛马、不斩树木、坏宫室者,《春秋》何以书之?夫桓、文之师,诚有节制也。其所侵伐,庸得尽如▯所言哉!」

  三传辨疑卷一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二

  元 程端学 撰

  隠公

  六年春郑人来输平

  左氏曰郑人来渝平更成也

献可杜氏曰:「左氏经书曰『渝』,盖传授不同而文或误耳。先儒谓之『絶』其成者,以释『渝』为变也。公谷虽以为『输』,而又以『堕成』言之,斯亦未达其义。且诸侯或渝变不睦,则必起兵交伐,奚假使人告絶哉?然则『输』屈己之辞也。今以上下经详之,则四年有翚防四国伐郑之怨,八年有归祊之事,则此年郑欲输以为平,所以释前怨。」

公羊曰:「输平者何?输平犹堕成也。何

译查考字义训释,应当依据杜氏为《公羊传》所作的训释,将“考”解释为“入室”,这是错误的。他论述天子、公侯、大夫的舞队人数,则接近情理,与古制不远,必定有所依据,所以附在本文原义之后。

《谷梁传》说:“‘考’,就是‘成’的意思。‘成’,就是成就她成为夫人。按照礼制,庶子即位为君,要为他的母亲修建宫室,让公子主持祭祀。在儿子时祭祀,到孙子时就停止。仲子是惠公的母亲,隐公为她修缮宫室,这不是隐公,而是初始。”《谷梁子》说:“舞夏,天子用八佾,诸公用六佾,诸侯用四佾。初次献舞用六羽,开始僭越礼乐了。”《尸子》说:“舞夏,从天子到诸侯,都用八佾。初次献舞用六羽,开始严厉地对待礼乐了。”

查考《谷梁传》对“考”的训释,解释为“成”是对的,又说“成之”,接着又说“成之,为夫人”,他的意思不是说建成仲子的宫室,而是说成就仲子成为夫人,这就错了。又说仲子是惠公的母亲,用儿子祭祀、孙子停止来解释,如果仲子确实是惠公的母亲,那么这就符合一种说法;如果依据《左传》认为仲子是惠公的妾,那就又错了。他说“礼制,庶子为君,为其母筑宫”,现在在礼制中也查无此据。陈岳氏说:“凡是诸侯的夫人去世,在宗庙停灵、赴告、合祭于姑母之后,然后把新神主送入太庙,这是国公的制度。”惠公的原配夫人孟子,在春秋之前去世,已经送入太庙,仲子不能再送入太庙。隐公因为手纹的缘故,成全先君的心意,于是用一夫人的礼仪完备地对待她,只是不送入太庙,另外修建仲子的宫室祭祀她。如果仲子是惠公的母亲,必定要送入太庙,怎么能称为仲子的宫室呢?假如是这样,那么桓公的母亲为什么被轻视而没有听闻?隐公让位给桓公,确实是空话,为什么疏漏阔大到如此地步?我认为《尸子》说:“舞夏,从天子到诸侯都用八佾”,这是不对的。

邾国人、郑国人攻打宋国

《左传》说:宋国人夺取了邾国的田地。邾国人向郑国报告说:“请您在宋国发泄怨恨,敝邑愿意做向导。”郑国人率领周天子的军队防备宋国,攻打宋国,进入宋国的外城,以报复东门之战。宋国人派使者来报告情况。鲁公听说他们进入外城,将要救援宋国,问使者说:“军队到哪里了?”回答说:“还没有到达国都。”鲁公发怒,于是停止了救援。辞谢使者说:“您命令我共同忧虑国家的灾难,现在我问使者说:‘军队还没有到达国都,这不是我敢知道的。’”

查考宋国人夺取邾国田地,率领周天子的军队防备并攻打宋国,宋国进入其外城,《春秋》应当直接记载,现在《春秋》没有记载,不可信。宋国人派使者来报告,以下的内容不是本文原义,不收录。

螟虫灾害

《谷梁传》说:“这是虫灾,严重的就记载日期,不严重的就记载月份。”

冬季十二月辛巳日,公子彄去世

《左传》说:“鲁公说:‘叔父对我有怨恨,我不敢忘记。’〇之加一等。”

不是本文原义不收录

《谷梁传》说:“隐公不册封任命大夫,这里说‘公子彄’,为什么呢?是先君的大夫。”

刘氏说:不对。隐公确实是鲁国的国君。册封任命大夫,有什么不可以的呢?献可。杜氏说:《春秋》之中,大夫凡是记载其事迹,难道是因为册封任命还是不册封任命吗?

宋国人攻打郑国,包围长葛

《左传》说:以报复进入外城之战。

进入外城之事未详,信否

《公羊传》说:“城邑不说包围,这里说包围,为什么呢?强大。”

赵氏说:“攻打国家而包围城邑,都应当记载,不能偏废遗漏。”《公羊传》说:“强大。一个城邑的强大,又能做什么?而特别记载呢?况且包围长葛,第二年又记载夺取。如果长葛能强大,为什么被夺取呢?”我认为:《春秋》记载包围城邑就说“包围城邑”,据事直书而已。城邑不说包围,这个例始是谁开始的呢?

《谷梁传》说:“攻打国家不说包围城邑,这里说包围,为什么呢?时间长久。攻打不超过一个季节,作战不追逐逃兵,讨伐不镇压顺服者,裹挟人民,驱赶牛马,叫做侵;砍伐树木,毁坏宫室,叫做伐。”

叶氏说:查考《春秋》记载攻打而包围城邑的共有四次,没有久驻军队的含义。大概因为看到记载包围长葛后记载夺取,认为经过一年没有解除,所以这样说。刘氏说:有攻打的,有包围的,理当一并记载,不能以轻重相互掩盖。古代出兵,不一定都像这样暴虐。《春秋》虽然是乱世,难道有一国攻打不裹挟人民、驱赶牛马,不砍伐树木、毁坏宫室的吗?《春秋》为什么记载它呢?桓公、文公的军队,确实有节制。他们所攻打的,怎么能都像〇所说的呢!

《三传辨疑》卷一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二

元 程端学 撰

隐公

六年春,郑国人来修好

《左传》说:郑国人来改变和好,重新结盟。

献可杜氏说:“《左传》经文写作‘渝’,大概是传授不同而文字有误。先儒称之为‘绝’其盟约,用‘渝’解释为改变。《公羊》《谷梁》虽然认为是‘输’,却又用‘堕成’来解释,这也未能通达其义。况且诸侯如果改变不和睦,必定起兵交战,何必假借派人告绝呢?那么‘输’是委屈自己的言辞。现在以上下文详细考察,四年有翚会合四国攻打郑国的怨恨,八年有归还祊地之事,那么这一年郑国想要输诚以求和好,用来消除前怨。”

《公羊传》说:“输平是什么意思?输平就是堕成。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