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传辨疑卷十五
师而已也。而传言帅诸侯之师,不知所谓诸侯者谁欤?又既伐郑而复侵楚,则当书曰「晋韩厥帅师伐郑,仲孙蔑防齐崔杼、曹人、邾人、杞人次于鄫」,晋帅诸侯之师,遂侵楚。若召陵之役,先书侵蔡,蔡溃,遂伐楚之文,则岂不功过明白?何独掩晋侵楚之事乎?且此举衞侯不见于经,而晋侯不出,何传言之详而经之率如是乎?此其举无可信者也。
译不过是率领军队罢了。然而传文中说率领诸侯的军队,不知道所说的诸侯究竟是谁?况且已经讨伐郑国又去侵犯楚国,那么应当记载为“晋国的韩厥率领军队讨伐郑国,仲孙蔑防备齐国的崔杼以及曹人、邾人、杞人驻扎在鄫地”,晋国率领诸侯的军队,于是侵犯楚国。如果像召陵之战那样,先记载侵犯蔡国,蔡国溃败,于是讨伐楚国的文辞,那么岂不是功过分明?为什么唯独掩盖晋国侵犯楚国这件事呢?况且这次行动中卫侯没有出现在经文中,而晋侯也没有出场,为什么传文说得如此详细而经文却如此简略呢?这其中的记载是没有可信之处的。
秋楚公子壬夫帅师侵宋
左氏曰:「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郑子然侵宋,取犬丘。」
叶氏曰:「楚在郑之南,宋在郑之北。楚何以不直救郑,乃越郑而侵宋乎?」诚或有之,经当书与?晋阳处父伐楚以救江,同文不应无见也。愚谓晋伐郑在夏,楚侵宋在秋,安知非晋师已归而楚遂侵宋乎?又郑方受晋兵,又安敢侵宋取犬丘乎?诚或取之,经何以不书?且晋悼之贤,不应舍犬丘而不图也。
邾子来朝
左氏曰邾子来朝礼也
献可杜氏曰:「春秋之世,小国朝大国,凡书皆讥之,岂可曰礼也?」愚谓:「天王崩,鲁襄在丧,邾子来朝,而曰礼乎?」
冬,卫侯使公孙剽来聘。晋侯使荀防来聘。
左氏曰:「冬,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礼也。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阙,礼之大者也。」
叶氏曰:此春秋彊弱相陵之习。春朝以图天下之之事,夏宗以陈天下之谟,天子之礼也。诸侯相见,何谋事补阙之云,尤见其妄。康侯胡氏曰:简王崩,赴告已及,藏在诸侯之策矣,则宜以所闻先后而奔丧。今邾子方来修朝礼,衞、晋方来修聘事扵王丧,若越人视秦人肥瘠而左氏以为礼乎?存耕赵氏曰:按礼,诸侯相见不得终礼者六,其一曰天王崩。今简王在殡,而诸侯纷然相聘相贺,不臣甚矣。礼有大小,举其大则畧其小可也。天王在丧,诸侯奔之,礼之大者也。诸侯即位,遣使聘问,礼之小者也。简其大而勤其小,不能三年而缌小功,此之谓矣。
二年夏五月庚寅夫人姜氏薨
左氏曰:「夏,齐姜薨。初,穆姜使择姜槚,以自为榇与颂琴。季文子取以▯。君子曰:『非礼也。礼,无所逆妇养姑者也。亏姑以成妇,逆莫大焉。』诗曰:「其维哲人,告之话言,顺徳之行。」季孙于是为不哲矣。且姜氏,君之妣也。诗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偕。」非本义不録。
晋师宋师衞甯殖侵郑
谷梁曰:「其曰衞甯殖,如是而称于前事也。」
刘氏曰:説者曰:“初,衞侯速卒,郑人侵之,故举甯殖之报,以明称其前事,皆非也。”将尊师少,书将书法,然也?何至扵此独为异乎?孔子曰:“以直报怨,以徳报徳。”若人伐已丧,已亦伐人之丧,是以怨报怨也,岂以直报怨者乎?《春秋》岂为此书之哉?叶氏曰:“甯殖独举名氏,此亦将尊师少,为称于前事,其妄与前赵盾不正其败前事同,其事三传皆无见。”范甯谓:“衞侯卒,郑人侵之,故郑伯卒,甯殖复侵之,伐丧非善事也。”《春秋》岂以是与人之报怨哉?
己丑▯我小君齐姜
左氏曰:「齐侯使诸姜宗妇来送▯召莱子,莱子不防,故晏弱城东阳以逼之。」
公羊曰:「齐姜者,何?齐姜与穆姜,则未知其为宣夫人与成夫人与?」
陈岳氏曰:「书夫人自桓公之后至襄公之前,书▯厯厯可数,何惑之有?庄二十二年书▯文姜,则桓夫人也;僖二年书▯哀姜,则庄夫人也;文五年书▯成风,则庄公之妾,僖公之母也;文十七年书▯声姜,则僖公夫人也;襄九年书▯穆姜,则宣公夫人也。齐姜,妇也;穆姜,姑也。妇先姑薨,穆姜有美槚颂琴,齐姜之薨,文子取之以▯,故有亏姑成妇,非礼之嫌,斯成公夫人明矣。公羊不知妇先姑薨,故疑之。又曰:『齐姜、穆姜者,是不知齐为諡。』」
冬,仲孙蔑防晋荀防、齐崔杼、宋华元、衞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公羊曰:「虎牢者,何?郑之邑也。其言城之,何?取之也。取之则曷为不言取之?为中国讳也。曷为为中国讳?讳伐丧也。曷为不系乎郑?为中国讳也。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归恶乎大夫也。」
叶氏曰:「此荀防以郑数叛,城虎牢以逼之,使惧而听命,非欲有其地也,故不嫌于取,而不系扵郑。何中国之讳乎?伐丧虽《春秋》所恶,然义有轻重,不得并讥。郑自是服,遂为萧鱼之防。此固遂之善者,安得谓之恶?」
译秋天,楚国公子壬夫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左氏说:“秋天,楚子辛救援郑国,侵犯宋国。吕留,郑子然侵犯宋国,夺取了犬丘。”
叶氏说:“楚国在郑国的南面,宋国在郑国的北面。楚国为什么不直接救援郑国,反而越过郑国去侵犯宋国呢?”如果真有其事,经文应当记载吗?晋阳处父讨伐楚国以救援江国,同样的文辞不应没有记载。我认为晋国讨伐郑国在夏天,楚国侵犯宋国在秋天,怎么知道不是晋国军队已经回国而楚国于是侵犯宋国呢?况且郑国正遭受晋国军队的攻击,又怎敢侵犯宋国夺取犬丘呢?如果真夺取了,经文为什么不记载?而且晋悼公贤明,不应舍弃犬丘而不图谋。
邾子来朝见。
左氏说:邾子来朝见,是合乎礼的。
献可杜氏说:“春秋时代,小国朝见大国,凡是记载的都是讥讽,怎么可以说合乎礼呢?”我认为:“天王驾崩,鲁襄公在守丧,邾子来朝见,却说合乎礼吗?”
冬天,卫侯派公孙剽来聘问。晋侯派荀防来聘问。
左氏说:“冬天,卫子叔晋、知武子来聘问,是合乎礼的。凡是诸侯即位,小国朝见他们,大国派遣使者聘问,用来延续友好、结守信义、谋划事务、弥补缺失,这是礼中最重要的。”
叶氏说:这是春秋时期强国欺凌弱国的习气。春天朝见以图谋天下之事,夏天宗庙祭祀以陈述天下的谋略,这是天子的礼制。诸侯相见,哪里有什么谋划事务、弥补缺失的说法,尤其显得荒谬。康侯胡氏说:简王驾崩,报丧的消息已经到达,记载在诸侯的史册中了,那么应该根据所听到的消息先后奔丧。现在邾子正来修习朝见之礼,卫国、晋国正来修习聘问之事于王丧期间,就像越国人看秦国人肥瘦一样漠不关心,而左氏却认为合乎礼吗?存耕赵氏说:按照礼制,诸侯相见不能完成全部礼仪的有六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天王驾崩。现在简王停殡,而诸侯纷纷互相聘问祝贺,太不臣服了。礼有大有小,举其大的就可以省略小的。天王在丧,诸侯奔丧,这是礼中大的方面。诸侯即位,派遣使者聘问,这是礼中小的方面。简略大的而勤于小的,不到三年就穿细麻丧服,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二年夏五月庚寅日,夫人姜氏去世。
左氏说:“夏天,齐姜去世。起初,穆姜让人挑选姜木棺材,为自己做棺材和颂琴。季文子取来用于〇。君子说:‘不合乎礼。礼制中,没有违背儿媳奉养婆婆的道理。损害婆婆来成全儿媳,没有比这更大的违背了。’《诗经》说:‘只有明智的人,告诉他古训,顺从德行的行为。’季孙在这个时候是不明智的。况且姜氏,是国君的祖母。《诗经》说:‘酿造美酒甜醴,敬献给祖先祖母,以协调各种礼仪,降下福气非常普遍。’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晋国军队、宋国军队、卫国甯殖侵犯郑国。
谷梁说:“之所以称卫国甯殖,是这样称呼以前的事。”
刘氏说:解释说:“起初,卫侯速去世,郑国人侵犯他,所以举出甯殖的报复,以说明称呼以前的事,这都是不对的。”将领尊贵而军队少,记载将领的书法,这样对吗?何至于在这里独自成为例外呢?孔子说:“用公正回报怨恨,用恩德回报恩德。”如果别人讨伐自己丧期,自己也讨伐别人丧期,这是用怨恨回报怨恨,哪里是用公正回报怨恨呢?《春秋》难道为此而记载吗?叶氏说:“甯殖独自举出姓名,这也是将领尊贵而军队少,为了称呼以前的事,其荒谬与以前赵盾不纠正败绩以前的事相同,这件事在三传中都没有记载。”范甯认为:“卫侯去世,郑国人侵犯他,所以郑伯去世,甯殖又侵犯他,讨伐丧期不是好事。”《春秋》难道以此与人报复怨恨吗?
己丑日〇我小君齐姜。
左氏说:“齐侯派诸姜宗妇来送〇召莱子,莱子不防备,所以晏弱修筑东阳城以逼迫他。”
公羊说:“齐姜,是什么?齐姜与穆姜,就不知道她是宣公夫人还是成公夫人呢?”
陈岳氏说:“记载夫人从桓公之后到襄公之前,记载〇历历可数,有什么疑惑呢?庄公二十二年记载〇文姜,就是桓公夫人;僖公二年记载〇哀姜,就是庄公夫人;文公五年记载〇成风,就是庄公的妾,僖公的母亲;文公十七年记载〇声姜,就是僖公夫人;襄公九年记载〇穆姜,就是宣公夫人。齐姜,是儿媳;穆姜,是婆婆。儿媳先于婆婆去世,穆姜有美好的槚木棺材和颂琴,齐姜去世,文子取来用于〇,所以有损害婆婆成全儿媳,不合乎礼的嫌疑,这显然是成公夫人。公羊不知道儿媳先于婆婆去世,所以怀疑。又说:‘齐姜、穆姜,是不知齐是谥号。’”
冬天,仲孙蔑在戚地会合晋国荀防、齐国崔杼、宋国华元、卫国孙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是修筑虎牢城。
公羊说:“虎牢,是什么?是郑国的城邑。说修筑它,是什么?夺取它。夺取它为什么不说夺取它?为中国避讳。为什么为中国避讳?避讳讨伐丧期。为什么不连属郑国?为中国避讳。大夫没有擅自行动的事,这里说于是,是什么?归恶于大夫。”
叶氏说:“这是荀防因为郑国屡次叛变,修筑虎牢城以逼迫他,使他恐惧而听从命令,不是想要占有那块土地,所以不忌讳于夺取,而不连属郑国。何为中国避讳呢?讨伐丧期虽然《春秋》所厌恶,但道义有轻重,不能一并讥讽。郑国从此服罪,于是有了萧鱼之会。这本来是于是中的好事,怎么能说是恶呢?”
谷梁曰若言中国焉内郑也
刘氏曰:「郑不服晋,诸侯伐之,可谓外之矣,反谓内之乎?」
译《谷梁传》说:如果说中原诸侯,那就是把郑国当作内部国家。
刘氏说:“郑国不服从晋国,诸侯讨伐它,可以说是把它当作外部国家了,反而说把它当作内部国家吗?”
