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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藏三传辨疑十四

三传辨疑卷十四

儒藏 · 春秋 · 已译 · 第 259–274 段

晋,何怪其为“出”而以“出”为义乎?使后之传《春秋》者,皆舍大义而以“出”为义也。《武成》曰:“王出郊。”《康王之诰》曰:“王出在应门之内。”夫郊在王畿之内,应门为天子之宫,尚曰“出”,周公奔而言“出”,何足为义乎?夫以天子论道经邦之三公,而至于出奔,其罪岂难知?而必待加一“出”字,然后知周公之为自出乎?此一字褒贬之▯,左氏倡之,诸儒和之,而经防沦没之由也。曰:“然则王子瑕奔晋,尹氏、毛伯、召伯以王子朝奔楚,皆不言‘出’,何邪?”曰:“史有详畧仲尼岂能益之使一之乎?”若以周公为自出,则王子瑕、尹氏、毛伯、召伯之“出”,谁使之乎?

译晋国,有什么奇怪它用“出”字来解释而把“出”当作义例的呢?假使后来传述《春秋》的人,都舍弃大义而把“出”当作义例。《武成》说:“王出到郊外。”《康王之诰》说:“王出到应门之内。”那郊野在王畿之内,应门是天子的宫门,尚且说“出”,周公奔逃而说“出”,哪里足以作为义例呢?那以辅佐天子论道治国的三公,以至于出奔,他的罪过难道难以知晓吗?却一定要加上一个“出”字,然后才知道周公是自行出奔吗?这所谓一字褒贬的谬误,由左丘明倡导,众儒附和,这就是经义沦丧埋没的原因。有人说:“既然这样,那么王子瑕奔逃到晋国,尹氏、毛伯、召伯带着王子朝奔逃到楚国,都不说‘出’,为什么呢?”回答说:“史书有详略之分,孔子怎么能增加内容使它们统一呢?”如果认为周公是自行出奔,那么王子瑕、尹氏、毛伯、召伯的“出”,是谁让他们出奔的呢?

公羊曰:「王者无外,此其言出何?自其私土而出也。」公羊既知周公为天子三公,则在朝明矣,又何従知其自私土而出邪?此非有所据,因「出」之一字生义耳。

谷梁曰:「周有入无出,其曰出,上下一见之也。言其上下之道无以存也。上虽失之,下孰敢有之?今上下皆失之矣。」

案《左氏》《公羊》以“出”为义,则既凿矣;而《谷梁》又引“天王出居郑”为上下之义,则凿之尤者,不足辨也。

  夏公防晋侯卫侯于▯泽

左氏曰:七年秋,楚子重伐郑,师于汜,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囚郧公钟仪,献诸晋。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九年,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絷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使税之,召而吊之,再拜稽首。问其族,对曰:「泠人也。」公曰:「能乐乎?」对曰:「先父之职官也,敢有二事?」使与之琴,操南音。公曰:「君王何如?」对曰:「非小人之所得知也。」固问之,对曰:「其为太子也,师保奉之以朝于婴齐而夕于侧也,不知其他。」公语范文子。文子曰:「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太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公従之,重为之礼,使归求成。十二月,楚子使公子辰如晋,报钟仪之使,请修好结成。十一年,宋华元善于令尹子重,又善于栾武子。闻楚人既许晋籴茷成而使归复命矣。冬,华元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十二年,宋华元克合晋楚之成。夏五月,晋士燮防楚公子罢、许偃。癸亥,盟于宋西门之外曰:「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胙国。」郑伯如晋,听成,防于▯泽,成故也。

赵氏曰:案此若实事,则无不告诸侯之理,不应不书也。又曰:防于▯泽成故也。案此防楚不与焉,何以证其成乎?刘氏曰:▯泽之防,本以合楚郑也,今楚郑不至鲁卫,是盟何邪?且合晋楚者宋也,宋亦不与,又何邪?凡晋楚为平,则应大合诸侯以申成好,今三国防而已,又何邪?然则▯之言未足信也。叶氏曰:▯泽之防,杜预谓晋既与楚成,合诸侯以申成好,然经书公防晋侯、卫侯于▯泽,见卫侯而不见郑伯,岂▯误以卫侯为郑伯欤?晋诚欲与楚成,既钟仪谋之于前,籴茷请之于后,何与于宋而必待华元合之乎?审有是盟,岂▯泽之防犹告诸侯而得书,西门之盟反不告诸侯而不书乎?然则▯泽自鲁卫以他事与晋为好,无预于楚,西门之盟未必有传,但见郑伯尝以贰楚执于铜鞮,故谓晋楚合而听成,遂误以卫侯为郑伯尔。继言晋郑至,如楚聘且涖盟,冬书楚公子罢如晋聘且涖盟,十二月晋侯及楚公子罢盟于赤棘,晋楚之成实在此,晋愧其求成于楚,故不以告,是在传之中而不悟也。赵氏曰:晋厉初立,而众诸侯自为▯泽之防,然所防者鲁卫而已,左氏载合晋楚之成,郑人听成,考之于经,无一毫合,不知何年之事,而左氏误附于此。

  秋晋人败狄于交刚

谷梁曰:「中国与夷狄不言战,皆曰败之。夷狄不日,案公败齐师于长勺,公败宋师于乗丘之类有之矣。非特中国与夷狄皆曰败之也。」

十有三年春,晋侯使郤锜来乞师。

左氏曰:晋侯使郤锜来乞师,将事不敬。孟献子曰:「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身之基也。郤子无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不亡何为?」

  非本义不録

谷梁曰:「乞,重辞也。古之人重师,故以乞言之也。」案晋侯若有当伐之国,告于王而命诸侯伐之,其谁不従?今以报秦怨而私乞师,谷梁反以古人重师言之,岂知言也哉!

三月,公如京师。夏五月,

译《公羊传》说:“王者没有内外之分,这里说‘出’是什么意思呢?是从他私人的封地出发。”《公羊传》既然知道周公是天子的三公,那么他在朝廷上是明确的,又怎么知道他是从私人封地出发呢?这没有依据,只是根据“出”这个字生发出的意义罢了。

《谷梁传》说:“周朝有‘入’没有‘出’,这里说‘出’,是上下都出现这种情况。意思是上下之道无法维持。上面虽然失去了它,下面谁敢拥有它?现在上下都失去了它。”

按:《左传》《公羊传》根据“出”字来释义,已经穿凿附会了;而《谷梁传》又引用“天王出居郑”作为上下之道的意义,更是穿凿附会得厉害,不值得辩驳。

夏季,鲁公在〇泽防备晋侯、卫侯。

《左传》说:七年秋天,楚子重攻打郑国,军队驻扎在汜地,诸侯救援郑国。郑国的共仲、侯羽袭击楚军,俘虏了郧公钟仪,献给晋国。晋国人带着钟仪回国,把他囚禁在军府。九年,晋侯在军府巡视,看见钟仪,问道:“戴着南方的帽子被捆绑着的是谁?”官吏回答说:“是郑国人献来的楚国囚犯。”晋侯让人给他松绑,召见他并慰问他,钟仪两次拜谢并叩头。晋侯问他的家族,回答说:“是泠地的人。”晋侯说:“能演奏音乐吗?”回答说:“这是我先父的职务,怎敢从事其他事情?”晋侯让人给他琴,他演奏南方的音乐。晋侯说:“楚王怎么样?”回答说:“这不是小人所能知道的。”晋侯坚持追问,回答说:“他做太子的时候,师傅和保傅奉着他早上朝见婴齐,晚上朝见侧室,其他的不知道。”晋侯告诉范文子。范文子说:“楚国的囚犯是君子,言语称引先父的职务,不背离根本;音乐演奏本土的风俗,不忘记旧情;称引太子,抑制私心;称呼两位卿,尊重君主。不背离根本,是仁;不忘记旧情,是信;无私心,是忠;尊重君主,是敏。用仁来接待事务,用信来坚守它,用忠来完成它,用敏来推行它。事情虽然大也一定能成功,君主何不让他回去,让他促成晋楚的和解。”晋侯听从了他的建议,隆重地对待他,让他回去请求和解。十二月,楚子派公子辰到晋国,报答钟仪的使命,请求修好结盟。十一年,宋国的华元与令尹子重交好,又与栾武子交好。听说楚国人已经答应晋国籴茷结盟并派人回去复命了。冬天,华元到楚国,又到晋国,促成晋楚的和解。十二年,宋国华元促成晋楚的和解。夏季五月,晋国士燮防备楚国公子罢、许偃。癸亥日,在宋国西门外结盟说:“凡是晋楚不要互相用兵,好恶相同,共同忧虑灾难危险,防备救助凶险祸患。如果有危害楚国的,晋国就讨伐他;在晋国的,楚国也这样做。交换礼物往来,道路不要阻塞。谋划不协调的事情而讨伐不臣服的,有违背这个盟约的,神明惩罚他,使他的军队覆灭,不能享受国家。”郑伯到晋国,听取和解,在〇泽防备,是因为和解的缘故。

赵氏说:按:这如果是实事,就没有不告知诸侯的道理,不应该不记载。又说:在〇泽防备,是因为和解的缘故。按:这次防备楚国没有参与,怎么证明和解呢?刘氏说:〇泽的防备,本来是为了联合楚国和郑国,现在楚国和郑国不到,鲁国和卫国也不到,这是什么盟约呢?而且联合晋楚的是宋国,宋国也没有参与,又是什么缘故呢?凡是晋楚为了和平,应该大会诸侯来重申友好,现在只有三国防备,又是什么缘故呢?那么〇泽的说法不足以相信。叶氏说:〇泽的防备,杜预认为晋国已经与楚国和解,联合诸侯来重申友好,但是经文记载公在〇泽防备晋侯、卫侯,看见卫侯而没有看见郑伯,难道〇误把卫侯当作郑伯吗?晋国如果真的想与楚国和解,既然之前有钟仪谋划,之后有籴茷请求,为什么与宋国有关而一定要等华元来联合呢?确实有这个盟约,难道〇泽的防备告知诸侯而得以记载,西门的盟约反而不告知诸侯而不记载吗?那么〇泽自鲁卫因为其他事情与晋国友好,与楚国无关,西门的盟约未必有记载,只是看见郑伯曾经因为背叛楚国被拘禁在铜鞮,所以认为晋楚联合而听取和解,于是误把卫侯当作郑伯罢了。接着说晋郑到达,到楚国聘问并且主持盟约,冬天记载楚公子罢到晋国聘问并且主持盟约,十二月晋侯与楚公子罢在赤棘结盟,晋楚的和解实在是在这里,晋国羞愧于向楚国求和,所以不告知,这是在传中而没有醒悟的。赵氏说:晋厉公刚即位,而众诸侯自己在〇泽防备,但是防备的只是鲁国和卫国而已,左氏记载联合晋楚的和解,郑人听取和解,考察经文,没有一丝一毫符合,不知道是哪一年的事情,而左氏错误地附会在这里。

秋季,晋人在交刚打败狄人。

《谷梁传》说:“中原与夷狄不称战,都说打败他们。夷狄不记日期,按:公在长勺打败齐师,公在乗丘打败宋师之类都有。不只是中原与夷狄都说打败他们。”

十三年春季,晋侯派郤锜来请求军队。

《左传》说:晋侯派郤锜来请求军队,办事不恭敬。孟献子说:“郤氏将要灭亡了吧?礼,是身体的主干;敬,是身体的基础。郤子没有基础,而且是先君的嗣卿,接受使命来请求军队,将要保卫国家,却怠慢抛弃君命。不灭亡做什么?”

不符合本义的不记录。

《谷梁传》说:“乞,是沉重的言辞。古人重视军队,所以用乞来说。”按:晋侯如果有应当讨伐的国家,告知周王而命令诸侯讨伐,谁不听从?现在为了报复秦国的怨恨而私下请求军队,《谷梁传》反而用古人重视军队来说,难道懂得言辞吗!

三月,鲁公到京师。夏季五月,

公自京师遂防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

译鲁公从京师出发,于是会同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一起讨伐秦国。

左氏曰:三月,公如京师。宣伯欲赐,请先使王以行人之礼礼焉。孟献子从王以为介,而重贿之。公及诸侯朝王,遂従刘康公、成肃公防晋侯伐秦。成子受脤于社,不敬。刘子曰:「吾闻之,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之以福,不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力莫如敦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反乎?」夏四月戊午,晋侯使吕相絶秦曰:「昔逮我献公及穆公相好,戮力同心,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昬姻。天祸晋国,文公如齐,恵公如秦,无禄。献公即世,穆公不忘旧徳,俾我恵公用能奉祀于晋。又不能成大勲,而为韩之师,亦悔于厥心,用集我文公。是穆之成也。文公躬擐甲胄,跋履山川,逾越险阻,征东之诸侯,虞、夏、商、周之▯,而朝诸秦,则亦既报旧徳矣。郑人怒君之疆场,我文公帅诸侯及秦围郑。秦大夫不询于我寡君,擅及郑盟。诸侯疾之,将致命于秦。文公恐惧,绥静诸侯。秦师克还,无害。则是我有大造于西也。无禄,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奸絶我好,伐我保城,殄灭我费滑,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我襄公未忘君之旧勲,而惧社稷之陨,是以有殽之师。犹愿赦罪于穆公。穆公弗听,而即楚谋我。天诱其衷,成王陨命。穆公是以不克逞志于我。穆襄即世,康灵即位。康公,我之自出,又欲阙翦我公室,倾覆我社稷,帅我蝥贼以来荡揺我边疆。我是以有令狐之役。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洓川,俘我王官,翦我羁马。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则是康公絶我好也。及君之嗣也,我君景公引领西望,曰:「庶抚我乎?」君亦不恵,称盟利。吾有狄难,入我河县,焚我箕郜,芟夷我农功防刘,我边陲,我是以有辅氏之聚。君亦悔祸之延,而欲徼福于先君献穆,使伯车来命。我景公曰:吾与汝同好弃恶,复修旧徳,以追念前勲,言誓未就。景公即世,我寡君是以有令狐之防。君又不祥,背弃盟誓。白狄及君同州,君之仇讐,而我之昬姻也。君来赐命曰:吾与女伐狄。寡君不敢顾昏姻,畏君之威,而受命于吏。君有二心于狄,曰:晋将伐女,狄应且憎,是用告我。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徳也,亦来告我曰:秦背令狐之盟,而来求盟于我。昭告昊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曰:余虽与晋出入,余惟利是视。不谷恶其无成徳,是用宣之以惩不壹。诸侯备闻此言,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寡人帅以听命,惟好是求。君若惠顾诸侯,矜哀寡人,而赐之盟,则寡人之愿也。其承宁诸侯以退,岂敢徼乱?君若不施大惠,寡人不佞,其不能以诸侯退矣。敢尽布之执事,俾执事实图利之。秦桓公既与晋厉公为令狐之盟,而又召狄与楚,欲道以伐晋。诸侯是以睦于晋。晋栾书将中军,荀庚佐之;士燮将上军,郤锜佐之;韩厥将下军,荀防佐之;赵旃将新军,郤至佐之;郤毅御戎,栾鍼为右。孟献子曰:晋帅乗和,师必有大功。五月丁亥,晋师以诸侯之师及秦师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获秦成差及不更女父。曹宣公卒于师,师遂济泾,及侯丽而还迓。晋侯于新楚,成肃公卒于瑕。刘氏曰:左氏有刘康公、成肃公,而经不书。又云战于麻隧,秦师败绩,而经不説。然则皆虚也。叶氏曰:王卿防诸侯伐,未有不书于经者。二公诚行,安得不书乎?杜预谓二公不书,兵不加秦。既言防,则当书,况后言麻隧之胜,则兵非不加秦也。愚案:刘子论成肃公,盖格言也,非左氏所自撰,而前后差舛如此。岂刘子他日之言,而左氏误引之欤?

公羊曰:「其言自京师何?」公凿行也。公凿行奈何?「不敢过天子也。」

自京师正讥其为伐秦,因朝王耳,而公羊乃为不敢过天子之都,而更造其行,是与之也,岂不悖哉

谷梁曰:「公如京师,不月,月非如也。非如

译左氏说:三月,鲁君前往京师。宣伯想要得到赏赐,请求先让周王以接待使者的礼仪来礼遇他。孟献子跟随周王担任副使,并重重贿赂了他。鲁君和诸侯朝见周王,于是跟随刘康公、成肃公协助晋侯讨伐秦国。成子在社坛接受祭肉时,态度不恭敬。刘子说:“我听说,人禀受天地的中正之气而生,这就是所谓的命。因此有了行动、礼仪、威仪的准则来安定命运。能够的人以此修养而获得福分,不能的人则因此败坏而招致祸患。所以君子勤勉于礼,小人尽力于职。勤勉于礼没有比表达敬意更重要的,尽力于职没有比忠厚笃实更重要的。敬意在于修养精神,笃实在于坚守职分。国家的大事在于祭祀和战争。祭祀有主持分肉的官员,战争有接受祭肉的将领。这是神明的大节。现在成子懒惰,抛弃了他的天命,他恐怕不能回来了吧?”夏四月戊午日,晋侯派吕相与秦国断绝关系说:“从前我们的献公和秦穆公交好,同心协力,用盟誓来重申,用婚姻来加深。上天降祸于晋国,文公出逃到齐国,惠公出逃到秦国,没有福分。献公去世,穆公不忘记旧恩,使我们惠公能够回国在晋国主持祭祀。但又不能成就大功,而在韩地发兵,穆公心里也后悔,于是接纳了我们文公。这是穆公的成全。文公亲自穿上铠甲,跋涉山川,越过险阻,征伐东方的诸侯,虞、夏、商、周的遗民,而朝见秦国,这也算是报答旧恩了。郑国人怨恨您侵犯边境,我们文公率领诸侯和秦国包围郑国。秦国大夫不向我们国君请示,擅自与郑国结盟。诸侯憎恶秦国,将要向秦国拼命。文公恐惧,安抚平定诸侯。秦军得以回国,没有伤害。这是我们晋国对西方有大恩德。没有福分,文公去世。穆公不但不哀悼,反而轻蔑地对待我们去世的国君,轻视我们襄公,在殽地伏击我们,断绝我们的友好关系,攻打我们的边城,灭绝我们的费滑,离散我们的兄弟,扰乱我们的同盟,颠覆我们的国家。我们襄公没有忘记您旧日的功勋,而害怕国家灭亡,因此才有殽地的战役。仍然希望穆公赦免罪过。穆公不听,反而与楚国谋划对付我们。上天诱导他的内心,成王丧命。穆公因此不能在我们身上逞志。穆公、襄公去世,康公、灵公即位。康公,是我们同宗出身,又想削弱我们公室,颠覆我们国家,率领我们的害虫来动摇我们边疆。因此我们有令狐的战役。康公还不悔改,进入我们河曲,攻打我们洓川,俘虏我们王官,剪灭我们羁马。因此我们有河曲的战斗。东方道路不通,就是康公断绝我们的友好关系。等到您继承君位,我们国君景公伸长脖子向西望,说:‘大概会安抚我们吧?’您也不施恩惠,只贪图盟约的利益。我们有狄人的灾难,您进入我们河县,焚烧我们箕郜,铲除我们的农作,掠夺我们的边陲,因此我们有辅氏的聚集。您也后悔祸患蔓延,而想向先君献公、穆公求福,派伯车来命令。我们景公说:‘我与你同好弃恶,重修旧恩,来追念前功,盟誓还没有完成。景公去世,我们国君因此有令狐的防备。您又不吉祥,背弃盟誓。白狄与您同处一州,是您的仇敌,而却是我们的姻亲。您来赐命说:‘我与你一起攻打狄人。’我们国君不敢顾念姻亲,畏惧您的威严,而听从吏员的命令。您对狄人有二心,说:‘晋国将要攻打你,狄人回应且憎恨,因此告诉我们。’楚国人厌恶您三心二意,也来告诉我们说:‘秦国背弃令狐的盟约,而来向我们求盟。’昭告昊天上帝,秦国的三公、楚国的三王说:‘我虽然与晋国往来,我只看利益。我厌恶他没有成德,因此宣扬来惩戒不专一。’诸侯都听到这话,因此痛心疾首,亲近我们。我们率领诸侯听从命令,只求友好。您如果恩顾诸侯,怜悯我们,而赐予盟约,那是我们的愿望。他们承蒙安宁而退兵,怎敢谋求混乱?您如果不施大恩,我们不才,恐怕不能率领诸侯退兵了。敢全部陈述给执事,让执事切实考虑利益。秦桓公既与晋厉公在令狐结盟,而又召来狄人和楚国,想要引导他们攻打晋国。诸侯因此亲近晋国。晋国栾书率领中军,荀庚辅佐他;士燮率领上军,郤锜辅佐他;韩厥率领下军,荀防辅佐他;赵旃率领新军,郤至辅佐他;郤毅驾驭战车,栾鍼为车右。孟献子说:晋国主帅和顺,军队必定有大功。五月丁亥日,晋军率领诸侯军队与秦军在麻隧交战。秦军大败,俘获秦国的成差和不更女父。曹宣公在军中去世,军队于是渡过泾水,到达侯丽而返回迎接。晋侯在新楚,成肃公在瑕地去世。刘氏说:左氏记载有刘康公、成肃公,而《春秋》经文没有记载。又说战于麻隧,秦军大败,而经文没有说明。那么这些都是虚假的。叶氏说:王卿协助诸侯讨伐,没有不在经文中记载的。二公如果真的去了,怎能不记载呢?杜预认为二公没有记载,是因为军队没有攻打秦国。既然说了协助,就应当记载,何况后面说了麻隧的胜利,那么军队并非没有攻打秦国。我认为:刘子议论成肃公,大概是格言,不是左氏自己撰写的,而前后差错如此。难道是刘子另一天的言论,而左氏错误引用了吗?