楚杀其大夫公子申
左氏曰:「故书曰:『杀其大夫公子申』。」
左氏不知《春秋》书“杀其大夫”之义,毎妄为之辞矣。
三年六月,公防单子、晋侯、宋公、衞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同盟于鸡泽。
谷梁曰同者有同也同外楚也
辨见庄十六年
陈侯使袁侨如防。戊寅,叔孙豹及诸侯之大夫及陈袁侨盟。
公羊曰:「其言如防何?后防也。曷为殊及陈袁侨?为其与袁侨盟也。」
按:上言及者,内辞也;下言及者,及袁侨盟也。曷殊及哉?皆文法然耳。
谷梁曰:「如防外乎?防也。于防受命也。及以及与之也。诸侯以为可与,则与之;不可与,则释之。诸侯盟,又大夫相与私盟,是大夫张也。故鸡泽之防,诸侯始失正矣。大夫执国权,曰:『袁侨异之也。』」
刘氏曰:「此两及者,文当然耳。何谓与之不与之哉?袁侨则陈大夫,大夫不敢与君盟,故使大夫与之盟耳。观谷梁之説,似解溴梁之防。大夫盟,非解此鸡泽之防,诸侯之大夫及袁侨盟也。愚谓谷梁谓以及与之,又谓可与则与之,不可则释之。刘氏辨之是矣。然原刘氏意,谓与陈袁侨盟都无讥,必如胡氏之説为平也。」
四年夏叔孙豹如晋
左氏曰:晋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鸣之三,三拜。韩献子使行人子员问之曰:「子以君命辱于敝邑,先君之礼借之,以乐以辱吾子。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细,敢问何礼也?」对曰:「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使臣弗敢与闻;文王,两君相见之乐也,臣不敢及;鹿鸣,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劳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华,君教使臣曰:『必谘于周。』臣闻之:访于善为咨,咨亲为询,咨礼为度,咨事为诹,咨难为谋。臣获五善,敢不重拜?」非本义不録。
秋七月戊子夫人弋氏薨
左氏曰:「秋,定姒薨,不殡于庙,无榇,不虞。匠庆谓季文子曰:『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不终,君也君长谁受其咎?』初,季孙为已树六槚于蒲圃东门之外,匠庆请木,季孙曰:『畧。』匠庆用蒲圃之槚,季孙不御。君子曰:『志所谓『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其是之谓乎!』」
啖氏曰:如左氏所言,即当不书薨▯,其文当在定十五年姒氏卒下,误在此。但諡曰定姒,故知乖误。彼既言不成丧,即不必更要此语,故不取。叶氏曰:鲁之有定姒,哀公母也。前定公葬而卒,哀公未君,故系之定公称定姒,而礼有不备焉。则所谓不殡于庙、无榇、不虞者是也。定弋,盖襄公之妾母。季文子为政,初不欲以夫人之礼成之,而亦有是马。故匠庆以为子为正卿,而小君之丧不成。然经书「夫人弋氏薨▯,我小君定弋」,则匠庆之言,季文实行之也。左氏、谷梁不能辨二定,乃以定姒之事言之,遂误以弋氏为姒氏。审如左氏言,不殡于庙、无榇、不虞,于其説不得称夫人。《春秋》何为以夫人称之哉?愚谓此既諡定姒矣,不应哀公时复諡定姒也,故知此当以《公羊》为正也。
▯我小君定弋
公羊曰定弋者何襄公之母也
妾母也
五年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
左氏曰:「四年冬,公如晋听政。晋侯享公,公请属鄫,晋侯不许。孟献子曰:『以寡君之宻迩于仇雠,而愿固事君,无失官命。鄫无赋于司马,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褊小阙,而为罪。寡君是以愿借助焉。』晋侯许之。五年,穆叔觌鄫太子于晋,以成属鄫。书曰:『叔孙豹、鄫太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
莘老孙氏曰:「鄫世子巫书『如者以我大夫偕也』,左氏谓之比鲁大夫,盖失之矣。愚谓以理势观之,莒欲灭鄫,鄫欲依晋以固安,故托鲁以往观戚之防,鄫人与焉,情可知矣。若请属鄫,鄫遂为鲁附庸,则戚之防,鄫不复与矣。」余见五年戚之防。
公羊曰:「外相如不书,此何以书?为叔孙豹率而与之俱也。」叔孙豹则曷为率而与之俱?盖舅出也。莒将灭之,故相与徃殆乎晋也
译楚国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申。
左传说:“所以经文记载说:‘杀了它的大夫公子申’。”
左传不懂得《春秋》记载“杀其大夫”的含义,每每胡乱编造辞说。
鲁襄公三年六月,鲁公在防地会见单子、晋侯、宋公、卫侯、郑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己未日,在鸡泽结盟。
谷梁传说:“同,是因为有共同的目的,即共同排斥楚国。”
辨析见庄公十六年。
陈侯派袁侨到防地。戊寅日,叔孙豹和诸侯的大夫以及陈国的袁侨结盟。
公羊传说:“说‘如防’是什么意思?是后到防地。为什么特别提到‘及陈袁侨’?是因为和袁侨结盟。”
按:上文说“及”,是内辞;下文说“及”,是和袁侨结盟。为什么特别提到“及”呢?都是文法如此罢了。
谷梁传说:“‘如防’是外辞吗?是防地。在防地接受命令。“及”是“与”的意思。诸侯认为可以结盟,就与他结盟;不可以结盟,就放弃他。诸侯结盟,大夫又私下互相结盟,这是大夫专权。所以鸡泽之会,诸侯开始失去正道了。大夫掌握国家权力,说:‘袁侨是异类。’”
刘氏说:“这两个‘及’,是文法当然如此。什么叫‘与之不与之’呢?袁侨是陈国大夫,大夫不敢与国君结盟,所以派大夫与他结盟。看谷梁的说法,似乎是在解释溴梁之会。大夫结盟,不是解释这个鸡泽之会,而是诸侯的大夫与袁侨结盟。我认为谷梁说‘及’是‘与’,又说可以就与他结盟,不可以就放弃他。刘氏的辨析是对的。然而探究刘氏的本意,认为与陈国袁侨结盟都没有讥讽,一定要像胡氏的说法才恰当。”
鲁襄公四年夏天,叔孙豹出使晋国。
左传说:晋侯设宴招待他,演奏《肆夏》三篇,他不拜;乐工歌唱《文王》三篇,他又不拜;歌唱《鹿鸣》三篇,他三次拜谢。韩献子派使者子员问他:“您奉君命屈驾光临敝国,先君留下的礼仪借以娱乐您。您舍弃重大的而不拜,却对细微的多次拜谢,敢问这是什么礼节?”回答说:“《肆夏》,是天子用来招待大国诸侯的,使臣不敢听闻;《文王》,是两国国君相见时的音乐,臣不敢涉及;《鹿鸣》,是国君用来嘉奖寡君的,敢不拜谢嘉奖?《四牡》,是国君用来慰劳使臣的,敢不多次拜谢?《皇皇者华》,是国君教导使臣说:‘一定要咨询周礼。’臣听说:访问善人为咨,咨询亲人为询,咨询礼制为度,咨询事务为诹,咨询困难为谋。臣获得了五种善道,敢不多次拜谢?”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鲁襄公四年秋天七月戊子日,夫人弋氏去世。
左传说:“秋天,定姒去世,不殡于宗庙,没有棺椁,不举行虞祭。匠庆对季文子说:‘您作为正卿,而小君的丧事不能完成和终结,国君和国君长久以来谁承担这罪责?’起初,季孙在蒲圃东门之外为自己种了六棵槚树,匠庆请求木材,季孙说:‘随便。’匠庆用了蒲圃的槚树,季孙没有阻止。君子说:‘《志》所说的“多行无礼,必自及也”,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啖氏说:如果像左氏所说,就应当不记载“薨”,其文字应当在定公十五年姒氏卒下面,误在这里。但谥号叫定姒,所以知道有错误。既然说丧事不成,就不必再要这句话,所以不采纳。叶氏说:鲁国有定姒,是哀公的母亲。之前定公下葬后去世,哀公尚未即位,所以系于定公称为定姒,而礼仪有不完备的地方。这就是所谓的不殡于庙、无榇、不虞。定弋,大概是襄公的妾母。季文子执政,起初不想以夫人的礼仪完成丧事,也有这种情况。所以匠庆认为您作为正卿,而小君的丧事不能完成。然而经文记载“夫人弋氏薨”,“我小君定弋”,那么匠庆的话,季文子实际执行了。左氏、谷梁不能分辨两个“定”,就用定姒的事情来说,于是误把弋氏当作姒氏。仔细看来,如果像左氏所说,不殡于庙、无榇、不虞,按照他的说法就不能称为夫人。《春秋》为什么以夫人称呼她呢?我认为这里既然谥号为定姒,不应在哀公时又谥号为定姒,所以知道这里应当以《公羊》为正确。
我小君定弋。
公羊传说:“定弋是谁?是襄公的母亲。”
是妾母。
鲁襄公五年,叔孙豹和鄫世子巫出使晋国。
左传说:“四年冬天,鲁公出使晋国听政。晋侯设宴招待鲁公,鲁公请求让鄫国归属,晋侯不答应。孟献子说:‘因为寡君靠近仇敌,而愿意坚定地侍奉您,不违背官方的命令。鄫国没有赋税给司马,为了执行早晚的命令。敝国狭小且有缺失,而成为罪过。寡君因此希望借助您的力量。’晋侯答应了。五年,穆叔在晋国引见鄫太子,以完成鄫国归属的事。经文说:‘叔孙豹、鄫太子巫出使晋国’,是说把他比作鲁国大夫。”
莘老孙氏说:“鄫世子巫记载‘如’,是因为和我方大夫一起,左氏说把他比作鲁国大夫,大概错了。我认为从理势来看,莒国想灭掉鄫国,鄫国想依靠晋国以巩固安定,所以托付鲁国前往观戚之会,鄫国人参与,情理可知。如果请求让鄫国归属,鄫国就成为鲁国的附庸,那么观戚之会,鄫国就不再参与了。”其余见五年观戚之会。
公羊传说:“外国互相出使不记载,这里为什么记载?是因为叔孙豹率领他一起去的。”叔孙豹为什么率领他一起去?大概是舅舅带他出去。莒国将要灭掉鄫国,所以一起前往晋国避难。
。莒将灭之,则曷为相与徃殆乎晋?取后乎莒也。其取后乎莒奈何?莒女有为鄫夫人者,盖欲立其出也。公羊言「莒将灭之一句得之余,皆妄也。夫既曰「莒将灭鄫」,又曰「莒女为鄫夫人,欲立其出」,是自相戾也。此即谷梁所谓「莒非灭也,立异姓莅祭祀灭亾之道」之意,但不明言耳。读者不可不察也。
译莒国将要灭掉鄫国,那么为什么还要一起去晋国呢?是因为在莒国之后才去。为什么在莒国之后才去呢?因为莒国的女子有做了鄫国夫人的,大概是想扶立她所生的儿子。《公羊传》说“莒将灭之”这一句是多余的,其余的都是胡说。既然已经说了“莒将灭鄫”,又说“莒女为鄫夫人,欲立其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这正是《谷梁传》所说的“莒国并非灭掉鄫国,而是扶立异姓之人主持祭祀,这是导致灭亡的道路”的意思,只是没有明确说出来罢了。读者不能不仔细考察。
谷梁曰:「外不言如,而言如,为我事往也。」
按齐侯、郑伯如纪,外未甞不言如也。
仲孙蔑衞孙林父防吴于善道
谷梁曰:「吴谓善伊为稻缓,号从中国,名从主人。吴人方言,未尝谓善伊为稻缓。设使有之,非为本义。」
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左氏曰:「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扵是不刑。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扄扄。』讲事不令,集人来定。已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夏书》曰:「成允成功。」
刘氏曰:「▯曰: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马,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此传解经,言壬夫贪,杀之当也。又曰:『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乎不刑。』夫共王杀壬夫,谓之贪而当,是共王之刑无失也。传指言贪,以着其恶,共王杀之,可谓不刑乎?」觧经若此,取舍安従哉?叶氏曰:「鸡泽之盟,传言楚子辛为令尹侵欲小国,陈成公使袁侨如防求成。今以为贪当矣,则安得复谓共王为不刑哉?」
公防晋侯、宋公、陈侯、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
左氏曰:九月丙午,盟于戚,防吴,且命戍陈也。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防。
按经无月日而传有之。经曰防,而传曰盟。舍传信经,可也。其曰属鄫不利,左氏目为之言也。盖左氏见叔孙豹与鄫世子如晋,而不系以事故,妄意其属鄫至此。又见鄫人列于防,故又妄意穆叔为不利,而使鄫仍听命于晋。且四年冬,公如晋时,公与孟献子既请于晋以属鄫,而晋已许之矣。何必又使叔孙豹与鄫世子如晋以成属鄫乎?曽未逾年,穆叔又以属鄫为不利,而还鄫于晋。鲁之拔来报往如此,晋肯一听鲁之従违?无是理也。
公羊曰:「吴何以称人?吴鄫人云,则不辞。」
刘氏曰:「公羊曰:『吴何以称人?吴鄫人云,则不辞是也。』言不可以为文辞也。然公羊问『吴何以称人』者,是谓吴不当称人也,则非矣。各有所施,此年防吴于善道,其君在位也;今防吴人于戚,其臣来防也。君臣异辞,此所以不同,非为欲抑鄫人故进吴子为人也。愚谓《春秋》之初,夷狄君臣同辞;《春秋》之末,夷狄渐同乎中国,君始称爵,臣始称名。凡书防吴者,未必皆君也。」
冬戍陈
公羊曰:「孰戍之?诸侯戍之。曷为不言诸侯戍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
按鲁史书戍陈,乃纪一国之事。然以上下事观之,知诸侯之亦戍耳。非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若当时晋侯命诸侯戍之,鲁史书诸侯戍陈,夫亦何伤?但鲁史録内事,书戍陈,孔子因之,不可得而加耳。
公至自救陈
谷梁曰喜救陈也
辨见庄二十八年
辛未季孙行父卒
左氏曰:「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存耕赵氏曰:行父仕鲁,更三君矣。専秉国政,为三家之始祸。以区区之俭,而盖其大不忠之过。方仲遂杀适立庶,行父为之如齐,以成谋。及宣公薨,乃蔽辠于东门氏,而逐归父,亏姑以成妇为正卿,而不终其君。左氏谓之忠君,其将谁欺?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杞伯姑容卒。
左氏曰:「杞桓公卒,始赴以名,同盟故也。」
杞入春秋至此始名者,史有详畧与阙文耳,岂有前此赴而不以名,至此以同盟而赴以名之理乎?
夏宋华弱来奔
左氏曰:「宋华弱与乐辔,少相狎,长相优,又相谤也。子荡怒,以弓梏华弱于朝。平公见之,曰:『司武而梏于朝,难以胜矣。』遂逐之。夏,宋华弱来奔。司城子罕曰:『同罪异罚,非刑也。専戮于朝,罪孰大焉?』亦逐子荡。子荡射子罕之门,曰:『防日而不我従。』子罕善之,如初。」
按,华弱司马也,乐辔岂敢不告于君,而自以弓梏之于朝乎?不可信一也。平公见司马为同僚所梏,
译谷梁传说:“对于外国,通常不记载‘如’(前往),这里却记载了‘如’,是因为这是我国(鲁国)派人前往处理事务。”
按:齐侯、郑伯前往纪国,对于外国,并非不曾记载“如”字。
仲孙蔑、卫孙林父在善道抵御吴国。
谷梁传说:“吴国称善伊为稻缓,称号跟随中国,名称跟随主人。吴国的方言,不曾把善伊称为稻缓。假设有这种情况,也不是它的本义。”
楚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壬夫。
左传记载:“经书说:‘楚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壬夫,是因为贪婪。’君子认为楚共王在此事上刑罚不当。《诗经》说:‘周朝的道路正直,我的心志坚定。’处理政事不恰当,聚集人来平定。自己不讲信用却杀人以逞私欲,不也很困难吗?”《夏书》说:“诚信才能成功。”
刘氏说:“经书说:‘楚国杀了他们的大夫公子壬夫,是因为贪婪。’这是传文解释经书,说壬夫贪婪,杀他是应当的。又说:‘君子认为楚共王在此事上刑罚不当。’既然共王杀壬夫,说是贪婪且应当,那么共王的刑罚就没有过失了。传文特意指出贪婪,以彰显其罪恶,共王杀了他,怎么能说是刑罚不当呢?”像这样解释经书,取舍该遵从哪一边呢?叶氏说:“鸡泽之盟,传文说楚令尹子辛侵略小国,陈成公派袁侨到防地求和。现在认为壬夫贪婪且杀之得当,那么怎么又能说共王刑罚不当呢?”
鲁公在戚地会见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
左传说:“九月丙午日,在戚地结盟,抵御吴国,并且命令戍守陈国。穆叔认为归属鄫国不利,让鄫国大夫在防地听命。”
按:经书没有月日而传文有。经书说“防”(抵御),而传文说“盟”(结盟)。舍弃传文相信经书,是可以的。那说归属鄫国不利,是左氏凭空编造的。大概左氏看到叔孙豹与鄫世子去晋国,而不记载原因,就妄意推测他们是为了归属鄫国。又看到鄫人列于防地,所以又妄意推测穆叔认为不利,而让鄫国仍然听命于晋国。况且四年冬天,鲁公去晋国时,鲁公与孟献子已经向晋国请求归属鄫国,而晋国已经答应了。何必又让叔孙豹与鄫世子去晋国以完成归属鄫国呢?还没过一年,穆叔又认为归属鄫国不利,而把鄫国归还给晋国。鲁国如此反复无常,晋国会肯听从鲁国的顺从或违背吗?没有这样的道理。
公羊传问:“吴国为什么称人?如果说吴国和鄫国一样称人,那么文辞就不通顺了。”
刘氏说:“公羊传说:‘吴国为什么称人?如果说吴国和鄫国一样称人,那么文辞就不通顺了。’意思是不能这样写文辞。然而公羊传问‘吴国为什么称人’,是认为吴国不应当称人,这就错了。各有其适用之处,这一年抵御吴国于善道,其君主在位;现在在戚地抵御吴人,是其臣子来抵御。君臣称呼不同,这就是不同的原因,不是为了压制鄫人而把吴君提升为称人。我认为《春秋》初期,夷狄君臣称呼相同;《春秋》末期,夷狄逐渐同于中国,君主开始称爵位,臣子开始称名字。凡是记载抵御吴国的,未必都是君主。”
冬天戍守陈国。
公羊传问:“谁戍守陈国?诸侯戍守陈国。为什么不说是诸侯戍守陈国?因为先后到达无法排序,所以说‘我’(鲁国)。”
按:鲁国史书记载戍守陈国,是记录一国的事情。然而从上下文来看,知道诸侯也戍守陈国。并非因为先后到达无法排序,所以说“我”。如果当时晋侯命令诸侯戍守,鲁国史书记载诸侯戍守陈国,那又有什么损害呢?只是鲁国史书记录内政,记载戍守陈国,孔子沿袭它,不能加以增改罢了。
鲁公从救援陈国回来。
谷梁传说:这是喜悦救援陈国。
辨析见庄公二十八年。
辛未日,季孙行父去世。
左传说:“季文子去世,大夫入内收敛。鲁公在位,宰官准备家器作为丧葬用品。没有穿丝绸的妾,没有吃粮食的马,没有藏金玉,没有厚重的器物。君子因此知道季文子忠于公室。辅佐三位君主了,而没有私人积蓄,能不说是忠吗?”
存耕赵氏说:行父在鲁国做官,历经三位君主了。专掌国政,是三家祸乱的开端。用微小的节俭,来掩盖他大不忠的过错。当初仲遂杀嫡立庶,行父为此去齐国,以完成阴谋。等到宣公去世,他把罪责推给东门氏,而驱逐归父,亏待姑氏以成全妇氏为正卿,而没有终其君之职。左传称他忠君,他想欺骗谁呢?
六年春王三月壬午日,杞伯姑容去世。
左传说:“杞桓公去世,开始以名赴告,因为是同盟的缘故。”
杞国在《春秋》中至此才开始称名,这是史官有详略和缺文罢了,哪有以前赴告不以名,至此因为同盟而赴告以名的道理呢?
夏天,宋国华弱来投奔。
左传说:“宋国华弱与乐辔,小时候亲近,长大后互相戏弄,又互相诽谤。子荡发怒,在朝廷上用弓拘禁华弱。平公看见,说:‘司武在朝廷上被拘禁,难以胜任了。’于是驱逐他。夏天,宋国华弱来投奔。司城子罕说:‘同罪异罚,不是刑罚。专擅在朝廷上杀戮,罪过还有什么更大的呢?’也驱逐了子荡。子荡射子罕的门,说:‘整天不听从我的意见。’子罕认为他好,像以前一样。”
按:华弱是司马,乐辔岂敢不告诉君主,而自己用弓在朝廷上拘禁他呢?不可信之一。平公看见司马被同僚拘禁,
不能正刑,乐辔乃谓华弱懦,而逐之,不可信二也。平公不能刑乐辔,子罕乃逐乐辔,不可信三也。乐辔既为子罕所逐,又射其门,而子罕善之如初,则是非逐也,一试其彊弱而已,不可信四也。盖左氏因其弱之名,而实以弱之事耳,不可据也。
译不能公正地施行刑罚,乐辔却认为华弱懦弱,因而驱逐他,这是不可信的第二点。平公不能对乐辔施以刑罚,子罕却驱逐了乐辔,这是不可信的第三点。乐辔既然被子罕驱逐,又射向他的家门,而子罕却像当初一样对他友善,这说明并非真的驱逐,只是试探他的强弱罢了,这是不可信的第四点。大概《左传》是依据他懦弱的名声,而实际上却用懦弱的行为来附会,这是不可作为依据的。
莒人灭鄫
左氏曰鄫恃赂也
叶氏曰:叔孙豹与鄫世子巫如晋,防复使鄫大夫听命于防,故经书「吴人鄫人」,则鄫非鲁所有矣,其亾何责于鲁哉?鄫既为国,则贡赋自不入扵鲁。左氏乃言「恃赂」,尤见其妄。若季武子如晋见者是也,此始为卿代父执政,往见伯主,而▯误以鄫事附益之尔。愚谓左氏自言属鄫不利,而归鄫于晋矣,至此又言「恃赂」,其自戾如此,则鲁属鄫、还鄫之事妄矣。
谷梁曰:「非灭也。中国日卑,国月夷狄。时缯中国也,而时非灭也。家有既亡,国有既灭,灭而不自知,由别之而不别也。莒人灭缯,非灭也。立异姓以莅祭祀,灭亡之道也。」
陆氏曰:定六年,郑灭许。哀元年,许复见于经。则鄫之灭而再见,亦何足怪?若鄫人实娶外孙以为国嗣,辠自在鄫,非莒之过,不得诬莒以灭鄫之辠。莘老孙氏曰:公羊于鄫世子如晋,发传曰:莒女有为鄫夫人者,欲立其出。谷梁扵此又曰:立异姓以莅祭祀。然则鄫尝立异姓为后,而经遂书灭,不惟扵义不明,亦何以为训?此盖莒人因鄫不顺立异姓之君而灭之耳,非谓异姓为君而遂书灭也。公谷皆得一偏耳。黄氏曰:莒之灭鄫,春秋具有本末。谷梁乃以鄫立莒之子为子,神不歆异姓之祀为灭。虽胡安国独宗其説,而刘氏、孙氏、戴氏皆尝辨其非。朴乡吕氏曰:此直是莒人灭鄫尔。
季孙宿如晋
左氏曰:晋人以鄫故来讨,曰:「何故亡鄫?」季武子如晋,见且听命。
刘氏曰:「左氏曰:『五年夏,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鄫始属鲁。其年秋,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人听命于防。故经书『吴人、鄫人』,则是鲁已辞鄫矣,晋已知之矣。今鄫之灭,非鲁责也,晋人何以来讨邪?』又曰:『莒人灭鄫,鄫恃赂也。若鄫扵鲁有属无絶,或恃赂慢莒以取灭亾。今鲁己絶鄫,鄫无赋于鲁矣,尚何所恃而取灭邪?』然则传所言皆不实也。」黄氏曰:「灭鄫者莒也,晋不问莒而反问鲁,何邪?」朴乡吕氏曰:「以经考之,则莒与鄫同预戚之防,莒之灭鄫,正晋之所当讨于莒也,而反讨扵鲁,何哉?」
十有二月齐侯灭莱
左氏曰:「迁莱于郳,髙厚、崔杼定其田。」
按经传皆言灭莱,则是夷社稷宗庙而不存矣。左氏又言迁莱于郳,则是莱犹存也,特迁之耳。春秋曷不书「齐侯迁莱于郳」,而书「齐侯灭莱」乎?
七年夏四月,三卜郊,不従,乃免牲。
左氏曰:「孟献子曰:『吾乃今而后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所以祈农也。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宜其不从也。』」
叶氏曰:「以啓垫为当郊,耕而后卜郊,所以不従此献子之妄也。鲁郊一上辛也。鲁虽以赐得郊,而不得与周同,故自建子之月卜之,至建寅之月三卜而得吉,适与周祈谷之祭同,而鲁郊非祈谷也,亦何事于啓蛰乎?盖献子尝谓正月日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于祖矣。其意盖将僣周日至之郊,故以是为啓蛰之莭,殆欲兼周而多之欤?记礼者不察,遂以为鲁君孟春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季夏六月以禘礼祀周公于太庙。左氏从而寔之以啓蛰为经例,其亦未尝以周公得郊之故考之也。愚谓叶氏辨献子、左氏之言是矣,其曰自建子之月卜之至建寅之月,则又惑于周正改月数之説也。」
谷梁曰:「夏四月,不时也。三卜,礼也。乃者,亡乎人之辞也。」
三卜而不吉,则神不歆,非类可知矣。谷梁乃曰:「礼邪?」余见僖三十一年。
秋季孙宿如衞
左氏曰:「秋季,武子如衞,报子叔之聘,且辞缓报,非贰也。」
黄氏曰:「子叔之聘,七年矣。宿初执政,自缔私交也。」
郑伯髠顽如防,未见诸侯。丙戍卒于鄵。
左氏曰:「郑僖公之为太子也,于成之十六年,与子罕适晋,不礼焉。又与子丰适楚,亦不礼焉。及其元年,朝于晋,子丰欲愬诸晋而废之,子罕止之。及将防于鄬,子驷相,又不礼焉。侍者諌,不听,又諌杀之。及鄵,子驷使贼夜弑僖公,而以疟疾赴于诸侯
译莒国灭掉了鄫国。
左氏说:鄫国倚仗贿赂。
叶氏说:叔孙豹与鄫国世子巫前往晋国,叔孙豹又派鄫国大夫在防地听命于自己,所以《春秋》经文记载“吴人、鄫人”,那么鄫国就不再是鲁国的附属了,它逃亡有什么可责备鲁国的呢?鄫国既然已经是一个国家,那么贡赋自然就不进入鲁国了。左氏却说“倚仗贿赂”,尤其显得荒谬。如果像季武子前往晋国谒见那样,这是卿代替父亲执政,前往谒见霸主,而左氏错误地将鄫国的事附会添加上去罢了。我认为左氏自己说归属鄫国不利,而将鄫国归还给晋国了,到这里又说“倚仗贿赂”,如此自相矛盾,那么鲁国归属鄫国、归还鄫国的事就是荒谬的了。
谷梁说:“这不是灭国。中原国家称‘日’,夷狄国家称‘月’。当时鄫国是中原国家,而当时并非灭国。家族有已经灭亡的,国家有已经灭亡的,灭亡了自己却不知道,是因为区分而不加区别的缘故。莒人灭鄫,不是灭国。立异姓人来主持祭祀,是灭亡的道路。”
陆氏说:定公六年,郑国灭许国。哀公元年,许国又出现在经文中。那么鄫国被灭而又再次出现,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如果鄫国人确实娶外孙作为国家继承人,罪责自然在鄫国,不是莒国的过错,不能诬陷莒国承担灭鄫的罪责。莘老孙氏说:《公羊传》在鄫世子如晋时,发传说:莒女有做了鄫国夫人的,想立自己的儿子。《谷梁传》在这里又说:立异姓人来主持祭祀。那么鄫国曾经立异姓人为继承人,而经文就记载“灭”,不仅在义理上不明,又怎么能作为训诫呢?这大概是莒国人趁着鄫国不顺从立异姓之君而灭掉了它,并不是说因为立异姓人为君就记载“灭”。《公羊传》和《谷梁传》都只看到了一面。黄氏说:莒国灭鄫,《春秋》都有始末。《谷梁传》却认为鄫国立莒国的儿子为继承人,神灵不享用异姓的祭祀所以称为“灭”。虽然胡安国独自尊崇这个说法,而刘氏、孙氏、戴氏都曾辩驳其错误。朴乡吕氏说:这直接就是莒人灭鄫罢了。
季孙宿前往晋国。
左氏说:晋国人因为鄫国的事来责问,说:“为什么让鄫国灭亡?”季武子前往晋国,谒见并且听命。
刘氏说:“左氏说:‘五年夏天,叔孙豹、鄫世子巫前往晋国,鄫国开始归属鲁国。那年秋天,穆叔认为归属鄫国不利,让鄫国人听命于防地。所以经文记载‘吴人、鄫人’,那么鲁国已经辞别鄫国了,晋国已经知道了。现在鄫国的灭亡,不是鲁国的责任,晋国人为什么来责问呢?’又说:‘莒人灭鄫,鄫国倚仗贿赂。如果鄫国对鲁国有归属没有断绝,或者倚仗贿赂怠慢莒国而招致灭亡。现在鲁国已经断绝了鄫国,鄫国没有赋税给鲁国了,还倚仗什么而招致灭亡呢?’那么传中所说的都不真实。”黄氏说:“灭鄫的是莒国,晋国不问莒国反而问鲁国,为什么呢?”朴乡吕氏说:“根据经文考察,莒国和鄫国都参与了戚地的会盟,莒国灭鄫,正是晋国应当责问莒国的,反而责问鲁国,为什么呢?”
十二年,齐侯灭莱。
左氏说:“把莱国迁到郳地,高厚、崔杼安定了那里的田地。”
根据经文和传文都说灭莱,那么就是夷平了社稷宗庙而不存在了。左氏又说把莱国迁到郳地,那么莱国还存在,只是迁移罢了。《春秋》为什么不记载“齐侯迁莱于郳”,而记载“齐侯灭莱”呢?
七年夏四月,三次占卜郊祀,不吉利,于是杀了牺牲。
左氏说:孟献子说:“我现在才知道有占卜。郊祀后稷,是为了祈求农业丰收。所以惊蛰时郊祀,郊祀后才耕种。现在已经耕种了才占卜郊祀,适宜它不吉利。”
叶氏说:“认为惊蛰应当郊祀,耕种后才占卜郊祀,所以不吉利,这是献子的荒谬。鲁国郊祀是在第一个上辛日。鲁国虽然因为赐命得以郊祀,但不能与周朝相同,所以从建子之月开始占卜,到建寅之月三次占卜得到吉兆,恰好与周朝祈谷的祭祀相同,而鲁国郊祀不是祈谷,又何必在意惊蛰呢?大概献子曾经说正月冬至可以有事于上帝,七月冬至可以有事于祖先。他的意思大概是想要僭越周朝冬至的郊祀,所以把这作为惊蛰的节气,大概想要兼有周朝而更多吧?记录礼仪的人不考察,于是认为鲁君孟春在郊祀帝,配以后稷,季夏六月用禘礼在太庙祀周公。左氏从而证实以惊蛰为经例,他也没有考察周公得以郊祀的缘故。我认为叶氏辩驳献子、左氏的话是对的,他说从建子之月占卜到建寅之月,却又被周正改月数的说法迷惑了。”
谷梁说:“夏四月,不合时宜。三次占卜,是礼。‘乃’,是亡乎人的辞气。”
三次占卜而不吉利,那么神灵不享用,不是同类可以知道了。谷梁却说:“是礼吗?”我在僖公三十一年见过。
秋季,季孙宿前往卫国。
左氏说:秋季,武子前往卫国,报答子叔的聘问,并且解释延迟报答,不是有二心。
黄氏说:子叔的聘问,是七年前的事了。季宿刚执政,自己缔结私交罢了。
郑伯髠顽前往防地,没有见到诸侯。丙戌日,死在鄵地。
左氏说:郑僖公做太子时,在成公十六年,与子罕到晋国,没有受到礼遇。又与子丰到楚国,也没有受到礼遇。到他即位元年,朝见晋国,子丰想在晋国控告他而废掉他,子罕制止了他。等到将在鄬地会盟,子驷做相礼,又没有受到礼遇。侍从劝谏,不听,又劝谏就杀了他。到了鄵地,子驷派贼人夜里杀了僖公,而以疟疾向诸侯报丧。
。简公生五年,奉而立之。」
赵氏曰:诸侯死例书名,此则为上文已言郑伯如防,下不可又云郑伯髠顽卒,又不可上言郑伯如防,下但言髠顽卒,所以须于防时书名,以便文也。三传不达此体,见其文特异,不能释得,遂妄云被杀。若实见弑而以疾赴,则从而书之邪?诸国弑君,岂有实告乎?刘氏曰:凡议春秋者,必曰乱臣贼子惧。乱臣贼子惧者,以其书法不隐而善恶明也。左氏亦云:求名而亡,欲盖而彰,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夫臣弑其君,欲盖者也。春秋顺其欲而不彰,则何惧矣?彼乱臣贼子知伪赴之可以免辠,则又毋乃劝乎?尔是由春秋启之也,奈何哉?王氏曰:诸侯方防,其郊子驷,其敢然乎?黎氏曰:若言实被弑以疾赴,遂从而书之,则弑君岂有实告乎?木讷赵氏曰:若实弑而书卒,是春秋庇逆贼也。存耕赵氏曰:郑自鸡泽以来,役从防至侵蔡以絶楚,自子囊伐郑,子驷方倡从楚之谋,观戏之争盟,辞义甚正,皆不敢争,必非敢为不义者。使其乐于从楚,何僖公未死之前安于从晋哉?朴乡吕氏曰:诸侯不生名,此其名之者,以其卒也,与吴子遏伐楚门于巢卒同,从省文也。诸侯卒于国都不地,此其地,以其不在于国都也,为如防而卒也,故地与宋公佐卒于曲棘同。未见诸侯而卒,与许男卒于师同,而説者徒见其文之异。又其去楚而复中国三年,遂同诸侯盟于鸡泽,五年使大夫来聘,又防诸侯于戚,又防诸侯救陈,数年之间未甞有从楚之迹。至是诸侯防于鄬,而郑伯如防而卒于鄵。春秋诸侯不生名,为其如防未见诸侯而卒,春秋省文不可再言郑,故一书之于如防之上。三传不知春秋省文之义,但见郑伯书名于如防之上,遂以为郑之诸臣欲从楚而郑伯不欲,弑而书卒。若如其説,则是郑之大夫无从中国之意,而独郑伯欲之,则数年之前郑伯合诸侯而背楚其大夫何故从之?至是而始弑之也。实见弑焉。春秋皆不没其事,以传信。何独郑伯而不然乎?