公羊说:“为什么说他从京师回来?”这是鲁君擅自出行。鲁君擅自出行是怎样的?“是不敢经过天子的都城。”

从京师回来,正确地讥讽他是因为讨伐秦国,顺便朝见周王,而公羊却解释为不敢经过天子的都城,而另外编造他的出行,这是赞同他,难道不荒谬吗?

谷梁说:“鲁君前往京师,没有记载月份,记载月份就不是前往。不是前往

而曰如,不叛京师也。言受命,不敢叛周也。」

译却说“如”,是不背叛京师的意思。说“受命”,是不敢背叛周朝的意思。

公之如京师,论其迹似得礼,论其情则本伐秦耳。春秋正讥其似是而实非,谷梁乃欲实其似是以为是,又以实如为非如,变乱是非日月为例之▯,一至于此。

  曹伯卢卒于师

谷梁曰:「▯曰:闵之也。公大夫在师,曰『师』;在防,曰『防』。刘氏曰:诸侯死于行,则记其地;死于国,则不记其地。所以别内外也。法则如此,何谓闵之?」

  冬▯曹宣公

  谷梁曰▯时正也

  十四年秋叔孙侨如如齐逆女

左氏曰:「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辨见宣元年公子遂逆女

  郑公子喜帅师伐许

左氏曰:「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戊戌,郑伯复伐许。庚子,入其郛。许人平,以叔申之封。」

公子喜伐许,而郑伯又伐许,至入其郛,又许以叔申之封。经何不书之?当以经为正。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

左氏曰:「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

刘氏曰:非也。一事而再见者,卒名之,此《春秋》之常耳,非为尊命故举氏,尊夫人故舎族也。何氏曰:襄二十七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复何所尊而舎族?《春秋》之法,事再见者皆名,以省文。

谷梁曰:「大夫不以夫人,以夫人非正也。刺不亲迎也。侨如之挈,由上致之也。」

康侯胡氏曰:然则取于他邦,而道里或逺,必亲迎乎?以封壤则有大小,以爵次则有尊卑,以道涂则有逺近。或迎之于其国,或迎之于其境上,或迎之于所馆中,礼之节可也。愚谓亲迎与迎于馆、所于礼文不甚明白,详见隠二年,纪履緰逆女。然此则讥侨如,以同姓之卿逆女故耳。

  冬十月庚寅卫侯臧卒

左氏曰:「卫侯有疾,使孔成子、甯恵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太子。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太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于未亡人。』呜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舎其重器于卫,尽寘诸戚,而甚善晋大夫。」

  非本义不録

  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公羊曰:仲婴齐者,何?公孙婴齐也。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兄后也。为兄后则曷为谓之仲婴齐?为人后者,为之子也。为人后者,为其子,则其称仲何?孙以王父字为氏也。然则婴齐孰后?后归父也。归父使于晋而未返,何以后之?叔仲恵伯傅子赤者也。文公死,子幼,公子遂谓叔仲恵伯曰:“君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叔仲恵伯曰:“吾子相之,老夫抱之,何幼君之有?”公子遂知其不可与谋,退而杀叔仲恵伯,弑子赤而立宣公。宣公死,成公幼,臧宣叔者,相也。君死不哭,聚诸大夫而问焉曰:“昔者叔仲恵伯之事,孰为之?”诸大夫皆杂然曰:“仲氏也,其然乎?”于是遣归父之家,然后哭君。归父使乎晋,还,自晋至柽,闻君薨,家遣墠帷哭君,成踊,反命于介。自是走之齐鲁人徐伤归父之无后也,于是使婴齐后之也。

啖氏曰:二▯不知有叔▯子公孙婴齐,此故称仲以别之,故妄说耳。愚案:以仲婴齐为归父弟,诸説皆然,不特公羊也。其是否未可辨,惟以仲婴齐似指六年如晋、八年如莒者,则不然耳。

谷梁曰:「此公孙也,其曰仲何也?子由父疏之也。」刘氏曰:「非也,此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非公子之子也。若必云子由父疏,不得称公孙,则归父何故称公孙乎?」

癸丑,公防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左氏曰:「十三年,曹伯卢卒于师。曹人使公子负刍守,使公子欣时逆曹伯之丧。秋,负刍杀其太子而自立也。诸侯乃请讨之。晋人以其役之劳,请俟他年。冬,▯曹宣公。既▯,子臧将亡,国人皆将从之。成公乃惧,告罪且请焉,乃反而致其邑。十五年,防于戚,讨曹成公也,

译鲁公前往京师,论其外在表现似乎合乎礼制,论其内心实情则原本是为了讨伐秦国。《春秋》正是讥讽其看似合乎礼制而实际上并非如此,而《谷梁传》却想要证实那看似合乎礼制的就是合乎礼制的,又用证实“如”字为“非如”来作为混淆是非、颠倒日月的例证,竟然到了这种地步。

曹伯卢死在军中。

《谷梁传》说:“(经文)说:这是怜悯他。国君和大夫在军中,就说‘师’;在防地,就说‘防’。刘氏说:诸侯死在行军途中,就记载地点;死在国内,就不记载地点。这是为了区别内外。法则虽然如此,为什么说这是怜悯呢?”

冬天,曹宣公去世。

《谷梁传》说:(这是)按时序记载,合乎正礼。

十四年秋天,叔孙侨如到齐国迎娶夫人。

《左传》说:“秋天,宣伯到齐国迎娶夫人,称其族氏,是尊重国君的命令。”

辨析见宣公元年公子遂迎娶夫人条。

郑国公子喜率领军队讨伐许国。

《左传》说:“八月,郑国子罕讨伐许国,战败。戊戌日,郑伯再次讨伐许国。庚子日,攻入许国的外城。许人求和,以叔申的封地作为条件。”

公子喜讨伐许国,而郑伯又讨伐许国,直到攻入其外城,又许诺以叔申的封地。《春秋》为什么不记载这些?应当以《春秋》经文为准。

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

《左传》说:“九月,侨如带着夫人妇姜氏从齐国回来,不称族氏是尊重夫人。”所以君子说:“《春秋》的称谓,含蓄而显明,记述而隐晦,委婉而成章,详尽而不污浊,惩恶而劝善。不是圣人谁能修撰它?”

刘氏说:不对。同一件事再次出现,就记载名字,这是《春秋》的常例,并不是因为尊重命令所以举出氏,尊重夫人所以舍弃族氏。何氏说:襄公二十七年,豹与诸侯的大夫结盟,又尊重什么而舍弃族氏呢?《春秋》的法则,事情再次出现都记载名字,是为了节省文字。

《谷梁传》说:“大夫不应当带着夫人,带着夫人是不合正礼的。这是讥讽没有亲自迎娶。侨如的挟持,是由上级造成的。”

康侯胡氏说:那么从其他国家娶妻,而路途或许遥远,一定要亲自迎娶吗?根据封地则有大小,根据爵位则有尊卑,根据路途则有远近。有的在其国内迎娶,有的在其边境迎娶,有的在所住的馆舍中迎娶,礼仪的节制是可以的。我认为亲自迎娶与在馆舍、所在处迎娶,在礼文上不是很明白,详见隐公二年纪履緰迎娶夫人条。然而这里讥讽侨如,是因为同姓的卿迎娶夫人的缘故。

冬天十月庚寅日,卫侯臧去世。

《左传》说:“卫侯有病,派孔成子、宁惠子立敬姒的儿子衎为太子。冬天十月,卫定公去世。夫人姜氏哭丧后休息,看见太子不悲哀,不给他斟酒喝,叹息说:‘这个人!将不仅使卫国败亡,其祸患必定始于我这个未亡人。’唉!上天降祸给卫国啊!我没有得到鱄,让他主持国家大事。大夫们听说后,无不惊恐畏惧。孙文子从此不敢把重器留在卫国,全部放在戚地,并且非常善待晋国的大夫。”

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十五年三月乙巳日,仲婴齐去世。

《公羊传》说:仲婴齐是谁?是公孙婴齐。公孙婴齐为什么称为仲婴齐?因为他是为兄长继后。为兄长继后为什么称为仲婴齐?为别人继后的人,成为他的儿子。为别人继后成为他的儿子,那么称仲是什么意思?孙子以祖父的字为氏。那么婴齐是继谁的后?继归父的后。归父出使晋国还没有回来,为什么继他的后?叔仲惠伯是太子的师傅。文公去世,太子年幼,公子遂对叔仲惠伯说:“国君年幼,怎么办?愿意和你商量。”叔仲惠伯说:“你辅佐他,我抱着他,有什么年幼的国君?”公子遂知道不能和他谋划,退下后杀了叔仲惠伯,杀了太子赤而立宣公。宣公去世,成公年幼,臧宣叔是相国。国君去世不哭,召集大夫们问说:“从前叔仲惠伯的事,是谁做的?”大夫们都杂乱地说:“是仲氏,大概是这样吧?”于是遣散了归父的家臣,然后哭国君。归父出使晋国,回来,从晋国到柽地,听说国君去世,家臣被遣散,在帷帐前哭国君,成踊,向副使复命。从此奔走于齐鲁之间,人们怜悯归父没有后代,于是让婴齐继他的后。

啖氏说:二〇不知道有叔〇子公孙婴齐,所以称仲来区别他,这是妄说。我认为:把仲婴齐当作归父的弟弟,各种说法都这样,不只是《公羊传》。其是否正确不可辨别,只有把仲婴齐指为六年如晋、八年如莒的人,则不是这样。

《谷梁传》说:“这是公孙,为什么称仲?儿子由父亲疏远他。”刘氏说:“不对,这是公孙的儿子以祖父的字为氏,不是公子的儿子。如果一定说儿子由父亲疏远,不能称公孙,那么归父为什么称公孙呢?”