译郑简公出生五年后,赵盾拥立他即位。」
赵氏说:诸侯去世的体例是记载其名,这里之所以在“郑伯如防”时直接写出名字,是因为上文已经提到郑伯前往防地,下文如果再说“郑伯髠顽去世”,显得重复;如果上文说郑伯前往防地,下文只说髠顽去世,又显得突兀。因此必须在前往防地时写出名字,以使行文顺畅。《左传》《公羊传》《谷梁传》不懂这种体例,看到文字特异,无法解释,于是胡乱说是被杀害。如果确实是被弑杀却以病死上报,那么《春秋》就会跟着记载吗?各国弑君,哪有如实上报的道理?刘氏说:凡是议论《春秋》的人,必定说乱臣贼子感到恐惧。乱臣贼子之所以恐惧,是因为《春秋》的笔法不隐瞒真相,善恶分明。《左传》也说:追求名声却丧失性命,想要掩盖却更加显露,善良的人受到鼓励,邪恶的人感到恐惧。臣子弑杀君主,正是想要掩盖的行为。如果《春秋》顺从他们的意愿而不揭露真相,那么他们还有什么好恐惧的呢?那些乱臣贼子知道用虚假的报告可以免罪,这岂不是反而起到了鼓励的作用吗?这难道是由《春秋》开启的吗,该怎么办呢?王氏说:诸侯正在防地会盟,郑国的郊子驷,怎敢这样做呢?黎氏说:如果说确实被弑杀却以病死上报,于是《春秋》就跟着记载,那么弑君哪有如实上报的道理?木讷赵氏说:如果确实被弑杀却记载为去世,这是《春秋》庇护逆贼啊。存耕赵氏说:郑国自从鸡泽之盟以来,从跟随诸侯到侵蔡以断绝与楚国的关系,自从子囊攻打郑国,子驷正倡导跟随楚国的计谋,观看戏之盟的争论,辞义非常正当,都不敢争辩,必定不是敢做不义之事的人。如果他乐于跟随楚国,为什么在僖公去世之前安心跟随晋国呢?朴乡吕氏说:诸侯活着时不称名,这里称名,是因为他去世了,与吴子遏攻打楚国在巢地去世相同,是省略文辞的缘故。诸侯在国都去世不记载地点,这里记载地点,是因为不在国都,是因为前往防地而去世,所以地点与宋公佐在曲棘去世相同。没有见到诸侯就去世,与许男在军中去世相同,而解说者只看到文字的不同。又因为他离开楚国而回归中原三年,于是与诸侯在鸡泽结盟,五年派遣大夫来聘问,又在戚地会合诸侯,又会合诸侯救援陈国,几年之间未曾有跟随楚国的迹象。到了这时诸侯在鄬地会盟,而郑伯前往会盟却在鄵地去世。《春秋》诸侯活着时不称名,因为他前往会盟没有见到诸侯就去世,《春秋》省略文辞不可再说郑,所以在“如防”之上写一次名字。三传不知道《春秋》省略文辞的意义,只看到郑伯的名字写在“如防”之上,就认为是郑国的臣子想要跟随楚国而郑伯不愿意,弑杀他而记载为去世。如果按照他们的说法,那么郑国的大夫没有跟随中原的意思,而只有郑伯想要这样,那么几年前郑伯联合诸侯而背叛楚国,他的大夫为什么跟随他?直到这时才开始弑杀他呢。确实是被弑杀啊。《春秋》都不隐瞒事实,以传达信实。为什么唯独郑伯不是这样呢?
八年夏▯郑僖公
公羊曰:「贼未讨,何以书?▯为中国讳也。」
贼不讨不书。▯辨,见桓十八年葬桓公。彼以为雠在外,此又云为中国讳,亦见其无一定之见,不过随意迁就而已。
郑人侵蔡获蔡公子燮
公羊曰:此侵也,其言获何?侵而言获者,适得之也。按郑侵蔡,蔡御之,不胜而燮被获,此理易见,何必意其适得之乎?
谷梁曰:「人防者也,侵浅事也,而获公子,公子病矣。」按:公子燮为将而见获,固为公子病,然不责郑之越丧侵蔡、获大夫,而责公子之病,亦无轻重之权衡矣。
季孙宿防晋侯、郑伯、齐人、宋人、衞人、邾人于邢丘。左氏曰:「季孙宿、齐髙厚、宋向戌、衞甯殖、邾大夫防之。郑伯献捷于防,故亲听命。大夫不书,尊晋侯也。」按《春秋》称人而不书大夫名者,防者也。若以为尊晋侯而不大夫,则襄十四年,晋士匄防吴于向,齐、宋、衞、曹、莒、邾、滕、薛、杞、小邾皆称人。晋荀偃防齐、宋、曹、莒、邾、滕、薛、杞、小邾伐秦,亦皆称人。凡若此者,何所尊而不书大夫名乎?然则左氏厯书三国之卿,亦未可据也。
谷梁曰:「见鲁之失政也,公在而大夫防也。」
刘氏曰:「公反矣,未至国,令季孙复往防耳。」
晋侯使士匄来聘
左氏曰:「公享之,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曰:『谁敢哉!』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武子赋角弓。賔将出,武子赋彤弓。宣子曰:『城濮之役,我先君文公献功于衡雍,受彤弓于襄王,以为子孙藏。匄也,先君守官之嗣也,敢不承命!』君子以为知礼。」
非本义不録
九年春宋灾
左氏曰:「二师令四乡正敬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之外。」晋侯问扵士弱曰:「吾闻之,宋灾,于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对曰:「古之火正,或食于心,或食扵咮,以出内火。是故咮为鹑火,心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公曰:「可必乎?」对曰:「在道,国乱无象,不可知也。」
如左氏言,大火在商,而商主火,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则商当以火灾亡国也。而史传不载商灾,商之亾也,以纣不道,非以灾也。宋,商之后,其败于楚,以求伯诸侯,见伐以不能君,皆非以灾也。茍大火在商,而商必以灾,则齐、陈、郑灾,周宣榭,鲁宣公雉门、两观灾,皆以大火乎?此盖左氏见宋三书灾,而为此附防之言耳。且四乡正享,祝宗用马于四墉,祀盘庚于西门,皆非礼经之正,故今择其所叙人事之稍近理者,附之夲义云。
公羊曰:「曷为或言灾,或言火?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何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何以书记灾也?外灾不书,此何以书?为王者之后,记灾也。」
叶氏曰:「左氏经无书火者,惟一见扵周宣榭,而公羊、谷梁皆作灾,则春秋固不书火也。二传独以陈灾为火,及公羊又以此宋灾为火。二传但以大小国邑为辨,故一之而不复较。愚谓公羊尝自言『春秋为亲者讳,为尊者讳,为尊者讳』,何得内有小火反甚之而为灾邪?夫齐岂王者后,而庄二十年记大灾邪?」
谷梁曰:「外灾不志,此其志何也?故宋也。」
刘氏曰:「非也,齐大灾,又岂故齐乎?」
秋八月癸未▯我小君穆姜
左氏曰: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善之长也;亨,嘉之防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防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然固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徳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
译鲁僖公八年夏季,郑僖公去世。
《公羊传》说:“弑君之贼尚未讨伐,为什么还要记载?是为了替中原诸侯国隐讳。”
弑君之贼不讨伐就不记载。辨析这一点,可见于桓公十八年记载桓公葬礼时。彼处认为仇敌在外部,此处又说替中原诸侯国隐讳,也显示出《公羊传》没有固定的见解,不过是随意迁就罢了。
郑国人侵犯蔡国,俘虏了蔡国公子燮。
《公羊传》说:“这是侵犯,为什么又说‘获’呢?侵犯而说‘获’,是恰好得到他。”按:郑国侵犯蔡国,蔡国抵抗,不胜而公子燮被俘,这道理显而易见,何必揣测是恰好得到他呢?
《谷梁传》说:“这是防备,侵犯是浅近的事,却俘虏了公子,公子处境危险了。”按:公子燮作为将领而被俘,固然使公子处境危险,然而不责备郑国在丧期侵犯蔡国、俘虏大夫,反而责备公子处境危险,这也是没有权衡轻重啊。
季孙宿在邢丘防备晋侯、郑伯、齐人、宋人、卫国人和邾人。《左传》说:“季孙宿、齐国高厚、宋国向戌、卫国宁殖、邾国大夫进行防备。郑伯在防地献捷,所以亲自听命。不记载大夫名字,是尊重晋侯。”按:《春秋》称“人”而不记载大夫名字的,是因为是防备。如果认为是尊重晋侯而不记载大夫,那么襄公十四年,晋国士匄在向地防备吴国,齐、宋、卫、曹、莒、邾、滕、薛、杞、小邾都称“人”。晋国荀偃防备齐、宋、曹、莒、邾、滕、薛、杞、小邾伐秦,也都称“人”。像这样的情况,哪里是因为尊重而不记载大夫名字呢?那么《左传》逐一记载三国卿大夫的名字,也是不可依据的。
《谷梁传》说:“这是显示鲁国政治失当,国君在位而大夫去防备。”
刘氏说:“国君已经返回,还未到国都,命令季孙再次前往防备罢了。”
晋侯派士匄来聘问。
《左传》说:“国君设享礼招待他,宣子赋《摽有梅》。季武子说:‘谁敢呢!’现在拿草木作比喻,我们国君在君位,是君主的臭味,欢欣地承受命令,什么时候会有呢?武子赋《角弓》。宾客将要出去,武子赋《彤弓》。宣子说:‘城濮之战,我先君文公在衡雍献功,从襄王那里接受彤弓,作为子孙的珍藏。匄是先君守官的继承人,怎敢不承受命令!’君子认为他懂得礼仪。”
不符合本义的不收录。
鲁僖公九年春季,宋国发生火灾。
《左传》说:“两个师令四乡的乡正恭敬地祭祀祝宗,在四面城墙用马祭祀,在西门外祭祀盘庚。”晋侯问士弱说:“我听说,宋国发生火灾,由此知道有天道,是什么原因?”回答说:“古代的火正,有的食于心宿,有的食于咮宿,以此来出入火。所以咮宿为鹑火,心宿为大火。陶唐氏的火正阏伯住在商丘,祭祀大火而用火来纪时。相土沿袭它,所以商朝主祭大火。商人观察祸败的征兆,必定始于火,因此每天都知道有天道。”晋侯说:“可以必定吗?”回答说:“在于天道,国家混乱没有征兆,不可知。”
如果像《左传》所说,大火在商,而商朝主火,商人观察祸败的征兆,必定始于火,那么商朝应当因为火灾而亡国。而史传不记载商朝火灾,商朝的灭亡,是因为纣王无道,不是因为火灾。宋国是商朝的后代,其败于楚,是因为谋求称霸诸侯,被讨伐是因为不能君临天下,都不是因为火灾。如果大火在商,而商朝必定因灾,那么齐、陈、郑的火灾,周宣王的榭,鲁宣公的雉门、两观的火灾,都是因为大火吗?这大概是《左传》见到宋国三次记载火灾,而说的附会之言罢了。况且四乡正享祭,祝宗在四面城墙用马祭祀,在西门祭祀盘庚,都不是礼经的正统,所以现在选择其中叙述人事稍近道理的,附在本文义下。
《公羊传》说:“为什么有的说灾,有的说火?大的叫灾,小的叫火。那么国内为什么不说火?国内不说火,是加重语气。为什么记载灾?外国的灾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它是王者的后代,记载灾。”
叶氏说:“《左传》经文没有记载‘火’的,只在周宣王榭火灾中出现一次,而《公羊传》、《谷梁传》都作‘灾’,那么《春秋》本来就不记载‘火’。两传唯独把陈国火灾当作‘火’,以及《公羊传》又把这次宋国火灾当作‘火’。两传只以大小国邑来辨别,所以统一而不加计较。我认为《公羊传》曾自己说‘《春秋》为亲人隐讳,为尊者隐讳’,怎么国内有小火反而加重语气而称为灾呢?齐国难道是王者后代,而庄公二十年记载大灾吗?”
《谷梁传》说:“外国的灾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是故宋。”
刘氏说:“不对,齐国大灾,又难道是故齐吗?”
鲁僖公九年秋季八月癸未日,我国夫人穆姜去世。
《左传》说:穆姜死在东宫,刚开始去占卜,遇到艮卦变为随卦。史官说:这叫艮之随。随是出,国君必定很快出去。穆姜说:不对。在《周易》中说:随,元亨利贞,无咎。元,是善的长;亨,是嘉的会;利,是义的和;贞,是事的干。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和义,贞固足以干事。既然这样,固然不可欺骗,所以虽然随也无咎。现在我作为妇人而参与叛乱,固处在下位而不仁,不可称为元;不安定国家,不可称为亨;作乱而害身,不可称为利;弃位而淫乱,不可称为贞。有四种德行,随而无咎,我都没有,难道是随吗?我取恶,能无咎吗?必定死在这里。
,弗得出矣。叶氏曰:杜预以为穆姜滛侨如欲废成公,故徙居东宫。据例,夫人薨于寝则弗致,今穆姜书「夫人姜氏薨」,又书「▯我小君穆姜」,则是尝致之为夫人矣,安得谓薨于东宫乎?凡公不薨于寝,如台下、楚宫、髙寝之类,经必谨而书之,以正终。穆姜审徙居东宫,是尝贬于成公,既贬其母,又不得薨于寝,经何反不自地,而以常法书乎?曰:「今我妇人而与于乱」,穆姜虽有淫侨如之辠,不应自暴其过如此,则亦不近人情。此盖卜筮家者流,假托穆姜为筮者之言,传不能辨而妄信之也。
译(她)就无法出来了。叶氏说:杜预认为穆姜与侨如通奸,想要废掉成公,所以被迁居到东宫。按照礼制惯例,夫人如果在寝宫去世,就不需要致送尸柩回祖庙;如今穆姜记载为“夫人姜氏去世”,又记载“〇我小君穆姜”,这说明曾经以夫人的礼仪致送她,怎么可以说她是在东宫去世的呢?凡是国君不在寝宫去世,比如在台下、楚宫、高寝等地方,经书一定会谨慎地记载,以端正其终局。穆姜如果确实被迁居到东宫,那就是被成公贬斥了;既然已经贬斥了她的母亲,又让她不能死在寝宫,经书为什么反而不自我贬低,而用平常的法则来记载呢?穆姜说:“如今我作为妇人却参与了叛乱”,穆姜虽然有与侨如通奸的罪过,也不应该如此自曝其短,这也不符合人之常情。这大概是卜筮之流的人,假托穆姜作为占卜者的言论,《左传》不能辨别而盲目相信罢了。
冬,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伐郑。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戯。左氏曰:晋人不得志于郑,以诸侯复伐之。十二月癸亥,门其三门。闰月戊寅,济于隂阪,侵郑次于隂口而还。子孔曰:晋师可撃也,师老而劳,且有归志,必大克之。子展曰:不可。
按经言伐郑而同盟矣。左氏亦言晋姑盟而退,修徳息师,终必获郑,乃盟而还矣。无縁即于斯时再侵伐郑也。此左氏见公不致,而附防云尔。
谷梁曰:「不异言郑,善得郑也。不致,耻不能据郑也。」按:伐郑而同盟,则郑在盟矣。观楚子伐郑,则郑与晋成可知也。何必异言郑哉?且《春秋》不致者多矣,何必为公耻哉!
十年春,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防吴于柤。
左氏曰:三月癸丑,齐髙厚相太子光,以先防诸侯于钟离,不敬。士荘子曰:「高子相太子,以防诸侯,将社稷是衞,而皆不敬,弃社稷也。其将不免乎?」夏,四月戊午,防于柤。
此传与经不合而日月亦不合
谷梁曰防又防外之也
刘氏曰:非也。防于戚,吴人亦在,何不外之乎?防于申,淮夷亦在,何不外之乎?陈岳氏曰:荀曰:以夷狄而外,则楚亦夷,秦亦夷,奚不外而独外吴欤?斯书诸侯防吴者,以吴子在柤,晋侯以诸侯往防之也。辨又见成十五年钟离之防。
夏五月甲午遂灭偪阳
左氏曰:「晋侯以偪阳子归,献于武宫,谓之夷俘。偪阳,妘姓也。使周内史选其族嗣,纳诸霍人,礼也。」
刘氏曰:夫偪阳子竟何辠乎?欲取其国以封向戌耳。既己擅灭诸侯,又擅以其地予人,罪孰大焉?谓之礼何哉?即以选其族姓,纳诸霍人,为礼者,诸侯谁不乐灭国乎?苟灭国矣,取其子孙,偿以一邑,谁不乐为此乎?且经书灭偪阳,君死其位也。▯云:以偪阳子归,安得此子乎?偪阳一国有二君,可尔。
谷梁曰:「遂,直遂也。其曰『遂』,何也?不以中国従夷狄也。」按:诸侯因防吴道,减偪阳,故曰遂耳。左氏、杜氏得之。谷梁谓「不以中国従夷狄」,妄也。
公至自防
谷梁曰:「防夷狄,不致恶;事不致,此其致何也?存中国也。中国有善事,则并焉;无善事,则异之。存之也。」汲郑伯逃归,陈侯致柤之防,存中国也。
叶氏曰:「公防晋侯及吴于黄也,亦此防夷狄而书『公』。自京师遂防诸侯伐秦,▯谓之叛京师,此乃恶事而书『公至自伐』,则防夷狄与恶事未尝不致也。中国有善事,则并如侵蔡、蔡溃遂伐楚,此同时事,不得不并如。防于柤,五月甲午,遂灭偪阳,此各日事,不得不异。岂经故为异文哉?郑伯非弑,何以为之弑?陈侯实逃,安得不言逃?谷梁所谓『汲郑伯逃归,陈侯致柤之防』,皆非经意,不足以为义。愚谓桓二年『公及戎盟于唐』,书『公至自唐』;庄六年拒王命,纳庶孽于衞,书『公至自伐衞』。其他以恶事致者,不可胜纪。谷梁缪妄甚矣。」
楚公子贞郑公孙輙帅师伐宋
左氏曰庚午围宋门于桐门
经言伐不言围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
左氏曰:「诸侯伐郑,齐崔杼使太子光先至于师,故长扵滕。已酉,师于牛首。」
春秋之时,礼义不明,以强弱为先后,故光处于滕、薛之上,而左氏每以先至为辞,不足信也。
冬,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
谷梁曰:「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
刘氏曰:非也。若以盗者指其君乎?杀其臣而谓之盗,是不正其名也。若以盗者固盗、盗贼乎?称盗乃宜矣,又何云弗以上下道也?如谷梁子之意,以上下道,则曰「盗杀其大夫乎」?则是大夫为盗之臣,盗为大夫之君,乃可乎哉?
戍郑虎牢
左氏曰:「诸侯之师,城虎牢而戍之。晋师城梧及制,士鲂、魏绛戍之。」书曰:「戍郑虎牢,非郑地也,言将归焉。」
译冬天,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讨伐郑国。十二月己亥日,在戏地结盟。《左传》说:晋国人因在郑国未能得逞,便率领诸侯再次讨伐郑国。十二月癸亥日,攻打郑国的三门。闰月戊寅日,军队渡过阴阪,入侵郑国,驻扎在阴口后返回。子孔说:晋军可以攻击,军队疲惫且劳累,而且有归国的意愿,一定能大败他们。子展说:不可以。
按《春秋》经文记载讨伐郑国并结盟了。《左传》也说晋国姑且结盟后撤退,修养德行,休整军队,最终一定能得到郑国,于是结盟后返回。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再次入侵讨伐郑国。这是《左传》因为鲁公没有致祭,而附会“防”的说法罢了。
《谷梁传》说:“不特别指出郑国,是赞许得到了郑国。没有致祭,是羞耻不能占据郑国。”按:讨伐郑国并结盟,那么郑国就在盟约之中了。看楚子讨伐郑国,就可以知道郑国与晋国讲和了。何必特别指出郑国呢?况且《春秋》中没有致祭的情况很多,何必认为是鲁公的羞耻呢!
十年春天,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齐世子光在柤地会见吴国。
《左传》说:三月癸丑日,齐国的高厚辅佐太子光,率先在钟离会见诸侯,态度不恭敬。士庄子说:“高子辅佐太子,会见诸侯,本应保卫国家,却都不恭敬,这是抛弃国家。他大概不能免于祸患吧?”夏天,四月戊午日,在柤地会见。
这段传文与经文不合,而且日期也不合。
《谷梁传》说:“‘防’又‘防’,是排斥吴国。”
刘氏说:不对。在戚地会见,吴国人也在,为什么不排斥他们呢?在申地会见,淮夷也在,为什么不排斥他们呢?陈岳氏说:荀子说:如果因为夷狄而排斥,那么楚国也是夷狄,秦国也是夷狄,为什么不排斥而唯独排斥吴国呢?这部书记载诸侯会见吴国,是因为吴子在柤地,晋侯率领诸侯去会见他。辨析又见于成公十五年钟离之会。
夏天五月甲午日,随即灭掉偪阳。
《左传》说:“晋侯把偪阳子带回来,在武宫献祭,称他为夷俘。偪阳是妘姓。让周的内史挑选他的族嗣,安置在霍地,这是合乎礼的。”
刘氏说:偪阳子究竟有什么罪呢?是想夺取他的国家来封给向戌罢了。既然擅自灭掉诸侯,又擅自把他的土地给人,还有什么罪比这更大呢?怎么能说是礼呢?即使认为挑选他的族姓,安置在霍地,是合乎礼的,那么诸侯谁不愿意灭国呢?如果灭国了,夺取他的子孙,补偿一个城邑,谁不愿意这样做呢?况且经文记载灭偪阳,国君死在位上。〇说:把偪阳子带回来,哪里来的这个‘子’呢?偪阳一国有两个国君,可能吗。
《谷梁传》说:“‘遂’,是直接接着做。为什么说‘遂’呢?是不让中原国家顺从夷狄。”按:诸侯因为会见吴国的道路,经过偪阳,所以说‘遂’。《左传》、杜氏说得对。《谷梁传》说“不让中原国家顺从夷狄”,是荒谬的。
鲁公从会见之地返回。
《谷梁传》说:“会见夷狄,不致祭是厌恶;事情不致祭,这次致祭为什么呢?是为了保存中原国家。中原国家有善事,就合并记载;没有善事,就分开记载。这是为了保存中原国家。郑伯逃归,陈侯致祭柤地之会,都是为了保存中原国家。”
叶氏说:“鲁公会同晋侯及吴国在黄地,也是这次会见夷狄而记载‘公’。从京师随即会同诸侯讨伐秦国,〇称之为背叛京师,这是恶事而记载‘公至自伐’,那么会见夷狄与恶事并没有不致祭的。中原国家有善事,就合并,如侵蔡、蔡溃随即伐楚,这是同时的事,不得不合并。在柤地会见,五月甲午日,随即灭偪阳,这是不同日的事,不得不分开。难道经文故意制造不同的文字吗?郑伯不是被弑,怎么能说是弑?陈侯确实逃归,怎么能不说逃?《谷梁传》所说的‘郑伯逃归,陈侯致祭柤地之会’,都不符合经文的本意,不足以作为义理。我认为桓公二年‘公及戎盟于唐’,记载‘公至自唐’;庄公六年抗拒王命,接纳庶孽于卫国,记载‘公至自伐卫’。其他因为恶事而致祭的,不可胜数。《谷梁传》谬误荒谬得很。”
楚国公子贞、郑国公孙辄率领军队讨伐宋国。
《左传》说:庚午日,包围宋国的桐门。
经文说讨伐,不说包围。
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讨伐郑国。
《左传》说:“诸侯讨伐郑国,齐国的崔杼派太子光先到达军队,所以排在滕子之上。己酉日,军队驻扎在牛首。”
春秋时期,礼义不明,以强弱决定先后,所以光排在滕、薛之上,而《左传》每次都用先到达作为借口,不足信。
冬天,盗贼杀死了郑国公子騑、公子发、公孙辄。
《谷梁传》说:“称盗贼杀死大夫,是不以上下之道,厌恶上级。”
刘氏说:不对。如果把盗贼指为他的国君吗?杀死他的臣子而称之为盗贼,是不正其名。如果把盗贼固然是盗贼、强盗吗?称盗贼才合适,又为什么说不是以上下之道呢?如《谷梁传》的意思,以上下之道,那么说‘盗贼杀死他的大夫’吗?那就是大夫是盗贼的臣子,盗贼是大夫的国君,这可以吗?
戍守郑国的虎牢。
《左传》说:“诸侯的军队,修筑虎牢的城墙并戍守。晋军修筑梧地和制地的城墙,士鲂、魏绛戍守。”经文说:“戍守郑国的虎牢,不是郑国的土地,是说将要归还。”
郑及晋平。
按此传与经无一合者,经但言戍,而左氏兼言城。夫虎牢城于八年之前,未必据壊也,焉用再城而戍之?且城梧及制,而又戍之,经必书之,今不书,则传妄也。二年城虎牢,不言郑,而此言郑,夲义见之矣。而左氏以为将归之郑,而先书郑,此又妄之。尤者,杜氏又加之辞,以为夫子追书系之扵郑,展转生讹,徒以惑世而已,何益于经哉?
译郑国与晋国讲和。
查考这段传文与经文没有一处相合,经文只说戍守,而《左传》却兼说筑城。虎牢的城在八年之前就已经筑成,未必已经毁坏,哪里需要再次筑城并戍守呢?况且如果筑了梧邑和制邑的城,又去戍守,经文必定会记载,现在没有记载,那么传文就是虚妄的。二年筑虎牢城,不提及郑国,而这里却提及郑国,原本的含义由此可见。而《左传》认为将要把它归还给郑国,所以先写上郑国,这又是虚妄的。更甚者,杜预又添加工辞,认为孔子追记此事而系于郑国,辗转之间产生讹误,只是用来迷惑世人罢了,对经文有什么益处呢?
公羊曰:「孰戍之?诸侯戍之。曷为不言诸侯戍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诸侯已取之矣,曷为系之郑?诸侯莫之主,有故反系之郑。」
按不言诸侯戍之者,防上诸侯伐郑之文耳。当时诸侯之兵,皆在受晋之防而戍之,不可以离至言也。设使离,春秋槩言诸侯戍郑,亦何伤于文义,不可得而序乎?虎牢系之郑者,诸侯今为郑戍之也。非诸侯莫之主有,而反系之郑也。诸侯莫之主有,独曰虎牢不可乎?何用必系之郑?非郑为主邪?
谷梁曰:「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
刘氏曰:非也。城人之邑,戍人之都,系必其国,如其系国矣,乃常文,又何决哉?愚谓诸侯恃虎牢以谋楚、郑,安得决而出诸外哉?
十有一年春王三月作三军
公羊》曰:「三军者,何?三卿也。作三军,何以书?讥。何讥尔?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按礼,固有大国三卿,次国二卿,小国一卿之説。然此夲言作二军,増中军之兵,不但増一卿而已。公羊但以上下卿、上下士言之,其未得所书之意乎?又如公羊不分国之小大,而但以上卿、下卿言之,则五等之爵皆二卿,皆二军乎?
谷梁曰:「作为也。古者天子六师,诸侯一军。作三军,非正也。」
莘老孙氏曰:按五等之爵,当有隆杀;诸侯之国,当有大小,安得皆一军乎?范氏曰:《周礼》《司马法》曰:「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其将皆命卿。」二千五百人为师。然则此言天子六师,凡万有五千人;大国三军,则三万七千五百人。诸侯制逾天子,非义也。总云诸侯一军,又非制也。昭五年经曰:「舍中军。」传曰:「贵复正也。」然则鲁有二军,今云作三军,増置中军,而鲁为次国,扵此为明。
夏四月四卜郊不従乃不郊
谷梁曰:「夏四月,不时也。四卜,非礼也。」
辨见成十年
公至自伐郑
谷梁曰:「不以后致盟,后复伐郑也。」
叶氏曰:「前出而伐郑者,未知郑服而盟也,告伐郑也。今虽盟,而非其出告之事故,复以伐郑致也。此理之常也。后复伐郑者,盟后郑犹与楚伐宋,在公归之后,今何害扵致盟哉?」
楚子郑伯伐宋
左氏曰:「楚子囊乞旅于秦,秦右大夫詹帅师从楚子,将以伐郑。郑伯逆之。丙子,伐宋。」
如左氏説,经当书“楚子、郑伯、秦师伐宋”。今经不书秦,则无秦师也。杜氏乃谓“秦师不书,不与伐宋而还”。夫楚子伐郑有余力也,乃乞师于秦,至伐宋乃还,秦师无是理也。且杜氏无所考,不过亿度之辞耳。「啖氏曰:按经文势,郑元属楚,未属晋,自与楚子伐宋耳。传言“郑与晋平”,故特妄加“将以伐郑”四字。」叶氏曰:郑既未尝従晋,则楚何为而伐之?经但书“楚子、郑伯伐宋”,则楚固未尝先伐郑也。盖传既言郑与盟,故意以为楚伐郑,郑伯逆之。然经亦不书“秦詹”,则其事皆无有也。啖、叶二説未详是否。
公防晋侯、宋公、衞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防于萧鱼。
左氏曰:「公使臧孙纥对曰:『凡我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致讨,茍有以借手,鲜不赦宥。寡君闻命矣。』郑人赂晋侯以师悝、师触、师蠲,广车軘车淳十五乘,甲兵备,凡兵车百乗,歌钟二肆,及其镈磬,女乐二八。晋侯以乐之半赐魏绛,曰:『子教寡人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请与子乐之。』辞曰:『夫和戎狄,国之福也。八年之中,九合诸侯,诸侯无慝,君之灵也,二三子之劳也,臣何力之有焉?抑臣愿君安其乐而思其终也。』《诗》曰:「乐防君子,殿天子之邦;乐防君子,福禄攸同,便蕃左右,亦是帅従。」夫乐以安徳义以处之,礼以行之,信以守之,仁以厉之,而后可以殿邦国,同福禄,来逺人,所谓乐也。《书》曰:「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公曰:「子之教,敢不承命?抑微子,寡人无以待
译《公羊传》说:“谁去戍守?诸侯去戍守。为什么不直接说‘诸侯戍守’?因为诸侯军队是分散到达的,无法按次序排列,所以就说‘我’(鲁国)去戍守。诸侯已经夺取了虎牢,为什么还要把它系属于郑国?因为诸侯没有谁真正拥有它,所以反而把它系属于郑国。”
我认为不说“诸侯戍守”,是为了避免与上文诸侯攻打郑国的记载相混淆。当时诸侯的军队,都是接受晋国的调遣而去戍守的,不能用“分散到达”来解释。假设真是分散到达,《春秋》概括地说“诸侯戍守郑国”,又有什么损害文义,以至于无法按次序排列呢?虎牢系属于郑国,是因为诸侯现在是为郑国戍守虎牢。并不是因为诸侯没有谁真正拥有它,才反而把它系属于郑国。如果诸侯没有谁真正拥有它,难道单独说“虎牢”不行吗?为什么一定要系属于郑国?难道郑国不是主人吗?
《谷梁传》说:“说‘郑国的虎牢’,是决断郑国吗?是虎牢。”
刘氏说:不对。修筑别人的城邑,戍守别人的都城,必定要系属于那个国家,如果系属于国家,就是常例,又有什么可决断的呢?我认为诸侯倚仗虎牢来谋划对付楚国和郑国,怎么能决断而把它排除在外呢?
鲁成公十一年春季,周王三月,鲁国组建了三军。
《公羊传》说:“三军,是什么意思?是指三位卿。组建三军,为什么要记载?是为了讥讽。讥讽什么呢?古代只有上卿、下卿、上士、下士。”
我认为,礼制中本来就有大国设三卿、次国设二卿、小国设一卿的说法。然而这里原本是说组建两军,增加了中军的兵力,不仅仅是增加了一位卿而已。《公羊传》只以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来解释,恐怕没有领悟记载的本意吧?又如《公羊传》不区分国家的大小,只以上卿、下卿来解释,那么五等爵位的国家都是二卿,都是两军吗?