癸丑日,鲁公与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在戚地结盟。晋侯逮捕曹伯,押回京师。

《左传》说:“十三年,曹伯卢死在军中。曹国人派公子负刍守国,派公子欣时迎接曹伯的灵柩。秋天,负刍杀了太子而自立。诸侯于是请求讨伐他。晋国人因为这次战役的劳苦,请求等待其他年份。冬天,〇曹宣公。已经〇,子臧将要逃亡,国人都将跟随他。成公于是害怕,承认罪过并且请求宽恕,于是返回并交出他的封邑。十五年,在戚地会盟,讨伐曹成公,”

执而归诸京师。书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不然则否。诸侯将见子臧于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译将他捉拿押解到京师。《春秋》记载说:“晋侯捉拿了曹伯,没有牵连他的百姓。”大凡国君对百姓不行正道,诸侯讨伐并捉拿他,就记载为“某人执某侯”,如果不是这样就不这样记载。诸侯打算让子臧去朝见周王并拥立他为君,子臧推辞说:“以前的史籍上有这样的话:‘圣人通达于礼的变通,次一等的人坚守礼的常节,下等的人则丧失礼的节操。’做国君,不是我的节操。我虽然不能做到圣人那样通达,但怎敢丧失坚守的节操呢?”于是逃奔到宋国。

邦衡胡氏曰:「曹伯之罪于经无据,左氏谓曹伯卒,公子负刍杀太子而代之。若然,则负刍杀未逾年之君,与齐商人弑舎罪均矣,安得畧而不书耶?又云『防于戚,讨曹成公』,果讨之,安得更与同盟耶?愚谓左氏载『子臧将亡,国人皆将从之』,事不可信。苟国人皆从子臧,何不讨杀负刍而立子臧乎?且一子臧,非有至徳,其能使国人皆从之乎?其曰『成公惧而告罪』,亦未必然。夫弑君之贼,何所忌惮,而能告罪致邑乎?其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至不然则否等语,皆无义理。以此观之,此传都无可信也。」

谷梁曰:「以晋侯而斥执曹伯,恶晋侯也。不言之,急辞也。断在晋侯也。」

  楚子伐郑

左氏曰:「楚将北,师子囊曰:『新与晋盟而背之,无乃不可乎?』子反曰:『敌利则进,何盟之有?』申叔时老矣,在申闻之曰:『子反必不免。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楚子侵郑,及暴隧,遂侵卫,及首止。郑子罕侵楚,取新石。栾武子欲报楚,韩献子曰:『无庸,使重其罪,民将叛之。无民,孰战?』」

案经无盟晋楚事,左氏以此实▯泽之防,而不知其背经益甚。且经仅书“楚子伐郑”,而不伐卫。又郑惧楚,不暇来即与平,故次年有侵宋、战晋之役,奚敢报复?使子罕侵楚,取新石。此皆其不然者也。

  秋八月庚辰▯宋共公

谷梁曰:“月卒日▯,非▯者也。此其言▯,何也?以其▯共姬,不可不▯共公也。▯共姬,则其不可不▯共公,何也?夫人之义,不逾君也。为贤者崇也。”

刘氏曰:「非也。若以▯夫人,则必▯其君。荘二十九年▯纪叔姬,而不▯纪侯,何也?愚谓《春秋》书诸侯▯者多矣,岂皆以▯夫人乎?不可通矣。」

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宋杀其大夫山。宋鱼石出奔楚。

左氏曰:秋八月,▯宋共公。于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司冦,鳞朱为少司冦,向带为大宰,鱼府为少宰。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二华戴族也,司城荘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鱼石将止华元,鱼府曰:「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鱼石曰:「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祀于宋也。右师讨,犹有戍在,桓氏虽亡,必偏。」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及反,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书曰:「宋杀其大夫山」,言背其族也。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舍于睢上,华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华元自止之,不可,乃反。鱼府曰:「今不从,不得入矣。」右师视速而言疾,有异志焉。若不我纳,今将驰矣。登丘而望之,则驰骋而従之,则决睢澨,闭门登陴矣。左师、二司冦、二宰遂出奔楚。华元使向戍为左师,老佐为司马,乐裔为司冦,以靖国人。

赵氏曰:案经文云“奔晋”,又云“自晋归”,而传云“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乃反”,殊相违矣。且鱼石自请讨荡泽,则是处无过之地矣。既讨之矣,复何事?鱼石又奔。假如鱼石与荡同族,慙而自去,则是知耻之人,后不应却入彭城为乱。考之事理,无非乖谬。鱼石直与荡泽同恶尔。又曰:“国乱用兵相攻,则是仇敌也”,如何云“自止”乎?黄氏曰:▯与经异,但当信经。凡依▯而生说以释经者,不必也。朴乡吕氏曰:左氏所载首尾不实。愚谓赵氏之辨足以破愚矣。今因而衍之。鱼石答鱼府曰:“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何为华元一反而即讨桓族乎?”又荡山与五大夫皆桓族也,何为杀其一而止其五乎?又五族皆宋之六官,非其属也,何为出奔而独书鱼石乎?杜云“独鱼石告”,无是理也。夫告者,宋人也,岂得捐四大夫而独告鱼石之名哉?又左氏见山不称氏,故附会其説,以谓山

译邦衡胡氏说:“曹伯的罪过在《春秋》经文中没有依据,《左传》说曹伯去世,公子负刍杀了太子取而代之。如果这样,那么负刍杀害尚未满一年的国君,与齐商人弑杀齐舍的罪过相同,怎么能省略而不记载呢?又说‘在戚地防守,讨伐曹成公’,如果真的讨伐了他,怎么还能再与他结盟呢?我认为《左传》记载‘子臧将要逃亡,国人都想跟随他’,这件事不可信。如果国人都跟随子臧,为什么不讨伐杀害负刍而立子臧为君呢?况且一个子臧,并没有极高的德行,怎么能让国人都跟随他呢?它说‘成公害怕而认罪’,也未必如此。弑君的贼人,有什么忌惮,能够认罪并献出城邑呢?它说‘晋侯拘捕曹伯,不牵连他的百姓’,直到‘不然则否’等话语,都没有道理。由此看来,这部《左传》都不可信。”

《谷梁传》说:“用晋侯来斥责拘捕曹伯,是厌恶晋侯。不直接说,是急促的言辞。断案在于晋侯。”

楚子攻打郑国。

《左传》说:“楚国将要北上,子囊说:‘刚与晋国结盟就背弃它,恐怕不行吧?’子反说:‘对敌人有利就进兵,有什么盟约可言?’申叔时年纪大了,在申地听说这件事说:‘子反必定不能免于祸患。用信义来遵守礼制,用礼制来庇护自身,信义和礼制都丧失了,想求得免祸吗?’楚子侵犯郑国,到达暴隧,于是侵犯卫国,到达首止。郑国的子罕侵犯楚国,夺取了新石。栾武子想要报复楚国,韩献子说:‘不用,让他们的罪过加重,百姓将会背叛他们。没有百姓,谁来作战?’”

考察《春秋》经文没有晋楚结盟的事,《左传》用这个来充实〇泽之防的记载,却不知道它违背经文更加严重。况且经文只记载“楚子伐郑”,而没有伐卫。又郑国畏惧楚国,来不及前来就与楚国讲和,所以次年有侵宋、与晋国作战的战役,怎么敢报复?让子罕侵犯楚国,夺取新石。这些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秋八月庚辰〇宋共公。

《谷梁传》说:“按月记载去世日期,不是〇死的人。这里说〇,为什么呢?因为〇了共姬,不可以不〇共公。〇共姬,那么不可以不〇共公,为什么呢?夫人的道义,不超越国君。是为了尊崇贤者。”

刘氏说:“不对。如果因为〇夫人,就必定〇她的国君。庄公二十九年〇纪叔姬,而不〇纪侯,为什么呢?我认为《春秋》记载诸侯〇死的很多,难道都是因为〇夫人吗?这讲不通。”

宋华元出逃到晋国。宋华元从晋国回到宋国。宋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山。宋鱼石出逃到楚国。

《左传》说:秋八月,〇宋共公。这时华元担任右师,鱼石担任左师,荡泽担任司马,华喜担任司徒,公孙师担任司城,向为人担任司寇,鳞朱担任少司寇,向带担任大宰,鱼府担任少宰。荡泽削弱公室,杀了公子肥。华元说:“我担任右师,君臣的训诫,是师官所管辖的。现在公室地位卑微而不能纠正,我的罪过太大了,不能治理官职,敢依赖恩宠吗?”于是出逃到晋国。两个华氏属于戴族,司城属于庄族,这六个官职都属于桓族。鱼石将要阻止华元,鱼府说:“右师回来,必定会讨伐,这就没有桓氏了。”鱼石说:“右师如果得以返回,即使答应他讨伐,也必定不敢,况且他有很多大功,国人支持他。不回来,恐怕桓氏在宋国没有祭祀了。右师讨伐,还有戍卒在,桓氏虽然灭亡,必定会偏安。”鱼石在河上亲自阻止华元,请求讨伐,华元答应了。等到回来,派华喜、公孙师率领国人攻打荡氏,杀了子山。经文说:“宋杀其大夫山”,意思是说他背叛了自己的族类。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逃住在睢水边上,华元派人去阻止他们,不行。冬十月,华元亲自去阻止他们,不行,于是返回。鱼府说:“现在不听从,就不能入城了。”右师眼神游移而说话急促,有异心。如果不接纳我们,现在就要逃跑了。登上土丘眺望他们,就驰骋跟随他们,就决开睢水堤岸,关闭城门登上城墙。左师、两个司寇、两个宰官于是出逃到楚国。华元派向戍担任左师,老佐担任司马,乐裔担任司寇,来安定国人。

赵氏说:考察经文说“奔晋”,又说“自晋归”,而《左传》说“鱼石在河上亲自阻止华元,请求讨伐,华元答应,于是返回”,完全相违背。况且鱼石自己请求讨伐荡泽,那就是处于没有过错的地位了。已经讨伐了,还有什么事?鱼石又出逃。假如鱼石与荡泽同族,因羞愧而自行离去,那就是知耻的人,后来不应该却进入彭城作乱。考察事理,没有不是荒谬的。鱼石只是与荡泽同恶罢了。又说:“国家动乱用兵相攻,那就是仇敌了”,怎么能说“自止”呢?黄氏说:〇与经文不同,但应当相信经文。凡是依据〇而产生说法来解释经文的,没有必要。朴乡吕氏说:《左传》所载首尾不实。我认为赵氏的辨析足以破除愚昧了。现在因此引申。鱼石回答鱼府说:“右师如果得以返回,即使答应他讨伐,也必定不敢。为什么华元一返回就讨伐桓族呢?”又荡山与五大夫都属于桓族,为什么杀了一个而停止另外五个呢?又五族都是宋国的六官,不是他的属官,为什么出逃而只记载鱼石呢?杜预说“只有鱼石告发”,没有这种道理。告发的人,是宋国人,怎么能舍弃四大夫而只告发鱼石的名字呢?又《左传》看见山不称氏,所以附会它的说法,认为山

背其族。夫《春秋》不氏者多矣,如无骇、翚、侠、溺之徒,岂皆背其族者哉?先儒纷纷之説,皆本于此,误信之弊大矣。

译背离他的宗族。《春秋》中不称氏的人很多,比如无骇、翚、侠、溺这些人,难道都是背离宗族的人吗?前代儒者对此众说纷纭,都基于这个观点,错误相信这种说法的弊端太大了。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防晋士燮、齐髙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防、邾人防吴于钟离。

公羊曰:曷为殊防吴?外吴也。曷为外?也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王者欲一乎天下,曷为以外内之辞言之?言自近者始也。

刘氏曰:非也。一地而再言防者,明一防也。吴则其君矣,未可以爵通,又不可称人。称人,则下从大夫之例,故须云防吴,以成其文也。若实外吴者,后吴人防戚,何以不殊之?又防于申,有淮夷,亦何以不外之?吴岂不若淮夷哉?愚谓此两言防者,内大夫防诸国大夫,往防吴于钟离,故其文不容不然耳。义见本义。

  谷梁曰防又防外之也

啖氏曰:「重书者,既防士燮同往,防吴。赵氏曰:『案实再防,依实书之。』何外吴之有?徒为烦迂耳。」辨又见《公羊》。

  许迁于叶

谷梁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者也。其地,许复见也。」案谷梁言「其地为许复见」,盖指楚人迁宿不地而言也。况自迁皆书其地,惟他人迁之有不地者,以其义不在于地,而在于迁人国,故也许虽不复见,亦书地也。然则许之地何足为义而言之乎?其曰「迁者,犹得其国家以往」,亦非所以解经也。

  十有六年春王正月雨木冰

公羊曰:「雨木冰者,何?雨而木冰也。何以书记?异也。」此说得之,但不若范氏注益明耳。

谷梁曰:「雨而木冰也,志异也。」传曰:「根枝折。」

此说得之,但“根枝折”一语,亿之之辞耳。

甲午晦,晋侯及楚子、郑伯战于鄢陵。楚子、郑师败绩。公羊曰:“晦者,何?冥也。何以书记?异也。败者称师,楚何以不称师?王痍也。王痍者,何?伤乎矢也。然则何以不言‘师败绩’?末言耳。”

案丙寅朔日食,则甲午是二十九日,其为晦日,明矣。公羊尚未晓耳。下文近之辨,又见僖十五年己夘晦。

谷梁曰:「日事遇晦,曰晦;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案此言楚子败绩,盖大略言其君伤败耳。必解曰:「四体偏断,曰败;此其败则目也」,则拘矣。其曰「日事遇晦」,近之。

秋,公防晋侯、齐侯、卫侯、宋华元、邾人于沙随。不见公。公至自防。

公羊曰:「不见公者,何?公不见见也。公不见见,大夫执何?以致防,不耻也。曷为不耻?公幼也。」

刘氏曰:非也。案公即位至于今十有六年矣,岂得云幼哉?上不郊,不免牲等,公羊輙云:「公怨天忿怼,有不敬心也。」若此时尚幼,彼时固甚幼,幼不当耻,何苦责之?陈岳氏曰:「凡史册旧文,讳君之恶,臣下之体。圣人以鲁为主,从而讳之。斯防以公不及鄢陵之战,故不见公实耻之大,而显书之。何也?苟曰公幼而不耻,凡讳国之所能为也。丘作甲,非正也。恶乎公不及鄢陵之战,见诬于宣伯,晋侯不察其实,而信其诬,是罪不在公,故书以彰晋侯之信谮,明我公之无罪。」谷梁近之,愚案:此无执大夫之文,安可言大夫执?何以致防乎?

公防尹子、晋侯、齐国佐、邾人伐郑。

左氏曰:「七月,公防尹武公及诸侯伐郑。将行,姜又命公如初,公又申守而行。诸侯之师次于郑西,我师次于督▯,不敢过郑。子叔声伯使叔孙豹请逆于晋师,为食于郑郊,师逆以至。声伯四日不食以待之,食使者而后食。诸侯迁于制田,知武子佐下军,以诸侯之师侵陈,至鸣鹿,遂侵蔡。未及,诸侯迁于颍上。戊午,郑子罕宵军之,宋、齐、卫皆失军。」

案经但言齐邾而已,无宋卫也。况侵陈、侵蔡,事经皆无有,左氏未可信也。

  曹伯归自京师

左氏曰:「曹人请于晋曰:『自我先君宣公即世,国人曰:『若之何?』忧犹未弭,而又讨我寡君,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是大冺曹也。先君无乃有罪乎?若有罪,则君列诸防矣。君惟不遗徳刑以伯诸侯,岂独遗诸敝邑?敢私布之。』曹人复请于晋,晋侯谓子臧反:『吾归而君子。』臧反,曹伯归。子臧尽致其邑与卿,而不出。」

以十五年事考之,知此传亦左氏附防

译冬天,十一月,叔孙侨如在钟离防备晋国的士燮、齐国的高无咎、宋国的华元、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子虿、邾国人,并防备吴国。

《公羊传》说:为什么特别指出防备吴国?是把吴国当作外邦看待。为什么要把吴国当作外邦?《春秋》的原则是亲近本国而疏远中原各国,亲近中原各国而疏远夷狄。君王想要统一天下,为什么用内外不同的措辞来表述?这是说统一要从近处开始。

刘氏说:不对。同一个地方两次提到“防”,是为了表明这是一次防备行动。吴国已经称君,不能按爵位通称,又不可以称“人”。如果称“人”,就等同于大夫的体例,所以必须说“防吴”,以成全文辞。如果真的是把吴国当作外邦,后来吴国人在戚地防备,为什么不特别区分?又在申地防备,有淮夷,为什么也不把淮夷当作外邦?吴国难道还不如淮夷吗?我认为这两次提到“防”,是因为鲁国大夫防备各国大夫,前往钟离防备吴国,所以文辞不得不这样写。其义理见《本义》。

《谷梁传》说:两次提到“防”,是把吴国当作外邦看待。

啖氏说:“重复记载,是因为既防备士燮同去,又防备吴国。”赵氏说:“查考实际是两次防备,依照事实记载。哪里有什么把吴国当作外邦的道理?只是繁琐迂腐罢了。”辨析又见《公羊传》。

许国迁都到叶地。

《谷梁传》说:“迁,是带着国家一起迁移。记载地名,是因为许国再次出现。”查考《谷梁传》说“其地为许复见”,大概是指楚人迁宿不记载地名而言。况且凡是自己迁都都记载地名,只有被别人迁才有不记载地名的情况,因为其义理不在于地名,而在于迁人国,所以许国虽然不再出现,也记载地名。那么许国的地名有什么值得作为义理来记载呢?它说“迁,是带着国家一起迁移”,也不是解释经文的恰当理由。

十六年春天,周王正月,下雨,树木结冰。

《公羊传》说:“雨木冰,是什么意思?是下雨而树木结冰。为什么记载?因为这是异常现象。”这个说法正确,但不如范氏的注解更加明白。

《谷梁传》说:“下雨而树木结冰,是记载异常现象。”传文说:“根和枝条折断。”

这个说法正确,但“根和枝条折断”这一句,是臆测之辞。

甲午日,晦日,晋侯与楚子、郑伯在鄢陵交战。楚子、郑国的军队大败。《公羊传》说:“晦,是什么意思?是昏暗。为什么记载?因为这是异常现象。战败称‘师’,楚子为什么不称‘师’?因为楚王受伤。王痍,是什么意思?是被箭射伤。那么为什么不记载‘师败绩’?是最后才说的。”

查考丙寅日初一发生日食,那么甲午日是二十九日,确实是晦日,很明显。《公羊传》还不明白。下文关于“近之”的辨析,又见僖公十五年己夘晦。

《谷梁传》说:“日事遇到晦日,称‘晦’;四肢全部折断,称‘败’。这里的败是指眼睛。”查考这里说楚子败绩,大概是大略说其君主受伤战败。一定要解释说:“四肢全部折断,称‘败’;这里的败是指眼睛”,那就太拘泥了。它说“日事遇到晦日”,接近正确。

秋天,鲁公在沙随防备晋侯、齐侯、卫侯、宋国的华元、邾国人。没有记载鲁公。鲁公从防备之地回国。

《公羊传》说:“没有记载鲁公,是什么意思?是鲁公没有被看见。鲁公没有被看见,大夫拿着什么?是为了导致防备,不以为耻。为什么不以为耻?因为鲁公年幼。”

刘氏说:不对。查考鲁公即位到现在已经十六年了,怎么能说年幼呢?上面不郊祭,不免牲等,《公羊传》都说:“鲁公怨恨上天,有不敬之心。”如果此时尚且年幼,那时就更年幼了,年幼不以为耻,何必责备他?陈岳氏说:“凡是史册旧文,隐瞒君主的恶行,是臣下的本分。圣人以鲁国为主,从而隐瞒它。这次防备因为鲁公没有参加鄢陵之战,所以不记载鲁公,实际上是极大的耻辱,却明显地记载了。为什么?如果说鲁公年幼而不以为耻,凡是隐瞒国家所能做的,都可以这样做。孔子作《春秋》,不是正统的。厌恶鲁公没有参加鄢陵之战,被宣伯诬陷,晋侯不察其实情,而相信诬陷,罪不在鲁公,所以记载以彰显晋侯听信谗言,表明我国鲁公无罪。”《谷梁传》接近正确,我认为:这里没有执大夫的记载,怎么能说大夫执?何以致防呢?

鲁公在尹子、晋侯、齐国的国佐、邾国人那里防备,讨伐郑国。

《左传》说:“七月,鲁公在尹武公及诸侯那里防备,讨伐郑国。将要出发时,姜氏又命令鲁公像以前一样,鲁公又重申守备而后出发。诸侯的军队驻扎在郑国西部,我国军队驻扎在督〇,不敢越过郑国。子叔声伯派叔孙豹向晋军请求迎击,在郑国郊外设食,军队迎击而至。声伯四天不吃饭等待,吃了使者送的食物而后吃饭。诸侯迁到制田,知武子佐下军,率领诸侯军队侵犯陈国,到达鸣鹿,于是侵犯蔡国。还没有到达,诸侯迁到颍上。戊午日,郑国子罕夜间袭击军队,宋、齐、卫都失去了军队。”

查考经文只说齐、邾而已,没有宋、卫。况且侵犯陈国、侵犯蔡国,经文都没有记载,《左传》不可信。

曹伯从京师回来。

《左传》说:“曹国人向晋国请求说:‘自从我们先君宣公去世,国人说:‘怎么办?’忧虑还没有消除,而又讨伐我们寡君,使曹国社稷的镇守灭亡,公子是大冺曹。先君难道有罪吗?如果有罪,那么您就把他列在防备之中了。您只是不遗漏德刑以统领诸侯,难道唯独遗漏我们敝邑?敢私下陈述。’曹国人再次向晋国请求,晋侯对子臧说:‘我让你的君主回来。’臧反,曹伯回来。子臧全部献出他的封邑和卿位,而不出来。”

以十五年的事情考证,知道这篇传文也是《左传》附会。

之辞。观“先君无乃有罪,若有罪,则君列诸防矣”等语可见也。然曹人请于晋之事,则有之。

译从这些言辞中可以看出。观察“先君恐怕是有罪的,如果先君有罪,那么您就把他列在防地了”等话语就可以明白了。然而,曹国人向晋国请求这件事,是确实存在的。

公羊曰:「执而归者,名曹伯。何以不名?而不言复归于曹?何易也?其易奈何?公子喜时在内也。公子喜时在内,则何以易?公子喜时者,仁人也。内平其国而待之,外治诸京师而免之。其言自京师,何言甚易也?舎是无难矣。」《春秋》书「晋侯执曹伯归之于京师」,又书「曹伯归自京师」,将以正天下大义,为后世训,岂暇论其有公子治国而易归哉?况就不名与不言复归,生义乎?