《谷梁传》说:“‘作’是建立的意思。古代天子有六师,诸侯有一军。组建三军,不符合正礼。”
莘老孙氏说:按照五等爵位,应当有尊卑等级的差别;诸侯的国家,应当有大小之分,怎么能都是一军呢?范氏说:《周礼》《司马法》说:“一万二千五百人称为一军,天子有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它们的将领都由命卿担任。”二千五百人称为一师。那么这里说天子六师,总共一万五千人;大国三军,则是三万七千五百人。诸侯的制度超过了天子,是不合道义的。总说诸侯只有一军,又不符合制度。昭公五年经文书载:“舍中军。”传文说:“这是崇尚恢复正礼。”那么鲁国有两军,现在说组建三军,增设中军,而鲁国作为次国,这一点在这里就很明白了。
夏季四月,四次占卜郊祀,占卜结果不吉,于是就不进行郊祀了。
《谷梁传》说:“夏季四月,不是适宜的时间。四次占卜,不符合礼制。”
辨析见成公十年。
鲁公从攻打郑国回来。
《谷梁传》说:“不记载‘以盟’,是因为后来再次攻打郑国。”
叶氏说:“先前出兵攻打郑国,是因为不知道郑国已经服从而结盟,所以报告说攻打郑国。现在虽然结盟了,但这不是当初出兵报告的原因,所以再次以攻打郑国来记载。这是常理。后来再次攻打郑国,是因为结盟后郑国仍然与楚国一起攻打宋国,这是在鲁公回国之后,现在有什么妨碍记载盟约呢?”
楚子、郑伯攻打宋国。
《左传》说:“楚子向秦国借兵,秦国右大夫詹率领军队跟随楚子,准备攻打郑国。郑伯迎接他们。丙子日,攻打宋国。”
按照《左传》的说法,经文应当记载“楚子、郑伯、秦师攻打宋国”。现在经文不记载秦国,说明没有秦国的军队。杜氏却说“秦师不记载,是因为没有参与攻打宋国就回去了”。楚子攻打郑国有余力,却向秦国借兵,到了攻打宋国时秦师就回去了,秦国军队没有这样的道理。况且杜氏没有考证,不过是猜测之辞罢了。啖氏说:按照经文的形势,郑国原本依附楚国,没有依附晋国,自然是与楚子一起攻打宋国。传文说“郑国与晋国讲和”,所以特意妄加了“准备攻打郑国”四个字。叶氏说:郑国既然不曾跟随晋国,那么楚国为什么要攻打它?经文只记载“楚子、郑伯攻打宋国”,那么楚国本来就没有先攻打郑国。大概传文既然说郑国与晋国结盟,所以故意认为楚国攻打郑国,郑伯迎接他们。然而经文也不记载“秦詹”,那么这些事都是不存在的。啖氏、叶氏两种说法,不详是否准确。
鲁公与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攻打郑国。在萧鱼会盟。
《左传》说:“鲁公派臧孙纥回答说:‘凡是我们的同盟小国有罪,大国进行讨伐,如果有可以借手之处,很少有不赦免宽恕的。我们国君听到命令了。’郑人用师悝、师触、师蠲,以及广车、軘车、淳车十五乘,甲兵齐全,总共兵车一百乘,歌钟两套,以及镈磬,女乐十六人,贿赂晋侯。晋侯把乐器的半数赐给魏绛,说:‘你教导我和戎狄和睦,以端正华夏诸侯,八年之中,九次会合诸侯,就像音乐的和洽,没有不协调的,请和你共享这音乐。’魏绛推辞说:‘与戎狄和睦,是国家的福气。八年之中,九次会合诸侯,诸侯没有邪恶,这是君主的灵验,是各位大臣的辛劳,臣有什么功劳呢?不过臣希望君主安心享受这快乐,并思考它的结局。’《诗经》说:‘快乐使君子安宁,镇守天子的邦国;快乐使君子安宁,福禄共同享有,在左右侍奉,也是率领顺从。’用音乐来安定德行,用道义来处身,用礼仪来施行,用诚信来坚守,用仁爱来勉励,然后才可以镇守邦国,共享福禄,招来远方的人,这才是所谓的快乐。《尚书》说:‘居安思危,思考就有准备,有准备就没有祸患。’敢以此规劝。鲁公说:‘你的教导,我怎敢不听从?如果没有你,我无以应对……’”
戎,不能济河。夫赏,国之典也,藏在盟府,不可废也。子其受之。」魏绛于是乎始有金石之乐,礼也。
译戎狄不能渡过黄河。奖赏是国家的法典,记载在盟府之中,不可废除。您还是接受它吧。」魏绛从此开始享有金石之乐,这是合乎礼制的。
按晋悼公贤君也,三年之中大劳诸侯,而晋独受郑赂,恐无是理。且君受人之赂而臣分之,左氏以为有礼,岂不悖哉?又自公使臧孙纥以下至此,亦非此事正▯,姑缀于此云。
公羊曰:「此伐郑也,其言防于萧鱼,何?盖郑与防尔。」此説近之。
公至自防
谷梁曰:“伐而后防,不以伐郑致得郑伯之辞也。”叶氏曰:“据左氏,诸侯之师观兵于郑东门,郑人行成,遂防于萧鱼。盖伐夲谋服郑,郑既服,故不复伐而从防,所以致防。谷梁谓得郑伯而不致伐,非也。”
楚人执郑行人良霄
谷梁曰行人者挈国之辞也
解行人而不解执行人之义
冬秦人伐晋
左氏曰:「秦庶长鲍、庶长武帅师伐晋,以救郑。鲍先入晋地,士鲂御之。少秦师而弗设备。壬千,武济自辅氏,与鲍交伐晋师。己丑,秦晋战于栎,晋师败绩,易秦故也。」
叶氏曰:「庶长,秦孝公爵名,不应先见扵此。既言晋师败绩,当书秦师、晋师战于栎,晋师败绩。何为经但书『秦人伐晋』乎?且是时郑已服诸侯,同为萧鱼之役而归矣,安得尚言救郑?则秦伐疑自以他事。凡传所书,皆非实,故亦误其爵名。」
十有二年春,王三月,莒人伐我东鄙,围台。季孙宿帅师救台,遂入郓。
左氏曰:「莒人伐我东鄙,季武子救台,遂入郓,取其钟以为公盘。」
此传于经无所▯明
公羊曰:「邑不言围,此其言围,何?伐而言围者,取邑之辞也;伐而不言围者,非取邑之辞也。」
刘氏曰:「非也。伐一事也,围一事也,取一事也,三者不相乱,明矣。而犹云云,不亦惑乎?」又此下有季孙宿救台,即莒人已取之者,尚何救哉?又十五年,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公救成至遇。公羊曰:「其言至遇何?不敢进也。」是谓齐已取成矣。明年,又有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即已取之者,安得又有一成而取之乎?又十五年,公救成至遇,下季孙宿帅师城成郛,即齐已取之,鲁安得郛之乎?
谷梁曰:「伐国不言围邑,举重也;取邑不书围,安足书也。」
按《春秋》书伐,又言围者多矣,如隠五年宋伐郑,围长葛之类是也。曷可谓伐国不言围哉?原谷梁意谓此但当书伐,不当言围,因下季孙救台而言围尔,非也。围自围,救自救,《春秋》岂为救书围哉?
秋九月吴子乗卒
左氏曰:「秋,吴子夀梦卒,临于周庙,礼也。凡诸侯之丧,异姓临扵外,同姓扵宗庙,同宗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是故鲁为诸姬,临于周庙;为邢、凡、蒋、茅、胙、祭,临于周公之庙。」
刘氏曰:「杜氏以为周庙文王之庙非也。礼,诸侯不祖天子,大夫不祖诸侯,则文王之庙鲁何以得有之?孔子曰:『公庙之设于私家,非礼也,自三桓始也。』然则鲁君僣上而立周庙,三桓僣鲁而设公庙矣。左氏不知,遂真谓礼,然岂不悮哉?以实言之,凡诸侯之丧,异姓临于外,同姓于祖庙,同族于祢庙,扵义为足矣。」愚按:经书「吴子乗」,左氏书「吴子夀梦」,未详。
冬楚公子贞帅师侵宋
左氏曰:「冬,楚子囊、秦庶长无地伐宋,师于杨梁,以报晋之取郑也。」
叶氏曰:「经书『楚公子贞帅师侵宋』,不言同;秦庶长无地,亦非实。其误与前同。」
公如晋
左氏曰:「公如晋,朝且拜士鲂之辱,礼也。」
赵氏曰:「大国使聘,即须自往拜之,是公无寕嵗也,而云礼也,一何缪乎?」叶氏曰:「诸侯相朝,己非矣,岂有以大国聘而国君自往拜者,谓之礼乎?」
十有三年春公至自晋
左氏曰:「春,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礼也。」
赵氏曰:「按从朝还,非有军戎险难之事,何书劳之有?」
夏取邿
左氏曰:「夏邿乱,分为三。师救邿,遂取之。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曰灭;弗地,曰入。」
刘氏曰:非也。春秋之兴,所以示后世法,非记难易而已也。难易何足记乎?叶氏曰:邿国也,取非易辞也。传例曰: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曰入,又曰克邑不用师徒
译查考晋悼公是贤明的君主,在三年之中多次劳烦诸侯,而唯独晋国接受郑国的贿赂,恐怕没有这样的道理。况且君主接受别人的贿赂而让臣下分配,左氏认为这合乎礼制,难道不荒谬吗?又自从臧孙纥奉命行事以来直到此处,也不是这件事的本意,暂且附记在这里罢了。
《公羊传》说:“这是讨伐郑国,为什么说是‘防于萧鱼’呢?大概是郑国与防地有关。”这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
鲁公从防地回来。
《谷梁传》说:“先讨伐而后会盟,不用讨伐郑国的措辞来记载,是因为得到了郑伯的缘故。”叶氏说:“根据《左传》,诸侯的军队在郑国东门展示武力,郑国派人求和,于是就在萧鱼会盟。大概是讨伐本来是为了使郑国臣服,郑国已经臣服,所以不再讨伐而进行会盟,因此记载会盟。《谷梁传》说得到了郑伯而不记载讨伐,是不对的。”
楚国人拘捕了郑国的行人良霄。
《谷梁传》说:“行人是代表国家的说法。”
解释了“行人”的含义,却没有解释“执行人”的含义。
冬天,秦国人讨伐晋国。
《左传》说:“秦国的庶长鲍、庶长武率领军队讨伐晋国,以救援郑国。鲍先进入晋国境内,士鲂抵御他。士鲂轻视秦军而没有设防。壬午日,武从辅氏渡河,与鲍一起攻打晋军。己丑日,秦晋在栎地交战,晋军大败,是因为轻视秦军的缘故。”
叶氏说:“庶长是秦孝公的爵位名称,不应该在此之前出现。既然说晋军大败,应当记载秦军、晋军在栎地交战,晋军大败。为什么经文只记载‘秦人伐晋’呢?况且当时郑国已经臣服于诸侯,一同参加萧鱼之役后回去了,怎么能还说救援郑国呢?那么秦军讨伐晋国大概是因为其他事情。凡是传文中所记载的,都不是事实,所以也弄错了爵位名称。”
鲁僖公十二年春天,周历三月,莒国人讨伐我国东部边境,包围了台地。季孙宿率领军队救援台地,于是攻入了郓地。
《左传》说:“莒国人讨伐我国东部边境,季武子救援台地,于是攻入郓地,夺取了那里的钟用来制作公盘。”
这段传文对于经文没有什么阐明。
《公羊传》说:“城池不说包围,这里说包围,为什么呢?讨伐而说包围的,是夺取城池的说法;讨伐而不说包围的,不是夺取城池的说法。”
刘氏说:“不对。讨伐是一件事,包围是一件事,夺取是一件事,三者互不混淆,很明白了。却还这样说,不是很糊涂吗?”又在这下面有季孙宿救援台地,既然莒国人已经夺取了台地,还有什么可救援的呢?又十五年,齐侯讨伐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成地,鲁公救援成地到了遇地。《公羊传》说:“说到了遇地是什么意思?是不敢前进。”这是说齐国已经夺取了成地。第二年,又有齐侯讨伐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成地,既然已经夺取了,怎么又能有一个成地被夺取呢?又十五年,鲁公救援成地到了遇地,下面季孙宿率领军队修筑成地的外城,既然齐国已经夺取了,鲁国怎么能修筑外城呢?
《谷梁传》说:“讨伐国家不说包围城池,是举重轻;夺取城池不记载包围,因为不值得记载。”
查考《春秋》记载讨伐,又说包围的很多,如隐五年宋国讨伐郑国,包围长葛之类就是这样。怎么能说讨伐国家不说包围呢?推究《谷梁传》的意思,认为这里只应当记载讨伐,不应当说包围,是因为下面季孙救援台地而说包围罢了,这是不对的。包围是包围,救援是救援,《春秋》难道是为了救援而记载包围吗?
秋天九月,吴子乘去世。
《左传》说:“秋天,吴子寿梦去世,在周庙致哀,合乎礼制。凡是诸侯的丧事,异姓在外部致哀,同姓在宗庙致哀,同宗在祖庙致哀,同族在祢庙致哀。所以鲁国为姬姓诸侯,在周庙致哀;为邢、凡、蒋、茅、胙、祭,在周公的庙致哀。”
刘氏说:“杜氏认为周庙是文王的庙,这是不对的。礼制规定,诸侯不祖天子,大夫不祖诸侯,那么文王的庙鲁国怎么会有呢?孔子说:‘公庙设立在私家,不合礼制,是从三桓开始的。’那么鲁君僭越上级而立周庙,三桓僭越鲁君而设公庙了。《左传》不知道,竟然真认为是礼制,难道不错误吗?按实际情况来说,凡是诸侯的丧事,异姓在外部致哀,同姓在祖庙致哀,同族在祢庙致哀,在义理上就足够了。”我按:经文记载“吴子乘”,《左传》记载“吴子寿梦”,未详。
冬天,楚国公子贞率领军队侵犯宋国。
《左传》说:“冬天,楚子囊、秦庶长无地讨伐宋国,军队驻扎在杨梁,以报复晋国夺取郑国。”
叶氏说:“经文记载‘楚公子贞帅师侵宋’,不说共同;秦庶长无地,也不是事实。其错误与前面相同。”
鲁公前往晋国。
《左传》说:“鲁公前往晋国,朝见并且拜谢士鲂的侮辱,合乎礼制。”
赵氏说:“大国派使者聘问,就必须亲自前往拜谢,这是鲁公没有安宁的岁月,却说合乎礼制,多么荒谬啊?”叶氏说:“诸侯互相朝见,自己已经不对了,哪有因为大国聘问而国君亲自前往拜谢,称之为礼的呢?”
鲁僖公十三年春天,鲁公从晋国回来。
《左传》说:“春天,鲁公从晋国回来。孟献子在庙中书写慰劳之辞,合乎礼制。”
赵氏说:“查考从朝见回来,没有军事险难的事情,为什么记载慰劳呢?”