谷梁曰:「不言所归,归之善者也。出入不名,以为不失其国也。归为善,自某归次之。」

刘氏曰:「归为善,自某归次之,非也。卫元咺,卫侯郑,何善之有乎?且自某归者,明有奉焉耳,本不为善不善。」

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舎之于苕丘。

公羊曰:执未有言舎之者,此其言舎之,何仁之也?曰:在招丘悕矣。执未有言仁之者,此其言仁之,何代公执也?其代公执奈何?前此者,晋人来乞师而不与,公防晋侯,将执公,季孙行父曰:此臣之罪也。于是执季孙行父。成公将防厉公,防不当期,将执公,季孙行父曰:臣有罪,执其君子有罪,执其父。此听失之大者也。今此臣之罪也,舎臣之身而执臣之君,吾恐听失之,为宗庙羞也。于是执季孙行父。

案《公羊》于沙随之防,言大夫执,则既妄矣;而此又言乞师不与而执行父,盖指沙随之防也;而又言出师后期而执行父,则是行父两被执也。然经所书者一而已,此《公羊》之妄一也。又案经言公防晋伐宋矣,非后期而执行父也,《公羊》之妄二也。又案《左氏》,行父之执本以侨如之谮,非乞师不与也。

冬,公防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左氏曰:“冬,诸侯伐郑。十月庚午,围郑。楚公子申救郑师于汝上。十一月,诸侯还。”

案经书伐也,非围也。又不书楚救郑也。杜氏乃言:不书围,畏楚救,不成围而还。盖牵合之论。

  谷梁曰言公不背柯陵之盟也

  此説无所发明

  壬申公孙婴齐卒于貍脤

左氏曰:「初,声伯梦渉洹,或与已琼瑰,食之,泣而为琼瑰,盈其懐,従而歌之曰:『济洹之水,赠我以琼瑰,归乎归乎,琼瑰盈吾懐乎』!惧不敢占也。还自郑,壬申至于貍脤,而占之曰:『余恐死,故不敢占也。余众繁,而従余三年矣,无伤也。』言之之莫而卒。」

贯道王氏曰:「琼瑰之梦,怪而诬愚。谓梦之怪者,或有之,然非本义,不録。」

公羊》曰:「非此月日也,曷为以此月日卒之?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曷为待君命然后卒大夫?前此者,婴齐走之晋,公防晋侯将执公,婴齐为公请,公许之,反为大夫。归至于貍轸而卒,无君命不敢卒大夫。公至曰:『吾固许之,反为大夫,然后卒之。』」

刘氏曰:非也。君之许婴齐为大夫,固在前矣。君至而后明之耳。然则卒婴齐当在致公之前无疑也。若以婴齐反未至,故不得以大夫卒之者,婴齐之卒竟未为大夫,则婴齐终不合卒无为,但移卒于致公之后也。若以公许之,则成大夫矣。先公未至卒之,何伤乎?假令国人未知公命,不録其卒,俟公告之,乃追録其卒。既追録之,固应在致公之前。明公之许之为大夫也,固在前耳,岂不可乎?又公孙敖卒于齐,彼不待公命,何为卒之哉?物有似是而非者,此之谓也。愚谓沙随之防,不见公而已。《公羊》则曰:「将执公也,行父争之而执行父,晋执行父舎之,苕丘而已。」《公羊》又曰:「将执公也,行父争之而执行父。」今公防单子、晋侯伐郑,于经传不言后防也。《公羊》又曰:「将执公,婴齐为公请之而许之为大夫。」《公羊》三言执公,而于经无见,于事无稽,则既不足信矣。且婴齐于季孙之执,奉使请于晋,今又书其卒,则其为大夫久矣。观《左氏》所载,范文子曰:「婴齐奉君无私,谋国家不贰。」可见也。至此乃言公始许之为大夫,则《公羊》妄矣。

谷梁曰:「十一月无壬申,壬申乃十月也。致公而后録,臣子之义也。其地未逾竟也。」

赵氏

译《公羊传》说:“抓获并带回来的人,称曹伯的名字。为什么不称名?而且不说‘复归于曹’?为什么用词容易呢?这种容易是怎样的?因为公子喜时在曹国国内。公子喜时在曹国国内,那么为什么用词容易?公子喜时是仁爱的人。他在国内治理好国家等待曹伯,在国外在周王室治理事务使曹伯获免。经文说‘自京师’,是什么意思?是说事情非常容易。如果没有公子喜时,就没有困难了。”《春秋》记载“晋侯抓获曹伯,把他带到京师”,又记载“曹伯从京师回来”,这是为了端正天下的大义,作为后世的训诫,哪里有空闲去讨论因为有公子治理国家而容易回来呢?何况从称名与不称名、说‘归’与不说‘复归’中生出大义呢?

《谷梁传》说:“不说明归往何处,是归往善处的意思。出入不称名,认为没有失去他的国家。‘归’是善,‘自某归’是次一等的。”

刘氏说:“‘归’是善,‘自某归’是次一等的,这是不对的。卫元咺、卫侯郑,有什么善呢?况且‘自某归’,是说明有奉送的人罢了,本来不是为了区分善与不善。”

九月,晋国人抓获季孙行父,把他安置在苕丘。

《公羊传》说:“抓获没有说安置的,这里说安置,是出于仁爱吗?回答说:在招丘悕那里。抓获没有说仁爱的,这里说仁爱,是代替国君抓获吗?代替国君抓获是怎样的?在此之前,晋国人来请求出兵而不给,鲁公防备晋侯,将要抓获鲁公,季孙行父说:‘这是臣的罪过。’于是抓获季孙行父。成公将要会见厉公,会见不按期,将要抓获鲁公,季孙行父说:‘臣有罪,抓获他的君子有罪,抓获他的父亲。’这是听从失误的大过错。现在这是臣的罪过,安置臣的身体而抓获臣的国君,我担心听从失误,使宗庙蒙羞。于是抓获季孙行父。”

考察《公羊传》在沙随之会,说大夫被抓获,就已经荒谬了;而这里又说请求出兵不给而抓获行父,大概是指沙随之会;而又说出兵后期而抓获行父,那么就是行父两次被抓获。然而经文所记载的只有一次,这是《公羊传》的荒谬之一。又考察经文说鲁公会见晋侯伐宋了,不是后期而抓获行父,这是《公羊传》的荒谬之二。又考察《左传》,行父被抓获本来是因为侨如的谗言,不是请求出兵不给。

冬天,鲁公会见单子、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人、邾人伐郑。《左传》说:“冬天,诸侯伐郑。十月庚午,包围郑国。楚公子申在汝水之上救援郑国军队。十一月,诸侯回国。”

考察经文记载伐,不是包围。又不记载楚国救援郑国。杜氏却说:不记载包围,是畏惧楚国救援,没有完成包围就回国。这是牵强附会的议论。

《谷梁传》说:这是说鲁公不违背柯陵之盟。

这个说法没有什么发明。

壬申,公孙婴齐在貍脤去世。

《左传》说:“起初,声伯梦见渡过洹水,有人给他琼瑰,吃了它,哭泣而变成琼瑰,装满他的怀抱,跟着唱道:‘渡过洹水,赠给我琼瑰,回去吧回去吧,琼瑰装满我的怀抱啊’!害怕不敢占卜。从郑国回来,壬申到达貍脤,而占卜说:‘我害怕死,所以不敢占卜。我人多,而跟随我三年了,没有伤害。’说完就去世了。”

贯道王氏说:“琼瑰的梦,怪异而诬蔑愚昧。说梦怪异,或许有,但不是本义,不记录。”

《公羊传》说:“不是这个月日,为什么用这个月日记载去世?等待国君命令然后记载大夫去世。为什么等待国君命令然后记载大夫去世?在此之前,婴齐逃到晋国,鲁公会见晋侯将要抓获鲁公,婴齐为鲁公请求,鲁公答应他,回来作为大夫。回到貍轸而去世,没有国君命令不敢记载大夫去世。鲁公到来说:‘我本来答应他,回来作为大夫,然后记载他去世。’”

刘氏说:不对。国君答应婴齐作为大夫,本来在前面了。国君到而明白罢了。那么记载婴齐去世应当在致公之前无疑。如果因为婴齐回来未到,所以不得以大夫身份记载他去世,那么婴齐去世终究没有作为大夫,那么婴齐最终不合乎记载无为,只是把去世移到致公之后。如果因为国君答应他,就成为大夫了。在国君未到之前记载他去世,有什么伤害呢?假使国人不知道国君命令,不记录他的去世,等待国君告知,才追记他的去世。既然追记,本来应当在致公之前。明白国君答应他作为大夫,本来在前面,难道不可以吗?又公孙敖在齐国去世,他不等待国君命令,为什么记载他去世呢?事物有似是而非的,这就是。我认为沙随之会,不见鲁公而已。《公羊传》却说:‘将要抓获鲁公,行父争辩而抓获行父,晋国抓获行父安置在苕丘而已。’《公羊传》又说:‘将要抓获鲁公,行父争辩而抓获行父。’现在鲁公会见单子、晋侯伐郑,在经传中不说后期。《公羊传》又说:‘将要抓获鲁公,婴齐为鲁公请求而答应他作为大夫。’《公羊传》三次说抓获鲁公,而在经文中没有看见,在事情中没有根据,那么已经不足信了。况且婴齐在季孙被抓获时,奉命请求于晋,现在又记载他去世,那么他作为大夫很久了。看《左传》所载,范文子说:‘婴齐奉君无私,谋国家不贰。’可见。到这里才说国君开始答应他作为大夫,那么《公羊传》荒谬了。

《谷梁传》说:“十一月没有壬申,壬申是十月。致公然后记录,是臣子的道义。他的地方没有越过国境。”

赵氏

曰:「案《春秋》编年月日之书,一例以先后书之,且先言卿卒,后言公至,皆据实事,何伤教乎?二《▯不达文有错误之理,遂妄为说。」李氏曰:「经下有十二月丁巳朔,则知此壬申在十月十六日也。二《传》见日之误,故穿凿以成其说。《公羊》以婴齐当絶,待君命而卒之,然上无出奔之文;《谷梁》以致公而后书。夫史之载笔,出必从君,卿为股肱,死当即録,不待致而后书。杜预以为日误,得之。今考于经,于月日则舛误,于地则《左氏》为貍脤,《公羊》为貍轸,《谷梁》为貍蜃,文之差谬,无甚于此。简编脱壊,使然也。」

译说:“按照《春秋》编年、月、日的体例,一律按先后顺序记载,况且先记载卿大夫去世,后记载国君到达,都是依据事实,有什么妨害教化呢?《公羊传》和《谷梁传》不明白文辞有误的道理,于是胡乱立说。”李氏说:“经文下面有‘十二月丁巳朔’的记载,由此可知这个壬申日是在十月的十六日。《公羊传》和《谷梁传》看到日期的错误,所以穿凿附会来成就自己的学说。《公羊传》认为婴齐应当被断绝关系,等待国君的命令才去世,但上面没有出奔的记载;《谷梁传》认为国君到达后才记载。史官记录,出奔必定跟随国君,卿大夫作为国君的得力助手,死了就应当立即记录,不等待国君到达后才记载。杜预认为日期有误,这是正确的。现在考证经文,在月日方面错乱,在地名方面《左传》作‘貍脤’,《公羊传》作‘貍轸’,《谷梁传》作‘貍蜃’,文字的差错谬误,没有比这更严重的了。这是竹简编联脱落损坏造成的。”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晋杀其大夫胥童。

左氏曰:「十七年闰月乙夘晦,栾书、中行偃杀胥童。民不与郤氏,胥童道君为乱,故皆书曰『晋杀其大夫』。案经书杀胥童在十八年,而传在十七年,固已违经矣。又若栾书、中行偃杀胥童,乃自相报复也,经当书曰『栾书杀胥童』,若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之类也。鲁史岂肯诬晋杀之而书曰『晋杀其大夫胥童』哉?仲尼岂肯雷同书之《春秋》哉?又《春秋》书曰『某国杀其大夫某』者,大凡讥其不请于天子而専杀之,而杀之与被杀者之罪,则各比事以见焉。其有不见其事者,则但讥其専杀而已。今书『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犫、郤至』与『杀其大夫胥童』,据经论理,不过讥晋之専杀与自折其股肱而已。而胥童所以取杀之由,盖莫之考。若三郤之见杀,据左氏所载,乃晋厉多外嬖,欲尽去羣大夫而立左右,故胥童、夷羊五、长鱼矫、栾书之徒乗机报怨而已。未见民之不与郤氏也。向使民果不与郤氏,胥童果道君为乱而见杀,亦不在书『晋杀其大夫』之文见义也。大抵左氏之自为辞,皆不足取者,以其徒博而不识道理故也。」

  庚申晋弑其君州蒲

左传》曰:十七年,公逰于匠丽氏,栾书、中行偃遂执公焉。召士匄,士匄辞。召韩厥,韩厥辞曰:「昔吾畜于赵氏,孟姬之谗,吾能违兵。古人有言曰:『杀老牛,莫之敢尸,而况君乎』?二三子不能事君,焉用厥也?」十八年正月庚申,晋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厉公,▯之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乗。使荀防、士鲂逆周子于京师,而立之,生十四年矣。大夫逆于清原,周子曰:「孤始愿不及此,虽及此,岂非天乎?抑人之求君,使出命也。立而不従,将安用君?二三子用我,今日否,亦今日共,而从君,神之所福也。」对曰:「羣臣之愿也,敢不惟命是听。」庚午盟而入,馆于伯子同氏。辛巳朝于武宫,逐不臣者七人。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故不可立。

案实栾书中行偃使程滑弑君,经当书其首恶,必曰栾书弑其君州蒲。今经但曰晋弑其君,盖《春秋》阙其弑君之贼名耳。然则执公之事,亦不足信也。辨见本义。若逆周子于京师以下,或可信者,但非此事本义,不録。

谷梁曰:「称国以弑其君,君恶甚矣。」

谷梁但责其君恶,而忘其弑君之恶,非所以训。

  齐杀其大夫国佐

左氏曰:「十七年,齐侯使崔杼为大夫,使庆克佐之,帅师围卢。国佐从诸侯围郑,以难请而归,遂如卢师,杀庆克。以谷叛,齐侯与之盟于徐闗,而复之。十二月,卢降。使国胜告难于晋,待命于清。十八年,齐为庆氏之难,故甲申晦,齐侯使士华免以戈杀国佐于内宫之朝,师逃于夫人之宫。书曰:『齐杀其大夫国佐,弃命専杀,以谷叛故也。』使清人杀国胜。国弱来奔,王湫奔莱。庆封为大夫,庆佐为司防。既齐侯反,国弱使嗣国氏,礼也。」

案此▯多不可据。夫齐方出兵围卢,国佐亦従诸侯围郑。国佐弃军归,杀庆克,又以邑叛。齐侯宜何如,乃与盟而复之?复之逾年,而又杀之,不近人情矣。左氏又曰:「书曰齐杀其大夫国佐,弃命専杀,以谷叛故也。」亦非也。如国佐以谷叛,则是逆赋也,当书曰「齐人杀国佐」,与晋人杀栾氏同一辞可也。不得言「齐杀其大夫」矣。且叛逆而立其后,使国弱嗣,安得谓之礼哉?其曰「国弱来奔」于经,亦当书而不书,皆其不可据者也。

夏,楚子、郑伯伐宋。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左氏《夏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遂防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纳宋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焉,以三百乗戍之而还。书曰:「复入。」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以恶曰「复入」。

案郑伯果先侵宋,春秋当书,以见其罪。又楚、郑取朝郏、幽丘,经亦当书,以见楚、郑之罪。今皆不书,则是无有此事也。况向为人鳞、朱向、带鱼

译鲁宣公十八年春天,周历正月,晋国杀了大夫胥童。

《左传》说:“鲁宣公十七年闰月乙卯晦日,栾书、中行偃杀了胥童。民众不拥护郤氏,胥童引导国君作乱,所以《春秋》都记载为‘晋杀其大夫’。查考《春秋》经文,记载杀胥童在十八年,而《左传》记载在十七年,这本来就已经违背经文了。况且如果是栾书、中行偃杀了胥童,那是他们之间的互相报复,经文应当记载为‘栾书杀胥童’,就像记载王札子杀召伯、毛伯那样。鲁国的史官怎会诬蔑说是晋国杀了他,而记载为‘晋杀其大夫胥童’呢?孔子怎会随声附和地把它写入《春秋》呢?况且《春秋》记载‘某国杀其大夫某’,大抵是讥讽该国没有向天子请示就擅自杀人,至于杀人和被杀者的罪责,则通过对比相关事件来体现。那些没有显示具体事由的,就只是讥讽其擅自杀人罢了。现在记载‘晋杀其大夫郤锜、郤犫、郤至’与‘杀其大夫胥童’,根据经文来推究义理,不过是讥讽晋国擅自杀人以及自断股肱罢了。至于胥童被杀的原因,大概没有人考证。至于三郤被杀,根据《左传》所载,是因为晋厉公宠幸外臣,想全部除掉群大夫而扶植左右亲信,所以胥童、夷羊五、长鱼矫、栾书等人趁机报复私怨罢了。并没有看到民众不拥护郤氏的情况。假如民众果真不拥护郤氏,胥童果真引导国君作乱而被杀,也不在于记载‘晋杀其大夫’的文辞中体现其义理。大体上《左传》自己编造的言辞,都不值得采信,因为它只是广博而不明晓义理罢了。”

庚申日,晋国杀了国君州蒲。

《左传》说:“十七年,晋厉公到匠丽氏家游玩,栾书、中行偃于是拘捕了国君。召见士匄,士匄推辞。召见韩厥,韩厥推辞说:‘从前我寄养在赵氏,孟姬进谗言,我能避开战祸。古人有话说:‘杀老牛,没有人敢当主祭,何况是国君呢?’你们不能侍奉国君,还要我韩厥做什么?’十八年正月庚申日,晋国的栾书、中行偃派程滑杀了厉公,在翼东门之外将他车裂,用了一辆车。派荀防、士鲂到京师迎接周子,拥立他,周子已经十四岁了。大夫们在清原迎接,周子说:‘我起初的愿望达不到这个地步,虽然达到了,难道不是天意吗?况且人们寻求国君,是让他发号施令。拥立了却不听从,还要国君做什么?你们任用我,今天如果不答应,也是今天共同遵从国君的命令,这是神灵所赐福的。’回答说:‘这是群臣的愿望,怎敢不听从命令。’庚午日结盟后进入都城,住在伯子同家里。辛巳日在武宫朝见,驱逐了七个不臣服的人。周子有兄长但没有智慧,不能分辨豆子和麦子,所以不能拥立。”

查考事实,栾书、中行偃派程滑杀了国君,经文应当记载首恶,必定会说“栾书弑其君州蒲”。现在经文只说“晋弑其君”,大概是《春秋》省略了弑君贼人的名字罢了。那么拘捕国君这件事,也不值得相信。辨析见《本义》。至于从京师迎接周子以下的内容,或许可信,但这不是这件事的本义,不予收录。

《谷梁传》说:“称国名来弑其君,说明国君的罪恶极深。”

《谷梁传》只责备国君的罪恶,却忘记了弑君者的罪恶,这不是用来教化人的道理。

齐国杀了大夫国佐。

《左传》说:“十七年,齐侯派崔杼做大夫,派庆克辅佐他,率领军队包围卢邑。国佐跟随诸侯包围郑国,以遭遇危难为由请求回国,于是到了卢邑军中,杀了庆克。凭借谷邑叛乱,齐侯在徐关与他结盟,让他回国。十二月,卢邑投降。派国胜向晋国报告危难,在清邑等待命令。十八年,齐国因为庆氏的危难,所以在甲申晦日,齐侯派士华免用戈在内宫朝堂上杀了国佐,军队逃到夫人的宫中。记载说:‘齐杀其大夫国佐,是因为他抛弃命令擅自杀人,凭借谷邑叛乱的原因。’派清邑人杀了国胜。国弱来投奔,王湫逃到莱邑。庆封做大夫,庆佐做司防。后来齐侯回国,国弱让国氏继承,这是符合礼制的。”

查考这些记载大多不可依据。齐国正出兵包围卢邑,国佐也跟随诸侯包围郑国。国佐抛弃军队回国,杀了庆克,又凭借城邑叛乱。齐侯应该怎么做,竟然与他结盟让他回国?让他回国过了一年,又杀了他,这不合人情啊。《左传》又说:“记载说齐杀其大夫国佐,是因为他抛弃命令擅自杀人,凭借谷邑叛乱的原因。”这也是不对的。如果国佐凭借谷邑叛乱,那就是叛逆,应当记载为“齐人杀国佐”,与“晋人杀栾氏”用同样的措辞就可以了。不能说“齐杀其大夫”了。况且对于叛逆者却拥立他的后代,让国弱继承,怎么能称之为符合礼制呢?经文说“国弱来奔”,也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这些都是不可依据的地方。

夏天,楚子、郑伯攻打宋国。宋国的鱼石重新进入彭城。

《左传》说:“夏六月,郑伯侵犯宋国,到达曹门外,于是会同楚子攻打宋国,夺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犯城郜,夺取幽丘,一同攻打彭城,接纳宋国的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用三百辆战车戍守后回国。记载说:‘复入。’大凡离开自己的国家,国家迎接并拥立他,称为‘入’;恢复他的职位,称为‘复’;诸侯接纳他回国,称为‘归’;因为作恶而重新进入,称为‘复入’。”

查考郑伯果真先侵犯宋国,《春秋》应当记载,以显示他的罪责。况且楚、郑夺取朝郏、幽丘,经文也应当记载,以显示楚、郑的罪责。现在都没有记载,那就是没有这件事了。何况向为人、鳞朱、向带、鱼