夏天,夺取邿国。
《左传》说:“夏天邿国发生动乱,分裂为三。军队救援邿国,于是夺取了它。凡是记载‘取’,是说容易。使用大军,叫‘灭’;不占领土地,叫‘入’。”
刘氏说:不对。《春秋》的兴起,是用来给后世树立法度,不仅仅是记录难易而已。难易有什么值得记录的呢?叶氏说:邿是国,取不是容易的说法。传例说:凡是战胜国家叫灭,获得大城叫入,又说攻克邑不用师徒
曰取。今又以取言,易用大师曰灭,以弗地言入。盖传不明经,故为多岐,以幸其中。获大城与弗地二义,犹不相逺。若胜国与用大师,则不知所谓取者,亦属之为附庸与取邑同辞者也。
译说“取”。现在又用“取”来表述,《易》卦中的“大师”说“灭”,用“弗地”来说“入”。大概是传文没有阐明经文,所以产生多种歧义,以侥幸猜中。获得大城与“弗地”这两个含义,还相差不远。如果是战胜他国与动用大军,那么就不明白所谓“取”的,也是将其归属为附庸,与“取邑”是同样的措辞。
秋九月庚辰楚子审卒
左氏曰:「楚子疾告大夫曰:『不谷不徳,少主社稷,生十年而丧先君,未及习师保之教训,而应受多福,是以不徳而亡师于鄢,以辱社稷,为大夫忧其▯多矣。若以大夫之灵,获保首领,以殁于地,唯是春秋窀穸之事,所以従先君于祢庙者,请为灵若厉,大夫择焉。』莫对。及五命,乃许。秋,楚共王卒。子囊谋諡。大夫曰:『君有命矣。』子囊曰:『君命以共,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諡之共。大夫従之。」
非本义不録,然亦可见大夫私諡其君也。
冬城防
左氏曰:「冬城防,书时事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
按,劳民、重事故,《春秋》书之曰“时”,曰“礼”,皆非《春秋》意也。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防晋士匄、齐人、宋人、衞人、郑公孙虿、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防吴于向。
左氏曰:十三年,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养叔曰:「吴乗我丧,谓我不能师也,必易我而不戒。子为三覆以待我,我请诱之。」子庚从之,战于庸浦,大败吴师。十四年,吴告败于晋,防于向,为吴谋楚故也。范宣子数吴之不徳也,以退吴人,执莒公子务娄,以其通楚使也。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离于▯州,乃祖吾离被苫盖,防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恵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恵公蠲其大徳,谓我诸戎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嘷。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扵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寔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従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逹,何恶之能为?不与于防,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宣子辞焉,使即事于防,成恺悌也。于是子叔齐子为季武子介以防,自是晋人轻鲁币而益敬其使。
刘氏曰:此皆不实也。诸侯解体,非此戎之过审矣。范宣子岂不知邪?何以诬之哉?去年搜于緜上传曰:晋国由是大和,诸侯遂睦,至此一年尔,何故遽有言语漏泄?不如昔者之事邪?言与事不相应矣。又曰:宣子辞焉,使即于防以成恺悌。然则是姜戎列于防矣,经何以不序乎?杜氏曰:戎为晋属,不得特达,非也。今范宣子使戎子即事扵防,去私属比诸侯矣,何故不书乎?即以姜戎微,法不当书,殽之战何以书也?或以殽之战时姜戎未为属,故得书者,按戎子自云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乃在文公之前,不得云殽战时未属晋也。推此数者,知传所叙都非信实。康侯胡氏曰:使举上客而叔老并书者,以内卿行则不得不书矣。季孙宿以卿为介而不使之免,叔老介于宿而不避,盖两失之。虽晋人轻其币而敬其使,于君命使人之体,岂为得哉?叶氏以防所以存好也。吴既告败,晋为之合诸侯谋楚,是将以援吴,则安得复数其不徳而退之乎?使举上客,春秋之法也。今季孙宿与叔老并书,叔老岂介者乎?此盖以二卿并防,如公子遂、叔孙得臣并使齐者也。愚谓以左氏所叙后事之不实,则防吴以吴败故者,亦未可信之也。
夏四月,叔孙豹防晋荀偃、齐人、宋人、卫北宫括、郑公孙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杞人、小邾人伐秦。虿,左氏曰:“乐鍼曰:此役也,报栎之败也。役又无功,晋之耻也。吾有二位于戎路,敢不耻乎?”与士鞅驰秦师,死焉
译秋季九月庚辰日,楚共王审去世。
《左传》说:“楚共王病重时告诉大夫们说:‘我缺乏德行,年轻时就主持国家祭祀,十岁时就失去了先君,还没来得及学习师傅和保傅的教诲,就承受了太多的福分,因此因为缺乏德行而在鄢陵之战中败给晋军,使国家蒙受耻辱,让大夫们担忧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如果凭借大夫们的神灵庇佑,我能保全头颅,安然死在地下,那么关于我死后春秋两季的安葬之事,以及我配享于先君宗庙的谥号,请定为‘灵’或者‘厉’,由大夫们来选择。’没有人回答。等到五次命令后,才答应。秋季,楚共王去世。子囊谋划谥号。大夫们说:‘国君已有遗命了。’子囊说:‘国君的命令是定为‘共’,怎么能毁弃它呢?显赫的楚国,由国君统治,安抚蛮夷,征服南海,连接中原各国,并且知道过错,这难道不能称为‘共’吗?’请求谥号为‘共’。大夫们听从了他。”
这不是《春秋》的本意,不记录,但也可以看出大夫们私下为君主定谥号的情况。
冬季,在防地筑城。
《左传》说:“冬季在防地筑城,是记载当时的事。”当时打算早点筑城,臧武仲请求等到农事结束后再进行,这是符合礼制的。
按:劳役百姓、加重事务,所以《春秋》记载为“时”,记载为“礼”,都不是《春秋》的本意。
鲁宣公十四年春王正月,季孙宿、叔老在防地会同晋国的士匄、齐国人、宋国人、卫国人、郑国的公孙虿、曹国人、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在防地会合,为吴国谋划对付楚国。
《左传》说:十三年,吴国侵犯楚国,养由基奉命救援,子庚率领军队跟随。养叔说:“吴国趁我国丧事,认为我们不能出兵,必定轻视我们而不戒备。您设下三层伏兵等待我,我请求引诱他们。”子庚听从了他,在庸浦作战,大败吴军。十四年,吴国向晋国报告战败,在防地会合,是为了替吴国谋划对付楚国。范宣子列举吴国的不德之处,以此退却吴国人,并拘捕了莒公子务娄,因为他与楚国使者勾结。将要拘捕戎子驹支,范宣子在朝廷上亲自列举他的罪状说:“来!姜戎氏。从前秦国人追赶你的祖先,我离开州地,你的祖先吾离披着草席,避开荆棘来到我们这里归顺先君。我们先君惠公有不多的田地,与你分割而食。现在诸侯侍奉我们国君,不如从前,大概是因为言语泄露,这都是你的责任。明天早上的事,你不要参与,如果参与就要拘捕你。”驹支回答说:“从前秦国人倚仗人多,贪图土地,驱逐我们诸戎。惠公彰显他的大德,说我们诸戎是四岳的后代,没有剪除抛弃我们,赐给我们南边边境的田地,那是狐狸居住、豺狼嚎叫的地方。我们诸戎清除那里的荆棘,驱赶狐狸豺狼,成为先君不侵犯、不背叛的臣民,直到今天没有二心。从前文公与秦国攻打郑国,秦国人私下与郑国结盟并留下戍守军队,因此有了殽之战。晋军在上面抵御,戎人在下面抵抗,秦军不能返回,我们诸戎确实如此。就像捕捉鹿一样,晋人抓住鹿角,诸戎抓住鹿腿,与晋国一起使秦军跌倒,戎人为什么能免于责难?从此以后,晋国的百次战役与我们诸戎在时间上相继,以服从执政者,还保持着殽之战时的志向,怎么敢疏远?现在官方的军队,恐怕确实有所缺失,导致诸侯离心而怪罪我们诸戎?我们诸戎饮食衣服与华夏不同,礼物不通,言语不达,能做什么坏事?不参与防地会盟,也没有妨碍。”赋《青蝇》诗后退出。范宣子向他道歉,让他参与防地会盟,成就了和乐平易的美德。于是子叔齐子作为季武子的副使参与防地会盟,从此晋国人轻视鲁国的礼物而更加尊敬他们的使者。
刘氏说:这些都是不真实的。诸侯离心离德,显然不是戎人的过错。范宣子难道不知道吗?为什么要诬陷他们呢?去年在緜上阅兵,传说晋国因此大和,诸侯于是和睦,到现在才一年,为什么突然就有言语泄露?不如从前侍奉国君呢?言语与事实不相符。又说:范宣子道歉,让他参与防地会盟以成就和乐平易。那么姜戎就列于防地会盟了,经文为什么不记载呢?杜氏说:戎人是晋国的附属,不能单独通达,这是不对的。现在范宣子让戎子参与防地会盟,去除了私属身份,等同于诸侯了,为什么不记载呢?如果因为姜戎地位卑微,按法不应记载,那么殽之战为什么记载呢?或者认为殽之战时姜戎尚未归属,所以得以记载,按戎子自己说作为先君不侵犯不背叛的臣民,是在文公之前,不能说殽之战时未归属晋国。推究这几条,知道《左传》所叙述的都不真实可信。康侯胡氏说:让上客举荐而叔老一并被记载,是因为国内卿大夫出行则不得不记载。季孙宿以卿的身份作为副使而不让他免除,叔老作为季孙宿的副使而不回避,两者都失礼。虽然晋国人轻视他们的礼物而尊敬他们的使者,但在君命使臣的体制上,难道合适吗?叶氏认为防地会盟是为了保存友好。吴国已经报告战败,晋国替它联合诸侯谋划对付楚国,这是要援助吴国,怎么能又列举它的不德而退却它呢?让上客举荐,是《春秋》的法度。现在季孙宿与叔老一并被记载,叔老难道是副使吗?这大概是因为两位卿一同参与防地会盟,如同公子遂、叔孙得臣一同出使齐国一样。我认为根据《左传》所叙述后事的不真实,那么防地会盟是因为吴国战败的缘故,也是不可信的。
夏季四月,叔孙豹在防地会同晋国的荀偃、齐国人、宋国人、卫国的北宫括、郑国的公孙曹、莒国人、邾国人、滕国人、薛国人、杞国人、小邾国人攻打秦国。虿,
《左传》说:“乐鍼说:这次战役,是为了报复栎之战的失败。战役又没有功劳,是晋国的耻辱。我在戎路军中有两个职位,敢不感到耻辱吗?”与士鞅一起冲击秦军,战死。
。士鞅反。栾黡谓士匄曰:“余弟不欲往,而子召之。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弗逐,余亦将杀之。士鞅奔秦。于是齐崔杼、宋华阅、仲江防伐秦,不书,惰也。向之防亦如之。卫北宫括不书扵向,书扵伐秦,摄也。秦伯问于士鞅曰:“晋大夫其谁先亡?”对曰:“其栾氏乎?”秦伯曰:“以其汰乎?”对曰:“然。栾黡汰虐已甚,犹可以免。其在盈乎?”秦伯曰:“何故?”对曰:“武子之徳在民,如周人之思召公焉,爱其甘棠,况其子乎?”栾黡死,盈之善未能及人,武子所施没矣,而黡之怨实章,将于是乎在。秦伯以为知言,为之请于晋而复之。
译士鞅回国。栾黡对士匄说:“我的弟弟不想去,而你召他去。我的弟弟死了,而你前来,这是你的儿子杀了我的弟弟。”如果不驱逐他,我也将杀了他。士鞅逃奔到秦国。这时齐国的崔杼、宋国的华阅、仲江攻打秦国,史书不记载,是因为他们懈怠。向地的防地情况也如此。卫国北宫括不在向地记载,而在伐秦时记载,是因为他代理职务。秦伯问士鞅说:“晋国的大夫中谁会先灭亡?”士鞅回答说:“大概是栾氏吧?”秦伯说:“是因为他们骄横吗?”士鞅回答说:“是的。栾黡骄横暴虐已经太过分,还可以免于灭亡。恐怕会在栾盈那里吧?”秦伯说:“什么原因?”士鞅回答说:“栾武子的德行在百姓心中,就像周人思念召公一样,爱戴那棵甘棠树,何况是他的儿子呢?”栾黡死后,栾盈的善行未能惠及他人,栾武子所施行的恩德已经消失,而栾黡的怨恨确实显著,祸患将发生在这里。秦伯认为士鞅的话有见识,为他向晋国请求,使士鞅得以返回。
刘氏曰:「左氏曰:『齐宋大夫不书惰也,北宫括书扵伐秦摄也』,非也。扵《春秋》何以辨之?且又无大体,非《春秋》夲义也。愚谓栾鍼驰秦师而死,士鞅奔秦等事,皆未详信否?」
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左氏曰:「秋,楚子为庸浦之役,故子贞师于棠,以伐吴。吴不出而还,子囊殿。以吴为不能,而弗警。吴人自臯舟之隘要而击之,楚人不能相救,吴人败之,获楚公子宜谷。」
叶氏曰:「按经书楚公子贞伐吴而已,据传所言,当书吴败楚师于臯舟,获公子宜谷,安得止记楚伐吴乎?吴胜不应不告,楚败不应反告,伐其説皆不足据。愚谓庸浦之役,以前事考之,亦不足据。」
季孙宿防晋士匄、宋华阅、衞孙林父、郑公孙虿、莒人、邾人于戚。
左氏曰:「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
按所引书非书夲防
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戍来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于刘。
左氏曰:「宋向戍来聘,且寻盟。见孟献子,尤其室,曰:『子有令闻,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对曰:『我在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且不敢。』」间
辨见成三年,自孟献子以下,皆赘语也。
刘夏逆王后于齐
左氏曰:「官师従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卿不行,非礼也。」赵氏曰:「若有单子经,不应不书,故知妄也。」
公羊》曰:「刘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刘者,何?邑也。其称刘,何以邑氏也?外逆女,不书,此何以书?过我也。」任氏曰:「天子之公,当书公,如宰周公是也;卿,当书伯,如召伯、毛伯是也;大夫,当书字,如宰渠伯纠是也;惟士则书名,如宰咺之类是也。刘夏书名,士也。」
谷梁曰过我故志之也
设使过我也,春秋当书曰:「刘夏来,遂逆王后于齐,如祭公逆后之法。」又使鲁史以过我志之,不知孔子修《春秋》,亦但以过我书之乎?此《公谷》之见,局扵一隅者也。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
左氏曰:「郑公孙夏如晋奔丧,子蟜送▯。」
非夲义不録
十有六年,公防晋侯、宋公、衞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于溴梁。戊寅,大夫盟。
左氏曰:晋侯与诸侯宴于温,使诸大夫舞,曰:「歌诗必类。」齐髙厚之诗不类,荀偃怒,且曰:「诸侯有异志矣。」使诸大夫盟髙厚,髙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戍、衞甯殖、郑公孙虿、小邾大夫盟曰:「同讨不庭。」赵氏曰:「按髙厚若已在防,乃渝盟而逃归,经文不合,不书。僖五年防于首戴,郑伯逃归不盟,襄七年防于鄬,陈侯逃归并书,以明其罪,何得此独不书?左氏此传都不足凭也。」
公羊曰:「何言乎信?在大夫,徧刺天下之大夫也。此非独刺大夫,亦刺诸侯之失政也。」