、府四人者,未尝出奔,今亦未尝同入。辨见宋鱼石奔楚,传下其曰“国逆而立之”、“曰入”以下,皆左氏自为例也。故刘氏曰:“今案左氏,‘国逆’之未必言‘入’,‘言入’者未必‘国逆’,复其位者未必言‘复归’,诸侯纳之者未必言‘归’。以恶‘入’者,或言‘复入’,或不言‘复入’。事与例合者少,而与例违者多。不托之従赴,则诱之以従某例。惟注者推言之而已,不复可信也。”

译这四位大夫,未曾出逃他国,如今也未曾一同回国。辨析可见《左传》记载宋国鱼石逃奔楚国时,下文说“国内迎接并立他为君”、“说‘入’”等,都是《左传》自己设定的体例。所以刘氏说:“现在考察《左传》,‘国内迎接’的不一定说‘入’,说‘入’的不一定是‘国内迎接’,恢复职位的不一定说‘复归’,诸侯接纳他的不一定说‘归’。对于厌恶‘入’的情况,有的说‘复入’,有的不说‘复入’。事情与体例相符的很少,而与体例相违背的很多。如果不依托于遵循赴告,就诱导人们遵循某种体例。只有注释者推究阐述罢了,不再可信了。”

晋侯使士匄来聘

左氏曰:「公至自晋,晋范宣子来聘,且拜朝也。」君子谓晋于是乎有礼。

此小礼也。若大礼,则当朝天子而后及邻国。况此时亦未可朝聘天子,特可请命云耳。左氏云:「有礼所谓非礼之礼也。」

  秋杞伯来朝八月邾子来朝

左氏曰:「秋,杞桓公来朝,劳公,且问晋故。公以晋君语之。杞伯于是乎骤朝于晋,而请为昏。」

  非本义不録

  筑鹿囿

  左氏曰筑鹿囿书不时也

莘老孙氏曰:「春秋兴作,皆书,虽城池之固,门廐之急,无遗焉。重其徳,不及之而徒劳民力也,况耳目之翫,一身之娱哉?」左氏曰:「书不时,盖不时犹书也。」东莱吕氏曰:「薮泽当与众共,岂诸侯所可得而藩之耶?不止为书不时也。」

谷梁曰:「筑不志,此其志,何也?山林薮泽之利,所以与民共也。虞之,非正也。」

叶氏曰:「囿无有不包山林薮泽者,既以为非正,则凡囿皆当书矣。何以言筑不志乎?若以为筑惟志囿,则筑邑、筑台、筑馆,又何以志也?」案:天子诸侯皆有囿,此特讥其有囿而更筑,且以八月役民耳。

  己丑公薨于路寝

  左氏曰言道也

案此为僭諡起文,故路寝得正。虽为常事,而亦书耳。《春秋》无褒,何谓言道哉?

谷梁曰:「路寝正也,男子不絶妇人之手,以齐终也。」此可谓薨于路寝之义。然《春秋》所书,则不为此。纪实事,以起私諡耳。

  冬楚人郑人侵宋

左氏曰:「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老佐卒焉。冬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成伯安疆,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此传与经絶不合。宋围彭城,经既不书。经书「楚、郑侵宋」,而传言「楚救彭城」。经书「晋围彭城」在来年,而传言「今冬晋侯救郑」。岂传如此之详且审,而经如彼之畧且讹哉?学《春秋》者,以经考传之伪可也。

  丁未▯我君成公

  左氏曰书顺也

案桓公、荘公、文公卒▯之时,弑逆纷纷,未尝不书曰「▯我君桓公、荘公、文公也」,何独于▯成公书顺乎?

  三传辨疑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五

  元 程端学 撰

  襄公

元年,仲孙蔑防晋栾黡、宋华元、卫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

左氏曰:「己亥,围宋彭城,非宋地,追书也。」于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在彭城者归,寘诸瓠丘。齐人不防彭城,晋人以为讨。二月,齐太子光为质于晋。

刘氏曰:「由是言之,则孔子作《春秋》所笔削多矣,岂専用旧史者也?」叶氏曰:「若但谓楚已取之,追书系之宋,则何《宋志》之云乎?城虎牢,此亦诸侯取之郑也,若是则当追书而谓之郑虎牢矣。」愚谓:「彭城虽为楚所据,然犹宋之彭城也,书『宋彭城』,理也,何必为孔子追书哉?」辨又见《夲义》。齐质太子,亦未可信,盖齐、晋皆大国,未必一讨而即质其太子,况晋讨齐,经所不见。

公羊曰:「宋华元曷为与诸侯围宋彭城?为宋诛也。其为宋诛奈何?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鱼石之罪奈何?以入为罪也。楚已取之矣,曷为系之宋?不与诸侯専封也。」

此传前一叚经防已明,不烦重説。后一叚论彭城系之宋者,本鲁史之旧,而孔子因之,非特系之宋以见不与诸侯専封之意也。予于本义既言之矣。

谷梁曰:「系彭城于宋者,不与鱼石正也。」

  此亦公羊之意

夏,晋韩厥帅师伐郑。仲孙蔑防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

左氏曰:「夏五月,晋韩厥、荀偃帅诸侯之师伐郑,入其郛,败其徒兵于洧上。于是东诸侯之师次于鄫,以待晋师。晋师自郑以鄫之师侵楚、焦、夷及陈。晋侯、卫侯次于戚,以为之援。」

按经书韩厥帅师伐郑,则是帅晋

译晋侯派遣士匄前来鲁国聘问。

左传记载:“鲁公从晋国回来,晋国的范宣子前来聘问,并且拜谢鲁公的朝见。”君子认为晋国在此事上合乎礼制。

这只是小礼。如果是大礼,就应当先朝见天子,然后才轮到邻国。况且此时也不可以朝聘天子,只可以请求命令罢了。左传说:“合乎礼制,所谓不合常规之礼。”

秋天,杞伯来朝见;八月,邾子来朝见。

左传记载:“秋天,杞桓公来朝见,慰劳鲁公,并且询问晋国的情况。鲁公把晋君的情况告诉了他。杞伯因此频繁朝见晋国,并且请求联姻。”

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修筑鹿囿。

左传记载:修筑鹿囿,记载是因为不合时宜。

莘老孙氏说:“春秋记载兴作之事,全都记录,即使是城池的坚固、门廐的紧急,也没有遗漏的。重视其德行,如果不及而徒然劳民伤财,何况是供耳目玩赏、个人娱乐的东西呢?”左传说:“记载不合时宜,大概是不合时宜才记载。”东莱吕氏说:“沼泽应当与民众共享,难道是诸侯可以围起来独占的吗?不仅仅是不合时宜才记载。”

谷梁传记载:“修筑一般不记载,这里记载,为什么呢?山林沼泽的利益,是用来与民众共享的。圈占它,是不正当的。”

叶氏说:“囿没有不包含山林沼泽的,既然认为不正当,那么凡是囿都应当记载了。为什么说修筑一般不记载呢?如果认为修筑只记载囿,那么修筑城邑、修筑台、修筑馆,又为什么记载呢?”按:天子诸侯都有囿,这里特别讥讽他有囿却还要修筑,并且在八月役使百姓。

己丑日,鲁公在路寝去世。

左传记载:这是说合乎正道。

按:这是为僭越的谥号起文,所以路寝得以正名。虽然是常事,但也记载了。《春秋》没有褒奖,怎么说合乎正道呢?

谷梁传记载:“路寝是正位,男子不离开妇人的手,以整齐地结束生命。”这可以说是薨于路寝的意义。然而《春秋》所记载的,并不是因为这个。记录实事,是为了引出私谥。

冬天,楚国人、郑国人侵犯宋国。

左传记载:“七月,宋国的老佐、华喜包围彭城。老佐死在那里。冬十一月,楚子重救援彭城,攻打宋国。宋国的华元到晋国告急。韩献子执政,说:‘想要求得别人的帮助,必须先勤劳。’成伯安疆,从宋国开始。晋侯在台谷驻军,以救援宋国,在靡角之谷遇到楚军。楚军撤退。”这段传文与经文完全不合。宋国包围彭城,经文没有记载。经文记载“楚、郑侵犯宋国”,而传文说“楚救援彭城”。经文记载“晋国包围彭城”在来年,而传文说“今年冬天晋侯救援郑国”。难道传文如此详细审慎,而经文如此简略错误吗?学习《春秋》的人,用经文来考证传文的虚假是可以的。

丁未日,〇我君成公。

左传记载:记载是因为合乎顺理。

按:桓公、庄公、文公去世〇的时候,弑逆纷纷,不曾不记载说“〇我君桓公、庄公、文公”,为什么唯独在〇成公时记载顺理呢?

三传辨疑卷十四

<经部,春秋类,三传辨疑》>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五

元 程端学 撰

襄公

元年,仲孙蔑会同晋国的栾黡、宋国的华元、卫国的甯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包围宋国的彭城。

左传记载:“己亥日,包围宋国的彭城,这不是宋国的土地,是追记。”于是为宋国讨伐鱼石,所以称宋,并且不登叛人,称之为宋。记载彭城投降晋国,晋国人把宋国五大夫在彭城的送回,安置在瓠丘。齐人不防备彭城,晋人认为是讨伐。二月,齐太子光作为人质在晋国。

刘氏说:“由此说来,那么孔子作《春秋》所笔削的就多了,难道只专用旧史吗?”叶氏说:“如果只说楚国已经夺取了,追记系于宋,那么《宋志》怎么说呢?修筑虎牢,这也是诸侯从郑国夺取的,如果是这样,就应当追记而称之为郑虎牢了。”我认为:“彭城虽然被楚国占据,但仍然是宋国的彭城,记载‘宋彭城’,是合理的,何必说是孔子追记呢?”辨析又见《本义》。齐国以太子为人质,也不可信,大概齐、晋都是大国,未必一讨伐就立即以太子为人质,况且晋国讨伐齐国,经文没有见到。

公羊传记载:“宋国的华元为什么与诸侯包围宋国的彭城?为宋国诛讨。为宋国诛讨是怎么回事?鱼石逃到楚国,楚国为他攻打宋国,夺取彭城来封给鱼石。鱼石的罪行是什么?以入为罪。楚国已经夺取了,为什么系于宋?不赞同诸侯专擅封爵。”

这段传文前一部分经文意义已经明白,不必重复说明。后一部分论述彭城系于宋的,本是鲁史的旧例,而孔子沿用它,不仅仅是系于宋以显示不赞同诸侯专擅封爵的意思。我在本义中已经说过了。

谷梁传记载:“系彭城于宋,是不赞同鱼石正当。”

这也是公羊传的意思。

夏天,晋国的韩厥率领军队攻打郑国。仲孙蔑会同齐国的崔杼、曹人、邾人、杞人,驻扎在鄫。

左传记载:“夏五月,晋国的韩厥、荀偃率领诸侯的军队攻打郑国,进入其外城,在洧水之上击败其步兵。于是东诸侯的军队驻扎在鄫,以等待晋军。晋军从郑国带着鄫的军队侵犯楚、焦、夷及陈。晋侯、卫侯驻扎在戚,作为他们的援军。”

按经文记载韩厥率领军队攻打郑国,那么是率领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