谷梁曰:「诸侯防而曰大夫盟,正在大夫也。诸侯在而不曰诸侯之大夫,大夫不臣也。」
大夫固不臣,然非以不书诸侯而始见直叙其事,而大夫之不臣自可见也。鸡泽之盟,书诸侯者,以其中有陈侯使袁侨如防之事故,不书诸侯,则文不明。此不书诸侯者,无事故,直曰大夫耳。杜氏注得之,不劳更为义例。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成
左氏曰:「秋,齐侯围成。孟孺子速徼之。齐侯曰:『是好勇,去之,以为之名。』速遂塞海陉而还。」
齐侯举兵伐鲁,围邑。何暇?成人好勇之名,而去之。
叔老防郑伯、晋荀偃、卫甯殖、宋人伐许。
左氏曰:「许男请迁于晋,诸侯遂迁许。许大夫不可,晋人归诸侯。郑子蟜闻将伐许,遂相郑伯以从诸侯之师。穆叔从公。齐子帅师防晋荀偃。书曰:『防郑伯为夷故也。』夏,六月,次于棫林。庚寅,伐许。次于函氏。」
刘氏曰:「左氏曰:『书曰防,郑伯为夷故也。』言诸侯之卿可以防伯、子、男,故示之义云尔,非也。主兵者居上,自其班列同于诸侯,与诸侯相从,卿大夫与卿大夫相从。若列名位,卿虽主兵,犹序诸侯之下,贵王爵
译刘氏说:“左氏说:‘齐国和宋国的大夫不记载是因为他们懒惰,北宫括被记载是因为他参与伐秦时代理职务’,这是不对的。在《春秋》中如何辨别呢?况且这也没有大体,不符合《春秋》的本义。我认为栾鍼追赶秦军而死,士鞅逃奔秦国等事,都不能确切相信是否属实。”
楚公子贞率领军队攻打吴国。
左氏说:“秋天,楚王因为庸浦之战的缘故,让子贞在棠地驻军,用来攻打吴国。吴国不出战,楚军就回去了,子囊断后。因为认为吴国不能作战,所以没有警戒。吴人从皋舟的险要处伏击他们,楚人不能互相救援,吴人打败了楚军,俘获了楚公子宜谷。”
叶氏说:“查考经文只记载楚公子贞攻打吴国罢了,根据传文所说,应当记载吴国在皋舟打败楚军,俘获公子宜谷,怎么能只记载楚国攻打吴国呢?吴国胜利不应不报告,楚国战败不应反而报告,左氏的说法都不可依据。我认为庸浦之战,用以前的事来考证,也不足以依据。”
季孙宿在戚地会见晋国的士匄、宋国的华阅、卫国的孙林父、郑国的公孙虿、莒国人、邾国人。
左氏说:“史佚有话说:‘依靠重兵而安抚他们。’仲虺有话说:‘灭亡的国家侮辱它,动乱的国家夺取它。’推助灭亡的国家,巩固生存的国家,是治国的道理。”
按所引用的书不是书本上的“防”字。
十五年春天,宋公派向戍来鲁国聘问。二月己亥日,在刘地与向戍结盟。
左氏说:“宋国向戍来聘问,并且重温旧盟。见到孟献子,批评他的居室,说:‘您有美好的名声,却美化居室,这不是我所期望的。’回答说:‘我在晋国时,我兄长建造的,毁掉它劳民伤财,而且我不敢这样做。’”
辨析见成公三年,从孟献子以下,都是多余的话。
刘夏到齐国迎接王后。
左氏说:“官师跟随单靖公到齐国迎接王后,卿没有去,不符合礼制。”赵氏说:“如果有单子,经文不应不记载,所以知道这是妄言。”
《公羊传》说:“刘夏是谁?是天子的士。刘是什么?是邑名。他称刘,为什么以邑为氏?在国外迎接女子,不记载,这为什么记载?因为经过我国。”任氏说:“天子的公,应当书‘公’,如宰周公就是这样;卿,应当书‘伯’,如召伯、毛伯就是这样;大夫,应当书‘字’,如宰渠伯纠就是这样;只有士才书‘名’,如宰咺之类就是这样。刘夏书‘名’,是士。”
《谷梁传》说:因为经过我国所以记载它。
假使经过我国,《春秋》应当记载说:“刘夏来,于是到齐国迎接王后,像祭公迎接王后的法则。”又让鲁国史官以经过我国来记载它,不知道孔子修《春秋》,也仅仅因为经过我国就记载它吗?这是《公羊传》《谷梁传》的看法,局限于一隅了。
冬天十一月癸亥日,晋侯周去世。
左氏说:“郑国公孙夏到晋国奔丧,子蟜送他。”
不是本义不记录。
十六年,鲁公在溴梁会见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薛伯、杞伯、小邾子。戊寅日,大夫结盟。
左氏说:晋侯与诸侯在温地宴饮,让各位大夫跳舞,说:“歌唱诗歌必须合乎类别。”齐国高厚的诗歌不合类别,荀偃发怒,并且说:“诸侯有异心了。”让各位大夫与高厚结盟,高厚逃归。于是叔孙豹、晋荀偃、宋向戍、卫甯殖、郑公孙虿、小邾大夫结盟说:“共同讨伐不朝见天子的国家。”赵氏说:“查考高厚如果已经在会盟之地,却违背盟约而逃归,经文不合,不记载。僖公五年在首戴会盟,郑伯逃归不结盟,襄公七年在鄬地会盟,陈侯逃归都记载了,以表明他们的罪过,为什么唯独这里不记载?左氏这段传文都不可信。”
《公羊传》说:“为什么说‘信’?在大夫身上,是普遍讽刺天下的大夫。这不只是讽刺大夫,也是讽刺诸侯政治的失误。”
《谷梁传》说:“诸侯会盟却说大夫结盟,责任在大夫。诸侯在场却不说是诸侯的大夫,是大夫不守臣节。”
大夫固然不守臣节,但不是因为不记载诸侯才开始显现,直接叙述其事,大夫的不守臣节自然可见。鸡泽之盟,记载诸侯,是因为其中有陈侯派袁侨到会盟之地的缘故,不记载诸侯,则文意不明。这里不记载诸侯,没有特殊事故,直接说大夫罢了。杜氏的注解得其要领,不必再另立义例。
秋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成邑。
左氏说:“秋天,齐侯包围成邑。孟孺子速侦察他。齐侯说:‘这个人喜好勇武,离开他,以此成就他的名声。’速于是堵塞海陉而返回。”
齐侯发兵攻打鲁国,包围城邑。哪有空闲?成全成人好勇的名声,而离开他。
叔老会见郑伯、晋荀偃、卫甯殖、宋国人攻打许国。
左氏说:“许男请求迁都到晋国,诸侯于是迁徙许国。许国大夫不同意,晋国人让诸侯回去。郑子蟜听说将要攻打许国,于是辅佐郑伯跟随诸侯的军队。穆叔跟随鲁公。齐子率领军队会见晋荀偃。经文说:‘会见郑伯是因为夷的缘故。’夏天,六月,驻扎在棫林。庚寅日,攻打许国。驻扎在函氏。”
刘氏说:“左氏说:‘经文说会见,郑伯是因为夷的缘故。’意思是诸侯的卿可以会见伯、子、男,所以显示大义罢了,这是不对的。主持军事的人居上位,自然他的班列同于诸侯,与诸侯相从,卿大夫与卿大夫相从。如果排列名位,卿虽然主持军事,仍然排在诸侯之下,尊重王爵。”
也。去诸侯而言主兵者,自可见尔,何疑哉?愚谓此传俱未可信。何则?迁国,大事也,岂有不先谋诸大夫哉!今许请迁国,而晋合诸侯以迁矣,而大夫始不可,无是理也。况诸侯果迁许,许始不可,春秋不应不书以示义。」
译罢了。离开诸侯而谈论主持军事的人,自然可以明白,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呢?我认为这段传文都不可信。为什么呢?迁都,是国家的大事,哪有事先不和各位大夫商议的道理呢!如今许国请求迁都,而晋国联合诸侯来迁都,大夫们才开始反对,没有这样的道理。况且诸侯如果真的迁走了许国,许国才开始反对,《春秋》不应该不记载下来以显示大义。
叔孙豹如晋
左氏曰:「以寡君之未禘祀,与民之未息,不然不敢忘。」此禘祀,自吉禘于庄公年来可见。左氏之附防矣。然其叙事颇详,姑附扵夲义,而辨禘祀之説扵此云。
三传辨疑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六
元 程端学 撰
襄公
十有七年宋人伐陈
左氏曰:「宋庄朝伐陈,获司徒卬,卑宋也。」
获司徒,春秋当书,今不书,传妄也。
夏卫石买帅师伐曹
左氏曰取重丘
取邑必书今不书传妄也
秋,齐侯伐我北鄙,围桃。髙厚帅师伐我北鄙,围防。左氏曰:“齐人获臧坚,齐侯使夙沙卫唁之,且曰:‘无死。’坚稽首曰:‘拜命之辱,抑君赐不终,姑又使其刑臣礼于士,以杙抉其伤而死。’”
获臧坚不见于经,此其可疑者也。
宋华臣出奔陈
左氏曰:「宋华阅卒,华臣弱。臯比之室,使贼杀其宰华吴。贼六人以铍杀诸卢门。合左师之后,左师惧曰:『老夫无辠。』贼曰:『臯比私有讨于吴。』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闻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乱宋国之政,必逐之。』左师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顺,国之耻也,不如葢之。』乃舍之。左师为已短策,苟过华臣之门,必骋。十一月甲午,国人逐瘈狗。瘈狗入于华臣氏,国人从之。华臣惧,遂奔陈。」
按华臣使贼杀臯比之宰,宋公怒矣。左师惧矣。不应无诛而遽舍之也。既舍之,则其事缓矣。国人逐瘈狗,未必敢入华臣氏。使入华臣氏,华臣岂不知其情而遽奔哉?皆不近人情。《况经》书华臣奔在九月,而传称十一月,当以经为正。
十有八年春白狄来
左氏曰白狄始来
莘老孙氏曰:「假令尝来,固亦书来尔,何论始来乎?」
公羊》曰:「白狄者,何?夷狄之君也。何以不言朝?不能朝也。」
刘氏曰:「似近之矣,其实非也。王者本不及夷狄,岂责夷狄以行朝礼哉?」
夏晋人执卫行人石买
左氏曰执孙蒯于纯留
按:执行人既书,岂有执孙蒯而不书之理乎?
谷梁曰称行人怨接于上也
按石买伐曹、卫之君臣,皆有辠也。但不当因其为使而执之尔,非称行人为怨接于上也。
冬十月,公防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同围齐。
谷梁曰:「非围而曰围,齐有大焉,亦有病焉。非大而足,同与诸侯同罪之也,亦病矣。」
刘氏曰:非也。《春秋》之信史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防则主防为之矣。若未围而言围,是岂得为信史哉?
曹伯负刍卒于师
谷梁曰闵之也
刘氏曰:「非也,是亦记事而已矣,何闵之有?」
十有九年公至自伐齐
公羊曰:「此同围齐也,何以致伐?未围齐也。未围齐,则其言围齐何?抑齐也。曷为抑齐?为其亟伐也。或曰:为其骄蹇,使其世子处乎诸侯之上也。」
刘氏曰:「非也。若诸侯实未尝围齐者,春秋何得书之乎?且春秋所谓记事之书,而非记意之书,岂得探意以为事哉?」
谷梁曰:「春秋之义,已伐而盟,复伐者,则以伐致盟;不复伐者,则以防致。」祝柯之盟,盟复伐齐,与曰:「非也。」然则何为以伐致也?曰:「与人同事,或执其君,或取其地。」刘氏曰:「非也。」执君取地,邾事也;以伐齐致齐事也。今欲以齐明邾,以邾明齐乎?无义以通之。且书「晋人执邾子」,责晋已明矣;「取邾田自漷水」,责鲁已明矣。又何不足而以齐起邾乎?陈岳氏曰:「伐则言伐,围则言围,各书其实。」既自围至,不书至;自围而曰至,自伐者围,本于伐,非伐何以得围?至不书围而书伐,如僖六年,公防齐之诸侯伐郑,围新城,书「公至自伐郑」,不书盟而书防。如成七年,公防晋之诸侯救郑,盟于马陵,不书盟而书「公至自防也」。存耕赵氏曰:「经尝至围矣,此围齐也,何以致伐?葢始以伐齐出,而终之以围也。」公谷之辞,求经太过。
取邾田自漷
译叔孙豹出使晋国。
左氏说:“因为我国国君尚未举行禘祭,百姓尚未休养生息,如果不是这样,我们不敢忘记(晋国的恩德)。”这禘祭,从庄公年间举行吉禘以来就可以看到了。这是左氏附会臆测的说法。然而他叙述事情颇为详细,姑且附在本文大义之下,而在此辨析关于禘祭的说法。
三传辨疑卷十五
钦定四库全书
三传辨疑卷十六
元 程端学 撰
襄公
十七年,宋国人攻打陈国。
左氏说:“宋庄朝攻打陈国,俘获了司徒卬,这是贬低宋国。”
俘获司徒,春秋应当记载,现在没有记载,传文是错误的。
夏天,卫国石买率领军队攻打曹国。
左氏说:夺取了重丘。
夺取城邑必定记载,现在没有记载,传文是错误的。
秋天,齐侯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桃邑。高厚率领军队攻打我国北部边境,包围了防邑。左氏说:“齐国人俘获了臧坚,齐侯派夙沙卫去慰问他,并且说:‘不要死。’臧坚叩头说:‘拜受命令的屈辱,恐怕君王的恩赐不能始终如一,暂且又让他的刑臣以对待士人的礼节,用木楔撑开我的伤口使我死去。’”
俘获臧坚这件事在经文中没有记载,这是可疑的地方。
宋国华臣出逃到陈国。
左氏说:“宋国华阅去世,华臣年少。臯比的家,派刺客杀死了他的家臣华吴。六个刺客用短剑在卢门杀死了他。合并了左师的后队,左师害怕地说:‘老夫没有罪。’刺客说:‘臯比私下对华吴有讨伐。’于是幽禁了他的妻子,说:‘把大璧玉给我。’宋公听说后,说:‘华臣不仅欺凌宗室,还大乱宋国的政事,一定要驱逐他。’左师说:‘华臣也是卿,大臣不顺从,是国家的耻辱,不如掩盖这件事。’于是宽恕了他。左师为自己做了短鞭,只要经过华臣的家门,必定策马奔驰。十一月甲午日,国人驱逐疯狗。疯狗跑进华臣家,国人跟随进去。华臣害怕,于是逃奔到陈国。”
按:华臣派刺客杀死臯比的家臣,宋公已经发怒了。左师也害怕了。不应该没有惩罚就立刻宽恕他。既然宽恕了他,那么事情就缓和了。国人驱逐疯狗,未必敢进入华臣家。即使进入华臣家,华臣难道不知道内情就立刻逃跑吗?都不符合人情。况且经文记载华臣出逃在九月,而传文说是十一月,应当以经文为准。
十八年春天,白狄来朝。
左氏说:白狄开始来朝。
莘老孙氏说:“假使曾经来过,本来也会记载‘来’,何必讨论‘始来’呢?”
公羊说:“白狄,是什么?是夷狄的君主。为什么不说‘朝’?因为不能行朝见之礼。”
刘氏说:“似乎接近了,其实不对。王者本来不要求夷狄,难道要责备夷狄实行朝礼吗?”
夏天,晋国人拘捕了卫国行人石买。
左氏说:在纯留拘捕了孙蒯。
按:拘捕使者既然已经记载,难道有拘捕孙蒯却不记载的道理吗?
谷梁说:称行人,是因为怨恨上达于君上。
按:石买攻打曹国,卫国的君臣都有罪。只是不应当因为他担任使者就拘捕他罢了,并不是称行人就表示怨恨上达于君上。
冬天十月,鲁公会同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共同包围齐国。
谷梁说:“不是包围却说包围,齐国有大的过错,也有弊病。不是因为强大就满足,而是和诸侯共同承担罪责,也有弊病。”
刘氏说:不对。《春秋》是信史,其事则是齐桓、晋文,其会则是主会者主持的。如果没有包围却说包围,这怎么能算是信史呢?
曹伯负刍死在军中。
谷梁说:这是怜悯他。
刘氏说:“不对,这只是记载事情罢了,有什么可怜悯的?”
十九年,鲁公从伐齐回来。
公羊说:“这是共同包围齐国,为什么用‘伐’来致告?因为没有包围齐国。没有包围齐国,那么说‘围齐’是什么意思?是抑制齐国。为什么要抑制齐国?因为齐国屡次攻打鲁国。有人说:因为齐国骄横,让它的世子处在诸侯之上。”
刘氏说:“不对。如果诸侯确实没有包围齐国,《春秋》怎么能记载呢?况且《春秋》是记载事实的书,而不是记载意图的书,怎么能揣测意图当作事实呢?”
谷梁说:“《春秋》的道义,已经攻打又结盟,再次攻打,就用‘伐’来致告结盟;不再攻打的,就用‘会’来致告。祝柯之盟,结盟后又攻打齐国,回答说:‘不对。’那么为什么用‘伐’来致告呢?回答说:‘和别人共同做事,有的拘捕其君主,有的夺取其土地。’刘氏说:‘不对。’拘捕君主、夺取土地,是邾国的事;用伐齐来致告,是齐国的事。现在想用齐国来阐明邾国,用邾国来阐明齐国吗?没有道义来贯通。况且记载‘晋人拘捕邾子’,责备晋国已经明白了;‘夺取邾国土地从漷水开始’,责备鲁国已经明白了。又为什么不足以用齐国来引起邾国呢?”陈岳氏说:“攻打就说攻打,包围就说包围,各自记载事实。”既然从包围回来,不记载“至”;从包围而说“至”,从伐齐者包围,本于伐,不是伐怎么能包围?至不记载包围而记载伐,如僖公六年,鲁公会同齐国的诸侯攻打郑国,包围新城,记载“公至自伐郑”,不记载结盟而记载会。如成公七年,鲁公会同晋国的诸侯救郑,在马陵结盟,不记载结盟而记载“公至自会”。存耕赵氏说:“经文曾经记载‘至围’了,这次包围齐国,为什么用‘伐’来致告?大概开始以伐齐出发,而最终包围了。”公羊、谷梁的言辞,探求经文太过。
夺取邾国土地从漷水